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思考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从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__实际来看,保障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赋予农民更加充分且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是推进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 __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的村有627个,组4452个,耕地面积1349783亩,农户228365户。流转面积达175471亩,占总面积的13%,流转土地仍以种、养植业为主。涉及农户34254户,占总农户数15%,以流转期限划分,长期流转面积68434亩,占流转面积39%,短期流转面积107037亩,占流转面积61%;以流转方式划分,出租面积10528亩,占6%,转包面积107751亩,占61%,入股面积1755亩,占1%,互换面积54396亩,占31%,转让面积1041亩,占1%;土地净流出农户17046户,净流出面积35436亩。土地规模经营方面,30亩以上规模经营农户1627户,经营面积56945亩,其中~100亩以上经营户132户,经营面积14515亩。总体来看,__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呈现出三大特点: 1、流转规模日趋扩大化。近几年来,随着农村“打工”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劳务输出规模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离开土地,走出家门寻找致富门路,加速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呈逐年扩大之势。 2、流转形式日趋多样化。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五种类型。一是转包型。指原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农户,承包方与发包方原承包关系不变。这种形式在__为主要形式,转包土地面积达10.78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1%。二是互换型。为了耕种方便、发展规模经营或发展优势产业的需要,农户之间或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串换承包地。全市为5.4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1%。三是租赁型。就是农户将土地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全市为1.10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四是入股型。就是农民将土地以股份的形式参与经营。全市为0.17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五是转让型。就是原承包户有了比较稳固的非农经营项目或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其他农户经营。全市为0。10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l%。 3、流转主体日趋多元化。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除一般农户外,农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也参与到农业规模经营中。目前,__有多家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了土地流转。如沙湖镇万荷堂莲业有限公司,鼓励扶持农户发展莲业种植,发展种植大户100多户,参与土地流转面积1800多亩。郭河镇天利养鸡专业合作社,发展养殖大户30多户,以亩平600元左右价格租赁农户承包耕地600亩左右,进行规模化养鸡。 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提高了农村土地利用率,有效整合了农业资源,产生了比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17.55万亩中,80%用于发展水产、蔬菜、畜禽等优势产业,做到了优势产业板块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扩大了农业规模经营。农村土地流转就是为了发展规模经营,以取得规模效益。如今年全市采取转包、租赁、互换、入股、转让等形式集约开发,发展新的水产养殖面积10万亩。三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不仅为外出务工的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而且还使务工农民从中获得了一定收益。四是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制定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农村土地纠纷调处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妥善调处了各类土地纠纷。 1、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多通过私下口头协议,将土地流转给邻居或亲属,没有签订合同;有的村组存在少数人种“霸王田”,导致承包费兑现难、农户间土地不均等问题而引发纠纷,难以解决,存在着这种农户间口头约定流转土地的现象。 2、对土地流转各项法律制度的宣传还不到位。有一部分老百姓旧习惯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转困难,在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中,有的对土地眷恋还很深,宁愿造成土地荒芜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 3、耕地规模经营面积小,农业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由于部分地方承包土地是按照高、中、低产田分类平均发包给农户的,导致面积不大块地多,难以成片,不利整治耕作,制约了种植业结构调整,也影响了规模经营农户的收入。 4、部分基层干部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应由农户和业主自由协商,对之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疏于管理。 5、少数村组借土地流转与民争利。部分地方一些村组,税费改革前因农业比较效益低,将农户撂荒等的土地集中发包,承包期5—20年不等,寅吃卯粮,一次性收取承包费,用于偿还债务及开支,有的村组“卖地”比例高达50%。还有少数村借产业结构调整,集约土地统一经营开发,截留本应调利返还农户的流转收益,侵占农民土地权益。 1、借签模式。 (1)土地流转模式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型。 组建形式:以发包方(村)为主体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本村小规模土地流转业务。在镇办一级,依托镇办财政所,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从事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在市一级,依托经管局,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交易监管、纠纷仲裁机构和农村土地流转网上交易平台。 优点:供求信息集中、全面,有利于增强流转土地的市场竞争能力。可通过协商办法使流转土地连片集中,逐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适应面上推广。 缺点:发展规模和速度较缓,只能逐步通过流转收益吸引周边农户参加。 (2)土地流转模式之二:确权确利不确地型。 组建形式:以发包方(村)为主体,在村内以“确权不确地”的方式进行调整,形成连片土地,以流转收益补偿流转出土地的农户。 优点:发展规模和速度较快,效果明显。适应渔池开挖面积较大等不易分田到户的地方。 缺点:与二轮延包确权确地到户的要求有所冲突,易引发无田农户要田的纠纷。 2、具体思路。结合__市实际,应采取的模式为:以村为单位成立农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内部以“确权不确地”的方式调整土地。市镇两级分别建立相应的纠纷仲裁、信息收集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民 土地管理制度。3、措施建议 建立新型的土地流转机制,推动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可称谓我国第三次土地革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既不能无所作为、求稳怕乱;更不能强行乱为,急于求成。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要积极探索“政府培育市场,市场引导流转,流转促进发展,发展维护民权”的土地流转新机制,促进土地规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政府培育市场。加快培育“村乡交易、县市监管,,的土地流转市场。分级建立土地流转合作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市级网上交易平台。 二是市场引导流转。按照诚信、便民、规范、公平的原则,利用市场机制引导流转。一是信息服务。建立乡、村、组三级信息收集、审核、储备、、反馈网络,为申请流转的供、求双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二是组织洽谈。交易中心要定期开展挂牌交易业务,组织有交易意向的供、求双方面谈,提供洽谈场所、指导基价、示范合同文本等服务。三是签约鉴证。面谈成交后,交易所要组织供、求双方签定规范的流转合同,鉴证后颁发流转确认书。四是资料归档。交易中心要将流转合同等交易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并定期将成交表册上报市经管局备案。五是跟踪服务。经管部门要负责合同履约的信息反馈和纠纷调解、仲裁。 三是流转促进发展。任何形式的流转都要紧扣发展这个主题,瞄准提高土地产出率这个首选目标,在确保承包农户流转权益的前提下,使土地逐步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集中,最终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要采取切实措施,帮助流转双方解决实际困难,修订发展规划,完善流转合同,不断增产增效,真正实现双赢。 四是发展维护民权。要切实保证流转农民的权益,让他们安心放心,村、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应该做到:第一,对受让方严格进行资质审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第二,对较大规模的新兴项目进行论证,努力避免市场风险;第三,合理确定合同标的,提倡实物标的、以国家牌价计价;第四,对较大规模的流转,按照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由承租方向交易中心交纳风险抵寸甲金。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农村土地流转现状与影响因素的思考 【摘 要】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也正在逐步走向城市化的轨迹,如今农村的土地流转成为人们话题的焦点,随着土地流转活动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了实现土地规模化和产业化的关键因素,对农村的经济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影响。本文针对农村土地流转现状与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影响因素 一、前言 土地流转是通过对土地使用权采取流转的方式所进行的土地经营活动,由于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都步入了城市中,使得农村出现了许多的闲置或撂荒土地,为了能够更好的对这些土地进行处置,大多数的农民都采取土地流转的方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出去,减少土地荒废。 二、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1.土地流转速度不断加快 随着我国近些年来经济的不断增长,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得到了显著提升。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经济状况以及产业结构也在不断的调整,农村的劳动力也正在逐年的减少,使得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得到迅速推动,土地流转的规模也正不断增大,例如2013年我国土地流转面积已经达到了3.5亿亩,相比2008年增长了17.2个百分点。 2.土地流转规模扩大 由于许多农村人口正在不断地涌向城市,使得农村闲置土地情况连年增多,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经超过我国土地耕种面积的26%。目前土地流转的主体仍为农户,经营面积规模超过50亩的大户已经超过了287万,家庭农场超过了87万个。 3.土地流转形式灵活 土地流转形式也随着市场经济的增长变得更加的灵活,传统的出租、互换以及转包等方式已经不能够满足当下经济发展状况,越来越多的土地流转形式出现,例如租赁、入股、代耕以及反租等方式,使得土地流转形式变得更加灵活多变,能够更好的满足不同农户的需求,目前我国针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还相应的成立了土地流转信用合作机构、土地流转市场等,通过这些机构组织能够帮助农户更好的进行土地流转活动,提升土地流转合作速度,实现规范化的市场管理。 4.土地流转经营多元化 传统的土地流转大多为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的农户进行私下交易,缺少相应的规范体制与保障,如今在市场经济的带动下,土地流转的形式不断的走入规范化、规模化,即在进行土地流转活动过程中,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户们以集合的形式与土地使用大户签订合同来达成土地流转的过程,不仅为农户们带来了较高的经济收益,同时也能够帮助土地使用大户更好的进行土地规模的扩充,从而实现了土地流转的多元化形式。 三、农村土地流转的影响因素 1.非农业收入比例 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首要因素是非农业的收入比例,一方面体现在,若农户在农业方面收入比例较高,则说明农业对农户具有重要的作用,反之农业收入比例相对较少,那么农户并不会看重农业方面的收入,也就导致了农户放弃了对农业的投入,劳动力大大减少,土地流转规模加大;另一方面则是体现在非农就业比例,即非农的就业比例较低,说明农户对农业的依赖性大,就会促进农户进行农业的耕作和生产,土地流转规模减少,相反情况下,非农的就业比例高,土地耕作情况减少,就会促进土地流转的加快。 2.土地经营投入 农户对土地的经营投入比例是表明对土地使用态度的展示,也就是说土地经营投入的越多,对土地的需求也就越强烈,土地流转的情况就会相对减少。同时,土地经营投入的越多,土地的耕作方面的技术水品也就越高,在现代的社会科技水平下,针对土地经营投入的越多,人员劳动力就相对减少,规模也得到不断的增加,所获得的经济收益也就会越大。 3.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由于目前城乡经济机构问题,导致了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着不平衡的现象,保障群体范围没有得到全面的覆盖,也就是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不完善的情况,若农户所得到的社会保障越高,农户对土地流转的意愿也就越强烈,促进土地流转的快速发展,反之,农户的生活保障标准越低,使得农户没有能力去加入社会保障当中,就会出现了因农户外出打工而出现的闲置土地增多的情况,尽管土地闲置较多,但是很多农户都不愿意进行土地转让,因为土地是农户们的最后保障,所以其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4.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 近些年来,我国人口正在不断地进入老龄化阶段,这一点对农村的劳动力也产生很大影响。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情况严重,农村的许多年轻劳动力都选择了外出打工,仅剩下了年龄较大的农户。由于劳动力和年龄是无法成正比的,也就是年龄约大,劳动力也就越少,生产力和生产水平也就越低。因此,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增加,农户的劳动力减弱,也就会出现劳动力转让的意愿,从而推动了土地流转的发展。 四、农村土地流转影响因素的相关相关对策 1.完善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 由于目前土地流转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许多环节存在问题,或因事后未能够达成双方意愿所产生的纠纷等,针对这类问题,通过将现有的土地流转法律法规进行统一完善,让所有的土地流转过程都必须要遵守相关规定,减少在进行土地流转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而且还应当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形成相关部门的登记、颁证、流转的规范化土地流转流程,促进土地流转的信息化系统的形成,将土地流转的过程具体化,进而减少因为土地流转过程中的诸多不明确问题而产生的纠纷,为更多的农户在进行土地流转的过程中提供重要的依据和保障。 2.加大r村土地流转的宣传教育 对土地流转问题要不断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更多的农户能够清楚土地流转所具有的实际意义、法律法规内容以及注意事项,用知识来丰富头脑,形成良好的土地流转意识的同时,推动土地流转规范化、规模化进程的不断前行。 3.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想要推动土地流转的进程,首先就是要给予农户良好的社会保障,对他们而言,土地就是最基本的保证,所以,必须要通过不断的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体系保持相互平衡,才能够满足农户基本生活的保障。相比之下,农村的经济消费能力相对城镇较低,这也是抑制农村社保障体系发展的主要因素,通过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标志着土地已经不再是农户的唯一生活基本保障,让农户能够跟城镇居民一样享有同等的待遇,这样就能够从根本上消除了农户的后顾之忧,也有利于土地流转的推动和发展。 4.加大土地流转活动的监管 目前我国的土地流转活动问题较为复杂,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高度重视,通过设立相关的组织结构,规范土地流转市场活动,降低土地流转交易费用,保证所有的土地流转活动都能够在规范、合法的市场环境下进行,避免出现个人私下进行土地流转活动情况的发生,此外还应当形成村镇的土地流转相关部门,以便于更好的对土地流转活动进行监督,也能够实现对土地流转活动过程中出现的纠纷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和调节,同时也能够帮助土地使用大户更好的寻找土地转让的资源,实现土地使用与转让的规范化和产业化的形成。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根据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影响因素,更好的利用土地流转方式将我国农村闲置土地进行有效的处理,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机制,让农村土地流转不断的步入规范化与现代化,只有加强我国农村土地的建设,才能够更好的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与问题 摘要:文章采用统计分析方法,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思考。通过分析发现,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出速度加快、从转包和出租为主转向农户为主等特征,存在“惜转”、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并提出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农地流转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农地流转中介机构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分析 家庭承包制曾在一段时期内促进我国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但随着农业技术革新、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发展,这种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的生产方式已不适应农业的现代化、产业化发展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农业效益,必须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效果不是很理想。本文拟对其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一些对策思考,希望能对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长远发展有一些帮助。 1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及特点 根据我国国土资源部《2015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农用地64574.11万公顷,其中耕地13505.73万公顷,园地1437.82万公顷,林地25307.13万公顷,牧草地21946.6万公顷 。我国耕地基本上由农民家庭承包,而林地、牧草地有部分由农民家庭承包,部分则是国家所有,鉴于林地和牧草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数据较难获取,本文主要以农村家庭承包耕地为代表,对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下文简称为“农地流转”)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总结出以下几个特点: 1.1 农地流转速度整体加快,局部地区快速发展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前,农地流转率一直偏低,九十年代初全国转让土地的农户尚不足1%,转让的耕地面积占全部耕地仅占0.40%。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结构调整的推进,农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速度趋于加快。如图1所示,从2007年开始,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明显加快,截至2014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2686.67万公顷,比2013年底增长18.3%,是2007年底流转面积的6.33倍;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0.4%,比2013年提高4.7%;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达5833万户,占家庭承包农户总数的25.3%,比2013年上升2.4%。 从各省的情况看,局部地区快速发展,有8个省流转面积占省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比重超过35%,如表1所示,上海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比重高达71.5%,居全国首位,遥遥领先,比位居第二、三名的江苏、北京分别高13.1%和19.5%。为什么上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比较快、规模比较大?本文认为可能与其城市发展较成熟、非农就业机会多、社会保障较完善等密切相关。 1.2 农地流转形式以转包和出租为主,出租流转比重上升 一直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要是转包和出租两种形式,但所占比重有所变化。如图2所示,2014年,我国农地转包流转占比为46.6%,比2011年下降4.5%;出租流转占比为33.1%,比2011年上升22.14%,出租流转面积持续较快增长,比2011年增长6%;另外,互换、转让、临时代耕等其他方式的流转比重均有所下降,而股份合作流转方式有所上升。 1.3 农地流转去向以农户为主,流转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比重上升 从流转主体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在农户与农户之间流转,如图3所示,2014年,在全部流转耕地中,流转入农户的占58.4%,比2011年下降8.8%;流转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占21.9%,比2011年上升8.5%;流转入企业的占9.6%,比2011年上升1.2%。近几年,农地流转入农户有所减少,流入农业专业合作社快速上升。笔者认为可能有以下原因: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的推进,农业效益不断提高,农民素质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农户流转农地时不仅仅为了获取转让收益,还想获取农业效益提高的分红。从各省情况看,转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面积占流转总面积比重较大的省份是:青海40.8%、黑龙江32.5%、上海30.3%、江苏29.7%、贵州27.9%、安徽26.8%。 1.4 农地流转合同签订率呈增长趋势,农民法律意识不断提高 2014年,耕地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4235.3万份,比2013年增长12.8%,比2011年增长68.01%;涉及流转耕地面积为1793.33万公顷,比2013年增长19.7%,比2011年增长93.53%;流转合同涉及耕地占流转总面积的66.7%,比2013年增加0.8个百分点,比2011年增长5.6%。其中,如表2所示,流转合同签订率最高的是上海,为100%;其次是宁夏、青海、黑龙江,均超过80%。可见,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农民素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农民选择签订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1.5 流转耕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作物,比重有所回升 近年来,我国流转耕地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比重缓慢上升,初步遏止之前比重下降的趋势。2014年,农户转出的承包耕地中,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为1526.67万公顷,占流转总面积的56.8%,比2011年增加2.1%。如表3所示,从各省份看,转出耕地用于种植粮食作物比重最高的是黑龙江,高达92.2%,其次是内蒙古73.5%,安徽和吉林均超过68%。 1.6 规模经营农户数量增加缓慢,小规模分散经营仍是主体 2014年,耕地经营规模在2hm2以下的农户共2.55亿户,占农户总数96.1%,比2013年下降0.1%。可见,小模分散经营仍是农业经营方式的主体。尽管经营规模2hm2以上的农户数量整体呈缓慢增长态势,但从结构上看,经营规模3.33hm2以上的农户数增长较快,2014年底达到341.4万户,比2013年增加近24万户,增长7.5%,占总农户数的1.3%。在经营规模3.33hm2以上的农户中,经营规模在3.33~6.67hm2的农户最多,占69%;经营规模在6.67~13.33hm2的农户次之,占22%;经营规模在13.33hm2以上的偏少。至于哪种经营规模的耕地效益最高,笔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研究。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及其问题分析 摘 要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社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实行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农村土地流转从根本上说是适应我国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需要,有效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但是在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涉及土地流转的问题也不断增多,比如强制流转、技术设备缺乏、经济补偿不到位等。本文简述土地流转的背景和意义,重点分析目前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中国农村 土地流转 农村经济 一、前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进一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是农村经济逐步发展的客观要求。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我国农村旧的经营管理体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一定时期内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恩格斯认为,“只有首先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才能实现和保护农民的利益。”农业问题的核心在于土地制度,发展和完善土地流转有利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提高农村就业率等。在实施土地流转政策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应该及时解决,以充分保障农民的集体和个人权益,确保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背景 农村土地流转,一方面适应统筹城乡发展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需要。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实现土地、资本、技术三要素的有效结合,推动统筹城乡发展。另一方面是为了解决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对土地资源需求的增加与我国人多地少的土地供给的矛盾,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和资源使用率。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法律制度、流转方法等不够完善,违法流转、土地纠纷、产权不清等矛盾和问题都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这些因素都促使土地流转制度不断地完善、突破和创新。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 实行农村土地流转可以挖掘农村土地的潜力,提高土地的使用率,避免年轻力壮者外出打工而造成土地荒废的问题。同时,流转制度实施后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使得农业经营更具现代化、专业化、市场化。 从农民的权益上来看,他们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和生活保障,告别传统的看天气来生活劳作。并且有更多的青壮年外出打工,提高农村就业率,从而拉动农村整体的经济水平。 三、农村土地流转的问题分析 (一)农民土地流转的意愿不一致 农民对参与土地流转之后的能获得的收益性和稳定性是未知的,倘若收益遭遇风险,确保自己获得补偿的可能性也是未知的。土地是农民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他们参与土地流转的主观意愿受到对未来收益和稳定未知的制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流转必须遵循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这导致了在现实实施过程中,少数农民的不愿意限制了业主对土地的整体开发,有些农户的被动参加也会给未来埋下纠纷隐患。 (二)市场机制不健全、法律制度不完善 土地流转出现以来,部分流转没有正式的合同、规范的文件,属于违法交易,事后合同纠纷时有发生,租金和转让费的收取也没有科学依据,给农户的利益造成了或多或少的损害。在现有体制下,农民掌握的信息不完善、对制度的理解性较弱等现象,会出现基层政府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强制农户流转等,严重侵犯了农民的权益。 从法律上来看,关于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亟须完善,流转中产生的矛盾纠纷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去解决。土地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怎么明确,利益补偿关系如何协调,都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就对农户的补偿的问题上,通过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山乡的调查,国家流转实惠金的发放不一致,有的没有补贴,有的补贴过少。同时,农户希望土地流转价格的价格能有所提高。往往制度的不确定,会降低农户主动参加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三)中介机构不完善,信息不畅通 目前,大部分地区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流转中介组织较少,缺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评估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流转制度的发展。流转机制不完善,缺乏一个全方面、多功能的中介服务体系,阻碍了买卖双方的联系和信息交流,限制了土地流转的规模,缩减了交易渠道,也提高了土地流转的交易费用。 (四)土地流转的经济效益和粮食产量问题 通过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山乡的实地考察和采访中发现,土地流转后的某一片地集中生产黄桃,这些黄桃成熟后大部分用来生产罐头,价格比较低,多余的黄桃会出现被浪费的现象。调查发现的另一片地集中生产美国薄皮核桃,取得收益是六年之后,跨越的时间间隔较长。在采访中了解到,土地流转之后,原先生产的玉米、麦子、花生等都转变为生产经济作物,他们担心粮食的产量会受到影响。同时农户们觉得应该增加技术设备投入,比如滴灌等,更能提高生产效率,设施的更新也是提高经济效益、发展现代化农村的重要因素。 四、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 (一)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 法制是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各项交易有序运行的必要条件,对于流转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现有的法律法规出现了漏洞。农村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因此做到有法可依、流转有序是关键。为了促进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一方面要实现土地流转模式和权益保障机制有法可依并具有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并且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二)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农民的权益 对土地制度的改革要始终以保护农民权益为核心,将农业经营的效率与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联系在一起,以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来促进农业经营效率的提高,又以农业经营效率提高来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基层政府可以充分做好调查研究,了解农民在参与土地流转中对各方面权益的担忧,以及国家政府应如何改进能够确保他们的权益,消除他们的顾虑。 (三)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服务机制 推动土地咨询业的发展,健全公证、仲裁等中介机构,这些服务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着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中介服务体系的完善,使得交易双方都能及时获得有效信息,这也体现了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并且,中介服务也能够扩大交易范围,促进土地流转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进行,真正实现规模经济。 五、结语 土地是十分宝贵的自然资源和资产,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利用效益。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对土地的治理从来都是社会治理中最重要最基础的内容。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是当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热点和难点,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是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改善农民生活、保障农民权益的必由之路。 (作者单位为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摘要:基于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数据,借助SPSS19.0软件,从个体特征、社会保障、劳工、土地权益4个方面对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多元有序Logistic回归,并进行回归中不同进入方法之间的对比。结果表明,目前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率仍偏低,农村65岁以上人数比例、农村非农户数比例、是否参与养老保险、是否发放失业补助、土地是否确权、土地允许流转年限5个变量对农村土地流转率均存在显著影响,最后针对回归结果提出建议。 关键词:土地流转;影响因素;有序回归;CHARLS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其含义为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1]。长期以来,中国存在着土地流转严重滞后、农地经济效率较低、农民土地权益受损等一系列问题。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土地闲置问题日益引起学者及国家的重视[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土地流转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改革重点,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土地流转政策重新予以明确[3]。截至2014年6月底,全国农户承包土地流转面积达到0.25亿hm2,已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8.8%。虽然中国土地流转市场日益完善,但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依然存在矛盾和问题。如何合理有效地促进土地流转、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已日益成为学者们研究的重点。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研究多集中在基于农户的流转意愿研究以及基于地区的流转机制设计;在流转影响因素方面,大多以农户为单位设计问卷进行数据分析。农户是农村土地流转最重要的主体,而农户土地流转的决策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4],中国农户存在着较为普遍的从众心理,即土地流转决策会参考邻里之间的现实情况;且不同地域和村镇,农地流转政策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故本研究将基于全国随机抽取的农村社区,对农村土地流转影响因素进行研究。 1 数据来源与模型选择 1.1 数据来源 本研究使用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数据库,该调查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实施,CHARLS全国基线调查覆盖150个县级单位,450个村级单位,约1万户家庭中的1.7万人。本研究使用的是数据库中2011年全国基线调查中的社区数据。包括全国范围内的450个城镇及农村社区,因研究的是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故选取其中包含耕地的298个农村社区的问卷数据进行回归结果分析。 1.2 计量模型选择 社区土地流转率可表示为社区被转包或者出租的农地面积占社区农地总面积的比例。本研究拟根据298个农村社区问卷数据,考察农地流转影响因素中各变量对于社区土地流转率的作用结果。首先在STATA12.0统计软件中选取相应变量的问卷数据,其次分别运用多元线性模型和多项Logistic回归,最后对两种模型结果进行分析讨论。 1)多元线性回归。应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对回归参数进行估计,模型具体形式为: 2 变量选择及描述 丁洁[6]通过研究得出结论:①农户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程度、农户家庭农业收入、农户承包地所处地理位置、劳动力非农就业区域、基层政府行为、村干部态度倾向以及流转中介组织这八个变量在农户选择土地流转形式过程中显示出不同程度的作用。②承包地质量、土地流转成本、土地流转收益以及流转合同的规范程度这四个变量对农户土地流转形式选择的影响作用并不明显。洪名勇等[7]从非农就业机会、收入结构、农户个体特征、社会保障等方面论述了农户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本研究借鉴学者们对于农户流转意愿的研究成果,综合考虑数据可得性、逻辑性、时效性等因素,得出基于农村社区的农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如下。 1)个体特征:个体特征为社区基本变量,包括年龄比例(65岁以上人口比例)、受教育程度(社区小学及以下学历人口比例)及非农户口比例三个变量。 2)社会保障:社区社会保障实施和落实情况对土地流转具有较大的影响作用,土地具有独特的养老保险替代作用[8],故社会保障变量选取是否发放失业补助及是否实施养老保险。 3)劳工:即非农与务农相比的优劣情况,相较而言,目前中国从事非农劳动的经济收益普遍高于务农收入,故非农就业对土地流转具有一定的影响。选取外出务工3个月以上人数比例、本村非农户数比例、外出务工平均月薪(男/女)等作为解释变量。 4)土地权益:土地权益变量包括该农村社区基本政策制定和实施情况,例如是否确权、是否领到土地经营产权、允许土地流转年限。 变量赋值及描述见表1,由变量数值分布来看,样本地区的农村土地流转率普遍偏低,流转率5%以下的农村社区达到了51.3%,土地流转积极性不高。社会保障方面,发放失业补助的地区比例较小,只有2.3%;另外只有16.9%的地区参与了社会养老保险。土地权益方面,进行确权的社区比例较低,而领到土地经营产权证的农村社区较多,达75.8%。 3 实证结果 根据自变量“土地流转比例”进行可视离散化,将调研结果中的土地流转率数据按比例分为四个等级,分别设定标签为1~4。因Logistic回归中因变量为有序多分类变量,即等级变量,故采取有序Logistic回归对变量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将剔除变量纳入回归模型以分析其对因变量的作用关系,并与通过检测的自变量进行对比,分别为模型一和模型二。表2和表3分别为回归结果及回归模型整体检验结果。 从表3可以看出,模型拟合优度检验(Goodness-of-Fit)结果中的Pearson和Deviance检验两者对应的P值均大于0.05,可认为模型拟合良好。平行检验(Test of Parallel Lines)P 0.05,模型的平行性成立。同时,相关系数矩阵(未列出)显示各变量间无高度相关性,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综合以上说明分析结果可信,应予接受。将显著性不符合的变量剔除,最终可建立农村社^土地流转影响因素模型: BP=1.097×QSA-0.003×BY+1.093×EAI+0.087×OP+0.073×RPR+4.78×LWT (3)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分析 1)个体特征层面。个体特征的三个变量中,老年人口数比例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且由回归结果(表2)可知,65岁及以上老人比例每增加1%,土地流转率将上升0.087%;受教育程度变量虽未通过检验,但从系数上可以看出,在一个农村社区中,小学及以下学历的人数比例越多,该地区流转的土地将越少。一般而言,受较高教育水平的农民对未来的预期更好,对政策的判断不盲目,认为通过自己或其他方式就可以保障一定的生活水准,且高学历的农民群体生活水平较高,相应流转意愿会升高[9]。非农户数比例对土地流转概率成正向影响且影响显著。在社区中,非农个体因从事一定的非农工作,将土地使用权流转、获得流转费用用以从事非农生产[10]。 2)社会保障层面。失业补助变量通过了10%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说明实行失业补助将提高社区农民务农的积极性,也增加了土地流转的意愿。向后逐步回归后,养老保险变量的显著性有所降低,系数为正,说明养老保险实施程度与土地流转率成正比,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村地区养老保险与土地养老功能的替代作用,养老保险等政策对社区土地流转比例的提高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11]。 3)劳工层面。劳工方面三个变量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但从系数可以看出,外出务工3个月以上人数比例与土地流转率成正向相关,且外出务工3个月以上人数比例每增加1%,该地区土地流转率增加0.022%;农村社区外出务工男(女)平均工资对土地流转率的促进作用虽不明显,但具有一定的正向影响作用。 4)土地权益层面。土地权益三个变量中,只有“是否领到土地经营产权证”未通过检验。“是否确权”变量对地流转率的作用为正向,说明土地确权对土地流转影响较大,这是因为进行了土地确权的社区,农户的土地使用权有所保障,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12]。而“土地允许流转年限”变量对土地流转成负向影响,即社区允许土地流转年限越大,土地流转率却有所降低,但降幅不大,这可能是由于近年土地流转政策好转,流转热度增加,而早期开放土地流转的社区政策灵活性较小,农民的土地权利未得到有效保障。 4.2 政策建议 基于上述研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改善农村社会保障,为老龄化日益严重的农村社区农户养老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和社会保障,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可以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开土地的安全感和应对市场风险的职业能力,解决农民离开承包土地的后顾之忧,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进程[13]。各地方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农民非农就业,包括建立并规范运营农民工就业机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等。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浅析广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摘要】土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和社会财富,是农民生存的条件和重要的社会保障。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及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发展,促进土地合理的流转,激发土地更大的效用,以此提高农民收入,推动新农村建设,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内涵和意义分别阐述,其次,选取广西农村土地流转的特征和形式等现状进行具体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广西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土地流转;土地交易;土地产权 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内涵 学术界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流转”)的内涵有着以下几种不同的认识。 第一种观点认为,所谓农村土地流转即指农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具体的说就是拥有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者经济组织,也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持这种观点的如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副司长张红宇博士。 第二种观点也认为,所谓农村土地流转即指农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但是他们主要是从法学角度进行解释,认为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应该物权化,这样才能更加有利于流转进行。持这种观点的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王小映研究员。 第三种观点认为,所谓农村土地流转即土地使用权在不同经济实体(企业和农户)之间的流动和转让;除特别说明外,“农村土地流转”则是指农地使用权的流转。持这种观点的主要包括山东农业大学的杨学成、曾启教授等”。 2008年10月19目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议对农村土地流转提出明确规定,并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由此笔者认为土地流转从权利角度而言,只是指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但依法归农村集体使用,为农民所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的流转。从流转中涉及的各主体的组织性质而言,土地流转既包括内部流转,也包括外部流转。也就是说,本文中土地流转的范围既包括农户与其他农业生产经营者之间的流转,也包括国家对承包土地的征收与征用。 二、广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一)广西土地流转的特征 1、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小。2009年7月19日,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研讨会在南宁召开。农业厅厅长张明沛提到在所调查的农户中,有76%的农户投有进行过土地流转(转入或转出)。转包或转让过耕地的农户中,有65%的农户只转让家中部分土地,有35%的农户转让家里的所有土地。到2008年底,全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16.21万公顷,仅占全区农户承包地总面积的7.37%。 2、流转形式多样化复杂化。广西土地流转形式多种多样。其中,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以转包和租赁为主要流转方式;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集团之间的土地流转,则是以征收和征用,即国家收回集体土地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其他用途。如贺州市的土地流转就有44460亩土地采取了转包形式,占流转土地的6.49%;有488728.2亩土地采取租赁形式,占流转面积的71.32%;有53039.06亩土地采用转让形式,占7.74‰以互换形式流转的为26432亩,占3.86%;以股份制合作开发形式流转的有65061亩,占9.49%;另外还有7536亩土地(占1.1%)采用其他形式流转。 3、地区间的流转市场发展不平衡。广西总体来说中部地区(南宁、柳州、桂林一线)的流转规模最大,其次是东部地区,而西部地区的流转规模相对较小。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环境因素外,经济因素是最主要的。广西中部地区,其经济比东西部地区发达,城市化进程加快,而加大了对非农建设用地的需求,其农村土地的流转方式表现为农地流转的外部形式,即通过政府的征收与征用,将土地用于非农用途。另外,中部地区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相对东部和西部地区多,因而更多农民倾向于把田地转给亲戚或乡亲耕种,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土地流转的规模。 (二)广西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广西的土地流转形式虽然与我国的土地流转形式基本相同,但也因为其自然、经济条件有其侧重的流转的形式也有其比较少用的形式,如季节性流转、异地承包的流转形式在广西就比较少见,前者是因为广西地处亚热带湿润季风区,一年四季均适合农作物生长就不存在土地季节性流转。而广西丘陵广布,平原较少不适合大面积的耕作,这就难以吸引外地商户来桂承包耕作。而广西的土地流转主要侧重以下几种方式: 1、自行转包。车包是广西土地使用权自动流转的主要形式,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外出打工,从事非农经营又不放弃土地的农户一般采取这种方式。承包户将自己不愿经营的土地,通过私下商量达成转让协议。在广西这种流转形式比比皆是,也最受欢迎。 2、反租倒包。村集体将农民不愿经营的土地“反租”过来,再统一招标承包给经营大户。反租倒包则指农户在保留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村、组集体将集中后的土地出租给他人,形成规模经营。广西的反租倒包开始的比较早,其中钦州市比较典型,在2001年,此市实行租赁和“反租倒包”的土地(包括四荒)面积约就达到6.63万亩,占全区土地流转总面积42.83%。其中村、组集体经营土地租赁达5.75万亩(其中四荒2.45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37.15%。 3、互换土地。为了方便耕作和管理,大户与农户或农户之间进行土地使用权互换,以达到连片规模经营。互换可以约定对不等值部分适当补偿。这种互换对改变地块零碎,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后,土地也随之被按户分割,实行小规模分散经营。而广西的丘陵地形更是加重了土地经营分散化的趋势,广西农村由于小规模分散经营使劳动投入和土地投入都超出了可替代的合理限度,使土地的规模效益丧失,阻碍了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所以土地互换的流转形式比较适合广西的土地的利用情况,应加以推广。 4、股份合作。股份合作,即村、组将集体经营的土地或农户将承包的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入股,参与土地经营者实行股份制经营,村、组集体或农户以入股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分红依据。农户以土地承包权折股的方式,联合起来发展效益农业。这种产权清晰、利益直接的流转方式是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有力带动了当地农民脱贫致富, 5、土地拍卖。国家或集体对“四荒”土地,通过公开竟标方式,拍卖给企业或大户有偿使用。“四荒”土地是指荒山、荒坡、荒沟、荒滩。广西区内多为丘陵地形,山林荒地较多,这些荒地,不用则废,如果能加以利用会给当地居民带来可观收入。广西很多农村就把山地拍卖给有能力经营的农民来发展 林木业,而把一些荒地拍卖来规模经营种植业,其中甘蔗被大面积种植。 三、广西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产权模糊不清 广西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种种问题,归根到底是我国土地制度的问题。在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而这个集体又没有明确的范畴。因此,土地产权的不明晰是造成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小,速度慢,流转价格混乱等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广西土地产权不明晰多带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它使得农民不能拥有自己所承包的土地的完整的产权,他们只能拥有土地承包权和由此产生的承包经营使用权;产权不清为农地的流转设置了障碍,使得我国的土地流转只能流转土地的承包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农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集体这一范畴的缺位,使得集体所有事实上沦为村干部所有或权力所有:集体本身的不明确性,为土地的频繁调整提供了便利,进而对使用权构成侵犯,也不利于农地的流转,农民连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稳定性都得不到保障,公平交易也就无从谈起。而且农民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不完整的产权,缺乏抵押权,农地收益索取权也不完整、不清晰。产权主体不明确导致权利配置的失衡,造成管理滞后,缺乏激励等,这一系列因素都阻碍了我国土地流转,使得土地流转缺乏动力。 (二)土地交易市场发展缓慢 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地进行,需要将土地作为商品推向市场,促进其优化。因为任何初始的土地产权和土地分配安排,都不可能达到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但是,只要土地产权是清晰的、完整的,就可以通过产权的市场交易实现土地资源配置的不断改进。我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当前农村土地市场中土地的流转是以土地使用经营权形式进行的。但目前,由于土地规模流转的时间较短,土地市场很不完善,主要表现为:交易方式单一;运作不规范;多数地方没有建立交易机构、交易场所。 广西的土地流转市场更是远远落后于东部发达的省市,主要表现为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数量很少,经营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公司为数不多且不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也发挥得不够,严重影响了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广西农村在信息传递方面,缺少一个自上而下、网络状、多功能的中介服务体系,造成了土地供求双方的信息流动受阻,需要转出土地和需要承租土地之间缺乏信息联系,只能在狭小范围内进行交易,阻碍了土地流转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进行。还有农民在资金使用方面缺少金融机构的支持。农村土地流转需要大量的资金,而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流转的抵押担保及融资具有一定的限制,影响农户为扩大种植规模进行的投资,进而限制了土地流转的发生。 (三)广西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落后 农民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市场行为主体,必须独立承担生产经营中的各种风险,如自然灾害、市场风险和意外事故等,当这些风险不能通过农民自身的力量化解时,他们就面临着因风险而致贫、生活无着落等问题,这就需要国家向他们提供相应的生活保障。据2007年广西自治区民政厅组织全区乡镇村干部历时两个月的排查,全区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国定温饱线625元的贫困群众有244,8万人,其中五保对象36,2万人,因重病、重残、重灾而丧失劳动能力致使无法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特困对象88,6万人,其他低收入对象约120万人。 另外,广西失地农民逐年增多,自2001年以来,广西每年新增失地农民10万人以上,2005年失地农民约有133.5万人,占农业总人口的3.4%。其中,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约40.05万人,占失地农民总数的30%;基本失去土地(人均耕地小于0.5亩)的农民约50.73万人,占总数的38%;余下42.72万人均耕地大于或等于0.5亩的农民,约占总数的32%。广西各地各部门对失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虽然逐渐重视,但目前还只是起步阶段,具体做法就是安排就业和引导失地农民参加各种社会保障。由此,土地作为农民的重要资产,起到了提供社会保障的重要作用。。农民把土地视为“保命田”,即使有其他就业门路,也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致使土地流转发展速度缓慢。 (四)流转机制不健全,相关管理混乱 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不仅是广西所面临的问题,也是全国土地流转共同所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为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没有建立;土地流转的操作程序不够规范;土地流转手续不完备;土地流转程序混乱。不少农户私下进行自发性的流转,流转双方大多是用口头协议的方式来确立流转关系,书面协议只是少数,即使是书面协议,协议上条款不规范、不齐全、不具体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这种状况极易引起纠纷,而且一旦发生纠纷后往往难于处理,给农村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对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探讨 1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现状分析 1.1 土地流转后主要为种植产业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后的主导用途为种植,用于其他方面的甚少,这一点相对于国外有很大差别,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一些县镇土地流转后用于种植业的比重甚至达到90%以上。 1.2 流转后种植日趋多样化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2002年后农民劳务日渐减少,这助推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的扩大,而流转形式及土地流转后种植的作物都日趋多样。我国土地流转有转包、转让、租赁和入股等形式,而随着流转的形式不同,规模的不同,种植的作物种类也不一样,主要有小麦、水稻、大豆、蔬菜、苗木和水果等,还有一些流转土地更有用于鱼类、山羊养殖等等。 2 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存在的问题 2.1 流转后苗木种植规模化经营仍需扩大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的规模仍然很小,流转后的土地主导种植为水稻,小麦和大豆,达到70%以上,而种植苗木从全国来看规模甚小,有些乡镇甚至只有5%左右,而有些乡镇能够达到80%左右,根据相关文献挖掘及数据统计我们发现,667m2水稻的年纯利润大约为300元,而种植花木的年纯利润达到5000元左右。因此,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规模的扩大有其必要性。 2.2 苗木种植质量亟待提高 苗木不同于一般的粮食作物,首先表现为其种植投入成本较高;其次,苗木的成功种植所需的技术较高。而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年龄日趋偏大,技术较为落后,这导致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存在两大问题:一是质量较低,由于农村劳动力技术上的缺陷,导致一些苗木成活率较低;二是长势缓慢,由于农村劳动力的技术不到位,很多苗木在该出苗的时间不能正常出苗,导致苗木培育时间较长,这样使得农村劳动力的成本提高、收益下降。 2.3 土地流转后苗木种植种类单一 由于农村劳动力技术、年龄等方面的缺陷导致其不敢尝试新的品种,偏向于种植一些常见的生命力较为顽强的苗木,这就导致了农村土地流转后的苗木种植种类品种较为单一,从而形成循环,种的多有经验了加之风险厌恶的心理便不愿意尝试新的品种。 3 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的建议 3.1 适度规模经营,做好统筹规划 虽说提倡规模化的种植苗木,但也应该注重适度,否则会出现规模不经济现象。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后的苗木种植更应注重适当的规模化。要做到适度规模化就要实施统筹规划,这不仅要求农村苗木种植劳动力的努力,更需要相关部门做好统筹引导,对其进行适当的培训。 3.2 提高苗木种植劳动力的综合素质 针对苗木种植劳动力技术与规划方面的欠缺,相关部门应该倡导科学种植,积极引导其进行技术的培训与提高,适当情况下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引进高端技术咨询人才,以配合土地流转后苗木种植问题的解决。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农村苗木种植劳动力技术的提高与应用,进而提高苗木种植的质量;二是有利于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3.3 政府全局规划,提倡“入股型”土地流转与种植苗木相结合 3.3.1 政府全局规划。政府的职能是“引导、协调、服务、监管”,但是在农村土地流转后苗木种植问题上,相关部门并未能够做出较好的决策以从整体上统筹全局,同时乡镇街道等对农村土地流转后苗木种植的问题探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之农村苗木种植劳动力缺乏对苗木宏观市场需求的分析,也缺乏相应的销售渠道及培植能力,从而导致了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的品种单一。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从全局上为农村土地流转后的苗木种植考虑,统筹规划,在提高其相关技术的同时为种植者提供有效的建议与意见,从而使得他们“敢种植能种植”。 3.3.2 提倡“入股型”农村土地流转与苗木种植相结合。笔者认为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后苗木种植问题,“入股型”土地流转与苗木种植相结合是比较好的一种形式,这是指农民将土地以股份的形式参与苗木公司经营,按照风险共担的原则,与已经成熟的苗木公司结成共同体,一方面是因为相对成熟的苗木公司具有相关的技术指导员,另一方面是农民可以提供土地及劳动力,最终二者可以达到双赢的局面。但这一创新形式的实施也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引导,过程也需要适当的协调和监督以保护双方的权利。 总的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规模虽在扩大,种植种类也日趋多样化,但对于流转后种植苗木当前还存在未规模化、苗木种植质量不高和品种单一等问题,针对本文剖析的三个问题,笔者建议首先乡镇部门应当做好统筹规划,以达到适度规模种植;提高苗木种植劳动力的综合素质,进而提高苗木种植质量;最后创新性的提出“入股型”土地流转与苗木种植相结合的建议,以期对相关部门提供理论上的引导。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的障碍与政府行为探析 主题词:农村土地流转障碍政府行为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但同时也造成了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和土地细碎化经营的后果,而这正是导致目前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低、农产品生产成本高、科技含量低、农业比较效益差,农民增收困难的关键因素。 农村土地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对于它的高效开发利用只有两个途径:引入科技、资金、信息等新的生产要素,提高单产和农产品品质;或通过土地流转把土地集中到更有效率的人手中进行规模化集中开发,以降低成本,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对于引入科技、资金、信息、技术等新要素,政府已经连续多年来将其作为农业工作的重点来抓,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目前的问题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对于农业新要素的有效需求相对不足。由于土地经营规模小,比较效益差,许多农户放弃经营农田出外打工或经商,宁愿让土地荒芜也不愿在上面投资更多的资金和精力。在许多地方,农地的浪费和低效化经营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必须通过土地流转来提高土地的经营效率并促进农民增收。 一、农地流转的现实障碍 1、农地产权残缺。一种明晰并富有效率的产权制度应该是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的统一。但《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以及《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产权的界定是"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农户经营"。即意味着农户不是土地的所有者,只有使用经营权。而乡村集体代表国家掌握土地的终极所有权,有权对土地进行处分。这种所有权、处分权与占有权、经营权分离的产权已成为农地流转的体制性障碍,也成为一些乡村组织借地发财,损害农民利益的政策依据。目前,在非农建设用地上,一些地方政府和乡村组织借建开发区、开发房地产,建设小城镇的机会,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获取大量土地出让资金,而失地农民仅得到为数很少的土地征用补偿金,利益分配比达到7:1甚至更高,严重损害了失地农民的合法利益。一些地方乡村组织采用行政强制手段,利用"反租倒包"方式,低价从农户手中取得土地,高价租让给农业产业化企业,从中赚取差额利润。同时由于土地家庭承包制导致的土地细碎化经营状况,一些需要土地的农业产业化企业需要和分散经营的农户分头谈判,增加了交易成本。而分散的农户由于缺乏组织难以联合起来维护自身利益,结果往往是在谈判中处于劣势,地价被过份压低;或是被乡村组织低租高包,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流转农地供给不足。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的缺位,使农地的流转风险和机会成本加大。而土地对农民来说,具有特殊的生存保障功能。从满足农民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到承担子女教育和养老医疗费用,土地几乎承担了本应由国家和社会对农民承担的所有保障职能,所以除非找到能获取更高收益并较为稳定的非农岗位就业,否则农民不会轻易出让自己最后的保障权利。根据沈阳市的抽查统计,大约有64的农户愿意继续承包土地,而其中有79.4的农户认为土地是生活的基本保障,不愿转让。尽管外出务工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例在逐年上升,但出外打工可以缓解一时经济困境,解决不了长期收入来源问题,随着非农职业周期性、季节性、结构性的调整,或当处于阶段性失业时,种地会成为农民的首选谋生之计。所以,有的地方农民尽管出外打工顾不上经营耕地,宁愿让土地荒芜,也不愿租赁给别人经营。这在客观上造成了流转农地要素的供给不足。如榆林市子洲县三川口镇八塌湾村,全村共150多人,现在家人口不足50人,外出务工人口高达67,由于缺乏青壮年劳动力,全村耕地大面积撂荒,但大多数农户不愿将其流转给外来户。 3、农地需求相对不足。由于农业生产需要投资量大,农作物生长周期长,面对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大,投资收益率低。同样的土地,投资工业要比农业项目的比较收益高,所以即便是体制障碍消除了,农民自愿出让土地了,也未必立即就有许多企业和种养大户前来接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尤其是地处偏远山区,土壤肥力差的土地,更是少有人问津。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流转农地需求不足。如榆林市清涧县,在风调雨顺的情况下,种植市场看好的黄豆,一亩最高亩产80公斤,扣除籽种、化肥、农药等费用,亩收入200元左右,一个劳动力经营20亩,年收入也只有4000元左右。而外出打工每天收入在20元左右,半年就能达到全年收入。过低的收益导致这些地区耕地大面积撂荒,但是却无人承包开发。 4、非农产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能力不足。一是乡镇企业发展减速,吸纳农民就业能力不足。从陕西省的统计情况看,乡镇企业发展速度明显放慢,1995-20__年期间,总共增加了6.3万家企业,年均增长速度为1.1%,其中20__年为0.6%,20__年为-2.67%。乡镇企业吸纳就业能力不足。1995-20__年,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年均增长仅为1.5。其中,20__年转移向乡镇企业的农村劳动力为29.65万人,与20__年同期的45.8万人相比下降35.3。由于吸纳就业能力下降,靠乡镇企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空间有限。目前国有企业大量减员分流,下岗失业职工增多;一些城市采取某些对农村劳动力流动限制的措施,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机会骤减;加上受自身文化素质及技能因素的制约,农民进城增收的门路越来越窄。目前全省76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达600万人,占79。由于知识和技能储备不足,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大多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肩挑背扛型的体力活,很难适应目前非农职业技能化的要求。 5、农地要素市场不规范。一是流转行为不规范。一些乡村组织利用手中的土地所有权,违背农民意愿,强行反租倒包,集中土地搞开发。有的借流转名义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侵害了农民经营 自主权,损害了农民经济利益。二是缺乏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由于缺乏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农地流转信息得不到沟通,导致有的地方大面积的撂荒地无人承包开发,有的地方涉农企业和承包商需要农地却找不到可用资源,流转地资源紧缺与相对过剩并存,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三是缺乏流转监督机制。对于违规流转农地缺乏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于农村流转地价的评定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四是流转程序不规范。目前农地流转大多以口头约定为主,即便签订合同也只是简单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没有明确规定,一旦出现纠纷无法追究责任。且大多数流转地没有登记并进行公证。 二、农地流转中的政府行为 针对以上问题,农地流转中的政府行为应该把着力点放在: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流转程序、创新流转机制、培育流转市场、保护农民权益、减少农地依赖、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上面,综合应用经济、行政和法制手段,推动农村土地的合理有序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民收入快速稳定增长。 1、转变政府职能,准确定位政府角色。在农地流转中,政府既要克服利用土地所有权属强制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从中获取超额利润的"越位"行为,又要克服对违规流转放任自流,缺乏服务规范机制的"缺位"行为。要坚决从土地流转市场上退出来,变强制为引导,变干预为服务,抓好土地流转的宏观调控、监督监测和中介服务。一是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好土地流转总量、结构和动态平衡,引导农地流向优质高效农业项目。二是建立流转服务机构,为农地流转提供信息、中介、登记、公证等服务。三是监督农地流转的程序、流转合同是否规范合法。四是强化耕地保护,依法查处巧立名目改变农地用途或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的坑农行为。加强基本农田建设,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五是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吸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对流转农地进行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开发。 2、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农地流转程序。一是抓紧研究制定农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农地产权归属、交易方式与流转程序,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地流转。二是建立健全农地流转合同制度、交易登记制度、公证制度、纠纷仲裁制度,明确流转双方权利义务,协调化解农地流转纠纷,规范流转程序。三是完善农地价格评估制度和土地流转补偿制度。在兼顾集体、农户和承包者利益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和利益分配比例。四是积极落实《土地承包法》,坚持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促使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长期化,为顺利实现农民土地使用权转让奠定法理基础。 3、创新流转机制,优化农地资源配置。要在充分尊重农民和投资者意愿的基础上,在现有的土地制度框架内,大胆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借鉴成都"股田制",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直接参与投资企业的利润分红,变土地资源为土地资本;借鉴海口"五统一分"制,将农民手中不能流转的分散土地资源进行互换整合,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对当地种植业结构做出整体规划,"统一规划、统一耕作、统一技术、统一种苗、统一销售、分户管理",形成优势产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局面,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益;借鉴山东"田保姆"做法,对因出外打工缺乏劳力而荒芜的农田实行代耕、转包、转让、出租等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收益分配由双方商定,优化人地资源配置;借鉴大连模式,对于大片农村集体闲置土地可"上市招标"实现高效流转。总之,要鼓励农民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增加农民收入。 4、建立健全中介服务组织,培育农地要素市场。以县乡土地服务部门为依托,以农村专业协会为主体,构建农地流转中介服务网络。普查流转地资源,收集供求信息,进行供求登记建档;开展政策咨询,提供合同范本,调解流转纠纷;邀请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土地等级评估定价,进行大面积流转农地的租赁招标;代办土地流转手续,组织供需双方谈判,为供需双方搭建流转桥梁。培育农地市场,引导农地要素合理流动,优化农地资源配置。 5、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农地流转要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坚持以农用为主,以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坚决反对乡村以各种名目违背农民意愿进行的圈地开发和反租倒包行为。积极鼓励农户之间进行农地转包、出租、互换、转让、代耕等流转行为,引导流转农地向农村种养能手集中;对农业产业化企业用地要尽量采用租赁或入股经营的方式,尽可能为农民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利益。对公共建设用地,要坚持将土地征用补偿金的大部分交给农民,并要为失地农民办理失业和养老保险。 6、积极引导农民到非农岗位就业,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要促进土地流转就必须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降低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性,从而就必须降低种植业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到非农岗位就业,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一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积极引进和培育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的中小民营企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强就业容量较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地创造就业机会,争取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消化"。二要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从而提高劳务价值,为农民"走出去"务工创造条件。加强对农民出外务工的信息引导和组织管理,确保农民工有序流动,顺利增收。三要取消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取消户口限制、降低农民工子女上学门槛,为农民进城务工提供便利条件。四要积极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搭好创业平台,鼓励具有一定资金、技术和经营能力的打工者"走回来",在本地投资经商搞开发,带动地域经济发展。文秘站版权所有 7、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地流转。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必然会阻碍农地的集中和流转。因此,必须抓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帮助流转地经营者克服自然与市场风险,提高投资经营效率。一要做好筹资服务。由于农业投资项目具有成本高、周期长、风险大、收益低的特点,银行和投资者对涉农项目望而却步。建议政府通过减税贴息的办法,激励银行和各种融投资机构简化贷款手续,积极为农村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企业发放贷款,确保租赁经营流转农地所需资金。二要做好信息服务。在电视、网络、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体上开辟信息专栏,农村流转地租赁信息,提供流转地投资方向与市场分析,引导涉农企业、种养大户顺利接包土地。三要抓好技 术服务。大力推广粮食及经济作物科学作务技术、畜禽养殖和病虫害防治技术等先进实用技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帮助流转地经营者解决技术难题,提高流转地经营效益。四要强化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继续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家子女接受大学以上教育的学费减免和财政补贴办法,逐步建立个人与社会相结合的"低收入农民生活保障"、"农民失业保险""农民养老保障"等保障机制,解决农民对农地流转的后顾之忧。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牡丹江市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研究 1.1 立题依据 1978年11月24日晚,安徽省凤阳县的18名农民制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这算得上是一个惊人的壮举,这也可以算作是我国农村的开篇。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确立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后,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弊端逐步显现出来,农村土地问题日益突显。大多数农民通过农业生产所获得的收益不再增加,探索出适合现代社会的土地经营模式已经箭在弦上了。而进行农村土地流转可将农户个人土地集中为大面积连片土地,化点为面。在种植与收割阶段,不但便于统一管理还有利于发挥农业科技优势,真正做到与时俱进,达到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和提高农户收益的双赢目标。自 1984 年中央 1 号文件首次提出允许农户经集体同意可以转包承包地给种田能手,到 2002 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上升为法律规定。再到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土地流转做出了更加具体地指示,文件指出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结合农田基本建设,鼓励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可见党中央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重视程度。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并不是一个新的研究课题,学者们对一些焦点问题所持的观点也不尽相同。国内学者更多的关注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把握和制约因素分析。主要研究方向可以归纳总结为以下四个方面,即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现状的研究、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动因的研究、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缓慢原因的研究,以及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绩效的研究。王春超(2011)从农民家庭经济资源结构的方向系统研究了影响中国农户收入增长的关键因素,试图解决我国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低于城市居民,以及农民收入增长后劲乏力的问题。研究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要想提高农民对土地的利用率,以及农民在土地市场中参与的程度,必须通过政府出台相关的鼓励政策,这样才会提高农民的收入。刘莉君、岳意定(2010)在构建农村土地流转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转包、反租倒包、股份合作制等我国目前主要采用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经济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出股份合作制这种土地流转模式给农民带来的收益最多。游和远(2010)选取了我国 30 个省份的数据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分析得到了如下结论:现阶段还没有证据证明农村流转与外部条件是否存在关联。农村土地流转并不会让农村劳动力发生转移,失去土地在家留守也是农民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后可能的劳动力走向。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还需要寻找并完善辅助农地流转制度安排目标实现的工具。 第 2 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基础理论 2.1 农村土地流转概念界定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家庭所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农村土地流转从根本上说是当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农民为获得更多的收益所产生的一种自发行为。目前我国施行的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是以农户自愿为基础。通过转包、转换、入股、联营、租赁等多种方式出让其使用权,在乡级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后,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简单的来说就是在承包期的农业用地以不改变土地的用途为原则,倡导农民将拥有承包权的土地向农业大户,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流转,建立起以农村土地为核心的合作机制。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农业大户,合作社和农业企业通过引进先进的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将土地集中起来,开展大规模集约化、机械化、现代化的农业种植及经营。而另一部分将土地使用权承包出去的农民,在获得土地流转收益后,可以没有后顾之忧的投身到二、三产业中,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2.2 相关基础理论 地租是劳动者因为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拥有者支付的实物形态和货币形态的租金或者土地拥有者出租土地的报酬。也可以说地租是直接参与生产的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那部分超额价值被土地所有者无条件拥有的部分,它是占有土地权利和经营土地方式分离产生的必然结果。地租的本质就是土地拥有者凭借土地拥有权获得的收益,即土地所有者从土地上获取收益的权利。马克思认为:“不论地租有什么独特的形式,它的一切类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地租的占有是土地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农户利用土地的方式对地租没有影响,只要存在追求利益的组织或个人,产生了土地的垄断,就有地租的存在。在数量上的对比说明,农户利用土地的方式与土地拥有者出租的土地数量息息相关,农户从土地不同的用途获得的收益是不同的。效益好的话,他们按自己的意愿扩大租用土地,反之就会减少土地的耕种和使用面积。这一系列的变化都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地租按照条件的形成原因不同,可以分为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级差地租理论认为,地租存在有两个必要的条件:一是土地的有限性,二是土地在肥沃程度和位置上的差异。等量投资的劳动生产率在不同肥力和位置的土地上就不一样,因而人们尽可能选择产出高品质的土地优先进行播种,随着人口大量的增加,使得在劣等土地上产出的农产品也能售出。在优等土地耕作获得的平均利润超出劣等土地所得平均利润的部分就是超额利润,即级差地租。17 世纪的重商主义学家威廉?配第的《赋税与捐赠论》中的观点为后来马克思提出的级差地租理论奠定基础。马克思把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级差地租分为两类: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Ⅰ类是指相同的资本量和劳动力,在大小相同位置不同且养分不等的土地上,所产生的超额利润是有很大不同的,因而支付的地租也产生差异。Ⅱ类是在任何条件都相同的土地上,投入不等的资本量,产生不同的超额利润引起地租的不等。绝对地租是建立在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垄断地位所取得的地租,它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土地私有权的存在,其实体是农产品的价值超过社会生产价格以上的那部分超额利润。 绝对地租的本质就在于土地所有权的垄断。而垄断地租是由土地生产产品的价格垄断等因素带来的那部分超额利润而转化成的地租。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探讨 1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现状分析 1.1 土地流转后主要为种植产业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后的主导用途为种植,用于其他方面的甚少,这一点相对于国外有很大差别,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一些县镇土地流转后用于种植业的比重甚至达到90%以上。 1.2 流转后种植日趋多样化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2002年后农民劳务日渐减少,这助推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的扩大,而流转形式及土地流转后种植的作物都日趋多样。我国土地流转有转包、转让、租赁和入股等形式,而随着流转的形式不同,规模的不同,种植的作物种类也不一样,主要有小麦、水稻、大豆、蔬菜、苗木和水果等,还有一些流转土地更有用于鱼类、山羊养殖等等。 2 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存在的问题 2.1 流转后苗木种植规模化经营仍需扩大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的规模仍然很小,流转后的土地主导种植为水稻,小麦和大豆,达到70%以上,而种植苗木从全国来看规模甚小,有些乡镇甚至只有5%左右,而有些乡镇能够达到80%左右,根据相关文献挖掘及数据统计我们发现,667m2水稻的年纯利润大约为300元,而种植花木的年纯利润达到5000元左右。因此,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规模的扩大有其必要性。 2.2 苗木种植质量亟待提高 苗木不同于一般的粮食作物,首先表现为其种植投入成本较高;其次,苗木的成功种植所需的技术较高。而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年龄日趋偏大,技术较为落后,这导致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存在两大问题:一是质量较低,由于农村劳动力技术上的缺陷,导致一些苗木成活率较低;二是长势缓慢,由于农村劳动力的技术不到位,很多苗木在该出苗的时间不能正常出苗,导致苗木培育时间较长,这样使得农村劳动力的成本提高、收益下降。 2.3 土地流转后苗木种植种类单一 由于农村劳动力技术、年龄等方面的缺陷导致其不敢尝试新的品种,偏向于种植一些常见的生命力较为顽强的苗木,这就导致了农村土地流转后的苗木种植种类品种较为单一,从而形成循环,种的多有经验了加之风险厌恶的心理便不愿意尝试新的品种。 3 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的建议 3.1 适度规模经营,做好统筹规划 虽说提倡规模化的种植苗木,但也应该注重适度,否则会出现规模不经济现象。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后的苗木种植更应注重适当的规模化。要做到适度规模化就要实施统筹规划,这不仅要求农村苗木种植劳动力的努力,更需要相关部门做好统筹引导,对其进行适当的培训。 3.2 提高苗木种植劳动力的综合素质 针对苗木种植劳动力技术与规划方面的欠缺,相关部门应该倡导科学种植,积极引导其进行技术的培训与提高,适当情况下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引进高端技术咨询人才,以配合土地流转后苗木种植问题的解决。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农村苗木种植劳动力技术的提高与应用,进而提高苗木种植的质量;二是有利于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3.3 政府全局规划,提倡“入股型”土地流转与种植苗木相结合 3.3.1 政府全局规划。政府的职能是“引导、协调、服务、监管”,但是在农村土地流转后苗木种植问题上,相关部门并未能够做出较好的决策以从整体上统筹全局,同时乡镇街道等对农村土地流转后苗木种植的问题探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之农村苗木种植劳动力缺乏对苗木宏观市场需求的分析,也缺乏相应的销售渠道及培植能力,从而导致了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的品种单一。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从全局上为农村土地流转后的苗木种植考虑,统筹规划,在提高其相关技术的同时为种植者提供有效的建议与意见,从而使得他们“敢种植能种植”。 3.3.2 提倡“入股型”农村土地流转与苗木种植相结合。笔者认为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后苗木种植问题,“入股型”土地流转与苗木种植相结合是比较好的一种形式,这是指农民将土地以股份的形式参与苗木公司经营,按照风险共担的原则,与已经成熟的苗木公司结成共同体,一方面是因为相对成熟的苗木公司具有相关的技术指导员,另一方面是农民可以提供土地及劳动力,最终二者可以达到双赢的局面。但这一创新形式的实施也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引导,过程也需要适当的协调和监督以保护双方的权利。 总的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规模虽在扩大,种植种类也日趋多样化,但对于流转后种植苗木当前还存在未规模化、苗木种植质量不高和品种单一等问题,针对本文剖析的三个问题,笔者建议首先乡镇部门应当做好统筹规划,以达到适度规模种植;提高苗木种植劳动力的综合素质,进而提高苗木种植质量;最后创新性的提出“入股型”土地流转与苗木种植相结合的建议,以期对相关部门提供理论上的引导。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的三个问题 在我国农村,随着资源流转的不断加快,权利的冲突问题日益增多。具体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言,由于农民在行使承包经营权时,可能会影响到发包人的权利,所以,农业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并将于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根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办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可以说,农业部的规定解决了农民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土地流转时可能面临的诸多问题。譬如,当农民转包或者互换土地时,如果发包人为不同的集体经济组织,必然面临着转包或者互换合同的效力问题。一般来说,未征得合同当事人一方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转让、转包、互换。农业部将农民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范围限定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解决了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而产生的法律障碍。为农民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解决了现实问题。 然而必须指出,这种通过限制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范围来化解矛盾的做法,可能会最终损害农民的利益。首先,将土地的流转限定在农业用途,固然可以有效地保护农业用地,但是,在农业作为弱势产业,投入产出比与其他产业相比缺乏优势的情况下,可能不利于大规模提高农民的收入。 其次,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所规定“入股”的权利,农业部严格限定为,“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的权利,或者“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权利。换句话说,不论是公司化经营,还是合作化经营,土地承包权作价入股,只能从农业生产经营中受益。这和许多经济学家所倡导的农村股份制有很大的出入。坦率地说,由于只能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所以,无论农民采取何种组织形式,其最终收益都不会很高。曾经有一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为了提高边际收益,在农业生产用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或者以所谓的观光农业为幌子,建立大量的娱乐设施,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收益。农业部显然是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所以,将入股经营严格限制在农业生产经营方面。这样一来,除了在一定范围内能够提高农业的机械化作业水平之外,对农民增收并没有太大的帮助。 第三,按照新制度经济学派的观点,交易成本决定着交易的方式和交易的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同样存在着交易成本的问题。根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要签订合同,而且以转让方式流转的,还要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以后,还要向发包方和乡镇 人民政府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在农村交通不便、信息传递不畅的现实大背景下。农业部的规定虽然有利于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关系,但在客观上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多数农民很可能会在法律规范之外,寻求通过成本更低的交易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上述这些问题在短期内可能无法解决。承包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是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由于我国实行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所以,为了避免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在设计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不得不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限定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而这样一来,使得跨地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泡影。这说明我国农业管理部门在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时,充分考虑到了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从实际出发,试图逐步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但是必须看到,这样的解决方案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收入增加缓慢的问题,不可能建立科学的农村土地流转法律体系。 笔者认为,解决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必须分三步走:第一,应当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将现在分属于不同集体组织的土地收归国有,由国家制定统一的流转法。第二,在承认并且保护现存的农村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逐步调整土地承包关系的当事人,让农民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与统一的政府部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第三,建立非营利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组织,为农民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提供服务。也就是说,在明确土地发包方为国家之后,允许人们跨地区从事土地承包经营活动。 从严格意义上说,土地的承包经营和土地的合作化经营、股份制经营只不过是经营方式的不同。在不能够享有土地流转增值收益的情况下,无论采取何种经营方式,都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当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状况。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国家决策部门应当在充分考虑到农民切身利益的情况下,从根本上改革农村的土地所有制,改变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限制性规定,最大程度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简单地说,作为土地的发包方,今后政府可以通过改变农村土地的用途,设立长期的农村发展基金,改善农民与土地之间的关系,建立长期的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乔新生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土地流转制度在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农村土地资源,提高农业规模效益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来,在基层的深入调查中发现,由于制度、管理、操作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不容忽视、亟待解决。 一、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不统一 一方面,农民具有很强的恋地情结。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对土地的依附性,一些农民想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而又心存疑虑,害怕彻底失去土地,因此选择协商代耕、临时性转包等简单流转方式,仍把土地作为在非农行业混不下去的退路。另一方面,一些干部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必要性认识不足,不支持、不引导,顺其自然。认识问题成为制约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首要问题。 二是机制不健全 虽然土地使用权流转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种普遍现象,但土地流转无论有形还是无形的市场都未形成,转出、转入之间缺乏足够的信息联系,阻碍着土地流转在更多方式、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进行。转包费、租赁费缺乏科学依据,没有与之相关联的评估、咨询、公证、仲裁等中介机构。 三是流转不规范 在调查中了解到,事实上农户在流转土地使用权时90%以上只有口头协议,没有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即使签了合同,也比较简单、不规范,流转双方在责、权、利关系上没有明确规定,也无违约责任,更没考虑到今后市场变化因素,特别是对保持地力没有足够重视,给合同纠纷留下了许多隐患。 四是政策不完善 一是有关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因制定年限不同,权益保障的侧重点不同,致使《农村土地承包法》与《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业法》等法律法规之间存有互相矛盾的条款。二是大法出台后,法律解释、地方实施细则、基层实施办法相对滞后,比如《农村土地承包法》是国家针对全国普遍问题出台的,不可能涵盖所有问题,需要“本土化”,细化成具体、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可是截至现在,我省的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造成基层法院对土地承包纠纷难于处理。三是有些政策落实还不到位,各级政府为大户提供的服务比较少。随着规模经营的发展,大户要求服务的呼声很高,要求服务的内容很多,从服务项目分,有种植的,有养殖的;从经营过程分,有产前的、产中的、产后的;从服务内容看,有要求资金支持的,有要求技术指导的,有要求销售服务的,但由于多种原因,政府和有关部门还不能满足大户的服务要求。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流转,制约了规模经营的发展。 二、对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引导。 土地流转,已在事实上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切实加强引导,统一认识,是农村土地使用权合理健康流转的必要前提。因此,各级党和政府要把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统一到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发展和完善,改造传统农业,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小康社会进程上来,摆上农村工作的重要日程。一方面加强培训,使干部认识到土地流转工作的重大意义,掌握土地流转的政策理论。另一方面加宣传引导,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三十年之后也没必要变”的政策导向,使农户统一思想、打消顾虑,促进土地合理流动。 二是制定法律,创造政策环境。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有层次地修订、制定出土地使用权流转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以及实施细则,对依托农业企业和合作组织、符合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扶持政策进行的土地流转,国家给予政策、资金支持,从体制和国家政策导向上促进土地的合理、健康、有序流转。 三是突破限制,扩大流转范围。 在平等协商、自愿有序,保护农民的承包权和流转利益,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和农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完善农民利益保护相关配套措施,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到农村获得土地使用权,逐步扩大土地流转面。 四是建立市场、培育中介组织 针对我县目前土地流转的实际,迫切需要建立流转机制和市场中介组织,使土地资源按照规范程序合理流动,这样既有利于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又有利于推动土地流转进入市场。一是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放的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土地进入市场,通过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土地向生产能手集中,促进规模经营。二是要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中介组织,强化中介服务功能。要以乡(镇)农村经济管理中心为依托,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介组织,建立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同时,稳步发展民间中介组织,为土地流转提供土地政策、流转方式、信息传递、法律咨询等项目服务。三是开展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工作。合理确定各类农地的质量、等级,客观、公正地评估其市场价格,为公平交易提供参考,为政府加强对农地市场的价格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经营者合理选择经营项目奠定基础。 五是积极探索、创新流转途径。 各级各部门要在坚持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农村专业协会篷勃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实践股田制(以土地入股参与公司经营)、中长期转包土地银行储蓄制、在农业信息网上搭建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在充分保障农民长期利益和农村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使土地使用权逐步向具有较高生产种植技术的专业化公司、协会、经纪人集中,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不断提升土地产值和经济效益,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六是树立典型、搞好示范带动。 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创造性,创新多种流转形式、流转机制。对于土地流转的成功范例,要及时总结经验,注意抓典型,树立榜样,搞好示范引路工作,让更多农户认识到土地流转给自身带来的好处,从而主动、自觉、自愿地加入到土地流转中来。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体会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对农村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成为热门话题,各方目光都投向了农村,嗅到了“三农”带来的新机遇。而对广大农民来说,土地政策的调整变化,不亚于第三次,关乎每个人的切实利益和长远发展。如何在新形势下规范推进土地流转,有序发展规模经营,提升土地经营效益,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同时,预防和处理好土地流转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持农村和谐、快速、健康发展,是我们乡镇基层干部要认真念好的一本经。 由于农村家庭的人口、年龄、就业结构等发生较大变化,延续30多年的传统分散经营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科学发展的需要,农村土地经营特别是涉及流转中的各类矛盾逐步显现。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快农村的关注较多,相信制约土地流转的制度障碍也将很快得到彻底破除。当前,无论从中央政策还是未来农业发展方向,将土地流转给有实力、有能力的企业或专合组织进行规模化经营、机械化操作,提升农业集体约、现代化水平,都是发展大势和必然趋势。 就目前来看,加快土地流转至少有五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解放劳动力,让20-60岁没有负担的青壮年劳动力安心外出务工。二是有利于提高土地效益,通过改传统种养模式为规模化经营,实行机械化耕种,降低种植成本,提高农田产出。三是有利于农业品牌建设。新的经营业主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建设标准化基地,调优种植品种,采取无污染、环保式有机化种植,种出的优质产品可以打有机牌,做成精品销售,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含金量。四是有利于田园化建设。土地成片流转后,新的经营业主舍得大投入进行田间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建设、标准化控制,既有利于提高地利,也有利于争取相关扶持政策、项目资金。五是有利于农产品价格和质量安全。企业、农场主大量流入土地后,为自己提供了原材料基地,可以有效避免企业因市场波动而影响收购成本,既为自己找到一条生路,也为农民找一条出路。同时,实于规模化经营,也有利于统一成片土地的种植过程,安全施肥用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事实上,在上级政策的指引下,各地农村都在持续不断的探索,并涌现出了一批土地流转较为成功的典型。目前,我县比较有代表性的土地流转模式就有完全交付型、合作经营型、农企互动型三种: 第一种:完全交付型。即__镇“荆蕾”家庭农场模式。“荆蕾果业”是该镇规模较大的家庭农场,公司依托村组织从农户手中以每亩每年500元的价格流转土地150亩,流转期到2028年结束,农户在此期间基本与农田脱钩,可以获得租金后放心外出务工,土地完全交由公司统一配种管理。 第二种:合作经营型。即毛家港镇军堤村“土地银行”模式。该村“两委”在2013年5月注册成立了军堤农业资源经营合作社,社员158人,存贷土地1073亩。合作社采取“银行”方式运作,农户将愿意流转的土地存入合作社,合作社按每亩年产740斤稻谷,折合现金1000元本息付给农户。合作社再将1073亩田地划块分片,以每亩每年1100元的价格,分别将旱田承租给华烨水产种植蔬菜,水田承租给四通米业发展有机稻,除去农户存地本金,年可创土地流转效益10.73万元。同时,华烨水产和四通米业又将流转的土地以每亩40元的价格委托合作社管理,可实现管理创收4万余元。通过盘活土地,该村每年增收近15万元,不仅壮大了集体经济,还为农户提供了家门前就业的机会,拓宽了增收渠道。该村“土地银行”运作至今,收到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3年底又流转土地350多亩,从事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种植。 第三种:农企互动型。即鄂南春米业“民企互动”模式。农民把土地交给企业,得到一定的租金,然后由企业进行标准化改造,并划分成若干工作区域,农民再根据自身实际,若没能力耕种就得租金放弃农田,若有能力有意愿继续耕种,就按劳力大小承包种植面积,企业制定标准化种植要求,根据种植效果发放劳务报酬。鄂南春米业集团通过采取“粮食企业+基地+农户”的组织形式,构筑生产、收购、销售为一体的产业化模式,形成了企业与农民之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流转农田每亩可获租金800元,留守农户还可根据企业需求从事田间生产或加工车间作业,日薪可达80-180元,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 当前,土地流转的政策逐步明朗,各地加快土地流转的力度也非常大,但仍有不少制约土地流转的实际障碍,加之土地流转本是市场行为,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解决好这些问题,是进一步推进和加快土地流转的关键。主要问题包括: (一)土地二轮延包的遗留问题。一是二轮延包不彻底,部分农户因债务或外出务工而放弃分田,随着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弃田者反悔要求重新分田。二是按二轮延包政策,不允许经常调整或全村统一调整,实行承包期内“增人不增田,减员不减田”的土地分配制度近20年来,造成了约40%的新生代农民无田可种,约40%的进城户口却依然享受土地红利。调查发现,目前80%左右的种地农户都不是纯粹种自己的地,都流转有别人的地,与家庭实际承包权证的土地面积不符合,政策极端滞后。 (二)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保护问题。土地二轮延包前,农民负担不规范、基层执行农民负担政策乱象丛生,各地负担不平衡,有的高达400元一年,很多农民一年种下来还亏本。弃田抛荒者众,当时基层党委政府为完成上缴税赋,通过各种形式不让荒地,要让每亩地有产出有税收,用行政手段或做工作要求种养能手、村组干部、党员带头捡田,甚至作为政治任务分到党员干部户上,他们多年来一直种着高税赋的地,直到取消农业税,才逐渐享受到土地带来的效益。而这些人在取消税赋后,在村级一事一议及水利 交通设施捐资修建中仍然负担了很多,他们的利益如何保障,是在推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进程中要解决的一大问题。 (三)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问题。一是村级债权债务。2005年以前,绝大多数村集体为了上缴税赋而贷款,虽然国家在综合改革时给予锁定,但并没有拿出具体的解冻办法,目前仅有少数经济基础好、区位优势好的村因为拆迁征地或其它途径化解了债务,绝大多数村仍然在债务中挣扎。二是村集体与农户间的债权债务。因为农户的欠缴,村集体被迫贷款,导致了农户、村集体、被贷款人的三角债务债权关系。有的农户虽恶意欠债多年,但该发放到农户卡上的惠农资金一分不能少,可该还村集体的账一分不还。在推进土地流转中,处理好债权债务关乎农村的公平公正。 (四)两种特殊对象的保障问题。一是有劳动能力者的耕种权利。虽然如今很多农民不愿种田,不会种田,但是也还有一部分年龄在50-70岁之间的劳动力不愿意离开熟悉的农田,这些人的权利必须给予保障。二是有劳动能力但不愿意种田者的养老就业保障问题。对这类对象一方面要给合适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要给基本的合作医疗或养老保险。 (五)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潜在风险问题。既然农村土地已经成为一块“香馍馍”,存在风险是必然的。结合前几年各地土地流转经验,以下几类隐患值得重视。一是资本炒作产生泡沫。大量非农工商资本利用各方面资源和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到农村用低成本收购流转土地,投入基本的基础设施建设,然后抬高价格,向社会公开转让、转租,进行二次流转,倒卖土地经营权。如某镇张某,2011年至2012年,先后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200百亩,签订流转合同13年,通过各种方式把分散的田调成片,总共花了45万元,2013年以130万转让出去。二是黑恶势力介入谋利。有的地方曾经出现由在当地有宗族势力或影响力的先富之人将土地从农户手中低价拢络,成立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切断农户与专合组织或企业的直接对话渠道,从中收取费用,形成新的地霸。三是套取项目资金和抵押融资。有的专合组织将土地拿到后,注册名目繁多的公司、专合组织、家庭农场,然后申报套取相关项目资金,或者作为抵押到银行或担保公司贷款。甚至有的地方明知有政府投资的项目立项或准备实施,趁农民不知情,提前在农户手里私下流转土地,然后在征迁或建设中恶意要价。四是借流转之名违规建设。打着建设农庄的名义打政策擦边球,在一般农田上搞永久建设,建成私人住房或消费场所。五是恶意竞争抬高地价。有的企业或个人为了更多的掌握土地,不计后果的提高土地租金,导致地价虚高。同一个乡镇有的每亩每年仅300元,有的则将价格抬高到800甚至1100元左右不等。 让农民、企业、政府分享增值收益,这是农村土地流转的最终目的。必须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正确发挥市场机制功能和政府宏观调控、政策调节等方面的作用,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探索符合农村发展的土地流转使用道路。 (一)要坚持规范有序引导。土地是特殊商品,是农业命脉,是农民生存之本,加强土地管理是基层政府的基本职责。一是积极宣传引导,提高政策普及率,让农户知晓国家政策、认知土地价值。二是建立流转平台,引导农民有序流转。三是完善流转程序,制定格式化合同,并强制司法公证,做到依法依规流转。如流转承包期内遇到国家建设项目,必须无条件服从,让征迁利益分配清晰明了。四是健全风险预估机制,凡大宗土地流转都要进行风险评估。一方面要对流转地的规划进行审验,看与政府投资项目有无冲突;另一方面要对流转业主进行审核,看其实力、动机和背景,有无资本运作、套取资金融资意图。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黑恶势力、不良资本进入农村廉价屯地、二次流转或恶意炒作等,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六是要大力扶持本地大户,真正能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长远和广泛作用的,还是本地成长的大户和龙头企业,政府应该真心实意加以培植,特别是对土地流转前期投入较大的实体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二)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这是推进土地流转的最基本前提。要按照“权属清晰,权责明确,权益保护,流转有序”、“依法、自愿、有偿”双重原则,照顾到各个层面的利益需求,不能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来推进规模经营,更不能偏离增加农民收入的主题来搞土地流转,凡是违背农民意志的变革都有可能失败。要对农民实行分类引导、分类帮扶,有田想种的、有田不种的、掌握他人土地的、私下流转的等等,根据不同诉求区别对待。特别是对特殊群体的反悔权必须预留一定的保障空间,如低保户、五保户、残疾家庭、离异家庭、服刑人员、留守家庭,这些人的情况特殊、情绪不稳定,应该允许其反悔,并留下调整空间,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三)要积极引进优质产业。没有高效优质的产业做支撑,实行的只是土地的业主转换而没有实现产业的转换,体现不了土地价值,实现不了效益提升。如某米业公司流转土地1000亩,流转前农民种传统稻谷,流转后仍然种传统稻谷,而米业加工利润微薄、风险很大,维持了几年便无以为继,对农民承诺的高租金无法继续兑现,土地重新还给农民也不现实,当初轰轰烈烈流转来的土地宝贝成为了烫手山芋。为此,基层乡镇一定要坚持用工业理念抓好农业,加强农业招商引资,加大对发展特色产业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走“企业+基地+农户”的路子,引导农民土地流转,让农民更多地享受到土地流转带来的红利。 (四)要合理确定流转价格。土地流转的实质就是农民与新型经营主体之间利益的平衡,说到底还是如何让土地利益最大化,所以流转价格是土地流转的核心问题所在。如果价格过低,不宜保障农民权益;如果价格过高,新型主体难以维持,不利于形成长效稳定的流转关系,对产业发展不利、对流转双方投入积极性不利,容易发性土地流转纠纷,处理难度大。基层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土地价格评估机制,确立合理的指导价格并及时动态调整,比如设置土地流转的最低起码价和最高限价,让农村土地流转在框架内运行,让地土流转保持活跃的生命力。 (五)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面对土地流转中要解决的权属问题、债务问题等焦点难点问题,必须要慎重思考、创新方法、谨慎实施。一是科学分田。第一种是确权确地。对二轮延包很彻底、预留机动地足够、绝对增加人口不多的村可以采取这种方式。按照村规民约,确定一个时间节点,按这个时间进行户口清理,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平均分配,并确权 确地(即划分到明确地块)。第二种是确股不确地。对二轮延包不彻底、预留机动地不够或绝对增加人口多的村可以采取这种方式。按照村规民约,确定一个时间节点,按这个时间进行户口清理,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平均分配土地股权,但是不确定到地块,将土地划分为两大块,一大块按股权安排给一部分不想外出固守农田的人自己种(但是不确权到地块);另一大块流转给新型主体,给不愿意种地的人按股权发放租金。这样每个人都能享受土地分红,但并不确定你分红的是哪块土地。二是科学化债。在确权确股确地的过程中,村级可以抓住有利时机,用活村规民约这个工具,有效化解农村债权债务。一方面,对条件好、思想开明的人实行现金一遍清,农户与集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理清结零再享受分田确股的待遇;另一方面,对家庭贫困、思想固执的人实行协议抵债制度,即先将账目核实,双方认可并协商,同意将个人应得股权收益先行还账,抵完债务再由自己享受。三是科学调整。对已经承担多年农民负担流转他人土地的既得利益者,要尽力保障其利益。一方面对愿意流转的大户要对其前期投入进行合理评估,协商流转;另一方面对不愿意流转有续种意愿的大户可以协商入股,与新型主体合股经营,或是加入合作联社,不改变业主,只改变管理经营模式。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试论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析——基于SWOT分析法 论文关键词:土地流转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论文摘要:土地是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要发展农村经济,必须要建立与我国生产力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土地一直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资源,充当着保障农民的角色。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不断深人,土地的保障功能受到了挑战。在一些地方,土地流转工作受到农民的质疑甚至是抵触。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将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推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 1从SWOT上分析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民社会保障 SWOT分别代表: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机会(Opportunity)、威胁(Threat)。从整体上看,SWOT可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SW,主要用来分析内部条件;第二部分为OT,主要用来分析外部条件。利用这种方法可从中发现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优劣势以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找出解决的办法。 1. 1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民社会保障内部务件的分析 1.1.1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民社会保障的优势(Strength)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的建立对推进我国农村改革,逐步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社会保障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彰显农村土地价值。原有的以户为单位的小规模、粗放型的农业经营模式弊端突出表现在效益低、难以适应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要求。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由粗放型的农业经营模式发展成集约型规模型现代农业。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流转,会增加农民收人,实现土地的增值,使农村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的价值得以充分体现。 (2)实现农民收入的多元化。农村土地的流转使农民能够更加放心地从事二、三产业的发展,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带来新的增长点,从而提高农村整体经济效益。农民通过土地流转有偿转换,会促使农民不断的从农业产业转向第二、三产业,降低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实现了农民收人的多元化,提高了农民的整体收人。 1. 1. 2劣势( Weakness) 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但是,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土地流转市场还并未形成,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社会保障问题也日益凸显。 (1)土地产权不明导致农民保障受挫。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但是集体这个概念过于模糊。 《民法通则》七十四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己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己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从以上两部法律来看,《民法通则》规定的集体所有者是村农民集体所有,而《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集体所有者是村农民集体所有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土地在所有权主体上存在着法律之间的冲突,这必然会引起实际操作的混乱,给寻租者造成可乘之机,导致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2)操作不规范损害了农民利益。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操作还很不规范。在我国农村村委会集经济和行政职能于一身,一方面,它是行政组织,是乡镇行政组织在农村的延伸,具有行政权力;另一方面,它又是土地所有者的代表,代表农民行使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这种双重身份使得村委会在土地的权利关系中处于强势地位。在土地流转交易中,有的地区由乡、村组织代替农户越权对外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村干部私下与承租者达成交易,甚至与承租者串通搞假招标蒙骗群众,发生土地纠纷时农民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1. 2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外部条件的分析 1. 2. 1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民社会保障的机会(Opportunity) 农村土地流转的核心问题是农民利益保障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十七届三中全会给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会,给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带来巨大机遇。 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必须毫不动摇的坚持。该体制有利于土地流转双方对土地的狄期投资,保证了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收益的可持续性,农民的生活因而更有保障性。 1.2.2威胁( Threat) (1)土地流转导致部分农民失业。土地的流转将会使部分农民从土地上分离出来,出现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些将土地流转后的农民,虽然仍拥有土地承包者的所有权,但失去了对土地的生产经营权。对于土地收人仍占很大比重的家庭,流转后如果不能及时就业,家庭收人将受较大影响。在目前社会缺乏对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培训的情况下,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偏低的失地农民一旦将土地流转费花完,又找不到工作,就会变成没有土地、没有收人、没有生活保障的“社会游民”。 (2)土地流转中农民收益分配不合理。目前,土地流转收益补偿只是以种植农作物的收益为基数,适当兼顾农民的利益。普遍没有考虑流转后的土地增值问题,没有经过对土地价值的科学评估。在土地流转的租金和租期问题上,一些地方将租金与农民现在的种粮效益比较,认为能高于现在的粮价就是划算的,而对农民收人增长的预期空间及企业可能出现的支付危机估计不足,支付给农民的租金很少。在租期方面,很多地方都长达30年以上,实际上等于收走了农民的承包地。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其生活及子女的发展就没有了保障。 2对策 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通过以上SWOT的内、外部条件分析,笔者认为必须要建立与我国生产力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来保证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利益。具体应从以下三个方面人手: 2. 1在法律上明确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土地所有权主体的不明确,必然导致土地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在土地所有权的界定问题上,单纯的“集体”界定并不完整。在我国大多数地区,乡级政府并不完善,不存在集体经济组织。这往往会造成土地所有权变相的归地方政府,甚至是某些干部所有,给农村土地流转的进行造成制度上的障碍。 从农村土地使用权上来分析,要实现农村土地的顺利流转和保障农民的利益,必须实现农村土地产权的法律化。最重要的是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决策权给农民,强化农村土地承包权,减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交易成本,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和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利益。 2. 2减少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保障农民利益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地方政府的干预还是过多。要促进农村土地合法合理流转必须进行相应的规范。首先,土地流转要根据客观条件因地因时制宜,要充分考虑地方的实际情况。不能因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建设所谓的“政绩工程”而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其次,农民的自由流转权利要得到正当的保护。农民有权选择流转的对象,地方政府不得指定流转的对象、数量、租金等。同时,农村土地流转必须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公开化、透明化操作,禁绝“暗箱”操作。 2. 3开展就业培训,提高农民素质 政府应该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服务。开展免费教育培训,使其成为社会所需的合格劳动者,实现劳动力的顺利转移就业,从而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条件。只有这样,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才能够顺利实施,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民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创新研究 论文关键词:农地产权制度 模式 土地流转 问题 思考途径 论文内容摘要:现行农地产权制度存在着缺陷,农村土地流转具有必然性,但存在多种模式,并且存在诸多问题,基于此,本文提出农村土地流转创新机制。 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中国特色的农地经营制度,但分散的、狭小的农户经营和大市场发生了矛盾,笔者认为,只有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才利于土地的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生产率。 现行农地产权制度的缺陷 我国的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而农村的改革又发端于土地承包。土地承包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和整个经济的繁荣。承包地不仅是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而且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我国现行的农地产权制度存在一定缺陷,其主要表现为:所有权主体不清,权限不明;土地经营细碎化,不利于规模经营;农民经营土地短期行为严重等;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弃耕、撂荒现象严重;土地流转困难等。 土地权属关系混乱,所有权主体界定不清,内容界定不完整。目前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呈现多样性。就我国的现行法律来说,尽管规定农村土地的所用权归集体所有,但各级管理处置权却由国家掌握,集体所有名不副实,再加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中,家庭经营层次日益强化扩大,农村集体机构对土地使用方面的监督、管理和调控能力也就非常有限了。 土地资源零碎化。为了充分体现社区成员平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采取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的办法。按人口均分土地的制度安排,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使得农地经营规模特别小,加之实行好坏搭配以及定期调整等,又造成了地块的数量增加和分布零散。这种多地块、小面积、分散狭小的经营规模,不利于合理利用农业机械和水利设施,不利于实行合理耕作和采用先进技术,不利于调整作物结构和防止病虫害,不利于保持优良品种的纯度和品质,不利于增加农户对土地的投入,必然造成农业的粗放经营和低效益,并且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大规模、集约化经营相违背。 土地流转困难。在我国,农地流转主要是指农地使用者的农地权利全部或部分地从一个主体转移给其他主体的行为,即农地使用权的流转。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的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从事非农产业将不可逆转,这样就产生了土地流转的客观需要。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归属不明确以及周期性的土地调整,土地转让在具体的期限和合同方面不规范,土地流转期限比较短且不稳定,大多数转让都可以随时终止,这使土地流转没有稳定的预期。所以土地的流转一般都是在亲戚好朋友之间无偿进行的,土地很少能流转到最能有效使用土地的人手中,造成土地的使用效率低下和严重浪费。 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模式 租赁模式。土地承包者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在剩余承包期内将土地租赁给其他农户或公司法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我国法律允许农村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出租其权利。这种出租的形式对于出租人来说,他不必放弃土地所有权,即可得到土地租金,对承租人而言,他可以较小的代价,在租期内得到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债权行为,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该模式的受让人既有个人,也有企事业单位;既有农民,也有干部和科技人员。 土地信托模式。在“坚持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不搞强迫流转,不搞行政定价;坚持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确保耕地复耕能力”的原则下,以收取一定信托服务费(可由受让者支付)和签订信托服务合同的方式,接受农户或土地所有者的土地信托,并按信托约定将其在一定期限内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土地抵押模式。土地使用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向银行担保取得贷款。若抵押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将丧失土地使用权,银行取得土地使用权。该模式主要是发挥土地的融资作用。尤其在某些地区农民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受新型产业相对较高利润的驱动,很多农民群众采取融资的办法解决资金问题。当前,以抵押土地解决贷款问题,日益成为农民群众创办新兴产业和开发新产品的重要融资渠道。这种方式不仅开辟了农村融资渠道,解决了农民资金问题,而且由于土地使用权仍掌握在承包者手中,也不妨碍土地保护利用,对农村新兴产业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股份合作模式。土地使用权入股是指土地承包者或拥有农地永久性支配权的合作经济组织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以折股形式与其他生产要素综合的经济行为。土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或发包给其他公司经营,按土地股份,村集体将土地经营及发包所得在年终进行分配。 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土地流转不规范。目前的土地流转大多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小规模流转占着主导地位,多为亲戚朋友和农户之间的流转,这就导致了承包经营权在流转时,大都采取口头协议的形式,很少通过合同或契约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口头合同稳定性差,双方利益缺乏法律保护,协议的随意性造成接包方缺乏长期经营的打算,舍不得增加投入,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出现掠夺式经营。 土地流转缺乏必要的信息中介。目前我国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象大多局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村民,且多为转让人的亲戚和朋友,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效益。虽然有的地方成立了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但总体上缺少由上而下的网络状、多功能的服务体系,使得供求双方信息辐射面窄,流动不畅,这不仅使土地流转受到局限,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也使土地流转的交易成本提高。 建立真正适合土地流转市场需求的中介组织后,不仅可以让本村、本乡范围内出包转让而且可以让外乡、外县甚至外省、外国的投资人都能来投资,从而打破地域限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这样也有利于农业的市场化转变。 畸形行政干预阻碍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必要的行政干预和监督指导,但有些地区无端干预,或在某种利益驱使下不顾农民利益强行干预,甚至有预谋地干预,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一些基层干部迟迟不将第二轮承包合同或土地经营权证书发放到农户,借招商引资发展经济之名,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有的不顾实际,强行搞所谓股份制或集中经营,引发很多后遗症;有的对土地租金的收益分配,缺乏公开性、合理性,对农民的补偿不到位的现象比较严重等。这些都对土地流转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也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引发消极因素。 土地承包权的福利性弱化土地流转积极性。由于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完善的情况下,土地承担着农民就业保障和伤病养老保险功能,又由于承包者承包成本低,不转让也关系不大,受让者也在低成本的环境中不肯出高价,因此,虽然农民就业范围越来越广,农民收入中农业所占比例逐年下降,但大多数农民仍把土地看成“活命田”,宁可粗放经营,甚至荒芜弃耕,也不愿轻易转包。 土地流转市场的配套服务欠缺。目前我国的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缺乏土地流转的政策空间。同时,流转的服务也不到位,流转程序复杂,信息不畅通,也阻碍了流转的积极性。特别是产权界限不清导致土地流转的责权利关系不明。土地流转中,虽然存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但各项权利的界限没有具体规定。 金融信贷支持缺乏而制约了土地流转。农村金融信贷管理制度与农村土地流转资金借贷需求不匹配,无法满足土地流转的需要。再者,由于农业的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都比较大,所以相当一部分农业企业在争取资金和立项过程中,由于在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的监管体系中,还没有建立农户直接信贷担保机制,金融机构对农户不肯或不愿给予资金投放,使一些较好的项目在萌芽状态就被扼杀,这对于提高土地效益,促进土地健康流转都起到了制约作用。 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创新 (一)培育各种类型的土地流转服务中介组织 建立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流动制度是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必然趋势,而完善中介服务组织是农地市场化的关键。该机构负责受理需转让土地农户的申请,需承包土地投资人的申请,采用多种形式为双方牵线搭桥,保护流转双方的利益。基层农经合作经济管理部门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工作,确保土地“自愿、有偿、合法、有序”流转。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的搭桥引线作用,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和产业化经营。 (二)有效发挥政府和村集体的职能 市场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的特点,尤其是我国农村的土地市场还很落后。因此,一是政府要对土地流转有宏观上的调控。建立调节机制,防止土地使用权过于集中,以调节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垄断和不公平现象。农村土地市场的发育,可加强土地转让的公平性和竞争性,实现有序管理。二要建立约束政府行为过度干预的机制。准确定位政府在推进土地流转中的角色,监控土地供需总量的动态平衡,而不是运用行政手段去调整土地资源,与民争利。三要加强宣传力度,增加农民对有关法规和政策的了解,使土地流转由自发逐步转向自觉。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群众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因此,要抓好土地流转,必须“以人为本”,千方百计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三)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广大农民仍然把土地作为安身立命的基本生活保障,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开土地的安全感和适应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进程也将严重受阻。因而,必须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障体系,包括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以及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功能,建议研究“用土地流转出让金作为农村居民社会保障金”制度,为农民解除放弃土地承包的后顾之忧,使“完全不依赖土地为生计” 的农民真正离开土地,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城镇化建设。 (四)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促进农村信贷,发展农村经济。农业结构调整和规模经营、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村消费市场的扩展等问题,都与农民的经济状况密切相关,农民缺少资金及可靠的融资渠道已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也必将制约农村土地流转。因此,建议在稳定承包权30年不变的基础上,以土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的方式,使农民较为方便地获得急需的启动资金,发展农业或农村二三产业,以此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在农业发展基金中,列出一定比例的专项基金用于扶持适度规模经营,主要用于农业基础建设、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科技推广等。要简化种养大户的贷款手续,通过信用社审定,发给“支农信用卡”或“贷款信誉证”。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和乡镇城市化进程,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大力发展非农产业,使农村隐性失业劳动者从土地中分离出来,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技能和素质,加大劳务输出;切实加快乡镇城市化进程,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主动地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竞争力,使更多农业剩余劳动力得以合理转移。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谈“鱼鳞册”制度对农村土地产权的完善及促进土地流转的借鉴 [论文关键词]借鉴;鱼鳞册;土地产权;土地流转 [论文内容提要]“鱼鳞册”是明清时期的土地登记制度,具有地籍性质,其历史功能主要有土地核查功能、促进土地流转速度的功能、土地所有权质证功能和遏制规避赋税的功能。目前我国农户承包地户均五块左右,承包书只写农户承包的亩数,每块状况不清,不利于农地流转。历史上“鱼鳞册”的功能具有明晰土地产权的功能,因此,借鉴“鱼鳞册”,有利于固化、细化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明晰土地分配状况,以利于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动土地流转。 一、“鱼鳞册”性质和历史功能 (一)“鱼鳞册”及其性质。“鱼鳞册”是我国历史上起始于宋,完备于明,延续至清的一种土地管理办法,作为征收土地税的依据。这种图册,绘出辖区内地形全图,包括所有田块,以及水陆山川道路桥梁,鳞次栉比,看似鱼鳞,故称“鱼鳞册”。每一田块注明编号,以下则是按编号顺序的具体田块的形状图及有关资料,包括:坐落位置、科则(等级)土质、业户、佃户、积步(田块面积)、四至等。 “鱼鳞册”的性质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地籍”,明清时期的文献叫“从田”,是明清时期政府对人民实行的两套登记制度之一(“从田”和“从户”)。“从田”有两类,一类即“鱼鳞册”,登记境内各田块的静态状况;另一类称“推收册”,登记境内各田块的动态状况,即田块产权的转移——田块买卖的记录,出卖田块称为“推”,买进则谓之“收”。“鱼鳞册”目的在于确定境内各类田土的总面积,并且确定每块田地的产权,所以也是产权登记。一旦发生田地买卖交易,产权转移,便登录在推收册上。中国历史上主要以土地税为主,故以地籍上登记之产权加总,调整其推收移转,以定税额。 据赵冈(2001)研究认为,鱼鳞图册上的数字可信度相当高,远比西方同时期的土地登记制度高明得多。鱼鳞图册的误差主要是两类:一类是技术上的误差;另一类是人为误差,如漏报或瞒报。就前者来说,技术上的偏差不会太大。就后者而言,误差程度也不大。一是因为在鱼鳞图册上登记是取得合法产权的唯一途径,为保障产权、避免争论或为便于日后出售,业主无强烈瞒报的动机;二是因为每次丈量工作,政府都有严厉的惩罚逃避者的规定;三是因为政府主管署还有审查复验制度;四是因为瞒报存在技术上的困难。即使业主贿赂丈量人员隐漏某号田产不报,鱼鳞册总图就要露出一个空白洞。同时任何一丘田地都有四至,如果把其中某丘田剔出隐瞒不录,则其四周的田地四至无法互相吻合。据对鱼鳞册各丘田地四至的考察,没有发现与邻丘四至参差之例。 国内外有关鱼鳞图册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图册的本题研究,如鱼鳞图册的缘起与延续、鱼鳞图册制度在明代的普遍实施;图册编造过程、成册年代、图实相符与否等问题的考实;围绕田土存在形式、土地所有状况、户籍变迁情况等的初步研究。鱼鳞图册史料价值的真正体现,就是要利用它从根本上展开诸如土地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以及如何利用鱼鳞册制度为现代农地制度改革提供借鉴,但这方面的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 (二)“鱼鳞册”历史功能 1、土地核查功能。历史上,发动土地大调查的次数很多,历朝历代都有,但真正称得上土地大调查的却没有几次。最早一次是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五年的度田,最近一次是改革开放后1984年的土地资源调查,也就是土地详查。这期间,宋朝有北宋太祖建隆二年谴吏度田、北宋神宗年间王安石“方田法”清丈、南宋高宗李椿年的“经界法”清丈;明朝洪武年间武淳的“鱼鳞图册”核实田亩、神宗万历年间张居正服务于“一条鞭法”的土地清丈;1934年~1937年民国南京政府的土地测量;建国初期1951年的查田定产。这样算来,我国历史上一共有9次取得过一定实际成果的土地大调查。但若比较严格地评价,只有3次真正称得上土地大调查,分别是明朝朱元璋调查、张居正调查和改革开放后的土地详查。 从土地大调查的基本性质看,明太祖朱元璋时期的土地调查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最详尽的土地大调查。这次土地大调查在总结前朝土地调查、整理地籍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技术方法上创立了推行全国的鱼鳞图册制度,土地调查和人口调查同步安排,土地调查结果是鱼鳞图册,人口调查结果形成黄册,两册相互补充、互为母子。同时为了保证调查工作进行,洪武二十四年采取了严厉的行政手段,即在调查完善成果阶段,对编辑鱼鳞册、黄册隐漏者“家长处死,人口迁发化外”。技术方法和行政手段的运用对保证大调查顺利进行和成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2、促进土地流转速度的功能。明清时期实施以“鱼鳞册”为主的土地制度,土地私有权属进一步明晰化,国家开始出台相关律令保护私有产权,并为私有产权的合理流动提供保障。这种土地产权的变化大大刺激了土地产权市场的发展,促使土地产权开始进一步细分化、分离化,土地买卖异常活跃,土地流转速度也大大加快。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土地市场化程度提高,土地流转加速所导致的集中和分散两种趋势有了新的表现。特别是这种土地分散化,部分抵消了土地兼并的趋势。 3、土地所有权质证功能。在鱼鳞册上登记,是取得合法产权的唯一途径。据《明史•食货志》载:“鱼鳞册为经,土地之讼质焉;黄册为纬,赋役之法定焉。”鱼鳞册是产权登记簿册,如有涉及土地产权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及主管官署都是据鱼鳞册及推收册来断案判决的,故土地之讼质焉。我国土地所有权实行登记制度起源甚早,《隋唐•食货志》记载的“晋自渡江,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存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即为政府发给财产过户文契并征收契税之先例。唐代因实行均田法,对土地私相买卖有严格限制,故行文谍制度,以证明合法买卖私产。迨至南宋,推行鱼鳞册制度,所有财产田地均须登记,土地买卖均须先核对与鱼鳞册上之登记,是否相符,并登记新业主之姓名,所有权移转方属完成法定程序。 虽然上述登记制度之主旨均在于征收税赋,然而亦有供作“质证”,以杜纷争的作用。 4、遏制规避赋税的功能。鱼鳞图册制度的推行,使征收赋税有了依据,对地主富豪隐瞒土地,规避赋税也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明朝政府通过这次土地丈量,清查出不少隐瞒土地。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核天下田,总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 。同时赋税收入也有所增加,仅米麦一项计算,由洪武一十四年(1381年)的26105251石,增加到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的32278983余石。 二、我国农村土地经营规模现状 据《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2001》资料表明,我国农户的农地经营规模无论是总规模还是耕地经营规模均呈下降趋势。1985年我国农户人均经营的耕地、山地和水面总规模为2.61亩/人,其中耕地2.07亩/人、山地0.52亩/人、水面0.02亩/人,2001年农户人均经营总规模为2.30亩,其中耕地l.99亩/人、山地0.28亩/人、水面0.03亩/人,2001年较1985年总规模下降0.31亩/人,其中耕地规模下降0.08亩/人、山地规模下降0.24亩/人。期间,1996年人均经营土地规模最大,为2.78亩,其中耕地经营规模2.30亩/人。 不仅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规模仍然趋于减少,拥有地块数量也较多,农户土地经营呈现分散化、细碎化的特点,这种土地细碎化状况较其他一些国家更为明显。 许多学者的调查研究表明,适度土地规模经营有利于土地效率的提高。非常小的农田尤其是面积小于0.5公顷的农田的生产率是很低的,而且不会高于套筒农田的生产率,当种植面积超过4公顷之后,农业生产率随着种植面积的增加而下降。因此,梅建明(2002)认为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农地制度建设的重要目标。 三、影响我国农地流转的产权因素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解决人地矛盾,实现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经营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的必然选择,但在我国农村存在着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土地产权缺乏保护、没有合理的土地产权流转机制等方面的缺陷。 (一)土地产权模糊。法律规定我国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是“集体”的定义却极为模糊。究竟谁是集体的真正代表?有多种提法,并且概念也极不明确,准确认定权利主体有很大困难。陷入谁都有权利谁都无法有效行使权利的漩涡,往往行政上的组织如村委会等运用其行政权力来干预和行使所有权。 (二)土地产权缺乏保护。土地产权的模糊使得国家所有权的“天然”代表——政府处于强势地位,政治权利在很大程度上束缚和影响了产权。国家所有权并不是和其它分离开的权利职能处在平等的位置上,国有权实际上衍化为政治权的行使。国家通过征收农业税获取地租,通过农产品“合同定购”的形式索取剩余产品,除了国家之外,集体无权向农民征收赋税,尽管集体也是土地的所有权主体之一。另外,国家可以随时向集体征地,集体只有被征的义务,而没有拒绝被征的权利,征地的补偿条件也完全由国家决定。因此,无论从使用权、收益权还是处分权来看,都存在国家对集体这一所有者的干预。农民缺乏对土地独立、稳定和受保障的产权,经营行为的短期化现象仍然十分严重。 (三)缺乏合理的土地产权流转机制。在有效率的制度安排下,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是通过土地产权自由转让的市场化行为来实现的。但我国土地流转是通过自上而下的动员部署,对村、组(甚至县、乡)范围的土地按统一原则、统一方法进行的计划调节,这种调节方式往往造成“一户(几户)有病,全村吃药”的现象,调节周期的过长或过短都与市场经济下农民对土地的需要量相脱节。而且计划性统一调配土地的做法也为一些乡村干部以权谋私提供了可乘之机。 在这种产权制度下,事实上,农民不是土地的所有者,只是经营者,而乡村集体代表国家掌握土地的终极所有权,有权对土地进行处分。这种所有权、处分权与占有权、经营权分离的产权已成为农地流转的体制性障碍,也成为一些乡村组织借地发财,损害农民利益的政策依据。同时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导致的土地细碎化经营状况,一些需要土地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就需要和分散经营的农户分头谈判,增加了交易成本。而分散的农户由于缺乏组织难以联合起来维护自身利益,结果往往是在谈判中处于劣势,地价被过分压低;或是被乡村组织低租高包,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四、借鉴“鱼鳞册”,完善农地产权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目前我国农户承包地户均五块左右,承包书只写农户承包的亩数,每块状况不清,不利于农地流转。历史上“鱼鳞册”的功能具有明晰土地产权的功能,因此,借鉴“鱼鳞册”,有利于固化、细化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明晰土地分配状况,以利于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动土地流转。 (一)借鉴“鱼鳞册”,继续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具体说,就是要实行农村耕地承包权的稳定化、长期化、商品化。稳定化是指所有耕地按照一定标准承包给农户,取消“双田制”等一切村干部可以在短期内任意发包耕地的权力,制止向“集体化”的回归。长期化是指耕地永久承包,承包权可以继承。商品化是指承包权可以买卖。在这个原则下,实行土地承包权的重新调整,除乡村道路等公用设施占地外,其他一切农地根据承包权划分给农户。农民吃了这颗“定心丸”后,就会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并使其长期化,对农地进行科学的投资、规划和集中。“鱼鳞册”的实施有利于继续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二)借鉴“鱼鳞册”,明晰土地产权的主体与法人。土地产权是由权利人直接行使的,因此必须明确土地产权的主体与法人代表,具体界定各项权力主体对土地的义务、权力、利益和责任的限度,以便产权主体能行使相应的权力,担负应尽的责任,并履行法律手续。 (三)借鉴“鱼鳞册”,进一步完善土地产权关系。要突破目前“政社合一,三级所有”的产权模糊状况,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并用立法的形式明确加以规定,严格界定财产利益主体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各利益主体之间经济的、法律的以及利益的约束关系。与此同时,要把处理土地纠纷纳入一般的司法诉讼渠道,彻底剥夺农村干部对土地的控制权力。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浅析完善西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策略 [论文关键词]农村 土地经营权 流转 [论文摘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推进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与有效配置,是我国当前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我国目前工业化、城镇化的需要。因此,希望通过创建科学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理论,以西畴县农村承包地流转实践提供理论依据,真正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的目的,发挥农村土地的效益,更有利于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西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概况 西畴县土地的流向都是流入农户之间,全县有承包耕地面积172546.5亩,其中:田46044.8亩,地126501.7亩,从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土地流转涉及1782个村,占全县总村数的100%,流转农户有4554户,占总承包户的8.4%,流转面积14839亩,占承包总面积的8.6%。以上调查仅仅只是对西畴县地区,所涉及的面还是比较窄的,但是凸现的问题却并不少,这其中固然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在实践层面由于执行者本身的原因带来的问题,也有我国长期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习惯带来的问题,然而更根本的一个方面还是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制度中不完善、不健全而带来的问题。所以我们非常有必要全面分析考察西畴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基本状况,包括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只有从制度层面入手,才能从根本上真正解决西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二、西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发生率一直是很低的。“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农户承包土地流转面积占承包地面积的比例(以下简称流转比例)基本保持在1%~8%之间,发达地区一般保持较高的水平,有的甚至达30%以上,内地则较低。”80年代后期以来,农户自发进行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基本保持在l%-3%之间,沿海一些发达地区和城郊地区的比例稍高一些”。从西畴县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看,土地流转涉及1782个村,占全县总村数的100%,流转农户有4554户,占总承包户的8.4%,流转面积14839亩,占承包总面积的8.6%。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地区性的不平衡。在离县城近的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非常活跃,而在离县城远的地区,流转程度却非常低,流转具有封闭性,土地经营规模相对较小,流转相对困难。二是事先须经发包方同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流转。三是流转还不规范,农户间的流转大多采取口头协议的形式,很少采用书面形式,有些地方依靠行政手段强行推进流转。土地流转的操作程序不够规范。目前,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还没有建立,在完备流转手续、规范流转程序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不少农户采用“口头协议”,私下进行自发性的流转,不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未通过流转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纠纷隐患较多。四是土地流转方式还存在问题,对是否应允许抵押、继承等实践中存在争议。五是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不够健全。大部分地区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流转中介组织较少,流转信息传播渠道不畅。流转市场发育不良,中介组织匮乏,信息不灵,往往出现农户有转出土地意向却找不到合适的受让方,而需要土地的人又找不到中意的出让者,影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完善西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的策略 (一)规范西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运作程序 为了避免在西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出现土地纠纷,建议必须规范运作程序: 第一,民主议定。凡是由集体统一组织流转的,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其流转期限、租金的确定,必须经当事人的同意方可进行,决不准少数人说了算。第二,逐级审批。凡向本村以外流转承包经营权的,须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土地流转申请,经审议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涉及利益关系复杂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向乡(镇)政府请示,由乡(镇)政府把关。第三,签定合同。西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一定要有较清楚的流转意愿表达、有效的实现方式,转包、互换、出租的期限,土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应履行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第四,采用登记生效主义的立法模式。所谓登记生效主义,是指登记是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生效的要件,如不经登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生效、不受法律保护。 (二)完善西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市场体系 第一,培育西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要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确立土地流转上的经济利益关系。加快培育西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培育市场决定西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价格机制。政府应在市场准入、交易程序、权利义务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第二,完善市场中介组织。“积极培育农村土地市场,缔造中介服务组织,特别是发展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是推进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配套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建议建立诸如资产评估机构、委托机构、法律咨询机构、土地投资机构、土地融资机构和土地保险机构等。流转中介组织要调查、收集农村土地流转的供求、价格等信息资料,并通过一定的渠道甚至媒体公开,使供需双方能够获得可靠的市场信息,沟通供需双方的联系,为西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双方提供信息引导、政策咨询、法律服务,为实现西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创造条件。 (三)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要加快土地的流转,就必须弱化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要积极而稳定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根据我国国情,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任务应该是:基本保障农村居民“生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即办好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等三种保障项目。 四、结论 本文是建立在对西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实际调查的基础上,围绕西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践现状的分析,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签订以及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一些做法,我们仍无法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所在,是物权性质的权利却为何又在很多方面打上了债权的烙印?法律规定有欠完善,实际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各级政府以行政手段强制土地流转;再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又指给予过低的补偿甚至不予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用益物权范畴,用益物权的权能主要表现为使用和收益,包括权利人自己使用土地并收益和权利人将土地让与他人使用而从中获得利益。”针对当前西畴县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在现实中,本文并基于此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制度的些许建议。希望此研究能够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产生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安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调查分析 近年来,农村承包地的抛荒、闲置和流转已成为一个日益引起关注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土地的第二轮承包所导致的。本文以同时进行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安徽省芜湖县)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安徽省为案例,可以为研究其它地区农村的类似问题提供一个观察窗口。据笔者在安徽省的调查,至2002年上半年,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经超过280万亩(不包括“四荒”地的招标、拍卖流转),占全省耕地面积的4.5%以上。流转的主要形式有这样5种: 第一,代耕。这是指暂时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在许多地方,转包者都要求代耕方负担税费)。这种形式因为简单明了、手续简便,成为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据统计,安徽省以此种方式流转的土地约120万亩,占全省土地流转总面积的42%。 第二,换耕。指单个或部份承包户主动或在村委会指导下与本村其它承包户自愿调整地块,使承包地连片集中的行为。据初步调查,安徽全省约20万亩,其中,六安市4.2万亩,巢湖市1.4万亩。个别地方换耕的面积甚至占到土地流转总面积的20%至30%。 互换本身是一种流转形式,又对其它形式的流转起推动作用,且有利于土地的连片集中和规模经营。最近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也肯定这种土地流转方式。 第三,转包、转让。早在1996年底,安徽省政府农村经济办公室就制定了“安徽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法(试行)”,承认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4种形式。 其中转包、转让这两种流转形式操作比较规范,以此种方式流转土地的主体一方是农户或村委会,农户和集体的权利能得到尊重和保障。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安徽省的有关规定,以转包、转让方式流转土地的应签订书面合同,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地方土地的转包、转让签约率不高,以后引起纠纷可能比较难处理。 第四,出租、反租倒包。出租是指农民或集体组织将土地的使用权有偿让与他人的行为。反租倒包是指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先从农户或集体组织那里租赁土地,然后转租并从中谋利的行为。这本来是两种不同的形式,但在实践中往往把两者混为一谈。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以此种方式流转的土地,大多数是在乡镇政府的推动或直接干预下进行的,有不少地方成立了以乡镇长为主任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直接参与土地流转工作,有的还以各种名义参与租赁费的分配或获得“倒包”中的差价。 第五,公司+农户。指大的涉农企业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体,在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的支持下,与农户直接签订合同,租赁大量连片土地从事农业开发,出租土地的农民可以在企业上班。这实际上也是第三种流转方式中的一个特例,农民在获得租金收入的同时,还可实现不离乡就业。这种现象大多发生在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龙头企业实力较强的地方。 尽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要求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进行,但在利益的驱使下,许多基层组织越俎代庖,操纵控制土地流转活动,有的地方甚至动用警力,威逼农民就范。在一些地方,土地纠纷已取代农民负担问题成为农村社会群体抗争事件的主要原因。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逼民流转。按现行法规,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发包方是村民委员会,一些基层干部就以土地所有者代表的身份,运用行政权力硬性强迫农民参加土地流转。例如,2003年6月,苏州市光福镇黄渠村村民正准备栽秧,村委会突然通告大家不要干了,因为稻田已被镇里租给了“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每亩地年租金为560元(含代交农业税60元),租期为25年。在村民的反对下,租金有所提高,但村民仍不答应。镇政府为了达到目的,2003年12月初派人到村小学,声称如果家长不在租地合同上签字,将不许其小孩到校上学。过了几天,镇村两级又出动100多人、6辆警车,带着电棍、手铐等,强行把煤渣填在稻田里。为此,村民不断到省市集体上访。 其次是基层政府及官员与民争利。许多村民反映,我们并不反对土地流转,只是土地流转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但不管土地拿去干什幺,补偿费给多少,干部和政府都不和我们商量,而且补偿金的一大半都到了一些单位和个人手里,实在让人无法接受。在笔者调查过的某市,1999年以前乡村两级对流出土地的农户每亩仅补贴20至30元;2000年以后,从乡村行政组织手中发包土地的售价已高达350元至500元,但给农民的补偿仍按原标准执行;2001年,该市范围内村集体通过流转土地获得的发包收入中只有30%左右实际补偿到农户手中,有不少农民甚至未得到一分钱的补偿。 再次是不规范操作。中央文件明确指出:“不提倡工商企业长时期大面积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 但是一些工商企业动辄圈地数千亩、数万亩,一租就是50年、70年,远远超过农民土地承包期30年的期限。一旦企业垮掉,许多失地农民就没有了生活来源。 最后是圈占土地而不开发。许多基层政府为了追求政绩,在招商引资毫无结果的情况下,自己先把地围起来,搞“空架子”工程,致使大量土地长期抛荒,劳民伤财,农民对此反映强烈。 以家庭承包制为核心的农村改革虽然推动了农业的发展,但也遇到了一些新问题、新矛盾。其一是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集约化生产的矛盾;其二是土地承包30年不变造成部份农户对自己承包地偏颇的认知模式和狭隘的占有观念与土地规模经营的矛盾;其三是“小而全”的家庭经营结构与专业化生产的矛盾;其四是耕地资源稀缺与土地闲置浪费的矛盾;其五是平均分包土地的福利保障特性与按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效率性的矛盾。强调加快土地流转的探索,应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改革和完善农村各项制度,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规范、深入进行,为下一步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试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革为背景 论文摘要: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在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这一政策改革有利于我国农业分散的经营模式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增加对农业的资本与技术投入,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帕累托改进实现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在改革过程中,政府应该从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高度来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借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并逐步完善。 论文关键词:帕累托改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社会保障 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在保证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政策允许农民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其目的在于引导农业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农业效率,推动农业的现代化进程。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帕累托改进效应及经营权流转的前提条件 帕累托改进是建立在帕累托最优的基础上的概念,帕累托最优是指在一个完全竞争的、一般均衡的市场体系中,资源配置的任何改变都不可能使一个人的境况变好而不使别人的境况变坏,即在不损害一方福利的情况下,就不能增进其任何他人的福利。帕累托最优是现代福利经济学判断一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是否达到最优状态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标准之一。 过多的劳动投入与过少的资本和技术投入的均衡是传统农业资源配置的特点,这显然是农业发展的低阶均衡,农业的高阶均衡应该是资本、技术的投入与农业产出的均衡。传统的农业要发展起来必须打破低阶均衡,使剩余劳动力流出农业部门,而资本与技术等要素流人农业部门。要想逐步改进我国农业的低阶均衡的状况,进行土地规模化经营是一个可行之路,规模化经营必然要求资本与技术的大力投人。 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涉及到完善土地流转制度问题。美国和日本分别采取租用别人土地、出台促进流转土地的法律和政策及采取措施扩大农场规模。我国可以模仿美国和日本通过土地租赁实现规模经营扩大的经营模式,这对于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所需要的规模要求是适用的,这就需要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流转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土地的产权是清晰的,在保证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外,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是归农民个人自由支配的(但不能改变土地的农用耕地用途)。 市场是配置资源的基本形式,任何有限经济资源的利用,如果不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配置将缺乏效率,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更不能例外。而清晰的产权是市场发挥作用的前提,产权的清晰界定和自由转让,以及制度的完善,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Coase,1937,1960;North,1990;张五常,2002),可见,制度约束对于农地市场的作用和经济的效率具有显著影响。只要产权是排他性的和可转让的,不同的合约安排就意味着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张五常,1996)。我国目前的产权具有不完全的排他性,所以不同的合约安排(包括形式和时间)都影响着资源的配置效率。 2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改进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了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农村逐步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对农村土地制度的重大创新,极大的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可以说是我国农业改革发展的第一次飞跃。 2.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现状及存在问题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局限性也逐渐暴露出来,影响和制约着农民增收和农业、农村的进一步发展。农村土地制度需要进行新的改革,实现我国农业改革与发展的第二次飞跃,客观上要求农村土地必须走规模经营、集约发展的道路。政策允许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无疑将有助于促进我国土地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和建立,加快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进程,为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即在保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变、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损害农民承包权益的前提下,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转移和流动。现阶段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是转包式流转,指土地承包方自愿将一定期限内的承包权转包给他人,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转包的期限和转包金额及其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 这项制度尚处于初期的探索发展阶段,存在一些问题也是在所难免的,重要的是要正确的认识问题之所在,积极探索其解决之道。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比较普遍的问题是流转中的“五多”和“五少”。所谓“五多”,即农民自发流转的多,零星流转的多,口头协议的多,债权不清的多,隐性问题的多;所谓“五少”,即有流转服务的少,有秩序流转的少,有操作规程的少,有规范合同的少,有档案管理的少。 另外,流转机制的不健全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混乱。多数地方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的市场,有些地方客观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但市场往往具有隐蔽性、无序性、地域性强、市场狭小的特点。各地虽然均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象,但是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影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公平。因此,中国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仍然只是具有雏形,尚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且发育缓慢,需要政府的引导和相应的政策措施的支持。在我国农村非政府组织或者说是民间组织不是很发达的情况下,政府的官方认证、支持和引导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2.2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机制 针对这些问题,政府应在这几方面着手:一是清理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手续,保证土地产权的界定清晰。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二是完善法制体系,制定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原则性的条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有许多是原则性的条款,应将其进一步的细化,以便在实际的操作中有可依的具体规定,减少在执行过程中自由裁量过大而带来的不良影响。三是提高农民素质,加大对农民教育和培训的投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农民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土地流转市场的形成和完善,同时,也对资本技术投入增加后所实施的规模经营提供人力资源的支持。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土地是传统农业社会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在当前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和健全,土地依然是大部分农民就业、生存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唯一依靠,是农民的基本的社会保障,对于大多数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民来说,失去土地,投身于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将面临很大的风险。所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要建立在积极而稳定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将农村的社会保障由依靠土地转为依靠社会和制度,包括养老、医疗、生育等保障。解决好农民自身的保障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土地的流转自然就会加快。地方政府在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的过程中,应积极推进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可以采取地方政府、失地农民和土地受让方各拿一点的方式,为失地农民建立起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既可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也可为我国社会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3.1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完善 3.1.1建立和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农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农村低保制度研究”课题组(2007)认为,在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背景下,构建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应该是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农村低保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石”,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应该是也必须是从这里起步。而且,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也是对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农村低保制度来丰富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迫切需要。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公民生存权的保障。是“最后的安全网”。作为一种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它不是以前那种随意性的临时救济,不是一种施舍性的行为,是人们保证自己生存权的一种应有的权利。基层政府应当重视农村低保工作,为农民的生存提供基本的保障,具体的低保政策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情况来制定,要保证其有可行性。目前,在我国农村,因病致贫、因教育致贫等现象是比较严重的,如果没有低保来兜底农民的基本生存,后果不堪设想。贫困是动荡的主要诱因,贫困特别是大面积人群的贫困具有明显的负的外部效应,纠正这种负的外部效应,避免动荡,维护社会稳定是政府的应尽职责。 3.1.2健全农民合作医疗体系,保证其病有所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自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试点推广以来,全国各地已经取得了较多制度建设和基金扩面成效。截至2007年9月底,全国已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有2448个,占全国总县(市、区)的85.53%;参加新农合人口达到7‘26亿,参合率达到了85.96%,已有9.2亿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共补偿资金591亿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进一步的完善,政府财政尤其是中央财政对这部分的投入支出要加大,保证这项制度的健康运行有稳定持续的资金支持。2009年,全国财政收入61316.9亿元,比2008年增加9995.12亿元,增长19.5%,这说明,我国现在的财政收入是完全可以支撑新农合所需资金的。 3.1.3养老保障可借鉴日本的农民年金制度 在农民达到一定年龄后,规定他们必须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转让,政府给予这部分农民足以保障其生活的补贴,这种做法相当于给了农民退休金,采用农民年金制度会促进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的提高。这样就使农民的晚年生活有了保障,同时也极大减轻土地的社会保障负担,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在农民养老方面,也要发挥原有的家庭养老的作用,多给老人们精神上的慰藉,让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能很好的结合起来,让农民也能安享幸福的晚年。 3.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建设 从另外的一个角度来看,不仅仅是农村社会保障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促进农业的集约化和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也为我国向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迈进,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 我国现阶段的城乡二元体制是由我国的二元经济模式导致的,从西方发达国家来看,二元经济模式并不是经济发展中必须要经历的阶段。但是,现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基本上都存在着二元经济结构,发展中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与其所处的经济大环境及采取的经济政策是密切相关的。在和平发展的世界环境中,发展中国家要推动本国的经济发展就要积极地进行工业化,而工业化所需的原始资本积累已显然不能像西方发达围家那样通过殖民掠夺来实现,由此,发展中国家只能在本国范围内进行,硬性的、人为的划分农村和城市,通过政府的政治强制权力来保障城市工业发展所需的资源、资本等,在这其中最典型的应属前苏联的斯大林模式。 斯大林模式的根本特征就是大规模的全国公有制与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全国公有制的本质,是国家掌控资源;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本质,是国家配置资源。其目标指向,是加速苏联的工业化进程,并倾斜于重工业化与军工化。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掌控经济的发展,为了给社会主义工业化进行原始积累,政府利用行政手段切断农民与市场的自然、自发联系,剥夺其自由进出市场并依据市场价格信号决定自己经济行为的权利,人为压低农产品的价格,以低价收购或强制征收的方式,通过“剪刀差”来获取工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政府以自己规定的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强制收购农副产品的途径,来为国家进行工业化积累巨额资金。 我国的“三农”问题的形成,就是因为国家为了加快实现工业化而将农村作为其原始积累的来源,对农村、农民和农业进行的超经济强制所致。因此,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国家和政府应该多关注农村的发展,政策和公共财政应多向“三农”倾斜,增加对农村的财政投入,支持农村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也是国家对之前农村只贡献没发展的补偿,也是我国目前实行以工业反哺农业政策的国家行政伦理之所在。 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当前的中国还没有能够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客观上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此来更好的巩固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改革和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我国现阶段还是二元的经济社会体制,城乡一体化是最终的发展趋势,因此,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不能还是停留在二元结构的观念上,要站在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从未来城乡一体化的趋势上来进行设计。鉴于当前,我国城乡差距过大,城乡居民收入悬殊的现状,社会保障的水平不可能做到一步到位、城乡一致,但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要实施同城市一样的筹资、运营、支付等机制,首先要在运行机制上实现统一,社会保障的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由差别统筹逐步过渡到真正的一体化。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以制度安排推进阜新地区农村土地流转 论文关键词:农地流转 流转意愿 联动机制 城保+土保 论文摘要:针对中国土地流转尤其是落后地区土地流转不畅,存在一些障碍问题,政府应结合目前的城市化进程,主要从创建土地流转与户籍改革、社保完善联动机制的角度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在对农民土地流转意愿进行统计分析基础上,建议政府做出制度安排,加快建立土地流转中介,完善合同,允许永久迁城农民定期保留并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农保+土保换取城保+土保,逐步淡化并最终去土地社保功能化,促进土地流转。 0 引 言 适应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从市场的角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从发达地 区到落后 地区各地政府都不同程度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了探索,并采取了有效措施 ,这些做法促进了土地的资本化 。以制度安排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 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1 土地流转的必要性 1.1 农业规模经营需要土地流转 现代农业是农业的总体发展方 向,规模经营则是这一发展方向的前提条件。因为机械化、自动化是现代农业的标志,而一国的机械化率及机械的使用效率与规模农业是有直接关系的。 从表 1看,日本的农业机械化水平按单位面积计算世界第一 ,中国的农机使用数量在亚洲几国中是最落后的,尤其是与 日本和韩国相 比,更是落后许多。由于中国户均耕地面积小于日本,达到日本 目前的机械化水平 ,要求单位耕地面积的拖拉机数量必须超过 日本 ,农机总量还要增加 6倍 ,这会大大增加农机的作业成本 。亟需扩大 中国农业经营规模。而且即使达到最低合理耕作面积,租用耕地也要占9O 以上。中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唯一的途径是通过长期的大规模流转确保提高土地经营规模。 1.2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需要土地流转 兼业农在世界上是普遍现象,兼业分为以经营农业为主的兼业户 (简称“一兼户”)和以经营非农产业为主体,非农业收入大于农业收入的兼业户(简称“二兼户”)。目前 中国农 户的兼业情况 已经相当普遍 ,而纯“二兼户”不利于农业的发展。据统计 ,纯农户 、“一兼户”、“二兼户”的亩均收益 比是 l:0.910.35,纯农户每亩地创造的收益是“二兼户”的 3倍可见,“二兼户”是对耕地资源的浪费。应鼓励其转出土地 ,向纯农户手 中流转和集中,形成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效率。 1.3 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土地流转 农村的发展有赖于提高土地经营规模、增加农民收入。目前 ,中国农村常驻从业人 口中 30岁以下的年轻人 占 24.3 ,但由于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妇女、老人 、儿童留守农村务农 ,农业劳动生产率无法提高。同时 由于农 户规模太小 ,收入无法达到与城市居民同样 的水平 ,制约农村发展。日本在六十年代即提出培育 自立经营农户 ,其标准包括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 ,自立经营农户收入有 了很大提高。中国农村的发展也需要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吸引高素质农民成为纯农户,提高其收入 。 1.4 加快城市化进程需要土地流转 城市化与工业化相适应是发展规律,但 目前中国城市化进程 明显滞后。因此 ,加快 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势在必行。而农地流转不畅制约着城市化的发展。从 2007年阜新农村地区农地流转的调查情况来看 ,66.67 的不愿迁城者把不愿迁城的原 因归于承包地流转 困难或被收回L4]。据 2009年 8月对于阜彰两县 4个乡镇的调查结果显示,每亩土地流转价格每高出 100、200和 300元 ,愿意进城并长期流转土地的农民比例分别会高出 8、1O、15个百分点。土地流转价格越高,农民迁城积极性就越高。因此,必须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和其他配套措施 ,以此促进城市化。 2 阜新地区土地流转状况调查结果及分析 发展现代农业是阜新经济转型的一个方向,重点要做好土地流转工作。阜新市下辖五区两县,笔者调研 了彰武县哈尔套镇的梨树沟村、柳树村 、许家村和阜蒙县 大固本 乡的关家村 ,调查采取了入户 访谈和发放调查问卷 的形式 ,人户 8户 ,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 6O份。各村地理位置及经济基础不同,土地流转状况各有特点。其 中,梨树沟村里镇 中心较远 ,搞大田种植 ,土地流转价格价格较低,为 200元/亩左右。柳树村靠近 哈尔套镇,流转土地的数量明显高于远离镇 中心的村,主要种植蔬菜和水果 ,收入较高。这个村种植户为了种植经营方便 ,以 700元/亩价格租赁本村从事大田作物经营的村 民的土地 ,出租方则租种 临近镇 中心所在 的哈尔套村 居 民的土地,地价较低 ,230元/亩左右,从 中赚 取差价 ,因为种植大田作物 ,无需离家太 近。而哈尔套村本村居民之所以转 出土地 ,是 因为利用镇 中心的地理优势经商 ,无暇从事农 业生产。许家村虽然距离镇中心远 ,但 由于招商引资 ,搞大量的反季节蔬菜水果大棚种植 ,流转 土地价格也很高,为 500元/亩左右 。阜蒙县大固本乡关家村每亩土地流转价格 2009年为200元 ,低于前两年 ,因为返 乡滞 留农民工增多 ,回乡务农收回转 出的土地。从总体看 ,四个村土地流转率和转出户 比例都不高 ,为 5 左右。流转合 同其越长 ,价格越低 。流转中,粮食直补款归转出户 。 调查统计结果显示,阜新地区农地流转率平均 为 5.2%,流转对规模 经济的促进存在欠缺。大规模流转较少,转入规模 100亩以上的,哈尔套全镇 只有3户 。总体来讲 ,阜新地区农地流转水平与全 国相差很大。截至 2008年 8月底 ,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面积已达到 1.O6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 8.7 ,(陈晓华 ,2008)租人或租 出耕地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 14.8 。(张路雄 ,2008全国平均 土地 流转价 格是 293元/亩(刘淑 春2008)。实际上,全 国的土地流转也存在滞缓问题非农产业就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比例是土地流转率的 8倍 。这 说 明政 府对 土地 流转推 动 不利。(张路雄 2008)症结在于种地收入低,社会保障制度不合理 ,土地流转制度不健全。 一是,农业经营收人低,影响土地流转。从 以上的调查情况看 ,发展大田种植的地方 ,土地流转价格就低,转出方没有积极性。转入方种 田的纯收入也不高,流转双方缺乏流转的积极性 。 二是 ,土地仍是农民的基本社会保 障。中国现有土地制度一直使土地成 为农民工养老、失业 的基本保障。目前,绝大部分进城农 民工都没有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 障,作为命根子,土地被他们无偿甚至补贴部分钱让别人种,也没有被放弃。 三是,中介组织缺失。阜新地区各乡镇政府尽管建立经管站,但据调查 ,除了大规模土地流转外多数农户之间流转并不通过经管站。中介组织缺失,转入户完全靠 自己协调转入土地来实施规模经营,交易成本很高。而且没有比较权威的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机构难以制定合理的长期流转价格,因为粮价和成本是年年变动的,国家的补贴政策也在不断调整 ,多数流转合同没有考虑土地升值和物价上涨因素 ,容易产生纠纷,影响土地规模经营和长期投入。 四是,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短期合 同较多。除了由乡村组织的对企业出租土地一般会签订 比较长期的合同外 ,其他 出租、转包多不签合同,即使签订合同,期限也很短。对阜彰两县的四个村新订 的承包合同统计,期 限在 3年 以下 的占了,合同一年一订的占了 78 9/6。土地流转合 同不规范所导致的土地流转纠纷时有发生。 3 推进土地流转的具体建议 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推进土地流转。除激励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出台土地流转政策 、规范土地 流转合同并完善土地 流转 中介等措施,政府还应采取适宜的城市化策略 ,创设三项制度联动机制的总体思路,适当发挥市场的作用,一定期限内继续保 留户籍分治,但 同时降低获得城市户籍的门槛 ,允许永久迁城农户定期保 留并流转土地 ,实现土地流转 、户籍和社保三项制度的互动,培育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全土地流转机制 ,降低取 得城市社保过高的机会成本。具体地说,政府应该 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制度安排推进土地流转。 3.1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应充分发挥信息收集对接、规范流转手续、调处流转纠纷、助推农业招商的工作职能,为有意向的农业企业、经营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村集体之间搭建土地流转信息共享平台,指导流转合同的签订,监督土地流转程序。借鉴南方土地流转的经验,一是在我市各个乡镇的农经站增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包括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机构,各村也建立 以村书记或主任为站长的土地流转服务站,提供信息及各种服务,安装电子屏幕,及时将土地流转信息 、工作落实情况到屏幕上 。千方百计推动流转工作,确保土地“流得 出”二是强化措施 ,确保土地“转得动”。以阜新经济转型和调整产业结构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千方百计引进种养殖大户。三是完善制度,确保土地“稳得住”。由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有关土地流转纠纷调处和信访工作;做好土地流转政策处理合同签订、归档等管理工作。 3.2 以规模经营为目标,完善有关流转合同的政策 在制定土地流转政策时应出台既有利于耕作者,也有利于耕地流转和集中的措施,才能真正促进土地的有效流转。一是对出租给农户的土地,国家应制定标准合同,合同中对地租的数量、租期、承租者的利益保护要给予明确规定,对出租者收 回土地要有严格限定。二是要对流转数目较大者给予一定奖励,如对当前转入土地连片面积达到 5O亩或 100亩以上的大户分别予以奖励。三是鼓励农户间的长期租赁,给予合同期比较长,如 l0年以上转出者奖励。四是要规定本村内的转包应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登记,对非本村村民的出租必须到乡政府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建议修改《物权法》,允许耕地可以抵押贷款,消除转人大户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瓶颈。 3.3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以最终取消城乡分治的二元户籍制度为取向的户籍制度改革,是彻底清除土地流转障碍的必要条件。但户籍制度改革宜逐步实施,局部地区先试点,成功后在各地积极推进。在此过程中,政府应充分考虑农民工市民化的能力,必要的进城门槛仍需暂时保留,以防永久迁城成本降低后农民迅速大量涌入城市,给城市基础设施和管理造成太大压力。因此,中小城市可考虑以家庭月收入1500元、并在该城市居住 2年以上为永久迁城条件,并允许获得城市户籍的农民工定期保留承包地,以此确保他们能够承担较高的城市生活成本而不致陷于贫困。 3.4 完善城乡社保制度 (1)以完善农村社保制度促进土地流转 针对城乡社保制度的掣肘,化解中国的土地流转滞缓难题,促进人口城市化过程与农业劳动力非农化过程同步发展的关键环节,在于实现城乡社保制度的有机衔接,处理好农地保障与城市社保 的关系。在农村社保体系中最重要的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也是推动流转的主要力量,应着手建立新型农 村养老保险制度,弱化“土保”。考虑到农民的缴费能力都很低,完全靠他们自己缴费形成社保是不现实的,而土地承包制的实行又使得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削弱,农民不同于城镇职工由工作单位缴纳部分费用,借鉴“新农合”和农村低保制度建立的经验,政府在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要有所投入。 (2)以完善农民工社保制度促进土地流转 设置农民工进城的另一个接口,即在农民工市民化之前,为之构建相对独立的社保体系,并出台社保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办法。在城市为农民工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子女就学和廉租房制度,构成一个福利包。当然,福利包所包含的内容需要考虑财政承受能力来确定 。养老、医疗和失业等险种无需政府直接补贴,可以覆盖全部农民工,这与2020年覆盖城乡的社保目标一致,建立起来无大 的障碍。尤其要把农民工普遍纳入城市失业保险应保人群,这非常重要,它直接影 响土地租赁市场的发育(陶然,2006)。此三项保是农民工市民化的急需,而且从数据上看,财政压力不大,因此可随时根据需要组织实施,但为农民工建立住房保障则需太多的投入,可以定期保留“土保”过渡,通过流转土地获得收益来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是最优的选择,而且可以减少行政管理的漏出。农民工有了较为全面的社保,会选择留在城市里务工而不返乡,其承包的土地仍可继续转出,直到最终符合加入城市户籍的条件。 (3)以完善城市社保制度促进土地流转农民工永久迁城,获得城市户籍及市民的社保待遇 是中国城市化发展的方向,但按照原有政策 由其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 收回承包地,无疑会阻碍土地流转。要促进土地流转,应改变原有 的以“农保”和“土保换取“城保”作为接纳农民工永久迁城前提条件的做法,把允许迁入小城镇的农民保留原承包地的法律规定适用范围扩大,定期保留(如 20年)永久迁入设区市农民的土地,由原来的“农保+土保”换取“城保”的政策改进为以“农保+土保”换取“城保土保”。此时,永久迁城农民势必选择长期流转土地以此项收入获取迁城 资源 ,然后适 时过渡到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以“城保”和“农保”为主体享有基本社会保障,逐步弱化“土保”,最终剥离土地的社保功能,促进土地流转。 4 结 语 政府以制度安排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在于完善土地流转中介,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更重要的是通过采取适宜的城市化策略,实现土地流转、户籍改革和社保完善三项制度的统筹和互动,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允许永久迁城农民定期保留并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农保+土保换取城保+土保,逐步淡化并最终去土地社保功能化,按市场规则推进 土地流转,不失为一种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改进。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安徽省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近年来,农村承包地的抛荒、闲置和流转已成为一个日益引起关注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土地的第二轮承包所导致的。本文以同时进行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安徽省芜湖县)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安徽省为案例,可以为研究其他地区农村的类似问题提供一个观察窗口。据笔者在安徽省的调查,至2002年上半年,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经超过280万亩(不包括“四荒”地的招标、拍卖流转),占全省耕地面积的4.5%以上。流转的主要形式有这样5种: 第一,代耕。这是指暂时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在许多地方,转包者都要求代耕方负担税费)。这种形式因为简单明了、手续简便,成为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据统计,安徽省以此种方式流转的土地约120万亩,占全省土地流转总面积的42%。 第二,换耕。指单个或部份承包户主动或在村委会指导下与本村其他承包户自愿调整地块,使承包地连片集中的行为。据初步调查,安徽全省约20万亩,其中,六安市4.2万亩,巢湖市1.4万亩。个别地方换耕的面积甚至占到土地流转总面积的20%至30%。 互换本身是一种流转形式,又对其他形式的流转起推动作用,且有利于土地的连片集中和规模经营。最近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也肯定这种土地流转方式。 第三,转包、转让。早在1996年底,安徽省政府农村经济办公室就制定了“安徽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法(试行)”,承认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4种形式。 其中转包、转让这两种流转形式操作比较规范,以此种方式流转土地的主体一方是农户或村委会,农户和集体的权利能得到尊重和保障。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安徽省的有关规定,以转包、转让方式流转土地的应签订书面合同,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地方土地的转包、转让签约率不高,以后引起纠纷可能比较难处理。 第四,出租、反租倒包。出租是指农民或集体组织将土地的使用权有偿让与他人的行为。反租倒包是指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先从农户或集体组织那里租赁土地,然后转租并从中谋利的行为。这本来是两种不同的形式,但在实践中往往把两者混为一谈。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以此种方式流转的土地,大多数是在乡镇政府的推动或直接干预下进行的,有不少地方成立了以乡镇长为主任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直接参与土地流转工作,有的还以各种名义参与租赁费的分配或获得“倒包”中的差价。 第五,公司+农户。指大的涉农企业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体,在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的支持下,与农户直接签订合同,租赁大量连片土地从事农业开发,出租土地的农民可以在企业上班。这实际上也是第三种流转方式中的一个特例,农民在获得租金收入的同时,还可实现不离乡就业。这种现象大多发生在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龙头企业实力较强的地方。 尽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要求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进行,但在利益的驱使下,许多基层组织越俎代庖,操纵控制土地流转活动,有的地方甚至动用警力,威逼农民就范。在一些地方,土地纠纷已取代农民负担问题成为农村社会群体抗争事件的主要原因。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逼民流转。按现行法规,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发包方是村民委员会,一些基层干部就以土地所有者代表的身份,运用行政权力硬性强迫农民参加土地流转。例如,2003年6月,苏州市光福镇黄渠村村民正准备栽秧,村委会突然通告大家不要干了,因为稻田已被镇里租给了“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每亩地年租金为560元(含代交农业税60元),租期为25年。在村民的反对下,租金有所提高,但村民仍不答应。镇政府为了达到目的,2003年12月初派人到村小学,声称如果家长不在租地合同上签字,将不许其小孩到校上学。过了几天,镇村两级又出动100多人、6辆警车,带着电棍、手铐等,强行把煤渣填在稻田里。为此,村民不断到省市集体上访。 其次是基层政府及官员与民争利。许多村民反映,我们并不反对土地流转,只是土地流转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但不管土地拿去干什么,补偿费给多少,干部和政府都不和我们商量,而且补偿金的一大半都到了一些单位和个人手里,实在让人无法接受。在笔者调查过的某市,1999年以前乡村两级对流出土地的农户每亩仅补贴20至30元;2000年以后,从乡村行政组织手中发包土地的售价已高达350元至500元,但给农民的补偿仍按原标准执行;2001年,该市范围内村集体通过流转土地获得的发包收入中只有30%左右实际补偿到农户手中,有不少农民甚至未得到一分钱的补偿。 再次是不规范操作。中央文件明确指出:“不提倡工商企业长时期大面积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 但是一些工商企业动辄圈地数千亩、数万亩,一租就是50年、70年,远远超过农民土地承包期30年的期限。一旦企业垮掉,许多失地农民就没有了生活来源。 最后是圈占土地而不开发。许多基层政府为了追求政绩,在招商引资毫无结果的情况下,自己先把地围起来,搞“空架子”工程,致使大量土地长期抛荒,劳民伤财,农民对此反映强烈。 以家庭承包制为核心的农村改革虽然推动了农业的发展,但也遇到了一些新问题、新矛盾。其一是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集约化生产的矛盾;其二是土地承包30年不变造成部份农户对自己承包地偏颇的认知模式和狭隘的占有观念与土地规模经营的矛盾;其三是“小而全”的家庭经营结构与专业化生产的矛盾;其四是耕地资源稀缺与土地闲置浪费的矛盾;其五是平均分包土地的福利保障特性与按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效率性的矛盾。强调加快土地流转的探索,应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改革和完善农村各项制度,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规范、深入进行,为下一步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浅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农地结构性矛盾与对策研究——以河北省为例 论文关键词:农地关系 结构性矛盾 土地经营权市场流转 农村社会保障 论文摘要:针对80年代初期以来土地承包关系衍生出各种农地关系的结构性矛盾如人地利益矛盾、农田基本建设中的公益和私利矛盾、分散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的矛盾等,本文认为,集体经营不是现阶段农民自主自愿的选择,土地私有化则有“农村贫困空间转移”的风险后果,唯有实行土地经营权的市场流转及发展完善相关农村社会保障才是契合现阶段农业、农村发展的战略选择。 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应划分为两个历史阶段:第一阶段自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开始至2004年,是农民对家庭承包地的有偿使用阶段,农业继续为工业化发展提供积累;第二阶段2005年以后至今,是农民对家庭承包地的无偿使用阶段。国家全部免除了农业税,并逐年增加农民种地补贴。家庭承包地演变为农民就业和生活的保障。农村土地家庭承包,适应上世纪农业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迅猛发展,在广大农民摆脱贫困过程中发挥了积极效应。但是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入,农地关系中出现一系列的结构性矛盾,并成为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 一、土地承包衍生的农地关系的结构性矛质 (一)人地利益矛盾 1、承包地刚性不变和家庭人口不断变动导致的人地利益矛盾。以河北为例,1983年至今,农村家庭承包地基本没变,农村新生人约口1600万,死亡人口约850万。家庭承包地刚性不变和人口弹性变动的结果,在农村形成了两类家庭:一类家庭人多承包地少,一类家庭人少承包地多。家庭承包地演变为农民的劳动、生活及社会保障功能后,人地背离衍生的人地利益矛盾更加突出。 2、土地承包法本身的矛盾导致的人地利益矛盾解决空间狭窄。一方面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反对“增人增地、减人减地”;另一方面它又规定农户是承包权主体,有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这又赋予了农户“增人增地、减人减地”的权利诉求,这二者是相互矛盾的。 (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矛盾 土地家庭承包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原有坑塘渠坝、管道、扬水站无人管护,设施毁坏严重;二是冲毁的农田、河道、田间道路无人修护;三是农田水利建设无规划、无统筹及无管理。 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占用土地,土地承包时没有预留该项建设用地,修塘建渠打井筑坝只能纸上谈兵。其次水利设施管护劳动用工无法统筹,多数农村缺乏集体资产,村委会无法筹措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造工作因资金短缺而无法进行。第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需兼顾国家、集体、农户三方面的利益,要宏观统筹,但是在土地家庭分散经营的基础上,不可能形成统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科学决策。 (三)分散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的矛盾 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形成了农户多田、土地细碎、经营分散的普遍现象。土地分散经营,从劳动力的使用方面看,增加了农业劳动力的投入量;从农业机械化的方面看,不利于农业机械的使用。上述两个原因,致使部分农村已有的机械化农机具利用率不足30%,人工劳动排挤机械化使用。 家庭分散经营必然限制农业规模化经营,制约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不利于在农村贯彻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相统一的整体综合效益原则。使农村只能在传统农业生产范围内打转。事实上,我国农村自上世纪80年代初期,经历了农业短期突发性发展后,从80年代末期至今中国农业一直是处于整体缓慢发展状态。 农地关系结构性矛盾衍生出两个问题:农村难以摆脱传统农业生产的侄桔;农民对土地的粗放、掠夺性经营,严重威胁土地安全。 二、解决中国农地关系结构性矛质的厉史探索 (一)集体经营不是现阶段农民自主自愿的选择 土地家庭承包分散经营衍生的中国农地关系结构性矛盾,能否通过农业集体化的路子解决,我们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实际调查,涉及河北十一个地市近百个农村的调查发现,农民以家庭为本,家庭承包经营符合现阶段广大农民的意愿和价值观念,改变这一经营的方式,影响农民心里安定、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各地农村集体经济普遍缺位,从物质基础、组织结构到经营人才普遍缺乏,集体承担不起统一经营的担子;集体经营的分配问题难以合理解决,吃大锅饭、平均主义的问题有可能再度发生,公社化时期生产发展缓慢的历史亦可能重演。 但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农民对集体化经营深感忧虑,对规模化经营却很有认同感。他们都普遍意识到规模化经营可以节约劳动力,增加劳动效率,可以让自己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非农就业中去。对相当多的农民而言,农业似乎已经不是主业,而仅仅是生活和就业的保障。 (二)土地私有化更不适合我国农村发展实际 国家和集体如果失去土地的所有权,就将永远丧失对土地使用权的控制。其一,土地私有必然实现土地买卖自由,买卖双方无法保证“农耕地性质不变”。其二,农民是否愿意种地,取决于种地收益,当种地收益低又可以自由休耕的情祝下,休耕一荒地一非农耕地一转为商用地,这一套运转过程更难以控制。其三,当农民拥有了对土地的财产权、所有权,意味着农民拥有了土地的完全支配权,农民同时拥有了在自己的地盘上建住宅、建厂房、建商店的自由。土地私有化、土地买卖合法化、土地使用自由化。是同一链条中同生共长的三个环节,由此必然导致土地向少数人手里集中,结果是形成土地大户和失地家庭对立的两极。一个农民家庭,只要在农村有地,种地收入再低,农村也可以养活他们;一个农民家庭,一旦失去了土地,就失去了养活他们的基本条件。失地农民由于农村缺乏了生存条件,只得向外寻找生存空间。在存在城乡差异较大的今天,向城市转移成为必然,结果是“空间贫困平移”。贫困人口向城镇转移不同于劳动力转移,劳动力转移是向城镇转移生产力和劳动要素,向城镇输入建设力量。贫困转移则不同,这些在农村缺少生存条件的贫困人口,缺乏在城镇的发展空间和就业技能,为了谋生,这个群体中会衍生出种种不安定的社会因素,影响社会和谐。 以上历史探索表明,我们解决中国目前农地关系结构性矛盾的决策空间不可能是无限的,它既受到“路径依赖,,发展原理的制约,要求我们尊重现有的七地家庭承包关系,实现农村的社会稳定,又要克服士地分散经营的弊端,在具体举措上有新的突破,在稳定的基础上实现农村、农业的新发展。 三、解决中闯农地关系结构性矛质的战略选择 中共央央2009年一号文件中提出了三项工作: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属证书落实到农户;设立统一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标注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证书上。这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保证。是解决现阶段农地关系结构性矛盾的立足点。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及我们多年农村调研的实际,我们认为现阶段解决中国农地关系矛盾的战略选择应包括如下几点考虑: (一)化解农地关系结构性矛盾的前提和基础 “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农业要安天下,农村要稳定,首先是土地要稳定。从实践来看,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关系发展到今天,受现实条件的制约,重新变动导致的问题可能比要解决的问题还要多。如果不考虑现实制约因素,盲目调整现有上地承包关系,势必造成满足了小部分人的利益,伤害了大多数农户的利益,激发出一系列新的农村矛盾,导致现有农村稳定局面失衡。针对这一现实,在相关决策上要严禁随意调整土地承包关系,坚决禁止和纠正违法收回农民承包土地的行为。无偿占用他人的家庭承包地要依法退还;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的农户,原则上在同一承包期内不得再重新进行承包,但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要做到统筹兼顾切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关系,是解决农地关系结构性矛盾的前提和基础。 (二)化解农地关系结构性矛盾的战术手段 1.逐步完善相关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农地矛盾看似是一个矛盾,但实质上是矛盾群,它既是农村诸多矛盾的累积结果,也是进一步解决诸多矛盾的关节点。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某种意义上是解决农地关系矛盾的外围工程,伴随农业劳动力转移以及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农民必将面临更多的社会风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教育保险等等,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历史欠账,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严重落后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客观上需要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持,以免后顾之忧。考虑到农村承包地占有不等,享有国家补贴不均的问题,就要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体系方面下功夫,在统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机制过程中予以解决,实施无承包地农民补偿或补贴。补偿无承包地人口不伤害他人利益,有利于农村和谐稳定。这是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中需要统筹兼顾的内容。 2.解决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公益和私利的矛盾。公益和私利的矛盾是经济学中一个典型悖论。著名经济学家诺斯曾经提到“公用地悲剧”,由于人的利益算计本性,公共物品的使用总是存在搭便车的现象,而公共物品的提供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又是必须的。就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而言,只有国家和政府才能够通过农业的转移支付政策,大量投资并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相关立法,实现国家、集体、农户利益兼顾,在土地经营权市场流转过程中,逐步解决农田基本建设、维护等问题。比如就投资、维护费用等问题通过政府出资、集体管理、农户出劳力等协议解决实际问题。 (三)化解农地关系结构性矛盾的战略途径 只有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才能与家庭人口变动相适应;才能化解农村普遍存在的“人多地少”和“人少地多”矛盾;才能使分散经营向集中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才能改善农田基本建设长期投入薄弱的局面;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中国农地关系的结构性矛盾。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化解农地关系结构性矛盾的战略途径。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农户履行必要的流转手续、程序。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根据河北省经济的发展条件,建立扶持机制,划拨一定资金,鼓励土地流转发展。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要对龙头企业、个人投资、专业合作社和基地建设提供积极的信贷支持。对规模经营业主给予适当补助。对于土地流转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的要给以表彰和物质奖励。
浅谈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对土地流转助力农业规模经营的策略分析 十七届三中全会深刻把握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明确提出要加快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建立现代化大农业。十八大报告对“三农”工作进行了系统论述,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并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山东寿光是中国蔬菜之乡,农业产业化起步较早地区之一,是全国改革开放30周年18个重大典型之一,是同志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联系点。为了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发展,寿光市在实践中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力度,既保护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又拓宽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新路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6.7万农户参与了土地流转 寿光市文家街道桑家庄村是蔬菜种植专业村,但20多年下来,已经有2/5的大棚由于设施老化遭到闲置,不仅产生不了效益,还浪费土地。因此,村里决定实施土地流转,统一规划大棚种植园区,每户农民掏10万元的建设费用,便可入驻这个种植园区。集中种植后,大棚数量从1000多个变为200多个,倒腾出来的土地可以搞花卉种植等其他产业,大棚数量虽然少了,但是农民的收益却增多了。“采光、通风,现在比以前强太多了。原先种两个棚,效益也不如现在一个的好。”村民桑显宾说。据了解,同样的面积,新大棚的产量要高50%。 寿光市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以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中心,发挥蔬菜产业优势,做大培强特色农业,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全市共有农户23.1万户,承包土地面积119.6万亩,土地流转面积15.2万亩,占承包地总面积的12.67%,其中去年新增2.6万亩。通过积极引导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全市建立500亩以上的高端农业园区86个,60亩以上畜牧业园区380多个。全市有6.7万户参与了土地流转,签订土地流转合同6.2万份。 二、土地流转必须依法有序 土地是农民最主要的生产要素,进行流转,必须依法有序进行。从寿光工作实际来看,在规范土地流转方面,政府必须发挥好主导作用,这样才能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切实保护他们的权益。 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一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跟合同。一般按照提出申请、签订合同、备案登记(变更)和收益兑现的流程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都要签订书面合同;二是规范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对全市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机动地承包和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全面登记,建立台账72万份,一式三份,市镇村各存一份,并将信息录入微机,全市联网,实行了动态管理;三是规范确定土地流转收益。根据位置、等级、设施配套等情况,合理确定流转价格,切实保障农民流转土地的收益。充分发挥经管部门的作用,强化指导服务,依托镇经管站建立了土地流转交易大厅,及时为流转土地的农民和项目开发商提供政策咨询和帮助,并协调各方关系,处理相关矛盾。 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一是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去年以来,我市在“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为目标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寿政办发[2011]26号),以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中心,发挥蔬菜产业优势,做大培强特色农业,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土地流转模式得到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二是强化了金融信贷支持,培养重点种植、养殖产业基地,促进土地的连片开发和规模化经营。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切实解决群众贷款难题。去年寿光市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蔬菜大棚所有权”和“养殖大棚所有权”证书抵押向372个大棚种植户和农圣庄园、中慧养殖集团等31家规模经营大户发放贷款2.14亿元。 积极调解流转纠纷。市、镇两级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在市信访局专门设立了来信来访接待室,由一名同志具体靠上负责接访工作。在寿光民声网上开通了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政策咨询和纠纷投诉窗口,多渠道了解群众的呼声。镇级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室。坚持逐级调解、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当事人协商、乡村调解和市级仲裁等三种不同手段的特点和优势,因事制宜、综合运用,以求得最佳解决效果。 三、土地流转三大成效 增加了农民和集体收入。上口镇付吴邵村通过土地流转,全力推进股份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合作社、村“两委”与88户村民签订了土地租赁使用合同,共流转土地300亩,按每年每亩1200斤小麦的保底标准对村民进行补偿,赚钱收益共享,赔本补偿照付,保证了村民利益不受损失。“以前村民承包土地多分散化,而我们要做大做强。通过土地调整流转,村里进行规模化经营。原先每亩土地承包费200元,现在则到了每亩800元,这样在集体土地没增加、村民多分了地的情况下,集体收入反而得到增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派驻洛城街道南庄村“第一书记”田清科告诉记者。欣航蔬菜专业合作社所得收益除支付每年的土地承包费外,利润部分按村集体占20%、种植大户占70%、流出土地的村民占10%的比例“ 分红”。从而实现了村集体、村民和种植大户三方合作共赢。今年4月20日,欣航合作社一次性兑付村民土地租赁费22.5万元,村集体分红40万元。 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土地流转催生了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降低了市场风险。目前,我市已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4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842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8家,土地股份合作社7家。带动蔬菜基地40万亩,80%的农户进入产业化经营体系。 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十八大报告指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经过土地流转,一些生产要素向生产大户、龙头企业集中。同时,大量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他们到企业打工或经商,实现了由农民到工人和市民的转变,有利于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寿光是从实际出发,推行了迁村并点,大力建设新型社区,为消除城乡差别、破解二元结构、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四、当前土地流转存在困难和问题 土地流转总体规模偏小。目前土地流转面积仅占承包地面积的12.67%。 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土地流转大部分是以农户之间的出租、转包为主,以农户的自发和自愿为主,通过村集体或其他中介组织流转的比例仍然不高。 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化程度不高、合同条款不全、流转程序不当、项目审批不严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容易引发较多矛盾和纠纷,应引起重视。土地流转矛盾纠纷调处、仲裁体制不健全,缺乏应有的仲裁组织机构,不利于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 浅谈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推进土地流转改革试点,实现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 当前,烟叶生产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烟草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现代烟草农业是以高资本投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稳定产业发展规模,以现代工业成果应用提高生产效率,以现代科学技术提升生产效益,以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生产效能,以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科学化、标准化生产经营与管理,以现代经营理念教育培养新型烟农,推进烟农“职业化”建设,通过全面推进烟田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分工、信息化管理。发展现代烟草农业,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尤其要合理土地流转,这对推进烟草生产规模化,改造传统烟叶生产、转变烟叶生产的增长方式,发展现代烟草农业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及特点 1、转包。即土地承包方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地的使用权包给第三方,转包期限在不超过土地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内由双方协商确定,转包方与发包方的原承包关系不变。这部分多是已转移到非农产业的人员,他们已不以农为生。这种形式的好处是:转出方可以有更充足的时间从事其它产业,转入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扩大经营规模,能有效的转移农村劳动力,能暂时缓解增人不增地的矛盾。不足是: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不种地的拥有土地,种地的却没有土地的问题,会给转包期不长的土地带来被部分转入方掠夺性经营的情况。 2、租赁。即农户与承租方之间在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转移。这种方式,主要在农户与用地单位之间进行,农户自愿将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给出租方固定的收益。出租的期限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它利在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产业推进、规模经营,因为承租土地的多是企业、种养植大户和单位或公司。缺陷是承租方不能搞较长期限的发展项目,不能大动着改变土地原貌,因为多是租期满后要还原土地及附作物的。 3、互换。即农户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相互转移。互换的主要目的多是为了耕种的方便或种植结构调整的需要。互换后,互换地块的承包权、经营权和原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互相转移。这种互换,有同等面积的互换,也有不等面积的互换,双方多视互换地块的地级和远近条件决定。这种互换的好处是:对改变地块零星分散,实现农户的土地集中具有直接意义。缺陷是:仍不能解决一家一户为生产单元的形式,农业的规模效应仍不能很好发挥。 4、代耕。即将自己承包的土地交给信得过的人代耕代种的方式。这多是外出打工、出嫁、上学和参加了工作等无力耕种土地的家庭,他们虽然无力耕种,但想始终拥有土地的收益权,不愿转让和退包,因而就与亲戚、朋友或邻居约定,将自己承包的土地交给他们代耕,代耕期间的种植收益有的归代耕人,相应的义务由代耕人承担(如原来的农业税等),其它的土地使用权收益归自己;有的由代耕人向委托人交一定量的农产品,委托人支付一定量的报酬或种子和肥料,使用权始终不转移。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可以保留原土地承包人的承包权,土地仍然可作为他们的生活保障。弊端是:粗放经营的较多,同时加剧了增人不能增地的矛盾。有的举家迁出了,甚至死亡绝户了,仍然拥有土地使用权,很多新生和迁入的农民却没有基本的生产资料。 5、出让。即取得一定量的土地补偿后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形式。这种多是因公路、桥梁、公共设施、城镇建设、工商业发展等建设用地的需要,被政府征用土地的部分。这部分被征用了土地的农民,在按有关规定获得资金补偿后,就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发包方或当地政府,从而再转交给建设方,承包方对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即行终止。这种形式的结果是:有利于改善交通条件和完善公益设施,有利于顺利推进小城市建设,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对承包者来说,提前得到了实惠,多数能接受,地处偏远的和承包地较多的还巴不得多卖地变现。缺陷是:这种形式没现钱的事业办不成,同时混淆了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界限,实质上是使用权者把土地所有权一并进行了出让,因为出让的土地多是改变了用途和性质的,而真正的土地所有权者却没得到收益。 6入股。即农户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使用权作价为股份,参与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经营,以入股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分红依据,股红按经营效益的高低确定。这种方式目前还在初推阶段,其好在风险共担,有利于企业、公司与当地农民的相互支持、相互关心、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弊在有可能引发新的社会问题,如果企业、公司出现亏损、倒闭,农民血本无归,没了生活保障,难免不出现社会不稳定的情况。因为还有不少农民是以土地为生的。 二、合理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烟草农业的必然要求 1.是促进农村人口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然要求。现代农业的目的就是增加农民收入。目前,种地不再是农民的唯一生存手段,农民大量外出务工、经商。在收入多元化, 土地低收入的“斥力”和非农产业高收入的“吸力”下,农民乐意放弃土地经营权,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条件。通过土地流转,能促进农业人口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促进农民收入的快速提高,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 2.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必然要求。现代农业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目前,农户小规模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矛盾日趋尖锐。同一种植区域内甚至同一块田内种植不同的农作物品种,难于形成规模经营,导致经济效益低下。加快土地流转,才能避免农作物插花种植,实现规模种植,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3.解决农业弱质特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的必然要求。现代农业必须以现代设施装备为支撑。目前农业生产条件还十分落后,农业环境比较脆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低,农民还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要改变农业的弱质性,就必须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以便集中改善农业装备和条件,统一管理农业设施,增强抗御自然风险的能力。 4.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必然要求。现代农业必须用工业理念来经营。工业化经营的核心是合理配置资源,提高集约化程度,以最低成本获取最大利益。加快土地流转,使土地向业主集中,可以有效地配置农业资源,实现优化资金配置,增加农业投入,运用先进技术,提高科技含量,优化人力和土地资源的配置,最大限度地提高农业利用率和产出率。 5.增强农业应对市场挑战的必然要求。现代农业必须建立产供销、贸工农相结合的市场机制。加快土地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才能规模发展优、新、特、绿农产品,才能适应市场优质化、多样化、特色化的需求,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从容应对市场挑战。 三、土地流转的探索实践 20xx年,热水镇营沟村承担了现代烟草农业的试点工作,在土地流转方面做了一些尝试,通过土地流转,全村种烟农户由726户缩减为76户,户均面积由原来的3.9亩增加到38亩,增加近10倍,在土地流转方面呈现以下基本特征: 1、联合出租式。由牵头人联合土地连片的大多数农户,根据经营者出具的条件,由农户自愿将连片的土地承包给经营者。 2、租赁承包式,即农户将自己的土地租赁给他人经营。 3、大田置换式。因部分农户不愿放弃田地,在规划大田连片规模经营的流转中,把不愿放弃种田农户的田块,与不愿种田的农户的田块置换,实现连片规模经营。 4、转包承包式。一些农户因外出打工等原因,无力耕作承包土地,自愿将一定期限内的承包权转给他人,由别的农户代耕、代种,主要发生在农户与农户之间。五是联合经营式。多个农户相互联合,利用自身资金、技术、信息等优势,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 为使土地流转进一步规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程序,要求农户自主流转要执行3个程序:(1)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等;(2)双方签订书面合同;(3)流转合同分别报送土地发包方和所在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存档。农户委托村集体流转要执行5个程序:(1)农户递交委托申请书;(2)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分别进行审核,并将讨论结果在半个月通知委托农户;(3)村集体与委托农户签订委托合同,并在半个月内将流转农户、地块等基本情况向村内外公告,并上报县、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对外;(4)提交受让流转土地的规划书面申请;(5)召集申请人进行磋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开、公平、合理原则,可以协商确定流转价格,也可以通过招标的办法确定流转价格,并拟订流转合同。抛荒耕地流转要执行5个程序:(1)摸底,对抛荒耕地进行调查核实;(2)公示,调查摸底情况在村务公开栏、所在村民小组进行公示。(3)确认,抛荒耕地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发包单位发出书面通知,经农户确认后收回;(4)终止承包关系,经合法程序收回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原发证单位办理注销手续,土地承包合同终止手续由发包方申请,经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县农业主管部门确认;(5)流转,收回的抛荒地和农户委托流转的抛荒地,由原发包方统一组织流转,收回的抛荒地经流转所得收入归村集体所有,委托流转的抛荒地经流转所得收入归承包农户。村无法流转的,应及时上报县、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组织评估、论证、策划,流转信息,引入农业开发项目。 四、土地流转探索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推动力。一些村小组组织违背农民意愿,强行集中土地,有的借流转名义随意改变农业用途,侵害了农民经营自主权,损害了农民经济利益。当前农业正处在结构调整期,农业市场化程度较低,比较效益仍不高,又缺乏信息、技术、资金支撑,许多农民对市场风险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一些基层干部对土地承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一些村级班子战斗力不强,土地流转工作缺乏推动力。 2.需求不足。由于烤烟生产投资需要量大,农作物生长周期长,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大,投资收益率低。同样的土地,投资工业要比农业项目的比较收益高。即便是农民自愿流转土地,也未必有许多专业化组织和种植大户来接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尤其是偏远山区,土壤肥力差的,更是少人问津。 3.中介组织不健全。由于地处农村,经营理念缺乏,承包地块分散,好坏参差不齐,制约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介组织及流转市场的发育。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土地流转信息不畅通,导致有的地方大面积的撂荒地无人承包开发,有的地方涉农企业和种植大户需要农地却找不到可用资源,流转地资源紧缺与相对过剩并存,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4.流转尚不规范。目前不少小组土地流转仍以口头约定为主,即便签订合同也只是简单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没有明确规定。大多数流转地没有登记并进行公证,对违规流转农地缺乏相应的惩罚措施,流转地价的评定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一旦出现纠纷无法追究责任。 五、对土地流转的对策与建议 1.规范运作,确保有序流转。一是认真研究农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土地产权归属、交易方式与流转程序,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地流转。二是建立健全农地流转合同制度、交易登记制度、公证制度、纠纷仲裁制度,明确流转双方权利义务,协调化解土地流转纠纷,规范流转程序。三是完善土地价格评估制度和土地流转补偿制度。在兼顾集体、农户和承包者利益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和利益分配比例。四是积极落实《土地承包法》,坚持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促使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长期化,为顺利实现土地使用权流转奠定法理基础。 2.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土地流转机制。一要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允许农村土地在一定范围内流转,并通过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培育和发展各种类型的为土地流转提供服务的中介组织。二要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后,经营业主每年应交纳一定数量的风险保证金,如合同到期无纠纷发生,风险保证金如数退还。三要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制。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的原则,在有条件的村组组建生产企业,以土地承包权入股的方式,组织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制的试点探索工作,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3.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一要做好筹资服务。建议政府通过减税贴息的办法,激励银行和各种融投资机构简化贷款手续,积极为农村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企业发放贷款,确保租赁经营流转农地所需资金。二要做好信息服务。在电视、网络、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体上开辟信息专栏,农村流转地租赁信息,提供流转地投资方向与市场分析,引导涉农组织、种植大户顺利接包土地。三要抓好技术服务。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帮助流转地经营者解决技术难题,提高流转地经营效益。 4.优化外部环境。一是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障体系,包括发展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土地转出者解决后顾之忧。二是政府要对土地流转进行宏观调控。完善产权登记制度,建立科学的农地资产评估体系,合理评价农村土地价值,逐渐形成城乡地政一体化的管理。三是要建立约束政府行为过度干预的机制。准确定位政府在推进土地流转中的角色,监控土地供需总量的动态平衡,而不是运用行政手段去调整土地资源,与民争利。四是加强宣传,使农民了解有关政策法规,使土地流转由自发逐步转向自觉。 5.保障农民权益。土地流转要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坚持以农用为主,以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坚决反对各种名目的违背农民意愿的圈地开发和反租倒包行为。农业产业化企业用地,要尽量采用租赁或入股经营的方式,尽可能为农民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在30年承包期内,除非农民主动放弃土地承包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通过任何手段使农民失去承包的土地(国家需要征用除外)。 浅谈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关于汉中市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的调查研究 【摘要】:农地家庭承包经营曾经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其规模小、生产效率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等缺陷却愈发暴露出来,因此,土地规模经营的优势及其必要性也更加明显。通过对汉中下辖三个自然村的调研,本文明确提出了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耕地资源利用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也是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流转、规模经营、适度、汉中 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小规模经营模式使农业发展步入困境,农民增收乏力,城乡差距日益扩大。特别值得指出的是,随着加入后过渡期的结束、近几年粮价的高涨,目前分散的小规模生产经营模式不仅不利于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提高、农民增收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且也使得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凸显出来。对于这些诸多的问题,积极推进农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一个重要的、也是一个合适的解决途径。去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更是对农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作出了具体部署。 然而,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至今,农村耕地流转及适度规模经营情况到底发展至何种程度,在地域发展不平衡情况下中部主要粮食产区又发展如何?以汉中市为代表着重调研其下辖三个自然村的情况,发现以下问题。 一、适度规模经营的意义 (一)规模化经营是国际农业发展的大趋势 从经济理论的角度出发,规模化经营是提高生产力的起码要求。规模过小不仅会导致规模不经济,降低经济活动的效率,甚至还会破坏生产力。随着国际农业竞争的加剧,各国均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来提高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水平,世界各国、尤其是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农业均在向着土地规模化、生产专业化和集约化的方向发展。过小的土地规模不仅会直接导致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的上升,降低了农业的比较利益,而且大大增加了农业风险,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国际化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要求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国际大农业对我国农业的冲击也越来越明显。农产品出口增长乏力,而进口增长却较快,农产品贸易自年开始出现了逆差。小规模经营的高成本劣势无疑是一个关键的因素,它降低了农业的整体国际竞争力。但从实际出发,庞大的农业人口基数和城镇化的滞后决定了我国的农业生产不可能采取美国和加拿大那种以土地规模求效益的做法,而只能采取适度规模经营。 (三)土地的小规模经营制约了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从实际看,加速我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的重要途径就是将现代农业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农业加速农业结构的调整,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但现行的分散的小规模经营模式不仅不利于现代农业技术的应用和农业结构调整,而且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四)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理性选择 只有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才能不断破解农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难题,提升农业产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力支撑。适度规模经营的优点就在于它既考虑了农业生产的内在要求,同时又兼顾了我国农业人口基数庞大的特点。不仅如此实现农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也是实现农村工业化的必然趋势。 (五)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国内外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频爆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仍令人担忧。虽然从表面上看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频繁发生多表现在产业链的某一个环节以及政府监管不到位甚至监管缺失等,但潜藏的深层次原因却是产业链上分散的小规模经营模式以及由此引致的各利益主体的逆向选择和机会主义行为。适度规模经营则会使得各个利益主体、尤其是生产主体逆向选择和机会主义成本提高,进而在各利益主体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信任机制,降低产业链上各利益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完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对立,将农产品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和不同环节的各个利益主体链接成为一个高效运行的整体。 二、农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的关系 农地流转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现代农业的核心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规模经营。但在目前,一家一户分散的小规模经营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现有的农地承包户是每户耕种几亩地,且地块分散,使用机械耕作十分困难,加上农户经济实力差、资金少、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低,新工艺、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都遇到很大的困难。 可以说,在小农经济的条件下,发展现代农业几乎是不可能的。我国面临的迫切任务是要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创造适宜的条件。这些条件的其中之一就是尽快使土地资源向种田能手或中国式的家庭农场集中,实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而要实现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其先决条件是要使农民承包地能自由流动。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中,农地流转是基础性工作。只有使一部分农民土地通过流转向另一部分农民集中,农业才会形成集约经营。在一定程度上看,没有农地流转,就没有现代农业。 不仅如此,通过农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是有利于减少土地抛荒。由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上种田效益低下不少农村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耕地抛荒现象。通过实现土地流转,将连片抛荒地,集中由少数人通过投入资金、技术来开发经营,既可以减少土地抛荒,又可以达到合理利用土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其次,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由于过去主要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生产及产品都形不成规模,市场竞争往往处于劣势。一些有一技之长的种田能手要求扩大规模经营或经营项目却缺乏土地,而另一部分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户却无力或不愿耕种土地。实践证明,通过农地的流转有利于解决和实现土地、劳力、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组合,有利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进而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农民增收最后,有利于推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中央对土地二轮承包提出"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这实际上就提出了一个耕地使用权转让市场的问题。要规范这一市场,就必须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使农地流转在规范有序中进行。 三、汉中市及其下辖三村基本情况 汉中市位于陕西省秦巴山地西段,是陕、甘、川接壤区经济交往的纽带,是陕西西南部中心城市。全市辖十县一区 278 个乡(镇),土地总面积 27246km2.1998 年以来,汉中市紧紧抓住国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机遇,使该市基础设施状况有了大的改观,随之带来的是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提高。在本世纪初,汉中市政府出台了《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 2015年)》,汉中市城市化发展速度逐渐上升。非农业人口数量不断增加,所占比例有所上升。1998 年汉中市总人口 363.96 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64.2 万人,所占比例 17.64%.2004 年非农业人口所占比例是 19.51%,在这几年中,非农业人口所占比例共提高了 1.87%,逐年增长率为0.31%. 同时,本文统计了 1996- 2004 年汉中市常用耕地数量,发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汉中市常用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九年间汉中市耕地面积从 1996 年的 253.85 千公顷减少到 2004年的 202.80 千公顷,共减少耕地 51.05 千公顷,耕地减少率为20.1%,平均每年减少的耕地面积高达 5.67 千公顷,年均递减率为 2.2%.尤其是 1998 年到 2002 年减少速度加快,这五年共减少耕地 45.76 千公顷,每年减少耕地 9.15 千公顷,逐年减少率 3.67%.1998 到2004 年这六年共减少耕地 46.6 千公顷,减少率为 18.68%,每年减少耕地 7.77 千公顷,逐年减少 3.11%. 关于汉中市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的调查研究(2) ——以汉中市下辖舒家营村、邢家坝村、黄营村为例 四、汉中市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特点 (一)流转的速度加快,规模迅速扩大 由于区域资源分布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均衡,平川经济发展快的县区土地流转也快,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山区县的土地流转也较慢。目前,汉中市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是零星的、小规模的、农户间的自发流转形式。而对于土地资源相对较好的汉台区来说,土地流转已经逐步演化为有规模、有组织的统一流转。如宗营花木基地一次性流转面积达 800 余亩;七里办事处汪家山等村为建设陕南植物园,一次性流转 1000余亩等。 (二)流转主要发生在耕作条件较好的地区 从土地流转发生的地域来看,目前主要分布在平川地区交通、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较好的地带。由于汉中市大力发展烤烟,因此,在土块面积较大和水资源相对丰沛的丘陵地带也发生了土地流转;而在城市规划区由于土地面积较少,很少发生流转;沿山丘陵地带和山区因退耕还林和耕作条件差,也基本上没有发生土地流转现象。 (三)流转形式多样化 目前,汉中市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和其他等多种形式。从组织形式看,农户之间的自我流转仍然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在已经流转的土地中,农户间自我流转的面积占流转总面积的 80.7%,由乡村出面反租倒包的面积占流转面积的 19.3%.从权属变化的关系来看,主要形式有转包和租赁两种方式。其中,转包面积占流转面积的58.56%,出租占 20.33%,转让占 12.2%,互换占 5.05%.通过股份合作进行流转发展比较迅速,流转比例由 0.04%增加到0.77%. (四)参与土地流转的主体呈多元化 目前,除农户间自发流转外,专业大户不断涌现,占地的规模也不断扩大。同时,不少工商企业、民企老板和城市下岗职工也到农村发展种养业,参与土地流转。他们一般通过乡村组织大面积、长期租赁农户的承包地,或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种养业,或搞观光休闲农业。统计表明,汉台区目前以出租和"反租倒包"形式流转的土地中,受让方主要以私企老板、工商企业和专业大户为主。 五。汉中市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汉中市农村土地流转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依然存在较多问题。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农村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缺乏有效的流转平台 目前,在汉中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主要是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转,农户双方只是私下进行流转,并且以口头协议为主,大多数的流转没有书面转让合同或转让协议,因此流转无凭无据。同时,在流转的过程中更无中介机构的参与,对于极少部分签订了的协议,也会出现内容和条款不全、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的现象,因此,合同也不能按时兑现,对于违约责任也难以追究。 (二)基层政府服务缺位 目前,汉中市许多基层政府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认识还不够,定位也不准确,因此也影响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由于缺乏基层政府的引导和管理,目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也只属于农民群众的自发行为,流转的数量少且速度较慢,并且致使有些土地流转事项不规范,容易产生矛盾,甚至挫伤了流转双方积极性,阻碍了农村土地流转顺利进行。 (三)与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措施缺失 由于目前有关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相关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并且与其相关的配套措施还处于缺失状态,致使流转双方担心自己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因此也只是进行短期的流转。对于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而言,为提高土地使用率并获取较高经济效率,必须通过对所使用的土地增加资金和技术投入来实现,但是土地效益的显现必须经过较长周期才能实现,因此,受让方不愿进行短期流转。这就致使双方难以形成共识、达成协议。 (四)农民思想比较保守 目前,汉中市大部分农民的小农经济意识依然比较强,恋土情结比较重,并且由于农村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发展比较落后,因此他们把承包田视为自己的"保命田",即使在外出打工或进城经商时,他们依然要保留承包田而不去流转,因而出现了大量土地荒芜的现象,还有部分农民只满足于现状,停留在种好"自家的田",不想扩大经营。供方态度的不积极和需方愿望的不强烈是汉中农村土地流转进程相对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除了以上因素制约着汉中市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汉中市农村土地面积较少、非农就业不稳定、地理条件较差和流转信息渠道不畅通等因素也是制约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 六。汉中市农村土地经营的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有关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措施的制定工作 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各司法部门应将《农村土地承包法》列入今后普法工作的重点,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宣传好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提高全社会对该法的理解和认识。同时,要明确土地流转流的程序,并由乡镇主管部门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查、监督,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彻底消除农民的顾虑和疑虑,使农村土地流转有法可依,加快流转进程。 (二)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服务意识 对于各级政府而言,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村工作作为工作的重心,把增加农民收入放在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首要位置。因此,在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上,必须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决不能因强调调整结构、搞规模经营而损害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正确引导土地流转是一项复杂的、政策性极强的工作,既要克服操之过急、急于求成的思想,也要消除无所作为、放任自流的观念。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各司其职,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健康运行。 (三)建立健全流转机制,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各级政府还应该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对乡镇和村级主要干部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政策和法律水平,使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好国家法律和中央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能够在自愿、有偿的原则下有序进行。二是规范流转程序。统一印制各类承包合同标准文本,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实行登记制度,由村委会备案,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登记。凡是涉及大面积流转或金额较大较复杂的承包合同时,要召开村民大会表决通过,同时培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土地流转合同登记,调解和仲裁承包合同纠纷等。乡镇政府则主要监督农村土地的合理使用,提供法律、政策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村级组织主要应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收益和农村集体土地收益、监督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为土地流转提供信息,做好协调工作。三是规范合同管理。县区统一编制土地经营权流转申请书、委托书和流转合同书。做好合同的登记、签订,加强档案和台账管理。四是建立科学合理土地流转价格体系。最后,要因地制宜,引导农户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流转。应当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流转形式和流转方式,在具体的操作中,要做到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以加速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 (四)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的平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一是要成立县级农村土地流转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政策研究,并指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县级"土地储备库"或"土地银行",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土地资源。二是培育适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土地流转运作模式。三是抓住汉台区被省上列为土地流转试点的这一机遇,大胆试验,积极创新,为推动汉中市农村土地流转积累经验。各县区在建立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档案和台账的同时,要实行大户登记备案制度。要设立土地流转风险资金。乡镇一级要尽快建立土地流转仲裁机构,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组织。在各级相关管理部门内部设立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并赋予相应的管理职权。乡镇设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村级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托管服务站。 (五)加强产业结构的调整 首先,要积极发展二、三产业,尤其是要发挥地区优势,即加强汉中旅游业的发展,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目前汉中市的二、三产业还不发达,因此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还十分有限,这就决定了汉中市在短期内不具备土地大规模流转的条件,因此,我们还必须通过发展小城镇,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通过引导农民外出务工等途径来减少务农农民的数量,这将会有效的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但是要坚决摒弃那种违背农民意愿,用行政命令方式来推进土地流转的做法。 其次,对人多地少或土地面积不大并且农户不愿放弃土地的区域,应把产业结构的调整作为工作的重点,通过建立示范点和示范片,以及提供资金、技术、信息和营销等支持的办法,引导农户连片种植,形成规模化生产,也可在村或组的统一组织下成立合作社或股份公司,引导农户自愿将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来实施"股田制",即由合作社或股份公司对土地实行招标承包或对外租赁,或直接开发,农民按股份分红利。 (六)加强农民的思想教育工作,并推进农村社会保险发展进程 各级政府或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普及有关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真正作到家喻户晓。并且要加强农民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其认识到农村土地流转的利益所在,了解农村土地流转的权利和义务。与此同时,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险发展进程,使农民感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解除其对土地流转的顾虑,从而加快土地流转的步伐。 (七)培养经营主体,带动土地流转 一是政府应大力培植规模经营大户和流通大户。二是发展壮大龙头企业,认真落实农业产业化的各种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并促进订单农业的发展,允许农户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促进土地规模流转。三是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培养流通经纪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产业发展,并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确定发展项目,采取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以一定的条件把农户的土地使用权赎回,再以土地入股经营方式承包给组织内的大户,或者出租给法人单位从事农业经营,即以"反租倒包"的方式进行流转,以避免土地撂荒。 浅谈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新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方案 一、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模式 遵循依法、有偿原则,鼓励和引导有能力的农民土地经营权以转包、入股、转让、租赁等多种形式有序流转,探索各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模式,鼓励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和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土地规模经营,结合本地实际发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引导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向优势产业集中。 二、今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的“三项重点”中心工作 1、推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2009—2011年要在贫困村中全面推开,到2011年,贫困村土地流转面积力争达到50%以上,并努力实现多种形式的规模化经营。 2、开展劳动力培训转移。面向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的贫困村农民,开展多种经营技术和劳动力技能培训,实现外转就业和就地转移,大力开展带头人培训和能人培训,带领和带动村民转移致富,加强对贫困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培训,为推动扶贫开发各项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3、发展畜牧业、特色及非农产业。加快各类养殖专业户、养殖联合体和示范小区建设,突出发展规模养殖,努力实现牧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找准本地优势,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地发展优势特色及非农产业。 三、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资金投向 1、扶持贫困户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对签订土地流转3年以上合同、经本村全体村民或村民大会公选的贫困户,从2009年起,按流转面积每亩给予20元的一次性补助。 2、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给予经本村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公选的贫困户每户3000元以内的无偿支持,用于实行土地流转后发展畜牧业、特色产业或非农产业。 3、扶持贫困户壮大规模经营主体、培育重点产业。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种养业规模经营主体,包括种养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种养业示范小区和与村生产基地具有稳定、有效利益连接关系的龙头企业等,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4、加快推进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帮助贫困村建立互助资金组织,放大财政扶贫资金的投放量。以互助互济的形式,缓解互助组织成员发展畜牧业和多种经营等项目的资金短缺问题;坚强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指导,以扶贫资金和贫困户生产经营相结合的互助扶贫新模式,促进贫困村各种生产要素的整合,提高贫困户生产经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
浅谈土地承包经营流转:试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及其完善 [摘 要]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土地小规模经营,难以实现土地的有效流转,从而难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土地的使用价值。为了解决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建立一套完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势在必得。《物权法》草案对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做了一些规定,但仍存在不足,本文欲通过目前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并结合《物权法》草案的相关条文,来论述如何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 转让 受让人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必要性 第一,推动农业市场化、产业化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是配置资源的基础,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不例外。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引入市场,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和逻辑的必然发展。[1]而我国目前采取的是“一人一亩三分地”的种田模式,这种模式促使了农村土地的小规模经营,阻碍了现代化生产方式的利用,也与农业的产业化不相适应。若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由进入市场,大规模地集中土地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将从一定程度上推动农业的市场化、产业化。 第二,使土地利用率达到最大化的需要。由于我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无法成为土地的所有者。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就在于如何对其进行高效的利用,使土地的使用价值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若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流转,则能促进擅于以土地谋生的经营者获得更多的土地,而欲另谋出路的农民也可以放弃自己的土地,找到更适合自己的选择,从而促进土地从低效利用向高效利用的转变。若使农民固守各自的土地,则不仅不利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也不利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第三,加快城镇化步伐的需要。从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是我国产业发展的一个目标,降低农业人口比例,加快城镇化进程,是我国农业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我国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如果限制其自由流转,则会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即使有更好的出路,他们也会担心对土地的处置问题。此外,还易导致土地抛荒的现象,只有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民实实在在的资本,允许其自由流转,使农民更好地利用这一资本放心地进城务工,在城镇安家落户,从而也有利于加快我国城镇化的进程。 不仅如此,我国在现实生活中也已经出现了大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现象。在农村,农民之间以各种形式进行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如转包、出租等等,很多以土地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农场、承租返包、返租倒包等情况,实际上也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2]而且,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对土地的流转予以了肯定,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物权法》草案第131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 二 我国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及其弊端 1、无偿流转占多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的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有偿的原则。实行有偿流转的依据在于原承包人在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内,将承包的土地作为一种社会保障手段流转给他人而应得到的补偿。可是在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大多是无偿的或是低价的,这样必然会导致农民无论是否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都不会放弃自己的土地,也使得兼业农户与农地的分离难上加难,从而进一步限制了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在对湖北省通城县进行农村土地调研的过程中,只有38%的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是被支付了对价的。[3]这38%的有偿流转率显然在农村土地流转中是占少数的,自然难以保障转让人的合理利益。要改变这种局面也不能一直停留在理论上,应及时建立一套高效的土地经营模式。 2、流转对象过于局限。目前我国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象大多局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村民,且多为转让人的亲戚和朋友,这样不利于农业的市场化转变。 3、流转行为不规范。由于我国目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小规模流转占着主导地位,多为亲戚朋友之间的流转,这就导致了承包经营权在流转时,大都采取口头协议的形式,很少是通过有关部门签订书面流转协议。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从而成为纠纷发生的诱因,也使得解决纠纷时欠缺可靠的依据。 三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 在目前的农村中,存在着转包、转让、互换、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租赁、入股、返租倒包、继承等九种土地流转形式。我认为在立法中应当采取宽松的法定主义。对于已经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而对于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约定的内容不能法律的基本原理。在《物权法》草案的第131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此处将转包同出租并列,我认为并无必要,相反会造成概念的相互重叠,缺乏周延性。其实,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地转包给他人的行为,就是一种出租行为。转包与出租的唯一区别就在于在转包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发生在转让人与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人员,而在出租中,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则发生在转让人与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之所以出现两种形式,乃是由于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不享有承包权,但是否就由于这一个原因,而引入两个概念呢?我认为只用出租就可以涵盖转包。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出租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成员,也可以出租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或组织,至于租金的多少,有偿或无偿,均有双方自行协定。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设立抵押,理论界一直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即承包人为融通资金,在其承包的土地上为债权人设立抵押权,一旦承包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对该土地上的承包经营权以变卖、拍卖或协商折价的方式进行处分。它能够解决土地使用权人建设投资不足的问题,加快资金流转速度,但由于在抵押权实现后土地的使用权将发生转移,将会引起十分复杂的法律后果,所以在立法中应当谨慎对待。 我认为,应当明确在法律中予以规定的流转方式为转让、出租、互换三种。 1、转让。转让是承包人将自己所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经营,原承包人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关系全部或部分终止,由第三方继续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承包合同的流转方式。 对于法律是否应当允许转让,学术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可以转让,一种认为不能转让。后者的主要理由是如果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势必重演历史上农村两极分化,出现大批无地少地农民的社会问题。[4]我认为立法应采取前一种观点。首先,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也随之减弱,在沿海发达地区及一些第一、二产业发达的地区,已经出现了土地无偿转包,甚至一些地方出现了“倒贴皮”的现象,农村的贫富差距主要发生在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民与固守土地的农民之间;其次,农民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人,能够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当然会通过趋利弊害的原则来对其面临的一切机会和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手段来进行优化选择。[5]再次,随着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成,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也愈显松散,农民完全依靠土地的现象也越来越少,况且我国的经济发展势态也比较乐观,农民大规模的逆转现象也极少可能发生。若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对土地的流转制度的建构无疑是个绊脚石。 对于发包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地位,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看法。有一部分学者认为承包人在转让其土地承包经 营权时,应当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转让承包经营权时,应给予承包人充分的自由,无需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在《物权法》草案中认可了前一种意见,草案第132条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经发包人同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等,应当报发包人备案。”我认为,承包人在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时,无需经过发包人同意。《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第41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显然,在立法中之所以规定农户在转让承包经营权时需经发包方同意,是考虑到农户会丧失其赖以生存的基础,故须由发包方对其生活前途进行审查后,再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这种作法的初衷是好的,但却忽视了农民作为理性经济人角色的一面,相反,这种做法在某种意义上是对农民权益的不当干涉。再者,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性质上看,若规定承包人处分其用益物权时,发包人必须介入,也会影响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体系建构。 2、出租。出租是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土地租给他人(既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成员也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经营,但自己仍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法律地位,仍与发包方保持承包合同关系,承租人根据同承包经营权人的租赁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是物权法上的主体。出租主要适用于承包经营权人暂时脱离或无力进行农业生产经营,但又不想放弃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承租双方可以对租金、期限、权利义务等进行协商。由于其有较大的灵活性,在农村的土地流转中占有比较大的比例。 3、互换。互换是指为方便农户耕种与集体管理,或发展专业生产,农户之间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的交换。[6]互换同转让相类似,实际上是一种相互转让,但与转让不同的是,农户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时,各承包人不解除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合同关系,仍然按照各自原来的承包合同分别向原发包方履行义务。互换作为集体内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不仅成本低,交易便捷,且方便土地经营,更为建立统一规划的土地经营区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 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措施 1、通过对受让人主体资格的界定进行规范。首先,受让人必须是具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只有具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人才能根据市场的变化而适时地进行土地劳作,才能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不会对农业带来永久性的损害。其次,受让人承包的土地的土地数量也需要受到限制。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土地兼并,导致农村土地的垄断经营。若对受让人受让的土地数量不加限制,受让人会利用其经济优势垄断土地,造成一部分贫苦农民失去经营土地的机会,从而导致贫富差距的扩大,也不利于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 2、规范流转程序。土地流转双方需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此外还应依法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产权变更登记,需要公证的,可到政府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以利于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满,无论是否延期,有关农户都应及时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汇报,以利于集体经济组织对所属农用地的正常管理。基层政府在管理上应简化程序,规范收费,以免加重农民的负担。 3、法律应明确规定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我国的耕地总体质量差,生产水平低,耕地退化严重,耕地后备资源不足。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国家的多部法律都有耕地保护的规定,如《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流转的章节中第33条第1款第3项规定:“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而《物权法》草案中却没有规定此种限制,我认为土地的流转必须强调这一点。在一般情况下,受让人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违反此项规定者,应由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行政处罚。 4、以市场机制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通过市场实现土地的流转,使土地在农户之间有偿转让和等价交换,有利于土地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充分利用,也能减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行政色彩,使欲以权谋私的少数人员无机可趁。通过市场机制,使农户通过自由协商来实现对农地使用权的流转,也正体现了土地流转中的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更要建立一个公平、稳定的大环境,加快税费改革,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会切实保障农民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从而也能更好地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浅谈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和可流转性 人类共同的生存和生活决定了必须有一定的社会秩序,因为秩序是人类生活的必要条件一个没有社会秩序的社会是不可想象的,而社会秩序的核心就是社会财产的秩序,而这一个财产秩序在法律上的表现就是权利制度的设计通常表现为三个层面:第一 分配和确认社会主体可以拥有的财产的范围;第二确认主体拥有权利和行使这些权利的原则;第三 保护这些权利的行使和禁止或者惩罚对这些权利侵害的行为。这种权利的安排和制度的设计达到社会资源在权属明确的基础上达到社会资源的有序和高效利用的目的 众所周知 法律上对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制度就是法律上的物权制度,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所有权制度和用益物权制度。不管从哪个角度来分析,界限分明和权利稳定的所有权或者其他基础性权利是社会财产得以有效利用的前提条件。因为稳定明确的所有权为该财产的利用提供的安全保障使人们对社会资源的利用得以长期化和高效率(参见 《中国物权法研究的新进展》孟勤国 载于《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1期11—13页),我国特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如此,本文就用益物权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流转问题发表一点看法。 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传统用益物权的区别 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其性质上,随着物权法草案的出台和根据大多数学者的观点,从大陆法的角度来看,在我国无疑是属于物权制度,进一步来讲,就是用益物权制度。该制度是我国特有的制度,与传统意义上的用益物权制度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自身独特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所面对的是制度意义上的所有权。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众所周知是以公有制度为基础的,土地承包经营人所面对的是制度意义上的所有权,其所享有的权利只能是所有权以外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那些本应该以所有者的身份所行使权利的人所行使的一种物权,他所面对的不是一个独立的私的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只是集中的土地得以分散使用的一种必经手段和管理方法,也不是所有人牟谋取利益的方法。而传统的用益物权所面对的就是一个独立的私的所有权,因为大陆法系的用益物权制度是以私有制度为基础来进行制度设计的,这是早成不同之处的原因所在。第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是一种土地上权利的流通手段。因为我国的土地是公有的,以此为基础的制度设计是一种所有权不可交易的制度设计,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该具有使土地的使用收益权包括占有能在不同的主体之间得以自由流通,所以,在我国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应该兼有土地的利用与土地上的权利得以流通的功能。这一点不同与一般的用益物权,因为一般的用益物权的基础——所有权本身是可以交易的,以此为基础而设立的用益物权制度设计,主要在于实现物的利用制度而非流转制度。总之,我们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既有传统用益物权制度的共有又有自身的特别之处。尤其是其特殊之处我们在设立制度的时候应该充分的加以考虑。归纳起来主要就是:一 它所面对的是制度意义上的所有权;二它兼有利用和流通两方面的功能。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即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问题 改革开放中,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农村土地的利用制度由集体利用到到农户的承包经营的转变,我国城市的土地利用权制度则实现了由无偿划拨到有偿出让的土地利用制度的转变,这两个转变都是为了实现一种集中土地分散利用并使利用的有关权利变为民法上的一种权利的目的。在此之前,虽然通过债权制度的设计,可以达到土地分散利用的目的,但是债权缺少安全性或者对世性,而且所有权人(由各级行政机关代表)自由裁量的余地过大,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利益保护,特别是在实行承包经营的初期,许多村干部或村组织单独毁约侵害承包经营权人的利益。当前各界达成的共识就是:为了保护承包经营权人的利益,使土地关系得以稳定化和长期化,就要用物权化来稳定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参见 《我国土地用益物权体系的立法构建》李建华杨代雄 载于《当代法学》2004年1期107—115页)。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是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本文的观点就是物权化就是一个不断增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排它性效力和支配性效力的过程。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租赁权物权化的过程得到证明,从1804年《法国民法典》首次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到现在各国普遍适用该原则,有人就把这样一个过程称为“租赁权的物权化”,由此可见所谓的物权化就是不断增强其法律上的效力,使其具有排它性效力和支配性效力,具体表现为对抗性效力。所谓效力的增强这里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 排除第三人的任意干涉;第二 对抗所有权人,这是用益物权本来就应该具有的效力。一旦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备了物权效力,农民对自己土地权利的保护就有了充分的法律支持,无疑将会更加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利益。 本来在我国,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以土地的公有制度为基础的,一般不会存在所有权的转让问题,但是土地所有权人非经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同意,转让特定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特定时期的土地使用收益权就肯定会产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对抗性效力的问题,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一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人非在法定条件下不得收回或者干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行使权利,这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抗性效力的体现 ,所以说认定该权利的物权性质在实际生活中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有利于切实保护承包经营权人的利益排除对权利的妨害提高承包经营权人维护财产安全的积极性。也有助于财产的高效率利用,这种制度安排的根本原因就在于通过这种强化排他性效力的安排使劳动成果、投资收益和维护财产的收益内部化,给予该制度充分的激励和约束,使其更加合理和长期。如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这种排他性的效力,就不会存在约束机制,那么对农民土地权利的保护就是不周到的。 三 结合物权法草案评论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流转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前提也是土地得以有效利用的法律上的保 障,只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了得以长期的存在了那么该权利的流通才会更加的自由更加的安全,那么土地才会得到高效率的利用 . 财产权利除了赋予权利人具有排他性的权利来对土地加以利用外还给了权利人转让财产的权利,这样即使权利人不利用该项财产,也可以让与需要利用该乡财产的人加以利用,这样不仅权利人得到一定的收益而且受让与人可以满足自己的需要,社会资源也得到了充分利用,可谓一举三得。并且这种财产权利的转让使得财产可以流转,而财产的流转和交易可以形成一种市场价格而这种市场价格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引导财产的市场流通,这个就是现代市场资源配置的机制。大致说来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的流转和配置主要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实现的:第一 所有权的转让表现为商品的买卖或者交换权利人放弃一种财产而取得另一种财产实质上就是财产上权利的交换,;第二 使用权的转让 就是把物转让给他人使用或者经营,自己获得一定的收益,通常表现为财产的租赁、许可使用还有物权方面的出典、转典都是将财产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自己获得一定的收益,并且转让使用权的人并非必须是使用权人,但是转让人不许对转让的物具有使用权。第三 合作交易比如投资合作成立合伙企业或者公司,虽然该种方式在我国的推行并不是很圆满(参见《改革要保障农民的经营自主权》于建嵘 2004年12月23日 南方周末)。以上就是财产流转并达到有效利用的几种主要的方式。 资源的有效配置并得到有效的利用前提条件就是资源之上的权利可以自由流转或者是该权利的流转的时候至少受到的限制不会太多,不然权利的流转就会因为限制过多成本过大而流转不起来。 我国土地的集中所有和分散利用制度的前提就是我国的土地等重要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度,一切关于物权制度的设计特别是有关于土地制度的设计都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的这种情况,显然传统的以个人生产资料所有制度为基础的制度设计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我国至少不能直接搬过来用到我国 在实践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要包括两种方式:第一 不改变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承包经营权人按一定的方式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承包人仍然是承包经营合同的当事人,这种情况下实质上是经营权的转让,承包权还在承包人的手中;第二 改变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原承包人退出承包合同关系,由受让人取代原承包人的地位。随着物权法草案的出台,我们已经从立法中看出,不管处于何种原因,该草案已经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界定为物权,这就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的自由流转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本文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该能够流转,最好能够自由流转,只有这样我国的物权制度,准确来讲我国的用益物权制度才是有效率的制度。主要原因是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有利于土地价值的实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推动我国农村的市场化进程;有利于土地效益的提高和利用率的提高;并且在现实生活中的确已经存在大量的土地流转事实。 但是我们在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同时以下几个问题应该注意( 参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若干问题探讨》王利明 载于《民商法研究》 (第五辑) 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 :1我国地少人多,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实行农地用途严格限制是很有必要的,我国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到子孙后代的利益。当然这是在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前提之下,对转让制度的一种完善;2应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制度,并且最好免费为公众提供查阅服务,有利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便捷、高效和安全;3加快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保护农民的利益,激励农民从事农业和保护自己的利益;4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客观上来说在我国农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确实困难重重,但是既然结果是好的广大农民是欢迎的,我们就不能因为难而放弃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可能性。 以下是结合物权法草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流转所做的一点分析 第一 第132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应当经发包人同意和第136条规定因法定的原因对土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必须经本集体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相关行政部门批准。之所以这样规定可能是为了防止基层政府和乡村干部随意调整土地破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但是这种民主的或者行政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却很有可能是没有效率的。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想把权利转让出去,还有人愿意接受该权利,并且该权利的转让也没有侵害任何人的利益也不违背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就是说这个权利的转让谁的利益都没有侵害,对任何人都没有害处,法律上为什么要让这种权利的转让没有效力呢?。农户通过交易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去,农民用这种方式不是被剥夺了土地而是从土地中解放出去了。如果不允许其转让那么农民的选择很可能就是抛荒,所以这种按着“牛头强喝水”的做法结果并不是我们所期望的那样。并且这种结果在全国已经不在少数(参见《农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赵俊娟载于《河北法学》2004年5期47-51页)。我国的农耕土地本来就严重不足却有许多的良田荒废,真是可惜之极。反而在我国,允许土地的有效流转并且土地流转的相当成功的地方,每亩土地的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事实已经证明我国应该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二 从草案136 条和135条(参看我国人大二次审议通过的物权法草案)来看,立法的意图都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使更加稳定更具有连续性。但是我们在强调稳定的同时是否忽视了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灵活性问题,实质上就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流转性问题,使人们在自身需要的情况下能够依法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并且该流转能够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不要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呼声下,我们的物权法出台了却发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农民来说却成了甩不掉的包袱和贴在身上的标签,应该允许农民把土地转让、转包、租赁、继承、抵押。让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家稳定的承包权还能为农民带来更多的财产权益,比如稳定的土地上的权利将会使农民获得更多的贷款的机会,因为根据我国对亚洲一些与我国农业发展水平相似的国家的农地市场的调查,我国18亿亩耕地的30年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潜在价值,保守估计就达6万亿之多(引自 2004年12月23日 南方周末《农民产权的现实基础》李平 )。如果能让这笔巨额的潜在财富真正成为农民手中的财富,只有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够自由流转。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城市土地使用权和居民住房按揭的抵押中得到启示,我们不应该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问题上造成城乡的差别。如果把农民土地这个巨大的财富纳入到金融体系,农民的财富将大大增加,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一下现有的城乡收入的差别。但是众所周知,将农民的土地权利纳入到现有的金融体系中其先决条件就是农民的土地权利必须稳定,必须没有被随时调整的危险,因为银行是否发放贷款依据就是有没有抵押物和抵押安全与否,如果农民的土地权利农民家中有人出嫁或者死亡甚至是进城土地权利就有可能被收回或者被调整,那么没有一家金融机构会同意接受这样的土地权利作为抵押物的。所以说农村土地权利的稳定性是农村土地权利流转的前提条件。如果农民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拥有这样的权利,就能够有效激励农民增加投入和积累,也为提高土地的实际利用率提供了更好的条件. 第三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毫无疑问,继承也是农村土地权利的流转方式之一,可是我们的物权法草案在前后十二条中并没有涉及到农民土地权利的继承问题。我国的继承法不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理由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承包经营合同产生的,具有一定的身份性,同时为了土地的充分利用,防止撂荒和弃耕现象。这种考虑不是没有道理,但是既然我们的物权法已经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看作是物权是用益物权,就应该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即使继承人是非农业人口,土地权利也应该允许继承,但是折合为一定的价值加以继承,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职业的自由和迁徙的自由,我们只能用一定的条件为了保护农村土地加以限制而不能因为继承人是非农业人口就否认他们的继承权。 王素娟 浅谈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论文 一、研究背景 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趋向于市场化运行。目前,我国各类市场体系正在加快发展,且不断完善规范,唯有农地市场发展相对缓慢。农地市场是农村生产要素市场的重要内容,也是整个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通过建立规范的农地市场,并纳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才能使农村的土地、资金、劳力等生产要素达到最佳组合,各项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公布。该文件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二、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证分析——以肇州县兴城镇大阁村为例 农地流转是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的行为过程。农地流转的方式是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肇州县兴城镇农地流转概况,具体如下: (一)数据来源 我们以黑龙江省肇州县大阁村为例对农地流转面积和农民收入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相关数据均来自实地调研。大阁村位于兴城镇东侧2公里,共851户,其中140多户有一定的土地流转,该村相对周边农村较为富裕,人均年收入5000元以上。该村耕地1186.67公顷,主要是旱田,作物为玉米和烤烟,其中烤烟的收益较高但有一定的风险,该村有较少的养殖和牧业,大阁村临近兴城镇,土地流转的相对较多。大阁村五年内的土地流转统计情况,如表1所示: (二)模型原理及统计分析 针对土地流转的面积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我们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模型,对两者的关系进行模拟和分析。模型原理如下:一元线性回归模型为 y=β0+β1+ε 其中y为被解释变量,代表农户收入;为解释变量,代表农地流转面积;β0为截距,β1为系数,两者均为待估系数;ε为扰动项,体现了y的变化中没有被所解释的部分,即除以外其他所有 对y产生影响的因素的综合体现。 以-大阁村农户农地流转面积和收入两组数据为样本,利用spss12.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通过以上软件分析,我们得到如下模型结果: y=-2600.20+102.95 显著性检验结果(见表3)表明,r2值和调整r2值均在0.8以上,说明模型系数较为显著;f值的相伴概率在5%水平上显著,说明方程整体拟合程度较好。通过相关资料表明,农户农地流转面积与农户收入呈正向相关关系,即农户农地流转面积愈多,农户的收入愈多。并且,农地流转规模对农户增收效应为102.95,即农户每增加1公顷土地流转面积,其收入将增加102.95元。 (三)兴城镇大阁村农地流转与农民收入关联性的经验检验 以上我们利用线性回归模型模拟了兴城镇农地流转对农户的增收相应,为了更为深入的讨论农地流转的增收效果,我们将调研样本进行重新整理,对农地流转户和非农地流转户的收入状况进行经验比对,以对上文的分析结论进行检验和作证。通过我们对大阁村的实地走访,共分发60份问卷,回收60份问卷,我们对这60份问卷的数据进行了统计,得出平均值:每家人口为4人,有2人可以工作。下面我们利用平均值来进行以下分析: 1、流转农户 根据兴城镇土地流转市场,土地流转每公顷约为4500元,1998年国家进行分地,每人0.4亩,一户平均三人共12公顷,一次流转1.2公顷。农民进城打工每人950元,可工作10个月。这样农地流户的收入可计算得: 转出土地所得费用mc1=4500元1.2公顷 外出务工收入mc2=950元2人10个月 总收入mt=mc1+mc2=23500元 2、非流转农户 农户一次耕种1.2公顷,每公顷收益5250元,经过在兴城调查取平均数,得知农民在空余时间可以选择打工,每天50元,大约可工作45天。这样非农地流转户的收入可计算得: 耕种土地所得收益ms1=5250元1.2公顷 农闲时务工所得收入ms2=45天50元2人 总收入m=msi+ms2=10800元 根据调查样本的平均统计结果有:mt m,即有土地转出行为的农户其年收入远大于自耕自耕的农户。 通过综合以上分析可知:农民的收入与土地流转面积的大小呈正向相关,并且根据数值可以充分的论证土地流转可以提高农户的收入。当前,农民收入逐步多元化,土地不再是农民唯一获得收入的手段,农民通过外出务工、经商能获得更多的收入。农地分散经营的低收入和非农产业的高收入形成了鲜明对比,国家出台一系列的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解除了土地对农民的束缚,土地流转政策为农民致富建立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通过土地流转,农民获得了相对较高和比较稳定的有偿转让收入,同时,也为发展农村经济提供了经济基础。 三、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因素分析 虽然农村土地流转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在农村土地流转的比例仍然较少,通过大量的走访,我们发现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经常受到损害 “土地流转”是农民把土地使用权转手他人,从中获得一定的报酬,但土地在流转的过程中,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商贩所操纵,就像操纵房价一样,炒地的人以最低的价格买入土地,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卖出,严重地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致使那些想要购入土地进行规模化生产的农户利益受到损害。所以,政府必须要完善土地补偿机制,严格限制土地的非法倒卖。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再就业问题尚未妥善解决,极大程度上限制了农地流转规模 在土地流转之后的农村地区,必定面临一定的劳动力剩余的情况,这一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又为农地流转提出了新的难题。造成这种难题的原因有二个:一是城镇的市场竞争已趋于白热化,而素质还有待提高的农民不足以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二是政府暂时对于已流转土地的农民就业的引导和扶持力度还不够,因此,政府应该为农民提供一些可以再就业的机会,并对农民进行基本技能的培训,再者,目前黑龙江省对于流转出土地的农户缺乏一个帮助再就业的服务机制,流转出土地的农户不能及时得到市场的就业和创业信息,这也阻碍了农户流转土地的意愿。 (三)儿童和老人的生活不能得到妥善安置,为农地转出户增添忧患 当土地流转之后,农民基本是进城镇打工赚钱,但是自己的孩子和父母怎么办,孩子进城上学要额外缴纳借读费用,对于本来打工收入不是很多的农民来说又增添了一项较大的支出,而且家有老人的也要给家里拿钱用于赡养父母。由于转出户家里的劳动力都外出打工,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和孩子只能留在农村,农村没有很健全的保险制度,意外状况经常会发生,如不能得到及时的帮助,可能会造成更大的经济负担。而且,孩子常年感受不到家庭、父母的温暖,可能会给孩子们的心理上带来一些偏差,给他们的健康成长带来负面影响。 (四)转入方的资金短缺和生产力技术低下 对于自愿留在农村的农户,较多的人想多租赁一些土地去耕种,但是由于缺少资金的支持,很难达到自己租赁目的,去 银行贷款需要一系列的证明,手续繁琐,而且最后申请的数额也很少,政府给予的帮助和指导有限。除上诉问题之外,由于黑龙江省各地方农村土地耕种技术差别较大,生产方式落后,因此较多转入户的生产收益往往达不到规模经济效益的状态,既浪费劳动力,又提高了生产成本。 四、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一)要尊重农民意愿,循序渐进 在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下,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经营权归农民所有,因此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规模经营时,首先必须征得农民同意。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土地对农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土地既承担着经济功能,还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中央也一再强调,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 尽管土地流转后,农民的收入会增加,转出土地的农民也会有更多选择,但是在现有的户籍制度下,他们既不能成为市民,又无地可种,只能处于给别人打工的境地,这使他们的身份极为尴尬。因此流转必须是建立在农民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不允许外力去强推,一定要循序渐进,要遵循法律和政策。 (二)建立工作服务中转机构,为农民再就业创造条件 由于科技文化的不断提高,农民的知识显得越来越薄弱,他们在城市的工作机会变得越来越少。政府必须促进非农产业发展,为农民增加就业提供机会,政府要加大农民非农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实行免费培训政策,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并且建立专门的职介服务机构,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工作岗位。 (三)政府给予一定扶持,加大农村公共品的提供 要保障留守儿童和老人的日常生活,就要由政府提供交通、水利、电力、通讯、教育、医疗等等一系列的农村公共品。政府必须建立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农村合作医疗的优惠政策,让老人和孩子的健康得到保障;改善农村的教育环境,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孩子们的心理关爱;丰富农村的业余文化生活,组织文艺活动,调动农村留守老人的参与兴趣,增加他们的生活趣味。 (四)为转入方的农业生产创造条件 第一,为转入方提供贷款支持。首先,放宽对转入方的信贷限制,并鼓励银行放贷、政府适当补贴;其次,以不改变抵押土地的用途为前提,允许对土地进行抵押。对抵押土地的用途进行明确限定,可防止耕地流失,同时为受让方进行融资提供条件。 第二,为转入方提供先进生产技术,加强培训等服务性工作。 第三,帮助土地流转方进入土地流转市场,参与土地流转,并为其农产品提供销售性服务,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浅谈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研究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概念和特征流转方式的法理界定各种流转之法律内涵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章“总则”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前,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领域拓展,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程明显加快,流转规模扩大,截至20__年年中,除西藏外,全国农户承包地流转面积为7000多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7,比20__年底增长多于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已呈现多样化,但目前理论界与实践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认识不尽一致,不利于达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符合“条件、自愿、规范、有序、依法”之客观要求,不利于真正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本文对此作一探讨。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种种观点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前流转方式的种种主要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提出了许多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概括起来,有以下七种[1]:(1)出让;(2)出租;(3)转让;(4)转包;(5)入股;(6)抵押;(7)“四荒”拍卖。 第二种观点认为,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形式包括[2]:(1)占用;(2)联营;(3)租赁;(4)转租、转包;(5)“四荒”土地使用权拍卖;(6)抵押。 第三种观点认为,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3](1)互换;(2)转让;(3)委托;(4)转包;(5)入股;(6)拍卖;(7)反租倒包;(8):竞价承包;(9)抵押等。 第四种观点认为,土地流转可以采取以下方式[4]:(1)互换;(2)转包;(3)转让;(4)反租;(5)倒包;(6)入股。 第五种观点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要包括以下几种[5]:(1)出让;(2)继承;(3)抵押;(4)出租;(5)赠与、互易;(6)转包;(7)入股。 第六种观点认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6]:(1)土地反租倒包;(2)土地有偿转包或转让;(3)土地投资入股;(4)土地信托服务。 综合上述观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涉及:(1)出让;(2)竞价承包;(3)拍卖或“四荒”拍卖;(4)转包;(5)转让;(6)互换或互易;(7)出租或租赁;(8)反租倒包(反租、倒包);(9)入股;(10)联营;(11)抵押;(12)占用;(13)赠与;(14)继承;(15)土地信托服务;(16)委托。 (二)《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后流转方式的种种主要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农村土地的流转方式[7]:(1)土地反租倒包;(2)土地有偿转包或转让;(3)土地投资入股;(4)土地信托服务;(5)土地互换。 第二种观点认为:“在土地流转的方式上,除保留《农业法》中规定的转包、转让、入股、互换等四种形式外,还应增加反租倒包、抵押、出租、出让等形式,还应允许农民在推进农村市场化的伟大进程中,创造性地探索新形式”。[8] 第三种观点认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形式[9]:(1)自由流转模式。该自由流转包括转包、转让、出租、互换、抵押等具体形式;(2)“反租倒包”模式;(3)土地经营权入股模式;(4)“两田制”模式;(5)“集体农场”模式。 第四种观点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0]:(1)转让;(2)转包;(3)出租;(4)互换;(5)入股;(6)抵押;(7)继承;(8)代耕;(9)准占用。 第五种观点认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形式[11]:(1)转包;(2)转让;(3)退包;(4)互换;(5)委托代种;(6)反租倒包;(7)股份经营;(8)拍卖。 第六种观点认为,农地使用权流转方式[12]:(1)出让;(2)出租;(3)发包;(4)转让;(5)转包;(6)转租;(7)入股;(8)抵押。 第七种观点认为,土地流转有[13]:(1)转包;(2)代耕代种;(3)互换;(4)转让;(5)租赁;(6)入股;(7)反租倒包;(8)继承;(9)抵押;(10)土地托管。 综合上述观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涉及:(1)出让;(2)发包;(3)拍卖;(4)“两田制”模式;(5)“集体农场”模式;(6)转包;(7)转让;(8)出租或租赁;(9)反租倒包;(10)入股;(11)互换;(12)抵押;(13)继承;(14)准占用;(15)代耕或委托代种;(16)退包;(17)土地托管或土地信托服务;(18)转租。 笔者认为,《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前后,专家和学者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探讨,对真正界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是有益的,但同时也存在着明显不足,见后分析。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和特征 目前,理论界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理解和界定上不尽一致。有的人认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就是指在保持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变、确保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长期稳定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在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转移与交易”。[14]有的人认为:“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的是,拥有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保留承包权,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15]有的人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动流转,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在集体组织内部承包经营户之间、非同一集体组织承包户之间以及承包经营户与非承包经营户的组织个人之间所产生的,以转让、出资、出租、抵押、继承、赠与为主要方式的积极作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财产权发生转移的行为”。[16]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五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第32~43条)和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49~50条)的规定,并结合民法中的物权法理论,笔者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的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以及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原承包方(即流出方)依法将该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该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等具体民事权利转移给他人(即流进方)的行为”。[17]这里“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生效或者依法登记取得的,对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园地、养殖水面、“四荒”等农村土地进行占有和以耕作、养殖、竹木或者畜牧为生产方式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目的生产经营而使用并获得收益的权利以及该依法承包农村土地所形成权利的处分权。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性质属于物权,属于物权中的他物权,属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且是一种新型用益物权”。[18]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规范之性质和内容分析,该法“对家庭承包的土地实行物权保护”,[19]对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已赋予物权性质,并采取物权保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 法律特征概括为:(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要以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2)不发生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的变化;(3)不改变承包地之农业用途;(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自愿性;(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性,即“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二元性,即包括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的流转和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留下的非物权性质民事权利流转两方面:(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流进方享有的权利,不得超过原承包方(即流出方)享有的权利;(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流出方的特定性(即原承包方)和流进方的多元化(即一切农业生产经营者,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契约性;(1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合理补偿性。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法理界定 根据上述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分析,笔者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既不同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出让,[20]这里“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实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村土地发包或出租给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行为;也不同于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例如,家庭承包中发包方依法调整承包地,或者家庭承包的承包户依法分户等;更不同于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例如,承包地被依法征用或占用等。因此,对上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种种观点分析可知,其存在问题是:(1)出让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竞价承包、拍卖或“四荒”拍卖、发包等应属农村土地使用权出让范畴;(3)占用、退包等应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范畴;(4)“两田制”模式、“集体农场”规式等应属农村土地的经营方式,而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5)土地信托是指在坚持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原则,土地信托服务机构受农村土地承包方委托,并以中介组织身份,协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事项,促成转让方(即原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从而引起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行为。显然,土地信托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范畴,因为土地信托服务机构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流出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五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32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和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49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转”以及第50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之规定分析,目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有其名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包括八种:(1)转包;(2)转让;(3)出租;(4)互换;(5)入股;(6)抵押;(7)继承;(8)代耕(《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五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第39条第2款规定:“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根据《草原法》第41条规定:“需要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期满,用地单位必须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这里“临时占用草原”理所当然应包括临时占用承包地。显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包括准占用。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特征剖析,《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所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他流转方式”还应包括:(1)赠与;(2)质押;(3)出典。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反租倒包”。“反租倒包”,是指承包方(出租方)在保留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下,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一定的租金,将承包方的承包地租归发包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包方再将该承包地发包或倒包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反租倒包”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介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通过流转集中土地进行规模经营,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是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但出现发包方强行租回承包方的承包地,且租金极低,并以较高价发包,严重损害了承包方的利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把“反租倒包”作为乡村收入的手段,甚至某些人却可因此而得到额外利润,恶化了“反租倒包”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态”的名声,引起农民强烈不满,并造成了农村社会动荡的巨大隐患。因此,中发[20__]18号《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明确:“‘反租倒包’,不符合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应予制止”。实践中,“反包倒租”其运行机制类似于“反租倒包”。笔者认为:(1)“反租倒包”或“反包倒租”与承包方直接出租或转包比将增加交易成本。(2)“反租倒包”或“反包倒租”使流转法律关系复杂化,目前其他流转方式只存在一种法律关系,而“反租倒包”或“反包倒租”存在二种法律关系,即租赁法律关系和承包法律关系。(3)如耕地、林地、草地的“反租倒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包方的第二次发包(即倒包),一方面新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外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则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第15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和耕地、林地、草地等农村土地应“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第1款)之规定;另一方面如新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则依《农村土地承包法》之规定,应采取人人有份、家庭承包,会使农村土地更细碎化,更不利于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最后一方面按《农村土地承包法》法律规范和内容分析,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第二次发包,则第二个承包方应取得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会与原承包方保留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冲突。因此,根据上述分析,“反租倒包”是一种违反法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应取缔。(4)“反包倒租”中,受转包方(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包方)也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之第(四)项流进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之要求,目前农村绝大部分地方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已从过去的“集体所有、集体经营”转变为现在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户经营”或“集体所有、承包方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包方已丧失农村土地的“经营能力”,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因此,“反包倒租”也应取缔。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各种方式之法律内涵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它是指转让方(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期限内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受让方(新承包方)的行为。其结果是,转让方丧失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让方依法取得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转让方与发包方之间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的承包关系终止,确立受让方与发包方之间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的承包关系,如转让方依法将全部承包地上物权性质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受让方,其承包方法律资格和原拥有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消灭。 2.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它是指转包方(原承包方)在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期内并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下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债权性质农村承包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转包方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属于转包方在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下,从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部分权能(包括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但不包括处分权)移转给受转包方,其结果,受转包方无法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只能取得债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9条),新确立转包方与受转包方之间的转包关系,且该转包的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期的剩余年限,一般较短,最长也不得超过20年。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它是指出租方(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期内并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下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债权性质农村承包地使用权转移给承租方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属于出租方在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下,从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部分权能移转给承租方,其结果,承租方无法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只能取得债权性质农村承包地租赁权,同时,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新确立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农村土地租赁关系,且该租赁的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期的剩余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它是指在存在两个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有效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下,并限于同一发包方的农村土地的两个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基础上,承包方之间依法互相调换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则发生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的流转,其结果,甲承包方丧失原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A)而同时取得乙承包方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B),则反过来,乙承包方丧失原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B),而同时取得甲承包方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A)。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它是指入股者(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期内并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下依法将农村承包地使用权入股而取得股权的行为。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它是指抵押人(原承包方)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承包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以不转移农村土地之占有,将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担保的行为。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抵押权人)依照担保法规定拍卖、变卖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或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受偿。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它是指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方最后一个家庭成员死亡和承包期内,由最后一个死亡的家庭成员的继承人依法继承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耕。它是指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期内并保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下依法将承包地委托给第三人(即代耕方)暂时代为经营的行为。 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准占用。它是指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国家因处于紧急状态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紧急需要,可以在紧急状态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紧急需要期间依法将承包地临时转移给国家或者国家指定的特定单位占用的行为。如《草原法》第四十条规定:“需要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期满,用地单位必须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 1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赠与。它是指赠与人(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效存在的前提条件下,在承包期内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的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地赠与给受赠与人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赠与其法律后果类似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不同之处是转让采取有偿,而赠与采取无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赠与法理依据是以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财产权为条件,即财产权是可以被依法赠与的。 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它是指出质人(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的前提下,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交付质权人占有,将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担保的行为。在出质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质权人)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优先从拍卖、变卖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款中受偿或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受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的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权依法可以转让,同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的承包方享有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典。它是指出典人(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承包取得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的前提下,将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典,一次性获得典价,承典人占有农村承包地而享有使用收益权利的行为。有典权期限届满时,出典人可以原典价回赎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1]。典权为我国特有,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但司法上保护典权。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典,可以进一步拓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综上分析可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1)必然引起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性质的物权流转方式有:转让、互换、继承、赠与等;(2)可能发生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性质的物权流转方式有:抵押、质押、出典;(3)流出方在保留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条件下发生债权流转方式有:转包、出租、入股、代耕;(4)流出方在保留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条件下发生行政许可流转方式有:准占用。 通过上述研究,一方面有利于科学界定各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再一方面能更好把握各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性质,最后一方面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符合“条件、自愿、规范、有序、依法”之客观要求,真正达到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浅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探讨 摘 要:本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现实与法律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问题进行简要的探讨。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与农业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并获取流转收益的行为。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依据 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以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核心。为了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于2005年1月19日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提供了更直接的依据。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在第3篇“用益物权”中,第1l章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意味着我国正式从法律上确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为更开放的流转奠定了充分的法理基础。 二、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几点思考 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虽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在实际应用中还是存在不少障碍。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法律规范欠具体,在实际操作中会发生问题。首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发包方同意。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经发包人同意”的标准,以及其在转让中可以行使的权力范围,在实践中可能造成发包方滥用权力,侵害农民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主权。 2.在土地流转实际需要与现实的冲突。土地规模经营,要求土地通过流转连块连片,但有的农户不愿意流转土地,导致土地无法连块成片进行规模经营。而法律又是对土地的调整作出了极为严格的规定,《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都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或收回承包地。《土地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还规定承包期内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这样就使承包地的调整极其艰难,使土地的规模经营遇到法律壁垒。 3.在土地流转形式上政策与法律的冲突。《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承包土地可以股份合作的形式进行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地,也允许以入股的形式进行流转,但对于以发包的方式承包的土地,仅允许承包方之间以土地联合入股,而不允许承包方将土地入股给非承包方。《土地法》和《物权法》也尚未允许土地以股份合作的形式进行流转。因此,土地以股份合作的形式进行流转,还未在法律上全面放开。 4.土地流转实施上现实与法律的冲突。土地流转之后,为了便于规模化经营,可能要打破原有的划分,对土地进行统一平整,而经营到期后归还土地时,无法恢复原来的界线,从而造成事实上的土地调整,而且这种事实调整并未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对于这个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能致使唤不少农民或意欲规模经营土地者不敢放手大干。 5.在土地流转后果上法律与法律的冲突。农民以土地入股,使入股土地面临着性质转变的风险。土地规模经营企业如果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就可能走上破产之路,破产清算必然会使集体土地变成破产财产,从而改变土地的性质。而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只有通过国家征用之后才能改变其性质。那么,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承包地势必陷于身份上或者性质上的两难境地,于是关于承包地的纠纷也就在所难免了。如果承认变成破产财产的承包地还是集体性质,则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如果承认承包地变成破产财产,则损害了农民的利益,造就了一批失地农民。 浅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及其完善 [摘 要]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土地小规模经营,难以实现土地的有效流转,从而难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土地的使用价值。为了解决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建立一套完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势在必得。《物权法》草案对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做了一些规定,但仍存在不足,本文欲通过目前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并结合《物权法》草案的相关条文,来论述如何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 转让 受让人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必要性 第一,推动农业市场化、产业化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是配置资源的基础,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不例外。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引入市场,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和逻辑的必然发展。[1]而我国目前采取的是“一人一亩三分地”的种田模式,这种模式促使了农村土地的小规模经营,阻碍了现代化生产方式的利用,也与农业的产业化不相适应。若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由进入市场,大规模地集中土地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将从一定程度上推动农业的市场化、产业化。 第二,使土地利用率达到最大化的需要。由于我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无法成为土地的所有者。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就在于如何对其进行高效的利用,使土地的使用价值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若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流转,则能促进擅于以土地谋生的经营者获得更多的土地,而欲另谋出路的农民也可以放弃自己的土地,找到更适合自己的选择,从而促进土地从低效利用向高效利用的转变。若使农民固守各自的土地,则不仅不利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也不利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第三,加快城镇化步伐的需要。从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是我国产业发展的一个目标,降低农业人口比例,加快城镇化进程,是我国农业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我国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如果限制其自由流转,则会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即使有更好的出路,他们也会担心对土地的处置问题。此外,还易导致土地抛荒的现象,只有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民实实在在的资本,允许其自由流转,使农民更好地利用这一资本放心地进城务工,在城镇安家落户,从而也有利于加快我国城镇化的进程。 不仅如此,我国在现实生活中也已经出现了大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现象。在农村,农民之间以各种形式进行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如转包、出租等等,很多以土地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农场、承租返包、返租倒包等情况,实际上也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2]而且,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对土地的流转予以了肯定,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物权法》草案第131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 二 我国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及其弊端 1、无偿流转占多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的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有偿的原则。实行有偿流转的依据在于原承包人在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内,将承包的土地作为一种社会保障手段流转给他人而应得到的补偿。可是在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大多是无偿的或是低价的,这样必然会导致农民无论是否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都不会放弃自己的土地,也使得兼业农户与农地的分离难上加难,从而进一步限制了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在对湖北省通城县进行农村土地调研的过程中,只有38%的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是被支付了对价的。[3]这38%的有偿流转率显然在农村土地流转中是占少数的,自然难以保障转让人的合理利益。要改变这种局面也不能一直停留在理论上,应及时建立一套高效的土地经营模式。 2、流转对象过于局限。目前我国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象大多局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村民,且多为转让人的亲戚和朋友,这样不利于农业的市场化转变。 3、流转行为不规范。由于我国目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小规模流转占着主导地位,多为亲戚朋友之间的流转,这就导致了承包经营权在流转时,大都采取口头协议的形式,很少是通过有关部门签订书面流转协议。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从而成为纠纷发生的诱因,也使得解决纠纷时欠缺可靠的依据。 三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 在目前的农村中,存在着转包、转让、互换、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租赁、入股、返租倒包、继承等九种土地流转形式。我认为在立法中应当采取宽松的法定主义。对于已经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而对于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约定的内容不能法律的基本原理。在《物权法》草案的第131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此处将转包同出租并列,我认为并无必要,相反会造成概念的相互重叠,缺乏周延性。其实,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地转包给他人的行为,就是一种出租行为。转包与出租的唯一区别就在于在转包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发生在转让人与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人员,而在出租中,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则发生在转让人与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之所以出现两种形式,乃是由于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不享有承包权,但是否就由于这一个原因,而引入两个概念呢?我认为只用出租就可以涵盖转包。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出租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成员,也可以出租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或组织,至于租金的多少,有偿或无偿,均有双方自行协定。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设立抵押,理论界一直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即承包人为融通资金,在其承包的土地上为债权人设立抵押权,一旦承包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对该土地上的承包经营权以变卖、拍卖或协商折价的方式进行处分。它能够解决土地使用权人建设投资不足的问题,加快资金流转速度,但由于在抵押权实现后土地的使用权将发生转移,将会引起十分复杂的法律后果,所以在立法中应当谨慎对待。 我认为,应当明确在法律中予以规定的流转方式为转让、出租、互换三种。 1、转让。转让是承包人将自己所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经营,原承包人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关系全部或部分终止,由第三方继续向集体经济组织履行承包合同的流转方式。 对于法律是否应当允许转让,学术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可以转让,一种认为不能转让。后者的主要理由是如果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势必重演历史上农村两极分化,出现大批无地少地农民的社会问题。[4]我认为立法应采取前一种观点。首先,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也随之减弱,在沿海发达地区及一些第一、二产业发达的地区,已经出现了土地无偿转包,甚至一些地方出现了“倒贴皮”的现象,农村的贫富差距主要发生在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民与固守土地的农民之间;其次,农民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人,能够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当然会通过趋利弊害的原则来对其面临的一切机会和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手段来进行优化选择。[5]再次,随着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成,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也愈显松散,农民完全依靠土地的现象也越来越少,况且我国的经济发展势态也比较乐观,农民大规模的逆转现象也极少可能发生。若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对土地的流转制度的建构无疑是个绊脚石。 对于发包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地位,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看法。有一部分学者认为承包人在转让其土地承包经 营权时,应当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转让承包经营权时,应给予承包人充分的自由,无需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在《物权法》草案中认可了前一种意见,草案第132条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经发包人同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等,应当报发包人备案。”我认为,承包人在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时,无需经过发包人同意。《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第41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显然,在立法中之所以规定农户在转让承包经营权时需经发包方同意,是考虑到农户会丧失其赖以生存的基础,故须由发包方对其生活前途进行审查后,再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这种作法的初衷是好的,但却忽视了农民作为理性经济人角色的一面,相反,这种做法在某种意义上是对农民权益的不当干涉。再者,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性质上看,若规定承包人处分其用益物权时,发包人必须介入,也会影响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体系建构。 2、出租。出租是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土地租给他人(既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成员也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经营,但自己仍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法律地位,仍与发包方保持承包合同关系,承租人根据同承包经营权人的租赁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是物权法上的主体。出租主要适用于承包经营权人暂时脱离或无力进行农业生产经营,但又不想放弃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承租双方可以对租金、期限、权利义务等进行协商。由于其有较大的灵活性,在农村的土地流转中占有比较大的比例。 3、互换。互换是指为方便农户耕种与集体管理,或发展专业生产,农户之间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的交换。[6]互换同转让相类似,实际上是一种相互转让,但与转让不同的是,农户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时,各承包人不解除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合同关系,仍然按照各自原来的承包合同分别向原发包方履行义务。互换作为集体内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不仅成本低,交易便捷,且方便土地经营,更为建立统一规划的土地经营区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 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措施 1、通过对受让人主体资格的界定进行规范。首先,受让人必须是具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只有具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人才能根据市场的变化而适时地进行土地劳作,才能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不会对农业带来永久性的损害。其次,受让人承包的土地的土地数量也需要受到限制。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土地兼并,导致农村土地的垄断经营。若对受让人受让的土地数量不加限制,受让人会利用其经济优势垄断土地,造成一部分贫苦农民失去经营土地的机会,从而导致贫富差距的扩大,也不利于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 2、规范流转程序。土地流转双方需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此外还应依法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产权变更登记,需要公证的,可到政府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以利于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满,无论是否延期,有关农户都应及时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汇报,以利于集体经济组织对所属农用地的正常管理。基层政府在管理上应简化程序,规范收费,以免加重农民的负担。 3、法律应明确规定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我国的耕地总体质量差,生产水平低,耕地退化严重,耕地后备资源不足。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国家的多部法律都有耕地保护的规定,如《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流转的章节中第33条第1款第3项规定:“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而《物权法》草案中却没有规定此种限制,我认为土地的流转必须强调这一点。在一般情况下,受让人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违反此项规定者,应由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行政处罚。 4、以市场机制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通过市场实现土地的流转,使土地在农户之间有偿转让和等价交换,有利于土地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充分利用,也能减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行政色彩,使欲以权谋私的少数人员无机可趁。通过市场机制,使农户通过自由协商来实现对农地使用权的流转,也正体现了土地流转中的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更要建立一个公平、稳定的大环境,加快税费改革,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会切实保障农民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从而也能更好地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浅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论文 一、研究背景 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趋向于市场化运行。目前,我国各类市场体系正在加快发展,且不断完善规范,唯有农地市场发展相对缓慢。农地市场是农村生产要素市场的重要内容,也是整个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通过建立规范的农地市场,并纳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才能使农村的土地、资金、劳力等生产要素达到最佳组合,各项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公布。该文件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二、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证分析——以肇州县兴城镇大阁村为例 农地流转是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的行为过程。农地流转的方式是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肇州县兴城镇农地流转概况,具体如下: (一)数据来源 我们以黑龙江省肇州县大阁村为例对农地流转面积和农民收入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相关数据均来自实地调研。大阁村位于兴城镇东侧2公里,共851户,其中140多户有一定的土地流转,该村相对周边农村较为富裕,人均年收入5000元以上。该村耕地1186.67公顷,主要是旱田,作物为玉米和烤烟,其中烤烟的收益较高但有一定的风险,该村有较少的养殖和牧业,大阁村临近兴城镇,土地流转的相对较多。大阁村五年内的土地流转统计情况,如表1所示: (二)模型原理及统计分析 针对土地流转的面积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我们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模型,对两者的关系进行模拟和分析。模型原理如下:一元线性回归模型为 y=β0+β1+ε 其中y为被解释变量,代表农户收入;为解释变量,代表农地流转面积;β0为截距,β1为系数,两者均为待估系数;ε为扰动项,体现了y的变化中没有被所解释的部分,即除以外其他所有 对y产生影响的因素的综合体现。 以-大阁村农户农地流转面积和收入两组数据为样本,利用spss12.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通过以上软件分析,我们得到如下模型结果: y=-2600.20+102.95 显著性检验结果(见表3)表明,r2值和调整r2值均在0.8以上,说明模型系数较为显著;f值的相伴概率在5%水平上显著,说明方程整体拟合程度较好。通过相关资料表明,农户农地流转面积与农户收入呈正向相关关系,即农户农地流转面积愈多,农户的收入愈多。并且,农地流转规模对农户增收效应为102.95,即农户每增加1公顷土地流转面积,其收入将增加102.95元。 (三)兴城镇大阁村农地流转与农民收入关联性的经验检验 以上我们利用线性回归模型模拟了兴城镇农地流转对农户的增收相应,为了更为深入的讨论农地流转的增收效果,我们将调研样本进行重新整理,对农地流转户和非农地流转户的收入状况进行经验比对,以对上文的分析结论进行检验和作证。通过我们对大阁村的实地走访,共分发60份问卷,回收60份问卷,我们对这60份问卷的数据进行了统计,得出平均值:每家人口为4人,有2人可以工作。下面我们利用平均值来进行以下分析: 1、流转农户 根据兴城镇土地流转市场,土地流转每公顷约为4500元,1998年国家进行分地,每人0.4亩,一户平均三人共12公顷,一次流转1.2公顷。农民进城打工每人950元,可工作10个月。这样农地流户的收入可计算得: 转出土地所得费用mc1=4500元1.2公顷 外出务工收入mc2=950元2人10个月 总收入mt=mc1+mc2=23500元 2、非流转农户 农户一次耕种1.2公顷,每公顷收益5250元,经过在兴城调查取平均数,得知农民在空余时间可以选择打工,每天50元,大约可工作45天。这样非农地流转户的收入可计算得: 耕种土地所得收益ms1=5250元1.2公顷 农闲时务工所得收入ms2=45天50元2人 总收入m=msi+ms2=10800元 根据调查样本的平均统计结果有:mt m,即有土地转出行为的农户其年收入远大于自耕自耕的农户。 通过综合以上分析可知:农民的收入与土地流转面积的大小呈正向相关,并且根据数值可以充分的论证土地流转可以提高农户的收入。当前,农民收入逐步多元化,土地不再是农民唯一获得收入的手段,农民通过外出务工、经商能获得更多的收入。农地分散经营的低收入和非农产业的高收入形成了鲜明对比,国家出台一系列的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解除了土地对农民的束缚,土地流转政策为农民致富建立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通过土地流转,农民获得了相对较高和比较稳定的有偿转让收入,同时,也为发展农村经济提供了经济基础。 三、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因素分析 虽然农村土地流转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在农村土地流转的比例仍然较少,通过大量的走访,我们发现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经常受到损害 “土地流转”是农民把土地使用权转手他人,从中获得一定的报酬,但土地在流转的过程中,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商贩所操纵,就像操纵房价一样,炒地的人以最低的价格买入土地,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卖出,严重地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致使那些想要购入土地进行规模化生产的农户利益受到损害。所以,政府必须要完善土地补偿机制,严格限制土地的非法倒卖。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再就业问题尚未妥善解决,极大程度上限制了农地流转规模 在土地流转之后的农村地区,必定面临一定的劳动力剩余的情况,这一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又为农地流转提出了新的难题。造成这种难题的原因有二个:一是城镇的市场竞争已趋于白热化,而素质还有待提高的农民不足以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二是政府暂时对于已流转土地的农民就业的引导和扶持力度还不够,因此,政府应该为农民提供一些可以再就业的机会,并对农民进行基本技能的培训,再者,目前黑龙江省对于流转出土地的农户缺乏一个帮助再就业的服务机制,流转出土地的农户不能及时得到市场的就业和创业信息,这也阻碍了农户流转土地的意愿。 (三)儿童和老人的生活不能得到妥善安置,为农地转出户增添忧患 当土地流转之后,农民基本是进城镇打工赚钱,但是自己的孩子和父母怎么办,孩子进城上学要额外缴纳借读费用,对于本来打工收入不是很多的农民来说又增添了一项较大的支出,而且家有老人的也要给家里拿钱用于赡养父母。由于转出户家里的劳动力都外出打工,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和孩子只能留在农村,农村没有很健全的保险制度,意外状况经常会发生,如不能得到及时的帮助,可能会造成更大的经济负担。而且,孩子常年感受不到家庭、父母的温暖,可能会给孩子们的心理上带来一些偏差,给他们的健康成长带来负面影响。 (四)转入方的资金短缺和生产力技术低下 对于自愿留在农村的农户,较多的人想多租赁一些土地去耕种,但是由于缺少资金的支持,很难达到自己租赁目的,去 银行贷款需要一系列的证明,手续繁琐,而且最后申请的数额也很少,政府给予的帮助和指导有限。除上诉问题之外,由于黑龙江省各地方农村土地耕种技术差别较大,生产方式落后,因此较多转入户的生产收益往往达不到规模经济效益的状态,既浪费劳动力,又提高了生产成本。 四、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一)要尊重农民意愿,循序渐进 在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下,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经营权归农民所有,因此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规模经营时,首先必须征得农民同意。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土地对农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土地既承担着经济功能,还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中央也一再强调,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 尽管土地流转后,农民的收入会增加,转出土地的农民也会有更多选择,但是在现有的户籍制度下,他们既不能成为市民,又无地可种,只能处于给别人打工的境地,这使他们的身份极为尴尬。因此流转必须是建立在农民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不允许外力去强推,一定要循序渐进,要遵循法律和政策。 (二)建立工作服务中转机构,为农民再就业创造条件 由于科技文化的不断提高,农民的知识显得越来越薄弱,他们在城市的工作机会变得越来越少。政府必须促进非农产业发展,为农民增加就业提供机会,政府要加大农民非农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实行免费培训政策,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并且建立专门的职介服务机构,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工作岗位。 (三)政府给予一定扶持,加大农村公共品的提供 要保障留守儿童和老人的日常生活,就要由政府提供交通、水利、电力、通讯、教育、医疗等等一系列的农村公共品。政府必须建立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农村合作医疗的优惠政策,让老人和孩子的健康得到保障;改善农村的教育环境,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孩子们的心理关爱;丰富农村的业余文化生活,组织文艺活动,调动农村留守老人的参与兴趣,增加他们的生活趣味。 (四)为转入方的农业生产创造条件 第一,为转入方提供贷款支持。首先,放宽对转入方的信贷限制,并鼓励银行放贷、政府适当补贴;其次,以不改变抵押土地的用途为前提,允许对土地进行抵押。对抵押土地的用途进行明确限定,可防止耕地流失,同时为受让方进行融资提供条件。 第二,为转入方提供先进生产技术,加强培训等服务性工作。 第三,帮助土地流转方进入土地流转市场,参与土地流转,并为其农产品提供销售性服务,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农村土地资源现状及其发展探讨:我国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调查及研究 内容摘要: 伴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农村呈现出土地资源市场化趋势,但这种市场表现为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极差的隐性市场,而且这个市场呈现为随意交易、随意价格、口头协议等无秩序、不规范的格局,甚至是非法交易集体土地。其得以广泛存在和发展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们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实现规模经营,必然要大力发展土地资源配置市场。但现实中还有许多因素阻碍其发展,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此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关键词: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 土地使用权转让 非法交易土地 执笔者简介: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科技活动 我国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法律思考项目组负责人 在此次调研中,我们充分发挥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来自全国各地的优势,利用调查问卷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的安徽、四川、陕西、江苏、广东、辽宁、北京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调查。其中,我们利用项目组成员来自不同的省份的优势,对安徽、四川、陕西、江苏四省作了重点调查。此次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农用地及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情况,不包括宅基地使用情况。此外我们还参阅了国家图书馆、中国地质图书馆的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作了深入分析之后,撰写此文。 一 、我国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的表现形式及现状 (一)、合法形式 1 、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 所谓转包,即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将土地使用权的部分或全部转包给第三人,并与第三人确立转包关系和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签订转包合同;转让是指土地承包人在土地承包期内,由第三人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入股是指把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参加联营企业行为。目前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这五种土地流转形式是我国最广泛存在的形式。在我们的调查问卷中,所有的调查问卷都至少包含了上述五种形式的一种,其中有80%的调查问卷包含了上述五种形式的三种以上。这五种土地流转形式是我国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也是基本形式,发展很快!(见附表)在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中对这五种土地流转形式也加以确认。 2 、“反租倒包”的形式 “反租倒包”式生产经营方式,即某些农产品加工企业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能力、市场需求,确定原材料的需求及土地规模,与农民签订一定面积、一定期限的土地租用合同。然后企业在这片土地上对农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做出周密设计,再反还给农民耕种,农民按劳计酬。再租用期限企业拥有这块地的使用权,农民则成为雇员,双方各自行使自己的权利。目前这种形式在我国是极个别现象是一种少之又少的现象。 这种形式与“定单(合同)农业”很相似,我们要注意区别。“定单(合同)农业”是指农产品加工企业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能力、市场需求,确定原材料的需求,与农民签订农产品收购合同,到期履行合同的生产经营方式。在现实中,农产品加工企业往往还给农户提供一些资金、技术、种子等方面的帮助。“定单(合同)农业”在我国存在范围比较广。 3 、股份合作制 这种股份制与前面的“入股”土地流转形式不同。广东南海市是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典型地区。南海市股份合作制的基本原则是成立股份公司,由股份公司经营管理行政村或自然村的土地资产以及其它非土地资产,村民成为股份公司的股东,并从股份公司获得现金分红。股份公司的成立主要有两种模式 : (1)、行政村或自然村的所有土地和其他资产评估被作为投资入股,然后根据评估的结果给农户配股。大约有40%的股份公司是通过这种方式成立的。 (2)以土地作为唯一资产入股,并根据以下方式给每一个成员配股(达十股): ⅰ基本股:生产队的所有成员都可以得到一定数量的基本股; ⅱ承包权股:根据每一个成员自实行家庭承包联产责任制以来承包土地年限股; ⅲ劳动贡献股:根据年龄配股。 南海市没有统一的股份制模式,上面三种模式在理论上有两种不同的比例:4:3:3或3:4:3。大约有60%的股份公司是以土地作为唯一资产入股的方式成立的。 目前,股份合作制在我国存在的范围较小,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如广东、浙江等。 4 、“两田制”基础上的承包、出租等 “两田制”是指把耕地分为口粮田和承包田(有些地区叫经济田和责任田),口粮田只负担农业税,不交土地承包费,承包田按照市场原则实行有偿承包,再承包费低标和上限范围内,现场投标、公开竞争,确定承包费标准。 这种形式在我国存在的范围较广,特别在1999年以前,发展比较快,但在我国实行家庭承包30年不动摇政策之后,这种形式发展萎缩,即将消灭。原因如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第六条:除工副业、果园、鱼塘、“四荒”等实行专业承包和招标承包的项目外,其它土地,无论是口粮田、责任田还是经济田,其承包费都属于农民向集体经济组织上缴的村提留、乡统筹的范围,要严格控制在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5%以内(以村为单位)。在《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也有类似规定,这实际上是对“两田制”基础上的承包、出租的否定。 (二)、非法形式 1 、直接出卖土地 直接出卖土地既有土地所有者直接出卖的也有土地使用者(承包者)直接出卖的情况。例如,集体(往往是村委会)直接把集体土地出卖给城镇单位或个人作建设用途,甚至是买给个人建造坟墓;土地使用者(承包者)将土地直接出卖给砖坯制造者用来做砖坯,严重破坏土地而且不进行复垦。这些现象在我国存在范围较广,危害也特别大。 2 、变相买卖土地 变相买卖土地是指以某种 形式掩盖其土地买卖的性质,从而实现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交易活动。这种现象是一种普遍在的现象,多表现为以买卖房屋为名,掩盖买卖房屋基地的交易。 3 、非法转让、转包、出租土地 所谓非法转让、转包、出租土地是指集体组织或承包者私自转让、转包、出租土地用于非农业的交易活动。目前这种现象在我国存在范围较为普遍,特别是在城市近郊区。例如,以“联营企业”为名,非法占用乡镇集体土地;还有的是非法签约租占农地建度假村、游乐园,办企业等。 二、我国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产生的原因 (一)、合法形式的原因 家庭承包联产责任制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农村广泛出现了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的现象。总体来说,我国整体综合国力提高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也是我国农业阶段性调整,建立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的结果,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实现规模经营所必须的,具体来看,有以下原因: (1)、外出打工潮流的形成。近几年来,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地区差异的拉大,贫富差距的扩大,外出打工已成为一种潮流。打工者已不是简单的剩余劳动力的问题,以打工为获取基本生活来源的人越来越多,这就导致更多的人进行土地流转。在这里我们还需要强调的是外出打工现象不仅是在中、东部地区,而且在东部地区也广泛存在,表现为底收入的农民外出打工。当然这里外出打工者把土地转让、转包、出租出去的前提是他们对外出打工预期收入比“种地”的预期收入高。在我们的调查中,把外出打工作为土地转让、转包、出租原因的比例分别如下:四川88.89%,陕西69.05%,东北(吉林、辽宁)57.14%,浙江71.42%。从以上这些数字可以很明确的看到:外出打工已成为影响部分土地转让、转包、出租的主要原因之一。 (2)、农民兼业行为的增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单独靠种田生活的农民日益减少,农民兼业行为日益增多,农民收入有了多种来源。同时“种地不赚钱的思想”也渐渐的冲击着人们的头脑,想不种地从事其他行业的人也越来越多。在我们调查承包土地后又转让、转包、出租的原因时,针对“种地不赚钱从事其他行业”选择的回答情况(包括进乡镇企业的情形)如下:四川61.13%,陕西88.09%,东北(吉林、辽宁)71.45%,浙江61.14%。从上述数字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农民兼业行为增多已成为影响部分土地转让、转包、出租的主要原因之一。 (3)、三十年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不变的真正实施。自从党中央、国务院制定这个政策以后,各级政府坚决执行了这个政策,特别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前夕,江总书记在一次各省、各部门、各军区领导参加的内部会议上,严肃指出了这个问题以后,这个政策很大程度上得以贯彻。其中“生不减地、死不去地”是这一政策的重要方面,而且党中央、国务院还多次强调存在“小调整”的地方,要严格限制“小调整”次数,尽量不调整(这也是理论界的共识点)。因而今后“有人无田、有田无人”的现象将会更加突出。而解决办法只有一个,既加快土地合法流转。 (4)、政府的鼓励、引导。“反租倒包”式的农业中、股份合作制式的农业中,政府行为是显而易见的,换句话说,没有政府的鼓励引导,这些形式是很难发展的,这是大胆的改革,为进一步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的新尝试。现在也有不少地方政府引导、鼓励土地流转的,特别是在“定单(合同)农业”、城市近郊区蔬菜、水果基地等土地。例如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政府为了确保定单落实到实处,他们借助行政作用力,及时将定单任务分品种分解下发到各购销企业,制定奖惩办法。对定单品种,按高出保护价4%至15%收购。再如 :上海市金山区政府对该区“家庭农场”的政策:对土地承包40亩以上的农户,政府帮助土地流转,并一次性补助农业设施配套费1.5万元;对农场内配有50只塑料大棚以上的农户,每套大棚补助风险基金200元。对添置农业设施资金有困难的农户,政府担保向信用社贷款,贷款所付利息在3年内由政府补贴。(二)、非法形式的原因 目前,在我国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市场中,非法转让(这里“转让”与前不同,是广义的土地流转)土地形式比较严重。这不仅危害了国家集体利益,而且还严重破坏了我国土地使用权市场的发展。但长期以来,这种非法形式是屡禁不止,而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还日益恶化。其得以广泛存在,有着深刻的原因: (1)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主体不清,产权模糊,土地所有权无法体现。这是我国农村土地非法转让能屡屡得逞的根本原因。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随便指出农村一亩地,我们往往找不到谁是土地的真正所有者,相反,土地承包者还总认为土地所有权是他自己的。该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有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者有三个,即乡(镇)政府、村委会、村小组。但在实际当中,三家的责任心都没有,经营、管理者地位是虚无的,是无从体现的。这种主体不明确的直接后果就是土地转让无人监管。所以才让某些不法分子屡屡得逞。 (2)政府监控力度不够。我国现阶段县级管理土地问题有两个机构,即土地管理局和农业委员会(两种机构的名称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土地非法买卖问题有土地管理局管理,农村承包土地问题由农业委员会来管理,但是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发展,土地流转问题就没有机构来管理了,所以才导致非法交易土地行为肆虐起来。当然这也与某些机关贪污腐化、默许纵容非法交易集体土地有关,特别是那些打着“联营”、发展地方经济的旗帜的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情况,地方政府更是纵容之。 (3)在市场经济下,对商业性征地,我国政府实行“低征高卖”政策不合理。对商业性征地,我国政府实行“低征高卖”政策导致两种不同现象。一方面农民宁愿自己买卖土地,也不愿意把集体土地国有化;另一方面,很多商人面对高额地价,不愿意购买,宁愿冒风险去农村直接购买集体土地。特别是近些年来,城镇地价越来越高,有更多的人瞄准了农村土地。 (4)我国农村土地登记制度不健全。现阶段我国土地登记只是针对每个集体土地进行简单登记(往往以村为单位),这样,在部分土地交易后,查证难、归责难,而且难以约束农地非法转换后的用途变更。 三、阻碍我国农地使用权市场健康发展的因素: (一)有关土地使用权市场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没有法律的健全,就没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我国有关土地市场的法律、法规更是不健全、不完善。具体来说,规范土地自由流转问题的法律只要一部,即3月1日刚刚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第三十二~四十三条)。部门法规、地方性法规虽说有,也是少之又少,而且往往是针对具体问题的规定,所以导致农 地使用权市场的混乱。这往往表现为管理的混乱、交易的混乱。(见附表) (二)地方政府及村民委员会不作为行为。 我国农地使用权市场是不发达的,处于萌芽状态,或者说是不存在这一市场的,所以它的健康发展没有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很难得以快速发展的。事实证明了一点 :没有当地政府的支持、鼓励、引导,就没有当地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大规模发展。而我国现阶段各地方政府及村委会对土地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的态度是这样的:(见下表)态度 不管不问(不包禁止) 引导发展(不包鼓励) 东北(吉林、辽宁) 42.87% 14.27% 四川省 44.45% 13.89% 陕西 66.67% 19.05% 浙江 42.86% 14.28% 江苏 40.00% 20.00% 由表可知:我国各地政府的不作为行为也是导致我国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农业风险防范机构尚不健全。 现阶段在我国农村,农地还发挥着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作用。很多农民不得不把土地作为安身之地,作为获取基本生活资料的源泉。因此有很多农民虽然外出打工,从事第二、三产业,无暇顾及农地,但是他们还是不愿意转让、放弃农地承包权,把它们作为自己的退路,不惜粗放性经营,甚至抛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经营面临着巨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这两种风险交织在一起,使农民很难获得预期收益,有的甚至血本无归。这使得很多有能力进行大规模农业生产经营的人不敢进行规模经营,不敢接收流转土地。 (四)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不完整,土地使用权价格体系不健全 目前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一种随意的现象,往往表现为口头协议、无偿转让等(见附表)。流转机制是不完整的,也是不健全的,这严重阻碍土地大规模流转。从土地使用权价格来看,由于土地承包权的价值性和商品性不明确,土地使用权也缺乏历史价格。同时,由于我国农地集体所有,我们也不可能借鉴外国土地价格。所以造成土地产权价格单一,价格体系不完善。土地使用权、承包权和使用权价格体系不建立,内部价格不理顺,土地不可能会有大规模流转。 (五)非法土地转让,混淆土地合法转让性质,阻碍合法土地转让 由于非法农地转让在表现形式及转让方式与合法转让有极为相似的地方,以致于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很难把握土地转让的性质,往往把合法土地转让当成非法土地转让,并给予禁止和惩罚当事人。这让人们对土地流转产生畏惧心理,不敢大胆进行合法土地转让。 四、分析与建议: (一)因势利导,构建新的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模式。 随着我国加入WTO,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我国农村必然会发生很大变革,在变革中必然有新生事物出现。我们对此应因势利导,积极构建新的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模式。当然我们也要把握住以下三个方面:(1)该事物符合三个“有利于”(2)不是买卖土地,不是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3)改变农地用途的。例如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三王村,从1999年起在农民保留农地使用权的前提下,把土地提供给村里的花木栽培公司,农民作为股东。作为土地的使用者,公司以每亩500公斤小麦计算,向农户支付现货;春节由公司免费向农户提供肉、油、水果等。据村长兼公司总经理介绍:公司雇佣了以女性为主的400名农民,每年每人3500元工资。另外,男人外出打工,使农民的收入比过去增加了3倍多。从上述案例知,该村的土地使用权名为股份制,但这是与广东等传统的股份制是不同的,相反,这种形式与“反租倒包”式经营有相似之处,但也不是“反租倒包”式农业。但是其存在适应了当地经济发展,不违背上述三个条件,我们就应该鼓励其发展。 (二)明确村民委员会是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者,明确其所有权行使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加强村委会的监督 有的学者建议在农村设立农地经营公司 ,他说这样能有效维护农地承包合同的稳定性,避免以往法律体制下村委会借用土地调整单方解除承包合同的现象。 笔者认为村委会借用土地调整单方解除承包合同的现象是极少数的现象,更多的表现为村委会对承包出去农地不管不问(见附表及上述表), 缺少责任心。退一步讲,那些借用土地调整单方解除承包合同的村委会是指全部明确法律有漏洞的结果。因此,我们建议有权机关立法明确村民委员会是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者,明确其所有权行使的权利和义务,以增强村委会的责任感。同时,笔者还认为我们只能明确村委会是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者,而不是村小组、乡镇政府。首先,村小组经济势力单薄,在现实生活中作用远比不上村委会;再次,乡政府管理范围过大,不利于对农地使用权变更的监督管理,而村民委员会在农村影响力大,一般情况下,一村就是2000~3000亩土地,范围适中,所以我们要明确村委会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者。我们这里所指的集体土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者是村小组或乡(镇)政府的情况。用这种方法可以进一步明确责任,弥补我国集体土地主体不清晰,产权模糊现象。 (三)建立新的土地使用权市场监管机构,大力整顿土地使用权市场 我国现阶段,非法土地转让问题是由土地管理部门来管理的,农地承包问题是由农业管理不稳来管理的,这种现象造成了我国土地使用权市场管理比较混乱。鉴于我国土地使用权市场管理比较混乱现象,我们建议成立一个具有“土地管理”和“农业管理”双重职能的机构来专门监督管理土地使用权市场,大力整顿土地使用权市场,监督村委会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坚决查处非法土地使用权转让,鼓励合法土地使用权转让。 (四)积极宣传并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强农地使用权流转立法。 《土地承包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合法性,我们必须大力宣传,并真正的落实到实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土地使用权立法的不完善,我们应加强立法,构筑新的法律体系来指导我国土地使用权流转,促使农村土地使用权配置市场化健康发展。 (五)完善土地使用权价格体系 构建农村土地使用权价格体系,我们应充分考虑以下情况:(1)农业税;(2)土地资本折旧;(3)农户改善农地生产的投入;(4)农地改变用土的补偿费;(5)土地产出率等,再综合考虑当地三种产业发展状况综合评定土地使用权价格,以便为大规模土地使用权流转做准备。 (六)建立、健全与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相适应的农村地籍管理及土地信息的动态管理制度。 我们应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建立一个适合土地流转的农村地籍管理制度。 (七)鼓励搞“定单(合同)农业”,并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社,倡导土地有偿流转。 实践证明,在农民自愿的条件下,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在销售、加工环节上组织龙头企业或在生产环节由农户相互联合搞联户种植,搞定单(合同)农业,有利实现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社,有利于培养市场主体,有利于发展农村第三产业,有利于保护农民合法权益。通过上述方式,有利于让农民融入市场,了解市场。我们在此基础上倡导土地有偿流转,作价入股等,有利于我国农地使用权市场化。 (八)切实贯彻“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政策,限制小调整,鼓励农地的有偿流转。 (九)改革国家对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变商业性征地“低征高卖”现状。 土地征用制度应充分考虑农民利益和商家利益,特别是农民利益。对商业性征地,政府在加强监控的同时,应让其在市场状态下完成,如作价入股、出租等。对公益事业建设征地也应充分考虑农民利益,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建设。 农村土地资源现状及其发展探讨:现行农村土地资源资产收益分配的合理性 [论文关键词]收益分配 合理性 局限性 [论文摘 要]主要论述了农村土地资源资产收益分配的合理性与局限性。首先从有利于引进产业资本,加快城市化、现代化发展;有利于增加对国际产业资本的吸引力;有利于增加国家积累三个方面论述了其合理性。然后根据新的经济发展环境,指出了现行土地资源资产收益分配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没有真正反映土地的价格;造成社会不稳定;对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三个方面。 现行农村土地资源资产收益分配格局主要体现在收益主体之间地位不平等,农民普遍居于劣势地位;分配方式“计划”色彩浓厚,价格调节机制发挥不充分;分配格局具有很强的“刚性”三个方面。这一格局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发挥了一些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目标的提出以及建立和谐社会观念的普及,其消极因素越来越明显,对其改革的呼声也将越来越高。 一、农村土地资源资产收益的合理性 现行的农村土地资源资产收益分配格局有其存在的逻辑必然性,对我国经济发展起过较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我国实行现代化、工业化的初级阶段,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有利于引进产业资本,加快城市化、现代化发展 产业资本在工业化初期阶段是一种稀缺资源。对产业资本的引进、利用、培养的效果将直接影响相关国家工业化进程和经济发展水平。中国的上述农村土地资源资产收益分配政策在客观上是“以土地换发展”。通过降低土地价格,降低产业资本进入中国市场的成本,有利于我国调整产业结构、完善产业布局、提高我国工业装备技术水平、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进而有效的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 (二)有利于增加对国际产业资本的吸引力 国际产业资本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化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现阶段新一轮的国际间的产业转移方兴未艾,这对于我国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性的发展机遇期。我国在短短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吸引了超过 5000 亿美元的国际产业资本,而且每年吸引的外资还在以两位数增长,形势十分喜人。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现阶段的国际竞争加剧。东南亚国家、南亚印度等周边国家与中国就吸引国际产业资本展开竞争;南美地区经济开始复苏,依靠其丰富的资源优势,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与西方的传统关系,其对国际产业资本的吸引力也不容小视。我国应该进一步的发挥自己的优势,降低投资成本,包括土地成本,有利于更好的吸引外资,为我国经济更上一层楼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有利于增加国家积累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工业化发展的艰巨的任务。我国现阶段虽然已经发展到了工业化的中期,按照理论不应由农业来承担国家积累,但由于我国的特殊性,现阶段还需要农业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贡献。首先,占我国经济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经济实力还比较脆弱,农业作为国家积累的主要来源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工业化水平,增加国家积累起到积极的作用 。另外,这一分配体系有利于把土地由农业用地转变为非农用地,从而有利于农民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与以英国“圈地运动”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劳动力转移过程相比,现阶段的这一转移过程相对痛苦还是最小的。这一过程是对我国工业发展的强有力的支撑。 二、农村土地资源资产收益的局限性 上面简要的论述了这一分配格局对经济发展所起到的促进作用,但是其局限性、负面影响还是十分明显的。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其弊端将越来越突出,下面我们将主要从三个方面加以阐述: (一)没有真正反映土地的价格 在中国农村,土地不仅仅作为一种生产资料而存在,其在农民的眼里是其抵御风险的主要屏障。在社会剧烈动荡的转型时期,土地作为农民社会保障这一功能显得更加明显,其对农村所起的稳定作用也是具有战略意义的。也就是说土地这一资源在中国农村社会发挥的作用有极强的正的外部性,在进行农地转让时,就应该而且必须把这一外部性内部化,应包含在土地交易价格里面,这样才能比较真实的反映出土地的“价钱” 。 (二)造成社会不稳定 土地资源资产收益分配造成社会不稳定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引起的。首先是收益分配中对农民补偿不足,农民为了获得适当的收入不惜采用不恰当的方式,比如阻挠土地流转的正常进行,集体上访,甚至发生斗殴事件,对当地的社会稳定造成很坏的影响,而且往往还极大的损害当地的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埋下许多社会隐患;土地流转发生后,由于补偿农民过少,而且又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机制,使其生活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为了生存,有些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种情况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其次是对我国的粮食安全形势造成影响,进而影响社会稳定。由于种地挣钱很少甚至赔钱。在农民看来,土地不是资产而是负债。由于土地具有的社会保障功能,使其在抛荒土地的同时又尽最大努力保护其对土地的使用权。这样就造成农民不种地,但同时对土地流转不积极,据国务院农研中心对1.3万户农户所作的调查,即使对粮食收入仅占家庭收入20%以下的3366户的调查结果,愿意转让土地的也只占4.5%。[1]另外由于农用土地与非农用地之间收益的巨大差距,地方政府依据自身利益考量具有转变土地用途的冲动,而现阶段农村土地制度又给了地方政府低成本获取土地的便利条件,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地方政府成为向土地市场提供过多土地的主要推动者,从全国各地兴建的过多的高尔夫球场、人造景观,大量闲置的开发区等,就知道这种动力有多强。由于农村土地资源资产收益分配格局是向产业资本倾斜的,他们面对巨大的经济利益的诱惑,有充分的理由推动农地向非农用地转化。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游说政府。 (三)对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我国走的工业化道路是一条新型工业化的道路,走的是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这一发展有一个重要的支撑点就是经济资源必须是可持续利用的。特别是像土地这种稀缺且很难再生的资源。在现行的利益分配格局下,有些地方政府为了眼前的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现任政府用下任政府的土地,现代人用下代人的土地,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的浪费。有资料显示,城市存量土地大量闲置的情况下,大量的耕地仍然转为非农用地。这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极大的破坏作用。 在农地市场结构方面国家逐步退出直接的市 场交易过程,变市场交易主体为市场监管主体。其中的关键是国家角色的转换。当然,在土地市场上国家行为的转变将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应该本着循序渐进,积极创造条件的精神逐步推进。 调整和完善土地分配格局,从根本上说应该从完善农地产权制度方面入手,我国学者作了大量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议。依照张吉清同志的归纳,我国学者大致从“完善土地经营权的改革思路。该思路主张将完善农户土地经营权作为改革的重点。”[2];“再造土地制度的改革思路。主张重新构建土地制度。”[3];“变革土地集体所有权实现形式的思路。‘土地股份制’是其典型代表。”[4]三个方面提出改革思路。这些思路都有其合理性,都从某种程度上抓住了产权制度某个方面的弊端。农地产权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特别是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应该慎重。 农村土地资源现状及其发展探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在祖国西南,有一片由四川、云南、贵州和重庆四省、市的民族自治地方组成的“L”型板块,即我们所称的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这一区域的广阔农村,集高原山地、众多民族和传统农业于一体,长期贫穷落后,越来越为世人所关注。而在区内的广阔农村,其土地制度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着农民利用和改善土地资源的积极性,从而直接关系着农民和农村经济的兴衰。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加速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形式上以农村社区成员集体为本位实际上是以国家为本位的土地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农业分户经营和整个农村经济急速市场化的需要。按照中央关于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积极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关农村土地制度特别是西南民族地区农村土地制度的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以便进一步消除束缚当地农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就显得非常紧迫和十分必要。为此本文在深入西南民族地区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深化西南民族地区土地制度改革,变传统的农村土地制度为农户本位制的市场型土地制度,是顺应农村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大势所趋。 一、山区土地资源的特点及现行土地制度的弊端 由于新中国成立以前,历代统治阶级的阶级剥削和民族压迫,西南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较为偏远和贫瘠的农村。因而相传至今,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地资源具有以下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山高坡陡,沟谷深切,地表破碎。由此形成了其气候资源和生物资源在空间分布上的立体性以及同质土地和同质生物的分散性。所谓“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什么都出产,可哪一样都难形成规模”,就是这一特点使然。二是石多土少,土层浅薄且不连续。由此形成了耕地资源的质差与分散,以至难以利用的荒山荒坡大量存在。三是宜耕地少且已基本开发殆尽,宜林宜牧地多且利用很不充分。由此形成了耕地的紧缺与非耕型土地资源的富裕。无疑,这种土地资源的结构性特点,在宜耕地垦尽以前的可扩充型小农经济时代并不构成对农户低水平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威胁,但在宜耕地垦尽以后的限制型小农经济时代就却成为农户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心头之患。然而,这种土地资源的结构性特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际上又是一种特有的优势,一种其他地方所不具备的资源优势,一种在地域专业化分工条件下少有的待开发宜林宜牧地资源的比较优势。问题在于这种优势的发挥有赖于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所必需的制度基础,否则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改善就很难得到农民的响应。 同全国一样,长期以来,西南少数民族农村的土地制度一直维持着名为社区成员集体所有实为国家所有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模式。其主要特点在于:一方面,社区所有成员共同占有社区的全部土地。这里的占有主体,从静态看,是社区的所有成员集体,即社区全体居民的集合,不论男女老少,人人有份;从动态看,不仅包括现有的社区居民,而且包括新增的社区居民,不论是将来的出生者还是迁入者。这里被占有的客体即区域内的这些土地(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包括耕地、林地、牧地、荒山、荒坡和宅基地等等。所谓共同占有,就是全体社区居民的集体占有,其任何个人或家庭或某一群体,对于集体占有的任何土地都不具有所有权意义上的收益权和处置权。 另一方面,国家即政府对于社区所有成员共同占有的全部土地都握有事实上的处置权。这首先指的是土地征用权,即国家有权征用社区成员共同占有的土地。其次是国家握有社区全体成员共同占有土地的否决权,即国家有权决定社区范围的大小,从而否定原有社区成员集体占有原社区土地的权利。比如,20世纪50年代,国家将初级社范围内社区成员集体占有的土地转变为高级社、范围内社区成员集体占有的土地;在20世纪60年代初,国家又将范围内的社区成员集体占有的土地转变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社区土地;在20世纪后期,国家又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社区土地变为村(即大队)范围内的社区土地;在21世纪初,仍是国家将村范围内的社区拥有使用权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如广州等一些城市的“城中村”改造那样,就是凭政府的一个文件,将村民集体占有的土地全部收归国有);等等。 20世纪80年代初且至今仍普遍实行的土地分户承包经营制度,虽然对传统的农村土地制度形式有所触动,但在本质上还是延续了社区所有成员共同占有社区全部土地资源的传统土地制度。从这种土地占有主体的内部关系看,它是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使社区所有成员的集合即集体形式上拥有全部土地的所有权,使农户分别拥有一部分土地的定期(即在承包期有内)使用权,并且这种使用权可以在内部有偿转让,可以作为抵押物使用。其实质是农户对集体所有土地产权的定期租赁制(如在贵州湄潭土地建设试验区形成并为全国大多数地方推行的土地产权制度中规定:农户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每年要按规定向集体交纳一定的土地使用费即地租)。从这种土地占有主体的外部关系看,土地的占有者即社区全体成员的集合又是一个不完全甚至完全虚拟化的法人实体,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所占有的土地按法律规定是不能进入市场,从而在市场上也就失去了作为土地所有者应有的法人资格。 显然,上述这种两权分离的土地制度具有如下弊端:首先,它客观上抑制了土地使用者珍惜和改善土地资源的积极性,甚至直接导致土地使用者实行掠夺式经营。因为,从土地产权关系讲,土地的终极所有权是集体的,使用权是农户的,而且具有既定的租赁使用期。这样,土地地力的最终增减都归集体承担。在这种条件下,农户的理性选择自然会是尽量避免没有安全预期的长期增殖性投入,并尽可能在租赁期满之前实行掠夺式经营。第二,直接导致土地经营的小规模化,并不断增加调整土地的费用。因为这种集体所有制的产权形式,本质上就是社区全体成员都有平等的权利来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或分享土地的收益。这样,随着社区人口的增加,土地占用在农户之间的不断细分就不可避免,尽管在一些地方做出了“承包期内不再调整土地”的制度安排,但由于集体所有制的产权性质,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做出“永不调整土地”的规定。理论与实践都表明,在土地数量既定而人口不断增加的条件下,坚持两权分离的产权形式,就势必最终形成土地占用在农户之间的不断细分,从而也就势必形成调整土地费用的不断攀升,并更加刺激农户使用土地的机会主义行为。第三,它阻碍土地资源向更大范围内的经营能手集中,并抑制多种资源的优化组合。因为,在两权分离的土地制度中,只能允许使用权在社区内部的经营者之间有偿流转或招标发包,而不允许超社区的有偿流转。这不仅限制土地的价格升值,而且扼杀在更大范围内更能干的个人和企业取得经营土地的权利,从而使稀缺的土地资源得到更高效的利用。同时,无论是耕地还是非耕土地的整治与开发都有赖于资本、技术、信息等方面的长期大量投入,而在偏僻、落后、封闭的少数民族山区农村,一般农户是难以办到的。这就更需要外界尤其是城市能量的注入。然而,现行农村两权分离的土地制度却把农村社区的土地资源产权封闭起来了,以至于完全失去了与外界资源优化重组的应有市场机会。 如果说传统的土地制度加集中劳动的农村经济体制是在“挖农兴工”和平均主义占主导地位的特定历史条件形成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那么,现行两权分离的土地制度就只不过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广大农民身不由已的一种权宜性选择。而且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其固有的弊端已经日益显露出来,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巩固和完善,假如仍固守两权分离的土地制度,就势必像严冬已经过去,春天已经到来,还让人们穿着冬衣一样,不仅仅是不合时宜,而且无异于缚住了人们的手脚。 二、把土地制度的选择权交给农民 人们常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话当然道出了土地之于农民的极端重要性。但更需强调的是,只有当农民真正握有土地资源的直接支配权并直接承担相应的后果时,农民才能将这一命根子掌握在自己手中,从而真正独立自主地决定自身自由全面发展的前途和命运,并使自己对于土地的利用和处置具备天然的合理性。而要做到这一点,农民就得首先拥有决定农村土地制度的机会,即真正拥有自主确立和创新农村土地制度具体形式的权利。 历史地看,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是一个随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改善的自然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农民凭借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总是理性而主动地不断调整农村土地制度的具体形式,使之尽可能实现自身经济预期的需要,尽管这种努力无时无刻不在受到农民以外的其他利益集团的干扰或限制。但正是这种理性而主动的调整(或者说“农民的自发式调整”)推动着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并且对农民从而也就是在总体上对整个社会具有天然的合理性。回顾中国农村近半个世纪以来的土地制度变迁史,我们不难发现,凡真正是农民自主选择和自主创新的土地制度形式,都是符合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也都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反之,凡是由外部强加给农民的土地制度的具体形式,往往会背离农民的切身利益,并客观上阻碍农村及农业社会的发展。其所以如此,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农民是土地经营活动直接实践者,他们最清楚适应自身经营活动需要的土地制度的具体形式,并随着生产经营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自觉予以调整;而置身其外的政策制定者或制度安排者大多都是一些远离农村经济活动实践和土地经营活动的旁观者,他们有着自己特定的价值取向和与农民不同的经济预期。这种由科层制行政管理程序所作的农村土地制度安排,不仅难以迅速反映农民自身经营活动千变万化的实际需要,而且往往会使这种安排背离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农村土地制度的选择权和创新权应该掌握在广大农民的手中,反映农民的意愿,符合不同区域,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的实际情况,否则即便是出于对农民、农村发展进步的考虑或良好的主管愿望也往往不能达到预期的客观效果。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指导思想上的左倾误导和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农民本该拥有的农村土地制度上的选择权和创新权,却一直被农民为保护自身利益而授予部分权利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收走了。表现之一,农民对于农村土地制度的设立没有事实上的直接参与权,所有农村土地制度的设立和变更,全部由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定夺,农民只有被动服从和执行的义务,以至于完全失去了选择和创新土地制度的机会。表现之二,农民,不论是其某一群体还是个人,都在实际上不拥有任何一部分土地的自主处置权,用农民的话说就是“国家的土地,上面说咋办就咋办”。表现之三,农民对于农村社区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经营形式没有实际上的选择权,其经营形式甚至采取某种经营形式时间的长短都得由自上而下的政府说了算。表现之四,农民,不论是其某一群体还是个人,对于某一土地的利用方式以及经营土地的产品都不具有事实上的完全决定权与处置权;等等。 显然,这种土地制度选择权和创新权的主体错位,是我国解放以后自农业合作化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中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断失误的根本原因,并由此造成了工农之间、城乡之间、农民与国家之间以及干群之间多种关系的不协调,特别是使所谓“三农问题”不断积累,疾重难返。不难设想,假如广大农村不同社区的农民,在以后真正成为土地主人的条件下,继续真正拥有土地制度建设的选择权和创新权的话,还能出现以后那种脱离实际而急速公有化且不断提高公有化程度的灾难性频繁变动吗?相反,假如没有广大农民自发调整土地制度的持续抗争并使政府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被迫承认农民自主选择和创新农村土地制度的合理性,即在一定程度只归还给农民一部分土地创制权,还能有20世纪80年代初土地分户经营的历史性变革吗?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都表明:对农民本该拥有的土地制度选择权和创新权的忽略,是对农民在土地问题自主权上的根本性轻视,亦是使土地由农民手中的财富之源泉变成了某种异己的资源,而这正是造成“三农问题”的根本症结所在;从这种意义上讲,政府将土地制度的选择权和创新权还给农民,是从根本上恢复农民的主人翁地位,并真正治理“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 三、建立以户本位为基础的市场型土地制度 所谓以农户本位为基础的市场型土地制度,就是在农村土地资源的占有关系中,把农户作为土地的基本占有主体,使之拥有农村某一部分土地的所有权,并允许这种所有权及其部分权能在不同的所有者之间按照市场交易的规则自由流转。 从总体上说,以农户本位为基础的市场型土地产权制度比较适合现阶段我国农村特别是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经济活动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 第一,它有利于恢复农民在经济活动中对于某一部分土地资源的直接主人地位。农民作为一个农业劳动者,只有在与基本的资源——土地直接结合即直接成为某一部分土地的支配者并直接拥有土地产品支配权的条件下,才能真正成为自立、自主、自律、自强的经济活动主体,从而才能真正自主决定自身未来的命运,并在现实的经济活动实践中因时制宜地充分发挥其利用和处置某一部分土地资源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在这种直接的结合方式中,家庭这一组织形式的内部监督计量费用最低,且户际之间的竞争性极强。所以,在农村的土地占有关系中,采取户本位的产权制度,既有利于恢复农民在经济活动中对于某一部分土地资源的直接主人地位,也有利于家庭这一有效的经济组织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二,它有利于调动农民增加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农户拥有某一部分土地的最终产权,其土地质量的变化不仅直接关系着农户的收益,而且决定着土地的市场交易价格。这样,在客观上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种促使农民增加土地投入的经济激励机制,即自然而然地促使农户千方百计地使土地增值。因为,他的投入,不仅在短期内能通过土地生产率的提高得到一部分回报甚至超投入回报,而且在出卖其所有权或转让部分权能时也不赊本,甚至可以赚钱。 第三,它有利于各种生产要素优化重组,特别是城市资本的注入,加速城乡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因为当每一农户都真正成为某一土地的产权主体并握有对于这一部分土地的处置权时,农户就完全可以根据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以土地作为一种资产,直接自主地与其他各种资本特别是城市的自由资本组合,从而真正实现以土地为基础的各种生产要素的优化重组,从而提高和拓展土地资源的利用程度。 第四,它有利于农村经济活动中的专业化分工和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并加速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因为这种土地产权制度,使农户拥有了一分实实在在的土地资产,并且拥有了这份土地资产的处置权,从而使自己获得了独立自主的经济人地位。他可以根据市场的供求情况,自主生产市场需要的产品;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自己的经济实力,买进一部分土地,扩大经营规模;可以用土地所有权进行抵押贷款;可以以自己拥有的土地与他人合作经营;可以以土地作价入股,并取得相应的经济收入;可以随着市场条件的变化,卖出部分或全部土地转而从事其它行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偏好和经济预期,在城乡之间自主选择安居场所和就业岗位;等等。这样,就扩大了农民的生存空间,减轻了农民对于土地的依赖关系,从而直接促进农村经济活动中的专业化分工,加速农业劳动力的转移,直接推进农民的非农化进程,并直接促进其生产生活方式的城镇化。 第五,它有利于抑制农村人口的恶性膨胀。从一定程度上讲,我国农村人口的长期恶性膨胀,与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产权制度直接相关。因为,农村的土地归社区成员集体所有,就是人人有份。多一个人最终就得多分一份耕地,两相权衡,对农户还是合算,以至直接刺激人口的过速增长。而土地产权到户本身,就彻底割断了人口变动与耕地之间的直接联系,消除了多生多得地的动因。这样,农户在生育问题上,就得首先考虑自身所有的土地的承载能力,从而自动节制家庭人口的过度增加,从而有利于农村土地承载力与农村人口再生产的互动平衡。 第六,也是最重要的,它适应现阶段我国农村特别是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生产力的性质,并符合农民的真实心愿。实践表明,人头、锄头加牛头的所谓“三头农业”的生产力性质,只能与分户经营的劳动组织形式相适应,而这种劳动组织形式只有在与之相应的户本位的市场型土地产权制度下,才能发挥其应有的组织功能,并取得较好经济效果。而且,现代农业的实践经验表明,家庭经营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它不仅适应“三头农业”的需要,而且适应现代农业的需要;不仅适应小规模经营的需要,而且适应较大规模经营的需要。所以,我国的广大农民总是选择土地的家庭经营形式,并不惜冒各种风险。大量调查表明,土地的分户经营只不过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和农村社区成员集体所有制条件下的身不由已的过渡性权宜选择,而在市场经济体制已经确立的现有条件下,以农户本位为基础的市场型土地产权制度便是农民进一步追求的一种基本取向。用农民自己的话说就是:“土地已经到了家,还要那个空洞的集体干哪样?” 既然如此,那么又怎样变现行社区成员“集体所有与分户租赁经营”相结合的农村土地制度为“以农户本位为基础的市场型土地产权”制度呢?其实,办法很简单,无非就是:第一,在现有农户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基础上,把相应土地的所有权划归农户所有,同时废除集体对这一部分土地的所有权;第二属于社区成员集体兴办的企业和公益事业占用的土地仍归社区成员集体所有;第三,允许农户所有和仍归社区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或其部分权能按市场规则自主流转。 无庸讳言,这样一种新的土地产权制度基本上是对现行土地产权制度的一种形式上的否定。它所否定的仅是空洞无物的“集体所有”的形式。而这种形式正是广大农民特别是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广大农民所希望否定的。然而,它所肯定的则是土地的分户经营本身,它所创新的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需要。至于这种土地制度的演变,那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广大农民会在自身的经济活动实践中,为它的发展开辟新的道路,创造新的形式。无须我们现在就去刻意追求,更用不着杞人忧天。 农村土地资源现状及其发展探讨:浅析我国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及其发展规划 摘 要:分析我国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针对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适合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发展规划措施,以期为合理开发及利用现有的农村土地资源,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农村土地资源 利用现状 发展规划 1 前言 我国农业生产的实质是人们对以农村土地资源为重点的开发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是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人类进行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人口增长,经济发展,技术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及人们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与消耗的不断增加,农村土地资源日益减少已成为事实。因此,正确处理土地资源利用与人类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及合理地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农村土地资源成为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2 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分析 2.1 耕地资源减少,土地利用不够合理 由于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城镇用地规模不断增大,非农建设占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退耕等原因致使耕地资源有所减少;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更加剧了耕地数量的不足且人均耕地越来越少。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形式不够合理主要表现在:(1)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模式不符合该地区的自然结构;(2)部分村庄的发展规划较滞后,对农户居住点的布局欠缺一定的合理性,从而导致大量的农村土地被闲置,农村土地资源不能被科学合理的进行开发利用。 2.2 土地质量下降,资源利用可持续性低 在拥有13亿多人口的中国,土地资源是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十分稀缺,需要科学的利用和有效地保护。但是近些年,农村土地质量不断下降,主要是由于进行土地开发利用时存在不合理之处:(1)在土地耕作过程中,过多地使用化肥和农药,导致土壤盐碱化,破坏了农业生态环境;(2)人们为追求经济效益而进行盲目开发和过度垦殖,造成大量水土流失,使土地出现沙化和荒漠化现象;(3)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因缺乏防污治污的相关技术与措施,致使工业“三废”未经处理就大量排放,对土地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使土地质量急剧下降甚至导致土地荒废。 2.3 土地耕种经济效益差,集约化程度低 集约化农业是农业中的一种经营方式,主要是指把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集中投入到较少的土地上,采用集约化经营的方式进行生产的农业。集约化程度的高低主要是受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由于在我国农村劳动力为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大多数都选择外出务工经商,从而使得农村土地长期处于无人管理和无人耕种的不良经营状态,这严重偏离了对农村土地实行优化配置的效益目标。农村土地耕种的经济收益差,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受到限制,从而导致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化程度较低。 2.4 农用地后备资源不足,开发利用难度大 我国普遍存在着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农用耕地后备资源数量少,分布零散且大多分布在水土光照等条件不好的地方,资金投入多但是开发利用难度大,若对其采取大规模地开垦进行农业种植,将会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例如,会造成森林覆盖率减少,地表植被退化,土地沙化、荒漠化加剧、水土流失、滑坡灾害等频繁发生。 2.5 农村外延扩大,“空心村”浪费土地资源 随着农村经济高速发展,村民们建房积极性比较高涨,有些农村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攀比现象,致使大多数村民废弃村落老宅而将新的住宅建在村庄外围或靠近城镇的地方,这些地方最主要的优势在于交通便利,为人们的生活出行带来方便。但是旧村庄内却存在大量闲置的农用土地,进而形成了外实内空的“空心村”。“空心村”的涌现,造成土地的严重浪费,这已成为中国农村发展与新农村建设面临的最大障碍之一。据了解,“空心村”的空心,少在0.067hm2左右,多在0.200hm2以上,一个中等乡镇约有300来个自然村,平均一个自然村以0.133hm2计算,一个乡镇就有40 hm2以上的土地被废弃。 3 农村土地资源发展规划策略分析 3.1 加强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首先要严格控制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和速度, 且要以土地持续利用的生态合理性、经济可行性和社会可接受性为出发点,在农产品供给和形成既符合自然生态规律又能满足社会经济运行要求的结构和布局生态环境建设双重目标引导下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的结构和布局既符合自然生态规律又能满足社会经济运行的要求,为土地利用系统良性循环奠定基础。 3.2 完善农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土地整治力度 为了充分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合理性:(1)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要治理开发农业荒废资源,就必须完善水利设施条件及配套建设;(2)加强各部门的宏观调控,对土地进行分区开发,综合治理沟系交错、地类交叉、渠系老化等土地现状,进行水利设施配置、道路和林网建设。从而改变农业生产基础条件,降低生产成本,使其易于实现机械化生产,扩大农田面积,实现农业增产增效。 3.3 优化农业用地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为目标,优化农业用地结构,采取土地整理等方式,充分挖掘农村土地的自身优势和现有土地潜力,集约高效的利用土地资源。同时积极开展土地改良和土地整理,在农村建设中将住宅分散和容积率较低的居住点集中到一起。在合理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始终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制定各类农业用地的规模与标准并且科学地控制用地规模,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3.4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提升土地的经济效益 土地流转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优势,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应当因地制宜建立合理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1)将分散在不同农民手中的土地经过流转后合理合法且有序的向农村土地使用者集中;(2)在农村土地集中布局的同时也要为农业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3)大力发展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模式以促进农村土地经营向新型的经济模式发展。实现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目标,为农户们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 3.5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构建生态环境友好型农村 致力于对生态环境进行建设和优化,是为进一步实现新农村建设中“适宜农业、适宜居住”的目标。协调好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保证农村土地资源的生态利用,对农村的各类用地进行统筹布局;对没有开发为建设用地的荒山荒坡进行植树绿化;对受污染的土地资源进行综合治理,恢复退化的土地,恢复种植能力;更要严禁对森林、湿地、荒漠等自然区进行开发建设,加大保护力度,发展其生态效益。 4 结语 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已使其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为稀缺、宝贵的基本资源,土地资源的紧缺将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硬性约束,其中农业土地资源对人类生存发展至关重要。要加大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用地结构的力度,从农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角度出发,尽量延长土地的使用周期,避免土地资源使用中断,争取在总量一定的土地上生产出尽可能多的农业效益,不断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浅谈土地经营权流转:关于农用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思考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的财富之母,是一切生产和生存的源泉。我国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改革土地制度,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在国有土地制度方面的改革已见成效,形成了系统的法律规则和市场运作机制。相比之下,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改革却明显落后于市场的要求,要进一步巩固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成果,运用现代产权理论,合理界定和安排农用土地产权,完善现行农用土地政策,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合理、有效流转,促进农村生产力更快发展。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现实选择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家庭承包为主的经营方式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农村深层次矛盾不断涌现,三农问题日益凸现,其症始问题就是农民增收困难。是什么原因导致农民增收减缓?理性分析,除了市场因素,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土地的效益未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回顾20多年农村改革的历程,不难发现,以家庭承包为主的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分配方式,打破了大锅饭,把农民的懒性从平均主义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农民的生产热情空前高涨,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农产品量的增加,农产品价格开始走低,农民开始品尝到市场调节的苦果,人们开始注意到,在劳动力的因素解放以后如何让土地的效益解放出来。于是结构调整开始在中国农村成漫卷之势。 然而,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步履艰难。其实,当人们意识到农业经济结构需要调整的时候,农村的经济结构调整就已经走过了一段充满欣喜也充满艰辛的路。顺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走过的历程,有三步清晰可见。第一步是1978年至1984年,这次调整主要是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发展家庭小规模养殖;第二步是1985年至1991年,这次调整主要目标是加速粮食转化,大力发展畜牧、水产,调整步子大,但卖难问题依然突出;第三步是1992年至上世纪末,主要目标是提高效益,扩大规模。这次调整农产品供给量得到了较大提高,但农民收入却因农产品价格的低迷而增长迟缓。 农业结构调整难,难就难在我国农村农民的素质较低。目前农村的情况,年轻和素质高的外出谋生,老人和素质低的以及脱不开身的在家种田,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结构调整很大程度取决于示范作用,在一个或多个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其成员中没有示范带头的,这些集体经济组织的结构调整就停滞不前。现实的选择就是吸收外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社会成员参与到这些集体经济组织的结构调整中来,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实基础。在充分市场化的条件下,如果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是自由的,农业的平均利润也会被调整到与工业、商业相类似的水平,这就是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现实基础,也就是说农地经营权流转的现实基础就在于其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农地经营权的社会化、市场化趋势,要求其克服封闭性,逐渐突破社区限制,向更广阔的空间寻求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要求其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土地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要求其实现使用权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充分保护农民的权益。 (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空间。我国现行法律,给农地经营权的流转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宪法修正案第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1998年的《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四款也作了类似的规定。这里的“土地使用权”既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包括集体土地使用权,而集体土地使用权则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包括农用土地使用权。这里的“转让”就是流转,即有偿使用。另外,《土地管理法》第63条也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法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该条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耕地,因此农用土地流转应当受下面两个条件的制约:1、流转的土地必须用于农业建设而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即受让农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从也只能从事农业建设的组织和个人。2、只有在法定的特殊条件下,流转的土地才可以用于非农业建设。 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实问题及法律、政策问题 农用土地的现状是:一方面许多人弃耕进城打工谋生,大量土地请人代耕或撂荒,另一方面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及外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扩大规模经营需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就为承包土地经营权提供了市场空间,但我国现行法律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的空间较窄,限制过多,有些政策规定较为原则,操作性不强,而法律调整又相对滞后。这就给实际工作带来了相当难度和困难。自1985年国家在政策上允许有偿转包土地开始,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便在全国各地农村开展起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很多省份很多地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了大胆的探索,从实践的情况看,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是依靠行政方式推动。尽管1984年国家已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15年不变,1995年国家又规定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但各地都通过行政方式进行了多次土地调整。尤其是近年来,由于农业规模经营以及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的需要,以行政推动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更为突出,有些地区不尊重农民意愿随意收回农民承包土地,搞重新发包、出租和集体统一经营,这种行政命令的流转方式造成农村土地承包期不稳定,承包关系频繁变动以及农民土地利用短期行为等问题,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二)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机制不健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还不完善。目前,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以转包为主,形式比较单一,流转主要在邻里和亲戚之间进行,而且流转的内容简单。由此可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处于自发阶段,既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又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难以通过有效的流转实现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操作程序不规范。由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多自发形式,土地流转双方往往贪图方便而不遵循一定的程序以及履行必须的手续,也没有通过流转合同或者契约来规范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采取“口头协议”的方式进行私下流转,造成土地承包关系的混乱,土地流转无序进行,导致纠纷越来越多。 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是来自政策和法律的不完善。根据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及实践中的做法,我国土地经营权流转方面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足: (一) 政策局限:土地承包经营使农用土地实现了“两权分离”,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分属于集体和农民两个不同的主体,使农用土地制度在原有基础上得到了有效的改革和平稳的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细化给农民,初步实现了土地权利义务的统一,既维护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本框架,又使制度有了新的内容和发展。同时,采取承包的生产经营方式也和农民习惯的农耕劳作方式有效衔接,得到农民和社会各界拥护,新旧体制平稳进行,制度改革所支付的社会成本很低,改革带来的效益显著,改善了农民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然而,由于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引起的农用土地制度改革是在缺乏成熟理论准备与系统的政策设计的情况下进行的,家庭土地承包制度只着重对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进行调整,不可能深入地涉及农用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问题,因此与城镇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相比,农用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既不规范,也不系统,更不彻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这种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并严重影响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城乡经济结构的调整。 首先,农用土地的产权体系不完整,土地产权主体不清。由于土地承包引起的“两权分离”,从土地产权角度看并不完整,也不清晰。土地分别包含哪些产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承包经营权如何界定,以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应划分为几个不同的产权层次都未明确,甚至在这种土地制度中产权主体也是不清的,不仅有关产权分别属于什么主体无明确说法,就连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乡、村还是组一直存在着争议,其所有权权益如何分配更无法论及。 其次,承包土地的权利是含混和残缺的。承包和经营实属两种不同的经济行为,在生产组织和经营方式上非属于同一层次,享有的土地权能也不同,笼统不加分割难以形成明晰的土地产权。严格地说,目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仅是一种在土地上耕作的权利,并非真正意义的地权,除了承包土地的行为权利明确属于农民外,有关转包、租赁、抵押、转让等其他土地权利均未进行设定,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的行为主体是农民还是集体也不明确。 第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稳定,未能按土地物权的属性给予保障。土地承包获得的土地具有物权的特征,但目前却以债权的形式给予保障。土地权利稳含或附属于经济承包关系中,以承包合同的形式表现,当社会经济条件变化引起承包关系变化时,土地的承包关系也随之改变,同时,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一种契约关系,隐含于承包关系中的土地权益就与第三方无关,所以,无论怎么强调承包稳定关系不变,只要合同不复存在或出现问题,承包关系、土地权益也将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自己内部的债务纠纷。从法律属性上讲,这样的土地关系是难以稳定的,对土地权益的保障也是不可靠的。 农用土地制度的缺陷,造成了目前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土地所有权权益不清,使集体经济组织常侵害农民权益,半数农民分不清土地是集体还是国家的,自己的土地权益如何体现,征地补偿经常发生纠纷。承包土地使用权不明确,承包关系又靠经济合同来确定,土地的权利义务和使用时间就随承包合同的变更而改变,随着承包关系的调整而增减,土地承包形成的土地权利无法稳定,也无法把农民承包的土地当作一种财产权来保护。 由于承包土地的权利义务缺失,在保证了土地关系稳定的同时,也使农村劳动力和土地“离不可分”,大量的劳动力密集于相对少的土地之上,劳动生产率低下,农民增收困难。同时,按农户均分的小块土地,适应了现有农村生产力的需要,但因土地在产权上是凝固的,难以满足适度规模经营中归并土地的要求,生产要素无法重新配置,使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下于要么重新调整土地承包关系,要么放弃规模经营的尴尬局面。此外,缺失了土地产权权益的生产责任制,虽然起到了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作用,但因土地无法转包、出租、流转经营,与土地相联的生产任务使农民象“候鸟”式的随农耕季节在城市与乡间迁徒,以完成承包和打工两种不同的生产和谋任务,剩余劳动力无法顺利地向二、三产业转移。 (二) 法律滞后。土地法律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土地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土地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是土地权属关系、利用关系、流转关系和管理关系。正如有学者认为,中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律对土地产权制度的安排,都是建立在政府供给土地资源的基点之上的,也就是说,现行的土地产权制度都是在政府所允许的范围的制度创新,是政府供给土地资源的制度完善,是政府对土地产权的管理,即土地行政的制度安排,而不是土地产权制度本身的诱致性发育。关于农地经营权流转的问题,《土地管理法》及《土地承包法》远滞后于政策及行政法规、司法解释。1998年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意见》的通知,同意其关于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允许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标的依法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但严禁擅自将耕地转为非耕地。)1998年10月14日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农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农户转让。”最高人民法院早在1986年就制订了《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对转让、转包两种流转方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1999年重新颁布的《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进一步规定了转让、转包、互换、入股四种流转形式。 (三) 限制过严。第一,主体的限制。按《土地管理法》第14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第15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此可见,农地使用权主要限于本社区内的农民之间,非本社区的个人或组织受让农地使用权作为例外受到严格的限制。第二,流转的前提是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如《农业法》第13条规定:“承包期间,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滩涂、水面”。农业部1994年12月《关于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包、转让、入股、抵押,但必须经发包方同意。第三,流转形式较少。就目前有关规定来看,主要限于转包、转让、入股、互换四种形式,如《农业法》第13条,《森林法》第15条等都只规定了以上四种形式,而对于出让、出租、抵押等形式则缺乏应有的规定。 纵观农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至少有十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在政策和法律上予以完善,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规范。一是流转范围的封闭性;二是流转的无契约性;三是流转的无序性;四是主体地位不平等性;五是流转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性;六是流转性质不明确性;七是政府干预过度性;八是补偿机制缺失性;九是流转市场发育滞后性;十是流转机制缺乏法律保障性。只有解决这十个方面的问题,才能规范各种形式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运行机制,才能使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符合“自愿、依法、有偿”的要求,达到依法维护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农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三、 完善农用土地产权制度,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理顺土地经济关系,统筹各方利益,是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关键。必须以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土地产权构建“三权分离”的农用土地产权体系,创造性地发挥土地的基础作用和产权制度的优势。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农用土地产权体系中最高层次的产权形态,其上可设置承包土地使用权等其他土地权利。集体土地为组、村或乡集体所有,以组拥有所有权为主要形式;土地的处置权由所有权主体行使,可用于开展农业生产、发包、入股、出租等经营活动,并可获取土地所有权收益;所有权的组织和实现形式可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土地所有权益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取得,每个成员都有均等而不可分割的权益;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得买卖,除土地交换、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拆、国家征用征购土地时才能发生所有权转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土地的一项最主要物权,所有权主体和每个集体的成员平时都享有土地带来的所有权收益,征地时可适当分割土地补偿。 (二) 承包土地使用权: 承包土地使用权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下的一个完整、独立的土地产权形态。土地使用年期为30年或70年,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有获得该权利的优先权,使用权人也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为主,一般以承包或“四荒”拍卖方式取得承包土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可按户均分承包的方式获得使用权,已在第一、二轮承包延包中承包了土地的农民则应直接界定为取得承包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年期内,承包土地使用权之上可附设土地经营权等他项权利,土地可由使用权人自己使用,也可以入股、转包、出租予以他人经营,经土地所有者同意,还可以用于抵押融资,暂不允许转让;承包土地使用权按不动产的特性给予法律保障,一经取得并通过政府土地登记,使用权人和土地权利义务不能再随意改变,必须改变的,当事人要按市场价格向使用权人支付土地财产损失的补偿;承包土地使用权是土地的一项基本物权,取得使用权需支付相应的土地费用或地价、地租,使用权人平时享有利用或经营土地使用权带来的收益,在国家征用土地时还可获得丧失土地使用权的损失补偿。 (三) 土地耕作经营权: 土地耕作经营权是在承包土地使用权上附设的一种他项权利。承包土地使用权人可将其土地耕作经营权单独以转包、分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经营,经营期可根据经营的需要由承包或租赁双方自行商定;对土地转包、分包、出租等经营活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其他农民具有承包、承租的优先权,经本职工作集体经济组织的2/3成员同意后,土地可对外转包、分包、租赁;在不超越承包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土地耕作经营所涉及的经营费用、经营方式、经营时间、生产任务和责任等均由合同约定,并可随合同改变而改变;土地耕作经营权具有一定的债权属性,取得经营权也需支付相应的土地费用或地租,但经营者主要的收益来自于农业耕作和生产而非土地。经营期内如国家征用土地,经营者有权获得青苗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 按现代产权理论构建的农用土地“三权分离式”产权体系,适应了我国土地资源紧缺的国情,满足了今后农村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不仅为农村土地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而且从根本上保障了土地使用权,还可以使农民从农产品生产经营真正转变为对土地资产的经营,促进剩余劳动力顺利向二、三产业、向城市转移,农村生产和生活方式根本改观,从而实现城乡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 完善农用土地产权体系是一项关系农村社会安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大工程,是一场关系到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目前农用土地产权制度的巨大优势已日趋彰显,一旦得以顺利实现,将极大地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彻底解决当前农业、农村和农村面临的土地问题。 浅谈土地经营权流转:试论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筹措 论文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障 资金筹措 土地经营权流转 论文摘要: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象日益盛行、农村面临杨俊养老保障问题的形势下,我们可以探索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来为转让农户养老提供部分养老保障资金,本文在分析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对于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筹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的基础上,提出了大胆的设想和建议;通过某种制度安排让某一中介组织介入,代替那些转让经营权的农户做好长远的养老准备。 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在养老保障问题上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的养老问题更加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至2004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达9857万人,占人口总数的7.6%。”同时,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中国80%以上的老年人口居住在农村。这个庞大的农村老年群体与城市老年群体最大的差异就是他们有劳动能力时没有工薪,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不能享受到退休金待遇,生活缺乏基本保障。据统计,2000年只有5. 5%农村老人得到不同程度的生活与服务保障,还有90%以上的农村老人主要依靠家庭养老。传统的家庭养老在我国有着深厚的经济和文化基础,但随着社会经济的深人发展、计划生育国策的执行、人们生活方式和观念的巨大转变,现有的家庭养老方式已经无法再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要。因此,积极探索可行的农村养老保障方式势在必行。 众所周知,要彻底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关键在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只要有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就自然迎刃而解。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社会经济的发展是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的。在我国农村面临严峻养老问题时,我们不能全部寄望于无法预期的经济发展,而应该努力寻找既有的资源和力量以应对眼前的问题。农村地区的经济财政资源一般比较贫乏,但这并不表明广大农村就没有任何资源优势,我们不应该忽视在广大农村地区有着最宝贵的资源—土地。所以,笔者认为,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解决可以考虑以农民这份最宝贵的资源为切人点,做好“土地”这篇文章。 一、关注已经兴起并正在逐步盛行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现象,利用好“土地”这份农村最宝资源,以应对日益紧迫的农村养老问题 所谓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就是拥有对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我国农村土地的流转开始于1985年,至今已有20年的历史了。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探索出了多种多样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形式,主要包括自由流转、租赁倒包、股份合作、抵押、托管、拍卖等等。据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以各种形式流转经营权的耕地已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8%,发达地区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20%—30%,一般超过10%;内地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10%—20%左右,一般在5%左右。如至2001年底,浙江省流转耕地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3. 500;福建省为10. 7%;安徽约为5%。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当人均GDP低于500美元时,农民以分散的自给自足土地经营为主;当人均GDP大于1000美元之后,土地的商业运动和市场价值才能显现出来,表现在土地经营者有扩张规模的需求,土地拥有者有转让土地的愿望,二者的共同作用形成了土地的集中效应。以此为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不难预料,土地流转的现象在今后将更加盛行。所以,在农村面临严峻养老问题的情况下,非常有必要对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与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筹措功能进行挖掘。 二、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筹措模式 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理论界在最近几年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但在对待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义上,大部分人只是把目光投放在它对巩固和完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增加农民收人、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以及现代化等方面,在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对于完善和健全农村养老保障的可能性这一块还缺乏理论上的探讨和研究。虽然现实中许多地方在实践上有所探索和尝试,但对这个问题缺乏理论上的关注有可能会使我们失去为农村养老保障筹措资金的契机。 从现实看,绝大部分地方对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补偿”方式过于简单,过于关注短期收益。无论是土地的流转采用租赁倒包、股份合作、抵押、托管、拍卖中的哪一种形式,经营权发生流转时,作为转让方的农户只是简单地一次或多次从经营权接受方那儿拿到相应的货币或实物补偿(包括租金、分红、拍卖所得等等),而缺乏中间组织对这份补偿进行更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大部分农户在拿到这份补偿时,由于“短期行为”,头脑中大都还没有“养老防老”这根弦,缺乏更长远的考虑。因此,我们在此做一个大胆的设想,为了农民长远的“养老防老”利益的需要,非常有必要通过某种制度安排让某一中间组织(政府的相关部门、社会上某些特定的机构,如保险公司等,都是这种中间组织的潜在扮演者)介人,代替那些转让经营权的农户做好长远的养老准备。具体做法就是:经营权接受方把原来直接交给经营权转让方农户的全部补偿中的一部分(比如说:全部补偿的10%一20%)缴纳给这一中间组织作为转让经营权农户的养老保障资金,并由这个组织代为运营和分配,最终也由该中间组织向这些农户提供相应程度的养老保障。 养老保障资金虽从经营权接受方直接缴纳,但它属于全部补偿的一部分,所以缴纳养老资金的主体仍然应该是经营权转让方农户。因此,建议设立土地流转农户养老帐户,除了把经营权转让户缴纳的养老保障资金全部充人这个帐户,同时为了檄发农户缴费的积极性,更是为了明确政府的责任,政府应当注人相应比例(比如说:全部补偿的5%一10%)的财政补贴;甚至可以设立成匹配基金形式,即经营权转让户向这个帐户每缴纳一元钱,国家就要对等地为他再存人一元钱。 但我们也要注意到每个农户帐户的基金有限,因此可以规定农户在一定期限内(如:5—10年)不能动用这个帐户基金。因为当前就面临生活困难的转让经营权的老年农民在一定的时期内除了其它与原有的保障方式外,他们起码可以使用扣除了养老资金后的补偿来保障他们的养老问题。同时,每个帐户的有限的基金只能满足经营权转让户有限时间内养老保障之需,很难多代际延续。而且,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年轻一代的农民将会离开土地,成为被雇佣者和自雇佣者,只要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把他们纳人保障范围,他们今后的养老就可以不依赖这个帐户了。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是多种多样,对失去土地经营权农户的补偿方式肯定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此,转让经营权农户对其缴纳的养老保障资金的方式以及中间组织对这份补偿的管理和分配方式也理所当然应该多样化。为了增强管理的有效性,中间组织在具体操作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适合性原则。一方面,各地之间实际情况的差异,中间组织本身存在的形式以及其所采用的管理、分配经营权转让户所缴保障金的方式应当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适合;另一方面,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不同,涉及到的农户缴纳资金的方式应当与经营权的流转方式相适合,比如:流转采取租赁方式的适合缴纳他们获得的部分租金,采用股份合作形式的较适合采取多次提取农户的部分分红,等等。 2.规范性原则。一方面,国家和地方应当制定相应的制度或规则对中间组织本身以及它对农户缴纳的养老资金的经营和管理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农户因经营权流转方式不同而造成他们养老金缴纳方式不同,为避免缴纳的无序和混乱,也就更需要规范。比如,不同流转方式所应采用的养老金具体缴费方式、缴纳的数额或比例等等,都需要明确的规范。 3.强制性原则。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农户必须以一定的方式缴纳一定比例的补偿金,而不能采取自愿性原则。这主要是为了克服某些农户因他们的“短视”而拒绝缴纳进而影响到他们今后的养老保障。因此,只要发生土地流转,中间组织就应当及时收取农户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障资金。 4.专用性原则。农户把部分补偿金缴纳给中间组织,是希望中间组织代替他们管理好、经营好他们的养老资金,以至于在他们需要时能得到与他们缴纳额相适合的保障。因此,中间组织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以免损害缴费农户的合法权益。对于没有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农户,因为他们没有向组织缴纳资金,所以他们无权享受由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户提供的保障资金。 三、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而为流转经营权的农民筹集部分养老保障基金具有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1.它可以为贫困地区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提供一定程度的养老保障。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在一些不发达地区,土地流转的补偿可能会较低,因此,有人可能会质疑这种基金筹集方式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实行的意义。所谓农村养老保障保障的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而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城里人是不同的,农村生活保障标准是比较低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相当于贫困线)每人每月300元,有的达到400元。在农村,国家人口计生委在部分农村给那些当年带头搞计划生育而后来没有子女的孤寡老人每年发放600元生活补贴,每月仅50元就可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所以,只要农户帐户能为经营权转让户的老年农民每月提供几十元钱就能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2.它明确了国家在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筹措上的责任。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筹集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这种基金筹集模式突出以自我保障为主的原则,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然而,农村老年人本身属于社会最弱势的群体之一,依靠他们缴费筹资恐怕很难;农村集体经济的衰弱和解体使得大部分农民得不到集体的资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对农村养老保障仅仅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实际上是推却应负的责任,其不利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与健全。如果在我们所设想的农村养老资金筹集模式中,政府通过向农户养老帐户注人相应的财政支持,实际上是政府用实际行动明确了在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上的责任。 3.它无疑也是一条可以为农村养老保障筹集部分资金的路子。农村老龄化人口数是如此的庞大,无论哪一部门、哪一种途径都无法单独担当为其提供养老保障的重任,因而,养老保障资金来源应当也必须多元化。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各种可能的渠道为养老保障融资,充分利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有偿”原则,可以为经营权流转户农民提供部分养老保障资金。因此,忽视土地经营权流转对农村养老保障筹资的可能性意义,也就可能使我们失去一条有效的融资渠道。 4.它向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与发展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利用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来获取农村养老保障资金在目前还无法让全部农民都享受到这份保障,甚至没能完全满足经营权转让户农民的养老要求,但至少它有利于扩展我国现有农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只有拥有了保障资金,农村养老保障才不会仅仅停留于口号上。 如何利用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来为解决我国农村地区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筹措资金是一个新课题,它会涉及到相关部门与制度的配套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而且,农村养老保障所需要的资金是如此的庞大,我们的政府和社会还必须在拓展和开辟融资渠道上承担更大的责任。 浅谈土地经营权流转:试论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筹措 论文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障 资金筹措 土地经营权流转 论文摘要: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象日益盛行、农村面临杨俊养老保障问题的形势下,我们可以探索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来为转让农户养老提供部分养老保障资金,本文在分析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对于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筹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的基础上,提出了大胆的设想和建议;通过某种制度安排让某一中介组织介入,代替那些转让经营权的农户做好长远的养老准备。 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在养老保障问题上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的养老问题更加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至2004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达9857万人,占人口总数的7.6%。”同时,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中国80%以上的老年人口居住在农村。这个庞大的农村老年群体与城市老年群体最大的差异就是他们有劳动能力时没有工薪,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不能享受到退休金待遇,生活缺乏基本保障。据统计,2000年只有5. 5%农村老人得到不同程度的生活与服务保障,还有90%以上的农村老人主要依靠家庭养老。传统的家庭养老在我国有着深厚的经济和文化基础,但随着社会经济的深人发展、计划生育国策的执行、人们生活方式和观念的巨大转变,现有的家庭养老方式已经无法再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要。因此,积极探索可行的农村养老保障方式势在必行。 众所周知,要彻底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关键在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只要有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就自然迎刃而解。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社会经济的发展是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的。在我国农村面临严峻养老问题时,我们不能全部寄望于无法预期的经济发展,而应该努力寻找既有的资源和力量以应对眼前的问题。农村地区的经济财政资源一般比较贫乏,但这并不表明广大农村就没有任何资源优势,我们不应该忽视在广大农村地区有着最宝贵的资源—土地。所以,笔者认为,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解决可以考虑以农民这份最宝贵的资源为切人点,做好“土地”这篇文章。 一、关注已经兴起并正在逐步盛行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现象,利用好“土地”这份农村最宝资源,以应对日益紧迫的农村养老问题 所谓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就是拥有对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我国农村土地的流转开始于1985年,至今已有20年的历史了。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探索出了多种多样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形式,主要包括自由流转、租赁倒包、股份合作、抵押、托管、拍卖等等。据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以各种形式流转经营权的耕地已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8%,发达地区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20%—30%,一般超过10%;内地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10%—20%左右,一般在5%左右。如至2001年底,浙江省流转耕地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3. 500;福建省为10. 7%;安徽约为5%。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当人均GDP低于500美元时,农民以分散的自给自足土地经营为主;当人均GDP大于1000美元之后,土地的商业运动和市场价值才能显现出来,表现在土地经营者有扩张规模的需求,土地拥有者有转让土地的愿望,二者的共同作用形成了土地的集中效应。以此为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不难预料,土地流转的现象在今后将更加盛行。所以,在农村面临严峻养老问题的情况下,非常有必要对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与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筹措功能进行挖掘。 二、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筹措模式 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理论界在最近几年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但在对待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义上,大部分人只是把目光投放在它对巩固和完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增加农民收人、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以及现代化等方面,在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对于完善和健全农村养老保障的可能性这一块还缺乏理论上的探讨和研究。虽然现实中许多地方在实践上有所探索和尝试,但对这个问题缺乏理论上的关注有可能会使我们失去为农村养老保障筹措资金的契机。 从现实看,绝大部分地方对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补偿”方式过于简单,过于关注短期收益。无论是土地的流转采用租赁倒包、股份合作、抵押、托管、拍卖中的哪一种形式,经营权发生流转时,作为转让方的农户只是简单地一次或多次从经营权接受方那儿拿到相应的货币或实物补偿(包括租金、分红、拍卖所得等等),而缺乏中间组织对这份补偿进行更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大部分农户在拿到这份补偿时,由于“短期行为”,头脑中大都还没有“养老防老”这根弦,缺乏更长远的考虑。因此,我们在此做一个大胆的设想,为了农民长远的“养老防老”利益的需要,非常有必要通过某种制度安排让某一中间组织(政府的相关部门、社会上某些特定的机构,如保险公司等,都是这种中间组织的潜在扮演者)介人,代替那些转让经营权的农户做好长远的养老准备。具体做法就是:经营权接受方把原来直接交给经营权转让方农户的全部补偿中的一部分(比如说:全部补偿的10%一20%)缴纳给这一中间组织作为转让经营权农户的养老保障资金,并由这个组织代为运营和分配,最终也由该中间组织向这些农户提供相应程度的养老保障。 养老保障资金虽从经营权接受方直接缴纳,但它属于全部补偿的一部分,所以缴纳养老资金的主体仍然应该是经营权转让方农户。因此,建议设立土地流转农户养老帐户,除了把经营权转让户缴纳的养老保障资金全部充人这个帐户,同时为了檄发农户缴费的积极性,更是为了明确政府的责任,政府应当注人相应比例(比如说:全部补偿的5%一10%)的财政补贴;甚至可以设立成匹配基金形式,即经营权转让户向这个帐户每缴纳一元钱,国家就要对等地为他再存人一元钱。 但我们也要注意到每个农户帐户的基金有限,因此可以规定农户在一定期限内(如:5—10年)不能动用这个帐户基金。因为当前就面临生活困难的转让经营权的老年农民在一定的时期内除了其它与原有的保障方式外,他们起码可以使用扣除了养老资金后的补偿来保障他们的养老问题。同时,每个帐户的有限的基金只能满足经营权转让户有限时间内养老保障之需,很难多代际延续。而且,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年轻一代的农民将会离开土地,成为被雇佣者和自雇佣者,只要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把他们纳人保障范围,他们今后的养老就可以不依赖这个帐户了。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是多种多样,对失去土地经营权农户的补偿方式肯定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此,转让经营权农户对其缴纳的养老保障资金的方式以及中间组织对这份补偿的管理和分配方式也理所当然应该多样化。为了增强管理的有效性,中间组织在具体操作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适合性原则。一方面,各地之间实际情况的差异,中间组织本身存在的形式以及其所采用的管理、分配经营权转让户所缴保障金的方式应当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适合;另一方面,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不同,涉及到的农户缴纳资金的方式应当与经营权的流转方式相适合,比如:流转采取租赁方式的适合缴纳他们获得的部分租金,采用股份合作形式的较适合采取多次提取农户的部分分红,等等。 2.规范性原则。一方面,国家和地方应当制定相应的制度或规则对中间组织本身以及它对农户缴纳的养老资金的经营和管理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农户因经营权流转方式不同而造成他们养老金缴纳方式不同,为避免缴纳的无序和混乱,也就更需要规范。比如,不同流转方式所应采用的养老金具体缴费方式、缴纳的数额或比例等等,都需要明确的规范。 3.强制性原则。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农户必须以一定的方式缴纳一定比例的补偿金,而不能采取自愿性原则。这主要是为了克服某些农户因他们的“短视”而拒绝缴纳进而影响到他们今后的养老保障。因此,只要发生土地流转,中间组织就应当及时收取农户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障资金。 4.专用性原则。农户把部分补偿金缴纳给中间组织,是希望中间组织代替他们管理好、经营好他们的养老资金,以至于在他们需要时能得到与他们缴纳额相适合的保障。因此,中间组织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以免损害缴费农户的合法权益。对于没有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农户,因为他们没有向组织缴纳资金,所以他们无权享受由发生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户提供的保障资金。 三、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而为流转经营权的农民筹集部分养老保障基金具有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1.它可以为贫困地区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提供一定程度的养老保障。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在一些不发达地区,土地流转的补偿可能会较低,因此,有人可能会质疑这种基金筹集方式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实行的意义。所谓农村养老保障保障的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而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城里人是不同的,农村生活保障标准是比较低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相当于贫困线)每人每月300元,有的达到400元。在农村,国家人口计生委在部分农村给那些当年带头搞计划生育而后来没有子女的孤寡老人每年发放600元生活补贴,每月仅50元就可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所以,只要农户帐户能为经营权转让户的老年农民每月提供几十元钱就能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2.它明确了国家在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筹措上的责任。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筹集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这种基金筹集模式突出以自我保障为主的原则,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然而,农村老年人本身属于社会最弱势的群体之一,依靠他们缴费筹资恐怕很难;农村集体经济的衰弱和解体使得大部分农民得不到集体的资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对农村养老保障仅仅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实际上是推却应负的责任,其不利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与健全。如果在我们所设想的农村养老资金筹集模式中,政府通过向农户养老帐户注人相应的财政支持,实际上是政府用实际行动明确了在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上的责任。 3.它无疑也是一条可以为农村养老保障筹集部分资金的路子。农村老龄化人口数是如此的庞大,无论哪一部门、哪一种途径都无法单独担当为其提供养老保障的重任,因而,养老保障资金来源应当也必须多元化。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各种可能的渠道为养老保障融资,充分利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有偿”原则,可以为经营权流转户农民提供部分养老保障资金。因此,忽视土地经营权流转对农村养老保障筹资的可能性意义,也就可能使我们失去一条有效的融资渠道。 4.它向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与发展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利用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来获取农村养老保障资金在目前还无法让全部农民都享受到这份保障,甚至没能完全满足经营权转让户农民的养老要求,但至少它有利于扩展我国现有农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只有拥有了保障资金,农村养老保障才不会仅仅停留于口号上。 如何利用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来为解决我国农村地区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筹措资金是一个新课题,它会涉及到相关部门与制度的配套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而且,农村养老保障所需要的资金是如此的庞大,我们的政府和社会还必须在拓展和开辟融资渠道上承担更大的责任。 浅谈土地经营权流转:关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中长期规范流转的建议 摘要:十七届三中全会专门就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重大决议,意味着党的工作重心从城市开始转向农村,而党的十七大明确了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全面发展的主要抓手,现代农业离不开适度规模经营,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归属不变和农民人均1~2亩田的条件下实施农业规模经营,只有依靠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才能形成。没有土地经营权流转就没有适度规模经营,就没有农业现代化,也就没有农村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经营权;中长期;规范流转 一、我区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历程和现状 1.流转历程。1982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在解决多劳多得问题、空前调动农民积极性、农村面貌显著变化的同时,由于乡镇企业转移了相当部分的劳动力,出现了荒田、以现金抵农业税和定购任务的现象。通过外引劳力、内促大户的政策,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10亩以上大户完成全区粮食定购任务的80%以上,规模经营初步形成。1998年开展了期限30年、田块到户、取消定购任务的二轮承包,农民对土地的义务下降导致人人要地,规模经营显著退缩。近年来,在政府引导和生产成本高涨的逼迫下,土地经营权开始自发或委托流转、规模经营逐年上升。 2.流转现状。至2008年11底统计,我区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3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77.3%,其中1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25.2万亩、5 458户。有委托流转与个人转包二种流转方式,分别占64%、36%。流转期限分季节性流转、短期流转、中长期流转(五年以上)三种,期限五年以下占总流转面积的75.6%。 二、当前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1.各级对流转的认识和重视还不够。由于农业所占产业比重低,财政贡献很少;农民的自由职业身份和相对贫困导致对农民工作难做,面广量大牵涉问题多;受“自愿”流转的政策制约,不好采用行政手段等等原因;担心事倍功半、出力不讨好,不如顺其自然慢慢来,再等十年农民自然减少,将来规模经营自然形成;或等待中央有关退出农民身份政策的出台。在流转服务方面基层干部存在怕难、怕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 2.流转的规范性存在欠缺,亟须加强服务指导。占1/3流转面积的农户采用“口头协议”,未通过流转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带来了纠纷和隐患。有的虽有流转协议,但条款不全、表述不够具体清晰,给村组织调解带来困难。缺少一个共享的流转平台、上门引导的服务机构和流转的促进政策。 3.流转期短,不利于农业持续发展。据统计,全区土地流转期限五年以下占总流转面积的75.6%。过短的流转期限,使经营主体不敢在土地、机械、设施上做大的投入,做一年算一年,缺乏长远考虑。由于可持久掌握经营的土地面积不足,无法吸引农民子承父业,学习农业、投身农业,导致农民人均年龄50岁以上、专业农民人均55岁以上、年轻农民供给断档的局面。 4.目前的规模经营者仍然存在面积过小、技术素质有待提高的问题,同时意欲流出者存在生活费用担忧。大部分种粮大户因规模尚在50亩以下,家庭人均年收入仍在全区平均数以下,规模尚显不足。除流转引导、服务不足原因外,另一原因是部分兼业农民担心工作不稳以求口粮自给和部分65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因养老保障不足坚持着自给自足的生产生活方式,导致流出土地的农户比例少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比例。多数规模经营者在技术的掌握和应用、单产和效益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有待于对其加强培训和服务。 三、促进土地经营权中长期规范流转的对策建议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破解现代农业发展瓶颈的主要合法手段。本区农业仅占gdp的4%,但劳动力却占总劳动力的25%,发达的第二、三产业需要农村多余劳动力的转移;1.04万元农民人均收入只有11%来自农业,农民收入来源已多元广泛,兼业农民是目前农民队伍的主流;近年我区社保力度和覆盖面不断提升,正在逐步消除农民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现代农业我区已有较为扎实的基础。 (一)提高对土地经营权流转重要性、迫切性、规范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 我区经济总量已达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均gdp近1万美元,第二产发达、第三产兴旺,但农业农村仍然落后、农民未富,产业之间相差大、不协调,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阻碍了内需启动,有违社会公平、共同富裕的宗旨。三农发展迟后制约着第二、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迫切需要发展三农,迫切需要现代农业,因此也迫切需要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按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以下流转原则:一是不变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原则,维护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流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承包权证规定的期限。二是“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得违背农户意愿,强迫流转。流转收入必须全额归流出方所有。三是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原则。流转要与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粮食生产效率效益相结合,尽量符合发展方向和区域布局要求。四是坚持耕地和环境保护原则,维护可持续生产能力。五是出入平衡原则,先有意欲流入者登记在册,后有流入者同意签订合同。 区府要成立流转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农村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区农林局、各镇乡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承担指导、协调、服务、管理和监督职能。 (二)增加职能,服务并促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 一是政策先行、大力宣传,鼓励农户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鼓励农户委托村经济合作社统一流转;鼓励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有资金的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工商企业、农业科技人员投资开发农户流转的土地,保留本镇社员享受流转土地的优先经营权。二是区农林局、镇乡农办要建立班子、配备专人;建立以村经济合作社为主体的中介服务组织。三是明确职能,建立考核,为意欲流入的经营者与可能流出的农户牵线搭桥、规范工作。四是制定流转合同的签订(解除)、备案、保管、公证等相关规定和流转合同样本。五是搞好对流转工作者的培训,使其熟练业务、掌握流转规定。六是自上至下一级对一级的定期监督、抽查,以完善档案和台账管理,提高合同的签订率和规范率,防止形式流转和假流转。七是建立镇乡仲裁机构,妥善处理现有的流转纠纷,修订、补订流转合同。做好土地片区内不愿流转农户的田块调整工作,以利日常作业管理,规模连片,避免矛盾。八是开发专用软件,创建土地承包和流转的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区、镇、村三级联网。 (三)财政支付转移农村以促进中长期流转,引导人才、技术、设施等要素的长期投入 1.确定区、镇二级财政合理负担比例,对区、镇二级工作班子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对村级中介服务组织提供如下工作经费:按2009年委托合同流转总面积按亩给予基本补助,流转期限五年及五年以上,按亩再予奖励补助。全村已货币安置的村按流转总面积、流转率、五年以上流转率各占1/3权重进行排序,分等补助。 2.对于将剩余承包年限全额(年限、面积)委托村流转的农民,除享受出租收入、财政补助外,同时享受失业救济金和失土农民养老保障资格(全村已货币安置村除外)。委托村流转年限达五年及五年以上的,每亩给予流出者一定的补助。财政补助资金应按出租年限平均每年支付,以减轻年度财政负担。 3.支持流入者规模经营。按“扩规模、减户数、提素质”的要求,控制外来户,减少经营户,扩大户平均面积,提升劳动力素质。一是在2008年基础上,每新增一户3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给村适当的财政补助。二是鼓励发展以土地为纽带的股份合作社,对新建且入股面积500亩以上、合同期限十年以上的农业股份合作社,给予每家一定额度的一次性补助。三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土地流转要紧密结合,已通过流转形成规模经营的,要优先立项;仍然要解决标准农田不标准的问题,重点是出水沟不畅通,出水不灵、因涝减产常年发生。四是信贷和用地政策支持,要逐年增加农业信贷额度,重点支持规模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业基地的管理用房在用地政策上要有所倾斜,在搭建时鼓励不破坏耕地的建筑方法。 4.加强主体培训,提高经营绩效。引导农民子继父业,保障农业后续发展。规模经营解决了现代农业的规模基础,绩效如何还靠经营主体的综合素质,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有相应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作用,继续大力开展学历、绿证、阳光工程、农民实用技术等各类培训,提高经营主体的知识层次和科技水平;大力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引导农民子承父业,保障农业后续动力;培育农业乡土人才,培育一支“年纪轻、素质好、能创新”的现代农民队伍。鼓励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参与农业规模化经营,促进规模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利用农民合作社的体制优势,广泛开展“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公司”、“合作社+公司+农户”等生产模式,积极探索合作社带领社员致富的新路子。利用工商企业的资本和管理优势,开发建设一批规划起点高、示范带动力强、经营效益好的农业产业化基地。做好规模经营大户的技术服务工作,在良种良法推广、技术难题破解、病虫害预测预报、农资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一如既往地给予全力支持,切实解决广大规模经营户们的现实困难。 5.对流出经营权的农户实施关爱加激励政策,解除其顾忧。一是要进一步增加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费。老年老保是党在农村最受欢迎的政策之一,目前,本区一半农民55岁以上且绝大多数是专业农民,文化低,接受新东西能力差,如能流出该群体的土地经营权,则主体素质和规模经营将有大的提升,建议流转能与老年老保的额度挂钩。二是对二轮土地承包期间一次性委托流转给村的农户给予激励政策;允许已流转的农户重签长期流转合同。三是要适当考虑流出农户土地增值效益和长远利益,鼓励以村组织牵头的股份合作流转。四是要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加强经营权流出者转岗就业培训,提高他们择业竞争力。五是要研究农民土地承包权、农民或社员身份的退出机制。研究后要积极向上建议退出土地承包权、退出农民或社员身份的实施办法,将“减少农民才能致富农民”的口号落在行动上。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流转模式评估的集体土地论文 一、江苏昆山模式:集体土地流转的三集中、三置换、三大合作 1、主要做法。昆山通过深化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逐步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村现代化,在空间形态上使“城市更像城市、农村更像农村、园区更像园区”,在具体操作中,提出了:(1)以“三集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三集中”,一是工业向规划区集中,通过“退二进三”、或“退二还一”,进行异地置换。二是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鼓励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规模现代农业。三是农户向新型社区集中居住,宅基地换房进城进镇、或就地集中居住。(2)以“三置换”更好保障农民权益。“三置换”,一是将集体资产和个人经营性资产所有权、分配权置换成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二是将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置换成土地合作社股权或置换基本社会保障;三是将宅基地使用权及住房所有权置换城镇住房,或进行货币化置换,或置换二三产业用房和股份合作社股权。(3)以“三大合作”巩固富民强村根基的思路。“三大合作”包括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包括富民合作社和劳务合作社。截止2011年,昆山市新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近3万亩,有效解决了项目用地问题,农村土地流转率达92.8%。2、昆山集体土地流转的主要经验。(1)科学规划成为集体土地利用和开发的基础。提出了“分片发展、城市全覆盖、大区域联动”三个新理念,将市域看作一个城市整体来统一规划,逐步形成了城市总体规划—分片区总体规划—各镇总体规划—村规划的编制体系。(2)通过多种途径建立农民的多重保障。昆山市积极探索建立了“土地换保障”的办法,农民有稳定、持久的生活保障是开展农村土地流转顺利推进的关键。(3)通过股份合作,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开展土地流转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如何合理的分配土地所产生的增值收益。富民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是昆山在土地流转中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主要载体。目前,该市已累计组建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462家,其中社区股份专业合作社132家、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12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9家、劳务专业合作社2家、富民合作社146家,累计入社农民10.3万户。农民走上了“家家有物业、户户有资本、人人有股份”的共同富裕之路。 二、对我国现有集体土地流转模式的评价 广东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具有明显的自下而上性。它首先在南海、中山、东莞等地,由农民集体自发进行。2011年9月13日,广州市政府《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意味着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走向合法化。但是,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限制条件是:不能用于开发房地产和住宅类项目,一旦违反或者没有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视同违法处理。广东南海的土地股份合作制模式,不仅承认了土地在农业用途时农民对土地具有收益权,而且还承认了土地在用做非农业用途以后农民有权享有土地的增值收益,既延伸了在农村土地承包制下农民对承包的土地拥有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也使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因为新的收益形式和更高的收益而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但是,只有开发项目取得成功才能增强保障能力,否则会使农民得不到保障。因此,开发性安置模式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于如何选择开发项目。从经验看,必须选择市场风险比较小、资金收益比较稳定的项目,除此以外还要考虑与工业区建设、城市功能相配套的开发项目。成都模式的土地流转,在土地集中经营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出现了大范围复苏,“三个集中”的同时实施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发展环境建设和农村扶贫开发。成都模式重点解决“钱从哪里来”“、人往那里去”和“地该怎么用”的问题,将产业、土地、农民一体规划,协调推进。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以工业化、城镇化推动农业现代化,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以政府引导或直接投入的土地整理集约利用换取产业和资本支撑,以产业和资本支撑换取农民就业与转移,以保障覆盖和已有的转移促进农民放弃土地,最终实现“三个集中”。 成都将项目带动、土地整理和政府支持作为引导土地流转的推动因素,最终促成农民落地转移,以解决“人往何处去”的问题,这构成了成都市城乡土地流转的基本发展模式。成都市2007年出台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主要涉及了产权代表界定、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和储备、流转管理、宅基地流转和地价收益管理等方面内容。逐步探索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向土地一级市场靠拢的办法,让农民享受到土地发展权带来的收益。在昆山的三种农民合作社中,土地承包权完全可以作为农民的收益性资产而独立存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大规模流动和自由交易以实现优化配置的过程。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了农民可交易的资产,有利于农民共享土地要素增值收益。维护农民的这种资产权利,政府要做的是制定相关规则,并加以实施和保护。农民要行使土地要素的定价权,集体合作是一种必要的制度保障。在昆山的三种农民合作社中,处于核心地位的因素是农民对于土地的法定权利和农民的集体成员身份。采用合作社可能是现有制度框架下的最佳选择。因为这种组织方式既符合宪法和法律关于土地公有制的要求,又使得劳动力和土地要素的自由流动成为可能。从以上集体土地流转模式可以看出,在发展土地市场的过程中,上述地方都坚持了土地土地公有制不相矛盾,而且是实现两种土地公有制的一种可行方式。发展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和交易,需要打破对农地转用的国家垄断,改变政府对集体土地的用途管制,让地权所有者直接参与市场交易过程,主导土地要素的定价权。这是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和政策调整的基本方向,也是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从现有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实践探索中可以发现,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制是目前普遍能够容易接受的土地产权实现形式。在各地已经出现的股份制模式中,广东南海和江苏昆山的股份制模式最为成熟。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实践中,传统集体产权制度采取了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能够有效地保证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收益份额,减少传统的集体产权制度下讨价还价的成本。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制作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一种制度创新,是协调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实现机制,有其内在的生命力。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要以股份合作制产权变革为契机,结合区域差异化特征,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多元化制度变迁模式。这样,农民除了农业收入、工资收入、出租土地和房屋的租金收益及经营性收入外,每年还可以额外获得来自于集体经济组的股权分红,农民既分享了城镇化的成果,又实现了收入的增长。因此,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应该成为进一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途径。 三、进一步推进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主要途径 (一)开展集体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工作,实现城乡土地资源合理衔接土地市场已经成为要素市场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大要素市场的对接集中在了城乡土地市场的有效对接方面。虽然土地制度作为国家稳定的基石,不许动摇,但是,可以在城乡土地制度之间寻找合理的结合点,进行适度的制度创新。城市和农村建设用地在功能定位和利用方面,存在很大的共性和互补性,必将在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中承担共同的任务。为了提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把原先闲置、浪费的集体建设用地腾退出来,用作城区产业转移和功能疏解需要的建设用地,这样就增加了建设用地的有效供给,成为在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前提下,最实际和最有效的选择。在土地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根据市场规律,通过适当的流转模式,充分融入城市建设中去,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高效集约利用,从而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发挥关键性的杠杆作用,已经成为未来实现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的重要突破口。虽然目前宅基地指标紧张与空置现象并存,但是,由于宅基地涉及农民基本居住权利,谨慎开展宅基地集约利用工作,可在近期内先探索宅基地集约利用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在适当区域开展试点。在村民自愿前提下,进行宅基地集约利用,减少宅基地空置,将节约出来的宅基地用来集中开发建设。在试点成熟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宅基地股权化的退出机制,从制度上解决宅基地空置与指标紧张并存的困境。远期来看,可以将农村宅基地审批与宅基地集约利用、村庄合并、农民住房保障等问题统一纳入城乡住房保障系统,既能缓解城乡建设用地紧张的局面,又能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审慎稳妥推进宅基地流转,宅基地不能买卖,经过批准,在法律授权的条件下,可以进行试点。目前完全放开宅基地流转还不适合,可以采取逐步试点、逐步完善的办法,退出后的保障和安置一定要全面到位。 (二)创新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体制机制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必然带来集体土地权属关系和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实现集体土地资源在流转中的优化配置。这种变化,本质上是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所有权实现形式的变化。一般来讲,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体制机制的创新,直接带来农村集体土地权益的变化,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过货币补偿的形式实现集体土地权益。通过征地补偿,农民的土地资产转变为货币资产,这种货币化的土地资产仍然是农民的集体资产,其处置方式通过两个途径:(1)在集体成员中分配,集体经济组织在城镇化进程中解体,农民以个体的形式转变为市民。(2)城镇化以后,进一步转化为经营性固定资产,并且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在集体经济组织中股权化,使农民在城镇化以后仍然拥有经济的组织载体和财产支撑。2、集体土地权益直接转化为土地股权。农民承包的集体土地在没有被征用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股权化,例如集体的产业用地,其使用权可以转变为某种形式的股权,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也可以转换为农业合作社的股权。3、把集体土地权益置换为社会福利。可以置换为城镇的社会保障,现在征地补偿的一部分用于转换为居民的这部分村民的社会保障,这就是土地权益转换的一种途径。集体土地的其它用益物权,例如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置换为城镇住房,也可以置换为异地的宅基地。4、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权置换为土地的收益权。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可以集中流转到乡镇土地流转信托中心,农民定期领取土地收益。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确权,采取确权确地、确权确利、确权确股三种形式,其中确权确利就是这种转换形式,农民自己不再经营土地,但是土地承包权没有失去,仍然可以凭借土地承包权取得土地收益。 (三)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准备条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十八界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提高农村土地价值,更多是针对农村的集体用地。早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已经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不过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去掉了“逐步”一词,具体文件出台时还会适当加以限制,不会一步到位。早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提出了两个鼓励:鼓励农村土地向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集中,实现规模经济;鼓励工商资本参与农村土地流转,但是一定是有限制的,用途上的限制和准入上的限制,甚至会有监管。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在充分保障农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支持农村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也提出,用五年时间完成农村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之所以受到关注,主要原因在于土地作为农民拥有的最有价值的资产,不仅具有资源的稀缺性,而且还具有巨大的增值空间。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涉及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政府等多方面的利益,因此,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合理的利益分配是农村集体土地有序和顺利流转的关键。需要对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和利益有准确的认识和判断,在充分保证农民利益的前提下,科学地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措施,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的合理流转,充分发挥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市场价值,既保障新型城镇化的顺利进行对土地资源的需要,又为农民谋求最大化利益。 (四)通过破解制度瓶颈,以更综合的视野来设计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模式应该一方面联系城乡一体化背景,一方面联系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通过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不仅致力于打破城乡分割体制,也要实现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利用与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良性互动。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破解经济发展的土地瓶颈,确保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同时,吸引工业和城镇的资金与技术转移,促进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集中改造,引导和扶持农村产业发展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农民增收,破除“三农”困境,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通过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既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又为产业升级和城镇化转型提供新的动力和基础。破解经济发展的土地瓶颈,核心是改变土地政策的二元分割格局,实行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同地、同权、同价。在农地产权的实施中,始终面对集体所有制的挑战。 目前,在很多地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都处于非法状态。虽然早在2002年安徽芜湖就开始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试点,但目前也只有广东颁布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地方条例。与其默认非法状态的普遍持续存在,不如在制度层面尽早取得突破。虽然这些年一再强化农户使用的权能,但农村土地转让权能却在滞后,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保障和实现仅限于农地农用,使农村集体土地被排斥在工业化和城镇化之外。因此,必须找到既能向工业化和城镇化高效配置土地,又能实现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途径。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支持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出租、土地入股、合作开发等方式,参与城乡产业项目开发;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制度,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集体建设用地贷款抵押方式,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产业用地贷款抵押,赋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更加完整的财产权。而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突破与创新,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无疑将会成为这一途径的主要内容。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希望对农村集体土地在以下几方面取得突破:一是逐步缩小征地规模和征地范围;二是打破目前分割的城乡二元建设用地制度,让城乡建设用地能够同地同权同利;从土地制度上体现公平与正义。三是农民承包的土地能够获得抵押权、处置权、转让权,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上的准备。因为,产权不清、归属不明的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影响效率、平等和稳定的目标,如果不改,要打造中国经济制度的升级版将非常困难。 作者:王朝华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经济所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与创新 一、集体土地流转概述 集体土地流转是指集体土地所有者与建设用地使用者之间土地使用权流转关系,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随着我国信息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尽管许多农村人都选择去城市发展,农村仍然有大量人员依靠土地生活。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包括反租倒包、土地股份合作、土地转包、土地转让、土地互换、委托经营以及拍卖等。集体土地流转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化和合理分配。改革和创新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是保障和服务农民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 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现状 (一)土地流转市场化不足。当前土地主要在农民和熟人之间进行流转,流转的通道较狭窄。一些农民受传统思想的束缚过于依赖土地不同意流转。这主要是由于农民对土地流转制度缺乏足够的认识,而且当前政府的政策不完善使得农民没有安全感。此外,一些企业和建设者对土地的承包缺乏积极性,大多数企业不愿意投资农业领域。政府对土地流转的引导不到位,使得土地流转市场化不足。(二)流转程序不规范,频繁纠纷。虽然当前土地流转的速度逐渐变快,但是纠纷也变得频繁,根本原因是土地流转的制度不够完善和规范。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我国土地监督制度不完善,农民对土地流转制度和相关的法律缺乏认识使得交易困难。二是我国对于土地流转制度没有具体的明确,相关法律存在漏洞使得纠纷难以解决。此外,流转主体存在一定的问题,土地流转本应该本着农民自愿的基础,但是一些政府采用强制手段让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从而导致纠纷频繁。同时农民文化水平较低,一些企业利用农民的弱点引导他们签订不公平的土地流转合约使得纠纷增多。(三)土地产权和收益权不清晰。按国家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但是目前由于集体组织不按规章随意征收农民的土地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此外,农民没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对相关的制度不了解,使得农民土地的收益逐渐减少。而其他收入被集体组织用去其他地方,这严重损害了农民的权益。 三、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农村土地流转的宗旨就是维护农民的利益,实现城乡共同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创新是当前农村工作的当务之急。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创新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有效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集体土地流转通过在村民之间以及城乡之间转移土地使用权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将农业与其他产业进行结合,充分发挥了土地的作用并增加了农民的收益。同时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是农业现代化的措施,并通过将信息技术应用到农业领域建设了农业观光园、农业采摘园以及农业生态园等,不仅拓展了农业领域,而且还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二)中国农村具备土地流转的条件。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下,我国农民已经不仅仅将农收入作为生活的唯一来源。而且国家当前没有为进入城镇工作的农民提供基本的保障,农民只有将土地作为最后的保障。放弃土地的农民没有合理的补偿,农民当前只能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补偿自己的损失。因此当前中国农村已经完全具备土地流转的条件。(三)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必要措施。农村传统的土地经营方式规模小、农民收入不稳定,而新的经营制度“集体土地流转制度”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农民将自己土地的使用权流转给经营者,通过经营者的改造、规划和发展集中土地资源,更好地对土地进行管理。而且经营者通过科学技术不仅能够发挥土地效用提高生产力,而且还为新技术的研发和试验提供了条件。所以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必由之路。(四)有利于加快城镇化步伐、统筹城乡发展。1998年十月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城镇化战略,城镇化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村人口多是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减少农村人口是加快农村发展进程的首要措施,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为农民提供了保障,给农民全面发展提供了条件促进了农民多方面发展。同时土地流转制度转移了农村劳动力,有效缩小了城乡发展的差距,加快了城镇化的步伐。 四、改革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措施 (一)明确农民土地产权,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明确农民的土地产权是农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根本。农村土地产权不明确是制约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所以政府机关应该明确土地所有权的相关规定,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明确土地所有权时要尊重区农民的意见,进行合理的划分,做到公平公正。(二)加大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政府和村委会一定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让农民对农村土地流转有准确的认识,从而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使农村可以组建咨询小团队,专门为农民解决土地的相关问题。此外,还可以聘请专家来农村为农民开展讲座,为农民普及土地流转的相关知识,转变农民传统的观念,从而营造良好的流转发展环境。(三)培育土地产权市场。1.农用耕地产权市场。为了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率,就要培育土地产权市场。要建设农用耕地产权市场主要有两个措施,一是在保证流转过程公平,保障农民收益的基础上大力支持企业租赁等土地流转的方式,有效利用先进的科技技术提高生产力。二是开发农业区域,比如农民可以利用土地入股与经营者合作集中土地资源,扩大效益,最终实现双赢。2.农村非农建设用地产权市场。由于我国工程化进程的限制,农民丧失了很大的土地权利,因此培育农村非农建设用地产权市场是十分必要的。它不仅可以给农民提供多种土地资源利用的方式,还让农民为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作出了一份贡献。3.农村土地金融市场。法律应该明确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实际性质,比如可以赋予农民将土地作抵押进行金融市场交易的权利。因此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应该将培育市场作为重点内容。让农民能更加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同时改变当前农村金融的现状,并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 五、结语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是一个需要时间和努力的过程。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要借鉴其他地区以及其他国家的土地流转的经验,取长补短,针对实际情况创新出适宜的、能够促进土地制度进步的体系。同时在改革时以市场经济体制的变化为根本,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一定的产权基础,从而有效解决“三农”问题。 作者:蒋书波 单位:海南国源土地矿产勘测规划设计院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集体土地流转工作调查 近年来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位逐步确立,各项优农、富民政策的不断出台,国家对农业经济投入不断增加,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提高、生活富裕,城乡一体化建设逐步体现。随着城市、农村城镇化建设和大量招商引资企业的落户,土地需求越来越旺,但国家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等政策,严格控制用地指标和农用地的征收征用审批,国有土地已远远不能满足目前各项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为充分发挥农村集体土地的经济利益,避免违法批地和乱占耕地现象和有利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势在必行。 2009年县被省政府列为省级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县,通过改革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建立统一的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城乡土地使用和管理方式,对全面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试点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全国首家县级农交中心——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的正式成立,中心自挂牌运行以来,共征集到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出让信息386条,受让信息89条。通过中心组织牵线,交易双方达成协议成交项目38个,成交额2300万元,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项目29个,成交额1860万元;农村养殖水面交易项目9个,成交额440万元。为我县农村土地依法流转和市场化运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也为促进农村土地科学、规范、快速流转提供信息支撑,为我县农民增加收入作出贡献。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依据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农村土地流转方面作了专题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也不能妨碍自主流转。 二、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地方政府更多的是热衷于发展地方经济,通过招商引资发展工业经济,贯彻国家土地政策意识淡薄,侵犯农民利益情况较为普遍。在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增加农民福祉的名义下,却行着竭尽全力以较小代价换取最大用地回报之实。目前在农地流转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产权界定不清晰,农民利益难保障 由于土地流转会打破原有的户界、村界,因此权属必须清晰,产权制度改革必须置于工作的前端。然而,在一些地方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登记、颁证工作还不到位的情况下,农村土地产权等保障机制相对缺失,土地复耕整理、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涉及农民的土地权益农民利益问题,在缺少法律保护的状况下,农民的利益很难得到切实保障。 2、政府主导流转,农民成被动接受角色 为了获取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程序、方法以及流转主体等违反规定,针对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同而形成的流转条件差异,地方政府肆意按照自己的利益取向设定补偿形式和标准。而本该是流转主体的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最终只能担当被接受者的角色。 3、缺乏有效监管,农民丧失财产权和发展权 由于我国土地尚缺乏统一市场定价要素,征地的定价权主要由地方政府决定,所以,土地的流转条件受地方政府的财力乃至认识水平的影响非常大。如果再加上集体甚至开发商的利益博弈,往往造成农民解决了住房,或者简单地“以宅基地换来了房”,“以土地换回了社保”,但却缺失了更重要的财产权和发展权的保障。 4、为经济发展让路,大量农用地被侵占。 片面追求扩大地方财政收入,置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政策于不顾,利用土地整理,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和土地置换、虚假招拍挂等形式,规避国家对农用地转用手续的监管,使大量农用地变成建设工地,有的利用公共设施建设或公益事业等虚假项目上报批准,套取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招商引资或其他建设。 三、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农民思想意识亟待加强。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广大农民逐步改变了单一的农业生产模式,纷纷采取外出务工、经商、办企业,发展制造业、养殖业等多种致富形式齐头并进,农村经济发展得到迅速发展,非农收入超过总收入的七成以上,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逐步降低。受传统思想,农民大多认为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只要征地拆迁能够拿到补偿,一般很少过问是否合法,缺少应有的维权意识,有的即使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也无处投诉。 (二)土地法规政策的不完善。虽然国家关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已经实行了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八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有五年,由于法律宣传不到位和广大农民法制意识不强,有很多地方农民没有签订承包合同,大量边远、贫瘠、河塘的土地没有承包,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抛荒严重,还有私自调换、转让、转包等现象,造成农村土地权属混乱,有证无地和有地无证情况普遍存在。 (三)基层组织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在土地征收征用过程中,有的村(居)委或基层政府为了达到能够完成上级布置的能够使用土地或者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等目的,采取各种欺骗手段或者故意隐瞒事实,利用信息不对称,将各种违法用地变成既成事实,很多基层组织丧失了受广大农民托付管理和保护土地的责任,使土地所有者变成了损害农民利益的帮凶。村(居)干部因为侵占、挪用或者倒卖土地被追究者不在少数。 (四)地方政府执行国家法律不到位。随着各地“工业立县”和发展区域经济为第一要务的目标确立,各地大兴招商引资之风,层层落实招商任务和指标,地方政府为了保障引资企业顺利落户,往往采取欺骗或强压手段,随意圈地、违法占地,“先占后补”、“以租代征”现象普遍存在。 四、科学规范土地流转,促进现代农村跨越发展 (一)依法用地流转是关键。 1、逐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和政策。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流转都有规定,但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各省市也没有结合当地实际出台相应的政策。目前的国家政策面上,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实施细则尚未规范,只有通过选择部分地区改革试点,探索新路子,逐步完善和规范流转政策和规定,规划先行,整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相结合。 2、土地流转原则 (1)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土地流转还必须遵循“平等协商、自愿、依法、有偿、有序”的原则,遵重农民意愿,流转的收益属于农民,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和扣缴。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受让方必须有农业经营能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依法履行备案手续。 (3)规范运作和因地制宜原则。流转双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规范运作,签订经营权流转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双方责、权、利,同时要大胆探索,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最佳流转规模和形式。 (二)明确权益是根本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土部门的相关政策,加快建立“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按照“村庄整合、土地整理、用地置换、产权调换、依法流转、规范运行、严格审批”的要求,按照村民组为集体经济组织分别登记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以及村民组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建册归档。及时对农村的土地进行“三权”确权发证(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农村土地健康有序流转提供有效支持。 (三)建立统一规范的流转平台。通过国土部门的收储中心和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两个平台,及时公开土地流转信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有序的原则,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建立统一的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有形市场,统一交易规则,平等公开交易。按照用地同权、同价的原则,建立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统一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机制。使国家、集体、农民在依法流转的土地收益上共同受益,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强化监督检查的作用。 1、国土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国土部门应该通过系统内监督,严格履行用地的各项审批手续,及时查处倒卖和违法使用土地情况,杜绝不作为、缓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国土部门还应将保护土地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基层政府签订责任状,基层政府同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责任状,形成保护土地人人有责的大好局面。 2、纪检监察等专门部门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将依法保护土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前提条件之一,联合规划、土地等部门开展定期土地巡查制度,及时查处干部在土地利用中的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情况,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3、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要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使他们主动参与到维护自身权益的行动中来,同时利用舆论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那些乱占土地,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行为,为职能部门及时查处违法用地案件提供有效支持。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集体土地流转关联问题 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资源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必然要受到市场经济机制的调节,如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使用的方式进入市场后,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作为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存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在流转过程中一直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其在使用制度上如何改革,如何进入市场流转,如何在流转过程中充分体现其市场价值以及维护好农民集体利益是当前需要从法律上、政策上和制度上加以研究、探讨的问题。 一、我国集体土地流转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国有与集体“两种产权”制度形成了两个分割的土地市场。现行《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流转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就普遍以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等形式自发流转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隐形市场实际上早就客观存在。现在随着全国城市化进程地不断加快,城市郊区、县城、中心集镇,大量的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但这些现象与现行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存在矛盾,诸多矛盾因缺乏合法性而得不到合理解决。对于该问题如何解决,2005年《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该《办法》在全国第一次对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范围、用途、流转的程序和流转后的收益及法律责任等问题都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法律法规至今仍未出台,使得该类问题仍然无法解决,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一直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 二、集体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不明 在与土地集体所有权相关的法律制度框架中,集体土地的产权主体并不明晰。中国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以及《农业法》等重要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集体到底指的是哪一级组织,法律规定中却没有予以明确的指出。《宪法》中,集体土地产权被笼统地界定为集体所有。《民法通则》第74条第2款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民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在《农业法》中则被界定为乡(镇)、村两级所有。即使在最晚颁布的《土地管理法》中,这个问题也没有得到彻底的明确,而只是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由此可见,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三种形式: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简称为“乡镇、村、组”三级。 (二)法律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规定严重滞后 对于集体土地流转,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惟一涉及土地分类、用途、规划等相关的法律,是199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第63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据此,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无论耕地还是集体建设用地,都必须通过征收转为国有后才能出让。这意味着,农民实际上并没有对集体土地的处分权,当然也就没有土地财产权,所以无法获得土地出让的收益。该法第43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些法律条文严格限制了集体土地非农建设的使用范围,只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建自用。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办企业或者建住房,但是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集体建设用地向本村镇以外的企业和个人的流转行为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而现实中,大量集体土地通过出租、转让、合作、入股等方式流转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企业和个人使用的情况比比皆是。尤其是近几年来,各地通过集体土地流转用于工业园区建设和城镇建设,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发展和用地矛盾十分突出。 (三)当前我国的农地征用制度不合理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采用行政手段强制征收集体土地,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从行政法的角度而言,在土地征用这一过程中,国家行使的征用权并非私法意义上的权利,而是公法意义上的权力,是依据国家主权或行政管理权行使的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有些地方政府常利用法律对“公共利益”无严格界定这一漏洞,动辄以公共利益为借口,大包大揽本应由社会或市场主体(包括国有企业)来完成的事业,利用自己手中的公权力,随意低价征用农地然后高价出让从中牟取暴利,甚至官商勾结中饱私囊,而失地农民却得不到应得的补偿或补偿很少,引发了诸多矛盾。 三、对集体土地流转进行改革的几点思考 (一)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推进集体土地制度改革,允许集体土地进入市场 土地作为要素市场特殊商品,应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和配置。一是按照土地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二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土地的价格和价值相符。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对充分发挥农村集体土地的资产效益,加快形成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机制具有推动作用。 (二)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赋予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等权利 保留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允许集体土地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直接进入市场流转,为实现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同等权利,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市场体系,为全面推行集体土地流转并将之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奠定法律基础。 (三)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加强总量控制与用途管制,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 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是国家指导土地开发利用的基本方针,也是集体土地流转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要通过经济、行政、规划等手段和措施,改变农村土地粗放、无序、低效的状况,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在允许集体土地进入市场的同时,还要通过集体土地供应的总量控制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将集体土地供应指标纳入年度供应计划等手段来规范。 (四)完善集体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国家土地政策的更好衔接 首先,从根本上改变土地制度的二元性。我国法律将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这两种所有权在所有制基础上是相同的——均为公有制。既然国家土地所有权上可以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且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逻辑上的推论应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上亦可设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且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亦可依法流转。 其次,建议修改《土地管理法》,制定规范农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我们必须正视《土地管理法》禁止集体建设用地出租、转让的条款已完全滞后于农村土地市场的现实,这一滞后不仅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也不利于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利,妨碍了正常的交易活动,去除这一禁止性条款已成必然。在这个问题上广东省已经给我们做出了表率,允许集体土地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 再次,充分保障农民获得集体土地流转的土地权利。集体土地进入市场的立法宗旨就是让农民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成果。集体土地应在坚持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农民集体获得土地级差收益的权利,包括让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工业用地市场。尝试集体土地进入经营性开发,突破农民宅基地的限制,推进宅基地的商品化,让农民分享城市化进程的房租收入。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进入市场参与资源分配已是大势所趋,无论是理论上还是现实需要上都要求加快农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国家应当正视当前的土地流转现状,尽快明晰集体土地的产权关系,制定相关法律规章,建立起完善合理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通过合理规范的集体土地流转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广大农民的正当权益,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推动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分析论文 【摘要】80年代后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在我国广大农村悄然兴起。土地流转是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实践的产物。它不仅解决了农村土地撂荒等现实问题,而且推动了土地规模经营,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把农业向现代农业推进。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达到了一定的数量规模,流转形式也较多,但土地流转是一新生事物,它的实践和运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农村土地流转实际问题,本文从更高层次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土地流转原因规模经营问题 1978年,发生在安徽凤阳的“小岗试验”,点燃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导火索,一种崭新的经济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制正式浮出水面。此后20多年的改革历程已经证明,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全面推行,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农村的面貌和中国农民的命运。随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写进了《宪法》。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在全国悄然兴起,很大程度上又巩固和促进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在国家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写进多部有关法律,确立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地位。因此,有人把土地流转比作又是一次土地革命――中国第三次土地革命。 一、土地流转的原因 我国农用土地的流转开始于1985年,先是沿海一些发达地区悄悄萌芽了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自发性流传,进而向内地蔓延,从自发流转发展到有顺流转,至今已有18年历史。农村土地流转的真正原因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劳动生产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出现了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逐年增加,同时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弃田打工;从另一方面看,农业发展一定的程度需要土地规模经营。土地承包中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为了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土地流转在一些地方悄悄兴起。它是我国农村在家庭承包制度的基础上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具体的原因如下: 1、为解决农村的实际问题而发生土地流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之所以发生大规模的流转,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农村的现实危机有关。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而用在种子、化肥、农药和灌溉用水等生产成本有增无减,农业税费却居高不下,使得种田效益十分低下,一些地区承包土地甚至成了“亏本买卖”。在城市和沿海劳动力市场开放的情况下,农民纷纷外出打工。打工收入比种田收入高得多,如安徽一个同等劳力在家种地的纯收入只有外出打工(约4000元)的1/4~1/3。打工收入已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如此情形之下,承包地被不少农民视为“负担”,他们不愿再种田,有的农民全家踏上进城打工、经商谋生道路,大量土地因此撂荒。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让土地流转到愿意种田的人手中,就成了解决土地撂荒危机的必然选择,在不少农村地区,这是促成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始动机。 此外,非农产业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要求土地连片集中高效;工商企业、“三资”企业介入农业开发,要求有专业化、成规模的原料生产基地与之配套,以改变有效的技术服务不足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导致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发生。正是解决我国农村际问题,土地流转在我国许多地方兴起。 2、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效率而发生土地流转。土地小规模的家庭经营必然导致农业的兼业化,兼业化必然导致土地利用率低,农业固定资产利用率低,工作效率低,农业生产成本高,同时小规模经营也使产、供、销的成本大幅度增加。为了提高土地效率,必须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之路,要求土地适当集中,土地集中必须通过市场行为,即通过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使土地相对集中。世界银行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当人均GDP低于500美元时,农民以分散的自给自足土地经营为主,当人均GDP大于1000美元之后,土地的商业运用和市场价值才能显现出来,表现在土地拥有者有转让土地的愿望,土地经营者有扩张规模的需求,二者的共同作用形成了土地的集中效应。以此为标准,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人均GDP都超过了1000美元。从国家的政策来看,国家在稳定农民长期承包土地权利的基础上,积极倡导土地要向部分高效农副产品经营行业集中。一些地区,特别是发达地区或劳动力转移较多的地区,把土地适当集中,包给种田能手经营,取得了较多的经济效益。可以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近年来土地发生流转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未来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方向。 3、国家的政策、法律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是十分慎重的,逐步放开的,土地流转是逐步发展起来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从自发到合理有序流转、从少到多,完全是国家从我国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要求出发,先后出台了允许土地流转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土地流转这一新生事物在广大农村发展起来,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多地区和发达地区。1984年中央1号文件规定:“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其它非农用地”。又规定:“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社员在承包期内,因无力耕地或转自他业而要求不包或少包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交给集体统一安排,也可以经集体同意由社员自找对象,协商转包,但不能擅自改变向集体承包的内容。转包的条件可以根据当地情况由双方商定”。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订案对总纲第十条增加“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同年12月七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也相应地在第二条增加了第三款:“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后来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31条指出“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延长耕地承包期,允许继承开发性生产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少数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可以采取转包、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利用率”。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更简洁地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坚持自主、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农户转让,少数确实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2001年12月,中央又专门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新出台的《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五节也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这些法律和政策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提供了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引导、规范、支持和推进了农村土地流转。 二、我国土地流转现状及形式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以各种形式流转经营权的耕地已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8%,发达地区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20~30%,一般超过10%,内地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10~20%左右,一般在5%左右。如到2001年底,浙江省流转耕地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3.5%;福建省为10.7%;而青海省仅4%,安徽约5%。总的来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呈现五大特点:一是土地流转的形式较多,有的形式处探索试点阶段,以自由流转形式为主。二是大多数土地流转期限短,一般在3~5年为多。三是土地流转大多有偿。四是发达地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比例高于欠发达地区。如广东、福建、浙江流转的土地占总的承包土地比例都在10%以上,而内地省份平均都在5%左右。五是参与土地流转的主体呈多元化,除农户外,城镇居民、工商企业(包括外商企业)、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等也下乡租地、包地开发农业。 目前我国农地流转形式有以下几种: 1自由流转。它是在农户家庭间出现的自愿的流转现象,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互换调节承包地。它解决部分农户生产作业区相对分散、不便管理的问题,通常由村干部作为协调中间人。二是代耕、代种、代收。代耕代种是指暂时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这种形式因为简单明了、手续简便,成为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解决了农村青壮年临时外出打工、家中无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问题。三是转包和转让,一些农户将家庭的生产经营转向从事第二、三产业或家庭重要劳动力外出打工抓收入,便把承包地的经营权转包或者转让给别人。转包和转让的对象多是亲朋好友或本地的种田能手。他们一般不讲究从承包地上再获得多少收入和粮食,只求自己的承包地不抛荒。这种形式通常由村干部、村组织作为见证人和协调人。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发达地区较常见,占有较大比重。 2租赁倒包。这种形式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农村中富裕后有头脑的农民和城市中下岗人员及单位不景气人员将投资转向农村发展。他们向乡、村集体租赁土地、荒山经营权,有规模地成片地开发土地、荒山资源,从事各项开发项目。经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租赁后请劳工生产,自己管理,自己经营。二是把租赁得到经营权后的耕地又倒包给本地的农民按规定的开发项目生产,自己给农民提供生产所需资金、技术和派住技术人员指导农民生产,生产出产品后按原订合同价格进行收购、销售。 3股份合作制。在一些经济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企业集团作为投资主体,兴办规模化的农业区,农户以土地承包权入股,按股分红。这种形式不再拘泥于承包的简单转让、农户一次性获得资金,而是通常由政府引导,按照现代经营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与其它生产要素结合,农民以股东身份与其它投资者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以实现区域化和专业化生产。 4、抵押、托管、拍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融资的担保,包括以地上建筑物抵押连带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情形。这主要存在于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东南沿海一带,由于开办企业或经商的资金不足,企业或个人大多以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托管是承包方承包地委托农业服务组织或农户代为经营管理,托管双方签订协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托管期间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可以由承包方履行,也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由托管方履行。拍卖是经村民讨论同意,可将尚未承包到户的荒滩、荒水、荒地等资源,以竞标方式公开拍卖经营权,实行开发经营。 三、我国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实现形式,从整体上看发展方向是正确的,基本做法是符合中央精神的,实践也证明了它有效地提高了土地的经济效益,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化和规模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农村土地流转是一种新事物,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存在土地强制流转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从幕后走向前台,并且速度明显加快,但存在不少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如有的随便改变土地承包关系,有的把土地使用权流转作为增加乡村财政或集体收入的措施;有的用行政手段将农户的承包地转租给企业经营,严重影响了农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有的为了降低开发成本,更多地招商引资,借土地流转之名,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并强迫农民长时间、低价出让土地经营权。这些问题如不加以纠正,将引发许多矛盾,甚至动摇农村基本经济制度。 2、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目前的土地流转大多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往往相互之间的转包、转让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进行,口头合同稳定性差,双方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不便于管理,而且也为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留下了隐患。口头协议的随意性造成接包方缺乏长期经营的打算,舍不得增加投入,积极性不高。 3、农民缺乏社会保障制约着土地流转。在农村,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而当前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形成,决定了农民不能轻易离开土地,农民把土地作为命根子来看待。认为有了土地生活就有退路,即使外出打工赚不到钱了还可以回来种田,心理踏实。在目前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民在城市打工,无论是多长时间,都很难取得城市户口的,无法融入城市生活,城市的社会保障始终把他们排除在外的。因此,农民始终是惦恋土地,将来还依靠土地养老。也有少数农民对土地私有化心存幻想,认为承包期延长30年以后,到那时政策变了,土地就成为自己的了,而那时自己如果还没有由农民变成真正的市民,现在又不争取承包地,等于断了子孙财路,将来就后悔莫及。正因为将来的后顾之忧,相当一部分农民都把土地看得十分重要,农民在从事非农产业经营后,仍然把承包地看成是“活命田”和就业“保险田”,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将土地转让出去。 4、土地流转价格低廉制约着土地流转。当前虽然政策允许土地有偿流转,但是土地流转的价格极低。许多地方不仅出现了土地自然生产、撂田抛荒,甚至出现了农民为了甩掉土地,倒贴一定的费用的现象(也称“倒帖皮”)。当前承包土地根本无价可谈,因为送给别人都不要,又如何能够有偿流转。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一是农民种地不合算,一个劳动力种地获得收入的远远低于打工的收入。二是土地流动渠道不畅,范围窄。一些地方因缺乏信息中介,更缺乏土地流转市场,土地流转没有完全展开,土地使用权流转仅局限在村内,不能跨区域流动,流转范围小,交易量小,成交的可能小。如果由农户漫无目的寻找转让对象来完成交易过程,势必因效率低下而影响土地的流转速度。急于流转土地的农民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能以低价,甚至采到倒贴的方式把土地转给别人耕种。三是没有完善的中介机构为之服务。由于土地交易与普通商品交易又有很大的区别,其运作程序相当复杂,特别是土地使用权流动涉及到多个主体,即所有权主体、承包权主体、使用权主体的经济利益,而交易主体的素质参差不齐,无法通晓如此复杂的转让程序,这就要求有完善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之服务,如资产评估机构、委托机构、法律咨询机构、土地投资机构、土地融资机构和土地保险机构等。交易中心缺乏严重地制约了土地市场的发育。四是农民土地使用权流转价格淡薄。我国农村土地长期以来都是实行实物管理,土地流转价格不象普通商品价格一样容易确定,土地产权价格无衡量标准,根本没有完整的价格体系。由于土地在历史上没有可供参照的价格,且目前又没有完整的价格体系,从而导致农民价格意识淡薄。 四、促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对策措施 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允许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是农业的客观要求,也是符合党的一贯政策。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不断探索创新,促进其健康发展。 1、在继续稳定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促进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证明,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适合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发展模式,必须继续稳定并使之进一步发展完善。具体思路是:强化集体所有权,最大限度地放活承包权和经营权。绝对不可像有些人说的土地流转就要搞土地私有化。要将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商品价格化,按照价值规律实现土地的合理配置。在外流劳力较多、二三产业发展较快的地方,要改变农户分散承包土地的经营格局,允许集体将土地调整集中连片,向社会公开发包,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2、土地流转必须坚持“自愿、有偿、依法、规范”的基本原则。首先,是群众自愿的原则。土地是否流转,以哪种形式流转,应由农户自主决定。即使乡村操作的土地流转,也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靠行政手段强行流转。其次,是平等协商、有偿流转的原则。土地流转的转包费、租金等应由农户与受让方或承租方平等协商确定,乡镇不得干预。其流转收益应归农户所有,乡镇不得擅自截留。第三,是依法有序的原则。土地流转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土地流转中,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剩余期限。第四,是规范操作的原则。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健全制度,严格程序。经管部门要组织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书,建立土地流转台帐,当好流转双方的“中间人”,让土地流转合法、规范。加强土地承包流转合同资料的档案管理,保证不受损坏,做到专人、专柜保管。 3、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弱化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由于土地依然是大部分农民就业、生存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唯一依靠,因此承包土地无法向利润最大化方向流动。所以,进行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创新,就要积极而稳定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将农村的社会保障由依靠承包地转为依靠社会和制度。采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形式多样,农民自愿”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地兴办养老、医疗、生育、伤残等保险。途径是先通过建立“承包地+个人帐户”的双重社会保障制度,积累社会保障基金,在积累一定的资金后,承包地的保障体制逐步退出,即将“承包地+个人帐户”的双重保障体制向单纯的“个人帐户”式的社会保障制度转化,弱化土地的社会政治稳定功能,还土地以正常的生产要素性质,尽可能地发挥土地的经济功能。 对于外出打工的农民,国家要制定统一的、非歧视的劳动就业制度,把农民工纳入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工和雇主签定劳动合同时,国家应强制规定就业单位在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要为这些流动性极高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统筹费。让打工农民摆脱依恋土地的心理,促进土地流转。也可以用土地进行流转来解决打工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具体办法是,可探索成立专门针对进城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由这种社会保障体系对进城农民在原社区所拥有的农地经营权集中托管。托管者将这部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集中起来,以招标的方式出租、出让给规模经营者。托管者以所取得和租金收入、红利收入、转让收入,支付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4、减少土地承包的税费,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农村土地正常流转。当前土地交易价格低,最关键的就是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拥有成本太高了,也就是土地所有权索取比较多。农民拿着土地不能赚钱,反而还要倒贴一定的费用,种田还要亏损,没有人愿意要土地,土地价格低廉应在情理之中。因此,应弱化所有权。弱化所有权不是取消所有权,而是减少甚至降低土地的统筹提留,即降低土地的税费。只有这样,农民的土地预期才会真正提高,土地也才会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才能促进土地流转。另外,要建立土地使用权市场,为土地流动提供载体。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后,土地流转不仅仅局限在本村、本乡范围内,还能让外乡、外县甚至是外省的人来投资土地,从而打破土地流转的地域的限制,促进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土地使用权市场是一个极其复杂而又敏感的要素市场,必须发展与规范并重,建立一个开放、竞争、公平、有序、有度、规范化的土地使用权市场。再次,要发展土地使用权交易中介组织,规范交易行为,减少土地流转成本。土地使用交易是一项比较复杂的交易过程,涉及交易主体各方,这就要求相应的中介服务组织为之服务。要建立土地使用权市场信息、咨询、预测和评估等服务系统,使服务专业化、社会化。最后,增强土地承包使用权的价格意识,土地流转时合理计算价格。对土地承包、流转不仅有实物指标,而且需要价值量指标。 参考资料:①樊帆《农村土地流转的深层原因探析》,载《农业经济》2002年第11期;②郑凌燕等《农地使用仅合理流转的机制研究》,载《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③何平《安徽省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思考》,载《安徽农业科学》2003年1期;④刘乐山《我国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缺陷与完善》,载《当代经济研究》2002年第3期;⑤高周贤《福建省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和对策》,载《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2003年第1期;⑥陈久和《浙江省土地流转模式研究》,载《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3年第2卷第2期;⑦刘宁侠《青海省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载《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2002年第12期。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土地流转原因规模经营 1978年,发生在安徽凤阳的“小岗试验”,点燃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导火索,一种崭新的经济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制正式浮出水面。此后20多年的改革历程已经证明,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全面推行,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农村的面貌和中国农民的命运。随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写进了《宪法》。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在全国悄然兴起,很大程度上又巩固和促进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在国家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写进多部有关法律,确立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地位。因此,有人把土地流转比作又是一次土地革命――中国第三次土地革命。 一、土地流转的原因 我国农用土地的流转开始于1985年,先是沿海一些发达地区悄悄萌芽了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自发性流传,进而向内地蔓延,从自发流转发展到有顺流转,至今已有18年历史。农村土地流转的真正原因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劳动生产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出现了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逐年增加,同时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弃田打工;从另一方面看,农业发展一定的程度需要土地规模经营。土地承包中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为了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土地流转在一些地方悄悄兴起。它是我国农村在家庭承包制度的基础上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具体的原因如下: 1、为解决农村的实际问题而发生土地流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之所以发生大规模的流转,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农村的现实危机有关。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而用在种子、化肥、农药和灌溉用水等生产成本有增无减,农业税费却居高不下,使得种田效益十分低下,一些地区承包土地甚至成了“亏本买卖”。在城市和沿海劳动力市场开放的情况下,农民纷纷外出打工。打工收入比种田收入高得多,如安徽一个同等劳力在家种地的纯收入只有外出打工(约4000元)的1/4~1/3。打工收入已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如此情形之下,承包地被不少农民视为“负担”,他们不愿再种田,有的农民全家踏上进城打工、经商谋生道路,大量土地因此撂荒。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让土地流转到愿意种田的人手中,就成了解决土地撂荒危机的必然选择,在不少农村地区,这是促成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始动机。 此外,非农产业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要求土地连片集中高效;工商企业、“三资”企业介入农业开发,要求有专业化、成规模的原料生产基地与之配套,以改变有效的技术服务不足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导致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发生。正是解决我国农村际问题,土地流转在我国许多地方兴起。 2、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效率而发生土地流转。土地小规模的家庭经营必然导致农业的兼业化,兼业化必然导致土地利用率低,农业固定资产利用率低,工作效率低,农业生产成本高,同时小规模经营也使产、供、销的成本大幅度增加。为了提高土地效率,必须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之路,要求土地适当集中,土地集中必须通过市场行为,即通过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使土地相对集中。世界银行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当人均gdp低于500美元时,农民以分散的自给自足土地经营为主,当人均gdp大于1000美元之后,土地的商业运用和市场价值才能显现出来,表现在土地拥有者有转让土地的愿望,土地经营者有扩张规模的需求,二者的共同作用形成了土地的集中效应。以此为标准,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人均gdp都超过了1000美元。从国家的政策来看,国家在稳定农民长期承包土地权利的基础上,积极倡导土地要向部分高效农副产品经营行业集中。一些地区,特别是发达地区或劳动力转移较多的地区,把土地适当集中,包给种田能手经营,取得了较多的经济效益。可以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近年来土地发生流转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未来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方向。 3、国家的政策、法律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是十分慎重的,逐步放开的,土地流转是逐步发展起来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从自发到合理有序流转、从少到多,完全是国家从我国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要求出发,先后出台了允许土地流转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土地流转这一新生事物在广大农村发展起来,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多地区和发达地区。1984年中央1号文件规定:“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其它非农用地”。又规定:“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社员在承包期内,因无力耕地或转自他业而要求不包或少包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交给集体统一安排,也可以经集体同意由社员自找对象,协商转包,但不能擅自改变向集体承包的内容。转包的条件可以根据当地情况由双方商定”。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订案对总纲第十条增加“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同年12月七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也相应地在第二条增加了第三款:“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后来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31条指出“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延长耕地承包期,允许继承开发性生产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少数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可以采取转包、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利用率”。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更简洁地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坚持自主、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农户转让,少数确实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2001年12月,中央又专门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新出台的《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五节也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这些法律和政策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提供了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引导、规范、支持和推进了农村土地流转。 二、我国土地流转现状及形式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以各种形式流转经营权的耕地已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8%,发达地区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20~30%,一般超过10%,内地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10~20%左右,一般在5%左右。如到2001年底,浙江省流转耕地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3.5%;福建省为10.7%;而青海省仅4%,安徽约5%。总的来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呈现五大特点:一是土地流转的形式较多,有的形式处探索试点阶段,以自由流转形式为主。二是大多数土地流转期限短,一般在3~5年为多。三是土地流转大多有偿。四是发达地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比例高于欠发达地区。如广东、福建、浙江流转的土地占总的承包土地比例都在10%以上,而内地省份平均都在5%左右。五是参与土地流转的主体呈多元化,除农户外,城镇居民、工商企业(包括外商企业)、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等也下乡租地、包地开发农业。 目前我国农地流转形式有以下几种: 1自由流转。它是在农户家庭间出现的自愿的流转现象,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互换调节承包地。它解决部分农户生产作业区相对分散、不便管理的问题,通常由村干部作为协调中间人。二是代耕、代种、代收。代耕代种是指暂时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这种形式因为简单明了、手续简便,成为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解决了农村青壮年临时外出打工、家中无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问题。三是转包和转让,一些农户将家庭的生产经营转向从事第二、三产业或家庭重要劳动力外出打工抓收入,便把承包地的经营权转包或者转让给别人。转包和转让的对象多是亲朋好友或本地的种田能手。他们一般不讲究从承包地上再获得多少收入和粮食,只求自己的承包地不抛荒。这种形式通常由村干部、村组织作为见证人和协调人。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发达地区较常见,占有较大比重。 2租赁倒包。这种形式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农村中富裕后有头脑的农民和城市中下岗人员及单位不景气人员将投资转向农村发展。他们向乡、村集体租赁土地、荒山经营权,有规模地成片地开发土地、荒山资源,从事各项开发项目。经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租赁后请劳工生产,自己管理,自己经营。二是把租赁得到经营权后的耕地又倒包给本地的农民按规定的开发项目生产,自己给农民提供生产所需资金、技术和派住技术人员指导农民生产,生产出产品后按原订合同价格进行收购、销售。 3股份合作制。在一些经济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企业集团作为投资主体,兴办规模化的农业区,农户以土地承包权入股,按股分红。这种形式不再拘泥于承包的简单转让、农户一次性获得资金,而是通常由政府引导,按照现代经营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与其他生产要素结合,农民以股东身份与其他投资者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以实现区域化和专业化生产。 4、抵押、托管、拍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融资的担保,包括以地上建筑物抵押连带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情形。这主要存在于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东南沿海一带,由于开办企业或经商的资金不足,企业或个人大多以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托管是承包方承包地委托农业服务组织或农户代为经营管理,托管双方签订协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托管期间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可以由承包方履行,也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由托管方履行。拍卖是经村民讨论同意,可将尚未承包到户的荒滩、荒水、荒地等资源,以竞标方式公开拍卖经营权,实行开发经营。 三、我国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实现形式,从整体上看发展方向是正确的,基本做法是符合中央精神的,实践也证明了它有效地提高了土地的经济效益,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化和规模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农村土地流转是一种新事物,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存在土地强制流转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从幕后走向前台,并且速度明显加快,但存在不少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如有的随便改变土地承包关系,有的把土地使用权流转作为增加乡村财政或集体收入的措施;有的用行政手段将农户的承包地转租给企业经营,严重影响了农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有的为了降低开发成本,更多地招商引资,借土地流转之名,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并强迫农民长时间、低价出让土地经营权。这些问题如不加以纠正,将引发许多矛盾,甚至动摇农村基本经济制度。 2、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目前的土地流转大多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往往相互之间的转包、转让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进行,口头合同稳定性差,双方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不便于管理,而且也为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留下了隐患。口头协议的随意性造成接包方缺乏长期经营的打算,舍不得增加投入,积极性不高。 3、农民缺乏社会保障制约着土地流转。在农村,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而当前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形成,决定了农民不能轻易离开土地,农民把土地作为命根子来看待。认为有了土地生活就有退路,即使外出打工赚不到钱了还可以回来种田,心理踏实。在目前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民在城市打工,无论是多长时间,都很难取得城市户口的,无法融入城市生活,城市的社会保障始终把他们排除在外的。因此,农民始终是惦恋土地,将来还依靠土地养老。也有少数农民对土地私有化心存幻想,认为承包期延长30年以后,到那时政策变了,土地就成为自己的了,而那时自己如果还没有由农民变成真正的市民,现在又不争取承包地,等于断了子孙财路,将来就后悔莫及。正因为将来的后顾之忧,相当一部分农民都把土地看得十分重要,农民在从事非农产业经营后,仍然把承包地看成是“活命田”和就业“保险田”,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将土地转让出去。 4、土地流转价格低廉制约着土地流转。当前虽然政策允许土地有偿流转,但是土地流转的价格极低。许多地方不仅出现了土地自然生产、撂田抛荒,甚至出现了农民为了甩掉土地,倒贴一定的费用的现象(也称“倒帖皮”)。当前承包土地根本无价可谈,因为送给别人都不要,又如何能够有偿流转。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一是农民种地不合算,一个劳动力种地获得收入的远远低于打工的收入。二是土地流动渠道不畅,范围窄。一些地方因缺乏信息中介,更缺乏土地流转市场,土地流转没有完全展开,土地使用权流转仅局限在村内,不能跨区域流动,流转范围小,交易量小,成交的可能小。如果由农户漫无目的寻找转让对象来完成交易过程,势必因效率低下而影响土地的流转速度。急于流转土地的农民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能以低价,甚至采到倒贴的方式把土地转给别人耕种。三是没有完善的中介机构为之服务。由于土地交易与普通商品交易又有很大的区别,其运作程序相当复杂,特别是土地使用权流动涉及到多个主体,即所有权主体、承包权主体、使用权主体的经济利益,而交易主体的素质参差不齐,无法通晓如此复杂的转让程序,这就要求有完善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之服务,如资产评估机构、委托机构、法律咨询机构、土地投资机构、土地融资机构和土地保险机构等。交易中心缺乏严重地制约了土地市场的发育。四是农民土地使用权流转价格淡薄。我国农村土地长期以来都是实行实物管理,土地流转价格不象普通商品价格一样容易确定,土地产权价格无衡量标准,根本没有完整的价格体系。由于土地在历史上没有可供参照的价格,且目前又没有完整的价格体系,从而导致农民价格意识淡薄。 四、促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对策措施 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允许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是农业的客观要求,也是符合党的一贯政策。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不断探索创新,促进其健康发展。 1、在继续稳定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促进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证明,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适合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发展模式,必须继续稳定并使之进一步发展完善。具体思路是:强化集体所有权,最大限度地放活承包权和经营权。绝对不可像有些人说的土地流转就要搞土地私有化。要将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商品价格化,按照价值规律实现土地的合理配置。在外流劳力较多、二三产业发展较快的地方,要改变农户分散承包土地的经营格局,允许集体将土地调整集中连片,向社会公开发包,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2、土地流转必须坚持“自愿、有偿、依法、规范”的基本原则。首先,是群众自愿的原则。土地是否流转,以哪种形式流转,应由农户自主决定。即使乡村操作的土地流转,也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靠行政手段强行流转。其次,是平等协商、有偿流转的原则。土地流转的转包费、租金等应由农户与受让方或承租方平等协商确定,乡镇不得干预。其流转收益应归农户所有,乡镇不得擅自截留。第三,是依法有序的原则。土地流转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土地流转中,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剩余期限。第四,是规范操作的原则。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健全制度,严格程序。经管部门要组织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书,建立土地流转台帐,当好流转双方的“中间人”,让土地流转合法、规范。加强土地承包流转合同资料的档案管理,保证不受损坏,做到专人、专柜保管。 3、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弱化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由于土地依然是大部分农民就业、生存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唯一依靠,因此承包土地无法向利润最大化方向流动。所以,进行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创新,就要积极而稳定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将农村的社会保障由依靠承包地转为依靠社会和制度。采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形式多样,农民自愿”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地兴办养老、医疗、生育、伤残等保险。途径是先通过建立“承包地+个人帐户”的双重社会保障制度,积累社会保障基金,在积累一定的资金后,承包地的保障体制逐步退出,即将“承包地+个人帐户”的双重保障体制向单纯的“个人帐户”式的社会保障制度转化,弱化土地的社会政治稳定功能,还土地以正常的生产要素性质,尽可能地发挥土地的经济功能。 对于外出打工的农民,国家要制定统一的、非歧视的劳动就业制度,把农民工纳入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工和雇主签定劳动合同时,国家应强制规定就业单位在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要为这些流动性极高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统筹费。让打工农民摆脱依恋土地的心理,促进土地流转。也可以用土地进行流转来解决打工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具体办法是,可探索成立专门针对进城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由这种社会保障体系对进城农民在原社区所拥有的农地经营权集中托管。托管者将这部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集中起来,以招标的方式出租、出让给规模经营者。托管者以所取得和租金收入、红利收入、转让收入,支付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4、减少土地承包的税费,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农村土地正常流转。当前土地交易价格低,最关键的就是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拥有成本太高了,也就是土地所有权索取比较多。农民拿着土地不能赚钱,反而还要倒贴一定的费用,种田还要亏损,没有人愿意要土地,土地价格低廉应在情理之中。因此,应弱化所有权。弱化所有权不是取消所有权,而是减少甚至降低土地的统筹提留,即降低土地的税费。只有这样,农民的土地预期才会真正提高,土地也才会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才能促进土地流转。另外,要建立土地使用权市场,为土地流动提供载体。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后,土地流转不仅仅局限在本村、本乡范围内,还能让外乡、外县甚至是外省的人来投资土地,从而打破土地流转的地域的限制,促进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土地使用权市场是一个极其复杂而又敏感的要素市场,必须发展与规范并重,建立一个开放、竞争、公平、有序、有度、规范化的土地使用权市场。再次,要发展土地使用权交易中介组织,规范交易行为,减少土地流转成本。土地使用交易是一项比较复杂的交易过程,涉及交易主体各方,这就要求相应的中介服务组织为之服务。要建立土地使用权市场信息、咨询、预测和评估等服务系统,使服务专业化、社会化。最后,增强土地承包使用权的价格意识,土地流转时合理计算价格。对土地承包、流转不仅有实物指标,而且需要价值量指标。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关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仅限于农用地之间的流转,原来是用于农用地,流转给他人使用以后也必须是农业用途,不得用于建设用地等用途 在城市群发展过程中,农村集体土地的用地政策对于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加快城市化进程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如何正确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就必须重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在不减少农村的基本农田、耕地和农用地的情况下,保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在农民的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的基础上,提高农民的收入,这对于加快城市群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应该说,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目前在许多城市的郊区农村都已普遍展开。追溯历史,城市化进程比较快的地区如上海等地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开始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仅限于农用地之间的流转,也就是说,原来是用于农用地,流转给他人使用以后也必须是农业用途,不得用于建设用地等用途。 概括起来,土地流转的方式主要有五种类型,一是土地转包,即承包农户将部分或全部土地的使用权,以一定条件自发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般从事种植业生产。二是土地转让,即承包农户将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发包方或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经营,已在非农产业就业并有比较稳定收入的农户自愿放弃承包地,一般采用这种转让方式,养殖业一般也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土地。三是土地置换,即各农户为方便耕种相互调剂承包的地块。四是土地入股,即承包农户将土地使用权折成股权,农户凭股权入股组成合作社或股份公司,农民按股分红,园艺场或大棚蔬菜种植的设施大都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土地。五是土地租赁,即承包户将部分或全部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法人或个人经营农业,承租人向承包方缴纳租金。 从目前长三角一些城市土地流转的补偿情况来看,农用地之间流转的补偿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以粮食等实物形式给予补偿,如农用地之间土地流转采取土地转包方式,一般给予每位劳动力每年几百斤稻谷补贴;二是以货币形式给予补贴,通常从事粮油作物种植的土地一般每年每亩补贴300-600元,种植蔬菜等经济作物为400-800元,农业园区租赁土地为600-800元。同时也有部分郊区对放弃耕种的承包地采取回收方式,不予补偿。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在目前农用地流转中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流转程序不规范。在农用地流转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土地承包户在土地流转中的主导作用。二是补偿标准偏低。农用地之间土地流转后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每年每亩地给予农户的补偿都较低。这个标准仍然不能让纯农户摆脱贫困状态。 对此,在城市群发展中,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实施土地流转的重要意义就在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按照“条件、自愿、有偿、规范、有序”的原则,实施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中不断提高土地收益,加强农民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村地区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这对于城市群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及利益协调问题 摘要: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对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中集体土地流转和农民权益保障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2007年6月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成渝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配套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之一就是如何解决城乡分立的土地制度特别是该制度下农地流转中各方利益协调问题。而农地制度改革的深层问题之一就是如何使农民利用自己的土地财产权实现更大的价值,如何让农民以土地的权益参与工业化和城镇化并从中获得更大的实惠,这是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根本目标和价值取向。 关键词:统筹城乡;农地流转;利益协调 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之一就是如何解决城乡分立的土地制度特别是该制度下农地流转中各方利益协调问题。而农地制度改革的深层问题之一就是如何使农民利用自己的土地财产权实现更大的价值,如何让农民以土地的权益参与工业化和城镇化并从中获得更大的实惠,这是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根本目标和价值取向。… 本文以成渝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践中几种典型的农地流转模式和政府主导下成立的交易平台为实证对象,试图解析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及利益协调问题。 一、成渝两地的农地流转实践 (一)几种农地流转模式 1 长寿麒麟村的“股权+红利+工资”模式。 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麒麟村一直以来均是传统农业生产区域,农业生产基本以单家独户经营方式种植水稻、玉米、小麦等。澳门恒河集团拟在该村发展晚熟优质杂柑。但是传统的一家一户分散种植的生产经营模式根本不能适应现代生产的需要。面对产业发展与传统生产方式不可调和的矛盾,在区委、区政府的引导下,重庆宗胜果品有限公司应运而生。宗胜公司是长寿区石堰镇麒麟村五个村民小组共508家农户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在资金共筹、财产共有、决策共定、风险共担、盈利共分、充分自愿的前提下组织起来的股份制合作经济实体。2006年3月成立时注册资本362.03万元,实收资本278.42万元,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作价253.42万元(承包经营期20年7个月,每亩每年250元)。公司由农民推选股东代表25人,民主选举董事会5人,监事会3人。公司在筹备时还定下了统一经营的基调,成立后便统一购买了化肥、农药等物料以及各种种子。 “龙头+公司+农户”的经营管理模式,使龙头企业、果品公司和广大农户形成了紧密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果品公司,完全按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生产标准化果品,直供拥有市场网络的龙头企业;而龙头企业有了稳定的果品原料基地,克服了过去千家万户分散种植、分户管理、各自为政的传统“小农经济”的弊端,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分散市场风险、自然风险,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同时也更有利于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先进农业技术的普及和优良品种的推广,从而实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管理和企业化经营,保障农户通过股金分红和果园管理的工资酬劳稳定收入来源,不断增加收益。麒麟村通过股份制合作经营管理模式运作,果园的柑橘长势明显超过分户管理的果园,广大果农触动很大,纷纷要求入股加入公司。 2 九龙坡区的“住房换宅基地、社会保障换集体土地承包地”模式。 位于重庆主城的九龙坡区,目前正在探索用“住房换宅基地、社会保障换承包地”的办法,使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九龙坡是重庆传统的工业发达区域,经济总量连续四年居重庆市40个区县之首。统计资料显示,至2006底,该区户籍人口79万,农业人口占31%,约为23万。 九龙坡区已完成《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先行示范总体方案》,作为先行试点的西彭镇将实施的“住房换宅基地”试点方案,与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其思路是,拿出原农村宅基地的20%左右,集中兴建新型农村社区,腾出的80%左右复垦为耕地,其土地指标,则置换为本镇城市部分的建设用地。集中农村的宅基地,可以缓解城区用地指标的紧张,同时,农民集中居住,有利于基础设施的统一建设,每户农民基本上不花钱就可以置换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小区房。与此同步进行的,是解决农民承包土地流转的问题,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佳配置。 九龙坡区的农村,地处重庆大都市圈内,属于重庆主城的郊区,地价昂贵;同时,又存在耕地被闲置浪费的现象。在农民心目中土地有社会保障的作用,因此,大部分农民都不愿放弃土地。在此背景下,该区尝试推行两种土地流转方式: 第一种,以土地承包权出租。按种植稻谷每亩平均产量折算约1000元/亩的金额,收取租金。流转以自愿为原则。其目的是将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他们可在附近的农业园区或城镇企业打工,以其身后的企业为依托,来解决社保问题,并享有固定土地收益,实现持续增收。 第二种,以社会保障置换土地。九龙坡区已颁布相应政策,即凡拥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又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就可以申报为九龙城镇居民户口,并在子女入学、就业扶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活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目前,九龙坡区在3个试点镇的镇村一级都设立了土地流转站,农民将土地租赁给村,再由村流转至镇或工业园区。九龙坡的试点方案强调以工业化本身作为解决城乡矛盾的动力。该区试点的意义在于,探索如何在城市化过程中,保护农民的利益。因此,对农村进行产业规划至关重要,否则,城市的工商资本进来,很难与之进行对接。土地流转最终是要解决产业化问题,从而增强地方和农民的财力,否则,城乡统筹只是一个“乌托邦”。但专家担心的是,选择九龙坡这样城市化很高的地方,是否对全市具有复制意义,因为广大的边远区县,光是发展产业这一点就很困难。 3 成都邛崃模式――农民分享土地流转的收益。 “成都邛崃模式――农民分享土地流转收益”被《中国改革》杂志编辑部评为2007年中国“十大改革探索”之一,并列第三位。专家评论说,以邛崃市的汤营、仁寿等为代表的“邛崃模式”被升华到2007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十大探索的高度,是对四川省成都邛崃市改革经验的肯定。 何谓“邛崃模式”?即土地股份量化,农民成为股东,分享土地流转收益。自2005年11月邛崃市羊安镇汤营村组建了汤营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汤营公司)以来,公司运行两年,村民人均年收入高出了该镇平均水平1000多元钱,农户年收入从4000多元涨到了近6000元。汤营村实施了“早春红玉”西瓜规范化种植、苦瓜新品种试验推广、大棚 食用菌种植、优质粮油基地、出栏生猪等多个项目。入股农民去年初首次获得分红,726名村民股东去年底从汤营公司领取了红灿灿的股权证。这标志着邛崃汤营公司正式确认村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股东身份,对汤营模式经营土地进行了股份量化。汤营村拥有的农户土地、集体土地90%以上已经入股汤营公司,目前发放的股权证涉及汤营公司已经流转给业主并产生经济效益的2070亩土地。对村民入股土地进行股份量化,并予以股权证的形式确认,为今后扩大经营规模奠定基础。作为以规模集中经营土地为主业的汤营公司,在将来本村的发展空间有限时,汤营公司还有意走出羊安镇,以项目为支撑参与周边乡镇的土地经营。 (二)重庆农村土地交易平台的运作实践 1 交易平台的搭建。 2008年12月4日,筹划已久的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作为全国第一家农村土地交易所,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是一家注册资金5000万元,由市政府全额出资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交易所将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运营,其职能是建立农村土地交易信息库,交易信息,提供交易场所,办理交易事务。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表示,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成立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在于:一是促进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不减少。二是促进城市反哺农村、发达地区支持落后地区。三是促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巩固完善,依法保障农民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四是促进城乡要素市场活跃,完善城乡现代市场体系。 重庆市还专门成立了一个农村土地交易所监督管理委员会,交易所在这个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国土、农业、林业、水利、财政、税务、审计部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为了规范土地交易所的运作,重庆市政府颁布了《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08]127),已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2 运作实践。 刚刚成立的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举行了首场地票交易会。两宗地票拍卖取得了圆满成功。其中,08001号地票300亩指标由民营企业重庆玉豪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2560万元成功竞得,高出起拍价1280万元,增幅达100%。08002号地票800亩指标由国有企业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6420万元成功竞得,高出起拍价1833万元,增幅达40%。两宗地票的成功交易意味着将支持农村1100亩废弃地的复垦。 二、成渝两地的农地流转实践的评价 (一)对上述几种农地流转模式评价 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成渝两地其本着“先试先行”的改革思想,就怎样既加快土地流转,又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大胆探索。农地入股在重庆市已经名正言顺,这种原本模糊的土地流转形式也得到了政府支持。在渝的浙商已斥资1亿元组建专门投资公司,要尝鲜“农民土地入股”,在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建立3000亩食品工业园区。该园区将尝试农民以土地入股企业的试验,利用浙商的资本和资源,让农民一方面凭着土地成为园区的股东,又通过就业成为园区的员工。该合作项目选择了九龙坡白市驿镇的一个村,计划在那里建立一个食品加工基地。除此之外,投资公司还将发展第三产业,以及科技农业、旅游农业等方面的项目。2007年6月重庆市已批准九龙坡区为该市首个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先行示范区,率先启动改革。 在农地人股方面率先吃螃蟹的重庆长寿区石堰镇麒麟村还希望走得更远。石堰镇希望,在保证耕地面积总量和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把全村3880多亩耕地聚拢起来,使土地发挥最大的产能。他们还计划统一修盖楼房、超市、卫生所、幼儿园,过着与城里人一样的生活。统一修盖楼房的好处在于:如果将现在分散在全村30多个居民点的1320户人家集中居住,换出来的宅基地至少有2000多亩,这对于已经明白“土地也能生钱”郊区村民而言,无疑具有巨大的诱惑力。 但是,上述几种土地流转模式在客观上存在的风险也无法回避: 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失去的风险。农地入股的试验给农民带来了实惠,但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也无法回避。因为“入股”是一种投资行为,既然农民是股东,就肯定存在风险。从民法上讲,从村民入股的那一天起,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已经转让了,就已经和公司一道承担风险。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农民想退股怎么办?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不能退只能转让。如果公司倒闭,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必须用现行所有财产清偿所有债务。这也就意味着,作为股东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永远地失去了。因为,万一公司经营不善或者破产,最后还是得由政府埋单。幸运的是,一些地方政府正在努力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在推广麒麟村模式的同时,重庆市长寿区石碣镇正在酝酿向这些以农地入股成立的公司派遣“财务总监”,以期加强监管。等到公司运行顺畅后,政府再撤回这些财务监督者。 第二,土地性质发生转变,农业用地可能最终却变成建设用地。农村土地流转可能造成一些土地性质发生转变,导致农业用地最终变成建设用地。尤其在接近城市边缘的地区,这种风险更大。 第三,如何保障以农地入股的公司财务透明度问题。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应的财务会计规则行事,保障公司财务透明度,是企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土地人股的农业企业也应与城镇的工业企业一样,形成信息充分而透明的财务制度、规范的管理制衡框架与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因此,如何保障以农地入股的公司财务透明度,也是成渝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践中的农地流转模式能否成功的条件。 第四,土地流转中存在时间变量风险。在土地流转里面有一个时间变量的问题,例如农户承包权,在目前法律框架下是30年不变,或长期不变,但是各类建设用地的批租使用年限有很大区别。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民的宅基地,一般没年限;城市建设用地,住宅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商业项目为40年,这些土地不同期的利益关系相当复杂。 第五,以土地换保障模式存在后置性风险。政府试验出地,给农民社保,这个社保以被保人活着的时间为限,但土地是永久性的权益,两者之间,无论相对价格还是约期,都可能出现利益缺口。最具有挑战性的,现在的政府有任期,一般五年一届,那么当届政府承诺的社保,下一届、再下一届政府能不能持续兑现,就是很大的问题。可能出现土地权益本届政府用了,但留给下届政府的社保补偿义务,如果没有法制和持续稳健的财力作保障,就等于把实施成本和风险留给了未来。 总之,土地入股是农民参与土地要素重新配置的重要方式之一,但面临政府强制征收集体土地、政府和开发商补偿费过底或无法到位、政府和开发商严重侵害农民权益等问题。为此,如何平衡协调农 村集体土地流转中各方的利益关系也是各种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模式成败的关键。 (二)对重庆农村土地交易平台的评价 重庆的土地交易所可以把农村宅基地、复垦地等土地,通过交易转换为工业、城市建设用地。要做到这一点,在全国只有重庆一家,这是为重庆城乡统筹的一个重大突破。这也正是这个土地交易所得含金量所在。但从重庆的试验来看,还有更多问题需要厘清和解决: 1 农村土地产权交易的风险问题。 就承包地而言,它关系耕地红线及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农民土地权益如何保障以及国家土地用途的管制如何落实,土地规模经营的风险如何控制等问题。就农村建设用地而言,涉及的风险,则是农民的安居等问题。由于我国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不明晰,可能成为今后收益的分享带来隐患。 2 收益分配问题。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在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成立大会上也强调,重庆要对针对不同的土地产权交易,建立起合理的分配体度,并使农村土地交易所日趋规范化、制度化。重庆市已颁布实施的《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对收益分配环节作了规定:不同形式的农村土地交易,其收益将按不同比例在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分配。问题是: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具有对这些收益的资产管理能力?同时,单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是谁,还存在很多法律盲区。 尽管如此,重庆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一探索实践无意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三、平衡协调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各方的利益关系的路径 (一)允许农村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工业用地市场,平衡企业与农民的利益 我国特有的二元土地所有权制度导致城乡建设用地使用制度上的双轨制和城乡分割的建设用地市场。现阶段的土地出让金,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增值收益。各地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失地农民补偿、农业土地开发、廉租房建设等公共事业的比例偏低,大部分被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土地开发。 从统筹城乡土地政策、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统一市场的要求出发,对于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在法律上可比照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的模式创设集体土地出让使用权,并允许其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同等效力进行转让、出租、抵押和入股;对于农村公益用地和农民无偿取得的宅基地,可比照国有土地设立集体划拨土地使用权,在交易许可管制下对其进行市场准入管理。目前工业用地是由政府征用之后协议出让给企业,因此对于工业用地可试行不再采取征用,而让集体土地直接进入一级市场,使农民通过土地租金等方式获取收益。政府只需提供一个有形的交易市场,实现税制统一、交易费用统一,建立完备的产权登记制度和其他保证交易安全机制。 (二)推行土地财产税制试点,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土地财产税的比例分成关系 1992年至200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累计达1万多亿元,其中2001~2003年累计9100多亿元。据2004年,全国共出让土地17.87万公顷,建设占用耕地14.51万公顷,土地出让价款高达5894.14亿元;2005年,全国共出让土地面积16.32万公顷,出让价款5505.15亿元;2006年,全国共出让土地面积23.25万公顷,出让价款7676.89亿元,加上与房地产业相关的税费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9.5%~33.6%。自从1993年的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把土地出让金全部划归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成了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属预算外收入。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占地方政府一般预算收入40%以上。因此,要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需要有一套替代方案,逐步扩大农地市场化的范围,在土地的取得、保有、转让等环节形成一套完备的土地财产税制度以及各种配套改革,最终实现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场交易、同地同权同价,农民通过土地增值参与城市化获取收益,政府通过开征土地财产税或物业税获取增值用于公共利益,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土地财产税的比例分成关系。 (三)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保障农民就业权益 农地流转制度的创新,要结合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代农业的拓展、提升,才能发挥其制度绩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创建起“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持体系。发挥好财政性金融作用,组建市级政策性的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公司和小城镇建设投资公司,采取担保、贴息、入股、保险等方式吸引社会工商业资金投入农村和农业,着力改善农业农村投资环境,推动合作经济组织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土地收益,他一定是来源于产业发展的收益,没有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粮食安全既不可能保障,同时农民的充分就业也无保障,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农民的核心利益。现阶段,重庆在进行城乡统筹过程,理顺农民的就业体制机制是土地流转基础,决不能简单地把农民变为市民,简单地拿土地换取社会保障之类的做法。 (四)推进城乡财政分配公平公正,壮大基层财力 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包括建立土地出让金收支专户、土地出让金全额进入地方预算、土地出让金分配方式等,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益的分配和管理机制是其中的核心问题。以重庆为例,从2007年5月1日起土地出让金收益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的比例由按国家核定的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调整为20%。这为基层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提供了资金和制度保证。 目前的问题是,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财政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硬约束,形成支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确保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较大幅度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较大幅度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较大幅度高于上年;明确省(市)与市县的支出责任,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优先安排农民最急需、受益面广、公费保障机制,大幅度增加财政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完善省(市)对市县的财政分配体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强化激励型转移支付机制,鼓励贫困地区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实现从“保运转”向“促发展”转变。这里的关键是推进城乡财政分配公平公正,壮大基层财力。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土地问题是解决我国农村问题的最重要前提,近些年,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过去传统的农村土地产权问题越来越突出,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存在巨大的难题,影响了对农村土地的科学合理利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加速了农村结构调整和城镇化步伐,进一步提升了农业科技水平,推动了土地规模化经营。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及时采取措施将其解决。本文主要结合实际情况,就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分析,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对同行有所助益。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存在问题;对策 在十八大三中全会上提出了现行土地制度存在权利二元、市场进入不平等、价格扭曲和增值收益分配不公等弊端。改革目标是建立两种所有制土地权利平等、市场统一、增值收益公平共享的土地制度,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近些年,为加快乡域经济发展,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充分发挥区域优势,以“激活农村土地、提高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探索“龙头带动+合作引领+大户承包”的土地流转新模式,通过转包、租赁、互换等形式流转土地,以土地换保障、以土地换就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进一步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调优农业结构,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但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将其解决。 1 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对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认识不足 由于受到传统观念影响,一些农民群众即便是种不了土地,种不好田也不愿意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设还不是很完善,农民在失去土地后不知道该怎样生存,存在一定的后顾之忧,对土地的依赖性依然比较强。一些地区的领导农民群众对加快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化经营的认识不足,对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群众收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纳入到议事日程中,对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宣传、引导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做的不好。 1.2 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不健全 目前,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自发流转和强制性流转现象同时存在,尽管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种普遍现象,但是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还不是很健全,土地转入和转出之间缺乏足够的信息沟通,由于信息不对称,阻碍了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大范围的流转。此外,转租和转包、租赁等行为缺乏科学依据,不是通过市场机制形成的。在多数地区缺少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相关评估、咨询、公正和仲裁等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机构不完善,体制不健全。 1.3 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 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民应该依法享有的权利,他和土地承包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一起构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家庭承包制度的基础。农民群众是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体,农民群众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应该享有自主权。但是,在当前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存在侵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农民群众不能很好的实现自主决策权利,集体组织常常以土地规模化经营为借口以低价从农民手中租用土地,高价租给其他人,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 强化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对策分析 2.1 提高认识,强化宣传 要使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已经成为今后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当农民群众转移到二三产业后,不应该将闲置O土地撂荒,要更好的现土地资源的生产功能。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是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前提条件,只有保证农民群众从繁重的农业劳作中解脱出来,土地的流转速度才能加快。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城市工业和乡镇企业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十分有限,为了进一步解决农民群众土地流转后的后顾之忧,应该做好农业开发工作,吸引更多资本进入农村地区,带动土地流转。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实现城乡统筹规划,解决农民土地流转后的就业问题。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逐渐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还要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对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认识,及时转变过去陈旧观念。 2.2 健全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首先,建立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机构,明确机构的管理职能,权利义务,保证遵守法规和法律,同时还要明确违法法规后所承担的责任。还应该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同时还要建立健全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和中介组织,保证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其次,强化合同管理。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签订合同,并报备乡镇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认真做好调研和纠纷调解工作,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2.3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键措施,要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遵循准备工作、权属调查、纠纷调处、审核公示、完善合同、建立健全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立登记簿、颁发证书、资料归档等程序,扎实做好各个环节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与创新研究 摘 要: 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在社会迅速发展的今天进行合理化改革是十分必要的,然而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仍处在初级阶段,面临着很多的问题和挑战。本论文主要就土地流转的背景和土地流转的理论基础,提出集体土地流转的原因以及流转的前提和基础,以及一些政策选择。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土地流转制度 改革创新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长久以来取得较好成果的新农村建设制度,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存在许多的弊端,这成为了阻碍我国小康社会进一步建设的一大障碍。由此可见,当下最紧要的是不断改革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使得资源合理有效的进行配置,比如明确产权基础,创新农村流转体制,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 一、土地流转制度的研究背景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统筹三农建设,推进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对于农村流转体制健全,激活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分配等带去了福利。建立一个较为完整的、流转可行性强的、明确权利以及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体制,从内部就可以提高农业的发展活力。因此在十八大以后土地流转问题显然是中国农村发展的重要问题,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社会、经济方面也存在有一些联系。从具体的研究情况而言,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显然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以及现代农业发展进程的制约因素。 土地流转工作较为复杂,其所涉及的范围较广,需要考虑的政策因素较多,不单是与农村利益及稳定发展存在关系,还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存在着很大关系。最主要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在我国现阶段土地制度改革条件下,土地作为农村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提出,也是在致力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流转的面积的扩大,使得农村土地使用率的上升,优化了生产,达到了很好的土地配置效果。 二、土地流转制度的理论基础 1.土地转让 土地流转指的是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顾名思义,就是保留其承包权,转让其使用权。土地转让是指一些所拥有的、而没有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商再达成一定的协议,以某种有利的条件转让给其他农户主体。 2.土地入股 土地入股,是指在整个承包期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言,承包方有权对其进行量化处理,可以将其转化为具体的股份,再通过具体的股份以入股的方式同其他的主体进行生产活动,最后根据所持股份的份额进行分红。 3.土地转包 土地转包,是指在承包期间承包商可以将全部土地或者部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通过条件限定,将其转让给同一经济组织中的某个农户个体用于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使得土地集中利用,流转较为便利,农户负担较轻。 4.土地出租 土地出租,是指承包商作为出租的一方,把自己所持有的属于承包期间内的所有的土地或者一部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限定一定时间后再租给其他的主体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再向租入土地的一方收取租金。这样的土地利用较为灵活,避免了许多地方出现荒地的现象。 5.反租倒包 反租倒包,是指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户所拥有的承包地进行反租之后,将反租过来的单个承包地再进行集中,然后对相应的农户作出一些补偿,之后再把集中的土地发包给个人或者企业。这样的方式使得土地利用较为集中合理,大面积的产出保证了相对应的收入。 6.土地托管 土地托管,是指承包商把自己拥有的所承包的土地委托给农户个体或者专门的农业服务组织代为进行具体的经营管理活动,与此同时承包的一方和受托管理的一方应在达成协议后签订具体的合同,以及受托方会向承包方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7.土地互换 土地互换,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通过一定的方式,可将其拥有的经营权交换给另外的主体进行使用,而自己则可行使从其他主体那交换过来的土地经营权。大多数的农户都可自行交换土地使用权,使得土地利用更加的充分有效。 三、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与创新的选择 1.适度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为了给土地流转制度提供必要的产权基础,政府必须适度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措施。农村土地产权具有有效性、预期性、可分性以及可转让性等特点,就我国目前而言,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依法进行承包经营,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是许多人在享受这些权利的同时,却故意回避对土地的处分权。所以这还是一种不完善的土地经营产权,必须进一步明确农民承包土地的权能与职责,真正做到权责分离。政府在确保农民集体享有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同时,必须赋予农民更多的权益,使得农村土地充分归农民所有,政府要给予肯定和保护。只有土地承包经营产权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农户土地制度的主体地位才能真正地确立起来,才能促进我国土地流转制度的和谐发展。 2.继续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想要稳定土地的承包关系,就必须保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这是具有我国特色的农业发展模式,也很适合我国的国民状况,所有必须继续稳定这一政策,并在一定程度上使之进一步发展起来。由于就大多数农民而言,土地依然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和谋生手段,也是保障社会生存的基本条件。所以,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是很有必要的,把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决策权界定给农民,使农户成为土地流转使用权的主体,获得长期使用该土地的权利,保护好、利用好土地,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3.增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商品性 就目前而言,我国的土地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使得土地承包的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相应的法律地位也凸显不出来,所以,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条文需要做进一步的完善。第一,应该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相应的法律地位;第二,取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户籍性限制;第三,积极探索满足新增人口土地诉求的新途径。 四、总结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是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化解许多农业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使得土地流转制更加合理通畅的进行,政府需要时刻关注农业发展的动向和农户对于土地的利用。深化土地产权,完善各项政策制度以及法律法规,建立起更好的更健全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健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机制保障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摘要: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农村的土地问题也就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农村土地所有权、经营权以及使用权相结合的一种体现,在长期的农村政策变化中,国家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件,有效协调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变化,本文分析了当前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基本形式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发展趋势。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趋势 新形势下,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形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实行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具有时展的必然性,对农民集体土地的经营权适当放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以及股份合作等的形式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这种流转也要有严格的流程说明,要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针对于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现状来看,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有了新的变化。 1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 1.1 宅基地换房形式 这种流转形式是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是农民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以自愿的形式按照宅基地的实际面积大小来和规定的置换标准相对比,换取城镇内的一套住宅。原有的村庄用地会被用来进行复垦,节约留下的土地在经过整合之后,一方面会引进项目建设来综合利用,另一方面还可以用作耕地保护或者是拆迁户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建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流转形式并不是在所有地区都可适用,主要适用于在城乡结合地区,具体流程是对整个村子的农民集体进行拆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并在城镇建设集中回迁楼,农民可以居住到新建设楼房中。 1.2土地股份合作社形式 这种形式主要是由村组干部带头实行的,是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来作为出资的对象,在经过工商部门登记确认之后,形成土地股份合作社,这种形式下,土地的所有权和承包权并没有发生改变,只是对于它的利用和经营形式发生了改变。所形成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的是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这种形式严格来说属于是一种“分”“合”形式,就是把农民承包田的“土地经营权”以入股的形式,按照股份多少来分红,这样一方面可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确保农民对土地承包所具有的长期收益权。 1.3 以土地来换取社保 当前在对农民土地的补偿措施中,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安置逐渐成为了一种趋势,这种形式实质上并不具有长远性效益。这种形式下的农民在补偿的货币用完后就会给当地的政府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压力,政府会把这一部分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归入到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中,通过土地来换取社保,做到农民的老有所医、病有所医,通过制度的形式来维护农民利益。 2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发展趋势 2.1流转的形式会更加多样化 国家出台的文件中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有明确规定,流转的形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以及转让等形式,但是就此前的情况来看,一些实行的法律文件对于家庭承包的土地在流转上只有转包、出租、互换等形式,还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入股,而且所规定的可以入股的土地基本上对于农民来说没有什么较大的利用价值,而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家庭承包责任制形式,这种形式会在客观上促使越来越多的流转形式出现。 2.2流转期限延长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期限会受到总承包期限的限制,流转的周期不能超出总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在法律文件上规定的是耕地的承包期限以30年为准,草地为30~50年,林地是30~70年。不难看出,对于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会有更稳固的保障,并且现有的承包关系会长久不变,这就说明之前30年的耕地承包期限会在农村经济的发展态势下进一步延长,而承包期限的延长也就使流转期限也会得到延长。 2.3更加重视服务和管理 国家在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上,出台了很多新的政策,鼓励以工业带动农业,并通过各方面的投入来带动土地流转市场的活跃,通过农民对集体土地流转的重视。按照现有发展态势来看,在未来发展中很可能出现专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市场,具体运作上类似于证券交易所等,而且这样也会使这方面的中介机构增多,会有更多的关于土地流转评估和经纪等的服务,与此同时,土地管理部门、农业行政部门等的职责就会越来越大,在加强土地使用的同时还要对流转的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土地流转的正常有序。 3 结语 农村集体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当前形势下,随着农村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集体土地的流转形式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并且也给农民带来了很多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政策文件指导,这种发展趋势会越来越好。 作者简介:肖保全,本科学历,湖北省地质调查院,土地管理工程师,研究方向:土地利用与保护。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集体土地流转中基层政府职能研究 【摘要】土地是民生之本,也是中国经济制度的核心。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发展的过程中,农村劳动力迅速的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流动。因此,传统的农业收入所占农民全部收入的比例已经远远低于农民从其它行业所获得的收入。大量的农民工外出,大量土地闲置荒废。如何实现农民集体土地的转移,已经成为了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一号文件”强调提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再次证明土地制度作为农村最进本的经济制度,既是稳定农村经济的根本,也是保障农民的基础,因此重构农村土地制度对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集体土地 流转基层政府 职能规范 一、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政府有充当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倾向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这意味着,土地作为资源资源已经成为法律制度所关注的重点。农村土地与农民之间存在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因为农民赖以土地而生存,土地是农民的生活之源,生命之本。实践中,许多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已不存在或不健全,难以履行集体所有土地的经营、管理等行使所有权的任务,需要由行使自治权的村民委员会来行使集体所有权。这样,在法律上就表现出了一种对农村集体土地较为复杂的特征:即没有任何一个农民实体有权来行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这就给政府强力行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留足了空间。 (二)通过流转流失耕地的现象十分严重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城镇化进程逐渐加快,因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旅游区大量开发导致土地兼并和圈地现象非常严重,农民的土地被大量征收,而且,此时农民利用机会盲目个人建房,而且所用的不是传统的宅基地,而大部分是耕地。农民手里有了钱,有了钱就建房子。而且建房子都是在新宅基地建房,特别是选择交通比较便利的地方建房。这样,利用耕地建房的人数比较多,流转耕地建房的人也比较多,甚至出现了部分民购买其他农民地理位置比较好的耕地建房的情形。据某县国土局统计,近10年来,该县农民占用耕地建房数量达到2.5万亩,其中通过流转土地建房的达到1万亩,流转的原因在于农村公路全面硬化以后,选择在公路边建房以获得生活便利的人越来越多,所以流转土地建房的人也越来越多。 (三))农民流转土地的意愿不高 自古以来,农民就是脸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群体,可以说土地就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源。一旦实行土地流转,这就意味着农民必须离开赖以生存的土地,寻找其它的谋生机会。而农民因其受教育程度低、掌握技能低下,就业面非常狭窄。退一步说,即使农民找到了工作,实现就业,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大多是脏苦累的职业,而且收入水平偏低,工作环境艰苦,工作时间偏长,工作尚且不稳定。因为这些,所以农民中的一部分尤其是年龄偏老的农民不愿意把自己责任之下的土地流转出去,以恐成为“失地农民”。其次,虽然我国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但是农村的社保覆盖面相对较窄,社保力度相对较小,这样一来,农民害怕一旦让出土地可能陷入“种田无地、就业无业、保障无门”的尴尬境地。三是在农村土地的流转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矛盾纠纷,而基层政府若不作为,不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平衡流转价格,保障农民流转土地收益等等,农民势必会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本能,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 二、土地流转过程中基层政府的职能分析 农村的土地流转之所以会存在上述问题,这与基层政府在农村土地流转的职能定位是密切相关的。基层政府在土地流转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其所带来的效果也截然不同。即若基层政府履行职能得当,当地的土地流转就会顺畅,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就会增加。相反,若政府履行职能失当,农民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影响,农村的土地流转就会受挫,新农村建设就会受到影响。 (一)政府越位 第一,干预土地流转主体。在集体土地流转过程当中,可能出现参与决策和谈判的人却不是农民,而是政府或者村委会的相关干部,这样就导致责、权、利不一致,从而出现决策和谈判由有关权力机关执行,而后果却由农民承担的现象。特别是当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进行制约的时候,集体的所有权主体被虚置,负责机构成员取代了集体的权利主体地位。 第二,干预土地的流转方式。在我国,乡镇政府往往从发展本地经济出发,既负有遏制农民个人抛荒、弃地的义务,也承担有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道义职责和法律职责。因此,乡镇政府往往会想办法促成农民的集体土地流转。特别是在有比较大型的企业,需要流转农村土地之时,政府往往会觉得是提升自己政绩的大好时机,因此会千方百计想办法促成农民流转土地。 第三,干预土地的流转价格。如果企业投资金额比较有限,企业对流转土地的价格就会压得比较低,乡镇政府为了引进项目可能会帮助企业去说服农民,以促成流转。像这样背景下,有可能会出现少数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中饱私囊。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虚位和产权关系的模糊不清,导致了相应的土地权利不完整、不充分、不稳定。造成了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利用的规模小、粗放经营、短期行为等弊端,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二)政府缺位 第一,基层政府缺乏正确的规范与引导。在我国,土地所有权流转的唯一合法形式是土地的征用,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都必须依法申请土地的使用权,否则就是违法.而只要涉及到土地性质的变化,也要向政府申请征地,政府成为土地所有权转化的唯一主体。所以在流转土地的过程中,基层政府必须对相关政策宣传到位,让农民认真理解和领会土地流转的政策与法规.但是根据笔者的实地调查,结果是绝大部分农民表示没有读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不了解土地流转的流程,不懂得该如何流转土地,只是政府说什么只要他们觉得有利可图就按照政府的要求去做,结果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出现了混乱不堪的局面,大力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基于实例分析集体土地确权对农村土地流转效应的影响 摘要:通过对近几年我国农地流转问题进行分析,农地流转确实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有效利用了土地资源,同时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推动了我国现代化农业的发展。但是从长期发展分析,其中还存在着一些弊端,应引起我们的关注。 关键词:土地;农地流转;集体土地确权 近几年来,国家对农民土地问题出台了相关文件,文件指出允许农民以出租或转让的形式流转土地,并且法律明确了农民的土地物权,形成了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同时国家对农村农业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发展空间,例如,制定农产品最低保护价格,取消了农业税,并且有种粮补贴政策,逐渐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为我国土地流转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农地流转即将迎来新的局面。 一、土地流转的意义 (一)有效调节农村劳动力 我国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我国按人口数量进行平均分配土地资源。当前农民的收入状况不是十分乐观,主要是因为种地的投入量比较大,而粮食收入与成本不成正比,粮食价格也不高,导致了农民的收入不高的现象。如今,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比较多,而通过土地流转这项工作的开展,可以使得土地资源与劳动力得到协调发展。 (二)增加农民收入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易可以满足人们不同的需求,给用户一个自由选择的空间,对于有些另有计划的农户可以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其他需要的农户,使得农民从承包地上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同时,另外一部分农民可以外出打工或从事其他产业,也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步伐。我国部分农村地区通过这项方法的实施,进而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三)解决了农民闲置土地的问题 我国农村土地的使用主要是以家庭经营为主,这样的劳动模式不易形成一定的规模建设,不利于农民收入是提高。在这种形势下,人们更愿意去城市发展,随着大量人口向城市转移,部分地区的土地资源闲置情况比较严重。农地的闲置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使得农田基础设施得不到很好的利用,长期下去,会造成生态环境的恶化,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使得土地资源可以合理配置,促进了农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打破了家庭经营规模。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使得农村的人力、财力及物力得到合理的配置,有效提高了经济效益。为一些比较有技术能力的农民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可以通过承包更多的土地形成一定的规模,从而实现农业生产的高产化。 (四)利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 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有一定的土地规模为基础,这样更有利于统一管理,方便了机械化的操作。目前以家庭为单位的种植模式,土地不是集中分布的,在这种形势下,不利于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如今,农地流转为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平台,利于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与产业化发展。从实际情况分析,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提高了生产效率,并且,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推动了我国农业的良好发展。 二、农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 (一)无地农民的后期生计问题 目前我国政府鼓励农民进行农地流转,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生产,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同时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但是,从长远发展分析,其中存在着诸多隐患。青壮年农民可以外出打工挣钱,但是老年人或农村妇女则要留在农村,都是还要靠土地来维持生计。所以,这一点是应该引起人们注意的问题。另外,有些农村地区的地理环境并不适合进行大规模的机械化管理。 (二)粮食安全问题 人们在承包土地时,一般会选择比较有经济价值的作物进行栽植,例如,花卉、果树、中药材等经济显著的作物。这样就会使得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减少,忽视了粮食作物的种植,长期下去会导致粮食危机的爆发。 (三)农村宅基地流转执行混乱 从农村的建房规划分析,由于对农村建房没有统一的规划,导致了地块散乱分布的现象,并且无规建房比较严重。农民建房但是不拆旧房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得对农村的整理难度加大,同时,废弃房逐渐增多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申请宅基地是需要手续费及土地规划费的,各个地方的收费标准是不统一的,这样会对宅基地的管理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四)农民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农地的确权工作完成了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但是,在实际的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对土地并没有定价权,农民作为农地的主体,应该有权利决定农地的流转价格,但是,在政府征用集体用地或与政府达成的协议价格,其中是政府的变相定价。在土地的流转过程中,农户对其中的活动缺乏详细的信息内容,以致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三、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对土地建设方面还存在较大的问题,农民土地产权缺少相应的权利,政府掌控着农民的土地处置权。这样使得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所以,我们应注重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逐渐完善流通环节和平台建设,一切为了农民的权益出发,保障农地流转过程的合法性以及做好后期的监督工作,只有这样才能逐渐完善我国农地流转工作。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简析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 摘要:当前我国全面进行农村集体也将面临众多风险,例如失地农民生活无保障、农村贫富差距加大,商业资本下乡“囤地”威胁粮食安全、行政权力干预扰乱市场秩序等。因此,笔者持“半开放”市场化的态度,认为应加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禁止商业资本进入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在根本上赋予农民自由流转权、实现不动产权能最大化。 关键词: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化;增值收益 一、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现状 (一)承包土地承载着生活保障功能,农民不愿流转承包土地 农村集体土地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用于公共设施、乡镇企业的建设用地、宅基地、家庭承包地,以及自留地、荒地等。其中家庭承包土地对农民的意义重大。据统计,截至2011年,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比重不足四分之一,稳定转移的比重更少,多数属于外出务工,但是无法在城市立足,最终要返回农村;在农民收入中,农业收入的比重占到三分之二,种植业收入的比重仍占一半左右。由此可见,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依赖性仍然很强,失地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无生活来源或者生活质量降低,因此绝大多数农民不会选择转让土地,而是选择出租土地,以防外出归来时有生活保障。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商品属性不明确,无法充分实现市场价值 我国土地整体上划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者相较而言,国有土地使用权、产权划分具体,产权性质明确,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国有土地可进行市场流转;而对于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则受到极大的限制,集体土地的价值被固定在农业产值上,因而土地的市场价值不能充分实现。首先,集体土地使用权基本上不具备抵押、担保等派生功能。据《担保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可以抵押,这表明了集体土地使用权大体上没有抵押权能和担保权能或者极大程度地被限制,市场价值不能充分实现。其次,集体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必须为农民,且该集体土地不得用作非农业用途。以农村宅基地为例,物权法规定宅基房屋的受让方必须为农民,如果转让给城镇居民,则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民事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的风险问题正是基于这一事实产生的。 (三)集体土地的流转制度不完善,阻碍农民的土地增值收益 当前我国有关集体土地流转的制度并不完善,不利于农民公平合理地流转土地。首先,农村集体土地转让缺乏统一的价格标准,无专门的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机构。农民普遍存在对土地市场信息把握不及时、不准确、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不了解交易当时的土地市场价格,因而出现凭经验定价、随意定价的现象。其次,政府拥有征地垄断权,农民极少获得土地增值利益。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进入商品市场,这实质上法律赋予了政府征地垄断权,即政府一方面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垄断征地权利, 同时又经营二级市场――把从农民手中低价征来的土地高价卖给开发商。而农民所获得的征地补偿仅与其农作物收益有关, 土地征收、转让过程中的增值收益多数被政府拿走。同时,大部分政府都存在“土地财政”的现象,政府违法改变土地性质、使得集体土地流入市场。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这是征地制度改革内容首次写进中共党代会报告,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农民在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处于弱势地位,我们要给予充分的重视。 二、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将面临的风险分析 (一)失地农民生活无保障,农村贫富差距加大 失地农民问题是放开土地转让市场前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中国农民有715亿之众,传统农民以农业种植为生,一旦脱离土地,其生存可能受到威胁。从日本、韩国的经验看,这两个国家允许农民自由买卖土地之所以没有导致大规模的”失地流民“问题,一是因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对土地升值普遍存在心理预期,“惜地”意识越来越强烈;二是因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为失地农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最重要的是日韩两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失地农民无后顾之忧。虽然我国农民也有惜地意识,但是我国的就业服务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仍在不断建设和完善中,目前不足以充分保障农民的生活,我国放开集体土地流转市场虽然不会引发大规模的“失地流民”问题,但是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仍然是重中之重。 集体土地自由流转导致的农村贫富差距加大也不容忽视。研究发现,在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合作社、家庭、个人等诸农业经营组织形式中, 家庭农场在生产效率、生产效益、环境成本等方面具有优势, 是首选的农业产业组织形式,这也是我们鼓励集体土地自由流转、促进土地集约化生产的最初目的。然而集约化就意味着土地多寡分配不均,对于农民来说,农业种植是其主要收入来源,土地的多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收入的多寡,这必然造成农村贫富差距加大。 (二)商业资本下乡“囤地”,粮食安全受威胁 集体土地的自由化、集约化流转有利有弊,利处在于可以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弊端在于如果允许商业资本流入集体土地市场,在利益驱动下,商业资本会大量下乡“囤地”,这将严重扰乱集体土地的市场流转秩序,使得集体土地的流转具有投机性,造成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或者其他主体无法获得集体土地或者只能高价购买集体土地,导致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直接的后果就是粮食价格大肆提升。同时,商业资本囤积的集体土地多进行房地产开发等非农建设,耕地大量减少,严重威胁我国粮食安全。 (三)行政权力干预,扰乱市场秩序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化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个人意志,遵循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进行农村土地交易。当前我国《物权法》《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对农民土地承包权的流转自由保护和确权保护不到位,赋予发包方在集体土地流转上的决定权,极大的阻碍了农民流转土地的自由,同时现实中也存在土地买入者和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村委会、村民小组等)相互串通,胁迫农民强买强卖土地的现象。农民是土地的“长久使用者”,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具有充分的自主权,然而土地流转的推动者却多是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代表,行政权力的介入,使农民丧失了话语权,违反了平等协商原则和自愿原则,严重地扰乱了集体土地流转的市场秩序。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论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法律制度的原则 [摘要]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法律制度的完善对解决农民和农村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我国现有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现状出发,剖析现存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法律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 集体土地流转法律制度基本原则 我国目前的集体土地流转法律制度具有规定的不完备性及滞后性、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出性及限制的不严格性和家庭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不完整性,导致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很不规范,造成很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一方面表现在巨大社会需求压力下出现大量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隐性市场存在,形成“与现行法律相冲突,不利于保护农民利益,也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竞相降价导致利益损失和土地市场不规范”和“由于集体地权初始形态的模糊导致,在级差收益的分配上造成集体部分过大,农民分红缺乏保障”等隐忧 ,另一方面表现在政府由于地方利益等的驱动大量地变相违法“圈地”,荒废了大量的耕地,如据统计,全国各地以兴办“开发区”、“大学城”、“汽车城”等名义非法征用的农地竟达3.6万平方公里,不少省份2010年前的规划用地指标现在就已用完,并且在征用土地的补偿上明显不合理导致大量农民上访事件的发生 。另外,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上,不少地方出现的“强流转”侵犯农民流转利益现象导致的经济不效率远远大于法律对家庭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严格限制所能实现的善意目标。这样规范集体土地流转法律制度已迫在眉睫,明确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原则正是解决该问题的突破口。 一、公平与效率价值目标的协调原则 我国在集体土地流转上强调国家征用集体土地的有效实现,表现在法律没有严格限制征用土地,同时为防止农村土地的集中,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垄断土地一级流转市场,并严格控制集体使用权的流转,以实现农村内的公平,当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出现效率与公平矛盾时,公平是法律政策制定者的首要选择。如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过程中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是否允许家庭承包经营权以转让和抵押的方式流转,最后主张防止农民失去土地造成严重社会不公的观点为立法机关所采纳,禁止了家庭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并对转让做了严格的条件限制。 这种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向国家所有权单向流出上强调效率,而在集体使用权流转上严格限制以实现公平的协调方式是很成问题的,如前面提到的“圈地”现象。这样,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严格限制既没有实现预期的农村社会公平,同时导致了大量的无效率现象。因此,在构建集体土地流转法律制度上,必须重塑公平与效率价值目标的协调观。无数研究和实践表明,需保证政府的征用土地的效率,同时更应该注意不能损害社会公平。而对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则要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实现资源配置的高效率,政府和村集体不能越厨代庖。 1.国家、集体与农民利益的协调。土地的流转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其中特别需要处理的就是国家、集体与农民个体的利益。然而,无论是对集体土地的征用,还是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大国家,小社会”的事实决定我们必须首先关注农民的地位和权益的保护。在集体土地征用上出现许许多多的政府带头违法现象其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法律虽然规定了征地的法定程序,但是过于简单,没有明确限定公共利益和确立农民在征地中的法律地位。在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农村集体地位虚化的情况下 ,如果农民没有向征地方行政机关异议和向法院提起司法审查的权利,是很难阻止当地政府和村干部对农民权利的入侵的。另外,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是现今国家征地的核心问题,虽然国土资源部也指出,下半年的土地征用要实行听证制度,大规模提高征地的补偿幅度等,但真正要解决问题还要在法律上明确做出规定。 2.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的协调。这主要指在处理集体土地流转时必须考虑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满足和长远发展需要满足的协调问题。在强调可持续发展观的今天,面对耕地大量减少的严峻局面,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切实保护国家的粮食安全。城镇化建设的土地需要应该通过建设用地的再开发和荒地的利用来满足,在保证公共利益适量征用集体土地下,建设有序的集体建设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要“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已经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20条区分了土地证用与征收,并增加了补偿条款,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这就需要我们修改《土地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立法构建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同时注意与原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登记制度等的协调。 3.要突破土地资源配置公平与效率的两难境地,是否要对土地所有制关系进行大的调整?对我国土地制度的改革总体上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国集体土地主体的虚位性决定要将集体土地国有化,赋予农民永佃权;走向对立面的另一种观点认为要将国有土地私有化,才能实现土地资源配置的公平与效率;比较折衷的观点主张据完善集体土地所有制关系,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两权分离,通过法律进一步将土地使用权物权化 。本文总体上比较赞成后者观点。这是因为“是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更反映出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要对所有制关系进行大的变革将会面临巨大的我们所不能承受的制度变迁成本,前苏联的实践证明,土地的彻底的私有化不但没能实现高效配置还引起了严重的社会不公;将集体土地国有化还可能会给政府权力的滥用戴上合法的帽子,更加无法控制政府圈地现象;并且,从党中央的政策主导方向来看,“土地家庭承包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至少在将来一段时期内不会出现所有制关系大变动的可能;再次,实证的研究表明,农民对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还是有比较高的认同感,因此没有进行土地所有制关系大变动的必要 。 二、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良性互动原则 现有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单项流出性。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私人所有的土地征用本来是无可厚非的,这体现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平衡与协调。虽然党中央和政府强调要依法严格控制征地规模,但在我国国有土地的有限、现今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受限制与城镇建设的巨大土地需求的矛盾关系决定了征地规模很难得到控制。按照目前征地的趋势,集体土地恐怕最终会全部被国有化。并且,这些被征用的土地因为种种原因很多都是处于闲置的状态,没能实现所谓的“公共利益”。虽然《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闲置一定期限后要缴纳相应的闲置费,甚至收回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对适于耕种的土地交由农民复耕,国土资源部也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并通过依靠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来执行,如开展所谓的年度土地执法大检查等,然而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可见,这种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单项流出机制是低效率的,不可避免导致集体土地日益减少的局面,并且这种做法有违对所有合法财产一体平等保护的精神。对此一种选择为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单项流出为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双向流动,使被征用集体土地在某种条件下可以复为集体土地所有,或者至少赋予农村集体或农民对该土地使用权的索取权。应该说,这种建构是有其必要性和可能性的。有调查表明,现今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是求大于供的 。赋予农村集体和农民在一定条件下对被征用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索取权,不但能有效防止农用地数量急剧减少的严重局面,控制政府非法圈地的现象,最重要的是满足农民对耕地的需要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实现。如上提到的,我国现有《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在一定条件下应当交由相应集体或个人耕种。另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已取得党和国家最高层的共识,所以说建立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良性互动机制还是存在法律制度和政治经济基础的。未来的思路应该是明确相应集体和农民对原耕地的自动法定耕作权利,并进而是原集体所有权的复归。当然,这需要在法律制度上的进一步完善。 三、国家之手与市场之手的有机结合原则 市场经济的核心就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的作用,土地作为基本的生产要素之一也不应例外,即要坚持市场无形之手在土地流转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然而,由于市场本身具有种种的缺陷和土地特别是农地在国民经济中的根本作用,各国越来越加强对农地的保护和建设用地的控制,即发挥国家之手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作用,以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 在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我们在建构集体土地流转法律制度中要更加谨慎处理国家之手与市场之手的关系。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在现有严格控制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的法律框架下,集体土地流转的市场作用远远没有发挥:集体建设用地权的流转在法律上是空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在实践中出现严重的违背农民意志强制流转损害农民利益的严重局面,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机制,政府对土地市场的管制出现严格的管制与管制失效的困境 。因此,要建立高效的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关键还是市场在流转市场中基础作用的回归。相应地,要从法律上重构政府之手的运行,对与市场经济不符的原有政府职能要进行分化和转化,交由市场力量操作,而为弥补市场不足需要的政府职能则要相应强化。如城镇上商业地开发完全可以交由市场进行,政府的角色通过土地利用规划和财政税收等经济手段进行相应的引导和调控,而对耕地保护和城镇建设规划的执行,政府部门则应强化其监督职能。只有政府之手得到严格的控制,市场的作用才能充分的发挥,高效、有序、公平的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才能建立起来。
浅探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 摘要: 土地资源自身的特性———有限性与需求无限增长性决定了我国城镇发展与土地需求不足之间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与高效利用将是保持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需求之间平衡的重要措施。我国土地资源正由过去的粗放式开发利用过渡到可持续式、循环式、集约式的开发利用。目前我国正致力于探索高效、可持续的土地开发利用方式,探索城镇化发展与土地可持续利用之间的平衡点。 关键词: 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城镇化;可持续 随着人口增长,我国农村逐渐城镇化,用于城镇建设的原有优质农田越来越多,种粮和城镇建设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对解决我国由人口增长对土地可利用空间的要求越来越高的问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如何通过合理的开发与利用来满足我国对土地和粮食的基本要求,已经成为我国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研究课题。 1我国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我国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是协调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世界性命题,尤其体现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土地资源供应不足与经济发展需求逐渐赠涨这一难以协调的矛盾中,这一矛盾将会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进一步激化。我国国土面积排名世界第三,耕地面积排名世界第四,但由于我国人口密度大,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人均土地面积0.72hm2,人均耕地仅0.09hm2,是世界人均耕地(0.037hm2)的1/4,人均占有量极低[1]。由于我国社会发展前期未认识到土地资源利用与土地需求之前存在的矛盾,造成粗放化、无序性、缺乏科学性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目前,我国土地由于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土壤贫瘠化盐渍化、草场退化以及土地污染等,造成土地资源总体质量下降,使得可利用土地进一步减少。 1.2我国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如楼市开发、工业区建设,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城市建设用地总量失控和耕地过度用于城镇化建设等造成土地资源浪费、耕地面积减少过快。煤矿等工业给我国带来了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土地带来了“三废”污染,据有关数据显示,全国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5[2],这部分污染场地由于修复费用高、技术难以推广,污染场地的修复成为当下环境污染中最为热门的研究方向之一。 2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现状 针对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很多学者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展开了大量的研究。现阶段主要对土地开发利用的可持续性、集约性、循环性层面进行研究,多从土地开发利用产生的经济效益与可持续发展之间如何保持平衡这个根本点出发。土地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早在1900年就已在国际上提出,研究内容主要为可持续利用规划和管理、可持续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可持续利用影响因素等方面。研究者最早从技术角度、政策角度、社会—经济—环境角度对可持续利用规划和管理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如张雪靓等[3]对淮海平原的耕地分布进行研究,表明淮海平原高利用地下水增加耕地的利用强度的这种高投入高集约耕地利用方式不可持续,对地下水位影响较大,造成地下水危机。随后,为了更加规范地对土地可持续利用进行评判,学者开始研究土地可持续利用的评价体系和标准,从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三大方面进行可持续评价,目前对可持续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较为系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同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古丽齐克热等[4]从这三大方面建立了适宜其所选案例的可持续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了评价。 3我国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研究展望 我国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相关研究主要有土地的可持续利用、集约利用和循环利用三大类研究,研究内容多集中在其评价体系、评价标准、影响因素、土地使用管理以及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的途径等方面。城镇化发展必将会占用农村现有耕地,关于城镇化与农村耕地之间的可持续利用、循环利用已有部分研究,但关于这两者之间关系的动态分析、定量分析将研究较少。工业发展造成的污染土地再利用的研究还停留在治理方法探索阶段,如何有效治理现有污染土地实现再利用和如何平衡污染土地治理成本和土地可持续利用之间的博弈将是今后需长久研究的课题。偏远地区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将是未来我国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研究的难题。此外,如何规划发展新型城镇,使其对耕地的利用更加合理高效、可持续也是未来研究的趋势。 作者:王一汀 单位: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土地储备中心 浅探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 1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措施 1.1提高土地肥力,保护地表土壤,加快退耕步伐为了保证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退耕是提高土地肥力,保护地表土壤的一种资源储备。近些年来,由于乱砍乱伐树木,我国土地资源荒漠化沙化严重,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就要加大退耕还林的力度,逐步把这些耕地和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改善生态环境。并且为了加快退耕还林的速度,在一些有条件退耕的地区,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如:近些年来,广西岑溪市为了增加农民的收入,确保退耕还林的成果,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补助政策。从2011年起,对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种苗和造林费,一次性每亩补助300元,并且还制定了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政策,加快了退耕还林还草的速度。并且通过农业基本建设,在一些退耕困难大的地区,建立了高效生态农业,而对一些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的地区,为了使植被能够较快地得到恢复,采取了封闭的管理模式,严禁人入内。 1.2完善征地制度和补偿办法,缩小了征地范围为了确保农村粮食供求大体平衡,要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建立以生产粮食为主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制度和征地补偿办法,建立征地和土地转让最低价格制度。在不出现大的自然灾害的前提下,保证农民丰年有余,灾年略歉。同时,为了加快土地征用制度的改革,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引进、开发优质高产新品种,同时也要研究和推广利用这些新品种,从而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如岑溪市为了实现占补平衡,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把土地开发工作和服务“三农”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地开发整理制度,有效改善了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如糯垌镇黄塘河改造项目中,为了使农民旱涝保收,不仅开垦了362亩高产优质水田,还使800亩低洼水田避免了洪涝的侵袭,从而使600多亩田实现了旱涝保收。另外,土地征用制度提高了土地补偿的标准,缩小了征地范围。 1.3加强后备储存土地的开发力度,严格控制闲置土地为了做好土地开源节流的工作,要加强后备储存土地的开发力度,深入调查检点项目的土地使用情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使用量,明确界线。并且按照相关政策,对闲置两年的土地进行严格控制,依法无偿回收,并且重新规划;同时对闲置少于两年的土地,要收取开发土地闲置费用,从而对农村的空地、闲地进行整理融合,节约土地,科学合理利用土地。如:岑溪市为了保障国内各地保护目标的实现,成立了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注重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规划、协调工作。根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对全市每个开发整理项目都建立了相关的档案资料,把全市可开发、复垦成耕地的项目建立了项目库,实现了占补平衡。 1.4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现代生活中随着工业化不断的发展,生态环境也遭到了破坏,使社会经济陷入恶性循环中,阻碍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为了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政府要加强水土保持的力度,采取退耕还林还草的政策,使用科学合理的耕种方法,保证水土的营养和肥沃,并且要建立群众的环保意识。如:近些年来,为了促进岑溪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岑溪市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岑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认真贯彻“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自1999年以来,岑溪市新开垦耕地面积95.73公顷,一共有69个耕地开垦项目通过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和确认,逐渐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2结语 为了确保我国土地资源具有科学性、高效性和规范性的开发和利用,就要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加强思想工作,才能合理科学地开发和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 作者:黄静单位:岑溪市国土资源局 浅探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对低碳经济背景下农村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分析 【摘 要】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同时注意对环境的保护,因此低碳经济的理念被树立起来,并开始运用到我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农村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是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将低碳经济的观念运用到农村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中,能够获得更好的效果。因此,本文通过简要介绍目前农村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现状及问题,进而提出了低碳经济背景下,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相关策略。 【关键词】农村;农民;土地资源;低碳经济 引言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以及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增加,人们开始提出低碳经济的发展思路,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同时确保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低碳经济的主要内涵是指:通过对新能源的开发、资源利用技术的提高等手段减少对高碳能源的消耗,从而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在次前提和基础下,确保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农村土地资源属于稀缺资源,以低碳经济的理念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能够起到更好的效果。 一、农村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现状及问题 (一)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我国农村人口的数量比较多,但是农村土地资源是非常有限的,随着近几年的调查和研究发现,目前农村的人地矛盾日益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于农村土地资源来讲,主要是用来种植农作物,随着种植农作物的时间增加,土地的肥沃程度也在逐渐降低。但是,很多农民为了保证自己的收入,不允许土地进行休养生息,而是持续地进行农作物的种植,从而导致农作物的产量下降,土地资源也遭到了一定的破坏;第二,农村土地资源在一段时间内的总量是稳定的,不会有显著的增加;但是,农村的人口却可以增多这样平均每个农民获得的土地面积就会减少。这样,当土地重新划分的时候总会引起农民与村组织之间的矛盾,从而打击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人地矛盾。 (二)其他用地需求量变大,土地资源更加稀少 为了更好地提高农民的收入,不断扩大农民的收入来源途径,我国开始在农村进行城镇化建设,使得一些农村人口可以转变为城镇人口。但是,在农村进行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有可能征用农村的耕地作为建筑用地和工业用地,土地的需求量变大,使得农村土地资源更加稀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随着农村土地资源的不断被开发和利用,目前农村生产力的逐渐平稳,土地资源的种植能力是有限的,因此对于农民来讲,农村土地资源带来的收益是有限的。由于农村土地资源的其他用途比种植普通农作物带来的收益更高,所以很多农民愿意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第二,一些农村为了更好地带动当地经济增长,会采用招商引资、建厂或者是挖矿等途径,占用一部分农村土地资源或者出租给他人。这样虽然能够在短时间内带动当地的经济增长,但是也使得农村土地资源更加稀少,所以不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长久之计。 (三)土地污染比较严重 随着我国工业的不断发展,加上缺少对工厂周围环境的保护,对于农村土地资源的污染比较严重;同时一些生活污染物的随意排放,对土地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从而使得可利用的农村土地资源变得更加稀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很多农村为了更好地追求经济的增长,为农民带来高收入,开始在农村土地资源附近修建工厂,但是这些工厂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往往没有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相应的处理。从而使得土地被大量的工厂污染物污染和破坏,使得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变得更加稀少;第二,农村生活垃圾的随意排放,在生活垃圾中也会存在很多化学物品,对土地资源造成严重的损坏,例如:一些含磷量比较高的洗衣粉、不可降解的塑料垃圾等等,都会对土地资源造成严重的影响。从而使得土地资源遭到污染和破坏,无法发挥其正常作用。 二、低碳经济背景下农村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策略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论述可知,目前我国农村土地资源在开发和利用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人地矛盾更加激烈,从而最终会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因此,为了更好地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需要树立低碳经济的理念,在低碳经济的指导思想想,合理地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为此,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的策略: (一)提高低碳经济和低碳农业生产意识 在农村进行土地资源开发和利用的过程中,要始终以低碳经济和低碳农业生产的意识为指导,提高农民和农村土地资源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为此可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不断推广和提倡低碳经济和低碳农业生产的概念和内涵,使得人们充分认识到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帮助和鼓励农民向着低碳农业和低碳经济生产的方向发展,不仅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利用,而且能够更好地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第二,在提倡低碳经济和低碳农业的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农民的利益,不能为了达到低碳经济和低碳农业生产的目的,就过分损坏农民的利益;第三,要注意循序渐进的原则,发展低碳经济促进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目标,所以要注意按部就班地来,逐步地将传统农业向低碳农业方向引导。 (二)确保发展低碳经济和土地资源利用的技术 为了更好地发展低碳经济,同时促进低碳农业生产的发展,从而实现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因此必须要进一步研究与低碳经济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技术,为此可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发展生态农业,尽量提高生态农业圈中各个环节资源的可利用率,生态农业是一个整体环节,相关的技术能够使得各个环节紧密相关,确保前一个环节的资源能够为下一个环节提供能源输入,并且形成一个有效的整体,同时可以产生一些促进作用的自调节功能,确保生态农业圈能够稳定健康地发展;第二,提倡多种作物的混合种植生产模式,在传统的农业中,农民往往会根据当地的气候选择农作物进行种植,但是农村土地资源和农作物的生产能力是有限的;所以可以鼓励农民在种植传统农作物的同时,选择种植一些其他的蔬菜或者药材等,不仅可以帮助土地恢复肥沃程度,而且还可以保证农民的收入,更好地提高土地的开发和利用效率。 (三)明确农村土地资源的发展方向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在低碳经济背景下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根据当地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明确农村土地资源的发展方向,打造当地农业生产和土地利用的特色,从而能够发挥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和利用的优势,带动当地低碳经济的发展;第二,要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进行明确的规划和布局,在进行开发和利用之前需要有明确的计划,从而能够更好地指导农村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方向。 三、小结 虽然目前我国很多农村人口开始向着城市化或者城镇化的方向迁移,但是我国的农民人口依然非常众多,农村土地资源依然非常匮乏。在这一前提下,促进我国农业土地资源按照低碳经济模式进行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因此,本文通过简要分析目前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低碳经济模式下,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再利用的相关策略。相信,随着低碳经济在我国的不断深入发展,能够更好地解决我国土地资源的匮乏问题。 浅探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基础测绘工作对本地区矿产资源开发与土地资源利用的监测作用与现实意义 摘要:经济发展是国家在任何时期的主题,尤其是在国家大力提倡发展西部经济的大背景下,矿产资源开发与土地资源利用已成为西部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而基础测绘工作在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减少经济损失;加强数字监管;测绘数据的重要性 阿拉善盟矿产资源与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 矿产资源分布情况 阿拉善盟地处内蒙古自治区最西部,地势东高西低,地貌形态以戈壁、沙漠、丘陵为主;西南与甘肃省相连,东南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相连,北与蒙古国交界,总面积27万平方公里;阿拉善盟地域辽阔矿产资源丰富,有优越的成矿条件,具有矿种齐全、分布集中、储量丰富、质量优等特点,基本分布规律为东煤炭,西萤石,南磷北铁中部建材石料盐、碱、硝,目前已发现矿产种类84种,探明一定储量的47种,现已开采的矿种40种,其中湖盐、花岗岩、无烟煤、冰洲石储量全区第一,煤、盐、铁、芒硝、萤石石膏、大理石、白云岩等多种矿产资源得到了开发并形成了优势产业;其中煤炭资源产地33处,累计探明储量是13.47亿吨,铁矿产地209处,累计探明储量2.73亿吨。 2009年全国矿业权核查工作完成后,得到的核查结果阿拉善盟地区共设有309个采矿权,其中已具有企业规模的204家,探矿权500多个,并有很多探矿权正在转到采矿过程中,以上的基本概括,不得不说阿拉善盟是一块物产丰富的宝地,矿产资源开发优势巨大是本地区的一大特点。 自然土地情况 阿拉善盟总面积27万平方公里,人口数量是22.05万,人均占地面积1.22平方公里;是全区人口最少人,均占地面积最大的盟市。土地广阔有大面积的未利用土地资源有待开发利用,其中荒草地多、耕地少且沙漠化程度高是阿拉善的一个现实状况。 耕地主要集中在阿拉善左旗南部巴润别立镇、嘉尔嘎勒赛汉镇,与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荒草地主要分布在额济纳旗与阿拉善左旗境内,沙地主要分布在阿拉善右旗境内, 宅基地占地比例少,有大面积的土地空闲,得不到有效利用。 综上所述,在全国矿业权核查中,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大量繁琐而准确的数据均来自于基础测绘工作中。 阿拉善盟矿产资源开发与土地资源利用中的问题 1、矿产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 资源丰富、分布广泛、跨度较大是阿拉善盟的一大特点,而且很多矿区均在人烟稀少或者是无人地区,交通不便、物资补给困难是很多矿山企业面对的一个棘手的问题,要及时了解这些矿山企业的开采情况就比较困难。 部分矿山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有超层越界、回采率低、或者偷挖盗采的情况,这样就回造成很多问题;向上超层会使得地面与地下采掘巷道之间的自然土层、自然岩体越来越少,在自然土层的承载力小于土层自身重量的时侯就会造成地面塌方事故,给在生产中的人员、财产安全造成无法挽回损失;有越界问题存在,也可能与相邻矿山企业产生经济纠纷;回采率低会使资源大量的浪费;偷挖盗采是比较严重的问题之一,在经济上没有为地区带来效益,反而在矿产资源整体规划上造成破坏,导致以后很难再进行大规模整体化的开采,更会对地面上的植被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以全盟煤炭资源储量最为丰富的阿拉善左旗古拉本镇二道岭矿区为实例,位于阿拉善左旗贺兰山中段,所含煤地层均为侏罗系下统汝箕沟组,含煤11层,含煤地层总厚197米,煤层总厚26米,属优质无烟煤。 2005年以前,古拉本二道岭矿区有60多对采掘井口,分布凌乱,生产规模不统一,经过井下测量后得知,85%的矿山企业生产力较低,回踩率不高;很多优质煤炭均作为煤柱子留在矿井下无法采出,年生产能力不足10万吨,是很多小型矿山企业的现状,且由于到处开挖的小型井口,给大片煤层造成了整体破坏,以至于以后无法进行大规模开采,造成了资源大量浪费,有关部门将测量所得数据逐级上报国家后,国家立即作出了调整。 2008年下发有关文件,关停年生产能力不足15万吨的煤炭企业,这样就给大型煤炭生产企业腾出了空间,让大型企业更好更快的发挥其在生产设备先进上的优势与潜能,井下采出率高,安全更有保障,这样既避免了资源浪费,又实实在在的为地区经济税收提供了动力,也带动了本地区一些产业的发展,为地区发展做出了贡献。 2009年国家进行了一项系统庞大的全国矿业权核查工作,阿拉善盟矿业权经过14个月的外业基础测绘工作,和8个多月的内业数据处理、坐标转换、成图、及数据库录入,完成了全盟309个采矿权和500多个探矿权的核查工作,经过外业测量得到了全盟所有采矿企业的总开采量、年开采量、保有量等准确数据,和所有探矿权的进展情况;国家有了这些准确的数据就可以对全国、地区的资源配置做出整体规划与局部匹配,有助于国家税收经济的提升。 2012年国家又重新对煤炭矿山企业做了整改,要求再提高生产能力,避免资源浪费,这样就使得一些企业面临生产方式的转变,就全盟优质煤炭产地古拉本矿区来说,已经投入到这一生产方式转变的环节中来:由原来的井下生产转变为露天开采,大规模的技术改造正在进行中,这样的的开采方式与以前的井下生产相比优势大,最为突出的优点就是基本做到无资源浪费,将地下煤炭资源全部采出为企业与社会创造好的经济效益。 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土地面积大,土地类型多,未利用地有很大的开发利用空间,由于全盟土地广阔人口少,很多地方是监管的盲区,出现了很多非法占地、用地、未批先建等现象,从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以后,此类非法现象就越来越少了,即便是有,也会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为地区经济挽回了大量的损失;也给部分企业避免了未批先建的罚款损失,彻底杜绝这种侥幸心理的滋生,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测量的大量数据,进入数据库后弥补了从前国家对土地资源数字监管的空白,土地监管力度加大,土地利用率得到提高,国家就可以更好、更快的更新土地调控政策。 2013年,对阿拉善左旗葡萄墩—腾格里工业园区一体化区域,进行了1::2000、1:1000比例尺的地形图测绘,经过实地踏勘,外业测量等环节,历时5个多月最终提交了成果。 有了这些成果后,前期就可以做出整体规划,使规划区内部的的道路、厂区、办公区、水电线路及所有的附属设施更加合理的进行布置,然后根据地形与地类的变化,做出局部的调整与设计,并可以做出施工前土方开挖的投入预算等,实现以最小的投入得到最理想的的效果,仅从基础测绘所得到的地形图上做出大量的前期工作,从整体布局到局部调整、从建筑设计到土方开挖预算,并可根据地形的起伏,植被的疏密,地质情况的分析,使所有设施做到最科学最合理的部设。 如何让矿产资源开发与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管控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脚步的加快,与之相匹配的基础设施建设繁荣发展的同时,也增加了部门监管工作的广度与深度;所以,如何能让监管部门可以方便、快捷地对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各种问题进行管控,又可以让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已经成为了年度常规工作,对所有矿山企业的开采矿种、开采规模、、动用储量,保有储量、超层越界等情况进行实地测量,避免开采矿种与实际不符,擅自扩大开采范围而造成越界行为;破坏地面植被而造成牧草场退化,使地区环境进一步恶化;也可以防范偷挖盗采等情况发生,防止资源过渡开采,导致矿产资源面临枯竭。 而土地的地类图斑一经实地测量确定后,可以适时的对草牧场的退化与覆盖,沙漠的扩张与收缩,植被的破坏与恢复等许多资源环境问题的变化进行监测,防范因植被的破坏而使环境进一步恶化。 以上所述,矿产资源开发与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经过专业软件对测量所得数据进行整理、汇编后,可以将现场的实际情况以图片、数据等更加直观的的形式展出来,可以为监管部门对资源与环境的监测提供强有力的数据和图形支持,为经济和环境建设保驾护航, 基础测绘工作不仅仅为工矿、土地利用提供数据保障,更是所有基础设施建设的先行军,并能带动其它环节形成产业链,各行各业蓬勃发展,促进地区与国家经济实力的增长,所以说基础测绘事业,为国家建设与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浅探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吉林省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对策分析 摘要:吉林省土地资源规模特点表现为“三多一少”:农用地多、耕地多、后备土地资源多、建设用地少,土地类型较为丰富。吉林省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主要存在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中部地区人地矛盾突出、建设用地统筹不够、部分地区土地生态功能降低等问题,对此,应该采取严格耕地保护,优化农地利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节约用地水平,依托区域资源优势,统筹优化利用土地等措施,以实现吉林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关键词: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利用 吉林省地处亚洲黑土带,土地肥沃,是国家粮食主产区和最大的玉米产区,拥有商品粮基地县(市)25个,全省粮食产量达到500亿斤阶段性水平。以全国1/25的耕地,生产出占全国1/18的粮食,提供占全国1/10的商品粮,最高年份为国家储存1/2的专储粮,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 吉林省地势自东南向西北呈阶梯式下降,东部分布长白山地原始森林,西部分布草原湿地,是吉林省重要的生态屏障;中部为松辽平原,是全国重要的粮食和畜产品生产基地。山地、丘陵、平原分别占36%、58%和6%。 1 吉林省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1 吉林省土地资源规模与结构 根据吉林省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005年底,吉林省土地总面积187400平方公里,占全国总土地面积的2%。土地利用率达94.3%,后备潜力小。建设用地面积104.9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9%。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3.42万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22万公顷、其他建设用地面积9.56万公顷。未利用地面积166.53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2%。土地利用结构以农用地为主体,表现为“三多一少”:农用地多、耕地多、后备土地资源多、建设用地少。 全省土地自然类型划分为15类104种。按综合自然因素可将全省土地资源划分为4个类型: 1.1.1 东部长白山地宜林类型 地处东部山地,约占全省总面积的42%,地处东部山地,海拔800~1800米,在该地带中适宜林木生长,是吉林省的林业基地。 1.1.2 东部低山丘陵宜林宜农类型 地处吉林省中部,大黑山以东,东部中山低山以西,约占总土地面积20%,海拔250~800米,河网密集水利工程好,水热条件优越,土壤肥力高,是发展林业和农业生产的基地。 1.1.3 中部台地平原宜农类型 地处中西部台地和冲积平原,约占全省总面积的17%,海拔160~200米,黑土、黑钙土分布广泛,土壤肥沃,温度略高,降水量在500毫米左右,水、热、土资源丰富。是主要的粮食、畜产品产地。 1.1.4 西部平原宜牧宜农类型 该区域约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21%,该区除西北角为大兴安岭东麓低山丘陵外,绝大部分地区海拔200米以下,地势平坦。光热条件好,是发展牧业生产最好的地区。 1.2 吉林省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其特点 1.2.1 吉林省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一般而言,土地的利用是土地资源规模的具体体现。截止到2010年底,吉林省土地利用可以划分为8类。主要包括可利用荒地和难利用荒地。如荒草地、重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岩、石砾地、田坎及其他高寒苔原地等,共有面积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5.7%,其中可垦农用荒地有2.2万公顷。 1.2.2 吉林省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特点 (1)自然条件优越。地貌、植被、土壤类型多样,农林牧副渔各业土地资源丰富,为土地资源的全方位开发利用提供了优越条件。 (2)地域差异显著。东部是长白山区,中部是松辽平原(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西部是科尔沁草原,大致呈现东林、中农、西牧的土地利用格局。 (3)各类用地相对集中。农用地集中在东部和中部,建设用地集中在中部,未利用地在西部分布较为广泛。各地类在东部、中部、西部的分布比例为农用地4:4:2,建设用地2:6:2,未利用地2:3:5。 (4)后备土地资源丰富。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未利用地开发、农用地整理和工矿废弃地复垦潜力较大,大规模推进土地整治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 吉林省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 吉林省东、中、西部土地资源禀赋各不相同,土地利用条件也各不相同,应该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合理高效地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做到地尽其力。但目前从调研的结果来看,吉林省东、中、西部仍未能因地制宜形成相适应的土地利用结构,严重影响了分区域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以及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综合发展。 2.2 中部地区人地矛盾突出 吉林省中部地区主要包括长春、吉林、四平、辽源等29个县(市),土地总面积677.52万hm2,占吉林省土地总面积的35.45%。吉林省主要城市都集中在这个区域,工业产值占吉林省总量的80%以上, 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业生产、城镇建设、现代服务业的土地利用功能突出。该区城镇建设用地数量占吉林省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52.41%,因此,该区保护耕地和发展经济的矛盾比较突出。 2.3 建设用地统筹不够 吉林省农村居民点用地比例过大,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任务比较繁重;基础设施水平较为落后,下水、垃圾、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能很好地满足城镇发展需要。改建、扩建、新建项目迫在眉睫。 2.4 部分地区土地生态功能降低 吉林省东部区域包括延边、白山、通化3个地市,共21个县(市、区),总土地面积765.91万hm2,占吉林省土地面积的40.07%。从调研结果来看,吉林省东部地区林地结构单一,林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差,耕地主要以中低产田为主,土壤养分含量较低,陡坡耕地占有较大比重。林木采育失调,植被破坏严重,水土流失现象严重。 3 吉林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对策与建议 3.1 严格耕地保护,优化农地利用 3.1.1 严格基本农田保护 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的基本国策,服从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利益,保障完成《全国纲要》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对于基本农田的保护应该严格执行占用基本农田审批制度、占补平衡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制度、保护责任制度、地力建设和环境保护制度,同时应该健全完善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听证和公告制度,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的社会监督。 3.1.2 积极开展土地整理 吉林省应该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确保耕地质量和生产能力的提高、确保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同时,应该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大农村废弃土地和闲置宅基地整理力度,逐步开展迁村并点、退宅还田,形成补充耕地的新途径。 3.1.3 合理安排土地开发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科学确定重点区域、开发规模和使用方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加强土地开发的调查评价,深化土地开发的可行性研究,规范土地开发的后续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2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节约用地水平 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3.3 依托区域资源优势,统筹优化利用土地 吉林省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应该依据各地的资源禀赋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用途,有针对性地开展土得利用规划。例如,吉林省东部山地丘陵地区,要加强生态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等重点林业工程,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合理有序开发耕地后备资源。 浅探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高校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 【摘要】 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高校规模在不断扩大,高校的用地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探索有效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土地资源效益的高校土地开发模式显得极为迫切。就此为切入口,比较讨论了高校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的三种模式,并就高校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利弊和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高等学校;土地资源;开发利用 一、高校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实践及发展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2001年《划拨用地目录》,高校教育设施用地可以划拨方式提供,法律规定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而且划拨土地出售时要向省市两级土地部门补交出让金,比例高达40%。国土部官员就曾指出,今后国土资源部将严格控制高等院校的新增建设用地,对于实际生均用地面积已超过国家现行规定的生均用地标准的高校,要求其今后的发展用地应主要通过调整现有建设用地布局、盘活存量土地的方式来解决,暂不得供应新增建设用地;对于一些高校已供应尚未开发的土地,要求按照闲置地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置;对于一些高校因历史原因形成的空余土地或低效率利用土地,按照法律规定,要开发利用这类土地,必须符合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规划确定可以改变用途用于经营性开发的土地,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处理。 显然,这些法规和政策都限制了高校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但在实际操作中,为了加大对高校解困的财政支持力度,不但高校土地资源的用途可以改变,转让中的相关规费还相当优惠。实际上高校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的实践,其实早在几年前在各地就悄悄进行着。有媒体报道,早在2005年某省属13所高校,共置换土地1821.88亩,置换金额24.7亿元。许多高校在土地开发与利用方面也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以某高校为例,其土地使用性质为教育划拨用地,土地分散,五个校区共有土地3508亩,可置换与开发的土地508亩。分三期置换与开发:第一期出让土地147亩,所得收益9.25亿元;第二期合作开发218亩,收益5亿元;第三期学校独立开发143亩,收益5亿元。以第二期一宗127亩土地拟开发为例,可开发面积总共28万,其中商业铺面面积1.7万×5≈8万,住宅面积6.8万×3.0≈20万。预计收益如下表: 结合上表,房地产公司开发的盈利为3亿元(12.6亿元-9.6亿元=3亿元),如果学校控股房地产公司,则学校盈利在4.5亿元左右(土地成本上缴后还可得到1.5亿元的收益)。 如上所示,高额的收益使得我国高校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的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事实上,高校土地资源得到快速的开发与利用还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走势紧密相关,也同政府政策的支持有重要联系。2008年,中国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楼市持续低迷,减税、降息等相关政策密集出台,特别是信贷政策比较宽松,首付比例、首次购房利率7折和二手房的诸多优惠政策,刺激了房地产市场消费,房地产业处于回温时段。随着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相继出台施行,以及原材料的大幅下降,目前对于特定区域的高校是其土地开发与利用的有利时期。此外,早在2007年9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曾举行新闻会,教育部部长周济谈两千亿高校债务时认为高校可以进行土地置换偿还债务,实际上很多学校已经通过校园土地置换把这债务偿还掉。周济部长明确支持大学“完全可以通过置换土地等方式偿还债务”。 二、当前高校土地资源利用模式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高校土地利用在我国高校扩招以来就逐渐在城市用地规划上产生深远影响。首先高校土地资源有面积广大、景观性强以及功能辐射面积大等特点;其次一所大规模的高校就有可能带动地区甚至一座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的升级。这些因素使得政府不得不多方面去规划和考量高校的用地情况;再次高校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直接影响到一个城市人才培养的能力和水平甚至是整个城市的人文状况,应当合理布局高校土地资源、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努力提高高校土地的管理水平,在满足高校适度规模和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不断完善高校的功能结构、避免盲目重复建设,进而实现规最大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 这其中土地资源的利用模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乎最大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现,一般来说,高校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有以下三种有效模式。(1)高校自身独立成立房地产公司自行开发。高校的布局调整更加需要科学的规划,针对地域条件和人口稠密程度,根据高校发展规划和现有学校实际布局,成立校属独立房地产公司自行开发,能够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规划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土地利用效率,其开发失败风险也较小。(2)高校与房地产公司引资合作开发。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土地合作开发,建设安置房和商品房,盘活现有土地资源。合作开发是当前大多数高校土地利用开发的主要形式,此方法是整合校内校外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满足高校发展和教职员工住房需求有效的途径。(3)挂牌出让的模式。挂牌出售能够快捷的解决高校资金不足、土地闲置等问题,在多校区运行的高校中被广泛的采用,能够出让一些零星分散的土地资源、获得一定的资金回流,高校要将分散的零星用地,在取得所有权的基础上,进行拍卖、租赁经营,发挥土地效益最大化。 上述三个模式各有自身的优势,但也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局限性,表现为:(1)“高校自身独立成立房地产公司自行开发”的模式通常受制于高校的管理体制(主要为事业制),独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可能受到体制机制、人员编制、启动资金、市场化运作缺乏一定的经验等等因素从而影响其实际经营效益。(2)“高校与房地产公司引资合作开发”的模式由于在开发过程中学校实际上无法完全掌控项目的进展,很可能成为“夹心饼干”,处在高校广大教职员工与合作开发商之间,既要兼顾教师员工的利益又要保证项目合作方的利益,因此往往要处理很多纠纷和矛盾,更为严重的是往往会导致项目开发的延误。(3)“挂牌出让的模式”涉及到土地性质改变过程中的报批、审批工作,手续繁琐、程序复杂,往往要经过较长时间、许多部门的批准方可完成,同时要上缴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高校获得的土地出让收益在绝对值上大打折扣。 三、高校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风险及控制 虽然高校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不仅能够大幅提高高校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从而每年可以为高校节省一笔开支,缓解高校资金压力以还清债务,同时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如第二部分所述,无论采取哪种模式,高校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就目前情况来讲,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当前各高校普遍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资金的筹措和来源都是依靠政府,高校自己若要进行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就必须用土地抵押贷款,或利用引资合股共同开发,这种行为本身就具有一定成度的风险; (2)受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宏观经济环境、政策等因素的变化以及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诸多不确定因素,也给高校土地资源的盈利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3)利率变动大。学校在筹措资金时,可能面临利率变动带来的风险,利率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资金成本的大小; (4)无论采取哪种模式,都要解决可能出现的如高校土地分散、存在几个分校区,安置部分教职工住房,校区商业价值不够高以及土地利用率不高等客观问题,这也使得高校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存在一定的风险。 要通过合理选择高校土地资源利用的模式以及整合高校土地资源等途径以实现多方共赢的状态。(1)根据各高校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模式,趋利避害;(2)针对前文所述的不同模式的优点和缺点,在利用和开发的过程中扬长避短,实现高校土地资源利用的效益最大化;(3)应当充分发挥闲置土地的作用,提高了学校土地资源的利用程度;同时注意防止盲目建设、重复建设;(4)要善于协调各方面利益主体的关系,如通过土地资源的利用与开发,解决安置房以及部分青年教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可以缓和教职工矛盾、改善人居环境、稳定人心。 总之,高校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抓住机遇进行土地资源开发,以解决财政补贴中的“瓶颈”现状,建好安置房,稳定教师队伍,创建和谐校园。也应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充分把握和运用市场经济的规律,制定适合学校实际情况的风险规避方案,通过合理的筹资结构来分散风险,争取盘活校产、以最小的投入,为学校带来长足的发展。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土地流转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探析 摘要: 农业可持续发展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农村土地流转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近年来,土地流转对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土地流转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分析农村土地流转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意见,探寻土地流转工作新思路,发挥土地更大效益。 关键词: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建议 1土地流转的重要作用 土地不仅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更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要想成功解决农村“三农”问题,实现农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现代化农业的顺利进行,关键在于如何实现土地的依法流转。从专业化角度出发,土地流转属于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也就是拥有土地经营权的相关农户把土地的经营权,即土地的使用权按照规范化程序转让给农村的其他农户或者是经济性组织,实现所谓的保留承包权及使用权转让。目前,农民已经采取了多种方式对农村土地流转实施了大胆尝试。相关研究结果显示,土地流转能够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整合,进而建立起现代化、规模化以及产业化的科学经营模式,有效实现土地自身所具有的经济价值,实现农民增收、现代化农业增效,最终促进农村发展。一是借助土地使用权的科学流转,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一家一户的传统经营格局,改善地弃耕抛荒的不良现象,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率及土地集约化程度,而且可以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解放,使一些农民离开了土地转为经商或者是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此外,土地流转能够优化农村的劳动力结构,实现劳动效率的提升,为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以及农村城市化进程贡献力量。二是通过农民自愿互换田土,将原来零散的耕地转化为集中化耕地,有利于机械化生产,促进劳动效率的提高。此外,土地流转能够使村集体根据统一规划来发展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活动,实现区域化的规模经营。三是土地作为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土地使用权市场化有利于农业领域对外开放。近年来,部分农业开发商已经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区域建立起了农业企业、农业生产基地及农场庄园等。而这些开发商能够在此落地生根的原因也在于土地使用权正常流转问题的顺利解决。四是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首先,土地流转后,农民对土地进行出让可以得到相应的土地补偿。一般情况下,补偿会高于自己所经营土地获得的相关收益。其次,借助土地流转能够形成大量高效化的农业园区以及工业园区,使农民可以成为农业园或者是工业园的工人,使农民不仅能够得到一定的土地补偿,还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最后,凭借土地流转,可以培植大量经营土地的承包大户,这些承包大户有的承包几百亩甚至是几千亩的土地。该承包大户不仅具有资金技术,还有着较好的经营头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土地投入产出效率大大提升。五是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在人多地少矛盾突出的场镇城区,许多农民的土地被一些城市规划用地占用。借助土地合理流转,股份收益解决了这部分人的日常生活问题,也维护了社会稳定。 2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以重庆市荣昌区河包镇经堂村二组(原经堂村5社)为例:全社人口285人,人均土地面积533m2。其中水田200m2,旱地333m2,农业人均毛收入1200元左右。以生产一季水稻为主,满足自给自足的生活和传统的耕作方式。海拔高近400m,是典型的人多地少,且主要是坡耕地。现由于年轻人外出务工,剩下的都是一些50多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从事传统农业,。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现不足20人。如今导致大量坡耕地荒芜,茅草重生。全社退耕还林面积只有3户不足0.67hm2。只有一条才修好的泥结石公路通往乡镇,距县城30多km。 2.1认识不足 当前,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还处在初始阶段,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制度的认识不足。对土地十分依恋,宁愿广种薄收,或者荒着不种也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阻碍了企业和种养业能手的项目实施。 2.2迫切性不高 由于存在劳力老龄化、粗放经营、收入多元化和村庄空心化等现象。农民务农技能低下单一,不愿意接受新技术新思想和新的耕种方式。 2.3期望值过高 一些农民认为,土地进行流转出去后个人得到的收益相对较低,因而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大。此外,还有一些农民因对土地流转的过高期望,在土地流转租金方面提出的要求过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项目长期发展。 2.4信息不对称 土地流转市场还没有完全建立土地流转的信息库,相关信息流通不畅。许多交通不便或经济相对落后的村,土地抛荒现象十分突出,特别是山坡地,基本无人耕种。在农村收入较低的情况下,无人前来做土地流转的工作。此外,政府缺乏引导,没有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进行落实。 2.5财政投入不足 农业基础设施薄弱,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已经不能使用,农业生产依然靠天吃饭。道路交通不便,主要靠劳动力运输生产生活资料,人们生活十分艰辛。农业投入与产出比例严重失调,剪刀差现象严重。 3加大土地流转的建议意见 3.1大力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各部门应加大土地流转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有效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正确认识,让农民从过去自给自足的耕种模式变为农业产业工人。因地制宜,多渠道、多形势进行土地流转,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集约化生产经营,加快农业生产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最终达到农民收入和农业企业双赢的目的。 3.2加强土地流转引导 加强土地流转相关引导,改变传统的耕种模式,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土地流转要适度倾向农业技术或经营人才,实行“农业公司+生产基地+农户”的模式,促进现代农业集约化经营的发展。 3.3建立土地流转机制 土地流转要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遵循“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建立健全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方式和程序。对土地按照区位优势、基础条件、土地肥瘠等因素进行分类定级,统一土地各级各类的价格,方便农户土地流转价格参考,维护农民和农业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发展,有利于土地流转工作正常开展。 3.4加大投入力度 任何发展都离不开投入,相关部门应进行财政帮扶,实行“以奖代补”,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积极响应农业标准化生产、流通和市场信息服务等政策扶持,不断加大对农业基础建设的投入。 3.5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各级应组建专门的土地流转工作队伍,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在职责权限内,按照统一程序、统一要求、统一时限,准确无误地录入土地流转信息,协调土地流转工作,为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作者:杨支义 单位:重庆市荣昌区双河街道办事处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农村经营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 1基本情况 兰坪县有8个乡(镇),101个村委会,7个社区,907个村民小组,4.73万户农户,农业人口18.09万人,耕地面积50.5万亩,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33.68万亩。2014年全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26788万元,其中: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为96152万元,乡办企业经营收入29148万元。农民所得总额73143万元,农民人均所得3974元。农民外出劳务收入11630万元,农村劳动力12.15万人。其中:从事家庭经营10.09万人,外出务工劳动力2.21万人,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1.68万人。 2工作措施 2.1建立健全农经工作服务体系,提供坚实的保障体制 为适应农村经营管理内涵,切实强化农经工作各项职能,我县定期不定期开展了农经人员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村财务、农村经济统计、农村土地承包法规、政策等方面,提高了农经队伍的履职能力,建立健全一系列农经工作制度,创新服务,确保具体的业务工作落到实处。截止2014年底,县、乡两级农经干部38人,其中:专业人员32人,非专业人员6人,专业人员比例84.2%。八乡(镇)均设立了村级财务委托机构,有村级出纳员104人,逐步形成了健全的农经服务体系,有力保障了各项农经工作的有序开展。 2.2全面推行村级财务委托工作,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自1988年率先在金顶镇建农经服务站,推行“村财乡管”,规范了我县首家村财务管理工作,历时11年,至1999年我县全面完成完了全县村财乡管的农村财务管理模式。但由于我县是贫困山区县,村集体经济有效积累较为薄弱,管理制度不严,个别村干部思想意识不高,认为农经站代管资金是剥夺他们资金使用权利,致使农经站代管资金一直未得到有效规范。直至2009年,根据云南省《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才得以正式规范村级财务,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并签订了“委托代管”责任书,成立了村民主理财小组及监督小组。乡级农经机构挂牌“村级财务委托”,规范财务票据,跟保会通公司达成协议安装电算化财务软件,实现了农村财务电算化,顺利完成了全县104个村(居中)委会资金由乡(镇)农经站代管工作。使我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3巩固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基础地位,稳定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 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夯实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抓紧做好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保证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落实到户,2009年稳步推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补换发式作,为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截止到2015年上半年,我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和农村土地仲裁正在积极筹划之中。另一方面,认真对全县的土地流转合理推进,因地制宜,用以农促农的方式,鼓励闲置土地合理流转,并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对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政策扶持,促进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在一些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因土地问题造成的纠纷,及时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措施,通过农户间协商、司法协助等方式解决,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 2.4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农民负担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认真落实农民负担“五项制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民负担工作常抓不懈。结合各乡(镇)的实际,成立工作小组不定期到各村进行调查研究,对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村级公益性事业的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全县惠农资金落到实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均未发生超支现象,有效的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事件的发生,较好的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2.5培育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服务能力 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在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历程中,工作人员励精图治,认真考察学习其他州、县的先进经验,有目的地组织一些农业骨干、农业大户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并积极争取省、州的财政扶持,对一些有发展前景,具有一定的发展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评选。自2005年以来,我县共发展省级专业合作示范社16个,争取扶持资金128万元;州级合作示范社4个,争取扶持资金16万元。为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争取更大的空间,拓展领域,促进增收,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夯实了基础,加快了农产品一条龙的发展模式,为我县产业化之路开疆扩土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2.6充分利用有利优势,整合项目资金,壮大村集体经济,推进我县新型农村的建设进程 在村容村貌项目整治工作中,严格按照“五通、四改、三有”标准,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改善,通过安装路灯、建设公厕、白墙美化等措施,着力于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均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使农村面貌发生了明显的改变,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了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在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上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的示范带头作用,本着以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村级积累,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物质基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截止到2014年年底,我县共争取村容村貌整治项目18个,涉及全县七个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15个,增强了村级组织的活力,推动了村级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2.7扎实有效开展农村经济情况统计,准确反映农村经济发展现状 农村经济情况统计是农经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工作,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统计工作,使农村经济统计真实地反映农村经济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更好地服务于了“三农”事业,是我们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每项统计工作开展之前,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经济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统计业务人员对统计项目进行认真学习,对报表内容、各项指标含义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对一些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出假设并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在对统计调查数据认真分析、整理的基础上得出结论,及时形成文字分析与数据报表,为今后开展生产性的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3结论 农经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农村工作较多,范围广,农村经济管理局的工作职能主要有以下方面:①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及惠农政策落实;②村级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③农村土地承包管理;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导;⑤农村经济统计。实质上,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第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与稳定,与农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则进入了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的新阶段。新形势下赋予更多的责任与要求,我们一定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大力推进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制的机制创新,坚持“三农”服务体系,促进农经事业不断前进,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的发展。 作者:李秀芳 单位:兰坪县农经局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浅析新时期促进福州农村经济发展的路径 摘 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福州进入全面改革发展的新时期,全市各地落实党中央精神,探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路径,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关键词:农村;改革;探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恢复了我们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冲破了“两个凡是”思想的束缚,揭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党中央明确提出加快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福州进入全面改革发展的新时期,全市各地落实党中央精神,探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路径,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建立生产责任制,促进农村经济超常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不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使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1978年至1984年,福州各地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恢复和扩大社队的自主权,普遍建立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废除了“政社合一”的体制,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处在起步阶段,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超常规发展。主要是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实现耕者有其权,农民在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农业经营与生产,农民的劳动与报酬有了直接的联系,使广大农民经济利益得到充分保障,物质文化生活有了较大改善。同时,从1979年开始,国家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缩小了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1984年农产品收购价格比1978年提高了53.7%,年平均提高8.93%;而工业品零售价格指数1984年比1978年仅增长 7.8%,年平均提高1.3%,工农业产品比价回落29.9%。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比较利益在价值上得到较大的增长,福州农村经济有了可喜的变化,广大农民经营农业生产得到实惠,农业生产积极性空气高涨,农村生产力水平得到迅速提高,稳步推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实施流通体制改革,推动乡镇企业发展 1985年,我国开始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逐步取消统购统销制度,由市场来调节农产品市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福州农村改革发展进入不断深化阶段。在这一阶段中,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福州各地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农村改革又一伟大创举。乡镇企业是由乡村集体及个人举办的工业,以及农村第三产业的总称,是在原有的农村手工业基础上发展起来,并且在改革开放后得到发展壮大,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一大支柱,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乡镇企业在20世纪80年代得到蓬勃发展,并不是属于偶然的现象,而是借助改革开放的春风和各种有利条件而快速发展。实施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农业农村经济高速增长,广大农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对生产生活的消费需求不断增加,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三、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突破农村发展制约瓶颈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进,福州农村经济改革发展出台了许多重大举措。重点推动农业市场化,加快推进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实施中国特色城镇化发展战略,逐步确立了村民自治制度。从1992年开始,我国各地逐步放开主要农产品的销售价格,由市场调节取代农产品计划调拨,促进农业产业链不断延伸,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福州乡镇企业冲破了体制的枷锁,显示出更加充满的生机与活力,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2000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把发展城镇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在这一阶段中,福州加快建立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制度,努力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方法,不断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开创农村经济发展新局面 跨入21世纪,福州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加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农民收入水平与农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全市各地认真落实“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政策,紧密围绕解决“三农”问题,继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农村改革发展进入历史转变阶段。党的十六大以后,党中央要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实现耕者有其利。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福州认真实施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稳定增长、农民持续增收。从2004年起,中央又连续关于农村发展的一号文件,加强了农业基础地位,推进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研究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举措。近年来,福州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创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发挥家庭农场推广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摘 要】随着农业科技的现代化,农业经济结构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不再是传统的农业经济结构,而是出现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农场。随着时代的不停变化发展,家庭农场在农村经济占得比重越来越大,发挥家庭农场的推广作用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关键词】发挥:家庭农场;促进;农村经济 家庭农场是发展新农村重要的经济实体,随着规模的不断的扩大,带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加了农村的就业渠道,调整了农业的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经济是顺应农村经济市场的发展潮流,是农村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应加大推广家庭农场的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大力发展。 一、对家庭农场的基本认识 1.家庭农场含义 家庭农场来源于欧美的一个舶来名词,在我国首次提出“家庭农场”这一概念,是在2013年党中央一号文件中,把其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的一种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并把农业收入作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的一种农村经济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2.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 (1)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 家庭农场的载体是家庭,相对于传统的农村生产经营模式,它最鲜明的特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的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的核算单位。 (2)以从事农业为主要的经营方式 家庭农场以提供商品性农产品为目的的开展专业化的生产,其生产的效率高,满足市场的需要,获得市场的认可来寻找发展的契机和生存的方式。 (3)以集约生产为手段 家庭农场经济采用的是集约化的生产,使得家庭农场能够取得较高的生产量,提高劳动的效率。 (4)以适度经营规模为基础 家庭农场的发展规模要根据我国农业发展实际为基础,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来定,并不是规模越大越好,规模要适中,要遵循发展的适度性原则。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遵循相应的发展原则,农场经营规模的大小也是一样的,规模适中是家庭农场能够长久发展长久生存的一个基本保证。 二、家庭农场的发展优势 家庭农场相对于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具有非常显著的优势,是农村经济发展势在必行的趋势。家庭农场的发展顺应了市场发展的潮流,是农业经营的管理的新型模式,它不仅客服了小农经济和大集体经济的缺陷,还兼备了二者的优点,同时农场经济在农村经济市场上有着自身发展的优势。 三、家庭农场在农村经济中的推动作用 家庭农场的出现对农村经济发展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对农业结构产业的调整、农业的商品化、增加农民的就业渠道等方面都有着巨大的帮助。目前,我国各乡镇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经济,一次来拉动和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 1.整合了生产资源,实现农业的集约化 家庭农场能够有效的整合农村的生产资源,实现集中化的管理和生产,对提高生产的经营的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土地资源的整合,实现规模化的生产发展,需要扩大土地规模,需要租赁土地,这样的话就能把一些没有劳动力的家庭土地充分利用起来,不让土地资源浪费。集中型种植,同时也可以提高农具的使用效果,使经营成规模化。相比小农经济而言,农场经济的发展空间更加的广泛,没有那么多的局限性。 以广东家庭农场发展为例,其发展模式已经进入第二展模式,从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群体开始利用科技农业向大棚绿色化家庭农场来发展,形成现代式家庭农场,解决了城市人口集中而种植地少的问题,解决了当地蔬菜的供应问题。 2.增加了农村的就业机会和水平 家庭农场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企业,无论是大片的种植农产品,还是造养殖和水产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劳动生产力来参与,这样就给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农民不再只有外出打工这一条出路,他们有了更多的选择。家庭农场的出现给农村的就业市场增添了活力,给农民带去更多的机会与希望,这样做不仅能提高农村的经济水平,而且对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注入新鲜的血液。 3.提高了生产的管理水平 家庭农场的出现,使农村经济向规模化企业化发展,给农村经济带来了许多的新气象、更多的变化。传统农业的生产模式是农民自己小家小户的种植,在管理上比较松散,农民在种植上没有相应的时间观念。现在农村的最明显的一份现象是,青壮年都外出打工,剩下一些年老的和妇女和小孩,导致很多的土地都荒芜了,根本谈不上相应的去进行管理。相比之下,家庭农场不管是从对生产过程和经营环节的管理上都更加的有规划,在管理上都有详细的程序。给农民带去了新的农业生产经营观念,种地不再是解决温饱的问题,而是一种发展致富。 4.优化了农村的产业结构 传统的小农经济,只是根据农民自身的需求,来进行农业生产劳动的,根本不去考虑市场的需求,导致农民只能解决自身的温饱问题,而达不到发家致富的目的,这样就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不相互呼应,离小康社会还有更远的路要走。家庭农场经济进行的是企业化模式的管理,与市场经济是紧密相连的,市场需要就是农场经济发展的方向,市场需要什么,家庭农场就经营什么。家庭农场的出现优化了农村经济市场的结构,对新农村的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四、结语 重视家庭农场在农村经济中的推动作用,对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有着重大的促进意义。家庭农场的发展是时展的产物,是时展的必然趋势,我们要遵循时展的规律,去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经济,促进新农村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的建设做出贡献。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促进新农村经济发展 摘要: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进行,农业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在新农村经济发展中,做好农村财务管理是依法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就如何规范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本文试谈了几条措施。 关键词:农村 财务管理 规范和完善 措施 一、农村财务管理在新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意义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进行,国家产业政策逐步转向农村。特别是十七届三中会的召开,给农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纷纷享受到了政府扶持等优惠政策,农村土地也正在走向集约化、规模化承包经营。农业企业的快步发展使得村集体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也得到了部分集体土地的承包金和管理费等收入。可是农村的财务管理由于管理体制上的问题,曾经也正在严重制约着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公开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比较突出。在新农村经济发展中,为了依法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需要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以及资源。村级财务管理正是为了保证这一基础得以实现。为了完善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近年来,中央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得到贯彻和落实,确保了农村集体资金与资产的安全。 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防止“村官腐败” 首先,加强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让村干部和村民懂得,所谓“自治”,不是村干部的自治,而是村民自己的自治,村民有权利、有义务过问和决定村里的大事,村干部要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要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让村民参与理财,及时公开财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其次,建立常态化的村干部廉洁教育机制。在年终考核指标之内要出现村干部的廉洁教育工作条目,对村干部要常敲警钟,要形成经常性和有针对性的教育。再次,加大惩戒力度。为了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加大查处村干部犯罪的力度,增强村民们监督村干部的信心。 (二)切实做好村级会计工作 首先,需要强化村级会计的基础工作。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在县级(或以上)范围内统一建立财务操作流程。在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时,村级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至于其他专用或临时账户,除了土地补偿费专门账户之外,其它一般不准开设。如果需要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必须首先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及其民主权利,保持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以及收益权。此外,作为村级会计委托机构,岗位职责要明确,还要严格操作流程,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内部监控,并落实责任追究。 (三)加大审计力度 首先,各级领导尤其是镇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农村财务审计管理的重要性,要站在发展农村经济,保持农村稳定的高度,成立一支素质高的专业会计队伍。对农村的集体财务以及村干部的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要由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以及财务管理指导部门来进行。为保证农村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对于各村的债权债务,要及时进行收缴和偿还。其次,要坚持定期审计。由乡村两级财务人员共同把关,对村级财务每个季度要进行一次严格的审核,责任到人。对于不按时参加审核或财务存在问题的村,不积压、不推诿,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严肃处理。为了切实规范农村审计程序。要尽快制定统一标准的农村审计文书。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 健全和落实村务公开有关制度,使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增加。 农村村务公开制度是村民自治机制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了增强村级财务管理的透明度,要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主动接受监督。要健全和落实一套村务公开的具体有效制度,使村民自治机制完全制度化、规范化。例如村民自治,对村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防止干部一人说了算。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组成,对村务重大事项实行民主的决策。还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要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对于村级组织的财务计划、资产资源、各项收支以及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等内容要全面公开。为了更好地实现财务管理的公开,要与时俱进,利用各种手段开展。如村级组织定期进行财务公开。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公开难、监督难等问题,要不断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公开方式,要及时纠正,堵塞工作漏洞。 (四)要稳定和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 稳定的专业财会队伍是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稳定这支队伍,首先要确保财会人员具备基本的财务业务知识。为了尽量保持财务人员队伍的稳定,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该给予村级财会人员应稳定的补贴和待遇保障。 总之,规范并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是新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做好财务管理,是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在新农村经济发展中,要与时俱进,做好对农村财务管理的逐步完善。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管理体制变革背后的深层矛盾 去年底我国决定实行省以下土地垂直管理体制,这意味着省级以下土地管理部门的官员将主要由上级土地管理部门管理。事实上,上收管理权力、强化部门权威的土地管理体制变革很早就发生了。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面临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圈地浪潮,我国自上而下成立了专门的土地管理机构,开始实行城乡土地统一管理。进入90年代,面对第二次圈地浪潮,建设用地的主要审批权开始上收到中央和省级政府来行使,实行集中化的分级管理。这一次改革则实现了土地管理机构人事权力的上收,在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土地管理体制发生的几次变革,深刻反映了作为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和土地资源紧缺国家,我国在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上面临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冲突。 保护耕地与建设用地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发展中的人口大国。一方面,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耕地少,可开发利用的宜农后备土地资源极其有限。而人口增长速度虽已大幅度减缓,但是人口总量还在增长。按照一般预测,未来三、四十年内我国都将面临人口持续增长带来的压力。面对持续增长的人口,粮食安全问题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能掉以轻心的一个基本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里,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然成为我国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另一方面,我国又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都依赖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最终实现全国几亿农民的小康目标,需要通过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农民来富裕农民。按照一般预测,如果2020年我国人口总量控制在14亿左右,总体城镇化水平达到55%左右,届时将有近8亿人口居住在城镇。也就是说在今后近20年中我国城镇人口将会净增约3亿人,平均每年增加1000万人以上。虽然,通过撤县设市、撤乡建镇、撤村建居,一部分农村人口会就地城镇化,但是,大部分农村人口还是要通过由农村向城镇的易地转移来进城。大量人口向城镇转移集中,将直接带动城镇住宅用地和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的增加。 正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将面临保护耕地与建设用地之间的尖锐矛盾,这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现在没有和曾经没有过的。这一内在矛盾要求必须建立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全面统筹保护耕地与建设用地之间的关系,在宏观上保持重大用地关系协调,在微观上保持农地利用、保护和农地转用过程中的利益均衡。而事实上,过去每一次土地管理体制变革都是在保护耕地与建设用地这一基本矛盾失衡、激化后中央政府做出的反应。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 统筹协调保护耕地与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需要积极发挥政府有形的手的作用,而不能单纯依靠市场手段来调节。但是,问题是对于这一矛盾着的两个方面,由于所处管理位置上的差异等各种原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有着不同的态度。中央政府更多关注的是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宏观目标,如耕地保有量、国家粮食安全、农民利益保护和社会稳定等;而地方政府则更看重本地区局部的、短期的发展目标,如工业发展、城镇建设、土地资产性收益等。在处理保护耕地和建设用地的关系问题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优先目标不可能完全一致,分级管理体制也很难保障地方政府自觉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管理土地。 在分级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本地区的率先发展和“以地生财”及其“政绩”,以各种形式变相规避上级政府的规划管制、计划控制和审批管理,违法违规批地,圈占并低价向市场供应土地,大量土地被乱占滥用和闲置浪费,造成土地市场秩序混乱。特别是,在征地中,以低价征收农民的土地,造成许多农民失地、失业、失去生活保障。实行省以下土地垂直管理,目的是要强化中央和省级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保障国家土地资源利用的全局性、战略性目标能够得到落实。 公共管理者与土地所有者 分析起来,地方政府之所以在土地问题上不能优先从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是,在现行土地制度下地方政府在承担土地资源公共管理职能的同时,也承担着城镇国有土地所有者的职能。我国城镇实行土地国有制,法律虽然规定国务院是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唯一主体,但是不可避免的是城镇国有土地的所有权职能必然要由县(市)人民政府来实际行使,城镇国有土地出让的大部分收益要归入地方财政,中央政府只能是法律名义上的国有土地所有者,而不可能成为经济上的国有土地所有者。 正是实际承担着国有土地所有者的职能,使地方政府拥有了“以地生财”的权利。也就是说,地方政府作为公共管理者的同时,也是在其所管理领域中逐利的“局中人”。地方政府在土地管理问题上,往往发生双重角色的混乱,甚至利用这种双重角色来“谋利”。很典型的就是地方政府以公共管理者的身份动用土地征收权低价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并将之变为国有土地,然后以国有土地所有权人的身份予以出让,从中获取土地增值收益充实地方财政,或者在征地后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变相获取合法或非法的租金收入。实际上,90年代中后期中央上收用地审批权的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就是在国有土地所有权“地方化”后不得不采取的举措。 在实践中,地方政府承担的土地资源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职能要由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来具体执行,这就决定了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处于了地方政府和上级土地管理部门不同工作目标的聚焦点上。在分级管理体制下,一方面,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在业务上受上级土地管理部门的指导,在分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下,按照上级核定的用地计划指标,安排建设用地,保护开发补充耕地,执行土地资源利用公共管理职能;另一方面,地方土地管理部门还要按照地方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保障各类建设用地,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代行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职能。这就是说,保护耕地与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在实践中还具体表现在地方政府与土地管理部门之间的冲突上。 由于作为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地方土地管理部门主要领导人的人事任免权在本级地方政府,因此,地方土地管理部门不得不完全听命于本级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自上而下的规划管制、计划控制、用地审批等管理措施的落实受到严重干扰。实际上,许多违法用地都得到了当地地方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的事前默许,甚至一些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在本级政府的压力下和用地者合谋变相转用、占用耕地。比如,在最近国土资源部公布的一些严重违法案件中,多数违法主体就是地方政府,有的违法占地量很大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不可能不事前知晓。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目的是通过强化部门的条条管理,以此来约束地方政府的行为。当然,实行省以下垂 直管理,可能会加大条条和块块之间一些新的摩擦。比如,在建设用地审批方面,由于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拥有主要的用地审批权和人事权,在部门垂直管理的监督约束下,如何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及时、有效、合理地保障各类建设用地,这类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就有可能成为新的矛盾焦点。文秘站版权所有 总之,我国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中面临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冲突说明,要妥善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土地问题,就必须进行全方位的配套改革和制度建设。这包括:建立和完善农用地分级分类保护体系,如以基本农田保护为核心的耕地保护体系、以基本草原保护为核心的草原保护体系等;在保护农用地尤其是保护耕地的同时,加快建立和完善一整套农业支持和补贴体系,补偿农民因承担耕地保护、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可持续发展等公共利益所承受的损失;改革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规范政府征地行为;建立新型的经营性农地转用制度,保障农民在经营性的农地转用和转出中拥有自主决策权,保障农民集体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权利;在必然要转用一部分农用地的情况下,通过完善土地租、税、费体系,保障将农地转用中取得的一部分土地增值收益持续稳定地投入到农用地开发、整理和农村闲散、废弃的居民点用地复垦、整理中去,建立和完善耕地补偿机制;修订和完善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之更加切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深化城乡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以土地使用权为核心的土地产权制度,开通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改革二元土地所有制基础上的城乡分割管理体制,完善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的城乡土地统一管理;完善事实上存在的国有土地分级所有制,强化对土地资产性收益的专项管理;完善部门垂直管理体系,强化对地方政府的有效监督和约束。 土地管理论文: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农村体土地管理机制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因此国土资源工作必须服务发展,必须把观念从单独注重gdp的增长,注重经济的发展转变到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上来,选择科学的资源利用方式,妥善处理资源利用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而农村将是我们的主战场,集体土地将是我们重点研究和管理的对象,正如顾局长讲的,我们的工作重心将会转向农村,这是因为: 一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事,事关全局。不管是革命时期,还是建设、改革时期都是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的问题。有人认为农业在经济总量中从30年前的27.9%下降到目前的11.8%,不怎么重要了。本人认为,不管农业在经济总量中的份额如何下降,农业的基础地位不会改变,不管我国经济发展到什么程度,吃饭问题始终是大事,任何时候都马虎不得。 二是改革发展的突破口。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坚持改革开放,必须把握农村改革这个重点,在统筹城乡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推动科学发展,必须加强农业发展这个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稳定的基石。促进社会和谐,必须抓住农村稳定这个大局,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农民安居乐业,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决定》用“三个没有”和“三个最”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作了精辟概括。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就没有全国繁荣稳定,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全面小康。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落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四是土地管理的薄弱环节。点多面广管理人员少,政策滞后且不配套,所有权虚置,所有权人缺失,使用权不明晰、不稳定,流转无章无序无政策支持,但又确实存在隐形交易,集体土地权能不清,财产权利没有显化,耕地保护有责有权无利无保障措施,一句话在这一块还存在许多政策和管理上的盲区。 “三农”问题最关键还是土地问题。土地革命时期是打土豪分田地,互助合作社、初级社到也是以土地、农具、耕牛作为入社的基础。改革开放时期,分田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市场经济时期,土地的资本化。简而概之都与土地有关。目前农村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站在这个历史时期,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该做些什么呢?这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本人认为: 一、牢固树立三个意识 一是必须牢固树立耕地保护的意识。耕地保护是立局之本,是第一位的责任。在耕地保护的问题上,中央领导、农民、学者比我们站得高、看得远、呐喊的力度大。有人讲经济发展了,有钱能买粮食吃,但真正粮荒时,有钱是买不到粮食的。耕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看得非常重,我现在有点不敢到乡下去,因为我们的管理还不是很到位,经常听到骂声,作为土地监管者深感惭愧。所以我们在做土地利用规划和用地选址时一定要有保护耕地的意识,要敢于对一些用地单位说不,对领导要多宣传,国土局第一责任就是保护耕地,国土局成立的初衷就是要明确一个专门的部门统一管理土地,保护好耕地,所以我们必须高举耕地保护这面旗帜。 二是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解决。农民是弱势群体,在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农民建房审批、办证等方面,我们要设身处地为他们排忧解难。比如农民建房他选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我们不能一句话不行就了事,而要换位思考,帮助他们另选地方,甚至还要做一些协商、调解等工作,排除干扰和阻力,把好事办实。“哑巴建房”的小品可以说是农村的真实写照,事做好了他们会一辈子感激,杀狗、杀鸡是发自内心的感谢。农民最容易满足。所以我们能为他们多分点忧就应多分点忧。特别是土管所的同志,时刻与他们打交道,一定要记住他们是弱势群体,为民服务是我们的应尽之责。 三要牢固树立维权意识。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当作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有统筹城乡的发展观,在征地和土地方面,流转一定要想得通,不要总想着不要好了“她(他)”。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是多予少取放活。农业税都不收了,而且还要补贴,我们为什么不能让利于农民哩?我讲的是思考问题、研究改革时应有这种思想和境界。当然在执行政策,必须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农民不贫患、患不平意识最强。比如现在的增减挂钩政策要大力宣传推介,这一政策既解决了用地指标的瓶颈问题,又能为农民改造房屋、农村土地整理开发等新农村建设解决一部分资金问题,何乐而不为,我们要当好这个中介。 二、建立六种机制 (一)耕地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 在原有占补平衡的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提高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五级五长责任制、违法占用耕地的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基础上,为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还应建立耕地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对保护责任人也就是耕地承包人进行经济补偿,保证保护人在经济上不吃亏。 (二)规划控制的引导机制 这里主要解决规划的编制问题和执行规划的刚性问题,过去我们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着重解决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建设的空间布局,而村庄建设问题研究太少,对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的空间布局关注太少,实现的手段也缺乏,而现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增减挂钩都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造成刚刚投资搞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又要调成建设用地、有新房无新村的问题、房子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中间等。要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 (三)用途管制机制 这次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土地经营承包权流转三个不得:即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这里就面临对承包地转让后挖鱼塘、种果树、种草皮等问题。种经济作物好说,种花卉苗木又可以退一步作可调整地类,但如果一步步蚕食我们应该怎么看、怎么管,值得我们研究。 (四)同地同价的征地补偿机制 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现行的征地制度肯定会要改革,对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肯定会有区别。同时决定还强调要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 障农民合法权益。这些规定给我们留下了很多的想象空间。 (五)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 集体土地流转基本可以分为五块:荒山荒地转让、出租、抵押;承包地经营权流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林权流转;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民宅基地流转。 目前我们要管的主要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这个问题在国土系统内探讨了很多年,湖南省从20__年开始调研,20__年在郴州、长沙两市开展试点,最近省政府通过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和村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流转,包括存量土地和新批的集体建设用地。因此我们要加紧研究、细化措施,确保政策的顺利执行。 (六)违法用地的预防机制 要确保违法用地减少,最关键也是最节约的办法就是要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巡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共同责任体系,充分调动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本身保护土地的积极性和意识。 三、当前急于要做的几项工作 1、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抓好农村宅基地的管理。 3、要制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准地价和实行有偿使用、流转的最低保护价以及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工作程序。 土地管理论文: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土地管理的研讨 【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必要执行政策之一,其内容涵盖了土地管理、农业经济发展、全面文化发展、以及农民主体生活等多方面的建设性问题,是一项系统建设工程。也就是说,三农政策下的相关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建设发展进程道路中首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即土地管理问题一直关系着农民生存与农业建设,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大计。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土地管理;问题;举措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强加强土地管理十分必要,这不仅由于三农问题关系着国家农业发展经济与社会发展,同时三农中的土地规划问题也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主体。也就是说,三农建设进程下土地管理问题已经成为重点问题,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进程步伐的加快,一些亟须迫切解决的问题以逐步凸显,如土地利用不当或受其他外部因素及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问题逐步激化,进而给农民生活带来困扰。由此可见,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土地管理问题直接关乎到农民自身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着国家国民服务经济的发展与国家基本建设。 1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土地管理建设进程现状与存在主要问题 1.1 土地征用管理体系机制缺乏约束性、农民基本权益保障明显不足 我国农村经济建设发展进程中,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在当前看来十分普遍,同时征用范畴也未能具体明确,征用范畴较广。尤其是现行征地体系机制中,土地征用的实则所有权已经国家所有,即由农民土地集体所有权转归国家所有,从此农民经济收入的主要生产工具被逐渐剥夺,进入了以自身劳动力输出的人口就业范畴。虽然农民主体理所应当的收到了一次性土地补偿与后期安置补偿,但是当前看来农民主体的社会保障也明显不足,农民土地被国家征用也就失去了最为基础的物质生活保障。 1.2 农村土地所有权法规条例界定不清 我国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条款主要存在于《宪法》、《民法通则》和《土地管理法》等几部重要法律之中。这几部法典都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然而,这些法律中或者只是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未明确所有权主体,或虽然做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却存在多重的权利主体法律界定,造成关于农村土地产权司法实践上的巨大困难。 1.3 土地管理体系制度存在弊端、资源流转与流动规模受限 改变农业经济生产现状,实现现代化农业经济发展建设,是我国现阶段三农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现行土地征用管理体系机制下,作为土地权力所有者的农民主体所拥有的权益是使用权与收益权,而除此之外的其他权益根本没有直接兑现,其中最为主要的土地处置权根本难以保障。也就是说,农民土地处置权限逐步丧失会使得土地规模流动受限,进而直接导致农民土地占有量不足,影响基本农业生产量。同时,在不能获取有效经济补偿的形势下,不少农户肯定是不愿意放弃自身土地所有权,进而促使形成了土地资源闲置与过度浪费的现象发生。 2 新农建设背景下农村举措 2.1 明确权利主体使之土地所有权能够公正平等 结合我国依法治国战略来看,首要要解决的就是土地征收体系的法律法规内容完善问题,以此才能在实行改革举措的基础上实现成效。也就是说,土地管理问题要结合实际并从长远角度看起;即做到切实维护农民主体的切身权益,就要真正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受益主体是农民。具体来说,应当重新修订国家土地征收管理相关的法律条例内容,统筹规划土地所有权的概念性问题,以此才能逐步激发更多公平有利的土地权能。如延缓土地承包期限,进一步提升农民主体的土地生产经营观念,避免因公务学等因素所导致的土地承包权脱节问题的发生,即不仅要保证农民土地权益要与国家实现同等公平对待,还要能够认真贯彻与长久坚持土地承包机制相关的惠民政策。 2.2 建立制约体系机制,确保征用土地范畴合理 现行农村土地体系管理机制下,农业用地如果被国家征用一般所实行的模式是“国家征用—政府批租”。而在当前产业化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如果一直沿用这种体系管理模式势必会使得土地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并使得征用的农业土地征用范畴制约职能作用弱化。因此,当前形势下,应当维护土地征用所应具备的公共权益,如果是政府用于国家设施建设及公益事业而必须征用的土地,可以合理设置征用土地范畴及规模,避免或严厉打击非公益性质的征用土地行为发生。也就是说,在满足土地集体所有权益及国家所有权平等地位的基础之上,大范畴的地方土地使用就不再仅仅单纯依赖国家土地,而应当建立明确市场机制,由市场形成宏观调控,从而才能保证土地供需的制衡,真正体现农民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 2.3 转变政府基本管理职能、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首先,对于政策政策的贯彻与土地基本管理职能的发挥,应当着重考虑土地所有制的差别问题,即避免由土地所有制差别引致的土地权益二元机构的形成规模继续壮大。也就是说,必须打破政府垄断土地初级市场的现状,建立统一的土地交易制度和流转市场,同时政府应退出土地经营职能,树立土地管理的“裁判员”角色,转向土地的规划、管理以及市场的监管与调控等,为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创造条件。 结语: 总之,新农村建设背景作用下,三农政策顺利推行势必会提高土地征用管理的执行效率与质量。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三农政策的贯彻与执行需要政府参与、社会参与、广大农民主体等多方群体共同积极参与。为此,我们有必要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推动当前形势下的土地管理改革相关的重要内容,从而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执行环境与必要条件。 土地管理论文: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摘要: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加快,社会经济得到快速的发展。国家对农业政策进行了大幅调整,随着集体土地效益的提升,农村土地问题也不断的增多,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平稳、快速的发展。本文主要探讨了在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 农村土地;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活保障,是农民最基本地生产资料。近年来,我国农村政策的不断变革,使土地效益得到了大幅的提升,这使农村中的土地问题日益增多并凸现出来。土地和农民的利益紧密相连,解决好农村的土地管理问题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因此我们要认真的审视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努力的找出解决的办法,以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1、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土地采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各项法律法规也随之不断完善,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促进了农村的发展。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无视法律的存在,有法不依,违背农民群众的意愿,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发展。总的说来,农村的土地管理中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1.1农村村民宅基地违法层出不穷。 目前,农村宅基地主要存在着以下三类违法现象: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和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当前,有不少建房户采取隐瞒已有房屋、虚报家庭人口、变更户籍等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二是非法转让宅基地,利用集体资产进行隐形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一律不予批准”。在我县的土地信访件案中有很多是反映部分村民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了两处甚至多处宅基地,然后将宅基地倒手转让,从中非法获取暴利。这种现象尤其在县城结合部和城镇郊区比较突出,无形中建立了土地隐形交易市场,既影响了宅基地管理,也给社会造成了许多社会不安定因素。三是超面积占地、擅自改变农村宅基地用途现象时有发生;《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2条规定:“每一户用地面积使用耕地不超过130m2,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m2,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m2”,而在实际操作中,每户都大大超出了批准面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6,77条规定,对违法建筑的处理是限期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或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而法律赋予土地管理部门的执法权力就是单一的制止权,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申请法院执行,还得需要很长的时间,期间违法建筑已成规模,这时候再去执行,群众抵触情绪极端强烈,它必定牵扯着农民的经济利益。没收或拆除很不现实,这是当前土地管理中非常棘手的问题,违法占地处理难的问题。因此,对违法占地行为,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综合处理。 1.2节约集约用地意识薄弱。 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这使人地关系呈现紧张的状况,同时在土地利用方面,资源浪费和资源短缺现象并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当前的非农建设大量的占用耕地,导致农村的土地面积的减少,影响到农民的利益。据调查,每年的非农建设所减少的耕地面积在整年所有减少的耕地面积中占据的比例至少为30%,尤其在城镇周边或者主要交通干道附近的优质耕地,这些损失是难以用开发出的荒地来弥补的。二是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国耕地面积为18.26亿亩,比1997年的19.49亿亩减少1.23亿亩,保护耕地的压力不断增大。中国人均耕地面积由10多年前的1.58亩减少到1.38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当前,一些地方在房地产开发、城区改造和各类园区建设中,仍然存在着占用耕地、城郊菜地甚至基本农田的现象。虽然各地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对土地实现了”占补平衡“的管理,补充了新增耕地,但是新增耕地的质量也不过关,这必然会影响到农民的收入。三是当前城镇建设的步伐加快,有些地方为了追求建设的速度,忽视了建设的合理安排与规划。在建设中没有对用地进行合理的规划,造成土地闲置现象较多,另外农村的居民点不集中,呈现分散状态,一户多宅、空心村以及超标用地现象也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1.3土地承包经营操作不规范。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大地减少,导致集体经济较为薄弱,入不敷出。一些地方的经济来源除了较少机动地承包费以外,几乎没有其他收入,甚至出现了新债务。因此,为了提高集体经济的收入,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随意的变更《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或者调整农民的承包土地,使农户的权益受到很大的损害。还有一些地方的基层领导为了在城镇建设中获得个人的利益,不经承包户的许可强制流转农户的承包地,出卖集体土地,或者是通过高价对外出租获取经济效益,其中挪用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现象最为突出,造成农民的不满,甚至出现群体上访事件。 2、解决农村土地管理中的对策分析。 2.1严把宅基地审批关,要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 新建宅基地由村民个人申请,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张榜公布,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宅基地的审查申报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登记确权,颁发证书。在审查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标。农村村民一户有两处宅基地的,必须由村民组或村委会将多余的宅基地依法收回,统一安排使用。对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且事实上已形成超标准的建房用地,原则上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拆除。对于房地产继承等原因形成的多处住宅,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 对于新建的房屋,要做到建房用地审批结果公开及审查到场、定点到场、开工放线到场及竣工验收到场,接受群众监督。 2.2严格遵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于农村普法的大力宣传,广大农民对我国的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了充分了解,懂得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基层干部就更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因此应当组织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执政,确保相关政策、路线以及方针的落实到位。在土地承包期间,村干部不得干预或强制农民进行土地的流转,不能损害农民承包土地期间的自主决定权。农民有权决定土地的流转期限以及流转方式,关于土地的补偿款和标准都应当由双方自行商讨决定,坚决抵制通过不法途径进行土地流转和违反合同的行为。在坚持稳定和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遵循有偿、自愿和依法的原则,努力探索土地流转的新机制。 2.3做到保护耕地和经济发展并重,严格土地的补偿标准。 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征地方案组织征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依法按规定足额补偿到位,切实做到先安置后拆迁,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在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不仅要看到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还应当坚持发展的可持续性,保证耕地的合理利用,防止浪费土地。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以严格增量、管住总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为准则,开源节流,对旧城老村实施大力改造,盘活闲置基地,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在农村的征地问题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土地的补偿费低,且土地增值分配不科学的现象严重,这也是导致大量耕地被占用的主要原因。因此为了农村的持续发展,应当严格征地补偿标准,严格区分公益用地与经营用地征地补偿,结合当地的土地市场价格,使老百姓得到应有的补偿。全面考虑本地农民的生活状况,并按照最低生活标准赋予土地应有的市场价值。 2.4加强执法监督,严肃处查违法占地的行为,为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 不断建立和完善执法巡查制度,加大对违法占用土地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查处力度,坚决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虽然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农民的土地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农业的经营效益不高,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物价持续上涨,农民的土地创造出的净利润降低,仅仅依靠土地的收入难以维持生计。农村的医疗、养老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且覆盖面较窄,失去土地的农民根本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因此国家应当加快建设并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其真正的落实,尤其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应当优先的考虑,保证其基本的生活。失去土地的农民大多数没有技术、文化索质不高,少i没有一定的资金来源和经营之道,在就业方而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地方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就业保障机构,对失去上地的农民进行职业培训,在一定的程度上促进其就业,使其生话得到保障,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文化索质,有利于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3、结语 农民的权益自接关系着国家的女定和发展,土地作为农民赖以发展和生存的基础,自接影响着农民的根木利益。因此,在城镇化建设、农业发展中,应当强化上地答理制度,严格的依法办事,维护农民的利益。作为基层的一部份,应当不断地增强法律意识、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转变思想,切实的落实国家的相关上地政策,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管理论文:测绘工程在土地管理中的应用 摘要: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土地测绘技术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各种先进测绘技术在土地测绘中进行应用,不仅能够获取到更为精准的土地信息,而且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和高效利用提供了重要的信息保障。基于此,本文将着重分析探讨测绘工程在土地管理及利用中的应用,以期能为以后的实际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 测绘工程;土地管理;利用 正文: 1、测绘工程关键技术 1.1、GPS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GPS技术已经开始在地理信息的测绘工作中得到了充分的运用。目前我们在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手机地图就是借助GPS技术所建设起来的。从这一技术的应用环境来看,准确的定位功能可以让这一技术在陆地、在交通工具和航海领域得到充分的运用。准确化的定位功能也可以让它在测绘工作中发挥出自身的功能。因此,应用范围的广泛性成为了这一技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主要特性。在对GPS技术的作用机理进行探究以后,我们可以发现,定位系统在GPS系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将定位系统应用于测绘领域以后,测绘人员可以利用好以下两种方法来进行测量。①工作人员可以借助系统所发出来的信息来对与之对应的测量方式进行应用。②测绘人员在对GPS技术进行应用的过程中,也可以从它的自身特点入手,在对发射中心与用户之间所发射的信息之间的差距进行测量的方式来开展测量工作。 1.2、GIS 这叫做地理信息系统,是一项采用目前的计算机图形和数据库技术来处理地理空间和有关相关数据的计算机系统,它能够利用各种颜色的平面直观图将地形中的各类事物区别开来,把有关信息通过屏幕显示出来,为现代地形测量测绘提供重要数据,用来对地形进行合理规划、评价。在信息技术不断革新的过程中GIS技术也不断提高了系统集成技术和智能系统有关技术,为地理信息系统在现代地形测量测绘技术中发挥作用也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1.3、遥感技术 所谓的遥感技术也就是利用人造卫星、飞机等飞行器通过电磁辐射,实现对有关地理环境数据信息的采集分析,以此满足有关的测绘工作实际要求。现阶段,遥感技术已经普遍的应用在了土地资源的勘查测绘中,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实际利用效率,还满足了现代化城市经济建设的相关要求。土地管理具有高精度、连续性和综合性,遥感技术关键部分是监测精度。有时土地状况会不断变化,为获得精度需要,测绘人员要结合土地利用图进行对比,把城市人文、生态指标都纳入土地测绘资料。如果要求的精度较高,则需要GPS高分辨卫星影像补充。遥感技术应用在土地测绘上最重要的是提取变化信息,以固定土地资料和时段内产生的变化相关量来提取变化信息,再进行时间差计算,得出土地变化规律,可为日后整体规划提供参考。现阶段,在航天航空对地面的观测已获取地面实际信息的一个重要的手段。在土地测绘工程中积极应用遥感技术可以全面准确的提供工作信息,其作为一个新型的土地测量技术手段,可以切实有效的提高土地测量工作的准确率,并且现阶段在一个数字化的发展时代,遥感技术已经得到了很广泛的应用。 1.4、其他现代化测绘技术手段 1)摄影测量。地籍测量过程中的摄影测量技术应用,可以提高测量水平,绘图速度非常快,而且测绘质量比较高,具有精度高、价值大等特点,具有较大的商业应用价值。2)数字化内业扫描及测量。该技术手段的应用,无需室外作业,仅需通过室内操作即可。然而,该种作业方式需要有基础原图,经扫描形成数字化采集模式,将预先测量的界址点坐标数据信息输入到计算机之中。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进行详细的测算。比如,对街坊、街道调查编号,对座落、地名、门牌号以及层数和构造等详实标注,对其中不合理之处及时更正。3)现代测绘技术。实践中应当充分考虑测区状况、作业单位以及适用环境等情况做出经济、高效的测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现代测绘技术手段,较之于以往我们可通过对各种地籍测量技术的应用,其特点正朝着专业化、数字化以及网络化方向发展。 2、测绘工程在土地管理及利用中的应用 2.1、进行土地规划设计 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利用的过程中为了可以很好的节约土地资源,实现对土地资源的合理规划目,对土地利用结构布局的调整和分配方案。在土地规划和设计,首先需要做的和相关的信息收集所有的土地,整理和分析工作。这类信息,不仅能为土地规划和设计的后续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同时也要明确土地性质,以确定质量,在后期开发过程中,可利用的土地面积和土地面积是不可用的,确定预留用地的具体范围,适合土地利用和各种城市发展。 2.2、在城市地籍测绘中的应用 图解法、部分解析法以及解析法是城市地基测绘工作开展过程中的主要方法。正确掌握地籍测绘相关基本作业步骤,对于提升城市地基测绘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工作程序如下:将基本控制测量应用于测区中;控制测量在地籍图根中的应用;测量碎部;清绘整饰地籍图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补测和修侧;最后是输出地籍测量成果。 2.3、在城市不动产测绘中的应用 实测成图是展开城市不动产测绘的关键途径,而另一种方法就是编绘成图。航空摄影测量法测图、平板仪测图和野外数据采集数字化测图是实测成图的三种重要方法,在实际进行测绘工作的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应从整体入手,逐步向局部地区展开测绘,并首先进行整体控制,最后才可以展开碎部测量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提升城市不动产测绘工作质量和精确性。 作者:李春梅 单位:喀喇沁旗国土资源局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管理制度问题及对策 摘要: 从1949年建国以来,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对农村经济发展及土地的充分利用方面都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力。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大陆开始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现今这一制度取得了不少的辉煌成就。社会发展,时代不断进步,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上也表现出了诸多缺陷。本文将对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些许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并提出相关完善对策意见。 关键词: 土地管理制度;矛盾问题;对策 几十年来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伴随着社会经济制度不断地发展变化着,人们对传统意义狭义的土地制度理解上已经改变,注重对土地管理制度广义概念上的理解,特别是我国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村经济得到快速的发展,这一制度改变了农村旧的经营管理制度,解放了生产力,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农村经济得到发展,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国家管理制度得到重视的同时,土地也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在这种新形势下产生了新的土地发展关系。一方面土地管理制度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随着社会的变迁另一方面也表现相对不足的地方,其中突出问题就是农民收入增加的减缓,主要原因即是受到制度的制约,所以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我们还要进行积极地改革,解决现今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而促进农民各项收入都能得到快速地增长。 1我国现今土地制度 目前我国土地制度已不是狭义上的概念,不是人们理解的仅仅局限于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所有制度和使用制度,更是一种广义上概念,实际意义上它不仅是一种法权制度,还是一种经济制度,同时反映出人与人、人与地之间关系的重要制度。广义上的土地制度囊括了一切土地问题,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及土地利用的所有土地关系的总称。 2我国现今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1)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矛盾问题。我国《宪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及《民法通则》都有条例明确表明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而土地所有权里的“集体”一词定义较为模糊,没有指定是哪一级别的集体,就会有土地所有者上的缺位,加上土地关系的法律法规不清晰及农民们各自的不同理解,土地权属问题更是形成了混乱的局面,农民对土地使用权上会产生许多疑问,这会直接影响到农民土地经营的热情,可能就会导致土地的荒置,土地盐碱化、沙化、荒漠化等恶劣现象逐渐加重,笔者身处内蒙古,目前草原退化、土地沙化、荒漠化现象已经越来越严重。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矛盾尖锐,亟待政府进行来改变这一现状。 2)土地承包经营与土地使用率的矛盾问题。随着科学的进步,时代的不断发展,现代农业较多已经开始采用规模化生产和专业化分工的生产模式,规模化生产加大了农业生产规模,专业化分工则是生产组织内部的资源的优化配置,两者的结合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率,进而使农业经济效益得到大幅度提升。时代变迁而目前我国沿用的《土地制度法》是根据当时具体情况制定的,现在已经出现了一些弊端与漏洞,土地承包时在土地使用审批管理方面有所偏重,缺乏与土地经营管理有关的明文条例,土地有偿期限抵押、转让、出让等方面规定也比较含糊,对现在的土地承包经营不能起到统一规范的作用。土地归集体所有为基础的土地制度已经不适合现在市场经济的需要,土地不能通过市场而流动,整体来说土地没有真正流转起来,应运而生了土地承包经营与土地使用率的激烈矛盾。 3)农民利益与征地补偿制度之间的矛盾问题。我国《物权法》里确定对农用地进行补偿范畴主要有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土地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社会保障费,农民其他方面的损失不予补偿。征地补偿是按照土地原用途的年产值的倍数来进行补偿的方式,没有体现出土地潜在收益和利用价值,没有考虑土地对农民承担着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从而导致农民利益得不到保障,更没有体现土地市场供需状况,不符合现今市场经济规律,实属不完整的补偿标准,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显得很不科学。 3讨论问题的对策并完善土地管理制度 1)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珍惜国土资源为前提,为了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更快更好的发展农业经济,我们必须要制定出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土地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核发证书还没得到全面的开展的情况下,为了防止政府强占土地所有人的地权,国家可设立专门的农村土地管理机构,发给土地所有者地权证,对全国土地进行统一编码的工作,积极全面负责农村用地的分配、经营及管理。同时国家应建立土地调查机构,并派监督人员对土地调查机构人员进行监督,进一步健全且严格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确保全方位且准确地提高国家对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的掌控。 2)改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制度。改变农村用地的抵押权的现状可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比如农村用地可以抵押的话,即能保证农户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这样一来其一可以有助于提高土地的生产效率,其二可以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因此面对前面阐述的相关矛盾,能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村土地在集体范围里的自由流转,以“依法、有偿、自愿”为原则,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看准时机实现农村用地在农民间的自由流转与规模经营。 3)继续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依据市场原则,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应依法给予公平补偿,增加农民收入,其中公平补偿是按照反映出土地真实价值的市场价格标准来进行的,补偿标准制定后,还要全面考虑,即有土地用途补偿,又要有土地用途转化后的补偿差异,着实充分为农民的生产权益和发展权益着想。 4结论 结合上面的阐述,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土地与农民密不可分,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要切实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文中对我国目前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些许问题做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对应的可行的对策,希望能给有关工作人员一些建议。政府工作人员在改革和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时,从农民利益出发的同时还要把各条款落到实处,最后达到促进国家农业经济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目的。 作者:韩飞 单位: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国土资源局 土地管理论文: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反思 摘要: 土地资源是一个国家的基础财富,从建国以来,中央政府建立了一系列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体系。本论文通过对当前阶段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概述,分析了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失灵的原因,提出了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重构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 土地管理制度;存在问题;现状反思;重构措施 1.当前阶段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概述 1.1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目标 《土地管理法》以及《刑法》作为我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依据的主要标准,明确了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目标,即保护耕地以及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在保护耕地目标具体实施过程中,主要参考《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制度,从而进行一系列的保护措施,例如,加强土地管理制度的专业化,建立完善的土地管理体系;对于基本农田的保护制度,防止在农田使用过程中对农田造成损害;关于农田的占用,应按照相应农田占用管理制度,依据对农田进行占用补偿;就区域性范围内,应保证耕地面积与其他地域面积达到一定的平衡,具体到每个农村时,应保证每户一宅的实施标准。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目标实施阶段,主要通过《土地管理法》的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制度对土地进行管理。即在管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过程中,可根据管理法进行乡镇企业的建设工程,同时农村居民也可进行居民住宅的建造,并且可以建设农村公共设施或者公共事业。但是对于一些非农的建设工程,或者企业单位以及个人对土地进行建设,需要向有关部分依法申请土地的使用权。 1.2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首先,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我国每年耕地面积的减少数量在逐年上升。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将土地使用的计划指标提前完成。导致中央政府迫于土地使用的形势修订了《1997-2010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其次,虽然中央政府在进行国有土地的管理时,对土地的供应量进行严格的控制。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常常出现以下情形。例如,在占用土地的阶段,占用的土地面积远超于实际所使用的土地面积,并且存在将较好的耕地作为劣质土地征用,甚至出现乱战滥用的问题。最后,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农村土地市场进行依法制止。但是从另一角度来说,农民也失去了对自家农地进行自主开发的权利。部分农民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只能进行违法出租或者使用其他用地。而对于大部分的农民来说,只能通过外出务工来解决发展的问题。这就造成城市的人口在逐年增加,城市的各种资源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城市的就业压力不断增大并且房价也越来越高。而相对于城市,农村则逐渐败落,农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降低。加大了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经济差距。 2.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失效的原因 2.1政府土地管理制度的内容存在冲突 尽管在建立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初始阶段,政府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国家耕地面积的数量区域稳定,从而保证国家能够生产出满足全国人口生存的粮食。在此基础上,加强城市化建设的步伐,增强地域性经济的不断发展,提高我国在国际经济市场中的地位。同时建立严格的土地有偿出让管理体系,增加国有土地的经济效益,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土地所有者的权利,防止地方政府剥夺土地所有者使用的土地的权利。然而在具体实际执行阶段,通常会由于各种外界因素而对制度进行各种调整。例如,在我国社会经济下滑阶段,地方政府要保障经济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从而稳定经济的发展。而对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发展阶段,则需要不断加强农耕土地的占用情况。整体来说,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土地管理制度的内容与现实的发展存在一定的冲突。 2.2地方官员过分提升自身利益 地方官员为提升自身的发展机会,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官员通常在进行土地占用的招标阶段,会尽最大程度的保护本区域的耕地保护指标,同时从各种途径获得建设用地的指标。而对于省级官员来说,只是相对的作为耕地保护责任人,定期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进行考核。但是只要地方政府能够达到地域耕地保护目标,省级人员没有直接的动力去检测地域耕地保护目标的具体位置。 3.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重构 3.1确定国有和集体土地的产权 通过研究表明,只有将耕地的使用权利具体到每个农民,才能避免各种外界权利的侵犯。作为国家的主人,公民只有保证拥有并且能够切实的使用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土地管理者以及地方政府执行者才不会随意占用自身的财产。 3.2通过比例原则提高土地管理的转变效率 在转变中央政府土地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应按照具体的比例原则进行具体转变改革。例如,必要性原则。即政府所实行的土地管理制度作用到具体的实施目标这一过程是必要的。同时不允许存在其他各种形式的措施方案进行替代。相称性原则。即政府在保护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对其他公民或者组织使用土地的权利进行制约,同时应保证粮食安全与城市化建设之间的相对平衡。 作者:窦金野 窦国友 单位:辽宁阜新市国土资源局海州分局 辽宁阜新市国土资源局清河门分局 土地管理论文:我国土地管理法与物权法的作用 【摘要】物权法是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所必须的财产法,土地作为重要的不动产,是物权法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土地的物权并不能紧靠物权法规定,而需要更具针对性的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与物权法对土地物权制度都有着明确的说明,土地管理法与物权法彼此相互作用也存在制约。笔者就对土地管理法与物权法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以促进不动产市场更好地运用土地管理法与物权法。 【关键词】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不动产市场 1土地管理法对物权法的积极意义 物权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为重要的财产法,指的是依据安全与客观公正的原则支配财产,实现财产的流通,以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发展。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交易在本质上都是权利间的交互,物权法则是对财产权利进行了规定,确保权利间的交易可以实现公正公平。 1.1促使物权法进一步完善 实际上,任何交易都是物权的交换,而维持物权交换的公正性对于维持市场经济顺序是极为重要的。物权法的目的就在于保证财产分配与财产流通的公正客观性,土地作为重要的不动产之一,关系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土地物权也成为了目前最为重要的物权种类之一。物权法中对土地财产权的变更交易进行了规定,但是由于土地物权涉及的内容较多,因此,作为民法而制定的物权法虽然在你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征收土地后的补偿政策,但是仍存在一定的不足。我国当前对土地的使用多是通过国家征用,将土地的产权由农村集体转换为国家所有,但是征用方式却没有给予明确,同时对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的产权变更和交易也没用明确的指示[1]。因此,物权法在土地产权的管理方面仍存在很大的不足。土地管理法对物权法有着一定的完善作用,为物权法的使用提供了依据,同时明确了土地产权的变更及交易方式,使土地产权管理更具针对性。 1.2土地管理法为物权法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土地物权的基本原则,这为物权法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不动产物权包括所有权及使用权,对于土地产权来说,指的是对土地的物权或是设立在土地物权基础上的物权,因此,对土地物权的法律规定在不动产物权中占有重要位置。相较于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更具重要性,就我国现阶段对土地产权的管理情况来看,我国在尚未制定物权法的前提下,便预先设施了土地管理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为物权法的制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不动产财产权利,这为不动产物权体系的制定提供了依据,有助于物权法的制定与进一步完善。 1.3推动物权法的发展 我国领土面积较大,耕地总体面积也比较大,但是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导致人均耕地面积不断递减,特别是近几年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使耕地面积逐渐缩小,无法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与颁布明确了对耕地的保护规范,在基本农田耕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等非耕地时需要上报到相关的政府部门,在相关部门审批后再转化为非耕地,这在一定程度上对耕地起到了保护作用,规范了耕地使用,避免耕地建设的不规范[1]。耕地虽然归属于不动产的一种,但是土地管理法对耕地却起到了强制保护作用,使其免受物权法中人可以随意处置的破坏。因此,在土地管理法的约束下,耕地成为了一种特殊的不动产,能够享有一定的保护政策,同时土地管理法也明确了不动产产权的交易流通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物权法的发展。 2物权法对土地管理法的积极意义 2.1对土地管理法的指导作用 物权法中的物不仅指不动产,也包括动产,而不动产中土地是为重要的一部分。物权法中对土地产权的一些规章与原则对土地管理法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在物权法的指导下,土地管理法可以进一步完善自身的不足。土地管理法中要求在土地产权发生变更时需要进行详细登记,也就是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但是土地管理法并没有对不动产的变更手续进行明确规定,这也是使得土地登记成为了一种管理方式,只停留在表面,在土地产权变化中并没有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在土地产权变化中无法达到预期目标[2]。在物权法中针对这一问题有专门的一章“不动产登记”,在这一章节中明确指出了只有经过具有法律效应的登记手续才可以进行物权的变更、转让等,土地管理法中则明确指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包括土地管理权与经营权归村民委员会所有,物权法中则更加具体化,集体所有的不动产产权归属于其成员,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每一位集体成员的利益提供了保障,同时也会定了集体内的所有成员具有维护集体产权的义务,因此,物权法既明确了集成成员的利益,也明确了其义务,这对土地管理法的制定与完善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2.2对土地管理法的补充作用 物权法对土地管理法除了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对土地管理法也具有一定的补充完善作用。我国在征收农村土地产权时,土地管理法仅根据建设需要,要求国家在征用农村土地时给予其与土地相等价值的补偿,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公众利益,但是也存在一定的漏洞,认为只要给予征收土地的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就可以,但是未能明确解释公众利益,这也导致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建设与城市发展不规范征用农民土地,破坏了农民的实际利益[1]。物权法便对土地管理法的不足进行了一定的补充,指出以农民公众利益需要为目的可以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这里的征收土地是以农民公众利益为征收土地的前提,同时明确了土地征用的流程,要求征用流程可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这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农民的土地产权,同时也规范了相关政府部门在征收土地时的手续,避免发生地方政府滥用土地征收权而引起的公众利益被破坏的问题。物权法在土地管理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了对土地征用的补偿条件,为增添了安置费等,以保证农民土地征收后的正常生活。 3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相互制约 土地管理法与物权法虽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补充,但同时两者间也存在一定的制约,在一些条款上两者存在一定的矛盾,比如,土地管理法中明确指出建设用地的范围既包括国家所有土地,也包括为农民公共利益而征用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物权法则认为建设用地只包含国家所有土地,其范围远小于土地管理法中的建设用地范围。土地管理法中指出,为建设农村公共设施或保障农民公共利益可以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地,但是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却未不受物权法约束,这也造成了土地管理法与物权法间的矛盾[2]。 4结语 土地产权是个人产权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关系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因此,关系到土地产权的土地管理法与个人产权相关的物权法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两者既彼此作用也彼此制约。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对个人产权将会更加重视,土地产权也将会进一步规范,因此,土地管理法与物权法必须相互协同,彼此补充完善,尽可能地实现土地管理法与物权法的统一,进而更好地保护土地所有者的根本利益。 作者:陈羡洁 单位: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管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严三实”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厅关于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强化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问题的整改落实,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举一反三,剖析根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不断健全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国土资源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廉洁高效、敢于担当的管理队伍,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和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查找问题抓好整改落实。结合我市土地管理情况,参照去年国家审计署审计重点和其他市州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查找问题并进行整改纠正。 1.土地规划计划执行方面:重点查找建设用地“寅吃卯粮”、建设用地规模超规划计划控制规模等问题,深化整改落实,维护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控的严肃性。 2.建设用地审批和土地征收方面:重点查找少批多征、超越权限批地、未批先征等违法违规行为,少数地方少付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社会保障资金落实不到位、套取骗取征地拆迁补偿费等问题,深化整改落实,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维护群众权益。 3.建设用地供应方面:重点查找虚假“招拍挂”出让土地,违规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违反《划拨用地目录》规定划拨建设用地,违规“毛地”出让建设用地和超出用地控制标准供应建设用地,违反国家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规定低价出让建设用地,违规向限制类、禁止类行业供地,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土地办证等问题,深化整改落实,维护土地市场秩序。 4.土地违规抵押融资方面:重点查找用公园、绿地、广场等社会公益设施用地抵押,用未完成征地拆迁手续土地抵押,高估地价抵押,以及重复抵押、直接办理虚假国有土地使用证用于抵押、挪用土地抵押融资等问题,深化整改落实,规范土地抵押融资行为。 5.耕地保护方面:重点查找耕地面积有所减少、质量有所下降、耕地保有量低于目标考核量、基本农田划定不合规、基本农田闲置荒芜、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不实等问题,深化整改落实,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坚守耕地红线。 6.存量建设用地规模较大方面:重点查找建设用地征而未供、供而未用问题,结合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后续整改工作,着力盘活利用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土地,推动节约集约用地。 7. 违规使用土地方面:重点查找用地单位以租代征、非法占地等用地违规行为,深化整改落实,依法依规组织查处,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8.工业企业用地方面:重点查找工业企业用地容积率和投资强度不达标、开发强度不够等问题,督促用地企业限期整改,完善工业用地评价、考核、监督等相关制度,切实提高工业企业土地开发强度 同时,配合财政等部门,督促整改审计发现的违规减免、返还、少征土地出让收入,土地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违规安排支出和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少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挪用、套取土地整治资金等问题。配合发改等部门,向社会公布开发区评价成果。 (二)着力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结合职能转变、深化改革、依法行政等要求,着重从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两个层面入手,进一步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建章立制,健全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 1.完善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规范计划管理,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管理。 2.改革完善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研究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审批效率。积极研究解决用地审查报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稳增长用地需要。 3.完善建设用地供应管理。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供应程序,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加强闲置土地监管,促进闲置土地利用,探索土地供应前期开发政策。 4.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实特殊保护制度;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5.完善土地登记制度。强化国有土地资产保护,依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问题,做好确权登记服务工作。 同时,配合财政部门研究完善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制度和土地储备融资政策等。 推进建章立制要遵循部、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着力政策协同,规范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措施。各地要依照规定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从确保国家和省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的层面加强研究,进一步推动制度政策落到实处。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研究方案与部署阶段。市局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要求;各区市县、园区局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迸一步统一思想,部署全面整改。 (二)深化整改和建章立制阶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从制度建设上研究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政策措施。市局有关责任科室要将本级及各区市县、园区的整改情况汇总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局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同时,市局有关责任科室要根据分工要求,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形成制度性成果。 (三)整改报告阶段。市局梳理汇总本级及各区市县、园区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建章立制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省厅。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在市局“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另文通知)领导下进行,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上来,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班子,认真组织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专项整治行动。 (二)从严从实实施。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围绕建章立制,要注重问题导向、充分调研论证,把准实情,提出实招,务求实效,着力破解难题,提升支撑服务能力。 (三)统筹安排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要立足现有工作基础,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统筹部署,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取得良好效果。工作中,要注意区分情况、分类推进。能立行立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抓紧整改落实;需要完善制度政策的,短期内能出台的要尽快出台;短期内难以出台、需要通过改革和立法完善的,要加大改革力度,积极争取列入立法、修法计划。 (四)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与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配合。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要与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管理低碳经济论文 1构建低碳土地管理制度的重大意义 1.1有利于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从大气二氧化碳排放来源看,土地利用变化是仅次于化石燃料燃烧,是导致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增加又一要素。从碳排放的分类来看,土地利用碳排放可分为土地利用类型转变产生的碳排放、土地利用类型保持产生的碳排放和各种土地利用类型上所承载的全部人为源碳排放等三类。通过构建低碳土地管理制度,制定政策有效开发、利用及管理土地资源,改变土地利用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实现土地利用低碳化,有效减少土地利用碳排放,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有关研究表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减少碳排放的潜力约为常规低碳政策的1/3,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是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途径。 1.2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目前,我国三次产业中,工业的比重偏高,服务业比重偏低,工业内部结构中,又以高碳的重化工业为主,比例达70%左右。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快推进阶段,大规模的建设需要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的供应,这些“高碳”产业是我国当前经济增长的带动产业,其发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以此为理由,千方百计地推进重化工业的发展,我国的资源支撑不了,环境容纳不了,更何况还要给子孙留有足够的资源和空间。因此,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要把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通过构建低碳土地管理制度,鼓励发展低碳产业,逐步限制高碳产业发展,减少单位GDP的资源量和环境代价,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 1.3有利于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建设“两型”社会是缓解我国资源环境压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土地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节约土地资源是节约型社会的重点和关键,因此,创新土地管理制度,构建低碳土地管理制度,解决经济建设和资源环境的体制性矛盾,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2构建低碳管理制度的基本思路 2.1控制高碳产业建设用地总量 不断抑制高碳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总量,在用地审批过程中进行严格限制,与此同时,给低碳产业发展项目给予用地上的支持。具体到操作环节,土地供应参与低碳经济建设主要是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这两个手段来进行调控,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可以为低碳产业项目在总量和布局上进行安排,并用规划图件和相关调控指标的形式来表现。通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各地区低碳产业项目的年度用地,严格限制新批准高碳项目,限制向高碳项目供地,以此来调节高碳经济与低碳经济的用地总量、结构和速度,以降低高碳经济的用地比重,促进低碳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2及时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构建低碳土地管理制度,发展低碳经济,要注重及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控这一重要手段。具体的手段可以从减少碳排放和增加碳汇两个方面来实施。其中增加碳汇的土地管理手段有:积极植树造林,增加林地的比重,提高森林覆盖率;积极推进城市绿化工作,增加城市绿地面积;落实退耕还草工作,增加草地面积。减少碳排放的土地管理手段有: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尤其是废弃的工矿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强区域内建设用地集约节约管理,做好开发区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评价,提高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倡导农地施用有机肥以及秸秆还田,减少农业碳排放;构建土地生态补偿机制。 2.3制定促进低碳发展的土地储备政策,逐步回收高碳项目用地 制定促进低碳发展的土地储备政策,逐步回收高碳项目用地。政府为了给城市发展留足空间,除了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外,政府还可以运用土地整理、土地置换等土地政策工具,加速淘汰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项目,依据土地储备政策接收其项目用地,以供应土地一级市场。 2.4创新低碳产业项目土地供应方式 针对当前部分地方政府出于政绩及可支配资金的最大化考虑,倾向于采取对不同用途土地采取不同出让方式的差别定价策略。例如,对于商业、住宅用地倾向于采取招拍挂的方式追求一次性收益,而对于工业用地,地方政府看重的则是工厂建成之后给本地区带来的GDP、税收、就业等政绩利益和长期收益。为此,不惜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包括压低地价,甚至零地价以至负地价,以达到招商引资的目的。为此,2007年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联合发文,要求:“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对于低碳产业项目用地,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除了一般的招标、拍卖、挂牌等出让方式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协议出让的方式出让土地。 2.5充分发挥地价杠杆作用,支持低碳经济项目 对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项目用地,若在一级市场获取土地使用权,政府可以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优惠;若在二级市场转让获得土地使用权,政府可以在转让税费方面给予优惠,通过土地价格和税收政策积极引导资本和资源向低碳方向转移。对于低碳产业项目的用地,除了可以在土地价格、土地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外,政府还能制定政策在土地信贷、土地抵押等方面给予支持。此外,可以简化低碳产业项目融资用地审批。 2.6改革考评体系,增加土地供应的碳排放指标考核 为适应低碳经济发展需要,改革地方政府官员考评体系,形成发展低碳经济的倒逼机制。在考评体系中增加碳排放指标或绿色GDP等指标,全面评价区域主导产业用地碳排放状况,招商引资过程中低碳项目比重,促进土地供应向低碳产业倾斜。 作者:霍迪 刘贵峰 单位:齐齐哈尔市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土地统征工作站 土地管理论文:物权法对土地监管机制的影响 本文作者:朱颉1高丽飞2作者单位:1廊坊市国土资源局2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于洪分局 使土地权利制度进一步完善 从制度层面上看,土地制度涉及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土地制度中,土地权利是土地市场交换的客体《,物权法》对各种土地权利的完善直接推动了土地市场的发展。《物权法》使土地权利制度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进一步明确了集体土地的产权代表,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或者划拨设立,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续期及地上附属物的归属问题等。《物权法》显化了土地资源的资产特性,揭示了土地作为不动产是物权所有人的权利客体,明晰的资源产权和有偿的使用制度的确立必将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解决了由于产权不清、主体不明等引起的土地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比如《,物权法》详细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并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为用益物权,这些规定填补了我国在这方面的一项空白,使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了具体的法律依据,使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加稳定、明确,从而有利于促进土地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另外,《物权法》还确立了土地用益物权的基本体系,使中国土地权利制度建设取得一定的成就。 加强对土地市场的有力监管 《物权法》的实施,使土地市场化更加深入,《物权法》对土地管理制度的影响还表现在加强对土地市场的有力监督方面。《物权法》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这一规定在充分肯定我国以市场化方式配置土地资源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将工业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从国家政策上升为法律,一方面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也为强化土地市场监管,深入推进以市场化方式配置土地资源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此外,《物权法》首次将工业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写进了法律,扩大了以市场化方式配置土地资源的范围,第一次规范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制订全国统一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示范文本,既是落实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有利于规范出让方和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土地出让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动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行政 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管理国有资源的过程中,要转变国土资源管理理念,不但要运用传统的行政手段,还要具备民法意识,比如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征地审批、土地招拍挂程序中应当更多地引入民法中的合同和竞争机制,从而深化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变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总的来看,《物权法》既有对现行土地管理政策的继承,又作出了许多创新性规定,有利于推动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为下一步土地管理法规体系的完善提供了重要依据,我们可以以此为契机,推进《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制定《土地登记条例》、《征地条例》、《土地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土地管理论文:国土局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化实施方案 为了把整改工作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制度化,使整改工作目标更加清晰的、要求更加明确、责任更加落实、实施更加到位,根据《*县开展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特制定《*县国土资源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以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为目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促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格执法监管,维护群众权益,提高服务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是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要按照总体布局、重点推进的原则,抓好突出问题的解决,根据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分门别类地逐步推进。既要抓突出问题的解决和体制机制的完善,又要抓思想观念的转变和执行力的提高,既要抓当前问题的解决,又要抓近期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推进;既要抓机关和事业单位反映出来的问题,更要抓基层普遍关心和相关部门反映的问题,切实保证整改事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真正做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三、目标任务 以“坚持科学发展、依法管理国土资源”为主题,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重点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等工作,扎实整改,力求取得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四、具体安排 整改落实阶段工作从7月1日开始,到8月20日左右结束。 (一)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 各支部整改方案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把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思路和措施、把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工作结合起来,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群众满意度测评有据可依。整改方案要做到“五定一建一公开”,即定整改落实的事项、目标、措施、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建整改台帐,向群众公开。一要明确整改重点。把征求意见和分析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归类梳理,一项一项列出来,提出整改措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突出问题纳入整改落实重点。二要明确整改责任。对需要整改落实的重点问题,要从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完善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工作步骤和办法,增强整改落实的实效性。要注意落实责任,对整改落实的工作由谁主管、由哪个股室或哪个单位办理、由谁来完成、完成不好怎么办,都要作出明确规定。三要确保整改落实。要建立健全整改落实督促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公示,并采取相应措施,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需要一段时间努力解决的问题,要列出大体的时间表,并跟踪问效,逐步予以解决;对于那些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各单位整改方案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重要事项要作出公开承诺,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党员、群众通报,自觉接受监督。各单位整改方案经主要负责人审阅把关后,报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局整改方案经局党组审阅把关后,报县委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 (二)切实转变作风,集中解决问题 各单位要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部署,有效防止在集中整改过程中搞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政绩工程”,要解决执行力不强、政令不畅、行政效能低下、责任追究不力等问题。通过强化问责治庸,保障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要在前段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的基础上,根据整改落实方案,集中力量解决几个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办几件群众普遍期待的实事好事,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根据当前形势的变化,着重解决影响和制约国土资源事业较快发展的思路、措施等问题以及涉及政策层面、本单位职能范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失地农民和历史遗留问题要加大解决的力度。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扎扎实实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着力完善制度,健全体制机制 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城乡一体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借鉴调查研究的成果,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现有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清理,切实做好废、改、立工作。要重点围绕县委提出的统筹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公共服务、统筹城乡社会管理、统筹城乡市场体系、统筹城乡党建工作等方面做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工作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四)认真组织测评,做好总结工作 1、搞好情况通报。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要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内容包括:人民群众对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人民群众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际效果的满意度;人民群众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组织领导工作的满意度。参加群众满意度测评的人员一般应有本单位党员、基层单位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代表以及直接服务对象的代表。测评结束后,要以适当方式向群众测评结果;要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科室和单位,要及时“补课”,限期整改。满意度测评可结合情况通报同步进行。 3、抓好总结表彰。各单位要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做法、效果、经验、典型以及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从实践和理论上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形成专题总结报告报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局专题总结报告报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后,局党委对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思想认识有新飞跃、解决问题有新成效、创新机制有新突破、科学发展有新局面的单位以及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给予总结表彰。 五、组织领导 整改落实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出成果、见实效的关键阶段,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更加关注。各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投入足够精力抓整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分工,认真抓好分管股室、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指导,掌握整改落实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保证整改落实阶段工作健康开展。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制定整改方案的指导,并督促所在单位抓好整改方案的实施,确保整改落实阶段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一)搞好思想动员,增强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召开转段动员会议,总结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对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搞好思想发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搞好整改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深入宣传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成果经验、生动典型和实际效果,切实增强舆论宣传的感召力和感染力,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二)坚持领导带头,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 局领导要带头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效率,要求各事业单位做到的,局机关首先做好;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措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求党员和群众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做好。通过领导和党员干部带头整改落实,发挥表率作用,推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坚持依靠群众,扩大群众参与面。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等各项工作,都要注重扩大群众参与面,主动邀请本单位党员、基层单位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组代表以及直接服务对象的代表参加,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坚持并创造性贯彻群众路线,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集思广益制定整改方案,凝聚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群策群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吸收群众全程参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坚持统筹兼顾,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当前各项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各单位要切实把握好时间,把握好进度,处理好工学矛盾,统筹抓好学习实践活动和其他各项工作,把学习实践活动激发出来的精神力量转化为强大的物质力量,推动国土资源事业较快发展,确保群众生活安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要正确处理抓好机关自身学习实践活动与抓好下属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关系,正确处理抓好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实践活动和抓好普通党员、一般干部学习实践活动的关系,正确处理集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切实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引向深入。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农业产业化发展 摘要: 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导向下农业的发展需要向着产业化的方向前进,目前在农业中对先进技术及经验成果的引进不断加大,但与此同时形成完善的产业化发展模式需要有高水平经济管理对农业产业链条进行规范化的管控,而执行这些条件离不开职业人才在其中的作用。人是第一生产力,为了促使农村农业经济可以有效提高及发展,需要注重新型农村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从而提供先进的管理理念及经营方式,带动农业产业化的进步。 关键词: 农业产业化;新型农业人才;经济管理;农业职业教育 产业化是我国农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策略,而在现今市场经济的导向下产业化发展成为农业发展的必经之路,这种制度为现今农村经济体制及经营模式带来极大的转变,而新型经济管理理念的应用突破了传统生产模式的束缚,改变了农村生产结构,使农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得到有效增强。为此,想要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化的进步需要重视农村职业教育的重要性,从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角度出发,发挥出农村职业教育的作用,满足现代农业对经济管理职业人才的需要。 1农业产业化发展对农村经济管理职业人才的需求分析 农村经济管理人才主要是指可以应用管理知识对自营的农产进行产业化的经营、管理,依照经营管理的要求形成系统化的管理模式,从而为社会不断的提供农业产品及农业服务,形成完整的经济经营模式。 1.1创业型的现代农业经营者 这种经济管理人才主要是依照市场导向及现代化技术的应用来进行经营,例如农产品的网络销售、期货交易、农业观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依照市场信息的收集及市场需要来进行计划的设计及实施,并且职业人才必须要有足够的农业知识及相关技术,对经营管理及市场经济有充足的了解,在成本核算范围内开展创新型的农业经营模式。 1.2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农业产业化的最重要的一项表现就是其产业链所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大、延伸,但是与此相对的却是农村劳动力的流失,这也促使农业必须向现代化的方向快速发展。在发达国家完善的农业体制中其各项工作多数是利用机械进行的,而农民只需提供服务性质的劳动,因此劳动力支出较少。而我国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就需要组建专业的合作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现代技术、知识及服务,并在经营的过程中依照产业化的要求进行农业生产活动,从而为农村培养出更多的具有职业技能的新型农民。 2农村经济管理职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分析 对于农村中各类职业人才的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专业学校所培养出的农业人才,二是通过短期农村职业教育培养出的人才。 2.1新型农村经济管理类职业人才增量培养不足 受固有的思想模式的影响,近些年来许多农业职业学校存在着生源不足的情况,并且一些涉农学校为了适应现代社会,普遍会增设一些热门职业,这也导致了农村经济管理专业招生较差的现象,再加上一些经济管理人才不愿意回到农村,因此造成了接受专业农村经济管理教育的人才不足的问题。 2.2农村经济管理职业培训率低 在农村中,一些专门从事农村经济管理培训工作的人员并不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及资格,再加上农业经济管理本身就涉及到经营、管理、技术等知识,因此进行培训的人员若是没有足够的知识水平很难为农民提供专业的职业培训服务,造成培训效率低下。同时进行培训的农村经济人还需要具有准确的市场洞察力并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等,但是在农村经济人群体中普遍存在着经济管理知识了解不够、文化素质水平较低及管理技能较差的现象,影响人才培养的效果。 2.3农村职业教育主体意识不足 在农村中开展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所遇到的一项重要阻碍就是农民对职业教育参与程度不高,由于现今农村劳动力年龄结构组成主要以老年人为主,因此对新型技术及经营管理体制的接受度不足,其不愿意参与到职业培训中,影响新型农民教育在农村中的开展,无法为农村提供更多的经济管理职业人才。 3加快新型农村经济管理职业人才培养的对策 对于农村经济管理职业人才的培养需要依托于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内容及“三农”理论的应用,并从职业教育与新型农民教育的方向入手,结合农业在产业化发展中的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农村经济管理培养体系。 3.1明确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三农”的本质内涵和功能 首先,要明确农村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定位。根据我国国情,目前农村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主要有两方面:第一,利用职业教育培养农民获得不同的职业技能,转移至城市就业;第二,通过新型农民培训的政策来帮助农民掌握现代化的农业技术及职业技能,从而应用于农业的经营及管理中,以此来服务于农业,这部分接受培训的农民是促使农业现代化及产业化的主力军。新时期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应该更有力地突出为“三农”服务的本质内涵,将根本任务锁定为培养新型农民,培养既懂技术又懂经营的农村复合型实用人才,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服务。 3.2重视农村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 技术、技能的职业导向性是未来我国农村经济管理职业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第一,对农业职业学校加大投资力度,完善农村经济管理教育内容,从政策及资金上进行支持,为人才培养提供更好的外在条件,同时也需要扩大宣传力度,对农业发展对我国经济体制发展的意义及重要性进行宣传,促使更多的人投入到农业事业中;第二,在农业部相关的政策下对职业人才进行培训,通过不同的培训方式来帮助职业人才掌握农村经济管理的内容,提高学员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保障培训效果。 4结语 在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农业产业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利用现代农业技术及经济管理方式来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这样可以有效的解放农村劳动力。农村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为农村经济的进步及发展提供了人才需要,也缓解了农村经济发展中需要面对的压力,从而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也对维持社会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作者:刘振芳 单位: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财经服务中心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对策研讨 [摘要] 农村经济管理是农村整体经济平稳增长与发展水平提升的主要手段,要求相关管理人员针对农村经济具体发展情况给予必要的政策引导、部署、指导与监督,以带动农村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随着国家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的实施,农民收入大幅提升,农村生活水平全面提升。但是,与此同时,农村经济管理中很多问题日益凸显,如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领导重视不够、专业经管人员缺乏等,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高农村经济管理水平需进一步完善农村经管体制、加强管理人才团队建设、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等。 [关键词] 市场经济;农村经济;管理现状 1农村经济管理主要内容 农村经济的管理指的是管理人员针对于农村社会组织成员从事经济活动的一系列管理手段。我国农村经济管理主要内容有:一是对土地管理机制加强完善。构建完善土地管理机制,加大力度宣传落实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政策,做好土地承转用,用地方面不能局限于某一个点,在基本农田有保障基础上,做好土地增值相关工作,不仅要对近年来用地状况做好规划,还需要有长期规划目标。应让专人负责土地流转,乡镇政府要严格土地使用管理,同时年度考核时也要把土地流转纳入考核内容;二是构建起农村财务与资产管理机制。目前农村财务管理方面问题还是较多的,想要使财务管理明细公开透明,调解村干部与农民间的冲突矛盾,针对财务管理方面应当构建起同市场经济相匹配的监管机制,让农村财务与资产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发展,同时对财务管理要落实责任人机制,推行民主化管理,对当前管理模式加以改革,若区域经济条件好,可考虑尝试电算化管理,开展农村经济集体统筹管理,确保资源整合、合理流动,同时确保农村财产可靠性。此外,还要加强监管农村财务,保证审查手续的完整性,对出现问题要严肃对待,进一步构建起完整的财务管理机制;三是加强农村管理队伍建设。将农村经济管理相关工作做好,这就要求要具备一支清廉奉公、素质高、能力强的管理班子。为此,要安排农村干部多参与不同层级的管理培训,学习其它村成功管理经验,并给予适当待遇与奖励,以确保队伍的稳定性;四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近几年来,农村的经济已经取得长足发展,同时经营形式更为多元化,想要确保农村经济靶向发展,制定行而有效的发展目标是非常有必要的。按照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实情与未来发展态势,确立发展总目标与分目标,不仅要顾及到当前发展状况,还要考虑未来发展需要,制定目标不能好高骛远。 2当前农村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2.1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由于受农村条件等诸多限制,因而通常农村资金受村干部小组管理,但当前农村资金管理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其一,对村集体的财产资源租赁不规范,导致集体资源收益率有所下滑,使得集体资产无形中增加很多风险隐患;其二,虽说国家已三令五申集体财产需公开透明管理,但公开制度却并未落到实处;其三,因为很多村干部是毛遂自荐选上的,所以专业能力与素质上还或多或少的存在欠缺,对国家有关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也未能实现优化配置与有效利用农村经济财产。 2.2专业经管人员缺乏 农村经管专业性相对较强,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能将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的大量的专业人才。但现如今农村经管专业人才大量缺失,造成人才缺失的原因有两点:其一,农村生活条件恶劣,因而很多人选择在城市工作生活;其二,农村待遇差,专业经管人员大多数不愿意留在农村发展。 3提升农村经济管理水平的对策 3.1不断完善农村经管体制 农村经管工作应以经济发展大局为核心,加快促进管理手段革新,将深化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作为发展突破口,构建同市场经济与竞争机制相匹配的经管体制,并要不断摸索创新型、可行性大经管方法。乡镇领导应当全面落实党中央提出的“转变、拓展、提升”三大发展战略。首先,应当转变农业发展观,促进农业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优化配置与有效利用农业资源,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以此带动农业持续发展;其次,要对农业功能、产业链农机产品市场加以拓展,来带动农村产业改革和升级,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增;再次,要努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与转化、农业安全保障与农民自主发展方面的综合能力,让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有源源不断的生机与活力。 3.2加强管理人才团队建设 针对当前农村经管问题一个有效解决办法便是要做好经管人才梯队建设工作,应当综合管理和培训负责农村经管的干部团队,同时应使管理人员责任心和创新管理意识也得到增强。对农村经管人员方面,要求他们务必起到高效指导和表率榜样作用,要培养先进管理思维,不断丰富管理经验。必须建立一支精干的乡镇经管队伍,同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使农村经管持续平衡发展。 3.3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政府应当构建起群众利益保护机制,主要负责县乡一级政府基层管理工作,形成具备利益保障与诉求表述等功能机制,也只有这样做才可以更好地对农村经管利益冲突与矛盾进行调节,对群众利益不利行为加以纠正或惩处。此外,政府也应当使自身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面致力于为人民与国家服务。同时,要调动农村居民积极性,发挥民主监督功能,让更多人加入到农村经管工作当中。 4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是传统农业大国,而且农业经济又是国民经济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将农村经管工作做好是十分有必要的。加强农村经管力度是确保农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虽说当前农村经管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但相信通过不断完善农村经管体制、加强管理人才团队建设、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等举措,势必能够有效提升农村经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作者:邹小燕 单位:苍溪县农业局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问题对策分析 摘要: 农村经济发展是现代农业发展关注的焦点,对此,为保证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科学应用农村经济管理手段至关重要。但从目前农村经济管理应用来看,其中不乏存在一定问题。对此,本文以简述农村经济管理的主要工作为出发点,剖析农村经济管理价值认知不足及发展目标缺失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桎梏影响,并以解决问题为对策,拟定科学的农村经济管理优化策略,从而保证农村经济管理应用科学。 关键词: 农村发展;经济管理;问题分析;对策研究 1农村经济管理的主要工作 分析农村经济管理面临的问题之前,对农村经济管理的主要工作有所了解十分必要。对此,本文总结农村经济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大体分为以下几点: 1.1农村财务资产管理 农村财务资产管理是农村经济管理的主要内容,其包括对农村财务资产的管理、分配与科学应用。在农村财务资源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注重财务资源分配科学十分必要。对此,农村经济管理需站在农村发展的视角之上,科学应用财务资源,并及时披露财务信息,以便农村财产资源应用的科学。 1.2农村土地资源管理 农村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存的生活基础,其科学有效的管理是农村经济管理又一重要环节。对此,无论是土地承包、转让还是用地规划,都是农村经济管理需关注的焦点。科学有效的管理农村土地,确保农村土地收益的最大化,对农村经济发展而言意义重大。 1.3领导班子培育管理 领导班子培育管理虽然并非农村经济管理的直接管辖内容,但是具有高瞻远瞩的经济发展思维,可保证农村经济管理的发展科学。因此,领导班子的经济思维培育是农村经济管理的重要内容。借助各种手段及各项会议学习来强化农村领导班子的经济思维,可保证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开展的科学与精准。 2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2.1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价值认知不足 现阶段,农村经济管理的实地践行存在极大难度。农村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有限,农村人员的经济发展意识欠佳,从而导致农村经济管理发展举步维艰。其实,如果投入科学的人才便能引导农村经济管理科学发展倒也不难处理,但从现阶段农村人口意识来看,部分人员的发展意识不足往往成为农村经济管理的障碍,直接影响经济管理的效果。因此,若想真正转变农村经济管理开展不畅,首先需科学扭转农村基层群众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价值认知。 2.2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目标确定缺失 在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价值认知不足前提下,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在发展中呈现出目标确定缺失现象。很多农村经济管理人员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时过分急功近利,不管选择目标是否符合农村发展整体情况,都一意孤行的随意指挥,乱用资源,从而导致农村经济发展的不科学。总体来说,没有认清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价值,无法科学拟定农村经济管理的实际目标,造成农村经济管理开展不科学,不能推动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 3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科学开展的方案策略 3.1提升基层群众农村经济管理价值认知 农村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而言意义重大。拥有良好的发展理念,拥有科学的发展手段,可保证农村经济突飞猛进,农村环境日益优化。因此,现阶段进行农村经济管理的首要任务,是针对农村基层群众开展科学的农村经济管理价值普及,无论是通过数字设备、村委开会,还是日常的群内广播,社区公告普及都要针对农村经济管理价值进行科学解读。此外,为进一步实现农村经济管理价值解读的普及与内化,农村经济管理人员还可与相应的文体活动结合,以组织上山下乡演出活动、集体读书、文娱活动等为名目,渗透农村经济管理价值相关内容,确保农村基层群众认知农村经济管理价值。 3.2科学拟定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发展目标 在农村经济管理价值得到普及认知的同时,农村经济管理人员需静下心来,与基层民众一起,探索农村经济发展的未来之路,拟定科学的农村经济管理目标。要知道,只有切合实际的发展目标才能推动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才能保证农民生活与农村经济的稳步提升。因此,农村经济管理人员需走入百姓之中,了解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并明确认知基层经济发展环境与地理物产优势。在确定以上内容的基础上,拟定适合地区经济发展的科学目标,从而推动地区经济的稳步发展。 综上所述,农村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而言意义重大。因此,落实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认清认知不足与目标缺失的弊端,站在普及认知,科学拟定发展目标的思维视角之上,打造科学的农村经济管理体系,以此来推动农村经济稳定发展,保证农村环境的合理优化。 作者:邹小燕 单位: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农业局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问题探究 [摘要] 在相关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下,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了飞速发展,但在农村经济管理方面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加强对农村经济的管理,是解决我国农村发展的重中之重。分析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影响我国农村经济管理的突出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对加快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完善农村经济管理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农村经济管理;问题;对策 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在相关政策的鼓励和引导下,我国农村经济实现了新形势下的快速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业结构不断完善。但同时,我们应清醒的看到,农村经济管理的发展远远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二者的不平衡影响了我国“三农”发展的步伐。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以期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加强发展。 1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一号文件”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在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业财政投入,加快土地流转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鼓励和引导,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但在我国农村经济管理的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1.1农村经济管理体制不健全 1.1.1政策措施不配套。目前,很多地方出台的扶持农业发展政策大部分集中在农产品补贴、农机具补贴等财政补贴上,各地出台的具体指导农业发展的政策相对较少。政策的引导、目标的规划与制定的不到位,使农业管理效率不高。 1.1.2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着管理不透明、支出不公开,村民对村级财务不知情,财务审查制度缺位。在村级资产管理上,不能充分保障资产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使用,一方面容易造成村民对村干部的不信任,另一方面容易滋生腐败。 1.1.3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确保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加快土地流转,从而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但在实际的土地流转过程中,一些乡镇政府管理松懈,政策宣传不到位,很多农民缺乏土地流转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使土地得不到集中利用,制约了经营规模化程度的提高。 1.2农村经济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 农村经济管理涉及到财务监督审核、农村土地管理、农业结构调整等方方面面,不仅要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还关系到行政执法等环节,因此,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复杂的问题和情况。而农村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在行使职权时无法做到依法行政,在发生诸如土地流转合同纠纷、集体财务公开审计等问题时,缺乏足够的依据和举措,导致管理效率不高。 1.3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农业从业者素质不高。虽然很多农民的祖祖辈辈都是跟土地打交道,积累了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对本地的地质、气候以及农作物的特性十分了解。但由于大部分农民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素质低,无法根据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更新管理理念,不能用新的技术来创造更高水平的生产力。专业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农村经济管理是一项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并重的工作,农村经济管理人员不仅要有专业的财务、审计、管理等知识,还要有跟农民群众打交道的能力。虽然乡镇政府都设立了专门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并配备了专门的人员来管理农村财务,但农村经济管理专业人员的素质不高,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管理的规范化发展。 2新形势下强化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对策 在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管理水平无法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相匹配,这将延缓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所以,改革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刻不容缓。 2.1建立和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加强管理力度 建立和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首先要加大资金投入。随着对“三农”问题的重视,财政投入也呈不断增长的态势,但仍无法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求。土地流转的流转费过低,无法刺激农民流转的积极性,合作社等组织的扶持和补贴资金不高,不能有效扩大集中化经营的规模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必须一方面提高补贴比例,另一方面通过贴息贷款、小额放贷等形式,增加信贷投入的比例,让农民有钱办事。其次是化解债务,优化财务运行体制。在实行税费改革后,农村村级集体收入入不敷出。沉重的债务负担的解决是村级财务体制健康运行的必然要求。可以通过集体资产出租、简化组织机构、降息减负等方式来减低债务负担,使村级集体能够正常运转。三是要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要推行村级财务的民主化运转,发挥广大村民对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作用,增加公开透明度,让每一笔村级财务收入和支出都在“阳光下”运作,探索实行村级会计专业模式。政府要根据自身职责,加大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的管理力度,充分发挥经济管理的职能,防止出现多头管理,推诿扯皮的现象,使管理职能与农村工作相适应,提高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2.2完善农村经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职能行使 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经济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配套的法律法规是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具体的、全方位的法律法规能保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农民的意愿,适应时展的要求,通过出台相应的法规政策,来指导农村经济的发展方向,致力于发展高效、绿色、集约的现代化新农业。要发挥职权的同时,注意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降低农民负担。以《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为纲,制定本地具体的、可执行的土地管理政策,提高土地利用率。出台农村财务管理和审计管理办法,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序进行。 2.3加强农村经济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2.3.1要加大对农民的素质提升。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型农民,是“三农”建设的目标之一,也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首先要不断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文化水平决定了土地经营者对农村经济发展理念的认同与否。其次,要加大对农民技术水平的培训。通过到田间地头实地操作、远程网络平台、集中授课培训等形式,将最先进的种植技术和理念传递给农民,提高农民的种植技术,加快高新技术的普及和推广。 2.3.2要不断提高农村经济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要加强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水平和综合能力。经济管理者要配备专业的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业务,还要多深入群众,真正了解农村村级集体的运作。同时,要充分发挥监督和审计作用,要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及时的解决问题和困难,确保农村经济的有序发展。 2.3.3强化政府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素质。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制度的制定者和监督者,政府必须提高对农村经济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对乡镇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要定编、定岗,确保人员的稳定性,并明确相关人员特别是领导的职责,建立问责机制。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经济管理是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业结构逐步优化的重要手段。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要从农村社会存在的土地流转、财务审计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农村经营管理者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出发,通过加强管理力度,完善相关法规,提高管理水平等有效措施和手段,来提高农村经济管理的水平,从而不断加快新形势下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作者:张庆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人民政府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新形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分析 摘要: 随着新农村建设战略的深度实施,农村经济问题、卫生医疗问题以及环境问题等逐渐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尤其经济发展更是重中之重的工作,其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着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但目前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解决。鉴于此,本文结合笔者实践工作经验,主要对提升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展开分析。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经济管理;问题;有效途径 国内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全面进步,使得传统农村经济管理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迫切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充分了解当下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对经济管理模式、方式进行优化和创新。 一、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农村经济的扶持力度,并且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然而,通过观察当前农村经济管理的现状可知,其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根本性的问题就是管理体制不健全,并且整个管理制度缺少针对性和时效性,往往不能有效解决当前的农村经济问题。 (二)土地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中,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仍然是阻碍经济发展的一大因素,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便是土地产权混乱,管理机制也不够科学。 (三)资金利用效率比较低。 尽管国家一直在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扶持力度,但是在资金和技术上的投入依然比较少,况且所投的资金也比较分散,并不能切实帮助农民群众增加收入,只是简单的让这部分资金变成了补贴,所以说资金利用率并不高,并不能起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效用。 二、新形势下提升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意识。 首先应当从提升农民群众和管理工作人员的经济管理意识开始,具体措施有:(1)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经济管理意识,并有效贯彻与落实国家的相关经济管理政策,让农民群众认清经济管理的利好。(2)经济管理工作人员应当认清当前的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深入到农民群众中去,从群众的意见和需求中,针对性制定经济管理方案和措施。(3)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当不断完善经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为经济管理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提供保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提高农产品市场的组织程度,确保产销实现良性循环。 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农产品商业化程度不断提升,因此确保农村各种经济成份、各类产业以及交换分配、生产流通等彼此间的平衡至关重要,这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在促进农产品商业化、市场化的同时,还应当提高农产品市场组织程度,积极支持各类供销企业或组织的建立、发展,充分发挥经济管理部门的市场调节作用。 (三)积极开展农村产业经营管理咨询服务,有效提升农村产业的经济效益。 农产品走市场化的道路既是对农村经济的一种有效推动,同时也使得农业生产者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所以作为经济管理工作人员的我们应当加大市场调查力度,同时面对广大群众和地方重要产业开展经营管理咨询服务,将经营管理技术、市场信息等传递给生产者,帮助农民群众有效应对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有效提升农村产业的经济效益。 (四)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 新形势下,国家应当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突出农业经济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升资金利用效率,从而帮助农民实现增产增收。具体措施有1、国家应当制定更加完善的农民补贴政策,并将其公之于众,严格落实,让补贴款真正造福于民。2、国家和地方政府还应当在认清地区农村经济优势的基础上,针对性调节区域经济发展结构,鼓励群众自主创业,大力扶持农业产业的现代化发展。3、政府和经济管理部门还应当在农村地区建立合作社,切实增加农民致富的有效途径。 结语: 总的来说,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对于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且长远的作用和意义。但从现阶段的经济管理工作来看,还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解决,因此相关工作者和职能部门应当认清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并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需求制定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从而为农民增产增收提供坚实的保障。 作者:阿不都外力·艾合买提 托乎提·达吾提 单位:新疆巴州尉犁县古勒巴格乡人民政府农经站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西尼尔镇人民政府农经站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水平探究 摘要: 经济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有经济活动就有经济管理,目前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管理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挑战,如何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是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经济管理水平得到提高的同时也加速了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关键词: 新形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水平 我国社会主义农村经济管理是对社会主义农村生产总过程的经济活动的管理,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生产越发展,技术越先进,管理越重要。经营管理工作搞好了,就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新形势下我们要明确新任务,把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农村经济管理面临的新形势 1.1经济体制的变化 目前农村的经济体制由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合作化经济体制,替代了大锅饭式的集体化经济体制,农民已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他们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经营方针、能够处理自己的产品和市场直接挂钩,为了发展生产,他们还拥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农村经济中生产关系的这一重大调整,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1.2产业结构的变化 目前农村产业结构已由单一的种植业格局向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方向发展,尤其是乡镇企业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生产力的发展应运而生,蓬勃兴起,已将逐步发展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这样,农村经济管理的内容就成为面向多产业的服务了。 1.3生产经营方式的变化 目前农村生产中引入了市场调节机制,由过去的统购派购为导向转向面向市场,适应市场需求来引导生产发展的方向。生产经营方式的这一深刻变化,使农村经济管理的过程成为从生产到流通的再生产的全过程。 1.4农村和农民的本身条件的变化 作为农村经济管理主体的农民,目前正处在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大规模商品经济转化,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的时期中,本身还存在着许多和商品生产不适应,需要我们在经济管理工作中注意和重视的问题:一是农民比较缺少商品生产知识,虽有了经营权,但缺少决策能力;二是农民科学文化技术水平较低,劳动专业化技能较差,虽有积极性,但缺少科学性;三是农村信息手段落后、传递慢,因而经济信息量少,虽有自主权,但应变能力差;四是农村交通运输条件差,严重影响商品流通,进而影响商品价值的实现,所以农村虽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劳动资源,但要变成全面的经济优势也并非容易,要针对目前农村经济管理面临的这些新形势、新特点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课题, 2提高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水平的任务和方法 我们要根据客观的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的要求,科学地组织社会生产力,改革和完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调动人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目前,我们就是要根据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适应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努力把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1切实加强乡镇企业的经济管理 一是在管理体制上不能搞一刀切,允许各地根据生产力发展的不同水平自行决定自己的经营方式,存在多元型的经济结构;二是必须搞好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放手让企业真正独立自主地经营管理;三是在企业内部管理上要推行层层承包制和岗位经济责任制,以提高经济效益;四是对经济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通过行政的、法律规定的、经济的等手段及时解决和正确引导,保证乡镇企业沿着社会主义的经济方向健康发展。 2.2提高市场的组织程度,促进产销的良性循环 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产品的商品率日益提高。如何使农村的各经济成份之间、各产业之间、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环节之间保持平衡、协调发展,也是当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为此,我们必须在大力发展商品生产的同时,同步地提高市场的组织程度。也就是说,要在经济规律的指导下,积极支持各类从事供销活动的组织,充分发挥有组织的市场的调节作用,并逐步在农村中形成一个以中心集镇专业市场与众多农村集市相连接的市场网络。农民可通过市场反馈的各种信息来确定自己的市场经营,产品生产和产品价格策略以及自己产品的营销方式。根据市场需求指导生产方向,改变生产结构,使生产和需求自发地调节。互相适应。 2.3积极开展经营管理咨询,全面提高经济效益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面前,生产者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需求努力改进生产,取得盈利。这既给农村经济一种巨大的推动力,也使每个生产者得冒一定的市场风险,因此,我们一定要搞好经营管理咨询工作,帮助每个独立经营者制定正确的经营方针、决策和计划;寻求最佳方案,搞好合同管理。同时,还要把国家计划指导的要求,对经济的客观要求的信息也传递给他们,这样就把局部的利益和全面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以实现满足社会需求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为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使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生产和流通获得统一,求得最佳的全面经济效益。 2.4加强经济联合,促进商品经济发展 不断改革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建立以横向经济联系为主,纵横交错的网络化经济组织体系,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另一重要任务。在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发展的时期,面对整个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程度的不断发展,千变万化的市场需求的激烈的竞争,每个商品生产者要求得发展并在竞争中取胜,必然要求联合。因为只有联合才能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组合,使资源、资金、劳力、人才、技术等条件都各得其所,从而形成新的生产力;联合可互相取长补短、拾遗补缺,把各方的优势集中起来形成更大的优势,以便产生系统效应,起到放大生产力的作用;联合容易抓住经济发展中的生长点和适应社会需求而组织生产,能获得高的经济效益;联合可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的局面,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观念,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布局,提高全社会的劳动生产率。 作者:冯艳波 单位:海伦市前进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问题与对策论文 摘要: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经济得到提升,尤其在前几年“三农”战略目标提出之后,农村经济成为了国家与社会所关注的重点内容。其中在农村工作中最为主要的内容便是经济管理,只有保证农村经济管理越好,才能保证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序性。但是从实际发展角度分析,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在整体运行过程之中存在诸多问题,需要针对性的进行分析与解决,以此推动农村经济的有序发展。 关键词: 农村经济管理;问题;对策 农业是国家的根本,农村是发展农业的重要场所,自古以来,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受到国家政府的关注与重视。“三农”口号提出之后,农村、农业、农民成为了发展的重点,农业经济问题也备受关注,尤其是党中央提出“一免三补”政策之后,我国农村经济成为了影响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本文中笔者着重分析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 一、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认识,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由于受到几千年封建思想制度的制约与影响,传统的管理理念在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仍旧占据重要的地位,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现状不容乐观。另外农村经济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没有被人们所认识,甚至有很多农村基层管理人员认为土地承包制度的完善对经济的发展没有太大的影响,在农村经济管理活动中缺乏积极性,处理事情多为应付。此外,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所包含的内容比较多,比如像农村财务、农民负担等,这些工作在开展的时候需要国家的政策,但是农村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少,导致诸多土地承包合同所引起的纠纷无法得到有效解决,阻碍整个经济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农村债务比较沉重 在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最为现实的问题便是债务沉重,如果农村债务则会对整个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产生影响。由于受到诸多外界因素与内在环境因素的影响,我国部分地区农村财政收入比较低,甚至会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或者很多农村基层单位还出现新债与借债的现象。各种类型的债务活动致使整个村级管理部门的经费比较紧张,无法将农村基层管理者的工作热情进行充分发挥,这种情况则会对农村经济产生消极影响。 (三)农村土地规模过小,农民收益过低 在当前农村工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便是土地经营规模过小,比如像部分丘陵地区,如今所采取的经营国民以零散为主,这种地区无法利用大型机械进行作业,从而出现劳动强度大,劳动收益小的现象,这不仅会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且还会影响农民的工作积极性。另外,在近几年我国扶农、支农口号的提出之后,农民都不愿意将土地转让给承包者,这样一来,则无法扩大农村经营的规模,并且也会逐渐形成“农业大国、经济小市”的发展局面,导致农民受益过低。 二、解决农村经济管理工作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重视农村经济管理,完善各项法律法规 近几年,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提升中,各种农村政策出现在人们面前,并且这一类政策呈现出经常化、制度化的发展趋势,对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繁荣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领导人员缺乏对农村经济管理的认识,导致农村经济管理现状不容乐观。针对这种现象,需要加强当代农业领导人员的认识,要让农村领导人员清楚的认识到农村经济管理的重要性,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与进步。另外,还要积极完善各项法律法规,针对当前农村经济管理的现状,制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执法责任制度,或者针对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制定相应的法规,从而保证国家政策的有效落实。 (二)对农村债务进行合理处理 为进一步保障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有序发展,利用精简机构、费用包干等方法减少农村资金的指出。为了避免出现新的经费或者债务,还要实现对村级集体经济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审批制度。对于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还需要针对发展需求建设工程,保证管理费用的具体化以及精细化,还要对农村经费支出进行预算与评估,避免出现浪费现象,还能节约公共管理经费。此外,还要采取激励政策,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制定一个科学的激励机制,实现考核工作,保证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积极建设农村经济管理队伍 要想真正保证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需要建设农村经济管理队伍,提高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及道德素养,对这一类人群进行培训与教育,将工作中所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进行解决。另外,还要积极建立完整的工作体系,对在职人员进行合理编排,提高农村经济管理队伍的权威性以及全面性,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争取让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之中发挥出自己的热情,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发展的越来越好。 (四)积极增加资金投入 在发展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时候,需要以高标准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加以重视,我国政府部门还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给予经费的补贴。比如像偏远贫困地区,需要给予资金、设备上的支持,鼓励大型机械产品进行作业,将传统格局下农业收益少的局面进行打破,还要给予当地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制定特殊的工作要求,争取以经济管理工作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是保障农村经济活动的基础,并且也是提高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因素。积极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能够实现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在本文中笔者从多个角度探析当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其中要组建一批高素质的农村经济管理人员,要从农村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多个方面出发,不断提高农村经济管理水平,只有如此,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 作者:徐之坤 单位:安徽省太和县旧县镇人民政府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现状与对策研究 摘要: 经济的飞速发展极大的提升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农村经济管理在以农业为重心的基础上,农业发展道路逐渐走向市场化,虽然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但是由于现阶段农村经济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使得农业的发展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为了更好地掌握农村经济管理,就需要及时的发现农村经济管理中的问题,以解决问题为主要目的,改善农村经济管理的现状,促进农村经济管理水平的提升。本文主要从分析现状、提出对策的角度进行研究,主要目的就是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维护农民的自身权益,以更好地开展现代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 农村经济;经济管理;管理现状;研究对策 农村经济发展主要从改革开放之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的,不仅极大的提升了农村的生产力,也是的农村的经济发展获得了最大的效益。从根本上来说,农村经济的发展应该受到国家的重视,因为它是稳定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一系列关于农村经济管理与发展的政策不断出台,扶持农村发展的经济建设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但是问题是,因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农业的分散小规模经营方式,导致了农村经济管理不能保持可持续性,再加上大多数的农村地理位置较为偏僻,经济发展的文化部分相对落后,由于这些客观问题的存在,现代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亟待治理。 一、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各方面需求 1.财务需求。 现代农村经济发展中财务管理逐渐趋于复杂化,主要原因是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逐渐由传统单一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农业、畜牧业以及加工产业形成的多元化发展模式,形成的综合性的经济管理形式使得财务管理的复杂程度增大,另外,农村经济对外接点的逐渐增多,各方面的财务交流以及资源流动与市场的发展联系逐渐密切。总之现代农村经济管理中财务需求逐渐增大,也要求经济管理水平的逐渐提升,所以,农村经济管理亟待提升自身的复杂化程度和细致化程度。 2.土地管理需求。 现代农村经济管理中,农村土地流转现象逐渐平常话,虽然这一举动提升了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但是也为土地管理需求和经济管理增加了负担。现阶段,农村地区的土地可以说是一切的根本,土地流转现象的发生必然引起农村经济管理的调整,这种动态化的需求,需要不断的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和经济管理之间的联系,将土地流转与经济管理直接链接,以方便农村土地的规划、承包以及转让情况发生时能够在第一时间做出正确的反映。 3.经济发展需求。 现代农村经济管理的发展需求与传统的农村静止化、停滞化的发展模式不同,这种需求主要体现在经济多样化的需求,应该进一步的拓展农村经济的发展领域,以金融业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的长期性需求,农村已经不再是将农业看做发展的附加物,而是将经济发展与农业发展融合起来,实现长期化的发展目标。 4.管理人才的需求。 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复杂化、动态化、多元化以及长期化要求引进高素质的经济管理专业人才,但是也应该考虑到原有的经济管理人员能否满足现代经济发展的需求,而专业性的经济发展人才并非都能够在农村地区工作,目前,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农村经济管理中对不同程度的管理人才的短缺现象正在进行针对性的解决。 二、现代农村经济管理的现状 1.缺乏科学有效地管理机制。 现代农村经济逐步发展的基础上,随之而来的是能否因地制宜的建立符合经济发展需求的管理机制。但是通过调查发现,缺乏科学有效地管理机制正是现阶段农村经济管理的缺陷,时代的发展已经不能容留传统经济管理方式,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已经完全不能维护农民的利益,农民的需求得不到满足,矛盾就会日益激化,这也是现阶段农村科学经济管理机制缺乏的表现。 2.专业管理人才的稀缺。 现代农村经济管理中对于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而面对当前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低下,对于文明执政、执法并没有足够的认识的情况下,农村经济管理对于专业人才的发展不能满足市场化需求,不能够为农民提供更为周到的服务,导致农村经济管理的落后性。 3.缺乏资金支持。 现代农村经济管理已经亟待进入市场经济的时代,农村产业结构直接影响了企业融资问题,而资金的缺乏导致融资困难,产生的经济效益少之又少,使得农业部门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困难。因为农村基础建设具有周期长、成效慢的特点,不具备融资吸引力,而分散的农户由于资金的缺乏,使得农业投资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另外,农村的经济发展主要是以土地为重心,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以及教育事业的投入微博,这也是导致农业投资不能得到良好结果的原因。 三、加强现代农村经济管理的对策 1.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体制。 现代农村经济管理主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寻求更为可持续的发展道路,首先就是要进行农村资金的筹集,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体系,进行资金管理改革。农村经济管理人员应该及时的了解农村经济发展的状况,及时清算资金的总数,加强对资金审计的管理,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最重要的就是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因为腐败最会导致资金的大量流失,农村经济管理需要将集体资金激活,盘活现有资金,利用现有资金将现行农村基础建设、教育建设等专项投资项目扶持起来,农村经济管理的加强需要建立资金的科学管理体制,以推动农村经济取得更好地效益。 2.建立科学的农村经济管理机构。 自从改革开放依赖,农村土地实行的就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度,也为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一条可行的发展道路。但是现阶段,农村经济管理中的各种问题的出现,继续建立科学的农村经济管理机构,搭建科学化的经济管理平台,在国家经济政策的保证下,努力加强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科学的农村经济管理机构的建立能够带领农民开展更好地农村基础建设,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稳定性,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提供科学的理论道路和技术支撑。值得注意的是,农村经济管理机构的建立需要引进综合素质较高的经济管理人才,专业的人才能够保证农村经济管理的稳定性,从不同的角度为经济管理提供良好的建议。 四、结语 总之,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综合管理形势下,现代农村经济管理工作需要从农村基础建设开始,从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入手,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机制,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另外,专业化的管理队伍的建立也是构建科学农村经济管理机构的主要部分,能够及时的解决农村经济管理中现存的一些问题,提升农村经济管理的重视程度,带领农民不断的稳定经济发展,做好农业工作,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科学的实践经验和技术支撑。 作者:胡舒瀚 单位: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强化农村经济管理论文 摘要: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国家十分重视“三农”问题的解决,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历了“”、“三大改造”、“”、“农村生产合作社”等农村经济变革,这些历程表明在探究农村生产管理方面我们从来没有停止过,现阶段我国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众多,所以必须高度重视我国农村经济的管理和发展。农村经济发展不仅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因而,关注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改革,建立健全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是加强农村经济管理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农村经济;问题;解决方法 随着农村经济建设的不断变化发展,我国农村经济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可喜的成就,解决了十多亿人口吃饭的问题,但是,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农村在发展的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由于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外迁,使得农村生产滞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缺乏竞争力,尤其是农村经济管理的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现状。那么,如何解决我国的农村问题,改变现有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这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不断发现,建立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现状的管理体制。文章主要从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着手,对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一些适当的建议,希望给农村经济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 1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1.1农村居民农业发展意识缺乏 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建设,近年来,中央出台了相关的农村经济管理政策,对农村经济管理财政资金的支持,这些都表明了农村经济管理地位的重要性。但是,我们知道,国家政策只是针对一般情况,对于特殊地区来说,相关政策在面临落实的过程中会遇到种种困难,所以,农村管理体制落实十分困难。这和地方领导的认识程度有直接联系,由于某些地方领导对农村经济管理认识不足,在落实国家政策的时候不懂灵活运用,从而使得当地农村的农业发展一直滞后,导致农村经济管理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在意识方面主要有以下问题:(1)受到体制观念的影响,我国在建国初期长期的计划经济使得农民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一直处于被动状态,而且,为了更好的发展工业,我国农业一直处于奉献补贴的状况。(2)在意识方面,由于农村基层领导对当地农村经济管理的认识不足,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缺乏健全的管理机制,这就导致农村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缺乏活力和竞争力。对此,我们要求领导在判断调研的过程中要有全局战略性的目标及意识,这样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发展。 1.2农村经济管理体制不完善 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今天,我国的市场经济也在不断完善,但是,农村经济管理仍然存在一些弊端,就我国目前现有法律法规而言,相应的农村经济管理配套体系还不健全,某些职能管理权力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用,这就使得农村经济管理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从而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农村经济正在面临改革,农村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农村利益结构逐渐复杂化,农村收入来源逐渐多元化等,这些现象的出现一方面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给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但是另一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农村经济本身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面对突如其来的改革,在农村利益方面会存在严重的纠纷和矛盾。除此之外,在体制上缺乏经济管理的专业人员,这对农村经济管理发展也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在现有农村经济管理中,大部分农村经济管理人员不能尽职尽责,而且缺乏专业知识素养,加上本身对农村经济结构缺乏实际了解,在做出某些决定的时候,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所以,在健全农村经济体制的同时,要注重对相关人员进行培养和训练。 1.3农村经济发展资金缺乏 现阶段,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仍然是经济不可缺少的发展命脉,虽然目前我国相关政策为农村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环境,增加了资金投入。但在实际筹划中,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很窄,除了政府会提供一部分的补助之外,很难找到其他融资渠道,这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有关。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我们可以不断加大社会宣传,在社会上形成一定的效应,让相关企业看到商机,吸引企业进行投资。所以,农村经济发展宣传工作一定要面向社会,不断吸收社会资源,同时,我们提倡先富帮后富,一些通过自己诚实劳动而走上富裕之路的农村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适当地回报社会,帮助农村经济的发展。除此之外,农村经济发展在资金管理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农村集体资金的固定资产不明确,在承包租赁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矛盾,很容易造成集体资金的损失。二是农村集体资金使用透明度不高,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很多盲区。三是农村经济管理干部对于资金固定增产认识比较差,不能使固定资产得到有效的利用,缺乏资金管理意识,所以,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投入多,回报少”的情况。这是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方面出现的问题。 2加强对农村经济的管理和创新 2.1提升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素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对专业人才的培养较倾向企业和工业领域,此外,在转型时期,人才流动性较强,许多专业管理人才不愿意驻扎在农村,这导致农村经济管理人才更加缺失。就目前农村管理人员来看,其知识结构比较单一,实践经验不足,对农村经济的发展缺乏长远认知,大多没有受过专业、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对于农业经济业务的理论知识和科学技术等都不是十分了解,在工作中存在很多模棱两可的问题,从而使农村经济管理的有效性下降。我们为了更好地保证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素质,应该创建一套合理的人员管理方案,争取政策支持,为专业管理人才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和进步空间,使农村经济发展中专业能力结构更加合理。同时,要定期组织农村经济管理人员参与专业培训,接受新知识的熏陶,以使其跟上时代步伐,从而做到与时俱进,为农村经济管理注入新的理念。农业发展进入一个现阶段,我们要积极应用科学技术,更好地培育良种,预防病虫害,提高生产效率。同时,我们要利用农业现代生产技术进行规模化生产,降低成本,提高效益,释放更多的劳动力,为农民增收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2.2建立健全农村经济管理制度 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依托一套系统的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体系,以保证农村经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因而制定完善的管理体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完善相关配套体系,对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显得尤其重要。这就要求对农村管理人员进行合理的人员编制,及时对相关岗位进行登记和确认,做到分工明确,使每一个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做到各司其职,提高管理效率。在涉及农业技术推广中,我们还要把业务经费和业务人员经费归入经济管理的财政预算同时进行公开,强化农村经济管理的规范性,提高工作透明度。同时,我们还要不断完善农经管理机构,做好对农村经济资金流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贪污腐败。措施如下:一是加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法规制度的建设,对农村经济发展进行规范,以实现制度管人,奖惩得当;二是建立执法责任制度,根据当地的情况制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执法岗位和执法责任制,以确保相关政策和法规的有效执行;三是建立明确的工作规章制度,比如说土地承包制度,建立一套比较全面的执法管理制度和措施,进而使相关人员操作更加科学合理,工作更加有效。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新形势下加强对农村经济的管理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向前发展,不断提高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把国家政策落到实处,实现“三农”目标,提高农村发展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我们要致力于增强农村工作人员经济管理的意识,并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建立健全相关的农村管理机制,从而做到增强农村经济的市场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 作者:王怡娇 单位:沈阳市苏家屯区八一街道办事处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问题及对策探究 [摘要] 近年来,政府非常重视农村经济管理问题,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也日臻完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当前我国的农村经济管理问题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与挑战,因此,应该有针对性的进行深入研究,寻找解决对策。基于此,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同时阐述了问题的解决对策,希望对提高农村经济管理水平有所帮助。 [关键词] 农村;经济管理;农业经济 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生产大国,农业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因此农村的经济管理工作非常重要。提高农村经济管理水平,对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农村经济非常关键。在当前的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要结合实际具体分析,通过深化改革与自主创新,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农村经济管理的水平。 1农村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对经济管理工作认识不足 传统管理体制对农村经济管理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人们对农村经济管理的认识不够重视。公开化的经济体制改革、科学的土地承包制度等管理措施,对发展农村经济都非常有效。但是,当前我国的农村基层管理者对这点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心理上觉得这些都是徒劳无用的,在实际工作中,消极怠工、应付了事的现象普遍存在。 1.2法规不健全 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任务较重、非常复杂,涵盖内容很广,主要有: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经营、承包及转让;对农村土地使用等状况进行监督;对农村集体财务状况进行审核等。当前,我国在农村经济管理方面尚无健全的法律法规,在土地承包方面未能减轻农民负担,土地的承包转让也没有被纳入财务部门监管之中,这些都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1.3村集体收入少 我国的农村土地经营没有形成规模化,因此土地收益率不高,尤其是在高原、盆地、丘陵等复杂地形区,土地都是独立经营,大型机械设备也难以利用,因此土地耕种难度较高,土地的收益较小。同时,由于惠农补贴政策的实施,种地农民能够享受到切实的经济利益,更多的农民都愿意自己耕种土地,对外承包减少,这也使得土地的规模化经营难以实现,导致农村经济发展缓慢,集体收入降低。 1.4债务繁重 债务繁重是农村经济管理中非常普遍的问题,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沉重包袱。投资重点工程,不切合实际的兴建农村公益事业,非生产性支出超额等都是农村债务产生的原因。债务繁重可导致社会不稳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基层政权得不到有效的建设与发展,经济管理经费紧张,农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公共设施建设不到位等问题。 1.5记账方面 1.5.1思想观念落后,没有正确认识记账工作 在农村推行记账制度,目的是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保证农村集体财产的安全,是农村财务人员开展工作的政策依据。但是,由于在农村一些人的思想观念比较落后,记账工作并不是很受欢迎。首先,部分村干部都不能正确认识记账制度,他们认为镇(办事处)记账可以做账,但无权干涉村中的资金收支;从另一角度讲,记账制度使得农村财务工作更加透明化,无形中必然会损害某些干部的个人利益,因此他们从内心就排斥记账制度。其次,部分村民也不能正确认识记账制度,没有意识到监督村中财务工作是自己应尽的义务。 1.5.2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工作混乱 当前,我国农村缺乏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即使有的地方有相关制度,也仅是面子工程,没有有效执行。首先,往来账目处理不当,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没有及时对一些往来账目的坏账、死账等进行处理,或者利用往来账务隐藏收入。其次,支出项目账目不规范。尽管村中财务支出有领导审核签字流程,但是由于审批程序不严格、报销程序不规范等,造成寅吃卯粮现象非常普遍。 2农村经济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2.1提高对经济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通过开设培训班、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对农村管理干部及广大农民灌输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提高其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认识。 2.2健全法制 农村经济要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通过对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现状进行调研、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经济管理法规、制度,制度内容要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方面的相关问题、如何加强对农村土地使用状况的监督、农村财务状况的审核等相关内容。健全的法律法规,使得在解决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问题时有法可依,使农民群众的切实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2.3发展第三产业,增加集体收入 要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努力增加农村集体收入。鼓励农民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加速农业产业化步伐;培育农村旅游业,把农村具有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培育新型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业等第三产业,通过上述措施,来有效解决农民就业问题,同时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各种便利的服务,搞活农村市场,发展集体经济。 2.4科学处理债务 政府参与,通过多种途径科学处理农村债务,如降息减债:对于高息贷款,应降低利息,以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如果可以,适当减少本息,以减轻农村债务负担。农村集体也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尽早偿还清理债务;对村集体与群众之间的连环债务,可以通过相互抵顶方式进行清偿;对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以村集体名义形成的债务,应该划转给企业自身偿还;也可以通过出租、拍卖等形式,对村集体的资产进行承包、拍卖,盘活资产偿还债务;同时,要严格进行费用审批程序,降低非生产性开支。通过这些措施科学处理农村债务,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5完善记账工作 2.5.1提高村干部管理素质、提高村民财务监督意识 要推动记账制度的顺利开展,相关职能部门应提高对记账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其宣传推广,不断提高村干部与村民对记账工作的认识,使村民能够深入了解财务工作的内容、功能及村民享有的财务监督权利,让财务记账工作深入人心,引导村民真正拥护该制度。 2.5.2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针对农村财务记账工作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政府职能部门应针对不同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使得财务记账工作有章可循。另外,要尽快培养一批专业的会计人员,确保财务记账工作的规范化、独立性;要不断完善财务制度,确保该制度有效开展。 2.5.3落实财务公开制度,保障村民的监督权益 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是村民的权利与义务,要切实落实农村财务公开制度,保证村民的财务监督权。首先,对农村财务公开工作要严格规范,对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等都要有明确规定;其次,要注重村民参与财务管理工作,保证村民的监督权。 3结论 在农村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强化对其经济管理工作非常重要,是保证现代农业经济快速、良性发展的有效措施。虽然在农村经济管理实践中还存在多种问题,但是通过不断提高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认识、健全法律法规、发展第三产业、科学处理债务、推进记账制度等措施,可以有效提高农村经济管理水平。 作者:葛运益 单位:山东省烟台开发区八角街道办事处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发展现状 1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现状简要阐述 虽然我国一直以“农业大国”自居,但是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势态极为严峻。以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为例:我国农村地区现阶段的发展中,为了适应国家要求的“缩小城乡差距”,很多的农村地区开展了城镇化建设。农村地区城镇化建设,一方面来说,需要农民将其自身的土地退回,或者是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等。这方面的措施,导致农民可用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也致使农村地区不和谐因素的滋生,可以说,很不利于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来说,农村耕地以及宅基地的转让或者是退回,农民能够在短期内获得一笔较大数目的资金,但是以长远目光来说,农民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资源,农产品的产量也会大幅降低。 2我国农村经济管理中现存问题探究 2.1农村经济管理中人才短缺严重 要进行社会主义农村的建设,并且进行农村经济管理,农民群众是建设主体,应当发挥着主导作用。但是我国农民的知识水平来说,大多数处于中小学水平,高中以及大学本科的学历占有极少数的比例。而知识水平有限的农民群众以及农村干部在进行农村经济管理中,没有足够的正确、科学的指导思想进行,因此在农村经济管理中,大部分农民群众仅仅是发挥着简单的劳动力的角色,而不是主体作用。此外,在农村经济管理中,任然需要很多具备有专业素养的人才引进,但是专业素养较高的人才,大多数是会偏向于城镇地区,很少的人会选取农村进行农村建设。由此可见,农村经济管理中,人才短缺较为严重。 2.2国家对于农村经济管理投入不足 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一直处于一个弱势地位,与城镇之间的差距逐步拉大。造成这一局面的不仅仅是农村自身建设的不足,国家与政府的投入也存在有较多的不足。一方面来说,我国农村经济管理体制较为落后。我国经济发展中,地区差异较大,这样就会使得我国出台的政策等很难同时满足所有地区的发展,这样就会使得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受到一定的制约。另一方面来说,我国对于农村经济建设来说,更为重视于城镇化转型,因此政府的较多资金都投入到了城市化发展中,因此给予农村经济管理的资金投入较少,在资金较少的情况下,更难进行农村经济管理。 3优化我国农村经济管理的路径研究 3.1加大农村经济管理人才引进力度 为了保证农村经济管理能够更好的发展,就要加大农村经济管理人才引进的力度,尽量可以形成一支高素质和高水平的精英队伍。只有以此为前提,才能够不断的提升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首先,农村经济管理中,应当适度的引进专业的管理人才,将一些具备有专业素质的知识人才投入到农村经济管理中,才能够更好的将农村经济进行管理。其次来说,还应当在农村建立起农村村级干部培训机制,对财务以及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进行定期的培训,这样有利于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高素质的形成。以人才引进为基础,农村经济管理才能够获得进步。 3.2加大国家对农村经济管理的投入 除去农村地区自身的发展外,最需要的就是要国家和政府大力的支持,只有加大国家以及政府对农村经济管理的投入,才能够进一步确保农村经济管理的科学合理。第一、国家与政府要加强农村各项事业建设投入力度。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对贫困家庭的学生实行教育救助;继续搞好农村合作医疗提高农民参加率,扩大合作医疗的覆盖面;以此来完善我国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第二、则需要农村地区在政府的引导下,建立健全自身经济管理的制度,这一管理制度一方面要符合国家发展要求,另一方面还要求符合农村自身特性。 4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农村经济管理中存在有较多的问题,急需要农村自身的建设,也要求国家政府投入更多的注意力到农村经济管理中,只有双管齐下,才能够加快我国农村经济管理的速度。 作者:时圣柱 单位:黑龙江省甘南县长山乡经管站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研究 1目前农村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1.1认识不足 受传统的计划经济影响,农业经济发展一直比较被动,虽然,随着现代农业建设的不断深入,国家对农业越来越重视,无论在政策上还是资金扶持上都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但是很多基层领导还没有足够重视农村经济发展,并没有从根本上重视农经管理工作。 1.2法律法规不健全 由于农村自身的情况,导致农村经济管理比较复杂,因为农村经济管理的内容较多,涉及的人员也多,同时农村经济管理的政策性又较强,因此,在进行农村经济管理时就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与之配套,这样才能使农村经济管理有效开展。然而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仍有可完善之处,导致部分农村经济管理职能不能有效发挥,制约了农村经济管理的作用。 1.3管理制度不完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在很多市场主体中已经建立了有效完善的市场经济管理体制,然而农村的发展速度比城市慢,市场经济的管理理念还不够深入,因此,还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与目前的农村经济发展速度相匹配,造成农村经济发展受阻。尤其在目前的发展形势下,农村的社会结构、利益结构和农民收入构成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更需要完善健全、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来保障农村经济的发展,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才能提高农村经济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1.4管理队伍综合素质不高 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管理工作人员是保障农村经济管理发展的关键,因此要确保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的知识技能,同时也要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这样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目前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人员普遍存在综合素质偏低的情况,既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储备,又没有思想上的认识,同时也缺乏工作热情,这些情况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管理的发展。 1.5资金管理不规范 目前,很多农村都存在着承包租赁合同不规范的情况,导致所得费用的减少,从而造成集体资产的损失。另外,很多农村财务不公开、不透明,也造成资金管理不规范。同时,由于农村干部缺少理财的概念,很少接触理财的信息,也没有相关的培训,导致对现有资产只会保管,不会投资,使资金(产)的回报率很低。 2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建议 2.1提高认识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领导,要经常督促其抓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从而使基层干部重视该项工作的开展。采用多种手段进行宣传,营造全民重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氛围,重点宣传发展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大家对发展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认识。要对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及对自身工作的认识。 2.2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2.1健全农村经济管理规章制度,推进法治进程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应该对农经管理执法责任权责体系进行明确的规定,使其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建立完善的追责体系、激励体系,对农村经济管理进行全程、动态的追踪,打破部门之间的界限,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治对农村经济管理的作用。 2.2.2规范日常工作 目前很多农村经济管理工作都不够规范,无论是农村土地承包、村级财务管理还是农民相关补贴等都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工作起来没有制度可循,造成很多工作没有顺利开展。因此,为了做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要制定出符合工作实际情况的日常工作制度,使日常工作得到更好的规范。 2.2.3建立信息反馈机制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畅通基层经济管理的上传下达、意见反馈,应该建设网络平台、数据库系统、监管系统,这样才能更好地反馈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享相关的农村经济管理信息,诊断农村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从而逐渐完善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管理的发展。 2.3加强管理队伍的建设 农经管理工作人员要通过考核上岗,对于业务能力差、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工作人员坚决辞退或重新学习考核,只有具有资格的人员才能上岗工作。定期对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既包括业务知识的培训,也要包括思想政治的教育。通过树立一些工作典型,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使其能够爱岗敬业。同时,也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包括农业经济业务、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等方面,从而使工作人员具有更强的业务能力,提供更好的服务。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需要长期、系统的规划,才能达到目标。需要领导的重视、群众的参与、工作人员的努力,同时也要配以完善的法律法规、符合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才能做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作者:赵淑芬 单位:抚松县东岗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现代农村经济管理核心 一、农村经济管理的内涵 农村经济管理主要是指在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利用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和市场环境对农村的经济发展进行自觉的和有组织的宏观管理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且在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对农业产品的消费过程进行科学的调配来达到对农村经济的管理的目的。也可以说,农村经济的管理就是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引下,以发挥本地区的经济优势为前提制定相关的发展计划,并且对经济发展计划的实施过程进行有效地调控和管理。 二、农村经济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目前,国家和人民都非常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如何建设好“现代农村”就成为国家发展经济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因而只有对农村经济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才能从根本上促进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但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不协调,并且在农村经济的管理中存在很多的问题。以下为我国现代农村经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经济管理队伍的素质不高。 农村进行经济管理的大多数工作者是当地的农民,他们的文化水平和管理能力都相对比较低、培训机会少,思想意识比较落后,这不仅无法适应农村经济管理需要,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头人,也很难带领广大农民走上经济繁荣的道路。因而,这只传统的管理队伍需要注入新鲜的血液,需要吸引更多现代优秀管理人才的加入。 (二)农民的市场竞争意识不强。 随着国际国内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和我国农村经济制度的不断改革,就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主体的农民的竞争意识就对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但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受到国家经济发展滞后和农村经济分散经营模式等因素的影响发展就比较缓慢,而且我国的大多数农民受到自身素质较低和周围环境等的影响竞争意识就偏低。农民以满足自身的生活需求为主,没有较为深远的发展意识,不想参与具有更大发展潜力的大规模企业经营模式。这在很大程度上就造成了农村经营范围的相对狭小,不能将农业产品的原料生产地发展为农产品的加工地,极大地降低了农民收入,也抑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农业政策无法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方面,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给予农村经济发展很多政策支持,但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例较大,各地区的发展水平和具体情况的差异性等,就很有可能造成国家经济政策与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不符。另一方面,目前国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多数政策支持主要以财政补贴为主,而许多农业政策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农业生产和消费的需求。例如,粮食的生产应该从规模的扩大到提高效益的转变。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无法达到对农村经济进科学管理的目的,而且制约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现代农村经济管理的核心内容与措施 面对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管理中的各种问题,政府和农村经济管理的相关部门应该将市场竞争的需求和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进行紧密结合的前提下,提出目前农村经济发展和管理的核心内容,并且根据这些内容制定并采取有效的措施。 (一)培养一批适应时展的现代农村干部队伍。 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对农村经济管理的水平要符合当前时展的需要,他们是农村经济管理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农村经济管理者素质的高低对农村经济发展和管理起到直接的影响作用。因而农村经济的管理者必须对工作认真,对农民的问题进行耐心倾听和解决,并且在专业能力和思想觉悟方面要对广大农民和下属起到示范和带头的作用。农村经济管理者的素质不仅体现在文化水平的高低,还包括对经济、法律和“三农”问题的认识和采取有效措施的能力。因此,培养一支优秀稳定的农村管理者就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管理的核心内容。 (二)制定和完善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 我国的相关立法机关要把过去制定的一些有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与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管理的需要进行结合,对于不符合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部分进行修改和完善,例如《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并且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农村的经济管理者要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和管理中出现的各种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进行及时的反馈,这样,国家和政府就可以根据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来预防和遏制这些新问题。 (三)建立和健全我国农村经济管理的民主监督体制。 农村经济发展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促进广大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作为农业经济发展的主体的农民是农业发展的实施者也是受益者,他们对于农村经济的管理既具有参与的权利,更有对农村经济管理进行监督的权利,政府和相关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要不断地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经济管理的民主监督体制,这不仅有助于及时纠正和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中的问题,是我国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还可以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经济管理的积极性。 四、结束语 优秀的管理领导者、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健全的监督体系不仅是现代农村经济发展和管理核心内容,更是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在进行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国家和农村经济管理者要以当前农村经济管理的核心内容为中心,对现有的各种问题进行透彻地分析和探讨,并且找出最佳的解决方案,从而走出一条符合我国现代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管理道路。 作者:王健 单位:山东省夏津县银城街道办事处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当前农村经济管理论文 1当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任务与要求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思想与传统农业生产思想结合起来,对农村经济管理的投入不断加大,与此同时,不断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需要提高农民的实际收入,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增加,还要使农民的素质得到提高,加强对农民的管理约束性,这就要求政府在行政监督、行政管理以及行政执法上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三农”方针。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应该突出表现在对农村机体财产的基础设施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减轻农民负担的层面上。这些工作都体现了党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视,同时也体现出进行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改革的坚定决心。 1.1强化审计职能,改革财务管理机制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中的财务民主管理审计工作上,使审计职能得到强化,并促进农村委托制度的积极推行,对财务管理机制进行积极改革,保证农村资源要素的安全与合理流动。 1.2减轻农民负担在农村经济管理中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减轻农民负担是农村经济管理中的重要部分,与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结合起来,将经济管理与监督工作做好,同时将农民负担的反弹防治工作做好。 1.3在农村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可以从提高农民进入农村市场的进入程度着眼,与市场发展的实际需求相联系,积极探索有效的社会化服务制度,积极引进现今的合作经验,促进经济资质专业合作的真正实现。 2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途径 2.1提高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理解认识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现代化进程的速度不断加快,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农村经济发展所占的比重逐渐加大,特别是在农村经济管理上,这方面的工作目前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得到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农民生产积极性的调动以及对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维护具有重要作用。现阶段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已经取得良好效果,但是因为一些干部对农村经济管理的认识不足,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落实受到了一定的阻碍。所以,应该加强村干部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认识,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奠定坚实的基础。 2.2深入调查研究农村基层工作目前,我国一些农村在经济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果想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的落后现象得到改变,就要对这些落后现象进行充分认识,对农村经济管理情况展开深入调查。特别是要深入探讨涉及农村稳定的重大问题。要想将经济信息监测搞好,就需要进行调查体系的改革,对农民收入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为以后的经济调查奠定基础。这些工作的落实不仅为政府的农业调整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同时还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落实与贯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3使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要想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就要将政府和党委的相关要求落实好,这就要求农村经济管理队伍的相关工作要得到逐步的加强,在农村经济管理队伍中展开培训工作。要针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使经济管理队伍建设得到真正实现。特别是在我国的一些乡镇地区,经济管理部门应该与当地的实际需要相结合展开具体的工作,合理编制经济管理人员,实行定岗定员制度,保证所有地区都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经济管理工作。与此同时,大力推行农业技术推广办法。在经济管理财政预算中涵盖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管理工作与行政监督工作应该由地方农村经济管理机构负责承担,促进农村经济工作得到不断改善与强化,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管理队伍建设提供支持。 3结语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加强不可以单纯地从某个角度或者某个层面去考虑,应该从经济管理的大局出发,在实际的基层工作中对我国农业发展道路的方针进行全面的、积极的认识,进而更好地认识到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加强对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作用。总之,只有取得了经济管理工作的快速发展,甚至达到赶超国外农业发展的速度,才可以使农业生产效益更高,促进农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与主动性,使农村经济发展始终处于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循环中,这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者:李冲孙玉成单位:榆树市环城乡经管站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的核心研究 1农村经济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现在,人们对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非常重视的,因此,如何建设更好的新农村成为了国家发展过程中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同时也成为了农村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农村经济在发展过程中要做好必要的管理工作,这样能够更好的对农村经济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同时也能更好的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1.1农村经济管理现状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经济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视的内容。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台了很多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政策,将这些政策落实到实处,能够更好的保证农村经济得到发展。农村经济管理的目的就是要更好的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要对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这样才能提高农村的物质生产水平,同时也能提高生产效率,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方式对农村经济进行管理,农村经济管理的现况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的,现在,农村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经济发展不协调的情况,同时也出现了极其不平衡的情况,这样就使得农村经济管理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例如农村经济管理干部队伍素质过低的情况,农村市场竞争意识不强等问题。 1.2农村经济管理中存在问题 农村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非常多的,其中,农村经济管理者在专业素质方面存在着很大的问题,通常农村经济管理者就是当地的农民,这样会导致农村经济管理中出现两种非常不同的情况,一种是当地的农民作为管理者能够更好对当地的资源进行利用,但是这些人员在知识方面也是存在一定的限制的,在解决问题的时候非常容易出现无法公正的情况。为了更好的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在管理队伍方面进行必要的改进是非常重要的,拥有更多的专业管理人员能够更好的解决在人力资源环境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也能更好的对国家的相关政策进行实施。农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农村经济发展缓慢的情况,虽然国家对三农问题是非常重视的,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才能更好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其中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国家政策和农村经济发展出现了政策不匹配的情况,导致很多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要解决的问题非常多。国家在对农村经济进行发展的时候还停留在财政补贴方面,这样就使得农村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很好的政策,导致农村经济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无法落实的情况。农民在市场竞争方面意识是比较差的,主要是因为,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非常迅速,这样就使得社会生活中很多的方面都发生了变化,但是,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相对滞后的情况,这样就使得,农村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对竞争的理解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2现代农村经济管理的核心内容 2.1制定完善适应农村的法律法规 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在农村问题的解决上除了要以德治国更重要的是要依法治国,完善法律法规来对农民的利益进行法律保障。我国对农业的法律大致有《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等。农村经济管理者需要切实落实法律的相关规定,保证农村工作的顺利进行。这些法律法规的执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又出现了一些新的不良的经济情况,这就要求国家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来遏制,而这些农村的经济问题需要农村经济管理者们及时反馈,国家才能及时了解农村的新问题,妥善解决。 2.2培养一批适应时展的干部队伍 农村的经济管理离不开一批适应时展,了解时代要求的管理者队伍。他们是农村经济管理的领导者,主要进行领导、决策的工作,是统筹安排农村经济工作的核心。这批干部必须要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政治觉悟,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农民耐心细致,这样才可以对下属有示范作用。农村经济管理者的专业素质,不仅包括较高的文化素质,还包括对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掌握,特别是与农村、农业、农民相关的经济和法律知识,这样才能更好的服务于民。而且农村的干部队伍必须要稳定,要有一套完整的人员流动方案,保证在岗的人员都是有能力能办实事的人。另外,一人计短,两人计长,在进行问题解决和决策的时候要发挥农民群众的力量,多方听取农民意见,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虚心接受人民的意见和建议。 2.3建立健全民主监督体制 农村经济管理要面向群众,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这就需要一个健全的民主监督体制。农村经济管理归根到底是为农民大众服务的,要接受农民的监督。完善监督体制,既是政治民主的表现,又能及时纠正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健全的民主监督体制能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让他们为农村的经济管理献力献策。健全监督体制,能更好的为农民服务,在一方面督促管理干部办好事、办实事,另一方面,为构建服务型的管理模式提供了群众保障。加强监督机制的建设可以引进信息化的办公模式,信息化的办公模式具有“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特点,通过强大的信息统计系统,制作相应统计表格,便于政务公开。另外,信息化办公能够吸收其它地区先进的管理经验,取长补短,促进本地的经济管理更上一层楼。 3结束语 现代农村经济在发展过程中要建立专业的管理队伍,同时在管理体制方面也要进行健全,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农村经济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能将农村经济管理的核心进行明确。 作者:张东兴单位:宾县宾州镇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信息化建设论文:实施信息化建设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水平 目前,以建设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在蓬勃展开,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日益加快,农村土地承包及其流转方面的新矛盾、新问题陆续显现出来,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传统的管理模式和手段已不能完全适应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适应经济社会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提高整个农村经营管理水平,20__年8月份开始,我市在建立平湖市农村经营管理计算机监管网络系统的基础上,通过增加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模块,利用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有利时机,对全市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实行网络化管理,成为全省第一个应用农村经营管理系统,对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实行网络化管理的县市,得到了省农业厅、嘉兴市农经局领导的肯定。目前,全市10个镇(街道),137个行政村,1782个村民小组,88044户承包户,353646亩家庭承包面积已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 一、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网络系统介绍 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系统包括土地承包管理和土地承包管理查询两大功能,全市共安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网络系统2个站点(市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客户端40个站点(镇街道级)。土地承包管理的功能主要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平湖实际,采用便捷的操作方式和多媒体技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地块变动登记、合同变更、权证变更等信息进行动态管理,主要由镇(街道)负责操作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查询的功能主要在各镇(街道)对权证、合同等资料录入后,通过计算机点击相关菜单,能快速、准确地查询全市任意农户的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权证变更信息,同时还能及时了解全市农村土地承包情况的汇总和数据分析资料,此功能主要供各级领导、市农经局查询和管理使用。 二、基本做法 (一)统一思想、领导重视。1998年我市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精神,开展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20__年,全市又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嘉兴市的统一部署,开展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从而稳定和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出现了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特别是有些地方因土地征用、土地整理等原因导致农户土地承包纠纷上升。通过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网络化管理的实施,对于全面提高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满足社会对农经工作的需求,从而更加有效地树立农经部门的形象和权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市农经局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网络化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出具可行性报告,制定具体的项目建设方案,周密布置,落实专项经费,配备相应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1名,迅速铺开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网络化管理建设工作,实现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新的突破。 (二)建立平湖市农村经营管理计算机监督网络系统。20__年3月我们按照省农业厅统一软件、统一科目、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的“四统一”要求,依托现代计算机技术,以平湖市农村信息中心为平台,采用全省统一的“浙江省农村经营管理系统”网络软件,投资34万元,建立平湖市农村经营管理计算机监管网络系统,该系统由杭州金安易软件公司组织安装并于20__年6月正式投入运行。平湖市农村经营管理计算机监管网络系统涵盖市、镇(街道)二级的农村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及农经统计等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网络系统就是在平湖市农村经营管理计算机监督网络系统的基础上,通过开发土地承包管理软件,增加土地承包管理模块建立起来的。 (三)开发和完善土地承包软件系统。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软件系统是我们市农经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投资10万元,委托杭州市金安易软件公司,成功开发出的软件系统。作为全省最早对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实行网络化管理的县市,我们所使用的土地承包管理软件系统和农村财务软件系统比较,相对来说不够成熟,在使用初期,我们坚持边应用、边完善的原则,针对碰到的一些问题,及时与金安易软件公司取得联系,通过软件的不断升级完善,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软件系统逐渐趋以成熟。如:去年8月份,我们在进行农户承包权证数据录入的过程中,发现承包土地总面积数据的录入和承包地块明细中面积数据的录入没有平衡关系,录入错误的数据系统也给予认可,我们及时将这个问题反映给杭州金安易软件公司,金安易软件公司马上从技术上解决了这个问题,从而确保了农户承包权证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再如,最早使用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软件系统只有农户承包权证原始数据的管理,没有农户承包土地流转情况的管理,而近几年来我市的土地流转正在稳步发展,20__年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4.6万亩,占全市家庭承包面积的13,涉及土地流转的农户2.7万多户,占全市家庭承包户31,土地流转管理同样需要规范化和信息化,今年7月份,我们市农经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土地流转现状,制定了《平湖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转包)合同》、《平湖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平湖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平湖市农户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申请》、《平湖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变更合同》等6张土地流转文本格式,及时与金安易公司取得联系,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软件系统中增加了土地流转管理功能,并在黄姑镇试点使用。 (四)组织培训。我市在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按照建设要求,除保证必要的设备投资外,还注重业务操作员和系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20__年9月我们市农经局专门组织市、镇(街道)两级共32人到杭州,请金安易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市农经局组织镇(街道)人员 培训3次,培训65人次。在系统运行过程中,金安易软件公司也先后十几次派出技术人员到我市各镇(街道)进行现场指导,同时我们市农经局的技术人员经常到各镇(街道)进行技术指导。(五)数据录入。1998年我市全面开展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20__年又在全市全面开展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至04年底,全市农户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率和承包权证发放率均达到99.9,村、镇(街道)、市三级分别建立了农户承包权证登记薄等档案,农村土地承包原始资料齐全,我们利用这个有利条件,从20__年8月开始,全市各镇(街道)农经站组织农村会计服务部人员,部分镇(街道)还专门抽调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进行数据录入,到20__年12月底,全市10个镇(街道),137个行政村,1782个村民小组,88044户承包户的承包权证全部录入电脑进行网络化管理,建立了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数据库。 (六)建立与网络化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软件系统的专业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管理的操作流程,维护网络的正常运行,确保网络的安全和数据信息的完整畅通,我们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并下发了《平湖市农村经营管理信息网络化管理制度》(平农经[20__]67号),指导和规范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网络化工作。 三、成效 (一)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新模式。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网络系统的建成,标志着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智能化的轨道,网络系统的投入运行,全面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强化了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创新了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模式。 (二)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网络系统的建立,切实加强了农户承包权证的管理,强化了对农户承包期内承包面积增减或四至变动的规范管理,确保权证内容与实际的一致性,切实保护了农户的承包权益;进一步规范了农户承包土地档案管理工作,市、镇(街道)两级既有农户承包土地最原始的纸质档案,又有先进的农村土地承包网络档案。 (三)实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的网络化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网络系统建成后,依托网络可快速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传输,可通过上网,就能快捷、准确地了解任意农户的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和其他相关材料情况,使全市农户的土地承包情况一目了然,视同公安局管理户口一样方便,可随时在计算机上面查询,实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的网络化管理。 (四)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统计工作的自动化。通过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网络,市、镇(街道)两级既可以在网上办理各类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等业务,也可以通过网络及时地了解本地区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及相关情况的详实汇总和数据分析资料,节约了三级管理工作成本,减少了工作差错,极大的提高了市、镇街道、村三级的工作效率。 四、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软件系统。《浙江省实施办法》将于20__年1月1日起全面贯彻实施,随着该办法的实施,我们将及时和金安易软件公司取得联系,对现在使用的土地承包管理软件系统进行升级完善。 (二)加强土地流转网络化管理。目前,土地流转网络管理模块已在黄姑镇试点使用,从试点情况看,通过土地流转情况的网络化管理,不仅能掌握农户的土地承包情况,还能及时了解农户的土地流转情况。明年初我们将在全市推广应用土地流转网络管理模块,切实加强我市的土地流转管理,维护农户的土地流转权益。 信息化建设论文:试论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基础和发展 论文摘要: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人口管理的工作关系着国家的各项工作的部署与安排。当前信息技术的发展,在各个领域的不断深入发展与应用,带动着我国各项工作信息化进程。人口管理的信息化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此对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分析,希望能给我国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建设起到促进作用。 引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是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无论是经济、文化还是政治的建设都是朝着这个目标方向不断努力的。人口管理信息化作为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我国各项工作不断改革、进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掀起了一股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热潮,无论是在资金、技术还是人力方面的投入,都实现了突破。尤其是对于我国这样的人口大国来讲,做好人口管理显得至关重要,那么实现人口管理的信息化,将会给计划生育部门带来很大的便利,但是同时也对有很大的挑战。因此,作为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理论、体制和策略等方面深化人口管理的改革与发展,以实现我国人口管理信息化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基本概念 所谓的人口管理信息化,就是在人口管理的工作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人口资源,完善人口管理服务的职能,不断的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人口管理现代化的实现的过程。 二、人口管理信息化的特征 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基本特征。人口管理的信息化是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信息的创新而出现的,其本质特征是现代化,其是在现代化的理念的指导下,实现现代化的人口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挂历方法、手段等。 三、搭建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尤其是从公安部门组建“金盾”工程以来,我国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认真的贯彻一系列的信息化建设的精神,坚持“抓创新、树亮点,强基础、建机制,高起点、快速度,重发展、促应用”的原则,进行周密的部署和组织,根据每个地区的计划生育信息系统的建立程度和水平评出优秀市、县,以积极的推进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计划生育信息系统的建立能够为工作人员的工作提供很多的便利,例如能够准确的了解管理地区的常住人口的婚育状况,为人口计生管理和相关人口工作的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从而不断的提高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水平。 为进一步加快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可以召开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汇报会。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是以全部常住人口为管理对象,以户为单位进行管理,涵盖公民身份信息的大型人口信息资源数据库系统。针对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等因素,市人口计生委专门成立领导机构,统一部署。各区县人口计生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和部署信息采集、审核和录入等三个环节工作。 四、实现人口管理信息化的过程 实现人口管理信息化是计划生育部门管理中对信息科学技术的应用的过程,其主要包括社会层面和技术层面的双重推动。 1、实现人口管理信息化的社会过程 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建设中的信息化就是信息科学技术在社会中应用的普遍化,也就是信息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发展紧密的结合,两者之间相互融合、相互作用的过程。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的人口管理信息化实现了很大的进步与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各个地区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管理信息的综合应用水平还是很有限,其中主要是因为我国的发展处于不均衡的状态,有些地区缺乏足够的经费与人才保证。 2、实现人口管理信息化的技术过程 人口管理信息化的技术过程就是信息技术在人口管理信息化中的作用发挥,信息技术在人口管理信息中主要通过以下四个层面是实现: 第一,基础设施的建设。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建设,需要一定的信息设备、信息资源和计生信息网络作为基础。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中最为基础的部分,因此,要实现人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必须要在基础条件上下大功夫,保证这方面工作的完善性。 第二,人才和制度的保证。人口管理信息化的技术实现,对现代技术信息要求的水平比较高,因此,要有一定的技术人才为信息化管理提供技术保证。在人口管理中要注重人才队伍的建设,可以通过培训、院校学生的培养和引进外来人才等来建设一支具有高技术、素质的人才队伍。 第三,信息技术的应用过程。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就是信息技术在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对信息技术的运用,将人口信息技术的工作与日常的工作进行整合,在各个环节中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信息技术功能的发挥。 结语: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建设是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在全国各级政府领导和支持下,我国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当前我们更应当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在相关政策的指导下推动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持续发展。 信息化建设论文: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免疫系统功能建议 刘家义审计长指出:“中国审计的根本出路在于信息化”,而要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无疑应该强力推进审计信息化,以审计信息化建设带动审计组织、管理方式和技术方法的转变,系统解决那些不适应、不符合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种种难题。通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gais),逐步承载起越来越多的审计业务和管理工作,夯实“免疫系统”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才能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推动审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为国家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信息化浪潮逐渐波及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也深入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生产、组织、管理方式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和变革,计算机信息系统逐步成为承载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业务工作和管理工作的核心部分。同时,由于资金、技术、开发周期、管理、经验、知识产权等原因,这些信息系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诸多问题,成为威胁国家财政、金融、国有资产和资源、民生、生态环境及国家信息等系统安全的潜在爆发区。 面对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国家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实现审计事业的新发展,结合我国审计信息化发展的现状,该如何有效应对?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以数据审计为基础,以发现大要案线索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微观功能 我国审计机关自建立以来,计算机审计经历了计算机辅助审计和向计算机审计转变的两个阶段。通过多年的数据审计实践,我们积累了较多的经验,总结了比较成熟的技术方法,开发了一系列数据审计软件,成为审计人员开展数据审计的有效工具。在对银行、海关、电信等信息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审计中,这些经验、技术方法和审计软件对发现大要案线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迈出了由以手工审计为主逐步向计算机审计发展的关键步伐。应坚持以数据审计为基础,逐步使其成为审计人员普遍掌握的基础审计方法,加快完成由手工审计向计算机审计的跨越。通过开展数据审计,注意发现大要案线索,及时揭示国民经济各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微观功能。 二、以信息系统审计为高地,重点揭示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信息系统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宏观功能 随着整个社会信息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内部的信息系统将逐步整合,整个社会的信息系统也将逐步融合,“信息孤岛”的现象将逐步消除,审计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视角也必须逐步从转向一般特殊、从“细胞”转向组织和系统。只有站在系统思维的高度,通过开展信息系统审计,统筹兼顾相关信息系统的总体和具体情况,才能够充分扩展审计的视野,准确把握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工作流程和控制环节,进而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点,并放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背景下通盘考虑,才能为维护国家安全发挥好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宏观功能。 三、积极探索联网审计,建立预警机制,前移审计关口,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预防功能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广域网、城域网、局域网等基础网络逐步成为国民经济中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处理业务、从事管理的基础信息平台。借助网络建设和应用开发,以部门的预算跟踪及联网审计为试点,逐步探索各部门、各地方的预算执行及其他常规业务的联网审计工作,通过植入相应审计模块或软件,建立起预警机制,及时或实时发现违法违规事件,做到关口前移,逐步实现“三个转变”,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降低审计成本,从而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的预防功能。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内部的信息化建设。结合信息化工作,改革机关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组织、管理水平,为审计机关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提供坚实的技术和组织保证 审计机关内部的信息化建设是制约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审计机关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审计机关内部的信息化建设搞不好,审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信息化观念的转变和树立、信息化知识技能的掌握和提高必然收到限制,必然影响信息化环境下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也是影响审计信息化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因。因此,应站在审计事业科学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本着对事业和队伍负责的态度,首先应加强审计机关内部的信息化建设,坚持不懈地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证资金和人力的投入,为顺畅开展数据审计、信息系统审计和联网审计提供良好的前提和奠定扎实的基础,从而保证国家审计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免疫系统”功能。 信息化建设论文:消防队信息化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近两年来,我大队信息化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推进经济转型”工作目标和衡阳市信息化工作考核要求,大队全体攻坚克难,全力推进信息化与电子政务的发展,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企业信息化发展、提高信息化队伍素质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就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视硬件投入与网络建设,夯实信息化建设工程的基础 信息化建设如果离开了硬件与网络支持,无疑建设空中楼阁,大队党委高度重视硬件投入与网络建设,在这项工作上坚持高点定位的原则。近两年来,大队加大在这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截止到目前为止,大队已增加电脑5台,并办理了光纤业务等,这些工作的开展,夯实了我大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基础。 二、狠抓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消防队伍的素质 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人是关键,它要求我们的消防队伍是即熟悉本职业务,又要具有现代科技知识,熟悉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我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对全体人员的计算机知识的培训,积极安排大队干部、文职轮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各种微机业务培训,重点针对网络基础应用、文字处理等应用类培训,有的放矢,使各级领导干部掌握基本的电子政务应用技能,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工作。目前我大队全体干部与文职都取得了计算机初级证书,综合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同时大队继续推进部队作风纪律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的日常调度,促进工作落实,树立良好的新时期公安消防形象;继续创建学习型队伍,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做到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跟班培训和全员业务技能比武,评选业务标兵活动等形式,提升全体官兵的业务水平。 三、扎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 大队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促使非涉密政务信息100%公开;维护和更新公开大队信息;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强化应用,强力推进网上作战实效,行政许可与处罚案件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全面推行“阳光执法”活动,促进依法行政。 信息化建设论文:县统计信息化建设浅析 信息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统计信息化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要内容,统计信息化是为了实现信息收集、整理、分析、交换和共享,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全面提高统计效率,更好的为统计工作服务。 一、南县统计信息化的现状 县级统计局是政府统计的基层单位,是政府统计部门与企业、公民联系的纽带,是采集统计数据的第一线。因此,县级统计信息化是整个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前沿,也是信息建设的关健所在。 1、省、市、县重视统计工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__]8号和《进一步加强工作意见》(湘政发[20__]8号精神,以及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益政发[20__]15号),省、市两级政府明确指出要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加快统计专网建设,实现省、市、县网络线路开通,乡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要逐步实现联网直报。乡镇微机配备经费按省、市、县分级负责的原则负担。县人民政府对统计工作有关要求也进一步明确。 2、统计基层,基础情况 从县统计局看,县统计局在职人员16人,平均年龄42岁 ,统计师2人,懂统计与计算机复合型人员不超过一半,现有微机13台,笔记本1台,人平0.8台,针式打印机3台,激光打印机1台,局内全部联接internet网。 从乡镇看,全县12个乡镇,统计人员暂为经管系统编制,县政府、编委正就统计人员定编定员问题进行研讨中,就乡镇微机配备事情,经费由省、市、县按3千、2千、2千比例已经到位,对乡镇统计站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已进行政府采购中,5月底可以全部配备到基层。 从企业事业部门看,向统计局有报表报送任务的单位317家,其中规模企业41家,商业 37 家,房地产建筑22家,服务业17家,县部门95%都拥有电脑,八成接入宽带,统计人员基本由财务室或办公室兼,持有统计上岗证不足20%,企业单位统计人员由会计兼,电脑接宽带情况只有90%,但统计上岗证持有约有30%。 从信息化交换信息情况看,县对市基本实行电子化办公,通过市级内网“ftp”进行数据传输,企业部门中除规模工业企业德盛纺织、德兴纺织、汇源麻业、湖南拓普进行联网直报外,其他均进行电话、传真、报表等纸介进行传输。县统计局对县域经济数据及主要经济指标主要通过统计年鉴、南县经济数据月度卡、南县调研分析向外传送,在20__年底,县统计局建立了南县统计信息网,县局的有关工作及统计数据在网站上向外公布。 二、制约统计信息化建设进程的因素 1、信息化意识不强 有不少的干部与公众对统计信息化建设认识不清,部分单位领导对统计信息产生、传递、服务、作用认识模糊,对计算机使用仅停留在文件打印上,认为信息化是高新技术,还不知如何着手来抓信息化,利用信息资源来提高工作效率。 2、资金投入有限 统计部门的本身业务经费就有限,如果从有限经费中挤的话,也是非常少的,所以在设备更新、网络升级、网站更新上都难以跟上社会发展。 3、统计软件更新较快 现在县级在处理统计数据使用sarp系统,有的使用的foxpoe系统,一套表制度的epras,普查版本的apras,再到抽样调查各类新程序,县统计局的统计专业人员使用起来尚需摸索中求发展,更别谈乡镇、部门、事业单位了。在对报表单位布置工作时,月季、年报基本上是自上而下布置,自下而上汇总,统计软件的快速更新使得报表单位也有些应接不暇。 4、统计信息网管理落后 南县统计信息网还处于起步阶段,内容少、更新慢、数据少、统计分析、调研报告少、版面也不美观,点击率十分低,网站还不能很好的发挥它的对外宣传,公布的作用。 5、专业人员缺乏 县统计人员年龄结构上看40岁以下有5人,特别是懂统计又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少。懂计算机的人员也只是停留在简单操作计算机、录入、汇总操作上,而网络技术的方面几乎空白,精通业务与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直接关系到统计网终化建设成败。 三、统计信息化建设与对策 对于我县统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应立足实际,充分挖掘有利条件,实行扬长避短,分步实施的策略,逐步加大统计信息化建设力度。 1、要以省、市、县《关于切实加强统计工作通知》文件出台为契机,大力宣传统计信息建设的重要意义 利用好各种宣传工具,特别是南县统计信息网普及统计信息化知识,宣传统计信息化建设重要意义,让公众了解统计信息化工作,支持统计信息化工作,参与到统计信息化工作来。 2、办好南县统计信息网,构建互动开发的信息平台 统计信息网是统计信息的一种手段和方法,是发挥统计服务功能,展示统计工作成果的阵地和窗品,在丰富网站内容、美化网站版面的情况下,更好的考虑谁在观看我们的网站?用户需要了解哪些统计内容,可以尝试建立一种开放式服务格局,为社会公众提供网上服务。发掘和捕捉企业、部门和公众需求,推动统计业务的发展,另外还可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沟通,实现信息共享。 3、大力度进行统计信息化硬件建设 统计局的电脑设备是最多、最好的,因为计算机就是工作人员的工具,报表录入计算汇 总都离不开,只有有了先进设备,先进系统,工作效率才能提上去,才能让统计工作者既“勤奋”又“聪明”地工作。 4、加强统计人员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水平 信息化建设,人是关健,有了设备和系统,还需要操作员,要利用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培训班,对在职工作者进行充电,针对网终技术空白,更要找时间找机会让操作者学习掌握计算机应用较深层次的知识。通过开展人才培养活动,造就一批精英统计员,既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又熟悉经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5、采用分步分块策略推行联网直报 统计联网直报是统计信息化过程的必然趋势,目前,市统计局对统计联网直报工作正紧锣密鼓的进行,我县的规模工业企业也已有4家,通过联网直报向国家统计局报表,对统计报表单位可以就水平、层次及状况进行分类,逐步实现统计资料联网直报。 统计信息化是社会发展必然,我们统计部门要抓住机遇,按高标准要求,通过统计信息化带动统计工作改革发展,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信息化建设论文:消防信息化建设中的网络安全分析 摘要文章从消防信息化建设出发,结合当前全国消防通信网络的建设现状,从网络的脆弱性、网络入侵手段等方面分析探讨了网络应用中的安全问题,并提出在消防信息化建设中解决网络安全问题的对策,对实现我国消防信息化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关键词消防信息化网络入侵网络安全信息革命席卷全球,迅速而深刻地改变了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方式。消防信息化对实现消防业务办公自动化和消防业务信息共享及其综合利用、建立消防部队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消防部队预防和扑救火灾以及处置其他灾害事故的实战能力、优化消防业务工作流程、实现消防业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由于网络自身的脆弱性及在系统平台搭建中的一些不稳定因素,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安全问题,这些安全问题将有可能直接导致病毒传播、非法入侵、信息泄漏甚至平台崩溃。因此,如何避免和解决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当前的消防工作,也是信息化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l.消防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1.1消防信息化的范畴 消防信息化是利用先进可靠、实用有效的现代计算机、网络及通信技术对消防信息进行采集、储存、处理、分析和挖掘,以实现消防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高程度、高效率、高效益的共享与共用的过程。 消防信息化建设的范畴包括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运行管理体系建设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等内容。 1.2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全国消防通信网络从逻辑上分为三级:一级网是从部消防局到各省(区、市)消防总队以及相关的消防科研机构和消防院校;二级网是各省(区、市)消防总队到市(地、州)消防支队;三级网是各市(地、州)消防支队到基层消防大队及中队。对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直辖市,二级网和三级网可合并考虑。每一级网络所在机关均应建设本级局域网。 1.3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安全保障体系是实现公安消防机构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和高效运行的重要保证。安全保障体系首先应保证网络的安全、可靠运行,在此基础上保证应用系统和业务的保密性、完整性和高度的可用性,同时为将来的应用提供可扩展的空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是: (1)保障网络安全、可靠、持续运行,能够防止来自外部的恶意攻击和内部的恶意破坏; (2)保障信息的完整性、机密性和信息访问的不可否认性,要求采取必要的信息加密、信息访问控制、访问权限认证等措施; (3)提供容灾、容错等风险保障; (4)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尽量为网络应用提供方便,实行全网统一的身份认证和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 (5)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信息化建设中面I临的网络安全问题 2.1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定义 从狭义的保护角度来看,计算机网络安全是指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资源和信息资源不受自然和人为有害因素的威胁和危害;从其本质上来讲就是系统上的信息安全。 从广义来说,凡是涉及到计算机网络上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实性和可控性的相关技术和理论都是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研究领域。 2.2网络系统的脆弱性 2.2.1操作系统安全的脆弱性 操作系统不安全,是计算机不安全的根本原因。主要表现在: (1)操作系统结构体制本身的缺陷; (2)操作系统支持在网络上传输文件、加载与安装程序,包括可执行文件; (3)操作系统不安全的原因还在于创建进程,甚至可以在网络的结点上进行远程的创建和激活; (4)操作系统提供网络文件系统(NFS)服务,NFS系统是一个基于RPC的网络文件系统,如果NFS设置存在重大问题,则几乎等于将系统管理权拱手交出; (5)操作系统安排的无口令人口,是为系统开发人员提供的边界入口,但这些入口也可能被黑客利用; (6)操作系统还有隐蔽的信道,存在潜在的危险。 2.2.2网络安全的脆弱性 由于Internet/Intmnet的出现,网络安全问题更加严重。可以说,使用TCP/IP协议的网络所提供的FTP、E-Mail、RPC和NFS都包含许多不安全的因素,存在许多漏洞。 同时,网络的普及使信息共享达到了一个新的层次,信息被暴露的机会大大增多。Intemet网络就是一个不设防的开放大系统,谁都可以通过未受保护的外部环境和线路访问系统内部,随时可能发生搭线窃听、远程监控、攻击破坏。 2.2.3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的脆弱性 当前,大量的信息存储在各种各样的数据库中,而这些数据库系统在安全方面的考虑却很少。而且,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必须与操作系统的安全相配套。 2.2.4防火墙的局限性 尽管利用防火墙可以保护安全网免受外部黑客的攻击,但它只能提高网络的安全性,不可能保证网络绝对安全。 2.3基于消防通信网络进行入侵的常用手段分析 由于消防工作的社会性,消防信息化建设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为社会服务的功能,积极通过网络媒体为社会提供各类消防信息,如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等,促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在网上受理消防业务,公布依法行政的有关信息,为社会提供服务,增强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满意度。在利用网络提高工作效率和简化日常工作流程的同时,也面临许多信息安全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2.3.1内部资料被窃取 现在消防机关上传下达的各种资料基本上都要先经过电脑录入并打印后再送发出去,电脑内一般都留有电子版的备份,若此电脑直接接入局域网或Intemet,就有可能受到来自内部或外部人员的威胁,其主要方式有: (1)利用系统漏洞入侵,浏览、拷贝甚至删除重要文件。前段时间在安全界流行一个名为DCOMRPC的漏洞,其涉及范围非常之广,从WindowsNT4.0、Wind ows20__、WindowsXP到Windowerver20__。由于MicrosoftRPC的DCOM(分布式组件对象模块)接口存在缓冲区溢出缺陷,如果攻击者成功利用了该漏洞,将会获得本地系统权限,并可以在系统上运行任何命令,如安装程序,查看或更改、删除数据或是建立系统管理员权限的帐户等。目前关于该漏洞的攻击代码已经涉及到的相应操作系统和版本已有48种之多,其危害性可见一斑; (2)电脑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差,系统配置疏忽大意,随意共享目录;系统用户使用空口令,或将系统帐号随意转借他人,都会导致重要内容被非法访问,甚至丢失系统控制权。 2.3.2Web服务被非法利用 据统计,目前全国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因特网上已建立近100个网站,提供消防法规、危险物品基础数据、产品质量信息、消防技术标准等重要信息,部分支队还对辖区内重点单位开辟网上受理业务服务,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但基于网页的入侵及欺诈行为也在威胁着网站数据的安全性及可信性。其主要表现在: (1)Web页面欺诈 许多提供各种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数据查询的站点都提供了会员服务,这些会员一般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才能正式注册成为会员,站点允许通过信用卡在线付费的形式注册会员。攻击者可以通过一种被称为Man-In-the-Middle的方式得到会员注册中的敏感信息。 攻击者可通过攻击站点的外部路由器,使进出方的所有流量都经过他。在此过程中,攻击者扮演了一个人的角色,在通信的受害方和接收方之间传递信息。人是位于正在同心的两台计算机之间的一个系统,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它能在每个系统之间建立单独的连接。在此过程中,攻击者记录下用户和服务器之间通信的所有流量,从中挑选自己感兴趣的或有价值的信息,对用户造成威胁。 (2)CGI欺骗 CGI(CommonGatewayInterface)即通用网关接口,许多Web页面允许用户输入信息,进行一定程度的交互。还有一些搜索引擎允许用户查找特定信息的站点,这些一般都通过执行CGI程序来完成。一些配置不当或本身存在漏洞的CGI程序,能被攻击者利用并执行一些系统命令,如创建具有管理员权限的用户,开启共享、系统服务,上传并运行木马等。在夺取系统管理权限后,攻击者还可在系统内安装嗅探器,记录用户敏感数据,或随意更改页面内容,对站点信息的真实性及可信性造成威胁。 (3)错误和疏漏 Web管理员、Web设计者、页面制作人员、Web操作员以及编程人员有时会无意中犯一些错误,导致一些安全问题,使得站点的稳定性下降、查询效率降低,严重的可导致系统崩溃、页面被篡改、降低站点的可信度。 2.3.3网络服务的潜在安全隐患 一切网络功能的实现,都基于相应的网络服务才能实现,如IIS服务、FTP服务、E-Mail服务等。但这些有着强大功能的服务,在一些有针对性的攻击面前,也显得十分脆弱。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攻击手段。 (1)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 攻击者向系统或网络发送大量信息,使系统或网络不能响应。对任何连接到Intemet上并提供基于TCP的网络服务(如Web服务器、FrP服务器或邮件服务器)的系统都有可能成为被攻击的目标。大多数情况下,遭受攻击的服务很难接收进新的连接,系统可能会因此而耗尽内存、死机或产生其他问题。 (2)口令攻击 基于网络的办公过程中不免会有利用共享、FTP或网页形式来传送一些敏感文件,这些形式都可以通过设置密码的方式来提高文件的安全性,但多数八会使用一些诸如123、work、hay等基本数字或单词作为密码,或是用自己的生日、姓名作为口令,由于人们主观方面的原因,使得这些密码形同虚设,攻击者可通过词典、组合或暴力破解等手段得到用户密码,从而达到访问敏感信息的目的。 (3)路由攻击 攻击者可通过攻击路由器,更改路由设置,使得路由器不能正常转发用户请求,从而使得用户无法访问外网。或向路由器发送一些经过精心修改的数据包使得路由器停止响应,断开网络连接。 3.消防信息化建设中解决网络安全问题的对策 3.1规范管理流程 网络安全工作是信息化工作中的一个方面,信息化工作与规范化工作的根本目的一样,就是要提高工作效率,只不过改变了规范化的手段。因此,在实行信息化的过程中,管理有着比技术更重要的作用,只有优化管理过程、强化管理基础、细化管理流程、简化管理冗余环节、提高管理效率,才能在达到信息化目的的同时,完善网络安全建设。 3.2构建管理支持层 信息化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其实施自始至终需要单位最高层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包括对工作流程再造的支持、对协调各部门统一开展工作的支持、对软件普及和培训的支持。在实际工作中,应当建一个“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各部门部长担任成员,下设具体办事部门,具体负责网络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这是一种较理想的做法。但要真正发挥其作用,促使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不仅需要领导的重视,更重要的是需要负责人有能力充分协调与沟通各业务部门开展工作,更要与其他部门负责人有良好的协调配合关系。 3.3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法规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是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必不可少的措施。如制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审查;组织管理上,避免单独作业,操作与设计分离等。 3.4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就当前消防信息化建设的程度来看,网络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局域网服务、Web服务和数据库服务上。应当避免与Internet连接直接接入,而是配置一台安全的服务器,整个局域网通过这个上网,这样上网的终端在Internet上是没有真实IP的,能避免大多数的常规攻击。对基于Web服务的网上办公、电子政务,应当安装经公安部安全认证的网络防火墙,由专人负责,尽量少开无用的服务,对系统用户的数量和权限做严格限制,并可采用授权证书访问或IP限制访问,增强站点的安全性。在数据库方面,现消防部门主要应用Microsoft的Acce,此数据库的网络功能主要基于A、PHP等动态网页平台来实现,通过SQL查询语句与页面进行交互,在保证系统不被侵入、数据库不能被直接下载的前提下,数据安全主要由页面查询语句的严密性来保证。除Acce之外,应用较多的是Microsoft的SQLServer和Oracle,这两套数据库系统的网络功能很强大,其安全性首先需要一个专业的数据库操作员,对数据库进行正确的配置、限制数据库用户的数量、根据用户的职责范围设定权限、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定时备份数据库,保证数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4.结束语 随着Internet/Intranet技术应用的迅猛发展,消防部门办公的自动化、网络化进程正在悄然启动,这是一个不可阻碍的发展趋势,信息化建设中所面临的安全问题也将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网络安全建设应抓住三个重点:一是提高领导的安全意识,分派专人负责安全建设,注重信息的价值性和保密性;二是制定健全的安全管理体制,对重要信息进行专人专项管理,避免敏感信息直接接入网络;三是网络安全专业化,培养专业的网络安全人员,对整个网络进行专业的安全管理,提高整个网络的安全性,建设一个充满生命力的、先进的、可行的、实用的消防信息网络,在不断满足现代化消防工作需要的同时,推动并完善消防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论文: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思路探析 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涉及武装力量动员、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动员、交通运输动员、科技信息动员和政治动员等诸多领域,包含动员资源管理信息化、动员指挥控制手段信息化、动员内容结构信息化、动员力量信息化等诸多方面,是国防现代化建设征途中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在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新军事变革持续发展的当今世界,从我国的国情和军情出发,加快推进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要使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沿着正确方向扎实有效地发展,就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理解、全面实践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重要思想,统筹规划,严密论证,科学指导,坚持实现国防现代化长远目标与适应军事斗争准备现实需求相统一,坚持走以信息化为主导、机械化为基础,以信息化牵引带动机械化的复合式发展之路,坚持从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总体布局出发,谋求信息化战争条件下国防动员能力的全面提高。 国防动员信息化,是指在国家和军队的统一规划、组织和领导下,在国防动员领域的各个方面,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实现从信息获取、传输、处理、使用到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实现国防人力、物力、财力、信息力资源的高效开发、利用与共享,全面提高国防动员能力的过程与目标。在我国,不论是从实现国防现代化的长远目标还是从完成军事斗争准备的现实任务来看,国防动员信息化都处于影响和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的战略地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随世界新军事变革潮流,着眼打赢未来信息化战争的需要,加快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步伐,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从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战略全局出发,认清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地位 军委江主席指出,新军事变革的核心是信息化,实质是军队建设模式的根本转型和战争形态的根本转变。这一论断深刻地揭示了世界新军事变革的本质性内涵。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高新技术群的迅猛发展及其在军事上广泛应用,使信息化武器装备逐渐主宰战场,能量释放的受控性、系统性、智能性增强,作用空间更为广阔,形成了以信息力为主导的武器系统和军队力量构成,信息力成为军队战斗力的关键性要素,战争形态迅速向信息化转变。国防动员是国家军事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实现国防动员信息化的目标,是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作为新军事变革核心的信息化在国防动员领域的具体实践,是提高信息化战争条件下国防动员能力的“倍增器”。 国防动员信息化,走的是一条基于内涵发展的综合集成式国防现代化建设道路。它通过信息技术实现对国防动员各系统的渗透、融合和改造,将信息网络终端植根于每一动员资源之中,通过提高信息能力增强人力、物力、财力的整体动员能力。与传统建设模式相比,主要表现为三种转变。一是由“纵向式”向“体系式”转变。传统的国防动员建设,侧重于从纵向上发展各要素,信息化建设改变了这一纵向发展思路,它从体系对抗需求出发,着力于动员体系结构力、组合力和思想力建设,通过解决长期存在的各要素结合不紧密问题,改进人与人之间,组织机构与组织机构之间,人和组织机构与系统的硬件、软件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整体动员效能的倍增。二是由“捆绑式”向“融合式”转变。传统的国防动员建设方式是对各动员要素的合成及对动员行动的合同,实现各局部动员能量“捆绑式”累加释放,结果是1 1=2。信息化建设方式是对组织结构与动员行动进行融合集成,实现各要素、各局部动员能量“融合”式释放,结果是1 1〉2。三是由“平台式”向“网络式”转变。传统国防动员建设主要靠的是数量规模优势,战争动员规模不断扩展,杀伤支援能力不断增强。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以信息为需求和导向,变以往以人和装备等平台的规模和数量为重心,为以联结平台的网络为中心,通过数据链路,把人、装备等平台要素联成为一个网络化整体,通过由以平台为中心向以网络为中心的转移,提高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反应能力,实现国防动员整体效能的量级倍增。这正是提高信息化战争条件下国防动员能力的必然要求。 随着机械化战争向信息化战争的转变,战争节奏明显加快,战场态势瞬息万变,作战信息量剧增,制信息权成为双方争夺的焦点。同时,现代作战残酷激烈,毁伤破坏严重,物质能量消耗巨大。这就要求国防动员具有较高的信息能力,包括信息感知、传输、处理和决策应用能力;要具有较强的抗干扰、抗毁伤和持续保障能力。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正是满足上述要求的必然举措。第一,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以信息为媒介,可通过与国家潜力的紧密联接,将国家潜在实力转化为体系对抗的有效实力。第二,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以国家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可通过与国家信息化的紧密结合,增强战争动员的基础与潜力。第三,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以应用为目的,通过发挥信息能量,对各动员要素达成优化组合,增强应急机动动员能力。因此,我们要建立适应信息化战争要求的国防动员体系,必须坚持实现国防动员信息化,走中国特色信息化国防动员之路。 以国防动员建设模式转型为目标,科学确立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是在动员理论上,加紧研究和建立信息化战争条件下的国防动员理论体系。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国防动员理论。但应清醒地看到,我国的国防动员理论还是建立在机械化战争背景下的,理论体系的基点是为了打赢机械化战争。在新世纪新阶段,打赢信息化战争势所必然的成为我们军事斗争准备基点的情况下,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加紧信息化动员理论的研究,以动员理论的转型指导和牵引动员模式的转型。 二是在动员内容上,要尽快建立和形成以信息动员为核心的内容结构体系。纵观人类战争历史的发展进程,可以清楚地看到,不同的社会形态孕育着不同的战争形态,而不同的战争形态,又依托于不同的动员基础资源。只有以不同时期的动员基础资源为核心,及时优化组合动员内容结构体系,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战争动员的需要。在信息化战争中,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性因素已不再是体能、热能,而是信息能。在这个时期,信息资源成为信息化战争的强大物质基础,战争动员的重点势必转移到信息动员上来。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和阿富汗战争虽然都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信息化战争,但信息动员在战争中的地位却在不断提升。在20__年上半年进行的伊拉克战争中,美军虽然动员的兵力比海湾战争少得多,但信息动员的规模却比海湾战争大得多,仅民用卫星就动员了100多颗,为海湾战争的20多倍。因此,正视信息动员在信息化战争中的战略基础地位,尽快建成以信息动员为核心的动员内容结构体系,应是国防动员信息化的核心标志。 三是在资源管理上,要加快开发和建设可视化的动员资源配置管理数据库系统。要提高对分布分散、种类繁多、数量庞大的动 员资源的准确掌控和精确动员能力,就必须建立可视化的动员资源配置管理数据库系统,实现电子化动员。首先,要研究开发公用的地理信息电子地图,作为动员资源配置显示的电子平台。其次,要研究开发军民一体、平战一体、技术一体的国防动员资源信息资源配置管理数据库系统,作为国防动员资源数据管理操作平台。再次,要大力加强对各种动员资源的潜力调查、计算机编码和分类建库工作,以充分地实现信息共享。第四,要建立动员资源定期申报、核查、更新、维护工作,确保库存资源数据的准确,为动员指挥机构决策提供可靠保障。 四是在指挥方式上,要努力建设和完善一体化的组织实施指挥控制体系。国防动员系统作为未来信息化战争大系统的一个战略基础系统,要想发挥好系统的整体威力,提高系统的快速反应能力、快速支前能力、快速保障能力等,就必须构建一体化的组织实施指挥控制体系。这一体系,在结构上,纵向应由国家、战区、省、地、县五级组成,每级指挥控制系统终端均设在本级战时动员指挥控制中心,并与同级联合作战指挥控制系统联网互通;横向应由各动员部门、动员系统构成,指挥控制终端平时由各级国动委综合动员办公室管理,战时由国动委指挥控制中心负责。这一体系,在分系统构成上,应由国防动员号令发放分系统、警报传递发放分系统、资源分布管理数据库分系统、动员方案自动生成修改分系统、资源流动可视分系统、指挥控制辅助决策分系统等构成。鉴于国防动员资源广泛分布于国家及民用系统中,动员工作也主要是通过地方党政机关、同级军事机关进行。国防动员组织实施指挥控制系统,应充分依托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立,依靠地方信息技术人才组织维护。 以国防和军队信息化目标需求为牵引,切实加强对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是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的根本目标。为了使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始终以这一目标需求为牵引,走科学、高效的发展之路,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首先,要建立健全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组织领导体系。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服务于全国、全军,是一项国防动员整体“改造”工程,其中会遇到不少阻力和困难,以至深层次矛盾。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例,要做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就必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防止出现网络空间内“孤岛”等“违章建筑”,影响国防动员信息化系统的有效运行,为此,必须把维护国家安全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对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根据我国国情,可在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设相关领导机构,负责规划、指导本级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工作,形成上下衔接的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组织领导体制。要从全面提高国防动员能力的要求出发,合理调配建设资源,大胆地采取和运用有利于民兵、预备役官兵综合素质提高,有利于动员工作效率和动员能力提高,有利于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一切方法、措施和手段,充分发挥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努力推进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全面健康发展。 其次,要搞好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设计。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组织协调难度大、综合创新性强,要确保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快速健康地向前发展,就必须搞好总体设计,重点要抓好论证、决策、实施三个环节。在论证环节上要找准突破口。要围绕建设一支打赢信息化战争的国防动员力量,从多层次、多角度、多方案进行比较,真正拿出立足现实、面向未来、保证国防动员能力持续提高的建设方案。当前,要首先搞好国防动员信息化体系结构论证和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论证。在决策环节上,只要是经过论证、看准了的,决心要坚定。要有破“旧”立新的勇气和魄力,敢于面对现实,敢于否定自己,敢于在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上动“手术”,这是决定信息化建设成败的关键。在实施环节上,要做到持之以恒。定下来的方案要根据变化了的情况予以及时调整,但决不能一遇到阻力就妥协、放弃,走回头路。 再次,要有效推进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外的经验和我国的实际,应把握住技术推动、应用拉动、建用互动和整体联动这四个关节点。技术推动就是把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作为直接的推动力来促进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迅速发展。利用信息技术的渗透性,采取内部嵌入式方法,实现国防动员各领域的综合集成,就可快速提高整体的信息能力及动员能力。应用拉动就是通过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广泛应用,来强力拉动国防动员机制向着信息化快速转型。建用互动就是在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中坚持边建边用,以建带用,以用促建,在建用互动的循环往复中推动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整体联动就是要使国防动员各领域、各层次协调发展,既要发挥好“长板效应”,又要避免“短板制约”,只有整体联动,全面发展,才能实现国防动员整体建设水平的攀升,推进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信息化建设论文:浅论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基础和发展 论文关键词:人口管理 信息化 发展 论文摘要: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人口管理的工作关系着国家的各项工作的部署与安排。当前信息技术的发展,在各个领域的不断深入发展与应用,带动着我国各项工作信息化进程。人口管理的信息化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此对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分析,希望能给我国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建设起到促进作用。 引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是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无论是经济、文化还是政治的建设都是朝着这个目标方向不断努力的。人口管理信息化作为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我国各项工作不断改革、进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掀起了一股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热潮,无论是在资金、技术还是人力方面的投入,都实现了突破。尤其是对于我国这样的人口大国来讲,做好人口管理显得至关重要,那么实现人口管理的信息化,将会给计划生育部门带来很大的便利,但是同时也对有很大的挑战。因此,作为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理论、体制和策略等方面深化人口管理的改革与发展,以实现我国人口管理信息化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基本概念 所谓的人口管理信息化,就是在人口管理的工作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人口资源,完善人口管理服务的职能,不断的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人口管理现代化的实现的过程。 二、人口管理信息化的特征 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基本特征。人口管理的信息化是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信息的创新而出现的,其本质特征是现代化,其是在现代化的理念的指导下,实现现代化的人口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挂历方法、手段等。 三、搭建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尤其是从公安部门组建“金盾”工程以来,我国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认真的贯彻一系列的信息化建设的精神,坚持“抓创新、树亮点,强基础、建机制,高起点、快速度,重发展、促应用”的原则,进行周密的部署和组织,根据每个地区的计划生育信息系统的建立程度和水平评出优秀市、县,以积极的推进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计划生育信息系统的建立能够为工作人员的工作提供很多的便利,例如能够准确的了解管理地区的常住人口的婚育状况,为人口计生管理和相关人口工作的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从而不断的提高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水平。 为进一步加快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可以召开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汇报会。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是以全部常住人口为管理对象,以户为单位进行管理,涵盖公民身份信息的大型人口信息资源数据库系统。针对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等因素,市人口计生委专门成立领导机构,统一部署。各区县人口计生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和部署信息采集、审核和录入等三个环节工作。 四、实现人口管理信息化的过程 实现人口管理信息化是计划生育部门管理中对信息科学技术的应用的过程,其主要包括社会层面和技术层面的双重推动。 1、实现人口管理信息化的社会过程 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建设中的信息化就是信息科学技术在社会中应用的普遍化,也就是信息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发展紧密的结合,两者之间相互融合、相互作用的过程。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的人口管理信息化实现了很大的进步与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各个地区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管理信息的综合应用水平还是很有限,其中主要是因为我国的发展处于不均衡的状态,有些地区缺乏足够的经费与人才保证。 2、实现人口管理信息化的技术过程 人口管理信息化的技术过程就是信息技术在人口管理信息化中的作用发挥,信息技术在人口管理信息中主要通过以下四个层面是实现: 第一,基础设施的建设。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建设,需要一定的信息设备、信息资源和计生信息网络作为基础。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中最为基础的部分,因此,要实现人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必须要在基础条件上下大功夫,保证这方面工作的完善性。 第二,人才和制度的保证。人口管理信息化的技术实现,对现代技术信息要求的水平比较高,因此,要有一定的技术人才为信息化管理提供技术保证。在人口管理中要注重人才队伍的建设,可以通过培训、院校学生的培养和引进外来人才等来建设一支具有高技术、素质的人才队伍。 第三,信息技术的应用过程。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就是信息技术在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对信息技术的运用,将人口信息技术的工作与日常的工作进行整合,在各个环节中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信息技术功能的发挥。 结语:人口管理信息化的建设是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在全国各级政府领导和支持下,我国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当前我们更应当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在相关政策的指导下推动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持续发展。 信息化建设论文:论农牧业信息化建设 1农牧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尚不完善 在我国目前的多数城市中,虽然对农牧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已经了解,但实际操作中对农牧业信息化建设的体系还是不够熟悉,在部分农牧业管理单位中尚未将农牧业信息化建设作为工作中心,这样不健全不完善的农牧业信息化服务体系是会影响农牧业信息的建设进程的。而且,农牧业信息化建设的专业人才比较紧缺,这样就出现了管理建设水平低,建设团队的整体素质也没有达到标准,限制了农牧业信息化建设的程度。 2农牧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所面对的消费群体消费能力不足问题 在农牧业信息化建设实际施行的过程中,农牧业生产可以通过信息化建设产生几倍的效率,信息化建设在面对农牧业信息服务时,可以形成农牧业与信息技术共存互补的良好局面,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信息技术所需要的大量资金投入对于农牧业管理人员来说是比较难以支撑的,这样就出现了农牧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所面对的消费群体消费能力不足问题,农牧业管理人员的消费水平有限就造成了农牧业信息化建设停滞不前的现象。 3农牧业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完善策略 3.1政府的主导作用要充分发挥,增加扶持的力度 农牧业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难度很大,涉及面很广的工程,在任务完成的过程中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也需要其他各个部门的通力支持配合,与社会中的其他工程设计相比,农牧业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具有很高的价值,从根本上来说是让农民直接收益,在社会覆盖面来说也是最广的工程。农牧业信息化建设的深入过程中,政府的主导作用要进一步加强,通过政府的大力扶持可以解决农牧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诸多问题。 3.2农牧业信息化建设中服务体系的完善和管理层面的规范 农牧业信息化的团队建设需要很高的技术支持,加强服务体系的建成是对农牧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通过管理方法的确切制定来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服务内容,在市场运营方面可以增加社会化信息服务的活动,增强农牧业信息服务的工作动力,这样就可以推动农牧业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4结语 农牧业信息化的建设是需要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多个部门的通力合作的,建设的内容会涉及到社会中的各个层面,政府在支持的同时要努力调动社会中各方面的积极性,来努力促进农牧业信息化建设的程度,农牧业信息化的建设道路目前还处在发展中,在这个特殊阶段需要信息化建设工作人员和农牧业管理人员共同协助合作,让农牧业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加快,开展信息农牧业的正确合作活动,合理推进整个农牧业信息化工程的进度。 信息化建设论文:浅谈农业信息化建设与农业产业链发展 关于农业信息化和农业产业链发展,说实话是个很大很难的课题,但这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民致富,农村发展。作为企业家,用自己的亲身体验和实践来写,也许是从另一个角度的理解,也许对和我一样从事农业的人们有所帮助。所以就把自己的想法和体验写出来,与大家分享,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本文主要从宏观的几个角度和农产品与电子商务两个部分做一下简单的阐述。 “先富与共同富裕”——和谐社会与共富裕的新发展观 刚刚闭幕的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强烈表达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心,提出要认真解决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其中就包括努力缓解地区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等。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说,中国正在从单纯追求GDP或GDP挂帅的旧发展观转向以人为本、以十几亿人口共同富裕为中心的新发展观。这是整个社会价值观的取向,体现在经济领域,表现在每条产业链上,就是每个经济单位和个体的产业化的明确分工和链条增值。 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聚焦现代服务业 寻找和谐可持续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由资源消耗型向节约循环型转变。现代服务业就走进了我们的视野。随着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企业信息化与电子商务也成为现代服务业不可或缺的一环。目前国内方面主要基于一些政府引导的驱动模式,提倡政府引导,平台推动,企业自主,产业链吸纳。如泉州外向型中小企业服务模式和义乌商品城以及第三方商务交易平台。所以聚焦现代服务业,体现在农业信息化和农业产业链上比较集中的就是信息化和电子商务——隶属于现代服务业这个庞大的国民经济第三产业。 农业产业化——六大领域构建的链条 从农业生产资料到农业种植、农业养殖,再进入农产品加工和农业大流通和涉农综合服务,这根链条上汇聚了全国5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7万个农村合作及中介组织,95万经营大户,240万农民经纪人。这些链条上汇聚的每一颗珍珠,把大农业生态链构建的如此庞大与和谐,成为社会经济领域一道亮丽的风景。中小企业是农业产业链上的璀璨群星,是每个产业不断成长的永久动力,龙头企业是带动产业珍珠链上的钻石。每一条产业链条都存在它发展的勃勃生机 农业信息化——均衡发展与数字鸿沟 农业信息化包括管理信息化,服务网络化,农作数字化、智能化和精准化。管理信息化和服务网络化贯穿了产前、产中和产后。如产前主要为生产规划和准备生产资料,产中主要体现在种植和养殖两大方面,产后主要体现在加工、流通和农副产品销售方面。管理信息化方面,无论是前期的资源配置和优化,中期生产的数字化、智能化和精准化上,都可以因为管理的高效和准确,而带来标准生产和规范管理。服务网络化方面,让市场和销售也变的可以预见,产品的品牌和渠道得到广泛的拓宽。 农村城镇化与农民职业化 在未来15年里,中国将有2-3亿农民迁入城镇居住,城镇人口将从现在的5.24亿增至8-9亿。中国市长协会秘书长陶斯亮说,据官方统计,目前中国的中产阶级只占总人口的5.04,预计到2020年,这个数字将变为45。也就是说,在迁入城镇的中国农民中,必定有一部分会成为中产阶级。 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在以每年约1的速度增长,已经由1990年的18.9升至20__年的40,到2020年将达到60。在此期间,中国不仅要提高现有城市的城市化水平,还将建设数百个小城市,每年将可以吸纳1300-1800万农民。 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解冻,“农民”的身份转换已成为一种必然。农民也将由一种身份变为一种职业。农村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把农民的区域分布和职业归属做了实至名归的标记。农业信息化又可以解决数字鸿沟,拉平了全国市场,严重的信息不对等可以寿终正寝,让农业产业化质的提升成为一种现实可能。土地上的农民至少有三种主流的走向。其一,他们会自主创业,成为民营中小企业的企业家或小老板;其二,很多农民工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会离开土地,融入城镇,成为产业工人或从事服务业或自谋出路;其三,最终选择留在土地上的,最有可能成为农业经理人如家庭农场。如下图所示: 综上所述,大家可以考虑自己本地的产业,设计出一种符合自己区域经济特色的现代农业模型。 第二部分,我们从农产品与电子商务方面做一简单阐释。 电子商务是一个大产业,是一场革命,意义极为深远。现在是中小企业大批量应用电子商务的关键时期。重点在于发展模式,而非商业交易模式。我们在传统方式下,用五年十年才能完成的事情,在互联网状态下也许1-2年就完成了。在传统方式下,我们这辈子永远不可能认识的人和事,在互联网状态下,都可能变为现实。这就是”点对点”,”NtoN”带来的无穷力量,是我们人类自身的力量在这种工具下得到了更大的发挥和进步。 在电子商务与农产品的结合上,尤其要注重以下几点: 1、龙头企业主导与行业协会带动 龙头 企业带动模式包括“公司 农户”,“公司 基地 农户”,“公司 合作组织 农户”等类型,是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大中城市郊区和其他农产品加工出口有一定基础的地区较为适宜采用的一种农业标准推广的实施模式。由于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加工、储运、市场信息和销售渠道等方面都有明显优势,同时,农民按照标准化要求生产出来的优质原料可通过深加工变成高质量、高档次的产品,从而赢得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因此,龙头企业带动模式能促进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发展。 如上海水产集团公司为了适应大型超市集团连锁经营、统一进货的管理体制,通过整合重组几十个独立小企业,组建了上海水产集团配送中心,在连锁超市的带动下,借助批发市场和配送中心将水产品直接配送进大市场,通过信息化手段把分散的渔民和现代化大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渔业的产业化经营。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是我国最大的农产品行业协会,一头连着3700多家农产品加工、销售、出口企业,一头连着45个国家250多个同行业组织,并参加了8个国际行业协会,获得了参与国际同业界制定国际贸易规则的权利和机会。作为发展专业化生产,推进产业化经营的专门机构,这些协会正在架设起政府与企业、农户之间的桥梁,发挥着重要的信息交流与合作的作用。 2、“借台唱戏”和“搭台唱戏” 主要是讲要请进来,还要走出去。如亚太种子年会(上海),经国务院批准,第一次在中国举办;花博会——花卉行业的奥林匹克;北京科博会,农交会,寿光之果蔬会,西安杨陵之农业科技会都将成为当地农业经济的一张名片。 进入国际超市的采购清单如家乐福等,一些国际的展会也要多参加。帮助本地的农产品打出自己的品牌,走进国际超市,走上老百姓的餐桌,走上老外的餐桌。 3、品牌体系与电子商务 企业信息化与电子商务要注重品牌体系的建立。其实我们很多企业在品牌上下了不少工夫。但大部分还没有形成体系。像一些国际大企业都有强大的品牌体系。这样抵御内在与外来的危机能力就很强。像苏丹红事件和雀巢事件,要是放在中国企业身上,估计都要大病一场,甚至是一病不起。品牌不是简单的VI/CI或产品品质。就目前更符合中国企业实际需要而言,要注重品牌统一化、产品个性化和渠道多元化。如销售模式与渠道上,农贸市场、连锁超市、批发市场、网络渠道等都可以考虑。产品倡导绿色与健康,针对不同市场与消费者,准确定位,重点出击。同时加强与市场的互动和交流。要对自己的企业和产品进行全面包装,又要能重点突破。 “到平谷摘桃去!”已经成为北京人休闲生活的一部分。凭什么打造出这样的品牌。政府、协会、企业共唱一台戏,实现多方共赢。双汇集团冷肉全国连锁,尤其是在渠道建设和品牌体系上值得我们企业学习。深圳超大集团非常注重无公害、绿色、有机等系列认证,渠道上自建、加盟或连锁。在贸易方面,面对海外市场,也要在国内做足工夫。目前而言一个是渠道上,一个是在产品上。重点突破可以放在品牌上,以品牌体系的突破带动相关环节的完善。 4、两个关注 首先我们要明白国内市场是最大的国际市场。其次面对全球市场时,海外也可以成为生产原产地,海外市场不仅仅只是消费市场。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产品方面要加强规模化和品牌化,形成自己的产品体系。如山东省金乡县的大蒜面积就发展到了2万公顷,形成了规模生产,成为金乡县农村的支柱产业。金乡县围绕这一产业建立了10多处大蒜市场,其中最大的批发市场长达10公里,营业面积50万平方米。而山东大蒜市场让人觉得新鲜的还不仅这些——冷藏保鲜、辐射保鲜、脱水加工及大蒜制品等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建成了恒温库108座,加工企业1000多家,从业人员4万多人,年加工生产能力13万吨。大蒜加工销售业的发展,也带动了以大蒜为中心的其他产业的发展,全县农产品销售车队100多个,销售人员7万多人,运销专业户5000多户,旅社、饭店、商店发展到1200多家。 另外,大型连锁超市和全国25万农家店是全国各地的农产品直接竞争的主阵地,尤其是国际化的连锁超市。而批发市场慢慢将变为物流或仓储中心,也将成为农产品进军大城市的桥头堡。 5。“互联网 大农业”=“鼠标 农产品”? 互联网的核心实质是互动交流,是NtoN,它凝聚了人自身的力量。让每个人都能参与进来。互联网第一次让人类有了一个能凝聚人类自身强大智慧并产生无穷能量的革命性的工具。它带来的是一个时代。就像瓦特的蒸汽机带来的工业时代一样。作为整个文明社会的物质基础一样,它要经历三大潮流:铺路之信息化、应用之商业化和大众之社会化。手机、电视甚至是各种网络家电,都会象电脑一样成为网络终端,构建成为全社会的一张无限的网络,一网而尽天下。 “互联网 传统产业”成就了很多新型的网商。我这里有两个例子。其一是湖南一家生物公司的董事长通过农博网,不到两个月就实现了400万的业务,占其年业务总量的20;另一个例子就是四川成都的一个蘑菇经销商,托朋友把供求信息到农博网上,一个月内就通过网络结识了辽宁丹东的一个客商,达成了20万的订单。当然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广州一个没有文化的老太太靠工艺品,通过互联网把生意做到了海外,两年之内形成了200多名妇女加工作坊。 电子商务主要是为了满足交易需求。中国不同行业商业环境的成熟度不同,电子商务情况也就不尽相同。整体上来看,真正的电子商务在中国还是比较遥远的,但市场需求和交易信息带来的效应已经发挥了作用,很多企业因此受益。在电子商务里,除了网上真实身份需要的电子认证之外,企业信用系统和产品标准体系都是整个社会的系统工程,需要漫长的历程。安全支付和现代物流也是需要长期不断努力的。这些挑战都始终存在。还要注意一点,把农业信息化 电子商务结合起来。这样避免产生因为意识差异造成的“信息孤岛”。 信息化建设论文:浅议综合档案馆信息化建设的途径 论文摘要: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国家综合档案馆的信息化建设越来越迫切。本文结合__市档案馆的实际,就档案馆信息化建设的途径作了初步的探讨,主要从办公自动化、立档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网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进行具体阐述。 关键词:信息化建设 途径 以信息技术为先导的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信息时代,人类正从工业社会走向信息社会,社会信息化已经成为世界发展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信息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信息技术是当代新兴的生产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信息产业的依赖程度愈来愈大。档案工作要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在__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进程中发挥特殊的作用,加快档案馆信息化建设是必由之路。近年来,__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从起步到现在开展得有声有色,曾是全省经验交流的7个地市州之一。但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还不够快,要进一步整合档案信息资源、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全社会共享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结合__实际,我认为积极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立档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网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培养信息技术人才是四条有效的途径。 一、努力实现办公自动化,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为档案馆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传统办公方式已逐渐被现代化的办公方式所替代。办公自动化程度的高低在一定意义反映了工作效率高低,同时,掌握现代化办公技能,也是档案馆信息化建设的第一道门槛。 1、适应信息化的需要,加快实现从传统办公方式向现代化办公方式的转变。 (1)充分利用电脑外部设备,实现文件、资料完全电子化。局、馆所有联网的电脑共享打印机、扫描仪、刻录机等外部设备,除领导起草的文件外,各科室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科室文件起草人负责输入、编辑和打印,不再全部交打字员负责,这样既节约了设备投资,节省了人力和时间,减少文件“流通”环节,同时锻炼了队伍,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2)运用网络资源,实现办公室自动化。依托党政网(电子政务内网)或局域网和办公自动化软件,实现文件网上收发,即文件的起草、签发、审核、文印、传递、签批等基本上在网上进行,从而真正实现资源共享,同时一定程度上增加局馆内部与外界的联系渠道。 (3)建立局域网信息库,实现网上资源共享。根据市馆的实际研究可行的网上共享方式,用最少的钱办更多的事。如,可单设1台性能较好的电脑为服务器,建立1个局域网共享信息库,将常用的软件、各科室起草可公开的文件材料、各类统计报表、业务数据和资料都放入共享信息库,各科室和个人在需要时可随时进入共享信息库目录即可查找使用,将极大地方便工作,提高整体工作效率。至于日常维护工作可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 2、突出局馆主体地位,积极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 我局从98年升省二级馆开始用档案软件著录档案条目,但迄今为止,只著录了7万余条,现行文件500余篇,与馆藏量相比还远远不够。档案数字化工作是进行档案馆资源建设的基础,首先要从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开始。 (1)在已经建好的局域网基础上,充分利用统一规范的档案管理软件网络版,所有联网的计算机都可以安装客户端程序,进行条目录入、查询检索,根据各科室工作实际,合理分配时间和工作量,使各科室均有机会录入馆藏档案目录,加大目录著录量。 (2)进一步对文件级数据库进行调整,逐步实现全息化。从我馆的实际出发,可优先重要全宗和珍贵历史档案的数字化,做到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对重点档案要内容全部数字化,要尽快建立起档案全息数据库。 (3)开展多媒体档案数字化工作。争取政府投入,研究解决多媒体档案数字化的技术难题,探索多媒体数字化档案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多媒体设备对重要的音像档案资料进行采集、编辑并刻录成光盘,增加数字化载体档案,为档案馆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4)应加强已形成的电子文件进行有效管理。近年来,电子文件量不断增大,除本机关自身发文已全部实现数字化外,对党政网上的电子文件如收文、政策法规性文件等数字化的信息要按电子文件和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进行收集、整理、分类保管,刻录到光盘,做好光盘编目,并妥善保管。重要的电子文件有必要保留双套制。 二、促进各档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为档案馆信息化建设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积极探索研究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与档案信息资源的合作共建,实现两者的合作开发,共建高水平的基础信息资源库,不仅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同时也是促进政府电子政务发展的有效途径。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各立档单位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组成部分。市局应加大指导力度,大力推动全市立档单位中档案信息化工作进程。把信息化工作延伸综合档案馆外,推进各立档单位机关档案室信息资源建设,不仅为各单位信息化工作打下基础,也是为综合档案馆的信息化建设长远发展创设良好的条件。 1、通过加强档案行政执法、目标管理、建规范化档案室等有效手段,推行文档一体化管理。使各立档单位档案现代化进程加速发展,为将来接收进馆档案的同时实现档案数字化奠定基础。 2、大力推行建立数字化档案室,把各单位的档案信息化工作纳入办公自动化体系和单位的信息化建设中,并纳入“十一五” 规划,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各单位工作服好务。 3、不断改进和完善规范档案管理软件。开发并推广适应技术发展的档案管理软件综合网络版,并与各单位的办公自动化软件接轨,做好数据接口,实现数据有效接收、转化。有了良好的装备才能更好地开展档案室信息化工作,推动机关档案室信息资源建设和发展。 三、加快建设__档案信息资源网,真正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 __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是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卫生城,全国双拥模范城。近年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呈现良好的态势。在经济发展如工业企业改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模式支部加协会、城市建设等方面有很多全省先进经验,形成了丰富的档案资料。我们除了依托党政内网建立__档案网外,也应加快步伐在政务外网上建立档案网站。为更好地宣传__和档案工作,通过档案让人们了解__市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好准备。 1、研究网站的组成,优化网站信息资源。根据实际需要,网站可设多个一级模块、若干个二级模块、数百个网页。可设局馆概况、档案利用、档案展览、政策法规等十余个栏目,或参照政务内网上的网页建设,多设开放式栏目,便于普通大众接受,有效地提供网上服务。 2、结合实际,探索网站建立及维护模式。在经费紧张且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先采取依托政府信息中心或某些实力雄厚的友好单位的网络资源,在政务外网上建立档案网站,有三种方式: 一是完全利用对方网络资源。网站由对方制作和维护,服务器也由对方提供,我们将档案数字化信息直接转入对方服务器上。 二是共享网络资源,网站由我方制作和维护,我方购置服务器,对方建立一个链接到我方的服务器上。但这样日常维护工作量较大。 三是有效利用对方人员技术优势和网络资源。网站的制作和日常维护交给对方,服务器设在我馆内,数据库由我们掌握,这样既可保证网络畅通,相对减少人员经费的投入,又便于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保密。 四、注重信息化人才引进和培养,促进人才从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维护,软件的开发利用,档案信息的采集、录入、加工、存储、传递等都需要专门人才,既需要档案方面的人才,又需要计算机方面的人才,更需要既懂档案专业知识又懂计算机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1、人才引进上优先考虑计算机网络人才。特别是对既有档案专业知识又兼通计算机知识的人才,而且来之能战的掌握先进技术的人才,为档案馆资源数字化转换找到能手。 2、加大在局馆职职工人员计算机基础知识、应用软件和网络知识以及英语的培训。要本着学以致用的宗旨,结合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和档案馆内部最缺乏的某方面技术,侧重于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局馆从领导班子成员到一般工作人员,要会用键盘输入汉字、会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文件、会上网查阅有关资料、会收发电子邮件的“四会”,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局馆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和网络专业水平。 3、加大培养专门人才力度。根据各科室实际,有计划地,每年从每个科室选派计算机基础较好的一到两名同志学习新技术,参加网络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作为档案信息化建设人才储备。 信息化建设论文:谈论电力企业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 随着信息技术被广泛地应用于社会上的各个领域和电力企业对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视,使得目前国内电力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无论是在认识水平上,还是应用基础的建立上,都已经有了较大的改观和进步。现如今,国内外企业面对着严峻的挑战,而信息化技术的水平直接影着企业的竞争力,尤其是电力企业。为了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电力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纷纷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通过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创新提高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然而在电力企业的信息化发展进程中,还面对着诸多的理由和挑战。为此,本文分析了电力企业信息化的建设目前状况,并提出了提高电力企业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相应倡议措施。 【关键词】电力企业;信息化;建设;管理 引言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信息技术目前已经获得了突飞猛进的进展,在人类社会中得到越发广泛的应用。当前,信息技术已逐渐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贯穿到企业管理决策的始终。一个企业如果缺乏信息化,就意味着被时代抛弃,对其深化发展极为不利。而电力企业高端技术密集,企业对信息的运用能力关系到整个企业的经营运作和核心竞争力,同时也是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志。许多电力企业千方百计地提高信息化水平,以扩大企业的存活、发展空间。因此,如何在当前信息化改革的严峻形势中脱颖而出,已经成为摆在电力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之一。 1 电力企业信息化涵义 电力企业信息化就是电力企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尤其是信息网络技术,通过信息资源的深入开发和广泛利用,不断提高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的效率和水平,从而实现电力企业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管理方式的网络化、决策支持的智能化、创新和电子商务运营的电子化。电力企业信息化由4个部分组成: (1)电力信息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实现电力企业工作流程信息化,其中包括信息的采集、档案的采集、文档的传递等基本工作流程;(2)电力生产制造业务的信息化,其中包括计算机辅助设计、辅助制造,以及数据管理等;(3)电力企业营销流程信息化,其中涵盖了销售、采购、库存等业务流程;(4)电力企业运作管理信息化。 2 电力企业信息化建设目前状况分析 上世纪60年代电力生产过程就基本实现自动化。而发电厂、变电站也致力于信息化的发展,因此自动监测与监控方面自动化发展程度较高。但电力行业因为在国民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国家一直使其处于相对独立地位,而且电力行业改革较为频繁,如何贯彻体制改革和提高产能一直是改革的关注点。不断的制度体制变革使得整个电力企业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参差不齐,电力行业缺乏统一性标准。纵观现在电力企业信息化建设,可以总结出建设存在几大结构性理由: (1)电力企业的信息化发展要求很高的技术性,目前来看,“重硬轻软”。现在,我国电力企业还停留在大规模的基础硬件的投入阶段,信息化建设程度建设还没有达到理想水平。同时,相对而言 信息化建设论文:依托信息化建设构建“环境友好型”高速公路管理系统研究分析 摘要:以高度信息化的收费系统为突破口,对实现一个集不停车收费、监控、通信、物流、救援、环保为一体的高速公路智能化管理系统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高速公路;收费系统;信息化技术;效益 经过“十五”期间的快速发展,中国综合交通体系在设施总量规模、运输能力供给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就。交通运输已开始进入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能力扩张与质量提高并进,全面建设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的新发展阶段。但从适应经济发展要求、促进社会进步和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来衡量,[文秘站:]仍有相当差距。在党的《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交通运输,要合理布局,做好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发挥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建设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要以科技应用自主创新为动力,加快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提升运输质量和服务水平。基于上述目标和要求,本文以高度信息化的收费系统为突破口,对实现一个集不停车收费、监控、通信、物流、救援为一体的高速公路智能化管理系统进行了初步探讨。 1.收费系统在智能化管理系统中的作用 经过17年的发展,我国高速公路已突破3万多千米,居世界第2位。信息采集方式可分为人工采集和自动采集。我国的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是一个封闭式的收费系统,目前正向跨省市区域联网和电子收费的方向迈进。在国外,如美国90%以上的高速公路不收费,而且多为开放式的收费系统,潜在的交通信息远不够丰富。我国的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具有专用的通信网络,能够实时地将每一辆车的车辆及载运信息、出人及路径信息、收费信息传递到结算中心,据此可以得到实时、准确的流量、行程时间、行程车速、OD、拥挤度、事件以及运营特征等常规方法不易获取的重要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讲,与其说是收费系统,不如说是先进的交通信息采集系统。因此,完善的收费系统是我国的一大特色,收费系统中具有宝贵的信息资源。可惜目前我们对收费系统的功能开发得不够[1]。 2.基于GPS的不停车收费系统的构建设想 高速公路目前的收费方式一般有人工收费、半自动收费和自动收费三种。人工或半自动收费方式不仅影响了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现金交易中还存在着一些其它弊病,以及导致环境污染、等一系列可持续发展问题。据资料统计,仅广州地区1996年因为停车等待交费而损失的车时就达数百万小时,由此导致的汽油浪费达亿元之多[2]。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自动收费方式到了人们的重视。人们把不停车收费(NoStopElectronicTollCollectionSystem,简称NSETCS或ETC)系统作为智能交通系统(ITS)的重要研究内容。采用不停车收费系统,对使用高速公路这种“商品”的“用户”来讲,减少等候时间,节约了燃料,减少废气排放量,具有“友好环境”的特征[3]。 90年代起,我国交通部展开了一系列的电子收费项目组织和研究工作。目前多个示范点的工程己经开始了试运行。这些工程基本都是采用了国外的车辆识别技术和DSRC短程通讯手段,所以也称为ETCbasedonDSRC,即基于DSRC的不停车收费系统。这种技术方式经过国外的多个系统测试,并且已经形成相应的国际标准。但基于DSRC技术的收费站点建造昂贵,同时这种收费方式在我国随着区域性收费转向联网收费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我国至今还没有相应的技术标准。 随着无线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智能交通系统(ITS)中运用无线通信技术进行车辆的调度、监控、防盗等各种服务。现在第三代无线移动通信技术已付诸于商用,其高速率的数据通信能力在智能交通系统的有着更广阔的应用前景,因此,目前世界各国都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同时,全球定位技术(GPS)在交通系统中的使用也越来越普及,特别是在日本、美国和欧洲;我们国家也己经出现了比较成熟的商品,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各地的车载定位产品和导航装置也在逐渐增加。在这种情况,采用第三代无线移动通信系统和全球定位技术相结合的电子收费方式也渐渐进入了人们的视线。 GPS是一种全天候的空基导航系统,用于精密定位、测速和提供精密时间,它可以看作一种卫星从空间已知位置发射信号,用户接收信号测定到达卫星距离的测距系统。GPS系统由三部分组成:广播信号的卫星组成的空间部分;控制整个系统运行的控制部分;各种类型的GPS接收机组成的用户部分。基于cPS-cu的不停车收费系统中,其基本设备包括车载设备(OBE,On-BoardEquipment)和中央设备(CE,CentralEquipment)两类。车载设备和中央设备的交互功能实现是通过移动通信网络进行实时的信息交换而得到的。 这种基于GPS-CN的不停车收费系统在理论上具有明显的优势,在国际上也还处于实验阶段,没有什么成熟的标准可以遵循,国内对这一技术基本上持观望态度。我们在“十一五”期间对这种技术要“有所作为”,不能再向其它技术一样等国外开发好了在引进,始终在技术和标准上受别国的牵制。 3.基于GPS的不停车收费系统的增值效益 此种收费方式还可以提供其他由通信技术带来的一系列的增值服务功能。全球定位技术在车辆调度、监控和管理的优势也可以得到充分的应用。 1)可以对各种类型的道路进行任何形式的收费。DSRC技术只能在道路的入口和出口 处收费,在区域收费中,基于全球定位系统的不停车收费系统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按距离收费也可以按区域收费。也可以依据时间、空间或道路进行收费。这一优势在长距离的跨省市的联网收费中可以得到更好的体现。2)利用该系统可以按不同时间和不同路段收取不同的路费,以缓解交通拥挤状况。由卫星跟踪车辆的位置、在公路上行驶的时间以及所使用的道路种类等,这些资料将被传送到地面的中心站计算路费。这样可把路费和交通拥挤与否挂钩,而不是向车主征收统一路费,可以大大缓解国内大部分城市的交通拥挤的状况,同时降低尾气排放量,减少空气污染[4]。 3)与GPS结合还可以实现普通的车辆导航功能,配合系统自带的无线蜂窝移动网络,更可具有调度管理和监控的功能,能够完成智能交通系统中其他的一些服务功能。如:车辆跟踪、信息查询、交通指挥、紧急援助等。 4.信息化技术在高速公路管理系统的应用展望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高速公路是以高科技为先导谋求发展的,在建设、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中,无不体现出高科技的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运营管理以人性化为根本,使整个系统始终在实践着管理现代化、运营自动化。以各省乃至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及不停车收费为代表的智能化交通建设势在必行。 高速公路科技仍面临着制约发展的以下几个问题,仍然要依托信息化技术来解决。(1)技术协调。联网收费涉及到的计算机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通信技术及视频监控、银行结算等,在不同地域,对技术程度、水平、要求也不同,如何有机地集成应用到高速公路上,保证三大系统的统一性、整体性和有效性。(2)资源整合。高速公路电子通讯、骨干网建成之后,在收费监控、监控调配、紧急救助、应用通讯等方面,如何把所有资源进行整合,以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为前提,以安全畅通为保障,实现人、车、路全天候无障碍沟通与对话。(3)技术拓展。在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经营、服务等多方面如何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高速公路企业为主体的高速公路现代电子商务平台,拓展到交通征稽、公路运输、运输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的管理领域,实现面向社会公众的交通全方位服务。 5.结语 总之,我国高速公路在十几年间的发展令人叹为观止,已成为世界上高速公路里程增长最快的国家。高速公路在交通乃至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可小窥,其管理和服务与经营虽正在逐步迈入良性发展轨道,但应该全方位地进行管理“提速”,切勿让低效率、低水平的制约因素和问题成为发展的羁绊。
1.土地的利用与管理 土地管理改革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是资源的合理应用;同时也要统筹管理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使得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和分配。土地资源的改革以防止土地资源流失为出发点。在土地的实际应用中严厉禁止:土地的转让和转卖、企业及个人对土地私自处理。涉及的利益系统庞大复杂,以人为基础可分为三类。分别是国家利益、地方利益、企业利益。要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一定要切合落实、平衡好三者之间的关系。将无偿土地使用转变为有偿土地使用,科学合理的应用土地资源。针对土地所有权问题,要有具体、明确的改革制度。以此创造出最大的效益和价值。 2.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耕地流失 造成耕地流失问题的因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由于部分投机人员的违法用地以及隐形抛荒现象;另一方面在技术进步下所带来的农药、化肥的使用量逐渐增长,导致耕地污染甚至退化现象。对于前者主要是依靠各级政府土地资源管理的相关部门进行严厉打击。针对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制止。城市化建设的推广使得很多农村人口进行大迁移。直接导致了土地的抛荒现象的加重。后者主要是科技进步所带来的双刃剑效应。警示人们科学合理地使用技术手段,防止负效应发生。 2.2耕地质量下降 近年来,我国有很多地方存在土地粗放、滥放现象,更有甚者对土地的利用强度过高,造成土地质量的下降。根据2017年颁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的耕地总体水平偏低。 2.3建设用地的浪费 一般而言,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益都存在较低的现象。以工业用地为例;厂房建设的工业用地中一般都选择单层建设,其容积较低。在工业园内未能将工业项目集中起来,造成项目占用面积空间较大。在投资方面,受近年来经济下滑的影响导致投资力度不到位;出现较多的“僵尸企业”;致使很多厂房建设以及工业园的浪费、闲置现象。现存的建设用地未能物尽其用。目前的情况就是棚户区拆迁难度大、遗留仓库的无作为以及就企业、工厂设施未能拆除干净;造成了土地在资源利用上的不充分、效率低现象。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带来的村庄内空置、闲置房屋逐渐增多,占用国家的公用资源。地方政府机构闲置土地的存在。部分地区存在着项目待落实、企业自身发展以及规划调整等各方面的因素导致供地的效率低。 3.土地管理问题的解决策略 3.1严格土地执法 在日常的巡查中,以防范违法用地行为活动为基础。设立明确的管理机构;明确指出需要巡查的职责以及区域和措施、考察方案。对土地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在初始,萌芽时扼制”。在每年一次的土地执法监督审查中,全面审查在一年之中的矿产开采以及土地应用情况。在整个过程主要是由四个步骤组成:整改—查处—问责—防范。整改是对违法用地及建筑的拆除,在整改过后也要进行严格的审计验收土地现状。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的原则,对于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惩处。问责针对的是土地管理相关的部门以及负责人的行为。主要是由于其监管不力、整改不到位导致的土地资源利用效益的问题。防范是指要进行年年分析、年年监管的制度,从根本上预防违法事件的发生。 3.2防止抛荒现象 在城市化建设逐渐普及,很多农民进行城市迁移。在为了适应市场化经济体制下,既要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要实现农业经营模式的转型发展。第一,加快土地流转脚步。在参考当前农村劳动力较少的发展现状;为了避免耕地的抛荒现象进一步恶化,必须加快农村土地的流转步伐。构建新型的经营体系。具体来说就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带头企业、农村合作企业、家庭专业生产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的全面发展进程。提升农业生产专业、规模化的经营体系,不断开拓新的经营模式。第二,惠民政策的推行。主要是以提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出发点。首先,增强农业补贴力度;其次,开设农机的购置补偿款项。各个机构及地方做好惠民政策的落实,使得农民得到最大的利益。第三,增强农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市场上经济体制中,大范围的推广特色的农副产品。可以绿色生产为基础,全面宣传和推广。 3.3提升耕地质量 农业生产能力及水平最大的制约条件就是耕地的质量。耕地质量的提升主要存在三个途径。第一,提升基本农田的标准。高标准的农田可以保证旱涝保收、稳健高产的生产体系。面对这一生产优势应该得到有效、合理的保护。在各级政府都应该高度重视高标准的基本农田,将其纳入保护范围。形成一个专门管理部门进行资源整合、统一管理。第二,改善土壤质量。为土壤中加入营养有机物质,从内在性状上改善土质。可以利用秋收后的稻草进行粉碎处理,将其覆盖在耕地上。第三,科学合理的施药。在耕地过程中,采取科学施药的策略。进一步推广使用高效无毒的农药,防止耕地的污染现象,提升农产品的安全性能以及经济效益。结束语在土地资源利用上,相关部门要做到合理分配。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最大限度地保证土地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在以土地管理的基本原则为出发点,有效避免土地资源开发不合理及浪费现象的出现,推进我国经济平稳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海秀.农村土地利用模式及其管理对经济效益的影响[J].科技经济导刊,2019(04):235. [2]黄德辉.当前土地利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国土资源情报,2018(11):41-45+20. 作者:林柏有 单位:钦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国土资源所
林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建设对策: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经济建设研究 摘要:林业作为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承担着生态建设与林产品生产的重任。但是,当前的林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建设二者之间,仍然存在矛盾关系,难以在满足林业生产实际需求的同时,保障生态环境,阻碍了我国林业的发展。本文探讨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经济建设的相关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林业经济 1引言 通过林业生态环境的建设,不仅有利于实现水土保持、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以及防风固沙,还可以提高人们的实际生活质量,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但是,许多林业资源都被过度开发,逐渐难以满足人们的实际需求,只有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来发展林业,做好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才能够维持林业资源使用与发展的平衡。 2生态林业的内涵及功能 2.1生态林业的内涵 所谓生态林业,指的是以生态经济学、生态规律作为基础原理,同时充分恰当地利用自然资源,促进林业的稳定发展,并且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创造最佳的状态环境,构成完整的林业生产体系。生态林业的建设是多目标、多功能、多成份、多层次的,同时也是具备合理组合、结构有序、开放循环、内外交流、能协调发展、有良好动态平衡能力的巨大的森林生态经济系统。 2.2林业生态保护的发展 ①充分发挥林业经济的功能。在发展林业生态环境的过程中还要注重对经济利益的发展,保证林业生态环境同时创造丰富的物质产品,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原材料支持,发挥林业经济自身的优势,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要求,将天然林业与人工林业分开治理,保证天然林业原有的状态,同时发挥人工林业的经济效益; ②提升林农的积极性。在这个过程中按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林木的砍伐,所得的利益直接归林农所有,同时企业根据采伐规定,定期进行林木的回收加工,这样不仅可以保证企业的稳定生产,同时还可以大大的提升林农的植树积极性; ③建立林业要素市场。林业要素市场的建立主要是通过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进行规范的林地流转,激活林地资源从而可以更好的解决林地的生长周期长,兑现利益慢的问题。 3加快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 3.1科学进行生态采伐 生态采伐应以不影响或尽可能减少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影响为前提,尽量减少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功能与结构的伤害。此外,生态采伐还应以维持生态原有的物种多样性,将森林功能、景观等因素作为生态采伐设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①林分水平上,应全面考虑林木的树种、产量和生态多样性的组合、树种搭配、林地生产、水分、养分及能量的交换过程等内容,让森林被采伐后依旧可以维持正常的森林生态系统的功能与结构,保证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②在景观水平上,应尽可能将采伐过程模拟自然景观的特征;③在模仿自然干扰的水平上,则是模仿森林在生长中所会遇到的风倒或自燃等现象,并通过外力干扰来帮助森林成长。 3.2改善生态应用技术 各级政府和相应单位要提高合作,共同研究生态系统,对当地的林业生态系统进行监测。认真执行当地的林木苗种的培育工作,协调当地林业结构,通过高科技来提升林木质量。通过高科技技术转变林木加工的产业构造,将发展木材工业总体水平作为主线,持续开发林木资源和相应工业产业的附加值,这样才能够更加有利于竞争环境。提高当地林业经济结构的调整,通过优良的、适合当地生态系统的林业资源来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的进步。 3.3增加生态林地造林面积 林业资源保护应当注意“两手抓”,也就是一手抓造林,一手抓森林保护。具体来说,抓造林主要是利用对于宜林荒地的开发利用,实施造林活动,从而增加森林总体面积;而抓保护即要求严格执行森林相关限伐政策,执行征林占地的审批制度与补偿制度,同时通过大力提倡退耕还林政策,营造生态林,达到推广混交栽培技术,实行封山育林的目的。此外,还需要加强对于林地资源火灾、病虫害等问题的防治,通过多管齐下的方式,实现保护与造林的并行,取得发展的良机。 3.4完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政策 林业生态环境作为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进一步对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进行完善,通过建立林业生态保护区,有效的提高森林覆盖率,提高林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充分的利用行政手段来更好的实现对林业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在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之前,需要科学合理进行规划,从生态环境保护的全局出发,不断的对自身的管理工作进行完善,针对各地的实际情况来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有效的提高林业的质量,为区域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3.5加强执法管理,维持资源保护秩序 为了实现对林地资源的持久保护,法制建设与实施至关重要,我国森林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相对健全,包括《森林法》、《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林地管理暂行办法》、《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都从法制角度,给予了较为明确的规范。在进行森林保护管理的过程中,执法部门必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并查处无证采伐、无证收购、非法运输等不良行为,同时加强森林的防火工作、强化苗木检疫程序,全面执行林业法律规定标准。 4林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发展 4.1实施森林资源的分类经营管理 要想实现林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的目标,实施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战略至关重要。该战略不但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于林产品的需求,同时又以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任务,最大程度地保障我国林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目标的实现。 ①转变传统的森林资源区域划分方式,将以往按行政区域划分改为依据资源的自然特征予以划分,使具有相同特性的森林资源能够划分到同一区域,最大程度地提高森林资源的使用效,同时有助于提升林业管理的效率; ②制定出一个具有权威性、持续性、有效性及长期性的林业计划体系。该计划体系中不但要包含保障林业生产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指导内容,还应突出生态环境的建设在其中的重要性,最终实现用材与生态利用二者兼顾,促使我国的林业生产发展能够在该体系指导下,实现科学合理的发展,确保林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建设得到共同发展; ③为了保障林业计划体系得到有效地实施,国家相关部门应制定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并严格落实,为林业计划体系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4.2发展食品加工业与旅游业 由于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开始产生回归自然的愿望,而生态旅游更是逐渐成为人们业余休闲的选择。为了更好地满足人们及社会发展的需求,林业开发商或林农可以结合当地的特色森林资源来开发生态旅游行业。现阶段,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不仅是有效发挥林业资源功能的最佳方式,也是拉动经济增长、提高就业率、扩大内需的最佳举措,因此需要在森林已有的资源与基础上进行完善,将其打造成为一个集森林资源、商贸、餐饮、娱乐和交通于一体的经济体系。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不但能够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功能,还能提升林业生产与经济建设的效率,并为人们提供更多与大自然亲近的机会。此外,还可以根据林区的实际情况提供具有林区特色的副产品,或成立副产品加工厂,以增加林业的经济效益。 4.3制定多种经营策略,提高林地生产经营效率 在对森林资源进行保护过程中,不单单是被动的看护管理,需要充分的利用林业生产能力更好的实现林业资源效益。严格根据林业的实现发展情况,选择合理的林地经营方式,进一步搞活林下经济,利用林下来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及旅游业等,利用科学合理的经营方式,强化管理的科学性,利用强大的科技力量作为支撑,从而建立起适合的经营运行模式,以便于获得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的促进林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5结语 林业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是紧密相连的,因此,通过林业资源可以带动经济的发展,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还需要结合林业资源的保护,维持生态平衡,通过协调发展的方式,有节制地运用林业资源并推动林业经济,最终在实现林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作者:廖丽娜 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栖凤街道办事处农林牧管理与技术服务中心 林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建设对策: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与土地整治规划的发展 摘要: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是生态建设的重要一环,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势必要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相结合。基于此,本文研究了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关系,并重点论述了如何将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相结合以及二者结合之后的发展。 关键词:林业产业化;农村土地综合治理;生态环境 1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关系 农业生产是将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结合的过程,其十分依赖生态环境,因此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成为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的关键。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作为土地整治工程中一项重要的单项工程,不仅有效得对农业生态环境起到保护作用,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高产、稳产,还能改善农村的生活条件,提高人文的居住环境质量,改善村容村貌,林业休闲旅游业也能为村民增加收入。 2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与农村土地综合治理结合的表现 2.1促进农村生产发展 有资料显示,林网内的小麦比其他条件相同的农田内的小麦产量高6.8%~17.6%,玉米产量也提高了5.5%~13.1%,棉花产量提高了8.3%~12.8%。由此看见,良好的林业生态环境可以为农村农业生产提供强大的保障。 2.2帮助抵御自然灾害 近年来,我国不断通过林业生态环境建设防治水土流失,提高土壤肥力,调节氧气,大幅度提高了国家在自然灾害面前的适应能力,使土地治理在自然灾害后快速恢复。尤其在气候变化的情况下,国家生存发展在面对灾害时就更依赖生态系统,以三方面为主:1)维护在灾害下人类对土地的利用。只有人类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系统的破坏,降低生态系统的退化和损失,生态系统才能在灾害情况下提供人类所需的生态服务,维持生存空间,才能保证在灾害面前正常使用土地资源,进行土地整治规划。2)维护灾害下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灾害对生态系统产生的巨大冲击会影响到生态系统的功能、服务以及自然资源,而自然资源之间是高度依赖的,这种依赖关系会通过环境而直接影响人类对土地资源的利用。3)土地资源从灾害中恢复最终还是依赖生态系统。 2.3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在我国,大部分农村都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而我国人口日趋增多,人均耕地面积日益减小,农村为了跟上时展,必须要依靠当地特色的林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民致富,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尤其在一些没有工矿企业的山区农村,林产业是村民致富的首选项目。 3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结合的发展 3.1加强可持续发展意识 若要保证林业生态和土地综合整治相协调,就要加强国民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培养生态经济的思想,大力宣传普及林业的知识和生态经济的理念,在生态学发展的基础上整理土地资源,从而实现整理区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利用当地特色的人文景观发展生态旅游业,利用林农套种、林药套种等科技手段为农村带来经济效益。 3.2遵循客观规律 在林业的生态防护建设中,要因害设防,尽力减少林业工程占用耕地的情况,在农田林网、农林间作及沟渠之间建立生态廊道,建设农田综合防护林体系,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结合通过合理规划达到最好的效果。 3.3调动社会力量 我国大部分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土地整治建设的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然而在市场经济下,政府的资金有限,因此需要在政府领导下多方面整合资金,吸引企业和个人投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土地整治建设,动用社会力量共同发展林业生态环境和土地整治项目。 3.4突出功能效益 综合治理农村土地资源时,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具体表现在功能性、针对性和系统性三方面,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时要坚持农林结合,坚持多林种、多树种相结合,防护林与经济林相结合,立体种植,立体养殖从而增强林业生态工程的功能稳定性、服务功能的多样性,充分发挥林业生态环境在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下的生态功能、经济功能和美化功能。 结束语 我国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与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结合的还不够好,其发展空间还十分庞大。由分析可知,林业生态环境与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结合推动了农业的生产,带动了农村的经济,同时保障了生态环境为人类提供最基本的生态服务。 作者:况野 单位:花溪区生态文明建设 林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建设对策: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探讨 【摘要】环境恶化成为威胁人类生存最大的对象,不再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所面临的单方面问题。我国环境矛盾突出,最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林业生态环境问题,而林业又是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密不可分。我国自建国以后人口增长迅速,八十年代改革开发经济迅速发展至今,人口和经济的双重压力,使得林业资源需求不堪重负。党提出可持续发展环境的方针,我们各地区区政府、各个地区人民,必须坚定不移的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关键词】林业;环境保护;经济建设;关系 一、林业生态环境存在的意义 林业是规模巨大的生态循环系统,是我国环境资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据城市绿化比例的绝大部分,林业生态环境系统的好坏,也是衡量一个城市生态环境优良的标准。林业资源总体来说是可再生资源,但是更新周期相对较长,其占环境污染治理中很大比重。同时林业也是生态文化的源泉,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形成的正确经营理念,体现的是人与环境、资源与生态、经济与自然协调和统一的发展,根据现行的经济政策及相关技术,结合自身实际不断进行调整的发展道路。林业资源是林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强林业资源环境保护,才能更好地实现林业经济的发展目标。目前,我国林业资源生态环境破坏比较严重,物质生产力呈现衰退的同时,其效益功能也呈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恢复和发展林业资源势在必行。要想恢复和发展林业资源建设,除了不断完善林业资源建设的功能性外,还应在此基础上发展特色企业,增加林业经济来源,使林业经济建设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二、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的矛盾 党中央的指示中非常注重林业环境保护问题,讲话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其中的思想是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把环境保护纳入基本国策,但是各个地区的环境保护问题仍旧突出。2.1监管不够严谨。党中央给予明确的指示,但是各个地方政府在林业生态环境中监管力度不够,在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关系中忽略了矛盾的存在,而偏重经济建设发展,轻视了林业环境保护,导致各地区的经济出现相对较快的发展,而林业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二者矛盾激化。2.2忽略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性。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存在矛盾,但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其存在矛盾,也存在着相依存的关系,林业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的经济建设发展,其在经济建设中的不可替代性不容忽视,但是在各地区经济建设中只看见了二者的对立面,却没有看见二者的统一关系。 三、加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策略 3.1加强生态环保建设。“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各地应积极响应党中央的总指挥,坚持走“绿色、长远、整体”的发展路线,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地建设标准中去,重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将林业生态环境变成可持续林业经济建设,形成一个科学的、整体的、长远的、可持续的经济环境工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不仅仅只是在政府职能监管下的保护,更应充分发挥人民的作用,使生态环境保护产业更民众化、民主化,使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深入群众,变成人民身边的事。要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体制的优越性,集中力量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产业与广大人民的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3.2正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的统一面。正确认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的统一面: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是长远经济建设的基础之一,牺牲环境而换来短暂的经济发展是“杀鸡取卵”的发展模式。随着地区政府职能部门、人民群众环保知识的增加,意识的提高,认识到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是可持续经济发展的发展的保障之一。部分地区正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的统一面,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政府工作指标中,将环境保护写入教育教材中,环境保卫战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生态经济城市正在逐步形成。要实现经济建设持续发展,实现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还要以生态城市建设为基础,科学对林业资源进行保护,才能更好的体现其价值。如:在林业资源开发中合理规范一次性筷子的生产、流通,促进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3.3发展林业生态经济产业。今年的冬天,人们在假期大都选择来去南方环境较好的城市度假,而近年来的旅游方向也是“南方热”和“国外热”,究其重要原因之一是环境问题。南方相对北方林业生态环境较好,空气污染少,反之北方林业生态破坏严重、空气污染严重等问题,使得人们在选择度假和移居的过程中形成“南迁”。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生态旅游已经成为人们旅游的首选,林业经济发展前景非常可观。各地意识到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性,积极发展林业生态产业,根据人们的需要,对当地的林业资源进行环保性开发,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开展林业生态生态产业,如生态旅游业。个别地区已经对生态林业经济进行试行,以林业生态环境为保护前提的情况下开设了林业生态旅游业、林业生态农产品等相关产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根据其发展成果对党中央的绿色经济建设道路进行验证,经济建设必须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的道路。林业生态旅游业是充分发挥林业资源功能的最佳途径,也是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要想更好地发挥林业旅游业的作用,应该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不断完善,将其发展成以林业资源为主体的交通、餐饮、商贸、娱乐等为一体经济体系。 总结 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已经不能让人们再掩耳盗铃、视而不见,环境问题是我们的经济问题,也是人类的生存问题,经济需要发展,林业生态环境同样需要保护,以牺牲环境保护为前提的经济发展是“杀鸡取卵”的错误方式。保护林业生态环境与经济建设同样重要,使得林区环境资源变为可持续的林区经济资源,只有林区的经济得到发展,才能促进各地区整体经济建设的发展。 作者:韩巴木拉 董志源 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站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林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建设对策:生态环境建设与林业发展分析 摘要:众所周知,森林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离不开的自然资源,同时也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对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均起着决定性的重要作用。基于此,要合理保护森林资源,进一步促进林业发展,提高森林质量。与此同时,对生态环境的改善也是当下全社会所关注的焦点。 关键词:生态保护;林业发展;生态环境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保护林业生态环境已成为人们生存发展与社会经济增长的基础。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已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只有加快生态建设,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才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下本文分析了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一些有效措施与相关建议,以供参考。 1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存在的问题 1.1森林资源匮乏 现阶段,据相关数据调查显示,我国人均森林面积占有量仅达到世界平均森林面积占有量的20%左右,而人均森林蓄积量也只占世界人均水平的10%左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同时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也相对落后。 1.2相关政策不够完善 由于林业生态环境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同时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加之政府及国家对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并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支持,对积极参与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及建设的社会力量没有有效的奖励机制或完善的林业生态效益保护体制等,进而对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产生影响与制约。 1.3法律意识较淡薄 由于生态环境的法律与法规不够完善,宣传力度不够,相关部门对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从而导致广大群众没有形成健全的生态保护、水土维持意识,使生态破坏严重;又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使一些林业工作者对生态进行保护与治理时,无法可依。 1.4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有待加强 长期以来,尽管我国在水土流失、林业资源的生态建设等基本防治措施方面取得一定的成就,但在林业生态资源的建设方面,由于树木的品种较单一,树种在种植结构以及搭配方面还不够合理,治理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效果不够突出与明显,远没有达到生态经济效益的预期目的。因此,还需要加大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力度。 2加强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措施 2.1强化人们生态文明建设的观念 组织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念,并创建绿色文化,发展绿色经济,以及提倡建设绿色家园,进一步加强全民生态建设和保护意识、责任意识与参与意识,力争营造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 2.2制定与完善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规划 在实施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前,一定要做好整体规划,要从全局出发,完善系统的规划布局,并针对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比如,对沿海城市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要加大整治,对内陆与东北地区的林业砍伐,要强化管理。 2.3对森林资源加强管理 做好森林资源的培育、管理与保护工作,才能更好地发展林业经济。森林资源具有三大效益,对现在及未来的利益有着直接的联系。一般来讲,林木都具有较长的生长周期,其间易受到破坏,且难以恢复。因此,要对森林资源时时管理与保护,以促进林业的健康发展。 2.4加大对森林保护、建设的投入 众所周知,当下森林在环境工程里所起的作用与地位非常重要,也逐渐被人们所重视。森林对于环境自身有较强的调节能力,同时对污染也有较强的改善功能。因此,在森林的建设方面要加大投入力度,合理规划,促使森林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对不同的地理及周边环境,需要在进行森林建设过程中,合理选种,尽可能选择一些净化功能较强的品种,以及较强繁殖与适应能力的品种。当然,对后续的维护工作也不可忽视,对某些自然灾害要及时治理,比如,在虫害等方面,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最大限度地保障森林的安全。值得注意的是,相关部门要做好资金上的有力支持,并及时准确到位,尽量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资金断流现象发生。 2.5完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管理工作 加强林业建设,是保障生态建设的重要工作。因此,要做到不断完善并建立健全基本建设项目,使营林质量得到较大提高,不断增强林业队伍的建设。现阶段的林业生态环境正逐渐被人们所重视,加强环境资源基本管理,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与科学保护可利用与开发的林业资源,通过林业资源的基本管理工作,促使每个林业工作者及广大人民群众尽已所能为林业资源作出应有的贡献,切实对林业资源保护工作引起重视,进而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并提供保障。 3结语 我国生态建设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关于林业的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生态文明与生态环境有了一定的认识及更高的要求,对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是需要长期坚持而又漫长的过程,只有真正做到全民参与,协同努力,才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所以,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林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切实建设好生态环境并实行有效地保护,以促使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宁刚 单位:辽宁省凤城市蓝旗镇人民政府林业站 林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建设对策: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问题分析 摘要:目前,保护生态环境成为人们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更是社会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林业的发展为生态环境的稳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并为林业产品的供给起到了推动作用,因此对于林业的保护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对于整个林业环境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针对我国林业生态环境数据和影响林业生态环境因素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林业生态环境;问题 近年来,环境的发展已经不断被大多数人所认可,增强公民环境保护意识在我国的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国推出了植树造林的政策,使得我国的森林面积不断增加,从本质上极大地改善了我国的生态环境质量。 1影响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因素分析 通过对各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数据来看,能够发现我国的经济实力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我国的经济与发达国家差距较为明显,然而我国的生态环境与发达国家差距也十分明显。我国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是因为我国人口基数大、对生态环境的破环程度大、综合国力弱,然而综合国力的羸弱导致我国社会政治文化的不足,由于我国的生态环境的问题,导致我国环境保护与社会建设出现了许多问题,其中较为常见的就是森林资源的匮乏和严重的水土流失等,这些都是导致我国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与社会建设出现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 1.1森林资源的严重缺乏 据调查显示,现阶段我国森林面积人均占有量在世界范围内仅达到了世界人均森林面积占有量的20%左右,而且人均森林储存量仅是世界人均森林储存量的10%,这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十分落后,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人均森林面积依然十分落后,因此我国的林业资源十分匮乏,这对于我国的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影响十分严重。 1.2保护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相关政策不健全 我国林业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国家对于林业生态环境没有推出一些给予保护的法律政策,国家对于林业生态环境的投资过小,对于社会上积极参与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人没有奖励措施,对于破坏环境的人没有处罚方式,导致林业环境保护工作难以形成规模,导致我国林业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1.3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不到位 根据对于林业生态环境的调查来看,我国的生态环境破坏十分严重,其中就包括水土流失,采取林业资源的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草原植被保护系统和土地荒漠化的防治措施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针对我国的现有国情来看,我国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依然不足,还需要不断加强,在林业生态环境措施的建设来看,树木的搭配种类和种植结构的不合理,会引发水土流失等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2加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对策与措施 2.1完善林业生态环境,树立长远的观念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工程建设时间较长,对当地的林业生态系统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破坏,受到破坏的生态系统恢复和发展都需要较长时间,所以需要在人们心中树立长远的观念,从长远的角度来面对问题,在加强林业生态系统保护的同时,必须要从全局考虑,完善局部,并按照国家推出的林业保护政策循序渐进,从而达到完善林业生态环境的目的。 2.2完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针对林业生态环境中出现的问题来看,我国的林业生态环境还需要很大的努力,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号召,重点保护林业生态环境,由于全球变暖和温室效应的加剧,导致环境问题不断严重化,导致环境问题和林业生态环境问题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广泛重视,所以,每一个部门之间要积极响应,积极配合,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于一些没有积极响应配合的部门,要设定惩罚措施,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人投身到林业保护中,同时加强对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民意识,使得林业生态保护工作不断完善。 3结语 为了增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高综合国力和社会建设,要将林业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林业建设,完善林业生态建设的管理工作,健全林业生态建设的保障制度,提高林业建设的力度,不断壮大林业保护人群,将林业资源充分利用、合理利用、可持续利用,现林业保护为己任,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到底。 作者:杜海峰 单位:沽源县林业局
经营论文: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探讨 摘 要:本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现实与法律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问题进行简要的探讨。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与农业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并获取流转收益的行为。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依据 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以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核心。为了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于2005年1月19日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提供了更直接的依据。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在第3篇“用益物权”中,第1l章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意味着我国正式从法律上确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为更开放的流转奠定了充分的法理基础。 二、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几点思考 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虽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在实际应用中还是存在不少障碍。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法律规范欠具体,在实际操作中会发生问题。首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发包方同意。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经发包人同意”的标准,以及其在转让中可以行使的权力范围,在实践中可能造成发包方滥用权力,侵害农民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主权。 2.在土地流转实际需要与现实的冲突。土地规模经营,要求土地通过流转连块连片,但有的农户不愿意流转土地,导致土地无法连块成片进行规模经营。而法律又是对土地的调整作出了极为严格的规定,《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都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或收回承包地。《土地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还规定承包期内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这样就使承包地的调整极其艰难,使土地的规模经营遇到法律壁垒。 3.在土地流转形式上政策与法律的冲突。《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承包土地可以股份合作的形式进行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地,也允许以入股的形式进行流转,但对于以发包的方式承包的土地,仅允许承包方之间以土地联合入股,而不允许承包方将土地入股给非承包方。《土地法》和《物权法》也尚未允许土地以股份合作的形式进行流转。因此,土地以股份合作的形式进行流转,还未在法律上全面放开。 4.土地流转实施上现实与法律的冲突。土地流转之后,为了便于规模化经营,可能要打破原有的划分,对土地进行统一平整,而经营到期后归还土地时,无法恢复原来的界线,从而造成事实上的土地调整,而且这种事实调整并未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对于这个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能致使唤不少农民或意欲规模经营土地者不敢放手大干。 5.在土地流转后果上法律与法律的冲突。农民以土地入股,使入股土地面临着性质转变的风险。土地规模经营企业如果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就可能走上破产之路,破产清算必然会使集体土地变成破产财产,从而改变土地的性质。而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只有通过国家征用之后才能改变其性质。那么,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承包地势必陷于身份上或者性质上的两难境地,于是关于承包地的纠纷也就在所难免了。如果承认变成破产财产的承包地还是集体性质,则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如果承认承包地变成破产财产,则损害了农民的利益,造就了一批失地农民。 经营论文:弘扬现代多功能森林经营理念推进城市森林的建设 摘要:文章论述了认识城市森林的多功能性是发展的需求;阐述了城市森林的多功能,重点分析了其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效益);论述了我国发展城市森林,要弘扬森林现代多功能经营理念,要以其理念科学经营城市森林、管护好城市森林。使其发挥多功能作用。保护我们的城镇,保护我们自己。 关键词:城市森林;多功能;发展 1 正确认识城市森林的多功能性是发展的需求 1.1 城市森林的概念 比较有影响的概念就是把城市森林作为一个与城市体系紧密联系的,综合体现自然生态、社会生态、经济生态和谐统一的庞杂的、多功能生物体系。尽管国内外学者因研究角度不同,定义有所差异,但基本目标一致,蕴含了现代林业建设理念,强调城市森林的多功能。突破了过去长久以来以城市市区绿化、美化为目标的狭义的城市森林理念,发展成为城市生态系统服务的主要内涵,由单一功能经营向森林三大效益全面利用过渡。 1.2 城市森林的多功能性 城市森林处在人口高度密集、人工景观高度集中的城市化地带,特别是在我国,城市地域范围内非建筑用地主要以农业生产用地为主。城市森林,无论是人工林,还是天然林,受人为因素影响甚大,受大气、土壤、水污染等环境压力甚大,其在外观形态、组成上、功能上,都表现出不同于一般森林类型的特点;加之长期以来,实施城市森林视觉美化效果的绿化模式为主。因此,难说其是某一单一功能的森林类型。为了突破、摆脱过去的理念,推动城市森林的发展,有的城市实施生态林、产业林、景观林“三林”共建的城市森林体系。 2 弘扬城市森林多功能经营理念 2.1 城市森林的生态功能 研究表明,城市森林能净化周边环境。分布于城市工厂、高楼大厦、居住密集区、公路两边的森林,首先,是非常好的灰尘贮集器。第二,吸收、降解二氧化碳,同时释放出氧气,对抑制温室气体CO2有明显功能。第三,吸收工业废气的功能。第四,改善小气候,增加空气湿度,减轻或消除热岛效应,降低能耗。第五,阻碍气流、降低风力。同时,也阻滞了其中的污染物扩散。第六,降低噪声影响。还有保持水土、观赏遮阳等等。正因如此,城市森林越多,生态调节功能越大,对城市生态安全系数越大。 2.2 城市森林的经济功能 城市森林的经济功能在于森林多功能发挥和利用,其实质就是生态功能与社会功能在经济上的量化。从经济学上讲就是效益,城市森林的经济效益是依据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各项指标对城市森林经济效益做出总体经济评价。一般说,城市森林的经济功能,可分为直接经济功能,间接经济功能两大类。直接经济功能,其效益主要表现在苗木、果实、木材、药材、花卉的生产及公园、生态旅游等上。间接经济功能,其效益主要在调节气候、碳汇效益、遮阳防风、低碳节能,在防治自然灾害固土保水,净化空气、防治污染减少损失上。森林的存在,经济功能是持续增长的,其带来的财富是不断增值的,环境改善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更是有增无减。 2.3 城市森林社会功能 森林、林木的枝叶、花果的不同形态、色彩、芳香和树形风格,构建了一批批绚丽多姿的森林景观,丰富了城市的内涵,丰富了城市群体的轮廓线、衬托建筑、美化市容、既统一又不单调,既具多样性又不杂乱,和谐共存。并还可遮挡有碍观瞻的景物(色),使市容更加整洁干净。给人舒适、愉快、心旷神怡,平衡城市人的紧张生活,有益于身心健康。 3 充分认识森林的多功能作用推进城市森林的建设和经营管理 3.1 弘扬城市森林的多功能理念 树立“爱绿、种树”的社会责任和意识 弘扬城市森林多功能理念,强调城市森林生态经济发展是多功能林业经营的核心;强调森林的多功能经营理念既是森林三大效益一体化经营。这种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可以较好地解决兴林与为民、生态与产业、保护与利用矛盾。人们应清楚,只有森林能做到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经营;只有发挥城市森林多功能作用,扩大城市森林面积,才能保护森林,保护城市的持续发展。我们要大力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人们树立“爱绿、植绿、护绿、兴绿”的社会责任和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发展森林、爱护森林、保护生态的良好风尚。政府要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种树为先”,把城市森林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来抓,走“城市森林全民建、城市森林全民享”综合经营管护之路。 3.2 城市森林多功能经营之策 城市森林建设要依照科学的“多功能森林经营”理念,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市民参与建设的格局。按照履行义务,形式多样化、渠道多元化、时间常年化的要求,完善组织机制,深化城市森林建设内涵。按照科学发展和城市有机更新的要求,水、电、路、桥等城市基础设施与森林、绿地同步建设。协调处理好社会各方利益,大力实施合理播绿、集雨保緑、借地绿化、拆房建绿、见缝插绿、破墙透绿、废硬改绿、立体栽緑、全民植绿等一系列举措,增加森林覆盖率、提高林木质量、加快林产业发展、提高城区绿化档次、推进科学经营城市森林。 3.3 城市森林的管理管护之见 经营和管护城市森林,要依靠广大市民。也要加快、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各城市建立新型管理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种树、社区绿地管护、门前“三包”、购买碳汇、捐赠绿化资金、古树认养,认建、认养、认育树木活动。屋顶绿化、立体绿化,多形式推动身边增绿。推进城市森林建设,使其发挥多功能作用。保护我们的城镇,保护我们自己。 经营论文:现代营销理念在酒店经营中的应用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里,酒店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企业之一,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上海、这个正在飞速发展的国际化大都市,就处在竞争最前列。1998年,又一座豪华的大酒店——南新雅大酒店开业,笔者通过酒店筹建、管理并在两年的经营管理中,运用现代营销理念于实际工作中,得益非浅,深深地认识到其在现代酒店管理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首先,就是市场定位,饭店处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但周围有海仑宾馆、国际饭店、和平饭店等诸多知名酒店,要想在众多的竞争对手中取得市场,市场定位是起着决定性作用。而要定好位,就必须进行市场细分。酒店市场细分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有效地使用酒店各种营销费用及资源。经过我们对市场的细分,使我们对市场有了正确的认识,于是制订了一套灵活多样的适合南新雅大酒店的价格体系。 其次,是引竞争战略与定点超越营销观念,以往的传统营销理念是以消费者为中心,但忽视了竞争者的营销略与行为。今天,市场营销内涵实质不仅是满足人类的需要和欲望而是企业的冲突。因此,现代营销应树立一种既考虑顾客需要,又考虑竞争者的营销战略,在其指导下,去观察竞争者分析竞争者所谓“知已知彼、百战不殆”进而制定了并实施一系列制胜的营销措施,最终取得胜利。为了有效地争夺市场,我们采用定点超越的最新理念。所谓定点超越理念,就是当今很多知名企业采用的一种崭新的战略营销方法,以有效地与竞争者争夺市场。我们将自己与竞争者进行分析对比,将其中的领先者作为我们的发展目标,并通过考察将其先进的经验移植到我们日常管理中去。我们先后考察了上海的多家五星级的酒店,通过学习,加强各部门对工作程序、操作流程的细化、奖励销售等,并进行质检监督。同时,我们还考察了周边地区的同级酒店,利用我们自身餐饮的强项,首先隆重推出具有沪上大规模的海鲜城,并举行了整个集团公司联动的“三百万餐饮大派送”活动,通过餐饮促销,让各界人士对大酒店有客观的认识。这样一来,以餐饮带动了客房,形成了客房、餐饮“两翼齐飞”的经营态势。初步实践证明,定点超越的营销观念在现代酒店营销中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再次,顾客满意(CS)战略与服务营销:CS(CUSTOMERSATISFACTOIN)在营销学中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它是由日本企业率先提出的经营战略,意即顾客满意战略,其宗旨在于促使企业努力探索有效的经营途径。改善经营方式,针对需求个性化的发展趋势,采取相应的经营措施,在顾客满意中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增强竞争能力,使营销取得成功。就饭店而言,要使服务成为行之有效的营销战略,就要让顾客满意。顾客满意不仅增加营业额,而且因为有良好的口碑,使顾客转化为潜在的业务广告员,节约了大量促销费用。 CS战略是借助于服务营销来实现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饭店间的竞争将日趋激烈,顾客的需求将日益多样化,从而必然引起产品结构和使用方法的复杂化,顾客对产品的“感觉风险”(购买前的疑虑)不断增加,而消除顾客“感觉风险”,提高顾客满意度的最好办法就是饭店为之提供产品实物形态以外的一系列服务。服务营销既是产品概念的延续,也是CS战略实现的手段。因此,服务营销的内容、形式要与CS战略的要求相适应,这就需要饭店在产品售前、售中和售后以及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各阶段都要采取相应措施,并以服务营销质量为中心,施以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具体讲,全新的服务营销质量观,通常有以下四个方面: 1.赢得顾客一颗心。这是新服务质量观的基点,它要求顾客消费服务产品时无后顾之忧,主要包括在实施上没有不安全的顾虑,财务上没有风险,在服务的过程中及服务过后不让顾客产生困忧,得到享受。 2.追求无缺陷。所谓无缺陷(ZERODEFECT)未必缺陷绝对是零,而是以零为最终目标,来制定目前的目标,以便努力去实现,并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对目标作出进一步的修订,这样看来,无缺陷非指技术而是一种管理哲学。服务质量的提高和保证是一个永恒的目标。因而,饭店不应浪费时间去推断能够达到何种水平,质量工作的目标永远是100完美无缺陷。 3.三位一体的质量提高。这是新的服务观念的基本内容。这种思想在于确认强化服务质量贯穿于饭店营销全过程。实际上,许多饭店未意识到服务质量的保证是分三种类型的:一是预防性的,如长期需求信息的调查、竞争对手及顾客评估等;二是监测性的,如产品质量的检验、服务的安排等;三是补偿性的,如重新设计产品和饭店形象等。传统的做法强调补偿性服务,而新观念却主张预防性、监测性和补偿性服务齐头并进,从而形成良性循环的服务质量保障系统。 4.服务质量是饭店全员的职责。新的观念认为,服务渗透于饭店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要使饭店上下充满让顾客满意的饭店文化,要实现标准化、规模化的服务质量管理。 由于我们是一家新的酒店,并且由杏花楼集团自行管理,我们缺少的是经验丰富的酒店专业型的管理人才。因此,我们面向社会招聘了一批具有在四、五星级酒店管理经验的干部充实了我们的中、高级管理层,加强了管理的力度。另外,我们还缺少自己的网络,正因为如此,CS战略对我们来说尤为重要。为了树立大酒店在社会上的口碑,我们先后举办“微笑服务月活动;发放“客人意见征询表”;发挥大堂副理记事簿的作用。在实践经营中,我们对现代营销逐步有了新的认识,酒店的经营状态日趋稳步上升,通过不断努力,我们又提出了创造需求与创新营销。“文秘站”版权所有 饭店企业营销战略的重点不仅在于掌握定价、分销、促销等非产品战术,更在于使其成为巨人,能预测顾客的尚未能看到的需求。通过技术积累和创造来寻求饭店企业的长远发展。当然,创造需求并不是一种主观臆断,而是在顺应把握消费需求变动趋势的基础上,把遵循自然规律与经济规律统一起来。 创造需求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创新营销来进行的。现代科学的发展,消费水平的提高。饭店市场环境的变化及竞争的加剧,推动着以产品为基础的营销诸要素不断衍生组合。创造营销成为饭店适应衍生组合、求生存求发展的内在动力。所谓创新营销就是饭店企业以在质上优于现有状态的新行为作用于经营活动,以期收到预定目标的创造性活动。创新主要是指产品创新、市场创新 、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这五大创新涉及饭店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这五大创新所产生的联动效应,形成一种巨大的整体潜能,这是饭店企业降低和避开风险,谋求顺利发展的强大动力。 由于树立了现代营销意识,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促使经营业绩蒸蒸日上,在竞争中找到了市场,站稳了脚跟。同时,我们又在不断地优化我们的市场。因此,现代酒店也好,企业也好,从上到下一定要掌握现代营销观念,从实际出发,通过理论指导实践,使酒店管理科学化、现代化,形成我们自己的特色。 经营论文:小议企业的经营理念 企业文化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体现,即企业的经营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的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特有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模式,可分为企业经营理念与经营行为方式两个层次。经营理念是指企业经营活动的基本出发点和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制定的战略思想,是企业经营管理思想的核心和基础。经营行为方式是指企业员工在经营行为中共同遵循的、相对稳定的行为模式,它是经营观念的体现与贯彻。企业的经营文化功能是多方面的,其重要之点是以人为中心,通过教育、激励、熏陶等方式,调节企业与社会、企业与客户(甲方)、企业整体目标与员工个人目标的矛盾,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客户(甲方)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不断发展。 当今世界,企业的经营文化已完成了由生产导向、推销导向到市场需求导向的过渡,传统的经营观念已为现代的、以客户(甲方)为中心的经营观念所取代。发展才是硬道理,是企业的第一要务。所以我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企业要想做到持续发展、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与市场同步,与客户同心,与员工同进。 与市场同步: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在充满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任何企业在经营中都会感到市场的复杂、多变,需求的差异和多样,市场的得失直接决定企业的生死存亡。企业是一个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开放的系统,它的经营活动受着市场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客户(甲方)、竞争对手、供应商、相关政府部门、相关技术等一般市场环境和文化、社会、经济、技术、政治与法律等宏观环境的变化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和制约它的生存和发展。所以,企业要时刻把握行业市场脉搏和竞争对手的动向,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扑捉和提炼有价值的市场信息,充分掌握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现实市场与潜在市场的辩证关系,有效执行“市场区隔化”、“市场集中化”及“市场差异化”等市场策略,始终与国内外市场同步,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拥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与客户同心: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只有树立“客户(甲方)是企业的衣食父母,客户(甲方)的正当需求最为重要”的理念,及时掌握不同类别客户的各种需求及其变化情况,在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的各个环节真正做到以优质高效专业的服务时时处处、设身处地替客户(甲方)着想;不仅要坚持“以客户(甲方)满意为宗旨”,最大限度地成就精品工程服务,还要满足客户(甲方)省钱的需要、省时的需要、省事的需要、情感的需要和精神的需要等,始终与各层次客户(甲方)同心,以达到客户(甲方)满意最大化,使企业获得生存发展、立于不败之地。 与员工同进:企业文化的本质是用来引导人,其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符合人的心理需求。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是企业的发展之本”的科学观念,充分了解员工理想愿望、个人追求和合理要求,使之与企业发展的共同愿景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在企业获得持续稳定发展的过程中创造员工能够充分发挥聪明才干、实现人生价值、增长知识技能、提升业务水平的良好环境,采取薪酬、培训、职位、荣誉、待遇等形式的激励措施,建立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与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始终与每一位员工同进,以实现员工与企业“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同时也为企业下一步实现新的经营目标、赢得更大的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企业的经营理念只有转化为经营行为才有意义,而经营行为只有从个别倡导者的行为转变为全体员工的共同的行为,从一时一事的具体行为升华为一种持久的、非情绪的行为方式,以及企业自觉的、稳定的行为规范,才能更有效、更彻底地体现和贯彻企业的经营理念。所以说,一个企业只有从经营理念到经营行为乃至企业行为方式全都做到了与市场同步,与客户同心,与员工同进,才算真正建立了企业的经营文化。 经营论文:电子商务对银行经营的影响 对于于电子商务有各种不同的定义,比较统1的认识是电子商务包含3个要素:1是载体是通信网络;2是信息是电子化的;3是商业行动。跟着技术的发展以及网络的普及,电子商务愈来愈出现出区分于传统商务的患上天独厚的优势,1是交易的效力大大提高,信息以光电的速度传输;2是经济流动辐射的区域大大拓展,超出了物理位置的界线,直达网络的边界;3是交易本钱大大降低,使患上服务提供商有能力提供更强的增值服务。这类优势使患上电子商务在过去几年以乘数级的加速度发展,所有人都在预测电子商务激动人心的前景,不少人包含美国政府在内乃至断言,咱们已经经进入了网络经济的时期。无论这类论断是不是科学,有1点可以确定,电子商务是不可阻挡的趋势,正以迅猛的速度向咱们走来,银行毫无例外埠也要接受电子商务的浸礼。 银行是缭绕货泉,出产以及出售1系列相干服务的企业,而货泉自身就是1种价值符号,这1特质,抉择了银行业是尤其合适信息化的行业。事实上,银行业1直是使用信息技术最广泛、最深刻、最早进的行业。过去一0多年,银行依靠信息技术实现的金融立异,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扭转了银行的经营管理,银行应当说是电子商务的先导者,比如依靠于专用网络,使信誉卡进行无现金的即时结算,就是无比典型的电子商务行动。 之所以电子商务还会对于现代银行发生巨大的震动,有3个缘由: 1是与以往不同,电子商务再也不是银行内部的信息技术利用,而是整个经济社会商业行动方式的扭转,这将造成客户的市场需求本色性的变化,迫使银行必需适应。这类客户的变化主要有几个方面:一、首先在结算业务上,客户的交易行动逐步转移到网上,需要有新型的网上支付服务,而不是传统的柜台交易、现金交易等;二、客户的流动逐步向网上社区转移,他们但愿能在自己的电子空间处理尽量多的事务,包含金融业务;三、客户将取得更多的信息,而且,客户取得服务再也不受限于地舆空间,有更多的选择机会,客户的活动性更强;四、面对于大多的信息,客户自己很难去当真消化,现在他们但愿的再也不是大量而泛泛的信息,而是个性化的、精炼的服务。 2是银行服务合适信息化的特质,使患上银行业电子商务的进化过程无比快,这类快来自于行业间优越劣汰的市场竞争。比尔·盖茨曾经断言:传统银即将成为二一世纪的恐龙,这不是戏言。信息技术公司应用其技术优势,尤其是那些提供金融软件的公司,完整有能力提供领先1步的金融服务。微软就曾经试图进入金融领域,只是因为金融当局管制缘由才未胜利。目前在国内已经经有不少网络公司提出网上结算通用平台的方案,这本色上是提供银行前台服务的东西。应当说,在电子商务时期,因为业务以及技术的互相依赖,在银行界,技术资源正成为与业务资源一样首要的东西。最少对于某些信息技术公司而言,其具有的技术资源优势,使其有能力在1些金融服务领域与传统银行对抗,乃至取而代之,他们是银行潜伏的、强有力的竞争对于手。同时,电子商务也将推动保险、证券、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的互相渗入,电子商务允许把各种业务放到1个交易平台,为客户提供1站式服务,而在后台可以分由不同公司来处理。这样,对于客户而言,患上到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同时也知足分业经营的金融监管请求。以此为基础,组合式的金融立异将会有较大发展,将把各种金融业务更紧密地联络在1起。 3是电子商务时期将扭转银行的游戏规则,以网点数量范围优势树立起来的业务壁垒将让位于依靠科技立异优势树立起来的业务壁垒。招商银行就是1个典型的例子。短短几年,招行以科技立异为抓手,树立起了“1卡通”、“1网通”等业务品牌优势,在众多中小银行中脱颖而出,在网点数量仍维持较低水平的同时,业务范围却快速增长,这在传统的银行经营中是难以实现的。 可以说,电子商务的发展扭转了银行的经营环境,也势必给银行经营模式带来巨大的变化。 1、银行服务递交渠道的变化 电子商务的发展将极大地推进银行电子化交易渠道的发展。首先是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空间交易的需求愈来愈旺盛,市场的压力将推进银行尽快地发展电子银行业务;其次,跟着商务链构成经济范围,银行使用电子交易渠道有了市场空间,发生“降低本钱、扩展利润”的内在动力,银即将自觉地推进电子渠道业务的发展。这势必给银行服务递交渠道的格局带来较大的变化。 传统的银行服务递交渠道只有银行营业网点,因而,为了捉住客户,银行通常在目标客户会萃的区域设置营业网点。在这类模式下,为了拓展市场,银行不能不大量开设网点,这违后就需要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的支撑,这也是为何传统的银行资产范围是最为首要的市场进入壁垒的主要缘由。与此同时,银行在肯定产品的分销渠道时,通常也是别无选择,所有产品对于所有客户都放在一样的网点销售。因而,在传统的银行基本不会碰到服务递交渠道策略的问题,由于选择余地很小。 电子商务的发展扭转了这类状态,银行有了丰厚的服务递交渠道:ATM、电话、因特网、挪动通信网等。这类情况下,制订适合的服务渠道递交策略,使患上在保证原本的市场销售范围的同时,服务递交本钱更低,显患上尤为首要。由于在定价日趋自由化的金融市场,谁的本钱低,就象征着市场竞争的优势。 银行的服务递交渠道策略包含:客户服务渠道策略、产品服务递交渠道策略。 客户服务递交渠道策略,就是银行应依据客户的不同分类,肯定对于目标客户的服务递交渠道。比如:对于于银行的优质客户,可能就需要激励其使用银行的网点,以便能与客户做更多的交换,促进客户对于银行的感情,而对于于那些对于银行贡献度比较低的客户,可能就要引导他们多使用交易本钱比较低的自助交易装备。 产品递交渠道策略,就是依据产品的不同特色以及市场目标,肯定产品的服务渠道。比如:对于代收公用事业费等金额小、笔数多、服务流程简单的产品,比较好的策略是通过自助化、低本钱的电子交易渠道提供服务,而对于于繁杂、增值较高的服务,比如说银行的信贷业务、综公道财业务,可能就需要配备专门的业务 经理在银行网点跟客户面对于面的进行交换。 从总体上看,未来银行服务渠道的格局应当是:营业网点将以繁杂、高增值服务为主,以服务优质客户为主;自助化的电子交易渠道将主要承当银行最大量的基本业务交易(转帐、投资交易、交易等),二者相辅相成。因而,在电子商务时期,银行传统营业网点不会灭亡,但在功能上、在布局上,都需要做较大的调剂。 2、银行的客户瓜葛管理 从广义上讲,所谓客户瓜葛管理是银行旨在提高客户虔诚度以及维持率的1系列的策略以及措施。这是伴同着经营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移而提出的1种经营思想。客户瓜葛管理的提出是树立在两个判断的基础上:1是客户的需求是不同的,无差别化服务的结果是比较高的客户流失率,或者者换句话说,是比较高的优质客户维持本钱;2是留住1个老客户的本钱远远低于发展1名新客户的本钱,统计分析显示,发展1名新客户的本钱是留住1名老客户本钱的5倍。所以,客户瓜葛管理的施行就是充沛掌握客户信息,在辨认客户的基础上,针对于客户的个性化需要,提供差别化服务,以此来提高客户虔诚度以及贡献率。 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将增进客户瓜葛管理在银行的施行,扭转银行的客户服务方式。这是由于:一、在电子商务环境中,信息的传递无比快速,获取新的服务极其便利,客户的活动性大大提高,将推进银行以客户瓜葛管理为手腕,尽量提高客户的维持率;二、在电子商务环境中,客户信息是以规范的电子信息情势流转的,这使患上银行能比较容易地搜集客户信息,并进行有效地分析;三、电子交易渠道的使用,能有效地降低银行与客户的接触本钱,从而保证客户瓜葛管理所需要的与客户较高密度的有效接触;四、因为整个服务进程的计算机自动处理,可以马上辨认客户身份,并快速作出差别化的反映,提高客户瓜葛管理的效力。 作为银行在整个电子商务链的首要部份网上银行、CALL-CENTER等,也将成为银行施行客户瓜葛管理的首要载体: 一、在客户登陆网上银行、CAMi-CENTER时,通过联动后台的客户信息,自动辨认客户,并依据客户情况,赐与不同级别的服务,比如:可以显示为客户定制的网页界面,给优质客户以优先级的服务,包含:排队优先以及高档别座席员的服务等。 二、在客户走访网上银行、CALL-CENTER的时候,针对于客户的不同情况,显示不同的产品举荐信息,或者向客户举荐有针对于性的服务,对于客户进行交叉营销。 三、银行可以主动出击,应用E-MAIL、电话、手机短信息等,主动与客户获得联络,依据客户的请求,进行通知提示,也可针对于客户的情况,进行服务的推介。更加首要的是,这些均可以借助高科技的手腕大范围展开,笼盖整个银行的客户,这是传统的方式没法企及的。 应当说,电子商务加大了银行施行客户瓜葛管理的紧急性,同时也为银行施行客户瓜葛管理创造了环境以及手腕。 3、金融业的联合与并购 金融业的联合与共购有多种的动力,有范围扩张的动力,以寻求范围效益,增强抗打击能力,也有市场扩张的动力,追求客户市场的同享,扩展市场的占有率,等等。而电子商务的发展,将进1步推进金融业的联合以及并购。 一、在电子商务环境中,金融服务品种能够整合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的服务,提供给客户。同时,在后台又能有效借助技术手腕,分别由相干金融企业进行处理,知足分业监管的请求,为金融同业的合作提供了前提。 二、在电子商务环境中,面对于众多的网址、电话号码,客户很难逐一记住,也很难树立信任感。而1站式的服务,可以有效增添客户的走访次数,反复加深客户的印象,从而构成客户的走访偏好。对于客户而言,1站式服务大大便利客户的操作,并能强化客户对于虚拟渠道的信任度,对于金融企业而言,合作提供1站式服务可以彼此同享客户资源,实现对于客户的交叉销售,这类共赢的合作前景预期,也有力地推进了金融企业在电子商务环境中的合作。 目前在业界已经经呈现了显明的合作趋势,在许多金融网站上,可以同时提供银行、证券、保险服务,这违后就是几家金融企业的合作。还有近期在市场上广泛使用的网上或者电话银证通业务,也是银行以及证券公司合作的产品。跟着这类趋势的发展,将逐步构成客户资源的整合,只要金融管制略有松动,后台业务处理的整合就顺理成章了,也就象征着企业从合作走向合并。 经营论文:对森林经营理论运用探究 传统森林经营中主要考虑森林的营造、密度控制和产出。对森林的健康程度、持续经营和综合效能关注度较低[1]。现代森林经营中,要统筹森林的多种功能、潜力挖掘和综合效益。因此,要从培育健康、高效森林角度出发,科学进行立地评价,合理确定培育目标,依据区域生态条件构建可实现的标准生物量模式,以此为达标要求,统筹考虑造林、幼林抚育、抚育间伐、天然更新等技术举措,实现可持续经营[2]。在构建森林之初,尽量培育优质容器苗,积极营造针阔混交林,密度不足或结构不佳要采取补植补造措施;在幼林抚育管理上,及时采取除草、割灌、施肥、修枝等系列措施,保证幼树营养和空间需要;在中林龄以上龄组林分抚育中,改变传统抚育模式,确定目标进行长期重点培育,并保持合理密度控制;在主伐之前及早考虑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主要采取人工较完全生土化方式,即在主要树种种子年时用工具把地表可燃物及其下部腐化土搂除、疏松新土层,在林中形成规律性分布,便于天然落种均匀更新。森林经营每一项技术举措均会对林地、植被产生破坏性作用,必须及时清理林地卫生,减少可燃物积累,并积极防控有害生物,定期检测森林生长状况,综合分析、评价每一项技术举措对森林的具体影响[3]。 技术措施实施 1针阔混交林营造进行立地评价,确定经营目标,设计造林模型。造林前对林地进行可燃物清理、拉线定点、工程整地、建设围栏,同期选择优质壮苗、配置基质、消毒除虫、容器苗培育、造林前检疫。在前期各项工作准备好后,采用优质容器苗植苗造林[1-3]。 2幼林抚育进行立地评价,评定幼林现时健康程度,依据生长状况和经营目标选择幼林抚育方法,割灌除草或松土施肥。幼林抚育之后,认真清理林地内的枯枝、杂草等作业剩余物,同时注意合理保留天然乔、灌木,为形成合理的乔、灌、草结构奠定基础[4]。 3人工林修枝进行立地评价,定量分析森林经营效果,评价作业林分健康程度。依据林分生长和自然整枝状况,确定修枝技术标准。若林分实际生物量超出标准生物量上限,对超出指标予以清除。清理林地时注意合理保留天然乔、灌木[3,5]。 4定向目标抚育进行立地评价,确定林分健康程度,分析目标树经营状况。按照培育目的,精确标定目标树,确认一般树和干扰树。在保证目标树周围有适量的一般树能促进材质培育的基础上,伐去其余一般树和所有的干扰树。采伐和清理林地时也要注意合理保留天然乔、灌木[2]。 5人工较完全生土化进行立地评价,确定林分健康程度,对林分天然更新进行分析。在林内顺行方向,用机械把活地被物、枯枝落叶层搂除,露出腐殖土,形成长条带状小沟,机械作业不便时采取人工措施。天然更新差的小班可采取人工撒种等辅助措施。土壤条件次的地段雨季对带状小沟两侧撒播熟石灰粉,提高酸碱度[6]。 6森林保护建立森林长期保护机制,系统开展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控、减少可燃物、健康监测等工作。设立专职管护,加强对项目区的看护和管理;加强森林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定时对项目区内林业有害生物进行调查与监测,及时进行预防;及时、妥善治理林内过多的地表可燃物,加强举措,促进分解,推进森林营养物质循环;定期进行资源监测,分析森林经营效果,保证后续经营举措科学、有效、及时[4,6]。 森林健康经营技术实施效果 1基础性指标森林培育目标得到进一步明确,林木密度保持合理,森林生长旺盛,林木胸径、树高、材积、冠幅等指标高于同类林分,林地肥力不下降,初步遏制了土壤酸化和板结现象,常规经营密度林分达到标准生物量[2]。 2结构性指标保证了华北落叶松的优势种群地位,林分结构得到了改善,目标树占据主林层,特种培育密度的目标树占林分密度的90%以上,林分向乔灌草竖向层次结构和针阔型水平结构发展,林内乔木树种的天然更新个体数量增加,林分优势物种丰富度、个体数量丰富度、植物多样性、植物均匀度显着高于同类林分[3]。 3抗干扰性指标地表可燃物分解速度加快,地表可燃物增加趋势下降,无雷击等自然性火灾,原发性害虫不成灾,外来性害虫能够得到及时控制,发生虫灾的程度较同类林分差。 4生态服务价值林木年生长量得到提升,非木质生产能力得到增强,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固碳释氧以及净化大气等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提高,景观游憩环境得到完善,生态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4-5]。 讨论 (1)构建技术路线可行,符合生产实践需要,易于操作,便于监测。(2)《森林健康经营技术研究》中的标准生物量理念仅从利用立地潜力和培育木材数量考虑,未考虑森林经营目标问题。应针对森林的培育方向和最终目标,进一步细化其标准生物量要求,不宜以偏概全。(3)《森林健康经营技术研究》中的人工较完全生土化技术,未考虑天然落种时间问题。如开设小沟时间过早,沟内将大量长草,影响天然落种成活。应统筹考虑乔、灌木树种天然落种时间与杂草生长问题,在杂草落种或枯黄后、培育树种落种前开设机械小沟,能有效减少次年沟内的杂草数量,为天然落种创造较好的生境条件。 经营论文:论公司经营权及其行使 摘要:公司经营权是公司法人所有权的主要内容,也是公司财产的主要实现方式。正确界定公司经营权的概念和范围,规范公司经营权的运作方式,这不但是完善公司法律制度的需要,而且也是有效发挥公司制度作用的需要。本文将试图在这些方面作些探讨。 关键词:公司、经营权、法定义务 一、公司经营权的概念与特征 一般认为,对于经营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经营权“是指人们利用物资,从事经营活动的物权形态。”是“经营的法律形式”。狭义的经营权则是“资产(资本)所有权衍生的、具有商品经营职能的法人他主物权。” 经营权可分为法定经营权和约定经营权,其中法定经营权作为物权法定主义的必然结果,是企业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的经营权,在性质上表现为企业法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立是以法人制度的规范化为基础的。所谓约定经营权是指由两个以上出资人共同约定创设新的法人所衍生的经营权。它是以平等的商品生产者主体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为基础所发生的经营权。 公司经营权作为企业法人经营权的一种,是在两权分离的条件下,由公司企业独立行使的对公司财产的法律范围内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支配权。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司经营权的产生背景是为了克服传统的高度民主集权的国家所有权模式、发挥公司组织的积极性和自主性而提出的。在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有权中,“国家权力和国家财产所有权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这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的最突出、最本质的标志之一。要研究保护、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财产和社会主义经济体系问题,国家权力和社会主义国家所有权的这种结合有很大的意义,因为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主要内容就是为了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利益,对全部社会主义国家财产的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过程加以组织。” 这种高度民主集权的计划体制对于保证国家迅速集中经济资源以完成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等方面曾发挥了重大作用。但这种体制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主要表现是:其一,传统的国家所有制实行的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片面强调国家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忽略了作为生产者的企业的利益和劳动者个人的利益,使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其二,直接的行政管理的指令性计划使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干预过多,管的太死,企业缺乏改革经营、发展生产、提高效率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其三,由于计划体系庞大,计划层次过多,在制订、下达、调整计划时的信息传递、信息处理和信息反馈存在着停滞和扭曲,一方面使计划难以与经济运行的现实相吻合,另一方面使计划经常变更,导致企业无所适从,管理难度不断增大。 为了克服这些弊端,我国从改革开放之初就一直在孜孜探求解决途径,最终确立了三个基本制度,即市场经济体制、法人制度和公司制度。市场经济体制从制度体系上保证了企业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营利为目标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和法人制度则从组织形式和法律制度上对传统的企业制度进行了创新。在法人制度中,个人所有权已不再是简单的个人独体所有权,而是变成了个人所有权的复杂集合体;法律赋予法人以独立的法人人格,并使法人的财产独立化。由于法人组织独立于个人、法人财产独立于法人成员的财产,因此法人的财产责任也与个人的财产责任明显分离。法人制度中的独立人格、独立财产和独立责任的规定,是公司的外部构造形态。在公司内部,一方面,公司作为组织体的重要性压倒了股东作为个人所有者的重要性,所有权不再成为担任公司决策职务的必备条件;公司不需要退还本金的规定,既使公司法人所有权具有了永久性物权的性质,也股东的行权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不仅如此,由于整个公司的运作不再依照公司发起人之间订立的发起协议,而是依照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司章程的内部约定,从而使公司行为具有相当的超脱性。另一方面公司的活动又不能完全脱离公司股东,这不但因为股东出资是公司财产的唯一来源,股东权益是公司一切经济条件的基础,而且也反映在公司决策不能背离股东的意志,因为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实际上,股东会都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因此,公司法通过公司内部关系的构造,通过物的货币价值形态与实物形态的分离,并与法人制度相结合,终于创造了同一财产上个人所有权与企业法人所有权两权并存、内外分离、内部联结、同时实现的奇迹。 与其他形式的财产权利相比,公司经营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法律特征:第一、公司经营权表现为公司法人所有权。关于公司经营权的性质,在学术界一直有不同的争论:有的认为经营权就是经营管理权,有的认为经营权是用益物权,有的认为经营权是信托权 ,也有的认为是受托权。 但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则认为应属于公司法人所有权,这里的公司法人所有权在内涵上应涵盖了所有权的一切方面,不但包括所有权的权能内容、性质的规定,而且包括所有权的保护方法和诉讼权利的规定,包括所有权与债权关系的规定,与他物权关系的规定。第二、公司经营权的权源基础和权利内容直接来源于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公司经营权的授予是基于法律规定。对此我国《公司法》第4条第2款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其二是指公司经营权的具体内容也是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对此我国《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在国家宏观调节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第三、公司经营权行使的主体具有广泛性。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能够行使公司经营权的不但包括公司的董事会及其成员、公司经理等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而且还包括股东会等公司的决策机构。当然决策机构经营权的行使通常带有一定的宏观性和非经常性,作为常态形式的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仍然限于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机构即公司经理和和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 二、公司经营权行使的主体 公司经营权行使的主体主要包括公司经理和董事(董事会)两个层次。 (一)公司经理。公司经理(Manager)一词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含义。在日本公司经理人有时被称为“商业使用人”、“支配人”或 “支店长”等,是指通过雇佣契约从属于特定的商人(营业主),在企业内部服从营业主的指挥和命令,在对外商业业务上,以的形式补助营业主的人。 《意大利民法典》第2203条将公司经理定义为“接受企业主的委托经营商业企业的人”。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将公司经理定义为“为公司管理事务并为其签名的权利人”,其习惯上称为“公司经理人”。《澳门商法典》第64条第1款则将公司经理定义为商业企业主委任以经营企业之人,该委任得按商业习惯以任何职务名称为之。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并未有公司经理的规定,只是在《公司法》中对公司经理做出了规定,将其界定为由董事会所聘任的有权掌管其所在公司事务的自然人。 关于公司经理的性质学说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1)委托关系说。该说认为“公司与公司经理之间是委托关系。其中,公司是委托人,公司经理是公司人。” (2)雇佣关系说。日本、韩国的《商法典》中将公司经理归为商业使用人,实则为雇员。中国亦有学者认为“现代典型企业以资本为主导,公司经理受聘于企业或曰股东,属于雇员范畴” 另有学者认为“公司经理虽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但是董事会只是公司这一法人组织体的机关,而不是公司本身,公司经理是为公司利益服务的。因此公司经理与公司之间还存在雇佣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是说,公司经理是公司的雇员”。 (3)委任关系说。该说认为“由于公司经理接受董事会的聘请后,即与公司之间形成的关系属于委任关系,因而公司与公司经理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终止委任合同”。 我国台湾地区学者亦多采此说。(4)关系说。该说认为“公司经理对外与第三人做交易或签订合同时,他是公司的法定人。这种在法学上叫做‘职务’。也就是说,公司经理与公司之间还存在关系。” 在英美法系国家,公司经理是公司的雇员,根据“雇员理论”,公司经理以公司名义为营业活动时,是公司的人。 以上各说以“委任关系说”为代表,其主要原因在于:从公司经理的产生来看,是基于董事会的选任行为及公司经理的承诺表示而成立委任契约关系,公司经理对公司负有契约上的义务;从公司经理的实际工作来看,其重在委任事务之处理,只有对外时方产生,无对外便无可言,因此其实际工作若只为管理行为时,则无法律关系的存在;从委任与的区分来看,权的授与系属单独行为,而委任关系之成立乃属契约行为。 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角度来看,公司设置公司经理之目的,在于辅助法定业务执行机关执行公司业务,因此有些学者便认为公司经理在执行其职权范围内亦为公司负责人,属于公司机关。然而“公司机关”一词有其体制上的特定含义,其基于机关地位所享有的决策权,绝非不具有机关地位的任何个人可以任意享有。 因此,公司董事会在法律体制上既已被设定为业务执行机关,当然享有业务决策权及执行权,而此权限在性质原亦当然专属于该机关,其他个人除非有董事会的授权,否则并不当然享有该项权限。因此,公司经理不具有公司机关的地位,其地位亦应在公司董事之下,其职权相对于公司董事会而言具有从属性与派生性。是“基于委任关系,于受公司业务执行机关或代表机关之指示或授权,而代表处理事务之人”。 公司经理的一切权限来自董事会,公司经理是附属于董事会而不是独立于董事会之外的。 公司经理依法享有公司经理权。所谓公司经理权,是指公司经理在法律、章程或契约所规定的范围内辅助执行公司业务所需要的一切权利。 以成文法著称的大陆法系国家十分重视对公司经理权的法律界定。其中,实行民商分立,制定有独立商法典的国家,多在其商法典总则部分明确规定公司经理的权利的内容,如德国《商法典》第一编第五章为“公司经理的权利和代办权”,日本、韩国《商法典》则在总则部分的“商业使用人”一章集中调整公司经理的权利。而采民商合一主义、无独立商法典的国家(地区),多在其民法典中单独规定公司经理的权利,如意大利《民法典》在“劳动”编中规定了公司经理的权利,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则效仿瑞士,将公司经理的权利置于“债”编之中。除此以外,大陆法系国家还往往在公司法中对公司经理权的有关问题进行单独规定。我国现行立法并未采纳“公司经理权”这一名称,仅在《公司法》中明文规定了公司经理的“职权”。但“公司经理权”并不等同于公司经理的“职权”。公司经理权作为公司经理在法律、章程或契约所规定的范围内辅助执行公司业务所需要的一切权利,是一个一般性的、抽象化的概念,是基于公司经理这一职位而取得,不可随意扩大、限制或剥夺,带有浓厚的法定色彩;而公司经理职权则通过公司章程或契约进行规范,是一个具体概念,包括公司经理在行使职责时所享有的各种具体权利。在西方国家,公司是以资本为主导的现代企业的典型形式,公司经理受聘于公司,属于雇员范畴。根据“雇员理论”,公司经理以公司名义为营业行为时,系公司人,公司经理权究其实质乃商法上的权。然而,商法上的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它虽以民法上的权为基础,但又有自己的特殊性质。公司经理权并不等同于民事权。民法上的委托权的授予意思表示原则上并无形式上的特别要求,既可以明示作出,亦可通过一定的行为默示作出,而公司经理权的授予则较为严格,多数国家规定必须以明示的方式授予,甚而有登记公示的要求。委托人的权多基于本人与人之间的委托授权合同产生,而公司经理权却可依商业惯例产生,公司经理的职位往往使善意第三人对其产生合理的信赖。公司经理权也不同于公司机关代表权。在大陆法系国家,代表权为一特定的概念,它是特指公司机关(或法定代表人)所享有的代表公司为法律行为的权利,享有代表权的机关(或人员)的行为即为公司本身的行为。 由于公司经理不是公司之代表人,公司经理权也就不是代表权,且公司经理行使公司经理权的行为并非公司本身的行为,而是公司经理人自己的行为。所谓公司经理权具有代表权能,仅指公司经理能以公司名义为法律行为,并使该行为之后果归于公司而已。有关公司经理权权利范围的立法例因不同国家经济文化的差异而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经理权的权限范围大都由法律、章程或合同规定,由此,其范围的确定便有三种方式:即法定方式、意定方式和折衷方式。所谓法定方式,是指由法律明确规定公司经理权之范围。如《德国商法典》第49条第1款规定,公司经理权授权实施由进行营业经营所产生的诉讼上的和诉讼外的一切种类的行为和法律行为。 据此,公司经理之行为并不局限于公司的一般行为和通常行为,它可以公司名义进行诉讼、请求债权债务的履行等。所谓意定方式,是指公司经理权范围由公司以章程或合同的形式协商确定。如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31条规定:“公司经理人之职权,除章程规定外,并得依契约之订定。”所谓折衷方式,是指公司经理权之范围通过法定和意定两种方式确定,既有法律规定的内容,又有协商确定的因素。如法国《商事公司法》第124条规定“公司经理室拥有在任何 情况下以公司名义进行活动的最广泛权力。公司经理室在公司宗旨的范围内行使其权力,但法律明确赋予监事会和股东会议的权力除外。”该法第117条同时规定“董事会和董事长协商确定授予总公司经理权力的范围和期限。” 对公司经理权的具体范围,各国大多委诸于公司章程的规定,学理上一般认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司经理对于第三人而言,就公司事务有为管理上一切必要行为的权利;二是公司经理对其管理的公司事务,有权公司从事一切诉讼行为。 可见,公司经理权之范围十分广泛,既包括实体权利,也包括诉讼权利。 各国公司经理被赋予了广泛的权,极大地拓展了公司的经营领域。但公司经理权的无限扩大极易导致对公司和交易第三人利益的损害。基于此,为防止公司经理权运作失控,保护交易安全,各国又纷纷对其施加限制。在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经理权往往受到三方面限制:其一,法律的限制。如《德国商法典》第49条第2款规定:“对于土地的让与和设定负担,只有在向公司经理人特别授与此种权限时,公司经理人才有实施此种行为的权利。”类似的权利限制还体现在企业转让和破产宣告方面。《意大利民法典》第220条第1款也规定:“如果未经明确的授权,公司经理不得转让或抵押企业的不动产。”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554条第2款亦有类似规定:“公司经理人除有书面授权外,对于不动产,不得买卖,或设定负担。”法国《商事公司法》对公司经理权的限制更为严格,即除经营银行或金融事业的公司外,转让本质意义上的不动产、全部或部分转让投资、提供担保都应由监事会依法予以特别批准。 其二,公司章程或合同的限制。如规定公司经理权只能存在于特定业务、特定情况、特定时间或特定地点。对于此种限制,各国法律大都规定只能对公司经理权的基础关系生效,即仅对判定公司经理是否应当对公司承担责任具有意义,但对善意第三人不产生约束力。如《德国商法典》第50条第1款规定:“对公司经理的权利的范围进行限制的,限制对第三人无效”。其三,通过授予共同公司经理的权利限制。公司将其公司经理的权利同时授予数人共同行使,虽然权仍及于营业之全部范围,但公司经理的权利之行使实则已受到限制。但此种公司经理权之限制方式,亦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英美法系国家,公司经理虽然具有十分广泛的权力,但也受到三方面的限制:其一,职位本身的限制。公司经理的职位权利是管理公司的正常商业事务,但根据司法判例,不论他的权利如何广泛,只能限于管理,无权从事超出公司管理所需要的行为。其二,反面推定察觉原则限制。一般而言,由职位所确定的表面权力即为公司经理的权利之范围,表面权力独立于章程而存在。但表面权力规则适用于公司时,受反面推定察觉原则限制。反面推定察觉原则是为保障股东和公司利益而设置的特殊规则,它是指“与公司交易的人被视为对它的公开文件有认识”。 依据该规则,任何与公司进行交易的人都被推定为知悉公司公开文件的内容。因此,若公司章程中对公司经理的寻常权力有所限制,则公司经理的权利只能限于该范围之内,交易相对人不得主张公司经理有超越该范围的表面权力。其三,内部行政条规限制。内部行政条规,又称“蒂尔康德”条规,是为保障交易第三人的利益而制定的规则。根据这一条规,只要第三人没有恶意(即知道或应当怀疑内部规则未被遵守),即可推定公司适当地采取了授权必需的内部程序。 易言之,与公司交易的善意第三人有权信赖公司经理的权力是符合公司的内部规则而被授予的。 多数国家法律规定,公司经理权须由公司亲自授予,不得由公司的人或其他公司经理人代为授予。但由于公司为法人只能借助于公司机关为行为,故立法实践中公司经理权之授予由公司机关具体行使。通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经理的权利由董事会授予,而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公司经理的权利多由股东(或股东会)授予。一般而言,各国立法最初多要求公司经理的权利之授予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为之。如《德国商法典》第48条第1款规定:“公司经理的权利只能由营业的所有人或其法定人、并且只能以明示的意思表示授与”。 由于公司经理的权利一经授予,公司经理即能以公司名义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外从事商业活动,公司必须承担该商业活动的法律后果。鉴于此,各国对公司经理的权利之授予大多设置了公示登记制度。如《意大利民法典》第2206条规定,公司经理委托书经认证后必须存放于企业登记机关,并进行登记。日本、韩国、瑞士及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均有类似规定。综观各国对公司经理权授予登记的效力问题,概有两种立法主张:一为登记对抗主义,即公司经理的权利之授予即使未经登记亦能生效,只是不得对抗第三人,德国、我国台湾地区等多数国家(地区)采此主张;二为登记要件主义,即注册登记为授予公司经理的权利的前提条件,非经登记,公司经理的权利之授予不得生效,此为意大利等少数国家立法所采。如《意大利民法典》第2206条第2款规定,公司经理委托书若未经登记,则公司经理人只能视为一般人。 (二)董事和董事会。董事的法律地位不仅关系到董事本身的权力、义务和责任,而且关系到公司、公司机关、成员甚至第三人的权力、义务关系。目前,有关董事与公司的关系,大致有两种主流理论,即英美法系的信托兼有说和大陆法系的委任说 ,另外还有一种非主流观点即法定说。(1)信托兼有说。英美传统公司法观点认为:“董事对于公司具有双重身份,第一、董事是公司的人;第二、董事又是公司的受托人,在此基础上,董事对公司承担一种信托责任。” 根据这种观点,一方面,作为公司的人,董事享有以公司名义同第三人从事交易、缔结契约的权力,对于董事这种权力的行使,公司须对第三人负责。这里作为公司人的董事不是指单个的个别董事,而是指由单个董事组成的公司董事会。另一方面,董事也被视为公司财产的受托人,对公司财产赋予权力的受托人。“董事是被选任为公司股东的利益而管理公司事务的人。这是一种信托职位,该种职位一旦被董事承诺承担,则董事负有充分地和完全地履行他们所承担的义务的职责。” 因此,英美的董事在现代公司中处于人和受托人的地位即董事代表公司与第三人的行为,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由此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归于公司。同时,董事对于公司交付托管的财产,其相当与信托关系法理意义上的受托人,故与受托人一样,在保管、处理公财产时,应尽其公正与相当注意的义务。(2)委任说。“所谓委任,谓当事人约定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允为处理之契约。其为处理事务委托之人称为委任人,允为处理之人,称为受任人”。 委托处理的事务称委托事务,亦称委任标的。就公司董事的委任关系而言,委任人是公司,受任人是董事,委任标的是公司财产的管理与经营。《日本商法典》第254条第3项规定:“公司与董事之间的关系,依照有关委任的规定。”日本的学者也认为,董事和公司的关系是一种委任关系,董事负有具备善良管理人那种谨慎的品质而履行其职务的义务。我国也有学者对此持相同观点,认为“公司与董事的关系适用委任规定。” 根据委任的法理,董事可因其委任而取得对公司事务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权,在委任的范围内,为实现委任标的具有很大的自主权。(3)法定说。有的学者指出,“在理论上,现代公司的董事与公司之间是一种十分复杂的关系,任何‘’说,‘委任’说以及‘与信托兼有’说都不足以十分清楚的阐释董事的法律地位”,因此主张“现代公司董事的权力、义务、利益和责任直接来自法律的规定,其与公司的关系应定位为‘法定’。” 采取董事权利法定说的原因在于,公司制度实际上是传统私法制度的扩张,因此试图把这种组织体中公司机关、公司机关中的职位以及这种职位的具体担当人之间的关系还原为严格的传统私法上的信托、、委任等关系中的任何一种都会令人觉得难以自圆其说。 传统公司法理念认为,作为一个私法上的自治组织,公司是由股东组成的。公司的成员就是股东,他们是公司的最终所有者,也是公司利益的最终享有者。从而 ,股东会被认为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而董事会只不过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并完全受股东会的控制,董事会不拥有独立于股东会的法定权力。但随着现今公司权力由“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转变,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关系已不能再理解为以前的权力机关和执行机关。股东会、董事会都是权力机关,都是法定的必设机关,两者的权力从本质上都是法律授予的。除了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属于股东会行使的权力外,所有的公司经营事务都归董事会所有。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对内可以排除股东会和监事会的不当干预经营管理;股东会自己不能运用已经授予董事的权力,不能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给董事会指令。因此,股东会不再拥有凌驾与董事会之上的权利,并且由于公司利益主体的多元化,董事(会)也不仅仅代表股东(会)的利益,而应代表整个公司的利益。董事(会)在管理公司事务上独有的、排外的权力不允许剥夺。无论是大陆法系或英美法系国家,公司经理层的权力一般被认为是一种基于授权产生的权。董事会与公司经理层之间是委托关系,公司经理层是附属于董事会而不是独立的公司机关,其权力受董事会委托范围的限制。因此,公司经理与公司的关系对内受董事会的控制,对外属于关系。他们是公司的人,而非董事会的人。但是,董事会与公司经理的关系不同于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关系,董事会拥有对抗股东会的权力,也就是说董事会在法律上享有独立行使公司权力不受股东会干预;而董事会与公司经理之间不存在权力划分的关系,他们没有对抗董事会指示的权力。 董事会的权力具有以下特点:(1)董事权力和董事会权力的混同性。虽然从理论上说董事和董事会的权力从其结构层次上可以分为董事个人的权力和透过董事会职权行使的集体权力两个方面。但实际上任何董事会的权力的行使都有赖于董事的个人行为,因此董事和董事的权力是没办法截然分开的。(2)董事(会)权力的法定性和独立性。基于董事的法律地位和性质,董事(会)享有对公司财产的管理经营权。董事会的这一权力直接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并且董事的这一权力应当具有独立性,既独立于公司其他机关的干涉,也独立于司法机关的审查。董事(会)从事的商事活动是一种民事活动,意思自治是应当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法律不应随便插手公司内部事务,法官也不宜对董事会权力的行使做事后判断和评价。(3)董事(会)权力的受制性。现代公司中,董事(会)的权力因“董事会中心主义”在世界各国的普遍推行而有所扩大,董事(会)职权的适度扩大适应了现实的需要,使公司运作的成本降低,更有效率。但是,董事(会)职权的过度扩张也必然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和利害关系人利益的损害。因此,为了从最大限度上减少董事管理行为的不当,维护公司与董事间的信赖关系的延续,董事(会)的权力应当受到有效规制。各国对董事会权力内容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事项:公司立法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控制性权力,不能以章程或其他形式移转到董事会权力范围,如选任和解任董事和批准公司章程修改的权力等;对于董事会和股东会同时享有的权力,若两者互相冲突,股东会的决议优先于董事会的决议,如确定董事报酬的权力;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董事会不能行使,如涉及董事、管理层利益冲突交易的事项,涉及公司股权变化的重大事项,涉及公司存在基础的重大事项。 从各国公司立法来看,对董事会的权力内容的规定有三种立法模式,即列举主义、概括主义、或列举概括兼有主义。 列举主义是指逐项明确列出董事会的权力,其优点在于对董事会的权力一目了然,缺点在于法律没有为董事会职权留下任何扩展的余地。我国公司法属于此类。概括主义就是不具体列明董事会的权力,而是采取概括性的语句涵盖董事会的权力。如美国《标准公司法》第35条,“除本法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公司的一切权力都应由董事会行使或由董事会授权行使,公司的一切业务 ! 对董事的资格要求一般包括积极资格和消极资格两种。董事的积极资格是指具备何种条件的人方可被选为董事;董事的消极资格是指董事任职的限制性条件。关于董事的积极资格,各国法律一般限于对董事身份,行为能力,国籍或居住条件等内容的规定。其中关于董事的身份主要涉及的是是否将董事限于自然人和持公司股份的股东问题。对于董事是否仅限于自然人,各国有两种立法例。依传统观点,公司既为法人,其经营意思表示机关和代表机关应为自然人,因而不允许法人担任董事。如美国、德国、瑞典等国家的规定;但有些国家基于对本国国情的考虑和对公司机关认识的不同,允许法人担任董事。如:法国、比利时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规定。对于董事是否必须是公司股东的问题,各国主要有三种立法模式。一是英国、法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应持有一定数额的资格股份。二是日本商法的规定,公司立法和章程都不得规定资格股的限制。三是德国、美国的公司立法对董事无资格股的限制,但公司章程可以选择约定资格股。另外各个国家都要求董事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丹麦、我国台湾地区都要求董事必须在18周岁以上精神健全的人。但在对董事的行为能力是否加以特别限制的问题上,各国存在两种态度。一是绝大多数国家立法不对董事的年龄加以其他限制。二是另外一些国家对董事的行为能力作了特别规定,在董事年龄的上限上有所要求。如英国规定董事不得超过70岁。法国则规定,已超过70岁的董事的人数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的1/3. 董事的消极资格是指限制某些人担任公司董事。其首要目的是阻止部分不胜任董事职责的人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害以及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从各国公司立法例看,对董事消极资格的规定主要分为两大类:职业限制和信用限制。对于前者,如《德国公司法》第93条规定,未经许可,董事不得担任其他商业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或者业务领导人或者无限责任股东。法国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不得同时担任八个以上的公司住所设在法国领土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的董事。” 另外,我国台湾地区、日本、德国等都规定了某些重要职位如监事、审计员不能成为同一家公司董事。如美国各州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务员和公证人不能成为公司的董事;法国公司法规定,政府人员、公务员、公证人、不能成为公司董事;比利时公司法也规定,法官、行政长官、公务员等不能作为公司董事。对董事的职业进行限制的原因一方面在于保证董事对公司有足够的忠诚,二是防止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冲突。 不仅如此,由于,董事在公司中享有很大的权力,因此董事必须具备使选任人信赖的基本条件即必须拥有基本的信用度。如英国公司法规定 ,未结案的诉讼破产人、在公司设立和管理中因严重失职负有刑事责任者、曾担任过两个公司的董事,而这两个公司都因经营失败资不抵债者等等不能担任董事。日本,比利时等许多国家根据本国国情对此也有相应规定。这类人因为其曾经不良的行为使个人的信用有所下降,因此在一段时期内不应当允许其成为公司董事。 三、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的法定义务 (一)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法定义务的来源。公司经营主体的义务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委托契约的规定,一个是法律的直接规定。这两种义务也被相应地称为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1)约定义务。按照通说,公司的基本法律性质是其契约性,公司各阶层之间的关系,皆是以一种契约-委托的形式来实现的。股东大会作为纵向授权的起点,以委托人的身份将财产交董事会,并委托监事会进行监督。董事会作为第二层次的者,又将公司财产委托给公司经理层。这样,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就由董事、公司经理来执行,他们对公司施加至关重要的影响。就公司的具体经营者来说,他们既然接受委托从事经营管理行为,也就意味着接受基于委托契约而产生的各项义务。这些义务主要包括注意义务、忠实义务等。当然这些义务的来源大多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此约定义务仍然具有一定的法定性。(2)法定义务。公司经营管理者除应当遵守委任契约义务以外,公司法或特别法还另外为其规定了一些具体义务。我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向国家证券监管机关及社会公众披露有关信息。因此,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执行职务范围内作为公司之负责人,在遵守保守公司秘密义务的前提下,同时又怀有披露有关信息的法定义务。这些义务当与以上注意义务、忠实义务等有所不同,它出自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不能从公司与经营管理者间的基础法律关系中推导出来。 (二)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的义务内容。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的义务具体可分为如下内容:(1)善管义务。善管义务在大陆法系国家称之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亦称“注意义务”,在英美法系国家称为“勤勉、注意和技能义务”,它是指在没有利益冲突的场合,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必须勤勉、尽职地运用其经营决策权,不得鲁莽行事。根据善管义务,“董事负有具备善良管理者那种谨慎的品质而履行其职务的义务”。 它要求董事在行使和履行职责时,应像普通谨慎人一样具备通常知识,在相似的环境下给予合理的注意,机智慎重,谨勉尽责地管理公司事务。董事的善管义务不仅要求董事自己在处理公司事务时应机智勤勉、尽心尽责,而且对其他董事、经营权行使主体在处理公司事务时的不当行为应尽到注意和谨慎的义务。对于善管义务的判别标准。按我国台湾地区学者之见解,“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系相互平等之私人间原理,亦是受任人处理受任事物所应有注意之问题”, 它实则是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执行公司业务时的一项“称职标准”。但就该善良受理人注意义务之标准究竟为何,各过法律规定上并不明确,所以各国的理解也不同,如德国公司法对董事的善管义务的要求较高,它要求“董事会成员在领导业务时,应当具有一个正直的、有责任心的领导人的细心。” 美国法院判例的要求则相对低一些,它规定董事在执行职务时,应以勤勉、小心谨慎之方法,以一般谨慎之人,在相同情况下处理事务之方法,负注意义务。尽管各国对董事善管义务的要求有些差异,但却都对善管义务订立了客观性标准。其中,美国的规定最具代表性,《示范公司法》规定董事义务之履行必须为:善意;以处于相似地位的普通谨慎之人在类似情形下所应尽到的注意;以其合理相信的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之所以采取客观性标准,是因为如果法律对善管义务标准不做规定,那将会导致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的无所适从,潜伏着法官因无法可资参考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危险;更重要的是,没有客观性标准,董事履行职责就缺乏最低标准的约束,不利于督促董事的行为。 此外,除了上述善管义务的抽象解释外,善管义务还可以具体解释成对董事行为的各种要求:董事应当在法律、公司章程允许的公司目的范围之内和其应有的权限内行事;确保自己了解公司的活动;应当出席董事会各种会议;应当熟悉公司会计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应当对所获得的某类信息合理地进行调查并予以重视;就董事会决议的事项有异议时应当将其异议记入董事会会议记录;当其不能履行善管义务时,应当及时辞任等。 与董事的善管义务密切联系并作为善管义务重要补充的另一项规则是美国法院在长期司法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商业判断原则。是指“公司之董事于执行职务时,必须以诚信之方式,基于公司之最佳利益而可为合理之相信者,且依一般谨慎之人于同样之状况或情形,有同样之注意者,即已尽其注意义务”。 商业判断原则包括经营判断规则和经营判断原则。前者是指依照合理的信息和理性判断所做的决策,后者则是指这种决策是有效的、对公司具有约束力,不得由股东们对此提出禁止、撤消或谴责。经营判断准则的实质是不能仅因错误的商业决定而要求董事承担责任。这一原则确立了经营者的商业决定不受司法干涉的原则。当然,经营判断规则的适用范围也是有限的,如果董事因违反忠实义务如,欺诈、自我交易,以及重大过失将不能受到此规则的保护。(2)忠实义务。忠实义务也称为忠诚义务、受任义务。是指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为了实现公司的最大利益,而不得使自己的利益与其承担的义务发生冲突,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从实质上说,忠实义务实是为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设置的一条“道德标准”。这一义务的产生来源是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委任关系,同时也是民法的诚信原则在公司法领域中的具体表现。其核心思想是确保经营权行使主体行为的公平、道德、诚实。忠实义务要求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必须为公司的整体利益而行使经营权行使主体的权利力,必须将公司的利益放在任何其他人的利益之上,不得恶意的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要求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必须为适当目的,即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在代表公司行使自己的职权时,不仅应承担善意为公司利益而作为的义务,而且还承担为实现适当的目的而行为的义务。 各国公司立法或判例除了对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的忠实义务进行抽象性总结以外,还对忠实义务的内容了具体规定。这些内容主要包括:A.自我交易禁止之义务。经营权行使主体与公司的交易,不管是直接或间接的,都隐含着与公司间的利益冲突,因此,各国一般都禁止经营权行使主体与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但自我交易的禁止并非绝对的,而是说除了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经营权行使主体会同意外,经营权行使主体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根据惯常的做法,允许自我交易存在或者自我交易具有效力的条件是:第一,自我交易的利害关系人必须首先向公司披露这种交易的性质以及自己在此项交易中所享有的利益;第二,必须由股东会或者经营权行使主体会中的“非利害关系人”批准;第三,这种交易对公司必须是公正的。 B.禁止利用或篡夺公司的机会。公司机会理论是经营权行使主体忠实义务的一个重要部分。其含义是指,公司的经营权行使主体不得将公司正期待的机会或理应属于公司的机会予以篡夺自用。公司机会对于公司来说等同于公司的财产,由于经营权行使主体基于其地位,可以接触到大量的商业信息,因此,在经营权行使主体的地位和诚信原则的要求下,经营权行使主体不能为了非公司的利益篡夺公司机会,否则将构成忠实义务的违反。至于如何确定某一经营权行使主体接触的机会是否构成公司机会,由于这一概念自身比较抽象,所以对其 认定也说法不一。美国的法院判例现倾向与同时采用“经营范围标准”和“公平标准”来认定。 C.竞业禁止义务。不同的利益主体从事具有竞争性的营业一般均会导致利益的冲突,因此,由于经营权行使主体的竞业可能产生经营权行使主体利用其地位与职权损害公司利益,谋取私利,因此,各国公司法中都有关于经营权行使主体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竞业禁止行为有两大特点:其一是列入禁止之列的经营行为必须是具有营利性或商业性的行为;其二该行为必须是具有竞争性的行为。现代各国关于竞业禁止主要有两种立法模式:一是兼业或副业禁止,此为广义的竞业禁止,经营权行使主体既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之业务,亦不可兼任其他营利事业之经营权行使主体人或其它商事公司的无限责任股东。德国、我国台湾地区之立法均属此类。 二是同业竞争禁止,即狭义的竞业禁止。如日本法律规定,经营权行使主体不得为自己或者第三人进行属于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交易活动,至于进行营业范围外的交易活动则不在禁止之列。 根据各国的通例,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竞业禁止义务的违反,并不因此而影响行为本身的效力,而仅得依法行使公司介入权(又称归入权、夺取权)将经营基于该行为所得之利益收归公司所有。 但对是否可以同时请求损害赔偿,各国有不同规定。在德国,法律将介入权与损害赔偿权同时赋予公司,公司可依实际情况择一行使;依照瑞士法律规定,当介入权与损害赔偿权竞合时,公司可以重叠行使两种权利; 在我国台湾地区,当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时,公司应请求其行为所得之利益,作为损害赔偿,即已法定介入权取代了损害赔偿权。 D.禁止滥用公司财产之义务。这一规定要求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有义务去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主要表现为:禁止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禁止将公司财产以个人名义或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禁止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等,其旨在保护公司利益,维护交易之安全。E.禁止泄露公司秘密义务。此处之“公司秘密”泛指公司采取了适当手段加以保密的各项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管理诀窍、财务秘密、各种内部文件和决定等。故公司秘密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交易相对人或者社会公众通过其它正常途径无法获得者,若已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如新闻报道查知其内容,不构成公司秘密;第二,公司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手段和措施,以防范信息的外传,包括声明为保密文件者。在一定意义上,凡是公司未公开的咨讯,均属于公司秘密。 (三)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的法律责任。当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违反以上义务时,便产生了相应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是立法者基于其价值判断而对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行为所做的一种否定性的法律评价。当经营权行使主体接受公司委任后,便与公司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便居于债务人的地位。当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违反前述义务而使公司受有损害时,公司得以契约之请求权向经营权行使主体求偿,“而契约请求权之基础包括民法上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包括给付不能、给付迟延或不完全给付,如因为前述忠实与善良管理人注意之违反,似可认定为不完全给付的概念。” 再就委任关系下,由于经营权行使主体居于受任人的的地位,因而应对公司负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如经营权行使主体有过失或越权行为致公司受有损害时,也应负赔偿之责。按责任客体的不同,民事责任可划分为对公司之责任与对于第三人之责任。按照各国法律规定,经营权行使主体人因违反法令章程,或股东或执行业务股东之决定,或股东会或经营权行使主体会决议之行为致公司受损害时,对于公司负赔偿之责。对业务之执行,如有违反法令,致第三人受有损害时自应与公司负连带赔偿之责任。 我国《公司法》对经营权行使主体责任采用了一般规定的做法,并未对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违反每一具体义务时所应承担的责任明确规定,而仅是在第63条笼统地规定,“经营权行使主体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规定存在三方面的缺陷:其一,忽视了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对于第三人方面的责任,不足以对经营权行使主体进行足够的约束及保护第三人;其二,从该规定来看,公司仅能对已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害后果的经营权行使主体行为要求赔偿,因此对那些其违法行为已对公司利益构成威胁而损失尚未实际发生的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束手无策;其三,该条规定既没有界定追究责任的主体,亦未规定追究责任的程序,尤其是没有明确规定公司经营权行使主体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时可以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责令其履行赔偿责任,此种立法疏忽必然使该条款的执行或适用陷入无所适从的困境。 西南政法大学·赵万一 经营论文:试论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及其经营方略 关键词: 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战略资源;一体化战略 内容提要: 知识产权在资本形态上表现为无形资产。较之有形资产,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重要战略资源。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战略资源,通过维护企业技术的领先性,保证品牌的独特性,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面向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市场,中国企业应有效运作其无形资产,即实施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品牌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一体化战略。 知识产权在资本形态上表现为无形资产。[1]在管理学那里,无形资产属于固定资产的范畴,是一种不具有实物形态的独占性经济资源。运用管理学的基本范畴与方法,研究知识产权中的单一资产要素的产出发展和各个资产要素的综合应用,探求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资源在创造、流通各个环节的运动规律,涉及到知识产权经营、管理、评估等方面的问题分析和对策谋划,具有重要的应用研究价值。 一、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的关系 无形资产是关于企业拥有的智力资源的总称。《国际评估准则》(2001) 将无形资产定义为“是以其经济特性而显示其存在的一种资产,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但为其拥有者获取权益和特权,而且通常为其拥有者带来收益”。国家财政部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2001) 将无形资产表述为“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严格来讲,无形资产(intangibles)是会计学的定义,经济学界则往往称其为知识资产(knowledge assets) 或智力资本(intellectual capital) ,它泛指各种非物资形态的未来收益要求权。[2] 在无形资产的框架内,涉及到三类非物质形态的财产权:一是知识类财产权利。该类财产主要由知识、技术、信息等无形资产利益所构成,可以分为创造性成果与经营性标记,其权利形态包括着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是为典型的知识产权;二是资信类财产权利。该类财产主要是经营领域中的商誉、信用、形象具有经济内容的商业人格利益,其权利形态包括商誉权、信用权、形象权等,这些即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其他无形财产权;三是特许类财产权。该类财产权利有主管机关或社会组织所特别授予的资格优惠、特权等法律利益所构成,其权利形态即是特许经营权,其特许的财产利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要素。 知识产权在资本形态上具有无形资产的基本特点:(1)知识产权是以知识形态存在的独占性经济资源。知识产权为特定主体所控制,且具有非实物资产特征。我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 规定:“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在上述文件所规定的无形资产中构成要素,知识产权(即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特许权等) 是以知识形态存在的,但土地使用权并非是知识形态资源。此外,国际上有关规则还提出诸多无形资产要素,如智力资本、职工队伍、劳动力组合、优惠融资、优惠合同、生产和销售系统、失业评价、电磁频率使用权等,这些未必都具有知识形态。[3]管理学认为,无形资产主要是以知识形态存在的经济资源,[4]这种知识形态资源就是知识产权。(2)知识产权是能够长期使用并且预期带来经济效益的非货币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所谓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将来可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收到的资产,如应收账款、长期投资等。[5]无形资产不仅具有非实物形态,且不具备货币性资产形式; 无形资产受益期长,可在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以上使企业获得预期经济效益,但这些未来经济利益具有不确定性。由此可以认为,无形资产具备非实物形态,但又区别于货币性资产,后者依会计惯例视为长期资产,是企业在一定经营周期中获取经济利益,因而不是流动资产;知识产权虽能提供未来经济利益,但利益预期具有不确定性,其收益额及收益期会基于各种原因产生波动。(3)知识产权是一种具有独占性质的法定无形资产。在国内外会计惯例中,无论是采取概括主义方法定义无形资产,即这一资产“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还是采取列举主义方法给出无形资产范围,即“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在这些规范性文件中,无形资产的构成要素主要是一种法定权利,或者说知识产权的资本形态表现为一种法定无形资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独占性无形资产,不同于有形资产。在市场上,可以有许多相同内容、相同功能、相同性质的有形资产,但不可能存在着内容、功能、性质相同的无形资产。亦言之,在两个或两个相同的有形财产之上,可以拥有各自独立的财产所有权;而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知识产权,权利只能授予其中一个。总之,在管理学那里,知识产权是“以专属支配权为本质的知识资产”。[6] 知识产权只有实现资产转化,才能作为企业可利用的无形资产。首先必须承认,知识产权是法定无形资产的基础。这即是说,没有知识产权,就不会有法定无形资产;但有了知识产权,并不当然产生法定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的产生,以国家主管机关授权为依据,这是一种法律上的认可。而知识产权在企业中成为无形资产,主要以取得经济效益为标准,这是一种市场上的认可,可以说,知识产权为企业带来某种经济收益的可能性,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规模与企业盈利的实际水平并不产生必然关联性,要使这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变成产生收益的现实性,则要采取措施 和创造条件,促使知识产权转化为无形资产。[7]知识产权转化为无形资产,一般应经过以下过程:一是应用化,即知识产权所涉及的知识、技术已应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基本体现或完全体现其使用价值;二是商品化,即知识产权已经为企业创造了经济效益,通过与他人的交易,在交换价值中实现其价值;三是资产化。即知识产权经评估或合同确认其价值,且企业将这一价值计入“无形资产”账户。[8]只有完成上述过程或达到这三条标准,知识产权才是完整意义的无形资产。 二、知识产权与企业战略资源 企业资源是企业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在企业战略管理研究中,企业资源分为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能力三类。其中,有形资产是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及其他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的财富资源,诸如厂房、设备、土地、其他资本货物和债券、债权和银行存款等。无形资产包括知识形态资产、人力资本资源、技术资源、声望、数据库等。能力的内涵是把一组资源结合起来用于执行一定的任务或活动的技能,它包含着个人的技能或群体的技能,也包括将企业狭义资源进行整合的组织路径和相互作用。[9]从企业资源与竞争优势的关联性来看,可分为一般资源和战略资源。战略资源是指能够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的资源,该类资源具有独特性、有价性、不可替代性、难于模仿性、可持续发展性等要素。 无形资产比有形资产更具企业战略资源的特质。“无形资产是各行各业的必备资源,它在单位总资产中的比重有超过有形资产的趋势。世界上当前单项资产价值最高的是无形资产,经济技术寿命最长的是无形资产”。[10]现代化的企业经营应以无形资产经营为主。原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史蒂文·沃曼曾指出,“我们的社会已经由以工业为基础的时代,进入到了以知识为基础的时代。在这个社会中,知识产权、软资源和其他迅速增长的无形资产,构成了创造财富的主体资源”。[11]对于企业而言,知识经济带来的是财产结构的重大变化,企业固定资本、金融资本的重要性已经让位于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一些跨国公司形成了大量高质量的无形资产。据统计,微软公司的无形资产超过其总资产的70%。OECD成员国的无形资产已超过总资产的60%。1982年,美国500家代表性上市公司的市值中,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38%;到了1992年,比例发生逆转,两者分别为38%与62%;在2002 年,有形资产比例缩小到了13%,而无形资产比例高达87%。[12]无形资产要素中最具战略意义的是知识形态资产。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已经打破了国界在全球范围内活动,促进了全球经济的发展。在WTO 框架下进行的国际贸易,无论是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许多都与知识产权有关。在国际上,发达国家和他们的跨国公司极力将其拥有的智力成果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最终形成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正如英国政府的一份白皮书所指出的那样,竞争的胜负取决于我们能否充分利用自己独特的、有价值的和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资产,而这些资产就是我们所拥有的知识产权。[13]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战略资源,即无形资产中的知识产权。美国学者普拉哈德和哈默于1990年在《哈佛商业评论》的一篇论文中提出了核心竞争力的概念。他们认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取决于企业的竞争能力,而企业竞争能力包含许多因素,如获取资源的能力、掌握某种重要技术的能力、创造低成本的能力、开拓市场的能力,构建市场营销网络的能力等等。但是并非每种能力都同等重要,只有那些使企业保持长期竞争优势、获取稳定超额利润、明显优于且不易被竞争对手模仿、能够不断提高顾客价值并使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才是企业最关键的竞争力,即企业核心竞争力。[1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围绕消费者的需求而构建的。在核心竞争力的这几大构成要素中,最容易为消费者所感知的就是技术和品牌。因为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最关心的不是某个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战略,而是其生产的产品,更确切的说是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牌价值。不管你的组织结构有多合理、战略有多科学、企业文化有多优秀,如果你的产品技术落后或产品品牌得不到消费者认同,消费者依然不会购买。所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终要落实到技术创新和产品品牌上来。 在现代市场中,技术创新需要一定的周期和较大的资金投入,而且需要承担较大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此外,由于知识产权制度中的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的存在,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与技术创新有关的知识资源的难度和成本都比较大,而这些因素决定了竞争者之间的技术差距。正是技术创新使得企业能够在市场上实现差异化的竞争,不仅能够在竞争中取胜,而且还能够获得足够的利润,保证企业的长久持续发展。 现代市场消费的趋势表明,消费者的消费已经由产品消费转向为品牌消费。这种消费趋势在消费行为上的体现就是崇尚品牌、追求品牌。一旦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确立,取得消费者的认同,品牌甚至可以成为产品高质量和高技术含量的代名词,在相同质量和技术含量的情况下,是品牌的声誉而不是价格成为了影响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是塑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而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商标权,保证了企业的品牌在正常情况下能够保持“唯一性”。成功的企业大都注重最大限度的发挥技术创新和品牌的竞争力。美国人常说:“不管是芯片还是薯片,能够赚钱的就是好片。”这其中芯片赚钱靠的是技术创新,而薯片赚钱靠的就是品牌。无形资产中的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战略资源,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具有以下作用:一是维护企业技术的领先性。知识产权制度对技术的保护主要是通过专利来进行的。在专利制度下,企业的某项技术经过国家专利部门批准,成为了专利,就可以在该国境内享有该项技术的独家使用权。企业在某个技术获得专利后,以其作为基本专利,并将有关改进技术及外围相关技术均申请专利,从而形成一个由基本技术同外围相关技术一起构成的专利网。这种基于企业强项技术的专利壁垒,使竞争对手无法突破。所谓专利网,实际上是堵住了竞争对手在技术上前进的正常道路,竞争对手要想绕过这些专利构筑的障碍,就要从非正常的技术角度进行创新,但这些必然要耗费大量额外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大企业的经营成本。况且,当该企业基本技术专利到期后,其对竞争对手的专利围困并没有消失,外围技术专利仍然有效,依旧可以保证该企业在技术方面的领先性。二是保证品牌的独特性。商标是消费者与企业发生联系的中介和桥梁,消费者一般不同企业直接打交道,而是通过产品的商标来认识企业。消费者对商标的印象实际上就决定了他们对于企业的印象,而一个企业的品牌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成本才能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对于一个有竞争力的企业而言,最担心的就是自己产品的商标与其他产品的商标发生混淆,使消费者不能将本企业与其他企业区分开来,出现其他企业对本企业“搭便车”的情况。由此可见,企业必须维持自己品牌的独特性。商标法具有保证品牌的独特性的重要功能。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如果企业对其商标进行了申请注册并获得批准后,那么未经该企业允许, 在其所申请的商品类别和相似的商品类别内,就不能再有其他的企业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一旦企业商标成为了驰名商标,它还能够受到商标法的特殊保护,更能够彰显自己品牌的独一无二性。 三、企业无形资产运用中的知识产权战略 在企业无形资产资源的运用过程中,应考虑产品属性、技术进步的速度,消费者的特点以及同一企业不同品牌之间的溢出效用,[15]既要充分发挥各个知识形态资产的效应,又要以形成强势技术和培育强势品牌为中心来构建企业市场竞争中的长久优势。这即是企业知识产权一体化战略的重要举措。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以来,许多跨国公司已经跨越了以往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的发展阶段,更多地依赖于“创新研发”与“市场营销”两大主轴,即通过技术与品牌所依附的知识产权去维护和扩展自己的竞争优势。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知识密集型产品和服务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越来越多。在国际市场和对外贸易方面,知识产权控制了大约一万亿美元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知识产权领域已经成为全球企业竞争的关键战场。对于跨国公司而言,知识产权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知识产权是跨国公司进行投资的首要资本。企业的资产构成往往可以反映出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知识经济时代,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的比例越重,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明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越强。世界五百强企业的前十名,无一不是拥有高质量知识产权的企业。据统计,一种新型化学药品或生物药品的开发需要1~6 亿美元,并花费十年的时间才能投入使用,但如果药品研制成功,将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因此,跨国公司为了占领市场,纷纷将知识产权作为最有回报的资本。第二,知识产权是跨国公司进行竞争的重要工具。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跨国公司之间、跨国公司与本地公司之间的竞争逐渐转化为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密集型产品和服务在国际贸易中的比例逐年上升。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跨国公司频频以知识产权为武器对我国企业实施打压。从DVD等专利纠纷到丰田诉吉利的商标侵权,虽然表面上是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但本质上就是国际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可见,即使跨国公司拥有企业规模大、销售网络广、资源整合率高等优势,但其从来没有放弃使用知识产权制度来强化其竞争优势。 作为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主角,跨国公司已经将知识产权视为其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利用自己的知识产权,就是维护和扩张自身的竞争优势。因此,跨国公司通过多种途径来实现自身知识产权利益的保护。(1)通过知识产权构筑合法“贸易壁垒”。在国际市场,跨国公司利用其资金和技术优势,熟练运用知识产权规则对中国企业构筑新的但又是合法的“贸易壁垒”。一是“技术壁垒”,即影响甚至控制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化工作,将技术标准溶入技术专利之中,占领产业链的高端区位并获取高额利润,导致使用外国技术标准的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遭遇生存困境;二是“绿色壁垒”。即制定国际认可的环境标准和绿色标准,提高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商品准入标准,导致不符合国际认证的绿色标准和缺乏统一质量保证的出口品牌的中国农副产品、电子产品,在出口时屡屡受阻;三是“反假冒壁垒”。即动用《知识产权协定》新规定的海关措施,对一些冒用他人商标、商号、地理标志的中国出口产品,采取查封、扣押的“反假冒”保护措施。(2)通过技术转让延长知识产权实际收益期限。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同国家对消费品的需求水平也存在着巨大差异。一项在发达国家的前沿技术放在发展中国家可能无法实现其经济价值。但是随着发展中国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技术的经济价值会在该地区内逐步得到实现。一般而言,跨国公司往往通过四个途径对外输出技术,即:输出产品、出售专利、与政府合作和在外国投资。这四种途径事实上都是在输出的过程中获得较高的企业竞争力的过程。就同一种技术产品而言,在技术水平明显较低的市场上出售有更强的竞争力。出售专利予第三方也是延续专利实际寿命的手段。可以说,技术转移是跨国公司全球经营战略的需要;同时,知识产权只有在技术转移的过程中才能获得最大效益。因此,跨国公司往往利用地区经济的差异性,通过跨国、跨地区技术转移来赚取其知识产权最大可能的利润。 总之,从世界范围来看,跨国公司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整体战略目标是,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增强其自身优势,同时,通过政治、经济等各种手段影响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进程,使制度的变化有利于保护其竞争优势。 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在知识产权一体化、国际化的潮流中,必须遵守《知识产权协定》所规定的国际义务。处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我们必须在统一的规则下参与竞争,如果坚持按照我们自己认为“适当”的水平来保护知识产权,只能导致“闭关自守”进而“自我淘汰”。正因为如此,中国企业需要认清形势,适应和参与在统一的规则之下与外国企业展开竞争。但是,我国企业对此明显准备不足,其面临的知识产权困境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缺乏从低水平保护到高水平保护的必要过渡期。西方国家既是知识产权的最早创制者,也是知识产权的最大受益者。他们的知识产权制度大抵经历了一个从“弱保护”到“强保护”的缓慢过程,而且这种由弱到强的转变都是根据发达国家本国企业的自身发展状况来决定的。发达国家的一大批企业就是在这样一个缓慢的过程中逐渐做大做强。可以说,发达国家以知识产权为公共政策工具来为本国企业的发展和扩张保驾护航。然而,21世纪的中国企业面临的是一个完全不同的环境。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在知识产权一体化、国际化的潮流中,必须遵守《知识产权协定》所规定的国际义务。《知识产权协定》确定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最低标准”,扩大了保护范围。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就必须达到以往只有发达国家才具备的标准。(2)缺乏应对“知识产权陷阱”的经验。在中国市场,跨国公司往往是“产品未动,知识产权先行”,对中国企业设置了“知识产权陷阱”:他们基于研发优势,在我国大量申请专利,特别是在关键技术、核心技术领域“跑马圈地”,对中国企业形成专利合围;在合资合作过程中,利用资金优势,收购乃至消除中国企业的民族品牌,极力运作外来品牌占领中国市场,削弱中国品牌已形成的传统影响力和未来竞争力;加强对中国企业侵权指控,甚至组成来华“打假团”,以侵犯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为由,通过法律手段阻止和抑制中国企业的生存空间。相形之下,中国企业缺乏积极的应对方略。如果不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中国企业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都会受制于人。(3)缺乏有效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的条件、手段和社会环境。实现知识产权制度目标,有赖于一般社会条件的成就。这就是说,影响知识产品生产、传递、利用的基本条件必须具备,包括知识产权制度得以存在和有效实施的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物质设施和社会环境,以及基于知识产权政策导向而配套形成的相关公共政策体系。以专利制度为例。专利权是科技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其有效运作需要两个最重要的条件:第一,建立以专利权为导向的涵盖技术创新、技术成果转化、技术中介服务、技术产权保护的公共政策体系。在相关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不少行业和企业存在着有技术无专利、有专利无应用、有应用无产业的现象。第二,提供自主创新所需要的研发资金和物质条件。这一方面的问题更为严重,由于研发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到企业专利数量规模和质量水平,缺乏支撑经济结 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并拥有自主产权的技术体系,很多企业处在有“制造”无“创造”,有“产权”无“知识”的状态。 中国企业走出知识产权的国际困境,走向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市场,有赖于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和企业微观决策的施行:(1)政府公共政策对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的指引。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提高与核心竞争力的增强离不开政府公共政策的指引。对于企业而言,政府的作用主要在于:第一,制定新兴产业促进政策。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经济竞争能力、掌握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主要目标。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把发展新兴技术产业摆到优先位置,在财税、信贷和采购等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新兴科技的知识产权申请、管理与利用制度应与有关政策联动配套,即建立一个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公共政策体系。第二,调整对外贸易政策。实施知识产权兴贸工程,建立以政府政策为引导,企业为主体、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与运用的体系与机制,提高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扩大具有自主专利和自主品牌的技术产品出口,转变贸易增长方式,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跨越的战略目的。(2)企业知识产权运作一体化战略的实施。企业应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运用水平,着力实施以技术和品牌为主导内容的一体化战略:第一,以技术创新为基础,加强专利的申请与保护。掌握了专利,就意味着拥有了某种竞争优势。中国企业不但应该继续在科技创新上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更要将这种投入所形成的技术以专利的形式加以保护。实证表明,专利数量就意味着市场占有率,控制了专利就是控制市场。这是知识产权基本特征的集中体现。中国企业应积极创造、保护和运用专利,将其作为维护自己技术与市场优势的法律武器。第二,以品牌培养为核心,带动企业知识产的增值。商标的优势来源于产品的多样性和质量的稳定性,而产品的多样性和质量的稳定性的基础都是企业的创新。一方面,企业应该以质量为本,不断地为消费者提供创新的产品和高质量的服务。将商标使用到不断推出的不同的高质量商品上,使消费者由对产品和服务的认同进而形成对商标的认同和忠诚,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利用消费者对商标的认同,将成熟的商标不断使用在各种产品和服务上,以带动商品和服务的多元化发展。 经营论文:浅论电信产业模块化经营分析 首先考察了电信产业模块化经营的可行性,以为电信产业已具备模块化经营属性;其次分析了电信产业的四个模块组成结构及其各自的功能;最后分析了电信产业模块化网络系统的演变趋向。 截至2006年底,我国电话用户总数已经达到8.25亿户,其中固定电话3.7亿户,移动电话4.55亿户。2006年,全国通讯业务收进已经超过7000亿元人民币,电信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柱性和先导性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如今,我国已经是名副实在的电信大国,无论用户数目还是收进,均远远领先于世界同行。如此巨大的市场正吸引着全球投资者的目光。随着电信业的开放,国际竞争的压力会越来越大,我国的电信产业链上的所有企业都将直接面对跨国公司的激烈竞争,所以如何利用模块化机理更快更好地提升中国电信产业整体竞争力,是摆在企业界和学术界眼前刻不容缓、亟待解决的新题目,这正是本探究的意义所在。 一、电信产业模块化经营的可行性考察 并非所有系统都能模块化,产业是否能够模块化经营,取决于产业自身的特性。青木昌彦(2003)指出,模块是一种半自律性的子系统,通过和其他同样的子系统按照一定的规则相互联系而构成更加复杂的系统,它是可组合系统的、具有某种确定功能和接口结构的、典型的通用独立单元。一个系统是否可以模块化取决于它的可分解性,即该系统既能被分解成若干部件又可以进行重新组合,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不会失往原有的功能。一般说来,一个可以模块化经营的产业需要具备以下特征摘要:第一,业务具有可分性和相对独立性,即产业中的业务可以划分为不同的模块,且各个业务模块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相对独立运行;第二,具有能构成复杂系统的标准化接口每个模块内部的变动不影响它和其他模块的联结第三,具有明显的正网络外部性。这种正的网络外部性源自组成网络的各子模块之间的互补性,借助模块之间的连接而实现,而互补产生的价值将随着网络规模的增大而放大。 作为一种非凡的服务业,电信产业具有业务数目大、处理可标准化、处理模块间独立性强等内生特征,具备产业模块化经营的基本属性,具体体现在摘要: 首先,电信业务构件具有可分性和相对独立性特征。以移动通讯服务为例,其服务可以分为基本服务、增强型服务和增值服务。运营商可以针对不同的客户类型提供个性化组合的各种套餐服务。基本服务和部分增强型服务作为模块的元素构成不同的模块,而增值服务可以单独提供给用户,有一定的独立性。李靖华(2007)指出基本服务、增强型服务和增值服务三者之间构成可组合模块,而一些基本服务可以成为服务通讯产品的总线级构件,其通讯业务流程系列环节同样具有独立性和可分拆性。电信服务提供中,以运营商为基础和核心,网络设备提供商、系统集成提供商、终端设备提供商、内容及服务提供商、软件开发商等众多企业或机构和客户之间进行交易,上下游模块可以独立决策和变动,事件的受理和处理可平行进行。 其次,电信市场具有典型的双边市场特性。给定每一端市场的定价总和,假如交易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量和价格结构或两端用户的相对价格有关,这样的市场就是双边市场。双边市场中的网络外部性是一种具有“交叉”性质的网络外部性,这个网络外部性不仅取决于消费该平台产品的同类型消费者数目,而且更取决于消费该平台产品的另一类型消费者数目。 电信产业是一个具有典型的规模报酬递增和双边市场特性的行业。在电信市场中对电信运营商提供的平台服务需求方有两类,一类是消费者,另一类是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众多电信企业。消费者对电信服务的需求不仅取决于服务用度和在某一网络的其他消费者规模,而且取决于为该网络提供服务的电信企业规模;同理,电信服务商对运营商平台服务的需求不仅取决于提供服务的本钱和其他服务企业规模,而且取决于某一电信运营商在网的消费者规模。只有这两种类型的顾客群体同时出现在平台中,并同时对该运营商平台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有需求时,该市场提供的平台产品或服务才真正体现其价值,否则该平台的产品或服务毫无用处。因此在电信市场中存在着一种相互的“交叉网络外部性”效应,这种特性要求运营商必须公道的双边定价,利用模块生产网络创造消费者和通讯软硬供给商及整个电信产业链共同参和的价值创造,而不是片面地追求自我价值的提升。 最后,电信产业具有专业化分工、技术标准性的特征。电信产业技术标准化首先体现在严格的产业标准和互联互通准则上,除此之外,尽管电信服务提供涉及网络设备供给、软件供给、系统集成提供、内容提供商、应用服务提供、传统产业的服务供给等多个庞杂环节,但每个构件和流程分工明确,具有事件处理和工耗可明确计量、质量标准可明确界定等特征。电信消费者群体数目众多,使得目前电信业的工作流程高度依靠计算机系统,实现了批量化、标准化服务提供。 综上所述,电信产业系统由一系列子系统(模块)构成,它们各自之间保持相对独立性,但又在通讯服务的提供中密切联系和协作。电信产业通过标准化的界面接口治理,将独立的子模块系统最大限度地联结起来,在实现平台和资源共享的同时,也极大扩散了覆盖程度。电信产业相关各方通过制定同一的标准协议,使得运营商、手机制造商、内容和服务供给商、后台(应用平台和软、硬件)提供商等相关企业可以在共同的协议标准下运作,电信产业无疑已具备产业模块化经营的行业属性。 二、电信产业模块化网络系统 电信产业模块化经营是指通过对产品进行模块化设计、生产和交易的基础上,对电信产业的各项业务进行高度专业化分工和合作,实现产业内的系统整合。传统理论视企业为一个功能完备的封闭体,相互间进行你死我活的对抗。然而,竞争的全球化、个性化、多样化和快速变化的需求以及模块化生产方式使得在当今经济条件下,任何单个企业的能力和资源相对于有效实现市场机遇而言,都显得十分有限。企业间必须建立关系复杂而又紧密的模块分工网络,形成竞争和合作并存的产业价值链,即通过模块化分工来实现共赢。在模块化时代,成功企业关注的中心首先应该是整个产业模块网络的价值创造系统,而不是企业本身。企业战略治理的关键任务是,公道布置产业链中各企业的角色、地位和功能,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且激励 产业链中的各个角色往联合创造价值。在电信产业模块化网络中,产业所有参和者都参和到价值活动中来,通过对电信产业模块分解,并借助运营商网络这一平台,实现一个具有协同效应的整体模块化价值创造系统,达到电信产业价值创新和发展的目的。具体而言,电信产业的模块系统主要包括摘要:网络设备提供、终端设备提供、增值服务提供和交易清算模块(见图1)。 (一)网络设备提供模块 主要由网络设备提供商、芯片厂商、测试厂商和运营商构成。其中,网络设备提供商为运营商和应用服务提供商提供网络设备及运营支持系统和运营平台。芯片厂商为网络设备制造商提供网络设备的核心芯片,或通过和设备制造商之间的专利许可、转让以及知识产权谈判等方式,为网络设备提供商提供制造芯片的核心技术。测试厂商通常为网络运营商提供测试服务或者测试设备的厂商,其测试结果直接左右着运营商对网络、设备的选择和下一步的发展规划。 (二)终端设备提供模块 主要由终端制造商、芯片厂商、测试厂商、终端软件提供商和运营商组成。其中,终端制造商为用户或者运营商提供手持设备终端,随着时代的发展,需要终端提供商不仅能够提供各种标准的手机,而且还需要结合运营商的业务设计专门的终端。芯片厂商为终端设备制造商提供手机的核心芯片,或通过专利许可、转让以及知识产权谈判等方式,为终端设备提供商提供制造芯片的核心技术;测试厂商主要为行业准进提供终端设备的检测服务;终端软件提供商主要为移动终端提供各种操纵系统和应用软件。 (三)增值服务提供模块 主要由电信运营商、系统集成服务商、内容/服务提供商(SP/CP)构成,其中,运营商负责设计和提供各种增值服务;系统集成服务商主要负责为运营商或者SP/CP提供增值服务平台、某个具体业务的软件解决方案等;内容提供商利用业务的专业化分工和集成上风,为用户提供丰富多彩的内容;服务供给商以专业化、个性化定制服务进行改造开发和系统集成工程实施,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全面解决方案或服务。 (四)交易清算模块 交易清算模块由运营商主导,产业链全体成员参和其中。其中,运营商负责收取电信用户支付的通讯费和信息费,然后再和电信产业链中的其他成员进行结算,内容提供商从运营商或服务提供商处根据合作协议获得收进分成;服务提供商从运营商处根据协议获得用户使用服务信息费分成;网络/终端制造商获得设备销售利润、运营约定制补贴等额外收进;电信运营商获得用户通讯用度、信息用度分成。 在上述四个价值模块中,交易清算模块处于核心地位,通过交易清算模块确定的公道利益分配机制,使整个电信产业协调成为一个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模块价值群网络,并且随着电信业务的发展,一个好的交易清算模块能够在产业价值创新的过程不断延伸,在原有的价值成员基础上吸引更多的价值创新成员加进合作体系,电信运营商更是起到了模块整合平台的不可替换功能,董爽(2007)指出,运营商的价值创造能力体现在客户基础、运营效率、营销品牌和资源整合、市场规划等方面。运营商网络构成价值网业务交换的媒介,业务通过媒介交换实现客户价值,从而实现业务价值。运营商拥有的客户和通讯网络平台为价值网中各业务实现规模效应提供了可能,为整个价值网提供了客户基础;网络的运营质量是价值网提供各种高质量业务的保证;运营商还是价值网中规则的制定者,也是价值创造过程的组织者和治理者。 三、电信产业模块化系统演变趋向 当前,随着数据增值业务快速发展和3G时代的日益邻近,电信产业模块化系统演变呈现出如下趋向。 一是电信产业链由链状演变为网状结构。纵向方面,新加进环节增多,更为细分化;横向方面同一环节内的企业不但数目大幅增加,而且更为专业化。由于价值创新机会越来越多,因而模块价值创新系统中的价值变得更加密集,这种趋向要求电信企业对产出重新定位或重新创造,和其他模块供给商或模块生产网络结成同盟,以使企业的能力和价值创新活动相匹配。此外,随着技术融合的背景下催生业务融合,其他行业信息化的开展,和电信业呈现越来越多的交叉领域,其他行业也可视作电信产业链的组成部分。 二是在电信产业模块价值创新系统内部,各环节对价值创造的贡献被重新界定,价值和利润在系统中发生转移,向对价值创造起关键功能的环节聚集,表现为网络运营环节的价值将不断下降,内容和应用方案将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因而电信运营贸易务外包成了必然选择。同时,每一环节的运作效率对整个系统的影响越来越大,各成员企业间联系更为紧密,逐渐发展成以战略同盟、上风互补,资源共享、流程对接和文化融合等为特征的深度合作。 三是由于3G技术的开放性和不确定,必然要求以顾客和应用方式为中心对电信产业进行模块化分解,因此对电信产业相关标准的竞争将越来越成为产业价值竞争的重要方式。 四是在三网融合、固定和移动融合(FMC)的技术背景下,原来看似没有联系的不同产业变得越来越相关联,并出现重叠、替换、交叉和趋同等变化,并且不同模块生产网络之间加速价值整合的步伐越来越快。它们相互间的协作关键就在于公道的结算、利润分配模式,只有双赢的分配方式才能保证跨行业业务的顺利推进。 经营论文:对移动通信向信息经营方向发展的探讨 摘要 本文通过对邮电分营、电信重组后通信和信息市场格局变化的分析,提出移动通信公司作为主体通信企业之一,不仅要大力发展移动电话用户,扩大市场占有率,而且要向信息经营方向发展,大力开发信息广告业务。利用移动通信系统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独特的业务功能,将通话传递与信息传播相结合,并以多种经营方式(如组建移动信息公司)运营操作,在广阔的信息领域占有一席之地,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关键词 移动通信 经营策略 1移动通信向信息领域发展的必然趋势 自80年代末期我国引进移动通信系统以来,即以一发而不可收的态势迅猛发展。全国移动通信网逐步完善,移动电话用户成数量级地增长,使得传统电话业务币场发生了深刻变化。 移动通信系统就市场占有率和电话普及率而言,虽然尚不及固定电话,但它的增长幅度,却超越了固定电话。 这种变化,突出地表现在移动通信的发展趋势上。与固定电话相比,移动通信更适于全球个人通信的发展趋势。 这种变化,还表现在信息经营方面。信息的本质是流动的。与固定电话相比,移动通信更适于瞬息万变的信息流动,从而开发更加广泛的信息业务。 这种变化,是邮电分营、电信重组为移动通信带来的一个历史性机遇。即移动通信系统从分支地位一举成为主体通信企业之一,使得它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有更多的主动权。移动通信面对的市场有更大的潜力和可塑性。 邮电分营,使原来那种政企不分的混合体变成真正独立经营的企业,邮政和电信各自走上独立发展之路。它使得中国电信可以轻装上阵,得以摆脱以往那种相互依赖自我迁就的局面,增加危机紧迫感,刻苦寻求经营之道。电信重组后,移动通信尤为如此。 邮、电、移三分天下,同是信息产业的骨干力量,但它们在信息产业中的基础不同,表现不同,信息经营地位自然有所不同。 信息经营是指,邮政、电信和移动通信企业利用现有网络资源,从事信息采集、编制、传递、传播、中介、、合作开发等经营服务活动,利用信息资源创造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的过程。 邮政企业似已意识到依靠单纯信息、实物传递已经不能摆脱在通信市场上的被动局面。他们利用邮政网络,在传统信函业务基础上变换花色品种,办起的商业信函、广告速递、明信片。礼仪通信等业务,带有一定的信息经营色彩。但他们在信息采集、编制、传播等方面创新不足,保守有余,并没有取得信息经营的长足进步,使得很有发展前途的几项新业务起伏不定。他们的经验教训应当引以为鉴。 电信企业从单纯信息传递(传输)向信息经营方向发展步伐稍快。程控电话异军突起之后,随之而来的一系列新业务竞相崭露头角。数据通信、可视图文、电子信箱等业务本来是从事信息经营活动的极好手段,只可惜应用不善,并没有带来预期的经济效果。好在计算机通信(如互联网)后来居上,但仍未摆脱单纯信息传递的巢日,多半起“桥梁”“公路”作用,而没有大踏步向信息经营方向发展。只有电话信息服务台(160、 168)名正言顺地登上了信息经营的大雅之堂,取得了信息查询和广告通信方面的诸多收益。他们的成功经验是值得借鉴的。 目前移动通信系统在信息经营方面尚属白纸一张,暂无经验可谈。一方面,在电信重组以前,受电信经营管理体制的制约,移动通信没有在信息经营方面得以施展;另一方面,拘于移动电话组网。放号、维护等诸方面的压力,尚来不及将信息经营摆上议事日程。但随着移动通信系统日趋完善,移动电话新业务陆续推出,信息经营不仅有了较为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而且有了一定的精神准备。 综上所述,总体来看,名为信息产业的邮、电、移三支骨干力量,在整体营销策略方面,尚未调整到信息经营方向上来。从上至下强调的是“放号”多少,“ 能力”多大,主要靠“邮资”、“话费”来维持收入水平。打破单纯信息传递的固有模式,向信息经营方向发展,是信息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移动通信系统来说,正确地估量自身在信息产业中的地位,趁着其他通信方式在信息市场遗留的大块空白,将信息经营纳入移动通信主体经营战略目标,是非常必要的,有益的。 2移动通信向信息领域发展的营销策略 信息经营之所以要摆在移动通信企业的战略地位上,这是因为信息经营与单纯信息传递的性质是不同的。 单纯信息传递源于传统的邮电通信性质。“邮电通信业:承担信息传递、办理公众通信业务的生产部门,由邮政和电信两部分组成。邮政是利用各种运输工具传递实物载体的信息为主的产业;电信是利用有线电、无线电、光或其他电磁系统,对符号、信号、文字、图像、声音或任何性质的信息的传输。发射或接收的产业 ”“邮电通信业通过信息传输和邮件传递产生一种特殊的效用,这种效用把社会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有机地联系起来,缩短时间和空间距离,加速社会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直接为社会产生巨大的效益” 传统邮电通信性质将邮电通信定位在一个阶段——信息传递阶段。而实际上,信息从产生到消费何止一个传递阶段。单纯信息传递概念是在计划经济时期产生的,那时的“社会分工”注定要求邮电通信只管传递信息,“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地为党政军民服务,而对于信息内容不必涉及,也就没有必要去组织开发信息资源。信息传递是信息经营的一部分,这部分就是“通信”。当然通信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但它并不能囊括信息经营的全部环节。 信息经营是有效利用信息资源的表现。社会生产生活的必然性和偶然性,使得信息事件源源不断地产生。有的信息可以就地消化,有的信息则需要流通和传递。这就为信息经营提供了用武之地。信息经营和单纯信息传递的区别,就在于前者不仅注重于信息传递的速度和质量,而且注重于信息来源的组织、素材的采集、资料的编辑、内容的扩散和信息消费的反馈等等。如果说,单纯信息传递传递的是个别的即时的原装的实用信息,而信息经营传递的信息,则是能用的,预设的,包装的实用信息。 移动通信为用户提供通话服务,体现了信息传递的个别性、即时性与实用性。移动通信承载的传真、数据、语音信箱等 项目,是信息传递范围的扩大和通信服务功能的增强。而信息点播、[!]短消息服务等项目,则是信息经营范围的扩大和增强。这是因为,信息经营已经将个别信息转为通用信息,随机信息转为预设信息,原装信息转为包装信息了。 经营论文:试论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 摘 要:所谓金融业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在业务上相互融合、渗透与交叉,它突破了分业经营业务模式的局限,借助金融创新手段不断丰富金融产品内涵,提高金融市场资金运用效率,为有价值的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奠定架构基础。本文就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 一、我国金融业进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 混业经营模式源自德国全能性银行,其后相继被美国、欧洲大陆和日本等国家金融业效仿,并由此推动了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管理的发展。随着金融监管制度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技术日益成熟,金融混业经营逐渐成为现代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趋向。 我们要明确混业经营已经是大势所趋,不会因为金融危机的影响而改变。 (一)客户需求的综合化要求我国金融业必须不断地进行金融创新 客户对金融产品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大多是综合性需求。消费者对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是金融混业的市场压力。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随着收入的日益增加,对投资品种的多样性和金融服务便利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客户需求的综合化要求我国金融业必须不断地进行金融创新,而实行混业经营则是最优的出路。客户对金融商品需求的综合化,促使金融业改变陈旧单一的经营理念。客户除了对传统金融业务如存款、贷款、结算等有需求,对保险、基金、债券、股票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客户希望获得“一站式”全程金融服务,即在一家金融机构能得到多种不同的金融服务,这就要求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不断推进金融创新,组建“金融超市”以满足顾客的需要。 (二)金融市场的开使得放实行混业经营的需要更迫切 中国的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以混业经营方式为主的跨国金融集团公司将从各种渠道分别进入中国的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从分业逐步走向混业经营,是中国金融发展的必然选择。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服务贸易业的过度摩擦。如果未来在银行和证券市场之间继续保持过于严格的管制、分割,缺乏良性的资金互动机制,工具和业务品种单一凝固,将严重制约我国银行和证券市场各自的竞争力和发展动力,在外来竞争的压力下,我国银行和证券业各自的生存危机空前加剧。故我国必须牢牢把握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适时地将金融发展模式过渡到混业经营模式。 (三)信息技术的进步使得金融全球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信息共享已成为一种趋势,而信息共享必然会导致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整合,从而模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业务、保险业务之间的界限。其次,金融全球化的步伐加快,国际资本的大规模流动,金融业务与机构的跨境发展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使得很有必要采取混业经营的方式以适应这一全球化的趋势。 (四)金融机构增强盈利能力的需要 从我国银行业的角度出发,混业经营的内在要求已经出现。银行存贷款增长趋势减慢,利差收益递减,特别是开放式基金的推出已对银行的存款业务产生较大的冲击。而分业经营导致商业银行形成以利差为主要收入的收入结构和资产结构,无法通过业务多样化分散经营风险。在混业经营的背景下,收入结构和业务的多元化成为可能,使银行的过剩资金找到出路,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银行的利润。银行可以寻求在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之外的金融业务发展,把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与新的金融业务结合起来,从而优化资产机构,增加赢利点,不用再一味的去追求资产规模上的扩张。 二、我国金融业进行混业经营应具备的条件 (一)建立和完善法制建设 我国虽然政策上对混业经营开始松动,但是现有立法中,并没有像金融体系比较完善的国家那样明确地颁布针对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法律。因此不仅要对现有法律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还要尽快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从法律上确定金融混业制度,使混业经营拥有合法的法律地位。金融业的体制改革应当以立法形式加以引导对其起推动作用。立法要根据金融发展和金融开放的要求,考虑未来混业经营、防范风险的要求及国际金融法律法规的标准,及时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并对已制定的金融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建立完善的内外监控体系 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保护金融机构自身安全运作与文件经营,以及规避风险的功能,是金融法律从规章和约束机制发挥作用的必要前提。我国金融机构在向混业经营转变的过程中,首先要做好自己的传统业务,增强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 (三)健全市场体制 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健全市场机制、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坏境。在资本市场上,推动银行、证券、保险企业之间的并购与重组,加强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壮大金融机构规模,以实现经营规模化、业务多元化。加快市场主体的培育,强化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监控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增强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 (四)完善监管体系 随着金融业改革的发展,金融监管法规和手段得到相当程度的发展,但目前我国用来规范和约束金融机构的法规还不成体系,监管机构缺乏有效方式和能力及时发现并处理金融机构中的违规现象。建立科学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是混业经营安全实施的重要保证。要发展横向监管模式,建立协调机制,强化合规性监管和安全性监管,在金融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防火墙,对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加以约束,搭建风险管理平台,完善风险预警系统,逐步建立起综合性的监管体系。同时,还要兼顾银行业利益和客户利益。 三、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模式选择 我国应当从国情出发,选择适合我国现状的混业经营模式,走一条渐进式的混业经营道路。从理论上讲,可选择的模式有三种。第一种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是指控股母公司作为一个纯粹的投资机构,仅负责外部筹资和对子公司的监控和投资,不经营具体业务,旗下拥有银行、证券、保险等子公司进行具体业务运营;第二种是业务合作模式,这是一种浅层次的业务合作方式,是指银行、证券、保险等独立的金融机构通过合同形式,组成松散的金融联盟以分享经营的好处;第三种是全能银行模式,即取消分业制下的严格限制,在银行内部设置多种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业务。 结束语: 通过比较发现,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最适合现阶段我国金融业的发展。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发达国家混业经营采取的主要模式之一,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使得我国混业经营将少走很多弯路。这种模式有利于发挥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优势,有利于节约成本,促进金融创新。同时,通过对存量金融机构的整合,可以推进我国金融增长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有利于控制金融市场风险。 经营论文:对专卖经营行业税收征管的思考及建议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大小商店逐步走向规模化经营,各种专卖店、商、超市如雨后春笋般地踊跃出现,成为市场经济一个不可忽视的新亮点。同时也给税收管理、日常巡查带来新的问题和思考,需要我们加以探讨与完善。 一、当前专卖行业税收征管的现状 据统计,我县城镇专卖店、、超市经营的纳税人有98户,经营方式很多,也很复杂,有的是原来的商店增加营业面积扩展而成的,规模不是很大,但品种齐全,批零兼营,大多是自己经营。有的是直接租用原来的商场,专卖店、大多是租用2到3间门面经营,有的是投资新建商场,聘请大量员工。 一是“双定”征收。主要是针对专卖店、以及家庭式的自主经营为主的业户,名义上以超市经营,其实,也就是原来的个体商店,只是改头换面,换汤不换药,“新瓶装老酒”,自主经营,自收自付,无账可查,税务机关只能根据其地段、生意好坏实行定期定额的“双定”征收办法,一般一定一年不变。有的采取成本测算法,通过成本加费用加合理利润倒推算出营业额,然后,核定其税额。这种方法简单,但不能准确核定其应纳税额、也不公正,征纳双方容易相互扯皮。 二是“查定”征收。针对有一定规模,大多数是合伙经营,有据可查,但账务不健全的小超市和专卖店、商。通过相关数据核定一个月的营业额,从而推算出全年的销售收入,然后根据淡旺季平均核定全年的税额,按月缴纳。这种方法进行评估不准确,税收流失较大。 三是“查账”征收。针对经营比较规范的超市,采取记录超市后台管理服务器上的销售来结算税款,这种结算需要超市的积极配合,超市收银台实行统一收款按期结算。例如:君发商贸1-4号收银台与公司出纳一天一核对,十天一结算,从各柜销货款中提取管理费。各项税费由公司统一缴纳。这种作法无法保证超市后台管理销售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方面增加了经营者的税负,同时,也给税源管理、日常巡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四是“电子”定税。无论超市、、专卖店大小,统一规定,对不同的地段确定不同的系数、将营业面积等相关数据输入电脑确定其税额,并通过张榜公布,领导审批,下达定额税款通知书,确定全年税额,按月申报缴纳。这种管理办法虽然科学,但也参杂了一些人为因素,不一定准确公平,容易引起上访事件。 二、专卖行业税收征管的难点 无论对超市经营,还是对专卖店、商的征管,在实际管理工作中,都有一定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收入”核定难。城区和集镇超市、专卖店、大多数是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由于经营方式灵活,很难确定其真实的销售收入。1、销售额很难掌握。农村集镇超市、专卖店多是个体经营方式、项目多变,进货渠道“灵活”,隐蔽性较强,现金结算居多,税务部门很难掌握其真实的收支情况,对其“应税收入”难以准确掌握。2、专卖店、超市经营电脑账目保存不全。超市、专卖店购进货物一般都是将货物品名、数量、单价以不同条形码形式输入电脑,销售时由电脑收款进行识别、结算收款和核算收入。有的专卖店、超市是当天结算,当天删除,有的资料保存一个星期,有的最多保存一个月,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对其销售收入进行核查。3、做假账现象普遍。有的、专卖店、超市的电脑可以随意修改,数据不真实,有的超市账外不开票收入占应税收入的一半以上,有的个体私营者在进货时索取专票到超市抵扣税款,有关业务往来抵账以物易物等隐形收入均不作销售收入,有的是不使用正规发票而使用其它销售凭证不具实申报纳税等等。这些收入税务机关很难核定,偷逃税收相当严重。 二是“税收”管理监管难。如今,超市行业已基本脱离手工或单机收银方式,而使用的是百年软件和正同软件,服务器(后台)/tamisv2.0版机(前端)的网络销售管理系统已成为超市主要采取的收银及管理手段。他们使用的管理软件似乎在软件中隐藏了避税功能,此功能在各软件公司的体现方式各有千秋,但最终结果都一样,那就是隐瞒真实的销售金额来达到直接偷税的目的,如使用最高管理权限进入超市管理软件的系统设置中按住指令的同时快速双击指定区域就会出现隐藏功能,此功能在输入最高权限密码后就可以直接调整超市公开数据的一定比例,可以随意将收入扩大或缩小多少倍,这样,被隐藏的销售收入就可以人为操作变小了。这只是其中的秘密之一,软件启动运行时还有特殊的程序,可以自动生存二套账,在查询功能上也有很多“玄机”,这已经是业主内公开的秘密。这些让税务人员防不胜防,给税收日常巡查、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是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难。税控收款机软件操作方便,成本费用较低,一台机器要使用多年,一个超市至少要配1-4台机器,如果全部更换成税控装置的收款机。1、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纳税人很难接受,工作难度较大。一台新的税控收款机少则6000多元,多则1万元多元,一个超市、专卖店、纳税人按1-4台测算,以前的全部废弃掉,损失过大,同时,也增加了纳税人成本。2、安装税控收款机控制销售收入后,超市的毛利润率平均不过15%左右,本身就是微利经营,如果按4%据实征收,超市税负过高,挤占了超市利润,无利可图。3、对专卖店、商的纳税人安装税控收款机,品种单一,成本过高,具实反映经营情况,因此,一些超市、专卖店、商对安装税控收款机普遍存在抵触情绪,不愿意接受,真正全部推行难度很大。 四是“租赁经营”确认难。当前,很多有一定规模的超市将柜台或部分场地租赁给其他经营者自主经营,有的直接将柜台出租给第三方,收取一定的场租费,有的是统收统付,税费由超市统一收取,代扣代缴,税务机关无法区分那些是租赁区,承包给个体经营,那些是超市统一管理的,在纳税问题上,双方互定盟约,相互推诿,逃避纳税检查,无法认定是否承包,其实,无论是那一种形式,税收并没有缴纳。因此,也没有被税务机关所管理,形成税收管理的“真空地带”。 三、对专卖行业税收管理的几点建议 针对超市、、专卖店现有税收管理现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完善: 一是推行税控收款软件。推行税控收款机,是国际通行对现金使用量大的专项管理,是实施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手段。当前,一些税控收款机虽然开发出来了,但是,技术不成熟、不配套,也没有统一,税务机关实际操作困难。税务系统要开发统一模式的税控收款软件。一是数据要有“可控性”。确保数据只能读写,不可删除、修改,而且规定“税控卡”的数据每月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向税务机关申报后系统才能继续运作,否则,系统自动锁定 ,从而确保税务机关及时掌握准确的销售收入。二是存储信息要有“永久性”。在税控收款机中添加一种“税控黑匣子”,能准确记录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对纳税人销售出去的货物,无论是否开具发票,税控收款机都能自动存储销售额,税控收款机的密码由税务机关掌握,税务机关按月将其中存储的信息和纳税人申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销售收入的准确性。三是巡查要经常性。发现未按规定使用或损毁税控装置的,可依照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是分类管理。1、对规模较小的超市、专卖店税收管理。一方面实行“双定”征收办法,同时安装税控装置进行监控,如果定税额数小于税控卡记录的开票数,则按税控ic卡记录纳税,并按有关程序对定额进行调整。另外也可按超市、专卖店的规模、大小、按行业规定实行最低税负率,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地段确定各行业的最低税负率作为系数,然后根据经营面积实行科学的“电子定税”,张榜公布,群众评议,领导审批,最后下达定额通知书,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2、对规模较大的,要强制安装税控装置,实行规范管理。一方面对超市、专卖店收款系统软件进行备案,以便税务部门了解纳税人软件的性能,当软件变更或者系统数据重新安装时应及时向税务部门报告,否则应视为非法销毁数据,同时,建议在超市、专卖店推行商品销售收款税控时,对超市商品的条形码管理系统也加入税控装置,把超市、专卖店商品的进、销、存都进入税务管理的视线,以防止经营者通过进货渠道弄虚作假、骗抵税款的现象。3、对达到一定规模的要建立健全账务,办理一般纳税人,同时,安装税控收款机,实行双向监管。对销售达到一般纳税人规模又不申报办理的,按有关规定对其一般纳税人标准征税。凡安装使用税控收款机的超市、专卖店、的纳税人,必须携带税控ic卡办理纳税申报、并确保税控ic卡记录的所有开票都申报纳税。另一方面要加强日常产生数据报表的检查,经常性地开展突击日常巡查,以防止纳税人随意备份,修改,删除数据,有效防止超市、专卖店、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4、对租赁柜台或场地的业户进行清查,账务健全的可实行查账征收,无账可查的,实行完全承包经营的,按个体户管理办法实行“双定”征收,可有效防止管理“真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四是查评并重。在日常征管巡查中,税务机关要把握尺度,对超市、专卖店、的纳税人的税负要进行纳税评估,测算行业平均税负率,以此来断定是否属于正常申报,低于最低税负率的要按最低税率征税,将其纳税申报作为异常申报,对超市运用商业企业“销售额变动率”、“成本毛利率”、“商业企业进项税额控制数”等指标,对其实行纳税评估,列入稽点,对偷逃税严重的要加重处罚,对严重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查处,不得手软,必要时,可进行公开曝光,以警示和教育进一步净化税收法制环境。 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对内要组织税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要系统地学习税控方面的知识,培养一批理论和实践都比较专业税控管理方面的技术人才,对超市、专卖店税控装置进行有效管理和全程监督。对外要加强宣传,宣传国家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对超市、专卖店老板和财务人员要进行多样化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对税收的认识,提高纳税意识,做到依法纳税的好公民。 经营论文:医院负债经营财务风险的评估及防范的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身体健康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度也尤为关注。但是在相关的医疗卫生事业在取得发展的同时,我们发现在医疗市场内部的竞争力也在逐渐增强。因此,大多数的医院都选择了负债经营,以求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并且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人们在关注到医院带来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关注负债经营可能会带来的风险。 一、医院选择负债经营的原因 医院为了在短时期内扩大自身的经营规模,拓宽服务的范围,一般都会选择负债经营方式,从而快速的提高自身在医疗市场内部的竞争力。但是从根本上出发,主要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1.相关的政府部门对医院没有实行有效的监管 医院要想扩大规模,就需要有大笔的资金,资金的主要来源就是从银行贷款,从而实施负债经营。但是政府内部的相关部门没有制定出具体的管理措施,使得医院的贷款以及融资的规模没有收到限制,无法进行科学合理的监管,导致近几年来医院筹资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最终形成了大规模的医院负债经营现状。 2.政府没有给医院投入充足的资金 在政府内部都设有相关的医疗卫生事业部门,主要的职能就是对公共事业、基层的卫生和公共医院进行管制。由于医疗卫生事业对公共事业以及基层的卫生比较关注,因此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对医院的资金投入就有所降低。与此同时,医院本身的流动资金比较有限,只能满足于当前的经营管理,无法满足医院的扩展需求。因此,很多的医院都选择了负债经营的经营模式,以脱离目前资金紧缺的财务困境,更能快速提高自身在市场内部的竞争力,扩大规模满足更多患者的服务需求。医院一般都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进行负债经营融资,也会采用分期付款或者是租赁的渠道来进行融资行为。 3.医院对负债经营缺乏相应的防范机制 医院内部的负债经营风险防范机制还不够健全,相关的债务责任追究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这就导致了医院的院长没有责任意识,不需要对医院内部的一切财务情况负责,为了追求自身的业绩或是政绩,就滥用职权为自身创设有利的环境来扩大整个医院的经营规模,没有节制意识大量的购买相应的医疗设备等等。缺乏防范机制的主要原因就是医院自身的经营流动资金不足,政府对医院的投入资金也有所降低,从而导致了医院出现了负债经营情况。 二、医院负债经营的财务风险 医院为了扩大规模和提升服务质量,一般都会出现资金短缺的问题,从而选择负债经营的经营模式,虽然这种方式能够缓解医院的资金问题,提高医院自身的影响力,但是过度的负债不仅不能环节医院的资金问题,反而会限制医院的长期发展,为其带来了较大的风险。 1.医院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财务危机的几率增加 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具有两面性,负债经营也是如此。从积极的方面看,负债经营能够快速的促进医院发展,扩大医院的影响力,但是从消极的方面看,负债经营可能会增加医院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财务危机的几率。因为医院的管理层在监督管理的时候没有有效的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从而导致了医院在进行负债建设的时候没有科学合理的考虑发展的规模,只是单方面的对医院进行资源投入,提高了医院在经营过程中的资本投入,转向了高成本、高风险和高负债及高科技的经营。由于没有有效的机制支撑管理,导致了医院在进行负债经营时,无法进行科学控制,容易出现负债的失控现象,引发医院的经营财务危机的几率大大增加。 2.医院的再筹资能力大大的降低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政府对市场的调控力度在逐渐的降低,对医院的贷款建设政策也做到了逐渐放宽,在为医院发展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的机遇。大部分的医院都会为了稳定经营或者扩大规模而出现了资金不足的现象,为了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医院会选择银行贷款或者分期付款等方式来实行融资计划,从而有效的应对政府对医院经营的投入资金转变。但是,我们不难发现,在政府对医院的投入资金减少的同时,对医院的贷款和负债行为的监管机制却没有得到有效的提升,导致医院在筹集资金时的随意性过大,完全没有考虑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盲目的筹资只会导致医院再筹资的能力大大的降低,为今后医院的经营带来的无法预估的影响,阻碍了医院的未来发展道路平稳及可持续。 3.医院的医疗风险快速提升 从目前的医院发展情况看,我们发现,患者在进入医院进行治疗的费用与医院的负债情况有关,负债的增加会提高相应的医疗费用。很多患者本身并不具有较强的经济能力,无法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而医院负债的增加将会为患者及其家属带来较大的医疗经济负担,医患关系将进一步加剧,导致医院的医疗风险快速提升。并且,我们也意识到医院的公益性日趋下降,究其缘由还是医院的过度负债经营造成的,医疗服务费用的快速增加引起了医疗的整体费用提高,使得社会对医院的怨言极大,打击了医院的整体公信力,增加了医院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降低了医院的社会效益,从医院的长远发展角度看,这样的做法是不值得提倡的。 三、医院负债经营财务风险的评估 1.财务指标设计原则 财务风险具有系统性,贯穿于医院价值活动的全过程,它不是离散的,而是连续存在于医院的整个经营活动。基于财务风险的特征,医院构建指标体系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系统性原则。财务风险指标体系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应对各类风险的各个影响因素都给与充分考虑;其次,目的性原则,设计医院的财务风险评估指标,应当目的明确,;最后,适宜性原则,设计的评估指标应能够适时、准确的反映医院财务活动的变化情况。 2.建立风险指标体系 遵循上述的标准,我们把风险指标体系进行分成两个等级。一级指标包括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运营状况及发展能力这四个方面:其中,获利能力指标包含净资产收益率、业务收支结余率以及百元固定资产医疗收入三个二级指标;偿债能力指标包含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以及利息保障倍数三个二级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包含应收医疗款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三个二级指标;发展能力包含资产保值周转率、收支结余增长率以及固定资产增长率。 3.风险指标的分析 (1)盈利能力 盈利能力是医院生存发展的前提,是医院获取利润的能力,是衡量医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包含净资产收益率、业务收支结余率以及百元固定资产医疗收入三个指标,指标越高,盈利能力越强,医院面临的财务风险越小。 (2)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是医院负债总额与资产的比率,这个比率越高,医院的风险越高,反之风险越 低;流动比率,他表示每一元流动负责有多少流动资产作为偿还债务的能力,这个比率越高,说明偿债能力越强财务风险越小。利息保障倍数是衡量医院长期偿债的能力,该指标越高,长期偿债能力越强,风险也就越小。 (3)营运能力指标 营运能力直接关系到医院的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关系到医院的生存与发展,包含应收医疗款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这三个指标,指标越高,资产营运能力就越强,财务风险越低。 (4)发展能力指标 发展能力指标是衡量医院后续发展的重要指标,包含资产保值周转率、收支结余增长率以及固定资产增长率三个指标,这三个指标越高,表面医院的医院未来的发展能力强,财务风险就小。 综上所述,各类指标是相互独立但有相互联系的,对于财务风险的评估,医院可以通过建模、评分等方法来对指标进行综合考虑,评定风险的大小,进而采取防范措施。 四、提高医院负债经营财务风险的防范对策 现如今,医院要想实现快速发展一般都是依靠负债经营,虽然这样的经营模式能够给医院带来短期的经济效益,但是过度的负债经营只会给医院的长期有效发展带来极大的财务风险。因此,我们必须结合医院整体的实际经营情况,采取科学合理的防范对策来提高医院在负债经营时的有效性,降低风险,保障整个社会群众的利益。 1.相关的政府部门要对医院的负债经营情况进行长期有效的科学监管 医院要想实现长远的发展,就要有效的控制自身的负债经营情况,这不仅仅关系到医院自身的经营发展,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对身体健康的要求,医院要考虑到社会群体的切身利益,从大方向上考虑,才能确定正确的发展方向。医院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需要政府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医院在进行负债经营的过程中,政府就要对医院进行宏观上的管理规划,认真的实行自身的监管职能,从而确保医院在进行负债经营时是科学合理的。首先,政府要对医院的贷款额度进行限制,对于重大项目的贷款要制定相关的标准;其次,政府对医院的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对贷款行为和负债行为进行宏观上的管理,监督其负债经营是否超额度;再次,政府不能对医院的经营不顾,放任自流,要建立起相应的监督机制,对医院进行严格的监督,并且健全考核体系,定期对医院进行科学全面的考核评估;同时,政府要在医院内部每个项目中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对医院进行评价,健全绩效目标评价体系,保障社会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后,对医院院长的任命要科学全面,改革医院高层的考核机制,确保医院内部的清正廉洁等等。政府为了有效的降低医院在进行负债经营时的风险,避免出现财务危机,要不断的强化医院内部对于负债经营的风险意识,给医院高层灌输管理之余医院的重要性,能够严重影响到医院的经营状况,也要加强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推进医院平稳和谐的发展。 2.提高医院对于资金的利用效率 要如何防范医院负债经营的财务风险呢?关键的要点就是对负债规模的控制,只有有效的控制了医院负债的规模,才能提高医院内部对资金的利用率。我们一般将一个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的负债规模,用资产负债率来表示,医院作为半公益性的产业,在负债经营时也可以用资产负债率来作为重要指标,以便于将医院的经营发展控制在一定的安全范围内。通常来说,若是当医院的负债经营的资产负债率在0%~30%之间时,这所医院的经营处于安全的正常范围内;但是当医院的负债经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50%,那么这所医院可能在对已有资金进行周转时会出现问题。因此,医院要着力关注自身的资产负债率情况,对其进行时时的监控,从而有效的提高医院可用资金的有效性,增加资金的利用率,从而提高医院负债经营的科学合理性。 3.提高医院负债经营的其他对策 提高医院负债经营的对策除了相关的政府部门要对医院的负债经营情况进行长期有效的科学监管和提高医院对于资金的利用效率外,还有构建相关的系统和建立合理的机制,例如医院内部应该构建相关的风险预警系统,在医院经营还未将要出现危机时能够及时的提醒医院的高层管理人员做出有效的应对;也可用建立有效的债务化解机制,医院在面对自身的负债情况时,可用做出科学有效的应对来达到发展经营的目的,以化解财务危机。医院也可以健全和完善内部的控制制度,对医院内部的资产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后,能够有效的对医院资产的管理进行强化等等,从而达到提高医院负债经营的目的。 五、结束语 从上述的情况中我们发现,医院在确定走负债的经营道路时,首先就是考虑在短时间内自身的经营发展状况,却没有有效的考虑负债经营可能带来的风险以及社会、经济损失。因此,本文主要对医院在负债经营时的财务风险进行预估,并且提出一定的防范措施,希望能够帮助目前医院负债经营所面临的困境。但是,现如今还是有众多的医院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走负债经营的道路,因此我们要从各个方面来分析医院选择负债经营的原因,由此进行分析探讨,通过研究来发现其中的不足之处,随着不断的研究,我们可能会发现更多的问题亟待我们解决,故而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负债经营的问题,就要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经营论文:现行企业经营者绩效评价方法的局限性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加剧,企业经营者在现代企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经营者是企业的核心和灵魂,是经济发展中的一种重要的人力资本。对企业经营者基于价值链的绩效评价体系的研究,将有利于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与激励机制,有利于对经营者的选拔、评价和成长,有利于实现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 一、价值链理论简析 价值链理论最早由美国学者迈克尔·波特提出。价值链理论认为:每一个企业都是用来进行设计、生产、交货以及对产品起着辅助作用的各种价值活动的集合。在价值链中,企业的价值链通常认为有三条,即纵向价值链、横向价值链以及企业内部价值链。纵向价值链反映了企业与供应商和销售渠道的价值链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企业可以通过考察供应商或销售渠道行为如何影响每项活动的成本,或考察其反面影响来识别这种相互依存关系;横向价值链分析反映了同类产品在不同生产者之间的价值运动状况,是企业确定主要竞争对手底数的基本工具,其意义在于找出与竞争对手在作业活动上的差异,扬长避短,选择适合本企业的竞争策略。企业内部价值链分析企业产品价值的逐步积累和转移,最后转移给企业外部的客户的价值增值过程。企业战略的实现是通过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法律管理等多种职能活动实现的。这些职能活动也是企业内部的价值活动,这些相互联系的价值活动构成了企业内部价值链的分析。波特认为,企业价值链贯穿着企业的每一项生产经营活动,价值链“无处不在”。 二、我国现行企业经营者绩效评价方法的局限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对经营者绩效评价的研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然而,传统的方法多数是将企业绩效评价与企业经营者绩效评价混合在一起进行评价的,这种评价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侧重于对经营者基本素质的评价,考评缺乏可操作性 对经营者的绩效评价注重于“德、能、勤、绩”的考评,考评的办法多数没有以量化指标为基础。由于考评标准中定性描述的内容居多,可衡量的标准太过空泛,实际操作时缺乏统一的尺度,也没能确切地反映出经营者的努力程度,另外考评过程看似严谨,但评价者一般由同级或下级组成,经营者绩效评价很容易流于形式。 (二)侧重于从企业绩效对经营者进行绩效评价 传统的企业绩效评价方法一般采用杜邦财务分析体系、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价体系等。一些单位近年来还积极探索采用了平衡计分卡、EVA经济附加值等企业绩效评价方法。但这些方法都不能全面、动态地反映经营者绩效,没有突出反映经营者在经营管理企业的过程中对企业经营、成长、发展所取得的成果和所做出的贡献。 (三)经营者绩效评价缺乏对经营者努力程度的反映 一方面,传统的绩效评价方法基于利润指标,一般没有考虑资本成本,不能反映资本净收益的状况和资本运营的增值效益,使企业或各部门的经理们倾向于只注重利润指标,容易导致其短期行为。另一方面,传统的评价方法没有能够确切地反映出由于经营者的努力,企业前后各期实际运营结果的差异并可以进行比较,也没能够衡量出在一定时期内由于经营者的运作,企业的经营绩效水平在本行业中所处的地位。 (四)经营者绩效评价结果没有完全与经营者薪酬结合 绩效评价是确定薪酬标准的依据,薪酬必须与绩效挂钩,这是市场规则,也是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有效激励的前提。很多企业存在经营者薪酬不与企业经营指标完全挂钩的状况,在薪酬激励中没有将企业经营者绩效与企业规模、经营难度和实现的经济指标挂钩,使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完全脱节,缺乏相配套的薪酬体系,也缺乏与之相适应的长期激励措施。 三、基于价值链的经营者绩效评价特点 (一)从绩效评价角度引导管理者进行经营目标管理,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基于价值链的经营者绩效评价,可使企业经营者的绩效评价建立在动态的价值链分析的基础上,以弥补长期以来对企业经营者的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传统的财务绩效评价方法的不足,即把企业经营者绩效评价作为一种反映企业过去的、历史经营状况,以事后为主的静态管理行为扩展为适应企业经营环境变化的、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相结合、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以促进企业价值增值、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动态管理行为,并把企业经营者的绩效评价工作纳入战略管理的全过程,以实现企业战略经营目标,体现企业的长期发展能力。 (二)体现经营者绩效评价是整个企业价值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基于价值链的经营者绩效评价,可以通过评价企业经营者绩效指标反映出企业的竞争实力,把握经营者绩效指标反映的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状况。根据价值链的要求,建立企业整体的统一的企业经营者绩效评价体系,以克服传统绩效评价大多只从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角度研究的不足,把企业整体利益、企业内部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实行全面评价和有机的结合。 四、价值链视角下的企业经营者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随着对价值链理论认同度的增加,企业经营者绩效评价体系也应在原有基础上逐步改进并完善。国家国资委、人事部和国家计委颁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指标,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某种程度上的绩效分析,但是其存在的问题也是值得思考的。为此,应设法建立在价值链视角下的企业经营者综合绩效评价系统,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者的绩效,反映企业经营者的努力程度。 (一)财务评价指标 企业经营者绩效是多层面的,评价绩效的指标既可以是财务性的,也可以是非财务性的。财务评价指标一直是而且也将继续是使用最广泛的指标,原因是企业的长期目标几乎总是纯财务性的,经营者财务绩效评价指标直接与企业的财务目标相衔接。在价值链视角下,为了有效反映企业经营者的综合绩效,财务指标从六个方面来反映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绩效:赢利能力、偿债能力、资产管理能力、成长能力、股本扩张能力和主营业务鲜明状况。其中前四个与我国现行的企业绩效评价系统评价的内容相同,后两个是根据上市企业的特点而考虑的。 (二)非财务评价指标 在价值链视角下,各利益主体均对企业经营者绩效提出相应的要求,员工、 供应商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不仅依靠财务指标对企业经营者进行绩效评价,也从非财务指标考察企业经营者绩效。非财务指标在价值链视角下与财务指标同等重要。以下将以三级指标体系构筑企业经营者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将绩效评价与激励机制相结合 绩效评价的结果与经营者的个人利益密切联系,对经营者绩效考评的结果应与行业的平均水平相比,如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则经营者仅仅得到工资报酬,企业剩余全部归股东所有。如果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则经营者就超出行业平均水平的部分在股东和经营者之间进行分配。经营者根据智力资本的贡献,按照“金字塔”的形式对属于智力资本所得到的剩余部分进行分配。通过这种方式,把绩效评价与经营者的激励机制结合起来。 经营论文:企业经营者应有的成本管理技能 摘要:中国有句老话:省钱等于挣钱。在经济生活中许多人都知道:利润=销售额-成本,所以对企业来说成本降低和利润增加的概念是可以互换的。在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延缓成本的降低往往是一种自杀行为。作为企业经营者,应当努力掌握成本管理的技能,唯有这样,才能走得更远,成功的希望也更大。文章从采购、产品设计、销售预测、商品价格以及劳务成本等几个方面对成本管理进行了全面的介绍。 现代竞争是成本的较量 高成长期与低成长期的经营相比,成本意识有很大的差异。高成长期市场不断扩大,经营者最关心的是销售的增长,成本意识较弱。但是,在市场有限,竞争对手拥挤的情况下,争夺就会通过价格来进行。即便经销独特产品,一旦类似产品登场后,仍要靠价格决胜负。 对成本敏锐起来 企业竞争以成本决胜负,从这个意义上说,成本感觉是经营者最为重要的经营感觉。 那么,经营者对有关成本的数字,应当怎样看呢? 第一,相对于销售额花费了多少直接成本。经营者不应该单纯地看直接成本,而应该看相对于销售额的比率。把附加值比率作为指标最合适。附加值即企业活动所产生的新价值。一般来说,包括零售和批发业的商业是指销售额总利润(销售额减去销售成本),制造业等工业是指加工额(生产额或销售额减去材料费、外协费),建设业是指完成加工额(完成工程额减去材料费、劳务费、外协费),这些数字相当于附加值,附加值与销售额之比为附加值比率。这几年的大致平均值,制造业为41~42,建设业为27~28,批发业为18左右,零售业为30。如果本公司的数字比这些平均值低,说明直接成本花费过多。在这种情况下,努力降低进价,降低对外协作成本等等,将成为经营的重要课题。 第二,直接成本以外的成本花费了多少。指标为销售管理费。销售管理费是指销售员工资、包装运输、广告宣传、接待交际等销售费加上有关人员工资、福利保健、办公用品、差旅、通讯、房租等管理费。销售管理费与销售额之比即销售管理费比率。平均值:制造业19,建设业约14,批发业16~17,零售业约28。超过了这个数值,则说明比其他公司销售管理费高。 第三,人事费的大小。人事费,是指关系到人的经费,合计为工资、奖金、福利保健费等。人事费与销售额之比,即人事费比率。平均值为制造业17~18,建设业12~13,批发业超过6,零售业超过13。人事费过大时,由于不能降低工资,只有削减人员或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努力提高销售额。也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必须关注每一个提高了多少成果。 以上三个数字是经营者应该看的最为重要的数字。另外,还有一个不可缺少的视点--单位小时成本和成果,即公司每小时花费多少成本,获得多少成果。 比起表面上出现的数字,严格地关注单位小时成本和成果更为重要。 一个立志成功的经营者为培养这种技能,不妨首先计算一下单位小时的人事费是多少,可能的话以十分钟或以一分钟为单位来计算,算算单位小时产生了多少成果。经常检查一下,到下班时是否还在全力冲刺;是否在拖拖拉拉地加班。 有的放矢的成本考虑 降低成本计划包括短期和长期两种方式。短期方式可称为临时的应急措施,一个月内可以完毕,分三步。 第一步:分析企业的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分析的目的是确定公司各个部门怎样合理配置和改编,把握三个重要规则: (1)控制范围:一个经理主管下属人员不超过10人,但不少于7人; (2)合适的汇报层次:最影响利润的部门经理应该直接向公司负责人汇报; (3)简化管理层次:公司负责人与基层管理部门之间的管理层次数应保持最少程度。 第二步:分析经营管理比率。 首先你需要一组最近5年(最好是10年)公司营运的详细数字。这些数字都是最基本的,如:销售量,毛利,销售开支,一般费用和行政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用,债务成本和税前利润等。了解这些数字相对于销售量的百分比,再对这些数字作宏观分析,先找出毛利占销售量百分比最高的年份,找出销售成本,一般和行政管理费用,研究和开发费用和债务成本占销售量最低的年份,如果有可能,你还应将你的数据与其他公司相比较,这样做,会让你大有启发。接下来是微观分析,确定哪种成本是在正常值以内,哪种成本占销售量的百分比不必要增加了。在这一步中你应该细分,比如原材料、固定资产损耗、人员工资、一些其它的制造费用等,其它如监督管理费、销售人员工资及佣金、仓库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固定开支、差旅费和招待费等,分门别类。应该想方设法将这些费用降低。 第三步:工作 抽样。 工作抽样是对工厂内或公司内不同工位的活动频率和效率进行抽样,能明显地反映出工人和机器两者的生产率及低效率的程度。 它是从一个工作抽样观察员进入车间或办公室的一个特定部位观察特定职能开始的。该观察员记录每个人在做什么,他们做事的速度,每台机器或每个职能发生了什么。凭借这些任意观察结果,企业主能探知操作者或机器在安装、操作、维修保养等方面所花的时间以及操作者的工作节奏。 工作抽样必须安排企业内部有经验的雇员,或者是外部的、在这方面有能力的咨询专家。事实上,组织机构分析以后的那个星期一,经营者必须和工作抽样专家坐下来讨论工作抽样过程和时间表。对负责工作抽样的专业人员来说起码要花费一周时间取得所需的雇员和机器数据以及向有关雇员解释抽样过程。这样大约留下三周时间进行工作抽样实际操作。 进行工作抽样能提供企业管理者三个方面的宝贵信息: (1)雇员工作时间百分比; (2)雇员工作速率; (3)机器利用率。 通过工作抽样你能对机器和人员的利用率做出评估,可以确定你的公司哪些工作点的人太多。以上三个步骤即组织机构分析、比率分析和工作抽样,可以帮助你降低人员费用10~20。当然这只是临时性的应急措施,下一步更加深入的程序需大半年才能完成。 管好你的采购部门 在企业里,采购部门常常控制着40~50的销售金额,减少材料成本也许是整个降低成本计划中最有效的一步。所有经营者应明三个关键性的采购原则: (1)不要害怕采购部门。要学习各种成本降低方法,学习采购。最重要的是,不要使自己和采购部门及采购负责人隔离开来,要参与进去。 (2)把力量集中在“一号”部件上。要保证你的采购部门在代价较高的“一号”部件的选择、交货和周转上花费最多的时间。在这方面,有效的采购、替代或重新设计会产生大的影响。 (3)不要超速完成采购。要允许企业的采购部门运用其创造力,想象力和专业经验,以尽可能低的价格采购部件和材料。不要像你定一份咖啡那样对待采购部门。不要根据蹩脚的预测或因为缺少正确的销售和生产制造计划而让采购部门迅速办理。 (4)不要吊死在一棵树上。对采购部门来说,往往习惯于和一个特定的供应商维持关系,因为他们在一起做生意已有多年了。事实上,经营者完全可以挑起供应商之间的竞争,这样可以刺激他们降低某些材料的价格。 (5)能作出准确的预测。企业必须能对原材料未来的走向及产品的趋势作出预测,特别是那些较为短缺的原材料,许多往往需要进口,短缺常会发生。如果经营者不能准确地预测,采取相应的措施,也许最需要一种材料的时候,正是它价格最高的时候。 重视产品重新设计 利润提高的一个重大机会在于对现有产品进行重新设计。一般来说,认真地重新设计可以使你的成本降低10~15。在劳务、材料和制造费方面都能得到大量的节省。 不仅是市场中不再具有竞争力的产品需要进行重新设计,受人喜欢的产品也需要进行重新设计。对一种受人喜欢的产品,往往只需要对其内部的工作部件进行重新设计以便降低成本,而购买者看到的和在广告中出现的都没有什么变化。对于其它产品外观也需要改变,因为公众欣赏新款和现代化。 一方面,知识更新加快,造成普通产品寿命周期的缩短;另一方面,由于出现外部形势变化,如竞争对手的进步或产品原材料成本突然增涨,这些都使重新设计成为必要。为取得和保持主要产品的竞争优势,在成本降低计划中应包括为提高利润而重新设计产品阶段。 精确的销售预测 销售预测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一个公司应该有一个比较准确的预测:其产品究竞有多少能卖出去。科学的销售预测可防止产品生产得太多或太少。 特别是在经济或商业周期发生重大变化时,从一个时期到下一个时期,原材料和零售需求起伏波动相当大。这种突然的急剧的变化会给最好的库存管理系统带来混乱。没有透彻的、全面的销售预测,一个公司很难肯定它应该生产的产品数量,因而,保持有效库存管理将会十分困难。 错误的销售预测是多数经营管理中的一个共同弱点。实际上可靠的销售预测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做到的,花钱也不多。 在销售预测分析中,有四个基本要素: (1)趋势; (2)周期; (3)季节性变化; (4)不规则变化。 趋势是一系列经济数据长期的长距的动向,与逐月发生的变化没有什么关系,极其缓慢地显露出它们的走向。 周期是指较短的持续时期,尽管一般不能规定其长短。它们通常以发展和紧缩的交替期为特征。 季节性变化发生在一年中某个时期内,在每年的同一时期并以大致相同的程度再发生。 不规则变化是具有经济影响的不可预见或非再次发生的事件的结果。例如,在关键性工业中的罢工会引起不规则变化。 在销售预测中可以共同使用或分开使用这四种要素。一个有名望的分析事务所在帮助其重要零售业客户进行销售预测时往往采用时间系列分析法。这是把周期的和长期的(或趋势)因素及其他形式的因素,特别是由于季节性产生的因素区分开来的一种统计方法。 虽然这些分析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制造运行管理,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分析被用于所有最敏感的销售预测,零售。它们对一年中每个月度的季节性影响作出分析,帮助零售商作出有关短期经营的正确决定。决定中包括确定价格、库存量、采购以及使用多少销售人员等。 时间系列分析还包括这样一些指示量,如可支配的收入(即纳税后收入)、国民生产总值、顾客服务开支、商品消费价格指数、服务消费价格指数以及耐用品和非耐用品开支等。 这种方法的基本原理实际上适用于所有生产制造经营管理,为一个以上的客户服务。企业销售经理向经营者提供的销售预测报告,应包含下列几项内容: (1)公司销售量的历史趋势轮廓线,其中能清楚地识别出季节性变化; (2)行业预测; (3)国家经济预测; (4)可获得的有关竞争者计划的全部信息; (5)表示相关经济指标状态的研究结果。 另外,销售经理自己的研究结果也应加入其中,包括: (1)预测期间内销售受到最大重视(广告,特殊推销,折扣等)的产品; (2)受到竞争者最激烈竞争的产品; (3 )竞争最少的产品; (4)逐步淘汰的、降级的或替代的产品; (5)构成销售量大部分的A类产品。 过低的价格等于增加成本 在作出如此多的辛勤工作和努力之后,经营者应努力避免因定价错误而造成的损失。 特别是在高通货膨胀期间,定价错误代价更为惨重。在通货膨胀时期,没有任何成本降低方法能替代定价。即使没有通货膨胀,一个错误的定价制度也会断送企业通过成本降低带来的效益。所以如果要保护成本降低和提高利润,则定价和标准成本彼此必须完全分开。 应认真实施和控制定价方针和方法,参与定价的关键人员必须接受正确程序和不正确程序所导致的两种结果的教育。定价应成为建立在其他规范基础上的一个独立的职能,不这样做,会招致灾难。 审视劳务[!]成本 人们往往将劳务成本的降低放在尽量减少工作人员的数量上。实际上,作为一个劳、资配合得相当好的企业来说,提高工人的工作效率,似乎比裁员更具远见,也更具效果。而提高工人的工作效率则需要你动一番脑筋,因为有时工作效率低下的毛病似乎并不出在工人身上。 任何有关降低劳务成本的讨论都不能忽视对是否需要新的工厂和设备以提高生产率的讨论。在花大量资金购置新工厂和新设备之前,必须确信对现有的工厂和设备已作了最大程度的利用。在工厂兼并期间,许多经营者发现,他们从一个工厂能够获得的生产量比他们承继该厂时的生产量要高出3倍或4倍。这种利用率和生产率的提高不仅是由于采用了减少多余人员的成本降低方法,还由于改进工作方法,增加班次,出卖了闲置或不必要的设备,调整了工厂布局和工作流程,并采用了优秀管理部门必须采用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每一家企业都要有这样一条方针,即尽可能快地、尽可能多地使用任何一台新设备,直到某个部件损坏为止。损坏部件修理和加固后再如此使用,直至另一个部件损坏再修理加固。这样的操作过程反复进行,直到实质上已对该种设备重新设计为止。 经营论文:人才市场与经营服务发展 人才市场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的必要性及其优势 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是由于当前公众需求的数量和质量无法得到满足,政府也无力承担起如此庞大的义务。因而,政府要主动追求和社会与市场协作,满足公众日益扩展的需求。2、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是实现公共服务资源有效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的需要。公共产品的相关理论为公共服务的经营性提供了根据。按照萨缪尔森的定义,人才公共服务作为准公共产品,在理论上应采取政府和市场共同分担的原则,通过多种组织形式,利用市场资源配置和市场主体的经营与技术优势来有效地生产。当前政府垄断的弊端日益显露,在政府垄断的形式下,公共服务效率低下,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耗费了大量的行政成本和行政资源,将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是改进公共服务质量,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必然途径。3、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是适应事业单位改革方向的需要。我国政府所属的人才市场大多数是事业单位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构,在事业单位改革的大背景下,发挥好政府人才服务机构的作用,发展人才公共就业服务,把承担行政职能的人才服务划归人才机构来办理。另一方面基于人才中介,人才服务业行业本身的特点,在市场配置资源的大环境下,也必须依托市场化的资源、平台和手段,更有效地开展好公共服务。将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统筹发展为未来人才市场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做好准备。4、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是适应产业发展政策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国家已把人力资源服务业列入国家的产业目录。各地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加紧推出,在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政策导向上都具有鼓励多种形式、多种所有制、产业化的趋势,源于社会化专业分工的服务外包、人力外包等专业化的市场需求在快速增长,为人才市场扩大业务规模、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提供了良好机遇。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的优势1、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有利于实现政府职能与市场化服务的有机结合。公共服务的作用将专注纠正市场失灵、弥补市场缺陷的政策性、公益性服务上,避免与盈利性经营活动之间的冲突。经营性服务采用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育提高竞争力为目标,吸引专业人才,提高人才市场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能力和市场开发能力,将人才市场经营性业务做大做强。2、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有利于解决公共服务经费不足的问题。利用经营性服务产生的经营收入来贴补公共服务产生的经费不足,提高公共服务经费保证水平,还可以探索将部分业务外包给经营性服务主体承接。3、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共享客户资源。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公共服务主体可以承担经营性服务客户的公共服务业务,经营性服务主体也可以深入开发和延伸公共服务客户群体的专业服务需求。 人才市场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笔者长期工作于人才市场,经过研究认为,政府的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快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就要找到现实中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其原因。(一)资源分散,公共服务及经营性发展受限当前林林总总的人才市场众多,资源分散,不同的人才市场办理的公共服务的项目趋同但数据却难以共享。为此,人员(注:本文指档案寄存在人才市场人员)为查询档案或者就业报到证等,要经常奔波于不同的人才市场,导致效率低下,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下降。而经营性的服务同样由于资源分散的问题无法更好的开展,收不到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公共服务的传统服务手段滞后不能满足需求当前人才市场公共服务受传统管理手段和管理观念的束缚十分严重,公共服务仍是围绕人事档案产生的,如办理毕业生转正定级、档案工资工龄延续、档案工资套改、档案身份的认定等传统人事服务,而现行的大多数的人员所在的单位为企业化或者不在体制内工作,基本上不需要档案工龄、档案身份、档案工资等服务,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员质疑人才市场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这些服务延续旧的作法缺乏对需求的判断,缺乏人性化服务。同时公共服务手段中对流动人员的需求不太了解,缺乏需求的动态反应能力,服务创新能力不强,服务产品粗糙。公共服务的设施和手段也比较传统落后,急需再造服务流程,提高信息化支持程度。(三)公共服务的经费不足有碍提升服务水平人才市场的公共化服务是普惠制的服务。以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为例,现有有效档案8万份左右,可是每年人事的缴费率仅为8-10%,而管理档案需要建国家一级档案室,配备服务柜台设备,配备档案室管理、审档人员和到高校及市场接转档案的人事专员以及为档案证明提供后台服务的各类人员合计百余人,从设备经费到人员人工成本到各项办公经营场所费用开支,仅以10%的缴费率所收到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目前公共服务的开支,更不用说业务内容和范围创新拓展的经费保障。(四)经营性服务发展受制于体制约束目前人才市场实施经营性服务受体制约束,经营性服务既不能成为公共服务的补充,又不能完全按企业化运作,服务产品单一,内容简单,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经营性服务和公共服务在实际管理上实行了一定程度的内部独立管理,但是总的管理体制仍是一体的,在操作上存在目标、定位、价格等冲突,导致两类服务的业务发展都受影响。以现在开展经营性服务中人才测评为例,该产品本可用于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新入职员工招聘、职工职业生涯规划和干部晋级等,具备广阔市场空间,而在人才市场内部尚未充分按企业化管理市场运作的情况下,该测评产品仅服务于部分国有单位的干部选拔,而且主要针对机关单位提供,不能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合理定价,价格远高于市场预期,比如一份电脑出的基础测评报告就要300元/人,手工出的测评报告高达2000元/人。人才测评原本是一个很好的经营性主打产品,却成为人才市场偶尔使用的补充性产品,使用频率极低,收益几乎可以忽略。 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的主要举措 把适合人才市场经营性服务的产品,如人才派遣、人才测评、人才网络服务等,实行企业化管理,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注重 服务的多元化和专业化,增强经营性服务能力。要积极探索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形成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务员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经营性服务质量和水平。整合政府所属人才市场和行业所属人才市场的相关业务块组,确保形成整体的力量和优质高效服务的链条,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完善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手段,加强产品创新人才市场在保证政策要求的公共服务正常运作的前提下,改革传统滞后的服务体系,改变仅以传统人事档案为主要产品的服务体系,让各方需求可以在多元的产品载体之间进行自由选择。创新经营性产品的内容、形式、标准和定价等,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自主决策并实施。针对市场层出不穷的服务需求,经营性服务不仅可以针对公共服务受众的附加需求进行产品开发,还可以围绕从就业服务入手,从毕业生跨出校门到进入就业单位后的职业生涯提升的全过程开发产品,促进买方市场与毕业生的岗位匹配。同时未来可以将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针对经济结构快速调整中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问题,共同设计完整的契约式服务产品链,提供人才就业信息、职业推荐、人才测评、就业指导、个体诚信档案、诚信评价服务等,还可以建立高端人才数据库,开展高级人才推荐、薪酬管理、管理咨询业务,从而最大限度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层次,提高人才市场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加强公共服务经费保障,促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市场在未来大部份的业务收益来自市场竞争环境下经营性服务所创造的收益,把部份收益投入到公共服务的体系建设中,改造网络和信息系统,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建设人才市场网上营业厅,通过网络平台提供人员服务。改造服务场所,改善服务环境。推进高校服务站、工业园及技术园服务站的建立,实施公共服务窗口前移,贴近公共服务受众实现“零步服务”。就业是民生之本,人才市场在公共服务中要推动更高质量的就业。在高校的就业指导方面要加强积极就业政策的引导,引导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者可以先就业再择业,也可以以创业带就业,多种形式的就业减少社会承纳待业与失业的压力,促进社会稳定。目前,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已建立了约50所高校工作站,并且推出了应届毕业生8项全免费服务,包括免费办理就业接收、办理户口落户、职业生涯指导、简历制作面试指导等服务,丰富了公共服务内容,大幅度提升了公共服务效能。同时人才市场在人员的投入上可以适当增加人工成本,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开展人才智力引进、人事人才信息管理、人才流动区域数据服务等配套公共服务,有效促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发展。 结束语 通过经营性服务扩大业务范围,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主动寻找市场机遇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提高专业化能力,提高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成为具有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市场主体。通过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的大平台,人才市场的核心要素将逐步实现从市场预见能力较低到具备贴近客户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的转变,从提供单一项目解决方案到整体性人力资源解决方案的转变,从简单产品服务到专业服务、品牌营销的转变,为制订人才发展规划、完善人才发现培养、管理使用、流动配置、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满足社会各方需求,促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经营论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的立法思考 摘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性因素。本文通过对现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的法律关系分析后认为,对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定位是一个较为次要的问题,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的重点在于更加公平、更加合理地明确承包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使法律的天平向承包方利益倾斜,以纠正目前该制度中主体不明确、权利义务模糊、合同关系不稳定以及双方地位失衡的制度困境。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制度变迁 法律关系元形式理论 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创造的包产到户掀起了全面铺开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序幕,触发了农村土地制度的重大变迁。经过20余年的实践,家庭承包责任制在发挥出巨大的能量同时也暴露了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第一轮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陆续到期,进入第二轮的土地延包阶段,这些问题的实际意义更为凸显。我认为,弥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缺陷的关键在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本文拟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的立法角度去思考如何对目前的家庭承包责任制进行制度创新。 一、制度变迁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的确立及意义 根据制度经济学中的“路径依赖”理论,在制度变迁中存在着一种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往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人们过去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在农村土地制度中,同样存在着路径依赖机制。为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首先必须清楚地了解该制度演变的路径,才能充分利用原有的信息来进行制度创新。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是在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形成过程中确立下来的,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经历了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发生了三次变革:(1)1949年至1952年的运动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建立了个体农民所有制。(2)1952年至1956年的合作化运动把农民土地私有制变成了合作性质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1958年的化运动又逐渐将土地合作社所有制变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制度。[1]在一阶段,农民逐步失去了对土地的各项权利,集体获得了对土地的所有权,并实行集体劳动和统一经营。由于农民据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丧失殆尽,靠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劳动报酬又极其有限,没有在市场独立活动的能力,不得不依附和隶属于村级的集体经济组织以终生从事农业劳动,而没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自由。农民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身份。[2](3)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推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集体通过与农户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下放给农户,而保留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为了换取对土地使用权和收益的剩余索取权,农户必须分摊原来由集体承担的粮食征购任务和农村税收,以及交纳乡统筹和村提留。[3]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之下,农民获得了对土地的承包经营的自主权和对自身劳动力的自由支配权,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主要是一种契约关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国农业生产中长期存在的按劳分配的难题,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使家庭承包责任制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经营方式,成为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二)多元化的模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是来自农村基层的自发性制度创新,而不是源于国家的强制性制度安排,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只不过是对该制度进行事后的认可或者调整。与这一特点相适应,全国各地产生了多样化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在实际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几种[4]: 1、均田承包。这是指将土地根据质量,按人口或劳动力平均分配到户,由农户在承担农业税、粮食征购任务和集体提留的条件下,独立进行土地经营。 2、两田制。基本做法是将承包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口粮田,提供村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只负担农业税,其他收入归农户,这部分土地按人口均分;另一部分为责任田,实现土地的收益功能,除农业税外还要承担集体提留或租金并完成定购任务,这部分土地采取按人承包、按劳承包和招标承包三种方式。 3、湄潭模式。这种模式以贵州省湄潭县为代表,主要内容是:(1)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2)延长土地承包期,耕地承包期从1994年起算延长50年,非耕地承包期延长60年;(3)农民有权转让承包土地使用权,有权在土地承包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有权以土地承包使用权入股合作经营,有权转包;(4)土地承包使用权在承包期内允许继承,但继承者限于农业人口。 4、“四荒”使用权拍卖。为鼓励农民治理“四荒”,村集体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将集体所有的“四荒”土地的使用权一次性长期拍卖给农民。 5、苏南模式的规模经营。这种形式以苏南无锡县为代表,其特点是通过社区组织的统一调整,建立村办集体农场,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 6、土地股份合作制。这种模式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较为普遍,主要有以下内容:首先将集体资产折价入股,然后向村集体成员无偿配股,配股后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重新按效益原则发包,使土地适当集中形成规模。 除了以上6种模式之外,实践中还出现了温州模式土地租赁以及反租倒包和承租反包的农地利用模式。 二、法律分析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性质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性质,在学术界存在行政合同说、民事合同说和经济合同说三种不同的观点。行政合同说认为,农民通过与政府签订行政合同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在承包期限内获得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其收益直接与劳动成果挂钩,政府以行政合同代替行政命令或指令性计划,在农业领域国家管理的方式上,行政合同管理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5]民事合同说认为,农地承包合同如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一样是平等主体间签订的双务、有偿、诺成合同。[6]经济合同说认为,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合同是“异化的合同”,即经济合同。经济合同,是指为了实现国家的一定经济目的,直接体现政府意志,由政府规定基本合 同条件的合同。[7] 以上三种观点各有立论的根据,似乎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实际上,之所以对这个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在于论者的思考方式存在重大缺陷: 第一,上述观点忽视了制度变迁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的变动历史来看,包产到户是其最早的形态。在这个阶段,虽然承包方有土地的使用权,但年终的收获物全归集体,集体按承包规定和各户的实际产量进行统一分配,农户无权直接在市场交换自己生产的劳动产品,只是集体经济的一个经营层次。[8]农户与集体在组织上的隶属关系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不可能是民事合同,相反使其具有更浓的行政合同或者经济合同色彩。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承包户不再仅仅提供劳力,往往还要自己购买农药、种子、化肥、各种生产工具等物品来满足土地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应地,集体组织的角色也发生了转换,除了土地之外,它很少做其他投入,风险的承担者也由发包人转向了承包人。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主要不是经营责任问题,而是土地使用关系问题。[9]此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已经呈现了明显的民事合同的特点。随后,国家通过陆续出台的政策和制定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强化农户的经营自主权,比如从尊重农户的经营自主权到允许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从承包期15年到30年等。[10]由此,可以看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在民事合同性质方面不断增强的轨迹。 第二,上述观点体现的是一种形式主义的法律观。在形式主义法律观的指导下,论者认为法律的概念是一个自足的体系,所有现实生活中的法律现象都能为这些概念涵摄,然后根据事先对某一概念所归纳的一类法律现象的特征,将其类推于被认为属于同一概念的所有法律现象之上。这种思维方式隐含着一个前提,即所有法律现象都能在现有的概念体系中找到相应的位置。事实上,这个前提是虚幻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非常特殊的合同,它既有民事合同的法律特征,也有行政合同的某些特征,还有与经济合同相同的特点,我们很难将其归入这三类合同中的任何一类。比如,承包方的生产经营和销售大都听命于上级行政指令,村集体认为必要时可以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而承包方一般只能被动地接受等,[11]从这些特点可以看出其具有行政合同特征的一面。从农户获得具有物权性质的承包经营权这一角度看,它的确又是一种设立用益物权的民事合同。从它具有强烈的公法干预色彩来看,与纯粹的民事合同确实有一定差异,不能说它不是“异化的合同”-经济合同。 我认为,问题的关键是合同各方究竟享有何种具体的权利,我们没有必要简单地从抽象的宏观概念上予以定性,重点应放在合同当事人权利的具体构成上。在这方面,霍菲尔德的法律关系元形式理论值得借鉴。根据该理论,对复杂的、非典型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的最好方法就是将其析分为若干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就像化学家对化合物进行的元素分析一样。一个法律主体和多个法律主体之间的关系可以化约为若干的法律关系的元形式。[12]尽管该理论中的一些具体的法律概念暂时还很难融入我国的法律体系,但其中将法律关系中的权利看成是权利束-一组权利的集合的方法,具有普遍性,同样可以适用于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分析。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法律关系分析 农民形象地将包干到户称为“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有人据此认为,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关系中存在三方主体:国家、村集体和农户。[13]我认为,这种看法有欠妥当。所谓“交够国家的”是指农户要向国家缴纳农业税,这是在任何一个涉及到商品流通或者生产经营合同的当事人都要向国家履行的税法上的义务,我们不能因为对合同的当事人征税就认为国家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否则,国家几乎可以成为任何一种合同的当事人,也就无所谓双方合同的说法了。 下面,为了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构造,我将对双方在合同中拥有的各种权利(权利束)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1、承包方的权利 (1)占有权 占有权是指承包经营权人对在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进行实际支配、控制的权利。占有权是承包权人实现使用、收益等其他权利的基础性权利。 (2)使用权 使用权是指承包人按照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约定用途进行使用的权利。例如在耕地上种植粮食作物,在草原上放牧,在水面上养鱼等。[14] 在实际上,承包方的使用权是残缺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家对所有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农民对种植作物种类的选择只能听命于国家。虽然在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之后,统购统销的范围已大为缩减,但各种形式的统购统销制度仍然广泛存在。目前,尤其在产粮区,农民选择种植作物的权利仍然受到各种限制。[15] (3)收益权 收益权是指承包人获取土地上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承包人在土地上自己种植、养殖、畜牧的农牧渔业产品,其所有权应为承包人拥有。 承包方的收益权在实际上是不确定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分配原则,只是确定了国家、集体、农户的收益分配顺序,而没有确定收益分配的比例。农民除了交纳国家税收之外,还要负担乡、村两极的统筹和提留,以及名目繁多的集资、摊派和罚款,而且除国家税收外,其他负担的征收都带有相当大的随意性,征收的数量、时间和方式都非常不确定。事实上,很多地区土地上的负担已经超过了土地的经营收入,农民的收益权完全得不到体现。 (4)转让权 转让权是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偿转移给他人的权利。承包权发生转移,由受让人向发包方履行义务,原承包人完全退出承包经营合同关系。转让包括出售、交换、赠予等方式。[17] 1993年的《农业法》第13条规定,承包方将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要经发包方的同意。1998年的《土地管理法》第15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这说明,转让承包合同通常只能在同一集体内部进行,转让权是受到相当程度限制的。据调查,对于村民仍保持原始权利人身份的“转包”村集体一般持宽松态度,而对于永久性的转让村集体则给予较为严厉的限制。[18] (5)出租权 出租,是指承包方在原承包范围内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交与第三人,由第三人向承包方履行约定的义务,再由承包方向原发包方履行承包合同。承包方的出租权与转让权一样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即须经发包方的同意。 (6)设定抵押权 设定抵押权是指承包方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前提下,将承包的土地作为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债务的担保,承诺当债务不履行时,用承包经营权变价或折价抵偿。我国《担保法》第37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只有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才可以作为抵押物,从而限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发包方的权利 (1)承包金的收取权 土地承包金是在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由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的作为使用承包土地的对价的费用。在土地租税制度改革以前,通过均包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只须向发包方交 纳乡统筹和村提留即可,无须另行交纳承包金。换言之,承包金是以乡统筹和村提留的形式收取的。而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则应支付承包金。[19] (2)调整土地的权利 村集体是否拥有此项权利,视土地承包模式有所不同。在均田承包模式中,村集体一般均有权对土地的分配进行调整,在规模经营和股份合作模式中,村集体甚至有权将土地收回重新发包,而在湄潭模式中,村集体则不具有调整土地的权利。 当然,村集体调整土地的权利很大程度上受到村民意愿的左右,除了少数集体领导人违背村民意愿的情况外,多数情况下是集体与村民共同的选择。[20] 1998年《土地管理法》第14条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制度的困境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农业的经济结构、农村的生产力水平和农民的收入来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在在前一阶段中释放出来的效率,但是它在运行的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了一些不能适应新形势的矛盾,陷入了制度的困境。 (一)合同主体模糊 《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但是,集体究竟是指乡(镇)级、村级还是村内集体经济组织,则比较含糊。这直接导致两个后果:第一,本来作为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发包方有权利也有义务监督承包方自觉按照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但是由于法律没有对发包方到底是哪一级农民集体作出明确的规定,结果导致承包方随意变更土地用途的情形放任自流。第二,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应为集体经济组织,但是由于集体经济组织名存实亡,农民缺乏行使集体所有权的组织形式和程序,甚至缺乏行使所有权的动机。少数干部凭借集体所有权,或任意摊派,加重农民负担,或任意处分土地,造成大量农地转为建设用地,或以权谋私,导致土地使用的分配不公。这已成为导致耕地严重流失,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21] 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承包方的资格问题,即谁有权与发包方订立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这里又涉及到两个问题:其一,是以农民个体还是农户为承包方?其二,承包主体是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还是打破这一界限,允许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通过承包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如果承包方的资格问题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成员权的实现,危及公平原则的贯彻。 (二)合同关系不稳定 传统理论认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自然拥有土地承包权利。[22]问题在于:应该如何界定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 我国《民法通则》、《农业法》、《土地管理法》都规定,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这里的“村农民集体”可以理解为全村农民人口,当然包括新出生的人口在内。这样,村农民集体成员的界限并不是恒定不变的。如果农村土地的分配随着成员数量的变动而变动,频繁调整承包土地直接影响到政策的稳定和农民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容易引发农业用地经营中的短期经营行为。[23]另一方面,我国农民的耕地面积本来就已经非常有限,如果随着人口的增长而不断调整,非要平均化,势必使目前超小规模的承包土地继续零碎化,不便耕作,影响水利设施和农业机械化的合理使用,使科学技术的推广受到限制,经济效益下降。 (三)合同权利义务失衡 由于在承包合同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谈判地位是不对等的,承包方几乎没有多少发言权,合同条款大部分由发包方事先拟定,承包方只有同意或不同意的自由。事实上,农民的生活保障基本依赖于农村的土地,不得不对全部合同条款一一接受。承包经营合同呈现出不均衡的状态表现在:首先,几乎村集体作为发包方除了进行统一经营这样一些法律约束力较弱的义务外,几乎不负什么义务,而农户除了负有对于因为农地而产生的义务外还附加了三提、五统、两工等义务。[24]其次,发包方拥有过大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农民肩负的承包义务过重,违约的事由范围也就过大,往往无法按时全部履行,发包方动辄以承包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或以解除合同相要挟。即使承包方没有违约,发包方也会以规模经营为借口收回土地然后重新高价发包,或者以公共建设为名非法征用承包的土地,而承包方却没有任何对抗的权利。最后,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却无法自由转让、转包、抵押,因为发包方是否同意成为承包经营权能否得以流转的关键。结果,承包方所获得的承包经营权难以成为一项完整的财产权。 (四)权利义务不明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一般只要求承包方交纳国家、集体的税金、提留、承包费,完成粮油定购任务和义务工的约定,但对各个项目的数量却很少有明确的规定。村提留、乡统筹往往由地方政府和乡村干部自行决定,缺乏法律和第三方制约。近年来,各地又因修建学校和地方公共设施,任意摊派集资,下达义务工任务,层层加码,形成所谓“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而负担重就重在统筹提留、义务工、集资摊派罚款上面,用农民的话说,就是“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25]更为严重的是,土地分包是采用行政分配的方式,多数情况下,连承包合同都不存在,许多承包合同中的事项完全由村社来规定,或者说由习惯法来规范,承包方不清楚自己需要承担的义务到底有哪些,也不知道自己的权利是否遭到侵犯。 随着第一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最后期限的陆续到来和第二轮承包合同的续签,如何对原来的承包合同制度进行完善,实在是摆在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课题。 四、制度构建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制度的必要性 目前,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的讨论,大部分精力都集中在承包方所获得的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物权还是债权上。大多数学者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还不是完全的物权性质的权利,应予以物权化。[26]对物权化的思路我不反对,但是,是否只需在物权法中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万事大吉、不需要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进行规范了呢?我认为,即使物权法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能排除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进行规定的必要性。理由如下: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是设立作为物权的承包经营权的基本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是直接依法律规定取得的,需要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签订承包合同。即使在承包经营权的内容和期限法定化以后,也仍然需要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承包合同确定其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法定的抽象的 权利规定具体化。事实上,在承包合同关系发生纠纷后,法院都是根据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加以处理的,合同法是保障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的基本法律。[27]这说明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也要受合同法的调整。 其次,物权法过于僵化的缺陷需要灵活的合同制度来缓解。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距甚大,地方条件的差异导致村民间的利益结构发生变化,从而产生不同的制度创新。[28]不同的承包经营合同制度适用于不同的地域,几乎没有一种模式是能够有效地适用于全国各个千差万别的地区的。在经济比较贫困的地区,土地对村民的价值相对较大,村民对土地要求公平均分的愿望就较强烈,均田制就较符合人心。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由于第二、第三产业更吸引农村的劳动力,土地作为生活保障的功能退化,村民更关注土地制度的效率问题,因而规模经营就比较适宜,承包方享有更多的权利,比如抵押权、转让权和转包权。[29]各种模式的承包合同制度中承包方实际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不尽相同,对它们的共性纳入到物权法中是可行的,但是对于各自不同的部分应由合同制度来调整。 最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所具有的特殊性和广泛性是在法律上对其进行规范的充足理由。如前所述,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双方具有身份隶属性,土地所有权的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承包方义务的社会性等等,这是与现行《合同法》中合同的显著不同之处。这些特殊的特点决定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在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等方面有专门立法的必要性。尤其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事关8亿多农民的切身利益,如果不对这么广泛存在着的事项进行规范,任其游离于法律之外,法律与社会的缺口将会愈来愈大。 (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具体制度的立法思考 1、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定是土地所有人处分权的一个体现,理论上只有土地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有处分权的人才有发包的资格。对农村土地享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无疑有发包的权利,但也不排除农民集体将发包的权利授予他人。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有经营管理的权利,1999年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还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也有发包的权利。[30]我认为,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不是农村土地的所有者,并没有天然的对农村土地进行处分的发包权,但是经过村农民集体的授权,可以被委托行使对土地的发包权。如果法律不尊重农民集体的意愿就将发包权直接赋予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势必造成非所有者对所有者的剥夺,有悖于社会的正义。 1998年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可见,村民会议是农民集体行使发包权的组织形式,村民委员会不过是村民会议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立法,我们可以按照法律类推的方法,确定农民集体与经济组织相互之间的法律地位,即后者也没有擅自发包的权利。这样一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与农民集体的关系就是委托的关系,最终决定权掌握在农民集体手中,可以避免农民在承包土地过程中被随意侵犯权益的后果。 承包方应为农村最小的经济核算单位-农户,而不是单个的农民个体,因为:第一,农村承包经营户已经成为我国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中的一种(《民法通则》第27条),没有法律的障碍;第二,以农户为单位,可以减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缔约、履行和监督成本;第三,农户成为一个整体承包经营土地,可以防止土地过分细化和零碎化,起到一定程度规模经营的作用。至于土地是按人均分、按劳均分还是按人劳比例分配,可以由村民会议选择具体的分配方式,没有必要一刀切。 有权承包土地的人口或劳动力,一般应是农民集体内的人员,集体以外的人一般不得作为承包主体。因为,承包土地的权利在本质上是一种福利权,也是一种农民集体的成员权在分配土地方面的实现。正是这一点决定了承包合同在土地收益的分配方面体现了与一般不动产用益权设立合同的不同之处:承包方支付的对价一般比较低或者是无偿的,但是承包方经营所得的收益却有很大一部分要上缴农民集体。如果农民集体以外的人与参与农村土地的分配,无形中与本农民集体的成员争夺本来就非常稀缺的土地资源,这在人均农用地面积较少而非农产业有不发达的地方容易加剧人地矛盾。但毕竟农民集体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包括将土地发包给集体以外的非成员的人,只要这种决定是符合集体的利益并是集体的真实意思表示。为了保证发包土地给集体成员以外的人行为符合上述要求,法律规定了比较严格的程序。1998年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2、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的起因是双方之间不存在书面合同,或者合同的条款过于模糊。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在立法上明确规定一些任意条款,如果合同双方未就这些方面作出约定,就应径行适用任意条款。比如,法律可以规定承包方要缴纳的费用包括那些项目以及费用的总额不超过收益的一定比例。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发包方不得单方面主张对自己有利的条款。 针对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称的问题,我们可以提高承包方在合同中的地位并限制发包方过多的权利: 第一,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造成更完整的财产权。目前,承包方的转包权、转让权和抵押权仍然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以后,承包方能否完全地享有对承包经营权的处分权,前景还不是很明朗。学术界对此存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反映在物权法的制订上,就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提交的《物权法草案建议案》虽然允许转包但禁止农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抵押,[31]而中国人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拟订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却对上述三种形式的处分毫无保留地给予允许[32].我认为,这两种立法建议的理由都一定道理,但都只是考虑到经济富裕或贫穷地区的制度需求,并将其推而广之而去适用于全国,结果只能是削足适履。比如,第一个建议稿考虑的主要是经济贫困地区的情况,土地依然是农民的生活保障,因而土地的占有是那里的农民最为关注的问题,假若允许土地转让、抵押,容易出现少地或无地的农民,重演社会两极分化的悲剧;第二个建议稿考虑的主要是经济发达地区的情况,那里的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大为降低,对土地流转的要求就比较强烈。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将土地处分权的规定作为任意性规定,通过合同法来规制,由当地的农民集体自由选择是否允许承包方处分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限制发包方任意调整土地的权利。在合同承包期限内,是否应当允许发包方对土地进行调整,也是制定农村土地制度中的一个难点。一种看法认为,要真正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就要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33]另一种看法是,绝对的不允许对土地进行调整,在实际中很难办得到,应该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对土地进行微调。其实,上述两种看法的矛盾实质上就是公平与效率的冲突。我认为,公平与效率都是法律考虑的目标,法律不同于经济,法律的首要目标是公平,当公平与效率的目标发生冲突时,公平应优先于效率。换言之,在人地矛盾比较尖锐的地方,不公平比低效率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更大,为了维护安定的社会局面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是很有必要的。但在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不那么突出的地方,公平与否不成为一个首要的问题,如何使农地得到高效率的利用则成为优先考虑的问题,禁止调整土地就是理性的选择。 第三,规范承包费的范围。我认为,应该将不是作为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价的承包费部分从承包合同之中剔除出去。农业税是每一个有农业收入必须向国家交纳的一种所得税,应按税法规定的方式收缴,发包方最多只能代承包方缴纳,但没有必要在承包合同中加以约定。对乡镇政府的统筹费中完全属于行政和事业性收费,应由每一个享受公共服务的农户来分担,而不应将其分摊到承包户身上,因为作为公共产品的对价与作为获得承包经营权的代价本质上不属于同一范畴。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所负的村提留有很 大一部分与乡镇统筹一样,都是行政和事业性收费,同理都不能由承包户来分担。但村提留里还可能包含一部分实质意义上的承包费,即作为获得承包经营权的对价,这一部分承包费可以保留下来。 这里有一个需要澄清的问题是:能否认为承包费就是地租?答案是否定的。承包费不可与地租相混淆。地租是由租种地主的土地的人向地主交纳的费用,它所体现的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关系。但在于承包费,其反映的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市场价格,而是促进资源充分利用的杠杆,一般是低于市场价格的。甚至在有些农村,承包方根本无需交纳承包费。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们也不宜将承包费等同于地租,因为农村土地属于本农民集体所有,自己耕种自己的土地还要交地租,岂不滑稽? 第四,赋予承包方自由使用土地的权利。承包方要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比如要从事农业生产、粮食生产,但是发包方不能对使用土地的范围限制得过于狭隘。对承包方使用土地的方式进行一定程度的约束是必要的,通常也是合理的,否则,承包方就会随意抛荒、撂耕,或者本应种植粮食作物,却种植收益高的经济作物,结果危害国家的粮食安全。为了顾及国家整体的利益,必须对承包方使用土地的方式和种植范围作一定限制,但也不能忽略承包方的经营和生产自由,将利用土地的范围限制得太死。 3、承包经营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承包经营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在主体、客体和内容方面发生的变化。主体的变更指承包方因包括互换、转包、转让和继承等而退出原承包关系,新的主体加入承包合同;客体的变更指承包的土地因调整或自然原因的减少或者增加;内容的变更指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如期限、承包费、种植范围等的改变。承包经营合同变更的条件包括合同双方的协商一致、国家政策发生变动、发生如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等,适用一般合同的变更规则。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一定要谨慎,符合法定的程序,并要充分保护承包方的合理利益。另外,从我国国情出发,对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变更应加以以下两方面的限制:第一,承包方在分割、转让、转包承包土地时不得超过最小经营规模。这是当今许多国家行之有效的农业法律制度,但我国的目前立法尚未对最小承包面积作出规定。我认为,该项最低耕种面积制度对于保证适度的规模经营和农业生产绩效有非常重要作用,值得借鉴。第二,恰当地确定承包土地转让价格的上限和下限。确定转让价格的上限目的在于,防止过度炒作和暴利行为,使受让人有力接受转让条件,促进农村土地市场的发达;而价格下限的作用是为了充分补偿转让人的前期投资和预期收益。至于具体的转让价格可以由地方法规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 合同的终止指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主要包括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解除合同、基于合同目的消灭和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三种情形。[34]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而言,当然也存在这三种合同终止的情形,例如,发包方与承包方可以协商解除承包合同,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在承包土地灭失的情况下因承包合同的目的无法达到而终止,在承包期限届满而承包方放弃继续承包时合同关系也不能持续下去。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发包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要施加一定的限制,将发包方的解除权严格限制在承包方根本违约的条件下,而不能让发包方在即使承包方轻微违约-如未交或未交足承包费的情况下就动辄行使解除权,使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合同中的地位明显失衡。比较公平的做法是采用列举的方式,将发包方解除权的条件明确订明,比如,承包方拖欠承包费达到一定数额和迟延时间达到一定期间,使用土地偏离合同约定的用途而破坏土地的肥力,或者闲置土地达到较长的时间。目前,承包方没有单方面解除承包经营合同的权利,农民一旦成为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方就只能终身务农,很难有从农业职业中解脱出来,不利于鼓励农民从事非农产业。其实,允许承包方解除承包经营合同,还有助于减缓农村土地严峻的供需矛盾,扩大土地的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 经营论文: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 【摘要】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收益权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独立财产权形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伴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民工队伍的壮大,我国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面临着产权主体不明、土地调整频繁等新的挑战,需要在法理和实践上予以规范。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所有权 使用收益权 一、深化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 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关键是赋予农民土地财产权,而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权不稳定的根源就是土地产权问题。为此,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强化农民现有土地的长期使用权,并通过法律手段保证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给予农民用、养土地的激励,以克服短期化行为和粗放经营惯性,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把土地承包权永久地固定给广大农民,使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成为一种包含使用权、转让权、继承权和抵押权的土地财产权。这种承包权越是因为“永久化”而固定为土地财产权,农民就越会珍惜自己的土地承包权。承包权越稳定,农户的收益就越高。因此,在现有制度框架内,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弱化集体所有权,强化农户承包权,把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都给农户,农户成为实际的而不是名义上的土地主人。 确立土地财产权,具体地说,就是要实行农村耕地承包权物权化、长期化、商品化。物权化是指所有耕地按照一定标准承包给农户,取消“双田制”等一切村干部可以在短期内任意发包耕地的权力。土地承包权的物权化可以保障农民的权益不受土地所有权变动的影响,稳定农民的直接经营和交易预期,减少未来不确性因素对农民权益的影响。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会使农民在利用土地方面获得更大的自由度,有利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这对于农民走出土地、摆脱贫穷、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推动城市化进程将具有重要的意义。长期化是指耕地永久承包,承包权可以继承。商品化是指承包权可以买卖。在这个原则下,实行土地承包权的重新调整,除乡村道路等公用设施占地外,其他一切农地根据承包权划分给农户。实行这一改革的前提,必须真正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弱化村干部和乡镇以上政府处置村集体土地的权力,保证农民现有的土地权利不被侵犯。 二、深化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确保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包括土地归属关系的流转与土地利用关系的流转。土地归属关系的流转是土地所有权关系的转变。在我国,这只能单向性转变,即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其由土地征收制度来规范,不纳入土地流转机制。因此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实为土地利用关系的流转。农业用地的流转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则是重中之重。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这一规定实际上是针对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的种种缺陷而言的。要想解决这些缺陷,就需要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研究了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有效形式,通过土地经营权长年转让、季节性转让、大户经营、企业化经营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土地流转最有效的方法应该是培育土地使用权市场,通过私人之间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愿转让,来实现农户经营规模的扩大。对目前农民自发尝试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如反租倒包、土地有偿转包或转让、土地投资人股、土地信托服务、土地互换等,要允许试验并加以规范和引导。但需要注意的是,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设置了一条底线,即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这意味着只有在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的前提下,保持经营权和流转权的独立性,才能真正将土地流转起来,从资源转化为资本。取得规模效应、集约效应和市场效应。 通过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一是可以扩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公司等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规模,获取规模效益;二是可以减少土地撂荒,充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生产率;三是可以为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解除后顾之忧,同时增加其收益。 然而,现有法律政策规定得十分笼统,对土地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利益补偿、流转价格、纠纷处理、流转合同等方面还没有具体操作性的规定,因此也很难正确引导土地流转。现实中很大一部分流转是在口头约定的情况下进行的,这导致流转的期限不明确,交易双方权利义务不清晰。为此,需要完善法律制度,使农地流转真正实现市场化、规范化、正规化。 三、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土地补偿机制 新一轮是将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土地所有制管理制度,转变为区分经营性、公益性用地的新的管理制度上来,对建立符合国情的、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制度,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这也决定了此次与以往“农村改农村,城市改城市,互不搭界”不同。新一轮是将城乡统筹起来进行总体安排,综合配套推进,是一次对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全方位改革和完善。改革范围涉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征地制度、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土地市场体系建设、耕地保护制度等各个方面。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来说,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最关键的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问题。 按照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一些大中城市相同区位的土地,法定的农地征收补偿标准仅为国有建设用地征收补偿标准的3%一6%.这种法律规定是显失公平的,也无法执行。城镇居民的财产在不断增值的同时,农民却不能分享土地增值和财富增长。由于历史原因,城乡差距本就悬殊。城乡分割的二元土地管理制度进一步拉大了这种差距。这种不平等也体现在拆迁补偿标准上。对城镇居民住房用地,是按房地产市场显化的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补偿的,但对农户的宅基地和农村非农建设用地却按农地产值进行补偿。在农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过程中,执行的补偿标准则更低。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完善征地补偿机制提出了新要求,即“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这一突破性表述,实际告别了以往按土地所有制进行管理的老体制。以后凡是符合规划的经营性建设用地,无论是国有还是集体,均可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上交易。城乡土地有望由此实现“同地同权同价”。这同时意味着,今后村民集体也将成为建设用地的供地主体。随着部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 不必再经过国家征收,有助于降低土地的交易成本。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政府征地范围将缩小,补偿标准会大大提高,农民将获得更大收益,政府出让土地收入会减少。 上述改革核心就是要改变按照土地所有制对建设用地进行分割管理的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管理制度。对经营性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统一实行出让、转让使用管理制度,平等开放土地使用权市场;对公益性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统一实行征收取得和划拨使用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对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在征收补偿、税费义务等方面实行平等待遇,实现对城乡居民土地财产权益的平等保护。以后仅按公益性和经营性区分,分别建立城乡统一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制度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制度。 为了确保上述改革成功,必须完善征地法规,规范政府和企业征地行为,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除公益事业外,政府不得以其他名义征用农民土地,进而从中获得高额土地差价收入,侵占农民土地利益。无论政府还是企业征地,都必须依法给农民合理的补偿,并做到就业、住房、保障等先行。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这不仅能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而且有利于培育土地市场,促进城市化健康有序发展,有效遏制圈地风。 四、完善承包经营权法律制度,确保目标实现 政策能得以有效落实,关键还需要强有力的法律作保障。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作为一种政策在全国施行,需要把这种政策上升到法律高度,建立并完善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最终使农村的目标得以真正实现。 目前,我国现有的立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有些滞后、不配套,急需修改和配套。一方面,必须清除现有法律法规中对农民流转土地的一些不合理限制。比如,现行《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中享有优先权。再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农地转让作出了必须经发包方同意的规定,这实际上违背了农民对使用权的自由行使。合法的农地流转是农民个人的意志,这种意志具有排他性,不应受任何人、任何组织的干扰和阻碍。“经发包方同意”的规定实际上将土地转让过程的终极处分权赋予发包方,而承包方作为真正权利人却没有最终发言权,这样无疑会扭曲权利人的真实意愿,容易导致村官以发包方名义干扰农地自由流转,或随意流转土地,扰乱流转秩序。还有,《土地承包法》第55条规定:“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经本集体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二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立法的初衷可能是为了遏制村干部随意向社区以外人员出狙土地牟取私利的行为,但在实践中构成村民自主流转承包地的制度障碍,从而使农地流转局限在一个个孤立的小圈子内,不能在更大的区域内实现优化配置。 另一方面,建立并完善其他有关土地承包的法律制度。如,修改《土地承包法》,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续期制度,给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平等保护。现行《土地承包法》规定,全家户口已经迁入城市的农户,应该交回承包地。这种情况在“城中村”、城郊区尤为普遍。用类似条款强行剥夺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应该的。而应该采用经济手段鼓励农户将承包地转让出去。此外,还应修改《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确保法律的配套实施。 经营论文:对黑龙江农垦农业经营体制探析 论文关键词:黑龙江农垦 农业经营体制 创新 家庭农场 论文摘要:近几年,黑龙江垦区的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实现了多方面的突破但在所有制结构、经济结构、经营方式等方面仍有很多弊端。如何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业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本文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黑龙江农垦现已是我国耕地规模最大、机械化水平最高、综合生产能力最强的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目前,垦区农业综合机械化率已达93%,基本实现了农业机械化;职工人均生产粮食34吨,高于15个发达国家人均生产粮食25吨的水平;粮食生产能力达到226亿斤,提供商品粮超过200亿斤,商品率近90%。黑龙江垦区被誉为国家抓得住、调得动、费用少、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国家“直属粮仓”。 进入新世纪以来,垦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快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2005年在中国企业500强中位列第149位,居农业行业首位,2007年北大荒集团已经进入中国企业500强前百名行列。在新的历史时期,黑龙江农垦仍然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因此研究新时期黑龙江农垦的农业经营体制对于其今后的更好、更快发展意义重大,对于其他农垦及农村的农业经济体制创新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黑龙江农垦农业经营体制的发展及现状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转折点,垦区经济社会进入了改革发展时期。1979年,开始变革经营管理体制,实行“财务包干”,突破统收统支制度,打破了农场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从1981年开始,农场对生产队实行“整体承包,统一核算,利润分成,亏损受罚”的承包责任制。 1984年,借鉴农村改革成功经验,垦区开始兴办职工家庭农场。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垦区农业改革完成了第一个飞跃,兴办了近20万个家庭农场,逐步建立起以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两自理”(生产费自理,生活费自理)和“四到户”(土地到户,农机到户,核算到户,盈亏到户)为标志,大农场套小农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彻底打破了“国家出钱,职工种地,负盈不负亏”的传统经营机制。 1997年,以九三分局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共青农场颁发规范的《职工家庭农场证书》为标志,垦区拉开了农业实现第二个飞跃的序幕,使农业改革由家庭承包阶段走向规范的、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新阶段。 2006年垦区开始实行“两田制”,并作为土地承包经营基本制度,长期坚持。2006年,绥化分局农场对管理区体制进行了创新,即管理区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并实现管理区办公司的公司化改革。这一轮改革的开先河者为绥棱农场第八管理区,后在全场乃至全分局推广。管理区办公司是农场双层经营体制的进一步细化与延伸,是农场基层组织的一次扩大开放和与市场的全面对接,是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深化与扩大。 二、黑龙江农垦农业经营体制存在的问题 虽然垦区的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实现了多方面的突破,但在所有制结构、经济结构、经营方式等方面仍有很多弊端。 (一)所有制结构单一 虽然垦区已经改变了原来的单一国有的所有制结构,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但所有制结构单一的问题仍没有彻底解决,一股独大的现象仍很严重。多数垦区企业集团的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 (二)经济结构单一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发展,垦区已经打破了单一粮食种植结构,发展高效经济作物种植;打破了“原字号”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农产品加工;打破了“小而全”的自我服务体系,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初步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农业产业体系。但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在三次产业结构中,二三产业的比重仍然偏低,发达国家的二三产业的比重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0%以上,农垦不足60%。 (三)仍以粗放经营为主 1947年-1996年是垦区的粗放经营阶段。从1996年农业大跨跃开始的,垦区在耕地基本没有增加的条件下,靠科技进步、内涵挖潜,粮食比上年猛增40%,单产突破500斤/亩,标志着垦区进入了高速高效发展时期和集约经营的初级阶段。但是受技术、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多因素制约垦区的经营仍以粗放经营为主。 三、主要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集团母子公司体制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发挥垦区农业资源优势,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式,在垦区层面组建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使之成为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是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北大荒农垦集团是以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为核心企业,以垦区国有农场为基础,以国有及国有控股工商运建服企业为骨干,以资产为主要联结纽带,集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等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要加快北大荒农垦集团的构建步伐,适时推进集团改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母子公司体制和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集团的战略规划、融资投资、资本运营、 市场营销、外经外贸、信息服务与科技开发等功能,提高集团的市场竞争能力。根据系统管理、内部分开的原则,逐步实现政企分开。尽快把北大荒集团建设成跨系统、跨省区乃至跨国的特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二)推进产业结构战略调整,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手段、以质量效益为目标,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努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这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战略举措之一。垦区应该以发展质量效益农业为中心,稳定增加粮食产量,着重提高农产品质量,形成粮经饲种四元结构。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积极开发花卉、棚菜、药材等特色产品生产,以名优特新产品占领大市场,取得好效益。要大力采用高科技发展以奶肉牛为重点的畜牧业。按照农业产业化要求,突出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重点构建米、面、油、乳、药、酒、麦芽、饲料等八大产业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三)努力推行适度规模经营,集约化经营 垦区推行适度规模经营具备的两个优势:一是垦区种植业生产的集约化程度较高,有较强的机械化生产能力和较高的劳动生产率,有能力实行适度规模经营;二是有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新型经营组织,它们已具有一定的自我积累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有条件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所以垦区应该继续努力推行适度规模经营,集约化经营,尤其是技术集约以此来完善现有的农业经营体制。 (四)完善创新支撑体系,增强垦区核心竞争力 新形势下推进垦区改革发展,靠创新体系支撑,要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管理和文化等创新支撑体系建设,坚定不移地把创新理念融入到垦区科学发展实践中,不断完善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创新机制。尤其是针对人力资源的开发,要依托各级培训机构、大专院校和科研基地,多形式、多渠道培训一批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为提高农场主素质、农业增产增效提供人才智力支持。要积极招贤引智,充分利用北大荒博士后工作站等引智机构,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智力和人才,特别是企业高管人才,以适应垦区集团化发展的需要。继续实施“管理区千名大学生”和“农牧场百名研究生”引进工程,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 经营论文: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 【内容提要】在公司制作为国有企业理想的制度模式选定之后,建立独立的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 已成为决定公司规范运作和国企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环节。应以代表理论为依据,通过 对国家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代表关系进行法理探析,建立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的理论模 型,并对国有资产代表人的梯次结构和授权环节进行分析和设计,建立和加强国有资产 代表人的监督制度。 【摘 要 题】理论探讨 在我国国有资产结构中,居于相当突出地位的是经营性国有资产,约占80%左右的比例 。然而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市场运作制度一直是困扰我国理论和实务界的难题。我们认为 ,在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过程中,只有从国有资产出资人的代表问题入手,建立国有资 产代表人制度,才能解决国企公司化改制中的源头性权利与义务配置问题。 一、构建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的理论依据 我们认为,国家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及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它与企业经营者之间,是 一种委任与代表关系,这一代表关系包括以下几大环节,即:(1)从原始真正所有主体 国家概括性代表主体。国有资产的真正所有者是我国全体人民(法律上应为全体公民 更为准确),由于全体人民无法直接行使所有权,故国家作为权力共同体概括性地、抽 象地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所有权,这样全民所有就转化为国家所有。(2)从国家概括性代 表主体政府统一代表主体。由于国家作为权力共同体,本身也不能直接行使所有权, 于是国家必须通过立法授权国务院或地方政府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3 )从政府统一代表主体自然人代表主体。即由政府代表主体以再授权或委派具体的自 然人代表,通过自然人代表的意思表示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权能得以落实。 国家作为全民所有者的概括性代表,以出资人身份进行投资或参股,与企业之间的关 系是出资人(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但企业本身并不与国家构成代表关系。国家作为出资 人,其出资行为是一种设立或参与企业的行为,企业一旦设立成功,则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法律,获得企业法人主体资格,依法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 完整的经营自主权是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应当享有的法定权利,显然,对于这种权利 ,我们不能将之理解为企业在代表或出资人即国家行使经营权,正如我们不能认为 企业是某一个股东的代表一样,企业经营本身不只是代表哪一个或哪一些股东进行经营 。国家作为出资人(股东)所享有的权利不是直接表现于或寄托于所设立的企业,企业的 经营权本身也不体现股东的具体权利。此时企业本身已成为出资人股权权利实现的请求 对象。因此,目前我国理论和立法实践中盛行的国家授权给国有大型核心企业,由其代 表国家持股或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权利,是与国家作为出资人以及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 体相互矛盾的。在这里企业既是国家出资与权利请求对象,又是行使国家——出资人权 利的股东代表,权利客体与权利主体混集一身,势必造成国家与企业身份的扭曲和关系 的错位。 一般自然人股东之所以能使其股权到位而不至于虚置,在于股东不企望企业能代表自 己或者把自己的权利授予企业,而是通过自己亲自或者委托他人代表自己,通过直接行 使股权中的共益权,以内部参与权或获得企业内部机构的某一职位,或通过监督、建议 影响企业经营决策、管理阶层,达到影响或控制企业经营、管理的方向,以期实现股权 中的自益权,达到其出资增值的营利目的。同样,国家作为出资人,其股东的权利虽然 不便由国家直接行使,但国家作为出资人,可通过委托或委任特定自然人为出资人代表 来行使股东的权利,通过特定自然人对企业的内部参与,以使出资人的权利具体化为企 业经营者之特定的经营、管理行为。足见,经营性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实现,有赖于对代 表国家行使出资人权利的具体的自然人代表的委任、派出、监管和制衡等相关制度安排 以及具体权利与义务的配置。因此,设立国有资产代表人,建立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 理顺国有资产代表人与作为出资人的国家之间的代表关系,是决定经营性国有资产之市 场运行效率和安全的源头性制度环节。 所谓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是指以国有资产所有权行使的代表论为理论依据,把国有 资产出资人、监督人具体责任到人,通过创设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和国有资产监管代表 ,由其分别行使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股东)和国有资产监管的相应职能,以保证国有资产 出资人主体到位、监管有力的新型国有资产经营、监管制度。创设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 ,是国有资产所有权性质决定的,是法人制度在经营性国有资产所有权领域的具体运用 ,符合我国政治经济制度,适合于国有资产运行的现状。 1.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符合我国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特点。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虚拟属性 ,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一般自然人的所有权不同,不能通过其真正的所有人来行使, 从而决定经营性国有资产所有权在行使时具有间接性、抽象性。国有资产所有权的这种 抽象性和间接性,如不明确具体的代表予以具体化,其具体的权能就无法转化为现实法 律关系中的权利享有与义务承担,创设国家所有权的制度目标也就会落空。再者,作为 代表人民行使所有权的国家,依照法律取得所有者的资格,所有人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权 利,所有人依法有权委托代表人行使其经营权和监管权,(注:这里所说的经营权与我 国特指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国家授与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的经营权不是一回事,前者 是指企业经营者经营企业的全部权利的集合。)此乃所有权人之法定而不容质疑的权利 ,因此在国家不便直接行使其所有权时,委托特定自然人代表行使其具体权能是所有权 理论所容许的。 2.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是法人制度在国有资产所有权领域的具体运用。法人作为依法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拟制的人格属性 决定其本身不能直接表达其意思并从事具体的行为。法人的意思表示以及权利的行使是 由法人的机关来实现的[2](P.29、293),即由自然人组成的与法人的设立同时产生的形 成法人的意志并指挥法人活动的领导机构来进行的。换言之,法人的意思最终必须通过 法人机关的特定的自然人来行使。但法人机关本身并无独立的法律人格,不过是法人的 内部机构,“法人的机关,为法人组织体之构成部分,故机关与法人的关系,为部分与 全体的关系,此与关系不同。”[2](P.144—145)作为法人机关成员之特定自然人 与法人本身的关系,是一种职务、业务上的代表关系,法人机关中的特定自然人基于特 定的能代表法人的岗位或职务所为的对外民事行为,应为代表行为,适用代表责任[3]( P.334—350)。同样,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国家,其意思表示和权利行使也具有 与法人基本相同的属性,(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西方法学界将国家称为公法人。)国 家以立法形式并通过具体的选任制度确定特定的自然人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之权能,该 自然人则依法获得这一具有特定的职责和权利的代表人资格,即代表权资格,依法享有 代表国家和政府行使国有资产经营、监管等方面的权利。 3.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是我国宪法上的人民主权原则在经济民主领 域的具体体现。人 民主权原则作为现代民主国家构成的基石,其中,国家公权力来自于人民是这一原则的 核心,以代表机制作为国家公权力行使的基本途径是现代国家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惯常 做法,反映在我国宪政上,即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之根本政治制度,国家的一切 权力均来自于人民的委托授权,而国家权力的具体行使又是基于人民或人民代表的选举 、授权,由具体的国家公职人员代表国家实则代表人民行使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的 权力。反映在经济民主上,即国家代表全体人民享有对全民财产的所有权,其所有权的 行使也必须借助于代表机制才能实现,也就是国家通过立法委托授权,赋予特定的自然 人代表国家以出资人的身份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经营。 4.国有企业市场主体资格独立的需要。把国有企业推向市场,使其具备独立的市场主 体资格,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在计划经济时代,全民所有制企业由国家直 接控制或经营,自然谈不上独立主体资格,实际上也不需要这种资格,而在新的国有资 产授权经营制度下,(注:关于授权经营制度,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和《全民所 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及相关政策和学者们的解释,即为国有企业对国家 授予其经营的国有资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但这一释义和理论本身有其 固有的缺陷。如前所述,国家本为国有资产之出资人,其出资行为在法律上即为设立企 业或对已成立的企业之参股行为,从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法定程序来看,企业能否获得民 事主体资格,应以是否符合企业设立条件并是否按法定程序进行资格登记为判断标准, 这与国家是否授权以及授权大小、类别等并无必然联系。而依授权经营理论分析,如国 家授予了特定企业以经营国有资产的权利,则该企业依法享有独立主体资格和经营国有 资产之权,如果没有授权,则企业的地位作何断定,似乎成了难以解答的疙瘩。)由于 没有解决企业经营者的法律地位问题,即企业经营者的代表性问题,使企业以及企业经 营者犹如脱缰的马或失控的风筝,最终往往导致企业经营者行为的无序和自利化。在这 里,公权力主体的身份不允许国家去直接参与企业管理,但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国 家又不能对其出资在授权企业经营后就不见下文,更不能放任不管。在这种两难处境下 ,最好的解决途径是通过代表机制,委派自然人以出资人代表的身份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这样既可避免国家对企业的直接干预,又可借助其派出的自然人代表达到体现出资人 意志,而企业又不因此丧失其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利的完整性。 以代表论为法理基础的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在其构建过程中,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层 面的问题: 第一,建立立法授权模式,解决源头授权到位、合法的问题。国有资产所有权本质上 是国家代表全体人民依法行使所有权,而国家这一权利基于“主权在民”的法治原则。 (注:在这种情形下,国家对国有资产享有的是权利而不是权力,万万不可将之混淆。) 目前我国现有国有资产方面的立法,均为国务院或国务院部委制定,且均授权国务院代 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实为自己授权自己或下级授权上级,显然不符合法治 原则的基本精神。因此,必须首先由国家权力机关以国家立法形式,授权政府代表国家 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使政府依法取得授权的依据。 第二,根据我国国有资产的分布现状,建立由政府对国有资产代表进行分级授权的制 度。目前我国国有资产所有权制度基本上依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来设计 ,即原《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第5条、第6条规定的“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 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国有资产实行分级行政管理。”这一 制度设计忽视了我国国有财产所有权分级代表行使的现实性。实际上,地方政府监管下 的国有资产已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已经形成为相对独立于中央政府监管下的国有资产的 财产类别。因此,在解决国家立法机关合法授权的同时,应同时授权地方政府有权代表 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由其直接对国有企业委任、派出国有资产代表人,以减少 政府授权的级阶。 第三,减少授权环节,授权代表一步到位,具体到人。为了减少代表制度不必要的中 间环节,人为增加代表成本,政府依据国家法律,在确立国有资产代表人时,应当授权 具体的自然人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它与现行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 不同,后者是授权给具体的法人机构或组织经营特定国有资产或持有国有股。国有资产 的出资人权利具体由自然人代表来行使,有以下几大优点:一是可以减少授权环节,节 省授权成本。二是有利于通过严格的责任制度来监督、约束自然人代表的经营行为。三 是授权自然人代表,有利于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与现行企业内部制度的衔接。国有资产 代表人是代表国家或政府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在未公司化的国有企业或国有独 资企业里,这一代表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机制或通过设立董事会,进入企业的 领导机构;在股份制企业内部则可通过股东大会的选举机制进入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 而相反,如授权法人机构代表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则法人要么以其现有法定代 表人来行使,要么授权其他自然人代表行使,这样容易出现法人代表人制度与国有资产 代表人制度相互间的冲突,不利于现有企业制度的良性运作。(注:按现在政策和学界 通说,应授权现有国有重点企业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经营权或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 。对于全部资产均为国有资产构成的国有独资企业,由其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 的权利,除存在法人代表制度与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之间的冲突之外,尚不存在不同资 本利益之间的冲突;而如国有资产仅为控股或参股的具有国企背景的企业,由其代表国 家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则不惟存在法人代表制度与出资人代表制度的冲突,而 且还存在不同资本权属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此授权国有重点企业代表国家或政府行使国 有资产出资人权利,与企业出资人制度和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制度是极不相容的。) 第四,按其权能属性,实行分类授权,分类代表。经营性国有资产所有权权能在具体 运行过程中,主要由两大类权能构成:一为所有权权能在经营环节转化为股权的运行; 二为对具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这两大类权能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在制度设计 中,应分别设置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出资人代表(国有董事)和代表国家 这一出资人代表对国有董事进行监督管理的监管代表(国有监事)。国有董事代表国家行 使国有资产经营决策权,国有监事则代表国家或国家特定机构行使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 出资人代表和其他企业经营者的监管职能。 综上所言,我们认为,在具体构建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的过程中,应变现有的国有资 产授权经营制度为:由国务院向国有独资重点大型企业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委任、派 出一级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国有董事和国有监事);现有地方管辖的国有企业,具体可 以参照国家委任、派出的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做法进行。(注:我们认为地方国有企 业应纳入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的视野,但地方国有企业应止于哪一级,学术界存有争议 ,我们认为,地方国有企业应以省级为主,地市级可以保留少量公益性国有企业,县级 一般不应拥有国有企业。)然后由全资国有企业对其再投资企业或持有国有股的子企业 委任、派出二级出资人代表或国有股权代表。(注:非全资的国有企业向再设立的企业 派出的自然人代表不是国有资产代表人而是企业的代表人。其实,全资的国有企业(它 与国有独资公司不是同一概念)向其子企业派出的代表也是企业的代表,但由于全资国 有企业的全部出资都是国有资产,因此,其向子企业派出的股东代表也可以称为二级国 有资产代表人 。)对于国家而言,只需向全国有影响的若干个特大国有企业派出一定数 量的一级国有资产的代表人,国家监督管理的对象和范围可以大大缩小,管理、监督层 级由多级变为一级,监督、管理对象由企业变为国有资产代表人,如此,国家对国有资 产的市场运作的监控力将明显增强,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的实现也就不至于再停滞于理论 上的空谈。 二、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构建的授权环节 (一)第一环节:国有资产代表人授权、委派主体的法律定位 国有资产代表人授权、委派机构的主体应归属于谁,是建立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首先 必须解决而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对此我国现行立法,无论是适用于国有企业国有资产 管理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以 及后来取代它的《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还是适用于股份制企业的《股份有限公 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均确定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 职能,对国有资产或国有股权,实行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现行 国有资产管理局之部分职能被归并财政部)专职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具体而言 :(1)以立法主导新的国有资产代表人授权、委派主体。即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 专门立法,授权国务院或地方政府(省级或地市级)作为委任、派出国有资产代表人的法 定主体,从而使国务院或地方政府在行使国有资产授权委派职权时有充足的法律依据。 (2)由国务院或地方政府设立专门的国有资产代表人管理工作部门。首先,通过人大立 法,中央由国务院作为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依法对具体国有企业委派一级国有 资产代表人。其次,提高现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行政级别,扩大其工作范围,在国务 院之下设立统一、集中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跨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剥离其 他部委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职能。新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管理经营性和 其他国有资产的法定机构和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国有资产代表人驻派企业的确定;国有 资产代表人的授权、委派方案的制订;国有资产代表人的遴选;监管制度设置以及相关 人员派选等方案的制订。再次,为了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有更高的运行效率,可以在 拟设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之下设立国有董事总署和国有监事总署,作为依法对国有 资产代表人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对国有资产代表人的日常管理工作。地方政府一 级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委派可以参照中央的做法。 (二)第二环节: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派驻对象的确定 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委派对象,对中央来说是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包括以下几种情 况:(1)原有国有大型核心企业,这一类企业是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投资设立的企业组织 ,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力量。(2)原国务院行业经济管理部门,通过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 的转变,改为行业总公司,如中国纺织工业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等。(3) 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投资设立的重点工程以企业形式运行的,如长江三峡 工程开发总公司、大亚湾核电站等。(4)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设立的国有投 资机构和国有控股公司,如国务院为适用企业“债转股”的需要,设立的长城、信达、 东方、华融四大金融管理公司。(5)国务院根据原国有企业的关联性在原有国有关联企 业的基础上,组建新的企业集团或集团总公司。 国有重点企业的资产结构与组织制度对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委派有一定的影响。我国国 有企业的内部领导体制,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传统的未改组的国有企业即全民所 有制企业,按《企业法》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其中职工代表大会对厂长(经理)有选 举、复决的权利;二是国有独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制,并另设监事会对董事会之经 营行为进行监督;三是普通股份制企业,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制衡的内 部治理体制。我国国有企业内部组织的领导体制,直接影响到国家委派的国有资产代表 人的地位和职权范围。但随着我国国企改革不断深化,董事会体制也必将成为国有企业 之内部治理结构的主要组织形式,它表明了国家向国有企业委派的国有资产代表人也将 以委派国有董事为主。同时又考虑对国有董事制衡的需要,在董事之外另行委派监事, 也是国有资产代表制度运行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第三环节:国务院或地方政府对企业委派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 国务院对投资设立或持股的企业委派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是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最为 重要的一环。国务院对国有企业委派的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按职能主要有国有资产出资 人代表和国有资产监管代表,这里重点讨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国有董事的委派问 题,(注:以下为行文方便,特将出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的国有资产代表人非严格地 分别称为国有董事、国有监事。)根据前面对驻派对象的不同内部组织制度背景的分析 ,我们可以把国务院对投资设立、授权经营的企业委派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分为以下三 种情况:(1)对未改制的国企,根据《企业法》规定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可根据职工 选举结果,再经授权委任当选的厂长、经理及其组成人员为国有资产代表人,或者通过 授权、委任特定候选人交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决定,再予以正式委任。(2)对国有独资 企业,根据我国《公司法》第66条规定,国有独资企业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 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国务院对授权经营企业委派的一级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实则是委派国有董事。国有董 事和其他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按委任或经选举,产生董事长,董事长无特殊权利。(3 )对普通股份制企业,根据股份制企业内部机构的设置,国有资产代表人主要是以股权 代表的身份出现,国家也主要通过对国有董事和国有监事的委派以实现国有资产出资人 的权利。但是,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的委任不同,普通股份制企业的国有董事的委派具 有间接性,国家委派的国有资产代表人只有通过公司内部权力机关——股东大会的选举 ,才能合法地进入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因此股份制企业的国有董事或国有监事实为国 务院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委任的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程序确定其董事身份的国有资产 代表人,这种国有董事的委任首先表现为国有股东代表的委任。 三、二级国有资产代表人委派的授权环节 二级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委派是指在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委派之后,国家投资设立的 全资国有企业(而非国有独资公司)把特定国有资产以国有股份的形式,设立独资子企业 或向股份制企业进行再投资和参股,该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股的持股主体,依照公司制度 ,有权向其设立的独资子企业或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委派国有股权代表人,因此,二级国 有资产代表人的委派实则为二级国有股权代表人的委派问题。二级国有资 产代表人的委 派的授权环节,主要包括:(1)国有股二级持股主体的归属问题。(2)二级国有股权代表 人的委派及其管理。 1.关于国有股二级持股主体的归属问题。 我们认为,国有股二级持有主体的归属以及二级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委派、任命源于一 级国有资产代表派驻的企业的转投资和再持股,而只有当企业的转投资和再持股具有国 有资产或国有股份性质时,才发生二级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委派和任命问题,因此,二级 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委任、派出是否必要,实际上取决于一级国有资产代表所驻企业的资 产结构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再投资与再持股性质。它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形:(1)一 级国有资产代表人所驻企业的全部资产为国有资产构成,它包括未改制的国有企业、国 有独资企业以及全部股份由分属于不同国有投资部门投资形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定向募 集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此种情形下,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所驻企业的再投资和再持股则 可视为具有国有出资性质,无疑,为了行使投资人和持股主体的权利,就发生这些企业 向其投资或持股企业委任、派出二级国有资产代表人的问题。(2)国有资本或股份仅为 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所驻企业的全部资本或股份之一部分。如这些企业把其所支配的财 产用于再投资或再持股,其性质则不再具有国有出资性质。此种情形下,只发生企业法 人委派法人股代表问题,而不发生二级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委任与派出问题,尽管两者的 委派路径、程序具有相同性,但由于企业资产构成背景的源头因素,决定了二级国有资 产代表人的委派主体,只能是一级国有资产代表人驻在的且全部资本由国有资本构成的 国有企业。目前主要是以国有独资企业以及由多个国有出资人设立的具备国有性质的股 份公司,因而,二级国有股的二级持股主体资格应归属于它们。 2.二级国有股权代表的委派。 国有股二级持股主体对国有股权代表的委派,受制于国有股所在公司之内部治理结构 的设置,现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这一权力运作机构的互相制衡关系,决 定国有股持股主体对国有股权代表之设置形式也必须符合公司内部制衡机制的安排,特 别是应通过对国有董事和国有监事这两种国有股权代表的分别委派,使国有董事、国有 监事分别行使国有股股东的经营决策权和监督权。 四、国有资产代表人的监督制度 完备的国有资产代表人的监督制度,乃是保证国有资产代表人权利之正当行使、义务 切实履行以及职责之严格恪守的关键,因此在理顺国有资产代表人的两级代表授权环节 之后,合理设置国有资产代表人的监督制度,则成为避免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重走原有 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制度老路的必要条件。我们认为,设立国有资产代表人监督制度, 除有赖于通过财产登记、审计与监察、独立董事与监事的委派与推荐以及优胜劣汰的进 退机制等外部监督机制进行外部监督之外,还应创立独立的国有资产监管代表人制度, 以形成国有董事和国有监事这两种代表人的平行监督和相互制衡的内部制约机制。 平行监督的基本思路是鉴于现有国有企业领导人权力的过分集中造成其权力滥用,并 针对目前存在的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多元监督体制的缺陷,把对国有资产代表的监督纳 入到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即把国有资产代表人分设为国有董事和国有监事,即国有董 事为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之经营决策权代表,国有监事为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之监管权 代表,通过国家对国有董事与国有监事的分别委派,使其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并与国 家另行委派的独立董事、独立监事以及职工选举的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形成共同制衡 国有董事的监督格局,其中国有监事的重点在于对国有董事进行监督。 现有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制度安排主要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稽察特派员制度、 外派监事会制度等。从现有的这三种监管制度的职责范围和具体运行来看,任期经济责 任审计制度是根据国有资产代表人委任状及相关法律确定的任期责任制,对国有企业领 导人实行的具有行政作用的财务监督,有其独特的价值。但是从稽察特派员制度和外派 监事会制度的具体制度功能和运行来看,尚存在以下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1)这两种 监管制度实际都是国有资产监管代表人制度,稽察特派员制度和外派监事会制度从其监 督的对象(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督的重点(财务监督)、监督职责的范围(法律法规规 章的实施情况、财务状况、国有资产营运状况和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是基本相同的 ,说明这两种制度实际都是属于国有资产监管代表人制度,而且,《国务院稽察特派员 条例》第18条的规定也说明这两种制度的制度功能是相同的。但是稽察特派员与外派的 监事会的管理路径则分别由不同的机构行使,且分别适用《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条例》和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因而造成这种实质功能相同的监管代表制度因法律边界 的模糊和管理部门的不统一而发生冲突。(2)这两种监管制度均是外生的,这种外生的 监管制度本身在运行中有着两大障碍:一是如何充分地获得被监管企业及负责人的相关 内部信息,这是监管制度能否有效特别是有针对性的前提,尽管《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条 例》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均授权稽察特派员、监事会成员派员出席企业有关 会议,但这种法律选择性规定授予的是稽察特派员或外派监事的权利,这种权利没有相 应的企业内部制度机制如会议通知程序等予以有效保障。二是如何与企业内部的监督机 构诸如职代会、股东会、监事会、相关党组织的纪检机构进行协调、互动乃至衔接而不 至于发生冲突,目前我国法律上未予明确规定,而全赖他们在实际运作中与企业具体的 内部监督机构的磨合。这两大障碍如不解决,就难以使国有资产外部监管到位,从而造 成国有资产监管资源的浪费和监督的负效益,它与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设立目的是相悖 的。(3)适用范围有限,特别是关于外派监事会,它只适用于未改制的国有企业或国有 独资企业,而对有国有企业背景的股份制企业则不能与其内部监事会形成契合力量。 为解决上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为了使国家派入的监管代表人与企业特别是公 司化改制的企业之内部监督机构的良性对接,我们认为,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应既充分 行使国有资产监管权,又必须照顾企业本身的独立性,对现有国有企业外派和内生的监 督制度作通盘考虑,进行一体部署,将之纳入到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的框架内,具体可 作如下考虑:(1)合并现有向国有重点大型企业派出的稽察特派员和监事会,统一改为 国务院委任或派出稽察监事或国有监事,赋予国有监事以相当于现有稽察特派员相同的 权力,并明确其监管国有董事的职责范围及监管目标,使之与前述的国有董事制度相对 应。(2)通过立法衔接,利用现有的《企业法》和《公司法》规定的内部治理机构组建 程序,使委任或者派出的国有监事通过企业内部制度,以合法的程序进入企业内部监督 机构,成为企业内部监督机构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使国有监事利用公司内部监事机构 的制度优势,通过出席、列席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充分 地获得有关企业、国有董事或企业负责人的相关信息。(3)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或有国有 股份公司职工监事的作用,使国有监事和独立监事、职工监事相互配合和协调,发挥稽 察监事或国有监事的职权优势、职工监事的民主监督优势和独立监事专业监督优势,以 提高企业内部监督机构对企业领导人、企业经营人员和企业经营状况的整体监督效益。 (4)完善现有稽察特派员和派入监事会成员的职务、亲属回避规则以及资格限制,并对 其任期制、回避制作出具体规定,其中职务回避应当符合国有董事与国有稽察监事分设 制衡的要求。(5)严格国有监事的责任制度。应建立国有监事的双重负责制:其一,国 有监事作为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代表人,应当对委任、派出的国务院或特 定机构负责并 报告工作,怠于职责、疏于注意、或违法违纪而未履行监督职责或未完成 监管责任目标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及赔偿责任;其二,国有监事作为国有股所在公司 之监事会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应当对全体股东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国有监事如因怠 于职责,疏于注意或违法、违章而使国有出资人利益遇到重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 事责任。 按照上述制度构想建立起来的独立的国有资产监管代表人制度,有利于明确现有国有 资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归属,理顺国有资产监管代表人授权、委派、派出的路径,消除现 有不同监督制度之间互不协调和相互冲突的消极现象,无疑有利于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 管代表人的作用,提高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监管效能。 经营论文:经济能人主导的经营性管制 以土地均分为主要特点的农业家庭承包经营,提高了村民家庭经营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益的提高,显示了其卓越的经济功能。正因为这样,家庭承包经营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以及国家的支持。但是,也不能否认,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弱化了村庄集体的经济功能。“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分配方式在调动农户农业生产积极性的同时,致使村庄集体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单位的主动性几乎丧失,留给集体的只是那一小部分固定的土地承包费。农业经济的“去集体化”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村庄集体经济的薄弱和发展受阻,从而也影响到村级公共财政的实力。乡镇企业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发展工程。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乡镇企业促使中国农村经济走出了“无发展增长”的困境。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导致了农村经济的结构性调整,由此构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农村经济发展。中国农村的乡镇企业源自时期的社队企业,天生具有“集体性”。正如有的研究者所说:“农村工业天生就与社会主义集体相生相依。”③所谓乡镇企业的“集体性”,主要是指乡镇企业与乡村集体组织在经济上的相互支持特征,以及乡镇企业对乡村集体的社会归属特征。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各地乡镇集体企业逐渐走向衰退。其中一部分自然倒闭,一部分则在政府号召下通过企业改制变成私营企业、私人承包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等。继农业经济“去集体化”之后,农村工业也逐渐完成了“去集体化”的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说,乡镇集体企业所承担的乡村集体义务,是与企业的产权性质密切关联的。只有在村庄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村庄企业才有义务、有可能根据村集体的要求承担村庄“集体性”义务。 随着企业改制而导致的集体产权解体和私有化,乡镇企业无需再对村庄集体承担义务。这意味着农村社会主义集体传统发生了转型,即村庄集体所有制大为削弱,集体土地制成为维系村庄集体所有制的主要支撑和村庄共同体的主要纽带。同时,这也意味着村庄集体再分配的原则受到强有力的挑战,村庄公共权力的运作失去了集体企业的经济支持。然而,国家构建的村民自治制度,在法律上确立了村庄的独立自主地位,村庄成为了具有自身利益和自主权力的自治单位。村民自治要求村民依托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庄公共权力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村庄公共权力组织和村民群众在获得相对自主权力(权利)的同时,面临着一系列管理、教育、服务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迫切需要强有力的集体经济和村级公共财政支持。否则,村庄公共权力组织将因无钱办事而陷入瘫痪,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也会因缺乏公共财政显得力不从心,难以实现村民自治的理想功能。由此,农村经济的“去集体化”改革,客观上与村民自治的运作和发展产生了新的矛盾①。正是在这样的特殊背景下,经济能人成为了村民群众期待的对象。因为经济能人懂得经营管理,有远见,具有开拓精神,而且拥有丰富的社会关系资源,具有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村民选举他们为村庄领袖,希望能借此达到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实力的目的。经济能人也深知村民群众的期待,很多经济能人主政后把创业发展确定为村庄治理的工作重心,特别是以集体资产增值为村庄治理的主要目标。毫无疑问,投资增值是一切企业和资本的本性。经济能人创办和经营企业,“基本生产目的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增加个人财富”②。不可否认,村庄与企业有所不同,它是一个社会共同体,其治理在更大意义上是一种公共治理和社会管理,具有综合性。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要求村级公共权力组织领导村民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村庄的发展和村民的富裕。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策导向下,村庄追求经济发展,村民追求财富增长,发展和壮大村庄经济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村庄治理的中心任务。正因为这样,主政村庄的经济能人往往会把其经营中的成功经历和管理经验移植到村庄治理中,把村庄视为类同于企业的法人实体进行经营管理,并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确定为村庄治理的主要目标。事实上,村庄确实也是一个经济法人单位,只不过在国家制度安排中,它是以村经济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出现的。当下村级公共权力组织一般实行一体化运作,这势必要承担起组织和领导集体经济发展的职责。在实践中,在经济能人主导下,相当部分村庄的治理已经突破了维护村庄生产、生活秩序和保一方平安的维持型治理的框架,把村庄的创业发展视为村庄治理的第一要务。相应地,集体资产的增值被确定为村级组织和村庄领袖的主要创业目标和工作任务。 利益导控:村庄治理的主要方式几千年来,中国农村治理的合法性主要地是韦伯所说的传统合法性。孙中山建立中华民国后,传统的农村治理秩序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家族统治和乡绅治理逐渐失去了合法性基础,中国农村社会陷入了权威真空状态。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结束了中国农村的权威真空状态,建立了党对农村社会的强有力领导,通过国家对农村的有效政治整合,逐渐形成了以党的威信、干部魅力、行政统制等为基础的新型农村权威。“”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几近停滞,从而使党领导农村社会、国家治理农村的合法性出现了危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试图通过经济建设的成就,重建党对农村领导以及乡村治理的合法性基础。为此,鼓励和倡导能人治村,实现农村治理的精英替代。正是在这一特殊时代背景下,新兴农村经济能人得以迅速崛起,主导或主政村庄治理。经济能人当政后,较为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农村发展趋势,在村庄治理过程中突出了利益的功能,从村庄治理面临的现实问题和民众需求出发,选择村庄管理方式。以公共利益诉求为村庄管理的旨归。80年代以来,党和政府陆续推出了一系列农村改革政策,取得了显着成效。不过,在农村改革取得重大成功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三农”问题,困扰着这一时期的农村治理。由于各地农村面临的任务和所处的环境不同,“三农”问题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村庄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经济增长、农民增收、村民生活改善、村庄和谐发展已成为现阶段最为急迫的“三农”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说,村庄治理的合法性基础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上述几个方面取得的成就。换言之,现阶段村庄治理的合法性主要以治理绩效为基础,村庄公共权力组织及其领导人能不能得到村民的认同,最终要看在发展村庄经济、增加村民收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改善村民生活,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在当代,村庄治理作为一种公共治理的具体形式,势必要以利益诉求为旨归。那么现阶段的村庄治理以何种利益为诉求,个人利益?集团利益?抑或公共利益?从学理意义上说,公共利益应最终提高大家的福利,而不是几个人 的福利。就村庄治理来说,村庄集体和绝大多数村民的根本利益就是最高的公共利益,较之于阶层和派系、家庭和个人的利益,显得更重要些。经济能人主导的村庄治理之所以以村庄公共利益诉求为旨归,主要取决于以下一些情况:第一,现阶段村庄治理的性质。在制度下,村庄治理是国家行政的一部分,村级组织是国家政权机构的末梢。在自上而下的行政统制下,村级组织及其干部必然以上级的意志为自己的意志,听从上级的命令和指挥。因此村庄治理自然以国家利益为旨归。8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逐渐推行村民自治制度,村庄治理由行政管理转变为群众自治,由国家统制转变为社会自治,由此凸现了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中的村庄本位和村民主体,突出了村庄和村民的利益诉求。村庄治理性质的改变,势必导致治理价值定位的改变,致使村庄领袖从村庄和村民的主人地位考虑村务决策和管理,在尽可能地兼顾多重利益的同时,把村庄的集体利益和绝大多数村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村庄治理的!基本诉求。第二,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抹杀利益在经济活动和社会行动中的功能;倡导大公无私,强调个人利益、集体利益无条件地服从国家利益。因此,农村经济活动和村庄治理行为以国家利益为最高诉求,以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任务为目标。 80年代以来,中国开始了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经济改革。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一种利益经济,它强调利益诉求,把利益视为经济活动的动力和目标。尽管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也强调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兼顾,但其内涵似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它不再是要求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无条件地服从国家利益,而是在充分尊重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合理地兼顾三者利益,协调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第三,村庄领袖的角色定位。作为村庄领袖的经济能人在村庄治理过程中扮演着多重角色,诸如村庄当家人、上级政府人、派系或阶层代言人、家庭或亲友利益代表等。角色的复合和叠加性质决定了他们的治村行为势必呈现多重利益取向,往往是多种利益诉求的妥协和平衡。然而,经济能人在主政村庄治理的过程中,一般把村庄当家人的角色视为最重要角色,在扮演多重角色中努力发挥好村庄领袖的角色功能。面对众多利益的权衡,在村庄治理实践中更多地倾向于村庄公共利益的诉求。惟其如此,很多经济能人在主政过程中能够努力保护和扩大村庄公共利益,以村庄发展和多数村民获取更大利益为自己当村官的主要追求。充分挖掘村庄的资源存量,同时利用私人拥有的资源和关系,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推进村庄公益事业。以村庄公共利益为重,必要时牺牲部分个人利益。当村庄和村民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村庄领袖的经济能人时常会凭借村庄和个人拥有的社会关系资源等进行抵制和扞卫。同时,借助自己在企业经营中积累的能量,结合村庄能够提供的条件,巧妙地采取各种手段和策略,积极争取政府的政策倾斜和优惠,扩大村庄公共利益。以利益诱导为村庄管理的主要手段。村庄管理是村庄公共权力组织和村庄领袖为实现村庄治理目标而进行的活动。村庄领袖总是要依赖一定的权力运作机制,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管理目标。当今中国的农村,村庄管理的内容极其广泛,各种事项管理的适用方式不尽相同,而且在不同的村庄具有不同的管理环境。但任何一种村庄管理行为均体现为村集体权力主体对权力客体的调控和影响,在管理方式上又常常表现出某种共同性和统一性。有学者把公共管理的方式大致分为动员教育、报偿奖励、制裁惩罚等类型①。公共权力组织和村庄领袖一般会根据不同的管理对象综合运用动员教育、报偿奖励和制裁惩罚等方式,以引导和规范村民的行为,实现调控目标。在经济能人主导的经营性管理中,村庄管理方式特别注意利益机制的运用,注意利益诱导。
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思考 1在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学习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在实践中运用和落实,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的去发展农业经济,更好的建设现代化新农村。这不仅仅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节约资源、保护资源的时代要求。所以,我们要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深入内心,在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中不断指导实践。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发展才是硬道理,始终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放在首要位置,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是解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尤其是针对农业中基础水平薄弱、城乡差距较大、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一定要促进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业农村经济取得持久发展的不竭动力。第二,注重和坚持以人为本,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民利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农民是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是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从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依靠农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促发展,让农民群众分享发展的成果。要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使他们更加充分地分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第三,三是始终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提高农业农村经济整体素质,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在产业、区域、环境等方面的协调性。要在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稳定生产的前提下,不断深化结构调整,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第四,四是始终坚持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农业农村经济中各方面重大关系。要统筹处理好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关系,促进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协调发展,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工农失调、城乡失衡的状况,实现工农并进,城乡并举。统筹处理好农产品供给的总量平衡、结构平衡,和质量提升关系。第五,结合不同地区发展水平的实际状况进行发展,每个地区的环境不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也有很大不同,各地一定要根据地区实际,探索适合自己发展的模式和方法。 2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化道路 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就是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出发,遵循世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普遍规律,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广泛运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物质装备、新的生产要素和现代经营管理等手段,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的支持调控作用,全面提高农业的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将传统农业逐步发展成农工贸紧密衔接、产加销融为一体、多功能、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从新中国成立初起,我国就开始探索实现农业现代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现代化进程明显加快。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必须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总结历史经验,借鉴国外好的做法,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决策部署,开拓创新,扎实推进。 3结语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时展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真正做到牢记科学发展观使命要求,把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真正运用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时间中去,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建设水平的提高。虽然在目前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但是一定要树立信心,不断解决问题,为“三农”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 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 促进农村经济科学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阶段,是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是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重点领域,是实施人才强农战略的关键环节。 1.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十一五”以来,我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较大发展,进入了平稳、有序、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农业农村人才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制定了许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政策措施,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人才工程和项目。特别是2011年,在全省启动实施了吉林省“双百千万” 计划,其中一项重要计划就是吉林省万名兴农带富之星培养计划,这说明全省重视农业农村人才、关心农业农村人才和培养农业农村人才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农业农村人才总体规模不断壮大,目前全省农业科技人才达到3.7万人,比 2005年增加33.3%;农村实用人才达到18万人,比2005年增加148.9%,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农业农村人才类型显著增多。随着农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农村实用人才已由过去的生产型、经营型扩展到技能服务型、技能带动型和社会服务型。生产经营领域分工的专业化,有效促进了各类农业农村人才的成长壮大。对农村经济支撑作用逐渐增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规模的扩大、服务功能的增强,加快了新技术、新成果的普及和推广,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和升级,保证了我省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十一五”期间全省粮食总产达到2722亿斤,年均545亿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比“十五”期间提高了80亿斤。 2.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吉林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总体要求,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以培养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村生产型人才、农村经营型人才、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为统领,带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全面发展。 3.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 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农业部门具体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社会各方面力量培养农业农村人才、开发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的工作新格局。要建立农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健全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将农业农村人才发展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农村人才发展规划,纳入农业农村工作成效考核范围,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督促检查。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各有关部门应当把农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作为重要指标,并纳入各地区新农村建设成效考核范围和农村社会经济总体发展考核指标中。明确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和村级党组织在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和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中的职责。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条件 各级政府要将农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列为一项重要的公益性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将农业农村建设项目作为培训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重要载体和基地。 四是强化扶持措施,完善公共服务 按照实现我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上下协调、功能完善、综合配套的农业农村人才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落实国家人才发展各项政策,强化对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扶持措施。 五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人才优先发展理念,强化对实施人才强农战略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对农业农村人才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重要支撑作用的认识。通过报刊、书籍、影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着力营造我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规范农村经济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科学发展 当前,我国农业仍然属于弱势产业,农民在社会上也还属于弱者群体。虽然,当前农民的生活水平都在不同程度上有了改善,但是与城市比,还具有较大的距离。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是,农业实际投入的不多,1986年中央财政支出中农业实际支出比重是13.4%,到了1998年农业支出比重为10.7%,到了2007年则降低到了7.9%;二是农村 与城市在实际收入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另外,农村基础设施较为滞后,在交通、就医、就学等方面落后于城市。 1 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关历史背景 从2004年开始,中央头号文件的主要内容就是三农问题,强调要不断加强惠农政策力度。2005年党中央将农业生产、农业收入单位以及个人征收等费用全部取消,并且还根据农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诸多的补贴。从2004-2008年,中央已经颁布了8项具体的措施对农村进行扶持:第一,将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屠宰税全部取消;第二,实行粮食直接补贴,农机具购买补贴,农业综合补贴;第三,将粮食买卖市场全面打开;第四,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实施一种资助政策,免杂费、免书本费;第五,普遍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第六,普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七,进一步加快农村各种水电路等设备的建设步伐;第八,对农民工的权益进行有效的保护。2010年中央头号文件又指出:当前,随着我国农业开放的进一步提高,与城市之间的经济关联程度越来越强,气候的不断变化对农业生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农业农村发展的有利条件与积极因素正在逐渐的增多,各个组织与非组织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突出。在面临着不断变化的发展环境,农民增收加快增长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对转变农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破除城市与农村之间的二元经济结构的任务不断的加重。所以,全党必须重视三农工作,做好三农工作,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2 规范农村经济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2.1 建立民主理财规章制度,管好村级资产及财务 实行民主理财制度与财务公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以及将该村涉及国家、集体和村民群众的利益的各项事务,通过一定程序与形式告知全体村民。各个农村地区都要建立由熟知财务知识、会管理、对集体关心、做事公私分明,在村民中具有较高威信的村民作为代表共同组成民主理财小组;对一事一议资金的实际收入与支出结余情况,粮食直接补贴、退耕还林等诸多的惠农补贴以及村民们强烈反映的一些事项要进行一一公布,并要及时公开。 2.2 规范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农村财务开支必须实行集体研究模式,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强化责任制度。首先,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后的事项,在集体规定的一定资金开支之内,由村委主任进行审批;其次,没有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资金开支,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百元内小额开支由村委主任审批,资金数额达到了数百元以上的必须由村委会与支委会研究之后,再交由村主任审批。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统一到乡镇农经站购领票据,并严格执行票据的各种制度。乡镇农经站必须每年对大部分的村进行财务审计,加强对农村财务的审计监督管理力度,公开审计结果及处理意见,将存在的不足与错误情况解决,对于违法乱纪的行为应严惩不贷。 2.3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拓宽农民的增收空间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不仅能够将农民生产组织水平进一步提高,使其农业实现规模化、现代化、产业化,同时还是农民增加经济效益和增加收入以及走向富强道路的有效途径。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要以同一种类型专业生产经营的农民作为主体,将产品、资金、信息、技术作为重要的纽带,从而形成一个自我参与、自我受益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2.4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要全面的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将承包地块、承包面积、承包合同以及经营权证书的“四到户”全面贯彻到位。要全面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与良好的服务水平,并建立完善的流转市场,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资源有偿流转的前提下,发展诸多形式的规模经营模式。在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过程中,应根据其仲裁法中的规定办事。《土地承包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将家庭承包经营的双层经营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根据法律赋予农民长期的拥有土地使用权,以此促进农业和农村的经济发展。3 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当前,三农问题已经成了党中央高度重视的焦点,自改革开放到现在,党中央已经先后召开了多次会议,主要针对三农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强调要将当前农村的经济管理进一步规范,以此促进农村经济朝着健康方向又快又稳的全面发展。
数据分析论文:关于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的数据分析方法的探讨 为了验证所提炼的因子影响程度及重要程度、检验问卷结构效度和后续回归分析的需要,本文首先对调查数据进行了因子分析,剔除不符合要求的题目,最终得到问卷;然后,使用spss软件对问卷调查数据进行信度、效度、描述性统计、方差和相关分析;最后,建立回归方程模型对假设进行检验。 1因子分析模型及其统计检验 因子分析是一种通过显在变量测评潜在变量,通过具体指标测评抽象因子的统计分析方法。因子分析的目的即在找出量表潜在的结构,减少题目的数目,使之成为一组数量较少而彼此相关较大的变量。在本文中以主成分因素抽取法抽取共同因素,根据kaiesr(1960)的观点选取特征值大于1.0以上的共同因素,再以最大变异法进行共同因素正交旋转处理,保留共同度大于0.6以及因素负荷量大于0.5以上的题目。因素负荷量为硕士论文因素结构中原始变量与抽取出共同因素相关,负荷量越高表示该题目在该共同因素的重要性越大。共同度和特征值是因子分析的两个重要指标。共同度是每个变量在每个共同因子的负荷量的平方和,也就是个别变量可以被共同因子解释的变异量百分比,是个别变量与共同因子间多元相关的平方。特征值是每个变量在某一共同因子的因子负荷量的平方总和。 因子分析的数学模型及其统计检验描述如下: 彼此之间是独立的,则模型(4.1)称为正交因子模型;相反,如果公共因子彼此之间有一定相关性,则称为斜交因子模型。由于斜交因子模型比较复杂,在本文中只考虑正交因子模型,而且假定各公共因子的均值为0,方差为1。 模型中的矩阵a称为因子载荷矩阵,a称为因子“载荷”,是第i个变量在第j个因子上的负荷。因子载荷阵的求解方法有很多,本文用常用的主成分分析法,求解载荷阵得到仅包含m个因子的因子载荷阵。主要问题就在于如何通过spss统计软件对数据的分析来估计因子载荷矩阵a,负荷量大的指标给予保留,否则剔除。保留下来的指标所构成的体系就是本文最终研究得到的指标体系。关于因子载荷的检验有:模型的标准化,这主要是为了得到抽象的因子含义,即对因子各维度进行命名;变量共同度检验,变量的共同度越高,说明该因子分析模型的解释能力越高;因子的方差贡献检验,用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来确定公共因子提取的个数,也就是寻找一个使得累计方差贡献率达到较大百分比的自然数,即最终提取方差贡献大于1的因子作为公共因子。 由于本文的论题是电子商务环境下服务业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本文主要运用平衡计分卡把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四个方面,18个二级指标作为18个因子,按照因子分析法来选取有效指标,各项指标在选取时,需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该指标在以前的研究中出现的概率,二是指标与所要研究的问题的潜在相关性。本文在四个方面的指标的选取上,另外考虑了①全面性,要求所选的指标能反映企业的经营、客户、企业学习与成长、财务方面的状况;②有效性,要求选择那些能够对预测企业的整体状况有指示作用的重要指标;如,若各项指标的双尾t检验的显著性概率小于0.05,则能有效的反映企业的四个方面的状况,反之,则是无效指标,应剔除。③同趋势性,即当各项指标增大时,表示企业的整体状况改善,反之当各项指标减少时,表示企业的整体状况恶化;④可操作性,采用易得到的数据。 2信度、效度、描述性统计、方差和相关分析方法 信度分析是采用一定的方法来衡量回收问卷中各变量的内部一致性,它主要考查的是问卷测量的可靠性,检验每一个因素中各个题目测量相同或相似的特性。本文采用克隆巴赫(cronbach a)一致性系数检验量表的信度和各分量表的信度。效度分析是采用一定的方法对问卷的理论构思效度进行验证。首先,必须对题目的结构、测量的总体安排以及题目见的关系做出说明,然后运用一定的方法从数据中得出基本构思,以此来对测量构思的效度进行分析。用于评价结构效度的主要指标有累积贡献率、共同度和因子负荷。累积贡献率反映公因素对量表或问卷的累积有效程度,共同度反映由公因素解释原变量的有效程度,因子负荷反映原变量与某个公因素的相关度。描述性统计分析是对各维度中的测量题目的均值、标准差、方差等描述性统计量硕士论文进行统计,了解各维度中题目设置的水平。方差分析又称变异数分析或f检验,其目的是推断两组或多组资料的总体均数是否相同,检验两个或多个样本均数的差异是否具有统计学意义。 方差分析对客观事物数量进行依存关系的分析,主要刻画两类变量间线性相关的密切程度,其两个变量全是随机变量,且处于平等地位。两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可以通过绘制散点图或计算相关系数来反映。 3回归模型及其统计检验 现实世界中,一个事物的运动变化,总是与其他事物相关联。其中,有的还存在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有的是线性的,有的是非线性的。当预测对象与其影响因素的关系是线性的,且只有一个影响因素时,就可以用一元线性回归方法建立其一元线性回归预测模型,来表述和分析其因果关系;当有两个或多个影响因素同时作用于一个预测对象时,则用多元线性回归法建立多元线性回归预测模型。 本文就是以多对一的关系,因此,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统计检验。对于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及其统计检验描述如下: 当预测对象y同时受到多个解释变量x1,x2,...,xm影响,且各个xj(j=1,2,...,m)与y都近似地表现为线性相关时,则可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来进行预测和分析,模型为: 3)回归方程整体显著性检验 回归模型的显著性检验包括两个方面,即回归方程的显著性检验和回归系数的显著 性检验。 (1)回归方程的显著性检验 回归方程的显著性检验用于检验被解释变量与所有解释变量之间的线性关系是否显著。回归模型总体函数的线性关系是否显著,其实质就是判断回归平方和与残差平方和之比值的大小问题,可以通过方差分析的思想,构造f统计量来进行检验,f检验是用来检验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总体效果。 (2)回归系数显著性检验 回归方程总体显著并不意味着每个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都是重要的,还需要对每个回归系数的显著性进行检验。回归系数显著性检验通过构造t统计量来进行, 4)残差正态性检验 残差e是随机扰动项ε的体现。对残差进行分析的目的是检验随机扰动项是否服从经典假设。残差分析的内容包括残差正态性检验、序列相关检验、异方差检验等。本文应用残差的累计概率散点图进行残差正态性检验。 5)异方差检验 异方差常常表现为残差随某个解释变量取值的变化而变化,因此,检验随机扰动项是否存在异方差可以通过绘制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的散点图来简单的判断。如果散点图呈带状分布,则不存在异方差;如果随着解释变量的增大,被解释变量波动逐渐增大或减少,则很可能存在异方差的现象。实践中,常常使用加权最小二乘法消除异方差。 7)多重共线性检验 所谓多重共线性是指各个解释变量之间存在线性关系或接近线性关系的现象。多重共线性常常会导致回归系数方差增大,从而使得t检验难以通过。用spss检验多重共线性共有四种方法:容忍度、方差膨胀因子、条件指数和方差比例。本文选用条件指数和比例方差这两种方法来检验共线性。 (2)方差比例 通过对解释变量协差阵进行矩阵分解,协差阵的每个特征根可以解释各个解释变量方差的一部分。若对于几个不同的解释变量,某个特征根能够解释的方差比例都很高(一般认为都超过50%),则可以认为这几个解释变量之间存在较强的共线性。 需要注意的是,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构建中,可能会遇到多重共线性的问题。如果变量完全相关,则不存在,最小二乘法失效。应用最小二乘法估计回归系数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自变量之间为不完全的线性相关。如果这种相关程度较低,其影响可以忽略;担任若高度相关时,则回归系数无效或无意义,因而所建模型无效或无意义。这时应该选择其他新的自变量以替代相关的变量或采用其他方法来建立模型。在本文中就是采用其他新的自变量,从模型中剔除不显著的变量,在这里剔除的是意义相对次要的变量。 数据分析论文:作为市场化的人口流动——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分析 「内容提要文章利用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等有关资料,分析了改革以来中国大规模人口迁移的空间分布特征、决定因素,及其与市场化改革之间的关系。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使得中国大规模人口迁移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具有区别一般迁移理论的独特之处。伴随经济增长的市场化改革程度和市场发育的不平衡性,是决定人口迁移基本方向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快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特别是清除阻碍劳动力市场发育的各种制度性障碍,将起到引导和规范人口迁移、促进持续经济增长的双重作用。 「关键词人口迁移/户籍制度/市场化改革 改革以来中国发生的大规模人口迁移,是制度变迁和经济转型共同作用的结果。中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是围绕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而形成的。在资本稀缺的经济中,推行资本密集型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不可能依靠市场来引导资源配置,因而必须通过计划分配的机制把各种资源按照产业发展的优先序进行配置。由此,以资本和劳动力为代表的资源或生产要素,既无必要,也不允许根据市场价格信号自由流动,因此,随着20世纪50年代这种发展战略格局的确定,一系列相关制度安排把资本和劳动力的配置,按照地域、产业、所有制等分类人为地“画地为牢”,计划之外的生产要素流动成为不合法的现象。其中把城乡人口和劳动力分隔开的户籍制度,以及与其配套的城市劳动就业制度、城市偏向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消费品供应的票证制度、排他性的城市福利体制等,阻碍了劳动力这种生产要素在部门间、地域上和所有制之间的流动。在这种制度下,不存在劳动力市场,农村居民没有政府的许可不可能向城市流动,劳动和人事部门通过计划来控制劳动力跨部门流动。 1978年底开始的农村家庭承包制改革,使农户成为其边际劳动努力的剩余索取者,从而解决了制度下因平均分配原则而长期解决不了的激励问题(meng,2000)。与此同时,政府开始对价格进行改革,诱导农民提高农业生产率。在农业剩余劳动力被释放出来后,非农产业活动更高的报酬吸引劳动力转移(cook,1999),从而推动农村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原来主要集中在农业的劳动力开始向农村非农产业、小城镇甚至大中城市流动。 由于各种阻碍劳动力流动的障碍尚未拆除,以及政府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政策引导,20世纪80年代前期的劳动力转移以从农业向农村非农产业转移为主,主要是在乡镇企业中就业,即所谓的“离土不离乡”。但随着乡镇企业遇到来自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和私人企业越来越强劲的竞争,必须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因而乡镇企业资本增加的速度逐渐加快,吸纳劳动力的速度相应减缓。农村劳动力面临着越来越强烈的跨地区转移的压力。与此同时,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私营企业和股份公司等其他非国有部门在东部地区发展较快,扩大了对劳动力需求,并成为消除制约劳动力流动体制障碍的一支重要力量。 随着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渠道日益狭窄,1983年政府开始允许农民从事农产品的长途贩运和自销,第一次给予农民异地经营以合法性。1984年进一步放松对劳动力流动的控制,甚至鼓励劳动力到临近小城镇打工。1988年中央政府则开了先例,允许农民自带口粮进入城市务工经商。到20世纪90年代,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采取一系列措施,适当放宽对迁移的政策限制,也就意味着对户籍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革。例如,许多各种规模的城市很早就实行了所谓的“蓝印户口”制度,把绝对的户籍控制变为选择性地接受。此外,1998年公安部对若干种人群开了进入城市的绿灯,如子女可以随父母任何一方进行户籍登记,长期两地分居的夫妻可以调动到一起并得以户籍转换,老人可以随子女而获得城市户口,等等。虽然执行时在一些大城市遇到阻力,但至少在中央政府的层次上为户籍制度的进一步改革提供了合法性依据。城市福利制度的改革也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创造了制度环境。80年代后期开始逐步进行的城市经济改革,如非国有经济的发展,粮食定量供给制度的改革,以及住房分配制度、医疗制度及就业制度的改革,降低了农民向城市流动并居住下来和寻找工作的成本。 与其他方面的政策改革相比,户籍制度改革在很长时间里没有实质性的突破,成为劳动力流动的最大障碍。所有在就业政策、保障体制和社会服务供给方面对外地人的歧视性对待,都根源于户籍制度。随着时间推移,两方面的因素变化推动政府对迁移政策进行改革。一是城市户籍制度不再拥有外部或隐含的福利,也就是地方政府不再根据个人的户籍来提供就业、社会福利等各方面保障。这样,城市人口规模扩张不会给地方政府增添额外财政负担。二是地方政府意识到,劳动力流动不仅带来资源重新配置,而且也是城市融资的一个重要来源。这样,市场化发育水平相异的城市根据各自目标来推进城市户籍制度改革。 可见,通过户籍制度及一系列其他阻碍人口迁移的制度因素的改革而推动的劳动力流动,不仅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整个经济体制向市场机制转变的重要进程,并且以其他领域改革的进展为前提。这个转变或改革的结果便是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发育,劳动力资源越来越多地由市场来配置。而在整个经济不断市场化的过程中,人口迁移也表现出转轨时期的特点。这是中国转轨时期人口迁移的特殊性所在。本文旨在利用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来分析人口流动与市场化之间的关系。 一、转轨时期人口迁移理论 人口和劳动力在地区间的流动,是劳动力市场在空间上从不均衡向均衡转变的过程。发展中国家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大量农村人口和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从低生产率的农业部门流向生产率较高的工业部门。刘易斯(lewis ,1954)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着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农村存在着大量剩余劳动力和隐蔽性失业,农业中劳动力的边际生产力几乎等于零或为负值,农村劳动力从农业部门流出不会对农业产出带来负面影响,反而使留在农业部门劳动力的边际产出不断提高;随着城市中劳动力数量不断增加,城市工资水平开始下降,直至城市部门的工资水平与农业部门的工资水平相等,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才会停止。在刘易斯的模型中,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可以自由流动,不存在显著的制度性障碍。城市现代部门的较高工资水平和传统农业部门的低工资水平,是劳动力在城乡之间流动的驱动力量。在托达罗(todaro,1969;harris和todaro,1970)两部门模型分析中,农村人口和劳动力的迁移取决于城市的工资水平和就业概率,当城市的预期收入水平和农村的工资水平相等时,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分配和迁移都达到均衡。 由于城市经济存在着现代正规部门和非正规部门之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首先进入非正规部门,然后才有可能进入正规部门就业。城市正规部门就业创造率越大,越有利于将更多的非正规部门劳动力转入正规部门;城乡收入差距越大,从农村流向城市非正规部门劳动力数量越多,城市非正规部门劳动力规模也越大。由于城市正规部门的就业创造率取决于工业产出增长率及该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增长率,城市工业的快速增长将有利于提高正规部门的就业创造率,从而减少城市非正规部门的劳动力规模。但是,这个效应有可能被城市工资增长所诱发的大量新增农村劳动力流入所抵消。因此,城市正规部门的就业创造结果带来了城市失业率的上升。 费尔茨(fields,1974)认为,托达罗模型中没有考虑农村劳动力在城市正规部门寻找工作的概率问题。由于非正规部门劳动力获得正规部门就业机会的相对概率较低,流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大多数只能滞留于非正规部门。他们之所以能够接受较低的工资水平,主要是在于他们预期能够从得到的城市正规部门工作机会中获得补偿。在托达罗模型基础上,费尔茨引入了搜寻工作机会的观点,一方面强调了城市制度工资和相对就业概率对迁移过程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指出,非正式部门大量不充分就业的劳动力保证了劳动力市场实现均衡时的失业率低于托达罗模型得出的估计。非正式部门大量不充分就业的劳动力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的失业问题。 随着劳动力流动,城乡劳动力市场开始相互作用。但是,根据托达罗理论,城市失业率上升将起到减缓人口继续向城市迁移。如果依据费尔茨的观点,城市劳动力市场似乎对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影响不大。相比之下,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城市的失业率是影响劳动力流动的重要因素。托普尔(topel ,1986)利用美国人口普查资料研究发现,1970~1980年,美国东部、中部和北部各州的平均失业率相对于全国水平上升了23%,同时西部和西南部各州的失业率却显著下降。同期,人口迁移的空间流向恰好与此相反,人口净流入地区为西部和西南部地区,东部、中部和北部均为人口净流出地区。 中国的人口迁移不仅具有发展中国家的一般特征,而且还有经济体制转型的独特之处。如前所述,中国特有的户籍制度及其改革过程,为人口和劳动力自由流动和择业提供了制度基础,这也是研究其他国家人口迁移的理论没有遇到过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包括户籍制度在内的各项市场化改革措施必然对人口与劳动力迁移产生显著影响。同时,城市就业环境变化也为我们观察城乡劳动力市场的相互作用提供了条件。 首先,不仅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驱动人口的迁移,市场化水平在城乡和地区间的差异也直接影响农村劳动力迁移决策,从而形成特定的迁移流向。在经济发展的初期,资本相对稀缺而劳动力相对丰富。因此,中国经济的比较优势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经济增长模式下,由于政府采取人为扭曲资金价格的方式,在资金密集型产业上投资过多,抑制了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导致产业结构的扭曲,资源配置效率的损失。经济改革以来,通过一系列制度变革,资源配置逐渐转向劳动力较为密集的产业,较好地发挥了中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产品和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带来了资源重新配置效率的改善,对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的贡献(cai 等,2002)。由于生产要素市场发育上在地区之间不平衡,这种资源重新配置的效果主要体现在沿海地区。2000年,92.1%进出口贸易集中在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分别为4.3%和3.6%.同年,86.5%的外商直接投资集中在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分别为8.9%和4.6%.因此,劳动力迁移在东部地区更为活跃,迁移的流向也以从中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为特征。 其次,正如在其他国家观察到的那样,较大的迁移距离增加了交通成本、弱化了社会网络关系和目的地的就业信息,减少了迁移者的收益预期,因此,迁移距离上升降低了迁移发生概率。工作的不稳定性和信息获得的不确定性,不仅造成了迁移流向是一个从县内流向县外,从省内向省外的渐进过程,而且使得亲友等社会网络成为迁移者获得非正规部门就业信息的主要方式。格林伍得(greenwood ,1969)认为,迁移存量对人口在地区之间迁移扮演着社会网络的作用。先前的迁移可以为后来者提供信息和其他方面的帮助,减少迁移风险,从而对后期的迁移产生影响。蔡f ǎng@①(cai ,1999)研究发现,75.8%的省内迁移者、82.4%的跨省迁移者的就业信息获得是通过住在城里或在城里找到工作的亲戚、老乡、朋友获得的。因此,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通常受到距离所反映出的社会网络强弱的限制,形成分阶段迁移。 第三,尽管户籍制度继续阻隔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但市场化改革使得城乡劳动力市场开始融合,城市就业环境变化必然对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带来影响。随着国有企业亏损和非国有部门扩大,越来越多的原国有企业职工开始和迁移者在非正式部门展开就业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劳动力“是走还是留”,取决于正式部门和非正式部门的就业状况,而且其决策通常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这与harris和todaro(1970)模型中所讨论的情况(迁移者在非正式部门临时就业、等待得到正式部门就业机会),以及sethuraman(1981)观察到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情况(大多数迁移者将他们在非正式部门就业视为永久性的)都有显著差异。一个普遍观察到的现象是,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发达地区流动,通常具有季节性特点,最多以年为单位在原住地和迁入地之间往返,呈现出“钟摆式”的流动模式。正如solinger(1999)指出的那样,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大量需求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必要条件。在非国有经济、特别是外商投资较快的地区,市场力量日益显现,迁移受到鼓励。 二、空间分布特征变化 1990年以来,中国地区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吸引了中西部地区劳动力向东部地区流动。同时,要素市场发育及资源配置市场化程度,对地区经济增长越来越起着主导性的作用。东部地区不仅对外开放时间早,而且市场发育迅速,较高的市场化水平不断消除了劳动力等要素跨地区间流动的制度性障碍,以至成为劳动力流动的主要吸纳地区。而劳动力向东部地区流动反过来也推动了该地区的经济增长,改善了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cai 等,2002)。表1显示了人口迁移空间分布状况的长期变化。1987~2000年,人口迁移的空间分布特征是:地区内部迁移(其中主要是省内迁移)比例始终高于地区间的迁移比例。但地区内部和地区之间的迁移比例则随着时间不断发生变化。东部地区内部迁移比例提高,东部地区流向中西部地区的比例下降。而中西部正好与此相反,中部和西部地区内部迁移比例趋于下降,中部向西部、西部向中部的迁移比例也在下降,而中西部向东部地区流入比例不断上升。 注:(1)从统计口径上看,1987年迁移数量包括迁入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市、镇和县之间的迁移人口;1990年迁移数量包括迁入时间在1年以上的市、县之间的迁移人口;1995年迁移数量包括迁入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市,区、县之间的迁移人口;2000年迁移数量包括迁入时间在半年以上的乡、镇、街道之间的迁移人口。(2)全部迁移人口包括地区内部和地区之间的人口迁移,不同年份在迁移时间规定和迁移范围上的差别对地区之间分布会带来一定影响。尽管如此,我们仍可以比较不同年份之间迁移流向的变化。 资料来源:《1987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中国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国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 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0%资料显示,全部迁移人口数量为1246万,占总人口的10.6%,其中省内迁移为7.7%、跨省迁移为2.9%.在总迁移人口中,省内迁移的比重始终很高,为73.4%.当我们描述跨省迁移的流向时,其主要以东部地区为迁移目的地的倾向更加明显。表2给出了三类地区跨省迁移比例的空间交叉分布。2000年,东部地区跨省迁移近65%集中在东部其他各省(市),中部地区跨省迁移超过84%集中在东部地区,西部地区跨省迁移超过68%集中在东部地区。从时间趋势上看,1987~2000年,东部地区内部跨省迁移比例上升了近15%,而中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迁移比例上升将近24%,后者比前者高出9个百分点。 从流动的出发地和目的地看,迁移可以被划分为城市到城市的迁移、城市到农村的迁移、农村到农村的迁移和农村到城市的迁移四种主要类型。从这种类型划分来观察地区间迁移的流向,也有助于我们理解转轨时期中国人口迁移的特点。从全国来看,城市到城市的迁移和农村到城市的迁移是目前迁移的主要形式。2000年,两者合计占总迁移人口的77.9%,而且农村到城市迁移的比重(40.7%)大于城市到城市的迁移(37.2%)。农村到农村的迁移比重较低,仅占全部迁移的18.2%.而城市到农村的迁移比例最低,不到总迁移人口的1/25.从时间趋势看,城市到城市的迁移所占比重,在东部、中部和西部三类地区都呈现上升趋势,而农村到城市的迁移比重略呈下降趋势。 三、迁移的决定因素:计量分析 在迁移决定因素的实证分析中,早期的迁移模型将重力迁移模型和就业为目的的迁移模型合二为一,假定迁移数量不仅与迁入地和迁出地的人口和迁移距离有关,而且取决于两个地区之间的工资和失业率的比较。通常,采用下列双对数模型来分析这些因素对迁移流向的影响(lowry ,1966;greenwood ,1969;fields,1979)。即:。式中,m 为迁移率,x为影响迁移流向的各种因素,d 为迁移距离,i ,j 分别为迁出地和迁入地。 舒尔茨(schultz ,1982)认为,人口变量反映的是其他影响迁移而没有在模型出现的社会经济变量的作用,它没有行为学上的意义。由于迁移是人口增长的一部分,在迁移实证模型中引入人口规模会带来计量上的共同偏差(fields,1979)。而且,由于迁移存量实际上是人口规模的一部分,如果在实证模型中同时引入这两个变量,将带来严重的多重共线问题,大大降低回归参数估计的效率。因此,通常做法是在实证模型中不引入人口变量。 在回归方程的函数形式选择上,费尔茨(fields,1979)认为,迁移决策本质上是在相互排斥的替代方案之间的一种选择,非对称模型比对称模型对人口迁移具有更强的解释能力。此外,双对数线性回归方程还能够消除奇异值和异方差对估计效率的影响,满足理论上就业机会与工资之间的乘积要求,以及提高回归方程的拟合程度等。他选择了滞后解释变量办法来消除解释变量的内生性问题。我们也采用了所有解释变量数据均为1995年数据的办法来解决迁移模型的内生性问题。 本文数据来自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资料(10%样本)和微观数据(长表1%样本),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及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6)》。在数据处理上,正式出版的第五次人口普查长表资料没有农村向城市跨省迁移劳动力数量及其失业率数据,我们利用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微观数据计算了这些数据。用于回归分析变量的统计值见表3. 表3用于回归分析变量的统计值 注:*根据微观数据计算。 迁移率的计算,我们采用格林伍得(greenwood ,1969)的定义,用1995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0日从省迁到省的人口数,除以1995年11月1日以前住在省的人口数。根据长表计算得到的迁移率,包括了所有年龄段跨省农村到城市、城市到城市、农村到农村、城市到农村的四种类型迁移人口;用微观数据计算15~64岁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迁移率。按照这种方法计算得到的两个迁移率的平均值都不高(见表3)。 迁移距离为省会之间铁路公里数。中国地域辽阔,铁路是中国跨省迁移的主要交通方式。这点可以从每年春节农民工返乡造成的铁路拥挤状况中得到印证。迁移距离不仅反应了用于直接交通费用的高低,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迁移所带来的心理成本大小。随着迁移距离增加,迁移带来的不确定性和迁移风险也会上升,迁移成本随之增加(schultz ,1982;greenwood,1975)。这在劳动力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尤其如此。 直接用城市工工资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来作为工资率的变量显然不合适。随着收入多元化,相当于实际收入的部分并没有反映到名义收入之中,城乡收入在可比性上也存在一定问题(solinger,1995;jefferson ,1992)。奥尼尔(o'neill ,1970)建议采用消费指标来克服收入指标作为工资率变量上的不足。我们利用各省城乡人口作为权重,对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进行加权平均,作为各省的工资率变量,预期工资率对迁移流向存在两种不同的效应。其中,迁入地为正向效应,而迁出地为负向效应。 1995年全国1%抽样调查和第五次人口普查都对城乡劳动力的就业状况进行了统计。1995年调查问卷中有三项指标用来测度劳动力在调查前一周是否处于失业状态:第一项是从未工作正在找工作,第二项是失去工作正在找工作,第三项是企业停产等待安置的劳动力。2000年人口普查只包括前两项。据此可以计算得到1995年和2000年城乡劳动力的失业率,分别为2.2%和3.6%.由于城乡劳动力的失业率包括了农村劳动力,这低估了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就业状况。《中国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公布了分城市、镇和农村的经济活动人口资料,据此计算的城市、镇和农村的失业率分别为9.4%、6.2%、1.2%.利用2000年微观数据计算的城市本地劳动力、城市向城市迁移劳动力、农村向城市迁移劳动力的失业率,分别为9.1%、7.9%和3.6%.如果在迁移模型中忽略了迁移存量,将导致高估其他解释变量对迁移的影响(greenwood,1969)。按照格林伍得的方法,迁移存量应该是以1995年为时点,计算出生在省且居住在省的所有人口。由于中国人口普查资料只提供了出生后一直住在本地和1995年11月1日之前迁入本地等资料,因此,我们采用1995年11月1日之前迁入本地人口指标作为迁移存量的变量。本文中长表的迁移存量包括所有人口,微观数据的迁移存量只包括15~64岁的人口。我们预期迁移存量对人口迁移有正向效应。 在分析地区人均收入差异和经济增长中,贸易开放程度通常被看做是影响地区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barro 和sala-i-martin ,1995;cai 等,2002)。贸易开放程度越高,参与国际市场一体化程度也越高。但是,扭曲的贸易和发展战略也同样起到扩大出口,提高gdp中的贸易份额比重。相比之下,外商直接投资是国外投资者的选择。从长期来看,为了获得最大利润和规避风险,国外企业在其投资过程中要对各地的产品和要素市场发育情况、体制与政策的透明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最终做出投资选择。外资企业进入之后,它利用劳动力市场来解决用人需求,这与国有企业的人事制度形成鲜明对比。因此,我们选择了外商直接投资作为市场化程度的变量,来分析它们对人口迁移的影响。改革以来,虽然所有省份的外商直接投资数量都在增加,但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差异在不断扩大。中国人口迁移流向分布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这与东部地区对市场化改革程度较高是分不开的。 四、回归结果与讨论 方程1~3是利用第五次人口普查长表资料得到的回归结果,方程4、5是利用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微观数据得到的回归结果。由于海南、重庆、西藏与其他省会之间距离未能得到,在回归中剔除了这3个地区,长表资料中实际用于回归的样本数量为756个。在微观数据中,由于有些省份的迁移率或农村向城市迁移劳动力数量为零,取对数后,这些数据变成缺省值,所以用于回归的样本数量为506个。 从表4回归结果看,利用长表资料得到的回归方程,解释了大约60%的所有人口跨省迁移的行为;用微观数据得到的回归方程,解释了大约30%的跨省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的行为。表4的非对称双对数迁移模型估计结果也表明,迁入地社会经济变量对人口迁移的影响大于迁出地这些变量所发挥的作用。 回归方程1~5中大多数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t 值,如迁移距离、人均消费水平、失业率、迁移存量等,都达到了1%或5%的显著性水平,并且作用方向上与前面的理论预期结果也基本一致。 表4中回归方程1和2的区别是采用了不同的失业率数据,前者是1995年的失业率,后者是2000年的失业率。使用1995年失业率数据虽然有助于克服内生性问题,但方程1中迁出地失业率回归系数的绝对值大于迁入地失业率回归系数的绝对值,这个结果可能与现实情况并不吻合。 1995~2000年,中国城市就业环境发生了急剧变化。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城市社会福利体制改革,企业大量富余人员被释放出来,城市失业率迅速上升。为了解决本地城市职工就业问题,不少地方政府采取了城市就业保护政策,这势必对以就业为目的的劳动力流动产生较大影响。迁移者是理性的,如果目的地的就业机会较小,迁移者将选择不流动,以减少迁移风险和成本。这样,迁入地的就业机会就显得更为重要。 表4迁移决定因素回归结果 注:(1)采用异方差检验方法(breusch-pagan/cook-weisberg )发现,表中回归方程的依次为:7.85、1.54、1.38、2.80、4.85.我们对回归方程1、5采用robust估计来消除异方差的影响。(2)方程1和5的括号内为robust t值,方程2~4括号内为t 值,*代表5%显著性水平,**代表1%显著性水平。 考虑到2000年失业率真实地反映了就业环境的变化,我们以回归方程2为基准,分析不同因素对迁移的影响,并进行比较。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迁移距离上升1%,迁移率下降1.08%.受迁移距离的影响,2000年跨省迁移人口比例不到30%,绝大多数迁移人口选择了省内流动。迁移距离在空间位置上是固定的,但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和制定合理的交通价格有利于减少迁移者的迁移成本,促进劳动力流动。 在做迁移决策时,潜在的迁移者不仅要考虑两地之间直接的收入差距,而且还要考虑到就业机会大小。在回归方程2中,迁入地人均消费水平回归系数在绝对值上是迁出地的近4倍,但迁入地失业率回归系数在绝对值上是迁出地的3倍以上。迁入地失业率对迁移决策较大的边际影响与迁移者面临的选择有关。本地劳动力市场状况是既定的,迁移者对它别无选择。相反,迁移者对迁入地劳动力市场是可以进行选择的,失业率越高的地区,迁入数量就会下降。 目的地的就业信息提供和帮助,对迁移决策有重要作用。迁移存量的回归系数也证实了这一点。社会网络等非正规信息渠道虽然在迁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人口流动规模扩大,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 将外商直接投资变量引入回归方程2,就得到回归方程3.引入这个变量之后,迁移距离和失业率等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及其显著性变化不大,而人均消费水平的回归系数及其显著性发生较大改变。从绝对值来看,方程3中的人均消费水平回归系数小于回归方程2中的回归系数估计值,迁出地人均消费水平的回归系数显著性有所下降,主要是人均消费水平与外商直接投资之间存在较高相关关系导致的结果(注:人均消费水平与外商直接投资的相关系数为0.56.)。跨省人口迁移比例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它与外商直接投资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关系(注:外商直接投资与迁移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76.),引入外商直接投资变量之后,迁移存量的回归系数数值下降约50%.为了观察城市劳动力市场对农村劳动力迁移决策的影响,我们利用微观数据做进一步分析。回归方程4引入了农村迁移劳动力的失业率,回归结果进一步支持上述发现,即迁入地的就业机会对迁移者来说更为重要。回归方程5引入了城市劳动力失业率。结果表明,城市失业率对于农村劳动力跨省迁移率有显著性影响,其回归系数在绝对值上不仅大于回归方程4中失业率的回归系数,而且大于回归方程2中的回归系数,这说明城市劳动力市场就业形势确实对农村劳动力的迁移决策有重要作用。改善城市就业环境将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起到加速城市化的作用。 五、结论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中国出现的大规模人口迁移现象,不仅具有发展中国家从落后的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变的一般特征,还具有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特殊性。将二者结合在一起,既有助于考察中国独特的制度特征对人口迁移的影响,又能够通过对中国案例研究来拓展迁移理论。 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在地区之间的不平衡,决定了人口迁移的基本方向不仅是从农村向城市的迁移,而且是从中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的迁移。既然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增长仍然有赖于从生产要素市场发育从而劳动力流动中获得资源重新配置效率(注:约翰森(johnson,1999)认为,在今后30年,如果迁移障碍被逐渐拆除,同时城乡收入水平在人力资本可比的条件下达到几乎相等的话,劳动力部门间转移可以对年经济增长率贡献2~3个百分点。),加快中西部地区市场制度的建设,特别是清除阻碍劳动力市场发育的各种制度性障碍,可以引导和规范人口迁移,使其不仅具有微观理性,而且具有更加理性的宏观后果。市场化改革措施(如扩大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贸易等)所带来的经济发展将有助于获得“一石二鸟”的功效,也就是讲,它为劳动力流动不断营造同样的发展环境,并在创造就业机会的同时,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 数据分析论文:浅议现金流量表的财务数据分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即使企业有盈利能力,但若现金周转不畅、调度不灵,也将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偿债能力的弱化直接影响企业的信誉,最终影响企业的生存。因此,现金流量信息在企业经营和管理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正日益受到企业内外各方人士的关注。 一、现金净增加额的作用分析 对现金流量表的分析,首先应该观察现金的净增加额。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正常,投资和筹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现金净增加额越大,企业活力越强。换言之,如果企业的现金净增加额主要来自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可以反映出企业收现能力强,坏账风险小,其营销能力一般较强;如果企业的现金净额主要是投资活动产生的,甚至是由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而增加的,这可能反映出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削弱,从而处置非流动资产以缓解资金矛盾,但也可能是企业为了走出困境而调整资产结构;如果企业现金净增加额主要是由于筹资活动引起的,意味着企业将支付更多的利息或股利,它未来的现金流量净增加额必须更大,才能满足偿付的需要,否则,企业就可能承受较大的财务风险。 现金流量净增加额也可能是负值,即现金流量净额减少,这一般是不良信息,因为至少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会受到影响。但如果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正数,且数额较大,而企业整体上现金流量净减少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长期资产引起的,或主要是对外投资所引起的,这一般是由于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或扩大生产能力或投资开拓市场,这种现金流量净减少并不意味着企业经营能力不佳,而是意味着企业未来可能有更大的现金流入。如果企业现金流量净减少主要是由于偿还债务及利息引起的,这就意味着企业未来用于满足偿付需要的现金可能将减少,企业财务风险变小,只要企业营销状况正常,企业不一定就会走向衰退。当然,短时期内使用过多的现金用于偿债,可能引起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二、对企业现金流量来源和现金流量用途及其风险性,偿还债务和支付股利占净现金流量的比重分析 (一)企业自身创造现金能力的比率。计算公式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现金流量总额。这个比率越高,表明企业自身创造现金能力越强,财力基础越稳固,偿债能力和对外筹资能力越强。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从本质上代表了企业自身创造现金的能力,尽管企业可以通过对外筹资等途径取得现金流,但企业债务的偿还主要依靠于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 (二)企业偿付全部债务能力的比率。计算公式为: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债务总额。这个比率反映企业一定时期,每1元负债由多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所补充,这个比率越大,说明企业偿还全部债务能力越强。 (三)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比率。计算公式为: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流动负债。这个比率越大,说明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 (四)每股流通股的现金流量比率。计算公式为: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数。比率越大,说明企业进行资本支出的能力越强。 (五)支付现金股利的比率。计算公式为: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现金股利。比率越大,说明企业支付现金股利能力越强。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投资者的每股股票就可以获取许多股利。股利发放与股利政策有关。如果管理当局无意于发放股利,而是青睐于用现金流量进行投资,以期获得较高的投资效益,从而提高企业的股票市价,那么,上述这项比率指标的效用就不是很大,因此本比率指标对财务分析只起参考作用。 (六)现金流量资本支出比率。计算公式为: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资本支出总额。公式中“资本支出总额”是指企业为维持或扩大生产能力而购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这个比率主要反映企业利用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维持或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能力,其值越大,说明企业发展能力越强,反之,则越弱。另外,该比率也可用于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因为当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大于维持或扩大生产规模所需的资本支出时,其余部分可用于偿还债务。 (七)现金流入对现金流出比率。计算公式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累计数/经营活动引起的现金流出累计数。这个比率表明企业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满足其所需现金流出的程度。一般而言,该比率的值应大于1,这样企业才能在不增加负债的情况下维持简单再生产,它体现了企业经营活动产生正现金流量的能力,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企业盈利水平高低。其值越大,说明企业上述各方面的状况越好,反之,则说明企业上述各方面的状况越差。 (八)净现金流量偏离标准比率。计算公式为: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净收益 折旧或摊销额)。这个比率表明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偏离正常情况下应达到的水平程度,其标准值应为1.该比率说明企业在存货、应收账款、负债等管理上的成效。其值大于1时,说明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存货等方面措施得当,产生正现金流量;其值小于1时,说明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措施不力,产生了负现金流量。 三、结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全面、综合地分析和运用 现金流量表反映的只是企业一定期间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情况,它既不能反映企业的盈利状况,也不能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但由于现金流量表是连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纽带,利用现金流量表内的信息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相结合,能够挖掘出更多、更重要的关于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的信息,从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做出更全面、客观和正确的评价。 (一)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比较分析 1.偿债能力的分析 在分析企业偿债能力时,首先要看企业当期取得的现金收入在满足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支出后,是否有足够的现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在拥有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基础上,可以用以下两个比率来分析: 短期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量/流动负债 长期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量/总负债 以上两个比率值越大,表明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越强。但是并非比率值越大越好,因为现金的收益性较差,若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增加额”项目数额过大,则可能是企业现在的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吸收现有资产,使资产过多地停留在盈利能力较低的现金上,从而降低了企业的获得能力。 2.盈利能力及支付能力分析 由于利润指标存在的缺陷,因此可运用现金净流量与资产负债表相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作为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指标的补充。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总股本。这一比率反映每股资本获取现金净流量的能力,比率越高,表明企业支付股利的能力越强。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资产。这一比率反映投资者投入资本创造现金的能力,比率越高,创现能力越强。 (二)现金流量表与损益表比较分析 将现金流量表的有关指标与损益表的相关指标进行对比,以评价企业利润的质量。 1.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比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会计利润之比若大于1或等于1,说明会计收益的收现能力较强,利润质量较好;若小于1,则说明会计利润可能受到人为操纵或存在大量应收账款,利润质量较差。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收入比较。收现数所占比重大,说明销售收入实现后所增加的资产转换现金速度快、质量高。 3.分得股利或利润及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得到的现金与投资收益比较,可大致反映企业账面投资收益的质量。 综上分析,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构成了企业完整的会计报表信息体系,在运用现金流量表对企业进行财务分析时,要注意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相结合,才能对所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得出较全面和较合理的结论。 数据分析论文:电子商务网站营销数据分析技术初探 论文关键词:日志数据 信息技术 数据仓库 联机分析处理 论文摘要:电子商务(ec)在现代商务企业的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如何利用信息技术掌握更多的商务信息已备受商家们的关注,站点分析技术正是为商家和网站提供了这样一种有效的分析工具。 本文讨论了一些站点分析的相关技术信息和几种网站分析浏览者行为的理论与算法,及数据仓库的相关理论知识。并对站点日志数据进行了实例分析,并指出了站点分析技术发展的方向。 一、绪论 互联网技术不断革新与发展,给全球经济带来新的革命,从而也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互联网为企业提供了一种真正属于自己并面对广大网民的信息载体,企业通过这一载体,可以自由地将企业的产品、服务等其他相关信息在线。 电子商务就是网上实行各种商务活动的总包装,种种所谓电子商务解决方案,实际上就是实现各种网上商务活动的硬件与软件系统。它将影响到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电子商务的主体是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就是对人们的生活、企业的运行的一种模式的一个巨大改变的过程。对于进入虚拟世界的商家而言,仅仅吸引注意力还不行,对它们而言,站点的访问率绝对不仅仅是一个数字,它还是一种信息,如果网站能够从网络中获得网民的信息并从中分析其行为诱因,那么就容易掌握网民的需求,从而利用互联网去创造更多商机。 电子商务站点用户行为的分析这一问题也因此成为现如今的热门话题,被人们普遍关心起来,尤其是被众商家所重视。web站点的日志数据正以每天数十兆的速度增长。如何分析这些数据,如何从这些大量数据中发现有用的、重要的知识(包括模式、规则、可视化结构等)也成为现在人们最关注的信息。 在此情况下,站点用户行为分析就可为网站或商家提供出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包括站点的受欢迎度的对比、商业广告点击情况总括、产品的反馈信息、站点各种信息的点击情况等等。另外,还可根据不同的页面内容来分类浏览者,以便做出更合理的页面分类,促使网站逐步向个性化、最优化状态发展。这一技术对互联网的发展壮大有着不可忽视的巨大作用,它的发展对信息技术亦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电子商务早期阶段时,web站点数据流分析通常是在主页上安装计数器以及在一个外部日志文件上运行简单的统计程序记录点击率。但是,简单的点击计数既不准确也远未达到营销目的所需的详细程度。因此,各公司开始寻找更先进的分析工具,这类工具可以提供谁在访问公司web站点以及访问者一旦进入站点后将做些什么的全面信息。站点开始分析的地方是web服务器的访问日志。每当用户在站点上请求一个网页时,这个请求就被记录在访问日志中。如:目前有多少用户正在访问站点、他们正在看哪些网页以及他们在站点中呆了多长时间。显然,日志分析和行为概况的正确组合可以对web站点的成功产生直接影响。此外,从日志分析中得到的信息是很难从真实世界中捕获到的,但这些信息却可以较容易地在线收集到。web数据流分析工具的这些最新进展可以使网站获得有关上网客户和他们习惯的详细报告。 二、站点信息统计方法 web页面数据主要是半结构化数据,计算机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半结构化数据呈现日益繁荣的趋势。半结构化数据,是一种介于模式固定的结构化数据,和完全没有模式的无序数据之间,在查询前无法预先确定其具体的类型和格式;同时它们相应的数据结构是不固定、不完全或不规则的,即这些数据有的本身就没有结构,有的只有十分松散的结构,有的数据的结构是隐含的,需要从数据中进行抽取。而有时,尽管数据本身是有精确结构的,但为了一定的目的,而故意忽视它的结构。半结构化数据具有以下五方面的 主要特点: 1.结构是不规则的。包含异构数据、相同的数据信息用不同类型或不同的结构表示。 2.结构是隐含的。如电子文档sgml格式。 3.结构是部分的,有时部分数据根本无结构,而部分数据只有粗略的结构。 4.指示性结构与约束性结构。传统的数据库使用严格的分类策略来保护数据。而指示性数据结构是对结构的一种非精确的描述。它可接受所有新数据,代价是要频繁修改结构。 5.半结构化数据通常在数据存在之后才能通过当前数据归纳出其结构,称之为事后模式引导。模式有时可被忽略,同时数据与数据模式间的区别逐渐消除。 三、数据分析的方法 web页面的数据通常是利用统计模型和数学模型来分析的。使用的模型有线性分析和非线性分析;连续回归分析和逻辑回归分析;单变量和多变量分析以及时间序列分析等。这些统计分析工具能提供可视化功能和分析功能来寻找数据间关系、构造模型来分析、解释数据。并通过交互式过程和迭代过程用来求精模型,最终开发出最具适应性的模型来将数据转化为有价值的信息。 知识发现是从数据仓库的大量数据中筛取信息,寻找经常出现的模式,检查趋势并发掘实施。它是分析web页面数据的重要方法。知识发现与模式识别的算法有以下几种: 1.依赖性分析 依赖性分析算法搜索数据仓库的条目和对象,从中寻找重复出现概率很高的模式。它展示了数据间未知的依赖关系。利用依赖性分析算法可以从某一数据对象的信息来推断另一数据对象的信息。例如:在杂货店中,一堆椒盐饼干放在陈列饮料的走道上,这是因为经过依赖性分析,商店认为:很大一部分买饮料的顾客如果在取饮料的路上看到椒盐饼干的话就会购买,因而此种分析影响了商店布局。 2.聚类和分类 在某些情况下,无法界定要分析的数据类,用聚类算法发现一些不知道的数据类或怀疑的数据类。聚类的过程是以某一特定时间为依据,找出一个共享一些公共类别的群体,它称为无监督学习。分类过程,这是发现一些规定某些商品或时间是否属于某一特定数据子集的规则。这些数据类很少在关系数据库中进行定义,因而规范的数据模型中没有它们的位置。最典型的例子是信用卡核准过程,可确定能否按商品价格和其它标准把某一购买者归入可接受的那一类中。分类又称为有监督学习。 3.神经网络 神经网络通过学习待分析数据中的模式来构造模型。它对隐式类型进行分类。图像分析是神经网络最成功的应用之一。神经网络用于模型化非线性的、复杂的或噪声高的数据。一般神经模型由三个层次组成:数据仓库数据输入、中间层(各种神经元)和输出。它通常用恰当的数据库示例来训练和学习、校正预测的模型,提高预测结果的准确性。 4.数据挖掘中的关联规则 关联规则是数据挖掘的一个重要内容,通常关联规则反映的是数据间的定性关联关系。如一个商品交易数据库,一条记录表示用户一次购买的商品种类,每个属性(a、b……)代表一种商品,每个属性都是布尔类型的。一条关联规则的例子是:{a、b}{d}[2%][60%],规则的含义是“如果用户购买商品a和b,那么也可能购买商品d,因为同时购买商品a、b和d的交易记录占总交易数的2%而购买a和b的交易中,有60%的交易也包含d”。规则中60%是规则的信任度,2%是规则的支持度。数据挖掘就是要发现所有满足用户定义的最小信任度和支持度阀值限制的关联规则。数据只是定性地描述一个交易是否包含某商品,而对交易量没有定量描述,这种布尔类型数据间的关联规则被称为定性关联规则。但数据记录的属性往往是数值型或字符型的,这些数据间也存在对决策有帮助的关联规则,相对于定性关联规则,这些规则被称为定量关联规则。 另外,数据挖掘目前仍面临着数据质量的问题。由于数据仓库中的数据来自多个数据源,而在合并中存在很多障碍,如:没有建立合并视图所需的公共关键字;数据值相互抵触;元数据的说明不完备或丢失;数据值的不洁净等等。数据挖掘是在标准化的数据基础上进行的,因而这些都会严重破坏数据的准确性,导致最终决策的失误。所有这些问题都在等待着人们去发掘更好的解决方法。 数据分析论文:色谱数据分析在变压器故障处理中的应用 【摘 要】变压器油的特性之一就是随着温度的升高会分解出不同的气体,因此对于运行中的油冷却变压器,色谱数据必须加强监测。油色谱分析是从运行的变压器油中,提取气体的组分和含量用来分析判断变压器是否存在故障以及故障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的一种手段。通过色谱数据分析可以提早发现和解决变压器存在的故障,保证变压器的安全稳定运行。 【关键词】变压器 色谱分析 气体组分 故障 一、色谱数据分析原则 变压器故障大体分为放电性故障和过热性故障,变压器油的分解是由于温度高产生的,不同的故障会导致油不同的温度,而分解的气体也有所差别。 由于故障原因当局部油温上升到一定程度时,可分解为分子气态物质,如甲烷、乙烷产生在100-150℃以上,乙烯产生在300-600℃以上,而乙炔产生在800-1200℃以上,氢(h2) 多属于故障产生其它气体的“附属品”,有故障便产生氢。 在变压器故障中,只有火花放电或电弧放电时,其局部温度可达1000℃以上,因此我们称c2h2为放电故障的特征气体。 由于种种原因设备内部异常过热,当温度达到300-600℃以上时产生乙烯,且随温度的升高而产生乙烯量也增高,因此我们将乙烯看做过热性故障的特征气体。 变压器所用固体绝缘材料是碳氢氧化合物,在受热时分解产生co、co2、h2,所以把co、co2看做固体绝缘老化的特征气体。通过对变压器油色谱数据分析,分析产生气体的不同组分,进而判断变压器故障的类型,以有助于制定相应的处理和解决方案,维护和保障变压器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秦山二厂2号主变a相总烃高的处理 2号主变a相在线色谱装置监测的数据在2011年2月色谱出现增长趋势,甲烷、乙烯、总烃等含量增长趋势明显,增长数值较小,且均在国标注意值范围以内。为确保在线数据的正确性,增加了离线取样的监测,在2月11日和12日两次取样,试验室分析确认色谱数据确有增长,从两天的趋势来看,增长速度并不快。经过讨论,将离线色谱分析周期从3个月缩短至半个月,密切监测色谱数据。根据此数据,绘制趋势图1如下: 图1 2号主变a相油色谱数据趋势 (一)故障原因分析 从系统运行来看,2月6日秦山三厂2#机组主变至500kv联合开关站之间的架空线受山火影响,导致a相接地故障。2号主变a相同样也承受短路故障,从故障录波来看持续时间57 ms,运行电流700a,故障时的电流突变量达到1875a。短路故障发生后,2号主变a相总烃及其它气体有所增长,之后的取样数据又基本保持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分析故障应该不在主回路,短路时的电动力应是造成某些结构件的松动,导致其接触电阻变大,变压器内部电磁感应而产生的环流在高电阻回路中发生过热。 (二)内部检查处理 根据故障的分析情况,决定在207大修期间对a相主变进行了内部检查,并进行低电压阻抗测量以判断绕组是否存在变形现象。 2号主变a相排油结束后,工作人员进入变压器内部进行了详细的检查与试验,导电主回路未发现异常,绕组外部的绝缘纸板也没有发现变形。发现的主要缺陷有两个:铁芯夹件与衬板间过热和磁屏蔽多点接地。 (三)处理后运行情况 经过处理后的2号主变a相大修结束后投入运行,经过一段时间的监测,在线色谱数据和离线取样色谱数据均表明油中分解的各气体处于稳定状态,没有增长的趋势,缺陷得到了消除。 三、秦山二厂1号主变b相总烃高的处理 2012年5月16日早班化学人员在巡检主变在线色谱时发现 1号主变b相的气体含量突然出现上涨趋势,在109大修冲击送电前总烃约5ppm,4月12日冲击送电,5月20日已经超过了国标的注意值150ppm达到163ppm,5月28日总烃达到360ppm,在7月2日总烃曾达到最高值423ppm,目前总烃值在400ppm上下浮动,基本处于稳定状态。 (一)故障原因分析 2012年4月12日1号主变109大修后冲击送电,冲击时b相励磁涌流最大达1950a,4月13日在线色谱显示出现乙炔,总烃由冲击前6ppm升至8ppm,4月30日机组并网开始升功率,5月4日晚机组达满功率,5月5日在线色谱显示b相总烃增长较大,5日一天从凌晨1:50到晚19:49 b相总烃由14.25ppm增长到41.69ppm,在线色谱中乙炔含量自产生后无明显变化,试验取样化验乙炔含量有增长趋势,24日早总烃含量己达304ppm。从色谱数据分析的结 判断可能的故障在铁芯框架,冲击引起松动,从而导致接触电阻过大,漏磁产生的环流使内部局部温度过高。判断造成总烃升高的原因为,冲击送电时励磁涌流造成铁芯振动,引起铁芯结构件松动,进而使铁芯结构框架各支路中的电流分配不平衡,造成某点过热,引起总烃升高,保变专家分析认为故障点很可能存在于铁芯拉板与夹件间的导电铜螺栓。从总烃的趋势及组成分析,缺陷不在铁芯和主电气回路上,缺陷不涉及固体绝缘。和前述的2号主变a相总烃的原因类似,运行过程中过热点的阻值很不稳定,极有可能变化,目前1号主变b相总烃值趋于稳定,表明内部过热点已经转变。 (二)后续行动 总烃值还应加强监测,看是否还有变化,另应做好下次大修进行检查处理的准备工作,消除缺陷。目前已做好内检的方案和相关备件的准备工作。 四、结语 在油冷变压器运行过程中,在线色谱监测及色谱数据分析对于油气中各种组分的分析能够真实有效反映变压器的内部过热或放电性情况,这对于尽早发现设备内部过热或放电性等潜伏性故障以及预防变压器内部过热或放电性故障有着重要的作用和实际意义。 数据分析论文:通信网管数据分析与应用 摘 要:随着我国移动通信的迅猛发展,设备品种逐步增多,容量迅速增大,网管信息化的应用,积累了海量数据,本文结合自己在实际网管数据分析与应用中的经验,针对数据采集与整理、数据存储与查询、数据挖据三个过程积累的经验与大家分享。 关键词:网管数据;数据挖掘;物化视图 1 引言 随着我国移动通信的迅猛发展,设备品种逐步增多,容量迅速增大,网管信息化的应用,移动通信行业信息化进程得到巨大发展和广泛应用,运营网络系统、综合业务系统大量的历史数据。但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海量数据在原有的作业系统中是无法提炼并升华为有用的信息并提供给业务分析人员与管理决策者的。因此如何应用这量信息,给信息化工作者提出了挑战,我作为一名移动行业信息化工作者,结合自己在实际网管数据分析与应用中的经验,主要在数据采集与整理、数据存储与查询、数据挖掘三方面与大家探讨一下。 2 数据采集与整理 2.1 文本格式ftp传输 网管系统在每天定时将前一天的数据文件上传到指定的ftp服务器。数据文件为后缀txt的文本文件,指标之间的间隔符为“|”,指标按照第三节模板中定义的顺序排列,一条记录为一行。因为网管数据往往较大,为了提高传输速率及节省空间,建议将数据进行压缩处理。 2.2 数据按接口规范导入数据库 应用程序定时将网管数据解压缩,通过xml配置文件制定数据导入的规范,如下: 配置文件中规定了读取字段位置及存入数据库的字段名称,同时check中制定了数据的验证规则。如rang min=“0” max=“22”表示取值范围为0—22,如果超出该范围的数据则直接丢弃。 2.3 数据处理采用存储过程 存储过程(stored procedure)是在大型数据库系统中,一组为了完成特定功能的sql 语句集,经编译后存储在数据库中,用户通过指定存储过程的名字并给出参数来执行它。他有如下优点: ⑴提高数据库执行效率。使用sql接口更新数据库,如果更新复杂而频繁,则需要频繁得连接数据库。 ⑵提高安全性。存储过程作为对象存储在数据库中,可以对其分配权限。 ⑶可复用性。 3 数据存储与查询 网管数据往往是海量的,每一统计数据的一天数据都能轻易达到千万级,因此在存储过程中要重复利用数据的技术性能。在我们的实践过程中主要应用了oracle数据库。下面简单介绍我们主要采用的技术手段。 3.1 表分区 区致力于解决支持极大表和索引的关键问题。它采用他们分解成较小和易于管理的称为分区的片(piece)的方法。一旦分区被定义,sql语句就可以访问的操作某一个分区而不是整个表,因而提高管理的效率。分区对于数据仓库应用程序非常有效,因为他们常常存储和分析巨量的历史数据。 ⑴增强可用性:如果表的某个分区出现故障,表在其他分区的数据仍然可用; ⑵维护方便:如果表的某个分区出现故障,需要修复数据,只修复该分区即可; ⑶均衡i/o:可以把不同的分区映射到磁盘以平衡i/o,改善整个系统性能; ⑷改善查询性能:对分区对象的查询可以仅搜索自己关心的分区,提高检索速度。 如我们可以按时间字段对导入数据进行分区,网管数据较大,一般一个月就需要一个分区。 3.2 索引技术 在关系数据库中,索引是一种与表有关的数据库结构,它可以使对应于表的sql语句执行得更快。但对于现在的各种大型数据库来说,索引可以大大提高数据库的性能。有两种类型的分区索引,全局索引和本地索引,使用本地索引,不需要指定分区范围因为索引对于表而言是本地的,当本地索引创建时,oracle会自动为表中的每个分区创建独立的索引分区。 3.3 物化视图 物化视图是包括一个查询结果的数据库对像,它是远程数据的的本地副本,或者用来生成基于数据表求和的汇总表。物化视图存储基于远程表的数据,也可以称为快照。使用物化视图可以实现视图的所有功能,而物化视图确不是在使用时才读取,大大提高了读取速度,特别适用抽取大数据量表某些信息以及数据链连接表使用。 4 数据挖掘 4.1 利用最小二乘法实现数据的 元线性回归 最小二乘法可以用来处理一组数据,可以从一组测定的数据中寻求变量之间的依赖关系,这种函数关系称为经验公式。能够寻求x与y之间近似成线性关系时的经验公式。假定实验测得变量之间的n个数据(x1,y1),(x2,y2),…,(xn,yn),则在xоy平面上,可以得到n个点pi(xi,yi)(i=1,2,…n),考虑函数y=ax+b,其中a和b是待定常数。如果pi(i=1,2,…n)在一直线上,可以认为变量之间的关系为y=ax+b。但一般说来,这些点不可能在同一直线上。记ei=yi-(axi+b),它反映了用直线y=ax+b来描述x=xi,y=yi时,计算值y与实际值yi产生的偏差。当然要求偏差越小越好, 但由于ei可正可负,因此不能认为总偏差 时,函数 就很好地反映了变量之间的关系,因为此时每个偏差的绝对值可能很大。为了改进这一缺陷,就考虑用 来代替 。但是由于绝对值不易作解析运算,因此,进一步用 来度量总偏差。 因偏差的平方和最小可以保证每个偏差都不会很大。于是问题归结为确定y=ax+b中的常数a和b,使 为最小。用这种方法确定系数a,b的方法称为最小二乘法。 4.2 数据自动修正算法描述 首先选择时间上最接近当前的14天的数据,加权平均为x,然后按照1.2x x 0.8x的约束,进行筛选,这样新建站、数据异常等影响就会被消除。预测使用修正后的数据进行计算。 4.3 本地网预测修正 在本地网总趋势的基础上,利用历史同期的趋势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修正。 4.4 单小区预测修正 在小区预测的基础上,利用本地网总趋势进行修正。修正过程为小区预测话务量与本地网预测话务量已载频数做加权平均。 5 技术架构 5.1 多层分布式架构方案 系统采用三层结构,将不同模块分别运行在不同的服务器上共同来精算系统的功能。每一种模块还可以再拆分在不同的服务器上运行实现负载分担,因此系统可以根据需要和用户的使用模式进行定制。这种结构具有比较大的灵活性。系统功能发生改变的时候,可以分模块单独部署,减少后期维护开发的工作量。 5.2 j2ee主流开发技术 表示层为整个系统提供外部展现,根据用户的使用习惯定制程序的操作流程。提高用户的使用感受。跨业界最广泛的操作系统环境,提供全j2ee编程模式,包括ibm os/400,linux,ibm aix,microsoft windows,hp-ux及sun solaris操作环境支持。最新的j2ee开发框架,大量的实际开发案例。系统符合最新的web 2.0规范,提高系统的相应速度。通过简单的应用编译和部署来最大限度降低管理要求。 数据分析论文:1996-2004中国面板数据分析 内容摘要:本文运用1996—2004年中国31个省份离退休退职人员保险和福利费用支出及其他相关数据分析了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增长的地区差异。研究发现:养老金支付水平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存在显著地区差异,东西部地区养老金支付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不显著;而中部地区,养老金支付水平及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则都呈“塌陷”态势。因此,根据地区特点完善社会保障政策相当重要。 关键词:养老金/工资替代率/区域经济增长 一、引言 长期以来,有关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很清晰地分为两派:奉行“瓦格纳法则”的公共经济学派和遵从“凯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学派。前者认为社会保障支出如其他财政支出一样是一种行为变量,会随产出增加而增加;后者则认为社会保障支出是外生的公共政策工具,转移支付完全可以成为抑制短期经济波动的稳定器。从一般意义上讲,实施和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养老保险制度,并不以促进经济增长或改善经济运行为目标,其主旨在于保护弱势群体,构建社会安全网。但只要可能,都会考虑最小化对经济的负面影响,换句话说,在不牺牲社会保护目标的前提下促进经济增长。因为只有运行良好的经济才能提供足够的老年保障。 当中国经济经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高通胀、高增长和软着陆后,政府尝试各种手段拉动内需。1996-2004年,全国离退休退职人员保险福利费用总额由1797.69亿元增加到4814.85亿元,年均增长13.60%;离退休退职人员离休金、退休金、退职生活费用(下统称养老金)总额由1552.20亿元增加到 4249.75亿元,年均增长12.50%;人均养老金由4923元增加到9090.20元,年均增长率9.41%。扩大社会保障支出,提高离退休退职人员待遇,似乎不仅仅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本身的需要。1996年起,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养老金的转移支付性质进一步加强。为保证所需资金,1998年起,中央对财政困难的老工业基地和中西部地区给予补助,地方财政对基本养老基金收支缺口给予补助。1998-2004年,中央财政列支的社会保障补助支出从14.15亿元增长到 195.66亿元,地方财政列支的社会保障补助支出从 135.86亿元增长到1328.84亿元。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其人均保险和福利费用以及人均养老金的年均增长率超过东部。 社会保障与经济增长到底存在什么样的逻辑关系?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否相同?我们有必要弄清以上问题并展开地区间的比较研究,这对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意义深远。本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二节概述相关理论和文献;第三节描述1996-2004年中国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保险和福利费用支出、工资替代率及经济增长指标的地区差异;第四节构建模型、分地区检验模型及系数显著性;最后在第五节得出结论并提出相应政策主张。 二、现有理论和文献 狭义的社会保障是指老年、遗属、伤残等社会保险缴费与收益计划,且鉴于时间和截面数据的可获得性,多数国外理论研究都以公共养老金水平代表狭义的社会保障水平(galenson,1968;feldstein, 1974;bellettini和ceroni,2000;等等),并常用工资替代率即养老金水平与工资水平之比进行定义社会保障水平和公平程度。由于社会保障在重新配置资源的同时调整了人们的消费、储蓄和人力资本投资行为,因此关于社会保障产出效应的研究众多,其实证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讨论集中在社会保障与经济增长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和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的社会保障产出效应是否存在程度差异。 关于社会保障与经济增长因果关系,研究的主线之一是社会保障——消费与储蓄——经济增长。自harrod(1948)谈论“峰值储蓄”之后,经济学家开始意识到在工作期间为退休时期的消费进行储蓄的重要性。社会保障的潜在效应虽然被ando和 modigliani(1963)生命周期假说所忽略,但他们已经将社会保障财富变量加入消费方程。feldstein (1974)则运用该假说,通过构建包含持久收入、未分配利润、不含社会保障财富的家庭财富和社会保障家庭财富变量的消费函数分析了美国1929-1971年(不含1941~1946年)的社会保障、个人储蓄和资本形成关系,认为:现收现付制社会保障具有“资产替代效应”和“退休效应”,个人净储蓄取决于两者之和,社会保障会通过挤出私人储蓄减少资本积累。不过,社会保障通过挤出私人储蓄减少资本积累并不能直接说明社会保障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更何况feldstei。(1974)的研究遭到了质疑和挑战 (leimer和lesnoy,1982)。smith(1975)认为实际人均gdp的增长与除去转移支付的公共支出存在负相关,如果考虑包括转移支付在内的公共支出的话,相关关系微弱且不显著,但至少说明一个国家征税并进行转移支付对经济增长无害。singh和 sahni(1984)尝试采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研究了 1950~1981年印度的社会保障支出和经济增长关系,发现:社会保障支出和经济增长存在溢出和反馈两重效应,“瓦格纳法则”和“凯恩斯主义”均不适用。自ban。(1990)构建内生增长模型研究政府消费性支出与经济增长率关系后,不少经济学家又从社会保障收入关联缴费受益机制寻觅到另一条研究路径,那就是,社会保障——代际转移支付与人力资本投资——经济增长。becker(1990)认为,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契约,年青一代向老一代转移资源回报老一代曾给予的人力资本投资,而这种人力资本投资很可能成为经济增长的源泉。bellettini和 berti ceroni(1999)认为,在财政政策是代际博弈所内生决定的情况下,与工资指数挂钩的养老金收益会激发人们对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的热情,因为这种投资会增加私人物质资本的投资回报,进而增加养老金。而通过社会保障的再分配能减少人力资本投资的风险,对人力资本投资具有正的动态效应,从而促进经济增长。lambrecht(2005)在蕴含教育投资和遗赠的叠代模型研究了非基金制社会养老保险规模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认为当家庭面临预算约束无法实现最优教育投资时,非基金制社会养老保险能够促进经济增长。 关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社会保障产出效应的异同,学者们莫衷一是。galenson(1968)研究了20个发达国家、10个次发达国家和10个不发达国家 1955~1964年的数据。就20个发达国家看,劳动和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都非常显著,它们可以解释一半以上的经济增长,且劳动的贡献率大于资本的贡献率,但很难判断社会保障支出和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就10个次发达国家看,资本变量对经济增长更具解释力,社会保障支出对经济增长的促进关系相对明显,因为这些国家的经济体系都在趋于成熟,最容易创新和从人力资本投入要素增长上获益;就10个不发达国家看,资本、劳动和社会保障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都不明显。其结论就是:当经济处于发展的较高阶段时,国家完全有能力提供社会保障,但并不会对经济增长形成贡献;当经济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时,社会保障难以被提供,它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很小;当经济处于发展的中级阶段,对那些已经实现自我持续发展的国家来说,社会保障对提高生产力具有巨大潜力。实际上国别研究的结论极为不一致。比如同是研究oecd国家,都是把实际gdp或实际人均gdp作为因变量,一些研究就认为社会保障支出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并不十分显著(smith,1975;landau,1985;hansson和herrenkeson,1994),一些研究则认为社会保障支出与经济增长显著相关(sala-i-martin,1996;bellet- tini和ceroni,2000)。到底是正相关还是负相关仍无定论。sala-i-martin(1996)在研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的趋同和趋同问题中考察了初始gdp水平、政府支出占gdp比例、总投资占gdp比例、除国防和教育以外的政府消费占gdp的比例以及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占gdp比例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认为: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为正。bellettini和ceroni(2000)分析了61个国家1970年到1985年的截面和面板数据,考虑了人们的受教育程度、政府消费支出占名义gdp的比例、社会保险和福利支出占名义gdp的比例、用于描述被扭曲程度的黑市贴水对数、投资(包括私人和公共)占实际比例、按当前国际价格计算进出口占比例等多个变量,认为只要社会保障支出和经济增长存在显著统计相关,那一定是正相关,但相关程度不一。在贫困国家,社会保障支出较低,相关系数更强。可见,无论是从理论还是经验角度看,社会保障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都没有定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的社会保障产出效应差异是一个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gupta等(2005)在研究低收入国家财政政策和公共支出结构时引入转移支付变量,认为增加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和公共转移支付,至少在短期内能够促进经济增长。 国内的经验研究多集中在如何以一定的经济增长保证社会保障改革,甚至于认为要求gdp增长的压力之一来自社会养老保险,因为未来25年养老金缺口预计将达到1.8万亿人民币,年均缺口 700多亿(周天勇,2004),而对于社会保障支出是否也存在产出效应研究不足。不过,有关公共支出对区域经济增长贡献的研究逐步增多,总体结论都是政府的转移支付和购买性支出对经济增长有积极影响(郭杰,2003),20世纪90年代实行的财政政策取得了明显效果(欧阳志刚,2004),且教育投入、公共卫生投资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存在差异(陈浩等,2004;王远林等,2004;胡永远等,2004)。同时,少数学者也开始关心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林治芬(2002)研究了全国各地区的财政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和财政全部社会保障支出占其财政支出的比重两项指标,发现: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广东等经济发达的地区,其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比重名次与其经济实力排名顺序基本一致;辽宁、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青海等地,其经济发展的名次靠前,但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比重名次却明显靠后 (比重庆);西藏、贵州、广西、四川、甘肃地区,虽然经济比较落后,但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比重却跃到了经济发达地区的数值区间。数据表明:社会保障的地区差异与其经济发展程度有关,但并不完全取决于经济发展一个因素,与产业结构和经济体制的关联度也很高。尽管理论界没有论证社会保障支出和经济增长的关系,但通过完善保障体系促进国内消费的观点却相当盛行。政府部门认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促进国内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之一(《人民日报》1999年11月29日)。国家制定的“两个确保”的方针——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和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仅是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成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描述性统计 如同经济发展存在地区差异一样,中国的老年保障水平也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不过并非由东至西梯度递减,而是呈u型分布,中部地区明显塌陷。这可以从区域间差异、省份间差异以及区域内的省际间差异进行分析。 区域数据表明(见表1):就相对待遇水平看, 1996-2004年8年间,东中西部养老金工资替代率平均数分别为63.37%,76.63%和79.93%,经济最发达的东部地区工资替代率最低,中部次之,西部最高,梯度递减吻合工资替代率随经济发展、工资水平上升而自然下降的规律;但就绝对待遇水平看,东中西部离退休退职人员人均保险和福利费用水平分别为8262.23元/人、6767.09元/人、 8844.93元/人,人均养老金水平分别为6907.67元/人、5900.71元/人、7714.40元/人,经济发展水平(以实际人均gdp简单衡量)在西部之上的中部其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离退休退职人员人均保险福利水平和人均养老金水平均低于西部。可见,工资替代率递减只是中部地区工资水平和养老金水平“双低”的结果。 研究各省份数据发现(见表2):就离退休退职人均养老金看,1996年到2004年,西藏、青海的最高,其次是浙江和新疆,中部省份最低;就工资替代率看,由高到低,排名前三位的是新疆、西藏、贵州,分别为88.52%、88.13%和86.90%,上海最低,为 41.99%,其次是广东和北京。全国31个省份的平均工资替代率为72.44%,东部12个省份中除河北山东外有10个省份工资替代率低于全国平均资替代率;中部9个省份除黑龙江和湖南外有7个省份的工资替代率高于全国平均工资;西部10个省份除重庆、四川、宁夏外有7个省份的工资替代率高于全国平均工资。这既是国家给予西部政策倾斜的结果,也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产物。长期以来,国家在部分西部省区实施“高工资高福利”政策,比如:国家财政一直对西藏进行补贴,西藏是唯一实行全民医疗保障的省份,其离退休退职人员保险和福利待遇水平和养老金居全国第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待遇水平也一直较高。如果剔除西藏,西部的工资替代率迅速下降近2个百分点。同时,标准差、峰度系数、偏度系数也显示西部省际间的差异最大、而中部最小(如表1)。进一步研究工资替代率的变化还发现:1996—2004年9年间,全国的工资替代率平均下降1.55%,东部和中部平均下降速度相差不大,西部下降最慢,仅为1.38%。显然,工资替代率和社会保障水平的区域差异如同经济水平的差异一样是不争的事实。值得研究的是,欠发达地区相对较高的保障水平对经济增长究竟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四、计量分析 对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经常从生产函数入手,从物质资本、劳动力、技术进步以及政策环境等方面来分析各变量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涉及到的因素有初始经济发展水平、物质资本积累、劳动人口数量、劳动力质量、经济开放程度、市场化程度、社会保障水平等(bellettini,c ceroni,2000;barro, 1991;dewan。2001;等等)。多数研究选取gdp或人均gdp的增长率为被解释变量,通过构建线形、对数线形或双对数线形模型,运用ols、gls、gmm方法进行分析检验。本文借鉴国内外关于经济增长的主流研究,选取下列控制变量,建立经济增长(以gdp的增长率来衡量)回归模型如下: 其中,a1到a7均为待估参数,εi,t代表随机误差,各变量的含义说明(见表3): 因为只根据样本本身对其自身特征进行分析,宜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考虑到区域内的省份间差异存在,异方差很可能对估计式存在影响,序列相关可能导致估计式有偏,因此,采用广义最小二乘 (gls)进行回归。回归结果(见表4): 如表4,由于兼顾发达和不发达地区及样本数量关系,全国的回归方程的系数稳定性较好。政府支出占总产值比重、固定资产投资比例、进出口总额比例、就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与经济增长在1%水平显著相关,各变量的系数的符号都符合经济预测。其中,经济增长速度同政府干预负相关,与投资率、开放程度、就业率等正相关。而社会保障水平在1%的概率下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 就分地区数据看,在东部,地区开放程度、投资率、人力资本存量、就业率对经济增长起到了显著的推动作用,其系数均在5%以下的概率水平上与 gdp增长率正相关,这与国内外研究结果一致。而养老金总额占cdp的比例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不显著;对中西部而言,在各控制变量中,投资比重对经济增长的推动最为显著,其次是地区开放程度,在 10%概率水平上与经济增长正相关。而考虑到社会保障水平,在西部,社会保障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不显著;而在中部,社会保障在1%概率水平上与经济增长负相关,且其回归系数远大于其他控制变量的系数。相对于其他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而言,社会保障对中部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值得关注。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以上经验研究一方面验证了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和水平下社会保障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同这一命题;一方面更引发了如何缩小地区差异和贫富差异的理论思考。我们熟知中国各地区的经济增长是在不同水平上起步的,经济增长的区域差距长期存在。20世纪90年代后的经济发展更成为一个“零和博弈”,在增长的同时,经济个体的贫富差距和经济总量的区域差距逐渐拉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已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目标,因此从缩小区域发展不平衡角度出发,根据地区特点完善社会保障政策相当重要。 经济最为发达的东部地区,社会保障改革的步伐也最快,尤其是养老保险制度已基本成熟。尽管工资替代率是一个随工资水平上升而自然下降的过程,部分省市的工资替代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是一个无可厚非的正常现象,但在社会补充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没有充分发展的情况下,我们要特别关注老年人贫困,在政策重心应放在“低保”人群的同时,尽可能地让老年人分享社会发展成果。西部地区的经济总量水平偏低,财政供养人口比例偏高,大量就业集中在政府部门,因此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较高。“吃饭财政”从某些角度讲影响了地方政府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同时过高的工资替代率很有可能滋生劳动力市场的败德行为。目前,中部的问题最为严重。伴随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提出,中部地区逐步丧失了原有的产业优势、区位优势、体制优势、地域文化优势和资源优势等,成为政策边缘化地区。其经济总量和总体发展水平不仅大大低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而且也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就社会保障看,无论是绝对水平还是相对水平,是与经济增长同步的联动效应还是对经济增长的产出效应,中部均成“塌陷”态势。分析这种“塌陷”的根源和内在机制,是研究中部振兴的重要方面。虽然中部崛起理论已经被明确提出,但短期内构建新的发展优势的内在动力不足。因此在加大二次分配力度的同时,更需要做大整个财富蛋糕。这才有可能真正构建区域结构的和谐发展。 数据分析论文:探讨统计数据分析体系中统计分析方法的选择与比较 一、数据统计分析的内涵 数据分析是指运用一定的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处理,从而获得解决管理决策或营销研究问题所需信息的过程。所谓的数据统计分析就是运用统计学的方法对数据进行处理。在实际的市场调研工作中,数据统计分析能使我们挖掘出数据中隐藏的信息,并以恰当的形式表现出来,并最终指导决策的制定。 二、数据统计分析的原则 (1)科学性。科学方法的显著特征是数据的收集、分析和解释的客观性,数据统计分析作为市场调研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要具有同其他科学方法一样的客观标准。(2)系统性。市场调研是一个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并由一系列工作环节、步骤、活动和成果组成的过程,而不是单个资料的记录、整理或分析活动。(3)针对性。就不同的数据统计分析方法而言,无论是基础的分析方法还是高级的分析方法,都会有它的适用领域和局限性。(4)趋势性。市场所处的环境是在不断的变化过程中的,我们要以一种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5)实用性。市场调研说到底是为企业决策服务的,而数据统计分析也同样服务于此,在保证其专业性和科学性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其现实意义。 三、推论性统计分析方法 (1)方差分析。方差分析是检验多个总体均值是否相等的一种统计方法,它可以看作是t检验的一种扩展。它所研究的是分类型自变量对数值型因变量的影响,比如它们之间有没有关联性、关联性的程度等,所采用的方法就是通过检验各个总体的均值是否相等来判断分类型自变量对数值型因变量是否有显著影响。(2)回归分析。在数据统计分析中,存在着大量的一种变量随着另一种变量的变化而变化的情况,这种对应的因果变化往往无法用精确的数学公式来描述,只有通过大量观察数据的统计工作才能找到他们之间的关系和规律,解决这一问题的常用方法是回归分析。回归分析是从定量的角度对观察数据进行分析、计算和归纳。 四、多元统计分析方法 (1)相关分析。相关分析是描述两组变量间的相关程度和方向的一种常用的统计方法。值得注意的是,事物之间有相关关系,不一定是因果关系,也可能仅仅是伴随关系;但如果事物之间有因果关系,则两者必然存在相关关系。(2)主成分分析。在大部分数据统计分析中,变量之间是有一定的相关性的,人们自然希望找到较少的几个彼此不相关的综合指标尽可能多地反映原来众多变量的信息。所谓的主成分分析就是利用降维的思想,把多指标转化为几个综合指标的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很显然在一个低维空间识别系统要比在一个高维空间容易的多。(3)因子分析。因子分析的目的是使数据简单化,它是将具有错综复杂关系的变量综合为数量较少的几个因子,以再现原始变量与因子之间的相互关系,同时根据不同因子,对变量进行分类。这些因子是不可观测的潜在变量,而原先的变量是可观测的显在变量。(4)聚类分析。在市场调论文联盟//研中,市场细分是最常见的营销术语之一,它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市场分割为不同的族群,并使族群之间具有某种特征的显著差异,而族群内部在这种特征上具有相似性。聚类分析就是实现分类的一种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它根据聚类变量将样本分成相对同质的族群。聚类分析的主要优点是,对所研究的对象进行了全面的综合分析,归类比较客观,有利于分类指导。(5)判别分析。判别分析是判别样品所属类型的一种多元统计方法。若在已知的分类下,遇到新的样本,则可利用此法选定一种判别标准,以判定将该新样品放置于哪个类中。由定义我们可以知道判别分析区别于聚类分析的地方,而在判别分析中,至少要有一个已经明确知道类别的“训练样本”,从而利用这个数据建立判别准则,并通过预测变量来为未知类别的观测值进行判别。与聚类分析相同的地方是,判别分析也是利用距离的远近来把对象归类的。 数据分析论文:环境空气检测数据分析及处理方法 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同时伴随着而来的是环境质量的下降,现在城市空气质量问题屡亮红灯,人们越来越关注环境的质量。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使得在环境空气检测方面人工检测的越来越少,自动检测的越来越多,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方便。本文分析环境空气检测的数据,对一些异常数据的检测判断分析,以及对这些异常数据该如何正确的处理。 关键词:环境空气检测;数据分析;处理方法;异常数据 环境空气自动检测系统早已在空气质量检测中运用娴熟,在我国的各个城市的空气质量检测得到广泛的运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是基于干法仪器的生产技术,利用定电位电解传感器原理,结合电子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研制、开发出来的最新科技产品,是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理想仪器。 目前,我国有上百个城市都运用了此系统来进行城市空气质量的检测。但是,这个系统也并不是百利无一害的,因为检测中会面临一些气候异常现象、还有设备的维修、断电现象,诸如此类的现象会导致环境空气自动检测系统出现一些异常数据,这就需要工作人员对这些异常数据进行分析探讨,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数据的标准化。 1环境空气自动检测系统的组成部分 环境空气自动检测系统可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自动连续检测。该系统由检测中心站、检测子站和质量保证实验室组成。其中空气环境检测子站包括采样系统、气体分析仪器、校准装置、气象系统、子站数据采集等。子站检测的数据通过电话线传送至环境检测中心站进行实时控制、数据管理及图表生成。 检测的项目为:so2、no、no2、nox、co、o3、pm10、气象的五个参数(即:风向、风速、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力)子站计算机可连续自动采集大气污染监测仪、气象仪、现场校准的数据及状态信息等,并进行预处理和贮存,等待中心计算机轮询或指令。采样集气管由采样头、总管、支路接头、抽气风机、排气口等组成。远程数据通讯设备由调制解调器和公用电话线路组成,有线调传或直接使用无线pc卡(支持gprs)。 2异常数据 环境空气自动检测系统在24小时无人值班的情况下检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异常数据。据统计,我国每年实时检测的上万个检测数据中有0.95%——3.18%的异常数据,这些数据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2.1可预知的异常数据 有的异常数据是因为仪器自身出现的故障、断电等问题产生的,这种可预知的数据一般而言是不需要进行分析的,这种可预知的异常数据被视作为无效数据,不参与均值计算。 2.2数据出现负值 出现负值的数据会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检测的环境中气体浓度极低,接近于仪器的零点值,这个时候会因为仪器的零点漂移而产生负值的数据。第二种是因为仪器本身的故障导致的负值,这种就作为无效数据,不予分析。 2.3数据在零值附近徘徊 单个检测子站的某项污染物的浓度出现极高值时,就会导致数据在零值附近徘徊5个小时以上。这个时候,要根据周围的环境、气象、风向等来分析判断。 2.4突然产生的异常数据 有的时候,当外界环境发生急剧的变化时就会导致检测的数据突然的发生异常情况,一般情况下只有当发生突然的空气污染问题时才会出现这种情况,也就是空气中某一 或者几种大气污染物的浓度突然的急剧增加。这种情况需要工作人员根据当地的环境和以往的经验进行判断分析数据,对出现的异常数据进行正确的取舍,将无效的数据不参与均值计算。 3处理方法 子站临时停电或断电,则从停电或断电时起,至恢复供电后仪器完成预热为止时段内的任何数据都为无效数据,不参加统计。恢复供电后仪器完成预热一般需要0.5~1 小时。 对于低浓度未检出结果和在监测分析仪器零点漂移技术指标范围内的负值,应该取监测仪器最低检出限的1/2 数值,作为检测结果参加均值计算。 有子站自动校准装置的系统,仪器在校准零/跨度期间,发现仪器零点漂移或跨度漂移超出漂移控制限,应从发现超出控制限的时刻算起,到仪器恢复到调节控制限以下这段时间内的检测数据作为无效数据,不参加均值计算,但要对该数据进行标注,作为以后的参考数据保留。 对于手工校准的系统,仪器在校准零/跨度期间,发现仪器零点漂移或跨度漂移超出漂移控制限,应从发现超出控制限时刻的前一天算起,到仪器恢复到调节控制限以下这段时间内的监测数据作为无效数据,不参加统计,但对该数据进行标注,作为参考数据保留。 在仪器校准零/跨度期间出现的异常数据作为无效数据,不参加统计,但应对该数据进行标注,作为以后仪器检查的依据予以保留。 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保护工作受到的关注越来越多,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给城市环境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环境的保护很重要的根据就是环境空气检测的数据,这些数据是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而在环境空气检测系统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异常数据。对这些异常数据,先判断是否是因为仪器自身的故障而产生的数据,排除这些无效的数据之外的异常数据,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寻找出出现异常数据的原因,然后找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保证环境检测系统能够健康安全的运转下去,为环境保护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数据分析论文:中国青少年发展状况统计数据分析报告 【摘 要 题】青少年社会调查 【正 文】 中国拥有世界上最为庞大的青少年人口群体。统计表明,2003年中国14~35岁人口有4.65亿,占总人口的36.25%。对于任何社会来说,青少年都是民族的未来与希望。中国社会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时代,现在的青少年是变革的弄潮儿、受益者和风险承担者,他们正在经历着我国社会经济等方面的重大变革,发展变化的速度很快。客观、准确地了解和掌握青少年的现状,才能从实际出发,制定有效的政策,从而正确引导青少年,把青少年一代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本报告主要是依据统计数据对近年来中国青少年发展状况进行分析,所采用的数据均为撰写本报告时(截至2005年7月31日)中国青少年发展状况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所能获得的最新数据。在本报告中青少年采用14~29岁和14~35岁两种年龄统计口径。 一、青少年人口状况指标 1.青少年人口总数及比重 2003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全国14~29岁青少年共有311,217,923人,占总人口的24.25%。其中男性158,338,086人,女性152,879,837人,分别占总人口的12.34%和11.91%,性别比为103.57。14~35岁青少年共有465,259,674人,占总人口的36.25%。其中男性235,453,157人,女性229,806,517人,分别占总人口的18.34%和17.90%,性别比为102.46。 2.青少年人口性别年龄构成 分性别年龄结构反映的是男女不同性别人口的年龄分布情况。2003年中国青少年分性别人口的年龄分布基本一致,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在其总人口中都是30~35岁人口所占比例最高,其次是14~20岁人口。人口年龄结构在20~30岁之间出现凹陷,除了自然的人口变动规律(如受人口惯性发展的影响)以外,与该年龄人群的漏报也有较大关系。因为这一年龄段人群处于流动活跃时期,而流动人口的漏报是统计中很难避免的。同时,我国军人也主要集中在这个年龄段,而军人人数是不在统计数据中反映的,这也加大了凹陷的程度。 3.青少年人口分布状况 人口的分布状况主要由地区构成和城乡构成两项指标来衡量。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14~29岁的青少年人口广东省为最多,达2900万人,西藏最少,仅为82万人。各省市青少年占总人口的比重集中在24.01~34.03%区间范围内,广东省比重最高,达34.03%,最低的为江苏省,占24.01%。14~35岁的青少年人口数分布与14~29岁的青少年人口数分布接近,比重略有差异。各省之间青少年人口差异与各省总人口和它们过去的生育率、死亡率、迁移率的变化都有密切关系。 2003年14~29岁青少年人口31,122万人,居住在城市的有7817万人,占青少年人口的25.12%,居住在镇的有4718万人,占15.16%,居住在乡的有18,587万人,占59.72%。14~29岁青少年人口城镇化水平40.28%略低于我国40.53%的城镇化水平。14~35岁青少年人口46,526万人,居住在城市的有12,165万人,占青少年人口的26.15%,居住在镇的有7234万人,占15.55%,居住在乡的有27,127万人,占58.31%。14~35岁青少年人口城镇化水平41.69%又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4.青少年人口的迁移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我国迁移人口有12,466,250人,其中14~29岁6,749,193人,占迁移总人口的54.14%,14~35岁8,396,246人,占迁移总人口的67.35%。迁移原因以务工经商、学习培训、婚姻迁入为主,占迁移总人口的七成之多(见图1-3a和图1-3b)。从全国迁移情况来看,学习培训、分配录用、婚姻迁入、务工经商主要是以青年人口为主,均占80%以上。 5.青少年人口的受教育状况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14~29岁青少年人口有98.33%受过小学以上教育,14~35岁青少年人口比例略低一点(97.14%),但仍以初中教育程度为主,分别占55.13%和50.34%。这与青少年正处于学习求知年龄不无关系。从全国总人口受教育情况来看,青少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明显好于其他年龄人口,初中以上各级文化程度人口中,14~29岁人口基本占40%左右,14~35岁人口基本占60%左右。 6.青年人口的婚姻状况 青年人正处于组建家庭时期,15~29岁青年未婚人口占64.03%,有配偶占35.53%,随着年龄的增长,有配偶的比例逐渐增大,15~35岁青年未婚人口占43.36%,有配偶占55.02%。青年人口婚姻关系比较稳定,无论是在15~29岁青年人口中还是在15~35岁青年人口中,丧偶、离婚和再婚有配偶的比例都非常低,分别为0.7%和1.62%。 7.青年人口生育状况 青年人口不同于老年人口和少年儿童人口,随着其生理和心理的发育成熟,开始组建家庭哺育后代。从生育的年龄分布来看,青年正处于生育高峰期。根据2003年全国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计算,全国一般生育率为38.01‰,总和生育率为1.4‰,29岁组累计生育率为1164.79‰,35岁组累计生育率为1375.93‰。 8.青少年人口死亡状况 青少年人口处于风华正茂、生命力旺盛、死亡率水平最低时期。青年人口死亡率随着年龄的增长略有增长,但增长幅度不大,基本在0.28~1.38‰的小区间范围内波动增长。根据2003年全国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计算,全国死亡率水平为6.05‰,青少年人口死亡率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29岁的死亡率仅为0.85‰,14~35岁的死亡率为0.95‰。 9.青年人口的民族状况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居住着56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青少年人口。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汉族仍是我国的主体民族,14~29岁青少年人口中有90.58%为汉族,9.42%为少数民族;14~35岁青少年人口中汉族比例略高,为91.09%,少数民族占8.91%。少数民族中壮族、满族、回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土家族、蒙古族、藏族人数最多,人口比例均占0.5%以上。 二、青少年受教育状况指标 1.教育事业基本情况 2003年我国有普通高等学校1552所;普通中等学校89398所,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065所,普通中学79490所(高中15779所,初中63711所),职业中学6843所。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72.5万人;普通中等学校专任教师502.5万人,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19.9万人,普通中学专任教师453.7万人(高中专任教师107.1万人,初中专任教师346.7万人),职业中学专任教师28.9万人。 从招生情况来看,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382.2万人;普通中等学校招生3353.4万人,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183.9万人,普通中学招生2947.4万人(高中招生752.1万人,初中招生2195.3万人),职业中学招生222.1万人。 从在校学生数来看,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1108.6万人;普通中等学校在校学生9613.8万人,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502.4万人,普通中学在校学生8583.2万人(高中在校学生1964.8万人,初中在校学生6618.4万人),职业中学在校学生528.2万人。 从毕业生数来看,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187.7万人;普通中等学校毕业2737.7万人,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148.4万人,普通中学毕业2453.7万人(高中毕业458.1万人,初中毕业1995.6万人),职业中学毕业135.5万人。 2.各级各类学校数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教育事业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从1990年到2003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数增加了近一半,由1990年的1075所增加到2003年的1552所,平均每年增加37所普通高等学校。近十几年间,在普通高等学校规模增加的同时,普通中等学校的规模却在不断缩减,已由1990年的100777所减至2003年的89398所,共减少11379所普通中等学校,其中主要是初中学校数的减少造成普通中等学校大规模的减少,初中在1990年到2003年十四年间减少了8242所,占所减少的普通中等学校的72.4%。 3.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数 与各级各类学校规模变化不同的是教职工人数的总体增加。1990年到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由100.6万人增加到145.3万人,增加了44.7万人,增长了近一半。普通中等学校规模虽缩减了,但教职工人数仍增加了,由1990年482.6万人增加到2003年624.4万人,增加了141.8万人,增长了29.4%。值得关注的是,普通中等学校教职工人数的增加主要是以普通中学教职工增加为主,而社会所需的中等专业学校(包括中等技术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教职工人数却是在减少。 4.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数 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数的变化主要是专任教师数的变化导致的。1990年到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由39.5万人增加到72.5万人,增加了33万人,增长了近一倍。普通中等学校专任教师也由1990年的349.2万人增加到2003年的502.5万人,增加了153.3万人,增长了43.9%。同样的,普通中等学校专任教师人数的增加主要是以普通中学专任教师增加为主,而社会所需的中等专业学校(包括中等技术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专任教师人数却是在减少。 5.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数 自从2000年扩招以来,我国无论是普通高等学校,还是普通中等学校在校学生人数都有了显著增长。2000年到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由556.1万人增加到1108.6万人,增加了552.5万人,增长了近一倍。普通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增长幅度虽不如普通高等学校,但也由2000年的8518.5万人增加到2003年的9613.8万人,增加了1095.3万人,增长了12.9%。值得关注的是,在各级各类在校学生普遍增加的情况下,中等师范学校在校学生非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2000年到2003年间,减少了16.9万在校生,2003年在校生数仅为2000年在校生数的78%。 6.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数 2000年以来,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的招生规模都有了很显著的扩大,分别由2000年的220.6万人和472.7万人扩大到2003年的382.2万人和752.1万人,几乎都翻了一倍。初中和中等师范学校的招生规模却在缩减,尤其是初中,由2000年2263.3万人缩减到2003年2195.3万人,缩减了3%的招生规模。 7.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数 近几年来,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中学的毕业生都有所增加,分别由2000年的95万人和1908.6万人增加到2003年的187.7万人和2453.7万人,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几乎翻了一倍;而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中学毕业生有所减少,分别由2000年的150.7万人和176.3万人减至2003年148.4万人和135.5万人。 8.研究生和留学生数 从2000年开始我国加大了研究生培养力度,扩大了招生规模,增加了在学人数。2000年时,我国研究生在学人数为301239人,招生128484人,毕业58767人;2003年,我国研究生在学人数已为651260人,招生268925人,毕业111091人,都增长了一倍之多。 2000年以来,我国出国留学人员显著增多,学成回国留学人员也略有增多。2000年,我国出国留学人员38989人,学成回国留学人员9121人;2003年我国出国留学人员增加到117307人,比2000年增加了78318人,是2000年的3倍,学成回国留学人员增加到20152人,比2000年增加了11031人,是2000年的2.2倍。 9.技工学校和学生数 2003年以来,技工学校规模一直在缩减,与此相反,技工学校的招生人数和在校学生数经过一段低谷后又开始缓慢增多。截至2003年我国有技工学校2970所,在校学生193.1万人,毕业生45.3万人,招生91.6万人,教职工20.2万人。 1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2003年我国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60.2%,2000年到200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率明显提高,仅用4年的时间就提高了10个百分点,1990年到2000年同样是提高10个百分点却用了10年的时间。 11.各地区按城乡分普通中学学校及在校学生数 2003年,我国共有普通中学79490所,49.74%集中在农村,有39539所,31.03%在县镇,有24662所,19.23%在城市,有15289所。普通中学中的高中有15779所,主要还是集中在城镇,农村甚少,只有2288所,占14.50%,而城市有6300所,占39.93%,县镇有7191所,占45.57%。在我国31省市自治区中,河南省普通中学最多,有6363所,西藏最少,仅有105所。 2003年,我国共有普通中学在校学生8583.2万人,其中39.27%集中在农村,有3370.8万人,39.14%在县镇,有3359.4万人,21.59%在城市,有1853万人。在我国31省市自治区中,河南省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最多,有750.5万人,西藏最少,仅有11.4万人。 三、青年劳动就业状况指标 1.经济活动状况 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长表数据计算,我国15~29岁人口31390.0万人,其中就业人口22615.4万人,占72.05%,失业人口1573.6万人,占5.01%。15~35岁人口47127.1万人,其中就业人口36864.2万人,占78.22%,失业人口1976.1万人,占4.19%。 2.行业分布状况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青少年人口主要从事的行业为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15~29岁青少年人口从事这三个行业的人员分别有13058.6万人、4015.1万人、1687.4万人,分别占57.74%、17.75%、7.46%;15~35岁青少年人口从事这三个行业的人员分别有21686.2万人、5870.3万人、2780.0万人,分别占58.83%、15.92%、7.54%(见表3-1)。 表3-1 全国青少年各行业人口 单位:万人,%行业 15~29岁 15~35岁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总计 22615.4 100.00 36864.2 100.00 一、农、林、牧、渔业 13058.6 57.74 21686.2 58.83 二、采掘业 210.6 0.93 403.0 1.09 三、制造业 4015.1 17.75 5870.3 15.92 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50.1 0.66 258.5 0.70 五、建筑业 629.6 2.78 1122.4 3.04 六、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22.0 0.10 42.0 0.11 七、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616.1 2.72 1080.7 2.93 八、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1687.4 7.46 2780.0 7.54 九、金融、保险业 147.6 0.65 268.1 0.73 十、房地产业 51.9 0.23 84.7 0.23 十一、社会服务业 656.8 2.90 972.1 2.64 十二、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252.2 1.12 394.9 1.07 十三、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610.7 2.70 981.0 2.66 十四、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38.4 0.17 72.9 0.20 十五、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421.8 1.87 764.3 2.07 十六、其他行业 46.4 0.21 83.2 0.23 (资料来源:b) 3.职业分布状况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青少年人口主要从事的三大职业为农林牧渔水利生产、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和商业服务业,15~29岁青少年人口从事这三个职业的人员分别有13086.7万人、4917.1万人、2368.4万人,分别占57.87%、21.74%、10.47%;15~35岁青少年人口从事这三个职业的人员分别有21728.9万人、7508.9万人、3828.5万人,分别占58.94%、20.37%、10.39%(见表3-2)。 表3-2 全国青少年各职业人口 单位:人,%职业 15~29岁 15~35岁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总计 22615.4 100.00 36864.2 100.00 一、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132.7 0.59 346.8 0.94 二、专业技术人员 1427.0 6.31 2333.2 6.33 三、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666.8 2.95 1091.3 2.96 四、商业、服务业人员 2368.4 10.47 3828.5 10.39 五、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13086.7 57.87 21728.9 58.94 六、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4917.1 21.74 7508.9 20.37 七、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 16.7 0.07 26.4 0.07 (资料来源:b) 4.未工作状况 2000年普查时,15~29岁青少年中未工作的人口有8774.6万人,其中主要是在校学生,有5417.7万人,占61.74%,依次是从未工作正在找工作1256.5万人,占14.32%,料理家务1163.1万人,占13.26%,其他518万人,占5.9%,失去工作正在找工作317.1万人,占3.61%,丧失工作能力102.1万人,占1.16%。15~35岁青少年未工作人口有10262.9万人,仍以在校学生为主,有5421.8万人,占52.83%,依次是料理家务2008.3万人,占19.57%,从未工作正在找工作1361.5万人,占13.27%,其他690.3万人,占6.73%,失去工作正在找工作614.6万人,占5.99%,丧失工作能力164.6万人,占1.60%,离退休1.7万人,占0.02%。 四、青年公民参与状况指标 1.青年党员状况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政治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青年有很大的吸引力。截至2004年底,全国党员总数为6960.3万名,其中35岁以下党员1580.9万名,占总数的22.7%。青年党员的绝对数量和相对比例都有较大的增长,与上年相比,发展学生党员增幅最为明显,共增加了19.5万名。 2.共青团组织基本情况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发挥着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发挥着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的作用,发挥着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与纽带的作用。截至2004年年底,全国共有共青团员7188万人,为历史最高水平;基层团委21.2万个,团总支23.4万个,团支部254万个;专职团干部19.1万人。学生团员总数为3492万人,约占团员总数的49%。全国各学校中共有基层团委5.9万个,团总支7.1万个,团支部89万个。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以及地质勘察、水利管理业共有团员为610万人。这些行业中,基层团委达3.6万个,团总支3.5万个,团支部30万个。在农、林、牧、渔业中,共有团员2145万人,基层团委5.4万个,团总支7万个,团支部88万个。第三产业及其他行业中,团员总数为941万人,建立了基层团委6.3万个,团总支5.8万个,团支部47万个。与2003年相比,全国团员人数、团委数和团支部数都有一定增长。 全国少工委2004年6月公布的数据称,目前全国有1.3亿少先队员。在学校的少先队大队53万个、中队1500万个。现有的1.3亿名少先队员,主要涵盖了小学一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小学二年级至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初中二年级的一部分学生,个别也有初中三年级的学生。近80%少先队员在农村,涵盖各个地区和民族。目前,全国有专职大队辅导员和专职少先队干部约40万名,中队兼职辅导员350万名。另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约有80万名志愿辅导员。1984年成立的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委员会(简称全国少工委),是少先队的最高领导机构。全国大部分县级以上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成立了少先队工作委员会。 3.全国青联委员构成状况 全国青联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7月召开,本届委员会委员共1380名,平均年龄35.49岁。本届全国青联委员的界别构成情况是:科学技术界129名,教育界81名,农林牧渔界50名,社会科学界47名,工交商贸界93名,企业管理界135名,金融界64名,政法界30名,文化艺术界157名,新闻出版界61名,体育界43名,医药卫生界69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界45名,宗教界41名,海外学人华侨界48名,公共管理和其他界168名,台胞和港澳特邀人士119名;民族构成情况是:55个少数民族委员共217名,占委员总数的15.72%;性别构成情况是:男委员998名,占委员总数的72.32%,女委员382名,占委员总数的27.68%;党派构成情况是:中共党员683名,占委员总数的49.49%,8个派成员123名,占委员总数的8.91%,无党派541名,占委员总数的39.20%,共青团员33名,占委员总数的2.39%;文化程度和职称情况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331名,占委员总数的96.45%,其中,研究生学历754名,占委员总数的54.64%,副高以上职称669名,占委员总数的48.48%。 4.青年参与志愿服务状况 截至2004年初,全国累计已有1.5亿人次以上的青年在扶贫开发、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大型活动、抢险救灾、海外服务等领域向社会提供了超过55亿小时的志愿服务。据初步统计,全国各省(区、市)和2/3以上的地(市)及部分县建立了青年志愿者协会或志愿者协会,建立社区服务站8.9万个,注册志愿者超过1379万。 在13天报名时间里,全国共有49615名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2004年度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远远超出6000人的计划招募数,也超出了2003年43763名的报名数。通过西部计划的动员、招募工作,一曲新时代的青春之歌正在校园里唱响。它的实际意义已远远超过具体有多少人报名。无论最后他们是否去西部,在他们的人生历程中,已激起了一次为国家社会和人民做贡献的热潮。2003年,全国700多所高校参加了招募工作,而2004年增加到1203所。 在2004年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毕业生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有19415名,占总数的39.1%,较2003年28.1%的比例明显上升;而党团员又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比例高达98.2%,其中中共党员有7945名。 5.青年网络参与和应用状况 网络在现代工作和生活中已成为不可缺少的工具,网络对青年生活影响很大。中国互联网络中心2005年7月21日公布的第十六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表明,截至2005年6月30日,我国上网计算机台数为4560万,上网人数达10300万,其中18岁以下网民占总网民的15.8%,18~24岁网民占37.7%,25~30岁网民占17.4%,31~35岁网民占10.4%,35岁以下网民共占81.3%,达8374万人。网民中男性占59.6%,女性占40.4%,未婚者占59%,已婚者占41%。网民上网前三位的目的是休闲娱乐、获取信息和学习,上网目的继续多样化发展。 五、青少年身心健康状况指标 教育部关于2002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公告称,当前学生体质健康问题主要存在于四个方面:一是部分身体素质指标水平继续呈下降趋势。反映下肢爆发力的立定跳远水平,与2000年相比,有75%的年龄组呈下降趋势。反映腰腹力量的仰卧起坐(女生)水平,与2000年相比,7~12岁、13~18岁、19~22岁年龄组分别平均下降2.8次、3.7次、3.4次;二是反映肺功能的肺活量继续呈下降趋势。与2000年相比,7~18岁男女学生分别下降了168毫升、78毫升。大学生与中小学生情况基本相同;三是超重及肥胖学生明显增多,已成为城市学生的重要健康问题。监测结果显示:学生中的肥胖检出率,在2000年比1995年上升的基础上,继续上升。城市男生肥胖检出率上升最快,其中10~12岁由1995年的6.05%上升到2000年的11.68%和2002年的14.46%。男女生肥胖检出率均有年龄提前的趋势,这提示营养教育应从低龄抓起;四是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仍然居高不下,小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为26.96%,初中生为53.43%,高中生为72.8%,大学生为77.95%。 在第13个世界精神卫生日(2004年10月10日),卫生部、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等机构透露,在我国17岁以下的儿童青少年中,至少有3000万人受到各种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的困扰,并呈上升趋势。其中,中小学生精神障碍患病率为21.6%到32.0%。统计表明,目前,我国各类精神病的患病率已达13.47‰,共有精神病患者1600万。儿童行为问题、学生心理卫生问题、自杀等问题明显增多。据世界卫生组织调研,中、小学生精神障碍,突出表现为人际关系、情绪稳定性和学习适应方面的问题。据估计,有30%会发展为成人注意缺陷多动障碍,且成年早期的犯罪、酒瘾、吸毒、反社会性人格障碍率是普通人群的5至10倍。此外,有16.0%到25.4%的大学生有心理障碍,表现以焦虑不安、恐怖、神经衰弱、强迫症和抑郁情绪为主。 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是我国首家直接干预自杀行为的专业机构,服务范围是抑郁症和自杀干预。据该中心2004年底公布的一项最新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现在每两分钟就有1人自杀死亡,8人自杀未遂,每年有28.7万人死于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自杀已在我国人口死亡原因中排序第五;在15岁~34岁青壮年中,自杀在死亡原因中排首位。 数据分析论文:浅析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民养老保障行为影响的调查研究 基于对句容市古村 延福村 太平村的调研数据分析 作者:覃雁君 岳林璐 王继超 论文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保障困境;农民养老 论文摘要:农村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资料,其生产功能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农民的生活水平。同时,农村土地也长时期扮演着保障角色,为农民提供相关生活与养老保障。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农村土地市场的发育,农村土地承担的养老保障功能日益受到冲击。该文通过时土地流转行为较为普遍的江苏省句容市进行实地调研,揭示了农村土地养老保障困境的存在。调查结果显示,在非农收入占总收入比率高的地区,农村土地养老保障功能弱化,但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民养老行为的影响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结合调查研究,提出通过完善养老保障制度、保障农民权益、创新土地流转方式、扩大农民就业市场等4种途径来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发展。 1、农村土地“保障困境”分析 从理论上看,农村土地“保障困境”主要是指农村土地保障功能弱化的现实和农民对土地保障功能的“依赖”的矛盾。温铁军在其文中强调:“中国农村的耕地不仅具有双重功能,而且越来越多地转变为以承担农民的生存保障功能为主”。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土地扮演着保障功能的角色。这种保障的功能主要建立在农业生产功能的基础之上。赵海林通过对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设计的分析也指出“家庭联产承包制度突破了集体所有制,农民获得了土地的有限使用权,但并没有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现状。相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这一重要的生产资料的经营、转让及收益权赋予农民,从而为土地保障功能的实现莫定了基础”。我国农村土地的产权制度的设计决定了其保障功能。但是这种保障功能设计的愿景由于社会的变迁而受到冲击,这就是农村土地“保障困境”的出现。农民往往将承包土地当作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但这道防线对于农民的保障功能是有限的。正如刘书鹤在其文中阐述的农民将由于劳动能力下降以及土地的收益的减少而使得这种保障无法有效实现。 通过对调查数据分析,农村土地保障功能弱化主要体现在农民从业特征和农户的收入结构变化等方面: (1)农业对于农民从业的主体性地位发生改变。农民从事农业主要就是指通过土地生产来获得收入的途径。调查数据显示,分析户主从事的工作类型来看,犯户的户主从事的主要工作是务农,占调查样本的30.2%,低于以打工为业的户主数量。38户户主的次要工作是务农,占调查总体的39%。从事农业为次要工作的户主超过了从事农业为主要工作的户主数量,农业在农村的主体性地位已经发生了改变。 (2)农民收入结构发生变化,农业收入的绝对数降低,占总收入的相对比例也降低。以户为对象,2009年每户的农业收入平均为4214. 2元,2008年平均为5059. 59元,2007年为5307元。2009年每户平均农业收入与2008年相比下降了 16. 7 % , 2008年与2007年相比下降了4. 6%;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下降,而2009年的农民总收入与2008年相比呈现增长的趋势,可见农业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下降,非农业收入的增加。通过对106户农民2009年收入结构调查数据的分析,非农业收入占总收人的比重远远超过了农业收入,平均为84%,是农业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均值的5. 2倍。 农业对于农民从业的主体性地位发生改变及农民农业收入下降的趋势,表明了农村土地的生产功能弱化的现实,但是这种现实并不能断定农村土地保障功能的丧失。农民对其土地的保有量及其变化就充分显示了农村土地仍然具有保障功能,显示了农民对土地保障功能的“依赖”。农民保留口粮田地的行为就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在长期有非农业工作的前提之下,村民流转土地的意愿明显高于没有稳定非农工作时的意愿。前者愿意流转出土地的比重平均为70%,而后者为40%。同时从这些数据分析中也可以看出,非农就业的稳定性将有利于促进农村的土地流转,土地依然承担着农民的就业保障和其他的保障功能。 2、土地流转对农民养老保障的影响 2. 1土地流转对土地保障功能的影响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将土地资产转化成为土地资本。从土地流转的收入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来分析,土地流转收入占农业收入的比重为14. 59%,占总收入的比重为0. 65 % 0 2008年土地流转的收入平均数(以户为计量单位)较2007年上涨了66. 4元,上涨率为13. 06% , 2009年土地流转收入与2008年基本持平。但是由于土地流转收入占农业收入比重低,土地流转收入不能对农业收入产生较大变化,从而对土地养老保障功能产生较大影响。在非农就业收入高的地区,农村土地流转对土地养老保障功能的直接影响水平更低。相反,非农就业对农民总收入的增长影响较大,非农就业对农民养老保障行为的影响更明显。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民养老保障行为的影响的另一个层面,就是通过土地流转,转移农村劳动力,促进非农就业方面显示出来,但是在土地约束劳动力的机制已经不明显的情况下,这种影响也不太明显。 2. 2土地流转对农民养老保障行为的影响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民的养老保障行为影响保持在较低水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从调查的数据(见表1)可以看出,参与流转土地的42户农户,其中有15户(占调查参与土地流转农户的33 %)担心土地流转会影响到养老。9户农户主认为土地重要,其他的则认为土地升值流转后则体现不出来或认为劳动能力下降等原因。67%的农户则认为不会影响到其养老水平。持这种观点的理由:一是土地到期后使用权依然归自己(持此看法有7户,占16. 6% );二是土地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不高,(持此看法有18户,占42. 8 % );三是通过流转后获得租金(持此看法有3户,占7. 1 %);四是认为可以通过养老保险和子女赡养来实现养老(持此看法有6户,占14. 28%),与土地流转的关系不大。 (2)从土地流转户与非土地流转户家庭的参保率(此处的家庭参保率二实际参保人数/应保人数x 100%)比较分析来看,土地流转户42户的参保率与非土地流转户64户的家庭参保率在统计上没有显著的差异。利用stata软件,做两样本的参保率均值t检验。我们将土地流转与否变量表示为traps,土地流转户该变量取值为1,非流转户为0;家庭参保率变量表示为join。 从表2可以得出,土地流转户与非流转户的家庭参保率差异并不明显,标准差也较小。由于流转户与非流转户在参保率取值上的分布的方差并不相同,因而采用添加unequal选项的均值t检验。过程与结果如下: 以上结果显示,土地流转户与土地非流转户的家庭参保率均值没有显著差异。因而在目前土地流转发展的水平上,土地流转对农民的养老保障行为的影响并不突出。 (3)在研究中“假设租金上涨”,有25%的被调查村民愿意增加参保人数或缴费额,有50%的农户则认为,其不会增加参保人数或缴费额,还有25%左右的农户则认为,这两者之间不存在直接的联系。农村的土地流转与农民参保行为之间的关系并不显著。 (4)从养老保障的支出来看,土地流转的所得小于参保支出。89户家庭的土地流转所得均小于参保支出,占调查总户数的83. 9%。由此可推断,大多数农户的土地流转收入无法支撑参保支出。同时由统计表可以计算出土地流转收入占参保支出的比重为25. 8%,无法维持一户家庭的参保支出。所以可以推断土地流转对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行为的影响很小。 3、农民养老意识和认可的养老方式的变迁 3.1农民的养老意识已发生改变农民的养老意识则主要是指农民选择养老方式的观念。我国农民传统的养老意识倾向于家庭养老,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的养老意识也发生了变化。通过对访谈数据的分析,农民的养老意识已有两个方面的转变:(1)被动性的养老观念向主动性的养老观念转变。从对参保户的调查中可以了解到,84户被调查农户中,有79. 2%的农户认为参加养老保险“可以减轻儿女的负担,老有所养”,与传统的“养儿防老”的意识已经有了很大的区别;从传统意义上的对人的依赖向对社会投资来达到养老的转变,开始了由家庭式的养老意识向社会化的养老意识过度。(2)静态的养老观念向动态的养老观念转变。农民的养老不再局限于家庭和土地,社会化的养老途径增加了农民养老的可靠性。有15户(占回答此问题户数的30%)表示适当条件下可全部流转,不留存土地,因为他们认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劳动能力会减弱。 3. 2农民认可的养老方式更加倾向于养老保险在对“农户认为最可行的养老方式”的调查中,有70. 75%的被调查农户认为自己以后的养老方式是依靠养老保险养老,而传统的“土地+家庭(儿女养老)”的养老方式只占18. 87%。农民在养老方式上的选择更加倾向于通过养老保险的途径来实现养老保障(见表5)。 4、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农村的运行状况 从句容市三村的调查结果来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三村的试点时间短(2008年试点),发展较快,截止2009年底参保率达到27.5 %。通过调查发现新农保在句容市三村的运行主要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不足: 4.1农民对于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识不足,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主要表现在不清楚养老金水平的户数占调查总户数的65 %(见表6);当问到养老金是否合理时,61. 32%的农户都选择了“无所谓合不合理”这一选项(见表7)。 4.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际的运行中.多层次、差异化的缴费制度设计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在缴费的档次上,只有一个档次设计,年均缴费438元。这种硬性的缴费没有顾及到农村人均收入的差异性。农村人均收入差距的存在,显示了这一制度的设计不完善。一方面是由于新农保增加了农民的现实的负担,另一方面就是缴费额度的设计,没有设计出适合不同农民群体的缴费标准。 农民对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认知不足和多层次、差异化的缴费制度在实践中的缺位,这些因素都不利于推行新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5、土地保障困境背景下的农民养老保障出路设计 农村土地保障困境的存在,一方面表明农民养老保障需要通过社会保障来加以完善,另一方面又要考虑到农村土地“保障困境”所显示的另一种现实,即土地仍然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在“保障困境”的背景之下,结合农村养老保障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从以下4个方面来促进农民养老保障的发展和完善。 5. 1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提高农民保障水平农村土地“保障困境”的出现,呼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也要基于这种现实考虑,这样的制度设计才能确保其适应性。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定位要明确,我国农村的养老保障水平因受到国情的影响必然是低水平的。二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必然要考虑到公平的要素,其受惠的普遍性、公正性应当得到重视。三是要加强宣传,提高农民对新农保这一制度的科学认知水平,提高村民参保的积极性。四是作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应当考虑农村人均收入的差异性的存在,多层次缴费的保障制度设计有利于确保不同收入群体支付保障支出的可行性。五是由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的长期性缺位,农民的年龄结构也处于不同的层次,设计时应当注重灵活性。六是由于农村土地保障困境显示,农民通过保留口粮地来实现保障的客观存在,有其自身的意义。可以考虑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成为农民养老保障的一个补充,多元化的养老保障是提高农民养老保障水平的必然选择。 5. 2保障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保证农民选择的自主性一方面要严格依法进行土地流转,充分尊重农民的自全陛,规范土地流转市场。土地流转只有在尊重农民的自主性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才能保障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发展。行政干预、集体流转这些流转途径的存在,可能出现对群众自主性的践踏,因而要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有效参与。另一方面要结合农民生活生产的实际情况,科学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土地“保障困境”所显示的农民保留口粮地的行为,应当值得关注。农村土地承担着生产和保障等多重功能,甚至还是农民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简单的以“土地换保障”的做法应当慎重从事。 5. 3通过土地流转市场的完善和土地流转方式的创新,提高农民的保障水平从目前来看,农村土地流转的中介机构欠缺,流转方式单一等,这些因素制约着农村土地流转的有效实施,甚至导致不能有效地发挥土地的保障功能。活跃土地市场,特别是将土地信息数字化、网络化,建立土地流转的交易平台,有效地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市场化,为农民的养老保障提供相应的物质补充。同时,还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市场,创新土地流转方式,提高土地流转的绩效。比如农村土地合作社的建立,就可以使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在合作的基础上提高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 5. 4扩大农民就业市场第一,加速农民的非农就业,完善农民非农就业市场,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强农民非农就业的稳定性。非农就业可将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但要看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艰巨性,要意识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长期性。第二,加大农业开发和投人,发展特色农业。传统的农业对农村劳动力的容纳能力受到了土地产出的制约。农业开发可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从而改善农民的农业就业环境。同时还可以通过对农村土地尤其是荒山、荒地、地产林地等的开发,促进其流转,并在此基础上就近安置农村劳动力,形成以开发促流转,以流转促就业的新局面,从而推动浓拼寸土地流转市场的发育,提高土地的保障水平。 数据分析论文:电力自动化中的数据分析与特点 【摘要】随着我国电力系统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需要处理的数据流,数据的结构也更加复杂。所以只有进行合理的部署,数据流才可以逐步的提高其传输的效率来保证电力自动化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可靠性。 【关键词】电力自动化;数据采集;数据分析 随着经济迅速发展以及社会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不同行业以及各地居民对于电力系统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电力系统的自动化技术,其作用就是可以更好的实现对于运行状态的集中展示以及及时的监控,并且可以对之进行优化,同时提高安全运行的性能。一些高新技术,比如计算机或网络通讯技术等在电力自动化技术中的应用,让其数据处理工作也日趋复杂,可以快速以及准确的获取和处理数据是保证电力自动化系统正常运转的保证。 1. 数据采集 一般在电力自动化系统中,首先要做的是数据采集。采集数据,指的是电力自动化的输入,分为数据的采集以及处理和转发等三个环节。与电力自动化系统相对应的就是数据的传输是采集的关键。目前来看针对数据的传输,主要有有线以及无线两种主要方式,有线传输的方式包括了光纤和电缆等,无线传输的方式有微波以及无线扩频等。目前我国电力系统发展中主要采用的传输方式是有线传输,但是无线传输在一些特殊区域发挥出重要作用,因为无线传输具有减少铺设线路的优点所以在一些偏远地区的电网数据采集来说就具有较大优势。 2. 采集数据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实时数据,指的就是在现场实时采集到的数据,其特点就是数据量特别大,因此对于此类数据的存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就是基础数据,指的是电力设备数学的一些数据,其属于设备管理的基本范畴之内,例如线路或者发电机等。第三就是日常的运行数据,主要有电力自动化系统中记录的数据以及各种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处理的数据。最后就是市场数据,因为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正在逐步进行,所以将市场数据纳入数据分类中也是适应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 3. 在收集数据之后,对数据进行下一步的分析和整理 3.1数据的分析大致有以下三个特点: (1)数据的唯一性。在电力自动化系统中存在着大量的数据,这些数据的特点就是具备一定的独立性,但是在子系统进行交流的过程中这些数据也会包含其他子系统中的大量数据,所以子系统之间的数据会存在交叉现象,如果不能对这些数据进行妥善处理的话就会出现数据冗余的问题。一旦出现了数据的冗余很可能导致系统在处理数据时能力降低湖或者更新速度较慢,严重的话还可能导致系统数据的可信度降低。所以说为了能有效的保证数据的唯一性,就需要对数据库进行统一的管理以及日常维护工作。通常来说对于离线数据库可以比较容易进行管理,实现其唯一性难度不高,但是针对实时数据库就需要将数据库的信息映射到不同工作站的内存中,就需要在线进行统一管理来确保不同子工作站的数据库进行更新来避免重复性。 (2)数据的共享性。目前随着我国信息化的进行以及网络的普及,互联网的影响已经深入到了社会的不同层面以及角落,网络带宽也越来越大,网速也逐步提高,这就使得web数据共享方式变得更为可行。跟其他的数据共享方式比起来,基于web的数据共享技术充分利用了互联网技术,具有高效率低成本的优势。 (3)保证数据的安全性。随着我国电力系统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需要处理的数据流,数据的结构也更加复杂。所以只有进行合理的部署,数据流才可以逐步的提高其传输的效率来保证电力自动化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可靠性。数据流在电力自动化系统中的关键,就是要解决系统的统一接口的问题以及实现子系统之间的互联。其未来发展的基本方向就是实现电力自动化系统的数据流优化策略。 3.2随着电力系统中数据的存储了急剧增加,互联网中的病毒等也开始泛滥,但是碍于一些硬件设备的限制导致了电力系统中的数据备份等还是不够完善,这就大大的增加了数据丢失的风险。数据丢失很可能会导致电位运行的不稳定甚至是瘫痪。所以说数据的安全问题成为了现在电力自动化发展中十分重要的问题。 电力自动化系统是一个会涉及到多方面内容的系统,其核心就是数据的处理。正确有效的数据处理是保证电力自动化系统安全有效运转的必要手段。 数据分析论文:牵引变电所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与数据分析 摘要:牵引变电所预防性试验是判断电气设备能否继续投入运行的重要依据。本文主要对牵引变电所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的数据结果进行了综合分析。 关键词:牵引变电所;预防性试验;综合分析 一、前言 牵引变电所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是判断设备能否继续投入运行及系统能否安全运行的重要依据。在预防性试验中每一项试验项目对反映不同绝缘介质的各种缺陷特点及灵敏度各不相同。通过试验,掌握设备的绝缘状况,及时发现设备隐患,避免设备绝缘在长期运行中老化或是系统因过电压的作用被击穿而造成大面积的停电事故。为了防止设备在运行中发生事故,应定期对牵引变电所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 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简介 (一)预防性试验分类。牵引变电所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可分为绝缘试验和特性试验。绝缘试验又可分为:破坏性试验和非破坏性试验两类。 1.破坏性试验(耐压试验) 这类试验对设备绝缘的考验是十分严格的,它能够暴露出那些危险性较大的集中性的缺陷,并可以保证设备的绝缘有一定的水平和裕度。其缺点是有可能在测试时给设备的绝缘带来一定的损伤。 2.非破坏性试验 这类试验是指在较低的电压下或是采用其它不会损伤设备绝缘性能的办法来测试设备绝缘的各种特性,从而判别绝缘的内部的缺陷,例如测量绝缘电阻和泄漏电流、测量绝缘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绝缘油的物化特性、绝缘油气相色谱分析等。非破坏性绝缘试验对于检查牵引变电所电气设备绝缘缺陷的有效性比较表,如表1所示: 由于变压器内的油和固体绝缘材料在电或高温的作用下裂解产生各种气体,进行绝缘油气相色谱分析试验分析这些气体各种成分,有助于判断运行设备的状态。对判断故障有价值的气体有甲烷、乙烷、乙烯、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正常运行的老化过程产生的气体主要是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在油质绝缘中存在局部放电时,油裂解产生的气体主要是氢和甲烷。在故障温度高于正常运行温度不多时,产生的气体主要是甲烷。随着故障温度的升高,乙烯和乙烷逐渐成为主要特征。在温度高于1000℃时,油裂解产生的气体中含有较多的乙炔。如果故障涉及到固体绝缘材料时,会产生较多的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根据绝缘油中溶解的气体的组分和浓度含量,可以判断变压器内部可能存在的潜伏性故障。在实际中,根据烃类气体、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这几种气体特征来判断故障性质。如表2所示: 绝缘特性以外的试验统称为特性试验。这类试验主要是表现设备的电气或机械的某些特性。例如变压器线圈直流电阻试验、变比试验、连接组别试验以及断路器的接触电阻、跳合闸试验等。牵引变电所直流电阻的测量是判断变压器分接开关接触不良、焊接不良、套管的导电杆和绕组连接处接触不良的重要依据。对于断路器导电回路的接触电阻主要决定于每相动、静触头间的接触电阻,其大小直接影响通过工作电流时发热,以及通过短路电流时的开断性能。 三、试验数据的分析判断 在分析判断试验结果时,现行标准中有规定值的设备,应按照规定来判断。无明确规定的设备,与同一设备相比较、与历年试验数据或出厂值相比较,与同型号设备相比较,最后依据变化进行分析判断。 由于温度、湿度、外电场、磁场、试验仪器、试验电源等多种外界因素的作用,对试验值的影响较大,造成试验数据的误差和波动。将历年春检中的试验数值换算至同一温度,从表3可以看出,虽然各项试验数据在规定范围内,但通过比较可以发现,2007年度,该变压器的高压对低压、高压对地、低压对地和高压对低压线圈间的绝缘电阻及吸收比突然下降。其直流泄漏电流增大,而变压器高、低压线圈的介质损耗tgδ值无明显变化,且符合规定。由此可初步判断线圈绝缘存在较严重的集中缺陷,但仅依据常规的绝缘试验,并不能足以说明变压器内部有异常,通过绝缘油气相色谱分析数据,见表5。 由以上分析甲烷、乙烯、乙炔、氢气、总烃含量均超过注意值数倍。判断故障类型为高温过热故障。委托牵引变压器生产厂家开箱检查故障原因是:c相器身下部的铁轭下夹件的拉紧螺杆绝缘损坏,拉紧螺杆穿过铁窗形成短路匝,在夹件和螺杆之间起弧放电造成拉紧螺杆烧损。经维修后,通过各项试验和绝缘油气相色谱分析,各项数据均合格。 四、结语 牵引变电所预防性试验是判断电气设备能否继续投入运行的重要依据。因此,在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实验结果时,除应注意试验条件和测量结果的正确性外,还应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健全设备档案资料,以便对试验结果进行全面的、历史的综合比较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只有这样才能对被测设备的缺陷性质做出科学的结论。
一、实施土地合法流转,优化种植结构 (一)土地流转要瞄准农产品市场 发展现代科技农业,进行规模化经营,首先要及时准确把握市场动向,形成由政府主导,农民自主自愿的“面向市场种田,调整结构挣钱”的发展趋向,而且必须在符合市场运行规律的前提下,准确把握农产品生产信息,及时调整种植结构,根据当地的土壤性质,加大科技投入。由于市场需求对农业生产的客观推动,使农业生产逐步向商品化农业经济发展。从市场信息与种植业结构的关系看,制约农业经济发展、影响农民收入的不仅是科技生产力,更主要的是农业信息化应用推广程度不够,市场化的网络信息服务得不到有效应用,农业信息传播时效受到影响。农地流转是解决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利用细碎化及撂荒、闲置的有效途径,对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农地流转市场化程度低,非市场因素起着主导作用,导致侵害农民权益,阻碍农地流转的进程。由政府有关部门主导的“信息下乡”服务工作不力,应该构建新型的农业互联网信息服务传播方式,科学规划指导种植,使农业生产信息化的服务过程全面而精准,让农民真正见到更大收益,助推农产品进一步走向国内外市场,实现特色农产品的“优质优价”实效。 (二)依托网络农业生产体系建设 发展现代农业一定要依托互联网,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构建有利于农民致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信息化服务体系。优化基础设施和通信网络环境,助力农业发展信息化,更大范围竞争合作的市场化运行体系已经确立,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收益。由于移动网络发展迅速,手机上网用户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在这样的网络信息化环境中,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应用已经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基层政府在强化农业信息化引导工作方面应该加大投入,让更多熟悉网络信息技术的专业人才投身到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中,才能使信息服务有效开展,形成互联网环境影响下的新型农业生产规模,使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进入更加广阔的市场范围,融入高端消费市场,降低传统农产品营销的成本,使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效益得到提升。 (三)强化农产品的规模实力和品牌优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技术不断提升,机械化运用程度日益广泛,为农村经济迎来新的发展前景,科技的发展有利于改良农产品,机械化的运用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减少了人力物力的投入。一部分有实力懂管理的农民创业者,经过市场调研,统一筹划,尝试区域化集中连片经营,有效调整种植业结构,形成区域化、规模化生产实力,并且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优势,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实现土地规范、有序、健康流转,需要构建配套的法律,明确土地所有权主体和完善其他权能的农地产权制度、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权搭配合理的财政制度和有效体现农民权益的村民自治制度以及社会权益保障制度。发挥制度功效,最大限度保护好农民多方面的土地权益。 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进行集约化经营 (一)实施科学管理创新设施农业 在农业生产全过程,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农业设施管理,改善农作物生长环境,因地制宜,通过人工控制,进一步调节水源、温度和光照等自然条件,科学构建更加适合农作物生长的环境,形成与种植业互相促进的一体化经营模式。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农业生产注入了新的活力,种植环境的改善,有利于实施高效设施农业。通过改善农业基础设施,从而改变农作物生长环境,发展高效设施农业。 (二)培育种植大户,助推农业产业化发展 实施现代农业生产,在告别传统粗放式经营模式的同时,要重点培育种植大户,向集约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在特定区域扶持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注重农产品的品牌效益,依托互联网技术,面向更加广阔的消费市场,构建新型网络营销平台,彻底解决农产品难卖的问题。一些地方出现了流转不规范,侵害农民权益的现象,影响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制约着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整个农村经济向高层次发展,损害了农民的长远经济利益。为此,规范管理农村土地流转应坚持把保护农民的权益放在首位,确保农民有其权、增其收、获其利,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有了种植大户的带动和科学技术的保障,不仅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而且降低了农产品的经营风险,引领农民向现代化农业经济模式转型。 (三)探索创新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路径 基层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一步发挥市场运行与科技工作实效,鼓励创建以特色农产品为依托的各种农业合作社,并且逐步改变服务方式,尽可能与消费者需求对接,提升绿色农产品的质量和新型服务方式,在保障消费者利益的同时,增加农民收益。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正相关,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农村土地有序高效流转。土地流转对于中国农村发展、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都是极为关键的因素,但是其关键性作用必须通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途径才能得到最充分的体现。在组建专业合作社时,防止家族管理和粗放经营,一定要实施科学管理,在资金运行和新项目投资方面,避免落后的管理模式。合作社要结合实际探索有效应用价值,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减少农业项目建设中的各种浪费,为保障专业合作社的整体利益,实施精细化管理。合作社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面对农产品市场环境,制定一系列科学有效措施,确保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生产与品牌化运行。 三、依靠科技信息优势,助推农产品提质增效 (一)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 随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已经客观存在,实施农产品规模化生产非常必要,政府加强指导,牵头组织各农户和农业合作社,让科技创新的投入为农民增效,并且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运用市场信息和科技优势,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严把农产品质量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维护农民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流转收益的分配关系是否合理。应当通过完善立法、政府监管、民主决策等途径,确保流转收益分配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之上。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让优质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安全到达消费者的餐桌,提高消费者对区域品牌农产品的信任程度,政府要承担起加强监管的职责,进一步促进规模化生产的市场效益。 (二)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建设 为了顺应时代发展,走向更加广阔的市场,增加农民收益,必须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向国际市场看齐。大力发展农业现代化,围绕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在产供销一体化运营过程中,贴近国际国内相关规定标准,切实提高网销农产品质量,加快农产品包装等标准化建设,有利于形成品牌优势。实施农业及其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有利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标准化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前提,是农产品走入国际国内大市场的根本保障,是对广大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非常必要。 (三)拓展农产品营销新领域 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信息化的支持,应用互联网扩大产供销服务领域,必须培育一批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通过某一地区的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平台,进一步打造以特色农产品为主的新型服务项目,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探索建构以保障消费者健康和权益的互动性营销模式,鼓励农产品经营者以市场开拓为目标,以发展绿色健康农业为导向,通过与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密切合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有效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 四、发挥地域文化优势,提升农产品竞争软实力 (一)政府组织指导,实施文化助推产业发展 在土地合法流转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且将其融入当地农产品开发创新探索的实践过程中。发挥地域文化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网络营销领域,提升农产品参与国际大市场竞争的文化软实力。政府要保护地域文化特色,实施“乡村文化搭台,绿色产品唱戏”的文化品牌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地域文化对发展农业经济的促进作用,做好相关的引导工作。抓住某一区域的乡土文化特征,对具有地域文化知名度的特色农产品进行规模化经营,实施产业化发展。尤其对于涵盖传统意蕴的绿色农产品,要加大地域文化宣传与此相应的特色农产品开发力度,如阴山北麓的莜麦、荞麦、土豆、小红皮小麦等高寒沙地产品,不施化肥农药,不受机械化作业的影响,尽管产量相对低,但因为具有绿色无污染的自然环境和传统人工种植流程,使得农产品不仅具有极高的营养价值,而且通过网络直播田间农耕实景,实现了传统农耕文化影响下的现代养生保健消费理念。通过土地流转整合,针对某一地域的特色农产品进行规模化种植,利用地域自然优势发展农业生产,开发深受消费者欢迎的绿色农产品,保护生态环境,融入地域文化,宣传发展农业经济的实施过程中,符合“绿色发展,生态优先”战略。对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名优食品,可以配合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使真正的传统手工艺农产品得到进一步开发利用,满足国内外消费者的健康需求。由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特色农产品开发,进行规模化运营,确保传统手工作业下完成的特色农产品的质量,不至于因为机械化生产而影响其文化内涵和丰富营养价值。经过精耕细作涵盖地域文化的特色农产品,在传统工艺流程基础上,形成物美价廉的无污染绿色食品,逐渐被大众消费市场接受,这不仅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时有效地促进了区域农业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牵头建立一些特色名优农产品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让更多消费者明白其中的文化内涵和食品工艺,自然就为传统农产品的创新发展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通过直播从农田到作坊的情景,让消费者产生文化认同,形成健康消费理念,并以此建立网络营销平台,为具有浓郁地方文化特色的绿色农产品营销开辟一条新的途径。对于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的农产品的保护,应该结合现代人的健康消费心理,为其寻找最大的利益空间。通过土地合法流转经营,调节特色农产品种植规模,适应市场化农业经济的绿色发展趋势,根据市场需求,对其种植结构进行调整,通过土地合法流转经营,形成密集型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便于管理指导和精耕细作,有利于规模化推广宣传,树立具有鲜明地域特征的农产品品牌优势。 (二)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文化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涉及地域文化的宣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某一地域的自然环境和土地资源优势,是特色农产品形成的主要基础,而与此相适应的地域文化又是在动态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需要做宣传和保护利用工作。正确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传统手工作坊与现代化机械作业的矛盾,强化文化传承影响下的消费生活方式的引导,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使传统农耕文化与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相契合,就显得非常重要。当今快节奏时代,市场上的特色农产品多以机器加工为主,因为价格和包装等因素,人们更愿意购买机械化的产品,而对于传统手工作坊生产的绿色农产品,不能完全接受。而一部分生活比较富裕的人们,已经把健康消费作为重要生活理念,贯穿于日常生活的全程。而推广传统手工绿色农产品的区域,因为受特殊地理位置和自然气候环境的限制,无法进行大规模的机械化作业,农产品原材料的产量受制,手工制作周期比较长,费时费力,所以价格也比较高昂,让很多消费者望而却步。然而,发展农业经济必须抓住地域特征,发挥地域文化优势,实施手工作坊和绿色无污染生态环境的结合,进一步走好对传统名优特色农产品的传承道路。只有地域文化和绿色健康消费理念的融合,才不至于逐渐被大机器生产所埋没。针对地域环境,树立文化品牌,坚持绿色发展和生态优先战略,为山区农田和不具备现代化作业的小块坡梁地,争取新的发展机遇,积极探索适应地域环境的农作物精耕细作之路。对于这样的受环境限制的农业生产方式,应该抓住地域文化特色,通过科学测试土壤成分,保守使用化肥农业,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走地域文化支持下的新型农产品开发之路。有真正的绿色无污染农产品做品牌,农业生产就可以因地制宜,完全不受机械化作业的影响。需要进一步探索的是生态环境与地域文化对特色农产品开发的促进作用,从客观上讲,现在许多传统的手工作坊面临着严重的冲击和挑战。但是,如果把发展农业经济与保护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联系起来,不单单是给传承地域文化和推广特色农产品创造了新的空间,还可以争取到一定的政策和经济方面的支持,让地域文化促进特色农业经济发展,坚持走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乡村特色农产品开发之路。 五、结语 通过土地流转进一步发展现代农业经济,消除传统小农经济及其农业生产观念的束缚,准确把握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信息,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强化科学技术是最有效的保障,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才能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一方面要顺应自然环境,因地制宜,把保护生态环境与绿色农产品开发结合起来,让特定区域的土壤资源成为科学培育良种的最佳生长基地;另一方面要掌握市场经济规律,面向市场调整种植业结构,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和网络直播等方式,加大特色农产品的宣传力度,实施地域文化促进特色农产品开发的绿色发展之路,进一步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最终实施农业生产的提质增效。 参考文献: [1]徐旭.基于农民权益保障的农地市场化流转研究[D].成都:四川农业大学,2009. [2]李钢.农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护的制度安排[J].财经科学,2009(03):85-90. [3]武宪刚.加强土地流转监管切实维护农民权益[J].农村经营管理,2006(11):42-43. [4]丰凤.土地流转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关系研究[D].长沙:湖南农业大学,2010. [5]陶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之法律探讨[J].湖南社会科学,2013(01):69-72. 作者:武海琴
浅谈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及对策: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1在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学习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在实践中运用和落实,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的去发展农业经济,更好的建设现代化新农村。这不仅仅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节约资源、保护资源的时代要求。所以,我们要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深入内心,在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中不断指导实践。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发展才是硬道理,始终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放在首要位置,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是解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尤其是针对农业中基础水平薄弱、城乡差距较大、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一定要促进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业农村经济取得持久发展的不竭动力。第二,注重和坚持以人为本,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民利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农民是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是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从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依靠农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促发展,让农民群众分享发展的成果。要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使他们更加充分地分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第三,三是始终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提高农业农村经济整体素质,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在产业、区域、环境等方面的协调性。要在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稳定生产的前提下,不断深化结构调整,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第四,四是始终坚持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农业农村经济中各方面重大关系。要统筹处理好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关系,促进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协调发展,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工农失调、城乡失衡的状况,实现工农并进,城乡并举。统筹处理好农产品供给的总量平衡、结构平衡,和质量提升关系。第五,结合不同地区发展水平的实际状况进行发展,每个地区的环境不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也有很大不同,各地一定要根据地区实际,探索适合自己发展的模式和方法。 2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化道路 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就是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出发,遵循世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普遍规律,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广泛运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物质装备、新的生产要素和现代经营管理等手段,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的支持调控作用,全面提高农业的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将传统农业逐步发展成农工贸紧密衔接、产加销融为一体、多功能、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从新中国成立初起,我国就开始探索实现农业现代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现代化进程明显加快。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必须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总结历史经验,借鉴国外好的做法,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决策部署,开拓创新,扎实推进。 3结语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时展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真正做到牢记科学发展观使命要求,把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真正运用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时间中去,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建设水平的提高。虽然在目前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但是一定要树立信心,不断解决问题,为“三农”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 浅谈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及对策:谈农村经济发展中电子商务运用 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农业在中国是传统行业,具有地域性强、季节性强、产品标准化程度低且具有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存在诸多的问题:(1)农村农产品产量递增趋势并不理想,农产品产量时高时低很不稳定,使得农民收入无法得到保证。由于农产品受自然环境影响大,部分地区遭受到洪涝、旱灾等自然灾害,致使农产品产量下降。同时近年来农产品低价运行,价格频繁波动,甚至出现了增产减收等不良趋势。(2)农产品技术含量较低,农民不能保证产量和质量。加上市场竞争不规范,产品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低,严重影响了农村产业的收入与效益。(3)我国农村资源丰富,但农村人口多,人均占有资源相对比较少。按照我国现有的生产技术水平和人均资源占有量,合理的农业劳动力数量较少必然就催生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另外,由于生产力逐步发展,农业生产技术进一步提高,农业所需的劳动量持续减少,不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4)农村地区由于交通不够发达等原因,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生产过程中企业信息传递速度缓慢,而且信息准确性差造成了农业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农民只能靠长期经验来进行生产,农业市场出现了供大于求的现象,直接导致了农业产品过剩从而给农民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5)我国农产品流通环节长、交易成本高、供需链严重割裂、交易链及其通路较为复杂且透明度不高;市场信息化硬件建设落后,大部分市场没有配备信息设备,信息资源不能共享。(6)农业发展中,农村人口文化素质较低,实际化操作技术人员缺乏,使得农业生产具有一定的盲目性,给农业生产带来不必要损失。 二、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优势 随着我国农业生产模式的变化发展,农产品市场的对外开放,电子商务已在农业生产中迅速发展。农业开始应用电子商务帮助农民适应市场的变化,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电子商务能够缩短生产和消费的距离、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库存、增加商业机会,能够有效地克服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不利因素,对我国农业产业化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具体表现为:(1)通过增加不同的交易方式,开扩农产品销售渠道,促使农民收入增加。通过农业电子商务网上销售系统买卖双方可不用谋面跨越地区进行交易,打破了传统交易中信息传递以交流的时空限制,使交易双方的选择性扩展到最大。(2)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在农村发展电子商务生产者和消费者可直接通过电子商务进行网上自主交流,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带来的损失。缩短了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距离,与传统营销相比,成本降低、环节减少、交易速度加快从而节省了费用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3)消息的畅通减少了生产的盲目性,促进农民合理生产。农业电子商务跨越了时间和地域性的界限,通过供需双方的需求沟通可以使农产品生产者及时了解市场需求。根据需求合理生产。电子商务在农业上的应用为农户和企业及时地提供了全方位的市场信息,使农业的生产行为变得智能快捷。(4)实现农产品流通的规模化。在农业生产中采用电子商务提供网络交易平台,能够将少量的、单独的农产品交易规模化、组织化。农民将农产品委托给配送中心统一配送进行统一销售。买卖双方地位平等,双方利益都得到充分保证。另外,配送中心将农产品进行质检,采取明码标价,从而保证了流通中农产品的质量。(5)电子商务使农村的教育和培训变得更方便和广泛以及具有针对性。信息的畅通使农户了解到最新的生产技术和市场发展动态,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有利于最新的生产技术在农村的迅速传播。 三、发展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 1.新运营模式与传统农业模式的磨合。电子商务是一种新的运营模式,与传统农业模式相结合必然要经历一段磨合期。例如:传统的农业交易方式主要是一对一的现货交易,所以在现代化的大宗农产品交易市场并不普及期货交易,远期合约交易的形式更少。但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不断扩建农产品信息网络从而实现网络营销和网上支付等交易方式。这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新的交易模式从而促进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另外,与传统农产品营销模式相比,电子商务中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如何建立相互信任问题也变得非常重要。 2.新运营模式面临安全隐患。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安全主要分为网路安全和信用安全。现代电子商务主要通过因特网或企业之间的专用网路实现,而网络中交易存在安全问题,网路经常会受到各种病毒、木马程序的攻击。同时,电子支付手段的发展并不成熟,信用机制和约束机制也处于发展完善阶段,这些安全问题都是影响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长期问题。 3.新运营模式地区分布不均衡、涉农网站不多。根据CNNIC调查结果表明:农业网站集中在大城市和东部发达地区而中部和西部地区用户很少。这些地区发展相对落后,技术水平低,所以对信息和技术的需求更加重要。同时农业网站存在着以农业商务内容为主的纯农网站较少,利用率低,较多的农业网站缺乏专业性和实用性,多数网站的设计和内容雷同,没有特色。地区分布的不均导致了网站不能提供全面的、周到的、符合目标需要的服务。 4.新运营模式缺乏应用人才。农民的文化素质较低,对新技术没有足够的信心。常出现“不懂电脑,不信任电脑、不知作何而用”。这些都是导致农民不上网的主要因素,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而且在电子商务发展中实际技术人员缺乏,科研人员大多数集中在各大高等院校并且只局限于科学和教研很少愿意到农村地区服务,使得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实际操作人员缺乏。 5.新运营模式基础设施薄弱。我国农业大型数据库的建立在近几年才有所正规,这说明了原有的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我国农村网络通信设备的现状及在网络技术、网络信息内容、资费水平、通讯速度、安全保障条件等方面都难以适应农村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要求。 四、解决对策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新运营模式。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运营模式,在与传统农业模式的磨合中,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基础设施是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前提。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农村要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配备必需的网络设施。另外,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农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开展方面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首先,政府机构要在政策上和资金上给予农村电子商务大力支持, 积极参与,加大投资力度,合理引导资金注入,这样可以提高投资效率,建设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信息网络,为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其次,政府要积极引进专业人士进行培训,根据市场信息合理化进行生产。由于我国农民文化素质水平相对较低,尤其是偏远、贫困的地区农民缺乏基本的文化知识,这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这就需要政府在加强农村教育的同时要积极引进专业人士现场进行培训。指导农民如何认识、使用计算机;同时进一步了解如何使用电子电子商务、如何在网上进行交易。这是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必要步骤。 2.建立规模化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我国农产品种类繁多、生产单位小、组织化程度低、法制不健全,这些都增大了物流难度。因此,我们需要认真研究农产品的配送问题,建设合理地现代化配送体系。利用先进的网络通信手段,发展传统农产品的流通模式,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流通成本,并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规范配送体系,充分利用全社会的物流设施,鼓励兼并、重组、联合优先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农产品的物流配送产业还应吸引外资投资,通过竞争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带来先进的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加快产业发展。这些是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前提和保证。 3.完善和加强农村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要建立健全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督,改善信用环境。加强农村网上市场的监督机制,保证网上交易渠道的正规化。我认为国家急需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例如:买卖双方身份论证方法、电子支付系统安全措施、信息秘密规定、知识产权侵犯处理规定等。另外各地司法部门应加大网络犯罪侦查,严厉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犯罪,保证电子商务活动得以正常进行。为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一个透明的、和谐的法律环境。 五、总结与展望 电子商务不仅能引导农民合理化进行生产,从而扩展农产品市场、提高农村产业知名度还可以推广新型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村生产的创新能力,从而带动生产力的发展。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深入发展帮助了农民有效捕捉市场信息,进而对农产品生产、销售、贮存、加工的动态分析,推动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电子商务不仅是一种工具,更是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它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电子商务将成为农业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浅谈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农村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随着中国加入WTO,农村经济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既获得更多的农产品对外贸易发展机遇,又要面临严峻的市场竞争挑战。在新形势下,如何找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并积极研究新的应对举措,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最近,即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对此进行了调查了解,形成了调查报告。 一、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四大“瓶颈” (一)农业结构不合理,传统农业向高效农业转化力度不够。近两年,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了变化,市场需求向多样化、高品质方向转变,农业结构越来越显得不合理。政府虽然积极帮助和引导农民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但由于不少农户无技术、无资金、无经验,不能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无法形成规模效应,造成投入多、产出少、销售难。再者,由于农业生产的低效益,农村中稍有文化素质,有一技之长的青年男女,纷纷外出,不愿从事劳动强度大的种植业,而留在农村的老年劳动力和妇女劳动力,因缺文化、见识窄,对新技术、新生事物接受慢,宁可固守低效益的传统种植业,不愿向畜产品、水产品、蔬菜、植物饮料、花卉等具有价格竞争优势的高效农产品转型,长此以往,还会造成农业生产中的恶性循环。 (二)镇、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大发展。乡镇企业和村办企业大部分停产倒闭或改制,有的给镇村两级经济留下沉重的负担,负债相当严重。有的乡负债高达千万元,村集体负债上百万元,每年的收入不够还银行利息,严重影响乡镇和村组织正常工作的开展。许多村组织在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上缺乏思路,步伐缓慢,不敢担风险,导致集体经济无项目,“空壳村”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另外,有许多村,看上去每年有几万元的收入,实际上欠银行贷款,集体公用资金往往是负数。在这种情况下,领导班子威信自然降低,集体的凝聚力愈加弱化,农民上交税款更有难度。如此,集体没有经营收入,农民上交款收不起来,欠债本利要归还,集体办事要开支,“无钱办事”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镇、村干部素质参差不齐,缺乏战略眼光,影响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有些镇.村干部,整天忙于应付日常事务,精力难以集中到经济建设上来,还有的偏重于显性的政绩,乐于做“形象”工程,对“高、大、外”项目的战略性投入思考较少。有的村庄干部精简后人数减少,但工作量大,待遇低,有时因为一些硬性任务等,上面不满意,群众不理解,加上工资发不下来,养老保险无钱解决,工作积极性不高。另外,有少数村干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素质差,工作方法简单,对党在农村的政策缺乏深刻的理解,不善于做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得不好,缺乏引导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干群关系紧张,矛盾较多。这些都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四)农民群众观念陈旧,市场意识不强。大部分农民群众文化素质太低,据有关权威机构统计数字表明,我国农村住户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6.66年,纯农业户的从业人员中还有17为文盲。青年农民的素质高一些,但仍然达不到九年义务教育水平,而46岁以上的中老年农民,35为文盲和半文盲。这组数字与我市目前的农村从业人员文化教育程度基本相符。具有较低文化素质的农民,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市场意识不强,面对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不能正确分析当地的资源优势,抓住市场竞争强的支柱产业和名牌产品,只是盲目跟从,盲目投资。还有的村庄,镇、村干部千方百计从外地引来外资项目,给农民提供最优惠的政策和服务,但大家就是脑袋不开窍,不配合,致使成型的好项目无法落实。如:近几年田横沿海村养虾户,因气候等环境因素虾一直招病,经济效益很低,很多虾池一度被闲置起来,村干部通过外出参观学习,决定帮助养虾户改造虾池为海参池,每亩投入6000—7000元,收入成倍的增加。但是,许多农民只是观望,缺乏行动。还有的村庄,村委多次动员群众把山岭薄地由种粮改为种茶、种风景树等高效经济植物,但是,很多群众思想不接茬。甚至还有个别村庄,项目引到家门口,但村民只顾眼前小利,忽视长远效益,不出让土地,制造种种借口阻碍项目的落实。总之,农民群众文化素质低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障碍。 二、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对策 (一)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当前,我市以耕地为主的资源密集型农产品如小麦、玉米、花生等的价格已经与国际市场价格处于同一水平层次,在国际竞争中缺乏优势,对这类农产品主攻方向是把质量搞上去,成本降下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从而挡住或减缓国外同类农产品的进口冲击。在此基础上,要充分发挥比较优越的自然条件 ,重点把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价格竞争优势的畜产品、水产品、蔬菜、花卉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作为结构调整的主打品牌,不断提升生产档次,扩大生产规模。在农业条件较好的西北部大沽河沿岸乡镇和中北部乡镇,着重发展设施农业、特色农业和现代畜牧养殖业;在东部沿海各镇,重点发展花卉园艺、茶叶种植、山海开发和海水养殖。此外,要突出发展专业村经济,逐步形成以规模化生产和区域化布局为特征的一方经济隆起带,使专业村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农民增加收入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二)壮大集体经济,构筑农村经济发展的坚强后盾。同志强调指出:“要通过多种形式逐步壮大集体经济,这是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集体服务功能,增强党在农民群众中的凝聚力的需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共同富裕的客观需要。只有集体经济实力强了,才有能力兴办文化教育等公益事业,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变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素质,带动农民共同富裕。“大河满,小河平”就是这个道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因地制宜,选好路子,结合当地传统和自然优势,能农则农,能工则工,能商则商。坚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这种农村集体经济最有效的实现形式,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模式,切忌东施效颦,不切实际盲目立项。 (三)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干部服务经济的本领。新形势下,政府职能要由行政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由行政命令转化为政策引导与协调,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的客观要求。我们各级政府的干部和办事人员,不仅要在理论上有清醒的认识,必须将这一原则落实在从政的行动上。政府要围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制定各项政策,只要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就要大开政策绿灯;各级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强化服务观念,努力提高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服务经济的本领。文秘站版权所有 (四)加强对农民群众的科技培训,切实为农民群众搞好服务。一方面,政府要努力加大农村科技教育投资,采取各种形式对农民进行种、养、加实用技术培训,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改革农村教育体制,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此外,各级政府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经济意识,扎扎实实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服务,要为农民送项目、送资金、送技术,搞好产、供、销一条龙服务。 浅谈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及对策:浅谈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形势 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多年来连续保持良好发展局面,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亮点。去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愈演愈烈,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农业农村经济受到的冲击不断加深,因而今年实现农业稳定发展、农民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的难度很大。我们应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密切关注农业农村经济形势,认真研究解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落实好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部署,不断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以稳定价格为核心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 国际金融危机给保障我国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新的挑战,即如何防止粮食生产滑坡,如何防止农产品价格全面下行。去年9月份以来,国际主要农产品价格前高后低,波幅高达30%以上,影响国内农产品价格全面下滑,预计短期内很难明显反弹。这对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非常不利。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农产品需求减少是农产品价格下行的重要原因,全球农产品供给增加导致了农产品价格的下跌,能源价格暴跌也加大了农产品价格下行的压力。农产品价格剧烈震荡,大大增加了我国调控农产品供需平衡的难度。因此,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仍是今年农业发展重中之重的任务。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形势总体不错,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可以确保,但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角度考虑,从确保实现扩内需战略目标的高度着眼,今年应该将保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并适度回升作为重要任务。这就需要加强和改善农业宏观调控,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统筹处理好粮食安全与农民收入的关系,通过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来实现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统筹处理好农产品总量平衡与结构平衡的关系,重点是避免个别农产品的数量变动影响对粮食安全形势的判断和宏观经济的预期;统筹处理好长期政策与短期政策的关系,既强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又充分发挥临时收储和进出口调控等短期政策的效能。 以调整结构、完善体制为根本方法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步加深,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难度越来越大。沿海地区外向度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到严重冲击,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工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稳定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透视出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的矛盾,有着深刻的体制和制度原因。区域之间产业布局不合理致使大量农民工在省际年复一年地流动,过于偏重外向型经济致使经济增长的内生性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城镇化过程中相关制度改革滞后暴露出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矛盾。今后一个时期,在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有四个问题值得关注:一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趋势不会因国际金融危机而逆转,确保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应成为长期战略。二是为有效兑现“人口红利”,需要更快提升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和素质,缓解农民工结构性失业问题,将我国劳动力的短期优势变为长期优势。三是解决农村劳动力“候鸟式”流动问题,需要统筹工农和城乡发展,加快制度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和转移,逐步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由偏重投资和出口向投资、出口、消费并重转变,经济由区域非均衡发展尽快向均衡发展转变,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向一元结构转变。四是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扩大农村内部就业。应在发展特色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上下功夫,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尽可能追求产业或产品的差异化,以拓展不同的市场空间。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乡镇企业,积极发展农村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努力提升农村专业化分工水平,不断拓展农村就业的领域和空间。 以强农惠农、改革创新为主要手段促进农民增收 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增多,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难度加大。农民增收困难,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农产品价格全面下行,农业增产不增收的局面有可能再现,而且增产后还有可能出现农产品“卖难”问题;二是农民工就业形势严峻,农民工资性收入有可能下降,并且很不稳定;三是有利于农民稳定增收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尚未形成,农民增收长效机制还不健全。今年中央1号文件紧紧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的主题,继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力度,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落实中央有关部署,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可重点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加大“多予”的力度。适度提高粮食直补标准,加大农资综合补贴力度并完善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以综合性收入补贴的增加来直接促进农民增收。充分发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生产性专项补贴的引导作用,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覆盖范围,大力支持农业专业化、优质化、规模化、机械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农产品价格支持制度,有效利用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等办法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在“放活”上继续深化改革。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政策,按照“非禁即许”原则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拓展经营领域和范围。积极培育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加快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鼓励农民开展多种要素、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以强化生产功能为取向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长期以来,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农村土地一直兼有生产和保障的基本功能。随着土地流转规模扩大和农民就业渠道多样化,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有所弱化。但在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大量农民工失业返乡的情况下,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再度凸显。土地保障功能虽有利于维持农村社会稳定,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配置效率。从农村实际出发,未来一个时期基本的政策取向应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是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矛盾,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弱化土地的保障功能。在近期,可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并加大财政补助力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逐渐弱化农民对土地的依赖。二是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逐步强化农村土地的生产功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农户为流转主体、农地用途不变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和支持农地流转,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提高土地配置效率。 以创新发展模式为抓手推动乡镇企业发展 乡镇企业为探索中国特色农村工业化道路作出了历史性的突出贡献。在不同时期,乡镇企业发展模式出现过阶段性变化。改革开放初期,乡镇企业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 销售,采取“离土不离乡”的就地工业化模式。在产业限制逐步放开后,乡镇企业又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拓宽了乡镇企业的发展空间,但乡镇企业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受到严重冲击的事实说明,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单一模式不利于乡镇企业可持续发展。乡镇企业应实行多元发展模式,既发展外向型经济,又发展内向型经济,将目光更多地投向广阔的农村市场和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当前,促进乡镇企业发展,需要体现三点基本政策取向:一是坚持贴近农业、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的原则。贴近农业,就是围绕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贴近农村,就是围绕转移农民就业、合理配置农村资源要素,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贴近农民,就是形成以创业促就业、就业促增收、增收促创业的良性循环。二是在地域分布上重点鼓励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劳动力回流较多的省份发展乡镇企业,引导这些地方承接东部地区和城镇的产业转移,壮大县域经济,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三是[,!]推动产业集聚,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和城镇集中布局,使乡镇企业职工的职业转移与空间转移相结合,工业化与城镇化同步推进。 以农业农村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我国遭遇了范围和程度均为历史罕见的旱灾,影响全国近43%的小麦产区。此次旱灾暴露出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基础设施落后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瓶颈。当前,应抓住扩大内需的机会,借鉴城市和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经验,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其置于刺激经济一揽子计划中更为突出的位置。这不仅可以进一步强化农业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民生,而且能就地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具体可从四个方面建立和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建设与管护的新机制:一是增加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投入,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资机制。改变农村公共品的供给体制和供给方式,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由城市和工业转向农村和农业,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二是国家的投入应尽量采用直接投资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直接补贴等形式,让农民直接受益。同时,增加投入应与推进“一事一议”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形成规范的“一事一议”制度。三是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中介来开展,这有利于集约利用各种资源和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四是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沼气管护为重点,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新机制,延长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并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浅谈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完善农村合作组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完善农村合作组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作者:程仁平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农民群众为提高组织化程度而创建的一种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新型合作组织,是农民群众在实践中的伟大创造。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是新阶段农村经济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必然产物,对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着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认清形势,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紧迫性。近几年,宜都市围绕兴农富民目标,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培育主导产业,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但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深入,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显露,已阻碍了农村经济向更深层次发展。为改变这种状况,市委、市政府把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作为推进结构调整的重要切入点,加快培育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截止去年,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到702个,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117个,占16.7;行业协会带动型9个,占1.3;专业市场带动型6个,占0.9;经纪人队伍和农庄业主带动型570个,占81.2。网络基地45万亩,带动农户8.5万户,实现产业化经营收入7.68亿元,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60,综合商品率达到75。在发展类型上,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呈现多元化特点:一是龙头企业依托型。即由龙头企业发起,创建公司 基地 农户模式的合作组织。目前,全市有龙头企业118家,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3家,固定资产投资6.5亿元,年实现销售收入5.7亿元,利税9600万元,带领农户5万多户。二是行业协会带动型。即由行业经营人员自愿组织起来实行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如市柑桔销售协会、市无公害水产养殖协会等。三是经纪人销售合作型。即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农产品产加销服务的经济合作组织。目前我市农村从事经纪服务的有500多人。四是农庄经济型。即由农村能人围绕某一产品自发组建的庄园式合作组织。如聂家河镇发展种养业农庄40多个,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3000多亩。在发展趋势上,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呈现四个转变的特点,即由松散间接的合作经营向紧密直接的利益联合体转变,由亲戚邻里间联合向跨地区跨所有制合作转变,由单纯产后服务向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转变,由能人单独闯市场向集团作战转变。 (二)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巨大作用,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重要性。一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从事生产、加工、销售等一体化服务的群众自治组织,同时也是经济实体,它长期活跃于市场与生产者之间,能及时捕捉市场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并通过为农民提供种苗、技术和营销服务,传递市场信息,指导农民按市场需求进行农业生产,其服务内容成为农业结构调整的无形指挥棒,改变了过去结构调整热在市里、忙在乡里、急在村里、冷在户里的被动局面。二是促进了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通过发展过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促使一大批农村致富能手、专业大户加入,把农村分散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共同抵御和防范自然与市场两大风险,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农村专业协会已经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最具活力的组织载体,农民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三是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农村专业协会把农村劳动力、土地、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流动重组和优势整合,实现了农业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整体效益。四是促进了农产品市场开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规模、没有品牌的农产品很难打开市场销路,一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由于经营的农产品数量较大,质量较高,容易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且诚信水平相对较高,能够形成比较稳定的客户群体,抢占一定的市场份额。五是促进农技推广和标准化生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典型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能有效地解决一些集体经济组织统不起来,政府部门包不了,而农民单家独户又办不了的事,尤其在技术服务上,协会通过发挥本组织成员的整体技术优势,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帮助,有力地促进了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普及,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六是促进农村管理体制创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后,促使农村干部改变过去重生产轻流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而通过抓流通促生产,并逐步开始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指导农业生产。 (三)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艰巨性。目前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还处于初创阶段,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组织规模偏小,带动作用有限。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绝大多数规模较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会员与协会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大部分协会之间缺乏必要的再联合,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仍显不足。二是活动资金短缺,发展后劲不足。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运作的成本虽然较低,但仍需要一定资金才能维持正常运转,而目前绝大多数专业合作组织自身没有建立积累机制,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组织活动经费基本上靠大户赞助,靠政府和主管部门支持解决,自身没有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其服务职能难以充分发挥。三是制度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协会组织没有登记注册,有的没有制定章程和具体管理制度,有的协会成员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均沾,不愿风险共担,协会成员之间诚信度不高,还有一部分协会属官办性质,政府干预较多,偏离了协会发展的基本方向,不利于协会自身的发展与壮大。四是综合素质不高,服务手段滞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农民带头人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特别是少数合作组织带头人精明不开明,服务意识差,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新和发展。五是龙头企业整体实力不强。产业化龙头企业可见含量较低,产品加工档次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与农户利益联接不够紧密,辐射带动作用有限。因此,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抢抓机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健康发展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变强,是全市因势利导,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的结果。当前,我们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面临许多有利条件:既有坚实的工作基础和可供借鉴的办法经验,又有农民的发展热情和愿望,更面临着难得的政策机遇。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宜都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思路是: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围绕特色产业和优势产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兴办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生产水平,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20__年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目标是:发展农村专业协会组织20个以上,规范完善10个,力争各主导产业都要有1-2个带动能力强、运作规范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要实现上述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第一,抓样板。要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首先必须建立样板,抓好典型示范,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见到实实在在的效益。要坚持典型引路的方针,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大创新力度,认真抓好典型的培育、宣传和推广工作。一是加大典型培育力度。各地要选择1-2个产业有特色、发展有潜力、组织有活力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典型,在资金、技术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帮助他们做大做强。二是加大典型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参观学习等形式广泛宣传典型,扩大影响,以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目的。三是加大典型推广力度。认真收集整理、总结推广干部领建、企业带建、能人创建、农户合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典型经验,以带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全面发展。 第二,抓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源于农民,萌芽于农村。这就要求我们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农村发展动态,善于发现农民的合作意愿,发现可以作为专业合作基础的产业,发现有眼光、有奉献精神、有组织管理才能的农村能人,发现处于萌芽状态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分类指导,加强引导,使其成为农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专业合作组织。要按照农村经济能人牵头建立一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一批、龙头企业带动一批、农技服务中心领办一批的办法,适时推动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第三,抓规范。在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要求,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合作组织一旦建立起来,要使其逐步走向规范。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规范政府行为。规范合作组织发展首先要规范政府行为,政府对合作组织的工作应以指导和引导为主,不断强化农民在合作组织中的主体地位,绝不能随意干预甚至包办。二是规范合作组织建设。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必须依法成立,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可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对具备社团法人条件的可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要制定章程、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三是规范合作组织管理。要严格会员入会条件,加强会员管理,增强会员诚信意识,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同时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引进有管理经验的专家参与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合作经营管理水平。四是规范利益分配机制。合作组织在成立之初可以利用订单农业等合同方式保证农民利益,在发展壮大以后,应逐步使合作组织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以增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实力,提高抗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第四,抓创新。重点是体制创新、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创新。在体制机制新方面,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农民自愿联合起来,结成一定组织。在管理制度创新方面,对处在起步阶段尚未规范运作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要分类指导,加大扶持,逐步规范,达到专业协会标准后,再到民政或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在运作机制创新方面,要以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指导各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向一体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方向发展,努力形成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使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在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第五,抓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现场培训、技术讲座等形式,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及协会会员开展技术、管理和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以促进专业合作组织更快更好发展。 第六、抓龙头企业发展。要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利用资产重组和资本经营等方式扩大规模,增强企业实力和带动力。要鼓励龙头企业通过租赁土地、实施订单生产等建立专业化生产基地,满足企业生产和发展的需要。要在不断完善公司 基地 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产业化运行机制,进一步密切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联接关系。要着力打造农业精品名牌,使一批高质量的农业特色品牌走向市场。 三、加强领导,加大扶持,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村合作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发展。要把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通盘考虑,与深化农村改革相衔接,与优化产业结构相配套,与农村社会事业进步相适应,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并制定近期和远期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政策支持力度,在产业化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业标准化等方面,优先选择农村专业协会组织作为实施载体,为发展壮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创造机会。今年,市政府将对有一定带动能力、效益显著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给予表彰,每个奖励3000元。 第二,要形成推动合力。市直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创造优良的外部环境。市民政、工商部门要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登记注册,不断改进登记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市农村信用社及金融部门要把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信贷支农重点,对实力强、资信高的专业协会提高信贷额度。市农业、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指导和协调服务,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并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检查监督,维护其合法权益。市妇联等群团组织要以双学双比等活动载体,组织带领农村妇女、广大团员青年投身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总之,各部门要从有利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需要出发,拿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制定优惠政策,在 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给予支持,并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本知识和重大作用,大力宣传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特别是宣传农村专业协会在发展农村经济中如何帮助农民增收致富,让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了解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职能和作用,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同时,要严肃处理向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以便起到警示和监督作用。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把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实,使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在数量上有一个大的增加,在规模上有一个大的扩张,在质量上有一个大的飞跃,在组织化程度上有一个大的提高,为繁荣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土资源管理论文:农村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问题阐释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个领域中的额管理政策也需要不断加以调整和改善,当前,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过程中,基层农村也需要进行农村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视,这是促使农村能够得以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这就需要积极关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基层农村的有效开展和具体实施,同时需要在这一过程中积极提倡对耕地保护制度的措施严格执行,并且也需要对土地和耕地等作出有效保护,使得政策的实施得到加强。 关键词:基层农村;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开展;问题阐释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土地管理工作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比较重要的作用,农村土地管理不仅是各级领导和广大民众需要重视的内容,同时也对农村的发展具有比较重要的决定作用,也是促使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近些年以来,我国不断关注三农的发展问题,而进行基层农村土地管理工作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在对基层农村土地管理工作加以完善的时候,需要对基层农村土地利用人员就当前的政策问题进行比较积极的引导,并且对基层农村土地利用人员普及严格规律规制相关内容,进行政府与基层协调工作完成,并且能够做出比较有利的监督措施,使得农村土地在进行利用的时候更加合理。 1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1国土资源管理 长期以来,在进行国土资源相关数据收集的时候,需要在收集的过程中,对其中相关的数据内容进行比较详细的测评和计算以及估化等方式,需要经过比较严谨的处理过程中,对其中相关数据内容加以处理,国土资源管理在进行实际工作的时候,主要将经济学和管理学以及数学等一系列学科增和起来加以应用,使得土地规划与利用的工作能够得以顺利进行。因为土地资源管理综合这多种学科,是一门具有综合性的学科,其对我国每一寸土地的开发和利用方面都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决定作用,并且预计从中得到比较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等,这就使得国土资源管理带来的诸多利益关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协调和规范,并且在进行土地资源分配的时候,能够更加合理和科学,这也是对我国国土资源加以调节的重要载体。我国土地资源在进行利用的时候,具有一定的有限性的特点,国土管理资源对我国国土规划和资源利用等方面具有比较重要的影响作用,在对其加以管理的时候,其影响是巨大的,同时能够不断对我国国土的利用价值有效提升[1]。 1.2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性 国土资源是和民众的生活具有比较密切的联系的,对于一些基层农村人员在进行土地分配的时候,对他们的生活具有比较重要的影响,土地是资源的重要载体,其对群体的切身利益内容具有比较密切的关系,同时也对社会的发展具有比较重要的影响,这就需要人们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行比较正确的认识和加以关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能够对基层农村人员的基本利益提供重要的保障,其能够对基层农村人员的生活质量有效提升,而在另一层面中,这一方式也是和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策略相符合的,能够促使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开展更加顺利。 2农村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问题 我国的人口相对比较多,并且资源相对于人口而言呈现出不足的状态,使得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比较弱,在这一基本国情的情况下,就比较产生人与自然发展无法协调的问题,因此在进行国土资源有效管理的过程中,对经济建设与资源利用的关系有效处理逐渐成为国土资源管理中比较重要的问题,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土资源工作已经逐渐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果,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过程中,不断对城市化和工业化以及农业等各个方面的发展都具有比较积极贡献。但在基层国土体制改革逐渐合并乡镇之后,其中新建设的乡镇主要是由原来的几个乡镇合并而成的,因此在进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时候,管理区域增加,土地资源的管理就出现一定难度,其中土地利用违法的情况往往层出不穷,而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情况又相对比较复杂,农民在法律认识方面存在着不足,就会使得在土地资源管理的时候出现管理上的漏洞,使得农村土地资源的监管难以到位,使得违法建设情况增加[2]。 3基层农村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改善措施 3.1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意识 国土资源是资源的重要载体,在进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时候,需要对其中相关的管理工作加以重视,在这一过程中,需要首先能够提高人们对国土资源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对其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性。国土资源管理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比较密切的关系,在对国土资源进行管理的时候,如果其管理工作不合理,就会对农村国土资源的利用和经济的发展产生比较直接的影响,这就需要不断对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同时也需要对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意识加以重视。政府在进行管理的时候,需要通过各项讲研活动,促使人们能够更加深入对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了解,将这一理念不断通过各种方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使得社会在进行基层农村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应对的时候,能够形成比较良好的社会风气。 3.2对基层农村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体制改善 合理的管理体制在基层农村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尤为突出,只有对管理体制加以完善,才能够有效促使管理工作真正进行下去,并且不断对政府的管理力度加强,使得政府在进行基层农村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管理的时候能够尽到责任,通过对国土资源管理的相关体制内容改革和管理力度增强,使得基层农村国土资源利用率能够得到大幅上升。政府在对国土资源加以管理的时候,需要将其中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划实施,对没有明显效果原有的管理体制加以改革和完善,使得城镇与农村两者之间的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比较有效的配合,并且对其中的政策加以积极改变,使得开展土地复垦工作能够得到顺利开展,对其中的惩罚政策也加以完善,并且不断对违法使用土地的行为加强打击。政府在进行管理体制完善和惩罚以及监督体制加强的时候,不仅需要对基层农村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加以保障,还能够有效促使社会的发展更加稳定。 结束语 在时代不断发展变化的情况下,我国社会主义特色经济发展逐渐得到有效推进,需要基层农村人员和社会多数人的观念中,进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的思想加强,能够认识到进行农村社会现代化发展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在进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践的过程中,进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能够更好的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而基层农村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还并不完善,其在运行的过程中,需要得以关注和重视,其关注的主要内容分别在保护耕地以及土地分配方面等方面作为其重要的突破口,不断使得国家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这就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并且能够认识到国土资源的管理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加强,使得国土资源的管理工作更加有效的进行,并且使得社会主义新农村得以不断发展。 作者:黄施迪 单位: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国土规建企业环保安监站 国土资源管理论文:地籍测绘中国土资源管理的应用 摘要:国土资源管理对于确保国家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将地籍测绘技术应用到国土资源管理中能够不断的促进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提高。本文主要结合笔者多年工作经验,论述了地籍测绘的内涵及其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最后提出了地籍测绘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地籍测绘;国土资源管理;土地执法;3S 引言 土地资源是我国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存的重要基础,为了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必须开展地基测绘工作,确保国土资源得到合理的使用和有效的管理。 1地籍测绘及其与国土资源管理的关系 地籍指的是对土地的位置、数量、质量、权属、面积和用途等基本状况的资源进行反应,地籍测绘指的是在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利用状况等信息进行测绘,从而建立起地籍测绘图、表、册及地基数据库。地籍测量不同于一般地形测量,由于其成果是土地登记的重要依据,因此它是一项具有法律性质的测绘工作。地籍测量与基础测绘和专业测量有着明显不同,其本质的不同表现在凡涉及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利的测量都可视为地籍测量,具体表现如下:①地籍测量是一项基础性的具有政府行为的测绘工作,是政府行使土地行政管理职能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政性技术行为。②地籍测量为土地管理提供了精确、可靠的地理参考系统。③地籍测量具有勘验取证的法律特征。④地籍测量的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土地法律的要求。⑤地籍测量工作有非常强的现势性。⑥地籍测量技术和方法是对当今测绘技术和方法的应用集成。地籍测绘是国土资源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和前期性的工作,必须充分的利用现代测绘技术做好地籍测绘工作,充分和全面的利用现代地籍测绘技术和成果能够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可靠的服务和保障。随着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的建设,地籍测绘成为实现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证和基础工作。 2地籍测绘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 2.1土地利用调查 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特点就是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短缺问题会对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阻碍,地籍测绘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了重要的辅助作用。土地利用调查是测绘技术对国土资源管理的基本应用表现,利用GPS定位、遥感数据等方面获取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由数据、图件和影像等方式完成土地分析工作,对土地调查工作具有一定推动作用。结合相关管理标准,通过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科学方式处理,进而制定统一的国土资源管理信息数据记录,及时更新和替换土地利用信息,这也是测绘技术最根本的优势所在,对土地资源的现状分析具有实际意义。 2.2土地规划设计 地籍测绘技术还被应用在土地规划设计中,通过地理位置、价值成分、分布情况对其开展土地规划工作,将土地信息、数据图件、基本资料等方面完成呈现在设计内容中,让调查者能够一目了然的掌握土地信息。对于土地规划设计,[2]在土地性质、数量、质量等方面,需要利用科学合理的布局方法,秉持“清晰直观”的建设理念,将土地信息准确度延展至最大化,实现土地规划更具价值效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明确表示,土地规划设计的制图绘制工作需要秉持“合理、长远”的观念,通过量化数据和信息模拟分析,可适当建立土地资源分布模型,为土地实际利用情况进行优化整合处理,保障土地规划设计科学化和价值化发展。 2.3土地勘测定界 土地勘测定界就是将土地征收、划拨、转用、开发和整理等相关作为基础,对规定范围中的土地实现实地界定,同时对界址位置和用地面积等进行确定。我国目前的土地勘测定界以“外业调查、外业测量、内业整汇、归档阶段”为主,利用GPS和PTK对其进行详细定位工作,利用流动站的实时监测系统对其实行分析对比,为土地勘测定界提供精度保障。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土地勘测定界是以土地划分范围为关键性依据的,依据《土地勘测定界规程》,对用地审批、土地测绘、权籍调查等工作进行实时管理,为土地勘测定界工作程序提供中间环节支撑服务体系。 2.4土地执法巡查 地籍测绘在国土资源中的应用中土地执法巡查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与土地使用动态直接挂钩。在土地执法巡查汇总,利用测绘技术的优越性,结合RS技术的遥感影像作用,对土地实际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于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和制止,保障土地执法巡查工作的全面性。将GPS定位系统和PDA技术有机结合,全面了解土地利用情况,形成“精准定位、高校服务、层次管理”综合管理手段,为现代化测绘基准提供体系保障。 3地籍测绘的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以及全球定位系统(GPS)技术(合称“3S”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为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方法。本文针对当前土地变更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土地变更调查与“3S”技术之间进行衔接分析,提出了面向土地变更调查“3S”集成系统构建方法,介绍了依据文中所提集成模式研制开发的土地变更调查应用原型系统及其应用效果,最后展望了该系统在新一轮土地调查中的应用前景。 3.1“3S”技术与土地变更调查衔接分析 通常将传统的土地变更调查分成下面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包括变更证据收集,土地变更调查外业工作底图、表格和测量工具的准备;第二阶段为外业调查阶段,应用测量技术和调查基础资料,将境界、土地权属界线、线状地物和变更图斑补测到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上,并加以图斑属性注记,同时填写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记录表;第三阶段是成果整理阶段,即内业进行图斑变更、面积量算、统计汇总和编绘成图。从目前技术发展看,3S技术可以为土地变更调查提供技术基础。 3.2“3S”集成系统体系结构 面向土地变更调查的“3S”集成系统(简称“3S”集成系统)指运用遥感、全球定位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领域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开发与传统土地变更调查业务流程相衔接的实用化软、硬件系统,建立适合不同区域和不同调查比例尺的应用模型,实现变更调查全流程或关键环节作业的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和数据传输网络化的一种技术系统及与其相适应的组织模式。该系统是一个规模庞大、技术十分复杂且跨度很大的系统,从理论和技术方面来看,包括技术系统、集成模式和组织模式等。 3.3土地变更调查“3S”集成应用系统原型 土地变更调查“3S”集成应用系统原型是在国土资源部“十五”科技专项计划《土地变更调查现代技术集成应用示范项目》资助下完成,系统研发以图形图像学、人工智能、软件工程等理论方法为基础,跟踪“3S”技术、空间数据引擎技术(SDE)、数据压缩技术及元数据等技术发展前沿。系统由基于GPS土地变更调查信息采集与处理系统、基于RS的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获取及处理软件系统和基于GIS土地变更调查信息处理与管理系统三个子系统组成,子系统间通过数据流实现协同工作,即系统采取松散型耦合。 4结语 综上所述,地籍测绘是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基础性的工作,地籍数据是土地管理的基础性数据,国土资源管理必须充分的认识到地籍测绘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地籍测绘基础性工作。地籍测绘在国土资源中得到了非广泛的应用,主要以“土地利用调查”、“土地规划设计”、“土地勘测定界”和“土地执法巡查”为典型代表。结合当前测绘技术的不断发展创新特点,在保障现代测试技术可靠性前提下,不断引进新型测绘技术,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具有实质性帮助,也能不断改进测试技术对其管理的实际举措。测绘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对土地资源格局的全面发展具备实际作用,在未来的改革工作中,相关部门需要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改革测绘技术,推动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进一步发展。 作者:王萄 单位:贵州省晴隆县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管理论文:谈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土地统计工作 摘要:土地统计是指利用图件和数据等形式对土地资源进行系统的调查、整理和分析、预测,它是土地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对土地资源进行量化管理和数字化体现的过程。只有对土地资源进行准确、详细的测量统计,全面掌握所辖区域土地的面积、分布以及权属和利用情况,才能确保国土资源管理科学合理、有条不紊地进行。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土地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如何加强土地管理统计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措施。 关键词:国土资源管理;土地统计;问题及原因;建议措施 土地是民生之本,是发展之基,珍惜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基本出发点。在国土资源管理中,要实现对土地资源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利用,首先就是要做好土地的统计和分析,准确掌握土地的面积、权属和利用情况等信息,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决策。土地资源属于可重复利用的可再生资源,但是随着近年来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也日渐突出,土地资源紧张与浪费的现象并存。公路、铁路的建设离不开土地,工业、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土地,百姓的衣食住行更是离不开土地。在当前形势下,国土资源部门必须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意识,锐意进取,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从加强体制建设和信息网络建设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土地统计工作水平,从而为土地资源的有效保护以及合理利用提供准确的数据信息支持。 一、土地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 土地统计是土地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是对土地信息进行的一项全面性、系统性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的管理措施,为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开发提供了必要的信息支持。土地统计主要是以数据的形式来反映土地的面积、分类、权属等情况,它不仅仅是对未利用土地信息的统计,而且还包括对已开发利用土地中合理利用和浪费现象的核查。具体来讲,土地统计工作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整体性。土地统计不仅仅只是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控制,还包括对土地资源从整体上的规划与设计,是对整体的土地工作的研究。2.数据性。土地的方位、面积大小等信息在土地统计中主要是通过具体的数字来反映的,土地统计不仅是对当前土地权属利用情况的调查和规划,还包括对土地调控工作相关数据的变化分析。3.工具性。从土地统计的实际作用来看,土地统计是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必要工具。土地统计所提供的各种数据信息,如土地的面积、权属情况和使用情况等,都为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了及时而翔实的信息支持。 二、当前土地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领导重视不足。有的国土部门的领导只片面重视土地管理,只关心土地如何规划,如何使用,如何产生效益,而对于基础性的土地统计工作却重视不足,对土地管理统计的重要性和内涵缺乏认识,缺乏对土地统计工作必要的投入,继而造成了土地统计人员短缺、设备落后、经费不足等一系列问题。还有的国土部门在机构改革调整中,对土地统计的相关机构和岗位进行了裁撤和合并,使原本就缺兵少将的土地统计工作更显得捉襟见肘,遇有统计任务时,则临时组织人员兼职投入工作,在大量、繁琐复杂的土地统计工作面前,人员明显不足,土地统计工作的质量也根本无法保证。2.土地统计工作制度不健全。土地统计工作制度不健全造成了统计工作的混乱和统计数据质量的下降。在统计工作中敷衍了事,应付差事,有的统计指标在平时不注重收集,到用时才临时凑数编报;调查统计中瞒报、漏报、虚报以及篡改统计数据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当前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的形势下,许多新的统计指标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各种虚报瞒报和凑数编报的情况更加突出。这些问题也导致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较差。3.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虽然近年来土地统计工作人员的学历在不断提升,队伍日趋年轻化,很多大学生的加入,使得统计队伍更富有朝气,队伍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土地管理统计中的土地管理和统计学方面的专业人才比较欠缺,人员基本都是“半路出家”,并且大多都为兼职,这些都影响了土地统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在工作中,由于缺乏必要的鞭策和激励,很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学习的主动性也都比较差,很少有人愿意挤占时间去学习统计相关理论知识,工作中也是马马虎虎,得过且过,土地统计工作的质量很难保证。 三、对加强土地统计工作的措施研究 土地统计并不只是简单的数字的加减计算,它涉及土地出让价格动态监测,基本农田的保护与复垦整理,存量和所增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等多个方面,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土地统计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其工作质量的好坏对于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因此,各级领导必须把土地统计当做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把增强统计指标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放在首要位置,加大对土地统计在人员、经费、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完善统计管理制度,科学设置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土地统计队伍建设。1.建立完善土地统计管理体制。一是要建立专业的土地统计机构,全面负责各项统计指标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送等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综合考虑和处理土地管理中所需要的各种统计信息。如果是出于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考虑,可不设专门的统计机构,但应设立专门的统计岗位,由专业人员专职负责,以保持土地统计岗位的独立性和专一性。二是建立完善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制度,明确统计指标收集、整理的标准和实际业务的衔接要求,以此来规范和指导各科室的统计工作。由于土地统计的很多基础性统计信息,如土地储备信息、耕地保护信息等都是由各业务科室掌握的,所以为了确保土地统计资料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还应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和统计责任,使其按统一要求来提供完整的土地基础信息。2.科学设置统计指标体系。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面对土地管理工作中不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土地统计的指标体系也要不断地改革完善。指标体系的设置要力求规范,包括指标概念、名称、统计口径、取数来源等方面要加以统一和规范;统计指标体系的设置既要面面俱到,又要力求细化,除了土地管理工作信息外,还要将农田保护、农民利益保护状况以及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信息纳入其中。同时还要坚持适度超前,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不断调整指标体系,以使其适应不断变化的工地管理工作的需要。3.建立规范的部门统计数据报送制度。目前,土地管理部门内部依然存在部门统计数据信息报送渠道不畅、信息报送不及时的情况。对此,必须要建立规范的统计数据报告制度,明确各业务科室应报送统计资料的内容、渠道、方式、时间等,并对这些问题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和约束,从而提高统计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而提高统计服务水平。4.加强土地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的责任意识,通过教育引导等,使土地统计工作者认清自己工作的重要性,认清自己肩上的责任和担子,提高工作责任心;在人员选拔方面,统计人员除了应具有一定的学历外,还应注重专业对口,尽量选拔统计学和土地管理专业方面的人才充实到土地统计队伍中;同时还应加强对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各种激励和引导措施,不断提高人员学习土地统计相关知识的积极性,努力提升自身业务能力。 作者:牛俊敏 单位:广平县国土局 国土资源管理论文:浅析城镇化过程中的国土资源管理措施 摘要:土地资源是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国家的土地资源都是需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来进行管理,目前存在一部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只顾眼前利益行为,因此给地区城镇化建设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本文分析了目前我国国土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重点研究了如何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加强我国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关键词:城镇化;国土资源管理;优化措施 1前言 国土资源指的是主权国家管辖之下包括领土、领空、领海的全部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国土资源属于一切生产活动的重要基础,开发利用好国土资源能够帮助提升我国社会生产力,提升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适应力。如果国土资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只重视了利益没有重视生态经济原理,会导致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影响生态环境发展。因此针对目前我国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必须要加强我国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 2目前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现存问题 近些年来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一直在稳定发展,相关部门能够根据当地各自经济、文化和政治等发展情况来制定出相应的国土资源管理发展策略,保障了我国国土资源的功能发挥,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国土资源管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影响了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进步。部门管理人员由于思想政治意识不够坚定,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有可能会在利益的诱惑之下私自利用自身职权来收受贿赂,工作中实行暗箱操作,把国有土地资源占为己有或者是违规出售,然后从中谋取利益。有一些地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由于相关资格证件不够齐全,因此在资源分配过程中不够合理合法,没有严格的监管制度,导致国土资源被违规占用,影响到了国家利益。如果国土资源管理的现存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会严重影响我国国土资源管理质量,导致国家利益受到侵害。 3城镇化进程中如何强化我国国土资源管理 3.1完善土地资源利用规划 国土资源管理跟社会经济的发展紧密相关,因此需要管理人员加强对于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视力度。针对目前我国国土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完善的土地资源利用规划,调和目前国土资源利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在制定好管理规划之前,首先需要结合我国城镇化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目标,深入调查和分析目前我国现有的土地资源开发潜力,最大化的发挥出我国土地资源效益,帮助促进我国城镇化发展和社会经济效益的提升。要结合城镇化发展的整体规划来进行,结合城市发展需求,制定出完善的土地资源利用计划,引导市场需求,帮助优化土地结构,合理利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避免出现重复建设行为,在管理工作中明确土地利用的目标。在城镇化发展区域内部的耕地数量、生态用地等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分析,确保我国土地资源能够被多样化利用起来。要在管理工作中坚持用地的基本原则,对于土地的实际利用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对于限制土地依法进行处理,从而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要在工作中加强土地资源的开发和治理,在保障生态用地的前提下满足经济用地需求,促进我国城镇化持续稳定的发展。 3.2建设高质量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 国土资源管理队伍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直接管理人员也是工作执行人员,管理人员的综合工作素质直接影响了国土资源的管理水平,因此想要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质量,首先需要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队伍。针对现有的国有资源管理人才队伍,一定要加强培训工作,不仅需要在专业技能方面有所加强,也需要熟练各种工作中的业务操作,还需要加强职业道德的培训,要在提升思想政治工作建设的基础上,让工作人员能够深刻的认识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让工作人员能够在工作中严于律己,严肃工作态度,认真对待工作。单位也要加强先进技术人员的引进,加强跟相关机构和工作部门交流,针对于管理职能和技术掌握都非常优秀的复合型人才一定要给予优厚的福利条件以留住人才,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充实管理队伍。为了能够保证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可靠性,需要在工作中加强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加强考核制度,健全管理工作体系,保障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能够公平、公正的顺利进行。 3.3建立健全的土地市场运营机制 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想要提升国土资源的管理有效性,需要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建立起完善的土地市场运营机制,实现我国城市土地资源和基础设施的重组运营,满足我国土地市场环境的良好发展。建立完善的土地市场运营机制还能够保障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的公平、公正,保障我国城镇化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的实现。例如利用好市场运营机制组织拍卖会,实用公开竞争的形式出售土地的使用权,并且需要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公示和查询制度,不仅能够提升经济效益还能够确保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同时也为其他的企业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提升了企业土地信息的对等几率。 3.4优化管理模式 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利用网络信息化管理方式,能够优化管理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在实际工作中建立起一套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把国土资源公开化处理,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公布国土资源的相关信息,提升了信息的利用效率,也帮助提升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效率。 4结语 国土资源管理关系着我国的长远发展,是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一定要以可持续发展为战略方针,科学有效的管理国土资源,确保国土资源管理能够发挥出最大的功效来为经济建设做贡献。为保证国土资源管理水平,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城镇化发展方向,及时的调整好工作重心,有针对性的制定出管理方案,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黄晨攀 单位:河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土资源管理论文:完善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行政法学思考与研究 摘 要:针对当前阶段所面对的国土资源使用以及管理困境,建立协调的权解决当前阶段国土资源管理权分散等多种难点问题,应该在理念和主体以及行为还有监管程序以及法律救济途径等几个方面去对国土资源管理的系统给予完善。 关键词:国土资源;生态哲学;权力 1 理顺国土资源管理中法律与政策的关系 按照依法行政原理,政府国土资源管理权需要依法设定并且对其进行行使。法治化的国土资源管理权力能够便于对管理自身的确定性与稳定性给予实现,提升管理上的效率。在美国和日本等成功国家发展的经验去分析,国土资源在管理上的高度法治化可以说是对国土资源自身稳定使用以及保护的主要保障。 正因为其自身有着健全的法律作为后盾,日本相关的国土资源使用以及管理行为获得了非常好的规制,这是我们国家在国土资源管理活动里需要借鉴的地方。特别是当前社会在飞速的发展,因此要求现代的行政一定要时刻与不断变化中的形式保持一致,因此法律自身的迟滞性也就无法对于这一客观的要求给予满足。并且,我们国家国土资源管理行政立法还是处于与众进行时的形态,其间有比较大一部分的政府管理行为按照政策贯彻去进行。可是,政策经常容易对于法律设置的权力以及权利出现异化,因此相关专家才会号召大家去对农村的政策与法律形式予以确定。可是笔者自身以为,作为社会利益之间的调试器,法律以及政策彼此有着自身的优点和劣势,假如过度的提倡法律自身的权威性,忽视了政策自身的前瞻性作用,以法律的形式挤压调整空间的政策,也不是现代国家的明智选择。此外,法律和政策本身也不是对立的。法律与政策学院的代表美国学者拉尔斯维尔和麦克道尔在“自由社会法律哲学,法律与政策研究”一文中指出,法律是由澄清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人制定的。权威决定的过程。法律不仅仅是规则或孤立的决定,而是一个持续的权威性决策过程,包括由国家制定的法律和公共秩序决定,由社会决策制定和重新颁布。在任何特定的社会,权威决策的过程将被视为一个完整的部分,因为整个社会过程在这个社会存在无休止的因果链。诚然,我们不能否认政策开拓的高风险,如果没有科学的政策评估体系来作保护,很容易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问题。因此,在行使土地资源管理权时,要建立和完善政策评估体系,确保政府土地资源管理行为规范的连续性。 2 健全国土资源的现代监管程序 国土资源自身的使用以及保护活动的外化可以说属于各种行为的过程,只有对于这些行为的“过程理性”给予保证,才有可能非常的接近法律自身预设的制度展现出来的正义。因为正义,不仅仅需要获得进行,同时还一定要可以对于看到其获得进行而自身并不出现任何怀疑的余地给予保证。真正的建设以及健全现代监管程序可以说是处理当前国土资源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多种多样问题的一种非常科学的手段。国土资源自身的公共利益性对于政府一定要对于使用以及管理国土资源的全部进行的全程完成科学有效的监管。特别是对于一些无案发再生性的国土资源,不可以继续采取先破坏与后治理的路径,需要通过对于当前监管程序进行管理和给予快的,预防,及时的找出问题并且对于多种资源违法行为的出现进行改善。当前进行监管的程序,可以说属于一种非常系统的监督与管理的程序,其自身建设的理论前提主要是生态哲学,其主要的目的是对国土资源自身的稳定发展和使用提供保障。 3 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中的救济渠道 在司法的领域中,首先能够使用完善当前的行政诉讼方式去提升公民权利自身的救济范围。此外,还应该引入“公益诉讼”这一非常先进的制度方式,把我们国家自身行政诉讼通过主观诉讼发展到客观的诉讼,真正的将生态哲学中包含的精神加以落实,将国土资源的保护作为主要的重心,真正的设置一般诉讼为主和公益诉讼作为辅助的一种土地行政诉讼的体系。从我国当前的行政诉讼体系去进行分析,一方面因为我们国家当前的行政诉讼法针对行政诉讼自身的起诉资格限定的还是相对狭窄的,其只是限制于提出自身的权利受到实际侵害的一种相对人,才能够去提起相关的行政诉讼,还有一个方面就是,因为普遍的“搭便车”效应和很多多数对其产生的冷漠,经常会使得“公益诉讼”这一本来能够被当成是监督权力行使和对于资源使用给予保证的手段被遗忘。我们国家可以说是“地大物博”的,就算是对于政府自身权力的行使以及义务的履行建立给予的在完善并建立非常系统的监督和监管,那么经常也会因为产生多种原因而产生挂一漏万的问题。从世界很多国家当前的行政诉讼自身的发展分析,建立公益的诉讼可以说成为了非常主要的发展趋势。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人与国土资源之间的利益并不是零与博弈的联系,发达国家相关的管理经验显示,只要将新的发展理念和制度去与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中的各种主体以及彼此之间的联系进行协调,才能够对国土资源管理中公共利益以及个体利益的共赢给予实现。 国土资源管理论文:测绘新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价值 摘 要:在科技长期发展的过程中,现代测绘技术被广泛应用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而最具代表性的就是3S技术,且应用效果理想。通过对现代测绘技术的合理运用,使得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测绘能力不断增强,实现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基于此,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测绘思路也在不断地改善和创新,增强了工作开展的效果。为此,文章将测绘技术作为研究重点,阐述了该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具体应用,以供参考。 关键词:测绘新技术;国土资源;管理;应用价值 0 导言 土地在人类生存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十分宝贵的资源,其不可再生性明显。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的背景下,土地资源短缺问题也逐渐突显出来。要想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就必须要加大对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所以,土地测绘技术应运而生。土地测绘技术在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效果理想,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值得全面推广与使用。 1 测绘技术概述 所谓测绘,具体指的是对现代化科技进行合理运用,对待测物进行测量,最终通过图的形式反映出地理位置与地面情况的工作,在行政管理工作与工程项目施工建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十分关键的参考依据。通常,对计算机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以及光电技术等的应用比较常见。因为工作目的与服务对象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测绘工作主要包括基础测绘与专业测绘两个方面。其中,对于基础测绘工作而言,主要的任务就是全面收集基础地理信息并进行测绘,比较适用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等相关领域,具备统一技术标准与规划。而对于专业测绘工作而言,则是为了能够完成产业部门任务所开展的专业内容测绘工作。一般来讲,专业测绘工作一定要根据国家与行业测绘技术两种标准开展,主要包括矿山与地籍测绘等多方面内容。在国民经济发展与国防建O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测绘工作的开展可以更准确地把握国情,以保证进一步增强国家管理决策的水平。基于此,测绘工作对于国家宏观调控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构建高能节约型社会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区域的平衡发展。最关键的是测绘技术水平能够有针对性地反映出国家科研能力,并为各领域各行业提供更加准确且完整的信息内容。由此可见,测绘工作对于国内各行各业发展的作用不容小觑。 2 现代测绘新技术应用的作用分析 在新的发展背景下,现代测绘技术有了新的变化,其利用更加科技化和数字化的手段,不蹲提升测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这种情况下,全站仪、动态 GPS 都被有效应用,提升了数据搜集和测定的效率,而通过数字化技术对所得结果进行有效处理,提升了信息整理的效率和专业化程度,这无疑为地籍测量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深入来讲。现代测绘技术主要有以下特点。 2.1 提升地籍测量的数字化程度 对于传统的地籍测量技术来说,其受到技术的限制,使得数据的测量并不是非常准确,在进行对外作业采集时,信息数据并不能够有效进行监督和管理,在此过程中,自动生成的信息数据无疑是地形图设计的重要基础,而这些信息数据的不准确性无疑极大地降低了地形图的质量,地形图中需要准确标定的坐标、距离、方位以及面积等都无法有效确认,而新的数字化程度更高的地籍测绘技术无疑极大地提升了准确性,让地籍测绘工作更加精确。 2.2 提升地籍测量数据的精度 在新技术的应用下,地籍测量工作的质量无疑会有效提升,数据的精度也在不断提升,诸如动态 GPS 以及全站仪等技术的应用,极大地提升了测量的精度,在对外采集工作开展过程中,可以保障数据的精度,同时,这些数据可以进行自动传输,进行有效记录和存储,并能够更加实际需要自动进行数据处理,且所得数据不会出现原始数据的误差变化,有效保障了测绘工作的准确性。 2.3 提升地籍测量的快捷性 通过应用新的测绘技术,能够有效提升地籍测量的快捷程度,提升相关工作的开展质量。GPS 技术作为新的技术手段,在动态化的测量过程中,其对于通视性并没有非常高的要求,也不需要非常严苛的移动站升高要求,在应用过程中,可以在多个流动站展开相关工作,这极大地提升了工作的效率,节约了成本。又比如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有效应用,能够实现快捷化的土地注册登记,对地籍变更以及数据传输工作提供更加有益的支持,提升这些工作的灵活性,这些都让地籍测量工作更加快捷。 2.4 提升测绘成果的全面性 在开展地籍测量工作时,需要有效确定界址点、地形、地点坐标等信息,同时要精确记录测点的编码和连接信息。而在成图的过程中,要在库中调出现测点编码相一致的图示符号,而通过应用数字化新的测绘技术,可以对定位信息、连接信息以及属性信息等进行有效检测,实现了查询和检索工作的高效化。 3 测绘技术在土地资源管理应用的趋势分析 3.1 朝着自动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 在未来的时间里,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应用的测绘应当会朝着自动化和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将当前的自动化技术和智能化技术成功的应用到测绘技术之中,提升测绘的准确性,让土地资源管理变得更加的高效。 3.2 朝着数字信息化方向发展 数字信息化是未来科学技术发展的一个重大方向,当前所应用于土地资源管理中的测绘技术也有很大的可能最终朝着数字信息化方向发展,可以让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变得更加的简便、快捷,提升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效率。 3.3 综合集成系统化 测绘技术之间的综合应用、测绘技术与管理系统的相互结合,可以实现土地管理的综合、集成和系统化。遥感技术、GPS技术等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成功应用,使得传统的测绘技术出现重大的改变,但是这仍旧不是测绘技术发展的终点,在未来的时间里,测绘技术、管理技术等很大可能朝着综合应用上发展,使得其在土地资源管理之中的应用越来越全面,为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带来更大的好处。 4 结束语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以及社会经济的大幅进步,测绘新技术不断发展以及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达到了事业的高峰期。测绘新技术对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空间辅助决策与数据分析的应用手段已经成为人们研究的一大课题。 国土资源管理论文:信息化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信息化技术也得到了不断的提高,应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当然也包括我国国土资源管理。随着我国人口的增加,我国人均农用耕地的面积减少,这一现象带来了国土资源与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呈现必定会引起对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视,因此对信息化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的探索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它能提升国土资源的管理效率,能有效减少缓解当前国土资源的管理工作的压力。因此,本文我们将通过首先了解国土资源概括,并分析信息化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 关键词:信息化技术;国土资源管理;技术应用 众所周知,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在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了深入的应用,同时伴随着“互联网+”思想的提出,促使了以网络为媒介的新技术的运用,因此,在近年来,我国开启了信息化工程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新进程,不断深入信息化技术的建设,及信息化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它的应用解决了国土资源管理的迫切现状,提升了工作效率,信息化技术建设及应用对国土资源管理可谓是具有高瞻性、远见性的,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高效进行做好保障。可见,促使我们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来进行国土资源的管理工作,因此,近年来开启了信息化工程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新进程。 一、信息化技术与国土资源管理概论 1.信息化技术 信息化技术作为一种以网络为媒介的科学技术,是主要应用于管理企业和采集、处理信息等方面的,它是真实应用中所采用的计算机技术、数字技术、IT技术等各种技术的总称。此项技术主要是利用计算机的科学性和独有得通信技术来设计开发应用的,当然,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进行实施信息系统的应用也是通过计算机技术的客观性,能分析整合大量的信息数据,这些都是无法人为完成的,具有极大的实用性,可见,应用信息化技术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信息化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还需更加深入。 2.国土资源管理 一直以来,关于国土资源的数据都要经过详细的测评、计算与估评等,十分谨密,国土资源管理也可谓是综合了经济学、管理学、数学等一系列学科,共同实现了土地规划与利用的工作的进行。因为土地资源管理本身就是综合了诸多学科的一门综合学科,它决定着我国每一寸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并预计从中获取的最大的经济利益、社会利益等,促进着国土资源管理带来的诸多利益关系协调和规范,以最优化的方式合理分配土地资源,属于可调节我国国土资源的一种重要的载体。我们知道,我国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国土资源管理就决定着如何促进国土规划和资源利用,其管理过程带来的影响巨大,同时也将会不断计划并尝试提升着我国国土的利用价值。 二、信息化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现状: 1.认识到信息化技术的必要性 我国管理国土资源的管理系统在不断的革新过程中,一步步将管理工作全面进行起来,国务院也在政策上做到国土资源配置的不断优化提升,近段时间里,并设立组织了“金土工程”项目的实施,给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加大了挑战性,而信息化技术的运用有利于将地形、地体上的详细侦查的工作更为高效化,简便化,做到了国土资源的利用优化工作的全面覆盖管理,真正达到国家新项目实施要求的效果与目的,有效的遏制了出现大量的非法占有土地现象,真正发挥了“金土工程”的实施作用。当然,实施信息化技术的必要性不仅表现于此,还体现在这一方面。 2.信息化技术的合理运用 (1)土地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进行,其基础便是土地基础数据的集合与整理,总结出数据才能真正进行接下来的管理、估评等一系列工作。在实施方面,管理工作人员可以利用网络信息化技术对土地基础数据的全面清算,加强土地利用情况的掌握。建立起良好全面的数据库,将土地闲置与利用现状进行科学性的、总体性的规划,这样就可以把所有的土资源管理现状一目了然的呈现在工作人员面前,也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2)网络化的农村耕地管理。网络化的信息采集、信息整理、信息传输等过程较之前的工作效果,差别是悬殊的,针对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宗旨与目的,我们必须了解到网络化的农村耕地管理的必然性,我们知道土地利用情况具有极大动态性,这些是人为无法及时得到整理得,而将农村耕地业务受理、办理、公示全部实现网络化,网络化的管理有利于整合动态的土地数据信息,相关政府就可以依据网络化的数据严格规范管理的进行,做到对农用土地规划、保护、利用的政策不断地优化,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公众,使土地资源利用更为合理。 (3)执法监察力度的加强。在一个政策规定与实行过程中,政府可谓是占据了主导地位,并在政策实行阶段必须加强监察与提醒,并及时收集调查试试效果,做出改善,这主要是政府具有执法监察的权利。近年来,一些恶劣的现象屡次出现在公众面前,例如开发商的欺瞒手段、政府人员伪造调查表、监察工作的松懈等等,严重影响了土地资源管理的工作绩效,因此,政府必须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对其实施宏观动态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解决,这些在保障国家资源的合理配置的同时,也稳定相关政府机构与公众的利益关系,信息化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确实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结语 当今社会进入了信息化大数据时代,经济的发展也随之越来越迅速,因为信息化技术的运用,使得我国各个领域的管理政策发生了深刻的改变,国土资源管理在信息化技术的影响下,由刚开始面临的信息化技术的冲击带来的技术上的不足,到现在的信息化技术在不断的推进土地资源管理愈来愈科学化、精确化、规范化等,利用我国有限的土地,尤其是对于中国这个人口大国,也越来越充分合理化,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当然,革新的脚步永不停止,技术的进步还需以后日子里的探索,为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的管理水平和配置土地资源的科学性、合理性,不仅仅需要我国相关机构加强自身的服务水平,还需在实践中不断做出努力积极采取改善政策,如此,社会的发展也将永不停止。 国土资源管理论文:遥感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 【摘 要】国土资源管理中最难的就是在国土资源测量上和实时监控上,遥感技术的出现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难题,凭借着遥感技术的优势,在土地、矿产等资源勘测上应用广泛,降低了国土资源管理的难度,随着空间信息技术的推广,遥感技术成为了国土检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技术手段。 【关键词】遥感技术;国土资源管理;应用 0 前言 近年来我国利用遥感技术获得了技术上的突破和成功,以快速的提取了土地地质构造信息和地质矿物勘察开采等问题数据的同时及时的预警了地质灾害的发生和监控,遥感技术对国土资源管理有着重要意义。 1 遥感技术 (1)遥感技术在我国土地资源调查中,获取了大量丰富的信息,利用遥感技术,建立起了一个完整的国土管理数据库,是为了对土地的范围和土地的位置进行了实时的了解,同时为了快捷的调查土地的变更工作而建设,对于最终结果的上报有着完整的汇总和整理。利用遥感技术合理的规划了我国农田建设,可以及时的调整和方式不合理利用农田的现象,从而进行合理的利用和评估监测。 (2)遥感技术在地质灾害上作用发挥极大,完美的预警和监测了地质灾害的发生,利用遥感技术的地理空间数据,对可能发生的一切灾害区域进行时刻监测其分布、规律、形成原因、发育特点和这次灾害的危害性与影响因素,从而进行有目的的监测后续灾害发生的走势,这是中国从地震仪中又一次寻找到了可以预测地震前兆从而发起短期预报的手段,在今后的遥感技术会更多的使用在地质监测上,用卫星和地面勘察中减轻地质灾害的扩大性从而降低了人民的损失,在一年的时间里面规避了近1000起地质灾害,同时在唐山大地震和汶川大地震中,利用遥感技术获取地面的各种直观信息对后续的救援的展开和可能出现的危险信息进行了识别,从而有效维护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取得社会的认同和经济损失的降低。 (3)遥感技术有着对地质矿物资源采集和勘探上有着极大的作用,通过航空平台上的成像光谱仪器,提起到各个物质的光谱特性,从而有计划的勘察和开采,利用遥感技术从1990念叨现在国土资源部门完成了13个省会与自治区的19个重点矿产和矿区的有效调查和采集,实现了对10000平方千米的土地调查监测,基本明确了不同监测去不同矿物的位置所在,从而明确开采区分布的有效管理。[1]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上,高光谱遥感技术的产生和发展使遥感技术在矿物质资源的勘探上作出了贡献,利用成像光谱实现地物空间的信息、辐射信息、光谱信息的采集和规划,结合遥感的找图图鉴和丰富的地理纹理信息,从而合理科学的寻找和开发矿物质资源。 (4)遥感技术作为一种高效获取信息的手段,其中信息量的丰厚和全天候,信息获取快的优势在我国广泛被应用,在1980年我国利用了卫星遥感数据开展了全国的土地调查工作用,1990年代后,国家土地管理局应用航空航天遥感技术技术分布了我国了绝大多数地区比率近乎1:1万的现状可以随时调查。[2]在1983年第一台成像光谱仪的问世,意味着我国处理掉了遥感科学的一个重大矛盾,是遥感技术的真正革新。从而实现了多光谱定性描述,高光谱定位的遥感地质作用。 (5)国土资源部分每年都要对全国重点人口集中城市,地区进行土地利用监测,从而进行分土地的利用合理性,从而可以快捷迅速的获得地面的信息,保证了工作的展开和快捷方便,在我国的土地资源遥感调查监测艺术已经取得了重大成果,实现了遥感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的产业化应用,在复杂的天气中,遥感技术依旧可以对地形复杂的山脉地区获得准确的数据,从而监测和实地考察,SAR遥感技术不仅不会受到气候的影响,还有全天监视的能力优势,为土地利用应用调查作出了贡献。 (6)现代遥感技术已经和常规技术相互结合,提高了遥感信息获取技术的便捷,在过去资源中我们发现,遥感的发展上,我们要把技术和方法结合,创新突破自身的信息提取效果,从而实现高速、高准的处理信息。这时候我们要解决他的局限性,身为过去资源的信息提取手段,要采取自动化的提取信息,从而完善应用。 (7)在日常生活中,遥感技术中的GPS也让我们生活出现了极大的便捷,从而让国家对我们某个地区的实时监控也是十分便利,完成了全覆盖的体系,对于我国的矿产资源开发以及我国的矿物质情况以及社会化服务奠定了大量基础。 2 遥感的发展 遥感技术有着信息丰富、时效性强、巨大的宏观性等优势,通过GPS技术中可以准确预 测地质灾害,并且可以借助遥感技术对地质灾害的发生变化趋势进行准确反映,同时还能预见地质灾害的发生。并实现对地质灾害进行快速调查,保证抢救工作的及时性,则需要遥感测绘技术的帮助。 (1)研究继承“3S”,促成一体化RS,GIS和GPS的关系互动,让他们在相互依存中快速发展,只有保证了GIS的网络空间的多维性方向发展,再由RS技术在朝着数据获取多平台、多穿观其等进行数据自动发现上发展,随着GPS卫星系统定位的完善,GPS的服务已经越来越精准快则,3s技术在各自发展的同时也一直在进行内部融合,RS和GPS像GIS提供和更新区域信息以及空间定位,同时GIS也做出相应的空间处理分析,从而让RS和GPS进行有效的数据提炼,然后进行整理和使用,3S技术的一体化对于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为国土管理部门的合理规划、管理、利用和保护以及地质的灾害防治和地质矿产的勘察都是有力的技术支撑。 (2)国土资源部门要发展融合现有的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建议一个完整独立的数据资源,从而可以去的良好的信息提取效果,在我现在“遥感三号”和“遥感四号”等系列卫星提供的数据源中,不能快速的满足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在国外,一套完成的遥感数据的买断价格太高,所以我们只能发展自身水平来满足遥感数据的完善,遥感数据的完善有着重要意义,预示着我国遥感系统的自动化水平,以及方便国土安全调整和工作的应用。 3 结语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GPS的存在极大的便捷了我们的生活,同时近几年在地理信息系统的影响力在扩大,计算机技术的不停完善,遥感技术大大支持了我国国土资源建设,这个意义是巨大的,我们要有规划性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我们现有的资源,随着遥感技术的不断成长和更新,国土资源管理将带来革命性的进步。 国土资源管理论文:档案管理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分析 摘 要:国土资源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根本资源,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国土资源,而档案管理面临着数量大、种类多的严峻考验,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我们提供真实的历史资料、数据,对揭开历史的遗留问题起了很大的帮助作用,也是做好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在于档案是反映历史的真实记录,体现了凭证价值和法律效力,而国土资源的档案记录着国土资源的真实活动,例如,土地征收、土地登记的原始资料、建设用地的审批资料以及地质灾害隐患资料等,和我国的经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是创建我国社会主义文明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档案管理;国土资源;应用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工作都不断的在前进发展中,管理工作也跟随前进的脚步,使我国社会趋向于和谐发展的状态。档案管理体现国土资源管理的综合管理效果,是搞好国土资源管理的关键。作为国家和人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的国土资源,其组成部分包含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资源两种物质实体,详细掌握国土资源数据有利于我国把控国土方面现状,以便做好与历史数据的对比,充分了解国土地资源的变化以及能源的利用情况,要更好的进行国土资源管理需要重视国土的档案管理,做好档案管理的详细工作,才能确切的了解过去的国土资源,并针对于现在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国土政策,把数据分析做到细致化,才能将国土资源管理进行更好的分类,为我国建设事业提供有效的科学依据。 1 国土资源管理中档案管理的现状分析 1.1 档案管理工作处于繁杂的现象 我国国土资源管理活动随着社会进步发展需求,档案资料也随之增多,其中种类繁多,数量庞大,不但包含着综合类档案,也包括地籍管理档案、建设用地规划档案、国土资源地矿监察等业务类档案,所以如何充分的管理这些国土资源档案,提高国土资源档案的利用率,以便扩展服务范围,扩大服务领域,是新形势下,档案管理水平在国土资源管理中面临的挑战。所以,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就是如何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的为国土资源档案进行服务。 众所周知,传统的档案管理已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进程,是因为传统的管理模式主要以手工方式为主,从档案的接收、立卷、整理和保管上都以手工为主,不但加大了劳动强度,工作效率也非常低,尤其是对档案的查阅和更新,都显得十分不方便,所以,想要提高工作效率首先要摒弃传统的手工管理模式,利用新技术,用创新的思维方式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1.2 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在当前社会中,国土资源管理虽然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力度仍然不够,要加强对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势在必行。国土资源档案管理不同于其他档案管理,需要专业的管理人员,耐心细致化的保管和管理,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着管理工作效率,间接影响着国土资源档案管理能否有效进行等,所以不但要政府加强重视程度,更要要求管理人员,加强对档案管理的重视。 2 用行之有效的方法将档案管理应用到国土资源管理中 21世纪是信息化与网络化的时代,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满足了人们的各项活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络进行交易,可以足不出户进行交易管理,打败了传统交易管理中繁琐的程序,手工管理趋向于电子文本管理,给档案管理带来了崭新的管理方式。现代电子智能化的电子档案管理,是国土资源管理中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2.1 利用数字化管理方式进行档案管理 在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数字化档案管理对于我国国土资源建设越来越重要,同时也作为搞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档案是信息资源原生态的一种体现,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的数字化建设见证着档案管理服务的进程。在新社会大家庭中,强化数字化档案管理才能更好的保障社会有序进行,才能为人民更好的进行服务,所以必须重视数字化档案管理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这也是国土资源数字化管理的要求之一。如何搞好国土资源管理中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关键所在就是首先要以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前提,建立完善的数字化管理制度,有序的进行归档归类,利用电子文件进行自动化办公,便于日后档案的利用和查阅。其次,将国土资源数字化管理与国土管理自动化办公紧密结合在一起。让数字化信息为档案管理进行服务。建立专门的数字档案室,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 新信息时代的环境下,数字化档案管理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必然发展形势,档案管理需求从传统的手工方式逐渐融合到信息化时代中,并全面的进行推广。在城市化发展的前提下,国土资源不断的掌控着城市规划的方向,以综合的方法推断和决策城市土地信息,做到更加全面的掌握土地资源。把数字化档案管理建设落实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才能使我们在实际管理工作中达到理想的成果,才能真正满足社会的需求。 2.2 提高管理人员的素养,提高档案管理的意识 在当今社会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为顺应时代的变革,把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以及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到日程上来,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直接管理着档案工作,肩负着国土资源管理的伟大重任。信息化的改革和创新的科学技术要求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更专业的能力,更崇高的思想^念和创新的理念,合理的运用科学技术,去管理档案。由于数字化管理模式的运用,使得档案管理工作者有了更好发挥自身才能的空间,为管理工作者的档案管理能力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所以要成为新社会国土资源档案管理工作者要不断的学习管理档案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到知识业务与实际相辅相成,摒弃旧的管理观念,利用科技创新,完成档案管理工作向数字化管理这种新型的管理模式转变,通过不断的总结,不断的完善数字化管理模式,让档案管理工作循循渐进,更好的发挥作用,在档案管理工作的道路上,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与时俱进,全面提高自身的业务管理水平。 3 总结 随着国土资源管理对国家经济发展的有力推动,国土资源管理也受到各界的重视,而档案管理是搞好国土资源的最重要因素,数字化档案管理模式的应用,加上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升及业务水平的提升,我国国土资源管理日趋稳定,所以,建立更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是有效进行国土资源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方法,从而提升国土资源的管理效率。此外,应用数字化档案管理模式,不但方便我们查阅国土信息,而且减少了繁琐的工作程序,更好的推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国土资源管理论文:浅谈如何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发展的“双赢” 摘要: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方面。正确处理好这些关系,才能提升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才能有针对性地、创造性地抓好国土资源管理,才能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优势,才能实现“双赢”。 关键词:国土资源;管理;经济发展;“双赢”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母。土地、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也是不可再生的稀缺性资源。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方面。坚持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并重,是国土资源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只保护资源、不保障发展,不是科学发展观;同样只保障发展、不保护资源,也不是科学发展观,两者均不可偏废。所以,如何科学、合理地规划、保护、利用、管理国土资源,促进资源的永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国土资源部门开展思想大解放、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点。 1.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需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是“惜地”与“用地”的关系,即守住耕地底线与经济建O占用土地之间的关系;二是“占地”与“补地”的关系,即各类建设项目占一块耕地与补一块耕地之间的矛盾;三是“管地者”与“用地者”的关系,依法依规管地带来的是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用地秩序的良性循环,是规范用地者的用地行为,也是依法保护用地者合法权益;四是“长远”与“眼前”的关系,严格保护耕地、推进土地集约利用、依法依规用地、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等,促进国土资源的永续利用。正确处理好这些关系,才能提升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才能有针对性地、创造性地抓好国土资源管理,才能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优势,才能实现“双赢”。 2.创新举措,着力提升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实际能力,建立、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措施,着力在节约集约用地上见成效、出成果,以此推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由传统化、粗放型向精细化、集约型转变。在政策导向上,敏锐地把握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的新变化、新要求,不断深化对土地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科学的用地观,始终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保障发展的重点。树立以发展促集约、以集约促发展的理念,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缓解当前用地紧张矛盾的有效途径、守住耕地红线的根本举措,降低开发成本、提升竞争力的内在要求。具体来讲,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力度:一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二是严格土地规划管理;三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四是提高土地投资强度;五是实行定额管理;六是鼓励建设标准厂房和多层厂房;七是强化建设用地跟踪管理。 3.突出重点,下决心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问题 从国土资源系统和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来看,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国土资源形势严峻。人多地少,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是国情、省情,是一个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国土资源大量耗用,已经不只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和社会和谐的全局性问题。二是护地惜地意识淡薄。当前,一些地方浪费土地、粗放用地、乱占滥用土地现象比较严重,重用地、轻保护,重项目征用、轻复垦开发,重新增新占良田、轻存量土地利用,有的地方甚至把土地的粗放廉价使用作为优惠条件对外招商引资。三是土地违法违规现象较为严重。每年违法违规用地都时有发生。违法违规用地主要表现为工业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部分闲置土地、征而不用等。同时违法违规用地往往坑害职工利益,引起涉地信访投诉增多。四是国土资源管理的自身能力和方式不能适应需要。“一家管、大家用”,管理方式粗放、精细化程度低,管理手段、能力薄弱,缺乏有效的规划控制、标准规范和有力的保障机制,执法力度不够,参与和配合宏观调控能力差。土地管理方式、机制、措施、效果以及队伍的素质、作风和服务水平等与科学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因此,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思想观念、发展方式和管理方式上的不足,树立正确的土地资源观。 要抓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保障科学发展还需重点抓好以下几项任务:加大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求。 国土资源管理论文:强化国土资源管理 推动社会经济繁荣 摘要:随着国家管理理念的更新和新型政策的出台,作为经济发展过程当中重要的物质基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国土资源本身不仅仅包括一个主权国家范围内的所有资源,同时还是地区性发展得以依托的重要物质基础。当然国土资源本身就包含着自然和社会两大部分,在对其进行管理的时候人们更多关注于自然资源。这是由于在近些年国家对于环境和生态系统问题的关注程度不断提升,因而在此阶段当中遵循国家政策引导和科学化的管理方式才能够更加有效的对国土资源进行充分合理的使用。 关键词:新形势;国土资源;管理;措施 国土资源是社会不同行业和领域进行发展的重要基础,可以说对于国土资源的管理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其管理方式对于资源的合理优化使用起着指导性的作用,因而管理工作在国土资源和社会发展当中都是至关重要的存在。从管理内容和体制来看,其本身就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化工程,因而就需要管理人员既了解国家政策走向,同时又对管理理念和方法有专业性的运用能力。由于此项工作不仅会涉及到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走势和水平,同时还会对人生活水平和社会稳定程度有一定的影响,因而在进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时就需要最大限度发挥其功能,这样才能够为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多且更加科学化的发展道路。 1国土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有效指导和地方管理理念贯彻力度的提高,地区性的国土资源管理已经能够按照当地政治、经济以及文化发展的水平来制定出科学化的发展规划和战略,这就使得许多地区的国土资源功能发挥到了最大化,并以此促进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其中一部分就是由于一些管理工作者容易受到利益的驱使,因而在对国土资源使用方式进行规划的时候出现了以权谋私或者是违规出售的情况。这样的行为并不符合国家的倡导,同时也表现出了工作者思想问题。此外,还有一部分地区性的国土资源管理当中,由于相关证件并不完全符合国家要求,准备不够齐全,因而在进行国土资源分配的时候就容易出现缺乏必要监管的现象,这样不仅使得许多国土资源被违规使用,同时还对国家利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因而地区性的国土资源管理更加需要践行国家管理理念,从基础基层工作加强其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2新形势下强化国土资源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制定完善的土地利用规划 对于国土资源而言,规划和管理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因而为了更好地促进地区性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宏观调控水平的提高,地区管理就需要根据当地实际发展情况制定出合理的规划方案。在进行规划之前,工作人员首先需要明确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的广度和城乡发展的进度,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的需求来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化的开发和利用,这样不仅能够对土地进行区域性的优化和管理,同时还能够有效避免重复建设的行为。在对土地进行规划时不仅需要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资源优势,同时要响应国家的号召,对于生态用地、建设用地和耕地数量进行科学化的分析和调整。这样不仅能够保证规划和管理的多样化,同时还能够兼顾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共同提升。 2.2建设高素质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 管理人员是对国土资源进行管理的主要执行者和操作者,因而其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也就直接影响着对于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化和有效性。因而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推进时,不仅需要重视高科技技术的有效使用,而且还需要关注到管理队伍的水平和能力情况。因而管理部门需要建立相应的培训机制来对现有工作者进行定期的培训,在培训的过程当中不仅仅需要关注其专业的技术和能力,同时还需要对其思想水平进行适当的培训和提升,这样在他们熟悉操作业务的时候,也能够使他们有正确的法制意识。此外在对管理人员进行招聘和引进的时候还可以采取与响应的机构或者是部门进行联系的方式,对于复合型的管理人才要进行及时引进,并给予一定的优厚待遇,这样才能够提高国土资源管理队伍的技术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当然由于制度是指导和规范一切行为的基础,因而管理部门还需要制定明确管理机制,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促进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3结语 本文在新形势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展开的,在国家强调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理念的大环境之下,应加强国土资源队伍规范化建设,实现国土资源有效管理,推动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在如今快节奏的社会状态之下,地区性经济发展规划也做出了适当的调整,因而就需要地区性国土资源管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对其管理模式进行适当的更新。 国土资源管理论文:面向国土资源管理的土地调查技术探讨 摘 要:该文基于笔者多年从事土地调查的相关工作经验,以农村土地调查中应用到的关键技术为研究对象,研究探讨了土地调查中常用的几种关键技术,分析了几种技术之间的对比,进而详细探讨了全野外与内外业一体化的综合方法,该文是笔者长期工作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升华,相信对从事相关工作的同行能有所裨益。 关键词:农村 土地调查 关键技术 内外业一体化 1 农村土地调查技术概述 农村土地调查成果直接为国土资源科学管理、社会经济宏观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对国民经济影响极为深远。多年来,我国农村土地调查成果不仅为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建设用地审批、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提供了第一手基础资料,促进了国土资源的科学管理,土地数据还成为国家实施土地监管、有效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基本依据。土地调查为各级人民政府日常决策和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了重要的依据,特别是每年的变更调查成果已经成为衡量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效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数据。 土地调查中充分发挥了“3S”技术、信息化技术的作用,最后全面获取了覆盖全国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全国性展开,将推动土地调查技术的发展和成熟,将传统土地调查的技术方法推进了一大步。 土地调查技术方法的多样性同时为土地调查方法的选择存在了一定的条件。如何合理选择有效的土地调查技术方法,实现更高效、无偏差的土地调查就要先了解各种土地调查技术方法的特性,才能更科学合理地进行土地调查技术方法的设计,才能更准确、高效地完成土地调查工作。 2 土地调查技术比较 农村土地调查技术方法从大体上分为两种:一种是全野外法;另一种是内外业一体化法。而对于外业调查中对于补测地物的处理方法有两种:(1)简易补测法;(2)仪器补测法。 2.1 全野外法 全野外法是根据农村土地调查内外业两部分的侧重点来划分的。全野外法是指外业部分的时间和调查时间占整个土地调查的大部分时间。其主要的作业方法是:先对数字正射影像图进行校正,数据源的收集,同时对数字正射影像图进行部分内业解读,输出工作底图,然后外业调查的一种作业方法。其作业流程见图1。 从图1的作业流程可以看出,内业部分解读主要是根据数字正射影像图对行政界线、行政村名矢量化,这种矢量化主要是对照权属协议书和原土地变更数据库,不对地类进行预判,内业作业完后没有内业作业的检查。 2.2 内外业一体化法 内外业一体化法是现在国内比较先进一种技术方法。内外业一体化法是指内业部分的时间占整个土地调查的大部分时间。其主要的作业方法是:先对数字正射影像图进行校正,数据源的收集,同时对数字正射影像图进行全部内业解读,进行内业检查再输出工作底图,然后进行外业调查的一种作业方法。其流程见图2。 内外业一体化方法主要是作用于内业解读方面,同时辅助于外业调查的方法充分预判,除了对行政界线和行政村名的矢量化,还包括对各地类和地类范围的预判以及自然村名,图斑预编号,和线状地物的确定等,在进行了内业充分预判后的同时,还对预判结果进行了内业的专业检查。 从人员的技术要求来看,内外业一体化法明显要比全野外法的人员技术要求更高,不但要求技术人员对外业调查要点的掌握,同时对内业数据处理软件也要精通;而全野外法作业人员在和内业作业人员进行交接数据时,容易造成数据丢失,数据质量上得不到保证,作业速度上也远远比不上内外业一体化法。可以看出全野外法主要是适用于数字正射影像比较模糊,根据影像特征无法完全判读,对地类地物判读比较困难时可采用全野外法,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内业作业时间。 2.3 补测地物方法 (1)简易补测法。简易补测法是地物补测的主要的常用方法,它主要是利用几何原理,采用简单测量工具对新增地物进行补测。主要有距离交会法、直角坐标法、截线法等,适用于补测地物较小或较规整,而且四周有较多的与影像对应的实地明显地物点作为控制的地区。 (2)仪器补测法。仪器补测法是指利用y量仪器对新增地物进行补测的方法。由于农村外业调查范围比较广,作业环境比较差,而且费用比较高,所以该方法主要用于简易补测无法完成的情况。仪器补测的方法有平板仪法,全站仪法和GPS补测法。这三种方法主要都是采用补测地物附近特征比较明显的地物或控制点作为已知点,测量已知地物到补测地物的坐标增量,再插入到工作底图上。 简易补测法和仪器补测法各有各的特点,两者要互相结合,在不同地点采用合适的地物补测的方法。 3 全野外与内外业一体化综合法 农村土地调查技术方法主要是全野外法和内外业一体化法,这两种方法的区别不仅反映在内外业工作量的多少的不同,而且还反映在对作业成果的检查上,从作业效率上来说,内外业一体化法要优于全野外法,全野外法是体现在室外作业的工作量较大,而内外业一体化法主要是内业作业时间较多。全野外法采用的是先内业少预判(即只在工作底图上作业权属界线与权属名称),对于地类的确定、线状地物和自然村名全采用实地调查的方法,而内外业一体化法先充分内业预判(对地类,线状地物和自然村名和权属界线等都矢量化,线状地物宽度须外业采集),外业作业还可以对内业情况进行检查和修改,大大的减少了外业的工作量。全野外法的缺点是外业作业工作量太大,外业中除了对线状地物宽度采集和自然村名等反映在调查底图上外,还要对地类范围等的确定;而内外业一体化法只要在室外对室内作业内容的修改少量采集就可。这大大减少了外业的工作量,同时增加了对内业和外业数据的检查。从上面可以看出,对于内外业一体化的作业方法有三点优点:一是内业的充分预判,减少了外业的工作量;二是内业作业对地类判别,在外业还可以对其范围,地类,位置等的正确性做一次检查;三是对于外业调绘情况的反映在内业矢量数据上更为方便,并能对预判数据再做一次检查和修改。 农村土地调查常采用的是全野外法和内外业一体化法综合法。具体流程图见图3。在复杂丘陵、山区,易充分利用并结合两种方法,即对于影像比较模糊,影像地物阴影比较多、影像现势性差的区域,采用全野外法,而对于地势比较平坦,影像清晰的一些区域,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法,同时采用固定作业人员的方法,即内外业为同一作业员,减少在作业员交接时产生的数据的丢失。 通过野外数据采集及处理的实践,笔者总结出以下经验: (1)内业预判,容易出现内业作业标准不统一,矢量化精度达不到要求,地类范围不明确或者错误的情况发生。对于矢量化数据线型及颜色不一致的情况,处理的方法是统一内业作业标准,加强内业质量检查;对于地类范围不明确或者错误的情况,有明显错误的,室内立即修改。但对于内业把握不准的,外业调查后再作修改。(2)以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基础底图,解译比较明显、容易判断的线状地物、林地、居民地以及较大的河流、湖泊,无法判断的地方作好标注,进行全野外调查以及对解译的地类图斑进行全野外核实和补充,与权属调查同时进行,依据影像调绘在工作底图上。将地物属性标注在调查底图或记录在《农村土地调查记录手簿》上,确保每一地块的地类、界线、权属等现状信息详细、准确、可靠。(3)外业作业时对于行政村合并情况较多的,但却与县民政局提供的村合并和村名称不符,处理方法就是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资料为准,对于实地行政区界线与权属文件不符时,应签写新的权属协议。 实践证明,对于丘陵、山区面积较大的区域土地调查的作业方法采用该文设计的方案,既先对影像进行分类,能充分在室内预判的影像,先在室内充分判读,对于影像比较模糊的图幅,采用部分预判的方法理,这样在室内节省了时间,在野外也有减少了工作量,在进行土地调查时,既提高了效率,又保证了质量。 国土资源管理论文:加大国土资源管理力度 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国力大大加强,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我国虽然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广阔土地资源,土地资源类型也非常丰富,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口数量日趋加剧,人均土地利用率在不断下降,可用的土地资源被局限性的分化,加之人为破坏,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及土地资源的浪费,使土地资源的使用率呈现紧张趋势。因而,在我国这样一个新形势下,加快对国土资源现状的改革显得非常重要。 [关键词]国土资源管理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中国的整体经济都在不断地发展,并且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整个中国的国际地位也在不断提升,为了顺应经济的发展,中国越来越重视对国土资源的管理。尽管中国的国土资源已经发展到不错的程度了,但是由于还是存在很多问题,所以需要从根源入手找到问题所在,想出积极地应对措施。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彻底了解中国的对于国土资源的管理体制目前涉及到那一种程度,再从整体体系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 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性 所谓国土资源是指主权国家所管辖范围内的一切资源的总称,包括了土地、江河湖泊、矿藏、生物、气候等自然资源,是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物质源泉,同样也是保证国家安全的重要措施。就我国来看,人口总量大,人均资源占有量少,土地资源数量不清、国土资源质量不明确,土地权属比较混乱,再加上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国土资源消耗的加剧,浪费现象较大,使得我国国土资源越来越少,从而影响到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国土资源作为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面对国土资源日益严峻的形式,相关部门就必须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只有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才可以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能够提高国土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我国未来的长远发展。 2 新体制下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存在的管理问题 2.1 土地利用量大,供应压力大。随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加快,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于土地的利用量越来越大,中国的国土资源是相对比较丰富的,但是取之有尽,土地的供应压力越来越大。再加上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体系来制约土地的利用,中国对于土地的浪费情况就会越来越严重。 2.2 非法乱采滥伐,土地使用不合理。中国占有世界的总面积多,国土资源丰富,但是中国的人口也多,所以人均分割下来,每个人应该占有的国土面积并不是很大。相比于目前土地拥有树木比较小的人群,那些拥有大量土地资源的人群没有很好地利用土地,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 2.3 执法力度不够,管理水平不高。分析完土地利用人群出现的问题,就是社会国家和有关工作部门的问题,当前的国土资源制度不够完善,因此管理的力度远远不够。很多土地资源没有得到合理的开发。中国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在内容上需要改善,执法人员在行为意识上需要加强管理力度。 3 新形势下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要求 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很多不能得到具体落实。不光浪费珍贵的土地资源,还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因此想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首先应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3.1 建立完善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 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局面造成了我国国土资源的稀有,人口的不断增长必然导致可利用国土资源面积的缩减。因此我们在社会建设中应该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我国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从而在今后的建设中全面落实土地资源的管理。另外在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中,首先应加强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同时实行管理全责制,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最后,要不断加强党风党纪,严格防止官员舞弊现象的出现。 3.2 加强政府对国土资源的管理 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授权与分工,强化政府对国土资源调查与评价管理。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是国家宏观决策和国土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可以根据我国国土资源规划的发展方向,以此来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因而我们要不断加强我国国土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管理维护国家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强化国土资源资产管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土资源表现出强烈的资产特征。我国对国土资源实行资产管理是形势发展的需要;国土资源行政机关也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依法对国土资源行政有关的所有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的把关与管理。 3.3 创新工作 如今我科技和经济水平在不断进步,土地资源管理中不断涌现新技术、新方法,为政府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例如遥感技术、3S技术等。我们要善于利用这些最新的科技成果来发展我国的国土资源规划,同时要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人才的培养,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3.4 重视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中的生态文明 土地资源与生态文明建设是密不可分的,“国土资源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空间载体,由此可见珍惜每一寸国土是非常重要的”。21世纪人类建设的主导就是建设良好的生态文明,这对土地资源管理的发展起着很大的作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低碳经济,而发展低碳经济的基础又是生态文明建设,城市方面,应该积极关注和研究如何建立一个低碳城市,在农村方面,新农村建设又离不开生态文明的支持,由此可以看出生态文明的重要性。因此,我们要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3.5 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和农田使用保护 要不断加大农村建设用地的管理力度,有效控制农村建设用地的合理性,对于大型设施建设需要严格手续办理。同时,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针对农民宅基的问题,需要控制住房的自主建设、收回空置的宅基地,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发展生态文明的建设,注意建设节约用地。最重要的是,土地资源管理人员还需要积极研究制定农村经济发展及土地合理流转使用的方法,促进生产的发展。在建设项目时,需要保护好农田和耕地,在使用农村土地资源时必须进行相关的规划,尽量不用或少使用耕地进行建设。 3.6 加大技术的研究 在国土资源管理中,技术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保障,相关部门应当重视相关技术的研究和投入。一方面,要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国土资源的信息化管理,从而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大技术的研究,尤其是地质勘测技术,以技术为依托,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效率。 3.7 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 首先,必须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其次,要强化能力训练,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从而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培养一直业务能力强、职业素质高的队伍。另外,为了更好地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如物质激励、精神激励等来激励工作人员主动参与到工作中去,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总之,国土资源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国家安全稳定的物质基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也提出更高的要求。而要想推动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就必须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既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也要重视人员的教育,要加大技术投入,实现国土资源的信息化管理,从而确保我国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国土资源管理论文:国土资源管理中现代测绘技术的应用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事业逐渐发展起来。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全站仪、光电测距仪、计算机系统、GPS、CORS、3S为应用现代测绘技术所包括的数据,现代测绘技术的监控能力与快速精_定位的能力十分强大,它可以调查土地资源和检测矿产资源、地质资源。 [关键词]资源管理 现代测绘技术 一、测绘工作概述 国土测绘的工作核心是遥感技术(RS)、全球定位系统(GPS)和地理信息系统(GIS),并且基础为光电技术、空间科学、网络通讯和计算机科学等技术,经过精准的分析及定位,测量分界的节点和已有的地表特征,凭借这些技术可以反映地面状态的定位信息和图像的信息,同时要确定地面的自然特征和人造设备关键目标的属性、形状、位置,通过给施工建设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真实、详细的数据,来当作国土资源管理在实际工作当中的主要参考。 二、测绘的流程 测绘是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基础,它主要提供可靠且重要的依据来保证国家土地信息的准确。测绘的工作范围主要有测量土地权属的具体位置、土地的境界、土地的详细面积,还要保证在一定的小范围之内,使测绘的误差减小,给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周全的服务。测绘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集中体现在下面四点中。一是测绘工作是有法律性的一种行政行为。二是测绘出的数据要整理成一个整体的资料,包括要制出专业的图、册、表、卡,这些整体的结果能够在相关部门调取数据信息时提供方便的条件。三是测绘一定要符合土地资源管理的指标,且要有很高的精确度。四是对于测绘的数据结果要有时效性,如果当实地测量之后,某些要素发生了改变,要对信息系统马上进行更正,或改变测绘的标准。 三、国土资源管理中现代测绘技术的应用 1、GPS技术在国土资源测绘中的应用 1.1 GPS系统结构 GPS是最初由美国国防部研制,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实时为用户提供高精度定位、导航服务。GPS导航系统是一种无线电导航定位系统,综合多颗已知位置的卫星到用户接收机之间的距离数据,可计算出接收机的具体位置。 GPS由3部分构成,分别是空间部分、地面控制部分和用户装置部分。空间部分由均匀分布在6个倾角为55°的轨道面上的24颗卫星组成,要确定接收机所处的位置,至少需要4颗卫星的信号数据。地面控制部分由主控站、地面天线、监测站及通信辅助系统组成,负责收集、计算和校正从卫星传回的数据。用户装置部分由GPS接收机和卫星天线组成,主要功能是捕获待测卫星的信号并跟踪其运行,根据所测量的数据进行定位计算,从而得到用户所在地理位置的精确信息。 GPS定位具有全天候、精度高的特点,其观测时间短、测站间无需通视、仪器操作简单,定位使用全球统一的WGS-84坐标系统计算,可提供全球统一的三维地心坐标。基于以上特点,GPS技术作为新的测绘手段,已在国土资源的测绘中广泛地使用。 1.2 GPS技术在国土资源测绘中的应用 一是建立国土资源监测网。国土勘测要求实时、准确,不可能人工完成,需要相关先进技术的支持。GPS技术具有时间短、精度高的特点,已广泛地应用于国土资源测绘管理中。 二是建立国土资源动态监测系统。为了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时效性,使用手持GPS接收机,配合摄像头和各种上网设备,提高监测速度和精度,实现动态监测的实时性。 三是GPS-RTK误差分析与GPS静态测量将结合。针对GPS静态测量定位时间长、精度不够的问题,使用RTK技术提高测绘数据的实时性和精度。 2、CORS系统在国土资源测绘中的应用 2.1 CORS系统结构 CORS(连续卫星定位系统)是现代GPS的发展热点之一。CORS系统将现代计算机、数字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融入到卫星定位系统中,目的是通过快速自动定位实现运转持续、精确的定位信息,提高GPS定位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其技术算法有主辅站技术、FTK技术和VRS技术。系统的基本机构由以下5部分组成: 一是基准站网:由分布均匀的基准站组成,作用是采集GPS卫星数据,从而提供监测服务;二是数据传输系统:由相关硬件设备和传输软件控制模块组成,负责把各个基准站观测到的数据传输到数据处理中心;三是数据播发系统:通过电台、各种网络等形式播发收到的定位导航数据信息;四是数据处理中心:是CORS系统的核心,负责对数据传输系统传送的全部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五是用户接收应用系统:包含RTK定位系统、监控定位系统、自主导航系统等子系统。 2.2 CORS系统在国土资源测绘中的应用 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对国土资源测绘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的测绘技术已难以满足新的测绘需求。CORS系统是传统的GPS定位技术的变革,也为现代测绘技术带来了深刻的变革。CORS系统降低了测绘工作的成本,提高了测绘工作的效率,提高了测绘的速度和测绘结果的精度,目前已被广泛地应用于我国国土资源测绘工作中,促进了我国城市的数字化建设。 3、3S技术及其在国土资源测绘中的应用 3.1 3S技术 3S技术是GPS、RS和GIS的统称。静态GPS技术是国土资源测绘的基础,RIK技术的引入,提高了测绘的实时性和精度,CORS系统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了测绘的速度和精度。RS技术通过专业软件对航天航空技术、遥感卫星等拍摄的影像进行制作图像,可以获取色彩丰富的图像,减少了测绘的野外实地勘探工作,弥补了传统测绘技术的不足。GIS是一种特定的空间信息系统,它是结合地理学、地图学、RS和计算机科学,对整个或部分地球表层空间中的有关地理分布数据进行采集、储存、管理、运算、分析、显示和描述的技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GIS)与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系统(RS)合称3S系统,为我国国土资源测绘工作提供了国家地理空间信息数据框架,是实现国土资源管理科学化的重要基础。 3.2 3S技术在国土资源测绘中的应用 随着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我国测绘技术正从数字化测绘体系向智能化测绘体系跨越发展。利用3S技术,通过高分辨率遥感影像、高精度卫星定位,使我国的国土资源测绘工作飞速发展,建立了地理信息服务平台,使地理信息的处理和应用从静态走向动态、从单维走向多维。运用泛在网络、传感设备、智能计算等新型高科技手段,推动地理信息处理与管理向智能化、智慧化、语音化、真实化方向发展,提高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应急指挥、生态保护、节能减排、公共服务等智能化水平。 我国已经完成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全覆盖,形成了全方位的地理信息数据源,建立了庞大的动态地理信息数据库。目前测绘地理信息部门正在积极构筑海陆空天地一体化的高精度、实时化地理信息获取能力,使大地测量从静态到动态、从地基到天基、从区域到全球发展,推动航空航天遥感朝“三多”(多传感器、多平台、多角度)和“四高”(高空间分辨率、高光谱分辨率、高时相分辨率、高辐射分辨率)方向发展,通过卫星发射组网进行全天时、全天候观测,使获取的地理信息资源在时空上覆盖面更广、数据量更大、准确度更高、现势性更强。 结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测绘技术的进步,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事业正进入一个黄金发展的时期。测绘技术不仅是强化国土资源管理专项信息与政务信息的有效平台,而且是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空间辅助决策与空间数据分析的有效技术手段。从而对测绘现代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与研究,是很有必要的。 国土资源管理论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者如何履职尽责 【摘 要】: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端正工作态度,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健全管理制度和体系,促进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我国国土资源的有效利用。 【关键词】:国土资源;工作者;履职 【引言】:国土资源是生产生活生态之本,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者担负着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职责。那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者如何才能履行好担负的工作职责呢?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指出:“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观大势、议大事、谋全局、管本行是做好国土资源工作的前提。”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者应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土地资源保护。首先,应该加强对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法的监督工作,要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国土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一些行为造成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造成行业竞争出现严重失衡,最终带来非常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督力度,对于相关违法乱纪行为叫停,加大处罚力度,净化社会风气,促进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要加强国土资源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个人及企业对国土资源的保护意识。目前,我国违法建设和违法开采行为,多数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所引起的。因此,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个人及企业的土地资源保护意识,使个人及企业能够充分了解到国土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能够有效避免相关违法行为的发生。 更重要的是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把握当地国土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方向。另外,强化对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净化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作风。最后,还要加大国土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国土资源保护的意识,了解土地资源保护的重要性,普及土地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国土资源保护的社会氛围 2、提高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执法力度 提高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执法力度是确保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序、有效、科学的重要保证。首先,要对违法开采、违规建设的行为进行严格的处罚,要按照相关的工作要求和法律法规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以端正的执法态度进行执法。其次,在谭ü程中,一定好做好严格执法、全面排查,严禁出现暴力执法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土地管理执法的科学性和有序性,才能够在土地资源利用合理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另外,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将依法执政的观念根植于心,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土地管理工作。最后,对于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来说,对于违法乱建和违法开采行为应该加强整治力度,确保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端正执法态度,,依照法律程序履行相关执法工作,确保我国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确保我国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 3、增强理论和实践技能 只有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才能把各项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一是注重实际,力戒虚名。理论需要到实践中检验,工作经验需要在实践中学习积累。作为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实践首先要体现在对工作的落实上,体现在抓落实的行动中。摆脱名利思想的干扰,集中精力抓好每一项具体工作的落实。二是注重实功,力戒空谈。实干兴邦、空谈误国。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是国土人的职责所在,应该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人民和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一步一个脚印地开展工作。要力挑重担,秉公执法,用满腔的工作热情赢得百姓的支持。三是注重实效,力戒形式。机关工作效率的高低是群众评议机关作风的一个重要参考。每个人在机关作风建设中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要具有强烈的时间观念,以行动上的快捷争取工作上的主动,不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不管是上级党委、机关、领导关心的问题,还是日常的业务工作都要迅速反应,快速处理,坚决杜绝超时限、推诿扯皮的作风。 4、勇于开拓创新,挖掘潜能 要实现科学发展,就必须不断开拓创新。国土资源战线的每位干部职工都要在思想观念上、工作思路上、工作方法上、处理事务上,勇于开拓,敢于创新,并落实到每个环节,这是确保国土资源工作有所作为的关键所在。开拓创新要抓住关键环节。善于抓住重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突破,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开拓创新要善于谋划全局,开拓的思路要顺应形势发展。面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双保”压力和“两难”局面,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者也要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准确把握宏观形势和本部门实际,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更系统的思维谋划本部门的发展。开拓创新要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另一方面也需要我们以改革的方法去应对、破解难题。只有因地制宜,摸实情,访民情,才能寻求出上符政策、下合民意的破解之法。要以创新的举措提升服务水平。面对加快发展的新形势,必须创新服务举措,改变按部就班的习惯和做法,超前谋划,提前介入,主动服务 5、甘于无私奉献,发挥热能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是职业道德的基础和核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者必须充分认识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使命,使命的完成需要合力奉献。有了无私奉献精神,才能锤炼意志、学有所得;才能扎实工作,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从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做起,努力培养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幸福感,荣誉感,对待自己的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国土管理工作是为人民守住耕地红线,为子孙后代长远发展服务的。因此,无论何时何地,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同志都应把无私奉献作为行为准则,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执政为民、克己奉公 结语 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在当前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中仍然存在着管理意识淡薄、执法力度不强以及相关制度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需要结合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从意识提升、执法力度强化以及相关制度健全和完善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提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国土资源管理论文:国土资源管理中地籍管理模块需求分析 摘 要:我国地籍信息化建设是从19世纪80年代起步的,到现在已有20多年时间的发展,这么多年来可以说我国地籍信息化管理取得了很大成就,已成为国土资源管理中最为重要的工具。本文通过对地籍管理中不同模块的介绍,阐述这些模块的重要性,为我国地籍信息化建设做出努力。 关键词:国土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模块 1 前言 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已经是广泛进行应用,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发展越来越好,其智能化水平也是越来越高。然而,在中国的中部和西部较为贫困的地区,大多数城镇、市区没有能力购买一整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尤其是在乡村和县城,开发一套完整地、系统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已经超过了经济能力,他们的社会发展受到限制,这就需要一个经济、实用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以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 2 研究意义 如今地籍管理信息系统都具有屏幕显示和数据导出的互相配合,可以现给用户的信息较为广泛。实际上,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不仅是少数专家才能使用,对有关地籍信息采集、管理的大多数非专业人士来说,便于操作和理解的系统更有帮助。具体来说,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交互操作环境越接近当前的环境,就会有更多的人能够掌握。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分为三个子系统:信息采集系统,地理基本系统和完整的系统的分析。 通过之前描述可以看到,之后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互动环境将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尝试引入虚拟现实技术,使用三维描述地籍信息,这样可以更加直观的管理地籍信息。 3 业务功能模块需求分析 3.1 农村综合变更模块 农村综合变更模块非常重要,因为农村综合变更内容相当繁琐,是农村土地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关键构成元素,多种因素互相制约,多个问题需要处理,所以农村综合变更内容要改变解决思路,找出关键思路,按照步骤一个一个进行处理,需要农村综合变更模块包括更多的功能。例如:行政城市、行政乡镇、地块、地表特征、线性特征、面钐卣鳌⑼恋毓槭艚缦蕖⑼恋厮有制界限、标志等等,如此多的内容都需要农村综合变更模块发挥作用。因此,问题处理起来需要按照由大到小、由点到面,先解决重要问题后解决次要问题。 3.2 勘测定界模块 勘测定界模块主要管理的内容有:记录土地出让、转让、承包、农业用地规划、土地使用权归属、土地开垦和复垦等,定义项目选址范围,来确定使用土地的位置,规范土地使用流程,预计土地面积的技术服务性的工作,绘制土地边界图纸,计算该地区土地合法的使用面积。为了实现研究数据和设定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更换,提供各类报表,实现数据查询、统计和报表打印,呈现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成果,规范土地调查行为,限制了经营业绩预留了足够的效果。快速查询和输出功能,以及重要的绘图功能,可以节省大量人力;利用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划定调查范围,提供直观的数据库表,是管理人员和领导进行决策工作的重要基础。 3.3 农村土地流量分析模块 我国国土管理局每年需要执行一次对土地流量的勘测和分析,勘测流量变化是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特别着重分析各个种类土地规模的变化和耕地面积大小相对同一时期的变化、耕地面积以及数量的变化;土地利用情况和土地是否总体平衡、平衡的比例、土地年度利用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等工作进行分析。所以,国家每年的都要对土地流量进行总体把控和分析,保证耕地总量占比的平衡,保护耕地不会流失,控制农用地转建筑用地的数量以及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都需要农村土地流量分析模块强有力的支撑,农村土地流量分析模块已在耕地保护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3.4 城镇综合变更模块 城镇综合变更模块主要完成城市地籍变化所需要的一系列资料,完成地籍变更的菜单、表格、书籍、地图、门卡等实时动态更新的变化。变革内容十分复杂:权属单位属性更改、权属单位分割、权属单位组合、权属单位边界的调整、权属单位变更等等。在以上内容变更后,城镇综合变更模块可以将变化领域的毗邻关系、面积大小哦、图形拓扑等进行自动处理。举例说明,假设城镇中出现一条新的马路,这种情况涉及到很多内容,有居委会的变化、权属单位的变化和在地面上的其他归属关系的变化,涉及到更多更复杂的变更内容,处理起来更加麻烦,需要理清处理的步骤,但同时也应当考虑到各个相关元素之间的联系,元素的编号等等。 3.5 集体、国有土地设定登记模块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程序是所有者进行必要的文件登记,首先要向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窗口的检查窗口提供人事档案信息,窗口接待人员检查所持文件信息是否完整、所持文件是否真实,当第一步进行完毕后,再录入集体所有权的信息并打印出来进行比对核实;第二部转移到初步调查处,检查者检查所有权信息是否正确,没有问题之后,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注册、审核,审核由地籍管理科长(主任)进行,审核过之后,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册表清单进行审查。该复杂过程都可以在集体土地设定登记模块进行操作,省去很多复杂的环节,方便高效。 4 结语 国土资源管理中地籍管理模块的业务功能模块的设计,确保了由计算机监控输入过程的每一个部分,加强了工作进度的监控,同时也可在办公过程中定制各种形式:用户、机构、部门、权属和数据流量等等信息,而且可以动态显示或跟踪数据包的变化,以增加地籍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国土资源管理论文:初探循环经济下的国土资源管理 【摘要】我国资源形势日趋严峻,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生态经济,对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意义重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土资源的利用也越来越紧张,可利用的资源量也越来越少,随着循环经济的提出,更加需要加强国土资源的管理,努力去提高其利用率节约国土资源,符合当前循环经济的要求,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发展。本文讨论了在循环经济的背景之下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问题。 【关键词】循h经济;国土资源;合理管理 所谓的循环经济根据当前的形势而提出的一种经济形态,主要是对经济的可循环利用,是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础的,是一种生态经济。在国土资源的管理上,就要求对资源合理科学的管理和利用,实现其循环利用,创造其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提高其利用率。 1.关于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的发展是现在社会的一大趋势,循环经济也是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今社会,人们对循环经济还没有很普遍的认识,特别是在还要靠消耗资源来促进经济增长的地区,基本都没有循环经济的理念。所谓循环经济是与线性经济相对的,它的主要特征是将资源进行循环的利用,是一种以节约资源以及循环利用的经济形态,也叫做资源循环型的经济。将经济活动组成一个反馈式的流程是循环经济的主要要求,这个过程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步骤:第一,自然资源的开发;第二,物品的生产以及消费或者是旧物的再利用;第三,废物再生,物质之间的交换通过互联的方式来进行,对进入系统的物质以及能量进行最大限度的利用,以达到“低开采、高利用以及低排放”的效果,将经济活动产生的对环境的影响,尽量的降到最低。 循环经济的本质是生态经济,它要求的是要根据生态学的规律来对人们的经济活动进行指导,要求在资源管理中,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不能占用后人的资源。简单来说,循环经济是根据生态规律来对环境容量以及自然资源进行利用,来使经济活动向生态化的方向转变。 2.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现状 根据循环经济对资源管理的要求,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当前所存在的问题有以下的几个: (1)在指导细想方面,还没有进行真正的转变,没有实现通过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来从根源上减少资源的消耗,与循环经济的理念还有很大的差距;(2)没有比较系统的理论作为指导。国土资源的管理还处在改革的初级阶段,没有可行性较强的理论体系,还被禁锢在计划经济的“牢笼”中;(3)有关的法律建设有很大的滞后性,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但没有很好的前瞻性,与时代的发展相比反而比较滞后;4)在对国土资源的管理与经济的循环协调发展的促进政策上还不够完善,衔接比较差;(5)技术手段比较落后,还没有形成有关的先进技术的支撑体系;(6)人才比较缺乏。缺少既有国土资源的管理技术又有业务素质的复合型的人才,而且这种情况将会随着时间的增长有越来越突出的表现;(7)没有将资源意识、环保意识以及节约意识进行全民普及。 要解决当面的这些问题,要政府、企业以及公众的共同努力,在理论思维、操作方式以及实现途径等方面要借鉴先进的经验以及管理来进行创新,不断的推动我国国土资源的管理向循环经济的方向发展。 3.改变的策略 在当今社会,地球上的自然资源面临着枯竭的危险,在人类不断的将地球物质大幅度的挪动的同时,在化石燃料以及矿物之中的有害物质也被释放了出来。国土资源的管理只能以可持续发展为立足点,以循环经济的发展为立足点,才能够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并且为其提供物质基础。所以,加强国土资源的管理特别重要。主要可以通过以下的途径来进行: (1)要加快管理办法的制定。注意采用系统工程的思想以及方法,提出有关的思路、步骤、目标以及政策措施,指导其健康的发展。 要坚持“资源的开发与节约同时进行,节约为首要任务,依法对资源保护以及合理的利用。提高其利用率,要能够实现永续的利用”方针,要以走新型的工业化道路为要求,将市场作为导向,把企业作为主体,以资源利用率的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增强以及环境的保护为目标,来加强对法制的建设,进行政策导向的强化,依靠技术来进步,加强管理的科学性,建立并且完善可以和现在经济体制相适应管理体系以及运行机制,进行经济与环境以及资源相协调发展的促进; (2)以管理的创新以及技术的进步为依托,为其提供较有利的支撑以及保证。要使用新技术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技术来提高其管理的水平。比如,可以使用“3S”技术,对其进行比较彻底的检查,对承担此任务的单位要进行工作质量的监控,避免由于“人情关”的关系而出现漏洞,也避免地方的保护主义泛滥发生; (3)要突出重点,注重实际的效果。国土资源的管理,涉及到的面比较广,必须要能够抓住重点。一方面是以土地的节约、能源的节约以及矿产的节约为重点,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另一方面是以资源循环利用的推行以及综合利用为重点,要能够保证资源可以被最大程度的可持续的利用,为新型的工业化奠定比较坚实的基础。对只是走形式主义的有关管理部门,主要的领导人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于违反国家法律的要依法惩办,不能只是采取一些经济手段或者是行政手段; (4)要强化政策的导向,坚持限制与鼓励相结合的制度,尽快的出台有关的鼓励办法,加强管理,形成有关的激励机制,为实现国家的投资体制的改革提供保障; (5)建立能够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的有关的法律体系,依法来推动有关的管理工作的有序的发展。要注意制定比较统一的法律法规,对地方性的有关法律法规要废除; 4.结论 由于现在国土资源面临着比较严峻的形式,所以国土资源的管理特别的重要,加强国土资源的管理,不但可以适应当前的经济体制,也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对现在所面临的资源的严峻形势有一定的缓解作用。有关的部门一定要注意加强管理,提高管理的质量,实现国土资源的最优化发展。 国土资源管理论文:试论如何做好基层国土资源管理的改革和创新工作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短缺问题日渐突出,强化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能够有效提高国土资源的利用效率,在促进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效率提升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基层国土资源管理的改革和创新。基于此,本文对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关的分析和探究,以期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基层国土资源;资源管理;土地管理 国土资源管理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康,尤其是随着土地资源短缺问题的不断凸显,在新的发展时期如何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成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研究的重要课题。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是整个国土资源管理框架的基础和核心,但是当前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探究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当前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目前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国土资源保护意识比较淡薄,这种淡薄的观念意识表现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就是土地资源利用审批的混乱现象,由于缺乏有效地保护意识,在土地征用审批、审核等方面往往无法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开展工作,土地审批手续和程序混乱,土地滥用现象十分严重,直接导致了基层土地利用不合理问题的出现。其次,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执法力度有待提升,一是很多基层国土资源管理的执法基本上是靠领导的“一言堂”,领导干部没有重视相关法律法规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审批手段和要求随意更改,违法滥用行为层出不穷。二是很多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法律法规意识比较淡薄,执法力度欠缺导致了大量国土资源的流失。另外,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市场化倾向和征地补偿机制不够健全也是当前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很多基层国土资源使用权的转让都是通过协议的形式进行的,加上土地开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的问题,使得土地收购储备相对比较困难,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垄断性土地资源开发的现象,市场化程度远远不够。在土地征地补偿方面,由于各个地区的标准是不同的,在征地补偿方面经常出现冲突事件,征地补偿相关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 2 提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效果的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国土资源保护意识。强化国土资源保护意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首先,要对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土地资源保护意识进行强化,加大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人员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端正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确保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能够按照相关的程序和要求有效地进行。其次,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领导要按照标准、要求和程序开展土地审批审查和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土地管理工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把握当地国土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方向。另外,强化对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净化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作风。最后,还要加大国土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国土资源保护的意识,了解土地资源保护的重要性,普及土地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国土资源保护的社会氛围。 (二)提高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执法力度。提高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执法力度是确保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序、有效、科学的重要保证。首先,要对违法开采、违规建设的行为进行严格的处罚,要按照相关的工作要求和法律法规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以端正的执法态度进行执法。其次,在执法过程中,一定好做好严格执法、全面排查,严禁出现暴力执法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土地管理执法的科学性和有序性,才能够在土地资源利用合理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另外,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将依法执政的观念根植于心,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土地管理工作。 (三)健全和完善征地补偿措施。征地补偿工作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是确保土地征收利用、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保护的重要方法。首先,国家应当根据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对我国的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和意见给予指导性的规范和统一,出台相关的征地补偿制度和补偿标准,为基层国土征地补偿工作提供科学的建议和意见。其次,为了减少土地征地过程中出现的土地纠纷问题,在土地征地过程中,首先要做好人民群众对补偿措施、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情权,做好相关的学习宣传工作,尽量拓宽土地补偿途径,做好相关的安置工作,提高征地补偿工作的有序性。 3 基层国土资源管理的改善措施 社会在不断的向前发展,随之而来的是时代对于社会组织结构中各个环节的要求不断的提高,虽然我国地大物博,但是有限的国土资源也开始出现了紧张的局面。如何有效的对国土资源进行利用,以保证其能够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进行考虑的事情。目前,在管理国土资源工作上,我国仍旧有着很大的不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执法不严,观念陈旧,体系制度匮乏,管理措施不配套等,这些都成为基层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开展的阻碍。我们必须要采取合理有效的改善措施,以提高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一是加强土地资源保护。首先,应该加强对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执法的监督工作,要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国土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由于领导干部的工作态度问题,导致土地违法审批行为的发生,造成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造成行业竞争出现严重失衡,最终带来非常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督力度,对于相关违法乱纪行为叫停,加大处罚力度,净化社会风气,促进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要加强国土资源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个人及企业对国土资源的保护意识。目前,我国个人及企业违法建设和违法开采行为,多数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所引起的。因此,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个人及企业的土地资源保护意识,使个人及企业能够充分了解到国土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能够有效避免相关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提高执法力度。对于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来说,对于违法乱建和违法开采行为应该加强整治力度,确保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首先,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端正执法态度,不暴力执法,依照法律程序履行相关执法工作,全面排查、严格整治,确保我国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确保我国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三是完善征地补偿措施。首先,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制定科学、规范、统一的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标准和补偿制度,并且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及时的调整,使征地补偿费用尽量满足群众需求和意愿,从而确保土地征收征用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地方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督力度,防止征地补偿的克扣和截取,防止补偿资金落实不到位。此外,要确保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补偿措施的知情权,尽量拓宽补偿途径,对被征地群众作出妥善的安置,以减少相关纠纷问题的发生。 总之,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在当前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中仍然存在着管理意识淡薄、执法力度不强以及相关制度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需要结合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从意识提升、执法力度强化以及相关制度健全和完善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提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生态环境论文:社会资本和农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探讨论文 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中的一个焦点问题。我国目前农村中土地污染、水污染、垃圾问题等均十分严重,甚至出现整村“公害病”的现象。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向我们提出严肃思考:我们究竟依靠什么保护农村社区的生态环境?政府管理必不可少,但完全依赖政府管理也是不现实的。我国目前农村呈面源污染状况,政府管理难以应付。一个基本的事实是,我国最基层的环保机构是县一级的,只有少数乡镇设有环保机构。大多数农村环保管理人力资源奇缺,即使是兼职人员也较少。而且农村社区距离城市越远,政府管理的辐射作用就越弱。对于一些偏远地区的农村社区而言,环境管理实际上处于“真空”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社区(村民利益共同体)应以社会资本为纽带,充分利用社会资本,“自我组织”与“自我管理”,保护好自己的碧水蓝天。社会资本在农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中意义重大,下文就社会资本与农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1)的有关问题加以缕析。 一、社会资本:农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石 社会资本是区别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等的一种资本形式,是当今学术界关注的热点话题。许多学者从不同的学科领域进行研究,对社会资本给出的定义各不相同,可谓仁者见仁,作者见智。比较公认的是布迪厄、科尔曼以及布坎南的定义。由于农村社区是一个社会组织,本文采用的是布坎南的定义,即从社会组织角度加以阐释的定义。在《让民主有效运转》一书中,布坎南认为社会资本是社会组织的特征,其中包含信任、规范以及网络等,它们能够推动协调和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张文宏,2003)。运用布坎南的定义分析,可以看出,社会资本在农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中,能够起到基石的作用。 (一)社会资本可以打破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囚徒困境” 生态环境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最大难题主要在“囚徒困境”。“囚徒困境”是拓扑论中的范例,用来说明信息不完全条件下放弃通过合作实现最优目标的现象。两个囚徒被分开审讯,选择不认罪是二者的最优选择,每人将得到最轻的惩罚。但由于彼此缺乏信息,加之不信任心理,每人都选择了自己认为的最优选择:认罪,结果放弃了整体最优选择,每个人得到了较重的惩罚。“囚徒困境”常用来解释公共地的生态环境问题,个体的理性导致集体的非理性。而社会资本是打破“囚徒困境”,促使人们合作的有效工具。首先,信任是人们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合作的纽带,“相信你能遵守规则,我也就会遵守规则”,是社区生态环境保护中人们的普遍心理,而这其中的基础就是信任,缺乏信任,人们之间的合作不是不可能,就是成本很高。其次,规范制约着人们之间的行为,使人们的行为向着有利于社区长远利益的方向演进。尽管社区的规范大都不像国家法律法规那样正式性,但正是一些约定俗成的规范代代相传,沉淀到成员的心理,内化为社区成员的自觉行为。再次,农村社区联系人们的纽带是血缘以及地缘,社区人际网络重叠率很高,人际网络具有全面性与实名性特点,不像城市社会中那样片面性与匿名性,人们之间易于合作,这对社区生态环境保护是有利的。 (二)社会资本可以促使人们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则 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社会资本可以促使人们遵守相关规则。市场机制在这方面就存在缺陷。在我国当前,不少污染企业都和政府管理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白天冒白烟,黑天冒黑烟”的情况比比皆是。主要原因就是被发现概率低以及违规成本低,遵守规则的激励不足。与市场机制相比,农村社区中由于饱含社会资本,在促使人们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则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首先,在农村社区中,人们之间的互动较为频繁,互动频繁本身就是一种监督。很多情况下,监督只是一种“顺便”的事情,就像奥斯特罗姆所引案例那样,在旱年取水,每人分配一定比例的水,当一人在取水时,下一个人就在他后面排队,多取水马上就会被发现,这是工作自身的需要,同时也意味着监督,并且成本极低,而违规被发现的概率极高,促使人们遵守规则(奥斯特罗姆,2000)。其次,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社会资本牵涉其中,违规成本是很重的。在农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中,违规者所受到的惩罚很少涉及法律与物质利益层面,大多涉及道德与精神层面,这种成本看起来似乎很轻,实则不然。因为在乡土社会,信用与声望等是“社会货币”,失去了信用与声望,也就失去了社会资源,同时也意味着经济利益受损。在互动性强的乡土社会,违规的成本无疑是巨大的,这也能够促使人们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则。 (三)社会资本可以解决人们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利益冲突 生态环境问题表象上看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但本质特征不在人与自然之间,而在人与人之间,是人与人之间针对自然环境的利益博弈问题。人与人之间关于自然环境利用、分配以及成本摊派等的博弈构成了生态环境问题的主旋律。在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中,冲突与摩擦无处不在,由此需付出巨大的摩擦成本与磨合成本。而社会资本可以有效解决人们在资源环境利用中的利益冲突,降低摩擦成本。与政府管理相比,社会资本体现为身份承诺、信任、关系等非正式调控手段,依赖情感、默契、理解等维系关系。在小规模群体中,依赖社会资本调节,要比依赖正式手段的政府管理更有效率、更人性化与更有灵活性,同时能够减少摩擦成本,协调冲突。 (四)社会资本可以抵御外来污染转嫁 当前在我国农村社区,生态环境问题大部分是外界社会诱发与转嫁的。这里面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农村社区在外来经济诱惑的情况下,急于发展经济,没有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只要金山银山,不要碧水青山。另外一种情况是,由于城乡之间生态不平等,社区遭受外界污染转移之苦。无论哪种情况,破解的关键都在于社会资本。在第一种情况中,由于社区资源环境是社区所有人共同的“命根子”,而且子孙后代的福利都与此息息相关,同时由于信任、规范以及网络机制的存在,使社区成员从长远角度考虑问题成为可能。这使得不少社区能够抵制市场机制的诱惑,保护好自己的生态环境。我国不少农村社区面临市场经济的冲击,仍然保护好了自身的生态环境,机理正源于此,反之则亦然。在第二种情况中,由于共同的利益,以及固有的信任格局,使社区成员面临外界污染转嫁时保持高度的一致,一呼百应,予以反抗,极少出现机会主义“搭便车”行为。在我国一些农村社区集体反抗外界污染的环境事件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奥尔森“集体行动的困境”,在这里没有发生。 二、社会资本流失:当前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 社会资本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具有重要意义。社会资本能否恒久甚至增值,取决于以下因素:一是群体的规模。群体规模太大,人们之间就形成了匿名性,匿名性使信任丧失,使规范失效,同时也难以保持良好的人际网络,社会资本也就难以形成与维持。反之,群体规模适中,人们之间保持很强的互动性,有利于社会资本恒久甚至增值。关于这一点,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给出了极好的阐释。他认为, “除非一个集团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者集团的利益”(奥尔森,2004)。二是历史沿革。一个群体能否形成良好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能否增值,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历史上形成的路径依赖。由于社会资本需要时间浸润,一个社区在历史上社会资本生成的状况,对以后社会资本的走势也会产生重要影响。三是人员固定性。信任、规范以及网络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生成,这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是社区人员相对固定。人口流动过于频繁,信任、规范以及网络就会失去载体,社会资本将大打折扣。四是社会结构状况。社会资本与社会结构状况是息息相关的。传统农村社区中人口相对同质,导致社会资本雄厚。 从以上可以看出,社会资本的形成与增值需要一定的条件,传统农村社区存在着良好的社会资本,与以上条件关系很大。但是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市场、政府力量等向社区的渗透,农村社区中社会资本正面临流失的危险。仍从以上四个条件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以下趋势。其一,农村社区群体的规模正日益增大。传统的社区是自然村,当前农村社区是行政村,甚至一些农村社区已经演变成“超级村庄”,社区群体规模的增大,对社会资本的形成与积累构成一定的威胁。其二,社区历史沿革的影响日见微弱。随着国家政权向社区的渗透,冲击了社区历史沿革的传承性,尤其建国后的几次大的政治运动,如、等,对社区历史沿革的冲击无疑是巨大的。而现代教育造成农村社区中“代沟”的增大,在一定程度上也割裂了社区历史沿革的延续,影响了社会资本的积累。其三,人员流动性加快。目前,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不少农村人口流动加快,尤其在发达地区更是如此。在一个缺乏人员稳定的社区中,居民对社区公共资源的贴现率是非常高的。“我遵守规则,别人不遵守规则,等于我替别人作了牺牲”,信任机制在这里将大打折扣,而且外来人口不一定认同社区生成的规则,规范开始失效,人际网络也随着人员的变动而松动,社会资本易于丧失。其四,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农村社区社会分化,出现了复杂的社会结构。传统农村社区人们有着利益一致性,这是建立在人口相对同质性的基础之上的。社会结构的复杂,带来了利益需求的复杂性与多元性,削弱了人们对社区的向心力与凝聚力,人们之间的信任与合作都会受到影响。 我国目前农村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与社区社会资本的流失关系很大。这从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反映出来。一种情况是社区的生态公共地遭到破坏。由于社会资本的流失,人们对生态公共地的心理预期变差,公共资源的贴现率变高,个体争先恐后的透支公共资源,“如果现在不用,等想用的时候,也许就没有了”,在这种心理预期下,于是我们看到,一个一个公共地悲剧被造出来,公共湖泊、公共山林、公共草场,都在演绎着这方面的悲剧。 另外一种情况是外来污染摧毁了社区的生态环境。在这里,社会资本流失的后果可以更清楚地体现出来:某些案例中,社区中一些“精英”通过出卖社区公共资源,从外界污染中获得大量实利。而为此付出的成本,却由社区全体成员买单,成本与收益被严重割裂。如果社会资本雄厚,人与人之间充满信任,社区有着严格的公共地资源使用规范,这方面的悲剧本应当可以避免。另外一些案例中,在面临着外来污染威胁之时,社区没有运用社会资本,进行抗争。尽管抗争不总是有效的,但也不乏成功的例子。在这里,我们运用科塞的冲突理论,可以解释社会资本在抵制外来污染转嫁中的作用——当一个群体面临与外群体冲突中,该群体如果有雄厚的社会资本,已经构建起维护自己结构的核心价值并取得全体成员的认同,群体整合的较好,就有可能动用更多的资源;反之,在外部威胁的情况下,群体要么反映冷漠,要么加快分歧,要么走向解体。 三、社会资本的重构与再生: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有机结合 综上所述,传统农村社区拥有良好的社会资本,对社区生态环境保护起着重要作用。在历史上,许多农村社区利用社会资本进行“自组织”,较好地保护了社区的生态环境。社会资本的运用,是农村生态环境得以合理保护的关键。但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等因素影响,社会资本在农村社区中有日益流失的危险。由于社会历史条件所囿,目前就我国大多农村社区而言,我们难以复制传统的社会资本。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无法利用社会资本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我们认为,当前我国处于传统农村社区与现代农村社区的过渡阶段,社会资本的流失只是一种暂时现象,社会资本在农村社区可以得到重构与再生(当然在一些农村社区中,社会资本并没有失去),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起到重要作用。这种重构与再生,沿袭的是一种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结合的路径。我们详细解读与缕析其中的路径,大体归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传统农村社区阶段,人们之间的合作是基于价值理性的合作,特征是社会资本雄厚。第二阶段是过渡农村社区阶段,价值理性丧失、工具理性尚未成为人们合作的纽带,特征是社会资本衰弱。第三阶段是现代农村社区阶段,人们之间的合作是基于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有机结合的合作,特征是社会资本重构。第四阶段是未来农村社区阶段,人们之间的合作是基于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有机结合的合作,特征是社会资本得以积累并日益雄厚。 现代农村社区社会资本重构的起点是工具理性,即在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中,人们之间的合作是基于理性选择的。也就是自私的理性人,为了私利得以实现,在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中选择了合作,因为合作要比不合作有利,这是基于理性的判断。基于工具理性的合作是有可能的,即使在“囚徒困境”模式中,人们之间的合作也要比不合作有利。自私的理性人之间,只要满足一些条件,也完全可以打破“囚徒困境”。奥斯特罗姆将这些条件归纳为八点。一是清晰界定边界;二是占用和供应规则和当地条件保持一致;三是集体选择的安排;四是监督;五是分级制裁;六是冲突解决机制;七是对组织权最低限度的认可;八是分权制企业。而阿科瑟尔罗德以及沃塔纳波等人以计算机模拟环境“博弈”,其结论也证实了这一点:自私的理性人之间也可以合作。在重复进行的无数次“博弈”中,首先违规不合作的人总是被淘汰,“一报还一报”(你不合作,我也不合作;你合作,我就合作)的人获利最大。 基于工具理性的合作,应是人们合作的逻辑起点,但并不是终点。在基于工具理性的合作中,社会资本能够得以培育与再生,从而使人们的合作成为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有机结合(即人们在环保中的合作,一是处于私利,二是本身把环境保护当作一种价值理念,二者有机结合在一起)。因为在基于工具理性的合作中,人们也会产生情感上的反映(信任与交流),之后这种情感上的反映又固化了原有的合作,社会资本由此得以重生。在之后的合作中,社会资本可以得到不断积累,在社区环保以及其他公共社会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保护生态环境也随之升华为人们的一种价值取向(价值理性)。 当然,以上过程并不是一个自然演变的过程,还离不开一定的条件,如制度设计、组织建设等。良好的制度设计是生成与积累规范不可或缺的条件,同时为社会网络的扩大提供了保障。组织建设是现代社区社会资本重构的土壤与基石。社区中各种组织(尤其是基于共同利益建构起来的组织),为社区居民交流提供了平台,大量的互动与情感付出,孕育了信任、强化了规范以及丰富扩大了人际网络,使社会资本得以积累与增值。 生态环境论文:水利建构对生态环境的作用 我省“五小”工程指小水库、小塘坝、小自流(小拦河坝)和小提水站小型水利工程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灌溉中,灌溉面积 1黑龙江省粮食产量和水资源概况 黑龙江省是全国商品粮产粮基地,黑龙江省有耕地960.1万hm2,未利用土地474万hm2。耕地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1%,未利用土地占全省总面积的10%。全省有坡度在25%以上的坡耕地2042万hm2。全省人均耕地面积0.26hm2,是全国人均占有量的3.2倍。全省有可利用后备耕地资源9.56万hm2。20世纪80年代全省多年平均水资量总量为772.2×108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655.8×108m3,地下水资源量为273.5×108m3,2004年以后多年平均水资源量810.33×108m3,为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686.08×108m3,地下水资源量为287.19×108m3。根据黑龙江省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成果:(2003年)全省平原区多年平均(1956~1997年)地下水补给量为193.31×108m3,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43.66×108m3,占地下水补给的74.3%。根据黑龙江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2005年)全省平原区多年平均(1956~2000年)地下水补给量为181.18×108m3,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63.43×108m3,占地下水补给的74.3%。 2黑龙江省灌区基本情况 通过大量的数据调查,“五小”工程在农业生产灌溉水资源量中所占比例很大,对农业产值有很大影响。2007年现状,全省设计灌溉面积2万hm2以上的大型灌区23处,666.67hm2~2万hm2中型灌区295处, 3“五小”工程对农业产值的重要支撑 通过详细的调查研究,我省通过“五小”工程对农业灌溉的比例占全省灌溉面积的80%,其中水田占水田实灌面积的73.1%,旱田占旱田实灌面积的98.6%,说明我省灌溉仍以“五小”工程为主。以2010年哈市粮食总产值为例,可以看出“五小”工程在去冬今春干旱的严重自然灾害后仍取得历史上最大的丰收,总产125.9亿kg,同比增长11.3%。由于2010年,全市平均降水比去年减少10%。全市水田总面积48万hm2,2010年降水接近正常,但仍要预防春季旱情和影响范围。灌溉抗旱以打井、建站、补水为主要措施,新打大型机电井318眼,确保了春种用水,使2010年粮食产量获得好收成。 4“五小”工程的生态环境效益 由于“五小”工程占据黑龙江省灌溉面积80%,可见它对农业的稳产、高产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对区域的水资源平衡、社会经济发展及所有生态环境的供水、补水起到至关重要的调节作用,具有明显的生态环境效益。 5对水资源合理配置的协调作用 “五小”水利工程对水资源的调节起着重要作用。要做好水利设施的加固、维修、清淤,增强对水资源的有效调控。将雨季相对丰富的降水资源蓄集起来,供工农业生产在需水关键期使用。 依据水资源合理配置的基本原则,应满足有效性原则、公平性原则和可持续性原则。可持续原则实际上是代际间的水资源利用公平性原则,它要求不同时代的水资源利用权利及其效益维持不衰减,才能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实际上,由于人类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片面地强调经济有效性,很少追求环境和社会有效性,从而造成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恶化,产生资源的无效利用、不公平利用和不可持续利用的严峻局面。合理配置的主要平衡关系,在以区域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水资源合理配置过程中,还必须保持若干基本的平衡关系,才能保证合理配置策略是现实可行的。 在供水方面,影响供水的主要因素为供水的工程能力和调度策略。供水工程由利用当地地表水的蓄、引、提工程,地下水井群,污水处理与回用设施,以及从区外调水等工程组成;调度策略是指在一定的来水情况、蓄水状况、供水优先级别及各种综合利用要求下的各种可行调度方案。显然,在发展过程中工程供水能力的扩大要涉及到规划工程的开发规模、开发次序及不同的工程组合方案。同理,在一定的需水过程、来水情况和工程组合条件下,不同的调度策略对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与社会发展诸目标满足的程度也不一样。因而找出较为合理的动态供需平衡策略,便成为水资源优化配置的主要任务之一。 通过上述资料可以看出“五小”工程在国家水利建设中仍占有重要的地位,只要通过调研论证,提出合理优化配置方案,在全省内大力推广,典型区还可以推广至全国。 生态环境论文:试论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摘要:文章从“良法之治”和 “普遍守法”两个方面来对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行论述,提出了作者对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一些具体设想。 关键词:生态环境,环境,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的成效如何直接影响到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以及党中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蓝图的实现。对于如何进行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方案固有多种,可谓见仁见智。本文笔者试图围绕古希腊哲人亚里斯多德对“法治”所做的经典阐述“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1]的角度,具体而言,即从“普遍守法”和“良法之治”两个方面来对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行论述,以期抛砖引玉求教于同仁。 一、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前提-“良法之治”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立法一直行驶在“快车道”上,没有哪一个法领域能像生态环境法那样,几乎年年有法律通过,甚至一年有几部法律出台。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我们就已经十分自豪地向世界宣布:中国已经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环境法体系。但是,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就在生态环境立法发展最为迅速的年代里,我国的环境污染及自然资源破坏却日趋严重。笔者认为,引起环境污染及自然资源破坏的原因固然有很多,但当初在“摸着石头过河”、“成熟一个制定一个”、“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思想指导下,我国生态环境立法自身尚存在诸多缺陷,已严重影响到实施的效果,因此必须加以完善。笔者认为,完善我国生态环境立法主要应围绕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一)、生态环境立法的价值合理性-确立可持续发展为生态环境基本法的立法目的 由于立法时所处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特殊的时代背景,作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的现行《环保法》第1条将“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作为一项立法目的。虽然,从理论上来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涵极其丰富,但实践中,衡量“现代化”程度的标准却往往被庸俗化。经济增长的数据成为“现代化”的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标准,同时也是考核地方官员“政迹”的关键标准。众所周知,促进经济增长的途径有很多,其中通过资源高投入、高消耗、环境高污染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亦能达到,美国、日本等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以前曾走过这条路,我们在计划经济年代基本上走得也是这条路。但是,历史经验告诉我们,靠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换取的所谓“经济发展”和“繁荣”是虚幻的,最终是得不偿失的。 基于对人类日趋严重的环境问题的深切关注,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了长篇报告《我们的共同未来》,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2]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和《21世纪议程》,进一步深化了可持续发展的内涵。迄今,可持续发展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认同,不少国家积极采取行动,相继制定出适合本国国情的规范和政策。1994年3月,中国国务院了《中国21世纪议程》,提出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基本对策和行动方案,并提出要进行体现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环境立法,将可持续发展提高到战略高度,可持续发展在我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是,由于在《环保法》立法时可持续发展尚未为国人所普遍认同,故未能成为《环保法》的立法目的。事实上,在我国很多地区迄今为止还在走着“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从事着或正准备从事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经济建设”。在全国环境污染及自然资源破坏日趋严重的今天,及时修正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的立法目的,确立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使生态环境立法紧跟国际步伐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潮流,提升生态环境法的品性,使其具有价值的合理性,无论是对执法还是对人民群众的守法及环境意识的提高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 (二)、生态环境立法的工具合理性-整合现行环境资源立法 长期以来,我国的生态环境立法一直受到非理性思路的影响,其后果表现为在立法时容易就一时一事做出规定,缺乏深厚的理论基础以及体系化的通盘考虑和综合平衡,所立之法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诸如体系不完善、法律规定操作性不强、法律条文之间互相冲突等种种问题,严重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实施的效果,对造成实践中的执法困境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法律来说,“法律将容忍事实上的困难,而不能容忍不一致性和逻辑的缺陷”[3],因此必须对现行生态环境立法加以重新整合。 1、注重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之间的沟通与融合,保持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本身的和谐一致。 到目前为止,虽然我国已制定了众多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却并没有形成科学、完备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其突出的表现就是作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的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地位非常尴尬。《环保法》地位的尴尬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环保法》是1989年由第7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与其他污染防治与自然资源保护的单行法处于同一立法层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法起到基本法的统领作用。其次,从内容上来讲,虽然现行《环保法》在立法体例上包括污染防治与自然资源保护两大内容,但由于种种原因,这部由国家环保机构负责起草修订的环保基本法却基本上是一部污染防治法,并没有规定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因此无法适应自然资源综合性、整体性保护的要求。 实践中,我国的生态环境立法基本上是针对单项污染防治和单项资源要素保护进行的,缺乏对污染的全面控制和资源整体保护,形成了分部门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各部门之间协调困难重重。例如,按照现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环境资源管理体制上人为地分割为土地、农牧、矿产、林业、水利等众多产业部门和行政区划。这些产业部门和行政区划的第一职能并不是保护环境资源,而是通过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创造经济效益,因此必然与环保部门发生权力冲突。生态环境立法上如此政出多门、职责不清的后果往往是灾难性的,很多部门经常从部门利益出发,对本部门有利可图的,往往互相争夺审批、发证、收费、处罚、解释等权限,闹得不可开交,而无利可图的则往往无人愿意负责,互相扯皮、推诿,人为造成许多工作漏洞,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在很大程度上被肢解和架空,其职能根本无法落实。 针对以上问 题,笔者认为,为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当务之急是必须对现行的《环保法》重新进行修订。重新修订《环保法》应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增加对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等内容,与此相应,名称上可更名为《环境资源法》。2、提高立法阶位,改由全国人大颁布,以便与《宪法》规定的“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及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的统领地位相符,以利于形成不同层次的法律体系。3、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突出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使环保部门与经济管理部门在制定、执行有关决策时互相协调,有效防止部门之间的冲突。 2、注重生态环境立法的现实性,使所立之法具有可操作性,实践中能够顺利实施。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立法中,有关法律规定缺乏操作性的现象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一些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抽象,实践中难以把握。例如《环保法》第29条规定,“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事业单位,限期治理”,但对于何谓“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却没有做出进一步的规定,实践中难以把握。其他的一些如排污许可证制度、总量控制制度、集中控制制度的适用范围更是充满了弹性,增加了落实的难度。 其次,立法中缺乏程序性规范。迄今为止,我国尚无一部统一的环保程序法,甚至连作为环境纠纷非诉讼处理重要方式之一的环境仲裁制度都无法可依,实践中根本无法操作。而环境自力救济因没有统一、明确的程序,实践中受害者经常会采取一些过激行为,容易激化矛盾,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因为没有明确、合理、完备的实施方式和途径,环保实体法中的内容便无法落实,其效力便无法得到保障,其中规定的权利、义务也便成了空中楼阁。例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规定了公众参与的原则,但却对公众参与的程序、方式、对公众表达意见的处理、公众意见的效力等均未加以规定,因此,该规定在实践中远未起到立法预期的效果。又如,《环保法》第6条在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时,却未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向何部门检举、控告以及有关部门对检举、控告处理的程序、期限、有关部门不作为的法律责任等等都未做出任何规定,最终使得该规定在实践中根本无法落实,其实际的作用就是除了宣示立法者的立场外,基本上是一纸空文。 针对上述情况,在整合现行生态环境立法时应注意对其中原则性的规定予以细化,以便于在实践中操作。另外,在当前制定统一的环保程序法尚有困难的情况下,应针对环境资源法中实体性规定,通过在本法中或在其实施细则中及时地补充相应的、完善的程序性规范,以确保实体性规范的实施。 3、消除现行生态环境立法中法律规定互相矛盾冲突的现象。 我国现行生态环境立法中,存在的另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法律规定之间常常自相矛盾。例如《环保法》第37条规定,“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安装使用,并处以罚款”。从该条文的表述来看,如果排污单位没有擅自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其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并非违法。但是,依据《标准化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而“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4].因此,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无疑又是违法行为。这种法律规定之间互相冲突的情况,在我国的生态环境立法中不是个别的现象。由于立法上的冲突,实践中常常让人无所适从,法律的尊严也因此而被大打折扣。因此,在整合现行生态环境立法时必须尽力消除法律规定互相矛盾冲突的现象,以维护法律规定的统一性,便于法律的实施,进而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的核心-“普遍守法” “良法之治”仅是生态环境法治的前提,实现了“良法之治”也仅是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第一步。“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守,依然不能法治”[5],对我国的生态环境法治来说,其最终实现的标志是“普遍守法”的形成。具体而言,“普遍守法”又包括执法和守法两个环节。 (一)、“普遍守法”的关键-严格生态环境执法 学者在分析我国环境法的实施实效时严肃地指出[6],当前,我国在生态环境执法方面存在普遍不力的情况。一些地方政府和综合经济部门及其领导狭隘地从发展本地经济的角度出发,没有坚持“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的环境法基本原则,自觉不自觉地走上了“重开发,轻保护”、“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的道路,在进行重大经济发展规划和生产力布局时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个别地方政府和部门甚至知法犯法,作出明显违反环境法律规范的经济发展决策。个别政府部门和领导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极其淡薄,以权代法、以亲代法,干预、阻碍环境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对企业违反环保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听之任之,有些领导还为之说情护短,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息事宁人办法,帮助企业和有关责任人逃避法律制裁。可以说,对于当前严重的环境问题的产生,执法不力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治的基本原则必须是官方行为与法律的一致,没有这一原则,就等于什么也没有”。我国生态环境执法中的执法不力所带来的不仅仅是环境污染和生态资源破坏愈演愈烈的恶果,而且还严重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动摇了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因为民众如果从经验中得出连政府都带头不守法的法律经验,将会从根本上动摇他们关于法律的信念,甚至使人们失去对法律的信心,更不必说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了。因此,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去除那种将“发展就是硬道理”庸俗地理解为经济增长就是发展的全部内涵,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在评定干部政迹方面,不能仅以经济增长数据为标准。同时,执法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在环境执法时做到勇于执法、敢于执法、严格执法、依法执法。为此,必须建立一套人民检察院环境司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各政党、各人民团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执法的监督,以切实保障环境执法依法进行。此外,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为保证严格执法的实现,在立法确立生态环境法律中有关规定的实施主管部门时一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不能主观意想,要切实考虑该部门是否适合行使主管职能,在制度设计时充分地考虑到“制度防恶”,从源头上杜绝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产生。 (二)、“普遍守法”的根本-公众环境守法意识的养成 日本法学家川岛武宜认为,“法不只是靠国家来加以维持的,没有使法成为作为法主体的个人的法的秩序维持活动,这是不可能的。-大凡市民社会的法秩序没有作为法主体的个人守法精神是不能维持的”。[7]学者梁治平先生在论述我国法实施时指出,“中国固然制定了不少的法律,但人们实际上的价值观念与现行法律是有差剧的。而且,情况往往是,制度是现代化的或近于现代化的,意识则是传统的或更近于传统的。”[8]而由一群具有浓厚传统意识的人来执行先进的法律,其后果诚如现代化学者阿历克斯·英格尔斯一针见血地指出的那样,“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结局是不可避免的,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再先进的技术工艺,也会在一群传统人手中变成废纸一堆。”[9]以上学者鞭辟入里的分析仿佛专门针对我国生态环境法的实施状况而发,我国生态环境法的实施现状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公众的普遍守法意识,如果公众还继续把生态环境法看作是可有可无、可遵守可不遵守的“软法”,那么,再完备的生态环境立法也仅仅是纸面上的东西,而绝不可能隽刻在公众的心里和落实到他们的自觉行动中。 对公众环境守法意识的培养,不断加强宣传教育无疑是一条十分必要的途径。但笔者认为,针对我国民众普遍不了解不关注我国的环境法及环境问题的现状,大力扩展公众的环境权对提高公众的环境守法意识来说更为重要。所谓环境权,是指“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以及合理利用环境资源的基本权利”[10].其内容包括生态性权利和经济性权利。前者体现为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对一定质量水平环境的享有并于其中生活、生存、繁衍,其具体可化为生命权、健康权、日照权、通风权、安宁权、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观赏权、环境美权等。后者则表现为环境法律关系主体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其具体可化为环境资源权、环境使用权、环境处理权等。此外,基于环境保护的需要,还包括环境知情权、环境监督权、环境事务参与权、环境结社权、环境改善权、环境请求权等程序上的环境权。因为环境权的内容十分抽象复杂,因此,必须通过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等部门实体法将其具体化才能切实予以保护,同时,鉴于当前我国环境诉讼对起诉资格要求过严(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都要求原告必须与损害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且要有具体的损害后果)不利于保护公民环境权利的情况,有必要借鉴美国的“公民诉讼”制度[11],适当地放宽原告起诉资格,扩大起诉对象,赋予公民对环境管理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违反法定污染防治义务(所谓违反,包括已经违反、正在违反以及将要违反)为起诉理由。笔者认为,只有通过实体法上公民环境权的确立和程序法上类似“公民诉讼”制度的建立,才能有效地保护受害者的利益,并进而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以及保护包括受害者在内的公众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环境权益,使人们对切身利益的保护与改善同环境保护联系起来,增进对环境问题的理解、关注和行动,进而将环境守法内化为一种自觉。唯如此,我国生态环境的法治才能最终得以实现,因为,“法律只有在受到信任,并且因而并不要求强制力制裁的时候,才是有效的”. 生态环境论文:浅论化工建设规划中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进程中,化工建设一直是一个支柱型行业,但是也因为它自身的因素给周遭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的污染和损害,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可持续发展,因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就应用而生,本文主要探讨了化工建设中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的发展,并对其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深层次剖析力图找出一种解决方式完善生态环境评价体系。 一、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是对人类开发建设活动可能导致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价,并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减少影响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策略和措施,对后续的一些影响进行跟踪监督和控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越来越深入以及快速的发展,一些建设项目大肆开发并且得以快速建设,严重忽略了施工之前之中之后各个阶段对于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则能够未雨绸缪,对于建设项目的实施进行预测评价监督控制,把环境保护的理念深入人心,而且促使政府在这一方面做出正确的决策,避免污染之后再治理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则使得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协调一致,不会产生冲突。 二、化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在我国的发展 最初,我国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基于建设项目对环境的破坏而逐渐发展起来的,1979年,我国颁布了《环境保护法》,接着在试行一段时间之后,在1986年,我国又颁布了新的法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这一阶段,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还处于婴儿阶段,是一种对于前景的摸索和跟国情的磨合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这一过程中,对我国建设项目的开发与实施起到了不可抹掉的重要作用,帮助政府果断出台了一系列的关于建设项目的正确决策,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一些大型破坏环境的建设项目的实行,成功保护了生态环境。 第二个发展阶段,就是到1998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这一阶段,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体系得以不断补充和完善。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各个实施阶段都做了详细而基本完整的规定,使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能够有规可循,这也表明了我国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体系里程碑式的制度的出现。 第三个阶段,2003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体系从化工建设项目延伸到了更多更广阔的行业,使得环境保护的理念更快速更广阔的传播,也加大了环境保护评价的适用范围,是我国立法的一个大的飞跃,也是我国环保理念的成功发展。 根据我国的自身国情,吸取国际环境保护评价体系的先进制度和理念,这一新型的环保体系已经深入人心,并且在越来越快的完整发展。 三、化工建设规划中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在我国的现状以及出现的一些问题浅谈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越来越明晰凸现出来的一些环境问题,还有国际环境形势的不容乐观,我国政府也在积极努力保护生态环境,相继出台了很多项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在这方面的投资也在加强,尤其是在化工建设方面的环保投资。 1.目前,我国的化工企业如雨后春笋一样在全国各地盛开,而一些小型的化工企业基于领导人的认识或者是本身的理念而只是注重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而对其建设项目规划可能产生的对于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和破坏视若无物。 2.我国相关政策和法规对于化工建设规划中的一些细节没有进行有效硬性规定,从而使得在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中出现一些阻力,总得来说,就是形式性太强,缺乏可行的操作性。 3.公众参与并不彻底。化工建设的很多项目都涉及到了公众的日常生活,在整个评价过程中,公众可参与的程序并不多见,出现专业人员一手包办的现象,而在规定公众参与的程序中,对于参与公众的人数和选择以及参与方式内容等都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说白了,就是一个规定好了的形式。 4.相关部门认识不够,对于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不到位。可能由于一些利益上的牵连问题,有些部门受贿而对于化工建设出现的问题视而不见大开“绿灯”。 四、对于上述出现的问题的解答及对当今化工建设规划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和制度的完善 1.完善法律制度。首先就是完善我国对于化工建设规划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一些细节问题(例如公众参与程序和参与程度问题),组织专家团进行实地考察并且进行法律试验,充分了解现实,使得新法能够有效执行具有可操作性。其次,对于相关人员的工作制度也要严格执行,奖惩分明,人的制度永远是一个不变的主题,要加强监督,防止人为导致的环评报告不准确现象发生。 2.设立专门的独立监督控制机构。鉴于环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法问题得到人员的互相包庇,应该设立设立专门的机构对相关过程和人员进行监督和质量的控制,进一步提高对于化工建设规划的环评有效性和高效性。 3.完善化工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和方法。化工建设关乎所有国人的生活,而化工建设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也不容小觑,应该定期组织专家团对一些大型的化工企业进行检查和实地考察,及时完善相关技术,吸取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国情研究自己的环评技术,对于一些小型但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要严厉果断取缔。 五、结语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也在逐步的完善,而对于化工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则一直在创新,相信在越来越完整的环评体系下,化工建设对于环境的影响将越来越小。 生态环境论文:生态环境对林业发展的影响 一、加快林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推动林业发展有利于提高我省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1998年,在我国境内,爆发了一场全流域型的特大洪水,而我省的嫩江、松花江流域同样也爆发了历史上罕有的洪涝灾害。引发这场洪灾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天灾”,即受1997年强势的厄尔尼诺现象影响,导致气候异常。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人祸”,人们对森林资源的过度开采,致使水土流失的情况非常严重,大量泥沙进入江河湖泊,最终导致行洪不畅。这场全国范围内的洪涝灾害提醒我们,如果不重视生态环境,不重视林业发展,将会加重生态环境的恶化,最终受损失的是人类自己。因此,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林业发展,已经成为我省抵抗自然灾害的一项重要手段。 (二)推动林业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人们对生存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林业的发展状况,也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富强、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目前,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三步战略阶段,为了保证这一阶段的战略成果,我们必须要注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推动林业发展,努力扩大森林的覆盖面积,在为人们提供适宜的生存环境之外,也可以从侧面强化人们的环保意识,实现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改善生态环境,推动林业发展的建议 现阶段,我省的生态环境的恶化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因此,改善生态环境,推动林业发展已经成为了当务之急。 (一)把握历史机遇,稳步推进林业发展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林业产业无论在性质、定位,以及工作指导思想方面都在悄然发生着重大转变,现阶段,我国的林业产业正处于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过渡的关键时期。我国政府已将生态建设提高到战略发展的高度,同时做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比如积极推进“三北”和长江中下游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等,这些生态工程已经被列入了计划发展纲要之中,我国政府预计在十年内投入约4600亿元,以保证这项工程的顺利完成。而上述的这些工程几乎已经覆盖了我国的全部生态环境恶化地区,足以见得我国政府治理生态环境的决心与毅力。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林业单位必须要把握“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历史机遇,深入落实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合理分配各种资源,从而不断加快我省林业产业的发展步伐。目前,我省已经纳入了国家部署的六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中的五项,随着生态补偿基金的到位,相信我省的生态建设必将会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二)解放思想,转变经营理念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社会各个领域都是按照政府规划进行生产,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传统的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出现了种种弊端。回想过去,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国很多领域的经营与管理都陷入了迷茫之中。为了解决人们吃饱饭的问题,各地方想出了很多办法,也尝试了很多的措施,但效果并不理想。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提出了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制度的实施,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全部调动了起来,不但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粮食产量也大幅度增加,并且产量逐年增长。取得这一成绩的原因就是解放了思想,转变经营理念,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唯一出路。反观目前我国林业发展中同样出现了类似的问题,有很多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其深层次的原因还是我们的思想未能解放,经营理念比较落后,缺乏开拓与创新的意识,主要表现为:思想守旧,面对新问题、新情况,不积极思考,甚至有一种逃避心理,对于那些工作中长期存在的问题,缺乏挑战与创新的心理。这些思想层面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林业生态建设的全面展开。因此,需要我们尽快解放思想,转变经营理念,同时引入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提高林业的生产效率。 (三)放宽政策,完善机制我们知道,广大人民群众才是绿化造林的真正的主体,想要实现我国林业的长远发展,就必须要充分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想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利用市场机制,深入挖掘各种利益主体的潜在需求,不断调整所有制结构,理顺分配关系,逐步完善现有机制。一是由国家出土地,个人、企业负责投资、造林与管理,然后国家再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二是建立管护承包机制,也就是国家出地、投资、造林,再将其承包给个人、企业,进行后序的抚育与管理工作,三至五年之后,保存率达到预定标准,国家向个人、企业发放相关的费用,再由国家进行统一管理。三是国家可以采取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到个人、企业进行的管理过程中,然后按照股分对林业的收益进行分红。四是国家向个人、企业提供土地、苗木,个人、企业对林场进行管理,收益也由个人、企业获得。同时也有权对这片林地进行继承、转让与买卖。各地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发展水平,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政策,相信这些政策推行之后,能够调动起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能够为广大生产经营者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 (四)借助社会力量,努力推动林业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林业不仅仅是一项产业,同时也是作为一项公益事业而存在。因此,想要实现我国林业的全面发展,单靠政府投入或者是林业部门自行发展,显然是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必须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够实现我国林业的全面发展。各级地方政府必须要深刻的认识到林业工作对于生态环境发展的重要性,要切实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将林业划入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之中,政策的制定要与地方经济发展、农村经济结构以及农民的实际收入结合在一起,切实提高农民的生产条件与生活质量。 地方的计划部门对林业投资项目要合理规划,优先安排;财政部门要保证林业投入的资金到位,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增加相应的投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要加大对林业重要性的宣传 ,为林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总之,政府部门要协调发展,同时还要借助社会力量,最终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论文:国内生态环境状况以及整治 1我国生态环境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污染物及城乡生活污水逐年增加,在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不断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田水土流失严重,农用水体与土壤污染加剧,野生动植物资源减少,农作物病虫草害严重,农产品中有害物质超标成为普遍。 我国人多地少,近年来由于资源开发利用不科学,导致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据统计,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56万km2,约占我国国土面积的37%,平均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1万km2。黑龙江省水资源匮乏,每年干旱面积达106.67万hm2。 同时,因不合理不科学用水,农业用水浪费严重。 我国有533.33万hm2农田遭受不同程度的大气污染,农村环境污染呈蔓延趋势,废污水随意排放,秸秆焚烧,人畜粪便进入河道,水体污染严重。 农业生产每年带来的环境污染也十分惊人。我国化肥年使用量达4124万t,平均用量在400kg/hm2以上,鹤岗市郊区年化肥用量达到9256t,平均化肥用量高达450kg/hm2。农民几乎不施用有机肥,连续多年使用化肥,化肥应用指标已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水体污染而设置的225kg/hm2的安全上限,化肥平均利用率仅为40%左右。化肥的大量使用,使氮素浪费严重,加剧水体富营养化,导致农业污染加剧。 农药污染也十分严重,全国遭受不同程度农药污染的农田面积超过933.33万hm2。目前,生产上使用的农药品种十分混乱,随意添加组合的现象十分严重。据调查,鹤岗市郊区每年使用农药达到12t,除30%~40%左右被作物吸收外,大部分进入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使耕地及农产品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农业生产中由于投入品的不合理应用,形成农业面源污染,又称农业非点源污染。在农业生产活动中,氮素和磷素等营养物质、农药、重金属以及其他有机和无机污染物质、土壤颗粒等沉积物,从非特定的地点,以不同的形式对大气、土壤和水体等环境造成污染,尤其是通过农田的地表径流和地下渗漏造成水域环境污染。农业生产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而农业面源污染涉及范围广、随机性大、隐蔽性强,因此不易监测,难以量化,控制难度大。 2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治理的意义 资源与环境是全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黑龙江省是东北地区水稻优势产业带的主要区域,水稻种植面积233.33万hm2(2007年),约占东北水稻面积的60%左右,比北方14省市水稻面积的2/5还多,位居全国第九,总产量为1650万t,商品率高达952万t/a。鹤岗市下辖2县1区,区域内耕地面积47.2万hm2(包括绥滨县、萝北县及宝泉岭管局)。水稻种植面积15.67万hm2,其中宝泉岭管局11.67万hm2,县区4.00万hm2。水稻平均产量为7.0~7.5t/hm2,稻谷产量115万t,其中县区27.5万t。 从生态环境上看,黑龙江省发展绿色优质水稻生产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由于开发晚、人口密度小、工业化程度低和森林覆盖率高等原因,该地区空气清洁,自然环境优越,稻田灌溉用水质量优良。全年冬季严寒漫长,夏季作物生育期短,病虫害种类少,发生程度较轻,本田使用化学农药数量也少,尤其是对生产绿色稻米影响很大的生育后期农药使用量远远低于南方省市。 黑龙江省生产的粳稻深受国内外销费者的欢迎,发展生态农业具有较大的优势。但是,由于长期掠夺式经营,农药、化肥超量使用,农田有机肥施用少,耕地质量下降十分严重。土壤有机质从5%下降到2%。同时,一家一户小规模种植方式,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农业生产尤其是水稻生产出现品质下降而出现卖难的现象。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与建设,促进耕地养护,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目前,鹤岗市水稻生产已发展成为区域内的优势产业,生产面积逐年扩大。但是,由于水田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沟渠不畅,农药化肥的盲目大量使用,农业新技术应用面积小,导致水土流失严重,农业面源污染加剧。因此,通过加强水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水稻生产条件,运用优质、高产品种,推广高产栽培新技术,提高水稻产量和品质,提高农民种稻水平,科学合理使用化肥与农药,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对于发展该区域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都将起到非常重要的意义。 生态环境论文:中国生态环境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论文 随着工业及城市化的发展,生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人们广泛关注,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防安全、政治安全和经济安全的基础。从全球范围看,生态安全问题对国家安全的影响,是众多国家关心的焦点问题之一,生态安全问题如果同人口、种族等因素相遇,就可能引发暴力冲突,它不但可能影响一个国家内部的政治稳定,还可能导致民族之间、国家之间的战争,从而影响到地区稳定和国防安全。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民族最多的国家,由于工业有害物质排放,资源过度开发,农业化肥及除虫药剂大量使用,生活废弃物及垃圾的污染等,使我国生态环境产生了严重的失衡,加上人类的经济活动和掠夺式开发,使生态严重破坏,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严重的危害。我国生态安全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 笔者认为,通过对我国生态安全现状的分析,有助于进一步提醒国人对生态安全问题引起充分重视,积极解决我国的生态安全问题,切实保护我国的生态安全,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维护我国国家利益。 一、生态安全的基本含义、构成和特点 (一)生态安全的基本含义 生态安全迄今为止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但一般认为它包括两层基本含义: 一是避免由于生态环境退化和资源短缺对经济发展的环境基础构成威胁,从而维护一个国家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对于本国经济持续发展的环境支撑能力; 二是避免由于生态环境严重退化和资源严重短缺造成环境难民并引发暴力冲突,从而防范生态安全环境问题对区域稳定和国家安全构成的威胁。第二层含义则是外交、军事范畴新概念。 (二)生态安全的构成 生态安全就是生态系统的安全。该系统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与其生存的环境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彼此间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物质交换而形成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生态系统的组成十分复杂,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土地、水、大气和生物。 生态安全主要由土地安全、水资源安全、大气环境安全和生物物种安全等因素构成。这其中任何一个构成因素出了问题,都会影响生态安全并进而影响到国家安全。生态安全的构成示意图如图1所示。 (三)生态安全的主要特点 与影响国家安全的其他因素相比较,生态安全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是整体性。生态环境是自然界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最终达到相互平衡的系统。对局部地区环境一个因素的破坏或不合理利用,就会影响到这一地区整个环境的稳定度和环境质量的变化。 二是长期性。生态环境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人类一旦对生态环境施加某种影响,那么这种影响在很长的时间内都会作用到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在当前条件下,这种影响以负面影响为主。 三是不可逆性。人类对环境的过度利用一旦超过环境自身的承载容量,就会对环境造成破坏,而且这种破坏是不可逆的。至少在目前科学技术水平条件下,要想恢复大面积受到破坏的环境是不可能的。生态安全的主要特点如图2所示。 二、我国生态安全的现状 (一)生态安全问题严重 我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面对13亿人口压力,加上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经济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求经济数量的增加,做过许多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造成了巨大的生态破坏,我国的生态安全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当前,我国生态安全问题在国土资源安全、水资源安全、环境资源安全和生物物种安全等4个方面的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 (二)国土资源安全问题 国土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赖以生存的最基本条件。国土资源的多少和优劣是决定一个国家安全程度的重要因素,对于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来说,尤其重要。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37.08%。20世纪50年代以来,每年因水土流失而丧失耕地267万公顷,平均每年“流失”耕地6.7万公顷,我国荒漠化土地面积为262万平方公里,是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倍多,并且还在以每年240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相当于每年沙化一个中等县。 我国森林人均占有量是世界最低的国家之一,据测算,按目前的砍伐速度,我国可采林将在短短7年内被砍完,我国草地面积正在逐年减少,草地质量也在明显下降,其中中度以上退化的草地已达1.3亿公顷,并且还在以每年2万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 我国湿地资源占世界湿地面积10%,但已有近40%的湿地受到中度和严重威胁。其他生态系统也退化严重,造成生态功能下降,生态平衡失调,已对国土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因此,我国国土资源安全问题非常严重。 (三)水资源安全问题 我国水资源占世界水资源总量的8%,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列为世界上13个贫水国家之一。我国可利用水资源为8000~9000亿立方米,现在一年的用水总量达到5600亿立方米,预计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将达到8000亿立方米,接近我国可用水资源的极限。我国有660多个城市,其中400多个城市缺水,有110多个城市经常闹水荒,全国城市日缺水量达1600万立方米,影响4000万居民的正常生活。 现有水资源浪费、污染严重,河流污染由局部发展到整体,由城市发展到乡村,由地表发展到地下,我国主要河流普遍污染,七大水系有1/3以上河段达不到饮用水标准。海洋污染也相当严重,据1999年统计,我国近海海域,4类和劣4类海水已达46%以上,其中东海劣4类海水比例高达53%以上,因此,我国水资源安全问题已经敲响了警钟。 (四)环境安全问题 我国目前向环境排放的各种废物数量远远超过环境的承载能力。20__年我国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27亿吨,市政污水排放量为220.9亿吨,而废水处理率却很低,工业废水处理率小于70%,市政污水处理率在15%以下,许多废水未经任何处理便排入江河湖海。20__年我国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分别达l995.1万吨和1165.4万吨。 据统计1999年全国338个主要城市中,只有33.1%的城市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余66.9%的城市均未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还有137个城市低于国家空气质量三级标准,占统计城市的40.5%。 我国平均每天产生城市垃圾l.5万吨,每年要吞噬掉25万平方米的土地资源来处理这些垃圾。另外还有一些难解、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引发环境危害,因此,我国的环境安全问题十分严峻。 (五)生物物种安全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生物物种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但目前已有4000~5000种高等植物濒危或接近濒危,占我国高等植物总数的15%~20%,经过确认的我国珍稀濒危重点动植物分别达258种和354种。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和 国际贸易公约》所列的640个物种中,我国占有156个。 外来物种不断侵入我国,严重威胁我国生物物种的安全。如20世纪80年代初随木材贸易从美国侵入我国的红脂大小蠹,1997年在山西省大面积爆发,使大片油松在数月间毁灭。目前该物种已经蔓延到河北、河南两省,严重危及其他野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另外还有美国白蛾、大米草、麝鼠、豚草、紫茎泽兰、空心莲子草等外来物种,已严重影响到我国许多地区,对本地区生物多样性造成了巨大威胁,到了难以控制的局面。因此,我国生物物种安全问题严重。 (六)生态环境安全有加速恶化的趋势 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生态环境安全有加速恶化的趋势。例如: 近年来人人皆知的沙尘暴,20世纪50年代较大的暴发有5次,60年代较大的暴发有8次,70年代为13次,80年代为14次,90年代则多达23次; 海洋赤潮暴发,60年代以前十分罕见,从70年代开始赤潮平均每两年发生1次,80年代赤潮增加到每年平均发生4次,到90年代,有的年份,赤潮竟达到30多次; 土地沙化也在加速,50~70年代中期,平均每年沙化土地1560平方公里,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平均每年沙化土地2100平方公里,进入90年代后,则平均每年沙化土地2400平方公里。 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种种表现,从一个方面说明我国生态环境安全正在加速恶化。 三、我国生态安全恶化造成的严重后果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生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破坏加剧,生态环境安全日益恶化,因而对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造成严重的后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有关研究结果表明: 1986年因生态环境破坏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31.4亿元,而1994年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则共计人民币4201.6亿元,接近同年全国gdp的10%; 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究其原因也是由于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生态安全日益恶化造成的,这次洪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人民币2642亿元。 上述损失只是生态环境破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部分间接经济损失,没有包括基因、物种消失等许多无法计算的潜在经济损失,而潜在损失远大于直接经济损失,该经济损失通常为直接经济损失的2~3倍,甚至上10倍。 在一些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生态安全非常恶化的地区,生态难民已经出现,如内蒙古阿拉善盟由于居延海干涸,迫使2.5万牧民背井离乡,青海、甘肃、宁夏、海南等省区也相继发生了因生态安全严重恶化,人口被迫迁移的事件。 四、我国生态安全保护对策 一、进行全民生态安全意识教育,从人抓起 当前我国生态安全问题非常严重,更主要的原因是广大公民缺乏基本的生态安全意识。因此,应当始终贯穿“以人为本”,从人抓起,积极行动起来,全民动员,人人动手的思想,通过各种渠道,在全体公民中间进行生态安全意识教育,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教育,学校应当从小学开始开设生态安全课程教育。 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和公务员应当在思想深处形成一切以生态安全为主的意识,做好维护生态安全的表率。只有重视全民生态安全意识教育,始终贯穿“以人为本”,从人抓起,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懂得生态安全,个个维护生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生态安全立法和执法工作 为了有效解决我国生态安全方面的问题,保护我国生态安全,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快制订和完善我国生态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各类破坏生态安全的违法案件坚决予以查处,决不姑息。 对于积极保护生态安全的优秀事迹,应当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并给予重奖。另外,必须认真学习和积极借鉴国有关外生态安全保护方面的先进管理经验,提高我国生态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道路 经济发展不仅要看经济指标,还要看生态环境指标。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生态安全存在的严重问题,必须坚持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的道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决放弃过去高投入、高消耗的粗放发展模式,通过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污染。对于新建项目,必须优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对于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绝不允许上马。 生态环境指标应当作考核领导业绩的重要内容,对于那些“污染型”领导,要坚决予以免职。 四、建立国家生态安全监测预警系统 国家应该像重视国防安全一样重视生态安全,建立相应的生态安全系统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对于一些严重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的生态环境破坏事件,能够有效地作出预警和快速反应,以减少国家生态安全的破坏,保护我国的生态安全。 五、遵循自然规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安全 目前,我国生态安全之所以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主要是因为过去违背自然规律,不按自然规律办事,过分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所造成的。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生态安全存在的问题,必须遵循自然规律,严格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并采取有效措施。必须切实落实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蓝天碧水等工程项目的实施,积极建立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生态重点保护区,对重点动植物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有效保护。同时应充分利用生态环境的自然修复功能,对已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修复。 六、减少农业毒害和污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是减少生态环境污染和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发展生态农业必须合理调整农药、化肥、除草剂等产品结构,坚决淘汰那些高毒、高残留的农药,淘汰那些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化肥、除草剂产品,开发低毒低害及无毒无害的农药、化肥、除草剂产品,同是严格控制含磷洗涤剂的使用。因此,只有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才能有效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安全。 七、慎重对待生态技术推广和外来物种的引进 为了有效保护我国的生态安全,特别是生物物种的安全,对于生物技术的推广和外来物种的引进,一定要十分慎重,不能盲目随意和不顾整体利益。特别是对于转基因的研究应当采取“急研究、缓推广”的对策。只有慎重对待生物技术的推广和外来物种的引进,才能减少外来物种及新物种对本地牲物种的威胁,有效保护本地生物物种的安全。 八、完善产权制度和实施生态补偿制度 我国许多生态安全方面的问题 ,从根本上说皆起因于对自然资源的产权不明晰及生态补偿制度的未实施。 必须改变目前资源所有权“虚拟”、产权不明晰的状况,进一步完善所有权制度,严格界定所有权、经营权和开发使用权,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 同时有效实施生态补偿制度,征收资源和生态补偿费。 两种制度的完善,一方面可以促使使用者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另一方面可以为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必要的资金。只有通过完善产权制度和实施补偿制度,才能有效保护我国的生态安全。 五、结论 1、生态安全主要由土地安全、水资源安全、大气环境安全和生物物种安全等因素构成。生态安全具有整体性、长期性和不可逆性3个主要特点。生态安全任何一个构成因素出现问题,都会影响生态安全,进而影响到国家安全。 2、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防安全、政治安全和经济安全的基础。目前,我国生态安全问题比较严重,已成为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通过对我国生态安全的现状分析,有助于提醒人们对我国生态安全问题引起高度重视,想方设法积极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保护我国的生态安全。 3、针对我国危机四伏的生态安全问题进行有益探讨,为了有效解决我国生态安全存的难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保护对策和措施,以期对保护我国生态安全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一种“人人懂得生态安全、个个维护生态安全”的良好氛围,达到真正有效保护我国生态安全的目的。 生态环境论文:谈公路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 论文关键词:公路;环境保护;污染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公路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大。近年来,我国公路总里程不断增长,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加,公路在国民经济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位置愈来愈重要。伴随着公路的高速发展,公路污染、公路对周边环境影响等问题也大量凸现出来,公路建设如何实现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必须注重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如何面对公路建设产生的环境问题,如何按照现阶段我国实际情况,分析评价公路建设各阶段对环境的作用与影响,采取何种措施减少或杜绝公路环境污染、恢复路域生态损失。这是摆在我们广大公路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1 公路环境保护 1.1 环境与环境保护定义 环境是指人类和生物生存的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的定义是: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水生生物、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生活居住区等。按照环境的自然和社会属性分类,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 1.2 公路环境保护内容 对照上述定义,公路环境保护是基于生态可持续发展原则调节与控制“公路工程与路域环境”对立统一关系的发生与发展。公路环境保护由两项基本工作组成:一是分析因修建公路而对环境产生的各种影响及其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根据需要采取专门的环境保护措施,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二是在公路的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过程中,注意凸显公路各组成部分的环保功能,使公路在运输功能发挥的同时,对沿线环境的负影响最小。 1.3 公路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是指环境中出现的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现象。 公路建设必然影响环境,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其施工、营运期造成的环境问题会更严重。公路建设将造成如下环境问题:选线不当会破坏沿线生态环境;防护不当会造成水土流失,如坡面侵蚀与泥沙沉淀等;公路带状延伸会破坏路域自然风貌,造成环境损失;公路施工造成环境污染;公路通车营运期间,车辆对沿线造成污染。 1.4 公路环保功能 一般情况下,一条公路如果严格按照现行公路工程设计标准及《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按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就可以起到对路域自然环境的保护作用,并能够对社会环境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路各组成部分的环保功能归纳如下: 路基工程在施工及竣工后,结合造地还田与疏导排水,各部分相互协调配套,可使工程稳定坚固,外观顺适优美,能起到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 路面工程对路基起保护作用,同时也起着防尘、防水,保护公路沿线环境不被污染的作用。 桥梁涵洞工程设计与施工中重视对公路路域景观环境的影响,可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 排水工程对公路工程的整体性和稳固性有特殊的作用,可以防止路基路面水及水中含有的油污、有害元素直接进入农田,避免耕地淹没、土壤污染。 防护工程确保了路基稳定,减少了水土流失,直接起到了环境保护作用。该工程与环保的关系最为密切。 1.5 公路环保措施 公路建设的不同阶段,环境问题的产生与环保工作的重点不同,所采取的措施必须具有针对性。 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阶段: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为进行环境保护设计和采取环保措施提供依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环境保护设计;招投标阶段:在合同书中纳入环境保护条款;施工阶段: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及监理;竣工和交付使用阶段: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环境后评价;营运期:进行环保设施维护及处理环境问题投诉。 针对实际工作需要,现结合国家目前的环保法规对公路施工阶段、营运期采取的环保措施分述如下: 1.5.1 公路施工阶段环保措施 1.5.1.1 生态环保 在土方开挖回填时避开雨季,雨季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施工取土时采取平行作业,边开挖、边平整、边绿化,计划取土,及时还耕,及时进行景观再造;在雨水充沛地区,及时设置排水沟及截水沟,避免边坡崩塌、滑坡产生;在雨水地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及时设置临时土沉淀池拦截混砂,待路基建成后,及时将土沉淀池推平,进行绿化或还耕;对路堤边坡及时进行植草绿化;对施工临时用地,先将原表层熟土集中堆放,待施工完毕后,再将这些熟土推平,恢复原地表层。 1.5.1.2 噪声防治 当施工路段距住宅区距离小于150m时,为保证居民夜间休息,在规定时间内禁止施工;主动与施工路段附近的学校和单位协商,对施工时间进行调整或采取其他措施,尽量减小施工噪声对教学和工作的干扰;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1.5.1.3 大气污染防护 公路施工堆料场、拌和站设在空旷地区,相距200m范围内,不应有集中的居民区、学校等;沥青路面施工,沥青混凝土拌和厂设在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以外的下风向处,既方便生产,又须符合 卫生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分级中,规定的防护距离为300m),不采用开敞式、半封闭式沥青加热工艺;施工便道定时洒水降尘,运输粉状材料要加以遮盖。 1.5.1.4 水污染防治 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施工驻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粪便等集中处理,不直接排入水体;对桥梁施工机械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 公路建设设环保工作重点内容: 设计阶段:环保总体方案应在针对性勘察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路段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特点,使环保方案既经济、又可靠,并重视以下方面: 周边山区公路越岭方案应充分比较隧道与展线方案对环保的优劣。深挖高填和地质不良路段防护工程应充分考虑环保要求。 自然保护区、风景点、区应特别注重自然景观、珍稀野生动植物地带的环保措施。 设计说明应对环境保护工程作尽量详细的说明,标明敏感点。 综合考虑沿途公众对拟建公路了解程度,交通现状满意程度,对搬迁、移民的态度,对当地民俗的不利影响,对公路走向,对出行、交往的要求,对当地养、植业的影响等方面意见和建议。 施工阶段。严格控制红线内砍伐森林植被,珍稀植物宜采取移植措施。 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工程招标。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制订环保工作条款,结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环保工程项目、地点、内容、标准等实际,对不同标段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责任条款。 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环保工程施工要求,工艺设计应包含环保工作和质量控制标准。开工前应进行环保意识教育和环保工程技术交底,完善环保管理工作制度,设置环保工作专(兼)职人员,对主体工程防护区、取土场防护区、弃碴场防护区、临时用地防护区防水土流失,水环境、防扬尘土污染动态检查监控,特别是雨季防水土流失措施。 跟踪监控拌和站防空气、噪音污染,夜间施工防噪音、弃渣污染,深挖高填地段边坡防护工程施工质量。环保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与监理质量控制,制定图表,随时作好记录与签认,并与主体工程等同,由监理检验签证、计量支付。 竣工图绘制。绘制距路中线100米范围上简略地形图,标明水系、防护工程、排水系统、敏感点、居民地与公路的位置关系、土地使用现状等内容,作为施工档案资料,以备今后查证。 工程验收阶段。编制环保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和竣工图表。按规定向具备权限环保主管机构申请验收,为减少工作环节,宜与公路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同时进行、可组织环保工程检验组参与现场检验。环保工程验收后的图表资料应按规定移交存档。公路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将对环境有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如何通过科学管理、技术进步,对公路建设环保进行周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验收,加强维护,完善和提高环保质量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生态环境论文:生态环境保护与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促发展 科学发展观总结了20多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吸取了世界上其他国家在发展进程中的经验教训,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树立和落实和科学发展观,与生态环境保护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如何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是一个非常重要而紧迫的问题。 一、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科学发展观的内涵非常丰富,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可持续发展,处理好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处理好可实现“双赢’,处理不好则两败俱伤。这一关系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充足的自然资源是经济增长的基础和条件。经济增长的最终目的是富民强国,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良好的环境是高质量生活的必要条件,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有悖于促进经济增长的初衷。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反过来会制约经济的增长,甚至制约一些产业的发展,影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第二,经济增长不足或增长方式不当是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生态破坏的重要原因。一些地区毁林开荒,开山采矿,是造成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的主要原因。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方式,把环境成本外部化,不考虑资源更新的速度及生态服务价值。低成本的工业扩张,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和资源浪费、短缺的根源所在。 第三,发展经济要有可持续性。我们不仅要考虑当代人发展的需要,也要考虑子孙后展的需要,给后代人留下良好的环境条件是我们必须负起的历史责任。 第四,环境问题是发展带来的也只有通过发展才能加以解决。没有必要的经济增长、缺乏改善环境的条件和资金的支持,保护环境难以奏效。环境问题的产生和解决与经济发展阶段和技术进步程度密切相关,只有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重视环境保护问题,才能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综上所述,保护和改善环境应该是经济发展的目的之一,解决今天的环境问题不是不要发展,而是发展的目的是什么及如何发展的问题。 二、当前我县主要的环境问题及其对发展的影响 近几年来,县委、政府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大了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进展。但我县的环境保护工作尚处在起步、规范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执法难度大,这是目前环保部门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受到政府的重视程度;企业的接受能力;体制上受块块管理;法制上无强制手段,法律法规难以落实到位等限制了执法工作的进行。例如:在排污费的征收上难度很大,很难足额征收到位。有些企业经常跟执法部门讨价还价,找些种种理由推脱责任。 城区环保管理手段落后,办法不多,城市环境污染已成为群众投诉的热点。城区污染治理进程缓慢,城区环保配套工程设施不全。“两污”处理等问题已成为影响城市品位的关键,加快城区垃圾、污水处理步伐乃当务之急。餐饮油烟污染、金属切割噪声扰民等问题办法不多,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 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是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降低环境安全风险的有效手段。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较低的现状,将势必给我县环境带来污染隐患和潜在的环境风险。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解决环境问题应从经济发展入手 要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明确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我国现阶段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上是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来实现的。这不仅制约经济持续增长,也带来严重的环境问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一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经济增长必须建立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二要转变体制和机制,经济体制的转变既要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又要符合生态环境的规律,干部政绩考核不仅要考核gdp是否增长,还应考核环境质量变化的指标和环保法规执行的情况。三要制定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的经济政策包括各种资源能源节约的政策、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的鼓励政策、排污收费制度等。四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循环经济强调的原则是资源“减量化、再使用、可循环”。从国内和国际一些试点的经验看,在企业层次可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最大限度减少生产中原材料的消耗,不用或少用有毒有害的原材料,不排或少排废弃物。通过建立生态工业园或把不同企业联合起来,相互利用生产的废弃物,从而减少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同志提出的“着眼于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的要求。 做到环境信息公开,通过我县环境保护政府公开网站,公开我县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状况,公开政府在环保方面采取的措施,让人民群众了解当前我县的环境形势和政府为此做出的努力。还要依法公开企业排污行为,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 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环境保护事业涉及千家万户,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推动环保事业最强大的力量。发动群众为环保献计献策,鼓励群众对违法排污企业检举报告。支持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支持和引导环保志愿者开展的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三)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实现环境保护跨越发展 环境污染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我们不能再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化初期严重污染环境、后来再治理恢复的路子。如何走出一条新路子,实现环保跨越式发展?一靠机制、体制创新,二靠科学技术进步。今后技术进步应更加重视资源利用率的提高,这既有利于缓解资源不足,又有利于环境保护。国际上有学者提出四倍跃进的观念,即通过采用新技术,可以做到消耗一份能源或资源,创造目前四倍的经济增长。 (四)做好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企业的行为对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们将健全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其配套的制度和标准,严格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和收费制度,从机制上促进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 (五)增加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投入 政府在推进可持续发展中是起主导作用的。增加对环境保护投入是非常关键的措施。这一方面是政府实施公共财政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因为环境问题往往表现为外部的不经济性。对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来说,尽可能减少在环境方面的投入是其自发倾向。政府为维持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必须加大法制的力度,严格要求企业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政府自身也就在加大投入,起到引导促进作用。城市集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特别是国家为民族长远利益建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珍稀物种保护、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等,都需要政府的投入。除了政府增加投入外,要通过各项政策措施调动全国各方面的社会资本投入环境保护,推动污染治理的市场化、企业化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和自身环保队伍建设 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控制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新增污染;加大工业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力度。 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角度出发,着力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大部门联动执法力度,依法对县城居民反映强烈的餐饮业油烟物污染、建筑噪声扰民和扬尘等环境问题实施综合治理。 加强队伍建设,在营造“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环保政务环境上再求突破。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和行为,简化审批手段,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环境;按照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行动准则”及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加强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正、能勤政为民”的环保队伍。 生态环境论文:论自然地理学和生态环境的关系 自然地理学是研究自然地理环境各种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研究空间过程和区域差异,将一定时间或空间尺度上获得的结果推演到其他尺度,将自然地理学的研究成果应用于解决实际的资源、环境问题。在贵州的喀斯特地区,新生代喜马拉雅山构造运动塑造了陡峭且破碎的贵州喀斯特高原地貌。在这些地貌上,在社会历史的演变过程中,由于人口的压力,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贵州喀斯特地貌的生态状况均不同程度的向石漠化演变,在某些地区已经严重地威胁了人类的生存。如何使这些喀斯特生态脆弱区得到良性发展,成为了自然地理学研究的一个主要任务。 关键词:自然地理学 生态环境 石漠化 1.自然地理学概述 自然地理学研究自然地理环境的特征、结构及其地域分异规律的形成和演化,其研究的对象是地球表面的自然地理环境,包括大气对流层、水圈、生物圈和岩石圈的上部。作为一门综合学科的自然地理学具有环境科学的面貌。自然地理学的研究内容随着学科的发展越来越广泛,但主要还是研究各自然地理成分的特征、结构、成因、动态和发展规律;研究各自然地理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彼此之间的物质和能量的循环与转化的动态过程;研究自然地理环境的地域分异规律;研究各个区域的部门自然地理和综合自然地理特征,并进行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评价,为区域开发提供科学依据;研究受人类干扰、控制的人为环境的变化特点、发展趋势、存在的问题,寻求合理利用的途径和整治措施 2.自然地理环境的整体性 自然地理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包括大气、水、岩石、生物和土壤五个要素。地理环境各要素并不是孤立存在和发展的,而是作为整体的一部分发展变化着。在景观上,它们总是力求保持协调一致,与环境的总体特征相统一,这就是地理学上所说的地理环境的整体性。地理环境的整体性表现在某一要素的变化会导致其他要素甚至整个环境状态的改变。例如人类大量开采使用煤、石油、天然气等矿物燃料,导致大气中的CO2等气体增多,大气保温效应加剧,全球气温升高,气候变暖,并引起两极冰雪融化,海平面上升,淹没沿海陆地。由此可见,地理环境的整体性,使其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点。 3.贵州石漠化 石漠化是“石质荒漠化”的简称,石漠化是在喀斯特脆弱生态环境下,由于人类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而造成人地矛盾突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土地生产能力衰退或丧失,地表呈现类似荒漠景观的岩石逐渐裸露的演变过程。贵州有大面积的碳酸岩分布,又由于不断地开荒种地,破坏了原有植被,需千万年才能形成的瘠薄土层经风吹雨打迅速流失,最后地表只剩下不能种任何植物的石块。生态恶化,自然灾害频发,威胁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安全,并且影响贵州少数民族地区、贫穷地区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石山地区不但形成“山光人穷,穷山恶水”的恶性循环,且由于土壤稀薄、缺水易旱,也是造林绿化中最难啃的“硬骨头”。 3.1 石漠化的成因 贵州石漠化的产生主要是由于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叠加所导致的,但主要是以人为因素为主,也就是说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没能很好地协调岩溶地区的人地关系。 3.1.1自然因素 贵州省地处中国西南腹地、云贵高原的东部,全省地形多为山区,平均海拔高度约为1000米,西部地势较高,自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坡度较大,属中国中部地势第二级阶梯东缘部分。高原内碳酸盐岩分布广泛,深切河谷和岩溶地貌发育,造成高原表面支离破碎,地形起伏不平。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温暖湿润,降水丰沛并集中于夏季。在这种气候条件下,碳酸盐岩化学溶蚀作用强烈,形成丰富的岩溶地貌形态与洞穴系统,加速了地表水向下渗漏。地表土层含水量较少,土质疏松,一旦遭受高强度暴雨的冲刷,表层土壤极易流失,形成土地石漠化。 3.1.2人为因素 人为因素是石漠化形成的主要原因。目前贵州喀斯特岩溶地区人口密度大,为了生存和发展,石山区居住的人们不惜过度开发土地资源,形成“人增—耕进—林退—岩石出露—土壤侵蚀—石漠化”恶性循环。主要表现为: (1)陡坡开垦。喀斯特岩溶地区耕地总量少,人均占有数量低,长期以来,毁林开垦,刀耕火种,植被对土壤的固持能力减弱,土壤流失,造成大量岩石裸露,土地向石漠化方向发展。 (2)过度樵采。喀斯特岩溶地区群众生活能源相当一部分是靠薪材,随着人口的急剧增加,过度樵采更加快了植被的丧失,导致石漠化进程的加速。 (3)过度放牧。喀斯特岩溶地区农村牲畜放养,不仅毁坏林草植被,还造成土地板结,有机质流失,导致土地石漠化。 (4)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合理开采挖掘和厂矿企业产生的垃圾,所排放的有毒有害废气、废水和废物,抑制林草生长,加快碳酸盐岩侵蚀速率,加剧了石漠化扩展。 3.2 石漠化主要治理措施 石漠化是一种生态灾害,从导致石漠化的直接原因看,治理石漠化应遵循生态建设基本规律,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措施如下:(1)植被保护措施。(2)封山育林措施。(3)退耕还林措施。在保证满足农民基本口粮的基础上,优先对石漠化地区25°以上的坡耕地进行退耕还林。(4)人工造林种草措施等。 4. 结语 自然地理学对于科学发展观的树立,人地关系的协调、统筹区域发展等的普及起到独特的作用。我国的自然地理学家做了很多的工作,促进我国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的合理利用,阻止了人与环境之间关系恶化的趋势。贵州省岩溶地区自然条件特殊,土地石漠化现象严重,是自然条件和人类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自然条件是石漠化形成的主导背景因素,人类活动诱使石漠化加速发展。如何推进西南喀斯特地区国土开发和可持续发展,使贵州脆弱的生态环境朝着良性方向发展,成为了自然地理学研究一个重要任务。 生态环境论文:生态环境改善背景下发展有机农业的重要性 滥用化肥农药,农业废弃物未能得到妥善处理,使得农业污染,尤其是农业水土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并逐渐成为食品安全问题的始作俑者[1]。农业生产活动对土壤的污染,主要集中于农药、化肥和除草剂的使用、污水灌溉、施用污泥等几个方面。目前,我国每年要施用80万~100万t的化学农药,高毒农药占37.4%,其中对土壤造成污染的主要是有机磷、有机氯和含汞、砷等重金属的农药。由于施用方法和农药种类的影响,大约有50%左右的农药会进入土壤中。残留在土壤中的一部分农药,最终会通过食物链的作用,进入人体内并造成危害。长期施用化肥,则会导致农田土壤板结,使土壤中有机质含量下降,进而影响土壤中微生物种群的种类和数量。同时,由于锌、镉等重金属常与磷矿石伴生存在,极易通过磷肥的施用而被带入到土壤中,造成土壤中锌、镉等重金属的累积。另外,大量的重金属会随着污水灌溉和施用污泥而进入到土壤中。土壤中的重金属通过植物吸收后进入人体内,累积到一定程度以后会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如“骨痛病”、“水俉病”等分别是因镉、汞重金属中毒引起的[2]。资料显示我国每年因食物残留农药和化学添加剂中毒的人数超过10万[3]。生态、经济及科技界的专家学者展开了大量研究,提出了有机农业的发展模式。有机农业是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4]。 1发展有机农业的意义 1.1有机农业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恢复、保持和改善 有机农业包括所有能促进环境、社会和经济良性发展的农业生产系统。有机农业强调农业废弃物如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减少了外部物质的投入,既利用了农村的废弃物,也减轻了农村废弃物不合理利用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化肥和合成农药的生产通常均需要消耗石油、煤炭等不可再生能源,发展有机农业可以减少化肥、农药的用量和生产量,从而降低人类对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同时也减轻化肥农药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业污染。在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发展有机农业可以加快这些地区的生态治理和恢复,特别是水土流失的防治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实践表明,在常规农业生产地区开展有机农业,可以使农业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天敌数量和生物多样性也能迅速增加,农业生产环境能够有效地恢复和改善,土地、水资源、植被和动物界所受到的破坏与损害的程度将减轻。 1.2有机农业有利于食品安全和改善饮食健康 常规农业的特点是集约化程度很高,作物生长快、产量高,但农产品品质下降,而且高农药残留、高硝酸盐含量是对人类健康的最直接威胁。而有机食品质优味好,营养丰富,无污染。尤其是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不断曝光,使食品安全问题受到管理者和民众的高度重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高质量的安全食品是一种必然趋势。 1.3有机农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出口贸易受到各种绿色壁垒的严重冲击,但生产与出口的有机食品,经过专门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检查认证,可以有效地克服国外各种非关税壁垒,更容易参与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和市场竞争,而且产品价格一般比同类的常规产品高200%~300%,因此有机农业对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更加有利。 2有机农业的基本特征 2.1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 有机农业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充分发挥农业生态系统内部的自然调节机制。在有机农业生态系统中,采取的生产措施均以实现系统内养分循环,最大限度地利用系统内物质为目的,包括:利用系统内有机废弃物(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种植绿肥、选用抗性品种、合理耕作、轮作、多样化种植、采用生物和物理方法防治病虫草害技术等;有机农业通过建立合理的作物布局,满足作物自然生长的条件,创建作物健康生长的环境条件,提高系统内部的自我调控能力,以抑制害虫的暴发。 2.2采取与自然相融合的耕作方式 有机耕作不用化肥氮源来施肥,而是利用豆科作物固氮的能力来满足植物生长的需要。种植的豆科作物用作饲料,由牲畜养殖积累的圈肥回施入地,培肥土壤和植物。尽最大可能获取饲料及充分利用农家肥料来保持土壤氮肥的平衡。利用土壤生物(微生物、昆虫、蚯蚓等)使土地固有的肥力得以充分释放。植物残渣、有机肥料还田以及作物间作有助于土壤活性的增强和进一步的发展。土地通过多年轮作的饲料种植得到休养,农家牲畜的粪便被充分分解并释放出来。自我生成的土壤肥力并不依赖于代价昂贵且耗费能源生产出来的化肥,有机耕作的目的在于促进、激发并利用这种自我调节,以期能持续生产出健康的营养价值高的食品。在种植中通过用符合当地情况的方式进行轮作,适时进行土壤耕作,机械除草及使用生物防治等方法(例如种植灌木丛或保护群落生态环境)来预先避免因病害或过度的虫害对作物造成的危害。 2.3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 根据土地能承载能力确定养殖的牲畜量。通常来说牲畜承载量是每公顷一个成熟牲畜单位,因为有机生产标准只允许从外界购买少量饲料。这种松散的牲畜养殖保护环境不受太多牲畜或人类粪便的硝酸盐污染,它帮助一个农场的形成并使人们可以采取符合牲畜需要的养殖方式。以上述标准进行的牲畜养殖通常情况下只产生土地能接受的粪便量。饲料和作物的种植处于一种相互平衡且经济的关系。 2.4禁止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 基因工程是指人工将一种物种的基因转入到另一物种基因中。因基因工程不是自然发生的过程,违背了有机农业与自然秩序互相和谐的原则,且基因工程产品存在着潜在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如玉米的斑腐病病毒等,而基因工程品种对其他生物、对环境和对人身体健康造成的影响也没有科学结论。因此,有机农业坚决反对应用基因工程技术。 2.5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化学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和饲料添加剂等物质 总之,是要建立循环再生的农业生产体系,保持土壤的长期生产力;把系统内土壤、植物、动物和人类看成是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同等地加以关心和尊重;采用土地与生态环境均可以承受的方法进行耕作,按照自然规律从事农业生产。 3有机农业的环境要求 有机农业的产品质量不仅取决于生产过程,还取决于产地的环境质量,有机农业对产地环境的主要要求有: 3.1有机农业对土壤的要求 有机农业除了强调生产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外,更注重土壤的可持续生产能力,因此,这两方面也是有机农业对土壤的最基本要求。理论上能进行常规生产的田块就可进行有机生产,因为有机农业更多强调的是对农田管理过程和其对农产品生产功能的可持续支持,常规农业通过一定时间的有机操作转换即可成为有机农业,也就是要通过有机生产方法将常规系统逐渐转变为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系统,使退化的土壤生态系统得以恢复。这和绿色食品更强调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是不同的,有机农业更强调的是过程,也就是说强调的是用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方式来管理土壤和农业生产系统,使其逐步转变为健康的、安全的、可持续的生态农业系统。因为质量再好的土壤,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对有风险的物质不加以有效的控制,都可能导致土壤质量的下降。我国国家标准《有机产品第一部分:生产》(GB/T19630.1-2005)明确规定,有机生产需要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进行[5]。有机生产基地应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 3.2有机农业对灌溉水的要求 国家标准《有机产品第一部:生产》(GB/T19630.1―2005)规定有机生产基地的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应符合《灌溉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84)的规定。另外,由于水的特殊属性和人类监测与认识水平的局限,有机农业基地应避免在有废水或固体废弃物污染源(如废水排放口、污水处理池、排污渠、重金属含量高的污灌区和被污染的河流、湖泊、水库,以及冶炼废渣、化工废渣、废化学药品、废溶剂、尾矿粉、煤矸石、炉渣、粉煤灰、污泥、废油及其他工业废料、生活垃圾等)的周围进行生产。严禁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废渣、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等废弃物进人有机农业的生产用地。此外,要求有机地块与常规地块的排灌系统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以保证常规农田的水不会渗透到有机地块。 3.3有机农业对空气质量的要求 国家标准《有机产品第一部分:生产》(GB/T19630.1―2005)规定有机生产基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和《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9137)的规定。同时规定了缓冲带和栖息地;如果农场的有机生产区域有可能受到邻近的常规生产区域污染的影响,则在有机和常规生产区域之间应当设置缓冲带或物理屏障,保证有机生产地块不受污染,以防止邻近常规地块禁用物质的飘移影响。在有机生产区域周边设置天敌的栖息地,提供天敌活动、产卵和寄居的场所,提高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控制能力。和水一样,空气具有很强的移动性,各种污染物质或有风险的物质都可能随之移动一定的距离,因此,从空气传播风险的控制考虑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有机农业标准都提出了缓冲带的要求。同时从可持续生产的角度也要求有机农业有自然生物栖息的空间以供有害生物天敌的生存与发展需要,所以,标准也要求有一定的保护空间。直接与常规农田毗邻的露天食用菌栽培区必须设置大于30m的缓冲带,以避免禁用物种的影响。当然,基地周围,特别是其上风向不能有污染源,远离交通要道和居民集中的城镇是最基本的要求。 3.4有机农业对生物的要求 环境生物包括所有与人类生存环境有关的生物,在农业生产中除了目标生物(作物)外的其他生物都是环境生物,这些环境生物对农产品的生产及产品质量都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有机农业对生物也有明确的规定,最突出的相关规定是几乎所有的有机农业标准都禁止在有机农业操作中使用基因工程产品,因为其潜在的风险尚未得到确认。在种子种苗的选择方面:要求有机作物生产所用的种子和种苗必须来自通过认证的有机农业生产系统。生产性繁殖体应采用经过认证的有机种源,并可追溯性清晰。选择品种时应注意其对病虫害有较强的抵抗力;严禁使用化学物质处理种子;不使用由转基因获得的品种。有机农业强调避免农事活动对土壤或作物的污染及生态破坏,要求制订有效的农场生态保护计划,采用植树种草、秸秆覆盖、不同作物间作等方法避免土壤裸露,控制水土流失,防止土壤沙化和盐碱化;要求建立害虫天敌的栖息地和保护带,保护生物多样性。禁止毁林、毁草、开荒发展有机种植。总之,有机农业对生物或生态的要求是尽量保持其多样性,以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采取各种措施,以维持生态系统的健康。 3.5有机农业对废弃物处置的要求 有机农业对废弃物的处理处置有规范要求。比如对畜禽养殖要求充分考虑饲料生产能力、畜禽健康和对环境的影响。养殖数量不超过养殖范围的最大载畜量,要求保证畜禽粪便的储存设施有足够的容量,并得到及时处理和合理利用。对加工废弃物的净化和排放设施或储存设施应远离生产区,且不得位于生产区的上风向。排放的废弃物应达到相应的标准。目前,我国正面临着土壤农药和重金属污染、水体富营养化、大气污染、野生资源破坏、水土流失和草场退化等一系列严峻的环境问题,而有机农业恰好为环境保护和农业发展提供了一条双赢之路。积极发展有机农业是尊重自然生态规律、促进我国可持续农业发展、实现可持续农业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更重要的是,我国是农业大国,传统农业生产经验丰富,特别是在立体种植、循环农业、有机肥堆制等方面更加具有先天优势,非常适合发展有机农业。希望有机农业这一模式能够物尽其用,得到长足发展,为我国农业生产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生态环境论文:公路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摘要:人类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不论是环境污染及资源破坏,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即造成生态破坏。公路建设与使用过程中环境污染与自然资源破坏也必将对生态系统产生破坏,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关键词:公路立交;景观设计;线形;桥跨结构 我国是一个多山国家,大部分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公路建设与营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明显。所以,只有科学评价公路交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将公路交通的建设、管理与保护生态环境密切结合起来,才能使公路交通与区域环境实现可持续协调发展。 1公路交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在公路施工、运营与养护过程中,有害物质进入土中,污染地下水,导致饮用水和农业用水质量下降;由于地下水位变化和土壤遭到污染,可能使农作物减产,使用消冰雪的盐对水、土壤和农作物都有不良影响;汽车尾气和盐类有害物质影响公路沿线树木花草等植物生长,公路附近的动物容易被汽车撞伤、压死;公路选线不当,会破坏地貌、休息场所、风景名胜、文化古迹和自然保护区等。 公路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对沿线一定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通常,山区公路建设难度大,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远比平原地区大。而平原地区公路建设对人工生态系统影响明显。选线不当及施工中引起局部自然生态失调,会对沿线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公路建成营运后,沿线经济带开发引起人类活动的增加,也将成为局部地区生态环境失调的新的诱发因素。 1.1公路建设中的生态环境问题 高速公路的建设将占用耕地,拆迁房屋和其它附属设施,影响沿线生物和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高速公路延伸长达数十到数百公里,穿越不同的省、市、县,路线对现有的行政区划、城镇布局、农业用地及其排灌系统、林场及水产养殖区等,会造成分割从而影响路线两侧的生物交往及人际交往、信息传递、原料及成品的交流等社会活动。还有的会给一些文物、古迹地的保护带来不利的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 公路建设会使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发生变化,一些有特殊要求的生物和种群向偏僻地方或其他地区迁移。另外,使动物的活动区域缩小,领地被重新划分,导致种群变小和种群间的交流减少。 2)水土流失 修建公路需取土填筑路堤,开挖山丘形成路堑,必将破坏原有植被,干扰动物栖息环境,破坏土体的自然平衡,引起边坡失稳、水土流失。在施工期取土、弃土场及暴露的工作面成为水土流失的主要发生源,山区坡面弃土可带来长时间的水土流失,给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1)路基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通常情况下,公路路其工程特别是高速公路路基较高,土方量较大,施工期间路堑的开挖、路基的填方对地表的扰动较大,路线两侧局部范围已有的植被易遭到破坏,土壤疏松,这种微地貌的改变,对降雨集中季节在雨水的冲刷作用下,不可避免地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水土流失。另外,路基的取土、弃土,施工前临时占地,使路线所经过地区耕地及植被面积减少,路线两侧 20~30m 范围天然植被破坏,对农业生产发展有不利影响。施工期临时用地由于施工机械的碾压、人员的踩踏,使土壤结构发生改变,耕地复耕后一定时期内肥沃度难以恢复,影响作物生长,非耕地植被的自我恢复能力减弱。 (2)桥隧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由于桥梁的修建,使河床过水断面受到压缩形成桥前局部壅水,水流速度减缓,泥沙下沉。桥下水流速度加快,造成局部冲刷。此外,施工期间基坑开挖、筑岛钻孔、打桩,使河床受到扰动,泥沙上浮以及泥浆废碴排放,致使下游局部河段水质变差。 隧道的修建虽对洞身所处地段扰动不大,但隧道进出口两端,仰坡面的开挖使天然的植被破坏,对局部山体的稳定不利,另外,隧道废碴若处置不当,碴土可能随汛期暴雨流失,淤塞沟渠、河道,破坏良田等。 4)环境污染 公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振动及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必将污染大气、土壤、水体及周围环境。特别是一些穿越居民稠密区和生态敏感区域的高速公路的路段,施工中由于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每日产生的噪声、振动、废气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对大气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所产生的扬尘,沥青路面施工过程中沥青所散发出来的气味等,尤其是碎石加工厂石料的破碎过程,粉尘很大,对周围环境影响大;同时,沥青混合料拌和场的拌和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粉尘也较大,近年来采用除尘设备,达到一定效果,但仍然不能根本解决。 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是由于施工机械如打桩机、钻孔机、挖掘机、推土机、平地机、稳定土拌和机、路面材料拌和机、压路机及各种运输车辆等所产生。这些机械的噪声源强,一般为 80~100dB(A)。对施工人员影响较为严重,尤其是直接操作人员,另外对500m以内的区域有一定的影响。 1.2社会生态环境问题 公路改善的目的,一般是通过较低的运输费,能较方便地到达市场、工作地点、购物处及诸如健康和教育设施而给周围社会带来效益。在一些主干公路和高速公路项目中,利益者往往主要是长途运输,而当地的效益可能极小。然后,公路建设与公路改建项目总会改变一些公路周围社区或社会环境、影响生活方式、行程方式、社会和经济活动等多个方面。 当公路或其它基础设施截断已有的公路时,就产生了社区隔离现象。在新建的高等级公路和高速公路,设计车速较快,又进行了出入口控制和隔离措施,当地出行的路线加长,直接影响企业业务、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产生极大的影响。连接线的修建可解决公路与社区之间的冲突,减少交通对社区的影响,有时也会给当 地商业业务带来繁荣,同时社区也会担心由于交通分流而损失业务,有时社区活动就会朝连接线迁移,潜在地改变了现有土地的使用方式。公路建设项目也可能引起地方公路网络上车流量的变化,如果地方交通增加会产生公害。当农田被一条新建公路而分割时,农业活动也会受到影响,可能干扰现有的耕种方式以及田块之间的连接。同时旅游业也会因公路建设受到影响,公路交通改善,交通方便与快速会对旅游业有利;而如果管理不当,旅游点商业活动增加,会影响旅游的吸引力。 当比较孤立的社区与外部世界的接触联系日益增加时,会产生“文化振荡”,对当地居民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由于公路建设,加强了当地与外界的联系,开放程度加大,当地让其它人来开发与居住,从而扰乱了人类与土地之间的脆弱的生态平衡,更重要的是人口迁移与当地人口的减少。对于大部分当地居民来说,土地是其本身、其生活方式和其生计中一个珍贵和不可摆脱的部分;确实植物与动物都基本上被认为是受尊重的生命,是自然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而公路建设太容易破坏这种平衡了;新建公路使得当地与外界联系加强,外界人员有的会占有土地种田,有的开发诸如矿藏、森林或野生生物等其它资源;对现有资源的日益增加的竞争,尤其是当居住者引进一种生态上不合适而又未被证实的生产系统时,将可使当地人口处于不利地位。同时,新居民以及公路施工人员往往会带来严重的健康与社会问题,包括疾病、生活习性、就业压力等,这些将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并易使其受到伤害;当地公路交通改善而提高了其土地价值,将赶走一些低收的租户和住户,公路建设会损害当地一些人的利益。 公路建设必然造成住宅、地产、企业及其它生产资源的被征用,必将引起社会干扰及使受影响的居民遭受损失。征地影响不仅仅是经济方面的,而且还是社会和心理方面的;经济影响包括房屋或一个企业的损失、业务收入的暂时或永久性损失,这些都是可以估计和作价的,但是,对这些损失的具体计价却往往是一个相当困难和持久的过程;社会和心理费用更加复杂,有时更加具有破坏性,社区或村庄被分割和破坏,居民之间的交往也因公路的分割而减少,甚至失去联系,商业也会因此而发生变化,这类问题往往在居民个人的身体健康问题上及不同程度的心理压抑中表现出来。 公路建设对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主要是主体工程占用和分隔土地,移民拆迁;路堑的开挖,路堤的填筑对地形、地貌的植被的破坏,以及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和水系的影响等。 2公路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所称的生态环境是指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 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生物及其栖息地等。 公路应绕避生态环境中所列的保护对象。公路对生态环境中的保护对象产生干扰时,应结合受保护对象的特性提出保护方案,将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的限度。有条件时,宜进行环境补偿。 2.1生物及其栖境的保护 公路中心线距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边缘宜不小于100m 。当公路必须进入自然保护区时,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路通过林地时,应严格控制林木的砍伐数量,严禁砍伐公路用地范围之外不影响视线的林木。公路用地范围内,应按绿化设计要求进行栽植。有条件时,填方边坡的植被覆盖率在秦岭、淮河以南地区应达到 70以上;秦岭、淮河以北地区应达到50以上。 公路经过草原时,应注意保护草原植被。取、弃土场地应选择在牧草生长差的地方。公路进入法定保护的湿地时,工程方案应避免造成生态环境的重大改变。施工废料应弃于湿地之外。 在有国家级保护的野生动物出没路段,应设置预告、禁止鸣笛等标志,并为动物横向过路设置兽道。 2.2、水资源、自然水流形态的保护 应调查和搜集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 范围内的地表水资源分布、容量以及水体的主要功能。路面径流不得直接排入饮用水体和养殖水体。不得占用居民集中地区的饮用水体;当路基边缘距饮用水体小于 100m、距养殖水体小于20m 时,应采取绿化带或者其它隔离防护措施。公路在湖泊、水库等地表径流汇水区通过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公路对地表径流的阻隔。公路经过瀑布上游、温泉区等特殊水体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确定避让距离。在作饮用水的地下水水源保护区设置的排、渗水构造物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时,应采取措施隔离地表污水。应注意保护自然水流形态,做到不淤、不堵、不留工程隐患。跨越溪、河、沟的桥涵的过水断面,应保证泄洪能力。公路跨越山谷时,应根据山谷宽、深及汇水面积等选择通过方式,有条件时宜优先采用桥梁跨越。工程废方弃置应作出设计,避免阻塞河道水流或造成水土流失。 2.3水土保持 应充分调查沿线的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气候条件、植被种类及覆盖率、水土流失现状等,综合采用生物防护和工程防护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在山区公路地质病害地段,当采取生物防护措施进行水土保持时,应考虑当地区域水土保持规划。山区、丘陵区公路应尽可能与原有地形、地貌相配合,减少开挖面、开挖量,注意填挖平衡。弃土场应做好排水防护设计,以避免成为新的水土流失源。取土点宜选择荒山、荒地。暴雨强度较大、岩体风化严重、节理发育的石质挖方边坡或松散碎(砾)石土填挖方边坡地段,宜采用植物与工程综合防护措施。做好公路综合排水设计,应充分利用地形和天然水系将路界范围内地表径流引入自然沟中。各种排水沟渠的水流不应直接排放到水源、农田、园林等地。应注重高速公路绿化设计,选用适合当地生长的花草、灌木、乔木等植物,对路堤边坡、弃土等进行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3公路交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中指出,生物多样性是指所有来源的形形色色生物体。这些来源除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外,还包括物种内部、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具体讲,生物多样性包括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生物种的多样性和生物遗传的多样性三个层次的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一般有三种方式,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离体保护。 3.1公路交通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公路建设和营运对地区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往往是永久性的。路基、路面、采石取土区、工程施工区以及永久性建筑等,可能在不同路段对森林、草地、湿地、荒漠等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程度的破坏。公路建设和营运还会干扰沿线野生动物的正常活动,有可能对某些珍稀濒危动植物产生一定的伤害。另外,不合理的公路布局,有可能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路建设和营运必须重视保护生物多样性,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消除和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 3.2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主要措施 公路建设和营运,必须遵守国家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有关法规。 1)实行环境影响评价 《野生动物保护法》指出,“建设项目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建设项目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对此作出评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明确保护措施,并经 主管部门审批。2)保护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条例》还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3)合理选线 公路选线,通常应避开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集中分布区、重要自然遗迹分布区、具有旅游价值的自然景观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等地区。 4)采取保护措施 如果公路必须通过上述特殊区域时,应建有效的保护设施,如保护网栏、兽类通道及桥涵等。严格管理措施,如限制车辆运行速度,限制噪声,减少尾气污染等。必要时,可以对某些受直接影响的珍稀濒危植物迁地保护。 4结语 人类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不论是环境污染及资源破坏,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即造成生态破坏。生物资源破坏将直接影响自然生态系统的主体—生物,从而影响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环境污染将通过降低生物的生存环境质量而使生态系统遭受冲击。公路建设与使用过程中环境污染与自然资源破坏也必将对生态系统产生破坏,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生态环境论文:分析农村能源与生态环境问题 一、农村能源 农村能源(rural energy),指农村地区的能源供应与消费,涉及农村地区工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多个方面。农村能源的开发是指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就近开发利用的能源,在中国有薪柴、作物秸秆、人畜粪便、小水电、小窑煤、太阳能、风能和地热能等,多属于可再生能源。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能源的利用还包括国家供应给农村地区的煤炭、燃料油、电力等商品能源。因此,农村能源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是合理开发农村当地各种能量资源,研究农村各种能量资源在输入、转换、分配、最终消费过程中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等问题,以提高能量利用效率,缓解能源供需矛盾,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农村能源分类 1.生物质能:直接或间接由绿色植物经光合作用生成的生物物质和其他有机质,可直接当作燃料或转换成气态或液态燃料的载能体。一般指薪柴、秸秆、人畜粪便等。 2.水能:利用水力发电。 3.矿物质能:主要指煤和煤矸石。煤矸石是指煤矿中开采出的低热值的矸石,其热值为3.3~12.5兆焦/千克。可以直接燃烧或加工成型坯等燃烧利用。 4.太阳能:广义的太阳能包括直接射到地球上的太阳辐射能和因太阳辐射同地球大气层及地球表面相互作用而产生的风能、潮汐能等,也包括通过光合作用形成的生物质能等。现在世界各国都在研究如何利用太阳的光、热问题。 5.风能:由于地球表面吸收太阳辐射能的能力不同,造成各处温度和气压的差别,促使空气流动。这种流动空气产生的动能即风能。可用于风帆助航、风力提水、农副产品加工、风力发电、风力致热等。 6.地热能:地球内部包含的热能,或由于地下物质的摩擦、挤压而放热;或由于地球内部某些物质发生化学变化而放热。从地表向下,地球内部的温度随着深度的增加而不断增高。火山爆发、地震和温泉都是地热能的表现形式。据估计,地球内部每小时放出的热量约相当于燃烧6000万吨优质煤。中国已有20多个省(自治区)开展了利用地热能的工作,一般用于温室、育秧、育种、孵化鸡、养鱼等。西藏羊八井、湖南灰汤、辽宁熊岳等地建设地热电站。世界各国对地热能的开发利用也较重视,主要是将地下天然蒸汽和热水用于生产和生活。由于有关设施的一次投资较高,地热能利用受到一定的限制。潮汐能由月亮和太阳引潮力的作用,使海洋中的海水作周期性的涨落运动,由潮汐涨落所产生的位能和动能称为潮汐能。中国潮汐能资源估计约1.1亿千瓦,主要用作水磨、水车、农副产品机械的动力和发电。 三、农村生态环境问题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人口的快速增长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综合开发规模和乡镇工业对资源的利用强度日益扩大,使我国农村本来就已经短缺的资源和脆弱的生态环境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中国的区域和人口重点在农村,农村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不从根本上扭转,将不仅严重影响和制约农业稳产增收、农民脱贫致富和农村现代化进程,使“三农问题”变成越来越难解的症结所在,而且也将直接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乎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而且也成为我国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持工作的重中之重。 四、农村能源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农村能源是农村赖以生存和发展最重要的一种资源,是农民生活改善的物资基础。然而在农村能源开发和利用的生命周期过程中,从能源资源到能源的最终消费,各阶段都会对环境造成压力,引起局部的、区域性的、乃至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对农村的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导致农村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五、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农村使用薪柴和秸秆等生物质能做炊事和供热燃料的传统利用方式引起的空气污染,对人们的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2.小水电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农村的小水电一般都是利用修建的小水库进行发电,由于水库中的生物质腐烂而产生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到生物圈造成空气环境的污染。 3.矿物质能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煤炭在开采过程中会造成矿山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包括对地表的破坏、引起岩石的移动、矿井酸性水的排放、煤矸石堆积、煤层甲烷排放等。煤炭消费过程中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尘和汞等污染物,是造成大气污染和酸雨的主要原因。煤炭消费过程中也排放温室气体造成环境问题。 4.太阳能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主要是占用土地,另外制造光伏电池需要的高纯度硅,属能源密集产品,本身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含镉光伏电池的有毒物质排放虽在安全范围内,但公众仍担心对健康有危害。 5.风能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风能开发中,风机会产生噪声和电池干扰。 6.地热能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主要是地热水直接排放造成地表水热污染:含有害元素或盐分较高的地热水污染水源和土壤;地热水中的CO2和H2S等有害气体排放到大气中;地表水超采造成地面沉陷等。 六、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 1.农村生态植被严重破坏 1)森林资源的破坏:乱砍滥伐、毁林种粮、森林火灾等,全国每年减少森林资源约1亿m3。 2)草原退化现象十分严重 目前已有0.87亿公顷退化,占我国草原总面积的五分之一,且每年仍以133万公顷的速度继续退化。 生态植被破坏的后果:使农业生产失去生态屏障,是导致水土流失、荒漠化、虫灾、洪灾等自然灾害频发的重要原因。 2.农村水环境的污染 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造成的水污染。 乡镇工业和生活污水的排放。 生活垃圾造成的水污染。 3.农村土壤环境的污染 1)一方面,我国是耕地资源极其匮乏的国家,近年来耕地面积又在不断减小,并已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 另一方面,我国的土壤污染问题仍在不断恶化,不少农田土壤层有害元素含量超标、板结硬化。 2)目前,我国酸雨面积已占国土面积的40%以上,我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2000万公顷,约占总耕地面积的五分之一;工业“三废”污染耕地1000万km2,污水灌溉的农田面积已达330多万km 2,而且污染趋势仍在加重。 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t,另外被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多达1200万t,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 4.农村固体废弃物的污染 1)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等排放量日益增大。据统计,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日排放量为2320.5万t,其中总氮日排放量约为283.1t,总磷约为56.6t。大多数村镇没有无害化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被随意抛弃在河塘或低洼地,不仅影响卫生,而且造成河流淤积,污染水体。大量的秸秆被焚烧或抛弃于河湖沟渠或道路两侧,浪费了大量资源,污染大气和水体。 2)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危害:占用大量土地,污染空气,污染水源,污染土壤。未收集和未处理的垃圾还会滋生传播疾病的害虫,如苍蝇、蚊子、蟑螂和老鼠等。 3)粪便及秸秆引起的污染即内源性污染的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水源污染导致5亿农民的饮水不符合卫生标准,鱼塘、农田污染事件不断发生;大气污染导致酸雨面积不断增加,全国酸雨面积已经超过国土面积的29%;工业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共同污染着水源、污染着农田。化肥、农药使用量的不断增加,形成了农村新的污染物,造成土壤板结、有机质含量减少、土地质量下降,农产品品质低劣,市场竞争能力差;农膜的大量使用,所带来的“白色”污染,使农田土壤结构破坏、养分减少、地力下降。 5.农村大气环境的污染 1)农村家庭使用柴草和含硫量高的低质煤作为生活燃料,且农家炤房的排烟设计很差。 2)乡镇工业废气和工业粉尘排放量均占我国工业排放总量的近一半。 3)拖拉机、三轮摩托、二轮摩托等机动车辆尾气废气大量排放。 4)乡镇和村间道路的路况差,灰尘漫天飞扬。 七、农村能源建设与改善生态环境的关系 1、实行节能优先的政策,通过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推广,达到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目标。农村节能炉、节能灶等节能产品的使用,每年可节约大量的原煤和薪柴,也就减少了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其它有害气体的排放,节约薪柴也就等于封山育林,对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2、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替代污染物排放量大的矿化能源,减少大气和水环境的污染源。太阳能热水器的应用,减少了农村利用煤碳烧水对大气的污染,太阳能是清洁、高效、无污染的能源,使用沼气作炊事燃料,不仅清洁卫生,而且农户人畜禽粪便污水得到处理,净化了环境,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源,有利于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 3、沼气的综合利用技术,促进农业废弃物多层次循环利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推动无污染、无公害、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 4、利用厌氧生物净化技术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有利于加快农村水污染的治理,保护农村河水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论文:农村生态环境的民事合同治理 【摘要】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具有区别于城市生态环境问题的显着特点,其治理不能完全照搬城市生态环境模式。具有市场治理性质的民事合同治理不仅能够适应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自身特点,而且可以有效地弥补政府治理和民间环保组织治理的不足,形成政府、社会和市场共治的善治模式。农村生态环境的民事合同治理的有效运转需要建立良好的内外合同关系。立法上需要确立民事合同最低限度的生态环境目的、扩大自然资源权利的市场化配置、明确所有权义务的生态延伸、建立合同生态环境监管、扩大民事合同相关主体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民事合同治理。 【正文】 一、从城乡比较的角度看农村生态环境问题 继城市生态环境问题之后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再次引起人们广泛忧虑。近年来农村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以年均29%的速度递增,成为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经济,制约社会,涉及政治的重大问题。[1]由于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晚发于城市生态环境问题,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的历史上存在偏差,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农村环保设施几乎为零,城市环境的改善甚至是以牺牲农村环境为代价。[2]不仅如此,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也习惯于依赖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经验而很少采取能反映自身特点的治理措施。因此,本文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逻辑起点建立在讨论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自身特点之上。 我国农村范围广阔,汇聚了水、土地、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等绝大部分自然资源。近年来,随着城镇化飞速发展,污染产业向农村转移以及受农业生产长期破坏的影响,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有加剧的趋势。据2000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和2007年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森林资源存在总量不足、质量不高、过度采伐等问题;天然草原面积3.93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41%,但有90%的天然草原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而退化、沙化草原是中国主要的沙尘源;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7.08%;耕地质量退化趋势加重,退化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40%以上;农村环境污染严重,农村面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双重威胁。和城市相比,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不仅表现为土壤、水和大气污染,而且还强烈地体现为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数量和质量下降,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生态环境整体质量下降。自然资源因素不仅是农村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重要原因(自然资源的不当利用)也是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体现(自然资源数量和质量下降)。具体而言,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具有以下显着特点:一是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区域广,地区差异大。农村生态环境在整个生态环境中占有重要地位,其破坏对整个生态系统具有整体性和全局性影响。二是与农村工业比重低、农业家庭经营方式的现状相适应,农村环境污染源小、数量多、分布广,农业生产活动是造成农村生态环境破坏的主要原因,其中由于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造成的面源污染比重较大,且有不断上升趋势。三是农村生产生活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高,农村生态环境破坏常常发生在自然资源利用中,如农业生产活动对土壤污染和土地退化、盐碱化的影响;过度放牧造成草原荒漠化;滥砍滥伐对森林的破坏;过度狩猎造成野生动物种群下降等等。四是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与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农村贫困密切相关。农民为了维持自己的生活往往不得不去破坏环境。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上述特点表明,其治理除了借鉴以工业污染防治主要体系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经验之外,尤其需要重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广、散,农村生产活动特点和自然资源在生态环境问题中的地位。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分析民事合同治理的现实基础。 二、民事合同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的现实歧向 在环境治理中,合同很早就得到了运用,如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就创设了“横滨方式之公害防止协定”。如今,行政合同在生态环境管理中被广泛运用。近年来我国学者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又提出了环境合同和环境民事合同。根据学者界定,环境合同是指“国家与个人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就环境资源使用权的确立和转移达成的协议”,[4]环境合同概念的提出对于探索环境法上的合同具有重要意义。有疑问的是,环境合同将“国家与私人之间的环境分配合同”与“私人与个体之间的环境消费合同”[5]都纳入环境合同范畴,如何协调现行具有环境内容的行政许可合同与民事合同之间性质和法律适用上的冲突?且“国家意志在环境合同中处于基础性地位”[6]是否能够涵摄环境合同中“私人与个体之间的环境消费合同”也不无疑问。环境民事合同顾名思义就是以环境资源利用保护为目的的民事合同。在张炳淳先生看来,环境民事合同“应用了合同的外观形式,将环境资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及污染损害赔偿等事项通过合同加以约定,以确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7]环境民事合同的提法仍然面临合同目的、性质和法律适用等问题。以张文例举的发电厂与二氧化硫回收单位签订的二氧化硫回收合同为例,该合同的缔结并不一定是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完全可能是经济人以追求自身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结果。该回收合同亦属于民法上的一般民事合同而适用民法调整。因此,至少就目前而言,环境合同和环境民事合同的提法有待进一步论证而难以在生态环境治理上与环境行政相提并论。正是基于此,本文将农村生态环境合同治理的探索转向一般民事合同。 (一)民事合同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的重要地位 从造成农村生态环境的原因来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是主要的原因。农村是自然资源的主要分布场所,农村生产生活对自然资源有很高的依赖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具有负外部性,如自然资源的破坏和浪费、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等。因此,自然资源的直接或间接利用是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规范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基本出发点。我国实行的是自然资源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在自然资源二元公有制框架下,自然资源的利用往往是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的利用。《行政许可法》(2003)第十二条将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作为可以设定 行政许可的事项。但是对于行政许可后是否需要缔结合同以及合同的性质并未做出统一规定。理论上存在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之争。笔者拟从国家的双重身份的角度进行分析。国家在自然资源的初次分配中具有双重身份即所有者和管理者,国家基于管理者身份体现在对有限自然资源享有的行政许可以及事后监督上,而国家参与有限自然资源许可合同缔结是其所有权者身份的体现,由此形成的合同属于民事合同。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也将土地、林业、渔业、牧业承包合同纠纷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等都列为民事纠纷。自然资源转包、转让、出租等合同的民事性质自不待言。自然资源民事合同是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利取得的重要途径,生态环境源头控制目标要求我们在可能危及生态环境的合同缔结时就应当着手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因此自然资源民事合同在农村生态环境源头控制中具有重要作用。自然资源民事合同而不是合同缔结后第三方观察到的单方行为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逻辑起点。欲从自然资源配置和利用角度进行规范以从源头上控制自然资源利用不当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合同的绿化是必不可少的。对自然资源配置和利用民事合同的绿化和监管就形成了民事合同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基础。非因自然资源的直接利用产生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如农村某些工业污染、居民生活污染和外来生物入侵等,民事合同仍然是其权利的取得、行使和让渡的最重要的形式,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同样可以建立在诸如此类的民事合同之上。 (二)民事合同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不当缺失 基于生态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各国均采取政府主导的治理模式,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也概莫例外。从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以来,经过三十年的发展,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已基本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基本法,环境污染防治法和自然资源单行法为主干,以及大量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构成的政府主导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法律制度内涵其中。这些法律制度规定政府在包括农村在内的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地位、职责、基本制度等,确立了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主导地位。如《宪法》(2004)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环境保护法》(1989)第七条规定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分工合作。不过,政府在农村生态环境法制建设上也存在城市化倾向。现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虽然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也有所涉及,但立法是以城市污染防治为中心,对农村污染严重的化肥农药污染、农用塑料薄膜污染、养殖业污染以及自然资源的过度利用等缺乏具体规定。除了政府主导的行政命令环保监管模式外,民间环保组织是另外一类引人注目的监管模式。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民间环保组织先后在西方一些国家建立起来,如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地球之友、绿色和平组织等。我国从1978年成立第一个官办民间组织环境科学协会以来至2005年底,共有各类民间环保民间组织2768家,从业人员公有22.4万人。[8]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民间环保组织扶贫解困,推动发展绿色经济等也做出了一些有益工作。然而,作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模式重要内容的民事合同治理尚未建立。 民事合同治理的立法基础是现行法律关于市场主体的生态环境保护义务规定。《宪法》(2004)第九条《环境保护法》(1989)第六条《水污染防治法》(2008)第十条等都对市场主体的生态环境保护做出了相应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具有宣示性。在迈向可操作性方面,《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在这方面做出了创造性的尝试。 《农村土地承包法》在总则、基本权利义务和合同内容三个方面对土地资源保护的市场化做了规定。在总则方面,该法第八条确立了“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原则,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关系各方当事人行为准则;在基本权利义务方面,该法第十三条赋予了发包方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以及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权利”,以及第十四条规定了承包方“维持土地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义务;在合同内容方面,《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承包合同必备条款进行了罗列,将土地资源保护内容纳入土地承包合同必备条款。《农村土地承包法》既从立法上规范了土地承包关系当事人保护土地资源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通过合同必备条款使土地资源保护的国家意志进入到民事合同,从而使农村土地资源保护从单纯的政府职责通过合同形式进入到农村土地资源利用市场主体。遗憾的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资源利用主体的生态环境保护权利义务的设定止步于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没有延伸到土地流转关系。不过笔者在各地政府网上公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都设计了有关土地资源保护的具体内容,如都规定了流出方有权监督流入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损害土地资源;流入方有义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因此,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权取得的两种主要方式——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流转合同都对合同当事人保护土地资源的权利义务作了规定。值得一提的是,现存的土地承包关系大多是1998年底二轮土地承包的延续,当时《农村土地承包法》尚未出台,原有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很少直接约定当事人双方土地资源保护权利义务。 《农村土地承包法》将此前一些法律文本中“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宣示性规定具体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关系当事人因而使市场主体的生态环境保护权利义务具有操作性,推动了农村生态环境市场治理。然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上述贡献并未建立起民事合同治理模式。首先,该法没有将土地承包合同置于生态环境治理高度。该法的立法目的在于维护农民利益和稳定,赋予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有关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对土地资源保护权利义务规定没有上升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高度进行设计。如在民事合同的监管上,该法仍以维护其立法目的将农业部门作为唯一的民事合同监督机关,没有将环保部门纳入民事合同监管机构,更没有明确环保部门具体的民事合同监管责任。农业部于2005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也没有以一贯之地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当事人的生态环境保护权利义务有所涉及。其次,《农村土地承包法》也没有建立民事合同生态环境治理的基本制度。除了民事合同当事人生态环境保护权利义务外,民事合同的生态环境监管机构和职责,民事合同的生态环境违约责任、救济方式等农村生态环境民事合同治理的主要制度尚未建立。因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法》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生态环境规范尚未自觉地上升到民事合同生态环境治理,以民事合同为主要市场手段的农村生态环境市场治理模式尚未建立起来。 三、农村生态环境民事合同治理的理论来源 (一)多中心治理理论:民事合 同在治理上的理论来源 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政府主导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但如前所述,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上存在城市偏向,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关注不够。不仅如此,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做出有损农村生态环境的行为。如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解决就业,接受甚至鼓励污染产业向相对贫穷的农村转移,甚至在媒体上打出“欢迎小冶炼企业进行异地投资”的广告。[9]抛开实践层面政府治理在农村生态环境历史和现实中的种种不足,就理论层面而言,政府主导并不能解决农村生态环境全部问题,政府治理也存在政府失灵等局限性。特别是在农村生态环境领域,要对广泛而分散的农村生态环境进行政府治理,将面临成本高、效率低甚至治理缺位。根据《环境保护法》(1989)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等是我国基层环保部门,负责对农村在内的生态环境进行监管,乡镇一级尚无相关职能部门。对地域辽阔、生态环境复杂、污染源分散的农村而言,县级生态环境保护政府职能部门往往存在信息、成本、人员等方面限制而鞭长莫及。小政府是国家治理的世界趋势,政府不可能为了应对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而建立起足够庞大的行政机构来满足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需求。而且,我国农村实行的是村民自治,在乡镇一级建立庞大的行政机构也符合未来扩大基层自治的趋势。因此,政府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一方面需要强化同时也应看到其局限性,以寻找其它治理模式以弥补政府的不足。 而民间环保组织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尚局限于个别典型事例。从1978年成立第一个官办民间组织环境科学协会至今虽然已有三十余年的历史,但我国民间环保组织尚处于发展阶段,其自身生存尚存在法律、资金、人员等方面的障碍,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民间环保组织扶贫解困,推动发展绿色经济等也做出了一些有益工作。然而其对生态环境的治理作用主要反映在个别典型事例上,在对立法和政策的影响以及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普遍性问题上作用还相当有限。 发端于上个世纪末期,以善治为目标取代官僚统制理论的“多中心治理”理论为化解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二元治理困境提供了理论支持。该理论认为,现代公共事务治理不是政府的专利,不是只有政府一个公共权力中心而是多中心的,非政府组织、非盈利组织,公民自组织等第三部门和私营机构也应承担起公共治理的责任,从而建立政府、社会和市场共治的治理结构。“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10]我国目前只初步建立起了政府主导和民间环保组织参与的二元治理结构,作为市场治理的重要形式的民事合同尚未建立。因此民事合同的生态环境治理值得关注。如果说政府治理在制度供给、财政支持和技术研发方面等领域具有积极作用,民间环保组织能够从外部对政府治理和市场主体行为进行监管的话,那么民事合同治理则能弥补前述两者的不足,从农村生态环境破坏的源头入手,具有低成本、广覆盖、直接等优势。 (二)生态环境义务:民事合同生态环境治理的基石 作为私法意义上的民事合同,合同的私人目的决定了合同主体义务的私性特征。然而,自人类进入到现代社会以来,包括民事合同在内的整个私法出现了社会化演变,合同的私人目的中也洒入了几缕社会公共利益,民事合同也逐渐被公共事务治理所重视。其实,在民事合同的社会治理方面,有学者早就指出“中国当代农村的承包合同并不仅是民事法律意义上的租佃契约,它实质上还是一种治理方式,并体现着一种总体治理模式的转型。”[11]随着生态环境问题成为我们这个时代人类面临的重大生存问题,民事合同的私人目的再次面临生态环境利益的渗透,所有权负有义务的生态延伸是这一事件的重要起点。 《法国民法典》是绝对所有权当之无愧的代表,它在第544条规定:“所有权是指,以完全绝对的方式,享有与处分物的权利,但法律或条例禁止的使用除外”。“一般认为,《拿破仑法典》(与法国革命的反封建性质十分融洽)所推行的与以往的决裂之一是财产权和民事责任的分立。”[12]并由此引起公私法的进一步分离:法国分配绝对财产归私法,限制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背离归公法。然而“财产权并不必然是自私自利和责任无涉的。确切地说,财产权刺激了个体的企业家精神,但并不排除业主的义务。”[13]《法国民法典》的绝对所有权观念在近代民法向现代民法的转型中遭到了抛弃。这次首先站出来的是德国《魏玛宪法》(1919)。该法第153条规定:“所有权负有义务,其行使应有益于公共福利。”这是所有权在私法王国获得独立性以来第一次调整。其背景是绝对所有权在个人与社会关系在社会中面临紧张关系,最终使各国确立了所有权应受到社会利益限制的观念。在人类生态环境面临严峻挑战,人与自然关系处于空前紧张的时候,社会利益已经不能完全涵盖人类的生态环境利益,因此所有权负有义务面临再次第二次调整。对于财产权与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制度经济学者环境伦理学者走在了法学的前面。私有财产权应受到生态环境利益限制对于他们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国家必须被允许来准许河限制私有财产权,以保障一定的公共物品。更家清洁的水和空气,以及环境质量的许多其他方面就是这样的利益。”[14]后来,法学者也承认,“显然,我们的财产权概念正在发生变化。而这些变化都充分反映了从过去狭隘的机械——原子论模式向意识到自然存在有机因素的思想转变,同时反映了历史的进化让人类达成共识:享有土地本身就意味着对社会与自然承担义务,这种义务即使没有相应的补偿也可以强制执行。”[15]于是所有权所负之义务便延伸到生态环境利益。正如所有权的第一次调整一样,所有权的第二次调整也逐渐从所有权向他物权发展而延伸到整个物权体系,并最终使物权都受到了生态环境利益的限制。自然资源是农村生态环境源头控制的重要领域。笔者认为,基于自然资源的环境要素属性,自然资源物权对物上利益的不完全概括是自然资源所有权负有生态环境义务的一个新的解释。传统民法将自然资源如土地、水、森林等视为具有经济价值的普通之物,自然资源物权人行使权利的目的就是实现自然资源上的经济利益。然而自然资源作为生态环境要素所具有的生态环境利益被排斥在自然资源权利理论之外,被置于公共领域交由政府管制。于是造成了自然资源上的私权与公权,政府与权利人,权利人的个人利益与生态环境利益之间的内在冲突,政府竭力治理生态环境而生态环境却在私权神圣的笼罩下日渐恶化。因此,必须在自然资源物权理论中留有生态环境的一席之地,以消解上述内在矛盾。一个成功的经验就是使自然资源物权负有生态环境义务。 权利是可交易的。物权交易使物权上的生态环境保护义务从静态运动动态的民事合同领域。所有权上的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经由一个个民事合同缔结在不同的物权主体之间进行权利义务配置,实现分散市场主体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从而为通过民事合同的生态环境治理奠定现实基础。这必然会对民事合同的基本理论带来冲击。其中最为明显的是民事合同的目的和合同自由理论。当合同的一方向对方转让负载了生态环境义务的权利的时候,一方面受让方获得的权利自然也就内涵了生态环境义务,另一方面转让方保留了监督受让方履行生态环境义务的权利和义务。生态环境的公共性表明,上述民事合同传统意义上纯粹的私人目的中已经加入生态环境公共目的。无论 是权利的转让方还是受让方(很多时候双方的身份是互换的)受个人利益最大化驱动不一定愿意接受上述生态环境义务的约束,于是合同自由便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其实,合同自由受公共利益限制并非始自生态环境危机之今日,阿狄亚1980年以来合同自由复兴是就指出,“所有私有合同必须符合公众利益只因为他们符合当事人利益。”[16]当然,无论是所有权所负之生态环境义务还是合同的生态环境目的,都不能动摇私法自治,使其本质属性发生根本变化。梅斯特梅克尔在1968年的提醒用在这里也是恰当的,那就是私法自治“绝对不能降至社会功能”。 如果不是局限于财产权视角的话,我们也可以从环境法上的预防原则来证成民事合同生态环境义务。在总结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整治”的惨重代价的基础上,环境法理论提出了预防原则。该原则指出,在实施可能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时,应当预先采取预测、分析和防范措施以避免损害生态环境。环境预防原则实际上是对行为人苛加了“预防”义务,使行为人的权利内涵了生态环境保护义务。但遗憾的是其思想没有能够冲破部门法围栏从环境法进入到民法从而影响物权和合同领域。 民事合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的证成,为本文讨论的农村生态环境民事合同治理搭建了一个基本的分析框架。一方面它使民事合同最低限度的生态环境保护目的在私法领域令人信服;另一方面它使生态环境保护权利义务在民事合同主体之间进行配置成为可能。因此,只要民事合同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具有一般意义和民事合同关系在植入生态环境利益之后得以重新梳理,农村生态环境合同治理就会变成现实。前者在前文有所论及,下面转入后者的讨论。 四、农村生态环境民事合同治理中的合同关系梳理 农村生态环境民事合同治理的实质就是民事合同生态环境利益法律调整。与纯粹私人目的的民事合同不同,充当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具的民事合同不仅仅涉及合同缔约当事人利益,而且还与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相关,其缔结和履行也受到代表生态环境利益的国家影响,因此享有公权力的国家也是民事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为此,根据民事合同关系各方主体的相互关系,本文将农村生态环境民事合同治理中的合同关系分为内部合同关系和外部合同关系。内部合同关系是民事合同治理的核心,它包括了民事合同治理的市场主体、生态保护的内容和方式等,也是决定民事合同治理市场治理性质的关键;而外部合同关系是在内部合同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对于内部合同关系的形成和履行起着监管和服务作用,同时在政府、社会治理结构中起着重要的沟通作用。 (一)内部合同关系之合同主体 内部合同关系的主体范围是由农村生态环境民事合同治理的主旨决定的。它是指参与到民事合同关系中且合同的履行可能导致农村生态环境破坏的缔约当事人。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特点从事实上划出了内部合同关系主体的主要范围,即自然资源配置合同的缔约各方是主要的内部合同关系主体。 (二)内部关系之合同义务分配 设定民事合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义务是实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前提条件。民事合同意思自治理论表明,民事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自由意思的产物。然而,当民事合同充当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具的时候,由于生态环境义务具有的不可抛弃性,民事合同的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的分配具有强制性——尽管合同当事人完全可能通过自觉协商达成。因此,民事合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往往具有形式上的自愿性和实质上的强制性。民事合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其履约行为可能破坏生态环境者承担预防义务,另一方承担监督其履行的义务。 (三)外部关系之合同监管 由民事合同关系所生之效力具有相对性,其生态环境违约责任的追究也系于权利人的主观取舍,国家不能凭借强力主动介入合同责任追究。如果这样,民事合同的生态环境治理就会因为没有责任追求的强制性保障而落空。因此农村生态环境民事合同治理在客观上需要将民事合同的生态环境责任硬化,使其具有可通过司法强制执行。笔者认为,途径有二:一是设立国家对民事合同的生态监督制度,由国家对民事合同的生态环境义务的缔结、履行进行监督。由于自然资源权利交易合同是此处所说的民事合同的主要形式,以及目前国家规定的备案制度,可在此基础上完善备案制度。对于目前尚未开展合同备案或者出于监督成本考虑不宜设立备案制度的民事合同,则可以采取第二种途径,即设立权利转让方对受让方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害的过错追究制度来促使民事合同生态环境义务的分配。 五、构建农村生态环境民事合同治理的初步设想 (一)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和行使主体 对于国有自然资源,应当区分国家作为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和行政管理主体的不同身份;建立国有自然资源公司管理模式,将所有的自然资源行使主体统一为全国性的国有自然资源公司,由该公司作为法定的所有权行使主体代表所有权主体从事活动,国家一般不直接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而是作为享有公权力的行政主体对自然资源进行管理。对于农民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鉴于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的实际情况,可以继续将村委会作为所有权行使主体,未来制度完善的重点是设定农民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使其能够享受利益承担义务。 (二)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市场化利用程度 自然资源的市场化利用是自然资源利用制度改革的趋势,也是农村生态环境民事合同治理的前提。国有自然资源市场化利用的关键是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许可行政行为与许可民事合同进行区分,强化通过市场公开竞争的方式缔结许可民事合同。在国有自然资源许可民事合同中,注重农村生态环境权利义务的配置。对于农民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应逐步扩大自然资源交易的方式和主体范围,兼顾市场主体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积极性与生态环境保护义务。 (三)对所有权生态义务的延伸进行确认 就本文主题而言,所有权生态义务延伸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所有权负有之义务应当包括生态环境保护义务;二是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及于整个物权体系;三是民事合同最低限度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对第一方面的内容可以通过对“所有权负有义务”之“义务”进行扩张解释获得确定,并通过所有权的他物权发展延伸至整个物权体系;且应明确此处之义务既包括不损害生态环境的消极义务,也包括在预防原则要求下的某些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义务。对第二方面的内容,可以适用《合同法》(1999)第七条规定中有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借助司法解释来达致。 (四)通过民事合同范本加强市场指引 尽管民事合同范本的使用不会成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出于效率和公信力等考虑,市场主体总是对其青睐有加。我们可以在可能危及农村生态环境的民事合同范本设计时,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权利义务进行公平合理分配,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履行民事合同约定的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同时这也有利于将民事合同置于政府和社会监督之下,减少政府监督的成本。 (五)追究民事合同权利转让方在受让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时的重大过错责任 无论是侵权法还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都将生态环境责任的主体局限在生态环境破坏者身上,贯彻的是“侵权人负担”、“污染者责任”的归责原则。笔者认为,这样的规定不能适应农村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趋势。建议扩大农村生态环境破坏的责任主体范 围,追究民事合同权利转让方对受让方造成农村生态环境破坏时的重大过错责任(如明知受让方缔约的目的是从事国家禁止污染活动而转让自然资源权利的),使民事合同权利转让方承担起谨慎的选择交易对象、公平设置民事合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和认真履行合同生态环境监督义务。 (六)完善自然资源民事合同备案制度 合同备案是现行一些自然资源民事合同的必要程序,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合同备案可以将合同置于政府和公众的监督之下,促使民事合同生态环境义务的缔结和履行。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作为共同的合同备案机关,设立相应的民事合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程序、监管内容。自然资源民事合同备案制度的设置应注意平衡农村生态环境安全与交易效率之间的冲突。 (七)完善民事合同生态环境义务履行的配套制度 现行民事合同的违约责任、救济制度等是以财产为中心设置的,不能适应农村生态环境民事合同治理的需要,因此应建立可操作性的配套制度,如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制度、生态环境恢复制度、生态环境状况公告制度等相关制度。 生态环境论文:现代水利工程建设应如何保护好生态环境系统 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说,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是指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之能力的发展。可持续发展追求的目标是:既要使人类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个人得到充分发展;又要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是当今社会的一个热门话题,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越来越意识到自然环境对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人类社会与自然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共存的,人类保护自然,就是保护自己,善待好自然环境,就是善待人类自身。水利作为一种全社会使用的公共产品,可持续发展研究对于全人类、对于全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已逐步被广大水利建设者和管理者所接受。如何将水利建设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顺势而上,开创水利建设的新局面,是广大水利工作者必须认真面对和深入思考的重大课题。 1.水利工程建设对于维系良好生态环境系统的意义 生态系统是指一定空间中的生物群落(动物、植物、微生物)与其环境组成的系统,其中各成员借助能量交换和物质循环形成一个有组织的功能复合体。非生物部分的地质、水文等构成了生物部分的环境,是生命支持系统。作为生态系统中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河流,其健康越来越受到重视。 水旱灾害是最大的生态环境灾难,水利工程对减轻严重洪灾和持续干旱有重要作用。中国历史上因严重洪灾和持续干旱造成赤地千里、瘟疫流行、人民流离失所,社会动荡、改朝换代,严重洪灾和持续干旱导致社会经济发展停滞和倒退的事累累发生。水利工程在防洪、灌溉、供水等方面发挥作用,本质上就是减轻和防止生态环境灾难的发生。水力发电可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某些高坝水利形成创造了大型人造湖泊,改变了当地环境和景观。同时由此形成的局部气候 ,可以促进栽培结构和周围区域农业和工业化栽培的发展。建设大坝也能改善水生环境和促进渔业发展。因此,通过库区综合的开发计划,有可能提供更好的条件发展新的栽培业和渔业,改善当地人民的生活条件。发展旅游是水利建设带来的另一好处。许多水库都已成为着名的风景区,吸引了大量旅游者和当地居民参观访问,极大地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利用水库蓄水向湿地、干枯的湖泊补水,改善生态环境。 2.水利工程建设对河流生态系统的影响 近年随着经济的发展,一般性的水利工程已远远满足不了人们在供水、防洪、灌溉、发电、航运等多方面的需求。兴建大型水利工程已经成为基础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水利工程的兴建,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河流形态的多样性,生境的变化导致水域生物群落多样性的降低,使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这种影响具体表现为一些水利工程建设造成河流形态的均一化和不连续化,其后果是生物群落多样性水平下降。自然河流的人工渠道化和自然河流的非连续化,对于河流生态系统都极易造成负面影响。 库区淤积对土壤盐碱化的影响;滑坡与水库诱发地震;边坡开挖对植被和景观的影响;泄洪冲刷及雾化对岸坡的影响;开挖弃渣和混凝土废料对环境的影响等;在水库蓄水后,随着排入水库的工业废水的增多,库区水流缓慢,水体稀释扩散能力降低,水体中污染物浓度将逐渐增加,造成水库水质下降;一些高坝水库蓄水后,水温结构发生变化,可能对下游农作物产生冷侵害;水库蓄水后因河流情势变化会对坝下与河口水体生态环境产生潜在影响。 充分认识这种负面作用,积极采取工程和生物措施对于受损河流生态系统予以必要的补偿,维护水域生态系统的功能,是流域生态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总之,对每一项负面影响,都应该进行科学的、定量的分析。对移民和淹没耕地过多,生态环境损失过大的河段采取避让政策;对一般的生态环境损失通过技术措施加以解决;对不可避免的生态环境损失进行经济补偿。同时,对正面的生态环境影响也应该计算其效益和价值。总之,应该通过技术、经济、生态环境比较进行决策。 3.以堤防工程为例,谈如何保护和恢复天然河流形态多样性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在进行防洪建设和河流整治工程中,采取了一些新技术和新材料,但是对很多问题的认识仍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应用技术指导,在设计和施工中缺乏标准和依据。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河道的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防洪保安之外,开始关注水域的生态系统,以及河流的自然景观。 以堤防工程为例,在规划阶段要改变现行的经济技术评估指标这一单一体系,在工程经济效益分析的基础上增加环境效益分析,即生态环境效益评估。基本做法是按照“河流生态廊道”的范围,进行统一规划,明确河流与其上下游、左右岸的生物群落处于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中。 在进行工程勘察时,增加生态系统的调查,重点是生物群落的历史与现状调查。 设计施工阶段在堤线布置时,应遵从江河湖泊的自然形态,保留或恢复湿地、河湾、急流和浅滩。堤防间距的确定,应遵循宜宽则宽的原则,要处理好行洪和生态保护要求。堤型的选择原则应结合生态保护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材料和缓坡,为植被生长创造条件,保持河流的侧向联通性,同时满足工程渗透稳定和滑动稳定等安全条件。河流断面应按照自然河道纵、横断面的多样性变化特征设计。岸坡防护工程的设计应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建设。在城市水域整治的景观建设中,应强调保留江河湖泊天然的美学价值,应更多注重生物栖息地建设,避免将水流置于过多的亭台楼阁等混凝土与砌石形成的人工环境之中。工程施工时,应强调施工期对生物栖息地进行保护和恢复,避开动植物发育期进行施工。对特殊区域的物种,在施工期要采取相应的辅助保护措施。采料场开挖后应进行适当处理,以满足美观和环境方面的要求,应合理设置排水、平整地形和改善有利于植被生长的条件。料场区应进行植被恢复,与周围景观相一致。为降低施工环境对生态系统的冲击,保障工程效果的实现,并延长生态工程的寿命,应加强生态工程的前期养护和后期管理,包括维护、监测和评估,并积累数据和经验。 4.现代水利工程建设对社会主义建设进程的特殊意 4.1现代水利的突出特征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保持人类的生产活动与自然规律之间的平衡与协调。现代水利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发展河流航运和治理水灾、促进流域的植树造林和流域内贫瘩土地的合理利用、帮助流域内的人民转变观念、改变生产和耕作方式,并以其自身的发展带动全流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4.2现代化水利建设改变城区排水、市政道路建设问题,打破城镇建设封闭和畸形状态,为新城区的规划、建设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4.3现代化水利工程的建设,以人与自然和谐为核心理念,将防洪安全与城区生态景观环境相结合,通过详细合理的堤线、水系、园林规划,将城市建设成为一个生态优美、环境和谐的美好家园。 生态环境论文:论中国农业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 现代法治理论主张,法治的基础得有善法,并得到人们的普遍遵守,法治的核心在于权力与权利的合理配置,法律的执行得有严格的制度和程序来控制和保障,否则,即便有再多的法律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目前中国农业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存在立法、行政执法、如何依法调整各方利益等方面的问题。为此,建立和完善农业生态环境法治化的基础,健全法治化的农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体制,依法调整农业生态环境中所涉及的各方利益关系等强化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措施,已成当务之急。 1 农业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1.1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问题 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已取得不少成绩,国家相继制定、颁布、修订了《农业法》《森林法》《水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和法规。从地方来看,也有22个省(市、自治区)制定了农业(生态)环境条例,但从全国而言,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仍然存在着综合立法缺位和立法技术滞后等问题。 1.1.1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立法缺位 国家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的内容分别规定在农业、森林、草原、矿藏、河流、土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法之中,这种分散立法与农业生态环境具有内在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特征不相适应。早在1995年,全国农业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研讨会就已达成共识:颁布全国性农业环境保护法规势在必行,因为这将有效地保护和改善全国农业环境,防止农业环境污染和破坏,是强化农业环境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保障城乡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法律武器[1]。但时至今日,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立法依然缺位。 1.1.2 立法技术滞后 “善法”是法治的必要前提,要制定出好的法律,需要通过民主、公开的程序进行,必须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并体现客观规律[2]。全国性农业环境保护法的难产,与立法技术滞后密切相关。一方面,农业生态环境立法的民主性、公开性不够。主要以政府部门起草为主,很少有公众参与,其内容也主要倾向于规定行政权的便捷行使,而很少关注如何增强行政执法的民主性和开放性,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定程序权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3]。另一方面,我国地方的农业生态环境立法仍过于原则,缺乏应有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以致有些空泛的规定和政策宣言式的规定无法执行,从而严重影响执法效果[4]。不少地方性法规条文只有行为模式,没有相应法律责任规定和具体的奖惩措施,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体现不出法律的威严[5]。这样的法律离“善法”尚有距离。 1.2 缺乏符合行政法治要求的农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体制 缺乏法治化的农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体制更是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症结所在,突出表现为,农业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的设置缺乏法定性,职能或缺位或重叠,导致执法无效;行政执法缺乏程序的控制和保障等。 1.2.1 现有农业生态环境执法体制存在缺陷 从行政执法主体来看,一方面表现为机构重叠,在环境保护领域的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部门分层次的执法体制下,农业生态环境的执法主体林立(包括环境保护、建设、农业、国土资源、水利、统计、林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各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权限也不甚分明,导致部门与部门之间经常相互扯皮,争权推责。”[6] 在实践中,各有关机关之间相互扯皮,相互推诿,出现各部门机关为了部门利益和地区利益,争着管抢着管,甚至越权管理,导致执法秩序混乱不堪的现象[5]。就在农业部门内部,行政执法权分散于植物保护、种子、土肥、环境保护各个机构中,形成了多元的执法主体[7]。依据《农业法》的规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但目前由于各种原因,部分法定职能没能落实到位,阻碍了农业环保工作的正常开展[8]。另一方面又表现为机构缺位。如:《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23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的部门应建立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网,负责农业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评价。至2003年该省在省、市、县3级还缺乏一套完整的农业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及环境监测网络,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以至出现污染事件时,未能及时发现,也未能及时制止[9]。 1.2.2 农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缺乏程序的控制和保障 程序比目的更重要。没有行政程序,行政职权就难以合法运作。行政程序的基本功能在于:扩大公民行使参政权的途径,监督行政主体公平实施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益等[10]。实践中,农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缺乏程序的控制和保障。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在过分强化政府权力的同时,却又缺乏有效的环境行政监督机制。在几乎所有的地方性农业生态环境立法的相关条例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行政部门和公民(特别是农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法律上具有不平衡性,过多地确立和保护的是以维护政府权威及各部门利益,以保证政府集权和经济统制[4]。涉及政府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方面虽有一系列的应然规定(表现为应当如何如何),但在法律责任的规定中却找不到关于政府不作为或滥用职权时应承担何种责任的条款。实践中,当前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领导干部损害群众环境利益的行为,已经成为国家环保总局和监察部进行查处的重点[12]。某些地方政府成污染帮凶 [12],这自然有违公平行政的法治原则。山西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虽然早在1991年11月和1994年12月就已分别颁布了《山西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实际却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农业污染与生态破坏不仅已经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存 [13],事实再一次昭示古训“徙法不足以自行”的正确性。此外,公众参与环境事务制度缺失,对公众参与环境事务的范围、方式、途径等没有具体的规定也影响了农业生态环境执法的效果。 另一方面,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缺乏应有的程序性保障。以往大多数环境程序规范具有十分浓厚的管理色彩,它们主要是单方面规定行政相对人在程序上应负的义务和不履行义务的后果[14]。事实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现场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程序,都可能给相对人设定程序性义务和限制其权利。综观已有的地方农业生态环境立法,诸如:对那些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时,行政相对人的听证权、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辩解权、申请回避权、时效权等的行使和保障,鲜有规定。这为行政不作为或滥用职权提供了“土壤”。实践中,有的地方一些执法人员无任何证件和标志,随意进入现场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15]。 1.3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中的利益冲突与失衡问题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涉及到多方利益关系,利益冲突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不力的症结所在。管理机构自身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冲突,环境保护者与受益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排污企业与受害者的利益冲突,缺乏有效的法律调整手段。 1.3.1 管理机构自身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冲突 有的地方,农业执法机构类型多样,经费缺乏必要的保障,一些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的事业性执法机构乱收费乱罚款,而那些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却不能得到及时纠正[16]。有学者曾尖锐地指出,我国在森林、草原、矿藏、河流、土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主要领域已经基本上有法可依,问题在于执法不严,执法无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能有效遏制地方和部门在自我利益的驱使下破坏生态环境,致使“一边治理,一边破坏。一方治理,多方破坏”[17]。最终受损的还是社会的环境利益。 1.3.2 环境保护者与受益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实行退耕还林还草,禁伐禁猎禁渔,推广应用高效、低毒、无残留生物农药,加强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修建污染防治设施等必要措施,可能会导致部分人为社会整体的生态利益而让自己的利益受损。对此,国家尚没有依法建立起完善有效的补偿制度。另外,缺乏有效促进农业生态环保的优惠政策。从法理上讲,优惠政策意在权利与义务的重新配置。在现有的以省级立法为主的农业生态环境立法中,大多规定“应当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的农业经济发展需要和农业生态环境资源状况,逐步增加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但无具体的安排,这样原则性的规定,使得国家应给予的优惠无法有效落到实处。 1.3.3 排污企业与受害者的利益冲突 从实践情况来看,一些地方的排污企业,多为地方的利税大户,是地方政府的腰包。地方政府纵容恶性污染行为的结果是百姓的性命安危[18]。而且由于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大型企业也宁愿受罚不治理,特别在造纸、酿造、化工、冶金、水泥、制药等行业尤为突出[19]。从全国而言,珠江三角洲成为世界主要制造业基地的代价,就是农业生态环境受到污染。据初步统计,全国至少有1300~1600万hm[2]耕地受到污染,每年因土壤污染造成各种农业经济损失约200亿元,土壤污染已经成为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20]。 2 农业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对策 2.1 建立和完善农业生态环境法治化的基础 2.1.1 尽快制定农业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法 制定一部反映农业生态环境客观规律,体现民意,可以有效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治理农业生态污染的综合性的善法,改变无法可依的局面,是当务之急。瑞典在1980年以后,相继制定了15个单项的环境法规,1999年1月1日又出台了一部完整的《农业环境保护法》,其环保政策和法规有的已被欧盟用作共同准则的样板[28]。瑞典的做法,可资借鉴。 2.1.2 贯彻《立法法》精神,改进立法技术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牵涉到多个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单一部门难以胜任农业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法的起草工作。建议该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农资委和法工委会同国务院法制办直接主持起草。当然国家立法机关在立法时也需遵循立法民主公开的要求,重视对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正当环境权益和程序权益的保护。立法中要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首先要建立科学的外部行政程序规定。如规定严格的告知制度、听证制度、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制度等[21]。其次,应为社会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提供法律上的程序保障,赋予公众全面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确立公民的环境权益应包括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环境决策参与权、环境自卫权、索赔权和诉讼权等[22]。再次,对政府在保障农业生态环境的义务应有具体的程序规定,凡要求政府履行责任的条款,都应有政府不作为和乱作为时要承担什么责任的相应条款。 2.2 健全农业生态环境法治化的行政执法体制 2.2.1 建立健全法治化的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制 现有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部门分层次的执法体制有必要进行改革,逐步向综合执法体制转变。当然,这里所指的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并非是指将现有农业部门以植物保护、种子、化肥、农药等监管为主的狭隘的农业生态环态监管体制,而是指在机构改革中,逐步地建立和健全宏观上的大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将所有涉及农业生态环境监管的行政职能集中于某一综合执法机构。根据一定的标准,建议考虑组建土地、水利、林业、煤炭和地质矿产、大气、农业、畜牧业、渔业行政、乡镇企业环保等农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权于一身的“农业生态环境稽查总队”,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农业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综合执法的效能。 2.2.2 强化行政程序的控制和保障作用 一方面要重视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外部行政程序建设,既要加大对那些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执法力度,又要注意克服农业生态环境执法中的随意性,尽量避免出现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对于涉嫌重大环境污染犯罪或者环境监管失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将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而不能简单地以罚代刑了结案件。另一方面,要重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程序权益。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执法权时应依法持证上岗,实行严格的告知制度,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权,依法采集证据,做好行政检查的笔录工作,并规范相关文书。对每一起案件从提起、立案、调查、裁决、执行直到归档,都应依法进行,切实做到依法办案,按程序办案,规 范办案。 2.3 依法调整农业生态环境中所涉及的各方利益关系 2.3.1 切实保障农业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所需的经费 惟有让农业生态环境执法机构都能够吃上“皇粮”,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才能有效地履行其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职责,才能克服“重利轻管,以罚代法现象的发生。”[23] 2.3.2 要依法实施政策、贷款、税收方面的优惠措施 各级政府应特别重视优惠投入制度的建设。日本政府为推动生态农业建设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日本以建立环保型农户为载体,从政策、贷款、税收上给予支持,以提高环保型农户经济效益和社会地位。此外,政府还对为社会整体的生态利益而让自己的利益受损的人,也依法在政策、贷款和税收上给予适当的优惠[24]。 2.3.3 依法建立和完善农业环境保护补贴机制 根据WTO“绿箱”政策规定及国外经验,我国政府可对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科研、培训、推广与咨询服务等一般性政府服务,与环保措施挂钩的价格补贴,如退耕还林还草、休耕,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补贴等方面进行政策支持[25]。令人可喜的是《退耕还林条例》已对退耕还林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作了专章规定。 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实行“绿箱”扶持政策。德国政府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凡符合法律规定而进行粗放经营的农户或农场主在经济上可以得到政府给予的一定补偿。……显然,这些补贴措施都有利于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的改善。”[26] 2001年德国对生态农业生产实体的扶持就达6115.4万欧元,平均150欧元·hm[-2][27]。就环境保护而言,对环境有相当影响的德国农业,有近一半的收入取决于政府补贴[28]。我国对于环境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有些地区的环境已经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运用财政补贴修复被破坏的环境,引导企业、居民自觉保护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29]。 2.3.4 采取行之有效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税收和污染责任保险政策 为了保护和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国外主要采取征收环境税和其他环境补偿性措施。欧盟对排放污染物,制造噪音和某些产品如农药和汽油等征收环境税[30]。荷兰政府将持续发展作为环境政策的目标,实行生态税制,生态税收主要用于生态目的,在实践中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31]。在产生环境污染和危害最严重的行业,如石油、化工、印染、采矿、水泥、造纸、皮革、火力发电等行业,建立强制性污染责任保险为主,任意性责任保险为辅的保险制度也不失为良策。
2014年11月,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了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方针与措施,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对规模化农业的支持力度,许多商业资本也开始涌入大规模种植的领域,不少种植户开始进行规模经营,力图在规模经营的大潮中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然而并未取得预期效益。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虽然经历波折,但只要合理设计盈利点,掌握好“度”,把握好国家的政策,加大投入,坚持创新,积极应对市场风险,发展前景是非常乐观的。现对当前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以期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参考。 1存在的问题 1.1重政策不重生产 除了一些本身就从事农业,因为种植经验丰富而扩大生产的种植大户之外,很多进入农业领域的商业资本对农业生产并不熟悉,甚至并不是看重农业本身,只是看重政策,主要的精力用于跑关系、跑政策,真正用到农业生产上的精力并不多。例如,2014年汶上县润丰蔬菜公司投资逾200万元流转土地10hm2,建设温室大棚5个、大拱棚33个,聘请技术员2人,计划采取生产与配送相结合、采摘与开心农场相结合等形式来创造“好玩”的农业,力图利用这种过于新奇和理想化的方式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然而几年后除了当初申请了一些政策扶持外,公司几乎未获得收益,不得不把建好的大棚租给当地农民种植,靠收取租金度日。 1.2重生产不重运营 也有很多种植大户虽然专注于农业生产,但不懂得在规模扩大之后,将自己的角色从“生产者”转变为“运营者”。过去大都是小农经营,只管生产,虽然有利润,其实更多的只是“苦力钱”,基本不负责运营和销售的事,而在规模扩大成为农场之后,不仅运营方面的各种成本增加,对农场主运营能力也有了更高要求[1]。汶上县中都街道办事处姬沟社区一种植户2013年流转土地3.33hm2种植圆葱,连续2年圆葱价格上涨,获得了较大的收益。2015年成立了汶上县路丰种植合作社,又流转土地50hm2种植圆葱、地瓜等品种,结果连续3年圆葱价格下跌,地瓜价格虽然不低,但是品相差,无法卖出,在仓库里储存一段时间后只能低价卖给小贩。2018年,该农户的经济实力已经无法支撑每年土地流转费用,种植面积不得不压缩到20hm2左右。按照企业生产经营的经验,在产品价格、产量不变的情况下要增加收益,降低生产成本是唯一途径。企业运营的经验同样适用于农业生产上。 1.3重效益不重投入 在农业社会,小农生产靠节约确实能增收,但规模化需要讲求投入产出比,农资投入等方面靠省钱已经不能带来利润,该加大投入的地方必须舍得投入[2]。汶上县惠丰家庭农场2015年流转土地36hm2种植荷兰土豆、日本胡萝卜2个品种,由于品质过硬,签订了外贸协议,实行订单农业,虽历经波折,但没有亏损。为了提高种植水平,几年来农场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不但建全水、路、电、井,还建设了3000m2的仓库,配套了水肥一体化设施、现代化的大型收种机械和植保机械。由于加大了投入,农场经济效益连年提升。在市场激烈竞争下,独辟蹊径的订单农业和现代化农业生产装备的引进显然更胜一筹。 1.4重主营不重多元 农场里可以利用的资源很多,一些聪明的种植大户,并不只靠自己的农产品赚钱,而是转变思路让盈利点多元化。古城现代农业科技发展公司占地80hm2,以前是普通农田经营蔬菜、水果、苗木种植等,2年前转型成为集农业体验、休闲观光、亲子教育、户外拓展、婚纱摄影等于一体的都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综合体,年接待客流量逾10万人。产品需要根据市场营销和战略转变,当传统农业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时,要勇于转变,改变生产价值,让效益更大化曰同时多元化生产,满足不同的客户需求。 2建议 2.1保障经营主体的用地需求 要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把县乡“土地流转中心”真正运营起来,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强化契约执行,打消农户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3]。在设施用地上,可有效利用村庄内闲置地、建设用地或复垦土地,支持企业、农户建设连栋温室和畜禽圈舍等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 2.2满足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 要坚持农村金融机构多元化,形成多元主体、良性竞争的市场格局曰扩展有效担保抵押物范围,将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营权、农房、土地附属设施、大型农机具、仓单等纳入担保抵押物范围曰创新担保机制,由财政出资成立担保公司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进行担保,达到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协(同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目的[4]。 2.3解决经营主体的人才需求 继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探索建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围绕农业技能和经营能力,扩大农村实用人才和带头人示范培养培训规模,引导广大农村青壮年安心投身农业,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输送人才力量。 2.4拓展经营主体的技术需求 面对经营主体的技术需求,要重点加强农产品加工、销售、储藏、包装、信息、金融等服务,特别是各级农技推广机构要为企业和农户提供专业化、系列化的生产性服务。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公益性服务机构转变职能,在那些经营性服务机构不愿干、干不来的领域开展服务。 参考文献 [1]黄祖辉.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J].中国农村经济,2008(11)院4-7. [2]孙中华.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演变及对策措施[J].农村经济管理,2008(10)院46. [3]陈运雄,艺佳.基于湖南7市13县调研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19(1)院95-103. [4]夏益国,谢凤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信贷和农业保险互动发展研究[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5(5)院3-7. 作者:柳拥军 单位:山东省汶上县中都街道办事处
1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 1.1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保障资金使用效率 国家一贯重视“三农”问题,不断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力度,中央一号文件曾明确指出,政府财政要优先保障对三农的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国家投资的重点,确保总量有增加,投入力度不减弱。当前,财政支农资金成为村级财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使用效率如何,国家有必要对资金进行监控。通过跟踪问效可以规范村集体的经营行为,确保资金及时落实到位,专款专用,随时发现挪用、滥用资金等违法行为,避免资金浪费。国家给予农村大量资金,不是仅仅为了简单解决农民的暂时问题,而是希望充分利用这些资金为农民创造更大的利益。因此,在建设稳定、和谐、富裕的新农村进程中,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监管、实现财政支农资金的高效使用、强化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是最基本的要求。 1.2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目前,河南省内黄县村集体经济实力薄弱,绝大多数村依靠财政转移支付维持村级事务正常运转,资金作为稀缺资源备受群众关注,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干群矛盾。因此,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能融洽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稳定发展。 1.3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促进农村民主建设 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监管,不断完善民主理财制度,规范财务公开,既能保证农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也能更好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 2内黄县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内黄县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不顺,监管略显混乱,导致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群众上访不断,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新农村的和谐稳定。 2.1现行村级财务监管体制不顺 农村财务管理是国家赋予农经部门的三大管理职责(农村财务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之一,以往相当长的时期内,县农经站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带领乡镇农经站,持续加大管理力度,强化制度措施,不断创新管理方法,促使内黄县村级财务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和农村和谐稳定。2005年内黄县进行乡(镇)机构改革,撤销了乡(镇)农经站,把专职的农经人员并入新组建的农业服务中心,隶属当地政府,不再专门从事村级财务监管,县农经站也不再监管农村财务。 2.2“三资”委托中心监督不力 “三资”委托中心成立之初,各村全面上报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委托中心予以规范登记各类台账。后来,乡(镇)“三资”委托中心只负责监管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不再登记管理各村发生的资产变动情况,例如对“一事一议”投资兴办的水利设施、道路等台账不予显示。甚至个别村的土地发包收入也不纳入账内管理。 2.3财务公开不规范 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村级事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村民了解村集体财务收支的窗口。目前,内黄县部分村存在财务公开不规范现象,例如公开项目不齐全、公开内容不具体、公开时间不及时等,致使村民对村集体财务不清楚,产生疑虑,由此不相信村干部,引起上访事件发生。 3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措施 3.1理顺管理体制,恢复乡(镇)农经站 建议恢复乡(镇)农经站,仍由其全面监管村级财务,利用专业人员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乡(镇)农经站的管理体制应实行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农牧局双重领导,县农牧局有人事权、经费权、业务指导权,可以充分调动农经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指导性。在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乡(镇)党委、政府应给予支持和理解,保证村级财务人员队伍稳定,不随意抽调和调换财务管理人员。 3.2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监管水平 对村干部和财务人员进行财经法规和惠农政策培训,增强其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使其做到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账务处理程序,重点建立健全现金收支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等。在严格执行制度的基础上,规范财务运作,所有财务事项都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规范进行账务处理。尤其要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重点查清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盘活集体资产,壮大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是村民的共同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各村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如实登记资产的数量、价值及变动情况。集体资产出租、发包时,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3.3加强民主管理,继续推行财务公开 建设和谐农村是村干部与村民的共同职责,增强两者合作的关键是提高集体财务的透明度,因此要继续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重大财务事项,如征用集体土地,变卖和报废处理大、中型固定资产等,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村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履行职责,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强化事前监管。财务事项发生后,要规范进行财务公开,村干部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给予解答和解决。 4结论 综上所述,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稳定,是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基础,是建设和谐农村的纽带。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农业、农民的扶持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内黄县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经济越发展,财务管理工作就越重要,因此,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势在必行。
乡村振兴下农村经济发展篇1 其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就包括农村审计制度的发展。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模式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业务的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监察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从审计实践结果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因受审计主体定位模糊、“多头”管理、审计方法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相对落后等影响制约,审计监督存在“多张皮”现象。基于此背景,本文基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模式的现状调研,探讨构建“联动审计”模式,旨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模式的发展和依法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提供理论支持,为乡村治理保驾护航。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概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依法拥有农村土地经营使用权的集体经济性社会组织,在我国各个乡村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由全国各族劳动群众自愿报名参与组织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源(主要包括国有土地、比较大的家用农具、耕畜)全部自动投入分配到一个经济集体并组织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一种新型具有特色的农民经济集体组织。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历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从时间角度来说,大致可以分为计划经济时代的农村集体化、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农村集体化。20世纪50年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初见雏形,1956年6月30日,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社会私有的主要生产资料为合作社集体所有。1983年我国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沿用至今,该制度的确立代表着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截至1984年底,全国各地绝大多数的农村人民公社已经完成了从社到乡的转变。1990年3月,邓小平同志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改革和发展要有“两个飞跃”。2014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明确,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二)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要求 “三个一体”乡村振兴战略思维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乡村思维为基础,体现了城乡深度融合的发展思维。农村集体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主体,是我国探索中国特色农业和乡村现代化之路的一个重要基础。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解决当前城乡发展失衡的问题。我国乡村集体经济振兴发展的根本方向和最终目标就是尽快实现我们的乡村农业和其他乡村集体经济的快速现代化,强调农民为受益主体,农村集体经济应该进行全方面、多角度的发展。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模式现状 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模式各有差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种模式:内部审计模式、国家机构派驻审计模式和社会审计模式,对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审计发挥了极其重要的协同监督作用。 (一)内部审计模式 内部审计最初是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企业经营权和管理权分离,企业为了了解其受托责任情况、经营管理效率而设立的。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地方农村农业行政主管机构要求对村级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在当地农业和经济行政管理机构和部门的领导下,由当地的乡镇经管站负责对村级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和监督。乡镇经管站根据实际需要完成日常的经营和管理工作,每年适当安排一些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和监督任务。但审计人员不设专职,一般是由经管人员兼任,或者直接在经管站内部设立一个审计办公室,属于两块招牌一套人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政审计管理机构一般是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办理农村集体经济事业组织行政审计有关事项的主要部门负责,审计工作主要有两种形式,即经管站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站负责审计。 (二)国家审计机关派驻审计模式 《审计法》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只能设置到县(市)一级,但是可以依照实际工作的特点,经由当地人民政府部门批准设置乡镇派出机构,对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的经济和社会活动进行审计,因此产生了国家审计机关派驻审计模式。这种审计模式属于国家审计,重在经济监督,属于上审下方式。派驻审计模式是在县(市)下设置农村审计科或者办事处,直接对上级机关负责。审计科和办事处的审计人员由审计机构统一配备并在业务和行政上受到上级机关领导,接受上级机关组织开展的工作,同时向上级机关汇报审计工作。 (三)社会审计模式 社会审计模式主要是指CPA审计模式,基于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非专业人员审计技术的不足,一些地方开始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随着农村集体经济规模的扩大,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已经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重要补充。目前较为普遍的财务审计工作主要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由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协会组织直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专门负责对以前各个会计年度的农村企业财务经营状况数据进行财务审计;另一种则是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审计部门根据审计工作实际需要,通过采取政府直接购买审计服务等多种方式,直接委托当地具备财务审计专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承担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协会组织的财务审计。以上审计模式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但随着农村审计环境的变化,基于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模式的新发展,从理论上构建与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的新型审计模式,即构建联动审计主体,进行资源整合,整合审计内容,明确审计主体,开展大数据审计、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对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动审计模式构建 (一)基础理论与联动审计内涵 1.系统论 系统论是反映客观事物规律和研究方法的理论,强调客观事物之间存在着真实而隐秘的联系,通过系统内各个部分的相互影响、促进、结合、共同作用,达到“1+1 2”的效果。审计本身就是一个信息系统,需要相关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审计资料等各个组成部分相互联动,从而发挥系统的整体功能,超越单个要素所能发挥的作用。 2.独立性要求 审计的独立性原则在理论上要求组织机构、经济体系、精神都 得以独立。机构的独立性要求各级审计部门必须始终保持其独立地行使自己的审计监督权,对于需要进行监督、确认和鉴证的各个事项都要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和鉴证;经济独立性泛指审计单位或者其他技术人员的财务资金来源应当被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保障,不受到被审计单位的约束;精神独立要求所有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时秉持客观、公平、实事求是的审计精神,进行公允、合理的评估并得出结果,不受任何政府部门、单位以及其他个人的干预。 3.联动审计的内涵 当前学术界对联动审计的内涵并未予以界定。本文认为,“联动审计”是指各方联合行动进行审计,通过审计系统内部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审计资料以及审计平台等相关资源的有机结合对被审计单位实行全覆盖审计,达到系统审计效率远超单个子系统效率之和的审计方式。 (二)联动审计模式的具体构建 建立联动审计模式,从本质上来讲就是将有限的资源进行融合,更新联动审计内涵,形成各方审计“一盘棋”的局面,从审计主体、审计覆盖范围、审计技术、审计监督等方面进行联动,摒弃劣势,发扬优势,进行全覆盖高效审计。联动审计模式主要从联动审计形成机制、联动审计运行机制、联动审计保障机制和联动审计监督机制四个方面进行构建,具体如图1所示。 1.联动审计形成机制。 (1)理念联动 一方面,审计不再是单一的内部审计、国家派驻审计、CPA审计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进行独立审计,而是通过各方资源、各方力量有机结合、共同作用下实施的多方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的联动审计。另一方面,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对农村集体经济要求也有所不同,要与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审计理念相适应,紧跟时代步伐,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手段现代化。 (2)审计主体联动 审计主体不再是由单一机构及其人员构成,而是通过县(市)派出审计、CPA审计、内部审计三者的配合,形成联合审计小组,由国家审计机关领导整个审计小组工作并进行实时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CPA审计的优势,同时这种组合形式可以弥补内部审计独立性弱、专业审计人员少的缺陷,建立健全CPA审计模式下制度不完善时其他审计机构补充审计的机制。 (3)建立联动审计制度 应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配备专业审计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标准化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应该在机构和精神上具有独立性,由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相关审计结论及意见直接向其报告。同时联合县(市)派出审计机关及社会审计机构进行联动审计。 2.联动审计运行机制 (1)审计计划统筹制度。由于各方审计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全面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会留有空白。国家审计机关领导的审计小组为实现审计范围的全覆盖,相关负责人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邀请内部审计人员以及聘请社会审计人员共同参与商讨,完成审计工作的总体规划、实现全覆盖审计,结合各方建议,减少重复审计情况,扩大审计范围。 (2)项目审计联动 三方审计在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具体审计项目时,应合理分配工作,展开联动审计。各参与单位按内部审计计划进行审计时,县(市)派出审计机关对其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同时各参与单位应组织审计人员定期参加培训,参考社会审计的优势,如交叉审计、合理购买社会中介服务等,采取灵活多变的审计手段。 3.联动审计保障机制 (1)实施组织领导。三方审计需强化组织领导意识,建立健全领导服从制度。县(市)派出审计机关应指导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联系。 (2)审计人员联动。建立专业审计人员人才库是促进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人员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重要机制,同时可以积极鼓励高知识人才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建立从优秀内审和社会机构审计人员中选调部分优秀分子成为国家审计人员的机制,以促进三方优秀审计人才联动。 (3)审计技术联动。审计技术是审计机构及其人员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发现审计线索、挖掘审计证据、形成审计判断、最终提出审计意见所实施的一系列方法的总称。审计技术联动是审计机关通过技术研发、创新、推广、实施所达到的有序状态。由于审计方式是根据被审计事项的特征不断选择、改变的,随着经济活动的不断发展,审计技术也需要不断推陈出新,尽量简化审计证据搜寻的过程,随着“大智移云物”技术的不断发展,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技术也不断参与进审计中来,对传统审计模式进行了重构,在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或者其他信息技术保证各类物理数据真实、可靠的前提下,智能控制各类物理数据在智能操控下正常运行,通过实时异常分析与自动化,在提高审计效率的同时通过实时追踪和持续问责落实,遏制会计舞弊,减少审计成本。审计技术联动有利于降低审计时的技术研发成本、技术应用时间成本,提高审计技术的利用率。 4.联动审计监督机制 (1)内审结果报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年底报送给上级审计机关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并以此作为审计工作考评的主要依据。同时上级机关定期向被审计单位反馈该单位存在的问题,以便引起重视。这样既可以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又有利于审计资源的统筹安排,减少重复劳动。 (2)整改监督机制。三方联动审计在相互补充各方不足的同时,需要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被有效监督。审计工作的效率极大程度地受到参与审计的人员以及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廉洁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影响。因此依靠规范化、法治化的联动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十分必要。对于联动审计的各个层次必须保证严格的质量控制,重视对协同审计项目进行抽查、复核、评估与反馈。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上级单位共同负责对被审计单位被查处出的审计问题进行整改。 四、结语 新时代背景下农村经济业务日趋复杂,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现状、农村审计技术相对落后和农村审计流程粗浅等矛盾的逐渐凸显,传统审计模式和落后的审计技术难以解决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复杂业务和经济腐败问题,因而在采用大数据和区块链新技术条件下,未来农村经济组织联动审计模式需不断进行新的探索。基于此,我们期待通过交叉学科理论和新技术来思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动审计”模式的新内容,以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现代化,切实推动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作者:刘胜辉 贺洁 彭柯 单位:湖南工商大学 乡村振兴下农村经济发展篇2 据统计,截至2021年,集体经济组织已经超出90万个,集体账面资产经过清查核实为7.7万亿元,确定经营性资产为9.5万亿元,集体经济已经成为农村产权改革新增长点,为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奠定基础。经济新常态下,传统农民增收渠道被挤压,必须壮大集体经济,利用联合与合作方式共同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村内生动力,促进城乡资源双向流动,实现共同富裕,为乡村组织、产业及人才振兴提供持续性推动作用。 1农村集体经济概述 农村中供销、生产、信用等环节采取合作经济模式,是劳动人民经济所有制。从法律层面而言,农村集体经济是社区组织,通常采取其他经营、直接经营等模式,以增加组织成员经济利益;从组织形态层面而言,集体经济是将多个分散的个体,采取联合与合作方式做到组织共赢的形态;从所有制层面而言,立足于集体所有制的生产经营活动,均属于集体经济[1]。可见,集体经济存在集体所有制的共同特征,产权归集体所有。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集体经济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 1.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够拓宽集体成员收入来源,不仅可共享集体资产收益,还能参与生产经营,获得工资收入。提高成员收入后,集体经济能够增强农民与乡村自主发展能力,以产业带动农民增收的同时,还能服务于基础公共设施建设,增加公益事业投入,对脱贫区提供均等化服务,促进社会协调发展。 1.2提高治理效能 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利益切实相关,各成员应当主动参与、掌握、决策事务,通过基层党组织、村委会及农民共同参与,以相同目标为努力方向,可提高村集体凝聚力,赋予基层农民活力,优化治理体系,提高村级组织治理权威与动员能力,提高居民对治理主体的支持度[2]。 1.3稳固基层政权 农村发展离不开经济的支持,通过增加集体收入,能够为公共服务提供支持,解决个体难以供给公共服务的问题,还能借助公共服务增强党组织威信与党组织向心力,强化农民与集体利益联结,做到合作共赢,紧密党群关系,进而巩固基层政权。 2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2.1村民参与不足 集体经济发展中,由于农民以往多是单独发展,长时间散户生产导致农民对集体经济利益缺乏关注性,分配与参与模糊不清,主要依赖于乡镇政府与村委会,通过中间转达进行参与,欠缺直接参与意识,呈现主动边缘化情况。集体经济话语权缺失,农民参与度低,配合度也较低,缺乏话语权和合作意识,认为仅管好自身的事情即可。加上集体经济收益成效慢、发展规模小、现代化水平不足、缺乏市场竞争力、回收利润较慢,村民更为保守,不愿投入更多经济成本、精力“投资”[3]。此外,农民乡村生活较为安稳,难以接受新发展模式,且受限于传统观念,会产生抵触情绪,农民责任意识不足,将组织责任转移至村干部上,使集体经济发展滞缓。 2.2开设项目单一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项目以土地承包、出租房屋、维护设施、收取资源管理费为主,难以将资金转变成资产。由于村集体缺乏收入,无法维护日常运转,多依赖于单项工作奖励与乡镇办公经费。近几年,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加大了农村工作投入力度,予以经济支持,社会、企业及职能部门也为贫困村不断捐献物资,尽管解决了一段时间的经济困难,却也增加了副作用,村干部存在依赖思想,未能寻找村集体新的资金来源。此外,集体经济发展中,政府注入诸多扶持资金,实际操作时却无法达成扶持效果,多是采取重点倾斜的方式,为薄弱村、示范村予以支持,无法大范围普及,部分村获得资金较少,无法提高经济效益。尤其是种养项目,抗风险能力差、周期长、收益见效慢。 2.3金融供给不足 我国农村自改革开放后不断发展金融体系,金融工具与服务业随之创新,却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导致金融服务仍采取传统信贷、支付结算方式,服务供给缺乏创新性。商业金融机构追求效益最大化,由于集体经济风险较高,导致金融机构普遍减少金融供给。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却由于长时间经济组织法人缺失,提供信贷资金无法惠及全部集体经济组织[4]。并且,个别集体经济组织缺乏明确产权,机构难以寻找支持集体经济的切入点,加上经济发展对资金量需求较多,地方银行无力支撑,资金支持与资产积累双重不足,对集体经济发展造成制约。 2.4政策推动限制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各级政府尽管出台了相应政策,制定、实施一系列措施,具体操作中却存在推动性不强的情况。从实际效果而言,农村面广点多,普惠性政策难以满足全部农村需求,针对性政策缺乏,导致发展思路不清。农村发展需要资金、土地的硬性支持,但各村情况不同,建设用地指标作为农村发展基础用于项目发展,尽管制定政策指导,农村却缺乏良好项目落地,难以实现指标倾斜。部分农村耕地资源丰富,想要扩大种植规模,壮大集体经济,却缺乏指导性意见,难以提高土地利用率。 3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议 3.1充实农民信心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农民作为参与主体之一,却由于认知不足、集体经济组织松散,无法真切参与集体经济建设,发挥农民作用。为解决该问题,需要多渠道、多方位干预。一是从上至下宣传。通过全面贯彻、大力宣传集体经济重要性,利用主流媒体,营造集体经济发展环境,为农民公布国家政策方针,或是以集体经济良好发展村庄为典型事迹宣讲展示,有助于农民了解集体经济发展可信性与必要性[5]。从农民层面出发,从周围、基层抓起,在农民经常关注、时常往来的场合放置宣传标语,潜移默化地使民众了解集体经济,开发大众喜闻乐见的集体活动,强化农民集体意识,缩短农民距离。二是自下而上监督。接受民众监督,如果集体经济发展中出现管理不善,会降低凝聚力,限制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可在村级层面通过严格处理日常事务,遵循发扬民主、公开公正原则,获得民众支持与信任,公开村集体已办完、待办理、办理中事务,采取透明化处理方式,自觉接受民众监督,发挥群众参与权与知情权,使其成为村集体经济受益人与主人。在此过程中,需构建完善公开村级事务制度,将发展集体经济各环节公布于公共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吸纳民众意见,重大问题需保证透明公开,提高民众认同心理。同时,利用村委会进行法制宣传,树立民众义务权利意识,以法律为武器维护集体利益,避免村委会自行决策或是随意变卖资产,产生腐败与流失集体资产的情况。三是培育公共组织。将有共同利益与目标的村民通过公共组织进行融合,增强农民集体主义和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通过公开组织活动,提高农民素质与文化水平。国家也要完善匹配公共组织的法律制度,保障公共组织能够健康发展,做到从农民中来,到农民中去,了解民众改革愿望和意向,营造改革氛围,增强农民自我责任感,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3.2开发特色产业 我国各地涌现诸多先进典型模式,有土地流转、一村一品、乡村旅游等,根据当地情况制订独具特色的发展模式,挖掘地方资源,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顺应新时代农村发展,应灵活利用资产经营、资源开发等模式,避免集体经济发展时产生“一股了之”情况。 3.2.1创新产业经营 农业发展是壮大集体经济的基础,调整与完善产业结构,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农业产业仍采取“一种一收”的生产模式,各生产环节联系松散,诸多因素对产业发展造成制约,效益低、风险大、缺乏人才与投资吸引力。为此,产业实践经营时,需保证生产规模及技术稳定性,创新经营方式。一是“基地+龙头企业”模式。地方农村建设农业基地,积极和龙头农业企业合作,探索订单农业模式,以土地入股、土地经营租赁等方式,为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二是“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模式。结合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发挥其带动作用,从而促进产业发展[6]。三是“基地+合作社”模式。鼓励专业合作社组织分散经营农户,合理利用现有技术、合作社销售的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推动产业发展。四是“基地+电商”模式。立足于原有发展农业模式进行延伸,拓宽销售农产品渠道,引导更多农民转变成“果农”“农商”“果商”角色。 3.2.2发展旅游产业 农村拥有丰富的人文旅游与自然旅游资源,可建设生态景观带、特色产业群、特色旅游品牌等,应借助当地自然景观、红色文化、历史文化、乡贤文化、陶瓷文化、铜鼓文化等,建设特色村镇。因此,农村应当打造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可建设旅游基地,结合地方景观、特色设计旅游路线,打造特色景点,将农业旅游做大做强,为旅客提供种类多样的旅游产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此过程中,应当整合发展资金,保证拥有旅游资源的贫弱村,可采取土地、服务入股等模式代替资金入股,建设乡村旅游、休闲基地,为旅客提供农业休闲旅游基础设施,积极建设美丽乡村,壮大集体经营。合作社如果有意愿、有能力也需要加以扶持,依托于当地优势资源,为农民提供诸多就业岗位,拓宽农民收入渠道,兴旺地方产业。 3.3发展农村金融 集体经济发展下,农村金融具有重要作用,应综合考虑2035年目标与共同富裕任务,明确发展目标,稳步增加供给金融资金,通过合作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互补,增加集体经济信贷资金,保证农村留住资金。对于符合信贷条件的组织,则缩短审批流程,投放信贷资金,完善配套服务工作,保证组织融资更为便利。在此过程中,可从以下方面出发。一是以共同富裕为方向。金融资本作为集体经济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可影响集体经济发展质量、规模与速度,应当以农村金融为重要抓手,补齐乡村短板,推进乡村振兴现代化。可促进绿色金融发展,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农村将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动产业发展[7]。二是提高经营能力。集体经济落脚点以集体资源开发为目标,支持有能力组织利用荒滩、荒沟、荒坡、荒山等土地拓展收入来源,开发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生态康养等,助力薄弱村、空壳村积累资金,将集体资产盘活,创新发展集体经济模式。三是加大金融供给。金融机构需结合农村情况,创新金融服务与产品,拓展业务范围,探索贷款新业务,扩大担保抵押物范围,构建产权融合互助担保组织,增强集体贷款抵押、担保能力。四是健全风险防范。需优化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构,强化内部监控,使内部信息透明,提高资源、资金利用率,评估集体产业项目风险,建立信用档案,减少违约风险,确保农村金融信贷安全。 3.4加大政策倾斜 集体经济发展需要政府支持,予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可从以下方面出发。一方面,扶持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整合农林牧渔各部门惠农支农资金,村集体制订可行性经营项目,予以补助、贴息、奖励方式扶持。立足于现有经费基础,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农村办公预算,结合各村人口、规模阶梯式分配经费。并且建立监管机制,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村级组织可使用集体经济经费履行公共事务,结合社会发展规划,确定轻重缓急,整合有效资源。另一方面,完善用地优惠政策,落实土地改革制度,聚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宅基地实行有偿退出、流转与使用机制,建设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分配土地增益收益,实现全链条、全过程改革,发挥整体协同效应,释放农村土地红利与活力。同时,对超标应用宅基地、“一户多宅”等历史遗留问题,采取老宅退出复垦方式,予以新宅审批确权发证。 4结束语 集体经济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也是振兴贫困区域的主要路径,能够推进农村现代化。需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采用提高农民信心、开发特色产业、发展农村金融、加大政策倾斜的方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农民权益,深化集体产权改革,从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作者:王国良 罗亨超 单位: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乡村振兴下农村经济发展篇3 我国是人口大国和农业大国,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基础地位。虽然我国始终对农业经济实行大力扶持、优先发展的政策,但是农村地区的贫困和滞后现象仍然存在。全国各地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群策群力共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的政策供给、产业环境、生态建设等方面均发生了重大变化[1]。但是,笔者在调研中发现,目前的农业经济发展中仍存在着许多不足,制约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在此情况下,直面遇到的挑战,攻坚克难才能更好地为农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助力。 1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强农业经济发展的作用和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国家从农民利益出发,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在此背景下,可以探索新的发展途径与工作方法,积极探寻适合农村地区发展的经济模式。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应政策支撑农村经济的发展,全面发展农业经济,对于农村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第一,发展农村经济能够提高农民收入,这与我国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相符合。发展农业经济,提高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有助于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参与农村建设,起到帮助农村发展的作用。第二,引导农业经济向综合性产业方向发展,要构建一个完善的农村经济体系,必须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发展,打造产业规模化与集群化,做到质量与效率并重,产品与推广相结合,推动农业经济良性发展。第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业经济管理技术,不断带领广大农民深入学习新形势下农业现代化的技能和理念,实现农业现代化,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第四,农村的发展将会与城市的发展相互受益,一方面,乡村经济的广阔领域带来大量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在帮助农村发展的同时实现创业致富;另一方面,农村人民也能够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同时迎来发展机遇[2]。 2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业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与困境 2.1农业经济发展的机遇 2.1.1现代化技术和机械化设备的发展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随着我国科技制造和自主研发能力的提升,农业机械也实现了“弯道超车”,我国已经可以独立研发设计先进的自动化机械,来助力农业发展。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不仅实现了将科技进步转化为生产力,而且有助于从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反哺机械化建设,达成农业经济与科学技术的双向进步。随着政策的逐步实施,管理人员更加重视信息技术在农业经济中的作用,在普及农村信息化的同时,把高效的工作方式也带入农村。在复杂的疫情形势下,利用网络传播的特性,在电商运营和互联网技术的帮助下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将零星的商品售卖聚集形成综合性的农商平台,打通产品销售渠道,逐步扩大产业覆盖的范围。在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完善之后,农户可以轻松收集和汇编销售数据,分析这些数据,发现不同地区发展的优缺点,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 2.1.2农业产业综合性的优化整合 农民想要富裕起来,离不开自身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质量,不单只是农业生产方面,更重要的是改变传统的农村产业结构。当下,将单独的农业产业相互关联,并与相关综合性产业整合,是形成共同发展综合性产业集群的良好契机。在国家提供的优惠条件下,农业产业结构从单独的个人经营到合伙经营,能够提高农业经营的稳定性,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后续的进一步发展可以针对不同地区进行适当改变,构建符合地区特色的产业链。例如西南地区,地理位置独特,风景优美,环境舒适,适合发展旅游业。一些地区人文气息浓厚,当地拥有特色文化活动和风味美食,可以利用当地特殊的饮食文化吸引旅客。乡村和农庄还可以整合形成农家乐或乡情体验中心,打造地区品牌,增加当地知名度,同时也能吸引许多企业的投资,帮助创业者募集资金,形成系统的产业体系。 2.1.3农民积极主动参与农业经济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许多农民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政策便利,看到了农业致富的可能,自发地参与到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往常人们有心无力,虽然想要通过劳动改变自己的生活状况,但是农村经济的固有条件限制了他们的发展,更多人选择的是走向城市打工,放弃在家乡务工。而现在,在国家给予相应扶持的背景下,农民有条件进行农业生产,渴望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富起来。农民也愿意待在家乡,发展家乡,富裕家乡的同时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国家政策给农民带来便利和帮助,也促进了农业机械的推广与应用。农民愿意接受新思想、新工艺和新技术,在高速发展的今天,把握住发展机遇,走向繁荣发展、振兴乡村经济的道路[3]。 2.2农业经济发展的挑战 2.2.1农业技术水平有待提升 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受限于农业基础生产,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技术在方方面面改变了人类的生活,农业经济方面也是如此。农业机械化生产将成为农业经济发展的一大助力,一个地区的农业生产技术直接关系到农业技术体系的构建,关乎农业生产的效率。在我国西南部的部分省市,对于新型农业技术的实际应用较少,多以人工为主,机械生产的普及程度很低[4]。因此,要加大当地农业经济发展力度,首先要提高新技术的普及率,强化新型农机的运用。在实践中,一直存在农业技术教学与农机购买流转之间不完善的问题,负责农机推广的人员并不负责农机的购买、组装和后期维护等,并没有良好的教学与实操服务。 2.2.2高素质人才缺乏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农民的支持和配合,也缺少不了精通农业技术和经济管理的人才的支持。因为农村的基础条件较差,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造成了大量人才向大城市流动的结果。同时,城乡差距的扩大也导致许多农民在城市定居,农村人口相应减少。由于农民长期生活在农村这一相对自给自足的小环境中,与外界接触较少,许多发展方式对于他们来说并不适合,这也增加了政策实施的难度。当今信息化时代,互联网必不可少,在日常的许多工作中都加入了互联网设备和信息化手段作为辅助,为了保证农业工作者能够及时跟上时代发展步伐,必须对他们进行技术培训。而对于农民来说,他们长期从事农业劳动,缺少时间精力接触新技术和新设备,对于这些感到陌生是正常的。某些地区即便有乡村干部带领学习劳动,也会因为组织人手不够,导致部分工作进程缓慢。另外,由于在新技术实际应用中会发生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及时到场提供帮助,导致在具体作业的时候效率并不高,而在对销售模式进行改进创新的时候,也只能生搬硬套,难见成效。 2.2.3农业经济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 不同于现代工业生产的特性,农业生产本身具有不稳定性,容易受到天气因素和地理环境的影响。因此农业经济相对来说更加脆弱,抵抗风险的能力弱,需要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来保护农民的创业发展,防范灾害的发生[5]。第一,在资金来源上,农民初始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己,单一的资本构成无法分担风险,一旦后续的经营发生问题,很难再有办法挽救,投资人也将会一蹶不振。第二,在个人意识层面,农民的收入来源有限,保障意识不足,缺少购买保险和风险预防的意识,同时也缺乏保险法律的相关知识。第三,在业务专业性上,市面上的保险产品大多集中在寿险上,投保时间和金额都较大,缺少专门为农业提供保障的保险种类。 2.2.4农业经济产业结构单一 虽然近年来农业经济不断发展,但是其产业结构单一,产品之间无法形成联系的问题依然存在,需要改变产业的内部结构和市场的需求匹配,而对其进行优化整合时也要关注产品与当地发展的适配性,避免忽视商品的实际情况,商品附加值要与百姓需求相适应。单一的产业经济结构不利于应对商品售卖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不确定因素,合理优化产业结构对于农民创办自己的产业更有帮助。目前很多区域在产业结构模式发展上仍然滞后,在农业耕种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进展缓慢,未能形成有效的资源调配。 3乡村振兴背景下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有效策略 3.1提高农业科技水平 农村经济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壮大,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支撑,所以要抓牢目前的科技发展机遇,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第一,优先发展农业基础设施。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从基本的农业耕种到产品销售都发展出了一套先进的理论技术,在农业科技引进的过程中不可操之过急,要优先发展农业基础设施。第二,要抓住以往落后的关键原因,解决根本问题,农民并非不想使用先进的设备技术,而是缺少渠道,资金压力大。政府应该在改善农业经济的同时引入社会资本和民间力量,加强与当地大型企业、农林类院校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努力,实现多方共赢,协同发展。第三,抓紧大数据时代发展机遇,将数字信息应用与农业经济发展相结合。从耕种养殖环节开始,可以运用大数据育种选苗,统计筛选农业信息库;利用数字信息计算规划种植,培养周期等;在生产加工环节利用科学把控手段,实现产销平衡、高效生产;在销售环节借助网络直播带货,打造网络电子商务品牌,扩大产品销售范围。 3.2组织专业化农业人才队伍 在农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农业工作者不仅是参与者,更是主要领导者,要使农民有自我参与感,为了自己的美好生活而奋斗,这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政策层面也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所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保证农民综合素质的同步提升,要下派更多的专业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指导教学,对于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办培训班组织学习。在具体落实上,一方面,出台鼓励性政策,为在乡村地区开展工作的人员提供基本必需条件,拥有足够丰厚的条件才能够吸引到人才,让人才愿意扎根乡村建设乡村。在工作上要给予他们最大限度的自由,让工作人员完全发挥自己的才能,不会受到环境的限制[6]。另一方面,要重视对农民综合素质的培养。以村集体或者公司为单位开展学习,鼓励当地的村委会干部和领导带头学习,通过学习将技术运用到每天的生产与工作中。建立激励机制,定期评选优秀学习代表,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树立农民榜样,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从电子商务、大数据分析等多方面入手,培养各个领域的专业化人才,打造高素质的农民队伍。 3.3建立多层次的风险保障体系 农业经济的行业特性决定了其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很大,需要完善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为其提供保护,主要体现在保障农民基本利益、资金财产保障和灾害后恢复生产上。目前,对于农业经济的保障体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7]。第一,完善我国农业保险相关法律,通过法律的规范性和约束性来保障行业正常发展。例如,美国涉农保险及法律制度为农业保险配套高额补贴、亏空财政补贴和广泛的保险组织的覆盖范围。日本的农业风险保障有多个层次,从全国范围的农业协会到农业共济联合会,再到最低层次的农业共济组织,分别负责不同区域的农业保险业务。在法律方面也有相对应的专项法律颁布,从农民个人的健康安全到农业经营相关环节都有涉及,保证农民的合法权利。可以通过学习国外类似做法,结合我国实际发展情况,推动农业保险法律的完善。第二,通过与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合作,分担农业经济风险,达到农业保险第二道防护的作用。仅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的农业经济保障上的风险过于集中,引进民间资本、加大企业合作力度不仅能够使农业发展得更为便利,还可以分担保险公司的风险,推动保险行业和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8]。 3.4健全产业结构体系 从产业结构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加强各产业间的联系并共同发展是破除当前农村发展困境的行之有效的手段[9]。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推动多元化的新兴产业建设,促进农业经济中各个产业更加紧密地结合。合理且多元化的产业布局有利于加强农业市场竞争力,为行业蓬勃发展提供保障,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多个环节一体化的产业链条,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都可以以农民为单位来发展,将原本单独经营的小规模产业农户整合进来共同发展,以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自身发展前景进入行业中。从农业内部的角度看,一个足够健全的农业 产业体系,能够为农业生产提供最适宜的经济模式,避免因为产量变动、市场需求和销售模式变动带来的滞销、存货堆积等问题[10]。在此条件下,农产品能够更好地进入市场销售,销售渠道也可以借此打开,更有利于农产品自身品牌的打造。同时,在完善的产业体系下,可以利用健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农业产品上下游的企业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寻找出未来发展的方向和转型升级的目标。 4结语 总体而言,乡村振兴战略对于我国当前农业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切实推进了经济稳定有序发展。在此背景下,我国要正确认识目前自身发展的状况,通过多方主体通力合作,产业紧密衔接,技术攻坚突破来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实现我国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姚宇宸 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一、引言 电子商务(E-Commerce)概念是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广义上讲是指使用各种电子工具从事商务或活动。狭义上指利用Internet从事商务的活动。电子商务的存在借助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等,从而实现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过程。在我国,由于科技的进步,电子商务也得到迅速的发展,并存在四个特点。第一,电子商务成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增长点;第二,移动电子商务呈现爆发性增长;第三,涉农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第四,我国电子商务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 二、农村电子商务国内外发展现状分析 (一)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我国农村人口较多,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电子产品包括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普及,加快了农村区信息的可获得性。也正因如此,农村电商未来市场有空间巨大。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进一步普及,农村的互联网建设得以快速推进。在2014年,电商企业已经渗透到农村。 (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存在的问题 虽然电子商务在农村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还是由于很多原因存在一定的问题。现阶段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模式现状正处于探索阶段,很多条件和因素的限制导致了农民电子商务模式形成还处于雏形阶段,还面临着观念转变较慢,认识不到位,农民上网比例较低,农业网站分布不均匀,利用程度低,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薄弱和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匮乏等实际问题和困难,但是,发展农村电子模式研究显得的十分必要,信息供给方式的变化,可以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再次力挺电子商务新产业。尤其是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指示,更加增加了要研究农村电子商务模式的信心和自信。 1.受农业生产特点的限制。农业生产的特点是地点分散,农村土地以个体生产为主,导致农民生产规模较小,很难实现集中化机械化生产,不具备很强的市场竞争力,而且产品自身也受时间因素限制。因此,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面临着物流成本高、信息整合不完善、农产品保鲜时间短,缺乏加工或者再加工体系,存储方面弱。 2.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和观念限制。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偏低。加之农民的思想观念还是比较保守,没有看见实物觉得还是存在风险。一时很难接受新鲜事物。难以承担风险导致的经济损失。 3.经济条件和网络知识匮乏。农民主要靠种地收入,收入很有限,消费程度不高。电脑和网络还没有普及每个家庭。对于网络交易,觉得存在一定的经济风险。存在怀疑乃至排斥的态度。 4.设施建设薄弱。虽然城镇化建设速度较快,农村的物联网及互联网建设已日趋完善,但是还是有不完善的地方。政府对农村区域的交通困难的问题很重视,也投入了一定的资金,但是仍存在相当面积的农村区域有交通与信息通道难的问题。导致一些网站,如淘宝、天猫、京东、唯品会等的物流配送的区域有限,一些偏远的地区不能配送货物。对农村电商以推进存在一定的障碍。 三、发展策略与建议 农村电子商务处于初期的阶段,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巨大的发展潜力。为了促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发展特色产品。为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必须以市场为主要调控手段,需要把传统的个体经营整合,集中发展特色产品,因地制宜,提高保鲜储藏技术。提高农业生产和作业方式。产业规模的多样化,提高地方特色产品和农产品质量、打造地方生产和销售品牌。 (二)提高教育文化水平和观念。在政府的支持和协助下,提高农村人口的受教育水平,普及网络及网络购物的知识,更改陈旧的思想观念。在出台扶持政策的同时,对农民朋友开展“上网”的技能培训。农产品电商要进一步发展,农民的认识和技术都有所提高,要掌握基本的网络技术的同时,还要掌握一定的技术,例如电子条码、图像处理等。 (三)科学规划电商发展,加大农村电子商务的扶持力度合理的规划可以加强农村电商发展,缺乏合理规划,易造成农村电商发展中出现不良的现象,比如“扎堆”或者资源的浪费的现象。在国家财政的支持下,建立完善的到村的三级物流体系,推动电商的培训工作。 四、结束语 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还有很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在农村发展电商存在很多限制因素,它需要农村人口自身教育素质和技能的提高,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需要企业,如顺丰、阿里、京东的相互配合,农村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任重而道远的事情。希望在各界协力下,让农村电子商务有更快、更好的发展。
农业经济发展论文:互联网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摘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较大的改变,社会经济也得到了飞速发展。农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产业之一,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够保障人民的生活质量。鉴于此,文章首先阐述了“互联网+农业”的特征,并分析了“互联网+”时代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意义所在,最后提出了“互联网+农业”的农业经济创新发展策略,其目的是实现我国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使社会主义的改革进程加快。 [关键词]“互联网+”时代;农业经济发展;“互联网+农业”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如火如荼地开展着。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基础产业中,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所以,在互联网时代,我国农业要想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就要结合互联网,进一步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1“互联网+农业”的概述 作为一种崭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互联网+”的发展模式的特征是很富有时代性的,主要表现为互联网能够使生产生活中的基本要素得到整合。将网络的优势应用于社会经济发展,从而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众所周知,“互联网+”这种发展模式是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他指出,只有通过积极有效的政策对农业进行政策引导以及给予一定的支持,将互联网和信息技术跟农业产业紧密结合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农业经济的持续增长,从而给其他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很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其他产业朝智能化的方向发展,使我国国民经济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互联网+农业”能够使我国农业发展实现重大改革,实现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使农业资源高效率地整合,最终使其生产模式实现跳跃式发展。在“互联网+农业”发展模式中,通常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生产智能化类型,在这种类型中,通过互联网技术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农业技术得到提高。第二种是农业电子商务类型,使用该种网络营销模式,通过农产品O2O,实现更有效率的交易,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第三种是信息化发展类型,打造一个信息交流平台,通过该平台,农业生产人员和经营人员互动频率更高,从而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得到提升。 2“互联网+”时代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意义 2.1有效地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经过大量实践表明,“互联网+农业”这一发展模式非常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由于互联网具有开放性和创新性特征,如能将农业经济发展跟互联网发展高效结合在一起,那么就能够更好地实现新型农产品的发展,使农产品的附加值得到提升,并且使农产品产业链得到延长。通过“互联网+农业”产业发展结构,实现市场资源配置,农民获取市场信息的效率大大提高了。农民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得市场信息,从而能够对农业经济的生产规模以及后续发展战略进行适当的调整。 2.2实现了由资源型农业向技术型农业转变 在“互联网+”时代,农业发展跟信息网络结合在一起,将会大大促进农业的发展,使农业从资源型向技术型转变。在飞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衡量农业发展的重要指标包括了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等。最近几年,农业市场的竞争主要体现在技术创新和经济创新等方面,这些方面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时代的发展和进步。在我国,目前的农业发展以资源型为主要发展方式,我国的信息和网络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程度较低。因此,大力推广“互联网+农业”发展模式,能够使农业实现转型和升级,从而加速农业现代化建设。 2.3节省农业发展资金,提升农业经济效益 通过“互联网+农业”,农业发展成本得到节省,农业经济效益得到提升。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互联网的一个显著特征是高效率,如果能够将互联网技术跟农业发展紧密结合,那么就能够同时为农业生产人员和经营人员快速提供信息。众所周知,现在面对的市场环境是随时都会变化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面对这种竞争,只有把握好市场环境中的信息,才能游刃有余地去面对市场的瞬息万变;第二,节省农业流通成本。通过搭建网络交易平台,交易程序由烦琐变为简单,农产品的流通也随之加快。另外,互联网的发展也促进了农业技术的发展,这是因为通过互联网,农业技术获取和学习更加便利,最终新型农产品的生产周期缩短,能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 2.4农民的现代化素质得到提升 在提升农业经济发展水平之时,“互联网+农业”模式的科学化使农民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依托互联网平台,农民可以学会更多的经营和管理知识,乃至获取信息知识的速度也会加快。而且,他们还能够不断地提升思想道德修养,提升对农业发展的认识,把更多更好的科学与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活动,提升他们的应用和实践能力,为社会输送更多的综合性农业生产人才。 3“互联网+农业”的农业经济创新发展策略 诚然,就目前而言,我国的互联网在农业中的应用还处于摸索阶段。通过调研发现,已经有多个省份在“互联网+农业”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这对于农业经济的影响越来越深远。因此,我们应当侧重于如何改进产业发展思路,借助互联网丰富的资源数据,以及紧密结合互联网技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产业升级得到带动,农民更加富裕。主要创新策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借助“互联网+”发展高效农业。众所周知,在转变农业经济方式的过程中,高效是其中一个凸显的特征。借助互联网,农业的多功能性得到开发,农业产业链延长,农业分工更加细化,农业门类增加。依托互联网智能化和高科技的技术手段,农业经济发展更加高效。第二,借助“互联网+”发展精细农业。在精细农业中,空间信息技术得到利用。通过该项技术的应用,使经济与环境层面的效益得到提升。目前,就我国而言,可以借助国外发达国家的互联网技术,比如GPS、RS等技术。运用这些技术,可实现精准播种、施肥,乃至贯穿于整个农业生产过程。第三,借助“互联网+”发展智慧农业。最近几年,基于“互联网+”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如火如荼地建设。其中,从经营的角度来看,京东商城和淘宝电商平台力争打造规模化的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通过互联网,它们建立直销网络模式,促进了专业化网络销售平台的发展。从管理的角度来看,首先,可借助互联网技术对农产品信息进行整合,借助信息平台,农产品更加全面地展示在客户面前;其次,通过云端网络技术,农产品信息和质量得到监控,相关信息可以及时传递给生产经营者,为决策人员提供参考。 4结论 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农业是一个重要的基础。农业发展对人民的生活水平有极大的影响。对于农业发展而言,应当抓住“互联网+”的发展机遇,依托互联网技术的优势,为农业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使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尽早实现。 作者:许金 单位:法库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农业经济发展论文:低碳经济时代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摘要:低碳经济时代的到来,使能源利用和经济发展开始大变革,各国采取的低碳经济措施,为人类朝着生态文明的方向找到一条新路,摒弃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采用先进的能源技术。本文对低碳经济时代下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进行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低碳经济;环境;有机农业 低碳经济概念最早出现于英国《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的能源白皮书中,因其自给自足的能源模式,逐渐转变为需要进口的消费模式,使英国充分的意识到了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的威胁,于是英国在2050年以前致力于建设一个低碳国家,为节能减排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 一、国内外低碳经济概述以及在农业经济发展中渗透低碳理念的重要性 1.国外的低碳经济 虽然英国的低碳经济概念出现最早,法国与英国不同,法国近十年以来,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创新技术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并在建筑、交通等领域,大力推广减碳少碳理念,有效的控制碳排放量,距离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工程又进了一步。西班牙是世界风能和太阳能大国,其能源的途径与意大利法国一样,主要来源于进口。在面对温室气体减排问题时,西班牙创新技术开发了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并健全和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可再生能源的法律法规及规划。比如,2006年的CTE新建筑条例等。瑞典的优美环境在全世界知名,因其广泛推广低碳经济,将低碳理念融入生活中,并为了鼓励国民参与低碳活动,推出了一系列低碳生活的奖励措施。比如,推广环保型汽车、鼓励购买清洁燃料车等。 2.我国的低碳经济 我国近些年来,雾霾严重,空气质量下降,不仅影响公路交通秩序,更严重影响人民的身体健康。于是在2007年的中国科协年会上,国家科学技术部部长万钢大力呼吁低碳经济的发展。世界自然基金会(WWW)2008年与中国合作开展低碳城市发展项目,首批选择在河北省保定市和上海市进行城市转型发展模式项目。在保定与世界自然基金会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中提出:在“新能源产业带动城市低碳发展”的原则下,我国的工作重点是主要引进先进新能源产业和低碳经济的新理念;向国外以及国内其他省市推广保定市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成功经验;建设保定市的新能源产业以及新能源产业的健康长远发展。世界自然基金会与保定市合作的低碳城市发展项目,促进了保定可再生能源及能效产品的出口和应用,并对该项目取得成就和经验进行宣传和推广,且提供部分资金支持低碳城市发展项目。为了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顺利实施,保定市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计划,并将配套资金和需要的人力提供到位。 3.在农业经济发展中渗透低碳理念的重要性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越来越注重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等,在英国提出低碳经济理念后,我国积极参与低碳经济建设。虽然国内外对低碳经济理念没有明确的定位,也没有构建低碳经济建设的发展指标。但对不同经济水平和科学技术的国家,也提出了符合其国情的低碳经济新要求。对意大利、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绝对减少碳排放量是关注的重点以及执行目标,而对一些发展中国家,比如,中国、印度尼西亚来讲相对减少碳排放量是主要的发展目标及方向。我国主席曾在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上,四次提出有关低碳的问题,即“发展低碳经济”的研发,推广“低碳能源技术”、“增加碳汇”、“促进碳吸收技术发展”。为了限制大气中温室气体的释放,我国要将低碳经济列入国家的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呼吁人民群众观积极参与至低碳经济建设中,这样可以保证降低碳的排放量,有效控制了温室气体对气候系统的损坏及影响,减少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各国提出的低碳经济政策及项目的实施,将完全切断温室气体和农业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保证农业经济增长的独立性。 二、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环境污染严重 我国的农业发展建设一般在相对闭塞,少有人烟的偏远地区,因其落后闭塞的现状,导致农民的教育水平普遍较低,没有创新的思维意识,更没有保护环境的观念。总体来说,一方面,随着我国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大部分农村地区建设了大量工厂,而有些工厂的排污系统没有效用,将生产的污水以及有毒物质排放到农民的土地当中,导致土地无法种植植物,农民没有了经济来源。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农村的农民整体素质偏低,导致对于农业方面的新技术,新设备采取消极应对的状态。比如,在农田作业中农民为了去除虫害,增产量,由于使用方式、方法不正确,且农药、化肥量过大,也会造成水资源和土地环境的污染状况,从而使动植物的生长力下降,不仅威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还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 2.农业产能偏低 农业是我国的第一大产业,是人民群众食物的主要来源,更是创造生产的一切先决条件。国家为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将工作重心放到第二三产业上,从而导致出现农业不受重视的局面。由于一些落后地区农业经济发展滞后,尽管我国政府看到了农业经济发展的问题,并提高了农业的技术投资和基础设备,采取城市带动周边农村经济的策略。但农村的现状及基础制约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村的发展还需要一段时间。虽然农村的一些硬件条件得到了有效的改善,但农业产能偏低的问题仍未得到圆满的解决。尤其是一些交通不便,土地生产力偏低的地区,尤其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农村地区。现阶段我国大部分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都已经采用了先进的水利设施和设备,但西部地区的很多村庄仍然使用五六十年前淘汰的水利设施和设备,不仅没有技术含量,还不能有效提高农业产品的生产量和品质。 三、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具体策略 1.发展有机农业,促进农业经济发展转型 我国传统的农业大量使用化肥、农药以及一些植物生长添加剂和牲畜饲料,不仅污染环境,对人体也有一定程度上的损害。现阶段,我国可以大力发展有机农业,在农村地区大力发展有机农业,将农村烧火做饭的玉米秸秆还田利用,使用绿色健康的有机肥,向社会提供绿色、健康、无污染,食用安全可靠的农产品,不仅保证了人民的人体健康,还能够有效降低或抑制环境的污染,低碳排放对生态平衡的恢复有巨大的积极作用。此外,发展有机农业,可以保护生物的栖息环境,还能够增加农民就业,保证农民的日常收入,同时有效提高了我国的农业生产水平以及农产品在国际上的强大竞争力。 2.加强低碳经济的宣传,提高低碳生产管理力度 在工业领域,低碳环保理念受到广泛的推广以及应用,但在农业领域,低碳经济理念还未得到全面的普及和宣传,再加上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偏低,人员素质不高,对低碳经济理念达不到浅显的了解,更别说应用到农业生产方面。因此,势必要加大农业领域低碳经济理念的宣传和推广,鼓励农民使用低碳环保的生产方式。对实施低碳生产模式的地区,要有足够的耐心,培养农村干部及农民带头人的低碳思想意识,发扬榜样的作用。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农业领域,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农业低碳经济的发展。因此,为了我国低碳农业的建设,向实现低碳生产的模式转型,我国必须要加快对农业低碳发展的法律法规完善工作,只有依靠法律法规和制度的监督和支持,低碳农业生产才有长远发展的未来。为此,在我国要加大对农业实际情况的调查力度,起草低碳发展的法律法规要符合农业发展现状以及低碳经济理念的内涵,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业领域低碳发展的问题,优化农业生产机构,迎接农业低碳模式的转变。 4.运用科技的手段推动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推动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首先,要加强农业知识教育,提高农民劳动者的知识水平,有针对性的开发和创新低碳环保的农业技术,并在农村地区广泛推广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农村劳动者的技术水平,鼓励参与培训学习活动,增设农村先进的使用设施,使农产品得到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其次,要建立健全的农业经济宣传推广组织机构,引导农民的生产朝着更加标准化的方向进行,建立健全的农业生产安全机制,保障农业劳动者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生产风险,减少农业劳动者的经济损失。最后,建立农业信息专栏,及时的颁布农业信息,比如天气预警,防潮方案等,尽可能的创造出更有价值的农业生产信息。 四、总结 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够有效的解决国内外的环境问题,有效的提高能源的利用率,降低能源的消耗指标,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局面。 作者:刘阳 单位: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审计局 农业经济发展论文:农业经济发展现状与发展策略 [摘要]作为农业大国,农业经济的发展会对广大农民群体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产生直接的影响。我国农业生产区域分布广泛,不同农业区域的农作物类型、经济效益及发展模式都存在显著的差异。目前,我国农业经济尚未完全实现现代化,而且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诸多的问题。为了改善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现状,必须更新农业发展思路,创新农业发展模式。基于此,本文就当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 [关键词]农业经济;发展现状;发展策略 1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现状 1.1小农经济发展模式仍占主流 精耕细作的小农种植模式仍然是目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主流,这种现象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尤为明显。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小农经济发展模式的低效性和死板性,使得其无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受到个人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民群体收入水平的影响,很难将农业耕地进行集中的生产利用。而农民本身缺乏农业生产设备置办和农业科技引进的资本,农业经济发展模式的变革举步维艰。此外,农业生产受市场的影响较大。但是,农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市场波动也比较大,农民无法及时接收到市场的反馈信息,很容易导致农民生产与市场需求的脱节,造成农产品滞销,进而对农民的收入情况和农业从业者的生产积极性产生消极的影响。因而,必须建立现代化农业生产模式。 1.2农业人才缺乏 由于缺乏专业的农业技术人才和农业科技的投入,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仍然处于粗犷的低效率生产经营阶段。农产品质量较差、农业生产效率低下以及农产品生产规范的缺乏,使得我国农产品很难在国际市场上有足够高的竞争力。我国农业院校的数量不少,但是,对于农业专业人才的重视程度不够,而且仍然有很多人对农业存在误解,大部分高校的农业专业学生毕业之后不愿意进入该产业工作,农业科技推广面临重大的阻力。而本身从事农业的农民由于缺乏专业的知识技能和必要的科技投入资本,导致其仍然按照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进行经营,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滥用化肥、农药等,导致农产品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农民的收入水平也难以得到提高。 2农业经济发展策略 2.1建立完善的农业经济市场机制 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模式需要完善的市场机制来加以规范和引导,针对目前我国农业市场现代化生产经营尚未完全建立的现状,必须通过现代化的农业经济市场机制来进行引导,主要包括农产品期货市场机制、农业生产科技应用市场机制及农业生产经营市场机制。农业科技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农业生产的管理现代化程度,因而,要不断加大农业生产经营中的科技投入。通过现代化农业设备的引进和专业技术人才,促进农业生产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高。政府要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地方农业部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农业技术推广方案,引导利用现代科技,提高农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我国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和农业经济的长远发展[1]。 2.2加强现代化农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主要根据地,因而相关高校要提高对于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增设农业相关专业,加强对于农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科研院所要加强农业相关技术的研究,对当前的农业栽培管理技术和农业设备进行不断的改进和优化。要善于通过多种途径、利用多种手段,提高农业生产者的生产技能。农业专业人才要切实服务于农业,利用其专业的培育管理技术和生产经营技能促进农业生产经济效益的提高。有条件的区域可以增设专门的农业职业教育机构和农业科技培训机构,为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培养人才。与此同时,在农业生产模式变革以及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上,要善于向农业技术先进的国家借鉴经验。 2.3完善农业保护政策法规 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以及工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侵占了大量的农业用地。而我国本身的人均耕地水平就比较低,加之农业相关保护政策法规的不完善和落实不到位,使得农民无法获得应有的经济收益,转而进城打工,这些情况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为此,必须要对当前的农业保护政策法规进行完善。政府应加大农业财政投入对农民进行补贴,引导农民转变农业生产模式,制定农产品最低价保护、土地补贴等经济政策,为了确保政策的落实情况,还需要建立相应的农业保护法律法规,利用行政、司法手段确保政府对农业经济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促进农民的增产增收,增强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2]。 3结语 为了促进农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必须发展现代化农业。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建立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体系,政府加大农业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从而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熊辉 单位:青岛市农业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站 农业经济发展论文:一带一路农业经济发展困境思考 摘要: “一带一路”战略是当前国家发展与国际合作的重要表现,充分利用国际平台,发掘沿线城市、区域与国家发展优势,推动农业走出去与引进来,可以为农业发展提供重要驱动力。吐鲁番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处于战略节点位置,应抓住“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充分推动吐鲁番农产品发展与出口,提高区域发展水平。理性认知该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现实问题,思考突破困境的发展路径,以实现农业发展目标。 关键词: 农业;经济 1吐鲁番农业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困境性问题分析 从区域与市场角度来分析,吐鲁番地区属于极端干旱区,水资源十分匮乏,农业生态条件不充分,虽然建设了一定的水利工程,但却没有在根本上解决区域缺水的现实情况。加上该地区属于山间盆地,表现出较强封闭性,农产品市场发育相对较低,绿洲内市场过于狭小,且分散性突出,区域与国内、国外市场间距离较远,对该地区农业经济发展存在着不利因素;从民族与人口素质来分析,吐鲁番地区民族数量较多,区域教育水平不高,人口文化程度相对偏低,这也是制约该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从资金角度来分析,该地区资金投入不足,个体经营分散且无法形成规模效益。 2吐鲁番农业经济发展的现实路径分析 虽然吐鲁番地区农业经济发展存在着较多现实性问题,但可以通过把握发展机遇,创新农业,科学布局,打造高端农业产品,依托“一带一路”战略优势,积极推动农业产品出口,切实扩大农业经济效益。具体发展路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2.1构建现代农业基地,培育品牌效应 吐鲁番农业要想获得更好发展,在根本上取决于其农产品质量,而产品品牌则是赢得市场的关键。缺乏质量,则无法占据较好的市场地位,缺乏品牌,则无法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吐鲁番地区光热资源十分充分,无霜期十分长,这也为其发展特色农业提供了现实条件。如葡萄、甜瓜等,农业产品质量十分高。通过区域规划,可以推动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并关注品牌培育,塑造吐鲁番农产品品牌,这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现代农业基地构建,引入质量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工作,确保质量持续与稳定,在市场中树立良好质量形象,从而培育吐鲁番农业品牌,为区域其他农业发展与产品效益提升,提供支持。 2.2提高现代农业技术,关注农业发展可持续性 吐鲁番地区农业经济发展,要实现持续性,就需要切实普及现代农业技术,提高吐鲁番农户栽培技术,切实提高资源利用率。就当前实际来分析,吐鲁番农业发展在栽培技术上,尚未形成标准化作业,量化指标尚未建立,且缺乏相应的量化控制设备与技术,导致农业过量施肥或盲目应用农药,这不仅降低了其农产品质量,还给农产品带来了一地的有害物质,甚至出现了有害物质超标问题,对消费者健康存在较大影响。与此同时,过量施肥或农药施用,对生产地区的土壤与地下水构成污染,不利于区域农业的长远与持续发展。基于此,吐鲁番需切实关注现代农业技术普及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构建并实施量化指标,切实保障农业经济发展的质量。 2.3在农业经济中引入“互联网+”思维 吐鲁番地区属于传统农业区,为有效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可以引入“互联网+”思维,借助互联网优势,将生产、经营、与服务相结合,推动农业现代化水平,以实现吐鲁番农业经济跨越式发展。在农业经济中引入“互联网+”理念,可以实现产销有效结合,将农业生产由生产导向模式,转化为消费导向模式。同时,也为发展精准化生产提供了技术条件。如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配置农业环境监测系统,通过实时监测与自动控制技术,提高农业控制水平。借助互联网,还可为农民提供科技、政策、市场等信息,切实降低农产品积累等风险。 2.4发挥“一带一路”优势,推动农业出口 在一带一路战略规划中,吐鲁番处于一个战略节点位置,且随着该地区各种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在未来,其势必会成为人流、物流、信息流的汇集点。吐鲁番可以把握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充分借助国际合作平台,推动农产品出口,以满足周边地区农产品市场需求,特别是中亚地区,这也是吐鲁番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此外,还应关注物流建设,为吐鲁番农产品走出去提供现实条件,推动其农业经济发展。 作者:艾皮孜古丽·阿布都古丽 单位: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郭勒布依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农业经济发展论文:农作物种植结构区域农业经济发展 [摘要] 我国是全世界首屈一指的农业大国,区域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与提高人均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具有极为密切之联系。也就是说,农业经济在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具备了无法被取代的重要作用。自古以来,我国就通过引进新的农作物品种、改进农业技术等手段以实现种植结构的调整与优化,进而推动区域农业经济实现更大的发展。本文分析了我国古代农作物种植结构的变迁状况,并探讨了古代农作物种植结构变迁对于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 古代;农作物;种植结构;区域农业经济 所谓农作物种植结构,是指在农民群众在长期的生产耕作过程之中,运用调整农作物的主要品种以及具体种植方式等而产生的相对较为稳定的农业生产方式。在我国古代,以农作物种植为重要基础的种植结构推动着区域性农业经济中心逐步建立。在此情况下,鉴于我国古代农作物种植结构的变迁,区域农业经济也随之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两者之间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当前,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农业经济要想获得可持续发展,很有必要借鉴以往农作物种植结构改进对区域农业经济所起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国区域农业经济取得新的更大的发展。 1我国古代农作物种植结构的变迁状况 据考古专家考证,早在新石器时期,我国的黄河流域就已建立起相对比较稳定的农作物种植结构体系。虽然当时的农作物结构较为简单,主要是由粟和黍等粮食作物构为农作物种植结构的中心。随着此后我国农作物类别的不断增加与种植形式的多元化,到了夏商周时期之后,黍、粟及麦等农作物被大量种植,从而让农作物种植结构变得更为多样化,从而极大地丰富了我国粮食的总体供给结构。多元化的农作物种植结构和以往那些简单的农作物种植结构比较起来,显得更富有稳定性,也就更能抵御各类自然灾害等农业生产体系中有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在春秋战国这一时期,由于我国精耕细作型农业种植技术体系已经成形,从而逐步建立起以粮食生产为主体,保证一年一熟的农作物生产结构,且该生产结构至秦汉时变得更为丰富,蔬菜、油料等作物的加入让原有的农作物种植结构变得更为稳定。在唐宋元等时期,这一种植结构始终没有大的变化。在明清时,随着外来农作物的引进,农作物种植结构出现了新的变化。尽管传统农作物中的小麦还是占据了十分重要的位置,但是玉米逐步实现了大规模的种植而成为了十分重要的农作物。明清时期农作物的种植结构更加大的变化是经济类作物在种植结构中具备了愈来愈重要的作用。经济作物的大量种植,切实改变了我国明清时期的总体农作物种植结构,对以农作物为主要经济基础的我国传统经济的发展也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经济性作物和传统意义上的粮食性作物在种植上的差异就在于,粮食作物主要是为了能够满足农民群众的自身实际需求与缴纳税款之所需,所以往往极少会用在商品性流通之中,特别是我国古代农村生产力水平相当低下的状况之下,自身所能生产的粮食产量相当有限,除了缴纳税赋之外,往往只能满足家庭成员的生存之所需,如此一来,粮食性的作物在明清时期以前极少会作为商品被拿至市场中加以销售。经济作物与粮食性作物完全不同,经济作物的特点是极难为农民群体所直接加以消费。大部分农民群众把经济作物视为一种能够赚取额外收入的重要方式。经济性作物的交易需求推动了农村当中的专业性交易市场的建设。随着交易市场的持续发展,就会产生“市”,而且还会进一步形成以“市”为核心的专业性农作物基地。这一经济作物的区域化种植趋势到了明清时已经极为普遍,而且产生了蚕丝、棉花以及花生等种植中心。鉴于两宋时我国的经济中心从中原往江南进行转移,随着江南地区大力发展蚕桑,北方地区的蚕桑生产开始滞后于江南,但是到了明清时,因为政府积极鼓励发展蚕桑,北方的蚕桑又产生了复苏之趋势。在区域性特色化农业生产格局产生之后,在以农作物生产为基础的社会经济结构当中,农作物生产之改变确实能够让本区域的农业经济出现非常大的发展。明清时江南地区的蚕桑生产推动江南地区产生了诸多以蚕桑生产为主要产业的集镇,而且还推动了江南地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之发展。花生、棉花以及烟草等作物的大面积种植,对于当地的区域农业经济发展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而且形成了相当专业的区域化农业生产中心。围绕着区域形成以部分农作物的种植和加工为重点的区域性农业经济发展中心,农业生产的专业化会极大地推动现代商品经济之发展,自然也能够促进区域性农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2古代农作物种植结构变迁对于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一是能够实现区域土地的初步规模化种植。为了能够推动村镇土地的规模化种植,我国古代农作物种植出现了以下变化:其一是刻意淡化了农奴制体系,积极鼓励广大农户对土地进行包揽,虽然这与如今健全化的土地承包之间具有一定的距离,但也表明了当时的农业经济发展状况已经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显得较为先进,而且更加有价值的一点是农户包揽能够产生示范带头的积极作用,从而为当地区域化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力,而且还能够吸引更加多的农民群众加入到土地规模化耕种之中,强化了农业产业生产的高效和集中化发展,推动了本区域内农作物产业的总体能力之提升。其二是要积极服务于农户群众的承包耕种,主要是指不断推动农民群众自身去进行耕种和承包,这样一来才能切实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更加重要的一点是,古代朝廷承担起来的责和权力所行使的质量能得到非常大的提升,而且在降低朝廷政治管理资源储存能力的基础上,提高了朝廷对于农村地区土地流转资源的供给度,而且还能保正这一时期之中农户群众的耕种质量也能得到持续提升。二是能够稳定农户群众的耕作权不受损害。我国古代为了能够稳定住耕种的权利,主要是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在明朝可进一步健全完善广大农户的耕种权利保障机制,主要是为切实稳定农田组织结构和广大农户的实际生活。所以,不仅能够健全完善广大农户的耕种权利保障机制,为广大农户的出路问题找到一条理想的途径,而且还能够为区域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大更有力的支持。比如,我国明朝时在健全农户土地利益保障机制之时,就探索建立起诸如衙府田吏等职务,从而为当地农村农作物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而稳定的基础条件。到了清代之后,朝廷更是积极做好用于种植农作物的相应土地耕种分配工作,究其原因主要是为了保护本区域内农户的切实权益。同时,我国古代就已经十分注重于发挥土地产权在对农户的土地产权实施国家以及地方等各个层级的保护作用,通过实施一系列的保护农作物种植结构的有效措施,实现了在最大限度上保护本区域内农户的合法土地权益,进而实现区域农业经济的可才持续发展。三是能够健全完善本区域内的农村交通道路以及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我国历代统治者都十分注重于农村交通道路以及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比如,我国明代的地方政府就已经普遍建立起定位准确、职责明晰、可操作性较强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机制。通过农作物种植结构的调整,推动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就能够为本区域内的农村交通道路以及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均应当定期对区域农业经济调整后的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评估,对农业经济发展支持本区域内的农村交通道路以及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进行督查与评价,这样一来,就能够在最大限度上消除与防范当地官府内部人员的贪污或者违规行为,而且还能提升朝廷在当地百姓中的正面形象建构,这对于当地更加高效地使用朝廷所下拨的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资金也具有相当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同时,历代朝廷还十分关注农村交通道路以及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依据各地实际状况积极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强化对相关官员以及工作人员贪污腐化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在此情况下,负责有关工作的朝廷执法工作者必须要树立起对农村工作、经济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才能够更加严格地执行国家涉及到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而能够更好地完善当时的整个财政体系,创造出当时最为先进的财政体系,从而发挥出同时代最强的调控力度和监督工作强度,进一步提升朝廷对于农村交通道路以及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四是能够推动本区域内涉及农村相关事业的同步发展。我国历代封建王朝都在利用农作物种植结构的调整与变迁来推动各个地区涉及农村相关事业的同步发展,尤其是在进入到明清时期之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朝廷不断强化中央集权,从而极大地增强了对地方衙门实施宏观调控工作的力度。在落实农村地区公共供给的过程之中,地方政府也已充分注意到了其中所面临的相关问题,运用对有限的资源实施合理的调整与分配,以实现本区域之中农业经济的协调发展与均衡发展,其中主要涵盖了对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关辅助设施的建设进程。然而,就当时的实际状况来说,这一涉及农村相关事业的发展也只能够实现其中的一部分,并不可能真正地完全实施。我国清代地方政府在努力实现当地区域农业经济协调发展的进程之中,首先能够做到对农村地区的公共产品需求状况实施合理区分,其后能够做到紧密联系实际,不致于出现盲目发展的状况。当然,清代政府还立足于各地农作物种植结构变迁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向农村地区分配各类资源,并且充分利用好朝廷的政策支持以及财政支持,确保了当地农户能不仅能够做到生存无忧,而且还能实现农业产业的发展。 3结语 总的来说,通过对我国古代农作物种植结构变迁状况的调研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古代统治者们往往会运用轻徭薄赋、兴建水利设施、引入新型农作物品种、提升农业种植技术、开设屯田等各项举措,让各区域农业开发均能得到持续性发展,推动我国各地区农业经济得到了更好的发展。在对历史记载资料进行查询后可发现,进入到明清之后,我国各地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总体上是较为富足的,绝大多数来百姓能够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而且人口数量也出现了快速增加之趋势,土地被尽可能地开发利用。从另外一个侧面来看,也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以及纳税的人口,能够极大地提升农作物的总体产量,进而能够推动区域农业经济实现更好的发展。 作者:曾潍嘉 单位: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历史地理研究所 农业经济发展论文:低碳经济农业经济发展方式探索 摘要: 本文以低碳经济时代为研究背景,重点论述如何让农业发展由高碳到低碳进行转变,以及如何在低碳经济视野之下寻求农业经济的转型和发展路径。 关键词: 低碳经济;农业经济;发展路径 一、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出路——低碳经济 与高碳经济不同,低碳经济是以节能环保作为经济发展前提的,在进行经济生产过程当中主要使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的能源。通过使用环保型的能源不仅可以降低对能源的消耗同时还可以减少废水废气的排放量,使经济发展和节能环保同步进行。关于低碳经济的概念,在很早以前就被提出,其主要目的就是改变经济发展模式,使经济的发展不再以破坏环境为代价。各国共同努力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学者针对低碳经济的研究也十分宽泛,主要集中在对能源消费与排放的研究,经济发展与排放的研究以及农业生产与碳排放的研究,这些研究涉及到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以及经济模式的转变等等。从研究内容上看,各国对于低碳经济的研究相对成熟,但是针对农业经济发展如何适应低碳经济环境还稍有不足。 二、农业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的转变 为了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的转变。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实现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创新,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实现高值化的农业生产。所谓的农业生产高值化是指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以经济环保为主要目的进行农业生产的过程,这一过程当中减少了对能源的消耗,同时降低了人力、物力的投入,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实现农业低碳经济的转变主要利用低碳生产技术对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技术创新:第一,放弃土壤耕作。摒弃传统的土壤翻耕生产转为免耕生产。传统农业在进行种植之前都会对土壤进行翻耕,但是这一过程会将土壤中大量的碳释放出来,从而降低土壤中碳的含量。实行免耕的生产手段可以尽量减少土壤中碳的排放,同时免耕的过程也可以减少机械的使用,减少能源消耗,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碳的排放。其次,土壤中碳的含量增多提高了土壤的肥力,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而化肥中的主要成分是N2O,其也是温室气体之一,所以减少化肥的使用也进一步降低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除此之外,免耕的生产方式不仅可以让农业生产者降低了生产成本,同时提高了土地的生产率,使生产者的经济效益得到增长。第二,改变灌溉方式。传统的浇灌技术不仅不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同时造成大量的水资源浪费。农业低碳生产技术就是将浇灌方式转变为滴灌或喷灌方式。采取滴灌或喷灌的灌溉方式可以让农作物最大程度获得水资源的同时,降低水资源的消耗。另一方面滴管设备安装方便,方便生产者对农田进行管理,最大程度的减少劳动力的投入。第三,改变秸秆的处理方式。许多生产者在收割之后就将秸秆进行燃烧,但是秸秆燃烧过程当中会产生大量的温室气体,严重影响生态环境。为了更加高效的利用起这一资源,可以将其回收作为牲畜的饲料,或是将其掩埋在土壤当中,作为土壤的肥料,通过各种方式来提高秸秆的利用率,同时降低其碳的排放量。 三、低碳经济视野下农业经济转型与发展路径 1.转变发展观念,树立低碳农业理念 低碳经济成为现代经济的主要发展方向,农业生产必须秉承低碳的理念,改变生产方式,转变思想观念,大力发展低碳农业经济。低碳经济的第一步就是转变人们的发展观念,树立低碳农业理念。首先转变人们的消费观念,尽量使用绿色可再生能源,同时提倡多次使用,循环利用,从而减少对能源的消耗。其次,改变农业生产方式。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尽量使用节能设备,同时较少对农药、化肥的使用等。 2.政府加大对低碳农业经济发展扶持力度 低碳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首先政府要加强对低碳农业经济的管理。提高对发展低碳农业经济的重视程度,对发展低碳农业经济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管理。政府部门在对低碳农业进行管理的过程当中要多与农业生产者进行交流,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并寻求有效的解决措施。同时政府还要制定完备的政策措施对农业生产进行细致化的指导。其次,政府要加强对低碳农业发展的监管。通过制定完善的地方法律制度对农业生产活动进行约束,避免违法乱纪行为的出现,促进农业经济更加稳固的发展。再次,给予相应的优惠措施。政府要扮演好领导者的角色,为了更好的鼓励生产者实行低碳经济的生产模式必须给予生产者相应的优惠政策,奖励在生产活动进行技术创新的行为。最后,政府要帮助生产者进行技术指导。生产者的知识水平有限,如果依靠他们进行技术创新还有很大的难度,政府可以为生产者提供与专业人员交流的机会,或者邀请专家直接进行指导,引导他们进行生产创新。 3.加大培训力度,培育新型现代农民 政府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农业知识教学体系,让农民有机会学到专业的农业知识,能够与专业的农业生产人员交流经验。政府可以采取低碳经济的宣传教育让农业生产者了解低碳经济的概念,让他们形成进行低碳生产的意识。然后再帮助农业生产者与农业科技专员进行交流,了解到最专业的生产知识。 4.以农产品加工园区为核心,推进关联产业集群节能减排 实行低碳农业经济不仅是为了改变农业生产方式降低能源的消耗,同时也是为了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促进农业生产集群的形成不仅可以进行规模化生产,同时可以最大成都的降低对能源的消耗,实现更大的经济价值。在关联产业集群当中进行能源和信息的集聚,使其发挥出更大的经济效应。例如,在集群当中可以将一个产业产生的废水废料作为另一产业的原料,实现废物的再利用,减少资源消耗,实现可持续发展。 作者:李录 单位: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青龙山镇农业服务中心 农业经济发展论文:新形势农业经济发展研究 摘要: 文章分析了当前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现状,表现为:农业经济基础薄弱、农业生产方式落后、农业资金技术短缺3个方面;并结合实际工作经验,从加强农业经济基础建设、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加大农业发展的投资力度3个角度提出与之相对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新形势;农业经济;有效途径 传统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在经济全球化的世界大背景下,已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摒弃传统农业生产模式,转型为现代农业已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农业转型过程中,既存在诸多的困难与挑战,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因此,本文就如何发展我国的农业经济为切入点,浅谈新形势下农业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1当前农业经济发展现状 1.1农业经济基础较为薄弱 现阶段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阻碍最大的原因之一,便是薄弱的农业经济基础。在新形势下,农业经济的发展首先面临的第1个问题便是基础设施的落后。例如,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尚存在很多“木犁牛耕”现象。不要说使用大型的耕种、收割设备,即使小型的收割机、打谷机也没能得到全面普及;很多农村地区的水利设施陈旧、老化,甚至是没有。水利设施的不健全,导致许多农民依旧“靠天吃饭”。如果不改变农村农业的基础设施,形势下的农业经济又如何取得良好的发展? 1.2农业生产方式较为落后 影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另一因素是较为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生产方式虽然基本绝迹,但不可否认“牛耕人种”的情况并不少见。沿用了上千年的耕作方式依然存在广大农村地区。这种农业生产模式规模小、效率低、收入少。一言以蔽之,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严重存在技术含量不足的情况。直接导致了农业生产与规模化的生产标准线不合等问题的出现,使得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受到严重的影响。此外,我国经济落后地区,尤其是偏远山区,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缺乏现代农业的生产、销售、经营、管理意识。 1.3农业资金技术短缺 农业的生产离不开资金技术的投入,但在实际的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农业经济投入严重不足以及农业资金技术含量低下等原因制约着农业经济的发展,进而使得农业经济的发展没有有效的保障。就当下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的形势来看,我国对稳定型农业投入的相关机制建立并不是很完善,各级相关部门在对农业经济基础的投入上并没有做到严谨,仍然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并且资金投入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2新形势下我国发展农业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2.1加强农业经济基础建设 加强农业经济基础建设,是发展我国农业经济的重要手段。如何加强农业经济基础建设,乡镇领导需加强农村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因为只有农业经济取得长足的发展,城镇经济才能取得明显的发展。此外,乡镇领导应重视农业科技的推广使用,加大农业科研创新能力;乡镇农业经济想要发展还可以通过鼓励企业投资的方式,改变乡镇的农业科学技术水平,将良好的技术水平加以推广利用,我国的农业经济才能得到有效提升;微型农业企业。政府鼓励、引导农村建立微型企业,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众所周知,加工后的农产品,市场价格约在“原产品”的3倍以上,利润高且能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实属一举两得。 2.2全面转变农业生产方式 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农民经济利益的重要支撑。如何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多元化发展。就目前农业的发展方式而言,存在很大的弊端,朝着集约化方向发展。在农业经济改革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不可盲目的跟从,而是要始终将农业发展目标定位为多元化,有效的将农业经济发展与社会、生态发展做到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机械化生产。机械化生产速度快、时间短、投入少、产量高。政府应对农民加强力度宣传、推广、使用机械化生产方式。以科学、合理的技术手段,高效、快捷的生产方式取代传统的生产方式,积极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2.3加大农业发展的投资力度 新形势下发展农业经济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在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全面加大对农业经济的投资力度。现阶段加大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投资力度想要得到落实,需要政府有效的落实强农惠民的相关政策,做好角色定位,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要重视,采取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模式,对农业资金进行全方位的支持。此外,政府在对农业投资过程中,应遵循“密集化”原则。农业资金如果过于分散,必然导致各地区、各工程“捉襟见肘”,难以达到预期理想的效果。应该集中有限的资金,投入建造高质量、高性能的农业基础设施,工程量虽少,但是具有长远的使用性、高效性。新形势下农业经济的发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携手努力。需要加强农村地区的农业基础实施;需要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需要进一步扩大对农业的经济投入。如此,我国的农业经济才能更好、更快地向前发展。 作者:丁冉 张华民 单位:济宁市梁山县小路口镇农经站 济宁市梁山县大路口张农经站 农业经济发展论文:新农村建设农业经济发展探讨 摘要: 新农村建设是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本文主要探析了农业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应对策略,为相关人员的工作和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 新农村;农业经济;发展问题;对策 新农村建设要有效推进,必须由农业经济发展作为基本物质保证。简单来说,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从新农村建设的动态发展视角来看,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推动农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农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则又会反过来促进新农村的建设。 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经济发展问题分析 1.基础设施不完善。当前农村地区还有很多地方存在农田水利、供电供水、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落后问题。具体而言,现有配套水利设备和设施存在实际抗灾能力较弱的问题,水库、沟渠、塘堰等设施抗灾能力较弱,部分农村地区的水利设备还存在失修和老化问题,排水沟渠堵塞,水库出现病险状况,整体呈现出较弱的抗灾能力。我国农村实行农田标准化的地块占比较低,难以形成高的综合收益,无法形成规模农业生产。尤其是农村山区,那里的村镇几乎没有规范的公路,现有公路多是断头路和泥泞难走的土路,当地的山货资源无法便捷地转化成经济利益。配套的农村供水供电设施医疗服务网点、宽带信息网刚刚起步建设。整体而言,这些农村居民生活条件艰苦,农业发展条件落后对当地农业经济发展造成较为严重的阻碍。 2.土地流转严重滞后。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低效率的土地流转机制成为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土地流转机制效率低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附加值较低、承包关系不稳定、短期掠夺性种植。附加值低,农业生产盈利不高,无法为土地流转提供高附加值,农民种地积极性不高,土地流动需求不旺,最终导致土地流转效率低下。承包关系不稳定,主要是因为农田水利设备老化,抗旱防灾水平差,农民耕种信心差。承包关系不稳定,造成土地流转行为发生难度大。短期土地承包关系下,当前承包人为了获取更大的土地价值会不顾土地的后续肥力进行过度生产,最终导致土地肥力下降,甚至土地质量长时间难以恢复,最终严重影响土地流转效率的提升。 3.农业结构不科学,经济效益差。伴随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农产品需求现状发生极大转变,市场需求日趋高品质化和多样化,当前单一死板的农业结构则显得极不合理。农村地区的农业结构问题主要是农产品种植缺少准确市场定位,农业生产存在严重盲目性,农产品存在较大销售风险,最终影响农业稳定发展与农民收入增加。 4.人才匮乏。新农村背景下农业经济的发展,主要还应该依靠新型农业人才。当前农业经济发展需要一大批有知识、懂技术、通政策的高素质农业人才,也只有这样的高素质农业人才才能够推动农业经济进一步发展。然而,我国农村地区的常态是,农民子弟毕业后更加愿意在城市发展,还乡高材生人数较少。更多的青壮年劳力进城打工,农村实际上只剩下留守老人和孩子,新农村建设缺少踏实肯干的青壮年劳动力。 5.农业科技的应用转化成果差。科技是农业的第一生产力,要发展农业必须依靠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目前,我国在农业科技上的投资金额占比较少,农业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存在基础设施差和推广体系不完善的问题,这也实际造成了农业科技发展和农民生产需求不协调,导致了农业科技应用转化成果差的现状。 二、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农业经济发展的应对策略分析 1.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发展农业的政策方面,县乡政府应进一步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将农田水利、网电、道路设施建设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优化调整农业发展支出结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要重视投资项目的建设,而且要重视这些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和使用价值,项目审批和施工都必须由专门的技术人员或专家坐镇监督指导,确保农业基础设施的功能切实有效,真正帮助农民搞好生产,为农民生产提供便利。例如水渠的建设,则必须详细论证水渠覆盖的面积和供水量的关系。灌溉水渠供水通常采用河水引流的方式,临近河水流量是相对稳定的,不能无限制地满足水渠覆盖区域,这就需要科学测算河水引流能够有效灌溉的土地面积。河水无法覆盖的农田,则可以通过蓄水井引水,或另寻水源引水的方式解决灌溉问题。河水能够覆盖的灌溉区域,也应该考虑河流丰水期和枯水期中水渠引流总量变化,适当增设蓄水井补充水渠供水,确保灌溉质量。 2.推动土地高效流转。要实现土地流转的高效率,必须要完成配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增强土地承包人对土地长期盈利增长的预期。县乡各基层政府要积极牵头和相关农牧企业接洽,鼓励集体承包和长期承包行为。推广先进种植方式,给按照该种植方式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户提供政策优惠或现金补贴,并对破坏耕地的行为给予严惩。总之,要想方设法增加土地的价值预期,切实有效地提高土地流转效率。 3.优化农业结构,推行产业化农业经营。转变过去粗放型农业结构,在重视农产品生产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加工、销售,将农产品经营形成生产、销售的产业化,最终实现农产品附加值的提升。例如水果种植方面,可以借助农村电商渠道,实现农户到买家的一对一供应。农户为最终客户提供水果等农产品时,要获取更高的附加值,则必须增加水果包装和外送的模式。实际操作中,可以在村镇自建农村电商公司,每个农户成为电商公司的供货商,农户根据消费者需求情况调整自己的农产品生产结构,多生产需求不饱和产品,增加消费者购买满意度,并提高农户的农产品销售营收水平,最终形成农业生产和销售的产业化经营。 4.积极培养和吸纳人才。农业经济发展离不开高素质人才,因此发展农村经济必须要积极吸纳和培养人才。当前农村人口外出务工较为普遍,在农闲时应鼓励年轻农户去农业发达区域参观学习,不断扩充自己的农业思维。当地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吸引本地大学生毕业后还乡务农,让他们把学习的先进知识和文化重新投入到家乡农业建设上去。还应给外来农业人才在本地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鼓励他们进行技术推广和来本地创业。总之,要让本地从事农业生产的青壮年多走出去长见识,要让走出去的高素质人才积极返乡,让外来的人才愿意依靠本地农业资源发展自己的农业事业。 5.强化农业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提升农业生产效益。增加本地农业科技研究的资金投入和教育资源投入,创造更多便利条件方便相关农业院校来从事农业实验研究,在用地、政策和资金上给予配合支持。构建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体制,明确研究者和推广者的利益分配,确保各方利益,保证农业科技研究和推广形成高效流转,确保研究成果快速得到应用。各县乡农机站要积极配合农业新技术和新成果的推广,推动农业生产更快更好的发展,还应该尊重外地农产品企业在本地进行农业技术研究和推广的行为,积极借助外来企业的竞争压力刺激本地农产品企业的发展,积极和外地农产品企业开展更为广泛的技术交流。 三、结语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经济发展还存在诸多现实问题,比如基础设施不完善、土地流转严重滞后、农业结构不科学、人才匮乏、农业科技的应用转化成果差等五个方面的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本文针对这五个方面的问题提出的应对策略仅供参考研究,具体农村经济发展问题还应根据本地现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作者:郭建平 单位:张家口市农业科学院 农业经济发展论文:农村生态农业经济发展浅论 摘要: 生态农业经济是指农业再生产中生态与经济的内在联系及相互结合的统称。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我国农业已经摆脱了过去旧的发展模式,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努力发展农业生态经济已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农业生态经济离不开农业生态环境的支持,但在现实中,我国的农村生态环境却正面临着异常严峻的形势和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了农村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经济的关系,并提出了改进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农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 生态农业经济;农村生态环境;关系影响;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民以食为天,农业是立国之本。农村不仅是农民进行生产、生活的安身立命之所,也是人们食物的来源之地,是保证国家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我国是农业大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农业现代化水平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为我国居民提供了良好、可靠的食物来源保障。但与此同时,与农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农村生态环境却正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破坏,人口增长、环境污染、森林破坏、水资源短缺等问题使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这对我国的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走生态农业经济发展之路,才是实现我国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生态农业经济的内涵 要正确认识什么是生态农业经济,首先要理解什么是生态农业。生态农业概念的提出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其主要是指合理利用经济学原理,组织和管理农业生产建设,将传统农业、现代科技和绿色发展理念有机结合,将农业向合理生态转化,农业回归自然,实现农业高产高效与可持续发展兼顾的一种新的农业发展模式。而生态农业经济就是以发展生态农业,使农村经济、农业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相协调为基本原则,以不超出自然生态系统承载力为基本前提,以因地制宜、使区域自然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得到合理利用、充分发挥为基本方向,在确保农业生态良性循环的基础上,实现生产过程和资源利用高效化,确保开发产品优质化、无公害化,促使生产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现代化农业产业。由生态经济的内涵我们可以总结出生态农业经济的特点,主要包括:协调性,生态农业经济讲求的是农业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以及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适宜性,生态农业经济是通过多种技术装备,使农业发展适应区域环境条件、自然资源条件以及当地发展实际情况,从而使区域各项资源合理配置、合理利用,使农业经济发展能够扬长避短,优势尽显;持续性,生态农业经济重视的是现代化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讲求的是农业生态和农业经济的长期整体效益,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技术装备和发展策略进行不断的改进和调整,因此生态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长期持续性。 二、农村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经济的关系研究 1.农村生态环境是发展生态农业经济的基础。 生态农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生态环境的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必需的耕地、水等资源,保证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农业生态环境中每一个因素的改变都有可能对整个农业生产系统产生各种影响,如果耕地和水土资源等被破坏、被污染,必定会影响农业生产的产量和农产品的质量;同样,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也必然会极大地促进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建设。因此,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是发展生态农村经济的基础和前提。 2.农业经济的发展可以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 在农业生态资源有限和农业生产技术有待提高的前提下,短期内,生态农业经济的发展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存在矛盾的,但从长期来看两者又是相互促进的。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可以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更好的资源条件,从而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而农业在发展的同时,又会为农村生态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促使农村生态环境的逐渐改善,因此两者是互为支持,互为促进的。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在发展农村经济的时候,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重视农村生态资源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坚定不移地走生态农业经济发展之路,才能使农村与农业长期健康发展。 三、当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 1.耕地资源紧张,耕地质量不断恶化。 耕地资源是农业发展的根本,保护耕地也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但我国当前却面临着耕地面积持续减少,耕地质量不断恶化的问题。据统计,我国现有耕地1.26亿公顷,但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1公顷,不足世界人均的一半,且其中的13.3%属于坡耕地,耕地资源较为有限,并且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以及粗放的开发、过度地侵占滥用和各种污染问题,使得可用的高质量耕地总面积和人均耕地面积仍然在不断地减少。 2.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主要包括外部污染和自身污染两方面。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和城市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也不断增多,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没有固定的垃圾倾倒区域和专门的垃圾处理措施,很多生活垃圾随意乱扔,生活废水不经处理就随意进行排放;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工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产生的大量工业废水也通过各种流通渠道对农村水体环境产生了不同程度和各种形式的污染,这些都属于外部污染的范畴。而自身污染则主要来自于农业生产过程中,随着农业生产和规模的不断扩大,自身污染的情况也日益突出。自身污染一是滥用农药、化肥而造成的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污染;二是农业生产残留,如秸秆、畜禽类粪便处理不当而造成的污染。我国本身农业用水就非常紧张,据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农村有5000万人口和3000万牲畜面临着饮水不足的威胁,受旱农田达到了3亿亩,而各种污染更是加剧了这种情况,极大地影响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活动。 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措施 1.提高人们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 提高人们生态环保意识是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健康发展的关键。农业生产的根本目的就是满足人类社会的物质需求,但长期以来,人们在农业生产中存在着急功近利的心理,并且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造成了农业资源的透支利用和破坏式的开发,使农业生产超出了生态环境的承载力。虽然我国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方面花费了不少精力,但治标不治本,建设速度赶不上破坏速度。因此,必须设法从提高环保意识入手,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全民环保意识,才能从根本上做好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为生态农业经济发展打好基础。 2.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 虽然我国近几年来陆续颁布了一些涉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整体而言,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还不十分健全,主要体现在监管制度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等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难以及时跟进,使得一些方面还存在着法律空白。因此,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加强法律法规执行力度,才能从法律制度上有效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3.加强生态农业建设相关投入。 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农村生态建设。兴修农业水利工程,促进水资源合理保护利用;加强垃圾回收处理和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以及相关的资金和技术装备投入,促进环保技术装备升级改造,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提供有力支持。 五、结语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因素多、制约条件多。因此,我们必须从多方面入手,充分调动各种有利条件共同发挥作用,牢固树立起“既要农业经济发展,又要农村绿水青山”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才能真正搞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促进生态农业经济发展。 作者:张彩霞 冯俊霞 王尚 单位:河北省委党校邯郸站 农业经济发展论文:低碳时代农业经济发展研究 摘要: 我国农村地区由于环境保护意识差、科技水平低,生产生活活动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因此,我们必须走循环经济、生态经济发展之路,促进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低碳经济;农业;发展方式;可持续发展 1农业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1.1生产活动环境污染严重 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中,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使现有农业经济发展方式难以满足低碳经济时代的发展要求。首先,农民为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大肆破坏森林、草原等自然植被,使水土流失现象日益严重,造成沙化等问题。其次,农作物种植活动中,农民为防治病虫害或提高产量,过量使用农药、化肥等,对土地资源、水资源造成严重破坏,致使自然生态环境逐渐恶化,对农业经济发展产生不良影响[1]。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工业发展速度加快,与农业同属于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长期排放大量废气、废水等,不仅对大气环境、水文环境造成污染,而且使土地资源中的重金属含量超标,形成破坏。 1.2资源配置不够合理 现阶段,资源短缺是我国经济发展中尤为凸出的问题,因而传统农业经济发展方式条件下,资源配置不合理和资源浪费严重的现象十分明显。低碳经济时代下,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思想观念为主,而资源配置不合理与资源浪费严重,违背低碳经济的理论要求。尤其在农业生产活动中,水资源浪费较多。据相关统计,我国农业生产用水的有效利用率少于50%。面临全球水资源短缺的问题,倘若农业生产活动中,不能对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水资源压力[2]。 1.3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农业经济发展中,科技水平具有滞后性,尤其在偏远的农村地区,农民仍然采用传统耕作方式而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不利于环境保护。首先,农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对科学技术的认识能力有限,对发展农业科技的观念不以为然,进而在农业生产中,未能依据科学技术而开展生产活动。其次,对于农村生产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在偏远农村地区的推广难度相对较大。最后,偏远地区农业生产效率低下,降低农作物产量、质量,制约着地区农业发展。所以,有关部门必须采取积极措施而提升农村地区的科学技术水平,引导农民进行科学生产,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走低碳农业经济发展之路。 2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意义 随着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自然环境破坏问题日益突出,使低碳环保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目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方式以粗放型为主,对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不良影响。所以,积极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尤为重要。首先,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使农业经济发展计划得以调整,有利于低碳农业思想理念的全面贯彻和落实。其次,有利于增强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中,农民过量使用农药、化肥等化学品,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治病虫害和提高产量,但农作物质量大打折扣,不符合人们的绿色消费观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能够提升农民的低碳环保意识,使农民利用科学技术而增产增收,确保农产品质量。因此,在低碳经济时代下,加快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重要的[3]。 3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建议 3.1走循环经济之路 随着农业生产活动的深入,不仅生产效率较低,而且对自然环境有着严重污染。有限的土地资源与持续增长的人口之间存在较大矛盾,为有效缓解此矛盾,农业发展必须走循环经济之路。首先,针对农业生产活动采取有效的节能、节水对策,加快资源节约型农业的建设步伐,以提高土地、水等资源的利用率,为循环经济奠定坚实基础。其次,建立和完善人、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循环机制,既能实现农业经济效益,又能促进人与自然的持续发展,实现低消耗,符合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 3.2走生态经济之路 生态经济是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因而,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对策,引导农业走生态经济之路。首先,改善农业环境,制定政策以规范和控制农药、化肥等化学用品的使用量,降低污染,提高农产品质量。其次,政府等部门积极制定法律法规,进而对农业生产活动进行有效评价,使区域农业发展中选择合理的生产模式,能够充分调动农业资源,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再次,积极对农业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严厉打击不符合规定的农业资源开发行为,维护农业资源开发和利用的秩序。最后,鼓励农民积极生产无公害的绿色农产品,不仅能够减少污染,实现环境保护,而且有利于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确保人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由此可见,走生态经济之路,是低碳时代下,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必须坚持的方针。 3.3发展观光旅游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城市居民更加青睐去乡村体验生活,因而在低碳经济时代下,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可以发展观光旅游。首先,观光旅游是农业、旅游业的结合,发展农业观光旅游,能够为地区农业发展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同时有助于环境友好型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其次,大力发展观光农业,有助于激发城市居民保护环境的意识,并未地区农民增添经济收入,对改善农村环境和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3.4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 低碳经济时代下,要彻底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需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充分发挥科技的积极作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首先,加强科研研究,在农业生产活动中有效推广全新的技术,有利于降低生产能耗和污染,对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其次,建立和完善农业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促进农业发展有积极影响。一方面,政府等部门加强对农业科技知识的宣传,使农业科技理念逐渐深入农民之心,增强农民用科技发展农业的意识。另一方面,积极推广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教会农民利用先进设备设施而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推动农业自动化、低碳化的发展进程。最后,相关部门与农民之间建立友好的沟通关系,既为农民提供技术性指导,又做好农业调研工作,确保农业发展始终遵循低能耗、低污染的理念。 综上所述,在低碳经济时代下,传统农业经济发展方式不能适应低碳经济的要求。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虽然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但对自然生态环境产生破坏,不利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对现有农业经济发展方式加以转变尤为重要。 作者:钱纯海 单位:太和县委党校 农业经济发展论文:财政农业支出农业经济发展 摘要: 近些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农村地区的财政支出,主要目的是支持农业经济的发展,从而确保农民的经济收益有所提升。但是,在财政支出与农业经济发展之间,不仅仅呈现出正比例关系,同时还有一定的因果影响。因此,本文就将简单针对财政农业支出与农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与探究,以期充分利用财政农业支出,支持农业经济发展,真正起到改善农民经济状况的目的。 关键词: 财政农业支出;农业经济发展;关系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因此农业对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而言,是重要的基础和保障。农业经济的发展情况直接决定了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对于我国社会发展、经济进步以及农民生活状况产生了严重的影响。近些年来,我国加大力度,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因此,财政农业支出比例不断扩大,确实对我国农业结构调整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数据分析与多年的经验来看,财政农业支出与农业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关系。 1财政农业支出与农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分析 近些年来,我国农业财政支出与农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并且通过我国财政农业支出和农业生产总值之间的关系分析,也足以看出。首先,伴随着农业支出的不断增加,农业生产总值也不断增加,且始终呈现正相关的关系。所以,也就可以得出结论,财政农业支出和农业经济之间存在一定的单向因果关系,财政支出的增加必然会造成农业生产总值的增加,但是农业生产总值减少,未必是因为财政支出减少造成的,同时也不会使得财政支出呈现出减少态势。针对以上研究分析得出,当前我国的农业财政支出和农业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最初的正相关关系。同时,彼此之间还形成了单向因果关系,即财政农业支出的增加或者减少,直接影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情况。但是农业生产总值的变化,并不一定会对农业财政支出造成影响。国家财政农业支出,是影响本地区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原因,但也绝非线性关系。 2针对财政农业支出与农业经济发展关系的应对措施 2.1对我国财政农业支出结构进行调整 对我国的传统财政农业支出结构进行改进与优化,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我国农业生产总值增加具有一定意义。我国的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加之我国的财政总支出有限,所以在对农村地区进行财政拨款的时候,会存在财政支付制度不够健全的现象,而这则直接导致了本地区的农业财政支出无法及时到位。所以,对农村财政农业支出结构进行调整,可以调整农业支出的项目结果,向着收益相对较高、影响相对较大的项目上转移。这样这些资金则可以被应用于农业生产技术研发以及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层面。另外还需要对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的使用秩序进行明确规定,尤其需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通过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更多的资金支出与投入,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整体进步和发展,尽快缩小各地区的贫富差距。 2.2监管我国财政农业支出 我国在财政农业支出方面,普遍会存在监管不完善的现象,这就会使得支农资金存在严重违规使用现象,从而造成我国农业财政资金无法落实到位,对农村地区的经济扶持效果并无法体现出来。所以,需要建立起完善的资金分配制度,通过对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可以确保农村地区得到相应的资金扶持。另外,还需要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严格管理与及时审查,这样能够确保资金的利用率与经济效益。还需要制定专门的法律,对支农资金中违法使用的现象进行严厉惩治。严禁在我国出现挪用、随意乱用财政农业资金的现象。 2.3建立国家财政扶持基金 在我国还可以建立起国家财政扶持的专项资金,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从而帮助我国农业生产与发展尽快实现转型,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包括对农业科学技术的研发,或者对全新农产品的推广,并且在这一园区中可以进行必要的农业科普知识讲座与心得交流。甚至可以发展旅游观光产业,帮助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注入全新的活力。因此,将财政支出应用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方面,实际上也是进行农业扶持的重要方式。这样的形式可以更好地带动农村经济发展,进而推动农村经济水平提升,切实改善农民的日常生活水准。 结束语 作为传统农业大国,我国相关部门必须注重对农村经济的扶持,通过财政农业支出拨款的形式,为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与保障。同时,也要客观分析财政农业支出与农业经济的关系,建立制度与体制,保障财政农业支出得以落到实处。 作者:熊敏 单位:四川省内江市农业局 农业经济发展论文:农业经济发展问题及对策 摘要: 农业经济的发展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农业经济的发展严重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年来,由于我国农业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农业经济的发展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如何发展农业经济是当前农业经济发展关注的焦点问题。因此,研究农业经济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农业经济为切入点,在分析当前农业经济发展的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解决农业经济发展问题的对策,旨在说明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以期为当前农业经济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村经济;经济发展;问题及对策 一、当前农业经济发展的问题分析 就目前而言,农业经济发展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分别是农村基础设施有待完善、现行土地政策不够健全、农业产业结构亟待优化、农村经济人才十分匮乏和农业科技应用发展缓慢五个方面,其具体内容如下: 1.农村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有待完善是当前农业经济发展的问题之一。长期以来,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农村经济发展,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业经济的现代化进程。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看,许多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地区,受资金、观念、地形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道路交通、供水供电、农田水利等各方面条件都受其影响,直接导致水利设施抗灾能力弱,农业综合生产效益比较低,农业规模经营难以形成。 2.现行土地政策不够健全.现行土地政策不够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当前存在的诸如短期式承包经营、农产品价格低迷、土地流转困难等问题,都是由于土地政策不够健全造成的。其中,短期式的承包经营造成对土地的掠夺性使用,导致土地质量的下降;农产品价格低迷,土地附加值偏低,土地转包困难大,出现新的耕地抛荒现象;农田水利设施陈旧,造成承包者农业生产信心不足,使土地承包关系难以稳定,土地流转遇到重重障碍;一些地方受城镇化影响,城市规划区在不断修整扩大,但建设滞后,规划区内的农村土地无法流转。这些问题不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影响了土地使用效率。 3.农业产业结构亟待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亟待优化使得农业经济发展陷入困境。农业产业结构是指农业中各产业的构成比例。从当前农业产业结构上看,单一的农产品种类显然不能满足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市场对农业资源的配置作用不明显,使得农业资源利用不合理问题突出,从而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4.农村经济人才十分匮乏.农村经济人才十分匮乏是当前农业经济发展面临的又一问题。当前,具备农业经济专业知识的人才在农业发展过程中还是极少的一部分,对农民的培训滞后,效果不佳,农村经济发展往往依靠的还是素质较低的农村劳动力,加之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偏低,不能深入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5.农业科技应用发展缓慢。当前农业经济发展的问题还表现在农业科技应用发展缓慢方面。目前在我国农村及农业上科技的效果很不明显,农业科技的应用还有很多需要提高的地方。主要包括:一是科技投入不足,资金问题是限制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的重要因素,也是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的重要原因;二是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与农民和市场的需要存在一定的差距及诸多的不协调;三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很多农业科技只是停留在了理论研究上或实验研究中,而没有转化为实际产品,没有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因此,探索解决农业经济发展问题的对策势在必行。 二、解决农业经济发展问题的对策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当前农业经济的发展,在了解农业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解决农业经济发展问题的对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经济要发展,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和前提。持续加大投入,加强农村山水林田路的综合整治迫在眉睫。只有这样,才能为加快农业经济发展创造基础性条件。各级政府对此应保持高度关注,整合项目和资金,多渠道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加大投入,并加强基础设施的后续管理,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2.健全现行农村土地政策。健全现行农村土地政策对当前农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为健全现行农村土地政策,在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可以因地制宜,在实行土地流转时采取更为灵活的机制,既要维护农民的权益,又能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从而提升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土地规模经营创造条件。健全现行农村土地政策,要把握好三个关键点,一是要将稳定的土地承包与有序的土地流转进行有机统一;二是要出台一系列政策和制定一系列有效的管理办法,对土地流转程序、流转手续进行规范,使土地流转问题有章可循;三是要结合农村城镇化建设,鼓励农民放弃经营土地,向小城镇转移,加快土地流转步伐。 3.优化农村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农村经济产业结构是提高农业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调整农业结构,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于农业经济管理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实际上,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就是要发展优势产业,这时就要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对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弱化劣势产业。一般来说,在农业经济发展中,我们应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农业结构进行多层次调整,推进农产品的多样化和优质化,发挥传统优势农业产业,培育新的支柱产品,推动农业经济的整体提高。 4.积极培养农村经济人才。积极培育农村经济人才可以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面对农业经济发展人才匮乏的现状,加大培育适合现代化农业经济发展的新型农民,是农业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积极培养农村经济人才,要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增加对农民工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农村经济人才的培训工作,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基础上鼓励引导农民创业,进而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5.加大农村经济应用开发。加大农村经济应用开发对农业经济发展的作用不容小觑。发展农业科技,提高农业效益。我们要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引进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加大农村经济应用开发方面,首先,要增加科教兴农的投入,一方面加大财政对农技研究推广的转移支出,另一方面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科研究推广,促进自主创新。其次,要创建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信息体系,不断提高农村经济应用开发水平。 三、结语 总之,农业经济发展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在发展工业经济的过程中,应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现行农村土地政策、优化农村经济产业结构、积极培养农村经济人才、加大农村经济应用开发,针对当前农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农业经济发展问题的对策,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农业经济发展水平,进而促进农业经济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地发展。 农业经济发展论文:低碳经济时代农业经济发展方式 摘要: 社会经济的发展促生了低碳经济的来临,在此背景下,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方式也应有所转变,文章从低碳经济的概念、当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方式面临的问题以及低碳经济时代如何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三方面进行了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 低碳经济时代;农业经济;发展方式 长久以来,农业经济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农业经济的发展形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国家的发展前景如何。当前,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日渐严重,发展低碳经济便成为实现社会与环境和谐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是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中的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因而,本文对于从低碳经济的概念、当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方式面临的问题以及低碳经济时代如何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三方面的研究,有着极为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低碳经济的概念 就现阶段而言,我国的农业基本上是以农药、化肥作为农业发展支柱,以化石能源作为基础,虽然有效的解决了粮食问题,但在很大程度上对土壤邮寄结构的构成与食品安全均造成威胁,在此背景下,低碳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社会发展形态应运而生。所谓低碳经济,其将新能源创新、新工艺创新、制度创新以及产业创新等作为主要手段,具有低排放、低污染以及低耗能特征,且严格坚持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理念作为发展观。低碳经济形态可在降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以及促进经济环保等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若要实现低碳经济,需实现每一个环节的低碳运行,只有这样,才以利于实现农业经济的生态化、绿色化发展。 二、当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方式面临的问题 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选择至关重要,但当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方式尚存在部分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农业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的综合提高,其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低下的农业生产效率 农民群体是当前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者,同时也是管理者,但大部分农民对农业经营与管理的了解并不全面,再加上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现状,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下。且工业的迅猛发展争夺了农业发展中的年轻劳动力,留下的老年群体因其体力差、并不能较好的打理农作物、缺乏对先进农业技术的了解与应用等,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拉低农业生产效率。 (二)落后的农业发展水平 我国农业发展水平不一,对于部分经济发展欠发达地区而言,农村地区的发展方式较之于先进地区存在较大的差距,部分地区甚至仍然沿用原始的农业耕作方式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科技创新能力的缺乏,导致其并不能发挥其对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严重影响了农作物的生产量与质量。 (三)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问题严峻 粗放型的发展方式一直是我国工业与农业的沿用性发展方式,导致环境污染严重且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如农业生产过程中会使用大量或过量的农药、工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以及废渣等。除此之外,农业发展过程能中掠夺式开发较为严重,最为常见的是大量植被被破坏,加剧了水土流失、土壤沙漠化等,因而环境污染遭到破坏后使得农业发展受阻,向低碳经济的转变便有着极大的必要性。 三、低碳经济时代如何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 以经济发展的规律作为参照依据,当经济发展进入都中期阶段后,便为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了可能性与必要性。为此,低碳经济时代下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众所周知,我国的国土面积较大,但耕地面积较小,为有效提高耕地面积的合理性,有必要将农业经济发展方式向农业循环经济方向转变。首先,实现对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逐渐建立健全并完善相关经济体系,对于回收的资源有必要进行二次利用,以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率,以农业废弃料为例,可采用发酵的形式将其制作为沼气,通过对其的循环利用,最大限度的降低农业能源消耗,可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但应遵循“低污染、低排放、低消耗”的原则,且农业经济的发展应顾及到生态环境保护层面。 (二)发展农业生态环境 作为实现低碳经济中的有效措施之一的生态经济,就其发展而言,应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首要原则。在农业生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首先应对农业资源的生产方式做好规划,利用农药、化肥使用率的降低来第农业进行保护,促使其符合环保绿色的标准;其次应重视良性农业发展方式的推广,以提高农业生态经济的生产效益,同时又兼顾生态环境保护。 (三)发展有机农业经济 基于当前环境压力不断加大,积极发展有机农业经济在促进农业低碳经济的实现方面可起到相当大的作用,进而使环境压力得以缓解,改善环境质量。首先,加大有机肥的使用率,最大限度地保护水土资源,改善农产品质量;其次,充分利用沼气、天然气等新能源,减少因秸秆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再次,农业经济的发展应考虑到自然生态环境因素,提高有机物循环利用;最后,可实行作物轮作,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抗病虫害,尽量选择无害肥料完成施肥,进而促进农业发展。 (四)发展旅游业经济 农村发展旅游业是近几年来的常态,其作为第三产业,较之于以往的农业生产活动,其对环境破坏的程度相对较小,且并不过多的依赖农业能源,在加速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推进农业低碳经济方面可起到较大作用。首先,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日渐加快,田园旅游方式逐渐成为人们缓解压力、亲近大自然的主要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为农村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便利;其次,可经农业与旅游业二者相结合,如愈发火爆的蔬果采摘旅游等,此种新型农业经济发展方式会对农村生态环境起到改善作用,也有利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而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条件。 (五)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化 面对大部分农村并不能顺利实施低碳农业经济的现状,处于低碳经济时代下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应充分重视到引进先进科学技术的重要性。这就要求农业部门应加大对先进科学技术的投入力度,定期组织农民学习,帮助农民提高对先进科学的了解与认识能力;还应以农村的实际发展情况为出发点,逐渐设立科技信息站点,保证农民接收到最及时的农业资讯,以用于农业生产。 四、结语 当前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落后、农业生产率低下、生态破坏严重以及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低碳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社会发展形态,在农业发展受阻的环境下,可为今后农业的发展提供一种全新的农业生态经济发展模式,有利于农业生产力的提高,进而促进国民经济快速且健康的发展。 作者:赵文珍 单位:山东省滨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农业经济发展论文:农业经济发展与计划生育的关系 摘要: 我国是一个有几千年农耕文明历史的国家,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农村经济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使命。新形势下,在农村地区实行少生、优生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关键。本文就从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状况和计划生育实行的基本情况出发,探究农业经济发展与农村计划生育之间的关系,进而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出合理的解决策略。自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农村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但是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传统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农村地区长时间存在早婚、早育、多育的传统习惯,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得不到很好的贯彻,庞大的人口负担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传统的计划经济开始逐渐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结构的变化必然会导致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重大改变,必然会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产生积极地推动作用。 一、现阶段我国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现状 由于一些历史或其他方面的原因,农村地区不同年龄段的人生育观念存在较大的差异,相应的计划生育政策在不同年龄段的实施情况也不尽相同。经过我们实际调研发现具有以下特征:①50岁以上的人中持有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生育观念的人占绝大多数,他们都是从计划经济的年代走过来的,当时生活资料按照人口平均分配,经济不是影响生育行为最主要的原因;②40-50岁年龄段的人,在他们的适婚年龄国家开始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一部分人开始接受少生、优生的政策,但是传统观念很难改变,生育动机受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他们大都经历了计划生育最艰难的时期,也是超生现象最普遍的群体;③20-30年龄段的人开始普遍接受计划生育政策,也是计划生育政策受益最多的一代人。面对日益高昂的生活费用和子女抚养费用,且超生的家庭不能享受国家相关的福利政策,他们大多响应国家号召只生一胎,人口增长速度得到进一步控制;④20-30年龄段的人很大一部分是独生子女,很多家庭符合二胎标准,但生活节奏进一步加快,抚养一个孩子的成本太高,且人们更多的希望过简单的二人世界或三人世界,对孩子的性别往往不太重视,传统观念得到了大力改善,农村人口数量也逐渐趋于稳定。 二、农业经济发展促进生育观念的转变,进而有效的控制人口数量 随着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传统的生育观念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过去尤其是在封建时期和计划经济时期,农村人普遍认为人口即财富,只有多生育才能有充足的人口进行劳动生产,导致农村人口一直呈上升趋势。农村地区长期存在养儿防老和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导致农村人普遍认为没有儿子就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家庭,很多家庭在接连生了几个女儿之后一直希望生个男孩,然后就一直生下去,无疑给家庭生活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尤其是从建国之后到改革开放的一段时间内,农村人口呈井喷式增长。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经济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升,不再满足于以前的生活方式,注重个人生活乐趣,而超生必然会导致生活水平的下降,很多家庭即使符合生二胎标准也不再生二胎,无疑使人口增长速率进一步下降。另外,经济的发展也大大提升了儿童的教育经费,很多家庭负担一个孩子的教育经费就已经很吃力,没有多余的资金和精力抚养更多的孩子,这也是农村人口的得以有效控制的关键原因。 三、农村经济发展推动人口素质的提升 随着农村经济和科技水平的发展,科学种植、科学养殖技术已经逐渐被引进农村地区,并被广大农民和养殖专业户接受。一个人的科学技术水平在提升家庭收入、改善个人生活环境以及促进个人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城镇居民的生活方式也被引进新农村建设中,人们普遍要求实现市场规范化和法制化,并以法律和道德规范作为评判个人行为最重要的标准。这就对农村地区人民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客观程度上促进了思想解放,也促进了少生、优生的理念在农村地区的普及。从另一方面考虑,农村经济的发展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自动化,传统的以人力为主要劳动力的农业生产方式逐渐被取代,农业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进一步减少,相反对劳动力的机械操作技术和综合素质则进一步提高,人口出生率必将下降。因此可以说农业经济发展在降低农村人口出生率、提升农村人口素质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结语 关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口生育率下降关系的研究已经开展了很多,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普遍认为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是有效降低人口出生率、提升人口素质的关键原因。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惠农政策的颁布必然使农村经济发展迎来一个空前的繁荣时期,经济发展也必然会导致人口增长率的下降,并进一步提升人口素质;同时,人口素质的增长也为农村地区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的人力资源,为进一步实现农村地区城镇化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作者:李国春 单位:赤峰市敖汉旗长胜镇人民政府 农业经济发展论文:我国传统农业经济发展分析 摘要: 文章从我国传统农业的增长因素,传统农业经济的均衡,传统农业经济转型的内在动因三个方面全面分析我国传统农业的发展状况。 关键词: 农业经济发展;增长;转型 1传统农业经济增长的因素 中国在发展的第一个千年里,人口的增长平稳,直到公元960-1280年的宋朝时期,中国经济才出现了新的发展活力。首先在宋朝的人口出现了大幅的增长,大约从宋初的5500万左右人口上升到宋末的1亿。其次,地区经济中心出现了转移,宋朝起初定都在人口稠密的开封,而后在1127年,由于北方有来自满洲的金人入侵,宋朝迁都至长江以南的杭州,因此出现了经济中心的南迁。长江以南水稻种植区的人口大幅度上升,而北方的重要性急剧下降。长江以南的人口在唐代(750年)占全国总人口的24%,而到12世纪末这一比例已经达到了60%。在13世纪末时,居住在南方的人口已经达到85%以上。宋朝统治者为了大力开发精耕细作的水稻种植方式引进了新的早熟稻种———占城稻,从而使得水稻的两季或三季播种成为可能,中国的复种指数从公元1世纪的汉朝0.6上升到8世纪唐朝的0.8,到宋朝时达到了1.0。另外,在生产工具方面,宋代创造了“鉴刀”、“秧马”、“耘荡”等劳动工具,对于土地的开垦、插秧、田间作业等有很大的帮助,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并且在宋朝时期灌钢法、百炼钢法得到了的广泛使用,生产工具得到了进一步的改进,先进的耕犁得到普遍推广;唐代时的曲辕犁,到了宋代有了进一步改进,制作更加精利。除此之外,政府对保护耕牛的政策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政府鼓励民户养牛,并对耕牛进行保护,宋朝政府规定,民间不准无故屠宰耕牛,违者皆罚以流配。传统农业经济发展的前期至中期阶段,中国以世界领先的经济体出现,与同期的欧洲相比,先进的科技水平和生产工具保证了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同时,耕地租的制度又保证农民可以从税收剩余中获取少量的但稳定的积累,农村家族文化和士绅文化保证了乡村的经济稳定。我国的农业生产技术就鲜有突破性进展,最初领先的农业工具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接近其生产率极限。但是西方诸国在工业化或现代化的条件下改造传统农业,从而建立发展现代农业体系,使得农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2传统农业经济的均衡 根据古典经济理论,在传统农业框架下,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作物产量是考察农业经济效率的基本要素。从1400-1957年,中国人口增长38倍,在557年间的年平均增长率为0.395%;中国的耕地面积增长了3.5倍,年均增长率为0.272%。从总量上看,人口增长远快于耕地面积增长,前者比后者多1.3倍。从速度上看,人口的年均增长率比耕地面积的年均增长率要快0.45倍。在长达500多年的历史时段中,从明惠帝建文二年(1400年)到明神宗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明王朝在此二百年中从勃兴走向衰亡,距清立国仅44年,人口增长与耕地增长的矛盾比较突出。在传统农业经济框架下,人口增长是一个自发的过程,受到以粮食成本为代表的生活成本的约束及相关税收影响。耕地面积除了受到一个国家疆域面积和由自然条件决定的实际可耕地面积的约束,还受到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产权关系的影响。如果把土地所有权作为一个控制变量,那么人口、耕地与粮食作物产业之间即可抽象为一种特定模式的投入-产出关系。在古典理论框架下,由于耕地资源稀缺且有限,受土地肥力递减律约束,一定单位面积的耕地只能供养一定数量的人口,一旦人口总量增长快于耕地面积增长,就会出现“剩余人口”抑或“饥饿人口”,因而产生了马尔萨斯式的悲观预期。但中国的情况却是一个例外。透过历代王朝的更迭,历次农民起义和革命可以看出,在反复出现的制度变迁背后,中国始终是一个为世人所公认的超稳态经济体。在人口-耕地关系中,二者不是一种互动关系,即人口多了就去开荒,耕地多了再增添人口的循环模式。在可耕地总量有界的条件下,从投入-产出视角出发,就增加的劳动人口的再投入会导致对耕地的开发利用从粗放(外延)扩大向精细(内涵)生产的转变,最终导致单位产出的持续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消解人口-耕地矛盾的紧张与冲突。在技术不变的假设下,往往表现为在农闲时的劳动力闲置,而在农忙时则达到人尽其用的状态。在中国的近两千年的传统农业经济时代,中国农民在人口-土地关系中形成一种趋于静态的均衡配置,换言之,在传统农业经济约束下,尽可能的提升单位耕地的粮食产出。从明惠帝建文二年(1400年)开始到1957年,中国的粮食单产量一直在缓慢的稳步提升,在前期的370余年中,单位产量提升的速度最为缓慢;在中期的80余年中,提升速度加快,在最后的100年中,提升的速度最快。在整个长时段中,粮食单产的平均速度慢于人口年均增长速度,但接近于耕地面积的年均增长速度。这种情况表明,中国农民在把荒地改造为良田的历史进程中,付出了创造性劳动的极大代价。也正是这种创造性劳动支撑着中国人均GDP在1400年之后的长期下降趋势中保持着相对稳定性,使之成为中国经济体保持超长稳定性的内在动力机制。 3传统农业经济转型的内在动因 在十四世纪前,中国一直是世界最大的经济体,生产力水平都遥遥领先于欧洲,GDP总量大约是欧洲的两倍,人均GDP远高于西欧,截止十四世纪,中国人口大约是西欧总人口的1.8倍,因此中国当时是世界上的独一无二的超级大国。但在14世纪以后,这一局面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单从人均GDP来讲,在公元1500年的时候,欧洲的人均GDP比中国高出198国际元,中国的人均GDP已经落后于欧洲的人均GDP的大约30%。中国一直维持着传统农耕模式下的经济停滞,在人口增长了4倍的情况下仍然保持了较低人均收入水平下的静态均衡模式。随着近代科技的勃兴,西欧的经济增长模式开始发生变化,西欧人均GDP已经开始逐步赶超中国,到1820年英国首先爆发了工业革命,继而欧洲的工业革命随之全面爆发,欧洲的人均GDP在1820年以后以一个较快的速率上升。到十八世纪末,西欧的人均收入大约是中国的2.5倍,使得世界经济实力架构出现逆转。西欧取代了中国世界领先的经济地位。在传统农业经济框架下,一个国家的全部资源都等于农业生产,由此产生的人口与耕地之间的紧张和压力,迫使农民节约生活成本,维持最低限度的福利水平,把所有可能的物质资本投入到土地之上。“这意味着增加一些用于灌溉的水井和沟渠,一些用于耕作的牲口和工具,或农民已经用了几代的其他形式的物质资本,对农业产量的增加帮助甚微,小到不能产生有足够吸引力的投资收益率”。由此产生的在消费与积累之间的价值失衡,成为维系传统农业经济持续生存的巨大代价。近代以来,由于国民对西方从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型过程的集体无意识,在长期封闭状态下老大自居,忽视或排斥西方的科学技术及经济体制,对现存的传统农业体系和技术手段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世代坚守传统农业那么只有世代与贫困相伴随,这是理解传统农业向现代经济转型的基本出发点。从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型,是任何一个现存的文明古国寻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通过工业部门的快速增长推进农业和服务业的产业现代化。同时结构转变只是手段而不是目标,把中国建成一个“世界工厂”绝不是经济转型的目标,经济转型的目标是提高国民的“福利水平”或“幸福水平”。 作者:刘珊珊 单位:曲靖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农业生产过程中对农业生产水平、农业生效率的重视程度也不断提高,现代农业生产更注重农业生产效率,传统的人工生产模式效率低,不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在现代农业生产过程中,必须要注重农业生产效率,减轻农民的生产强度。 1注重农机推广体系的完善对农业机械发展尤为重要 农机推广体系的完善是保证农机领域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情景,是农业机械经营销售的基本途径。目前农机推广工作已经成为各大小农机制造业中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采取科学、有效的推广技术,以推广新技术、新机具,让广大用户充分了解农机产品的性能与功能为主要工作目标,促进用户对农业机械的了解,认识到农机技术创新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与质量有很重要的意义,进而得到基层的支持,促进农机制造也可持续发展。推广工作实际上有两个层面的工作意义:一是推广农业机械的大众化、公益性的生产目标,对农机实施科学计划生产、宣传、推广、销售;二是推广农业机械制造服务性价值的存在,保证农业机械投入使用后可得到一定的维修保障,做到使用安全、放心。农机推广工作中,相关技术人员对农机新技术试验、测试的过程与结果全面了解,对农机的功能、作用等方面完全了解,在保证机械产品的质量与性能等方面合格的基本条件下,采用科学的推广手段将农机新技术推广于大众。 2现阶段农机推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农机推广结构的建立缺少独立性。很多的县级、乡级推广部门都被撤销或者是合并,使其成为了一个真正用处不大的综合部门,综合部门履行的职责一多,使得农机的推广能力逐渐被减弱。 2)农机推广工作缺少政府的支持。现阶段各级政府和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政策和法规,针对农机方面的非常少,而且存在的政策和法规其可操作性也不是很强,最终导致的后果就是农机推广机构形同虚设,农机推广工作根本就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3)推广工作经费不足。由于财政部门对农机的拨款不足,使得经营性服务只是去注重经营,而忽视了对农机的推广,再加上资金问题,使得推广的经费短缺,一些推广所必须的仪器和设备都没有办法准备全面,这也是农机推广的一大难题。 4)与市场需求差距较大。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机推广工作的核心内容都是以内部管理部门所制定为主,而管理部门对推广工作的重视度并不高,对其工作内容要缺少实际市场运行状况的调查,对市场发展需求不够了解,在制定推广内容时只是按照往年的经验照旧进行,与现代市场发展成脱轨状态,进而推广工作与市场需要差距越来越明显。且在农机新技术方面的检测和研究工作较少,无法第一时间来对农机技术的实用性、先进性等进行评价,从而出现可能无法达到市场实际需求的情况,最终影响农机的推广和使用。 3创新农机推广运行体制 1)提高政府对农业机械业的重视。发挥农机推广部门的公益性服务,使其能够更好地起到政府、农机推广部门以及农户和农机企业之间的桥梁。在整个农机体系当中,国家所负责的部分是全国的农机推广规划,而省市级推广部门则是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来制定适合当地的农机推广发展规划,县级农机推广部门可以说是农机推广工作实施的重要部门,所以真正的发挥公益性服务的应该是县级的农机推广部门,像对农机新机具的引进,对农机科学性的评价等等,这些都是县级农机推广部门要向广大农户推荐的。 2)建立完善的农机站运行机制。完善乡级农机站运行机制,可以说乡级农机站是整个农机体系的末端,它是直接参与农户服务的,所以说乡级农机站工作运行的好坏会直接的影响到广大农户的经济利益以及对新农机新技术的积极性。近几年来,各个乡级农机推广部门遭受的冲击应该说是最大的,从整个农机的推广工作来看,乡级站多数都是有名无实,其内部的工作人员全部都被调走,调过来的工作人员很多其实都是不了解农机工作的,导致很多的农机推广工作都不能及时地进行,这也削弱了农机推广体系的整体能力。所以针对这一情况,只有不断奶的改革乡级农机部门的工作,成功的与市场相接轨才是最终的发展轨迹。 3)加强对农机管理模式的转型。充分重视农机专业技术协会、农机合作社等组织在农机推广中的作用,更好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制造业的发展。我国自改革开发以来,农村中的大部分劳动力都在向着城市进行转移,这就导致农村中大量的土地闲置,而且劳动力的紧缺也为农机合作提供了很好的机会。自从我国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之后,为我国的土地进行资本经营的方式就创造了极大的有利条件,而且也为农业生产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创造了条件。农业的生产逐渐地从自耕作的模式转向了农场化、企业化的管理模式,也就是说农机合作组织也将在这场变革中得到极大的发展。 4)改进推广方法。农机推广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突破传统推广模式,变被动推广为主动推广,主动将农机推向市场。例如,推广人员开展农村农机展览活动,在农村中展示农机,并在活动中了解农民的实际需求,掌握市场方向。除此之外,农机推广部门与农机生产企业联合进行推广,农机推广部门提供技术服务和收款,企业提供农机,为农机后期维修提供保障,从而获得农民的信任,进而达到推广的目的。 4结束语 农机的推广对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农机推广工作的重视程度,为农机的推广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因此要采取相应的策略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以提高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化水平。
农业产业化发展论文:发展农业产业化策略的调查研究 农业产业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和农村经济深化改革和进一步发展的必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当前一系列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现实选择,是区别于传统农业方式和组织形式的一种新机制。是调整农村收益分配,实现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形式。 如何发展我市的农业产业化,实现“一化促两化”发展战略,我们就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现状,成功经验,存在问题,发展策略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一、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得到一定发展,但与全国、全省,特别是东部发达的省市相比,我市的农业产业化水平很低,基本上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认识不到位,对于农业产业化关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性和方向性认识不足,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模糊,对新阶段、新形势下发展农业经济的方向不明,对农民持续增收的路子不清。习惯于传统的农业工作模式,跳不出就农业抓农业,就生产抓生产的圈子。对开发市场,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贮运等增值环节重视不够;二是小、散、弱、低的问题突出。目前我市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整体发展水平处于起步阶段,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弱,辐射面小,带动能力弱,科技含量低、经营水平低。我省现有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9个,我市目前符合国家级标准的尚无1个,全省现有省级重点龙头企业32个,而我市符合省级标准的只有1家。同时,在我市现有的49个龙头企业中普遍存在着现代科技要素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上的技术含量不高,对农产品初加工多,精深加工少,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由于缺少在国内外市场上有影响的名、特、优产品,导致企业普遍存在着科技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带动农户能力不强。如在我市现有的9家以黄姜为中药材为原料的加工企业中,以水解物为终始产品的6家,占67,以皂素终始产品的3家,占33,而以双烯为终始产品的只有1家,仅占10,而以黄体酮为终端产品的没有1家。在蔬菜、食用菌、畜产品及干鲜果加工方面也十分落后,尚无一家规模加工企业;三是企业布局问题突出。我市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由于缺乏对全市优势资源及县城特色产业的科学论证,缺乏对市场前景的调研分析,造成结构趋同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由于每个企业没有“亮点”,缺乏“卖点”,形成产品结构雷同,低水竞争比较突出,不仅限制了企业本身发展,也难以形成产业特色优势和产品规模优势。如在全市现有的49个龙头企业中,以医药加工企业居多,尤其以黄姜加工企业更为突出,几乎县县都有,有的县甚至多达几个。而加工蔬菜、畜产品、干鲜果、粮食等农产品的企业却寥寥无几;四是利益机制不健全。我市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利益联结机制没有真正形成。基本上处于简单的市场买卖关系,虽然部分企业与农户签有订单关系,但双方履行约率不高,彼此缺少诚信,掣肘扯皮,经常出现纠纷裁决,难度很大。导致龙头企业与中介组织和农户之间难以形成比较稳定的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关系,难以形成抗御市场风险的整体合力;五是管理体制不顺。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市场农业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必须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但现实存在的问题是农业的产、加、销诸环节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不同程度存在着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甚至出现部门利益私人化的现象,导致部门之间难以协调配合,甚至力量相互抵消,不能使政府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制约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如在税收减免、土地使用、融资贷款等方面表现突出;六是产业基础不牢,受我市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影响,使农业产业基地普遍存在着规模小、规范化程度低和标准化水平低的突出问题。导致生产出来的农产品难以实现由产品到商品的“惊险 跳”,形成了农产品质量差,商品率低,生产效益低。同时,也造成企业加工成本高、附加值低、利润低的连锁反应,影响了企业收购、加工农产品的积极性。以上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着我市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思路与对策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是: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业结构调整为重点,以农业“三增”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强化龙头企业建设,强化优势产业开发,强化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为途径,积极实施“一化促两化”的产业兴市、强市战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我们设想经过各方努力,到20__年,全市力争建成10个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和50个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实现农产品年加工销售收入10亿元,带动农户20万户,户均增收200元,初步实现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20__年,全市力争再建设10个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和20个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实现农产品年加王销售收入20亿元;户均增收400元,带动农户40万户,使全市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村经济主体水平都达到新水平。为了实现上述思路和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突出抓好5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农业产业化是解决当前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现实选择,是实现农业“三增”的有效途径。用长远性、方向性的发展战略眼光来认识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突破小农经济思想束缚,跳出传统农业的思维制约,实现从单一生产过程管理向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的跨越;要克服“计划经济”体制弊端,由“条块分割”“行业制约”变为按市场需要集合多种生产要素;要纠正各种“左”的思想影响打破行业所有制,融资界限,实现生产要素按现代化方式的优化重组;要按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重新构筑农村经济模式和实现途径;要清除不适应市场经济陈旧观念思维定势,创新体制、机制,达到指导农业经济实现新的突破。真正形成全社会重视农业产业化,支持农业产业化,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强化龙头企业建设,倾力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排头兵。首先,必须充分认识龙头企业的作用和意义。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核心,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与农户经营的重任。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对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起着“四两拔千斤”的作用。当前,必须倾力培养和扶持一批高起点、大规模、强带动、外向型的重点龙头企业,切实克服我市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弱,辐射面小的现状。其次,要制定落实中、省、市扶持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各地、各部门要充分领会其精神实质,念好、用好政策经,切实做到按政策办事,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按龙头企业发展的要求办事,使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第三,要进一步推进龙头企业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的创新。要积极深化企业改革,使企业真正做到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立具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现代企业制度。要因势利导,积极引导一些大型工商企业介入农业领域,充分发挥其具有的强带动、高效益、强辐射、外向型的优势。同时要把大户经营引入农业产业化领域,利用大户机制增加龙头企业发展的活力,增加龙头企业的数量,扩大龙头企业的规模,提高龙头企业的效益。对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大户,要从政治上肯定,政策上扶持,经营上帮助,环境上放松;龙头企业必须不断创新经营方式,特 别是学会在市场经济中进行资本运营的本领;第四,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龙头”企业家队伍。一方面要善于引进人才,只要能壮大发展企业,发展经济,就要以优厚的待遇大胆引进;另一方面要对我市现有的企业家培养提高。今后要把对企业家的培训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只有培养造就一支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懂经营、会管理、重信用、作风正的企业家队伍,我市的龙头企业才能有望做大做强。 (三)强化优势产业开发,创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平台。提高农业产业的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市场化和社会化水平,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前提和基础。必须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壮大规模”的原则,坚持“山林草,塬粮果,川经药,城郊菜(畜)”的区域布局,走“小群体,大规模,强产业”的产业发展路子,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产业规模小、规范化程度低和标准化水平低的突出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和目标必须放在培育壮大特色产品产业上,构筑农业优势产品、优势产业,发展规模生产基地和优势区域,达到产业布局调优,产业规模调大,产品质量调高,产品市场竞争力调强。 首先,强化药、果、畜三大产业开发。一是要积极实施中药现代化科技行动。以十大药源基地为重点,以现有科技先导型医药企业为龙头,以国内外中医药大市场为依托,努力集合商洛中药材产业的比较优势,积极运用现代生物技术,现代制剂技术,加快新药研制与开发,实现中药材发展产业化,药源基地建设规范化,医药企业集团化,中药加工现代化,使药业成为我市优势明显的主导产业;二是积极发展以核桃、板栗为重点的干果产业。坚持规范化建园,标准化栽培,科学化管理,加快良种推广步伐。同时要将工作重点转向果品贮藏、加工、市场销售上,着力打造商洛果业品牌;三是大力发展畜牧产业。以三元瘦肉型猪、肉羊、肉牛为重点,按照“南羊北牛,川道猪鸡,城郊奶畜和特养”的布局,突出无公害特色畜产品基地建设,扶持养殖大户,发展畜牧小区,扩大专业化养殖规模,做大做强畜牧产业。 其次,要大力开发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实现农产品优质化。要充分发挥我市无污染的资源优势和地处大中城周边的市场区位优势,积极开发名特优农产品。一是加强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无公害农产品开发规模。要在抓好现有的32个无公害农产品和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围绕蔬菜、茶叶、水杂果,小杂粮、畜、禽、蛋五大类特产品,实施规模开发,扩大基地面积。使优质农产品比重有一个大幅度的提升;二是因地制宜,发展县域特色产业。在发展特色产业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从气候、资源条件出发,按照“小群体,大规模,强产业”的路子,真正形成各打各的优势仗,各唱各的拿手戏,促进县域特色产业形成规模;三是推行标准化技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积极推广标准化技术,加大投入投入品管理,使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严格按照部、省颁布的生产标准和规程组织生产,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三,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市场信息体系建设。要按照部、省标准逐步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的标准体系,积极引进和采用国际标准,重点推广国家、行业制订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使农产品品种、生产、包装、保鲜和贮运等环节都有基本配套的标准体系。要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要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的市场化水平。“十五”末,全市要初步形成以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大中小配套,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与国内市场紧密联结,统一开发的市场网络体系。要加快农村市场信息服务建设和信息网络延伸步伐,尽快形成市、县区、乡、村四级信息服务平台,形成覆盖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特色乡村的信息网络,为农民安排生产,进入市场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四)强化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机制,提高农业的市场化水平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首先,要引导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委托生产、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利益分配方式,密切与农户的经济联系,形成更加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其次,要通过整顿市场秩序,规范龙头企业和农户的经济关系,提高诚信程度,属于合同契约关系,要规范合同行为,提高合同履约率,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第三,要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民办、民管、民营、民受益”的原则,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凝聚力和经济实力。发挥其对农户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职能,同时也要监督龙头企业按合同办事,维护农民的利益。行业协会要在市场准入、信息咨询、价格协调、规范经营行为、调解利益纠纷、行业损失调查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行业内农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形成合力。 首先,要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实践好“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当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农村工作,就是要坚定不够地解放和发展农村先进生产力,把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聚集多种生产要素形成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先进生产力的典型去关心、支持和发展;就是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产业化方式发展农村经济,以产业化经营方法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就是要靠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的收入,更好地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好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个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正确方向,以农业产业化经营来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大局,做好新时期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中、省、市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因地制宜地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政策和扶持措施,为产业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各级都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龙头企业制度,要带着对农业和农民的浓厚感情,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和龙头企业,实实在在地为[!]他们排扰解难,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文秘站版权所有 其次,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指导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民群众在改革发展实践中的创造。因此,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和龙头企业的意愿,尊重他们生产经营的自主权。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经营,都要由农户和龙头企业去自主决策。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接机制的选择,也必须尊重农户和龙头企业的意愿。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是 宣传、引导、服务和支持,不能越俎代疱,更不能随意干涉。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尤其要尊重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侵犯农民的权益。必须按照“条件、自愿,有偿、依法、规范”的原则,正确引导、加强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农户和龙头企业的积极性,才能使产业化经营稳步、健康地发展。 第三,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推动发展。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涉及各个方面,不只是农业部门的事,各有关部门都要从支持农业,加快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大局出发,增强服务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一是要形成政策的合力。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已制订了一系列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如税收减免、土地使用、信贷资金等各部门都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决不能以部门利益影响其贯彻执行。二是要形成投资合力。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计划、财政、金融、农业等部门形成合力,协调和安排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协调组织筹集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资金。三是形成环境合力。要按照统一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涉农部门要大力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设施建设;工商、税务、土地、交通等部门要积极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纪检、政法等部门要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新闻媒体要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制造氛围,为龙头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农业产业化发展论文:农业产业化发展前景广阔 什么是农业产业化?你去请教三个人,可能会得到四种答案。因为农业产业化到底包含多少内容,目前的说法并不统一。为了避免射偏了靶子,咱们选择一个最小的口径,只讨论农产品的深加工。即使如此,我们仍能从中看到农业产业化的无限前景。 看一看我们周围的世界,细心的人们会发现:尽管我们只需要最终的消费品,可只有很少的人在直接生产它们,而更多的人,都在做着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并为此不惜花费大量的时间。试想一下,如果原始人想吃鱼,可以跳进水里,直接用手去抓,对他们来说,这是最有实质性意义的行为。可后来人类进化了,在捕鱼之前,先要织网和造船,要织网、造船,就得事先制造织网和造船的工具。鱼打得多了,就晾晒起来,吃干鱼、熏鱼。到现在,人们用鱼制成的各种食品,不计其数,甚至还把鱼皮做成服装,把鱼骨制成药品。最初一个简单的用手抓鱼的行为,被无限的“复杂化”了。对此,你可以做多种解释,但无论怎么说,总归就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往生产链条上不断增加了新的环节,用萨缪尔森教授的话来说,这叫生产的“迂回性”。生产的迂回,带给我们的是经济的富足和繁荣。 我们常说,农业是个弱质产业。旱了不行,涝了不行,虫灾病灾也不行,这是自然风险。好不容易遇上个好年景,却不一定能赶上好行情,这是市场风险。自然风险是老天爷的事,我们暂且按下不议。要说市场风险,各种产品都免不了,但农产品风险尤其大,因为它的需求较稳定,往往受价格的影响。比如小麦1块钱1斤,你能吃两个馒头,等降到5毛钱1斤,你也不会撑破肚皮去吃三个。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这叫需求弹性小。一旦供给增加,需求保持相对稳定,价格自然会下跌不止。可延长了产业链,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比如用粮食做饲料,用饲料养螃蟹,需求弹性就大多了。螃蟹丰产,价格当然还会下跌,可价格一跌会刺激需求,反过来又会稳住价格。这样一来,市场风险无疑会小一些。社会越发展,人均粮食消费量越大,但直接消费的粮食会减少。20世纪60年代,守着一碗青菜汤,你可能要吃下三碗白米饭。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平常的日子,餐桌上都有蛋有肉,高兴了再喝上两瓶啤酒,米饭吃的就少多了。 但是,肉、蛋、啤酒都得用粮食去转化,而且得用更多的粮食去转化。所以,农产品的链条必须向这里延伸,否则,就越来越没有市场。这可不是件可为可不为的事情,而是必须要走的一步。何况这还有利于克服农业的“弱质”。 农业产业化像个“金娃娃”,只要经营得当,从头到脚都有钱赚。但抱紧它并不容易,要把各个环节衔接起来,形成链条,得做很多的工作。说得专业一点,必须有一个健全、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家都知道,荷兰的花卉产业世界闻名,但鲜花贵在一个“鲜”字,因而对营运体系的要求特别高,从培育、生产、分级、保鲜、包装,到运输和销售,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造成毁灭性的损失。这一点,荷兰人比谁都明白,他们的花卉拍卖和配送系统效率之高,堪称世界之最。在首都阿姆斯特丹,有一个阿斯梅尔花卉拍卖市场,每秒钟能完成2笔以上的交易,而且完全用标准化的方式进行。光是玫瑰,就分成200多个品种,每个品种,又按颜色、等级、花期等分装打捆,形成标准的规格。交易商无须到现场看货,只需坐在交易大厅里,根据报出的规格,按动电钮就可以竞价成交。后续的清算交割,完全由电脑处理,几小时后,花卉就被装上飞机,最迟到第二天,便摆到了世界各地的花店里。没有如此高效的服务体系,荷兰的花卉,绝难成就今天的热门产业,更不会领导世界花卉的新潮流。 人类社会已经进入到21世纪,农业的概念正在发生着质的变化,转基因技术和无土栽培技术的运用,极大地增加了它的资本、技术和知识含量。这将意味着什么?现在我们还无法准确预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农业的链条将因此而延伸得更长。众所周知,沙子只是一种非常初级的建筑材料,但人们注入了资金和技术,就从中提取出了硅,并发展出计算机芯片和因特网。想一想这段历程,对未来农业产业化的前景,你还会有任何怀疑吗。 农业产业化发展论文:浅谈以现代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产业化 摘要: 现代工业理念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现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产物,以现代工业的理念作指导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重点是要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按产业化的思路,发展农业现代生产经营组织,做大做强产业,创新产业发展理念和生产和经营方式,提高产业的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 关键词:现代工业理念社会化大生产现代科技产业化 一、现代工业的理念的内涵 现代工业的理念,就是当代工业,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科技迅猛发展的要求,面对激烈的竞争以及不断深化的产业分工与合作的格局,为取得发展优势,实现最佳经济效益,而形成的一系列关于产业组织和生产经营方面的理念。 当今社会,随着以信息化技术为代表现代科技的广泛运用,社会化大生产加快发展,国际统一市场迅速形成,产品和生产要素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跨国界、跨区域流动,每个产业、地区、企业的发展都与整个经济体系状况紧密相关,如何在竞争中求生存、合作中求发展,当代工业积极应对,形成了不少令人称道的产业发展特色。现代工业理念主要表现在如下八个方面。 (一)以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优化工业发展的主体。现代工业,不是靠政府的包办,而是依靠以盈利为目的、高效运作的企业自主经营、自主发展来实现产业的成长进步。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就是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政企分开。这种制度安排,使出资人和企业经营者责权利紧密结合,明确了企业的产生和退出机制,有利于激发社会创业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稳定和管理。 (二)以市场细分和品牌特色开拓市场。企业要盈利,就必须依赖市场赐予。企业在组织生产之先,必须认真开展市场调研,在精心分类基础上找准目标市场,制订好营销策略,建立营销网络,并依靠自身鲜明的品牌招睐顾客、开拓市场。 (三)以严格的标准化实现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的有效控制。标准就是公认的、可以重复使用的、必须共同遵守的、关于实体和程序的规定,在现代企业中标准已成为成本、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估的重要工具。标准的实行,可以减少摩擦、降低交易费用,促进合作,提高工作效率。 (四)以装备现代化开展自动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现代工业充分利用先进的装备,提高生产水平。以电脑控制为标志的自动化生产能够最大限度节约劳动的耗费,并使整个生产过程保持理想状态。专业化可以培育和发挥企业专长,大大提高企业生产率,形成专业优势。规模化,可以降低单位产品的成本,实现规模效益。自动化、专业化、规模化相辅相成,成为现代工业企业突出特点。 (五)以信息化为手段优化生产经营决策。信息就是事物有关过程、状态的消息。信息化就是通过建立工作体系,全面、快速、准确地收集、处理、传递、利用相关信息,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管理活动的开展提供有效支持。信息化使企业有了千里眼、顺风耳、遥控器,可以大大地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减少发展的不确定性,使企业保持一种生产经营的最优状态。 (六)以科技创新实现产品更新换代和技术持续升级。随着知识、信息的增长,人们的消费理念不断更新,对产品需求的变化越来越快,产品生命周期越来越短。科技创新可以使企业由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掌握垄断性的优势,加速产品更替和技术的升级,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七)以横向和纵向一体化谋取发展优势。横向一体化是指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之间的合作,可以壮大企业的规模,扩大市场份额,优化企业环境。纵向一体化,是指产品的前向、后向企业之间的合作,可以延伸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减少交易费用,密切产业联系,减缓不利的市场变化带来的动荡。 (八)以产业集群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培养营造有利的发展环境。产业集群是指相关企业在空间上的成群涌现。产业集群的发展,有利于产业体系的完善,社会化服务的开展,可以促进企业之间的分工合作、产业成长进步、地区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壮大地方经济实力。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为产业提供各种服务的金融保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相关组织和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有利于企业集中精力发展主业,减少不必要的拖累,并源源不断地获取资金、物资人力等资源方面的支持。 二、以现代工业的理念作指导是新形势下加快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我国,相对于工业来说,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不高、经济效益低下、增长速度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据统计,20__年农业增加值只占GDP11.8,而经过折算后的农业劳动力却占全国总算的40,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56.1。工农业增长速度比98年是2.54:1,20__年达到了事5.02:1。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两者如此长期的、不小的差距呢?固然有工农业先天的、自然技术方面的差别,但这远不应该是答案的全部。而且,就发达国家情况来看,差别远没有我们大,一般不仅是工业大国,而且是农业强国,甚至在有些领域,农业经济效益超过一般工业水平。就是国内的先进地区,由于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产品市场日益扩大,部分产品甚至远销国外,农业呈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 这就不得不引起人们对两者本身的差异的思考。诸如单位生产规模、专业化程度的差别引起的规模收益的差异,劳动者素质的差别引起的产出水平的差异,机械化装备水平的差别引起的劳动生产率差异,创新不足引起的科技水平的差异,商品率不高引起的成本效益观念的差异,投入不足引起的集约经营水平的差异,产业链条过短引起的产品附加值的差异等等,人们从多种角度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这些分析,促使人们形成了一个共同的认识,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同样要遵循经济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工业最早是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的,两者均是以产品生产为基础,同样具有社会化生产性质,在同样的科技、经济环境和体制条件寻求发展。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并提出了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 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的要求。这些说明了改造传统农业,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必须积极借鉴工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尤其是要向现代工业学习,以现代工业的理念指导农业的发展。三、以现代工业理念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 以现代工业理念指导农业,最重要的是要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就是将农业真正作为经济产业,使之主动融入社会化大生产中,在加强产业组织、做大产业规模、拓展产业体系、挖掘产业发展潜力、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的基础上,提高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用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是农业产业化的应有之义。 (一)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效支撑产业发展。农业弱,弱就弱农业组织基础。一家一户分散经营,规模小,小而全,商品率低、盈利意识差,相对自我封闭,品种、技术更新缓慢,生产经营低水平循环。加强产业组织建设,发展专业户是基础。专业农户,从事专业化生产,市场意识、科技意识较强,生产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代表该产业先进生产力水平。由一般从事多种农业生产纯农户向亦农亦非农兼业户、由兼业户向专业农户过渡,这是农户结构演变的一般规律。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正处于兼业户大量出现阶段,应抓住有利机遇,促进专业农户发展,加快兼业户向专业农户转变。一条重要的措施,就是要在稳定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通过入股、租赁等多种方式,搞活土地流转,使那些由于农民外出务工等原因而没有得到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向专业能手集中。加强产业组织建设,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重点。要积极落实《农业专业合作社法》,通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建和经营,解决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农产品加工营销、农资供应、动植物防疫等方面的问题,发展和维护农民利益,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组织瓶颈。加强产业组织建设,培养龙头企业是关键。没有龙头企业,农产品储藏、加工、销售等问题就难以解决,产业发展空间势必受到了很大的抑制,产业的效益得不到的挖掘,产业最终也难以有力地舞起来。 (二)引导产业向优势地区集中,做大产业规模。没有规模就不成其产业。规模太小,产品营销加工也开展不起来,相关配套产业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也无从建立,产业的聚集效应无法实现。做大产业规模,关键是要引导产业向优势地区集中,并以此发展特色产品的专业化生产,实现特色化、规模化、专业化的有机统一。发展规模生产,要以国家优势产业带规划为指导,因地制宜地制订地方上的全盘规划,持续稳定地推动规划的实施,切忌朝令夕改、到处开花,始终形不成当家产品和产业规模。 (三)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产业设施装备水平。农产品基地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太差,生产不稳定,是制约产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在积极争取国家投入的同时,要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有关社会力量,增加投入,加大农产品基地建设力度。要积极发展设施农业,推行工厂化生产,提高生产可调控水平。以水利化为重点,增强抵御自然灾害水平,摆脱农业靠天吃饭状态;以机械化和交通便利化为重点,提高劳动生产率水平;以产地检验检测建设为重点,加强产地环境和投入品监测,维护农业生产安全。 (四)加快科技进步,提高产业集约生产水平。粗放型农业主要依赖土地、劳力、化肥、农药等生产要素投入的增加,是外延式的扩张,追求的是单纯产量的增长,粗放型农业是不可持续农业。相对于粗放型农业而言,集约型农业也可说是精细农业,但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精耕细作,主要依靠农业科技含量和科技附加值的提高,是一种内含式的扩张,是技术密集型农业、知识化农业和可持续发展农业,追求的是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金收益率的提高。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要建立农业科技直通车机制,改善对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和服务,稳定地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普及先进适用的技术,提高产出水平。同时,要加强农产品保鲜、加工技术研究应用,解决制约产业化发展的重点难题。 (五)实行农业标准化,改善农业生产组织。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农业标准包括产品标准、产地环境标准、投入品使用标准、栽培技术标准等各个方面。农业标准的实行,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条件、过程和结果的控制。可以有效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认证产品管理、加强专有特色产品保护;可以促进与国际农产品市场接轨,打破贸易壁垒,提高产品竞争力,开拓国外市场;可以降低农业耗费、减少生产成本、发展精准农业、保护农业环境。实行农业标准化,要认真做好标准的制修订,做到农业生产有标准可循。要加强相关标准宣传、示范应用工作,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 (六)开展农产品加工、营销,更好地实现农产品价值。农产品加工,不仅可以缓解农产品销售的时间、空间限制,一定程避免初级或鲜活农产品大量积压而造成农民利益的损失,而且可以有效拓展产业发展余地,大大地增加产品价值。农产品营销关系到产业能否生存和发展,发展生产,产品营销必须先行一步。树立大市场观念,不仅要关注本地市场,更要着眼国内、国际大市场,要把握现有市场,更要注重开发潜在市场;建立稳定便捷的营销渠道,发展订单农业保证产品及时、有序投放到市场;推行品牌发展战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实行农产品商品化包装,标识化流通、品牌化经营,以安全、优质、特色取信于消费者。 (七)加快发展信息化,改善产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可以有效促进农业转变,加快现代农业的步伐。一方面要引导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密切关注、收集和运用产业发展相关信息,及时调整生产经营;另一方面,要充实、强化各级农业部门信息服务职能,加快县、乡、村基层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培养信息工作人员,结合当地实际,加强信息的搜集、处理,及时相关信息,并为农民提供有效信息咨询,解决影响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迫切需要的实际问题。当前要做好“三电合一”等方面工作,逐步推进信息化进程。 (八)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最重要的是产供销、贸工农各个环节、经营单位紧密结合、一体化经营,并逐步形成产业集群,做大产业利益蛋糕。其中核心问题,树立合作共赢的理念,并以此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稳定产业联系,否则产业发展会是一盘散沙,农民无法分享产业化利益。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既可以通过签订合作协定,建立产销对接,实行松散合作,也可以采取独资、参股、控股等产权联结的方式,以分红方式稳定收益分配,实行紧密合作。不管何种方式,必须向农民返还一定的产业化收益。尤其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按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实现的盈余按交易额以一定比例分配给成员。 (九)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产业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包括农资供应、职业教育培训、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农机作业、动植物检疫、病虫害防治、农田灌溉、资金融通、产品销售等方面内容。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促进农村分工、安置劳动力、促进产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应发挥国家、集体、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的优势和积极性,特别是要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当前尤要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培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解决产业发展融资难的问题。 (十)实施项目带动,加快产业开发。项目带动,就是针对产业发展中的关键环节,制订产业发展项目,并努力动员相关 资源,参与项目实施,推动产业开发进程。实施项目带动,要加强可行性研究,详尽分析项目成本和收益,保证项目的合理可行;加强规划,建立产业发展项目库,及时向外产业项目信息;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改变传统撒胡椒面的方式,集中国家相关资金,引导产业开发,实现资金的最佳效率;要积极开展产业招商引资,利用社会资金,开发产业项目;要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和服务,保证项目按照要求,按时如质完成项目设计要求,早日发挥项目效果。 农业产业化发展论文:关于现行金融制度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约及对策 论文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金融 约束 制度安排 论文摘要:分析了现行金融制度对农业产业化 发展 的制约,指出,要根据农业产业化的特点和金融需求,构建新型 农村 金融体系;要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培育农村资本市场,加快推进农村利率市场化进程,解决农村信贷资金的外流,健全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为农业中小 企业 融资提供担保服务;要创新农地担保制度,解决农业中小企业贷款抵押难问题;要放开民间借贷,加快农村征信工作进程,为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要创新监管制度和模式,对农村金融机构实行差别监管。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坚持把发展 现代 农业、繁荣农村 经济 作为首要任务”。而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必须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其总体水平还处在初级阶段,发展中面临着很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缺失的问题。本文在认真剖析现行金融制度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约的同时,从现代金融发展理论和功能视角出发,提出了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现行金融制度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约 (一)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缺乏金融扶持 从产业经济和金融经济相关联的角度来看不同的产业性质决定不同金融机构的滋生和发展…。我国目前农业的生产特点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迫切需要与此产业性质相对应的金融机构产生,农村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要素的缺失,恰恰是农村金融机构缺失的充分体现。我国农村金融体制虽然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和创新,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从现行农村金融机构来看,其市场定位虽然是为“三农”服务的,但从贷款的额度、期限和服务方式上很难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更不用说需要大量资金支撑的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发展。同时 ,对农业产业化发展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后调整了其发展战略,在县域及农村的分支机构向中心城市收缩,信贷业务向大中城市倾 斜。据统计,4家 国有商业银行从1998年开始至今 ,共撤并 3.1万个县及县以下机构,上收了贷款权限,县域网点功能萎缩。 (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融资特别是直接融资制度缺失 尽管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快,但农村直接融资所占比重很小,间接融资仍然占主导地位。一是股权融资渠道狭窄,占比较低。我国较严厉的企业股票上市条件,只对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上市有利,导致金融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严重不对称。据有关部门统计,在 (二)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培育 农村 资本市场 由于种种原因, (三)加快推进农村利率市场化进程,解决农村信贷资金外流问题 风险不同,要求的收益也不同,这是 经济 学的基本原理。农村金融服务的对象是分散、小额、风险状况各异的众多农户和农村企业,客观上要求农村金融机构有足够的利率自主权对不同的客户收取不同的利率,从而减少风险、增加收益。金融市场利率放开后,农村地区资金价格一般会呈现出较高的水平,不仅能有效地动员农村地区的资源、调动农村居民进行货币积累的积极性,而且能够极大地吸引非农资金流人、扩大资金供应。同时,资金将会更为有效地使用,从质和量两个方面保证农业产业化投资的顺利进行。 (四)健全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为农业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 国外经验证明,中小企业因受自身条件限制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规定的条件时,完善的金融中介服务便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因此,应由政府出面或者出政策,成立各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为产品有订单、经营有效益的中小农业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同时积极推动民营资本参与组建担保公司,拓宽担保公司资本金的来源;发展信托业务,通过为农业企业发行各种信托产品筹集发展生产所需资金;大力兴办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发展金融租赁业务,为农业企业发展壮大提供租赁服务。 (五)创新农地担保制度,解决农业中小企业贷款抵押难问题 修改现行有关 法律 法规,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将宅基地归农民所有,扩大集体用地的使用权,使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农业企业真正享有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含抵押)在内的土地经营权。建立农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农地的流转,将农地使用权这种固定的财产价值变成流动性较高的价值,优化资源配置,扩充农地贷款资金来源。 (六)放开民间借贷,尽快出台《贷款人条例》,为农业产业化多渠道融资开辟合法的途径 实践证明,一个经济体健康持续的发展,应该是以民问和社会投资为主体。特别是在当前,不经过银行体系的实体经济投资活动,还有助于减少货币创造。因此,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顺应经济发展要求,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引导与规范,尽快制定《贷款人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民间融资应有的地位,明确其性质、活动范围、运作方式和借贷原则等,建立长效管理和监测机制,适时向社会进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为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证,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弥补农村金融市场信贷资金不足的作用,为县域经济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 (七)加快农村征信工作进程,为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增加金融有效供给实现经济与金融互动发展的根本所在。因此,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农户、农业中小企业等征信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他们对征信工作的认识,促使其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统计报表等规章制度,提高与银行打交道的能力。同时,要不断完善征信评价机制,规范对农户、农业中小企业信用评定的管理工作,提高其信用等级,促进农业产业化金融信用环境长效机制的建设。 (八)创新监管制度和模式,对农村金融机构实行差别监管 农村金融服务对象的弱质性,决定了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不能同商业银行一样,应给予其更加宽松的监管环境和优惠政策。除了在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款比等方面实行差别监管外,还应在市场准人、资金拆借市场、投资保险、中间业务发展等各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壮大农村金融机构实力,从而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农业产业化发展论文:重庆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投融资问题研究 摘 要: 农业 产业化是实现 农村 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农村 经济 发展的有效方式,但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首先应当解决的是投 融资 问题。本文在论述投融资问题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重要性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重庆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在投融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而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投融资 对策 1. 投融资问题是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首要问题 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一种先进的农业发展思路,是把传统农业以农产品的商品化、 市场 化为纽带,将农户与农业企业(包括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储运企业和销售企业)和市场三者结合起来,实施农业集约化经营的一个发展过程。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手段,是农村经济实现结构性增长的必由之路。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按照c—d生产函数y=f(k,l,m, a),农业产业的产出水平主要取决于投入农业的资本、劳动力、土地和农业技术(广义)四种生产要素。对于重庆而言,农业劳动力处于绝对过剩状态,在短期内,农用土地和农业技术的变化不大。由此看来重庆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真正稀缺的生产要素应当是资本,而不是其他要素。因此,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将主要取决于资本的投入水平,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投融资问题是重庆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首要问题。具体而言,投融资问题重要性着重体现在一下两个方面。 1.1 龙头企业的发展必须解决投融资问题 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农业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的培育是一个中心环节,农业企业是农业集约化经营的组织基础,而龙头企业则是整合各类农业企业和农业经济组织的关键,通过农业企业可以将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更加高效的连接起来,因此,必须大力发展龙头企业,而龙头企业的发展必须以大量资金投入为支撑。首先,“龙头”,意味着农业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农业企业的规模化经营。一是必须进行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如:建设厂房车间、道路等;二是必须不断引进大量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三是企业必须不断以利益机制吸引企业 管理 人才,并对企业的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再培训;这是农业企业规模化发展即其发展成为龙头企业的三个基本条件,而这三个基本条件的满足无一不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其次,龙头企业必须有处理各种风险的资本实力。龙头企业通常是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为依托的农业企业,其显著特点就是企业的生产经营要受到农业自然风险的影响,而对于农业自然风险的处理机制我国尚不完善,相应的农业 保险 制度尚没有建立;除此之外,龙头企业还要受到市场风险的影响,所以,农业龙头企业要面临的风险要大于一般企业,对于这些风险的防范和处理,离不开企业自身雄厚的资本实力。 1.2 农产品科技含量的提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现和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必须依靠科技进步,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科技含量的提高,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知名度,有助于创造名牌农产品,因而科技含量的提高是农产品竞争力的根本保障。我国近几年来出现的农产品相对过剩现象可以很好的说明这个问题,市场上出现过剩的一般都是技术含量低、品质欠优而不能真正满足市场需求的农产品,而真正的技术含量高、品质好的农产品却供不应求,例如:一方面是我国的小麦生产过剩,而另一方面却是我们生产面包用的面粉要依靠进口。所以,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有先进的科学技术作为支持,而农业的科技进步必须以大量资金投入作为推动力。一方面,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的开发、改进和改良方面,必须有大量的资本投入作为 成本 ;另一方面是除了自主开发和改良以外的高科技引进,农业高科技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其引进必须以大量资金作为引进成本。所以,农产品科技含量的提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2. 重庆农业产业化中投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投融资总量不足 在全 社会 固定资产 投资 中,农业投资所占比重一直偏低。以重庆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为例,2001年,农业固定资产投资108038万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3%,到2002年为191128万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也仅为1.9% 。从重庆近年来的固定资产投资 统计 状况来看,虽然在持续增加,但一直低于全国平均增长率。对于目前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而言,重庆农业投资总量严重不足,资金缺口较大。另外,重庆在发展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还必须处理扶贫开发等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问题,这更加剧了资金缺口。在总量不足的情况下,重庆农业产业化投资还存在较大的波动性,时高时低,缺乏投资的连贯性。不仅总量存在波动性,而且各投资主体的投资也存在较强的波动性。比如国家 财政 投资、地方财政投资、 金融 机构 投资和农户投资等都存在不稳定性。 2.2 缺乏充足有效的投融资渠道 农业产业化发展对于任何地区来讲都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言下之意单纯依靠某一个投资主体的投资很难达到期望的发展水平。因此,要解决投融资问题,必须考虑投融资主体的多元化,在多元的投融资主体当中依据本地实际重点发展某几个投融资主体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主要资金来源。但从重庆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农业投融资主要依靠财政投入和农户的少量投入,作为拥有投资能力的其他渠道如 工商 企业、金融机构、外资等实际投资水平几乎在目前的投融资结构中可以忽略。但从现实情况和其他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成功经营来看,投融资问题的解决必须是投融资主体多元化,必须充分开拓金融机构、外资等投融资渠道。 2.3 投融资主体定位存在偏差 目前重庆农业投资的主体主要是国家(集体)、金融机构和农户。从市场的角度来着,投资主体的行为取决于市场导向对其的作用,但其真正的动力则来源于利益的调整。由此推论,作为微观层次利益的受益者农户和作为宏观层次的利益承受者国家,都应该承担农业投入份额的主要部分。但目前而言,重庆财政的收入能力和农户的收入水平决定了财政和农户不能成为投资的主要来源。而具备投资能力的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却缺乏投资积极性;另一个可以考虑的主体即外资投入主体也没有能够被有效吸引。这就可以看出重庆目前投融资体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应当重新定位各投资主体在投融资体制当中的作用,特别是对重庆财政具体情况而言在投融资体制中的合理定位问题,也就是如何解决金融机构、外资和工商企业以及其他来源的投资主体缺乏内在投资动力激励的问题。 3. 重庆农业产业化中投融资存在问题的原因 3.1 财政收入有限和农民增收困难 正如前文分析,按照市场原则,投资主体的投资动力取决于利益机制的引导,也就是说,作为农业产业化受益者的政府和农户,都应当是农业产业化的投资主导力量之一,但重庆的现实情况决定政府和农户不具备成为农业产业化投资主导力量的能力:一方面,重庆财政收入虽然在近年来一直持续增长,但仍然表现为较大的收支赤字,在2002年时重庆地方财政实现了8523.9亿元的收入,但财政支出就高达15255.9亿元,收支逆差较大,1990~2002年间,重庆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2.5%,而财政支出年增长高达17.2%;此外,政府财政还要同时面对扶贫开发等一系列棘手的问题,这就大大约束了政府的财政投入能力;另一方面,重庆作为“大农村”,受自然、 历史 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农业生产效率一直偏低,进而农民增收困难,到2002年时,农民年纯收入虽然达到了2476元,但除去农民日常生活开支和农民子女 教育 支出外,所剩的能够投入到农业产业化当中的资金几乎没有。 3.2 金融机构为避免信用风险而“惜贷” 作为具备资金投入能力的商业 银行 分支机构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近年来开展的资产 业务一直远低于负债业务总量,重庆市各 金融 机构 2001年和2002年各项存款余额分别为1848.36亿元和2284.63亿元,而同期贷款余额分别为1636.18亿元和1945.42亿元,特别是从2001和2002年的 统计 数据看, 农业 贷款在2001和2002年分别为13.01亿元和13.08亿元,农业贷款占比仅为1%,并且农业贷款总量增长缓慢,2002年农业贷款仅比2001年增长0.5%,远低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高达18.9%d的增幅。金融机构之所以对农业采取“惜贷”的态度,主要是出于对潜在信用风险的规避考虑。一方面随着近年来商业 银行 改革的深化,各金融机构都在努力降低不良贷款率,提高资产质量,另一方面,农业作为基础产业,存在较大风险,因而 投资 农业就要面对自然风险、 市场 风险、技术风险和经营 管理 风险等风险,在不能有效消除这些风险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必然对投资农业产业化采取谨慎态度。 3.3 缺乏外资来源 无论从国外还是从我国东部和东南部的部分地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成功经营来看,在投 融资 结构当中,外资是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的一股重要力量,特别是在内资投入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考虑如何有效的利用外资是十分必要的。在重庆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出于区位、其他自然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几乎很少有吸引外资投资农业产业化的成功案例,这与山东、浙江等地区在农业产业化当中利用外资状况形成鲜明对比。区位因素、自然等因素在以前看来虽然都是先天的不利因素,但反过来,一方面要看到重庆自然资源的多样性和比较优势,另一方面,应当看到整个重庆近些年来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因而对于外资来源少的原因应当从对外宣传、外资利用方式和渠道方面考虑。 3.4 缺乏投融资的主导力量 农业产业化作为一项浩大工程,所需资金投入数额巨大,因此需要来自各个投资主体的资金投入。按照一般规律,政府和农户都应当是投入的主导力量,但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投融资主导力量的确立往往应当因地制宜,各地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确立投融资的主导。对重庆而言,目前政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投融资的主导,但其投入能力决定这样的投融资结构的低效性,因而,必须考虑如何正确发挥政府在投融资结构当中的作用,确立政府、农户以外的投融资主导,发掘潜在的有投资能力的投资主体作为主要投资者。 4. 优化重庆农业产业化投融资结构的对策 4.1 重新定位政府在农业产业化投融资结构中的作用 政府在农业产业化投融资结构当中不能完全充当投资的主导力量,但并不代表政府在投融资结构优化当中不重要,事实上政府在投融资结构的优化中作用十分重要。关键就在于政府应当改变以往的直接投入方式,相应的将政府的职能转换为:努力增加农业投入和为其他有投资能力的投资主体如金融机构和外资创造有利的投资条件并重,引导资金流向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具体项目。这里,一方面应当将有限的财力合理利用,成立专门为龙头企业服务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为中小型龙头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协助中小龙头企业改善 财务 结构和生产设施,以解决金融机构投资农业产业化的后顾之忧;从远期看,对于龙头企业,在成熟的条件下应当鼓励其发行股票,促进其股票的上市,逐步以直接融资方式作为重要的资金来源;放松对金融性租赁融资的限制,鼓励龙头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以设备租赁的方式进行融资合作。另一方面,在政策制定上,应当参照东部和东南部分地区的做法,采取更为积极灵活的政策加大吸引外资力度;在宣传方面,政府应当利用多种渠道和机会加大对重庆农业产业化投资收益潜力和投资 环境 的宣传,使外界加深对重庆农业产业化投融资环境的了解。 4.2 大力扶持 农村 中小金融机构 在众多金融机构当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要指合作金融)在投资农业产业化当中具有先天优势,首先,在边际收益和边际 成本 比较方面,农村合作金融由于其人员和网点优势,加之对农村环境的熟悉,在向农业企业提供融资时进行信息收集、分析和风险管理方面有较大的比较优势,这样可以相对其他金融机构而言在这方面有较低的边际成本。同时,合作金融机构向农业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边际收益主要依赖于贷款利率水平、浮动权和浮动范围,利率浮动范围越大,其边际收益就越大。其次,对于农村合作金融而言,在城市已经有了竞争激烈的各家商业银行,因此,没有必要舍本求末,将业务范围向城市延伸;相反,在农村,当前大部分商业银行的网点已经从农村收缩,只有农业银行少量网点和农村合作金融,加之农村合作金融长期立足农村,在农村地区的网点和人员都有较合理的分布,便于开展金融服务。这样的经营环境下更能显示出合作金融的优势。但同时农村又面临种种约束,如资本实力、风险管理能力等,这就需要一方面由政府主导建立担保基金,降低这些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另一方面需要鼓励资本具有实力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兼并重组,扩大农村金融的资本实力。同时,要扩大和丰富农村合作金融的业务范围,增强业务能力,在这些金融机构开展适应农业企业发展需要的各种贴现、汇兑、信用证等业务,在成熟条件下,农村合作金融亦可应规模农业企业的要求开展国际业务。 4.3 充分发挥利用外资的潜力 在重庆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利用外资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可以实现的。首先,从 经济 学 角度分析,农业产业的效益和农产品的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地的资源禀赋,而重庆在许多自然资源上有其独特优势,如重庆丰富的 药 材资源、良好的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等,这意味着投资重庆农业产业化能带来良好的收益;另一方面,重庆在劳动力成本等方面也具备比较优势,加之今年来重庆基础设施和重庆大环境的改善,都使利用外资成为现实的可能。但这里应当重点提出的是,在利用外资方面除了政策优惠和加大宣传外,还应当注意拓宽利用外资的渠道,丰富利用外资的方式;一方面要继续争取间接利用外资,另一方面应当重点加大直接利用外资的规模,在外资直接引进方面,除了鼓励外商直接投资重庆农业产业化发展外,同时也可以积极采用融资租赁、合作开发、并购、bot等形式引进外资项目。 4.4 合理控制资金的投向 资金在重庆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是最稀缺的资源,所以,对资金投向的控制也十分重要。在资金投向方面,应当首先考虑龙头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因为龙头企业在产业化发展中作用特殊,龙头企业的壮大和发展,将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强大的组织依托力量,将起到积极的带动作用,最终实现企业发展 农民增收 农民增加投入 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良性循环;其次,应当增加对农业和农业企业科技进步的资金投入,只有科技含量高,品质优良的农产品才能在市场上具备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对农业和农业企业科技的投入关系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整体效益,必须以战略的眼光加大对农业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引进的资金投入。 农业产业化发展论文:浅谈如何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 【摘要】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和主要内容,是我国农业今后发展的一大趋势。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实行农业企业化运作,采取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方式,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效率化,最终达成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效果。 【关键词】农业产业;联产承包 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既是我国目前市场经济整体发育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所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农业经济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实现质的跨越提出的内在要求。 近几年来,中央一再强调指出,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要保持长期不变,在这一大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框架内,如何扬长避短,适应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变化的需求,加速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确保农民增收,便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实际上,大力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正是处理和解决当前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所面临一系列难解之题的一个最为有效的举措。 首先,从生产环节上看,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弥补联产承包责任制自身难以克服的弱点和不足。在联产承包制下的以户为单位的生产经营方式,规模细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薄弱。当农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单靠农民个人力量显得越来越为有限,很多农户既没有扩大生产规模,实现集约化经营的基本资源条件,又缺少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资本投入实力,因此很难突破传统农业的生产经营模式的束缚,这样生产上不去,农民收入的提高也就成为无源之水。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将分散的农户联结为一体,通过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链条,把每个农户都纳入到现代化大农业生产系列之中,真正实现生产的“统分结合”。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大大发展农户的企业化经营、农场化经营和定单农业的发展,推动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广泛的应用,通过国内和国际间的分工和协作,充分发挥地域经济的资源优势、品种优势,促进农业经济全方位发展和进步。农民的增收也就有了充分的保障。 其次,从流通环节来看,联产承包制本身存在着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一家一户和彼此封闭的生产经营单位,割断了生产与市场的内在联系,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特别是市场供求关系由供不应求转变为供过于求以后,由于绝大多数农民所占有的市场信息有限,加上市场调节滞后性的影响,很多农民难以正确把握市场的波动或盲目跟着市场走,往往陷入市场虚假信号的陷阱,或是产品销售受阻,或是卖不出预期的价钱,有时甚至出现丰产不增收或是丰产减收的情况。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在农户与市场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将农户分散性的小生产融入到大市场之中。 第三,以户为单位的联产承包制,难以抵御各种突如其来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自然灾害风险、行政干预风险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户为单位的生产经营体制,可以使少数头脑灵活,市场预测较为准确的农户富裕起来,率先步入小康行列。但对大多数农户来说,在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之下,很难规避无时不在的各种风险,从较长时期来看,必然会出现大量生产难以维持甚至破产的农民,形成两极分化。通过产业化经营,可以大大增强广大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走共同富裕之路。一方面,通过产业化经营,可以将农户的生产、经营各项活动统合起来,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形成有机整体,并与市场联通起来,从而可以从整体上减轻市场波动、突发的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在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产业的各链条和各环节结为整体,形成合力,在产业链中构建起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系统,当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马上会引连锁效应,迅速做出应对反应,从而最大限度化解风险,降低损失;另外,行政性干预对于农户来说也是引发风险的因素之一。 第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充实、巩固和完善联产承包制的有效手段。可以说,农业产业化赋予了联产承包制以新的内容和新的生命力。在统分结合的双层体制下,农业产业化经营在生产环节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分”的优势,在保障农民生产自主性的前提下,通过利益诱导,充分调动起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另一方面,又以市场为纽带,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衔接以及社会服务化体系的确立,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在整体上将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又统一起来。这种“统”,不是行政上的管理,而是经济上的,以利益为目标的“统”。这种统分结合,可以在农业产业上各环节给农民带来丰厚利益。仅以农产品加工环节为例,价值1元的农产品,经过加工处理后,在美国可以增值3.75元,日本可以增值2.2元,而我国只有0.38元。这一方面说明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潜力巨大,农民可以从中获取相当可观的收益。 第五,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充实农村现实经济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比较利益的作用下,资金、技术、土地、人才等生产要素必然要由比较利益低的部门向比较利益高的部门转移。而从目前来看,农业与其他部门相比,比较利益明显偏低,从而导致现有的农业资源大量流失,不仅严重削弱了农业的基础地位,而且也对现行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带来威胁,这是目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面对的不可回避的现实重大问题。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大幅度提升农业专业化水平和技校水平,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为一体,实现城乡市场的结合,加速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对接,提高农业的综合获利水平和能力。如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从事种植和养殖的农户,不仅可以从直接的产品生产中获得利益,有的还可以获得流通环节的利润返还,还可以分享加工业和服务业的部分利润。这样,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可以安心从事农业生产,这对于整个农村的全面发展都是极为必要的。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基础还很脆弱,产业化经营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加以开展。但最终的目的是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协调农业生产关系,促进农民增收,在联产承包制基础上,加速农业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进程,使广大农民尽快步入全面小康社会。 农业产业化发展论文: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及对策研究 摘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有利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强龙头企业内部制度建设,加强龙头企业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产业集群,创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发展新模式,以推动我国农村经济不断向纵深发展。 关键词: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传统农业;现代农业 一、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现状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得到进一步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显得尤为突出。就全国来看,进入21世纪以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直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量和实力增长较快。2001年,我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到66000多个,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的有27000多个,占41%;中介组织带动型的为22000多个,占33%;专业市场带动型的为7600多个,占12%;经纪人、专业大户带动型的为9600多个,占14%。2002年,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继续发展,其营业额达1042亿元,利润264亿元。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总额达4693亿元,比2000年增长52.8%。销售收入为9461亿元,其中销售收入亿元以上者达1762个,增长62.3%。2003年,监测合格的350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总资产规模平均为8.1亿元,比2001年第一次监测时提高30个百分点左右;平均固定资产规模3.2亿元,提高20个百分点左右;平均销售收入9.7亿元,提高20个百分点左右。截止2004年底,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超过10万个,带动7000多万农户,每户平均增收100多元,初步形成以580多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2700多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为骨干的新局面。国内各地区积极引导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多种组织形式,与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在582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中,合同方式占83.7%,合作方式占10.1%,股份合作方式占1.4%,其他方式占4.8%。 (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地区分布不均衡。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中部及西部地区龙头企业数量及规模相对较小,表现出明显的地区不均衡性。就东南沿海地区的江苏省来说,2007年初,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有3657家,总销售收入1823亿元,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8家,省级龙头企业达200家。浙江省绍兴市拥有农业龙头企业1100家,其中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23家,2006年龙头企业实现销售额189.6亿元,利润12.8亿元,农产品加工值达155亿元,联结基地728.9万亩,带动农户169.7万户。而中西部地区龙头企业的发展则有所不同。湘西自治州政协调研组2004年9月上旬对湘西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状况的调查结果表明,全州只有2家国家级龙头企业、3家省级龙头企业、9家州级龙头企业,资产总额只有11亿元,远远低于东部沿海地区一个地级市的水平。 (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有明显的地域性。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有非常典型的地域性。它的主导产业往往是以当地的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发展的基础基本上是立足于本地,然后再逐渐向外扩展。当然,这些龙头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突破本区域的界限。如今,我国东部发达地区的一些龙头企业利用自身的经济实力,大力开展有关业务,将经营触角扩展到中西部地区。据统计,2004年我国共有1164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从事跨区域经营,并且许多龙头企业开始向多产业、多品种、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方式发展。 (四)各级财政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逐渐加强,国际化经营势头显现。据统计,2003年和2004年,我国省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达33.6亿元,中央财政从1995年到2003年,支持农业产业化资金总量达12亿元。2004年,江苏省全省引入“三资”达167亿元,较2003年增加46亿元,增幅达38%。龙头企业积极向国际市场进军。2003年,监测合格的国家重点企业中有295家企业具有出口经营权,创汇额达44亿美元。其中单个企业出口创汇超1000万美元的有80多家,超过3000万美元的有40多家,超过5000万美元的有20多家,超过1亿美元的有6家。 二、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目前还处于初步兴起阶段,总体水平不高,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偏低,覆盖面较窄。我国的农业产业化起步较晚,发展过程较短,因而无法形成数量众多、实力雄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各地虽然已出现一些龙头企业,并且这些龙头企业确实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起较大的推动作用,但各地的龙头企业往往从地方利益出发,各自为战,没有形成有效的合作体系,有的甚至还搞地区封锁,这就限制了自身的发展。同时,各地农业企业的规模有限,相互间的竞争力有限,无法形成重组兼并的浪潮,这对农业产业化整体水平的提高非常不利。我国农业产业化的覆盖面较窄,目前只有50%左右的覆盖面,而发达国家中的美国、日本、荷兰等国则早已超过80%。就龙头企业方面来看,我国的龙头企业所占比重及整体实力也大大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 (二)龙头企业的发展程度较低,带来的经济效益相对较低。我国各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程度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各地龙头企业之间往往各自为政,自求发展,出现各地区间龙头企业的重复设立,致使其规模和发展程度长时期处于较低的水平,很难有大幅度提高。对有限农业资源的争夺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龙头企业间的矛盾,引起了相互间的争夺,这给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由于农业产业化的程度较低,公司与农户间的协作还不密切,这就增加了成本支出,减少了利润。据测算,价值1元的初级农产品,经加工处理后,在美国可增值3.7元,日本为2.2元,中国只有0.3元。较低的利润水平又会影响龙头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龙头企业的实力较弱,没有形成足够的控制力,产业集群的形成过程缓慢。全国各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虽然不少,但由于没有相对统一的管理,因而发展速度较慢,实力扩张有限,始终难以发展成规模巨大、实力雄厚的大型农业产业化企业集团。因此,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移的步伐较慢,所起的作用也不大。同时,一些地区龙头企业在当地所占的比重并不高,对所在地区其它企业的控制力较弱,使其发展受到影响,这种情况在中西部地区表现得更明显。如,湖北省鄂州市虽有20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但规模都不大,集约化程度也较低,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所起的促进作用有限。 (四)对龙头企业的发展缺乏统一规划,没有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我国各级政府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政策和措施上都给予充分重视。但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各地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也有所不同。有些地区没有统一规划,任龙头企业自由发展,致使农业产业化的合作体系难以形成,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对资源利用的低效率反过来也会阻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和合作机制的形成。对发展中存在问题的认识不够,致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及其它企业的发展存在一定隐患,这些隐患妨碍了合作的进一步发展,给龙头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 三、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对策 为尽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整体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大力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龙头企业,逐步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制订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体系的建设。要重新认识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重要意义,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颁布来推动龙头企业的发展。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农业产业化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适时制订出台一系列有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以改革促发展,以制度促提高,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作为龙头企业也要紧跟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强自身内部各种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使龙头企业的发展能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使其发展后劲更足。 (二)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探索农业产业化发展新道路。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在发展农业生产上,各地都有其自身特色。如何发挥各自的优势,推动农业产业化的顺利进行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一个大问题。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发挥各自优势并使优势的发挥能切实收到实效。我国的农业产业化模式主要有三种类型:龙头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联动型和合作社一体化。要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型的农业产业化新模式,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用新模式推动企业化经营的发展。要改变各地区普遍存在的“种(养)什么加工什么卖什么”的传统产业化模式,代之以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市场需求什么一加工什么一种植什么”的新的产业化模式,以最大限度地拓宽农业发展路径,增加产品的销售,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通过典型事例的宣传,拓宽农民的视野,使农户由过去的单纯关心农业生产变为关心农产品未来的销售。使农户逐渐摆脱传统的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生产模式,转而从事多种农业经营,在经营过程中去改造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最终发展现代农业。 (三)加强龙头企业间的分工合作,积极培育龙头企业集群。要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来从事经营,将上下游企业有机地联结到一起,通过分工协作的方式,充分发挥各协作单位的功效,使其各司其责,各尽其事,共同组成一个产业链条并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龙头企业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十分重要。因此,各地区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大力发展适合本地区的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发展,带动其它中小企业的发展。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组建农业产业化企业集团,形成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产业园区,充分发挥产业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以农产品加工业为核心的农、工、科、贸为一体的新型产业基地,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国内一些地区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可喜的成绩。如,广东省围绕龙头集团公司的发展,把关联农场改造成它的农业分公司或生产基地。广东东方剑麻集团完成对垦区剑麻种植、加工、销售企业的联合重组,形成广东农垦集团在剑麻产业上的龙头公司,年产叶片33.7万吨,年产直纤维1.8万吨,成为全国最大的剑麻种植、加工和出口企业。 (四)打造名牌产品,增强龙头企业的竞争力,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以国内外大市场为着眼点,努力提高企业的现代技术装备水平,要创造出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国际知名品牌,通过名牌战略的制订与执行,不断拓宽企业的发展方向,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一个名牌产品可带动其它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对农业产业化起十分重要的作用。如,从事乳产品生产和加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内蒙古伊利集团和蒙牛集团,就将牛的养殖户和本企业联结在一起,形成了“公司——养殖户”一体化的生产组织模式,并逐渐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名牌产品,扩大了其在国内市场的份额,奠定了在国内同行业中的优势地位。吉林省的德大集团也是采用这一模式,将肉食鸡养殖户和大豆种植户与公司密切联结起来,形成一条龙式的专业化生产,逐渐扩大对国内外市场的开拓。 (五)大力开展科技创新运动,提高龙头企业的技术水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的排头兵,要大力进行科技创新活动,通过科技创新不断开发新产品。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龙头企业的产业化水平。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及高校进行联合协作,将现代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龙头企业的产业化水平。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参与“星火计划”和“良种工程”计划的实施,通过国家有关政策及资金的资助,将最新科技成果引入龙头企业,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满足社会需要,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要形成一系列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以新产品、新技术去引领企业的发展,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去创新,形成创新与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局面。 (六)加快招商引资步伐,为龙头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龙头企业自身及各级政府要加快招商引资的步伐,加大龙头企业吸引国内外资金的步伐,利用其他地区的资金来加快龙头企业的发展。在这方面,东南沿海地区走在了前面。江苏省阜宁县2001年就实施了“农业招商引资百日竞赛”和“农业项目推进年”等活动,大力扶植农业外向型龙头企业发展。中部地区近年来也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各级政府要着力塑造好适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内外环境,加大对龙头企业所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搞好硬环境建设。同时,在税收方面,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向龙头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减轻它们的纳税负担,以降低企业产品成本,提高赢利水平。银行等金融机构也要积极为龙头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可考虑对龙头企业实行不同于其它企业的优惠利率,优先支持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活动,同时组织专项基金,对龙头企业提供专项支持。还要加快龙头企业与国内外其他相关企业的合作,在合作中不断壮大企业的规模,拓展企业的发展空间,实现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增强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 总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是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反映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我国农业由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我们要积极给予支持,大力促进,使其能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条件下得到迅速发展,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能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农业产业化发展论文:公司+协会+农场的农业产业化发展之路 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国农业产业化经历了10余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必须清醒看到,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总体水平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我国农业产业化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依然很低,发展中还存在龙头企业规模小、龙头企业与农户的结合仍较松散等许多问题,需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研究农业产业化,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临武舜华鸭业的成功发展历程在这方面作些探索。 一、临武山水鸭天下 湖南临武鸭是我国八大名地方麻鸭之一,又是古代皇家贡鸭。作为临武鸭产业的国家级龙头企业——临武舜华鸭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公司自创立以来,始终贯彻“服务农民、报效社会”的经营宗旨和“名在质量、利在创新”的经营理念,不断发展创新,构建了“公司+协会+农场”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龙头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目前,舜华鸭业已建成现代化加工厂2个,种鸭场3个,规模养殖场106个。2005年出栏加工达到550万羽,实现销售收入2.8亿元,实现利税总额2670万元。带动农户23600户,户均增收1160元。 (二)产品不断优化,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 产品由过去的卤鸭发展到现在的香辣鸭、板鸭、鸭肉粽等8大类70多个品种产品,产品畅销全国20多个省市,远销香港及南非等地区和国家。2004年“舜华”商标被认定为“湖南省著名商标”,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 (三)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养殖基地与龙头企业的关系更加紧密 舜华鸭业产业的发展带动了鸭业生产基地的建设。目前,有规模养殖农场106个,平均养鸭10万羽以上。同时通过协会与公司签订合同,既解决了家庭式生产与市场脱节的矛盾,又解除了舜华鸭业的原料的后顾之忧,从而使基地与龙头企业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 (四)农民收入得到保障,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出路得到拓展 “公司+协会+农场”模式的创新,使农户有了公司和协会的多项服务保障,养殖农场农户每养殖1羽鸭可获利1.5~2.0元,为农民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随着产业的发展壮大,还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新的出路,现今,公司员工有850人,直接安排农村和街道剩余劳动力近800人,带动种养殖农村劳动力近9万人。 二、创新发展:从“丑小鸭”到“天鹅”的蜕变 临武舜华鸭业公司在实现临武鸭产业化的过程中,一直在寻找适合自己发展的产业化发展模式,通过不断摸索总结产业经营模式,走出了一条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希望之路,实现了从“公司+农户”到“公司+基地+农户”再到“公司+协会+农场”的三次跨越式发展,从“丑小鸭”成功蜕变为“天鹅”。 (一)“临武鸭模式”的演变 1、“临武鸭模式”的雏形:“公司+农户” 1996年,临武鸭业公司实行“公司+农户”模式,由公司与养鸭户签订购销合同,鸭农按照合同约定养殖临武鸭,鸭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购临武鸭。从“临武鸭模式”的实践看,由于公司无法完全监控临武鸭的养殖质量,导致加工成品质量不过关;另外,由于农户分散,计划性不强,养殖难以控制,养鸭成活率仅为70%,无法取得规模效益,因而该模式不久便被淘汰。 2、“临武鸭模式”的发展:“公司+基地+农户” 1999年10月,舜华鸭业公司成立,提出了“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模式。由公司开发养鸭基地,统一提供鸭苗、防疫、调配饲料,鸭农参与到基地生产中去。从“临武鸭模式”的实践看,第一,由于少数农民短视,基地不足以制约养鸭户。当公司试图借助乡村的集体力量,通过签订基地建设合约,以此把分散的农民按原有的行政划分来组织起来,以达到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取得效益。实践证明,以行政命令式的行政组织——村委会这一有着多元化社会目标的组织难以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中介组织的效率,更违背市场机制的运营,难以奏效。第二,农户分散经营,是独立个体,现实利益太强,合同信誉度差。同时,对鸭子也不便于防疫管理,一旦发现死鸭,极易发生大规模感染传播,造成整个基地瘫痪。第三,“一家一户一口塘”连起来形成的基地,在养殖过程中遇到了基本农田有限的新问题,规模发展遇到瓶颈。因而该模式也被淘汰。 3、“临武鸭模式”的深化:“公司+协会+农场” 从2003年开始,舜华鸭业公司通过不断探索,提出“公司+协会+农场”的产业化新模式。“公司+协会+农场”的运作方式是,首先由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预测,通过契约与合同和协会或农场约定本年度生产的数量、品种及主要的品质和技术指标。协会会同公司再把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农场农户。农副产品收获后,由协会(或与公司一起)验收、收购。从“临武鸭模式”的实践看,公司鼓励、支持和帮助养鸭大户利用全县闲置的山塘水库办农场,由分散的小规模经营逐渐转向农场规模化养殖。通过协会将农户拧成一股绳,减少了利益主体,大大提高了养殖效率。公司与养鸭户形成了稳固的契约关系,具有很强的带动能力和明显的规模效益。 (二)“临武鸭模式”的创新 1、组织形式的创新——协会与农场的引入 “临武鸭模式”通过由“公司+农户”到“公司+基地+农户”再到“公司+协会+农场”模式的转变实现了组织形式的创新。协会由公司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原则下组织起来,协会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信息、调剂资金、协调生产、帮助交易谈判等等。农场由几户、十几户农民自发成立,采取合伙、股份合作等方式经营。协会与农场的引入,一是有利于在合作组织范围内成员互相间了解、信任和监督。中国农村是一个典型的静态社会,通过地源关系、亲缘关系,农民之间不仅相互了解,而且存在着相互监督和道德约束。因此,协会和农场能够对分散农户的机会主义进行监督和约束,从而弥补了前两种模式的组织缺陷。二是有利于节约签约、执行和监督契约的成本。养鸭协会和农场的介入,公司只需和协会或养殖农场签订合同,由一方对多方(散户)到一方对几方(农场和协会),监督起来也比较容易,更较大程度地降低了交易成本。三是有利于企业与农户之间购销关系的稳定,公司、协会与农户之间的组织关系较以前更为紧密。 2、风险利益保障机制的创新——“三统一”服务与“5、4、3”扶持政策 在鸭子养殖过程中,为确保临武鸭品质,公司组建了下属控股子公司——临武鸭养殖公司,成立了临武鸭养殖协会,对养殖户统一发放纯种临武鸭苗、统一防疫治疗、统一饲料经营。通过“三统一”服务,一方面使农户养殖的鸭子达到“无疫病、无违禁添加剂和无规定药物残留”的“三无”安全要求,确保了鸭子的质量和安全;另一方面提高了鸭子的孵化率和成活率。目前,临武鸭种蛋孵化率在95%以上,养殖成活率在90%以上,降低了鸭农经营风险,提高了养殖效率。 为进一步发展临武鸭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公司积极探索,在龙头企业、养殖公司、信用社、农户之间建立四方信贷机制,并建立了风险保障机制:对养殖户实行“5、4、3”的扶持政策,即养殖户每养1羽临武鸭,信用社给予贷款5元,舜华鸭业公司给饲料款4元,养殖户自筹资金3元。公司还设立临武鸭养殖风险基金,由财政出资10万元,公司出资20万元,养殖户按实际交鸭数量每羽上缴0.05元共同筹措。基金由临武鸭养殖协会按照“专款专用,遇缺即补”的原则掌握使用。对那些因自然灾害、疫病、意外导致一次性损失在500元以上的养殖户,经鉴定给予适当补偿。从公司方面看,公司统一发放鸭苗,每羽鸭苗可获利0.2元;统一饲料供应,每吨饲料可获利50元;通过深加工,每羽鸭可获利1元;统一防疫,自制蛋黄疫苗、大肠杆菌疫苗还可获利。临武鸭产业化环环得利,企业与农民共同发展。 3、技术开发培训机制的创新——技术开发与技术培训职能的分离 在前两种模式中,养鸭农户的技术培训是由公司出面解决,采用“公司+协会+农场”模式后,技术开发由公司负责,而技术培训与推广由养鸭协会负责。职能的分离一方面有利于企业集中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去,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更快地发展,更好地带动农民致富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协会发挥科研机构、政府的技术推广部门与农民之间的桥梁作用。总之,与前两种模式相比,“公司+协会+农场”在稳定契约方面具有较大的组织优势。当然,它仍然存在着一些信息和履行方面的制度缺陷。应当肯定的是,正在兴起的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村制度的又一次深刻变革,而产业化组织模式的创新则是这一变革的先导和支撑。农村经济组织创新的意义即在于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稳定地联接在一起并使之一体化,以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真正解决“小农户、大市场”的矛盾。 三、成功的奥秘和经验启示 推进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舜华鸭业的“临武鸭模式”对此进行了有益探索,可以从中得出诸多有益的启示。 (一)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必须与产业发展的具体情况相适应。而不应搞“一刀切”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的发展同样是一个组织程度由低到高,由不成熟到成熟,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随着产业化发展,舜华鸭业根据鸭业生产加工的特点,从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对产业化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机制适时进行创新,从“公司+农户”到“公司+基地+农户”再到“公司+协会+农场”,逐步形成了企业、协会、农场三者分工协作和“利益均沾,风险共担;联利联心,共同发展”的经济共同体。从生产关系角度看,这是一种体制模式,它能够将农民家庭同相关组织,按照产业联系和利益关系,组成生产经营共同体甚至命运共同体,优势互补、分工协作,有效地防止利益结构的扭曲和失衡,克服了家庭经营“一小二散”的问题,适应了当前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是新型的农村社会主义市场关系,是促进家庭经营走向现代化规模经营的有效组织形式。可见,农业产业化具体组织形式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加以选择,并不断进行完善和创新。 (二)社会化大生产的龙头企业必须有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相匹配,家庭农场、合作制和股份制农场将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组织形式 根据产业经济理论,专业化分工、协作不仅扩大市场交易规模,而且促进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当农业的发展更多地利用工业分工的成果并同时与工业品的交易规模增大的情况下,农业的传统生产方式将逐步让位于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在现代农业生产方式中,应该以农场生产经营为主,龙头企业和各种专业化服务组织进行社会化的服务,是一种市场或契约联结下的与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相匹配的生产组织方式,农场只从事生产,而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服务都由社会分工产生的龙头企业和各种服务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组织、技术协会、行业协会等)提供。 临武鸭最初由农户零星饲养,生产水平低,经营效益低,后来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经营资源向企业和养殖大户集聚,在建立养殖基地的基础上培育和发展一大批养殖农场(基本上是家庭农场或者合作制农场),使产业规模得以迅速扩张和稳固,企农经济效益都有明显提高。“临武鸭模式”成功经验和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龙头企业必须有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相匹配,家庭农场、合作制农场和股份制农场将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组织形式,从而不断推进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有效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三)协调利益分配必须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中介组织的发展将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润滑剂 多元参与者主体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营利益共同体,是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其中,利益分配问题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中最核心的问题。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中介组织能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在市场中的谈判地位,促进龙头企业与农场(农户)之间利益的合理分配,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润滑剂。“临武鸭模式”为我们提供的成功经验是,充分发挥专业协会的功能,以产品为纽带,协调农企利益关系、增强相互信任和理解,可以将不同经营主体形成合力,通过“专业化分工+社会化服务”,形成规模化经营,生成规模效益,使产业化链条内部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联系更加规范、紧密、协调,有效实现了养鸭产业由传统饲养变为规模饲养、由传统经营向现代规模经营转变。 (四)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必须不断进行自主创新 龙头企业经济实力、竞争能力的强弱和产业牵动能力的大小,直接决定着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和成效。而龙头企业竞争能力的强弱和产业牵动能力的大小关键在于自主创新。在一定意义上,技术创新是农业产业化的灵魂所在,农业科技开发和应用的水平直接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的水平;市场需求是第一需求,得市场则得天下,没有市场,产业、企业无法生存更无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龙头企业市场开拓力度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产业化经营的成败;而制度创新是激发企业活力和调动要素生产力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对企业的发展壮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舜华鸭业坚持“名在质量,利在创新”,成立了专门的研究开发部,并与华南农业大学、广东仲恺农业技术学院等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建立销售网点1800多个,并通过广告宣传、抽奖旅游等活动,形成了强大的营销网络,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日益扩大;积极推进生产组织方式、风险利益保障机制的创新,积极进行股份制改造,并以此为基础完善内部制度,将管理层和员工通过股权和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以技术、营销、产权为主的自主创新,从根本上增强了企业内部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表现出强劲的优势,有效地承担起龙头企业的产业带动作用,达到了“创一个龙头、牵一群产业、活一方水土、富一方百姓”的目的。“临武鸭模式”的经验表明,自主创新不仅可以为传统产业注入强劲的活力,而且能够不断拓展产业的发展空间,具有提升产业竞争能力和带动能力的巨大能量。 (五)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和科学引导 由于农业的弱势产业地位和市场机制的失灵特征,农业往往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处于不利地位,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政府必须采取一些支持、保护和引导政策,特别是在产业化初期更要“多予、少取甚至不取”,着力解决好基地(农场)、龙头企业和市场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因此,合理进行政府角色定位,有效发挥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功能作用,是确保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但是,对政府功能作用的肯定绝不意味着可以对农业产业化过程无所不包的过度介入,而是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尊重企业和农民的意愿和经营自主权,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经营活动。“临武鸭模式”的成功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临武县委、县政府在临武鸭产业化初期重点在品种改良、疫病防治、技术培训、药品饲料供应、资金融通等基础设施和服务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其后在整体布局规划、政策信息引导、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充分发挥协调、指导、服务、保障的职能,着力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农业产业化发展论文:临沂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临沂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运作机制不完善、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基地建设滞后、优惠政策落实难等问题;其解决对策为大力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积极探索和完善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加速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开放型农业、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关键词]临沂市 农业产业化 农业标准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大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基地和农户之间还停留在以产品买卖关系为基础的较低层次的产销合作上,没有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企业返利于农户的很少。“订单农业”由于受市场行情变化和企业、农户信用程度的限制,很不规范,产、加、销脱节现象仍然比较突出。 2.运作机制不完善。多数合作经济组织只是初级联合,极不稳定。由于受追逐各自利益最大化影响,各方只顾眼前利益,发挥不了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不健全,农户和合作社的责权利关系不够清晰,组织化程度不高,发展规模小,辐射带动面小,经济实力弱,结合层次低,合作领域窄,服务功能不强,内部运行机制不够规范。 3.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从龙头企业加工产品来看,多是附加值低的粗加工产品,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制品少,知名品牌更少。从龙头企业的规模看,大多数农业龙头企业存在资金不足、规模不够大、机制不完善、科技含量低等问题。 4.基地建设滞后。产业规模小而分散,很难形成种、养大户,客观上制约了产业化发展,不利于规模的形成和基地的发展。产业化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发展还不平衡,部分乡镇尚未形成自己特色的产业基地。 5.优惠政策落实难。一些政策操作性不强,对政策的实施对象和主体不够明确。一些政策由于涉及部门利益,落实起来比较困难。 二、对策和建议 1.大力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 一是改造提升现有的龙头企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技术改造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等方式,努力扩大龙头企业的生产加工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二是实行抓大放小战略。重点抓好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成为带动面大、技术含量高、外向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放活搞好中、小农业企业,实现多种经济成分参与。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辐射强、科技含量高、与农民利益和产业基地结合紧密的龙头企业,财政要充分整合支农资金,建立专项资金,强化资金扶持,对农业产业化的投入要由目前的产中贷款贴息投入转向产前基地建设、产后产品开发、品牌创建投入并重;银行部门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实行倾斜,既要增加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投入,又要增加对农户的小额贷款等。 2.积极探索和完善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 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基地、农户与企业的联系,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鼓励农民与农业龙头企业以资产、劳务或土地为纽带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重视农村中介服务组织建设。要加快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推广“公司+合作组织+基地”的联结模式。发展“订单农业”,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之间都应签订农产品供应、收购合同。积极引导基地农户以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入股企业经营,改变农民作为单纯原料供给者的状况,企业通过预付收购资金、赊销生产资料、提供科技服务等形式,给农户以扶持,把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部分返还给农户。 3.加速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 一是扶持、扩大、规范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对鲁南蔬菜批发市场等传统农产品市场进行全面改造和提升,促进单纯的产地市场向多功能、全方位的综合性市场转变。二是建设一批功能齐全、设施完备、辐射力强的专业批发市场。尤其要积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地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做到有主导产业和重点产品就有市场与之相配套。三是积极开拓外埠市场。引导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在国内大中城市乃至境外建立临沂农产品一条街、专销店、等,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龙头企业、农产品基地和流通举办展销会,扩大我市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外向度。四是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信息传播快、流量大的优势,加快农产品的信息网络建设,努力开拓农产品的无形市场。 4.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一是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要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逐步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积极引进和采用国际标准,重点推广国家、行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二是引导龙头企业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龙头企业要采用国际标准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尽快推进标明农产品产地、质量、等级的标识。三是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由生产领域向加工和流通领域延伸。加快建立和完善县、乡两级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和监督检测制度以及产品质量跟踪、追溯制度。大力推行gap(标准化种植体系)、gmp(标准化生产体系)、gsp(标准化销售体系)标准,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5.大力发展开放型农业 要转变思想观念,把吸引国内外农产品加工企业到我市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作为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措施,加强宣传推介。各县可从实际出发,建立现代农业经济开发区,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做到既能把基地建设项目引进来,又能把加工项目引进来。对重点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进行重点扶持。鼓励龙头企业到海外发展种植、养殖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业。 6.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一是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的服务体系。县区要成立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公室,负责土地流转的政策研究、方案制订和业务指导等工作。乡镇以农经站为依托,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咨询、流转信息等工作。村级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及时掌握村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信息,及时向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供土地流转动态情况。二是积极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以村组为单位,把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农村劳动力等情况进行全面统计,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采取微机联网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三是强化管理、规范运作。推广使用规范标准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实施规范的土地流转程序,建立土地流转纠纷仲裁机构和土地流转制度。 农业产业化发展论文:浅谈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金融约束及思考 论文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金融 约束 制度安排 论文摘要:农业产业化的 发展 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当前信贷资金投入不足和金融服务缺失的问题,是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最主要的因素。本文在详细分析现行金融制度对农业产业化发展制约的基础上,以 现代 金融理论为指导,提出了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 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金融约束分析 (一) 农村 金融体制改革滞后 ,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不到位 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和创新,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但是与农村 经济 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很不适应。从现行农村金融机构来看,其市场定位虽然是为“三农”服务的,但其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从贷款期限、额度和方式上很难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功能缺位,主要是为粮棉油收购和管理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其他政策性业务 ,如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的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功能并没有有效运作起来 ,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乏力;目前已经挂牌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因受自身经营管理的限制,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十分有限。 (二)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主力军,农信社潜在的风险仍很突出 一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难以发挥有效的激励约束作用。股东大会在农信社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事务中基本上没有话语权,难以行使监督和决策职能。目前,农信社“三会”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的进展并不等同于法人治理的完善,这种形式上到位和实质上缺位的潜在风险阻碍了农信社的发展。二是增资扩股并未触及产权制度改革深层次问题,农信社内部人控制问题仍然突出。在短期利益的驱动下,农信社为了增资而增资,忽视了通过增资扩股改善股权结构,构建有效产权制度的重要意义,出现了存款化股金、承诺保息、甚至贷款入股等违规行为,股本金稳定性较差。 (三)金融 中介组织不完善 ,使众多农业产业化 企业 因资金制约发展缓慢 我国银行业的改革,不但使金融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 日常经营管理也更加严格、规范和有序。源于民间资本兴建起来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过程中有 86%以上的企业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再加之县域范围内基本没有为农业产业化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担保公司、信托公司或者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农业产业化企业在急需资金时,只能依靠 自身力量,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丧失了许多快速发展的机会,只能在缓慢发展中求生存,不能取得规模效益。 (四)国有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的调整.削弱 了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 对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 ,深化改革后调整了其发展战略。推行集约化经营,在县域及农村的分支机构向中心城市收缩,信贷业务向大中城市倾斜,占县域及农村信贷市场上的份额不断下降,严重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快速发展。据统计,4家国有商业银行从 1998年开始至今.共撤并 3.1万个县及县以下机构,上收了贷款权限,县域网点功能萎缩。 (五)民间融资长期得不到政府的认定和支持,制约 了其对农村产业化发展的促进作用 民间借贷自古有之,特别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更是普遍存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使民间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同时农业企业的兴起和发展,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在银行信贷资金缺位的情况下,民间借贷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通过民间借贷融资高达 8000亿元至 14000亿元。民间借贷虽然有发展的必然性.、也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在历次金融改革中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地位得不到认可、发展得不到支持。致使农村金融市场出现了“有资金的不能发放、需求资金的又得不到资金”的双困境地。 (六)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与抵押担保制度的矛盾 ,使农业产业化 企业 有资产而无法抵押 厂房抵押是当前银行信贷通用的一种担保形式,也是 金融 机构防范风险的重要途径。《担保法》明确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建在乡镇或村组,厂房用地多是集体用地、宅基用地,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在 法律 上的模糊,造成在实际工作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很难确定,这种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在抵押上的错位。已成为众多农业产业化企业难融资、金融机构难变现、担保机构难担保的“死结”。 二、域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 发展 的对策及建议 (一)深化 农村 金融体制改革,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 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 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层次性,各种需求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表现出较强的多样性。因此,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时,应从功能视角出发,以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为标准,逐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 ,健全和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小企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借贷组织等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和消除垄断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竞争效率的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只有这样 ,才能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开展竞争、提高效率,增加农业信贷资金供应,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对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 (二)完善农信社的管理体制 ,夯实其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基础 一是把法人治理制度落到实处,增强决策的规范性和 科学 性,杜绝管理风险。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足鼎立的分权与制衡治理机制,是农信社顺利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在实际操作中,要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作用,增强重大经营决策的透明性和民主性,确保“三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农信社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扩大增资扩股的范围,引入一定比例的民间资本或者外资入股,夯实基础,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解决内部人自控的问题。三是对农信社的监管,要与其他商业银行区别开来,在资本充足率、呆账核销、存贷款比等方面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为其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监管环境。 (三)健全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为中小农业企业融资提供专门服务 国外实际经验证明,农业产业化企业因受自身条件限制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规定的条件时。完善的金融中介服务便是解决农业产业化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因此,应由政府出面或者出政策,成立各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为产品有订单、订单有效益的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同时积极推动民营资本参与组建担保公司,拓宽担保公司资本金来源的渠道;发展信托业务,通过为农业产业化企业发行各种信托产品,筹集发展生产所需资金 ;大力兴办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发展金融租赁业务,为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壮大提供租赁服务。 (四)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将宅基地归农民所有,扩大集体用地的使用权,使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农业企业真正享有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含抵押)在内的土地经营权;建立农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制度,引人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农地的流转,将农地使用权这种固定的财产价值变成流动性较高的价值,优化资源配置,扩充农地贷款资金来源。 (五)制定支持农村产业化发展的法律法规,为 现代 农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市场 经济 是法制经济,以法律的形式来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比政策更具有连贯性。目前,应结合我国农村和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尽快制定保护、支持和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法律法规,为我国早日实现农业现代化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农业产业化发展论文:浅论经济落后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研究 论文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科学发展观 思路 论文摘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文章针对经济落后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谈了四个方面的思路,旨在找出一条符合现实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探索与建设之路。 一、解放思想是创建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思想基础 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哪个地方思想解放,哪个地方经济发展得更快:否则,经济发展就相对落后解放思想与经济发展呈正相关关系。 解放思想.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应该从三个方面人手第一.要从指导思想上进行升级和转换解放思想要从不同层面来实现.领导干部指导思想的转换和升级应该先行领导干部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过程中起到带头人和先锋模范的作用.首先要在他们中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用先进思想武装领导干部的指导思想只有领导干部们真正做到解放思想.理解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真谛.彻底转换指导思想.才会把先进性传递开来。第二,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和完善先进思想和先进经验解放思想的根本就是要不断吸收和发展思想的先进性.保持思想的生命力。因此,只有在实际工作中.结合工作实践才能做到真正地解放思想第三.解放思想要在群众中广泛开展老百姓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和基础.只有让他们认识到农业产业化的先进性.这项工作才可以实行和开展下去.农业产业化的优势才可以真正发挥出来由于历史传统和现实经济的种种原因.要让群众理解和认识农业产业化的先进性和优势,就必须要在群众中解放思想。 二、确立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相关主体及各自的角色 农业产业化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加工企业为依托,以农户参与为基础,以科技服务为手段.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和一条龙经营机制实质是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农业经营新体制代替传统农业经营方式.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起来.使农业生产经营逐步走上商品化、专业化、一体化的轨道,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企业发展。 从农业产业化的内涵可以看出.农业产业化主要牵涉到政府、农户、企业和市场四方面的作用和相互关系。因此.确立他们之间的合理关系及各自的地位和作用.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第一,农业产业化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这是农业产业化的最基本要求.也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我们的政府要改变以往统包统揽、什么都管的工作局面.努力建设能够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服务型、管理型的政府发展农业产业化.势必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因此必须尊重和重视农户和企业的主体地位。企业和农户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让企业和农户唱主角.政府不要包办代替;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服务功能。 企业往往是市场经济的主力.企业对市场的认识和理解高于其他主体。因此,充分尊重并放权给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客观要求。在所有领域.只要是允许市场的地方,就要鼓励企业的正当行为.当然要限制市场的弊端,防止企业只为自己谋利益。 农户也是农业产业化的主体.却是市场经济的弱势群体。要指导农户认识和理解市场经济.才能全面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作用并且要在尊重农户主体地位前提下.把农业产业化的概念融入到农户的思想中.让农业产业化的优势真正发挥出来。 第二,政府、农户、企业的关系是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如何调整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显然关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前景。以往,农业产业化的主要做法大多都是“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而忽略了农民在其中的作用农业产业化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无论政府、农户还是企业行为,都应当遵守这一准则,以追求最大经济效益为目的。 因此.应当建立一种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区域农业产业化模式。 政府应当以把自己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管理型、服务型的政府为目标政府做好宏观规划和管理是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弱点,政府需要发挥自身的优势,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微观方面.政府要改变以往什么都要做的习惯.放权给各个微观主体(企业、个人等),为微观主体的活动提供良好的政府服务.这是农业产业化健康成长和发展的保障只有微观主体的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保障.才能最大化的发挥他们的优势为农业产业化建设服务。 农户和企业的关系是农业产业化中最敏感、最关键的要素。农民作为农业产业化中最基础的元素和力量.如何妥善解决农民在新的农村社会关系和经济生活关系中的地位和角色.是确保农业产业化成功发展的最基础因素企业作为现代社会最具活力的组织.其先进的生产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是社会发展最强劲的动力在确立农户和企业关系的工作中,如何发挥出企业的最大优势,显然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鉴于此,再考虑到现实问题,农户和企业关系的确立,应当遵循以下两个基本原则:首先,要保证农民的主人翁地位不变;其次,要发挥企业最大优势。现代企业中.股东是企业的主人.经营者却另择更有才能的人担当。为此。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可以考虑吸收引用现代企业的模式建立这样一种模式应该是比较有生命力的.让农户以土地资源人股.企业家以资金和优势技术和经验人股.组建更大的企业集团。单个地说,企业家是最大的股东,拥有对企业日常经营和管理的权利.这就确保了现代企业中企业家对生产力的贡献作用。而分散的农户作为小股东,可以以合约的形式和企业家制定工作关系。参与企业的具体工作:农户还可以只作为企业的小股东领取分红.而去别的领域或地区从事工作如此则确保了农户生活保障不受到生活生产方式转换带来的影响和损失作为农户集体是企业最大的股东,仍然是企业的主人。一些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还可以按以往的习惯进行这就可以确保农民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能够在新模式下充分发展和进步.避免了农业规模化带来的经济增长而使其他社会生活发生停滞在这种模式下.农户作为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得以体现.企业作为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也发挥出了优势.农业产业化的建设才能真正的发展起来。 三、建设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各种相关产业和社会职能 农业产业化要建设和发展起来.少不了相关产业的支持和共同发展。区域的发展.优势和重要产业的突出是关键,其他相关产业的成长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保障。 在落后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不只要建立合理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还要建设好相关产业和服务招商引资进来的龙头企业,政府培养指导下成长起来的农户.不可能一下子完全克服落后地区的全部劣势.农业产业化的优势可能会因为其他的因素而被限制了因此.政府要适时地搞好全面建设.把各项公共设施建设好,尤其建设好与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相关的各种产业和相关服务项目。 首先.要创造有利的投资环境.建设各项有利于农业产业向外发展的公共没施投资环境是企业进行农业投资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一个地区的招商引资竞争力首先就体现在投资环境的优良程度上公共设施的齐全和完善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它直接影响企业的活力和效益.因此地方政府也必须抓好此项建设和服务。 其次,建设和完善市场的功能大量的理论和事实指出.在微观方面,市场的效率是最大的..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政府一定要充分尊重市场经济的固有规律.把该放的权放开给各相关微观主体促进各微观主体发挥出他们最大的效能.让市场的能量全部释放出来.成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动机。 再次.探索和创新农业产业化下农民的社会生活和集体活动。社会发展不只是经济的增长.还要有很多层面的共同发展。因此,在建设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适时地探索和创新新农村社会生活也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政府可以发挥自己的优势.利用自己的先进思想指导和引领农村社会的转型。避免和克服农村社会在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和不和谐因素.促进农村社会全面健康科学的发展。只有这样.农业产业化的建设和发展之路才能真正走下去.才能真正走出意义来。 四、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保障机制的形成和完善 农业产业化的推行已有多年.但是对于落后地区来说.仍然处于尝试和探索阶段。鉴于地区之间的各种差异因素,落后地区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绝不能照搬其他地区农业产业化的经验.要充分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借鉴和参考具有指导性的经验。 有目共睹的是落后地区的工作较难见成效对于落后地区的干部政绩和工作效果的考察方式应区别对待落后地区政府部门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也应当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既要有打赢农业产业化发展建设之仗的信心.又要有接受失败的准备。因此.保障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就是落后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必不可少的工作。 首先,应当为前来投资的企业做好服务.使得招商引资进来的企业能够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由进出.保证企业的活动能够充分自主。招商引资不是目的。只是农业产业化的第一步企业愿意走进来,政府就该做好全程服务各个政府部门都应当积极做好自己的服务工作.配合好企业的活动,促进企业的活力才能在农业产业化中发挥效力产权的界定一定要清晰,哪些属于公共品.哪些属于企业主的私有品.都应当有明确地认定充分保障投资企业的各项法定权利.保障企业作为法人的各项权利。 其次,对农户的保障更是重中之重调动农户的积极性本身就是异常艰难的工作.如果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道路一时不是很顺利.怎样确保农户不受太大生活压力的冲击.就是必须要考虑的农业产业化势必要改变建国几十年来我国农村传统的基本生活方式.农民的生活无疑会遭到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一定要在各个方面下功夫,避免农民生活质量下降.避免农村生活出现问题。在农业产业化的建设中.各项社会保障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就是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 农业产业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新思路.是一项战略决策农业产业化的建设和发展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工作情况.充分认识发展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充分发动一切社会力量,在本地区进行适合自己发展的探索和建设。 农业产业化发展论文:灵台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研究 摘要分析了灵台县农业资源特点,提出了该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具体途径,以促进灵台县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农业资源;农业产业化;发展;途径;甘肃灵台 灵台县地处陇东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地带,属于北方半干旱雨养农业区。县域面积2 038km2,年平均气温8.6℃,日照时数2 453h,无霜期159d,年平均降水量650mm。境内具有丰富的土地、光照资源和良好的水利、交通条件,发展潜力很大;但也有一定的资源局限性和脆弱性,发展速度缓慢。为促进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笔者在对全县农业资源特点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从充分发挥比较效益的观点出发,提出该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具体途径。 1灵台县农业资源特点 1.1土地资源丰富,但土壤肥力较差 灵台县位于北纬34°54′~35°14′,东经107°0′~107°57′,总耕地面积5.22万hm2,其中山地3.33万hm2,川地0.61万hm2,塬地1.28万hm2,总人口22.56万人。海拔890~1 520m,地形为“一塬(什字塬)一山(南部山区)两道川(达溪河、黑河川区)”,土壤类型主要为黑垆土,其次为黄绵土。地势平坦,土地面积广阔,便于机械化作业,适于规模化生产经营和产业化开发利用。但灵台县土壤肥力较差,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在11.5mg/kg以下,有机肥源不足,70%左右的耕地土壤为低产田或中低产田。 1.2水利条件较好,但季节分布不均 灵台县境内达溪河水利工程总干渠全长21.03km,设计水流量0.8m3/s,年灌溉面积670hm2,3条支渠总长8.147km,支渠以上的渠系总长度12.3km。目前,斗渠、龙渠和毛渠等田间渠系配套工程及平田整地工程基本就绪,整个引水工程已经发挥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由于降雨季节分布不均,7~9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55.5%,每年在农作物生长期有40~50d为停水期,不能满足农田灌溉需要;地下水资源贫乏,埋藏较深,农田灌溉能力差。这对需水较多的大田作物、园艺作物、冬春设施栽培以及较大规模的养殖业都有一定影响。县政府已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在达溪河灌区上游涧河流域投资修建大型水库,随着水库的建成使用,这些问题都将得到很好地解决。 1.3光照资源充足,但热量条件有限 年平均日照总时数达2 453h,夏季平均日照8.5~10.0 h/d,年辐射总量563.4~587.3kj/cm2,光能资源丰富;且昼夜温差大(年平均气温日较差10.0~12.6℃),有利于农作物干物质的积累和农产品品质的提高。但年均气温仅为8.6℃,平均无霜期159d,作物生长期1年有余2年不足,霜冻对农业生产造成一定威胁。≥10℃的有效积温2 804℃,冬春季严寒期长,但光照充足;夏季气温较高,秋季降温较快,总热量对蔬菜等露地经济作物生产有一定限制。 1.4交通运输发达,但优势发挥不够 灵台县东南与陕西长武、彬县、麟游、千阳、陇县接壤,西北与崇信、泾川县毗邻,西宝高速、平定高速及天平高速3条高速公路与灵台县相邻,国家正在投资建设的西安到平凉的铁路于相邻的陕西长武县通过,咸阳国际机场距离灵台县不到200km,无论公路运输、航空运输,还是铁路运输、通讯条件均十分便利。但由于灵台县农业综合开发起步较晚,农业产业化水平低,龙头企业数量少、生产经营规模小、且带动能力不强,可供运输的农副产品数量少,发展的交通运输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1.5发展前景广阔,但开发步伐缓慢 由于灵台县是“一塬一山两道川”,地形以塬地和川台地为主,随着达溪河川区水利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使该县两河川区从传统的旱作农业变为灌溉农业,大大提高了土地、光热、生物资源的利用率。但由于灵台县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较差,农民综合文化技术素质较低,农业生产投入水平不高,农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致使农村经济发展速度缓慢[1]。虽然灵台县先后建立了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或试验场,但因科技投入不足,未能发挥应有的科技先导作用。 2灵台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具体途径 2.1把粮油等传统基础产业做优做精 粮油生产是灵台县的传统基础产业,在农业经济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它同时又是一种弱质产业。粮油产业效益低是一个全国性的普遍问题,但不能因此而不重视粮食甚至放任不管,如果一个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把粮食安全寄希望于进口,那是非常危险的[2]。为此,必须树立粮油产业大有可为、粮油产业也能为农民增收做贡献的观念,在把粮油产业做优做精上大作文章。通过优化区域布局、调整产品结构,大力推广优良新品种和新型实用技术,增加粮油生产的科技含量,努力提高产量,改进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加工增值,从而有效提高这一基础产业的经济效益。目前,灵台县粮油产业应重点发展以冬小麦、春玉米为主的粮食生产加工业,以冬油菜、胡麻、荏子为主的油料生产加工业,以豆类和糜谷为主的小杂粮生产加工业。 2.2将草业作为新兴基础产业优先发展 根据灵台县南部山区土地资源丰富和土地利用率低下的实际,应将以紫花苜蓿等豆科牧草为主的草业开发作为发展生态农业的先行基础产业来抓。草业是朝阳产业,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3]。种植豆科牧草有六大益处:一是为养殖业提供足够的饲草,实现就地转化增值;二是进行饲草生产加工,实现产业化生产经营;三是可以有效改良土壤,提高土壤肥力,为农作物的大面积丰产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豆科牧草根系发达,需水较少,可以缓解目前水资源供需矛盾;五是种植豆科牧草可以增加植被覆盖面积,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六是可以优化种植业结构,实现耕地的用养结合[4]。紫花苜蓿营养价值很高,是畜禽养殖的优质饲草,而且抗旱、抗寒,耐瘠薄、耐盐碱,适应性强,应成为灵台县草业发展的首选饲草作物。根据灵台县中低产田改造、种植业结构调整、畜牧养殖业发展的要求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牧草种植面积应保持在耕地总面积的30%左右,其中紫花苜蓿可占到牧草面积的80%。 2.3把畜禽养殖业作为主导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从灵台县综合农业资源情况和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等因素考虑,发展畜禽养殖业的比较效益高于种植业,因此养殖业应是灵台县生态农业综合开发的主导优势产业,也是“草业—养殖业—加工业”、“种植业—养殖业—种植业”等农业产业链的中心环节。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可大力促进草业发展,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农业产业的高效持续增长;同时可以生产大量的有机肥,有利于加强土壤培肥,促进沃土工程的实施,有效提高种植业的产量和效益。灵台县养殖业应以发展草食型肉用畜禽为重点,适度发展奶蛋畜禽养殖,逐步优化畜牧结构,大力推进品种改良和暖棚养殖技术,不断提高生产水平和产出能力;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家庭养殖为基础,大力发展肉牛、肉羊、奶牛、蛋鸡养殖业,适度发展养渔业和特种养殖业,按照小规模养殖、大群体经营的发展方式,逐步形成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的新型养殖基地和畜禽良种改良基地,促进养殖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从现在的不到20%逐步提高到40%~50%,使畜禽养殖业真正成为灵台县农业产业化的优势主导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2.4将苹果作为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 灵台县位于被农业部划定的全国苹果优势产区和西北黄土高原苹果优势产区,是以苹果为主的“平凉金果”主要产区之一。境内光照资源充足,昼夜温差大,非常适宜苹果等经济作物的生长,当地农民具有栽植苹果的传统习惯,但因面积较小,未能形成真正的产业优势。近年来,随着“平凉金果”这块“金”字招牌的名气越来越大,灵台苹果也呈现出价升快销的喜人局面,已远销广州、深圳、成都、重庆等多个大中城市及西欧、东南亚、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年销量达2万t左右。2009年苹果的产地销售价已达到4元/kg,果农户均果品收入达3~4万元。因此,灵台县应抓住这一机遇,树立“小苹果、大作为”的观点,并在苹果的品种、品质、规模和深加工等方面狠下功夫,使传统的优势产业焕发出新的生机。 2.5使种业、林业等潜在优势产业发挥潜能 随着灵台县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国内外农产品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一批新的潜在优势产业已经孕育成熟,有望成为灵台县的阳光产业。一是种业。灵台县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气候干燥,病虫害少,生产的农作物种子籽粒饱满、发芽率高,具有较好的良种繁育条件,可与相关种业公司联合,进行冬小麦、玉米、高粱、油菜、胡麻、油葵、西瓜、十字花科蔬菜等作物良种的大面积繁殖。二是林业。林业是灵台县生态改造和经济建设的一项长期重点工程,一方面,要抓好枣、杏、扁桃、核桃等经济苗木和红叶李、国槐、侧柏、梧桐等绿化苗木的生产繁殖;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以核桃、毛杏、枣、仁用杏为主的经济生态林建造和以杨树、刺槐为主的环保生态林建造;同时结合农田防护林建设,在渠边、路旁、地埂大力栽植小叶杨、毛白杨等速生用材林,使灵台县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乔木与灌木结合、经济林与生态林并举的重要林业基地。 农业产业化发展论文:关于上饶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研究 论文摘要:农业产业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由之路。上饶作为典型的农业大市,应当根据上饶市的农业发展特点,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出以十二五为契机,遵循市场规律,积极开拓农产品市场,强化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壮大上饶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大力推进上饶市的农业产业化发展。 论文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 农业产业化是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农村出现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形式,指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为中心,按照市场牵龙头,龙头牵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形式,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对区域性主导产业实行专业化生产,系列化加工,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逐步形成“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内外贸、经科教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使农业走上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调节的良性发展轨道。十二五期间,如何变我小规模生产、分散经营的格局为社会化大生产组织形式,解决农工商分离、产供销脱节的问题,把千家万户的生产与市场衔接起来,促进上饶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是必由的路径。 1 上饶市农业产业化取得的成绩 (1)龙头企业数量增加。截止2008年底,全市拥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88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省级龙头企业66家,市级龙头企业120家。 (2)龙头企业规模增大。全市68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的销售收入为114亿元,比上年增长18.2%,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达到3家,亿元以上达到22 家。列入全省“双十双百”工程的14家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0.43亿元。 (3)带动农户总量增大。我市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带动农户38.6万户,带动农户增收3.8亿元。如万年生猪集团大力推行“协会+集团+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养猪模式,带动农户养殖1.2万家。 (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截止2008年底,全市有44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工商登记,农民合作社成员总数23000人。 (5)农产品品牌建设上了一个台阶。截止2008年底,我市获著名农产品商标24个;获江西省名牌农产品47个;获绿标343个;获有机食品标志216个;无公害农产品68个。万年贡米成为地理标志农产品,婺源县成为中国绿茶核心产区金三角之一,德兴的“源森”牌红花油被评为江西省名牌(农)产品。 2 上饶农业产业化存在的问题 (1)加工程度低,附加值低。 上饶市虽然有着丰富的农产品和农业资源,但农业生产仍处于粗放型的传统农业发展阶段,农产品加工能力和转化率都相对较低,长期以来普遍存在单一的粗加工产品多,系列开发深加工产品少;大路货产品多,名优特新产品少;中低档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平销产品多,畅销产品少;内向型产品多,外向型产品少等“五多五少”的问题。农产品深加工转化增值率低,资源开发层次浅,造成农业后续利益流失,农产品的高附加值难以实现。 (2)组织化程度低,市场开拓能力弱。 单家独户的小农经济现在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所以只能走组织化经营这条道路。近年来,虽然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了较快发展,但是总的来看组织化程度并不高。2006年全市只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有201个,其中专业合作社57个、协会95个、其它49个,部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仍是社团法人,以技术咨询服务、交流生产经验和有关信息为主,在引领千家万户的农民如何正确把握市场、顺利走向市场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办法,真正能够实现有效开拓市场的非常有限。 (3)龙头企业规模小,辐射能力不强。 规模较小,实力较弱,辐射能力不强是上饶市大部分龙头企业面临的情况。据统计,截止到2010年3月,上饶市级以上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188家,省级以上为68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只有22家,过10亿的3家。由于龙头企业发展主要受到融资困难、资金短缺的影响,企业缺乏技术创新能力,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低,导致龙头企业规模不大,实力不强,难于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 (4)品牌竞争能力不强。 一是农产品品牌意识淡薄,对农产品商标注册的认识不足,一些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名山名湖被外地抢注,没有把商标作为拓展市场营销的有效手段。二是目前上饶市农产品的少有大品牌,处于牌子少又不响的处境。 3 上饶十二五农业产业化的推进路径 3.1 突出农产品深加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十二五”期间发展农业产业化,必须抓农产品加工业,抓加工业必须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必须培育大品牌,从而才能延伸产业链,完善服务链,拧紧利益链。抓住了农产品加工,就抓住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主要矛盾,就抓住了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的关键。 (1)粮食加工。我市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鄱阳湖更是全国闻名的“天下粮仓”,2008年粮食总产达286.5万吨。要想增加粮食产品的附加值,要加大科技开发力度,实现从粗加工向精加工、从单一品种加工向多品种加工、从简单产品向深加工产品转化。重点扶持年贡米集团、弋阳大禾食品有限公司等粮食加工企业。 (2)茶叶加工。以名优茶、有机茶、保健茶为重点,加大茶饮料、茶多酚等茶叶系列深加工产品开发力度,延伸产品链条。整合茶叶的品牌资源,全市重点培植3-5个精品名牌。加强绿茶加工企业的改造与建设,提高绿茶的质量和档次,扩大出口创汇。重点扶持婺源绿茶、婺源的“大鄣山”牌有机茶叶、“源发”牌绿茶、“林生”牌绿茶、“绿露”牌上饶白眉茶等知名品牌。 (3)水产加工。依托以全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为代表的全市水产养殖优势,以渔业龙头企业建设为核心,重点扶持以鳗鱼加工、龙虾加工以及常规鱼的熏、糟制品为主的系列加工企业。完善优化产品结构,研究开发精深加工系列鱼制品、风味食品,速冷调理食品等,发展水产品综合加工业,不断提高水产品附加值。 (4)林木加工。目前,上饶全市林业用地面积为2058.2万亩,林木绿化率达57.7%,活立木总蓄积3836.9万立方米,其中竹林面积158.4万亩,毛竹18314.6万株;用材林面积876.0万亩,蓄积1861.6万立方米,林木资源非常丰富。我们要以林木原料基地为依托,以龙头企业为带动,重点发展竹胶板、竹地板、竹家具、竹笋、竹工艺品、细木工板、高(中)密度纤维板、贴面板等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 (5)畜禽加工。要大力实施无公害和标准化发展战略,培育和扶持一大批规模大、牵引力强的畜禽加工龙头企业。对现有的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企业改制,引进一批有高新技术、先进设备的新企业。以加工冷却肉、分割肉为突破口,生产适销对路的袋装冷却肉为主的卫生方便食品,逐步实现畜产品由农贸市场走向超市、餐桌。 3.2 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化战略 品牌化是农业产业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培育农产品品牌是促进传统农业向产业化转变的重要手段。要使上饶农业发展的增长方式由数量型、粗放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必须积极推进上饶“特色品牌,做大做强优秀品牌”农产品的品牌培育战略。 近年来,我市在树品牌、创名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的来说,我市农产品品牌杂、规模小、档次低、竞争力弱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如婺源的茶叶品牌就有近40个,大大小小的茶叶加工作坊有400余家,这种“百茶齐放”现象导致过度竞争,谁也成不了名牌。所以政府部门要引导企业进一步更新观念,强化品牌经营意识,以地理标志保护、原产地保护为平台,加大品牌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叫响一个品牌。 3.3 积极开拓农产品市场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生产的风险不仅仅停留在生产领域,已经转向到了市场流通领域。发展是硬道理,卖出去更是硬道理,所以要大力培育形式多样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主体,放眼全球开拓农产品的销售市场。 (1)大力发展公司制农业企业。以优势产业为重点,努力培育和扶持一批农产品经营公司,力促三个转变,即从单纯从事农副产品收购,向苗种、生产资料供应、加工、保鲜、贮藏、运销等一体化经营转变;由以本地营销为主转向本地与外地、国内与国际营销并重,深购远销,实现销售市场多元化;由注重农副产品的现货收购经销向注重市场信息的收集方向发展,发挥好信息在引导商流和物流中的特殊作用。 (2)发展超市农业。超市系统代表现代流通业的发展方向,对农产品加工业有很大的影响。比如他们都是货架销售为主,摆上货架的东西与零售店里摆进柜台的东西不一样,与进农贸市场的更不一样,同样的水果玉米进入上饶市区的超市销售与进农贸市场的价格相差接近50%。因此我们要引导农业企业和农产品基地主动与国内外大中型农产品连锁超市挂钩,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品供销关系,为农产品销售拓展更为广阔的空间。 (3)发展现代物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加工配送、电子结算等新型物流业态。发展集团购买、连锁经营、集中配送、电子商务,落实国家和省、市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减轻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3.4 破解农业企业融资难问题 (1)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重新定位政府的投融资作用。虽然上饶的经济和财政实力还不足以大规模反哺农业,但是政府财政支出新增财力的使用应当大幅度向“三农”倾斜,特别是对于法定支农支出要确保落到实处,并最大程度去争取国家各项支农资金。此外,政府亦不能充当投融资的主导力量,而是要正确定位在其中的角色,即在努力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为其他有投资能力的投资主体如金融机构和外资创造有利的投资条件,引导资金流向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具体项目。 (2)大力扶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众多金融机构当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投资农业产业化当中具有先天优势。在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比较方面,农村合作金融由于其人员和网点优势,加之对农村环境的熟悉,在向农业企业提供融资时进行信息收集、分析和风险管理方面有较大的比较优势,这样可以相对其他金融机构而言在这方面有较低的边际成本。政府可以充分利用这一优势,降低这些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扩大和丰富农村合作金融的业务范围,增强业务能力,在这些金融机构开展适应农业企业发展需要的各种贴现、汇兑、信用证等业务,为农业融资创造金融环境。 (3)充分发挥利用外资潜力。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利用外资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可以实现的。农业产业的效益和农产品的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地的资源禀赋,而上饶在许多自然资源上有其独特优势,如上饶丰富廉价的土地资源、良好的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等,这意味着投资上饶农业产业化能带来良好的收益,再则近年来上饶基础设施和投资大环境的改善,都使利用外资成为现实的可能。所以我们可以通过政策优惠吸引外资,积极拓宽利用外资的渠道,丰富利用外资的方式。 3.5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积极培育和扶持由农民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负盈亏的各种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对于有条件的地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以“民办、民管、民营、民受益”为原则,以产权为纽带,大胆探索组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以农户入股的形式,与合作组织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共同体,促进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经营。依托各地的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从不同产业、不同地区农民实际出发,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为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质量,还要切实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 (1)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除了要充分发挥他们自身的积极性,更要不断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依托政府在财政、技术、金融、信息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推动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鼓励和支持农民自主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以及其他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淡化兴办合作经济组织的行政色彩,防止走“政企合一”的老路。 (2)进一步完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运行机制。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做法,在市场运作的前提下,把合作经济组织办成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登记、照章纳税、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实体,同时明确农民的主体地位,让农民在政府的宏观政策指引下自我组织、自我保护、自我发展。农民从合作组织的服务中得到利益、合作组织通过服务获得收入。 3.6 健全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由于目前农民在信息、技术等各个方面都存在严重不足,各涉农部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充分发挥在信息、人才、技术、资金、物资、基础设施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组织社会力量,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多方面的服务。 (1)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涉农部门信息网的作用,在扩展容量的基础上,规范信息采集、分类。增加报刊杂志、电子网络、电视和广播电台对农业信息的传播量。 (2)完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业科技推广网络,提高农业技术人员待遇,确保他们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条件具备的村要配备农民技术员,充分发挥农民技术员在农村科技的示范、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有效解决村级农业科技推广网络和动物防疫网络的断层问题。 (3)建设良种繁育体系。通过现有的农业科研机构、种子(种苗、种畜)经营部门以及农业龙头的引进、选育、示范和推广,扩大我市农、林、牧、渔各业优良品种的覆盖面。 (4)物资服务体系。依托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供销合作社,逐步实行农业生产资料加工、购销、运输和送货服务一条龙. 农业产业化发展论文:关于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分析 论文关键词:休闲 农业 产业化 新 农村 建设? 论文摘要:随着 社会 经济 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休闲 旅游 将成为一种时尚,休闲农业的前景十分广阔。在阐述休闲农业产业化的概念及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必要性的基础上,对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加快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建议,旨在为江西省新农村建设提供参考。? 据有关 统计 资料显示,我国人均耕地仅有1.4亩,不到世界水平的40%。全国农村有2.4亿农户,户均耕地不到半公顷。经营规模小,效益低。美国一个农民可以养94个城里人,我们仅能养4个人。由于农业的小规模经营,农民要增收,必然导致兼业化,农村从事非农业劳力已超过50%;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房地产开发的力度加大,人均耕地在逐渐“缩水”等等给现代农业的发展带来难题。为此,提高农业生产率,实现农业向“高产量、高质量、高效益”三高农业转型迫在眉睫。休闲农业的出现为农业的转型指出了方向,也拓展了旅游业的内涵。其产业化发展必然提升农村区域经济竞争力,带动农村的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推动新农村建设。? 一、休闲农业产业化概述? (一)休闲农业产业化概念? 旅游产业化是指以旅游核心产业为龙头,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不断推进现代化、国际化、规模化和 市场 化,进而形成现代旅游产业的产业集群化的过程。旅游产业化是现代旅游业的基本业态,也是旅游产业化的动态发展行为,即由初级产业向高级产业发展,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进军的产业进步过程。? 休闲农业产业化是指以休闲农业为龙头,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不断推进农业休闲旅游的市场化、规模化、现代化和国际化,进而形成农业休闲旅游的产业集群化过程。即将休闲农业作为一大产业来经营,按照市场运作方式,将区域旅游资源、旅游 环境 、旅游区位、旅游 文化 、旅游人才、旅游 管理 等优势转化为旅游产业优势,形成产业竞争力。而休闲农业旅游是以农业资源为基础,以休闲旅游为主题,它以充分开发具有观光、旅游价值的农业资源和农业产品为前提,把农业生产、科技应用、 艺术 加工和游客参加农事活动等融为一体,利用田园景观、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农村特有的人文景观,吸引游客前来观赏、休闲、购物、度假,满足旅游者食、住、行、购、娱、游的需求,供游客领略在其他风景名胜地欣赏不到的大自然浓情意趣和现代化的新型农业艺术的一种农业旅游活动。这就决定着农业休闲旅游的产业化经营必须以农业产业化为前提,实现食、住、行、购、娱、游协同发展。? 休闲农业产业化涉及诸多复杂问题。首先,休闲农业产业化与农业产业化、 工业 化、城市化、全球化交织在一起;其次,休闲农业产业化受到区域农业资源、旅游资源、旅游环境、旅游区位、文化环境,以及旅游人才、 管理体制 、企业机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但无论如何,休闲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和旅游业的基本业态和基本趋势。其产业化标志具有多个层面:(1)市场化——休闲农业产业化的基本前提和运作方式。(2)规模化与集约化——休闲农业产业化的成熟标志。(3)国际化与现代化——休闲农业产业化的水平标志。(4)集群化——休闲农业产业化的竞争优势。? (二)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背景?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经济的全球化,传统的农业结构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如何加快转型、提高竞争力已成为当今农业发展的重大课题。特别是近几年来农业实现连续丰收,过去农产品短缺的局面已经扭转,包括粮食在内的大多数农产品供给已经进入较为充裕的阶段,表现为卖方市场;在家庭承包的基础上,创新农业经营组织,克服“小规模、分散化”家庭经营弊端,已成为深化农村改革的主旋律;实行农业战略转型是解决农业发展的深层和长远问题,必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创建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农业经营组织形式,是目前形势下农业经营组织的创新思路。休闲农业的兴起为农业的生产与经营形式的战略转型指明了方向。发展休闲农业可将具单纯生产性功能的农业向附加值较高的二、三产业转移,它是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有机结合,是在农业生产的基础上拓展具有农业生产、加工、游览、休闲、科普、农技推广、农产品展示、销售、特色餐饮、景色观光、宠物饲养及其附属用品供应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特色农业,为农业注入了较大的科技含量,又集观光、休闲、旅游、科教于一身,因此可获得较高的效益。? 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速度的加快、人们带薪休假天数的增多等促进了社会消费结构转向发展型和享受型,人们对休闲文化和休闲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更多要求,而作为乡村旅游形式之一的休闲农业旅游自然而然的成为都市人们休闲的首选。据统计,到2006年底,我国城镇 人口 已达5.77亿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3.9%,全国人均gdp超过了2000美元,且每年有114天的法定节假日,这为休闲农业旅游提供了巨大的潜在市场。,对于乡村旅游形式之一的农业休闲旅游,其产业化发展必定提升区域农业生产的效率,以及区域旅游业的竞争力。但由于受利益的刺激,全国各地休闲农业旅游项目纷纷上马,造成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不高、竞争力不强等严重现象。为此,加强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是解决这类问题的主要措施,也是实施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重要举措,必然带来农业产业形态的更新。? 二、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必要性? (一)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实现农村产业结构优化的有效途径? 休闲农业与传统农业的最大不同,是它具有服务业的功能。休闲农业依托城市、服务城市、受益于城市,是一种强调城乡经济有机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发达农业形态,使农业由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延伸。休闲农业是农业和休闲旅游的有机结合,其市场化、规模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发展,产业化必然打破传统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另外,农业休闲旅游具有很强的产业渗透性和互动性,大力发展农业休闲旅游,不仅可以将农村的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乡镇工业)作为新的旅游资源,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休闲农业产业化是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的有效手段? 近年来,资源消耗高、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等等问题一直困扰我国经济发展,这些问题在江西省也同样存在,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水、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环境压力日益增大。经济快速增长的背后是资源的巨大浪费和对环境的极大破坏,为此,“建设节约型社会”应运而生。其中所提出的发展生态经济,正是使我省摆脱目前经济发展模式困境的最好途径。江西省早在上世纪末就提出了建设生态江西的理念,倡导经济与环境和谐的发展模式。所谓生态经济就是把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使二者互相促进的经济活动形式,其强调的是生态建设和生态利用并重,力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在发展中达到动态平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应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内容和支撑点,并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综合考虑,实现和谐的可持续发展。? 休闲农业旅游是把生态建设与开发旅游产业结合起来,发展生态经济的良好途径。江西省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省,具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及自然资源,为江西省发展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雄厚的资源基础。休闲农业提倡农业生态化,将科技含量极高的农业技术融入到农业生产之中,切实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农业生产效率。而随着农业休闲旅游的发展,提高了农产品的知名度,为农产品开拓了全新的销售渠道。婺源的有机绿茶,近几年畅销欧美,仅2006年一年年产达5000吨,销售收入达1.08亿元,茶农和有茶的农民的收入有了大大的提高,提高了他的积极性,让他尝到了农业休闲旅游带来的甜头,促进茶叶生产数量和质量的提高。还有以往农民家中留着自吃的干蕨、干笋、干辣椒等等今年也销售旺盛,自家养的农家猪、农家鸡、鸭都是游客所爱吃的,游客也愿意出高价。农民的收入增加了,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也跟着提高了,转变了农民的思想观念,为生态江西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思想保障。? (三)休闲 农业 产业化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 其一,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能转移 农村 富余劳动力,提供广泛的就业机会,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 旅游 产业是一种综合性的服务行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其产品的绝大部分是以劳务形式体现的,它要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多方面需求,它需要有“一条龙”的行业与之配套服务,除了直接促进农业发展之外,还可以带动 交通 、 运输 、饮食、邮电、商业以及纪念品生产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从而为人们提供大量的工作机会。据有关资料 统计 ,旅游业直接就业者与间接就业者的比例为1:5,提供就业机会多。? 其二,休闲农业的开发,扩大了农业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改善了农业生产结构,增加了农民收入。休闲农业区别于传统农业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把农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这样就很好地解决了部分农产品运销层次多的问题,避免经销商的中间盘剥,同时农民也可从提供休闲服务中获取合理报酬,增加收入。? 其三,休闲农业可以增加农民与城市居民之间交流与沟通,将城市先进的经营理念、先进的科学技术带到农村,促进农村 经济 的发展和农村面貌的改善,提高农民的素质和生活品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农村 社会 的进步和城市乡村的共同繁荣与发展。? 因此,农业休闲旅游业的发展,不仅仅提高了农民的收入,还解决了农村劳动力过剩,农业、运输业、餐饮业、住宿业等等都有了较大的提高,随着科技的进步,农业产量的提高,产品质量的上升,休闲农业旅游不但解决了就业问题,还改变了人的思想观念,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使当地经济结构不再是单一的农业作业生产,使农业生产集约化、 机械 化,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江西省宜春市现已建立休闲农庄近2000家,接待游客60余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累计近亿元,吸纳就业人员突破1万人。? (四)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是江西省农业现代化、 市场 化、国际化的需要? 休闲农业的产业化有利于培育江西省区域性农业主导产业,促进江西省“名优特产品”的培育,创造良好的农业市场组织发育的产业 环境 ,提高江西省农业产业市场组织化程度,培育农业市场组织竞争力。其次,休闲农业的产业化通过引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为江西省农业的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提供发展资金、人才和技术,提高农业产业劳动者素质,全面提升江西农产品的技术含量、农业生产要素产出率,增强江西农业的竞争优势。? 三、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可行性分析? 江西省是个农业大省,传统种植 历史 悠久,农耕 文化 沉淀,农业产业化经营较早,休闲文化的发展较其他发达省份落后,休闲农业的发展也就是近几年的事。但是作为一个具有丰富的农业资源、自然资源、旅游资源、农业产业化发展经验的农业大省,其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改革开放以来,江西省历届政府也特别注重农业旅游的发展。特别是自2005年国家提出建设 社会主义 新农村重大任务以来,江西省的农业旅游业也迅速发展,到目前为至江西省休闲农业旅游业已具备了一定的产业规模,旅游知名度也越来越高,市场需求日益旺盛,旅游供给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旅游业发展的宏观环境良好,休闲农业旅游业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增强。2007年国家旅游局“城乡和谐游”的提出,这是江西省休闲农业旅游业发展的又一机遇。? (一)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优势? 1.江西省旅游经济在节节攀升,为休闲农业产业化提供强大的经济支持。2006年,全省接待入境旅游者49.73万人次,同比增长33.38%。其中接待外国人18.41万人次,同比增长35.06%;香港同胞16.08万人次,同比增长40.95%;澳门同胞5.77万人次,同比增长40.97%; 台湾 同胞9.47万人次,同比增长16.15%。旅游创汇13 960.75万美元,同比增长34.3%。接待国内旅游者6 000.23万人次,同比增长18.63%。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8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旅游总收入390.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15%。? 2.旅游设施明显改善,为休闲农业产业化硬件保障。旅游交通等 公共 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连接主要旅游城市和重点景区的交通网络初步形成。至2005年底,南昌昌北机场已开通境内外航线38条,赣州、景德镇、井冈山机场增开了至旅游热点城市航班;纵横江西的京九铁路和浙赣铁路增开了十多趟江西与省外重点旅游城市的旅游列车;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 580公里,省会南昌至各设区市和所有出省主通道全部实现了高速化,连接公路干线与旅游景区的10条旅游景区公路基本建成,极大改善了江西旅游可进入的条件。同时,旅游接待能力明显增强,全省新增上档次的旅游汽车近千辆,新增旅游星级饭店139家,分别比“九•五”期末翻了三番和增加了98.58%;上档次的旅游餐馆、购物及娱乐场所不断涌现。? 3. 旅游 目的地建设步伐加快。省政府对旅游业的 投资 逐年增加,由“九•五”前期每年210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2000万元。在政府投资的带动下,外资和民间资本也大量进入旅游领域。仅2005年招商签约资金达135亿元,实际引资52.53亿元。大投资带来大变化,旅游城市、风景名胜区、a级旅游区、森林公园等建设速度加快,旅游目的地形象明显改观。井冈山、婺源已成为特色鲜明、游客云集的旅游热点;庐山、三清山、龙虎山、龟峰、仙女湖等重点旅游景区接待条件明显改善;南昌、九江、赣州、景德镇、鹰潭、萍乡、瑞金等城市面貌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新的旅游景点不断涌现,旅游功能明显增强。“十•五”期间,南昌、九江、赣州、景德镇、鹰潭先后进入 (一)选取合理的产业化组织模式,加大产业规模? 休闲 农业 不是纯粹的农业开发,也不是传统的 旅游 项目开发,它的发展必须包含并兼顾农业、 环境 、生态、环保、 教育 、 经济 、 社会 、旅游、医疗、 文化 的意蕴,只有这样休闲农业才能走上健康的发展之道。产业规模影响着区域竞争力。江西省休闲农业旅游的产业化健康发展一方面取决于产业规模,另一方面也受制于产业化组织模式。休闲农业是农业与旅游业有机结合的产物,其产业化的发展必然受到农业及旅游业产业化程度的影响,同时,产业化组织模式也同样影响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深度和广度。综合国内外休闲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论与实践,虽然其产业经营的具体形式上有所差异,但休闲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体是“休闲农业企业(中介组织)”,而基础是“农户”,其实质是“农户”通过休闲农业企业(中介组织)把自己与 市场 连接在一起,通过有效的产品价值链 管理 ,形成贸工农一体化。? 但是,旅游经营是一个产业链,链条中的稳定交易实际上是寻求组织合作、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联合行动。其实质是经济的专业化即为游客提供系列化和连续化的旅游服务。为此,江西省休闲农业旅游的产业化发展要充分考虑休闲农业产业化与旅游资源分布的关系、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与旅游经济发展总量的关系。由于旅游资源分布的不平衡,地区经济和旅游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不同地区旅游产业化水平及潜力有所不同,由此所采取的产业化发展政策和组织制度也应有所不同。如:产业化水平高的地区,应偏重于旅游企业集团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对策,而水平低的地区则要注意鼓励个体、私营、股份制、公司制等多种所有制和经营形式对旅游业的参与。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应根据不同地区资源特点,采取政府主导型、市场(企业)主导型、企业集团型、资源开发型、龙头景区带动型、中介组织带动型等不同形式。? (二)注重特色,开发深度旅游? 休闲农业走产业化发展这条路子,其最终目标是提高休闲农业的竞争力。虽然江西省目前休闲农业发展较为迅速,但总体来说还是处于起步阶段,旅游开发的深度不足。一些走马观花式的农业观光旅游已经无法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因为,它不但不能达到消除疲劳、缓解身心压力的功能,反而增加游人旅游后的疲惫,因而,深度旅游、定点度假成为新的旅游方式,健康、有机、养生为诉求的休闲游憩活动成为诸多游者的选择。? 休闲农业项目的开发要根据市场的需求,不断创新,应遵循奇趣性、参与性、多功能性、地方特色,形成项目开发的稳定性和长效性。江西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各地的农业特色各异,休闲农业的产业化需将当地的农业特色、农业文化为主要旅游资源,加大农业旅游业的集约程度,注重深度旅游的开发,充分利用江西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积极开发乡村观光休闲游、乡村生活体验游、乡村民俗风情游、乡村文化互动游等系列产品,展示江西独具魅力的古村名镇和乡村风情,重点培育稻乡、渔乡、茶乡、酒乡、竹乡、桔乡、莲乡、橙乡、候鸟之乡、温泉之乡、傩舞之乡、毛笔之乡、夏布之乡、砚台之乡、羽绒之乡、烟花之乡、花卉之乡、客家风情之乡等特色旅游村镇;大力发展农业科技园区等现代农业观光旅游;开发一批“农家乐”旅游产品和知识性、趣味性、竞技性、娱乐性、参与性强的特色乡村旅游项目。各种节庆活动、时令季节,如梅花节、桃花节、荔枝节、枇杷节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独具特色的活动。如樟树市可以 中 药 的种植文化、中药的鉴赏文化、中药的膳食文化为主要特色而组织的各色产业链,进而形成以中药为旅游资源的农业休闲旅游产业集群;而那些依傍名山大川的地区其休闲农业产业化则要以当地的民俗文化为主要特色。另外,休闲农业旅游也可以将农业休闲与探险、科考、科教等旅游形式结合在一起开发更深层次的旅游形式。如大连市根据当地农业特色建成世界最大的、面积340亩的“勇者之旅”玉米迷宫,满足游客的猎奇 心理 。为此,江西省的休闲农业产业化必须在提升农业旅游的档次的基础,形成休闲农业旅游的“一县一特”和“一镇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形成种类繁多、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农家休闲度假旅游产品。?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协调管理? 休闲农业产业化,不仅要有资源上的前提、体制及机制上的条件,更要有国家政策上的支持,这样才能够更快、更好的发展。丰富的旅游资源是旅游产业化的基本前提;政府的大力支持是促进旅游产业化的有效手段;完备的体制环境是旅游产业化建设的重要条件;科学的运行机制是旅游产业化发展的必然保障。为此,政府应加大对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支持,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政府要重视加强对农业休闲区的规划与 指导 ,把休闲农业规划区的建设视为社会公益事业,投入资金建设硬环境,并配以优良的软环境条件。? 2.地方政府对进入农业行业的企业可以适当实行土地、税费等政策优惠,鼓励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的发展,提升农业产业附加值。? 3.政府(农业局、旅游局)对农业产业,特别是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以及农业生产基地、加工基地进行总体规划,引导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的发展。? 4.政府除鼓励“公司+农户”模式外,还需要组织农民培训,以便指导农业生产基地、加工基地,观光农业园、休闲农业园的建设。? 5.完善 农村 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激活农村宅基地资源。根据农民意愿,在满足农民居住自用的基础上,引导将多余的产权房入股参与建设集中的、规模型产权式 农业 旅游 住宿设施,开展农业旅游经营活动。? 6.鼓励农民以股份合作的方式兴办农业旅游。本地农户可以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资金、技术等多种形式入股兴办休闲农业旅游,并享有薪金、租金、股金等稳定、长期的收益回报。? 7.积极扩大经营规模,拓展各种开发主体,鼓励农户自主开发“农家乐”等旅游产品,支持农业企业兴办现代农业园区旅游项目。政府、企业等多方联手建设集聚型农业旅游基地。? 8.制定《江西省农业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等法规,成立或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个人进行专业 指导 和 管理 ,形成规范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主导农业旅游景区点建设,农业旅游的管理和服务都要有相应的标准进行规范。? 9.建立农业旅游安全机制。加强对农业旅游景区点的安全防范、食品卫生等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紧密依靠 社会 公共 安全系统,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并加强维修和保养,建立起人防、技防相结合的农业旅游安全体系,确保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安全。? (四)建立休闲农业培训体系,加大旅游农民的培训力度? 休闲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人才则是这个系统的一个最主要的因子。休闲农业培训体系主要包括政府相关公务人员培训系统、产业经营单位人员培训系统、社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系统。其培训对象涉及相关产业链方方面面的从业人员如生态农业技术人员、旅游规划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等等。其中,旅游农民的素质是制约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因素。没有高素质的农民,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建立生态、集约、高效的农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据 统计 , 农业产业化发展论文:金融支持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加速发展的一个原因 摘要:所谓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指农户与供销、加工服务主体的产销协作、经营组合。伴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组织发育,现在已形成了多种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其主要有:公司+农户、合作组织+农户、批发市场+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以及一些少量的产销一体化公司。尽管其产业化的经营模式多样,但其参与的主体不外乎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处于产业化中生产环节的农户以及一些小规模农民专业户;二是起连接生产和市场的龙头企业,其中包括农村乡镇企业、农民专业大户、城市商贸加工企业以及一些外商独资和合资企业;三是以一些农户为主的合作中介组织,如专业合作性的专业协会;四是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销一体化公司。在产业化过程中,几类主体在一定程度上都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本文以龙头企业为主要研究对象,来探讨如何做好金融支持工作,以推动和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 一、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必要性 (一)制度安排的必要性 许多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曾一度忽视农业的发展,其结果是农业的停滞导致经济增长缓慢或停滞,因而采取一定的方式带动农业发展是十分必要的。农业产业化融资,本质上是一个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鉴于农业产业化达到重要作用和农业龙头企业的融资状况,有必要对其融资体系进行制度的重新安排。现在各国政府大都在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基础上,不同程度地利用产业金融政策干预经济发展。完全“财政式”的产业发展资金的解决方式和寄希望于完全市场化、商业化的运营机制这两种思路都有失偏颇。 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制度变迁的模型主要有两种: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是由一群人的自发行为所引起的制度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是由政府以法规形式来实现的制度变迁。在目前金融秩序混乱,行为不规范,农业龙头企业基础薄弱的情况下,完全依赖诱致性制度变迁将势必阻碍及延缓农业产业化进程,不利于我国农业发展,基于此,政府应以多种形式给农业产业化以金融支持,走政策融资与商业融资相结合的道路。 (二)农业产业化主体融资的特殊性 在我国农业产业化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是那些起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大都在资本运作、融资方面具有弱质性,其主要表现在内部弱质性和外部融资环境的不利性两个方面:农业龙头企业融资的内在弱质性主要表现在其一些龙头企业内部信用达不到银行贷款的要求,自有流动资金先天不足,内部治理结构常常不规范、企业产权不清,资信等级低,从而没有长期信用基础,信用地位不稳固,获取担保贷款能力差。 农业龙头企业外部融资环境的不利性主要表现在银行信贷和直接融资方面。信贷资金分配向国有大中型企业过度倾斜,多为其它所有制经济的龙头企业却得不到应有的信贷支持,对这些企业的信贷投放规模与其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极不相称,且对农业龙头企业贷款条件要远远高于大企业,限制了龙头企业的发展。在利率政策上,对国有企业给予较多的利率优惠,而对农业龙头企业则不实行。少数金融机构还采取一些不合规的方式,擅自或变相提高对这些企业的贷款利率。此外,这些企业单笔借款额小,笔数多,商业银行监管难度大、风险大、交易费用和信息成本高。而且在中间业务方面,金融部门的服务水平远难满足农业龙头企业的需求,突出表现在服务的品种少,仅能提供开户、结算、贷款等常规服务,而资信评估、理财咨询、承兑汇票、贴现各类等特殊服务则很少,服务层次低,大多数是一些小额零散的业务,长年正常性的服务少。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农业龙头企业由于在大银行贷款困难,不得不在信用社开户,其中间业务水平更差、效率更低,直接影响了这些企业的效率。 其次,在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上,农业龙头企业无论是通过争取额度直接上市,或通过股权转让间接上市,还是发行企业债券,都存在一定困难。 二、构建完善的龙头企业金融支持体系 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由三个子系统构成:直接融资系统,间接融资系统,信用担保体系。其中,直接融资系统包括并购、公开上市(主板、二板)、债券、产业投资基金等四个层次;间接融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金融机构融资;信用担保体系由政策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非盈利性的企业间互助担保机构、盈利性的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三个层次的组织结构。 为使农业龙头企业顺利融资,这三个子系统之间和内部各层次应相互融合、互为支撑、分担风险、共享收益。这三个子系统的融合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以间接融资支持企业兼并收购,以信用担保体系支撑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以金融机构为发起人、采取向社会公募或向特定对象私募的形式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基金通过购并或公开上市撤出,以信用担保体系与银行信贷相结合等等。更为重要的是通过金融创新建立新的切实有效的融资方式,寻找能真正解决农业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途径,以此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科技园现存问题思索 四川省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现状 农业科技园区是农业科技成果引进、吸收、创新和集成开发的重要基地和窗口,有力地促进了先进实用技术的应用。以苍溪县农业科技园区为例,野聚土防水、少耕免耕、机械进园、高位嫁接、平行拉蔓、自动微喷、种养循环冶等猕猴桃技术推广面积不断扩大,由原来的20hm2扩大到133.33hm2,还辐射带动广元市元坝区采用聚土防水新模式发展猕猴桃66.67hm2。农业科技园区展示了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和产业化,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当地和周边的农业产业发展,极大地提升农业产业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如广安市以观塘镇为核心建成面积达346.67hm2的广安市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设施农业基地,辐射带动近400km2的现代农业发展,惠及12个乡镇近30万农民群众,2010年农民人均增收3738元。 存在的问题 由于在建设园区时没有进行整体规划,且多数园区从方案论证到规划设计时间仓促,未能做好规划准备[5-6],无地方特色,有些园区选择的产业根本就不适合当地种植;部分园区只重观赏价值轻实用价值,从美学的角度考虑的多,偏重观光休闲功能,造成科技园区在后期使用中的诸多不便;甚至有的地方为了迎合某些主要领导的意图,在园区内大量引进野高、精、尖冶的设施,片面追求展示现代农业技术和先进设施,而不是真正地从发展角度出发、以科技发展农业为目标,仅成了政府的野形象工程冶[2-3]。调查表明,农业科技园区数量最多的地区为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最高的成都片区,该区面积占全省10.93%,但是却建设了33个农业科技园区,在全省园区总数中的比例较大,达到35.48%;农业科技园区数量较多的地区为川东片区和川南片区,川东片区和川南片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居全省总经济发展程度的中等水平,二者园区的建设密度也相差不大;农业科技园区数量最少的地区为攀西片区和川西北片区,这2个片区的经济发展速度较慢,落后于其他几个地区,尤其是川西北片区,其占地面积非常大,约占全省面积的1/2,但是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时间晚,较落后,截至目前仅有4个省级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目的就是起到示范带动的作用,为农民做榜样,帮助农民一起发家致富,促进新的科学技术在农村得以推广和应用。但是,目前部分园区的建设是以政府投资为主,造成政府主观意识太强,对园区的建设方面干预太多,不能引进最佳的科学技术,往往导致经济效益较低,或是过分贪大求洋,脱离实际,使其示范容易但是推广困难,老百姓在经济上和技术上受益甚少,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科技对农业园区的建设至关重要,只有将科技融入到农业园区的建设中去才能建设出好的农业科技园区[1]。但是部分园区在建设期间科技支持力度过大,但是在运行时缺乏创新意识和自主研究精神,导致一些最新的科学技术还未能掌握,不能创造出具有高市场竞争力的、高效益的技术品牌,同时由于园区的科技水平不能得到提高,又制约了自身特色产业的发展。另外,园区技术推广扩散方式单一,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没有与科技示范基地有机结合在一起,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素质较低、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导致其在指导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时力不从心,不能为农民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4]。 发展对策 在园区建设期间,要聘请专家对园区的水平布局、垂直布局、功能定位、主导产品及优势产业进行科学的规划和充分的论证,避免市际、县际之间的规划雷同重复;在园区运行期间,可采用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的方式引进人才,针对产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科研活动,注重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支专业的技术队伍;同时建立创新人才激励机制,使科技人员特别是高素质科技人才心甘情愿扎根园区,把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符合我国新阶段农业发展要求的现代农业新型技术创新体系、示范推广体系和产业开发体系[5]。按照结构合理、优势突出、层次分明、分工协作的原则,在四川省建设一个资源配置合理、区域分工明确、优势特色互补的农业科技园大网络,做到区有综合性示范园区,县有高标准示范园区,乡有特色示范园区。形成野核心区要示范区要辐射区冶梯度推进的技术传播途径。在充分发挥发达地区数量多、标准高、规模大的农业科技园区带动作用的同时,高度重视偏远地区园区数量少、档次低、规模小的问题,这些地区更应加快园区建设,努力实现全省满覆盖。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机制,是农业科技园区运行机制的核心。农业科技园区要建立健全企业或业主准入机制,严格把关入主园区的企业和业主,同时园区应遵循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冶的原则,逐步建立野产权清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冶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市场导向与技术创新有机结合的企业经营机制,保障园区持续稳定发展[4-11]。 结语 笔者认真总结了四川省农业科技园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其发展的对策建议,其目的是在四川省农业科技园建设的进程中能够减少错误,促使其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生产的环境成本问题 摘要:农业环境成本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控制对环境的损害而付出的代价以及最终给环境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最初的环境成本特指企业的环境成本,主要是指工业企业。随着农业生产的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人们的目光已经由工业领域扩大到农业领域,研究农业生产的环境成本问题。 1 农业环境成本的内容 农业环境成本与企业环境成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顾问专家工作组第15次会议文件《环境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立场公告》:“环境成本是指本着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为管理企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被要求采取的措施成本,以及因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由此可见,企业环境成本是企业内部成本核算的一个方面,是企业的实际成本支出,属于会计范畴;农业环境成本不仅包括预防性的成本支出,更重要的是分析农业生产行为实际对环境造成损害,是整个社会共同承担的环境代价,属于公共环境经济问题。农业环境成本可以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农业生产本身所产生的环境成本,间接成本是指上游与下游产业所产生的环境成本,如化肥、农药的生产,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因使用原料的特殊性所产生的环境成本,如皮革加工、秸秆造纸等。根据不同的生产部门,农业环境成本还可以分为种植业环境成本、畜牧业环境成本、水产业环境成本等。本文所分析的农业环境成本是指种植业部门的直接环境成本,包括动植物资源成本、土壤资源成本、水资源成本、大气污染成本、生命健康成本等。 2 农业环境成本的核算方法 核算环境成本的方法很多,如预防费用法、恢复费用法、生产率变动法、机会成本法、间接替代法、市场价值法、人力资本法等。不同的环境成本,可以选择不同的方法进行核算。 2. 1 动植物资源成本核算 动植物资源的减少,其造成的损失是无价的,同样,各种动植物资源的恢复和保护也蕴藏着不可估量的价值。核算动植物资源的环境成本可以采用恢复费用法和维护成本法。 恢复成本取决于恢复的面积和单位面积恢复的费用,恢复费用的具体费用包括土地费用、劳动力费用、动植物资源引进培育费用和相关的技术费用等。其中动植物资源的引进培育费用是关键,对植物的稀有程度越高,费用就越大,一般常见的资源引进,费用很低,甚至不需要具体的费用。恢复成本既可能是一次性的,也可能是长期的,但保护成本是长期的,同样道理,动植物资源的稀有程度越高,保护的费用就越高,常见的动植物资源只需保证其生产空间,一般不需要额外的保护费用。相反,如果需要对野生动植物生长进行控制,费用另当别论。 2. 2 土壤资源成本核算 土壤资源成本的核算方法常用的有两种,一是恢复费用法,即将土壤的自然生产能力恢复到一定水平的费用;二是生产率变动法,选择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不同年份,核算由于土壤自然肥力不同或变动而引起生产率变动所产生的净收益差异(E)。 式中,P为产品价格;Q为产量;C为单位成本;i为产品种类。 使用恢复费用法计算土壤资源成本,关键在于选择恢复土壤自然生产能力的方法和要求达到的技术指标。如果采用休耕的方法,其成本就是正常耕种的净收益,如果采用种植绿肥等方法,在以上基础上,其成本还应该包括种植绿肥或其他方法所产生的净费用。 由于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干扰,采用生产率变动法很难直接测定由土壤肥力下降所引起的单位面积净收益的变化。土壤肥力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大量施用化肥造成的,因此可以通过单独测量化肥的超正常施用量,判定土壤资源的环境成本。首先是确定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单位面积净产值最大时化肥的最小施用量,然后计算化肥实际施用量与最小施用量之间的差额和相应的价值,最后将差价扣除因减少化肥施用而采取的其他环保手段的费用,就是使用化肥而产生的土壤资源成本。 如果替代费用超过减少化肥施用节省的成本,就会出现替代不经济,所以替代品的经济性和环保性同等重要。用同样的方法可以核算农药投入对土壤所造成的环境成本。事实上,无论化肥和农药的投入量如何减少,都不可避免地会对土壤造成一定的损害,关键是把这种损害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一是可以由土壤自身进行修复,二是可以通过其他比较经济的技术手段实现修复。 2. 3 水资源成本核算 水资源环境成本有三项内容,核算也分三个方面。 核算水资源的浪费成本,关键在于确定水资源的价格、节水灌溉的用水标准以及相应所增加的灌溉设备费用,如果价格较低,水资源的浪费就是经济的。提高水价,水资源的环境成本就会由外部成本转化为内部成本,节水灌溉的经济性就会增强。 2. 3. 2 地质灾害损失的核算 在我国北部平原地区,农业灌溉用水主要来自于浅层地下水。由于地下水严重超采,目前在山东、河南、河北等19个省区共形成了59个漏斗区。并引发了比较严重的地质灾害,如地陷、裂缝等,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地质灾害损失的核算,一是通过调查统计计算已经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预测灾害发生的概率和将来可能造成的损失。 2. 3. 3 水污染环境成本的核算 农业生产对水资源造成的污染主要来自化肥、农药、除草剂的使用,因此水污染环境成本的核算方法与土壤资源的环境成本核算方法类似。二者的差别在于水的流动性较强,水资源的污染会进一步对动植物资源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由此造成的二次污染和损害的核算,可以分别参考动植物资源的环境成本核算和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 2. 4 大气污染环境成本核算 2. 4. 1 温室效应的成本核算 农业生产的温室效应损失=温室效应造成的净损失×农业生产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 农业生产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农业生产N[,2]O排放量占N[,2]O总排放量的比例×N[,2]O对温室效应的负责系数 2. 4. 2 秸秆燃烧的环境成本核算 首先确定秸秆燃烧所造成的损失项目,如交通事故、高速公路关闭、飞机停飞、火灾等,其次统计和计算相关项目的实际经济损失,最后将这些损失合计就是秸秆燃烧的环境成本。其中涉及生命与健康方面的损失,核算方法参见关于生命与健康成本的核算。 2. 5 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 在生产中与农药的接触对人体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可以致病、致残甚至致亡,相应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以及由于劳动能力的部分或全部损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属于生命与健康成本核算的内容。与农业生产不相关的行为,如服药自杀所造成的损失不是环境成本核算的内容,精神损失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且难以衡量,也不在核算的范围。通常使用人力资本法核算生命与健康成本。 人力资本法也叫工资损失法,它是通过市场价格和工资多少来确定个人对社会的潜在贡献,并以此来估算生态环境变化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损益。 进一步计算疾病成本和劳动能力丧失成本: 式中,R[,j]为农药对伤残的负责系数;Y[,0]为期望寿命(参考“WHO推荐的标准期望寿命表”);Y[,j]为第j人的实际年龄;E[,j]为劳动能力损失系数(死亡者系数为1,伤残者根据伤残轻重确定,具体可参照GBD伤残等级分类);W[,y]为年人均收入;D[,j]为年陪护费用。 3 农业环境成本的控制 3. 1 维护土地的多样性 目前,农村土地耕地化现象非常严重,不仅边边角角都被利用,就是原来的河道、林地、草滩甚至坟地也被开垦变成了耕地。土地的过度利用将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一是使许多动植物失去了生存的空间,农作物一统天下,不利于生物间的竞争与进化;二是土地耕地化使水土流失问题更趋严重,农作物的耕种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在春播与秋播期间,地面没有任何植被覆盖;三是提高了旱灾与涝灾的成灾率,因为大量的水塘、沟渠甚至河道都被平整开垦为耕地,排涝蓄水以及灌溉的能力大大减弱。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在保护耕地的同时,一定要保护农村土地的多样性,林地、草地甚至荒地也要得到一定的保护,对池塘、河道、沟渠进行全面规划,禁止耕地对其侵占。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应该主要依靠技术与资金投入,而不是耕地面积的无限制扩张。 3. 2 科学施肥,减少无机肥施用量 全面使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避免化肥的盲目使用。发展复合肥、生物有机肥,压缩无机肥的施用量。生物有机肥技术是以畜禽粪便为原料,以秸秆、豆粕等有机废弃物为辅料,配以多功能发酵菌种剂,通过连续池式好氧发酵,使之在5~7天内除臭、腐熟、脱水,最终成为高效活性生物有机肥。有机肥内含有多种有益微生物,能不断释放出植物生长所需的营养元素和多种植物生长刺激素。肥中除含有氮、磷、钾三大元素外,还附有含钙、镁、硫、硅、锰、锌、硼等中量和微量元素。能增加土壤团粒结构,提高土壤保肥、保水、保温能力,减少病虫害,改善作物品质。施用有机肥料的土地比施用传统化肥的土地一般增产10%以上。现在,生物有机肥的生产技术比较成熟,市场供不应求,发展生物有机肥,可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3. 3 发展生物农药和物理捕虫技术 生物农药是指利用生物资源开发的农药,包括植物农药、微生物农药和抗生素等,生物农药具有对人畜的毒性较小不污染环境以及病虫不易产生抗药性等优点。由于技术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生物农药在我国的推广和利用受到了一定的制约,许多生物农药的有效成分为活体微生物,其产品制剂化技术要求高,而我国生物制剂的剂型及其工艺水平落后,致使活体微生物农药的制剂化成为生物农药发展的一个瓶颈。因此要加强技术攻关,使生物农药产业不断取代化学农药,成为农药的主体。同时,应重视物理捕虫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如使用灯光、振频等物理方法诱虫、杀虫。根据昆虫趋光的天性,在其成蛾期间,在田间布置具有诱虫和杀虫功能的频振杀虫灯,杀虫效果不亚于使用农药,并且没有污染,还可以大大节约成本。山东龙口市在果树和蔬菜生产中推广频振式杀虫灯技术,全市目前已应用频振式杀虫灯3000多盏,控制果蔬面积6000多hm[2],每年可减少农药使用150t,节约成本上百万元。 3. 4 推广与普及节水灌溉 根据预测,到2030年我国农业用水将短缺600亿~700亿m[3],推广和普及节水灌溉势在必行。截止到2002年,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只有2000万hm[2],约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的36%。其中防渗渠灌溉的面积1000万hm[2],管道输水灌溉面积150多万hm[2],喷灌面积230万hm[2],微灌面积30万hm[2]。节水效果越好的方式,其应用面积越小。发展节水灌溉,一要解决技术问题,开发和推广适合不同地区使用的节水灌溉设备与技术,在华北平原地区,应推广和普及管道输水灌溉技术,在城市郊区,发展喷灌和滴灌技术等。二要解决制度问题,建立农业用水的市场机制,有偿用水,利用价格杠杆,使农民自觉使用各种节水设备。 3. 5 全面建设农村生态文明 农业环境成本的控制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在农村全面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 政府应适时引导,通过示范、教育,推广和普及生态文明的知识,同时通过支持具体生态项目的建设,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维护土地利用的多样性,利用有机物的投入发展农业。禁止秸秆燃烧,实现秸秆的综合利用。加强面源污染的防治,改善水体和大气环境质量。发展小沼气工程,实现循环经济。 农业问题论文:基层农业发展银行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随着金融体制、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发行进入了职能调整的关键时期,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日益多样化,改革和发展过程中还将面临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因此,新时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现结合目前基层农发行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加强基层行思想政治工作作些探讨。 一、存在问题 目前,粮棉收购资金已由过去的封闭管理转变为以防范信贷风险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三项改革”的进程在加快,经营管理的压力在进一步加大,给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从目前基层行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来看,与改革和发展的形势还不够适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雪对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为了适应农发行职能调整的需要,上级行加大了改革力度,特别是干部人事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必然要触及到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部分员工将会产生一些消极悲观情绪。同时,随着上级行加大了业务经营考核的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人均有效资产及人均利润的考核,一个行经营指标完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本单位的效益和职工收入的多少,而且还关系到农发行的生存和发展,这就必然迫使基层行的领导把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花在业务经营上,把完成上级行下达的经营指标看作是硬指标,而把思想政治工作看成是一些没有量化和定性的软指标,没有找准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存在重业务经营而轻思想政治工作的“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埋头业务工作,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不注意调查研究,对思想政治工作的迫切性没有足够的认识。 二、雪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在不断加大。在当前改革和发展进程中,部分干部职工对有些问题的思想认识还比较模糊,并存在一些不良的倾向。一是有的同志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观念,对农发行的办行宗旨和职能调整的认识存在偏差,信心不足。二是有的同志安于现状,不能正确对待当前收购资金风险管理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松劲、畏难和厌战情绪,在学习和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进取心不强,缺少危机感和以行为家的主人翁责任感。三是有的同志缺乏艰苦奋斗,勤俭办行的思想和作风,存在盲目攀比倾向,这就加大了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而目前的党、团、工会组织中部分干部职工缺乏思想政治工作的知识和经验,效果不够理想。 三、雪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目前基层农发行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方式方法上还停留在比较粗浅的层次上,在思想教育上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现象,在内容上比较单一,方法上比较陈旧,缺乏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系统性不够,实效性不强,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业务工作的服务和保证作用。 二、对策思考 随着农发行职能调整及改革与发展步伐的加快,干部职工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将明显增加,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必须要在发扬思想政治工作好传统的同时,不断地改进方式方法,通过把握好情、理、法、行、活五个关节点,以增强思想政治工你的凝聚力、说服力、约束力和感染力,不断提高实效性。 一、情:以人为本,“感情投资”,增强凝聚力。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只有具备了这种感情,才能在具体工作中表现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处理问题公平、公正的态度,帮助职工及时解决问题的态度。“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感情作为联系人际关系中不可缺少的纽带,在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要建立干部职工之间的感情,就需要领导者对群众进行“感情投资”,这种投资是激发群众工作积极性的催化剂,领导者要想得到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首先就应该懂得怎样理解、尊重和信任群众,关心、爱护和支持群众。俗话说:“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只有耕耘,才有收获,很难想象,一个对职工冷漠无情的领导者,却能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情感是在与干部职工的交流中产生的,是在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关心下属切身利益的具体行动中产生的。因此,处于农发行职能调整及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基层行的领导,应该增强主动性,多深入基层,多深入一线,多和下属交流,尊重他们的人格,了解他们对农发行前途的想法,倾听他们对改革的建议,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理:晓之以理,以理服人,增强说服力。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仅应当动之以情,更需要晓之以理。大的道理要讲清楚,小的道理也要说明白。凡事都离不开一个“理”字,职工最服的是理,而不是权;职工最怕的是理,而不是官。目前,凡是涉及到“三项改革”及行内的一些重大事项,都可以通过行务公开的形式,把其中的道理对职工讲清楚,说明白,这样思想就容易统一,改革方案就能够得到顺利实施,工作的开展才能顺畅。反之,如果在出台改革方案时,没有倾听职工的建议,草率行事,硬性推进,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不是以理服人,而是强迫命令;对待不同意见不是以礼相待,而是强词夺理,压制报复;对干部职工提出的要求和反映的问题,不是晓之以理,而是虚假应付,敷衍了事。这样下去的结果是领导威信的降低,干群关系的淡薄,使本来很好解决的问题就会变得更加复杂化,本应避免的矛盾也会出现,最终导致工作难于开展,改革难以推进。因此,基层行领导在做下属工作时,尤其是在做犯了错误的职工工作时,一定要注重情理结合,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寓情于理,相得益彰。情与理是不可分割的,只有将道理与情感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情理交融,情通理达,才能顺利地化解矛盾。 三、法: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增强约束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目前虽然还没有出台针对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法律,但是,要管好用好政策性资金,必须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必须按封闭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办事。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正确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这也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中常常遇到的问题,如:当行内的干部职工违规违纪时,为了教育本人,警示别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是必要的。但是,在给予处分的同时,还应分析一下该同志违纪的原因,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前提下,还要尽可能地帮助其解决困难或化解矛盾,达到既维护纪律,又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不能循私情,更不能以情代法,在这方面应该 注意三点。一是不能因与已有私情而姑息迁就。行领导在处理问题时要公开、公正,方可服人,树立威信,特别是要注意跳出个人感情的小圈子。二是不能因违纪有因而感情用事。在处理问题时要注意事物的两个方面,既要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又要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执法,以达到教育人的目的。三是不因与已有私情而妄加施法。对待那些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人,执行规章制度要公正,不能假公济私,打击报复,这是领导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大忌。所以说,依法行政不仅体现着领导者的水平,更是领导者的责任。如果既能做法律制度的执行者,又能做法律制度的遵守者,学法懂法,按章办事,公道正派,不仅可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率,而且最终可以赢得干部职工的信任。 四、行:以身作则,落实行动,增强感染力。俗话说:“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情与理都要以实际行动为基础。行动是无声的思想政治工作,光有说教,没有行动,就不能取信于干部职工。实际行动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目前农发行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行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牢记“两个务必”,轻车简出,勤俭节约,清正廉洁。 五、活:灵活多样,生动活泼,提高实效性。在新的历史时期,农发行干部职工的思想比较活跃,行为方式和人际关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就要求思想政治工作从内容到形式,从观念到方法上都要不断进行新的探索,特别重要的是要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活动载体,把理论性、可操作性和趣味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忌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切忌简单生硬,在突破传统的说教和高压模式上下功夫。一是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充实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团结和协作。二是通过开展演讲比赛、智力竞赛、辩论赛等形式把农发行的改革和业务经营贯穿进去,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三是通过组织外出参观学习,以及先进工作者外出旅游等活动,与规范化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一方面拓展其知识面,一方面增强他们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实现业务经营目标的信心和决心。四是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把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与爱岗敬业教育结合起来,在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和业务素质的同时,增强其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只有这样,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法学若干理论问题研究 【关键词】农业法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属性基本特征基本原则 农业法学已成为一门法学学科。本文主要对农业法调整对象、基本属性和基本特征以及基本原则若干理论问题作一深入研究。 一、农业法的概念 农业法有广义、狭义之分。 广义的农业法,是指调整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不仅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或农户)等农业法主体从事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而且也是国家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强有力工具。 狭义的农业法,是指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__年12月28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法》不仅是指导和统帅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而且也是制定各项具体农业法律的直接法律依据。据统计,1979年以来,我国已制定和颁布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水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防沙治沙法》、《森林法》、《渔业法》、《草原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环境保护法》、《乡镇企业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税条例》等20多部农业法律、5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以及农业部制定的460多部部门规章,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颁布了许多农业地方性法规和农业地方性规章,可以说农业立法工作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 本文研究的农业法是指广义的农业法。 二、农业法的调整对象 传统大陆法学理论是按照法(即指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实际上是指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来划分法律部门的。法律部门划分的最基本的标志,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对象,调整同一类性质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结合成一组,即构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一理论在划分、规范法律部门方面起过极其重要的历史作用,至今我们仍然应主要坚持以社会关系作为划分法律部门的基本标准。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现代市民社会,平权的民事关系与非平权的管理关系以及隶属性的行政关系日益交融、难以分辩;同一类性质社会关系已成为一个具有多元化、立体化和复杂化特征和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呈现出一个法律部门不一定就只能调整一种社会关系,一种社会关系也不一定就只能由一个法律部门来调整,即一个法律部门也可能调整有着内在统一联系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社会关系或一种社会关系也可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部门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进行调整。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已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它已成为一个具有多元化、立体化和复杂化特点与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同时,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的特点之决定,目前一个法律部门无法调整全部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而应由目前的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从不同角度、不同手段、不同方法进行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综合性调整。 笔者认为,农业法的调整对象应是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这个词是农业法概念中起决定性的重要词语,含义是:农业法不是调整所有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也不是调整非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而只是调整特定或重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即部分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它是有一定范围的。我国农业法调整对象的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它包括以下四类: 1.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它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或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财产关系。所谓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如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土地租赁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关系、农业社会化服务关系、农业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和转让关系、乡镇企业联营和合伙关系、农业技术开发和转让与咨询和服务关系等等。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具有民事关系的特点:(1)民事关系为横向方面社会关系;(2)民事关系中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3)自愿、公平、互利、协商达成这类关系;(4)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一般应是对等的,即等价有偿的;(5)当事人可以相对自由地处分自己的权益。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1)这类民事关系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2)这类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中至少一方为农业法主体;(3)这类民事关系只包括财产关系,具有一定经济内容的民事关系,不包括人身关系,民法中的民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4)这类民事关系主要由农业民事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2.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它是指农业行政主体(职能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在依法行使农业行政职权时,与相对主体(行政相对人)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农业行政主体产生行政职权有两种方式:一是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农业法》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统一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做好发展农业和为发展农业服务的各项工作。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农 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作”;又如《宪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等等。二是行政授权。如村民委员会在某些行政管理方面,因法律法规授权而成为行政主体,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有的是一个行政主体依法把自己行政职权的部分或全部赋予给另一个组织,从而使后一个组织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如通过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植物检疫证书、兽医卫生合格证、畜禽产品检疫证明、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等形成这类关系,还可以通过进口饲料许可、农药登记许可等发生这类关系;等等。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具有行政关系的特点:(1)在行政关系中,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关系具有隶属性,即纵向的命令与服从;(3)当事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不能自由处分;(4)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真正做到“依法行政”;(5)行政主体享有优益权,并有处理行政争议的权力。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1)在农业行政法律关系中,必须有一方是农业行政主体;(2)这类行政关系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3)农业行政主体依行政职权在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发生的这类行政关系,即农业行政经济关系或具有一定经济内容的行政关系,不涉及政治、公安、民政、军事、外交等领域的行政关系;(4)这类行政关系主要由农业行政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3.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它是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在实施国家管理农业经济职权时发生的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组织和农民在组织、管理、调控、监督中产生以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内部的纵向方面社会关系。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包括四类:第一类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管理关系,它是国家对农业生产部门、流通部门和其他农业生产流通直接有关的部门进行集中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管理的关系。第二类国家机关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之间的经济管理关系。第三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内部的经济管理关系。第四类农业经济监督检查关系,这主要是指国家通过财政、银行、审计、统计、会计、海关、税务、物价、工商行政管理等依照农业经济法律、法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而形成的关系等。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具有经济管理关系的特点:(1)这类经济管理关系,为纵向方面社会关系;(2)这类经济管理关系是不对称经济关系;(3)这类经济管理关系,具有指挥和服从、领导和被领导的隶属性质,经济法主体之间的地位是非平权的;(4)这类经济管理关系,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5)这类经济管理关系中,经济职权不可随意转让、放弃和抛弃,即行使经济职权,对于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来说,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1)这类经济管理关系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2)这类经济管理关系的当事人中至少一方为农业法主体;(3)这类经济管理关系是国家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采用的重要形式;(4)这类经济管理关系主要由农业经济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4.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其他经济关系。如农业环境保护关系,农村劳动关系,农村社会保障关系等。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其他经济关系具有自身的特点:(1)这类其他经济关系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形成的;(2)这类其他经济关系的当事人中至少一方为农业法主体;(3)这类其他经济关系主要由其他农业法律规范加以保护。 三、农业法的基本属性 农业法以调整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为对象,而民法、行政法和经济法也从不同角度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显然,农业法与民法、行政法、经济法这三个法律部门联系最为密切。 (一)农业法的民法属性 民法是指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的内容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格权、亲属、继承六大部分。民法其性质:为权利法,为私法,为实 体法,为平等者的法律,为人法(即规制人的行为),任意性规范为主。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包括: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农业法调整对象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之具体类型之一的“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也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一部分,如农业法中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已成为民法中物权之重要内容;又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关于承包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再如农业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与转让应遵循民法中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等等。随着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越来越多,理所当然这类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受民法调整,必须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这样才能真正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农业法中的民事法律规范充分体现民法属性 (二)农业法的行政法属性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其目的在于保障国家行政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中国行政法的主要内容:有关行政主体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违法和行政责任的法律规范;有关行政救济的法律规范。行政法既调整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又规范公安、民政、军事、外交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两条。国家法律赋予农业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享有行政职权;农业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职权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实施的是行政行为。显然,农业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时,必须依据行政法原理和行政法律规范,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对此,《农业法》第87条第2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服务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可见,农业行政管理机关依行政职权在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发生的各种行政关系,从行政的角度来看是具有一定经济内容的行政关系;从经济的角度来看是具有行政因素的经济关系。但无论从哪种角度来说,都具有行政隶属性质,一方下达指令、命令,一方必须服从,遵照执行。显然,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应属行政法调整内容之一,必须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才能使农业行政管理机关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因此,农业法中的行政法律规范充分体现行政法属性 (三)农业法的经济法属性 经济法是调整以社会整体利益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组织、经济管理、经济监督、经济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目前,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已得到法学界和其他理论界以及社会实践的共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原则;经济组织本体利益和充分体现社会整体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经济治理权和经济自治权相结合的原则;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原则;经济上的公平与公正原则;不得滥用经济权利的原则。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划法、统计法、产业政策法、计量和标准化法、银行法、价格法、自然资源法、财政法、会计法、审计法、税法、合作社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国家投资法、国家采购法、产业结构调节法、对外贸易管理法等等。农业法主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目前,国家颁布的农业法律中,主要是农业经济管理法律,如《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渔业法》、《草原法》、《动物防疫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农业税条例》等。因此,农业法中的经济管理法律规范充分体现经济法属性 四、农业法的特征 1.农业法其管理手段特征。农业法作为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一种手段,与其他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手段相比较,有它自身的特片,即具有以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的那些共有的特征。概括地说,农业法在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时的主要特征是:(1)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出现,具有高度的权威和普遍的约束力;(2)以明确的、具体的而又稳定的法律规范形式,规定了人们在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3)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贯彻实施;(4)能建立和维护稳定和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以保证其他各项管理手段的正常运转而发挥各自的作用。 2.农业法其法律属性特征。即农业法其法律属性兼有公法、私法和社会法的多元性。农业法以调整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为对象,在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中,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民事关系由民法调整,民法属私法领域;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行政关系由行政法调整,行政法属公法领域;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的经济管理关系由经济法调整,经济法属社会法领域。从涉及经济关系中的调整对象上看,私法的调整对象为平权性质的平等经济关系;公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性质的不平等经济关系;社会法的调整对象是管理性质的不对称经济关系。显然,农业法其法律属性具有多元性。 3.农业法其调整原则特征。即农业法其调整原则的多元性。从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的上述三元法律结构来看,公法调整不平等主体之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主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私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意思自治”为其原则;社会法调整表面平等、实质不平等的不对称关系,为矫正不对称关系的内在利益失衡,“倾斜保护”原则应运而生。 4.农业法其调整方法特征。即农业法其调整方法上的多元性。私法主要依靠任意性规范进行调整;公法主要依靠强制性规范进行调整;社会法以强制性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为特点。 5.农业法其调整目的特征。即农业法其调整目的的多性。私法主要调整目的是保护“私人利益”;公法主要调整目的是保护“国家利益”;社会法主要调整目的是保护“社会整体利益”。 从上述农业法的特征来看,农业法调整对象的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关系的多元化、复杂化,应由多个法律部门共同调整,因此,农业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 五、农业法基本原则 (一)农业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所谓农业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农村法制建设之中的总的指导思想和为农业法所确认或体现的根本法律准则。这一概念蕴涵下列要义:其一、农业法基本原则对整个农村法制建设具有指导作用,它既是农业立法的原则,又是执行法律、进行法制治理和处理法制问题的根本准绳,即它是包括农业的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在内的整个农业法制活动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法律准则;其二,农业法基本原则本身具有规范作用,任何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以及其它农业法主体在进行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中,司法机关和仲裁机关在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纠纷中,农村经济管理机关在监督、调控农业和农村经济 的活动中,都必须以农业法基本原则为根本依据,严格遵守,否则,即构成对农业法律法规的违反,应追究法律责任。 (二)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依据 确立我国农业法基本原则的依据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是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重要理论依据;(2)宪法规定的经济制度是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根本法律依据;(3)农业基本政策是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政策依据;(4)《农业法》颁布实施为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指明了基本方向;(5)农村改革和实践的成功经验是确立农业法基本原则的现实客观依据。 (三)农业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1.确立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首要地位与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行保护的原则 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母体产业。但是,农业的基础地位并不意味着其基础本身是天然牢固的。恰恰相反,农业的特点和性质决定了它是一个典型的风险型产业、天生的弱质产业:(1)农业的自然风险无时不在;(2)农业的市场风险也很大;(3)农村政策风险经常出现;(4)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投资大、共享性和见效慢的特点;(5)农业社会效益高而经济效益低;(6)农业生产的调整周期长且生产有刚性;(7)农业生产分散性,特别是我国农业经营规模小、现代化水平低、生产成本和流通成本都较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也处于不利的地位;(8)农民的无组织性,使得农业和农民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9)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村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工农业发展速度比例不协调、城乡居民收入不平衡以及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给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严重障碍。农业的上述特性的综合作用的直接结果,正如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的那样:“农业无论在产品市场的竞争中,还是在经济资源的竞争中,常常处于软弱和不利的地位。因此,农业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中是需要加以保护的产业”。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也指出:“经济建设,必须始终把农业真正摆在首位,切不可农业状况一有好转,就忽视和削弱农业的基础地位”。 2.促进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原则 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一种法制经济或法治经济,在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资格需要由法律来确立;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需要由法律规范来界定;市场运行的规则需要靠法律来构筑;市场竞争的公平开展需要由法律来保障;市场主体的财产权需要由法律来维护;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种农业和农村经济纠纷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需要由法律定分止争;社会保障体系也需要靠法律来建构。因此,国家除制定《农业法》外,还需要尽快制定配套健全的农业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行必严,违法必究”。否则,没有法律的引导、规范和制约,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无法有序运行,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就无法律环境的切实保证。 3.调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发展商品经济积极性与尊重他们生产经营自主权和保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原则 实践已反复证明,农业问题,实质上就是农民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农业问题的决定,把调动亿万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作为制订一切农村经济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是完全正确的。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来自经营自主权和物质利益两个方面,而农民的物质利益又是同生产经营自主权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即不尊重农民的自主权,也就是损害农民的物质利益;同样,不保护和承认农民的合法财产权,也就是削弱农民的自主权,其结果必须会挫伤和打击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使广大农民从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和工作中得到实惠”。这也是对农村法制建设的具体要求。同时,在现阶段,尊重和保护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经营自主权和物质利益也尤为重要,《农业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财产及其他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4.遵守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保护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原则 农业生命的对象是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是经济再生产过程同自然再生产过程相互交织在一起的,这是农业生产区别于工业和其他生产部门的根本特点,而农业生产的这一根本特点,在任何社会形态中都不会发生根本的改变。农业生产的根本特点表明,它要求人们进行农业生产时,不仅需要遵守经济规律,而且同时必须遵守自然规律。因此,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我们对农业的领导,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一定要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同时,农业是一种资源型产业,它对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依赖程度比工业要大得多,珍惜和合理利用农业自然资源,大力提高资源利用率,搞好资源保护,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统筹规划国土资源开发和整治,严格执行土地、水、森林、矿产、海洋等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 5.坚持从农业、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分类指导发展农业的原则 我国农业,除具有一般的季节性、地域性、分散性、周期性、连续性和不稳定性等特点外,还有我国自身的一切特点,诸如人多耕地和林地少,农业资源分布不均匀且地域差异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业技术装备水平较低,农民的文化落后、技术缺乏,农业生产能力还处在不高、不稳、不平衡状态,自然灾害频繁且抗灾能力还不强等。上述这些特点,要求在发展我国农业时,必须从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千差万别,经济条件各不相同,农林牧渔业各有特点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和分类指导发展农业的原则来制定农业法律法规,来解决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问题,注意防止一刀切,脱离实际,照搬照套。正如彭真同志所说:“是法律服从实际情况,还是实际情况服从法律?谁是母亲、谁是儿子?实际产生法律,实际是母亲,法律、法理是儿子”。同时,在加强中央统一立法的同时,应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之作用,并实行中央与地方立法的合理分工,上下结合,法制统一,加强农业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切实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6.转变政府职能与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原则 随着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也必须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努力推进和尽早实现上述农业两个根本性转变,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对农业实行宏观调控,逐步实现对农业的科学化与现代化管理。根据国家对农业确定的“引导、支持、保护、调控”基本方针,必须转变政府职能与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具体表现在:(1)从微观的直接管理转向宏观的间接管理;(2)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主要依靠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及必要的行政手段;(3)从生产的计划管理转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管理与服务;(4)从主要指导农林牧渔业转向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综合管理;(5)从依政策行政转向依法行政;(6)从只重行政执法转向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并重。 7.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原则 农业经济活动是一个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周而复始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同时,又是一个 对投入、资源、环境和科技高度依赖的社会经济部门。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业的商品化、产业化、社会化、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某些环节特别是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农产品的储运、加工、销售等成为影响和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显然,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不仅要依靠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亿万农民以及农业部门的努力,而且必须依靠全国人民和社会各行各业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因此,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应成为我国农业法又一项基本原则。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依法行政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目前农业依法行政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在实践中有何新举措和新经验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也是政府正确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作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服务“三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出贡献,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农业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增强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当前农业依法行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农业依法行政的工作离服务“三农”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在行风建设上,一些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不够健全。行政行为的规范性还不够、透明度还不高;服务“三农”的意识还不强。作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多年养成的习惯是有请必到、上门服务,甚至是给基层说好话。却不懂得用当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去指导和监督,工作方式局限于“达标”、“认定”,却没有用统揽全局的工作意识。 2、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上,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一方面,农业执法人员如何利用掌握和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一定的困难和差距。一些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或者是处罚过轻,依法行政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有的单位只停留在宣传、文件等表面形式或无关痛痒的执法检查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太规范,也直接影响到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3、在队伍建上,农业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宣传力度不够大。一方面,行政执法人员缺乏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有的工作人员思想保守,认为农业部门社会地位不高,依法行政难以开展,工作有畏难情绪,导致了执法的力度不大。另一方面,社会上许多人只知道有《民法》、《刑法》,却对农业法律法规了解不够,不少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普遍认为,农业依法行政是“弱职部门”,制约力不强,执法力度不大,不象公安、工商、技监等“强职部门”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因此,对农业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不重视,依法行政的舆论宣传氛围不浓,支持的力度不够大。 4、在经费保障上,缺少专项执法经费。农业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是制约农业依法行政的重要瓶颈因素之一。经费不足,导致收支混乱,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时有发生,并屡禁不止,使依法行政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5、在廉政建设上,执法乱收费和执法人员管理不严现象屡禁不止。执法不公,多头多层执法、违规执法等奢侈浪费、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尽管发生在少数单位、少数人身上,但产生的影响是恶劣的,危害是极大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部门的整体形象,影响了行业战斗力,影响了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业部门自身的发展。 6、在监督机制上,不够健全。农业依法行政的监督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的执法监督和人大、政府、司法、法制、监察等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农业行政人员执法工作的监督。目前,由于思想认识、领导精力、人力、财力等原因,也存在执法监督不到位的情况。特别是档案部门的执法人员都是兼职的,职责不清,也制约了档案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产生的原因 引起农业依法行政的困难和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行政执法主体的少数领导干部对行政执法的重视程度不够、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不强以及行政执法理论研究的薄弱等,是其主观上的原因;法律规范相互之间存在的矛盾、执法体制不顺、执法人员素质偏低、执法程序不完善、法制宣传不够深入以及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不完善和不到位等,则是其客观原因。 此外,行政执法主体属于行政机关的比例不高、部分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活动不够正常,执法手段不够、检测设备不足、办案条件太差,执法中取证难、处罚决定难以实施等,都是农业依法行政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三、加强农业依法行政的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依法行政的法制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不断加强,法律制度日臻完善,农业工作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法律意识,认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 一要结合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各级农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掌握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熟悉地方法规,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严格执行法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农业部门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行政责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要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以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执法程序,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 四要搞好行政复议,加强行政监督。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正错误的重要监督制度。各级农业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实施行政复议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追究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者的法律责任。坚决查处纠正对行政复议申请该受理的不受理,该作决定的不作决定,以及“官官相护”等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确保法律和政令畅通。 五要加强农业行政立法,完善法制体系。农业行政立法是法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进一步具体化和补充。要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严格遵循法制统一原则,完善立法程序,提高行政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 (二)转变农业依法行政的管理职能 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按照政治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要加快职能转变。积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要善于运用法律、经济手段管理社会,推动发展。要进一步调整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逐步实现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 二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把政务信息公开经常化,增强行政决策与行政管理的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大计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其办理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公开,广泛征询群众的意见。 三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大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四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要把提高农业行政人员的素质作为首要任务,通过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牢记“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教育,增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教育工作人员,以对人民群众极端的热忱,对党和国家事业极端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要多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为民谋利。要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管理经济和社会,切实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原则。 (三)狠抓依法行政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 在新形势下加强依法行政问题,农业系统各部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农业系统摊子大、行业多,直接面对市场主体,特别是面对千家万户的广大农民群众。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仅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对社会各方面都会产生影响。在农业依法行政中,要规范“四个行为,执行九项规定”,形成“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农业行风。 我们要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行为规范: 一要规范执法行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做到热情、周到、公平、公正执法。特别是涉及到依法罚款、取消营业资格、销毁市场禁入物品等行政措施的,要秉公办事,讲清道理,文明执法,不得态度蛮横、简单生硬。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审批,要及时办理,不准无故拖延。要切实履行职责,防止滥作为和不作为的现象发生。 二要规范服务行为。本着方便用户、服务群众的原则,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信息服务、技术指导。应积极选择适当的载体,广泛开展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电话热线和网络服务等活动。在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宣传、示范、引导的办法,做到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行收费的服务项目。凡涉及面向农民收费的服务项目,如病虫防治、发放资料等,都要与农民协商,签订责权利都十分明确的合同,保证服务质量。 三要规范政策行为。在制定和贯彻农业政策时,要贴近农业,心系农民,时时刻刻把农民欢迎不欢迎、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验证工作成效的尺度,时时刻刻把广大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土地承包法,不得随意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不违规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防止出现任何形式的农民负担反弹;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扶持农业、搞活农产品流通等各项政策,都要带头执行,督办落实。 四要规范办事行为。凡直接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为农民群众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事项,尤其是涉及行政审批和收费行为的事项,都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对项目的设立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审批纪律、监督电话等,都要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透明度,实行公开办事。 农业执法是农业系统的重要职责,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反对腐败、廉洁从政是执政党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服务“三农”的前提条件。农业系统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农业系统在行政执法中必须做到“四个不准”,在反腐倡廉中必须坚持“五个严禁”。 “四个不准”是: 一是不准多头多层执法。按照《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要健全行政执法队伍,推行综合执法,严格执法层级管辖,突出解决好多层执法的问题。农业执法,以县级农业部门属地管辖为主。 二是不准无证人员参与执法。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实行岗前培训、竞争上岗、亮证执法,接受群众监督。凡不持证、亮证执法的,一律视为违规执法。 三是不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严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凡未经审定登记以及检验不合格的农资产品都不准 销售。尤其是农业系统生产经营的农资产品,一定要做到来源清楚、质量合格、标识规范、价格合理。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给农民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并追究单位及当事人责任。 四是不准以执法为名乱收费、乱罚款。所有农业行政机关和执法机构一律不得下达执法创收任务。执法收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提高标准,更不得不执法也收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执法证件,清出执法队伍。 “五个严禁”是: 一是严禁以权谋私。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严禁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 二是严禁奢侈浪费。严禁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和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以及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是严禁收受“红包”。严禁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四是严禁转移、截留、挤占、挪用农业项目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不按项目要求执行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是严禁公款旅游。严禁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非经济贸易行为的一律不得组团出国。精减会议和文件,各类会议一律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 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反腐倡廉,是农业系统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事。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规范“四个行为”,严格执行“四不准”、“五严禁”的规定。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确保本单位、本部门不出现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要通过加强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农业系统自身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灌溉问题与对策探讨 1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大幅减少 威海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先后修建了羊亭、张村、崂山、斥山等一大批国家级高效节水示范工程,到2010年统计高效节水面积为8.27万hm2。然而,近期普查威海市现存的高效节水面积仅为3.45万hm2,减少了近1/2。通过调查发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园区的建立(如羊亭工业园区的建立),工程管理机制的缺乏,工程年久失修,水源发生变化,不具备灌溉条件等原因,导致了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大幅减少。其中:工程老化减少面积近5020hm2;工程报废减少面积1.97万hm2;5年以上未灌溉的面积有1.74万hm2;工程占地及其他原因有6113.33hm2。 2管理体制不健全,难以保证工程长效运转 以前的农田水利设施都是集中建设、集体管理,重建设、轻管理,建管脱节现象严重,管理体制不健全,导致灌区配套设施老化、破坏,高效节水面积大幅度缩水。水利工程只运行不维修,或者只是简单维修,致使其老化损坏严重,效益衰减。目前高效、协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尚未健全,部门利益、地区利益、群众利益对于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的建立制约较大。农田水利工程在管理上存在工程产权不明、维修经费难以落实、管理人员能力薄弱、部门职责不明和管理职能不到位等问题。基层管理机构不完善,管理服务人员素质不高,文化层次和专业技术水平较低,管理和服务职能不到位。 3发展对策 3.1建立新型节水机制,推进灌区节水改造 根据现阶段威海市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争取资金,以搞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末级渠系改造工程为重点,把解决水资源短缺放在全局战略性位置,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兼顾生态环境建设,构筑起以大中型灌区为主、各种小型灌区为辅的水资源开发体系,积极推行节约用水,合理开发地下水,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及环境整治力度,以实现全市农业水利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建立新型的农业节水机制,努力搞好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的运行管理。尤其是灌区末级渠系作为农业水利设施发挥重要效益的关键环节,是灌区的终端网络,如果被堵塞或者被破坏,一方面导致农田无水可灌,另一方面也是对国家投入巨额资金进行项目改造的一种浪费。如文登市完成对米山、南圈、姚家庄3座水库灌区配套与改造1846.7hm2。通过灌区的配套改造和节水改造工程的实施,达到了节约灌溉用水,增加、改善和恢复灌溉面积的效果,确保了农业生产用水和增产增收。 3.2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高效节水工程战略 目前,威海市的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为3.45万hm2,其中低压管灌节水面积3.36万hm2,微灌节水面积586.67hm2,喷灌节水面积261.33hm2。通过对末级渠道和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一是改善灌溉条件,疏通了渠道,灌溉用水的问题得到了较好地解决;二是提高用水效率,项目区内输水速度、灌水效率、灌溉保证率明显提高;三是提高农民的节水意识,渠系硬化,协会合作,缩短了灌溉时间,不仅改变了以前小型灌区上游农田用水无节制、下游农田无水可灌的情况,而且有效提高了灌溉水利用率。如2011年度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完成后,文登市项目区年增产值977.2万元,年节地31.33hm2,省工5.66万个,年节能28.3万kW?h;乳山市项目区新增供水能力450万m3,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1866.67hm2,改善灌溉面积666.67hm2,年新增节水能力286万m3、粮食生产能力750万kg、经济作物产值500万元;荣成市项目区年新增供水能力586万m3,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2824hm2,改善灌溉面积180hm2,年新增经济作物产值254万元、节水能力309万m3。 3.3兴修小型拦蓄工程,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威海市地处胶东半岛,市内丘陵密布,河网纵横,市内没有大江大河,但中小河流密布,仅50km2以上河流就有34条,塘坝3393座,这些都蕴含着丰富的水资源,而且时空分布较广,有利于水资源的梯级开发和合理利用。因此,应通过合理地修建小泵站,增加灌溉面积,提高中低产田的效益。同时,加快小塘坝的除险加固速度,适时进行灌溉配套,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3.4推行土地集约化经营,创建新型节水灌溉模式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劳动力结构的变化,土地集约化符合我国当代农业发展的方向,特别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政策资金向专业大户倾斜,对专业大户等进行政策资金的补贴,更为土地集约化的进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了更好地保证粮食安全,解放更多的劳动力,使机械化、专业化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应该出台相关的政策,扶持专业大户,大力推行土地集约化经营。通过土地集约化经营,农民对于实施节水灌溉的意愿将会增加,新型的机械化节水型灌溉方式将得以推广,水利设施的维护及管理也会自觉得到重视,经过这种需求与建设的互动,不仅解决了农业节水灌溉方式推广中存在的问题,也解决了只建不管、维修困难的现状。既延长了工程的使用寿命,提高了灌溉水利用系数,也确保了农业的增产增收。 4结语 威海市农业灌溉目前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要提高农业灌溉用水系数,保障农业增产增收,确保粮食安全,以及在进行农业高效改造的同时保证工程长期高效发挥效益,还必须在新的条件下,结合威海市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农业灌溉的新模式,为保证农业灌溉、粮食高产稳产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农业问题论文:县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和对策 摘要: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实践,分析了我县农业行政执法目前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立执法人员系统培训制度,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促进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等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对策 __是农业县,农业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地促进和实现依法治农、依法兴农、执法护农,对促进农业生产,有效遏制坑农害农现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助农增收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存在诸多难点。 1农业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立法不具体、不明确、含糊、笼统,法律责任不清,执行中不好操作 农业行政执法涵盖的法律法规多,当前我国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对法律责任规定得过于笼统,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公司和从事零售的小散户违法行为在处罚条款上一视同仁,从而造成可操作性不强,县级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对零售小散户的处罚难以执行到位。 1.2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的主体不合法,硬件设施落后 我县农业行政执法主体——《__县农业局执法大队》是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属事业性质,股级建制,人员工资实行全额拨款,但是,农业行政执法没有独立的专项经费,没有专门执法车辆,办公设施差,调查取证手段落后,导致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缺乏相应的配套和保障,以致于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1.3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执法人员身份不合法、待遇差,工作积极性不高 根据工作需要, 我县农业(种植业)行政执法人员均从农业局内部进行调整,调整后农业执法大队共6人,其中大学生2人,大专生 2人,中专生2人;副主任科员1人,中级职称者2人,初级职称者2人,工人编制1人;5人持有委托执法证,平均年龄48岁。没有一个毕业于政法专业,绝大多数是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技术人员,属事业编制,对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人员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同时,执法人员没有相应的岗位津贴,长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而编制为事业性质,执法人员在职称评定上由于没有从事技术工作而受到影响,从而影响了工资标准,这些因素影响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1.4管理相对人多而杂,相对人及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 农业行政执法相对人涵盖面广,重点是农业投入品经营业主,相对人面广量大,经营人员多而杂,仅仅种植业投入品种子、农药、化肥经营业主全县分别有二百多户,经营人员也相当复杂,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一些不懂农业生产、缺乏农资经营常识的人相继融入了经营农资的行列,有的人因利益驱动故意违法,有的法律意识淡薄,因不懂法而违法,这些都给农业执法工作带来了许多难处。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也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由于农业相关法律法规部分处罚条款对农业投入品零售小散户的适用性较差,我县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主体不合法,造成执法底气不足,执法机构硬件设施落后,必须的执法工具不到位,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人员待遇差,没有解决后顾之忧,加之管理相对人多而杂,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我县农业行政执法存在执法难,难执法的问题。 2解决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问题的对策 2.1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法律法规可操作性 在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时,建议立法机关能考虑到各个层面的可操作性,在处罚力度上既要对从事生产、经营的大公司有威慑作用,也要对零售小散户违法行为有惩戒作用,利于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对违法行为能够执行到位,否则,无法执行的惩罚条款就等于是一纸空文。 2.2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政府必须为农业综合执法提供保障,依法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明确其行政机构性质,为推行综合执法、稳定队伍和保证农业综合执法公正性奠定基础。扎实搞好执法队伍建设,挑选办事精干、工作大胆、为人公正、已取得专业执法许可、长期从事执法工作、熟悉法律知识、专业素质高的优秀人员从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并明确执法人员行政工作身份,解决执法人员后顾之忧。 2.3建立执法人员系统培训制度 介于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多数来自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技术人员,未经过系统的法律法规学习,应建立执法人员系统培训制度,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日常管理的范围,加强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定期安排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的农业执法队伍。2.4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面临“三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案件错综复杂,执法办案费用必不可少。农业综合执法市场检查、专项整治、现场勘测等工作所需办案经费、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摄像器材等应立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经费和执法办案经费,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 2.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宣传教育要建立一些长期有效的制度,坚持对管理相对人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法律法规培训和技术培训。使普及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制度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标语、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的形成。 2.6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2.7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是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向全社会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人大的监督检查,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 2.8突出重点,强化源头监管,促进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抓住重要的农时季节,对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还要对市场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严厉查处坑农害农事件。通过集中执法、专项整治、明查暗访、接受举报等途径,及时掌握违法案件线索,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通过重大案件的查处,有力地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利益。 农业问题论文:户户通平台构建及农业科技信息传播问题思考 论文关键词:户户通平台;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电话;互联网 论文摘要:科技信息户户通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户户通平台)是以电话网、互联网、广电网、专家网和组织网五网融合为基础,以电话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计算机、电视机、收音机、农信机为载体,以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农业科学数据库和专家团队为支撑的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系统。它以需求为目标、市场为导向,运用计算机技术、通信网络技术、现代管理技术对涉农政务、实用技术、社科知识、市场信息等科技资源进行系统整合,主要通过电话等应用终端曲线上网,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高质量的科技传播与咨询服务。 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仍然面临着“网破、线断、人散”的局面,农业科技资源分散、条块分割严重,重复建设、封闭运行突出,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尚未形成,信息瓶颈、梗阻现象相当普遍,涉农企业、合作组织、农民群众急需的科技经济信息无法及时获取和。以需求为目标、市场为导向,整合各类涉农科技资源构建的简便、快捷、经济、实用的户户通平台,其优势体现在:有利于提高各级政府、涉农组织联动解决“三农”问题的协作能力,较好地解决农业科技服务与农村需求相脱节的问题;有利于推动科学技术和其他生产力要素充分结合.较好地解决了如何提高农村电话电视普及应用率问题;有利于科技信息在农村的适时传播和广泛应用,较好地解决农业科技信息最后一公里问题。 1平台构建及科技传播过程 1.1平台系统体系 户户通平台主要以电话网、互联网和广电网为载体,通过语音、视频和网站提供信息的查询、、技术支持与协作,解决农业科技信息进村入户问题,其总体构架包括科技信息需求终端、科技信息处理平台、科技信息资源系统和科技资源协作网络等。 科技信息需求终端指户户通平台的受众对象或目标人群,主要包括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等终端用户。科技信息处理平台指系统具备的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管理功能,包括数据库、用户、权限、角色管理和信息匹配等。科技信息资源系统指市级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系统,主要结合农村需求统一设计数据标准和人机界面,组织信息搜集、分析和加工。科技资源协作网络指农业与科技管理部门、委托机构、相关单位及专家网络。 1.2技术功能和传播过程 (1)技术路线。为了保证户户通平台低成木、高效率地运行,程序设计采用浏览器/服务器模式。运用智能体技术,通过专用服务器和特定软件实施电话网与互联网的有效连接,如利用系统语音合成软件使动态文字信息转换成电话可以识别的语音信息;利用系统上传下载软件使户户通信息数据库和互联网的相关信息互联互动;利用数字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使动态信息静态化、静态信息号码化、复杂信息简单化;利用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使用户(电话)拨号进人户户通系统平台,查询互联网上的科技信息或把自己的信息到互联网上(称为电话曲线上网或电话间接上网)。在现有科技信息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建立户户通信息平台(外网)和工作平台(内网),使用统一热线电话号码或借助农村远程教育网,通过人工(或自动)接受与处理,构架用户与互联网之间的桥梁,通过各级专家团队的协作联动,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 (2)平台功能。户户通平台主要具有信息、资源共享、快速查询、用户接人、文字语音转换、远程培训、协作互动、服务管理、系统维护等功能。信息平台(外网)主要用于公众信息和用户供需信息的。工作平台(内网)作为科技服务资源库和科技系统网络调度平台,存放当地技术、人才、市场信息,以备加工、和应用。 (3)咨询流程。当用户通过电话或机顶盒电视咨询问题时,可根据户户通系统提示按键进人户户通信息数据库获取和科技信息。当咨询者认为信息数据库无法满足自己需求时,可根据系统提示进人户户通人工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将利用信息平台进行答复处理。如果用户提出的问题咨询服务中心坐席专家不能实时处理,则提交调度服务中心或市县互动服务平台,由相关专家借助三方通话予以解答,对于技术性比较强或必须现场处理的问题,调度服务中心将根据情况就近指派专家随户户通现场服务直通车实地解决。 (4)管理模式。户户通平台运行的成败取决于管理模式是否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前期以政府投人为主,逐渐转为市场化运作模式。以市场为主的管理模式需在实施过程中逐步探讨。当前主要采取以政府为依托、农业和科技部门为主体、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要求的管理模式。可以组建户户通调度服务中心、咨询服务中心、农业专家团队和科技协作组织。 2户户通平台的运作实践 蹼阳市在媒体宣传、热线咨询、网络传播、实地指导、教育培训和示范开发“六位一体”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基础上,结合多年开通17S(要技术)科技服务热线(160S17S, 1688S17S专家咨询和语音信箱相结合)的成功实践,2004年投资15万元引进神农智能电话查询系统,开发建成了科技信息户户通综合服务平台,2005年蹼阳市科技信息户户通工程建设项目列人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2007年获得河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其具体做法包括:①开发建设了户户通综合服务平台,该服务平台是一个集信息查询、信息、 信息管理和呼叫联动于一体的综合性科技信息服务系统,由“五个一”构成,即一个户户通网管系统、一个户户通网站()、一条户户通热线9600175)、一支强大的专家团队和一组电话应用终端。②开发建设了科技信息专家数据库,作为科技信息的主要来源和平台建设的核心。③引进开发了虚拟电子邮件系统,可以支持农户利用电话接收、发送“电子邮件”。④开发建设了农业科技短信平台,可以为用户提供农业技术、市场预测、市场行情、供求信息、务工信息和农家乐等点对点服务。⑤开发了科技信息供需甄别系统软件,可以把复杂信息简单化,解决农民甄别真假信息能力较弱的问题。⑥组建了一批综合性机动化的专家团队,利用户户通热线、现场服务直通车保证用户咨询问题的及时准确解答。⑦编制了户户通平台应用指南,解决了农民如何利用电话间接访问互联网的问题。⑧签订了符合市场规则的双赢合作协议,保证了户户通平台的持续运行和健康发展。⑨建立了市县乡三级高效协作体制,具备了组织开展联动协作服务能力。⑩建立了多媒体宣传推介机制,实现了农民、专家、媒体和户户通平台的良性互动。 由于户户通网络的科技信息丰富实用,专家服务权威热情,每天都有不少农民拔打户户通热线(9600175)来咨询各类科技信息。近年来,户户通平台咨询人数呈现出急剧增长趋势,有时一天超过50人次。 3户户通平台的成效分析和问题思考3.1应用成果 科学研究和运作实践表明:户户通平台运用于农业科技信息传播,主要可以取得以下三方面成果:①冲破传统农技推广观念和体制束缚,形成大农业、大科技联动工作格局,通过建立上下联动、协调运作机制,可以逐步实现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六化”,即服务组织网络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机构市场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利益共赢化和服务能力持续化;②遵循专业化市场化原则,符合现代农业科技传播的发展规律。平台的维护运行、信息的采集更新、团队的服务活动等都需要专业人才和资金支持,长期的运行必然要走专业化、市场化之路;③实行低成本启动运作,拓展户户通网络发展空间,既不收取信息服务费,也不收取技术服务费,甚至连专家现场技术服务的交通费都不收取,农民获取和科技经济信息的成本非常低、热情非常高,户户通平台在广大农村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 3.2优势特点 案例实践、社会调查和数学统计表明:户户通平台传播农业科技信息既科学实用又快捷节省,主要优势包括以下四个方面:①投资量小、覆盖面大。所有电话普及的乡村用户只要有一部电话,记住户户通热线电话号码,就可以通过平台查询、信息。②内容丰富、实用性强。传播内容涵盖涉农政务、市场供求、农业科技、工业科技、卫生科技和大众科技等农村科技信息,农民用普通电话即可间接上网交流。③人机结合,异地同步。系统自动应答、昼夜服务,可以通过专家体系异地同步地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服务。④解决困难,节省花费。用户不用电脑、不用宽带,不付信息费,不付专家费,可以大量节省获取和科技信息的成本。 3.3存在的问题 户户通平台的协作机制不够完善,人机互动效应需要进一步强化,专家信息库的先进性和本地化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系统应用查询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运行成本需要进一步降低,应用终端需要进一步拓展,媒体宣传需要进一步扩大。 3.4户户通平台的发展思考 (1)从户户通平台传播农村科技信息的过程看,应该运用现代科技传播理论,构建高效农业科技信息传播体系,较好地做到以下三方面的结合:①网络平台的规划建设和协作体系的建立完善相结合。例如,在建成市级户户通综合服务平台、规划建设县区乡镇户户通信息服务平台的同时,建立市、县、乡三级科技资源协作系统,做到电话曲线上网和专家实时服务的有机结合。②传统的科技传播经验和市场化运行机制相结合。例如,在吸取现场指导和技物结合等传统农技推广经验的同时,进一步引进市场经营理念,用电信运营商的电话资费分成弥补户户通平台维护和运行经费的不足,可以避免重建轻管或有建无管现象的发生。③科技信息传播方法的实用性和科技信息传播内容的先进性相结合。例如,户户通平台上网查询科技信息的方法简便易行、快捷节省,具有经过专家团队甄别、符合农村需求的科技经济信息数据库,能够奠定户户通平台的应用基础。 (2)从户户通平台传播农村科技信息的内容看,应该以农村市场需求为导向,构建先进实用的科技信息数据库。不仅要解决好把科学知识和技术信息传播给一般社会公众的问题,还要解决好传播过程中的信息搜索和甄别问题。科技传播的信息量和复杂度急剧增加,科技传播过程的不确定因素也日益剧增。户户通平台在选择相关信息时,要忽略不相关或者不先进、不实用、不准确、不科学的信息方面。另外,要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团队的作用,尽量减少农民选择应用科技信息时的盲目性,增强科技传播、信息传递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并使传播内容更加适应传播体制,传播方法更加适应农民需求。 (3)从户户通平台传播农村科技信息的效果看,应该更加符合中国农村科技传播的现实,既要解决或弥补当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也要解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研成果、技术信息棚架,以及农民急需的各种经济信息、技术服务无从获取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信息化指日可待,农民科技经济信息需求与日俱增,农村通讯事业长足发展,户户通平台的应用前景自然会更加广阔。 (4)户户通平台作为现代科学传播理论和农业科技传播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运用农村信息化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范例,对转变中国农村传统生产经营观念、变革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体制,以及推动发展中国家农业科技传播事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5)户户通平台不仅适用于农村社区科技信息的传播与交流,也适用于城市社区科技信息的传播与交流。不仅适用于工农业生产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信息传播与交流,也适用于商业流通领域市场经济信息的传播与交流。可组织科研力量进行相关技术开发,使户户通平台在现代信息传播和交流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6)户户通平台作为新生事物,既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也有其生长发育和成熟的过程。在各级 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科技或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共同推动户户通工程建设。户户通平台传播的内容要丰富实用,传播的方法要科学完善,传播的体制要不断改革,传播的机制要不断创新,切实增强农业、科技共同体与政府、媒体和受众之间的互联互动。 农业问题论文:简论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发展问题调查分析和对策 一、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发展基本现状 近年来,寿光市旅游业的发展紧紧围绕“突出农业生态特色,做大做强旅游产业”的总体思路,以做大做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目标,打响了“魅力菜乡,生态寿光”旅游品牌,走出了一条高科技、生态型、乡村化的旅游发展新路子。目前,已逐步发展成为集品种技术研发推广、农业观光旅游、会议展览举办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区,是寿光市乃至山东省蔬菜产业对外展示交流的重要窗口。 二、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发展问题的资料来源及说明 本次调研活动包括到寿光市乡镇(洛城街办)走访调查,对蔬菜高科技示范园负责人、相关管理部门、农户进行了深度访谈。 (一)以下为数据分析结果 基本情况调查: 绝大多数农户对新农村建认比较了解,对新农村建设充满信心,但是对生态农业旅游产业不是很了解,希望通过我们的调查分析,能加大农户对生态农业旅游产业的了解。 (二)新农村建设与生态农业旅游发展产业发展前和发展后,农村的各方面也有很多的变化,大多数农民认为: 新农村建设后与生态农业旅游产业发展之后,农村的生产发展总体情况是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生产力发展方向是农村生产规模扩大,更加生态化,技术化。但是旅游业发展相对滞后,希望有关部门通过科学技术的发展,加大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产业。 三、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生态农业旅游是现代旅游产品中一项颇具开发潜力的产品。目前,在传统观光旅游降温的情况下,人们纷纷选择生态农业旅游作为产品开发的新热点。与此同时,由于一些地区对于生态农业旅游资源的开发一哄而上,竟相模仿,又缺乏正确的理论指导和科学的规划,使得开发带来的负效应甚至超过了其带来的积极影响。 存在的问题: 1.产品类型单一,缺乏鲜明特色,知识性、趣味性、参与性不强近年来,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需求急剧增长,这为生态农业游客提供了广阔的客源市场。生态农业旅游优良的生态环境、独特的风格、低廉的价格对游客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但是,经营者竞争意识淡薄,忽视对生态农业旅游产品内涵的挖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多数产品以观光层次为主,游客选择范围小;在内容与形式上重复开发和模仿建设倾向明显,缺少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 2.行业管理力度不够目前,生态农业旅游通常各自为阵,经营者缺乏科学的管理理念和协调发展观念,而旅游行业管理机构还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农业旅游管理体制。 3.农民素质的影响。提高农产品质量,只能依靠科学技术的创新发展,而农民是科技文化知识拥有量最少的群体。调查显示,在转移劳动力中,男性高于女性,文化素质较高者居多,而留下来的农业劳动力文化素质普遍较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业劳动力将会出现文化素质下降,女性比重上升的现象,这势必会成为影响寿光生态农业加速发展的重要障碍。 4.龙头企业小规模的多,大规模少。目前来看,全市批发市场、金玉米公司、海惠集团、金正食品公司等几家龙头企业规模较大外,总体上规模偏小,水平偏低,带动优势不明显,与建设新农村新形势的需要还有差距。还有一些企业缺乏自主创新,依赖性强,存在盲目跟风的问题,产品销售渠道不畅,经营风险比较大。 四、提出对策 第一:制定合理的生态农业旅游景点,增加产品类型多样化,发挥特色优势,增加知识性、趣味性,增加游客选择范围,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农业旅游,要根据当地的旅游实际,规划农业旅游,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综合规划,包括客流量和旅游方向规划。 第二:增加行业管理能力,增加行业之间的联系,促进旅游一体化建设,发挥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的优势作用,增强政府等有关部门对寿光市生态农业旅游的管理。同时在增强行业管理的同时,减少对生态环境和景观的破坏。 第三:提高农民的素质。加强科技文化培训教育,增强农民的劳动技能。一是打破传统的培训模式,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培训机制,如推行培训教师进村、媒体资源进村、人才培养进村等形式开展培训。二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的作用,向农民宣传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以及市场竞争的成功案例。 第四:加强政府对小企业的引导,加强企业与农民的联系。同时企业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避免盲目跟风的问题,增加产品销售渠道不,减少经营风险等,充分发挥企业对生态农业旅游的引导作用。 农业问题论文:目前农业依法行政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在实践中有何新举措和新经验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也是政府正确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作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服务“三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出贡献,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农业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增强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要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当前农业依法行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当前,农业依法行政的工作离服务“三农”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在行风建设上,一些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不够健全。行政行为的规范性还不够、透明度还不高;服务“三农”的意识还不强。作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多年养成的习惯是有请必到、上门服务,甚至是给基层说好话。却不懂得用当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去指导和监督,工作方式局限于“达标”、“认定”,却没有用统揽全局的工作意识。 2、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上,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一方面,农业执法人员如何利用掌握和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一定的困难和差距。一些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或者是处罚过轻,依法行政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有的单位只停留在宣传、文件等表面形式或无关痛痒的执法检查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太规范,也直接影响到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3、在队伍建上,农业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宣传力度不够大。一方面,行政执法人员缺乏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有的工作人员思想保守,认为农业部门社会地位不高,依法行政难以开展,工作有畏难情绪,导致了执法的力度不大。另一方面,社会上许多人只知道有《民法》、《刑法》,却对农业法律法规了解不够,不少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普遍认为,农业依法行政是“弱职部门”,制约力不强,执法力度不大,不象公安、工商、技监等“强职部门”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因此,对农业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不重视,依法行政的舆论宣传氛围不浓,支持的力度不够大。 4、在经费保障上,缺少专项执法经费。农业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是制约农业依法行政的重要瓶颈因素之一。经费不足,导致收支混乱,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时有发生,并屡禁不止,使依法行政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5、在廉政建设上,执法乱收费和执法人员管理不严现象屡禁不止。执法不公,多头多层执法、违规执法等奢侈浪费、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尽管发生在少数单位、少数人身上,但产生的影响是恶劣的,危害是极大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部门的整体形象,影响了行业战斗力,影响了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业部门自身的发展。 6、在监督机制上,不够健全。农业依法行政的监督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的执法监督和人大、政府、司法、法制、监察等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农业行政人员执法工作的监督。目前,由于思想认识、领导精力、人力、财力等原因,也存在执法监督不到位的情况。特别是档案部门的执法人员都是兼职的,职责不清,也制约了档案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产生的原因 引起农业依法行政的困难和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行政执法主体的少数领导干部对行政执法的重视程度不够、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不强以及行政执法理论研究的薄弱等,是其主观上的原因;法律规范相互之间存在的矛盾、执法体制不顺、执法人员素质偏低、执法程序不完善、法制宣传不够深入以及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不完善和不到位等,则是其客观原因。此外,行政执法主体属于行政机关的比例不高、部分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活动不够正常,执法手段不够、检测设备不足、办案条件太差,执法中取证难、处罚决定难以实施等,都是农业依法行政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三、加强农业依法行政的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依法行政的法制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不断加强,法律制度日臻完善,农业工作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法律意识,认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 一要结合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各级农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掌握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熟悉地方法规,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严格执行法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农业部门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行政责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要全面贯彻实施 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以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执法程序,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 四要搞好行政复议,加强行政监督。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正错误的重要监督制度。各级农业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实施行政复议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追究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者的法律责任。坚决查处纠正对行政复议申请该受理的不受理,该作决定的不作决定,以及“官官相护”等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确保法律和政令畅通。 五要加强农业行政立法,完善法制体系。农业行政立法是法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进一步具体化和补充。要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严格遵循法制统一原则,完善立法程序,提高行政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 (二)转变农业依法行政的管理职能 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按照政治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要加快职能转变。积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要善于运用法律、经济手段管理社会,推动发展。要进一步调整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逐步实现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 二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把政务信息公开经常化,增强行政决策与行政管理的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大计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其办理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公开,广泛征询群众的意见。 三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大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四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要把提高农业行政人员的素质作为首要任务,通过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牢记“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教育,增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教育工作人员,以对人民群众极端的热忱,对党和国家事业极端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要多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为民谋利。要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管理经济和社会,切实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原则。 (三)狠抓依法行政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 在新形势下加强依法行政问题,农业系统各部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农业系统摊子大、行业多,直接面对市场主体,特别是面对千家万户的广大农民群众。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仅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对社会各方面都会产生影响。在农业依法行政中,要规范“四个行为,执行九项规定”,形成“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农业行风。 我们要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行为规范: 一要规范执法行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做到热情、周到、公平、公正执法。特别是涉及到依法罚款、取消营业资格、销毁市场禁入物品等行政措施的,要秉公办事,讲清道理,文明执法,不得态度蛮横、简单生硬。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审批,要及时办理,不准无故拖延。要切实履行职责,防止滥作为和不作为的现象发生。 二要规范服务行为。本着方便用户、服务群众的原则,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信息服务、技术指导。应积极选择适当的载体,广泛开展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电话热线和网络服务等活动。在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宣传、示范、引导的办法,做到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行收费的服务项目。凡涉及面向农民收费的服务项目,如病虫防治、发放资料等,都要与农民协商,签订责权利都十分明确的合同,保证服务质量。 三要规范政策行为。在制定和贯彻农业政策时,要贴近农业,心系农民,时时刻刻把农民欢迎不欢迎、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验证工作成效的尺度,时时刻刻把广大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土地承包法,不得随意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不违规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防止出现任何形式的农民负担反弹;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扶持农业、搞活农产品流通等各项政策,都要带头执行,督办落实。 四要规范办事行为。凡直接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为农民群众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事项,尤其是涉及行政审批和收费行为的事项,都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对项目的设立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审批纪律、监督电话等,都要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透明度,实行公开办事。农业执法是农业系统的重要职责,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反对腐败、廉洁从政是执政党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服务“三农”的前提条件。农业系统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农业系统在行政执法中必须做到“四个不准”,在反腐倡廉中必须坚持“五个严禁”。 “四个不准”是: 一是不准多头多层执法。按照《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要健全行政执法队伍,推行综合执法,严格执法层级管辖,突出解决好多层执法的问题。农业执法,以县级农业部门属地管辖为主。 二是不准无证人员参与执法。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实行岗前培训、竞争上岗、亮证执法,接受群众监督。凡不持证、亮证执法的,一律视为违规执法。 三是不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严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凡未经审定登记以及检验不合格的农资产品都不准销售。尤其是农业系统生产经营的农资产品,一定要做到来源清楚、质量合格、标识规范、价格合理。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给农民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并追究单位及当事人责任。 四是不准以执法为名乱收费、乱罚款。所有农业行政机关和执法机构一律不得下达执法创收任务。执法收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提高标准,更不得不执法也收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执 法证件,清出执法队伍。 “五个严禁”是: 一是严禁以权谋私。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严禁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 二是严禁奢侈浪费。严禁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和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以及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是严禁收受“红包”。严禁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四是严禁转移、截留、挤占、挪用农业项目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不按项目要求执行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是严禁公款旅游。严禁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非经济贸易行为的一律不得组团出国。精减会议和文件,各类会议一律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反腐倡廉,是农业系统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事。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规范“四个行为”,严格执行“四不准”、“五严禁”的规定。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确保本单位、本部门不出现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要通过加强规范行风、整顿执法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农业系统自身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探讨家禽养殖经营思路:浅谈家禽养殖经营者如何实施变革以求得逆境中的发展 【论文关键词】家禽养殖经营 新形势变化 调整思路 健康可持续发展 对策措施 【论文摘要】受欧美金融危机影响,世界各地经济不同程度地受到波及和影响。作为社会经济的一个方面,我国家禽养殖业也未能幸免。面对这种新形势,家禽养殖经营者就应实施变革以求得逆境中的发展先机。 受欧美金融危机影响,世界各地经济不同程度地受到波及和影响,作为社会经济的一个方面,我国家禽养殖业也未能幸免。面对这种新形势,家禽养殖经营者该如何实施变革以求得逆境中的发展先机呢? 1.面临的形势变化。 当前,随着我国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加大,许多家禽养殖经营单位和经营者正面临着严峻挑战,诸如“融资难”、“销售难”、“市场差”、“风险大”等各种各样的不利因素纷至沓来,交相互织,从而催生了市场疲软、成本上升、企业竞争加剧、发展环境趋差、发展后劲乏力等新问题的出现。尤其是家禽养殖经营企业在这方面的问题更显突出,物价上涨过快,使饲养原材料等养殖成本增加,这一切就相应造成了企业的生存压力加大。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组织化程度低,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生存的压力前所未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鸡苗和鸡肉价格暴跌。进入2009年以来,父母代种雏由前阶段的25.00元/套暴跌为9.00元/套左右,下跌177.38%;商品雏的价格由前阶段的3.00元/只左右暴跌为0.9元,只左右,下跌233.33%;毛鸡价格由9.00元/千克左右暴跌为7.00元,千克左右,下跌28.57%;肉鸡出口受阻,副产品进口居高不下,使种鸡和肉鸡养殖户严重亏损。 1.2鸡肉产品消费放缓。全球经济不景气直接导致国内企业生产萎缩,订单减少,出口减少,企业出现停产、半停产状态,从而,严重影响社会工矿企业团体消费对鸡肉的需求。 1.3“三聚氰胺”事件影响养鸡产业链。前阶段受“三鹿”奶粉和“大连”问题鸡蛋事件的严重影响,使肉鸡加工厂对市场前景产生恐慌而停止收鸡,导致养鸡农户“卖鸡”难,使种鸡业苗鸡滞销造成整个肉鸡产业链销售不畅。 1.4合同违约率增加。受目前市场行情影响,养殖场所订茁鸡合同不能全部兑现,有的要求取消合同,有的要求降价处理:有的要求减少进鸡数等,家禽业的生产计划被严重打乱,无奈之下把部分种鸡提前淘汰,同时把部分种雏作商品茁鸡处理,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1.5资金周转困难。前几年,各养禽企业抓住机遇,调整规模,开发新品,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由于目前摊子较大,抗风险能力不强,每天生产支出费用较高,资金周转在非常时期较为困难。 2.家禽养殖经营的调整思路。 2.1拓宽筹资渠道,解决“融资难”问题。产业要发展,资金是关键。资金紧缺是制约家禽养殖经营发展的重要瓶颈。近年来大部分资金都流向了城市,流向了房地产业、建材业、证券业等行业及其下游产业,而对农业产业尤其是畜牧业除国家的扶持资金外基本上是微乎其微。因此,我们要在继续积极争取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并发挥其导向作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广泛吸纳民间资本、金融信贷资本及外资,还可以通过股份合作兴办实体,扩大经济收入,增强造血功能,拓宽融资渠道,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并存的多元化家禽业投资格局,从而促进家禽产业的发展。 2.2优化发展环境,解决“环境差”问题。优化发展环境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优化投资环境,要加强政府部门各方面的工作整治,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等方面给家禽养殖经营者最大的便利和实惠,继续加强招商引资,引进和培育专业人才,鼓励全民创业。二是要改善服务环境。畜牧主管部门要做好调查研究,提供信息、搞好指导,推进服务质效的提高。生产部门要不断研制开发新产品,为养殖提供优质产品。加工企业要尽早与养殖农户签订收购合同,科技部门要积极做好技术服务。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促进家禽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家禽生产、流通秩序,为家禽业发展保驾护航。 2.3健全行业管理,解决“风险大”问题。建立养殖专业合作社是目前家禽业行之有效的行业管理措施。一方面,要集中农村各养殖大户的物资和智慧,建立家禽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同时,进一步搞好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有序流转,向养殖大户及专业合作社集中,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经营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经济互补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防范和抵御各种市场风险,带领养殖户走共同富裕之路。另一方面,养殖企业也必须走“强强联合之路,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整合资源,形成规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2.4加强市场开发,解决“市场差”问题。市场开发方面主要搞好两大市场的建设,一是国内市场。目前国内市场对禽产品的消费需求尚不旺盛,尤其是农村市场需求始终处于原始的疲软状态,供给十分充足与需求很不旺盛的矛盾,导致禽产品消费无法维持高增长。作为家禽企业来说,一方面要搞好禽产品的消费与引导。既要宣传禽产品的营养价值与食用安全,又要强调禽肉文化的渗透。另一方面,要搞好国内市场开发。国内市场体系尚不健全,大型禽产品批发市场少而不规范,尤其是农村市场开发潜力巨大。所以必须从思想上、战略上、行动上重视大型家禽产品市场建设和农村市场建设,形成系统的市场开发行动方案,通过宣传引导,实现扩大内需,培育壮大禽产品市场。二是国际市场。要在稳定现有市场的条件下,努力开拓新兴禽产品出口市场,选择和开发多国市场、多地区市场,把产品做到多个国家、多个地区,以减少相对集中的个别市场波动给家禽产品市场带来的影响,减少出口禽产品对单一市场的依存度。 2.5强化健康养殖,解决“质量劣”问题。禽产品质量是禽产品的生命线,相对来说,也是养殖经营者的生命线。家禽企业或经营者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建立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管好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个流程,着重加强投入品的使用与管理,确保从“基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确保产品的健康和产业的健康。 2.6创新营销策略,解决“卖鸡难”问题。养殖者,既要埋头养鸡,又要抬头看市,要擅于掌握信息,抓住商机,随机应变,化难为易。销售方式可以上门配送、连锁经营、超市经营、订单销售、网上销售等。对于养殖企业来说,还应该搞好品牌建设,通过无公害、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创立自己的养殖品牌,提高企业的效益。 3.促进肉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措施。 肉鸡业在整个养殖业乃至大农业范畴中产业化程度最高,带动相关产业最多,是出口创汇最大的一个产业,具有生产周期短,饲料转化率高,经济效益显著等特点。因此,建议为肉鸡养殖龙头企业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和扶持。 3.1对列入国家八部委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就养殖企业而言,现在普遍免征企业所得税,这对原先只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享受的政策一下子放开了,不利于体现扶优、扶强、扶大,建议国家对列入考核的国家龙头企业制订扶助政策,以帮助养殖业集团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外向化拓展、国际化接轨。对当地经济带动作用较大,能显著提高农民收益的企业,在龙头企业专项资金中予以优先扶持;对培养地方家禽品种,提升产业品牌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在国家有关项目中予以优先立项;对家禽用饲料粮,粮食部门给予政策倾斜,以提升龙头企业的竞争优势。 3.2平稳市场,进行总量控制。近几年来,我国的养禽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市场大起大落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企业由于承受不了市场大幅波动退出养禽行业,得以生存的企业也因为市场的异常波动影响了正常的经营活动。 3.3建立农业保险和风险基金,抵御市场风险。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基本上还处于空白状态,农业面临着市场和疫病两大风险。而当风险发生时,除了国家和地方对突发事件有一定补偿外,基本上都是农民自我承担。农业龙头企业虽然可以对农民给予一定的扶持,但毕竟能力有限,因此不能作为农业保险的主体。建议国家对农业保险予以立法,组织各商业保险企业承担此项重任。国家也应当在财力上对参保企业和个人予以必要的财政扶持。 3.4进一步加强活禽交易管理。当前,我国城乡市场活禽交易相当普遍,又缺乏严格的管理措施,给禽流感等重大疫病的发生和传播提供了可乘之机。建议国家在保留传统活禽交易的前提下,从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入手,强化各个环节上的管理,严格把好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上的关口,堵死一切传播疫病的漏洞,并建立相应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以确保产品流通的安全、可靠。 3.5关于倡导畜禽集约化、小区化生产问题。鉴于当前农村畜禽生产仍以庭院经营为主,不利于疾病防控和安全食品生产的现状,建议政府将推广畜禽规模化、集约化、小区化生产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来抓,在舆论导向和资金扶持上向这方面倾斜,以全面提高我国畜禽健康养殖水平和产品质量安全,并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加快节能型社会的建设。 探讨家禽养殖经营思路:浅析家禽养殖经营的思路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家禽养殖经营企业面临诸多困难,物价上涨过快,使饲养原材料等养殖成本增加,这一切就加大企业的生存压力。以肉鸡为例,说明促进肉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措施,要求养殖经营者必须调整思路,积极适应市场。 关键词:家禽养殖;经营;思路 现今,我国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加大,许多家禽养殖经营者正面临着严峻挑战,诸如“融资难”、“销售难”、“市场差”、“风险大”等各种各样的不利因素纷至沓来,交相互织,从而催生了市场疲软、成本上升、企业竞争加剧、发展环境趋差、发展后劲乏力等新问题的出现。带头的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组织化程度低,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 (一)拓宽筹资渠道。产业要发展,资金是关键。资金紧缺是制约家禽养殖经营发展的重要瓶颈。近年来大部分资金都流向了城市,流向了房地产业、建材业、证券业等行业,而对农业产业尤其是畜牧业除国家的扶持资金外基本上是微乎其微。因此,我们要在继续积极争取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并发挥其导向作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广泛吸纳民间资本、金融信贷资本及外资,还可以通过股份合作兴办实体,扩大经济收入,增强造血功能,拓宽融资渠道,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并存的多元化家禽业投资格局,从而促进家禽产业的发展。 (二)改善投资环境。优化发展环境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优化投资环境,要加强政府部门各方面的工作整治,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等方面给家禽养殖经营者最大的便利和实惠,继续加强招商引资,引进和培育专业人才,鼓励全民创业。二是要改善服务环境。畜牧主管部门要做好调查研究,提供信息、搞好指导,推进服务质效的提高。生产部门要不断研制开发新产品,为养殖提供优质产品。加工企业要尽早与养殖农户签订收购合同,科技部门要积极做好技术服务。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促进家禽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家禽生产、流通秩序,为家禽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健全行业管理。建立养殖专业合作社是目前家禽业行之有效的行业管理措施。一方面,要集中农村各养殖大户的物资和智慧,建立家禽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同时,进一步搞好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有序流转,向养殖大户及专业合作社集中,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经营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经济互补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防范和抵御各种市场风险,带领养殖户走共同富裕之路。另一方面,养殖企业也必须走“强强联合之路”。整合资源,形成规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注重开发市场。市场开发方面主要搞好两大市场的建设,一是国内市场。目前国内市场对禽产品的消费需求尚不旺盛,尤其是农村市场需求始终处于原始的疲软状态,供给十分充足与需求很不旺盛的矛盾,导致禽产品消费无法维持高增长。作为家禽企业来说,一方面要搞好禽产品的消费与引导。既要宣传禽产品的营养价值与食用安全,又要强调禽肉文化的渗透。另一方面,要搞好国内市场开发。国内市场体系尚不健全,大型禽产品批发市场少而不规范,尤其是农村市场开发潜力巨大。所以必须从思想上、战略上、行动上重视大型家禽产品市场建设和农村市场建设,形成系统的市场开发行动方案,通过宣传引导,实现扩大内需,培育壮大禽产品市场。二是国际市场。要在稳定现有市场的条件下,努力开拓新兴禽产品出口市场,选择和开发多国市场、多地区市场,把产品做到多个国家、多个地区,以减少相对集中的个别市场波动给家禽产品市场带来的影响,减少出口禽产品对单一市场的依存度。 (五)强化绿色养殖。禽产品质量是禽产品的生命线, 相对来说,也是养殖经营者的生命线。家禽企业或经营者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建立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管好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个流程,着重加强投入品的使用与管理,确保从“基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确保产品的健康和产业的健康。 (六)创新营销策略。养殖者,既要埋头养鸡,又要抬头看市,要擅于掌握信息,抓住商机,随机应变,化难为易。销售方式可以上门配送、连锁经营、超市经营、订单销售、网上销售等。对于养殖企业来说,还应该搞好品牌建设,通过无公害、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创立自己的养殖品牌,提高企业的效益。 肉鸡业在整个养殖业乃至大农业范畴中产业化程度最高,带动相关产业最多,是出口创汇最大的一个产业,具有生产周期短,饲料转化率高,经济效益显著等特点。促进肉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政府给予政策倾斜支持。对当地经济带动作用较大,能显著提高农民收益的企业,在企业专项资金中予以优先扶持;对培养地方家禽品种,提升产业品牌竞争优势的;对家禽用饲料粮,粮食部门给予政策倾斜,以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 (二)平稳市场,有序控制。近几年来,我国的养禽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市场大起大落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企业由于承受不了市场大幅波动退出养禽行业,得以生存的企业也因为市场的异常波动影响了正常的经营活动。 (三)要加强活禽交易管理。建议国家在保留传统活禽交易的前提下,从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入手,强化各个环节上的管理,严格把好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上的关口,堵死一切传播疫病的漏洞,并建立相应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以确保产品流通的安全、可靠。 (四)倡导扩大经营规模。于当前农村畜禽生产仍以庭院经营为主。建议政府将推广畜禽规模化、集约化、小区化生产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来抓,在舆论导向和资金扶持上向这方面倾斜,以全面提高我国畜禽健康养殖水平和产品质量安全,并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加快节能型社会的建设。 探讨家禽养殖经营思路:家禽养殖经营者如何实施变革以求得逆境中的发展 【摘要】受欧美金融危机影响,世界各地经济不同程度地受到波及和影响。作为社会经济的一个方面,我国家禽养殖业也未能幸免。面对这种新形势,家禽养殖经营者就应实施变革以求得逆境中的发展先机。 【关键词】家禽养殖经营 新形势变化 调整思路 健康可持续发展 对策措施 受欧美金融危机影响,世界各地经济不同程度地受到波及和影响,作为社会经济的一个方面,我国家禽养殖业也未能幸免。面对这种新形势,家禽养殖经营者该如何实施变革以求得逆境中的发展先机呢? 1.面临的形势变化。当前,随着我国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加大,许多家禽养殖经营单位和经营者正面临着严峻挑战,诸如“融资难”、“销售难”、“市场差”、“风险大”等各种各样的不利因素纷至沓来,交相互织,从而催生了市场疲软、成本上升、企业竞争加剧、发展环境趋差、发展后劲乏力等新问题的出现。尤其是家禽养殖经营企业在这方面的问题更显突出,物价上涨过快,使饲养原材料等养殖成本增加,这一切就相应造成了企业的生存压力加大。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组织化程度低,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生存的压力前所未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鸡苗和鸡肉价格暴跌。进入2009年以来,父母代种雏由前阶段的25.00元/套暴跌为9.00元/套左右,下跌177.38%;商品雏的价格由前阶段的3.00元/只左右暴跌为0.9元/只左右,下跌233.33%;毛鸡价格由9.00元/千克左右暴跌为7.00元/千克左右,下跌28.57%;肉鸡出口受阻,副产品进口居高不下,使种鸡和肉鸡养殖户严重亏损。 1.2 鸡肉产品消费放缓。全球经济不景气直接导致国内企业生产萎缩,订单减少,出口减少,企业出现停产、半停产状态,从而,严重影响社会工矿企业团体消费对鸡肉的需求。 1.3 “三聚氰胺”事件影响养鸡产业链。前阶段受“三鹿”奶粉和“大连”问题鸡蛋事件的严重影响,使肉鸡加工厂对市场前景产生恐慌而停止收鸡,导致养鸡农户“卖鸡”难,使种鸡业苗鸡滞销造成整个肉鸡产业链销售不畅。 1.4 合同违约率增加。受目前市场行情影响,养殖场所订苗鸡合同不能全部兑现,有的要求取消合同,有的要求降价处理;有的要求减少进鸡数等,家禽业的生产计划被严重打乱,无奈之下把部分种鸡提前淘汰,同时把部分种雏作商品苗鸡处理,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1.5 资金周转困难。前几年,各养禽企业抓住机遇,调整规模,开发新品,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由于目前摊子较大,抗风险能力不强,每天生产支出费用较高,资金周转在非常时期较为困难。 2.家禽养殖经营的调整思路。 2.1 拓宽筹资渠道,解决“融资难”问题。产业要发展,资金是关键。资金紧缺是制约家禽养殖经营发展的重要瓶颈。近年来大部分资金都流向了城市,流向了房地产业、建材业、证券业等行业及其下游产业,而对农业产业尤其是畜牧业除国家的扶持资金外基本上是微乎其微。因此,我们要在继续积极争取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并发挥其导向作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广泛吸纳民间资本、金融信贷资本及外资,还可以通过股份合作兴办实体,扩大经济收入,增强造血功能,拓宽融资渠道,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并存的多元化家禽业投资格局,从而促进家禽产业的发展。 2.2 优化发展环境,解决“环境差”问题。优化发展环境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优化投资环境,要加强政府部门各方面的工作整治,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等方面给家禽养殖经营者最大的便利和实惠,继续加强招商引资,引进和培育专业人才,鼓励全民创业。二是要改善服务环境。畜牧主管部门要做好调查研究,提供信息、搞好指导,推进服务质效的提高。生产部门要不断研制开发新产品,为养殖提供优质产品。加工企业要尽早与养殖农户签订收购合同,科技部门要积极做好技术服务。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促进家禽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家禽生产、流通秩序,为家禽业发展保驾护航。 2.3 健全行业管理,解决“风险大”问题。建立养殖专业合作社是目前家禽业行之有效的行业管理措施。一方面,要集中农村各养殖大户的物资和智慧,建立家禽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同时,进一步搞好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有序流转,向养殖大户及专业合作社集中,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经营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经济互补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防范和抵御各种市场风险,带领养殖户走共同富裕之路。另一方面,养殖企业也必须走“强强联合”之路,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整合资源,形成规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2.4 加强市场开发,解决“市场差”问题。市场开发方面主要搞好两大市场的建设,一是国内市场。目前国内市场对禽产品的消费需求尚不旺盛,尤其是农村市场需求始终处于原始的疲软状态,供给十分充足与需求很不旺盛的矛盾,导致禽产品消费无法维持高增长。作为家禽企业来说,一方面要搞好禽产品的消费与引导。既要宣传禽产品的营养价值与食用安全,又要强调禽肉文化的渗透。另一方面,要搞好国内市场开发。国内市场体系尚不健全,大型禽产品批发市场少而不规范,尤其是农村市场开发潜力巨大。所以必须从思想上、战略上、行动上重视大型家禽产品市场建设和农村市场建设,形成系统的市场开发行动方案,通过宣传引导,实现扩大内需,培育壮大禽产品市场。二是国际市场。要在稳定现有市场的条件下,努力开拓新兴禽产品出口市场,选择和开发多国市场、多地区市场,把产品做到多个国家、多个地区,以减少相对集中的个别市场波动给家禽产品市场带来的影响,减少出口禽产品对单一市场的依存度。 2.5 强化健康养殖,解决“质量劣”问题。禽产品质量是禽产品的生命线,相对来说,也是养殖经营者的生命线。家禽企业或经营者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建立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管好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个流程,着重加强投入品的使用与管理,确保从“基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确保产品的健康和产业的健康。 2.6 创新营销策略,解决“卖鸡难”问题。养殖者,既要埋头养鸡,又要抬头看市,要擅于掌握信息,抓住商机,随机应变,化难为易。销售方式可以上门配送、连锁经营、超市经营、订单销售、网上销售等。对于养殖企业来说,还应该搞好品牌建设,通过无公害、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创立自己的养殖品牌,提高企业的效益。 3.促进肉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措施。肉鸡业在整个养殖业乃至大农业范畴中产业化程度最高,带动相关产业最多,是出口创汇最大的一个产业,具有生产周期短,饲料转化率高,经济效益显著等特点。因此,建议为肉鸡养殖龙头企业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和扶持。 3.1 对列入国家八部委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就养殖企业而言,现在普遍免征企业所得税,这对原先只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享受的政策一下子放开了,不利于体现扶优、扶强、扶大,建议国家对列入考核的国家龙头企业制订扶助政策,以帮助养殖业集团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外向化拓展、国际化接轨。对当地经济带动作用较大,能显著提高农民收益的企业,在龙头企业专项资金中予以优先扶持;对培养地方家禽品种,提升产业品牌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在国家有关项目中予以优先立项;对家禽用饲料粮,粮食部门给予政策倾斜,以提升龙头企业的竞争优势。 3.2 平稳市场,进行总量控制。近几年来,我国的养禽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市场大起大落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企业由于承受不了市场大幅波动退出养禽行业,得以生存的企业也因为市场的异常波动影响了正常的经营活动。 3.3 建立农业保险和风险基金,抵御市场风险。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基本上还处于空白状态,农业面临着市场和疫病两大风险。而当风险发生时,除了国家和地方对突发事件有一定补偿外,基本上都是农民自我承担。农业龙头企业虽然可以对农民给予一定的扶持,但毕竟能力有限,因此不能作为农业保险的主体。建议国家对农业保险予以立法,组织各商业保险企业承担此项重任。国家也应当在财力上对参保企业和个人予以必要的财政扶持。 3.4 进一步加强活禽交易管理。当前,我国城乡市场活禽交易相当普遍,又缺乏严格的管理措施,给禽流感等重大疫病的发生和传播提供了可乘之机。建议国家在保留传统活禽交易的前提下,从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入手,强化各个环节上的管理,严格把好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上的关口,堵死一切传播疫病的漏洞,并建立相应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以确保产品流通的安全、可靠。 3.5 关于倡导畜禽集约化、小区化生产问题。鉴于当前农村畜禽生产仍以庭院经营为主,不利于疾病防控和安全食品生产的现状,建议政府将推广畜禽规模化、集约化、小区化生产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来抓,在舆论导向和资金扶持上向这方面倾斜,以全面提高我国畜禽健康养殖水平和产品质量安全,并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加快节能型社会的建设。
农业经济学论文:农业经济学院学习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经过了一段时间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觉得真是收益良多。虽然学习时间比较短,理解并不深入,但是引发了自己的很多思考,感想很多。 科学发展观并不是孤立的理论系统,他是我们党一代又一代的前辈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经验的积累,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党在长期的理论和时间探索中形成的科学的方法论。科学发展观经历了党的一代代领导集体的丰富和发展,并最终发展成熟。它是符合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精神的。 我们的国家曾经有那么灿烂的文明,那么繁荣的经济,但也却曾经由于思想的僵化和观念的保守,把发展的机会拒之门外。不是我们的人民不够聪明,也不是我们的付出不够辛苦,关键的问题,是要乐于适应,变革,协调和创新。 幸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终于找到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创造了令世界瞠目的“中国模式”。在我们的经济充满了活力和生机,即使在现在世界经济并不乐观的环境下,中国发展的步伐依然没有停歇,我们正坚定地向着民族复兴的目标迈进。 结合以前学习的党的理论知识,我觉得我们之所以在今天去的这样的成就,主要依赖于五个方面的经验。科学发展观是最先进的唯物主义方法论,现实的来看,这种方法论无论对我们学校、学院的建设发展还是个人素质的培养塑造,都有很深刻的指导意义。 一、认识并转变旧的阻碍我们发展的观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正确的思想和观念是发展的基础。我们的国家曾经因为思想的落后和保守而闭关锁国长达几十年,也因此错过了发展的良机。建国之后,由于思想上的严重失误,我国的现代化发展又遭遇严重挫折。历史经验证明,过于保守的思想、效仿别人的办法,只能阻碍中国的发展。那么无论是一所学校的发展,一个学院的发展,还是一个人的发展都是这样。我们必须最找到符合自己情况的发展思路和方向,打开我们的思想,拓宽我们的视野,更新我们的观念,积极有效地调整战略,才能摆脱旧的包袱,快速发展。 二、强调对旧有体制的深入改革,解开阻碍发展的一切客观束缚。 体制是社会活动运行的框架和保障。即使主观上有了先进的思想和观念,没有先进的体制来配合,发展的步伐依然会受到很多客观的条条框框的限制,束手束脚,难以高效运作。体制改革就是改变不合时宜的框架限制,寻找能更好地适应新理念、新形势运行机制,帮助我们更好更快地更安全地发展。好的体制有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保证各种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 三、注重多元化的创新,集合各种有益的元素,丰富和发展新的内涵 多元化是发展创新的源泉。单一的思路,单一的模式,单一的成分,很难让发展呈现出勃勃的生机。就像自然界中生态系统的组成越是复杂多样,这个生态系统就越是稳定,越富有生命力。只有多元的思维、多元的视角、多元的体制、多元的成分之间相互借鉴、相互竞争、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才能不断有更新更先进的东西产生,不断发展出新的有益的经验,不断地赋予自身新的活力。 四、统筹兼顾地解决问题,全面协调,保证资源可持续的高效利用。 可持续发展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迫切需要。世界是在发展的,但是发展要和谐。不能以牺牲我们赖以存在的环境为代价,更不能寅吃卯粮,以日后长远的发展为代价。我国地大物博,但是人口负荷过重,资源和环境压力很大。这就要求我们着眼于未来,着眼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全面协调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而这对我们农林类院校来说,正是不可推避的责任。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环境是人民生活的保障,我们要突出产学研结合的办学理念,提高自身水平,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多更高效的贡献。 五、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发展的根本出发点。人民是发展的主要依靠力量,同时也是最终受益者,一切发展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那么如何改善人民生活,增强人民的信心,提高人民的素质,是最现实的问题。民生问题更是与我们学校息息相关,最突出的就是“三农”。使我们的更多、更实际的成果更快、更有效地服务“三农”,是我们最迫切的任务。发展要靠人民,人民素质的提高更多的要依靠教育,所以,高校的建设发展,影响深远。 这就是我的一些想法。虽然学习时间和思想水平有限,一些想法和看法不免有些偏颇和想当然,但是确实是自己经过一番思考后总结出来的。科学发展观是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是我们党长期经验智慧的总结。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入学习和实践,将使我们一生受益匪浅。 农业经济学论文:欧洲农业经济学科培养模式的创新趋势及启示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传统农业经济学培养模式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亟须改革。有鉴于此,本文首先简单总结我国农业经济学学科的特点与面临的主要挑战,之后以德国农业经济学硕士和博士项目为例,总结德国农业经济学科培养方案的特点,为我国农业经济学科改革提供参考。我们的研究发现,食品经济、生物经济、农村可持续发展等将成为未来农经学科发展方向,相应的人才培养也应该转向涉农企业经营管理、食品市场营销、产业链管理等相关的领域。 关键词:农业经济学;培养模式;德国 农业经济学是以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民经济行为为研究对象的应用社会学科。虽然古代中国和欧洲都出现过一些农业经济思想,但作为一个专门的学科,则是伴随着农业中资本主义的发展而逐步形成。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演变,农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也在不断调整,与此同时,农业经济学科的培养目标也在发生相应变化。早期农业经济学主要关注农业生产状况、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农业生产的区位配置等问题,从20世纪早期开始,农业经济学开始关注农场经营管理如农场主如何调整生产方式以获得最大利润问题,这个阶段农业经济学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大量优秀的、懂得农场经营管理的农场主。在经济起飞阶段,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承担的主要功能是为城市产业工人提供便宜的食物,而农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也转变到以农业政策为核心,即研究政府如何制定政策抑制食物价格上涨,通过榨取农业资本以促进非农产业扩张(于晓华、郭佩,2015)。在“食物问题”解决之后,农业又面临城乡收入扩大的“贫困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农业经济学科培养出大量农业政策研究人才。进一步,当城市化、工业化结束之后,如何减少农业政策对市场扭曲,同时调整农业经营方式,拓展农业环境生态、文化传承、教育等功能成为政府面临的新问题,即“农业调整问题”(Yu and Zhao,2009)。在这一阶段,市场对农业政策研究人才的需求下降,但涉农企业对农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需求不断上升,农业经济学科的培养目标开始向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倾斜(周应恒、卢凌霄,2009)。 当前中国正处在通过各种政策补贴解决农民收入过低的“贫困问题”阶段,但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进一步推进,未来农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会持续下降;随着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完善,农村贫困问题逐步解决,如何调整农业生产功能,缓解政策对市场的扭曲,减少政府财政支农负担必将成为农业经济学科新的研究重点。研究对象和重点的改变要求学科的培养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否则必然无法适应市场的需求而趋于萎缩。当前中国的农经学科正面临关键的历史转折点,而欧洲的农业已经进入最后的产业调整阶段,农经学科也经历了大量的调整重组过程,通过研究他们农经学科的培养,有助于帮助我们设定农经学科的改革方向,缓解学科发展与市场需求的脱节,提高学生的就业情况。有鉴于此,本文首先总结当前我国农经学科的特点与挑战,之后以德国几所开设农经学科点的大学为例,简要介绍德国农经学科专业与课程设置以及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培养方案,希望能够为我国的农经学科改革提供借鉴。 一、当前我国农经学科培养模式与挑战 当前我国大部分高校农业经济学学科培养模式依然以为政府相关部分以及高校等科研机构输送政策分析执行人才为目标,培养内容与方法也注重宏观政策问题、忽视具体农业经营、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产品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农业信息化等市场亟需人才,е屡嘌出来的学生往往熟悉体制和政策等宏观问题,但管理实务和操作技能极为缺乏(毛迎春、黄祖辉,2006)。相应的,科研工作者也大多关注劳动力、土地制度、粮食安全等宏观问题,而对农场经营、农产品营销、食品消费等具体现实问题不太关心(冯开文等,2014)。 受培养模式的限制,当前我国农经学科面临日益严重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农业占国民经济比重不断萎缩,市场对以擅长农业政策分析的农业经济学毕业生需求不断下滑,相关专业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由此导致农经专业对学生的吸引力不断下降(于晓华、郭佩,2015)。其次,传统农业经济学研究对象正不断被经济学、管理学、环境科学等显学挤压(张露等,2016),而这些学科拥有更完善的培养模式和更广的就业市场,农经学科缺乏特色,丧失竞争力。 二、市场导向的专业与课程设置 德国是一个高度市场化工业化的国家,农业GDP占GDP总量不足1%(国家统计局,2016)。由于农业在经济中比重太小,传统以政策研究为中心的学科设置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因此相关大学以市场为导向,不断调整专业与课程设置。例如,随着收入的增长,居民对奶制品的需求不断提高,基尔大学据此设置了牛奶生产专业,开设奶制品生产、销售以及产业链管理等相关课程;欧洲居民对养马以及赛马运动尤为热衷,针对这一需求,哥廷根大学在农学院下面设置了马学,除了教授马匹饲养之外,还开设赛马运动以及体育经济等相关课程。此外,狭义农业虽然不断萎缩,但与之相关的食品加工、销售、餐饮产业、农业资源管理、棉纺木材加工利用等生物经济产业则蓬勃发展。部分大学针对这些新兴产业开设了食品经济、农业可持续发展、生物经济等新兴专业与课程。 从课程设置角度来看,德国农业学科课程设置安排非常广泛,不仅有农业经济、国民经济、食品经济等专业课程,还需要了解企业管理、社会学、法律等相关课程。由于德国实行学分制,学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个人兴趣自主选择各种课程。 三、德国农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培养方案 德国授予农业经济学硕士学位的学校较少,最为知名的是以农业科学为主的霍恩海姆大学(Universit?]t Hohenheim),接下来我们以该大学的农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培养方案为例来了解德国的情况。霍恩海姆大学的农业经济学硕士(agricultural economics)是全英文授课的硕士项目,学习时间4个学期,合格之后授予理学硕士学位(Master of Science)。该项目分成两个阶段,第一年主要是必修课程(compulsory modules)与半选修课程(semi-elective module)的学习,第二年主要是研究方向选修课程(elective modules)与论文写作。必修课程包括农业与食品政策(Agricultural and Food Policy)、应用计量经济学(Applied Econometrics)、环境与资源经济学(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农场系统建模(Farm System Modeling)、微观经济学(Microeconomics)等五门课程;另外,学生还可以从农业发展(Agricultural Development)、国际农业贸易(International Agricultural Trade)、粮食安全(Food Security)等半选修课程里面选择一些课程。除了课堂学习外,学生还要求参与上机操作、小组讨论、学术研讨会以及案例分析等训练。第二个学年学生依然要从一系列课程中选修10门与自己研究方向相关的课程,这些课程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学生农业经济学教育,并保证学生能够获得与意向工作相关的训练。硕士导师会对学生的选课和研究方向提供建议。根据每个学生的研究方向,第二学年还必须完成硕士论文的写作。 该硕士项目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双重视角、跨学科分析复杂系统、交流、谈判、促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学生就业领域包括政府部门、NGO、国际组织、以及私人企业,具体目标职位包括农业产业的上下游、食品产业链管理、政府和非政府涉农部门、国家与国际涉农组织、研究与教学机构。 四、德国农业经济学博士的培养方案 德国能够授予农业经济学博士的学校较少,一共只有十几个,2005年德国开设农业经济学博士学位的几所大学联合成立了农业经济学博士学位项目(Doctoral Certificate Program in Agricultural Economics,以下简称PAE项目),联合为农业与食品经济学的博士生提供培训。这个项目通过大学联合开设课程,制定统一的学位要求,组织对相关理论与方法的系统学习来提高农经专业博士生的教育质量与效率。此后相关学校陆续加入该项目,截至2016年,一共有柏林洪堡大学、波恩大学、哥廷根大学等13所大学和研究所参与该项目,基本涵盖德国境内以奥地利所有能够授于农业经济学博士学位的大学和研究机构。接下来我们将以PAE项目为代表介绍德国农业经济学博士学位的培养方案。 PAE项目的博士培养要求至少修满30个学分,每个学分相当于30个小时的学习。具体学分主要通过三个模块构成:理论方法模块18个学分(Methodological-theoretical modules),软技术模块6个学分(Soft skills),学术研讨会模块6个学分(Colloquia)。其中理论方法模块又包括理论(Theory)、实证(Empirics)、专业课程(Focus topics)三个部分,理论与实证至少需要各自修满6个学分。具体每个模块课程的选择由博士生与自己导师商量决定。课程的开设由各大学相关专业教授自行组织,通过统一的选课网站向所有13所大学和研究所农经博士生开放,学生注册登记之后会收到授课老师的邮件通知具体上课时间和地点。由于课程由不同大学开设,所以上课地点分布在13所大学,这给全德国农经专业博士提供了一个共同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具体课程的设置根据教授的情况会有所变化,以2016年为例,当前一共开设有家庭行为分析、消费者行为分析、经济数学等9门理论课程,农业与食品经济时间序列分析、生产率与生产效率分析、高级计量经济学等15门实证课程,农业部分技术与创新、高级供应链管理、农业与资源经济学中的建模模型等6门专业课程。软技术模块主要包括农业经济学学术论文写作等相关课程。学术研讨会模块则取决于不同学校,以哥廷根大学为例,农业经济学博士毕业要求至少参加18次学术研讨会,并做3次学术报告。每次学术研讨会都要提供一份证明,由导师签字;学术报告则需要事先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安排时间地点并公告,届时需要邀请导师之外的其他教授做正式点评。修满30个学分之后方能申请进行博士答辩,答辩论文需首先提交学院,自己负责联系包括导师在内的3个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会首先由交给三个评审委员评审,评审委员写好意见之后交给学院密封,答辩前一周告知申请博士生,要求按照意见做好答辩准备,答辩时三个委员会以提交的评审意见为基础提出问题,要求博士生现场辩解。整个答辩持续1个半小时左右。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开闭门会议讨论答辩结果并给出等级,当前的等级包括五个:完美(0分),非常优秀(1―1.5分),优秀(1.6―2.5分),及格(2.6―4分),不及格(4.1―5分)。 五、总结 伴随着城市化和工I化的推进,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发生变化,农业经济学也需要做出相应调整以适应市场需求。本文通过比较分析中国与德国农业经济学学科课程与专业设置以及研究生培养方案,为我国的农经学科改革提供参考。 德国经验表明,食品经济、生物经济、农村可持续发展等必将成为农业经济学科未来的发展方向,农经学科的人才培养也应该适应市场需求,培养涉农企业经营管理、食品市场营销、产业链管理等相关的领域人才。 农业经济学论文:农业经济学科课程教学改革措施研究 摘 要:农业经济学科是建国以后国家大力扶持和发展的一个学科。通过半个多世纪的探索,农机经济学科在教学改革中成效显著。它以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为学科培养目标,总结出“一条主线,两个并进,三个提高”的教学模式,“三维结构”的教学方法,多元性评价方式和综合性实践活动等。这些创新性的农业经济学科的教学改革具体措施,在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关键词:农业经济学科;课程教学;改革措施 在新形势、新环境的要求下,农业大学背负着更加重大的责任,即为全国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输送高级人才。它所输出的农业人才不仅仅要精通专业知识,还要具备高尚的人格、崇高的道德观念、创新性思维方式等优良的品质。这就要求我们农业类高校要转变旧的、不符合社会需要的教学观念,重新审视并重新制定符合社会潮流的培养目标,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探究新的教学方法,以符合新时展对于农业教育以及农业人才的要求。 一、教学培养目标的确定 以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农业经济管理人才为目标,农业经济学科在均衡发展学生德、智、体、能等各项能力的同时,要重点注意学生以下能力的培养:一是学习能力。在大学阶段,学生不再是被动的知识接受者,而应该是主动的知识采集者、分析者和利用者,是新型的主动性学习的人才。二是表达写作能力。学生应该针对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场合,流畅、明确、简洁地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和观点。三是写作能力。除了口语表达能力外,学生们需要撰写各种调查报告、科研论文、工作总结等各种书面材料,所以学生的写作能力必须过关。四是实践能力。大学生不能仅仅在象牙塔中坐而论道,空发道理。而应该理论结合实际,在学习课本知识的同时,将知识运用到实践中,不带偏见地解决实际问题。五是创新能力。学生在学习的同时,不能拘泥前辈,一定要根据实际进行创新性研究,在创新中培养灵活思辨的能力。六是协作能力。新时代的农业工作内容庞大复杂,大学生必须形成与他人合作的意识,培养与人合作的习惯。 二、教学模式的设计 农业经济学科在课程教学中诗中贯穿一个主线,就是把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作为教学过程的主线,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中诗中坚持培养学生的各种素质,以保证教学培养目标的实现。此外,在坚持培养学生的总体素质的同时,农业经济学科还保证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各种能力的培养齐头并进,课堂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齐头并进。不仅仅将学生培养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还把他们培养成为具有各种能力的人,不仅仅关注课堂理论的学习,更侧重于学生在实践中的获得。最后,农业经济学科还全面关注学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的提高,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三、制订教学计划的原则 在党的理论教育方针的指导下,农业经济学科课程在制定教学计划时,遵行的一个总体的指导原则是:学生的德、智、体、能多方面全面发展。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人的教育”为主要内容,因材施教,因人施教,使农业经济学科的课程教学计划有利于发挥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学科的特点,加强课堂理论和课外实践的结合力度;农业经济学科的课程内容要与科研实践、社会实践相衔接互补;在教案的选用和教材的更新方面,坚持使用统一编订的教材,同时合编教材和自编教材作为必要的学习补充,扩充学生的视野,增加学生的知识储备,将理论和知识统一起来,服务于技能和素质的提升。 四、农业经济学科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1.在教材的选用上。针对农业经济学科课程的不同方向,如果本科目有国家统一编订的教材,那么国家统编教材是学生学习、教师参考的首选目标。如果本科目没有国家统一编订的教材,那么与其他院校合编的教材或者其他的优秀教材也可以使用。高校自编教材、教研组自编教材也可以作为学习材料来使用。无论是统编教材还是合编教材,亦或是自编教材,他们所选用的或更新的内容必须遵守以下原则:第一,教材中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能够指导学生在实践中的行动,经得住现实的考验。第二,教材中所选取的知识必须是有用的,有价值的,并非随便编造的。而且这些知识必须体现本学科的学科特点,结合本学科的内容,科学合理地进行编排,包含了目前学界的最新观点,体现了本学科最前沿的发展水平。第三,这些知识一定要针对学生的学习特点和接受情况而有目的地进行选取的,能够使学生没有困难地接受,并且对学生的思维有所启发,能够帮助学生进一步认识世界、认识社会,让他们能够在学习中不仅仅能获得同类型的知识或相关知识,而且能够对于以后的工作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 2.在教学方法上。农业经济学科的教学方法一定要改变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根据课程内容、授课环境和条件、接受对象这三个维度进行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教学。针对教师教课、学生学习、上课过程这三方面的内容和特点进行程序化的设计。教学设计要包含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预期等内容,分层次制定教学方案。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从学习目的的了解,到学习内容的掌握,都要有所收货。在上课过程中,教师的教课要贴近实际,与具体的操作实现衔接,以便实现教与学的共同目标。 3.在考试方法上。在传统的考试中,学生的主要工作是考前狂背,在短时间内快速记忆一个学期的学习内容。他们通常将一个学期的内容给整理出来,然后通过记忆重点的方式,在考试中获得一个不错的分数。这种传统的考察方法根本无法兼顾到学生能力的培养、专业素养的习得。改革后的农业经济学科考试内容应该体现学生对于理论理解和掌握的程度、知识自学分析的能力、实践能力、写作能力、创新能力、表达分辨能力、协作能力、文明举止表现等内容,通过开卷或闭卷、检查笔记、撰写论文、课堂演讲、学习表现等形式进行多样化的考核,客观、全面地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 农业经济学论文:“飘香玉米”背后的农业经济学 早几年的时候,好多城市的大小街道在热卖着一种街头小吃――“飘香玉米”。(当然,事后大家也就慢慢知道了,所谓的浓甜浓香型“飘香玉米”是因为加了香精,自然的玉米哪里能长得如此香甜?所以,这几年已经不大卖了,替代的是糯玉米等。)当然,我旧事重提,绝不是为了辨析“飘香玉米”的安全性问题,而想谈一个与此相关的农业投资项目。 也就是在当时街头玉米的缕缕飘香中,我迎来了一位敏锐的农业投资者前来咨询。他说,既然大家都在吃“飘香玉米”,那么种植“飘香玉米”一定也能挣钱。 一如往常,对善于发现农业投资机遇的创业者而言,我都先给予充分肯定和鼓励。我说是的,当别人在卖产品的时候,你想到了生产这种产品,可见眼光是敏锐的,但怎么种呢? 他有些疑惑地回答道(也许他认为我的问题有些太简单了),在农村找个地方,买点种子,再找几个农民种一下就行了呗,自己主要精力放在销售上。 我说,你的产业分工很合理,主要精力抓销售是对的,但地选在哪?卖给谁?有无订单? 他说,就在城郊找块地,那些农民都种玉米;生产出来后,市场这么好,应该不愁卖。 我听后直摇头,不行啊!一点成功的希望都难看到。他听后有点不大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于是详细作了解析。 首先,要了解玉米的作物特征。玉米是雌雄同株异花授粉作物,天花是雄的,散落花粉;棒子是雌的,通过吐出的丝线来接收花粉并受精,最后在棒子上坐果形成籽粒。在没有风、也没有昆虫的情况下(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则一般会是同株授粉,生物遗传性状得以保持。这样,种下去的是“飘香玉米”,收的也是“飘香玉米”。但实际上,玉米授粉期间,风是常有的,昆虫也不少,在各家各户种植着不同品种的情况下,极易在不同品种的玉米植株之间互相授粉(即串粉),如果“飘香玉米”周围种有普通玉米,则种出来的“飘香玉米”也就不纯了,不会再那么飘香了,甚至颜色、籽粒形状都变了。所以,玉米制种的第一条件是严格隔离,否则种子纯度就无法保障。 我这么一说,他顿时瞪大了眼睛。当然,也不用怕,隔离有办法。一种是空间隔离,方圆几百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田块种玉米就行,能保证不串粉。如果周围不能保证,则需到远离大田的地方找。比如,玉米制种一般是在山区,靠山梁等形成自然隔离。另一种是时间隔离。人家是夏玉米,咱种春玉米,等咱的授粉结实了,夏玉米才准备扬花,也保证了纯度。但这样的安排导致作物茬口的混乱,可能就无法一年两熟了,降低了土地利用率,种植成本就相对提高了。 听到这里,他稍稍舒缓。然而,我说,更麻烦的事还在后面,有相关的机械与库房吗? 还需要这个?他又提出了疑问。我说,必须的。因为,还必须做好简单的包装与保鲜工作。只要是同时种进地的玉米,则玉米棒子也会集中在几天内一块成熟,每亩地会产出五六千个棒子来,要同时收回来,但却不一定能同时卖出去。“飘香玉米”是鲜食品种,采摘下来很容易变质,所以就必须有简单的抽真空包装设备、存储仓库和冷藏设施。否则,那么多鲜棒子堆在一起,很快就会升温发酵变坏。这也是需要一些投资的。况且,“飘香玉米”是蒸煮品种,必须在授粉后的十天左右集中收获,错过了就会变老,无法鲜食了,必要的设备绝不可少。 更重要的是,到底卖给谁?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不要看城郊种菜的农民,他们可以天天拉出去自己卖,企业一旦规模化生产,这种办法是绝对不行的,必须要有可靠的订单,指望着自己卖给消费者个人或者酒店,是不现实的,因为这需要高昂的营销成本和时间。而玉米一旦集中成熟,哪里等得起?很容易积压变质,即使可以包装冷藏,成本也会大幅上升,失去价格优势。这也就是新闻报道中经常出现的卖难问题的根本原因,不是农产品绝对过剩了,而是鲜活农产品的上市期太集中、保鲜太困难,只能在当地尽快销售,一旦当地市场有问题,根本来不及外运或搞储藏加工,只有眼看着坏掉或直接含泪翻压入土了。那些卖菜的最懂一个道理,哪怕便宜些,也要坚决把菜在第一时间卖出去,否则烂在自己手里是最大的市场风险和最惨重的经济损失。 到底这位投资者的“飘香玉米”有没有种下去,我没有听见回音。但从一个简单的“飘香玉米”生产就可以看出几点农业的特殊性来:虽然市场对工业与农业而言都很重要,但对于农产品更重要,因为农产品具有集中上市、鲜活难储藏的特点,上市季节的销售不畅很容易造成积压损耗,农产品在市场面前的脆弱性是远大于工业产品的;同时,农业的专业性一点也不比工业差,农业内部不同行业的差异性又非常大,不懂一点专业,很有可能做出违背农业规律的傻事来;还有,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风险会集聚和放大,需要更强的生产管理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其中市场开拓能力甚至超过生产管理能力。 只要是同时种进地的玉米,则玉米棒子也会集中在几天内一块成熟,每亩地会产出五六千个棒子来,要同时收回来,但却不一定能同时卖出去。“飘香玉米”是鲜食品种,采摘下来很容易变质,所以就必须有简单的抽真空包装设备、存储仓库和冷藏设施。 农业经济学论文:关于农业经济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的思考 摘 要: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开展精品视频公开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普及共享,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农业经济学是高等农业院校本科专业基础课,在专业课程体系构造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结合农业经济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所涉及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途径等方面展开论述,从而为农业经济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经济学;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 一、农业经济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源起 在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关键。精品资源共享课是指以高校教师和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学习者的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各类网络共享课程。旨在推动高等学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着力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在“十二五”期间,教育部计划建设5 000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2012和2013年分两批开展原有国家精品课程转型升级为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评审遴选工作。现2 659门国家精品课即使全部转型升级为精品资源共享课,2014和2015年还有近2 500门课程可以跻身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行列,是高等院校精品课建设面临的重大机遇。 目前,黑龙江高校精品课建设在全国仍处于平均线以下水平,现有国家精品课程2 659门中,黑龙江省仅有76门,占全国的3%。特别是在农林经济管理类国家精品课程建设中尚未取得0的突破,农林经济管理类省级精品课程建设也处于空白,与黑龙江省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提高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培养优秀农业管理人才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是东北农业大学国家一类特色专业,农业经济学是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在其课程体系结构中居于重要地位。其教学效果不仅直接影响到其他专业课的教学,而且关系到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和学习热情,对实现专业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起到支撑和保障作用。同时,这门课程对其他涉农专业学生的作用也很突出,有利于实现培养复合型人才目标。但是由于教学计划和学时数的限制,学校只将农业经济学课程在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设为必修课,在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工商管理、国际贸易、市场营销等专业设为选修课,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开展自主学习模式下“农业经济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建设,就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农业经济学课程的资源建设、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进行改革,使农业经济学课程完成以教师为服务对象,到以高校学生与教师为服务对象并兼顾社会学习者的转变。不仅可以鼓励学习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还可以借助各方优势,实现优质课程资源的广泛传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建设丰富多样的网络课程资源,涉农专业学生可以通过点击网络教学资源自主学习农业经济学课程,通过习题训练等巩固所学理论知识。作为社会学习者的农户、农业企业管理者也可以通过网络课程资源了解一些相关应用知识,如农产品期货买卖、农业合作社等,使课程特色鲜明、实用性更强,服务学习者自主学习。 二、农业经济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资源建设的思考 (一)完善课程全程教学录像资源 全程教学录像是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重要指标,教学录像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载体,更新和完善课程教学录像是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人才的关键。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要求,教学录像要按教学单元录制,声音和画面要同步,字幕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采用mp4格式。目前农业经济学18个教学单元,在课程教学录像内容方面,应注重农业经济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系统化,同时,面向学科发展前沿,不断把农业经济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农业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及时加入讲课内容中,增强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打下扎实的基础。在教学中增加定量分析和案例分析的内容,尽可能使用实际数据和典型案例进行讲解,如结合黑龙江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的涉农部分,增强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教学过程中向学生提供专业期刊、专业网站,鼓励学生阅读学术专著,拓宽学生的专业视野;并注意向学生介绍各种不同学术观点以及尚无定论有待探索的问题,特别是具有理论前沿性的观点,以打破学生过去长期形成的唯一标准答案的思维定势,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勇于探索、敢于批判,善于发现新问题,使其创造性潜能尽量地发挥出来。 (二)修改教材、丰富教学内容与教学辅助材料 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对教材的要求是选用国内或国际一流同类院校的经典教材或规划教材,目前,与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教材蓬勃发展的态势相比,作为农业院校经济管理学院最为重要的一门基础性课程,农业经济学教材建设明显相对滞后。现在使用最多的是中国农业出版社和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的3部教材,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着内容更新慢,侧重于某些农业经济问题现象的描述和经验总结,缺乏从经济学视角解释农业经济问题的分析等问题,远不能满足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需要。对教材要进行修改完善,在已有规划教材基础上加入两部分内容,使农业经济学授课内容大致分为三个部分,一部分为基本理论知识,即用经济学基础知识解释农业经济问题,一部分为介绍国外农业经济发展的问题,最后一部分以专题的形式讨论农业经济基本理论。 教学辅助材料内容涵盖课程的教案、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课程指导、电子教材、作业习题、试题库、典型案例,重点难点、前沿专题等内容,以学生阅读为对象,这些内容具有基础性、系统性、适应性和易用性等特征,结合课程实际教学需要,以服务课程教与学为重点,资源丰富、充分开放共享。 (三)创建网络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网上互动 通过创建农业经济学网络教学资源,实现网络互动,教师的教学活动和学生的学习活动将不再局限于某一时间,某一地点,而是以其丰富的网上学习资源、良好的交互、快捷的通信方式,为学生个别化学习提供可能。农业经济学网络资源系统应包括以下活动:自主学习、资源共享、师生交流、信息公告,在线批阅、后台管理等功能。主讲教师和学生可以通过上传、下载教学资源,以达到教师与教师、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多方位资源共享的目的。通过建立教学网络互动动系统,提供了一个学生和教师之间进行交流的平台,学生可以在线向教师提问,把课堂延伸到互动网络平台,教师通过网络向学生答疑。由于交流信息的公开,可以避免问题的重复,节约了教学资源。此外,由于网络的特性,师生不受空间的限制,在时间分配上带来了极大的自由。在农业经济学网站中设置信息公告部分,用于及时向学生传递课程信息,如交作业的时间、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课程安排的调整等信息。通过教学网络互动系统,学生可及时地将作业上传,而教师也可以及时进行批阅,及时进行信息反馈,节约师生信息传递的时间。 (四)改革考试考核方式,加强对教学质量的控制和考评 为鼓励学生的创新能力发展,引导学生适应课程教学改革,注重学习的过程性评价,将对教学考核方式进行创新。由现在单一闭卷笔试模式转变为多元化考试模式,分散成绩的构成,将学生的创新能力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努力探索口试、案例分析、实践报告、论文、闭卷、开卷、半开卷、问题情境等多种考试形式,既考核学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又要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综合理解和综合运用的能力,使学生个性、特长和潜能有更大的发挥余地。 三、 结束语 通过农业经济学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以达到以下目标:一是更新和优化教学资源。农业经济学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以课程资源的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资源丰富、充分开放共享为基本目标,对能反映现有农业经济学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进行更新和优化,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和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二是引进先进的教学理念。进一步更新教学理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按照资源共享的技术标准,更新完善农业经济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内容,促进教学观念的转变,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是丰富和完善的教学内容。经过建设,形成能够涵盖农业经济学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特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四是融入最新的实践教学成果。农业经济学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不断更新,融入最新的教学成果,前沿、热点问题等内容,充分反映课程改革成果,展现课程团队教学风采。 农业经济学论文:《农业经济学》课程“课题”模式教学方法探讨 摘要:当前的经济学专业本科学生绝大多数仍然是一味追求书本上的经济学理论基础为重点,为考试而学习,而缺乏对热点经济现象的解释能力,仍然存在“考完即忘”的现象。“课题”模式的教学方法试图从系统的思想,报着对某个专业知识研究的态度进行教与学,这样可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并为以后的经济管理实践打下坚实基础。 关键词:经济学专业课程;“课题”模式;教学方法 1 问题的提出 在近几年的日常的教学和管理过程中,有很多教师反映,经济学专业学生在上课和作调查报告、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的时候,论文质量、论文提交时间、论文所体现出来的理论功底和查阅书籍和文献的数量和质量、学生写作的时间和速度以及写作态度等往往与教师预期的效果不一致,并不令人满意。学生对经济学理论基础知识点已经很好地掌握,只是在平时的经济现象分析时应用的很少,没有形成一个系统,当然这是缺乏训练,很少有学生对该学科产生浓厚的兴趣,而且通过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的测验,绝大多数并没有掌握。主要是通过学生的研究兴趣来消化教学内容。 本文结合《农业经济学》课程教学来探讨基于“课题”模式的教学方式的创新问题。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以《农业经济学》教学探讨一下如何将理论经济学很好地应用到现实的经济学分析中去,进一步培养经济学专业学生分析经济现象的能力。研究怎么让学生更好的掌握本门课程的知识点,在吸收和综合案例教学方法、课程讨论法的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课题”模式在应用经济学中的应用。 2 现行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在《农业经济学》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教学过程中仍然以教师讲授为主;其次,讲授的内容仍然是按照教科书中的内容体系,包括理论分析和政策解读,同时,在讲授过程中穿插一些实际案例以及教师的调研案例等;最后,考核内容是基于教学大纲规定内容,仍然以期末考试的笔试为主。这样的教学方式,在现在的教学环境下从多个方面体现出该教学方法的一些缺陷,当然,这里总结的一些缺陷的根本原因可能并不是因为教学方式,或许是学生的学习方法或者学习态度和兴趣爱好等,但是,本文认为专业课程的教学方法对于学生的学习兴趣、理论知识点的掌握以及对现行农业政策的回归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基于这种思路,从以下几个方面总结现行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一是学生仍然遵循的是书本知识,对书本知识一味追求,当然追求的目的多样化,有些学生是习惯性对教科书的学习方式,拟将教科书中的内容一字不落的全部掌握,有些学生是为了应付期末考试等。二是绝大多数学生能够通过课堂学习和课后的复习,可以很好地掌握农业经济学理论知识,但是,如果将一些实际案例或者调研实际问题交给学生分析,给出的理解千奇百怪,而且与农业经济学等相关经济学知识的解释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就现象论现象。三是学生的动手能力非常弱,一些教师带队外出调研通常会反映此问题,很多学生在实践中将理论知识学的十分熟练的知识点能够忘记,比如,有几位大四的经济学本科生与本校教师在农村开展调研,即便老师将每一个调研问题讲的非常透彻,他们仍然不理解“非农活动”的含义,因为农户给他们的种种答案根本不可能在书本中找到准确对应的满意答案。 3 “课题”模式教学内涵及实施意义 本文所讲的“课题”并不是指我们的国家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或者自治区规划办、教育厅等纵向和横向课题,而是相当于案例教学,但与案例教学有些微小的差别,很多案例教学都是在任课教师已经早已根据自己的教学计划安排活生生的案例,里面的知识点、问题的讨论也是教师或者案例教学的教材中早已经设定好的,而这里的“课题”指的是教师事先并未给定案例,而是学生根据教师所讲授的理论知识框架,根据学生小组的研究兴趣爱好来选择。学生所要选择的案例不仅仅是活生生的现实经济现状本身,而且更重要的是就所研究案例的某一个知识点和理论框架的应用,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理论分析,这种方法对于问题的研究要比案例研究深刻一些。这种方式即锻炼了学生收集国内外文献的能力,又比较全面的能够掌握理论知识。对产业经济学某一个理论框架下的“课题”,需要学生提出对于此问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理论基础、理论知识在所研究问题中的应用。 “课题”模式的教学方法并不是让硬逼着学生严格要求学生能够做到刻苦专研某一个经济学,搞科研,而是,让学生能够在本科教学的经济学基础上对现实经济问题的一个分析和认识能力,或者对本科教学中经济学知识的一个很好的理解与应用,对所学知识的检验。“课题”模式的教学方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我们的教学水平,包括,能够培养学生经济学分析能力,突出团队能力。能够将相关知识融会贯通,能够利用大一、大二的经济学知识来解释现实经济问题;能够充分发挥本系教师与学生的互动;以“课题”形式培养学生经济学分析、应用能力;能够很好地提高教师教学科研能力。 4 以“课题”形式培养学生经济学分析能力的实施环节的设想 本文强调的一点是“课题”具有系统性,能够将理论知识框架学生自己综合起来。而且这种“课题”具有延续性的特点,因为每一个同学对于《农业经济学》中的某一个问题就其文献综述,所要研究经济问题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以后的走势都很好地掌握了,这样仍然可以作为毕业论文来研究。 下面介绍“课题”模式在《农业经济学》中的应用的基本原理。 首先按照教学计划农业经济学分为几大教学内容板块,采取每一个教学板块作为一个“课题”单元。然后,在授课过程中,按照自然班级将每一个班级分为若干研究小组,每一个研究小组需要在几个理论框架的每一个理论体系中选择一个“课题”,这个“课题”的核心内容是围绕本模块的理论体系,选择其中一个农业经济问题进行研究,周期是本模块的教学计划执行完毕。 “课题”模式的教学实施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教师讲授基本知识。这一阶段的教学主体是教师。将知识点的重要概念和理论体系给出。教师在这一个基本作用是在于将每个部分的理论框架和目前仍然可能存在的争议讲授给学生,例如,农产品市场理论中,只给学生讲授理论框架和基本知识点。第二阶段:学生研究阶段。这一阶段的主体是学生。学生小组在教师讲授的知识框架下就某一个农业经济问题时自己查阅大量的文献和所研究的现实问题的现状、本质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基础上自己对其中的一些知识的理解。例如就某一个题目“市场不完善背景下我国马铃薯产业发展问题”,这样小组将会对中国马铃薯产业的发展历程、现状、存在的问题用市场环境、市场结构、行为和绩效的各种指标来分析,并且,在分析中会分析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等各种衡量指标的计算、理论含义及其如何应用。第三阶段:课堂讨论。这一阶段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每一个小组均需要将自己所研究的问题在课堂中进行讨论,学生与教师共同讨论问题,教师在研究问题讨论过程中,对于学生理解不到位、或者不透彻的知识点、或者不全面的需要加以重新解释,当然,有些知识对于年轻教师来说也并不是很好地能够掌握,其实,教师也是在学习的过程、提高自己专业知识的过程。然后,与学生进行就某一现实产业经济现象进行探讨,先听一听学生对此问题的认识和理解,看一看学生在以前面的经济学知识的基础上如何分析现实经济问题的,然后,针对学生的思考和分析,教师就此问题展开对该知识体系进行详细讲解,这样就能够使学生对此问题得到更好的理解。第四阶段:巩固和继续完善、跟踪研究。这一阶段主体仍然是学生本人,或者小组研究。主要是在第三阶段的讨论的结果中寻找对某一问题的研究的深化,或者改进或者延续。 关于本方案的考核问题。成绩分为五个阶段。前四个阶段是以小组的“课题”的成绩为标准,记团体成绩。最后一次是个人对本科程某一个知识点的全面认识,就某一个产业经济学理论知识点作理论综述的课程论文。 5 “课题”模式教学方法实施的保障措施 5.1 学生与授课教师相结合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是,在这里继续强调这个问题,主要是用来说明,“课题”模式的教学方法更加重视学生与授课教师的紧密结合,不仅学生从理论体系的掌握、重点和难点的理解等,而且学生需要将自己融入到课程中,学生主动将自己置身于一个主动参与学习和交流的角色,同样,老师也是课程学习中的一员,与学生共同探讨某些理论框架在实践中的应用和分析。 5.2 与导师制(导师教学科研活动)密切结合 导师制是学生更好地掌握专业知识和应用专业知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学习机制。“课题”模式的教学方法的有效实施不仅取决于授课教师的教学水平、方法以及授课内容,而且学生的指导教师日常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指导也是密不可分。这就要求导师从专业的系统性学习的目的出发,引导学生将专业课程的学习常规化、系统化和创新化。 5.3 与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密切结合 本科生的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是本科专业在理论和实际研究的一种具体应用,是考验学生专业学习和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模式的教学方法要求与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相结合,并不是要求所有的学生都按照某一门专业课程某一部分的理论体系或者知识点展开研究和应用,而是通过“课题”模式的教学方法为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的写作创造一种思维模式。 农业经济学论文:案例教学在农业经济学中的应用研究 [摘要]教学方法是课堂教学的核心环节,案例教学是以案例为媒介的一种参与式教学方法。本文根据教学实际,阐述了案例教学在“农业经济学”教学中的重要作用,探讨了如何选取“农业经济学”教学案例和实施“农业经济学”案例教学。在此基础上,从正确处理好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案例教学和理论教学的关系等方面提出了“农业经济学”案例教学中应处理好的关系。 [关键词]案例教学 农业经济学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是一种参与式教学模式,是欧美发达国家经济和管理学类课程的重要教学形式。近年来,它在我国经济和管理类课程的教学中得到了广泛运用。案例教学以案例为教学媒介,在教师的指导下,把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进入角色,运用多种方式启发学生对案例提供的客观事实进行独立思考,做出判断和决策,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农业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农业生产活动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运动规律的学科,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因此,在其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十分必要。 一、案例教学在“农业经济学”教学中的重要作用 农业经济学是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基础课,主要研究和探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长期以来农业经济学的授课多采用“教师―教材―课堂”三位一体的“填鸭式”教学模式,这种缺乏师生互动和理论联系实践的传统教学方法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降低了实际教学效果。作为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启发式教学方法,案例教学能够加强学生对基本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避免传统教学法所造成相关理论的枯燥乏味,有效提高教学效果。 (一)有助于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案例分析通过由个别到一般、由具体到抽象的认识方法,揭示蕴含在案例中的学科思想,探寻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内在规律,使之上升到理论高度。通过案例教学,能够使学生更容易和更深刻地理解相关理论,从而更具有思辨性和启发性。例如,通过谷贱伤农的案例,让学生理解需求弹性理论,明确农产品是需求缺乏弹性的产品。 (二)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以实际发生的真实的事实为研究对象,其问题往往是错综复杂的,有的是外露的,有的是隐含的;有的给予较多的信息,有的则信息不全。这就迫使学生以角色置身于“现场”,从纷繁复杂的表象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例如,在现代农业的微观组织部分介绍农业专业协会时,通过浙江省开化县食用菌协会和浙江省竹产业协会的案例,让学生运用有关原理分析两种协会的类型,每种类型的特点、运作模式及优缺点等,这样可以使他们既掌握了理论又锻炼了能力。通过案例教学可以培养和强化学生理论联系实际,适应未来复杂多变环境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长期以来农业经济学课程教学基本采取“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和以教材为中心”的三中心模式。这种教学模式使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基本处于相互分割的状态,学生往往因为缺乏参与机会而失去学习的主动性。案例教学采取以例说理的方式,注重学生的参与和研讨,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例如,在农村区域发展部分给出不同地区的农村发展案例,要求学生分析影响农村发展的因素,学生围绕案例查找了大量参考资料,做了许多读书笔记,学习积极性很高。从学生的教学反馈意见中可以看出,这种参与式的教学形式是深受学生欢迎的,教学效果十分明显。 二、“农业经济学”教学案例的选取 案例教学的核心是案例,离开案例,案例教学无从谈起。因此,运用案例进行教学,首先应精心选择好案例。教学案例是经过选择和加工的,对于社会实践中特定事件的真实情景的描述。在“农业经济学”案例教学中,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以及学生的知识基础、思维特点等选择高质量的教学案例。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典型性原则 典型性是案例教学的生命线,也是它作为一种独特教学手段与其他教学方式的根本区别所在。我们发现,案例的典型性,一方面体现在案例设立的情景势必与所要阐述的理论是紧密相连的,另一方面,案例教学所设立的事件势必是在具体实践活动中具备代表性的。通过对典型性案例的讨论、交流、分析,学生有机会与现实的价值体验产生间接的联系,能够更直观、形象地学习相关理论,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科学性原则 案例的来源很多,报刊、网络、辅导书、科研成果乃至日常生活中的见闻都可以成为教学案例的来源。在选择案例时,不能道听途说,似是而非,要确保案例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同时要求选择的案例要结构完整、简明扼要、清楚明白。 (三)适用性原则 合适的案例是案例教学成功的前提。高质量的教学案例没有绝对标准,适用的才是最好的。从学生的角度看,案例所描述的情景应该是学生能够根据自身的知识背景、经验乃至想象力而置身其中的,即案例必须与学生有较高的相关性。从教师的角度看,教师选择案例时必须要考虑到选择的案例是否能实现特定的教学目标,选择的案例难度是否能控制在教学能力所及范围内,选择的案例是否能与案例讨论的时间安排以及物质方面的设施相适应。 (四)信息适量性原则 一方面,要达到案例教学的目的,使学生做出高质量的分析和推理,案例必须具有充足的赖以进行深入分析的信息。信息不充分的后果可能是学生不需要通过对案例的反复琢磨就可以肤浅地提出一种解决方案,或者是学生根据案例提供的信息根本就无法得出结论。另一方面,案例的信息量必须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拥有过量信息的案例会打击学生的参与热情,大大降低案例的可讨论性。因此,为了提高案例的可讨论性,教师应对已知信息作适当的技术性保留。 三、“农业经济学”案例教学的实施 案例教学的成功取决于师生的共同努力,需要教师和学生双方积极地参与和配合。成功的案例教学要经历预读案例、课堂讨论和总结评析几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应精心设计、认真准备。 (一)预读案例 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设置教学模块,农业经济学可以设置现代农业的微观组织、现代农业与农业现代化、农业市场化、农业的国际化、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自然资源、农业劳动力资源、农产品价格、农产品市场供求、农产品市场体系与农产品物流、农村区域发展模块等。在每个模块下,教师首先讲授理论知识,同时提供相关案例及资料,要求学生认真阅读案例,熟悉案例内容,了解案例中心思想,充分理解案例所描述的事实和细节,积极思考案例要研究的问题,在反复思考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观点,写出辩论提纲。在采取案例教学的初期,可以让学生按学习小组集体准备,各组负责人组织本组同学讨论,提出本组的代表性问题及解决方案。这一环节如果准备不充分,组织不好,就难以收到相应的效果。 (二)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不是一个机械的非思辨过程,而是教师如何“导”,学生如何“演”的互动过程。在“农业经济学”案例教学中,可根据班级大小,采取个人发言与小组讨论等方式。教师首先要善于营造良好的自由讨论气氛,启发学生积极参与,充分发表看法,成为讨论的主角。在讨论中,教师应进行必要的引导,不仅要使讨论紧紧围绕主题展开,而且要善于拓展、深化主题。但教师在讨论中一般不要发表个人的见解,以免使学生产生依赖心理,影响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及积极性。当教师发现存在分歧观点时,可促使学生展开讨论。如果学生的分析判断有错误,教师可以采取提问的方式,使学生意识到问题所在,自觉加以修正。当争论激烈时,教师要注意使学生互相沟通和理解;当出现冷场时,教师要善于创设问题情境使学生敢于标新立异、发表独立见解。 (三)总结评价 为案例讨论作最后的总结是一门艺术。总结并不是下结论,而是指出本次案例讨论所运用的理论知识、重点、难点及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并指出本次讨论的不足之处与成功之处。一方面,教师可以运用时间安排表、组织结构图等工具,总结案例讨论的基本观点,凝练有价值的观点并给予肯定和赞赏;另一方面,对讨论不够深入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讲解,提示思维盲区,提出进一步探讨的方向,鼓励继续探讨。同时教师要准确、恰当评价学生的参与精神、思维方式和知识技能等,对学生积极的表现要适时给予表扬和鼓励,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得体的总结评价会促使学生对相关问题保持长期的关注和不断的思考。 四、“农业经济学”案例教学中应处理好的关系 通过教学实践,笔者认为成功的案例教学需要正确处理好以下两方面的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教师和学生的关系 从教师方面看,在传统教学中,教师的角色是知识的灌输者,只要熟悉教材,表述清楚,就尽到了教师的职责。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的角色是指导者和协调者。案例教学的实施既要防止教师的缺位又要防止教师的越位。课前教师要有针对性地选择案例。课堂上教师要善于听取学生发言,适时诱导学生、给学生提示,使案例讨论始终围绕主题顺利进行,不发生偏题和跑题现象。课堂讨论结束后,教师要进行总结。在整个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打破包办代替现象,克服学生学习上的依赖心理。 (二)正确处理好案例教学和理论教学的关系 作为素质教育的有效手段,案例教学具有其他教育手段不具备的优势,从实际教学看出来,学生对于教师运用案例教学的手段往往充满了热情,但是我们不能忽略案例教学的不完全性,因为案例教学是教师运用教学手段将环境设置为高仿真的环境,使得环境更加逼真,但是其毕竟是在具体和孤立的环境下实施的,所以它虽然可以有效地锻炼学生信息的加工整理和收集的能力,但是却无法替代“理论学习和讲授”,要知道,“农业经济学”不是割裂的学科,而是有一整套的理论系统,有难点,也有重点,这些就不是案例教学所能完全替代教学的了,所以我们必须把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农业经济学论文:案例教学法在农业经济学中的应用探析 摘要:案例教学是一种实践性的教学活动,可以激发学生学习和研究农业经济理论的兴趣,提高学生的理论分析能力。文章结合农业经济学的特点,分析了实施案例教学的必要性和具体步骤,并提出了实施案例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农业经济学;案例教学;教学效果 案例教学法始见于1910年哈佛大学法学院,后逐步在医学、工商管理等应用性教学领域得到发展。具体是指根据学生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分析方法,通过教师的指导,运用多种方式对案例所提供的客观事实和问题进行独立的分析研究、提出见解和决策,以此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启发式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法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其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激发学习热情,而且也有利于培养其分析、表达、思维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从而提高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因此,该教学法正越来越受到教育专家们的重视。 农业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农业生产活动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运动规律的学科,具有很强的应用性。而对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的来说,为了解决目前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就需要做好农业经济学的教学工作,培养更多的农业管理人才来服务于社会主义农业事业的发展。但是,长期以来农业经济学的授课多采用“教师-教材-课堂”三位一体的“填鸭式”教学模式,学生因课堂上很少有参与机会而缺乏主动,结果是“上课记笔记,下课看笔记,考试背笔记,考后全忘记”。由此可见,这种缺乏师生互动和理论联系实践的传统教学模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降低了实际教学效果。为此,我们在借鉴国外同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这门学科的特点进行了适当的教学改革,即不仅要根据讲授的主题内容适时介绍国内外该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和科研成果,同时还要以案例的形式把国内外农业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相关新问题及时带入课堂。这样可以提升学生的理论水平、分析能力,增强学生对抽象理论的感性认识。下面具体探讨在农业经济学授课中实施案例教学的几个重要环节。 一、教学案例的选取 案例教学的开展主要是借助相关案例来实现的,所以选择恰当的案例在案例教学中居于核心地位,同时也是确保案例教学成功的关键。为此在选取案例时应慎重考虑,通常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所选案例要具有客观性 案例的客观真实是指其案例的材料来自客观存在的农村事实,是农村经济社会普遍存在的或已经发生的事件。对于教师自己编写的案例,可以通过网络或报刊杂志来搜集尽可能多的农业经济活动素材,精心取舍编制;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把教学课堂设置在田间地头,通过让学生对农民的现场调查或与农民的直接对话来获取大量鲜活素材,增加学生对教学案例的感性认识。当然教学案例的客观真实并不是毫无取舍,无所选择,而是要反映农业经济活动的客观规律性,这是案例选编的第一原则。为此,教师需要关注广泛的农村经济活动领域,要有开拓的视野和敏锐的感悟性。 (二)所选案例难度要适中 首先,所选案例应符合教学目标;其次,结合学生特点以及教师的能力,所选案例的难度要适中。合理的教学案例应该是教师能够把握、学生能够接受和认同的;同时也应是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具有科学性,并能够激发学生进行深入思考。 (三)所选案例要具有新颖性和代表性 尽可能选择当前社会经济与农业、农村经济改革实践中的最新案例,使案例教学更加贴近现实生活,并且通过对案例的讨论分析使学生更加深刻了解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新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学生的兴趣。 (四)所选案例要具有典型性 所谓典型性,不在于案件当时所产生的新闻效应,而在于案例本身与农业经济学理论内涵的联系性和代表性。被选案例分析要有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 (五)案例的多样性 既可以选择与农业经济活动相关的负面事例,也可以选择与其有关的正面事例;同时也可以选择学生自身所熟悉的小事件,或是选择国家所制定的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既要有国内的案例,也要有国外及全球性的案例。 要注意的是,以上几个方面并不是相互孤立的,在案例选择时要尽可能将这几个方面有机联系起来,综合运用。为此,在参照上述原则的基础上,我们根据农业经济学教学的具体目标结合目前中国农业经济活动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来选择相应的典型教学案例,并建立相应的教学案例库。大致来说所选择教学案例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粮食安全、农村税费改革、土地流转、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金融改革、农产品国际贸易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通过对上述方面的内容选择经典的案例来开展教学不但可以加强学生对基本理论的理解和掌握,而且还可以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有效地避免传统教学法所造成相关理论的枯燥乏味。 二、案例教学过程的实现 农业经济学课程在案例教学中要以学生为主角,在教师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和论证,提出自己的看法,集思广益,发挥群体功能,这样才能达到案例教学的真正目的。其具体实施过程可分为以下步骤: (一)案例展示 案例展示是案例教学的开始,就是把农业经济问题的经典案例通过印发文字材料、教师口头描述或多媒体等方式展示给同学。同时,教师应尽可能详尽地陈述案例所发生的背景信息,让学生尽快地进入案例情境之中,从而充分感知案例,为后面的“分析”与“探究”做好准备。如在讲授农村劳动力转移时,以“浙江农村劳动力转移”为例进行分析。在介绍该案例的背景资料时,一方面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将一些典型的该省农村工业区、家庭手工业作坊的图片展示给学生,使学生仿佛到达“现场”;另一方面可通过文字和图表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对该地区农村经济以及农民收入的影响。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将要求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展示给学生。如针对本案例来说,要求解决的问题是:为什么浙江劳动力转移措施实施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都出现了显著变化,而有些地方则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让学生熟悉案例内容,拟写发言提纲 这是案例讨论的分析准备阶段,每个学生按照教学计划,课前预习,熟悉案例,解答思考题。案例教学改变了以往课堂上以教师为主的传统,更多强调学生的主动性。主要从两个方面去做:一是提前布置案例,让学生课前预习。并明确提出预习要求,使学生熟悉案情,带着问题上课,实现由被动向主动角色的转变。二是注意选择提供给学生的材料范围。由于案例教学目的重在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而且案例本身可能并无标准的答案,所以要求学生能够自圆其说就可以。因此,在给学生提供案例材料时,可以将案例结论部分隐去,允许学生自己分析得出各种结论性意见,将讨论和参与的空间留给课堂教学,从而给学生开辟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避免采用单一化和模式化的僵硬思维方式,从而培养创新的思维能力。 (三)分组讨论与班级交流 通过分组让学生学会分工协作,互相启发与补充,尽而通过个人和小组的分析、探究、讨论,获得关于案例问题的见解。并让各组推选学生代表,在综合各人的不同意见的基础上,修改补充,完善讲话稿,参加全班交流。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虽然是以学生讨论为主,但教师也要以主持人的身份进入角色,适时加以引导以防止学生讨论偏离主题,同时鼓励大家充分表述自己的观点;如果讨论气氛过于沉闷,教师可以作适当穿插,以活跃气氛,从而使课堂讨论顺利进行。 (四)归纳总结,消化提升 案例教学主要是以学生所掌握的知识为基础,通过对案例内容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来获取和巩固有关农业经济的相关理论知识。在全部案例讨论结束后,教师要结合学生的讨论对案件进行适当的点评和总结。也就是说要对学生的讨论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指出其优点和不足之处,让学生从中得到启示,提高思辨能力,从而更好地锻炼和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全局观念和书面表达能力。最后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写出案例分析的书面报告,教师以此为基础评出小组作业成绩并记入最后考试总成绩,以此来激发学生参与课堂案例教学的积极性。 三、案例教学实践需要注意的问题 实践证明,通过案例教学能够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并且对于推动农业经济学教学方法的深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案例教学要求师生具有很强的互动性,为此在实践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明确教师的角色和责任,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既是学习的主体,也是教学的主体,而老师则是推进教学的引路人,为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求教师根据课堂教学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引导。同时,在把握好教学节奏和学习进度的基础上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坚持以学生为主,激励学生积极参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二)案例教学环节的制定要符合教学规律 虽然案例教学模式是开放式的,给教师和学生都留有很大自由发挥的余地,但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根据教与学的内在规律,采取恰当的措施来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要注重师生之间的有效互动 案例的课堂教学过程是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互动过程,在此基础上实现思想交流、达成共识、取长补短和相互学习的目的。也就是说能否有效地进行课堂教学互动将直接影响课堂的教学质量和效果,所以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充分把握好沟通的方式和技巧。特别是根据学生的课堂发言要给予积极的鼓励和引导,要善于打破冷场;当出现背离主题时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做好收尾总结,从而有效地把握好课堂的案例教学。 (四)运用多种讨论形式,提高案例教学效果 一般案例讨论的形式是以学生发言为主,老师启发引导为辅。但是采用多种形式的课堂讨论可以有效地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常见的讨论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交互询问式、对抗与合作型等。为了更好地促进案例教学的课堂效果,我们可以根据案例的特点选用一种或多种形式的课堂讨论方式。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经济学院) 农业经济学论文:《农业经济学》课程教学方式的改进与实践 摘要:农业经济学是农业高校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农村区域发展等专业的本科专业基础课,在专业课程体系构造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结合所在教学团队多年来的实践和体会,从农业经济学课堂教学方式、实践教学方式及考试方式等方面提出改进的建议,以提高农业经济学课程的教学水平。 关键词:农业经济学;教学方式;改革;实践 一、《农业经济学》的课程性质与特点 农业经济学是经济学科的一个分支,是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研究在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和信息等稀缺资源的约束条件下,农产品的供给与需求、农产品价格与市场、农业生产要素价格与市场、农业微观经济组织形式、农业宏观经济制度与政策的部门经济科学。课程涉及面广、适用性强,要求学习者掌握农业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并能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分析现实农业领域中的各类经济问题。农业经济学是农业高校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农村区域发展等专业的本科专业基础课或专业必修课,在专业课程体系构造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农业经济学课程的特点是: 1.理论众多。农业经济学课程的研究对象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尽管我们已经习惯将其统称为“三农问题”,但是三者之间还是具有比较清晰的界限。因此农业经济学的理论外延较大,学科知识交叉,囊括了农产品供给与需求理论、农产品价格形成理论、农地制度理论、农业劳动力转移理论、农业产业化经营理论、农业技术进步与技术变迁理论、农业可持续发展理论等,形成了庞大的理论体系。 2.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在我国,农业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是为农业政策寻找理论依据和作出政策诠释。课程的学习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农业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目前制约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问题,以更好地指导“三农”实践。教学内容涉及土地、水、劳动力资源及其利用、农民收入、粮食安全和流通、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农村公共品供给、农业产业结构、农业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对研究和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农业经济学》课堂教学方式的改进与实践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笔者逐步探索实践了一套适合农业经济学课程的、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即讲授与自学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案例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具体做法包括主题演讲、案例分析、三农沙龙、读书笔记、课程论文、社会调查、教研结合等,将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成果逐步应用于教学实践中。 第一,将当前国内外农业经济领域热点问题以主题演讲、案例分析、讨论课等形式引入课堂教学,注重学思结合,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对三农问题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使教学效果得到明显提高。 第二,注重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写作能力是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生的一项基本功,教师在教学中应着重加强学生的独立写作能力训练,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风气。为达到上述目标,任课教师首先在作业中精心为学生设计课外阅读篇章,既有农业经济学经典著作的片段赏析,也有权威报刊对三农问题的最新评论,要求学生精读、深思、明辨,撰写读书笔记。其次,严格抓好课程论文的写作,锻炼学生搜集材料的能力,规范学生的论文写作。 第三,向学生讲授社会调查的知识和方法,布置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社会经济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培养学生的调查研究能力。指导学生举办三农沙龙,就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现象、问题展开研讨,从中确定课程论文的研究内容,进一步开展理论研究,促进教研结合。 在教学手段上,课程应用多项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成果,配合新的教学内容,研究制作了《农业经济学》多媒体教学软件,实现了教学内容的直观性、立体性、易更新性和教学过程的趣味性、交互性、高效性。 三、《农业经济学》实践教学方式的改进与实践 《农业经济学》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共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课堂实践教学环节。主要采用课堂讲授与小组讨论相结合、理论教学与案例分析相结合、教师教学与专家讲座相结合的方式,尤其注重在案例教学中进一步实现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教师根据教学目标结合当前中国农业经济活动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设计典型教学案例,如粮食安全、土地流转、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在实施案例教学中,以学生为主体,通过深入讨论交流,对案例进行分析和论证,自觉主动地掌握运用理论认识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步骤,让学生学会学习。 二是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理论教学结束后,将课程实践教学与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拓宽观察视野,安排调研项目,撰写调查报告,举办三农沙龙,提升学习效果。具体做法是由农业经济学任课教师担任学生社会实践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调查报告完成质量,给予相应的实践学分。在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环节的基础上,鼓励有潜力的学生修改完善作品参加学院、学校举办的社会调查报告比赛、经济论文比赛以及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立项等学术活动,强化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取得丰硕的成果。近年来,我校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生有1篇作品获得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大赛三等奖,有5篇作品获得2010年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年会论文评比三等奖;农林经济管理专业21名学生申报立项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 三是毕业实习环节。将原来的毕业实习时间从第八学期调整到第六学期期末,利用暑假时间结合毕业论文题目进行集中实习,第八学期可利用部分时间对论文写作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灵活机动地调研和咨询。教师根据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答辩成绩综合评定分数。 四、《农业经济学》考试方式的改进与实践 在考试方式上,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占总成绩30%的平时成绩由主题演讲、读书笔记、调查报告、课程论文等内容构成,在笔试试卷中大量采用案例分析的题型,考查学生运用农业经济学理论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深入思考问题的习惯。实践证明,改革后的这种方式,既能让学生掌握基础理论和知识点,又能锻炼学生灵活思考农业经济热点问题,提高学习兴趣,养成良好学风。 总之,通过对课堂教学方式、实践教学方式以及考试方式的改革与实践,《农业经济学》课程的教学效果明显提高。案例分析、演讲讨论、三农沙龙等方式增强了学生对我国农业经济问题的学习兴趣,实地调查、农业专家、农场企业干部作专题报告和现身说法的方式提高了学生对农村现实状况的感性认识,通过课程实践和毕业实习,让学生亲身参与农村基层事务管理,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 农业经济学论文:农业经济学界“拔白旗”运动始末 1958年8月,以“全国农业经济科学讨论会”(后来通称“拔白旗”大会)为开端,国内一些高等院校的农业经济系和农经科研单位开展了“拔白旗”斗争,一些教授被批判,教学秩序陷入混乱。我虽然没有参加这次会议,但会后不久被派到教学秩序已混乱的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担任党总支书记,对1958年全国农业经济学界“拔白旗”运动的情况有一些了解。现根据当年“农业经济科学讨论会”的有关材料,并调查当时参与会议的一些人员,对1958年全国农业经济学界“拔白旗”运动的情况作一介绍。 “拔白旗”大会 1958年8月中旬,中国农业科学院在农业部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北京和平宾馆召开了“全国农业经济科学讨论会”。这是一次规模很大的会议,邀请了全国的一些农业院校、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农业经济学专家、学者、青年教师以及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的一部分学生参加。这次会议名为“学术讨论会”,实际上是一次大规模的学术批判会。会议以在农业经济学界拔资产阶级白旗、插无产阶级红旗为名,展开了一场所谓对“资产阶级农业经济学”的“批判”,对于农业经济学界无端上纲到“反革命”、“”的程度,并且对一些知名专家、学者,大会点名,当场起立,大扣政治帽子。还把点名批判的材料印发全国公之于众,造成了难以挽回的不良影响。 这次会议批判范围很宽,说理很差,主要是在两个问题上开展了所谓的“批判”: 一是批判原金陵大学农学院美籍教授兼系主任卜凯的农业经济学理论。株连所及,凡是曾就读于金大农经系的教学、研究人员都被称为“资产阶级农业经济学者”。当时农业部负责同志在会议讲话中指出:“在资产阶级农业经济学者中影响比较大的,要数帝国主义分子卜凯及其在中国的门徒晏阳初、费孝通、吴景超等等。卜凯过去曾经在金陵大学当过二十多年教授,雇用了一批仆从,在中国农村进行了一些虚假的调查,写了三本反动的著作《中国农家经济》、《中国土地利用》、《中国农场管理》,宣传资产阶级的马尔萨斯‘人口论’、‘土地报酬递减律’、‘佃农优越论’、‘公允地租论’等等,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服务,维护封建统治,反对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解放后,卜凯的门徒和跟班们摇身一变,成了专家、学者,占领了许多学校的农业经济系,在那里兴妖作怪。”会议本着这样的主调,点名批判了一大批农业经济学者和农村社会学家。其中包括李景汉、费孝通、陈振汉、欧阳苹、杨家驺、应廉耕、韩德章、王毓瑚、孟庆彭、秦少伟、黄升泉、李赛民、沈达尊、吴华宝、王广森、刘庆云、崔毓俊、王一蛟、张仲威等。 二是强调农业经济学是“阶级性和党派性很强”的科学,是“研究生产关系的科学”。会议以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合作化和“”为依据,粗暴地批判农业经济教学、研究中所提倡的“科学的系统性”、“规律性”和“客观性”,反复强调要以党对农业的方针、政策代替农业经济理论教学。当时农业部负责同志在会议讲话中指出:“资产阶级学者在课堂上讲了千言万语,就是不讲共产党的方针、政策。他们认为党的方针政策是不反映客观规律的,是没有科学价值的”,“他们大讲方针政策,讲的是卜凯的那一套,资本主义的那一套,他们不讲方针政策,是不讲无产阶级的方针政策,不讲共产党的方针政策”,“不讲的情况,不介绍先进经验”。“他们说:一讲和先进经验,就破坏了科学的稳定性、系统性和完整性”,“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保持旧的一套,拒绝为社会主义总路线服务,拒绝为农业服务”。 正因为如此,在这次会议上出现了许多把比较正确的理论观点当做反动观点加以批判的事例。例如,华中农学院农经系欧阳苹教授在讲课中坚持自己的理论见解,“农业生产应该是商品性生产”,这本来是正确的,即使在20世纪50年代也是可以讨论的。但因与1956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的文件《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中的一句话“农业生产的很大一部分是自给性的生产”不一致,在批判中被扣上“与党对抗”、“反对合作化”、“资产阶级的垂死挣扎”、“与无产阶级争夺阵地”、“泛滥资本主义”等政治帽子,被迫在会议上作公开检查。 在这次会议上,一些农业经济系教授因为在教学中对农村工作中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说了自己的意见而被点名批判。例如,有的教授谈到关于农业合作化搞得过快,关于农村粮食统购政策不符合经济规律等等看法,也被扣上政治帽子。还有一些农业经济学教授在教学中介绍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方法,如在粮食生产之外发展多种经营,发展畜牧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也受到了严重的批判。北京农业大学农经系韩德章教授在企业管理中介绍养兔的经济效益,就被批为“资产阶级学术观点”。 “拔白旗”运动 1958年“全国农业经济科学讨论会”后,在国内的一些高等院校的农经系和农经科研单位中进一步开展了“拔白旗”的斗争。例如北京农业大学党委就曾认为农经系存在一个“集团”,并且把系主任应廉耕和系主任助理张仲威撤职,开除党籍,在系内开展批判斗争。这就在更大范围内伤害了农业经济的教学、研究人员,造成了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严重地打乱了农业经济系的教学秩序。在一个时期之内,老教师不能上讲台了,青年教师还接不上班。农经系停止上课,师生下放农村劳动,一些学生纷纷要求转系、转学,在社会上造成了对农经科学和农经教育的极大误解,以至于有的农经系(如湖北财经学院农经系)被迫撤销,有的院校农经系暂停招生,师生下放农村,劳动改造。1958年以后,农经教育倍受艰辛、道路坎坷,农经教师遭受到各种不公正的待遇。有的教授被排斥到基层食堂当会计,卖餐券;有的老教师如华中农学院的欧阳苹教授被无辜批判以后抱恨以终;也有的精神失常,住院治疗,如北京农业大学的曹锡光教授。不少教师改行转业,有的改教外语,有的改教生物统计,即使勉强留在本专业教学岗位上的也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在学术上不敢提出创见与争论,阻碍了本门学科的发展。这一影响一直延续到20世纪60年代前期,在各农业院校党委领导下,遵照党中央的部署,逐步弥补了一些不良影响,解决了一些遗留问题。如北京农业大学党委在北京市委领导下按照党中央指示,对被批判教师进行了公开“甄别”,落实了政策。但是,一直到“”中这一场“拔白旗”斗争还是某些农业院校中红卫兵大搞“砸烂农经系”极左错误的思想认识根源。一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农经教育才得到较好的发展环境与条件。在这以后,农经教育界同志们多次反映,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方针政策,重新审查1958年的“全国农业经济科学讨论会”,作出结论,但是无人过问,拖延多年。当时农业部的一位负责人甚至说:“拔白旗的案不能翻!” 历史反思 1958年召开的“全国农业经济科学讨论会”是当时“左”的错误思潮的产物,是违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指示精神和党的一贯的知识分子政策的,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是十分严重的。当年,有的地方党委在得知这次会议的情况后也是有不同看法的,例如北京市委就曾坚持纠正这次会议在北京农业大学所造成的错误影响,拒不批准该校党委关于开除农经系有关负责人党籍的决定。 “全国农业经济科学讨论会”被称为“拔资产阶级的白旗”,是不符合当时农经教育界的实际的,是歪曲了当时的历史事实的。根据1958年-“全国农业经济科学讨论会”印发的正式资料,在会议上揭发和批判的一些所谓的“资产阶级农业经济学”或“反动的”农业经济理论观点,除少数人如卜凯主要是批判他在旧中国主编的三本书和他领导的农村调查研究工作是属于20世纪30年代的历史旧账以外(其实卜凯是一个美国学者,回国后仍担任美国某著名大学的农经系主任,并非如会议上所批判的,是美国“情报特务”。他的夫人即赛珍珠女士曾写作以中国农村为内容的长篇小说《大地》(The Good Earth)获诺贝尔文学奖),就是如上所列举的一些牵强附会的所谓“批判”,在这些揭发批判中并没有发现新中国成立以后在中国农业院校农经教学中继续贩卖反动政治观点的任何事例。这实际上是把学术上的不同意见与政治问题混淆起来,把新中国成立前的历史上的问题与现实农经教育与研究工作混淆起来。 与此同时,“全国农业经济科学讨论会”简单地否定农业经济科学固有的规律性和科学性,片面强调以党的方针政策代替理论教育。这就禁锢了农经界的学术空气,以至于在改革开放以前的许多年间农经教学以演讲和论证党的农业政策为主,有的照搬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学术水平低下,缺少实际的研究与创见,造成了农经学术界多年的低潮。 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对农经系教师队伍的培养、教育是十分重视的。1952年,教育部曾调集全国农经系师生集中于北京,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并组织他们参加和农业生产建设。在此以后,在农经教学中,号召他们向苏联专家学习,一度借用苏联教材,重新编写适合中国情况的农经教材,培训并调整、充实农经教师队伍,其中许多人参加了思想改造运动,提高了认识,大多数人决心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检查了自己所受的资产阶级思想影响,进步较大。有的还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和派。到1958年,农经教育界的调整、改造初具基础,正处于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的开端,但是这次会议完全无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对农经教育界所做的大量工作,否认广大教师的进步和要求进步的愿望,割断历史,片面地看待农经教育,是不对的。 现如今,较多的专家认为,农业经济学是一门应用经济学,是经济学与生产技术学科的交叉。它的研究对象是农业中的诸项经济问题,既包括农业中的生产关系,又包括农业中的生产力,把它当做主要研究农村中的生产关系的科学是一种片面的提法。农业经济学家坚持自己的学科的科学性、系统性、规律性、客观性和方法论是有其科学根据的,绝不是为了“”、“反社会主义”。那时,农业经济学受到无理的批判,是有其社会的和历史的特殊背景的。这主要是当时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方针是否认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的,是不尊重经济科学的,那是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 农业经济学论文:西方农业经济学理论与方法研究 1引言 西方农业经济学理论与方法新进展研究是通过对近期国外农业经济学相关研究的梳理,总结现代西方农业经济学理论与方法新进展,分析其理论与方法发展趋势,并说明应当如何科学借鉴,有助于我国农业经济学理论体系构建和农业经济发展。本文试图按照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展现西方农业经济学理论与方法新进展。 2关于农业生产研究的新进展 关于农业生产函数研究,主要运用由生产函数、贸易函数、需求函数构成的系统模型分析现代农业经济的基础。有学者试图寻找适用于所有国家的农业生产函数,如使用Rwtlan函数对数据进行分析,认为农业机械的弹性随时间不断提高,化肥的弹性呈下降趋势,教育对生产率的提高具有正效应(MansandFrancis,2003)。学者们重视土地制度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认为土地制度改革的趋势是采用自愿的、分散的、市场化的方式将土地从大型农场转移到小农场,可以提高贫困者的需求曲线和大农场的供给曲线,即将土地从富人转移到贫困者手中(DeinigerandOlinto,2000)。大型种植园是在殖民地国家存在的一种有效生产方式(RobertandAn-drew,2010)。比种植园更有效率的方法是采用“订单农业”的方式,政府应及时提供上述政策支持,内容应涉及利率、土地税,提供教育、研发和技术普及投入等(Hayami,2002)。1952—1978年,中国的目标是满足工业和城市部门的发展需要,政府采用土地集中和大面积耕种的方式,各种生产要素向大生产单位集中,产品由国家统一收购,投入要素由国家统一提供。这种方式对农民的生产激励很小,农业生产率低下(ShenggenandJoanna,2010)。 3关于农业生产要素研究的新进展 在农业劳动力投入决策、农业人力资源投资影响、农业人力资源投资、农业生产与农业要素流动、农业劳动力转移等方面,有学者对择业选择、劳动合同与政策影响进行了经济学分析,说明了农业劳动力就业选择、劳动合同和劳动力组织问题特点(JamesSangHyop,2007)。在假设有效率的情形下,相关的劳动市场研究涉及了农户决策与生产组织问题(Yang,2003)。计件工资可以用于可观测、工作效果可计量的工作,如运输农产品等。但对于不明显的工作,如施洒化肥等,一般不会采用计件工资。对易于监控的工作,则可以采用固定工资合同,对不易监控的工作,则倾向于使用计件工资合同(NewmanandJarvis,2000)。在新“二元论”中,一般基于大型农场雇佣劳动力生产的无效率而效率较低,需要采用政策进行调整(Deininger,2003)。当前的研究应关注如何使家庭耕作向专业化和市场化的耕作方式转变。需要建立超越空间、时间的农产品生产与消费产业链(Reardon,2005)。当农业收入是主要收入来源时,农业收入决定了教育投资;当接受教育的农业工人在非农部门找到工作后,教育投资的回报率提高(HayamiandGodo,2005)。有学者给出了由农业技术进步、人力资本提升引发的可观测的经济增长的分析框架,借助于2000年世界经济增长与发展的经验数据,给出了教育对经济增长贡献的计量经济学分析数据,讨论了健康、营养、劳动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总结了教育对农业产出贡献率(Wallace,2002)。技术进步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技术进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使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工业部门转移,对长期的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有学者(Johnson,2000)研究了由初始农业部门劳动力转移引发的长期经济增长问题。Smih和Haddad(2000)利用跨时间、跨国界数据研究了改善儿童营养的投资决策问题,认为决策的50%决定于父母的受教育水平,25%决定于粮食的供给水平,20%决定于饮水和卫生条件。在关于农业新技术推广、农业技术与农业生产、农业技术变化影响、农业技术研发投资收益等方面,认为经济发展和市场化水平提高进一步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有学者研究了机械采用模式和作用,以及农业机械化政策问题(Prabhu,2007)。农业研发可以直接提高小型农场和农业家庭产量,从而提高食物的自我消费量和市场交易量,可以从农业之外的其它部门获得更多的工资收入,可以改善农民的市场决策能力,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但也有学者认为,缓解贫困和收入均等化是不同的概念,农业研发不能同时解决这两类问题(Hossain,2007)。增产技术与土地节约技术对环境的影响不同。土地节约型技术可能会带来土地贫瘠、土壤肥力下降、生态多样化丧失等问题,这种技术仅适用于贫困问题严重和人口密集地区。产量增长型技术有助于保持森林和植被,但也会因化肥、农药使用过度带来新的环境问题(Ha-zellandWood,2008)。证实了技术投资对发展中国家的全要素生产率(TFP)的重要作用(AntonioandRobert,2010)。绿色革命改变了南亚国家的经济状态,也改变了农业研发的目标和实施,即由提高农业生产率为目标,转变为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和农业经济体制创新为目标(AsianDevelopmentBank,2000)。信息传递同样具有价值,信息传递方式主要有,从朋友、邻居,从农业投入要素供给企业,从媒体、政府获取信息等。现代农业已经成为信息密集型产业,如何提供信息来满足需求,取决于市场和制度环境(Gautan,2000)。扩散对农业发展具有正向作用,扩散投资的回报率为58%、研发的回报率为49%,研发与扩散投资的回报率为36%(Alsto,2000)。研发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在推动农业部门增长的同时也带动了非农部门的增长,研发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引擎(RobertandDoug-las,2007)。 4关于农业经济政策研究的新进展 关于政策对价格、产出,以及纳税人、消费者和生产者福利作用的研究,涉及单一政策工具的使用,分析了系列农业经济政策间的福利转移和转移效率问题,涉及供给条件、要素供给弹性、要素成本分担和要素之间的替代关系等。多数研究仅涉及对农产品价格、农业投入要素市场有直接作用的农业政策问题的研究(AlstonandJames,2002)。对于多数国家,GATT谈判后,农产品贸易政策方面仍然留下了许多问题,存在很多无效率的贸易条款。多哈会谈、WTO谈判对这些问题进行了部分修正,特别是在市场准入、出口竞争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下一轮的WTO谈判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机会(DanielA.Sumnerr,2002)。各种因素引发的“市场失灵”都会作用于农业。农业的外部性表现在土地水分和营养成分的流失;灌溉系统对自然水系的破坏;平流层臭氧的增加;农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过量等。由于农业生产存在风险,农业政策需要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设计风险分担政策。农业保险市场也存在信息的不对称问题,采用风险分担合同则可以激励农民降低风险的努力(Chambers,2002)。不完全竞争可能引发农业生产中的低效率行为,使农业产量下降。如会出现高定价(产出)、低定价(投入)和过度投资现象(SextonandLavoie,2001)。为达到粮食补贴政策的目标,政府需要对现有生产状态进行精确统计,为了提高信用市场的效率,政府需要面对信息不完全和“隐匿信息”的问题(Robbrt,2002)。 5关于农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研究的新进展 在农业发展与经济增长方面,根据Ravallion(2007)的统计数据显示,发展中国家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约为70—75%。农业是发展中国家的重要产业,主要出口产品是农产品,农业产值占GDP的15—30%左右,农业生产率直接影响国家的宏观经济指标,影响经济增长(WorldDevelopmentIndicators,2009)。有学者借助跨国界的时间序列分析寻找农业生产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相关性,认为农业生产率与经济增长有相关性,但相关关系不确定。在开放食物进口的条件下认为,资源向工业部门的流动可以带来高速的经济增长,这一观点被实施工业化战略的国家采用(Temple,2005;Voll-rath,2009)。有学者(Irz,2002)分析了农业生产率提高与贫困缓解之间的关系,认为农业生产率提高对缓解贫困比其他部门生产率提高更加有效;有学者(GardnerandTsakok,2007)找到了农业生产率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证据,但同时指出,仅从数据分析上不能确定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面对使用现实数据无法确定两者的相关性的问题,有学者(Gollin,2004)提出从历史数据中寻找答案,基本研究结论是:几乎所有国家的工业增长都得益于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但农业悲观主义的学者认为,没有证据可以说明农业生产率提高将会带来经济的增长。农产品是基本消费品,直接影响劳动效率;大量工业品用于农业生产提高了农业交易成本。对于土地稀缺的国家,提高农业生产率保障食物供应的自给率很重要,这是经济增长的基础(GollinandRogerson,2009)。农业可以直接提高收入、保障粮食安全、缓解贫困、改变性别歧视、提供优美的生态环境(FAO,2004)。农业发展的间接作用是改善了国民营养水平,提升人口受教育比例,任何忽视农业间接作用的农业重要性评估都是不公正的(ValdesandFoster,2005)有学者认为,农业生产率提高有利于缓解贫困,如亚洲农业生产率提高15%,可以使贫困率下降0.485。在南亚地区,农业部门的贫困弹性高于其他部门(WorldBank,2007;HasanandQuibria,2004)。这些国家的农业增长主要是依靠采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Thirtle,andLinandPiesse,2003)。农业也提高了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更有利于建设平等的社会(Gollin,2009)。农业气候条件约束使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制度障碍也阻碍了农业生产率的提高(Pingali,2006)。但农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城市化、农产品贸易融入国际市场、新技术采用和对气候条件适应能力提高,给农业新一轮发展带来了机遇(Pingali,2006;Byerlee,2009;PingaliandMcCullough,2009)。农业收入增长引发的食物结构变化,增长提高了农村女性的城市就业率,也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带来了机遇(Pingali,2007)。 6关于研究方法的新进展 西方农业经济学者认为,农业经济研究方法本身就是农业经济理论研究的根本问题。不同时期的农业经济学家在农业经济研究中使用的方法不同,研究理论及其研究方法的演进,并找出问题有利于寻求发现农业经济学新的发展方向。经济学数量化研究方法,必然涉及到它的数学性。做为应用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农业经济学也有明显的“数学化”倾向。步骤一:运用公理化方法得出纯农业经济理论的最初分析结构,并进行规律分析。数理分析是把农业经济问题“翻译”成数学方程,然后进行数学推导并得出结论。农业经济问题“翻译”成数学方程是依据观察结果写成数学模型,进行数学推导并得出结论是对模型实施的数学演算。数理分析能否揭示农业经济发展规律,主要取决于数学模型是否表述了规律,数学模型是形成数学语言的思考框架。数学运算对思考框架的展示。建立数学模型只有遵从了准确的范式,才能使研究结果具有解释力、预见力、启发力和规范力,现代农业经济学的数理分析格外强调对范式的表述和对范式的理解。步骤二:测度并精确化展示。经济学认识农业经济运动的基本规律是逐步进行的。农业经济的数理分析只完成了这个思考过程的第一步。数理分析结果必须发展为更精确研究才能完成最后认定,对农业经济规律准确性的认识还要取决于对数量的精确识别,因为仅从数理分析结果中还不能清楚地认识规律。数理分析结果给出了规律组成成分的界限、分类和单位,也明确了计算的意义。测度计量是数理分析的延伸,其基本目标是展开测度计算,并通过数据把规律由定性的逻辑结构推向定量的数值结构,更精确地展示使准确性规律。农业经济学数理分析属于纯理论研究,测度计量是后续的试验研究。测度计量结果是得出一个数量表达经验公式。现代计算技术条件下,只要有必要的数据来支持是可以实现的。测度计量是单纯的方法可以服务于任何数据。测度计量在农业经济研究中可以服务于经验概念,同样也服务于推理。步骤三:检验真实性。一个学科的科学性或其发展状况要以实验观察的成果来反映。逻辑性和精确性不一定能说明规律的存在,只有通过实证检验才能给出证明。农业经济学的实证检验手段主要有两种:即可控制实验和实地观察。可控实验为高级的实证检验方法,实地观察(实证)为初级的实证检验方法。农业经济学中的实证检验只有在数理分析和测度计量的引导下才具创新功能。只有可以证明的结论才是规律,才属于科学的真理。农业经济实践结构复杂,运动周期长,科学能力弱,可控实验一直没有明显的进展。电子计算机技术已经被引入到农业经济学的研究,使农业经济学进一步科学化。在农业经济的研究获取现实的数据方面,实地观察的实测性是任何其他手段都不能替代的,能获得“第一手”资料的经验相当重要。但“第一手”资料并不具有第一的作用。可控实验发展将取代“第一手”资料的方法。 作者:杜为公 李艳芳 单位:武汉轻工大学 农业经济学论文:农业新问题和农业经济学科发展趋势 现如今,由于市场因素的存在,加上利益的诱惑,导致出现了许多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此时,农业经济学科的发展,必须要顺应农业实践的需要,结合实际生产中遇到的难题,真正探索出农业经济发展的规律,进而促进农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 1新时期农业面临的新问题 1.1农业发展方向不明确 在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发现在新农村建设中,有许多地区没有真正遵循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来指导具体建设工作,更没有将发展农村生产力作为首要工作目标,仅仅是以建设一些基础项目为由,单纯地使用工程建设来取代新农村建设,导致我国农村建设的主导方向严重偏离党中央的要求,农业发展方向不明确。因此,应将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为指导,真正吃透党中央的各项惠农惠民政策,努力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增强农业经济水平,提高农民收入,进而缩小城乡差距。 1.2农业的资金投入不足 资金投入不足一方面表现在农业建设中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农村建设的经济来源较为单一,加上每个地区的经济实力不同,以及相应政府的配套能力不足,严重导致农业发展资金缺乏,降低农村建设的标准。另一方面是很多农村地区依旧存在好大喜功的现象,将一些较大工程量的建设标准提得过高,造成基层财政经济压力相当大,造成一定的经济负担,严重影响财政部门的资金运转,使得相应的拨款也未能及时送达。 1.3世界经济全球化影响 在我国经济水平提高的基础上,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希望可以快速提高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然而现实中由于市场经济起步晚,以及农民的素质低,使得我国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在国际水平上处于劣势,不利于我国农业的发展和提高。面临全球化的严峻挑战,需要提升自身竞争力,从分析自身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真正找出相应的切实可行的办法,推动我国农业向国际化方向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我国整体的经济实力。 2农业经济学科的发展趋势 2.1加大农业重点企业扶持力度 这里所说的重点企业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其主要负责开拓农业市场、创新农业科技和促进区域农业水平提高的主要任务,其经济实力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的程度、规模和成效。然而现实生活中我国的农业重点企业的规模不大,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不紧密,在农产品加工上主要是以粗加工为主,单位附加值较低。因此,需要加大该项重点企业的经济扶持力度,让此类企业促进整个区域农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一些有前景的重点企业。 2.2深化农业经济学科应用研究 在农业经济趋势发展中,首先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是“三农”问题,保证农业经济结构由原来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转为自由发展的市场经济体制,保证农业市场化和城市化发展,确保农民不断增加收入,缩小城乡发展差异。同时,还需要促进我国农业发展走向国际化,提出相应的农业政策保护其健康发展,结合WTO的主要相关规定,找出符合我国特点的对策,在今后的学科研究中要重点研究此项内容。在加入WTO后,我国可以结合每个农业区的特点,对农业发展方向加以规划,多引进西方国家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真正带动经济的发展,重点是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做好服务行业的领军者。在第二产业中多生产一些高附加值的产品,提高经济水平,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2.3加大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投入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我国农业信息需要改变传统滞后的局面,切实跟上信息时代的步伐,保证我国农业发展形成一个规模,这些都离不开对农业信息的大量处理和汇总,结合使用者的具体要求进行加工和分析,从而提高农业信息的资源利用率。例如,在整理劳动力资源时,需要了解该项资源的主要构成要素,对于那些闲置的资本设备,将闲置可以取得的效果和投入使用后取得的效果进行比较,把这些信息进行统一汇总得出结论,在对比中得出较高的信息使用价值,真正满足生产需要。 3结语 新时期农业的发展要建立在正确认识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方法,结合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在投资农业发展时,一定要加强扶持力度,特别是那些龙头企业,给予龙头企业更多的优惠政策,推动龙头企业的发展,进而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整体上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作者:张晶 农业经济学论文:农业经济学课程建设思路述评 目前农业经济学18个教学单元,在课程教学录像内容方面,应注重农业经济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系统化,同时,面向学科发展前沿,不断把农业经济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农业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及时加入讲课内容中,增强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打下扎实的基础。在教学中增加定量分析和案例分析的内容,尽可能使用实际数据和典型案例进行讲解,如结合黑龙江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的涉农部分,增强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教学过程中向学生提供专业期刊、专业网站,鼓励学生阅读学术专著,拓宽学生的专业视野;并注意向学生介绍各种不同学术观点以及尚无定论有待探索的问题,特别是具有理论前沿性的观点,以打破学生过去长期形成的唯一标准答案的思维定势,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勇于探索、敢于批判,善于发现新问题,使其创造性潜能尽量地发挥出来。 现在使用最多的是中国农业出版社和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的3部教材,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着内容更新慢,侧重于某些农业经济问题现象的描述和经验总结,缺乏从经济学视角解释农业经济问题的分析等问题,远不能满足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需要。对教材要进行修改完善,在已有规划教材基础上加入两部分内容,使农业经济学授课内容大致分为三个部分,一部分为基本理论知识,即用经济学基础知识解释农业经济问题,一部分为介绍国外农业经济发展的问题,最后一部分以专题的形式讨论农业经济基本理论。教学辅助材料内容涵盖课程的教案、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课程指导、电子教材、作业习题、试题库、典型案例,重点难点、前沿专题等内容,以学生阅读为对象,这些内容具有基础性、系统性、适应性和易用性等特征,结合课程实际教学需要,以服务课程教与学为重点,资源丰富、充分开放共享。 创建网络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网上互动通过创建农业经济学网络教学资源,实现网络互动,教师的教学活动和学生的学习活动将不再局限于某一时间,某一地点,而是以其丰富的网上学习资源、良好的交互、快捷的通信方式,为学生个别化学习提供可能。农业经济学网络资源系统应包括以下活动:自主学习、资源共享、师生交流、信息公告,在线批阅、后台管理等功能。主讲教师和学生可以通过上传、下载教学资源,以达到教师与教师、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多方位资源共享的目的。通过建立教学网络互动动系统,提供了一个学生和教师之间进行交流的平台,学生可以在线向教师提问,把课堂延伸到互动网络平台,教师通过网络向学生答疑。由于交流信息的公开,可以避免问题的重复,节约了教学资源。此外,由于网络的特性,师生不受空间的限制,在时间分配上带来了极大的自由。在农业经济学网站中设置信息公告部分,用于及时向学生传递课程信息,如交作业的时间、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课程安排的调整等信息。通过教学网络互动系统,学生可及时地将作业上传,而教师也可以及时进行批阅,及时进行信息反馈,节约师生信息传递的时间。 改革考试考核方式,加强对教学质量的控制和考评为鼓励学生的创新能力发展,引导学生适应课程教学改革,注重学习的过程性评价,将对教学考核方式进行创新。由现在单一闭卷笔试模式转变为多元化考试模式,分散成绩的构成,将学生的创新能力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努力探索口试、案例分析、实践报告、论文、闭卷、开卷、半开卷、问题情境等多种考试形式,既考核学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又要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综合理解和综合运用的能力,使学生个性、特长和潜能有更大的发挥余地。 作者:崔宁波 郭翔宇 单位:东北农业大学 农业经济学论文:基于社会实践的农业经济学论文 一、农业生产要素领域的新动向 农业的生产要素主要有农业土地、水资源、农业信息、农业劳动力、农业资本及农业技术进步,其中,农业土地和农业劳动力又是最基本的要素。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我国各地就自发地开展了一系列土地流转的创新实践以克服分散经营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无法适应现代农业市场化、规模化、信息化等发展要求的缺陷。尽管全国各地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已基本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开始发挥作用,但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化程度仍然不高,尚未形成一套统一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定价体系。由于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不发达,尚未成为提供市场信息的主要力量;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不仅覆盖面小、信息量少、还具体时滞性;而政府提供的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则渠道狭窄,发挥的作用有限。面对过高的搜寻成本和信息费用,农户更倾向于在熟人之间或村集体内部进行土地流转,这使得土地流转的作用受到了很大的局限。因此,《农业经济学》应该增加农业土地的分类及其标准的介绍,并对我国不同等级农业土地的数量及其变化趋势进行描述,以便学生更全面了解我国农业土地的现状、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并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培育作为重点,详细分析各个市场主体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土地经营权的内容及边界。水资源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的灌溉和产量,水资源的匮乏还会改变农业土地的形态,使水田变成旱地,间接地影响农产品种植的品种与结构,这一问题随着我国水资源的污染与匮乏变得越来越严重。《农业经济学》应该重视这个问题,并对这一现象进行统计描述和经济分析。信息是有价值的,农业信息对农业具有广泛的影响。农业生产的总供给是否能与总需求相匹配、涉农交易能否顺利、涉农微观个体能否找到更有盈利潜力的产品、更合适的交易伙伴来获取盈利都取决于农业信息的掌握,《农业经济学》应该增加农业信息市场的介绍,并对我国目前农业信息的使用现状进行分析。《农业经济学》不只要介绍农业劳动力流动的一般理论,还应该对我国农业劳动力流动的新趋势进行深入的分析。农民分化就是近年来我国农村社会出现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新现象,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业劳动力的规模、质量和结构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这种改变将会对粮食生产、农村土地制度安排产生重大的影响,农业劳动力的分化将是影响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农业经济学》应该增加我国农业劳动力分化的内容,并对我国农业劳动力分化的主要途径及其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在农业资本方面,应充分重视外国资本及农村金融的作用,外国资本特别是跨国公司在种子的培育、销售环节的控制力对我国的农业安全造成了重大影响,这是我们不得不正视的一个重要问题。农村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将有利于缓解个体农户及农业企业的融资困难,将会促进整个农业生产的优化升级。农业技术进步是《农业经济学》持续关注的问题,应列举具体的农业技术进步内容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一个农业新品种的推广、一次农业经济管理的革新具体带来了农业生产及其经济效益的多少改变,可以用具体数据展示农业技术进步的力量。 二、农业组织形式的变革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伴而生,它是农业生产分工、分业不断深化的产物,是农村改革、农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农民在不断分化,农村土地在不断减少,传统的家庭经营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农业家庭经营的效率也一直是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大障碍,现实迫切地需要农业组织形式领域的创新与变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将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一个中心任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基本特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方式主要有三大类:一是家庭经营,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二是合作经营,包括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三是公司制经营,包括龙头企业、专业服务公司。不同经营主体在不同领域和环节的发挥着各自的优势和作用,种养业生产环节比较适宜采取家庭经营的方式,未来培育的重点将是种养专业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户;农资采购、农产品销售和农业生产性服务环节则比较适合采用合作经营的方式,未来培育的重点将是农民合作社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产品加工、物流环节更适合采取公司制经营,重点是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经济学》应该进一步规范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概念和标准,为实践发展指明方向。随着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会成为专业户、龙头企业、农业技术服务部门之外的又一重要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并将逐步由政府推动型向农民自发组织转变。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之路还在不断的探索中,国外的经验固然可以借鉴,但更多地应该依靠国内的实践及创新不断完善,《农业经济学》应该用数据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进行具体的描述,对存在的问题及成功的案例进行深入地分析,而不仅仅局限于基本理论和原则的介绍。随着农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以及新的农业经营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迅速兴起,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成为人才培育的当务之急,各农业院校应该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合作社带头人、农民经纪人、农机手和植保员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置专门的学科,以满足培养熟悉农村、农业的专业化人才的要求。农业职业经理人将会是未来农村及农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农业职业经理人通过对农产品市场的供给、需求、技术革新、农业政策等信息的充分掌握,为农业生产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提供有效及时的服务,提高整个农业生产的效率。 三、农产品市场发展及价格系形成机制的新动向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我国农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将逐渐与世界接轨,国家干预将逐渐让位于市场供求决定。农产品市场的核心问题是农产品价格的形成,而农产品的定价权问题又是农产品价格形成的核心,谁掌握了定价权,谁就控制了农产品的市场价格。虽然农产品的价格由生产成本决定并受到供求的影响,但是国际农产品期货市场对国际农产品的定价具有重要影响。农产品的定价权除了受到一国农产品生产或消费占该种农产品的世界生产或消费总量的份额的影响,还与该国在世界农产品期货市场上的影响有关,一国生产或消费的市场占有率并不完全与其对该种农产品价格的控制程度相匹配。《农业经济学》应该通过世界主要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分布与地位来深入分析国际主要的农产品定价权的归属。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我国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的地位与争取更大定价权益的发展方向。在农产品运销方面,《农业经济学》应该重点分析过路费、运销渠道的长短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以具体的数据说明过路费等交易成本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程度,并从具体案例出发深入剖析运销渠道造成售价与生产成本脱节的原因。食品安全问题是农产品市场存在的最严重的问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给我国食品安全的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国政府2013年成立了专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这一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究竟能多大程度改善食品安全问题还有待检验。《农业经济学》应该从经济学的视角深入分析影响食品安全问题的各个微观行为主体的行为,为完善宏观管理找到突破口。粮食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粮食市场是最重要的农产品市场,粮食安全也是近年来学术界讨论的焦点问题。这一问题包含丰富的内涵,耕地的保护、农业的种植结构、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等问题是影响粮食市场的重要问题,《农业经济学》应该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四、农民收入与消费结构变化的新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收入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显著提高,随着农业经营实际成本和机会成本的增加,农业经营收入比重下降,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农村土地的流转,部分地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大幅增加,农民收入的不平衡性尤其是地区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随着农民收入总量的增加与结构的变化,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生活消费支出比重持续下降,服务性支出比重持续上升,累积性消费特征非常明显,尤其体现在居住改善和婚嫁支出,将汽车作为婚嫁品的现象已经司空见惯了。制约农民消费的主要因素仍然是可支配收入的数量及其性质,但是消费环境对农民消费的制约越来越凸显,尤其是对农民的服务性支出制约作用明显。《农业经济学》应持续关注农民收入与消费结构的变化,这是关系农村稳定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五、其他领域的新动向 农业现代化是“四化”建设的目标之一,对传统农业的改造与农业现代化建设一直是《农业经济学》关注的重点问题。对传统农业的改造不仅体现在农业技术的进步方面,农业生产和农村组织形式的制度变革将是未来改造和建设的方向,具体内容体现在农业生产要素和生产组织形式中。农产品国际贸易遵循着一般国际贸易的理论,但是农产品国际贸易的规则却因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及其生产的特殊性而有别于一般商品,WTO也对农产品贸易的规则进行了特别的规范,并列举了一些例外条款。随着我国农产品贸易的迅速发展尤其是进口的快速增加,农业的产业安全问题进一步的显现。《农业经济学》应该更详尽地分析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各种结构,包括贸易的商品结构、国别结构、地区结构、主体结构等,以反映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变化趋势。农业与农村可持续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也是《农业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当前我国农业与农村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主要有资源与生态环境问题、农村人口问题、农业生产技术与效率问题。农业较其他产业对自然界更具依赖性,同时受自然界的影响也更直接,农业的这一特性使农业的可持续问题更加尖锐。随着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程度的加重,农业生产资源不断恶化甚至匮乏,尤其体现在土地和水资源上。导致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的除了城镇化的侵蚀、工业污染、生活污染以外,农业生产本身的污染也值得重视。大量化肥、农药和农膜等化学品的使用对土地资源、水资源乃至大气都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农业经济学》除了要在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内涵与基本特征的描述基础上分析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所面临的常规困境与挑战及其主要因素以外,应该指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中国特色的生态农业。我国不少地区已经在生态农业的建设与发展方面取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农业经济学》应该结合当地实际对成功的范例进行深入地分析。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大、基础性问题,也是制约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其他各个方面的关键变量,“三农”问题关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对“三农”领域的传统热点问题和新动向、新趋势的研究和关注是《农业经济学》不可推卸的任务与使命,《农业经济学》教材应该及时跟上社会实践的发展,准确地反映“三农”领域的变革并持续关注其发展。 作者:熊芳单位:长江大学经济学院 农业经济学论文:农业经济学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一、教育信息化的内涵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利用教育信息化发展现代教育提出要求[1]。教育信息化的核心是教学信息化,是以教育教学理论和思想为指导,充分利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以及网络信息技术,通过开发信息资源优化教学环境、教学资源、教学组织管理及教学手段。 二、利用教育信息化开展农业经济学课程教学改革的必然性 (一)教育信息化是未来教育的发展方向 教育信息化一方面取代了“黑板+粉笔”的传统课堂教学模式;另一方面要求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网络的普及与多媒体硬件的发展使教育信息化逐渐成为我国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信息化也正从各个方面影响着高校教育,这要求教师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学习探索,将信息化教育用到日常教学工作中。 (二)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对农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需求日益旺盛 十八大报告强调发展新型农业现代化以来,涉农企业和事业、行政管理单位对知经济、懂管理、通农业的新型农业经营管理型人才的需求日益旺盛。农业经济学作为部门经济科学,以农产品供给和需求为主线,研究农业生产要素价格与市场、农产品价格和市场、农业微观经济组织形式和农业宏观政策。农业经济学课程教学在高等院校培养新型农业经管人才中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基础性。 (三)教育信息化是提高农业经济学课程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 农业经济学课程基本概念较多、知识面较广、理论性较强,要求学生有较广阔的视野,在学习过程中能理论联系实际,思考和探讨中国农业以及农民、农村的现实问题。传统的以教师“备—教—批”为主的教学模式中,学生大都是被动学习,很少主动利用信息辅助学习,所以很难达到培养应用型农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目标。为了让学生改变观念,积极主动形成学习—思考—再学习的探究式学习习惯,并利用辅助信息充分理解教材中的理论点,达到学以致用、举一反三的效果,农业经济学课程教学信息化建设和教学模式改革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三、利用教育信息化深化农业经济学课程教学改革 (一)准确定位农业经济学课程,明确教学目标与任务 农业经济学是农业经济管理类专业(如农村区域发展和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往往是作为第一门专业课开设。农业经济学属于应用经济学的范畴,在新型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该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直接关系到学生的专业信心和对其他专业课程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农业经济学是一门理论联系实际的课程,是关系到学生整个专业学习质量的课程,要在课程的教与学的整个过程中充分利用信息化。农业经济学教学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进步与发展,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从事农业经营管理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以及基本操作方法。研究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对高校农业经济学课程教学的要求,建立“能力本位”、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思路,强化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全面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将课程教学和学生服务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相结合,在授课时,多引用学校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最新数据、典型案例进行讲解。 (二)建设针对性教学辅助资源,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 受传统思想影响,来自城市的学生对涉农知识存在排斥心理,加之农业经济学教学中宏观的、理论的、政策的内容比重较多,使学生在学习时缺乏学习动机和积极性。教育信息化背景下,知识更新周期变短,许多知识还没学会就已经过时了[2]。作为不断发展的学科,当前农业经济学教材中部分内容非常滞后,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且由于出版年限较长,教材中的许多数据已经过时,不利于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教育的信息化使教师可以摆脱传统教学中对人与地域的限制,通过进入数据库,查阅资料、借鉴采用优秀教案、攫取信息,根据本校学生的个性因材施教,对教学内容进行适合的整合与重组,为学生创建信息资源丰富、知识量大的学习环境,从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同时,为了与时俱进,还可以自行编写和制作相关教学辅助教材,并定期及时更新。将新型农业现代化的最新科研成果融入辅助教材,以满足日常教学的基本需要,使学生具有良好的信息意识和较强的信息素养,学到的知识与时代和教育发展同步。利用信息技术创建课程资源高度共享平台,让学生在平台上自主学习,与教师、同学、专家等进行有针对性的远程沟通和交流,自由提问、答疑、发表见解、讨论和辩论等。 (三)科学设计教学内容,合理安排课程实践教学 网络资源的全球化,使得有关课堂内容丰富而多样,传统的备课只在教材与课案中辅以教师的经验形成的一般备课内容,其中很大一部分带着教师的主观认识[3]。教育信息化使得教师的对授课内容通过丰富的资源共享进行广泛的涉猎,从各个方面加深对所受内容的认识和理解,更有利于帮助学生学习。农业经济学课程实践教学包括课堂实践教学和课程实践教学。在教育信息化的指导下,重新梳理现有的实践教学形式,如涉农企业参观、企业家讲座、企业调查等,研究其各自的优缺点及合理的优化组合;研究新的实践教学形式,如参与企业项目策划、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等,论证将其应用于教学实际的可行性。在实践教学的教学设计中,选择以上适当的形式并进行合理的组合,形成不同的课程模块。而后,对于不同模块、各种教学形式下具体的教学内容,制定标准化的实践教学方案。修订教学计划,加大实践教学比例。利用教育信息化,学生可以摆脱传统的课堂地域和场地的约束。学生在课程实践中,通过利用互联网、个性化信息平台,自主选择对自己有益、易于接受的实践项目,加深对所学课程的学习和理解。 (四)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教学方法是教学改革的关键和切入点,是整个教学活动的灵魂。目前,农业经济学课程教学过程中仍然以教师讲授为主,由教师从头讲到尾的“填鸭式”讲授方式。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多媒体和网络技术已成为基础课教学的主要手段。研究参与式教学方法(包括提问、案例分析法、讨论辩论法、“课题”研究、课堂论文和学生讲课等方法)在农业经济学教学中的应用,利用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的程度、学生是否扩展了知识面、对当前农业经济问题的热点和难点的理解、学习兴趣是否提升等指标来衡量不同教学方法的效果大小,形成一套适合农业经济学的教学方法。信息化要求教师不仅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还要掌握网络技能、会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育教学,能够选择性地利用复杂多变的现代信息,开展教学活动、与大学生的交流和沟通。针对农业经济学课程的部分任课教师,或年龄较长、缺乏利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或非涉农专业出身,面对教育信息化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一方面要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提高自身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能力,提高对办公软件、课件设计和制作、课件演示信息技术的掌握;另一方面要鼓励教师加强交流与合作,走出校园参加业务实践,把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快速有效地传递给学生,从而提升教学水平。 四、教育信息化应用于农业经济学课程教学改革的价值 农业经济学知识面广,教育信息化应用到课程教学改革,对农业经济学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实践教学等进行探索,不仅能够丰富农业经济管理的相关理论,完善农业经济学课程的教学体系,而且对提高高等院校农业经济学课程的教学效果具有探索性意义,也为其他课程教学改革研究提供了参考。快速推进的新型农业现代化使得高素质农业经营管理人才成为竞争获胜的关键,探究农业经济学课程教学改革,有利于提高该课程专业教师的教学技能和专业化水平,使农业经济学课程教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保培养出适合市场需要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广、适应能力强、综合素质优良的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对促进新型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作者:张云兰 单位:广西财经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 农业经济学论文:民考汉班级农业经济学教学方法论文 一、农业经济学课程概述 农业经济学是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核心课程,一般开设在大二的第一个学期。农业经济学是根据农业的基本特点,研究经济学的一般规律在农业部门中发挥作用时所产生的一些具体规律和特殊规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以提高学生的农业经济基础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分析农业经济问题的实际能力,为今后学习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学、农产品贸易等其他主要专业课程打下基础。 二、新疆高校民考汉班级学生的特点 民考汉指的是少数民族学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时,使用汉语答卷。民考汉的少数民族学生,主要是报考运用汉语言文字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或专业的学生。与普通班级的学生相比,这些民考汉班级的学生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 (一)民族多样化,学生特点鲜明。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地区,相应的新疆高校的民考汉班级除了维吾尔族外,还有哈萨克、回、蒙古、柯尔克孜、锡伯等民族的学生。除了新疆当地的少数民族学生外,近几年还逐渐招收了来自内蒙、宁夏、西藏等其他省份的少数民族学生。一个三十人左右的班级通常会由来自几个省份的五六个以上民族的少数民族学生构成。不同民族的学生之间民族特色鲜明、生活习惯差异较大,对于同一问题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差别很大。而且,由于民族传统和生活习惯本身的区别,对一些上课的内容会存在着忌讳和排斥。 (二)汉语水平有限,文化基础参差不齐。对于民考汉班级的学生来说,除了一些来自城镇的、从小就读于汉语学校的学生外,大部分学生来自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就读于双语学校。这些学生中,除个别以汉语为母语的少数民族学生外,多数学生从小使用本民族语言,汉语对其而言只是第二语言,因此,在使用频率和使用的熟练程度上并不高。另外,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地处偏远,经济水平、教育水平比较落后,学生的文化基础相对较差,综合能力相对偏低,对于新知识的接受较为缓慢,加之语言方面的障碍,使得这些学生在高校课程的学习上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因此,在同一个班级内,不同的学生的汉语能力和综合能力差别很大,一些少数民族学生与普通班级的学生差距不大,而一些学生在汉语阅读、表达和书写上都存在一定的障碍。 (三)思维方式相对单一,性格特点趋于内向。不同的生活环境、民族传统和文化背景造就了不同的思维方式。当少数民族学生进入高校学习的时候,已经基本上形成了自己特定的思维方式,且不同民族的学生思维方式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整体来看思维方式比较单一,思维的发散性和创造性较弱。再加上由于受到综合能力偏弱、语言上的障碍等因素的影响,民考汉班级的学生获得知识的途径远不如普通班级的学生多样和丰富,这也加剧了民考汉班级学生思维的局限性。因此,民考汉班级中,虽然大部分学生学习十分刻苦、也渴望接受新知识、新技能。但是生活环境、语言环境的变化,自身与普通班级学生之间的差距,以及授课教师多为汉族教师,对少数民族的文化、特点了解不多等因素,导致了少数民族学生很少与授课教师或普通班级的学生进行交流,即使在学习中碰到了困难,也不会主动寻求帮助和解答。 三、民考汉班级中农业经济学教学方法转变的思考 (一)了解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避免在课程中提及其忌讳的话题 作为给民考汉班级上课的教师,应该积极主动了解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特别是各类禁忌。避免在上课过程中,因为提到一些少数民族学生不喜欢的话题,而导致课堂气氛尴尬,影响教学成果。例如,在讲到农产品价格波动时以猪肉价格的波动为例,讲到食品质量安全时列举近几年出现的典型的食品问题的案例等,会让部分比较敏感的少数民族学生感到不舒服。对于这些内容,有的学生会主动提出异议、表达不满,而大部分学生则选择通过自动“屏蔽”的方式来回避,势必会影响教学效果。如果授课教师事先了解到了少数民族学生的这些特点和禁忌,就可以在备课过程中,回避掉敏感话题,保证课堂教学的顺利有效进行。 (二)以书本为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农业经济学是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对于农业经济管理所要学习的内容都有所涉及和介绍,课程内容较多,覆盖面较广,且大部分章节今后都会有相应的专业课进行深入学习,因此,不要求学生对所学内容了解太深。针对大部分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较弱的特点,应该以书本为主,不宜扩展太多。应对书本上的重点内容,如概念等进行反复讲解,并且结合少数民族所熟悉的案例,确保学生能够理解和吸收,为以后的专业课学习打下基础。例如,在讲解农业技术进步、农业现代化等章节的时候,可以将新疆与内地进行对比,或者将兵团与地方进行讲解,这些案例中都有学生十分了解的部分,可以调动学生的思维。 (三)采用引导式教学,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兴趣 民考汉班级的学生虽然整体性格趋向于内向,但从教学过程中来看,这种内向多数是由于受到环境变化、语言障碍等因素的限制而表现出来的被动状态。当涉及到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或者他们比较了解的话题时,多数学生喜欢发表自己的看法。并且,大部分学生今后可能会从事与农业相关的行业,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对今后的工作十分重要。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布置一些简单的、与其生活相关的问题,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或者让学生在课下准备好后以PPT的形式在课堂上进行汇报。帮助学生建立自信心,激发其对学习的热情和兴趣,提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释现实问题的能力。 (四)通过课堂提问和课后作业等方式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 除了上课的前几分钟要对上节课的内容进行回顾和提问之外,上课过程中也应该多提问,特别是对于涉及到前面学习过的内容,要反复帮助学生进行理解和记忆。一方面是为了巩固学习过的重点内容,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学生能尽快理解和吸收当堂课学习的内容,同时,课堂上经常提问也可以帮助学生集中注意力,提高课堂学习效率。例如,农产品的需求与供给会涉及到微宏观经济学中的内容,农业资金一章会涉及到农产品期货的内容,农业现代化会涉及到农业技术进步、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内容等等。此外,课后应布置作业,一部分是必须要完成的手写作业,帮助学生复习当堂课所学习的重点内容,还可以锻炼少数民族学生的汉语读写能力;一部分是阅读作业,推荐一些与课程内容相关的文章、案例或书籍给学生阅读,这些主要是针对那些基础较好、学有余力的学生,以此弥补课堂上因照顾大部分学生而产生的知识量、信息量不足的问题。随着新疆经济的不断发展,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民考汉班级因其自身的特点与普通班级有着显著的差异,任课教师在民考汉班级的教学中,不应该简单的套用普通班级的教学方法。要在教学过程中,不断研究和总结,改进教学方法,逐渐适应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提高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教学水平。 作者:王博祝宏辉孔令英单位: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农业经济学论文:农业经济学科培养模式的创新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传统农业经济学培养模式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亟须改革。有鉴于此,本文首先简单总结我国农业经济学学科的特点与面临的主要挑战,之后以德国农业经济学硕士和博士项目为例,总结德国农业经济学科培养方案的特点,为我国农业经济学科改革提供参考。我们的研究发现,食品经济、生物经济、农村可持续发展等将成为未来农经学科发展方向,相应的人才培养也应该转向涉农企业经营管理、食品市场营销、产业链管理等相关的领域。 关键词:农业经济学;培养模式;德国 农业经济学是以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民经济行为为研究对象的应用社会学科。虽然古代中国和欧洲都出现过一些农业经济思想,但作为一个专门的学科,则是伴随着农业中资本主义的发展而逐步形成。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演变,农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也在不断调整,与此同时,农业经济学科的培养目标也在发生相应变化。早期农业经济学主要关注农业生产状况、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农业生产的区位配置等问题,从20世纪早期开始,农业经济学开始关注农场经营管理如农场主如何调整生产方式以获得最大利润问题,这个阶段农业经济学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大量优秀的、懂得农场经营管理的农场主。在经济起飞阶段,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承担的主要功能是为城市产业工人提供便宜的食物,而农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也转变到以农业政策为核心,即研究政府如何制定政策抑制食物价格上涨,通过榨取农业资本以促进非农产业扩张(于晓华、郭佩,2015)。在“食物问题”解决之后,农业又面临城乡收入扩大的“贫困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农业经济学科培养出大量农业政策研究人才。进一步,当城市化、工业化结束之后,如何减少农业政策对市场扭曲,同时调整农业经营方式,拓展农业环境生态、文化传承、教育等功能成为政府面临的新问题,即“农业调整问题”(YuandZhao,2009)。在这一阶段,市场对农业政策研究人才的需求下降,但涉农企业对农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需求不断上升,农业经济学科的培养目标开始向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倾斜(周应恒、卢凌霄,2009)。当前中国正处在通过各种政策补贴解决农民收入过低的“贫困问题”阶段,但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进一步推进,未来农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会持续下降;随着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完善,农村贫困问题逐步解决,如何调整农业生产功能,缓解政策对市场的扭曲,减少政府财政支农负担必将成为农业经济学科新的研究重点。研究对象和重点的改变要求学科的培养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否则必然无法适应市场的需求而趋于萎缩。当前中国的农经学科正面临关键的历史转折点,而欧洲的农业已经进入最后的产业调整阶段,农经学科也经历了大量的调整重组过程,通过研究他们农经学科的培养,有助于帮助我们设定农经学科的改革方向,缓解学科发展与市场需求的脱节,提高学生的就业情况。有鉴于此,本文首先总结当前我国农经学科的特点与挑战,之后以德国几所开设农经学科点的大学为例,简要介绍德国农经学科专业与课程设置以及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培养方案,希望能够为我国的农经学科改革提供借鉴。 一、当前我国农经学科培养模式与挑战 当前我国大部分高校农业经济学学科培养模式依然以为政府相关部分以及高校等科研机构输送政策分析执行人才为目标,培养内容与方法也注重宏观政策问题、忽视具体农业经营、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产品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农业信息化等市场亟需人才,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往往熟悉体制和政策等宏观问题,但管理实务和操作技能极为缺乏(毛迎春、黄祖辉,2006)。相应的,科研工作者也大多关注劳动力、土地制度、粮食安全等宏观问题,而对农场经营、农产品营销、食品消费等具体现实问题不太关心(冯开文等,2014)。受培养模式的限制,当前我国农经学科面临日益严重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农业占国民经济比重不断萎缩,市场对以擅长农业政策分析的农业经济学毕业生需求不断下滑,相关专业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由此导致农经专业对学生的吸引力不断下降(于晓华、郭佩,2015)。其次,传统农业经济学研究对象正不断被经济学、管理学、环境科学等显学挤压(张露等,2016),而这些学科拥有更完善的培养模式和更广的就业市场,农经学科缺乏特色,丧失竞争力。 二、市场导向的专业与课程设置 德国是一个高度市场化工业化的国家,农业GDP占GDP总量不足1%(国家统计局,2016)。由于农业在经济中比重太小,传统以政策研究为中心的学科设置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因此相关大学以市场为导向,不断调整专业与课程设置。例如,随着收入的增长,居民对奶制品的需求不断提高,基尔大学据此设置了牛奶生产专业,开设奶制品生产、销售以及产业链管理等相关课程;欧洲居民对养马以及赛马运动尤为热衷,针对这一需求,哥廷根大学在农学院下面设置了马学,除了教授马匹饲养之外,还开设赛马运动以及体育经济等相关课程。此外,狭义农业虽然不断萎缩,但与之相关的食品加工、销售、餐饮产业、农业资源管理、棉纺木材加工利用等生物经济产业则蓬勃发展。部分大学针对这些新兴产业开设了食品经济、农业可持续发展、生物经济等新兴专业与课程。从课程设置角度来看,德国农业学科课程设置安排非常广泛,不仅有农业经济、国民经济、食品经济等专业课程,还需要了解企业管理、社会学、法律等相关课程。由于德国实行学分制,学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个人兴趣自主选择各种课程。 三、德国农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培养方案 德国授予农业经济学硕士学位的学校较少,最为知名的是以农业科学为主的霍恩海姆大学(Universit覿tHohenheim),接下来我们以该大学的农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培养方案为例来了解德国的情况。霍恩海姆大学的农业经济学硕士(agriculturaleconomics)是全英文授课的硕士项目,学习时间4个学期,合格之后授予理学硕士学位(MasterofScience)。该项目分成两个阶段,第一年主要是必修课程(compulsorymodules)与半选修课程(semi-electivemodule)的学习,第二年主要是研究方向选修课程(electivemodules)与论文写作。必修课程包括农业与食品政策(AgriculturalandFoodPoli-cy)、应用计量经济学(AppliedEconometrics)、环境与资源经济学(EnvironmentalandResourceEconomics)、农场系统建模(FarmSystemModeling)、微观经济学(Microeconomics)等五门课程;另外,学生还可以从农业发展(AgriculturalDevelopment)、国际农业贸易(In-ternationalAgriculturalTrade)、粮食安全(FoodSecurity)等半选修课程里面选择一些课程。除了课堂学习外,学生还要求参与上机操作、小组讨论、学术研讨会以及案例分析等训练。第二个学年学生依然要从一系列课程中选修10门与自己研究方向相关的课程,这些课程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学生农业经济学教育,并保证学生能够获得与意向工作相关的训练。硕士导师会对学生的选课和研究方向提供建议。根据每个学生的研究方向,第二学年还必须完成硕士论文的写作。该硕士项目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双重视角、跨学科分析复杂系统、交流、谈判、促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学生就业领域包括政府部门、NGO、国际组织、以及私人企业,具体目标职位包括农业产业的上下游、食品产业链管理、政府和非政府涉农部门、国家与国际涉农组织、研究与教学机构。 四、德国农业经济学博士的培养方案 德国能够授予农业经济学博士的学校较少,一共只有十几个,2005年德国开设农业经济学博士学位的几所大学联合成立了农业经济学博士学位项目(Doc-toralCertificatePrograminAgriculturalEconomics,以下简称PAE项目),联合为农业与食品经济学的博士生提供培训。这个项目通过大学联合开设课程,制定统一的学位要求,组织对相关理论与方法的系统学习来提高农经专业博士生的教育质量与效率。此后相关学校陆续加入该项目,截至2016年,一共有柏林洪堡大学、波恩大学、哥廷根大学等13所大学和研究所参与该项目,基本涵盖德国境内以奥地利所有能够授于农业经济学博士学位的大学和研究机构。接下来我们将以PAE项目为代表介绍德国农业经济学博士学位的培养方案。PAE项目的博士培养要求至少修满30个学分,每个学分相当于30个小时的学习。具体学分主要通过三个模块构成:理论方法模块18个学分(Methodologi-cal-theoreticalmodules),软技术模块6个学分(Softskills),学术研讨会模块6个学分(Colloquia)。其中理论方法模块又包括理论(Theory)、实证(Empirics)、专业课程(Focustopics)三个部分,理论与实证至少需要各自修满6个学分。具体每个模块课程的选择由博士生与自己导师商量决定。课程的开设由各大学相关专业教授自行组织,通过统一的选课网站向所有13所大学和研究所农经博士生开放,学生注册登记之后会收到授课老师的邮件通知具体上课时间和地点。由于课程由不同大学开设,所以上课地点分布在13所大学,这给全德国农经专业博士提供了一个共同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具体课程的设置根据教授的情况会有所变化,以2016年为例,当前一共开设有家庭行为分析、消费者行为分析、经济数学等9门理论课程,农业与食品经济时间序列分析、生产率与生产效率分析、高级计量经济学等15门实证课程,农业部分技术与创新、高级供应链管理、农业与资源经济学中的建模模型等6门专业课程。软技术模块主要包括农业经济学学术论文写作等相关课程。学术研讨会模块则取决于不同学校,以哥廷根大学为例,农业经济学博士毕业要求至少参加18次学术研讨会,并做3次学术报告。每次学术研讨会都要提供一份证明,由导师签字;学术报告则需要事先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安排时间地点并公告,届时需要邀请导师之外的其他教授做正式点评。修满30个学分之后方能申请进行博士答辩,答辩论文需首先提交学院,自己负责联系包括导师在内的3个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会首先由交给三个评审委员评审,评审委员写好意见之后交给学院密封,答辩前一周告知申请博士生,要求按照意见做好答辩准备,答辩时三个委员会以提交的评审意见为基础提出问题,要求博士生现场辩解。整个答辩持续1个半小时左右。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开闭门会议讨论答辩结果并给出等级,当前的等级包括五个:完美(0分),非常优秀(1—1.5分),优秀(1.6—2.5分),及格(2.6—4分),不及格(4.1—5分)。 五、总结 伴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发生变化,农业经济学也需要做出相应调整以适应市场需求。本文通过比较分析中国与德国农业经济学学科课程与专业设置以及研究生培养方案,为我国的农经学科改革提供参考。德国经验表明,食品经济、生物经济、农村可持续发展等必将成为农业经济学科未来的发展方向,农经学科的人才培养也应该适应市场需求,培养涉农企业经营管理、食品市场营销、产业链管理等相关的领域人才。 作者:田旭 展进涛 单位: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农业经济管理学论文:农业经济管理下的管理学 一、农业经济管理的发展趋势 1.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将逐渐涉及到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当今的时代,是经济时代,更是环境保护时代,农业的生产和再生产是和自然联系在一起的,农业是和环境密不可分的,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来说,农业本身具有的价值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因此,农业经济管理学科涉及到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不但可以完善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领域,还可以促进农业传统的思维模式转变。 2.依据目前的市场格局来看,我国的农业经济格局不会发生较大的改变,但是农业的外围环境可能会发生大变化。例如,我国加入WTO、知识经济的转型,都直面的说明了我国农业经济的特殊性质,这说明我国的农业经济政策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 3.我国的国情是小规模农户经营的方式,土地条件具有较大的差异以及辽阔的地域性质,土地的制度和农业的经营衍生的政策和法律研究,是农业经济管理学后期的研究方向,如果政府的政策实施的姣好,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将会出现巨大的突破。 4.我国传统的城乡隔离政策和经济计划体系,造成了我国农业经济问题和外国有很大的不同,例如,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增收问题,农村城市化问题等等。农业经济管理后期研究的主要关键是我国三农问题的应用以及注册的研究等方面。 二、农业经济管理学的发展和建设 我国的农业进入创新期不久之后,就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拥有扶摇直上的发展趋势。但是,也出现了两个老大难问题。我国的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相对于的缺乏,农业的经营规模不是很大且比较散乱,基础的农业和完整的产业链没有形成,因此,农业的生产经营相对较为薄弱。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农业的生产和经营从过去传统的关注数量转变为质量和数量共同发展,农业的市场经济体现出了多元化、国际化的发展模式,造成了和传统的农业发展产生了矛盾。提高我国的科学进步,对农业的经济管理要予以加强和重视,大力的开发人力资源,对于我国的农业结构要进行调整,对于农业的生产经营程度要进行提高,增强资源的产出率和利用率,要注重农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问题,减少农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成本,达到更高的经济效益,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自身的素质,这样,才可以实现我国农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现代的农业经济管理学科要注重实施学科发展目标,创新和培养出人才和智力支持,为了能够解决相关的问题,必须要提供出有效合理的科学经营管理方案。我国的农业如果想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就要具备以下因素。要锻炼和培养出可以管理和经营的实用型农民企业家,要发现和培养出可以掌握农业发展的宏观大局管理者,要挖掘和培养可以促进科学发展的研究理论型专业人员,只有达到了上述的条件,才可以实现将农业经济发展和农业经济管理进行结合。 三、结束语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全社会都处在一个转型创新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必须向更高的领域去探索。我国的农业经济管理学科要进行培养人才,努力的创新适应新时代的国家发展作用,积极的配合国家经济的调整和政策的发展需要,只有这样,才可以提升农业经济管理的学科作用,才能更好的服务全社会。 作者:刘思成 单位:吉林大学军需科技学院 农业经济管理学论文:探微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 1经济转型期间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研究的新变化 1.1当前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为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带来了新变化 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在经济转型期间的研究重点应该放在农业产业链上,特别是随着工业反哺农业的开展,农业经济管理学科打破了传统的农业学科研究,而更加重视对农业经济生产全过程的研究。产品的精加工、绿色生态林业、农产品的安全质量、农产品的再加工等方面都将成为以后农业经济研究的重点。 1.2城乡二元结构的质性变化为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带来的新变化 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必须对这一质性的改变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城乡经济发展结构逐渐瓦解,城乡一体化成为了当前城乡结构的主要趋势,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必将在经济转型期间得到高度的重视,这样才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伴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及普及,城乡生产要素的大循环将成为当前我国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一个重点。 1.3农业现代化战略性驱动为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带来了新的变化 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农业经济管理和发展的过程中,我国提出了可持续农业经济发展的战略,这直接导致了在经济转型期间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将重点放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上,并且直接导致农业经济管理思维方式革命式的颠覆和再生。另一方面,由于当前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还比较缓慢,和目前国际上农业比较发达的国际相比缺乏一定的竞争力,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应对国家化带来的挑战,这将成为目前我国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研究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2积极面对新特点、应对新变化,促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 2.1差异化学科战略 考虑到上述笔者所阐述的农业经济转型期间的两大特点以及给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研究带来的三方面的新变化,在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研究的过程中要认识学科之间的差异性,实施差异性的学科战略,即将研究的重点放在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农业现代化战略调整、城乡结构的质性变化三个方面。还要对经济转型期间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过程进行系统的分析,加大城乡之间各要素的研究力度,加大对农业生产中对环境的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维护。 2.2科研人才战略 在经济转型期间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要根据学科之间的差异性进行因材施教,根据学科的实际内容和需要有选择地按照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研究需求进行有相对性的人才培养。对农业经济管理学科方面的教材进行不断的更新与调整,同时也要根据研究的重点转变而对科研人才的培养方向进行适当的调整,从而将研究重难点的新知识和新技术融入到具体的科研人才的培养上。同时国家也要不断加强对农业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出台更多有关的扶持政策,加大科研人才培养的力度。 2.3学科互补性战略 农业经济管理学科是融合了经济学和管理学以及数学、金融学、环境科学等多门学科的综合性学科。在农业经济管理的研究过程中不能够将这些学科进行分割研究,将农业经济管理学科涉及到的重难点知识作为核心内容来进行综合的研究分析,在长期的农业经济管理现象的过程中达到理论联系实践的目的。 3结语 综上所述,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在经济转型期间的发展是一个系统复杂的过程。笔者从农业经济管理的理论出发进行分析,要想解决一些经济转型期间对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制约的问题,就必须集合广大农业经济研究者的才能,并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不断的总结经验,从而为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在经济转型期间的发展指明道路,促进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马维东 单位:九台市土门岭林业站 农业经济管理学论文: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思考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在各行各业中得到普遍的应用,在农业发展中应用科学技术使我国国农业发展十分迅速,目前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农业经济管理相关学科也在不断发展中。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无法完全适用现在的农业管理中,我们应该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化不断改革农业经济管理模式,在农业发展中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在保证中国特色农业发展的正确方针不变的基础上进行农业经济管理模式改革。本文就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进行分析。 关键词:农业经济;管理学科;新时期;发展 1. 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要求 1.1 学科间交叉发展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不仅仅只是某个学科领域的发展,而是多个学科之间进行融合,然后基于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实现不同学科之间的融合和交叉发展,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学科之间进行互补和融合的过程不仅仅是简单的学科之间的叠加,而在从全局出发,把经济发展作为基本的着力点,根据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进行学科之间的升级和发展。目前学科的发展和经济发展同步成为趋势,同时发展方向为多元化。因此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要做好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互补工作,对不同学科之间进行探究和综合分析,最终实现学科之间的交叉发展和互补融合。1.2 农业结构调整我国是世界上的农业大国之一,人口基数大,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主要是人均所占资源比例相对较小,没有更加科学、合理的农业经济经营方式,这样就导致我国的农业经济在发展中处于效率低下的状态。随着我国经济的多元化和世界化,我国传统的农业管理结构与当前现代化农业管理结构之间存在着十分明显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意识到当前社会是科技进步的时代,我们要将科技运用到农业经济管理中,及时调整农业结构,配置并优化资源,同时要不断地进行农业资源的开发,将农业经营导向组织化。与此同时,为了能够促使当前农业产品符合要求,农业经济管理学科要根据时代和市场的要求和发展方向,及时提供充足的技术支持和人力资源,保证在经营过程中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所以在新时期我们应该要积极调整农业结构,把握农业经济的发展方向,进而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1.3提高科技水平,重视团队精神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依靠人的主管贡献,每一门学科的发展和进步都不是单独完成的,它需要团队之间进行协作,进而不断促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和进步。目前我国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队伍主要是由国内的科研学者组成,但是在新时期,我们要根据市场和社会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农业经济管理学科队伍建设,积极吸纳国外留学归来的青年学者,不断培养学科中的新骨干,然后不断提高成员之间的科技水平,发挥他们的团队合作精神,进而促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 2.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方向 2.1农业经济应用研究借助政策研究目前我国农业经济中主要是由中小规模的农户经营的,我国的基本国情就是国土辽阔,不同地域之间差异很大,所以为了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我们应该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进行研究,然后将其运用到实际的农业经济管理和经营中,实现农业经济的发展。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中一直是把“三农”问题作为重要的研究内容,这主要是因为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一直在农业经济中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这样就导致城乡之间长期存在着隔离,改革开放后如何能够根据国家政策进行农业经济发展改革,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研究方向。2.2引入可持续发展理念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环境受到的压力和影响越来越大,目前环保问题成为社会讨论的主要话题之一,无论是哪个领域的发展,都需要考虑环保问题。在农业经济的发展中,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是紧密相连的,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不仅要考虑人们生活方面的舒适性问题,同时也要将自然保护考虑进去,这样才能够充分考虑环保问题,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完全贯彻到农业经济的发展中。2.3农业经济管理趋于国际化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个行业和领域中都充斥着这种形式,在农业经济管理中,不同国家之间的农产品差异是很大的,其自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了能够更好地在世界大环境中进行农产品的交易和往来,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我们应该要在日常的农业经济管理中提倡走国际化路线,在农业生产和经营中,结合理论和实践经验,不断进行研究和分析,进而将我国的农业经济推向世界化,农业经济管理中采用土地报酬递减作为理论基础,在知识经济作为导向的现代社会,农业生产管理中知识作为基本要素,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在农业经济管理和经营中的深化应用,知识得以积累,这样其对农业经济的发展将会起到越来越大的促进作用。为了能够更好地跟上时展的脚步,农业经济管理中要不断深化知识资本,在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中倡导国际化观念。 结语 总之,作为农业大国的中国,要不断创新农业经济管理模式,创新农业经济管理理念,在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中,要不断促进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发展,及时调整原有的农业结构,提高队伍成员的科技水平和团队合作能力,引入可持续发展理念,倡导国际化发展,不断进行农业经济研究,促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和进步。 作者:杨晓雨 单位:吉林省集安市成人职业教育中心) 农业经济管理学论文:转型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 一、转型期农业经济综述 农业经济管理学科既为我国农业发展提供农业技术和管理技术方面的支持,也提供指导思想方面的理论支持。然而我国现阶段的学科研究重点过分强调前者对于农业发展的贡献,对于后者的研究还停留在空洞性论述上,对于现实作用有限。与之相对应的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现状面临的是技术管理形式粗放和发展理论粗放的双重问题。农业的集约发展、可持续发展并不是一个技术可以解决的课题,换言之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技术、管理、指导理论缺一不可。另一个重要问题是,由于当前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还比较缓慢,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应对来自国际上的竞争,加之笔者在第一点中提到的城市化契机中弯道超车,这些也将成为目前我国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研究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农业经济和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针对性建议 (一)农业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建议 正如笔者前文所说,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以下是笔者对这一问题的具体建议。第一,改变原有粗放式的发展思路,认识到农业对于我国经济的重要性;第二,加大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农业生产工具的补贴力度,加大农业技术的研究投入;第三,促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促进相关的理论研究;第四,把握时代机遇,创新农业生产模式,实现弯道超车;第五,加快农业与工业和金融业的融合,实现三者的协调发展和互助发展。 (二)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针对性建议 1、实施农业人才培养计划。首先,国家和有关方面要认识到科研人才的培养重要性,为了推动原有纯靠体力和资源投放的粗放型农业发展模式向依靠科技和管理的集约型农业转变,人才尤其是科研人才在其中起着关键作用,换言之人才是推动农业发展的新动力。因此国家要不断加强对农业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从资金、政策等各个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其次,针对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具体而言,要根据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现状和现实要求设置科研项目和教学内容,避免陷入形而上学的状况,要时刻把握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原则设置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教学和科研任务,从而将研究重难点的新知识和新技术融入到具体的科研人才的培养上。 2、学科发展差异化。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同经济管理学科、农业技术学科是有区别的,如果理论研究没有认清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本质,很容易变成一个四不像学科。那么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实质到底是什么呢?农业经济管理就是对农业生产总过程中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等经济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并对人员进行激励,以达到预期目的的一系列工作的总称,换言之,它是以农业技术为基础,以经济管理为背景,通过各种管理手段实现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健康发展,它是一个以管理为主技术为辅的综合学科。因此在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研究的过程中要认识学科之间的差异性,实施差异性的学科战略,即将研究的重点放在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农业现代化战略调整、城乡结构的质性变化三个方面。 3、强调学科间的互补性。一方面,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尤其本身特点,但是也要注重通过经济管理学科、农业技术学科寻找发展思路;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正如笔者前文所说,农业、工业、服务业三者融合的趋势日益明显,在理论研究中也自然要反映这一现实情况,即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加强同数学、金融学、环境学、工业工程学等学科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综合属性,使之能够更好的适应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三、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农业经济必须改变传统的发展模式,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适应时展的需要,实现我国农业经济的弯道超车。针对我国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其根本就是不断适应我国农业经济的现实需求,为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技术和理论上的支持。本文通过对我国农业经济和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概述和相关建议,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期我国农业经济和相关理论研究能够更上一层楼。 作者:宝全乌云毕力格单位: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内蒙古赤峰市宝日勿苏镇草原站 农业经济管理学论文: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思考分析 摘要:当前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速度快,整体的发展态势良好,但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依然会受到某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此,需要重视农业经济管理学的合理运用,采取必要的措施促进该学科的稳定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农业经济管理的实际需求。基于此,本文就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展开论述。 关键词: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因素;发展态势 新时期加强农业经济管理学的合理使用,注重该学科的可持续发展,可以为我国现代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确保相关农业生产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效率。实现这样的发展目标,应结合当前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应用状况,对其未来发展进行思考,从而制定出相关的发展举措,扩大该学科的实际应用范围。 一、确定发展方向,注重农业结构调整 结合当前我国农业经济的实际发展现状,可知其中存在着农业人口多、经营方式落后、机械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影响着良好农业形态的形成。同时,农业经济需要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不断缩小与国际间的距离。这些内容体现了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缓解这种矛盾。因此,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中需要确定具体的发展方向,以科技为先导,结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及相关要求,加强农业经济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注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升整体的生产经营水平;提高对既有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农产品可靠性,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及有效的调整措施,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满足使用者的实际需求;确定农业发展方向后,应给予更多的人力资源及先进技术支持,制定出完善的问题处理方案,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二、突出农业管理特色,实现农业生产多样化 在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作用下,可以为农业经济活动开展给予专业指导,丰富其理论依据,实现农业生产中经济学与管理学的有效结合。因此,需要提高对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正确认识,最大限度地满足农业经济管理的实际需求。当前我国的“三农”问题十分突出,如何更好地实现农业、农村、农民间的相互依存,将农业推向集约化、城市化、现代化,使农业更好、更快的发展,需要更加深入的探究。 三、打造出专业能力突出的农业团队,保持良好的农业技术水平 促进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应确保专业团队综合素质良好性,在加强他们基本素质培养的同时也需要提升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满足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实际需求。因此,需要打造出专业能力突出的农业团队,通过他们实际作用的充分发挥,确保农业技术水平良好性,为相关农业生产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结合当前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概况,可知其学术队伍组成包括这些方面:一是受计划经济影响,接受传统农业经济学理论的学者;二是改革开放后接受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中教育理论的学者;三是当前形势下留学归来的青年学者。针对这些不同的学者,在发展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过程中应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向他们阐述实际的发展现状,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丰富农业经济管理实践经验,促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快速发展。 四、重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的重要地位 为了促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也需要注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基础上重视市场需求变化,给农民们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确保现代农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性,增强农业供给质量可靠性;对农业的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等进行必要的优化,提高各种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不同地区农村发展,在满足物质需要的同时重视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注重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此同时,需要突出农业经济管理中绿色优质产品供给的重要地位,结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将更多的绿色优质产品推向市场,提升这些绿色、无污染农产品的潜在价值,为人们生活质量提高提供保障,逐渐改变人们传统的消费理念,扩大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实际影响范围。 五、结束语 重视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提高该学科的实际利用效率,有利于扩大我国农业产业规模,增强农业经济管理有效性,确保农业经济管理能够达到时代的发展要求,增加国民经济收入的同时提升相关行业的整体生产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因此,未来农业经济生产计划实施中,应提高对其管理学科发展的正确认识,并在相关措施的支持下加快其发展速度。 作者:谢淑红 单位:北京市双河农场财务部 农业经济管理学论文: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研究 摘要我国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同时,对农业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不仅改进了耕种方式等基础操作,管理模式也在不断进步。为了跟上新时期的农业经济发展的脚步,应该坚定不移的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作为目标,转变农业经济管理模式,将农业经济管理与农业教育完美的结合在一起,从而促进农业的发展。 关键词农业经济管理;农业结构;农业生产 自古以来农业就是我国经济的发展支柱,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工业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生产的高效化,并在不断的发展中形成了工业推动农业发展、城市经济带动农村的新型经济模式。在这种新的模式下,应不断开拓创新,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之路,缩小城乡差距,把农业生产科技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落到实处,以先富带动后富,全面建成现代化、富强文明的中国。近几年来,我国的科研成果不断革新,知识经济时代已经到来,越来越多的新知识新思维源源不断地涌入农业生产中,原有的农业生产模式已无法适应新的时代背景,所以应不断创新农业经济管理方式,推动我国农业进一步发展。 1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发展现状 1.1缺乏科学完善的经济管理体制 对于我国目前的农业形式来说,农业的经济管理模式正在从传统的模式,向新式的市场经济模式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我国都是通过自己摸索,没有国外规范化的先进管理模式,所以经济管理体制还不完善,存在着一些缺点和不足,农业经济管理和基本经济之间还没有协调发展。 1.2农业经济管理不受重视 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对农业经济管理了解透彻的人并不多,根本不能真正意识到落实经济化管理的实际意义,导致了许多基层经理管理人员在贯彻落实农业经济管理的时候,不能做到真正的尽心尽力,也无法随着时代的发展更新思想,也不能透彻地学习党和国家提出的相关法律法规。 1.3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与素质较低 作为一个具有高度专业性的工作,农业经济管理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要求极高。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许多相关的从业者并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在管理过程中也就无法真正起到带头和指导作用[1]。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从而提升农业经济管理的发展速度。 1.4经济管理信息化不足 在21世纪的今天,现代化越来越成为了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辅助力量,在生活中的许多地方也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信息化在减少工作时间的同时,又能有效减少工作量,因此需要将信息化和农业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使农民在进行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交易时,减轻负担,提升农民收益,为农民共享农业信息提供合适的平台,促使农业快速发展。 2农业经济管理的作用 2.1调整农业结构 我国有着巨大的人口基数,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数量也比较庞大,这就造成了人均农业资源较少的现象,又不具备完善的管理体制和稳固的生产基础,农产品产出量小,农业生产单位时间长等弊端也开始逐渐展现出来。与此同时,农业的发展使我国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逐渐缩小,不断引进新型的农业设备,就更加加剧了现代化农业生产与过去的小农思想之间的矛盾,使农业两极分化严重[2]。因此,需要不断的开发新技术,引进新思想,促进我国农业的稳步前进。与此同时还要不断的培养新型技术人才,将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分配到农业生产中,实现农业现代化。 2.2实现农业生产 在全新的农业生产管理理念中,把经济学、管理学注入到农业管理中去,让二者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将农业生产与市场经济融为一体。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要不断深入探究改革,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创新。以全新的科学技术理念带动农业经济管理向前发展,促进农业多元化。 2.3促进学科进步发展 21世纪以来,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一直如影随形,从来都不是单独发展的,想要取得某一领域的重大突破,就必须结合其他的知识一起发展将各种各样的学科融为一体,互相促进互相辅助,促进文化多元化发展。农业经济管理集经济学和管理学二者的优点,既有经济学的缜密,又有管理学的人性化思维,在其后的长期发展中具有极大的优势[3]。应该立足于实践,把二者的优势结合起来,全面推动经济管理一体化发展。 3农业经济管理的优化策略 3.1建立健全农业经济管理体制 想要推进农业的高速发展,就需要不断完善农业经济管理的体系,在现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要不断努力,将农业经济管理的新模式推上一个新台阶,从而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坚持党和国家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绿色农业、节能农业的快速进步,完成我国农业生产由过去的小农经济到现在的市场化经济的体制转变。 3.2促进管理理念的转变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想要促进农业转型和快速发展,就必须将全新的管理思维应用到农业中去,有关的从业者应该对农业经济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产品的生产、销售到分配的每一个阶段都严格把控,在这个基础上,努力推进农产品的升级转型和创新发展,让农产品不但是农民谋取经济利益的工具,更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必需品。 3.3加强经济管理队伍建设 在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就是人。想要全面提升农业管理的质量,就必须对从业者进行专业化培训,从而提升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其一,要把有关的从业者培训工作做到实处,增加知识涉猎面,为以后的农业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我国农村发展注入新的血液。其二,在已入职的员工身上,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对他们的专业素养、责任意识和政治方向的把控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淘汰,对于较为优秀的,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从而激励工作人员不断提升自身水平,为我国农业经济管理的顺利进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4结语 我国是农业大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农业经济管理方式已不适用于新时期下的形式,当前对于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要求主要是促进学科之间相互发展、调整当前的农业结构、注重团队精神,提高科研水平。未来农业经济管理的研究趋势为以政策研究辅助农业经济研究、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引入到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中,逐渐使农业经济管理走向国家化。 作者:张雪莹 单位:沈阳市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农业经济管理学论文: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研究 摘要:当前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速度快,整体的发展态势良好,但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依然会受到某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此,需要重视农业经济管理学的合理运用,采取必要的措施促进该学科的稳定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农业经济管理的实际需求。基于此,本文就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展开论述。 关键词: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因素;发展态势 新时期加强农业经济管理学的合理使用,注重该学科的可持续发展,可以为我国现代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确保相关农业生产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效率。实现这样的发展目标,应结合当前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应用状况,对其未来发展进行思考,从而制定出相关的发展举措,扩大该学科的实际应用范围。 一、确定发展方向,注重农业结构调整 结合当前我国农业经济的实际发展现状,可知其中存在着农业人口多、经营方式落后、机械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影响着良好农业形态的形成。同时,农业经济需要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不断缩小与国际间的距离。这些内容体现了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缓解这种矛盾。因此,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中需要确定具体的发展方向,以科技为先导,结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及相关要求,加强农业经济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注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升整体的生产经营水平;提高对既有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农产品可靠性,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及有效的调整措施,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满足使用者的实际需求;确定农业发展方向后,应给予更多的人力资源及先进技术支持,制定出完善的问题处理方案,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二、突出农业管理特色,实现农业生产多样化 在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作用下,可以为农业经济活动开展给予专业指导,丰富其理论依据,实现农业生产中经济学与管理学的有效结合。因此,需要提高对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正确认识,最大限度地满足农业经济管理的实际需求。当前我国的“三农”问题十分突出,如何更好地实现农业、农村、农民间的相互依存,将农业推向集约化、城市化、现代化,使农业更好、更快的发展,需要更加深入的探究。 三、打造出专业能力突出的农业团队,保持良好的农业技术水平 促进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应确保专业团队综合素质良好性,在加强他们基本素质培养的同时也需要提升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满足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实际需求。因此,需要打造出专业能力突出的农业团队,通过他们实际作用的充分发挥,确保农业技术水平良好性,为相关农业生产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结合当前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概况,可知其学术队伍组成包括这些方面:一是受计划经济影响,接受传统农业经济学理论的学者;二是改革开放后接受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中教育理论的学者;三是当前形势下留学归来的青年学者。针对这些不同的学者,在发展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过程中应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向他们阐述实际的发展现状,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丰富农业经济管理实践经验,促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快速发展。 四、重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的重要地位 为了促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也需要注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基础上重视市场需求变化,给农民们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确保现代农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性,增强农业供给质量可靠性;对农业的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等进行必要的优化,提高各种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不同地区农村发展,在满足物质需要的同时重视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注重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此同时,需要突出农业经济管理中绿色优质产品供给的重要地位,结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将更多的绿色优质产品推向市场,提升这些绿色、无污染农产品的潜在价值,为人们生活质量提高提供保障,逐渐改变人们传统的消费理念,扩大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实际影响范围。 五、结束语 重视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提高该学科的实际利用效率,有利于扩大我国农业产业规模,增强农业经济管理有效性,确保农业经济管理能够达到时代的发展要求,增加国民经济收入的同时提升相关行业的整体生产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因此,未来农业经济生产计划实施中,应提高对其管理学科发展的正确认识,并在相关措施的支持下加快其发展速度。 作者:谢淑红 单位:北京市(甘南)双河农场财务部 农业经济管理学论文: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趋势 1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主要特点 1.1工业经济与农产经济之间的变化。先是以最为传统的农业发展促进更为先进的工业发展。为使产业经济能够协调稳定发展,缩减农村与城市之间的距离,我国需要更为重视农业经济各方面的控制,更加迅速的向前使我国的农业经济得到稳固增长,来使国业经济弥补农业经济带来的损失。日前我国的工业事业正在迅速的进行当中,而且各个城市都能运用工业技术来完成以前农业带给我们的利益,日前我们正处理工业技术的起步阶段。 1.2土地流转模式。我国的经济基本上到了以工业经济促进农业经济、以城市促进农村的发展,正在迅速的发燕尾服中,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事业极为重要的时间。我国人民为了尽快融入到新的发展当中来,在土地流转模式中不断的发现新想法。我国重要人物领导集体建设农村土地“保权分利”;另一人提议集体建设农村土地“转权让利”,更有其它学者从城市中到农村土地出发的观点中,建议城市中包含农村土地集合流转这三种不同的模式。我国有许多学者通过修改意见提出很多为农村保障更多的福利,增快农村与城市土地集体工作,集体生产。谢茹建议从农村土地在使用上可以看出在市场方面最重要的是出让、出种、和拍卖等流转模式,从农村土地在使用上可以看下极市场主要有转让、转包等不同的模式,土地使用权中流转的最常见模式为土地入股和抵押。邓大才提议对不同经济发展的城市与乡村应该实行不同方式的土地流转模式,在经济发达城市非农业种类相对来说比较多的地方使用股份合作经营模式、承包土地资本化模式、承包土地证券化模式;在经济条件不好,甚至贫穷的地方使用承包土地反租倒包模式、团体租赁经营模式、托管经营模式。另外,其它学者使农村土地流转划分成分散流转和集中连片流转,出租、转包、转让、拍卖和抵押在包含在前者,后者其中则有经营权股份合作制、“两田制”、“反租倒包”。我们国家经过了几年甚至更久的时间来完成城市化的改造,不但使得城市在各方面发燕尾服的更快,而且显得城乡与城市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国家福利,教育上,城乡都显得及为落后。目前我国各城市都提倡以城市扶持农村来使得我国经济发展得到稳固向前的发展动向,使得方方面面得到更均衡的发展走向。我国也因此制定了一系列的发展策略。城市与农业经济正在以分化结构向统一方向发展,这一发展使得农村的经济以及更方面的生产因素都能在很大程序上的提高,而且在一定因素上使得农村经济管理学科更好的发展,更高效的提升了农业经济各方面的生产之来带来的发展,从而推动了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前进。 2创新农村财务管理 2.1农村在经济上不断的发展,集体在经济上的实力不断扩大。近几年,农村在经济方面不断稳定的发展,农村市场经济也在不断的完整,经济迅速的发展着,不论是在生产能力方面还是在经济方面,都大大的得到了提高,经济整体结构也发生了改变,农村福利,生活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与城市越来越近,不再像原来有着巨大的差距。 2.2因为农村相比来说较为落后,所以在财务方面的管理知识储备还是比较低的,与农村现在快速发展的经济不匹配。由于种种原因,农村财务在会计上的管理仍然在不同程度上带有经济计划的因素,很大的影响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给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影响,约束着农村经济发展,几年来,经过研究表明,监督形式和监督办法是我国农村财务管理上最为欠缺的,也是我们急需要提高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民主的不断推进,各农村在财务管理方面较弱实行了系统的改革,但是因为各方面知识的欠缺,使得农村在财务方面的管理上还是与经济发展不相协调。 2.3农村法律意识欠缺,阻碍农村财务制度的进步。农村在集体组织经济中不完整,主要工作很难进行下去,农村产权信息混乱,资产大量向外转移,不管是民法还是其它法律,对农村都是属于经济范畴,不管是属于个人还是集体,都缺乏具体的法律制度、具体的规章,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在农村极其不受重视,导致财务管理方面也存在很大的问题,这些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平时的工作中,许多农村领导法律观念知识不多,不懂得运用规章制度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只会空口来决定某一件事情,以为管理就是随意的支配,随意更改,对个人财产及集体财产都没有所属的关系,干部和领导的职能也经常在工作中轻意的任职,这更加把农村财会人员变得不规范。 3集体经济组织得到发展 3.1农村经济组织制度的改善实施。起初较为完善的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在实行于较为发达的地区,而欠发达地区通常随着集体土地被收,这些“农村”不再是以前的农村,现在农业经济不再是主要的生产来源,多数学是转变为工商业。所以,在制度的改革中,经济组织的产权由社区股份制变为股份制,把集体变为企业,进行商业化的登记。很大一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成变为股份合作制。这其实没有很大的地位在法律上,但在现代农村,是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土地的代表,不仅各组织成员在其中得到了应有的关系,而且在市场经济中也有了一定的地位保障,因此,有些地方由有关部门对股份合作社登记上报,使其得到合法的权益地位。但这其实还是一种不合乎常理、不合法的做法,随着社会的进步,地方已经没有这种行政权力,这种做法也停止办理。 3.2壮大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议。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要从最基本上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壮大,最应该做的就是我们重新建立一套农村经济组织系统。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已是老制度改革的新方向,所以我们应加快运行速度,尽快完善这项任务,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壮大,我们的农村经济才能快速得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在农村市场中极为重要的部门,不可缺少的,非常有必要加快发展来控制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在组织中应使各体系得到更稳定的关系发展,专门为农村集体组织经济立法,构建新制度,新规章。农业经济管理学是一个综合性的学科,其中包括经济学和管理学以及数学、金融学、环境科学等多门学科。在研空农业经济管理学科进就能把这些学科都包含在内统一进行研究,研究农业经济管理学时应综合考虑,找出涉及到的重点、难点知识作为重要的部分来研究,在长期的经济管理实践中达到理论和实践的相结合,从而能更好的在农业经济管理上得到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是一个繁琐而又复杂的进化。从农业经济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出发进行各方面的分析,要想在我国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上得到更好的发展,就必须多参考其它学者们的经济研究,并在不断的生产过程中得到实践的经验,从而为农业经济管理在发展中得到快速稳固的增长,促进和谐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朴香玉 崔洙男 单位:珲春市农村经济管理站 珲春市板石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农业经济管理学论文: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思考 1引言 进入21世纪,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发生质的飞跃,农产品的供给格局发生大规模改变,原来农产品短缺不足,而现如今,农产品丰收年供大于求,过去更注重农产品的产量,而如今不仅要关注产量,还要对农产品的质量加以关注,农民收入也纳入到农业经济的范畴。农业经济的发展依靠的是农业生产技术和信息化技术的进步,通俗地讲,农村经济发生巨大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有具备专业能力的建设方面人才,而农业经济人才来源于农业经济管理教育的培养。因此,想提高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获得更高产量,更高质量的农产品,就要从最基本的入手,建立农村经济管理学科,大力发展学科教育,培养出更多优秀的,农业需要的专业技能和管理型人才。 2农村经济转型期的特征 我们把农村经济转型期的特征概括为两类:一是工农产业结构发生改变;二是二元结构发生变化。工业和农业产业结构正在发生改变,导致农村经济转型期。人们开始对农村经济转型开始重视。我国的工业和农业发展存在一个相互平衡,相互帮助的关系,在农业发展速度过快时,农业经济带动工业经济发展,当工业经济发展过快时,工业回过头来反哺农业经济。这种策略是国家提出来促进工业和农业共同协调发展的方针,当前时期,我国的经济工业占据经济发展的较大份额,因此现阶段农业经济的发展正好符合工促农的阶段,工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农业向新的阶段发展。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成为我国发展的代名词,越来越多的大都市在中国大地上崛起,但是同时带来的极端化问题就是贫富差距日益加大,农村收入远不及城镇收入。而且农村在医疗、教育、交通、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都落后于城镇,两极分化的城市结构导致我国需要在农村经济上重点发展,重点投入资金。从国家支持的角度支持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崛起,促进农村城镇的贫富差距逐渐降低。 3经济转型对农业经济学科的要求及学科发展趋势 3.1不断发展相近学科专业新形势的发展 促使各大高校争先开设关于农业经济的专业,以此来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新农业经济学科是在传统的经济学或者经济管理学的基础上开设的,对经济学科的方向做了重新的规划,例如一些高校开设的农产品贸易学,农产品经济会计学,这些学科都是针对农业经济来进行课程设计,将农业经济特点纳入学生学习的范畴,这样对于农业静的发展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还有一些高校,例如华中农业大学,在经济管理学院设立了一农业企业为主的小型乡镇企业为内容的会计学、工商管理学等,还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经济管理学院设立的农产品营销专业。这些新专业的设立是对农村经济更好的发展做出的铺垫。因此,根据农业经济发展规律培养出更多的专业人才,为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3.2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在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中的重要作用 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将客观的信息和数据发送到生产中去,计算机需要集处理信息,采集信息,整理信息为一体,对生产数据进行合理的优化,帮助生产高效化。在农业经济管理中,正需要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技术来实现其正向增长。在现代企业的经济管理中,经济管理的好坏是和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息息相关的,或者可以说准确性和时效性是经济管理成败的关键因素。而在农产品的经营管理中,市场上的信息非常重要,对于农产品的经营销售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市场的信息直接影响营销成功与否。目前,农业经济发展逐渐引入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在一些高校的信息学院设立农村经济信息化管理专业能够培养出具有信息化专业知识的人才,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用及时的市场信息帮助农产品生产者获得最有效的信息,从而提升农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实现农产品价值的提升。为了使农村经济能够朝着现代化信息技术方向发展,在高校设立信息化管理学科至关重要。 3.3运用数理知识增强农业经济的管理科学化 高校中传统的农业经济课程中,数理经济和定量分析占据课程的比重较低,更多的学习重点在于解释国家的经济导向以及政策,更多的是贯彻国家农业经济发展趋势,没有专门的定性研究和分析农业经济类似的课程。但是,目前国家经济重点在于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经济逐渐成为我国市场发展的大趋势,因此定量的分析和数理经济分析得到了高校的重视,在定量的分析和数理经济分析课程的比重上有所增加。农业部门不仅要知道生产问题,生产销售问题,还需要考虑生产成本以及效率问题,农业经济管理学科根据此问题的需求在定量分析和数理经济分析上增加课时,加强这方面知识的学习。 3.4实践性教育不断加强,软科学硬化日益受到重视,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传统的教育思想对农业经济的影响不容小觑,传统教育思想认为在农业经济中要重视理论学习研究,课程设计就偏重与增加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中理论的学习,忽视了实践性和智能性的学习,因此导致学生毕业后对所面临的工作不能够适应,没有足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经济的转型发展导致市场经济竞争更加激烈,需要的农业经济管理型人才的要求就越高,对其具备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是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因此,在大部分高校中,专业课程之外设立了很多生产实习、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一些具备实践性和科学性的学术研究,以此来加强学生农业经济的管理和实践能力。 4农业经济学科建设与发展的思考 4.1适应农业经济转型的需要,确立农业经济学科发展方向,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 我国农业经济在转型后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就,其发展的劲头非常好,但是我国的农业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冲突点,首先就是农业人口多,但是相对的土地资源少,农业经营分散,产业链的建立不完善。农业发展的阻力在于农村生产效率低,经营过程中很容易受外界因素干扰。其次就是传统农业与现代化的农业发展相互冲突,现代农业已经逐渐呈现出高质量,高产量,多元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但是传统的农业还局限在低效的模式下。因此,为了解决这两个冲突点,需要从科技方面、信息化方面、管理方面入手提升农产品的产量、质量,对生产获得组织进一步优化,降低经营农作物成本,增加竞争力。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就是通过培养专业人才实现上述目标。通过对农业经济学科的建立,科学的对各阶层的专业农业经济管理人才进行培养,帮助农业产品的质量和产量提高是农村经济转型背景下发展农村经济的重中之重。 4.2以科学研究为支撑,形成本学科的学科特色 任何科学进步都需要通过不断地科学研究来实现,因此在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也要不断进行科学研究,通过研究和发展不断使农业经济发展手段变得成熟和稳定。科学研究的主角就是专业的农村经济管理型人才,这些人才是通过专业的学科教育培养出来的。因此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要内容的特设学科是实现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我国经济发展长河中,农村经济所占比重非常高,通过科学研究能够形成具有特色的农村经济基础,这样才能实现我国农村经济的国际化和多元化发展。 4.3以人为本,分层次、分步骤地培养人才,建设农业经济学科发展的学术梯队 在农村经济建设的人才队伍中,每个层次都需要大量的人才,强有力的建设人才队伍是实现农村经济学科发展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国教学队伍中,有几大类教育者,首先是秉承着计划经济阶段思想的老学者,其次是在计划经济过渡阶段的改革学者,最后是具备先进思想的青年学者。正因为有这样的梯队存在就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历程,因此在农村经济管理学科建设中要大力发展学科带头人制度,将具备先进思想的有志青年和具备国际管理理念的杰出海归纳入学科建设的重点,培养出学科建设的骨干,不断进行科学探索和研究,实现学科建设的科学化。 5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农业经济的发展仍需国家关注,在一些关键难点上,国家还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农业经济学科的发展是我国农村经济建设的重要手段,不断推进具有国际化的、多元化的农业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实现农业经济的高速发展,以达到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在一个平衡状态。本文主要阐述了农业经济转型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通过对农村经济转型期的特征、经济转型对农业经济学科的要求及学科发展趋势的分析,并提出农业经济学科建设与发展的思考。虽然笔者见解具有局限性,但是此文对于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对于高校农业管理学科的设立和课程的规划有一定的帮助,还对我国高品质的农村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见解,也是实现我国经济发展中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转折点。 作者:石鑫岩单位:河套学院 农业经济管理学论文: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思考 摘要:目前我国已经步入全面转型阶段,在大环境的影响下,农业经济也进入到了转型期,进入转型期之后,农业经济产生了新的特点,同时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也在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要抓住机会,努力将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更好,向着正确的方向去前进。 关键词:农业转型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 农业是我国各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我国的民生之本,占有很高的位置。但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的这段时间内,关于农业经济的政策就不明显。现阶段针对这一情况的发生,我国经济供给侧改革逐步落实、在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中,对农业也提出了新的发展计划,在新的计划开展下,我国的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也会随着农业经济格局的改变而变化。本文将对农业转型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进行思考。 一、农业转型期经济的特点 (一)工农产业性质的改变 自新中国建国以来,在中国工业的发展中都在学习苏联用农业换取工业的理念。虽然这种理念对中国工业的发展立下了功劳,但是长期的应用这种理念,使中国的农业发展一直受到遏制,变成了工业、服务业的附庸。在变成附庸的这段时间内,农业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如果想要农业快速的发展,就要摆脱这种困境。当前的社会转型期,工农的性质产生了变化,所以农业经济模式也要随之改变。农业经济转型的目的,就是为了不使城乡差距过大,从宏观的角度出发就是增加国家农业调控能力。目前经济改革的时期已经到来,农业转型已经做好准备,所以农业转型毋庸置疑。 (二)城乡二元结构的改变 中国城乡经过了几十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城乡之间的差距已经越来越小,如果还想取得更大的进展,就要从经济发展、社会福利等方面下手,只有在这些方面发展好了之后,我国城乡结构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农业的发展是和农村人均收入、城市人民人均收入密不可分的,与此同时,这些问题也成为了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中的重点。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在研究这些问题的基础上,要更加深入的了解城乡发展趋势,分析两者之间的差异,把城乡二元发展上升到与社会经济共同发展的地位。 二、农业经济转型期产生新变化的因素 (一)工农性质的变化因素 在思考农业生产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农业经济的中心,另外对国家的工农业政策也要十分的关注,分析国家工农业之间联系的关键所在。现阶段,我国正在提倡工业帮助农业的发展,这就直接的打破了传统的农业政策,国家十分注重农业经济生产的研究。其中的研究重点就是产品的深加工和整个农产品的销售链。提倡在农业经济发展中融入互联网技术,在新科技的加入下,相信农业经济会可持续发展。 (二)城乡二元结构的变化因素 在农业转型期产生新变化的因素有城乡二元结构的变化,在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中对这项问题是十分重视的,在我国的城乡二元的不断变化中,农业经济正在稳步提升,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重要性也日益明显。当前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方向就是将城乡的经济生产流程深入了解。 (三)农业现代化战略性的驱动因素 农业现代化战略性的实施为农业转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它涵盖了农业生产、流通以及最后的销售。它从两个方面影响了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其中第一个方面就是,将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走向问题深入了解,逐步引导农业经济走向生态化的发展趋势,因为农业经济走向生态化是使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的重点。农业经济未来的发展走向离不开新技术的融入,相信与新技术密切合作会使农业经济发展的更迅速;第二,农业现代化战略性的驱动会充分的解决目前农业发展缓慢、发展动力不足、农业发展方向模糊的问题,全面提升农业经济发展的速度,提高农业经济的科学性,将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独立性充分显现,从而使农业产业向着国际化水平发展。 三、农业经济转型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新发展 (一)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独立性 我国自农业发展全方面的发展战略提出之后,就已经处在农业经济转型期。我国的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应该顺应发展的潮流,将培养农业化人才当成重点工作来进行,将这个工作做好之后,学科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容忽视,利用农业学科的独立性来发展农业发展的独立性、高效性、可持续发展性,这才能显现出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地位。 (二)提高科研人员的素质 各行各业如果想要取得良好的发展,是和人才密不可分的。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如果要将转型发展做到最好,那就要将科研人才的培养作为首要任务,只有科研人才的素质提升,才能更好的为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做出贡献。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转型工作是枯燥无味,工作量巨大的,所以参与转型期的科研人员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要具有艰苦奋斗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理念。目前在农业经济管理学科转型期的影响下,学科的教学内容、科研方向都会随之变化,只有对国家的新政策的实施,能灵活的做出改变,才能与建设祖国的宏伟目标联系起来,在实际工作中,加大对科研人员素质的培养。 (三)学科间互补性学习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单一的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人才已经不能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了,所以全方位的人才已经越来越受欢迎。全方位的人才懂得国家经济部门和农业经济之间的联系,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只有这样的人才才能正确的管理农业经济发展,为农业经济发展学科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这就是学科间互补性学习的重要性。结语综上所述,农业经济转型期对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影响重大,只有对农业经济转型深刻的认知,才能明白农业经济转型对农业学科带来的种种改变,当前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首要任务就是为国家培养精通农业学科的全方位人才,全方位的人才能对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并在实际的研究过程中总结经验,为农业经济管理学科提供发展的空间,与此同时,还要针对国家的新政策而立即做出改变,这才是农业经济学科发展的核心。科研人才们的集思广益,是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重点所在。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重要作用就是为国家经济转型发展、农业经济转型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真正为三农服务的理想。 作者:陈向阳 单位: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农业经济管理学论文: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论文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长期以来,发展农业经济始终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发展农业经济的过程中,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保证农业经济的长期快速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当前的农业经济管理存在管理意识薄弱等问题,严重影响到最终的管理效果,也不利于农业经济的发展。为此,需要结合实际增强对农业经济的管理的重视程度,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以更好的提高农业经济管理水平。 一、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发展现状分析 第一,缺乏科学完善的经济管理体制。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体制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然而在这个阶段,我国的农业经济管理与基本经济体制之间尚没有协调发展。第二,农业经济管理不受重视。很多经济管理人员对农业经济管理的了解不够,没有认识到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要性,于是在工作中对农业经济管理比较轻视,日常工作中没有做到与时俱进,没有深入学习党和国家颁布的与农业经济管理发展有关的文件、政策。同时,很多经济管理人员割裂了农业管理与农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导致农业经济管理工作脱离实际。第三,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与素质较低。农业经济管理是一门艺术,需要管理人员具备良好的工作能力与职业素养。而在现实情况中,很多的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知识结构单一,于是在管理方面的执行力较弱。作为农业经济管理的主要参与者,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与素养不高无疑会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多的难题。第四,经济管理信息化不足。在当今新时期,信息化是社会发展的主流趋势,并且已经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信息化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还降低了工作量。如果将信息化技术应用到农业经济管理当中,则农业生产与农产品销售等均能够获益,大量的即时信息能够达到用户手中,发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作用。 二、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的措施 1、实现农业经济管理模式的转变: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应当改变传统落后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在农业经济活动之中融入经济管理。2、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方式: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经济管理之中应用现代化的管理势在必行,这就要求在进行农业经济管理的过程之中,应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农业经济科学管理的实现,促使农业经济管理人员提高对经济管理的认识,增强农业经济管理的素质,紧跟时展的步伐,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在工作岗位中,不断地学习最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将现代化技术应用在农业经济生产与管理中,开拓一条现代化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发展之路。3、提升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的素质:在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农民占据重要的主体地位,加强对农民的培训,使其掌握更多的现代化技术,推动与促进基于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科学的农业经济管理的实现。全球化经济发展形势下,我国加强与世界各国的联系,农业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同样需要走出国门,迈向世界,引入先进的技术与理念,结合中国的国情,发展富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经济,塑造自己的品牌,提升农业的综合素质,帮助农民解决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避免农业发展走向错误的轨道,降低对资源的损耗,对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推动我国农业开拓出一条高效、高产、绿色、生态的发展道路。 三、农业经济管理的优化策略 对农业经济管理进行优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比如这项举措能够推动农村经济的产业化发展,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农村小康社会。因此,农业经济管理人员需采取优化措施,从而对当前的管理工作加以改进与完善。可行的对策如下。第一,建立健全农业经济管理体制。健全的农业经济管理体制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前提。在当前新时期,应大力推进农业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将提高农业产品质量作为发展目标,而不是单纯追求农业数量的增长。同时,引导低碳农业、生态农业、高效农业的发展,在农业经济管理体制中建立起完善的生态效益评价体系,从而使农业经济从传统农业发展为现代化农业。第二,促进管理理念的转变。新时期下,我国农业经济管理应当采用现代化管理理念。工作人员应重视农业经济管理,严格控制农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并对农产品的深加工、创新予以足够的重视,从而使农产品既能带来经济效益,又能充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实现农产品可持续发展。第三,加强经济管理队伍建设。管理的核心在于人,只有提高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才能够保证管理工作质量。一方面,我们应组织农业经济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活动,提高其知识的广度与深度,改善其知识结构,从而为我国农业经济管理工作储备大量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定期考评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责任心、政治素质,评出其中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并为其提供福利待遇以及升迁机会。第四,加强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其一,向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人民群众宣传信息化对于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要性,从而强化信息化管理意识。其二,加大资金投入用于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比如购置计算机等现代化设施、架设网络系统等。通过这种方式来保证信息化技术大范围应用。其三,对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予以规范,及时将市场动态反映给农民,从而防止出现产品生产过剩等问题,帮助农民增收。 总之,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思考,从管理体制、管理理念、管理团队、管理方法等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从而促使我国农业经济在新时期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者:崔艳玲 单位:黑龙江省望奎县卫星镇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农业经济管理学论文: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探讨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科技的进步同时也带动了农业的发展,当前我国农业经济正处于飞速发展的上升时期,与此同时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也在不断进步,以适应新时期农业经济的发展。如今,以往的管理模式已经不再适用,所以我们应该转变农业经济管理模式,加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始终将走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本文将针对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现状进行简要分析,并且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发展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的发展基础,农业发展与工业发展之间相互促进,逐渐形成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市带动乡村的发展新形势。在新形势下我们应该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逐渐消除城乡差异,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最终向着共同进步与繁荣的方向发展。随着科技的进步与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如今很多概念都被引入到农业这个学科之中,所以以往的农业经济管理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因此在当下如何正确分析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并且利用现有条件不断促进其进步是当前的主要任务。 1.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要求 1.1促进学科之间交叉发展 发展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不应该只是单独依靠某个学科领域,而是应该将多个学科进行融合,之后以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为基础,进而实现多个学科之间的互补与融合。但是学科融合不仅仅是学科之间的简单叠加,我们应该从全局把握,将未来经济作为基本的发展点,准确把握经济发展的趋势,实现学科的发展与升级。当前经济与学科之间共同发展已经形成了一种趋势,并且以多元化为发展方向,所以在促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时,应该做到不同学科之间的互补,将多种学科进行综合探究,使学科之间的交叉形成现实。 1.2调整当前农业结构 就目前来看,我国农业经济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农业人口数量巨大,然而资源相对来说比较匮乏,外加当前的经营方式又不是十分科学合理,所以在农业生产经营方面都是相对低效的。当前农业经济的形式正在向着国家化与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所以传统农业的管理结构与现代农业的管理结构矛盾突出显现。面临这种形式,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现实状况,以科技为先行导向,在实现农业经济积极管理的同时,还有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加大力度开发农业资源,让生产经营不断走向组织化。在另一方面,为了满足新时期之下对与农业产品的要求,需要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准确把握发展方向,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与技术支持,以便在问题出现之后可以有效快速的解决。因此,在新形势下我们应该凝练发展方向,调整农业结构,将农业经济发展推向另一个高峰。 1.3注重团队精神,提高科研技术水平 科学的发展离不开人的主观贡献,然而每一门学科的进步与发展都不可能是单独依靠某个人完成的,只有团队成员之间共同协作,才会使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不断进步发展。所以当前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我们以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建设一支综合水平强大的学术队伍,以此作为技术支撑。就当前情况来看,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学术队伍的建立除了要依靠国内的科研学者之外,还应该积极鼓励在国外留学的青年学者加入其中,另外还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培养新骨干,不断提高科研技术水平,促进学科发展。 2.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趋势 2.1以政策研究辅助农业经济应用研究 当前我国的农业经济中小规模农户经营占大部分,基于这个国情外加我国国土辽阔,并且地域之间差异巨大,所以在农业经济方面的法律政策研究将成为当前的主流,如何制定有效的法制政策对农业经济管理经营实现更为有效的管理是农业经济管理建设的重中之重。其次,三农问题一直都是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重点内容,由于我国改革开放之前长时期应用计划经济体制,所以城乡之间存在隔离,所以如何有效制定农业经济政策辅助农业经济发展,逐步解决三农问题是重点内容。 2.2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引入到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之中 随着经济发展给环境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环保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的热点内容,无论是在哪个方面的发展,都应该将环境保护的概念引入其中。农业本身就是将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联系在一起的,农业经济在发展的同时将自然保护性与生活的舒适性都涵盖其中,农业在环保方面所做的贡献,是其他产业都不可取代的。 2.3农业经济管理将走向国际化 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这种形式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农业经济管理领域自然也不例外,各国之间农业产品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并且农业产品之间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在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在进行农产品交易时都非常谨慎。在这种形势下,中国作为农业生产大国,所以更加应该在理论与实践方面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将我国的农业经济管理推向世界化。以往土地报酬递减规律是农业经济管理的理论基础,知识资本是农业生产管理的基本要素,在不断的应用中,知识不断积累,为农业经济管理做出的贡献越来越多,对其促进作用也越来越大,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更多的方法将会被引进到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之中,不断促进农业经济管理的发展。 3.结语 我国是农业大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农业经济管理方式已经不适用于新时期下的形式,当前对于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要求主要是促进学科之间相互发展、调整当前的农业结构、注重团队精神,提高科研水平。未来农业经济管理的研究趋势为以政策研究辅助农业经济研究、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引入到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之中,逐渐农业经济管理将走向国家化。 作者:姜秀慧 单位:肇源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农业经济管理学论文: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趋向研究 一、现阶段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 1.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对各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过程分析表明,在工业化发展的初期阶段,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农业,社会劳动力大量集中到农业生产中,工业的发展是依靠从农业中获取资源来维持的,也就是说,工业的原始积累依靠的是农业;但当工业化走到了中后期,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被工业所取代,两者间的差距也逐渐增大。随着工业积累能力的不断增强,国家会做出相应的政策调整,加强工业对农业、城镇对乡村的支持力度,使其能够共同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工业基础薄弱,能发展到今天这个水平,农业、农村和农民是功不可没的。没有农业提供给工业的宝贵积累、没有农村给予城市的重要支持、没有农民为整个国民经济做出的重大贡献,我们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绝对不会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现阶段的我国工业,已经具备良好的基础,拥有独立发展的能力。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一步加深,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我国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 2.农业现代化。实现农村和农业的现代化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想要发展农业生产,建设现代农业不仅会发展我国农业的生产水平,还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实的物质支持。建设现代化农业是提高农业整体竞争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的基本保障。只有农业现代化的水平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以及资源利用率才会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才会增强,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民的持续增收才能得到保障。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现代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现代化是整个社会现代化的基础。农业不实现现代化,国家的现代化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根之木,根本无从谈起。因此,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对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3.城乡经济一体化是。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速发展的同时,农业经济却逐渐落后了。主要表现在城乡收入的差距逐渐拉大、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且增长缓慢、现代化的农业生产设备匮乏、生产组织性较低,大多数地区仍旧处于粗放型生产等。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农民对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越来越强烈。要实现工农业和城乡的协调发展,就必须使他们之间的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并优化组合,而这是以城乡经济一体化作为前提条件的。换句话说,城乡经济一体化会带动城乡间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并使其优化组合的水平提高。由此可见,消除城乡差别、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途径就是城乡一体化。由于现阶段我国城乡差距明显,所以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共同富裕将会是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二、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趋势 随着农业的发展,对于农业经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研究对象也发生了改变。 1.随着传统农业部门的逐渐缩小和农业涉及问题的逐渐增多,我国农业已经进入了促进性发展的新阶段。对于农业经济的管理开始渗透到农产品产前和产后等各个环节。尤其是诸如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流通和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产后环节,将会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2.现在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也是注重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时代。由于农业本身就是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相结合的产物,与环境的关系更为密切。因此,在环境保护和维护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农业有着其他行业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随着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相关理论向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中的渗入,传统农业经济增长模式以及农业经济管理的思维方式也将会发生彻底的改变。 3.现如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逐渐明显,农业也不例外。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和差异性,各国对于农产品的国际化自由贸易都持谨慎的态度。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大国,在这方面的理论和时间经验都很缺乏,需要进一步进行研究。 4.传统农业经济管理的理论基础是土地报酬递减规律。而在知识经济的条件下,知识资本不仅不会在使用中减少,而且会越来越多,更重要的是,知识资本遵循的是递增规律,这无疑会对传统农业经济管理提出挑战。因此,随着经济时代的到来,新的概念和方法将会被更多的引用到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当中,并会对传统农业经济管理中的递减规律造成严重的冲击。 三、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建设与发展 1.确定发展方向。尽管我国农业通过经济转型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也应该注意到,中国的农业经济仍然存在两大矛盾:一是我国农业人口多,人均耕地资源匮乏,农业生产经营还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而且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农业产业形态;二是农业生产已经从过去的重量转变为现在的重质,农业的市场化和国家和趋势日益明显,由此导致了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的矛盾激化。因此,只有加强对农业经济的管理力度,对农村的人力资源进行充分的开发利用,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并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才能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我国农业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这也是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唯一途径。想要适应这一形势,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必须要确定自身的发展方向,为我国农业经济的管理工作提供大量的人才和理论支持,努力为相关矛盾和问题找到解决方案。同时,科学的设计本学科的学习内容和理论体系,积极引入新知识、新技术、新理念,有效实现农业经济管理的教育与农业经济发展相结合。 2.突出自身特色。学科成熟和发展的前提就是科学研究,它也是获得学科建设资源的重要手段和前提条件。就农业经济管理科学自身而言,是由经济学和管理学共同组成。它有别于一般的管理学,又不同于一般的经济学,而是属于经济管理与农业的交叉学科。 3.加强队伍建设。无论是管理能力的提高科研水平的深化,都离不开学科队伍水平的提高。想要拥有一支高水平的队伍,则离不开强有力的学术支持。以往的农业经济管理的学术队伍,一部分是时期接受了计划经济教育的中老年学者,一部分是改革开放后经历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中青年学者,还有一部份是留学归来的青年学者。这样一个学术团队自身存在着知识前后贯通、中西结合的问题。因此必须对其进行有步骤、分层次的教育和培养。要充分利用国家相关的教育资助计划,着力培养出能为本学科发展和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学术骨干,为其提供相应的科研支持,通过他们的不断探索来带动本学科向前发展。 4.加强学科间的互补。学科间的相互融合既不是各学科的简单叠加,也不是在原有水平上填平不起,而是对未来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和升级。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从其起源来看,本身就具有交叉融合的性质。在我国农业经济实现成功转型以后,本学科在保持融合和交叉这个特点的基础上,必然会向更高的层次迈进。四、结语当前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一般设置在高等农业院校内,这就为进行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和融合提供了有利条件。本学科的专家学者要主动寻找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点,提升学科水平,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需要,以便更好的服务于农业。 农业经济管理学论文: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探究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长期以来,发展农业经济始终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发展农业经济的过程中,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保证农业经济的长期快速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当前的农业经济管理存在管理意识薄弱等问题,严重影响到最终的管理效果,也不利于农业经济的发展。为此,需要结合实际增强对农业经济的管理的重视程度,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以更好的提高农业经济管理水平。 一、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发展现状分析 第一,缺乏科学完善的经济管理体制。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体制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然而在这个阶段,我国的农业经济管理与基本经济体制之间尚没有协调发展。第二,农业经济管理不受重视。很多经济管理人员对农业经济管理的了解不够,没有认识到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要性,于是在工作中对农业经济管理比较轻视,日常工作中没有做到与时俱进,没有深入学习党和国家颁布的与农业经济管理发展有关的文件、政策。同时,很多经济管理人员割裂了农业管理与农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导致农业经济管理工作脱离实际。第三,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与素质较低。农业经济管理是一门艺术,需要管理人员具备良好的工作能力与职业素养。而在现实情况中,很多的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知识结构单一,于是在管理方面的执行力较弱。作为农业经济管理的主要参与者,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与素养不高无疑会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多的难题。第四,经济管理信息化不足。在当今新时期,信息化是社会发展的主流趋势,并且已经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信息化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还降低了工作量。如果将信息化技术应用到农业经济管理当中,则农业生产与农产品销售等均能够获益,大量的即时信息能够达到用户手中,发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作用。 二、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的措施 1、实现农业经济管理模式的转变: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应当改变传统落后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在农业经济活动之中融入经济管理。 2、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方式: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经济管理之中应用现代化的管理势在必行,这就要求在进行农业经济管理的过程之中,应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农业经济科学管理的实现,促使农业经济管理人员提高对经济管理的认识,增强农业经济管理的素质,紧跟时展的步伐,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在工作岗位中,不断地学习最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将现代化技术应用在农业经济生产与管理中,开拓一条现代化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发展之路。 3、提升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的素质:在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农民占据重要的主体地位,加强对农民的培训,使其掌握更多的现代化技术,推动与促进基于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科学的农业经济管理的实现。全球化经济发展形势下,我国加强与世界各国的联系,农业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同样需要走出国门,迈向世界,引入先进的技术与理念,结合中国的国情,发展富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经济,塑造自己的品牌,提升农业的综合素质,帮助农民解决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避免农业发展走向错误的轨道,降低对资源的损耗,对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推动我国农业开拓出一条高效、高产、绿色、生态的发展道路。 三、农业经济管理的优化策略 对农业经济管理进行优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比如这项举措能够推动农村经济的产业化发展,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农村小康社会。因此,农业经济管理人员需采取优化措施,从而对当前的管理工作加以改进与完善。可行的对策如下。第一,建立健全农业经济管理体制。健全的农业经济管理体制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前提。在当前新时期,应大力推进农业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将提高农业产品质量作为发展目标,而不是单纯追求农业数量的增长。同时,引导低碳农业、生态农业、高效农业的发展,在农业经济管理体制中建立起完善的生态效益评价体系,从而使农业经济从传统农业发展为现代化农业。第二,促进管理理念的转变。新时期下,我国农业经济管理应当采用现代化管理理念。工作人员应重视农业经济管理,严格控制农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并对农产品的深加工、创新予以足够的重视,从而使农产品既能带来经济效益,又能充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实现农产品可持续发展。第三,加强经济管理队伍建设。管理的核心在于人,只有提高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才能够保证管理工作质量。一方面,我们应组织农业经济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活动,提高其知识的广度与深度,改善其知识结构,从而为我国农业经济管理工作储备大量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定期考评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责任心、政治素质,评出其中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并为其提供福利待遇以及升迁机会。第四,加强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其一,向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人民群众宣传信息化对于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要性,从而强化信息化管理意识。其二,加大资金投入用于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比如购置计算机等现代化设施、架设网络系统等。通过这种方式来保证信息化技术大范围应用。其三,对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予以规范,及时将市场动态反映给农民,从而防止出现产品生产过剩等问题,帮助农民增收。总之,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W科思考,从管理体制、管理理念、管理团队、管理方法等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从而促使我国农业经济在新时期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作者单位:152100 黑龙江省望奎县卫星镇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农业经济管理学论文: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分析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科技的进步同时也带动了农业的发展,当前我国农业经济正处于飞速发展的上升时期,与此同时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也在不断进步,以适应新时期农业经济的发展。如今,以往的管理模式已经不再适用,所以我们应该转变农业经济管理模式,加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始终将走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本文将针对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现状进行简要分析,并且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发展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的发展基础,农业发展与工业发展之间相互促进,逐渐形成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市带动乡村的发展新形势。在新形势下我们应该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逐渐消除城乡差异,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最终向着共同进步与繁荣的方向发展。随着科技的进步与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如今很多概念都被引入到农业这个学科之中,所以以往的农业经济管理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因此在当下如何正确分析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并且利用现有条件不断促进其进步是当前的主要任务。 1. 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要求 1.1促进学科之间交叉发展 发展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不应该只是单独依靠某个学科领域,而是应该将多个学科进行融合,之后以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为基础,进而实现多个学科之间的互补与融合。但是学科融合不仅仅是学科之间的简单叠加,我们应该从全局把握,将未来经济作为基本的发展点,准确把握经济发展的趋势,实现学科的发展与升级。当前经济与学科之间共同发展已经形成了一种趋势,并且以多元化为发展方向,所以在促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时,应该做到不同学科之间的互补,将多种学科进行综合探究,使学科之间的交叉形成现实。 1.2调整当前农业结构 就目前来看,我国农业经济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农业人口数量巨大,然而资源相对来说比较匮乏,外加当前的经营方式又不是十分科学合理,所以在农业生产经营方面都是相对低效的。当前农业经济的形式正在向着国家化与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所以传统农业的管理结构与现代农业的管理结构矛盾突出显现。面临这种形式,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现实状况,以科技为先行导向,在实现农业经济积极管理的同时,还有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加大力度开发农业资源,让生产经营不断走向组织化。在另一方面,为了满足新时期之下对与农业产品的要求,需要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准确把握发展方向,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与技术支持,以便在问题出现之后可以有效快速的解决。因此,在新形势下我们应该凝练发展方向,调整农业结构,将农业经济发展推向另一个高峰。 1.3注重团队精神,提高科研技术水平 科学的发展离不开人的主观贡献,然而每一门学科的进步与发展都不可能是单独依靠某个人完成的,只有团队成员之间共同协作,才会使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不断进步发展。所以当前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我们以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建设一支综合水平强大的学术队伍,以此作为技术支撑。就当前情况来看,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学术队伍的建立除了要依靠国内的科研学者之外,还应该积极鼓励在国外留学的青年学者加入其中,另外还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培养新骨干,不断提高科研技术水平,促进学科发展。 2. 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趋势 2.1以政策研究辅助农业经济应用研究 当前我国的农业经济中小规模农户经营占大部分,基于这个国情外加我国国土辽阔,并且地域之间差异巨大,所以在农业经济方面的法律政策研究将成为当前的主流,如何制定有效的法制政策对农业经济管理经营实现更为有效的管理是农业经济管理建设的重中之重。其次,三农问题一直都是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重点内容,由于我国改革开放之前长时期应用计划经济体制,所以城乡之间存在隔离,所以如何有效制定农业经济政策辅助农业经济发展,逐步解决三农问题是重点内容。 2.2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引入到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之中 随着经济发展给环境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环保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的热点内容,无论是在哪个方面的发展,都应该将环境保护的概念引入其中。农业本身就是将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联系在一起的,农业经济在发展的同时将自然保护性与生活的舒适性都涵盖其中,农业在环保方面所做的贡献,是其他产业都不可取代的。 2.3农业经济管理将走向国际化 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这种形式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农业经济管理领域自然也不例外,各国之间农业产品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并且农业产品之间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在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在进行农产品交易时都非常谨慎。在这种形势下,中国作为农业生产大国,所以更加应该在理论与实践方面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将我国的农业经济管理推向世界化。以往土地报酬递减规律是农业经济管理的理论基础,知识资本是农业生产管理的基本要素,在不断的应用中,知识不断积累,为农业经济管理做出的贡献越来越多,对其促进作用也越来越大,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更多的方法将会被引进到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之中,不断促进农业经济管理的发展。 3. 结语: 我国是农业大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农业经济管理方式已经不适用于新时期下的形式,当前对于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要求主要是促进学科之间相互发展、调整当前的农业结构、注重团队精神,提高科研水平。未来农业经济管理的研究趋势为以政策研究辅助农业经济研究、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引入到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之中,逐渐农业经济管理将走向国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