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课程网站论文:基于Java技术的精品课程网站设计与开发 【摘要】精品课程能够起到促进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动教育创新以及促进教学方式改革的作用。本文从精品课程网站的技术和建设方面对精品课程网站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对运用Java技术进行精品网站相关功能的设计和开发进行探究。 【关键词】Java技术 精品课程网站 设计 开发 前言:精品课程网站是指通过网络通信技术等新型技术在网络环境下开展一系列高质量教学活动。精品课程网站的产生解决了传统教学模式空间及时间的限制问题,并且为教育开辟了新的道路,使教育资源的利用变得更加广泛,有效地实现了对传统教学方式的补充。 1精品课程网站的分析 1.1精品课程网站的建设 从本质上讲,精品课程网站的建设其实就是某一课程电子版信息资源库的建设。精品网站课程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一个具有实时特点的平台,有效地解决了传统教学在空间和时间方面的限制问题。精品课程网站的建设重点在于对课程的收集和展示,将在线答疑、学习交流、网上自测自评、教学重点以及学术研究等信息集中于一体。 1.2精品课程网站技术方面的分析 精品课程网站系统是一个采用B/S的Web系统,对此,可以在对Java技术进行充分运用的基础上,充分结合Tomcat等技术,开发出精品课程网站系统的多种功能。在这个过程涉及到的技术主要有:第一,通过Java语言实现精品课程网站客户端数据的初步认证和过滤;第二,使用用户名和密码机制实现安全登录,通过对用户类型的不同划定不同的权限,并运用MDS技术进行加密,保证用户信息的安全;第三,加深对Web运行环境的了解,尤其是其中Tomcat的安全设置问题和操作功能;第四,运用ECIIPse集成开发平台,并运用Java语言进行相关开发操作[1]。 2基于Java技术的精品课程网站设计与开发 2.1基于Java技术的精品课程网站设计目标和设计原则 2.1.1基于Java技术的精品课程网站的设计目标 基于Java技术的精品课程网站设计目标是:设计出一个具有齐全功能的界面,它包含实用、高效、维护简单的Web框架。在设计精品课程网站时,要充分考虑数据的安全性问题,可以通过远程实时快照对数据进行及时备份,防止数据由于受到自然因素的影响产生相应的破坏。在精品课程网站的数据操作部分,应该对客户端Web垃圾攻击的安全性方面进行重点设计。由于精品课程网站的信息有一定的实时性要求,因此,在精品课程网站的管理部分,要设计成能够通过浏览器实施维护的后台管理系统,以便人们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通过浏览器完成信息、课程内容更新以及管理用户等操作。在精品课程网站的信息自主方面,应该注重对信息审核功能的设计,保证数据具有一定的可性、安全性以及合理性[2]。 2.1.2基于Java技术的精品课程网站的设计原则 精品课程网站的设计要以满足高校精品课程建设需求为原则,通过精品课程网站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精品课程网站是一个直面学生与教师的辅助教学、学习平台,因此要求精品课程网站具有便于管理、更新以及扩展的特点。 2.2精品课程网站的登录功能设计 精品课程网站的登录功能是针对学生、教师以及管理员而言的。这三者可以通过身份验证,实现对基本信息的维护以及对自己登录密码的修改。当精品课程网站的身份验证结果显示用户是学生,那么网站将允许用户进行网上实验互动、参与课程讨论、查看系统公告等行为操作;如果精品课程网站的身份验证结果显示用户是教师,那么网站将允许用户进行课程资料上传、查看系统公告、课程信息查询以及参与课程讨论等行为操作;如果精品课程网站的身份验证结果显示用户为管理员,那么网站将允许用户进行网站自测试题和答案的维护、公告信息的维护、课程信息的维护以及论坛信息的维护等行为操作[3]。 2.3精品课程网站的公告栏功能设计 公告栏的内容是由管理员进行操作管理的,管理员的管理功能主要包括对公告的撰写、修改以及删除。公告的撰写包括公告内容和公告标题两部分,这两个部分都是必填选项;当公告的内容不符合当前实际时,管理员就需要对公告进行修改。管理员在登录精品课程网站之后,对需要修改的公告进行选中,即可实现对公告信息的修改操作;当公告内容失效之后,管理员应该及时对公告进行删除。管理员在登录精品课程网站之后,对需要删除的公告进行选中,即可实现对公告的删除操作[4]。 2.4精品课程网站数据库的设计 精品课程网站的数据库要包含学生信息表、自测试题库表、自测成绩表、用户表以及章节基本信息表等方面的设计。 结论: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精品课程网站进入各大高校已经变成一种主流趋势。基于Java技术的精品课程网站的设计与开发成为目前各大高校教学方式改革的重点,对此,应该在明确精品课程网站设计目标和设计原则的基础上,运用Java技术更好地实现精品课程网站的登录功能、公告栏功能以及数据库等方面的设计和开发,实现精品课程网站在线答疑、学习交流、网上自测自评以及学术研究的目的。 精品课程网站论文:基于SaaS的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系统设计 摘 要 精品课程上网是所有精品课程建设团队必须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在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系统中引入SaaS模式,让非计算机专业的老师也能快速方便的建立自己的精品课程网站。 【关键词】精品课程 SaaS 网站建设 从国家级,到省级,到校级,我们可以发现有些课程网站布局合理,制作精美,而有些课程网站内容与课程主题不符,简单的课程资源堆砌,在导航设计,页面布局上面也不专业。这是因为,负责精品课程建设的老师来自各个专业,他们对本专业的知识相当了解精通,但精品课程上网需要的网页设计与制作,数据库开发等方面的知识,他们可能就不甚了解。因此在精品课程网站建设过程中他们往往因得不到相应的技术支持,导致整个精品课程建设的效果大打折扣。本文就是基于解决精品课程上网这个需求,通过引入SaaS(软件即服务)这一系统应用模式,以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平台开发为例 ,论述了以SaaS为目标的系统设计原理和思路。 1 SaaS架构介绍 SaaS是随着软件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的软件应用模式。它通过互联网直接提供软件服务,取代传统的软件购买与本地安装。服务厂商将应用软件统一部署到服务器上,用户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通过网络按需购买和使用软件系统,也就是用户租用系统,成为租户。租户不用关心软件系统的开发,升级与维护,甚至安全问题也交给服务厂商来考虑。 要使设计的软件系统具有SaaS的特性,就必须注意以下三大要素:可扩展(Scalable)、多租户支持(Multi-Tenant-Efficient)、可配置性(Configurable)。根据SaaS应用平台是否具有以上三个特性,SaaS成熟度模型被分成四级。每一级都比前一级增加三种特性中的一种。 第一级是定制开发级,每个系统使用者都是软件提供者为其单独开发。数据库中的数据结构和应用的代码可能都需要根据用户的需求编写,相当于多次开发。 第二级是可配置级,这个级别的系统不需要单独为用户开发,但每个用户都运行一个单独的应用实例,通过系统配置的修改来达到为不同用户服务的目的,相当于一次开发多次部署。 第三级是高性能的多租户架构,这个级别的系统真正做到了SaaS,一次开发一次部署,多人租用。 第四级是可伸缩性的多租户架构,在第三级的基础上,采用负载均衡技术,使各个租户之间的应用性能按需提供,实现用户最多,服务最优。 2 系统设计 2.1 系统设计目标 根据系统设计实用性原则,由于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系统的设计主要是给校内教师提供精品课程资源管理与展示的平台,因此达到SaaS系统成熟度第三级就完全可以满足需求。我们设计目标是让各个精品课程建设团队能在系统上实现通过后台单独管理属于本课程的课程资源并通过网站的形式展现出来。 系统使用者包括两大类用户,第一类是系统管理者,负责系统的维护,包括网站模板管理,数据库备份和缓存数据管理,网站日志管理,课程与课程负责人的管理。 第二类是课程团队,包括课程负责人和他的团队。课程负责人负责整个课程网站的配置管理,团队成员管理与权限分配,网站栏目管理,课程资源管理等。如图1所示。 2.2 系统的功能实现 整个系统采用4.0+SqlServer2008开发。系统结构采用三层设计(显示层,业务逻辑层和数据访问层)。其中为了实现能根据不同的课程特点采用不同的网站界面风格,页面显示我们采用模板技术。在模板中我们使用Razor模板引擎,我们可以让网站开发者设计多套不同风格的课程网站模板供老师使用。 为了应对精品课程中课程资源较多较大的问题,我们的课程资源采用FlashUpload控件上传。使用Flash控件上传,不会产生因上传资源过大而连接超时问题。 在数据库设计上,为了保证组用户(也就是课程团队)之间的数据隔离,确保不同课程在同一平台下管理,却不互相影响。我们以课程的主键为核心,关联与整个课程及课程网站相关的数据。如图2所示。 3 基于SaaS模式的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系统的优势 使用基于SaaS模式的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系统来管理和课程资源解决了精品课程的推广使用与资源共享的问题,让精品课程团队专注于课程本身建设,其具体优势如下: (1)建设成本低,周期短。精品课程团队只要在该系统上注册帐户后,就可以使用课程管理平台了,无需购买硬件,开发网站 (2)维护成本低,数据安全无需担心。系统更新维护由专业人员来维护,无需自己动手,只要把课程资源按要求传上去就行。 (3)课程资源集中管理,便于以后资源的重复利用与扩展。 4 结语 本文以服务的理念来设计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系统,在系统设计中根据精品课程建设的特点选择SaaS模型成熟度的第三级为目标,在同一系统平台上为不同的精品课程团队提供课程服务,在实际应用中大大减轻了老师们的网站建设任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精品课程网站论文:《SQL server数据库应用》精品课程专题网站建设中的思考与建议 摘要:《SQL server数据库应用》是一门理实结合,应用广泛的课程。在我校开设的软件技术和物联网技术专业中均为核心课程。为了更好的满足学生学习、师生互动的需要,为了体现精品课程建设成果,课题组成员设计开发了《SQL server数据库应用》精品课程专题网站。在网站建设中对课程的定位和本网站建设的意义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思考,同时也发现了专题网站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SQL server数据库应用;精品课程;专题网站;思考与建议 0 引言 近几年,随着信息化校园和智能化校园建设,我校精品课程专题网站建设也提到一个战略性高度。《SQLserver数据库应用》课程是软件技术专业和物联网技术专业的核心课程,学校和课题组成员一直以来均非常重视本课程的建设。在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方式改革、教材及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均取得了长足进展。尤其是近两年,课题组成员投入很大精力进行了《SQL server数据库应用》精品课程专题学习网站建设,基本满足了信息化条件下学生自主学习和师生互动的需求,形成了一套课内课外、线上线下的立体学习、交流架构。 1 建设《SQL server数据库应用》精品课程专题网站的意义 1.1 有利于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师的素质及创新能力 江苏省高校智能化校园建设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通过教学内容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发性。精品课程建设的目的之一就是依靠教育信息化来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同时,精品课程专题网站建设也对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水平、信息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为止,课题组成员中全部取得硕士学位,两人取得软件分析师资格证书,一人取得数据库工程师资格证书。两年来,共有12人次取得教学质量优秀。精品课程专题网站建设为提高教师素质和创新能力提供了一个非常优质的平台。 1.2 有利于优质教学资源开放共享,促进专业课程体系建设 作为我国高校“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品课程建设不仅打破了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模式,而且要求教师尽可能充分利用一切教育教学资源,尤其是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开放的教学模式,公开共享的网络资源,推动了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体系的快速发展,也极大的促进了各专业课程体系建设。 2 《SQL server数据库应用》精品课程专题网站建设思路 精品课程网站建设就是展现精品课程建设成果的一个窗口,故两者的建设思路是一致的。本精品课程专题学习网站建设过程中牢牢把握住“精”与“建”两条主线,以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与行业企业紧密合作,开发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内容;培养目标以职业能力为主线,社会能力、方法能力和创新能力为辅助;专题学习网站的开发与设计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 2.1 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 1)职业性。参照人事部“数据库工程师”资格认证、市职业鉴定中心组织的“数据库管理人员”认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数据库技术、四级数据库工程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等相关职业资格标准,将岗位中的典型工作任务转变为教学任务,分散到整个教学过程中,知识的学习紧扣任务要求,以项目化形式展现给学生,并在任务完成过程中进行教、学、做的有机统一。 2)实践性。本科程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为了真正做到教、学、做的有机统一,做到理论与实践的一体化,本课程的教学过程全部安排在实训室进行,实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一体化的教学模式,优化教学过程,采用MCLA、ISAS等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为了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课题组开发了仿真教学系统,让学生在专题网站上也能仿真练习。 3)开放性。开放的教学资源。引入企业实际项目进行教学,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开放的实训基地、开放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每年寒暑假到企业挂职锻炼;组建由企业技术专家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并且学生能与专兼职教师在网上进行随时随地的沟通交流。 2.2 培养目标以职业能力为主,社会能力、方法能力和创新能力为辅 在课程设计中除了培养职业能力之外,还包含了社会能力、方法能力、创新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各种能力的培养。社会能力是指从事任何工作都需要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能力。主要包括规范安全操作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交流沟通能力等。具备社会能力,能够保证学生较快融人社会团体,建立起良好的社会关系。方法能力主要包括较强的资源检索能力、较强的自学能力、掌握新知识的能力、新技术跟踪能力。具备方法能力保证学生能够通过各种途径掌握新技术,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创新能力能够帮助学生突破传统模式的限制,在软件开发过程中能有独到的见解,设计出新颖有创意的项目。 2.3 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内容。 职业教育离不开行业企业的参与,否则就是无本之木。也可以根据行业企业要求在精品课程专题网站上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发仿真环境。 3 精品课程专题网站建设的不足与建议 在建设我校《SQL server数据库应用》精品课程专题网站过程中,我们浏览学习了大量的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网站,有的质量很好,但是大多数网站都存在一些不足,结合我们的实践,简单归纳一下三点: 3.1 为精品而精品,重量不重质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以清晰的看到国家教育部门对精品课程内涵的界定和要求。但是,在我们精品课程建设过程中却发现很多高职院校的精品课程建设却偏离了正常的轨道。为了各级评估,为了上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校,投人大量人力财力,但一旦申报成功则不再重视,内容更新缓慢甚至无人问津。只注重申报,只求量多面广,不注重内涵建设,实用性不强。 建议:精品课程建设要能引领当前高职教育改革和发展方向,精品课程中注重内涵建设,要切实体现出精品课程专题网站建设在人才培养中的强大作用。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项目要定期组织检查评估,不能立项拨款后不闻不问。确保精品课程建设工程的实效性、实用性。 3.2 教学资源没有真正实现共享 大多数精品课程网站登录时需要用户名和密码,即使不设限制,但看到的内容也是受限制的。稍微有点特色的东西不准下载、不准复制,更过分的个别项目竟然在评估验收后将认为有点特色的东西删除掉。甚至教育部批复立项并投入上千万的某专业资源库建设项目访问也是受限制的,课题组甚至还要计划“有偿”提供资源。他们虽然申请到了上千万的项目,但是没有搞清楚国家教育部门投入巨额资金建立的精品课程的资源是应该共享的,这也是精品课程建设的终极目标,也是其核心价值所在。 建议:无条件开放教学资源,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不仅要像国外的墨客等一样免费向全国开放,还应该不断完善、更新网站内容,充实网络资源,且要有一定的示范性,从而发挥精品课程专题学习网站在教学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3.3 精品课程专题网站不能满足学生移动终端访问需求 目前,绝大多数精品课程专题网站还是web访问,通过移动终端访问网站费流量,浏览不方便。由此造成很多专题网站就是摆设,教师教学不用,学生学习不用,评估的时候才有用。 建议:精品课程专题网站建设要紧随技术发展前沿,紧跟学生需求,向移动终端APP开发方向迈进。现在绝大多数学生在课堂外使用的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访问课程资源、师生互动、自测交流等都要求精品课程网站内容能在移动终端方便顺畅使用,并以此比较新颖的学习方式吸引住学生。让精品课程资源以web APP方式展示出来,构建一个立体化、全方位的教学环境。 此《SQL server数据库应用》精品课程专题网站建设项目先后作为学校课题和省级课题进行建设,经过长期的积淀和多轮实践,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师资队伍、网站建设等各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此过程中课题组也发现了精品课程专题学习网站建设中普遍存在一些不足,并结合自身思考提出了中肯建议,如精品课程网站内容以WEB APP形式呈现,适应当今大学生移动终端访问需要,也是我们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精品课程网站论文:新媒介环境下精品课程网站建设 摘 要: 精品课程的建设目的是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网络是精品课程的重要的传播媒介,但在建设过程中未充分考虑我国的网络发展趋势,造成建而不用的现象。通过对新媒介及其环境的分析后认为,应该结合二者的特点建设网站,并提出在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以提高网站的使用率,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关键词: 新媒介环境 精品课程 网站建设 1.引言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媒介发展的主导力和推动力。媒介作为信息传播的载体,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媒介环境随之改变。环境对教育的作用不言而喻,媒介环境的变化不仅影响人们的生活,而且必然对教育产生深远影响。 精品课程是课程中的精品,是示范性课程,在其实现过程中教育信息的传播是典型的教育传播过程,这个过程既有教师传播行为、学生传播行为,又有师生的互动交流。而媒体通道则是整个过程中连接师生的桥梁,是二者交流沟通的纽带。当前,计算机网络通道是精品课程的传播通道,而精品课程网站则是该通道上传播课程的一种有效载体。因此,研究媒介环境特别是新媒介环境下精品课程网站建设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有重要意义。 2.新媒介及新媒介环境 媒介,也称媒体,是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承载并传递信息的载体或工具[1]。而新媒介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的媒体形态,它是相对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意义的媒体而言的。它是基于网络技术、移动通讯等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等渠道,利用电脑、移动设备和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各种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的集合[2]。新媒介环境即是由这些新媒介构成信息传播环境。 随着我国互联网、智能手机等设备的普及,新媒介环境呈现出以下特征。 (1)新媒体信息资源丰富。以云盘、网盘等新形式出现的网络空间容量大且资源浏览便捷,并可以通过分享资源链接等方式延伸资源,拓展读者的阅读空间。资源信息种类丰富,不仅包括科研领域的最新文献等资料,而且包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2)媒介形式网络化。当前新媒介的技术形态主要是网络技术、移动通信,但归根结底都是网络。2014年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我国网民规模达6.18亿,其中手机网民达5亿,占网民总人数的81%。手机网民规模的持续增长促进了手机终端各类应用的发展,成为2013年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一大亮点。网络应用在经济社会中地位提升,不仅是为了信息获取,还包括商务交易、交流沟通与娱乐。 (3)新媒体交互性增强。新媒体环境下传者与受众角色渐渐模糊,所有人随时随地都可以参与其中,对各类问题发表观点,甚至可以通过QQ、微信等即时交流工具实时沟通,及时反馈。近两年来,杨达才等事件中大众的参与、互动即可见一斑。 3.新媒介环境对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的启示 尽管精品课程网站建设占用了大量的资源,但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利用率不高,主要表现是课程资源更新缓慢、网站访问量普遍偏低、学生发帖数量非常少[3]。究其原因,除了精品课程网站的建设目标不明确、功能需求分析存在问题外,还有一个原因即网站建设没有充分考虑我国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与特点。 (1)网站建设应增强其设备适应性。当前,精品课程网站的建设考虑的终端基本都是PC端,对多种设备的适应性欠缺。随着智能移动终端等设备的普及,81%的网民的人通过智能设备访问网络资源。因此,在网站建设之初就应该考虑网站的普遍适用性,提高其在各类终端的适应能力。 (2)改善师生交流合作方式。师生交流合作是精品课程发挥精品作用的关键,师生都需要集思广益,在与他人思想碰撞的过程中产生新的思想。交流合作工具可以是实时的,也可以是非实时的。当前,精品课程网站的交流合作主要是通过论坛等形式呈现,但随着技术的发展及学生上网方式的改变,精品课程的交流方式应考虑其在各类设备中的普遍适用性。 (3)增强视频在智能移动终端的适应性。以微视频为主要形式的微课程是精品课程中的重要学习资源,同时是变革传统教学模式的重要方式之一。2013年,手机游戏、手机视频和手机音乐等应用的用户规模大幅上升,增长态势良好。鉴于此,建设网站时就要考虑视频在PC和智能设备上的通用性,比如采用何种视频格式、采用何种上传方式等。 4.新媒介环境下对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的建议 通过对新媒介环境特征及对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的几点启示,本文对在新媒介环境下建设精品课程网站有几点建议。 (1)在网站界面设计方面解决在不同分辨率的设备上实现网页效果的普适性。在界面设计时,解决方式有两种:一是针对PC和智能终端开发两套系统;二是通过自适应网页设计方式实现。不同的设备对网页的浏览效果而言主要差异是屏幕的宽度不同,高度影响则不大。而自适应网页设计即是侦测屏幕分辨率的不同,调用不同的CSS样式实现浏览效果的自适应能力,用到的主要技术有CSS3技术中的媒体查询技术、流式布局[4](使用百分百设置宽度并利用浮动属性实现自动调整宽度和位置来适应不同分辨率)等。 (2)在网站建设时考虑多种互动交流方式及学习反思。交流方式既可以考虑离线的论坛、个人空间等方式,又要注意实时即时工具的运用,特别是当前移动终端应用的普及。即时工具如QQ、微信等,既可以作为交流沟通的实时工具,又可以将其作为精品课程信息平台。学习反思作为知识管理的重要途径之一,既可以记录学生学习历程,又可以反思学习过程及结果,更是评价他人学习的工具。鉴于学习反思的特点,本文认为诸如个人空间之类的应用即可满足要求,因此在网站设计时就要考虑到底采用何种方式满足,比如在使用QQ工具交流沟通的同时就可以顺便利用其QQ空间实现学习的反思。 (3)在网站建设时考虑视频的普适性。由于精品课程中涉及不少的视频资源,有的甚至都是以微视频为主的微课程,在网站建设过程中就要考虑服务器的性能能否满足要求,能否全部采用视频上传至服务器的方式等。结合云盘等网盘的发展及移动争端对视频的要求,本文认为可以将视频全部上传至云盘中,而后将分享的链接添加到网站中,既不占用服务器空间,又能保证视频播放的流畅性。此外,视频资源最好采用短而小的方式,保证其在各类设备上播放的流畅。 5.结语 网络是精品课程的重要的传播媒介,在新媒介环境下分析新媒介环境特征,并根据此特征及精品课程的特点,提出在精品课程网站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以促进网站的使用率的提升,提高其服务质量。 精品课程网站论文:精品课程网站项目开发 【摘要】目前很多资料或论文在涉及精品课程网站制作时,都以站在网站的技术开发角度进行论述,这些专业知识对于非计算机专业人员是较难透彻理解网站的开发过程。另外这些文章都只是单单阐述了网站“平台”的制作,而不是一个完整的网站项目开发。 【关键词】精品课程;网站;项目开发 现国家正加强中职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工程的目标是实现全国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要求精品课程的相关内容全部通过网站的方式对外开放。因此,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是精品课程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目前很多资料或论文在涉及精品课程网站制作时,都以站在网站的技术开发角度进行论述,这些专业知识对于非计算机专业人员是较难透彻理解网站的开发过程。而且精品课程网站作为一个共享平台,还要把课程的资源放到平台上,涉及到平台的建设、各个资源内容制作和整合等工作,更是需要团队合作。一个完整的网站开发不像其它项目或者任务可以单独完成,是需要一个团队多个人分工合作完成。 一、网站项目开发团队,包括以下的角色和职责: (一)网站项目经理 职责:1.项目执行监理2.质量监督员 网站项目经理负责与用户进行沟通,了解用户开发网站的思想、用途和要求。并创建和维护项目的规划和战略文件,预算表,项目进度和甘特图表,会议记录,费用记录和团队其他详细工作的项目文档。并协调、沟通网站各项目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艺术总监 职责:1.网页界面设计师2.交互式设计师 (FLASH,JavaScript,Ajax)3.媒体专家(摄影,插图,视频,音效)。艺术总监的主要职责是设计网站的整体外观和感觉。把网站排版、用户界面设计、颜色标准、页面布局细节、图片要求、摄影、插画、网站的视听媒体等元素汇聚并形成一个整体。 (三)网站技术主管 职责:1.网页程序设计师(.net,Java,PHP/Perl,Ruby)2.网页工程师(XHTML,CSS,JavaScript,Ajax)3.数据库管理员4.网站管理员网站技术主管必须掌握有网站的环境、开发语言和开发站点框架、选择网络数据库等广泛的网络技术。他应该在技术人员、创意人员和项目团队各主管中充当一个桥梁或者翻译工作 (四)网站制作主管 在设计早期阶段,网站制作主管主要负责把原始的网站模型、界面和蓝图转化成HTML页面。一旦网站规划及设计完成并且信息架构也规划好之后,网站制作主管的主要工作就是制作站点页面,当然他可以直接用html编写,或者使用网站内容管理系统(CMS),也可以用一些站点开发软件,例如Adobe Dreamweaver。 (五)网站信息架构师 网站信息架构师主要负责网站的结构和内容进行组织和分类。在整个项目的设计和规划早期阶段,信息架构师是最活跃的。他要制定整个网站的内容结构,网站的框架结构,向客户和网站开发团队介绍网站的整体规划。信息架构师也要与网站设计师紧密合作,制作用于显示网站各个页面的名称、导航和页面内容的网站蓝图。 1.文字撰稿人2.站点内容专家(内容协调,制作)。网站编辑负责整个网站的文字内容和编辑质量。他或她创建的网站编辑的基调,确定文字风格,并与客户和相关内容的专家收集、整理。以上就是网站开发时所需要的六个基本角色及其职责,每个角色都有负责的方面。当然其中有可能一个人员充当几个角色,也有可能一个角色里面要几个人员组成。 二、网站项目开发过程及团队各角色相互合作关系 从图1-1我们可以把网站作为一个完整的项目,可以分为“规划”和“站点制作”两个主要阶段。 (一)规划阶段 这个阶段里要进行的工作就是用户调查与网站规划。网站项目经理要与用户进行接触,全面了解用户的需求,包括网站的用途和要实现的功能。用户也在这个阶段明确要网站能实现的功能模块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充分了解用户需求后,艺术总监和网站信息架构师就要基于用户的要求、网站的用途和网站访问者等各方面的考虑,使用PhotoShop或其它工具绘制出网站首页、二级页面的图形界面。与用户确定好界面、功能与内容,就开始分两条线路进行开发。1、技术路线:网站技术主管根据界面并与信息架构师一起进行技术规划,制作好网站使用的开发语言、技术、数据结构和数据库等。2、内容路线:网站编辑要开始规划网站编辑的基调;内容在网页上的表现形式(文本、图片、视频、动画);确定文字风格和网页显示的字体的大小与字形; (二)站点制作阶段 站点制作阶段是实际开发周期,各项目小组根据前面制定好的规划进行制作。网站信息架构师在各部门之间进行项目规则解释、协调和统筹。1、程序开发:网站制作小组根据界面规划把图形界面转换成网页格式;依据技术规划,制作网站的各页面。从图中的甘特表显示,程序开发和网站合成占整个项目的最大时间比例。2、内容整理:网站编辑要与客户和相关内容的专家收集、整理放到网站平台的资源。网站资源如涉及到图片、动画和视频等,网站编辑要与媒体专家合作共同制作。当平台主要架构搭建成形,后台数据库建立完毕,网站编辑就可以把网内容上传到网站平台内,把网站合成。 精品课程网站论文:基于绩效技术的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研究 【摘 要】随着各大高校对精品课程建设的重视,目前我国已建成精品课程20283门(本科14348门,高职高专5924门)。然而,耗时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精品课程资源却未能带来应有的应用效益。文章针对当前精品课程网站建设中的通病,基于绩效技术理论,以上海外国语大学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其精品课程的网站定位、资源建设、网站功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促进精品课程网站的有效利用。 【关键词】绩效技术;精品课程;网站建设 一、研究背景 2003年4月,国家教育部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以下简称“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以带动全国高校的教学改革工作,提高教学质量。2011年7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出台,在对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作出调整的同时,坚持和鼓励高校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同年11月,又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课程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进一步明确了精品课程建设思路,提出了精品课程资源建设的两大改革方向,即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 在上述一系列政策引领下,2003年以来,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成为众多高校教务部门、教师团队的工作重点,同时也涌现出了大量的论文和研究报告来说明课程建设在组织实施、教学以及教学管理方面的探索与收获。为此,笔者对CNKI文献数据库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检索和计量分析,将“精品课程”作为关键词于2014年4月对CNKI中2003-2013年的相关文献进行检索,踢除数据库中的错误文献后得到38246篇精品课程相关文献,其中期刊文献28776篇和硕博论文3138篇,可见这10年来我国在精品课程建设研究所取得的重大成果。 虽然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或获评的课程曾受到一些批评,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仍不失为2003年以来我国高等教育领域教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平台。此外,在高校精品课程基础建设的操作层面上,如何提高精品课程的建设效益,建立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体系,使广大师生能够有效地利用精品课程网站,则是精品课程时代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绩效技术的含义以及其对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的意义 绩效技术是一种系统的程序,强调用系统论思想来分析、解决工作中绩效问题的方法。将绩效技术这一思想引入到精品课程建设上来,对提高现有精品课程建设的效益来说有一定的意义。 (一)绩效技术关注产出 产出即结果,绩效技术的重点是人类行为的效益和系统的价值,简单的来说就是低成本高价值,从而促进系统和个人的共同发展。精品课程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和教学成果共享,促进各高校教学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如果只追求短期效果和评审通过,而失去精品课程建设最初的意义和价值,精品课程最终也只会是流于形式,没有实用价值。 (二)绩效技术采用系统观点 采用系统观点是重要的,因为组织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它影响其他在组织内工作的个体的绩效。也就是说,最终的绩效是由各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系统方法考虑影响过程和其工作的大环境,就是能够系统的考虑问题,客观的分析问题。精品课程建设是多个方面的结合,包括功能设计、内容呈现、技术实现、后续推广等,任何一个部分若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最后的绩效。 (三)绩效技术强调增加价值标准 当绩效技术需要关注直接目的时(如提高质量、缩减开支、提高访问量、顾客保持等),是用期望的产出(如销售额、利润或市场份额等)的提高来衡量其是否成功。精品课程建设的产出是用其访问量、资源丰富程度、实际参考价值、对教学改革作出的贡献等来进行衡量的。 三、绩效现状 本文的研究主要包括学生的问卷调查、文献调研和网站访问分析,主要涉及以下因素:网站知晓情况、网站建设情况、网站应用情况、满意度、需求情况以及对精品课程网站建设与应用的建议等。问卷的取样对象是上海外国语大学松江校区在校学生。在问卷发放上,在松江校区图书馆随机选取100名学生做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83份。调查访问的网站为上海外国语大学精品课程网站,重点剖析17门省级以上精品课程,在研究国家精品课程资源中心的基础上,得出以下结论: 1. 课程教学内容基本完整,具备一定的课程建设参考价值。 2. 积累了一定的教学资源,但质量有待提高。我校17门市级以上精品课程内容只要以教学课程的教案、音频、讲义为主,多为文字描述,质量良莠不齐;多媒体资源按年展有增长趋势,但质量有待提高;部分文件夹里是空的,没有任何内容。对学生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在使用多精品课程网站的学生中,有47.3%的学生认为现有的精品课程资源不能满足他们学习的需要。 3. 缺少动态管理,未进行实时更新。在17门市级以上精品课程中,只有一门的更新日期在2014年,其它有的是2012年、2011年,甚至35%的精品课程的更新日期还在2008年,课件基本上自从建成之后就再无更新了。 4. 网站的总体访问度不高,整体呈现不均衡状态。截止2014年4月,我校市级以上精品课程的总访问量1,128,643 次,每门课程的平均访问量应达 66,390次,但根据课程网站点击排行显示,在17门精品课程中,访问量最高的达到238281次,访问量最低达到1717次,相差13倍之多。 5. 网站整体互动性不足,交互平台使用度不高。我校17门市级以上精品课程网站都设置的有互动功能,但100%课程都处于关闭状态,基本处于形同虚设的状态。 四、绩效差距的原因分析 绩效技术将影响人的行为的因素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主要是指与人相关的因素,包括人的知识、技能和态度等;外部因素指的是人力之外的因素,即有形的资源和外部的环境两部分。而绩效技术就是改善外部因素。 根据学生问卷调查中的“影响我校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的可能因素”这一问题的答案选择,并结合网站访问率两方面进行分析,总结出原因包括以下几项: (一)网站宣传力度不够 问卷的调查结果显示,有超过60%的学生认为精品课程网站的宣传力度不够,有超过50%的学生甚至不知道我校有精品课程网站。很多精品课程成为了学校的门面工程,在学生中宣传过少,导致学生不知道精品课程网站,更提不上主动使用。 (二)网站内容较空洞,对学习没有实质性帮助 问卷调查中有40.8%的学生认为精品课程网站对学习的帮助不大。一方面,精品课程被学校和教师团队作为一种门面工程,在建设初期就是为了应对评审,所以在制作方面就与学科以及师生造成脱节;另一方面,基于这种评审目的,在评审之后,网站不能实时更新,缺乏一定的网络维护和管理,导致了现在大多数精品课程网站的更新日期还在2011、2012年。 (三)资源不够丰富,多媒体资源缺乏,质量有待提高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使用过精品课程网站的同学中,有48.3%的学生认为现有精品课程资源不能满足学习的需要。究其原因,是网站建设中大部分资料是以文本的形式出现,而作为语言类课程,是需要大量的音频和视频作为辅助才能达到教学的效果,所以普遍认为参考价值不高。 (四)网站缺乏互动性 从本质上来说,精品课程属于远程课程的一种,是课堂教学方式的延伸,自身对环境、资源、交互等就有一定的要求。在17门市级以上精品课程网站中,能达到交互目的暂时没有,在这方面网站自身的学习支持功能有待提高。 五、绩效思考和建议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学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教材。所以精品课程作为优质教育资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项:在管理体制上,要明确目的,端正思想,加强宣传,加强监督;在资源内容建设上,要以先进教学理念为核心的教学成果展示,包括数字化教学模式、多媒体教学方法等;在网站功能建设上,要着重以辅助师生有效交流和有效教学为目的的学习环境创建。 (一)完善网站管理体制和维护体制,保证精品课程的可持续和生命力 高校教务部门和广大教师队伍要充分认识到精品课程建设的目的和意义,注重构建一个促进精品课程健康发展的体制,鼓励高校优质教学资源的开放和共享,支持高校精品课程服务社会。同时,在精品课程建设完成后,课程建设团队要对课程资源进行维护和定时更新,使课程内容能随着教学的发展及时补充,保证网站的生机活力。 (二)加强精品课程优质教学成果建设,提高示范作用 优质教学成果是指产生于精品课程建设实践中的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策略和教学管理等资源的集中。要认识到,精品课程不是讲义、视频资料、音频资料的堆砌,还应该包括教学各环节安排的依据、教学设计依据、问题和作业安排的意图、教学反思等。 (三)提高网站交互功能的应用,优化教学支持服务系统 精品课程网站作为远程教学的一种,必须具备良好的交互功能,发挥新媒体在精品课程网站建设中的优势,除了传统常见的在线留言、在线答疑、电子邮件、论坛等方式,还可以将近年来发展迅速的博客、微信等方式融入进来,为精品课程服务,使学习者的主动参与性得以提高,提高学习效率。 (四)保障技术方面的支持,降低制作、更新的难度 精品课程的建设是一个团队的建设,出了教师团队外,要充分发挥管理人员、技术支持人员的作用,为精品课程网站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在制作网站的过程中,要对教师团队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制作和使用技能,减少在制作过程中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六、结语 远程教育的发展过程中,使用的技术也是与时俱进的。精品课程建设红红火火开展了10年,它的出现对那些使用网络进行自主学习的学习者来说必然是个喜讯。高等院校不仅肩负着培养国家高素质人才的重任,更应为大众的终身学习提供便利,精品课程不只是“五个一流”的示范性课程,而且也是高等院校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和地方应进一步加强精品课程评审和评后工作的检查,完善精品课程评审体系,简化精品课程评审等级,建立多层次多种类型的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提高高校的整体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为学生和社会提供优质的、高水平的教学平台,实现真正的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精品课程网站论文:高校精品课程网站管理与设计 【摘要】精品课程建设作为教师与学生信息交流的平台,是教师与学生互动交流的媒介,教育部启动精品课程建设以来,从精品课程的申报、验收到通过的过程中,精品课程网站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介绍了以B/S为构架结构的系统的开发平台,数据库技术和ADO数据库访问技术,并从功能需求方面论述了设计需求,为解决精品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方案。 【关键词】ASP;B/S;ADO数据库访问技术;精品课程;网站管理 0.前言 教育信息化是全世界范围内教育发展和改革的主题之一,教育信息化建设是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非常重视教育信息化建设。目前我国教育科研网已经建成,各高校校园网具备一定规模,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已经有了良好的开局和基础,但目前精品课程资源与人们的期望还有一段的距离,优秀教学资源的共享和应用还不够充分,其原因涉及课程资源建设和应用中的激励政策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有效共建共享模式的缺失、高校教学的新模式和新方法有待创新推广等多个方面,这些因素彼此关联,互为因果,情况非常复杂,在这种环境下,对于高校精品课程网站的管理与设计成为一个新课题。 1. 可行性分析 1.1系统开发平台和主要技术 高校的服务器系统一般都是使用的Windows Server2003或者Windows Server2008,而ASP与跟Windows Server2003(2008)有很好的兼容性,所以我们选择使用ASP作为服务器端的开发编程语言。微软公司的ADO,是一个用于存取数据源的COM组件。它提供了编程语言和统一数据访问方式OLEDB的一个中间层。B/S结构模式统一了客户端,将系统功能实现的核心部分集中到服务器上。浏览器通过Web Server同数据库进行数据交互。 1.2 精品课程建设指标明确在近几年里,教育部都会审核通过许多精品课程,而随之带来的就是精品课程网站的构建,即开发本系统的需求一直在继续。 1.3符合学校实际需求学校的精品课程网站提供教师与学生的教学平台,提供网上教学,本系统的研发,解决了学校的实际需要并为学校节约软件的购买经费。经过对高校精品课程网站管理与设计的各个方面的可行性分析,可以发现,精品课程网站的建设是学校的需求,而相应高等教育体系在精品课程建设上的缺口使得高校精品课程网站管理与设计的开发建设势在必行。 2.网站总体规划 2.1网站功能精品课程网站根据使用者的不同,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一是面向管理员部分,管理员部分内容包括文章审核、新闻管理、资源管理、习题管理、申报材料管理、课件管理、交流论坛、友情链接管理、用户管理、管理员信息管理、退出系统功能。二是面向学生用户部分,用户可以查看公告、在线新闻、申报材料,可以下载课件、习题,还可以在交流论坛中问题和解决问题、站内搜索、上传资源、个人空间等。三是面向教师用户部分,用户可以查看公告、在线新闻、申报材料,可以部分新闻、申报材料、导航更新,还可以在交流论坛中问题和解决问题、站内搜索、上传资源、个人空间等。 2.2数据库的规划由于精品课程网站系统数据分为三个部分:系统基本信息和交流论坛信息,系统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教师用户信息、管理员信息、网站新闻、精品课程基本信息和精品课程网站信息,交流论坛信息主要包括系统管理员信息、注册用户信息、论坛基本信息、各个版块信息。为使个模块具有足够的独立性,所以我们为系统设计了两个数据库,即系统主数据库和论坛数据库。 3.网站的具体设计 3.1系统首页和登录界面设计 一个网站的首页是一个文档,当一个网站服务器收到一台计算机上网络浏览器的消息链接请求时,便会向这台计算机发送这个文档。当在浏览器的地址栏输入域名,而未指向特定目录或文件时,通常浏览器也会打开网站的首页,大多数作为首页的文件名是index、default、main或portal加上扩展名。对于登陆界面的设计,管理员和教师用户需要先登陆才能进入后台管理系统,进行系统新闻的和修改,及时的将教学资源上传到网站。系统登陆界面要求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随机生成的验证码,三者缺一不可,若如有一个出错将进入错误提示界面,系统登录失败。 3.2系统后台前台完成的是单纯的网页,几乎不具有功能性,后台完成的作品可以称之为网络应用程序,它们可以实现一定的应用功能。后台是网站的核心,主要通过数据访问、数据交换和数据控制,来控制前台网页的显示。总站管理系统主要有五个模块组成,分别是:用户管理模块、新闻管理模块、资源管理模块、用户模板管理模块和系统管理模块。关于后台界面问题,进入本系统后台界面后,就可以对本精品课程网站进行新闻管理,栏目管理,投票管理,代码调用,系统设置,友情链接,网站logo,上传文件管理,服务器信息,用户管理,数据库管理。在精品课程网站中,管理员可以增加用户来协助管理网站。 4.系统和测试 系统测试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我们不可能做到对每一个可能出现的情况都一一测试到,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发现和解决问题,因此我们通过老师们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除此之外,我们进行了用户登录的安全测试。在用户登录时,要求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是必须填写的信息。本测试主要是对输入的用户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得到预期的输出结果。最后将输出结果和预期的输出结果进行比较,得到最终结论。 5.结语 高校精品课程网站管理与设计基于B/S构架,采用ACCESS数据库存储数据,利用ADO数据库访问技术来实现对数据库的各种管理操作,ASP工具以IIS为平台,配合HTML的使用来实现动态网页的浏览。本系统开发简单,共享性强,安全性好,维护方便,使用方便。在此高校精品课程网站管理与设计下,教师可以轻松地跨过网站制作这一技术鸿沟,更好地利用网络为教学服务。网站在设计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在以后的实际运用中发现并不断改进。 精品课程网站论文:精品课程网站系统的构建初探 【摘 要】精品课程信息化一直是高校信息化建设的一项内容。建立精品课程网站,尽可能提高优质教学资源的利用率,对实现人才培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都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一个优秀的精品课程网站不仅能够帮助教师进行教学,也可以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提高学习效率,更为教学双方提供了一个进行协作学习和交流的平台。 【关键词】精品课程;数据库;资源网站;;高校 目前,在很多高校中,教师在上课的过程中经常用到多媒体教室,随着教育技术的不断发展,许多任课教师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上课时任课老师的一般做法是:对于容量小的课件使用U盘或者光盘携带,容量大些的用移动硬盘携带。自此产生的一个问题是:教师在上课前必须花一段时间去做相应的准备;而且在信息化教学当中课程所涵盖的信息量非常大,学生很难在课堂上短短的时间内吸收如此庞大的教学信息,而当学生想继续深入学习时,课后难以找到相对应的复习数据。因而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开发一个能存储、处理、传递教育资源的网站来服务老师和学生是当务之急的。精品课程网站可以帮助学生理解知识点,可以提供和其他学生共同探讨的平台。 一、精品课程网站系统简介 本系统主要包含三个角色:学生、教师、管理员。学生可以利用该网站进行网上留言和下载精品课程课件;教师可以进行网上答疑和上传精品课程课件;管理员可以进行教师和学生信息的管理、审批课程、权限管理、添加站内新闻等操作。网站实现了对精品课程的管理,可满足学生和老师的实际需求,功能上达到设计目标。学生使用该系统进行精品课程学习的同时,也能够方便快捷准确的获取所需要的资源,并且可以进行提问,这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教师可以使用该网站上传精品课程的电子版学习数据,课后能够为学生展现课堂教案,同时回复学生提出的问题。 二、精品课程网站系统总体业务分析 精品课程网站的业务流程如下:教师、学生用户进行注册,将信息保存到数据库中。系统管理员根据不同的使用者身份发放权限,使用户对数据库进行不同的操作:学生、教师、系统管理员,这三级用户中每级用户都可以对个人的基本信息、个人的密码加以修改,还可以发贴,浏览帖子。教师还具有教学资源的管理与维护等功能。系统管理员拥有管理用户信息、课程信息、帖子、友情链接等等功能。 三、精品课程网站系统功能模块 系统总共分为六个功能模块:精品课程管理、站内新闻管理、权限管理、用户管理、留言平台管理、用户登录。其中精品课程管理包括教师管理和维护教学资源,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案例、实验指导、实验实践案例,习题等资源的管理与维护,同时可以完成对各种教学资源的归类、更新、查询等。学生下载精品课程(精品课程栏中标记相关状态)、管理员审批精品课程(标记精品课程审核通过状态)。站内新闻管理包括管理员添加站内新闻和学生浏览站内新闻。权限管理包括管理员修改教师角色权限。用户管理包括添加用户信息、查看用户信息、修改用户信息、设置用户登录密码。留言平台包括学生网上留言和教师回复学生留言。用户登录模块包括用户登录、退出网站、修改用户基本信息、修改登录密码。系统功能结构图如图1所示。 四、结语 一个高校的精品课程网站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学生学习能力是否能够被充分调动、学习效率是否能够提高。如今,高校的精品课程网站建设还不够完善,学生的参与率不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效果。为此很有必要建立一个高等院校的精品课程网站,再现课堂知识点,拓宽学生的知识面。精品课程网站中涵盖了各个学科资源,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很便捷的学习机会,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就目前来看,大多数高校精品课程管理情况都采用最原始的纸质方式进行,显得极为落后和不便,所以该系统在市场上拥有一定的潜力。随着我国目前对精品课程管理能力的不断要求,各个学校也逐步关注到精品课程的管理能力,为此,精品课程网站的需求正逐步的扩大。在这种情况下,以往的管理模式将会逐渐被淘汰,该管理系统的需求也将会逐步的加大。该系统的推出,一定会是各门精品课程的教师和学生翘首以待的,一方面能帮助教师减轻教学负担,另一方面能让教师迅速便捷的将自己的教学内容共享给学生,同时学生通过此系统对教师的教学内容有所了解,掌握课堂教学内容也非常便捷,所以此系统也必将受到教师和学生们的青睐。 精品课程网站论文:国家精品课程网站用户使用意向 影响因素及实证研究 【摘 要】 课程网站在教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如何促使学生使用课程网站成为研究重点。交互性是课程网站的核心特点,是学生与课程网站之间的纽带,对学生的学习质量有着重要影响。因此,本文从学生视角和交互视角出发,引入交互的概念,对计划行为理论进行扩展,探讨交互性对课程网站使用意向的影响,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对拓展模型进行验证,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课程网站;计划行为理论;交互理论 据调查,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网站的访问次数高达11,615,023次,网络互动(评论、答疑)次数高达335,489次。可见,课程网站在教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本文中的课程网站是指网页形式的课程网站,是以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等为基础,通过开发丰富的网络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相关的课程教学资源,在老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资源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构建一个多种互动交流平台,使学生能够实时化、研究化、个性化的学习,培养学生创新、自主学习能力。因此,课程网站具有课程属性和网络人机交互特性。课程属性包含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评价以及课程教学资源等。网络人机交互特性包括资料下载、资源共享、留言、在线答疑以及在线交流等。 目前,国内学者主要以某一具体的国家精品课程网站或某一专业的国家精品课程网站为研究对象,研究课程网站的建设现状、建设框架、问题及对策。如高东怀(2009)、黎玉娥(2008)等认为课程网站缺乏统一的建设方案、组织保障、技术支持、良好的推广策略;高校重建设,轻需求;网站投入大而使用效率低,系统运行不畅[1][2]。陈以海(2008)研究发现这些课程网站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控,并提出相应的对策[3]。刘敏(2009)等提出了信息化教学设计的必要性、注意事项、功能模块结构以及建设思想[4]。 目前,少数学者从交互视角来研究交互对学生学习质量的影响。林筑英(2010)、汪崇文(2011)认为交互功能设置对学生的学习质量有着直接影响,是时空分离教学的纽带[5][6]。李伟(2012)基于学生体验思想,提出将交互设计嵌入到课程网站的网页设计 中[7]。王晓敏(2010)基于学生的成绩,运用多元回归模型实证研究表明,基于课程网站的互动式双语教学可以显著地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8]。可见,交互是课程网站的核心特点。当学生使用课程网站时,它的价值才能得以实现。只有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使用意向,实现更多的交互,提升课程网站资源的利用率。但是,交互性对学生使用课程网站的使用意向是否有影响,影响程度有多大?哪些因素限制课程网站的使用,影响程度有多大?这些问题至今都还没有得到很好解答。因此,本文引入交互概念,对计划行为理论进行扩展,探讨交互性对学生使用意向及其他影响因素的影响,从而为课程网站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角度。 一、理论基础及概念模型 (一)计划行为理论 1975年,美国学者Fishbein和Ajzen提出理性行为理论(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TRA)。该理论认为使用意向直接决定行为,而个体的使用意向又是由行为态度和主观规范决定。该理论的基本假设是个体能够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即个体行为完全受个人的意志力控制。但在实际情况下,个体行为并非完全受个人意志力的影响,往往还要受到个人能力、资源、时间、信息、机会等实际控制条件的制约。因此,Ajzen对理性行为理论加以拓展,增加了感知行为控制变量,提出了计划行为理论(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TPB)。Ajzen主张行为态度(Attitude Toward the Action)、感知行为控制(Perceived Behavioral Control)、主观规范(Subjective Norm)共同决定其使用意向(Behavior Intention)。其中使用意向是指个体执行某一行为的倾向性,是行为的前置变量[9]。 (二) 交互理论 交互是指一个因素各个水平之间反应量的差异随其他因素的不同水平而发生变化的现象。Jonassen(1988)提出“课件的交互本质是学生响应与计算机反馈之间的一种内在功能。如果这种响应包含了学生对信息的处理需求,那么交互才变得有意义。”这说明课程网站的核心是交互,目的就是满足学生的需求。在不同学科领域与视角下,“交互性”有不同的理解。因此结合课程网站的互动特性,本文认为课程网站的交互是指学生与学生、资源、教师等在网络化情境中进行的交互。它既包括“人―机(网络资源)”交互,也包括网络间的人际交互。 计划行为理论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学生在选择使用课程网站时会受到那些因素的影响,而且课程网站的交互性也影响学生的使用意向。当课程网站为学生与教师、学生、资源之间提供一个交流互动平台,满足学生需求时,课程网站的价值才得以实现。正如我国学者马欣研等(2011)所说,课程网站和交互理论之间的关系就在于课程网站的实现必须通过交互的方式。可见,学生与课程网站的交互程度可以影响学生对课程网站的评价,从而影响学生的行为态度和主观规范。因此,在计划理论基础上,本文结合课程网站的交互特性,建立一个新模型来理解学生使用课程网站的行为模式。 (三) 概念模型 1. 行为态度 在本研究中,行为态度是指学生对课程网站喜欢或不喜欢程度的感受。Ajzen和Fishbein(1975)基于期望价值理论,提出态度是个人对特定对象所反映出来一种喜欢或不喜欢的程度或是个人实行某特定行为的正向或负向的评价,还认为行为态度的形成由行为结果的评估和行为强度共同决定。行为强度是指学生认为课程网站对自己有帮助、有价值这一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判断。行为结果评估是指课程网站对自己有帮助或无帮助,有价值或无价值。学生对课程网站的评价越好,感受到的价值越大,就越愿意使用该课程网站。在电子商务行业,张辉(2011)等以网络购物的消费者为研究对象,研究发现网络购物态度对网络购物意向有正向的影响[10]。 H1:行为态度对课程网站的使用意向有正向影响。 2. 主观规范 在本研究中,主观规范是指学生自己感知重要的人或团体认为是否应该使用课程网站,即学生在选择使用课程网站时会参考自己感知重要的人或团体的意见。感知重要的人或团体主要有朋友、同学、同事、家庭、教师等。当重要的人或团体认为自己应该使用课程网站,并且这些人的意见对决策的影响越大,学生越愿意使用该课程网站。李永强等也实证研究证明创业的主观规范对创业意愿存在重要的影响[11]。陈述佳(2012)以中小型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研究证明在组织变革环境中,员工对组织变革的态度越积极,员工支持变革的意图越高。 H2:主观规范对课程网站的使用意向有正向影响。 H3:行为态度对主观规范有正向影响。 3. 感知行为控制 在本研究中,感知行为控制是指个人对执行某一特定行为的能力的感知,会受到自身的知识、资源、技能、意志力的影响。个人在执行某特定行为时,掌握的机会、资源、能力越多,感知到行为越容易被控制,进而表现出强烈的行为意向。课程网站的强感知行为控制主要表现为操作容易,在课程网站上能够轻易找到想要的资源等。武瑞娟等(2010)以中国农民消费者为研究对象,对下乡家电产品的购买意向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感知行为控制与下乡家电产品的购买意向显著相关[12]。 H4:感知行为控制对课程网站的使用意向有正向影响。 课程网站因为课程不同而将学生分类聚集在某一课程网站中。同一课程网站的学生在感知行为控制方面具有共同性。他们面临的课程、资源相似性极高,对课程网站的评价更中肯,因而他们对学习本课程的学生提供的建议容易被该课程的课程网站使用者接受,进而影响课程网站的主观规范。在使用课程网站时,学生没有遇到问题或者所遇到的问题容易解决或对使用课程网站的影响不大,学生对课程网站的评价是积极的。Ajzen(1991)根据相关实证提出计划行为理论;该理论认为感知行为控制对行为态度有正向影响。 H5:感知行为控制对主观规范有正向影响。 H6:感知行为控制对行为态度有正向影响。 4. 交互性 在本研究中,交互性是指学生在课程网站上得到什么样的资源?怎样反馈?以及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学生与资源之间的交流程度。颜红认为课程网站的交互功能可以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调节学习进程、控制学习深度、获得相关课程资源,帮助学生课后同步学习,从而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同时课程网站提供多种交互工具,如留言板、专题讨论区、BBS、邮箱,学生可以对资源共享、在线答疑和交流、发表自己的观点与看法。具备这些功能的课程网站对学生的学习帮助比较大,交互程度也较高,因此学生对课程网站的评价是积极的,使用课程网站意愿也较强。 H7:交互性对行为态度有正向影响。 H8:交互性对课程网站的使用意向有正向影响。 因此,本文根据假设提出一个关系模型来阐述学生使用课程网站的使用意向(如图1)。 图1关系模型及假设 二、研究设计 1. 问卷设计 本研究对计划行为理论的主观规范、行为态度、感知行为控制、使用意向四个变量以及交互性变量的测量。本文采用李克特量表,1代表非常不同意,2代表不同意,3代表无意见,4代表同意,5代表非常同意。对主观规范、感知行为控制的测量,本文参考了Taylor和Told的研究[13],主观规范借鉴了Pedersen的研究[14];课程网站的使用意向参考了张辉Pedersen的研究[15];交互性的测量则是依据交互的内涵以及交互特性自主设计的量表。 2. 抽样与分析方法 本文以高校在读大学生为研究对象,在重庆、安徽、上海各高校及其他城市随机发放调查问卷400份,有效问卷245份。发放问卷的主要方式有电子邮件、纸质问卷和网络问卷。 3. 研究方法 本文按如下标准剔除无效问卷:一是填答严重缺漏;二是答案呈现明显规律性。有效回收率为79.8%。先进行信度分析和验证性因子分析(CFA)以验证量表的信度和效度,然后用结构方程模型检验假设。本文运用SPSS11.5和LISREL8.70分析软件来分析模型的拟合度。 三、研究结果 1. 数据的信度与效度 本量表的信度与效度分析结果如下表1。量表整体的Cronbach's α系数为0.906,变量的Cronbach's α系数均超过0.7。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一般认为,α系数大于0.6表示信度可靠[8]。所以,此次调查结果具有很好的信度。量表的KMO值为0.882,Bartlett球体检验sig=0.00,这表明观测变量适合做因子分析。系统共抽取五个因子,由旋转后的因子负荷矩阵得知,交叉变量的因子载荷没有超过0.5的,显示出良好的判别效度,并且各个项目在相关联变量上的因子载荷值都大于0.5,具有良好的收敛效度。 2. 结构方程模型拟合度的评价 本文运用LISREL8.7,以协方差矩阵作为输入矩阵,对关系模型进行验证。我们从基本拟合标准、整体模型拟合度两个方面对模型的拟合度进行评价。 (1)基本拟合标准。各因子指标的因子载荷都在0.5-0.95之间,而且都达到了0.05的显著性水平,没有负的测量误差,模型完全符合基本拟合标准。 (2)整体模型拟合度。这包括绝对拟合度、简约拟合度和增值拟合度三类指标,并将侯杰泰等学者提出的参考值作为评价标准(见表2)。 综合以上两方面的拟合指标来看,本研究的模型具有很高的拟合度,可以利用其结果对研究假设进行验证。 (AT)\ AT1: 我认为使用课程网站是个好主意\ 0.791\ 0.819\ AT2: 我赞成使用课程网站\ 0.763\ AT3: 我对使用课程网站很感兴趣\ 0.573\ 主观规范 (SN)\ SN1:对我有重要影响的人(老师、同学等)认为我应该使用课程网站\ 0.849\ 0.840\ SN2:对我有重要影响的人(老师、同学等)赞同我使用课程网站\ 0.841\ SN3:我所在的群体都倾向于认为使用课程网站是个好主意\ 0.666\ 交互性 (IA)\ IA1:我在意能够在课程网站上找到我所需要的资料\ 0.762\ 0.836\ IA2:我在意使用的课程网站能够及时更新学习资料\ 0.796\ IA3:我在意能够在课程网站上实现和老师之间的互动交流\ 0.760\ IA4:我在意能够在课程网站上实现和同学等其他成员之间的交流\ 0.794\ 感知行为控制(PBC)\ PBC1:课程网站的资源越丰富,更新越快,我越愿意使用它\ 0.600\ 0.723\ PBC2:课程网站越容易操作,我越愿意使用它\ 0.824\ PBC3:相信自己能够获得想要的资源,我越愿意使用它\ 0.814\ 使用意向(BI)\ BI1:我会推荐别人使用课程网站\ 0.604\ 0.853\ BI2:如果还没使用过课程网站,我打算使用\ 0.676\ BI3:如果已经使用过课程网站,我会继续使用\ 0.760\ BI4:如果已使用过课程网站,我会更加频繁使用\ 0.824\ ] 表2模型拟合指数 [拟合指数\ RMSEA\ NFI\ IFI\ NNFI\ CFI\ PGFI\ PNFI\ 结果\ 0.0750\ 0.948\ 0.969\ 0.961\ 0.968\ 0.639\ 0.766\ 评价标准\ 0.9\ 0.9\ 0.9\ 0.9\ 0.5\ 0.5\ ] 3. 假设检验 研究假设的验证情况如表3所示:本文从标准化的参数估计和T值(T值大于1.96显著)两个角度来验证研究假设,从表3中可知所有的假设均成立。 四、结论与对策 本文研究结果发现感知行为控制对行为态度、主观规范、使用意向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其中对行为态度的影响最大。可见,课程网站提供者可以通过提升感知行为控制来提升课程网站的使用意向。课程网站的资源越丰富、内容更新速度越快、操作越容易,个人越相信自己能够获得想要的资源,学生越喜欢课程网站,进而更加愿意使用课程网站。因此,课程网站提供者要重视课程网站的资源与操作性。那么,应该如何提升课程网站的资源质量呢?从创建主体和政策策略两方面来考虑。在创建主体方面:目前课程网站的创建主体主要是个体或团体。对于个人创建的课程网站,提供者可以委托一个负责人或团体来管理与维护课程网站,保证课程网站上的资源丰富性与更新速度。对于团体创建的课程网站,提供者可以委托人代管或团队成员分工合作来管理与维护课程网站的资源质量。在政策策略方面:对于国家精品课程网站,为了有效监督课程网站的运行,提升课程网站的价值与利用率,国家统一规划课程网站设计模块,制定相关的规定与策略,如提高国家精品课程网站的申请难度。当申请为国家精品课程网站时,申请者要承诺课程网站在5年或10年,甚至在更长的时间内保持课程网站的更新。当未实现承诺时,申请者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研究还发现交互不仅对行为态度有正向影响,还对课程网站的使用意向有正向影响。可见,课程网站提供者可以通过提升课程网站的交互性来提升课程网站的使用意向。交互性是课程网站的核心特点,是学生与老师交流沟通的纽带,是课程网站的价值体现。同时课程网站具有课程属性和人机交互特性。因此,课程网站提供者要重视交互性和课程资源。在交互性方面:课程网站提供者在建设课程网站时,要重视网站的交互功能及交互资源的丰富性与多样性。在交互功能方面,提供者可以建设多种交互渠道及交互功能中的内容。比如,学生可以通过建立留言板、在线答疑、在线批改作业、论坛、资源求助等多种交互平台与学生、教师交流,获取教学资源、娱乐资源及相关领域的资源,发表自己的观点与看法,分享自己喜欢的资源,体验娱乐等。此外,为了了解学生的需求,真正以学生需求为中心,课程网站提供者可以建立一个与学生交流互动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学生可以将他们的意见、需要补充的资源等反馈到课程网站管理平台处,然后提供者根据反馈的信息采取相应的措施,在资源“供”与“给”之间建立平衡。同时,这也说明了交互具有管理意义,其是指课程网站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的有效的交互。即当课程网站使用者将自己的信息反馈给提供者后,提供者依据反馈的信息采取相应的行动作回应。 本文首次采用计划行为理论来预测使用国家精品课程网站的使用意愿,同时引入交互概念,对计划行为理论进行了扩充,并应用结构方程模型来验证该模型是有效的。但由于很多网络问卷和电子邮件的填写者没有使用过国家精品课程网站,因此发放的400份问卷只有245份有效问卷,而且使用的样本数据较少也是本文研究的主要不足之处。 精品课程网站论文:《病理学》精品课程网站维护中发现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 作者为研究精品课程网站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从《病理学》精品课程网站出发,分析精品课程网站实际运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发现精品课程网站使用过程中存在网站访问量不高,网站内容简单,网站交互性不强等问题。由此提出要采取加强网站宣传,简化访问步骤;强调教师的主体地位,让专业教师来管理网站;增加网络交流方式,促进师生的交流互动等措施,充分发挥精品课程网站的资源共享和示范性作用。 关键词:《病理学》 精品课程 网站维护 问题及对策 精品课程就是具有一流的教师队伍、一流的教学内容、一流的教学方法、一流的教材、一流的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的初衷是解决我国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相对匮乏问题。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实现优质课程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使用,使有限的课程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产生最好的教育效益,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质量,是实现精品课程优质资源共享的重要手段和主要平台,是精品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2005年,经过本课程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江汉大学医学院的《病理学》遴选为湖北省精品课程,是本校较早获得省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之一。在《病理学》精品课程网站的建设和维护过程中,结合其他精品课程网站的情况,发现一些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1.网站维护中发现的问题 1.1网站访问量不高。 精品课程的评审是体现五个“一流”,精品课程中优秀的教学资源共享和示范辐射的作用主要是通过精品课程网站来实现。但是在几年的精品课程网站维护过程中发现,网站的访问量并不高。很多同学只是偶尔访问一下网站,即使是本课程的任课教师访问网站的频率也不高。 造成这个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学校对精品课程宣传不够。多数学生入学时并不知道要学习的众多课程中哪些是精品课程,更谈不上访问精品课程网站了。一般情况下都是在上了某个精品课程之后,听任课教师介绍才知道。二是网站链接不方便。以我们学校为例,要进入精品课程网站,必须首先进入本校网站首页,然后进入教务处网站,接着点击教务处网站中“课程资源中心”,点击之后出来界面:教育网入口,电信网入口。选择其中一个入口点击后才出来精品课程网站,里面列出学校所有的各级别的精品课程,点击“病理学”才能进入其网站。这中间经过的路径太多,造成访问不方便。 1.2网站内容简单。 精品课程网站要体现精品课程的优秀之处,内容是其灵魂,内容的好坏决定这个网站是否成功。但是对于《病理学》以及其他课程的精品课程网站来说,建设网站首先是为了评审需要,评审标准上列出的内容当然很全面,在这个基础上如何把网站做得更有趣更吸引人就考虑得不多。就《病理学》这门精品课程网站来说,主要内容就是静态教学资料的电子化、网络化,包括教学大纲、教案、习题、教师上课用的电子幻灯片等。动态的教学录像也有,但只是一小部分,不是全部课程内容的教学录像,也没有反映出不同教师的教学特点。因此,实际上的精品课程网站不仅没有真实全面地反映出本课程优秀之处,也没有充分体现出网络学习的优势之处,很多内容与传统课堂教学重复,因此不能充分地吸引学生来网站学习。 1.3网站交互性不强。 虽然精品课程网站都设有留言板或网上交流之类的栏目,但是就本课程来看,留言的学生很少,其他很多精品课程网站也是类似的情况。究其原因还是网上交流的方式不够即时和多样,互动性差,不能充分体现教学相长。 2.基于这些问题的对策 2.1加强网站宣传,简化访问步骤。 精品课程是优质的教学资源。一门课程能成为精品课程是本课程很多教师多年努力的结果。要使这些优质教学资料共享和效益最大化,必须要充分利用精品课程网站。因此,学校要注重精品课程及其网站的宣传、推广,使师生都充分了解精品课程建设的目的、作用、资源分布及使用方法等方面的情况。其次,在精品课程网站的访问路径上,应尽可能简单化。就我们学校来说,应该把精品课程网站放在学校网站的首页,设个链接,直接点击进入,省掉过多的中间步骤,从而有利于广大师生的访问。 2.2强调教师的主体地位,让专业教师来管理网站。 教师是教学的主体,同样也应该是精品课程网站的建设主体。如何让精品课程网站的内容更为丰富、有趣,这方面应该充分调动该课程教师的积极性,使他们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并适当结合相关网络技术,对网站内容进行改进和更新。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要支持教师的这部分工作,把这些工作纳入到教师的日常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中。同时,教学管理部门还要加强对精品课程网站的管理和跟踪,鼓励专业教师在网站的内容和形式上及时、迅速地更新,提高网站内容的质量。这样使得在评审时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建设的精品课程网站,不至于在评审之后成为一潭死水,而是充分地保持活力和吸引力。 2.3增加多种网络交流方式,促进师生的交流互动。 精品课程网站的建设是为学习者服务的,在网站上要体现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思想,强化资源共享的意义,着眼于实际的使用效果,最大幅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为学生的学习提供高质量的支持和服务。如果做不到这点,精品课程网站的建设就偏离初衷。网站上应该注重交流互动,除了留言板之外,还应该告知学生任课教师的多种网上交流方式,如QQ、电子邮箱、博客、微博等各种方式,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这种交流不应该是学生问老师答这种单向的,而应该是双向互动的,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问老师,老师解答问题;老师在与学生的交流互动中也能发现教学过程中需要注意和改进的地方,真正实现良性互动,促进教学相长。 3.结语 精品课程建设不仅关系到高校的教学质量,更有利于中国教育方式的全面推进和改革,是实现优秀教学资源社会共享的有效途径。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是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建立基于网络的教学资源共享平台。不仅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提供高质量的教育资源服务,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更为我国的社会进步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精品课程网站的建设是高等学校花了许多人力和物力完成的,课程网站要“重建设”,更要“重实用”,优化网络环境,使课程网站成为学生自主学习和师生交流的平台,最大限度地发挥精品课程网站的作用。这需要教学管理部门、专业教师及广大学生的共同努力。 精品课程网站论文:中职精品课程网站建设与实践 摘 要: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是精品课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就网站建设中网站风格、网站框架内容、网站制作技术以及网站建设中所需要注意的一些基本事项进行初探。 关键词:精品课程;网站设计;师生互动 一、背景 201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启动上海市中职学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通知》沪教委职(2010)要求,我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课程成功申报为市级精品课程。该课程需要使用包括GoldWave、PS、Flash、Dreamweaver、PowerPoint、illustrator、Authorware等覆盖音频、视频、动画、图形、图像等内容的软件,是一门操作性强、整合性强的课程。课程建设基本完成,笔者作为该课程的主要负责人,对课程网站设计与建设以及一些注意事项进行了探究与实践。 二、网站设计 1.网站风格 精品课程的网站风格定位非常重要,整个网站属于教育类型的网站,整体风格设计应该简洁不失高雅。同时,作为面向中职学生的网站,网站风格又应该增加一些活泼、动感的元素。在设计时主要考虑以下几点: (1)布局 网页特别是主页的布局是非常关键的。根据本网站整体设计风格和大众视觉中心点理论,整体采用上、中、下的布局模式。具体设计如下表所示。 (2)色彩 网站色彩的选用同样至关重要。本网站的色彩根据我校网站风格以及课程特点采用中性色加暖色系列。运用灰白为一级色调,橙色为二级色调。这样的色彩搭配稳重不失活泼、整体统一而又重点突出,又能做到大调和小对比的效果,达到良好的视觉 感受。 (3)效果 本网站面向的对象以中职学生为主,在设计时内容需通俗易懂、加强应用类知识点,弱化理论性知识。同时,为了增加网站的可看性,在网页内容部分增加Flash动画效果,动态展示学生自创作品,增加学生互动交流区域。 2.网站框架 根据上海市中职校精品课程的各项评审指标,为方便课程网站的管理,网站的导航设计成厂字型的结构形式,这种设计简洁明了,横向导航覆盖课程所有建设内容,纵向导航突出重点和特色。具体网站栏目与功能设计如下表所示。 横向导航项目功能具体如下: (1)课程概况 包括课程简介、历史沿革、课程设计等内容。介绍多媒体设计与制作课程的主要内容和我校开设这门课程的历史沿革以及课程的总体设计思路。 (2)课程团队 主要介绍建设该课程的教师团队,其中包括课程负责人、主 讲教师、教学团队、师资结构、教师的教科研情况、学术论文等方面的内容。 (3)教学内容:详细介绍课程的每项教学模块,其中包括GoldWave、PS、Flash、Dreamweaver、PowerPoint、illustrator、Authorware七大软件的具体教学内容。 (4)教学条件 充分展示我校的教学实训条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我校的校内实训基地、校外实训基地以及网络教学环境。 (5)教学资源 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以供学生下载和自学。其中包括教学大纲、课程授课计划、电子教案、多媒体课件、试题库、实训指导大纲、实训指导、实训操练、教学录像等内容。 (6)实训项目 实训项目包括课程配套的实训内容。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是一门计算机操作类型的课程,通过实训项目的练习和操作,学生可以增强多媒体作品制作的能力。 纵向导航项目功能是根据课程建设的特色内容和主要内容进行设计。如申请时的申请书,该课程所有的教学文件,实施整个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等。这些项目单独罗列便于访问者浏览和自学。 3.网站制作技术 网站的制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页效果图制作。将内容设计成平面网页效果图,可采用任意的平面设计软件。第二阶段为静态网页制作,采用Fireworks和Dreamweaver进行切片和整合,使用目前流行的DIV+CSS模式,此模式的优势在于代码少,提高页面浏览速度;结构清晰;支持各种浏览器;便于网站优化。第三阶段为动态网页制作,整个网站后台是由课程平台和课程管理平台组成的一套强大的系统,能针对不同的精品课程进行不同的管理和设置。后台使用的数据库是SQL Server 2008,编程语言是C#,开发工具是Visual Studio 2010。 三、网站建设注意事项 课程网站的开发和制作不只是网站技术的问题,更是包括教育教学、课程专业等多方面因素的系统工程。建设一个课程网站周期长,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在建设时需要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网站功能 精品课程的网站面向的是自学的学生群体。网站的功能主要是首先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的平台。另外,网站的功能还要体现在师生交流方式的改革,本网站中的在线学习提供给学生自主学习。同时网站中设计电子留言板(BBS)、BLOG等功能以便学生相互交流。最后,网站上提供大量可下载的教学资源、典型案例以及佳作,供不同层次学生学习和欣赏。 2.网站开发原则 本网站面向的群体为中职学生,在开发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原则:网页界面友好,寓教于乐;教学内容表述通俗易懂,便于自学;方便用户下载和调用;兼容性好,便于维护和更新;突出互动性,便于交流;凸显课程特色,不断完善课程资源。 3.网站运行维护与管理 网站建设不是一个静态事物,而是动态的。在网站初步建成后,需要加强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网站的正常使用。同时,对于网站中的内容也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再则,通过动态监管保证精品课程网站的质量。 对于现代中职学生来说,网络教学已经不再陌生,随着网络软硬件的不断发展,网络教学将对传统教学产生颠覆性影响。通过精品课程网站建设也为更多课程能够实施网络教育探索一条可行之路。中职校精品课程网站的建设不仅是考验一个学校的教育教学能力,更是网络教学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把精品课程网站做好、做特、做优将是我们不断努力的方向。 (作者单位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 精品课程网站论文:重视精品课程网站建设促进高素质人才培养 摘 要:自从2003年教育部开始进行精品课程建设以来,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精品课程建设的热潮,互联网上瞬间多了许多精品课程网站。经过近十年的进步,网站从形式、内容、架构上都有了很大的改善。教师要明白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精品课程网站建设,以促进高素质人才培养。 关键词:精品课程;网站;高素质人才 自2003年国家教育部颁布《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以来,高职院校、高等学校等掀起了进行精品课程建设研究及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的热潮。而现代科技及计算机技术的高速发展,给精品课程网站的建设提供了良好平台。精品课程网站是精品课程建设的门户及窗口,精品课程的成果通过网站进行展示,而老师、学生通过网站进行课程内容的学习,有利于培养高素质人才。所以,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的好坏也从某一方面决定了精品课程的质量。下面,从网站建设的重要作用、网站建设的准备、网站构架等方面作一简单探讨。 一、精品课程网站建设重要作用 (1)精品课程网站的建设有利于教师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在没有互联网或没有精品课程网站之前,虽然是上同一门课程的老师,但是老师间缺乏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渠道,单个老师的信息渠道闭塞,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也较单一。而通过精品课程网站上课程信息的展示,信息渠道由单一转向多元化,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也从狭窄转向宽泛,各个老师对课程内容的信息、基础、理解方式的不同,也成就了网站浏览信息量的增加。最重要的是给所有的任课老师拓宽信息面,帮助老师更好地从多角度钻研、理解课程,从而应用到教学活动中。 (2)精品课程网站的建设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化学习,并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学校的学生个性千差万别,学习基础也不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精品课程网站的出现,也为学生的人性化学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正如上面所讲,老师对问题的理解角度不同,学生对某一问题同样也有自己的视角,光靠老师在讲台上单一枯燥的讲解无法满足所有同学对知识的理解、渴求。可以通过让同学在网站上浏览课程视频、电子教案等方式进行学习,将他们的问题于精品课程网站上诸如“BBS论坛”“在线提问”等互动栏目。这样,既可以让老师及时关注到每个学生的不同理解及问题,又可以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瓶颈,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提高也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二、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的准备工作 (1)确定网站制作及运行平台。服务器的选用:为保证网站运行稳定,维护方便,本人在制作学校精品课程网站时,将服务器选为WINDOWS 2003 SERVER,WINDOWS服务器性能稳定,操作方便,只需要注意定期更新系统补丁及杀毒软件补丁,服务器运行应当完全可以满足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的要求。 制作平台:网站的制作平台选用网页三剑客,DREAMWEAVER、FLASH、FIREWORKS 三个软件既能进行网页架构,又能进行动画制作,对网页图片的编辑也完全胜任,而三个软件间生成的文件又能很好地整合。所以,利用网页三剑客作为网页的制作平台非常合适。 数据库:数据库选用ACCESS 2003,ACCESS 2003属于OFFICE家庭中的一员,新手操作也同样简便,在数据库软件中以功能强大、操作方便著称,所以选用ACCESS 2003作为精品课程网站的数据库系统。 (2)网站的栏目及板块。网站的栏目及板块的划分依据精品课程评估要求中的条目进行,网站中的板块主要分为以下七部分。 ①课程设置。包含的二级目录是:课程定位、课程设计、课程标准。 ②教学内容。包含的二级目录是:课程整体设计、内容选取、内容组织、教学资源、多媒体课件、单元设计。 ③教学方法与手段。包含的二级目录是: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授课录像、教学手段、教学剪影、网络教学环境。 ④教学队伍。包含的二级目录是: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教师科研能力、教师队伍建设。 ⑤实训条件。包含的二级目录是:校内实训基地、校外实训基地。 ⑥教学效果。包含的二级目录是:课堂教学质量、实践教学情况、作业完成情况、考核评价、竞赛情况、专家评价、学生评价。 ⑦课程特色与创新。包含的二级目录是:特色与创新、政策支持。 依据网站板块中的内容,要求老师上传相应的电子资源。 三、精品课程网站整体构架 前台界面:精品课程网站的前台界面设计本着亲切、自然、操作性强的原则进行设计,包含的图片要与课程专业相关或接近,要突出专业特色。网站的页面的板块布局及设计也要主次分明,多考虑方便用户操作,而页面整体的搭配及效果的和谐统一也非常重要。在现在的网站设计中,更多地用到了图片、动画及视频等元素,这些元素的增加也会使网站的首页界面令人耳目一新,使人有浏览及学习的兴趣,激发学生的求知欲。 后台管理:因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平台及管理的现状,后台设定一位管理员,这个管理员登录后,可以对平台内的信息进行全面管理。管理权限主要为:信息添加、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信息删除、信息审核等。而信息的添加中不仅可以添加文字素材,更重要的是能够进行图片、视频、动画及各种多媒体素材的添加。这样不仅考虑到了原始课程资源的素材多样性,也可以丰富网站中的内容。 用户管理:用户设为普通用户、管理员用户,管理员用户的权限在上面已经提到。而普通用户除可以浏览网站中的所有内容外,还可以将自己的信息素材进行上传操作。而上传的信息,必须通过管理员审核才可以在网站上最终显示。 互动管理:网站上师生的互动交流是精品课程网站面向学生学习的一个重要亮点。有效地在网站上进行师生互动答疑,可以增进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成绩,更可以增进师生间的感情。所以,在网站上创建互动板块,是必要及必需的。 四、精品课程网站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努力的方向 精品课程的发展虽然已经经过了近十年的时间,但发展至今仍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网站建设一味应评而建,忽略了网站面向学生学习的重要目的;网站建成后,后续的内容更新及师生互动欠缺;网站虽然建好,但因学校网络问题造成网站访问延时过长,视频及多媒体信息访问不畅等。因此,精品课程网站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的建设过程。要抓住教育改革的时机,将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成为面向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满足学生可持续发展、体现高职教育特色、促进高素质人才培养的优质网络教学资源。 精品课程网站论文:高校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研究 摘要:精品课程网站作为精品课程建设的重要平台与载体,在汇集优质教学资源、提升教学质量上扮演着重要角色。C语言是高校计算机专业和非计算机专业的重要基础课程,建设C语言精品课程网站具有重要意义。从C语言精品课程理论教学内容、实践教学环节,以及学习者心理、美学设计、人机工程等出发,针对C语言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的框架、原则、关键技术等进行了研究,以期为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关键词:C语言;精品课程;网站建设 0引言 2003年,教育部启动了“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2008 年,《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中提出,精品课程是有特色的优秀课程。一个优质的精品课程网站,首先需要确定精品课程网站的主要功能,然后详细分析这些功能,并规范要求,最后在设计上注重网站特色以及实用性和易用性。 为实现优秀课程资源共享,确保教学质量,精品课程经过长期教学的积累,具有一定的教学水平和经验,其网站的建设是精品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单纯依靠计算机网站技术,无法制作出优秀的精品课程,只有以精品课程的教学活动为中心进行网站设计和实现,并以实际应用为导向,把计算机网站制作技术渗透到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的每个环节中,才能制作出优秀的精品课程网站,为教师的教学以及学生的学习提供优秀的教学资源、学习方法。 以C语言精品课程为研究对象,建设精品课程网站,充分发挥课程网站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通过对精品课程网站设计的基本原则、模块设计、制作技巧等进行具体的构思与设计,使精品课程网站实现结构优秀、布局合理、色彩搭配协调、教学资源丰富、人机交互和谐等完美的结合。 1网站框架设计 精品课程网站以首页展开,主要设计了课程描述、师资队伍状况、网络课堂、师生互动等模块,具体构思如图1所示。 2精品课程网站设计原则 建设精品课程网站,所选择的教学内容应以学生为中心,兼顾学生在学科发展上的需要, 以提高学生科学综合素质及创新思维为指导思想。同时,教学内容应具有实用性,尽可能使网站资源丰富,易于学生在线学习、浏览与实践练习,并且网站设计应具有良好的交互性。 2.1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 精品课程网站建设主要是实现优秀资源共享,一是师资智慧的共享,共享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二是学生学习资源的共享,也是国家启动精品课程建设的最主要目的,即学生们在网络上分享优秀的教学资源,如课件、教学视频、参考资料等,从而提升高校教学的质量和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动性。 在精品课程网站的设计和实现中,学习网上资源的主体是学生,强调通过自主学习掌握所需知识,培养学生探索知识的兴趣,使学生从被动地接受者角色转变为主动的分析者、探究者。本站中的C语言网络课程课件有助于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编程方法和相关理论知识。本网站与学校精品课程网站相链接,学生登陆校园网就可以进行在线交流和讨论,也可学习和观看最新上传的教学录像、课件以及复习资料。 2.2教学内容与设计相结合 在组织、设计精品课程网站风格、布局时,必须使教学内容与程序设计的方法相结合,以“以人为本”为原则建设网站。在组织、安排教学内容和环节的同时,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际动手能力。 2.3教学实用性原则 精品课程网站主要为教学提供辅助服务,随时上传最新的教学课件,为学生自学提供服务,将授课多媒体课件、视频、课后习题及答案、实验指导、课程设计题目等学习资源以不同的栏目分类展现。教学资源与教学应用相结合,制作的课程资源还包括经典的习题和案例,不能盲目追求“大而全”。在介绍C语言知识体系、提供相关教学参考资料和习题及答案的基础上,体现课程特色,结合学生实际学习情况,总结学生自主学习和认知的规律,使学生通过网站真正学到知识。 2.4交互性设计原则 交互性设计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学习的主动性。精品课程为学生提供远程教育服务,特别是促进身处两地的教师、学生间的沟通交流。在设计、实现精品课程网站时,采用各种交互方式,如留言板,实现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间教与学的沟通和交流。 2.5教学资源应用为主要原则 精品课程建设过程中,网络教学资源的收集和整理十分重要。资源可以分为“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有形资源是在精品课程中可以直接使用的各种资源,无形资源是蕴含在精品课程建设中的教学理念、思想和方法。为此,教学资源的收集、整理应紧紧围绕课程教学的需要,资源力求全面、丰富和实用。 C语言精品课程的教学资源主要有素材资源、课程模块和教学支撑平台。素材资源有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教改信息、课外资源、Flash视频等,以及来源于学校教务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以及教师根据教材制作的电子教案等,课程模块主要有课程介绍、在线教学视频、在线多媒体课件、扩充资源等。 3网站关键技术实现 精品课程网站是集学生自主学习、课后学习交流、教学互动于一体的重要平台。建设一个美观实用、资源丰富、具有鲜明特色的精品课程网站,是精品课程任课教师、网站设计制作人员、教务管理人员协同合作的结晶。 “磨刀不误砍柴工”,只有完成网站的整体风格、模块设置、栏目架构、技术应用等前期规划工作后,网站的技术制作才能又快又好地完成。 3.1页面设计 页面设计遵循板块布局和整体布局的统一, 既从整体上把握,又突出网站的特色。页面布局是网站中各部分内容的位置关系,即左右、上下框架型等多种类型。本网站主要采用综合框架型布局方式,即网页的上方基本一致,左侧采用树形嵌套结构,右侧显示主要内容,并设置横向的一级导航栏,主要有首页、课程描述、师资队伍、网络课堂、师生互动等模块,涉及教学内容、师资队伍、教学环境、教学方法、教学成果、教学特色等内容。 3.1.1首页设计 首页设计在网站制作中至关重要,首页是进入网站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门户,是连接各子页面的中介,更是网站的灵魂,通过首页可反映出网站的核心内容。主页布局设计独立于其它页面,应给人以赏心悦目的感觉,并适当安排动态画面,动静结合。 3.1.2其它页面设计 其它页面的设计必须与首页风格一致,其它页面布局一般分为3部分。顶部与首页的顶部相同,模块划分清晰,链接结构应避免各种资源的堆砌,而缺乏内在条理,如教学方面的内容有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材、精品课程申请表、历年考试试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模拟试题、部分考试模拟题、答案等,让学生对上课、考试形式和内容有整体的概念,便于学习和复习。教学条件主要为硬件设施设备、教学软件,主要有专业软件的介绍资料、上课教程的下载等。教学成果主要有相关教师的授课录音、图文并茂的课堂录像,以及一些评价等。 3.1.3色彩设计及文字处理 在网站教学内容中添加色彩,可以补充由于课堂授课平淡, 让学生产生困意而忽略的知识点。颜色决定了网站的风格和基调,为达到统一的效果,必须将网页中的文字、图像、Flash的色调设置为符合网站的主体风格。为体现教育类网站的知识性和科学性,给人以宁静、平和、淡雅的感觉,可以在网页中加入图片、动态等元素。 C语言精品课程网站从总体风格、色彩、Logo到多个图片循环播放,均力求突显C语言课程的风格。如图2所示,页面右上方的“帮助中心”提供了许多帮助,采用视频或Flash详细阐述C语言编程软件的使用方法。 3.2网站设计关键技术 3.2.1网站模板 制作网站时,很多页面间有着共同之处,如网站的Logo、导航等网页的上半部分内容和最底下的版权信息,还有一些相同类型的元素具有相同的属性,如字体、颜色、大小等。这些内容一般不发生变化,但在设计每个页面时,却要浪费时间重复这些操作,采用的模板可以存放多个页面的公共元素,在设计页面时只需要调入模板载入公共部分再继续编写。 3.2.2教学录像 精品课程网站中加入教学视频, 充分显示了流媒体的作用,授课内容的录像是精品课程网站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远程教学的关键性技术。精品课程的录像应注重学生的视觉和听觉效果,其视觉设计应以教育服务为出发点,让学生在浏览网站资源时感受到最大的视觉愉悦, 从而较好地实现教育信息的传达。 教学视频和Flash动画既具有生动活泼性,又具有教育意义,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一般采用AVI、WMV、ASF 或RM、RMVB等格式,为保证其能正常播放、流畅播放,采用流媒体服务器对外。采用流媒体技术可边下载边播放,很好地实现实时播放。 C语言精品课程网站使用AVI格式的教学录像格式,播放流畅,学生可以在线点播, 授课内容可由学生自己控制。 3.2.3多媒体教学课件 在精品课程网站建设中,多媒体教学课件是重点建设对象,通过图、文等技术全方位传授课程重点知识。C语言课件的每一章节都是由多名教师共同讨论才确定的,并在各章结束时提供全面的相关练习题进行自我检测,帮助学生及时查漏补缺。 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搜集、整理、归类C语言其它相关课件等资料,并提供课外书籍,相关习题。同时,实现具有较好的观赏性且内容丰富的课件,以扩充学生们的知识面,掌握更多C语言相关知识。 另外,在网站上提供C语言各种版本的编译器以供下载,并提供安装步骤相关资料;同时,为学生的在线例题提供一个在线编译、执行的环境,方便在线演示和操作。 3.2.4网站更新与维护 精品课程网站要求经常更新。在学习理论课程的同时,还附有实践课程的实践操作要求,丰富的实践课程要求提高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所以必须定期维护、更新网站内容。精品课程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及时吸取其它精品课程的优点和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动态更新到精品课程网站中来。公告栏主要用来显示程序设计相关新闻、学术会议及教学活动安排,这些信息也需要定期维护与更新。 C语言精品课程网站综合应用了HTML 超文本标记语言、、数据库和SQL等技术,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自动更新。采用数据库技术,主要是为了实现动态更新、在线上传内容,以及在线学习、交流、练习等功能。 4结语 从准备到完成C语言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整个过程都具有一定的科学性,立足课程自身特点,以学生学习为中心,充分利用网站的优点“共享资源”功能,恰当运用现代多媒体教学科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显著提高了教学的效果。除积极准备网站内容外,还全面掌握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技术,合理设计网站的框架和风格,解决网站设计中的一些关键性技术。精品课程特别是C语言精品课程网站,应具有互动性,需要不断更新网站资源,完善网站功能,以辅助课堂教学,提高学生课外学习效率,从而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精品课程网站论文:高校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的技术接受实证分析 摘 要:高校精品课程网站成功的关键是学生对该网站的采纳和使用。基于理性行为理论、技术接受模型、沉浸理论,分析了影响高校学生接受和使用精品课程网站的因素。通过采用结构方程模型对收集的200份有效问卷数据进行分析,相关分析发现信息质量、感知有用性是影响学生使用意愿的主要因素,感知易用性显著影响感知有用性和感知趣味性,没有发现感知趣味性对用户行为的作用。因此,网站管理者要提供高质量的信息,从而改善学生的学习效率和提高学习成绩并促进其使用,保障精品课程网站的建设成功。 关键词:精品课程网站;技术接受;信息质量 一、引言 精品课程建设是教育部启动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从根本上提高教学质量进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1]精品课程网站是精品课程的载体和表现形式,网站的建设为课程教学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使学生能充分利用网络实行资源的共享,支持学生进行在线学习、自主探讨和协作讨论等。因此要重视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完善,加强课程网站的辅助教学功能。 高校和各级教育部门提供了大量的资助经费用于精品课程网站的建设。我国高校精品课程网站经过几年的发展已具有相当的规模,几乎90%以上的高校都有了自己的精品课程网站,但其在具体应用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网站资源大多是与课程相关的教学大纲、ppt课件等;BBS、Blog等作为学生和教师互动的平台,在运行中几乎无人问津;多数网站的访问量很低。[2]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的核心价值在于学生的接受和使用,但由于缺乏用户接受,精品课程网站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 二、精品课程网站技术接受研究的理论基础 用户的态度是影响使用信息技术的重要原因,因此,研究学生对精品课程网站的态度和使用意愿有助于创建一个更好的网络教学环境。测量用户对信息技术的态度可以分为三个方面――情感因素、认知因素和行为因素。情感因素(如感知愉悦)、认知因素(如自我效能和感知有用性)都对行为因素(如使用精品课程网站的行为意愿)有正向的影响。[3]因此,研究学生使用精品课程网站的影响因素可以借鉴不同学科的理论。 1.理性行为理论 许多学者研究了用户态度、意向与行为之间的关系,并且建立了一些态度、意向和行为关系的理论模型,其中尤以Fishbein和Ajzen提出的理性行为理论最为著名。[4]根据理性行为理论,个体的实际行为(actual Behavior,B)是由行为意愿(Behavioral Intention,BI)直接决定,而行为意愿又由个体对采取该行为的态度(Attitude toward behavior,A)和主观规范(Subjective Norms,SN)共同决定,即个体依靠理性的对特定事物的态度来做内部判断,依据社会的准则来权衡,在进行判断和权衡后才会形成接下来的行为。模型的基本理论框架如图1所示。 理性行为理论是一个通用的模型,它没有明确表明用什么信念来解释某一特定行为。也就是说,该理论模型中的信念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因此,在使用该理论模型时,研究人员应该首先确定研究对象的主要信念。该理论普遍用于解释各种人类行为,因此它也同样适用于用户对信息技术的行为的理解。该理论用于信息系统研究的一个有利方面,就是它提出任何因素只能通过对态度和主观准则的影响来间接影响系统使用行为,这就使人们对行为的合理产生有一个清晰的认识。[5]虽然理性行为理论在信息系统研究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在信息技术接受行为的解释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是该理论严格的适用条件以及主观规范对接受行为的影响还没有在实证研究中取得一致的结果,因此有必要对该理论进行进一步修正和扩展。 2.技术接受模型 为了深入探讨信息技术的接受问题,Davis以理性行为理论为基础,吸收了期望理论模型、自我效能理论等相关理论中的合理内核,提出了技术接受模型(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简称TAM),模型如图2所示。[6]该模型在理性行为理论的基础上,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将原来变量间的关系加以适当的调整,使其更简洁地来描述和解释信息技术的接受程度。理性行为理论强调态度和主观规范共同影响行为意愿,意愿进而影响个体行为。而Davis认为,当行为是指对技术的接受行为时,态度比主观规范有更强的影响力,因而提出感知有用性(Perceived Usefulness,PU)和感知易用性(Perceived Ease of Use,PEOU)两个信念要素,并认为这两个信念决定用户对技术的态度,态度进而影响行为意愿,同时感知有用性也会对行为意愿产生直接影响。此外,根据以往对信息系统的相关研究归纳出一个外部变量的影响因素,认为它会对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两个信念产生影响。 3.沉浸理论 在对信息技术接受的研究过程中,学者提出内在动机要素也会影响用户对信息技术的接受,即强调的是用户在技术使用过程的整体最佳体验。沉浸理论(Flow Theory)是由芝加哥大学心理系教授Csikszentmihalyi系统提出的,他对沉浸的最初定义是:个体完全投入某种活动的整体感觉。[7]当个体处于沉浸体验状态时,他们完全被所做的事深深吸引,心情非常愉快并且感觉时间过得很快。所以,沉浸代表的是一种特定环境中的状态,是一种内在动机。沉浸包括四个组成部分――控制、注意、好奇、内在兴趣。当人们处在沉浸状态时,他们完全投入到活动中,他们的意识已经集中到了活动本身;他们忘却了自我并且感觉他们掌控了环境。 三、模型的构建及样本收集 1.研究假设及研究模型 (1)TAM模型认为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是使用信息技术的主要变量,在大多数背景下具有普遍性,在信息系统研究方面,成功地预测了用户接受和使用信息技术,获得了大量理论与实证研究的支持。因此将其引入到精品课程网站学生使用意愿的研究模型中,使其具备合理的理论支持。因此,根据上述理论推导,我们提出和验证下述研究假设: 假设H1:感知有用性与使用精品课程网站的意愿正相关; 假设H2:感知易用性与使用精品课程网站的意愿正相关; 假设H3:感知易用性与感知有用性正相关。 (2)TAM模型比较简单,但其忽略了在特定环境下一些重要的控制问题。理性行为理论由于包含主观规范因素,预测行为意愿比TAM略好些。因此,在TAM的基础上,本研究进一步引入理性行为理论中的主观规范,来提高模型解释力。对于主观规范的研究,由于学生在使用精品课程网站的过程中对其影响最多的就是同学和教师,因此从同学影响和教师影响两个变量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H4:同学影响与使用精品课程网站的意愿正相关; 假设H5:教师影响与使用精品课程网站的意愿正相关。 (3)对精品课程网站的质量进行探索,衡量出信息质量能否很好地支持学生的任务需求,因此,本文将研究网站信息质量对感知有用性和使用意愿的影响。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H6:信息质量与感知有用性正相关; 假设H7:信息质量与使用精品课程网站的意愿正相关。 (4)考虑到沉浸体验作为内在动机的重要性,本文以感知趣味性为变量,研究其对学生使用精品课程网站意愿的影响。另外,网站的方便使用,会使学生在使用的过程中感觉到轻松、自如,相应也会使学生有良好的体验。因此,针对感知趣味性对学生使用精品课程网站意愿的影响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H8:感知易用性与感知趣味性正相关; 假设H9:感知趣味性与使用精品课程网站的意愿正相关。 根据以上研究假设,本研究选取了7个变量来构建理论模型,如图3所示。通过研究学生在使用精品课程网站中的主观认知、态度和意愿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些变量之间的影响程度,根据研究结论进一步提出对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的对策。 2.数据收集 模型共包括7个变量,对各变量采用多指标进行测度,这些指标均改变于已有文献,以提高内容效度。各指标内容及来源见表1。数据通过问卷调查进行收集。问卷在《电子商务概论》课堂进行发放,并现场回收,共获得200份有效问卷。样本的人口统计学特征见表2。 四、数据分析 第一步,采用主成分分析(PCA)考察各指标能否有效反映其因子。在进行PCA之前,先进行KMO及巴特利特球体检验,结果显示,KMO值为0.877,巴特利特球体检验值在0.001的水平显著,表明对数据进行PCA是合适的。[11]经过方差最大(varimax)法旋转后的因子负载矩阵见表3。共抽取了7个因子,解释了73.69%的方差。其中PI1、IQ1、IQ2由于在其他因子的负载高于在其对应因子的负载,因此去掉了以提高问卷的效度。从表中可以发现,各指标在其对应因子的负载(图中阴影显示)显著高于在其他因子的交叉负载,表明了量表较好的效度。 第二步,采用结构方程模型软件LISREL估算结构模型,结果如图4所示。从图中可以发现,感知易用性对感知有用性和感知趣味性的作用显著,信息质量显著影响感知有用性。在影响用户使用意愿的6个因素中,信息质量、感知有用性、教师影响、感知易用性的作用显著,同学影响、感知趣味性的作用不显著。各内生变量包括感知有用性、感知趣味性、使用意愿被解释的方差分别为47%、21%、66.6%。表4列出了模型的拟合指数的实际值及推荐值。从表中可以发现,大部分拟合指数的实际值优于推荐值,显示了模型较好的拟合优度。 五、讨论 从图4可以发现,信息质量、感知有用性、教师影响、感知易用性显著影响学生使用精品课程网站的意愿,感知趣味性、同学影响对使用意愿的作用不显著,这显示学生使用精品课程主要是为了获取信息、提高学习成绩和效率,并不太关注网站的趣味性,这也符合精品课程网站的设计目的,主要是基于学习导向而不是娱乐导向。因此,网站管理者需要重点关注网站的学习功能,而不用花太多时间来提高网站的娱乐性,如互动游戏、动画等。此外,教师影响对学生使用意愿也有显著作用,但同学影响的作用不显著,显示讲授精品课程的教师需要向学生推荐该网站,强调使用该网站的意义和作用,从而促进学生的使用行为。 在显著影响使用意愿的四个因素中,信息质量与感知有用性的作用相对较大,而教师影响和感知易用性的作用相对较小,并且信息质量影响感知有用性,因此网站管理者需要采取措施提高网站的信息质量,如及时更新课程信息、提供多媒体信息等,并需要与学生进行有效的沟通,从而改善学生的学习效率和成绩,促进他们对精品课程网站的使用意愿。这对网站管理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很多精品课程网站在上线之前花了较多的人力物力来建设一个高质量的网站,但上线之后往往缺乏信息内容的维护,包括信息的更新等,影响了学生的使用意愿。 研究结果发现感知易用性对感知有用性和感知趣味性有显著作用,显示感知易用性不仅直接影响使用意愿,还通过感知有用性影响使用意愿。因此,网站管理者应重视提高网站的易用性,如合理的页面设计、高效的导航和信息检索功能,从而改善用户的感知有用性和趣味性,向用户提供较好的体验。
摘要: 在农业全程机械化发展的大背景下,畜牧业的生产模式逐渐由传统人工生产向机械化生产转型,我国农机市场的畜牧机械产品在种类和先进性方面也得到明显进步,有力保证了畜牧养殖等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在分析国内外畜牧机械化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总结了我国畜牧机械的典型分类与技术特征,说明了畜牧机械行业发展的未来趋势。 关键词: 畜牧机械;特征;行业发展;分析 0引言 近年来,我国农业机械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有力支撑了农业生产的顺利实施,畜牧业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分支,是社会肉、禽、蛋、奶及多种食品原料的重要供给产业,畜牧业的现代化发展已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工作任务。传统畜牧业的工作主要以人工操作实施,存在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恶劣、费时费力等问题,通过现代技术和机械设备优化畜牧生产过程,能有效提升畜牧业产出能力和产出质量,实现稳产、高产、低成本、低人工、低污染等多种优势。尤其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多种条款的支持下,大量畜牧养殖设备的购置成本降低,畜牧机械的普及率逐渐提高,机械化生产的优势也得到了有效凸显。 1畜牧机械应用现状 从发达国家的畜牧业发展看,其机械化普及程度很高,已经形成了从畜牧养殖到产品深加工的完整现代化生产体系,尤其在英国、美国、新西兰等畜牧业发达的国家,畜牧机械的应用与现代化程度具有明显优势。以畜牧业发达的新西兰为例,其畜牧业的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90%以上,拥有大量大型牧场,亟需畜牧设备开展高效率、自动化生产。因此,新西兰的畜牧机械普及率很高,且经过多年的发展,设备实现了成套开发,所使用的设备本土适用性好,有利于提高肉制品、乳制品等的产量和品质。我国的畜牧机械设备研究与应用相对较晚,改革开放以来,畜牧行业逐渐向机械化方向转型,但速度较慢。2009—2016年,我国的畜牧机械完成了小型机械设备普及和设备逐渐向中大型转型,畜牧机械化普及率显著提升,农民对畜牧机械的认可度和依赖性得到提升,但很多中大型设备仍依赖进口,其购置和使用成本偏高。2017年以来畜牧机械行业实现了稳步发展,自主产品逐渐占据市场促进了畜牧养殖业的机械化转型。截至2020年底,我国的畜牧机械保有量达到811万台,有力保障了畜牧行业对生产设备的需求。但与大田种植和粮食生产的机械化普及率相比,畜牧机械化程度仍比较低,2020年,我国畜牧养殖机械化率仅为35.79%,与我国农作物耕种收71.25%的综合机械化率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机械化普及率不均衡,一方面部分畜牧养殖机构的自动化程度较高,但很多中小规模的养殖户仍维持相对传统的人工作业模式;另一方面,畜牧养殖的不同工艺步骤和工序的机械化程度差距较大,如奶牛挤奶的机械化率达95%以上,畜禽的饲料投喂、环境温度控制、粪污处理等方面的机械化普及率可达60%~70%,但生猪、牛羊、禽类养殖的种养循环、工程防疫、废弃物收集与处理等工艺步骤和后期加工的机械化程度相对较低,部分机械化普及率不足20%[1]。 2畜牧机械的分类与特征 近年来,我国的畜牧机械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截至2020年底我国畜牧机械相关制造企业已达147家,畜牧机械企业的经营收入超过270亿元,畜牧机械行业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且相关机械产品的种类得到极大丰富,能够基本满足畜牧生产的多方面需求。 2.1饲料加工机械 饲料加工机械是畜牧业各项工作开展的基础。近年来,饲料加工机械生产企业所研发的主流产品以中大型自动化生产线设备为主(图1),先进的饲料加工机械集成了机械电子工程、饲料加工现代工艺、营养学配比等众多理论与技术,相关产品逐渐形成自动化一条龙生产。典型的饲料加工设备生产线包括饲料清理机、饲料粉碎机、输送设备、饲料计算与混合设备、饲料制粒设备、饲料膨化设备、成品包装设备,通过自动生产加工的饲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价值,更适用于自动饲喂的初期养殖设备使用。 2.2畜禽饲养管理机械 畜禽饲养管理机械主要包含以下几大类设备:1)自动饲喂设备。其主要功能是将饲料从饲料仓通过输送设备运送到畜禽食用的料槽,自动饲喂设备具有高度自动化特点,能够根据系统预设程序进行饲喂,饲喂过程通过电控开关、执行机构及传感器等实现,能实现不同生长阶段畜禽的分区饲喂,能够定时、定量且均匀的实施饲料饲喂。2)环境控制设备。主要是对畜禽饲养的环境进行检测与合理调整的设备,环境控制设备多是多种小型设备的组合体,如光照控制、温度控制、湿度控制、通风控制等,通过传感器设备感知环境条件,当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条件超出系统预设范围,则通过通风、光照、加湿等方式对室内环境条件进行调整。3)清洁设备。其主要针对畜禽的养殖环境和畜禽个体进行清洁,如自动化畜禽水浴或粪污自动冲洗及集中处理设备等,清洁设备能更好地保障畜禽卫生,降低患病概率,同时改善养殖工作条件,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舒适性。4)其他设备。除上述设备外饲养管理的机械还包括孵化设备、供水设备、育雏设备等[2]。 2.3畜禽产物收集设备 在畜禽养殖过程中,部分畜禽的价值在于其产物,例如奶牛、母鸡等,其产物的自动获取是养殖过程中的重要工作,产物收集机械设备也成为了养殖过程应用的重要设备。挤奶设备是牛奶收集的重要设备,在我国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河北、新疆等牛奶主产地,挤奶设备的普及率很高,大规模养殖机构应用的挤奶设备逐渐由传统的提桶式、推车式向管道式、挤奶台式等自动化程度更高的设备转型。管道式挤奶设备实现了在奶牛牛舍全封闭收集牛奶,有效保证鲜奶质量;挤奶台式设备自动化程度更高,能在自动挤奶的基础上实现牛奶自动计重、设备自动脱落等功能。鸡蛋收集设备是畜禽产物收集的另一重要设备,现已广泛应用于鸡舍之中,其能够自动收集产出的鸡蛋,并在良好的保护条件下对鸡蛋进行输送和存储,实现了鸡蛋的高效率收集。 2.4牧草收获机械 牧草收获是畜牧业开展的基础,牧草作为牛、羊等牲畜的重要饲料,传统畜牧业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开展牧草收获工作。近年来,随着农机技术的发展,牧草收获也逐渐实现了机械化作业,所应用的机型由早期的割草机,逐渐发展为搂草机、打捆机等更多丰富机型,且牧草收获机逐渐向多功能的割草、打捆一体设备转型,进一步提高了牧草收集效率,如图2所示。 3畜牧机械的发展趋势 3.1设备自动化 受到农机行业发展的推动,畜牧机械逐渐由简单的机械产品向机械与电气控制相结合的方向发展。从国内大型牧场应用的先进设备特征来看,畜牧机械具有典型的成套化设备特征,先进的畜牧设备逐渐与智慧感知、环境监测、信息传输、远程控制等技术相结合,其趋势为智能化生产与自动化管理,促进了畜牧业由人工作业经机械作业向智能作业转型。 3.2技术整合化 畜牧机械的生产与研发很好地整合了我国传统畜牧养殖技术,很多成套畜牧产品的开发基于养殖企业或养殖户需求而设计,并深入结合了现代畜牧养殖理论,能实现饲料自动配制、营养成分计算与配比,并利用现代化遗传理论对畜禽养殖进行改良,显著提升畜禽的育种、产出能力,并优化畜禽生长的健康状态,做到了与畜牧兽医科学相结合,有效控制和预防畜禽疾病。此外,畜牧机械还与现代环境控制理论相整合,通过养殖过程的合理化设计,有效降低环境污染,提升养殖合理性。 3.3管理科学化 畜牧机械的广泛应用促使畜牧生产过程的管理模式发生转变,只有科学有效地实施管理,才能充分发挥畜牧机械的优势。在现代化畜牧生产过程中,很多管理过程可通过标准化和程序化的模式在计算机控制下自主实施,计算机结合多种传感器及视觉监控设备获取设备信息并对管理过程进行决策,理性判断生产过程的最优控制方式,对于关键决策还可通过人工核实计算机决策正确性的方式予以修正,从而保证管理过程的合理性与高效性。 3.4人员专业化 畜牧机械具有显著的高技术特征,其使用、维护、管理、维修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很多畜牧企业在引进成套畜牧机械设备后均采用企业化的管理模式,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保障畜牧机械的合理使用。大量专业人才的引进,有效保证了畜牧机械在生产全过程的效能发挥,规范了畜牧行业的生产加工过程。 4结语 综上所述,畜禽产业作为我国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高质量发展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业经济水平,更能为社会供给充足的肉蛋奶等必需品。目前,我国的畜牧机械普及率仅为35.79%,与发达国家的畜牧业机械化程度存在较大差距,畜牧业养殖模式和经营规模存在明显的不均衡问题,中小规模的畜牧养殖机械化程度明显偏低,这也将成为未来畜牧机械化发展的难点与重点。尽管我国的畜禽生产机械化普及率仍偏低,但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在农机管理、畜牧机械企业研发、技术推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畜禽养殖相关机械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及适用性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农民对畜牧机械给与认可,有效促进了畜禽机械产业的发展与技术提升,相信随着我国农机产业的整体发展,畜禽养殖的机械设备也将实现品类的进一步丰富,并向着更加自动化和智能化方向转型。 作者:张辉 单位:蒙城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中心
医药管理系统论文:基于.NET的医药公司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文章摘要】 本系统是从工商行政部门的实际应用出发,采用技术,基于B/S(Browser/Server)模式,开发了企业登记管理系统,以便工商行政部门各级工作人员及时做出正确的决策,发挥更大的职能监督作用。本系统是一个基于Web应用平台的信息管理系统,使用了Microsoft Visual Studio 2008及Microsoft SQL Server作为开发工具。实现了系统的权限控制以及企业信息的录入、更新、删除及查询等功能。可以对庞大的信息量进行高效率的管理。通过测试,系统在Windows XP平台下能稳定运行,且基本达到了预期的设计目标,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关键词】 信息管理;登记;批量处理 0 引言 根据目前工商行政部门存在的现状,提出以下一些要求:在查询和打印功能方面增强功能,支持多数据模糊查询,支持各处室间的数据共享。增强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增加员工业务考核、计算机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功能。加强信息采集,规范分局数据录入,扩展企业信息量,改善数据采集方式,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建立省局、市局、分局、工商所之间的网络传输系统。 1 开发工具简介 Microsoft Visual Studio .NET是微软的一个开发工具,主要可以用来开发控制台应用程序、C/S结构的桌面应用程序和B/S结构的网站类应用程序。C#是微软公司为.NET平台量身定做的语言,是基于.NET平台的最佳语言。 SQL Server是一个基于关系型数据库模型建立的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帮助用户方便地得到所需信息,并提供强大的数据处理工具。 2 数据库设计 数据库包括:用户信息表、企业信息表、企业现状信息表、企业转制信息表等。企业现状信息表如表2.1所示。其他表设计略。 3 系统设计与主要功能的实现 本系统采用三层架构,分别为数据访问层,业务逻辑层和表示层,其中逻辑层是采用Web Services服务模型来完成功能实现的。Web Service体系结构基于三种角色之间的交互,分别是:服务提供者、服务注册中心和服务请求者。在典型情况下,服务提供者托管可通过网络访问的软件模块,定义Web Service的服务描述并把它到服务注册中心;服务请求者使用查找操作来从服务注册中心检索服务描述,然后使用服务描述与服务提供者进行绑定并调用Web Service实现或同它交互。所以本系统是面向服务的,而非传统的面向对象开发的。这有助于系统将来的商业化,并且更易于系统的维护。系统功能模块图如图3.1所示。 3.1 用户登录管理 用户通过登陆页面进行登录,系统将根据用户权限自动限制用户的操作。当权限不足时会提示用户权限不足。用户可修改自己的个人信息。系统将保证用户账号的唯一性。用户登录界面如图3.2所示。 3.2 企业现状管理 基本实现了现状信息的录入,删除,修改。并统计该企业现状情况下所拥有的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离休人员的数目。 3.3 企业转制管理 实现了企业转制时的基本情况的录入,删除及修改。并统计该企业转制时所拥有的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离休人员的数目。 3.4 企业人员管理 实现对企业现状和转制时的人员信息的维护,可分别对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离休人员进行信息的录入,删除,修改及多条件查询,查询结果将以列表形式显示给用户。 3.5 企业信息管理 用户可通过录入企业信息来新增一条企业的记录。在企业信息列表中可删除所有选中的企业,也可选择其中之一对其进行信息修改。并可通过多条件进行模糊查询,查询结果将以列表形式显示给用户。最终实现效果如图3.3所示。 4 结束语 系统运用技术结合SQL Server 2005 基本构建了一个完整的企业登录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后台支持,且通过Photoshop图像处理软件设计了美观大方的网页页面,从功能上和视觉上给了用户良好的体验过程。 医药管理系统论文:基于B/S 模式的医药物流管理系统的研究和设计 摘要:针对医药物流复杂性,对现代医药物流管理系统进行了研究,使用EXTJS框架搭建界面,采用Oracle数据库进行分布式布置,设计了系统基本功能模块设计和定时任务实现上传下载接口,实现了物流系统与仓库之间的数据及时传输。 关键词:医药;物流管理;B/S模式;数据同步 1 概述 信息化是医药流通企业能否成功扩张,同时又能降低管理成本的关键因素。医药物流并不是简单的药品进、销、存或者是药品配送,而是高度注重药物质量管理以及药物流通的控制。现代医药物流依托一定的物流设备、技术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整合营销渠道上下游资源,通过优化药品供销配运等几个环节的整合优化,减少物流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率,实现信息化、自动化和效益化。为了实现上述功能,我们开发了基于B/S模式的医药物流管理系统。 2 系统概述 本系统分为物流管理总部系统和第三方物流管理系统两部分。使用EXTJS框架进行网站搭建,采用DWR技术进行异步调用,增强客户体验,方便操作;采用Oracle数据库进行分布式布置;数据使用定时任务实现上传下载接口,对各个分部的仓库提供实时数据库,可及时把药品配送到客户手上,使总部系统数据和第三方物流管理系统的数据达到一致。 3 系统基本功能模块设计 医药物流管理系统主要负责基础资料,物流的统一管理,以及仓库的进货和库存管理。主要功能模块分为: 1)系统管理:主要用于系统人员设置,权限设置,消息管理,审批流设置等。 2)基础资料:主要用于维护医药物流管理系统的基础信息,包括药品资料,批号资料,客户资料,货位区域信息等。可进行增删改查操作,不过受权限控制。 3)接口管理:主要用于物流系统跟医药公司的ERP系统做对接,把在ERP系统的订单业务信息,传送到物流管理系统。 4)入库管理:主要是对入库的业务操作,药品上架决策等,包括收货管 理,上架决策,入库确认,收货通知等功能。 5)出库管理:根据订单的内容,确认订单,备货完工送到正确的送货台, 装车设定最优路线,送货到客户手上。 6)仓库管理:主要是仓库内的养护药品的一些操作,能够及时检查出过期药品,及时发现药品的短缺,做好补货的措施,直观明了地让仓库管理知道库存的状况,药品的情况。 7)出入库统计:强大的数据分析功能,能够快速反映出商品的进、销、存等状况和各种反馈信息分析。 8)质量管理:对药品的一种养护,定时检查药品的质量状况,特别是对特殊药品的看管;只要包括养护记录、养护档案、质量跟踪卡等功能。 9)运输管理:只要对送货过程的监管,确保送到客户的手上,同时却确保客户能在第三方物流上随时跟踪货物的状况。 部分系统功能模块如图1所示。 4 数据同步接口设计 4.1数据同步接口分析 ERP总部中心数据库,通过网络与本系统连接来互相通信,由于采用Oracle数据库对数据进行管理,如果使用数据库链接对数据进行实时的读写操作,一旦出现网络原因,整个系统将不能使用。由此分析,设计数据同步接口,构建数据接口缓冲区,编写定时任务程序,定时对数据接口缓冲区进行数据读取,来对数据进行数据上传和下载。这样,两个系统的数据,就不会由于网络原因导致整个ERP系统瘫痪,物流系统仍然有独立数据库,仍然可以运行,数据读取速度快捷,稳定,可大大的提高物流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4.2 数据同步详细设计 本系统数据同步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4.2.1 数据缓冲区设计 数据缓冲区由数据缓冲记录和数据缓冲历史记录组成。每一个基础数据如商品数据,库存数据,都有属于自己的数据缓冲区。 4.2.2 数据下载接口设计 本系统基础数据统一由ERP总部进行统一管理,如商品资料,单位管理等。物流管理系统连接到ERP总部网站进行相关的业务操作。系统会将该部分数据放入数据缓冲区,物流管理系统系统将定时读取数据缓冲区的数据,同步对应数据。 4.2.3 数据上传接口设计 数据上传接口,主要是对系统的销售、销退、换购记录进行数据上传,各个仓库上传数据统一发送到ERP系统做数据统计。通过对对每一个业务交易记录设置上传标志,仓库使用定时任务定时读取业务交易记录,如果标志不是“已上传”则上传该数据到ERP。 5 结束语 实践证明,医药物流管理系统能统一信息系统平台,统一数据管理,统一采购、销售、仓库、财务等业务模式;实现标准化管理和财务核算模式,实现信息化资源共享,节约建设成本;能提高物流配送速度,提高整个物流配送速度、提高库存配货的准确性、降低出库的差错率,同时减少整个物流配送的重复劳动。 医药管理系统论文:医药企业网络营销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摘要:为使医药厂商在药品销售过程中能实时准确地掌握销售数据,并制定营销策略,设计并开发一套合适的医药企业网络营销管理系统十分必要。综合运用.NET平台、WAP网关、短信网关等技术,采用B/S构架,开发并实现了一套适用于医药厂商的网络营销管理系统。重点介绍了系统的设计思路,探讨了系统的功能架构、结构特点以及实现过程,将其应用于某药业公司,取得了良好效果。 关键词:医药企业;网络营销管理;WAP;B/S架构 0引言 目前,医药厂商进行产品销售时,一般按商、经销商、零售商模式进行。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国家对医药产品监管日益严格与规范,各厂商正想方设法改进自己的营销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始终有这样一些问题困扰着医药厂商:一是厂商无法准确预测产品的销量,对后续生产无法提供准确的指导数据;二是各级销售对产品利润层层盘剥,厂商利润无法保证;三是无法对销售产品全程跟踪,准确了解产品的流向。本文针对医药销售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医药产品销售特点,设计并实现了一套完整的营销管理系统,以期能对医药销售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1系统设计 1.1应用架构 本系统用户由厂商管理层人员、营销管理人员、营销商务人员与营销终端人员构成,覆盖医药产品营销的各个环节。为使系统达到更好的覆盖率与兼容性,支持移动用户,并对系统中部分数据上报业务采用了WAP网关与短信网关。系统总体采用B/S结构,各级用户通过电脑终端或移动手机终端访问业务系统,具备良好的实时响应特性。系统应用架构如图 1所示。 1.2系统功能 系统主要由基础数据管理、销售计划处理、终端数据上报、业务数据查询与报表、工作指令等功能模块组成,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1)基础数据管理。主要由营销商务人员和营销终端人员对产品信息、竞争产品信息进行维护与管理;对销售网络结构(省、区域、区县)进行管理;对人员进行管理并进行岗位权限指派等。 (2)销售计划处理。销售计划主要由巡店计划与促销计划两部分构成。营销终端人员自行制定巡店计划,区域主管对下属人员提交的巡店计划进行修改与审核,以确保符合业务开展需求。营销终端人员根据产品销售业绩或销售需求制定促销计划,区域主管在管理区域范围内制定终端产品促销计划,促销计划由厂商管理人员审查并下发执行。 (3)终端数据上报。营销终端人员通过手机或电脑实现终端实时数据上传,一方面实现将药店(进货、库存、促销、竞争产品)、医院(进货、库存、批号、回访数)以及各销售期(进货、库存、上期库存、本期销售量)相关数据进行上报的功能,另一方面由营销终端人员通过手机拍照并以彩信方式上传药店陈列图片,系统实现该彩信的接收、图片的提取、所属终端的分析。 (4)业务数据查询与报表。按各级权限实现业务数据查询和报表生成,主要有经营产品信息、竞争产品信息、商业单位信息、终端产品进货数据、终端产品促销量、竞争产品即时信息、商业单位库存及价格、促销计划等。 (5)工作指令。管理层工作人员通过电脑对权限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下达工作指令,工作指令以短信方式群发;工作人员通过电脑或手机终端查询下达的指令记录并执行。 1.3技术平台 营销系统数据采取集中管理方式,由医药厂商配置数据库服务器与WEB服务器,用户通过网络访问服务获取数据,总体结构采用B/S三层体系结构。前端开发采用、JQuery、Html等技术,保证了系统优良的客户端兼容性;后台采用短信网关、WAP网关作支撑,确保了对电脑用户和手机用户提供一致的服务与体验;数据系统采用SQL 2008,具备良好的并发访问特性,且在数据备份、安全容灾等方面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2系统实现 2.1运行环境 服务器端采用Windows 2003 Server操作系统与Microsoft Sql Server 2008,数据库名称为MobileCommerce,采用双机热备份与定时数据备份相结合的容灾技术,为数据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终端为普通PC或智能手机终端并开通上网功能,兼容IE、FireFox、UC、Chrome等主流浏览器,具有良好的用户界面。 2.2数据库 按照功能需求,数据库中主要建立的数据表分为基础表与业务表两大类。具体设计见表1。 2.3具体实现 以销售计划处理中的促销计划(界面如图2所示)为例,对系统的实现细节进行介绍。用户从WEB站点首页以一定的身份登录系统后,可以在一定权限范围内制定促销计划,并查看编辑已有的促销计划列表。终端文员可以删除已过期的计划或还未开始执行的计划;省区经理、终端主管可以通过“指定区域”制定负责省份的促销计划。 例如,以省区经理身份登陆系统后,主要实现下列功能:在系统初始页面(或在操作过程中)选择“工作计划管理”,即进入到工作计划管理模块。功能导航区显示“促销计划制定”、“巡店计划制定”等信息。用户在左侧功能导航区使用过“促销计划制定”链接,系统显示“促销计划制定”页面。用户可以在下拉列表中选择指定的“省份”、“区域”,也可以继续指定“药品名称”和“规格包装”,单击“刷新”按钮,系统将查询符合条件的促销计划,并将查询到的促销计划制成列表。在查询得到的促销计划列表中,每条促销计划信息在操作区域分别有“删除”和“编辑”选项。在查询促销计划的结果列表中,点击“编辑”按钮,根据需要将促销政策、促销时段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修改”按钮,出现编辑促销计划操作的结果信息。 3结语 3.1系统优点 (1)建立了基于B/S模式的体系结构,部署方便灵活,实现了药品销售信息的共享。 (2)系统采用多种手段实现销售数据的实时采集,使得医药厂商能依据销售数据制定灵活的销售、生产策略,为资源优化配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系统采取面向终端的销售模式,提高了销售数据的反馈效率,从而提高了销售管理的质量,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3.2系统不足 (1)由于资源与开发能力的限制,未能开发适应于Android与IOS的专用程序,用户必须利用通用浏览器访问系统功能,用户体验有待进一步增强。 (2)考虑到数据安全性问题,每天都需要将系统的数据文件定时备份并拷贝到内网的生产管理系统中进行读取。是否有更智能、更便捷有效、更安全的方法代替现有方法尚有待进一步研究。 医药管理系统论文:医药供销管理系统设计分析 1、医药供应管理系统组织与功能结构分析 目前大多数连锁药店都是由总经理负责制,主要分为六个部门:财务处、采购部、营销部、仓储部、人事部、零售POS等。各部门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信息资料的传递关系、物资流动关系与资金流动关系。 2、系统规划方案 医药供销管理系统的设计目标是实现药店药品的采购进药、采购退药、入库、前台销售、销售退药、库存盘点、药品分类、药品价格、库存报警等业务管理功能;提供自动快速统计分析的功能;促进药店规范化管理从而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提高药店管理的经营效益。 2.1系统开发方案 本系统是一个中小型的连锁药店医药供销管理系统,可以为各类用户提供方便的业务处理环境,连锁药店的工作人员可以在系统中实现浏览药品信息、搜索查询药品具体内容、下订单以及进行客户关系管理、单据查询及处理订单等功能;库存管理员能够执行库存管理的相关功能;而系统管理员拥有全部权限,可以通过系统管理、客户管理、订单管理、药品管理、供销管理等管理功能来实现对系统的维护与更新。 2.2人员培训方案 本系统以模拟人工登记、人工记帐、统计和销售为主,建立药品供销的管理系统,操作人员易于理解软件思想并掌握使用方法,系统在执行时每一步都有相应的文字提示,有时还会弹出小窗口,只要根据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即可,操作十分简单,只要安装系统并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一遍演示几个轻松掌握,故不需要专门的培训。 3、新系统的逻辑结构 经过对现行业务流程的分析和对企业未来发展战略的研究,去除了重复的业务流程,并对某些流程进行了细化或重组,确定了新系统的业务流程。 新业务流程主要增加经理对这个流程的管理,针对大药店的批量购买客户,采用批量销售模式,同时针对普通用户采用零售模式以满足客户需求。在库存业务中加入了药品的库存调拨管理及药品报损报溢管理等新功能。同时在其它方面系统也有所改进,在此不详细叙述。 4、系统设计 4.1新系统功能分析 系统的主要模块包括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和统计分析,具体功能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管理员登录 只有登录后管理员(各连锁药店的负责人)才可以进行药品详细信息、客户信息、库存信息、销售信息、及供药商信息等各项数据的更改与维护,并且不同用户具有不同的权限,保证了企业数据的安全。 2)管理员权限 管理员登录后可以进行药品信息管理、客户资料管理、库存管理、销售处理采购处理等相关工作。仓库管理员只能进行仓库管理,售药员只能进行销售业务管理。经理的权限最高。 3)系统维护管理 系统维护管理主要有数据库的备份和数据库恢复管理,数据库备份管理用于完成后台数据库的备份,而数据库恢复管理是在对数据库误操作和数据库被破坏时,用以前备份过的数据库去恢复它,使损失降低,而这些操作都是在输入系统管理员密码后才可执行的。 4)库存管理 (1)库存调拨,仓库管理员根据业务需求把药品从一个仓库调拨到另一个仓库。 (2)库存盘点,仓库管理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仓库内的药品进行全部或部分的清点,以掌握该期间内的经营业绩,并据此加以改善、加强管理。准确行我药品的进、销、存业务信息,可避免囤积太多药物或缺药的情况发生,对于计算成本及损失是不可或缺的数据。系统管理员根据盘点的情况修改库存表,并在报损溢单中增加一条记录等操作。 (3)药品拆分,仓库管理员根据业务的需求对药品进行拆分处理。系统管理员根据拆分信息修改库存表,并在拆零记录在表中增加一条记录等操作。 (4)药品调价,仓库管理员根据业务的需求对药品进行调价。系统管理员根据调价信息修改库存表,同时可以进行增加、修改、删除和查询等操作。 (5)库存查询,为了使仓库管理员全面了解药品库存信息,仓库管理员可根据相关记录对库存详细信息进行查询。 (6)库存报警,采购进药添加设置药品的库存下限数量,当库存中药品达到或小于此下限数量时,会报出库存报警信息,提交药品采购需求信息,交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信息的编制,从而减少库存缺药风险。系统管理员可以对过期库存药品进行查询,对库存的上下限进行设置。 (7)报损报溢,定期提交报损报溢表,以便使管理者及时了解仓库药品的实际库存情况,对计算成本和估计损失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系统管理员根据报损报溢表打印报损单和报溢单,同时可以对报损报溢进行查询。 4.2代码设计方案 代码是代表事务名称、属性、状态等的符号,为了便于计算机处理,一般用数字、字母或它们的组合来表示。它为事务提供一个概要而不含糊的认定,便于数据的存储和检索、提高处理的效率和精度。 本系统中的重要代码有进药单编码、药品ID编码等,这些编码的编码方式都是层次吗。 1)进药单编码(9位) 药品进单编码格式为:XXXXXXXXXXX 其中,第1位X为“1”代表是进药编码,2-7位XXXX代表进药日期,8-11位XXXX代表进药顺序编号。例如12011030001表示2011年3月办理的0001号进药业务。 2)药品销售单(9位) 药品销售单号编码格式为:XXXXXXXXX 其中,1-6位XXXXXX代表药品时间,7-9位代表药品顺序编码。例如:2011030006表示2011年5月销售的第六张销售单。 3)客户编号(19位) 客户编号格式为:XXXXXXXXXXX 其中,1-6位XXXXXX代表可好注册日期,7位代表客户类型,7位X为1代表零售客户,7位X为2表示批量客户,8-11位代表客户序列号.。例如11031010001表示指:客户是2011年3月10日注册的第1位零售客户。 4.3数据库设计 1)逻辑结构设计 逻辑结构设计的任务就是把用户的需求抽象为信息世界结构再转化为计算机结构的过程。一般的,描述概念结构的有力工具是E-R模型,即用图形的方法描述实体及实体间的关系。 2)物理结构设计 以下每个表格表示数据库中的一个具体的表,即一个关系。 4.4输入、输出及菜单设计 在系统的输入输出设计上,遵循既满足用户需求又方便用户使用的原则。与用户反复沟通得到以下输入输出与菜单界面。 输入界面的设计不仅考虑数据输入窗口的屏幕格式,而且考虑如何使输入数据的错误率尽可能小,因此尽可能减少输入项目,或用选择框的形式给出。 (1)管理员登录模块设计 创建管理员成功后,管理员请求进入系统时,系统需要管理员提供用户名和密码进行验证,这是系统安全性的要求。本模块设计一个表单让管理员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对于管理员输入的用户名和密码,系统在发现错误时,及时做出错误报告。若连续三次输入错误,则退出系统。 (2)添加新用户模块设计 添加新用户时可为新用户设置权限,添加成功后,新用户只能在规定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作者单位:珍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医药管理系统论文:ERP系统在医药销售管理系统上的应用 摘要:针对云南白药集团企业的管理特点,在课题中主要采取UP开发的方法,选取药业企业ERP的核心模块——销售管理模块进行分析和设计,主要进行销售管理平台的设计以及销售管理系统的建模,实现销售系统的业务管理模块的开发。采用现代软件工程的思想,利用统一建模工具进行系统分析、设计,实现白药药业ERP系统的模型设计,并探讨药业ERP的实现技术,进行药业企业的ERP系统架构设计。在此基础上研究ERP系统时采用模块化的开发模式,主要使用UML对系统建模、运用面向对象技术和J2EE架构的web组件技术来构建药业部分ERP系统。 关键词:企业资源计划;销售管理;建模语言;J2EE 作为一家医药科工贸结合的国有大型综合性企业,云南白药集团现拥有控股子企业11个、主要参股公司5个,业务范围涉及从种植到生产、批发、零售、科研等现代化医药生产全过程。虽然云南白药集团多年来一直非常重视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但是,企业信息化现状与需求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企业通过实施ERP(企业资源计划)、SCM(供应链管理)、CRM(客户关系管理)等信息化建设,可优化管理流程、规范管理程序、细化管理对象,强化管理力度,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和有效监控,减少决策的盲目性,大大提高企业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一般都能使劳动生产率提高10%~30%,库存降低30%~60%,流动资金周转速度提高60%~200%,新产品开发周期缩短70%,报表周期缩短90%以上。目前世界500强的企业中80%都建立了管理信息系统,使用了统一的管理软件。可以说,企业管理信息化已彻底改变了企业特别是多元化集团公司的管理方式,极大地提升了它们的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成为各国企业参与竞争的必备利器[1]。 本课题是企业的横向课题,在对当前ERP的应用现状及我国企业目前所处的形势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ERP系统建设进行了研究。主要探讨了ERP的概念、基本思想、作用及特点,分析了药业企业引入ERP系统的必要性以及国内外企业目前对ERP的应用现状;在ERP的系统的总体功能需求、性能需求基础上,描述了ERP系统的整体架构层次;分析了ERP的设计目标,研究了ERP系统的总体设计,包含体系结构设计、系统建模设计、Web销售系统查询设计以及数据库设计等;在研究销售管理系统的功能需求基础上,分析其销售流程和业务流程,从分析、设计、实现与运行等方面阐述ERP系统实施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内容达到相互之间协调发展,从而发挥系统的整体效益。 1系统的体系结构 开发的销售管理系统采取了C/S结构和B/S结构都有的方案。销售管理系统采用C/S结构开发客户端软件;Web销售系统采用B/S结构开发,连接Internet能让客户在线查询产品信息。 1.2 Client/Server系统体系结构 客户机/服务器(Client/Server,简称C/S)模式是当前数据库开发的主要形式。C/S结构是一种典型的二层结构,应用程序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用于处理数据库,称为服务器部分;另一部分是用于处理应用程序、请求服务,称为客户部分。客户部分负责执行前台功能,如管理用户接口、数据处理和报告请求等。而服务器部分执行后台服务、如管理共享外设、控制对共享数据库的操纵、接受并应答客户机的请求等[2]。C/S结构的工作原理是:用户通过应用程序向客户机提出数据请求,客户机通过网络将用户的数据请求提交给服务器,服务器的数据库管理系统执行数据处理任务,然后把经过处理后的用户需要的那部分数据传输到客户机上,最后由客户机完成对其所要数据的加工。 医药管理系统论文:医药企业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信息化应用是现代企业经营发展战略达成的重要手段,全面信息化管理能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使企业实现节约成本、降低风险、提高效率、以科技制胜的目标。应用阶段的信息系统一般称为生产系统。生产系统运行维护是指用组织、制度、流程等管理方式,对信息系统的运行环境、信息系统本身、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综合管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准确、高效运行,进行系统全面应用维护的过程。生产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直接关系到信息化建设的成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医药全产业链企业集制造、分销、零售和研发为一体,需要一个信息管理功能完整的大型信息管理系统的支撑。这种统一、完整的信息系统的建设具有复杂度高、周期长的特点,需要边建设边应用。如何协调好生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与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相互关系、使信息化建设能保证生产系统的稳键运行、且运行维护工作又能推动信息化建设,这是值得思考和探讨的课题。 1 生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管理 生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是对信息系统运行所有环节的管理,包括各种软件、主机和网络通信设备、机房、技术资料和信息备份档案文件的维护和管理。这是一项专业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工作,需要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维护体系,保障生产系统的在控和能控。 生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的标准有ISO 20000和最佳实践IT基础设施知识库 (Information Technology lnfrastructure Library,ITIL)。在应用上已经很成熟的ITIL v2强调了服务提供和服务支持的服务管理流程一体化的集成;2007 年的基于服务生命周期的ITIL v3整合了前两个版本的精华,强调ITIL 最佳实践的执行支持以及在改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细节。 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入到应用阶段,运行维护工作也就摆到了面前。大量的运行维护需求会使一些企业有些措手不及,如果处理得不好或不及时,就会影响系统的正常应用、甚至由于业务无法正常进行而导致信息系统被废除。 为了生产系统能长期为企业服务,可以参照ITIL对问题、事件、配置、变更和服务持续性等方面的管理,建立起企业的运行维护组织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制度,确定流程管理规范,使生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正常展开。在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的同时,充分调动运行维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挖掘他们积累的工作经验,能更好地达到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有效应用的目标。根据ITIL的管理框架模型,加上运用运行维护人员的知识和经验,可以用图1来表达生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框架。 1.1 生产系统运行维护组织架构的建立 组织是运行维护工作中人们进行合作的一种形式。在医药企业,要全力打造统一集中管理的大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组织应该考虑这样的模式:建立一个覆盖整个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组织,由信息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等人员组成,纵向应延伸到各子企业如公司总部和各级子公司,横向应涉及到各职能管理部门如财务、市场部门等。运行维护的核心组织建立在公司总部,承担运行维护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完成对构成信息系统各要素(各种软件、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等)的维护工作,进行业务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纵、横向子运行维护组织主要承担系统的应用管理(包括提出新的应用需要和完善系统功能等方面要求)、事件响应和记录等工作。功能为条线业务管理的子系统,可采用由总部相应职能部门牵头、总部信息技术部门配合的管理模式,如财务、资金系统应由财务部承担应用管理。功能为子、分公司业务运营管理的子系统,可采用在总部信息技术部门协同下由相应公司进行管理的模式,如医药生产企业的ERP系统由企业进行应用管理。 在建立运行维护组织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运行维护人员的岗位和职责,使生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有序进行。运行维护岗位包括应用管理岗位、机房环境管理岗位、设备管理岗位、系统管理岗位、网络通信管理岗位、安全管理岗位、技术档案管理岗位和运行值班岗位等。 1.2 生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的建立 生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是对管理范围、内容、流程、方法等方面的规定,是运行维护体系正常运作的根本保证,是工作人员有章可依的工作准则。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应涵盖所有环节,包括应用管理、人员管理、运行机房环境管理、设备管理、投产管理、值班管理、系统管理、网络通信管理、安全管理和技术档案管理等。 全产业链医药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需要边建设边应用,生产系统运行维护制度需要按系统建设的成果进行补充和完善。这种需要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的制度可以用一个公式来表示:制度=办法+细则+补充。公式中的办法表示的是系统的基本管理制度,细则是按系统功能和应用条线进行管理的细分制度,补充是系统功能扩充完善后对管理制度的补充。 1.3 生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流程的建立 生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流程是指为完成运行维护工作而进行的一系列整合资源与能力的协调性活动。运行维护管理流程有问题、事件、配置、变更和服务持续性等管理流程。如果将运行维护管理体系流程进行抽象,图2就是一个较完整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流程。 每个按生产系统运行维护环节细分的运行维护流程(即图2中的“活动N”)都可用流程图明确表示,这里以系统功能扩展项目投产管理举例说明。当系统功能需要扩展时,由系统主管部门提出系统变更计划,由实施部门提供系统变更方案,新功能测试成功后,方可在系统功能扩展项目投产所有资料(计划、方案、技术资料、操作说明等)已经齐全的情况下落实操作培训、制定管理制度等工作,才能进行系统功能扩展项目的正式投产。图3表示了系统功能扩展项目投产的变更管理流程。 制度是需要人来执行的,按运行维护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工作是需要花费一定人力的,如果对运行维护人员的配备不到位,运行维护人员终日处于应付各种实时发生事项的处理,无暇全面执行运行维护制度,尤其是无法正常做各种巡检、运行维护记录、各类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无暇于总结运行维护工作经验和教训,也无暇于全面提高运行维护能力,这是不利于生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进行的,应引起重视。 因此,要使运行维护工作取得成效,不仅要借助ITIL的方法,用提供支持和服务来创造价值,而且要投入应有的人力和财力资源,对生产系统运行维护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提高运行维护质量,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2 生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与信息化建设齐头并进 全产业链医药企业的全面信息化建设过程会遇到很多困难,这些困难既有外部因素也有内部因素,外部因素包括政府对医药企业管理和质量管理等方面要求的提高、医药产品的市场变化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等,内部因素包括各类业务流程整合的内部管理尚未形成或未成熟以及业务范围扩大、产品种类增加、内部组织架构的复杂性加大等变数的出现与现有信息系统集成和资源共享水平低等。所以,医药企业信息化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循序渐进。 医药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高难度和长期性要求生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齐头并进。但这两项工作是相互牵制和相互影响的,如果处理不好两者的关系,会影响信息化建设的进展甚至倒退。 运行维护工作要保持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系统的每个环节都能保持稳定、安全。而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则需要不断引进新技术、尽快实现新功能,故需要对系统的各种配置做变更、对系统代码进行修改甚至需要全面升级。这些使生产系统运行基本环境发生变化的操作一旦处理得不谨慎,会影响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行。反过来,如果运行维护工作不力,不能找出新项目可能对系统运行产生不利的关键点、不能评估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对现有系统的各项变更的影响、不能合理安排信息化项目的投产,也会影响到信息化建设的进度。 为了保障生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和项目建设工作都能顺利开展,需要在新项目设计阶段就进行运行维护和项目实施两个团队的紧密合作,从保障现有系统的稳定性和新项目顺利建设投产的目标出发,找出新项目与生产系统可能发生的交集部分,分析这些交集部分中对两项工作有相互影响的关键因素,给出避免冲突的解决方案,同时评估和落实新系统功能投产后系统的承受能力,及时落实运行维护的各项工作,实现运行维护和建设的共同推进。 以系统应用面扩展项目上线为例,生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流程和解决方案如图4所示。 面对信息化建设对生产系统稳定运行带来的挑战,运行维护人员应该:1)要坚持用ITIL的方法、理论武装自己,及时做好运行维护的人员、组织、制度和流程等方面的调整和补充工作,迅速掌握运行维护的新要求,完成生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2)应将系统的变化在仿真环境中进行系统功能、压力和数据演算等模拟运行,模拟运行成功后再进行应用切换。3)与实施团队联合作战,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4)要保留和保全原有系统,以备及时复原系统。 运行维护人员要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和实施工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团队充分沟通,主动介绍生产系统对功能的应用程度、业务流程的特点、系统各项基本配置和应用特点等情况,共同商议生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安排,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行的衔接,尽量将新项目上线对生产系统运行的影响和波动降到最低,使企业的信息化应用不倒退、不混乱、不停止。 运行维护团队负责系统的各项维护工作,与系统用户接触最多,通过对他们的各类问题的排除和答疑,容易与他们建立良好关系。当信息化项目建设对生产系统运行产生负面影响时,通过运行维护团队可以取得用户的配合和谅解,从而减少系统波动的影响和损失,这也是运行维护团队的一个工作准则。 在应对信息化建设对生产系统运行维护的挑战中,运行维护团队虽被动应战,但对有经验的运行维护团队来说,不会仅停留在保障生产系统的安全、有效运行层面上,而是会更上一层楼,根据积累的运行维护经验和信息系统应用的体会,促使信息化建设更切合企业需求,信息系统的架构和功能更科学、合理、有效。从被动到主动的应战,是运行维护团队对工作价值的创造。 3 运行维护团队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促进作用 信息系统的应用是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成果,企业这时才能真正从信息化建设中开始获得利益,在业务流程的管理和优化、提高工作效率、决策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收获会使企业更坚定全面实现信息化的信心,加快、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步伐,逐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发展所需的完整统一的信息系统。尤其是医药企业,有了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就能快速响应国家对医药行业的政策和各项要求,就能快速满足供应商和客户的需求,从而更进一步把握变化,应对挑战,实现发展。所以,做好运行维护工作保障生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长期为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不仅是巩固了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成果,也促进了医药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的工作。 优秀的运行维护人员不仅能按制度处理好日常工作,及时完成各类问题的处理,还能将运行维护工作中发现、解决的问题反馈于信息系统的功能完善,反馈于优化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使信息系统发挥最大作用,为巩固企业信息化建设成果而作贡献。 运行维护团队是企业信息化建设的主力军之一,这个团队要具备信息技术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的复合能力,在信息技术应用上掌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技术和大型数据库技术等;在管理上具备企业管理知识,了解财务核算和各种业务运作的流程和要求,熟悉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要求;在运行维护上熟练掌握生产系统的作用和功能的应用,自觉执行生产系统运行维护的规章制度,维护生产系统的安全、有效运行。所有这些都是运行维护团队对企业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贡献。 4 结语 上药集团吕明方董事长强调 :“信息化的实质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管理的问题,是文化的问题,是生意模式的问题,是集团‘十二五’战略打造收入和市值双千亿元产业集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医药全产业链企业只有透过信息化的实质才能进一步把握市场等大环境的变化,应对挑战、实现发展,释放信息的商业价值,在竞争中占据主动。 生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在信息化建设时期不但重要而且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建设规范、稳定、高效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是运行维护工作的基础与保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团队保持良好互动不可或缺,充分发挥运行维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完成运行维护工作是关键。只有经过多方位的努力才能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保驾护航,使企业在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中有生存和发展的能力。 (收稿日期:2011-06-03) 医药管理系统论文:构建医药企业的现代绩效管理系统初探 [摘要] 医药企业的管理要实现由粗放向集约的转变,必然要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建设科学的企业运营管理机制,通过建立系统的、动态的企业绩效管理系统,将企业战略转换成一整套可执行的绩效衡量标准与体系,可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主动地位。 [关键词] 医药企业 绩效管理 信息技术 一、引言 在我国医药行业优胜劣汰的形势十分严峻,虽然许多医药企业都上马了ERP、OA、CRM、SCM等系统,但并没有解决有效地落实企业战略,实现从数据收集到数据分析和管理的成功过度。企业绩效管理系统是一种既可以连接各类信息系统,统筹全局,综合运用战略、流程、KPI、预算、管理会计又能为管理层提供实时决策支持的系统,它不仅改变了企业的管理和运营模式,也直接地影响到了企业竞争能力。 二、企业绩效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医药企业的绩效管理发展到现在经历了几个阶段:“以人力资源为核心的绩效管理”、“以财务为核心的绩效管理”和“以业务流程为核心的绩效管理”。这些绩效管理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范围比较狭窄,无法让企业战略有效地执行。现代医药企业绩效管理应该理解为是用于监控、制定和管理企业绩效的方法、准则、过程和系统的组合。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组织结构的设定、企业内部流程管理和优化、部门绩效评估和激励策略、企业的财务运营分析、客户关系管理,以及学习和创新能力等各方面。它的本质是通过先进的数据挖掘、商务智能、流程管理等技术,帮助企业获得洞察力、监控力、决策力和创新力。 在企业绩效管理体系建立的过程中还存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建立以战略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 在我国相当多的医药企业对战略、愿景并没有投入太多的时间去思考和策划,而是跟着市场走,跟着感觉走。企业的目标模糊导致了绩效目标无法被有效地分解和传达,无法通过企业的目标链层层传递到底层员工,使绩效考核失去了源头。另外,许多企业将绩效管理误解为相对低层次的人力资源管理工具,没有从战略层面、经营层面来考虑如何实现经营目标、监控经营状况,以确保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实现的系统运作。企业没有利用绩效管理系统向企业所有员工发出完整的、正确的信息:企业的战略目标是什么?如何实现该战略目标?企业重视并奖励员工的何种行为?如何创造价值等? 2.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 由于管理者没有意识到绩效目标的实现是企业目标实现的基础,只是把绩效管理简单的看成填一些表格,因此在设计绩效指标时缺乏科学性。在实践中,很多企业都在追求指标体系的全面和完整。然而,如何使考核的标准尽可能地量化具有可操作性,并与绩效计划相结合却考虑不周,只关注于结果性指标,而忽略了驱动性、过程性指标。而太多和太复杂的指标,不能聚焦于企业所关注的生存与发展的重点问题,只能增加管理的难度和降低员工的满意度,影响对员工行为的引导作用。 3.个人绩效与组织绩效脱离 绩效管理的主旨是企业战略和经营目标的达成,其手段是通过员工个人目标的实现从而带动企业整体目标的达成。在现实中,管理者们往往是本末倒置。他们多关注于员工个人绩效的管理,忽视企业整体绩效的管理。一般将企业的目标分解到一级单位甚至二级单位,按照各单位的职责确定其责任中心的地位(比如投资中心、利润中心、成本中心等)比较容易,但将企业的利润目标、收入目标、成本费用目标等层层分解到个人存在很大的难度,业绩目标很难量化分解,也就无法建立与总体目标产生密切关联的绩效指标。其次,由于分解的目标时缺乏企业内部对实现企业目标支持的时间管理,就造成支持目标实现的组织对实现目标组织的支持出现时间上的误差。 4.绩效管理缺乏沟通与反馈机制 绩效管理不仅仅是指绩效考核,它是一个不断闭合的循环管理过程,是一个管理系统,包括绩效计划和绩效指标确诊工作,以及考核期时的结果反馈工作等。在不少企业中,有效的绩效反馈不仅被忽视,而且是被有意的避开。企业中的员工对绩效管理制度缺少了解,不知道企业的考核是怎样进行的;考核指标是如何提出来的;考核结果究竟有什么用处等。绩效评价被当作“机密”不公开,加重了职工对考评的不安心理和不信任感,进而妨碍考评对职工指导教育的作用。 三、建立科学绩效管理体系的对策 随着绩效管理理论的不断创新,绩效管理实践的不断演化,如何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持续不断的提高组织绩效,是企业管理者们需要解决的问题。具体对策包括: 1.提高对企业绩效管理的认识 高层管理人员必须转变对绩效管理的看法,应该认识到绩效管理在企业战略实现中的重要作用,多与人力资源部、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沟通,让绩效管理与战略结合成为可能。企业应设置绩效管理委员会,确保企业的战略和经营目标能层层分解到员工,使员工的工作目标与企业目标协调一致,使团队、部门、企业整体的绩效有机地联系起来。同时,要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配合,以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2.明确企业战略和目标 实施企业绩效管理体系的前提是企业要有明确的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及预算。另外,企业需要建立一个规范的目标管理流程。只有建立起规范的目标管理流程,才能在企业内部形成动态而高效的目标体系。同时,企业还需要将企业的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及预算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层层分解到各级组织和员工。在企业目标分解的基础上,以KPI(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按平衡计分卡法原则确定关键驱动因素,然后对关键驱动因素分别分析给出子因素,从而确定各个部门的关键绩效指标,以及各岗位的关键绩效指标)为考核主要模式,根据考核对象不同的性质确定不同的考核项目,针对组织和个人对实现企业目标的贡献,结合组织业绩和个人业绩及个人与岗位能力匹配的情况对个人成绩进行综合评价的方式,并将这一结果按一定的比重与每个员工的激励(包括:薪资、晋升、培养等)联系起来的一整套的绩效管理制度。 3.建立分层多模式综合绩效管理体系 立体的绩效管理体系是一个包括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反馈,以及绩效改进等环节的闭环系统。在建立企业绩效管理体系时,比较有效可行的原则是:分层、多模式和综合。“分层”就是依企业目标对企业的各管理层级(包括企业整体、下级单位、个人)所承担的责任确定不同的类型的指标进行考核。其中:企业指标是以利润指标为主的财务指标;下级单位应以流程、分解的KPI指标和支持指标为主;个人则以业绩指标或个人能力指标为主。“多模式”就是根据不同被考核层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考核。对组织考核KPI等方式;对个人考核应根据岗位的重要程度和职责特点采用KPI或个人能力评估方式考核。“综合”就是根据不同的考核单位和不同的考核层次采用不同的综合成绩的方式。企业成绩应以当年财务指标+增长率+来年发展潜力进行加权综合;下级等单位成绩应以上级单位成绩+本级单位成绩+下级单位成绩进行加权综合;个人综合成绩要以员工能力(或业绩)成绩+上级单位成绩进行加权综合;个人绩效工资以绩效工资额度与个人综合成绩结合。 4.构建支撑企业绩效管理的信息系统 企业绩效管理系统是将企业战略转化为行动的信息系统,该系统可将企业内部的各种管理软件、业务流程和业务成效的衡量方法等的集合,通过提供一个集成的流程和平台,把散落在各部门的经营管理整合起来,形成合力来有效贯彻经营计划和预算。它在战略目标设定、商业建模、预算和预测、监控、分析和报告的战略管理流程中,提供相应的管理方法和技术工具,增强了内部控制与沟通,能够帮助企业管理者通过一定的方法和工具确保企业及其部门、流程、工作团队和员工个人的绩效成果,使企业行为始终与战略目标保持一致,并促进企业战略目标实现。企业绩效管理系统的应用可分为四个层面:第一层是运营层应用,以业务部门为主;第二层是跨部门的整合应用,规划企业内部流程,主要关注企业下层绩效;第三层是优化应用,关注个人绩效与企业整体绩效之间的关系,强调部门与部门、个人与部门之间的协作;第四层是创新应用阶段,不仅改善流程,而且改善企业文化,进而形成企业的绩效文化。 医药管理系统论文:泰凌医药的疫苗实时冷链管理系统 作为国内拥有雄厚实力的进口疫苗分销商,泰凌医药集团旗下的海南泰凌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肩负着一些全球知名厂商的疫苗产品在中国的分销和冷链配送服务。 疫苗不同于一般的药品,对温度极其敏感,只能“生活”在合适的温度区间,因此要求在仓储、运输的整个过程中,都要保持相对恒定的温度范围,以确保疫苗价效不受温度变化的影响。 疫苗冷链建设的难点 从2003年起,泰凌开始建立完善的疫苗冷链管理系统。在疫苗冷链建设中,尽管采用了冷库不间断自动温度监控和冷链运输温度记录,但还是面临一个看似简单却又棘手的问题,即如何将疫苗冷链的温度监控变为全程实时的监控。事实上,全程实时的温度监测与控制也是我国疫苗冷链参与者(疫苗厂家、经销商以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冷链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在泰凌的疫苗冷链系统中,无论是仓库还是货车都配有专用的温度记录仪。对于冷链运输来说,尽管温度记录仪实时地记录了运输过程的温度变化,在SOP(标准操作流程)也规定了运输作业人员及时检查在途运输的温度情况,但泰凌上海总部的冷链管理人员还希望能够实时了解在途的疫苗专用冷藏车中的温度变化,同时进一步加强冷链温度数据的整理、分析与反馈。 NEC助力开发RFID冷链温度监控系统 针对以上情况,NEC为其量身定做了RFID冷链温度监控系统。在疫苗包装箱上贴有RFID温度标签,其内部装有超薄的纽扣电池,能够连续使用三年以上;还装备了RFID芯片和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收集到的实时温度信息能够实时存储在芯片中,并通过读写天线发送出去。 在仓库门上方安装了RFID读写天线,当装有疫苗包装箱的叉车通过时,包装箱中装有的全部货物的信息自动进入并显示在泰凌的电脑系统中,其中包括实时的温度信息。 在仓库中,RFID系统同样会把实时的温度信息传送到NEC为泰凌开发的信息系统中,总部的管理人员可以了解到疫苗的实时温度状况。 同时,RFID冷链温度监控系统还覆盖了全程冷藏车运输系统。每台运输车的顶部都安装了先进的GPRS无线传输系统,车辆行驶过程中,包装箱上的RFID温度标签实时记录着疫苗温度的变化,并通过GPRS网络将数据实时传送到冷链信息管理系统,使管理人员实时掌控温度情况。一旦出现温度异常,信息系统会自动报警,司机在出现温度异常的第一时间就能采取措施,避免因人为疏忽导致的冷链风险。 在这套实时冷链管理系统中,RFID是冷链品质监控的重要手段,帮助泰凌随时识别冷链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善冷链运作。 应用这套系统,泰凌还能够帮助用户完善疫苗供应链。将来,手持无线PDA的泰凌工作人员能够现场为客户查询订购的疫苗数量、目前所在位置、历史温度数据等多方面的实时信息,客户也可以自己上网查询。 目前,NEC已经计划将这套系统推广到所有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行业。 医药管理系统论文:基于RFID的医药物流企业仓储管理系统入库流程设计 摘 要:近年来,医药物流在市场需求和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得到了快速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具有较为完善的网络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医药物流正在涌现。由于医药产品在实物形态上,具有体积小、重量轻、价值高等特点,在市场环节上,具有生命周期短,有失效日期限制,用户供货要求时间紧;在流通环节上,由于本身性能上的原因,使其对储存、包装、运输有特殊的要求,进而对医药物流的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在分析医药物流公司仓储管理的需求基础上,对整个系统进行了系统入库流程设计,为进一步进行软件设计提供了流程参考。 关键词:仓储管理;医药物流;入库流程;RFID 医药产品在实物形态上,具有体积小、重量轻、价值高等特点,在市场环节上,具有生命周期短,有失效日期限制,用户供货要求时间紧,在流通环节上,由于本身性能上的原因,使其对储存、包装、运输有特殊的要求,对医药物流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医药物流领域里,提供专业化服务,避开现在物流企业在仓储、运输方面的价格战,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才是成功的捷径。但是由于条码技术相对比较廉价,是一种低成本的标签,再有因为它是一种纸质材料,运输和仓储过程中容易损坏,如果条形码损坏,则需要很大的工作量才能够调整和弥补所需信息。射频识别技术与传统的条形码识别技术相比优势十分明显,具有快速扫描、存储量大、抗污染和褶皱能力强、可重复使用等特点。尤其是完全可通过把RFID技术应用于仓储管理领域,可以对运动中的物体或者距离较远的物体实现非接触式识读,免除了大量人工干预,加快输入速度,减少错误发生率,降低劳动强度,从而降低劳动成本和物流成本。在库存控制方面进行仓储优化,对货物存储实现优化分配,从而在业务操作过程中节约时间,加快存取速度和货物的周转。因此,仓储管理系统与RFID技术在优化库存方面具有长远的意义,长久发展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RFID技术介绍 RFID技术早起源于英国,应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辨别敌我飞机身份,20世纪60年代开始商用。RFID技术是一种自动识别技术,美国国防部规定2005年1月1日以后,所有军需物资都要使用RFID标签;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建议制药商从2006年起利用RFID跟踪常造假的药品。沃尔玛,麦德龙等连锁零售业巨头应用RFID技术等一系列行动更是推动了RFID在全世界的应用热潮。射频识别技术是利用电感耦合或者电磁反向散射耦合实现非接触式信息传递的一种技术。当RFID电子标签读写器发射电磁场的工作区域时产生一定的电流,同时通过感应电流供电,同时将自身信息通过天线发送出去,读写器的天线接收到从RFID电子标签发送回来的电信号,经天线调节器传送给读写器,读写器解调和解码所接收的信号,发送到后台系统及相关的处理。设备和电子标签之间的读写射频信号耦合有两个:第一种是电感耦合,是通过空间高频的交变磁场实现的耦合方式,其依据为电磁感应定律。第二种是电磁反向散射耦合,当发射出去的电磁波碰到电子标签后反射,同时将电子标签上的编码信息一并带回,其依据为电磁波的空间传播规律。可以看出,读写器在整个信息交换过程中起到了控制和处理的作用,是系统的核心部件,内部包括射频模块负责发射和接受射频载波,和读出和写入模块,负责接收到的信号的信息编码和解码增益标号信或将被写入标签的RF模块和天线是接收和电磁信号传输的一个窗口。 二、系统分析 某医药物流公司仓储管理现状分析经历一段时间的调研发现,该医药物流公司在仓储管理上存在着几个问题。 1.仓储系统管理的处理订单速度较为缓慢 在对该医药物流公司进行的调查中发现,该公司的系统管理的订单处理速度较慢。订单处理和合并速度的快慢直接决定整个物流环节的流转。订单处理是指在收到客户发出的订货信息之后,将订单进行合并,操作工人把所订购的商品从仓库中拣选出来,装箱打包,有时候还需要对所拣选的商品进行二次加工之后再进行配送。在这个过程中订单处理的处理速度显得尤为重要,订单处理速度快则说明该物流体系对于客户需求的反应加快,在收到订单的短期内就能够完成处理订单和拣选打包等环节,为客户提高了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同时减轻了该物流体系的操作,提升了客户的满意程度。但对于目前的该医药物流公司,由于订单的处理和转化速度太慢,在前期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十几个品类的订单竟然处理了一天的时间,拣选和配送效率低下,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2.拣选过程中的差错率较高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研究发现,拣货操作一般都由仓管员操作完成,仓管员通过地牛或者叉车在巷道内穿梭,按找由客户订单生成的拣货单到多个货位进行取货操作,由于工人自身水平不高,再加上对于药品的品名不是十分了解,人员流动大,熟练工人较少等原因致使拣选货物的正确率难以得到保证,在我长期的调研中发现差错率居高不下。尽管在最后出货的时候还有专门负责出库的复核员进行复核,但是当发现拣错的货物时,需要将错选的货物重新入库并再次从仓库中取出正确的货物,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再有,由于较高的差错率水平,迫使该医药物流公司必须要相应的扩大范围进行抽检,也就是说抽检的比例增加,促使抽检的数量同时也增加了,为了减少抽检过程中的时间,又需要投入大量的工人到复核员的岗位上,这样库区的仓管员人手就不足,在药品集中出库区间时,这种现象特别明显,场面很混乱,大大增加了物流公司运作的成本,降低了运作效率。以上这种情况还不是最糟糕的,还有部分货物由于抽检过程中,没有被抽到错误的货物,而到达了用户的手中。在这种情况下,要如果想要完成更正就需要将发错的货物带回物流中心,同时将正确的货物再补发到用户处。在这种情况下,有时候甚至只能借助于快递公司,而且延长了时效,大幅降低客户满意度。 3.仓储作业操作的效率低 由于该医药物流公司的仓储系统作业流程大致包括收货、验收、货物保管、发货及发运等环节,在每个环节产生大量的凭证和订单等纸制资料。目前该医药物流公司在单据的填写过程中还是采用人工书写的方式,然后再把订单录入到数据库系统中,在这种操作之下,使大量的劳动力都在从事重复性的工作又使错误几率大幅提高,使仓储管理效率十分低下。 三、系统功能设计 为了解决该医药物流公司仓储环节存在的诸多问题,对系统进行初步设计,明确系统所要实现的功能,为后续系统设计与实现提供重要的依据。有关本系统的定义如下:Auto WMS:Auto 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自动化库存管理系统。RFS:Radio Frequency System无线射频系统,或称RF系统。WMS系统作为物流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在功能上应该具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物料入库所需的基本信息的登记及维护; 2.包括物流仓库的叉车库、拆零库区、搁板货架库区等相关库区库存中所有物料的管理; 3.物料的出入库的管理及所有库存物料的账面移动和实际的物理移动; 4.合理的物料的出库顺序; 5.库存物料的移动所需要的所有的单据的打印; 6.随时可以提供库存物料的相关的信息; 7.库存操作记录的查看及数据报表的打印; 8.库存缺货的提示功能; 9.提供拆零库区出库的空周转箱的注册的功能; 10.提供系统发生故障的解决方案; 11.具有基本的入库操作功能; 12.具有基本的出库操作功能; 13.具有基本的盘点操作功能。 四、系统需求分析 1.入库操作流程设计 入库操作的时候需要进行入库单据的录入工作,完成了入库单据的录入工作后需要对入库的货物进行相应的组盘操作,按照货物在不同库区的码放规则的数量,把入库的货物和托盘或者周转箱等货物的载体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系,入库的组盘操作一般是用RF系统来实现的,管理系统也提供人工组托的功能。 组完盘的货物就可以进行注册上架操作,注册上架操作就是把已经和载体建立起对应关系的货物记录到库存中去,包括所入库的货物的名称、数量、货物的供货单位、货物的物料编号、所入的库区等详细信息。该操作主要也是通过RF系统来实现的,管理系统也提供人工注册的功能。注册操作完成以后,系统就把货物送到所分配的货位地址中。这样就完成了一个完整的入库操作流程。 总的流程走向都是一致的,都是有入库单据生成、RF提示入库上架的过程,但是由于各个库区的特性不一样,入库到不同的库区的操作方式有一些差别,所以具体到每个库区的入库流程还是有一些不同的,下面将具体说明各个库区相应的入库流程。 2.以叉车库区为例设计入库流程 货物到达现场的时候,进行入库单据的录入工作,一般来说流通比较快且数量大,属于中包装或大包装以上规格的货物,建议入库到叉车库区,叉车库区的入库操作主要是通过RF系统来实现的。 入库到叉车库的时候需要对入库的货物进行基本的组盘操作,根据打印出来的入库单据,在RF系统中下载货物所对应的入库单据,按照货物在叉车库区的码放规则的设定,把货物放在贴有RFID标签的托盘上,在RF系统中输入所组盘的入库数量,扫描托盘上的RFID标签,点击组盘确认,则完成了该托盘的组盘操作。当然管理系统也提供RF的人工组盘操作的功能,主要是当RF系统操作失败的时候做为备用的系统来操作。 组完盘的货物就可以进行注册上架操作,进入RF系统的上架操作的界面,扫描要上架的托盘上,RF系统自动提示该托盘所入库的货位地址,叉车司机把货物送到相应的货位地址,放置完成以后,叉车司机扫描货架上该货位所对应的货位地址,点击确认,表示该托盘的上架确认完成。完成了托盘的上架确认,这样就完成了一个完整的叉车库区的入库操作流程。 五、总结 在现代医药物流的发展过程中,RFID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尤其是RFID的使用过程中,凭借它卓越的性能,已慢慢取代了传统医药中的条码技术。条码技术在医药仓储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已经被撼动,这里面当然原因很多,但是由于医药行业相对于其他行业利润较高,所以RFID技术带来的对于仓储和物流方面的成本升高也就不那么明显了。特别是在仓储管理系统中,再加上RFID可与其他技术相结合,因此RFID的可变性很强,信息的跟踪和处理能力更为强大,这方面为今后降低成本提供了可靠保障。在应用RFID进行一段时间之后,能够更加快速有效地进行医药仓储管理,减少仓储成本,使仓储管理更加有序,所以RFID对现代仓储有很大帮助。特别是目前,国家主导的药品市场定价的机制,企业在生产和物流环节中应用RFID系统,可以明显提高整体运作水平,降低库存和资金占用,增强市场竞争力。当然,任何新兴科技从其诞生到被广大企业所接受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而时间的长短取决于诸多因素,除了设备成本,采购成本,使用成本,员工素质都是制约RFID技术广泛普及的主要因素,因此RFID技术的推广和使用还需要一段时间,但我们始终相信,未来的仓储运作需要RFID,需要RFID相关技术使用,我始终相信,未来的仓储前景无限美好。 医药管理系统论文:医院医药仓库库存管理系统的研究 摘 要:随着我国科技的不断发展与创新,同时我国医院药品繁多,不易寻找,因此,越来越多的医院采用医院医药仓库库存管理系统。我们所研发的系统的主要用户就是医院里的医务人员。本文便是考虑到系统的实用性、可行性和可靠性,对医院医药仓库库存管理系统开发的进程举行深入的钻研,开辟一套检索敏捷、查找便利、可靠性高、存储量大、寿命长、成本低的医院医药仓库库存管理系统。 关键词:医院医药;仓库库存管理系统;研发与设计 (1)医院进行医药库存管理的重要意义 现在的许多数库管理理论认为库存就是入库所有物质的总和,虽然可以进行一些数库的建设,但是过多的数库建设是不必要的,因为它们既浪费财力也浪费人力,尤其是医院更为如此,因为医院的资金比较紧张。但是,就我国目前医院药品管理来看,我们必须建立医院医药仓库库存管理系统,因为,医院药品的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同时,在医院里“时间就是生命”,由于医院尤其是大型医院内的药品数量繁多,为了节约时间,我们也要建立医院医药库存管理。 (2)库存分类 医院库存管理中最最关键的也是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医院的医院人员如何管理药品库存,而MRPII物料主计划模块采购模块建立计划与控制系统的建立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方式,通过利用这两种方法就可以对库存管理和采购补偿进行较好的管理。我们通过查阅各种资料,我们可以将药品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药品:高值――此类药品的价值占据所有药品的70-80%,大约只有10-15%;对此类药品相关人员要严格控制,属于最优先级;在订货的过程中,这一类药物的采购信息与采购状态是最重要的问题,比较容易忽略,所以我们要更新。 二类药品:中值――此类药品的价值占据所有药品的15-20%,大约有60-70%;对此类药品的控制要做到正常的控制,包括较好的记实与通例的存眷,属于中等优先级,告急时候属于最优先级。在订货的过程中,我们对于二类药物要在一定周期内进行审查。 三类药品:低值――此类药品的价值占据所有药品的比例可以忽略不计,大约有5-10%;对此类药品的控制要进行简洁的控制,如定期进行检查等等,属于最低优先级。在订货的过程中,我们对于三类药物要进行清点处理或者是货点计算。 从以上药品的分类、控制程度、优先级以及订货过程我们可以清楚地意识到医院药品库存管理的重要性。以是,病院药品的库存办理也是病院信息办理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3)医院药品管理的主要目的 医院药品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对仓库中所有药品、入出库的行为以及数据进行有效的管理,以保证医院药品的流通,使得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对医院的药品进行监控,从而及早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 开发背景 病院的药品库存办理是十分复杂的。由于医院药品种类繁多,药品订货、药品管理、药品发放的渠道各有差异,所以我们必须要根据目前我国医院药品管理的现状研发一种医院医药仓库库存管理系统。 2 系统分析 本次研发的医院医药仓库库存管理系统主要采用了最常用的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方法-结构化生命周期法。这一方法主要有四部分:一是医院药品管理系统的调查分析;二是对这一系统进行数据库设计;三是系统界面的设计;四是系统功能的设计。其中第一步是最基础的环节,但是常常会被忽略。 2.1 资料收集 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搜集到一些数据,可以作为数据库设计的参考,如下: 序号提纲: (1)病院药品堆栈划分成多少个地区? (2)每一个药品分区有多少个药品货架? (3)每一个药品货架上放几层药品? (4)架子上的每一层放哪几种药品? (5)医院的药品进行药品编码的方式? (6)药品仓库医务人员人数有多少? (7)每天体系处置的入库单数量大约有? 2.2 绘制业务流程图 通过对医院的调查,我们了解到医院药品库存管理系统主要是药品入库与药品出库,绘制出系统药品入库与药品出库的业务流程图。 2.3 确定系统开发环境 由于大多数的医院使用的计算机平开都是基于Windows系统的,为了节省医院的资源,可以确定使用以下开发环境: 网络操作系统:Windows2000;数据库服务器:MicrosoftAccessr2000;服务器平台:Windows2000;客户机平台:Windows XP/2000;前端开发工具:visualBasic6.0。 2.4 体系功能模块的确定 经由对大量数据的研究,笔者确定体系有六个功能模块,主要有系统模块、入库业务管理模块、出库业务管理模块、退料业务管理模块(还库业务管理模块)、盘点业务管理模块(报表输出)、需求管理模块。 3 系统的实现 本文软件的开发主要采用以VB和Access2000为基础,进而实现本系统的功能模块功能。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出库与入库的程序,而出库与入库的程序较为相似,因此,本文只对出库程序这一块进行进行分析。 3.1 入库模块的实现 Private Sub Command1_Click( )医院药品的入库程序 Dim I,J As Integer,STR As String If Text1.Text=""Or Text2=""Or Combo1.Text="" Or Text4=""Or Text5=""Or Text6=""Or Text7="" Then MsgBox"信息不全,请输入其他信息!" Exit Sub Else 医院药品入库表.datPrimaryRS.Recordset.Fields("药品采购员")=Text1.Text 医院药品入库表.datPrimaryRS.Recordset.Fields("药品的编号")=Text2.Text 医院药品入库表.datPrimaryRS.Recordset.Fields("药品的入库数量")=Text3.Text 医院药品入库表.datPrimaryRS.Recordset.Fields("药品的入库时间")=Combo1.Text 医院药品入库表.datPrimaryRS.Recordset.Fields("药品的价格")=Text4.Text 医院药品入库表.datPrimaryRS.Recordset.Fields("某一药品的供应商家")=Text5.Text 医院药品入库表.datPrimaryRS.Recordset.Fields("药品供应商的电话")=Text6.Text MsgBox"药品已经成功入库!" End If End Sub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本文主如果经由对医院医药仓库库存管理系统的简略设计来对病院的药品库存办理进行研究,但愿对病院的药品库存办理有一定的作用。 医药管理系统论文:探究医药企业的药品管理系统及其实践 【摘要】 药品质量关系着国家民族的兴衰存亡,与人们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是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保障。首先,阐述了医药企业药品管理系统的现状;重点论述了医药管理系统的构建步骤,核心功能模块与药品质量的要求;最后,探讨了药品管理系统的实践运用效果和维护工作。 【关键词】 药品管理系统;药品质量;实践运用 引言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随着医药市场的逐渐开发,医药行业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保持增长的趋势。然而,在药品快速发展的同时,药品的质量也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1]。作为医药生产和经营企业的标准GMP、GSP,在一定程度上为药品的质量提供了保证。但由于药品管理的种类繁多,业务量大和要求严格等特点[2],造成了药品管理的困难。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医药行业经营者逐渐意识到提高药品管理的重要性和加快药品管理信息化的必然性。因此,医药企业运用自动化的软件对药品进行质量管理(进货、库存、销售等)和建立药品管理系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同时,药品管理系统也是医药企业正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3],它使得医药企业在节约人力资源和提高销售管理质量的前提下,改善药品管理的缺陷,从而实现医药企业的长久性战略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 1 药品管理系统的现状 从国外发展水平来看,我国医药行业的药品管理系统还处在逐步发展的阶段,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也不尽人意。例如大量的伪劣假冒药品流通于市场和一些地下药品工厂生产商横行,这不仅造成了消费者的财产损失和健康损害,也破坏了医药行业的形象。 初期的药品管理软件系统包含的内容较少,主要是对单一药品的疗效,成份和生产日期等信息介绍,并不能实现信息的透明化、信息资源共享的优点。然而,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医药企业现行的药品管理系统一般能具备良好的质量和信息管理,且很小程度的受到不利环境的影响和具备原始数据的自动保存功能;同时,大多的系统都涵盖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药品信息管理等模块。这样不仅有利于数据的查询、提取和分析质量检测报告、药品销售情况统计,还可以实现销售信息和价格对消费者的透明化。 2 药品管理系统构建 药品管理系统应包含了药品的各个方面。在一般情况下,医药行业的药品管理系统的系统构成和工作原理类似的,主要包括录入基础信息、编辑订单、仓存管理和销售账本管理。 2.1系统构建准备 药品管理系统与其它的数据库操作工作原理类似,并对软件的要求和运行环境不苛刻,当前市场上存在的系统软件皆能满足操作要求。同时,该系统对硬件系统要求主要有拥有计算机、交换机和打印机等基本设备。 为了方便医药企业工作人员方便快速的查询药品状态,需要编写适用的药品字典。一般的药品编码采用6位制,按照大类分码―亚类分码―药品序码等命名格式。同时,编命时,药品名主要采用统一的名称,在编写不同生产日期等信息,这样在保证工作的延续性的同时,可以方便工作人员的识别、运行和管理。 2.2系统核心模块组成 药品管理系统的核心主要有药品销售、基础信息、库存管理、往来管理模块、采购管理,是根据系统的功能来划分,有利于快速的反应和药品的管理,如下图所示。 图1 药品管理系统的核心模块 通过该系统,医药工作人员可以进行系统性的管理。根据软件显示的数据,可以对仓储作出相应的调整,还有利于查询药品的销售情况。 3 药品管理系统功能模块与质量要求 3.1基础信息管理 3.1.1功能 该模块可以客户和药品的基础信息进行管理、信息检索功能。在为消费者查询更多的有关药品信息提供方便的同时,医药工作人员还可对基础信息作出修改、添加、删除等操作,有利于信息的综合管理。 3.1.2药品基础信息管理要求 通过科学合理的药品编码,务必做到药品信息的合理化和人性化,使得工作人员能及时、快捷和有效的录入。同时,单击查询链接时,系统能快速的提出该药品的详细信息。 3.2采购管理 3.2.1功能 该模块主要是管理医药企业的药品采购业务,以提高采购经营事务的效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确保采购工作质量高效率、低成本执行,使企业具有最佳的供货状态。 3.2.2药品采购要求 医药企业采购药品需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进货,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采购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时,应配备良好的包装,且包装封面应注明中药材品名、产地,中药饮片应有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信息;同时,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 3.3库存管理 3.3.1功能 该模块主要管理药品的入库、药品入库退货、药品库存查询,并对药品的价格信息进行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人员在便捷的管理药品库存,了解药品存储实时情况的同时,使消费者及时的掌握药品价格的波动,最大化的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3.3.1药品库存管理和陈放要求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药品入库和出库必须执行检查制度。同时,药品的存放还需满足以下要求:①各类药品需按类别分开存在,例如内服药与外用药,挥发性较重的药品分开存放;②不同的药品对温度、湿度具有不同的要求,并严格执行药品的存放要求,最大程度和持久性的保存药品。同时,特殊的药品应根据国家严格规范保存;③针对危险药品,必须严格的执行国家规定。同时,危险品的陈列只能用代用品或空包装来陈列;④拆零药品应集中储存在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对于特殊的药品,例如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需要进行特殊的管理。 3.4药品销售管理 3.4.1功能 该模块主要对药品销售和退货信息的管理,统计、汇总药品的采购、销售、库存信息,使得工作人员对药品的销售情况了如指掌,便于采购部门及时的采购、决策部门制定合理的销售和促销方案。 3.4.2药品销售要求 在实际销售中,中药材的销售需做到产地明晰,药品销售必须对症配药,且药品包装需提供科学合理的说明、剂量等;同时,药品的调配处方需认真核对,对禁用人员和超剂量的处方必须禁止调配;如特殊情况下,需要出具专业医师的处方说明。在注重药品质量的同时,需要对药品分类进行明码标价,务必做到不投机倒把的销售品质。 3.5往来管理和查询统计 往来管理模块主要管理消费者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进、销药品往来结账的信息,使得药品的采购和销售信息便于透明化,并提供药品的销售分析功能。主要包含了药品销售结账、药品入库结账及查询信息等。 查询统计主要管理药品采购和销售信息,使药品的信息保证在有效的查询状态,主要包括药品销售、库存和销售信息等的查询。 4 实践运用效果与维护 4.1药品管理系统实践运用效果 系统构建后,为了对系统的运行情况作出精确的评价和建立一个合格且让人满意的自动化系统系统,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需要对药品管理系统进行实践。同时,实践的内容主要包括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关闭及退出时保存记录的提示;系统的可操作及数据库安全性能;数据查询便捷及数据溢出、越界均能进行非法提示;系统对操作系统的兼容性良好,可移植性完好等。 在实际操作中,药品管理系统运行能有效的进行数据库和动态的更新,且数据的添加和维护性较好,有利于工作人员的便捷操作和熟练的掌握技巧,实现药品的有效流通。 4.2系统维护 药品管理系统维护的目的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同时,应付信息系统的环境和其他因素的各种变化,从而实现系统功能的改进、或解决在系统运行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其主要分为纠错性、适应性、完善性和预防性等维护。 5 结束语 “以质量求生存、以科技促发展”是一项普遍的真理。重视质量管理是每一个企业发展和生存的基础,它是一个企业的灵魂,也是社会科学技术的综合反映。尤其在医药行业,药品质量的好坏,决定着决定着企业经济效益的高低,决定着企业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因此,构建一个有效的药品管理系统对医药企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能帮助医药工作人员轻松、方便和快捷的查询药品采购、销售情况,实时的记录药品的往来记录,因时制宜的调整药品价格,为医药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数据和理论支持,从而促进医药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信誉的双赢。
智能变电站论文:智能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管理 1110~220kV智能变电站电气工程的施工概括 在经济现代化的社会背景下,社会对于电气的需求越来越大、要求也越来越严格,这就需要改变变电站原有的工作模式,向高效有序化前进。但由于受传统的粗放式管理模式的影响过深,目前的变电站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自己的工作模式,适应变电站中新的工作需要。同时,变电站中制定的一些施工管理计划并没有表明一些具体的执行方式,由此使得电气工程的管理变得杂乱无章,过于粗放的管理使施工现场效率低下。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在变电站的电气工程中,受生产技术的影响,各部门需要在人力、技术和物资等方面进行更多的投入,但目前的投入并不能满足实际的需要,因此各部门会出现人员、物资相互矛盾和协调困难的情况。在变电站的电气工程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工程施工的部分。但目前对于工程施工的管理从总体上来讲并不完善,没有得到管理部门的重视。这使得工程施工在运行中出现了很多管理上的疏漏,具体表现:①包括工程实际的施工进程与计划中的施工进程不符,没有根据计划完成任务,也没有根据进程进行适当的计划调整。②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缺乏对工程质量的考核和管理,完成后的工程由于没有进行专门的质量检验,其质量问题仍比较堪忧。③在工程施工开始前,没有对施工成本进行详细的计算,使得所耗的资金与成本中计划的资金不相符合。以此产生的恶性循环使得施工中的成本支出毫无节制,资金花费不合理。④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在进度、质量和成本之间形成一个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应出现一味只追求进度,却不管质量好坏或者只追求质量而不在意成本等偏激情况发生。 2加强110~220kV智能变电站电气工程的施工管理的必要性 电气工程在变电站整体的施工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的影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①电气工程施工管理的正常进行;②电气工程施工管理的安全质量保障。前者的进度不仅会关乎与其一同进行的土建工程的顺利开展,而且直接影响到整体的变电站能否顺利的通电运行。后者的安全质量保障更是包含了多方面的内容。比如变电站的一次、二次的电气设备是否都符合规范要求,电气设备的安装是否科学合理,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有可作为依据的保护和监控系统,或者运用在线监测系统等新技术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施工中的质量安全问题会最终影响整个的电力系统的运行。从这两方面看,当前的变电站工程施工中必须做好对110~220kV智能变电站电气工程的施工管理,通过严格控制管理方式,确保工程施工的高效性、低成本及安全性,最终保证整体的电力系统正常和安全运行。 3110~220kV智能变电站电气工程的施工管理的举措 3.1控制好电力工程的施工成本 对于工程施工成本的控制是工程施工管理的基础。这不仅需要进行成本的合理控制,还需要进行新路径的开拓,将二者有机的结合,努力降低成本。比如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各个环节或者各个部门可能影响成本的因素,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事。另外,要坚决杜绝施工过程中出现材料浪费的现象。一些例如电容、电线等电力电缆材料,要有计划的进行收购和使用,避免出现材料的不合理采购和使用。最后,在施工现场,要严格管理现场签证,所有合同中有关单价、取费、活动经费中的内容,都需要双方仔细查看,确认准确无异议后再进行签字,避免由于签证中不规范行为引发的经济纠纷。 3.2确定好电力工程的施工进度 电气工程施工进度控制是智能变电站施工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合理的进度计划不仅可以保证变电站的如期顺利使用,而且可以为施工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因此,要在施工前进行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进度计划需要充分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操作特点和任务目标,用科学的方式进行合理编制,保证电气工程施工与土建工程施工紧密配合,用严谨的施工计划保证进度目标的完成。其次,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调度和控制。从微观、精细的施工计划,到施工过程,将粗略的施工计划与实际的施工情况进行对比和分析,找到可能存在偏差的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解决。目前电气工程施工进度出现的难题在于,电气工程的施工要和土建施工相互配合,因此如果双方施工同时进行的话,可能会出现交叉作业的现象。这就需要专业的施工管理人员协调好交叉作业,充分了解双方的工作进程,准确掌握施工进度的关键点,保证在整体上不会出现工作交叉的情况,并且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工作目标,达到电气工程施工过程的优化。 3.3加强电力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对于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是至关重要的,这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变电站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开展。因此,在严格控制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方案中,必须要注意做到以下的几点:①在工程实施的前期就对于要进行施工的工程进行严格审查,保证施工团队人员的专业素质,同时审核团队人员提供的施工的技术方案,在审核中不仅要看团队人员提供的方案是否满足设计图纸的各项要求,还要确保方案是否满足国家对于电气工程施工要求的规范和标准。②在施工的具体过程中,需要保证每一步的环节和施工工序都有质量检验,在质量合格后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在一些比较关键的施工工序中,要进行重点的排查和检验。③在施工过程的竣工阶段,不仅需要对整体的施工进行最终的质量等级评定,而且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补救方案,做好竣工后各类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4结束语 110~220kV的智能变电站的电气工程其实是一个非常系统化的过程,但其中的每个环节又是非常细致和复杂的,有来自各个方面的影响因素。如果没有做好对电气工程的施工管理,不仅会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度,而且难以保证整体工程的安全性。本文在针对如何做好管理的问题中,提出了三个解决措施,分别从施工的成本、施工的进度以及施工的质量出发,争取全面地做好电力工程的施工管理,确保电气工程、变电站、电力系统网这一系列的有关电力工程的正常有序开展。 作者:李沛 彭博 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海淀供电公司 智能变电站论文:智能变电站通信技术论文 1智能变电站概念及特性 第一,改善电压质量,降低谐波、振荡对网格生成进面影响到电网稳定性;第二,控制平台具有集成度高,常态下属自动控制模式;第三,通信系统规范性强大、快速的通信速度,良好的效果和高质量是智能变电站另一特性;第四,监测系统的特性具有智能模块,主要体现为安全的兼容性。总之,需明确定智能变电站概念和基本特性,才可以进行深入的分析,对统一全站的通信网络进而规划。 2智能变电站网络通信技术需求分析 智能变电站网络通信过程很复杂,在实际使用中,智能变电站网络主要组件包括交换机、各智能设备和通信链路等。交换设备在智能变电站网络中占有不可替代的用途,一举成为智能变电站网络部分的核心,承担着系统的数据存储、收集和交换的重要职责,鉴于交换机的重要性电力企业必须对其实行有效控制。然而,在实际操作时,影响因素很多很难顺利完成对其实行有效的监督。近几年以来,PRP、HSR和IEEE1588精密时钟协议在电力企业中的广泛应用,使智能化变电站过一步提升了整体运行水平。例如,如果需要解决组件故障时间恢复控制等其他智能化变电站问题,工作人员可以使用基本功能冗余配置来实行操控。因此,电力企业必须进行深入的分析,从根本上提高全站统一的通信网络的传播效果。 3数据交换的延时分析 数据交换延时分析是研究智能变电站统一的网络通信技术的基本手段之一。众多因素影响延迟时间使通信网络存在的变异性较大,从发送的通信数据包网络终端开始,至接收端接收的消息要停止的时间。图3是在智能变电站的通信消息传输过程图示,报文延迟原则是非常复杂,想要弄清楚它的内部原理,首先应该明确消息延迟的主要部分。笔者凭借长期的工作经验,针对其构成部分总结:第一,转发延迟。报文存储,文件信息传输到以太网交换机将信息存储到内存中的第一次,在完成此操作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延长数据交换的时间。第二算法延迟。数据包延时、包算法主要表现在数据包操作和接收节点协议解包过程。第三,线路延迟。其主要以光纤线作为手段,速度的透光率相当,当传送到LAN时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数据交换延迟。第四,队列等待时延。网络系统的数据的数据包不得不等待传输到相应的位置,从而导致数据切换延迟数据流量的增加。 4报文流向分析与组网方案 4.1报文数据流量分析 数据流分析是主要研究是否统一的通信网络的智能化变电站之一。在报文数据流量分析中,我们必须始终以IEC61850-5标准为实际需求的基础,并始终坚持以发展智能变电站为目标,智能变电站内部的数据流主要包含以下类型:其一,示例值SV消息;其二,中速报文;第三,GOOSE报文;第四,文件传输报文,如果使用智能变电站以太网宽带100Mbit/s速率来完成采样值分析的SV数据包数据流量,通常基于确定数据包的长度,消息存储转发延迟计算,可以准确地计算数据包数据流量。 4.2基于VLAN的组网方案 明确统一的智能化变电站通信技术的基本条件也应该很清楚基于VLAN的网络方案。星型网络结构主导,其中包含进线、系统总线、主变压器和馈线等间隔,每个时间间隔必须配置交换机,经使用全站通信网络传输方案的开关集成统一的风格,实际可以实现交叉间距和跨层划分的VALN组网方案。 5结束语 电力企业在不断强化自身的产出效能的同时,更应该清楚地了解智能变电站的通信的发展与需求,必须对智能变电站进行信息流分析和网络方案组网通信需求分析。运用通信系统可靠实时的交换技术连接上所有设备、降低变电站整个生命周期的费用等优点,实现各层间的无缝通信、实施最大限度地满足信息共享与系统集成的需求。 作者:罗朝阳李佳泽单位:盐城供电公司广西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智能变电站论文: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分析论文 1.智能变电站设计的特殊性 首先,电路回路接入。对于常规变电站而言,设计电流、电压电路时,通常选择次级对应方式进行接入,设置录播与测控设备,通过各个设备、装置,实现了交流采样,通过A/D转换器,对数字量进行处理、识别。使用双重化保护装置,通过互感器,产生二次绕组。若一次设备未达到设计次级数量,通过电流互感器,将同一次级绕组向不同保护装置接入,利用串联方式接入。而智能变电站,对一次系统开关量、模拟量,实现就地数字化,再通过光学互感器,实现光纤输出,直接输出数字信息,不产生电流开路、多点接地、电压短路等问题。通过单元合并,对采集器信号进行采集,按照不同装置,例如计量、测控、保护等装置,组织、分配相关数字。然后通过不同回路,向二次设备传输不同熟悉信号,利用光纤多收信息、多发信号,进而提升现场接线稳定性、安全性。所以,通过智能变电站,其电压、电流等数字信息,由电流互感器出口开始计算,通过单元合并,实现数字采样,在一个通道上,实现不同次级电压量与电流量的同步发送。对于常规变电站而言,由A/D设备装置转换开始计算数据,在装置内实现采样,但一个次级无法与其他次级进行合并传输。对于智能化电流与电压,与常规站回路比较,实现采样更简捷、更安全,且具备极强可操作性。其次,新型二次接线方式及特点。对于常规变电站,回路、设备共同确定功能,使设备更具特定功能,而厂家定义了外部输出、输入等接口,利用已设定电缆回路,与各设备装置链接,满足变电站功能需求,而各方施工需按照设计图纸执行。对于智能变电站,对数字化技术进行优化整合,实现了紧凑型功能、二次回路的设计。通过常规站,实现二次电缆的分散链接,确保二次回路的信息规范整合、数据集中分配。对于常规线路设计,严格电缆装置、接地屏蔽装置、保护装置等要求,必须考虑施工重点、二次设计因素。对于智能变电站,通过光缆实现信息传输,具有极强抗电磁干扰性能、带宽较高等特点,防止电缆电磁兼容、交流误碰、电压接地等问题,防止出现继电拒动、误动行为,消除各类干扰源,利用控制电缆,实现二次设备耦合,进而保证保护装置正确操作,降低设备损坏率。另外,在各层级之间,选择相关数据传输,具有更高可靠性、稳定性,进而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第三,虚端子、虚回路运用。对于常规变电站而言,利用直流接点、电压信号、交流信号等,通过硬电缆,传输相关模拟信号。而智能变电站,利用直观感知,消除电缆接线硬件回路,使二次系统设计不再使用。由于硬电缆回路被取消,可生产虚回路体系,实现网络信息共享。根据IEC61850标准,明确定义了GOOSE、采样值传输的两种抽象模型。通过GOOSE模型,为变电站提供快速传输数据,确保遥信量、跳闸命令、合闸命令的传输。IEC61850标准作为虚回路基础,具有网络工程实施、回路表达方式,利用系列工具软件、网络自动配置,使智能变电站的回路检验、运用问题得以解决。同时,对于IEC61850标准而言,构建虚回路体系,满足建模基本要求,需确保各逻辑接点的输出信号、输入信号,在SCD文件中,实现全站信号关联,为GOOSE参数订阅、数据采样提供充足信息。保证这些信息之后,通过SCD文件,将二次图纸作为变电站的设计条件、数据表达。而系统高度集成、设计融合,使全站模型文件向厂商导入数据,减少为对照图纸,人为输入信息的差错率、重复率。对于采样值传输与GOOSE两种模型的输出信号,属于网络传递变量,和传统屏柜相比,端子具有对应关系,而逻辑连接点就是虚端子,通常采取CAD文件表达虚端子图。在具体运用中,采取EXECL表达表达采样值传输与GOOSE两种模型,标注各逻辑节点数据属性与名称,确定装置名称、虚端子标号。以序号11为例,信息栏内容为:GIS信号为信息类别,跳闸动作为发送装置信息,而接收信息委跳闸动作,信息传输采取点对点方式,信息装置栏显示为110kV智能终端,RPIT/ProtInGGIO为数据集属性。订阅装置栏:110kv保护装置为装置名称,而PI2/CKGOINGGIO1$ST$SPCSO6$stVal为数据集属性。采取这种数据显示方式,若按照原有设计图纸,增加了二次施工调试难度。而智能变电站是以间隔设计为基础,通过间隔设计一套图纸,利用二次设备进行联系图组网,对GOOSE示意图、虚端子表、过程图信息进行表达,提高检修人员、调试人员、整合人员的图纸易懂性,主要为背板接线图与屏后接线图。 2.220kV智能变电站中自动化系统的可靠性分析 首先,对于智能变电站而言,其自动化系统是否可靠,需对自动化系统可靠性进行分析。在系统具体运作过程中,可满足电力用户的通信需求。需评价系统可靠性,评价、分析的基本思路为:以平均无障碍时间、平均障碍时间参数,评估网络基本元素安全性、可靠性。另外,通过全面功能,以降级功能可靠度、效能指标,评价系统安全性、可靠性,按照系统拓扑结构,对系统可靠性、安全性进行评估与分析。其次,智能变电站的可靠度、智能组件、模型分析等,主要为电子器件,通常属于典型性组件,显示故障率曲线。随着时间变化,故障率也随之改变。若故障率属于常数,正常寿命处于II区。若故障率处于I区或III区时,故障率较高,主要由于设备生产时间延长,机械设备逐渐老化所致。 3.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智能变电站的推广和应用,新的规程规范需要更好地完善和补充,同时也需要大力推进智能变电站的电气二次典型设计工作。 作者:陈世永宋丽娜单位: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变电站论文:110kV铜川柳湾智能变电站技术探析 摘要 本文首先介绍了智能变电站的概念及特点,并详细分析了目前国内设备技术最为先进、智能化水平最高的110kV柳湾变电站各个技术要素,为今后智能变电站的建设提供借鉴。 关键词 变电站;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 0 引言 智能电网已进入全面发展阶段,智能电网的理解在世界各国、研究机构、电力公司等地方都是不相同的。国外电力企业智能电网的应用实践工作中输电侧开展的相关研究的推广应用较少,大多侧重于配电和用户侧了。我国智能电网的发展战略是以特高压电网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电网为基础,利用先进的通信、信息和控制等技术,构建以信息化、自动化、数字化、互动化为特征的国际领先、自主创新、中国特色的坚强智能电网。而智能变电站作为输电、配电的集结点,是智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接入电网的重要支撑。在智能电网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10kV柳湾智能输变电工程是国家电网公司智能化变电站第二批试点项目,是目前国内设备技术最为先进、供电可靠性强、智能化水平最高的110kV柳湾变电站,也是陕西省第一座110kV智能化变电站。“十二五”期间,国家电网将在全国建立5 000座左右的智能变电站。 1 智能变电站的定义及特点 智能变电站是采用先进、可靠、集成、低碳、环保的智能设备,以全站信息数字化、通信平台网络化、信息共享标准化为基本要求,自动完成信息采集、测量、控制、保护、计量和监测等基本功能,并可根据需要支持电网实时自动控制、智能调节、在线分析决策、协同互动等高级功能的变电站。智能变电站作为组成智能电网的核心构成部分,相对于传统综自站来说,有着标准统一化和高度集成化、数字化、信息化的显著特点。数字化变电站由网络化的二次设备和智能化的一次设备构成,站内采用IEC61850通讯协议来实现设备间的互操作和信息共享。 2 柳湾变概述 2.1 全站规划 柳湾变为110/35/10kV变电站,主变压器本期装设2×20mVA三相三绕组全密封自冷有载调压变压器SSZ10-M-20000/110,远期2×50mVA三相三绕组全密封自冷有载调压电力变压器;110kV本期出线4回,远期出线6回,均采用单母分段接线;35kV本期出线4回,远期出线8回,均采用单母分段接线;10kV本期出线8回,远期出线16回,均采用单母分段接线;本期每台主变压器低压侧各装设1×3 000kvar电容器成套装置,远期每台主变压器低压侧各装设2×3 000kvar电容器成套装置。 2.2 站内一次设备 智能化GIS通过以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实现对GIS设备的位置信号采集和监视、模拟量信号采集与显示、远方/就地控制、信号与操作事件记录与上传、谐波分析、储能电机的驱动和控制、在线监测、基于网络通讯的软件联锁等一系列功能。将传统的二次测控功能与GIS监控有机结合在一起,优化控制回路,构成智能的控制功能。 应用GIS智能化的主要优势有: 1)节约了电缆等设备投资以及保护小室、主控室等的占地面积; 2)GIS智能控制柜优化了二次回路和结构; 3)智能控制装置提供了强大的系统交互性; 4)基于通讯和组态软件的联锁功能比传统硬接点联锁方便。 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设备,35kV、10kV配电装置采用开关柜就地安装模式。 2.3 电子式电流电压互感器 110kV GIS电子式电流电压互感器为三相共箱结构,主要由3部分组成: 1)一次结构主体,包括互感器罐体、变径法兰、绝缘盆子、一次导体等; 2)一次传感器,110kV GIS电子式电流电压互感器为三相共箱结构,每相配置一个低功率CT(LPCT)、一个空芯线圈、一个同轴电容分压器; 3)远端模块,GIS电子式互感器有两个完全相同远端模块,两个远端模块互为备用,保证电子式互感器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其结构示意图见图1所示: 图1 110kV GIS电子式电流电压互感器结构 110kV GIS电子式互感器的主要特点: 1)绝缘结构简单可靠,体积小,重量轻,精度高、稳定性好; 2)电流互感器与电压互感器可组合为一体,实现对一次电流和电压的同时检测;这样提高了保护的可靠性,减少了传统配置方案中,母线合并单元到线路间隔合并单元的链路延时,提高了系统可靠性; 3)空心线圈、LPCT、电容分压器及远端模块均双套冗余配置,可靠性高。 35kV、10kV低压电子式互感器输出小模拟信号,就地安装在开关柜内,通过合并单元(功能已含在保护测控装置中)把电子式互感器输出的模拟信号转化为数字信号,传送至保护、测控、智能终端一体化装置。合并单元和保护、测控、智能终端装置均安装在开关柜内。 2.4 站内通讯方式 全站建立在IEC61850通信规范基础上, 使其成为能够实现站内智能电气设备间信息共享和互操作的现代化变电站。 全站分为三层两网,站控层和间隔层之间采用MMS网(以太网电接口),采用IEC61850-8-1通信协议;间隔层与过程层设备单元采用GOOSE通信协议,电子式互感器的合并单元与保护测控设备的采样值信息采用IEC61850-9-2格式的点对点方式传输。本站间隔层、站控层之间采用以太网单网结构,以IEC61850通信协议构建,具备站内智能电气设备间信息共享和互操作的条件。全站 GOOSE组网,110kV桥、主变保护、主变高、低压智能控制装置、低压母联智能控制装置等组成GOOSE网,单独组网,通信介质采用光纤。智能控制装置PCS-9821接入GOOSE网,PCS-9821安放在智能汇控柜内担负间隔测控、GIS智能控制以及智能终端的功能,PCS-9821能够接收来自于主变保护的GOOSE信号。 2.5 站内对时方式 本系统通过GPS接收卫星标准时间信号。绝对时间通过网络进行广播,秒脉冲或者分脉冲经过扩展,以差分信号(RS485)和空接点的形式与需要校时的设备相连,以此校准站控层工作站以及各测控装置、保护单元、故障录波器等的时钟。对时精度可以满足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不高于2ms的要求。 系统也可以通过远动主机,接收调度端的对时命令。 本站站控层网络采用SNTP码对时;间隔层与过程层的对时采用光纤IRIG-B码对时,精度可达到微妙级,由于保护直采直跳,无需采用IEC61588网络对时方式。 3 结论 柳湾变的建成投产,对于完善铜川电网架构、提高电网自动化水平,满足铜川老市区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引领陕西智能电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智能变电站论文:智能变电站技术体系研究 摘要:智能变电站体系是国家智能电网的关键部分,智能化是变电站发展的主流趋势。本文结合我国目前智能变电站试点工程的建设情况,主要介绍了智能变电站的功能特点,对智能变电站的体系结构进行分析,希望对我国智能变电站体系建设有所裨益。 关键词:智能变电站;IEC61850规约;体系 一、前言 所谓智能变电站,是指应用先进、高效、环保以及可靠的智能化设备来实现变电站信息传输数字化、信息质量标准化以及通信平台虚拟化的要求,高效完成变电站信息的收集、控制、探测、保护等基本工作,同时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电站的自动控制、自动调节调节并做针对现实情况做出准确的决策。我国电力行业广泛使用智能变电站技术,2009年颁布了《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IEC61850规约),标志着智能变电站将逐步成为我国变电站发展的方向。 二、我国智能变电站的功能特点 在国使用的传统变电站主要有数字化变电站以及常规变电站两大模式.然而,数字化变电站由于缺乏行业标准规范以及专业的评估系统,导致数字化信息缺乏真实性以及稳定性;常规变电站则有设计以及调试工作复杂,导致操作难,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等缺点。 随着理论以及实践的发展,国家对于变电站的建设有了更高的要求,智能变电站以其先进、高效、环保以及可靠的优点应运而生。智能变电站将数字化变电站的体系框架进行改良,以此实现变电站信息数字化、操作自动化、分析决策智能化的要求,以此保证变电站站内与站间的信息交流通畅。具体有以下具体功能: (一)智能控制、在线监测功能。由于智能变电站采用的是智能化的一次设备,因而其可以实现数字化接头、智能化控制以及在线监测等功能。 (二)数字通信快捷准确。智能变电站内的数字通信是通过智能终端、测控装置以及保护装置等二次设备通过以太网来进行的,方便快捷,保证数字信息传递的真实可靠,实现变电站的信息网络化交流,省略了二次电缆的应用,简化设备。 (三)信息传输标准化功能。智能变电站在进行站内、站外数字信息交流及共享时采用的是统一标准(即IEC 61850规约标准),以同一标准进行信息传输能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最终达到多系统信息的无缝对接的目的。 (四)设备调试灵活准确。目前,我国主要是采用IEC61850规约来设计设备状态检修模式,将监测收集到的设备运行状态信息集中在网络中,全面分析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调试设备,使设备处于高效运行的优良状态。 三、智能变电站技术体系设计 我国的智能变电站体系主要是根据IEC 61850规约来作为信息交流以及信息建模标准进行设计的,智能变电站主要实现站内监以及控继电保护功能,根据该功能需要将变电站的设备分成三个层次二个网络,三个层次分别为过程层、间隔层以及站控层,两个网络即过程层网络以及站控层网络。 (一)过程层即过程层网络。在过程层中,变压器、隔离开关、断路器等执行器与电子式传感器是常用设备,这些设备共同构成过程层网络。过程层是一次设备与二次设备的结合面,主要功能是配合完成一次设备的功能,主要包括运行设备的状态参数在线检测以及模拟量的收集,以进一步实现数字接口、智能控制、在线监测的功能,同时也完成操作控制的执行任务. (二)间隔层。间隔层一般设置在靠近开关设备的位置,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间隔层主要由系统测控装置以及继电保护装置等二次设备组成,一个间隔层只能对一个间隔层的设备进行控制,主要是对过程层与间隔层之间的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实际上过程层的功能主要是在间隔层里实现的。 (三)站控层及站控层网络。在智能变电站中所有的显示打印以及通用硬件都集中在站控层中,同时电网监视、控制以及维护的通信接口也设置在该层当中,相对其他层来说,站控层的设备比较多,这些设备共同组成了站控层网络。在站控层中,为了操作方便,要为操作人员设置人与机的接口,其中UPS为站内控制的设备良性运行提供了有效的动力保障。 智能变电站主要是通过数字通信来实现三个层次之间的联系的,过程层与间隔层是通过过程总线(Process Bus)方式进行通信,即以交换式以太网方式进行数字通信,这样的通信方式能保证传递的信息真实可靠。过程层到间隔层之间主要用大量的并行电缆连接,保证过程层的多数功能能在间隔层得到实现。而间隔层与站控层之间是通过站级总线(Station Bus)通信方式进行通信的,又称为串行通信方式。 四、结语 智能变电站具有设备先进、运行高效、低碳环保以及数据可靠等优点,因而受到我国变电站工程建设的广泛关注,智能变电站的建设成为我国电网建设的重要节点。智能变电站的智能性体现在变电站维护、运行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其主要是采用智能一次设备来实现站内监控,采用智能化的二次设备进行站内数字通信,实现全站信息的优化控制,进而满足变电站的运行需求。完善的变电站技术体系对于变电站的智能运行至关重要,为此,在建设智能变电站时需要对智能变电站的体系进行精心设计,并配合完善的信息传输基础设施,实现智能变电站的良性运行。 智能变电站论文:浅谈智能变电站 摘要:智能电网已成为当今世界电力系统发展革新的最新动向,同时被认为是2l世纪电力系统的发展趋势和重大科技创新,而智能变电站是智能电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强智能电网的重要基础和支撑,所以世界各国在智能化变电站建设中都提出了不同的设计方案和构想,本文将对智能变电站的特点及功能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智能电网;智能变电站;功能 一、智能变电站的概念 根据《智能变电站技术导则》的定义,智能变电站是采用先进、可靠、集成、低碳、环保的智能设备,以全站信息数字化、通信平台网络化、信息共享标准化为基本要求,自动完成信息采集、测量、控制、保护、计量和监测等摹本功能,并可根据需要支持电网实时自动控制、智能调节、在线分析决策、协同互动等高级功能的变电站。它基于IEC61850标准,体现了集成一体化、信息标准化、协同互动化的特征。 二、智能变电站的特征 第一,具有高度的可靠性。能够对设备故障提早预防、预警,并在故障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对其做出快速反应,将设备故障带来的供电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第二,智能变电站具有很强的交互性。第三,智能变电站具有高集成度的特点。从而为实现电网的实时控制、智能调节、在线分析决策等各类高级应用提供了信息支持。最后,智能变电站还应具有低碳、环保的特点。 三、智能变电站的功能 (一)一次设备智能化。与数字化变电站描述的一次设备智能化相比,智能变电站加大了一次设备信息化,可监测更多自身状态信息,也可通过网络获知系统及其他设备的运行状态等信息。自动化程度更高,具有比常规自动化设备更多、更复杂的自动化功能。具备互动化能力,与上级监控设备、系统及相关设备、调度及用户等及时交换信息,分布协同操作。(二)信息建模统一化。除了基于IEC61850标准的建模外,智能变电站能实时监测辖区电网的运行状态,自动辨识设备和网络模型,从而为控制中心提供决策依据。(三)数据采集全景化。智能变电站利用对时系统,同步区域和站内时钟,完善和标准化站内设备的静态和动态信息模型,向智能电网提供统一断面的全景数据。采用新型传感技术、同步测量技术、状态检测技术等逐步提高数字化程度,逐步实现潮流数据的精确时标,实时信息共享、支撑电网实时控制和智能调节,支撑各级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各类高级应用。(四)设备检修状态化。全面采集能够反映系统主设备运行的电脉冲、气体生成物、局部过热等各种特征量。智能变电站配置用于监测系统主设备的传感器,或者由智能一次设备直接提供其功能。利用DL/T860提供的建模方法,建立设备状态检修的信息模型,构建具备较为可靠实用的状态监测预警算法和机制、支撑状态检修实践的专家系统。(五)控制操作自动化。程序化操作。智能变电站具备程序化操作功能,除站内的一键触发,还可接收和执行监控中心、调度中心和当地后台系统发出的操作指令,自动完成相关运行方式变化要求的设备操作。程序化操作具备直观的图形界面,在站层和远端均可实现可视化的闭环控制和安全校验,且能适应不同的主接线和不同的运行方式,满足无人值班及区域监控中心站管理模式的要求。(六)事故处理智能化:(1)智能告警及分析决策。对全站告警信息进行综合分类,实现全站信息的分类告警功能。(2)智能告警策略。包含信号的过滤及报警显示方案、告警信号的逻辑关联、推理技术和事故及异常处理方案。预告信号以故障常态为信号触发状态,瞬时中间信号做过滤处理。正常操作引起的预告信号做过滤处理。(3)故障分析与辅助决策。(4)电能质量评估与决策。基于变电站电能质量监测系统,实现电能质量分析与决策的功能,为电能质量的评估和治理提供依据与决策。(七)电网运行状态自适应。智能变电站应具有与相关变电站之间实时传送继电保护、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等信息,实现智能电网的协调运行。根据站内收集和站间交换的信息以及调度中心的指令,识别并自适应电网的运行状态。在电网正常运行状态下,综合利用FACTS、变压器调压、无功补偿设备投切等手段,控制和优化潮流分配,提高输送能力和运行效率。在电网紧急运行状态下,与相邻变电站和调度中心协调配合,动态改变继电保护和稳定控制的策略和参数,适应电网拓扑和潮流分布的改变,扩展运行边界,提高实际可用稳定裕度,保障电网稳定运行。(八)变电站运行管理安全经济化。(1)具有站内状态估计功能,保证基础数据的正确性及满足智能电网快速状态估计的要求;(2)经济运行与优化控制,达到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和优化控制的目的;(3)安全状态评估/预警/控制,实现智能电网预防控制和紧急控制的协调;(4)资产(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实现基于状态的全寿命周期管理;(5)在数据源头维护,实现数据的唯一性及维护的方便性。(九)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接入即插即用化。智能变电站支持电源与调度中心全面互动,实现电源与电网的高度协调。(十)用户管理互动化。(十一)防灾减灾安全化。智能变电站配置灾害防范、安全防范子系统,留有与“电网防灾减灾与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的通信接口,为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提供有效信息和判据,为指挥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提供决策依据。(十二)通信网路安全化。在数字化变电站工程实践中,站内实现通信网络安全措施。而在智能化变电站中,能够实现站内、站间的通信网络安全措施管理。 四、结语 作为智能电网中的基础及重要组成部分,变电设备状态、电网运行数据、信息的实时采集和任务这些都要智能变电站来完成,同时支撑电网实时控制、智能调节和各类高级应用,实现变电站与调度、相邻变电站、电源、用户之间的协同互动。智能变电站不仅保障了智能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也为未来智能电网实现其高效、自愈等其他功能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五、前期数据整理与业程设计 (一)前期数据整理 前期数据整理主要是对全市参合农户的档案进行整理规范,并且对合作医疗证号的编码信息的位数进行统一设定。然后依据合作医疗证号编码位数的设置对管辖区域的行政区划信息的设置,设置级别从县至村,并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信息的整理与维护。 (二)业务流程设计 1.县域联网,即时结报。市级医疗机构和市级新农合结算平台、县级新农合结算平台联网,新农合参合农民出院就可以即时结报住院费用。 2.充分利用计算机科学和网络通信技术,做到补偿标准一致,杜绝作假行为和人为因素,确保结算信息的真实有效。 3.通过数据双向传输程序,实现数据从医院前置机数据库、市级结算平台、县级新农合结算平台之间双向流动,做到数据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报系统的优点 (1)即时结报。相应的报销结算结果实现即时上传,当场兑现参合人员报销款项,及时传送至相关县区。 (2)减少工作量。减少管理人员工作量,无需人工录入参合人员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系统自动计算参合病人的相关报销费用及报销结果。 (3)降低成本。使用本系统后,无需另外配置专用设备及软件,应用在现有的各结算窗口使用现有的硬件设备即可。 (4)精简机构。不用另外配备专门的报销结算窗口,没有另外单独设置报销结算机构,无需另外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5)减少差错率。病人所有资料由HIS系统提供,无需提供专门的纸质资料,系统自动计算报销结果,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计算错误。 (6)方便简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报系统与医院HIS紧密嵌合,不改变原有的HIS操作流程与操作习惯,简单易学,管理人员即时便可掌握。 (7)复利用率高。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的变化,可以随时作出反应,不影响医院本身业务。同时,系统可随时扩展,提供相关可利用数据。 (8)双向控制。对于各县区存有疑义的报销单据,可以随时撤回单据进行复核后再提交至各县区新农合管理机构。 (9)综合分析。数据即时汇总到市级新农合结算平台,便于新农合管理机构对数据核对校验,数据综合分析。 七、结语 通过使用调查,系统全面提高了参合人员新农合报销结算的速度与准确性,减少了操作人员的工作量和人为因素导致的误差,实现参合人员从入院、出院、报销到数据上传及医院业务统计的一系列业务管理,既减少了工作量,也提高了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智能变电站论文:自动化技术在智能变电站中的应用 摘 要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生活与工作中,对于电力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这就为电力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挑战性。在变电站中,自动化技术内容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相关研发手段的更新与进步,对于变电站的运行特点和智能效果,都具有深远的影响。为了对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进行提升,本文通过对自动化技术在智能变电站中的应用意义,以及相关的结构和特点来展开探究,希望能为工作人员起到一些积极的参考。 关键词 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技术应用 智能变电站的内容,主要是采集信息,并将处理和传输等内容集中到一起的数字化变电站系统,是朝着更为智能化的方向进行了延伸。在电力系统之中,变电站对于电力传输和电网结构的组成,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变电站的日常运行维护中,具备高级的应用和管理手段,能够节省人力,更能对智能变电站的运行管理进行全面的监控,随着我国电力需求的不断增大,供电规模也在不断增大,变电站自动化技术必须顺应时代的发展,进行相应的提升。 1 智能变电站中自动化技术的应用意义 先进的智能化设备,是构成智能变电站的主要内容,在通信上,对相关的数据内容进行高效率的传输,并在第一时间对这些数据内容进行整理和分析,对可能存在的故障内容,提出解决的方案和建议。在变电站出现故障的时候,自动化系统会按照流程设定来对工作人员进行报警,帮助他们对故障进行处理。与变电站传统的运营方式相比,具备自动化系统的智能变电站,可以在变电站中展开全程化的监控,提升供电系统的效率。这对于推动我国电力系统和电网设置的发展,有着较为深远的意义。 2 自动化技术在智能变电站系统发展中的难题 变电站系统中主要存在三个层次,自动化的技术,就是从下而上进行发展的。当前,在一些智能化、光电化的识别检验技术上,应用自动化的技术内容,大都已经取得了不错的发展,进行了大规模的投入和使用。但是在实际的调查中发现,自动化技术的应用,仍旧存在着一些难题。首先,这套技术没能随着智能变电站的相关材料,以及使用设备的进步而进行变化;在某些相关的专业之间,缺乏足够紧密的合作,这样在工作中,就很难能实现理想的合力效应;最后在制定检测的方案时,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尤其是在电磁干扰,以及兼容技术的内容上,缺乏相关的标准和制度。 3 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中的结构 在自动化技术应用到变电站的过程之中,随着智能电器的发展和应用,特别是光电技术的进步,以及智能开关的应用,都使智能变电站在自动化的技术领域里取得了较为不错的突破。在高压、超高压的变电站中,测控、保护以及相关的自动化设备都是智能化变电站的重要组成,原先那些常规的保护装置大多被先进的数字化设备所取代,这也促进了变电站智能化的运行水平。在中小型的变电站中,应用小型化的保护、控制装置,能够使变电站各个装置的安装更为紧凑,将安装放置在开关柜中,可以实现变电站的一体化发展。智能变电站中的自动化系统技术,在结构上可以分为智能化一次设备和网络化的二次设备,在逻辑上,则可以根据相关的通讯协议,将其分为3个不同的层次。 3.1 过程层 过程层是实现设备智能化的关键,其主要作用于一次设备、二次设备之间,发挥着结合层的作用。在实际的运作中,过程层发挥的功能比较多样化,其主要表现在以下这几个方面:第一,对电气量进行细致的检测,在电力输送的过程中,电压、谐波和电流具有一定的波动性表现,所以要对它们具体的分量展开测量,并且还需要对相关设备在间隔层所产生的数据内容展开搜集。相比较传统的方法而言,这种智能变电站获取数据的方式,具有较强的防干扰性力,在同等的质量条件下,还可以对相关的开关装置进行更为紧凑的布局;第二,搜集检测设备所产生的参数内容,并且在之后检测电抗器、变电器、电容器以及断路器等设备,得出相应的数据结果,借助相关的程序内容来展开深入的处理和分析,这样能够对设备所运行的状态进行及时的调整,可以在智能变电站总对设备的运行水平进行必要的保证;第三,对于其他设备,也需要展开必要的控制和操作,因为在智能变电站的运行过程中,一些主要的 指令内容,是通过在间隔层上层的部位进行发出的,同时由经过层来进行控制,并对命令的内容进行智能化的分析,判断其是否合理,提高执行行为的精度,以此来达到智能化的目的。 3.2 间隔层 在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里,间隔层也是一项重要的组成,其在运行中,主要具备以下这些作用:第一,对一次设备进行保护和控制的同时,能够对其他的控制功能展开操作;第二,对运行过程中的实时数据内容进行收集和汇总,对本过程的操作封锁功能进行推进;第三,对计算、数据采集和控制命令的发出,进行优先的控制;第四,对站控层和过程层的信息传输进行连接,保证变电站系统运行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3.3 站控层 在智能化变电站中心里,站控层的主要运行任务,由以下这几项内容构成:第一,对变电站的数据库信息进行及时的更新,并按照所设定的时间登录到历史的数据库中;第二,按照既定的程序内容,将所收集到的数据信息传输到系统中心上来;第三,对站内进行监控,实现人机互联;第四,对过程层和间隔层之间的设备进行检测,并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检修的处理;第五,对智能变电站系统中出现的故障、问题进行智能化的分析和处理。 3.4 保护测试一体化装置 在进行测试和保护的一体化装置中,可以将其划分为集中式和分布式这两种保护测试一体化内容。在实际应用中,集中式的装置的功能较为集中,且其主要面对的是全站,主要应用六面柜的方法来进行保护和监控;而集中式的一体化装置,其主要进行保护和测控的对象是智能化变电站,这种专一性较强的技术可以对自身的保护水平进行提升,并且能够对测控装置展开高集成化的处理,达到模块化的运作目的,这样按照预先设定好的保护程序执行保护工作。集中式的保护测控装置具有多个热插拔,这些热插拔是由性能良好的独立型CPU板卡组成的,在运用过程中,其中的某个间隔出现了问题,需要进行检修,那么也不会对其他CPU的工作运行造成影响。分布式的保护测试一体化装置,其独立性能较强,且面向间隔的特点也尤为独特,在整个变电站中的应用较为广泛;在同一面上的保护测控柜进行保护的时候内,可以分别装上合并单元、交换机组等用于测控的设备。 4 结论 总的来说,在智能变电站的系统中,自动化技术十分重要,其在变电站智能化的发展趋势里,起到难以取代的作用。在智能变电站中,自动化技术的应用,更多的是表现在对设备的实时监控和检修情况这2个方面,这些控制内容,对于变电站正常运作,有着积极的促进意义,因此,相关的工作人员,必要对自动化技术内容给予足够的重视,结合一些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对变电站中的基础设施和自动化系统进行完善,对自动化技术以后的发展方向进行预测,开展专项的研究和讨论。打好基础层面的内容,这样才有利于电力系统的整体运营发展。 智能变电站论文:基于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运行维护技术分析 摘 要:近年来我国智能电网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继电保护技术的发展速度。智能变电站是对传统电网的颠覆性变革,而且对继电保护技术也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思路。在智能变电站中,对继电保护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继电保护设备要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速动性。因此智能变电站需要做好继电保护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为智能电网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维护技术 前言 在电网各项建设工作有序发展过程中,当前智能变电站数量不断增加,智能变电站的运行涉及到多领域及综合性的技术,其是对传统变电技术的全面改革,这也给继电保护运行维护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针对于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进一步了解智能变电站的主要结构特征,掌握适应变电站继电保护的技术要点,并进一步做好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运行维护工作,保证智能变电站安全、稳定的运行。 1 智能变电站的主要结构 1.1 站控层 智能变电站内站控层作为最高级别的管理层,同时站控层也是智能变电站的核心所在,能够有效的实现对全站进行保护。作为变电站的核心控制部分,其作用不仅表现在对全站的保护方面,同时还可以对控制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信息的采集并且交换,对控制设备运行状态的采集信息进行逻辑判断,从而输出跳闸或者闭锁等信息,为变电站的智能运行提供全面控制,其表现出来的特点比较抽象。 1.2 间隔层 间隔层位于过程层和站控层之间,属于过渡层,能够有效的将过程层与站控层联系起来,而且对于继电保护运行和维护工作也多在间隔层内进行。 2 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的技术要点 2.1 构成形态和运行模式发生变化 相对于传统的变电站继电保护而言,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在构成形态和运行模式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智能变电站的运行主要为全光纤通信,对继电保护的模拟量和开关量进行有效的信息采集,并且在对保护量值的采集和逻辑判断方面也更加准确,大大的提高了变电站的智能化和自动化。这种变化有效提高了变电站继电保护的运行效率,同时为了保证继电保护的安全稳定运行,需要加快建立与此适应的运行和维护标准,更好的适应当前智能变电站构成形态和运行模式的需求。 2.2 继电保护设备状态检修成为可能 电力系统,状态检修技术虽然提出已有较长的时间,但在实际中并没有得到大规模的推广和应用。在当前智能变电站中,二次设备的传输都已经实现了网络化的运行方式,并且在模拟量和开关量的控制都已经实现了智能控制,二次设备回路信息完整,所以完全可以实现继电保护设备的状态检修。 2.3 实现了基于IEC61850的统一建模 相较于传统变电站,在智能变电站内,以全站统一的IEC61850标准作为其重要技术特征,并其标准基础上完成对全站设备的统一建模,不再需要大量的二次接线来完成变电站设备的接入,面明设备之间具有较强互操作性,大量的二次接线转化为系统的模型文件配置,一旦变电站工作和运行状态发生变化时,则会通过对相应的文件进行更新,从而与其有效的对应。 3 智能变电站正常运行时的系统维护技术分析 智能变电站安全稳定的运行不仅是其重要的目标,同时也是保护电网安全运营的关键所在。因此对于智能变电站日常的运行工作,当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下时,需要重视日常检修和维护工作,如果智能变电站内有新增设备时,对其检修和维护更要特别关注,以便于及时发现运行中存在的隐患,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3.1 继电保护装置的维护 智能变电站是对传统变电站的重大变革,其在信息采集、通信航协调方面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也对其运行和维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实际对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维护过程中需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3.1.1 智能变电站运行过程中,对于其保护和安全装置的各种参数要及时进行备份,避免异常情况或是故障发生时设备信息丢失情况发生。同时还要对设备运行时的温度进行有效控制,避免环境温度过高损坏设备。 3.1.2 在智能变电站中,完全使用了光纤,二次电缆消失,所以需要保证光纤网络的完好性,以确保变电站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因此在日常运行赛程中,要对保护的交流采样进行定期检查,同时还要对光纤接触情况进行检查,察看站内运行设备是否有告警信息。检查间隔层内的跨间隔设备,确保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这是保证智能变电站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 3.2 网络交换机和报文分析仪 在智能变电站运行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四个形式的报文,因此网络运行报文是否正常直接P系到智能变电站设备动作的正确性。网络通信是智能变电站运行的基础保障,所以为了保证智能变电站的正常运行,需要做好网络交换机和报文分析仪的维护工作。 3.2.1 IEC61850一致性测试,交换机的型号、配置以及参数等各项技术要求一定要与IEC61850的要求保持一致性,以确保运行的稳定性。 3.2.2 交换机是智能变电站运行时进行通信传输的基础保障,所以在检查交换机时,应该保证以太网端口各项参数的正确性,从而保证其内部各项参数运行与设计值保持一致性。交换机的冗余度以及传输的延时性是监视的重点,也是保证交换机正常运行的关键,应该加强维护。通常系统中网络报文运行收报文分析仪对其进行完全记录,因此报文分析仪具有第三方报文记录及报文监视的作用,还能够对系统的网络数据和运行状态进行监视。因此在对报文分析仪进行日常维护时,要对其记录时间期限和容易进行重点关注,确保其具备完备的报文解析能力,这样才能使变电运行人员更直观的获取网络报文信息,准确判断系统运行的情况。 3.3 智能化变电站监控系统 智能变电站监控系统采用了DL/T 860通信标准,并在全站采用了统一的SCD配置文件,因此在智能变电站运行过程中,需要将这些变化作为监控的重点。重点对全站的SCD配置文件集成的正确进行检查,检查各个设备MMS数据集配置是否与要求相符,并检查站控层的GOOSE闭锁逻辑是否正确等,另外,还要重视对各个设备的版本进行检查。对于智能变电站内的所有设备,需要在程序化操作功能方面与单间隔、多间隔及保护功能投退等程序化操作要求相符。对站控层的功能进行检验,主要是对软压板、定制区切换以及宣传召唤等功能的检验,并且要保证状态的实时更新,为无人值班的正常运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4 结束语 随着智能电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当前智能变电站数量不断增加,加强继电保护装置的维护是确保智能变电站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同时还要注意对网络交换机和报文分析仪的维护,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保证智能变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智能变电站论文:智能变电站运维关键技术分析 摘 要:近年来,随着电力企业网络化发展规模的逐渐壮大,某地区供电行业相继投运220千伏与110千伏的智能化变电站,因为智能变电站对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操作等,相比较常规的变电站具有较大的差异。一线变电站检修、运维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难以顺应现代化智能变电站逐渐发展的脚步,在此基础上,迫使变电站的检修、维护人员必须要加强学习智能变电站中的关键技术与设备。文章就日常工作与智能变电站关键技术与设备的相关概念以及工作的原理相结合进行总结,同时还进行了简要的介绍。 关键词:智能变电站;运维关键技术;具体分析 智能变电站在智能电网中充分的发挥着转化能源与掌控核心平台,主要应用先进、安全、节能、集成等智能化的基础设施,全站主要以数字化信息、网络化通信平台、共享信息标准化作为基础需求,自主的完成采集、测量、掌控、维护、检测信息等基础的性能,并且还要按照需求支撑电网实施自动管控、智能化调整、在线研究决定、相互协调等高层次性能的变电站。具体区分为间隔层、流程层、站控层。 1 智能变电站的电子式电流互感器 (1)作为一种装置,从衔接开始直至传输体系与二次转换器的单个或是许多个电压以及电流传感器组织而成,通过以传输正比于被测量,提供相应的测量仪器仪表与继电保护或是控制的有关设洹#2)当前的智能变电站一次性的智能设备重点表现在电子式的互感器上,电子式互感器具有良好的性能,通过使用光纤点对点或者组网的具体形式进行数据的传输,这样就能良好的顺应智能变电站的数字化信息、网络化通信平台、标准化信息共享的深化发展。 2 合并单元 2.1 合并的单元作为互感器和二次设备衔接口之间的关键设置 具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将数据合并,共同接受并解决电流互感器与电压互感器所传输的信号,根据国际的相关需求传输信号;另一方面,实时数据同步,电流互感器与电压互感器都相互之间都确保独立性,两者需要同步完成单元合并。 2.2 不一样的测试控制设置以及维护设置需要按照自身的各种要求获得一次性的测电流电压信息 单元合并在某种层次上,有效的实现了数据流程的共享化与数字化,以此为智能变电站的站控层、间隔层有关设备数据的来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3 单元合并基础工作的道理 合并单元之间相互交流的模件通过互感器实施采集模拟量的信号,对一次互感器所传送的电气量应进行同步与合理的处理。母线进行的单元合并可称为一级合并单元,间隙所合并的单元可称为二级合并单元。二级合并单元应合理的接收一级级联的数字量抽样,再利用差值方式同步解决模拟信号与数字量信号。同步处理的关键作用在于采集消除的模拟量和采集数字量之间存在时间上的差距,进而有效的将差距消除,基于应该实施的电压并列与切换之间的单元合并,需要采集开关量的信号。完成设置并列、功能切换后,将数据抽样通过相关的格式实施输出。在进行组网的模式中,为了促使对中合并单元的抽样数据实现合理的同步,还要加强衔接同步信号。 3 智能终端和COOSE 3.1 智能组件 与一次设备采取电缆线接的形式,和维护、测控等二次设备使用光纤进行衔接,以此确保以此设备就像断路器、刀闸、主变压器等实施的测控等性能。对以上使用COOSE的数字化衔接口,与间隙层设备实行通信;对以下采取常规的电缆以及一次设备实行线接口。 3.2 具体功能 (1)具有断路器的具体操作功能:接收维护设置跳合闸的命令后,具备跳合闸回路、监视回路、电流维持性能、跳合闸压力闭锁、其它的相关闭锁功能,方位信号以及状态信号进行合成;(2)具备监 测、控制的功能:通过遥信、遥控关量进行输入;对温湿度进行具体的测量;(3)具备自动检测的性能:基本的自检功能以及状态监测。 3.3 智能终端的具体种类 分类智能终端必须依据不同的适用场合,通常可将智能终端分成一下几种类型: (1)分相终端:主要适用于分相开关的间隙;(2)三相终端:主要适用于三相开关间隙;(3)PT终端:PT主要是用来采集以及控制信号;(4)变压器终端:主要用于变压器间隙。 3.4 智能终端工作的基本道理 智能终端通过采集模块开关量来进行采集变压器、刀闸、开关等先关设施的信号量,利用模拟量小信号进行采集模块以及环境温湿度等直流信号的模拟量,关于这些信号经过细致的处理之后,通过GOOSE报文的放肆实现输出。智能终端还能合理的接收间隔层传输的GOOSE指令,此指令包含维护跳合闸、闭锁重合闸、遥控开关闸、刀闸、遥控复归等等。设置在成功接收指令之后再实时操作,与此同时,智能终端还要合理的具有操作箱的相关技能,支持亲自动手操作开关。 4 智能终端保护板和合并单元平常运维操作的基础准则 4.1 处在运转情况的合并单元、维护装置、智能终端不能融入检验的硬压板。 (1)失误投入合并单元的检验硬压板,维护设置需要将闭锁有关的保护性能;(2)失误投入智能终端检验硬压板,维护设置的跳合闸很难对智能终端发出指令适用于断路器;(3)失误投入维护设置 的检验硬压板,维护设置需要被闭锁。 4.2 合并单元检验硬压板操作的基础准则 (1)再试试操作合并单元检验硬压板之前,应该先加以确定所处的一次设施是否属于检验情况或是冷备用的状态,并且将全部有关维护设置的SV软压板退出,尤其是仍在继续运转的维设置。(2)在一次设备没有实施断电的基础下,检验合并单元的过程中,需要在多有维护设置处在断开的情况下,才能真正实施投入此种合并单元检验硬压板。 5 结束语 总之,智能变电站属于坚强智能电网的根据与十分重要的支撑部分,也作为未来电网发展的重要趋势,熟悉的掌握智能变电站的专业知识属于从事变电站专业工作人员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智能变电站论文: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系统可靠性探析 摘 要:电力系统正处于发展阶段,智能电网将计算机技术同信息技术等结合而成,基于电子技术和通信网络技术的智能变电站使得变电站在信息的传递方式上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智能变电站通过信息应用使得信息的自动采集加强了,对继电保护系统进行可靠性的评估可以发现继电保护系统的薄弱环节,然后提出整改方案。 关键词: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系统分析 引言 智能变电站的继电保护系统逐渐引起技术人员的关注,继电保护系统能够安全运行对智能变电站的运行意义重大,对继电保护系统的研究主要依据可靠性评估模型和对系统的可靠性分析,利用框架图和矩阵法建立可靠性的模型,通过对智能变电站的保护系统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系统的结构特点,通过模型进行分析可以优化系统的设计。 1 继电保护系统的结构 智能变电站的继电保护系统包含八个功能各模块,具体有传输介质、互感器、合并单元、交换机、保护单元、智能终端、断路器和同步时钟源。信息数字化和通信网络化是智能变电站的两大特点,以往的变电站的连接方式是通过点对点对互感器和断路器等保护元件进行连接,现今的连接加入了更多的保护元件,通过合并单元将互感器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汇集,对格式进行处理,然后将数据帧传给交换机。智能终端主要应用于一次设备的功能体现,智能终端可以将断路器的动作进行控制,将断路器采集到的信息传递给保护单元[1]。 交换机成为二次设备与合并单元的信息传递平台,弃用了传统的二次电缆,系统设备之间就此形成了信息共享模式,为了准确的了解断路器记录时间发僧的时间序列,为变电站配备同步时钟源,使全站的设备统一对时。继电保护系统中必不可少的是通信介质和接口,通信介质对保护系统能否正常运行具有直接的影响,一般情况下通信介质会采用光纤。通过对比发现接口故障和通信故障产生的效果是相同的,由此通信介质的组成部分就包括了接口。 2 系统的可靠性分析 2.1 分析方法 信息流能够使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系统的功能得以实现,在信息流通路顺畅时就能够将信息从始端发往终端,继电器的保护功能才能够实现,其中会影响继电保护系统可靠性的因素包含同步对时功能、SV报文和GOOSE报文信息回路的连通效果。 2.1.1 参数的选择。电网的一二次设备均在固定的时间进行检查,在维护过程中,系统的可靠性评估来源于元件故障信息的准确性,可修复的元件在检修维护的过程中将故障率和修复率视为常数即可。例如合并单元的故障率就为0.0067,交换机故障率为0.02。利用马尔科夫链模式进行分析,由于元件所处的环节不同,因此其故障的状态也是有所不同的,例如合并元件和交换机元件在信息传输过程中出现丢失现象就会使保护系统产生拒动。分析时应该将元件的失效状态进行细分,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分别是误动和拒动,之后根据二者的概率进行计算即可[2]。 2.1.2 框图法。在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系统的分析过程中,框图法较为直观清晰,这种方法对于元件比较少的系统用较为合适,可以根据系统的结构进行框图的绘制,通过框图及元件的状态和系统的状态进行描述,框图可以计算出系统中不同元件的不同状态的概率。对于含有多个独立分散的原件的保护系统,其中元件之间的维修状态也是具有独立性的,例如,可以将元件1的正确动作的概率记为P1,将元件2的正确动作的概率记为P2,根据改路的运算规则进行运算即可。 2.2 分析应用 2.2.1 主变保护的可靠性分析。在主变保护的组网方案之中,主变保护和智能终端的合并单元就是依靠组网的方式进行连接,通过保护GOOSE的网络信息采集对传输跳闸发出指令,通过采用SV网络传输的采值样信息对变电站的主变压器进行保护。通过采用保护控测一体装置可以充分发挥智能变电站的智能化系统,保护装置一般包含保护CPU和测控CPU两种,保护启动判断的辅助依据就是测控采样,还可以从整体上保护可靠性。 通过最小路集法可以得出主电保护的不可用度为1-A=8.8812×10-9[3]。 2.2.2 线路保护的可靠性分析。数字化线路的保护装置的开关量和模拟量是以光纤通过太网获取的,采样值的光纤接口和开关输入量的光纤接口是独立的设置,跳闸输出和开关量的接口通常是一个,数字化线路的保护可以通过线路两端和传统的线路保护进行配合,完成纵差保护。 通过最小路集法和不交化算法可以得出线路保护的不可用度为1-A=4.9492×10-9。 2.2.3 母线保护的可靠性分析。母线保护的组网模式中,智能终端可以将刀闸位置的信息传递到母差保护装置上,利用采样值组网和GOOSE网络将间隔合并单元的数据传递给母差保护装置上,通过相关的协议就可以实现SV网络采样信息。 通过最小路集法和不交化算法可以得出线路保护的不可用度为1-A=9.9720×10-8。 3 提升可靠性的措施 3.1 太网冗余法 3.1.1 太网的控制要求。在IEEE802.3x全双工模式下,通过交换机发出指令使数据源暂停发送,再利用控制数据的输入端和出端进行数据流量的传递可以避免数据丢失。IEEE802.1p优先排队技术可以使网络在拥堵的情况下,数据进行优先传输。IEEE802.1Q虚拟局域网技术,可以将IED划分到虚拟局域网之中。IEEE802.1w快速生成树协议不像从前的IEEE802.1D生成树协议需要大约一分钟的时间才能重新将发生故障的网络构架定义,这种快速生成树协议可以将时间大大缩减。最后的要求是诊听过滤技术,它允许对GOOSE信息帧进行过滤,然后将信息传递给IED。 3.1.2 网络的构架。(1)总线结构。总线结构中的交换机通过端口与其它的交换机相连,上端口的速度一般比IED端口的速度快,系统的最大延时决定了交换机的最大数量,这种结构的接线较少但是冗余度差。(2)环形结构。环形结构的交换机可以形成闭环,对于连接点的故障可以提供足够的冗余度,信息在传递过程中会消耗宽代,应用的内部具有管理交换机,生成树可以发出指令,交换机便检测环路,信息在环路中就不会流动。(3)星型结构。星型结构具有等待的时长较短的特点,主交换机在连接其他交换机的时候系统的等待时间会减少,但是星型结构没有冗余度,在发生故障时就会产生遗失所有的IED信息,从而降低可靠性。 3.2 环形网络结构法 在环形网络结构法之中,刀闹位置信信息经由各间隔智能终端提供,然后通过网络将信息传递到母差保护装置。根据采样值组网方式,各间隔合并单元的数据同样传输到母差保护的装置上。母差保护动作的出口信息,发送给各间隔智能终端之后,母差保护装置的容量会受到限制,主要原因是网络报文流量的大小不定。有的时候,过程层的交换机会承担较大量的报文,单台的交换机接入的单元信息数量严重超出就会导致其可靠性较低。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将装置或者交换机的光纤口进行设置。单口同时接入的合并单元数量不应该过度,使用多交换机分担带宽的方法可以接收更多的间隔采样,采用千兆的交换机这种方法也可以。 4 结束语 通过研究可以发现,与常规站的继电保护系统有所不同的是,智能变电站的继电保护系统的可靠性有下降趋势,智能变电站的线路保护和主变保护问题,可以采用直采直跳的模式,在采用对时源时,不可采用外部对时源,通过详细的分析得出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系统的可靠性极其重要。 智能变电站论文:智能变电站关键技术及发展方向 摘 要 智能变电站是智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变电站自动化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建立更加安全、稳定、高效的电网系统具有重要意义,其技术的先进性对推进智能电网的发展至关重要,本文主要论述了现阶段智能变电站的主要技术特点及现有技术近期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 智能变电站;关键技术;发展 智能电网被认为是21世纪电力系统的重大技术创新之一,而智能变电站是智能电网的重要基础和支撑。智能变电站是指,采用可靠、集成、先进、环保、低碳的智能设备,以全站信息数字化、通信平台网络化、信息共享标准化为基本要求,自动完成信息采集、测量、控制、保护、计量和监测等基本功能,并可根据需要支持电网实时自动控制、智能调节、在线分析决策、f同互动等高级功能的变电站[ 1 ]。 智能变电站的安全运行是电网安全运行的保障,而其技术的先进性对推进智能电网的发展至关重要。本文将对目前国内智能变电站现状及近期智能变电站的技术发展方向进行简单概述。 1 变电站自动化的发展历程 变电站的自动化发展历程经历了3个阶段。各个阶段的技术特点如下: 变电站自动化发展的第一阶段:1)面向功能的集中式远动终端装置+常规保护;2)常规继电器+二次接线+远动终端装置;3)遥控信息实现二遥或者四遥;4)保护装置采用硬接点连接;5)功能简单且系统连接复杂,系统整体性能指标较低。 变电站自动化发展的第二阶段:1)面向功能的分布式单元微机保护加微机测控装置模式;2)保护装置与测控装置分开独立配置;3)采用现场总线技术;4)采用通信管理单元;5)系统扩展性能较差。 变电站自动化发展的第三阶段:1)面向对象、面向间隔设计的分层分布式系统结构;2)采用以间隔为对象的保护测控装置;3)保护和监控网络独立组网,装置直接接入以太网;4)系统配置灵活、扩展性强。 2 智能化变电站关键技术 2.1 互感器技术 目前智能变电站为完成电压、电流就地采样数字化,主要采用“电子式互感器”或“常规互感器+合并单元”。 根据电子式互感器高压部分是否需要工作电源,电子式互感器可划分为有源式和无源式两大类。 相对于传统互感器,电子式互感器最为显著的优点是其高压侧与低压侧无电气连接,其大大简化了互感器的绝缘结构,提高了绝缘性能。 电子式互感器相对于常规互感器还具备暂态范围大、输出信号可直接输入保护设备和微机化计量、体积小、质量轻等优点。 但就近年来的实际运行经验而言,电子式互感器的故障率仍远高于传统电流互感器;温漂问题仍是无源型电流互感器的技术瓶颈,目前厂家为解决温漂问题,多采用实测温度对线性双折射和维尔德常数进行补偿,但此方法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电子式互感器中采用了光学器件、电子器件等相对易耗元件,采集器故障率仍较高[ 2 ]。总而言之,由于电子式电流互感器仍处于应用初期的磨合阶段,有很多技术问题尚待解决与完善,常规电流互感器与其相比,在运行可靠性方面及价格仍具有很大优势。因此目前智能变电站仍广泛采用“常规互感器+合并单元”的方式。 电子式互感器完全取代“常规互感器+合并单元”是智能变电站的发展趋势,但目前急需解决如下技术瓶颈:1)无源型电子式互感器温漂问题;2)有源型电流互感器功能问题;3)长期可靠性问题。 2.2 网络结构 现阶段在逻辑上智能变电站网络可划分为三层网络结构,分别为站控层网络、间隔层网络和过程层网络。 2.2.1 站控层网络 站控层网络可传输MMS报文和GOOSE报文,实现站控层设备之间、站控层设备与间隔层设备之间的通信。 站控层网络采用双星型拓扑结构,采用双网双工冗余网络的运行方式,可满足网络无缝切换功能。站控层网络采用MMS、GOOSE、SNTP时间同步三网合一、共网运行。 2.2.2 间隔层网络 间隔层网络可传输MMS报文和GOOSE报文,实现间隔层设备与本间隔其他设备、与其他间隔设备之间的通信。 目前智能变电站间隔层网络广泛采用双重化星形以太网络,间隔层设备通过两个相互独立的以太网控制器接入双重化的站控层网络。 2.2.3 过程层网络 过程层网络传输GOOSE报文及SV报文,完成过程层设备之间、间隔层设备之间、过程层与间隔层设备之间的通信。 目前智能变电站各电压等级过程层网络通常采用如下配置方案:500kV过程层SV、GOOSE网络采用星形双网结构独立配置,220kV过程层SV与GOOSE共网传输、双网配置,110kV过程层SV与GOOSE网共网传输、单网配置,35kV、10kV不配置独立过程层网络[ 3 ]。 未来随着二次设备就地下放及一次、二次设备完全整合,智能变电站的可将现阶段的三层设备两层网络结构优化为两侧设备一层网络结构。 2.3 一次设备在线监测 智能变电站在线监测系统是变电站综合监测、故障诊断的在线动态系统,可为智能变电站提供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的整体解决方案。 智能变电站在线监测系统可对变压器绕组温度及负荷、变压器油中气体及水含量、变压器绝缘、变压器辅助设备(油泵、有载调压开关、冷却设备、继电器)、变压器局放、GIS及断路器中SF6气体含量、断路器动作特性、设备绝缘(电流互感器、容性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电缆温度和电缆局放等运行特性进行综合监测。 智能变电站在线监测系统可靠性高、互换性好、准确性高,智能变电站在线监测系统是采用标准的结构方式、数据格式、通讯规约等全面集成的,而不是现有在线监测系统在后台监测软件层面上的简单集成。智能变电站在线监测系统采用基于多信息融合技术的综合故障诊断模型,结合运行参数和结构特性、历史运行状态及环境因素,依据获得的电力设备状态信息,对电力设备运行状态及剩余运行寿命进行评估。对已经发生的故障进行分析、对正在发生的故障进行判断、对可能发生的故障进行预测,明确故障的原因、属性、类型、性质,指出故障发展的后果和趋势,有效地提出故障发展和根除故障的对策,达到预防和避免电力设备事故发生、保证运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目的。 但目前智能变电站在线监测技术,还无法实现囊括所有设备全面在线监测的可能性,在线监测系统一体化,并由自动化系统集成是未来一次设备在线监测系统的发展方向。 3 结论 2009年5月,国家电网在全国共选取了47个新建变电站作为智能变电站试点工程,试点工程在原理研究、设备研制、设计优化、标准制定等方面取得了许多创新成果[4]。但现阶段我国智能变电站建设仍处于技术的储备期和快速发展期,电网发展方式的转变、管理模式的创新对智能变电站提出了新的要求,未来智能变电站应以“结构布局合理、系统高度集成、技术装备先进、经济节能环保”为建设目标。总结现有智能变电站的技术特点,加强技术研发是推荐智能电网建设的关键。 智能变电站论文:浅谈智能变电站运行与维护管理 摘 要:随着国网公司将建设坚强智能电网作为转变电网发展方式的核心内容和战略方向,智能变电站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与传统的综自变电站相比,智能变电站极大地节约了变电站的建设和维护成本,在运维方式上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对变电站的运行维护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针对智能变电站运行维护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探讨了智能变电站运维中容易遇到的问题,并对运维管理措施展开了探讨。 关键词:智能变电站;运行;维护 1 引言 智能变电站与传统变电站在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的各个环节均有本质区别。传统变电站强调手段、强调功能和满足自身需求,而智能变电站更强目的。智能变电站更强调智能一次设备概念,集成化程度更高.可以实现一,二次设备的一体化、智能化整合与集成。智能变电站新型设备(电子式互感器、合并单元、智能终端、网络交换机)的性能及其与继电保护装置等二次设备的整体配合性能,均是确保变电站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因素。 2 智能变电站运行维护管理中容易遇到的问题 2.1 可靠性 智能变电站中所采用的光学互感器很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使设备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光纤与玻璃之间存在一定的可靠性问题,并且有源电子互感器还需要借助一定的元件和模块才能发挥作用,然而这些设备的运行稳定性及资源的使用情况都不高。同时,高压电子互感器在运行的过程中同样会受到周围磁场的影响,从而导致信号输出不稳定,给工作人员带来困扰。因此,智能变电站的维护要求较高。 2.2 安全性 从通信模式来看,智能变电站采用的是对等传输模式,放弃了传统的点对点传输模式。这就使整体的安全性要求变得更加严格,各个装置之间缺乏有效的隔离点,基本都是采用软件来隔离的,如果系统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或者是维护不及时,都可能对整个系统带来巨大的影响。这就使系统的安全性受到巨大挑战,智能变电站的安全受到影响。 3 \行维护管理措施 3.1 一体化五防系统 智能变电站一体化五防系统包含了站控层、间隔层、现场单元的电气闭锁层三级防误措施,以上三级防误措施的有效结合实现了一体化五防系统的防误功能。 (1)站控层防误:五防系统与监控系统结合之后,通过对变电站中一次设备的远方操作实现对操作的五防闭锁。防误的范围包括变电站所有的断路器、接地开关、隔离开关、接地线等。(2)间隔层防误:间隔层的防误主要通过GOOSE机制从过程层的智能接口中实时传送数据,通过每台间隔层设备的控制闭锁逻辑条件来对这些数据进行辨别,从而实现间隔层的逻辑闭锁。(3)现场单元电气闭锁层防误:根据现场的电气设备的位置与状态来实现闭锁,操作简单,使用方便且实时性极强。该层闭锁是变电站一体化五防系统的最后一道防线,包括了变电站全部的隔离开关。 3.2 设备的维护管理 3.2.1 通信控制器的维护 良好健全的信息通信是保障智能变电站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通信控制器是智能变电站输入输出数据的装置,因此,要确保通信控制器处于一个良好的运行状态。在对通信控制器进行维护时,要合理安排、检查智能变电站的调度,确保智能变电站后台操作步骤合理、规范,稳步开启、隔离、退出通信控制器,一经发现问题要及时排查并做好处理,确保能够进行正常通信。 3.2.2 电子互感器的维护 智能变电站的运行需要不断处理大量、复杂的输入、输出变电量及各种电力参数,而电子互感器则是测量这些电力参数的重要装置。电子互感器通过对变电站的电压与电流进行全面检测,从而使变电站电流与电压处于一个稳定的状态。 电子互感器由专用屏蔽线、采集器与电子传感器构成,是一个集传输、分析、采集为一体的电子装置,在对其进行维护的过程中需要加大各个细节的处理。 3.3 智能组件的巡视维护 要加强巡视智能一次设备的力度,特别是要对智能组件进行良好的维护,为智能变电站二次设备运行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提供保障。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检查后台机保护功能压板、出口压板及装置压板的投退状态是否正确,核对电流、有功、无功显示值和保护装置显示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异常情况。(2)定期对智能终端、保护装置、自动装置、网络交换机、合并单元及各种指示灯进行检查,确认通信状态是否正常。(3)检查室外智能终端的密封性能,查看其是否有受潮进水情况,设备内部温度控制器是否正常工作。(4)检测光纤及其接头连接是否可靠,是否有折弯、破碎的地方。查看备用芯防尘帽是否存在破裂、脱落的情况,并确认其密封性是否仍然良好。 4 结语 智能变电站二次系统相互融合,多种应用相互关联,对运维人员的技术、技能要求越发严格,因而在确保智能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下,还应高度重视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做好高素质运维队伍建设,增加运行维护的规范性与合理性,保障智能变电站稳定、可靠运行。 智能变电站论文:500kV智能变电站一次设计及工程应用研究 摘 要:伴随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地提高,人们对电力的需求不断加大,500kV的变电站慢慢变成城市电网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保障整个城市电网可以安全运行,另外给大型水力、火力还有风电厂的电路运输过程中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为了让电能可以进行科学、可靠的传输,500kV变电站需要提高其固有的作用,在整个电力系统当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进行电能的分配和控制,以及转变电压的过程中非常关键。 关键词:500kV;一次设计;工程运用 1 500kV智能变电站一次设计要点 500kV变电站是高压变电站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工作性能直接关系到电网系统的科学性、运行安全性和电能供应稳定性。而电气接线作为整个设计工作的核心内容,它在设计中一定要满足可靠、灵活、经济和安全等基本要求。 1.1 电气主接线方案设计 1.1.1 基本要求 在对变电站进行电气设计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严格根据变电站的规模、线路情况、供电的距离还有中转站的位置来进行接线方式以及线路控制手段的选择,在进行综合布局和分析的过程中选择一些可以采取无人管理变电站的接线手段。变电站主要可以分为系统枢纽变电站、地区级重要变电站还有一般的变电站三种,500kV变电站一般情况下是系统枢纽变电站,其特征主要是有多个大电源还有大容量联络线交错,在整个系统当中扮演着枢纽的角色,在高压侧交换系统当中具有非常巨大的功率潮流,在压侧输送很大的电能。在全站停电之后,可以造成整个系统的稳定性被破坏,电网逐步瓦解,导致大面积停电的情况发生。 1.1.2 500kV电气接线 在对500kV配电装置进行接线方式选择的过程中,如果变电站在整个系统中作用非常重要的时候,可以利用一些比较经济而且相对比较可靠的方法来进行接线,一般情况下采取一个半断路器接线。 1.2 电气设备连接设计 在进行变电站电气设备的连接过程中要注意尽量防止占地面积增加的情况出现,所以在进行选择的时候尽可能地需要运用一些占地面积相对比较小、特殊要求比较少的设施来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电缆设备具有相应的连接稳定性。在选择电气设备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可以采取的技术主要包括了一些高阻抗的设备、稳定性比较好的电气设备还有一些参数比较高的设备,在运用的时候能够依照一些不同的标准和要求来进行满足变电站稳定运行设施的选择。这些年以来,伴随计算机技术愈来愈普遍,在变电站也慢慢被广泛运用。 2 500kV智能变电站一次设计工程应用 2.1 工程概况 本500kV变电站工程位于山东某县,一期工程主要进行2台主变的建设,每台的容量大概是1000MVA,这个500kV的变电站对于整个系统来说,是具有枢纽性质的变电站。它的建立对于山东电网来说具有完善的作用,并且能够提高供电的可靠性。该变电站主变压器规划是4台,容量是4000MVA,一期工程建设2台,容量2000MVA,主变型式:单相自耦无载。500kV电压规划出线8回,本期500kV电压出线3回。 2.2 500kV电气主接线 对于500kV的电气来说,它的接线方式是运用3/2以及远景的8线和4变进行接线的,总共是5个完整的串。此期工程是采用3线和2变进行接线,总共是2个完整的串。根据此次工期的高压侧出线的一些情况,需要建设#2和#4号的主变器以及#1和#3的远景,如果建成了,系统的备用容量将会比现在大很多,并且4组变压器,就会使得主变故障率降低,所以接线的时候可以简单化,运用不进串,直接接母线的方式进行,节约了成本。 2.3 一次设备整合 此次工程的高压侧和中压测的GIS是运用线圈型电子式的电流互感器,并装在其内部的。在主变中性点套管CT上使用了线圈型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由于间层的设备是采用的下方布置,所以合并单元也将采用下方的布置,将其放置在组件柜的当中。在对主接线进行分析得知,500kV的断路器每个单位就需要配备2台合并单元,200kV的断路器每个单位需要配备2台合并单元,用于接收电流和电压的信号;每段母线也是需要配备2台母线合并单元的。 2.4 智能主变压器选择 由于单组变压器的容量特别大,而且重量高达几百吨,考虑运输中会存在困难,所以尽量会使用单向变压器。为了能够节约成本,中压测将配备自耦@组和无载的调压开关。智能型的变压器是由本体和组件两部分组成的,本体中将安装监测传感器、电流的互感器以及控制器等;组件包括监测功能组工ED以及合并单元等,将其装入组件柜中。该站采用的是变压器本体和传感器一体的设计,配置了油色谱和局放监测,信息通过传输到达专家系统,进而到达监测主站系统。 2.5 防雷接地 2.5.1 避雷器的配置 避雷针的安装主要是在500kV线路的出口处以及主变压器的侧进线的回路上,500kV线路上装置的是444kV的避雷器,侧进线装置的是420kV的避雷器。GIS的母线不需安装避雷器,在主变压器的高、中、低压测线分别安装一组避雷器。 2.5.2 接地 接地电阻及接地体选择。变电站接地装置以水平接地体为主,在避雷针、避雷器等处,增设垂直接地极以加强散流。根据地质勘测资料、系统短路入地电流资料,经计算本站主接地网接地电阻小于0.5Ω,跨步电位差值为158.68V,接触电位差为329.66V,而最大容许跨步电位差值为204.7V,最大容许接触电位差值为180.4V。接触电位差的计算值不满足要求,铺设电阻率大于2000Ω m碎石后,电位差将升到594.6V,符合规程的要求,户外水平接地体选用185mm2镀铜钢绞线(导电率40%),接地支线采用-50×4铜排。户内水平接地体采用-60×6镀锌扁钢。 3 结束语 伴随当前我国经济建设的速度不断加快,对于能源的需求量不断扩大,在输变电工程当中,电压的等级不断提高,电网的结构改造也出现非常大的变化,电网在进行实时信息传输的数量逐渐增多,这也给电网电气在设计过程中的可靠性提出非常多的新要求,成为在变电设计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目标。对其进行可行性研究是变电站发展的重要基础,在项目核准和技术的加强过程中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智能变电站论文:智能变电站运行维护中应注意几点问题分析 摘 要:近年来,智能变电站技术得到了业内人士的大力推广,这是因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城市的发展,人们对于电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另者国家在12年后普遍推广了该技术,但相关从业人员仍在修理维护方面有着迷茫,鉴于智能变电站的广泛运用性,对于智能变电站的维护要求便提上议程。笔者将智能变电站的相关组成部分进行了分析,相信这对智能变电站的推广以及广大相关从业人员维护电力系统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电力;维护运行;智能变电站;智能电网 能源的脉络是一个国家的脉络,而作为能源中最重要的电力资源,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发展,电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科W的发展也推动了电力资源的运用,自2012年之后,智能变电站技术得到了推广,但与此同时从业人员对智能变电站的修理维护却仍有不熟悉的地方,毕竟一个新型技术的发展必然是伴随着不断的问题。本文鉴于变电站作为电网联系中最重要的一环,相关从业人员对此会有些生疏或许不了解,于是就此来做一个方法的阐述。而变电站护理维修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他的运行是需要新设备来支持,而这些新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和以往的旧设备有着很大的不同。下面就是有关于新设备中电子式互感器,网络交换机以及二次设备等等的运行原理和维护方法。 1 有关于新设备运行和维护的几点看法 电子互感器这类设备相信并不陌生,它是一个参数监测设备,在运行时相当于是一类中枢机构。不要以为它不重要,一个电网系统的运行是极其复杂的,几秒钟之类信息的传递,电流电压的变频,大量电属性的参数输入输出是恐怖的量级存在,这都需要电子互感器来监测分析。同时,为了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它一般会得到维护人员的重点关照。详细来说电子互感器是主要是由传感器(传递通道),采集器(信息的收集通道)以及专门的屏蔽线路组成。所以对于这一类设施的维护标准是需要维护人员兼顾全局的,不但要看看它的外表接线处是否裂开,检测一下是否漏电,而且还要闻一下有没有烧焦的味道;而对于它运行时的检测则要注意是否短路,接线的规格以及方式是否错误,至于漏电触电则是维护收尾时必须要记录的数据[1]。 另一个需要详细介绍的设备就是“合并单元”设备,它的工作机制是对每一回互感器传送过去的电气量操作合并同时会进行同步处理,之后它将收到的参数信号处理完成之后改成另一种格式转发送给间隔层的设备使用装置。合并单元的故障产生的原因不多,大概有4种:自己发生故障,全球定位系统的对时不准确,突然中断全球定位系统和采样的光纤通路。当然,在合并单元装置发生这些错误故障的时候一般都会自己显示出提示信息并进行自我的保护。所以,对于这类装置的修理维护,维修人员需要时刻对设备监测,如果发现问题立刻处理,这一点十分重要。 最后需要提及的新设备是智能终端和交换机,智能变电站中交换机的用处很简单,目的是对相关自动化的系统传输信息。所以对于这类新设备的选择十分重要,安全性是第一位的,然后就是稳定以及精准。不过又因为它对于智能变电站的工作实在太重要,所以相关的维护人员如果发现问题必须要及时解决。而交换机发生的故障一般可以通过重新启动设备来解决问题。当然,如果在重启之后发现它的问题并没有得到缓解,故障和错误依旧没有改变。此时则需要联系一下专业的部门和人士来进行维修和从里到外的检查维护。至于上面提到的智能终端,它和交换机这种设备的处理方式大体相同,如果通过重新启动都解决不了,那么还是需要专业部门来解决。 2 二次设备维护和运行的一些方法 在智能变电站中,二次设备区别于一次设备,是一类低压的电气设施。二次设备的工作很复杂,他会对一次设备实施的运行监测,以及相应的调节,一定量的控制并在突发事件状况下进行保护。同时,它不但对维护人员重要,对一个变电站来说也是相当重要的一类设备。所以,在平日里维修人员的维护运行工作中,必须要将这一类设备摆在前头,着重来进行处理。保护,自动,通信,控制等等几大模块是二次设备的工作范围,下面就是对它们维护运行方法的几点探讨[2]。 继电器是二次设备中具有标志性代表意义的设施,它的作用一般属于自动和保护范围。毕竟在电网内大量的信息参数传输下,一次设备很容易发生故障和突发事故,此时继电器就会针对它所保护的一次设备进行特殊突发情况下的保护,从而避免更大的损失危害,它的重要性可想而知。所以为了面对突发状况它可以从容解决,继电器这类保护和自动装置是要从本身性能以及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的。第一,为了防止联网状态断掉并保证面对通用对象的变电站事件报文不出现错误,这类设备的压板是强制性要联合一起使用。第二,将智能终端设施的压板和保护设备的压板同时进行检测调试,让它们都进入实验条件,这样就可以保证面对通用对象的变电站事件报文不受太大的偏移,同时没有效果的面对通用对象的变电站事件报文会被屏蔽消失掉。第三,如果保护装置自己出问题了,无法顺当的进出压板,变电站的维护人员必须要让智能终端装备和剩下的保护装置一起中断,不能连接。最后,如果维修人员发现自己维修的3个装置全都发生了问题故障,此时一定不可以将三个装置一起运行维护,需要将它们分隔开来,一次维护检修只能对一个装置进行,同时,这3个装置需要在有保护的条件下运行。 最后一个智能变电站中最具有特殊性的二次设备是通讯的控制器。智能变电站之所以能担得起智能这两个字必须要归功于它对大量信息数据的自动化处理和传输。所以,信息在每一个设备之间的正常快速的传输是智能变电站的根基,而通讯控制器这一类装置的工作原理就是对从外输入以及从内输出的数据进行分析管理。所以对于每一位维护人员来说,只要保证了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行,在出问题是可以及时发现并有层次性的解决,就是保证智能变电站正常运行。而当维护人员针对智能变电站中通讯控制器的维护时需要注意千万不能急躁,需要徐徐前行,不但要保证检修的合理安排,确保每一个层次的开启,每一步的进行都在后台(不能影响要一级设备的运行)精准操作,同时当发现问题不是自己可以解决的时候要及时上报,从而才能保证通讯这一环节的正常运行[3]。 3 关于程序化的控制 以上,基本是智能变电站中常见的几个问题。而接下来提出的这个问题则是比较特殊的一个存在――程序化控制。首先,对于程序化控制需要知道,它是可以随设施的不同而变化的,所以,在对它进行维护运行操作时,维护人员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实际处理,确保设施的系能与原本的是一样的。如果不一样,必须要立刻停下操作控制,依据本身情况的不同来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案。此外,在操作程序化的控制时一定要配上电子化的检测系统,来确保这次操作的安全,同时如果在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和故障也可以即时的处理分析,不波及另外的设备功能工作。 4 结语 社会的进步必然要伴随着能源的进步,能源是社会和国家的根本,而作为能源中最重要的电力资源更是首当其冲。智能变电站就是电网智能化中比较成功的一个案例,智能,并不是不需要人类,只是让安全稳定高效节能更好的与人类同行。所以,推广智能变电站,也是时代的趋势。笔者认为,每一位电网的工作人员都需要更专业,更热情。需要严格精准的遵行智能化的改革,提升自己的技术,推广智能变电站以及之后的每一项智能化电网设施,为国家的兴旺和能源的强大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智能变电站论文:110kV智能变电站新能源并网方案研究 【摘 要】随着智能变电站的大规模建设,110kV电压等级的智能变电站与日俱增,加之国家对新能源的支持,分布式电源广泛推进建设,在110kV智能站并网发电的新能源、小电源越来越多,传统的并网方案已不能解决越来越多的并网形式,二次设备的变化必然要求新的方案来适应多条并网线路并网的回路设计。论文主要对智能变电站多条并网线路的并网方案技术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智能变电站;新能源;并网 1 并网线一次并网方式 随着新能源的广泛应用,光伏、风电项目多以低压并网方式并入主干网,论文主要讨论110kV智能站中以35kV或10kV电压等级(低压侧)的并网方式。并网线间隔以35kV或10kV形式接入变电站系统,通过变电站的低压侧电压等级并网,此种形式相对简单,低压侧设备间隔较多,往往能够提供足够数量的备用间隔供新能源线路使用。现实中,新能源、小电厂往往也是通过低电压等级并网。 2 并网线路二次回路技术分析 2.1 传统站并网二次回路技术分析 传统站并网线路相关二次回路都是纯电缆回路,通过电缆二次接线实现。主要需要完善110kV进线保护、主变高压侧零序保护、备自投保护跳并网线回路。相应的保护动作启动并网线手跳回路,实现永久性跳闸功能,从而保障变电站内系统的稳定运行[1]。 传统站中,所有的二次回路都是靠电缆接线实现,各回路相对清晰独立,当需要跳多条并网线时,只需要增加各保护动作启动相应并网线回路手跳回路。 优点:设计思路清晰,新增并网线技改工作相对难度较小,只需要找到备用的各保护动作接点接入新增并网线手跳回路即可。 缺点:保护装置一般会提供几对备用跳闸接点,但如果并网线过多(超过3条),可能存在动作接点不够用的情况。其解决方式一是定制更换多备用动作接点的操作板,二是增加中间继电器,扩展输出接点。 2.2 智能站规划中的并网线二次回路技术分析 智能站初期建设中,已规划的并网线回路设计理论原则与传统站相同,但实现方式为部分回路通过光信号回路完成,例如110kV线路保护、主变保护智能站中都是智能设备,跳闸出口以光纤中的goose信号输出到智能终端,智能终端在输出跳并网线的出口。前期设计只要规划合理,按照传统站虚端子接线形式设计,能够很好地实现并网线回路的处理[2]。 优点:减少了部分电缆的敷设,回路联系更加清晰。 缺点:新增并网线时,回路设计困难,全站scd文件需要修改,如果保护出口无备用接点,或智能终端无备用输入光口,需要更换较多设备,scd文件及回路设计改动较大,安全压力较大、施工困难。 2.3 智能站中新增并网线二次回路新技术分析 结合传统站改造和初期智能站已有的设计,新技术主要立足点为在不改变原有光纤回路的前提下,所有增加的二次回路全榈缋禄芈罚减少SCD文件的改动及智能设备的变动,达到类似母差保护跳闸的原理,新增并网线如新增间隔一样,只需增加相应的间隔接线。具体做法如下(图1): 如果初期设计时,考虑到会有新增并网线的情况,那么设置一台智能终端,如果并网线保护装置在保护室集中组屏,则放置在保护室相对靠近的保护屏,如果并网线保护为就地保护,则将其放置在分段或分段隔离柜上。 此智能终端类似母差保护装置,接收所有需要跳并网线保护的跳闸信号,如主变高后备零序过流保护、110kV进线线路保护、110kV备自投保护、35kV或10kV备自投保护。输出6组接点(如需增加设计时提出要求),输出回路通过本侧智能终端的跳闸压板串入相应并网线手跳回路。需要跳此并网线时投入相应跳闸压板,新增并网线回路时只需接入相应备用跳闸间隔即可[3]。 备自投装置需要取并网线跳闸位置,将所有并网线断路器常闭接点串联接入智能终端。每组常闭接点并接跳闸位置投入压板(在此智能终端侧),用于此间隔检修或者此间隔不并网时投入,保证备自投可靠检测跳闸位置,不影响其他并网线间隔跳闸信号上传。 改造中,只需替换原有的智能终端,不改变原有智能终端的光纤接线,只变动电缆二次回路,达到光纤回路的不改变的目的,实现新增并网跳闸回路简单的改造。 优点:不新增或改变原有的光纤回路,只新增电缆跳闸回路,将安全压力和施工难度降到最低。 缺点:类似母差保护装置,新增的智能终端重要性提升,此智能终端出现问题会影响所有并网线二次回路。 3 结语 目前智能电网建设已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时代,分布式电源广泛推进建设,在110kV智能站并网发电的小电源越来越多,传统的并网方案已不能解决越来越多的并网形式,二次设备的变化必然要求新的方案来适应多条并网线路并网的回路设计。本方案中的设计思路在一座110kV变电站新增第四条并网线回路改造中得到应用,现场改造效果良好,达到了预期目的,减少了施工压力和工期。此种并网线改造方式应该适合大部分智能站新增并网线的情况。
图书管理系统毕业论文:XML查询技术在高职院校图书管理系统中的研究许 根据教育部提出的高等教育由精英化教育逐步转向职业技能教育的思路,各高职院校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学生人数的增加给图书管理工作带来了挑战。传统的图书管理方式已出现严重的不适应。在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应用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图书管理工作是完全可行而且必要的,它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关键词】网络技术 数据库技术 XML查询技术 图书管理 各高校招生规模逐年递增,在图书管理工作中有着自己独特的方法。我学院现有多个单机版本的图书管理系统,存在数据格式不兼容,数据严重冗余等问题,本论文通过对现有系统的整个改造并结合学院中各个子系统之间数据整合情况,采用XML表示各子系统中的数据,形成图书综合管理系统。使用基于XML数据的查询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在众多的XML查询技术当中,选择了XQuery查询语言进行研究。最终通过XQuery查询技术能够对图书综合管理系统中的XML数据进行有效的查询,最后得到所需要的数据信息。 1 XML查询技术 XML是Web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可扩展标记语言是用来描述一种称为XML的文件的数据对象,同时也部分描术了处理这些数据对象的计算机程序的行为。为图书馆理系统实现查询功能奠定基础。 1.1 XML的文档结构 一个典型的XML序言包含以下的语句成份: 这个语句为了XML文档数据的有效性说明、XML文档的格式转换和应用程序设计。 1.2 XML查询定位链接 随着XML的发展,XML文档的查询、定位、链接的相关技术规范相继出台。这些规范完善了XML技术体系,使XML稳步发展。目前Xpath、Xlink、Xpointer是W3C推荐的用于XML文档的查询链接和检索的规范。 1.3 XML与数据库的交换 在XML技术出现之后,各种传统数据库相继推出了自己的支持XML的解决方案来实现传统数据库与XML之间的转换。作为数据存储载体,XML文档也可以作为数据文件使用,同样可以完成传统数据库存储数据的任务和功能。 2 XML查询在图书管理系统中的设计 本论文是基于我院的图书管理系统中的数据查询为主要研究内容。我学院是省骨干高职院校。 (1)招生规模在省内高职中处于前列,在图书管理工作中有着自己独特的方法。 (2)我学院现有多个单机版本的图书管理系统,存在数据格式不兼容,数据严重冗余等问题,课题组通过对现有系统的整个改造并结合学院中各个子系统之间数据整合情况,采用XML表示各子系统中的数据,形成图书综合管理系统。 (3)使用基于XML数据的查询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在众多的XML查询技术当中,选择了XQuery查询语言进行研究。 (4) 最终通过XQuery查询技术能够对图书综合管理系统中的XML数据进行有效的查询,最后得到所需要的数据信息。 3 实现图书管理系统的查询方法 3.1 专业调查(社会调查法) 通过调查,弄清本校图书馆现有的多套图书馆管理系统运行方式,数据的格式,系统的缺陷,数据相互共享的需求情况。 3.2 文献资料法 通过专业图书、期刊及网络资料等资料文献检索方式,查阅国内外有关XML查询技术方面的资料,并进行归纳和总结,从而总结其教训,借鉴其先进的经验,做为我们研究XML查询技术在高职校图书管理系统中应用的一个基础条件。 3.3 数据搜集法 搜集学院各图书管理系统的相关开发手册资料等。主要是针对XML查询语言进行研究与应用,研究XML查询语言中的XQuery查询技术;利用这种查询技术对高职院校图书综合管理系统进行查询应用。针对XML查询技术方面的资料很少,还有XQuery查询技术在高职校图书综合管理系统中的查询实现。 3.4 XQuery查询技术法 XQuery查询技术从众多的XML查询语言是各个行业中表示数据的标准。基于关系数据库的通用XML存储查询系统的研究与实现,能够将XML文档解析并存储到关系数据库中,实现不同图书管理系统数据的查询共享。 3.5 主要观点和创新价值 主要针对图书管理系统不同数据平台下进行整合时,遇到的数据交换及数据不兼容等问题。提出了使用XML数据来描述信息,使用XQuery来查询数据的应用解决方案。充分利用XML可以自定义格式的特点,以及XQuery对结构化和半结构化数据查询的优势,并且以学院图书管理系统为实例,使用以上提出的技术手段,进行应用研究。 创新之处在于使用XML数据组织不同图书管理系统之间的数据,并在查询系统数据时使用XQuery查询语言。研究成果可以作为同类高职院校图书馆,在进行图书馆管理系统升级、多系统整合时遇到数据不兼容、数据高度冗余等问题时的样例解决方案。 通过研究,我们能够顺利使用XML查询语言中的XQuery查询技术对高校图书综合管理系统进行有效查询,另外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进一步研究,实现利用XML查询语言中图形化查询技术来实现相应的查询,会取得更好效果。 图书管理系统毕业论文:基于BS技术的图书管理系统的设计 摘 要:现代学校中越来越多的同学都在图书馆读书,而图书馆的书籍十分丰富,若单纯通过人工手段查找来处理图书信息、读者信息以及借阅信息,工作量十分巨大,不利于图书馆管理员的管理。随着数据库技术的发展,利用数据库技术建立起数字管理系统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所以我想利用借助数据库技术建立的图书管理系统来解决这个问题。本文介绍基于BS技术的图书管理系统的设计思路,阐述了数据库数据表的设计,运用本系统能更加方便高效的对图书进行管理。 关键词:BS;数据库;数字管理系统;图书管理系统 1.引言 因为BS(客户机/服务器)技术拥有规模较小、功能简便的优势,所以将它运用于图书管理系统的设计上。在BS技术中使用ASP+ACCESS操作界面,能更方便的进行设计,跟其他系统相比较而言更适用于图书管理系统。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传统的系统已经不能满足更加多元化的应用,这又为基于BS技术的图书管理系统的设计和研究提供了更多的可行性。 2.用户需求分析 本系统用户是图书馆管理员,通过对图书馆的调查,明确了图书馆工作中存在的客观问题和主要工作内容,因此提出如下的系统功能要求: (1)图书管理 1、对所有馆藏图书按类编码;使用图书登记卡记录每本图书的主要信息。2、可以提供新购的图书录入功能,对已经遗失的图书可以进行注销。 (2)读者管理 1、建立读者信息表,对每一位读者进行编号,并为注册读者发放借书卡。2、对新注册的读者,可将其信息加入到原有的读者信息表中;对注销的读者,可以将其信息从读者信息表中删除。3、当读者情况变化时,系统应该能够提供修改读者信息表的功能。 (3)借书服务 1、可对未借出的图书按类别上架。2、对借出图书进行登记,记录借出图书的书号、读者借书卡信息、借书日期。并将此信息统一保管。3、读者提出借书请求时,读取读者借书卡中的信息和图书信息,将两者结合进行借出登记,并且可以相应修改库存信息。 (4)还书服务 1、读者提出还书要求时,先对照相应的借书卡查询系统存储的数据信息,确认书号、书名和读者信息无误后可办理还书手续。2、还书手续办理结束后可以通过系统修改馆藏信息,增加已还图书。3、可以通过查询图书信息准确的将其放回指定位置,供读者查看和借阅。 3.设计开发工具及技术介绍 基于BS技术的管理系统设计包括JSP、Eclipse、postgreSQL、Jquery、ibatis五种开发工具。Eclipse是以Java为基础的一个开放源代码的可拓展技术平台,通过该平台可以构建一个合适的开发环境,而且可以作为其他软件开发的基础。PostgreSQL是一种非常灵活且支持大部分SQL标准对象关系型数据库的管理系统。Jquery同样属于一个Javascript框架,Jquery压缩后只有21K的内存,并且具有很强的兼容性。同样的,JSP和ibatis作为BS技术的一种开发工具,也有着不同方面的用途。正是因为这些开发工具的存在,为BS技术的图书管理系统的设计和运用提供了技术支持。 4.图书管理系统的设计 4.1图书管理系统层次设计 图书管理系统分成以下四个层次进行设计: (1) 界面层:主要负责为用户提供与系统之间便利的交互条件,属于系统层面,该模块由相关控件组成。(2) 业务层:这一层是图书管理系统的核心应用部分,将书籍的查找、借阅、图书信息、读者信息等信息编入图书管理系统的程序代码中。从界面层获取用户在图书管理系统中的相应操作,并通过信息层提取用户的动作提交服务器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传输回界面层进行显示。(3) 数据层:这一层最大程度的影响了整个图书管理系统的运行速度。能为图书管理员和用户提供快速查阅相关数据的功能。如何快速简单的管理数据库并对零散数据进行操作是这一层设计的难点,因此选择一个具有强大处理能力的服务器和足够优化的数据处理算法至关重要。(4) 信息层:这一层是为了使用户通过系统上传或下载所需信息,为用户与系统之间提供更多的互动。该层包括以下三个功能:无插件数据上传功能、数据传输加密功能和数据下载功能。 4.2具体方案设计 4.2.1系统设计。BS(浏览器/服务器)结构是对C/S结构一种变化或者改进,是基于web技术,利用browser显示用户界面和实现部分事务逻辑,sever实现主要事务逻辑的三层结构。图书管理系统通过BS的三层逻辑结构的方式来完成系统功能,该系统的原理是把BS结构中的browser用专用客户端代替,服务器用图书管理系统数据库服务器代替,由此得到了一个三层结构的图书管理系统服务器体系。 图书管理系统的三层结构作用如下: 第一层是用户界面。通过客户端将用户与图书管理系统数据服务器连接起来。客户端可以使简单编写的用户界面程序,也可以是一个利用IE就能够浏览的具有交互能力的网页。当用户需要应用此系统时,只需要通过网页填写并提交表单,网页便通过其自带的与系统的交互功能,将用户提交的请求信息转交给服务器,服务器再将经过处理后的数据结果以网页的形式提交给用户。 第二层是服务器的业务逻辑层面。服务器收到用户请求后,将启动对应请求的子程序对这一操作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传送给客户端或以HTML代码的形式传送给浏览器。这样用户就可以通过客户端或浏览器得到请求得到回复后的图书管理系统。图书管理员更改图书信息时,系统后台同样也会调用相应子程序来完成交互。 第三层是服务器的数据库。数据库用于存储图书、读者信息、借阅信息以及其他图书馆的数据,并允许服务器程序对其进行更改以完成对各类用户以及管理员的请求处理。 4.2.2系统软件架构。本系统以Windows2003 S e r v e r +S6.0+.N e t Framework作为平台,SQL Server 2005为数据库,2.0和c #构建程序框架,用BS结构的设计理念完成图书管理系统。利用BS架构的独特处理方法及优势,提高了图书管理系统对数据处理速度、拥有更大存储量,简化了用户平台、提高了用户体验。 5.图书管理系统数据库的设计 5.1 数据库表 6.结束语 本文基于BS技术,研究和设计了图书管理系统。本文主要从系统的用户界面和服务器两个方面进行设计,用户界面通过简单的客户端或浏览器实现了减小了管理系统用户端的体积,简化了用户操作流程,降低了系统维护成本;服务器中对用户的分类和权限控制能够有效提高系统和用户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从技术层面上讲 ASP和ACCESS较为简单,在实际应用中可行性高;再加上该系统提供了二次开发功能,因此后续提升空间很大。 综上所述,图书管理系统具有很大可行性,希望该图书管理系统的设计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对图书管理提出的新要求,降低人工操作使可能带来的误差,使得每一个用户更加方便、快捷的阅览图书。(作者单位:装甲兵工程学院) 图书管理系统毕业论文:五家渠职业技术学校图书管理系统可行性研究 1.引言 1.1编写目的 编写本报告的目的是研究本系统的总体需求、实现方案,并分析开发系统的可行性,为决策者提供是否开发该系统的依据和建议。 1.2定义 图书管理系统,是一个由人、计算机等组成的能进行管理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保存、维护和使用的系统。图书管理系统对于现代图书馆而言,是能否发挥其教学、科研作用的至关重要的技术平台。对于读者和图书管理员来说,是决定其能否方便、快速、准确获取信息的关键技术平台。所以,图书管理系统应该能够为用户提供充足准确的信息和快捷方便的操作。 2.可行性研究的前提 学校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地方,信息化不但能方便学校的管理,更能使适应新形势下学校对人才培养的方式和模式。由于学校藏书量大,借书的学生多,原来的人工工作方式不仅会造成办理时间的延误和人力资源的浪费,特别是在借书高峰期时这种冲突更加明显,而且存在着各种信息不易存放、易丢失、难以备份和查询等缺点。因此,实现一个将各种图书管理和服务功能集成起来的管理信息系统就显得十分必要,既可以节省资源,又可以有效存储、更新、查询信息,提高工作和服务效率。为了方便图书管理员对图书和读者的管理,同时提高学生的借书效率,在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图书管理系统”的应用势在必行。 开发的系统要求界面友好,方便直观。既要方便管理员对图书和读者信息进行添加、删除、修改、查询和统计等管理,图书管理员根据权限将数据库到互联网上,进行资源共享,学生可以在自己的权限内不限时的对图书信息进行访问,查询相关信息和进行续借操作。 2.1要求 A、主要功能 开发的系统要实现一下基本功能(1)、读者管理:管理员要为每个读者建立借阅账户,并o读者发放不同类别的借阅卡(借阅卡可提供卡号、读者姓名)。(2)、借阅管理:持有借阅卡的读者可以通过管理员(作为读者的人与系统交互)借阅、归还图书。(3)、读者查询:可通过互联网或图书馆内查询终端查询图书信息和个人借阅情况,以及续借图书(系统审核符合续借条件)。(4)、图书管理:图书管理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图书信息进行入库、修改、删除等图书信息管理以及注销(不外借),包括图书类别和出版社管理。 B、主要性能 可以方便快捷有效地完成借阅、查询等的各项操作,录入数据合法性校验,查询速度快。同时保证信息的正确和及时更新,并降低信息访问的成本。技术先进且可靠性高。 C、安全性 具有较高的安全性。系统对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功能模块,只有具有一定权限的管理员用户才能允许有借、还书权限,只有具有高级权限的部门管理者或维护人员用户才能对用户进行管理,一般的读者用户只能查看图书信息和借阅情况。 还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机制,防止系统被恶意攻击,信息被恶意修改和窃取。有完善的备份机制,如果系统被破坏应该能快速恢复。 3.对拟建立的系统分析 3.1业务流程及数据流图 (1)组织结构图与信息流关系 4.所建议的系统 所建议系统是C/S和B/S模式结合。系统管理、书籍管理、读者管理和借阅管理等大部分的功能通过图书馆内的局域网实现,有利于提高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图书信息查询、个人借阅情况查询、续借等功能可在互联网上进行,利于有效地提高系统使用效率;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局域网和互联网数据交换的自动化。用户在经过身份确认后,系统按照权限的不同向其不同各种类型用户所对应的功能。 4.1影响 在建立所建议系统时,预期会带来的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设备的影响:由于所建议系统是基于WINDOWS操作系统和互联网的,所以需要配备足够符合以上列出的各种软硬件条件的计算机和通信线路。系统失效后,服务器端需要利用备份的数据库恢复数据信息,要求要有足够的数据备份空间。(2)、对软件的影响:需要落实是否有符合本报告所列出的正版的软件环境,如果没有则需要购买。(3)、对开发的影响:开发过程需要用户进行密切的配合,准确阐明需求。(4)、对经费开支的影响:除了需要支付开发单位的有关费用外,每年还需要一定的运行维护费用(见经济可行性分析)。 4.2 技术条件方面的可行性 本系统是一个基于局域网、互联网和WINDOWS操作的系统,现有技术已较为成熟,利用现有技术完全可以实现系统开发目标。同时,开发期限较为宽裕,预计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开发任务。 5.经济可行性分析 5.1投资成本 A一次性支出 (1)系统开发、建立费用共23万元。其中:本系统开发期为7个月,开发人员为在校教师,按每人每月天2000元补助计算,需开发人员4人。根据软件系统的规模估算,开发人工费用为5.6万元。书籍、读者等基础信息建立需要5人2个月即10人/月,每人月的人工费用按2000元计算,需2万元。 (2)硬件设备费共13万元,其中:微机6台约3万元;服务器3台及网络等设备费10万元。 (3)外购开发工具、软件环境费用共9万元。 (4)其他费费用共2万元。 一次性支出总费用:28.6万元。 B经常性费用 主要是系统运行费用,假设本系统运行期10年,每年的运行费用(包括系统维护、设备维护等)5万元,按年利率5%计算,10年共需要花费38.6082万元。系统投资成本总额为: 28.6+38.6082=67.2082万元。 6.社会因素可行性分析 6.1法律方面的可行性 所有软件都用正版,技术资料都由提出方保管,数据信息均可保证合法来源。所以,在法律方面是可行的。 6.2用户使用可行性 使用本系统的人员均有一定计算机应用基础,系统维护员由计算机的专业人员担任,所有人员经过本系统的使用培训后,都能熟练使用本软件。 7.结论 本项目具有方便快捷等优势,投资回报利益大,使得图书管理实现电子化,符合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技术、经济、操作、法律方面都是可行的,可以开发本系统。 图书管理系统毕业论文:RFID图书管理系统中图书定位排架方式探析 【摘要】本文分析RFID图书管理系统的两种图书定位排架方式,分别介绍这两种方式对图书排架带来的影响,据此提出几点图书定位排架方式的改进措施,以推动图书馆图书排架管理的创新,更好为读者服务。 【关键词】RFID图书管理系统;图书定位排架;影响 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已被广泛应用到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数据库和网络资源的丰富性给印刷文献的发展带来重大挑战,但是,受到人们阅读习惯以及社会历史的影响,印刷文献依然是主要的文献载体之一,其在社会领域仍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图书馆的图书服务工作也将持续开展下去。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如何提高图书管理效率,更好为读者服务成为各图书馆面临的重要课题。 图书馆按照一定的次序将每本图书排列在书架上,便于读者使用和馆员的维护管理,这就是图书定位排架。目前主要的定位排架方法有分类排架法和绑定式排架法,不同的排架方法有不同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本文将对这两种定位排架方法进行对比分析,提出几点图书定位排架方法的改进建议。 1 RFID图书管理系统的两种图书定位排架方法及其影响 1.1 分类排架法及其影响 在采用RFID技术之前,图书馆就采用分类排架法,每一本图书的序号是由分类号和辅助号组成的,这个序号决定了其在排架上的位置。这种定位排架方法按照图书学科体系进行分类,使得馆藏图书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通过分类号将同一学科的书籍放到一起,把不同学科的书籍分类开来。只要确定了某本书的序号,就可以在书架的相应位置上找到该书。这种方法对图书排架管理的影响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这种方式无需先通过设备进行检查,只要按照常规上架方式上架即可。在实际操作中,运用分类排架法非常简单,员工只需要记住26个英文字母和10个阿拉伯数字的顺序,稍加培训就能掌握图书上架。而在图书整架上,分类排架法很容易发现错架现象。 第二,在图书开架管理上,分类排架法能让学生在书库中自由浏览书籍,优势非常明显。在图书闭架上,读者一般不到闭架书库中选书,因而分类排架法不适用。 第三,对于读者来说,分类排架法适用于喜欢在书架中浏览书籍来选书的读者。 1.2 绑定式排架法及其影响 绑定式排架法就是对书架上的书籍进行人为的绑定,从而确定图书的位置。首先将书架上的最小单位――格作为一组图书的定位单元,并赋予其RFID标签,这是层架标,将该位置转换成机器码读入到RFID层架标或数据库中与该层架标相关的字句中。接着,将书架中每一个摆放的图书RFID标签与这一格的层架标相联系,采集图书架位信息,这样,就把每一格中的图书与格绑定在一起了。 第一,可以看出,这种方式在图书上架时必须要有指定的设备,将书籍绑定在书架上的某一个位置上,只有确定是绑定过的,才能根据机器的提示上架。在图书整架中,用机器上显示出来的图书数据与原先绑定在该架上的图书数据对比,若存在不相符的,则为错架。在整架中,绑定式排架法几乎不可能发现编目加工过程中的错误,而分类排架法则很容易发现。 第二,在图书开架上,该种方式管理起来非常复杂,且不具有推荐同类书的作用。在图书闭架上,该种方式实施起来非常便捷,若是全封闭式管理,不必倒架,只需要密集排架就好。 第三,对于习惯先通过管理系统查询到图书的具体位置,然后直接去书架上获取图书的读者来说,两种排架方法都比较适宜。 2 改进排架方法,节省图书馆空间 在RFID图书管理系统中,两种定位排架方法各有优缺点,简单来说,分类排架法适用于管理体系严密、馆藏资源多、读者多的大型专业图书馆,绑定式排架法则适合于馆藏量少、读者要求不高的小型图书馆闭架管理中。 在当前图书馆的运行管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馆藏资源越来越多,定位排架越来越复杂。例如:某高校图书馆在过去采用小分类排架法,后来用《中图法》第三版、第四版、第五版,到目前,图书分类排架上,不考虑馆藏资源的多少,一分到底,在一本图书的序号上,先是字母,接着是数字,又是字母,如:TP322.129,这种序号使得读者找书和馆员进行图书定位管理变得非常复杂。笔者认为,在图书定位管理上,应充分结合分类排架法和绑定式排架法,充分发挥二者的优势,规避缺陷,有效提高图书定位排架工作效率,节省图书馆空间,便于读者阅读和馆员的图书定位管理。 第一,按新书到馆后直接上架方式,也就是说:新书到馆后,直接按照到馆的顺序来代表该书的身份定位,先到的号小,后到的后大,将这个顺序号与分类排架法中的序号一同标识在图书上,让读者一目了然,且能让患者迅速了解哪些是新书,哪些是旧书。每一本书都有固定的位置,无论过多少年都不会发生变化。同时,这种方式还能随时注销掉严重破损或是丢失的图书,并且可以用新书与旧书置换的方法注销旧书,这样不仅能保证读者的顺利阅读,还能保证图书馆藏号码的连续性。 第二,建立样本库、临时书架等。为了顺应时展,图书定位管理应顺应读者的阅读习惯,例如:对于高校图书馆来说,将毕业设计、课题调研、重大事件等临时性、重要性事件的相关图书编排成样本库、临时书架等,使其与新书到馆同时上架并存,让读者更轻松的找到想要的书籍。在这里,样本库是不外借的,其就是图书馆库存的样本,其无需采用绑定式排架方法,只需要按照分类排架法进行分类排架即可,顺应读者分类阅读的习惯。临时书架中涉及到的内容一般是毕业设计、课题调研、重大事件等的图书,根据读者的需求编排图书目录,设定临时图书区,便于读者借阅。样本库、临时书架的管理非常简单,有助于降低图书馆新书分类上架的麻烦,节省图书馆的空间,恢复图书馆良好的布局,无论是对图书馆的对账还是图书注销,都具有重要意义。 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图书馆事业也迅猛发展起来,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而图书定位排架对于图书馆的图书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掌握图书定位排架方法的优缺点,结合本图书馆的定位排架存在的问题,将不同的图书定位排架方法结合起来,改进图书定位排架,对于图书馆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图书管理系统毕业论文:图书管理系统的设计的可行性与需求分析 【摘要】在计算机科技发展迅速的今天,计算机已普及到各个行业,人们利用计算机快速有效的处理和完成日常的工作。图书馆管理系统是一个辅助学校图书馆管理人员以及借阅人员完成管理、借阅与查询等工作的系统。它利用计算机在数据处理和数据整理保存功能的优异性能,帮助工作人员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出错情况,防止数据丢失,同时还能提供增加、删除、修改的功能,帮助管理员对图书馆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本文对这个系统的设计的可行性和需求做了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图书管理系统;设计;可行性;需求 自从有了人类社会,便产生了文字,因此用来记录文字的载体图书也随后应运而生。它的存在记录了从古至今人类历史的演变和发展,成为世界上珍贵的文献资源。而图书馆的功能之一,便是要收集、整理、加工和管理这些珍贵的资源,方便广大的读者阅读使用。图书馆是保存人类知识财富的机构,而保存人类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化典籍便是图书馆是最古老职能。当今的社会发展迅速,产生的文献数量也同时增长;形式多样,类型复杂,传播速度块,而且部分文献时效性强,使人感觉利用起来十分不容易。如此重要的知识机构没有便捷、快速的管理方法肯定是不行的。随着现今科技的发展,计算机的使用越来越广泛。计算机是一种能够按程序运行自动进行信息处理的现代化智能电子设备,它处理的对象是信息,处理的结果也是信息,因此计算机的最大优点在于它能够迅速的进行信息处理。使用计算机对图书馆的图书信息进行控制管理,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还大大的提高了其数据安全性,因此高效而快速的图书馆管理方法由此而生。 1、可行性分析 1.1技术可行性 进行图书管理系统的开发可利用现在的主流的win7操作系统,操作简捷方便。数据库系统与开发工具也均为Microsoft微软公司的Microsoft SQL Server 2008和Microsoft Visual Studio2010,因为同属于一家软件公司所以在兼容性上三者不存在问题。开发语言为C#,不但可以开发基于.net的应用程序,也可以开发基于WinForm的程序。所用软件与语言在开发中已被大量应用,技术上都较为成熟,因此系统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1.2 经济可行性 (1)投资成本 设计图书馆管理系统可为C/S模式,最终运行需要一台server数据库服务器。现在的计算机购买成本并不高,且设备也可使用原有的设备。 (2)收益 图书馆管理系统可以减少图书馆的各种管理人员,减少了员工工资的开销;数据保存方便安全,可清楚的知道图书去向,防止了图书未归还或丢失时不知道借阅者是谁而无法索赔的情况。 图书管理系统对涉及各种图书管理的行业均有使有价值,通过图书管理系统可大大减轻工作人员查找图书信息的工作量,开发此系统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配置都不需要特别的需要,且开发周期短,故在经济上可行。 1.3操作可行性 如今计算机普及度广,大多数的人都会计算机的基本操作。且图书管理系统为windows窗体应用程序,操作简单,界面直观易懂,用户能很快的掌握系统使用方法。因此,能简单的对计算机进行操作的人员,对系统稍作了解便可进行自己想要的操作。 2 需求分析 2.1 用户需求分析 图书馆管理系统的总的设计目标是实现图书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和自动化,实现对图书资料的集中统一的管理。图书管理系统主要实现对图书馆信息的管理,主要功能为用户管理、图书管理、借阅管理、归还管理和查询等。图书管理系统需要满足来自二方面的需求,这二个方面分别是图书借阅用户和图书馆的管理人员。 借阅用户可以通过图书名称、作者的名字、类型和出版社来查询相应的图书信息,此查询可模糊查询也可精确查询。借阅用户可通过账号和密码登录图书管理系统,查看本人当前的借阅情况以及维护部分个人信息(如:修改密码)。同时还能继续馆内图书进行查询。 图书馆管理人员登录系统便可有对图书、用户、借阅和归还进行操作的权限。如借阅时可以通过对当前借阅的图书和借阅用户的用户名的查询来验证信息是否有误,借阅后数据库中产生一条相应的借阅记录;归还时显示借阅信息(如图书编号,图书名,借阅用户编号,借阅用户姓名,借阅日期,是否过期等);根据相应的条件查询借阅信息;对图书和借阅用户进行增删改查的操作等。管理员同样也可以通过图书名称、作者的名字、类型和出版社来查询相应的图书信息。 2.2功能需求分析 (1)首页:为未登录的用户提供图书信息查询,可按条件来查询相应图书。 (2)登录系统:分学生登录与管理员登录两种用户类型。 (3)用户管理:实现用户对账号的管理,可查看账号信息与修改密码,管理员则可以增加、删除和修改学生账号信息。 (4)图书管理:管理员登录后可对图书进行管理,如增加、删除和修改图书信息等。 (5)借阅管理:显示图书基本信息和借阅人基本信息,进行图书借阅操作。 (6)归还管理:图书归库,显示图书信息,借阅人,以及借阅是否过期,过期天数等。 (7)未归还图书查询:管理员可按条件查询当前未归还的图书的记录。 2.3性能需求分析 (1)数据精确度 当进行查询、增加、删除、修改等操作时,须保证输入数据与数据库数据相匹配,从而保证数据的正确率。 (2)安全性 不同的用户类型应有不同的操作权限,来保护系统数据。对与学生用户而言,只有查询图书,查看账户信息,修改当前账户密码的操作,学生是不可随意修改自己的账户信息的,需要联系管理员核实后由管理员修改。只有管理员可以对用户、图书进行操作,图书的借阅与归还也只有经过管理员核实信息后由管理员操作。 (3)模糊查询 查询条件不一定是完整的,这就需要系统能支持模糊查询。当用户输入查询信息后,需要根据当前输入内容,查询符合或部分符合的信息。 2.4可靠性和可用性需求分析 可靠性:系统完成后预计将有大量的学生用此系统此查询相关的图书信息,管理员也将添加大量各类图书的信息,因此对系统的稳定性要求较高。如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便会给使用者带来不便,如果产生了某些损失,很有可能就会导致使用者失去对系统的信任。 可用性:图书管理系统的潜在用户群是各个系的学生具有的身份可能会有较大的差异,因此对图书管理系统的可操作性和易用性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图书管理系统应能让任何用户除管理员外都不必借助任何操作手册或相关的系统帮助就能顺利地进行各种操作。 小结 我国图书馆自动化的发展起步较晚,从70年代中期开始,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发展初期、单向业务系统阶段和集成系统阶段。进入90年代以来,计算机网络迅速发展,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建成了国家级的教育科研计算机网络,并互相连接成国际性网络。而我国计算机网络也日渐成熟,数字数据网可满足多媒体通讯和组建高速计算机通信网的需要,各类专业广域网纷纷建成并投入使用,如教育科研网CERNET主干网已经连通并投入使用。因此,高校应该注重图书馆的管理系统的设计,给广大使用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图书管理系统毕业论文:医院图书管理系统的构建与实现 【摘 要】随着近些年我国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医院当中图书馆作为医疗信息资料的存储、应用最为集中的地方,面对急剧增加的图书信息资源,选择有效的管理办法至关重要。许多行业当中已经采用图书管理系统对相关图书馆的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管理。这种管理方式能够有效提升医院当中的管理效率。并且更能够为病患提供优质的服务内容。 【关键词】医院;图书管理系统;实现 当前我国国内一些高校以及公共图书馆与省级重点医院当中都开始采用目前比较先进的图书管理系统作为医院相关服务的重要工具。为医院实现信息技术的检索提供重要基础。人类已经步入了现代信息技术时代,为此人们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当中想要掌握更多的信息内容,实现信息需求,就需要掌握更高水平的技术完成对信息资源的处理。本文针对医院当中图书管理系统构建以及实现问题进行简要论述。 1.医院构建图书管理系统的重要性分析 医院当中的图书馆属于基础性服务部门,即是医生获得专业性知识的场所,同时也是为病患提供休闲的场所。就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医院在图书馆的建设方面规模不断扩大,医院图书馆当中图书馆主要功能是存储图书信息资源以及相关文件内容的传递。医院需要加强对图书馆相关功能的建设,图书馆作为一项服务型部门,其所能够掌握的资源毕竟有限。图书馆需要根据医院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有步骤、有目的,科学性的能力与水平提升。认真做好,图书馆馆藏规模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并始终保持良好的规划状态。转变人工图书馆管理服务的模式,实现信息技术管理。 要想真正意义上提升医院的信息共享以及管理实效与水平需要充分发展图书管理系统的深度与广度。这是实现效能提升的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路径。医院应当建立在现有技术条件基础之上,通过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形成有效的图书管理系统建设。 我国许多地区的医院在图书馆信息管理方面意识与水平较低,尤其是县级医院以及乡镇医院当中的图书馆或者是图书室比较落后。为此,形成相对符合实际需要的管理系统十分必要。通过分析,类似县级医院或者是级别相对较低的医院当中,可以应用一些功能相对简单,但是技术条件刚好满足医院需要的图书管理系统。本文当中主要对SQLserver2000以及JSP系统进行分析,探究其在处理图书以及管理员、读者的关系问题上的主要内容。 综上分析,医院图书馆当中实现图书管理系统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关系到医院的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2.医院图书馆系统构建与实现 医院图书馆形成管理系统时需要建立在科学的架构基础之上,通过构建比较合适的系统,形成稳定后台操作内容,为此,本文当中对图书管理系统的前台、后台组织架构进行功能阐述。 信息管理系统当中的结构模式主要基于发展环境形成,具体包括几个方面:主机终端服务模式以及网络服务器管理模式,再有就是客户机端服务器管理模式。其中第一种以及第二种被我们主要成为集中式的结构。这些模式的主要特征是相关处理的问题需要依靠主机完成。并根据信息源的扩充,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也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目前市场上常用的信息系统平台主要采用客户机/服务器模式和 Web 浏览器/服务器模式来实现。 医院图书管理系统实现,系统实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2.1前台模块部分 系统的前台部分属于直接面向读者的最为直接的操作界面,读者能够根据这个界面完成系统登录。 (1)用户注册。该模块当中用户能够注册成为图书馆系统当中的会员,这种方式便于是读者与图书馆之间形成有效联系,确保系统的高效实用。设计界面如下: (2)信息修改。用户通过注册的方式能够进入到信息系统当中开始阅读,管理员会对用户的相关信息情况进行审核,确定信息无误,则用户将完成注册。 (3)搜索模块。图书管理系统当中包括海量的书籍,为此应当形成图书搜索系统能够帮助读者搜索到书籍。 (4)借阅模块。图书馆系统当中的借阅功能是最主要功能之一,读者可以通过借阅功能最快速阅读到自己想要看的书籍。 2.2后台构建与实现 (1)修改与删除图书内容。 通过这个界面能够实现图书信息的更新。 (2)系统管理员增添图书。通过这个系统能够实现图书内容的添加,这个操作十分重要。系统需要图书这项基本元素才能够完成归还。 (3)借阅信息。图书管理系统模块能够由管理员身份进入到后台当众完成对借阅信息等内容的查询工作。查询主要包括根据用户名查询以及根据书名的查询。 (4)还书系统。读者请求还书时,管理员通过后台进入到数据库当中,检索用户信息是否合法,并对相关信息内容进行修改。 (5)用户分类。根据医院图书用户实际情况,可以(下转第309页)(上接第248页)将用户进行分类为:固定用户和临时用户两类。固定用户主要是医院的在职员工和医院同行等,临时用户主要是住院的病人及家属、本地区公民等。 (6)用户删除模块。在上述的分类用户中,我们的固定用户主要是医院的职工和同行医生,该类用户存在人事调动、退休等情况。我们也需要及时清理该类用户信息。我们可以通过用户删除模块完成对指定用的删除。 3.结语 综上所述,医院图书管理系统石心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是一个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复杂活动。通过对医院当中图书管理系统的实际需要以及设计难点进行综合分析,对图书管理系统系统的进一步构建与实现通过保障。本文更加通过对系统实现的模块进行一般性说明,介绍系统实现的整个过程,并帮助医院更好掌握系统与实现功能提供帮助。因此,本位对于促进医院的信息系统建设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图书管理系统毕业论文:数据挖掘在中学图书管理系统中的应用研究 摘 要 随着现代化技术的日渐兴起,以往的中学图书管理系统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能满足学生对图书的高质量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减慢了图书检索速度,不利于学生知识的学习。针对这样的现象,将先进设施运用到图书管理系统之中,采用数字挖掘技术进行书籍管理已经成为了大势所趋。它能够提升图书检索速度,帮助学生快速找到需要的资料。本文就结合中学图书管理系统的运行现状,简单阐述一下国内外数据挖掘技术的现状,谈谈与其相关的定义,并分析提出如何将该技术切实应用于中学图书管理系统中,从而有效提升图书馆的管理效率。 关键词 数据挖掘 中学 图书管理系统 有效应用 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文化水平迅猛发展,人们在追求物质享受的基础上也更加注重精神文化需要,社会各界对知识的渴求程度都有了明显的提升。中学教育作为教学的重要环节,其受到的关注度自然更高。图书馆建设是学校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提升文化传播速度的基础前提,如何做好图书管理系统就成为了学校关注的焦点。以往的图书馆管理形式为手动人工作业,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消耗的时间较长,图书的整理活动也相对复杂,在具体借阅图书的数据记录上也容易出现错误。为了切实提升图书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为读者提供准确的借阅信息,各中学学校不断引进数据挖掘技术,寻找各学科之间的关联信息,优化图书馆布局,帮助读者实现快速检索,切实提升图书馆的管理水平。 1国内外数据挖掘的现状 随着计算机、互联网以及数据库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数据挖掘技术已经应用到了图书馆管理系统之中,使图书馆的个性化服务成为了可能。美国政府早在1990年就开始着手建设数字化图书馆,并于1999年提出了个性化服务的概念。在随后的几年之中,该项技术实现了实际应用,美国康奈尔大学开发了Mylibrary@comell系统,使其能够在第一时间向读者提供图书信息的变化。现如今,国外很多图书馆都实现了数字挖掘技术的应用,提高了文化的传播速度。 与国外的数据挖掘技术相比,我国该项技术的起步时间较短,应用范围还较为狭小。自该项技术应用以来,中学图书馆管理人员不仅能够分析海量数据,还能够发现管理中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做到个性化服务。近年来,数据挖掘技术有了明显发展,中学图书馆可以通过对读者信息的记录,建立个性化模型,提供信息推荐服务,做好资源配置工作。当然,由于该项技术在国内的起步较晚,现代化设施的运用需要较多的物力、财力,为其有效开展应用提供了阻碍,想要将数字挖掘技术真正应用到中学图书馆管理系统中,还需较为漫长的过程。 2数据挖掘技术的相关定义 为了实现数据挖掘技术在中学图书馆管理系统中的有效应用,首先就要明确什么是数字挖掘技术及其相关概念的定义,在充分掌握其内涵的基础上,保证现代化技术的科学使用。 顾名思义,数据挖掘技术就是指利用计算机、数据库等现代化技术,运用数字化手段对图书馆管理系统实施的管理。具体而言,数据挖掘就是指在庞大的数据资料中,能够找到隐藏在内部的有价值的问题,并对其进行分析,以获取有用信息的对策。该项技术的运用十分广泛,企业、单位、图书馆等地都能切实运用。在中学图书馆管理系统中利用数字挖掘技术,不仅能够了解学生进行阅读的目的、特点和发展趋势,还能够结合学生的实际需要和阅读特征,更新管理办法,提升服务质量,做到数据的精准分析。 3图书馆管理系统中的数据挖掘技术的应用 3.1学生信息资源管理 中学学校应用数据挖掘技术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明确学生的学习方向,提升图书馆的引导作用。利用该技术对中学生信息资源进行整合,有助于帮助教师准确掌握学生的阅读情况,并对他们的阅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了解学生阅读的主要内容,从而结合实际完善图书馆管理,为学生打造个性化服务,提升图书馆的管理水平。 3.2做好图书采购管理 中学生正处于成长的关键时期,他们学习的知识是否健康,直接影响着他们的未来发展和国家的建设。在中学图书馆管理中引进数据挖掘管理系统,能够将学生阅读的流通数据和访问数据库数目的真实情况进行关联性分析,从而将信息予以科学整合,了解学生真实的阅读情况,帮助学校在图书采购中做到有的放矢,选取健康的、能够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书籍。 3.3对学生的图书借阅流量情况进行分析 中学生上课频率较高,除了周末和晚上时间,很少有空闲进行课外读物的阅读。利用数据挖掘技术能够准确分析出学生阅读书籍的周期性规律,了解借阅的高峰期和的低潮期,进而帮助校方结合实际作出正确的决策,在学生借阅的高峰段加强人员数量,做好图书馆内部管理工作。 4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水平的逐步完善以及经济、科技的飞速发展,将数据挖掘技术引用到中学图书馆管理系统建设中已经成为了大势所趋。它能够减少图书馆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提升工作效率,满足学生的阅读要求,并结合他们的实际需要开展个性化服务,对学生的阅读信息进行精准分析,从而完善管理系统,做好中学图书馆管理工作,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图书管理系统毕业论文:B/S架构图书管理系统的需求分析与设计 摘 要:针对传统C/S模式的图书管理系统无法满足移动办公需求的问题,开发了基于B/S模式的图书管理系统。本文首先分析了系统的功能需求,然后设计了系统的功能模块,为后期开发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图书管理;需求分析;总体设计 随着图书种类和数量的突飞猛进,传统人工管理图书的方式早已力不从心,而目前已有的基于C/S模式的图书管理系统又不具备线上服务功能,使用地点和使用时间都受到极大限制[1]。因此,开发基于B/S模式的在线图书管理系统是大势所趋[2-3]。 1 系统需求分析 图书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实现与图书借阅相关的管理工作的自动化[4-5]。这些管理工作主要涉及:图书借阅与归还、用户注册与注销、图书上架与下架以及各种统计查询等。这些功能要想在系统中合理地实现,必须要在系统开发的初级阶段进行合理的需求分析和模块设计,下面首先介绍需求分析。 图书管理系统的主要用户包括:读者、图书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这三类用户对系统的功能需求可用图1表示。 其中,读者在本系统中可以按照各种方式(如:书名,编号,作者)查询图书馆的藏书情况,方便地借阅图书、续借图书、归还图书,能够查询自己的图书借阅情况等等;图书管理员能对图书信息进行添加、修改、删除和分类管理等操作,还可以对读者借阅情况进行查询等;系统管理员可以对图书馆信息、系统用户信息进行添加、修改、删除以及权限设置等等。 2 系统总体设计 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按照“低耦合、高内聚”的原则,系统总体结构的设计如图2所示。 依据需求分析可知,整个系统所包括的实体主要有4个:图书、读者、图书管理员及系统管理员。上述实体及实体之间的关联关系可用实体关系模型来表示(如图3),依据实体关系模型可以很容易地设计出数据库中的各种表,限于篇幅,各个表的结构文中没有给出。 3 结束语 采用JSP和MySQL开发了基于B/S模式的图书管理系统,系统面向读者、图书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3类用户,提供了图书管理、读者管理及系统管理3大功能模块,能够满足各类用户的基本需求。 图书管理系统毕业论文:对图书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的探究 [摘 要]图书馆是教师和学生汲取营养、补充能量的加油站。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的不断进步,人们对于知识的需求量也越来越高,图书成为了人们日常消遣、工作所需的必备品。随着图书种类的不断增加,传统的图书管理办法已经不能高效率的完成图书的借阅、查询、登记等需求。所以对于图书的管理,广泛应用计算机技术不仅能节省人力、物力,还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师生营造一个好的文化氛围。 [关键词]图书管理系统;系统设计;关键技术 引言 图书资料的管理是高校图书馆必须切实面对的工作,但一直以来人们使用传统的人工方式管理图书资料。经过详细的调查,目前我国各类高等院校中有相当一部分图书资料管理还顶留在人工管理的基础上,尤其是中、小学的图书资料的管理更是如此,这样的管理机制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其管理方法将浪费许多人力和物力。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传统的手工管理方法必然被以计算机为基础的信息管理方法所取代。 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人们对于互联网的依赖性,许多基于互联网的应用也不断的涌现出来。基于B/S(浏览器/服务器)架构开发网站和系统已成为一种主流趋势,人们对其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从目前来看,基于B/S模式的图书管理系统已经形成一套完备的方法,并趋向成熟。但是各有各的特点,高校不同,图书管理系统往往也有很多不同,只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作以深入的调研,才能设计出符合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的图书管理系统。因此,开发和实现一个适合宜宾学院实际情况的图书管理系统成为非常有必要的工作。 1.图书管理系统分析与设计 1.1 登陆模块分析 出于对系统安全性考虑,实现权限等级管理。系统管理员、老师和学生拥有不同的权限,在进入系统时需要通过用户名来进行权限判断,登陆后可进行不同的操作。进入系统后,首先看到登陆窗体,对用户的身份进行认证,身份认证可以分为以下两个过程:首先,确认用户是否为有效的系统用户;其次,确认用户的类型。第一个过程决定用户能否进入系统,第二个过程根据用户的类型决定用户的操作权限。 如果是学生或老师登录,不能对各种参数进行修改,否则用 Admin 用户登陆,如果还要创建其他用户,可以在用户管理模块中进行创建和管理,在创建用户时,需要输入要创建的用户名和密码,Admin 用户还可以修改和删除其他普通用户数据。 1.2 图书信息管理模块分析 1.2.1图书入馆管理分析 图书入馆管理模块的主要功能是对入馆图书进行管理,当系统运行时,显示所有入馆图书的详细信息,如果入馆图书的状态显示为“入馆”,则表明该图书已经进行了入馆确认,不能再对其进行修改或删除,如果入馆图书的状态显示为“创建”,则表明该图书还未进行了入馆确认,还可对其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若对该图书信息进行了确认,则可点击入馆审核按钮对其进行入馆确认,使其变为不可更改状态。 由于入馆图书较多,如果要查看某一入馆图书的详细息,可通过 Data Combo 下拉菜单选择所要查看的图书分类名称,即可显示用户所要查看的详细信息。 1.2.2图书借阅信息管理 借阅信息管理模块的主要功能是对图书的借阅信息进行管理,当系统运行时,显示所有图书的借阅信息,可以对图书借阅信息进行修改和删除等操作。? 1.2.3图书归还信息管理 图书归还信息管理模块的主要功能是对图书的归还信息进行管理,当系统运行时,显示所有图书的归还信息,可以对图书归还信息进行修改和删除等操作。 1.3 系统管理模块分析 首先,用户管理。用户管理模块的主要功能是实现对普通用户进行添加、删除和修改操作。当系统运行时,显示用户名列表,当管理员选中某一用户时,可显示该用户的用户名及用户类型。其次,修改密码。修改密码模块有两个功能:(1)管理员通过调用此模块添加、删除或修改用户;(2)普通用户通过此模块修改自己的登录密码。 2.对图书管理系统关键技术的分析 2.1 B/S 架构 C/S 和 B/S 架构是开发模式技术架构的两大主流技术。C/S(Client/Server:客户机/服务器)架构是以局域网为基础,将任务分配到 Client 客户机和 Server服务器的一种开发模式;而 B/S(Browser/Server:浏览器/服务器)架构是以广域网为基础,随着 Internet 技术的兴起,对 C/S 架构的一种改进。B/S 架构主要利用 WWW 浏览器,结合浏览器的多种 Script 语言(VB Script、Java Scrip)和ActiveX 技术,实现原来需要用复杂专用软件才能实现的强大功能。 2.1.1 C/S 架构主要有以下几个缺点 首先,对客户端软硬件要求较高,造成了开发成本的增加。其次,移植性不好,不同系统环境下的应用程序很难兼容,如 Windows 应用程序不能在 Linux 系统环境下运行。再次,系统维护性差,升级困难。? 2.1.2 B/S 架构的出现解决了 C/S 架构的以上不足之处,其具有以下优点 首先,统一的界面,简单易用。用户端只需安装一个浏览器软件即可访问文本、图象、声音、电影及数据库等信息。其次,可维护性好。对应用系统的升级,只需更新服务器端软件。再次,扩展性好。B/S 架构使用标准的 TCP/IP 及 HTTP 协议作为支撑平台,具有良好的扩展性。 通过对以上两种架构的优缺点对比,并考虑到图书管理系统的现实需求,本系统采用 B/S 架构来实现,为用户提供简单易用的统一界面,为系统的维护提供便利。 2.2 概述 是微软.NET战略的一部分。运行于Windows平台.NET框架下,其不仅仅是 Active Server Page(ASP)的下一个版本,还为开发人员提供了一个统一的 Web 开发模型,其中包括生成企业级 Web 应用程序所需的各种服务。 提供了一种新的编程模型和结构,可以生成伸缩性稳定性、伸缩性和安全性更好的应用程序。 是一个基于.NET 的已编译环境,可以用任何与.NET 兼容的语言开发应用程序,可以与 WYSIWYG HTML 编辑器和其他集成开发工具(包括 Microsoft Visual )无缝兼容。这不仅使 Web 的开发更加简洁方便,而且还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工具所具有的优势,例如,开发人员可以用来将服务器控件拖放到 Web 页的 GUI 和完全集成的调试支持。当开发 应用程序时,开发人员可以使用 XML Web services 或 Web 窗体或其他任何合适的方式进行组合,每个功能都能得到同一结构的支持,使开发人员能够使用身份验证方案,缓存经常使用的数据,或者对应用程序的配置进行自定义。? 2.3 MVC 设计模式分析 MVC(Model/View/Controller)模式最早是由 Small talk 语言研究团队提出的,业内广泛使用的一种用户交互程序设计模式。MVC 由三部分组成:模型(Model)、视图(View)和控制(controller)。 首先是模型。模型是业务流程和状态的处理以及业务规则的制定。模型接收视图的数据请求,屏蔽业务流程的处理过程,并返回最终的处理结果。业务模型的设计是MVC 最主要的核心,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数据模型。数据模型主要是指实体对象的数据保存。 其次是视图。视图是指与用户交互的界面。随着应用系统的功能不断增强,其规模越来越大,复杂度越来越高,用户界面的处理也变得非常具有挑战性。MVC 设计模式对于视图的处理仅限于用户界面上数据的接收和处理,而不包括数据的业务处理流程。业务处理流程由模型来处理。 再次是控制。控制是指从用户接收请求, 将模型与视图联合在一起,共同完成用户的请求。控制是一个分发器,用于决定选择什么样的模型及什么样的视图来完成相应的用户请求。控制层并不对数据做任何处理。例如,用户点击一个超链接,控制层接收到请求后,仅把用户的请求信息传递给相应模型,告诉模型做相应处理,最后选择符合要求的视图返回给用户。? MVC 设计模式将模型、视图与控制分离,使得一个模型可以具有多个视图。如果用户利用某一视图的控制改变了模型的数据,那么依赖于这些数据的所有视图都应当反映当前的数据状态。因此,一旦数据发生变化,控制将会把变化通知相应的视图,从而使视图更新。 在早期的应用程序中,应用系统功能模块和显示模块耦合紧密,导致系统开发复杂、难以维护。MVC 设计模式的出现不仅实现了功能模块和显示模块的分离,还提高了应用程序的可维护性、可扩展性以及组件的可复用性。因此 MVC 设计模式在业内得到了大力推广和应用。 3.结束语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信息资源实现高度共享,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进行信息交流的方式,展开了一场史无前例的信息革命。计算机技术在图书管理中的应用是非常重要的。图书馆不仅仅是保存这些图书,更是及时传播文化,参与社会教育,为师生的工作和学习提供有效的资料和能量。图书管理实现了自动化,也减轻了图书管理员的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不断地完善图书管理系统,使图书馆更好地满足教学与科研的需要。 图书管理系统毕业论文:基于RFID的智能阅览室图书管理系统的设计研究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浪潮当中。越来越多的高科技已经投入运营于阅览室图书管理的管理系统之中,促使阅览图书管理系统工作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目前在阅览室图书管理系统中对RFID的应用较多,本文主要研究基于RFID技术的设计应用给图书阅览室管理系统带来的便捷,为更好的发展并更新图书管理系统中RFID的技术,给予相关研究与讨论。 关键词:RFID技术;阅览室图书管理系统;智能化 阅览室的图书管理工作是一项繁杂并且艰巨的任务,我国已经进入智能化发展时期,相对于传统的图书管理RFID的智能阅览室图书管理系统技术的应用, 极大的促使人们在生活上得到便利,现在RFID的智能化技术应经应用到了图书管理系统中,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为媒介在计算机上实行远程协助并进行对阅览室中图书管理工作的革新。 1 RFID智能阅览室图书馆管理系统概述 1.1 REID智能管理系统技术的概念 REID智能阅览室图书馆管理系统是通过互联网来实现的,REID技术是通过射频信号进行传播即无线网络系统,根据地球的磁场效应来实现的,经过地球磁场的影响,实现REID的智能技术在阅览室图书管理系统中的产生磁条反应,进而进行物体信息之间的传送,REID的智能技术在阅览室图书管理之中对图书编辑、采集、系统检索、图书借书、还书项目和系统统计等环节进行智能化的管理,现在多数REID技术是以条形码的方式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之中的,REID技术被应用在超市、各大百货大楼、物流公司等领域[1]。 1.2 REID智能阅览室图书馆管理系统的构成方式 REID智能阅览室图书馆管理系统其中包括以下几方面,其中包括自助借还系统、智能查阅系统、图书馆书籍管理系统。自助借还系统顾名思义就是图书读者可以通过自助智能化系统对书籍进行还书和借书的操作,自助借还系统中包含全自助自动借还环节和人工借还环节,全自助借还就是对智能化系统进行操作,操作选择借还书按键,自助借书机器自动识别读者信息和读者图书信息,最后打印借还书凭条,后可自行的取走图书或者自助借书机器智能的将书籍收回到图书馆之中[2]。而人工的智能借还书系统,则是读者将所要借或者还的图书交给图书管理员,通过图书管理对REID智能技术进行操作,完成电脑识别环节后,再进行才一步操作,如果是借书,读者则直接可以带走书籍,要是还书,读者在还书后管理员还需根据REID智能技术对计算机进行查阅,查阅图示所在的位置,对图书进行放置。 图书馆书籍管理系统是一项庞大的系统,融合图书馆藏书清点功能、对新旧书籍分类管理功能、自动更新书籍、书籍标签识别等功能为一体。可以及时的对图书馆的书籍进行清点,快速的统计书籍的文献资料,快速的生成图书分布概括信息,并可以对摆放错误的图像发出相关提示信号,不断的更新图书馆的书籍,对所有书籍标贴REID智能识别标志后,形成书籍和标志终身化管理功能,在此基础上首先要先具备所有读者的相关信息,和所有书籍的相关信息。 1.3 REID智能阅览室图书馆管理系统的特点 REID智能阅览室图书馆管理系统具有使用便捷、读取快速、体积小等优势,它以互联网为媒介,通过磁感应系统来实现对图书的操作,通过无线通信设备进行传输,这样就对REID智能阅览室图书馆管理系统的使用者来说对操作技术上的要求较少,降低人工操作的技术含量。而且REID的标签可循环使用,可以对保存信息的芯片进行擦写,实现资源重复利用,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3]。 REID智能阅览室图书馆管理系统具有减少出错率的优势,真正意义上增添了图书馆的开放方式,提高图书馆的管理水平。传统的阅览方式相对较为开放,人们对书籍的摆放标准不了解,同时人们也没有较强的书籍摆放意识,导致书籍的摆列时常出现错误,运用REID智能阅览室图书馆管理系统可以及时定位书籍的位置,及时发现排列出现错误的顺序,REID智能阅览室图书馆管理系可以快速的了解读者的使用情况,快速的分析读者需求,进一步帮助读者实现书籍查阅的准确率。 2 目前的图书馆管理现状 目前的图书馆管理系统主要应用条形码技术,虽然其有着明显的特定优势,但也同时存在一些相应的问题,因此未普遍被各大图书馆所应用。而且最为严重的是甚至有的阅览室没有图书管理系统。 首先,管理方式存在落后情况,虽然有关图书馆管理的系统被普遍应用,但由于理念和技术等原因没有被完全落实,依然靠传统的人工模式进行管理,图书量的增加,再加上管理人员的减少,这就使得图书馆的工作量骤然加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其次,图书馆的书目查询方式较为落后。在读者需要利用系统查找自己想要获取的书籍时,由于系统的落后,使得读者的查找工作需要大费周折,严重浪费读者的时间和精力,不仅给读者带来严重的不便,对于图书馆阅览室的形象建设也起到不好的影响。 综上分析图书馆管理系统的现状,不仅为图书管理员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更使读者花费更多无谓的时间和精力。阅读是目前大部分人获取知识或信息的主要途径,因此,图书馆要紧跟时展的潮流,结合物联网技术和智能管理系统,使阅览室图书馆的系统管理档次更上一层楼。 3 系统设计的整体结构 针对上述提到的图书馆阅览室管理现状进行分析,能够发现其不足之处,由于阅览室的管理系统服务对象有所不同,因此要基于不同的方向制定相应的功能系统。 3.1 检索和查询功能 对图书检索和查询的功能实现,主要是应用SQL数据库和JAVA语言程序的设计。首先将图书的书目、简介、作者、出版社相关信息、每本书独有的RFID号等录入数据库,使读者在检索时只需输入任何一项与图书有关的信息时,便能找到图书的定位。 3.2 图书的定位系统 对所要查找的图书进行定位可以利用RFID标签和读写器,RFID读写器和RFID中间件可以准确定位出图书所在的读写范围,并在查询系统终端上显示详细信息,不仅有利于节约读者的查询时间,更有利于图书管理员的管理,使管理员能够通过RFID标签的工作原理,在特定的范围进行整体扫描,来确定图书的数量,保证图书不丢失,极大提高了管理效率,避免成本损失。 3.3 门禁系统 做好对阅览室安全的管理,可以在门口设置RFID门禁天线。读者一旦违规将书籍带到门口,RFID会通过对图书的读写来发出警报。因此,门禁系统的作用是保证图书在特定的范围内进行阅读,工作人员也可以根据系统的这个特点进行考勤等工作,有利于阅览室的科学化管理。 4 结束语 REID智能阅览室图书管理系统极大的满足着人民对图书馆智能化的要求,促进着图书馆走向高科技发展的时代前沿,REID智能阅览室图书管理系统实现了图书馆书籍管理统一模式。随着科技的进步,阅览室图书管理也应该与时俱进,不断的更新REID智能技术,不断的改善自身的缺点,健全阅览室图书馆其他智能化设备,促使阅览室图书管理更加高效的发展。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江苏徐州 221116 图书管理系统毕业论文:分析图书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践 【摘 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当前处在知识经济大爆炸的时代。在这种情况下,也对图书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手段,图书管理也在二十一世纪的发展中呈现多种多样的发展模式。传统的图书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于知识的渴望,改革图书管理方式,完善图书管理系统已经成为新时期对于图书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本文主要分析当前图书管理面临的一些发展形势,提出一些改革的创新意见。对产生这种情况的因素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探讨。通过多种渠道完善图书管理系统的应用措施。 【关键词】图书管理;系统设计;信息传递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对于各行各业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生产力发展重要的因素。相应的图书管理工作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在当今网络迅猛发展的时期,越来越多的资源在网络上被传播开来,这种传播方式已经给现有的图书管理模式带来巨大的挑战。因此对于图书管理的改革势在必行。 从古至今人们都在运用着传统的方式管理着图书馆的日常业务。在计算机尚未普及之前,图书管理员都是通过人工的形式对图书进行收发、整理,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图书管理的缺点就显露出来,对于借书、还书等业务的办理效率都是很低的。读者的受众面也非常的小。但是利用计算机处理这些事情就会极大的推动办事的效率,提高工作能力。人类文明也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图书管理系统所带来的方便、快捷也吸引着人们的目光。对传统的图书管理方式进行彻底的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人工投入,避免出错的概率。将读者的时间节省出来,以便更好的利用时间,将时间应用到挑选书籍上。从而提高人们阅读的时间,获取更加丰富的知识。 一、信息时代对于图书管理改革的必然性 (一)创新图书管理是信息时代对于知识传播的要求 在新时期,传统的图书管理方式已经显得有些落后。不但限制了图书管理的创新,也阻碍了图书管理的发展。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只有运用创新思维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从客观实际出发科学的推动图书管理的改革。 (二)自身的发展要求图书管理进行创新改革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图书馆的自身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一些传统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人们对于知识的渴求。一次必须积极拓宽新思路,采取新的方式方法改革图书管理,使图书馆适应新时期的发展要求,跟上时代的步伐。 (三)图书管理的创新是时展的要求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也变得日新月异。人们也由单一的收集资源的方式,变成了多途径的收集方式。这对于图书馆的的发展提出客观的要求,在工作中要抓住机遇,根据客观实际进行改革创新,改善管理模式,改变经营策略,这样才能提高管理效率。更重要的是关注自身行业的发展趋势,有效的推动图书行业的发展。 (四)在新时期的要求下,切实转变经营管理理念 在知识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图书管理者要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大胆的树立改革目标采用科学先进的管理手段与经营模式。明确的发展目标先进的经营思想是图书管理发展的先决条件。图书管理工作也由原来的单一人为向自动规范化发展。但我们要发现现有的图书管理理念有自身的相对落后性,影响图书管理工作的发展速度。因此,图书管理者要适时的改变自身的管理理念,使图书馆适应时展的潮流。 二、对于图书管理系统的实践 (一)建立适应时展的经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政策 传统的图书管理体制还存在自身的发展缺点,不够健全。影响到图书管理体制的创新,办事效率也相对应的低下。图书馆作为一个整合各行业知识的结合体,使图书管理体系成为一个开放的独立模式。建立一个创新型的制度体系,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责任,使他们既相互独立又促进彼此之间联系。只有加强彼此之间的关系,才能相互吸收经验和教训,为促进图书管理的有序、快速的发展。 (二)创新图书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时代作用 在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下,传统的图书管理模式已经很难适应当今时展的需求。进行必要的图书管理方式的创新,进而提高图书管理的发展模式。将知识的管理与传播有机的结合起来,提高图书馆的现代智能。满足人们对于知识的不断探索和对于信息的需求。将信息技术应用到图书的管理中,建立数字化的管理方式,实现图书馆的资源共享作用。将图书馆渐渐转变成以服务为主的发展模式。利用网络建立资源的互换平台,提高图书馆的服务意识,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使自身的服务模式更适应时代的要求。 (三)加强图书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在图书管理面临严峻的发展考验时,管理人员首先要加强自身的专业素养。进行专业的培训,使其适应岗位对于自身的要求。例如图书馆在引进一些新技术或者设备时可以对图书管理人员进行应急性的培训。这就要求图书管理人员对于自己的业务进行全面的了解,包括理论和实际应用能力,使自己掌握现代的图书管理理念,对于自身的不足与缺点更是要加强学习。不断的加强业务的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四)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形成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图书发展管理模式 现代社会正在面临着一次重大的社会改革。图书馆也面临着由传统的经营模式向现代化图书馆的过渡时期。这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时间才能实现。我国的图书管理事业才刚刚发展起来,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的图书管理事业发展缓慢。这就迫切要求我们转变自身的观念,使图书馆形成“多样化、专业化、现代化”发展。 三、结语 在知识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各行各业都在进行着创新。图书管理更是不能例外,作为传播知识的主要途径与方式,在当今时代被赋予了新的要求。这就要求管理者在加强自身创新的同时,结合自身的发展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全新的管理理念,健全管理制度和改善经营管理模式。以便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带给读者更多的方便高效的服务。中国的图书馆依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式考验,普及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扩大自身的业务范围;引进专业技术。中国图书馆也必将走向一条更快、更成熟、更深化的发展方向。 图书管理系统毕业论文:图书管理系统的设计 [摘 要]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提升和深入发展,图书管理是高等学校图书馆必须切实面对的工作,但长久以来人们使用传统的人工方式管理图书借阅信息。这种方式存在着许多缺点,如效率低、保密性差且较为繁琐。图书管理系统是对学校图书进行全面信息管理的系统,该系统可以有效地管理学校的图书资源,详细记录学校与读者之间的使用书籍情况。 [关键词]图书管理系统;资源;书籍 1 引言 图书管理是高等学校图书馆必须切实面对的工作,但长久以来人们使用传统的人工方式管理图书借阅信息。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提升和深入发展,这种方式存在着许多缺点,如效率低、保密性差且较为繁琐。另外,随着图书资料数量的增加,其工作量也必将大大增加,将会增加图书信息管理者的工作量和劳动强度,这将给图书资料信息的查找、更新和维护都带来了很多困难。这时图书馆就尤其需要开发一套图书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来提高图书馆的管理效率和保密性从而减少管理方面的工作流和成本。 图书管理系统的生成有着手工管理无法比拟的优点,如查找方便、检索迅速、可靠性高、保密性好、存储量大、成本低等。一个典型的图书馆管理系统应该能够管理所有的图书种类,图书信息以及读者信息,还需要提供各种图书信息的检索查询功能。该系统还需要能够对图书的借阅,归还进行管理,并对读者的罚款进行自动计算。通过该系统的自动化管理,能够大大减少图书馆管理人员,还能减少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从而降低管理开销和成本。这些优点能够极大地提高图书管理人员对图书管理的效率。因此,开发一套能够为用户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手段的图书管理系统,将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十分及时的。 2 图书管理系统的分析 2.1 图书管理系统功能需求 一个最基本的图书馆管理系统要有如下几个重要功能: (1)用户在借书超期的情况下得到来自管理员的提醒。 (2)管理员可以方便进行图书管理,用户管理,管理员管理。图书管理包括图书信息以及图书分类的添加,修改,删除。用户管理包括用户信息的添加,删除,修改。管理员管理包括管理员信息的添加,删除,修改等。 (3)管理员可以修改自己的密码,修改前需先核实自己的原始密码。 (4)实现模糊查询,使用户得到更多的相关记录。并且考虑使用的方便性,一些经常使用的输入无须用户输入,比如进行图书查询时图书分类只须用户做选择就可以。 (5)考虑程序执行操作时可能出现的情况,比如删除图书分类时该分类下存在图书,程序自动跳转该分类图书查看。删除某个用户,如果存在借书记录则不允许删除,跳转到该用户的借书记录。等待管理员确认该用户所借图书已经全部归还之后才允许删除该用户信息。 一个合格的图书馆管理系统应该确保能实现以上几个基本功能。图书管理系统是一个内部人员使用的系统,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使用它,只有图书馆的内部工作人员才能使用。主要负责图书的借阅和归还工作,还能够对书籍列表,书籍信息,读者信息等进行管理。 2.2 数据需求 本系统经过可行性分析一共设计规划出4个实体,分别是图书信息实体、读者信息实体、管理员实体、图书借阅信息实体。经过一系列的调查研究,信息流程分析和数据收集,明确了该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学生借阅书籍;管理员管理书籍;管理员查询学生信息。 2.3 模块设计 我所设计的图书馆管理系统分为5个功能模块,分别是图书信息管理模块,读者信息管理模块,新书入库管理模块,图书借阅模块以及系统维护模块。其中各功能模块的具体说明如下: 图书信息管理模块:该模块主要负责管理图书馆的图书信息,如图书编号、图书名称、作者、出版社等信息。 读者信息管理模块:该模块主要负责管理图书馆的读者信息,如读者编号、读者信息、电话号码等信息。 图书借阅管理模块:该模块主要负责图书馆的书籍借阅和归还信息,包括图书借阅、图书归还、图书搜索3个子模块。 图书入库管理模块:该模块主要负责管理图书馆的新书订购信息。 系统维护模块:该模块主要负责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信息,包括管理人员更改登入系统密码。图书管理系统的层次功能框图如图1所示。 3 图书管理系统的实现 3.1登陆模块实现 该系统登入界面由管理员输入用户名帐号和密码登入,所登入的数据必须通过数据库里存在的数据验证通过才能登入。整个操作界面实现了管理员登入和退出两个功能。 3.2读者信息管理模块的实现 其读者信息管理模块包括添加读者界面可以通过填写新读者的一系列信息,提交数据到数据库。读者信息管理界面设置了属性为读者编号为主键,我们可以通过读者编号来查询读者的所有信息。通过这两个界面的操作,管理员可以添加、查询、修改与删除读者的信息。 3.3系统维护模块的实现 系统维护模块包含两个子模块,分别具有更改密码功能和添加、删除管理员帐号功能。其中更改密码模块用来更改管理员登陆系统密码,添加和删除管理员模块用来添加和删除管理员的登入账号。 其系统维护模块的运行界面。包括修改管理员密码,需要先输入管理员的原帐号和密码,以确认是管理员身份的操作才能进行修改。管理员帐号和密码的添加和删除,需要管理员输入一个全新的帐号和填写原先的帐号进行添加与删除。 4 结束语 本系统的实现主要使图书系统管理更加明确,效率更高,操作更加方便。开发一套完整的图书管理系统,为其实现信息化管理。达到利用最少的时间和人力来达到最大的收益。
通讯技术论文:利用网络通讯技术发展统一战线 【摘要】分析了电子邮件、博客、论坛和即时通信等网络应用技术导致统战对象的思想活动日趋活跃和多元化,使得统战工作过程更加复杂。同时,网络这种新兴媒体也为统战工作提供了新的的手段。在防止敌对分子利用网络破坏统一战线的同时,更应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利用这一先进技术来发展壮大我们的统一战线。 【关键词】统一战线 新兴通讯媒体 网络 电子邮件 即时通信 进入21世纪,随着信息通讯技术革命的发展,信息化已成为全球性的趋势。手机媒体、车载移动电视、网络等新兴媒体和媒体传播平台也急速发展起来[1]。它们已深入人类的生活,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同样也必将对我国统一战线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统一战线要求解决无产阶级解放运动中的自身团结统一和同盟军的问题。新兴媒体的出现导致统战对象的思想活动日趋活跃和多元化,使得统战工作过程更加复杂[2]。同时,新兴媒体也为统战工作提供了新的的手段。因此统一战线工作也应该与时俱进,积极努力的利用新兴媒体为统战工作服务。这里主要对新兴媒体中的互联网与统一战线工作的关系进行讨论。 21世纪的今天,随着网络规模快速增长,网络技术不断推陈出新,各种网络功能也日趋丰富。电子邮件、网络下载、博客、个人网站、即时通信等网上各类功能日新月异,信息交流更加便捷高效。网络媒体越来越具有开放性和低门槛的特点,使任何公众和群体均能拥有使用权,可方便地在网络上在传统媒体上难以发的信息。目前全球已有12亿多网民,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信息的采集者和传播者。互联网在公共信息沟通、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具有自身独特的功能和巨大的作用。但是如果被别有用心的坏人所利用,对统战工作也会造成相当的危害。下面就几种常见的网络功能与统战工作间的关系进行讨论。 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e-mail)是internet应用最广的服务:通过网络的电子邮件系统,可以非常快速的与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的网络用户联络系。电子邮件可以是文字、图象、声音等各种方式。使用简易、投递迅速、收费低廉,易于保存、全球畅通无阻,使得电子邮件被广泛地应用,使人们的交流方式得到了极大的改变。 反对势力利用电子邮件,通过发送含虚假信息、反动言论的邮件,以达混淆视听的目的,对统战工作是极为不利的。如邪教“”被政府依法取缔后,其国内外骨干分子利用电子邮件具有匿名发信的功能,为相互联系及开展地下活动提供了便利。 “”顽固分子也通过电子邮件对不明真相的群众大肆宣传歪理邪说,对统战工作造成极大影响。对于这些电子邮件,个人应做到不信、不传、永久删除或举报垃圾邮件,邮件服务商应按照自律公约依法进行监督。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多数人都拥有自己的电子邮箱,对流动统战对象及各派内部可利用它进行文件及思想汇报的发送,及时高效的交流,提高办公自动化效率。也可以建立一个公共邮箱,由支部的成员自行登录下载各种文件。各成员也可上传各种资料到公共邮箱,便于大家互相交流和学习。也可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向上级领导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由于可以匿名,使得人们能大胆的说出真实的想法和意见,从而可以提高参政议政的效果,稳定和扩大统一战线。 2 博客 博客(blog)是web log的简称,也被称之为“网络日志”[3]。借助博客传播平台,提高了人际间交互式沟通的灵便性,可将实时信息快速传播出来。如“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众多事件幸存者在他们的博客中对该事件生动翔实的描述,真实迅速且留下了珍贵的历史记录。目前中国博客数量已达4698万,博客用户已渗透到全体大众,具有巨大的影响力。 博客给人们提供了一个虚拟的生存空间,在这里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享有更大的自由度,使网民可自由选择和信息,由被动的旁观者变为主动的参与者,促进了民主的进步[4]。现实中某些不法分子利用博客,大量的反动、虚假信息,危害社会的稳定与安全。除了对含有不法内容的博客进行严密监督外,还应加强对网络管理法律的宣传,使广大的博主具有一定的鉴别不良信息的能力和意识,对不良信息和反动言论做到不信、不转。派的党员也可积极利用博客,建立专题博客宣传党和国家的统战方针、政策和理论,展示我国改革开放的成果,从而最大限度地争取人心,凝聚力量。通过博客公布议案设想、介绍政协会议内容与精神,更加广泛的联系群众,已成为一些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新形式[5],使议案内容更贴近基层,更贴近民生。 3 网络论坛、即时通讯 网络论坛全称bulletin board system(bbs),是internet上的一种电子信息服务系统。它提供一块公共电子白板,每个用户都可以在上面书写,可信息或提出看法。它是一种交互性强,内容丰富而即时的internet电子信息服务系统。它是无需等待的实时通讯,交流更加便捷,迅速。而且实时通讯软件通常还具有传送文字、档案、声音、影像等功能。即时通讯形式有聊天室、腾讯qq、网易泡泡、uc、msn、skype等。 在论坛和即时通讯软件环境中,人们之间的交流打破了空间,时间的限制。无须考虑自身和交谈的对方的真实社会身份。这样,参与讨论的人可平等的与他人进行任何问题的探讨。这也为境外的反华势力破坏我国的稳定提供了机会。例如自汶川地震以来,网上流传的把今年以来中国几个灾难发生的日期,都牵强附会地与数字“8”联系起来的“段子”,攻击北京奥运会的谣言。中国反邪教协会跟踪调查,发现这个“段子”最早出现在境外“”的网站上,试图谣言惑众。“”等敌对势力通过网络论坛,极力编造、传播与汶川地震有关的多种谣言,如宣称抗震救灾款被挪用等等,使部分群众信以为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应加强对论坛和即时通讯的监管,发现谣言要在网上及时辟谣,并寻找谣言的来源,揭露反动组织的险恶用心,这样就可以稳定和扩大统一战线。 总之,我们不但要在现实社会中发展壮大统一战线,在网络这个虚拟社会中也要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不法分子和反动组织利用网络破坏我们的统一战线。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派积极学习网络知识,掌握相关的网络技巧,在网络上与敌对势力做斗争,并积极宣传国家的统一战线政策和理论,尽最大努力将受蒙蔽的群众争取过来,从而发展壮大我们的统一战线。 通讯技术论文:当前煤矿通讯技术研究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当前煤矿监控系统中常用的几种通讯技术以及各自特点,并从无线方式和有线方式两个方面对其进行了比较。 关键词:煤矿通讯;gprs;gepon 引言 在我国建设煤矿现代化的过程中,煤矿经历了从单一重要参数单机监控到多参数全方位监控并最终实现综合自动化过程。目前各个地方也根据自己的相应特点开发出了很多适合自己应用的监控系统,而监控系统中的贯穿之处在于各个系统中的通讯子系统。基于此,本文着眼于当前各个系统中通讯方式的差异性和共通性,将煤矿安监通讯系统从有线方式和无线方式两个方面对其进行了详尽阐述。 一 有线通讯方式 当前煤矿安监系统中所使用的有线通讯方式集中于现场总线方式(如c an总线,prof-bus总线等)、rs232总线方式、rs4 8 5总线方式以及当前流行的gepon通讯方式等。这些方式优点是通信可靠,信号稳定。不足之处在于前期组网比较大,成本较高,易损坏。 现场总线通讯方式特点。现场总线是连接智能现场设备和自动化系统的全数字、双向、多站的通信系统。主要解决工业现场的智能化仪器仪表、控制器、执行机构等现场设备间的数字通信以及这些现场控制设备和高级控制系统之间的信息传递问题。 现场总线使得现场控制设备具有通信功能,通信标准的公开、一致,也使系统具备开放性,设备间具有可操作性。另外功能块与结构的规范会使得相同功能的设备间具有互换性。其在一对双绞线上可挂接多个控制设备,便于节省安装费用;节省维护开销;为用户提供了更为灵活的系统集成主动权。 从现场总线技术本身来分析,它有两个明显的发展趋势: 一是寻求统一的现场总线国际标准; 二是industrial ethernet走向工业控制网络。 rs485通讯方式特点。rs485采用差分信号负逻辑,+2v~+6v表示“0”,6v~-2v表示“1”。rs485有两线制和四线制两种接线,四线制只能实现点对点的通信方式,现很少采用,现在多采用的是两线制接线方式,这种接线方式为总线式拓朴结构在同一总线上最多可以挂接3 2个结点。在rs485通信网络中一般采用的是主从通信方式,即一个主机带多个从机。很多情况下,连接rs-485通信链路时只是简单地用一对双绞线将各个接口的“a”、“b”端连接起来。而忽略了信号地的连接,这种连接方法在许多场合是能正常工作的,但却埋下了很大的隐患,这有二个原因:(1)共模干扰问题:rs-485接口采用差分方式传输信号方式,并不需要相对于某个参照点来检测信号,系统只需检测两线之间的电位差就可以了。但人们往往忽视了收发器有一定的共模电压范围,rs-485收发器共模电压范围为7~+12v,只有满足上述条件,整个网络才能正常工作。当网络线路中共模电压超出此范围时就会影响通信的稳定可靠,甚至损坏接口。(2)emi问题:发送驱动器输出信号中的共模部分需要一个返回通路,如没有一个低阻的返回通道(信号地),就会以辐射的形式返回源端,整个总线就会像一个巨大的天线向外辐射电磁波。 gepon通讯方式特点。gepon(gigabit ethemet passive optical network)将以太网(ethernet,最具有发展潜力的链路层协议)与无源光网络(pon,接入网的最佳物理层协议)结合在一起形成的能很好适应ip数据业务的接入方式。由ieees02.3efm(ethernet for the firstmile)提出.已形成标准802.3ah,可以环形,星形,也可以是井下巷道的树形,更利于煤矿现场特殊环境。不但集成了无源光网络的低成本优势,而且与数据网络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以太网技术无缝融合,光缆使用少,传输带宽高,后期扩展容易,费用低。可以实现真正的“三网合一”。 综合几种通讯方式特点,可以看出以上单一有线通讯方式难以满足当前煤矿综合自动化系统的运行速度和质量方面的要求,但是如何合理布局组合,使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网络构建煤矿综合自动化系统可以达到要求。这也是未来发展的一个特点。 二、无线通讯方式 目前随着技术的发展,无线网络越来越多的被用在工业控制网络组建中,他们以低成本,易维护取得了一定的优势地位。但是也存在信号不如有线网络稳定,容易大面积瘫痪等问题。当前,煤矿通讯系统中存在的方式主要有gprs移动通信方式,gsm短消息方式、rfid以及zlgbee等通讯方式。现简单陈述一下特点。 gprs通讯方式。gprs的英文垒称是:“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译作“通用分组无线服务”),它是利用“包交换”(packet—switched)的概念发展起来的一套无线传输方式。所谓“包交换”就是将d ata封装成许多独立的封包,再将这些封包——传送出去,形式上有点类似邮局中的寄包裹。其作用在于只有当有资料需要传送时才会占用频宽,而且可以以传输的资料量计价,这对广大用户来说是较合理的计费方式,因为像internet这类的数据传输大多数的时间频宽是闲置的。 gprs网络是基于现有的gsm网络来实现的。对原来gsm的电路交换数据传送方式,gprs采用分组交换技术。由于使用“分组”技术,用户上网可以免受掉线的麻烦。此外,使用gprs上网的方法与wap不同, 用wap上网就如在家中上网,先“拨号连接”,而上网后便不能同时使用该电话线,但gprs则较优越,下载资料和通话可以同时进行。 zigbee通讯方式。zigbee的基础是ieee 802.15.但ieee仅处理低级mac层和物理层协议,因此zigb e e联盟扩展了ieee,对其网络层协议和api进行了标准化。zigbee是一种新兴的短距离、低速率的无线网络技术,主要用于近距离无线连接。它有自己的协议标准,在数千个微小的传感器之间相互协调实现通信。这些传感器只需要很少的能量,以接力的方式通过无线电波将数据从一个传感器传到另一个传感器,所以它们的通信效率非常高。zigbee是一个由可多到65000个无线数传模块组成的一个无线数传网络平台,十分类似现有的移动通信的c dma网或gsm网,每一个zigbee网络数传模块类似移动网络的一个基站,在整个网络范围内,它们之间可以进行相互通信;每个网络节点间的距离可以从标准的75米,到扩展后的几百米,甚至几公里;另外整个zigbee网络还可以与现有的其它的各种网络连接。 总结 本文介绍了当前流行的各种应用的煤矿安监系统中的通讯协议,详细叙述了各自特点以及优缺点,对以后的煤矿安监工作有一定的建设意义。 通讯技术论文:电力谐波检测仪及其通讯技术的研究 目前,由于对电能的检测和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功能单一、实时性差、缺乏统计分析、效率不高等,因此,需要一种检测与管理的方法来改善现阶段电力系统所面临的问题。 1电力谐波检测的发展 在电力系统中,最理想电流与电压波形是工频下的正弦波,而实际中往往会存在不同的畸变,特别是在近些年配电网中变频调速、换流器、电子设备等的不断应用,导致非线性负荷增加,使电力系统中的电流与电压波形严重畸变,造成电网中出现大量的谐波,造成许多电力事故的出现。所以,谐波污染在目前被公认为是影响电网安全的一大公害。在进行谐波治理过程中,主要采用谐波监测的方法,这也是解决谐波危害的基础,对一支谐波有着指导性的作用。根据谐波检测的发展历程,主要可以分为3个阶段:第一,19世纪初到20世纪40年代,主要以傅立叶变换为基础,对谐波进行检测;第二,20世界50-80年代,主要采用选频测量技术;第三,20世纪80年代至今,随着计算机技术、微处理技术及集成电路的发展,出现了快速傅立叶变换的频谱分析仪及谐波分析仪,通过这些检测仪器的使用,使得计算结果的精确度大大提高。在我国,采用该算法和锁相技术对谐波进行测量始于上世纪80年代,现在已经发展成为数字式、电子式、智能化的谐波测试方法。 2 谐波检测仪的原理及方法 2.1采用模拟带阻或带通滤波器进行测量 这是最早的谐波测量方法,其优势在于电路造价低、结构简单、容易控制且输出阻抗低。其不足之处在于受环境影响大,检测的精度不高,检测结果含有较多基波分量,造成的运行损耗相对较大。 2.2神经网络基础上的谐波检测 这是一种可以对计算能力进行提高、对任意连续函数进行逼近的基础上,通过理论的学习及分析动态网络时获得的研究成果,即神经网络。现阶段,该网络在电力系统谐波检测中的应用尚处于初级阶段,其主要应用于电力系统谐波预测、谐波源辨识及谐波测量等方面。在谐波测量中采用神经网络,主要需要考虑的是网络的组成、算法的选择及样本的确定等问题。 2.3小波分析方法测量谐波 这方面的研究在现阶段已经取得重大的进展,主要是对傅立叶变换在时域完全无局部性缺陷和频域完全局部化缺陷的解决,也就是在时域和频域都具有局部性。采用该方法可以使电力系统中高次谐波变化投影到不同尺度上,从而反映出奇异、高频高次谐波信号的特性,从而为谐波分析提供依据。 2.4 fft变化法 采用该方法对电力系统谐波进行检测,是基于数字信号处理基础上的测量方法,主要操作步骤是首先对被测信号的电压或者电流进行采样,经过转化后,再利用计算机进行傅立叶变化,从而得到各次谐波的相位系数及幅值。该方法是目前电力系统使用最为广泛的谐波检测方法,其精度高、功能多、操作简便的特点,实现了谐波检测的准确性。 3 电力通讯技术研究 当今社会对电能的需求越来越高,对供电的可靠性要求也不断提高,电网的谐波带给电力系统诸多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发电设备、输电设备、供电设备及用电设备都不同程度的增加了损耗,降低了设备的利用率及效率;使自动装置及继电保护的可靠性下降;造成测量仪器指示不准确,谐波影响仪器仪表的增长工作;对通讯系统造成干扰,影响通信设备及人员的安全;对用电设备造成印象,使用电设备出现误动,降低设备使用寿命。所以,电力系统应该对谐波进行严格的检测,改善用电环境。 随着电力事业的发展,电力通信事业也不断的高速发展,使得通讯能力极大增强。对着对电能质量的重视和研究,保证电能质量成为电力企业的共识,建立一个系统的、高效的电能西凉在线监测网对电网进行监控与管理成为必然,这样就可以随时对电能质量水平进行监测,以便找到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原因,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改善电力系统的供电质量,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实现其经济效益。一直以来对电力谐波影响从未停止,电力谐波检测仪器复杂多样,但是不同的仪器的兼容性成为难点,针对这一问题,pqdif数据格式成为统一格式的标准,实现了数据的有效管理,使得资源得到共享,建立了一个实用的通用平台,将电能质量检测引入标准化的发展阶段。不管是从经济型和高效性哪种角度来看,避免了由于数据格式的不同造成的数据处理效果不理想的局面。基于互联网基础的pqdif格式储存和传输在电力谐波检测系统中的运用,也使得电力通讯技术得到了发展。 4结论 随着信息技术与通信技术的发展,电能质量检测技术正向着信息化、网络化和标准化的方向发展,更加的适应了电力系统的运行,在电力系统谐波检测中,更好的融入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及电子技术,是谐波检测的发展趋势。 通讯技术论文:论基于数字信号处理器的雷达测速与通讯系统部分技术 【 论文 关键词】dsp 雷达测速 多普勒效应 【论文摘要】针对 目前,我国正在研制一种新型的雷达测速传感器。同时,由于现在dsp (digital signal processor,数字信号处理器)已经广泛应用在通信、 计算 机、 工业 控制领域,使用dsp为处理核的雷达测速系统对目前车载雷达测速系统具有重要的意义。 1.数字处理部分 系统的数字信号处理部分选择高性能低价位的dsp芯片tms320vc5402完成。这一款芯片运算速度快,指令周期10ns,运算能力100m ips(million instructions per second,每秒处理百万级的机器语言指令数),内部有1个40位的算术逻辑单元, 2个40位的累加器, 2个40位的加法器, 1个17 ×17乘法器和1个40位的桶型移位器, 4条内部总线(3条16位数据存储器总线和1条程序存储器总线)和2个地址产生器。为进行多普勒频谱的数据分析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可以实时准确的估算出多普勒频率。dsp可提供2kb (2kb = 2千字= 4千字节,数据单位)数据缓冲的读写能力,从而降低了处理器的额外开销, dsp的最大数据吞吐量为100mbit/ s(每秒100兆字节,数据传输单位) ,即使在idle (省电工作方式)方式下也可以全速工作。数字处理部分主要由低通滤波、信号调理, a /d转换及tms320vc5402硬件系统组成。信号经过一定的信号调理以后,再经a /d转换成为数字信号送给dsp进行信号处理,最后处理的结果通过液晶显示,还可以通过串口发送到远程主控系统。 (1)电源部分设计。tms320vc5402采用低电压工作,其内核电压为1. 8v, i/o 管脚的电压是3. 3v,为了使系统设计方便并满足低功耗的特点,本系统用的sram、flash、a /d等器件都是兼容3. 3v供电。ti公司的电压调节器tps73hd318 可以由5v 产生3. 3v 和1. 8v 的电压输出,最大电流为750ma,可以满足要求。 (2)a/d 转化部分设计。tlc32oad5oc (简称ad50)芯片采用过采样技术,可进行a /d和d /a 的高分辨率、低速信号转换。ad50中的可选项和电路配置可以通过串行口进行编程,配置位可进行软件编程,该器件中共有7个数据和控制寄存器可供使用。设计中使用tms320vc5402的mcbsp1 (多通道缓冲串口)完成配置ad50以及接收转换好的数字信号。硬件连接采用ad50的主控模式(m/s-1),向tms320vc5402的mcbsp提供sclk (数字移位时钟)和fs(帧同步脉冲),并控制数据的传输过程。tms320vc5402工作于spi方式(串行外设接口)的从机模式, clkx1和fsx1为输入引脚,在接收数据和发送数据时都是利用外界时钟和移位脉冲。为了使数据和控制信号能在同一串口传输,采用了两种通信模式:主通信模式和次通信模式。主通信模式专门用于转换数据的传送,主通信发生在每个数据转换期间。次通信模式只有在被请求时才会进行,本设计采用软件次通信请求方式,所以fc接地。 (3)存储器扩展部分设计。由于tmc320vc5402片内的ram只有16k,不能满足本系统的要求,因此本系统对存储空间进行了扩展,分别扩展了32k的程序空间和32k的数据空间,并且也扩充了1块flash (不易失的重复可读写存储器)存储器。主要为了dsp上电以后完成初始化加载程序(boot loader),把固化在flash 中的程序读入dsp的片上ram或者片外ram映射的存储空间。 (4)cpld部分设计。由于本系统接口电路比较复杂,因此在sdram、flash和dsp的接口过程设计中采用cpld 完成。本系统选用altera 公司的epm7128slc84芯片,该芯片有门单元2500个,逻辑宏单元128个, i/o引脚84个。在cpld的设计过程中,采用了altera公司的可编程逻辑器件开发软件max + plus i。 2 dsp软件设计 dsp的主要任务是将混频后的模拟信号转化为数字信号,然后将转换后的数据进行处理,将处理后的结果通过dsp的sc i与rs232连接完成dsp与上位机之间的通信。dsp的软件设计主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系统初始化。对看门狗、系统时钟、复位标志寄存器、定时器、i/o口方向位、a /d采样时钟、中断时间寄存器、sc i(串行通信接口)进行初始化。打开中断控制位,允许模数转换和串口接收中断。 (2)模数变换中断程序。模数变换器将模拟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当模数转换完毕后,模数变换器设置中断标志位。程序终止当前指令的执行,转向执行中断服务程序,即数据存储程序。中断服务程序从模数变换器的数字结果寄存器(adcf ifo)中读出数据,存入数据区。同时向d/a输出三角波系数,设定一个帧标志位,满一帧后继续数据处理程序。 (3)数据处理程序。将a/d采集来的数据进行fir滤波,与门限比较,统计车辆数量并发出传送中断。为了保证数据的实时处理,数据存储采用乒乓结构,当程序对某数据空间进行处理时,数据采集工作在另一个数据空间,而且通过 计算 ,数据采集时间小于数据处理时间,保证了所采数据的完整性。 (4)sci中断程序。将所要传送的数据送入缓存寄存器( sc ibuff)中,根据初始化中数据的长度及地址对数据进行传送,传送结束后返回。程序采用汇编语言编写。软件的调试采用ti公司的ccs调试系统。利用信号源给硬件加上一定的信号,在ccs中对程序进行单步跟踪,通过串口显示检查程序的正确性。这样可以避免外场实验的许多不便,提高外场实验的效率,缩短开发周期。 通讯技术论文:两种无线通讯技术应用初探 论文关键词:bluetooth sig uwb 论文摘要:通过bluetooth和uwb的技术对比及多角度的分析,证实了蓝牙+uwb作为下一代高速无线通讯技术的可能。 随着因特网、多媒体和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人们与信息网络已经密不可分。当今无线通信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低功耗、微型化是用户对当前无线通信产品尤其是便携产品的强烈追求,作为无线通信技术一个重要分支的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正逐渐引起越来越广泛的观注。 1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简介 近年来,由于数据通信需求的推动,加上半导体、计算机等相关电子技术领域的快速发展,短距离无线与移动通信技术也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wlan技术、蓝牙技术、uwb技术,以及紫蜂(zigbee)技术等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短距离无线通信通常指的是100m以内的通信,分为高速短距离无线通信和低速短距离无线通信两类。高速短距离无线通信最高数据速率 100mbit/s,通信距离 10m,典型技术有高速uwb、wirelessusb;低速短距离无线通信的最低数据速率 1mbit/s,通信距离 100m,典型技术有蓝牙、紫蜂和低速uwb。 2 蓝牙(bluetooth)技术 “蓝牙(bluetooth)”是一个开放性的、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标准,也是目前国际上最新的一种公开的无线通信技术规范。它可以在较小的范围内,通过无线连接的方式安全、低成本、低功耗的网络互联,使得近距离内各种通信设备能够实现无缝资源共享,也可以实现在各种数字设备之间的语音和数据通信。由于蓝牙技术可以方便地嵌入到单一的cmos芯片中,因此特别适用于小型的移动通信设备,使设备去掉了连接电缆的不便,通过无线建立通信。 蓝牙技术以低成本的近距离无线连接为基础,采用高速跳频(frequency hopping)和时分多址(time division multi-access—tdma)等先进技术,为固定与移动设备通信环境建立一个特别连接。蓝牙技术使得一些便于携带的移动通信设备和计算机设备不必借助电缆就能联网,并且能够实现无线连接因特网,其实际应用范围还可以拓展到各种家电产品、消费电子产品和汽车等信息家电,组成一个巨大的无线通信网络。打印机、pda、桌上型计算机、传真机、键盘、游戏操纵杆以及所有其它的数字设备都可以成为蓝牙系统的一部分。目前蓝牙的标准是ieee802.15,工作在2.4ghz频带,通道带宽为lmb/s,异步非对称连接最高数据速率为723.2kb/s。蓝牙速率亦拟进一步增强,新的蓝牙标准2.0版支持高达10mb/s以上速率(4、8及12~20mb/s),这是适应未来愈来愈多宽带多媒体业务需求的必然演进趋势。 作为一个新兴技术,蓝牙技术的应用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如成本过高、有效距离短及速度和安全性能也不令人满意等。但毫无疑问,蓝牙技术已成为近年应用最快的无线通信技术,它必将在不久的将来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 3 超宽带(uwb)技术 超宽带(ultra-wideband—uwb)技术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末,此前主要作为军事技术在雷达等通信设备中使用。随着无线通信的飞速发展,人们对高速无线通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超宽带技术又被重新提出,并倍受关注。uwb是指信号带宽大于500mhz或者是信号带宽与中心频率之比大于25%的无线通信方案。与常见的使用连续载波通信方式不同,uwb采用极短的脉冲信号来传送信息,通常每个脉冲持续的时间只有几十皮秒到几纳秒的时间。因此脉冲所占用的带宽甚至高达几ghz,因此最大数据传输速率可以达到几百分之一。在高速通信的同时,uwb设备的发射功率却很小,仅仅是现有设备的几百分之一,对于普通的非uwb接收机来说近似于噪声,因此从理论上讲,uwb可以与现有无线电设备共享带宽。uwb是一种高速而又低功耗的数据通信方式,它有望在无线通信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uwb的特点如下: (1)抗干扰性能强:uwb采用跳时扩频信号,系统具有较大的处理增益,在发射时将微弱的无线电脉冲信号分散在宽阔的频带中,输出功率甚至低于普通设备产生的噪声。 (2)传输速率高:uwb的数据速率可以达到几十mbit/s到几百mbit/s,有望高于蓝牙100倍。 (3)带宽极宽:uwb使用的带宽在1ghz以上,高达几个ghz。超宽带系统容量大,并且可以和目前的窄带通信系统同时工作而互不干扰。 (4)消耗电能少:通常情况下,无线通信系统在通信时需要连续发射载波,因此要消耗一定电能。而uwb不使用载波,只是发出瞬间脉冲电波,也就是直接按0和1发送出去,并且在需要时才发送脉冲电波,所以消耗电能少。 (5)保密性好:uwb保密性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采用跳时扩频,接收机只有已知发送端扩频码时才能解出发射数据;另一方面是系统的发射功率谱密度极低,用传统的接收机无法接收。 (6)发送功率非常小:uwb系统发射功率非常小,通信设备可以用小于1mw的发射功率就能实现通信。低发射功率大大延长了系统电源工作时间。 (7)成本低,适合于便携型使用:由于uwb技术使用基带传输,无需进行射频调制和解调,所以不需要混频器、过滤器、rf/tf转换器及本地振荡器等复杂元件,系统结构简化,成本大大降低,同时更容易集成到cmos电路中。 通讯技术论文:配网自动化系统利用GPRS技术进行通讯的探讨 摘 要:本文论述了配网自动化系统对通信系统的要求及gprs通信系统的组成和特点,从通信的可靠性、实时性、双向性三个方面讨论了gprs通信方式能满足配网自动化的要求。根据配网特点,对gprs与光纤通讯方式作了比较。 关键词:配网自动化 gprs 通讯 1 引言 配网自动化系统就是利用现代电子技术、通讯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实现配电系统正常运行及事故情况下的监测、保护、控制和配电管理的系统。 通信系统是配网自动化系统中的重要系统。配网自动化系统要通过可靠的通信手段,将控制中心(主站)的控制命令下发到各执行机构或远方终端,同时将远方监控单元(rtu、dtu、ttu、ftu等)所采集的各种信息上传至控制中心(主站)。通信系统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配网自动化系统的优劣。 为满足配网自动化的要求,通信系统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通信的可靠性。要长期经受恶劣环境的考验,如雨雪、大风等;且会受到较强的电磁干扰或噪音干扰;此外不能受停电和故障的影响。 (2)通信的实时性。配网自动化系统是一个实时监控系统,必须满足实时性要求。按照配电系统自动化规划设计导则要求,配网自动化主站系统应在3—5s内更新全部rtu、ftu等的数据。 (3)通信的双向性。在配网自动化系统中,不仅有数据的上传,还有控制命令的下发。因此,通信系统必须具有双向通信能力。 除了考虑以上三个要求外,还要考虑通信系统的建设费用、系统的可扩充性、使用和维护的方便性。 目前,配网自动化系统多采用光纤通信的方式。光纤通信完全满足配网自动化系统对通信的可靠性、实时性、双向性的要求。但是,光纤通信建设费用较高,系统的可扩充性、维护的方便性较差。 随着gprs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为配网自动化的通信系统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2 gprs系统概述及特点 gprs 是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的简称,是在现有gsm 系统上发展出来的一种高效、低成本的移动数据通信业务。特别适用于间断的、突发性的和频繁的、少量的数据传输,也适用于偶尔的大数据量传输。 gprs系统具有以下特点: (1)永远在线。gprs提供实时在线功能“always on line”,无线通信终端设备一开机就能自动附着到gprs网络上,并与数据中心建立通信链路,随时收发数据,具有很高的实时性。 (2)高速传输。gprs网络的传输速度最快将达到171.2kbps,完全可以满足用户应用的需求,下一代gprs业务的速度可以达到384kbps。 (3)组网简单、迅速、灵活。gprs无线ddn系统可以通过internet网络随时随地的构建覆盖全国的虚拟移动数据通信专用网络,为广大中小用户提供接入便利,节省接入投资。 (4)按流量计费。gprs无线通信终端设备一直在线,按照接收和发送数据包的数量来收取费用,没有数据流量的传递时不收费用,费用结算形式灵活,可采用包月包流量计费方式。 (5)通信链路由专业运营商维护。免除通信链路维护的后顾之忧。 (6)防雷击。gprs无线通信终端设备的发射功率非常小,天线非常短,而且无需高架,克服了有线传输和无线电台传输容易引雷击坏设备的缺点。 3 gprs无线通讯系统的组成 gprs无线通讯系统由远程终端、数据传输网络、监测中心三部分组成。 (1)远程终端: 远程终端位于配电网联络、分段开关等设备位置,通过rs-232/422/485接口直接连接到开关上,实现对开关参数的采集、存储、预处理,经过tcp/ip协议封装加密后,通过内嵌式gprs模块将数据发送到gprs网络最近的bss移动基站,通过gprs网络传送至监控中心,实现设备和监控中心系统的实时在线连接。同时,远程终端还可将监测中心发送的遥控指令传给开关控制模块,对开关进行控制操作。 (2)数据传输网络: 远程终端采集的数据经处理打包后转换成在公网数据传送的格式,通过gprs无线数据网络进行传输。gprs网络通过sgsn(serving gprs support node gprs服务支持节点)、ggsn(gate gprs support node gprs网关支持节点)设备与gprs运营商路由器连接。gprs运营商路由器与监控中心通过ddn数字数据网专线连接。 (3)监测中心 监控中心服务器申请配置固定ip地址,采用gprs运营商提供的ddn专线,与gprs网络相连。数据传输到监控中心后对接收的数据进行还原处理。 4 gprs可以满足配网自动化的要求 根据配网自动化对通信系统的要求,下面从通信的可靠性、实时性、双向性讨论gprs无线通信方式是否能满足配网自动化的要求。 (1)通信的可靠性。 gprs终端设备由通讯口、传输模块、一个短小的天线组成,工业级的站端设备完全能满足户外使用的要求。 gprs自2001年运行至今,运营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运行维护,网络非常可靠。 目前,gprs无线通信方式已在电力系统中大量应用,如配电变压器综合测试系统、负控系统。大量的实践表明,gprs无线通信方式的可靠性完全能满足可靠性的要求。 (2)通信的实时性和双向性 gprs网络接入速度快,支持中、高速率数据传输,可提供9.05—171.2kbit/s的数据传输速率(每用户),能在0.5 —1秒之内恢复数据的重新传输。每个tdma帧可分配1到8个无线接口时隙。时隙能为活动用户所共享,且向上链路和向下链路的分配是独立的。gprs的设计使得它既能支持间歇的爆发式数据传输,又能支持偶尔的大量数据的传输。 每个终端设备仅采集电压、电流、开关分合位置,主站仅发送遥信、遥测、遥控、遥调指令,每次数据传输量在10k之内。gprs网络传送速率理论上可达171.2kbit/s,目前gprs实际数据传输速率在40kbps左右,能满足数据传输速率(≥30kbps)的需求。并可根据系统的实际情况,通过gprs运营商对apn专网内的tdma帧多分配无线接口时隙,保证数据传输实时通畅。 5 gprs与光纤通信的比较 gprs与光纤通讯方式的比较详见下表 由上表分析可知,gprs在建设费用、施工难度、组网方式、扩充性等方面比光纤通讯方式更具有优势。由于配电网点多面广,变化较频繁,对通信系统而言,方便的扩充性尤为显得必要。在这一点,gprs远远优于光纤通讯。 6 结论 综上所述,gprs通信方式完全能满足配网自动化对通信的要求。目前,国内的配网自动化系统还没有采用gprs通信方式,但是gprs无线通信方式已在配电变压器综合测试系统、负控系统等系统中大量应用。随着现代无线通讯技术的发展,特别3g(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网络的运行,无线通讯能够提供更高的通信质量和数据传输速率。无线通讯将在电力系统中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 通讯技术论文:浅析基于通信系统浅谈无线通讯技术 论文关键词:无线通讯 重要作用 bluetooth uwb 论文摘 要:随着因特网、多媒体和无线通讯技术的发展,人们与信息网络已经密不可分。当今无线通讯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低功耗、微型化是用户对当前无线通讯产品尤其是便携产品的强烈追求,作为无线通讯技术一个重要分支的短距离无线通讯技术正逐渐引起越来越广泛的关注。本文通过bluetooth和uwb的技术对比及多角度的分析,证实了蓝牙+uwb作为下一代高速无线通讯技术的可能。 前言 目前,我国大型石化企业在厂内的通讯方式,一般仍然采用传统的有线传输方式,即依靠有线通讯电缆来传输信号,配合以传统的程控交换机和防爆电话,防爆扬声器等等设备终端来实现在防爆区与非防爆区之间的通讯。这样的通讯系统庞大,线缆众多不易于人员维护,加之厂区内部腐蚀性气体,工作环境,自然环境等经年累月极容易造成设备的线缆损坏,影响通讯,由于是有线电缆连接在事故发生时更加容易遭受破坏。一旦通讯中断,对企业的事故救援,员工的人身安全,都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要大力发展无线通讯网络在企业的应用。 1、无线通讯技术的重要作用 石化工厂厂区面积大,人员分布散,防爆区内移动作业人员和零散作业人员众多。无线通讯系统对满足人员通讯需要,加强防爆区内分布人员的动态管理,优化厂区网路结构,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的有线,无线互联互通,相互结合的信息传递,保证企业安全高效的生产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2、常用的无线通讯技术分析 目前广泛应用的无线通讯技术主要有gprs/cdma、数传电台、扩频微波、无线网桥及卫星通信、短波通信技术等。 2.1 数字电台用于点对点或点对多点的工作环境,能够提供标准rs-232接口,可直接与计算机、rtu、plc等数据终端连接,实现透明传输。数传电台的传输速率从1200~19.2kbit,传输距离20~50公里。具有抗干扰能力强、接收灵敏度高等特点。数传电台技术比较成熟,标准统一。但随着gprs/cdma技术的日渐成熟,相应的设备价格的降低,使得在很多应用场合中数传电台被gprs/cdma所取代。但同时,数传电台的相关技术也在不断发展,智能化、网络化、高带宽的数传电台也不断涌现。 2.2 扩频微波和无线网桥技术是近几年兴起的一门数据传输技术。扩频微波最大优点在于较强的抗干扰能力,以及保密、多址、组网、抗多径等,同时具有传输距离远、覆盖面广等特点,特别适合野外联网应用。而无线网桥是无线射频技术和传统的有线网桥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无线网桥是为使用无线(微波)进行远距离数据传输的点对点网间互联而设计。它是一种在链路层实现lan互联的存储转发设备,可用于固定数字设备与其他固定数字设备之间的远距离(可达50km)、高速(可达百mbps)无线组网。这两项技术都可以用来传输对带宽要求相当高的视频监控等大数据量信号传输业务。 3、短距离无线通讯技术简介 “蓝牙(bluetooth)”是一个开放性的、短距离无线通讯技术标准,也是目前国际上最新的一种公开的无线通讯技术规范。它可以在较小的范围内,通过无线连接的方式安全、低成本、低功耗的网络互联,使得近距离内各种通讯设备能够实现无缝资源共享,也可以实现在各种数字设备之间的语音和数据通讯。由于蓝牙技术可以方便地嵌入到单一的cmos芯片中,因此特别适用于小型的移动通讯设备,使设备去掉了连接电缆的不便,通过无线建立通讯。 蓝牙技术以低成本的近距离无线连接为基础,采用高速跳频(frequency hopping)和时分多址(time division multi-access—tdma)等先进技术,为固定与移动设备通讯环境建立一个特别连接。作为一个新兴技术,蓝牙技术的应用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如成本过高、有效距离短及速度和安全性能也不令人满意等。但毫无疑问,蓝牙技术已成为近年应用最快的无线通讯技术,它必将在不久的将来渗透到生活的各个方面。 4、超宽带(uwb)技术研究 超宽带(ultra-wideband—uwb)技术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末,此前主要作为军事技术在雷达等通讯设备中使用。随着无线通讯的飞速发展,人们对高速无线通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超宽带技术又被重新提出,并倍受关注。uwb是指信号带宽大于500mhz或者是信号带宽与中心频率之比大于25%的无线通讯方案。与常见的使用连续载波通讯方式不同,uwb采用极短的脉冲信号来传送信息,通常每个脉冲持续的时间只有几十皮秒到几纳秒的时间。因此脉冲所占用的带宽甚至高达几ghz,因此最大数据传输速率可以达到几百分之一。在高速通讯的同时,uwb设备的发射功率却很小,仅仅是现有设备的几百分之一,对于普通的非uwb接收机来说近似于噪声,因此从理论上讲,uwb可以与现有无线电设备共享带宽。uwb是一种高速而又低功耗的数据通讯方式,它有望在无线通讯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uwb的特点如下: 4.1 抗干扰性能强:uwb采用跳时扩频信号,系统具有较大的处理增益,在发射时将微弱的无线电脉冲信号分散在宽阔的频带中,输出功率甚至低于普通设备产生的噪声。 4.2 传输速率高:uwb的数据速率可以达到几十mbit/s到几百mbit/s,有望高于蓝牙100倍。 4.3 带宽极宽:uwb使用的带宽在1ghz以上,高达几个ghz。超宽带系统容量大,并且可以和目前的窄带通讯系统同时工作而互不干扰。 4.4 消耗电能少:通常情况下,无线通讯系统在通讯时需要连续发射载波,因此要消耗一定电能。而uwb不使用载波,只是发出瞬间脉冲电波,也就是直接按0和1发送出去,并且在需要时才发送脉冲电波,所以消耗电能少。 4.5 保密性好:uwb保密性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采用跳时扩频,接收机只有已知发送端扩频码时才能解出发射数据;另一方面是系统的发射功率谱密度极低,用传统的接收机无法接收。 4.6 发送功率非常小:uwb系统发射功率非常小,通讯设备可以用小于1mw的发射功率就能实现通讯。低发射功率大大延长了系统电源工作时间。 4.7 成本低,适合于便携型使用:由于uwb技术使用基带传输,无需进行射频调制和解调,所以不需要混频器、过滤器、rf/tf转换器及本地振荡器等复杂元件,系统结构简化,成本大大降低,同时更容易集成到cmos电路中。 5、结束语 总之,无线通讯方式由于其建立物理链路简单易行,成本低,可以根据现场需求及时调整项目方案,灵活性好,系统的功能扩展方便,因此特别适合石化行业对通信链路的要求。 通讯技术论文:现代电子技术通讯的应用 摘要 随着我国科技的不断发展与进步,通讯行业的发展也越来越快,由于电子技术不断提高,应用范围较为广泛,在通讯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极大程度推进了通讯行业的发展,对促进通讯行业进程起到积极作用。电子技术应用到通讯中,对通讯的质量、及通讯效率都有很大程度的提升,因此,通讯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先进的现代电子技术,掌握现代电子技术的相关知识对我国全面发展是十分重要的。本文阐述了现在电子技术的特点,并对当前我国现在电子技术通讯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且提出了加强电子技术在通讯中应用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 电子技术;通讯行业;应用措施 电子技术作为单独的一项科学技术,所涉猎的许多方面都离不开电子技术的发展。目前,我国电子技术整体发展情势良好,各方面技术表现较优异,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随着当今社会科技信息技术不断增强,通讯对人们生活影响越来越大,现代电子技术对通讯产业也极其重要,改变了通讯手段和形式,促进通讯产业的发展,为我国电子通讯产业奠定了重要基础。 1现代电子技术特点 1.1智能化 社会的不断发展,现代电子应用方面也越来越广泛,电子技术类的产品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提高人们生活质量。主要是因为现代电子技术具有智能化的特点。高科技的智能产品给人们生活带来很大便利,随着现在市场上越来越多高科技产品的出现,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智能化,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增加人们生活工作中的趣味性,对于车间工作者来说则极大程度的降低了手动工作时发生的种种危险。解放劳动人民的双手、丰富人们的生活,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 1.2精准化 由于科技不断提高,我们对于电子技术要求越来越高,人们更多关注与现代电子技术带来便利的同时,信息的准确程度是否与实际偏差过大。因为对于像天气预报、地质勘探、医疗事业等方面都需要精准的数据进行相关工作的开展,因此精准化的电子技术满足了特殊性工作的需求。 1.3普及化 随着现在电子技术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已经涉足人们生活工作中各个方面中,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智能化电子娱乐产品、检查身体的医疗设备、工作中的快捷高效的机器等等,都体现着现代电子技术在生活的普遍性。 2我国通讯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缺少创新思维 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也极大程度的带动我国通讯行业的发展,为了能在通讯中充分发挥现代电子技术的作用,我国无论是在人力还是物力方面都投资较多的精力。在世界通讯行业发展中,我国通讯很多国有企业运用电子技术促使本企业通讯的发展,拥有很多专利项目,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对于目前大多数通讯行业说,我国对电子技术在通讯中的影响意识还比较薄弱,并且缺乏创新精神,还是习惯依赖于模仿外国企业,从而制约了我国通讯行业的发展。 2.2地域差距较大 我国的国土面积广阔,地理位置造成了严重的地域发展差距,不同地理位置相对经济效益也不同,我国改革开放后加大了对沿海城市的发展扶持政策,不仅提高了沿海城市的经济状况,对通讯产业同样起到了促进作用。但一些内陆偏远地区城市的通讯发展,并不理想,通讯产业一味的参照发达企业的发展模式,影响通讯企业更好发展。 2.3专业人才缺失 我国通讯产业今年来发展较快,企业过多,且规模较大,这就造成企业之间竞争激烈,而竞争的核心那就是通讯企业的专业技术。拥有专业知识强,技术先进的科研团队,对提高通讯企业的竞争力有着重大意义。但目前,我国通讯行业中,通讯技术能力强,专业素养高的人才比较缺乏,导致很多通讯企业在经济市场中存活率较低。 3加强电子技术在通讯中的应用措施 3.1创新电子技术 现代电子技术想更好的应用在通讯行业中,就要加强专业技术的创新能力,在通讯产业中,技术是通讯的核心发展力量,占据不可代替的生产地位。因此,通讯中在运用现代电子技术过程中,除了要将电子技术合理应用到通讯中来,且要创新出自己通讯企业的核心技术专利,当地相关政府应给予通讯产业在创新技术研发过程中相应的帮助与鼓励,促进通讯产业技术创新力的发展,作为通讯企业,要加强技术研发中心组织的财政投入,为创新技术研发提供基本保障。 3.2缩短地域差异 我国内陆城市及偏远地区的通讯产业发展缓慢,起步较晚,政府应对通讯产业出现的地域差异推行相关政策扶持,调整企业内部结构的同时,要通过互相合作的方式,将沿海城市通讯产业发达的成功企业经营理念及电子技术应用方式传达给内陆城市,通讯企业的迅速发展离不开现代电子技术的正确合理运用,组织沿海与内陆城市电子技术科研讨论会,增加技术交流,全面提升内陆及偏远地区的通讯发展,缩短我国地域通讯企业间的发展差距。 3.3培养专业人才 现在是人才的时代,现代电子技术对通讯的应用重要体现就是人才的建设,人才也是当今每个企业发展过程竞争的重要内容。企业想要更好的运用现代电子科技,就要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业的科研团队要对现代电子技术应用表现、应用领域及电子技术的发展状况进行充分掌握,这样才能使现代电子技术更好的应用到通讯中。相关通讯企业要定期培训在职技术团队,增强专业知识,提升整体综合素养,激发技术人员的创新意识及研发潜能。现代电子科技的技术研发人员同样也应该加强人才建设与培养,只有提高专业人才的知识储备,才能促进企业发展,科技进步,对我国通讯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总结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科技不断进步,现代电子技术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电子技术在社会生活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各个领域的发展都离不开现代电子技术。近年来,我国通讯行业发展迅速,尤其是现代电子技术应用到通讯行业中后,极大的满足现代人们对生活的高要求,为人们生活提供了便利。从根本上提高了通讯质量、使用效率及企业经济效益,使通讯行业达到质的飞跃,从而,对我国通讯行业发展、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增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者:滑洁 王晗 单位: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通讯技术论文:网络通讯技术硬件故障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科技的不断进步,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推动了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与保障。本文通过对计算机网络通讯过程中硬件方面常遇到的故障问题、日常的维护工作,进行详细的分析,并研究出合理有效的处理办法,以使得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能够得到良好平稳安全的硬件保障环境。为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通讯;硬件故障;处理办法 0引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网络通讯已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人们带来了很大的便捷,对计算机的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提升了用户的生活质量,推动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然而,在计算机网络通信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的故障,造成了信息的泄露和丢失,为广大用户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主要包括硬件故障、软件故障和其他故障三个方面,而本文就是针对其中的硬件故障的产生、检测、处理进行详细的分析,针对故障产生的具体原因给出相对应的处理办法,不断提高我国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的水平,保障计算机网络通讯的正常运行,为人们提供更加完善的生活质量。 1计算机存在的网络故障 1.1硬件故障计算机网络运行中端口常常出现问题,计算机的端口在使用的时候没有仔细的经过检查,端口和插头有灰尘、污垢、不干净,就可能引起计算机网络通讯的故障。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大众为了方便省事,通常拔插插头都是在通电的情况下,这样做会造成端口的损坏,减少端口的使用寿命。人们没有经过认真的核对,在购买插头时的尺寸不合适,质量不过关,都会降低端口的使用性能,而对于处在室外的端口,经常遭受风吹雨淋、阳光的暴晒,这些都会造成端口不能正常的工作,从而引发计算机网络通讯的故障发生。还有就是由于供电问题引起的故障,例如电线的老化、电压不稳定、还有偶然的自然灾害,这些情况都会造成计算机网络通讯故障。在日常使用中没有使用专门独立的电源、没有安装电压稳定器、没有安装避雷针等设备,造成计算机网络无法正常的运行。计算机中每个模块都有一个连接点,而这个连接点是放置交换机背板的地方。在电路处在潮湿的环境时,就会出现短路和漏电的状况,如果电路板处在高温或雷击的环境下,就会造成元器件的损坏,交换机的电线出现问题,致使计算机不能正常的工作。交换机背板经常出现的故障还有接头的松动、电缆排列顺序的错误、线路连接的错误、电线的错误使用等都会造成计算机网络通讯硬件故障[1]。 1.2软件故障软件故障又叫做逻辑故障,在计算机网络通讯的实际应用中,例如网页无法正常打开、网速缓慢或时常的断断续续、计算机中病毒等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都使得计算机网络通讯无法正常运行。由于目前的计算机种类繁多,相对复杂,交换器配置等不尽相同,操作人员由于不熟悉计算机的系统,交换器CPU等配置与计算机不匹配,从而导致网络不能正常通信。若计算机主机出现安全问题,网络的IP地址出现混乱,致使网络通信线路的中断,另外网线出现问题和网速缓慢也可能与网卡有关。 1.3其他故障对于计算机网络通讯来说,根据其覆盖范围划分,出现的网络故障有广域网连接故障、局域网连接故障、网段内故障及小范围故障。根据其不同网络技术TCP/TP协议的层次分为网络接入层故障、网络层故障、传输层故障和应用层故障。或是因为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遭到破坏,一些不法分子借机盗取机密文件资料,蓄意破坏网络系统,制造病毒等非法手段来破坏计算机网络通讯的正常使用[2]。 2计算机硬件故障的检测 2.1计算机供电的故障检测当计算机不能正常使用时,首先要对计算机的供电问题进行检测,包括电力是否正常供应、电源是否接触良好、电线是否存在短路、断路等问题,确定是否是由于电力问题所引起的故障,避免因为检测的方向错误,而造成的技术人员工作量增大,工作时间增加带来的损失。2.2计算机显卡与内存的故障检测如果不是由于电力问题引起的计算机故障,那么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可能就是显卡和内存发生故障。在显卡和内存质量没有问题的前提下,如果计算机长期的处于工作状态,就会引起显卡和内存出现松动或者附着污垢的情况,那么就不能保障计算机的正常使用,要将显卡和内存都取出,经过处理之后再使用,解决由于计算机显卡和内存引起的故障问题,以保证计算机网络通讯的正常运行[3]。2.3计算机外接设备的故障检测若计算机的电力供应和显卡内存都没有出现问题,那么导致计算机硬件故障的产生就可能是外接设备产生问题,检查计算机所连接的外接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如若不能要进行及时的维修、更换,以保证计算机硬件故障不是因其而引起的。2.4计算机服务器的故障检测如果计算机的电源、显卡和内存、外接设备都没有出现问题,那么就要对计算机的服务器进行检测,但是计算机的服务器就没有像电源之类的硬件问题检测那么方便、简单,要对服务器实施专业化的系统检测,就检测过程中的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除了要使用检测仪器之外,也可以使用元器件的方法进行检测。2.5计算机网络的故障检测在通常情况下,计算机无法正常的登录网页,网站的刷新速度缓慢,都是由网线出现的问题所引起的,先查看计算机网络网口的连接是否正确,如若没有问题,那么就说明是由于网络线路出现问题,要及时对网线线路进行检测、维修,不定期的更换网络线路[4]。 3计算机硬件故障的处理办法 3.1计算机机房的维护为了计算机硬件的正常运行,就要针对计算机机房进行定期的检查,确保计算机处在一个温度、湿度都相对稳定安全的环境下,排除因电磁场产生的静电磁电对计算机的运行造成干扰,致使计算机存储设备的失灵,磁盘驱动的无法使用,计算机内的信息就会泄露丢失。为了避免这一故障的发生,就必须对计算机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的监控、掌握,有针对性的对这一故障的发生采取有效的处理办法,避免因计算机机房的问题引发计算机网络通讯的中断。 3.2计算机服务器的维护服务器对于计算机的正常运行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要对计算机服务器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以确保计算机服务器处于高效运转的状态,能够提升计算机服务器的运作质量,延长服务器的使用寿命。但对计算机服务器的维护的同时时,要注意技术操作一定要准确无误,这是为了避免因对计算机服务器维护而对计算机的正常运行造成负面影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卡冗余技术,以保障计算机服务器的维护不会对计算机产生负面的影响。 3.3计算机网络的维护计算机网络的线路要进行合理科学的安排规整,安装网络线路的线槽,要确保线槽的质量过关,不仅坚固而且经久耐用,以确保网络信息的正常传输。要重视线路的布局,提高网络线路的抗干扰性,使用专门独立的供电系统,防止因电压不稳而导致的计算机网络通讯无法正常的运行。特别是垂直布线和水平布线要同时进行,保证网线的数量充足,以避免出现紧急情况,进而影响计算机网络通讯的正常使用。 3.4提升维护人员的工作质量计算机维护人员一定要按照使用手册的说明来定期的检查计算机的硬件设备,如电脑显示器、交换机、网络线路、显卡和内存、路由器等,做好其日常保养和维护的工作。例如,在进行显示器的维护时,要保持其温度、湿度在安全稳定的情况下,显示器的显示屏要保持干净,避免外力的撞击,在保养键盘时,要不定期的进行清洁,避免灰尘的累积,在使用时尽量放轻力度,善待键盘,延长其使用寿命。在进行计算机主板的保养时,要定期清扫,更换CPU散热器,控制主板运行温度。系统维护人员也要定期的检查网络通讯方面的安全问题,保证系统始终处于加密状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开展网络通信的建设工作,关注计算机防水与防火方面的安全工作,改善计算机的硬件环境,确保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正常的运行。 4结束语 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以得到各行各业全面的普及,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了便捷,但随之而来的还有计算机网络通讯在使用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就针对计算机通讯出现的硬件故障、软件故障和其他故障中的硬件故障进行详细的分析,从而得出计算机的供电故障、计算机的显卡与内存故障、计算机的外接设备故障、计算机的服务器故障、计算机的网路故障等常见问题,通过对计算机管理人员工作质量的提升,建立健全计算机管理机制,来实现对计算机机房、计算机服务器、计算机网络等情况的日常维护,确保计算机网络通讯硬件设备的完好,及时的消除安全隐患,使得计算机网络通讯处于一个正常、稳定的工作环境,保证人们的日常生活不受影响,进而推动了我国计算机网络通讯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曾帅 单位:大庆油田采油工程研究院 通讯技术论文:信息通讯技术低碳经济论文 一、信息通讯低碳技术 (1)量子计算机 量子计算机是一种运算速度快、存储量大、功耗低的新型计算机,其遵循量子定律,可进行数学运算、逻辑运算,处理量子信息。量子计算机采用可逆逻辑芯片,进行可逆计算机,降低热量的消耗。目前,各个国家都高度重视发展量子计算和量子通信技术,而我国在此领域具有较强的领先优势。 (2)DNA计算机 DNA计算机以DNA结构作为编码方式,双螺旋和碱基互补形成分子链,在生物酶的作用下,生成各种类型的数据,再按照规则对数据进行运算,映射出可控的DNA分子链化学反应,最后利用聚合反应、超声波降解、克隆、分子纯化等生物技术实现计算机运算和逻辑分析。目前,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研制的DNA计算机已经能够实现DNA计算每秒并行操作1022DNA串。同时,DNA分子数据结构能在较小的空间存在海量信息,DNA分子存储密度可达18Mbits/perinch。而DNA计算机的能耗极低,耗能只相当于目前普通计算机的10亿分之一。 (3)云计算 云计算是一种基于服务器的密集型数据存储架构,其将几十万台甚至上百万台计算机进行组建成群,以互联网为中心,提供快速的、便捷的、安全的云存储。云计算实现了分步式数据计算与存储,将资源整合利用,根据需要访问计算机和存储系统,实现了资源的高效利用,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二、信息通讯促进低碳经济 (1)提高信息交流电子化水平 现代化的信息通讯方式融入到了我们日常工作与生活之中,譬如:电话、电子阅读器、互联网等,将实物替换成为虚拟化的形态物质,减少了对木材、石油、煤炭等的利用,实现节能减排的目的。 (2)提高工业自动化、节能化水平 借助信息通信技术对工业用电机和工业自动化设备进行改造,提高设备对能源的利用效率,降低废气、废物的排放,达到工业自动化、节能化水平。 (3)提高电网信息智能化管理水平 借助信息通信技术对电网进行智能化改造,对电能消耗数据实时采集、传输,科学调度,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 (4)提高建筑智能化水平 智能建筑是利用信息通讯技术将建筑中的各项功能进行智能化管理,譬如:智能照明、智能采光、智能通风、智能防灾等,降低建筑对能源的消耗。 (5)提高电子商务发展水平 信息通讯技术实现了电子商务移动化发展,网络购物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对能源的利用率低,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低碳经济具有非常好的促进作用。 三、我国ICT产业在LCE发展中的问题 1.制造技术落后 虽然我国是全球电子信息产品的第一制造大国,但是大部分电子产品的核心技术还是依赖于进口,而且电子企业仍以代加工为主。由于我国ICT产业起步晚,底子薄、初期投入少且风险大,制约创新能力的提高,我国ICT产业技术、尤其是低碳技术的进步将会有一个长期曲折、摸索前进的过程。技术水平高低与节能减排能力相对应,若我国缺乏先进的低碳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未来电子信息产业则将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 2.研发成本高 风险大发展LCE的核心是新低碳技术的开发应用。新技术的开发一般具有一定的风险,对企业而言,要想从新技术中获益是需要时间的;由于新技术在短期内往往未见效益,致使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顾虑重重;同时在另一方面,企业缺乏应对LCE的丰富经验,因此难以掌控未来的市场。 四、基于低碳经济的信息通讯技术前景分析 (1)绿色信息通讯的应用与普及 一方面,在信息通讯自身设备上进行研究,发展量子计算机、DNA计算机、神经计算机、演化计算机等,提高通讯数据中心的运算速度和存储能力,降低能耗,同时,提高数据搜索模型和算法的实行速度,降低服务器能耗。另一方面,绿色信息通讯通过通信技术实现对能耗产业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的节能减排改造,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和降低碳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低碳技术将是未来信息通讯发展的方向 目前,各个国家都在努力的进行低碳技术的研发,其中信息通讯就是其主要的研发领域之一,譬如:微软公司已经将其信息通讯数据服务中心移到环境温度较低的德国柏林,利用自然降温,减少利用冷却设备而产生的碳排放量。 (3)废旧信息通讯设备处理分类细化与循环再利用 面对每年产生的庞大废旧电子设备,将其按照元件进行拆卸后进行处理,划分成可循环再利用的元件,和不可循环再利用的元件,再将不可循环再利用的元件划分为具有腐蚀性和放射性的元件和无害元件,通过分类细化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降低电子垃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五、结语 ICT技术是LCE的核心技术之一,是实现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手段,是促进能源高效利用、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有效措施,是中国实现可持续增长、科技创新、增强综合国力的长远价值所在,也是引领国家发展LCE和绿色GDP、争夺全球LCE领域话语权和主导权的科技基础。ICT产业必须牢牢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用低碳经济的理念促进ICT产业的发展,加快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向绿色、生态、可持续方向的转变。 作者:芮小峰单位:常州供电公司 通讯技术论文:计算机网络通讯的技术研究 1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故障分析 1.1网络通讯技术软件故障 1.1.1交换机系统是硬件和软件的结合体 交换机所必需的软件系统都是通过交换机内部的只读存储器来保存的。这类错误也和我们常见的WINDOWS、Linux一样,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必须要做到经常浏览设备厂商的习惯,及时更新补丁才能避免导致交换机满载、错包、丢包等情况的发生。 1.1.2配置问题。配置交换机时出现的错误往往是初学者由于各种交换机配置不一样导致的。出现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端口被错误地关闭、VLAN划分不名犬导致网络不通等。如果工作者不是经验很多是很难发现故障的,那么可以先恢复出厂默认配置,然后再一步一步来。 1.1.3密码问题 我们在平时上网的时候会遇到密码丢失的情况,这是一件非常头疼的事。一旦忘记密码,会导致进不去系统,使得工作根本无法进行。但是,往往系统都会有找回密码的功能,当然网络通讯技术也不例外。有的方法比较简单,但有些则需要一步一步操作完成的。不过,密码丢失也不是经常发生的事,通常都是工作人员忘记密码或者交换机出现故障导致的。 1.1.4某台主机由于病毒或者黑客的存在导致向所连接的端口发送一些不符合封闭规则泽的数据包 造成在交换处理器处于非常繁忙的工作状态,最终导致缓冲区丢包的现象。其次就是大量占用网络宽带的广播风暴现象,使得CPU的处理时间大大加长了。长时间下去,就会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点对通信,网速也就大大降低了。出现广播风暴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网卡或者端口出现损坏都会出现广播风暴。 2网络通讯问题的改进策略 做好计算机日常的维护和解决网络通讯出现的问题是保证网络稳定性的必要工作。集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2.1日常维护计算机的硬件若想使计算机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对计算机进行软件维护和硬件检查是非常重要的。网线、路由器、电脑显示器、集线器、交换机这些都是硬件检查的基本项目。这些硬件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修理,严重的还要更换。而检查计算机的安全性,系统的完备性,和一些对一些网络进行设置和更新,这些都是在维护软件时做的工作。 2.2加强安全管理、构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网络安全非常的重要 这就要求我们要做到加强网络管理技术,加强计算机自我工作的能力以此来减少人为的操作。培养高级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并且加强网络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队伍,不仅要教会他们如何工作,还要培养他们的职业修养,定期上一些思想教育课,让管理人员少喝酒,真正做到爱岗敬业。 3改进安全控制,保障网络通讯安全进行 通过技术的强化来加强网络通讯的安全,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3.1对计算机系统中所存在的缺陷以及后门都要进行严格管理 要填补计算机安全漏洞,做认真的评估以便能够准确地进行修复,这样才能很好地完成维护网络安全的工作。 3.2防火墙技术要加强 通过多个网络设备加强访问控制的技术叫做防火墙。它的作用就是能够构成安全的网络环境,降低不安全服务所造成的风险。而通过防火墙的全都是经过精细挑选的应用协议,因此更增加了网络安全系数。安全软件由于配置在了防火墙上,使得强化了网络的安全策略。而防火墙的集中安全的管理要比分散到各个主机的网络传统安全管理更加实用。内部网络通过防火墙对内部网络的划分可实现重点网段的隔离,从而实现了网络的安全以及对全局网络造成的影响。为了防止主机的IP地址被外部人士所研究透,可以通过通防火墙来隔离内部网络中的DNS信息。这样就避免了一些商业机密被外泄的危险。 3.3对网络信息加密也是保证网络安全的有效方法,这属于存取控制技术领域的范畴 它对于网内数据和网内信息都是非常管用的一种技术。在防治非法访问等难题上,加密都是一个很有效的手段。所以对加强网络安全来说,加密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网络安全管理方法。 3.4加强安全审计技术 目前,主机审计、应用审计、数据库审计是比较成熟的安全设计技术。而授权信息和安全策略的制定是两种主要的审核技术。这项技术目前可以通过用户活动,并根据NTFS未经授权的访问进行检测。 4结语 我国的经济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的加强而得到了迅猛发展。但对信息资源的污染和破坏也越来越容易,可以说是有利有弊。时下,大众对网络安全问题变得越来越关注。考虑到网络安全综合性的一面,加强网络故障的研究与分析,提高网络通讯的安全就显得十分重要。平时多注意网络维护,才会避免出现故障。如果一旦出现问题,则要及时的对故障进行记录,分析以及拿出解决方案,以便积累相关经验。 作者:周立广单位:南宁市第二医院大沙田分院
光纤通信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光纤通信技术在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中的应用 【摘 要】本文阐述了光纤通信技术在电力调度自动化应用中的重要性,然后对光纤在电力调度自动化中的应用进行分析,最后分析了光纤通信技术发展趋势。 【关键词】光纤技术;传输性;调度自动化 1 光纤通信技术的概念、组成和特点 1.1 光纤通信的概念 光纤通信是利用光波作载波,以光纤作为传输媒质将信息从一处传至另一处的通信方式。光纤由纤芯,包层和涂层组成,内芯一般为几十微米或几微米,比一根头发丝还细;中间层称为包层,通过纤芯和包层的折射率不同,从而实现光信号在纤芯内的全反射也就是光信号的传输;涂层的作用就是增加光纤的韧性保护光纤。光纤通信的原理是:在发送端首先把要传送的信息(如话音)变成电信号,然后调制到激光器发出的光束上,使光的强度随电信号的幅度(频率)变化而变化,并通过光纤发送出去;在接收端,检测器收到光信号把它变成电信号,经解调后恢复原信号。 1.2 光纤的机构组成 就光纤通信技术本身来说,应该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分:光纤光缆技术、光交换技术传输技术、光有源器件、光无源器件以及光网络技术等。光纤通信在技术功能构成上主要分为:①信号的发射②信号的合波③信号的传输和放大④信号的分离⑤信号的接收。 1.3 光纤的特点 ①频带极宽,通信容量大。②损耗低,中继距离长。③抗电磁干扰能力强。除以上特点之外,还有光纤径细、重量轻、柔软、易于铺设;光纤的原材料资源丰富,成本低;温度稳定性好、寿命长。由于光纤通信具有以上的独特优点,其不仅可以应用在通信的主干线路中,还可以应用在电力通信控制系统中,进行工业监测、控制,且在军事领域的用途也越来越为广泛。 2 光纤通信技术在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应用中的重要性 在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中加强光纤通信技术的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不仅能有效应付目前电力通信系统日益复杂的网络结构的需要,而且能有效的提升信息的传输量和信息传输的适时性和安全性,对于服务的对象范围比较广,例如发电厂,供电局,变电站等。且光纤通信技术具有更高的可靠性、灵活性和抗冲击能力等,能够满足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更高的要求。从而更好地适应当前电力系统对通信的需要,以更好地为广大电力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3 通信规约 在目前,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以下有三类比较流行的通信规约:1)循环式规约如:CDT、DXF5、CO1、DCF5、DXF5等。一般是按时间顺序不断循环自发的向后台进行现场数据的回报,后台自动进行接收。2)应答式规约如:Modbus、u4F、SC1801。一般是以后台为主,一次向现场发出查询命令,以命令进行信息串长度可变的回答。3)对等式规约。 4 在调度自动化中,光纤通信的运用 随着供电可靠性的不断提高,电力系统的各项信息都需要进行可靠稳定的传输,这是对电力系统通信有了更进一步的要求。构建能够承载各项综合业务的通信网络已经成为了发展电力系统的必然趋势,光纤技术也成为组成电网的重要手段之一和发展的关键因素。 目前,在调度自动化中,光纤传输技术在调度自动化中的应用和实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电力系统主要是由发电厂、输变电系统、配电系统等共同组成。而在系统中,信息的采集和传输是其正常运行的关键因素,因此光纤通信技术在电力系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双光纤通信的组网方式极其灵活,大致分为树形、星型、链型、网状、环状等。按照智能电网配电自动化系统的特点,光纤网通常采用环型网或者树型环型相结合的网络,并通过与计算机的连接实现数据资源共享。由于环路节点较多,为防止光缆设备故障、通讯中断等通信事故出现,大多数企业采用双光纤环路自愈网,并配置具有自愈功能和自动切换的光纤收发器。当光缆出现故障时,断点两侧的光纤设备通过双环路切换器构成新的光纤路径,实现自愈功能,为电网的运行调度和继电保护系统保驾护航。 (2)某单位在供电区域内设立供电所变电站共有29个站点,在每个站点之间都采用光缆和光端机来开展通信业务,并且在调度自动化中使用智能的PMC设备接入实时数据和语音。在现阶段的通信中,光纤通信承担了整个单位的网络、调度自动化联网、监控的视频以及远程信息业务等重要方面。有效地解决了通信容量以及质量上的问题,为城市的现代化信息化标准化发展建设打下了可靠的基础。 (3)在输电线路的保护方面,光纤通信也有着重要的运用。由于现阶段各单位对电网可靠性不断的提出更高的要求,在这种发展的前提下对输电线保护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侧重点也发生了改变。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要迅速的切除,不能够发生保护不当的情况。因此在对保证电网的稳定运行的工作中,对电网的保护起到了举足轻重作用,是对电网稳定的一项重要保证。保护好传输的通道,对故障信息进行判别找出故障发生在哪个环节,从而使装置更好的受到保护。在区外故障发生时按兵不动,在发生区内故障时迅速进行故障的排除。利用光纤通道的特点,为电流的保护的应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证。 (4)当通信环路上有较多的节点时,为了预防光缆或者光端机等设备发生故障致使通信被中断,就要进行有效的光纤通道配置方式。许多单位在这个问题上都运用了双光纤环路自愈网的技术,在环网上的每一个站点都配置能够具有自愈功能以及能够自动切换的光纤收发器。一般情况之下,在使用12芯的光缆时,只有其中的两个芯用来作综合信息的运输通道,因此也就组成了两个独立的通信环网。当分站接到两份通信报文时,光端设备就只选其中的一个信号传送给RTU。当光缆发生了故障的时候,两侧的光端就只能够接受到一个信息,在一段时间后切换控制器就会自动的把接受的信号切换到另外一个发送端,形成一个新的循环构成新的路径,使光纤环路的自愈功能得以实现。除此之外,光纤通信还有许多种通讯方式,组网方式灵活构架多种多样,能组成各类拓扑结构的网络。根据调度自动化的特点。光纤网要与局域网连接,组成环形网,实现数据信息的有效共享。 (5)在其他方面的用途。调度自动化的建设不仅仅是综合信息传达的自动化还要在其他的通信系统上对其进行辅助,共同建设调度自动化。因此光纤通信在视频监测、直统电话、预防系统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是通信的一个重要环节。 5 光纤通信的发展趋势 在网络技术不断发展,光纤通讯迅速提高的前提下,自动化系统对其的运用也在不断的加深。随着社会不断的进步,人们需求的不断增加,智能化变电站成为了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对光纤更高一个层次的要求。智能变电站是信息采集、传输、处理、输出等全程实现数字化的变电站,是变电站自动化技术发展的延伸。目前,智能变电站的主要技术特征有以下几点:自动化的运行管理系统以及标准的通信网络、网络化的二次设备等技术。智能变电站是变电站自动化和地理信息系统等各项技术的融合和兼并,其发展建设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工作的重点集中在开关设备、检测设备以及光纤传感器等方面,现阶段还不能够大范围地进行推广和运用。 6 结束语 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光纤通信技术的发展也是迅猛的,将电力通信的质量和速度大大提高。光纤通信在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中的广泛应用满足了对传输信息多方面要求,实现电力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安全性,保证了电网生产的安全经济运行,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光传输组网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加速了我国坚强智能电网的建设,将成为的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必然选择。 光纤通信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电力系统光纤通信故障的检测与排除 [摘要]光纤通信是现代通信的重要支柱,文章重点就SDH在高速率光纤传输中的应用进行分析,SDH传输系统是较为复杂的网络系统,它的标准对于高速数字传输有着主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促进现代通信网的逐步发展,因此,如何确保电力系统光纤通信故障的检测与排除也是电力系统发展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电力系统;SDH光纤通信设备;维护内容 光纤通信系统当中的单模光纤传播途径比较简单,只允许使用一种模式对信息进行传播,这种光纤的纤芯直径普遍较小,宽带规模较大,膜间没有色散现象,运行当中要求配备半导体激励器LD对其进行激励,单模光纤适合在距离长的信息传输中应用;多模光纤实质的传播途径很广泛,主要是因为其允许多个模式同步对信息进行传播,这种光纤的纤芯直径普遍较大,可运用发光二极管LED作为主要的光源装备,这种光纤膜间有一定的色散现象,所以一般情况下应在短距离的信息传输中使用。SDH光纤通信设备具有多种性能优势,其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为电力系统运行提供安全保障,但这并不意味着SDH光纤通信设备不存在故障,其在运行中也会发生一些或大或小的设备故障,这些故障对设备本身的运行及电力系统有一定的直接性或间接性影响,因此设备维护人员既要做好日常的设备维护工作,同时还需要维护人员按照故障等级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确保SDH光纤通信设备的安全运行。 1、光纤通信技术概述 光纤通信系统是一种应用最为广泛的通信系统。其中,光纤通信系统中的单模光纤传播路径较为单一,其仅允许使用一种模式进行信息传播,该种光纤的纤芯直径一般都是比较小的,其宽带范围较大,膜间不存在色散现象,在运行过程中需要配置半导体激励器LD进行激励,单模光纤比较适合在长距离的信息传输中使用:光纤通信系统中的多模光纤的实际传播路径是非常广泛的,这主要是因为其能够允许多个模式同时进行信息传播,该种光纤的纤芯一般都是比较大的,其能够运用发光二极管LED当作是主要的光源装置,由于该种光纤膜间存在着一定的色散现象,所以,其一般是应该在短距离的信息传输中进行使用的。相较于传统的任一信息传输方式来说,光纤信息传输系统的能量损耗是最低的,就目前而言,商品性质的石英光纤的实际能量损耗可以达到低于0到20dB触的标准水平的。日后,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与发展,未来可以将非石英系统的极低耗能光纤应用在通信中,使得光纤通信系统对于更加大的无中继距离的有效跨越变为可能,这样做的目的使得实际的中继站数量可以相应被减少,起到节约运用成本的作用。目前的光纤选用的主要制作材料是石英,该种原材料有着非常优良的抗腐蚀性能以及绝缘性,其尤为突出的优势在于能够很好地抵抗电磁干扰。 2、光纤通信故障处理程序 故障发生时,维护检修人员首先要根据通讯调度说明的情况、设备告警指示以及网管系统显示,初步判断出故障的性质和影响范围,分清是网管障碍还是设备障碍,是传输设备障碍还是交换设备障碍。还是光设备障碍。如果无法迅速恢复应采取迂回电路,然后根据障碍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光纤传输系统主通道障碍指光纤传输系统中断或质量劣化,可能由光端机、光缆、光中继器或相关电源设备故障引起。处理程序如下:发出告警的站首先要根据相关设备告警情况分清是否本站障碍,是否由于本站电源故障引起,同时报告主控站进行故障定位;障碍区段初步判明后,更换光盘、管理盘、切换盘、支路盘等,若无备件,采取迂回电路,恢复重要通信电路;若是线路障碍,应及时通知线路维护单位,即时进行抢修;为了迅速抢通电路,可以采取调换光芯等临时措施但应记明情况,在障碍排除后立即复原;在障碍排除后,应向通信调度汇报情况。光纤传输系统辅助通道障碍指公务联络、网管系统中断或性能劣化,一般不影响主通道畅通,因此可安排在业务空闲时间内处理。处理程序如下:对公务系统障碍,可用网管系统进行故障定位,以判明障碍区段,然后通过监测点信号测试,查出障碍位置。对网管系统障碍,一般可利用网管系统本身自诊断功能进行故障定位。辅助系统障碍排除后,要进行功能检查,以确认系统是否恢复。PCM设备障碍。PCM设备障碍有两种情况:数字部分障碍,该系统30路全断,借助自环等手段进行判断;模拟部分障碍,只影响其中一条或几条电路,障碍一般在基群复用设备,可采取换。 3、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设备的故障处理方法 3.1替换环回法 替换处理方法主要应用于设备维护人员无法判别设备中哪一器件出现故障,那么此时设备维护人员可以利用一个正常的器件将可能存在故障的器件替换,使故障得到定位。采用的器件可以是芯片,模块,还可以是一段光纤。这种方法比较适合在设备外部故障排除中应用。比如光纤设备在运行中发生中断或者交换故障等。环回法在SDH光纤通信设备故障定位时应用较为广泛,环回法中又包含了多种方式,比如外环回、内环回、支路回环、线路环回、本地环回及远端环回等方式。设备维护人员在回环操作过程中,应先进行全面的环回业务通道采样工作,在设备多个故障站点中选择一个最具代表性的站点,同时还需要在站点中选择一个故障业务通道,按照设备故障实际情况及采样相关信息画出故障业务路径图,最后进行逐段环回,实现设备故障站点的定位。 3.2告警性能分析法 告警性能分析法主要以告警与性能信息为分析依据,而告警与性能信息主要是利用SDH光纤通信设备内部的网络管理系统中获取的,这些信息具有一定的精确性与可靠性,设备故障处理人员应充分利用这些信息资源对故障进行全面分析及定位。利用告警性能分析法能够全面了解整个设备当前及历史告警信息。一般情况下告警灯常有红绿黄三色,红色是指重要告警以及紧急告警,绿色是指设备系统正常运行,黄色是指一般告警及次要告警。利用这种方法对设备故障进行分级处理,优先处理设备中的高级预警故障。当设备的某一位置发生故障时,可以对其在运行中所产生的配置数据信息进行分析,SDH光纤通信设备中的主要配置及数据有板位配置、时隙配置、线路板与支路板通道的环路设置、复用段的节点参数等,通过对这些配置数据进行有效分析对设备故障进行定位。 3.3仪表测试法 所谓的仪表测试法是指设备维护人员在故障处理过程中运用多种仪表、光反射造仪、光功率计、SDH分析仪等仪器对SDH光纤通信设备故障进行科学分析与定位。对于不同的故障现象应采用相应的仪器设备,比如针对SDH光纤通信设备业务的误码或者通断现象可以采用2M误码仪对其进行测试;还有利用万用表可以对光纤通信设备的供电电压进行测量,判断设备在运行中的电压是否正常。 4、结束语 基于SDH光纤通信设备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及重要性,对其运行安全进行全面维护尤为必要,为了提高SDH光纤通信设备的安全性能,应按照相关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操作,当设备出现故障,应根据故障实际状况选择合适的故障排除方法,从根本上实现SDH光纤通信设备维护。 光纤通信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试析电力系统中SDH光纤通信设备的维护及故障处理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提升,光纤通信技术在国内各产业被广泛应用,标志着我国现代通信技术时代的到来。但在电力系统中,由于SDH为主的通信设备应用时间不长、技术不成熟,其运行中的故障问题也十分普遍,因此这里我们有必要对其故障的产生与预防进行分析。 【关键词】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设备;SDH;维护;故障处理 目前,我国正处于三网改造的关键时期,国内大部分地区的电网基础建设都面临改革,以SDH通信设备为主的新型电网正以前所未有速度向国内各地区蔓延,为电力系统故障处理、网络运行维护以及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如何快速、准确、科学的寻找出电力系统中的各种故障并加以处理,已成为当今电力工作者研究重点,也是促进电力事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举措。 1.SDH光纤通信设备维护工作要点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种信息容量大、传输速度快、安全可靠的信息设备不断涌现,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但由此也引发了人们对新技术、新设备使用、维护和管理探索。SDH光纤通信设备作为当今常见的信息传输技术,它以信息量大、传输效率高、安全可靠、抗干扰能力强的优势被广泛应用,但也给其管理维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目前的电力系统中,SDH维护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1.1掌握线路基本情况 伴随SDH信息传输设备应用范围的不断增加,其管理工作内容越来越多、工作难度越来越大,要求运行维护管理人员必须熟悉系统的整体情况,对各种问题都能做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在具体应用工作中,工作人员要熟悉和掌握各种通信网络的基本组成、特点以及原理,其包含了光缆的长度、芯数以及连续点,甚至对光缆线路的走向、光纤信息传输衰耗因素等情况要做深入了解。 1.2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要想切实有效的做好设备管理、维护工作,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容忽视,它包含了通信系统中设备的构成、信息传输量、零件功能、周围环境等。并且在要工作中对设备的各种指示灯、警告灯的工作状态充分了解,熟练的掌握设备操作工作以及线路的使用情况。 1.3掌握仪表操作 SDH光纤信息传输系统中,常见的使用仪表主要有误码仪、光功率计、活路分析仪、时光反射仪等。因此对于仪表的掌握也就是掌握这些仪器的操作和使用方法,并对这些仪表自身参数以及运行机理给予重视。 2.SDH光纤通信设备的基本故障处理方法 2.1故障定位 故障定位工作的开展一般都是按照过去已经给出工作原则开展的,主要是以先外后内、先整体后单个、先主线后支线、先高级后低级的原则开展的。也就是说,在故障检查工作中,要首先检查出现故障设备的外观,应当针对外在所可能引发故障的因素进行分析,比如说短纤、线缆中断等,观察这些光缆连接似乎否正常。其次,在故障定位的时候要尽可能的定位到底是哪一个信息中转站出现了问题,然后再由整体向单个零件分析。第三,首先对整个通信线路进行分析,因为主线路板如果出现问题必然会引起支路线路板发出警告。最后,在进行故障定位和处理的时候首先要对级别高的告警装置所指出的故障进行处理,这些警告很少出现但是只要出现说明线路已经出现了严重的通信故障,必须要马上处理方可。 2.2故障检查处理中常见的故障类型 SDH通信设备故障常见种类主要包含有:光缆线路故障、单盘故障、电源系统故障、网管系统故障以及尾纤系统故障等。 2.3常见的故障处理方法 目前,随着SDH通信设备应用范围的越来越广,其作用的不断明显,这也对其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目前的SDH通信设备故障处理工作中,常见的故障处理方法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2.3.1替代法 替代法是一种极为常见的SDH设备故障处理方法,这种方法在具体应用的时候是利用一个能够正常、有效运行的设备来代替已经出现故障或者是存在故障问题的设备,这种方法的开展最终目标在于更好的实现故障排除和处理。其中所说的工作的模块涵盖了电力系统通信光纤设备的方方面面,比如说,单个设备装置、一段线缆以及一个单板、单条之路等等。这种设备维护方法主要是适用于将故障定位在单站以后以及针对单站内单板故障、支路故障进行排除的过程。拿一个单个的2兆设备出现中断故障的问题来说,此时可怀疑该设备位置的某个端口出现故障的时候可以经过网管维护中心来进行端口重置来实现该端口的有效替代;如果是在同一个单板中出现了多个支路中断的现象,可以考虑进行TP板的更换。 2.3.2环路检测法 进行设备故障定位最常用的一个手段就是构造环路检测,又可称作自环。设备的自环可以分为很多种,根据自环信号的方向可以将其分为设备外自环以及设备内自环两种,设备外自环主要用来检查对端站及传输链路的故障,设备内自环主要用来检查本站设备的故障。根据自环的信号等级可以将其分为2Mb/s自环、群路自环等方面,其中,自环主要是用来分别进行各自的单元是否有故障的相应检查的。通过设备各种不同的自环,就可逐级地分离出故障点来,实现故障排除。例如,如果整个系统不工作,怀疑某站有故障时作OM群路盘自环判定;某2M支路出现中断,怀疑该TP板故障时作单支路自环检测;值得注意的是,自环时还须注意接口特性,如是否使用75Ω阻抗信号线。 2.3.3仪表测试法 这种方法主要说的是可以通过对各种仪表设备的有效运用来进行设备传输故障的检测,其中,仪表包括光功率计以及万用表、误码仪等等方面。在实际的设备维护过程当中,可以采用相应的仪器进行准确的故障定位,这对维护人员的技术需求是非常之高的。具体来说,误码仪主要是用来进行通道通断以及误码性能的有效测试的;万用表是用来进行实际的供电电压测试的;光功率计主要是用来进行故障判断以及光强测试的。 2.4故障处理人员工作要求 ①在操作机盘时,必须戴上防静电手腕,且该防静电手腕必须有安全的接地。 ②当设备运行中发生故障需要更换机盘时,操作人员必须戴上防静电手腕,将拔出的机盘马上装入防静电塑料袋,放置在防静电环境。对需要送出修理的机盘,还应加防震包装,以免进一步损坏其他器件。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市电力通信业务的发展,新设备的大量涌入,通信网的智能化程度得到不断提高,功能日益强大,配置应用也十分复杂,通信网络的规模也将越来越大。今后,电力通信网络的运行维护管理主要依靠通信监控系统和随通信系统、设备一起引进的网络管理系统,因此维护人员应重视对网络管理系统的学习和应用,除了对通信设备的维护外,还要重视对智能化网络管理的维护工作,确保为日益增加的电力生产调度信息业务服务。 光纤通信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浅析电力系统通信中光纤通信的发展前景 【摘要】本文介绍了光纤通信在电力系统中应用,并与其他传统通信方式进行比较,探讨了光纤通信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现状和主要特点以及发展的必然性。光纤通信技术具有传统电力系统通信技术不可比拟的优势,被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在电力系统的通信中。介绍了电力系统中光纤电气信号通信过程,阐述了电力系统中光纤通信的优点,同时对光纤通信新技术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光纤;通信;发展;内涵;特征 引言 随着电力系统不断扩大,超高压输电和大容量变电所不断发展,电力网综合自动化监测控制系统和通信系统的水平需求也不断提升。当前,在电力系统中的通信技术主要有微波通信技术,导引线通信技术以及电力载波通信技术等,在上述电力系统的通信技术中,使用最多的是电力载波通信技术。然而电力系统中电力载波通信技术的抗干扰性及系统容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电力系统的发展,同时随着光纤技术的不断提高,更重要的是光纤制作成本在不断降低,这使得电力系统中光纤通信在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正逐渐变成电力系统通信的主干技术。 1.光纤通信的内涵 1.1 自激光器和低损耗光纤问世以来,光纤通信系统以其技术、经济上无可比拟的优越性而迅速崛起,并风靡全球。该系统是以光纤为传输介质,以光为载波信号传递信息的通信系统,整个系统由电端机、光端机、光缆和中继器构成。光纤可分为单模光纤(SMF)、多模光纤(MMF)、长波长低射散光纤(LMF)、保偏光纤(PMF)及塑料光纤(POF)等很多种:常用的为单模和多模光纤,多模光纤就是传输多个光波模式,而单模光纤只传输一个光波模式。单模光纤比多模光纤传输距离长,目前一般地,光信号在多模光纤内可传6km左右,在单模光纤内可传30km。因此,单模光设备的价格要高于多模光设备。实用的光纤通常都是由多根光纤、加强芯、保护材料、固定材料等组合成光缆构成的传输线。 1.2 光纤MODEM可完成光信号与数字信号之间的相互转换。光纤MODEM一般有一个以上的数据口用以传递同步或异步信号。通信速率可达到2Mbps或更高,配网常用的通信速率一般为同步N*64K或异步19200bps以下。故足以满足配网通信的需要,光纤按照MODEM的连接;另外,还有一种光纤MODEM具有双环自愈功能。这一功能使通信的可靠性大大增强。 1.3 A,B,C三点是通过自愈光MODEM实现的双环网,若在D点发生故障,光路在A站和C站愈合(环回),使通信不受影响,同时向主站发出相应的告警及定位信号,使维修人员及时修复故障段光缆。 2.光纤中电力系统电气信号的通信过程 光发射机,中继器,光纤以及光接收机共同组成了光纤通信。光纤通信中电信号通过光发射机转变为光信号,而电信号又通过光接收机转变成电信号。利用电调制器实现了将信息向合适信道传输信号的转化,通常情况下将信息转变为数字信号。而通过光调制器实现将电调制器的信号向合适光纤信道传输光信号的转化,通过中继器实现放大信号的目的。光纤传输以后比较微弱的光信号利用光探测器将其转变为电信号,利用电解调器放大光信号,从而实现了将原信号的输出,如此,完成了光纤在电力系统通信中的信号一次传输。 3.电力系统中光纤通信的特征 相对于传统的电力通信方式,光纤通信具有以下优点: 3.1 光纤通信具有非常大的通信容量。当前一般情况下,一对光纤能够满足几百路甚至几千路通过,一根光缆中可以包括几十根光纤甚至几百根的光纤。 3.2 由于光纤通常由硅或者玻璃制成,原料来源非常丰富,因此,无疑节约了金属材料的使用。 3.3 在电力系统通信中,光纤通信具有非常好的保密性,不易受外界电磁的干扰,同时不怕雷击,防腐蚀,不怕潮湿,敷设也非常方便。 3.4 由于光纤通信没有感应性能,因此,对于电力系统通信中容易受到地电位升高影响,暂态过程影响和其他干扰的金属线路之间,光纤通信技术无疑是最为理想的通信技术。 4.光纤通信的发展前景 目前光纤通信已经进入了第五代,其高速率和大容量的特点大大促进了社会的发展,随着世界信息化程度的日新月异,对通信速率、通信距离、通信容量的要求也更加强烈。 4.1 光传送网新技术 当前,和诸如传输40GE/100GE的网络具有紧密关系的高速传输技术主要要看了40Gbit/s与100Gbit/s两种技术,这两种传输技术主要包括了编码的调制技术,非线性抑制技术,色散的补偿技术以及OSNR保证对策。长距离的支撑技术主要有新型调制编码技术、多种增强型的前纠错(FEC)技术、采用电均衡功能的接收机、喇曼放大技术、动态增益均衡和功率调整技术等。大容量体现在时分复用、频(波)分复用、码分复用和偏振复用等。为了实现大容量光纤通信,频分复用技术,波分复用技术,偏振复用技术,时分复用技术以及码分复用技术在未来电力系统光纤通信中的应用将会越来越广泛。 4.2 光接入网新技术 基于当前电力系统通信中光纤通信接入技术在实现时存在的差距,光纤的接入技术主要包括了EPON技术(以太无源光网络),GPON技术(基于ITU-TG984标准的新宽带无源光网络)基于星型结构以太网接入技术以及基于树型拓扑的APON/BPON技术。这几种PON技术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分光比,传输距离,上下行速率,QoS及维护管理和业务支持能力等。一般,GPON的多业务支持能力优于EPON,但 EPON 实现起来相对简单一些。基于星型拓扑接入技术是基于传统以太网的接入技术,适合于光纤资源非常丰富或者单用户带宽需求非常大的地区(单纤只能连接单个用户),应用范围相对狭小,不是主流的光接入技术的发展方向。 4.3 光交换新技术 在光网络中光交换是其典型属性,同时也是光纤通信技术发展的关键性技术。当前,基于实现特征与交换颗粒进行光交换技术的划分,可以分为OPS即光分组交换,OBS即光突发交换,OCS即光路/波长交换。OCS主要以波长为交换单位,业务交换颗粒最大,实现最简单,但统计复用特性/带宽利用率最差;OPS 主要以分组为交换单位,业务交换颗粒最小,实现非常复杂,但统计复用特性/带宽利用率最好;OBS主要结合OCS和OPS的特点,业务交换颗粒中等(突发分组),实现难度中等,统计复用特性/带宽利用率也是中等。基于光路/波长光交换技术与光分组交换技术的光突发交换技术,相对来说较为容易实现,同时,宽带利用率和复用特性能较好,因为光突发分组交换技术从实现,宽带利用率等方面综合考虑,其性能最高,因此,在未来电力系统通信中光纤通信的应用中,光突发分组交换会处于主导位置。 5.结语 光纤通信作为一种新型的的通信方式, 它只是刚走出实验室开始进入现场的实用的初期阶段,无论是光纤本身,还是元器件或是整个光纤通信系统,目前都还存在一些间题,有待于继续努力研究解决。然而通过近年来光纤通信在电力系统通信中的应用现实,在电力系统中光纤技术的应用前景非常好。随着光纤技术的日益发展,光纤技术一定会电力系统提供更大的支持,从而促进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技术的发展。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浅析建筑电气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 摘要:建筑电气工程是依赖于建筑物而存在和使用的,与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等关系密切,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有关部门的调查数据显示,每年我国发生的电气火灾居各类火灾之首,人身触电事故、电气设备损坏事故也时有发生。因此对建筑电气工程中的一些问题必须妥善地进行处理,防止在今后使用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建筑电气工程安全质量问题 措施 一、建筑电气安全的主要危险因素 1、触电危险。触电危险是指由于工程人员在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上的疏忽,以及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疏于维护或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或线路等出现的过热、绝缘失效以及pe线断线等故障,从而对用户或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的威胁。 2、电气火灾或爆炸。电气火灾危险是指由于设计过程或运行中存在的不合理、不规范操作造成供电系统中出现的运行短路、过载、铁芯短路、发热等故障,导致局部系统过热,从而带来的火灾或爆炸隐患。 3、静电危害。静电维护由于系统缺乏必要的检修及维护,或接地、跨接装置的不完善,以及工作人员的静电防护不合格等造成的静电或静电火花危害。 4、雷电危害。雷电危害是指由于电气系统中缺乏必要的防雷措施,或防雷装置的设计施工存在缺陷等因素,导致建筑在雷电环境下存在安全隐患。 5、电磁维护。电磁维护是指由于高频设备参数调整不当,屏蔽设备缺陷,或外界环境因素导致人体长期处于电磁场照射下,给工作人员的健康造成的危害。 二、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问题及应对措施 1、塑料管线敷设常见问题 接口不严密,有漏水、渗水现象。恨弯处出现扁,凹,裂等缺陷。 1.1预防措施 购置pvc管时,需购置相应的接头、螺接等附件,以及适应不同管径的冷弯弹簧,以备很弯时使用。管与管连接一定要用接头并涂粘结剂。偎弯时使用与管径匹配的冷弯弹簧,必要时可将垠弯处局部均匀加热,均匀用力,弯成所需弧度,减少出现扁、凹、裂现象。pvc管连接形式有两种:可采用同径管插人法连接,将一头加热胀出承插口,插人深度易为管外径的1.1一1名倍;套接法连接,套管长度易为管外径的1.5一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两种连接方法在连接处均应涂专用胶合剂。管子连接禁止用异径管相连接,如需变径可通过接线盒、箱解决。 2、导线的接线、连接质量和色标问题 多股导线不采用铜接头,直接做成“羊眼圈”状:与开关、插座、配电箱的接线端连接时,一个端子上接几根导线;线头裸露、导线排列不整齐,没有捆绑包扎:导线的三相、零线(n线)、接地保护线(pe线)色标不一致,或者混淆。 2.1预防措施 多股导线的连接,应用镀锌铜接头压接,在接线柱和接线端子上的导线连接只宜1根,如需接2根,中间需加平垫片;导线编排要横平竖直,剥线头时应保持各线头长度一致,导线插入接线端子后不应有导体裸露。铜接头与导线连接处要用与导线相同颜色的绝缘胶布包扎;采购人员要按现场需要配足各种颜色的导线,施工人员应分清相线、零线(n线)、接地保护线( pe线)的作用与色标。 3、箱与盒安装常见问题 箱、盒安装标高不一致;箱盒开孔不整齐;铁箱变形;现浇板内箱、盒移位;安装电气后,箱、盒内赃物未清楚干净。 3.1预防措施 (l)严格按照室内地面标高确定箱、盒标高; (2)铁箱、盒开孔严禁使用电气焊,应用专用工具打孔,以防箱盒变形; (3)现浇板内箱盒应先放稳,用带丝固定好,以防浇注混凝土时箱、盒移位; (4)穿线前,先将箱盒内灰渣清除,以保证箱盒内干净。 4、灯具、吊扇安装问题 灯位安装偏位,不在中心点上;成排灯具的水平度、直线度偏差较大;吊链目光灯链条不平行,引下的导线未编叉;吊扇的吊钩用螺纹钢加工,成型差;钟罩不吸顶,接线盒外露;阳台灯底盘铁板大落,生锈;天花吊顶的筒灯开孔太大,不整齐。 4.1预防措施 安装灯具前,应认真找准中心点,及时纠正偏差:按规范要求施工,成排灯具安装的偏差不应大于5mm,因此,在施工中需要拉线定位,使灯具在纵向、横向、斜向均为一直线:预埋吊扇挂钩时,应用不小于中8的镀锌圆钢与板内的钢筋固定在一起,不准采用螺纹钢,吊钩加工成型应一致,且刷防锈漆,吊扇的钟罩能够吸顶且将吊钩和接线盒遮住,成排的吊扇应成一直线,偏差小于等于5mm;日光灯的吊链应相互平直,不得出现八字型,导线引下应与吊链编叉在一起。阳台灯具的底盒铁板厚度i 0.5mm,油漆表面均匀平滑,能很好地起到防锈的作用。玻璃罩不能太薄,以免安装时破裂;天花吊顶的筒灯开孔要先定好坐标,除要求平直,整齐和均等外,开孔的大小要符合筒灯的规格,不得太大,以保证筒灯安装时外圈牢固地紧贴吊顶,不露缝隙。 5、配电箱的安装、配线 箱体与墙体有缝隙,箱体不平直;箱体内的杂物未清理干净;箱壳的开孔不符合要求,特别是用电焊或气焊开孔,严重破坏箱体的油漆保护层和箱体的美观;落地的动力箱接地不明显,重复接地导线截面不够;箱体内线头裸露,布线不整齐,导线不留余量。 5.1预防措施 认真将箱内的沙浆杂物清理干净;订货时严格标定尺寸,按尺寸生产,使箱体的“敲落孔”开孔与进线管相匹配,如不匹配,必须用机械开孔或送回厂家重新加工;动力箱的箱体接地点和导线必须明确显露出来,不能在箱底下焊接或接线,箱体内的线头要统一,不能裸露,布线要整齐美观,绑扎固定导线要留有一定的余量,一般在箱体内要有10cm~15cm的余量。 三、结束语 建筑电气安全的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较高的工作,一方面既与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相关联,又与建筑工程的统一组织管理密切相关。在建筑的初期规划设计、施工过程中,应充分重视电气安全的综合措施,既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同时也要保障各技术措施的有效施行,确保建筑产品的电气安全。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分析常用的建筑电气工程安全保护 分析常用的建筑电气工程安全保护 一、影响建筑电气工程安全的因素 影响建筑电气工程安全的因素有很多,以下将列出几种常见的因素: 1、电气火灾引起的爆炸 在生活中,很多居民由于在操作过程中的不正确的行为或基础设计不适当而导致整个电路系统供电不平稳,造成电路短路、发热、过载等危险状况,由于电路局部逐渐变热最终引起火灾现象。这其中,是由于电气的原因而导致的火灾现象更是数不胜数,总结有以下几点原因:①大多数人对电气工程都没有基本的常识,安全意识较低,更有些人为了一时的利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导致电路经常发生过载的情况,这过程中又使电线局部过热,绝缘层逐渐老化,很容易就引起了火灾的发生;②一些违规的电气经常在人们生活中出现,这些行为会导致用电过程中电压瞬间增高,线路就会擦火,严重时产生电火花进而就引起了火灾;③有的建筑在建设过程中为了更多的营利,对避雷设施的处理就草草了事,有的建筑物与地的接触也不良,所以当遇上下雨的天气时,如果出现雷击的现象,那么此类建筑物就会在雷击的瞬间电流急剧升高,强大的电流若没有及时排除,就很容易引起火灾,最终致使人员伤亡。 2、静电造成的危险 虽然说静电的危险性小于线路漏电的危险性,但是静电的的危险性常常被人们所忽略,导致其危险系数反而增大。之所以会产生静电,是因为一些连接设备和接地的关系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这就使静电对其电气设备内部的一些原件造成了损害,从而有大量的静电被放出,给人们带来危害。 3、电磁造成的危害 是因为有电磁的影响,建筑电气才得以有效地使用和设置,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电磁是对人体有好处的,但是如果滥用电磁,使电磁大量释放,电磁的辐射超出了人体所能接受的范围,那么电磁就会对人体带来危害,严重影响人的身体安全。 4、触电和漏电带来的危险 触电和漏电是直接危害人的生命安全的。造成这一危险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在电路设计时没有注意漏电点的出现,也可能是在使用电器的过程中不按规定操作,或者没有很好地保养和维护电气设备,导致漏电触电的发生,从而造成人员伤亡的现象。 二、建筑电气工程安全保护措施 为了尽量少的或者不出现以上电气工程所带来的危险,我们应该在建筑电气工程中施以一些安全有效的保护措施。以下介绍几点作为参考: 1.漏电保护措施 我国目前所采用的漏电保护器是以30 毫安/秒作为基本参照点,与本国对 于发生漏电事故的研究相结合,充分考虑电流大小、频率以及通过的时间等各种因素进行研发的,具有安全性。在建筑工程中,漏电保护措施一般采用的是末端保护与分支线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将漏电现象控制到最低,尽量做到事故在小范围内发生,降低事故危害性,并且可以根据漏电的情况,立即进行维修与检测,提高供电的可靠性。第一,漏电保护器必须要严格符合我国《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规定。第二,针对漏电保护器要定时进行检查,以免出现漏电保护器本身的损坏而引起不必要的事故发生。第三,对于漏电保护器的选择上要符合其保护方式对于分段时间和额定漏电动作电流的要求,并遵从分级保护的协调原则。漏电保护措施是一项相当重要的保护措施,做好此项保护措施,可直接降低电气工程带来的危害。 2.绝缘保护措施 对于电气设备、材料进行绝缘检查其实就在一定程度上对漏电事故的发生进行了前期的监测。根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电缆、电线等电气设备都必须有质量资格认证,要保证绝缘层充分完整和厚度均匀;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不得超过2mω,内部的导线的绝缘厚度也必须要控制在0.6mm 之外;插座、开关的带电极性的部件的电气间隙与爬虫距离在3mm 之外,电阻要高于5mω等等。绝缘保护措施做好了,人们往往在使用过程中会变得放心很多。 3.等电位保护措施 等电位一般包含局部等电位连结以及总等电位连结这两部分。其要求是接零支线和接地支线要分别与接零总线和接地总线相接,不可以串联。同类插座同一回路的接地干线要在连接后连到分户箱内接地汇流排,使得汇流排可以与总等电位箱进行连接。总等电位一般重复接地点,使用黄绿相间的接地线。局部等电位在新图集苏d101—2003 中进行了新的修改,其中包含两点:①对于卫生间等场所的用电设备需要严格进行接地保护,遵照等电位接地原则,以免发生因水连电的现象发生。②必须做好等电位系统和现浇板内部的受力筋之间的焊接,保证用电的安全性、可靠性。 4.短路过载保护措施 在电气建设中一般用熔断器对短路现象进行保护。这要求熔断器一定要符合 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标好额定电流、额定电压,并且不能随意更改。针对不同建筑系统中的最大故障电流的大小,选择相应配置的熔断器,来实施短路过载保护措施。过载现象一般指的是线路中的电流超出了正常电流的负荷,使得线路本身不能负荷,以至于发生漏电或火灾等现象。过载保护由自动开关进行设置。但根据实际状况的不同,自动开关分为失压脱扣器、分励脱扣器、电流脱扣器这几种。同时负载电流一定要和额定电流进行匹配,以免发生过载现象,引起伤亡。 5.接地保护措施 接地保护其实是常见措施中最重要的一项,接地就是指设备的底部和地面之间的电气连接过程。在发生电流过载或短路现象时,电流会经过电气设备流向地面,呈半球型散开,以来进行自身的电流调节。主要分为保护接地、防雷接地、重复接地、工作接地、隔离接地、等。保护接地指的是将发生故障部分的对地电压的金属部位和大地进行连接,用来保护人身安全的一种现象。保护接地的方法主要适合于中性点不接地的电网中,适用范围较小。防雷接地主要是针对阴雨天气出现打雷的状况来说的。在建筑过程中一定要做好相应的防雷措施,对建筑的主要钢筋以及建筑的基础部分做好防雷下引、人工接地装置以及接闪器的设置,充分达到避雷的效果。必须注意的是,要严格按照具体参数进行设置,对于接地体与引下线都要做好事后测试,接闪器安装完成之后整个系统才可以进行测试和使用。同时人工下引线要保持顺直状态,避免死角。重复接地的安装是要注意在建筑中引入架空线与电缆时,要进行重复接地,确保零线安全可靠。同时,在电源中性点出进行工作接地时,也要对周围的零线部分进行重复接地。工作接地主要指的是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的状况下或者发生意外危险的情况下,依旧能可靠的工作而进行的接地。例如变压器设置中将中性点部位直接接地,就充分的保证了其能安全正常的运转。 三、结束语: 建筑电气工程的安全对人类的生活影响非同小可,要想做好此项工程的安全保护,就必须明白这是一项非常复杂且综合的大工程。在电气工程中,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随时做好电气安全的保护措施,注重细节,每项工程都做到无漏点,无大的瑕疵,确保各项工作正常且安全的运行。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关于建筑电气安全性措施探讨 【论文关键词】建筑电气;安全性措施;检查要点 【论文摘要】文章探讨了加强电气安全性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分析了建筑电气的检查要点,提出要在设计、施工、检查、验收和设备交接中予以高度重视才能落到实处。 近年来,住宅建筑的电气设计,已受到有关方面的关注,从政府主管部门制订政策法规,到开发单位、设计人员不懈地改进创新,不仅适应了大量家用电器进人家庭和多种信息消费猛增的需要,而且在用电安全方面,也相应有了许多的保护措施。 但是,各类电气事故仍然逐渐增多。针对此情况,文章对建筑电气的安全性措施进行了探讨。 一、建筑工程中常用的安全保护措施 (一)绝缘保护 材料、设备进场应进行绝缘检查。在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基本规定中对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作了详细要求。比如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内部所用导线绝缘厚度不小于0. 6 mm;开关、插座的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小于3mm,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 mω;柜、屏、台、箱、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0. 5mω,二次回路大于1mω;电线、电缆产品有安全认证标志,绝缘层完整无损,厚度均匀且规定了绝缘层厚度。因有异议送有资质实验室进行抽样检测。对于在施工中由于工艺需要而损坏的绝缘层应采用色相带和绝缘电胶布恢复到不低于原绝缘等级,等等。 (二)短路、过载保护 线路发生短路时,线路中的电流将增加到正常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在配电设备中常用熔断器以达到短路保护功能。熔断器不仅要标明额定电流,还应标明额定电压。根据配电系统中可能出现的最大故障电流,选择具有相应分断能力的熔断器。熔件的额定电流一般为用电设备额定电流的1.5倍左右。 载保护一般由自动开关 (或小型断路器)完成。根据实际需要,自动开关可配备过电流脱扣器、失压脱扣器、分励脱扣器。为了起到自动开关过载保护的作用,自动开关的额定电流要与负载电流相匹配,并小于导线的载流量。 (三)漏电保护 电流通过人体内部,对人体伤害的严重程度与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通过人体的持续时间、通过人体的途径、电流的频率以及人体的状况等多种因素有关。特别是电流的大小和通过时间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目前,我国和西欧及日本一样,对于漏电保护器取30毫安/秒作为设计依据。根据各国经验,这样的漏电保护器,可以满足触电保护的要求,具有足够的安全性。 在建筑工程中漏电保护方式一般采用分支线保护和末端保护相结合的分级保护方式,并以末端保护为主。这样,可尽量缩小发生人身触电及故障时所引起的停电范围,不影响其他设备或用户的用电,便于查找故障,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漏电保护器不同于其他电气产品,由于它关系到人身安全,因此选用时必须注意以下原则:(1)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并具有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缩写为ccee)的认证标志;(2)应经有关专业部门检测并试验合格的报告证明文件;(3)应符合漏电保护方式对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及分断时间的要求,并满足分级保护的级间协调原则。 (四)等电位保护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3章、第27章对建筑物等电位连结作了具体要求。等电位分局部等电位连结和总等电位连结。 在规范3.1.7强制性条文中,要求接地 (pe)或接零 (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在建筑工程中同类插座同一回路的接地线利用插座压紧螺栓相互翻接是不符合要求的,干线导线应可靠连接后连接到分户箱内接地汇流排,汇流排与总等电位箱直接相连。接地线用黄绿相间线是国际上通用的,总等电位同时是重复接地点。 局部等电位在以往图集中有两种方案,这种方案都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新的图集苏d101-2003中作了修改。新图集有两点得到加强:一是现浇板内受力筋与等电位系统作了可靠的焊接;二是卫生间的用电设备不仅要接地保护,而且还要等电位接地,增加了潮湿场所用电的安全性。 (五)接地保护 设备的某部分与土壤之间作良好的电气连接,叫做接地。与土壤直接接触的金属物件,叫做接地体或接地极。当电气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电流就通过接地体向大地作半球形散开,这一电流叫做接地短路电流。试验证明,在距单根接地体或接地短路点20m左右的地方,实际上流散电阻已趋近于零,也就是这里的电位己趋近于零。凡电位趋近于零的地方,即距接地体或接地短路点20m以上的地方,就叫做电气的“地”或“大地”。接地电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下水位的变化以及土壤导电率的变化而变化。所以规范第24章要求接地装置必须在地面以上按设计要求位置设测试点。每单项工程不宜少于两个测试点。 按接地作用的不同可分为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静电接地、屏蔽接地或隔离接地等 。 1.工作接地。为了保证电气设备在正常和事故情况下可靠地工作而进行的接地,叫做工作接地,如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2.保护接地。为了保证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事故,把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呈现危险的对地电压的金属部分同大地紧密地连接起来,叫做保护接地。对电力系统来说,保护接地的方法一般只适用于中性点不接地的电网中,只有在这种电网中,凡有金属外壳及构件的用电设备才可以采用保护接地来保证人身安全。 3.重复接地。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中,为确保零线安全可靠,除在电源 (如变压器)中性点进行工作接地外,还必须在零线的其他地方进行必要的重复接地。比如电缆和架空线在引入到建筑物处,零线应重复接地,如果不进行重复接地,则在零线发生断线并有一相碰壳时,接在断线后面的所有设备的外壳都将呈现接近于相电压的对地电压,这是很危险的。 4.防雷接地。为了防止雷电的危害而进行的接地,叫做防雷接地。防雷接地作用不言而喻,不接地就无法对地泄放雷电流。规范对利用建筑物基础和主体钢筋做接地极和引下线以及人工接地装置、接闪器的安装作了具体要求。设计对防雷接地阻值都给出了参数,接地体和引下线完成后要测试,接闪器完成后整个系统才能测试。人工接地引下线要顺直,不存在死角,引下线金属保护管要与引下线做电气连通。避雷带形成等电位可防静电危害。人工接地装置接地体间距不小于5m是为了降低接地体屏蔽作用。 二、检查要点 1.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作接地装置,要按设计和规范要求焊成环网状。检查搭接长度、施焊质量、搭接材料的规格尺寸,人工接地的埋地深度和间距,引下线的焊接质量和测试点的设置,测试方法和阻值大小。 2.总等电位和局部等电位的施工要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 3.总等电位箱内自动空气开关、总漏电保护器以及分户箱内小型断路器、漏保器的质量、参数及级间协调,高低压配电设备的绝缘和安全防护,导线及灯具等质量。 4.同类插座同一回路的接地线的敷设,不能利用插座端子压紧螺栓相互翻接,用国际上通用的黄绿相间线作接地干线,接地干线应可靠连接后敷设到分户箱内接地汇流排,汇流排与总等电位接地排连接。按设计的供电线制检查总等电位箱内重复接地。 5.导线绝缘测试。 6.通电试运行并调试。 三、结语 以上是为了加强电气安全性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在设计、施工、检查、验收和设备交接中予以高度重视 才能落到实处。监理在施工现场要多观察、勤检查,狠抓重点工序,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这样,电气的安全性就有了保证。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建筑电气工程安全保护措施分析 【摘要】随着建筑行业智能化的飞速发展,电气工程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投资、工期、质量和预期效果。其中工程质量会直接影响到建筑物整体设备的节能效果、安全运行和建筑物投入使用后的使用功能,包括工作、生活居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高效性。本文主要分析了建筑电气工程安全保护的重要意义,详细介绍了几种电气工程中常用的安全保护措施。 【关键词】建筑电气工程;安全保护 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所提升,居住的环境条件得到不断改善。由于人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电气设备,建筑电气工程也越来越显得重要。其中电气设备的安全会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为了确保人们生活工作的安全性,我们对于建筑电气工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综合而言,建筑电气工程是一项庞大复杂的工程,它主要包括弱电设备和强电设备两个部分,而在施工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把握工程要点,从而保证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的质量。 1建筑电气工程安全保护的重要意义 日常的电气工程操作中,漏掉一个操作项目或是其中操作顺序的颠倒都可能会导致设备损毁、人员伤亡或大面积停电等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建筑施工中的电气操作是事故多发、高危险行业,必须在施工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因此,电气工程人员不但要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而且还要有高度负责的职业态度,在努力做好建筑电气的设计施工的同时,保障建筑电气产品的质量安全。现代建筑的电气安全性是直接影响建筑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建筑电气工程在施工中容易发生质量问题,我们只有正确面对这些问题,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加强日常对员工的培训,制定合适的管理目标,积极采用先进的施工方法,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把控,如此才能够保证电气施工的质量,确保建筑电气工程能够高效运行。 2建筑电气工程中常用的安全保护措施 2.1绝缘保护措施 设备、材料在进入施工场地前需要先进行绝缘检查。《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基本规定中有对主要材料、设备、半成品和成品进场验收做了详细的规范,比如插座、开关的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爬电距离和电器间隙不得小于3mm,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5MΩ;成套灯具的背部所有导线绝缘厚度不能小于0.6mm,绝缘电阻不得小于2MΩ;台、箱、屏、台、柜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0.5MΩ,二次回路必须大于1MΩ;电缆、电线产品必须有安全认证的标志,绝缘层必须厚度均匀、完整无损,并且限制了绝缘层的厚度。若有异议需要送到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抽查,对于在施工中因为工艺需要而有损坏的绝缘层需要采用色相带和绝缘电胶布恢复到不能低于原有绝缘等级等。 2.2短路、过载保护措施 线路出现短路时,线路中的电流将增加到正常状态下的几倍甚至几十倍。所以在配电设备里经常使用熔断器来达到短路保护的功能。熔断器要在标明额定电压的同时,标明额定电流。根据配电系统中可能出现的最大故障电流,选择具有相应功能的熔断器。熔件的额定电流大致为用电设备额定电流的1.5倍。过载保护主要是通过小型断路器或自动开关完成。在实际使用中,自动开关可配备失压脱扣器、过电流脱扣器或分励脱扣器。未来能够起到过载保护的作用,自动开关的额定电流需要喝负载电流匹配,并且导线的载流量要高于此。 2.3接地保护措施 接地是指设备的某个部分喝土壤作良好的电气连接。其中和土壤直接接触的金属物件叫做接地极或接地体。一旦电气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电流会通过接地体流向大地作半球形散开,该电流被称作接地短路电流。实验证明,在距接地短路点或是单根接地体20m的地方,事实上流散电阻已经趋近于0,即表示这里的电位已经趋近于0。距地短路点或是单根接地体20m的地方即电位趋近于0的地方被称作电气的“地”或“大地”。而接地电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时间推移、土壤导电率以及地下水位的变化而变化。对电力系统而言,接地保护的方法一般只适用于中性点不接地的电网中。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里,为了保证零线的安全可靠性,除了在电源中性点工作接地,另外鼻血在零线的其余地方进行重复接地。举个例子,架空线和电缆当被引入到建筑物处,零线需要重复接地,否则会在零线发生断线,并且会有碰壳时,在断线后的所有所有设备外壳都会呈现出接近于相电压的对地电压,这是极其危险的。还有种是防雷接地,是为了防止受到雷电危害从而实行的措施。在设计为了防雷而实施接地时所产生的阻值有一定参数,规定在接地体和引下线的工作完成后需要进行测试工作,但必须砸开接闪器安装完成以后系统完成才可以测试。需要注意的是在接地引下线的时候要顺直,不可以存在死角,将引下线和香油的金属保护管之间电气联通。如此形成的避雷带能够有效防止静电的危害。 2.4采取等电位保护措施 通常来讲等电位保护是指采取局部等电位连接和总等电位连接。接零或接地支线必须单独和接零或接地干线相连接,不能够串联。卫生间的电气设备需要在作接地保护的同时进行等电位接地,这样才能保障在潮湿场所用电的安全性。等电位连结可以降低接触电压,保证用电安全以及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也能够起到防雷作用。 2.5漏电保护 建筑电气工程的电气设备经常会出现漏电现象通常是人们不经意间的触碰而导致事故的发生。电流通过人体内部会产生一定的伤害,伤害的严重程度和持续的时间、通过的电流大小、电流的频率大小、通过人体的途径以及个人身体状况等诸多因素有关,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在人体持续的时间长短和电流的大小。漏电保护器是在建筑设备出现了漏电事故时或者人体触电可能会有致命危险时对其进行保护。目前我国的漏电保护器的设计依据是30mA/s。由于漏电保护器关系到人身安全,必须使用严格符合国家标准并且检验合格的专业漏电保护器。另外,还需要进行常识普及,比如高压线头触地会形成跨步电压,跨步电压是指以触地点为圆心的圆形电阻,同半径的圆周上没有电压,而在不同半径的圆周上就会形成跨步电压。所以人的两脚之间就会存在跨步电压,两脚之间的距离越大,电压就越大,对人体的危害就会越大。如果可以不要两脚着地,最好是双脚并拢跳着离开跨步电压区,无法选择的情况下尽量迈小步挪出。 2.6配电箱的安装必须严格符合标准 为了使整个工程中的照明、电力等能够正常工作,配电箱的安装显得至关重要。配电箱是电力负荷的控制器,也被用来接受和分配电能的标量。为了确保建筑电气工程的安全,配电箱在安装过程中需要注意如下几点:配电箱的型号辟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不合格的绝对不能采用。铁制的配电箱的箱体使用的钢板厚度必须不小于2mm。端子板必须使用不小于箱内最大导线横截面积的2倍的矩形母线来制作,厚度不能小于3mm。安装箱体的时候,首先要确保位置正确,部件齐全,导管的管径和箱体的开孔匹配。箱体的安装必须稳固,箱盖药紧贴在墙面之上,垂直度的偏差控制在允许值范围内。箱内的接线需要摆放整齐,回路标号齐全,标识务必准确。 3结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建筑电气工程实现进一步的提升,于是国家对建筑电气工程的安全性提出更高的标准。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施工企业必须及时采取建筑电气工程的安全保护措施。因为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的安全问题涉及到施工人员和施工项目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也关系到建筑电气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和效率。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建筑电气工程在后期的投入使用中可以实现安全、可靠以及稳定的运转。 作者:肖都全 单位: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建筑电气安全评价方法分析 摘要:建筑电气安全评价工作具有复杂性和综合性的特点,涉及到的内容范围广,要考虑的因素复杂多样。要有效实现电气安全评价的作用和功能,首先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评价体系,这关系到企业电气的安全水平。本文简述了电气安全评价工作的内涵和作用,提出了电气安全评价因素体系的建立过程中要注意的基本原则,分析了电气安全评价中用到的主要方法。 关键词:电气安全;评价因素;评价方法 1、关于电气安全与评价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电气安全是安全检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涉及电气领域的科学技术和管理项目,其中涵盖了实践、教育、科研三个方面的内容,是一种以安全为目的的应用型科学,这门科学的应用价值极高,其基本理论包括电磁学理论和安全原理两个部分。随着电能应用的普及,人们日常的生活生产都离不开电力,在使用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安全问题,因此电气安全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内容。电气安全具有综合性的特点,电气的使用几乎涵盖了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例如在电气工业、建筑业、煤炭业、冶金业以及石油化工等行业都涉及到电气安全工作。另外,电气安全也包括一部分的工程技术,其中还包括了组织管理方面的内容。电气安全评价是工程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包括有效性和经济性两个方面的评价。首先,对于系统电气安全有效性的评价,主要是以电气安全的角度,分析系统中各部分布置的合理性;判断各部分采用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科学有效;认真分析系统各部分能不能协调工作;检测系统内是否存在电气安全上的漏洞。实际上,电气安全评价也就是对建筑系统中的电气危险因素进行排查,分析各种电气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依据评价结果提出电气安全的防治措施和整改意见。在一般的建筑中,电气火灾、爆炸、雷电、静电以及触电等都是电气使用过程中的频发事故,由于建筑物功能的不同,电气安全防治的侧重点也不同。在进行电气安全评价时,要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对于油田企业,火灾和爆炸是引起重大事故的主要因素,因此在进行安全电气评价时,要将评价重点放在电气火灾、雷电、静电方面;对于机械厂,厂内金属材料相对较多,在评价时的重要内容应该涵盖静电触电等频发事故。评价因素体系是进行电气安全评价的基础,只有建立了完善、科学、合理的评价因素体系,才能有效指导电气安全评价工作的进行,以下是在建立评价因素体系时应注意的几个基本原则:(1)科学合理:一个体系的建立首先要检验其科学合理性,电气安全评价因素的建立要遵循科学性,要充分反映客观实际以及事物的本质,这种体系的建立要充分突出影响企业自身安全的各种相关因素。因此,只有坚持科学合理的基本原则,电气安全评价因素体系的建立才具有客观性和可靠性,才能有效指导评价工作的进行;(2)全面考虑:要综合考虑影响企业电气安全的各种行为因素。因此,电气安全评价是一项综合多方面因素的复杂工作,为了保证电气安全评价的可靠,在选取评价因素时要具有代表性,在选择时要从评价对象的各个方面着手,全面考虑,注重细节,不放过每一个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以保证在最终确定评价因素时有选取余地;(3)具体可行:电气安全评价程序要化繁就简,尽量保证评价工作的简便可行,这样实施方案才能更容易地被安全部门接受;电气安全评价体系的建立应基于对大量数据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对于评价对象的比较工作要有具体的评价标准,因此评价因素应该进行量化;电气安全评价包括电气安全技术和电气安全管理两方面,既包括技术也包括管理,因此评价对象比较复杂,对于上述所说的量化评价因素有时难以实现,但是为了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必须努力做到评价标准的量化;(4)稳定可靠:作为安全评价的标准,确保安全稳定可靠是评价电气安全的重要指标,因此在选取时要选取比较具有规律性的因素,将偶然因素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 2、电气安全评价的相关因素 虽然事故的发生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但是其中必然有安全隐患的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安全隐患都会造成电气事故的发生。从安全原理的观点来看,生产以及管理因素、社会因素以及其他危险因素都有可能被偶然事件触发导致电气事故的发生,因此生产环境,生产管理以及社会环境等就成为安全评价中需要关注的危险因素,其中生产管理因素最为关键。 2.1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是工业生产以及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人们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接触这些电气设备,因此,电气设自身的的安全性就对企业的电气安全有着直接的影响。在对企业的电气安全进行安全评价时,应将对电气设备自身的安全评价作为重点工作。 2.2电气环境 电气环境是指对电气安全有影响的各种因素,大致分为自然和非自然因素,其中自然因素包括我们经常见到的雷电以及我们熟知的静电等,非自然因素主要指相关企业的生产环境以及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电气环境在很大一方面影响着建筑的电气安全,在进行电气安全评价时,电气环境的有关安全也应该列为关注的重点。 2.3安全管理 建筑的电气安全评价工作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包括工程技术与组织管理两方面的内容,二者相辅相成,紧密联系。在严格管理下,工程技术才能有效实施;有了可靠的工程技术的支持,组织管理才能应用于实际,因此要做好电气安全评价工作,要将工程技术与组织管理相结合,重视综合性的电气安全措施。 3、电气安全评价方法 就目前的众多评价方法来看,比较受关注的是模糊综合安全评价方法。这种方法依据事故理论的综合论观点,建立多层次的电气安全评价因素体系;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确定评价因素的权重;采用多层次模糊综合评判模型综合评价结果;使用安全特征量处理评价结果。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可以对多因素体系做出定量的评价,以数量化的形式表达人们的主观判断,然后进行模糊运算处理。另外,这种评价方法采用安全等级模糊特征量划分安全等级,有效解决了评价结果失真或均化的问题。经过实际应用表明,这种方法与企业实际结合紧密,可操作性强,有效避免了现有评价方法全面性不强、量化标准不严谨的缺点,可以对评价结果进行更优化的处理。因此,这种方法被广泛应用在一般的电气安全评价中,此外还有配套的评价软件,为电气安全评价工作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应用工具。此外,电气安全评价的方法还有很多,在实际的电气安全评价工作中,较多地采用了事故树分析的方法,但是这种分析方法不够全面,不能很好地结合企业的生产活动特点,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失去了安全评价的意义。综合来看,电气安全评价可以结合电气安全检查表,采用模糊综合评价的方法,再对个别要重点关注的危险因素,采用定量的技术评价或事故树分析的方法,再次进行安全评价。 4、结束语 电气安全评价是建筑生产活动的重点工作内容,企业要针对自身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电气安全评价体系,为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评价机构提供高效可靠的评价工具。组织专业的管理队伍,与可靠的工程技术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总之,在日常生产活动中,要注意对电气安全的监管,防患于未然,有效避免电气事故的发生,防止给建筑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作者:杜小军 单位:山西省化工设计院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安全分析 【摘要】在科技取得巨大成就的今天,人们对于高层建筑的建筑施工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在电气设计方面,由于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已经在高层建筑行业里占有了至关重要的位置,同时又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因此,在整个高层建筑的质量监控中,对于电气设计的担负着重要的角色。在低压配电系统中,由于设计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在高层建筑电气工程中占有较大比重,发生原因,总结原因不外乎用电负荷,低压配电系统安全设计等。本文围绕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保护方式等针对高层建筑电气设计方面的研究成果展开论述,主要论述的方面,包括低压配电的接地保护,高层建筑的电气设计、高层建筑接地保护设计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选择等。 【关键词】高层建筑;低压配电系统;接地保护 在高层建筑中,人们所使用的电气设备比较多,建筑电气设计要进行严谨周密的设计,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不断在高层建筑的电气部分的设计和安装上提高要求。而安全性则是摆在电气设计的首要位置。人们需要有安全稳定的电力供应,尤其是高层建筑的电气设计与安装、运行、维护,与使用者的安全息息相关。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不断提高,如今人们对建筑的质量要求日益提高,例如在建筑的智能化方面同样也包含了供配电系统的智能化。因此,当今研究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能,包含的内容是与时俱进的,伴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进步的,对之进行深入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实际意义[1]。 1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事故及其原因分析 造成低压配电系统安全事故的原因有多种,比较常见的低压配电系统安全事故包括过负荷、短路故障、漏电、电弧、电火花与等,严重的可能导致人员的触电事故,轻者配电系统无法正常工作,包括在高层建筑中的低压配电系统设计理念要始终坚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布设好各种保护装置以及配电设备,防止高层建筑的各种电气设备配电系统出现自身或者人为故障,导致难以预料的后果发生。 1.1漏电 在有电流流过的时候,绝缘能力差的导线,可能会由于电流通过其他导线或者是裸露的导线接触大地,引发导线发热,如果温度达到导线绝缘层的着火点,会在导线和大地之间产生电容,导线上的电流会流向大地,而带有电流导线之间裸露的部分会相互连接,彼当用电负荷超过额定的负荷时,那么导线上的电流值会增加,例如220V额定电压电气设备的能量会以电场能的形式存在,对配电系统构成一定的威胁,此时电线如果与支架材料较差的绝缘性接触,就很容易产生火灾。如果在某个或多个因素的影响下,变压器中出现漏电故障点与接地点,则容易构成漏电回路现象[2]。 1.2短路 极大的电流值会引发导线温度急剧升高,如果两根裸露导线的接触点电势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就属于电线的过负荷,电流会不通过用电设备将导线金属导体融化,由此容易产生极大的电流,过负荷一旦电流量超过导线安全电流量,甚至会产生导线绝缘层破裂、短路电流、火花与电弧,严重的会造成喷溅燃烧现象。甚至引发导线内阻发热,引起自燃现象,最终引发火灾。 1.3接触不良导致的电阻过大 对于电源线结合处大型的用电设备的结合处、开关结合处、各个地方,一旦出现接触不良,电弧在高密度电火花情况下会构成,电火花会在导电线路两端产生,就会使得接触不良部位的电阻变大,易燃物点燃甚至造成爆炸事故,而这时的回路电流流经电阻处,当温度高于3000℃,绝缘保护层的融化和燃烧,会导致线路热能大增。 2低压配电系统接地保护概述 (1)低压配电系统概念在现今的建筑电气设计工作中,低压配电系统接地保护型式有一种比较先进的系统,其电源的端口的带电区域一般情况下并没有设置接地的装置,而是在电源端口的部分设计了相应的高电阻以及电抗,用以进行接地保护。另外,在用电设备进行工作时,偶尔会产生一定的漏电情况,用电设备的外部导电部分亦需要进行比较严格的接地保护处理。系统不仅能够使建筑中的电气系统进行比较稳定的供电,更具有一定的安全性能。低压配电接地保护型式系统一般情况下比较适用于对供电要求比较高,或者需要持续供电的大型建筑中。国内的众多大型企业供电的运行亦常采用该种接地保护方式来保证电气系统的安全性。(2)现实当中,在运行的电气设备外部导电装置当中,个别城市公路的供电系统当中亦有TT系统的存在。在建筑电气系统使用系统进行接地保护时,采用TT系统的低压配电系统,其电源的中性点处会进行直接接地保护装置的设计,更加科学和恰当。另一种建筑电气系统接地型式为低压配电的TT系统。使用该系统,采用了与中性点形同的设置,亦进行了直接接地保护装置的设计。整个建筑电力系统的即电气系统在运行的过程中,比较适用于一些电压容量相对比较低、对供电要求相对较低的建筑,能够有效地运行,中性线N和PE线之间并不存在通电关系,PE线也没有在通电系统进行电力的传输,例如农村,多使用的是该种接地系统进行供电保护的方法[3]。(3)低压配电TN系统,采用一根比较有保障的保护线进行连接,低压配电的TN系统存在着三种比较有效的模式,分别为TN-S、C、C-S,TN系统作为建筑电气接地型式比较复杂,例如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被称为TN-C,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亦被称为TN-S系统,上述三种模式在设计的过程中,所有上述模式保护装置均被统一设定,进行各个中性点的连接,这些中性点各有各的局限和优点,低压配电系统中的中性线在进行连接的过程当中比较适用于数据密集的处理区,而保护线将多个需要进行保护的电气设备进行合并,操作也比较容易。 3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保护形式 (1)一般情况下,在高层建筑中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保护形式,要求不间断供电的高层建筑中,对于电气设备中电源的中性点和漏电部分,电源端口的带电部分IT系统通过高阻抗接地进行保护,绝大多数的建筑还要进行相应的接地保护。高层建筑低压配电保护系统主要有以下三种,包括低压配电TN、TT以及IT系统,低压配电IT系统低压配电系统区域设置接地里面的IT系统,一般不在电源端口带电,而是在低压配电系统中运行并进行供电,保证低压配电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运行,并保护建筑电气中低压部分的电压和电流。(2)在高层电气低压配电系统应用过程中,对于低压配电的TT系统而言,由于中性线N和PE之间不存在配电关系,中性线N与PE无通电,电源的中性点的接地系统或者电气设备中的漏电部分必须做好接地保护设计,在用电负荷较小的分散地区,如农村,或者对用电要求不是很高的场所,需要进行接地保护,对于电力系统中的PE之间进行通电的TT系统进行低压配电TN系统的设计,需要设置好保护模式,并将各个电气设备的外壳连接到保护线中。而低压配电TT系统对于用电要求并不高,对于建筑电气设计,需要对配电系统的彼此的中性点进行连接,采用一定的接线方式来接线,这是比较容易实现的设计方案,在日常电气设计中较为常用。进行电网导线的截面积有一定的标准要求,在高层建筑配电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对于,应发挥三种接线方式各自的优势和劣势,以低压配电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的关系为依据,避免采取不当的接线方式。例如TN-S适用于较为危险的爆炸场合或者是数据处理,工矿企业的电气设计中常常TN-C-S模式,TN-C实际上是三相四线的系统模式。 4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注意事项 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必须遵守相关的选择原则,确保配电系统高效、合理、安全;在设计安装过程中,电气设计中的分支线及其末端的用电设备需要选择相应的种类,使用合适的漏电断路器,首先是看漏电断路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另外是预防电路电压受损查看其电击能力安全界限是否符合标准,再就是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设计低压配电系统,然后是比较漏电断路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与电气系统中正常泄漏电流的大小,选择有相关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进行漏电断路器的安装,这样可以确保其安装工作的规范操作。此外还有一些提高建筑电气设备系统的安全性能的注意要点,例如为避免电流电压的不稳定,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肆意篡改线路也是需要注意的。 5结语 重视低压配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安装工作,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重视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工作,做好规避危险事故的措施,综合各类影响因素,关注建筑电气线路容易造成火灾事故的问题,特别是对于接地设置要进行特别的设计。综上,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工作的发展之路任重道远。 作者:谢顺 单位:佛山市景胜电力电器安装有限公司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建筑电气工程安全及质量探究 1安全管理中产生的问题 1.1安全责任制落实的问题 在进行任何建筑物的施工时,都应该在开工之前进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成立安全生产小组,将责任制落实下去,并在施工前进行安全培训及交底,从而保证质量及安全。并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地方及时进行整改。然而,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一些交底、培训等等仅仅是形式的问题,对于需要注意的安全方面问题并未进行详细的说明,导致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危险源不明确,一旦发生危险,很难采取正确的方式进行解决,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1.2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管理人员更偏重于质量的统一管理,对于安全管理方面比较疏忽,加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对于相关的安全规范标准进行忽视,往往出现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佩戴不齐的现象,对于建筑物的整体安全防护操作也缺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在进行建筑电气的施工中,弱电的标识会让施工人员认识不到危险,从而不顾安全制度,产生一定的威胁。 2施工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管路敷设及线缆布放存在的质量问题 在进行建筑电气及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中,管路的敷设是十分重要的部分,但是由于施工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常常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比如管路的相互重叠设置、管道口渗水漏水、管道出现裂缝及挤压变形等;在进行线路接入的过程中,箱内的关口会出现长短不一致或者没有进行防护的措施;在中间的线盒的连接处焊接的不规范;最常见的不规则操作是出现开口距离不一致引发的错位现象。在进行线缆布设的时候,如果将多条线路进行统一接入到到一个端口时,不进行规范标准操作进行合并处理,在需要设置防潮装置的地方没有按照规范进行布设,在与终极电源、开关、插座连接的时候,出现多种线头,比较混乱;没有正确的使用标识,使使用者无法合理的区分火线、零线和接地线;在导线外部的金属保护管没有打磨处理。 2.2箱体及箱体内设备安装方面存在的问题 箱体进行安装的过程中,比较常见的弊端是无法严格的按照规范标高及深度进行安装,使其美观性及安装盖板都造成一定的影响;保护措施不到位,会使箱体产生变形;箱内的垃圾不能及时的清除,对其有腐蚀作用,并容易引发阻塞。2.3防雷接地产生的隐患防雷系统实际安装时主要会存在避雷网焊接、钢质避雷针安装不符合要求;防雷引下线、接地母线焊接不符合要求;接地极安装不符合要求;等电位连接不到位、接地电阻超标等问题,这些都直接关系到建筑物和使用者的安全。特别是在智能化工程中,等电位连接不到位已经成为机房及前端设备烧毁的重要原因之一。 3建筑电气及智能化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的解决对策 3.1加强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管理 3.1.1落实安全责任度,严格遵守安全工作程序。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建筑工程施工中,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各施工岗位的安全责任是安全工作的前提,在全面贯彻质量和环境保护体系基础上,要重视置业安全健康体系的建设。 3.1.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 必须坚持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根据国家安监和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实行三级教育和班前班后安全会议相结合,必须坚持特殊岗位的持证上岗制度,通过严格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提升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危险条件下的处置能力以及自我保护能力。 3.1.3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 施工人员综合素质会影响到建筑电气和建筑智能化工程质量,必须要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责任意识。这就要求必须要不断地、循序渐进的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相关技术的培训,建筑电气及智能化工程施工时,质量检查需依据质量检验、操作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严格控制和预防对电气工程质量有影响的各个环节。 3.2加强施工技术和工艺的管理 3.2.1管路敷设和线缆布放。 管路敷设时,厚壁镀锌钢管必须在焊接时增加套管,并保证焊缝的密实度和饱满度,焊口要进行防腐处理;薄壁钢管必须保证锁扣连接牢固;穿线前要对管口进行临时封堵,防止杂物和水汽入内而堵塞管路或使电线绝缘层发生老化;安装线缆桥架时应当保证连接固定牢固,并在桥架连接处安装接地跨接线。 3.2.2箱体及箱内设备安装。 箱体安装前必须确定标高和坐标等数据,潜入墙体的箱体必须采取支撑保护措施,防止变形;管线埋进箱体时必须进行护口处理;箱体内设备应安装整齐,位置合理,固定牢靠,方便线缆连接和拆卸维修;开关回路等应做明显标识,特别是建筑智能化施工中,线缆必须进行准确编号。 3.2.3防雷接地。 防雷接地施工中,防雷网、避雷针、防雷引下线、均压环、接地母线、接地极避雷带等需要焊接处必须焊接饱满,将残渣清理干净,饱满等缺陷。防雷网上的焊接处要进行防锈处理。在直接利用丝扣或对焊的主钢筋作防雷引下线时应在碰焊处按规定补一搭接圆钢。设备和电源的接地装置必须进行等电位连接。 4结束语 在进行建筑物构建的过程中,在对于工程主体进行规范的同时,也要将建筑电气及建筑智能化安装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进行严格的把关。作为一项综合技术性较强的技术工作,需要不断的提高技术人员的行业水平,定期的进行培训操作。与此同时,建立健全完整的施工管理制度也是势在必行的工序。在施工时,注意质量问题及安全问题,加大管理力度。为业主提供合格的电气及智能化工程,方便其使用。 作者:吴迪 单位:齐翔建工集团翔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建筑电气设计安全性与节能性 一、建筑电气设计内容 对于建筑电气设计元素电气设备而言,其种类日益繁多复杂,包括:照明设备、电梯设备、制冷设备、消防设备、空调系统的送电设备等。故建筑的用电量是相当大的。电梯设备、消防系统以及应急照明设备用电必须要设计电源。面对建筑电力系统特别是高层建筑整个电力系统产生的庞大的用电量,电气设备的总负荷计算复杂程度,可想而知,是相当高的。目前有负荷密度法和需要系数法两种计算高层建筑电气设备总负荷的计算。对一个建筑来说,照明系统是相当重要的。照明系统主要考虑灯具、光源的选以及照度的控制与计算等。一般的灯具除了外观优美、简单大方的优点外,还应具有节能环保、安全合理的性能。在高层建筑的高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中,电度计费表一般装在电压输出端,在低压母线之间一般装有联络装置,选择配电线路要根据负荷状况来选择电缆线路,还要注意不同电压线路敷设间距,根据负荷等级选择线缆。此外,还有高层建筑在供配电器材方面的节能设计、供电线路方面的节能设计、建筑照明方面的节能设计、防雷与接地设计、电梯设计等设计内容。 二、建筑电气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电气设计不仅要考虑线路位置和密集程度,还要考虑选用器材的质量,不能因小失大,因为一点的眼前利益,而埋下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现实生活中,建筑电气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是相当严重而且可以说是相当普遍的。 1.不合理的思路设计 许多现代建筑的设计存在问题使得建成的建筑留下了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例如,家用电路产生的很多问题是由于电路回路过程设计中选用电气线路材料不当造成的。设计的配电回路过少,则电路负荷增加,电路的横截面就会减少。实际操作中,空调插座、照明电路以及各种电源插座等构成建筑物内分支回路。有些住户家里的空调插座装在室内,但没有依照空调负荷的大小适当多安装几个回路,从而存在因回路过少而产生火灾事故的安全问题。还有就是设计人员为节省成本将熔点较高的铜芯电线替换成价格较低的铝线,火灾事故发生几率变大,线路安全性、建筑安全得不到保障。 2.不重视防雷设施配备 有些建筑物比较高,但缺乏合适的防雷设施,从而在雷雨交加之际易发生安全事故。由于现代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建筑选址也愈加变得随意起来,多考虑到趋紧地皮的开发,而忽视地理位置选用不但而存在的安全隐患。这时电气设计若不因地制宜,仍采取传统的防雷设施,没有综合建筑物的位置、地下水位以及地下波侵入的频率等问题而找到防雷设备最佳配备方案,建筑安全性就得不到保障。 3.忽视电气火灾防范 纵观近几年,我国居民住宅火灾中数因电气设计缺陷而产生的火灾数量最多。电气火灾随着电的出现而出现,在强电领域出现较为频繁,但弱电领域也不少见。工业生产在进步,电气防火愈发引人关注,但人民防范意识还不够强。人们总愿意片面研究事故发生的导火线,而忽视电气火灾防范的重要性,如果能够多花点成本,构筑防火安全系统,当居民因误用电气或因操作不当而引发火灾时,能够第一时间切断火灾产生的源头,便能以最小的成本将损失降到最低,从而达到防火的目的。目前,我国很多地区的建筑已经安装了此类防火系统,当火灾发生时,根据室内温度的变化,相应的消防系统便会自动运行,有种是喷水系统,及时扑灭火源,起到灭火目的,保障建筑安全及人身安全,但此类系统普及范围还太窄,很多建筑防火系统几乎是零安装,很不安全。 三、解决建筑电气设计问题的途径 1.严格把控设计方案 加强审批监管制度,细化监管任务,防止设计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马虎问题,不放过一丁点可能潜有危害的疏忽细节,提高建筑物的质量水平,增强居民的舒适感。设计思路一定要明了,把握各个环节,特别是不能遗漏了某些重要环节,相关单位的领导一定要对设计内容认真进行审查和修改。此外,应该将节能理念贯穿设计始终。 2.周密设计防雷系统 防雷系统的设计与人们的人身安全息息相关,雷电导致人身伤亡事件多发生在防雷系统不好的农村,近些年来农村城市化发展日新月异,郊区城市化发展愈加猛烈,建筑林立,建筑平均高度有增无减,建筑防雷系统的安装则需要做更细致周密的安排。金属导体当然是配置防雷系统中最佳的防雷设备,因其能维持室内电位,具有较好的均压效果,对室内建筑物及人身安全起到很强的保护作用。对雷电波的防御是防雷系统的重要环节,要正确将相关电缆接地,合理安排避雷器设计点,防止雷电波入侵。 3.重视防火系统设计 电气火灾是常见的火灾事故,设计电路过程中应该细致考虑各个环节,做好预防保护措施,在电路设备上配备短路器来保护电路,充分考虑好线路负载问题,防止电气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出现。选用优质的防火材料,不能偷工减料,只图眼前利益而不顾后果。设计人员坚决不能违规设计,要仔细分析设计的每个细节,始终保持严谨的心态,将火灾发生的风险降低到最少。 四、建筑电气设计安全性的考虑 过载以及短路往往会损坏供电线路,严重地会诱发火灾事故,故应做好有效预防措施,尤其在传统的低压供电系统中要做好过载和短路保护措施。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如若有必要进行混用时,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性高的接地处理,应符合相应的工作规范,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关键电子设备要进行等电位连接配置,保障电气接地质量,防止触电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漏电保护器能够有效预防接地故障,能有效避免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要有效发挥漏电保护器的作用,必须做好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工作以及接线工作。现如今,越级跳闸事件时有发生,成为高层建筑低压系统设计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我国现有技术还未能很好解决,我们应该加快系统研发,及早找到应对措施,减少经济损失。所谓越级跳闸,就是当下级配电回路出现较大短路电流而导致短路故障时,即便上级配电回路配备三阶段保护断路器设备,也会无条件越级跳闸,致使大面积断电,从而产生巨额经济损失。 五、建筑电气设计节能性考虑 建筑电气项目工程的节能方面的设计是指在保证安全用电的基础上,充分满足建筑物功能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对变压器、电动机、空调、照明灯具、电梯等能耗系统进行实时监管和管理优化,提高设备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并进行有效、科学的管控,提高对电能的利用率,从而降低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成本,缓解资源紧张,减少环境污染的,做到节能电气,必须在建筑电气设计过程中贯彻节能理念,坚持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原则,即适用性原则、安全性原则以及经济性原则,从而才能保证高效、低耗的建筑电气工程。 1.适用性原则 设计中不能简单一味强调节能,还要能确保电气设备质量和设备能正常运行,每个电气设备都能发挥出其固有的基础功能。故要满足在节约能源消耗的基础上,确保建筑电气工程系统适用性。 2.安全性原则 建筑电气工程建设中,要确保电气设备完整性,配电线路绝缘性能好,符合各项规范要求,除了防雷技术,还应考虑防静电保护措施,确保居民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作者:程卫东 单位:深圳市南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小议高层建筑电气安装安全的管控 一、高层建筑电气安装 1开关柜安装要点 高层建筑内的开关柜与配电柜是用电中心,配电房是整个建筑的用电枢纽。要确保开关柜的安装技术,开关柜的箱体可以承受一定的机械强度,以确保高层建筑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在进行安装前,要检验油漆没有脱落,且箱体无损坏,确保箱内的器具要安装牢固,盘面的导线要有适当的空余,箱内的导线整齐排列且在两端固定,便于出现问题时及时检修。按照技术规程以及操作要求进行安装,一定要安装一个可以打开的门,进行安装要根据技术要求严格执行。 2配电装置安装 高层建筑内部的配电装置,一定要选用技术先进的配电设备。影响整个建筑物的电力系统,配电装置是高层建筑电气工程安装的重点与中心,对配电装置的相应技术要求进行标准安装,包括从设备的选用到安装完成后的调试各个环节,安装的过程要采用质量控制措施。对配电装置的保护至关重要,以确保配电性能相匹配。在配电设备的安装中,避免安装完成后出现电流与设计不相符合的情况,以确保配电装置的安装质量。在具体的安装中,避免各类安全隐患,要结合施工图纸认真安装调试,从而提高整个配电装置的质量。 3电气线路安装 在高层建筑中,要选用矿物绝缘的防火电缆,还要选择阻燃型的电缆,从而防止供电线路出现损坏,这样可以避免火灾进一步扩大,进而影响消防设备的功能。在当前的火灾事故中,导线的选用原则是导线要有足够的强度,使得火灾进一步扩大。而且一般在电流较小时,还要确保导线可以安全地运行,导线要进行机械强度的选择,保证导线的持续载流量比最大负载电流要大。在电气线路的设计上,一定要留有余量,要保证配电的经济性以及安全性。在选择导线时,要保证电源引入端到负荷末端的电压损失不大于5%,以更好地保障安全。 4电梯的安装 高层建筑中,不可缺少的就是对电梯的设计。为了提高电梯的安全性能与舒适性,一般说来,电梯机房多是安置在井道的上方。在高层建筑的设计中,为了缩短运输能力,而且在对电梯进行设计时,而且采用分组控制的方式,多是使用高速或者是超高速的电梯,还要尽可能地做好配电设计、主开关的设计以及解决好通风与控制的各种问题。 二、安装安全控制管理 1加强岗前安全教育 在电气工程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整套科学、全面的岗前安全教育,以确保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章进行施工,以保证施工得以顺利开展。加强施工人员的岗位前安全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能、安全防护、安全组织等相关内容进行讲解,对于工程队伍整体安全意识的提升,全面提高了电气工程的安全性,安全防护技能的掌握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从而避免了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2加强材料设备的控制 在施工材料进入现场前,要对施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质量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为实现电气工程的安全管理,电气施工的材料和设备关乎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在施工时,为了确保材料能够进行合理使用,要加强对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力度。此外,安装单位应提前将材料的相关申请提交监管部门。在材料进入现场后,安装单位还应向监管部门提交使用审批、检验报告、质量报告等证明,得到审批后便可投入使用。 3有效落实安全措施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证电气工程的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还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在管理的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以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为根本出发点,将过往的安全事故作为范例,并不断加以完善,对电气工程从设计到安装的一系列过程中,使安全措施得以有效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应主要针对施工人员的职责划分、用电系统的相应规定,都要遵循用电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漏电保护等相关内容进行制定。将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以保证施工安全、有序地开展。 三、结语 高层建筑中的电气工程安装,是高层建筑工程中重要环节。在施工过程中,从对电气施工技术的掌握入手,实践过程中,通过工作磨炼不断累积经验。在高层建筑电气安装过程中,做好各种准备工作,避免出现各类质量问题,一定要严格按照安装技术以及操作规程进行安装,确保电气工程安装中的各个环节做好质量控制工作,保证高层建筑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本文作者:于华 单位:本钢设计研究院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气压配电系统安全性探讨 摘要:在建筑物的电气配电系统当中,低压配电系统在整个电气系统中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的实际操作当中,如果低配压系统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操作不当,就会很容易发生安全问题。 关键词:安全性能;低压配电;电气的设计 在我国,高层建筑的定义是:高度超过了十层或者是24米的建筑物。所以,在很多高层建筑物的电气设计中,相关电气设备的要求必须要严格,配电系统也要根据国家的规定标准来实行,从而保障整个建筑物系统的用电安全。因此,在高层建筑物的设计中,不仅要确保所有用户的用电安全以及现代化的电气要求,还要使得配电系统能够满足建筑物中供电的相关稳定性。 1高层建筑配电设计需要遵循的原则 1.1配电设计总原 要合理的运用建筑物自身存在的优势,来设计高层建筑物中的配电系统。在设计的时候,不仅要合理分配资金的使用,同时要注意节能的设计,降低能耗。第一,供配电系统设计时,要保障其基本的安全性能,保障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了保障整个高层建筑中配电系统的安全性,在设计线路时,首先要使其必须都具有合格的绝缘强度,使它们处于安全的距离;同时必须要采取有效的防静电技术,最后还要配置牢靠的防雷击设施。第二,配电系统还要将住户的生活所需的用电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实现住户电设备的电气功能。 1.2安全配电设计中的原则 在设计安全配电系统方案的时候,不仅要满足整个高层建筑物中电气的使用功能,还要尽最大可能的降低其损耗的数值以及直接损耗、间接损耗。还要保证整个配电系统安全稳定的正常运行,要最大程度的降低对其能源的消耗,尽量的节约配电系统所要消耗的资源,所以,高层建筑的配电系统需严密的设计时,要合理的使用相关节能设施,尽量做到用电负荷均衡,并要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尽最大可能降低配电系统的维修费用。 2低压配电系统中的安全性能 (1)在低气压配电系统电气设计的安全性能中,其主要任务是对电源的分配以及管理,它不仅能够提高其运行的效能,还能在维护变压器运行。在设计高层建筑中电气低压配电系统的时候,要想为用户提供持续性的电力保障,不仅要充分的考虑到各种会有可能发生的故障因素,还要考虑到在正常负荷条件下所有用户的正常用电需求。 (2)高层建筑电气中低压配电系统设计的时候,要时刻注意相关的接地保护模式。其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保护模式主要有3种:低压配电IT系统、低压配电TN系统以及低压配电TT系统。①低压配电IT系统:其电源端口的带电部位是不采用接地保护模式的,但是,电源端口带电的部位在进行电抗、阻抗或者高电阻的时候,还是要采用接地保护模式。除此之外,如果低压配电的IT系统用电设施出现了导电外漏的情况,也要及时采取接地保护的措施。使用低压配电IT系统来供电,不仅可以提高系统供电的稳定性,而且还能提高供电的安全性能,与此同时还能保障用电量较大、供电时间较长以及供电要求较高场所的安全问题。近几年,低压配电IT系统在高层建筑供电中应用是非常广泛的。但是,如果用电设备的外部出现了安全故障,使用缺少接地保护措施的配电网,再加上管理还不到位,这样就很容易发生带电的状况,并引起触电事故的发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便。因此,对于高层建筑所有人员的安全观念要时刻强化,并采用其有效的接地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高层建筑能够顺利的运行。②在低压配电的TT系统当中,电气设施中外漏导电的部分,不仅要采用接地的保护方式,还要在电源的中性点的部位采用其最有效的接地保护模式,整个电气系统中的低压配电TT系统是占举足轻重的地位。在运行的过程中,电气系统中的PE线是没有电流经过的,即电气系统的中性线PE和N是没有直接的通电关系。通常情况下,用电量比小、用电设备较少以及用电要求较低的场所一般都使用低压配电TT系统。但是,从适用范围来讲,低压配电TT系统要比低压配电IT系统低很多。然而,低压配电TT系统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应用却很多,覆盖面积也在逐渐的提高,所以高层建筑的相关管理人员要加强对低压配电TT系统的应用,并使其发挥出最大的功效,防止其供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农村以及偏远地区的供电安全。③低压配电的TN系统使用率也较高。但在设计低压配电TN系统的过程中,要用保护线将系统中负责电气设备的一个外壳连接起来,并要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将其保护。另外,还要保障其低压配电TN系统的中性点之间连接的通畅。其实,低压配电TN的系统还有很多种模式,它可以用中心线和保护线合并的方法来保障其低压配电TN系统模式的正常运行。例如TN-C-S模式、TN-C模式以及TN-S模式等,这三种模式在各自的适用范围内,使用的情况是不相同的,都表现出了各自明显的优势。就以TN-C的模式、TN-S的模式为例子,它们的系统都是属于三相四线,并且是非常容易设计的,而TN-S的模式在属于三相四线系统的同时,还增添了PE线来进行接地的保护,它在保存精密电子仪器的场所或者易燃易爆的场所运用非常多。而TN-C-S系统给施工提供了便利,在工矿企业的应用是比较多的。高层建筑的相关管理人员对于以上的三种模式要进一步的完善,并要最大限度的利用信息化技术,不仅要将各自的优势保留,还要将其适用的范围拓展最大,维护高层建筑的运行安全,提高其高层建筑的工作效率。 3低压配电系统中的接地保护设计 在进行的低压配电系统设计的时候,一定会遇到选择漏电断路器的情况。在对漏电断路器进行筛选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有很多。比如,必须要想到多大的电流漏电断路器才需要采取保护的措施。第一,要保障所选择的低压配电系统的末端中的漏电断路器自身可以接受的电击能量能否达到了所规定的安全标准。第二,因为电流的过大,很可能会对配电系统造成一定的损害。所以要格外的注意配电系统的正常的使用,漏电断路器是否大于漏电电流所规定的额定动作电流,无论是在各个分支线路的尾端还是在完整的低压配电系统的末端,其用的电子设备必须都是漏电断路器,以此来保障整个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4高层建筑中低压配电系统设计的作用 高层建筑中低压配电系统设计的主要作用是保障其供电的安全性、可靠性。与此同时,还能提高其电能的质量。在整个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要合理的进行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那么整个建筑的使用功能都将会大大的提升。 5高层建筑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安全探讨 在配电系统安全性能设计的过程中,负荷分级配置的设计要做好,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与此同时,还要保障其特别重要的负荷和一级负荷之间的连续性,以避免供电的中断,否则就会给人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损失。不仅如此,还要考虑高层建筑物中变压器的问题,对于变压器的选择,要根据容量的计算来进行。一般情况下,变压器的负荷率要控制在百分之七十五到百分之八十五之间。对于低压供电线路的半径也有相关规定,不得超过二百米以上,否则会对其它供电系统造成一定的损害。线路的保护也是非常重要的,它时常用于末端漏电的保护和手短保护器。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在发生火灾的时候能够应急照明,还能有效的减少故障的发生。 6结束语 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下,电能的要求也在相应的提高。建筑配电系统的是否可靠,它直接关系到了人身安全、任何事故都会给人民的生活造成难以估计的经济损失。因此,高层建筑中电气低压配系统中的安全性能人们是越来越重视了,不仅要对设计提出更高的要求,还要保障其供配电的安全。在设计低压配电安全系统的时候,在注意整个电网以及线路设计的基础上,还要将接地的保护与设计重视起来,要选择最适合的电气设施,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还要严格按照其相关规定来执行。只有这样严格的执行了每一项规章制度,才能保障其高层建筑低压配电系统的有效的运行。 作者:黄柱中 单位: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建筑电气施工中安全控制问题分析 摘要: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中,安全事件频繁的发生,这无论是对于整个建筑物的建筑质量还是其后期的使用,都是具有很重要的影响。本文总结了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安全控制的重要性,以及目前我国在电气安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提出了个人关于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安全管理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建筑电气;安装;安全;管理;建筑施工 前言 在现代建筑工程建设不断呈现出集成化、专业化、规模化以及智能化发展趋势的过程中,电气工程的重要性开始得到广泛而深入的体现。从近年来的行业中的形势来看,电气施工中的安全控制的问题较为突出,这也是整个电气工程中的关键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将决定了整个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以及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实现程度,所以,我们的施工单位必须尽力把握住工程的安全控制环节的关键点,定期进行问题总结,并寻求合适的解决办法。 1建筑电气安装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1.1建筑电气安装人员安全意识不足 我国建筑电气安装工程事故频出,而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建筑电气安装人员安全意识不强造成的,而并非其专业知识不足。因此加强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对于整个施工项目来说的意义是非常巨大的,这同时也是对施工人员自身生命安全负责,我国建筑企业当中对于建筑电气工程中的安全规范和相关的安全处理措施,从公司法规和流程上已经制定的相对完善了,但是最终落实到员工的实际操作中就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相差甚远,一线的施工员工认为自己轻车熟路的操作流程,在降低安全意识的前提下进行操作,就很容易出现相应的安全事故,不但对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威胁,同时也对工程项目的安全事故要求提出了挑战。 1.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人员操作技术不规范 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中,操作人员的工作流程不规范是引发安全事故的一项重要原因,其中尤其以配电箱子方面和防雷接地方面出现的问题最大。其中在配电箱方面,由于配电箱标高,坐标不准确或者凹槽变形、移位,以及配电箱内杂物清理不彻底,配电箱防腐不及时等等这方面故障的存在,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安装人员在配电箱安装过程中操作马虎,没有按照标准的操作流程进行安装,最终导致了配电箱安装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这些安全隐患的存在,对于工程项目未来的施工,以及项目完成后,居民的入住,其安全隐患是非常巨大的。其次是在防雷接地方面,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中,避雷带采用普通的圆钢敷设,带间和引下线采用对焊或者单面焊接方式,焊接口常出现绣浊的现象出现,同时防雷线搭接长度严重不足,很多情况下项目的接地排线没有与接地干线直接相接,支架间的间距过大,容易变形,总配电箱进线处并没有做重复接地等,以上这些在防雷接地方面出现的问题,也多是因为施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并未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 1.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很多的建筑电气安装工程中都或多或少存在着很多技术或者非技术的原因,存在项目一定的安全事件或者是安全隐患。然而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建筑企业在施工开始之前,并没有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对于建筑工程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隐患也没有进行科学的预测和分析,更没有提出与之相对应的方案,导致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在此基础上提出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还体现在对于项目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规范上没有进行系统化的培训,这种安全培训不到位,也最终会造成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对施工安全规范的不重视,甚至是漠视,另一方面,会导致施工人员不能正确的掌握一定的安装施工技能,最终也成为了酿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2完善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安全控制的措施 2.1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在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前,要多所有参与安装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得施工安全意识融入到员工的工作精神当中,在建筑电气安装施工之前,班组间以及部门间要进行安全交底,对于当天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是施工人员能够提前预计到当天施工所面临的问题有哪些。除了以上在意识上提升警惕外,在施工人员的安全设备上也应该做好重组的准备,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的佩戴,员工在高空作业,一定要带好安全带,防止可能的安全事件发生,对于相关设备的使用,要提前对电路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没有问题再进行施工。在建筑电气安装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细节的把控是非常重要的,对于细节的把控做不好的话,就会很容易造成安全事件。 2.2规范电气操作员工的操作流程 在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一定要熟悉配电箱及防雷接地等工作流程,项目管理人员应该就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准备工作,详细了解配电箱坐标、位置等安装要求,并在配电箱安装过程中对配电箱进行适当的巩固措施,对配电箱的相关电路和设备进行防锈和漏电处理,以防在后期随着设备的老化,导致配电箱的位置发生较大的变化,对项目安全造成隐患。在防雷接地方面,项目管理人员要根据项目施工要求及项目验收要求,规范施工人员的安装施工,在进行电气安装施工之前,应该就本次施工所需的电气设备,进行全面规范的安全检查,以确保施工所需工具没有存在安全隐患,保证员工在电气安装施工过程中处于安全无隐患的环境中。在很多情况下,员工施工过程中对于操作流程不重视的主要原因是,认为自己工作经验丰富,对于这种细微之处就掉以轻心,这其实是构成一个个安全隐患最可怕的地方,因此对于这种情况,要求员工一定要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工作。并要配合一定的检查监督机制,企业安全部门在日常巡查当中,要多注意员工的操作流程,同时还要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对于在工作中违反操作流程的员工,要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 2.3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工程中的施工管理环节相关规定是高于一切的,如果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于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不重视的话,最终很容易导致工程项目出现问题。对于安全管理也尤其如此,不同的项目、不同的施工方案要制定不同的安全管理规范,企业安全管理的制定应该考虑到项目性质及建设周期和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难度,对于这一系列的项目安全管理指标,有很多企业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标准,但是还是存在很多企业对于完善管理规定重视度不高的问题。此外,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之前,要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交底,这已不是一个常规的要求,而应该上升为企业安全管理的规定,最终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的不断前进。 3结语 建筑电气安装对于整个建筑物的质量以及后期的使用,都具有重要的影响,然而在实际的建筑施工过程中,都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这些安全隐患的存在,一方面威胁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另一方面,也威胁着整个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所以,对于建筑电气安装过程采取一定的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在未来的电气安装工程施工中,始终要把安全管理提升到一个很高的层次,使得我国建筑施工安全事件发生率大幅下降,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情况下,完成建筑项目的建设任务。 作者:陈玉峰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建筑电气设计中安全及节能探微 摘要:随着科技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同时建筑的用电量也随建筑的智能化和自动化而大大增加。城镇一体化建设的加速导致我国建筑面积的飞速增长。据统计,我国建筑能耗在全社会总能耗中的比例大约为27%。在满足建筑安全性能的条件下,同时给居民一个舒适的生活空间,应尽量缩减建筑的损耗。本文针对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安全及节能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建筑电气设计;安全问题;节能问题;解决对策 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电器的使用量日益增长,对建筑电气的设计要求也日益提高,在保证安全使用的情况下,也要保证适用、节能,要求电气建筑的过程确保安全,降低消耗。 1建筑电气设计中产生的安全问题 1.1等电位联结问题 建筑电气设计中,暴露在建筑物外面的电气相关装置或导电物品,没有与建筑物中的电气装置连接好,造成较大电位差,使故障电压的出现,甚至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1.2雷电问题的发生 在建筑电气设计时,要优先考虑雷电问题,包括防雷和避免雷击两个方面。对于防雷的设计,很多的设计者采用专门设置防雷,依然采用传统的方式选择防雷设备,致使在雷雨天气发生电气设备的损坏,甚至危机人身安全。电器使用的过程中常常遭遇雷击问题,主要是由于建筑电气设计之初,设计者没有充分考虑雷击问题,对防止雷电入侵的措施不够,没有及时的避免雷击问题的发生。 1.3消防技术的问题 目前,对于建筑电气的消防功能存在诸多问题,如无法实现消防联动,使火灾在最短时间内自动熄灭。电气建筑的保护层过薄,无法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启动广播疏散和应急照明,使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受到威胁。 1.4应急照明问题 在建筑电气设计中,设计者往往会忽视应急照明相关的各项指标,如应急照明的光源,具体位置以及电源,火灾状况发生后无法顺利进行人员的快速疏散,甚至造成二次伤害的发生。 1.5电气配线问题 在建筑设计中,为了降低成本而选择铝芯线,当线路超过负荷时,铝线很容易达到熔点,导致铝线起火,造成火灾的发生。 2针对安全问题的解决对策 (1)针对等电位联结问题,设计者在进行建筑电气设计时,要保证暴露在建筑外面的导体与建筑物中的电气装置连接完好,杜绝电火花的产生,最大限度的减小电位差,避免造成火灾,杜绝因等电位连接问题威胁生命安全。(2)针对雷电问题,可以从两方面进行维护解决。首先,在选择防雷设备时,要选择导电良好的导体,发生雷雨天气时,保持室内电位的平衡,保护电气设备的完好,以及避免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其次,为避免雷雨天电波的入侵,要在建筑电气设计时设置好避雷器的位置,对进出电缆的铺设进行严格监测,接地连接。(3)针对建筑电气的消防设计,要在建筑设计中铺设好严格的消防线路,实现消防联动,设置好应急设备,并对应急设备采取良好的保护,保护层采用良好的金属管,保证应急疏散广播、紧急提示灯和应急照明灯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响应,规划好疏散通道,保证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4)针对应急照明问题,应采取详细的措施。对于建筑电气设计中有关应急照明设备的设计,要注意每个细节问题,对于应急照明的电源选择,具体照明光源位置的确定,应急照明的照度等环节都应进行详细的规划设计,确保在火灾发生后能够第一时间响应救援照明。(5)针对电气的配线问题,为了保证安全起见,要选择导电性能好,机械度强,融点高的铜线进行建筑配线,杜绝安全隐患的出现。 3建筑电气中的节能设计研究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在建筑电气设计中,除了保证电气的安全建设是远远不够的,节能低碳越来越成为大众追求的目标。在生产生活中,为降低用电能耗,做到最大限度的节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3.1合理使用变压器 合理选择配电变压器的容量是变压器经济运行的要求,而变压器容量太小易引起过负荷运行,过载损耗易增加;变压器容量太大,不能被充分利用,空载损耗易增加。因此,根据实际负荷确定配电变压器的容量,以确保变压器运行在最佳负荷状态,即变压器的负荷率不应低于30%,宜工作在70~80%的范围之内。同时选择节能型变压器并根据企业用电特点可选择较为灵活的接线方式。 3.2降低线路损耗 在建筑中,供电线路较长,这样就会产生大量的电阻,电流在进行传输时就会产生大量的损耗,严重影响居民的使用,当线路的电阻值不变时,电流越大损耗就会越多,要想减小线路的损耗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要使用电阻率较小的电线,一般情况下建筑都会使用铜芯的导线,铝芯的导线的电阻率就要高一些,不建议使用,还要减小线路的长度,而且线路的走向以直线为主,尽量不走或者少走弯路,在低压配电中,为了减小线路间的干扰要尽量不走或少走回复的线路,变电所要尽量靠近建筑,这样变电所到建筑的线路长度就会减小,线路的截面积要尽量增大。 3.3电动机节能 电动机在建筑中的应用较多,最典型的就是电梯的使用,在高层建筑中,电梯几乎每天工作18个小时,工作量是非常大的,因此,有效的降低这部门的电能消耗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效果也会非常的明显,降低损耗的原则主要就是提高电动机的工作效率和功率因数,具体的做法包括:就地电容器补偿,以此来降低电动机线路的损耗,同时,还要设计相关的程序,减少电动机的轻载和空载运行次数,可以采用变频调速设备控制电动机的运行,让它适应负载的变化,当电动机的负载较轻时,可以提高自身的效率,加速运行,从而减小电能的消耗,达到节能的目的。 3.4照明节能 照明节能设计的原则就是在保证视觉效果和不影响照明质量的前提下,适当的减小光能的损失,进而较小电能的损失,比较常用的照明节能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尽可能的利用太阳光、月光、反射光等自然光,电气设计人员要充分的考虑建筑周边的环境以及采光情况,合理地利用自然光源,让自然光与室内的照明有效的配合,减少人工照明的使用。还要使用高效的节能灯具,现在比较流行的是LED灯具,这种灯具的节能能力非常强,而且在一定角度内的照明效果也是非常可观的,同时,还要使用高效的电子镇流器,通过它能够合理控制公共场所内的荧光灯,减小电能的损耗,居民在家庭中应当合理的使用分区控制灯光或适当增加照明开关点的方法,例如,在卧室、书房可以使用调光开关,根据不同的需要调节灯的亮度,公共场所可以使用光控开关或者声控开关,这样能极大地节省电能。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电气设计中存在着很多的安全问题,安全是任何建筑设计首要解决的问题,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筑电气节能设计,也要从多方面实施,满足多方面节能措施,以达到建筑电气设计中安全及节能的目的。 作者:张文东 单位:九源(北京)国际建筑顾问有限公司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建筑电气设计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探讨 摘要: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对于建筑电气设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是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楼层高度的增加对于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和合理性要求越来越高,本文将就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进行相关探讨。 关键词:建筑;电气设计;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完善 0引言 在高层建筑的安全使用过程中,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有着直接的影响,尤其是现代化的建筑已经具有多元化的特点,通常集住宅、办公、商业等功能于一体,这种情况下对于配电系统的设计更要充分的重视,具体的设计内容要根据建筑的特点、用途、规模,结合供电网络的基本情况以及供电系统的电压等级等因素进行科学的确定。以下将主要对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的概况及可采取措施进行了论述。 1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概况 配电系统电源中性点的不同运行方式,对配电系统的运行特别是在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有明显的影响,而且影响系统二次的继电保护及监测。建筑电气设计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非常重要。如果其安全性不符合规范及行业标准,或者在运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这将会对建筑物内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十分重大的安全威胁。由于现代建筑的相对封闭性,以及现代建筑内用电量很大,假如出现了电力事故,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事件,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鉴于此,现代建筑对于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供电电源的安全可靠是非常重要的,工程设计过程中,根据建筑物的分类确定该建筑的用电负荷等级,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该工程是双电源、双回路还是单电源供电。供电线路敷设环境需要避免由外部的热源和腐蚀以及灰尘的聚集等造成的影响,防止因敷设和使用过程中所受到的振动和冲击以及对建筑物的沉降、伸缩等各种问题的外界应力作用而造成的损失。而各类建筑的消防用电设备必须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在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消防水泵、消防排烟风机、消防加压送风机等设备的供电时,必须在最末一级的配电箱处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其配电线路的敷设需要符合相关的要求规范。在建筑电气设计过程中,在地下室的车库照明配电中,应急照明箱通常情况下会直接安装在车库墙上,施工过程中应急配电箱却没有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如果火灾发生在配电箱附近时,配电箱很快就会被烧毁,对此在此项配电设计时必须要设置配电间,这也是确保应急照明的供电可靠性的重要措施。高层建筑以及重要的公共场所等防火要求高的建筑物,应采用阻燃耐火、低烟无卤绝缘电力电缆、电线或无烟无卤电力电缆、电线,这些电缆不仅试验方法成熟,而且产品标准已实现了同国际先进标准的接轨。 2低压配电系统安全的保障措施 2.1综合设计 在建筑电气设计工作中,低压配电系统的一个常用安全保护措施就是接地保护工作,在建筑的电气设计中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整个过程要以人为本,供电安全性的保障往往在建筑供电设计过程中会设计相应供电安全的故障自动切断点,即为常说的接地保护,这种保护方式能够有效的避免事故的发生,从而保障建筑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用电,在具体的方案设计过程中要根据建筑物特点及布线的要求进行保护装置的设计,因地制宜,避免照搬照抄,从而有效的防止危险电压对建筑电气系统和电力运行造成的影响。 2.2接地保护 接地保护作为最基本的保护方式能够为用电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这种情况下在建筑电气的设计过程中,要从建筑电气的特点以及建筑配电系统的基本要求来进行接地保护装置的确定,同时需要重点注意的是,多种接地保护形式要进行等电位联接,这样就可以有效的避免建筑电路受到外部电压的影响,接地方式在目前来说主要分为以下几种:TT系统、TN系统。其中TT系统所对应的接地保护主要是针对外漏的导电问题,TT接地方式是指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直接接地的保护系统,称为保护接地系统,也称TT系统。TN系统是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工作零线相接的保护系统,称作接零保护系统,当设备出现外壳带电时,接零保护系统能将漏电电流上升为短路电流,这个电流很大,是TT系统的几倍,实际上就是单相对地短路故障,熔断器的熔丝会熔断,低压断路器的脱扣器会立即动作而跳闸,使故障设备断电,比较安全。 2.3对于漏电断路器的选择 随着电力系统的不断进步和完善,我们可以发现在整个电力系统的运行过程中,由于电气设备越来越多,电力负荷越来越大,对于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及可靠性也就有了更高的要求,漏电断路器在整个电力系统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漏电断路器及时的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与接地保护一起实现了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和可靠。漏电断路器的设计和安装需要对漏电断路器本身进行科学的种类选择,尤其是漏电断路器的漏电电流要求,这就需要对具体的电气设备情况以及配电系统的基本情况有一个综合的了解,从而来科学的判断漏电断路器的型号种类需求,在选择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漏电断路器用于防止人身触电,应根据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两种触电防护的不同要求来选择。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的实现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的运行。 2.4剩余电流保护器 剩余电流保护动作的实现需要剩余电流保护器的有效选用,首先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在故障电路中电流的流通必须小于整体额定电路电流,另外在安装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要同时兼顾分支线以及线路末端用电设备,以便能够确定动作时间差的有效控制,保障配电系统的安全运转。 3结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电气设计工作中,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直接关系着整个电气系统的安全和有效,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的提高工作水平,实现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和可靠,为建筑电气的应用提供良好的设备基础。 作者:刘雪海 单位: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第六分院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安全管理建筑电气论文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的要点 1.1工艺控制 制定一套完善、健全的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技术人员应规划出一套完善的工艺秩序。比如:建筑室内的照明系统,在施工阶段,不仅要对照明线路的连接加以控制,还应对照明监控系统进行针对性的设置。 1.2元件控制 对电气元件施工加以控制,可以为智能系统的运行提供安全条件,并且施工人员应对元器件组合安装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 1.3故障控制 减少电气故障的发生也是电气施工质量控制的要点之一,质量的控制不仅要防控常用的大型电气设备,还要对小型元器件的故障加以控制,以此确保电气工程施工的质量。另外,建筑带暖气工程施工可以建立自动化监控系统,发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地反馈给施工人员。 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分析 2.1建筑电气工程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1)建筑电气工程设计的质量控制。设计图纸作为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的依据,加强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应从图纸的设计阶段开始。在进行建筑电气工程图纸设计前,相关的设计人员应对电气工程作全面的调查,不断地了解电气工程的总体结构、供电方式以及生产技术等。在对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同时,相关的设计人员必须要与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多沟通、多交流。在进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前,技术人员必须对电气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熟悉、掌握,多所设计的配电原理进行深入的了解。另外,在进行图纸设计时,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根据电气工程合同上所规定的质量目标进行设计,以此实现预期目标。(2)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在进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前,必须要做好施工材料、设备的准备工作,一定要确保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同时,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材料、配件的采购必须对质量进行严格把关,还要严格检查每一种电气材料的质量,通过采用多家对比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确保电气工程施工材料的质量、价格最优化。另外,电气工程施工机械进行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试运行,以此避免因设备质量问题对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造成影响。 2.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对施工全过程的材料和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维修。在施工过程,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的材料和设备会不断地使用,可能会导致质量损伤问题的出现。因此,在进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应对施工材料的质量进行不断地检查,这样以来发现材料质量受损时,可以及时地进行及更换。另外,施工人员还应对施工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当发现设备故障时,可以及时地进行维修。通过对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材料、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不仅可以确保工程的整体质量,还可以提高工程施工的安全系数。(2)检查电气设备基础设备是否符合安装条件。当完成配电箱、配电柜等相关的基础设备安装就位后,必须进行固定,然后对箱柜内的电气接线进行严格的检查。当各个电气设备的线槽、线管进行敷设连接以及桥架时,必须要做好各金属设备的接地工作,这样就可以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分析 3.1选取合适的绝缘导线 绝缘导线是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中的必备工具。由于建筑电气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电力负荷大小各不相同,这样以来所需要的绝缘导线也各不相同。绝缘导线的选择必须要对用电设备的负荷进行具体的测量,根据不同的负荷选取相应的绝缘导线。如果对相应绝缘导线的选择不加以注意,就会造成触电事故的发生。 3.2安装漏电保护器以及其他防护设备 由于建筑电气工程施工需要的配电箱以及开关箱等其他设备较多,在进行这些设备安装时,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施工设计方案的标准要求进行漏电保护器的设置,以此确保漏电电流、漏电动作以及时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还要对配电箱和开关箱的接地设施加以重视,照明配电系统、动力配电系统的设置要分开进行,这样以来就可以避免因动力停电对照明系统的运行产生影响。 3.3触电事故外的其他安全事故防御 在进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时会存在较多的高空作业,这就要求安装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以及带好安全帽、手套和防尘口罩等,以此提高安装人员施工的安全系数。施工人员要不断地加强自身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对老化设备进行及时的更换,这样就可以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4结束语 由于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的质量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具有直接的影响,做好建筑电气工程质量的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应从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加以控制,并选择合适的电气施工材料和设备,施工人员按照施工的标准要求进行作业,以此确保施工的质量。 作者:汤睢 单位: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建筑电气安全性措施 【关键词】建筑电气;安全性措施;检查要点 【摘要】文章探讨了加强电气安全性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分析了建筑电气的检查要点,提出要在设计、施工、检查、验收和设备交接中予以高度重视才能落到实处。 近年来,住宅建筑的电气设计,已受到有关方面的关注,从政府主管部门制订政策法规,到开发单位、设计人员不懈地改进创新,不仅适应了大量家用电器进人家庭和多种信息消费猛增的需要,而且在用电安全方面,也相应有了许多的保护措施。但是,各类电气事故仍然逐渐增多。针对此情况,文章对建筑电气的安全性措施进行了探讨。 一、建筑工程中常用的安全保护措施 (一)绝缘保护 材料、设备进场应进行绝缘检查。在《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基本规定中对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作了详细要求。比如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内部所用导线绝缘厚度不小于0.6mm;开关、插座的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小于3mm,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MΩ;柜、屏、台、箱、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0.5MΩ,二次回路大于1MΩ;电线、电缆产品有安全认证标志,绝缘层完整无损,厚度均匀且规定了绝缘层厚度。因有异议送有资质实验室进行抽样检测。对于在施工中由于工艺需要而损坏的绝缘层应采用色相带和绝缘电胶布恢复到不低于原绝缘等级,等等。 (二)短路、过载保护 线路发生短路时,线路中的电流将增加到正常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在配电设备中常用熔断器以达到短路保护功能。熔断器不仅要标明额定电流,还应标明额定电压。根据配电系统中可能出现的最大故障电流,选择具有相应分断能力的熔断器。熔件的额定电流一般为用电设备额定电流的1.5倍左右。 载保护一般由自动开关(或小型断路器)完成。根据实际需要,自动开关可配备过电流脱扣器、失压脱扣器、分励脱扣器。为了起到自动开关过载保护的作用,自动开关的额定电流要与负载电流相匹配,并小于导线的载流量。 (三)漏电保护 电流通过人体内部,对人体伤害的严重程度与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通过人体的持续时间、通过人体的途径、电流的频率以及人体的状况等多种因素有关。特别是电流的大小和通过时间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目前,我国和西欧及日本一样,对于漏电保护器取30毫安/秒作为设计依据。根据各国经验,这样的漏电保护器,可以满足触电保护的要求,具有足够的安全性。 在建筑工程中漏电保护方式一般采用分支线保护和末端保护相结合的分级保护方式,并以末端保护为主。这样,可尽量缩小发生人身触电及故障时所引起的停电范围,不影响其他设备或用户的用电,便于查找故障,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漏电保护器不同于其他电气产品,由于它关系到人身安全,因此选用时必须注意以下原则:(1)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并具有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缩写为CCEE)的认证标志;(2)应经有关专业部门检测并试验合格的报告证明文件;(3)应符合漏电保护方式对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及分断时间的要求,并满足分级保护的级间协调原则。 (四)等电位保护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3章、第27章对建筑物等电位连结作了具体要求。等电位分局部等电位连结和总等电位连结。 在规范3.1.7强制性条文中,要求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在建筑工程中同类插座同一回路的接地线利用插座压紧螺栓相互翻接是不符合要求的,干线导线应可靠连接后连接到分户箱内接地汇流排,汇流排与总等电位箱直接相连。接地线用黄绿相间线是国际上通用的,总等电位同时是重复接地点。 局部等电位在以往图集中有两种方案,这种方案都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新的图集苏D101-2003中作了修改。新图集有两点得到加强:一是现浇板内受力筋与等电位系统作了可靠的焊接;二是卫生间的用电设备不仅要接地保护,而且还要等电位接地,增加了潮湿场所用电的安全性。 (五)接地保护 设备的某部分与土壤之间作良好的电气连接,叫做接地。与土壤直接接触的金属物件,叫做接地体或接地极。当电气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电流就通过接地体向大地作半球形散开,这一电流叫做接地短路电流。试验证明,在距单根接地体或接地短路点20m左右的地方,实际上流散电阻已趋近于零,也就是这里的电位己趋近于零。凡电位趋近于零的地方,即距接地体或接地短路点20m以上的地方,就叫做电气的“地”或“大地”。接地电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下水位的变化以及土壤导电率的变化而变化。所以规范第24章要求接地装置必须在地面以上按设计要求位置设测试点。每单项工程不宜少于两个测试点。 按接地作用的不同可分为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静电接地、屏蔽接地或隔离接地等。 1.工作接地。为了保证电气设备在正常和事故情况下可靠地工作而进行的接地,叫做工作接地,如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2.保护接地。为了保证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事故,把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呈现危险的对地电压的金属部分同大地紧密地连接起来,叫做保护接地。对电力系统来说,保护接地的方法一般只适用于中性点不接地的电网中,只有在这种电网中,凡有金属外壳及构件的用电设备才可以采用保护接地来保证人身安全。 3.重复接地。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中,为确保零线安全可靠,除在电源(如变压器)中性点进行工作接地外,还必须在零线的其他地方进行必要的重复接地。比如电缆和架空线在引入到建筑物处,零线应重复接地,如果不进行重复接地,则在零线发生断线并有一相碰壳时,接在断线后面的所有设备的外壳都将呈现接近于相电压的对地电压,这是很危险的。 4.防雷接地。为了防止雷电的危害而进行的接地,叫做防雷接地。防雷接地作用不言而喻,不接地就无法对地泄放雷电流。规范对利用建筑物基础和主体钢筋做接地极和引下线以及人工接地装置、接闪器的安装作了具体要求。设计对防雷接地阻值都给出了参数,接地体和引下线完成后要测试,接闪器完成后整个系统才能测试。人工接地引下线要顺直,不存在死角,引下线金属保护管要与引下线做电气连通。避雷带形成等电位可防静电危害。人工接地装置接地体间距不小于5m是为了降低接地体屏蔽作用。 二、检查要点 1.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作接地装置,要按设计和规范要求焊成环网状。检查搭接长度、施焊质量、搭接材料的规格尺寸,人工接地的埋地深度和间距,引下线的焊接质量和测试点的设置,测试方法和阻值大小。 2.总等电位和局部等电位的施工要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总等电位箱内自动空气开关、总漏电保护器以及分户箱内小型断路器、漏保器的质量、参数及级间协调,高低压配电设备的绝缘和安全防护,导线及灯具等质量。 4.同类插座同一回路的接地线的敷设,不能利用插座端子压紧螺栓相互翻接,用国际上通用的黄绿相间线作接地干线,接地干线应可靠连接后敷设到分户箱内接地汇流排,汇流排与总等电位接地排连接。按设计的供电线制检查总等电位箱内重复接地。 5.导线绝缘测试。 6.通电试运行并调试。 三、结语 以上是为了加强电气安全性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在设计、施工、检查、验收和设备交接中予以高度重视 才能落到实处。监理在施工现场要多观察、勤检查,狠抓重点工序,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这样,电气的安全性就有了保证。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建筑电气设计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预防措施分析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逐渐发展和社会日益稳定,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追求也在不断的加强,建筑工程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与思考。其中最值得大家关心的就是建筑电气设计方面,并且逐渐发现存在的一系列安全问题,包括建筑电气设计人员养护意识缺乏、建筑电气设计的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及缺乏有效的对建筑电气设计安全的运行机制等,对这些问题的探究将会帮助建筑电气设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提高我国建筑工程的整体水平,因此对我国经济发展也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建筑电气设计 安全问题 预防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不断上升,国民对物质消费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同时对建筑电气设计存在的安全问题的解决水平也就在逐渐的提高。建筑电气设计行业也在不断提高自身的设计开发和建筑的能力,但在建筑电气设计中所遇到有关安全的各种各样问题也不容忽视。建筑电气设计存在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重点观察建筑工程的必要条件,所以建筑电气设计的安全问题应该首先得到建设生产者的重视。该文就针对建筑电气设计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一些简单的探讨,以求得到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1 建筑电气设计存在的安全问题 1.1 建筑电气设计人员专业意识缺乏 建筑电气设计人员就是在整个建筑的电气建设过程中需要针对建筑可能出现的任何电气问题做出提前的准备与安排,在此基础上,就需要有特定的设计人员对建筑电气进行审定。建筑电气设计是否成功直接影响建筑的使用年限,所以建筑电气设计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就需要得到保障。但随着现代化的不断发展,科技水平逐渐提高,对建筑电气设计安全管理也有了新的要求标准,建筑电气设计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但一些工作较久的建筑电气设计人员停留在过去的方式,不接受新的技术和必要的养护意识。还有一部分建筑电气设计人员想要学习掌握完善的养护意识,但由于自身周边的电气设计人员的影响,不能够积极主动地提高自身的养护意识,就导致建筑电气设计可能出现错误的几率增高。 1.2 建筑电气设计的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通常建筑电气设计最终的目的是想要提高建筑电气在建筑中发挥作用的水平,这就需要通过安全管理体制来最大限度地提高现有建筑电气设计的水平,才能更加有效地减少对资源的浪费。做好这些工作的大前提就是有一整套完善的建筑电气设计的管理体制。建筑电气设计人员需要确保每一个设计阶段的准确性,然而由于没有严格的管理体制,导致一些部门对建筑工程的电气设计工作缺乏重视。甚至有时,建筑电气设计人员自己为了方便,也就不遵守国家规范,最终导致建筑出现质量问题。有时还会出现在进行电气设计的时候,设计单位为了能够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并没有根据设计的要求来进行建筑工程的电气设计,擅自减少电气设计的工序,这样也给建筑工程电气设计的工作以及审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1.3 缺乏有效的对建筑电气设计安全的运行机制 近年来一些建筑工程的电气设计过程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其中主要原因就包括电气设计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建筑工程电气设计过程中,需要各个环节的配合,并且有一定的先后顺序,这就需要一套有效的建筑电气设计安全管理的运行机制。前期的设计准备、设计现场实行还有后期的设计工作等环节必须要有充分合理的安排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电气设计的施工和养护的顺利。这些问题的出现其实归根结底就是缺少一套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来约束和管理建筑电气设计的工作。 2 建筑电气设计存在安全问题的预防措施 2.1 提高建筑电气设计人员在工作中专业意识 作为一名优秀的建筑电气设计人员想要完美的完成设计工作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自身的R狄馐丁Wㄒ祷的建筑电气设计人员是建筑工程的电气设计工作的最主要的部分,控制着建筑工程中电气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影响着建筑工程的电气设计工作安全。针对电气设计人员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因此要提高建筑工程电气设计的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专业意识,规范电气设计人员的施工行为,帮助建筑电气设计人员加强对建筑电气设计工作的更进一步的了解,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对建筑电气设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建筑电气设计人员作为第一手掌握建筑电气规划的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极强的专业素质,同时也应该具备同样程度的专业意识,建筑电气设计人员由于自身极强的专业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自身在电气设计工作中投入更多的精力,同时得到更加优秀的工作成果。 2.2 建立完善的建筑电气设计安全管理体制 建筑电气设计的工作需要通过完善的建筑电气设计安全管理体制来进行规范,建筑电气设计人员根据体制进行各方面的管理工作。建筑电气设计的负责团队想要建立出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就需要领导阶层有一个明确的目标,管理阶层针对领导的要求,建立出一套适合建筑电气设计人员进行工作的安全管理体系,这个体系一定要符合国家的标准,同时也要对新的发展要求提高体系的严密性,这样建立出的安全管理体系才能够适应建筑电气设计发展速度,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设计人员有明确的工作指向。进行建筑电气设计安全管理体制完善的同时,对建筑电气设计的管理条例也应该加强。管理条例是针对一些不负责任的、经常出现因嫌麻烦不去实地调查就进行的建筑电气设计人员,这种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严重影响正常工作,所以需要通过管理条例对其进行处理。管理条例的加强不仅仅只是为了处罚消极怠工的人员,也是想要奖励认真完成建筑电气设计的人员,增加设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通过这种方式来引导建筑电气设计人员积极钻研业务,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从而一定程度上提高建筑电气设计的最终实际效能。 2.3 加强有效的建筑电气设计安全的运行机制 建筑工程的电气设计安全管理最终的目的就是在质量过关的建筑工程上提高电气使用的效能,作为施工前的关键一步的电气设计不能忽视,不仅是关键的一步,这也往往是最容易出错的一个环节。针对这个问题的最好解决办法就是建立一个完善的电气设计安全管理的运行机制。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就需要得到领导阶层和管理人员的支持,还要有十分完美的策划书来作为建立的基础。加强电气设计安全管理的运行机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电气设计可以依照科学合理的机制方案来有序地开展,电气设计中各个环节如果能够以运行机制为参照进行工作,那设计的目的会更加清楚明了,每个环节都有需要自己负责的事务,任何一个环节出错可以直接找到负责的领导,在建筑工程的电气设计到最后的实施环节也依然严格要求,才能保证建设出来的建筑工程能够得到安全方面的认可与肯定。 3 结语 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的发展不断加快,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同时我国工程建筑的质量一直不断加强。即使有些成就,但我国建筑电气设计依然面临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的问题,这就需要企业提高建筑电气设计人员的养护意识、建立完善的建筑电气设计安全管理体制及加强有效的建筑电气设计安全的运行机制等,只有这一系列合理的预防和措施才能促进我国建筑电气设计过程中更上一层楼。这样我们也有理由相信我国建筑电气设计行业会一直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浅谈建筑电气工程管理及质量安全控制 [摘 要]电气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建筑工程的使用性、完工之后运行是否可靠、投资者的效益等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对于一个建筑电气工程来说,从开工到完工阶段,现场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从头到尾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就对建筑电气工程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说了一下自身的体会。 [关键词]建筑电气;工程管理;质量安全 1 充分认识电气工程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电气安装工程是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工程。通过正确的工艺、合理的程序,把门类广泛,价值昂贵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等按照设计要求在施工中形成质量合格的工程产品。安装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能力的形成,生产效益的发挥,以及保障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确保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是电气工程师的职责。考核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的主要原则为:确保安全供电和用电;考虑工程的使用年限或使用寿命;功能健全、可靠;注意装饰效果;节约能源;方便维护和检修。另外,电气工程师应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编制电气安装工程进度控制计划,估算电气工程造价。在施工对质量、投资和进度做到控制在前,言而有据。打个比方来说,电气工程就是整个建筑这台精密计算机的中央处理器(CPU),为建筑做好稳定的能源供应,保障水电气以及火灾报警、保安监控等应急处理问题的顺利落实,为人们提供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 2 建筑电气工程设计阶段的管理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直到最后竣工验收,电气工程都成为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建设单位电气管理人员及电气工程师应该参与前期研究讨论,对电气部分给以足够的重视,并根据自己的专业水平及实践工作经验提出电气部分的设计意见建议和提供必要的资料。 2.1 做好电气设计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施工图设计要根据工程的具体功能情况,电气部分在其项目的定位和功能需求,应包括各项技术指标,主要设备的情况及建设位置、提供电源的方式,各相关专业与其他建筑物电气连接的要求和条件以及使用性质,并包括工作制度和工作时间,以决定供配电设计的级别及设备用电计算利用系数等。所以委托书的质量将直接影响设计图纸的电气工程质量,作为电气主管人员或电气工程师应该认真参与委托书的起草工作。 2.2 把好审图关。设计单位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后,建设单位电气主管人员或电气工程师应及时审核电气设计指标、设备布置、 强电和弱电电路布线等。审图应着眼于电气设计与工程的总体协调、安全、适用及经济性、施工便利性的原则,新技术及节能材料是否在本工程中有所体现和运用。特别是对建筑智能化的设计,要防止盲目求大、求全,应以适用为主,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和投资取得的回报。设计和选用的配套设备应是开放型的,便于后期的维护与拓展[1]。 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准备的管理 3.1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电气工程师要认真准备并组织好电气图纸会审工作,全面熟悉设计图纸,把影响工程质量、使用功能等方面的问题尽量在会审时解决,努力并善于发现图纸中的不足,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严格审查,要求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各项技术措施,而且应紧密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使工程的施工方案能真正作为施工的依据。 3.2 在施工前要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工程的总体技术交底和分阶段的施工进行交底。明确现行的操作规程和施工顺序。对工程所需的资料表格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对工程中所有的材料、设备进行施工前质量、安全及可行性考查和确认。 4 电气安全控制方式 电气安全控制的方式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1)用普通继电器搭建有自锁和互锁功能的双回路线路。这种是最原始的安全控制方式,能达到较低的安全等级。其优点是成本低廉,缺点是维护和改造十分复杂,无法监控。 (2)使用安全组件、安全继电器搭建安全回路。20世o随着安全继电器的出现,它已经越来越多的应用于各种工业设备中。可以用于控制单一安全功能,适用于小型的安全控制系统。其安全输出通常有继电器触点输出或晶体管输出。无论采用何种形式的输出结构,安全组件、安全继电器都能够保证至少2个通道进行输出的控制。在一个输出通道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另外一个冗余的通道依然能够保证安全组件的安全功能,并且及时检测出故障通道。现在西门子、施耐德、欧姆龙等都推出了自己的安全组件、安全继电器产品。且控制方式成本适中,能达到较高的安全等级。 5 电气系统的安全控制 安全控制是指在电气系统各种运行状态下,为保证电气系统安全运行所进行的调节、校正和控制,主要包括预防控制、紧急控制和恢复控制。 5.1 预防控制:正常运行状态下系统中发电和用电的功率保持平衡,电压、频率和各种电力设备都在规定的限值内运行,同时还具有相当的裕度,但为了防患于未然,针对安全分析中发现的隐患,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性安全控制措施,如调整电网的结构和线路潮流、改变机组出力、切换负荷等,以避免预想事故出现时造成严重后果。 5.2 紧急控制:当电气系统因遭受重大扰动而进入紧急状态后,系统的电压、频率和某些线路的潮流等可能严重超限,如不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系统可能失去稳定。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安全控制的主要目的是,迅速抑制事故及电气系统异常状态的发展和扩大。尽量缩短事故的延续时间,减少对系统中其它非故障部分的影响,使电气系统能维持和恢复到一个合理的运行水平。紧急状态安全控制首先是依靠继电保护快速地切除故障。为了防止事故扩大、保持系统稳定,可以采用的紧急控制措施有:改变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头位置,调整同步补偿机和电容器,事故低频自动减负荷等。 经过紧急控制之后,电气系统有可能恢复到一个合理的运行水平。但在紧急状态下,如果不及时采取适当的有效措施,或初始时的干扰及其产生的连锁反应十分严重,则系统也有可能失去稳定,解列成几个子系统。 5.3 恢复控制:电力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后,通过紧急状态的安全控制,由继电保护、自动装置以及运行人员的操作将事故隔离,电气系统就处于恢复状态。面临的任务是将解列的子系统重新并列,并根据系统实际情况,将它恢复到正常警戒或正常安全状态。 6 总结 电气工程中应把“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放在首位,应根据工程的自身特点.对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实施有效的动态控制,做好技术交底.认真管理好从材料采购、施工过程到工程验收的全过程,并且建立良好的质量监督体系,提高电气工程的工程质量。只有这样系统的看问题,我们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做一名合格的新时代的电气工程师。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建筑电气的施工现场安全与管理问题分析 [摘 要]建筑电气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是建筑施工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建筑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等切身问题,由于建筑施工现场存在许多随机的不可控的因素,所以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做好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建筑电气施工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较多的安全问题,制约着建筑电气行业的发展,因此需要全面分析施工中的安全问题,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避免产生安全问题,确保建筑电气施工中的稳定安全。本文主要探讨了建筑电气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建筑电气;施工现场;安全与管理 引言 建筑行业在发展的同时,对于建筑电气施工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应明确认识电气施工中安全的重要性,运用合理的对策,保证施工的安全和建筑电气施工的稳定发展。 1 建筑电气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1.1 安全问题 1.1.1 导管穿线问题 在建筑电气施工的过程中,电线安装环节容易产生问题,致使导线的外部绝缘层出现老化的情况,使得导线的使用期限大大的降低。其具体的原因为:①保留出来的导线比较细,应传入的导线比较多,会使导管内部的空间逐渐缩小,导线在使用时会散发出很多热量,在这种情况下,导线的热量在里面无法得到散发,所有的热量就聚集在导管里面。②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不足,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缺乏实践经验,使得导线老化的情况经常发生,造成了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1.1.2 电气施工人员的专业水平欠缺 很多电气施工人员都是凭经验上岗,管理人员没有资质,也缺乏上岗证书,在没有进行相关技术培训的情况下,施工必然不能达标,这就使建筑电气施工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由于目前建筑施工成本的增加,企业为了获得利润,不舍得在技术人员培训方面投资,忽视了电气安全的专业性。 1.2 工作管理问题 1.2.1 施工人员的技术经验问题 现场的施工人员一般都是学历较低的建筑工人对电气施工的专业技能掌握程度有限,在实际的工作中基本没有符合标准规范。而具备专业知识的专业性人才,会有工作经验不足的问题。由于工作人员在培训时学习的都是理论知识缺乏相关实践,参加工作后难以适应现场工作从而出现各种纰漏。 1.2.2 施工人员的管理问题 现场施工中除了施工人员还有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也是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督缺乏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以致工作人员工作松散工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检测没有规范。不仅延误工程工期,还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 1.2.3 施工事前准备 要审查设计图纸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质标准,设计是否合理,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和投资取得的回报。要根据工程的特点,明确业主对其项目的定位和需求。应与业主及早协调明确要设置哪些系统,以便所设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避免主体完工后再上系统,难以施工并对建筑主体结构造成破坏,进行返工。应该认真准备并组织好图纸会审工作,把影响工程质量,使用功能等方面的问题尽量在会审时解决。此外不应只看电气施工图,更应与给排水、结构施工图对应起来看,图纸中不一致的地方要及时提出来,不因日后返工而影响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甚至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1.2.4 电气施工阶段的管理 一个建设项目工程是由多个分部工程组成的,只有每个分部的工程质量都合格,才能创造出合格的项目工程。因此从工程开工起,电气施工管理人员就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尤其是未经验收及签认的隐蔽工程不得进行隐蔽,进入下道工序,切实把握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中如若发现图纸问题及时提出并处理,不允许未经同意擅自变更设计,严格推行规范化管理,编制符合规范、工艺标准、具有可操作性的质量控制程序。每道工序未经有关人员签字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记录好工作日志,防止监督流于形式。 2 解决电气施工中问题的对策 2.1 安全控制措施 在施工现场,所有的人员在作业时,都必须佩戴安全帽,对施工场地要足够熟悉和了解,发现隐患必须及时上报给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保证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作业。如在施工中需要对相关的安全标志或者防护设施进行移动或拆除,须先请示相关负责人,获取审批后方可操作,等到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将其复原。高空作业必须要开登高许可证,并在监护人看护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严格做好防护措施。从事焊接工作的人员必须拥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开好动火许可证,并且操作时也必须有人看护,清理好现场避免火灾隐患。通电试验时,提前沟通好各方,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坚决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2.2 做好对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了解和审查 施工设计图纸是确保施工规范化进行的重要条件。在施工开始之前,要遵照国家规范的各个电气设备相关标准选择合适的设备,设计施工方案,并进行规范。必须对施工图纸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和检查,了解建筑设计的意图,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和配合下,对施工图纸进行检查,通体浏览施工图,根据目录进行核对,检查施工图纸所列出的局部样图和通用图是否齐全。对建筑设计方案做到心中有数,全面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针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并注明交叉施工的内容,及时沟通合理安排工期,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避免交叉作业带来的隐患。制定出施工方案后让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计,若是出F问题要及时更正。 2.3 提升建筑电气施工团队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首先,建筑电气施工团队的管理人员必须加强专业技能的学习,此外要加强人性化管理。因此专业的管理工作者依然要加强管理技能的学习,要将管理工作作为保证建筑电气施工质量的关键,争取主管部门对管理人员培训活动的关注,以便争取到更多的经济资源和人力资源。邀请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作为培训的主讲人,将管理工作的专业技能传递下去,并将人性化管理的具体措施根据施工团队的具体情况进行有机融合。还要借鉴新时期其它建筑电气施工团队的人性化管理的经验,并将借鉴经验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使专业管理者的技能能够在实践中获得切实的提升。 2.4 对管理人员的监管工作加以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中需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监测管理,首先要监督施工人员是否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其次要监督工作人员在施工中的操作是否符合规范,满足安全施工的条件。最后时刻注意查缺补漏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通过制度规范监管人员的工作,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3 结语 建筑电气施工过程中需要认识到安全施工与管理的重要性,要全面的分析易出现的安全因素,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做好技术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与职业素养,确保建筑电气施工中的安全与管理,使得电气施工能够有序可控的运行。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对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安全及节能问题的探讨 [摘 要]在建筑电气设计中,建筑节能和安全是时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顺应时代的需求,加强对建筑安全以及节能的设计。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对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安全及节能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此提高建筑电气设计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关键词]建筑电气;电气设计;安全及节能 一、加强对建筑电气设计中安全性分析 电气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两个方面。如果电气设备设计不合理、安装不妥当、使用不正确、维修不及时,尤其是电气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麻痹大意,就可能引发各类事故。如触电伤亡、设备损坏、停电、甚至引起火灾或爆炸等严重后果。电能在传递、分配、转换过程中,由于失去控制而造成的事故。线路和设备故障不但威胁人身安全,而且也会严重损坏电气设备。 二、加强对建筑电气设计中安全性措施 一是在电力供应方面。为了保证供电可靠性,现代高层建筑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电源,具体数量应根据负荷大小及当地电网条件而定。两路独立电源原则上是两路同时供电,互为备用。此外,还须装设应急备用柴油或燃汽轮发电机组,要求在15s内自动恢复供电,保证事故照明、电脑设备、消防设备、电梯等事故用电。对于高压开关柜应根据建筑标准,选用具有“五防”功能的真空开关手车式高压开关柜。对于电力变压器,根据防火要求,主楼内是不允许装设大容量的油浸电力变压器。对于容量低压配电屏的出线,应做成手车式。 二是在供电线路方面。供电线路截面的选择尤为重要,线路选粗了,造成浪费;选细了,不能满足供电质量与安全要求。为保证各种设备电路的稳定、安全运行,供电电路的主线截面必须具有足够的载流能力,延长线路使用寿命。否则线路截面的过小或过早老化,将导致电路发热或引发火灾。 三是在防火防爆方面。选择适当的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应根据具体环境、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选用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和配线方式。所选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应不低于该爆炸场所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及良好的通风。 四是在电气设备的防雷方面。电力系统中,雷击是主要的自然灾害。雷电可能损坏设备或设施造成大规模停电,也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危及人身安全。因此必须对电力设备、建筑物等采取一定的防雷措施。避雷装置主要有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或网。避雷针的作用实质上是引雷作用,是将雷电引到自己身上来,避免了在它所保护范围内的其它物体遭受雷击。避雷线主要用来保护架空线路。避雷带和避雷网主要用来保护高层建筑物免遭直击雷和感应雷。避雷器一般接于导线与地之间,与被保护设备并联,装在被保护设备的电源侧。 三、关于建筑电气设计中的节能性分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需要电气工程节能设计。电气设备需要电能消耗,而我国目前的电力基本上是由传统的能源转换,能源制约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他是我们生存的基础,能源短缺已成为世界关注的问题,同时也是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从经济发展来看电气工程必须采取节能设计。建筑节能是应用相关的技术手段提高能量的利用效率,同时以消耗最小的能源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与工作效率。建筑能工程是一个较为庞大的系统的工程,这其中包含了很多的领域,涉及到各方各面的技术。从我国的能耗现状来看,在建筑领域涉及到的电能节约依然有很大的开发潜力,不仅可以有效的环节用电紧张的问题,还可以更好的解决电力供求之间的矛盾,有利的保证国民经济的提高与发展,更可以为国家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 四、加强建筑工程电气节能设计的措施 一是对建筑物照明部分的节能设计。我国照明用电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2%,减少照明用电量,对降低电能损耗同样意义重大。照明部分的节能设计在满足照度、色温以及显色指数等基本要求,建筑物的照明节能设计可从下列几点入手:⑴严格遵循建筑物的照度标准。各类建筑物都应当依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当中的要求进行合理设计与施工,对于照度要求较高的场所可采用混合照明方式,突出其重要部分,减少其他地方的浪费;⑵建筑物当中的照明设计可采用高效的光源。比如用T5或者T8的直管荧光灯以及小功率的陶瓷金属卤化物灯等;⑶照明设计中要尽可能多选用高效和长寿命的节能光源,节能光源的发光效率高,消耗同样的电能会发出更多的光通量。有统计表明,在我国如果把在用的白炽灯全部替换为节能灯,年可节电480亿千瓦时。(4)合理利用照明周边环境。建筑物的照明环境在装修上,应当注重浅色、光泽的墙面,利用光的反射原理,增强室内的照明,减少电气的消耗等。 二是对暖通空调的节能设计。公共建筑暖通空调系统的能耗至少占建筑总能耗的50%以上,因此成为电气节能的首要目标。暖通空调的节能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机电设备启停优化控制;变风量、变流量系统最优控制;冬夏季部分负荷时水泵分设控制;与冰蓄冷相结合的低温送风系统控制;参数设定节能控制, 包括温度标准设定、焓值控制、利用室内CO2 浓度控制新风量等。系统工程师应和暖通空调系统以及强电系统设计师进行紧密合作,最大限度的实现暖通空调的节能。具体可考虑下列措施:⑴对机电设备实施启停方案;⑵对变风量以及变流量系统进行最优的控制;⑶对水泵进行分季节的控制;⑷对低温送风系统的优化设计控制等。在中央空调节能方面,提倡选用新型的节能环保空调,主要有地温空调和燃气空调两种。地温空调使用水源热泵,利用地下浅层地热资源,是一种既可供热又可制冷的有效节能空调系统。地温空调具有耗电省、制冷效果好、无化学污染和废气排放、不浪费水资源等优点。燃气空调是利用天然气的空调系统,燃气空调与电力空调相比具有功能全、设备利用率高、综合投资省、运行费用省等优势。 三是对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照明节能工程中的一个较为主要的内容是如何充分利用天然光源。太阳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具有污染少、环保的优点,在照明节能的实施工程中,应当充分加以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是由太阳能电池板、控制器以及蓄电池和逆变器组合而成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应用主要在建筑物的部分用电设备上、环境照明(庭院灯和草坪灯等)以及道路的照明和体育场照明等。同时,室内引入阳光,既能大大节约照明能耗,亦有助于提高室内温度,对于降低建筑能耗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是加强控制变压器的选择。在选择变压器时,在节能设计前提下的应根据用户的需求,正确选择变压器。例如,对于民用用户在变压器的选择,它应该考虑到用户个季节用电不平均,当耗电量大,应该使用专用变压器。另外,电网失调可能是由三相电流不平衡导致的,这样会使中线电位上升高级变压器损耗增加,同时三相不平衡越大,损失越大。因此,应采取措施来尝试平衡三相电流。 五、结束语 建筑电气的安全和节能措施还有很多,设计的节能潜力很大。广大电气设计人员在设计中应精心考虑,反复比较设计方案,拿出一套符合各种技术指标。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前提下,行之有效而又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从而达到真正安全节约的目的。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安全问题探究 摘 要: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加上城市建筑用地紧张,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在高层建筑的建设过程中,电气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技术应用是关键环节,尤其要保证低压配电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在高层建筑中电气设备更多,系统会更加复杂,因此,我们要尽量的排除低压配电系统中埋藏的隐患和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相关问题。 关键词:高层建筑;低压配电系统;电气设计;安全问题 伴随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日益紧张,促使人们将建筑物的高度一再提升,我国城市拥有庞大的人口数量,要保证住房满足人们的需求,建设高层建筑不仅能缓解人民住房压力,还节约了土地资源。随着高层建筑的逐渐增多,其使用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气设备和相应系统的安装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低压配电系统的应用和运行时常出现故障,给使用者的生活工作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用电安全也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工程人员在开展电气工程施工时,用充分考虑到高层建筑需求同普通建筑的差异性,应该充分规划和设计配电系统的施工方案和标准,形成统一的规范。但是现阶段还有各个方面的问题等待我们去解决,保证配电系统的安全是重中之重。 一、常见的低压配电系统 1、TT低压配电系统 TT低压配电系统在我国由来已久,但是该系统的应用范围比TN低压配电系统的应用范围要小很多,TT低压配电系统在接地设计时充分利用电源中性点的位置,从而达到保护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的目的。此外,在电气设备中存在导电部分外漏的可能性,因此也应该对其设置接地保护。高层建筑电气系统处在正常运行的状态时,PE线路是不携带电流的,也就是说在高层建筑电气低压配电中利用TT系统时,电力系统内部的PE线和中性线N是不带电的。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来讲,TT系统可以使漏电设备外壳对地电压得到大幅度的降低,但是即便是降低了也无法符合安全范围的具体要求。在充分把握TT系统特点的基础上,可以充分的认识到,其在具有较小电容量的农村低压电网或者具有较高接地要求的电子设备中可以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2、TN低压配电系统 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最常见的一种系统应用就是TN系统。该系统的设计原理就是将所有可到金属外壳中统一的保护线连接到高层建筑所有的电气设备上,并且在保护低压配电系统时可以采用切合实际的保护模式。此外,为了使保护效果得到较大的提升,除了要设置电气设备外壳保护线之外,亦要用相同模式来连接配电系统的各个中性点。在TN低压配电系统中,根据电气设备外露的不同导电部分及连接方式,可以将其分为三种保护模式,分别是TN-C-S、TN-C、TN-S。在设置这三种低压配电系统时应该充分考虑到保护线与中性线之间的合并关系,并有效划分其细节,实现最大程度的保护低压配电系统,从而切实的提高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 二、配电系统中供配电方案的安全性分析 要保证电气工程在高层建筑中的安全落地,就要认真分析配电方案的安全性。设计层级保障措施或电力运行预警机制,形成安全性的多重保险,根据高层建筑的实际需求以及对配电系统的安装要求设计,全力完善配电系统的完整性和维持其安全稳定的供电,设计和施工人员对于安全性要重点分析和提出各种可行方案,高度重视安全隐患的存在,以及配电系统的承载能力能否应对大楼的电力负荷。 供电电源的设计要符合高层建筑配电施工方案的要求,为保障供电稳定,减少损失和不良影响,高层建筑还需要配备发电机组弥补配电系统发生故障暂停供电的空缺,值得注意的是,发电机组的电源最好保证其独自发电、独立运行的特点,其使用的各种电池设备以及特殊的线路要与正常的配电系统分开,形成独立的运转体系和可靠的后备电源力量。 供电电源的负荷等级设计要保证用电安全的基本需求,高层建筑的建设中对于负荷等级并没有确切严格的要求,但是在配电系统正常运转时,为了保障用电安全和供电的持续稳定,必须要建立符合相应的负荷等级,只有在正常的负荷等级约束下,才能保证供电的安全可靠,此注意事项不仅可应用在高层建筑中,在其他的建筑建设中也要设计相对应的安全负荷等级。 除了保证规定负荷等级下供电的安全性,还要保证高层建筑所对应负荷等级的供电量,比如在一级负荷或者二级负荷状态下,就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变压器和发电机设备,在供电时要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防止火灾或漏电事故发生。如果有火灾发生,高层建筑的消防力量就应该及时的确认火灾发生的确切地点,保留消防系统的电源正常运行,切断其他供电电源,防止火势蔓延,导致电源受损。 三、高层建筑中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保护设计 在设计高层建筑低压配电系统接地保护时,应该将具备自动切断功能的故障电路保护装置及时的安装到位,当低压配电系统发生故障时尽可能的保障其运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为了将接地保护系统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其电气的特点和工程实际情况,详细的掌握和了解高层建筑使用电气设备的实际情况,并校验电气回路的导线截面,这是接地保护基础设计的重要依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接地保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外部危险电压会对其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严重威胁和影响高层建筑线路的安全性,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联结低压配电系统接地保护形式的总电位,在设计过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接地保护模式。IT接地保护系统是在电网外部导电部分上设置接地故障保护,因此,该系统在实践过程中,外部导电部分若出现故障,且其电压在规定范围内的情况下,接地保护系统在不中断供电保护的前提下发出警报。TN接地保护系统最容易出现的短路问题主要集中在金属部分,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充分利用电流保护器来有效的控制短路电流,以此为基础设置设备保护,接地设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高层建筑低压配电系统出现接地故障的频率大大降低。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若高层建筑具有较长的电网线路或其具有较小的电网线路导线截面,其在保护设置时应该重视对漏电保护器的有效应用。TT接地保护系统也是在外部导电部分设置接地故障保护,实现有效保护电气,切断故障回路电流的目的。 此外,在低压配电系统接地保护中应该重视对漏电断路器的有效应用,合理选择漏电断路器可以从整体上提高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 结语: 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当中,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至关重要,要想使其安全性得到一定的保障,就需要对低压配电系统采取接地保护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整个高层建筑电气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从而使高层建筑电气设计水平得到较大的提升,以便可以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百姓,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探讨 摘 要:我国的高层建筑在不断的发展,在建筑工程发展的过程中,电气设计的过程中,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是建筑电气设计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低压配电系统在建筑施工的过程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高层建筑数量不断增加的今天,电气设备也在逐渐的多样化,而且电压的负荷也在逐渐的增加,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的过程中,要充分的使用低压配电系统,对于整个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有着较高的要求。本文就是对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进行分析,为相关的研究提供借鉴。 关键词: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 我国的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对于电力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增加,对于整个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都有着较高的要求,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必须要出台合理的措施来解决相关的安全问题。电厂的低压配系统作为电厂发展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整个电力系统的安全性是有着重要的作用的,但是整个电力系统在使用的过程中会受到施工技术、接地保护选择和相关的维护管理等的干扰,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重视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 1 低压配电系统 低压配电系统主要是由高压配电线路、配电变电所、低压配电器、控制保护设备和配电变压器等设别构成,在使用的过程中,需要对电能的分配进行科学的监督,如果发现了过载或者是超负荷的现象,就要自动的切断电路,这样就能够充分的保护电动机和电源线路。而低压配电系统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安装的整个过程极有可能会出现一定的问题,电气线路或者是相应的设备并没有进行定期的检查,除此之外,也有可能是由于电器产品的质量不符合相关的要求所导致的,极容易导致漏电现象的发生,如果没有及时的发现,就会出现火灾的危险,这样就会给人们的安全性带来极大的难题。因此必须要保证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尤其是在现阶段,针对低压配电系统的实际使用情况,可以采用漏电保护器等方式来减少电力事故的发生率。 2 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对于低压配电系统的要求 供配电系统在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充分的考虑整个高层建筑的实际情况,低压配单系统的科学性与整个高层建筑的设计是有着紧密的联系的,尤其是对安全性有着决定性的作用。现阶段,高层建筑的主要作用包括住宅、办公、商业功能和娱乐等,基于这一要求,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就必须要充分的保证整个高层建筑施工设计的多元化,这种多元化并不是指建筑投入过程的多元化,而是指整个建筑工程设计的初期就要进行多元化,在高层建筑设计的过程中,主要包括了空调、排水和消防等一系列的基础设施,除此之外,也包括了语音广播、视频监控和WIFI等一些新鲜的事物,在这样的情况下,高层建筑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就需要充分的结合整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从建筑物的性质、规模和用途等角度出发,从而设计出符合建筑物低压配电系统要求的供配电系统,除此之外,也要确定相应的电源,使用公用电源还是专线电源,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 3 低压配电系统中供电线路的安全性 3.1 建筑内部防雷 3.1.1 内部防雷的措施之一就是等电位联结,这种防雷方法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整个系统和空间内的金属部件,并且将电位差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其做法为用连接导线或过电压保护器将处在需要防雷空间内的防雷装置、金属构件、金属装置、电气和电讯装置、外来导体物等连接起来,使整个建筑物空间成为一个良好的等电位体,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干线应从与接地装置有不少于2处直接连接的接地干线或总等电位箱引出,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间的连接线形成环形网路,环形网路应就近与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连接,支线间不应串联连接。 3.1.2 电涌保护器是电子设备雷电防护中不可缺少的一种装置,必须安装于根据防雷分区理论要求的分区交接处,一级电涌保护器安装在线缆进入建筑物的入口处即主配电屏上,二级电涌保护器安装在分配电屏上作为基本保护,三级电涌保护器作为精细保护则需尽可能靠近被保护设备安装。电涌保护器连接导线不得小于16mm2,总引线长度不应超过0.5m,电涌保护器的接地线必须和设备的接地或系统保护接地可靠连接,最终必须和等电位连接系统做可靠的电气连接。 3.2 低压配电TN系统 低压配电TN系统是通过把所有的电气设备外壳接地保护连成一体,通过同一条保护线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加上配电网中性点的接地保护,来实现提高配电系统安全性的目标。由于配电TN系统中,其安全问题主要是故障电流较大或金属性短路引起的接地故障,所以在进行接地保护时,多是通过利用电流保护器的方式,来实现对电流短路和电路负荷的保护。在TN系统中,除了标准的TN模式外,还有TN-S、TN-C和TN-C-S等模式,其区别在于配电网中性线与保护线合并方式的不同。不同的模式都具有其优点,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在实际使用中,需要根据配电系统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其中,TN-S模式是三相四线加上PE线的方式,适用于精密电子仪器、数据处理或者易爆炸的场所;TN-C是指普通的三相四线系统,也是实际使用中最为容易实现的系统。 3.3 超负荷 对于流通的电流量,电线都是有一定的承受能力的。如果实际通过的电流超出了电线所能承受的范围,就会造成超负荷的故障。对于电线来说,无论采取何种材料,都会存在一定的电阻。因此,电流在流经电线的时候,就会产生热量,电流量越大,产生的热量也就越多。如果发生超负荷的情况,电线中的热量集聚过大,将会加速绝缘层的老化,削弱其绝缘效果。此外,如果温度过高,还可能引燃绝缘层,从而引发电气火灾。 3.4 数字式电力测控装置的测量 测量的准确度一定要高,对电力故障加以分析。在测量中使有效效值一直精准,这种方法对非线性负荷非常适用,同时对电力的故障可以完善的分析,其主要包括统计较为不平衡的电流电压、统计电流电压的最大值与最小值、分析2~31次的谐波等等,所以电力节能与安全方面在发展过程中的要求也得到了满足。 4 结论 低压配电系统是建筑电气工程配电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着电气配电系统的运行安全,因此为了保障整个电气系统的良好运行,应对低压配电系统的安装与调试进行严格把控,确保安装工艺的流程性与规范性,当低压配电系统中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试,维护整个建筑电气工程的系统安全与稳定。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探讨(1) 摘 要:近年来,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和改善,社会生活总体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百姓对于生活品质的要求也在日益提高。从居民生活场所来看,目前,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开始被广大居民所使用。为了保障居民生活的便利性与安全性,高层建筑施工团队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障工程的质量。低压配电系统作为高层建筑供电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质量将对整个高层建筑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必须得到重视。 关键词: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低压配电;安全性 低压配电系统作为高层建筑供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安全系数,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整个建筑的安全性。高层建筑的整个电力系统的构建,工作量相对庞大。又由于整个高层建筑需要承担的用电量较大,稍有纰漏变可能会发生危险。因此,建筑团队在施工过程中,首先应注重对低压配电的科学化设计。本文将对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进行简要论述,希望能为高层建筑电力系统的施工提出几点值得参考的意见。 1 高层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 高层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主要有配电变电所、高压配电线路、低压配电线路及其他相关部分组成。由于低压配电系统在建筑中的重要作用,建筑施工中通常会采取接地保护的形式对其进行保护。接地保护的形式由于可以减少因外部作用对电力系统的影响、确保高层建筑的电力系统安全,而被施工团队广泛应用。高层建筑中,低压配电系统通常被分为IT系统、TT系统、TN系统三种接地保护形式。 1.1 低压配电IT系统 建筑电气系统中低压配电系统中的IT系统中电源端口带点区域不进行接地设置,或者电源端口的带电部分经过高电阻、电抗或者阻抗应进行接地保护。另外,用电设备的外漏的导电部分也应直接进行接地保护。建筑电气系统中低压配电使用IT系统进行建筑工程的电力供应不仅具有较高的供电稳定性,还具有较高的安全性。IT系统的供电设置还适用于那些对于供电要求较高或者需要进行不间断供电的建筑工程以及场所中,而且多数企业生产运行也多采用这种装置系统进行电力供应。 1.2 低压配电TT系统 建筑电气系统中使用TT系统进行低压配电的供电应用设计中,在电源的中性点处需要进行直接的接地保护设计,另外,电气设备中那些外漏导电部分和电源中性点的接地设置中也需要进行接地保护的设置。使用TT系统在建筑电气系统中低压配电运行中,电力系统中中性线N与PE之间没有通电关系,在建筑电气的正常运行过程中,PE线路不进行通电。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中TN系统的应用范围一般多是一些用电要求稍低,或者电容量较低,电气设备较少的较分散的农村地区。在实际应用中,一些个别的城市公用低压线路供电中也会使用TT进行电力供应。供电部门也会对于一些用电地区进行低压TT系统供电规定。 1.3 低压配电TN系统 建筑电气设计中应用中低压配电系统也有使用TN系统进行供电应用的,在这样的供电系统设计中,首先需要将所有的电气设备的外壳都连接到一个保护线上,进行一定的保护模式设置,同时,配电系统中的中性点之间也应该进行连接。在TN供电系统中,还有TN-C、TN-S以及TN-C-S三种模式,这些模式是根据低压配电系统中中性线和保护线的合并关系进行设置的。在电网设计中,如果电网线路的铜导线截面面积符合一定标准时,需要根据要求采用一定的接线方式,同时应注意避免一些接线方式的使用,以免对于整体电网线路产生影响。在TN系统中,TN-C、TN-S以及TN-C-S三种模式在实际应用中各有优点,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TN-C系统也就是三相四线系统,在实际应用中,这样的系统设计方案十分容易实现,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TN-S也就是三相四线加PE线的接地系统,在实际应用中适用数据处理以及精密电子仪器或者有危险易爆炸场合。TN-C-S系统适用于工矿企业供电中。 2 低号涞缦低车慕拥乇;ど杓 目前我国的高层建筑主要应用于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建筑的安全性,将会直接对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影响,因此,在建筑设计施工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安全性这一重要因素。我国的建筑施工团队,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性,通常会通过进行接地保护使电力系统在遇到安全故障时自动切断故障部分电路,进而在保障用电安全的同时,不影响建筑物内其他用电系统的使用。对于不同的高层建筑物,接地保护系统的设计应该是不同的,应该严格按照各部分的实际情况、实际用电量及电路中的电线排布情况进行接地保护设计。在实际设计过程中,一定要进行总等电位的连接,以防止外部电压出现故障对建筑物的供电系统产生恶性影响。 高层建筑物的电力系统主要的接地保护模式主要也只是IT、TN、TT三种形式。IT保护系统主要通过对电网的外部露出的导电部分进行相关设置,而实现接地保护。如果该系统在进行接地保护的过程中外部露出的导电部分发生故障,在系统允许的保护电压之内,系统警报系统将会做出报警的反应,该系统也可以在报警直至故障解决的过程中,继续对供电系统进行接地保护。而TT保护系统主要针对外部漏电部分进行保护,通过切断发生故障部分的电流,保护供电系统。低压配电系统的另一种重要接地保护模式TN保护系统,主要通过对金属性短路或故障电流的预防来实现对供电系统的防护。TN保护系统,可以通过对电流保护器的相关设置,实现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保护。另外,当建筑物中,供电系统出现因导线横截面积较小而导致电路故障的情况时,可以选用漏电保护器同时进行电路保护。 3 准确选用高层建筑物的漏电断路器 漏电断路器是高层建筑物进行电力系统接地保护时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在选用过程中,一定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选择。特别是对于额定动作电流这一标准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程度。在进行漏电断路器额定动作电流的选择时首先要确定配电系统中末端使用的漏电断路器的电击能量的安全界限要符合一定的要求标准,其次需要注意的是电气系统中正常的泄漏电流一定要比漏电断路器的额定动作电流要小,以防止对电路电压的损害。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漏电断路器的动作电流选择时需要遵循一定的选择原则,也就是在电气设计中,对于分支线及线路末端用电设备、电路支线以及电路干线都要选择使用漏电断路器,以实现对于电路电网的保护。另外,在选择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时,要确定整体的配电系统中,其末端使用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顶级能量是否安全,是否符合一定安全标准。需要注意在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时要确定整体电路具有分支线以及线路的末端用电设备,用以确定保护动作时间差的控制。 结束语 目前,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状态有了明显的改善。高层建筑作为居民在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接触到的重要场所,它的质量安全将直接影响使用者的生命安全。供电系统的将直接决定建筑的安全和顺利使用。其中,低压配电系统作为供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设计施工过程中,一定要选用恰当的接地保护模式,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这样,才能保障使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分析建筑电气工程项目设计与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摘 要:提升建筑工程电气系统的安全性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对于保障用户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均有着重要的意义,因而在工程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应强化对电气安全问题的重视。 关键词:建筑工程;电气安全对策 1 工程电气安全常见问题 工程设计与施工中的电气安全事故往往成因复杂,但多与设备、材料质量不合格,人员操作不规范等因素有关。常见的电气安全问题包括以下几种: 1.1 触电危险 工程电气安全事故频发与触电危害有着紧密的联系,触电危害是由于一些设计、施工人员在电气设计、安装过程中因忽视技术流程和安全准则而采取一些不当的措施而造成的。通常表现为设备过热、线路受损、绝缘破坏等,对工程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且对工程施工的有序开展形成不利的影响。 1.2 静电危害 一些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中缺乏对接地装置的妥善安排,以及对相关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加之现场工作人员在静电防护施工过程中采取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操作行为,而造成静电危害,对设备和人员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1.3 雷电危害 一些建筑工程由于在防雷电系统设计以及防雷装置施工中存在一定的缺陷,而导致建筑物在雷电环境下存在安全隐患。 1.4 电气火灾危险 电气火灾指的是工程设计与施工过程中由于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施工而使电气系统线路出现过载、短路等故障,引起线路或其他装置发热,从而有可能引起火灾甚至爆炸等安全事故。 1.5 电磁危害 电磁危害指的是一些高频电气设备由于缺乏必要的屏蔽措施或参数不合理而对现场工作人员形成较为强烈的电磁照射,严重危害其身体健康。 2 工程设计与施工中提升电气安全性的措施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电气系统安全性,应在设计与施工中采取全面的保护措施,具体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2.1 绝缘保护 确保电气设备、线路绝缘部分完好、有效是保障工程电气系统安全和避免电气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基础,对此,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中应参照GB50303-200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相关标准选用符合绝缘要求的材料、设备,并结合相应要求和标准对建筑工程现场电气材料、设备、半成品等进行严格的绝缘检验。例如内部用导线绝缘层的厚度不得低于5MΩ;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2MΩ;开关和插座的绝缘电阻值不得5MΩ;电气施工所采用的各种管线、设备、材料均需具备安全认证标志,且各种材料部件的绝缘层厚度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必要时可将材料送实验室进行详细检验,施工中注意不损坏绝缘层,若发现线路、设备绝缘层受损不得用于施工。 2.2 漏电保护 目前我国漏电保护装置以30毫安/秒作为设计标准,经大量实践经验证明,这一设计标准下的漏电保护装置能够很好地满足触电保护要求,可行性和可靠性较高。此外,建筑工程漏电保护应采用分支线保护和末端保护相结合的保护方式,且应以末端保护为主要保护方式,以有效缩小当触电事故发生时的停电范围,从而便于故障排查检修,迅速恢复正常运行。漏电保护的设计与施工应注意以下几点:1)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安全、可靠、适用,符合《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中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具备安全认证标志;2)漏电保护装置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专业实验室严格检验,试验合格并提供完善的资料文件;3)建筑工程电气施工中所选用的漏电保护装置必须能够满足分级保护的级间协调原则,且符合漏电保护方式对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等技术参数提出的要求。 2.3 等电位保护 等电位连接包括局部等电位连接和总等电位连接两种。《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对等电位连接的设计与施工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接地支线与接零支线不得串联,必须单独与零线或干线相连,干线导线应可靠连接后连接到分户箱内接地汇流排,汇流排与总等电位箱直接相连。目前国际通用的做法是用黄绿相间线接地,且总等电位同时也作为重复接地点。而局部等电位的连接应注意以下两点:1)现浇板内的受力筋应与等电位系统进行可靠的焊接;2)对于卫生间等特殊的场所,其电气设备既要接地保护,又要进行等电位接地,以更好的确保潮湿环境下的电气安全性。 2.4 接地保护 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中的电气接地保护包括以下几种:1)工作接地。在施工过程中,为了保障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和故障发生时均能正常工作而采取的接地措施,如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等;2)保护接地。将在故障发生时可能出现危险的对地电压金属部件与大地连接起来,以更好得防止触电事故;3)重复接地。 对于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气系统,除了要对电源中性点进行工作接地外,还应在零线的其他部位进行重复接地。例如电缆引入建筑物处,应对零线进行重复就诶地,否则若零线绝受损很容易引发触电事故;4)防雷接地。为了避免雷电危害而采取的接地措施为防雷接地。做好防雷接电对于使建筑物免受雷电危害有着重要的意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于防雷接电相关设计与施工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说明,要求接地体以及引下线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测试;人工接地必须确保引下线垂直,引下线的金属保护管必须与引下线进行电气流通;人工接地装置接地处的间距应大于5m等等。 2.5 短路和过载保护 当线路发生短路时,电流会增大到正常运行状态下的几倍甚至数十倍,对此,我们通常采用熔断器来保护线路和设备的安全。因而在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中应尤其注意熔断器的选用及其质量的控制,首先,设计过程中应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计算出电气系统可能出现的最大故障电流,并依据最大故障电流选择配置相当的熔断器。施工时,应对熔断器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尤其是检查其而定电压和电流是否符合施工标准。 过载保护一般通过自动开关实现,根据不同工程的实际需要,可向自动开关配备失压脱扣器、分励脱扣器、过电流脱扣器等,此外,为了使自动开关发挥过载保护作用,应确保自动开关的而定电流与负载电流相匹配,且小于导线载流量。 3 总结 综上所述,提升建筑工程电气系统的安全性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对于保障用户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均有着重要的意义,因而在工程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应强化对电气安全问题的重视,从设计、施工、验收、交接等各个环节强化控制,并采取全面而完善的措施来提升电气系统的科学性和安全性,进而有效避免电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能和服务性能。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对建筑电气安全性措施探讨 [摘 要]近年来,住宅建筑的电气设计,已受到有关方面的关注,从政府主管部门制订政策法规,到开发单位、设计人员不懈地改进创新,不仅适应了大量家用电器进人家庭和多种信息消费猛增的需要,而且在用电安全方面,也相应有了许多的保护措施。 但是,各类电气事故仍然逐渐增多。针对此情况,文章对建筑电气的安全性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建筑电气; 安全性 一、建筑工程中常用的安全保护措施 (一)绝缘保护 材料、设备进场应进行绝缘检查。在《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基本规定中对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作了详细要求。比如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内部所用导线绝缘厚度不小于0.6mm;开关、插座的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小于3mm,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MΩ;柜、屏、台、箱、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0.5MΩ,二次回路大于1MΩ;电线、电缆产品有安全认证标志,绝缘层完整无损,厚度均匀且规定了绝缘层厚度。因有异议送有资质实验室进行抽样检测。对于在施工中由于工艺需要而损坏的绝缘层应采用色相带和绝缘电胶布恢复到不低于原绝缘等级,等等。 (二)短路、过载保护 线路发生短路时,线路中的电流将增加到正常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在配电设备中常用熔断器以达到短路保护功能。熔断器不仅要标明额定电流,还应标明额定电压。根据配电系统中可能出现的最大故障电流,选择具有相应分断能力的熔断器。熔件的额定电流一般为用电设备额定电流的1.5倍左右。 载保护一般由自动开关 (或小型断路器)完成。根据实际需要,自动开关可配备过电流脱扣器、失压脱扣器、分励脱扣器。为了起到自动开关过载保护的作用,自动开关的额定电流要与负载电流相匹配,并小于导线的载流量。 (三)漏电保护 电流通过人体内部,对人体伤害的严重程度与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通过人体的持续时间、通过人体的途径、电流的频率以及人体的状况等多种因素有关。特别是电流的大小和通过时间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目前,我国和西欧及日本一样,对于漏电保护器取30毫安/秒作为设计依据。根据各国经验,这样的漏电保护器,可以满足触电保护的要求,具有足够的安全性。 在建筑工程中漏电保护方式一般采用分支线保护和末端保护相结合的分级保护方式,并以末端保护为主。这样,可尽量缩小发生人身触电及故障时所引起的停电范围,不影响其他设备或用户的用电,便于查找故障,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漏电保护器不同于其他电气产品,由于它关系到人身安全,因此选用时必须注意以下原则:(1)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并具有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缩写为CCEE)的认证标志;(2)应经有关专业部门检测并试验合格的报告证明文件;(3)应符合漏电保护方式对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及分断时间的要求,并满足分级保护的级间协调原则。 (四)等电位保护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3章、第27章对建筑物等电位连结作了具体要求。等电位分局部等电位连结和总等电位连结。 在规范3.1.7强制性条文中,要求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在建筑工程中同类插座同一回路的接地线利用插座压紧螺栓相互翻接是不符合要求的,干线导线应可靠连接后连接到分户箱内接地汇流排,汇流排与总等电位箱直接相连。接地线用黄绿相间线是国际上通用的,总等电位同时是重复接地点。 局部等电位在以往图集中有两种方案,这种方案都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新的图集苏D101-2003中作了修改。新图集有两点得到加强:一是F浇板内受力筋与等电位系统作了可靠的焊接;二是卫生间的用电设备不仅要接地保护,而且还要等电位接地,增加了潮湿场所用电的安全性。 (五)接地保护 设备的某部分与土壤之间作良好的电气连接,叫做接地。与土壤直接接触的金属物件,叫做接地体或接地极。当电气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电流就通过接地体向大地作半球形散开,这一电流叫做接地短路电流。试验证明,在距单根接地体或接地短路点20m左右的地方,实际上流散电阻已趋近于零,也就是这里的电位己趋近于零。凡电位趋近于零的地方,即距接地体或接地短路点20m以上的地方,就叫做电气的“地”或“大地”。接地电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下水位的变化以及土壤导电率的变化而变化。所以规范第24章要求接地装置必须在地面以上按设计要求位置设测试点。每单项工程不宜少于两个测试点。 按接地作用的不同可分为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静电接地、屏蔽接地或隔离接地等。 1.工作接地。为了保证电气设备在正常和事故情况下可靠地工作而进行的接地,叫做工作接地,如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2.保护接地。为了保证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事故,把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呈现危险的对地电压的金属部分同大地紧密地连接起来,叫做保护接地。对电力系统来说,保护接地的方法一般只适用于中性点不接地的电网中,只有在这种电网中,凡有金属外壳及构件的用电设备才可以采用保护接地来保证人身安全。 3.重复接地。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中,为确保零线安全可靠,除在电源 (如变压器)中性点进行工作接地外,还必须在零线的其他地方进行必要的重复接地。比如电缆和架空线在引入到建筑物处,零线应重复接地,如果不进行重复接地,则在零线发生断线并有一相碰壳时,接在断线后面的所有设备的外壳都将呈现接近于相电压的对地电压,这是很危险的。 4.防雷接地。为了防止雷电的危害而进行的接地,叫做防雷接地。防雷接地作用不言而喻,不接地就无法对地泄放雷电流。规范对利用建筑物基础和主体钢筋做接地极和引下线以及人工接地装置、接闪器的安装作了具体要求。设计对防雷接地阻值都给出了参数,接地体和引下线完成后要测试,接闪器完成后整个系统才能测试。人工接地引下线要顺直,不存在死角,引下线金属保护管要与引下线做电气连通。避雷带形成等电位可防静电危害。人工接地装置接地体间距不小于5m是为了降低接地体屏蔽作用。 二、检查要点 1.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作接地装置,要按设计和规范要求焊成环网状。检查搭接长度、施焊质量、搭接材料的规格尺寸,人工接地的埋地深度和间距,引下线的焊接质量和测试点的设置,测试方法和阻值大小。 2.总等电位和局部等电位的施工要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总等电位箱内自动空气开关、总漏电保护器以及分户箱内小型断路器、漏保器的质量、参数及级间协调,高低压配电设备的绝缘和安全防护,导线及灯具等质量。 4.同类插座同一回路的接地线的敷设,不能利用插座端子压紧螺栓相互翻接,用国际上通用的黄绿相间线作接地干线,接地干线应可靠连接后敷设到分户箱内接地汇流排,汇流排与总等电位接地排连接。按设计的供电线制检查总等电位箱内重复接地。 5.导线绝缘测试。 6.通电试运行并调试。 三、结语 以上是为了加强电气安全性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在设计、施工、检查、验收和设备交接中予以高度重视才能落到实处。监理在施工现场要多观察、勤检查,狠抓重点工序,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这样,电气的安全性就有了保证。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我国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及重要性分析 摘要:低压配电系统是建筑电气设计环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合理与否会对建筑电气安全产生直接的影响,高层建筑电气设备用电负荷较高,所以在建筑电气设计的环节当中要通过合理的电气设计来避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我国高层建筑电气中的低压配电系统安全设计进行研究与探讨。 对高层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设计,对于整个高层建筑的电气设计有重要的影响。建筑设计规范中的相关标准,超过10层的住宅或者是大于24米的民用建筑都称为是高层。建筑高层中所使用到的电气设备种类多、数量大,这对于电气设备的可靠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了保障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需要在实际的低压配电设计采取诸多的设计保护措施,例如对低压配电系统中的接地进行设计和保护,以此来提高低压系统的安全性,这对于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有一定的挑战。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需要考虑供电的稳定性,并要符合各电气设备的相关要求与相应的安全 原则。 1 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事故及其原因分析 在高层建筑中的低压配电系统包括各种配电设备以及保护装置,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为高层建筑的各种电气设备配电,造成低压配电系统安全事故的原因有多种,比较常见的低压配电系统安全事故包括漏电、短路故障、过负荷、电火花与电弧等,这些因素都会导致一定的后果,轻者配电系统无法正常工作,严重的可能导致人员的触电事故。 1.1 漏电 电线或者支架材料较差的绝缘性能导致的带有电流导线之间彼此接触时裸露的部分会相互连接,这个时候电流会通过其他导线或者是裸露的导线接触大地,导线上的电流会流向大地。当用电负荷超过额定的负荷时由于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是同样的220V,那么导线上的电流值会增加,进而引发导线发热如果温度达到导线绝缘层的着火点就很容易产生火灾。对于绝缘能力差的导线,在有电流流过的时候,会在导线和大地之间产生电容,这种能量以电场能的形式存在会对配电系统构成一定的威胁。如果漏电故障点与接地点、变压器中的接地中性点在某个或多个因素的影响下,则容易构成漏电回路现象。 1.2 短路 如果两根裸露导线的接触点电势不同,那么就会产生短路电流,在这种情况下电流会不通过用电设备而导致产生极大的电流。极大的电流值会引发导线温度急剧升高,由此容易产生电火花与电弧,将导线金属导体融化,严重的会造成喷溅燃烧现象,引发火灾。 1.3 过负荷 一旦电流量超过导线安全电流量,就属于电线的过负荷。这样的过负荷会引起导线内阻发热,严重的情况下会使得导线绝缘层破裂最终发生导线自燃现象。 1.4 接触不良导致的电阻过大 对于电源线结合处、开关结合处、大型的用电设备的结合处各个地方,一旦出现接触不良,就会使得接触不良部位的电阻变大,而这时的回路电流流经电阻处,会导致线路热能大增,从而出现绝缘保护层的融化和 燃烧。 此外,导电线路两端会有电火花产生,在高密度电火花情况下会构成电弧,当温度高于3000℃就会将易燃物点燃甚至造成爆炸事故。 2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保护形式 高层建筑低压配电保护系统能够对建筑电气中低压部分的电流和电压起到保护作用,保证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与稳定运行。在高层建筑中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保护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包括低压配电IT系统、低压配电TT系统以及低压配电TN系统。 2.1 低压配电IT系统 低压配电系统里面的IT系统一般不在电源端口带电区域设置接地而是电源端口的带电部分通过高阻抗接地进行保护,对于电气设备中漏电部分和电源的中性点也要进行相应的接地保护。一般情况下,IT系统用于对供电要求较高或者是要求不间断供电的高层建筑中,绝大多数的企业也是采用这种低压配电系统进行供电。 2.2 低压配电TT系统 对于低压配电的TT系统而言,需要在电源中性点做好接地保护设计,此外对于电气设备中的漏电部分或者是电源的中性点的接地系统中也需要进行接地保护。由于中性线N和PE之间不存在配电关系因而不对电力系统中的PE之间进行通电,中性线N与PE无通电。在高层电气低压配电系统应用过程中,TT系统多用于对用电要求不是很高的场所或者是用电负荷较小的分散地区甚至是农村地区。 2.3 低压配电TN系统 TN系统。通常建筑电气设计属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所以对于用电要求并不高,或者说是电容量低,此时就可以用TN系统。对于低压配电TN系统的设计而言,需要对各个电气设备的外壳连接到保护线中,设置好保护模式,并需要对配电系统的彼此的中性点进行连接。此外,在TN系统中的另外三种模式:TN-C、TN-S、TN-C-S,它们都是以低压配电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的关系为依据所设置的。高层建筑配电设计,对于电网导线的截面积有一定的标准要求,由此,要采用一定的接线方式来接线,避免采取不当的接线方式。三种接线方式各有自身的优势和劣势,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TN-C实际上是三相四线的系统模式,日常电气设计中较为常用,这是比较容易实现的设计方案。对于TN-S实际是在TN-CD的基础加上PE线,对于数据处理或者是较为危险的爆炸场合较为实用。而TN-C-S模式一般用在工矿企业的电气设计中。 3 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的低压配电系统接地保护设计 TT系统一般用于电气设备的外导漏电处,能够通过切断故障回路的方式来对电气设备进行保护。IT低压配电系统应用的过程中,如果电网中外露的电压小于所设定的标准情况下,IT低压配电系统就不会产生保护动作,只是通过显示屏向设备维护人员发送警报信号,来排除相应的故障。在金属短接或者是短接电流比较大的情况下一般会采用TN低压配电系统,可以通过电流保护器来对故障处的电流负荷进行保护,其中电流保护器也是低压配电系统接地保护装置中的一部分。但在线路较长或者是导线的横截面积较小的情况下宜采用漏电保护器进行设置,也可将其作为接地保护装置的一部分。 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需要注意断路器的选择,首先是看漏电断路器的额定动作电流,查看其电击能力安全界限是否符合标准,然后是比较漏电断路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与电气系统中正常泄漏电流的大小,电断路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应该大于电气系统中正常泄漏电流,这样可以预防电路电压受损。此时还必须遵守相关的选择原则,电气设计中的分支线及其末端的用电设备需要使用漏电断路器,同样,对于电路支干线也需要使用漏电断路器,选择相应的种类。 对于高层建筑的漏电断路器的使用,需要进行选择,除此之外,在设计安装过程中,也需要注意一些要点。首先,对于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必须要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配电系统合理、高效、安全;其次,对于漏电断路器设备的安装,必须要选择有相关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来安装,并需要在安装施工前对安装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安装工作的规范操作,提高建筑电气设备系统的安全性能。τ谑┕さノ焕唇玻绝对不能因为成本高就使用劣质电气设备产品,导致后期因低压设备劣质引发安全事故;最后,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肆意篡改线路,以免电流电压的不稳定导致危险发生。 4 结语 综上所述,针对低压配电系统对于高层建筑电气设计的重要性,在建筑电气线路容易造成火灾事故,由此,值得我们重视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工作,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特别是接地设置。低压配电系统设计任重道远,必须要综合各类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全面的考虑,从而做好规避危险事故的措施,做好最佳的预防措施。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安全问题探究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和科技的发展,逐渐增多的城市人口对住房需求的不断增加,高层建筑就这样应运而生了。在高层建筑的构成当中,低压配电系统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在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其电气设计低压配电系统应该不断地优化,否则就会为高层建筑在后期的使用过程中埋下安全隐患。尤其是高层建筑在使用中会涉及到大量的电器设备,就使其用电负荷大大增加,一旦设计出现故障很容易引起安全事故。因此,本文主要分析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并阐述其具体应用和设计保护方面的内容。 关键词:高层建筑;低压配电系统;电气设计;安全问题 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带动了我国建筑行业的进步,其中高层建筑的出现和应用就是我国建筑行业的进步表现。低压配电系统对于高层建筑而言至关重要,因此,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其合理性和科学性,从而为电气系统的正常运作奠定良好的基础。现如今,在我国高层建筑低压配电系统中逐渐暴露一些问题,若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妥善的处理这些问题,将不利于我国高层建筑电气系统的健康发展。因此,相关设计人员应该立足于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来处理其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从而使我国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得到切实的保障。 一、常见的低压配电系统 1、TT低压配电系统 TT低压配电系统在我国由来已久,但是该系统的应用范围比TN低压配电系统的应用范围要小很多,TT低压配电系统在接地设计时充分利用电源中性点的位置,从而达到保护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的目的。此外,在电气设备中存在导电部分外漏的可能性,因此也应该对其设置接地保护。高层建筑电气系统处在正常运行的状态时,PE线路是不携带电流的,也就是说在高层建筑电气低压配电中利用TT系统时,电力系统内部的PE线和中性线N是不带电的。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来讲,TT系统可以使漏电设备外壳对地电压得到大幅度的降低,但是即便是降低了也无法符合安全范围的具体要求。在充分把握TT系统特点的基础上,可以充分的认识到,其在具有较小电容量的农村低压电网或者具有较高接地要求的电子设备中可以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2、TN低压配电系统 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最常见的一种系统应用就是TN系统。该系统的设计原理就是将所有可到金属外壳中统一的保护线连接到高层建筑所有的电气设备上,并且在保护低压配电系统时可以采用切合实际的保护模式。此外,为了使保护效果得到较大的提升,除了要设置电气设备外壳保护线之外,亦要用相同模式来连接配电系统的各个中性点。在TN低压配电系统中,根据电气设备外露的不同导电部分及连接方式,可以将其分为三种保护模式,分别是TN-C-S、TN-C、TN-S。在设置这三种低压配电系统时应该充分考虑到保护线与中性线之间的合并关系,并有效划分其细节,实现最大程度的保护低压配电系统,从而切实的提高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 二、配电系统中供配电方案的安全性分析 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当中,要以电力符合的基本要求为基础来设置供电电源。根据中断供电在经济上和政治上所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程度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一、二、三个等级的电力负荷。发电机组若可以脱离正常电源而独立存在,其应急电源应选择可以独立运作的干电池、蓄电池及专用馈电线路。在设计供配电系统的过程中,其所采取的供电措施只有以负荷等级为基础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供电系统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无论供电电源的负荷级别如何,其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对于高层建筑而言,其对负荷并没有特殊要求,因此可以选择一路市政电源加应急发电机组或者两路市政电源供电均可,其中前者在高层建筑中的应用较为广泛。 在高层建筑中,其负荷大多数可以分为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在这种情况下其需要配备的设备有变压器2台、柴油发电机组1台。柴油发电机组在启动过程中有如下要求:当10kV两进线回路均停电时,作为应急电源设备的柴油发电机组其自动启动的时间在15秒以内,从而实现一级负荷、二级负荷的供电目标,为了尽可能的避免由于停电对消防用电可靠性的不利影响,在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室应该在第一时间对火灾进行确认,尽可能的将所有非消防电源立即切断,并将报警装置、疏散标志灯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接通。因此,在选择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低压配电系统时,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来优化配电系统方案,提高其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而使高层建筑供电安全得以有效保障。 三、高层建筑中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保护设计 在设计高层建筑低压配电系统接地保护时,应该将具备自动切断功能的故障电路保护装置及时的安装到位,当低压配电系统发生故障时尽可能的保障其运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为了将接地保护系统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其电气的特点和工程实际情况,详细的掌握和了解高层建筑使用电气设备的实际情况,并校验电气回路的导线截面,这是接地保护基础设计的重要依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接地保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外部危险电压会对其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严重威胁和影响高层建筑线路的安全性,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联结低压配电系统接地保护形式的总电位,在设计过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接地保护模式。IT接地保护系统是在电网外部导电部分上设置接地故障保护,因此,该系统在实践过程中,外部导电部分若出现故障,且其电压在规定范围内的情况下,接地保护系统在不中断供电保护的前提下发出警报。TN接地保护系统最容易出现的短路问题主要集中在金属部分,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充分利用电流保护器来有效的控制短路电流,以此为基础设置设备保护,接地设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高层建筑低压配电系统出现接地故障的频率大大降低。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若高层建筑具有较长的电网线路或其具有较小的电网线路导线截面,其在保护设置时应该重视对漏电保护器的有效应用。TT接地保护系统也是在外部导电部分设置接地故障保护,实现有效保护电气,切断故障回路电流的目的。 此外,在低压配电系统接地保护中应该重视对漏电断路器的有效应用,合理选择漏电断路器可以从整体上提高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 Y语: 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当中,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至关重要,要想使其安全性得到一定的保障,就需要对低压配电系统采取接地保护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整个高层建筑电气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从而使高层建筑电气设计水平得到较大的提升,以便可以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百姓,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浅谈常用的建筑电气工程安全保护 摘要:通过建筑电气工程的认识,从电气工程的专业角度,来探讨建筑电气工程的一些安全保护措施。 关键词:建筑电气工程 安全性 保护 0引言 现在城市中的各种建筑几乎都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的需要,而安全问题应该放在第一位,因为没有了安全,就会让人置身于一个危险的环境中,舒适性就更无从谈起了。电气工程在人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无处不在,路灯、电梯、消防监控、网络光纤电视、家用电器等,这些都是建筑电气工程来联系在一起。 1建筑电气工程主要出现的一些问题 1.1 漏电、触电危险在建筑电气因为设计疏漏或安装上的疏忽,以及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因为设备保养和操作不当,使电气设备、保护设备、线路出现绝缘能力下降、过热的情况,情况轻的只是造成设备损坏,严重的会对用户或工作人员造成人身伤害。 1.2 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在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中,因为电气原因引起火灾的比重相当高。很多人不懂电气工程的一些常识,私拉乱接电线,造成线路长期处在一个超载动行的状态,导致线路过热,使其绝缘层老化加速,绝缘性被破坏,这样就极容易造成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用电设备的插头与插座或导线很可能出现接触不良,而开关电器时线路会出现过电压(瞬间电压过高)引起接触不良部分出现打火或拉弧,这样产生的火花就可能是火灾的起因。在自然环境中出现的雷电,也可能对建筑特别是其电气设备造成损坏,雷击时被击的建筑物电路中的电压电流瞬间被升到极高,并伴有高温和火花。如果建筑物的接地不良,雷击产生的大电流无法引入大地就会对人和设备造成危险。 1.3 静电造成的危险因为接地和一些连接装置的安装问题和设备维护疏漏,就可能让静电对设备内部的电子元器件造成损害,静电放电时的电弧也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伤害,所以静电危害是最常见,却最容易被人所忽略的。 1.4 电磁危害电磁方面的危害主要是影响人体,因为部分电气设备屏蔽不完全,一些高频设备设置不合适,就可能让人体受到超过自然环境中受到的电磁辐射的几倍甚至几十倍量。对操作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2建筑电气工程中的安全保护的注意点 2.1 设计选用材料及设备方面居民的用电需求和工矿企业的商业用电需求都很大,那么在设计的时候,设计人员就要考虑到该建筑工程中用电需求的增长。按照计算电流选择导线基础上,适当增大导线或电缆的截面积,对于主干线的配电设备同样要根据计算的电流,增大其容量作为未来用电负荷的增长预留一定的空间,如变压器,断路器,开关等。 在此特别讲一下电源进线的问题,建筑电气系统设计中,电源进线就是安装在建筑的总断路器之前的线,这条进线是不受建筑中总断路器的保护,只受制于上一级断路器,因而在建筑的电源进线选择时,要考虑本建筑所需要的计算电流与断路器的整定电流和上级线路中断路器的整定电流,把这两个因素作为电源进线选择的重要依据。电源进线处于两个建筑单位相连接的部位,并不属于进线之前或之后的独立的设计项目中,造成设计人员忽略该段线路需要受到其上级断路器的保护这个重要原则,致使电源进线线材选择时其导线截面相对较小,不能适应建筑电气工程现在这种大容量的需求,就会出现前文提到的线路过热的情况。笔者建议设计人员在施工图中将其注明。 2.2 绝缘保护绝缘可以说是建筑电气工程最重要部分,在设计人员设计选材时必须选择有安全质量认证的电线、电缆、变配电设备,其绝缘测试报告必须齐全。在施工阶段,材料、设备进场时要检查其绝缘测试合格证,并按照《规范》要求对材料和设备进行必要的绝缘测试,抽样率、抽样合格率都必须适合《验收规范》。 2.3 短路、过载保护短路、线路过载是建筑线路中最常出现的两类故障,而且这两种故障对建筑的电气性能影响也非常大。线路短路时,线路中的电流极短时间来就会提高到原电流的几倍,几十倍而产生很高的温度,过载是指线路中用电设备的总和超过线路的额定容量而造成线路的持续升温。一般的建筑电气工程对这两种情况会采用熔断器、小型断路器来进行安全保护,比较先进的做法是采用阶段继电保护装置,当线路中电流或电压突然异常变化,并且其变化值脱离继电保护装置的允许范围,保护装置就启动自动开关、隔离开关、空气开关等设备跳闸,把建筑电气系统从主线或支线中分离,以保护该级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 2.4 漏电保护电气系统漏电在一般情况下无从察觉,如果有人体触及就会有电流通过人体,如果电流超过人体的的耐受程度,那人体器官就会受到损伤。现阶段电气工程的设计按照国际,漏电保护器取30mA/s作为设计标准。分支线保护和末端保护是建筑电气工程中对漏电保护通常采用的两种方式,这样可以尽量缩小人体触电和故障性漏电引起的停电范围。用于漏电保护的设备主要是漏电保护器,它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满足分级保护的级间协调原则,漏电动作电流及分断时间是衡量漏电保护质量好坏的两个标准。 2.5 接地保护接地保护的设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能使电气设备在正常或线路故障情况下进行工作,还能为保证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建筑电气工程系统中的线路或设备的某部分与大地做良好的电气接触,在发生接地故障时,保护装置能通过接地体把电流引向大地。例如高压和低压系统中的变压器中性点接地,零线中的其他地方进行一些重复性接地。对于防雷,必须有接地系统才能把雷暴中的高压、高电流引向电位为“0”的大地,而建筑中的钢筋、避雷针、接闪器就是做了安全保护的一部分。 2.6 电气工程系统的消防部分在建筑电气工程中对消防系统中的各种消防设备和应急系统要有可靠的供电,即要保证消防用电系统的独立性。在发生灾害的时候,消防设施不会因为断电而停止工作。电气工程中消防系统的电源负荷等级要作为整个建筑系统中最高级出现。在设计这部分的时候,要按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关于高层建筑电气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设计探讨 摘 要:高层建筑中的电器应用以及电压负荷量都比较大,而这就对建筑电气设计中的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章对高层建筑电气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设计问题进行了一些有意义的探讨,希望对相关工作能够有所借鉴。 关键词:高层建筑;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设计 1 概述 随着建筑事业的快速发展,当前我国高层建筑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规模上都较过去有了一个显著提高,这一方面给建筑使用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另一方面也对建筑的供配电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阶段,低压配电系统在高层建筑的电气设计中取得了广泛的应用,但低压配电系统如果设计施工不当又极易引发安全问题,进而对整个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性都带来严重影响,必须引起我们充分的重视。 与普通建筑物相比,高层建筑的用电负荷量往往都比较大,而这就对其内部低压配电系统的工作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我国的低压配电技术还不够成熟,造成其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必须特别重视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问题。作者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就高层建筑电气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设计问题进行了一些有意义的探讨,希望对相关工作能够有所借鉴。 2 影响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的原因分析 2.1 电气接地质量问题 现阶段,我国在高层建筑的电气设计及施工环节中,接地形式存在严重的混用问题,再加上供电系统也没有采取相应的接地措施或者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正确接地,进而造成电气接地存在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不仅无法实现对重要电气设备的有效防护,严重的甚至还可能造成人员和设备损失,必须引起我们充分的重视。 2.2 保护装置不到位 通过对当前处于工作中的低压配电系统进行分析后可以发现,很多保护相关的装置都没有进行正确的设置,造成一旦出现漏电,保护装置也无法及时动作,进而就可能引发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而火灾事故一旦发生在高层建筑中,就会引起灾难性的严重后果。 2.3 漏电保护器使用问题 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有时高层建筑中的电气接地将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故障,进而可能引发比较严重的后果,如人触电击和电气火灾等。而为了有效应对这种威胁,漏电保护器开始在高层建筑的电气设计中得到了有效应用。但现实却是,漏电保护器因为选用不当等原因的影响,致使其功能往往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这就给供配电安全带来了不利因素。 2.4 越级跳闸导致巨额经济损失 对于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应用的低压配电系统,当下级配电回路出现短路故障时,那么由此而产生的较大的短路电流往往可能引发越级跳闸,进而导致大面积的断电故障发生。总之,因越级跳闸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能十分巨大,但受到关键核心技术无法突破的限制,该问题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这是建筑电气设计人员亟需解决的一个难点问题。 3 高层建筑低压供配电系统设计要求 与传统普遍建筑相比,高层建筑中的电器设备数量和负荷量更多,对电气设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高,所以要保障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此外,因为高层建筑的特点,造成其内的供配电线路也比较长,而这也同时增加了安全隐患。目前我国对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应用的低压配电系统有着明确的要求,要重点确保消防电梯、消火栓、生活水泵等设备的用电。对于高层建筑中的低压配电系统来说,其设计方案也必须满足这些重要设备的用电要求,同时还应兼顾设计方案的简单、安全以及可靠性要求等。 4 提升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的设计措施探讨 4.1 对于接地的保护设计 在对高层建筑内的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设计时,为了提高其工作的可靠性,降低人身以及设备受到的安全威胁,往往需要在系统中设置专门的接地保护或者安装能够自动切断故障电路的设备。这对提高高层建筑的供配电安全以及保障低压配电系统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加以充分重视。具体而言,要针对具体高层建筑的特点尤其是其中电气系统的特点来采取切实有效的接地保护措施。一般接地设置需要遵循以下原则:首先,不同高层建筑电气系统中的电气设备数量、类型以及使用情况存在差异,必须根据具体建筑中的电气系统实际情况来确定接地保护的形式。目前在高层建筑中应用较多的接地保护形式有Tr、TN和IT三种。其次,虽然接地保护形式存在多种,但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必须确保对总等电位进行联结。这样做的意义是为了避免建筑电路受到外部危险电压的不利影响。 4.2 配置要求 对于非消防I级供配电来说,应该采用双电源进行供电,以防止当一个电源出现故障后所造成的断电事故。而对于非消防II级供配电来说,可采取回路进行同时供电,保证充足电量。 此外,对于高层住宅干线配置来说,当前应用较为广泛的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方案:(1)只使用一路电源和一台变压器。这种方案要将低压母线进行分段,主要应用在对负荷要求不高的普通建筑上。(2)独立使用两路电源和两台变压器,分列运行并设置备用电源。与第一种方案相比,这种方案的供电可靠性得到了极大地提升,适应具有较大负荷要求的高层建筑。(3)应用一路电源和一台变压器,并通过电源线低压侧引出两个回路电源。 4.3 低压配电系统中供电线路的安全性 对于低压配电系统而言,确保供电线路的安全性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具体而言,需要根据具体高层建筑的形式、特点以及用电设备的布置情况等对供电线路进行合理化的设计。在进行设计的过程中,要对外界可能对线路布置造成干扰的因素进行充分考虑,并同时确保线路在铺设过程中不易发生损毁以保障其使用寿命。高层建筑对于火灾的防范是其电气设计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为了确保消防用设备的供电可靠性,一般需要采用专门的供电回路系统,并在整个消防系统的最后末一级的配电箱处专门装置自动切换设备,以便于在紧急情况下实现及时切换以保障供电的正常运行。 4.4 高层建筑接地保护设计中漏电断路器的选择 从理论上来说,漏电断路器对于避免很多因电气故障而造成的事故具有重要作用,但要确保漏电断路器能够正常发挥其作用,就必须根据当前高层建筑低压供配电系统的特点,对漏电断路器进行合理选型。在对漏电断路器进行选型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确定漏电断路器的额定电流范围,要确保所选取型号的漏电断路器的额定电流一定要大于建筑供电系统发生断路外漏时的电流值。 5 结束语 对于高层建筑来说,确保供配电安全对于保障建筑使用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至关重要,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安全设计,除了尽可能采用技术先进、可靠性较高的供配电设备外,还应通过设计优化来提高供电质量和供电安全,以保障整个建筑的使用安全,从而使其能够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低压配电系统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安全性分析 摘要:低压配电系统是高层建筑电气设计的重要部分,随着楼层的增加,整个建筑中的各种安全问题就凸显出来。建筑物越高,各个楼层的电气设备越会增加,使整个建筑的电气设计变得复杂而繁琐。高层建筑的电气设计不仅要考虑建筑整体供电的稳定性,还要满足电气设备的使用,所以对于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分析十分必要。 关键词:低压配电系统;高层建筑;电气设计;安全性;建筑物;电气设备 1 高层建筑物低压配电系统常见安全事故 我国经济在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开始耸立,造成我国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所以,为了缓解这种土地危机,越来越多的建筑开始向空中发展。随着我国高层建筑的不断涌现,相关的安全问题也凸显出来。其中比较普遍的问题就是用电的问题。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低压配电系统,低压配电系统在整个高层建筑的电气运行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低压配电系统由配电变电所、配电变压器、控制保护设备等部分组成。主要用来对电的使用进行分配,当它们发生严重的超负荷运行时就自行切断,确保电源线路和电动机的安全和完好无损。但是,近些年来,高层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经常性的出现安全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配电系统安装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不够硬,而且选用的电气产品质量不过关,同时又对高层建筑中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等检查不及时,导致低压配电系统经常性的漏电,严重时就会引发火灾,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很大的威胁,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低压配电系统在高层建筑中的重要性。 2 低压配电系统在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安全性 2.1 供电线路的安全分析 供电线路在进行设计时,应该充分考虑建筑物的材料、性质、环境以及电气设备等各个方面,应该尽量避免出现腐蚀线路等问题。在高层民用建筑中,消防用电设备应该采用其专门的供电线路,消防控制水泵、消防调度室、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等这些成套的设备的供电,都应该在最末一级的配电箱处设置自动的切换装置。而且电路的设置必须要符合相关的规定,不能私自改变电路设计或者说不按规定设计。对于地下室车库的照明配电应该抛弃以往那种将直接装在车库墙上的做法,而应该更加谨慎,应该设置专门的配电间来放配电箱,这样可以防止一旦火灾发生在配电箱附近,引起配电箱的着火。 2.2 配电方案的安全性分析 一般的高层民用建筑的变压器往往在两台以上,而且还配置有一台柴油发电机组。对于柴油机组,有一定的启动要求。一般来讲,当两进线回路都停电的时候,柴油机组此时作为应急电源,必须要在10秒内自动启动,这样它才能负担起重要的负荷的供电。而且为了保证消防用电的可靠性,在发生火灾时,要求能够自动切断非消防负荷的用电,所以我们应该对常见的变压器和柴油机组组成的配电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充分的分析,这样才能提高低压配电系统配电方案的安全性。 3 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的低压配电系统接地设置 3.1 接地安全保护设计 对于高层建筑物的电气设计要考虑多种方面的因素,其中放在首位的应该是人身安全。这里所讲的人身安全,不仅指在建筑物中工作或者生活的用电人民的人身安全,而且还包括在进行电气设计安装时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高层建筑物因为楼层比较高,而且建筑物内人员比较多,发生危险时撤退疏散也需要很长的时间。基于这种情况考虑,一般的高层建筑物在设计电气设备时,都要保证有相应的可以自动切断故障点的装置设备,这就是我们平时所提到的接地保护装置。有了接地保护装置,可以为高层建筑的用电安全提供保障。当建筑物内发生危险时,接地保护装置可以自动切断故障点的用电,给人们的安全带来可靠的保障。而接地保护装置设计安装时,都要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地形、电气设备、电路保护装置等因素,只有这样才可以尽量避免因为外部的不利因素对高层建筑物的电路运行带来的危险。 3.2 低压配电系统接地保护模式 在高层建筑物电气设计低压配电系统中,接地保护装置一般有三种比较有用且常见的模式。这三种模式分别是IT、TN和TT模式。下面我们对以下三种模式进行具体分析: 3.2.1 IT模式。TT系统通常也被称为接地制,这个系统对N没有特殊的要求,它主要是指每一根电气设备的PE线以及电源的接地线要保持各自独立接线的状态。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某一个金属设备出现了故障问题使得线路中的电压出现了不稳定的波动,那么这种系统就能够有效地阻止这种情况的出现,这种特性不仅使得共用低压配电电网的负载需求得到了满足,而且对于村落中的居民用电的特点比如负载阻抗较小、分散度较高以及设备比较容易出现故障等能够较好地适应并解决,因此这种系统在我国农村居民配电系统中运用较为广泛。 第一,TN-C系统。TN-C系统的主要特点就是中性线和保护线是合为一体的,并且和设备的金属外壳一起接地。在电流的正常输送过程中,TN-C系统可以承载少量额外的谐波电流。其运行的过程主要是通过供电设备的外壳将N、PE互相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整体,即PEN线。如果电路出现了故障,PEN线可以通过保护接零形成一种对地的高伏电压,这样对于因为电路故障所造成的电气设备的损害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少。但是这种方法所连接的PEN线也有一定的缺陷,如果在接线两端的压差比较大或者是变化较快,那么由于双向导通特性会非常容易发生电位的不正常转移,如果中性线的电压达到了一个限度,就会造成接线和电气设备被烧坏的情况。因此这种系统对于供电需求比较精确的电子设备来说并不适用,但是由于它的安全性比较强,在相对稳定的供电系统中运用较为广泛。 第二,TN-S系统。在TN-S系统中,保护线和中性线是互相隔离开来的,在这种情况下,PE线本身是没有正常的电流通过的,那么它的外壳也就不会带电,这种系统用在居民以及要求较为精密的设备供电工作中比较多,同时安全性也比较高,但是它还是有一定的缺陷存在,当出现对地短路和故障电压扩散的情况时,这种系统并不能很好地进行解决,这种系统的N线上通过三种成分电流,它们分别是谐波电流、三相不平衡电流和单项工作电流,因为这三种电流是同时在N线上通过的,因此它所产生的绝对值一般比较大,另外,如果增加N线的线路,N线的阻抗会随之变大,而连接点处也存在阻抗,这两个因素会对地面产生相应的电压降,在日常工作中会有电击的危险。 第三,TN-C-S系统。TN-C-S系统是我国居民建筑较常用的低压配电接地系统,在这种系统中,中性线和保护线的连接情况是属于一部分合并、一部分分离的状态。它主要是先通过合并的线路将电力从变压器接到居民楼,再通过分离的线路进行各家各户的供电,这种接地系统不仅有效提升了接线方式的可操作性,而且具备较高的安全性。但是这种接地系统要及时对其接地端做好保养和定期检查的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出现。 3.2.2 TN模式。在这样的接地保护模式中,首先需要将整个建筑物的电气设备外壳都连接到一根保护线上去,同时低压配电系统的中性点之间也应该进行相应的连接。另外,具体来分,NT模式还可以再分为TN-C、TN-S和TN-C-S这三种。从整体上来讲,这三种模式都各有利弊,TN-S适用于数据处理以及精密的电子仪器或者是有危险易爆的场合,而TN-C-S一般常见于工矿企业这样的大型企业的供电线路中。 3.2.3 TT模式。采用这种模式的低压配电系统,它的电源的中性点处会进行恰当合理的直接接地保护装置的设计。一般这样的模式适用于城市公路的供电系统中。 3.3 接地保护设计中的漏电断路器分析 在高层建筑物进行接地保护装置时,漏电断路器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的设备。但是对于那些漏电断路器的选择也要对实际的情况进行分析后再决定选用哪种断路器。在进行漏电断路器选择的时候,还要充分考虑到断路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因为额定动作电流的选择与低压配电系统中的漏电断路器的电击量要匹配,不然会带来很大的危险。一般来讲,电气系统中泄露的正常的电流会比漏电断路器的额定动作电流要小,这样才会保证电路电压不受损害。 对于如何提高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问题,任重而道远。第一,相关的工作人员一定要依照有关规定来设计和安装。同时有关部门对这些相关工作人员自身的素质和职业修养一定要更加重视,定期对他们进行培训,保证他们能够有更高的工作水平和规范化的操作。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建筑物电气设备设计的安全可靠,而且对他们自己的人身安全也有一定的帮助;第二,施工单位也应该保证使用合格的电气设备,不要为了降低成本贪图便宜使用那些劣质的不合格的产品,这样会带来无穷的后患;第三,用电人员也要规范用电,不要随意私改线路,这样容易导致电流电压不稳,产生意想不到的危险。 经过上面的讨论,已经明确了高层建筑中低压配电系统的内涵、特点、容易发生的事故等;紧接着对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进行了分析,从它的供电线路、供电方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对接地保护装置进行了分析,包括它的模式、特点等;本文又对高层建筑中漏电断路器的选择进行了探讨,至此对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进行了彻底的探究。但是仅仅有这些分析探究是不够的,理论上的知识必须应用到实践中才会对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所以,我们在进行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时,一定要对其安全性进行彻底的分析和探讨,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解决,确保在进行设计和安装施工后,能够给人们带来极大的方便,尽量消除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中存在的隐患,确保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建筑电气安全论文:建筑电气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及对策探讨 【摘 要】在建筑电气施工的过程中,常常存在着安全问题,严重的影响到建筑电气施工的质量,也影响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需要对建筑电气施工中的安全问题进行细致的分析,从而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全面的提高建筑电气施工的安全性,确保建筑电气施工的有序进行。 【关键词】建筑电气施工;安全问题;对策 前言 在建筑电气施工的过程中,其最为重要的就是安全问题,安全是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的基础,也是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保障。但是,从实际的工作来看,由于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电气施工安全问题频繁出现,一方面影响到工程的顺利施工,另外一方面也造成了较大的安全威胁,严重的影响到建筑电气施工的有序进行。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下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建筑电气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分析 从目前建筑电气施工的实际情况来看,其主要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安全问题。1.施工人员安全防护工作没有做到位。众所周知,在建筑电气施工现场,很多施工人员是带电作业,其中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施工人员需要结合建筑电气施工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安全防护,确保施工中的人身安全[1]。但是,很多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较低,在施工中没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进而诱发危险,甚至是危及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严重的影响到建筑电气施工的安全性,进而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不利于建筑电气施工的有序进行。2.施工人员操作设备的水平较低,进而导致在操作设备的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而诱发危险,给施工人员造成了较大的伤害,同时也严重的耽误了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工期,影响到施工的质量。3.施工现场秩序混乱,存在着很多的安全隐患,例如,施工材料随意摆放,电线安全工作的检查不到位等等,进而诱发诸多的安全问题,影响到建筑电气施工的安全进行[2]。 二、解决对策分析 鉴于在目前建筑电气施工中存在着的诸多安全问题,相关人员应该细致的分析这些安全问题,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针对性的解决,以最大程度的确保建筑电气施工的安全性,下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要求施工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在建筑电气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非常重要,由于电气施工现场很多的施工环节都是带电作业,其中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施工人员应做好绝缘措施,戴好相应的绝缘设施,这样才能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具体应做如下几个方面的努力。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使施工人员能够了解到在施工中需要进行怎样的自我防护,具体的防护措施包括哪些,进而才能真正的确保建筑电气施工的安全性,同时也最大程度的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3]。2.注重对施工人员现场防护工作的检查,如果发现施工人员没有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应给予一定的处罚,以起到警示的作用。 (二)提高施工人员操作机械设备的水平,减少不当操作问题的发生 由于施工人员操作机械设备不当也容易引发安全问题,影响到施工人员施工的安全,同时也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对建筑电气施工的顺利实施非常不利,针对于此种情况,在建筑电气施工的过程中,需要不断的提高施工人员操作机械设备的水平,以减少不当操作问题的发生。首先,应对施工人员的操作流程进行指导,使施工人员了解每个设备具体的操作规范,有助于避免安全问题的发生[4]。其次,应对施工人员的操作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操作不当的情况,通过及时的纠正也能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进而实现最佳的操作效果,促进建筑电气施工的有序进行。 (三)规范施工现场秩序,减少施工安全隐患 在建筑电气施工的过程中,还应该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的秩序,确保施工现场中的施工人员、施工设备、施工材料等都具有一定的秩序性,避免出现混乱的情况,能有效的减少施工中的安全隐患[5]。例如,做好施工材料的管理工作,避免由于施工材料存放不科学而诱发安全问题。做好施工人员的技术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避免由于施工人员技术水平过低而造成安全问题。进而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全面的确保建筑电气施工的安全性,促进建筑电气施工工程顺利的实施和高质量的完成。 三、结束语 在建筑电气施工的过程中,常常存在着施工人员安全防护工作没有做到位、施工人员操作设备的水平较低以及施工现场秩序混乱等安全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到施工的安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耽误工程的工期,影响到建筑电气施工的顺利开展和顺利完成。因此,对建筑电气施工进行安全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科学的实施,能够最大程度的确保建筑电气施工的安全性,从而实现最佳的施工效果。
通信电源设备的建设与维护:浅析通信电源中蓄电池组的运行与维护 [摘 要]S着铁路通信系统的高速发展,对于供电系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使用恰当的运行方法,进行定期的维护,对于延长蓄电池的使用寿命来说也就非常重要。本文首先对有可能缩短蓄电池正常使用时间的一些成因做了简单的说明,第二部分着重于基于第一部分的内容逐条分析延长蓄电池使用时间的方式方法,并对这些方法的优缺点逐一做了阐述,最后提及了在进行维护的同时依然要注意对数据的实时检测。 [关键词]充电电压;温度;使用寿命 引言 在整个铁路通信系统中,保证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而采用正确的运行作业方法以及日常的维护工作都能够大大降低蓄电池在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必要的损耗,因为这个原因,有许多针对不同问题的优化方案应运而生,本文中将举例进行说明。 一、蓄电池工作时长主要成因简述 第一,在进行反复的充电放电操作时,如果发生操作不慎的情况,就很有可能使蓄电池整体的使用时长缩短,能够重复进行充入电量释出电量操作的次数在实际应用中叫做循环寿命,当出现过度释出电量的情况时,这个数值就会急剧缩小,随着放电深度的增加,循环寿命会大幅度的减少,当蓄电池处于100%的放电深度时,相应的可充放电次数就会减少到几百次。在工作过程中我们致力于尽量延长蓄电池的使用时长,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需要时刻关注蓄电池是否存在过度释出电量的情况出现。 第二,浮充寿命。顾名思义,这一参数表明了蓄电池在浮充状态下正常工作的时长,如果不加以人工控制和影响,这一参数的值通常在10年以上,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一旦浮充电压不在正常范围内时,就会发生充电量过多或者不足的情况,也会缩短蓄电池的使用时间长短。 第三,即使暂停使用蓄电池,在存放过程中,蓄电池电量也会日渐消耗,但电量消耗的速度也会因为存放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加速或减缓,研究表明,温度越高蓄电池电量的消耗速度就越快,因此我们要尽量选择相对阴凉干燥的环境来对蓄电池进行存放。实际应用中,我们将消耗整体电量50%所花费的时长叫做存放寿命。 温度也是导致蓄电池正常工作时间缩短的原因之一,蓄电池不应长时间处于温度过高的环境之中,这对蓄电池的使用寿命来说是非常致命的危害,反之,蓄电池也不应该在温度过低的环境中工作,温度越低,电量的消耗也就越大越迅速,虽然对于这一问题可以通过降压来进行弥补,但在大型的应用场景中依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于蓄电池来说,选取室温处于20摄氏度左右的环境能最大程度的保证蓄电池正常工作。 二、基于影响因素分析蓄电池维护方法 1.选取合适的浮充电压,延长使用寿命 当蓄电池处于浮充状态时,我们需要保证浮充电压在一个恰当的范围之内,避免电量没有充满的情况下出现放电的情况。根据电流与电压的关系我们不难分析出,一旦电压设置的过高,就会产生浮充电流也随之增大的情况,使得浮充状态下消耗更多的能量,另一方面,如果此时选用的是密封电池,就极有可能发生爆炸,危害极大。而当电压值太低时,蓄电池可能会出现电量充入不足的情况,如果这种状况发生的次数过于频繁,蓄电池的寿命也将受到影响。 随着传统的充电方法的发展,在原有的恒压充电的基础上,均衡充电技术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与前者不同的是,均衡充电技术使用的电压大约为2.25-2.35V,同时为了防止电流的突然增大,这种技术中采用了有限流功能的整流器,当蓄电池有了一定的容量之后,这种突然增大的电流也就会逐渐到达一个稳定的值。 与通信行业中的其他设备一样,温度的不同对蓄电池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在浮充状态下,我们应时刻关注温度的变化,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浮充电压的大小,可以根据蓄电池具体的放电深度来设置确切的电压值,通常情况下,当蓄电池处于深度放电状态下,就需要我们将电压值设置的稍低一些,蓄电池安全的充入一些容量之后再调节电压值进入正常的浮充状态。 在调节电压值大小的过程中,如果不慎出现了将电压值设置的过低的情况,蓄电池就可能出现欠充电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进行维护时应定期对蓄电池的电量进行补充。 随着蓄电池中电量的逐渐释出,电压的值也会有一定程度的缩小,如果这种状态一直持续下去的话,就极有可能出现电量过度释出的情况,导致蓄电池不能正常的工作,为了尽量避免这种状况的产生,我们必须在电压降低到一定数值之前及时的切断整个回路来预防这种状况的出现。 除了在电压降低到终止电压之前切断整个回路的方法之外,我们可以预设一个比终止电压稍高一些的值。当电压逐渐降低,直到与这个预设值相近,我们就选择一部分相对重要性较低的负载停止供电,之后等待电压临近终止电压时再停止对整个回路的供电,这种方法比一次性切断整个输出回路的方法要更加安全便捷,这种分两次供电的方法也被称为二次下电。先断开次要负载再断开主要负载,可以看出这种方法与第一种方法相比延长了对主要负载的供电时间,能够减少许多通信上的损耗。二次下电系统的一大优势就是灵活性,在使用过程中可以自由的设置一、二次下电电压值的大小,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选择不使用二次下电方法,但二次下电系统的实现也相对要复杂一些,首先要将设备分为主要负载和次要负载,接入时也要将主要负载与次要负载分开,以便后期的操作。 2.充放电维护方法简析 根据不同的系统需求,蓄电池存在着多种多样的充电方法,但它们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优劣性,不同的充电方法优缺点也各有不同。举例来说,如果使用恒流充电法充电,就会耗费大量的电能,这是因为在保证电流保持不变的需求之下,电压必须逐渐升高,造成能源的浪费,同时,充电周期结束时,这种充电法还会导致蓄电池中产生大量的气泡,对蓄电池本身也会产生影响,所以虽然这种充电法速度相对来说较快,但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并不多。 相对于电流恒定的充电方法,如果使用恒定电压充电法充电,当蓄电池容量不足时,初期产生的电流数值较大,可能造成极板的损坏,但随着电流趋于平稳,恒定的电压能有效的避免电量过度充入的状况发生。 除了以上两种方法之外,随着铁路通信系统的飞速发展,还有许多不同的充电方法出现,这些方法侧重点各不相同,在选择时也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蓄电池主要数据的日常检测 供电系统对于通信行业发展的重要性显而易见,随着行业的迅速发展,对于供电系统的各项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只有重视蓄电池主要数据的日常检测才能更好的满足整个铁路通信系统的需求。 电力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应该能做到对蓄电池主要数据的日常检测,并根据测量所得的数据判断是否需要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一旦发生问题要能迅速的检测出造成问题的原因,并做出完善的响应,保证不影响整个系统的运行。 四、结束语 综合上文所述,蓄电池循环寿命主要受放电深度的影响,浮充状态下温度过高时,电压会发生变化,导致蓄电池使用时长极大的缩短,而存放寿命主要与蓄电池所处的存放环境有关。 为了达到拉长蓄电池工作周期的目的,我们要从多个方面下手,首先就是要确保温度适宜,温度超出正常范围对蓄电的寿命来说有害而无利,其次要保证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维护,例如定期的补充充电操作就十分必要,最后要做到实时的检测蓄电池的各项数据,产生问题时能够快速的做出响应,解决问题,不对铁路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转产生影响。 通信电源设备的建设与维护:浅谈电力通信电源的管理及其运行维护 【摘要】:本篇文章主要针对电力通信具体使用情况,论述了通信电源的重要作用,对通信电源体系的组成以及技术要点进行了合理的分析,对配置设备、应急措施、巡视检查等工作内容做出详细的讨论,从而确保电力系统通信电源能够顺利的运作。 【关键词】:电力通信设备;电源管理;运行维护 通信系统而言,通信电源的任务是为了能够为通信设施提供适当的动力,一般可以叫做通信设备的“心脏”,对电力系统通信的运行有着重要的意义。倘若通信电源发生了问题,那么一定会对通信设备的运作带来不利影响,甚至可能会致使电网不能顺利的运作。因此,为了确保通信电源体系能够正常的运作,对确保通信系统具有一定的畅通性起着重要的作用。怎样合理的使用好电源,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成为了需要解决的问题。 1、电力系统通信电源的重要性 通信电源是对电力通信体系来说占有重要的地位,虽然在所有的通信网络里面存在较小的分量,但是该部分对通信网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最近几年里,随着现代化技术的飞速发展,同时也使电网规模在日益扩大,最大程度上推动了电力通信行业的快速进步,使电力通信效率大幅度的提升,这同样也使电力通信行业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当前,通信设备主要采取直流电电源的形式,通常为光纤、微波等相应的设备进行供电。就经营效益而言,通信单元在通信系统中几乎不是很主要的组成部分,然而从安全的角度来看,随着一些通信设备的使用,也使其通信电源出现问题的概率不断的增加。因此,通信电源的安全性变得尤为的重要,做好电源系统的维护工作就变得很迫切。 2、电力系统通信电源的组成和技术要求 在电力系统中,一个完整的通信电源系统一般由高频开关电源、阀控式密封蓄电池两部分组成,其中高频开关电源设备一般集成了交流配电单元、整流模块、直流配电单元、监控单元等模块。为了确保电源能够顺利的供电,通常情况下市电输入普遍都是采取380V三相四线2路,亦或是220V单相交流2路的形式来供电的。为了进一步避免电压受到自然灾害的迫害,相关单位应当在市电输入端添加适当的避雷设备。为达到通断互锁、自动切换的目的,相关单位还应当安装相应的切换设备,采取电气互锁的形式,可以叫做交流接触器。相关人员在完成切换装置以后,应当将交流输入从不同的线路中输出。在通信直流电源中,整流器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当前随着电力系统中的整流器通常都利用模块化的方式进行配置的,并且直流电源给的供电品质是依赖于相关的电气指标,它可以将AC-DC进行变换并且通过并联均流的形式来为设备供电,与此同时还可以对蓄电池组采取监控模块的形式进行供电。直流配电单元将整流器输出的直流电压进行分配,一路给蓄电池组充电,其它分配给通信设备和其它直流用户供电,直流分配部分决定了设备的最终分配容量。蓄电池组对通信直流电源而言,起到了不可缺少的作用,倘若蓄电池组出现问题,尤其是在输入停电期间,就会致使全面的通信设备停止工作,从而使通信出现中断的现象。当前相关单位所应用的蓄电池组都是采取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简称VRLA),利用密封的形式,几乎没有发生酸气泄漏的情况,并且可以使用立式、卧式等多种安装形式;该装置适用于浮充工作制中,这样可以使供电系统的电压能够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监控单元对于通信直流电源来说具有智能控制中心的作用,主要有监测功能、控制功能、告警功能,此外,监控模块还可通过RS232/RS485接口与上级监控中心联系,以实现集中监控。通信电源系统的基本技术要求是可靠性和稳定性。 3、电力系统通信电源的运行维护与管理 (1)重视通信电源系统初期的设计及建设。相关人员在对电源系统进行设计的时候,要对交流电源、站点的选择、发展前景等方面做好全面的思考,从而选用恰当的运作形式、相应的配置,并且对蓄电池组等有关的设备进行合理的选择,与此同时还应当提高勘查质量、施工流程等环节的工作效率。 (2)相关人员应当将巡视检查工作水平不断的提升,对电源的运作情况进行全面的掌握,倘若发现问题及时的解决,并且使电源设备采取模块化的形式,为更换工作提供方便。 (3)相关单位应当制定出合理的应急方案,落实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并且依据模块故障、交流出现中断等情况制定可以实施的方案,为设备供电安全提供保障。 (4)相关单位应当对所有通信电源做好集中管理工作,这同时也是通信网的相关要求,进而将管理效率不断能的提高。相关单位采取集中监控的管理手段能蛟谧畲蟪潭壬咸岣呦喙厝嗽痹谠俗髌诩涠酝环⑹虑榈慕饩瞿芰Α (5)加强蓄电池维护。就通信系统而言,蓄电池为顺利供电提供重要的保障,在整个系统中扮演重要的角色。通信系统目前一般是采取免维护密封的形式供电的,蓄电池的维护工作相对比较简单。蓄电池在出厂过程中已经完成充电工作,但是在运输或者储存时因为自放电而流失少许容量,因此相关单位应当在使用的前期阶段做好大充大放的工作;可以将邻近的接线靠近一些,但是有很多并排应用的接线应当保持散热功能,其距离要保持大约10毫米为宜;当相关人员将线连接完成以后还应当拧紧绝缘盖;应当保持充电电压精度要保持在不大于±2%范围内为宜;不管使不使用蓄电池,都应当在一年的时间内做好充放电工作;倘若蓄电池组容量没有达到一半以上的时候,就已经到了寿命终止的时候。 (6)相关人员将通信设备融入到直流配电输出开关的时候,应当确定电源开关的容量应当大于相应的开关容量,要不然就会发发生越级跳开关的现象,很有很能致使通信直流系统出现问题。 结语 通过以上内容的论述,可以得知:通信电源对通信系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很好的说明了不管在何时都不能忽略此设备。通信电源系统整体品质对通信网运作的品质以及安全性都对带来直接的影响。对此,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电源系统维护力度,从而确保电源系统能够安全、稳定的运作有着重要的意义。相关人员在平常运作维护以及管理时,应当积累经验和教训,才可以确保通信系统能够顺利的运作。 通信电源设备的建设与维护:分析电力通信电源系统运行维护及注意事项 【摘要】 目前,中国已经进入到科技发展的高潮阶段,中国整体的电网体系也在逐年强化,整个电力通信领域迎来了发展的新时代。对于电力通信领域的发展,其中最具影响力的部位当属电源体系,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投入到对电源体系的研究中,具体的研究主题只有一个:应当采取何种措施,才能保护电源体系的正常运行。就这一问题的研究,已经演变为当前中国电力通信领域最有待解决的事情。经过研究学者表明:若是想将电源体系建设成为一种稳定的状态,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改进,例如,电源装置的管理、电源零部件的监管、蓄电池的管理等等。这篇论文根据原有的电力通信中电源建设的现状做出深入的探究,并结合现代科技的资源,为创建稳定和长远发展的电源体系提出可行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 电力通信 电源系统 池维护 一、电力通信电源系统运行维护意义 2.1电源系统维护的背景 目前电力通信系统中电网存在的最大价值就是完成两种资源的互换工作,这也是其最优秀的一项特性。维护中国电网的稳定是每一个通信人员最主要的职责,那么怎样才能确保中国电力领域的稳定,建设出一个安全、可信的电力通信系统,变成了当前中国最关注的方向。其中,电力通信领域最关键的环节:电力电源体系,演变成为监管和维护的重点,也是最难改善的一个环节。由于中国科技水平的提升,现代化理念的诞生,使得大数据时代有了更好的管理模式,但是不得不说,这其间必然少不了电源体系的贡献。因此,维护电源体系的发展史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时代进步的需要。 1.2电源系统维护的必要性 根据以往的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电力通信电源系统的发展现状并不景气。尤其是管理人员的分配环节,经常会面对人才匮乏的现象,无法完成组队监管的任务,而是在问题发生之后在做处理。对于建设费用的投入,相关企业并未对电源系统的维护工作给出多余的资金,由于资金匮乏导致该环节的未来发展态势很难进行下去。一般情况下,如果缺少对蓄电池的检测和维护环节,长此以往,就会使得整个电源工作的使用寿命变短、具体特性也会减弱。 二、电力通信电源系统维护的措施 2.1电源系统维护的方法 根据数据研究表明,最常见的几种电源体系的监管方案的出发点都很统一,具体规整为以下几个要点:第一点,想要创建监管体系,就必须先确保运营管理模式的顺利进行,这样一来,才能确保方案的可行性。一般来说,全面、标准的建设规范,不但可以避免监管的危险事故发生,又可因每隔一段时间的设备检查而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第二点,想要确保设备连接的安全,就必须要确保电缆连接准确,可以对其采用每隔一段时间的检测方式,判断其是否安全;第三点,巡回检查。所谓巡回检查就比较普遍了,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进行检验工作,对于电源体系检验工作的主体为地电缆的连接,必须要保证连接的稳固性。第四点,按照属性不同,对于设备的检测方式也不同,这就要求操作人员要分工进行。 2.2电源系统维护的检测 若想保持电源系统的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监管,期间的工作内容只要分为以下几点:操作人员要确保蓄电池的电压数值是国家规定的数据、蓄电池插口处保持稳固、安全开关使用正常,周边没有散落的渗酸和酸雾、电池外壳保持原型未出现异常等等。除此之外,监管人员确保维修整顿后的蓄电池可以正常进行低洼放电。 2.3电源系统维护的注意事项 减少蓄电池长时间放置、失去使用价值的现象;避免蓄电池长时间浮充但不使用的现象;避免蓄电池使用时间过长、超出自身供电能力;禁止用纹波较大的充电机对蓄电池进行充电的现象;等等。 三、结束语 电力通信电源体系已经成为中国电网领域中至关重要的一个部分,其具有很高的存在价值。因此,对其所进行的具体操作方案一定要合理、全面。首当其冲的就是要确保相关的方案必须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具有存在的价值;继而要保证方案的创建融合时代的特点,不断强化具体的技术工艺,并关注每一点细节,确保面面俱到。这篇论文内容简短精炼,简述了几种最常见的维护监管方案,但是在该环节依然留有大量的空白,急需电力通讯领域内的技能人员不断创新,从实际的操作中发现问题,给出可行的改进方案。当然,虽然创新方案的实施迫在眉睫,但操作人员一定要注重主体,认清改进的方向。对于电源体系的维护工作来说,就需要操作人员从蓄电池维护、电源模块性能维护和电力通信电源系统设施的角度入手。对于整体的改进虽然并不容易,只要改进的内容可实行/具有存在的价值,就必然要进行下去。只有正常运作的监管系统,才能为整个电力领域提供安全保障,才能将更好地服务提供给广大人民,所以说,操作人员要不断改进现状,将现代的先进技术和理念融合其中。 通信电源设备的建设与维护:浅谈通信电源维护与管理关键点 【摘要】 通信电源设备是通信系统中重要组成部分,其工程状态是否正常,会直接对电力系统产生影响。因此电力系统通信部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合理地运用与管理好通信电源,确保电力系统通信的流畅以及电网的安全。本文浅谈了通信电源维护与管理的关键点。 【关键词】 通信电源维护 管理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通信行业的快速发展,通信设备越来越多,并且朝着精密型与高端的方向发展,通信电源是通信设备的关键部分,一旦电源出现问题,会导致整个通信设备停止运行,通信信息也无法正常传输,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通信电源的重要性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对通信电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对通信电源展开维护与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注重解决通信电源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通信网络的安全运行。 一、通信电源维护与管理 想要真正提高通信电源维护与管理的水平,首先就应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意识到电源的重要性。如今许多运营商注重的都只是营销与发展,忽略了通信电源维护管理这项重要的幕后工作。运营商应当意识到通信电源是确保通信质量的基础,通信管理则是确保通信流畅的条件。在日常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通信电源要求的有关规范进行严格设计,在防范风险上进行详细设计分析,做好设计的应急措施,避免由于设计不周而导致的安全隐患。在实际工作中应当建立良好的通信电源机房环境,保证电源机房基础设施的完善以及机房工作环境的温湿度等,降低由于环境温度过高而造成的安全事故[1]。 此外,还应当注重维护与管理体系的建设。随着通信体制的改革就要对通信管理系统进行完善,管理部门应当设置专门的通信电源以及设备管理岗位等。目前的通信设备朝着精密化发展,对电源的要求越来越高,加大了电源维护难度,这就要求维护人员技术水平要不断进步,选择具有专业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工作人员有针对性的对岗位进行负责,从而提高管理水平。 二、通信电源维护与管理关键点 2.1蓄电池的维护 蓄电池是在异常情况下向通信设备提供电源的关键设备。在正常供电过程中,蓄电池虽然不用向通信设备供电,然而它与整流器并联运行,能够改善整流器的供电质量,起着避免干扰电压的作用。特别是大部分的电力通信部门没有配备备用发电系统,因此在特殊情况下,蓄电池的作用显得十分关键。如果平常进行了有效维护,那么在特殊情况下就能够充分发挥出作用。目前的通信系统中运用的蓄电池通常都是免维护的蓄电池,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2]。然而免维护并不是不需要维护,在通信规范中对蓄电池的维护作出了详细的要求,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范对蓄电池进行维护,以保证其正常安全运行。 2.2电源模块的维护 通信电源的电源模块一般采用开关电源形式。目前,我国的智能高频开关电源技术成熟,质量比较稳定,并且对机房环境温度要求不高。然而不管是使用何种种类的电源模块,都应当保持机房清洁,不然灰尘加上潮湿会引起主机工作不正常,导致电源模块的散热器工作不良,降低了工作效率。因此,对电源模块的日常实际维护工作主要是保证通信机房与电源模块的清洁。另外,在实际工作中,应当避免使用加大功率的额外设备。由于电源系统一直处于运行状态中,加大功率负载很容易导致整流模块出现故障。有的工作人员在检修过程中把不同厂家型号的开关电源模块同时运行,这样会降低设备的稳定性,容易造成故障。 2.3其他管理要点 在日常工作中应该按照有关维护管理规范要求,做好检查项目维护工作以及定期的容量试验工作[3]。做好完整的蓄电池运行记录,蓄电池在工作过程中,应当测量电池电压、环境温度、电池温度等,做好电池出厂、安装日期以及运行日记等记录,每年应当做一次容量检查。这样才能够全面的掌握电池组的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保证电池组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达到通信畅通的目的。此外,还应当充分利用监控遥测功能,及时了解电池组的电压、电流等参数是否处于正常情况,出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当发现电池组中有两个以上单体端电压过小时,应当及时展开均衡充电。 三、结束语 通信电源是通信系统设备的核心,保证了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以及通信的畅通。随着通信行业的不断发展,通信电源的重要性也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有关工作人员以及部门只有在平常工作中充分运用各种技术手段,不断总结经验,加大对电源部分的管理力度,遇到突发事件时才能够及时解决,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 通信电源设备的建设与维护:浅谈通信电源设备的现状及维护管理 [摘 要]近年来,随着通信网络的多元化发展,通信系统容量越来越大,结构也越来越复杂,不断给通信电源设备及从事设备维护的工作人员提出新的要求。作者就通信电源设备的现状和维护管理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通信电源 现状 维护 管理 1、通信电源概述 通信电源是向电信设备提供交直流电的能源,它在电信网上处于极为重要的位置,人们往往把电源设备的供电比喻为电信设备运行的“心脏”。如果一个市话局的供电发生故障,中断供电将使整个电话局瘫痪,影响社会的正常生活和运作。如果一个长途干线站或电信枢纽局发生供电故障,中断供电则必将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通信电源设备和设施主要包括:交流市电引入线路、高低压局内变电站设备、柴油发电机组、整流器、蓄电池组、直流变换器和交流逆变设备、以及各种交直流配电设备等。 通信配电就是把上述的电源设备,组合成一个完整的供电系统,合理地进行控制、分配、输送,满足通信设备的要求。 1.1 交流供电系统 交流供电系统由主用交流电源、备用交流电源(柴油发电机组)、高压开关柜、电力降压变压器、低压配电屏、低压电容器屏和交流调压稳压设备及连接馈线组成,为各类通信设备、建筑负荷等提供交流电源。 1.2 直流供电系统 直流供电系统由整流设备、直流配电设备、蓄电池组、直流变换器、机架电源设备和相关的配电线路所组成,为通信设备提供直流电源。 1.3 通信电源监控系统 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是对分布的各个独立的动力设备和机房环境监控对象进行遥测、遥信等采集,实时监视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状态,记录和处理相关数据,及时侦测故障,并作必要的遥控操作,适时通知人员处理;实现通信局(站)的少人或无人值守,以及电源、空调的集中监控维护管理,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通信设备的安全性。 1.4 通信系统接地与防雷 为了保证各类通信设备可靠和安全地工作,各通信局站会对通信设备采取工作接地、保护接地与建筑防雷接地共同合用一组接地体的接地措施。 2、通信电源设备及维护现状 目前各通信重要局站内均配备了较先进的供电系统,包括高智能低压配电设备、体积小且稳定性较高的高频开关电源、免维护蓄电池、自启动油机以及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等。这些高效、稳定的设备是保障供电稳定和连续性的重要设备,这些设备维护的好坏,不仅影响电源系统设备的寿命和故障率,而且直接涉及通信网络的平稳运行。 通信行业也普遍存在设备超龄、超负荷运转、部分农话点和接入网点蓄电池在网久、柴油发电机组短缺,以及维护人员缺乏等诸多情况。 3、通信电源设备的维护管理 通信电源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是由多种因素和环节所决定的,不仅要重视和加强管理系统建设时期的设备选择、方案设计、工程管理等环节,更要做好设备正常运行后的维护工作,重点则应放在高频开关电源、蓄电池组以及柴油发电机组的维护上。 3.1 高频开关电源的维护管理 3.1.1 高频开关电源的故障处理及日常维护 目前通信行业的高频开关电源均采用模块化、热插拔式结构,这种结构大大降低了重大障碍发生的概率。当单个设备发生故障时,维护人员只需先查看系统有无声光告警指示,再看具体故障现象或告警信息提示,就可以根据故障现象或告警信息作出正确的分析处理。 日常维护中,维护人员应每月定期查看开关电源告警模块的告警指示、显示功能是否正常,检查继电器、断路器、风扇是否正常,测量负载均分性能、直流熔断器压降或温升以及检查接地保护。每季应检查直流输出限流保护是否正常,查看防雷保护、接线端子、开关和接触器件的接触是否良好,测试中性线电流。每年应做一次杂音电压测试和启动冲击电流试验。 3.1.2高频开关电源设备应注意除尘 从维护经验来看,高频开关电源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运行较为稳定,设备维护及故障处理工作量很少,主要工作量便是防尘和定期除尘。特别是地处沙漠边缘的城市,气候极度干燥且空气中的沙尘较多,灰尘将在设备内沉积,当遇潮湿空气时会引起主机控制紊乱造成主机工作失常,并发生不准确告警。另外大量灰尘也会造成器件散热不好。 3.2 蓄电池的维护 3.2.1 蓄电池的故障处理及日常维护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是一种新型的蓄电池,使用过程中无酸雾排出,不会污染环境和腐蚀设备,可以直接和电信其它设备安装在一起,平时维护比较简便,不需加酸和加水。由于它属于易耗品,有其使用期限,一方面要求维护人员加强对蓄电池的维护管理,延长使用寿命;另一方面要求在蓄电池接近寿命终止前及时更换,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蓄电池对于接入网直流供电系统的质量和可靠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加强对蓄电池的日常维护,维护人员应定期测试端电压,检查连接处有无松动、腐蚀现象,查看电池壳体有无渗漏和变形,极柱和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酸液溢出。一旦发现蓄电池电压异常,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如均衡充电或更换电池。 3.2.2 蓄电池应避免大电流充放电 虽说蓄电池组目前都采用了免维护电池,但不正常工作状态对电池造成的影响没有变,例如:理论上蓄电池充电时可以接受大电流,但在实际操作中应尽量避免,否则会造成电池极板膨胀变形,使得极板活性物质脱落,电池内阻增大且温度升高,严重时将造成容量下降,蓄电池的寿命提前终止。故而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防止电池短路或深度放电,因为电池的循环寿命和放电深度有关,放电深度越深循环寿命越短。在容量试验或放电检修中,通常放电达到容量的30%-40%就可以了。 3.3 柴油发电机组的维护 3.3.1 柴油发电机组的故障处理及日常维护 在通信系统中,交换机及其它直流负载、交流负载是靠市电供给电源的。一旦市电发生中断,交流负载同步断电,立即停止工作;蓄电池组提供直流负载工作的时间是有限的,随着蓄电池容量的逐渐下降,直流负载停止工作的情况也很快就会出现。所以,在市电停电时,柴油发电机组及时发电和供电是非常重要的。柴油发电机组的故障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维护人员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看、听、摸、嗅等感觉,来发现油机的异常表现,从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故障。 日常维护中,油机所用的机油和燃油应严格按照产品要求的牌号选用,滤清装置(空气、机油、燃油)按照产品说明书上的规定进行清洗和更换,定时检查油机的水温、油温和机油压力,检查启动蓄电池的电压、容量、定期添加蒸馏水、校正仪表,每月空载试机15至30分钟。 3.3.2 柴油发电机组故障应急处置 当起动油机失败,查看控制显示屏上出现的相应告警指示,上面显示了具体故障原因。同时查看STOP键是否按下,如已按下便复位。接着检查手动开关起动钥匙是否打开;控制屏显示电池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电池电压同控制屏电压是否相同,如显示屏无电池电压,便检查保险丝是否正常,如电池电压低需充电。如果线路没有损坏,便需要更换电路板,可转为人工起动。 如果人工无法起动,检查起动马达的电源供电是否正常,如果电压表显示有电压,那么起动马达可能发生故障,需要更换或修理;如果没有电压,需检查控制屏至马达的线路是否松脱或断掉。故障排除后,控制屏显示告警信息要确认要做好故障排除过程中详细纪录,在机组未排除障碍和恢复正常时,不得重新开机运行。
1水电站引水隧洞 引水隧洞具有提高水电站的工作效率、降低成本、避免浪费等特点,是水电站水工构筑物的关键,而其主要作用是缩短引水的距离。水电站的发电原理是通过水位的高低形成的落差,将水流产生的重力势能转化为电能,促使水轮机运作,以此推动发电机发电。引水隧洞则是将水流上部引入水轮机的密闭空间,而隧洞又分为有压引水隧洞和无压力引水隧洞,将水流引入水轮机的密闭通道时,路线设计必须要短而简单,即洞线要短并且设计路线不能太复杂,同时,水流要能够顺利对接。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实施之前要对选定实施工程区域的岩石及地质结构进行分析,并要远离地下水区域。 2引水隧洞开挖步骤 1)要依据水电站建设的基本规章制度,在其进程中必须要同时进行平行作业,同时,在准则基础上保证每一天平行线都能够有间隔地进行开挖任务,此目的是为了保障隧洞工程的稳固性。以此提高通风的需要,保证进水区混凝土的施工量。2)水电工程引水隧洞挖掘的任务进程中,首先针对工程的下平行端和上下弯道端进行挖掘支持保护任务,其次再开展竖井段的任务。上弯道端的开挖任务要安排在上平行段的交面工程任务之后;下弯道段的工程任务要安排在帐幕注浆的任务之后。所以不管是哪一部分的开挖任务都必须依据分步序原则,这样才能能够确保竖井段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保证工程全周期良好的通风性,而针对下平行段也具有很好的改善作用,对于整个施工环境较为重要。3)平洞阶段的混凝土喷射和锚杆工程任务要确保在挖掘任务完成之后立刻进行,还要着重把握工程当中避免超前锚固,需要在整个工程进程中随时随地对喷锚进行支持保护,确保其稳定性和稳固性。 3施工布置 水电站引水隧洞开挖及支护的施工布置主要包含两大类:机械布置和道路布置。首先,机械布置任务是由混凝土垂直传输机进行工程任务。依据水电工程任务的特征,需要通过综合考察,利用塔机和汽车吊等工程机械进行灌注混凝土任务。塔机和汽车吊在使用方向上有所不同。塔机不利于局部部位的灌注混凝土任务,因其具有不稳定、不好把握的特点,汽车吊则能够进行局部位置的灌注混凝土。道路布置任务是以混凝土为原材料进行道路铺置。道路铺置的原则是要严格依据实地状况进行操作,各个设备设施要满足工程标准,还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和设备利用率,设备的使用应该利于产品生产,保证施工现场秩序的稳定。 4开挖技术的特点 水电站引水隧洞开挖技术的选择要与隧道实际情况相结合。水电站工程开挖技术方式有支洞开挖和竖井开挖两种,二者都可以提升开挖的效果,以此来弥补功能上的缺陷。当工程项目得到确认后,专业人员就必须对施工场地的周围环境及山川地貌进行分析,利用科学有效的开挖技术进行开挖施工。 4.1全断面开挖 此开挖技术是利用多臂钻机开掘出8~10m高度的隧洞。而多臂钻机的优势在于能够实行多钻机共同运行,因此,大大缩短了工作时间,保障了工作效率。而它的缺陷在于:首先对地质岩体的构造、机能有较高的要求;其次是此开挖技术挖掘的隧洞断面巨大,不易控制;最后是开挖技术操作要求甚为严格,对工艺要求严格、精细。因此,使用这种全断面开挖技术会受到多方面的限制。而全断面开挖技术只限于岩石,地质结构必须稳固。 4.2断面分部开挖 断面分部开挖技术的工作原理是将隧洞断面分批次分成多个部分,然后分层级逐步完成工作任务。不同水电站还会根据挖掘方式将断面分部分为导洞方式和台阶方式。这两者是依据断面进行划分的,根据地质、跨度、选取方式的不一致,把断面又分成三部分:左、中、右。首先导洞方式的开挖技术会运用到大型隧洞工作中,其工作原理是向地面下部进行开凿,其必须要用在开凿工程大于10m的隧洞中。其开挖对岩体构架、排水系统和通风设施有着极高标准。实际施工的方法主要是:首先通过选择适合施工区域,在引水隧洞断面的上部开凿一个小洞,其次使用挖掘机器把小洞进行扩张。而导洞挖掘手段又可以分为上洞与下洞。由此可见,这类的挖掘方法比较细化,选择方式也较为宽广,也就意味着比全断面挖掘方式运用更加广泛,难度系数相对较低。因此,断面分部开挖技术可以适用于岩体结构和地质不稳定的环境中,即使隧洞洞径狭小也不影响[1]。 5支护施工的特点 任何工程竣工后,都会受到外部因素,如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等,从而导致坍塌现象。所以,水电站引水隧道的施工团队必须做好后期的支撑保护举措。对岩体结构进行加固稳定,对地质进行再次勘探,保障技术人员的安全,以此保障施工后期进程的顺利开展。实施后期支撑保护的途径有两种:混凝土泵支护和新奥法支护。 5.1混凝土泵支护 此支护方式又可以称为混凝土传输泵。工作原理是使用设备把混凝土以持续不断的方式进行传输,传输通道的结构由两大部分组成:冲天尾管和导管。结束混凝土的传输任务之后,再利用压力将混凝土传输到模板的内部,到此阶段浇筑任务结束。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的要点较多。首先是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工程的质量,传输混凝土到仓内,要及时撤出内部的工具,当浇筑到与工作人员身高平齐时,工作人员需要离开施工地方。想要加快任务进程,结束浇筑任务后,应选择加大混凝土泵的功率,提高效率。除此之外,混凝土泵使用过程中必须确保管道内部的畅通,将开挖任务和支护任务同时运作,避免混凝土泵发生故障,导致窝工现象,对岩体结构造成破坏。 5.2新奥法支护 此方法在国内被称为“锚喷构筑法”。新奥法隧洞支护法是在混凝土泵隧洞支护法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改进,使其稳固和保护效果提高一个台阶。而其工作的原理是根据岩体的结构特点形成稳固且密闭的空间,具有约束作用,再使用混凝土喷锚,使得周围岩体、混凝土及锚杆构建出稳固结构。对此,新奥法隧道支护法对混凝土的机能要求严格,对岩体结构稳定性也有较高标准。锚喷构筑法的施工特征有:时效性、封闭性、黏结性、柔性。四种特点相互结合,相互作用,使得整体结构更加稳定,施工更加便利。锚喷构筑法又称新奥法隧洞支护法,由光面爆炸开凿、锚喷支持保护和围岩稳固情况监测三部分构成。其工作流程是隧洞开凿和支持保护过程,开凿挖掘时岩石会产生形变,从而提高岩石的稳定性,使得周围的岩体都进行加固、强化来抵挡外来的冲击,这就为内部环境提供保护作用[2]。 6水电工程运用现状 在水电工程建设初期,它与运行管理机制是相互独立的两个整体。施工队在水电建设过程中拥有独立的话语权。建设完成后的运行管理就和施工队的建设相脱离。这使得运行管理的人员完全没有发挥出该有的作用。这种建立机制持续了较长的时间,而到20世纪后期才打破了旧有的管理机制和建设模式。从相互独立的两个个体到现代建制建设的运行机制,很多方面都进行了改进。虽然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改变,但在当时却带来了可观的效益。如今,各个国家面对水资源问题都在寻找适合本国的解决方案。我国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很多东西已经焕然一新,面对水电工程的建设也从未有过懈怠。不断摸索和改进的过程中也发现了很多不适合的地方。所以,完善建设机制还是比较重要的任务。 7水电工程运行机制的意义 水电发力、资源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等都是水电工程建设必须考虑的问题。而水电工程能否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则需要关注的是后期的运行维护方面。运行机制建立和实施的目的在于能够用较少的投资换取最大的工作效率和成果。这是一项利于提高我国实力和增强建设自信的工程,也是一项利于百姓生活的工程。水电工程建设的目的在于造福百姓。在国家大力投资的情况下,势必会出现管理人员浑水摸鱼,将利益装进自己口袋的状况。因此,只要加大控制水电工程后期的运行机制才能真正有效地将服务于百姓。 8有效措施 8.1互相监督 想要达到最好预期的成果或者是超过预期的设想,就必须让前期的建设团队与后期的运行维护团队进行合作。两个不同的管理团队互相制约,相互监督。在建设过程中,监督人员需要认真严肃地处理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及时汇报、及时调节;配备水电工程建设方面专业的人士进行指导;实施建设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规定,建设过程中是否能保证人员的安全性等都是必须考虑的问题;对于违规的环节必须进行修整。在管理方面,首先要确保管理机制中的成员都符合要求,其次则要在管理时要审时度势。根据具体的情况改进措施,以此达到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8.2做好连接点 建设前期要仔细地考虑建设与管理二者结合能够带来的好处。如在建设中要考虑建设过程是否扰民,建设方案是否能够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甚至是不污染。后期的维护运行过程要注意与前期建设人员及时沟通。要求后期的运行管理人员要对整体的建设有详细的了解。而在那些极容易出现的问题上应做到能够冷静应对,做到建设与管理同步进行。 8.3保证资金 在水电建设中,保证资金是建设全生命周期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这就要求在建设前期先进行工程预算,对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资金投入进行明确的记录。资金发放也要到位,杜绝一切贪污腐败的现象,从而有力地监督各个部门使用资金的整个过程,保障水电工程顺利开展。除此之外,还要尽可能地保证筹集到的资金比预算多,以保证在建设过程中避免出现因突发事件而导致资金不足的情况。为了更好、更快地完成建设任务,各个部门需要严控资金的流向。 8.4加强资源管理意识 建筑项目的资源管理是审核工程质量是否优良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建筑工程竣工时必备的条款。我国已经下发了相关法律,其中也明确规定了与此相关的法律条文。因此,政府部门需要重视、整顿建设企业中资料管理的相关内容,提高工程验收的标准,强化工程验收的程序。这里也包含资源档案管理部门对竣工之际的验收和考察工程技术的标准程度,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性,保证资料的真实。同时,应该设立独立的资料管理岗位,安排有专业素养的人员进行负责,从而保证在出现问题时可以直接找到源头。除此之外,建筑企业的领导和负责施工的人员应认识到资料的重要性,以保证资料管理和施工同步进行。 8.5科学完整的方案 建筑团队的前期考察工作不容忽视,团队人员需要提前实地了解状况,根据地理特征、气候条件及人文风俗等方面进行分析。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要充分考虑方案的实践性、经济成本等的基础参考要素。通过制订一套规范、科学的施工方案,为建筑项目的进程提供必要保障。 8.6专业人才的培养 水电工程是一项涉猎很广泛的项目,并且其关乎着人们生活的方方方面面及我国的国际地位。专业人才的引入对于工程项目来说非常重要。由于引水隧洞施工环境比较狭小,所以,要充分考虑在此条件下的施工带来的安全隐患。那么对于专业人才的培养可以从这几点着手。首先,提高水电工程内部的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其次,企业可以邀请专业教授进行指导和讲解,让员工及时学习到相关专业的最新知识和技能。最后,不论是有经验工作人员还是初学者等学习相关专业的求学者,都需要通过线上、线下进行自主学习,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8.7强化设备的保护及检查 根据引水隧洞工程的特点,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易出现机器发生机械故障的现象,那么就必须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与保护。首先,隧洞内部湿润,其裂缝表面干燥,因此,要保证设备干燥剂的充足。其次,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故障的机器时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从而减少设备损坏的可能性。因此,保证工程顺利开展的维修及保养工作必不可少。 9结语 现代化进程逐渐成熟,社会文化建设不断发展,丝绸之路的步伐稳定而又坚实,这一切都代表着我国的经济水平和文化素养在进一步提高,更标志着人们生活质量逐步提高。水电站引水隧洞的工作虽然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依据当下实际情况,仍然存在较多的隐患。因此,对于水电站引水隧洞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以科学、有效、环保的理念进行工程建设。 参考文献: [1]赵鑫.水电站引水隧洞开挖及支护的施工技术[J].山东工业技术,2016(13):135. [2]谢盛.印尼PAKKAT水电站隧洞竖井开挖及支护施工技术探讨[J].陕西水利,2016(1):104-105. 作者:张朝磊 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经济法学论文:对经济法学若干理论问题的探讨 随着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变革,经济法学如何发展,经济法理论研究如何深化,已成为学者广泛关注的问题。本期发表的五位青年学者的笔谈分别就经济法理论的问题,从不同的角度作了探讨。诚望有更多学者加入对此类问题的讨论,以推进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 经济法学在中国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注:马洪:《十年来经济法学基本理论问题争鸣述评》, 《财经研究》1989年第12期;谢次昌:《经济法学的十年及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中国法学》1989年第3期,等等 )作为法学领域里的一个新兴学科,它随着国家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立法的变化和发展,亦相应地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在其发展历程中是充满了波折和艰辛的,就如同整个经济改革历尽曲折一样。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从事经济法的教学和研究以及学习经济法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真可谓“为学者日益”,从而使整个经济法学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了繁荣的景象,这是学界有目共睹的。尽管如此,回顾和总结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仍不难看到,在经济法研究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不能回避的问题,这是经济法学发展中的问题,对此已有一些学者在不同程度上有所提及。由于这些问题关系到经济法学在未来能否得到持续的、良性的发展,故在此略作撮要,希与学界探讨。 一、经济法的定位问题 对经济法的地位应如何确定,是许多人非常关注的问题。由于经济法是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因而其定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经济法学的定位和发展。对此,许多学者已经认识到,经济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有其自身独立存在的理由和价值,是其他部门法不能替代的。但与此同时,经济法也仅仅只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它同样也不能代替其他部门法。因此,对其地位要有适当的定位,既不能过分低估,也不能过分高估。事实上,能否对经济法予以正确定位,会直接影响到人们对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体系、适用范围等等问题的认识,从而会影响到经济法方面的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进而会影响到整个经济法学的未来发展。 恰如其分地估价经济法的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现实意义。由于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这些经济关系在总体上需要各类法律的综合调整,因此仅靠任何一个部门法都不足以实现法律体系的调整目标,必须由经济法同其他相关的部门法配合,才能共同实现法律体系的输出功能。对待经济法和其他部门法必须本着科学的、客观的态度,而不能出于偏狭的门户之见。这是经济法学者和其他相关部门法学者应注意的。 二、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稳定与发展问题 国家和社会有一个稳定与发展的问题,经济法与经济法学同样也存在这样的问题。经济法学虽然在总体上发展较为迅猛,但其发展很不稳定,主要的原因可能是现实的经济法研究与国家的经济政策以及经济立法贴得太近,而经济政策与经济立法又变化太快,致使经济法学的研究也只能亦步亦趋地相应变化。同时,经济法研究人员在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总体上的不成熟可能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应当承认,在现代市场条件下,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是经济法学的重要研究对象,但并不是唯一的研究对象,同时,也不应把它们作为判断学术研究真伪的唯一依据。学术上的评判标准是应与政策和法律的成文规定相区别的,否则也就失去了学术研究的意义。尤其是在我国的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都需要随着现实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不断作出调整以使之日臻完善的情况下,更应注意这一点。 由于建立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提法受到了广泛的重视,(注:依据“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的基本精神,国家立法机关非常重视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制定了大量的经济法方面的法律规范。九届人大仍将继续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工作。此外,国务院机构的改革的原则也是要重视和强化宏观调控部门的作用。为此,有一些学者认为这有利于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发展)因此,我国的经济立法速度是相当快的。这样的立法一方面对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另一方面也确实存在着一些弊端,对此已有许多学者提出了批评意见。(注:可参见李静冰:《盛行的经济立法观在法理学上的检讨》, 《法律科学》1995年第1期; 以及苏力等人的相关论文)上述情况也说明,经济立法(其中包括经济法方面的立法)的发展是应该的,但也应适当地保持其稳定性,这不仅对保障法律本身的安定性和可预知性是必要的,而且对于保障法律的实效,保障真正的法律秩序的有效形成也是十分必要的。不仅如此,从附带的意义上说,在某些学者特别重视成文法研究的情况下,经济立法的稳定也能为经济法学提供较为稳定的研究对象,从而有助于人们在某些基本问题上形成一些必要的共识,这也是经济法学的稳定发展所需要的。 经济法的研究应当深化基础理论研究,否则经济法就不可能得到大的发展,就不可能向深度和广度掘进和拓展。但是,经济法的研究同样要注意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的研究,没有部门法的深入、广泛的研究,经济法的基础理论也不可能得到丰富和发展。可见,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和部门法研究应有良性的循环,但目前这种循环尚未充分实现。此外,在研究部门法时往往会存在仅仅重视具体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的问题,由此存在对现行政策和法律依附过重的问题。在此仍需强调说明的是,成文的经济法律、法规等等固然是经济法学的重要研究对象,但那些现实生活中正在起作用的非官方的规则、惯例等等同样也是值得研究的,它们往往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政策目标、法律的预期目标等能否得到有效实现,关系到成文的经济法的制定者、执行者、受规制者之间的博弈活动,因而会直接影响到经济法的运作过程和实际效果。这些也都是经济法学应该研究的重要问题。 经济法学的发展还需要经济法教学和科研队伍的稳定,还需要学术规范的稳定。在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中,随着对经济法认识的起伏不定,经济法的研究队伍也有一些伸缩变动。当然,从学者个人而言,学术选 向是自由的,但一个学科的发展确实需要一批有志于此的高水平的人们。我国经济法学的教学和科研队伍往往是显得有一定的规模的,但低水平的重复研究也并不少见,有些人并不是在进行学术研究,其研究工作并非本于学术的兴趣或忠诚,因而他们只会制造学术对话的噪音,而很难出学术精品。 从一定的意义上说,由于中国的经济法学仅有近二十年的历史,且整个法学研究都较为缺少应有的一些学术规范和学术传统,因而在经济法学方面就更需要建立和健全应有的学术规范,并在稳定的学术规范中展开学术的交流。经济法学的发展需要经济法学者乃至其他领域的学者展开广泛的对话,通过百家争鸣、真正的学术批评来促进经济法学的发展,并经过长期的努力形成一定的学术传统。唯有如此,才能有助于改变目前某些经济法研究中存在的自言自语、各说各话、无的放矢、自以为是的状况,也有助于改变某些不尊重他人着作权的信手拈来、据为己有的状况,或不知他人早有研究且已成通说,还自以为是提出了“新思维”的状况,从而有助于形成真正的学术共同体或学术团体,等等。 三、经济法学的路径依赖问题 经济法学的路径依赖问题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注:对于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着名经济学家诺斯有精深的研究,他尤其认为“路径依赖”是指今天的选择受历史因素的影响。参见《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依据诺斯的理论,路径依赖对制度变迁起着制约的作用,因而经济法的变化和发展同样会受其影响,从而也会影响到经济法学。由于一国的经济法学必然会受到既有的各种特定因素的影响,因而会体现出其特殊性)。中国经济法的研究因其依托于中国特定的社会背景、历史文化、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特定的经济法律制度和特定的学者群体,因而必然会显现出自己的特色。基于中国特定的经济、社会状况而产生的立法、法律运作的环境以及学者本身长期形成的研究习惯,都会构成经济法学的赖以存续和发展的路径。路径依赖的存在,使得中国的经济法同样属于一种“地方性的知识”,它必然不同于体现了“地方性知识”的他国经济法,而这样的经济法正是我国经济法的研究对象,我们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来研究经济法。应当看到,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特殊情况,因此,各国的经济法往往名称虽然相同,但其实可能相去甚远。有鉴于此,经济法学的研究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即既有体现共性的、外向的国际化问题,又有体现个性的、内省的本土化问题。这两个方面不可偏废。 四、经济法学研究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经济法学研究应注意与其他相关学科的联系,尤其应注意吸收和借鉴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密切联系的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例如,在经济学领域曾长期探讨关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等问题,这些问题尤其有助于认识经济法究竟应调整何种经济关系(如俗称的纵向经济关系或横向经济关系),这些经济关系与民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之间是如何此消彼长的,等等。可见,经济学领域的研究成果对于解决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调整范围、体系以及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等问题,均具有重要意义。 近些年学者还很重视法律的经济分析,尤其是在经济法领域,法律经济学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尽管这些应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毕竟提出了许多新的思路。此外,博弈论、公共选择理论等在经济法领域也是很有应用价值的。不仅如此,社会学、政治学等许多相关学科的其他的一些相关理论,对于经济法学的深化研究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经济法学同法学的其他分支学科更是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并能从其他法学学科的发展中吸取大量的营养。例如,法理学近年发展迅速,其中有很多成果是值得经济法学借鉴的。又如,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和区域化是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因而一国的经济和法律发展都不可能脱离国外的经济和法律的发展,有鉴于此,一些学者已开始重视把国内经济法同国际经济法相结合,进行综合的研究,等等。这些都是加强“科际整合”研究的有益尝试。经济法学的研究视野必须开阔,在研究的过程中必须注意解决现实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在研究具体问题时还应打破僵化固守“部门法细分”的藩篱,以使问题的分析较为全面,真正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而不是在一些大家都已有共识的问题上继续进行喋喋不休的“同义反复”。 在加强经济法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的交流和打通的同时,也应看到,同一些相关部门法学相类似,经济法学在以往的某些研究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深受概念法学和注释法学影响的问题,基础主义、本质主义、绝对主义的影响是甚为深广的。由于现实的世界和经济关系是非常复杂和丰富多采的,因而在经济法研究中有必要多视角地、非直线地、非绝对地去分析和研究一些问题。这对于改善经济法研究也许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总之,上述问题都是经济法学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只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大力加强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和经济法学的研究,就必须不断解决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这已是人们的共识。为了促进经济法学的未来发展,在正视和不断解决上述问题的基础上,尤应强调: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要深化,经济法部门法的研究要强化,前者应从后者吸取营养,后者应得到前者的有效指导,从而实现前述的两者之间的良性循环和共同发展,进而促进整个经济法学的发展。 经济法学论文: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经济法学分析——以管理模式改革为视角 摘 要: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当前的热点,但遗憾的是改革中经济法学缺席了。本文从信用社的管理模式改革入手,根据经济法学的相关基础理论,运用经济法学的研究框架,从改革中的利益冲突入手,分析了利益失衡的成因,作出了经济法学视角的学术性和制度性回答。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管理模式,经济法学,基础理论 目次 一、引论 (一) 改革的背景 (二) 改革的目标 (三) 改革中的主要问题 (四) 改革中的法律缺失问题与本文的研究思路 二 ,经济法学视野下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的实然分析 (一)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利益冲突与经济法的法益观 (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背离与管理体制改革中利益失衡的成因 三 经济法学视野下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的应然分析 (一) 着眼于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从源头上奠定控制政府不当干预行为的法律基础 (二)防止将省级联社的行政化,发挥信用社协会的作用 (二) 基本法律规范作为改革的前提 四 结语 一、引论 (一)改革的背景 自从1950年确定建立信用社以来,半个世纪以来农村信用社已经经历了数次改革。当前,新的一轮信用社改革又开始了。本次改革是在两个交叉的背景下展开的。第一,农村问题。三农问题的持续恶化,其原因之一便是农村资金的极度匮乏和资金的不断外流,缺血与失血并存。而作为农村主要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不仅承担不了资金支农的使命,反而成为一个重要的资金外流管道。第二,金融问题。自从1998年商业银行撤出农村后,一方面作为正式金融的信用社的异化加剧,同时各种非正式金融在政府遏制下无序发展,整个农村金融体系需要重新整合以消除风险、增加活力。信用社的改革必须联系这一背景。 (二)改革的目标 根据国发〔2003〕15号《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15号通知)的规定,改革的目标是“把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值得思考的问题是:这三大目标能否在信用社这一框架内获得协调?目标与信用社本身的功能定位有没有内在的冲突? (三)改革中的主要问题 根据15号通知及历次试点会议的内容,改革中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产权模式问题,即信用社是选择股份制、合作制还是股份合作制。二是组织形式问题,即信用社是采用以县为单位的一级法人、乡镇信用社和县联社的二级法人还是银行形式。三是管理模式问题,这里的管理专指行政管理,15号通知将管理权下放给了省级政府,因而专指省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四是金融监管问题。四个问题中,前两者为微观领域的改革,后两者为宏观领域的改革。 (四)改革中的法律缺失问题与本文的研究思路 同很多次的重大改革一样,法律及法学界再次缺席。表现在:第一,从学术上看,很难见到法学学者对上述问题做出的对策性或学术性见解;第二,从制度上看,这样一种涉及多层次利益主体的改革,却缺乏一部明确各方根本性权利、义务、责任的法律规范。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经济法学理论,作为调整现代社会多层次利益主体的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其范式、原则、宗旨及规制手段都有极强的学术与实践价值。它的缺席,无疑是改革的不幸。笔者不揣浅陋,在此尝试以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为指导,对当前的信用社改革给出一个经济法学角度的思考。本文选取“信用社的管理模式改革”这一视角入手,原因在于管理模式在政府主导型改制中的核心与枢纽地位,甚至可以说,在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变迁改革中,产权改革发挥作用的空间,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制于管理模式的改革状况。 二 ,经济法学视野下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的实然分析 (一)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利益冲突与经济法的法益观 1、信用社管理模式的演变及其利益冲突 第一,信用社比较明确的行业管理始于1979年,从那时起由农业银行进行管理,行政管理与金融监管合一。第二,1996年进行的改革决定农信社和农业银行脱钩。业务管理和金融管理分别由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1第三,2003年,15号通知决定将“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成立省级联社或者其他形式的省级管理机构,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承担对辖区内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同时,“不把对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地市和县乡政府、地市不再设立联社或者其他形式额独立管理机构。” 在信用社的改革史上,管理模式始终是备受关注的焦点。综合来看,在这一博弈中,涉及如下的利益主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信用社(包括职员、社员)、信用社所在地的与之相关的利益相关人(比如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中小企业)等等。那么,这一系列的利益主体相互之间的关系如何?有什么层次性的关系?信用社的控制权在各个利益主体间是如何分配的?它的变更说明了什么问题?笔者认为,经济法的利益分析框架有助于我们理性的把握这一系列问题。 2、经济法 的利益观及其运用 众所周知,法是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博弈。“法并不创造利益,法律只是发现那些急需得到承认和保障的利益。”2利益衡量是每个部门法分析问题的起点。而经济法的三元利益调节模式使其具有了独特的对现代复杂经济社会问题的包容力。 从近代开始,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的二元社会结构逐渐分化,表现在当代学术思想上,哈贝马斯提出了“公共领域-经济-国家”的三元模式、柯亭。 阿拉托提出了“市民社会-经济-国家”的模式等等作为对这一分化的概括。2结构的变迁导致利益的分化,个人利益-国家利益的范式之外发展出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范式。多层的利益结构中,公共利益逐渐凸现,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现实的变化也催生了民法、行政法等传统部门的现代化,但是行政法、民法过多的向公共利益靠拢,只能导致这两种部门法本身的异化,换句话说,它们可以进行现代化,但却难以完成社会化。3完成这一使命的是经济法学理论。即在以二元利益调整模式为特征的公法私法之外发展出的三元利益调整模式为特征的经济法。4 相比其他的法律部门,这一体系更加符合真实的现实,从而在面对复杂的利益冲突时具有更强的分析能力。 具体到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其中也涉及三重利益,首先来分析第一类利益主体。15号通知在历史上第一次将管理信用社的权力赋予省级政府,因而它们无疑是当前的方案的最大受益者。从历史上看,在建社初期控制权曾短暂的掌握在社员手中,这是符合信用社制度的法律原理的。随后,由于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即施行在资金稀缺的条件下优先发展资金密集的重工业的赶超战略,使金融政策发生变化,采取了以财政代替金融的计划体系,加强了对金融组织的控制,5信用社的控制权也转移到中央政府手中。与此相伴,农村信用社逐渐从创社之初的合作金融组织演变成事实上的国家银行基层机构。这种管理模式所导致的后果便是本文开始所描述的两个背景。这一次中央政府将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到省级政府,原因之一便是试图尝试一种新的管理方式以扭转局面。只不过,中央政府宁愿把农信社的管理权交给省政府,也不肯还给所有者。6政府仍然掌握着实际的控制权。 其次是第二类利益主体,包括信用社的职员与社员。研究他们的利益变动,需要结合信用社的定位及控制权归属。自从行政机关掌握了控制权后,中国的信用社就有其名无其实,合作金融从来就没有存在过,现在的合作金融是一种没有所有者的合作制,农民也从来不认为信用社是一种互助性合作金融组织,而是把信用社当作政府部门(或国家银行)的某类附属机构。7在这种情形下,社员(分为三种,即个体社员、职工社员和团体社员)的收益主要是股金利息、利润分红和贷款优惠等等,基本上不享有基于投资所享有的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管理权。自然的,在改制过程中他们无一例外的被忽视了。大至全省(市)农信社改革整体方案的制定、产权制度的选择、组织形式的定夺,小到各县级农村信用联社清收不良贷款计划、清产核资方案、注册资本额度的拍板,均由上级决定,而与自己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农信社员工,连参与讨论的机会也没有,只是被动地服从和执行。8 第三种利益主体,即是以需要货币资金支持的广大农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中小企业为代表的社会利益主体。改革过程中,他们很大程度上也被忽视了。从政策出台的程序上看,当前的方案是中央金融部门和省级政府的谈判中形成的,作为这一改革的利益相关人的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没有途径表达自己的意愿。他们的权利也没有明确的法律的维护。从控制权归属及其后果上来看,省级政一旦完成行政集权,其直接逻辑便是遏制这些利益主体由下而上的自主寻求发展资金的可能。各地的改制现实逐渐的证明着这一点。 从现实来看,这三类利益主体之间有着激烈的利益冲突,并且产生了明显的利益失衡。最明显的一点是,改革中最应该得到维护的农村社会利益反而成为最大的受害者,这样的改革从程序与实体两方面是违背法治原则的。我们不禁会问,为什么本次的管理模式改革最终会出现这样一种利益格局呢? (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背离与管理体制改革中利益失衡的成因 1,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经济法理论首先强调分析多元利益冲突,但这只是手段,目的在于:以此为基础,以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为出发点,分析导致利益失衡的原因,构建合乎基本原则的利益协调与保护制度,最终使各类主体的行为与相关制度符合经济法的精神或者宗旨。 可见,基本原则处于一个枢纽的位置上,既是经济法基础理论链条本身的枢纽,又是理论工具与具体社会现实之间联系的枢纽。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内涵的界定,学界目前仍有争议。笔者认为,从逻辑上讲,应该从“规则-原则-价值”的关系中把握,“法律原则即是规则和价值观念的汇合点”。9经济法的价值或精神是在经济社会化的条件下的实质公平正义,核心内容是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实现。10作为实现这一理念并贯穿于经济法实践运作全过程的普遍性的基本原则,笔者认为有如下三个:对于政府主体来说,是实现其干预行为的正当性,包括合法性与适度性;对市场主体来说,是保证其获得一种公平竞争的环境;对于社会中间层团体来说,是保证其在自治与管制中获得独立发展的空间,发挥其纠正市场失灵与政府失败的双重作用。 以此为标准衡量信用社管理模式的改革,我们发现,作为政府实施的一种复合干预行为,11在很大程度上却背离了上述的基本原则,从而导致了严重的利益失衡。 2、管理模式改革利益失衡成因的经济法分析 首先,这一改革模式违背了政府正当干预原则。就政府主体而言,通过行政权力取得信用社的控制权缺乏合法性基础。根据2003年9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省级联社是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联合社、县(市、区)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自愿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履行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从法律上看,省联社应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但是,具有更高位阶的国务院一纸15号通知却将这一省级联社定位成省政府领导下的管理机构。 这明显的违背了法人制度的基本原理。从原理上看,基层信用社法人为解决各基层社之间资金清算、资金融通以及其他跨区合作问题,共同出资设立了联合社,并且共同拥有对联社的控制权;换言之联社是为各个基层社服务、受其支配的法人。这种自下而上控制、自上而下服务的体制符合信用社的运转规律。 但是,在我国的信用社中,一直以来由于所有者的民主管理权力没有得到法律保护,行政人控制与内部人控制成为常态。而此次改革,不仅没有消除原有的信用社管理中的不当行政干预现象,反而以制度化的形式巩固下来,将控制权明确的集中到省级政府手中。这完全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逻辑。省级行政权力与联社的结合,必将使联社发展成为披着企业外衣的准政府机构,成为又一个政企不分的怪胎。12在这种状况下,联社及基层社不可能 建立起符合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组织模式,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内部制衡机制、作为所有人的社员的选举权和监督权必将流于形式,作为社员的股权性的投资必将异化成为债权性的存款。在这一点上,国有企业的曲折经历已经给我们积累了足够多的沉痛教训。 既没有资本出资关系、又没有专门法律授权,省级政府以“支农”的口号取得对信用社资产的控制权,是违背基本的法治理念的,由此而对信用社行使的政府干预行为是缺乏合法性基础的。 第二,管理模式改革也没有遵循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这必然会使农村的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因为,地方政府一旦控制了信用社,出于自身利益的本能考虑,必然会将财政支农行为在内的行政行为与对信用社的控制利用紧密结合起来。信用社的未来既不是合作化,也不会是商业化,只能是一种行政化或者官商化。可以说,“农村信用社在当前的种种改制,实际上是地方政府向正规金融部门的再一次扩张。”13与这一过程必然相伴的是,政府对非正式金融14的打击力度将会加大,农村金融的行政垄断性加强,公平竞争的原则遭到背离,反垄断法出台的前夜,又一个行业性的行政垄断系统产生了。结果是各种金融自治与互助团体更加缺乏生存的空间,农村生产发展获得资金更加困难。可见,政府的不当干预,行政垄断的保护、市场竞争的压制、农村资金的恶化有着深层次的内在联系。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违背必然使改革的走向与目标南辕北辙。“几乎可以确定的是,现有省联社体制的设计将不可避免地成为下一轮改革的对象,农村信用社也不可避免地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改制。惟一不确定的是,我们为此将付出多大的代价。”14 三 经济法学视野下信用社管理模式改革的应然分析 通过经济法特有的利益分析框架,我们分析了管理模式改革中的利益冲突;以基本原则为出发点,我们分析了利益失衡的深层次原因。紧接着,我们将根据经济法法律调整模式,就管理体制的应然状况给出一个制度性兼具学术性的回答。 (一)着眼于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从源头上奠定控制政府不当干预行为的法律基础 政府在管理模式中的行为失范,相当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自己在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中的角色定位不当。换言之,政府在信用社管理方面的行为只是系统性干预失范的一个子项目。因而有必要从农村金融体系的高度来分析,这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前提。 农村的正式金融,从组织上看,包括有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等,从功能上讲,可以分为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根据美国金融学家罗伯特·莫顿(Robert C.Merton)和兹维·博迪(Zvi Bodie )的观点,应该从功能视角出发来分析,而不是在现有的金融机构与组织既定的前提下来讨论农村金融组织结构的优化,应该看到,金融功能比金融机构更稳定,即随着时间推移和区域的变化,金融功能的变化要小于金融机构的变化。15这里笔者采纳功能性分类的观点并结合我国的现实来考察农村金融体系,在此基础上具体分析政府干预的正当性问题。 从农村现实来说,功能与组织是不对应的。首先是合作社,原本是一种合作性金融,但是现在它的身上几乎没有多少合作的因子,更多的是一种政府控制下的商业性的金融机构,并且承担了相当部分的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其次,本应承担政策性金融功能的农业发展银行,在1998年3月,随着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务院决定将农发行承担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专项贷款业务,以及粮棉企业加工和附营业务贷款划转农业银行,农发行自此专一履行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职能。16实际上政策性功能严重萎缩,根本承担不了国家层面上支农的使命。 这种混乱的局面危害很大,首先影响各自金融功能的发挥,其次更重要的是必将导致政府对于各种不同功能的金融组织干预行为的基础不清晰。因为对于农业政策性金融来说,一般是由政府全资创办、政府参股或提供国家保证等形式,以保证经营的政策性,有效的贯彻执行政府意图,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基于出资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干预就有了合法性基础;对于商业性金融,无论是国有独资还是股份制,在《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的保护下,政府都无权直接的干预(当然可以采用股权式的市场行为);对于合作性金融,由于没有资本纽带,除非基于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是无权干预的。因而,面对不同的金融组织,政府的权限是不同的。如果不从法律上对一个金融组织的上述功能加以区分,基础法律关系的混沌必然会为政府机关的干预提供自由发挥的空间。事实也证明如此,政府对信用社的干预不都是打着“支农”的旗号吗?在这个问题上也显示出法学和经济学在这一问题上的互补性,经济学家多是关注地方政府借支农为名将国家与自己捆绑在一起,进而引发的道德危机和逆向选择;而从经济法的角度,我们更应该关注这种干预行为的违法与合法的三八线,分解其背后的各个法律关系,进而构建起经济功能与法律责任相一致的金融组织体系,从而严格的规制政府针对不同类别金融机构的行为限度。 (二)防止将省级联社的行政化,发挥信用社协会的作用 前文已经详细的分析了省级联社行政化的危害,鉴于政府行政权力的扩张本性,因而在运用政府权力矫正市场缺陷时不得不更加谨慎冷静。现代经济法的发展再一次给我们以启示:经济法既重视国家因素与市场因素的综合,又肯定社会中间层克服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作用。17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社会中间团体,具有单纯的政府与市场所不具有的功能,在当前主要表现为对政府干预的抵御。换一个角度,可以将其视为政府权力的分权者或替代者。18这种经济法主体的发展壮大,在管制主体中增加了一个分权者,从而由下而上的提供了一种针对政府不当干预的制衡机制。 以美国为例,美国信用社协会(Credit Union National Association,CUNA)是为信用社服务的联合社团,有地区分会、州协会(Credit Union Leagues)和全美信用社协会三个层次。协会与联社之间有比较明确的分工:联社主要为社员信用社提供资金融通、投资、资金清算、证券托管等经营性服务;协会代表会员信用社协调公共关系、进行职业教育、出版行业刊物、政策分析和研究和进行宣传采访等非经营性服务,19协会的一个重要工作便是维护信用社的合作性质,抵御来自政府、银行界的压力。比如维护免税待遇。20目前我国对协会的设立管理的比较严格。原因比较复杂。但从经济法上多个利益主体分权制衡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是短视的。我们有必要确立协会的经济法主体地位。 (三)基本法律规范作为改革的前提 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信用社的改革离不开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强制性变迁有一定的必要性。但政府应克制自己的权力扩张冲动,遵循基本的经济规律,谨记“农村金融的干预应该始终以完善和促进市场运行为根本目标,所有的干预都应该以最终减少政府干预、增加私营金融服务和竞争为最终目的”21.可是,政府在信用社改革中没有做到这一点。从法治层面讲,原因之一在于缺乏法律的强制性限制。法律,作为一种限权与控权的工具,在信用社的改造过程中缺失了。 与经济法律的缺位相伴的是经济政策的错位。政府的经济政策(比如国务院的各种通知)以灵活性见长,但缺点也是明显的。相比法律,政策缺乏一种公共性,这从政策制定的主体和程序上可以体现出来;缺乏一种基础性,未能从法律层次上规定利益主体基本的权利义务责任的边界;缺乏一种救济性,受到侵害的利益主体无法宣示自己的权利,找不到获得司法力量支持的通道。政策主导下的改革,排除了市场权利主体的发言权,进 而堵塞了司法力量的进入渠道,在很大程度上使改革演变成为了行政机关内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内的各个部门等等)的利益交易。 反观世界各国的信用社制度,大都是以明确的法律规范为基础来完善信用社制度的。美国1916年通过了一个《联邦农业贷款法案》,联邦土地银行就是根据这一法案成立;1933年又通过了另一个《农业信贷法》,据此建立了另两个农村信用合作机构:生产信贷协会和合作社银行。日本农协是根据1947年颁布的《农业协同组合法》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22法律的重要性还体现在中俄农业改革的实例上,俄罗斯的农业改革由于在初期便确立起了一个基础的法律框架,因而有力的制约了行政权力的膨胀,没有为一个“盈利的官僚部门”的反市场既得利益的形成、扩张和硬化提供土壤。因而有远比我们明朗顺畅的改革前景。 23由此可以说:改革必须法律先行,一项涉及多方利益的改革,必须由法律对各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分配确立基本的规则及救济渠道。 四 结语 信用社改革是整个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突破口,而信用社的管理模式改革又是整个改革的一个枢纽。但当前的改革模式却隐含着许多重大缺憾。发现它并作出学术性的回答,是学界的使命。但遗憾的是,经济法学缺席了。对于改革本身,这是一种损失。24不同的学术研究体系决定了学科之间的功能、价值互补性。经济法对于实质正义、经济民主的追求、对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及相关的分析框架,迥异于经济学,对于改革,二者缺一不可;而由经济法理念制度化形成的经济法律规范,更是改革成功的必备要素,而这是单纯的经济学所不具备的。 笔者相信,理论品性的不同使学科之间不可替代。面对复杂的改制,经济法学研究的缺乏必将影响改革的绩效甚至是方向(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因而,笔者着眼于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经济法学的相关基础理论,从改革中的利益冲突入手,分析了利益失衡的成因,提出了经济法视角下的应对之策。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学 「内容提要经济全球化趋势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21世纪国际经济法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将仍然是南北国家之间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斗争,但在经济全球化时期,这种矛盾和斗争具有新的内涵和表现形式。中国的国际经济法研究应从国情实际出发,围绕经济发展趋势和国际经济法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以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的经济主权原则的关系等重大问题为研究任务,同时要注意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秩序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跨国的贸易、投资、金融、税收和运输关系(通称跨国经济交往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随着各国政府对经济交易活动干预管制现象的产生和发展,在国际经济现实生活中客观形成的,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法规范共同组成、彼此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法律体系。而国际经济法学则是适应解决各种关系错综复杂的跨国经济法律问题的客观需要,在二战后突破传统的部门法学分科界限的基础上融法学和经济学于一体而形成的一个新的综合性交叉学科。(注:对于国际经济法学科的概念和范围,法学界的认识还存在广义说和狭义说的分歧。请见陈安教授的论文《论国际经济法学科的边缘性、综合性和独立性》,载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9-64页。)在中国,国际经济法这一新兴学科是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形势需要发展起来的。在过去20年历程中,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走过了一段蓬勃发展的路程。(注:关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在过去20年中的发展情况,可参见曾华群教授《论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一文,载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4-19页。) 在人类社会跨入21世纪之际,国际经济法学界同仁都在关注和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即今后一个时期内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趋向问题。笔者认为,今后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与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趋势密切相关,经济全球化将对新世纪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方向和研究任务产生深刻影响。现不揣冒昧,拟就此问题谈一些个人的认识,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发展的新趋势 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总是由于它赖以生存的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而引致的。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条约与习惯构成的综合的法律体系,要认识和把握它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发展变化的总体趋势,必须从当前和今后国际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和基本特点,及其对国际经济法产生的影响来考察和分析。 正如众多经济学家共同指出的,进入21世纪,由于资本扩张和科技进步引起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将进一步明显加强,这是未来世界范围内经济发展的总体特征。经济全球化对人类社会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是广泛、复杂和深远的,其意义有待于人们进一步研究和认识。就其对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影响而言,至少促使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出现如下几个新趋势: 1.调整跨国经济交易关系的国际统一规则迅速发展 经济全球化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造成各国相互依存关系的不断加深,各国经济关系日渐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相互交织、彼此影响的状态。正如主席所指出的,“当今世界经济已成为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整体。”[1]这种相互依存的客观经济现实,要求各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照顾到对方的利益和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国际合作与协调成为各国实现经济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相互依存带来相互合作的需要”,而加强国际经济合作与协调则“需要有共同遵守的规范”。[2]因此,经济全球化导致的各国相互依存与合作关系的加强,必然促进调整跨国经济交易关系的国际统一规则的长足发展。这一点最突出地表现在,经过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国际经贸框架协议的形成,以及负责全面落实和监督这些多边协议规则执行的常设行政机构即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建立。WTO的多边协议规则调整的关系内容不仅扩大了GATT调整的传统的国际货物贸易关系范围,而且涉及服务贸易、技术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和国际经贸争端解决机制等领域,在这些历来属于各国国内法管辖的领域里确立起一套新的国际统一原则规范。我们应该看到,目前通过《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等多边协议确立的新的国际统一规则,仅是调整有关跨国服务、技术和投资关系的初步法律框架。随着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合作与协调关系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初步框架如何运作的具体规则和程序将会进一步健全、丰富。同时,WTO已经开始新的“千年回合”谈判,新一轮的多边谈判可能涉及环境保护、劳工标准和竞争政策等议题,从而可能导致上述领域内新的国际统一规范的形成。此外,像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也将会推动区域范围内统一适用的法律规则标准在广度和深度方面的继续发展。上述这样一些因素的存在和作用,决定了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中具有国际公法性质的多边统一原则规范的数量比例,将会明显提高,其所调整涉及的领域范围和程度,也会愈益深广。 2.贯穿于国际经济法发展过程的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矛盾更趋激烈 经济全球化发展是建立在南北贫富悬殊并继续扩大的基础之上的,这种不平衡的经济基础决定了我们这个相互依存的世界仍然充满着矛盾和问题。据世界银行报告,在20世纪60年代,全世界20%的最发达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是相同比例最不发达国家的30倍;而在90年代,这一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扩大成为60倍。“全球经济的发展肯定不能长久地建立在少数国家发达、多数国家落后的基础上。世界经济需要新的动力,世界市场需要新的补充。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兴盛,是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希望所在。”[2]因此,未来经济全球化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必须要解决广大发展中国家目前面临的巨额债务负担、贸易条件恶化和外部援助匮乏等紧迫问题,改革现存的造成南北经济发展失衡的旧的国际经济体制,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这就决定了在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必然贯穿着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 尖锐矛盾和激烈斗争。这也是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的新时期国际经济法发展变化的另一重要特征。 3.作为国际经济法重要渊源的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趋同性逐渐增强 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各国在普遍选择实行了对外经济开放的发展战略的同时,对内也先后进行了市场化的改革,以市场经济作为国内经济动作基础。在早已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达国家,对国内一些尚未市场化的产业领域,如民航、铁路、电讯等公用部门和服务业,进一步实行自由化政策,如放开对服务业部门的价格管制、经营范围和企业进出产业的限制,打破少数企业对一些部门的垄断,以促进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的流动。发展中国家也先后进行了允许企业自由进出产业的市场化改革,对外资开放更多的产业部门。经济转型国家则从废除指令性计划入手,解除价格管制,在市场定价的基础上,由企业自主决定投资方向,使产业结构调整逐步从计划调节向市场调节过渡。这种全球经济市场化的发展趋势,促使作为国际经济法渊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尤其是有关涉外经济法制之间的差异性进一步减弱,而趋同性增强。这不仅表现在各国的合同法和公司法等民商法律部门,而且也反映在像反垄断法、竞争法这类公法方面。[3]各国政府为使国内经济更好地与世界市场机制接轨,必然要参照有关国际经济规则标准来调整、修改国内的经济政策法规。这也是21世纪各国法律制度发展的共同趋势。 4.适用于跨国电子商业交易的法律框架正在形成 促使当前经济全球化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可以说技术的进步是经济全球化的物质基础。跨国界的计算机互联网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建立,使整个世界变成了地球村。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在改变传统的生产、销售和经营管理模式的同时,也对现行的适应于传统商业交易活动方式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构成了严重的挑战和冲击。例如,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产生的合同的成立与履行、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与安全保护、电子货币与网上支付以及税收征管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各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和有关的国际条约缺乏相应的调整手段和规范措施。目前,许多发达国家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为适应信息时代的需要,正加紧研究制订解决电子商务发展问题的法律政策和措施。(注:自1996年11月以来,为解决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美国、加拿大、荷兰、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财税部门先后发表了各自的政策研究报告,经合组织也在1998年8月了《电子商务税收框架条件》,这些报告和文件分别就如何解决现行的税法和税收协定适用于电子商务交易的困难,提出初步的对策思路和方案。参阅:Luc Hinnekens,Looking for an Appropriate Jurisdictional Framework for Source-State Taxation of International Electronic Commerce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Intertax Volume 26 Issue 6-7,1998.)因此,在今后的一个时期里,一个由各国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条约构成的,适用于跨国电子商业交易的法律框架的形成,将会是国际经济法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经济全球化与新世纪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任务及方法 中国属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是适应国家改革开放的形势发展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我们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的宗旨,在于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和中国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制,提供科学的法律理论依据和切实可行的法律对策方案。在新世纪要进一步贯彻这一宗旨,使国际经济法理论研究更好地为我国的改革开放服务。为此,必须从经济全球化这一国际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出发,在分析研究其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的基础上,抓住其中的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从而在更高的起点上确立新世纪国际经济法研究的战略思想,确定我们的研究任务。 基于前述关于经济全球化对未来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我们认为,21世纪国际经济法发展中的主要矛盾,仍然是南北国家之间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斗争,但这种矛盾和斗争具有新的内涵和表现形式。在20世纪,尤其是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前,南北之间的矛盾主要反映在国际商品的不等价交换之争,国际经济交往的主要障碍是各国在关境边界上执行的关税和进出口限制贸易政策制度。经过乌拉圭回合谈判,各国的进口关税已降到很低的程度,进出口数量限制措施已被明令废除,各国的商品市场将全面开放。因此,21世纪影响市场准入的主要因素已由各国的边界政策制度转为各国边界内的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主要矛盾和斗争,也从商品不等价交换之争转向经济政策和规则之争。落实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框架协议,需要各成员国之间在国内经济体制和产业政策上更加协调统一。例如,有关农产品、纺织品和服务协议的实施,关系各国的农业和产业政策;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协议的执行,则涉及各国的技术政策、投资鼓励措施和企业经营体制;而服务市场的开放将要求改革国内流通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如何消除各国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规则的差异给跨国经济活动造成的障碍,南北国家之间意见分歧。这些分歧本质上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斗争的继续。 中国的国际经济法研究应该紧密联系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围绕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法发展中南北国家的矛盾斗争这一主线,抓住中国加入WTO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进行动态追踪研究,比较借鉴研究和对策研究。这是新世纪我们国际经济法研究应有的战略思想,也是我们确定今后的研究任务的指导思想。 基于上述认识和分析,笔者以为,在新的世纪里,至少在今后10年内,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界应着重对以下这样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1.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的经济主权原则的关系问题 这是一个关 系到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如何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要理论问题。经济主权原则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经过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努力和斗争,在联合国《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等重要国际法律文件中确定的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此项原则的基本涵义是各国有权自由选择并发展其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制度;每个国家对其境内的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有制定法律进行管辖和处置的权力。它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民族经济,维护政治独立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一项基本原则。[4](P71-82)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这一传统的法律原则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前所述,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新的多边协议的贯彻落实,涉及到各成员国国内经济体制和政策的调整修改。例如,《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执行,要求成员国逐步取消国内外资法中有关当地成分要求、贸易平衡和外汇平衡以及出口比例要求等可能扭曲贸易关系的规定。《农产品协议》的实施,则要求成员国承诺削减对农产品出口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政策性补贴。[5](P364,140)而且发达国家进一步主张,新一轮世界贸易谈判议题必须包括与各国国内经济政策和体制有关的问题,如贸易竞争与劳工标准问题;出口生产与环境保护问题;国际多边贸易原则与各国竞争政策的一致性问题等。传统的经济主权领域随着市场的开放,正受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侵蚀。西方的一些国际法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向,是民族国家界限的模糊和主权观念的淡化。[6](P13,151)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坚持国家的经济主权原则?是否需要重新认识经济主权原则的涵义?如何协调处理维护国家经济主权与加强国际相互合作的关系?这些都是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基本理论问题。 2.中国“入世”后如何充分有效地运用WTO的法律框架体制趋利避害,在发展国际经贸合作的同时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 WTO的多边贸易体制庞大复杂,在它目前所确立的基本法律原则框架下,还有许多具体的运作规则将随着国际法律实践的发展而逐步健全和完善。对WTO体制的研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我们过去对“入世”利弊的分析,往往将两者割裂开来看待,其实利与弊是一个矛盾体的两个方面。关键在于我们应如何运用多边协议的有关原则规范,使其利的一面变成矛盾的主要方面,使弊的一面降到次要位置。以《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成员国开放其金融、证券市场为例,它既有利于中国今后大量吸收外国间接投资的资金,也带来了日后外资对国内银行和证券业的竞争和冲击,以及国际游资引发金融危机的风险。但如果我们能有效地利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限制保留条款以及《GATS金融服务附录》中有关慎重措施的规定,就能在逐步放开国内金融服务市场的过程中,使外资的竞争、冲击和金融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为此需要充分地认识和研究WTO体制中有关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条款和例外条款的运用,追踪分析WTO对有关贸易争端案件的处理,注意吸取有关国家在市场开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如何实现与国际经贸惯例和世界市场机制接轨的问题 这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大课题,主要包括如何逐步实现对外资的国民待遇问题,外资企业法与内资企业法、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法制的并轨问题,国内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问题等。这些问题的研究,一方面要立足中国的国情和改革开放的实际,正确认识国民待遇原则及其与鼓励、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的关系,考虑到符合国际惯例规范要求的公平自由竞争、市场秩序的建立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政府宏观调控机制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则应重视对有关国家相关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研究,大胆吸收其中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科学内容和合理成分。 4.现代科技发展,尤其是信息技术革命引发的跨国经济法律问题 这类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传统的法律概念原则和规范难以调整和保护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基础上的经济关系和利益。例如,传统的商标权概念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于解决互联网上域名争端的困惑,现行所得法中的所得分类和来源地识别规则在跨国电子商务所得课税方面存在的适用问题。研究解决这方面法律问题的对策方案,要解放思想,随时跟踪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注意运用新的技术手段处理技术法律问题。例如,在解决跨国电子商业利润的国际税收分配问题上,如果局限于从传统的物理存在的概念框架来寻找来源地国家对有关电子商务所得的课税依据,则难以找到公平合理地协调和解决居住国和来源地国税收权益分配问题的方案。因为各国现行税法上的营业机构、场所和履行地等概念用语,是在适应传统的商业活动方式下征税的需要和合理性而形成发展起来的,而跨国电子商务是在虚拟的电子空间市场中进行的。我们应该突破以非居民在境内有某种固定有形的物理存在作为承认来源地国行使征税权前提的传统观念束缚,寻求更能在网络数字经济条件下反映经济交易联系和营业实质的来源地课税连结标志,才能实现跨国电子商务所得的国际税收的合理分配。 中国的国际经济法学要在上述这样一些重大法律问题的研究方面实现突破性的进展,取得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参考价值的成果,必须善于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尤其注意采用综合联系的方法、比较借鉴的方法和跨学科研究的方法。 我们之所以强调综合联系的研究方法,首先是由于国际经济法本身是一个由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以及实体法和程序法规范组成的综合的法律部门。[7](P26)现代国际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问题,往往涉及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公法和私法关系的交叉渗透。其次,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国内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的国际影响增加,对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研究,需要联系有关的国际条约和经贸惯例;研究有关国际经济条约,也必须结合有关国家的国内法规范。因此,你们只有突破传统的法学分科界限的束缚,采用综合的研究方法,才能客观、全面地了解和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法律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实现与国际经贸惯例和世界市场机制接轨方面,比较研究的方法具有重要的作用。比较分析各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异同,有助于我们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对有关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考察研究,也有助于我们及时了解掌握其动态趋向可能对彼此间经贸交往产生的影响。在当今各种双边和多边性国际经贸条约空前发展的形势下,除了各国国内经济法律制度的比较外,还应重视对同类性质的双边和多边条约的比较研究,尤其是这些协定在缔约国的执行情况,从而对我国谈签和执行类似条约实践应采取的立场、原则和方法,提供有价值的意见。 国际经济法调整规范的对象是跨国的经济关系,研究国际经济法律问题必须结合对国际经济关系和跨国经济活动现象的分析。离开了法律赖以存在发展的社会经济关系基础,就法论法,就不可能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变化规律。在21世纪,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将更多地受国际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采用法学与经济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乃至自然科学相结合的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发挥学科交叉渗透的优势,才能更好地揭示国际经济法律的本质和发展变化的规律,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有关法律问题的对策。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刍议 摘 要:经济法学的深入发展,需要通过创立有效的方法论,来解决传统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问题;需要通过对不同方法类型的拣选与整合,以形成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和方法论共识,从而推动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的进步。 关键词:经济法学;方法论;方法类型;方法体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经济法学等新兴学科而言,研究方法尤为重要。事实上,经济法理论纷繁博大,千丝万缕,倘若妙法阙如,则经济法理论就会缺漏百出,凌乱难堪;惟有思虑得法,方能条分缕析,言之成理。 经济法之兴起,意在解决现代社会的诸多“复杂性问题”,由此使经济法学领域需要研究的问题亦较为特殊且复杂。经济与社会越发展,人们就越会认识到:如若研究范式依旧,学科的基本假设、基本范畴、基本共识缺失,研究方法老套,经济法研究就会裹足不前;如果整个学界不转变传统观念,不能从新视角、用新方法去展开研究,则经济法学便难有较大发展,整个法学研究之成熟与自足,亦遥遥无期。 要解决上述问题,迫切需要研究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但由于诸多原因,学界对该问题的研究尚微乎其微。为此,有必要先探讨经济法学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例如,经济法学是否需要创立自己的方法论?如果需要创立自己的方法论,则应当如何区分不同类型的方法,并作出适当的方法选择?众多不同类型的方法,如何形成方法体系?在创立方法论方面应当关注哪些问题,形成哪些共识?等等。下面就分别对上述问题展开研讨。 一、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问题 自从英国硕儒培根首创“方法论”(methodology)这一术语以来,众多哲学家、科学家都加入了方法论的研讨①[1](P15),并提出了许多著名的宏论,从而使方法论的内涵日益丰富,对于“方法论”一词也形成了多种不同理解。如或认为它是指科学研究的具体方法,因而与“方法”一词无异;或认为它是指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等等。就一般的方法论研究而言,方法论通常被看作各种方法的综合以及关于方法的基本理论,它以方法为研究对象,是关于方法的规律性知识的体系。[2](P8) 如果按照上述的一般理解,则经济法学方法论,就是研究经济法的各类方法的综合,就是关于经济法的研究方法的基本理论,其核心问题仍然是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对于经济法的研究方法,过去探讨甚微,而一个学科是否有自己的研究方法,有无自己的关于研究方法的理论,正是该学科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无论是从方法论的积极功能出发,还是从学科的自身完善出发,经济法学界都有必要着力研究方法论问题。 从研究基础来看,目前关于法学方法论的著述已有一些②[3][4],这些著述对于经济法学研究也会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但从总体上看,由于法学独有的研究方法十分有限,法学方法论的总体研究非常不足,从而会体现出突出的“非自足性”。此外,法学方法论既存的有限研究,对于传统法学研究也许较为适合,但对于具有现代性特征的经济法学研究,却不敷其用。事实上,传统法学理论,并没有提供多种有效的研究方法③,对于方法的研究,则更加不足。因此,即使是传统法学,其方法论也需不断完善,尤其应随着相关学科成果的不断出新而不断调适。 法学研究的沉闷和僵化,可谓由来已久,需要通过范式的有效转换,不断注入清风与活力,使其欣欣向荣。如果说相对成熟的传统法学尚且需要转换研究范式、更新研究方法的话,那么,新兴的尚未成熟的经济法学,就更需要结合自己的特点,不断吸纳新鲜的方法。在研究方法上要吐故纳新,应是殆无异议,但纳新亦不能随心所欲,而必须在对本学科有一定把握的基础上,有所取舍,这就涉及到方法的“借用”与“选择”问题。经济法学的研究,究竟应选择什么样的方法,或者在没有现成可用的方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建立自己的方法体系,如何形成自己的方法论,这首先就是需要面对的一个重大选择。 从研究的风险系数来看,依赖既有的方法,可能是找到了无忧的“高枕”。但是,传统法学既有的方法,本身尚在完善之中,与现代气息浓郁的经济法学似乎也并不完全匹配。尽管传统的法学研究也开始注意到相关学科的方法,如社会学的方法等,但借鉴力度似乎仍然不够,欲套用于经济法学上的一些问题,则更是咫尺天涯。既然传统法学没有给经济法学留下完全适合的方法论遗产,那就需要经济法学者另辟蹊径,创立自己的方法论,以解决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问题。虽然这需要披荆斩棘、披星戴月、披肝沥胆,甚至要甘受垢詈,但若能偶有所得,则不仅是对法学方法论的贡献,而且其影响还会更为广远,泽被后学。因此,在方法论上,经济法学界应当本着创新的精神,选择创立更加适合于自己的方法论。 要创立适合于本学科的方法论,弥补研究方法的不足,就需要明确创立方法论的资源从何处来。 从总体上说,方法论的资源,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法学方法论,一是非法学方法论④。[5]对于法学方法论,经济法学研究应当根据情况,有选择地“或扬或弃”;对于非法学方法论,则要根据经济法自身的特点,按照“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其取舍的“准据”。由于上述两个方面的资源,都离不开共同的、一般性的方法论,因而在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上,有必要对“一般方法论”给予更多的关注。 所谓一般方法论,也称科学方法论,是有关各类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的理论,是关于科学研究活动的程序、途径、手段、模式及其规则的理论体系。科学方法论不仅包括研究方法,更包括对这些方法及其相互关系的解释、说明和完善等。作为各类科学研究共通的方法论,它不仅适用于自然科学,而且也适用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当然同样也应适用于经济法的研究。这是在学界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时不应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要创立和发展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首先需要明确经济法学可以适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此基础上,才能解释各类基本研究方法之间的联系,说明各类研究方法的价值。为此,下面有必要先探讨各类方法的一般分类,进而提出经济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从而为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和形成奠定基础。 二、方法的类型及其选择 由于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因此,要研究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不仅需要明确是否应创立自身的方法论问题,以及如何利用已有的方法论资源的问题,而且还应对不同类型的方法作出选择。而要选择不同的方法,就必须首先明确一系列问题,如何谓方法,方法包含哪些类型,有哪些方法在经济法研究中是可用的,可用的依据是什么,等等。 尽管对习见习闻的“方法”一词并无统一的定义,但一般都认为方法是指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采取一定的步骤、手段或选取一定的途径、工具等。⑤[2](P3)对于方法的重要性,人们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深刻认识。事实上,现代科学的发展和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取决于方法。没有方法上的创新,就无法对当代的“复杂性问题”有更深入的研究。许多著名思想家、科学家的成功实践和著名论断,以及民间谚语等,都已经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方法是重要的,但在不同领域所适用的方法不可能都完全相同,解决不同的问题,需要用最合适的方法、最有效的“招数”,因而需要对各种方法进行类型划分,以便于人们选择和取舍,从而能够针对不同的问题,根据不同的需要,运用不同类型的方法。而研究不同的方法类型及其所构成的方法 体系,同样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事实上,对于方法的类型,就像对“方法”一词一样,人们的看法始终未尽一致。特别是由于分类标准不同,立基领域不同,以及思想侧重的不同,人们对于方法类型的划分也不相同(其实,分类本身就是一种方法,尤其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从方法体系的构成来看,人们通常对方法做以下几种重要分类: 其一,根据适用的学科门类,分为自然科学方法、社会科学方法、人文科学方法等(这取决于人们对于学科门类的具体划分)。其中,自然科学方法又包括数学方法、物理学方法、生物学方法等;社会科学方法又包括经济学方法、社会学方法、政治学方法、法学方法等。如果再作出人文科学方法的划分的话,则还包括语言学方法、历史学方法等。可见,从大的学科门类上说,相关的方法还是很多的。这种分类方法也是人们通常探讨较多的。 其二,按照人类把握精神世界的不同方式,可以分为哲学的方法、科学的方法(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等)、艺术的方法、宗教的方法等。其中,哲学的方法和科学的方法,对于进行具体的相关学科的研究往往更加重要。而艺术的方法和宗教的方法,在某些情况下往往有特殊的意义。 其三,按照人类与世界的关系,可以分为认识世界的方法和改造世界的方法。其中,认识世界的方法尤其具有指导意义。从广义上说,认识世界的方法还可以包括表述世界的方法和评价世界的方法。此外,由于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改造世界,因此,改造世界的方法对现实有着直接的重要意义。 以上只是列举了通常人们比较重视的几种有关方法的分类,除此以外,还有多种方法分类,如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实证的方法与规范的方法;认识规律的方法和运用规律的方法,等等。方法分类的多样化,反映了方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反映了认识的非至上性。 对于上述难以把握的多种分类,也有学者尝试按照方法应用范围的大小和抽象程度的高低,把方法分为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专门科学方法。[2](P45,48-50)这种分类实际上是把方法分为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两大类,进而又把科学方法分为一般科学方法和专门科学方法,以确定各类科学研究共同适用的方法,以及在某些专门科学上具体适用的方法。从总体上说,这种分类方法是有其积极的意义的,因而有必要对其再做分层说明。 第一,哲学方法。它包括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因果关系分析方法等。其中的许多方法对于经济法研究有直接的指导意义。例如,矛盾分析方法中所包含的“一分为二”的思想和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等,对于理解经济法学上的“二元结构”假设⑥[6]、对于研究经济法领域的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都很有指导意义。事实上,哲学方法在法学等各类学科研究中的应用都是非常广泛的。 第二,一般科学方法。此类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主要包括逻辑方法、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等。对于这些方法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有必要单独作一点说明。 逻辑方法包括比较方法、分类方法、类比方法、证明与反驳方法、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等等。这些方法人们普遍较熟,因而在社会科学中,特别是在法学研究中,已经有了广泛应用。在经济法学研究上,上述的逻辑方法也基本上都有应用。 经验方法包括观察方法、实验方法、调查方法、统计方法⑦,以及通过假设、悖论来形成理论的方法等。这些方法特别是调查方法和统计方法在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中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应用,但是,从总体上看,它们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还不够普遍。这与法学学科本身的特点有关,尤其与传统法学研究中更多地强调对“具有稳定性的法律”的注释等有关。在经济法领域,随着相关具体研究方法,如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方法的引入,诸如统计方法、调查方法等方法应当会有更多的应用。 横断学科的方法,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这“老三论”所提供的分析方法,也包括耗散结构论、协调论等“新三论”所提供的方法等。这些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已有一定的应用,如系统论方法在社会学、政治学的研究中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信息论的方法在经济学等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法学研究中,横断学科的方法尽管已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但是深入的研究还比较少见。因此,横断学科的许多方法在法学研究上还有很广阔的适用空间,它们更有助于解决“复杂性问题”,因而对于经济法上的各类“复杂性问题”。 第三,专门科学方法。即在某些具体学科领域所运用的方法,如语言学方法、考古学方法、力学分析方法、经济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社会分析方法,等等。这些方法,有的对于某些领域的法学研究恰恰有重要价值。如语言学方法对于法律解释的研究,考古学方法对于法律史等方面的研究,力学分析方法对法律主体的权力配置的研究,经济分析方法对于法律主体的成本与收益、权利配置和保护等方面的研究⑧,都颇具重要价值。 其实,上述的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是在把哲学与科学做二元划分的情况下的一种分类方法。无论是哪类方法,从分析的起点和关注的利益来看,还可以分为两类,即整体主义方法和个体主义方法。其中,整体主义方法强调整体的价值,特别是整体对部分的影响,认为整体本身是存在自身的目标的,“整体要大于部分之和”。基于整体主义的方法,看问题要从整体出发,要认识到整体对局部的重要影响力,因此在社会科学中,要看到国家对国民、社会对个人的重要作用。⑨个体主义方法则强调要从独立的个体出发,认为只有个体才有自身的目标和价值追求,强调个体对于整体的巨大影响。⑩ 以上只是试图简略地厘清各种不同类型的方法,并对其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略做盘点。从总体上看,各类方法无论其层次高低或适用广狭,多可以依据法学发展需要,依据经济法学的发展水平,而借用到相关问题的研究之中。如前所述,由于一般科学方法对于各类科学研究都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和适用价值,因而恰恰是在构建经济法方法论方面应当利用的重要资源。面对上述如此众多的方法,关键是如何作出选择和取舍,并对相关方法予以整合。 如前所述,在上述方法中,有些共通的方法,如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逻辑方法等,无论是法学还是其他社会科学,无论是经济法学还是其他部门法学,都不可或缺,而且事实上也一直都是基本的研究方法,因而它们应是经济法学方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属于一般科学方法的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在整个法学中的应用都还相对不够,在发蒙未久的经济法学中,更是罕见其用。特别是经验方法中的通过假设而形成理论的方法,以及横断学科中的系统论等方法,几被冷落,而它们对于新兴而复杂的经济法研究,恰恰确当而重要。因此,如若在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中将其遗漏,则不免有遗珠之憾。此外,专门科学方法中的一些方法,应视其与经济法研究的联系是否密切而作出选择。例如,经济法作为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与经济 生活联系至为密切,因此,经济分析方法自有其用武之地。 此外,由于经济法的宗旨中不仅包含经济目标,而且也包含着社会目标,其有效调整会间接地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因此,经济法的研究同样应当用社会分析的方法,特别是社会学提供的一些有价值的具体分析方法。至于其他学科的一些具体方法,也都应依经济法研究的具体情况而作出选择。 可见,要构筑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体系,需要选择适合于经济法研究的特定方法;而要选择特定的方法,就需要在经济法研究与其他法学研究乃至社会科学研究所通用的哲学方法和逻辑方法等共通性方法的基础上,寻找某些有自己特色的研究方法,包括某些经验方法和横断学科等提供的一般科学方法,特别是专门科学方法,这样才可能在此基础上,构筑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体系,形成其独特的方法论。 三、方法体系与方法论的形成 前面分别探讨了是否应当建立经济法学的方法论、方法的类型及其选择等问题,这是构建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重要铺垫。 从方法体系的角度来看,经济法研究中所能够适用的方法并非固定不易,其方法体系恰恰是开放的。如前所述,经济法问题属于“复杂性问题”,对于复杂性问题必须从多个层面、多个视角去透视,所运用的方法自然也应当是多元化的。这样才能对复杂的经济法系统有较为清晰、全面的认识,才不至于“盲人摸象”。 如果把经济法系统作为整个法律系统中的一个特殊系统去进行研究,则应看到,有些方法对经济法和其他部门法研究都是适用的,这些方法可以称为“一般性方法”,如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逻辑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如系统方法(11)[7])、经验方法(特别是调查方法、统计方法),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是在经济法研究中必须运用的、或称更有特色的方法,如广义的法律经济学方法、法律社会学方法,其中包括交易成本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理性预期理论、博弈论、公共物品理论等所提供的各类分析方法,它们属于“专门性方法”,其有效运用,能够更好地有针对性地解决经济法所涉及到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从而能够使相关的研究更加深入。 以上各类方法,共同构成了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在该方法体系内部,一般性方法和专门性方法应当和谐共存,基本方法和特别方法应当相得益彰,以共同发挥其重要作用,体现其应有价值。而各类方法协调互补、内在和谐的方法体系的形成,则有利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有效确立和研究。(12)[7](P109) 经济法学方法论,作为以上述各类方法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体系,应依循何种线索进行深入研究,可能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从前述有关方法论的基本问题的分析来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应关注以下线索和基本内容: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方法整合—方法创新。 依循上述线索,从经济法研究自身的特点出发,应当提出和确定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从而界定经济法研究的基本框架、前提、基础和视角;从基本假设出发,探寻经济法学上的基本研究方法,特别是在经济法学上具有特殊适用意义的,或更有独特价值的研究方法,它们对于经济法研究具有更广泛的适用价值;从基本方法出发,应当再探讨经济法学研究所适用的各类方法,以及这些方法所构成的方法体系,这些方法包括各个法学分支学科普遍适用的研究方法,以及在经济法研究上具有特殊意义的经济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方法体系之上,还应按照方法论上的一般原则,对上述方法体系中的各类方法之间的内在关联加以明确,以通过其有机整合,找到对经济法研究更有价值的一些研究方法,实现方法创新。而依循上述线索所进行的研究,也就形成了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基本内容。 在研究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不仅应当探讨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等问题,而且还应当对方法整合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事实上,方法整合恰恰是经济法学方法论中的重要内容,在纷纭复杂的各类方法中,如何发现其内在联系,如何对相关的方法进行整合归类,或使其融为一体,以形成新的方法,这既是方法整合的重要目标,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价值,同时,对于重构经济法理论,推进经济法研究,也更有意义。 除了前面探讨的经济法学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以外,在研究或确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以下共识性问题: 1 方法体系的开放性。即经济法研究的方法体系,应当具有开放性。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着方法的不断创新,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自然也会不断得到更新。与此同时,由于作为经济法学研究对象的经济法系统十分复杂,对于这样的复杂系统,无论某种方法多么重要,也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必须要采取多种不同的方法进行研究,因而经济法的研究方法必然要体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势。而这种多元化,与对经济法的多维度、多视角的认识是密切相关的。方法体系的开放性与方法的多元化是内在一致的。 2 研究方法的综合性。即尽管研究方法可以是多元化的,但从现代的发展需要和经济法自身的系统协调来说,不仅要强调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而且还要强调对相关问题的综合,因而不仅要强调具体的分析方法,而且同样也要强调方法的综合性、系统化,使方法得到整合,使具有综合性的方法能够得到应用。为此,不仅要注意一个个具体方法的应用,还要注意经济法研究方法的系统化。可见,研究者仅会运用一种方法、仅会单兵作战是不够的,还要同时学会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学会协同作战,这样才有可能取得更高层次的研究成果。关注研究方法的综合性,也就是强调方法的系统化。 3 研究方法的协调性。强调方法的系统化,进而言之,就是要强调方法的协调性。事实上,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与其他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因此,在经济法研究过程中,对于研究各类不同事实的方法,尤其应注意其协调性,从而更好地发现事实与事实、方法与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相关领域的一般规律,以更好地完善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理论。 基于上述要求和共识,要建立和完善经济法的方法体系,整合相关的诸多方法,从方法论的角度说,应当注意各类方法所解决的各类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而发现各类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才可以提炼出经济法上有特殊价值的重要研究方法,才可以更好地确立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 上述共识说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尤其应当在保持方法体系的开放性的基础上,关注如何对各类方法有效地进行综合、协调,尤其强调在经济法研究上要综合适用相关学科所提供的重要方法。这可以从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的借鉴中来得到说明。 例如,经济法研究中涉及很多经济问题,因而自然要吸收在经济学上比较成功的一些方法,特别是个体主义的方法;同时,经济法学又要研究许多宏观问题,因而一些整体主义的方法(如系统的方法等)也要关注。此外,经济法与经济政策有密切的关系,因而需要注意政治学的方法(如政策分析的方法(13)[8]);同时,经济法又有一定的社会性,在其宗旨中包含一定的社会目标,因而有些问题的研究又会与社会学相关。所以,在研究方面,需要综合各类方法。在当今综合的时代,对于综合性问题、复杂性问题,不能指望用单一的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去解决。事实上,经济法领域的问题,是综合了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法律的等各个层面的问题,是典型的“复杂性问题”,它牵涉的领域比其他传统部门法都要广阔,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就必须用综合性的方法,必须通过多个视角、多个层面的分析,从不同的路径入手,惟此才有可能取得较为全面的认识,才能避免主观臆断和盲人摸象。 中国的经济被认为是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奇迹,与此相关的经济法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尽管它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但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同中国改革的征途上所遇到的问题和挫折都是一样的,同时,面临的也都是“前进中”的挫折。经济学家在着重解释中国的经济奇迹,并认为解释成功就极有可能获取诺贝尔奖;与此相应,中国的经济法学者,也应对中国经济法本身做一个很好的解释和说明, 同样也应为世界法学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创造出世界法学发展中的一个奇迹。而要很好地解释经济法问题,至关重要的,还是如何找到恰切的方法,不断有效地进行方法创新。 四、结 论 鉴于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研究不足的现状,本文着重探讨了该领域的几个基本问题。首先,通过分析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以及经济法问题的特殊性,指出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必要性;通过分析可借鉴的方法论资源,从一个侧面强调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可行性。其次,探讨了方法的类型以及经济法学研究对不同类型方法的选择问题,透过方法的类型划分,来说明方法体系的内在构成,以及各类方法适用范围的局限性,从而说明在经济法研究方法上应有所侧重和取舍。最后,在前面的探讨的基础上,提出方法体系以及方法论形成的问题,强调尤其应当注意方法体系的开放性、综合性和协调性,并认为这是在方法论研究方面应有的共识,这也是对最初的关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宏观思考的回应。 从总体上看,在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领域,对于方法论的探讨仍然是很不够的,特别是对于经济法学之类的新兴学科的方法论探讨,就更是几乎尚付阙如。这可能是由于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研究本身尚不够成熟,同时,对于方法或方法论之类问题的研究本来就存在难度和风险,因而鲜有人涉足。但是,由于方法论的研究是一个学科是否相对成熟和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因而随着经济法理论的发展,这些“吃西红柿”(而不是“吃螃蟹”,两者含义近似,但后者成本较高)之类的事也必须有人去做。像西红柿对人类的营养价值一样,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的研究,对于经济法理论发展的巨大“营养价值”,同样不应忽视,但尝试长期仅供观赏的“方法之果”的风险也确实存在。如何使研究方法真正能够进入实用,真正能够造福于人们的普遍研究,如何不断对其进行“品种改良”或整合,对于那些缺少“维他命”的新生儿(如经济法学、社会法学等)的成长来说,确实很有必要。 如前所述,经济法研究之所以需要有自己的方法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传统法学的方法论是不够用的。对于方法论的形成及其研究,本文提出了一个基本线索: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方法整合—方法创新,在依循这一路径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不仅可能形成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论,而且也可能找到一系列不断创新的、更为有效的经济法研究方法。从总体上说,在经济法研究过程中,应注意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的兼顾,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不同领域来研究经济法,体现经济、社会、政治、法律的结合,体现应对“复杂性问题”的不同思考路径,体现不同路径在方向上的殊途同归,这样才能实现方法体系的内在和谐,才可能不断取得较为正确的认识。 如同一般的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一样,仅看到某个学科的方法论还是不够的,还应当强调方法论的共性。因此,基于共同基础的方法,同样在经济法的研究上也是可以适用的;各个学科的发展,也都是基于这样的路径来展开的。在传统的法学方法之外,引进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方法,有助于更好地解释和说明经济法上的问题。其实,经济法作为新兴的现代法,其研究仅靠传统的法学思维是非常不够的,有时甚至会产生错误的认识,因此,其方法论的更新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对于整个法学方法论的发展也是一个贡献。 本文只是对经济法学方法论基本问题的非常初步的探讨,对于各类重要的具体方法,特别是容易被忽视的具体方法,还需要作具体的、专门的探讨。由于经济法研究方面可能涉及到的具体问题还有很多,因而还需要做一些遴选。基于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的重要性,基于横断学科方法对于经济法研究的必要性,还应当探讨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问题,以及由基本假设提出的一系列方法。[9]考虑到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的兼顾,不仅应当探讨总体上的、宏观上的方法,如系统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而且还应当探讨相对具体的、微观上的方法,如博弈分析方法、本益分析方法,等等。对于这些在经济法研究方面较有代表性的方法,都需要作具体的探讨。这些方法是层层递进的,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从而有助于形成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 在具体的探讨中,如果运用前述方法体系中的相关方法,来研究经济法理论上的一些重要问题,特别是本体论、价值论、规范论、运行论、范畴论、发生论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则可能使问题的讨论更为深入。这也是整个学界的重要任务。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体系理论问题的探讨 1 关于经济法基础理论的完善 1.1 经济法基础理论的问题 目前主流的经济法学理论是国家干预(调制、调节)说,在经济法理论和教材编写方面主要从“市场失灵”因此需要“国家干预”的必要性的经济学假设上,①这种理论往往忽视了市场主体经济自由权在经济法研究和教学中的应有价值,将整个经济法学简化为“国家干预法学”。②可是我国经济法产生于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所面临的“市场失灵”不同,我们的问题主要可能是“政府失灵”,原来是政府完全取消市场,现在的问题是市场发育不全,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还没有得到真正的释放,政府介入市场太深。而公权力肆意侵犯私权利,是现实中国法治面临的主要问题。如果经济法单纯强调国家干预的理论和体系,就容易为那些在改革的过程中原有体制的既得利益者利用“国家干预”来为自己的既得利益寻找借口,从而可能导致经济法理论和教学不能很好地为我国经济改革和宪政建设服务,同时也使经济法学理论有脱离自由的法律的倾向。 1.2 经济法基础理论应当讨论经济法与宪法的关系, 增加经济自由权的相关内容 目前国内流行的法学专业经济法学教材,一般会讨论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等相邻部门法的关系,但大都不讨论经济法与宪法的关系,这是一个理论上的缺憾。经济法的一个方面常常表现为政府为公共利益而限制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权而干预经济,而宪法则是为了保护自由而限制法律的限制。③如何依法保护经济自由权,防止政府干预经济权力的滥用,实现对经济“适度”的干预,是一个经济宪法问题,它应当属于经济法的另一个方面。一个以宪政、法治为导向的转轨经济法理论,应当将经济自由权的保护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前提条件。经济自由权主要包括:④第一、财产权。财产权是不让他人使用一项资产的权利,以及使用、向他人出租或者出售该资产的权利,因此财产权是一个权利束:拥有一项资产并持有它(消极运用),将它用于交易或让他人暂时使用某些方面(积极运用)。⑤确认财产权是划定一个保护我们免受压迫的私人领域的第一步,私有财产是自由的基本要素,是不可剥夺的天赋的自然权利。⑥对私有财产权的承认是阻止或者防止国家政府强制与专断的基本条件。第二、竞争自由权。即个体享有依法公平的争取市场交易机会的自由权;第三、职业自由权,即个体有依法选择职业和结束职业的自由权利;第四、营业自由权,即个体有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并经营企业或者从事合法的自由职业的自由,也有拒绝违背自己意愿设立并经营企业或者拒绝从事自己不愿意的个体职业的自由。第五、迁徙自由权,是指公民享有选择居住地的自由。第六、(经济)结社自由权,即公民具有发起设立或者加入各种合法的经济性社团、行会、协会的自由,也有拒绝加入自己不愿意加入的社团、行会、协会的自由。 我国《宪法》没有关于经济权利的直接规定,应当说我国《宪法》是承认和保护经济自由权的。首先,《宪法》第15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只要是实行市场经济,就必须承认最低程度的经济自由权。《宪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里的人权当然包括经济自由权。其次,2004年修订的《宪法》在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对公、私财产权平等保护提供了明确的宪法依据。再次,我国现行《宪法》一系列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都部分涉及了经济自由权。例如,《宪法》第42条关于劳动权的规定,其实也部分承认了经济自由权,因为劳动权属于职业自由权。最后,我国政府正式签署《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规定的基本人权,当然包括经济自由权。只不过在实际中,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下位阶的经济法律、法规、政策对公民经济自由权反倒做了许多限制,实际上部分剥夺了个体的经济自由权,因此经济法学基础理论应当强调保护宪法赋予公民的经济自由权,以划清其与经济行政权的法律界限。 2 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秩序的竞争法应当是经济法的核心 2.1 竞争法在我国现行经济法学中的地位 目前我国比较权威的经济法教材和论着一般有如下特点:第一、内容庞杂、所论范围广泛,体现了我国政府现阶段对经济介入范围较广、较深的现状。第二、大多没有突出竞争法的核心地位。即使一些教材设专编对竞争法进行了论述,也仅仅把它与宏观调控法、市场监管法等法律制度并列,而没有突出其核心地位。也就是说,现行的经济法学体系理论和教材缺乏体系的核心统帅,体系内部各部分关系不清,不能为进一步的市场经济和政治改革提供理论支持,没有充分反映经济法治和宪政的精神。 2.2 应当确立竞争法在经济法中的核心地位 2.2.1 市场竞争是一个发现的过程,经济法本质上是关于国家经济秩序的法 竞争是一个发现过程,它是市场中买方和卖方间相互交 往的演化性过程。购买者们竞相获取涉及购买的知识,供给者们则努力发现、获取产品制造或销售的相关知识,促使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竞争的全过程会对寻找和试验新知识的行为造成很强的激励。因为竞争者们冒险投入了自己的私人财产,并要对他们的行动和错误负责。⑦从整个经济系统的角度看,竞争性运用的产权有很多益处:第一,竞争推动人们发现有价值的知识和信息,推动经济增长。第二,竞争能够抑制经济权势。竞争一次又一次地向财产所有者发起挑战,在竞争过程中没有一种社会经济地位是不可挑战的。第三,充分的竞争有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分配的公平,第四,充分的竞争其实是买方、卖方争取交易机会的自由,从而总体上促进了自由。第五,竞争有益于经济安全。竞争经济能够更好地吸收外部冲击,靠自发灵活的价格和数量反映使商业周期变得平稳。因此竞争应当得到经济法的促进和保护。经济法本质上 是关于国家经济秩序的法律。在市场中,经济主体行为是通过市场价格进行协调的,而市场价格又是在竞争和企业自由地参与市场交易的条件下产生的,因此,保护竞争就是市场经济秩序中不可或缺的制度追求,从而也使得竞争法无可争辩地成为经济法的核心。⑧ 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德国着名经济法专家沃尔冈·费肯杰着的《经济法》(第二卷)中,⑨除了总论部分对基本概念和经济宪法问题进行论述外,他把经济法分为:(1)一般经济法,包括:经济人法(即经济法的主体);德国竞争秩序(是核心重点内容);德国经济财产法。(2)特别经济法,包括:在德国经济法中的总体调整;在德国经济法中的个体调整。一般经济法主要是有关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财产所有之类的法律。特殊经济法与市场干预有关,涉及到超越了市场自我调控的经济调控,一些人称之为计划或指导。显然在该着作里竞争法是作为经济法学的核心的。由日本着名经济法学家丹宗昭信、尹从宽所着的《经济法总论》,将经济法定义为在市场机制下建立的经济政策立法体系,它的核心是维持市场竞争秩序,即国家对自由竞争的限制(市场支配)和阻碍公平竞争(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法律。⑩韩国的权五乘教授所着的《韩国经济法》,强调反垄断法是经济法的核心。 2.2.2 我国应当以竞争法为核心构建经济法体系 我国经济法理论与其他国家的明显差异,固然有其客观原因,譬如,我国当前的经济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经济,现行经济体制脱胎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经济改革快速推进的同时,政治改革又处于严重滞后状态,政府职能没有根本转变,权力仍然过多地留在经济领域,国家对经济的控制仍然过多,从发生作用的范围和深度看,行政垄断远比经济性限制竞争严重得多。但这些特殊国情丝毫不能影响竞争法的核心地位,相反恰恰说明竞争法在我国应当成为经济法的核心。我国的《反垄断法》是关于市场竞争的基本法律规则,该法不仅规范经济垄断行为,而且规范行政垄断行为,对深化竞争性经济体制改革和民主化政治体制改革都有重要的意义,它应当是我国经济法的核心。但该法目前仍然没有发挥应有的经济法龙头作用,经济法学界应当把竞争法作为经济法的核心来重构经济法理论体系,我国将来的经济法学体系,应当设一编竞争法,放在基础理论之后,使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秩序的竞争法处于一般经济法的核心地位。对于不能完全适用竞争法而又与竞争法有一定联系的经济规制和监管法,也可以单独设专编,使其处于从属的特别经济法的地位。 3 宏观调控法的地位 3.1 宏观调控的含义 宏观调控主要是指利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对经济总体的调控。目的在于克服“市场失灵”,宏观调控的总目标是通过促进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使现有资源得到较为充分的利用,实现经济平稳持续的增长,这也就是凯恩斯所说的实现“充分就业”的均衡。财政政策手段采取的具体形式有:增加对商品和服务的购买力(例如,公共工程),或者增加转移支付(例如,扩大社会保障福利或失业补贴),或者减税。货币政策指中央银行为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和平衡国际收支)运用各种工具(如公开市场操作、存款准备金、再贷款与再贴现、利率政策等)调节货币供给和利率,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和措施的总合。这一学派的政策要点是,“百姓不买政府买,消费不买投资买”。我国经济实际中存在借宏观调控调控之名行计划经济之实的现象,已经引起了一些学者的注意。 3.2 宏观调控法在经济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作出“完善宏观调控”的明文规定后,宏观调控成为了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的概念,宏观调控法的称谓是我国的特产,我国经济法中的宏观调控法主要是指金融法(特别是中国人民银行法)、财政预算法、税法等。宏观调控法在经济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主要取决于它与竞争法的关系。有学者认为宏观调控法是我国经济法的核心。主要理由为:第一,我国实际生活中宏观调控手段作用较多,影响较大。第二,现代经济中金融、财政税收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宏观调控法自然处于经济法学的核心地位。也有学者认为在经济法学中宏观调控法是和竞争法处于平等重要的法律地位。笔者认为,与竞争法相比宏观调控法应当处于辅助的地位。这是因为: (1)竞争作为一种动力机制在制度和秩序的构成和演变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德国的市场秩序政策是比较成功的秩序政策,其理论基础是自由秩序主义理论。该理论对公共政策的基本建议是要分清两种做法:①使保护性职能成为政府的重点,尤其是培养和建立各种有益于竞争性系统的制度已达到保护目的;②干预具体的经济性、社会性过程和后果。该理论认为前者优于后者。政府应当专注于用其强制权力促进和保护作为共享品的竞争。他们对凯恩斯主义者主张用预算政策和货币政策来抵消总需求摆动的政策持批评态度。他们担心,刺激经济发展的政府投资和对总需求的操纵会逐步地腐蚀市场信号机制,改变市场主体的行为模式。 (2)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手段,本质上是一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主要是通过间接的手段,解决短期的经济波动问题,而不重点解决经济的长期发展问题,它应当是为市场竞争机制正常发挥作用服务,而不应当干扰市场竞争。 (3)宏观调控法主要应当是为竞争秩序的形成和维护服务的控权法、程序法。我国现实中竞争法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而所谓宏观调控手段用得较多(其实许多是较少法律约束的行政手段),这与我国市场经济秩序不完善,政府职能没有完全转变,政府权力过多留在市场领域有关。与西方国家经济法先有竞争法不同,我国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存在着政府控制经济的惯性,即所谓“路径依赖”, 因此我国经济法是先有宏观调控法。实际中宏观调控的概念往往被滥用,许多政府用行政权力直接干预、甚至操纵经济的方法都称为宏观调控,存在不受控制的调控权侵犯经济自由权的现象。随着市场化、法治化制度改革的深化,宏观调控法将主要是与竞争法相配合,为维护竞争秩序服务的控权法、程序法。 经济法学论文:社会法学研究应当吸取经济法学研究的教训 「内容提要经济法学与社会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都具有交叉性和相通性。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实践表明,研究范围的选择,调整对象研究的思路,以及对总论与分论、本学科与他学科、求同与求异、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的处理,都存在深刻的教训。在社会法学研究中吸取这些教训,对社会法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社会法学、经济法学、研究方法、教训 经济法学与社会法学都是研究第三法域中的法律现象,介于公法学与私法学之间的学科。在我国法学界,虽然作为社会法学重要组成部分的劳动法学的研究先于经济法学,但作为社会法学整体的研究却晚于经济法学,尤其是鲜见社会法基础理论的研究成果。回顾和总结我国经济法学研究的曲折历程,既有可贵的经验,更有深刻的教训。反思和吸取其教训,对于社会法学的发展,特别是刚刚起步的社会法基础理论的构建,具有重要价值。 一、研究对象的范围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问题,存在窄、宽两种范围和是否承认经济法为独立法律部门两种选择。窄者以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经济法部门内的法律问题,而对于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大多在部门法总论层次给予研究。这虽然有助于集中资源探索经济法的原理和构建经济法的制度,但不利于将经济法放在法律体系中展开研究。宽者以关于经济的法为研究对象,其中否认经济法是独立法律部门的学者认为,所谓经济法学就是研究各个传统法律部门中涉及经济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跨越传统部门法学的学科,主张把散见于各个传统法律部门中的经济法律问题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专门和系统的研究;而在承认经济法是独立法律部门的学者的研究实践中,唯恐经济法失去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故对研究范围多作窄的选择,忽视了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未能把以经济法为核心的整个法律体系作用于经济建设这一主题作为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所以,不仅经济法学与相关部门法学如何沟通的问题至今未能解决,而且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作用于经济建设的过程中所处的核心地位未能得到论证。 社会法学以社会法为研究对象,然而社会法的外延可作多种理解:(1)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社会法,有的限定为劳动法或社会保障法,有的限定为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2)作为法律群体的社会法,即包括第三法域中除经济法之外的其他法律部门,(注:我国官方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描述为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七大法律部门,其中,宪法、行政法、刑法属于公法,民商法属于私法,经济法、社会法属于第三法域。)如劳动法、社会保障法、教育法、卫生法、环境保护法等若干法律部门。(3)作为法域的社会法,即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的第三法域。(4)作为法律观念的社会法,除第三法域外,还包括公法和私法中的法律社会化现象。 鉴于经济法学研究的上述教训,社会法学的研究范围宜宽不宜窄,至少应当以作为法律群体的社会法为研究对象,还有必要扩及第三法域,甚至可以将公法和私法中的法律社会化现象纳入其中。社会法基础理论可以有两种模式:一是涵盖社会法群体的社会法基础理论,二是涵盖第三法域的社会法基础理论。由于经济法基础理论已由经济法学界作出较多的专门和系统研究,现阶段应当着力研究涵盖社会法群体的社会法基础理论,而不宜仅依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甚至只依据劳动法来抽象出社会法基础理论。待涵盖社会法群体的社会法基础理论比较成熟后,再试图构建涵盖第三法域的社会法基础理论。无论构建哪种模式的社会法基础理论,在研究中都不应当忽视公法和私法中的法律社会化现象,因为没有公法的私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第三法域及其各个法律部门都不可能与公法、私法衔接和相容。 二、调整对象研究的陷阱 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学中耗费学术资源最多的问题,但至今尚未形成共识,被许多人视为一个“理论陷阱”。之所以会掉入这个“理论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点教训: 1、过分看重调整对象的地位。许多学者把调整对象视为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生命线”,以为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唯一依据和经济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也正因为如此,许多学者对调整对象问题锲而不舍。无可否认,研究法律调整对象的确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法律调整对象就是法律所要规范的客体,对被规范的客体进行研究,肯定有利于法律自身的设计。并且,明确某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也有助于相对界定相应部门法学科的研究范围。但是,经济法调整对象并未达到成为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生命线”的程度。经济法作为现代才出现的一种新法律现象,对它展开研究,首先应当研究的是它何以为“新”的特征,它与传统法律现象的联系,它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在这些研究对象中,法律调整对象仅是其中一个因素。 2、互相对立的观点都以“一种社会关系只能由一个法律部门调整”为既定前提。例如,横向经济关系由经济法调整就不能由民商法调整,纵向经济关系由行政法调整就不能由经济法调整,反之亦然。于是,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与其他法律部门调整对象的界限,至今未能分清。其实,在法律实践中,一种社会关系不可能只由一个法律部门调整。这是因为处在经济社会大系统中的每一种社会关系 都要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从而呈现出多方面的属性,而各个方面的属性都有其不尽相同的法律需求,不同的法律需求往往需要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来满足。于是,需要不同法律部门分别基于不同的目的、按照不同的原则、运用不同的方法、从不同的方面,对同一种社会关系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整。因此,把调整对象作为区分不同法律部门的唯一标准,就不可能分清不同法律部门的界限。 3、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只作定性归纳而不作实证描述。其实,研究法律调整对象是为了解决法律对调整对象应当如何进行调整的问题。法律应当如何调整,首先取决于调整对象本身的运行规律及其法律需求。因而,法律调整对象研究,就是要对作为或预设为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或行为的运行过程进行实证描述,从中探索其运行规律和法律需求。经济法是产生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新法律现象,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首先应当研究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和运行规律,即研究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特征、构成、模式和运行机制,研究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主体、关系和行为,研究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资源配置的规律和原理;在此基础上研究现代市场经济的法律需求,即研究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需要法律为其提供什么条件,传统法律部门(特别是民商法和行政法)可满足此需求的程度和局限,需要经济法在哪些方面弥补和如何弥补传统法律部门的不足,以满足现代市场经济的法律需求。 鉴于上述教训,在研究作为法律部门的社会法时,应当摆正社会法调整对象的地位,选准研究社会法调整对象的思路,尽可能避免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争论在社会法学领域重演。为此,社会法调整对象的研究,应当着重描述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求,特别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运行中的社会政策需求;在此基础上,研究民商法、行政法等传统法律部门和经济法等新兴法律部门满足这种需求的程度和局限,进而研究需要社会法如何满足其它法律部门未能满足的这种需求,并研究社会法在满足这种需求时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其中,还要特别重视研究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性以及其中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特殊问题,描述现阶段经济与社会不协调的种种表现及其形成机制,探讨经济与社会不协调的体制原因、政策法律原因和其他原因,并针对这些原因研究其对体制改革、政策调整和各个法律部门的特殊需求,从而为社会法如何满足这种需求而进行制度设计提供现实依据。 三、总论与分论的关系 各个部门法学都由总论和分论构成,总论的原理应当涵盖和指导分论,总论的分析框架应当为分论提供示范。我国经济法学研究实践中,对总论与分论关系的处理有两点教训值得记取: 1、颠倒了总论与分论的研究顺序。从学科发展史的角度看,民法学、刑法学等传统部门法学都是先有分论后有总论,对于经济法学这样的新学科而言,应当遵循先研究分论后研究总论的顺序,先就个别的突破传统部门法的新法律现象逐个展开研究,有了一定的学术积累,再从若干个案研究中抽象出共性的原理和规则,研究总论的问题。抽象地研究诸如“经济法调整对象应当是什么”之类的问题,不宜成为经济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而我国经济法学研究却正是从抽象地研究这类问题开始的。因而,总论的构建特别艰难,虽然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地位、宗旨、观念、本位、原则等问题,已经取得了许多争议不休、玄而又玄的研究成果,但对主体、行为、责任等制度层次的基本范畴却缺少研究。 2、总论与分论脱节。研究部门法总论的问题,应当与分论问题结合起来,使总论中的各种原理都有相应的具体立法、案例和分论原理作支撑。然而,我国经济法学研究实践中,长期以来存在着总论与分论脱节的问题,呈现出总论与分论“两张皮”现象。在这样的研究中,总论研究难免空洞。可能出于对这种空洞现象的厌烦,有学者提出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注:管斌:《第八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综述》,《法商研究》2001年第2期。)笔者认为,这种主张是不适当的。因为,经济法总论在当前仍是薄弱环节,而经济法分论中的问题在经过20多年的实践后已有了一定的学术积累,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多一些“问题”与“主义”结合的研究,少一些“问题”与“主义”脱节的研究。 鉴于上述教训,我国社会法学研究,切忌把总论研究放在优先位置,更切忌仅依据某个社会法部门(如劳动法)的素材和研究成果抽象出社会法总论,而应当先研究各个社会法部门的具体制度、案例和对策,在此基础上研究各个社会法部门的总论;然后,再在各社会法部门总论和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研究社会法群体和社会法域的总论。同时,还应当将社会法总论问题的研究与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及其法律对策的研究结合起来。例如,对社会法的公平价值进行研究,不仅要研究公平价值的内涵、要求和依据,以及公平价值与其他价值目标的关系,而且还应当研究实现公平价值的制度安排,如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和现行立法、执法中存在公平价值实现不足的表现及其原因,为充分实现公平价值在体制改革、立法和执法中所应采取的对策。 四、本学科与他学科的关系 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利用他学科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是发展经济法学的必然选择。但利用不等于照搬,也不能毫无选择地利用。正确的作法,应当是选择他学科中适合于经济法学研究需要的原理和方法,并将所选择的原理和方法与经济法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结合起来,即运用他学科成熟的原理和方法来分析经济法学中已经出现而在他学科中不曾有过的新问题和新现象,从而得出突破性的创新,尤其是形成有经济法学特色的研究方法和分析框架。在他学科研究成果和方法的借鉴上,经济法学研究中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重视: 1、对于公法学和私法学的已有成果存在着不加选择地利用和照搬的现象。例如,由法律关系要素和法律事实所构成的法律关系分析框架,是与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单一性相适应的,一直是民法学的特色。这种分析框架不宜为经济法学所简单套用。因为,经济法的内容有别于民法,其调整对象远比民法调整对象复杂、丰富,并且经济法对各种经济关系的调整要同时满足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的需求,既涉及微观经济又涉及宏观经济还涉及中观经济,法律关系分析框架不足以对市场规制和宏观调控作全方位和深入的分析。然而,有的学者运用法律关系分析框架来论述经济法律关系一般理论和具体的经济法制度,显得机械和表面化。又如,民法和行政法中的法律行为相对比较单一,民法学和行政法学中,都有一套涵盖各种民事行为或行政行为的一般法律行为理论。但是,经济法中的行为则具有多样性,既有宏观行为,也有微观行为;既有政府行为,也有市场行为,还有以市场行为为形式的政府经济行为;既有交易行为,也有竞争行为,还有合作行为;既有市场规制行为,也有宏观调控行为;既有运用行政手段实施的行为,也有运用经济手段实施的行为。各种行为之间个性多于共性,尽管在本质上有共性,但在制度要素上的共性甚为单薄。因而,在经济法学中极难形成甚至无多大必要形成涵盖各种行为的经济法律行为一般理论。然而,在经济法学研究实践中,有的学者仿效民法学和行政法学,试图研究相当于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和行政法律行为理论的经济法律行为理论或政府经济行为理论,以此来涵盖经济法中的各种行为。实践表明,这种努力并未取得应有效果,其理论成果在经济法分论中的普适性甚微。因而,在经济法学中,与其着力研究涵盖各种行为的经济法律行为一般理论,不如对各种行为进行分类归纳研究,形成类型化经济法律行为一般理论,这对形成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和设计具体的经济法律制度会有更大贡献。 2、利用经济学理论的同时忽视了与法学原理的结合。经济法学需要以经济学为理论基础,但是,经济学理论成果的利用并不能取代法学的分析,经济学理论只能作为说明制度设计的理由,而不能取代制度设计本身,经济学的理论依据与法学的制度设计相结合才是理想的状态。然而,许多经济法学成果在利用经济学理论的同时忽视了与法学原理的结合,甚至反客为主。研究具体问题时,在照搬经济学理论之后,显示不出法学成果的品格和特色。 3、法经济学在经济法学研究中的泛用。对各种法律现象都运用成本与 收益分析的方法来评价其效率目标的实现程度,当然有助于按照效率最大化的目标来设计和选择法律制度,扭转以往只追求法律的公平正义目标的倾向。但其中至少有三点教训值得记取:(1)过分提高效率目标的地位。作为法律制定和实施主体的国家虽然越来越重视经济,但毕竟不是经济人,或者说经济人不是其主要角色,于是在国家的政策目标和法律的价值目标中,公平正义和安全稳定不能不摆在首位。所以,强调法律的效率目标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把效率目标置于法律的整个价值目标体系中来思考。(2)过分扩大经济分析方法的适用范围。效率目标对立法的影响表现在制定法律时就充分考虑法律的效率后果,亦即法律实施的成本和收益;而对执法的影响只宜限于执法者有自由裁量权的场合,公正执法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执法的最高原则,执法者追求效率目标时不得超越此原则,这也是近些年来执法过程中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等借口考虑效率目标而执法不严不公的现象盛行的深刻教训。(3)忽视运用来源于我国实践的数据资料进行量化分析。在分析某项法律制度时,如果只是列出其成本和收益的构成因素,而不运用经过调查、统计所得到的数据资料对各项构成因素的数量和比例以及各成本因素与各收益因素之间的函数关系加以分析,那就不是经济学的实证分析;如果虽然进行了量化分析,但所依据的只是外国的数据资料,那其结论对我国仅有参考意义,而不宜用来说明我国法律的成本和收益。在有的法经济学论著中,虽然画出了反映一定函数关系的图像,但未注明其数据和图像的来源,(注:如,吕忠梅、刘大洪:《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分析》,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 年,第237—238页;周林彬:《法律经济学论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402—403页。)那就不可能有说服力。 社会法学同经济法学一样也应当利用公法学、私法学和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成果和方法。鉴于经济法学研究的上述教训,基于社会法学研究对象的多层次性(社会法部门、社会法群体、社会法法域、社会法理念)和社会法中主体、行为、关系的多样性,社会法学研究在利用他学科的成果和方法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对他学科的成果和方法的利用,应当有所选择,即只宜选择适合于研究社会法现象的成果和方法。(2)他学科的成果和方法只宜用来弥补法学成果和方法的不足,而不能取代法学成果和方法本身。(3)他学科的成果只宜作为社会法的制度设计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法律对策的理由,而不能替代社会法的制度设计和对策建议。(4)法经济学的运用应当在社会法的价值目标体系中将效率目标放在次于公平目标的地位,适当限制成本与收益分析方法的适用范围,并且坚持以来源于我国实践的数据资料作为量化分析的依据。 五、求同与求异的关系 异中求同和同中求异,是研究问题的两种路径,各有其学术价值。对于传统学科而言,同中求异更便于学术创新和学科发展;而对于新学科而言,异中求同更便于统一认识和学科完善。经济法学作为一门新学科,起始于理论纷争,几乎各个问题上都有多种不同的观点,共识远远少于分歧;在论战中,批判多而建构少,对异己观点着重批驳、否定、排斥而忽视尊重、肯定和吸收。这在很大程度上给经济法学走向成熟造成了负面影响。究其原因,一是经济法学作为一门年轻学科,缺乏学术积累,无论是理论体系还是基本范畴、基本观点和制度设计,都需要通过争论才可形成共识;二是经济法学由于研究起点低,理论空白点多,创新难度相对小于传统学科,易于激发学者的创新积极性,更易于刺激学者标新立异、建言立说、自成体系的欲望;三是学者中自以为真理的心态甚浓,而宽容异己观点的心态甚淡。于是,许多问题本来可能或者已经达成共识,但却有意自以为是、拒同存异。 在我国社会法学领域,劳动法学虽然是一门老学科,但就计划经济的劳动法理论转向市场经济的劳动法理论而言,面临着内容更新和体系重构的任务,仍然相当于一门新学科;至于社会保障法学、教育法学、卫生法学等学科,则刚刚兴起或起步时间不长。鉴于经济法学研究的上述教训,社会法学研究中,虽然要重视求异,但更要重视求同;虽然要重视批判,但更要重视建构;虽然要重视争鸣,但更要重视宽容。在论战中,尤其应当善待反方观点。因为在反方观点中往往不乏科学性、合理性或与正方观点有共识之处,反方观点所指出的要害往往也是正方观点的缺陷所在,反方观点的理由也往往可成为完善正方观点的启迪和道理。甚至可以说,对正、反两方面的观点,很难用正确与错误来判断。因而,应当重视从反方观点中吸取完善正方观点所需要的理论营养。唯有这样,才有助于社会法学在论战中不断走向成熟。 六、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 经济法是公法与私法相融合的法律部门,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不可能与其完全对应。因而,经济法学研究应当将实体法与程序法结合起来研究,这样不仅可以给论证经济法的独立性提供新的依据,而且还有助于研究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和可诉性问题。然而,在我国经济法学研究实践中,一直重视实体法研究,忽视程序法研究。经济法作为一种突破传统法律部门的新实体法现象,对程序法必然有其特殊需求,如果失去程序法的支撑,其实施效果将会打折扣。还可以反过来说,如果没有相应的程序法条件,实体法的某些制度设计就会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行。特别是实体法中的法律责任制度与程序法的联系甚为紧密。正由于经济法学界长期以来未把程序法研究置于适当地位,在近年来司法界发生了将“经济审判庭”更名为数字化排序的民事审判庭的“改革”(注:在已有二十多年改革实践的我国,对“改革”的涵义还值得探讨。如果没有发生体制、机制上的变动,仅是将机构更名,就很难说是真正的改革。)后,在经济法学界引起了一阵恐慌,出现了理论上的批评和论证与情感上的担忧和不满不相称的现象。于是,将实体法与程序法结合起来研究,才引起经济法学界的特别重视,因而,经济法责任和经济公益诉讼被作为当前经济法学界的两大热点问题。但这两个热点问题的结合研究则显得不够,在现有的经济公益诉讼研究成果中,实体法基础仍显得单薄。 鉴于上述教训,社会法学研究应当把实体法与程序法有机结合起来,依据实体法的公私法融合的特点研究其对程序法的特殊需求。在劳动法的既有立法例和理论著述中,其特殊的程序法需求得到了足够的重视。例如,许多国家建立了专门的劳动诉讼制度和劳动法庭或劳动 法院,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也显示出了不同于民商事仲裁制度的特色,并且还出现了关于劳动诉讼的专项司法解释。但是,我国现有的与劳动法对应的仲裁和诉讼制度,在立法上还不完善,在理论上还很欠缺;而与社会保障法等其他社会法部门对应的程序法制度,无论在立法上还是理论上都处于空白状态。因而,社会法学研究应当将实体法研究与程序法研究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使其相辅相成地同步发展。无论何种实体法制度的设计,都应当考虑其程序法支撑的可行性;无论何种程序法制度的设计,都应当考虑如何满足相应实体法制度的实施需求。 王全兴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 「摘要法学研究之深入,端赖于范式转换,经济法学研究更是如此。以往之法学研究,较为偏重权利-义务结构分析,这固然重要,但已显不足。本文基于对“复杂性问题”进行多维审视的需要,运用法与经济学的理论对经济法研究的几个基本假设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经济法、经济学、假设 一、问题的提出 提出和确立假设,作为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已被科学史上的许多成功范例所证实。假设作为科学研究的前提,是较为系统的科学研究都需要具备的。尽管对于法学是否属于“科学”尚存争议,但对于广义上的科学可以包括法学,或者说法学中可以包含一定的科学成分的观点,则殆无异议。正是在此意义上,才可以把法学同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一起,放入广义的科学之中,并研究其基本假设问题。这对于法学研究的范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所谓假设,通常是指在现存的事实和理论的基础上,对某些事物的存在或与其相关的规律所做的推测性的解说或虚拟性的预设。假设只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一种推断和猜测,但这种推测是建立在一定的事实和理论的基础之上的,因而它既非成熟理论,亦非主观臆测。其重要价值是有助于明确研究方向,提高研究的自觉性。因此,若假设确定得当,就会大大提高科研的效率和水平。此外,假设是建立和发展新理论的重要方法。通过不断提出假设,并不断地证实假设,就能够不断地提高认识,从而形成新的理论;同时,即使假设被证伪,也同样有助于人们纠正错误的认识,从而推动正确的理论的形成〔1〕。 对于假设的重要价值,纽拉特曾指出,“在社会科学中,我们看到的只是假设之网,说不出某些困难究竟是来自哪些假设。”〔2〕事实上,在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领域,对于学科的基本假设问题的探讨是相对较多的,因而其“科学性”也相对较强,特别是其中的一些假设由于确定的条件约束以及数学方法、统计学方法的应用等,更是给人以“精确”的感觉。但是,法学因其在传统上往往被视为“正义之学”或关于“正义的艺术”,特别是由于法学学科本身的一些特点以及人们认识上的偏见,致使法学在吸纳相关学科的新成果时总是相对滞缓,即使是在对一些基本假设的判定方面,也几乎未有太大的进展。但是,随着法学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法学与相关学科之间的联系的加强,以及法学研究对“客观性”、“科学性”要求的提高,对于法学研究的基本假设问题进行研究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强烈。 在经济法学领域,基本假设的重要性更为突出。这是因为经济法与经济学、社会学等都密切相关,其专业性更强,现代性也更为突出,因此,在经济法研究上更有必要研究其基本假设问题。但在社会科学乃至各类科学的“假设之网”中,如何找到关键性的“纽结”,以使经济法研究能够借以实现“纲举目张”,实在是一个重要问题。这涉及到假设的提出、选择和确立的问题。 本文认为,从研究路径和框架选择来看,在法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中,存在着具有共通性的基本假设(如“二元结构”假设),它当然也适用于经济法学的研究。此外,在经济法学上,还应关注那些对于经济法研究有特殊意义的基本假设。由此可以把经济法学上的基本假设分为两类,一类是经济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共同的基本假设,另一类是在经济法学上有独特价值的基本假设。这些基本假设,对于经济法学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下面将先提出和确立两类基本假设及其所包含的若干具体假设,然后再探讨这些假设对经济法学研究的价值,并对其局限性作出相应分析,以求对基本假设的价值有一个较为全面的把握。 二、共通性的假设:二元结构假设 各类科学的研究目的,都是揭示和解决一些现实中的基本矛盾。从哲学意义上说,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其内含的互相依存,相辅相成两个方面,形成一种二元对立的结构,可称之为“二元结构”。如同中国道家理论中指出的“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的思想,普遍存在的二元结构,其本身也可以层层演化,从而形成更多、更复杂的层级系统。 经济法学的研究也要找到自己的二元结构,从而找到研究的基本框架、问题和视角,以为进一步研究提供前提和基础。依据与经济法学关联的紧密度,可以从诸多二元结构,发掘出对经济法研究最为重要的三个层面的“二元结构”假设,即理论-认知层面的二元结构、经济-制度层面的二元结构、社会-文化层面的二元结构。 (一)理论-认知层面上的二元结构 先讨论理论-认知层面的二元结构,是因为它对于从总体上和根本上来认识二元结构问题,并形成相应的理论至关重要。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从较为根本的意义上说,人类的欲望(或称需求)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基础性问题。因此,从人类的欲望出发,来研究各个学科的问题,往往被认为是一个非常基本也非常重要的起点和入口。 人类的欲望是永无止境的。从需要与可能的角度说,正因资源有限,而欲壑难填,才产生了各个学科需要研究的相对专门的问题。针对人类的某类欲望及由此产生的问题进行研究,便形成了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各个学科。而在这些学科中,由于人类欲望而形成的各类二元结构尤其值得关注。 事实上,人类欲望尽管纷繁复杂,变幻莫测,但仍然可以分为两类,即公共欲望和私人欲望。其中,私人欲望是独立的私人主体为满足自身的某种需要而产生的愿望;公共欲望则是在各类私人欲望的基础上而形成的各类私人主体所共有的愿望。这样在基本的人类欲望方面,首先就可以分为公共欲望和私人欲望两类,从而形成一个基本的“公私二元结构”。 在上述的人类欲望的公私二元结构的基础上,还会衍生出一系列的公私二元结构,它们构成了社会科学中的几个重要学科得以展开的基本前提- 在经济学领域,由于公共欲望和私人欲望的存在,便有了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的划分。人类为了满足私人欲望,在经济上需要有一些物品供自己消费,以维持自身的存续和繁衍,这些满足私人欲望的私人物品,通常是由市场来提供的,由此形成了以满足私人主体的私欲为主要目标的私人经济。此外,由于人类还存在着一些不同层次的公共欲望,因而还需要有一些物品来满足,这些物品便被称为公共物品(Public Goods)。公共物品因其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或非 竞争性,而不象私人物品那样具有独占性、消费的排他性和可转让性,因而它不能或不适宜由市场来提供,而通常由政府来提供。经济学上的“公共物品”理论表明,基于人类欲望的二元结构,相应的用来满足人类欲望的物品被分为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经济也被分为私人经济与公共经济。这种经济层面的“公私二元结构”,不仅有助于分析和解决许多经济问题,而且也有助于分析和解决法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领域的许多问题。 在政治学、社会学领域,同私人欲望与公共欲望的“二分法”相联系,存在着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结构。其中,政治国家的存在,往往被认为是实现人类的公共欲望的需要;而市民社会的存在,则至少在客观上具有同政治国家相抗衡的功用,从而有助于保护私人欲望的实现,进而使市民社会成为实现私欲的主要领域。这种划分自黑格尔在理论上予以普及化以来,就一直研讨未绝,包括近些年来中国学界对此所进行的相关讨论,都说明人们对此类问题的重视,以及它对相关学科的研究的重要价值。事实上,直到今天,尽管人们对于“国社二元结构”存在着各类不同的看法,包括是否要大力推进“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的发展,是否要推进社会中间层的发展,以弥补国社二元结构的不足,等等,但是,不容否认的是,国社二元结构,仍然是相关分析的基本框架。也就是说,国社二元结构,虽然陈旧,但并未过时。 同上述心理上的、经济上的、政治上的、社会上的各类公私二元结构相对应,在法学上对于法律也有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这主要源于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有公益与私益之分。法律上的这种公私二元结构,对于整个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展开,都是非常重要的。自从古罗马著名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法与私法的一般划分标准以来,相关的讨论就一直绵延未绝。其中的一些划分标准,如主体标准、利益标准、权利结构标准等,都可以展开为具体的二元结构,关键是如何把这些有解释力的标准融为一体。由于在法学上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在两大法系的认同度越来越高,且对于法学的发展已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法律上的公私二元结构,还应当做进一步的研究。无论是否主张在公法与私法之外还存在所谓“第三法域”,无论是否赞同公法与私法的划分,都应当首先对公私二元结构,以及划分的标准等问题做细致的研究,以免轻率地得出结论。 可见,只要存在公共欲望与私人欲望,就会存在与之相应的公益与私益,以及与其相对应的公权与私权、公法与私法、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政府与市场、国家与市民等多种公私二元结构,这些二元结构为相关领域的研究确定了重要的前提和基础。从而为解决认知和理论构筑问题提供了基本的模型。成为理论-认知层面的重要内容。 上述二元结构假设提供了一个理论研究的框架,它已经具备了托马斯?库恩所说的范式(Paradigm)的意义,对于经济法的研究是很重要的。尽管经济法学是新兴的学科,但它也同样要继承法学中的一些共同的东西,这种理论上的二元结构同样也是适用的。对此在后面还将探讨。 (二)经济-制度层面的二元结构 二元结构不仅在理论-认知层面存在,而且在其他层面也存在。其中,在经济层面就存在着一系列二元结构,这些二元结构又影响到制度建设,从而使得相关的制度层面也存在着一系列二元结构,因而可以总称为经济-制度层面的二元结构。 经济-制度层面的二元结构有多种表现,基于其重要性以及对法学、特别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重要价值,下面主要探讨以下几类: 1.城乡二元结构 在经济领域,存在着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也存在着一系列的不平衡。这些矛盾着的两个方面可以形成一系列的二元结构。其中,城乡二元结构是比较重要的。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刘易斯(W?A?Lewis)早就指出,在发展中国家存在着突出的二元经济结构问题,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该问题表现在,如果城乡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并带来新的经济和社会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刘易斯的理论被认为是对发展经济学的重要贡献。事实上,经济上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确实是非常现实也非常重要的问题,这对我国尤其具有现实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历了长期的农业社会发展和资本主义的不充分发育阶段,是发展不平衡的人口大国。过去,突出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差别这三大差别,曾广为人知,而其中的前两类差别,基本上都可以归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别,最后一类差别,实际上也在一定程度上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有关。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不平衡规律的作用更加凸现。在过去的几十年,农村和农业已经为城市和工业作出了重要的、有时甚至是牺牲性的贡献。虽然作为一种转机,最初的改革也焕发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从而使劳动生产率大为提高,但毕竟由于诸多原因,近些年来出现了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而又负担过重,以及基层管理不当、违法、涣散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的经济增长和整体目标。因此,如何推进农村、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兼顾,是非常现实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城乡二元结构的产生和发展与国家的“区别式”的治理方式有关,即与国家对城乡所实施的不同政策和制度有关。事实上,在古代社会,国家对于农村的统治是较为放松的。例如,从经济层面来看,在自然经济时代,国家的治理或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主要是通过税收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在很多统治清明的时期,税收负担是比较低的,不仅存在“什一税”,甚至有时税负为“三十而一”。这比许多现代国家的税负都要轻得多。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限于统治的能力、需要,以及客观的情况,国家的统治主要是到达县一级,而其下的部分则主要是发挥民间的力量。这与近些年来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是一致的。由此也产生了国家统治与民间治理之间的关系,从而产生了法学需要研究的国家法律规则与民间治理规范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延续至今的分级治理的格局下,中央政府在解决农村的很多问题时往往鞭长莫及,一些法律的实施也很难延伸下去,于是不得不搞各种形式的“下乡活动”,其中也包括“送法下乡”。此外,由于财政控制的松弛,较为现代的“税收法定原则”很难贯彻下去,以致于农民负担过于沉重,于是不得不进行号称是农村第三次革命的“税费改革”,以求把具有经济法性质的财政法、税法在农村也推行下去。 从成因上看,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有经济上的原因,也有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它带来的许多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有些是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予以解决的,同时它也促进了新制度的形成和变迁。综观历史和现实,恰恰是城乡二元结构,带来了制度上的二元结构或法律上的二元结构。 城乡二元结构对于制度或法律上的二元结构的形成的影响,有多种表现。例如,它带来了实质意义上的城市法与乡村法的划分。在历史上,西方国家曾经有过庄园法、城市法等至少是名称上的划分,而从现代法制来看,现代法律实际上主要更适用于城市,更适用于工商业,而对于工商业不发达的农村往往是不太适用的。在农村,曾经和正在有大量非制定法的适用,它在客观上推动了国家法与民间法、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的区分,从而推动了法律或制度上的一系列二元结构的形成。 此外,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所体现出的城乡二元结构,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具体制度 的形成。从制度构成上看,同样存在着二元结构的问题。例如,在我国的财政制度上,在工商业成分较高的县级以上城镇,国家财政的约束力、影响力还相对较强,并且至少在名义上各级政权的财政支出是由国家来予以保障的;但是,在农业成分较高的县级政权以下的区域,国家的财政则基本上是不管的,而主要是由乡级政府等基层组织自行解决,由此带来了从基层政权民主建设到政权的合法性,以及官民关系、地方稳定、法治状态等多方面的问题。与之类似,在税收制度上,我国区分工商税制和农业税制,其中,工商税制更主要地适用于工商业发达的城市,而农业税制则主要适用于农业较为集中的乡村。同时,在相关税法的立法宗旨、侧重点等各个方面,都突出地体现了城乡制度的二元结构特征。 与上述财税制度相近,金融制度同样受到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例如,在银行体制方面,我国有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的类别,它们过去曾长期承担政策性银行的职能,这也是城乡二元结构在银行机构设置方面的体现。同时,在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布点,业务领域、服务范围等各个方面,也都体现着二元结构的特征。上述在财税、金融制度方面的二元结构特征,在计划制度中当然也突出地存在着。 另外,在市场规制方面,城乡二元结构也有其影响。例如,由于城镇的市场经济更加发达,因而诸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之类的市场规制法,主要也是在城镇适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说明:为什么经济法在适用范围上客观存在着城乡差异的问题。由此也可以进一步说明:为什么大量的坑农害农事件屡禁不止-这与行政垄断的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普遍存在,以及市场规制法在农村不能有效实行等因素都有重要关系。这同样也是城乡二元结构影响经济法适用的体现。 2.南北二元结构 与城乡二元结构相类似,还存在着一系列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并存的二元结构。如南北二元结构,东西二元结构等。其中,世界范围内的南北二元结构,就是一个突出的例证。发达国家较为集中的北半球与发展中国家较为集中的南半球,形成了国际经济关系中著名的南北二元结构。 南北二元结构的存在表明,国家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国家之间的竞争还将继续存在。在不平衡的发展格局中,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争取主动,如何采取较为一致的行动,争取在确立竞争规则方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规定,是很重要的。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对于弱势群体的权利如何作出特殊保护,以维护实质公平,体现经济法的一般精神,恰恰应当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任务,因而相关保护制度的确立便非常必要。为此,在一些规则中,已经专门为发展中国家制定了保护性的规定,如“普遍优惠制”等,这是发展中国家不断争取的结果。但是,在世界经济加速发展,经济全球化迅猛推进的形势下,发展中国家正处于一种很不利的地位,在发展中国家之间如何处理好竞争与合作关系,全面加强“南南合作”,也正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和困难(这也是集体行动的逻辑或困难的体现)。因此,如何加强国际协调,并在本国经济法的法制建设方面把国家协调的有利成果确定下来,甚为必要。 与上述的南北二元结构相关的是“东西二元结构”。东西二元结构存在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其中,国际层面的东西二元结构,是由原来的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的诸多国家,同传统上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诸多国家所形成的二元结构。由于在这些领域也存在着很多新的问题,因而也很值得研究。此外,国内层面的东西二元结构,即我国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所形成的二元结构,涉及到区域经济均衡发展、转移支付、地区竞争、转让定价等诸多问题,而这些都与经济法的制度建设有关,都是在经济法研究中需要关注或需要着重加以解决的问题,因此它对经济法的制度形成和法学研究都会带来影响。 可见,无论是经济层面的南北二元结构,还是东西二元结构,都是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直接相关而形成的二元结构,而这些二元结构的存在,又会提出许多具体问题和需求,从而影响到国际和国内层面的经济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并对整个经济法研究产生影响。上述对于“地域”上的二元结构的认识,有助于在经济法研究方面,打通传统意义上的国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人为界限,从而可以在整体上进行更为全面的研究。 3.内外二元结构 上述的各类二元结构,与不同地域的经济发达程度关系更加密切。此外,透过经济活动与相关主体及其所在地域的关联性,还可以发现在经济层面上存在的“内外二元结构”。由于经济包括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内国经济与涉外经济、内部经济与外部经济,因此,在经济层面存在着一系列由上述各种不同类型的经济所构成的内外二元结构。下面分别略做探讨。 从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的二元结构来看,一国必须首先发展好国内经济,这是现代国家十分重要的任务。与此同时,现代国家又必须协调好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的关系,因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在开放条件下,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已经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这不仅导因于市场主体的利益驱动,而且也导因于某些领域法律规则的趋同化在客观上所起到的促进经济交流的作用。事实上,在强调法制的时代精神感召之下,国内经济需要一套法律制度(如民商法制度、经济法制度等),同样,国外经济也需要一套相应的法律制度。由于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密切相关,因而对相关的国内经济法制度于国际经济法制度加以协调便非常必要。尽管两类制度总会有许多的差异,但是在某些方面是可以融合或一致起来的。其重要途径,就是把体现相关国家协调意志的有关国际经济法规范,适当地转化为国内经济法规范。因此,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的二元结构的存在,对于国内与国际层面的某些法律规则的融合和沟通,对于现代通行的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等经济法基本制度的形成,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随着中国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以及中国为融入世界经济大潮而作出的种种努力,在国内经济法的立法上,已经越来越在总体上强调:必须改变过去的经济法制度中普遍存在的“内外有别”的状况,代之以普遍实行的国民待遇(当然也不是毫无差别),从而使各类在中国土地上的市场主体,都能够至少在形式上有一个基本上可以进行公平竞争的外部法律环境。这些立法努力,将使得内国的经济法制度与涉外经济法制度日益水乳交融,两者虽然仍在内外二元框架之下,但“交集”却越来越大。从而使经济法制度上的二元结构呈现出一种不对称的状态。 从内部经济与外部经济的二元结构来看,这种二元结构与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联系更为密切。内部经济与外部经济的划分,与地域上的国内与国外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而主要是与从事市场交易的主体是否存在某种关联有关。因此,内部经济也可称为“内部市场”,外部经济也可以称为“外部市场”。通常,人们关注和讨论较多的都是假定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外部市场,而对内部市场的研究则相对较少。特别是对内部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制问题,则探讨较少。 所谓“内部市场”,是指组织体的内部机构、成员之间通过经济活动而形成的市场。它是在“内部人”之间按照一定的“内部规则”从事交易活动而构成的市场。内部市场的存在,使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统一市场被分成了内部市场和外部市场,使市场主体所遵循的规则被分为“内部规则”和“外部规则”,这种内外有别的“二元分立”,对经济发展和制度建设已产生了重要影响。 事实上,内部经济的法律规制问题,恰恰是新兴的经济法不同于传统私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有助于更全面地认识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如经济法是否调整市场主体内部关系,以及对内部关系应如何界定等),同时,也有助于完善经济法具体制度方面的罅漏。 (三)社会-文化层面的二元结构 社会-文化层面的二元结构,对于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对于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等问题尤其具有意义。下面略做一点分析。 从传统与现代的二元结构来看,传统与现代的界定是非常重要的,它会由于人们对“现代”所做界定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把“现代”界定为一个时间概念,特别是二十世纪以来的时间段,则可以认为,传统社会曾为一系列传统部门法-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等-的产生奠定了基础,而现代社会则为现代部门法-经济法、社会法-的产生奠定了基础。经济法作为现代法,其与传统部门法的重要差别就在于它是产生于现代社会,是为了解决现代社会产生的诸多现代问题才应运而生的。从而体现出突出的现代性〔3〕。特别是经济法通过对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调整,来实现对社会秩序、社会公益的保障,以及对社会弱者的保护,对社会本位的强调等,都体现出与传统部门法的诸多不同。而传统部门法,如民商法等,对于这方面的保障则很不够。 此外,现代社会由于普行社会化大生产,分工更加细密,节奏更快,并且已经完成了梅因所说的“从身份到契约”的过渡,因而“陌生人社会”迅速形成,并在人们之间产生了一种“互赖而又互动”的关系。陌生人社会的主要问题就是信息偏在问题以及信任、信用等方面的问题,由此带来了导致市场失灵的其他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确保现代社会的效率与秩序,本身就是一种公共物品。在私人主体难以提供这种公共物品的情况下,就要求国家建立相应的解决此类问题的制度,调整在现代社会中形成的、同过去存在着很大不同的新型经济关系。由于这些产生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新型经济关系,是传统部门法所未予预见和未能涵盖的,从而也是其不能充分有效调整的,因此,建立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新型法律制度,解决现代社会存在的新型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便是客观之需。于是,经济法等现代法便应运而生了。这是在经济法产生问题上的一种重要解释。 从工商文化与农业文化的二元结构来看,由于不同的文化直接会影响到不同的制度的形成,因此,许多学者都关注文化对法律制度的产生流变的影响。事实上,工商文化是与大工业、社会化大生产以及商品经济的发达直接相关的,而农业文化是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相联系的,因而不同的文化实际上对应着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也可能在总体上对应着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在一个国家,由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两类文化极可能同时存在。这种情况,不仅会影响一国在立法上的统一性,而且也会影响统一的立法在适用上的统一性。由于经济法是产生于现代市场经济,是在工商业高度发达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它主要是与工商文化相对应的,或者说在很大程度上对作为工商业中心的城镇经济更加适用,而对于工商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其适用的空间和效果,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这已经被近些年来相关的研究所不断证实。就我国来讲,经济法的制定,不可能不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差异,不可能不考虑中国突出的二元结构;同样,在经济法实施方面,如何认识因文化上的二元结构所带来的经济法实施受挫的问题,也是值得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上述的二元结构对于分析经济法的产生基础以及所适用的时代等问题,都是很有裨益的。 以上从三个不同的层面提出和探讨了二元结构假设问题,它对于经济法学的研究具有基础性和前导性的意义。但是,作为具体的经济法研究,仅有共通性的二元结构假设还是不够的,因而有必要在下面探讨在经济法学上有特殊价值的基本假设。 三、在经济法学上有特殊价值的基本假设 在经济法学领域,还有一些在研究上具有特殊价值的基本假设,它们立基于上述的共通性假设-二元结构假设,能够为经济法理论的建构提供更为具体的前提和方法,对于研究经济法问题有更为直接的意义。这些特殊性假设主要有: (一)双手并用假设 双手并用假设其实也是一个二元结构假设。其基本含义是,调节经济或配置资源的手段有两个,一个是市场的无形之手(通称“看不见的手”),另一个是国家(或称政府)的有形之手(实际上也是“看不见的”)。一个国家对于经济的调节需要双手协调并用。 双手并用假设的思想不仅在体现在经济理论上,而且在体现在宪法的规定之中。我国宪法修正案实际上已经默认了这一假设①。即要使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而国家则要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通过双手假设,可以更清楚地说明在经济学上长期争论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也有助于更好地说明在法律体系中的私法与公法的关系、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等。事实上,经济法上的一系列具体假设,主要是在双手假设的基础上展开的,它为相关问题的分析又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分析框架。如果只是单用一只手来调节经济,则在相应的法律形式上,可能只有民法或非现代意义的行政法,而不可能有现代意义的经济法。恰恰是在现代国家双手并用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协调双手,解决其中可能存在的双手失灵等不足的经济法。 (二)两个失灵假设 与双手假设相一致,在经济法理论上还有“两个失灵”假设,或称“双手失灵”假设。它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市场失灵假设,一个是政府失灵假设。在运用市场的无形之手进行调节的情况下,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妨害竞争、外部效应、公共物品、信息偏在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从而使市场调节的无形之手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与此同时,诸如公平分配、币值稳定等问题,也是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由此便提出了市场失灵的假设。市场失灵假设在经济学界已得到了较为普遍的承认和应用。在假定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市场机制本来在配置资源方面应起到的调节作用,在上述诸多领域却不能有效发挥,因此,只能由市场以外的力量去加以弥补。而从总体上的能力、实力和现实可能性的角度来看,一般认为,由国家来解决上述市场失灵问题是更为合适,也更为现实的。从而,国家被推倒了历史的前台,开始了所谓的对私人经济生活的“干预”或称“介入”的新时代。 对于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是否必然导致国家的介入和弥补,学者的认识不尽相同。这主要是因为政府对资源的配置效果,在一些国家已经出现了许多的问题。由于信息不足、滥用权力、腐败寻租、体制不健、多头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原因,政府在资源配置上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这被称为政府失灵。也就是说,在某些领域,无论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干预,在配置资源方面都是无效的或低效的。因此,是否要选择政府配置,以及对于政府配置所产生的失灵问题如何来解决,是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必须要直面的问题。而如果选择了用政府配置来弥补市场配置,就应对政府配置资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失灵问题有总体上的把握,特别是应当分析导致政府失灵的具体原因,以便采取相应的解决对策。而对于政府失灵的原因,解释是多个方面的。如公共选择理论、理性预期理论等,都提出了各自的认识。这对于经济法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 其实,要深入研究两个失灵假设,必然涉及到失灵原因的探讨。对于市场失灵的原因,经济学界已经探 讨较多,并为相关的法学研究提供了一些重要的素材。从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或基本矛盾来看,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与此相对应的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是很基本的矛盾②。无论是在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领域,还是在政府干预的领域,这些基本矛盾都存在。在这些矛盾不能有效协调和解决时,必然会产生两个失灵的问题。例如,在市场调节的领域是很强调个体的营利性,崇尚效率价值的,但如果由此忽视社会公益性、漠视公平价值,则必然会加剧垄断、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必然会导致宏观经济失序,微观经济失范,经济生活失真,从而使宏观调控也很难有效进行。同样,在政府配置资源的领域,如果政府的工作人员也强调自己作为个体的营利性,并把自己的收益凌驾于社会公益性之上,如果只强调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效率或经济效益,而忽视整体上的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则必然会导致政府失灵。 此外,在研究两个失灵假设的过程中,还会涉及到重要的公共物品假设等问题,从而使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效应理论等都会对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的研究产生重要影响。 需要提及的是,两个失灵的假设也导源于“有限理性假设”。根据有限理性假设,市场主体都是“理性的经济人”,都在为自己的利润或效用的最大化而努力。但是,其理性是有限的,因而并不能有效地抑制市场经济波动,并不能解决市场调节的滞后性、盲目性等问题。同时,政府也同市场主体一样,是“理性的经济人”,但由于它并不能获取全面的信息,并不是全知全能的,因而其理性也是有限的。此外,政府认识的局限性还体现在,政府也是由人来组成的,这些人也都是普通人,既不更好,也不更坏,因而在智力、道德等各个方面,同样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有自身的一些利益驱使,就极可能在配置资源方面产生低效率或无效率的情况,从而产生政府失灵。 事实上,即使假设政府的组成人员都是大公无私的,在道德上都是非常优秀的,但由于信息偏在问题的普遍存在,由于政府很难非常迅速地对瞬息万变的经济生活作出相应的调节回应,因而就非常容易导致政府失灵的问题。正因两只手都有自己的缺欠,因而才需要双手并用,才需要综合协调。同时,也正是在这样的框架之下,才有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余地。 (三)利益主体假设 利益主体假设,即假定在经济法上,各类主体都有自己的独立利益,为了各自的利益,都会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都会努力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从利益的性质来看,经济法上的主体,可以大略分为国家一方(调制主体),以及与国家相对应的另一方(调制受体)。 上述的国家一方,要考虑国家(或政府)利益的最大化,同时,还要在一定程度上考虑社会公共利益,也要兼顾个人利益的保护。此外,从公共选择的理论来看,在国家的各类机构中,组成这些机构的成员也有自己的利益。因此,利益实际上是多重的,涉及到复杂的、多层次的法律保障问题。 上述与国家相对应的另一方,从经济意义上说,主要是市场主体(或称之为“市民”),从社会意义上说,主要是社会成员或社会实体、组织等。这些主体都有自己的利益,都按照自己的理性去行事。只有肯定利益主体的存在,才可能有法律规制的可能性。 经济法制度的实施必须尽量对各类主体的利益给予公平的、有效的保护,以实现各类主体利益的平衡。为此,在经济法上,不仅要像传统私法那样更关注私人主体的利益,也不仅要像传统公法那样更侧重于国家利益的保护,而且更要全面兼顾各类主体的利益,即不仅要在总体上兼顾国家与私人主体(企业、自然人等)的利益,也要兼顾各类主体的具体利益,这些具体利益表现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利益、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利益,等等。由此使经济法在法益保护方面又具有许多自己的特色。 (四)博弈行为假设 与上述的利益主体假设直接相关,既然各类经济法主体都是利益主体,则必然要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相应的理性行动。而在行动的过程中,则可能采取合作的态度,也可能采取不合作的行为。不管怎样,行动者都要既考虑自己的情况,又要考虑相关主体的情况,以求在互动的博弈过程中,努力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经济法主体之间的博弈可能存在于各个领域。它既可能在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国家机关之间展开,也可能在国家与国民之间展开,还可能在市场主体之间展开。对微观层面的主体行动进行博弈分析是很有价值的。 各类主体之间的行为,既然都属于博弈行为,则参加博弈的主体就需要关注其他行动者是如何思考的。因此,对于各类主体而言,分析“别人的”预期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在博弈活动中的成败得失。与此相关的一个重要假设,便是“理性预期假设”。该假设会提醒人们:任何主体都是有其理性的,特别是在经济领域,当国家要采取某种行动时,必须要分析该行动所影响的主体将会如何思想、如何行动。而这对于确保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效果,从而对于确保经济法的调整实效,都是非常重要的。 (五)交易成本假设 按照上述的利益主体假设和博弈行为假设,既然各类主体都是利益主体,因而必然会关注自己的产权,必然要求产权界定明晰,也必然会关注为取得产权和保护产权所花费的成本;同时,既然各类主体之间都在进行着博弈行为,则参加博弈的各方,便都会关注自己在博弈过程中的利益得失,而衡量在博弈过程中的利益得失的重要指标,便是交易成本的大小,或者是与其相对应的收益的多少。因此,在利益主体所从事的博弈行为过程中,交易成本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由此便在博弈行为假设的基础上提出了交易成本假设。 随着近些年来学术界对产权经济学或制度经济学研究的深入,特别是法学界对法律经济学认识的普遍提升,人们对于有关交易成本的基本理论已经耳熟能详。基于该理论,在经济法的研究上,不仅要重视微观主体或称私人主体的交易成本问题,而且还要重视国家的交易成本问题,特别是国家与国民之间,以及国家机关内部的交易成本问题。同时,应重视本益分析方法在具体经济法问题上的运用。 以上提出的五种基本假设,在经济法研究方面有特殊的价值,它们具体体现了“二元结构”假设的要旨及其所包含的“非对称性”,有助于学界在达成一些基本共识的前提下,把经济法理论进一步向前推进。当然,以上仅是列举了一些较为重要的基本假设,此外还可以有其他一些假设,但限于篇幅和需要,在此不再展开。 此外,提出上述假设本身并不是目的,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假设的方法在经济法学上的价值,以及如何将其用于经济法研究。为此,还应研究各类假设在经济法研究上的价值是什么,其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内在联系;同时,尽管前面在探讨各类假设时也涉及到了经济法学的相关问题,但仍然有必要对各类基本假设在经济法研究上的应用问题做一些探讨。 四、各类基本假设在经济法研究上的价值及其应用 经济法的研究需要有自己的前提,需要有学界所认同的一个大略的“基础”,而基本假设的提出和确立,恰恰主要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尽管认识需要不断深化,因而对于“基础”的认识也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尽管对于“基础”本身的追求是否恰当也有不同的看法,但从研究的效率,从研究的整体推进的角度来说,对于基本假设这类较为基础的问题,还是应当有明晰的认识。 在法学研究中之所以要提出或借助于上述的基本假设,就是因为这些假设最贴近于一般的个体、最能够反映一般性的情况,与基本的人性、与市场行为的一般情况,也都最为接近。上述基本假设,大都来自经济学(以及相关的社会学),而按照一代宗师马歇尔的理解,经济学是最贴近人类生活的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与经济学密切相关的经济法学的研究,或者是整个法学的研究,才需要借助于这些一般性的假设,发挥其在研究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的独特作用 ,以解决法学研究方法不具有自足性,以及法学(而不是法律)与社会经济生活的距离,比经济学和社会学相对更远的问题。由于法律毕竟只是一种“写照”,毕竟总是存在着相对于现实的滞后性,并且,这种滞后性在片面强调“法制原则”的情况下还可能更加突出,因此,就需要通过借鉴,形成经济法学上的基本假设,来拉近法学研究与现实的距离,以确保法学研究更有价值和生命力。 以上的探讨表明,从直接的价值来看,上述各类基本假设为经济法研究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前提、框架、范围和基础,这也是上述假设被称为“基本假设”的直接原因。它们对于进一步深入研究相关问题,有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有助于理论研究的深化。 此外,上述各类基本假设,实际上也为经济法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研究方法,这也是其重要价值的体现。从研究方法上看,对于新兴的、具有突出现代性的经济法来说,尤其应当注意方法的综合性,这本身也是必要的范式转换。事实上,法学研究不仅不能只注重单纯的“阶级分析”,而且也不能仅注重单一的“权利义务分析”。今天的法学研究,尤其应当多注意从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中吸收营养,其必要性导因于法律调整领域的广阔性以及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由于客观的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与相关社会科学研究的社会关系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因此,相关学科之间自然应当打通。特别是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与各类主体的“微观特点”更加接近,也更能反映人类的较为根本性的东西,因而往往可以作为法学的某些方面的研究基础。而法学本身则更为“上层”一些,它需要通过相关学科的研究来发现和体现自我。 纽拉特曾指出,从科学史上看,假设总是会频繁地产生和消失,没有任何对它们进行排列的可能性〔4〕。但是,这并不影响对相关假设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行研究。作为一个走向成熟的学科,其基本假设应当至少在逻辑上是自洽的,并且应当在内在联系上存在一致性。为此,有必要对上述各类基本假设之间的内在联系做一些探讨。这些探讨,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基本假设对于经济法研究的价值,也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其应用的问题。根据上述对各类基本假设的分类及其具体内容,可以发现各类假设之间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在联系: 首先,具有共通性的不同层面的二元结构假设,本身就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对相关层面的概括,也仅具有源自不同视角的相对意义。其中,理论-认知层面,更主要考虑了主体的价值;经济-制度层面,更主要考虑了地域或称空间的影响;社会-文化层面,更主要考虑了实质上的不同时间的影响。 其次,具有共通性的二元结构假设,与在经济法上具有特殊意义的其他假设也存在着内在的联系。例如,在二元结构假设中,理论-认知层面的公私二元结构假设提供了一个非常基本的框架,它暗含了政府与市场的对峙,体现了不同主体的重要价值,从而为两个失灵假设、利益主体假设、博弈行为假设等奠定了基础;经济-制度层面的二元结构假设,体现了空间发展上的不平衡问题,即提出了两个失灵假设等各类假设产生的重要现实基础,也是其他各类假设的现实体现;社会-文化层面的二元结构假设,主要体现了时间发展上的不平衡,它是其他相关假设产生的更深层次的现实基础,同时,也是各类假设所需要面对的问题。 最后,在经济法上具有特殊意义的各类假设,在其相互之间,也存在着内在的联系。例如,从形式上看,两个失灵的假设在经济法理论上是很基本的,但两个失灵假设作为一种“对结果的描述性假设”,又与双手并用假设(这是对手段的假设)直接相关。而无论是两个失灵假设,还是双手并用假设,在更深层次上,它们都离不开利益主体假设和博弈行为。而在这两个深层次的分别侧重于主体和行为的假设中,又包含了理性预期假设、不确定性假设等,同时,它们还都与交易成本假设直接相关。 可见,上述各类假设是连为一体的,而不是各不相干的,从而它们可以成为经济法研究的重要基础性假设,使经济法研究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展开。 同时,各类假设与一些具体分析方法的内在联系也值得关注。例如,基本的二元结构假设,与系统论上的系统分析,特别是结构功能分析方法,以及整体分析方法等有关;双手并用假设,也与系统论的思想和方法等有关;博弈行为假设,与博弈分析方法有关;利益主体假设,与利益平衡方法和政策分析方法有关,等等,从而使基本假设在经济法研究方面有了更多的方法论意义,提高了基本假设在解决经济法理论问题上的应用价值。现略举几例予以说明: 1.从二元结构假设来看,它为经济法提供了一个从心理到经济,从政治到社会,从法律到文化的基本分析框架。在这样的框架中,有助于人们认识经济法究竟是公法,还是公法与私法交叉的混合法。事实上,二元结构的假设虽然较为宏观,但它毕竟提供了分析框架的边缘,从而使研究者能够以一定的(虽然也可能存在模糊状态)区域为“基地”进行研究。在公与私之间的模糊地带,是否有所谓混合法或第三法域的存在空间,是否能够存在与公法、私法相并列的社会法,人们的认识不尽相同。不过,根据二元结构的假设,结合客观实际,从总体上说,一如往昔,我至今仍认为经济法只能属于公法,而不是属于第三法域或社会法〔5〕。因此,二元结构假设有助于分析经济法的性质问题。 2.从双手并用假设来看,如果一国仅用一只手,就不可能产生经济法。一方面,经济法虽然要保障国家对经济运行的调控,要保障国家对市场秩序的规制,但它并不是传统的行政强制;另一方面,虽然经济法的调整直接作用于市场经济,并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但它毕竟不是单纯的市场调节,更不是传统的自由放任。双手的协调并用,使双手都能够更扬其长而避其短,从而体现经济法的调控与规制手段的特点,体现经济法在调整手段上的特殊性。调控与规制所发挥出的调制功能,与传统的市场调节与行政命令有着根本上的不同。事实上,双手并用所体现出的合力,是对传统的调节经济方式所存在缺失的有力矫正。 可见,透过双手并用假设,不仅有助于理解经济法的产生问题,而且也有助于理解经济法的调整手段、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对市场经济的综合调整等问题,从而不仅有助于认识经济法的独立性,而且也有助于认识其与相关部门法的内在联系。 3.从两个失灵假设来看,该假设实际上在经济法研究中已经占有重要地位。近些年来,经济法学界一般都把市场失灵的存在作为探讨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性的重要起点。按照目前较为流行的理论,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市场机制本身无法解决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因而就需要由国家来介入或称干预。而国家介入的法律形式,则主要是经济法。上述的解释,是目前较为通常的解释。这种解释当然有其合理之处,但有些方面还有待于再进一步细化。从双手并用假设来看,正是由于存在市场失灵,因而对经济的调节才不能仅用市场调节这一只手,而是还要用国家调节这只所谓的“有形之手”。但是,在运用国家之手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政府失灵的问题。而政府失灵的存在,主要导源于政府的失控。从现在影响较大的一些行政法理论来看,一般多是基于政府权力的不断膨胀,才认为有必要强调对政府的权力作出限制。因此,在行政法理论中,全部的或部分的“控权论”主张,实际上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但经济法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法,它不是单纯地强调要限制政府的权力或国家的权力,而是要通过如何适度分权,以及如何适用合理的程序,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努力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因此,经济法必然会存在一些有特色的方面,并因而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法。 两个失灵假设表明,经济法不仅要通过政府对资源的配置来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而且也要通过相关的规范,来解决政府失灵的问题。两个失灵的存在,对于经济法产生和存续必要性的问题,有很强的解释力。因此,两个失灵假设,对于探讨经济法的发生论问题很重要。它更有助于说明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性,更有助于认识经济法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特殊性。 4.从利益主体假设来看,在经济法研究上重视各类主体的利益,真正关注不同主体客观存在的利益,有助于认识经济法调整方面的问题。只有充分地认识到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个人利益;认识到社会公共利益与私人的独特利益;认识到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一致的利益和冲突的利益,才能更好地在各类主体之间去平衡利益,才能让各类主体更好地去代表和实现某一种利益。从规范的层面看,经济法主要是规定和解决相关主体的权力或权利的问题,但从更深的层面上看,则是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如何协调和平衡的问题。利益既是经济法得以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经济法不断完善的重要源泉。没有代表特定利益的主体,没有相应的利益主 体假设,就无法说明法律的制定、完善的动力机制等相关方面。因此,利益主体假设,对于经济法制度和理论的发展非常重要。 上面的一些举例表明,经济法学的各类基本假设,对于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都很有价值。事实上,在理论研究领域,以上述的“二元结构”假设和其他各类假设为基础,在经济法理论上已经形成了一系列有自己特色的“二元结构”。例如,在调整对象理论上,存在着宏观调控关系和微观规制关系的二元结构;在体系理论上,有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二元结构;在主体理论中,有调制主体与调制受体的二元结构;在行为理论中,有经济调制行为与市场对策行为的二元结构;在责任理论中,有本法责任和他法责任的二元结构,等等。此外,在财税法、金融法、竞争法等相关部门法理论上,也都存在着一些以上述相关二元结构为基础的具体的二元结构。这些都是二元结构假设与其他假设应用的成果,对于增进经济法理论的体系化或严谨度,形成内在和谐统一的“理论”,是很有价值的。 五、各类基本假设的局限性 前面探讨的各类基本假设,尽管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应用意义,但也都存在着自身的局限性,对此也必须要加以分析,以求对基本假设做更恰当的定位。 上述基本假设的局限性,首先来自假设本身的局限性。由于这些假设更多地是源自其他学科的假设,许多假设不仅本身尚需要不断地得到验证,而且是否适合于法学研究,是否有利于推进法学研究,也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得到检验。 其次,二元结构假设的局限还体现在,它虽然已是各学科的学者都比较认同的,但并不是法学本身能够有效证明的。限于自身的特点,法学要在很大程度上从其他相关学科吸取营养,其中也包括基本假设等。但在上述假设的可靠性和证实性方面,法学很难大有作为。这对假设方法的应用也可能会产生影响。 再次,各类假设都具有一定的相对性。为此,在运用这些假设的过程中,不应把各类假设绝对化。即应采行“相对论”,而不是“绝对论”。具体言之,一方面,上述这些假设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假设是否都合适,以及具有多大程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恰当性,还有待于接受理论和实践的检验,还需要接受时间的考验,还有待于人们认识的日益深化。另一方面,上述各类假设实际上是提供了一系列的分析模型。这些模型的主要功用就是使分析更简明,更有说服力,等等。而作为“模型”,其本身就是有局限性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任何理论都是有局限性的,任何观点也都是一种“偏见”。为此,就应当以一种开放的、包容的、建设性的考虑,来看待各类基本假设。而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所能够建立的理论框架,也才是可以不断更新和不断发展的。 例如,在对二元结构认识方面,并非要强调“两极论”,即并非认为二元结构中只存在完全对立的两极。事实上,在这两极之间的过渡地带往往是很重要的,按照中国的哲学思想,最可取的是“叩其两端而取其中”的中庸之道。而要“取其中”,首先要知道其两端,要以两端为起点才能知道何为“其中”。但关键是现在的一些研究往往是不知两端为何物,因而也就很难作到全面地认识相关问题。二元结构的假设,恰恰是要给出两端、边界,也就是给出进一步分析的基础。 二元结构假设的相对性是很明显的。例如,经济层面的二元结构假设,曾经包括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等公私二元结构,而这些划分并不是绝对的。在两极中间还会存在一些混合的领域。例如,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还会存在第三部门,在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之间,还可能有混合物品等。因此,二元结构只是提供了一个分析的基本框架或平台,对于具体问题必须作具体分析。为此,哈耶克认为,把整个服务领域界分为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业已为人们接受的二分法,是颇具误导性的;对于一个健全的社会来说,在商业领域与政府治理之间(也就是在私营部门与公共部门之间-作者注)保有一个第三领域,即独立部门(Independent Sector,即前述的第三部门)是至关重要的〔6〕。但是,能否因此否定二元结构的基本框架呢?能否因此如同一些论者引申出经济法就应当以第三部门为依托,以社团为主要主体呢?恐怕至少在现实的条件下还不能。尽管第三部门也是很重要的,尽管社团也有其重要的价值,但诚如伯尔曼所认识到的那样,自20世纪以降,教会早已不再构成对世俗权威的有效的、合法的抗衡力量了;在经济和社会秩序内的商人和其他自治团体或行业的习惯,在立法和行政机构的控制下已经失去了效力〔7〕。 因此,尽管需要有第三部门的适度发展,尽管也需要对第三部门的壮大作出一些积极的倡导,但在现实中其地位无疑较为式微,无法和无力全面地替代国家,也无法真正成为社会公益的代表者。 除了二元结构的假设以外,其他的假设也都具有相对性,特别是在经济法研究上有特殊意义的基本假设。这些假设,尽管在经济学等领域都已经成为一些重要理论或重要假设,但是这些假设在经济法的研究上是否完全适用,以及在多大的程度上有助于相关的研究,都还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考验。 正因如此,对经济法上的基本假设需要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尤其要认识到这些基本假设是经济法理论展开的前提和基础;这些基本假设不仅确定了经济法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宗旨、性质等问题,而且也确定了经济法上的主要研究方法。而这种有针对性地确立起来的研究方法,对于确保经济法研究的深入,是非常必要的。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的研究形式 一、经济法中问题与主义的相关争议 在中国,学者们对于经济法学的肇端尚有不同的认识,但经济法学界大体倾向于以1978年为学科发展的起点,并在每个十年前后,推出一些回顾性、反思性的研究成果。对于经济法学这个新兴的学科,各类理论观点纷出,不同声音混响。而在其研究方法上,学者主要侧重于经济法问题与主义的争论上,即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制度构建的分析。 一些学者把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比做“鸡肋”,认为其食之无味。他们认为中国经济法学在其发展过程中遭遇了方法论上的“意识形态”化、“概念法学”化和“半殖民地”化的巨大冲击,树立经济法学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方法,增强其自足性和开放性,成为经济法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同时,他们也指出其无意否定那些研究主义的学者所进行的研究价值,只是认为这样的研究偏离了法学本来的研究目的。法律就其作用而言是一种游戏规则,是为了处理人类社会的各种纠纷,法学的任务就是发现以及创新更好的游戏和裁判规则,研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解决纠纷。因此,法学研究不只是书斋中的学问,不是为了研究而研究,而是要解决现实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目前进行的经济法研究与中国活生生的经济现实、经济改革与立法司法实践不联系,只是热衷于构建抽象的理论框架,将经济法理论变成了高深莫侧的玄学,其研究结果是不仅不能为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和指导,而且会偏离法学研究的初衷和实质。 但对于那些有“爪牙之利、筋骨之强”的人来说,“鸡肋”同样可以咀嚼、消化和吸收,同样可以“食之有味”。他们认为经济法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应该充分发挥人们的聪明才智,去探求、发现、形成一套科学的经济法范畴体系,这套范畴具有确切的内涵,准确地概括了事物的本质,并成为逻辑思维的基本要素,从而构建一套科学的经济法基本理论原理,只有具备丰厚的理论基础,才能进行有关制度建设的研究。严重冷落法解释学等传统的研究方法,会直接导致经济法理论解释力的削弱和经济法研究法学特质的减损,而未来经济法研究方法必定是多元的,研究手段必然是综合的,研究体系也一定是动态的、开放的,但其核心却应该是恒定的,即传统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不应被动摇、更不应该被抛弃。 二、关于经济法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共识 从第十五、十六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来看,目前学者普遍达成了关于经济法的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共识。这也验证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句古话。现在学界的主流观点是,既要研究“问题”,也要研究“主义”,同时更要注重两者的并重研究。张守文教授用“顶天立地”四个字,对这种研究方法进行了高度的概括。“顶天”指在研究经济法理论的基础上,更注重理论研究水平的提高,强调研究必须能够真正的拔高,要真正体现出一种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提炼和萃取。因为理论的高度不够,就很难有较为广泛的指导意义,就极易被等同于一般。但是,我们所强调的研究并非只是“形而上”,只是“空对空”或者“空中接力”,而恰恰要强调一定要“立地”即要立足于现实,脚踏实地,而不能使其成为海市蜃楼。“立地”强调经济法理论的研究要同经济法的实践相结合,形成具体的制度,以回应和解决法制建设中存在的大量现实问题。因为对于现实问题的关注和解决是经济法理论研究极其重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经济法研究能否纵深发展的基础。 三、经济法问题与主义之争的未来发展趋势 在我看来,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正处于库恩所说的科学发展的四个阶段中的“前科学阶段”,突出问题是没有统一的概念体系,缺乏共同的理论假设与方法论原则,理论尚未成熟,只有理论与实践统一,经济法学才能进入成熟的“常规科学阶段”。所以,目前经济法学界所追求的经济法的“问题”与“主义”并重研究,是经济法发展一个必经的阶段。在未来的研究中,应该相对比较注重有关“问题”的研究,即关于经济法制度建设的研究。因为从中国经济法的发展态势来看,在过去的三十多年中,还是比较倾向经济法理论的研究,需要适度的制度建设来“中和”这种非正常的现象。而在经济法的制度建设上,我们可以借鉴经济学中关于“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研究。由科斯提出的“新制度经济学”是近几十年来兴起的西方现代经济学的重要分支之一,它运用企业组织理论、产权制度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等全新的思路和方法,分析和重新解释许多新古典经济学所无法解决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成功之处,结合经济法本身的实际,来为经济法学的研究注入新鲜的血液,达到创新的目的。 但同时,我们也必须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过分注重问题的相关研究,要做到经济法所追求的“适度”。我们可以在着重研究具体的、有代表性的经济法文本所构建的制度、规则和经济执法的过程中,从中抽象出经济法的范畴原理、语言符号和思维方式,进而达到经济法理论与制度的互动研究。 试析经济法对利益冲突法学的论文 1.1以社会本位作为平衡与协调利益冲突的价值基础 市场机制是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济效率的最有效手段。与此同时,在正常的市场机制调节下,各市场主体之间也能形成一种相对合理的利益格局。然而,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的轨迹告诉我们:自由放任经济下市场机制本身极易遭到破坏,随之而来的利益格局也容易受到扭曲。而且市场机制自身的局限也会引发矛盾,产生新的冲突。面对市场难以依靠自身力量对冲突加以平衡与协调的难题,现代经济法产生的一个重要历史使命就是依法调整市场经济中的利益关系。然而,当今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利益主体日益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在各类利益冲突中,既有国家权力与个体权利之间的冲突,也有社会个体利益之间的冲突,还有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冲突。要想平衡好方方面面的利益,经济法需要找准自己的价值定位。 如果经济法选择个体利益至上,这样做虽然会刺激个体对利益的追逐,提高经济效率,但却不利于冲突的解决,也不利于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此外,在法律层面上,这种做法还会使经济法难以独立于民商法,自身的独特价值难以显现。但是,如果经济法选择以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来协调利益关系,却容易造成国家权力对个体利益的侵害,进而影响了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同时,这还会使经济法很难摆脱行政法的案臼,难以成为真正独立的法律部门。在现实的需要面前,现代经济法最终选择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最高准则,来协调多种利益冲突。而经济法中所指的社会整体利益是与个人利益、团体利益和公共利益都相关的社会利益,是融个人利益、团体利益以及公共利益为一体的社会利益。在具体的调整过程中,经济法正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需求。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研究成果论述 经济法学自诞生之日起,各种观点异彩纷呈,尤其在经济法学的基础理论方面,争论很激烈,但已经形成了一些能支撑经济法学理论大厦的基本共识。在经济法具体制度的研究方面,也有过很多的争论,这些争论推动了相关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完善。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也正经历着由单一走向多元的过程,多种研究方法提供了多元的视角,共同推动着经济法学理论不断深化。概而言之,经济法学经历的正是一个“和而不同”的发展路径。 一、经济法的基础理论 1.调整对象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方面,学界形成了许多观点。按照前述发展历程的划分,各种观点大体可以分为“前诸论”和“新诸论”。“前诸论”主要有“纵横统一论”“、纵向论”“、企业法中心论”、“综合法论”、“经济行政法论”、“学科经济法论”等。“新诸论”主要有“国家协调说”“、需要国家干预说”“、管理说”“、国家调节说”、“增量利益关系说”等。总体来看,“前诸论”中有对经济法持否定态度的观点,而“新诸论”对经济法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已成共识。尽管曾有学者对经济法抱有怀疑或者否定的态度,但学者们的探索、交流与交锋推动了经济法学的发展,这是值得肯定的。各说虽然分析的角度与表述不尽相同,但实际上都反映了国家依法管理国民经济、协调市场经济运行并统筹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平衡这条主线。 2.经济法的地位关于经济法是否独立的法律部门,学者们曾有过很多激烈的争论,其中尤以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为争论的焦点。80年代初期,大经济法主义和大民法主义相互排斥对方,不承认各自的独立性。此外,还有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的争论,有学者认为经济法属于行政法的一个部门法,而不是独立的法律部门。随着实践的深入和理论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对社会发展的独特作用及相互不可替代性,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在法学界基本成为共识,并已为国家立法机关采纳,在官方文件中多有体现。 3.经济法的体系80年代初,不少学者主张建立以计划法律制度为核心的经济法体系,《经济合同法》颁布后,所有的经济法学教科书都把这一法律规范作为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深化,学者们基本上抛弃了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所形成的“大经济法主义”,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相对缩小,趋向科学合理。目前,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应该包括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与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基本没有异议,而对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是否属于经济法范围则尚有争议。此外,还有不少学者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这两大板块已不足够,有学者提出应当加上“企业发展法”这一板块,以更好体现与维护企业的主体地位,促进企业发展。 二、经济法的基本制度 1.主体制度经济法主体的确定与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体系密切相关。经过30年的发展,经济法主体理论从单纯强调政府的主体地位到以“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为分析框架。例如早期有学者认为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决策主体、管理主体和实施主体”,后来有学者提出经济法主体包括“经济管理主体、社会中间主体和市场主体”。在视野方面,形成了两种界定经济法主体的方法,一是“行为界定法”,即根据主体的不同行为列举主体类型,如“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活动主体”;另一种是“身份界定法”,即根据主体不同的经济、政治或社会身份来列举主体类型,如“管理者、经营者和消费者”。 2.行为制度 (1)宏观调控制度学界普遍认为,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是十分必要的,宏观调控是经济法的核心内容之一。过去学者们比较强调经济计划的宏观调节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建立,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整从过去的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调节方式转化为以计划、预算、价格、税收、利率等多种方式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经济法学界对这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不少见解和建议。学界对宏观调控法的研究主要围绕宏观调控基本理论和宏观调控立法两大部分,至今已经基本上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框架和结构体系。在宏观调控的基本理论方面,对宏观调控的基本概念、目标、采取的手段,宏观调控法调整的对象、原则、地位、体系等都有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很多观点。在宏观调控立法方面,最引人注目的是关于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的研究。2001年3月召开的“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宏观调控法》的议案”的小型研讨会,论证了制定《宏观调控法》的必要性,提出了关于《宏观调控法》框架的设计。其后,有学者提出了宏观调控基本法的专家建议稿。在宏观调控部门法方面,经济法学界的研究,填补了法学领域的空白,促进了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的创制和完善。 (2)市场规制制度学界对市场监管的必要性、市场监管的对象、监管的原则,市场监管法的性质、地位、体系等作了深入的研究,基本认同市场监管法是经济法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以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典型。竞争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经济 法学界自80年代中期即开始引介国外的立法与学说,开展对竞争法的研究。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方面,学界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必要性、目标、原则、立法宗旨、定义、调整范围、执法机构等问题都进行了探讨,为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奠定了重要基础。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后,学界开始关注其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通过对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比较研究,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健全和完善提出建议。在反垄断法方面,反垄断理论研究的基本框架已确立,基本覆盖反垄断法中的主要问题和制度,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协议、企业合并、行政垄断等。关于反垄断法的制定,反垄断法1994年就被列入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直到2007年8月才终于通过。十四年的立法历程,出现过很多的争论和反复。比如立法的时机是否成熟、如何看待和处理发展规模经济与反垄断的关系,反垄断法是否规定行政垄断的内容、采用何种规制模式、如何设置反垄断的执法机构等等,许多专家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最终学界的研究成果推动了《反垄断法》的出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在1993年颁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前,学者们主要致力于论证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制定全国统一性立法的必要性,提出要用法律手段保护消费者利益。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后,我国在消费者保护方面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但实践中也出现了诸如王海打假、医疗纠纷等许多新问题。现阶段研究的热点问题包括消费者的概念、医疗纠纷的适用问题、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问题、新型消费方式的法律规制等等,学界提出了很多观点,取得了一定的共识,但这些问题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在产品质量法方面,学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产品概念、缺陷界定、责任主体、归责原则、诉讼时效、抗辩事由、涉外产品责任、法律责任、监督管理等方面,近年来,产品责任的新发展也引起了学界的关注。 (3)对外开放制度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法制建设几乎与外贸事业发展同步,在对外贸易法律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学者保持了极大的关注,对对外贸易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取得、货物进出口配额管理与许可证管理、反倾销、反补贴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为立法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对外资法的研究也与我国引进外资的实践发展紧密结合,学界在外资的待遇、利用外资的形式、加入WTO对外资法的冲击等问题作了深入的研究。90年代以来,在对外开放制度研究方面出现了新特点:结合复关和入世谈判,加强了对中国涉外经济法与WTO规则接轨问题的研究。这直接推动了我国对外开放制度的变革,为中国加入WTO在对外开放制度领域扫除了理论障碍 3.责任制度学界对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表述、定义、是否具有独立性、承担形式、构成要件、司法救济等方面也有很多不同的观点。目前较为一致的看法是:第一,要完善经济法的责任制度,使经济法具有可操作性;第二,经济法责任具有独立性;第三,经济法责任具有公益性和形式上的复合性的特点,既包括传统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也有一些新的责任形式。 三、经济法的研究方法 经济法学界越来越关注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和思维路径,基本的共识是:要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从经济到法,又从法到经济。出发点是现实经济问题,中间经过法律博弈、法律协调,最后落脚点还是回到解决现实经济问题上来。结合就法论法与法外论法的研究范式,在研究中除运用法学研究的一般方法以外,还要综合运用经济学、社会学、自然科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在经济法学的论文、着作里,已经出现了多种方法的运用,如,陈乃新教授在探讨经济法的本质时,从增量利益的角度出发,论证只有经济法调整的是人们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生产和实现增量利益并相应地进行增量利益分配和再分配的关系,采用了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方法。又如,史际春的《经济法总论》一书对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原因从社会的角度予以阐释,并注重从社会实践中提取论据,以社会实践作为理论探索的出发点和归宿,采用了社会实证的分析方法。 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但取得的成绩斐然。经济法对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经济法学应当利用自己的优势,提炼共识,反思过往研究中的不足不断改进、创新,正如程信和教授所说的,“中国应当而且可能在经济法的理论和制度方面对世界现代文明作出较大的贡献。”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教学质量的讨论 一、教学质量与施教质量 教学质量的内容首先是“教”的质量,其次是“学”的质量。在“教”“学”质量的关系中,“教”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是前提、是关键,因为它决定着“学”的质量;“学”的质量是我们施教的出发点和归宿;“师高弟子强”,这就是它们间的逻辑关系。教学质量问题一直是教学的核心问题,教育战线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讨论中,存在下列误区:其一是以为只要改善了教学方法,教学质量就可以提高了,其实不尽然,因为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包括教学环境、教学主体、教学环节等,而教学方法只是教学主体因素中的部分内容。其二是把教学方法等同于“教”方法,在教学方法的讨论中常常忽略“学”的方法的讨论,使其讨论“文不对题”,当然,教师在讨论教学方法时,基于“以身作则”的缘故,主要应讨论“教”的方法。其三是把教师的施教过程简单地概括为施教方法,尤其是仅仅局限于课堂的施教方法,更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得当、有效的施教方法有赖于充分的施教准备,施教准备还与施教指导思想有关;课堂教学仅仅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一个环节而已,这无需更多说明。在教学过程中,由于“教”的主体主要是处于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因此,在提高教学质量的过程中,对教学组织的探讨,比对教学方法的探讨来得更为重要,其原因之一是教学方法体现于对教学的组织过程之中;之二是对教学组织的探讨,更加强调了教师在教学中的重要责任;之三是从讨论的视域来看,更加关注教师施教的全过程,而不仅局限于教学方法,同时,将学生的学习方法排除在了本命题之外,这有利于集中讨论教师如何施教的问题。 二、经济法学的特点 认清经济法学的基本特点,是确立怎样施教的前提。经济法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学科特点“经济法”课程在经济管理类专业和法学专业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经济管理类专业一般开设“经济法概论”,在法学专业,本科教育阶段一般开设“经济法学”,研究生教育阶段一般开设“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所以经济法学是法学专业本科阶段所开设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经济法学是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专业基础理论课,它是法学专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从法学课程间的关系来看,经济法学具有边缘性的特点:它既包括对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等学科理论的继承、运用,也包括对它们的理论的扬弃和发展;从经济法学的历史来看,无论在国际还是国内,经济法学相对于民法学、刑法学等课程而言,还很“年轻”,以至于到目前为止,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体系和内容体系,尚无一致的认识。经济法学的种种基本特性,给如何实施经济法学的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也使经济法学的教学应当具有不同于其他学科教学的特点。 2.课程关联特点经济法学的前置课程通常包括法理学、宪法学等,后续课程一般包括税法、国际经济法、市场竞争法等,此外经济法学还与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证据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相关联。由于经济法学与上述课程的关联关系,所以在经济法学的施教过程中必须处理好施教内容的衔接关系,既不能彼此间缺乏照应,又不能出现课程间内容的重复。这就要求教师应当熟悉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了解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师间应当相互沟通和协调,使相关内容———尤其是基础知识等重要内容,既不遗漏,也不重复,而仅限于衔接而已。到目前为止,无论是教材,还是任课教师,对这个问题,往往不是处理得很合理。 3.经济法现象特点经济法是立足于社会整体的意志和利益,借助于各种有效方法对经济关系进行系统综合调整之法。国家调整经济关系的目的在于实现宏观的和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效益,所以,经济法具有直接的经济目的;在经济法律规范中,经济体制、经济技术规范可以直接构成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经济法的内容具有很强的经济性或专业性;由于经济法根源于国家对经济的自觉调控和参与,使经济法又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政府主导性特点;国家调整经济关系时可借助的法律方法包括各种层级的法律、各种性质的法律规范、规定丰富多彩的法律后果,这就是调整方法的综合性。国家为追求宏观的、可持续的经济效益,在尊重和保护个体合法利益的基础上,对国民 经济运行关系进行综合的调整,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4.教材特点由经济法学的边缘性、年轻性和关联性所决定,迄今尚无比较成熟的《经济法学》教材,《经济法学》教材的不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总论体系不完整:一般的《经济法学》教材,总论部分仅涉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产生和发展、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经济法律关系的部分内容,有的教材甚至没有论及经济法基本原则。第二,学界“画地为牢”的门户观念束缚了《经济法学》的教材建设:“经济法”界的专家们在编写《经济法学》教材时常常囿于“学界”的“先占”界限,认为经济法中的某些基本法律和基本范畴,历史上就已“划归”其他法律、法学部门,故《经济法学》不再讨论,于是使“经济法”在法学界就成了“拾遗补缺”之法,从而没有从“经济法”本身的内涵及其外延加以系统论及,这也是总论体系不完整的深层次原因。第三,总论与分论不对应,其表现形式有二:一是总论未论及的一般理论,而分论却有重要篇幅,如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等;二是总论的“观点”“流派”虽然较多,但分论的内容大体趋同。第四,总论的“观点”“流派”虽然较多,但实质区分较少,甚至有的“观点”“流派”主要表现为文字上的“游戏”,以至于难于自圆其说。第五,分论任意膨胀,分论任意膨胀的客观原因主要是经济法现象没有“经济基本法”典,主观原因主要是经济法的学科理论不成熟。 三、教师施教环节的组织教师施教环节基本可以分为备课、课堂教学、学生实践认识、课程考核四个阶段。 (一)备课备课是施教的前提。备课之前首先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然后才能开始备课。所以,备课过程中须作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教师的备课准备教师在备课前的准备工作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备课”的质量,进而直接影响教和学的质量。备课准备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应当熟悉培养方案。熟悉培养方案的目的在于把握培养学生的社会定位,了解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联性,进而为进行教师间的沟通和协调提供依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基本的施教内容,以免课程间内容的脱节或不必要的重复,以免施教内容太深、太浅、太宽、太窄现象的发生,从而影响既定培养目标的实现。 (2)应当选用优质教材,“教材”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上一般仅指发给学生而教师又作为主要参考资料的着作,在此可以称之为师生“共用教材”或者“基本教材”;广义上的教材,则应当是除狭义教材以外的其他参考资料,如教师备课参考的着作、论文、案例等,学生学习参考的着作、论文、案例、教师编发的参考资料等。经济法的基本教材版本较多,有的是法律知识读本,有的是非法学专业用的教材,有的是研究生用的教材,有的是对前沿问题进行探讨的专着;有的比较陈旧,有的则较新;有的是经济法学界的专家所编,有的则不然。在选用基本教材时,一般来讲,宜选用经济法学界的专家最新编写的经济法教材。其他参考资料的选用也要遵循新颖、适当、针对性原则。所谓新颖,就是说所选参考资料要能反映本学科的最新成果和学术动态;所谓适当,就是说所选参考资料要适合本专业培养目标,难易适度;所谓针对性,就是说所选参考资料要与共用教材的内容———尤其是任课教师的讲稿的各个“章、节、点”内容密切对应,不要偏离施教任务。 (3)应熟练地把握基本教材内容。一般来讲,教材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普适性、教材内容都有自己的体系。熟练把握基本教材内容的意义在于:有利于教师在备课时根据培养方案和课程间的关联性作合理的取舍,进而形成具有本学校本专业特色的课程知识体系;有利于对教材中的陈旧内容进行改造,这主要是因为教材从编写到出版,再到教学使用,总有一定的“时差”,而经济法的理论在不断的发展,经济法律、法规又在不断地立、改、废,使经济法教材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所以在备课时必须作到“与时俱进”;同时,基本教材的内容也是我们选用、编写其他参考资料的依据,既然基本教材是代表本学界最新成果和反映学术动态的着作,是师生共用的教材,选用与编写其他参考资料的目的主要在于帮助学生理解、掌握基本教材的内容,在一定限度内扩大学生的视野,所以对于基本教材,必须尊重它、忠实它,其他参考资料的选用与编写,都要围绕基本教材进行,绝不能“喧宾夺主”。 2.备课组织。备课是教师根据培养方案、课程间的关联性、学科特点和学生的需求等具体情况,对教学内容、施教方法进行精心安排的活动。因此,备课的充分程度、备课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授课质量,即使口才再好的教师,也莫不如此,因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相反,只要备课充分、且质量很高,即使任课教师不那么能言善辩,课堂施教质量一定会有基本保障。所以,施教工作的重心是备课,而不是其他施教环节。鉴于“经济法学”所具有的前述特点,培养方案将学生定位于“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要求,基于此,在此认为在“经济法学”的备课过程中应从以下方面作好相应工作: (1)教学内容的组织:基础理论知识应当相对系统、完整,法律知识的基本含义应当阐述清楚,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和司法实践,分析其科学性与不足,借此,培养学生学习、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和素质。教师在组织教学内容时,应根据培养方案将其分为重点内容、熟悉内容、了解内容和扩大视野的内容等不同的层次,尤其要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关系,因为在教学实践中,常常发生课程之间内容的重复问题。 (2)教学材料的组织。教学材料即教学用资料。在外延上大致包括基本教材、讲稿、教案、多媒体课件、参考文献、教学辅导材料(其内容可设计为教学内容要揽、重点提示、疑难解析、认识实践练习、精典案例解析、阅读案例思考等)。教师在组织教学材料时,对于基本教材,要明确重点、难点、熟悉、了解的内容所在;对于多媒体课件,其内容要精;参考文献中的着作、论文要基本体现本学科的水平,选编的法律应当是现行法律,如果是国外法律的介绍,则应当具有代表性和借鉴价值;对于教学辅导材料,其内容要揽要能基本概括知识点,重点提示要准确,疑难解析要深入浅出、令人信服和精辟;认识实践练习要能反映本课程的知识点,并有利于学生牢固掌握和灵活运用;对于精典案例解析、阅读案例思考应来源于生活,并具有教学价值。 (3)教案的组织:在制作教案时,应根据教学内容确定具体的施教方法和施教手段。施教方法是具体而丰富的,不同的内容应有不同的施教方法,同一内容可以设置多种施教方案,以利于教师根据课堂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在施教手段上,主要是要注意多媒体课件的制作与应用,使之有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在教案中要注明教学内容的时间分配和要求学生掌握该内容的程度。 (二)课堂教学的组织课堂教学是教师施教和学生学习的中心环节。课堂是教师施教和学生学习的共同场所、是“教”和“学”相结合的主要教学环节。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借助于不同的工具和方法向学生传授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学生在课堂教学中,一方面系统地学习 相关知识,另一方面希望自己遇到的疑惑能得以解决。因此,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一方面要发挥其主导性,另一方面要注意师生的互动性,灵活运用各种方法进行施教:比如讲授“经济法的产生”时可以采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和讨论式教学法;在讲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时,可以采用演绎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归纳法;在讲到“经济法主体的权利”时,可以采用重点讲授法,在讲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法律规范时,可以采用注释法、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证分析法、师生讨论法;如此等等。总之,施教方法的运用应因“材”制宜,因学时制宜,多种方法相结合,准备充分,信手拈来,切忌教条。良好的课堂教学效果,仅有施教方法的灵活运用是不够的,其他方面的“软件”也不容忽视,比如对学生的尊重和重视,为此,教师不能傲视学生,而应和蔼可亲;教师在课堂上的“精气神”、语言的抑扬顿挫、适度的幽默与诙谐,都有利于调节庄严神圣的课堂气氛。如果课堂教学在内容方面达到了重点突出而知识面又广;课堂氛围方面和谐而不失严肃;施教方法作到了运用得当而又深入浅出,则可以说该课堂组织是成功的。此外,教师应重视学生的认识实践过程,因为它是课堂施教的必要补充。学生认识实践的内容应以课堂教学的内容为依据,认识实践的方式可以是教师编制提供各种类型的模拟练习题、或者课程论文、或者到具体的单位进行短期的认识实习;同时,教师应适时地批阅作业,对学生在练习中的疑难问题,教师应及时地给予解答,对课程论文进行必要的点评,对实习过程进行必要的指导。 课程考核是施教过程的必然延伸,也是对教学效果的检验。目前,经济法学的考核基本采取统一的全卷闭卷考核模式,从实践来看,这种模式是存在弊端的:因为各任课教师的教学在客观上是不尽一致的,这就影响了考核内容的覆盖面;同时全卷闭卷考核不利于考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这种考核对教学效果的检验是不全面的,容易造成“高分低能”的现象。针对这个问题,在此建议:对课程的施教可以推行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纲的课程负责制,对课程的考核可以推行闭卷和开卷相结合的方式 经济法学论文:商科学院经济法学教学革新 商科院校(或称财经类院校)对各专业本科生均普遍开设《经济法学》这门课程,而且大多作为专业必修课程,但以往的经济法教学存在许多问题,教学理念不够清晰,教学内容针对性不强,教学方法和手段比较陈旧,考核方式较为单一,教学效果不甚理想,因此必须进行深入改革。本文从经济法学的知识体系和商科院校的办学特色出发,结合多年从事经济法学教学的实践经验,对商科院校本科经济法学教学改革进行探讨,以求教于同仁。 一、经济法学教学改革应充分体现商科院校的人才培养特色 经济法学是我国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也是一门边缘性和应用性极强的法学学科,经济法学将法学与经济学等学科知识紧密结合,着力培养学生在经济管理、企业经营、市场交易等经济活动过程中的法治意识、法治理念、必要的经济法知识和技能。商科院校的办学目标是培养既精通经济、管理,又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和较强法律意识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因此,商科院校本科经济法学教学改革应着眼于经济法的学科定位和商科院校各专业的特点及对各专业教学规律的认识,根据商科院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制定适应各专业特点的经济法学教学计划、设计课程结构并定位教学理念,进而确定知识体系及选取教学内容,运用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以实现教育的目的。 商科院校是为了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人才结构需求以及高等教育大众化而发展起来,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培养满足现代社会需求的高层次人才,“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突出特征,多以为行业及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教育目标”[1]。商科院校的专业设置具有多学科性、务实性,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多学科全面发展,其根本特色就是培养“法商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专业特色是商科院校取得长足发展的必备条件,商科院校必须在专业设置上进行差异、补缺竞争,必须注重课程教学的改革,突出教学特色来达到教学目的,在培养社会所需人才方面体现出自身的特点,才能在高等教育市场竞争中立足,实现学校的长远发展。因此,法学知识的教育,尤其是经济法学知识的培养显得十分重要。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需要大批既懂经济又知法律,既有一定理论水平,又能从事实际工作的实用性人才。但以往的经济法教学与这一培养目标和特色不甚吻合,所以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应紧贴我国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反映当今社会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践性和应用性。根据商科院校的特色要求,我们认为,经济法学教学应着重教会学生以下3点:一是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知识;二是查阅所需法律信息资料的方法,驾驭应用法律资源的能力;三是经济法学特有的思维方式和判断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和运用经济法知识,是对商科院校学习经济法课程学生的基本要求。经济法课程是商科院校法学专业和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长期以来经济法教学侧重理论学习,而经济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具有部门法多、内容广泛的特点,由于经济法教学与实践的脱节,忽视对学生的司法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学生头脑中的经济法支离破碎,以致面对将来工作中的司法实践时往往束手无策、无所适从。 二、经济法学教学内容改革应强调针对性和实效性 由于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经济法学的学科理论尚不够成熟,经济法学学科体系也没有完全定型,实践中对经济法的理解也存在一定的偏差,学术界和实际部门对经济法的诸多内容还存在较大的争议,经济法学科理论的构建与社会实践中具体的经济法律实务存在部分脱节的现象,经济法理论不能对经济法律的实践工作有效地加以指导。导致经济法学教学内容比较杂乱,甚至存在偏差,使经济法的教学内容缺乏应有的广泛性和科学性,使学生不能很好地把握经济法的内涵、本质、价值和功能,影响了经济法学教学目标的实现。因此,商科院校本科经济法学教学更应注重经济法内容的科学性、规范性、应用性和针对性。经济法教学应根据商科院校不同专业所面向的行业、区域,或者专业定位的需要,科学合理地选取经济法学教学的内容,在不忽视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知识的前提下,注重经济法教学内容的实效性。教学内容要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经济活动中迫切需要的经济法基本理论,理解经济法的本质、特殊价值功能,掌握运用经济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为以后从事经济管理、市场活动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可依据各专业的特色和学生的知识结构选择具体内容进行专业性经济法专题教学,并与相关的专业知识有效衔接、形成互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满足学生对本专业领域经济法律知识的需求。教师要考虑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根据各个专业的培养目标制定适应各专业特点的经济法教学计划、设计课程结构,根据听课学生人数、课时等具体情况讨论统一授课基本内容,解决在具体的经济法教学中,课程内容庞杂、课时有限的矛盾。经济法教学要加强经济法课程的体系观念,要把经济和法律、国内和国际、经济法内部与外部关系的相关知识、理论、信息紧密结合,使之能够反映当前国内、国际经济、法律、科技综合发展的总趋势。要通过筛选、精简,重点教授最能体现经济法的内涵和价值的内容,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市场规制法、税法等宏观调控法等领域, 使之系统化、体系化、科学化。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经济法的政策性,国家政策与经济法有紧密的关系,不能脱离国家政策孤立地学习经济法,在经济法教学中分析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可加深学生对现实的社会问题的理解,使学生前瞻性地对经济法的发展方向进行预测。由于当前经济形势变化迅速,经济法律实践远比经济法律规则复杂,加之经济法律法规的修订相对频繁,在教学中应注意课程内容动态化,构建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创新机制,应及时引入新的信息,更新教学内容,在教学中注意反映司法实践的最新动向及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动态与社会热点问题的及时响应。 三、经济法学教学方法改革应体现多样性和灵活性 经济法教学主要是通过课堂教学活动来完成的,而经济法课堂教学的效果主要取决于经济法课堂教学方法。商科院校本科经济法学教学需要科学的教学方法,经济法作为与实践密切联系的学科,尤其要注重与教学目的相匹配的实践教学方法,既要讲解经济法基础理论知识,更要强调经济法应用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经济法教学不仅要有传统的理论讲授法,更要加强实践教学方法的运用,通过协调配合应用多种教学方法,培养经济法律的应用能力。根据笔者多年的教学实践,经济法学教学应注重以下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 1.理论讲授法。理论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基础,这种教学方法一直是经济法教学的主要形式。教师的主要任务是系统地讲授教科书,注重阐述经济法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等基本知识点,通过准确、详细的理论讲授,使学生准确地把握经济法的核心和精髓。它有助于学生系统地掌握经济法的原理,使学生通过广泛的互相关联的概念和原理理解各种情形的经济法律现象,较容易地运用逻辑思维来推断法律,有助于学生在单位时间的讲授中迅速地汲取经济法的精髓,为经济法的运用打下良好的基础。 2.案例教学法。经济法学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单纯的理论和法律条文讲解十分枯燥,对于经济法的重点、热点问题,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使教学显得丰富生动。案例教学法是指以学生对案例的分析讨论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在学生掌握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在经济法分论部分,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分析,通过学生自身的独立思考和相互协作,提高其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开放性的教学模式,具有趣味性、生动性、思考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这种教学方法为教学提供了一个真实的场景,缩短了教学与实践的距离,重在引导学生的自主创新思维,使学生学会思考和学习。案例教学给学生提供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的实战演习的机会,学会认真分析案件,找出案件的争议点,从大量的法律法规中找出适用的法律规定,直至形成自己的法律判断和法律意见。在案例教学课堂上,学生针对问题各抒己见,能够集思广益,起到思维互补、开阔思路的作用,使学生对经济法的概念更清晰、结论更准确,也能够培养学生的表达、辩论能力,为学生今后就业提供一个演练场所。案例分析报告的撰写,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通过案例教学,学生还学会了如何互相点评,如何以建设性的方式向别人提出自己的建议,同时学会了如何接受别人的批评意见,提高了与他人沟通的社交能力。 3.自学研讨法。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需要和对经济法律知识需求的差异性,对于经济法中内容相对简单、便于理解、贴近生活的章节,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的内容,实施自学研讨法,根据课时多少确定自学指导部分。对于要进行自学研讨的章节中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教师可将其当问题先行提出,让学生预习准备,由学生自己通过阅读、观察、思考,上课时由学生进行讲解、讨论,最后由教师进行点评、总结,其他内容则作提示性讲授,布置为自学项目。自学研讨法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学生学好经济法课程的信心,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法律论证等能力。自学研讨法可以科学利用课堂教学时间,把握教学重点内容,能够在有限的课时里传授给学生最有用的知识,增加了教学的有效性,同时教师引导和教会学生合理而充分地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学习提高。 4.比较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通过应用比较法,将相关联的知识点进行对照、比较,可找出其中的共同规律和特殊点,将繁杂的理论知识条理化、简单化,便于学生准确记忆,如将有关知识点做成对应表格,让学生从书本中找出相关内容填入其中,既提高学生的分析比较能力,又帮助学生复习理论知识,极大地提高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兴趣。 5.讲座教学法。讲座教学法是指聘请有经济法律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经济行政执法人员等给学生就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专题讲座。商科院校应加强与经济法律实务部门,如法院、律师事务所、工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税务部门等的联系和协作。经济法课程应当聘请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业界中既有实际经验又有理论水平的专家讲授经济法方面的案例及办案经验,开办各种经济法的专题讲座等,切实增强学生经济法课程知识的真实感。这些讲座可以弥补教师实践经验不足的缺陷。 6.模拟法庭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根据精选的典型案例,分别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当事人等不同角色,按照诉讼程序对经济法律纠纷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模拟演示,以司法实践中法庭审判为参照来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学生通过模拟法庭的训练,能熟悉经济诉讼的程序,提高案件分析、法庭辩论、口头表达等综合能力,使经济法的学习形成一个从点到面,从关注现象、思考问题到掌握知识、提高法律实践运用能力,从经济法学的单学科学习到整合经济法律、诉讼程序、 法律文书制作等多学科学习的系统过程。与其他教学方法相比,模拟法庭教学法更具教学过程实践性和公开性,有助于学生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 7.观摩庭审教学法。观摩庭审教学法是经济法学课外实践教学的不可缺少的环节,它能使学生真切感受到经济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教师先与人民法院取得联系,选择一些典型的或者疑难的经济案件,带领学生到人民法院审判庭旁听有关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然后组织学生就该案件进行讨论,目的是让学生全面了解诉讼的庭审过程和程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让人民法院把一些有针对性的典型实际案例放在学校的模拟法庭内现场开庭,使学生亲身体验经济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感受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运营的真实情况。此外,在经济法教学中,还可以通过其他课外实践活动,如带领学生访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等行政执法部门,或安排学生到消费者维权服务中心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 四、经济法学教学改革应注重教学手段多元化 在经济法学教学手段上,要由单向性的教师讲授转变为自主式、合作式以及研究式相结合的多样化教学模式。通过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设施,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引入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辅助手段,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可以实现现代教育技术设施与学以致用的结合。应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更直观、更生动,同时利用图形、声音和动画播放和教学内容有关的视频资料,能加深学生对经济法相关内容的理解,使教学丰富多样,课堂气氛活泼,案例生动有趣,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应用多媒体教学教师预先对课堂教学内容进行提示,要求学生进行预习,授课前提示学生注意本课的知识点和重要内容,使学生在听课前就对本课内容有大概了解,可提高课堂学习效率。教师应该适当运用多媒体技术,注意多媒体的播放只是辅助教学过程。对现成的多媒体材料应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加以适当改造,使二者相互匹配。同时,充分利用校园网络资源,给学生提供经济法课程相关课程讲解、练习题、优秀案例、参考文献等教学资料,教师还可以在网上对学生优秀作业进行点评,开展网上辅导,为学生利用网络进行自学和扩展知识提供条件,方便搭建师生交流平台。 PPT课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加大课堂上传授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开拓学生的视野,采用PPT课件教学可节省书写板书的时间,有利于逐渐加深教学内容的深度、广度和综合程度。此外,可以结合教学内容播放教学案例视频,使用电子教材等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实现教学过程的可视化、互动化、个性化,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学生可以通过视频了解经济法律实践,弥补不能到相关部门实习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亲身实践的效果。 五、对学生的考核方式应实现多样化 以往经济法课程的考核方式重理论、重闭卷,轻技能、轻应用,平时考核用考勤、作业等方式,期末一般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由于受时间、卷面容量的限制,很难全面反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不利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和应用能力。教学应该与考核相辅相成,考核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符合教学连贯性和逻辑性的要求。因而必须将平时考核与期末成绩相结合,平时成绩在学生科目成绩评定中应占较大比例。教师应当对学生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在平时成绩记录里,对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主动获取经济法知识及学习态度端正的学生要有所体现,将学生课堂上回答问题的质量记入平时成绩,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思考题或讨论题,并围绕讨论题让学生写出专题论文,依据撰写的读书笔记、学生的作业、小论文评定平时成绩,将案例讨论和撰写的案例分析报告作为考核学生的重要指标,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总之,应将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头考核、小论文、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综合评定学生的成绩,以最好地实现经济法学教学的效果 经济法学论文:从经济法学视角,对中国MBO监管之戏说/李华振 从经济法学视角,对中国MBO监管之戏说 李华振 原载《中国证券报》2004年6月18日。此为原稿,后在发表时标题改为《MBO:“打狼棒法”该练练了》。 2001—2003年期间,我在《财经报道》、《人民日报之中国经济快讯(理论版)》等媒体上发表过大约15篇文章,大多是为MBO鼓与呼的。但后来,我在著名经济法专家刘大洪教授主持的国务院司法部“中国公司治理结构及中外比较”课题组中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之后,却发现,各地出现的所谓“MBO”有不少是挂羊头卖狗肉的“盗版MBO”,于是,我又写了《谨防“祥林嫂式的MBO”》、《论“变态的MBO”应该缓行》等文,为MBO的异变提个醒。 记得我曾在《中国MBO的“饿狼传说”》一文中写到:健康正常的MBO应当是遵循市场规律的“等价进行”,但现实中出现的往往是异变成“残吞国资肥肉的饿狼式MBO”。但该文只描述了这种现象,却没写出解决办法。如果说我们有1000个理由进行“等价式MBO”,那么,我们也同样有1001个理由反对这种“饿狼式MBO”。 针对此,必须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打个形象的比喻,就是要练成一套“打狼棒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打狼棒法一:现阶段的MBO处于改革试点期,为了免蹈原苏联剧变之后俄罗斯进行的不成功MBO的覆辙,我国不宜一下子彻底通过MBO来达到国企“完全民有化”,而应限制MBO的规模及进度,以部分的、适度的“虚拟民有化”为宜。对于中国国情来说,激进式的MBO改革只会致命而不能治病,其后果看一看今天的俄罗斯便知。 打狼棒法二:要求经营者提供一定比例的非MBO资金,才能收购本企业股份或分支机构。因为,如果这些资金全部是用本企业资金作抵押借贷来的,经营者实际上没出资金,他们感受不到明显的、直接的“血肉相连之感”,当然就难以产生强烈的“与企业休戚与共之心”,这同样达不到科斯定理所揭示的“外部性内部化”,无法真正调动其“关心自己财产”的积极性。至于自有资金的比例为多少,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打狼棒法三:在进行MBO的同时,一定要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虽然不可能普遍征得每个流通股股东的同意,但至少必须把有关信息向他们真实地、及时地披露,严禁内幕操作。而且,经营者购买本企业股份时的价格不得低于当时本企业的每股净资产价值。 打狼棒法四:切实保护普通职工的合法权益,分配机制不得向经营者过于倾斜。效率虽然第一,公平也必须兼顾。否则,可能激化社会矛盾,以社会的不稳定作为惨重代价。 打狼棒法五:严格规定MBO的融资100%用于购买本企业股份或分支机构,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尤其不得用于经营者私人享受或其它投资。实践中往往发生经营者借MBO之名、借贷用于私人用途之事件,这是严重悖离MBO初衷的。 打狼棒法六:在偿还MBO的借贷资金时,一定要坚持先后顺序:经营者是第一债务人,企业是第二债务人,只在第一债务人确实无力还债时才由企业承担责任。正如国务院司法部“中国公司治理结构及中外比较”课题组负责人、我国著名经济法专家刘大洪教授所说,我国要逐步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注:我国目前只有法人破产制度),只有在经营者个人宣告破产之后,仍不足以偿还时,才由企业承担偿债义务。这样才能“逼着”经营者不敢利用MBO之机来侵吞国有资产,不敢恶意把企业作为自己逃债的挡箭牌。 打狼棒法七:加强MBO过程中的官员廉政建设,推进“阳光下的政府”之法治进程。官员不仅是MBO的监督者,也是国有资产的人,是MBO的一方主体。所以,禁止权利寻租、设租之任务尤其迫切。反思俄罗斯国企MBO的失败教训和英国国企MBO的成功经验,会发现:在国企MBO的过程中,官员是否廉政决定着改革的兴衰成败。 经济法学论文:我国经济法学研究的反思和深化 一、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问题 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直接决定着其研究方向,确立正确的研究目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性问题。从总体上说,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在于揭示和探索经济法产生、变化、发展的规律,促使理论研究的深化和成熟,从而更好地指导我国经济法制建设的实践,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为此,可把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具体分解为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较新的分支学科之一,首先应把如何建立和完善其自身特有的基本范畴、如何构筑其科学体系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由于“范畴及其体系是人类在一定历史阶段理论思维发展水平的指示器,也是各门科学成熟的标志”[1],因此,经济法学研究的目的首先就应立足于如何完善其自身的基本范畴、如何构筑其科学体系之上,这是构筑经济法学原理的基石。但是,我国目前经济法学界对此方面的研究不够重视,致使经济法基础理论和原理的研究十分薄弱,而在与相关学科的争论、与其他学科划分研究对象及其范围上却投入较多精力。如果说在经济法学产生初期基于为了充分论证经济法存在的独立性,反驳否认经济法地位观点的需要而对有关问题进行争论、并极力确认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范围确有必要的话,那么,经过十多年来广大学者的辛勤努力而逐步把经济法学的研究引向深入,经过立法机关的勤奋工作而制定的大量经济法律、法规,以及经济法在改革开放中所发挥的极其重要的作用,已足以表明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价值性。在此情况下,就没有必要再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学科之间的论战、争抢研究对象及其范围,否则,不仅不利于经济法学自身的发展和成熟,相反还会阻碍其发展。“任何具体科学都有自己的基本概念和范畴,是否形成由概念和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是这门科学能否独立的重要标志[2]”。实事求是地说,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学自身究竟应包括哪些基本范畴、每个基本范畴应包含的科学涵义是什么、如何构建经济法学的范畴体系这些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尚没有给予深入、系统的研究,这固然存在经济法和经济法学产生时间短、研究幼稚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但也不能否认,存在于人们主观上对经济法学研究目的的认识偏差和对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研究重要性的忽视同样对经济法学的研究产生了消极影响,致使经济法学界迄今也未能向理论界提供具有充分说明力的、令人信服的、确能体现经济法学自身独立存在和成熟标志的基本范畴及其范畴体系的框架结构。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与经济法学处于并列地位的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等学科已经建立起来了法学界公认的、并为各学科所特有的比较成熟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3].所以,经济法学在建立其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方面可谓任重道远,经济法学界的确应将研究的重点转移到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构成上来。 (二)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内容最为丰富的学科之一,理应把如何深化部门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如果说对经济法学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的研究构成了经济法学原理的基石和框架,并以此构成了经济法学总论的内容的话,那么,对部门经济法学理论的研究则是经济法学内容的具体展开和体现,并以此构成了经济法学分论的具体内容。研究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一方面,应对已制定出的单行经济法的内容和理论予以研究。我国目前尚未制定一部经济法法典或经济法通则,而制定了大量适用于不同部门、领域、不同种类经济关系的经济法单行法和配套法即部门经济法,它们构成了经济法体系的主干,如何制定、修改、补充、完善、理解、实施、适用各种部门经济法,正是经济法学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另一方面,经济法学的研究又不能仅局限于现行立法的既定范围内,对尚未制定单行法和配套法的部门经济法的理论也应予以研究。由于受多种原因的影响,我国经济法立法带有明显滞后性的特点,许多本应属于经济法学内容的单行法和配套法尚未制定出来,比如,作为经济法核心的计划法、反垄断法等都没有出台,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不能忽略或遗漏该部分内容,加强对它们深入、系统地研究,以更好地指导立法工作,同样是经济法学面临的课题。 (三)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实践性最强的学科之一,理应把加强最能体现其实践应用性的经济法立法[4]问题的研究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也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5],为了使经济法学的研究更能适应实践需要,其研究丝毫不能脱离国家经济生活的重大实践,时刻关注着对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法律现象的研究,对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将它们归结到一点,就是要通过加强对经济问题的法律研究,并以此指导经济法立法活动,从而实现对经济关系的全面调整,达到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目的。“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是以立法的发展和对立法的研究为前提的,没有立法学的发展,不可能有法学体系的真正的完善”[6],同样,如果没有经济法立法学的发展,也不可能有经济法学体系的真正完善。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应该立足于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并把它作为其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尽管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立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但是,立法上也有严重缺憾,立法技术水平和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与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不够重视以及由此导致研究薄弱有着直接的关系。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立法问题尚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至今几乎还没有关于经济法立法方面的专著,涉及该方面的论文数量也较少,并且大多是对立法概况的泛泛介绍,而对经济法立法的原理、制度和技术等问题的系统研究却非常薄弱,理论界尚未对经济法立法的专业性、技术性、特殊性引起足够的重视,而是简单把经济法立法与其他部门法立法混同,这种作法很难使经济法立法适应实践的需要。因此,对我国经济法立法进行深刻反思,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认真总结我国立法中的经验和教训,以更好地指导对现行经济法的修改和今后的经济法立法工作,从而建 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的经济法体系和经济法制,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迫切需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加强经济法立法正是其关键之一。而加强经济法立法和完善经济法制,又离不开经济法立法理论的指导,故随着适应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经济法立法问题应该、也必将会成为经济法学界关注的重点问题。 二、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问题 每门学科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它决定着该学科研究的内涵和外延,故学科研究应以确立其精确、科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为前提。经济法学的研究也应恰当地确立其研究对象和范围,把研究的视野置于适当的限度内,准确地把握其研究对象、范围的广度和深度。如果把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范围确定得过宽或过窄,都不利于研究的深入和深化。 我国经济法学产生时间较短,学科建设比较薄弱,加之受其他原因的影响,经济法学的研究至今也未能恰如其分地解决其研究对象和范围问题。它自产生之时起即处于与相关学科、尤其是与民法学、行政法学的争论之中,学术争论虽然对经济法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负作用,导致目前经济法学的研究过于看重其研究的对象及其范围问题,且将对象、范围界定的过宽,甚至存在无节制地扩大经济法学研究领域和范围的倾向,这在以经济法学专著和教材所体现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上显得尤为突出。我国现行的很多经济法学教材或专著,包括颇具影响的几部统编教材或专著,在确立经济法学研究对象和范围上存在一定缺陷:即把本不应属于经济法学而应属于其他部门法学的内容硬性划入其中,如在现行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有的把应属民法学内容、应属商法学内容、应属劳动法学内容、应属环境法学内容[7]列入其中,有的甚至把应属行政法学内容[8]、社会保障法学内容[9]、刑法学内容[10]都划入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此外,几乎所有的教材和专著中都包括应属诉讼法学的经济司法、经济仲裁[11]的内容,还有的把应属法制史的经济立法史[12]的内容也列入其中,导致现实法与历史法不分、实体法与诉讼法不分,都将它们混为一体,使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几乎涉及了法学内容的方方面面,其研究范围近乎于“诸法合体”状态,大大超出了其应该研究的领域和范围,致使经济法学成为了一个“覆盖面最广”的学科,严重阻碍了经济法学理论自身的发展和成熟:一是致使人们难免产生“经济法究竟是什么?”、“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经济法学究竟包括哪些内容?”的疑问,进而引发了人们对经济法能否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经济法学体系是否存在、能否建立起来等一系列问题的怀疑,对人们科学地认识经济法和经济法学产生了严重障碍;二是导致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过宽、过大,难于集中精力认真仔细地研究其自身内容,致使经济法学成为最为幼稚的学科之一;三是由于其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混杂着不同性质的其他学科内容,混淆了经济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之间的界限,导致了法律学科与法律体系的不必要混乱,致使经济法学难于形成其科学体系。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法制的日趋完善,为我国经济法学界深入研究经济法学自身的内容和基本范畴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条件。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应该首先恰当地界定其研究对象和范围,而“并不是占领别的学科的研究领域。相反,它是开垦同它相邻的学科没有开垦也不能开垦而又必须开垦的领域”[13].“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14].据此,确立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并划分它与其他部门法学内容界限的标准就是经济法律现象领域内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质的规定性。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干预、管理商品经济关系或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调整对象是商品经济管理关系或市场经济管理关系,这是经济法的质的规定性,也是划分经济法学对象和范围的标准。简言之,就是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性质(即经济法调整的特定性质的社会关系)来划分经济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研究对象和范围的界限,即凡具有商品经济管理或市场经济管理性质内容的,应属于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反之,则不属于其栐象。经济法学的研究应以此为前提条件,下功夫重点研究的确属于经济法学的内容,对于属于其他部门法学的独立性、独有性的内容,也应予以尊重和肯定,使它们各自归位,回到各自所属的部门法学体系中去,经济法学的研究不再涉及。具体说,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法学自身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框架。 “任何一门比较发达的科学,尤其是基础科学,都是由一系列反映其研究对象的相互关系、相互配合的概念(范畴)所组成”[15],所以,确立科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仅仅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前提,经济法学的研究既不能把其研究对象和范围确定得过宽、过大,也不能确定得过细、过小,“过宽过细或过大过小,都有背划分部门法的原意”[16],故应确立其恰当的对象和范围,但又不能只停留在确立和划分其对象和范围的表面上、形式上,而应以确立恰当的对象和范围为基础,进一步把研究深入化、具体化,即通过对经济法学自身内容认识、分析、比较的深化,总结、归纳出经济法学自身独有的基本范畴,“以严格可靠的概念、范畴为依据;形成或引进新概念、新范畴;明确范畴体系的逻辑起点;确定范畴序列和联系链条等等”[17],并以此作为构筑经济法学体系的基石。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法律手段,对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它在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内容方面与刑法、民法、行政法等都存在着明显区别。因此,应通过深入、系统的研究,对构成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的经济法概念、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经济法性质和特征、经济法原则、经济法关系、经济法主体、经济法权利和义务、经济法行为、经济法责任等予以细致地探讨,深刻挖掘其内涵,探求它们相互之间的逻辑联系。只要加强研究,善于归纳分析,就能总结、概括出经济法学自身独有的基本范畴,并以之为基础,形成其科学体系。而经济法学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的科学建立和完善,正是经济法学理论研究成熟的标志。 (二)部门经济法学内容。 在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确立为划分经济法学对象和范围的标准的同时,可把以单行和配套经济法律、法规为基础而形成的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以经济行为法的体系框架体现出来。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法律规范,它以经济法权利、经济法义务为核心。而权利、义务设定的目的在于通过为经济法主体提供行为模式,实现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调控和规范,从而实现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管理。我们把这种经济法基于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需要而确认、调控、规范经济法主体行为形成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称为经济行为法。经济法就是通过确认、调控、规范主体行为为中介而展开和形成的行为规范体系。该体系所表现的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框架可作如下表述: 1.行为主体法。即规定经济法行为主体资格、种类及 其法律地位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在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过程中,形成了具有不同法律地位的经济法主体,主要可分为经济法管理主体(经济管理机关)和管理受体(市场主体)两大类,经济法对该两类主体的资格和法律地位应予以规定。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集体经济组织法、私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 2.行为管理法。即规定对主体行为进行管理、调控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关于宏观经济调控行为管理方面的内容有:计划法、财政税收法、金融法、投资法、价格法、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法、对外经济管理法;关于行为运行管理方面的内容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3.行为客体(对象)法。即规定经济法管理主体实施管理行为所指向的客体(对象)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自然资源管理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市场秩序管理法、产品质量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证券期货管理法等。 4.行为形式和程序法。即规定主体行为形式和程序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登记管理法等。 5.行为监督法。即规定对主体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统计法、会计法、审计法等。 (三)经济法立法问题研究。 一切经济法都来源于经济法立法,所有经济法制度和理论都应以经济法立法为契机。如果没有经济法立法,就没有经济法,离开经济法立法,经济法学的研究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深化经济法立法理论和技术的研究,才能以成熟的立法理论更好地指导经济法立法实践,指导立法者不断地制定出更科学、更严密、更合理、更符合实际需要的经济法规范,更好地发挥经济法的作用,也才能促使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深化和成熟。从此意义上说,经济法立法是把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市场经济的实践需要结合起来的最好媒介,它既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出发点,又是其归宿。因此,经济法立法应是经济法学研究的不可缺少的环节,主要应对以下问题展开研究: 1.经济法立法基本原理问题研究。即运用马克思主义立法学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经济法立法实践的特点,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立法的概念和特征、经济法立法的观念、经济法立法的历史[18]考察、经济法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经济法立法的制约因素等,揭示经济法立法的一般规律和原理。 2.我国与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比较和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产生时间比我国经济法立法产生时间要早得多,而且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已具有比较丰富的立法经验。我国经济法立法不仅时间比较短,并且现行立法大多是为了适应原有经济体制的需要而制定的,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存在差距,故更有必要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通过把我国经济法立法与外国经济法立法进行比较,能够发现我国经济法立法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便在立法中把立足我国国情和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和精华结合起来,使我国的经济法立法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 3.经济法立法制度问题研究。我国尚未制定一部统帅、协调所有经济法律、法规的经济法法典或经济法通则,而是形成了由单行和配套经济法律、法规为主干的分散立法体例。这种体例致使各个经济法律、法规之间在内容、级别、层次、效力等方面难于协调一致,既可能导致立法的矛盾和重叠,也可能导致立法空白。为了建立科学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法体系,应加强对经济法立法制度问题的研究,主要研究我国经济法立法体制、经济法立法权、经济法立法主体、经济法授权立法、经济法立法程序等,以合理划分不同立法主体之间的立法权限,完善经济法授权立法制度,制定有效、科学的经济法立法程序。 4.经济法立法技术问题研究。经济法立法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又有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特殊性,故应研究经济法立法的体例结构、逻辑结构、立法语言和专有名词、术语的规范使用,确保经济法立法结构更加合理化、科学化。 5.我国经济法立法的改进和完善问题研究。即通过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系统研究,总结经济法立法的一般规律、特点和经济法立法的技术规则,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现行经济法立法做出客观评析,发现其欠缺和不足,进而提出改进和完善我国经济法立法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济法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 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不同,其研究方法当然有别。方法论上的差别,往往会导致理论观点和理论体系的重大分歧,甚至是根本分歧。经济法学的研究不仅要确立其正确的目的、对象和范围,而且要确立其正确的方法论。选择和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往往会使研究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经济法学研究中,除了要坚持法学的一般研究方法外,还应结合经济法学的自身特点,运用以下方法论: 首先,应采用统一、科学标准的方法论。如前所述,经济法学理论是否成熟与完善,并不取决于其体系内容的杂而全,而取决于构筑体系基础和标准的统一性、科学性,恰恰相反,杂而全的体系内容只能说明理论及其体系的幼稚与欠缺。我国现行经济法学体系内容繁杂、体系混乱的原因就在于,没有确立建立经济法学体系的统一、科学的基础和标准、并始终如一地予以贯彻和实施,学者们往往出于各自不同的研究、教学目的和需要,出于各自不同的兴趣和爱好,确立自己的体系基础和标准,并据此建立各自的体系,致使体系杂乱,随意性大。为了促使经济法学研究的深化和成熟,应该克服那种随意确立体系标准的作法,在研究中坚持统一、科学的标准,把用以划分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界限最重要根据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及其法律性质作为准确界定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的标准,作为确立其体系的基础,净化体系的内容,把已经由其他部门法调整的诸种经济关系、并应属该部门法学的内容均排除在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之外。“如果只是简单地把已经受到其他部门法调整的诸种经济关系都归经济法调整,并以此建立经济法部门,这不仅违背了唯物主义法学关于以社会关系本质属性作为划分部门法的基本理论,而且必然是以否定或贬低其他部门法为代价的,这势必会有害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19]. 其次,应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论。既注重经济法的实用价值,又注重其理论研究深度。一方面,为了注重其应用价值,经济法学的研究首先不能脱离现行经济法立法内容,应以现行立法为基础,对主要立法进行较全面地概括和论述,避免纯理论的空泛议论;另一方 面,又要重视研究的理论深度,不能把研究内容只局限于现行立法内,也不能只是对立法内容予以简单介绍,而应在立足于对现行立法内容予以概括的同时,进一步根据经济法的性质和特点,对立法规定中的不足或欠缺、立法未能全面规定的内容进行评析、反思,进行超前性的理论概括和研究,避免只对立法予以简单、肤浅解释的作法,摆脱纯注释法学方法在研究中的影响。同时,应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以更好地指导立法实践,提高立法质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经济法调整的要求。 再次,应采用比较借鉴的方法论。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性学科,在研究中要借鉴相关学科的知识和理论,尤其要运用和借鉴经济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等知识和理论。但是,运用和借鉴仅仅是研究问题的方法和手段,其研究的目的在于科学地建立经济法学自身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深化部门经济法学、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进而完善经济法学体系,促使理论研究的成熟,指导经济法制建设的实践。因此,在研究中应避免对相关学科基本范畴的简单、机械地照搬照抄,或者进行一些形式上的“创造”,诸如把民法学中的法人改造成为“经济法人”[20],并作为经济法学的范畴的作法是值得商榷的。此外,有些学者还把“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经济责任”[21]、“经济行为”[22]、“经济立法”[23]等这些含糊不清的概念作为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笔者认为,这种作法同样不可取,因为它将使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很不科学、很不规范,不利于经济法学研究的深化和理论的成熟,故应予克服。同时,对外国经济法学研究中的成功经验和精华,应予大胆借鉴和吸收,不能盲目排斥,但也应注意鉴别和选择,不能盲目照搬照抄。 最后,应重视系统论、控制论在研究中的运用。一方面,经济法是各种经济法律、法规的统称,是由一切经济法律、法规有机结合构成的统一体。从系统论的角度看,经济法是由诸多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经济法律、法规和经济法律制度(要素)所构成的系统或整体,但又不是各要素的简单相加,所以,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经济法学不能单纯地研究某一个经济法律或法规,更不能仅仅研究经济法的某一个具体制度,而应把由各种经济法律、法规构成的集合体、把所有经济法律制度构成的集合体作为一个整体来系统加以研究,揭示不同经济法律、法规或某一具体经济法制度在整个经济法系统中的不同作用,并进一步揭示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进而充分认识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所发挥的整体调整作用,防止和避免在研究中产生孤立、片面的的认识。因此,应该重视运用系统论的研究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科学的经济法学体系。另一方面,为了有效地实现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管理目的,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高效、有序运行,经济法学的研究应注重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有效控制的研究。控制论中突出了其最基本的概念-控制[24],并且认为“控制概念中最基本的属性就在于它必须具有目的,没有目的,无所谓控制”[25],“一切有目的的行为都可以看作需要反馈的行为”[26],揭示出控制、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这对经济法学的研究颇具启迪意义。经济法通过规定经济法主体的经济法权利和义务,为经济法主体设定行为模式,借以实现对主体行为的法律调控和控制,进而达到对社会经济生活予以干预、管理的目的。因此,研究经济法学,不能只停留在静态的社会关系之上,而应该重视对主体行为的调控,通过研究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出能够有效控制主体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实现经济法的目的。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刍议 摘 要:经济法学的深入发展,需要通过创立有效的方法论,来解决传统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问题;需要通过对不同方法类型的拣选与整合,以形成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和方法论共识,从而推动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的进步。 关键词:经济法学;方法论;方法类型;方法体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经济法学等新兴学科而言,研究方法尤为重要。事实上,经济法理论纷繁博大,千丝万缕,倘若妙法阙如,则经济法理论就会缺漏百出,凌乱难堪;惟有思虑得法,方能条分缕析,言之成理。 经济法之兴起,意在解决现代社会的诸多"复杂性问题",由此使经济法学领域需要研究的问题亦较为特殊且复杂。经济与社会越发展,人们就越会认识到:如若研究范式依旧,学科的基本假设、基本范畴、基本共识缺失,研究方法老套,经济法研究就会裹足不前;如果整个学界不转变传统观念,不能从新视角、用新方法去展开研究,则经济法学便难有较大发展,整个法学研究之成熟与自足,亦遥遥无期。 要解决上述问题,迫切需要研究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但由于诸多原因,学界对该问题的研究尚微乎其微。为此,有必要先探讨经济法学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例如,经济法学是否需要创立自己的方法论?如果需要创立自己的方法论,则应当如何区分不同类型的方法,并作出适当的方法选择?众多不同类型的方法,如何形成方法体系?在创立方法论方面应当关注哪些问题,形成哪些共识?等等。下面就分别对上述问题展开研讨。 一、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问题 自从英国硕儒培根首创"方法论"(methodology)这一术语以来,众多哲学家、科学家都加入了方法论的研讨①[1](P15),并提出了许多著名的宏论,从而使方法论的内涵日益丰富,对于"方法论"一词也形成了多种不同理解。如或认为它是指科学研究的具体方法,因而与"方法"一词无异;或认为它是指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等等。就一般的方法论研究而言,方法论通常被看作各种方法的综合以及关于方法的基本理论,它以方法为研究对象,是关于方法的规律性知识的体系。[2](P8) 如果按照上述的一般理解,则经济法学方法论,就是研究经济法的各类方法的综合,就是关于经济法的研究方法的基本理论,其核心问题仍然是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对于经济法的研究方法,过去探讨甚微,而一个学科是否有自己的研究方法,有无自己的关于研究方法的理论,正是该学科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无论是从方法论的积极功能出发,还是从学科的自身完善出发,经济法学界都有必要着力研究方法论问题。 从研究基础来看,目前关于法学方法论的著述已有一些②[3][4],这些著述对于经济法学研究也会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但从总体上看,由于法学独有的研究方法十分有限,法学方法论的总体研究非常不足,从而会体现出突出的"非自足性"。此外,法学方法论既存的有限研究,对于传统法学研究也许较为适合,但对于具有现代性特征的经济法学研究,却不敷其用。事实上,传统法学理论,并没有提供多种有效的研究方法③,对于方法的研究,则更加不足。因此,即使是传统法学,其方法论也需不断完善,尤其应随着相关学科成果的不断出新而不断调适。 法学研究的沉闷和僵化,可谓由来已久,需要通过范式的有效转换,不断注入清风与活力,使其欣欣向荣。如果说相对成熟的传统法学尚且需要转换研究范式、更新研究方法的话,那么,新兴的尚未成熟的经济法学,就更需要结合自己的特点,不断吸纳新鲜的方法。在研究方法上要吐故纳新,应是殆无异议,但纳新亦不能随心所欲,而必须在对本学科有一定把握的基础上,有所取舍,这就涉及到方法的"借用"与"选择"问题。经济法学的研究,究竟应选择什么样的方法,或者在没有现成可用的方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建立自己的方法体系,如何形成自己的方法论,这首先就是需要面对的一个重大选择。 从研究的风险系数来看,依赖既有的方法,可能是找到了无忧的"高枕"。但是,传统法学既有的方法,本身尚在完善之中,与现代气息浓郁的经济法学似乎也并不完全匹配。尽管传统的法学研究也开始注意到相关学科的方法,如社会学的方法等,但借鉴力度似乎仍然不够,欲套用于经济法学上的一些问题,则更是咫尺天涯。既然传统法学没有给经济法学留下完全适合的方法论遗产,那就需要经济法学者另辟蹊径,创立自己的方法论,以解决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问题。虽然这需要披荆斩棘、披星戴月、披肝沥胆,甚至要甘受垢詈,但若能偶有所得,则不仅是对法学方法论的贡献,而且其影响还会更为广远,泽被后学。因此,在方法论上,经济法学界应当本着创新的精神,选择创立更加适合于自己的方法论。 要创立适合于本学科的方法论,弥补研究方法的不足,就需要明确创立方法论的资源从何处来。 从总体上说,方法论的资源,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法学方法论,一是非法学方法论④。[5]对于法学方法论,经济法学研究应当根据情况,有选择地"或扬或弃";对于非法学方法论,则要根据经济法自身的特点,按照"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其取舍的"准据"。由于上述两个方面的资源,都离不开共同的、一般性的方法论,因而在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上,有必要对"一般方法论"给予更多的关注。 所谓一般方法论,也称科学方法论,是有关各类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的理论,是关于科学研究活动的程序、途径、手段、模式及其规则的理论体系。科学方法论不仅包括研究方法,更包括对这些方法及其相互关系的解释、说明和完善等。作为各类科学研究共通的方法论,它不仅适用于自然科学,而且也适用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当然同样也应适用于经济法的研究。这是在学界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时不应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要创立和发展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首先需要明确经济法学可以适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此基础上,才能解释各类基本研究方法之间的联系,说明各类研究方法的价值。为此,下面有必要先探讨各类方法的一般分类,进而提出经济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从而为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和形成奠定基础。 二、方法的类型及其选择 由于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因此,要研究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不仅需要明确是否应创立自身的方法论问题,以及如何利用已有的方法论资源的问题,而且还应对不同类型的方法作出选择。而要选择不同的方法,就必须首先明确一系列问题,如何谓方法,方法包含哪些类型,有哪些方法在经济法研究中是可用的,可用的依据是什么,等等。 尽管对习见习闻的"方法"一词并无统一的定义,但一般都认为方法是指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采取一定的步骤、手段或选取一定的途径、工具等。⑤[2](P3)对于方法的重要性,人们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深刻认识。事实上,现代科学的发展和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取决于方法。没有方法上的创新,就无法对当代的"复杂性问题"有更深入的研究。许多著名思想家、科学家的成功实践和著名论断,以及民间谚语等,都已经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方法是重要的,但在不同领域所适用的方法不可能都完全相同,解决不同的问题,需要用最合适的方法、最有效的"招数",因而需要对各种方法进行类型划分,以便于人们选择和取舍,从而能够针对不同的问题,根据不同的需要,运用不同类型的方法。而研究不同的方法类型及其所构成的方法体系,同样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事实上,对于方法的类型,就像对"方法"一词一样,人们的看法始终未尽一致。特别是由于分类标准不同,立基领域不同,以及思想侧重的不同,人们对于方法类型的划分也不相同(其实,分类本身就是一种方法,尤其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从方法体系的构成来看,人们通常对方法做以下几种重要分类: 其一,根据适用的学科门类,分为自然科学方法、社会科学方法、人文科学方法等(这取决于人们对于学科门类的具体划分)。其中,自然科学方法又包括数学方法、物理学方法、生物学方法等;社会科学方法又包括经济学方法、社会学方法、政治学方法、法学方法等。如果再作出人文科学方法的划分的话,则还包括语言学方法、历史学方法等。可见,从大的学科门类上说,相关的方法还是很多的。这种分类方法也是人们通常探讨较多的。 其二,按照人类把握精神世界的不同方式,可以分为哲学的方法、科学的方法(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等)、艺术的方法、宗教的方法等。其中,哲学的方法和科学的方法,对于进行具体的相关学科的研究往往更加重要。而艺术的方法和宗教的方法,在某些情况下往往有特殊的意义。 其三,按照人类与世界的关系,可以分为认识世界的方法和改造世界的方法。其中,认识世界的方法尤其具有指导意义。从广义上说,认识世界的方法还可以包括表述世界的方法和评价世界的方法。此外,由于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改造世界,因此,改造世界的方法对现实有着直接的重要意义。 以上只是列举了通常人们比较重视的几种有关方法的分类,除此以外,还有多种方法分类,如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实证的方法与规范的方法;认识规律的方法和运用规律的方法,等等。方法分类的多样化,反映了方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反映了认识的非至上性。 对于上述难以把握的多种分类,也有学者尝试按照方法应用范围的大小和抽象程度的高低,把方法分为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专门科学方法。[2](P45,48-50)这种分类实际上是把方法分为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两大类,进而又把科学方法分为一般科学方法和专门科学方法,以确定各类科学研究共同适用的方法,以及在某些专门科学上具体适用的方法。从总体上说,这种分类方法是有其积极的意义的,因而有必要对其再做分层说明。 第一,哲学方法。它包括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因果关系分析方法等。其中的许多方法对于经济法研究有直接的指导意义。例如,矛盾分析方法中所包含的"一分为二"的思想和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等,对于理解经济法学上的"二元结构"假设⑥[6]、对于研究经济法领域的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都很有指导意义。事实上,哲学方法在法学等各类学科研究中的应用都是非常广泛的。 第二,一般科学方法。此类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主要包括逻辑方法、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等。对于这些方法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有必要单独作一点说明。 逻辑方法包括比较方法、分类方法、类比方法、证明与反驳方法、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等等。这些方法人们普遍较熟,因而在社会科学中,特别是在法学研究中,已经有了广泛应用。在经济法学研究上,上述的逻辑方法也基本上都有应用。 经验方法包括观察方法、实验方法、调查方法、统计方法⑦,以及通过假设、悖论来形成理论的方法等。这些方法特别是调查方法和统计方法在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中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应用,但是,从总体上看,它们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还不够普遍。这与法学学科本身的特点有关,尤其与传统法学研究中更多地强调对"具有稳定性的法律"的注释等有关。在经济法领域,随着相关具体研究方法,如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方法的引入,诸如统计方法、调查方法等方法应当会有更多的应用。 横断学科的方法,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这"老三论"所提供的分析方法,也包括耗散结构论、协调论等"新三论"所提供的方法等。这些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已有一定的应用,如系统论方法在社会学、政治学的研究中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信息论的方法在经济学等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法学研究中,横断学科的方法尽管已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但是深入的研究还比较少见。因此,横断学科的许多方法在法学研究上还有很广阔的适用空间,它们更有助于解决"复杂性问题",因而对于经济法上的各类"复杂性问题"。 第三,专门科学方法。即在某些具体学科领域所运用的方法,如语言学方法、考古学方法、力学分析方法、经济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社会分析方法,等等。这些方法,有的对于某些领域的法学研究恰恰有重要价值。如语言学方法对于法律解释的研究,考古学方法对于法律史等方面的研究,力学分析方法对法律主体的权力配置的研究,经济分析方法对于法律主体的成本与收益、权利配置和保护等方面的研究⑧,都颇具重要价值。 其实,上述的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是在把哲学与科学做二元划分的情况下的一种分类方法。无论是哪类方法,从分析的起点和关注的利益来看,还可以分为两类,即整体主义方法和个体主义方法。其中,整体主义方法强调整体的价值,特别是整体对部分的影响,认为整体本身是存在自身的目标的,"整体要大于部分之和"。基于整体主义的方法,看问题要从整体出发,要认识到整体对局部的重要影响力,因此在社会科学中,要看到国家对国民、社会对个人的重要作用。⑨个体主义方法则强调要从独立的个体出发,认为只有个体才有自身的目标和价值追求,强调个体对于整体的巨大影响。⑩ 以上只是试图简略地厘清各种不同类型的方法,并对其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略做盘点。从总体上看,各类方法无论其层次高低或适用广狭,多可以依据法学发展需要,依据经济法学的发展水平,而借用到相关问题的研究之中。如前所述,由于一般科学方法对于各类科学研究都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和适用价值,因而恰恰是在构建经济法方法论方面应当利用的重要资源。面对上述如此众多的方法,关键是如何作出选择和取舍,并对相关方法予以整合。 如前所述,在上述方法中,有些共通的方法,如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逻辑方法等,无论是法学还是其他社会科学,无论是经济法学还是其他部门法学,都不可或缺,而且事实上也一直都是基本的研究方法,因而它们应是经济法学方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属于一般科学方法的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在整个法学中的应用都还相对不够,在发蒙未久的经济法学中,更是罕见其用。特别是经验方法中的通过假设而形成理论的方法,以及横断学科中的系统论等方法,几被冷落,而它们对于新兴而复杂的经济法研究,恰恰确当而重要。因此,如若在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中将其遗漏,则不免有遗珠之憾。此外,专门科学方法中的一些方法,应视其与经济法研究的联系是否密切而作出选择。例如,经济法作为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与经济生活联系至为密切,因此,经济分析方法自有其用武之地。 此外,由于经济法的宗旨中不仅包含经济目标,而且也包含着社会目标,其有效调整会间接地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因此,经济法的研究同样应当用社会分析的方法,特别是社会学提供的一些有价值的具体分析方法。至于其他学科的一些具体方法,也都应依经济法研究的具体情况而作出选择。 可见,要构筑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体系,需要选择适合于经济法研究的特定方法;而要选择特定的方法,就需要在经济法研究与其他法学研究乃至社会科学研究所通用的哲学方法和逻辑方法等共通性方法的基础上,寻找某些有自己特色的研究方法,包括某些经验方法和横断学科等提供的一般科学方法,特别是专门科学方法,这样才可能在此基础上,构筑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体系,形成其独特的方法论。 三、方法体系与方法论的形成 前面分别探讨了是否应当建立经济法学的方法论、方法的类型及其选择等问题,这是构建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重要铺垫。 从方法体系的角度来看,经济法研究中所能够适用的方法并非固定不易,其方法体系恰恰是开放的。如前所述,经济法问题属于"复杂性问题",对于复杂性问题必须从多个层面、多个视角去透视,所运用的方法自然也应当是多元化的。这样才能对复杂的经济法系统有较为清晰、全面的认识,才不至于"盲人摸象"。 如果把经济法系统作为整个法律系统中的一个特殊系统去进行研究,则应看到,有些方法对经济法和其他部门法研究都是适用的,这些方法可以称为"一般性方法",如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逻辑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如系统方法(11)[7])、经验方法(特别是调查方法、统计方法),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是在经济法研究中必须运用的、或称更有特色的方法,如广义的法律经济学方法、法律社会学方法,其中包括交易成本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理性预期理论、博弈论、公共物品理论等所提供的各类分析方法,它们属于"专门性方法",其有效运用,能够更好地有针对性地解决经济法所涉及到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从而能够使相关的研究更加深入。 以上各类方法,共同构成了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在该方法体系内部,一般性方法和专门性方法应当和谐共存,基本方法和特别方法应当相得益彰,以共同发挥其重要作用,体现其应有价值。而各类方法协调互补、内在和谐的方法体系的形成,则有利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有效确立和研究。(12)[7](P109) 经济法学方法论,作为以上述各类方法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体系,应依循何种线索进行深入研究,可能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从前述有关方法论的基本问题的分析来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应关注以下线索和基本内容: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方法整合-方法创新。 依循上述线索,从经济法研究自身的特点出发,应当提出和确定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从而界定经济法研究的基本框架、前提、基础和视角;从基本假设出发,探寻经济法学上的基本研究方法,特别是在经济法学上具有特殊适用意义的,或更有独特价值的研究方法,它们对于经济法研究具有更广泛的适用价值;从基本方法出发,应当再探讨经济法学研究所适用的各类方法,以及这些方法所构成的方法体系,这些方法包括各个法学分支学科普遍适用的研究方法,以及在经济法研究上具有特殊意义的经济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方法体系之上,还应按照方法论上的一般原则,对上述方法体系中的各类方法之间的内在关联加以明确,以通过其有机整合,找到对经济法研究更有价值的一些研究方法,实现方法创新。而依循上述线索所进行的研究,也就形成了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基本内容。 在研究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不仅应当探讨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等问题,而且还应当对方法整合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事实上,方法整合恰恰是经济法学方法论中的重要内容,在纷纭复杂的各类方法中,如何发现其内在联系,如何对相关的方法进行整合归类,或使其融为一体,以形成新的方法,这既是方法整合的重要目标,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价值,同时,对于重构经济法理论,推进经济法研究,也更有意义。 除了前面探讨的经济法学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以外,在研究或确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以下共识性问题: 1 方法体系的开放性。即经济法研究的方法体系,应当具有开放性。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着方法的不断创新,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自然也会不断得到更新。与此同时,由于作为经济法学研究对象的经济法系统十分复杂,对于这样的复杂系统,无论某种方法多么重要,也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必须要采取多种不同的方法进行研究,因而经济法的研究方法必然要体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势。而这种多元化,与对经济法的多维度、多视角的认识是密切相关的。方法体系的开放性与方法的多元化是内在一致的。 2 研究方法的综合性。即尽管研究方法可以是多元化的,但从现代的发展需要和经济法自身的系统协调来说,不仅要强调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而且还要强调对相关问题的综合,因而不仅要强调具体的分析方法,而且同样也要强调方法的综合性、系统化,使方法得到整合,使具有综合性的方法能够得到应用。为此,不仅要注意一个个具体方法的应用,还要注意经济法研究方法的系统化。可见,研究者仅会运用一种方法、仅会单兵作战是不够的,还要同时学会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学会协同作战,这样才有可能取得更高层次的研究成果。关注研究方法的综合性,也就是强调方法的系统化。 3 研究方法的协调性。强调方法的系统化,进而言之,就是要强调方法的协调性。事实上,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与其他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因此,在经济法研究过程中,对于研究各类不同事实的方法,尤其应注意其协调性,从而更好地发现事实与事实、方法与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相关领域的一般规律,以更好地完善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理论。 基于上述要求和共识,要建立和完善经济法的方法体系,整合相关的诸多方法,从方法论的角度说,应当注意各类方法所解决的各类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而发现各类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才可以提炼出经济法上有特殊价值的重要研究方法,才可以更好地确立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 上述共识说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尤其应当在保持方法体系的开放性的基础上,关注如何对各类方法有效地进行综合、协调,尤其强调在经济法研究上要综合适用相关学科所提供的重要方法。这可以从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的借鉴中来得到说明。 例如,经济法研究中涉及很多经济问题,因而自然要吸收在经济学上比较成功的一些方法,特别是个体主义的方法;同时,经济法学又要研究许多宏观问题,因而一些整体主义的方法(如系统的方法等)也要关注。此外,经济法与经济政策有密切的关系,因而需要注意政治学的方法(如政策分析的方法(13)[8]);同时,经济法又有一定的社会性,在其宗旨中包含一定的社会目标,因而有些问题的研究又会与社会学相关。所以,在研究方面,需要综合各类方法。在当今综合的时代,对于综合性问题、复杂性问题,不能指望用单一的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去解决。事实上,经济法领域的问题,是综合了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法律的等各个层面的问题,是典型的"复杂性问题",它牵涉的领域比其他传统部门法都要广阔,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就必须用综合性的方法,必须通过多个视角、多个层面的分析,从不同的路径入手,惟此才有可能取得较为全面的认识,才能避免主观臆断和盲人摸象。 中国的经济被认为是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奇迹,与此相关的经济法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尽管它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但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同中国改革的征途上所遇到的问题和挫折都是一样的,同时,面临的也都是"前进中"的挫折。经济学家在着重解释中国的经济奇迹,并认为解释成功就极有可能获取诺贝尔奖;与此相应,中国的经济法学者,也应对中国经济法本身做一个很好的解释和说明,同样也应为世界法学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创造出世界法学发展中的一个奇迹。而要很好地解释经济法问题,至关重要的,还是如何找到恰切的方法,不断有效地进行方法创新。 四、结 论 鉴于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研究不足的现状,本文着重探讨了该领域的几个基本问题。首先,通过分析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以及经济法问题的特殊性,指出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必要性;通过分析可借鉴的方法论资源,从一个侧面强调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可行性。其次,探讨了方法的类型以及经济法学研究对不同类型方法的选择问题,透过方法的类型划分,来说明方法体系的内在构成,以及各类方法适用范围的局限性,从而说明在经济法研究方法上应有所侧重和取舍。最后,在前面的探讨的基础上,提出方法体系以及方法论形成的问题,强调尤其应当注意方法体系的开放性、综合性和协调性,并认为这是在方法论研究方面应有的共识,这也是对最初的关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宏观思考的回应。 从总体上看,在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领域,对于方法论的探讨仍然是很不够的,特别是对于经济法学之类的新兴学科的方法论探讨,就更是几乎尚付阙如。这可能是由于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研究本身尚不够成熟,同时,对于方法或方法论之类问题的研究本来就存在难度和风险,因而鲜有人涉足。但是,由于方法论的研究是一个学科是否相对成熟和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因而随着经济法理论的发展,这些"吃西红柿"(而不是"吃螃蟹",两者含义近似,但后者成本较高)之类的事也必须有人去做。像西红柿对人类的营养价值一样,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的研究,对于经济法理论发展的巨大"营养价值",同样不应忽视,但尝试长期仅供观赏的"方法之果"的风险也确实存在。如何使研究方法真正能够进入实用,真正能够造福于人们的普遍研究,如何不断对其进行"品种改良"或整合,对于那些缺少"维他命"的新生儿(如经济法学、社会法学等)的成长来说,确实很有必要。 如前所述,经济法研究之所以需要有自己的方法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传统法学的方法论是不够用的。对于方法论的形成及其研究,本文提出了一个基本线索: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方法整合-方法创新,在依循这一路径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不仅可能形成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论,而且也可能找到一系列不断创新的、更为有效的经济法研究方法。从总体上说,在经济法研究过程中,应注意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的兼顾,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不同领域来研究经济法,体现经济、社会、政治、法律的结合,体现应对"复杂性问题"的不同思考路径,体现不同路径在方向上的殊途同归,这样才能实现方法体系的内在和谐,才可能不断取得较为正确的认识。 如同一般的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一样,仅看到某个学科的方法论还是不够的,还应当强调方法论的共性。因此,基于共同基础的方法,同样在经济法的研究上也是可以适用的;各个学科的发展,也都是基于这样的路径来展开的。在传统的法学方法之外,引进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方法,有助于更好地解释和说明经济法上的问题。其实,经济法作为新兴的现代法,其研究仅靠传统的法学思维是非常不够的,有时甚至会产生错误的认识,因此,其方法论的更新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对于整个法学方法论的发展也是一个贡献。 本文只是对经济法学方法论基本问题的非常初步的探讨,对于各类重要的具体方法,特别是容易被忽视的具体方法,还需要作具体的、专门的探讨。由于经济法研究方面可能涉及到的具体问题还有很多,因而还需要做一些遴选。基于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的重要性,基于横断学科方法对于经济法研究的必要性,还应当探讨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问题,以及由基本假设提出的一系列方法。[9]考虑到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的兼顾,不仅应当探讨总体上的、宏观上的方法,如系统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而且还应当探讨相对具体的、微观上的方法,如博弈分析方法、本益分析方法,等等。对于这些在经济法研究方面较有代表性的方法,都需要作具体的探讨。这些方法是层层递进的,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从而有助于形成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 在具体的探讨中,如果运用前述方法体系中的相关方法,来研究经济法理论上的一些重要问题,特别是本体论、价值论、规范论、运行论、范畴论、发生论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则可能使问题的讨论更为深入。这也是整个学界的重要任务。
仓储物流管理论文:探求仓储物流管理信息体系的革新 一、现代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需求模块分析 1物流仓储业务接单模块 公司仓储人员基于货物存储申请来受理操作存储货物,同时准备货物入仓库管理的判断,仓储业务接单模块需记录客户需要的货物仓储业务相关的信息,以利于做出合理的管理仓库管理解决方案。另外,还应提出一系列存储管理解决方案,用于仓储作业计划外的维护功能。 2货物入库管理模块 该模块基于接单货物清单,将货物入库的信息列出来,通过公司仓储管理人员审核校准后,依据不同客户所提的需求和货物本身的特性等为客户量身选择仓库,同时在仓储的过程中,根据仓库的占用面积等信息情况做出仓位的分配,并将修改的信息记录。经过这样的过程,才能算是完成了货物实际进入仓储入库的操作。同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需自动生成入库明细单,以便于今后对货物进行仓储管理,并且在对仓库维护的过程中仓库的信息都需核实记录在案。 3库存维护管理模块 该模块主要负责各种材料的收货,发货,存货等管理,及时有效的处理货物入库后的相关管理信息系统。由于仓储的数据庞大,该模块的主要功能就是随时及时地更新当前的库存信息,这样才能够准确无误地反映当前仓储作业的动态过程。该功能模块主要包含如下几部分,收货、发货、存货管理,库存使用动态分析过程,不同类型货物分类储存和呆滞物料管理等。上述子模块的实现是整个库存管理模块的系统整合。 4外包仓储模块 外包仓储物流模式是指企业为了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将仓储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公司的模式。这种模式具有覆盖区域广泛、企业所付诸精力较少、利于社会物流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等优点。然而,由于企业对物流的控制力较低的原因,造成对第三方物流的依赖性较强。企业业绩会受到第三方公司的水平的影响,从而使企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外包仓储物流模式适合仓储物流管理能力弱、企业资金实力一般的电子商务企业。它同样适用于平台交易数量小,但批次多的企业。企业在采用外包仓储物流模式时,需要选择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并维持与第三方物流密切沟通。 二、总结 本文根据现代仓储信息管理的需求,研究了当前仓储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设计模块的主要功能,在当前企业激烈竞争的今天,企业需将仓储物流过程放入一个战略的高度,一个好的仓储物流管理系统,能够解决许多企业在材料采购,产成品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难题,同时能够降低企业在供应链和销售链上的成本。 所以,物流信息化是企业在如今同质化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脱颖而出的关键之一。与时俱进的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对于某些仓储物流管理能力不强的企业,且物流成本优势较弱的企业来说,该系统管理是先进与时效性都是很重要的。共同集配仓储物流要求的管理能力更高。仓储物流联盟更有助于缓解单个企业的仓储压力。 作者:宓祁宏 单位: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仓储物流管理论文: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分析 摘要: 当今时代物流产业在不断地发展,信息技术也在不断地推广,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开始将原有的独立的各个物流环节有效地集中在一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不断地满足仓储物流服务的要求,同时也使得仓储物流的管理更加自动化、高效化和即时化。本研究基于此,主要分析现代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分析,希望所得结果能够为相关领域提供有价值的研究。 关键词: 仓储物流信息;系统;设计 1现代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分析 1.1仓储业务的受理模块这一模块主要是物流公司对于客户仓储业务进行受理的模块,它能够对相关的仓储业务进行保存和配送,是运输业务管理的基础。所以公司的仓储管理人员需要根据仓储业务的申请,对仓储业务的受理进行操作和判定,这能够为相关的物流入库做好准备工作。而仓储业务的受理模块可以对客户的需求进行登记,同时也能够对货物的储存信息进行记录,这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管理人员进行合理管理的工作。同时,仓储业务的受理模块还需要对未安排仓库管理的方案和仓储业务进行相关的维护。 1.2入库作业模块入库作业模块,能够根据业务受理的清单将详细的入库信息进行一一罗列,然后通过相关的审查和确认,根据客户的相关要求或货物的相关性质,选择合适的仓库进行入库处理。它能够根据仓位的占用信息进行仓位的合理分配,也可以对仓库信息进行修改,进而将相关的实际操作进行完善[1]。这个模块可以同时生成入库货物的明细通知,及较为详细的作业流程。入库管理能够对入库货物进行明确的通知,同时也有助于对管理的维护和打印,在维护的同时可以对仓库的信息作出相应的修改。 1.3库存管理模块这一模块主要负责对多种物料的收发存放进行管理,它能够实时地对入库作业的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和处理,而出库的作业管理系统能够为其提供必要的数据,能够使其更好地对入库的信息进行实时更新,详细地对库存的实际动态变化进行了解。这一功能模块涉及了收发存管理,能够对库存的状况进行合理分析,还能做好分类管理和呆滞物料的管理。收发存管理能够对某一时间段的详细物流信息状况进行确认,而且还能够对当前的库存量等信息进行显示并予以打印[2]。分析库存状况,能够根据库存中的现有量和计划收到量、已分配量等进行相关的库存信息的确认。而分离管理对于库存的货物能够进行有效合理的分类,并做好管理工作,呆滞物料的管理可以为其提供库存积压的货物品种,积压的货物数量和相关的积压金额,以便于做好及时的处理工作。 1.4出库作业管理模块仓库的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客户的实际要求和实际的库存情况,提前做好相关的出库准备工作。确定出库以后需要以最快的速度完成相关的出库货物明细通知单的确认,同时对仓库的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做好配送业务信息和运输业务信息的修改工作,完成相关的出库作业,对于出库的申请进行审核,以便于最大程度上保证出库货物的正确无误。出库管理需要根据出口货物的明细通知,相关的维护管理。在维护的过程中,对于仓库的信息和配送业务的信息应该作出相关的修改。 2现代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 2.1建立数据库信息系统的建立,首先要做的是确定数据库,根据系统的功能要求进行数据库表的建立,需要通过对用户的需求进行分析,因此需要记录的信息主要涉及物品的基本信息、仓库的基本信息、仓库的操作信息等。物品的基本信息主要涉及物品的编号和名称,物品的出厂信息,物品的种类和规格,物品的等级和所属。而物品的编号信息是一个主要的信息,所以需要建立一个物品列表,以此来标注存储物品的相关信息。同时也需要在物体的基本信息当中,加入物品的生产厂商和物品的种类以及物品的所属客户。物品厂商表当中应该包含生产厂商的名称和代号,物品种类当中应该涉及物品的名称和代号,而客户列表当中应该涉及客户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这样设计就能够完全将表格之间的条理理顺。同时也需要做好仓库基本信息,这主要用于对职工的基本信息和仓库人员管理表进行确定和记录。还要做好仓库的操作信息,它主要应用于储存、入库和出库的移动操作记录。同时也能够用于对当前仓库中所储存的物品的记录,对于员工增删情况和人事变动情况能够明确。入库表当中应该对物品的编号和入库时间进行详细的,同时也要涉及经手人和存放地点,主要以物品的编码和入库时间联合起来作为主键,出库表当中应该对物品的编码进行记录,同时也需要记录到出库时间和经手人,而物品的编码和出库时间联合起来作为主键。除此之外,系统当中还应该涉及用户的登录信息和记录用户的登录信息功能。登录信息列表当中应该涉及登录的用户名和用户的密码,而登录名没主键。同时为了安全起见,在登录界面设计密码和存储数据库的时候,系统需要采用MD5进行加密。 2.2数据库中表的关系数据库中表,描述了数据库中的所有表和这些表之间的关系,而对于表之间的触发器、约束何谓程序设计的存储过程,本研究当中,并没有进行详细的罗列。而数据库中表的关系,请参见图1。 3结语 本研究主要就现代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的分析和设计进行讨论,阐述了现代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的基本思路,在产品同质化和渠道同质化的背景下,明确了物流信息化当中的效益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战略。现代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是现代仓储企业进行相关工作的操作系统,能够方便企业的相关操作,便捷了其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准确性,因此其发展的前景十分明朗。 作者:张鹏霄 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63985部队 仓储物流管理论文:仓储物流管理系统设计 摘要: 近年来,随着RFID技术的发展,RFID技术被广泛应用在物流、交通、医药等领域,针对传统仓储管理模式普遍存在的人力成本高、业务流程多、货物跟踪困难、资金和货品周转效率较低、物流管理的信息和手段落后等缺点,提出基于RFID技术的仓储管理系统的设计思路和实现方法,从而实现对物流全过程的实时跟踪和监控。RFID技术具有无接触、大容量、快速、抗干扰、安全可靠的信息识别等特点,在物流仓储管理中得到了很好的应用。 关键词: 射频识别技术(RFID),仓储物流,货品安全,信息安全 仓储配送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目标,就是通过射频技术(RFID)的示范、应用,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仓储物流领域的应用。具体综合运用射频技术、虚拟现实与可视化技术、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粘贴在每件产品上的电子标签,实现产品识别以及科学化管理。与此同时,电子标签读写设备及时读取信息并实时传送到后台,并进行存储、计算、数据挖掘和分析,从而分析出各种产品的仓储状况、需求情况,形成一个集产品储存、综合管理、辅助决策的智能化信息平台。实现产品信息的动态监测、深度处理、有效共享与综合应用以及在线服务,从而彻底改变生产管理的运营模式,达到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总体目标。 1仓储配送业务流程 RFID物流仓储配送系统的目标是在物流体系中建立一条基于RFID技术的快速通道,实现库房高效管理,收发货高速自动记录,形成一个完整的基于RFID自动识别技术的仓储配送系统。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工作人员将商品入库信息提前发送到仓储中心的物流管理系统,由物流管理系统自动处理,生成预入库信息。货物被放置在带有感应器的托盘上,入库时通过仓库入口通道处的RFID读取机,不需要拆开包装,即可将货物相关信息自动输入到仓库管理系统。系统将实际入库信息与预入库信息进行比较,如果无误或误差在规定范围内,则准许入库并将预入库信息转换成库存信息,如果出现错误,则由系统输出提示信息,由工作人员解决。物流管理系统按最佳的储存方式,选择空货位,通过叉车上的射频终端,通知叉车司机,并指引最佳途径,抵达空货位,扫描货位编码,以确定货物被放置在确定的货位。货物就位后,再扫描货物的电子标签,物流管理系统即确认货物已储存在这一货位,可供日后按订单发货。 货物配送时,订单到达仓库后,物流管理系统按预定规则分组,区分先后,合理安排。例如:交由快运的,要下午2时前发货;需由公路长途运输的,要5时前发货;有些货物需要特别护送等。仓储管理系统按这些需要,确定安排如何最佳、及时地交付订单的货物,并在系统内生成货物拣选方案。物流管理系统按照货物拣选方案,安排订单拣选任务。拣选人由射频终端指引到货位,显示需拣选数量。经扫描货物的电子标签和条码,仓储管理系统确认拣选正确,货物的存货状态转换成待出库。货物出库时,同入库一样,通过出库口通道处的RFID读取机,货物信息传入仓库管理系统并与订单进行对比,若无误,则顺利出库,货物的库存量相应减除;若出现错误,则由仓库管理系统输出提示信息,由工作人员解决。货物配送时,系统可以根据标签和标签读写设备信息对货物进行定位,实时了解货物状态等信息,货物抵达下一级配送中心或零售商处时,系统更新产品状态。 2系统设计 2.1系统架构按照系统架构划分,该系统自下而上分为四级,如图2所示。其中设备层包括手持机、读卡器、电子标签等硬件基础设施,他们通过有线通信接口、无线局域网连接上位机系统以实现与数据服务器的交互。与此同时,各个配送中心或仓库计算机通过互联网与数据服务器进行连接。设备层:由电子标签、手持读写器等模块组成。电子标签:采用无源电子标签标识货物,无源电子标签造价低廉、不可重复使用,适用于数量庞大的物流货物。手持读写器:用于进行电子标签的扫读工作,在货物入库、出库以及配送时,都需要使用手持读写器获取货物当前信息。通信层:包括RS232/RS485通讯设备,自有/通用的通讯协议,有线/无线网络设备,以太网传输设备等。数据包经由RS232/RS485通讯设备和通讯协议,在以太网或无线局域网的环境下,与电子标签的控制软件相交互。数据层:包括电子标签控制软件的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应用层对通信层传递过来的数据进行分类、分析处理、存储等工作,将处理完的数据域数据库服务器交互。因此,数据层的两个服务器既有纵向的数据传输功能,同时还需要进行横向的内部通信。应用层:向仓储配送业务工作人员提供服务。系统向服务对象(配送人员、物流信息监管人员等)提供查询和应用接口,服务对象共同监控货物的交互和安全信息,也可以对物流过程中异常情况做出及时反应。 2.2管理系统组成依照仓储配送业务流程,方案将仓储配送信息化管理系统划分为以下几个模块 :(1)订单处理模块订单处理模块直接面向商户服务,是物流配送系统的对外接口。其主要功能是:1)订单接收。接收商户发送来的配送需求订单,按一定的规则对订单进行分组排序(如按照商户的送货时间要求和商户信誉度优先级);2)订单审核。根据商户订单查询商户货物存量、商户信誉资质、商户财务情况,以确定是否接受货物运送任务,并向商户发送这一信息的反馈;3)订单查询。为订单处理中心管理人员和商户提供订单查询服务。 (2)配送决策模块配送决策模块是系统各模块的协调和联系的核心,主要功能:1)合并计算订单。按照不同的送货方式、送货路线对订单进行分类,再按一定时间内需要运送的货物进行合并,为下一步配送计划的生成提供依据;2)配载计划决策。根据订单合并计算的结果,调用配载决策算法生成本次送货的配货计划,并输出配货单,即仓库的预出库货单;3)运输路线决策。根据配货计划调用路线决策算法,生成本次送货的运输计划;4)车辆调度决策。根据配载计划调用车辆调度算法,生成本次送货的车辆调度计划,并输出提货单(发送到车辆调度中心作为从仓库提货的依据)和交易单(作为送货司机和消费者进行货物交割的依据)。 (3)车辆调度模块车辆调度模块主要根据配送计划进行车辆调度和驾驶员的安排,并对运输过程中的车辆进行跟踪。其主要功能是:1)车辆资料管理。对调度中心的车辆动态资料进行维护和管理,如车辆的种类、数量、运送能力等;2)车辆调度管理。根据配送决策中心发来的车辆调度计划,安排具体的车辆、驾驶员实施运送;3)运输跟踪管理。对车辆的货运状况进行实时的跟踪,如在途情况、送货计划变更等;4)驾驶员管理。提供对驾驶员信息的维护和管理。 (4)仓库管理模块仓库管理模块主要是为商户提供临时仓储服务,包括入库和出库管理。其主要功能是:1)入库管理。根据产品需求和生产情况组织货物入库,更新库存信息;2)出库管理。根据配送决策中心发送来的配送计划,组织配货、拣货和出货;3)库存盘点。根据需要,库管人员可以对货物的库存情况进行查询和统计分析;4)货物查询。提供其功能模块对货物进行查询的能力。 (5)仓储环境监测模块仓储环境监测模块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对仓储环境的实时监控和管理,主要功能有:1)温湿度等仓储环境指标的检测;2)仓储环境指标的查询,工作人员可以查看历史环境指标;3)仓储环境调节,该功能与产品存放冷库有关,对仓库的温、湿度等指标进行调节。 3系统特点 使用先进RFID技术实现货物标识以及科学的管理模式:使用手持读写设备扫读电子标签,可以减少出错率;通过RFID技术盘点货物并且系统自动进行盘点对比,盘点效率更高;物品查询快捷,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信息系统查询货物位置;在仓库门口设置防盗系统,电子标签在非规定时间出仓库时报警可以实现货物防盗;实现产品存储环境监测,有利于产品的存储。 作者:陶新洲 单位:中航工业洛阳电光设备研究所 仓储物流管理论文:“互联网+”仓储物流管理探究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我国物流仓储业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发展机遇。由于仓储管理活动的复杂性使得其有效的管理和控制较为困难,鉴于此,笔者将以互联网+为切入点,浅要论述其在仓储管理活动中的具体应用。 关键词:互联网+;仓储物流;管理 当前仓储管理已经从最初的人工管理逐渐进入到了自动化和智能化的管理阶段。但是大多数企业的仓储管理较为落后,在具体的管理活动中造成了较大的人力成本和物资成本的浪费,将“互联网+”的思维和技术应用到仓储管理的过程中能够使得其管理更加科学有效,因此,基于“互联网+”对仓储物流管理的探究有着较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互联网+”与仓储物流体系的关系分析 我国仓储管理的主要传感技术为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和GPS技术,但是随着物联网的发展,使得物流仓储传感识别技术的种类越来越多,具体包括M2M技术、视频识别技术和蓝牙技术等,这些技术在冷链物流、物流安全防盗以及业务流程控制等方面有着重要的应用。物联网的是促进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其主要由网络构架联网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构成。其感知层由甲级传感器和感应器组成。网络层是和互联网、无线通讯网以及其他网络相连接,而应用层和仓库管理系统相连接。其中RFID技术和嵌入式是其应用的主要传感技术,除此之外,智能对象标签、目标对象跟踪以及环境检测和智能控制是其应用层的主要三种运行模式。将物联网和仓储管理系统相对接使得物流管理的效率得到极大的提高。当前我国仓储管理系统中虽然应用到了物联网管理技术,但是其作为物流管理系统的信息库职能并没有真正的实现。因此要对物流管理系统中物流网的重新设置和组建才能够使得物流仓储管理系统得到优化和改善。 2“互联网+”在物流仓储管理中的应用现状 当前我国多数企业都认识到了物联网对企业管理效率提高的重要意义,将物联网应用到企业的物流管理系统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物联网的高技术性、综合性以及信息共享性的特点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应用和体现,使得传统的仓储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长得到了较大的改变,增强了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3“互联网+”技术在仓储物流管理的应用研究 3.1在出入库管理中的应用 物联网在出入库管理中的应用,首先就是对入库物品的信息采集方面,其主要流程就是入库人员根据入库清单对入库物品进行核对后交接给仓库操作人员,仓库操作人员用自动识别设备将入库物品的信息输入到仓库管理系统后再通过自动搬运设备将其归放到相应的货位上。在物联网系统的支持下,入库的货物信息就会自动的形成库存报表,库存报表详细的记载着该批入库货物的详细信息。其应用于出库的信息采集流程基本上和出库相类似。 3.2企存货、库存量以及盘点中的运用 首先,物联网能够对货品和货位进行精确和快速的定位,例如RFID识别技术的应用。其次,由于库存存量对于是仓储管理适时进行核查和控制的对象,物流网以多级库存管理模式将库存货品的所有信息记录在仓库管理信息系统内,使得库存存量的信息更加全面和准确。再次,库存盘点是物流仓储管理的一项重要环节,由于盘点的过程涉及库存货品名称、数量以及存放时间和存放货位等几乎所有信息,其工作的量非常大。而物联网即时通过应用射频识别设备对货品的射频标签进行扫描,将扫描的信息自动传输到仓储管理系统内后系统内的货品信息会自动更新,从而完成盘点工作,使得盘点工作在效率和准确性方面得到了极大化的提升。 3.3在库存管理中的应用 物联网在库存管理中的应用主要针对于仓库之间货物的转移,由于货物在仓库之间进行转移的过程不仅仅涉及货物位置的变化,而且也伴随着其数量发生改变。仓库之间进行货物转移的目的就为了有效的节约储存空间、降低仓储管理成本,并且也能够为运输提供方便。物联网在仓库货物转移的主要应用主要是对其进行精确的定位和实时的跟踪。使得货品的库位以及摆放等相关情况能够及时的掌握,做出适当的调节。此外,物联网应用于库存管理的另一个作用就是仓储管理系统中的货物信息和实际的货物能够达到实时的一致性。而在货物转移过程的搬运环节通过物联网技术的应用能够实现智能化搬运,所谓的智能化搬运就是通过仓储管理系统向智能物流终端发出货物搬运命令,而智能搬运车接受智能终端的命令进行货物的搬运和摆放工作。4结语综上所述,“互联网+”技术在物流仓储中的应用是今后我国物流仓储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当前我国仓储业的现状和实际,相关的技术人员和仓储操作与管理人员要积极的进行探索,来提高“互联网+”技术在物流仓储中应用的效率和效果,只有这样才能够降低仓储管理的成本,提高仓储管理的效率。因此,“互联网+”技术在物流仓储中的应用应当得到行业从业者和政府部门高度的重视。 作者:杨正国 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73906部队 仓储物流管理论文:对现代企业仓储物流管理的几点思考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 随着企业生产所需物资在流通过程中仓库仓储功能的开发和扩展,本文以企业物流仓储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以期达到减少物流配送成本,降低所服务生产单元库存的目的。 一、现代物流的概念和仓储的作用 物流管理(Logistics Management)是指在社会在生产过程中,根据物质资料实体流动的规律,应用管理的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对物流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使各项物流活动实现最佳的协调与配合,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和经济效益。现代物流管理是建立在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的基础上的。 仓储包括储存、保管、维护、加工、装卸、搬运、信息传递等功能,而仓储管理就是用最经济的办法,在最合理的区域内实现仓储的这些功能。合理化的实质是在保证仓储功能实现并满足客户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少的投入。 仓储的主要功能有:储存和保管、调节供需、调节运输能力、降低物流成本、配送和流通加工、提供信息等。其作用如下: 1.仓储是现代物流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从供应链的角度看,物流过程是由一系列的”供给”和”需求”组成,当供给和需求节奏不一致,也就是两个过程不能够很好的衔接,出现生产的产品不能即时消费或者存在需求却没有产品满足,在这个时候,就需要建立产品的储备,将不能即时消费的产品储存起来以备满足后来的需求.供给和需求之间既存在实物的”流动”,同时也存在实物的”静止”,静止状态即是将实物进行储存,实物处于静止是为了更好的衔接供给和需求这两个动态的过程. 2.仓储能对货物进入下一个环节前的质量起保证作用 在货物仓储环节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能够有效的防止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生产厂家的信誉.通过仓储来保证产品质量主要要进行两个环节:一是在货物入库时进行质量检验看货物是否符合仓储要求,严禁不合格产品混入库场,二是在货物的储存期间内,要尽量使产品不发生物理以及化学变化,尽量减少库存货物的损失. 3.仓储是保证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货物的仓储过程不仅是商品流通过程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也是社会在生产过程得以进行的保证. 4.仓储是加快商品流通,节约流通费用的重要手段 虽然货物在仓库中进行储存时,是处于静止的状态,会带来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的增加,但事实上从整体上而言,它不仅不会带来时间的损耗和财务成本的增加,相反它能够帮助加快流通,并且节约运营成本,从而带来总成本的降低. 5.仓储能够为货物进入市场作好准备 仓储能够在货物进入市场前完成整理、包装、质检、分拣等程序,这样就可以缩短后续环节的工作时间,加快货物的流通速度. 二、企业物流仓储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库房布局缺乏统一筹划 企业物流往往没有充分考虑发展规模与物流库房布局的关系,仓库布局不合理,既物品在周转空间的浪费,也影响了仓库作业的效率。仓库设施不完善直接导致增加了人员工作量以及无效工作的重复。其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1、没有明确的区域划分,仓库内无指示牌,查找配件困难 仓库内运输器具随处可见,甚至有阻塞交通通道的情况发生,人与车辆分区不明。生产线返回来的破坏的器具没有明确的存放区域。零部件产品入库后超出指定层数罗列所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直接危害是包装破损,里面的零部件商品表面磨损。同时,零部件产品倒塌造成员工的人身安全问题。除负责管理的保管员以外人员查找零部件商品困难,给公司盘点造成困难。拆箱口、零件拆分口、斗装零件混托口区域划分不明显,增加了工作难度。 2、零部件产品分散在仓库不同区域,管理难度增加 这种现象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管理难度增加。有些金属零部件存放地点不合理所造成装卸搬运困难。仓库内存在一部分老化的器具,在搬运工装卸搬运时,时常发生踏空,绊倒等伤害情况的发生。一些老化的器具危及着仓库员工的人身安全。 3、货位管理混乱,标识不清。 三、对企业物流管理的建议 (一)合理规划仓库布局 针对部分库房布局不合理,造成的空间浪费,以及设施配不完善提出以下改善措施: 1、仓库平面布置的改善措施 (1)仓库平面布局区划 一个仓库通常由生产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组成。 ①生产作业区:它是仓库的主体部分,是商品储运活动的场所。主要包括储货区、铁路专运线、道路、装卸台等。 ②辅助生产区:辅助生产区是为商品储运保管工作服务的辅助车间或服务站,包括车库、叉车充电室、油库、维修室等。 (二)仓库合理布局的具体要求 仓库平面布置要有利于提高仓储经济效益。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地形、地质条件,利用现有资源和外部协作条件,根据设计规划和库存物品的性质能够更好的选择和配置设施设备,以便最大限度l挥其效能。装卸搬运与运输管理方面的改进,如何提高人员配置与仓库空间利用率,就消除仓储管理过程无效率或者低效率的活动展开 1、要尽可能地减少储存物资及仓储人员的运动距离。在仓库的作业过程中,储存物资、仓储人员及作业机具的运动,都要受上述各个部分的具体位置的制约。合理安排仓库各个部位,才能尽可能减少人员、物资、机具的运动距离,才能提高劳动效率,节约仓储费用。 2、仓库内部的合理布局,要有利于仓库作业时间的有效利用,要避免各种工作无效重复,避免各种时间上的延误。各个作业环节要有机衔接,尽量减少人员、设备的窝工,防止物资堵塞。 (三)货位与标识管理是仓储管理标准化的必然途径 。 1、统一划定货位。对现料场、料棚货位进行统一规划,重新划分,界定划分依据及间隔,杜绝仓管员随意编排货位的情况发生。对于货物的出入库进行严格的货位管理,逐步推广应用条码管理技术,实现实时货位查询和货位动态分配、管理,达到库存管理的前端应用与物资收发操作的实时联系,把出错率降至最低。以促进仓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也便于配合电子监控警报系统实现准确预警,快速响应。 2、统一标识格式。即对物资料签统一制作格式和所需填写的项目内容,逐步探索将条码引入物资标识,通过扫描商品的条形码,实现实时查询其存储的货位,同时基于库存货位信息分配货位或动态定义货位。基于出入库商品的批量动态地分配人力、物力资源,充分利用资源,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减少资源的浪费。以实现库存实物管理与物资信息管理系y融合,推进实现库存自动化盘点和精细化管理。 3、明确标识管理,商品管理条码化。即对标识内容的填写、维护、更换划分责任,做到货位规范化、管理条码化。条码是商品的唯一标识,现代商业管理(包括仓库管理系统)的基础是商品的条码化。结合目前的物资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开发系统库存综合盘点功能,就可以分仓库、分区、分货位进行随机抽查,也可以针对特定类抽查,定期对整个仓库系统进行全面的盘点。 4、定期维护管理。一是对划定后的货位界线标识定期维护,二是对标识标牌定期维护或更新。确保实现实时货位查询和货位动态分配、管理。 “货位清则标识明,标识明则管理成”。清晰规范的货位,显明准确的标识,是仓储管理的根基。随着现代物流技术的应用,信息技术和仓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将大幅提高仓储运作与管理的工作效率,大幅度减少现有模式中管理货位信息的时间,提高库存查询和盘点精度,大大加快出、入库单据的流转速度,减少人、财、物的资源浪费。 (四)完善管理制度和强化物流管控信息化建设 1、完善工人岗前培训制度 建立各级培训审核制度,规定各级培训的内容及课时,工人需要考试上岗,考试成绩需逐级上报,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工作,对于以上岗工人定期考试加强岗位知识。组织各岗位操作与知识竞赛,鼓励工人学习岗位知识。 2、完善准时化生产制度 深化准时化生产制度,落实均衡要货模式。废除巡线员要货制度,零件供应由计划员按需定制。计划员根据每月和每日需求量统计出下一日与下一月的需求量,根据需求量每日分批次均衡发货。A零件重点关注,根据需求量统计出高低储备,及时补充零件。各种零件根据工位进行混装托盘,减少收件口拆分时间。制定车辆发车时间,定时发车,减少车辆集中供货现象。建立应急机制对于临时增加的产量,能及时供货。 3、强化物流管控信息化建设 现代物流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电子商务是现代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流的信息化建设与降低成本息息相关,通过对物流信息的采集、输送、传输、处理和分析,提高物流供应链的协调性和有效性,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 四 结论 总之,相对于发达国家的物流产业而言,现代物流追求的是规模经济。我国的物流产业下的仓储管理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企业内部物流管理模式下的仓储管理还没有引起重视;传统储运企业在向现代物流转型时,物流配送中心通过集中向用户进行多频次的配送业务,将支线搬运与小物流搬运统一起来,使物流过程得以优化和完善;通过高水平的配送,集中仓储,减少末端仓库,努力实现生产企业“零库存”生产模式,继而整合、优化供应链资源,提高供应链的竞争力。 仓储物流管理论文:当前钢铁企业仓储物流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钢铁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仓储物流管理工作已经成为制约钢铁行业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因此,要深入分析当前钢铁企业仓储物流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与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建立起完善的钢铁仓储物流管理体系,提高钢铁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 [关键词]钢铁企业;仓储物流管理;市场预期;服务质量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物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盈利能力与竞争实力往往会取决于企业的物流管理水平。物流指的是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是对物品运输、储存、搬运、包装、配送、信息处理等的有机结合。物流管理是从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的角度出发,对物流活动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以及控制等。仓储物流管理是钢铁企业的重要部分,钢铁仓储物流管理水平的高低,对钢铁企业的市场竞争及服务质量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要高度重视钢铁企业的仓储物流管理工作。 1 当前钢铁企业仓储物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市场预见不足,缺乏科学规划 对市场预见性不足,这是大多数钢铁企业仓储物流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由于钢铁物资从采购、运输到进仓库储存等环节非常烦琐,钢铁企业的市场预见性会对进货量及仓储量产生直接影响。钢铁企业的市场预见性不够,没有经过科学、严谨而周密的分析,会给钢铁企业带来严重后果:钢铁企业生产消耗量超过仓储量,会给企业的正常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仓储量过大,带来钢铁物资的大量积压。 对于市场预见不足,一个主要原因在于钢铁企业对于仓储物流缺乏科学系统的规划。例如,一些钢铁企业的仓储条件较差,不仅成品仓库少,而且容量小,导致很多产品混合堆放,给仓储盘点和库存管理带来困扰。一些钢铁企业仓储物流的起重吊具比较落后,在钢材产品进出货时效率低。还有些钢铁企业的仓储地处于高度潮湿的环境中,储存的钢铁物品出现锈蚀等问题,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还有些钢铁企业在外租用分散的仓库储存货物,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物流成本,也对钢铁物品储运管理带来较多问题。 1.2 物资储备失当,无法满足需求 在很多钢铁企业中,物资储备失当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钢铁等物资的库存量超过企业实际的生产需要量,造成钢铁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显著增加,在仓库建设及维护、安排值班人员等方面的管理耗费会明显增大。另一方面,仓储中钢铁等物资的储存量低于企业生产所需的资源,使得企业面临由于缺货而引起成本的增加。同时,在钢铁企业的物资储备过程中,钢铁物品由于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以及生产机型改进等因素,会出现淘汰、积压等问题,也会引起物资储备失当,增加钢铁企业的生产成本。 尤其是近年来,由于国内外铁矿石等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很多钢铁企业在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购置机器设备以及仓储物流装备,以推动生产及销售等环节的发展。但是,随着钢铁产品的销量不断增加,盲目增加对钢铁产品仓储物流等设施及相关机器设备的投入,不仅没有显著提升产品的销量及满足客户需求,反而过多地增加了钢铁企业的仓储物流管理成本,损害了钢铁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1.3 专业人才缺乏,管理水平较低 仓储物流管理作为一种现代管理技术,涉及很多领域,这就要求物流管理人员不但要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的整个流程,而且要掌握专业的物流管理知识,熟悉企业内部物流及产品向外延伸的供应链管理等知识。专业人才已经成为推动钢铁仓储物流行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但是,我国钢铁企业以及钢材仓储流通领域管理人才缺乏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钢铁企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原因。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当前世界著名的大型钢铁企业都建立了多层次的物流管理教育体系,大力开展在职培训教育工作,还有一些国家建立了物流管理行业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当前,对于我国很多钢铁企业来说,许多从事仓储物流管理工作的人员,是从其他生产部门过来的,不仅物流基础知识缺乏,而且甚至没有接受过系统培训。专业人才缺乏,导致很多钢铁企业的管理水平较低,无法适应仓储物流管理信息化的要求。 2 完善钢铁企业仓储物流管理的主要对策 2.1 重视钢铁仓储物流,合理规划仓储物流工作 由于仓储物流体系的运行状况,会对钢铁企业的生产、销售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直接影响。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钢铁企业要高度关注仓储物流管理工作。 首先,要合理规划钢铁企业仓储物流管理工作。在钢铁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细致做好钢铁企业仓储物流管理计划,统筹钢铁材料的供求关系,提高仓储物流工作计划的准确性,提高钢铁物资储运效率。 其次,要有效降低钢铁企业的仓储物流成本。钢铁企业应当根据市场形势和企业生产销售实际,建立起完善的仓储物流成本核算体系,控制钢铁仓储物流中的成本支出,确保钢铁企业在产品销售以及储运等环节的低成本和高效率运行。 最后,要重视钢铁企业仓储物流各环节之间的协调运行。钢铁企业的仓储物流管理与产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之间相互衔接,钢铁企业的仓储物流管理工作需要其他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调,确保仓储物流工作合理推进。 2.2 优化钢铁储备物资,完善钢铁仓储工作流程 合理储备钢铁物资,不仅能够有效节约企业资源,减少企业成本,而且可以对企业资源进行有效管控。因此,要完善钢铁储运工作流程,加快钢铁企业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首先,搭建钢铁企业仓储物流服务平台。通过对客户、企业、运输车辆等资料的深入分析,缩短仓储物流环节及信息流转环节,提高仓储物流管理效率,降低储运成本。 其次,完善钢铁企业仓储物流运作标准。钢铁企业要适应信息化的发展要求,在仓储物流信息、仓储物流作业以及仓储物流运营等环节之间建立起统一的标准的运作体系,促进钢铁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快速准确的信息交换。 最后,强化钢铁企业仓储物流的集中管理。借助于信息技术,钢铁企业可以仓储物流进行集中化管理。由于钢铁企业的业务范围比较广泛,通过对仓储物流的集中管理,不仅可以有效节约成本,而且规避了企业的市场风险。 2.3 培养钢铁物流人才,提高仓储物流信息水平 要从增强钢铁企业的市场竞争实力这一目标出发,培养专业的钢铁仓储物流管理人才,提高人才密度,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仓储物流的信息化水平。 首先,员工队伍结构要和钢铁企业现代化仓储物流管理的发展需要相适应。要加大人才引进及培养力度,使从事仓储物流管理的员工职称结构、学历结构等要进一步优化,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起稳定、富有朝气和竞争力的员工团队。 其次,要加大仓储物流管理员工的培训力度。使员工能够灵活操作专业化的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工作,不断规范钢铁企业的仓储物流管理工作,不仅要显著提高钢铁企业的物流管理水平,而且要有效控制钢铁企业的物流成本。 最后,要提高仓储物流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钢铁企业要重视做好客户资料的收集、分析、存档及管理等工作,准确掌握客户的需求信息,有针对性地为客户提供各类服务,及时处理客户遇到的各种问题。 3 结 论 在当前钢铁企业竞争不断加剧,钢铁产能过剩的背景下,为了降低仓储物流成本,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钢铁企业应当高度重视仓储物流管理工作,有效推动钢铁企业的供应流程合理运转,在节约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同时,提高钢铁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实力。 仓储物流管理论文:基于条码技术的仓储物流管理系统设计 摘要: 基于条码技术的仓储物流管理系统是为了实现企业精细化物流和库存管理的信息系统。系统建设的目标是取消传统的纸质流转入、出库单据,取代仓库管理员通过手工录入系统方式记录每笔出入库事务,实时追踪到成品使用的原材料批次,准确快捷的进行仓库盘点,更加科学的管理仓库各类业务操作。使仓库业务流转实现信息的一体化管理。 关键词:条码技术;仓库管理;物流管理;信息流转 目前企业仓储管理操作模式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弊端:一是仓库管理流程通过纸质方式流转。采购部门采购物料,在仓库确认入库后,手工填写入库通知单信息,明确入库数量,反馈采购部门,同时将入库通知单作为财务结算的依据。纸质的流转容易造成确认差错同时造成资源的浪费。仓库的主要业务入库、出库等操作都是通过现场确认后,再到电脑端通过手工录入事务信息,选择事务类型、物料名称、数量、库位信息等。操作设备不能移动,操作极不方便。同时通过人工核对物品、数量容易错漏,导致发错料、收错货等现象出现,影响生产和服务质量。仓库盘库时,操作人员需通过打印库存清单后,到现场库位进行清点,清点完成后在纸质单据上做好记录,再到电脑端调整记录好的物料库位信息,操作不及时,存在滞后现象。业务操作都是通过先记录后录入系统的方式,录入事务时繁杂易错、数据延时,导致库存信息不准确,不及时。物料未能很好地按一定的策略进行堆放和下架(如先进先出),物料后入先出等现象经常出现。先入物料未能及时领用,待领用到先入物料时,存在已经无法使用等情况。造成物料浪费,增加库存成本。因此建立一套完整的基于条码技术的仓储物流管理系统尤为重要。 1 系统设计总体架构 2 条码定义 条码分为三种:入库通知单条码、物料条码、库位条码。条码在操作中可以终端扫描。 2.1 入库通知单条码 入库通知单条码在入库信息生成时生成并体现。该条码信息在系统中可查询到包括入库数量、物料名称、规格等信息。同时包括所有验收所需要的资料的详细信息,如合同,技术协议等。通过扫描条码,可以跟踪查询此入库通知单的填写信息及流转情况。 2.2 物料条码 仓库物料条码按跟踪、循环与否进行分类,所以物料条码分为两种: 1)对于跟踪的物料每一个对应一个不同的条码,条码通过条码方式打印并粘贴在相应物料上作标识,一般包括:物代码(10位)+入库日期(8位)+物料跟踪号(4位)(根据年度结算周期物料跟踪号自动从头开始)。 2)对于非跟踪物料的每一批对应一个条码,一般包括:物代码(10位)+入库日期(8位)+0000(4位)。 2.3 库位条码 物料在仓库中存放的具体位置需要通过库位进行管理。库位条码根据每个库位在系统中分配一个唯一编码来标识,该编码通过条码方式打印并贴于仓库内对应的货架上(或托盘上)。库位条码标签有两个作用:1)定位,通过扫描库位条码可以快速定位物料存放的具体位置。2)查询,通过扫描库位条码可以查询到所有存放该库位的物料信息。 3 条码系统设计流程及实例 物料在仓储业务中主要有入库、出库及盘库三种操作。以某公司仓储业务管理为例说明条码应用的全过程。 入库操作流程如下: 采购部门物料采购分两种方式:一是在电子商务平台填写采购计划,供应商根据采购计划在电商平台中填写详细物料信息,安排送货。二是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根据要求进行送货。(此种采购方式供应商将物料送抵仓库需采购人员录入物料信息进系统)。供应商将物料送到采购部门,由采购人员核对送货物料指定具体送货仓库名称并发进门凭证,同时打印入库通知单条码。送货员入厂并将物料运送到指定仓库。仓库接收员接收核对物料,打印物料条码(供应商已经贴好条码的物料不需打印)并贴到该批次物料上。仓库接收人员扫描送货员提供的入库通知单条码,查询待入库物料信息,扫描物料条码和临时库位条码,实现临时入库操作。需多部门联合验收的,验收人员到达物料总库验收现场验收,填写实际验收情况反馈,并通过指定位置的刷卡机刷工作卡。仓库领导根据入库情况审核,通过后仓库管理员通过扫描实际库位条码和物料条码将物料入库到实际库位中。至此完成全部入库操作。 在仓储管理过程中,清盘库是核准库存数据的主要手段,通过扫描条码可便捷地进行清盘库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仓库管理员执行盘库操作时,可采用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手持终端扫描物料代码,核查该物料的库位信息是否和实际库位相符,如存在不符,则将该物料转库到实际库位中。二是通过手持终端扫描库位条码,核查该库位上的物料是否和实际堆放物料相符,如存在不符,则将不符的物料转库到实际的库位中。手持终端操作完成后,反馈信息到仓库管理系统中,仓库管理系统根据反馈信息实时调整库存信息。 出库管理操作流程如下: 领料员在仓库管理系统中编造领料计划,紧急领用的直接到仓库,仓库发货员根据领料计划,在手持终端扫描发货物料,领料员通过手持终端扫描确认领料物料。仓库管理系统根据接收的手持终端反馈信息自动调整库存。需汇总配送的物料由仓库管理员汇总。库管员通过手持终端扫描汇总物料信息,转到配送点。配送点人员扫描各库区管理员发送的物料信息进行核对,有异常的由库管员到仓库重新发料。确认无误后,配送物料送到对应领料点。领料员通过手持终端扫描配送的物料信息,确认无误后收货。如配送信息不符,则库管员重新发料。至此完成出库流程操作。 4 结论 论文通过条码技术的应用,实时运用在物料入库、出库、盘库等业务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工处理环节,从而提高企业内部库房、物流管理的效率,降低数据录入的差错率,进一步推进库房管理现代化。对需要跟踪的物料生成跟踪码进行物料跟踪及流转。解决物料在现场流转问题。实现物料在现场的准确定位。实现现场数据的实时采集。同时与仓储管理系统的接口连接,防止信息孤岛,有效形成仓储管理流程的闭环管理。 仓储物流管理论文: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仓储物流管理系统应用研究 [摘 要]伴随计算机技术、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实现了多种现代信息技术融合集成的新型物联网技术。该复合型技术通过整合射频RFID技术、传感器技术和激光扫描技术,极大提升了物流仓储对货物管理的信息化程度。本文将现代物联网技术与传感器网络技术进行有机的结合运用,分析了智能化物流仓储管理信息系统,满足了新经济时代现代物流仓储对信息化技术的需求,并对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前景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物联网技术;物流仓储;无线射频识别;WSN;EPC 物流行业作为商品流通的重要环节,控制着原料、成品和信息的流转,伴随着信息技术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尤其是物联网概念的兴起,现代物流体系与秩序正发生着深刻变革。仓储作为现代物流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历来是厂商、库管所关注和研究的重点,在物流环节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物流仓储管理中伴随订货、入库、管理和出库的事件而产生大量伴生信息,数据操作次数多、数据规模大和信息内容多样。 因此,伴随着新兴物联网技术的发展,研究如何更加高效地对仓储货物进行管理和调配管理、压缩出入库流程,提高人、财、物的使用效率,对于提高企业和物流商家自身竞争力具有关键意义。 1 物联网技术的发展状况 “物联网”概念的首次提出是在1999年美国召开的移动计算与网络国际会议,当时的定义为“基于互联网、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产品电子代码(EPC)标准,构建的实现全球物品相关信息实时共享的互联网”,即简称为“物联网”,后来随数字通信时代的到来、新技术的加入,丰富和发展了物联网的概念。 国内对“物联网”技术的发展也高度关注,2009年总理考察无锡市高新微纳工程中心时,提议在无锡市建立传感网络中心,大力发展物联网,此后关于物联网发展的一些积极举措与相关政策纷纷出台,加速了我国物联网技术和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网络的发展,逐步形成RFID、M2M、传感网等三种形式的物联网模式,初步实现了物品与互联网信息交互通信、定位跟踪、智能识别监管的网络构架。 2 物联网仓储物流系统的架构与关键技术 目前物联网技术已在物流仓储、智能楼宇、城市部件维护、城市自来水管网与智能电表等居民基础设施和医疗信息管理等相关领域得到了实际应用。但考虑到物联网技术尚未形成统一标准的行业规范、研究和应用均处于初级阶段的基本情况,应首先明确当前物联网体系的构架情况。 物联网技术的网络构架体系基本分为三个层级,即物联网感知层、物联网网络层和物联网应用层。物联网感知层主要由传感器信息采集设备、数据至网关间传感器网络与其他智能终端构成,具体来说包含M2M终端、RFID无线射频读写器、传感器与网关、摄像头等部件,其中RFID技术因为技术成本较低、手持终端简单,从而大大提升了货物分拣与选择效率,成为目前国内仓储管理行业应用较多的感知技术,年均增长率在18%以上,同时传感器终端有时根据货物种类的差异,常常会采用不同的类型,譬如农产品冷库又经常会用到温度、适度传感器;物联网网络层是依托现有互联网络与通信网络,结合物联网信息管理控制中心,完成货物商品的信息查询、发送、存储与更新管理职能,其中心特征就是网络化和智能化;物联网应用层主要是根据信息控制中心的监管数据,通过具体的终端或传感设备,完成交通、环境、医疗信息的共享使用,目前物联网应用层面开发的广度和力度仍不够深入,基本停留在商品货物自动识别、感知与定的层面,在深层次数据挖掘、网络信息融合、专家决策系统与智能调度方面的具体应用,还处于较为浅显的阶段。 当前国内物联网技术的实际应用多是基于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相关的EPC物联网络,数据传输多采用无线通信模式,现代物流仓储系统可通过对WSN无线感知网络与EPC技术进行融合,优系统的数据流与系统架构。 WSN(Wireless Sensor Network),即无线感知网络,通过布设安装在待监测区内的多源传感设备节点,以无线通信的方式组成一个数据采集、感知、监管的信息网络。智能仓储系统设计时可通过无线感知网络WSN与EPC进行技术融合,利用WSN网络进行物联网中EPC数据的传输,完成节点信息的无线通信,提高WSN数据传输稳定性的同时,还降低了EPC数据传输的运营成本。 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技术,即无线射频识别,采用无线射频电磁波信号来识别特定受众目标(EPC数字标识)并完成相关数据的读写工作,无须系统与目标间的机械或光学触碰,进而达到信息识别的功能;EPC(Electronic Product Code)数字标识,即产品电子代码,建立在全球统一标识系统条形编码的基础之上,可对物流产品供应链的对象(货物、货架、货盘与位置等)存储在RFID标签上,读取时即可完成动态数据连接,然后通过EPC这把数字钥匙获取相关信息;EPC中间部件,用户可根据特定的应用需求来开发定制、集成EPC部件,而其中最核心的部件便是EPCGlobal公司提出的应用层事件ALE(Application Layer Events),有效收集、传送EPC数据,ALE事件有助于RFID终端使用者自由选择所关注和希望接收到的RFID信息数据,避免数据冗余的发生,EPC服务主要完成中间部件信息存储与信息的秘钥查询,实现物联网之间的信息共享交流。 物流仓储伴随着生产的发展而进步,所经历的发展阶段大致为人工机械联动、自动化和智能化仓储。其中,智能化仓储是在自动化仓储的基础上,通过与其他相关信息决策系统整合集成而组建,目前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通过EPC与WSN节点融合,推进物联网技术的更新发展,既可以传输阅读器扫描的货品EPC电子标签身份认证信息,又可以传送传感器所监测到的仓储环境实时动态变化信息数据,系统结构设计为网状树形自组织结构,从而较少单一组织节点损坏或故障对整个传输网络的影响,实现仓储物流系统的多源感知、动态监控、实施调度与大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3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仓储物流系统 物联网技术是自能化仓储物流的技术支撑,通过互联网将不同的物体进行信息联通共享,使仓储的货物可被远程感知与操控,构建现代智能物流仓储配送方案。现代物流的发展,对现代化智能物流仓储提出了新的要求,诸如不单单要能完成出入库、移动调拨、货物盘点、退换货与基本报表功能,还要适应时代技术需要,满足仓储环境湿度、温度,甚至光线、火灾等多源传感器的监测需求。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物流仓储系统主要分为硬件平台和软件平台两部分。硬件平台主要为支撑和维护智能仓储管理系统的多种硬件设备、传感器与工具等,是仓储系统的基础;软件平台主要为仓储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根据现代物流仓储的业务数据流要求,对数据、资源、事件、货品与人员等调度与指挥,维持人、财、物的高效有序运转,并使整个仓储货物间与互联网间相实现网络对接,将货品基本信息传送至物联网中,进行在线操作与查询。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之中货物的基本处理流程为: (1)货品入库。利用RFID射频技术完成待入库货品的EPC电子标签身份认证,读取货品的基本信息,同时以WSN节点将货物信息上传至数据库管理中心实现货品入库登记、分析适宜的货架仓位、优化配置传送线路,最后向移动机械(例如移动叉车)货品传送指令,通过传感器对货物定位跟踪,跟踪信息也采用WSN进行数据传输,直至货品入库放置于预订的适宜仓位。 (2)货品出库、库存盘点、移动调拨。通过管理系统平台,对库存货品实现内部操控处理,涉及对象指引到位监督、物品识别与数量自检、移动调配退货与报废信息上传等功能基本指令,这些指令与数据的传输,均依赖WSN节点完成数据信息的交流传输,实现调运机械硬件与仓储管理软件的物联结合,通过实时数据回传,判定货品的处理状态。 目前国内已有不少企业建立了物联网仓储物流系统,尽管处于初级的阶段,但还是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应。例如济宁金乡建立的“物联网大蒜冷库管理系统”,通过传感器对冷库内的湿度、温度、CO2等指标完成在线监测、无线传输,主控中心与设定的指标参数进行对比,自动冷库的加温、除湿、通风等指令,完成系统的自动运行;嘉兴电业局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大小型燃料库房间的远程信息交互,堆垛机自动存取货物等功能,实现了燃料库间的物质资料智能调配。 4 物联网技术应用于仓储物流的展望 本文通过阐述物联网技术的发展状况,介绍物联网设计的EPC、WSN等数据传输与感知的关键技术,介绍了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仓储物流系统的基本构架与运作模式,并根据社会中已存在的物联网仓储物流管理系统案例,分析了物联网技术普及应用的现实意义与所取得的经济效益。 伴随着无线感知技术、数字移动通信技术和自动化技术的日益成熟,物流仓储系统的智能终端设备不断更新发展,为构建“智慧物流”提供了软硬件条件,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前景十分广阔。但同时也要清晰的认识到当前的物联网技术应用仍处于较为低端的阶段,数据的采集传输、系统的网络构架、信息的加密安全等方面还不甚成熟,离现代“智慧物流”、“智能仓储”的要求还差距很大,在以上方面还存在探索研究的空间。 仓储物流管理论文:关于现代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需求分析 【文章摘要】 伴随着当前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现代与时俱进的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是在很久之前物流行业不发达的时候,物流行业中不断分开的子行业各自经营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将其逐步的联合起来,完成一个系统的整合。这样现代化的信息系统是符合当前物流行业发展的要求,尤其是当今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更是带动了物流行业以服务快效、及时、自动化配置订单的模式存在。这样不仅促使满足当前客户对物流配置时效性的需求,同时也在相当大的程度降低了物流服务运输成本。本文基于上述原因,通过对现代仓储物流信息系统进行需求分析,结合当前仓储物流特点,提出适应我国现代物流信息系统管理的建议与措施。同时阐明了建成现代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的新思路。 【关键词】 仓储物流;物流管理;信息系统 1 现代物流仓储特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人们购物思维从实体店转向网络购物的观念转变,基于淘宝,京东、阿里巴巴等平台,给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长期持续的高效发展。在如此大环境下,现代物流业也得到了高速的发展。在此过程中,物流业的核心信息管理系统是把行业管理决策和应用等不同方面从以前的各自独立,互不联络的系统逐渐合理有效的联合起来,使得具有一定的集成化系统。这样,使得物流系统以高效、高质、廉价的成本为行业标准对现代物流行业提出了高要求。在整个物流信息管理系统模块中,仓储物流信息系统是一个核心模块之一。它是企业原材料和产成品采购与销售链条上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 在仓储和物流管理活动的过程中,会出现巨量的物流信息,这些信息往往伴随着仓库订货,储存货物,保管货物,货物出库等一系列企业运营过程而带来大量的仓储经营数据,这种数据需进行频繁的数据处理,同时也具有一定信息复杂性的特点。为了达到加强对信息的存储管理的目的,企业必须快速建立能够快速处理如此庞大的信息量的现代现代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这样才能够满足存储效率的巨大需求,降低库存成本以满足企业加快资金周转,减少库存量的经营需求。 2 现代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需求模块分析 2.1 物流仓储业务接单模块 该模块是基础,是接受客户的物流仓储配送业务或需要保存和运输业务管理的必要条件。公司仓储人员基于货物存储申请来受理操作存储货物,同时准备货物入仓库管理的判断,仓储业务接单模块需记录客户需要的货物仓储业务相关的信息,以利于做出合理的管理仓库管理解决方案。另外,还应提出一系列存储管理解决方案,用于仓储作业计划外的维护功能。 2.2 货物入库管理模块 该模块基于接单货物清单,将货物入库的信息列出来,通过公司仓储管理人员审核校准后,依据不同客户所提的需求和货物本身的特性等为客户量身选择仓库,同时在仓储的过程中,根据仓库的占用面积等信息情况做出仓位的分配,并将修改的信息记录。经过这样的过程,才能算是完成了货物实际进入仓储入库的操作。同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需自动生成入库明细单,以便于今后对货物进行仓储管理,并且在对仓库维护的过程中仓库的信息都需核实记录在案。 2.3 库存维护管理模块 该模块主要负责各种材料的收货,发货,存货等管理,及时有效的处理货物入库后的相关管理信息系统。由于仓储的数据庞大,该模块的主要功能就是随时及时地更新当前的库存信息,这样才能够准确无误地反映当前仓储作业的动态过程。该功能模块主要包含如下几部分,收货、发货、存货管理,库存使用动态分析过程,不同类型货物分类储存和呆滞物料管理等。上述子模块的实现是整个库存管理模块的系统整合。 2.4 外包仓储模块 外包仓储物流模式是指企业为了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将仓储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公司的模式。这种模式具有覆盖区域广泛、企业所付诸精力较少、利于社会物流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等优点。然而,由于企业对物流的控制力较低的原因,造成对第三方物流的依赖性较强。企业业绩会受到第三方公司的水平的影响,从而使企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外包仓储物流模式适合仓储物流管理能力弱、企业资金实力一般的电子商务企业。它同样适用于平台交易数量小,但批次多的企业。企业在采用外包仓储物流模式时,需要选择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并维持与第三方物流密切沟通。 3 总结 本文根据现代仓储信息管理的需求,研究了当前仓储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设计模块的主要功能,在当前企业激烈竞争的今天,企业需将仓储物流过程放入一个战略的高度,一个好的仓储物流管理系统,能够解决许多企业在材料采购,产成品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难题,同时能够降低企业在供应链和销售链上的成本。所以,物流信息化是企业在如今同质化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脱颖而出的关键之一。与时俱进的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对于某些仓储物流管理能力不强的企业,且物流成本优势较弱的企业来说,该系统管理是先进与时效性都是很重要的。共同集配仓储物流要求的管理能力更高。仓储物流联盟更有助于缓解单个企业的仓储压力。 仓储物流管理论文:RFID技术在烟草仓储物流管理系统中的应用研究 【摘要】文章通过现代物联网科技手段,采用可靠的特高频RFID技术获取烟草行业关键资产在关键生产环节的动态信息,并通过网络进行传输,构建出一套汇聚于高性能数据库中的烟草仓储物流管理系统,实现烟草的仓储、生产、物流全链高度信息化管理。 【关键词】RFID 烟草仓储物流 信息化管理 物联网 2010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全行业局长经理座谈会上,明确提出了建设烟草行业物联网的目标,在全国物流现场会上明确了“全面覆盖、全面感知、全程控制、全面提升”的总体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希望通过物联网[1]的建设,加强行业内部管控能力,实现打造“面向未来”和“不可替代”的烟草物流体系、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目标[2]。 传统的烟草行业在营销管理、仓储物流管理、专卖管理及日常办公中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信息不共享、业务流转速度慢、人工成本过高、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3]。本文以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思想和方法、提高我国烟草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出发点,根据我国烟草企业传统的信息管理系统的现状及特点,针对烟草公司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烟草物联网系统。 1 烟草物联网系统平台搭建 1.1 系统采用的通信协议 现存的特高频RFID[4]协议有三个,ISO 18000-6 TypeA、TypeB和TypeC。2004年8月15日ISO/IEC宣布ISO/IEC 18000-6包括TypeA和TypeB两类协议,2006年EPC C1 G2正式进入ISO/IEC 18000-6,成为ISO/IEC 18000-6C,从此ISO/IEC 18000-6包括TypeA、TypeB和TypeC三类协议[5],本系统采用的器件支持后两种协议。 1.2 系统构成 整个系统主要由两个核心部分构成:基于特高频RFID数据采集系统;后台数据存储分析控制系统。其中RFID数据采集系统为最核心部分,是整个系统中需要完全重新构建的部分;后台系统可以以烟草行业固有的信息系统为基础进行相应改进即可,既节约资源,也节省时间。 (1)基于RFID的数据采集系统 一般RFID系统主要由三部分构成:阅读器、天线和电子标签。本系统的阅读器包括两种:一种是安装在各个车间的固定阅读器,通过以太网传输信息;一种是工人手中的手持阅读器,通过Wi-Fi传输信息。天线是根据现场环境定制的基于超高频的面天线,具有方向性强、阅读距离远的特点;电子标签是根据车间生产环境定制的RFID抗金属超高频标签。 1)SAAT-F805型固定式读写器 SAAT-F805型读写器是针对ISO 18000-6B和ISO 18000-6C(EPC Class1 Gen2)协议标准研发的RFID读写设备。该系列读写器具有读写距离远、稳定可靠、操作方便、功能强大和扩展性强等特性,适用于物流控制、交通管理、资产管理及生产管理等多个领域。该读写器同时提供2路I/O输入信号检测和4路I/O信号可控输出的功能。SAAT-F805型读写器在设计时考虑到RFID系统集成应用的需求差异,在硬件上采用模块化设计,除已有的硬件接口外,也可为用户单独定制其他类型接口。 2)C5000U特高频手持移动终端 C5000U采用ARM9高速处理器,支持EPC C1 GEN2/ISO 18000-6C协议标准;采用先进的Windows CE 6.0操作系统;可采集超高频(840~960MHz)射频标签及IC卡等载体数据;支持GPRS/Wi-Fi多种通讯模块传输方式;符合IP64工业级密封标准,防水、防摔、防尘功能更强;其坚固耐用的结构,保障极端的环境下的正常使用,显著减少停机时间和维修成本。 3)ORT-PL系列电子标签 采用ORT-PL系列UHF频段的RFID无源电子标签,符合ISO 18000-6B/6C标准,主要用于仓储和物流管理,具有识别率高、读写距离远、可靠性高等特点。 (2)后台数据存储分析控制系统 后台的工作主要体现在软件应用方面。以前烟草后台数据系统只有简单的数据存储和查询功能,与现今的信息化精细化要求相差甚远;而且其相关信息采集基本上都停留在烟草成品流通环节上,缺乏对烟草生产加工过程相关信息的采集,不能完整体现整个烟草行业的动态信息,无法为整个行业发展决策提供支撑信息。 因此,后台的改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增加实时收集烟草生产过程中相关信息的功能;根据烟草行业生产物流的特色开发相应服务软件以供中控室调用,协助做出相应决策,并实施监控;有关数据存储在数据服务器中,通过云技术实现与远程用户的数据共享。 2 TERS总体设计 2.1 系统介绍 Tobacco Efficient Responses System(烟草物联网信息系统,TERS)是一套以信息服务为核心,提供从原料、辅料跟踪到最后成品的完整信息化服务,并以物品的流通与信息沟通为基本元素,实现沟通多方的信息化平台。该系统特点如下:是针对烟草行业特性和企业特点的定制化解决方案;高效、精准,提高物品流通效能,规范作业流程;实现人员与人员、人员与物品的责任关联;是功能完善、行之有效、信息化的企业解决方案。 系统的核心服务包括:各厂的规范化服务、各部门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为中烟物资流通做系统化的服务。该系统通过特高频RFID技术获取关键资产在关键生产环节中的动态信息,通过网络进行传输,汇聚于高性能数据库中,做到深度挖掘、科学分析、快速反馈,形成对整个生产流程的可视、可控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本着硬件可靠节约、软件切合实际、管理手段有效的原则,并充分考虑未来建设“高架库”等现代仓储管理模式的构想,使企业信息化投入长效化。 2.2 系统的整体框架 本系统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基于特高频RFID技术的终端信息采集系统;数据传输汇聚系统;后台服务器及中控室。系统结构如图1所示。 仓储物流管理论文:关于物流管理专业《仓储管理》课程设计的研究 《仓储管理》是物流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从物流的功能角度分析,现代物流包括运输、搬运装卸、仓储、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和信息处理七项基本功能,仓储是现代物流不可缺少的环节。从物流系统的结构分析,物流系统是由结点、连线构成的一个网络,其中结点又称为物流据点,仓库处于至关重要的节点地位,对整个物流系统的完善和优化具有重要意义。所以,《仓储管理》在物流管理专业的教学过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该课程的设计会影响整个专业的教学效果。 1.课程设计思路 1.1课程设计原则 教育部2006年出台的16号文件中明确提出:“高职高专教育要体现工学结合、工学交替,具有开放性、实践性、职业性特点,要培养企业工作一线所需的高技能型人才。”为此,在课程设计中教师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调研,了解各类企业的仓储或配送工作流程和一线工作岗位操作技能要求,以及岗位素质要求。 1.2课程设计目标 该课程的目标以职业性为原则,通过综合分析仓储工作一线所需的高技能岗位,确定课程所面向的职业岗位群。与仓储相关职业岗位群主要有:商品检验岗、仓库管理岗、仓储业务岗、仓库统计岗、订单管理岗、商品分拣岗、仓库安全岗等。 教师应以典型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为中心设置课程内容,让学生在完成具体工作任务中掌握技能,构建理论知识体系,形成职业能力。也就是说,在教学阶段是以实践性为原则来安排各阶段的教学。这就需要对教学过程进行改革,由改革前教师独立开发课程、通过“虚拟工厂”实训、“学”“做”分离转变为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真实项目实训和学中做及做中学。 1.3教学内容设计 本着开放性原则,以客户一票货物进出库的工作过程为主线,综合分析所考查的企业仓储管理的工作流程,分解教学项目和工作任务,把理论和原理融入到实践教学中去。利用校外企业、校内实训基地,设置相对真实的实训项目,给学生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 2.课程定位 本课程体系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第三方物流企业、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仓储配送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起到主要的支撑作用。另外,还要与前后课程衔接得当。 2.1知识能力分析 与仓储管理相关的知识包括物流基础知识、电子商务、ERP(企业资源计划)等,这些内容都涉及仓储知识或仓储环节。 仓储管理课程还与物流包装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配送管理、企业物流、特殊货物存储管理相关或相衔接。 所以在安排教学计划过程中,教师要注意仓储管理承上启下的作用。 2.2学情分析 教学离不了学生,在教学设计中教师必须考虑学生的情况。一般来讲,仓储管理需要学生具有一定的物流知识,这样他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仓储在物流中的作用。学生还要有一定自学能力,除了课堂中教师带领学习外,在课外学生应从实际工作和生活中、从其他书籍中更深刻、更广泛地领会和灵活运用仓储知识。 学生还要有动手能力。《仓储管理》属于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如果没有动手能力或不喜欢实际操作,怎么学都基本是无效的,因为在实践性较强的工作中,才最能感受到理论与实践的差距。在实际操作中,学生更要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如何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这是教学中要特别注意的、特别难把握的环节。 另外,学生要有锻炼技能、形成职业能力的愿望,这样才能主动学习、主动实践。 2.3课程内容 本课程主要包括仓库规划设计(建库)、仓储功能拓展(用库)和仓库管理维护(管库)三大部分。教师应以物流企业或企业仓储部门的仓储工作过程为导向,以客户一票货物进出仓库的工作过程为主线,按主线分解教学项目,构建学习和实训任务,依据项目任务,设置相对真实的实训内容,并考核。结合培养能力目标――“综合素质+一技之长”,在教学中穿插与职业道德、职业规划、交流沟通和团结协作等内容。 3.教学方法和手段 3.1教学模式的设计与创新 教学过程可以采用讲练结合、师生互动、反复演练透彻掌握。教师先将学生分组,然后将教学内容分配到小组,要求学生选出小组长,小组长相当于仓储部门的班组长,对各自的学习情境进行研究,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图书馆查资料,也可上网查资料,同时听老师上课的讲解,各个小组做出PPT和讲稿。当老师将学习情境全部讲完后,学生项目小组上讲台讲解,并当场接受老师和其他学生的提问,作出答辩,然后进入仓储配送作业的流程实训。这样反复讲解,反复演练,加深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记忆。考试既注重过程,又注重结果。评分可以采用教师评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相结合,教师评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的权重可以视情况不同。该课程采用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理论实践一体化,任务驱动式教学模式。 3.2多种教学方法的运用 3.2.1案例教学法 本课程按作业流程分为八个学习项目,按作业性质分为三个学习项目,每个学习项目设计一个案例,教师从案例分析入手,引导学生正确理解仓储的作业流程、操作步骤、操作要求。 3.2.2角色演练教学法 教师应通过对仓储职业岗位群的分析,设计出若干个不同的角色,由师生共同扮演各种角色,不同的角色在仓储配送作业的操作中履行不同的职责,相互配合,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3.2.3讨论启发式教学法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巧妙设问,以此活跃学生思维。讲解习题时,常采用讨论式教学法,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教师根据教学模块设计思考题,学生以项目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分析,然后做出答案,在课堂上宣讲,教师给予点评。 3.2.4仿真模拟教学法 教师可以利用物流仿真实训室进行实际操作。学生在仿真实训室能基本仿真完成仓储相关的所有作业,操作过程与真实的职业环境基本相同。 3.2.5现场教学法 教师还应带领学生到校外实训基地参观,在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仓储配送中心。学生观看企业员工的操作,观摩相关的设施设备,能感受企业文化,并对现场的新技术、新设备产生感性认识。 3.2.6六步教学法 六步教学法包括资讯阶段、计划阶段、决策阶段、实施阶段、检查阶段、评估阶段。在这六个过程中,教师充当幕后指挥者,学生在前沿。首先教师将任务布置给学生,学生经过资讯阶段,收集和查阅大量的资料,阅读操作要求、操作步骤,做出计划书,优选方案,付诸实施,在实施过程教师给予指导、检查、督促,学生做完后,由师生共同参与评价。 总之,教师通过多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灵活运用,将抽象的问题具体化、形象化,将理论分析与应用相结合;通过实际应用,从小的实训项目到综合性的实训项目的设计与制作,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乐趣;将学生由被动接收知识转为在老师指导下的主动学习,这样所有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信息网络论文:信息网络传播权与相关权利之比较研究 [摘 要]信息网络传播权主要是为调整作品的网上传播产生的法律关系而设计的。与传统的翻译权、发行权、广播权、复制权比较,信息网络传播权包含复制权的内容,与发行权和广播权的内容十分接近,我国现行法律将信息网络传播权单独规定,与发行权和广播权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未来我国《著作权法》再次修订时,如果整合现行发行、广播、播放、信息网络传播等传播方式,创立一种能够覆盖各种传播方式的“传播权”,则著作权权利体系设计逻辑将更为周延。 [关键词]信息网络传播权 相关权利 比较研究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我国《著作权法》在2001年修订时新增的一种著作权,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1]这一权利的规定,迎接了网络技术发展给著作权法律关系带来的冲击与挑战,弥补了原《著作权法》缺乏专门调整网络著作权法律关系的空白,[2]堪称是“与时俱进”之作。但是由于该权利在法律中规定甚为简略,尚有许多问题值得从学理上进一步探讨,其中之一便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与相关著作权的关系。 信息网络传播权主要是为调整作品的网上传播产生的法律关系而设计的。一般而言,作品的网上传播大致涉及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传统作品(指非数字化的作品,下同)的数字化;其次,是数字化作品上网即上载进入ISP(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的计算机系统;最后,是社会公众成员通过与ISP相连的计算机终端浏览或下载数字化作品。这个过程涉及传统作品的数字化、上载、传输、下载几个环节,这几个环节,分别类似于传统作品的翻译、发行或广播、复制。因此,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相关的权利主要有翻译权、发行权、广播权、复制权。将信息网络传播权与这些权利进行深入比较研究,不仅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认识,而且有助于加深我们对相关著作权的理解。 一、信息网络传播权与翻译权 信息网络传播的第一阶段往往是传统作品的数字化即将传统作品转换为计算机能够识别的适合上网的形式。[3]传统作品数字化过程的实质是将以人类常用的语言文字表现的作品转换为计算机能够识别的以计算机语言记载的作品。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翻译是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过程。所以传统作品的数字化过程表面上看就是一种“翻译”。然而,传统意义上的“语言文字‘,是指特定的人们无须借助任何仪器即理解其含义的文字符号或语言。”翻译“是指这些语言文字间的相互转换。计算机语言不能为人们直接理解,必须通过计算机转换成传统意义上的语言文字方可为人们所理解,所以计算机语言不是传统的语言文字,将传统作品转换为数字化作品,不能算是”翻译“。此外,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翻译产生的作品,会产生新的著作权,其著作权归翻译人。其原因在于”翻译“并非一个机械的语言转换过程,而是一个需要翻译人运用自己的知识,在理解原作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转换的过程,它需要翻译人的创造性劳动,是一种”再创作“。传统作品数字化的过程完全是由计算机运用程序完成的,是一个纯机械化的转换过程,不需要操作者的创造性劳动,不是一种”再创作“,因此操作者不会也不应该享有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事实上,数字化作品只是适合通过计算机再现的作品,与原作品仅发生了载体的变化。因此,信息网络传播过程涉及的传统作品的数字化过程不属翻译权的”覆盖“范围,信息网络传播权与翻译权应为相互独立的权利。 二、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发行权 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4]修订前的《著作权法》未明确规定发行的含义,而是由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义为“为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制件”。[5]可见“发行”指的是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的行为。无论是有偿提供(出售或出租)还是无偿提供(赠与),其结果都是使公众获得了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但问题是何谓“原件”,何谓“复制件”?修订前和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均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笔者以为,所谓作品“原件” 通常是指首次完整记载作品内容的载体,包括纸张、胶卷、录音磁带、计算机磁盘等等;所谓作品“复制件”是指原件以外的能够传达与原件相同信息的载体,同样包括纸张、书籍胶卷、录音磁带、磁盘、光盘等等。 传统知识产权法理论认为,作品的发行必须包括作品载体(原件或复制件)的转移,即书籍、报刊、磁盘、光盘等记载作品的“物质材料”的转移。[6]仅能为公众感知,而不向他们提供复制件的行为不构成发行。[7]作品经数字化以后,在网络上传播,仅为作品的数字化传输,经计算机终端转换再现作品内容,从而为公众欣赏,并未发生作品载体的转移,因此,有学者认为,要把传输归入发行的概念之中,恐怕很难。[8]然而,在国外也存在这样一种观点,认为计算机程序从一台计算机传输到多台计算机,当传输结束时,尽管计算机程序的原件仍然保留在发送该程序的计算机中,但是接收了传输的计算机内存或存储装置中却各形成了一份该程序的复制件。因此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和以其他更传统的形式向公众发行作品没有区别,最终的结果都是让公众获得了作品的有形(tangible)复制件。[9]这一观点,虽然有对“发行”作扩张性解释之嫌疑,将其解释为“让公众获得作品的有形复制件”。然而这一扩张性解释并没有不可调和的逻辑矛盾。如果对“载体”作这样的理解即载体是指能够记载作品并且无论是否借助仪器均可再现的物质材料,那么就可将计算机内存或其他存储装置视为载体,首次完整记载作品内容的计算机存储装置就是作品的数字化原件,此外的记载装置就是作品的数字化复制件。尽管发送作品的计算机存储装置没有发生位移,但作品信息通过网络发生了位移,以运动的相对性原理可以理解为作品载体发生了转移。因此,数字化作品在网络上的传播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发行。 2000年11月29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虽然规定“将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著作权人享有以该种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但修订前的《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包括“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那么,网络传播是其中一种呢,还是与这些使用方式并列的一种呢?如果是其中一种,是哪一种呢?《解释》语焉不详。从本质特征上分析,网络传播更多地类似于发行(关于网络传播与播放的关系,下文将进 行分析)。因此,在2001年《著作权法》修订以前,我国司法实践如果类推适用发行权“覆盖”信息网络传播并未出现法律适用错误。 [10] 三、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广播权 《著作权法》修订以前,规范广播作品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权利被规定为“播放权”,其义为“通过无线电波、有线电视系统传播作品”的权利。“播放”是作品的使用方式之一,特指以无线电波或者有线电视系统传播作品。很明显,“播放”不包括网络传输,因为其仅限于有线电视系统,而网络通常不包括有线电视系统。因此,修订前的《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中的“播放权”不能“覆盖”网络传播。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将规范广播作品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权利规定为“广播权”,其义为“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11]从该项规定分析,广播的形式包括:(1)以无线即电磁波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公众通过特定的接收装置可以欣赏到作品。这是广播的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广播可能通过音频方式,也可能通过视频方式。 (2)以有线即电缆线的方式向公众传播适于广播的作品。[12]这种形式的广播在我国农村大量存在,另外,饭店、商场、公众娱乐场所、某些交通工具等也有这种形式的广播。(3)通过扩音器或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适于广播的作品。这是关于广播方式的“口袋”型规定,以备科技发展出现新的广播手段而致法律不敷适用。 从广播的形式分析,在著作权法领域,广播的实质是以能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工具向公众传播适于广播的作品。如果作这样的理解,网络传播也应包括在其中,因为网络也是能够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工具。网络传播与传统广播的区别在于前者可以让公众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而后者不能,公众无法控制广播节目的播放时间,一旦错过节目播放时间便无法再接收到。但笔者以为,这种差异,仅仅是技术含量的差异,并无本质区别。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广播不包括公众能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传播形式。因此,将网络归入法律规定的“类似工具”似乎无可非议。 正因为广播与“网络传播”不存在不可协调的本质性的差异,所以某些国家干脆将二者合并规定,构成一种“公众传播”,著作权人享有的控制作品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就是所谓“公众传播权”。如2001年5月22日由欧洲议会通过,同年6月22日颁布实施的《关于信息社会的著作权及有关权指令》就规定了这种权利,它指著作权人享有的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专有权,包括让公众中的成员以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访问作品的方式获得作品的权利。[13]欧盟的这种规定,是将传统的广播(或播放)与网络传输进行整合,对原广播权内容作了明确的扩充。这种整合并非毫无道理。[14]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将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分别进行规定,在外延上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 四、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复制权 复制是指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复制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复制既包括以与原件相同或相近的形式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如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抄写等(我们可以称为“同形复制”),也包括以与原件完全不同的形式再现作品的行为,如将工程设计等平面图形作品制作成立体的工程模型或建造成工程(我们可以称为“异形复制”)。狭义的复制仅指“同形复制”。无论是“同形复制”还是“异形复制”,其作用都在于使人们可以欣赏到原作以外但又不丢失原作所载信息量的“作品”。所以复制的本质功能在于再现原作,能够再现原作的行为均为复制。信息网络传播过程中,作品上载以后,人们通过计算机欣赏作品所获得的信息量不会比欣赏原件获得的信息量少(美术作品可能例外,比如运笔、着色等不如欣赏原件感受真切,但这种信息量的减少,与人们欣赏同形复制件信息量减少的程度应该大致相同)。就数字化作品的上载而言,上载在ISP的计算机系统内产生了作品的备份,并通过计算机可以再现,因此上载是一种复制行为。同理,社会公众通过计算机终端上网浏览(不下载)网上作品,作品在终端机屏幕上为用户所欣赏,同样是一种再现,应属于“复制”,因为此时在计算机内存中产生了作品的复制件,尽管这只是临时复制;下载网上作品,以期通过计算机再现,在本地计算机存储设备中产生了作品复制件并被固定下来,更是将作品制作成 “备份”的行为,是一种复制行为。有人认为,信息网络传播过程中的复制与传统意义上的复制有区别,因为后者同时伴随了载体的“再现”,而前者不会产生载体的“再生”,关机后该信息不会“再现”。[15]笔者以为,计算机及其存储设备共同构成网络作品的“载体”,如果将信息存在硬盘或其他存储设备中,虽然关机后该信息不会“再现”,但这与一本书只有在打开后方可获取其中作品的信息并无二致。网上浏览的确没有将信息固定于计算机终端的存储设备上,但可以视为终端与远程主机共用存储设备,只要公众愿意,可以再次上网欣赏该作品,因此临时的再现也不失为一种复制。 由此可见,信息网络传播过程必然涉及复制过程,网络传播权如果不是单指“传输权”,即数字化作品从一计算机传往另一计算机的权利的话,就必然包含复制权的内容。只是权利人在权利受损时,主张了网络传播权,就没有必要另行主张复制权了。 综上所述,信息网络传播过程中涉及传统作品的数字化、数字化作品的上载、网络传输、公众浏览或下载数字化作品等过程。与传统的翻译权、发行权、广播权、复制权比较,信息网络传播权与翻译权相互独立,与复制权关系密切,与发行权和广播权的内容非常接近,虽然也存在这样的区别即能否让公众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但这种区别不是本质的。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通过扩张性解释发行权和广播权解决涉及作品的网络传播纠纷不会出现法律适用错误。我国现行法律将信息网络传播权单独规定,显然与发行权和广播权有一定交叉,但还不会导致法律适用的混乱。未来我国《著作权法》再次修订时,如果整合现行发行、广播、播放、信息网络传播等传播方式,创立一种能够覆盖各种传播方式的“传播权”,即亲自或许可他人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包括让公众中的成员以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访问作品的方式获得作品的专有权利,则著作权权利体系设计逻辑将更为周延。 信息网络论文:解析信息网络传播权 [摘 要]文章简要回顾了著作权法的发展历史,认为著作权法始终处于对科学技术的挑战予以应战的过程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产生也源于规范多媒体技术与计算机网络技术结合而带来的网络传播行为的需要。文章考察了世界上对网络传播行为的进行规范的主要立法体例,并针对我国著作权法中确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定过于简单含糊的情况,着重对该权利的特点、主体、内容从学理上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信息网络传播权 立法体例 主体 内容 特点 引言 科技的发展给法律带来了无尽的挑战,技术始终是促进版权制度发展的催化剂,数字技术为作品复制和传播带来的进步性,就如同四大发明的印刷术相比手工抄写一样的深刻和明显。 是数字网络技术的进步性给著作权法带来了全面而深刻的冲击,信息网络传播权由此而得以产生。 回顾著作权法发展历史,自英国1710年的安娜法案始,著作权法历经印刷技术、广播电视技术和数字技术的三次重大飞跃。 数字技术是通讯技术、微电子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总称,迄今为止,经过三个发展阶段。七十年代中期,个人计算机发展起来,进入数字技术的第一阶段。著作权领域最先讨论的问题是,个人计算机上的目标程序是不是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以及操作系统、用户界面、数据库、反向工程、电子游戏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八十年代中期,多媒体技术和数据库得到发展,进入数字技术的第二阶段,多媒体产品和数据库是不是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开始成为著作权界讨论的热门话题。这时多媒体技术尚未与网络技术结合。九十年代以后,多媒体技术与计算机网络技术结合,数字技术发展开始进入第三个阶段。数字通讯网络的成功不仅仅取决于技术硬件设施,而且取决于作品及其相关信息等组成的通信内容, 即数字化的文字作品和音乐作品、电影作品、软件、多媒体、数据库,等等,可以通讯内容的网络就如同没有灵魂的躯壳。数字技术在网络上的应用,使得通过计算机网络能把作品讯捷、方便、廉价、容量惊人而且质量几乎完美地从一个地方送到另一个地方。可以使公众中的成员在个人选择的地点和时间获得作品。在交互性传输中,信息传输的范围、程度及信息的使用方式是由信息的发送者和接收者双方共同决定。这给网络传播中的著作权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版权制度与技术发展之间存在微妙的互动关系,每当有一次技术突破的时候,版权制度总是要或迟或早地作出反应。 纵观著作权法的历史沿革,,著作权法始终处于对科学技术的挑战予以应战的过程中。如何规范作品在互联网上的传播行为,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而不致使因特网成为盗匪横行的“盗版天堂”,成为了世界知识产权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信息网络传播权问题由此而产生。 早在1994年12月28日,美国发生US vs LaMacchia ——案,一名大学生在互联网络上提供秘密的电子公告牌地址,未经版权人许可,将已出版的、享有版权的商用计算机程序的复制件提供给网络上的用户。1995年在瑞典也发生了类似的案例。几个学生从ADOBE和儿个其他的出版商那里将为数众多的享有版权的计算机程序下载,送到斯德哥尔摩的皇家技术学院的互联网络服务器上,以供互联网络上全世界范围的用户卸载和复制。这种在计算机网络上通过数字传输提供作品的复制件的行为,在现行的各国版权法和国际版权公约中,显然都没有现成的直接规范的依据。对此,目前版权研究界主要有两派意见:其一,将传统的版权领域中的若十概念(主要是复制、发行、出租、公众传播)扩展以对该行为进行规范,该行为或是复制,或是发行,或是出租,或是公众传播;其二,设立数字传输权来进行规范。第一种意见主张把数字传输的版权意义融入传统的版权制度体系之中,第二种意见主张依据新的数字传输技术而设置专门的权利, 即信息网络传播权。 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及《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设立信息网络传播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终否定了国际社会几种通过试图通过原有权利的扩张解决对网络传播进行规范的尝试。1996年12月2日至20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瑞士召开了“关于著作权及邻接权问题的外交会议”(经下简称“外交会议”),通过了两个被称为“因特网条约”的国际条约,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IPO Copyright Treaty,缩写为《WCT》,以下简称《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IPO Performance and phonograms Treaty,缩写为《WPPT》,以下简称《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信息网络传播权当属于传播权的内容之一。传播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专有权,是首先由欧盟提出的。这项提议最终被接受,并写入两个条约中。不过,就作品所享有的传播权与表演及唱片所享有的传播权,在两个条约中是不相同的。作品传播权体现在《版权条约》第8条中。表演传播权体现在《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第10条、第15条中;唱片传播权体现在后一条第14条与第15条中。 以下具体分析。 (一)《版权条约》中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版权条约》第8 条可谓开一代风气之先,为作者创设了一项控制作品在互联网上传播的重要权利,即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该条规定为,在不损害《伯尔尼公约》赋予作者的各项传播权的前提下,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应当享有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授权将其作品向公众传播的专有权,包括以公众中的成员个人选择地点和时间的方式,使公众获得的专有权。 《版权条约》第8条是对《伯尔尼公约》确立的传播权保护体系的发展和完善。该条先是让人眼花缭乱地列举了《伯尔尼公约》的5个条文,涉及6项内容,它们都是伯尔尼公约中有关作者各项公开传播权的规定,《伯尔尼公约》中有关权利人的各项传播权的规定是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逐步出现的。由于针对不同种类的作品,不同的传播方式,适用不同的权利,这使得《伯尔尼公约》中的传播权之间存在着一些缝隙, 无法完全覆盖网络传播这一新的传播方式。《版权公约》第8条弥补了《伯尔尼公约》不同权利之间的缝隙。 该条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在不影响伯尔尼公约现在的各种传播权的前提下,将向公众传播的专有权扩展到所有作品种类,成为所有文学艺术作品作者的权利;第二部分明确指出,向公众传播包括在“公众中的成员”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所作的传播,从而澄清了交互性的按需传输行为在该范围之内。 这条规定将《伯尔尼公约》中的向公众传播这个概念扩展到网络环境中,在《版权条约》中,这一项新权利名称虽然被定为“公众传播权”,但这项权利不仅仅指网络传播的权利,也包括其他传统的公众传播的权利。该条规定的“公众传播权”将作者的权利,实际上包含了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一新权利,集中体现在“包括以公众中的成员个人选择地点和时间的方式,使公众获得的专有权”,虽然因技术中立性原则,这一表述没有直接的包括“网络”等概念,但这一表述正是对网络传输交互性的典型的概括,这一表述而产生的新权利,即作者互联网上传播作品的权利,也就是信息网络传播权。 (二)《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中的规定与上述《版权条约》同日通过的《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确立了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这两个邻接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第10条规定:“表演者应享有专有权,以授权通过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其以录音制品录制的表演,使该表演可以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获得”,第14条规定:“录音制品制作者应享有专有权,以授权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其录音制品,使该录音制品可为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获得。”第15条规定:“对于将为商业目的发行的录音制品直接或间接地用于广播或者用于对公众的任何传播,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应享有获得一次性合理报酬的权利”。 (三)信息网络传播权与传统的向公众传播权的关系《版权条约》继续沿用了《伯尔尼公约》的“向公众传播”这个概念并,将这个概念进一步扩大到网络环境下的作品使用,《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中使用的是“提供已录制表演的权利”和“提供录音制品的权利”。《版权条约》中向公众传播权不仅仅指网络指网络传播的权利,还应该包括其他传统的向公众传播的权利,这在该条约的第8条中规定得很清楚,这条一方面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明确的含义,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与传统的向公众传播权的关系,即他们都包含在大的传播权之中,但新的权利与传统权利并不交叉,也不得影响传统权利的实施,根据保国实施或者即将实施这两个条约的情况来看,各国依据各自的立法体系,将新权利做了不同的处理。 二、发达国家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立法模式尽管《版权条约》第8条,《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第10条和第14条分别赋予了作者、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信息网络传播权,但只是作出了一个极为概括的规定,赋予权利人一种广义的包容各类传播的传播权,并没有为信息网络传播权提供具体而明确的权利内容和保护方式,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具体权利内容和保护方式必须由成员国的国内版权法加以解决。各国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用自己的权利、结合已有的多种权利,或者创设新的权利来实现对广义传播权的保护。 世界各国根据各自不同的立法体系,也选择了不同的方式对这两个条约中的新权利进行了处理,以美国、日本、欧盟为例,它们分别采取了不同的立法模式,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具体权利内容和保护方式进行了规范,也就是说各国采取了不同的立法技术对。 (一)以美国为例1995年9月的《白皮书》建议大大扩张发行权的范围,使作者得以控制在交互性电子网络上向公众提供作品和相关权利客体这一行为。为实施《版权条约》和《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美国于1998年10月28日通过了《数字时代版权法》(The 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允许美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两个新的版权与相邻权条约,但《数字时代版权法》中并没有采取原来《白皮书》所建议的“发行权”方案,而是以公开表演权和公开展示权涵盖了网络传输。因为,在美国,相当于传播权的是公开表演权和公开展示权,它们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不仅包括直接的通常意义上的表演和展示,而且包括借助任何装置和过程实现的表演和展示 .美国认为,只要将其法律中已有的发行权和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公开表演权、公开展示权等)结合起来,就足以覆盖各类传播行为。最终,美国没有创设新的权利,而是通过法院判例,解释和澄清了权利人传播权的范围, 即以公开表演权和公开展示权涵盖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有必要解释一下美国的表演权,它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演唱、演奏等方式表演作品的“现场表演”。一是通过录音机、录像机等设备表演音像制品的“机械表演”。大多数国家的版权法中,包括《伯尔尼公约》中,“表演权”既具有现场表演的含义,又具有机械表演的含义。 (二)以欧盟和日本为例它们的立法模式是在不改变现有版权权利配置的前提下,赋予版权人控制作品网络传播的新权利。 日本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因特网条约”不足半年,即由国会于1997年6月10日通过《著作权法修正案》,其主要修正内容是:1)增加表演者和录音制作者享有对公众提供其表演或录音的权利;2)将著作权人对公众传输作品的权利扩大到对公众提供其作品的范围,3)重新定义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对公众传输的相关行为。 在日本《著作权法修正案》中,第二条第七款第二项规定:“公开传输指有线或无线电讯传播而其目的系供公众直接接收之传输者(不包括同一建物内电脑程式之传输以外之有线电讯传输)。”第九款第四项规定:“互动式传输指依多数之个别公众之需求所自动完成之”公开传输“(不包括广播或有线放送者)。而 ”广播“指”以无线电讯传播方式所为之“公开传输”而其目的系供公众同时接收相同内容之传输者“,”有线放送“指”以有线电讯传播方式所为之“公开传输”而其目的系供公众同时接收相同内容之传输者“。这四款规定明确了日本著作权法中关于”向公众传播权“的定义。 1996年9月欧盟执委会颁布了信息社会著作权及相关权《绿皮书》,重申在计算机存储中的短暂行为同样构成复制。1997年12月欧盟执委会针对信息社会的著作权问题,为制定共同体内适用的标准,履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版权条约》的新规则,在其《信息社会版权指令》中创设了一种广义的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专有权,包括广播权以及使公众中的成员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信息社会版权指令》的前言部分专门说明,使公众中的成员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就是交互性按需传输。 该法案确认了复制权,公开传播权、 第3条第1款规定“成员国应当提供作者专有权来许可或禁止任何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将其作品原件或复制件传输给公众的行为,包括以这种方式将其作品提供给公众,使公众中的成员在某个选定的地点和时间获得作品”。 第2款规定“成员国”应当提供专有权许可或禁止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提供给公众,使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1)对表演者是其表演的固定:(2)对录音制品制作者是其录音制品:(3)对电影的首次固定的制作者是其电影的最初固定件和复制件:(4)对广播组织是其广播的固定,不论广播是有线电还是无线电,包括通过电缆或卫星。 三、我国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立法 (一)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2001年10月27日,第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订了《著作权法》。这次《著作权法》(以下称新著作权法)的修改是为了应我国加入WTO后对著作权的保护,适应新形势下尤其是计算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迫切需要而进行的。在新著作权法中,我国是在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和广播权等传播权之外,主要针对交互性网络传播的特点,在第10条的12款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尚没有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的《版权条约》和《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然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确立借鉴了这两个公约中有关的立法形式,并采用“新增式”保护方法,该权利的确立是我国《著作权法》进入网络时代的标志, 对于当今计算机互联时代著作权(版权)的保护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著作权法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仅此几条规定,其规定内容本身也存在争议,加上也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存在许多可探讨之处。 (二)关于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主体的探讨根据新著作权法第10条第12款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著作权人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新著作权法特别强调了表演者和录音录象制作者等邻接权人的网络信息传播权,第37条第6款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获得报酬的权利;第41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音像作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体是享有该项权利的作者和表演者、录音录象制作者两个邻 接权人。在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设置上,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没有纳入到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体中来。有学者认为应当给予广播电台、电视台信息网络传播权。 笔者认为,没有给予广播电台、电视台以信息网络传播权,这并不损害其原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其他权利人的文学艺术作品时,如被他人在网上公开传播,可以由该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人主张信息网络传播权,而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作品往往社会信息性更强,不赋予信息网络传播权,能够使社会公众更好的利用。这正是著作权法利益衡平的体现。 (三)关于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容的探讨现行立法缺乏对信息网络传播权内容进行较为具体的规定。我们认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容主要是指权利享有人在法律或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以计算机网络传播方式向公众传播或许可(授权)他人向公众传播信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有另于广播、电视上的播放权,是对作者在互联网上权利的专门描述,应当指作者及表演者、录音录象制品制作者在互联网上自行传播作品和授权他人传播作品,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而传播其作品,应当包括禁止他人:(1)未经许可对从互联网上得到的作品,违法转载,或使他人违法转载,例如复制他人作品,刊登到自己的网站,或向其他网站投稿。(2)未经许可对从互联网上得到的作品进行传播。(3)未经许可对从互联网下得到的作品,上载到互联网。 (四)关于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特点的探讨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容及权能来看,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权利行使方式的特定性。 信息网络传播是指将文学、艺术作品及计算机程序、具有著作权的信息资料等数字化后通过网络(包括局域网)向公众传播,使公众可以在选择的时间、地点和范围接触上述作品信息。因此,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使离不开计算机网络,而且传播过程中的复制、发行、浏览、存储等环节都与网络息息相关。 二是权利主体的专有性。信息网络传播是著作权人及其邻接权人的专有权利,是排他性的权利。除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情况外,他人不经授权许可,不得擅自将著作权人及邻接权人的作品在网络上传输和传播,否则构成侵权行为。 三是权利内容的复合性。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传统的复制类权利和传播类权利的结合。 传统的传播类权利包括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放映权、展览权、广播权(包括有限传播权)等。作品在网络传播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涉及作品著作权的行为,主要包括复制、发行、展示展览、表演播放等,其中以复制行为最为突出。网络传播行为本身就包含了对作品的多种使用方式,而且数种使用方式具有高度的复合性,因此作为著作权人专有权利之一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容就有了复合性的特点。因此,应区分不同情况,选择适用原有的关于复制类或者传播类权利的规范。 四是权利行使的限制。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而且是一种绝对权,可以讲是一种合法的垄断,具有专有性、排他性,但也有地域性和时间性。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一是保护作者的权利鼓励创作,二是鼓励传播。 也就中要在在保护创造者个人私益基础上寻求个人与社会公益的平衡,信息网络传播权也当然不例外。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使要考虑到权利专有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点。既要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激励其创作与传播作品的积极性,又要发挥计算机网络交互性、开放性、便捷性的特点,促进公众对社会智力成果的掌握,推动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因此,对信息网络传播权应予以限制。虽然新著作权法没有明确规定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限制,然笔者认为新著作权法第22条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应同样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作品,不仅应当适用,还应当适当地扩大合理使用的范围,如远程教育等。 信息网络论文:论我国信息网络法治化的必要性与对策 【内容提要】信息网络已经对全球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产生了深刻影响:国家主权在互联网上面临挑战;发展中国家面临发展经济和网络霸权的压力增大:互联网为各种危害行为的进行和不良信息的传播提供了方便,为社会秩序带来了新的不稳定因素;网络环境中法律冲突的现象加剧。因此,加速我国信息网络的法治化,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目前信息网络的立法缺位现象严重。为此,应尽快健全信息网络立法;在立法的指导思想上,应遵循信息网络发展的客观规律,既要从中…… 一、信息网络的特征及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 (一)信息网络的含义与特征 信息网络,顾名思义,就是信息交流和传递的网络。随着计算机网络逐渐成为信息交流和传递的方式,信息网络就逐渐演化而成为一个具有特定涵义的范畴,即特指计算机通信的网络——计算机信息网络。计算机信息网络是计算机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相融合的产物,是信息交流和传递的最新方式。因此,计算机网络是信息网络的决定性范畴。关于计算机网络,美国计算机网络的权威专家A.S.坦南鲍姆认为,计算机网络是指独立自主的计算机的互联体[1](P9)。在我国,一般认为,计算机网络是指处于不同地理位置的若干具有独立功能的计算机通过某种通信介质连接起来,并以某种网络硬件和软件进行管理,以实现网络资源通信和共享的系统。 由于信息网络,尤其是Internet(互联网或因特网)是利用计算机和信息通信技术,尤其是利用数字化技术和多媒体通信技术实现位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计算机网络之间的通信,因此,信息网络具有开放性(无国界性)、虚拟性、数字化、技术性、交互性等特征。 (二)信息网络对社会生活的影响 21世纪是一个以计算机信息网络为核心和基础的网络时代、信息时代、电子商务时代和全球化时代。计算机网络作为信息交流和电子商务的平台,将全球紧密地联结为一体。网络化、数字化、信息化、全球化是新世纪的时代特征。计算机和信息技术正在极大地改变传统的信息交流和经贸方式,并迅速推动资本经济向信息经济、知识经济转变,从而加快了世界经济结构的调整与重组,这为我国迅速从工业化向信息化社会转变,从而实现跨世纪战略目标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遇。 计算机信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极大地方便人们的生活、学习与工作,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增加新的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向前发展的同时,也为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 第一,互联网的无国界性特征使得互联网上没有真正的权力中心,国家主权在互联网上面临挑战。 互联网是由无数个网络形成的一个最大的网络。其中的每一个子网都是由互联的计算机组成的,互联的方式包括有线和无线。互联使成员计算机可以实现信息交流。一旦计算机被互联,计算机上的文件可以被互联的其他计算机访问,彼此可以进行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互联网不属于任何主体,它不受任何一个主体的支配和管辖,尽管其中的每一个成员网都是由网络所有者管理。因为,当每一个成员网上的计算机使用相同的语言——TCP/IP协议时,它就可以成为互联网的一部分[2](P2)。互联网的主要功能在于高效率地实现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因此,它在客观上有无限互联和不受地域限制的性格特征。互联网的这种性格特征与现行的国家主权的地域特征相互冲突,使得国家的主权受到了挑战。 第二,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全球性、开放性特征将全球紧密地联结为一体:计算机信息网络的高技术性特征有可能使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差距进一步加大,为发达国家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为平台向全球推行其政治、经济、社会和价值观,进而为其推行网络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提供了一个新的、绝好的空间和场所,使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压力增大。 第三,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交互性、数字化特征使得网络安全成为问题,为各种危害行为的进行和不良信息的传播提供了方便;同时,也为发现、打击犯罪和制裁违法行为增加了成本。这为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带来了新的不稳定因素。 第四,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全球性。虚拟性特征使得基于国界地域和现实性特征的现行法律体系无法全部、有效地适用于网络环境,网络环境中的法律冲突和规范冲突的现象加剧,使得对网络环境秩序的调整与规范面临挑战。 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上述特征使得现行的各种利益平衡关系在网络环境中面临重新组合的局面,这种重组不仅包括一般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重组,而且还包括各国之间的主权范围关系的重组。因此,我们在网络环境将面临更多的、新的利益重组问题与挑战。 二、我国信息网络法治化的必要性 信息网络法治化,也即信息网络秩序的法治化,它是指针对信息网络的特征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立法,将参与信息网络活动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用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从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网络环境。信息网络法治化具有以下意义: (一)信息网络法治化是网络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 1.网络法治化是保障信息网络有序、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信息网络为人类提供了更加有效的信息交流环境。但是,网络的上述特征也使得网络行为有着不同于现实社会活动的特点。因此,基于现实社会活动的特点而建立起来的现行的法律规范无法有效地适用于网络环境。网络环境的特殊性需要有新的、与之相适应的网络法律规范进行调整,否则,信息网络就不会和谐、有序地发展。由于目前尚未建立起新的、与之相适应的网络法律规范,因此,信息网络法治化是促进、保障网络有序、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 2.信息网络法治化是规范信息网络秩序的迫切需要。目前网络行为失范严重,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已经成为阻碍信息网络健康发展的全球性问题。利用网络盗窃他人账户的财产、施放计算机病毒、对网站进行攻击等危害行为不仅严重危害信息网络的公共秩序和安全,而且也使社会公众对利用网络进行信息交流和电子商务的安全性缺乏信心。对此,仅从网络安全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方面尚不能有效地予以防范,必须加快信息网络法治化,依法规范网络秩序,保护社会公众的正当权益,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秩序。 3.信息网络法治化是防范和解决网络纠纷的必要条件。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网络正日益成为人们社会活动的主要场所。正如现实环境离不开有效的法律规范一样,网络环境也需要有效的法律规范,以防止各种纠纷的发生,并为其中各种纠纷的解决提供依据。由于目前缺乏明确的网络法律规范对人们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恰当的界定,各种网络纠纷不断出现:同时,对网络纠纷的解决又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这种状况已经成为制约信息网络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要防范和解决各种网络纠纷,促进和保障信息网络健康发展,就必须运用法律手段对信息网络秩序予以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使网络主体行而有据,使司法机关裁而有度。因此,依法规范和调整信息网络关系,实现信息网络秩序的法治化,对防范和解决信息网络纠纷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二)信息网络秩序的法治化是维护我国网络主权的重要条件 网络主权是指国家主权在信息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其主要内容就是国家在网络空间的行使主权管辖权。在网络环境中,由于一国公民的行为空间有了新的扩展,与此相应,国家主权概念也有了新的内涵。 计算机信息网络是一种全球性的资源共享系统。从总体上说,网络环境有利于信息的传播和实现资源共享,从而对社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和促 进作用。信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推动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会被用作危害社会的工具。在网络环境和在现实环境一样,都存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一些人利用网络传播有害信息,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一些西方国家开始凭借其经济与技术上的优势,在信息网络中极力推行其政治标准与价值观,甚至主张“国家主权过时论”,以此达到其危害我国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实现网络霸权的目的。因此,依法对网络空间行使管辖权,已经成为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对信息网络行使管辖权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前提就是利用法治手段规范信息网络秩序,实现信息网络秩序的法治化。可见,实现信息网络秩序的法治化是我国行使对信息网络的管辖权、维护网络空间国家主权的客观需要。 (三)信息网络秩序的法治化是实现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和必要保证 在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的今天,计算机信息网络已成为全球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诸方面竞争最激烈的领域。谁占领了这一战略制高点,谁就将在未来全球化的斗争中掌握主动权。而实现全球化、信息化的基础在于网络化。信息网络化,从硬件上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信息网络的建设与信息内容的提供。而无论是信息网络的建设,还是网络信息的提供,都离不开信息网络秩序的法治化。因此,实现信息网络的法治化是实现我国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和必要保证。 (四)信息网络的法治化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在信息时代和网络空间的重要内容 鉴于信息网络在全球化、信息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信息网络必将成为未来人类活动的重要场所。因此,以信息网络为基础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必将成为未来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治时代,任何重要的社会关系都应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信息网络所涉及的社会关系不仅面广,而且极其重要,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等重要方面。如果将信息网络这类新型的社会关系遗漏于法律制度之外,那么,依法治国原则将是不完整的。信息网络已经成为当代国际社会斗争的必争之地,决不能因为其“新颖”、超越传统规则,而任其脱离法制成为“荒蛮”之地。无论信息网络的发展多么迅速、涉及面多么广,它都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新的组成部分,都是人们现实社会关系的延伸。因此,实现信息网络的法治化,依法规范信息网络秩序,使信息网络健康、持久发展,应当成为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信息网络化、信息网络法治化是全球性的发展趋势,是不可回避的历史进程。为了抓住机遇,取得先发之势,各国都非常重视运用法制手段调整、规范信息网络关系。尽管世界各国的社会制度、经济实力、发展信息网络先后不同,但在实现信息网络法治化,依法规范信息网络秩序、维护本国的主权和社会价值,促进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方面,却是一致的。实际上,全球信息网络化本身就是伴随着信息网络法治化而发展的。 三、我国信息网络法治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信息网络法治化的现状 我国目前信息网络的基本立法方面,除了2001年新修改的版权法涉及了网络环境的版权保护问题外,其他领域的基本立法尚不到位,只有少部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等。其中,行政法规主要有:《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电信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主要包括:邮电部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信道管理办法》、《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管理办法》、《电信网间互联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公安部的《关于加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关于执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保密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电子部的《中国金桥信息网公众多媒体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的《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广电总局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上述规定的内容主要涉及的领域包括市场准入、网络监管、信息安全、域名注册、电子商务、网络著作权等方面。 (二)目前我国信息网络法治化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视网络技术等硬件的发展,轻视网络法治化的观念比较严重。目前,仍有很多人认为只要大力发展信息网络技术,就可以保障信息网络健康发展,因此,在指导思想上存在重硬件、轻立法的倾向。如不改变这种落后和错误观念,必将有害于我国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 2.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不明确或存在错误认识。目前,在信息网络立法的指导思想上普遍存在两种认识:一是认为信息网络的全球性和技术性特征决定了信息网络立法具有全球普遍性,因此,简单移植他国或国际立法即可;二是认为我国现在信息网络还不够发达,立法条件还不成熟或不具备相应的立法条件,应等待时机成熟后进行立法。由于目前国内对信息网络立法的理论研究严重滞后,因此,在信息网络立法的基本原则问题上,往往存在认识上的不足。 3.立法的层次低而缺乏权威性。由于目前的立法主要属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等,因其立法层次低,故而缺乏权威性。 4.立法缺乏系统性,立法冲突或不协调的现象严重。由于部门立法的立足点多限于某一特定的问题,视野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立法缺乏系统性。另外,对同一问题住住存在多头立法,而这些部门之间又缺乏协调性,因此,立法之间的不协调乃至相互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 5.立法缺位现象严重。目前,在电子商务的 市场准入与工商管理、信息网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网络中的纠纷管辖与法律适用、电子证据、电子支付、网络关税与税收、电子签名与认证、网络数据与隐私保护等方面尚存在立法缺位。总的看来,我国目前的立法状况远不能适应信息网络健康、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 四、实现信息网络法治化的对策 (一)应从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看待信息网络法治化建设 21世纪将是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时代。要实现我国的跨世纪战略目标,使中华民族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必须抓住机遇快速发展我国信息网络,而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健全的网络法制体系。因此,必须把信息网络立法提升到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它,把信息网络法治化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扫除我国信息网络发展的现行法律障碍。 (二)应坚持正确的立法指导思想 一方面,信息网络的开放性、技术性特征,使得信息网络立法具有全球普遍性特点;另一方面,每一个国家的信息网络发展的不同现状又决定了其信息网络立法应有一定的针对性或特殊性。因此,我国在信息网络立法的指导思想上应遵循信息网络发展的客观规律,既要从中国的现实情况出发,又充分借鉴国外立法的先进经验,建立既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信息网络健康发展客观要求的信息网络法律体系。 (三)在立法体制上,应避免多头立法、部门立法 我国长期的立法实践证明:多头立法和部门立法往往会造成立法主体的诸侯割据,各立法主体在立法时受狭隘的部门利益驱动会造成法律体系的不协调甚至相互冲突。信息网络的技术性、开放性特征客观上要求信息网络立法的统一性和协调性。而多头立法和部门立法的结果必然会因狭隘的部门利益驱动而损害信息网络立法的统一性和协调性,进而阻碍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因此,我国信息网络立法应当避免由各地或某一部门立法,而应当由国家统一立法。只有这样,才符合信息网络的客观规律,才能促进和保障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 (四)在我国进行信息网络立法必须遵循安全原则,鼓励、促进与引导原则、开放、中立原则,协调性原则 1.安全原则。所谓安全原则,是指信息网络立法应充分考虑信息网络安全的问题,安全是信息网络健康发展的生命所在,没有安全,就没有信息网络的存在与健康发展。安全原则要求信息在网络中传输、存储、交换等整个过程不被丢失、泄露、窃听、拦截、改变等,要求网络和信息应保持可靠性、可用性、保密性、完整性、可控性和不可抵赖性[3](P2)。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和技术性使得网络中的信息和信息系统极易受到攻击,信息安全是社会公众决定选择利用网络的重要的因素。因此,信息网络立法应坚持安全原则。从国外立法的有关规定来看,无论是国际立法,还是各国国内立法,莫不以安全为信息网络立法的基本原则,都是通过规定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电子支付等具体制度来保证网络信息的安全。因此,保证信息网络安全是各国信息网络立法的重要使命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2.鼓励、促进与引导原则。所谓鼓励、促进、引导原则,是指信息网络立法应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利用信息网络进行信息交流和电子商务活动,从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21世纪是网络与电子商务时代,信息网络将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信息网络的发展还很不成熟,需要通过法律加以鼓励、引导、促进。因此,通过立法鼓励、促进和引导信息网络的发展是各国信息网络立法的基本原则。因此立法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信息网络相关的技术发展和技术标准、电子商务税收、电子商务的市场准入等方面着手鼓励和促进信息网络的发展。由于目前各国信息网络的发展水平和社会公众对信息网络的认同程度较低,因此政府应担负起引导职责,从政策、法律上为信息网络创造良好、宽松的发展环境,努力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利用信息网络。从国外有关的立法政策来看,基本上都是坚持这一立法原则的。 3.开放、中立原则。所谓开放、中立原则,是指信息网络立法对所涉及的有关范畴应保持开放、中立的立场,而不应将其局限于某一特定的技术形态,以适应技术快速发展、变化的实际需要。信息网络的技术性特征和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的特点要求信息网络立法应当保持开放、中立的立场,并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信息网络的发展离不开有关技术的支持,如保障信息网络安全的电子认证、电子签名、电子支付制度等都是以密码技术、信息通信技术和其他相关技术的支持为基础的。可以预见,在网络和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信息网络的发展也将日新月异。随着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一些建立在某一特定技术基础之上的诸如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数据电文、对称密钥加密、非对称密钥加密等范畴也将很快过时。如果立法将有关范畴依附于某一特定的技术形态,而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将使得建立在先前某一特定技术基础之上的法律范畴不能适应新技术条件下网络发展需要。如经常、不断地修改法律去适应信息网络不断发展的需要,必将牺牲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因此,信息网络的技术性和快速发展的特点要求立法对信息网络所涉及的相关技术和范畴必须采取开放、中立的原则,保持适当的灵活性,以使信息网络立法能够适应信息网络技术和信息网络自身不断发展的客观需要,防止因立法对特定技术和范畴的偏爱而阻碍信息网络的发展。 4.协调性原则。协调性原则是指信息网络立法既要与现行的国内立法相互协调,又要与国际立法相互协调,同时还应协调好信息网络中出现的各种新的利益关系,如版权保护与合理使用、商标权与域名权之间的冲突、国家对信息网络的管辖权之间的利益冲突、电子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等。 虽然网络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方式,但并没有彻底改变现行法律所赖以存在的基础。因此,网络立法应与现行有关立法相互协调。网络的全球性和技术性特征,说明信息网络立法具有客观统一性,信息网络立法的这种客观统一性要求各国对信息网络进行立法时应充分考虑到信息网络立法的国际普遍性,尽量与国际立法相协调,避免因过分强调立法的国家权力性和所谓的国情而阻碍信息网络的发展。另外,没有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就没有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因此,信息网络立法也应协调好电子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使网络消费者获得不低于其他交易形式的保护水平。 信息网络论文: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初探 放眼版权保护的历史,技术进步及其带来的利益平衡,总在不断地冲击着古老的版权制度,也丰富和完善着版权制度。如今,数字信息基础上的互联网时代,引起了域名纠纷、网上法定许可争议、电子商务等诸多问题。网上传输亦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本文从网络传输权的设定出发,对一起信息网络传播权案进行探讨…… 一、案情介绍 2002年4月1日,陈兴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诉称自己是《当代刑法新视界》等三部著作的著作权人,2001年12月在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数图公司)的网站上发现该作品被上载,读者付费后可以阅读并下载其作品,侵犯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在庭审中数图公司一再表示,该公司基本上属于公益型事业,目前也正在投入资金开发版权保护系统,以便更好的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建立数字图书馆的目的是为了适应信息时代广大公众的需求。这是我国第一起与数字图书馆有关的著作权侵权案,其中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认识信息网络传播权。 二、国内外网络传输权的设定 (一)向公众传播权 1996年12月20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召开的会议上,通过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在WCT中第8条规定,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享有专有权,以授权将其作品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包括将其作品向公众提供,使公众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可以获得这些作品。WPPT第10条规定,表演者应当享有专有权,以授权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其录音制品,使该录音制品可为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获得。从上述两个规定可以看出,比起伯尔尼公约,作者的权利已经有效地覆盖到网络空间。 1998年10月28日,美国制定《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没有就数字化网络传输作出规定。美国知识产权小组对现行版权法下“发行权”赋予了新的含义,承认向公众传输作品属于发行,从而涵盖网络传输中著作权人的权利。日本在1997年6月10日通过的著作权法修正案,规定著作权人就其作品应享有授权公开传输的专有权。澳大利亚也提出了一个内容广泛的“向公众传输的权利”,既包括以任何通过接受装置观看或使用的方式向公众传播,也包括广播权和有线传播权。 (二)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设定 我国1991年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人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其中实施条例对这几种权利进行了详尽的解释。但囿于当时的法制背景以及社会现状,还存在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尤其是网络环境中著作权法再次受到挑战。判例法国家可以通过不断发生的判例赋予法律丰富的内涵,而我国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基本还是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 1999年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理的王蒙等六作家诉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对网络上登载著作权人的作品是否构成对著作权人权利的侵犯,进行了一定的探索。权利人的复制权是否包括将作品上网在网络界、司法界引起了很大的争论。法院在该案中认定,作品在国际互联网上进行传播,与著作权法意义上对作品的出版、发行、公开表演、播放等传播方式虽然有不同之处,但本质上都是为了实现作品向社会公众的传播使用,使观众或听众了解到作品的内容……被告作为网络服务商,其在国际互联网上对原告的作品进行传播,是一种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侵权行为。六作家案是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有益探讨,衡平了作者、社会公众和网络服务商的利益分配,对复制权的含义有所丰富。虽然也提出网络传输属于著作权人使用作品的方式之一的初步设想,但在没有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下,只能根据著作权法的立法精神和互联网自由开放的原则进行利益分配。 2000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网站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的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从中可以看出,解释赋予了网站与报刊转载、摘编的法定许可权,是侵权诉讼中被告减轻责任的一个有利依据,但对于利益平衡的另一方即著作权人和作品则施加了一定的限制。 2001年10月27日,我国著作权法进行修订,著作权人的权利内容有了很大程度的扩充,最重要的就是明确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从法律上明确界定了网络传输、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等权利之间的交叉,规定了网络传输属于著作权人使用作品的方式之一,也是其享有的专有权利之一。 三、关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伯尔尼公约第9条第2款规定,本联盟各成员国可自行在立法中准许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复制有关作品,只要这种复制与作品的正常利用不相冲突,也不致不合理地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这一规定充分给予成员国权力来自行划定合理使用的范畴。作为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不断繁荣创新的著作权法离不开国家的整个文明进步,公共政策是权利平衡中一个很重要的调节因素。这也正是如此多的国家加入公约的诱因。 美国知识产权工作小组在报告中指出,图书馆为保存资料目的可以将作品做数字化复制等,图书馆对作品做三个数字化形式的复制品,在同一个时间使用不得超过一个。在数字图书馆版权保护体系中,以国会图书馆为代表的许多图书馆都把网上书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已经超过版权保护期的作品,可以全文上网供读者在线阅读,另一部分是仍在版权保护期内尚未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在征求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稿酬之前,只有书目、图书简介及相关书评可以上网供公众阅览。如果读者想进一步了解图书的内容则需要到图书馆按传统办法借阅。 我国法律规定合理使用的情形有:个人学习使用、介绍评论、时事报道、教学目的、执行公务、免费表演等情形。其中明确指出,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 四、关于作品使用的法定许可 需要海量信息的网络界,如何才能找 到适合自己生存的方向?法定许可是否成为惟一的筹码?即使用作品可以不经权利人的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权利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著作权法中对图书报刊的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都可以适用法定许可的条款(权利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伯尔尼公约要求传播他人作品必须得到著作权人的授权许可,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法定许可情形不适用于外国作品和外国著作权人,即使用时上述作品仍须征得同意并支付报酬。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这几种法定许可的情况是充分考虑了这些媒体在进行正常运转时的特殊情况。法定许可针对的虽然都是已经公开发表的作品,但如果要求这些媒体必须在一一征得权利人许可的基础上才能使用,必然会造成信息的迟延,加大社会交易成本,不利于大家更为广泛的掌握新闻动向。报纸、电台、电视台这些媒体的大力宣传,使我们方便及时地了解社会最新的动态,可以说,大量的宣传报道已经深入我们生活,也极大的丰富和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基本上吻合了著作权法规定的本意。 从整个社会运行的角度看,网络作为信息时代的第四媒体,从诞生之初就深深透着媒体的共性,还带有更浓厚的独有的特性。通过网络交流,几乎可以达到一种完全置身于网络空间的状态。但是我们不能忽视,无论是著作权法或者解释,对网站摘编、转载都有一定量的限制,它所适应的范围和报刊杂志一样。对比王蒙六作家案和数图公司侵犯著作权案,不难看出,网站将权利人的整部著作复制上网,显然已超出了合理的范围,超乎一定程度的量变也必然造成对规定初衷的违背。图书出版有专有出版权的限制,网站整部作品的使用将不仅仅涉及著作权人利益,还要涉及与著作权人签订专有出版合同的第三方,也必将与作品的正常利用相冲突。 在陈兴良诉数图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中,焦点是擅自将作品登载在网上并允许读者有偿下载使用的行为是否正当合法?权利人有无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存在?即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范畴内,他人可以不经权利人许可使用该作品,也不必支付报酬。将作品登载于网上有无法定许可等其他免责情形?一般来说,如没有合理的抗辩理由,没有法律规定的除外条款,侵权者就只得承担侵权责任。 著作权法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方面赋予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在网上使用其作品,同时赋予著作权人有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的权利。这样看来,在陈兴良诉数图公司一案中主张权利的主体是适格的。 传统层面上的复制,大多是通过复印机、录音机等设备进行,数字时代的复制,有人认为应该包括从网上下载复制,不难从中看出这种主张不适合本案。著作权人根本没有允许被告上载,何谈在传播过程中用户下载使用是为了个人学习目的的合理使用?本案所要解决的纠纷是数图公司上载的行为而非在作品传输链条中下载的状态。在此我们可以对照此案被告数图公司的性质,不难发现此图书馆并非该条款中的彼图书馆,也非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目的。被告数图公司的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制作和网络广告等,虽称为公益目的,但无法消除公司营利的内在本质,营利虽然不是构成侵权的必然因素,但从一个侧面也证明了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图书馆合理使用的初衷相悖,同时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定许可情形。 正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所认定的,著作权人将作品交付出版社出版,许可出版社发行此作品,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这种许可的后果仅应视为将作品固定在有形的载体(纸张)上并为公众所接触。数图公司未经许可将此作品列入中国数字图书馆中,对陈兴良在网络空间行使权利产生了影响。图书馆的功能在于保存作品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接触作品的机会,这种接触,是基于特定的作品被特定的读者在特定的期间以特定的方式(借阅)完成,这种接触对知识的传播、社会的文明进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对作者行使权利的影响非常有限,因此,并不构成侵权;但在本案中,数图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将陈兴良的作品上载到国际互联网上,虽以数字图书馆的形式出现,但却(1)扩大了作品传播的时间和空间,(2)扩大了接触作品的人数,(3)改变了接触作品的方式,(4)在这个过程中数图公司并没有采取有效的手段保证作者获得合理的报酬。因此,数图公司的行为阻碍了陈兴良以其所认可的方式使社会公众接触其作品,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故数图公司应立即停止侵权并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信息网络论文:计算机信息网络立法初探 一、计算机信息网络对法律的影响 信息社会的实现,不仅是由于社会的发展使人类对信息的高度流通、共享和利用产生强烈的 、迫切的社会需求,同时也得益于因这种需求的驱动而产生的能够使其得以实现的信息技术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又迎来了网络时代,它是信息技术应用和发展的高级阶段 .它打破了信息流通与共享的时间限制和地域限制,可以使人们几乎同时地在世界各地共享 信息,改变了信息的时空观念,引起了第二次信息革命。现代化的信息网络是计算机与现代 通信技术的有机结合,是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化的多媒体通信网络。为了与传统的电 信网络和人工信息网络相区别,我们称之为计算机信息网络。为方便起见,本文有时也将其 简称为“信息网络”或“网络”。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发展极为迅速。最有代表性的国际互联 网Internet已将触角深入几乎所有的国家和地区,据报道,网上用户已达6300万,并且正在 以每二至三年翻一番的速度增长,其发展前景是“全球信息基础设施(GII)”,即全球性的 信息高速公路。 作为社会的信息基础设施,计算机信息网络具有广泛而深刻的社会性,对信息社会各个 领域 的发展都会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在政治领域,它便于政府与民众的信息沟通,充分发扬 公民的民主权利,提高政府机构的办公效率和科学管理及决策的水平;在军事领域,可以使 军事指挥系统全面迅速地掌握敌情,加强全局控制和快速反应能力;在经济领域,有利于广 泛、迅速地传递商贸信息,推行无纸贸易和电子货币,能够活跃市场,繁荣经济,减少交通 量,节约能源;在教科文卫领域,方便人们查询、利用各种信息资源,进行远程教学、科研 合作甚至医疗会诊;在生活领域,可以实现电子购物、虚拟旅游以及家庭办公等等。计算机 信息网络的应用也给人们带来了许多不安和尴尬。比如网络中信息存储与流通的安全性、 保 密性难以保障,不良信息在网上泛滥,知识产权、个人隐私容易受到侵犯等等,都是亟待解 决的问题。 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解器,信息网络对社会各领域的深刻影响必然对传统法律产生巨大 的冲 击。法律的发展总要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原有的传统法律面对新兴的计算机信息网 络带来的新的社会问题已经显得力不从心。法律建设又必须不断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 此,制定新的法律规范,调整在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建设、经营和应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规 范人们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保障网络建设、经营与应用的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为了研 究和规划信息网络立法,首先应明确网络法律的地位与结构。 二、计算机信息网络法的地位与结构 计算机信息网络法是调整网络建设、网络经营和网络应用中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就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信息网络法很难直接归属某一个法律部门。一般认为,我 国目 前的法律体系由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劳动法、环境法等法律部 门 构成。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关系的不断变化,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构成和法律 部门的划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法律总是应当力求与同时代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由此形成 的各种社会关系相适应。 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使得各种社会关系变得更加错综复杂,法律部门的划分也更加 困难 ,各个法律部门之间的重叠交错更加难以避免,还可能增加新的法律部门。值得注意的是, 由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调整科学技术活动领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急剧增加,一些专家 学者提出科技法应当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由于信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调 整信息活动中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也大量增加,因此也有一些专家学者提出信息法应作为一 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信息网络法律与科技法和信息法均有密切的关系。 在科技法体系中,信息技术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子部门。由于网络技术是信息技术的集 中体 现,信息高速公路是集信息技术之大成的科技成果,实际上信息网络法律规范将涵盖信息技 术法的大部分内容。信息法调整信息采集、存储、处理、传输、利用等过程中的社会关系 , 而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传输和利用也正是信息网络的基本功能。随着人们的信息活 动 越来越多地集中于网络,信息网络法律规范也将涵盖信息法的大量内容。由此看来,计算机 信息网络法大体上可以划归科技法或信息法的范畴。由于目前法学界对科技法和信息法能 否 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尚未达成共识,对科技法、信息法的调整范围也尚未明确界定,因此对 计算机信息网络法归属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讨。但无论是将信息网络法看作某一个法律部 门 下属的子部门,还是将其看作由若干法律部门中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律规范的集合构成的一 个法律法规群或称为一项法律制度,都不妨碍我们将其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进行研 究。 近年来还有一些专家学者提出计算机法的概念,它是七八十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基于大、 中型 机多用户环境和计算机开始联网的背景提出的 。对于80年代以来广泛应用的微型计算机,如 果未联网,它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则相当有限。计算机信息网络法不仅包括了以往计算机法的 主要内容,比如对知识产权和个人数据的保护、对计算机犯罪的惩治、对计算机病毒的控制 、对计算机证据的认定等,而且还要调整一些新的社会关系,比如大型网络的建设、经营管 理以及信息系统间电子数据交换中的社会关系等。实际上,计算机信息网络法的许多法律概 念、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也都是适用于未联网的计算机的。所以在当今“网络就是计算机” 的时代,对计算机法与计算机信息网络法的研究无须严格区分。 还应当指出,计算机信息网络法并非调整信息网络中所有的社会关系,它主要是调整与 网络 建设、网络经营、网络应用有关的独特的社会关系。因为这些社会关系是随着网络的出现 而 产生的,且原有法律没有调整这些社会关系的规定。在网络上也有许多的的信息活动是原有 法律已经规范的,就没有必要在信息网络中再做出新的规定。比如不久前引起人们广泛关注 的利用电子邮件侵犯他人姓名权的问题,在宪法、民法中早已有规定,该问题之所以难于解 决,主要是取证的问题。因此,从实体法角度而言,没有必要在侵犯姓名权方面再做出新的 规定,也不能把民法中关于姓名权的法律规范作为信息网络法的法律规范。当然,这里并不 排除其它法律部门的一些规定也可以作为信息网络法的法律规范,比如修改中的刑法关于计 算机犯罪的一些法律规范。总地来讲,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社会关系是由信息网络法和其他 若干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共同调整的。 尽管目前计算机信息网络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层次并不高,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忽视 信息 网络立法的重要性。计算机信息网络是现代社会的信息基础设施,是信息社会的神经系统。 用信息网络法和其它一些法律规范共同调整网络上的社会关系,对于信息社会的正常运 转起 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同环境法是为了保护人类的生态环境一样,信息网络法是在为人们创 造现代信息社会良好的信息活动环境,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理应占据特别重要的地位。 信息网络法从结构上主要可以分为五类法律规范。一是关于信息网络规划建设、经营 管 理以 及网络安全的法律规范,主要是行政立法;二是维护网络中的公民权利的法律规范,比如知 识产权和个人数据的保护;三是金融商贸领域中的法律规范,比如电子数据交换(EDI)、电 子资金划拨(EFT)的法律规范;四是惩治计算机犯罪的刑事法律规范;五是有关计算机诉讼 和计算机证据的程序法规范。实际上,目前我国已经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法律规范极少, 有必要加快网络立法的步伐。 三、计算机信息网络法的主要内容 1.信息网络的规划与建设 计算机信息网络是信息社会的信息基础设施,是规模宏大、极其复杂、耗资巨大的重大工程 项目。鉴于网络规划与建设的复杂性、长期性和它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以及为了克服我 国在计算机信息网络规范与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用法制来规范网络的规划与建设是十分 必要的。在立法时,应就下列一些主要问题作出规定:建立统一的组织领导机构;统筹规划 ,处理如专用网与公共网之间的关系、全国各地区网络发展的协调等问题;克服重硬轻软倾 向,加强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开放政府信息资源;国家对网络软硬件设施和信息资 源建设给予财政支持;网络的标准化与开放性原则;网络建设与应用、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全 民性普及教育等,以保证我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沿着合理、高效、健康的轨道迅速发展 . 2.信息网络的管理与经营 目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管理与经营还很不成熟,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的管理方式 非常松散,已经引发了很多社会问题,受到各国政府和公众的普遍关注。目前充斥于网络中 的有害信息,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破坏文化 传统和伦理道德及有伤风化的信息,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多不良影响。因此,控制网络中的有 害信息,是网络管理与经营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此外,还需要引进竞争机制,提高信息网络 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了尽量减少计算机信息网络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为广大用户提 供优良的服务,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网络管理与经营的法律机制。首先要明确网络的管理机构 和经营机构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我国最近颁布的有关计算机信 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暂行规定和管理方法,是加强信息网络管理的有益尝试。除此以外,还需 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规范。 3.信息网络的安全 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和流通着大量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是极其宝贵和重要的无形资 产,有些还是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机密。网络的重要信息若被非法篡改或窃用,将对国家、 集体或个人造成严重损失。更重要的是,现代社会的运转越来越依赖计算机信息网络,经济 、金融、交通、军事等领域的网络一旦发生故障或遭受破坏,将会给国家造成无法弥补的重 大损失。实际上,计算机信息网络已经成为犯罪分子、恐怖集团甚至计算机战争的重要攻击 目标。因此,有必要通过行政立法强制性地贯彻实施网络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措施,强化信 息网络的安全。我国已颁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条例》,对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 (不包括未联网的微机)的安全保护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尚需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与配套法规 . 4.信息网络的知识产权保护 计算机信息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有两层含义,一是对组成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硬件和软件的保护 ,二是对网络中享有知识产权的信息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保护主要是从 对权利人权利的确认和保护以及对侵权行为制裁方面体现的。对于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可以 由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保护。对于在网络中存储和传输的各 类 作品和信息,以及在网络中出版的作品,当然也应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尽管我国的著作 权法未提及数据库,但至少可以将其作为编辑作品或演绎作品来对待,能否将其作为原创作 品,则有待进一步研究。由于在网络中很容易对各种作品和其它信息进行复制、篡改、演绎 或作其它利用,也很容易跨越国境传输,因此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和实施方面还面临着一 些新的问题。 5.个人数据保护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地提及隐私权,但在一定程度上对公民隐私权给予保护,比如规定公 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可侵犯。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大量的个人数据被各类计算 机信息系统收集和存储,并可经由网络传输和调阅,对公民隐私权构成极大的威胁。因此, 许多国家陆续颁布了数据保护法,规定数据用户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明确数据来源和使用目 的,并保证数据的安全可靠与正当使用;数据主体为了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不被侵犯,依法 享有知悉权、修改权以及因数据用户的数据不准确或不当使用给其造成损失时要求赔偿的 权 利 。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还是空白,应当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开始研究,做好立法 的准备工作。 6.电子数据交换 电子数据交换(EDI)的应用开创了“无纸贸易”的新时代,给国际贸易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同时,它也使传统的适用于“纸本贸易”的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受到冲击。这些现行法律 规定 对EDI的发展构成了严重的法律障碍,比如以 EDI方式订立合同时涉及到要约的撤回、撤销 ,错误或欺诈所致损失的责任承担,承诺生效的时间、地点等法律问题,合同的书面形式问 题,EDI在证据法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如计算机记录作为证据的可采性、对于原件的要求、 关于认证的规定等。对于应用EDI技术在国际贸易买卖合同领域引起的法律问题,许多国家 以及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已经采取或提出了一些法律对策,包括国内法、国际组织制定的国际 统一规则及国际公约。为进一步与国际贸易接轨,我国也亟需加强EDI的立法工作。 7.电子资金划拨 金融电子化的浪潮席卷全球,我国也在实施金卡工程。而我国对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研究才 刚刚开始。研究该项法律问题,首先应当分析电子资金划拨各方的法律关系。国际上一般认 为,在电子资金划拨中,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银行与电子清算所、银行与数据通信网 络以及客户之间都是合同关系。至于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则有争议。在分析电子资金划拨 各方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还要探讨电子资金划拨完成以及电子资金划拨在证据法上面临的问 题。同时,由于为消费者服务的电子资金划拨有其独特之处,也要讨论适用于这种电子资金 划拨的标准合同以及为维护契约正义性而对标准合同的管理。我国的现行法律,如《票据法 》,无需实质性变动,但需要做适当的补充和修改。 8.计算机犯罪 随着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广泛应用,计算机犯罪将成为信息社会的主要犯罪形式之一。计算机 犯罪的主要表现是侵犯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各种资源,包括硬件、软件以及网络中存储和传 输的数据,从而达到窃取钱财、信息、情报以及破坏或恶作剧的目的。计算机犯罪是一种高 技术犯罪,其特点是作案时间短,可以异地远距离作案,可能不留痕迹,隐蔽性强,危害性 大,有些犯罪行为按传统刑法难以定罪量刑。因此,许多国家已修改刑法或制定计算机犯罪 单行法规,以便更有力地打击计算机犯罪。我国目前正在草拟的刑法修改方案中也已考虑增 加制裁计算机犯罪的法律规范。 9.计算机证据与诉讼 计算机信息网络法律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和证据能力。一些发 达 国家针对计算机证据的种类、分类、可采性和证据价值的规则,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对 证据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明确定义了计算机证据的概念、范围和特征。计算机证据是在计 算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数据以及它们的各种表现形 式 ,考察计算机证据的证明规则,重点在于确保计算机数据相对于原始输入事实的准确程度。 计算机证据的搜查和扣押以及电子监测应严格依照诉讼的法定程序进行,法庭对计算机 证据 的判断应依诉讼的法定程序进行,并必须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目 前我国对计算机证据的研究还是初步的,有必要加快研究和立法的步伐。 信息网络论文:信息网络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运用 论文关键词:网络技术 电子支付 数据库 信息安全 论文摘要:信息网络技术发展迅速,本文主要介绍了信息网络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作用及相关的一些主要技术, 包括Internet 技术、Web 浏览技术、数据库技术、电子支付技术、安全技术等。这些技术有的已经在实际中的到广泛的运用, 有些还在发展之中。随着各种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电子商务技术一定会越来越成熟。 信息技术的发展, 使得电子商务以一种全新的商务方式展现在人们眼前。尽管网络泡沫使电子商务的发展遭受了巨大冲击, 但是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讲, 电子商务都在稳健地向前发展着。本文将介绍电子商务中涉及到的主要技术。 一、Internet 网络技术的运用 虽然Internet 技术不是电子商务的专门技术, 但开展电子商务要以Internet 网络平台为基础, 电子商务发展的好坏与Internet 网络技术有直接关系, 因而Internet网络技术是电子商务相关的关键技术之一。 二、Web 技术的运用 现在,Web 浏览技术已经广泛地运用于Internet,并被广大用户接受和使用。Web 服务器利用http 协议来传递html 文件,Web 浏览器使用http 检索html 文件。Web 浏览器从Web 服务器上获取信息, 然后以静态和交互方式呈现在用户眼前。电子商务仍然是一种商务模式, 在进行电子商务过程中, 需要在商家与客户以及其他相关角色之间交换各种信息,此时就要使用Web 浏览技术。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 仅仅使用HTML 表示信息已经不能满足需要, 为此, XML( 扩展的标记语言) 和CXML( Commerce XML) 相继开始发展起来。 三、数据库技术的运用 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 涉及到商家、商品、客户、物流配送等大量的信息, 这些信息都需要储存在数据库中。当前数据库管理系统已发展到相当成熟的阶段,能高效、高质、安全地管理数据。该技术包括数据模型、数据库系统、数据库系统建设和数据仓库、联机分析处理和数据挖掘技术等。运用于电子商务中的数据库技术主要完成三个方面的功能: ①数据的收集、存储和组织; ②决策支持;③Web 数据库。 四、电子支付技术的运用 电子支付是指在网上直接为所购商品付款。电子支付过程中安全问题解决得好坏直接影响到电子支付是否可以顺利进行。目前银行界普遍使用的有SSL/TLS 和SET 两种电子支付模式。从技术角度讲SSL/TLS 不是支付协议而是会话层安全协议,用SSL 协议进行电子支付是支付的双方利用SSL 协议建立一个安全会话通道, 在该安全通道中传送支付信息。当数据到达商家的Web 站点时, 所有信息被解密,是否将这些信息以安全格式存储由商家负责, 用户不负责信息安全。SET 是以信用卡支付为基础的网上电子支付协议。使用SET 协议进行电子支付可以确保接收信用卡的商家和信用卡的持有者都经过认证, 是可信赖的。SET 协议仅对一些敏感信息加密而对其他信息不加密。SET 协议中使用许多安全手段, 如数据加密技术、数字签名技术、电子认证技术和电子信封技术等等。 五、信息安全技术的运用 由于现有计算机系统之间的网络通信大多采用TCP/IP 协议, 服务器也多为Unix 或Windows 操作系统, 又由于TCP/IP 和Unix 都是以开放性着称的, 易于互联和信息共享的设计思想贯穿于系统的方方面面,在访问控制、用户验证授权、实时和事后审计等安全方面考虑较少, 这就给网络使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据统计, 来自计算机系统内部的安全威胁高达60%。开展电子商务离不开网络基础, 但直接在这样不安全的网络基础上开展电子商务是让人无法接受的。调查表明,很多商家不开展电子商务, 很多网民不在网上购物, 他们最大的担心是电子商务的安全性问题, 这里既包括商家与客户没有面对面的确认, 也包括对机密数据失窃的担忧。为此, 一方面需要有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各方均信任的第三方机构来完成商务活动各方的身份认证, 另一方面也需要对数据在传输和储存等环节进行安全保护。目前普遍使用的身份认证方式是证书认证方式。具体操作过程是, 首先由第三方建立起由相关部门授权的认证体系, 负责对申请证书的网上用户发放有效的证书, 在网上的其他机构或个人需要对该用户进行身份确认时, 该用户出示其手中的证书给需要对其进行认证的一方认证, 认证方也可以到签发该证书的认证中心对该证书进行认证。每一个证书与一个密钥相对应。 目前最为流行的证书格式是由ITU- T 建议X.509版本3 中所规定的。其他标准化组织也采用X.509 作为公共密钥认证的基础。在世界范围内, 人们普遍使用ITU- T 建议X.509 中规定的证书格式作为标准的证书格式, 认证系统也可以使用SET 协议的相关规定。除了使用认证系统对参与电子商务的各方进行身份认证外, 还需要一些加密技术对参与方不希望被不相关的人知道的信息进行加密。 除了以上这些与电子商务直接相关的安全技术之外, 还有一些需要考虑的安全问题。如网络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等各个层面上的安全问题等。这些问题的解决也直接地关系到用户对电子商务的信心。 六、数据挖掘 数据挖掘是一种综合了各个学科技术的信息处理方法, 具有多种功能,其主要功能如下。 ①分类:按照被分析对象的属性、特征, 建立不同的组类来描述事物。例如:将网上的每一篇文章按关键字分为不同的类别。 ②聚类:识别出被分析对象的内在规则, 按照这些规则把对象分成若干类。例如:对“ 顾客最喜欢什么样的促销方式”这样的问题, 按照顾客的购买习惯进行聚类, 将购物习惯相近的顾客分在一起, 不同的类别表明不同的购买习惯, 然后分别调查了解每一类顾客最喜欢的促销方式。 ③关联规则:关联是某种事物发生时其他事物会发生的一种联系。例如: 每天购买牛奶的人也有可能购买面包, 其中买牛奶的人有多少一定要买面包, 比重有多大, 这可以通过关联的支持度和可信度来描述。 与关联不同, 序列是一种纵向的联系。 ④预测:有效的预测需要建立预测模型。预测目的是把握分析对象发展的规律, 对未来的趋势做出预见。例如:对电子商务行业未来发展做的判断。 ⑤偏差的检测:对分析对象的少数的、极端的特例的描述, 揭示内在的原因。例如: 在银行的100 万笔交易中有500 例的欺诈行为, 银行为了稳健经营, 就要发现这500 例的内在因素, 减小以后经营的风险。 七、小结 电子商务使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 它需要很多先进技术来支撑。虽然有些技术已经发展到了成熟阶段,但仍然有许多是最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新技术, 甚至还有许多新技术不断涌现出来。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仅需要到网络运营商和软件开发商等多方面的技术提供和实施, 而且需要在商务管理观念的彻底改变。 信息网络论文:通信工程公司的信息网络 前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进步,和信息化进程的快速发展,通信行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随着通信行业竞争的激烈化,以及通信工作难度的加大,原有的通信行业内部管理机制已经不能满足未来的发展需求,为此,建立相应的信息网络,是通信工程公司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下面将对这个问题进行简单的介绍和分析。 1、通信工程公司建设信息网络的实际需要 1.1随着通信工程的快速发展,通信公司的营业额持续递增,通信公司的营业范围拓宽。也就是说通信生产量加大,通信营销业绩上升,在此基础上,原有的管理系统已经呈现了滞后的趋势。主要表现在运作速度下降,公司的运作管理不及时,不全面。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全新的信息网络系统,能够涵盖公司的生产、运行、营销、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并进行集中化处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和资金。 1.2通信工程企业信息管理滞后于其他平行行业。信息行业是一项高端技术产业,其更新换代速度快,技术要求高。为了更好的适应信心时代的经济发展需求,各行业已经充分与信息网络接轨,建立起内部的系统网络。而对于通信工程,受到其自身的特点制约,与信息网络的接轨出现严重的滞后,并不能及时的更新换代。 2、建立信息网络的现实意义 2.1流程管理体系优化目标。1)建立和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流程模式;2)流程应能简捷、合理地概括公司经营活动;3)通过管理流程绩效来衡量公司、部门、人员绩效;4)梳理出适用于流程管理的组织架构。 2.2流程优化方法。1)简化和集成横向活动。删除不必要的活动,合并重复活动。2)压缩纵向组织,适当授权,将决策点置于工作进行之处,变职能管理为过程管理。3)消除流程瓶颈,尽量减少多余的环节。 2.3新流程设计。1)消除了所有网下操作,提高信息共享率,提高执行效率。2)采购由库房主管发起,优化操作步骤。3)审批结束后,领导将审批后的采购计划通过网络直接下达给采购主管。 3、系统设计 3.1系统功能结构。根据前期需求调研,从功能架构上看,系统由决策支持子系统、工程管理子系统、综合办公子系统、人力资源子系统、分公司扩展子系统构成。 3.2系统体系结构。在整个系统中,各个功能子系统内部的软件架构设计采用三层结构:UI层、逻辑层、数据层:(1)UI层。接入层是业务系统与外部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平台,由接入逻辑构成。接入逻辑分为接入界面和接口服务;(2)业务层。业务层处于接入层和共享数据层之间,通过数据层的数据操作对象访问业务数据,向接入层提供统一的业务逻辑过程实现业务逻辑;(3)数据层。数据层是系统的基础,数据层中的数据子层存放系统中用到的所有数据。数据层的数据操作组件向业务层提供统一、规范的数据操作对象,用于屏蔽业务数据的存储、组织和访问的细节,实现业务数据的充分共享。 3.3系统设计理念。(1)协同商务。从企业内部来看,构建核心企业的最佳业务流程,通过信息流,协同各生产经营单位和部门的商流、物流和资金流,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提高核心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2)集中管理。信息不对称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最大障碍之一。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各类不同的管理模式是企业经营管理的特色,但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是一切现代化管理模式得以顺利实现的基础。 3.4设计思想。通过对通信工程内部特点的具体分析,以及对不同公司的实际客户信息的评估,基本确定了如下的设计理念:(1)工程施工管理——构建企业经营管理的模拟平台;描绘企业的经营管理蓝图。(2)材料申请采购管理:以材料申请单为核心,材料物流流向为主线,配合合同管理、采购价格控制和协调管理提供支持;(3) 财务管理:配合公司所有工程施工动作,结合现金流量计划和各种费用情况,将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货币资金的流入、流出与工程管理密切结合,实现资金流的高度信息化、自动化;(4) 项目管理和责任中心管理:支持某一项目的计划预算管理、项目的成本费用核算和控制等管理;支持利润中心、收入中心、成本中心和费用中心的计划预算管理;(5)管理决策统计分析:数据仓库技术和数据挖掘技术的运用,为管理决策提供各类报表信息、各类指标查询及统计分析数据和随机的实时查询信息。 3.5子系统设计。(1)员工管理。员工管理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关键部分,首先需要对员工的基本信息和详细履历等要素进行全面的信息录入,其次,还要包含增加员工、编辑员工、减少员工和员工岗位调整四个功能;(2)派遣工管理。公司员工中不仅包括合同工与计时工,同时还包括了一部分劳务派遣工,他们与其它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工作合同。由于各公司无法得到此类员工的详细资料,所以这部分员工的管理要单列出来;(3)培训管理。为了进一步强化信息网络的职能,全面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公司需要定期安排有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相关的专业培训,并按照培训内容进行必要的成绩考核,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 (4)考勤管理与请假管理。新系统要求公司所有员工按要求自行申报考勤,各分公司每个月所得到的数据均来自员工每天申报的考勤。同时请假系统也将与考勤系统关联起来,请假期间的考勤将不允许申报。这样可以有效的解决原来存在的员工考勤不及时或不规范的现象;(5)权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中另外一个核心就是员工权限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将会把权限管理贯彻至所有方面,大点到某功能模块的可能性,小到一个流程的步骤的是否允许审批,完全依赖权限系统。 本系统中一个重要的特色就是授权管理,它能够用于区别甲员工本人的操作。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企业内部的信息数据的分析和评估,建立完善的信息网络系统,并辅助以相应的管理流程,由专业的负责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通信公司在该信息网络的支撑下,必将获得长远发展。 信息网络论文:信息网络中的地方文献 即将建成的信息高速公路将对传统形式的图书馆进行革命性的改造,图书馆长期引以为骄傲的藏书,也不再是独此一家的“专藏”,封闭就真正从根本上被冲破了。 (一) 让我们从图书馆的藏书入手,来看看信息革命前后,图书馆的变化历程。 一、从专藏走向共享 传统意义上的图书馆无不以广泛收集具有专藏价值的文献为办馆宗旨,并以此来吸引研究者与读者,从而享有较高的声誉。人们(不论是图书学专家或普通读者)往往以藏书数量和文献价值作为评价图书馆地位的主要依据。近年来,虽又增加到馆读者量等指标,但仍未摆脱围绕藏书数量进行考察的模式,因为“到馆读者”的多少,一般是与能提供文献的多少成正比的。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建立,图书馆的封闭藏书终于有了交流的桥梁,文献资源共享真正成为了可能。一个馆的藏书就实际上成为所有馆的资源,加上协作编目的实现,书目信息从四面八方呈现在计算机网络上,任何图书馆的数据和信息都可以被相互拥有。此时,文献的收藏数量对于每个图书馆而言就显得不太重要了。文献因个别占有而“奇货可居”的现象也将随之失去价值。共享使图书馆的办馆方向转向全方位,深层次利用文献的内在价值——信息,并努力使之产生经济与社会效益。 二、由独特趋于同一 在前信息时代,每个图书馆都是独特的“个体”,除了人数的多少、规模的大小不同外,还因为其内涵——藏书的成份差异较大,即是说每个馆都有它独一无二的特殊之处。信息网络的建立,使每个馆都能全面地呈现其独具特色的方面,同时,所有的网络成员都利用他馆所长补本馆所短,都能在贡献出自己独特价值的同时,利用别馆的特长为自己服务。整个网络就成为了一个互通有无的市场,网络的每个单位从理论上讲都同时拥有了所有图书馆的藏书。图书馆在藏书意义上的差别就逐渐消失了。 三、由静止转向流动 传统意义的藏书其最大的特征是静止,不重视使用与流通,受到很大的局限。成百上千册同一种文献停滞在毫无联系的各图书馆中,它的外在形式不会跨越地域的限制发挥作用,文献的内在信息也因找不到使用场所而难加以开发。 网络的建立使文献利用者有了广泛的寻找空间,文献被找准的概率大大增加,文献的利用率增大,使文献能跨越地域的障碍,流动成为了文献的一种基本特征。 四、变单一载体为多种载体 单一的纸质载体将变成多种载体形式,这不仅丰富了文献的外在表现形式便于收集和利用,更重要的是对图书馆的文献信息管理模式产生了重大影响,大大增强了管理的技术含量,促使图书馆走上了技术密集型的道路。 (二) 在信息网络中的图书馆,由于其藏书的共享性,使人容易产生一个错觉,由于每个图书馆的个性特征有了相对削弱的趋势,管理与使用文献的规范化,也使各图书馆成为信息网络的节点,似乎独立的意义与价值不大了。但问题还有另外一面,即信息内容的广泛性与社会对信息需求的多样性之间总有较大的差距,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信息网络,它必须使各节点不断提供新的信息,成为信息源,才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需要,发挥网络的效益。 图书馆藏书中的“地方文献”是信息时代图书馆能够不断独立输出的重要信息成果之一。 地方文献在公共图书馆藏书体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这是由它的地域性特征与数量的稀有决定的。 第一,价值的地域性。地方文献是多侧面反映一定区域范围内各方面内容的文献资料。由于地域的独特性,使反应其发生、发展、变化规律的文献在内容上就具有了独特的价值。表现在:越是具有专业性的地方文献,越能够深入、准确地为普通的专业研究提供典型范例;越是记载内容详细的地方文献,越能够为广泛的规律性研究准备充分的、基础性的材料,从而也就越发珍贵。同时,由于地方文献的产生方式——主要靠当地人士编撰,就使地方文献有了一个最大的特色:详细、准确。若与地域的唯一性相结合,又决定了它有“独一无二”的权威性。 第二,搜集的特殊性。从地方文献的形式看,大多数文献都是非正式出版物(即使正式出版,数量也极少),通过一般的采购方式不可能有效的搜集,必须采用访购、捐赠、交换等独特的方式才有可能建立地方文献的藏书体系。并且,在搜集地方文献的过程中,还缺乏有力的社会保障,必须靠图书馆自己去建立符合本地特色的搜集渠道,通过宣传、说服工作,让有关社会机构了解图书馆搜藏地方文献的意义,才能冲破各种障碍入藏相关文献。 第三,使用的专指性。地方文献是了解地方历史与现状、社会与人文的基础文献,掌握它是进行各类区域性研究与决策的前提。它的地域性特征构成了使用的专指性,它内容的广泛性(政治、文化均要涉及)又形成了使用的多样性。这既使地方文献在使用时具有了极强的专业特征,又让各类研究者从中能探寻出许多具有独特价值的内涵,为他们研究或决策提供最直接、最原始的材料。 第四,管理的针对性。由于地方文献的上述特点,如果立足于充分使用目的,就必须对它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层次的开发,便于利用。地方文献对于一个区域性地域而言,它是一个关于该地区的文献集合体,隐含在其内部的信息既丰富又分散。并且,许多读者在使用地方文献的内容时,专指度一般都非常高,这就要求对地方文献的管理,必须以揭示文献的内在信息,充分展示文献的使用价值为目的,采用分析著录、主题标引、专题汇编并辅之以多种索引、目录等手段来最大限度地反映地方文献的隐含信息。 (三) 地方文献在信息网络中必须是以一种“数据库”的方式出现,这就给地方文献搜集与整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所谓数据库,是指用一定的组织方式将若干有相互关系的数据存储在一起而形成的集合体,它必须高度共享,重复程度小,能满足多种使用要求,数据与使用数据的程序之间应相互认同基本规律。落实在地方文献上,就要求地方文献数据库在文字数据(或其它数据)的建立、增加、删除、检索上必须符合计算机网络的需求,并且充分考虑该数据库在使用上的普适性,尽量减少图书馆行业的色彩,让广大的不熟悉图书馆规律的网络用户也能方便地加以利用。 无疑,这就使图书馆的地方文献工作,发生了飞跃性的变化。不仅如此,在迈向信息化的过程中,地方文献的开发利用将对图书馆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有利于提高效益 在信息网络之中的图书馆,既是信息产品的消费者,又是信息产品的生产者。图书馆通过区域网络获取大量信息提供给各类读者,同时也把网络中缺乏但又十分需要的信息按一定标准制作成可以交换的产品。图书馆制作的这些信息产品,可以是文献信息、书目数据,也可以是经济信息、市场动态等等,只要是信息网络所需要的内容,图书馆都可以通过预定的程序加入。同样其它信息组织或企业也能够把从不同渠道得到的相似信息加入网络中去。 但是,图书馆所拥有的地方文献数据在社会信息网络中是独一无二的,而每一个图书馆的地方文献数据对于图书馆网络而言也是唯一的,正是这种“双重唯一”的价值,使地方文献数据在整个图书馆数据库中占有了重要地位。考虑到网络服务的有偿性,它也给图书馆带来了其它数据所没有的经济效益。 二、有利于提高在信息市场上的竞争力 随着信息网络的建立,信息传播机构也会大量增加,各类信息产品必然会充斥信息网络,从而形成一个潜力广阔的信息市场,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图书馆有自己独特的优势产品——地方文献数据库满足社会的需要,就能在信息市场中站稳脚跟。地方文献作为图书馆独有的文献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它是各类数据库中唯一能完全由图书馆自己制作而成的,由于有目录编辑的基础,具有专业性强、学术水平高,且检索手段完善等特点,而这些正是其它信息机构所没有的。 三、能有效地提高图书馆的地位 在信息网络中,图书馆在建立书目数据库、乃至建立全文数据库方面都拥有不可替代的物质条件;在搜集、整序信息流方面,长久以来,也是其传统优势。社会分工的细密使行业间的沟通越来越困难,差异也越来越大,这就为图书馆提供了一个发挥作用的空间,即搜集各类有价值的信息源,为跨学科的研究提供系统的材料。在这之中,系统地整理地方文献就成为了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必备课题,并从中得到培养,从而成为网络人员中具有特殊能力的群体,从根本上改变图书馆人员专业素质落后的状况,提高图书馆的地位。 如何面对日益逼近的信息化浪潮,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呢? 首先,应立足进入信息网络的目的,加强地方文献的搜集、整理、研究力度。地方文献是图书馆进入信息网络的利器,但现在的管理方式不但效率低而且无法与信息网络联结。必须立足未来,尽快研究出由手工整理向机编方式过渡的办法,集中人力、物力,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其次,大量积累数据。采用先分散后集中的方式,尝试性地建立起符合网络要求的地方文献数据库,并以此来培训人才,总结经验。 第三,尽快建立区域性的协作组织,指导、协调,共同开发各地的地方文献资源。 第四,采取多种形式,制作各种专题性的地方文献产品(如缩微、磁盘、光盘等),以丰富文献类型,既作为网络的基础产品,也能获得可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律体系的现状 论文摘要 我国经济法律体系中“经济关系”指的是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关联系的统一整体。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也就是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本不是规范的法学术语,以之为基础而进行过深的法学理论探究是歧途末路。“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之所以存在和被使用,主要是因为经济法学研究的需要,特别是市场经济法学的法律经济学研究的需要。从法学角度讲,“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只是临时借用而已,对之进行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以不同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律、法律体系、商法地位、经济法律体系。 一、关于经济法律和经济关系 虽然“经济法律”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学术语,但如果以“对象说”对之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多数学者都会赞同:经济法律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在这个定义当中,“经济关系”是关键词,只要弄清了“经济关系”的内涵、外延,并对之做出科学的分类,就能基本掌握经济法律的形式范围和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1所谓“经济关系”,是指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从“经济关系”的定义可以看出,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经济关系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离开了经济主体就无所谓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数量决定于经济主体的数量;二是经济关系形成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之中,没有经济活动就不可能形成经济关系,经济活动的多少决定经济关系的多少。而无论经济主体还是经济活动,都取决于社会分工的程度,社会分工越细,经济主体越多,经济活动也越频繁。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第一次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中分化出来,第二次是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第三次是商人的出现,其中每一次社会分工都是在前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的,亦即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分工不是跳跃式发展的,它有一个量变的过程,在每一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前,都发生和存在着大量的较小的社会分工,而且中间会有许多“分”与“合”的反复;社会分工也不是有终点限制的,在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后,社会分工仍然在向前发展,而且速度更快、频率更高。由此可见,社会分工的发展有三大趋势:一是越来越细的趋势,二是不断调整变化的趋势,三是越来越快的趋势,自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至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快,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大量、迅速增加;社会分工的不断调整变化,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不断更新发展。总之,经济关系的数量将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而日益增加。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经济关系不外横向、纵向两大类,但两类经济关 系的数量不等,且差距悬殊。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产品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两大阶段,产品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在产品经济阶段,由于没有交换活动,因而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关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后,由于交换的出现,经济关系产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两大阶段:自由商品经济和垄断商品经济。在自由商品经济阶段,多为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经济关系,从属性的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很少,只是到了垄断商品经济阶段,纵向经济关系才开始大量出现,但相对于横向经济关系,其数量仍然较少。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大量增加的经济关系也多为横向经济关系,因为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有限度的,社会经济主要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而非主要由看得见的手——政府来调节。由此看来,只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纵向两大类有失平衡,还必须对横向经济关系再分类。横向经济关系的再分类,也要考虑平衡的问题,以是否具有营利性为标准将之一分为二。这样,就形成了三类经济关系: 1、横向的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2、横向的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3、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之相适应,需要三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些经济关系。于是,民法、商法、经济法就相应出现了。 二、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的划分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为了便于分析和研究,适应法律调整的需要,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非营利性财产关系、横向营利性财产关系和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但针对这三类经济关系是否就能划分出三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分析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入手。 (一)关于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2从法律体系的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法律体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法律体系涵盖一国全部法律规范,这一点易于理解;二是法律体系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对此法学界有争议。争议的焦点有二个: 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 对这个问题,有三种比较典型的观点: (1)有些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尤其是纠缠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具体细节,纯粹是费力不讨好,没有什么实际用途。一方面,法学家为法律规范的分类而忙碌着,大量时间耗费在理清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上面,为法律规范的“法律部门”归属而大费周折;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滋生。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在立法实践中并不重要,而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法学并没有给予充分地关注。因此提出取消法律部门的划分。 (2)有些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严重缺陷,其出发点和理论结构已经过时,建立在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之上,没有当代各国的立法根据,也没能正确总结现实法律体系的矛盾,因此提出放弃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而建立“法体制”理论。所谓“法体制”,是指同类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的体系,可分为国家法体制、经济法体制、行政法体制、民事法体制、刑事法体制。 (3)多数学者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对于立法来说,有助于从立法上完善法律体系、协调法律体系内部关系;对于司法来说,有助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特点、职责任务,并准确适用法律;对于法学研究来说,使研究范围有相对独立的领域,使法学学科分工专业化。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如此,如果不进行科学的组合分类,将有碍于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研究,而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已经被实践、历史和世界所认可,并且有些学者提出的所谓“法体制”理论只不过是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的一种变形,没有细化反而更加粗放,好似在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之间又增加了一个层次,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这涉及到一个标准掌握的问题,即法律部门划分的越细越好,还是越粗越好? 对此也有三种观点: (1)越粗越好,像上面提到的“法体制”理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不宜太细,粗放一点更好,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任何法律法规之间无论在调整对象上还是在调整方法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如果法律部门划分过细,会导致法律部门过多、过烂,更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 (2)越细越好,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亲属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众多部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只要正确把握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和标准,法律部门划分得越细越好,其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现在看来比较小的法律部门将因其所属法律法规的增多而很快变大,与其让它变得庞大时再独立不如现在就让其独立,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 (3)折中观点,是介于粗放和细化之间的一种观点,一般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得不宜过粗,也不宜过细,要适中,既要严格掌握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结合实际需要,只有当其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将其从原有的法律部门中独立出来,超前了会使之力量过于单薄,拖后了会使之受到发展阻碍。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实际需要是法律部门独立的首要条件,法律部门划分过粗、过细都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都不利于法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关于法律部门划分 法律部门的划分,又称部门法的划分,是指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对法律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的活动,划分的结果——同类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或部门法),既具有符合一定原则和标准的共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关于法律部门的划分,其学术争议的焦点在于划分原则和标准。现在我国多数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其一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进行分类,例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行政法虽然也涉及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样就把民法和行政法划分开来;其二为法律调整的方法,即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具体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方式、手段的不同进行分类,比如民法与刑法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民法以自行性调节为主要方式,刑法以强制性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这样就把民法和刑法划分开了。除了划分标准以外,还有划分原则。多数学者达成共识的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这样三个:一是目的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二是平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各法律部门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三是发展原则,即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法律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还要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度的法律法规。共识之外就是分歧。关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和标准,主要分歧在于两点: 1、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两者是统一关系,还是互补关系; 2、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谁是基本标准,谁是补充标准。笔者认为,一般来说,原则和标准是统一关系,即原则是标准的抽象要求,标准是原则的具体体现,但有一个前提,即原则和标准的内涵必须一致,不能你言这,我言那,否则就成互补关系。由此可见,分析原则和标准的关系,必须从二者的内涵入手,内涵一致即为统一关系,内涵不一就是互补关系。现在来看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上述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在内涵上没有丝毫一致性,因而可以肯定地说:二者是互补关系,而非统一关系,即上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非划分标准的原则,划分标准也不是划分原则的标准。基于此,在划分法律部门时,既要遵循划分原则,又要依据划分标准。另外,鉴于二者的用词和内涵,划分原则应首先得到遵循,然后再依据划分标准。关于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主次关系,即调整对象是基本标准,调整方法是补充标准,笔者以为不然。3现有的已经达成共识的主要法律部门,像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它们相互之间的主要区别:调整对象或调整方法,从出现的几率上来看,调整方法比调整对象更多,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应将调整方法列为基本标准。考虑历史因素和未来发展,笔者认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是两个同等重要的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没有主次之分。但这并不等于说是这两个标准可以孤立使用,而正因为二者同等重要才更需要将他们有机结合。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应遵循这样的程序: 1、充分考虑现有的法律部门划分的实际情况,不可打乱现有的大的格局; 2、按照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提出新的法律部门组建的初步意见; 3、根据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对新的法律部门组建意见进行学术论证; 4、权威机构认定,以便于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避免无端、无休止、无意义的争论。 三、关于商法的地位 通过上面两部分的论述可见,分别以横向非营利性经济关系、横向营利性经济关系和纵向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而划分出民法、商法、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但是,目前我国法学界只对民法、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达成了一致共视,而对商法应否独立存在较大分歧,而且我国现行立法体例实行民商合一,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重点分析。 (一)商法产生的原因分析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现在多数学者认为,商法最初的形式是商人习惯法,形成于中世纪的欧洲。11世纪后,欧洲的农本经济进入了发展时期,十字军东征的胜利使得欧洲通向东方的商路相继开通,地中海海上贸易逐步繁荣,沿岸城市不断成长,出现了定期集市,产生了商会,商人也成为社会中的独立阶层。但中世纪的欧洲仍处于封建法和寺院法的支配之下,许多商事活动在一些国家受到明令禁止,各种商事原则和规则在当时的封建法制中均缺少观念基础,甚至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商人加以种种歧视。为了适应商业发展和商事交易自由的需要,保护商人利益,于是商会运用其在自身发展中形成的自治权、裁判权及其商事生活习惯,订立了大量的实施于本商会内部的自治规约,经过11世纪至14世纪数百年的实行,最终形成了中世纪商法——商人习惯法。商人习惯法有三个主要特点:其一,通常采用属人主义立场,只在商人之间、商会内部实行;其二,内容已涉及现代商法中最主要的商事要素和商事活动,许多规则已明显反映了商事活动的根本要求;其三,非成文性和地域性。近代商法产生于16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萌芽,欧洲的一些封建割据势力逐渐衰落,统一的民族国家纷纷形成。相应地,基于自治城邦的商人团体消亡了,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寺院法也被废弃了,各民族国家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法律,以确认商事活动的合法地位,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欧洲大陆各国早期的商事成文法,虽然仅是对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确认,具有浓厚的商人法或属人法特色,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重大的社会进步意义,并对现代商法的形成具有重要的过渡和促进作用。在近代商法中,最具代表性并影响深远的是1794年的《普鲁士普通法》,它不仅确认了商人习惯的基本规则,而且大量引录商法原理,其内容非常丰富,1861年《普通德意志商法典》即德国旧商法,就是以之为基础而制定的。 现代商法产生于19世纪以后。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保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推动商事活动、促进统一的商品市场的形成成为许多新兴国家的基本国策,“商法开始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同时以判例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国家在商事立法上也不甘落后,颇有建树。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1897年的《德意志帝国商法典》(德国新商法)、1952年的美国《统一商法典》、1894年的《日本商法典》(日本新商法)是现代商法的代表作。 由上可见,商法的产生绝非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原因: 1、商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人阶层逐渐形成并日益壮大,他们强烈要求摆脱封建法制和宗教势力的束缚,能够合法、自由、体面地从事商事贸易活动,而且社会经济越往前发展,这种要求越加强烈和具体化。当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这种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就转变为将原来作为自治规范的商人法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商事立法活动。 2、商法的产生是国家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的结果。16、17世纪,由于新大陆的发现,世界市场突然扩大,各国政府为了本国的富强,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其具体措施就是以法律形式确立商人地位的特殊性和推行商事活动的特殊化,于是商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出现了,并迅速法典化。这一政策措施的实行,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的起飞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极其迅猛的发展。4 (二)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分析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由众多的涵盖全部法律制度的法律部门组成,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必然对原有格局造成冲击,为此需要慎重分析其是否具备、已经具备哪些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后面将做详细论述,在此只对商法是否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进行分析。我们已经知道,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必须首先并同时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在划分法律部门必须至少具备其一。商法的情况如何呢? 1、目的原则的符合情况。无论是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商法包括形式意义商法和实质意义商法的存在,并大都承认商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只对商法是否独立于民法有分歧。笔者以为,存在即是道理,细分更有助于理解和掌握,为何不将已经存在的实质上已与民法分立的商法确立为独立法律部门呢?这样不更能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民事、商事法律吗? 2、平衡原则的符合情况。在我国,多数学者主张,商法包括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商号、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其数量之庞大,在我国现行的民商法体系中已经占据超过50%的比重,而且还有进一步大幅度迅速增加的趋势,如若不将之独立出来,势必造成现行民商法体系结构的失衡,既不利于保持民法的基本法地位,又不利于商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发展原则的符合情况。刚才已经提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的确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WTO、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推进,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等将在范围、形式等许多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商法的数量规模也将随之不断扩大,因而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4、调整对象情况。商法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调整对象——因商主体实施了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这也正是民商分立论者坚持商法是独立法律部门而民商合一论者批驳不倒的根本所在。商法调整对象的相对独立性在于,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经营性关系,即由经营主体所从事的经营性行为而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是实施了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及其之间的对内对外法律关系。 5、调整方法情况。一般来说,法律调整方法有三种类型:一是自行性调节方法,二是强制性干预方法,三是政策性平衡方法。商法在调整方法上同民法相同,都是运用自行调节方法,但凭此并不能说明民商合一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因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只有两点都相同时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有一点不同就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 从以上对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的分析来看,商法已经充分具备了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如若不及时划出,将同时不利于民法、商法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繁荣、稳定。 (三)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分析 前面已经提到,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也已经知道,商法完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它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第二层含义是指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第三层含义是指我国经济发展现状,那么,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应从这三方面来论述。 第一,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决定因素,5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商品经济将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发展的推动下日趋繁荣发达,而商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经济的繁荣发达必将促进商法的完善与发展,其数量会越来越多,体系会越来越庞大,独立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独立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如果不正视社会经济和商法发展的现实、本着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不将商法及时从民法中独立出来,还固执坚持“民商合一”的观点,不但会使现行的民法体系结构日趋失衡,而且会对民法、商法的实施与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第二,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现代商法具有动态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互渗透、国际化与统一的三大发展趋势,其中:现代商法的动态化趋势,将使商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日趋繁重,加之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特点,立法机构需要为之成立专门部门来承担,立法上的独立将加快商法的独立;现代商法的两大法系相互融合和国际化趋势,将使商法先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而在全世界首先实现统一,一部适用于全世界的统一的商法,是不可能同一部只适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法融合在一起的。另外,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商法独立的现实也告诉我们,一部独立的商法是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造就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 第三,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经济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基础薄弱、体制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我国在世界上仍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落后不可怕,只要我们不懈追赶。基础薄弱可以夯实,体制落后可以改革,商品经济不发达可以促进。关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总结世界上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的经验,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重视和推动,即国家政府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而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离不开商法的作用,需要重视发挥商法在保障交易便捷、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而重视发挥商法的作用,必须给予商法一个较高的法律地位,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独立性。 四、关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一)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分析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将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各部门法的具体法律法规组成情况如下: 1、民法部门:(1)民法通则;(2)合同法;(3)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4)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等;(5)继承法。 2、商法部门:(1)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2)破产法;(3)证券法;(4)票据法;(5)保险法;(6)海商法。 3、经济法部门:(1)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经济政策法;(3)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 (二)商法独立后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分析 1、民法与商法。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最为密切,因而产生了两种观点:一是民商合一论,二是民商分立论。民商合一论者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是一国民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不但现在分离不了,而且随着民法的商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将来就更难舍难离。其理由是:商法和民法有着共同的原理,二者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界限也很难划清。6首先,商主体是从事营利性行为的个人和组织,而民事主体将之包含其中;其次,商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民事活动的范围包括营利性、持续性的商事活动。笔者认为,民商合一论者的理由均是基于大民法思想,事先已将民法定义为调整所有平等主体之间所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身已涵盖商法定义,当然得出商法是民法的一部分的结论。商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这一点无论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那为什么不将民法的定义修改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如若仅仅因为中国现行的《民法通则》而不做这样的修改,那么就应该考虑修订已颁行16年之久的《民法通则》了;如若做出这样的修改,那么民商合一论者就将哑口无言了。 2、商法与经济法。关于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学者也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都以企业为核心对象,两者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另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的理念、机能是不同的,商法与经济法应为两个不同的法。笔者认为,商法与经济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首先,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商人之间因实施营利性的商行为而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或国家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因进行经济调节而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之法。其次,二者的调整方法不同,商法主要运用自行调节的方法,经济法则综合运用自行调节和强制干预的方法。其三,二者的性质不同,商示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体利益为基础;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 它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体利益的整体利益。虽然如此,商法和经济法在各自的体系构成方面仍有较大争议,主要集中在企业法的划归上。笔者认为,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企业法是指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体系,除非特别说明,一般指此。由于企业法的集合性,决定了企业法调整对象性质的复杂性,因此不能笼统地说企业法是属于商法,还是属于经济法。鉴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分别因其国家投资、涉外、规模较大且涉及面较广而事关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调整这三类企业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了国家意志,因此将之划归经济法。其他类型的企业,像合伙企业、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对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影响较小或基本没有影响,属典型的商事主体,因此将之划归商法。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商法和经济法关于企业法的划归问题。 3、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在我国现行的民商合一的体例下,主要是指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上面已详述,在此不再赘述。 经济法律论文:论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内容提要: 关于经济法律体系的论文不少,尤其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后,但其中多数文章都力求打破传统部门法的界限,试图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法新构成理论”。[1]笔者不赞成这种观点,认为“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本不是规范的法学术语,以之为基础而进行过深的法学理论探究是歧途末路。“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之所以存在和被使用,主要是因为经济学研究的需要,特别是市场经济学即法制经济学研究的需要。从法学角度讲,“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只是临时借用而已,对之进行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以不同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律 法律体系 商法地位 经济法律体系 正文: 一、关于经济法律和经济关系 虽然“经济法律”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学术语,但如果以“对象说”对之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多数学者都会赞同:经济法律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在这个定义当中,“经济关系”是关键词,只要弄清了“经济关系”的内涵、外延,并对之做出科学的分类,就能基本掌握经济法律的形式范围和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1]所谓“经济关系”,是指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2]从“经济关系”的定义可以看出,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经济关系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离开了经济主体就无所谓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数量决定于经济主体的数量;二是经济关系形成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之中,没有经济活动就不可能形成经济关系,经济活动的多少决定经济关系的多少。而无论经济主体还是经济活动,都取决于社会分工的程度,社会分工越细,经济主体越多,经济活动也越频繁。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第一次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中分化出来,第二次是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第三次是商人的出现,[3]其中每一次社会分工都是在前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的,亦即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分工不是跳跃式发展的,它有一个量变的过程,在每一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前,都发生和存在着大量的较小的社会分工,而且中间会有许多“分”与“合”的反复;社会分工也不是有终点限制的,在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后,社会分工仍然在向前发展,而且速度更快、频率更高。由此可见,社会分工的发展有三大趋势:一是越来越细的趋势,二是不断调整变化的趋势,三是越来越快的趋势,自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至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快,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大量、迅速增加;社会分工的不断调整变化,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不断更新发展。总之,经济关系的数量将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而日益增加。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经济关系不外横向、纵向两大类,但两类经济关系的数量不等,且差距悬殊。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产品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两大阶段,产品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在产品经济阶段,由于没有交换活动,因而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关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后,由于交换的出现,经济关系产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两大阶段:自由商品经济和垄断商品经济。在自由商品经济阶段,多为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经济关系,从属性的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很少,只是到了垄断商品经济阶段,纵向经济关系才开始大量出现,但相对于横向经济关系,其数量仍然较少。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大量增加的经济关系也多为横向经济关系,因为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有限度的,社会经济主要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而非主要由看得见的手——政府来调节。由此看来,只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纵向两大类有失平衡,还必须对横向经济关系再分类。横向经济关系的再分类,也要考虑平衡的问题,以是否具有营利性为标准将之一分为二。这样,就形成了三类经济关系: 1、横向的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2、横向的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3、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之相适应,需要三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些经济关系。于是,民法、商法、经济法就相应出现了。 二、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为了便于分析和研究,适应法律调整的需要,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非营利性财产关系、横向营利性财产关系和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但针对这三类经济关系是否就能划分出三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分析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入手。 (一)关于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4]从法律体系的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法律体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法律体系涵盖一国全部法律规范,这一点易于理解;二是法律体系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对此法学界有争议。 争议的焦点有二: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下面针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对这个问题,有三种比较典型的观点: (1)有些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尤其是纠缠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具体细节,纯粹是费力不讨好,没有什么实际用途。一方面,法学家为法律规范的分类而忙碌着,大量时间耗费在理清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上面,为法律规范的“法律部门”归属而大费周折;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滋生。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在立法实践中并不重要,而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法学并没有给予充分地关注。[5]因此提出取消法律部门的划分。 (2)有些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严重缺陷,其出发点和理论结构已经过时,建立在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之上,没有当代各国的立法根据,也没能正确总结现实法律体系的矛盾,因此提出放弃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而建立“法体制”理论。所谓“法体制”,是指同类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的体系,可分为国家法体制、经济法体制、行政法体制、民事法体制、刑事法体制。[6] (3)多数学者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对于立法来说,有助于从立法上完善法律体系、协调法律体系内部关系;对于司法来说,有助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特点、职责任务,并准确适用法律;对于法学研究来说,使研究范围有相对独立的领域,使法学学科分工专业化。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如此,如果不进行科学的组合分类,将有碍于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研究,而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已经被实践、历史和世界所认可,并且有些学者提出的所谓“法体制”理论只不过是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的一种变形,没有细化反而更加粗放,好似在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之间又增加了一个层次,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这涉及到一个标准掌握的问题,即法律部门划分的越细越好,还是越粗越好?对此也有三种观点: (1)越粗越好,像上面提到的“法体制”理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不宜太细,粗放一点更好,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任何法律法规之间无论在调整对象上还是在调整方法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如果法律部门划分过细,会导致法律部门过多、过烂,更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 (2)越细越好,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亲属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众多部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只要正确把握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和标准,法律部门划分得越细越好,其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现在看来比较小的法律部门将因其所属法律法规的增多而很快变大,与其让它变得庞大时再独立不如现在就让其独立,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 (3)折中观点,是介于粗放和细化之间的一种观点,一般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得不宜过粗,也不宜过细,要适中,既要严格掌握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结合实际需要,只有当其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将其从原有的法律部门中独立出来,超前了会使之力量过于单薄,拖后了会使之受到发展阻碍。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实际需要是法律部门独立的首要条件,法律部门划分过粗、过细都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都不利于法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关于法律部门划分 法律部门的划分,又称部门法的划分,是指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对法律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的活动,划分的结果——同类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或部门法),既具有符合一定原则和标准的共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7]关于法律部门的划分,其学术争议的焦点在于划分原则和标准。现在我国多数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其一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进行分类,例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行政法虽然也涉及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样就把民法和行政法划分开来;其二为法律调整的方法,即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具体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方式、手段的不同进行分类,比如民法与刑法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民法以自行性调节为主要方式,刑法以强制性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这样就把民法和刑法划分开了。[8]除了划分标准以外,还有划分原则。多数学者达成共识的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这样三个:一是目的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二是平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各法律部门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三是发展原则,即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法律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还要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度的法律法规。[9]共识之外就是分歧。关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和标准,主要分歧在于两点: 1、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两者是统一关系,还是互补关系; 2、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谁是基本标准,谁是补充标准。笔者认为,一般来说,原则和标准是统一关系,即原则是标准的抽象要求,标准是原则的具体体现,但有一个前提,即原则和标准的内涵必须一致,不能你言这,我言那,否则就成互补关系。由此可见,分析原则和标准的关系,必须从二者的内涵入手,内涵一致即为统一关系,内涵不一就是互补关系。现在来看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上述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在内涵上没有丝毫一致性,因而可以肯定地说:二者是互补关系,而非统一关系,即上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非划分标准的原则,划分标准也不是划分原则的标准。基于此,在划分法律部门时,既要遵循划分原则,又要依据划分标准。另外,鉴于二者的用词和内涵,划分原则应首先得到遵循,然后再依据划分标准。关于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主次关系,即调整对象是基本标准,调整方法是补充标准,[10]笔者以为不然。现有的已经达成共识的主要法律部门,像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它们相互之间的主要区别:调整对象或调整方法,从出现的几率上来看,调整方法比调整对象更多,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应将调整方法列为基本标准。考虑历史因素和未来发展,笔者认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是两个同等重要的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没有主次之分。但这并不等于说是这两个标准可以孤立使用,而正因为二者同等重要才更需要将他们有机结合。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应遵循这样的程序: 1、充分考虑现有的法律部门划分的实际情况,不可打乱现有的大的格局; 2、按照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提出新的法律部门组建的初步意见; 3、根据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对新的法律部门组建意见进行学术论证; 4、权威机构认定,以便于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避免无端、无休止、无意义的争论。 三、关于商法地位 通过上面两部分的论述可见,分别以横向非营利性经济关系、横向营利性经济关系和纵向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而划分出民法、商法、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但是,目前我国法学界只对民法、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达成了一致共视,而对商法应否独立存在较大分歧,而且我国现行立法体例实行民商合一,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重点分析。 (一)商法产生的原因分析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1]现在多数学者认为,商法最初的形式是商人习惯法,形成于中世纪的欧洲。11世纪后,欧洲的农本经济进入了发展时期,十字军东征的胜利使得欧洲通向东方的商路相继开通,地中海海上贸易逐步繁荣,沿岸城市不断成长,出现了定期集市,产生了商会,商人也成为社会中的独立阶层。但中世纪的欧洲仍处于封建法和寺院法的支配之下,许多商事活动在一些国家受到明令禁止,各种商事原则和规则在当时的封建法制中均缺少观念基础,甚至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商人加以种种歧视。为了适应商业发展和商事交易自由的需要,保护商人利益,于是商会运用其在自身发展中形成的自治权、裁判权及其商事生活习惯,订立了大量的实施于本商会内部的自治规约,经过11世纪至14世纪数百年的实行,最终形成了中世纪商法——商人习惯法。商人习惯法有三个主要特点:其一,通常采用属人主义立场,只在商人之间、商会内部实行;其二,内容已涉及现代商法中最主要的商事要素和商事活动,许多规则已明显反映了商事活动的根本要求;其三,非成文性和地域性。[12]近代商法产生于16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萌芽,欧洲的一些封建割据势力逐渐衰落,统一的民族国家纷纷形成。[13]相应地,基于自治城邦的商人团体消亡了,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寺院法也被废弃了,各民族国家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法律,以确认商事活动的合法地位,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欧洲大陆各国早期的商事成文法,虽然仅是对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确认,具有浓厚的商人法或属人法特色,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重大的社会进步意义,并对现代商法的形成具有重要的过渡和促进作用。在近代商法中,最具代表性并影响深远的是1794年的《普鲁士普通法》,它不仅确认了商人习惯的基本规则,而且大量引录商法原理,其内容非常丰富,1861年《普通德意志商法典》即德国旧商法,就是以之为基础而制定的。 现代商法产生于19世纪以后。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保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推动商事活动、促进统一的商品市场的形成成为许多新兴国家的基本国策,“商法开始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14]同时以判例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国家在商事立法上也不甘落后,颇有建树。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1897年的《德意志帝国商法典》(德国新商法)、1952年的美国《统一商法典》、1894年的《日本商法典》(日本新商法)是现代商法的代表作。 由上可见,商法的产生绝非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原因: 1、商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人阶层逐渐形成并日益壮大,他们强烈要求摆脱封建法制和宗教势力的束缚,能够合法、自由、体面地从事商事贸易活动,而且社会经济越往前发展,这种要求越加强烈和具体化。当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这种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就转变为将原来作为自治规范的商人法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商事立法活动。 2、商法的产生是国家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的结果。16、17世纪,由于新大陆的发现,世界市场突然扩大,各国政府为了本国的富强,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其具体措施就是以法律形式确立商人地位的特殊性和推行商事活动的特殊化,于是商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出现了,并迅速法典化。这一政策措施的实行,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的起飞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极其迅猛的发展。[15] (二)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一分析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由众多的涵盖全部法律制度的法律部门组成,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必然对原有格局造成冲击,为此需要慎重分析其是否具备、已经具备哪些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后面将做详细论述,在此只对商法是否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进行分析。我们已经知道,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必须首先并同时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在划分法律部门必须至少具备其一。商法的情况如何呢? 1、目的原则的符合情况。无论是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商法包括形式意义商法和实质意义商法的存在,并大都承认商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16]只对商法是否独立于民法有分歧。笔者以为,存在即是道理,细分更有助于理解和掌握,为何不将已经存在的实质上已与民法分立的商法确立为独立法律部门呢?这样不更能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民事、商事法律吗? 2、平衡原则的符合情况。在我国,多数学者主张,商法包括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商号、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17]其数量之庞大,在我国现行的民商法体系中已经占据超过50%的比重,而且还有进一步大幅度迅速增加的趋势,如若不将之独立出来,势必造成现行民商法体系结构的失衡,既不利于保持民法的基本法地位,又不利于商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发展原则的符合情况。刚才已经提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的确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WTO、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推进,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等将在范围、形式等许多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商法的数量规模也将随之不断扩大,因而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4、调整对象情况。商法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调整对象——因商主体实施了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这也正是民商分立论者坚持商法是独立法律部门而民商合一论者批驳不倒的根本所在。商法调整对象的相对独立性在于,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经营性关系,即由经营主体所从事的经营性行为而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是实施了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及其之间的对内对外法律关系。[18] 5、调整方法情况。一般来说,法律调整方法有三种类型:一是自行性调节方法,二是强制性干预方法,三是政策性平衡方法。[19]商法在调整方法上同民法相同,都是运用自行调节方法,但凭此并不能说明民商合一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因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只有两点都相同时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有一点不同就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 从以上对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的分析来看,商法已经充分具备了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如若不及时划出,将同时不利于民法、商法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繁荣、稳定。 (三)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二分析 前面已经提到,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也已经知道,商法完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它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第二层含义是指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第三层含义是指我国经济发展现状,那么,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应从这三方面来论述。 第一,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决定因素,[20]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商品经济将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发展的推动下日趋繁荣发达,而商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经济的繁荣发达必将促进商法的完善与发展,其数量会越来越多,体系会越来越庞大,独立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独立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如果不正视社会经济和商法发展的现实、本着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不将商法及时从民法中独立出来,还固执坚持“民商合一”的观点,不但会使现行的民法体系结构日趋失衡,而且会对民法、商法的实施与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第二,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现代商法具有动态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互渗透、国际化与统一的三大发展趋势,[21]其中:现代商法的动态化趋势,将使商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日趋繁重,加之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特点,立法机构需要为之成立专门部门来承担,立法上的独立将加快商法的独立;现代商法的两大法系相互融合和国际化趋势,将使商法先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而在全世界首先实现统一,一部适用于全世界的统一的商法,是不可能同一部只适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法融合在一起的。另外,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商法独立的现实也告诉我们,一部独立的商法是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造就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 第三,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经济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基础薄弱、体制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我国在世界上仍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落后不可怕,只要我们不懈追赶。基础薄弱可以夯实,体制落后可以改革,商品经济不发达可以促进。关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总结世界上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的经验,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重视和推动,即国家政府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而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离不开商法的作用,需要重视发挥商法在保障交易便捷、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而重视发挥商法的作用,必须给予商法一个较高的法律地位,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独立性。 四、关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一)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分析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将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各部门法的具体法律法规组成情况如下: 1、民法部门:(1)民法通则;(2)合同法;(3)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4)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等;(5)继承法。[22] 2、商法部门:(1)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23](2)破产法;(3)证券法;(4)票据法;(5)保险法;(6)海商法。 3、经济法部门:(1)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经济政策法;(3)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24] (二)商法独立后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分析 1、民法与商法。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最为密切,因而产生了两种观点:一是民商合一论,二是民商分立论。民商合一论者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是一国民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不但现在分离不了,而且随着民法的商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将来就更难舍难离。其理由是:商法和民法有着共同的原理,[25]二者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界限也很难划清。[26]首先,商主体是从事营利性行为的个人和组织,而民事主体将之包含其中;其次,商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民事活动的范围包括营利性、持续性的商事活动。笔者认为,民商合一论者的理由均是基于大民法思想,事先已将民法定义为调整所有平等主体之间所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身已涵盖商法定义,当然得出商法是民法的一部分的结论。商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这一点无论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那为什么不将民法的定义修改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如若仅仅因为中国现行的《民法通则》而不做这样的修改,那么就应该考虑修订已颁行16年之久的《民法通则》了;如若做出这样的修改,那么民商合一论者就将哑口无言了。 2、商法与经济法。关于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学者也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都以企业为核心对象,两者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另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的理念、机能是不同的,商法与经济法应为两个不同的法。[27]笔者认为,商法与经济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首先,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商人之间因实施营利性的商行为而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或国家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因进行经济调节而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之法。其次,二者的调整方法不同,商法主要运用自行调节的方法,经济法则综合运用自行调节和强制干预的方法。其三,二者的性质不同,商示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体利益为基础;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它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体利益的整体利益。[28]虽然如此,商法和经济法在各自的体系构成方面仍有较大争议,主要集中在企业法的划归上。笔者认为,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企业法是指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体系,除非特别说明,一般指此。由于企业法的集合性,决定了企业法调整对象性质的复杂性,因此不能笼统地说企业法是属于商法,还是属于经济法。鉴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分别因其国家投资、涉外、规模较大且涉及面较广而事关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调整这三类企业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了国家意志,因此将之划归经济法。其他类型的企业,像合伙企业、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对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影响较小或基本没有影响,属典型的商事主体,因此将之划归商法。[29]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商法和经济法关于企业法的划归问题。 3、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在我国现行的民商合一的体例下,主要是指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上面已详述,在此不再赘述。 经济法律论文:降价促销与低价倾销经济法律论 我国经济已告别了商品短缺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必然会对过去经济建设过程中的盲目重复建设进行自我调整;商品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的进程中,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必将愈演愈烈。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的大多数企业缺乏先进的技术创新机制和成本约束机制,因而,企业的市场竞争手段主要是采取价格竞争的形式。目前,我国工业企业之间,商业企业之间,外贸出口企业之间,旅游企业之间所进行的价格大战就是例证。对此,社会各界反应不一,有的认为价格大战是正当的降价促销,有的认为这是不正当的低价倾销。笔者认为,正确界定降价促销和低价倾销,必须依经济规律、市场规划和法律规范为标准。以求澄清人们的认识混乱,达到保护正当价格竞争、促进优胜劣汰,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之目的;同时,寻求治理低价倾销的策略。 一、价格竞争的法律依据和经济准则 为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杠杆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 制止不正当竞争, 我国先后于1993年和1997年制定并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价格法》,迄今为止,这两部法律是规范价格竞争领域的基本法,也是界定合法的降价促销和非法的低价倾销的法律依据。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精神,除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并依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定价目录为依据外,绝大多数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制,由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但是,法律又同时规定经营者除了依法降价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商品、季节性商品、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以外,不得出于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的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从事不正当竞争。可见,法律规范给予经营者的价格授权是极其广泛的,这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同时,又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和竞争手段作了必要的法律限制,这就为作为市场主体的经营者提供了有序价格竞争的法律依据和竞争规则。 应当指出的是,虽然我国正在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的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但是,现阶段在价格体系还处于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足鼎立的局面。因此,本文所提及的价格行为和价格竞争仅指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即由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所形成的价格。制定价格必然以成本和供求关系为基础,成本分为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生产成本由制造成本和由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构成的期间费用最终构成;而经营成本则应由购进商品的进货成本和由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构成的流通费用来最终形成。鉴于各个经营者的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差别悬殊,在确定成本时,只有以生产者和经营者自身的合理的个别成本为考察对象和立论前提,才是公正、公平的,才符合立法精神和市场竞争法则。这是本文的基本观点和立论基础。前一段时间出台的有关行业自律制度是不宜实行的,所谓行业自律实质上是一种全行业的价格卡特尔,其本质是垄断,必然产生垄断的弊端,不利于企业创新和技术进步,相反会保护落后,妨碍优胜劣汰。究其原因,即行业自律价是一种行业最低限价,它依据的是同行业的各企业产品生产成本的平均数。因此,在实践中不仅不宜提倡,而且应果断地抛弃。随着企业不断创新和技术进步,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在同一种或同一类产品上出现价格差异将是必然的。人为的限制是不现实的,也是无法实施的。 二、降价促销是价格机制调节市场经济运行的合法手段 据最近国家贸易局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我国目前零售商品中已有90%供大于求,其他商品也不存在供不应求的问题。由于绝大多数的工农业生产资料和工农业消费品出现了生产能力过剩,加之建设过程中宏观上仍存在重复建设问题以及社会消费的疲软乏力,社会商品和服务价格下降将是不可避免的必然趋势。经营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势必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的个别成本来取得利润;或者不断地进行产品创新,不断地创造市场、创造需求。这应是竞争战略的理想选择。然而,我国目前多数企业并不具备这种实力,这是现实。因此,作为低级市场竞争手段的降价促销将长期存在。问题在于“降价促销”必须有一个度,大家知道,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确定,取决于生产经营成本和供求关系。成本又分为社会平均成本、企业个别成本。只要经营者将商品价格降至不低于企业自己的个别成本(即使低于社会平均成本)进行销售即是合法的。这一前提下的价格是无可厚非的。“康佳”、“海信”、“长虹”所进行的彩电价格战当在此列。 笔者认为,降价促销应为经营者出于生存和发展的目的,以不低于自身个别成本的价格向社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是价格机制调节市场经济运行的合法手段。尽管价格战必然会造成一些企业的盈利暂时减少,甚至会使少数企业倒闭、破产,政府的所得税收入也会相应减少,但这种降价促销会扩大市场交易规模,增加政府的销售税和营业税收;从长远眼光看,价格战又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有利于提高企业素质和竞争意识,有利于进行国际竞争(海尔公司的实践已证明这一点);这也符合《价格法》关于“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的立法精神。特别应当指出的是,我国市场正处于需求低迷、消费乏力、生产过剩的情况下,合理合法的降价促销不失为一种刺激消费,扩大市场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良策。 三、低价倾销是危害社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我国《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所谓低价倾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或者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之外,出于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的目的,而采取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可见,构成低价倾销有两个基本条件,即主观上是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低价倾销的实质乃是经济实力相对雄厚的经营者,为了独占市场,排挤竞争对手,故意在短时期内将其某种商品或服务以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价格倾销,以达到其挤垮特定地区、特定商品的经营者,待竞争对手被迫退出市场或者无法与其抗衡后,再提高销售价格,获得垄断利润,以弥补低价倾销时所致损失。其危害后果是扰乱了市场上正常的价格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影响了国家税收,流失了国有资产;降价的损失也必将转嫁由消费者承担。因此,低价倾销行为被《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明令禁止。 近几年来,在我国市场上低价倾销的表现五花八门,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产品多元化或系列化的大企业或者企业集团,选择其中一种产品或系列产品中的某个品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经济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或者企业集团,通常采取生产多元化或系列化的发展战略,某种产品或系列产品中某个品种暂时亏本经营,对它也不会伤筋动骨。因此,这类大企业或者企业集团往往为了挤垮竞争对手,扩大市场占有率,而采取选择某种产品或系列产品中的某个品种,亏本销售。南方某省曾经爆发过“两椰”之争。两家以生产天然果汁饮料闻名的企业集团,一家是椰树集团,另一家是椰风集团(简称“两椰”),椰子汁和芒果汁分别是“两椰”的拳头产品。1996年1月8日,在马口铁、白糖等生产原料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椰树集团将其生产的椰树牌芒果汁出厂价从每听1.87元大幅度下降到1.40元。椰风集团认为,椰树集团这是以低于成本价格倾销芒果汁。因为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每听芒果汁的利润本来就是几分钱,椰树集团此举的目的是用非主导产品冲击竞争对手的主导产品,以达到挤垮竞争对手,占领市场的目的。 2.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通过价格优惠、折扣、“买一送一”等方式变相降价,使销售价格低于成本,排挤竞争对手。我国家电制造行业重复建设问题十分突出,造成生产能力过剩。加上市场需求增长缓慢,家电产品严重供过于求,市场竞争激烈,生产厂家的价格优惠、折扣、送礼等形式变相降价,已间接构成低价倾销。 3.旅游服务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舍本倾销现象严重。 4.公共汽车客运市场恶性竞争,实力雄厚的客运公司不惜暂时亏本经营,以期挤垮竞争对手。 5.第三产业中的零售业、餐饮业在其经营的众多商品(品种)中,选择若干商品(品种)亏本销售且大打广告,招徕顾客,倾轧竞争对手。 6.同一种商品的代销商、经销商之间为争夺地盘、争夺客户,以低于商品到岸价大打“价格战”,意图整垮竞争对手,垄断特定市场。某市两家商业企业均为经销摩托车的大户,且供货渠道和厂家基本一致。其中的一家商场为争夺客户,垄断市场,在一个时期内,利用旺销季节将其经销的几个抢手品牌摩托车以低于到岸价格向市场抛售,这显然是一种低价倾销的行为。 凡此种种,皆为不正当的价格竞争行为,必须依法整治,否则,我国的市场经济无法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目前我国市场上业已存在的、混乱的价格竞争行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1999年8月3日了《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依该规定,低价倾销行为,依法将受到行政处罚。 四、对策与结论 综上所述,合理合法的降价促销应予以支持,不正当的低价倾销要坚决反对。一方面,政府在严格执行《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同时,还应制定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相关行政法规、规章,使之与法律配套实施,以加强政府和社会对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的规范和监督,确保市场竞争有序健康地进行。另一方面,政府又必须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加强有效的宏观调控,坚决避免和克服盲目重复建设这一顽症。客观地讲,盲目与重复建设所招致的供大于求,是引发低价倾销的主要原因。目前,为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国内需求,创造就业机会而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固然是必要的,但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防止出现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的重复建设问题。再者,要从根本上治理低价倾销问题,关键的出路在于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不断地降低成本,以此来增加有效供给、扩大内需,增加社会购买力。当前困扰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突出问题和难点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弱。企业由于缺乏技术创新能力,无法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产品不能适销对路,出现结构性过剩,呈现全面的买方市场,造成企业经营困难、竞争力降低、经济效益下降、发展后劲力不足。企业为求生存不断地引发“价格大战”。要使企业真正摆脱困境,重要问题之一就是要建立企业的创新意识和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不断降低企业的个别成本,不断改进老产品、增加新产品,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以增加有效供给来扩大有效需求。为此在企业技术创新方面应做好如下几方面: 第一,在政策方面要建立和完善有关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和法规,以鼓励和规范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第二,搞好企业技术创新的体系建设,包括做好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支持和投入机制,保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所需资金,改变“普遍下小雨”和“撒芝麻盐”的作法,重点扶持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途的产品和企业;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速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科技带头人和骨干;加强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三,以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为主力,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优势,做好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积蓄力量,逐步推进全部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笔者认为,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低价倾销问题完全可能也可以得到全面解决,这只是市场经济和特定国情条件的阶段性问题,对此,政府与全社会应有一个客观的、历史的认识。 经济法律论文:试论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内容提要: 关于经济法律体系的论文不少,尤其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后,但其中多数文章都力求打破传统部门法的界限,试图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法新构成理论”。[1]笔者不赞成这种观点,认为“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本不是规范的法学术语,以之为基础而进行过深的法学理论探究是歧途末路。“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之所以存在和被使用,主要是因为经济学研究的需要,特别是市场经济学即法制经济学研究的需要。从法学角度讲,“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只是临时借用而已,对之进行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以不同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律 法律体系 商法地位 经济法律体系 正文: 一、 关于经济法律和经济关系 虽然“经济法律”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学术语,但如果以“对象说”对之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多数学者都会赞同:经济法律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在这个定义当中, “经济关系” 是关键词,只要弄清了“经济关系”的内涵、外延,并对之做出科学的分类,就能基本掌握经济法律的形式范围和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1]所谓“经济关系”,是指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 [2]从“经济关系”的定义可以看出,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经济关系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离开了经济主体就无所谓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数量决定于经济主体的数量;二是经济关系形成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之中,没有经济活动就不可能形成经济关系,经济活动的多少决定经济关系的多少。而无论经济主体还是经济活动,都取决于社会分工的程度,社会分工越细,经济主体越多,经济活动也越频繁。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第一次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中分化出来,第二次是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第三次是商人的出现, [3]其中每一次社会分工都是在前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的,亦即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分工不是跳跃式发展的,它有一个量变的过程,在每一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前,都发生和存在着大量的较小的社会分工,而且中间会有许多“分”与“合”的反复;社会分工也不是有终点限制的,在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后,社会分工仍然在向前发展,而且速度更快、频率更高。由此可见,社会分工的发展有三大趋势:一是越来越细的趋势,二是不断调整变化的趋势,三是越来越快的趋势,自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至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快,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大量、迅速增加;社会分工的不断调整变化,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不断更新发展。总之,经济关系的数量将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而日益增加。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经济关系不外横向、纵向两大类,但两类经济关系的数量不等,且差距悬殊。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产品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两大阶段,产品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在产品经济阶段,由于没有交换活动,因而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关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后,由于交换的出现,经济关系产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两大阶段:自由商品经济和垄断商品经济。在自由商品经济阶段,多为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经济关系,从属性的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很少,只是到了垄断商品经济阶段,纵向经济关系才开始大量出现,但相对于横向经济关系,其数量仍然较少。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大量增加的经济关系也多为横向经济关系,因为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有限度的,社会经济主要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而非主要由看得见的手——政府来调节。由此看来,只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纵向两大类有失平衡,还必须对横向经济关系再分类。横向经济关系的再分类,也要考虑平衡的问题,以是否具有营利性为标准将之一分为二。这样,就形成了三类经济关系: 1、横向的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2、横向的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3、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之相适应,需要三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些经济关系。于是,民法、商法、经济法就相应出现了。 二、 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为了便于分析和研究,适应法律调整的需要,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非营利性财产关系、横向营利性财产关系和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但针对这三类经济关系是否就能划分出三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分析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入手。 (一)关于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4]从法律体系的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法律体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法律体系涵盖一国全部法律规范,这一点易于理解;二是法律体系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对此法学界有争议。 争议的焦点有二: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下面针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1、 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 对这个问题,有三种比较典型的观点: (1)有些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尤其是纠缠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具体细节,纯粹是费力不讨好,没有什么实际用途。 一方面,法学家为法律规范的分类而忙碌着,大量时间耗费在理清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上面,为法律规范的"法律部门"归属而大费周折;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滋生。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在立法实践中并不重要,而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法学并没有给予充分地关注。[5]因此提出取消法律部门的划分。 (2)有些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严重缺陷,其出发点和理论结构已经过时,建立在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之上,没有当代各国的立法根据,也没能正确总结现实法律体系的矛盾,因此提出放弃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而建立“法体制”理论。所谓“法体制”,是指同类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的体系,可分为国家法体制、经济法体制、行政法体制、民事法体制、刑事法体制。[6] (3)多数学者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对于立法来说,有助于从立法上完善法律体系、协调法律体系内部关系;对于司法来说,有助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特点、职责任务,并准确适用法律;对于法学研究来说,使研究范围有相对独立的领域,使法学学科分工专业化。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如此,如果不进行科学的组合分类,将有碍于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研究,而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已经被实践、历史和世界所认可,并且有些学者提出的所谓“法体制”理论只不过是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的一种变形,没有细化反而更加粗放,好似在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之间又增加了一个层次,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2、 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这涉及到一个标准掌握的问题,即法律部门划分的越细越好,还是越粗越好?对此也有三种观点: (1)越粗越好,像上面提到的“法体制”理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不宜太细,粗放一点更好,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任何法律法规之间无论在调整对象上还是在调整方法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如果法律部门划分过细,会导致法律部门过多、过烂,更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 (2)越细越好,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亲属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众多部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只要正确把握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和标准,法律部门划分得越细越好,其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现在看来比较小的法律部门将因其所属法律法规的增多而很快变大,与其让它变得庞大时再独立不如现在就让其独立,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 (3)折中观点,是介于粗放和细化之间的一种观点,一般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得不宜过粗,也不宜过细,要适中,既要严格掌握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结合实际需要,只有当其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将其从原有的法律部门中独立出来,超前了会使之力量过于单薄,拖后了会使之受到发展阻碍。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实际需要是法律部门独立的首要条件,法律部门划分过粗、过细都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都不利于法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 关于法律部门划分 法律部门的划分,又称部门法的划分,是指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对法律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的活动,划分的结果——同类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或部门法),既具有符合一定原则和标准的共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7]关于法律部门的划分,其学术争议的焦点在于划分原则和标准。现在我国多数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其一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进行分类,例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行政法虽然也涉及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样就把民法和行政法划分开来;其二为法律调整的方法,即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具体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方式、手段的不同进行分类,比如民法与刑法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民法以自行性调节为主要方式,刑法以强制性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这样就把民法和刑法划分开了。[8]除了划分标准以外,还有划分原则。多数学者达成共识的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这样三个:一是目的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二是平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各法律部门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三是发展原则,即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法律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还要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度的法律法规。[9] 共识之外就是分歧。关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和标准,主要分歧在于两点: 1、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两者是统一关系,还是互补关系; 2、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谁是基本标准,谁是补充标准。笔者认为,一般来说,原则和标准是统一关系,即原则是标准的抽象要求,标准是原则的具体体现,但有一个前提,即原则和标准的内涵必须一致,不能你言这,我言那,否则就成互补关系。由此可见,分析原则和标准的关系,必须从二者的内涵入手,内涵一致即为统一关系,内涵不一就是互补关系。现在来看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上述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在内涵上没有丝毫一致性,因而可以肯定地说:二者是互补关系,而非统一关系,即上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非划分标准的原则,划分标准也不是划分原则的标准。基于此,在划分法律部门时,既要遵循划分原则,又要依据划分标准。另外,鉴于二者的用词和内涵,划分原则应首先得到遵循,然后再依据划分标准。关于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主次关系,即调整对象是基本标准,调整方法是补充标准,[10]笔者以为不然。现有的已经达成共识的主要法律部门,像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它们相互之间的主要区别:调整对象或调整方法,从出现的几率上来看,调整方法比调整对象更多,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应将调整方法列为基本标准。考虑历史因素和未来发展,笔者认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是两个同等重要的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没有主次之分。但这并不等于说是这两个标准可以孤立使用,而正因为二者同等重要才更需要将他们有机结合。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应遵循这样的程序: 1、充分考虑现有的法律部门划分的实际情况,不可打乱现有的大的格局; 2、按照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提出新的法律部门组建的初步意见; 3、根据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对新的法律部门组建意见进行学术论证; 4、权威机构认定,以便于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避免无端、无休止、无意义的争论。 三、 关于商法地位 通过上面两部分的论述可见,分别以横向非营利性经济关系、横向营利性经济关系和纵向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而划分出民法、商法、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但是,目前我国法学界只对民法、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达成了一致共视,而对商法应否独立存在较大分歧,而且我国现行立法体例实行民商合一,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重点分析。 (一)商法产生的原因分析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1]现在多数学者认为,商法最初的形式是商人习惯法,形成于中世纪的欧洲。11世纪后,欧洲的农本经济进入了发展时期,十字军东征的胜利使得欧洲通向东方的商路相继开通,地中海海上贸易逐步繁荣,沿岸城市不断成长,出现了定期集市,产生了商会,商人也成为社会中的独立阶层。但中世纪的欧洲仍处于封建法和寺院法的支配之下,许多商事活动在一些国家受到明令禁止,各种商事原则和规则在当时的封建法制中均缺少观念基础,甚至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商人加以种种歧视。为了适应商业发展和商事交易自由的需要,保护商人利益,于是商会运用其在自身发展中形成的自治权、裁判权及其商事生活习惯,订立了大量的实施于本商会内部的自治规约,经过11世纪至14世纪数百年的实行,最终形成了中世纪商法——商人习惯法。商人习惯法有三个主要特点:其一,通常采用属人主义立场,只在商人之间、商会内部实行;其二,内容已涉及现代商法中最主要的商事要素和商事活动,许多规则已明显反映了商事活动的根本要求;其三,非成文性和地域性。[12] 近代商法产生于16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萌芽,欧洲的一些封建割据势力逐渐衰落,统一的民族国家纷纷形成。[13]相应地,基于自治城邦的商人团体消亡了,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寺院法也被废弃了,各民族国家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法律,以确认商事活动的合法地位,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欧洲大陆各国早期的商事成文法,虽然仅是对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确认,具有浓厚的商人法或属人法特色,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重大的社会进步意义,并对现代商法的形成具有重要的过渡和促进作用。在近代商法中,最具代表性并影响深远的是1794年的《普鲁士普通法》,它不仅确认了商人习惯的基本规则,而且大量引录商法原理,其内容非常丰富,1861年《普通德意志商法典》即德国旧商法,就是以之为基础而制定的。 现代商法产生于19世纪以后。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保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推动商事活动、促进统一的商品市场的形成成为许多新兴国家的基本国策,“商法开始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14]同时以判例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国家在商事立法上也不甘落后,颇有建树。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1897年的《德意志帝国商法典》(德国新商法)、1952年的美国《统一商法典》、1894年的《日本商法典》(日本新商法)是现代商法的代表作。 由上可见,商法的产生绝非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原因: 1、商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人阶层逐渐形成并日益壮大,他们强烈要求摆脱封建法制和宗教势力的束缚,能够合法、自由、体面地从事商事贸易活动,而且社会经济越往前发展,这种要求越加强烈和具体化。当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这种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就转变为将原来作为自治规范的商人法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商事立法活动。 2、商法的产生是国家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的结果。16、17世纪,由于新大陆的发现,世界市场突然扩大,各国政府为了本国的富强,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其具体措施就是以法律形式确立商人地位的特殊性和推行商事活动的特殊化,于是商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出现了,并迅速法典化。这一政策措施的实行,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的起飞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极其迅猛的发展。[15] (二)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一分析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由众多的涵盖全部法律制度的法律部门组成,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必然对原有格局造成冲击,为此需要慎重分析其是否具备、已经具备哪些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后面将做详细论述,在此只对商法是否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进行分析。我们已经知道,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必须首先并同时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在划分法律部门必须至少具备其一。商法的情况如何呢? 1、目的原则的符合情况。无论是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商法包括形式意义商法和实质意义商法的存在,并大都承认商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16]只对商法是否独立于民法有分歧。笔者以为,存在即是道理,细分更有助于理解和掌握,为何不将已经存在的实质上已与民法分立的商法确立为独立法律部门呢?这样不更能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民事、商事法律吗? 2、平衡原则的符合情况。在我国,多数学者主张,商法包括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商号、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17]其数量之庞大,在我国现行的民商法体系中已经占据超过50%的比重,而且还有进一步大幅度迅速增加的趋势,如若不将之独立出来,势必造成现行民商法体系结构的失衡,既不利于保持民法的基本法地位,又不利于商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发展原则的符合情况。刚才已经提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的确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WTO、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推进,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等将在范围、形式等许多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商法的数量规模也将随之不断扩大,因而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4、调整对象情况。商法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调整对象——因商主体实施了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这也正是民商分立论者坚持商法是独立法律部门而民商合一论者批驳不倒的根本所在。商法调整对象的相对独立性在于,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经营性关系,即由经营主体所从事的经营性行为而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是实施了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及其之间的对内对外法律关系。[18] 5、调整方法情况。一般来说,法律调整方法有三种类型:一是自行性调节方法,二是强制性干预方法,三是政策性平衡方法。[19]商法在调整方法上同民法相同,都是运用自行调节方法,但凭此并不能说明民商合一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因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只有两点都相同时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有一点不同就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 从以上对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的分析来看,商法已经充分具备了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如若不及时划出,将同时不利于民法、商法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繁荣、稳定。 (三)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二分析 前面已经提到,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也已经知道,商法完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它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第二层含义是指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第三层含义是指我国经济发展现状,那么,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应从这三方面来论述。 第一, 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决定因素,[20]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商品经济将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发展的推动下日趋繁荣发达,而商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经济的繁荣发达必将促进商法的完善与发展,其数量会越来越多,体系会越来越庞大,独立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独立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如果不正视社会经济和商法发展的现实、本着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不将商法及时从民法中独立出来,还固执坚持“民商合一”的观点,不但会使现行的民法体系结构日趋失衡,而且会对民法、商法的实施与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第二, 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现代商法具有动态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互渗透、国际化与统一的三大发展趋势,[21]其中:现代商法的动态化趋势,将使商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日趋繁重,加之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特点,立法机构需要为之成立专门部门来承担,立法上的独立将加快商法的独立;现代商法的两大法系相互融合和国际化趋势,将使商法先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而在全世界首先实现统一,一部适用于全世界的统一的商法,是不可能同一部只适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法融合在一起的。另外,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商法独立的现实也告诉我们,一部独立的商法是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造就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 第三, 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经济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基础薄弱、体制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我国在世界上仍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落后不可怕,只要我们不懈追赶。基础薄弱可以夯实,体制落后可以改革,商品经济不发达可以促进。关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总结世界上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的经验,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重视和推动,即国家政府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而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离不开商法的作用,需要重视发挥商法在保障交易便捷、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而重视发挥商法的作用,必须给予商法一个较高的法律地位,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独立性。 四、 关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一) 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分析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将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各部门法的具体法律法规组成情况如下: 1、 民法部门:(1)民法通则;(2)合同法;(3)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4)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等;(5)继承法。[22] 2、 商法部门:(1)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23](2)破产法;(3)证券法;(4)票据法;(5)保险法;(6)海商法。 3、 经济法部门:(1)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经济政策法;(3)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24] (二)商法独立后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分析 1、 民法与商法。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最为密切,因而产生了两种观点:一是民商合一论,二是民商分立论。民商合一论者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是一国民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不但现在分离不了,而且随着民法的商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将来就更难舍难离。其理由是:商法和民法有着共同的原理,[25]二者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界限也很难划清。[26]首先,商主体是从事营利性行为的个人和组织,而民事主体将之包含其中;其次,商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民事活动的范围包括营利性、持续性的商事活动。笔者认为,民商合一论者的理由均是基于大民法思想,事先已将民法定义为调整所有平等主体之间所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身已涵盖商法定义,当然得出商法是民法的一部分的结论。商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这一点无论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那为什么不将民法的定义修改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如若仅仅因为中国现行的《民法通则》而不做这样的修改,那么就应该考虑修订已颁行16年之久的《民法通则》了;如若做出这样的修改,那么民商合一论者就将哑口无言了。 2、 商法与经济法。关于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学者也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都以企业为核心对象,两者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另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的理念、机能是不同的,商法与经济法应为两个不同的法。[27]笔者认为,商法与经济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首先,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商人之间因实施营利性的商行为而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或国家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因进行经济调节而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之法。其次,二者的调整方法不同,商法主要运用自行调节的方法,经济法则综合运用自行调节和强制干预的方法。其三,二者的性质不同,商示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体利益为基础;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它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体利益的整体利益。[28]虽然如此,商法和经济法在各自的体系构成方面仍有较大争议,主要集中在企业法的划归上。笔者认为,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企业法是指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体系,除非特别说明,一般指此。由于企业法的集合性,决定了企业法调整对象性质的复杂性,因此不能笼统地说企业法是属于商法,还是属于经济法。鉴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分别因其国家投资、涉外、规模较大且涉及面较广而事关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调整这三类企业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了国家意志,因此将之划归经济法。其他类型的企业,像合伙企业、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对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影响较小或基本没有影响,属典型的商事主体,因此将之划归商法。[29] 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商法和经济法关于企业法的划归问题。 3、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在我国现行的民商合一的体例下,主要是指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上面已详述,在此不再赘述。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法律责任法理学研究 摘要:本文以法理学为视角,首先分析了法理学中法律责任的基本定义,并指出法理学关于法律责任描述的局限性,在此基础之上对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进行简单概述。最后,论述经济法法律责任在法理学中的重塑。 关键词:经济法;法律责任;法理学;重塑 一、法理学中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与法定义务密不可分,而法定义务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或其它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所颁布实施的强制性规范设定的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当不履行相应义务时就会受到制裁。法理学中对于法律责任并没有统一的界定,其中主流的几种观点认为,法律责任是义务,其相对于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而言属于第二义务,概括而来法律责任就是因违反第一义务而招致法律责任的承担。另外,有学者认为法律责任是一种后果,是违反者应当承担的制裁性法律后果。可以说不同的学者对法律责任的界定有着不同的理解,但是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法理学观点却又相对的一致。当然,法理学中对于法律责任是根据形式逻辑中的推理而来的,形式逻辑中的演绎、归纳推理往往运用三段论形式,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在法律责任的推理过程中,一般将具体确定的法律规范条文作为大前提,以具体的案件事实为小前提,根据大小前提推理出结论即法律责任。虽然它依据系列前提能够得出一个无可辩驳的结论,但是由于推理所用的大小前提并不确定,形式逻辑推理也存在诸多的问题,并且形式推理无法对结论作出正当性的解释。另外,法理学对法律责任的描述缺乏创新性,缺乏包容性。目前我国法理学对法律责任的描述,仅仅从部门法,尤其是刑法和民法中的归责理论,认定法律责任就是因为违法行为导致了国家的制裁,从而实现对违法行为的阻止功能。这就忽视了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独特性,从而导致了经济法及经济法法律责任独立性等问题成为经济法学界短时难以解决的难题。 二、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含义与特征 经济法责任是经济法主体对其违反经济法义务或者不当行使经济法规定的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经济法法律责任具有如下特征:由于经济法的经济性,经济法法律责任必然会是经济性的责任。经济法法律责任的经济性能够使得经济法在实施过程中发挥它独有的经济效益,它能够指引人们朝着利益出发的同时趋利避害,实现自身经济效益最大化。例如说,经济法中最为常见的罚款,可以说是在规制市场经济有效运行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另外,经济法法律责任在强调制裁的同时还有一些奖励性法律后果。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由于违反经济法上的义务,而受经济法制裁;而经济法上的奖励,则是由于积极地履行经济法上的义务,而受到经济法的褒奖。最后,经济法法律责任具有社会性。经济法的许多法律规范都可以看出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相对应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虽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但与经济法法律责任不同,它们并非从根本上全部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实施。正是因为经济法主体的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到自己和相关第三人的利益,而且还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经济法对其主体法律责任的规定较之有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规定更加严格。 三、经济法法律责任的法理学重塑 目前,我国经济法法律责任难以脱离传统的法理学关于法律责任的描述,大都是对法理学中法律责任的简单重复。比如说,经济法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其经济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经济法律责任是指主体因实施了违反经济法律规范的行为而承担的由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义务等等。这些关于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定义基本是对法理学中的“义务论”、“责任论”加上经济法字样的复制。我国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无论是从经济体制还是市场变化上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量的新生经济现象使得经济法法律责任描述过于陈旧而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因此,我们对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定义应该根据经济法的特点,从具体的经济法部门法中寻找依据,即应从经济法自身的发展演变规律和特点中去获得。目前,我国法理学仍然以民商、行政的法律调节机制研究法律责任,然而,如今的法律现状是各个法律部门之间相互交叉相互融合,新兴法律层出不穷。在此基础之上,我们必须对经济法法律责任从经济法自身进行研究。在研究过程中首先要关注经济法之于民商、行政法的区别,比如说在价值取向上的差异,对秩序、公平、效益的追求次序;对法律责任中主体的不同;以及责任形式的巨大差异等等。一个体现经济法法律责任独立性的经济法法律责任,应包括经济自律责任制、经济他律责任制、经济诉讼。在经济自律制度中,应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通过其自身制度的运行规范其成员的行为,实现其团体内的秩序与法律秩序相协调。在经济他律责任制中应建立经济决策程序制度,实现经济民主。充分发挥经济仲裁及经济调解的作用,实现经济稳定。应建立和健全经济诉讼制度,使公益诉讼获得诉讼之救济,以实现经济法的权益保护目标。 作者:曹真 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经济法律论文:低碳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浅析 摘要:低碳经济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型发展模式,是针对当前气候异常的必要措施。这一模式涉及技术、制度和发展观念等诸多方面,我国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关键词:低碳经济;国家干预;法律 低碳经济是针对气候变化提出来的重要战略选择,得到世界各国的一致认同。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①,可以引导、规范、激励和保障低碳经济的发展。 一、低碳经济的意义 (一)低碳经济的基本概念 关于低碳经济,许多学者给出了不同的论述。但总体上无外乎几个特征:第一,发展模式不同以往经济形式,强调低碳,在某种意义讲,就是减少能耗。第二,低碳经济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第三,低碳经济是人类的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第四,低碳经济意味着现代社会生活的技术创新。因此,所谓低碳经济,就是尽量减少能耗和碳排放的前提下,有效降低各类污染,采取一系列新的技术手段,辅以法律和制度保障,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增长的发展模式。 (二)低碳经济的国家干预理论 全球气候变暖是人类经济发展的负外部性效应之结果,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对大气这种全球公共产品的过渡使用之结果②。从国家干预理论看,低碳经济是国家干预经济的产物。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需求的资源越来越广泛,而且量能呈现逐步扩大态势。许多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这就导致了社会需求与资源相对匮乏之间的矛盾。国家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片,根据市场经济理论,计划与市场两种机制都可以对资源进行配置。市场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与计划机制相比,市场则具有更高的效率。但是,市场调节具有先天性不足,即经济学中的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收入与财富分配不公。第二,负外部性效应的产生。第三,竞争无序与垄断的出现。第四,产生失业问题。第五,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因此,国家干预的主要方面为市场失灵的矫正。国家干预可以采取两种办法,首先是市场化的方式;其次是非市场化的方式。政府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的最权威的组织形式与统治方式。政府拥有强制性手段,它可以使市场从无序到有序。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曾认为,市场需要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同时调节。所以,政府须为矫正市场失灵做出努力,法律便是实现目的的有效途径。 二、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基本构成 低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律,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是克服市场无序的有力保障。政府通过制订相关法律,实现发展模式有据可依,达到更好体现政府职能,使政府运行顺畅,更好调节低碳产业发展。布坎南曾说:“没有合适的法律和制度,市场就不会产生任何体现价值最大化意义上的效率。”③ 三、低碳经济法律制度在比较法上的观察 (一)低碳经济的国际法 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通过建立了长效机制,进而实现控制二氧化碳等气体排放的一部国际性法规。奠定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是目前操作措施有力,全球各国参与普遍程度高的另一部国际条约。 (二)英国的相关立法 英国自2003年在其能源白皮书《我们的能源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率先提出低碳经济概念。2008年颁布的《气候变化法案》是低碳经济立法的结果。 (三)美国和日本的相关法律 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审议《低碳经济法案》,标志着美国将低碳产业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推手正式提上了日程。日本长期重视科技发展,在学界对低碳经济研究由来已久,在美国通过上述法案不久,日本也紧随其后,出台了《推进低碳社会建设基本法案》。这一法案成为了日本低碳行业发展的法律基石。国外低碳经济法律制度建设的几点经验:以低碳经济国家战略的确立为先导;以低碳经济基本立法为统领;在法律完善方面,主要以制订新法和修订旧法相结合的办法。 四、全面制订低碳经济相关法律刻不容缓 (一)落实发展低碳经济国际义务的需要 构建一国的低碳经济法律制度是一国履行国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客观要求,是各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保障。国际公约确立起一般国家普遍的室温气体减排义务,该义务只有在各国内部加以落实,即把发展低碳经济的国际法内化为一国的国内法。 (二)低碳经济国家干预行为需要法律规制 低碳经济国家干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建立以“碳权利”为基础的低碳经济市场规则。第二,确立以竞争为本的低碳经济市场运行机制。因为权力具有异化、扩张而不受控制的欲望;如无法律的预先设定,便会出现失控。良法的关键问题在于公权力的控制④。因此,低碳经济的法制建设势在必行。 五、建立和完善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 制度建设是顶层设计,好的制度可以推动经济发展,反之则达不到想要的效果。低碳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合理,便会产生一个美好的低碳社会;反之,便会导致低碳经济及低碳社会建设的停滞与倒退。 (一)理性选择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保障路径 法律是理性统领下的制度体现与规则群,制度系理性派生的制度结构⑤,理性是法律的前提,法律只有符合理性、体现理性,才有其真正的存在的价值,低碳经济之法必须是理性之法,而理性的依据便是法律必须是良法,其特点是:法律是否发展低碳经济之必须,是否客观反映低碳经济发展规律。 (二)合理设计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 选择恰当的低碳经济制度保障措施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之举,在合理配置的政策与法律双重作用下,我国低碳经济方能有序推进。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法律系统,由于低碳经济所涉范围广、领域多,其立法将是一个分层次、多结构、跨部门、多领域的法律制度体系,只有通过立法的结构与层次搭配,建构起效力有序的法律阶位关系,确保各相关立法的相互协调、补充,形成有机统一的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 (三)完善低碳经济立法的执行与监督制度 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⑥。法律如果得不到贯彻执行,就只是一纸空文。因此,构建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仅是保障人们免受全球气候变暖不利影响的第一步,但光有这一步,低碳经济相关目标仍然难以实现,构建起低碳经济法律的执行与监督机制、落实低碳经济相关立法措施是充分实现低碳经济相关立法目标的关键。 六、结语 综上所述,严峻的全球气候变化形式是人类选择发展低碳经济的初衷,而低碳经济的“三低”特点,是未来经济发展的主流方向。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有义务推行节能减排措施、保护自然环境。我们应吸取发达国家低碳经济的发展经验,建立健全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推进我国低碳经济的有序发展,确保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石荣广 李照东 侯章生 单位:外交部钓鱼台宾馆管理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国家审计署办公厅 经济法律论文: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及构建 摘要低碳经济发展是世界经济格局大势所趋,我国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但在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构建方面尚存不足之处,需要对相关问题加以分析和研究,进而推动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创新构建,提升低碳经济发展的质量,确保发展的持续性。 关键词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环保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使物质条件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物质文明的发达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经济高速增长的所付出的有可能就是环境代价。尤其是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单位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要明显高于发达国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一度成为某些地区的主要发展模式。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越发突出,绿色经济受到全球的广泛关注,低碳经济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在未来一段时间值得各国加以探索和研究。因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来自法律和政策层面的保护和支持,故展开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分析和构建研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其低碳经济的长效化发展。 一、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意义 低碳经济被学界定义为可持续发展,有别于现有知识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的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是由低碳产业、技术、发展、生活等系统因素和形态构成的经济体系。低碳经济以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作为基本条件,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成本是衡量低碳经济的重要指标。低碳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在于进一步维持生态平衡,提高现有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开发新能源,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现阶段全球低碳经济的核心发展内容集中在创新能源开发和使用技术、减少排放、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展等内容上。通过低碳经济构建新的经济发展制度,转变人类经济发展观念具有积极现实意义。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第二大经济体,积极发展低碳经济,有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以及全球竞争力的持续提升。其实际意义和价值体现在下述几方面:第一,有利于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当前我国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宏观层面加快了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发展,经济的快速增长必然带来高能耗。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主要消耗能源为煤炭,我国2013年煤消耗量达到近年来的峰值36亿万吨,虽然在2014年开始我国煤炭消耗量开始下降,但我国每创造100万美元GDP的能源消耗仍然是欧美发达国家2至5倍之多,在PM2.5等环境问题困扰下,加快发展低碳经济、降低污染能源消耗量已经成为必然之举,此举将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关键。第二,有利于调整我国能源产业结构,我国能源战略长期依托于煤炭有其必然原因,我国可开采使用能源结构为煤多、气少、油缺,因为缺少油气也就使得我国主要消耗能源只能是煤炭为主,我国一次性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比近七成,而我国煤炭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落后。在我国的工业化发展进程中,高能源消耗、重污染排放情况突出。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规范,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有助于我国改善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绿色经济发展环境和氛围,推动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第三,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长期以来我国产业结构存在结构不合理情况,结构不合理的现状限制了经济的健康发展。从整体来看我国产业比重依然为1∶5∶4,主导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依然是第二产业,工业主导的经济结构,自然容易导致高能源消耗问题。进一步倡导低碳经济有助于推动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利于服务业做大做强,使我国产业结构处于持续优化调整状态下,实现产业结构的整合创新。第四,有利于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我国作为全球第一大贸易国,出口贸易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而随着各国对于低碳经济的重视,碳排放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衡量指标,碳排放税也已经成为现实。为了维护我国固有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大力推动低碳经济已经是当务之急。只有注重于国际规则,尽可能满足于国际化规则标准,才能树立起绿色经济意识,引导我国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全面打通国际化发展瓶颈,实现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协调同步发展。 二、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不足之处分析 经济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作为基础,低碳经济发展更加需要法律作为保障。低碳经济源于技术创新,源自公众意识创新转变,更加源于政策和法律的不断优化完善。优化完善法律规制有利于维护绿色经济的持续发展,有助于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引导市场发生结构性转变,提升低碳新技术和产品的发展效率。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在低碳领域的立法仍较为滞后,尚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具体而言阶段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不足之处体现在下述几方面: (一)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完善程度不高 低碳经济现已明确成为我国未来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但关于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依然存在不足之处,整体法律体系完成程度不高。造成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的主要原因集中在两方面:其一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中并没有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基本发展战略进行明确规定,其二是基本法当中也没有一部专门引导和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同时法律法规、规章之间依然存在不协调的问题。可以说,法律体系完善程度不高直接影响着低碳经济的有效推进,导致法律制度对低碳经济所引导的产业结构调整规范作用下降。 (二)能源基本法缺位问题突出 能源开采、使用、管理等问题是关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影响低碳经济持续推进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注重于能源领域的立法工作,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包括《电力法》、《煤炭法》等一系列的能源单行法律及各类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现有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在能源领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能源问题的越发突出,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激增,颁布实施一部能够系统综合调整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基本法显得非常必要。一方面,该法实施后能够解决现存的能源问题,处理现有能源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问题;另一方面,该法实施后有利于低碳经济的长效化、持续化推广,有助于规范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从法律层面对新的问题和现象加以调整,利于单行法的制定和完善。 (三)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 我国现行低碳经济相关法律细化程度不够,实际的司法可操作性不强,法律规定多是原则性规定,具体法条的约束性不强,难以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查处,同时对于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也缺乏必要的作用与价值。 (四)立法效率较低,法律规范存在滞后性 低碳经济概念自2003年被全球主要国家所认同和认可后,在欧盟部分国家开始通过征收碳排放税等方式,强制推行低碳经济的背景下,我国在低碳经济领域的立法效率尚较低,法律规范方面存在一定滞后性,不能起到科学指导低碳经济发展的作用。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贸易第一大出口国,低碳经济立法滞后,导致法律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状态的不对称,限制了经济健康发展。 (五)公众低碳经济法律意识不强 法律的价值体现在于其规范和引导上,通过法律的落实和法律体系的构成及应用,可以使公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不断强化,进而利于各项政策和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我国当前公众低碳经济相关法律意识不强,没有形成一种普遍意识,进而也就限制了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同时影响着低碳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构建研究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情况下,低碳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决定着一国的国际竞争力。对比我国应及时通过有效立法和执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具体措施如下: (一)立足国情,合理确定低碳经济立法原则 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立法工作的有序科学开展,建立在合理立法原则基础上。立法原则着重突出三个重点。首先是要符合中国基本国情,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不均衡,经济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依然较为严重。我国人均资源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环境的整体承载能力不足,部分地区和产业领域依旧过分依赖自然资源,能源消耗量大、污染问题突出。据此,我国在低碳立法方面必须充分结合自身国情,对于国外先进经验要取其精华不能简单照搬,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创新和不断优化。其次是要维护自身合法合理权益。在低碳立法方面,我们要充分维护自身核心权益,对发达国家有针对性的法律及政策,积极应用法律手段加以应对,提升我国法律体系的自我保护性,坚持逐步推进。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不能一撮而就,而是要充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国际环境变化,不断对法律体系加以创新和优化完善,使法律的价值作用最大化。 (二)推动低碳领域基本法的制定 总的来看,低碳经济法是实现低碳经济有序发展的基础保障和普遍适用的法律指导规范。在低碳经济法当中需要明确低碳经济的国家战略地位,提出环境保护、能源安全等领域的战略目标、基本原则。同时颁布实施低碳经济法,并使该法成为各项单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的依据,推动立法的全面展开。 (三)强化在金融、环保、消费等领域立法实践 我国要在金融、环保等领域实现低碳经济的多元化立法,通过完善法律体系额方式不断为低碳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一方面,我国要加快低碳税征收前的调研工作,立足于本国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设立合理地低碳税征收标准,进而有效维护本国企业实际利益,同时推动社会低碳意识的持续提升,另一方面则是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于污染环境、浪费能源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使行政处罚的效能得到体现,建立法律屏障,确保低碳经济得到稳步推进。总的来看,只有切实从多元化入手、从细化科学化着力,才能使低碳经济相关法律体系的实效性和专业性得到保证,使低碳经济能够在一个良好社会秩序和普遍意识环境下发展。 (四)积极引导强化公众意识 低碳经济持续发展,对公众的自身行为和意识要求标准就更高。政府相关部门应做好引导,进一步引导公众意识的转变,不断强化公众意识,进而使节能环保、低碳经济、绿色产业等价值观念和意识内容成为群体普遍意识,并在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中使低碳经济得到发展和壮大。 作者:徐建智 单位:河南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我国低碳经济法律规制完善浅析 摘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对生存环境的保护。对于中国而言,发展低碳经济既符合我国基本国情,也是保障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走向繁荣富强的的必然选择。但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必须将法律具有的强制性、规范性与引导性作为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因此,建构和完善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规制,能够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导向与支撑。 关键词:中国经济;低碳经济;法律规制;路径选择 世界范围内的工业革命兴起与发展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已严重破坏了地球的生态环境,并威胁到人类的身体健康与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当前,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非常重视发展低碳环保经济,大多数国家就发展低碳经济已基本达成共识。我国提出了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愿景目标,并坚定不移地承担履行国际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走低碳经济发展之路,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低碳经济法律规制内涵界定 (一)低碳经济的概念 2005年,在英国召开的“向低碳经济迈进”的高层会议之后,低碳经济概念很快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国政府越发重视本国低碳经济发展问题与履行国际社会责任的问题。所谓“低碳”英文为lowcarbon,意指较低(更低)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为主)排放。国内外学界对低碳经济这一概念并未形成共识,尚未给出一个确切而统一的诠释,这充分反映出各国基于自身国情来发展低碳经济的诉求。国内学者的主流观点认为,低碳经济是有别于传统的高能耗、高污染发展模式,是一种绿色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以清洁能源开发和高效利用为重点,以调整产业结构和创新制度设计为契机,保护人类身体健康为目标。 (二)低碳经济的法律特征 从法律层面上剖析低碳经济的特征,主要有:一是广泛性,低碳经济涉及到建筑、消费、环保等多个行业,低碳经济法律调整的内容也日渐增多;二是多元化,低碳经济调整的法律关系是对传统法律关系的一种突破,它是以全球为基准点,包含国家、机构组织、企业、公众等多个层面,主体体现多元化的特征;三是非强制性,我国目前是以政策法和促进法的形式要求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同时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多采用税收、金融、市场等手段引领低碳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缺乏明显的强制性特征;四是强调政府的责任性,市场由于存在不确定性与外部性,容易造成市场失灵及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因此单靠市场的调节作用,可能很难保障低碳经济的健康发展,国际公约、各国政府都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促进低碳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低碳经济法律规制的阐释 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发挥规制作用。法律规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实现社会生活的有序性,反映了法律规范建立到具体权利义务实现的整个动态过程。法律对低碳经济的规制作用主要体现在适当性功能、目标性功能与强制性功能等三个方面。通过三个功能的充分发挥,将使低碳经济发展更加符合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将低碳理念转化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指南,并实现环境利益与相关利益之间的公平分配。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低碳经济法律规制,推进低碳经济健康发展。 二、我国低碳经济法律规制现状 (一)隐含低碳理念的法律规范 中国一直将节约使用能源,加快研发节能环保技术,以环境指标、排放标准等作为国家未来制定发展规划的硬性指标,制定并实施相关的政策措施,奖励与惩罚并重,这其中也包含了气候变化方面的法律法规。目前,为适应低碳经济发展要求,我国政府制定并颁布了《矿产资源法》、《节约能源法》等一系列单行法,这些主要单行法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导向与支撑作用,其隐含的低碳理念在相关法律的具体内容上均有所体现。 (二)蕴含低碳理念的政策和规划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及能源危机,为更好的履行国际社会责任及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政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中国已分别加入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议定书》。从政府颁布的政策措施来看,主要包括:《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十一五”规划纲要》等。在政策措施中,政府会对具体减排任务、能源发展目标、气候变化的相关立法、排放指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氨氮排放总量等内容进行说明。通过颁布与实施蕴含低碳理念的政策和规划,政府从加入国际公约与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而为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我国低碳经济法律规制存在的缺陷 (一)低碳经济法律规制体系存在立法空白 在法理学中,制度结构要以体系为基础,要求法律体系与制度结构保持一致性,不能够相互缺乏支撑,互不关联。从目前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来看,缺少一门专门的全国性、统一的法律,而不是分散在《宪法》、《环境法》等不同的法律领域,涉及的领域过于繁杂,加大了低碳法律制度间的协调难度,不利于互相兼容。此外,针对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仍缺乏专门的法律规定,存在能源单行法律缺失的现象。 (二)现有低碳经济法律内容的操作性不强 首先,受我国法制建设的传统影响,低碳经济法律具有条文受我国法制建设传统的影响,很多条文没有具体化,而更多体现为粗略化、原则化,虽然有利于应用的灵活性,但由于缺乏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有的没有细化的奖励手段和奖励程序,缺乏足够的操作性,难以满足低碳经济发展需要。其次,在低碳经济领域存在政府与企业的权利与义务不明确的现象,在现有低碳经济法律条文中过于重视政府的权利,而常常忽略了企业或个人的权利。此外,法律法规中相应的硬性数字指标数量过少。 (三)现有低碳经济法律的激励性功能较弱 为了鼓励我国高能耗、高污染企业采取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措施,我国政府在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中专门制定了奖励激励政策,但从激励政策的实施效果来看仍存在明显的不足。第一,体系不完善。现有的激励性政策措施多以政府采购、专向性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为主,多为依靠政府命令手段彼此孤立实施,缺乏有效的整合和联动。第二,措施权威性不够,有关激励性措施的条文常用“具体办法由……制定”结尾,法律条文内容宽泛化,不够具体,立法机构层次较低,使得激励措施的权威性不够。第三,执法缺乏协调性,现有的法律政策缺乏具体的执行内容,多为原则性、政策性的陈述,执法过程中能否协调尚存疑虑,阻碍低碳法律规制建设的发展。 (四)现有低碳法律的监管机制落后 目前,我国低碳法律监管机制方面以形成行政机关监督为主,以社会团体与公众的舆论监督为辅的监督体系,但监督效果仍不能满足预期。一是现有低碳法律政策权力与义务的界定比较模糊,没有明确政府、企业与个人应享有的权力及应承担的义务。二是执法部门执法依据与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依据与执法标准对于低碳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对于违背低碳经济发展的企业可以起到惩罚作用,增加企业污染环境的成本。如果执法依据与执法标准不统一,将使污染企业很难形成稳定惩罚程度预期,导致执法效果及监管有效性得不到充分发挥。三是我国目前还未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社会团体与公众在现有低碳法律监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法律的确认,不能有效保障低碳发展诉权。 四、我国低碳经济法律规制的完善 (一)合理构建低碳经济法律体系 发展低碳经济,法制必须先行。根据法律效用最大化原则,构建符合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实际的法律体系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首先,要理性选择我国低碳经济制度保障路径。通过合理评估政策与法律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有利性,在政策性措施与法律措施之间进行合理抉择;在需要用法律规制的领域合理选择不同的法律方案;优先确立起我国所承诺的国际公约下的国内法保障机制。其次,酝酿制定低碳经济基本立法,并做到具体化,有针对性,而不是宽泛化与原则化,并作为统领其他相关子法的基本法律依据,并在其中明确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理念、基本原则、权利与义务、运行机制、监管机制等完备的权责体系。再次,梳理并修订现行低碳经济立法。在《低碳经济促进法》的引领下,加强对其他现有涉及低碳经济法律的梳理、修订,完善其相关配套法规与政策措施。最后,制定低碳经济专门领域立法。必须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经过充分论证,选取重点领域,有重点、分先后、有针对性地进行能源、消费、交通、财税、贸易、计划、就业专门领域的立法修法,以此形成符合我国实际的高效率、低成本的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体系。 (二)提高个人低碳领域的法制观念 公众个体是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主要参与者,更新公众个体低碳法制观念,有助于个体更加自觉地履行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首先,进一步加强公众个体对低碳经济的认识。政府部门、媒体机构要承担起低碳经济的宣传责任,要对低碳经济的概念、特征、重要性等内容进行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个体树立正确的低碳经济的理念,形成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最终促使企业改变自己的营销策略。其次,进一步提高个人低碳领域的法制观念。低碳经济的法制观念作为一种新兴的产物,要想被大众认识并且被接受需要一个过程。要通过宣传、激励等多种措施加强公众对低碳领域法律内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和理解,充分发挥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公众的正当诉求政府环保执法部门要给予支持,甚至可以适当给予公众作为主体提出诉讼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强化公众监督的作用。再次,进一步约束和引导大众选择低碳消费。不断扩大低碳消费知识教育,提高大众对低碳消费的价值认同和理性认知。完善消费立法,实时出台生态消费税、燃油税等制度,进一步拓展奢侈品与奢侈行为消费税的范围,改变大众的消费习惯,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三)完善低碳经济立法的执行与监督机制 法律的实施需要明确的执行与监督机制的保障。完善低碳经济立法的执行与监督机制,使得我国低碳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顺利实施。首先,建立专门的执法和监督机构。为了保证执法、监督行为的公平有效,需要分别设立低碳经济执法和监督机构;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的职责,限定执法主体的范围。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切实提高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监督机构与执法机构分离,相互独立,分工明确,监督机构重点对执法队伍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其次,强化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为了保证低碳经济执法行为的有效进行,必须建立起以行政监督为主体,社会组织及公众监督为辅助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落实监督措施,强化低碳经济法律政策的落实。再次,拓宽公众参与及投诉制度。要进一步完善立法,授予公民基于保护气候、环境、资源的适格主体地位,完善公众的环境索赔权和诉讼权;保证公民知情权,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立法,明确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标准、程序、监督、救济等方面的内容,确保环境信息明确化、制度化。 作者:谢慧 单位:黑河学院 通识教育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市场经济法律机制的形成与发展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已经形成了一个在宪法统帅之下由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调整与保障市场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的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据统计,到2010年底,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约一半以上都是涉及到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历史经验已经证明,在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法律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稳定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主体是平等的,利益目标是多元的,资源的配置也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市场主体都从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出发,各自追求自身的利益,这样就会使市场经济的运行交织着各种矛盾、冲突。因此,必然要求通过法律手段从宏观以及微观上对各个主体之间的行为加以协调与规范,通过确立和保护产权、维护公正的市场秩序,为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确立基本的条件。从全球范围来看,除了那些中东的石油国外,人均GDP处于世界一流的国家大多是实行法治的市场经济国家[1]。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艰辛努力和伟大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与我们党在不同阶段关于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决策紧密相联的。回顾这一体系形成的过程,大体经历了如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8到1992年。这一阶段是在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前逐步开展经济立法的时期。在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并不是依靠法律手段,而主要依靠行政命令等手段来调整。直到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才逐渐建立和发展起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提出全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自此之后,从以阶级斗争为中心,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相应开展了经济立法工作。党的十二大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思想,明确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第一个宪法修正案。这个宪法修正案共两条,其内容是:(1)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2)对土地不得出租的规定作了修改,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按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和方针,立法机关推进了经济立法进程,先后制定了民法通则、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经济合同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企业破产法(试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尤其需要指出,1986年的民法通则规定了民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基础法律规则。 第二阶段:从1993年至1997年。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开始建立的时期。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发展规律的系统总结。按照我们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这些重大决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遵循宪法规定的原则,加快经济立法,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刑事法律、有关国家机构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本世纪末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这是党的有关文件中首次提出“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的要求,为我国经济立法指明了方向。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规定“,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宪法第十五条关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的规定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可以说在宪法上确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据宪法规定,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市场经济立法工作,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始构建市场经济的立法体系,出台了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外贸易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告法、仲裁法、劳动法、银行法、保险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乡镇企业法、律师法等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 第三阶段:从1998年至2002年。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深入发展的时期。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十五大的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确立这一战略目标,是我们党治国理念的进一步完善,是历史经验的总结,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依据这一战略目标,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第三个宪法修正案。该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规定为国家的治国方略,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党的十五大报告还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据“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立法机关在此期间制定了证券法、合同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招标投标法、信托法、政府采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需要指出的是,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为了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和建立统一市场的需要,我们又修订了对外贸易法和知识产权法等法律,确立了统一、透明的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第四阶段:从2002年至现在。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逐步形成的时期。依据“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立法机关开始着手制订一些在法律体系中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法律制度(如物权法等),从而形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明确了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部署,提出了“三统一”的法治原则,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六大还提出了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两个“毫不动摇”原则,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举措:一是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二是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三是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这些都为物权法等法律制度的出台,以及在物权法等法律中确立平等保护原则奠定了基础。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第四个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005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制定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这就为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指明了方向。2011年3月1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在此期间,立法机关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行政许可法、反垄断法、企业破产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反洗钱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电子签名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有力地保障了我国经济改革的顺利推进,推动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因为上层建筑必然要对经济基础起反作用。西方一些学者认为,在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法治发挥的作用很小[2],这种看法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回顾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如果没有一套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我们根本不可能实现如此卓越的发展。例如,在物权法刚刚通过不久,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IFC)于2008年4月22日联合了《2008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指出中国大陆2007年因物权法的颁布,大大地改善了中国的商业环境,并因此将中国大陆列为商业环境改革前10位之一[3]。再如,中国的银行和金融秩序能够克服金融危机,保持稳定,很多专家和学者都认为,这和我国已经建立的较为完备的金融法律和金融监管制度不无关系。[4]我们之所以能够在短短二十多年时间内,建立证券市场,并且能够保持有序的发展,没有出现西方曾经出现过的因股市大崩盘导致的整个经济萧条,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们的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的颁布和实施。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 系的主要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就是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目前,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法律制度已经制定出来,大体上涵盖了经济生活的主要部分,而且这些法律制度规则相互之间大体上或者总体上做到了和谐一致。这一体系主要包括了四个方面: (一)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制度 确立市场主体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标志之一。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制度首先是指市场主体的准入制度,这其实就是要在法律上确立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尤其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应当具备的资格,例如资本、治理结构、名称等。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逐步放开市场准入条件、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的过程。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就迅速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法,在国有企业中引入法人制度,充分利用法人的有限责任来激发企业的创造力和活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逐步废弃了传统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打破了所有制的藩篱,按照现代市场经济法制的共同要求,采用国际上市场经济条件下通常的企业组织形式、资本组织形式和责任形式,先后制定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商业银行法等,对各类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规范,保障其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例如,在2005年《公司法》修订过程中,放宽了对公司成立条件的限制,允许设定“一人公司”、全资子公司,进一步降低了公司成立的最低资本要求,允许出资人分期缴纳,出资的方式也更加灵活,这都有利于新办公司,促进经济发展。此外,为了实现资本信用和个人信用的有机结合,发挥个人的创造力,我国民法在传统的自然人、法人之外,明确承认合伙企业等其他组织的法律主体地位,合伙企业法承认了特殊的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等新型企业组织形式。二是市场主体的退出机制。企业破产法确立了优胜劣汰机制和陷入困境企业的挽救制度。破产制度是指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以其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法律程序。众所周知,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必须遵循优胜劣汰的规则,只有通过破产制度才能促使企业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企业破产法(试行),2006年通过了企业破产法,该法的特点表现在:第一,扩大了适用范围,将其适用从原有的国有企业扩展到所有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可以参照适用于企业法人以外组织的破产清算。第二,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企业破产和重整机制。其不仅完善了破产程序,而且通过建立重整、和解等程序,使资不抵债的企业获得复苏的机会、促进经济的发展。有利于贯彻“早发现、早治疗”的思想,从而建立早期防治企业困境的法律机制。第三,进一步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通过设立破产管理人取代过去的由政府组成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的做法,设立债权人会议、对逃避债务的行为进行惩戒等措施,有效的防止了“假破产,真逃债”。 (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法律制度 有关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性文件,如合同法、担保法、拍卖法、海商法、票据法、证券法、信托法、招标投标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政府采购法等,这些法律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因为法治对市场的重要作用在于,“约束经纪人行为,其中包括产权界定和保护,合同和法律的执行,公平裁判,维护市场竞争”[5]。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合同法。合同法是直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其提供了市场平等主体在交易中需共同遵守的规则[6]。合同法是直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其提供了市场平等主体在交易中需共同遵守的规则。其他法律则是对某些特殊主体(如政府采购法)、某些特殊标的(如证券法、票据法)或者某些特定交易形式(如拍卖法)等的特别法。201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约1171万案件中,仅合同纠纷就已达到3239740件[7]。这些案件大多都需要依靠合同法来解决纠纷。我国合同法的主要特点在于:第一,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中外学者普遍认为,我国合同法是一部比较先进的法律,很大程度上就表现在该法立足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了两大法系的最新成果。例如我们在买卖合同这一章的很多规则都是借鉴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而订立的。第二,体现了鼓励交易的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市场由无数的交易构成,我们要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促进社会财富的迅速增长,归根到底是要鼓励交易。所谓鼓励交易,主要是指合同法应当按照交易的内在需要,鼓励当事人订立合法的合同、努力促成合同的成立并生效、充分保障合同的履行和合同目的的实现。第三,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同时保护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弱势一方,强调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合同法的目的不是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而只是在当事人不能通过合同对自己的事务作出很好安排的情况下,合同法才为当事人作出安排,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很好的安排的话,合同法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当事人依法享有自由决定是否缔约、选择缔约伙伴、确定合同内容、决定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权利。在交易中,消费者等弱势群体的利益也需要特别的保护,所以合同法同时也强调了对格式条款的限制、对霸王条款的防范。第四,合同法充分贯彻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诚信原则不仅仅体现了许多民法规则的价值,而且法官可以根据这个规则来解释法律、作出判决。尤其是在实践中,诚信原则还体现为具体的行为规则。在市场经济社会,要构建市场经济秩序,必须要讲诚信。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是诚实守信的,那么,即使合同再完美,也不可能得到严守,所以,诚信才是合同能够得到严格履行的基础。这也是我国合同法特别强调贯彻诚信原则的原因。 (三)确认和保护财产权益的法律制度 该类法律可以分成两个方面:一是确认和保护有形财产权益的法律制度。马克思《资本论》讲到,“要使这种物能当作商品来相互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当作是自己的意志存在这种物内的人,来相互发生关系,以致一方必须得他方同意,从而,依双方共同的意志行为,才在让渡自己的商品时,占有他方的商品”[8]。这种对物也即有体物享有的权利,即物权。在物权法律制度方面,我国先后制定了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物权法等重要法律。其中,物权法作为保护财产权最为基本的法律,其确立了我国的物权法律的基本制度。物权法是一部维护国计民生,全面保护人民财产权利的法律。它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遵循平等保护物权的市场法则,强化国有资产保护,贯彻现阶段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规范了现实生活中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在财产权益的确认和保护上,其具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物权法第一次以基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平等保护原则,在法律上宣告公私财产应当同等保护,从而奠定了我国法制的基础。按照平等保护原则,所有的财产都是神圣的,所有的物权都是排他的,所有的物权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第二,物权法完善了征收征用制度。在物权法中,规定了征收征用适用的三个条件,即公共利益、依据法律的权限和程序、依法给予充分补偿;物权法明确了征收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开发商,物权法确认了对城市房屋拆迁的合理补偿原则,以及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合理补偿原则。物权法的规定为新的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制定和实施确立了基本的原则。第三,物权法第一次在法律上确立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等的地位,明晰了车库、车位、绿地、道路等的归属规则,确定了物业公司与业主相互之间的关系,解决了长期困扰民众的物业纠纷问题。第四,物权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的规则,从而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至于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费,该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需要慎重对待,物权法对此未作规定,届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作慎重考虑。确认和保护无形财产权益的法律制度。这主要是指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我国已经先后制定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为知识产权提供法律保护。在这一方面,我国法律制度具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努力实现与国际接轨。尤其是在加入了WTO以后,我们根据WTO的规则,全面修改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符合了时代的要求。第二,体系较为完备。除了三个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以外,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等法律中都有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此外,我国还制定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应当说,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所保护的范围是较为全面的。第三,保护程度较高。我国虽然是发展中国国家,但是就法律规则来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还是比较高的,例如我国已经将WTO规则和TRIPs协议中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完全引入了我国,可以说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已经达到了国际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也极大地鼓励了我国的技术进步和创新。例如,到2006年,我国专利申请总量已突破300万件,数量升为世界第一,而到了2010年我国国际专利增速也达到了世界第一[9]。随着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鼓励技术创新、增加知识存量、促进经济发展,都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的科技竞争实际上就是知识产权竞争。尤其是在我国,不缺“中国制造”但缺“中国创造”。我国出口商品中90%是贴牌产品,缺少自主知识产权,缺少世界知名品牌,我们不得不更多地依靠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换来微薄的利益,成为低端产品的“世界工厂”。这种发展模式是难以为继的。因此,必须通过推进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是一把双刃剑。因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市场失灵,垄断、不正当竞争也会损害市场的正常发展,市场的发展也可能会带有一定程度的盲目性、无序性,如不加以规范,会导致发展的不平衡和两极分化,破坏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例如,在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大头娃娃、三鹿奶粉、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表明一些不法商人为追逐利润,完全置法律和道德而不顾,所以对市场采用放任自由、放松监管,显然是无法保证市场秩序正常发展的。早在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穆勒就提出了应该在市场逻辑之下通过法律干预“安排好‘公共物品’的供给”。[10]如果把放任自流的市场比作一匹脱缰的野马,那么法律对市场规制和监管的作用就是要给野马套上缰绳,但缰绳并不能够替代野马本身[11]。正是因为这一原因,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法方面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预算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一系列经济法律。保障了政府依法间接宏观调控和适度干预经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在这些法律中,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法是其中最为基本的法律,尤其是反垄断法被称为“经济宪法”。反垄断法是市场竞争的基本法,是经济法的核心。反垄断法在市场经济国家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美国被称为“自由企业的大宪章”,在德国被称为“经济宪法”,在日本被认为是“经济法的核心”。应该说,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没有反垄断就没有真正有效的竞争,实行市场经济离不开反垄断法。通过反垄断法对市场的干预,不仅可以制止和减少市场垄断、推动市场竞争,也有助于促进技术的创新[12]。我国于2007年通过了反垄断法。我国反垄断法的主要特点:一是法律明确定义了垄断行为,并重点调整三类具体的垄断行为,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二是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了规制。三是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确立了反垄断审查与国家安全审查相结合的制度。四是确立了比较合理的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五是确立了分工明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包括反垄断委员会以及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职权。六是明确了垄断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反对企业以假冒、虚假广告、窃取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攫取他人竞争优势,其前提条件是市场上有竞争,其目的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可简称公平竞争法,它追求的是公平竞争。反垄断法主要禁止垄断行为,有的国家也称之为限制竞争行为,通过对垄断和限制竞争的规制,使市场保持竞争态势,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竞争者,保证消费者的选择权[13]。反垄断法从而可简称为自由或有效竞争法,其目的是保障企业在市场上自由参与竞争的权利,提高经济效率,扩大社会福利。 社会主义经济法律制度形成的经验和主要特色 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的进程来看,其核心经验在于: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形成的根本保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力量源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科学认识与总结的结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因为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引导和规范社会经济活动,建立并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才在短时期内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西方国家法治发展历史比较长,但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始终处于缓慢的自发形成的过程。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西方国家奉行完全的自由主义,形成了民法的契约自由、所有权绝对和责任自负这三大原则。到十九世纪末期和二十世纪初期,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调控作用不断加强,在民法中三大原则开始改变,对意思自治的限制逐渐产生,并且在民法之外的经济法律制度逐渐形成并完善。而西方的商事法律制度,也是在商事实践过程中,经过数百年,逐渐形成和完善的。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在短时期内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可以讲,我们用短短二十多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一二百年的历程。我们先形成了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而后才形成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以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因为执政党自上而下的推动而形成的。在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中,立法机关适应时展的新形势、新课题、新任务,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新诉求,而不断完善立法。例如,在“十一•五”期间,民生立法既是立法机关的重点,保障民生的强化是立法的一个重要亮点,民生立法很大程度体现在我们注重了对私权的保护。比如《物权法》的颁布,就是注重了对老百姓财产权的保护。在立法过程中,也通过民主立法和开门立法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集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在这个渐进的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改革开放的需要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整体目标,逐步推进,逐步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法律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回顾其形成过程,可见它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1.本土性。这就体现在“社会主义”四个字之上的。应当看到,我国在从“无法可依”向“有法可依”的转化过程中,没有像一些国家那样完全照抄照搬国外立法,而是立足于中国的需要,立足于改革开放的需要,立足于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由于我们强调本土性,使立法任务更为艰巨,但是这进一步保障了立法的质量。确保了立法反映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并能够针对这一需要而解决实际问题。从而保障了实践性、实用性和具体针对性。 2.人民性。人民性首先体现在我国的立法目标和宗旨就是为了反映人民的意愿、实现人民的目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立法为民,这也是我们最大的特色。在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中,立法机关适应时展的新形势、新课题、新任务,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新诉求,而不断完善立法。 3.完整性。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是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法律制度已经制定出来,这就使得法律在总体上保持了和谐一致。迄今为止,我们已经基本构建了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规则。我们已经构建了一个私权的体系以及相应的保护机制。第四,时代性。一方面,与时俱进不仅仅是党和国家政策基本精神,而且也应当是国家法制发展的指导思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而不断发展的,它与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相伴而行,即反映和确认了改革开放的成果,也为改革开放的发展留下空间。另一方面,为了保持时代性,凡是体现人类文明发展共同成果的、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我国进行市场经济立法时要注意与其必要的衔接。凡是外国市场经济立法的成果和经验,对于该国是比较好的同时也适合我国的情况和需要,应该大胆学习;对于该国是比较好的但并不适合我国的情况和需要,不能简单照搬[14]。第五,开放性。也就是发展性。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的。尤其是我们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经济仍然不断在发生变化,需要立法适应社会的需要而不断发展建设完善。只有注重体系性,才能够使我们的法律不断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 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实际上就是要回顾我国法制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的历史进程,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明确今后的任务。这对于加快推进我们的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立后,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功德圆满、万事大吉,必须看到,我们的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应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而不断与时俱进。从立法层面来看,首先需要加快民法典的制定。尽管在民事领域,我们已经制定了一些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民事基本法律,例如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等,但因为没有一部民法典,使得立法仍然欠缺体系性,影响了法律的准确适用。制定民法典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第一,通过法典化实现民法的内容和体系的完善。法典化实质就是体系化。法律体系这个概念本身还没有完全解决每个法律部门内部自身的体系性问题。由于没有民法典,所以从民事立法内部来看,体系化程度仍然不高。例如,许多新的民事法律在颁布之后,都修改了原来的规定,但是也没有具体列出哪些规定被修改,造成在实务中适用的困难。如果有法典,则这一问题将得到解决。法典化就是体系化,正是借助于民法典的制定,可以进一步完善民法自身的内容和体系。第二,在法律适用中有助于资讯集中、方便找法。所谓资讯集中,只要手上有一部民法典,那就可以包含最为基本的裁判规则。第三,统一规则、完善私权保护制度。我们现在虽然已经制定了一些民事基本法律,但是还有必要制定一部人格权发,针对公民的名誉、肖像、隐私、生命健康、个人信息资料、网络环境下个人人格权等实施全面保护。我们有了一部全面保护老百姓财产权的物权法,有一部保护交易规则的合同法,还有一部全面保护受侵害民事权益的侵权责任法,现在还需要一部全面保护老百姓人格权益的人格权法。法为人而立,非人为法而生。我们制定法律,最终都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化,制定民法典,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努力克服因为市场失灵、个体禀赋差异等引发的社会矛盾,通过强化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以及解决社会群体的生老病死等后顾之忧,努力缓解分配不公的矛盾,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法谚云:“法律不重诵读而重解释”,“法无解释不得适用”。在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法治建设的重心应当从注重立法转向注重解释和适用。 在各种解释中,首要的是立法解释。所谓立法解释,是指立法机关依据其立法权对于成文法进行的有权解释。从立法学的角度来看,除法律另有授权外,应当遵从谁制定、谁解释的原则。立法解释在性质上仍然是立法活动的组成部分,立法解释活动是立法权的延伸,是完善和发展法律的方式。就立法解释而言,其主体是立法机关,具体体现为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的行为。在立法解释完成以后,立法解释本身成为法律的一部分,也应当成为法律解释的对象。立法解释具有普遍的拘束力,而且具有与被解释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同等的效力。立法解释具有主动性,在颁布法律之后,立法机关可以根据社会需要主动作出立法解释。何时进行立法解释,针对何种法律规范进行解释,都可以由立法机关自主作出确定。 从我国立法来看,为了适应我国尚处于转型时期的历史需要,立法者采用了“宜粗不宜细”的做法,因而部分法律条文的规定较为原则、抽象。随着相关条件不断成熟,立法机关也可以主动根据社会需要对其具体内涵作出解释。从实践来看,虽然在民事领域,立法解释运用得较少,但已有的立法解释也发挥了统一法律理解尺度、克服某些规范的模糊性和抽象性的作用。除了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解释之外,还应当进一步根据时代的需要及时开展法律的修改工作,及时补充和完善相应立法。法律的生命在于适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我们还应当将重心放在法律的适用上,从法制建设事业来看,立法成就巨大,但法律适用任重道远。例如,食品安全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有法不依而不是无法可依的问题。我们已经基本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有法必依”的任务更为艰巨和繁重,需要我们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建设法治政府、强化法律监督。在各种法律适用活动中,司法处于核心地位,因为司法是纷争的最终解决机构,也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是法治的根本之所在,法律能否真正地发挥功效,主要是通过司法的运作来实现的。德沃金教授有句名言:“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15],这不仅是判例法传统严守的格言,其对成文法传统具有同样的启示意义。为此需要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保障司法公正;此外,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为早日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 作者:王利明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英美日低碳经济法律模式对中国的启发 低碳经济,顾名思义是指温室气体排放量尽可能低的经济发展方式,尤其二氧化碳这一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得到有效控制。低碳经济的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新清洁能源结构,核心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观的改变[1]。低碳经济是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不仅需要技术创新,更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引导。 1中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 我国目前并无相对完善的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关于低碳经济的法律规定散见于相关的资源能源立法及环境保护法律之中。 1.1能源法律方面能源问题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问题。要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节约能源。我国关于能源方面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上述法律尤其是《节约能源法》对于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功效。 1.2环境保护法律方面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此项法律的公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环境战略由“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的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1.3政策规章方面近些年来,我国相关的政府部门积极制订节能减排的各项规划及实施方案。2004年11月,国家发改委我国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2007年6月,政府公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同年9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通过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2国外低碳经济法律概况 2.1英国低碳经济法律发展英国是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发源地,进入21世纪之后,英国又因低碳经济再一次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2003年,英国政府在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第一次提出“低碳经济”概念,并宣布将实现低碳经济作为能源战略的首要目标,到2050年要把英国变成一个低碳经济的国家[2]。为实现这一目标,英国政府做了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尤其在低碳经济法律法规制定方面,已经抢占了“全球制高点”。2008年11月26日,英国议会通过了《气候变化法案》,为此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减少碳排放、适应气候变化立法的国家。2009年4月,英国财政部宣布将“碳预算”纳入政府预算框架,使之应用于经济社会各方面。同年7月,英国政府了《英国低碳转型计划》战略白皮书,与该计划同时公布的还有三个配套实施方案:《可再生能源战略》、《英国低碳工业战略》和《低碳交通计划》。 2.2美国低碳经济法律发展美国是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也居全球前列。为降低能耗,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美国政府尤其是奥巴马政府作出了包括立法在内的多项举措。2005年美国出台了《能源政策法》,这是美国第一部综合性的能源法。2007年美国参议院提出《低碳经济法案》,该法案明确了低碳经济将成为美国未来重要的战略选择。2009年2月,美国正式出台了《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同年6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了《清洁能源安全法案》,法案以立法的形式提出了建立“碳排放总量管制与交易制度(cap-and-trade)”。 2.3日本低碳经济法律发展作为《京都议定书》的发起和倡导国,日本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结合本国能源匮乏的实际情况,注重与国家能源战略的协同效应,形成了以《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法》为核心,以《能源政策基本法》、《节约能源法》、《氟利昂回收破坏法》、《促进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等相关配套法规为内容的一整套较为完整低碳经济法律体系。1979年6月,日本颁布了《能源利用合理化法》(又称《节约能源法》)。1997年4月颁布了《促进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大力发展风力、太阳能、地热、垃圾发电和燃料电池发电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2002年6月由日本国会制定的《日本能源政策基本法》正式颁布并实施。综上所述,通过对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的低碳经济立法进程的分析可以看出,目前世界各国的低碳经济立法模式大致有这样几种:①以防控“气候变化”为主导的法律模式,英国属于此种立法模式;②污染预防型法律模式,以美国为代表;③低碳经济型,以日本为典型。 3国外低碳经济法律模式对中国启示 3.1低碳经济立法要结合中国的国情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等多重压力。目前中国经济发展“高碳”特征极其明显,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发展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所以低碳经济立法不应该采取“一刀切”原则,要考虑既给原有的支柱产业留下生存的空间,又要为新兴的产业营造良好的市场规制秩序[3]。 3.2低碳经济立法要与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相契合任何国家的法律体系都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建设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必须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既不能照搬发达国家的立法模式,也不能不考虑现有法律体系特点,特立独行,一味创新。应该立足于我国现有的低碳经济立法,改进与现代经济发展体制要求不符的条款,增加“森林碳汇制度”、“绿色碳基金制度”等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规制及制度。 3.3低碳经济立法要突出政府主导及全民参与作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与发展绝不仅仅依靠少数立法者努力,其中政府主导地位及全民法律意识均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日本是自然资源严重匮乏的国家,然而日本的经济发展速度规模在全球都是首屈一指的。这得益于日本健全的低碳经济立法体系,更关键的是日本政府在低碳经济领域发挥的主导地位及全国民众节约环保意识的普及。中国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的发展,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全球低碳经济发展的竞争态势,通过法治手段,继承传统的精华,借鉴国外经验,中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会日益完善,也会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愈加重要的功效。 经济法律论文:当前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创优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经验启示 论文摘要: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是新型业化道路的最高形式,也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行模式。本文在分析了发达国家循环经济法制建设基础上,论述了建立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并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若干思路。 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是新型丁业化道路的最高形式,也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行模式。一些发达国家把循环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并在立法上加以确认、保护和促进。我国政府也提出,要尽快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因此,对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问题进行理论思考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发达国家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经验 世界上最早对循环经济进行立法的国家是德国,早在1978年,德国就推m了“蓝色天使”计划,制定了《废物处理法》和《电子产品的拿回制度》。1994年,德国制定了在世界上产生广泛影响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该法于1998年重新修订。1998年以后.德国政府根据《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又先后制定了《垃圾法》(1999年)、《联邦水土保持与旧废弃物法令》(1999年)、(2OO1年森林经济年合法伐木限制命令》(2000年)、《社区垃圾合乎环保放置及垃圾处理场令》(2001年)、《持续推动生态税改革法》(2002年)、《森林繁殖材料法》(2002年)、《再生能源法》(2003年)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从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关于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另外,其他欧洲国家也制定或修正了自己的废物管理法,如丹麦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挪威政府于2003年修订了《废电子电机产品管理法》,扩大了有关主体的循环经济责任;瑞典于1994年通过了关于包装、轮胎和废纸的“生产者责任制”法律,并先后制定了关于汽车和电子电器的生产者责任制的法律法规。 其他许多周家也不同程度地制定了相关的环境立法,充实了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例如,美国1965年的《固体废弃物处理法》,先后经过1976年、1980年、1984年、1988年、1996年的五次修订,完善了包括信息公开、报告、资源再生、再生示范、科技发展、循环标准、经济刺激与使用优先、职业保护、公民诉讼等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的法律制度。又如,日本是一个资源比较贫乏的国家,长期以来,其资源主要依赖从国外进口。因此,日本特别重视资源的节约使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旨在节约资源的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从而构建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日本于1991年制定了《回收条例》,1992年制定了《废弃物清除条件修正案》,2000年通过了《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的基本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环保食品购买法》、《食品循环资源再生利用促进法》、《建筑工程资材再资源化法》、《容器包装循环法》、《绿色采购法》、《废弃物处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二、建立和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是各国循环经济法的共同价值。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主要借助于预防优先原则、循环利用原则、合理处置原则、适当分责原则渗透于循环经济法规范之中。预防优先原则强调废物的事前控制,体现的是积极防控的资源环境思维;作为循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循环利用原则的实质在于“物尽其用”;合理处置原则要求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无法通过循环方法予以消除的废物的环境危害;适当分责原则旨在使不同的循环经济参与主体承担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法律义务。 1、预防优先原则。在生产、服务、消费中充分利用原料、能源和产品,尽量减少弃用物、副产品的产生,以从源头控制资源环境问题。预防优先原则要求法律规则的设计有助于促进产品体积的小型化、产品质量的轻型化、产品功能的增大化及产品包装的简化,以减少废物的排放。环境法的预防优先原则表明,环境法不仅限于抗拒对环境具有威胁性之危害及排除已产生之损害,而是预先防止其对环境及人类危害的产生;对具体产生的危险立即做出反应不是该原则的主要目的,其首要功能为,在根本无危险出现或有出现可能时预防性地对“人”加以保护或对生态环境加以美化。这种理念同样适用于循环经济法。现代资源环境问题凸现以前,就存在各种降耗、抑废的理念和实践,不过,其主要着眼于资源和产品的经济效用,而现代法律制度同时也突出环境安全。设备内物质循环、生产少废产品和引导消费少废、少害产品是贯彻预防优先原则的重要途径。预防优先是将危险控制于未来、并创造规划和保存未来世代的环境空间及资源的原则,它是循环经济法实现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首要依托。 预防优先原则蕴涵有积极实现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理念。与事后处置相对应,预防优先原则强调废弃物的事前控制,是一种积极防控的资源环境思维。初形成时,环境法突出污染的治理和生态破坏的恢复;而现代环境法,特别是循环经济法,不仅观念上而且制度上已发生根本性转变。 2、循环利用原则。对于在生产、服务、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废物要尽可能地继续予以使用,直至失去利用价值。“3R”和“4R"原则中的“再利用、再循环、再回收、资源化、无害化、重组化”体现的正是循环利用原则。作为循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循环利用原则要求循环经济法的制度安排应有利于“物尽其用”,特别是能使原料和产品在反复利用中实现功用最大化。 3、合理处置原则。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无法通过循环方法予以消除的废弃物的环境危害。废弃物的利用优先于处置,但是,当某些废弃物无法进行再利用、再生利用、热回收时,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必须采取适当措施弱化、甚至去除其不利影响,或者进一步挖掘其利用价值。合理处置原则是指循环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应有助于及时、恰当处置废弃物。环境安全兼顾资源效率是废物处置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4、适当分责原则。循环经济法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实现依托于循环经济法的实施,而其有效实施离不开各类主体的积极参与。参与循环经济法实施的主体可分为政府、经营者(包括代表性组织)、公众(包括代表性组织),但不同的循环经济参与主体承担的法律义务应当合理区分,此即适当分责原则。该原则体现于各国的法律安排中。日本法强调,“为了建立循环型社会,必须使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公众在合理承担各自责任的前提下采取必要的措施,并使其公平合理地负担采取措施所需的费用”;而且,还具体划分了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责任。循环经济法既然是各国政府促进本国循环经济法发展的法律规范体系,那么,其相应的制度安排就要遵循这一精神,把政府、经营者、消费者的行为限定于适当的范围,使其互相配合,互不干扰。 三、构建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对策 1.绿色GDP核算制度。绿色GDP是在传统GDP核算中扣除包括城市大气污染引起的健康损害、室内空气污染造成的健康损害、水污染、铅等重金属和有毒物质造成的污染损失、酸雨损失等。由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的货币折算在世界上还没有公认的方法,因而绿色GDP等指标的核算存在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但仍然可以从比较的角度,在每项经济活动的经济增长数值后面列上该项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环境质量升降、生物多样性增减、资源开采或消耗总量、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防治投资额度等事项。 2.计划、规划和布局制度。一般来说,循环经济发展计划应以国家环境保护计划为基础,包括循环经济的发展方针、分期目标、考核目标、计划性对策和重大项目等事项。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各地方要针对区域的环境资源情况和外来资源的实际,对地区产业结构体系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调整地区内的产业结构和企业空间布局,明确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以及要采取的政策措施,确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名单,保证循环经济战略的顺利实施。如对于生态脆弱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在加强政府财政补贴的前提下,应规划为保护性有限开发的区域;在一些资源枯竭型城市,可以把伴生矿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规划为接续产业。 3.有效管理和监督制度。具体措施主要有:一是建立循环经济的综合指导、协调、监督和专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二是有效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市级环境资源保护垂直管理改革的力度,试行大区环境保护和国土资源巡视员制度,提高环境资源监督管理的权威性和效率;三是施行全新的政绩考核标准,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在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方面的干扰,确保循环经济的模式的实施能落到实处。 4.法律义务和责任制度。为了全面明确消费者、企业和各级政府在循环经济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国际上除了坚持“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养护、破坏者恢复”原则外,还逐渐发展了“消费者最终承担、收益者负担”和电子产品的生产、经销者负责回收等原则。如日本2001年的《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的基本法》把义务主体划分为国家、地方公共团体、经营者和国民。英国1995年《环境法》规定了国务大臣的条例制定义务、义务者类型、企业回收符合标准的义务、经济代价义务等。一些国际条约甚至明确了成员国政府的义务和责任。对于这些义务与责任机制,我国有必要借鉴、吸收或完善,尽快建立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制度。超级秘书网 5.市场准入制度和经济激励制度。循环经济离不开市场的推进,但市场的推进必须符合市场规则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市场准入条件,主要表现为:投资是否符合一定的数额标准,技术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是否合格,进口的产品是能否再用或再生利用,进口资源是否为有毒固体废弃物等。如美国《固体废物处理法》规定,进行固体废物收集、再生的企业必须取得执照,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我国应不断加强市场准入制度的建设,促进专业化和规模化企业介入循环经济产业,同时维护国内市场的绿色秩序,建立自己的绿色贸易壁垒。 循环经济的发展也需要经济激励制度的完善,它可作为对直接管理制度的补充。经济激励制度主要包括税费征收、可交易许可证、押金退款、绿色补贴、价格支持等。如瑞士为了资助塑料瓶的收集、分拣和循环利用,法律规定对每个塑料瓶征税4个生丁,所获资金由专门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专项用于支持废弃塑料瓶的回收工作。我国也应该通过征收排污费、生态补偿税、资源使用税等经济激励的方式,提高直接利用原生自然资源的产品的税收标准,使再生产品取得一定的价格优势,拉动循环经济产品的消费;对于电池等难以回收处理的废弃产品,可以通过产品税的方式建立回收处理基金。当然,经济激励制度的使用应注意环境和经济的有效性、管理可行性、成本最小化和措施的可接受性,注意维护环境公平。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法律定位的研究论文 [摘要]法律责任是法的基本构成要素,权利的行使、实现,义务的履行,纠纷的解决,都要归结为法律责任。所以,和其他部门法一样,法律责任同样也是经济法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因此,违反经济法法律规定是一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我国的经济法制建设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起步较晚,几乎是与民商法、行政法同时发展的,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其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传统部门法的巨大阻碍和排拒。这样使得经济法责任如何存在备受关注。文章通过对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分析,认为其责任承担方式应该是一种综合性的,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责任以及社会责任在内。我们必须承认,现在社会中有越来越多的现象很难用这三种责任进行规之,或者说有一些规制的手段难以划入以上任何一类之中,比如,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等。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引入一个新的责任形式———社会责任,作为第四种法律责任存在。 [关键词]法律责任;经济法法律责任;社会责任 一、我国现行的法律责任体系 (一)法律责任概述 1.“责任”一词在现代汉语中有双重含义:一是分内应做的事;二是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而应承担的过失。前者表示积极方面,具有肯定性;后者则表示消极方面,具有否定性。两者也是相互联系的。哈特认为,责任至少应当包括:(1)角色责任;(2)因果责任;(3)应负责任;(4)能力责任。也就是说,责任范围是很大的。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这种传统的法律责任概念只强调了责任的消极后果,使得“有限责任”、“证明责任”和责任制之“责任”等概念无法解释。经济法学者却认识到了这一问题,提出要考虑责任的积极功能,扩张责任的含义,如:有学者认为经济法责任的含义包括:角色责任、能力责任、公共责任、财产责任、组织责任、道德责任。 2.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法律责任的特点在于:(1)法律责任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它是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2)法律责任还表示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不利后果;(3)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的逻辑关系;(4)法律责任的追究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者潜在保证的。 3.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1)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2)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3)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了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在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所引起的由国家作为承担主体的赔偿责任。 (二)对现有法律责任的分析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划分为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另一种说法是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环境法,军事法这八大部门法。那么,是否每一个法律部门都应该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呢?我们是否需要在现有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基础上增加经济法责任、社会法责任或者环境法律责任呢?首先,违法经济法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并且,这种责任是具有独立性的。目前,关于经济法责任独立性的主要观点分为三类,即固有与援引说,综合责任说和彻底独立性说。经济法的责任形式我认为不应该是民法、刑法、行政法法律责任形式的简单综合,但是,仅基于此就设立一个经济法法律责任,这种观点是否妥当呢?这是令笔者感到疑惑的。 其次,我认为,将法律责任划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是出于对违法行为或者不合法行为进行纠正时法律所代表的主体以及其法益目标两者进行衡量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是法律站在平等主体之间的立场上,其法益目标是维护公平、平等,因此大多为补偿性措施,比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道歉等等;刑事责任我认为是法律以国家的名义,在强制力的保障下,法益目标是对公正、正义的追求,通过惩罚犯罪而达到预防犯罪,所以大多是惩罚性手段,比如罚金、有期徒刑等等;行政责任则是政府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目的是政府管理职能的实现,所以一般是吊销营业执照、查封等行政行为。而经济法的法益目标是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所代表的经济法主体是生产和再生产领域的消费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第三,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往往不是单一的,在接受刑事责任的惩罚的同时,还要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如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因此,违反经济法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应该是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责任在内的综合性责任。 二、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必然存在 (一)经济法律责任的学界观点 国内学者对经济法责任的认识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对其含义大致有法律后果说、应付代价说、强制义务说、义务后果双重说、后果义务措施说等。 在经济法责任的外延上,最为典型的是石少侠教授提出的将经济法责任与经济法规定的责任区别开来。依这种观点,经济法责任是作为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包含于经济法规定的责任形式种类之中,除了经济法责任之外,经济法规定的责任还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他们相互之间互不包含,是完全并列的关系。与之针锋相对的,是认为“经济法责任是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各种责任形式的总称”的观点。在这种观点下,经济法责任将民事、行政以及刑事三种责任形式包含在内。 有人从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待经济法责任,认为经济法责任的实现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方式.提出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方法包括经济制裁、经济行政制裁以及经济刑事制裁三种。这种观点强调了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统一性。 (二)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概述 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在国家干预和调控社会经济过程中因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而依法应强制承担的否定性、单向性、因果性经济义务。 学界对于经济法律责任的特征也有争论,如有人认为经济法责任具有两个特征:1.违法者对损失的利益主要表现为经济利益;2.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主体更多地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企业法人。有学者认为相互分离性、双重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责任的特征。 也有学者认为经济法责任的特征是:1.经济法责任的法律依据是经济法;2.经济法责任的形式具有明显的复合性;3.经济法责任具有直接、显著的社会公益性;4.经济法责任具有明显的不对等性和不均衡性。 还有学者认为经济法责任的特征是:1.经济法责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具有双重性;2.内容具有整体经济利益性;3.功能因主体不同具有差异性;4.形式具有适用范围的特定性;5.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一种组织(团体)责任。 我认为经济法责任应具有以下特征:1.责任目的的社会整体利益性。经济法律责任的社会整体利益性是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在经济法责任制度上的反映,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不受侵犯是经济法责任的第一目的,是经济法作为社会法的客观要求。2.归责原则的公平性。在过错、无过错和公平归责的选择中,经济法选择了以公平归责为重心的归责原则。区别于民法和行政法侧重于过错归责和无过错归责的作法,体现了归责原则的公平性特征。它是经济法追求经济公平的反映。3.政府责任的突出性。政府作为调制主体,是与调制受体相对的一方经济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的经济法价值理念要求我们,要重视政府主体在履行调控或规制职能时对个体、群体、集体。国家和社会带来的不利后果,凸显政府责任。4.经济法责任具有明显的不对等性和不均衡性。经济法责任以社会整体利益、社会责任为本位,改变了原来法律责任中权利与义务对等,责任与义务对等性。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责任往往是单向义务,不存在对等性。5.责任形式的多样性。基于此,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应该是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责任在内的综合责任形式,但仅有这三种形式是不够的,还需要一种新的责任形式存在。 三、社会责任的引入作为法律责任的第四种类型 民事责任是私人之间的纠纷引起的,是处于平等地位的一方承担的责任;当行为人的行为引起公权力的主动介入时,产生了刑事责任;而行政责任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政府发挥效用时,才会产生的。不难看出,现有的法律责任体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成形的,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现在依然是有效的。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现在社会中有越来越多的现象很难用这三种责任进行规之,或者说有一些规制的手段难以划入以上任何一类之中,比如,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等。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引入一个新的责任形式———社会责任,作为第四种法律责任存在。 (一)概念 社会责任的产生是基于填补经济法法律责任承担的需要而产生的,它是经济法主体之一的管理者,出于对消费者的保护的目的,而对经营者采取的一种限制性责任。它是以公平诚信原则为基础的,对整个社会法律环境有一定的要求,有利于生产经营者的自治程度的提高,并会促进社会的法制进步。它和民事、刑事、行政责任一起,构成了经济法法律责任形式。 具体而言,社会责任的形式包括公示,歧视性待遇。公示是指通过某种方式为大众所知,并且有一定的时间和范围的要求;歧视性待遇是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得到的待遇不同于正常企业,比如,贷款利率要提高、某些优惠措施不能继续适用等等。另外,社会责任也给管理者提出了一些要求,比如经营者整改合格后的继续经营,就需要管理者的协助。这也是消费者对于管理者信任的表现,要求管理者自身能力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可。 (二)效果分析 如果经营者违反经济法相关规定,如采用价格垄断、搭售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或者采用偷税、漏税手段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失,管理者一方除了通过民事责任令经营者进行赔偿,通过刑事责任追究主管者刑事责任,通过行政责任对企业进行监管,还可以利用社会责任使得该经营者在合理期间内的失去一定的业务能力,使得企业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因为社会责任有公示性,对于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知情权大有裨益。 引入社会责任对于经营者而言也有有利的一面:首先,有利于加速经营者整改的速度。因为社会责任会影响其正常的业务,比如银行可以据此拒绝提供贷款、或者提高利率等等,只有尽快消除影响才能使企业重新获利;其次,有利于经营者消除之前的不良影响,重新得到消费者的认可。现在的企业对商誉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商誉受损往往很难补救,如日本的福岛速食水饺公司、南京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都因此破产,因为失去公众的信任之后,即使进行改进,也很难再令公众产生信任。而社会责任是通过法律的公正性,认可其整改后的成果,帮助企业重新赢得公众的信任。 (三)以南京冠生园为例,分析引入社会责任的可行性 2001年,南京冠生园食品厂(以下简称南冠)“以旧馅生产新月饼的事件”在业内外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反响。2004年,曾经叱咤全国食品行业辉煌一时的南京冠生园走完了凄凉破产路。 当“陈馅事件”发生后,南冠被多部门联合查封,缴纳罚款,进行整改之后仍无法摆脱破产的命运,导致这个1918年建立的品牌遭受了空前的信用危机。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品牌企业缺少的国家是否是一个损失?南冠使用不合格原料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定要受到严厉制裁的,这样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有序竞争,才能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但是,失去这样一个企业的代价时候过大?超级秘书网 如果引入社会责任,南冠在整顿的期间内,管理者会告知社会,此时南冠比正常企业低的待遇;整顿结束,管理者进行审查合格后,仍有管理者进行公示,如果管理者能够取得消费者的普遍信任的话,对于南冠的整顿结果,也应该产生信任的态度,南冠是否还会破产,就不那么确定了。如果可以的话,既保存了一个老字号的商誉,又增加了大众消费的信心。 四、结论 从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引入社会责任作为第四种法律责任,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一起构成经济法法律责任,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经济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的现在,是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 但是,其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的,比如社会责任的制定部门、制定标准、执行机构、责任方式等很多问题尚待研究,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希望能有更深入的探讨。 经济法律论文: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分析 [论文关键词]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立法体系 [论文摘要]循环经济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探讨了企业、政府和社会公众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的努力途径,并对我国完善循环经济的法律和制度提出一些思路。 一、以宪法为核心理念,构建循环经济立法体系 一个国家的法是由宪法和一系列位阶不同的普通法律所组成的一个统一体系。宪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普通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而制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普通法律依据宪法的规定、原则及精神进行具体化,成为社会实际生活的具体规范。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普通法律时,必须以宪法为依据。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公民对环境权、健康权、生命权的理解与要求越来越高。目前,环境权已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认同,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把环境权写入《宪法》,国际社会以及一些国家开始用立法和法律解释的方式对环境权加以确认,立志于使环境权从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的转化。如法国政府内阁会议曾于2003年6月25日通过了关于《环境宪章》的宪法草案。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美国第九次修正案规定“不得因本宪法列举某些权利,而认为人民保有的其他权利被否定或被贬低。”“宪法第九次修正案被认为是包含公众免受不合理的环境质量降级的权利。”从上述不难看出,循环经济所体现的宗旨,在宪法中是有切实的依据的。同时,在制定关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普通法律以及除普通法律以外的法的其他形式时,必须依据宪法的规定、原则及精神制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二、借鉴国外循环经济的立法模式,构建我国的循环经济立法体系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匮乏、环境破坏问题严重的国家。发展循环经济起步较晚、理论研究也较为薄弱。要在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模式、构筑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就需要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上,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少走弯路。我国循环经济立法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积极推进,又要循序渐进;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我国循环经济立法体系框架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一)第一层面的基本法 政府的宏观调控与管理作用极大。客观上需要从全局的高度,制定一部能够统揽全局的、带有基本法性质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明确各级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发展循环经济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途径和方向,利用政府强制管理的“有形之手”与发挥市场机制的“无形之手”的共同作用,从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和决策层次规范循环经济的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其核心是最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从根本上保护和改善环境,是一场经济、环保和社会的重大变革,需要权威的法律手段作为支撑、保护和引导。因此制定循环经济的基本法是十分必要的。从这一层面来考虑应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 (二)第二层面的综合性法律 目前,我国现有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许多属于综合性质,不少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制定的。当时的立法目的、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还带有计划经济色彩,以环境污染防治为核心的环境法体系在环境管理机构设置、环境保护基本原则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重污染防治规范而轻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缺陷,因此对这些法律法规应及时修改,适应发展循环经济的需要。 (三)第三层面的针对各种产品性质制定的具体法律法规属于第三层面的立法问题,如主要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废包装、废塑料、废玻璃、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物、厨房垃圾、废旧汽车及其配件等大宗废物的专业性循环利用问题,既属于企业层次上的问题,又属于区域和全社会层次上的问题,现行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零散,缺乏系统和综合性的解决机制,要加快制定针对各种产品性质、操作性强的具体法律法规建设步伐。 三、通过立法,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一)通过科技立法,促进循环经济快速发展 政府应切实发挥建立循环经济型社会的主导作用,开办各类研发机构。除了发挥政府办的研发机构“国家队”、“主力军”的作用,从事多方面的研发,特别是重点攻关项目的研发,还要鼓励、引导、支持民营机构的研发和企业的研发活动。研发机构的任务,就是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和开发适用有效的可以替代传统做法的资源节约型的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和开发使各类废弃物利用更充分、质量更高、附加值更大的新技术、新工艺。 各地政府不仅要为政府办的研发机构提供资金,而且应每年拿出资金,以课题招标的方式扶持民营研发机构和企业的研发活动。要依法保护研发机构成果的知识产权,同时通过科学教育、科学知识普及,进一步传播增进大众对科技的理解和参与,形成一个政府、产业、教育、学术、金融、民间组织及个人等共同推动科技创新的局面。 (二)建造绿色财政制度 购买性支出政策。在购买性支出的投资性支出方面,政府应增加投入,促进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例如,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道铺设、绿色园林城市建设、公路修建等。在购买性支出的消费性支出方面,政府可通过实际的绿色购买行为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例如,优先采购具有绿色标志的、通过ISO14000体系认证的、非一次性的、包装简化的、用标准化配件生产的产品。通过改变政府的购买行为,可以影响消费者和企业的生产方向,从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财政补贴政策。政府可以考虑给开展循环经济的企业以财政补贴的照顾,如采取物价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贴息、税前还贷等。同时,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机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制度。政府对企业通过有针对性的财政补贴,可调动企业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从而指导整个社会资源向循环经济的方向发展。 许可证制度。政府确定某一地区排污或排污浓度的总体水平,实现污染许可证的发放量等于该总体水平。发放许可证时,可结合企业现有排污情况,成比例缩小允许的污染物排放数量,超标部门给予经济甚至是法律的惩罚。 财政信贷制度。信贷制度是环境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可以根据循环经济的要求,对不同对象实行不同的信贷制度,即优惠信贷制度或严格信贷制度。这样做的好处是将对实施循环型经营的企业给予更加优惠的待遇,鼓励人们朝着循环型发展模式的方向去生产和消费。 完善现有税费制度。政府可以制订出特别的税、费政策。这一方面,国外同样也有先例。此外,如美国的税收减免政策、日本的特别退税政策,以及荷兰利用税法条款来推动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另外,发达国家还普遍采取了其它一些税收政策,如征收生态税、填埋和焚烧税、新鲜材料税。各级政府应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实行“绿色税”等措施,利用政策导向和经济杠杆,促使企业、公民自觉地为建立循环型生态社会进行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推动建设循环型经济社会。 利用奖金等多种奖励手段。政府可以设立一些具体的奖励政策和制度,重视和支持那些具有基础性和创新性、并对企业有实用价值的资源开发利用的新工艺、新方法,通过减少资源消耗来实现对污染的防治。如美国1995年设立的“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英国2000年开始颁发的JerwoodSalters环境奖。日本政府在许多城市设立了资源回收奖励制度,目的是要鼓励市民回收有用资源的积极性。为促使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日本大阪市对回收报纸、硬板纸、旧布等废弃物的社区、学校等集体发放奖金;并在全市设置了80多处牛奶纸盒回收点,以免费购买图书方式鼓励市民回收牛奶纸盒;对回收100只铅罐或600个牛奶罐的市民予以100日元的奖励。泰国曼谷市建立“垃圾银行”,鼓励少年儿童收集垃圾、分类装袋,并交由“垃圾银行”处理。“垃圾银行”每3个月计息一次,以铅笔、书本、袜子等生活必需品作为利息,予以奖励。 (三)建立约束机制 政府优先购买资源再生产品。通过干预各级政府的购买行为,促进资源再生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占据优先地位。美国几乎所有的州都有对使用再生材料的产品实行政府优先购买的相关政策或法规。联邦审计人员有权对各联邦机构的再生产品购买进行检查,对未能按规定购买的行为将处以罚金。在河北省的循环经济建设中,我们也不妨效仿这一手段,并通过立法形式加以巩固。 建立“一赔”、“二停”、“三分开”制度。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田为勇认为,要建立“一赔”“、二停”“、三分开”制度“:一赔”就是建立公众的赔偿制度,公众可以直接将污染企业告到法院,用法律手段强制要求排污企业为污染后果赔偿,达到迫使企业整改的目的。“二停”是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一停企业生产,停产整顿排污不合格企业,直到整改完毕;二停项目,治污不达标企业所在地的政府,一段时间内不准上新项目或者改造工程。“三分开”是对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实施评价与审查分开、评审与验收分开、审查与监督分开。此提议非常值得推行。 推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在污染问题上,推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要求凡是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都要承担治理污染和赔偿损害的责任。通过实施这项原则可以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责任心,通过必要的压力来推动他们积极探索治理污染的措施,把污染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在资源的开发利用上,要遵照谁开发谁保护原则,使一切开发利用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都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从而使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增殖两方面统一在相同的行为者身上。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律体系 内容提要: 关于经济法律体系的论文不少,尤其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后,但其中多数文章都力求打破传统部门法的界限,试图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法新构成理论”。[1]笔者不赞成这种观点,认为“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本不是规范的法学术语,以之为基础而进行过深的法学理论探究是歧途末路。“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之所以存在和被使用,主要是因为经济学研究的需要,特别是市场经济学即法制经济学研究的需要。从法学角度讲,“经济法律”和“经济法律体系”概念只是临时借用而已,对之进行法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揭示以不同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律法律体系商法地位经济法律体系 正文: 一、关于经济法律和经济关系 虽然“经济法律”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学术语,但如果以“对象说”对之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多数学者都会赞同:经济法律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在这个定义当中,“经济关系”是关键词,只要弄清了“经济关系”的内涵、外延,并对之做出科学的分类,就能基本掌握经济法律的形式范围和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1]所谓“经济关系”,是指各经济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2]从“经济关系”的定义可以看出,它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经济关系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离开了经济主体就无所谓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数量决定于经济主体的数量;二是经济关系形成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之中,没有经济活动就不可能形成经济关系,经济活动的多少决定经济关系的多少。而无论经济主体还是经济活动,都取决于社会分工的程度,社会分工越细,经济主体越多,经济活动也越频繁。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第一次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中分化出来,第二次是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第三次是商人的出现, [3]其中每一次社会分工都是在前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的,亦即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分工不是跳跃式发展的,它有一个量变的过程,在每一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前,都发生和存在着大量的较小的社会分工,而且中间会有许多“分”与“合”的反复;社会分工也不是有终点限制的,在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之后,社会分工仍然在向前发展,而且速度更快、频率更高。由此可见,社会分工的发展有三大趋势:一是越来越细的趋势,二是不断调整变化的趋势,三是越来越快的趋势,自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至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快,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大量、迅速增加;社会分工的不断调整变化,必然导致经济主体、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不断更新发展。总之,经济关系的数量将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而日益增加。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经济关系不外横向、纵向两大类,但两类经济关系的数量不等,且差距悬殊。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经历了产品经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两大阶段,产品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在产品经济阶段,由于没有交换活动,因而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关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后,由于交换的出现,经济关系产生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两大阶段:自由商品经济和垄断商品经济。在自由商品经济阶段,多为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经济关系,从属性的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很少,只是到了垄断商品经济阶段,纵向经济关系才开始大量出现,但相对于横向经济关系,其数量仍然较少。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发展,大量增加的经济关系也多为横向经济关系,因为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有限度的,社会经济主要由看不见的手――市场来调节,而非主要由看得见的手――政府来调节。由此看来,只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纵向两大类有失平衡,还必须对横向经济关系再分类。横向经济关系的再分类,也要考虑平衡的问题,以是否具有营利性为标准将之一分为二。这样,就形成了三类经济关系: 1、横向的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2、横向的营利性财产关系(经济关系) 3、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之相适应,需要三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些经济关系。于是,民法、商法、经济法就相应出现了。 二、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为了便于分析和研究,适应法律调整的需要,将经济关系分为横向非营利性财产关系、横向营利性财产关系和纵向国家协调经济关系,但针对这三类经济关系是否就能划分出三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分析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划分入手。 (一)关于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或部门法)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4]从法律体系的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法律体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法律体系涵盖一国全部法律规范,这一点易于理解;二是法律体系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对此法学界有争议。 争议的焦点有二: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下面针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 1、法律体系为什么要划分不同的法律部门?对这个问题,有三种比较典型的观点: (1)有些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尤其是纠缠于法律部门划分的具体细节,纯粹是费力不讨好,没有什么实际用途。一方面,法学家为法律规范的分类而忙碌着,大量时间耗费在理清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上面,为法律规范的"法律部门"归属而大费周折;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滋生。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在立法实践中并不重要,而立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法学并没有给予充分地关注。[5]因此提出取消法律部门的划分。 (2)有些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严重缺陷,其出发点和理论结构已经过时,建立在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之上,没有当代各国的立法根据,也没能正确总结现实法律体系的矛盾,因此提出放弃法律部门划分理论,而建立“法体制”理论。所谓“法体制”,是指同类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的体系,可分为国家法体制、经济法体制、行政法体制、民事法体制、刑事法体制。[6] (3)多数学者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对于立法来说,有助于从立法上完善法律体系、协调法律体系内部关系;对于司法来说,有助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特点、职责任务,并准确适用法律;对于法学研究来说,使研究范围有相对独立的领域,使法学学科分工专业化。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如此,如果不进行科学的组合分类,将有碍于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研究,而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已经被实践、历史和世界所认可,并且有些学者提出的所谓“法体制”理论只不过是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的一种变形,没有细化反而更加粗放,好似在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之间又增加了一个层次,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2、法律体系应划分那些法律部门?这涉及到一个标准掌握的问题,即法律部门划分的越细越好,还是越粗越好?对此也有三种观点: (1)越粗越好,像上面提到的“法体制”理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不宜太细,粗放一点更好,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任何法律法规之间无论在调整对象上还是在调整方法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如果法律部门划分过细,会导致法律部门过多、过烂,更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 (2)越细越好,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亲属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众多部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只要正确把握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和标准,法律部门划分得越细越好,其理由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将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现在看来比较小的法律部门将因其所属法律法规的增多而很快变大,与其让它变得庞大时再独立不如现在就让其独立,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 (3)折中观点,是介于粗放和细化之间的一种观点,一般将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划分得不宜过粗,也不宜过细,要适中,既要严格掌握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结合实际需要,只有当其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将其从原有的法律部门中独立出来,超前了会使之力量过于单薄,拖后了会使之受到发展阻碍。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实际需要是法律部门独立的首要条件,法律部门划分过粗、过细都不利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掌握,都不利于法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关于法律部门划分 法律部门的划分,又称部门法的划分,是指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对法律规范进行分门别类的活动,划分的结果――同类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或部门法),既具有符合一定原则和标准的共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7]关于法律部门的划分,其学术争议的焦点在于划分原则和标准。现在我国多数学者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其一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进行分类,例如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而行政法虽然也涉及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样就把民法和行政法划分开来;其二为法律调整的方法,即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具体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方式、手段的不同进行分类,比如民法与刑法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民法以自行性调节为主要方式,刑法以强制性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这样就把民法和刑法划分开了。[8]除了划分标准以外,还有划分原则。多数学者达成共识的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这样三个:一是目的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二是平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各法律部门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三是发展原则,即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法律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还要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度的法律法规。[9] 共识之外就是分歧。关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和标准,主要分歧在于两点: 1、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两者是统一关系,还是互补关系; 2、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问题,即谁是基本标准,谁是补充标准。笔者认为,一般来说,原则和标准是统一关系,即原则是标准的抽象要求,标准是原则的具体体现,但有一个前提,即原则和标准的内涵必须一致,不能你言这,我言那,否则就成互补关系。由此可见,分析原则和标准的关系,必须从二者的内涵入手,内涵一致即为统一关系,内涵不一就是互补关系。现在来看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和划分标准,上述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在内涵上没有丝毫一致性,因而可以肯定地说:二者是互补关系,而非统一关系,即上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非划分标准的原则,划分标准也不是划分原则的标准。基于此,在划分法律部门时,既要遵循划分原则,又要依据划分标准。另外,鉴于二者的用词和内涵,划分原则应首先得到遵循,然后再依据划分标准。关于两个划分标准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主次关系,即调整对象是基本标准,调整方法是补充标准,[10]笔者以为不然。现有的已经达成共识的主要法律部门,像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它们相互之间的主要区别:调整对象或调整方法,从出现的几率上来看,调整方法比调整对象更多,仅从这一点上来说应将调整方法列为基本标准。考虑历史因素和未来发展,笔者认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是两个同等重要的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没有主次之分。但这并不等于说是这两个标准可以孤立使用,而正因为二者同等重要才更需要将他们有机结合。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应遵循这样的程序: 1、充分考虑现有的法律部门划分的实际情况,不可打乱现有的大的格局; 2、按照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提出新的法律部门组建的初步意见; 3、根据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对新的法律部门组建意见进行学术论证; 4、权威机构认定,以便于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避免无端、无休止、无意义的争论。 三、关于商法地位 通过上面两部分的论述可见,分别以横向非营利性经济关系、横向营利性经济关系和纵向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而划分出民法、商法、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和两个标准。但是,目前我国法学界只对民法、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达成了一致共视,而对商法应否独立存在较大分歧,而且我国现行立法体例实行民商合一,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重点分析。 (一)商法产生的原因分析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1]现在多数学者认为,商法最初的形式是商人习惯法,形成于中世纪的欧洲。11世纪后,欧洲的农本经济进入了发展时期,十字军东征的胜利使得欧洲通向东方的商路相继开通,地中海海上贸易逐步繁荣,沿岸城市不断成长,出现了定期集市,产生了商会,商人也成为社会中的独立阶层。但中世纪的欧洲仍处于封建法和寺院法的支配之下,许多商事活动在一些国家受到明令禁止,各种商事原则和规则在当时的封建法制中均缺少观念基础,甚至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商人加以种种歧视。为了适应商业发展和商事交易自由的需要,保护商人利益,于是商会运用其在自身发展中形成的自治权、裁判权及其商事生活习惯,订立了大量的实施于本商会内部的自治规约,经过11世纪至14世纪数百年的实行,最终形成了中世纪商法――商人习惯法。商人习惯法有三个主要特点:其一,通常采用属人主义立场,只在商人之间、商会内部实行;其二,内容已涉及现代商法中最主要的商事要素和商事活动,许多规则已明显反映了商事活动的根本要求;其三,非成文性和地域性。[12] 近代商法产生于16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萌芽,欧洲的一些封建割据势力逐渐衰落,统一的民族国家纷纷形成。[13]相应地,基于自治城邦的商人团体消亡了,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寺院法也被废弃了,各民族国家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法律,以确认商事活动的合法地位,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欧洲大陆各国早期的商事成文法,虽然仅是对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确认,具有浓厚的商人法或属人法特色,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重大的社会进步意义,并对现代商法的形成具有重要的过渡和促进作用。在近代商法中,最具代表性并影响深远的是1794年的《普鲁士普通法》,它不仅确认了商人习惯的基本规则,而且大量引录商法原理,其内容非常丰富,1861年《普通德意志商法典》即德国旧商法,就是以之为基础而制定的。 现代商法产生于19世纪以后。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社会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保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推动商事活动、促进统一的商品市场的形成成为许多新兴国家的基本国策,“商法开始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14]同时以判例法为特征的英美法系国家在商事立法上也不甘落后,颇有建树。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1897年的《德意志帝国商法典》(德国新商法)、1952年的美国《统一商法典》、1894年的《日本商法典》(日本新商法)是现代商法的代表作。 由上可见,商法的产生绝非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原因: 1、商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人阶层逐渐形成并日益壮大,他们强烈要求摆脱封建法制和宗教势力的束缚,能够合法、自由、体面地从事商事贸易活动,而且社会经济越往前发展,这种要求越加强烈和具体化。当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以后,这种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就转变为将原来作为自治规范的商人法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商事立法活动。 2、商法的产生是国家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的结果。16、17世纪,由于新大陆的发现,世界市场突然扩大,各国政府为了本国的富强,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其具体措施就是以法律形式确立商人地位的特殊性和推行商事活动的特殊化,于是商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出现了,并迅速法典化。这一政策措施的实行,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的起飞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极其迅猛的发展。[15] (二)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一分析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由众多的涵盖全部法律制度的法律部门组成,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必然对原有格局造成冲击,为此需要慎重分析其是否具备、已经具备哪些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后面将做详细论述,在此只对商法是否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进行分析。我们已经知道,法律部门划分的三个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在划分法律部门时必须首先并同时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两个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在划分法律部门必须至少具备其一。商法的情况如何呢? 1、目的原则的符合情况。无论是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商法包括形式意义商法和实质意义商法的存在,并大都承认商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16]只对商法是否独立于民法有分歧。笔者以为,存在即是道理,细分更有助于理解和掌握,为何不将已经存在的实质上已与民法分立的商法确立为独立法律部门呢?这样不更能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民事、商事法律吗? 2、平衡原则的符合情况。在我国,多数学者主张,商法包括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商号、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17]其数量之庞大,在我国现行的民商法体系中已经占据超过50%的比重,而且还有进一步大幅度迅速增加的趋势,如若不将之独立出来,势必造成现行民商法体系结构的失衡,既不利于保持民法的基本法地位,又不利于商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发展原则的符合情况。刚才已经提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的确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wto、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推进,商主体、商行为、商事营业等将在范围、形式等许多方面发生较大的变化,商法的数量规模也将随之不断扩大,因而考虑到未来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4、调整对象情况。商法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调整对象――因商主体实施了商行为而形成的商事法律关系,这也正是民商分立论者坚持商法是独立法律部门而民商合一论者批驳不倒的根本所在。商法调整对象的相对独立性在于,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经营性关系,即由经营主体所从事的经营性行为而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是实施了经营行为的经营主体及其之间的对内对外法律关系。[18] 5、调整方法情况。一般来说,法律调整方法有三种类型:一是自行性调节方法,二是强制性干预方法,三是政策性平衡方法。[19]商法在调整方法上同民法相同,都是运用自行调节方法,但凭此并不能说明民商合一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因为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只有两点都相同时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有一点不同就不能划为一个法律部门。 从以上对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的分析来看,商法已经充分具备了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如若不及时划出,将同时不利于民法、商法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繁荣、稳定。 (三)商法独立应具备的条件之二分析 前面已经提到,商法要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也已经知道,商法完全符合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和标准,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它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第二层含义是指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第三层含义是指我国经济发展现状,那么,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应从这三方面来论述。 第一,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决定因素,[20]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商品经济将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发展的推动下日趋繁荣发达,而商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经济的繁荣发达必将促进商法的完善与发展,其数量会越来越多,体系会越来越庞大,独立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独立的条件也越来越成熟。如果不正视社会经济和商法发展的现实、本着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不将商法及时从民法中独立出来,还固执坚持“民商合一”的观点,不但会使现行的民法体系结构日趋失衡,而且会对民法、商法的实施与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第二,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现代商法发展趋势。现代商法具有动态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互渗透、国际化与统一的三大发展趋势,[21]其中:现代商法的动态化趋势,将使商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日趋繁重,加之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特点,立法机构需要为之成立专门部门来承担,立法上的独立将加快商法的独立;现代商法的两**系相互融合和国际化趋势,将使商法先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而在全世界首先实现统一,一部适用于全世界的统一的商法,是不可能同一部只适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法融合在一起的。另外,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商法独立的现实也告诉我们,一部独立的商法是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经济发达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造就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 第三,商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完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经济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基础薄弱、体制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我国在世界上仍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落后不可怕,只要我们不懈追赶。基础薄弱可以夯实,体制落后可以改革,商品经济不发达可以促进。关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总结世界上商品经济发达的国家的经验,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重视和推动,即国家政府大力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而推行重商主义政策,离不开商法的作用,需要重视发挥商法在保障交易便捷、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而重视发挥商法的作用,必须给予商法一个较高的法律地位,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独立性。 四、关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 (一)经济法律体系的部门构成分析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知,商法独立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将由民法、商法和经济法三个部门法构成,各部门法的具体法律法规组成情况如下: 1、民法部门:(1)民法通则;(2)合同法;(3)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4)婚姻家庭法,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等;(5)继承法。[22] 2、商法部门:(1)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23](2)破产法;(3)证券法;(4)票据法;(5)保险法;(6)海商法。 3、经济法部门:(1)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经济政策法;(3)国家投资经营法,包括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24] (二)商法独立后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分析 1、民法与商法。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最为密切,因而产生了两种观点:一是民商合一论,二是民商分立论。民商合一论者认为,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是一国民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不但现在分离不了,而且随着民法的商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将来就更难舍难离。其理由是:商法和民法有着共同的原理,[25]二者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界限也很难划清。[26]首先,商主体是从事营利性行为的个人和组织,而民事主体将之包含其中;其次,商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民事活动的范围包括营利性、持续性的商事活动。笔者认为,民商合一论者的理由均是基于大民法思想,事先已将民法定义为调整所有平等主体之间所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身已涵盖商法定义,当然得出商法是民法的一部分的结论。商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不同,这一点无论民商合一论者还是民商分立论者都承认,那为什么不将民法的定义修改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非营利性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如若仅仅因为中国现行的《民法通则》而不做这样的修改,那么就应该考虑修订已颁行16年之久的《民法通则》了;如若做出这样的修改,那么民商合一论者就将哑口无言了。 2、商法与经济法。关于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学者也有不同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都以企业为核心对象,两者没有根本性的区别;另一种看法认为商法与经济法的理念、机能是不同的,商法与经济法应为两个不同的法。[27]笔者认为,商法与经济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首先,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商人之间因实施营利性的商行为而发生的商事法律关系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或国家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因进行经济调节而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之法。其次,二者的调整方法不同,商法主要运用自行调节的方法,经济法则综合运用自行调节和强制干预的方法。其三,二者的性质不同,商示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体利益为基础;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它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体利益的整体利益。[28]虽然如此,商法和经济法在各自的体系构成方面仍有较大争议,主要集中在企业法的划归上。笔者认为,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企业法是指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体系,除非特别说明,一般指此。由于企业法的集合性,决定了企业法调整对象性质的复杂性,因此不能笼统地说企业法是属于商法,还是属于经济法。鉴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分别因其国家投资、涉外、规模较大且涉及面较广而事关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调整这三类企业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了国家意志,因此将之划归经济法。其他类型的企业,像合伙企业、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对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影响较小或基本没有影响,属典型的商事主体,因此将之划归商法。[29]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商法和经济法关于企业法的划归问题。 3、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在我国现行的民商合一的体例下,主要是指经济法和商法的关系,上面已详述,在此不再赘述。 经济法律论文:民族地区经济法律保障 在获得了政治上平等地位之后的中国少数民族,迫切要求在经济上改变贫穷落后的状况。伴随着东部沿海汉族地区在改革开放中日益兴旺繁荣,西部少数民族振兴经济、脱贫致富的意愿和要求日趋强烈。少数民族这种意愿和要求在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其更完善化的经济条款,为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重要内容 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确定了能够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体制,规定了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支持。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由国务院按照优待的原则规定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入支持的项目,收入不敷支出的,由上级财政机关补助。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基数由国家机关合理核算或调整,从财政上照顾民族自治地方。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后,民族自治地方财政仍然困难较多,全国能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的民族自治地方很少,大部分民族自治地方都要靠国家财政补贴过日子。这种情况十分不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加大了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持的力度。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上,国家规定所设的机动资金和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的比例高于一般地区。为了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上级财政逐步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方式,增加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资金投入,用于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这些法律条款,从财政制度上保障了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强了国家在投资、金融方面对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新内容。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家根据统一规划和市场需求,优先在民族自治地方合理安排资源开发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规定在重大项目中国家增加投资比重和政策性银行贷款比重,减少或者免除自治地方的配套资金。在金融方面,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需要,第五十七条规定:国家“综合运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金融扶持力度。”规定金融机构重点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符合产业政策的资源开发项目,支持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对合理资金的需求。国家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信贷投资。第五十八条还规定:“上级国家机关从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帮助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并组织和鼓励民族自治地方与经济发达地区开展经济技术协作、人才交流和对口支援,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 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加快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法律规定。其中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应当从财政、金融、物资、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贫困地区的扶贫力度,帮助贫困人口尽快摆脱贫困,实现小康。”关于开发民族自治地方资源的利益分配,除了原有规定的在开发资源、进行建设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作出有利于当地经济建设的安排,照顾当地少数民族的生产和生活的条款外,新增加了“国家采取措施,对输出自然资源的民族自治地方给予一定的利益补偿”的规定,以法律保障资源产地的利益,协调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缩小民族间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各民族强烈的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完善了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条款,突出了关于经济体制和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支持和帮助方面的内容,这是由于我国当前民族问题的实际情况所决定的,是少数民族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获得了平等的地位之后,迫切要求经济社会繁荣兴旺,实现各民族在物质生活上共同富裕这一强烈意愿在法律上的体现。 由于自然地理、历史发展、人文条件的差异,我国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是极不平衡的。生活在偏僻遥远的深山区、石山区、荒漠干旱地区和高寒山区的许多少数民族,由于生存环境和生产条件恶劣,经济社会发展缓慢,生活艰难贫苦,与生活在平原、坝区、丘陵地带的汉族相比,物质生活水平存在很大的差距。经过改革开放,东南沿海和其他自然条件较好的区域已经首先富裕起来,少数民族地区虽有发展但仍然比较贫困,与东南沿海和其他汉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差距拉大了。如广西1999年农村小康综合评分,以小康水平为100分,桂东南地区已达89.32分,桂西北只达73.11分,差距为16.21个百分点。这种状况说明,我国各民族在政治上实现了平等之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就凸现出来,成为新时期主要的民族问题。 纵观当代世界风云,民族问题依然纷繁复杂,民族矛盾尖锐突出,民族动乱此起彼伏,民族战争时有发生。在世纪之交的巴尔干半岛,南斯拉夫的民族纷争愈演愈烈,最后爆发了民族战争,加上国际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干涉,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军队对南斯拉夫狂轰滥炸,使前南斯拉夫在国家分裂之后,又遭受了惨重的民族灾难。在眼下的中东,民族宗教矛盾尖锐激烈,巴以冲突时断时续,战火硝烟弥漫约旦河西岸,人民的生命财产毁灭于枪炮声中,血雨腥风,生灵涂炭,虽有国际社会多方斡旋,和平进程仍路途漫漫。就是在英国、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民族矛盾和纠纷也复杂多变,许多民族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当今的世界风云说明,民族问题仍是世界的热点,处理好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的安危、人民的福祉。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族问题。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施行,就是党和国家从法制建设上解决我国新时期民族问题的根本性措施。在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中,不仅从法律上完善了我国各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还特别注重经济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条款,从法律上保障我国朝着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使我国少数民族要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强烈意愿在法律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三、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 国家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是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经济条款、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重大机遇。 西部是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区域。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除了高山族、畲族、黎族、满族、朝鲜族、赫哲族和锡伯族是东部地区的世居民族外,其余48个少数民族都居住在中西部地区,锡伯族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口居住在新疆。就是说,全国绝大部分少数民族族体和少数民族人口都世居西部地区。与此相适应,全国绝大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也集中在西部地区。其中,全国5个自治区全部属于西部;全国30个自治州(盟)中,除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属东部,湘西、鄂西两个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在中部靠西的区域,其他的自治州(盟)都在西部地区;全国20个民族自治县(旗)绝大部分也在西部地区。换句话说,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占了西部的绝大部分国土面积。就是不属于西部的3个自治州,中央也规定其享受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所以说,西部大开发就是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大开发,同时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和内陆边疆地区的大开发。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关于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条款,将在西部大开发中得到全面实施,少数民族实现共同富裕的意愿将在西部大开发中变成现实。 实施西部大开发,将使西部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处偏僻,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缺乏发展进步的基础设施。西部大开发的重中之重,就是逐步完善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修公路、铁路,建设电网、通讯、广播电视等。如广西继南昆铁路通车、西南出海大通道贯通之后,在西部大开发的进军号角声中,仅次于三峡的龙滩电站上马,百色水电枢纽工程动工,贯穿大石山区的河池水任至高宁高等级公路兴修。这一切都将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打下牢靠的物质基础。 实施西部大开发,将使西部民族地区的丰富资源得到开发,形成能带动少数民族脱贫致富的有特色的优势产业。如广西在西部大开发中,经过产业结构调整,丰富的水电资源正进一步得到开发,名列全国前茅的有色金属产业也在进一步发展,包括蔗糖、饮料、水果、蔬菜、药材、香料等种类的亚热带植物资源优势将得到充分发挥,山区的各种土特产品将发展成为诸多特色产业,就是雄伟秀丽的山川河湖、浓郁多姿的民族风情,也正在成为发展旅游产业的宝贵资源。随着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变成不断增长的物质财富,各民族共同富裕的梦想将变成现实。 实施西部大开发,还将使民族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改善,教育、科技事业得到大的发展,不断提高各民族的素质,为摆脱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繁荣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先进的科学技术,培养出优秀的劳动者和各类人才。 总之,西部大开发的结果,将使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科学发达,山川秀美。这样,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关于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条款就会变成现实,各民族关于实现共同富裕繁荣的意愿就一定能实现。 经济法律论文:市场经济法律机制 目前,人们从纯经济学角度关心和讨论市场经济的热情与日俱增。然则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它的法律表现形式究竟是什么,却很少引起普通的重视和足够的注意。本文拟就这个间题略陈管见,敬祈方家正谬。 (一)关于商品经济关系法律化 商品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有赖法律的确认和保障,这是“经济关系反映为法原则”的必然。因为交易制度是经济过程的中心制度,按照市场共同规则的要求,用一定法律形式将它加以确认和表现出来,恰恰是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一般规律性要求。换句话说,完善市场机制和实现经济关系法律化相伴而行,互为条件和依归,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的质的规定性。 历史告诉我们,商品经济关系法律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选择民法准则作为反映社会经济生活条件的法律表现形式,用它来“确认单个人之间的现存的、在一定情况下是正常的经济关系”的过程。②罗马法是前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可堪称为古代社会经济关系法律化最完备的表现形式.到了近代,以同一个罗马法为基础,英国、德国和法国在确认和反映各自的社会经济生活条件时,情形就大不一样。英国资产阶级为了小资产阶级的和封建的社会的利益,简单地通过审判实践的办法来贬低罗马法,或者把它的内容注入旧的封建法权形式之中,使之适合其普通法发展的需要;在德国,资产阶级依靠法学家的满口道德说教的帮助,把罗马法改造成为一种适应德国社会状况的法典,即卑鄙握凝的普鲁士国家法;惟独在法国,资产阶级在大革命以后依罗马法为兰本,把新的社会经济生活条件翻译成司法语言,创造了《拿破仑法典》这样一部典型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这就是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曾经描绘过的三个国家实现经济关系法律化的三种情况③。在这里,法律化表现的好坏之别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它们的目标趋同.都要寻求新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法律化的途径。 在我国情况不同,商品经济发展史作出的这种法律选择几乎很少引起人们的注意。长时期内,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指导思想否认经济关系法律化的客观必然.直到全国工作重心转移和改革开放,才认识到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提出我国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之上的有计划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进而着手民事立法工作。但由于摆脱不了市场经济为资本主义所“特有”、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这种传沉观念的束缚,虽则《民法通则令也作为确认和表现商品经济的法律形式问世,实际上反映商品经济关系法律化的要求是很不充分的。只是在党的十四大从根本上解除了把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当作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侄桔以后,人们才跳出商品经济形式姓“资”姓“社”的认识误区,毫不犹豫地接受法治经济的现实,承认经济关系法律化既是历史的轨迹,也是现代化商品经济共同规则的要求。 必须指出的是,我们要建立的市场经济不同于原来的计划经济,在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还会出现摩擦现象,这就使经济关系法律化的客观进程将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反映在法律机制上,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是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作用媒介也是市场,组织经济方式靠的是法律规范和竞争行为,而计划经济以国家行政权力为运行基础,主要媒介作用是计划,经济组织的方式则是行政命令和统制行为.因此,在权利义务关系与行政服从关系、法律机制与权力机制、竞争行为与统制行为之间不可避免发生矛盾和摩擦,使经济关系法律化的过程呈现出极其复杂的情况。 第一,改革中各种社会力量的利益关系日益形成互补或补足结构,且具有主动性和互动性的特点,由此决定法律所要调整的利益结构不是单一的和被动的,而是一个复杂的互动作用体系.这就要求我们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运用平衡、补偿、分散和淡化等利益机制原则,以法律手段为中介,把计划和市场两种经济手段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二,建立新的改革目标模式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许多领域,按照法律化要求必须有一系列相应的改革措施和政策法律调整跟上。但在两种经济体制、运行机制换轨过程中,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和方式将继续转变,市场调节功能在不同领域的差异将日趋明显,旧体制的作用在一定程度和范围还会发生,这就决定了围绕资源配耸和产业结构、利益结构必将出现许多向题,影响经济关系对法律形式的选择。经验证明.靠行政办法解决原来结构失衡、机制不顺、体制缺陷等问题是行不通的,而必须依靠法制,努力寻求保持市场机制与法律机制内在统一的途径,才能加快市场体制有序建立。 第三,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思路是靠改革开放、政策演变和理论突破而逐渐形成的,但对于民法是市场经济法律表现形式的机制这一点都考虑不多,社会普通流行的是“经济行政法”的观点,对商品经济的民法观却知之者甚少。实际情况是,市场发育过程中提出的许多法律问题,市场运行机制与法律表现形式之间出挽的许多矛盾,无一不促使我铂去寻求经济关系法律化的正常途径.这就要做出很大的努力,按照经济关系法律化的要求重新端正我们的宣传重点、研究方向和立法思想,重新发现并立即恢复民法的威信。 第四,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充分化的必然结果,在本质上同商品经济没有差别,作为相互联系的概念和经济形式,它们不过是从不同角度来界定同一种经济类型罢了。商品经济强调为交换而生产,本质要求是产品必须按其中所包含的社会平均生产要素的消耗进行交换;而市场经济强调的是用市场机制来配资源,核心内容是市场主体高度分散和自主,生产要素组合和利益资源分配都取决于竞争性的社会供求运动。但重要的是,都是“法制”经济,都要求用法律形式全面规范社会经济活动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则,以及全面规范政府的行为。我们要建立的市场经济秩序,实质上又是市场法律秩序,其内在要求和组成部分就包含了“法治”,所以,实现经济关系法律化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它涉及现成法律形式和创制新规范之间的和谐统一,以及此法与彼法、国内民法传统与国外传统民法等等一系列的关系和问题,如果没有领导观念与领导行为、依法而治与法治目标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我们的努力就不会奏效,即使取得不少经济立法成果也是难以巩固和发展的。 经济关系法律化是法治经济的本质特征,这一点已开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经济关系法律化的起点和归宿,就是完善市场法律机制,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的宏观法律调控体系.基于这种共识,我们至少应该明确当前几项要求:①经济运动必须遵循价值规律和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充分运用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坚决实行企业破产制度,按照优胜劣汰、效益原则实现资溉的优化配里,进而由此探索怎样建立宏观经济法律调控体制的立法步骤,②加快政府转变职能的步伐,按照所有制现代化的要求理顺产权关系,还权与企业,激励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自动走向市场,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⑧针对市场流通客体日益增多、市场内容日益丰富多样、民事法律行为不断获得新的突破等情况,加快培育由市场组织体系、调控保障体系、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构筑起来的统一市场体系,并建立与深化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适应的法律保障体系,④确立民法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法、关系法、行为法和程序法和应有地位,对市场法律体系中民法与其它部门法律机制的关系做出理论和实践的界定,既保障民法机制的核心地位和主导作用。同时又补足市场经济法律调整的组织法和管理法,充分发挥其他法律机制的配合作用。我们这样提出问题和认识间题,就在于经济关系法律化不但要求建立和完善市场法律机制,而且也为研究和解决市场法律机制创造了有利时机和良好条件。 (二)市场法律机制的现状 现在,改革的目标模式已经明确,但市场体系尚未形成,市场法律规则很不健全,整个社会和经济生活、经济秩序巫需进入有序状态。主要表现是民法机制与市场、市场经济的法资源需要极不相适应,经济行政法立法发展很快但却缺乏科学性,政府的经济行为和法律行为过于行政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残缺不全,宏观经济的法律调控体制尚未最终形成,围绕民法机制考察,这方面间题很突出。 一、民法机制陈旧落后 民法是流通领域的法律制度。民法在流通领域的功能,主要表现为以平等自由、等价有价为保护手段,以确认商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主体地位和人身保护,确认商品者的静态物权和动态债权为核心内容,通过反映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各种交换关系,保障民事经济活动主体的公平竞争,指导经济体制的改革,达到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目的。这种功能发挥得好坏,又主要取决于民法机制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它们完善程度相适应的状况。 我国《民法通则》是1986年制定的,而党的十三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前后在处理计划与市场关系间题上新的重大理论突破,以及由此而来的市场对经济活动调节作用大大增强所引起的许多新情况新间题,是为它所始料不及的。换言之,我国民法受市场发展过程中行政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较大,有悖于经济关系法律化的一般要求,整个机制是陈旧落后的。 l、我国市场是在“大计划、小市场”的特定历史条件下,主要依靠政府放松统制和运用行政力量组织推动这样两种方式、两条路子逐渐发展起来的,而同社会分工、商品生产发展的程度并无明显的必然联系。这就决定了我国市场法律机制(民法)一开始就具有两大弱点和特点,一是计划性很强致使市场体系被肢解,民法的作用只能是局部的;二是民法规范的单行机制多于总体机制,难以适应市场体系的需要,充其量也只能发挥局部的功能效应. 2、整个市场体系中各类不同市场的发育情况极不协调,尤其要素市场的发育远远滞后于各类商品市场,致使经济运动中不协调、低效率的状况也无法改变。因此,民法机制不可能配套发展,它在市场运行机制中的总体功能自然无从谈起。 3、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复杂,经济发展不平衡,市场调节功能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领域差别很大,《民法通则》取代不了应有统一的和正常的民法机制的作用。统一的民法机制要求普遍适用民法准则,正常的民法机制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相联系,但市场又是垄断的和分割的,市场价格不放在首位,商品、资金、原材料和人员也不能跨地区流通,这就必然导致民法作用范围大大缩小并带有许多的随意性,民事活动中总是强制性规范多于任意性规范,而对体现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要约与承诺程度却毫无反映。 4、鉴于前几年我国经济发展虽出现较大的波动,以政府或部门的支持和干预为背景的各种贸易战和封锁割据十分严重,这种条块行政分割现象不仅人为地分割了市场发展的合理区域性效应,而且也严重地阻碍了民法功能的发挥。 此外,市场经济一是开放的,市场经济法律机制也应该是开放的、甚至是国际化的,近几年来、商品经济发展给市场运行带来许多的法律间题,诸如经纪行为与、居间行为有什么区别,经纪人应有何种法律地位,怎样确定物权总体概念和界定各种具体物权,怎样实现产权制度现代化和国有资产的专职管理,如何对待不同物品所有权的风险转移,进一步设定权利的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规定默示条款的有效期限,以及如何建立市场的中介组织和自律组织等等,民法中概无反映,同世界经济运行的法律机制不相衔接。这也是一种封闭,说明我们经济立法的思维方式与指导方针更加落后于市场发育的过程,如果不大胆解放思想和更新观念,陈旧落后的民法机制便无法改变,市场法律机制就不能现代化、国际化。 二、经济法与民法严重错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经过拨乱反正,启动了经济建设与法制建设同步发展的客观进程。但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改革与法制不可分割的客观必然性,同经济法制建设本身的内在适应性之间存在着矛盾,即表现为改革迫切要求对变化了的经济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甚至要求许多改革措施直接采取经济立法的形式出台,而改革的开创性质又难免导致发展中经济关系具有暂时的不确定性,传统观念也认为法只能是对稳定社会关系的反映,这就给经济关系法律化和经济立法进程增加了难度和障碍。可是“时不待我”,法制建设要为自己开辟道路,陈旧落后的民法机制又不可能提供现成的东西,于是经济法(经济行政法)应运勃兴。在现行立法中一开始就以占总数比重三分之一以上的速度递增着,这种立法步伐愈是加快,经济行政法规的数量就愈加明显地淹没民事法律规范,以致在整个经济法律体系中经济行政法与民法之间的错位现象便愈来愈突出。因此,民法作为市场经济选择的法律机制,它应有的核心地位被动摇了,本来面目被扭曲了,市场经济的宏观法律调控体制也就无从建立和健全起来。 我国经济立法所以出现上述现象,可以说是不可避免、不足为怪的。从历史上看,在古代诸法全体、重利轻民的条件下就存在大量行政经济法规,古往今来不乏运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经验,我们在新中国成立后的长时期内搞的又是产品经济,所以在管理经济、调整经济关系方面始终是行政意志起主导作用,人们也已习惯并乐于用经济行政法的手段管理经济。从现实生活看,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遇到的新情况新向题层出不穷,客观上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要求比任何时候都迫切,而当时商品经济理论的重新认识刚刚被提了出来,民法虽已缓慢起步但有“私法”之嫌而发展艰难,刚刚恢复“合法”地位的商品经济也不允许自己作出法律选择,既为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所决定,又为前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国计划管理的法制模式所束搏,经济行政法自然是先于民法而获得空前发展。从立法思想看,加强经济立法以保障建设和改革的夕}嘟秩序,不论巩固改革的成果还是体现改革的措施都需要以经济立法的形式加以确认,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突出加强经济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也极其自然。鉴于这几方面的原因,我国经济立法具有几个鲜明的特点,即受计划体制的制约,民事立法的紧迫性被遏制,而经济立法的计划性极强,立法进程缺乏总体目标设计,专门立法欠合理有效的调控,经济法制建设的不平衡性突出;立法思想和指导思想未能及时适应新旧体制的转换过程发生相应变革,没有把握民法这个纲,没有理顺市场整体法律机制中各个部门法的关系,使得市场经济的法律选择表现出非科学性.我国经济立法的这几个特点影响整个经济法制建设,不但阻碍了市场经济宏观法律体制的形成和发展,而且也限制了经济法自身的建设。 三、行政法过多地进人民法领域 行政法与民法同属于国家的基本法,虽然两种法律手段的质的规定性不同,即各自的调整对象不同,当事人所处的地位不同,处理纠纷的程序不同,承担责任的方式也不相同,但它们都要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内容也都涉及权利义务问题,并且行政调整的社会关系中也有不少含有经济的因索,在这些方面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在很早以前,行政法只是被当作私法(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公职人员和其他公民接受同一个法律管辖,享受同样的法律待遇,直到19世纪才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出现,进入20世纪后才获得进一步的发展。 在我国,从重视行政法制建设开始即带有“行政至上”的色彩,具体表现是行政干预突出,行政活动范围不断扩大,行政因素渗入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以及政府行为大量进入本来仅适 用民法规范的领域。由于行政权广泛而富于强制性,行政法和民法、经济法相互交叉,这种现象就日益增多.在前几年国民经济治理整顿期间,政府依靠行政措施解决市场疲软,清欠“三角债”,强化市场管理规则,保护严重亏损企业,解决资源配置和限制要素市场等等做法,无,不体现行政法进入民法领域的倾向。这种用行政隶属关系取代本来具有民法特征的相互协调关系,用行政规范取代适用民法、经济法规范的做法,既模糊了法律部门的界限,也把行政法自身发展引向了不确定的地步。在国外,人们把这种现象称之为“民法危机”或“行政法危机”,看来不是没有道理的。 为了建立和完善市场法律机制,我们必须在行政法方面处理好两层关系。一是区别于经济法,应把立法的主要任务放在行政组织法和行政行为法上,从调整单纯的行政关系和行政管理关系出发,重点解决怎样用行政法手段确立行政的方式、方法和原则,以及制定依法管理经济的行政组织程序问题;二则不以国家权力随意介入民法调整的领域,用行政干预来限制民法机制的作用,影响经济法制领域各种法律关系的正常格局。只有民法和经济法、行政法在整个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控体系中各就各位,在立法、执法各个环节做到有机配合和相互协合,才能共同对国家经济生活起到调整器的作用。 (三)完善市场经济法律机制的思路 如前所述,“法治”经济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经济关系的法律化,但我国现有市场经济的法律机制陈旧落后,承担这种法律化载体和形式的条件还远不其备。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体制,目前国际上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大致说来发达国家一般采取民商法调整体制,个别国家也有实行部门经济法(经济行政法)调整体制的,但对我们都没有直接实践意义的借鉴价值.我们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显然不能采用与原来计划体制相联系的经济行政法调控机制,且由于我们的市场经济又以公有制为塞础,所以采用发达国家调整经济关系的民商法体制也不完全适合国情,何况我国经济立法坚持民商合一的方针,这就更不能照抄照搬西方模式。摆在我们面前唯一正确的选择是,从中国实际出发,按照国情需要和法治经济的本质要求来确立我们完善市场法律调整的思路,切实解决好现代商品经济关系法律化的间题。据此,我以为必须重视下列几个间题.一、称皿市场经济的法律选择 首先,市场经济需要选择什么样的法律作调节器,为自身的发展保驾护航,这同我们喜欢或者愿意用何种法律体制为它服务是不同的。前者是尊重市场经济的质的规定性,以市场经济固有法资源需要为前提,而后者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立法者的主观意志关系,以兴趣和爱好为出发点。正确的态度应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因为市场经济的核心要求是经济运行要以市场为基础,高度分散并自主的市场经济必须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通过竞争性供求运动来实现生产要素的组合和利益的分配,用市场机制来取代以行政命令为主的资源配!方式。市场经济关系派生出来的这种法需要,以及它通过具体法律表现出来规范要求和行为模式,才真正构成市场经济的法律选择的客观依据。 其次,商品经济的发展史已反复证明,民法(民法和商法)作为市场的法律机制是商品关系的最佳选择。历史选择了罗马法作为前资本主义社会反映简单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法律形式,进入近代后又选择了《法国民法典》(即《拿破仑法典》)作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的完备法律机制。从“简单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到“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历史绵延两干余载,商品经济形式一直在发展着,但它自罗马法开始所选择的民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始终没有变,除了这种法律形式更加完备外,迄今各国法律都没有对它作出任何实质性的修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虽然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联系,但同私有制条件下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方法是相同的,因而离不开历史借鉴,选择民法作为市场、市场经济的法律机制是毫无疑义的.我们没有商法,但商法实际上主要是调整企业的组织与活动的那部分民法,而我们现有的经济行政法也恰恰部分地起到了传统商法的作用,所以建立民法为主的法律调整体制符合历史选择和现实的需要。 第三,党的十四大以后随着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走向愈来愈清晰,今后市场组织体系必将是种类完备、布局合理和多层次的,市场调控保障必将是灵活有效和稳定可靠的,市场制度和法规体系必将是有利干促进和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监督管理体系也必将是健全有效和分工明确的。因此,我们建立和完善市场法律调整体制的思路也必须是统一的和开放的,而不应是分割的和垄断的。这就要求我们从根本上改变“行政至上”以及“以行代民”、“以行代商”的观念,实现立法思想向现代商品经济法律观的转变。必须看到,市场的法律机制与市场统一体系的发展走向一致,是经济关系法律化的定势。 基于上述思路,我们有理由得出结论:市场经济应该选择的法律机制,是一个以民法机制为核心为主体的,同时又有经济法担配合,辅以必要的行政法,并以其他法律为适当保障手段的完整的经济关系的调控体制。这样的法律体制,能反映我国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克服以往选择法律模式过多地强调行政意志因素的弊端,避免凭主观爱好确定某种现成法律模式去规范市场规则和行为的做法。 二、加快完善民法机制的客观进程 我国商品经济形式正日益获得充分表现,市场主体类型日见其多,市场客体瞬息生变,市场内容(交换形式)愈加丰富,市场范围继续扩大,市场价格日趋放开,利用外资的步伐大大加快,参与国际市场已见明显成效,意味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形成。这种变化了的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经济关系,要求我们比以往更加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因而也为民事立法坚实了理论基础,丰富和发展了民法的内容,扩开了民法的调整范围。因此,加快民事立法的客观进程迫在眉捷,已成为建立和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法律调控体制的中心环节。突出需要的是: l、健全整体民法机制。为改变我国民法长期陈旧落后的面貌,必须从多方面作出实际努力,把局部机制变为整体机制。首先,应从制度上解决问题,避免国家权力随意进入民法领域,用行政手段取代民事法律手段的现象,防止继续发生“民法危机’,。其次,应从立法思想上理顺民法与其他经济立法、行政立法的关系,将经济立法重心转移到主要调整横向经济关系上来,以确立民法在经济关系调整体制中的正常地位,恢复被人为地缩小和限制了的民法应有的作用范围。第三,应把握住民法体系的精髓是民事法律关系,积极创造民法获得独立发展的良好环境,通过立法形式对经济关系引起的各种民法向题及时作出调整。经过这些努力,保证民法整体机制的功能效应得以充分发挥一方面,将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种形式的商品关系纳入民法调整范围,使其不得违反市场的共同准则,也就是民法的各项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体现我国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相联系的本质特征,积极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恰当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手段,确保国家将民事活动管理纳入有序的法律状态。 2、完善民事法律制度。 (1)健全以法人制度为核心的民事主体制度。民事主体反映商品生产者和交换者在法律上的地位和资格,具有广泛性和平等性的特点。当前突出的间题是,多数国有企业以及仍然沿用国有企业管理办法的城市集体企业,还不能真正做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同“四自”要求距离很远.为改变现状,应积极创造贯彻《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外部环境,关键是政府部门要转变职能,还权与企业,让企业自主自愿地走向市场而不是被“推向”市场。不这样,企业的法人地位就名不副实’,以企业法人制度为核心的民事主体制度就难以健全。 (2)建立我国的物权制度。物权法的实质在于确认生产资料与人的结合是社含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的基本条件,反映任何生产活动都离不开人对财产(物)的占有关系,因此是国家用来维护和巩固财产关系的一种重要法律形式,也是传统民法的一项重要民事法律制度。我国立法思想过分强调“物权”概念的阶级属性,强调它反映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和阶级关系,不承认它是一个法律范畴,把承担揭示物权阶级内容的任务的民法等与民法规范本身等同起来,拒绝制定物权法律规范,以致《民法通则落只规定了所有权以及与所有权相关的其他财产权,而不规定要建立包括所有权在内的物权法制度。其实,民法调整复杂的经济关系不仅保护所有权,还要保护其他各种形式的物权。物权和债权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的两类财产关系,反映在民法中二著相联系又柑比较而存在,从来不可偏废取舍。改革中新的物校形式增多,扩大开放后适用范围愈来愈广,它们无一不与市场经济联系密切,且多数是在商品流转中依法移转所有权权能而发生的,许多方面都具有权的特征。但它们不同干所有权,这就需要物权概念加以概括,突出其各自的特点,以期同债权和其他民事权利区别开来。所以,建立包括所有权在内的统一物权法制度既为完善民法制度所绝对必需,又是适应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的需要。 (3)统一我国合同制度。经济意义上的合同,原本是民事合同。我国为调整经济合同关系而制定的《经济合同法》将合同分为经济合同和民事合同两类,将统一的合同制割裂,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造成不应有的混乱。《经济合同法》以合同主体是否为法人当作划分两类合同的做法是缺乏理论依据的,因为合同主体只对合同关系的某个方面和个别特征有一定影响,但不能改变合同关系的本质属性.《经济合同法》把“实现一定经济目的”当作合同关系要素之一同样欠当,因为半lJ断某个具体合同是否有“经济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主哪理解,靠含义极广的“经济”概念是无法推导出其特定含义的。《经济合同法》把“执行计划”作为区分两类合同的观点也是靠不住的,因为这是旧经济体制的产物,况且计划合同存在的前提与一般商品交换的前提无异,说到底还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我们必须摒弃“经济合同”的提法,彻底修改《经济合同法》,制定一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待民法典出台后将其列为相应篇章,成为我国完整民法体系一个组成部分。 (4)完善民法借贷制度.我国借贷关系的迅速变化,正推动着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在内的余融市场的形成与发展.金融市场紧密联系借贷资金和企业行为,是各种融资机构相互竞争、各种融资形式并存联系的市场,在我国更是政府运用经济杠杆调节市场运行机制的市场.就其性质和特点而言,它是一般商品市场的主要后果.离开它就不会有活跃的市场经济。在我国,调整金融市场关系的专门民事法律规范迄今是个空白,巫需制定包括借贷主体法、借贷关系法和证券交易法等等在内的,能全面反映金融借贷关系要求的,体现市场法制宏观调控职能的、高层次和新型的民法借贷制度。 3、抓紧制定民法典。制定一部统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是使我国民法既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性要求,又符合国际市场通行准则唯一正确的决策。这样,我国经济立法才能“纲举目张”,推动经济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国家政治安定.社会经济条件极好,经济立法也已积累一定经验.民法学研究同样取得不少成果,还有国外民法的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应该说制定民法典的条件是初步具备的。尤其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法治经济已成为社会的共识,立法思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清楚明晰。新的民法典应是我国民族特色与全球意识的科学性和兼容性的统一,立法步骤适当超前是完全必要和可能的。 三、协调健全和完善其他配套法律机制 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一样,完筱市场法律机制也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市场法律机制的整体功能仅仅靠民法是难以发挥的,必须要有许多法律部门的分工协作和密切配合;它离不开宪法的导向、刑法的保护和解决讼争纠纷的程序模式,更要有经济行政等法律手段的综合运用。加弧经济法、行政法的宏观管理调控作用,始终是市场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 首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纵向经济关系,它突出体现了我们国家组织和管理经济的职能。我国经济法的数量居其他部门立法之首,但还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从长远看,今后应立足自身特定调整对象,把握纵向与横向关系的差别,重点是完善管理主体、管理对象和管理制度方面的立法,防止简单套用民法制度,造成经济法与民法错位,影响自身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理论建树。 其次,要正确区分行政法与民法、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按照政府转变职能和加强政府法制的要求,逐步健全行政组织法和行政行为法,增加有关保护公民基本权利、行政行为法律化、行政活动程序化和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使行政立法更加科学化和民主化。与经济行政立法相比,行政立法所占比重要小,但行政法进入民法领域的现象突出,这种状况必须改变。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行政法调整对象中的纯行政因素的管理关系应变为服务关系,进而加强经济组织法(含行政监督法)和行政行为立法,以期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建立政府宏观管理体制,并约束行政行为以防止行政权的滥用.搞好廉政建设。 第三,适应我国劳动关系的新变革,劳动立法应由单纯的管理型模式转向协商与管理相结合的关系模式,逐步使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走向合同化和标准化.当前迫切需要完善劳动工资机制,建立职工待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统一职工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劳动纪律和劳动时间等方面的法律调整,抓紧制定工资法、工时法、劳动保护法、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和社会保障法等。 经济法律论文:新农村发展经济法律保障探讨论文 为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实践“三个代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为“三农服务”,xx县司法局从3月1日开始,发动百名司法干警、法律服务人员,组成“送法入户”小组,深入到43个村,近万户农户家庭,开展“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经过为期一个月扎实工作,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的法律意识大为增强,实现了由尚未涉法—初步涉法—积极学法的转变,现大多数农民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农民、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 (一) 适应农村特点,贴近农民生活,在活动形式上求新。 一是多种宣传方式交叉使用。我们采取了标语、横幅、墙报、电台现场直播,家庭法律咨询、村民代表、村干部座谈会、法律讲座等多种手段,进行多方面、多角度、多渠道、多层次的广泛发动宣传,让农民眼里看得到、耳里听得到、脑里想得到。 二是实行“三个结合”,围绕一个“送”字,借助一个“谈”字,着力一个“引”字。针对农村村民居住分散,社会生产、生活活动“各自为阵”、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特点,“送法入户”小组人员按照“便民、近民、利民”的方针登门到户宣讲,一个月下来,他们走遍了43个村、215个自然村,为近万户农民送去一本“乡土普法教材”(农民学法一百问),每深入一户农家,与农民朋友坐下来谈心交心,以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和掌握当前农民增收创效需要哪些方面的法律知识;过去、现在有无涉法问题,如何解决;对农村弱势群体,需要哪些方面的法律援助;对目前法制建设和“四五”普法教育方面有何想法和建议。在一问一答中,引导农民学习了与农民经济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第一,涉及农民费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第二,涉及正常生活的婚姻法、继承法、教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第三,涉及农民之间交流的民法通则、民诉法等。通过与农民朋友零距离的调查走访、交流,搭准了农村干部群众需求的脉搏,找到了普法与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有效地解决了农村普法“空对空”、农民不想学、用不上、效果差的问题,使“四五”普法工作更具生命力。 随着活动的广泛深入,广大农民法律素质、民主与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我县农村涌现出爷孙同学、母子互教,夫妻竞学的喜人局面,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民主与法治建设,其意义远远超过了活动本身。 1、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心贴近了。以往,农村基层干部对农民搞“法律政策封锁”,实行愚民政策,怕农民懂法,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如减负、税费)的政策法律,加紧了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我县通过送法下乡活动,把涉及农村方方面面的法律政策亲手送到农民手中,又不收一分钱,还登门到户宣讲,使农村干部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使农民消除了以往的不满甚至对立情绪,无形中拉近了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距离。 2、深化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送法下乡活动的开展,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为深化农村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以前,各村均制定了“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议事只讲个“理”。自活动开展以来,农民对照法律读本进行修改、完善,现在村民议事先要看看是否合法。东屏镇搞卧龙水库开发,涉及征地拆迁农户300多户,该村农民通过学习《土地法》,能够按照法律程序,与镇政府办理了拆迁补偿公证协议,并根据《土地法》有关规定领取了征地拆迁补偿费,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未发生一起重大矛盾和纠纷。 3、提高了广大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通过“送法入户”活动,使广大农民进一步增强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石湫镇明觉村村民张某与薛某因相邻权发生纠纷,张某将薛某一家三口打伤,要求张某赔偿,张某不同意,薛某准备召集家族人员几十人采取报复行动,向张某讨回公道。在“送法进农户”活动中,通过宣传教育,使薛某知法、懂法,并打消了这一念头,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纠纷。 4、增强了基层干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促进了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村里遇到重大的事情,都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5、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把法律交给农民,农民掌握了法律,将之变成生产力,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变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强大武器。“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共为全县近万户农民送去了法律读本,开展了10多场法制讲座,采用了以案释法方式向村民讲解了有关土地承包、婚姻家庭、财产权利等方面的法制案例,村民们深受启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现在,农村中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现象大幅度减少,遵纪守法“文明户、光荣户”在提升,涌现出各种经济类型的专业户、重点户等一大批新型农民。 (二) 经过一个多月的“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农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明显提高,但也暴露出农村普法存在的难点:1、一些农民自身的思想惰性、事事求稳不求革新,宁愿吃亏只求平安的处世态度,2、一些基层执法者素质不高,执法违法、越权执法、滥用执法权现象突出,对农民理解法律精神和内容形成错误引导,使农民对法律功能和法律价值形成错误评价。从而导致农民法制观念淡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农村,农民发展经济更需要法律作保障,农民呼唤法律进农家。当前有必要把“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向我县各镇、村、各部门全面推行,趁热打铁,巩固前阶段取得的成效,整合全县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力量,形成覆盖全县农村的普法活动网络,并结合我县农村工作、生活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该项活动有序进行和顺利开展提高保障能力。 一、建立领导机制。“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是我县一项社会性系统过程,必须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开展工作,做到领导到位、制定措施、精心组织、严格检查,依法积极推行。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有了目标才有了工作方向,“送法下乡”活动的全面推行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益必须建立科学的目标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的各项指标要科学量化,明确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单位、个人的经济利益、政治荣誉挂钩。 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法制局、普法机构的作用,搞好规划,拟定措施,建立检查、考评制度。由人大、法制局、司法局牵头组织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各单位的送法入户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科学地评价活动开展的实际效果,不断研究和改进工作方法。
电子仪器设备维护技术探析:实验室电子仪器设备维修的常用方法 摘 要:实验室电子仪器设备的维修是实验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就电子仪器设备维修的常用方法进行阐述。 关键词:实验室 电子仪器设备 维修方法 实验室电子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难免会因人为和客观因素产生各种故障,为确保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完好率,现就电子仪器设备维修的常用方法进行一些探讨。 一、非电量维修法 1、直观检查法 直观检查法是指断电后且不用仪器仪表,凭直观的感觉,调动视觉、听觉、嗅觉、触觉4种感觉特性,进行判断。这种检查方法虽然准确性较差些,但速度快,尤其对电源故障检查较为有效。 看,主要是指观察仪器面板及内部元器件等。看按键、开关、接口、指示灯有无松动,元器件有无变形、脱焊、互碰、漏液、胀裂,印刷电路板铜箔有无断裂、短路、断路、虚焊、打火痕迹等现象,保险丝有无熔断或松动等问题,用眼睛直接识别和判断。 听,主要是指是否有异常的声音存在。可轻轻摇摆仪器,听听有无器件散落或螺丝钉脱落情况,是否有碰击声;还可作连续翻转,听有无不正常的“吱吱”声或“啪啪”的打火声(通电时)。如果有这些现象,故障可能出现在这些地方。 闻,主要是指是否有闻到烧焦等异常气味,找到气味来源,故障可能出在异味之处。 摸,主要是通过对具体部位用手摸,感觉是否有异常的发热或其他物理现象。如断电后摸变压器外壳,感觉是否超过正常温度、发烫,但注意不要触及接线端子,因有时充电电容存在,电压甚高,危及安全;摸功率管有无过热或冰凉现象;摸调整管有无过热或冰凉不热现象等等。如果有这些现象,问题可能出现在这些地方。 2、加热冷却法 此法对软故障更有效。这是因为一些软故障大多出自器件内部或引脚接触不良,通过加热(如用电烙铁烘烤集成电路)冷却(如用酒精棉球擦拭集成电路外壳)使之产生热胀冷缩,从而将故障表现出来,然后排除。 3、等效替换法 在大致判断了故障部位后还不能确定造成故障的原因时,对某些不易判断的元器件(如电感局部短路、集成电路性能变差等),用同型号或能互换的其他型号的元器件代换。在现场缺少测量仪器时,往往用替换法排除故障,尤其是插入式安装的元器件更是简单可行。 在运用该法时要注意替换的元器件应确认是好的,否则将会造成误判而走弯路;对于因过载而产生的故障,不宜用替换法,只有在确信不会再次损坏新元器件或已采取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才能替换。 二、电量维修法 1、电阻检测法 电阻检测法就是利用万用表的电阻档测量电路中的一些可疑元件、可疑点以及集成电路各引脚对地的电阻。对所测的数值与正常值作比较,可迅速断定元件是否损坏、变质,是否存在开路和短路,是否有晶体管被击穿等。该方法对检修开路或短路性故障和确定故障元件最有实效。 为了确保检修的安全可靠性,测量前应对被测电路中的大电容进行放电,防止其储电烧坏万用表。 在维修过程中还经常会用到在线电阻测量法和脱焊电阻测量法。在线电阻测量法,就是在电路板上测量元件的阻值,由于被测元件接在电路板上,所测的数值是受到其它串、并联支路的影响,因此测量结果应予分析考虑。脱焊电阻测量法在维修过程中经常用到,其方法简单、快捷。就是将元件的一端或整个元件脱焊下来,再进行电阻测量的一种方法。两种方法宜配合使用,相辅相成,才能发挥电阻检测法的优点,获得正确的结果。 2、电压检测法 电压检测法是用万用表通过测电路或电路中元器件的工作电压并与正常值进行比较来判断故障部位或故障元件的一种方法。一般来说电压相差明显或电压波动较大的部位,就是故障所在部位。 电压测量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静态电压检测法,是显示器不输入信号的情况下测得的结果。另一种是动态电压测量法,是显示器接入信号时所测得的电压值。 电压检测法一般是检测关键点的电压值。根据关键点的电压情况,来缩小故障范围,快速找出故障元件。 3、电流测量法 电流测量法主要测量电子设备整机工作电流或某一电路中的工作电流。电流检查往往比电阻检查更能反映出各电路静态工作是否正常。测量整机工作电流时,须将电路断开(或取下直流保险丝),将万用表电流挡(选择最大量程)串入电路中(应将万用表接好后再通电);另外,还可以测量电子设备插孔电流、晶体管和集成电路的工作电流、电源负载电流、电容器漏电电流、空载变压器电流、过荷继电器动作电流等。家电测量时必须预先选好量程,防止量程过小而损坏电表。 4、波形测量法 用示波器测量波形,可比较直观地检查电路动态及工作状况,这是其他方法无法比拟的。 测量时应注意选择公共点作为示波器地线,地线必须接触良好,否则波形不稳或看不到波形;应注意被测设备的地线必须是“冷”地(即与电网是隔离的);应注意示波器探头输入阻抗要高,否则对被测电路有影响;应注意示波器输入信号应在量程范围内,否则易损坏示波器。 5、干扰法 主要检查电子设备在输入适当的信号时才表现出来的故障。方法是用镊子、螺丝刀、表笔等简单工具碰触某部分电路的输入端,利用人体感应或碰触中的杂波作为干扰信号,输入到各级电路;或用短路法使晶体管基极对地连续或瞬间短路,在给电路输入端加入这些干扰信号的同时,可用万用表或示波器在电路的输出端进行测量;注意荧光屏上是否有噪波干扰、喇叭中是否有噪声干扰,以判断被检查部位能否传输信号来判断故障部位。最好从最后一级逐渐向前检查。 6、比较法 维修有故障的电子设备时,若有两台电子设备,可以用另一台好的电子设备作比较。分别测量出两台电子设备同一部位的电压、工作波形、对地电阻、元器件参数等来相互比较,可方便地判断故障部位。另外,平时多收集一些电子设备的各种数据,以便检修时作比较。 7、隔离法 适用于各部分既能独立工作,又可能相互影响的电路(如多负载并联排列电路、分叉电路)。这时可将某电路各个部分一个一个地断开,一步一步地去缩小故障范围。如当测量到某点对地短路时,首先看看是由哪几个支路交汇于这一点,然后逐一或有选择地分别将各支路断开,当断开某一支路时短路现象消失,则说明短路元件就在此条支路上。然后再沿这一支路,继续用上述方法查找,直到查到短路元件为止。当然,在查找的过程中,串接有较大阻值电阻的支路可不用考虑。 8、信号追踪法 用示波器、逻辑探头或万用表,按信号流程选择正确的检测点,检测电阻、电压、电流、信号波形、逻辑电平等是否正常。 测试时应由不正常的检测点开始沿信号通路往回测试;应先大范围寻找故障源,再小范围仔细测试(对于串联电路,可以从中间插入进行检测)。 以上所述是电子仪器设备维修的常用方法,在实际维修中到底采用哪一种方法更有效,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有时可几种方法同时使用而快速准确地排除故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电子仪器设备维护技术探析:分析电子仪器设备的维护技术 摘 要 本文详细介绍了电子仪器设备在日常的正确使用和维护工作,针对如何维护设备以增加其使用寿命做出了科学的论述。 【关键词】电子仪器 电子设备 正确使用 维护 电子设备的使用期一般会很长,这就需要做认真好日常的维护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加长电器的使用寿命,减少设备的维修次数,保证设备的精密运行,还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电子仪器的维护一般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 防尘与防灰 外表的整洁不仅可以保持电子仪器的美观,使其使用时更加方便,还能避免仪器内部的细小部件因灰尘的影响而不能正常工作。因此,必须做好基本的防尘与防灰维护。 灰尘对仪器内部的破坏主要是由于灰尘的吸湿性,这种性质主要会毁坏设备的绝缘性能,会增加活动、接插部件的磨损,在雷雨天气时,会增加设备被电击穿的概率,严重缩短电子仪器的使用寿命。 使用防尘罩是避免设备沾染灰尘的最好方法,电子仪器一般自带大小适宜的防尘罩,没有的话可以自行购买,也可以直接将仪器放进柜厨内。防尘罩不仅防尘还需要具有透气性,市面上主要有玻璃纤维和编制塑料的罩布,但玻璃纤维会影响使用者的身体健康,容易进入仪器且进入后不易清洗,会引发接触不良、干涩等问题,因此最好采用质地细密的编织塑料罩。仪器使用完后一般会有发热的现象,在使用防尘罩过程中应注意,要等温度下降后再加罩,因为挥发不出的水汽会腐蚀设备内部的金属元件,进而降低其绝缘度,另外,不能将电子仪器无遮盖地长期搁置在水泥地或靠墙的地板上。 以上措施并不能完全避免灰尘进入仪器内部,但由于在系统的检修仪器时,会将仪器拆卸开来,所以我们可以很好的利用这个机会,用毛刷将细小仪器里的灰尘吹刷干净。但在吹刷过程中,一定要保持电路元器件、接线位置、电子管、石英晶体等位置不变,如果必须变动,则要用记号笔做好标注,以免复位时插错位置。 2 防潮与驱潮 湿度对元器件的性能的影响,比温度有过之而物不及,湿度主要影响电子仪器的绝缘性能和介电参数。这就需要我们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潮措施,以隔离潮湿的环境,主要的防潮措施有:密封、涂覆或浸渍防潮涂料、灌封等。 首先,电子设备最好选择干燥的房间存放,最好有充足的阳光照射、四面通风,从根源上避免受潮的可能。为保险起见,在仪器内部或存放仪器的柜厨里,还需要放置“硅胶袋”以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在新买的仪器里一般都会附带。同时应定期检查硅胶是否干燥( 正常应呈白色半透明颗粒状),根据硅胶的化学性质,若出现结块变黄的现象,表明它的吸水功能已经下降,应马上更换新的硅胶袋或把结块的硅胶加热烘干,使它恢复颗粒状继续使用,但最好选用新的硅胶,以保证更好的吸水效果。还可以选用光热除潮的方法,一般可在仪器橱内,安装100w 左右的灯泡或25 w 左右的红外线灯泡,定期通电驱潮。长期搁置不用的电子仪器,即使放置时已做好十足的除潮工作,在使用之前也应检查受潮情况,并进行排潮烘干工作。排潮烘干工作的具体步骤为:把仪器放置在大容积的恒温箱内,用 60 左右温度加热 2-4h。大容积恒温箱可用适当功率的调压自耦变压器来代替,具体操作步骤为:先将市电交流电源的电压降低到 190 v 左右,使仪器在较低的电源电压下,通电 1-2 h,然后再将交流电源电压升高至 220 v 额定值,继续通电 1-2 h,这样同样可以收到排潮烘干的效果。若不进行排潮烘干工作,在用正常家用电源供电时,往往会发生内部电源变压器或整流排潮烘干工作电路跳火、击穿或局部短路等故障现象。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对电压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一定要在其规定的电压下工作,以免损坏仪器设备。另外,仪器设备在未经绝缘试验的情况下,切忌通电驱潮。对于功率较大的电子设备,长期闲置不用时,应按说明书要求或在每年霉雨季节过后定期通电驱潮。 避免温度的剧变,温度的巨变会使仪器表面带有潮气,仪器的金属部件可能会因此生锈,尤其在我国东北地区,冬季室内外温差可达30~40 ,室外用完的仪器移至室内时,一定要把表面的潮气擦拭干净。 3 防热与排热 绝缘材料和电路元器件的参数受温度的影响很大,主要影响方面有:介电性能、抗电强度、碳质电阻、电解电容器、半导体器件等,其中半导体器件的特性受温度的影响最大。例如,晶体管的电流放大系数 集电极穿透电流,都会随着温度的上升而增大。这些情况将导致电子仪器工作的不稳定,甚至发生各种故障。因此,电子仪器的温度变化范围一般设定在40 左右,一般最高工作温度应低于65,即不烫手的温度。电子仪器设备说明书中会对使用环境温度作出规定,一般温度在 20 ~ 25 ℃是电子设备的最佳工作温度。不能在烈日下工作,阳光暴晒会使温度迅速增高,对仪器造成损伤,如果室温超过 35,也应采取相应降温措施,如:通风排热、缩短工作时间等,必要时,应取下机壳盖板,以利散热。但决不能用洒水或放置冰块方式来降温,水汽会严重侵蚀设备使其生锈。 4 防腐蚀 酸性或碱性物质都会腐蚀电子仪器,而近半数的电子仪器一般都会使用电池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定期检查电池的使用情况,避免其发生漏液或腐烂,对于长期不使用的电子设备,最好在放置电子仪器时将电池取出。对于附有标准电池的电子仪器( 如数字式直流电压表、补偿式电压表等) ,应特别注意保护其标准电池,必要时可以将其带有的标准电池取出来另行运送,尤其是装箱搬运时,以给予其应有保护。电子仪器如果需要较长时间的包装存放,应使用凡士林或黄油涂擦仪器面板的镀层部件( 如钮子开关、面板螺钉、把手、插口、接线柱等) 和金属的附配件等,并用油纸或蜡纸包封,以免受到腐蚀,使用时,可用干布把涂料抹擦干净。在沿海地区,其气候条件更加复杂,尤其要注意盐雾气体对仪器设备的侵蚀。 本文通过对电子仪器维护的具体阐述,详细说明了电子设备在日常使用中所需的重要保养,不仅保证了电子设备的安全使用,延长了其使用寿命,还为工厂的电子设备维护提供了借鉴,通过设备的维护,可以大大减少成本支出,增加企业效率。 作者单位 广西南宁联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530000 电子仪器设备维护技术探析:医学实验室电子仪器设备管理初探 1高校电子仪器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 1.1不健全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目前,在我国部分高等院校中,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有效管理工作普遍是各学校管理工作中相对薄弱的一个环节,在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方面都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在多数的高等医学院中,其对医学实验室中仪器设备的管理主要实行的是二级管理体制,实质上就是将仪器设备交由设备处或资产处进行宏观管理,而各院系和相应的使用部门就负责其设备的日常管理。这种管理方式,在各部门各司其职的管理基础上进行总部门的宏观管理,本来是一种比较具有实用性的管理模式。但是在实际的仪器设备管理中,其宏观管理与各院系之间的日常管理往往会存在不连贯或者是脱节的情况,最终导致了在设备处或资产处的宏观管理中得到的有关设备的数据不准确,从而对设备的保有情况和使用情况不能进行有效的动态化管理,如对设备进行交接、调配、报废与维修方面的有效管理。 1.2传统基础医学实验室管理模式落后 高校基础医学部的实验室都是按照学科的分属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相关的教学与科研活动的,并且各实验室职位本学科服务,而这就直接导致各实验室虽小但全的同时,造成相关有联系的学科的实验设备的重复购置,大大的降低了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并造成设备经费的浪费,致使部分的陈旧落后的仪器设备得不到及时的更新,从而影响实验的进度与效果。 2高校医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有效管理措施 2.1医学实验室体制的改革 随着时代的发展,学科间的相互融合发展是目前现代医学发展的主要特征,它将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之间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相互交叉渗透,逐渐呈现出一片高度综合的局面。而且,要想使未来医学的发展取得重大的突破,就必须逐渐加强其与生物学、物理学、化学、计算机科学等理工学科和生命伦理学等众多学科之间的交叉与综合,并且将医学科学基础研究与相关的医疗技术进行有机的融合,促使高等医学教育逐渐朝着整体化和综合化的方向发展。因此,为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就必将建立以功能相同、学科相关的综合性的实验室。如在实际的医学实验室的建设中,就可以将外科学、内科学和临床检验学等实验室进行交叉与渗透以形成综合的临床技能实验室,综合培养学生的临床技能的学习,对其临床操作能力进行系统、综合的培养。而这就将有效的改变传统高等医学院校单一性功能的实验室,使那些结构相似、功能雷同的教学实验室能够进行有机的融合,提高各医学电子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实验设备资源的充分共享。 2.2有效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 对医学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特别是电子仪器设备的管理是一项经济性、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的管理工作,在实际的管理中,对相关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和协调的能力都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各院校的领导要不断的加强对医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队伍的建设,并进一步完善对队伍中人员的岗位培训制度和技术考评制度,将不断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纳入到日常的管理工作中,使其得到进一步的落实。长期以来,部分医学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地位和作用都得不到重视,影响了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培养。随着我国高等医学教育的不断发展,医学实验室中大量的新技术的开发、新设备的引进,和实验教学中设计性实验的有效开展,致使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工作性质发生了变化:要求实验室技术人员能够掌握新技术、新设备的有效运用,掌握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人文社会科学等知识,并有效应用计算机对各医学实验室进行现代化的管理和相关仪器,特别是电子仪器设备的规范化管理。而这种变化就要求各实验室的技术人员能充分树立自身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有效的实现个人的价值。因此,在实际的实验室设备的管理中,要加强实验室技术人员的个人价值的发挥,鼓励其与有实践经验的教师共同对相关的教学内容进行改革,并在结合社会对实用性人才和创新性人才的需求,不断的开发出有利于学生操作能力和创新性思维能力培养的综合性实验。同时,还可定期的对实验室的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向他们讲授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医学实验操作技能,以不断的强化他们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能力和使用能力。 2.3做好实验室中仪器设备的维护工作 在实际教学中,为了保证各医学实验能够正常的进行,实验室中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要定期对仪器设备,特备是电子仪器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工作,从而保证各仪器设备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其有效利用率。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为了有效的开展对电子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并避免在维修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时间的浪费,首先,在维修中因具备一定的条件:相关硬件的准备,如万用表、拆装工具、元件参数手册、信号发生器等;相关软件准备,如维修人员要熟悉相关电子仪器设备的基本工作原理,并掌握一定的维修技巧,仔细了解、分析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的现象和使用情况;然后,进行了一定的准备工作后,维修人员就要确定维修的思路,并采用与故障相适应的维修方法,如非电量检修法、电量检测法等,其中在非电量维修法中,可具体运用直观检测法、加热冷却法、等效替换法等,而在电量检测法中,就可有效运用电阻、电压、电流测量法、比较法、隔离法等;最后,在电子仪器设备维修完成后,必须进行必要的校正工作,以保证设备在维护后的质量,从而使电子仪器设备能够保持原有的指标。此外,工作人员在对医学实验室的电子仪器设备进行维修的过程中,要保证电子仪器设备和人身的安全,避免因不当操作造成电子仪器设备故障的扩大。如在维修中,工作人员要时刻注意电子仪器设备工作的电压值,对电子仪器设备进行拆装时,要慎重,不可轻易拆装,在对元件进行更换时,也要尽量满足原参数的要求和性能指标等。 3结束语 综上所述,不断加强和完善各医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特别是电子仪器设备的管理,可以有效的提高其设备的利用率,并最大化的优化实验设备,从而使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能够更好的为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服务,以提高其教学实验的质量,并且将其实验设备的使用效率全面的发挥出来,有效的俄促进高校实验课程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作者:潘颖 单位:内蒙古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煤矿设备论文:煤矿机电设备精细化管理优化 摘要: 通过分析煤矿机电设备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评价精细化管理模式在机电设备管理中的优势,并提出在精细化管理模式下的机电设备管理优化措施。 关键词: 精细化管理模式;机电设备;优化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煤矿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机电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是保证生产发展的重要指标,是衡量企业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细化管理模式作为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手段,将其运用到煤矿机电设备的使用管理中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影响,能够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1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 煤矿企业发展过程中,机电设备的管理和保养工作对其长远发展有重要影响,对其生产的正常发展有重要意义。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由于管理者的不重视,操作人员安全意识疏忽和对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意识不强等的原因,使机电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1机电设备未定时检修 煤矿业机电设备的使用和维修对生产的正常发展和企业订单起重要作用。如果煤矿企业对安全意识的认识不够深刻,未形成精细化管理标准,对机电设备的启动程序不了解,未对机器管理形成统一规范,在使用过程中缺乏对其的检查和维修。在只更换受损零部件的长期影响下,机电设备容易出现故障现象,不仅影响机器的使用期限,还会影响生产效率,甚至出现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行现象,造成安全事故,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1.2日常保养工作不到位 机电设备在使用或放置过程中,容易造成堵塞、运行不灵活现象,部分企业在使用机电设备过程中不注重对其进行定期日常养护工作,未能对机器进行及时检测和维修,对重点部位进行清理和润滑,导致机电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后期维修花费更多成本,给企业带来更大损失。 1.3购进及使用不衔接 机电设备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长远规划能够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是企业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购入机电设备前,对现有机电设备及使用情况应有详细了解,但目前煤矿企业在机电设备购进和使用阶段不能很好衔接,造成机器管理混乱现象。当前煤矿企业对自身机电设备的购入和使用情况未能形成详细规划,存在库存积压现象,机电设备未能有效发挥其作用,使得企业资源被占用,不利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影响企业发展。 2精细化管理模式的优势 精细化管理作为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管理手段,其实施情况能够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对企业产生深远影响。精细化管理强调减少资源在生产管理中的应用,对管理成本进行有效控制,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模式,是细化管理,对企业进行有效控制的重要方式。对煤矿机电设备进行精细化管理,能够提高其使用效率,促进其安全、高效地运行,能够促进企业不断发展。精细化管理模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明确分工和职责,提高管理流程规范性,提高管理效率。第二,精细化管理对机电设备运行的各个阶段进行明确规定,能够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其安全意识,促进其行为规范性,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生产正常运行。第三,精细化管理强调全面管理,规范机电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减少故障的发生,降低维修成本,保证高效、稳定的运行方式。第四,对机电设备管理工作进行量化,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问题并有效解决,排查安全隐患,提高管理效率。 3机电设备管理基于精细化管理模式优化探究 精细化管理模式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做好机电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能够促进企业的发展。从以下几方面对机电设备的精细化管理提出建议。 3.1严格机电设备购进管理 严格把握机电设备的购进管理工作,对原有机电设备进行详细了解,确保机电设备的购进能够满足生产需求,同时不占用存储空间和流动资金,保证物尽其用。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别是生产现场环境,如地域、矿区和煤矿的层次等,全面了解现场环境,采购适应生产发展的机电设备。在购入机电设备过程中,尽量满足其通用性的功能,一方面利于零部件的及时更换,另一方面利于操作人员尽快熟悉机电设备的使用。另外,选择设备供应商时,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机电设备安全性和质量可靠性,及在售后服务的保障性,选择性价比高,适合企业生产发展要求的设备;同时,在验收时进行仔细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性,保证其实用性。 3.2建立健全机电管理制度 强化和规范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对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进行规范,提高现场管理质量和管理的科学性,促进机电设备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对现场进行规范化管理。针对现场操作的环境情况,对采矿机电设备的各个工作种类进行详细规定,提高规范操作的安全性,实行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对机电设备操作的各个工序情况进行系统管理,记录机器使用情况和维修信息,对零部件更换情况进行实时跟踪,了解机电设备使用情况,掌握其运行状况和实时动态。第二,明确机电设备使用和维修职责,相关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将制度落到实处,实行奖惩制度,对机电设备管理不善的,进行绩效惩罚,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维修保养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3.3做好实时安全监控管理 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在社会中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煤矿企业由于安全事故而影响企业的发展现象屡见不鲜,做好实时安全监控管理工作,对企业长远发展有重要影响。首先安全生产是第一要义。在机电设备使用过程中,需要对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保养,在生产发展过程中,绘制机电设备性能曲线图,参考性能曲线图设置合理的运行参数,观测其运行情况。在机电设备运行过程中,还需要对其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其正常运行。供电的稳定性是确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条件,在生产发展过程中要对供电设备进行耐压试验和预防性试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4强化机电设备质量管理 对机电设备进行质量管理时,其机电和运输是需要重点关注的程序,较高的矿井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程度,对整个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起到重要的作用。做好质量管理工作,需要将员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统一的安全意识,尤其是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意识,使其真正认识到没有质量标准化工作,就没有安全生产,就没有效益,企业就不可能获得长远发展。同时,企业还可以组织一系列的竞赛活动,促进操作、维修人员的责任心的提高,降低机电和运输的事故率。实现机电设备的质量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坚持到底,将其作为企业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并且要不断学习和总结先进经验,改进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消灭安全隐患,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矿井的安全生产。 4结语 精细化管理模式对煤矿企业机电设备的管理优化产生重要影响,其能够明确分工和职责,提高员工积极性,形成统一安全意识,在管理过程中减少机电故障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效率,对企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在进行精细化管理过程中,严格机电设备的购进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监控工作,提高运行安全性,强化其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生产效率,提高企业效益。 作者:李玮 单位:太原理工大学矿业工程学院 山西正华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煤矿设备论文:煤矿机电设备节能技术应用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全世界都面临着严重的资源和能源危机,现阶段我国的形势也不容乐观。因此,开发新能源,提高能源效率,节约能源是解决能源危机的重要途径。变频节能技术是一种重要的节流方法被应用于各个生产领域。本文重点探讨了变频节能技术在多种煤矿机电设备中的应用,并对其未来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 煤矿机电设备;变频节能技术;技术应用;发展趋势 0引言 我国煤矿资源较为丰富,煤矿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目前,我国煤矿开采行业形势不容乐观,不仅耗能严重,且生产效率也较低。变频节能技术作为一种重要的节流方法在煤矿生产系统中发挥了巨大的节能效率。比如,在矿井中通过应用变频节能技术后,水泵、风机等设备的运转效率较之前都有极大提高;再如,矿井中的重要动力负荷设备矿井提升机、空压机、煤矿采掘运输机等设备在启动、加减速、制动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节能效果。因此,变频节能技术在我国煤矿的安全生产中具有重要的推广价值。 1变频节能技术在煤矿机电设备中的应用分析 随着变频节能技术安全节能的功能逐渐凸显,因此该技术在我国煤矿机电设备中被广泛推广应用。笔者通过对变频节能技术在机电设备中的应用研究,重点阐述下该技术在以下主要机电设备中的应用概况。 (1)变频节能技术在采煤机中的应用。目前,采煤机变频调速系统已从“一拖二”发展为“一拖一”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我国能量回馈型四象限运行的交流变频调速采煤技术已相当成熟,国产电牵引采煤机的变频器电压为380,行走功率最大可为220Kw能够在额定转速下实现恒定转矩调速以和在额定转速以上情况下实现恒定功率调速及两台变频器之间的主从控制和转矩平衡。使用了回馈制动的四象限变频器的电牵引采煤机,通过在我矿实践应用后可以看出,四象限变频器调速电牵引采煤机能够对我采区20º~30º的大倾角工作面较大范围内调节制动力矩,确保牵引速度恒定不变,且未发生机器下滑跑车现象。同时,四象限变频器调速电牵引采煤机还具有结构简单,方便操作,速度调节可靠等优点,切实有效地解决了电牵引采煤机在大倾角工作面采煤的技术难点。 (2)变频节能技术在提升机中的应用。煤矿提升机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机电设备,不仅能够降低矿工的劳动强度而且对矿工的安全生产也起到了有效的保障。以往提升机调速装置的工作原理主要是在电动机转子电路中通过利用金属电阻来进行调速操作,但是这种方式在实践应用过程中存在的缺点也较大,不仅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且电能的消耗也非常大。通过在提升机中引用变频节能技术可以将交流四象限变频调速系统与变频防爆提升机相结合,采用无速度传感器矢量控制方式以输入和输出接口来远程控制提升机操作。同时该变频调速提升机还具有全面保护措施,如过流、过压、欠压及电机缺相保护等。 (3)变频节能技术在皮带输送机中的应用。传统带式输送机驱动装置主要有以下六部分组成:电机、制动器、联轴器、减速机、耦合器、滚筒等部件组合如图1所示。这种结构相对复杂且布置宽度尺寸也相对较大,维修保养也较多,主要是利用液力耦合器对皮带机实施软启动,长时间这样就会使皮带发生老化断裂的情况。采用变频节能技术后不仅缩小了布置空间,而且实现了软启动。在皮带输送机中转入了皮带秤动态称重反馈控制系统,这样可以使皮带根据物料的重量多少实现重载加速、轻载减速以及空载停止等变速运输,不仅节约了电能资源,而且有效提高了皮带输送机的工作效率。 (4)变频节能技术在流体负荷设备中的应用。变频节能技术在流体负荷设备中应用主要是对风机和泵的调速控制。变频调速在风机中的应用为了适应矿井的特殊工作环境,通过对风机进行升级改造后,有效降低了以往的最低转速,这样改造后的风机不仅更加适应工作环境,而且每年也可以为企业节约不少电费支出。而变频调速系统在矿区液用泵在矿区给水中的应用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对设备的机械冲击大大降低,工艺系统的控制也更加灵活,极大提高了产品质量。同时变频技术对抽水泵实施加减速、平滑启停的控制,使得井下液位时刻趋于稳定状态,杜绝了水泵空转和频繁启停的耗能。所以变频节能技术对设备降低损耗及煤矿的安全生产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变频节能技术在煤矿机电设备中的展望 现阶段,变频技术在煤矿采矿行业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煤矿行业的广泛应用,可以看出未来发展空间巨大,采用变频技术来提高煤矿行业的节能水平是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是一个煤矿大国,因此在今后的开采过程中所应用到的设备种类也会持续增多,因此所应用的与机电设备相匹配的变频技术也会更大范围地发挥作用。目前我国矿山开采中电子技术已被广泛应用,变频节能技术在煤矿机电设备中应用必定会有一个很好的发展前景。 3结束语 变频技术在煤矿机电设备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具有极大的市场发展前景。在当下我国倡导节能化发展的今天,煤矿企业要想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就一定要着重研发和应用与机电设备相匹配的变频节能技术。经过在煤矿的实践应用证明,通过利用变频节能技术不仅具有完善的变频调节功能,而且还起到了节能减排的效果,有效推动了企业的经济发展。 作者:解莹 单位:兖矿集团鲍店煤矿机电工区 煤矿设备论文: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管理探讨 摘要 本文首先阐述了机电设备管理的重要性,进而探讨了机电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最后提出了机电设备管理的一些方法。意在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保障机电设备的稳定性,延长机电设备的使用寿命,最终达到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 关键词 煤矿开发;井下机电设备;管理问题 根据煤矿开采企业的资料显示,我国大多数的煤矿开采企业都已经使用了机电设备,并且,在机电使用中,其成本支出几乎占了总成本的40%,此外,煤矿企业的安全事故的发展很多情况是由于机电设备出现故障而导致的,因此,就要加强对机电设备的管理,采用现代的管理技术,加强日常维护、制定好科学的维修方法、完善人才培育,从而降低机电设备故障的发生,延长机电设备的使用寿命。 1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的重要性 1.1保障正常生产 随着煤矿开发的技术不断提升,大量的机电设备投入到了生产之中,极大的提升了煤矿开发的效率,如果机电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就必然的影响到了工作的进程,因此,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对于保障正常生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2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机电设备是高科技的产品,随着煤矿矿井作业要求的不断提升,人们不断的改进机电设备,从而极大的提升了机电设备的性能,从而实现了生产效率的大幅提升,节约了大量的人力成本,这对于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是具有毋庸置疑的作用。 2机电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 2.1安全性原则 矿井下的机电设备是一个整体的工作系统,各个设备之间有着紧密的关联性,在井下煤矿开采过程中,使用采煤机进行煤矿开采,然后通过刮板输送机收集煤矿,再运用转载机、运输带、给煤机将煤矿送至提升机上输送到地面。整个工作链中,每台机电设备都有他独特作用,都是不可或缺的环节。一旦某个设备出现故障,都会导致整个工作链停止。并且,矿井之下环境复杂,一旦机械设备出现短路、设备失灵、设备爆炸等等现象,都极易导致发生矿井瓦斯或煤尘发生爆炸的危险。所以,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管理必须以保障生产的安全性为前提。 2.2生产效益原则 进行设备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正常生产和效率的提升,这就要求在机电管理中,应注重机电设备的合理配置以及规范使用问题,才能确保正常的稳定进行,最大化的利用设备进行生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机械故障,从而保障生产效益。 3加强设备管理的方法 3.1实现机电设备管理的制度化 首先,实现管理的标准化。要根据机电设备的使用规范和安全标准来进行使用,比如《煤矿安全规程》《设备完好标准》《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矿井三大保护整定细则》及供用电标准化标准等都对煤矿矿井作业中的机电设备使用进行了细致的规定,煤矿企业必须按照规范来使用机电设备。其次,实现设备管理的制度化。在用电设备的使用中,严格执行用电设备“四检制”和订单检修制度,将“订单式”检修由综采和机掘单位推广至全矿井上下各设备使用单位,做好大型用电设备和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监控运行管理。实行用电设备编码管理,确保全矿井安全装备的可靠运行。最后,实现机电设备管理的档案化。要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的档案化,做好及时的信息整理与更新。其中,对于机电设备管理的档案内容应该包括:设备的性能、设备的价值、设备安装调试的情况、日常维护情况、定期检修情况、零件维护与更新情况等等,这样就能对机电设备进行全程的跟踪与监控,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提升人们对设备实用性的认识,使得设备管理走向精细化、标准化,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人们对设备风险的评估与判断能力,降低设备使用风险的发生。 3.2做好机电设备运行中的管理 机电设备在矿井下的作业时间较长,工作量大,加之井下的环境对设备的影响也极大,因此,就必须做好机电设备运行中的管理。(1)要做好机电设备的防爆管理工作。一是要做好机电设备入井钱的防爆检测,在确认安全之后要贴上入井许可才能运送到井下作业;二是要加强日常的检修,每天都要进行安全防爆检测,一旦发现隐患就要及时排除;三是要制定定期的全面性检测工作,可以每个月对机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1次,每一个季度在检查完之后更新一个防爆验证标签。(2)加强设备的检修与维护。煤矿井下工作环境十分恶劣,不但对矿工身体伤害很大,对机电设备的伤害也很大。煤矿井下温度高,湿度大,淋水、围岩、腐蚀性气体时常危害着机电设备。在设备的工作过程中,要委派专人对设备进行日常的检修与定期的维护,一旦发现零件损伤或是过度疲劳,就要及时的进行更换,要市场更换轮滑剂、机油等辅助材料,如果线路出现老化或是腐蚀生锈要及时的更换。通过日常检修和定期维护来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性。(3)要做好设备故障应急方案,煤矿设备一般价格昂贵,额外采购1台备用设备显然是不经济的,因此,应对故障问题,最好是培养一些维修人员,备好一些容易出现故障的零部件,一旦部件出现问题,可以及时的更换,不会影响生产。此外,还要加强井下供电的管理,要派专人对供电设施进行定期的维护,排除供电设施的安全隐患,从而保障机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3.3建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通过对大量机电设备事故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往往会发现,企业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所以,必须要完善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并认真落实到位。首先,扩大生产安全员的责任范围,将机电设备的各项管理工作纳入其职责范围内,让其每天都要对机电设备管理的各项事务进行监督与审核。其次,充分发挥使用人员的监督作用,建立机电机电设备异常上报制度,员工在使用设备时,只要发现设备存在或是可能存在异常,应及时上报检修;还要建立检修监督制度,让使用人员参与到对检修人员的监督之中。 3.4要加强专业人才的培育 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是进行生产的基础,而机电设备的管理与维护都需要由专业的人员来进行,因此,企业要做好机电设备管理专业人才的培育工作。煤矿企业可以定期开展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的培训工作,请专家来讲解设备的相关性能、使用方法和常见的故障问题与排除方法;企业还可以派维修人员到生产企业去学习,从而更要的掌握设备工作原理,方便在日后设备养护及维修时及时找到问题根源。当然,对于煤矿企业来说,还有更重要的就是要开展设备管理与维护的演练工作,从而提升管理与维护人员的实践操作水平。此外,还要求修护人员要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这样才能在企业引进先进的国外设备时,依然能够得心应手。 4结论 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使用越来越多,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于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与经济的效益都有着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煤矿企业要做好井下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要确保设备的安全性、稳定性以及故障的快速排除。因此,煤矿企业就要实现机电设备管理的制度化、从源头抓好设备的管理、做好机电设备运行中的管理、要加强专业人才的培育,从而提升机电设备的管理水平,使井下机电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寿命达到最佳状况,最终达到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作者:汤保民 孙国强 单位: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兖矿炭素制品有限公司 煤矿设备论文: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优化对策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各个行业建设都对煤炭资源有较大的需求,因此,煤矿开采及煤矿生产等得到了广泛的重视,这一资源为我国工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煤矿开采及生产等主要环节中,煤矿机电设备的应用比较广泛,其自身质量对于煤矿开采的整体质量有重要影响。本文将简析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对策。 关键词: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维护;问题;优化对策 煤矿开采及生产具有极强的危险性,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危险事故的发生。煤矿机电设备是煤矿开采及生产工作的必需设备,对于提高煤矿开采及生产的效率、带动煤矿事业的深化发展有重要影响。因此,煤矿机电设备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就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在多重因素的影响下,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煤矿企业及相关人员进行切实解决。 一、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存在的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 很多煤矿生产企业的管理者在工作中比较重视企业的经济效益,对于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并不重视,甚至认为该项工作可有可无,并无任何实际意义,导致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无法得到有效开展。还有一些煤矿生产企业虽然成立了专门的机电设备管理部门,但是没有对其工作职能加以明确规定,导致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的各项工作均无法得到落实,具体的管理工作只能流于形式。 2.管理与维护不及时。 很多煤矿生产企业已经认识到了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维护的重要性,但是在该项工作具体的开展过程中,存在管理与维护不及时的问题。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没有及时对设备进行管理与维护,有些工作人员一个月甚至几个月才对设备进行管理维护,导致该项工作存在严重的滞后性。这样,就会导致煤矿机电设备自身使用性能存在严重问题的同时却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有些煤矿生产企业的机电设备甚至已经严重老化,濒临淘汰边缘,给具体的煤矿生产工作带来严重阻碍。 3.管理维护人员素质较低。 很多煤矿企业在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工作中,没有重视管理人员的个人素质,在选择管理人员的时候没有对其进行严格考核,这就导致了很多管理维护人员在具体工作中素质较低。素质较低的管理人员在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工作中无法应用新型的管理理念与管理技巧,应变能力不够,在面对突发问题的时候无法及时找到相应的解决措施,还经常在具体工作中出现积极性不足、敷衍塞责等行为,给具体的设备管理工作带来严重影响。 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的具体优化对策 1.提高认识,加大资金投入。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工作的落实与开展,首先需要煤矿企业的管理者对这项工作有正确认识。管理者应当认识到,煤矿企业的各项工作开展都是为了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但是经济效益的获得是与安全生产及高质量生产有紧密联系的。与此同时,煤矿企业的高质量生产需要安全性能与使用性能达标的煤矿机电设备予以支持,这就体现了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的重要性。管理者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才能确保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在良好的环境下得到顺利进行。管理者在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后,就需要在工作中进行强调,让各级领导干部及一线职工都能认识到该项工作的价值,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创设良好氛围。此外,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管理者还需要加大该项工作的资金投入比重,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为煤矿机电设备的维护管理预留资金,并保证资金得到合理应用,避免出现挪用资金、侵占资金等现象。 2.加强管理与维护。 煤矿生产企业一定要切实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保证该项工作各个环节的质量,确保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的整体效果。某煤矿生产企业十分重视机电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并且在具体工作中切实加强了该项工作的具体开展。对于企业内部正在运行中的新型煤矿机电设备,该企业要求专业的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并且要保证检修工作的全面性、科学性与规范性,在检修工作中发现任何问题都要立即解决,避免问题长期存在给设备的各项性能带来严重影响。对于已经使用较长时间的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人员需要适当缩短检修工作的具体周期,可以半个月进行一次检修,甚至是每周检修一次,在对设备存在的问题进行检修的基础上还要保证煤矿机电设备的干净、整洁。该企业的管理人员在具体的检修工作中,制定了严格的检修制度,并且在设备完全停止运行后进行检修,保证检修工作的安全性。此外,检修人员还针对每一台机电设备编制了相应的检修记录,对每一台设备的检修情况、具体性能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确保在日后的检修工作中可以随时查找相关记录。正是由于该煤矿企业的相关人员切实加强了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才保证了所有设备的使用性能与安全性能,该企业的具体生产质量才得到了有效保证。 3.提高管理维护人员的素质。 煤矿企业在开展机电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时,一定要着重提高相关人员的整体素质。在选择设备管理维护人员的时候,煤矿企业要着重选择工作态度较好、积极性较高、品行端正、头脑灵活、应变能力较好的工作人员。此外,在选择好相应的管理人员后,煤矿企业还需要对其进行培训,在培训中让其掌握新型的管理理念、管理技巧、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等,为实际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在培训结束之后,煤矿企业还需要对管理人员进行总体考核,除了考察其相关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的掌握之外,还需要对其具体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分析。只有考核情况达到标准的管理人员才能真正上岗,对于考核情况较差的管理人员,则需要参加二次培训与二次考核。只有这样,管理人员才会意识到自身素质高低对于机电设备维护管理的重要影响,才会努力提高个人素质,保证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4.加强监督。 很多煤矿企业虽然已经在内部开展了机电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但是没有对该项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导致工作中存在的很多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煤矿企业应在内部选拔一批高素质的监督人员,对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除了监督该项工作的质量之外,还要对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果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敷衍了事的态度,监督人员就要及时与其沟通,若沟通无果,监督人员可将相关情况上报给企业的管理者。此外,监督人员还要严格监督机电设备管理维护的各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要及时与负责人联系,双方共同合作,对问题进行分析并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法。此外,如果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发生突发情况,监督人员需要先将情况进行上报,之后再与管理人员、工程人员等密切合作,共同针对问题进行解决。煤矿企业只有对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与维护进行严格监督,才能真正确保该项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以此保证该项工作的开展效果。 三、结语 虽然我国的煤矿生产企业目前已经重视到了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的重要性,但是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这项工作在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相应的问题。煤矿企业及相关人员应当正视并重视这些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切实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优化对策,确保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从而保证煤矿开采、生产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作者:刘文泽 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煤矿设备论文: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摘要: 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是保证生产活动稳定性、可靠性的基本措施,而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与维护则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要结合煤矿生产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机电设备安全管理与维护体系,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及运行效率,降低故障发生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文章主要针对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与维护展开讨论。 关键词: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 机电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是保证煤矿企业正常运行的基本内容,日常工作中要通过各种先进的设备维护技术、全新的管理理念来提高设备管理的可靠性,降低故障发生率,从而提高煤矿企业运营的经济效益。 1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煤矿机电设备的不断发展,其安全性与可靠性越来越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管理技术落后。煤矿机电设备结构复杂,工作条件差,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对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要求较高。但是实际上,多数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管理技术普遍较低,无法针对机电设备的运行提供更高水平的技术支持,导致机电设备发生故障后无法及时排除,影响生产效率。其次,煤矿机电设备老旧。很多煤矿企业为了追求更高利润,过分强调生产的稳定性,而忽略了对机电设备性能的检验,一旦机械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反而影响正常的生产流程;而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针对一些过于陈旧、超出检修期限的设备也不舍得更换,老旧设备性能下降,导致其故障率增加。最后,煤矿企业缺乏完善的机电设备管理体系。很多煤矿企业忽略了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与维护,故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导致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缺乏一套科学的指导与约束机制,导致其对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不到位,无法及时发现机电设备中的隐患及问题,导致设备故障率高发。 2提高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及维护有效性的策略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及维护的有效性: 2.1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 煤矿企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生产流程等,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机电设备管理体系,并将信息技术应用其中,建设一个机电设备管理平台,以提高设备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从而提高设备管理的及时性与全面性。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内容进行严格要求,要求其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增强其设备管理意识及管理水平。将企业领导的管理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定期对机电设备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加强与设备管理人员的沟通与交流,提高设备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2.2积极推行新技术与新工艺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是提高煤矿生产力的重要手段,因此要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尤其是综合机械化采煤设备的投入应用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开发科学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作业点及作业面控制的合理性,降低事故源。优先使用先进技术及装备,比如大功率采煤机、绞车变频调速装置、胶带运动监测监控系统、副井钢丝绳张力自动平衡装置等。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设备的维修与应用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煤矿生产过程中坚决杜绝伪劣机电设备、无安全标志的产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源头。 2.3建立质量监控与检修体系 煤矿设备及生产流程设计阶段要严格遵守标准化设计要求,最大程度上消除设计环节的隐患,在设备及相关配件采购过程中,则要严格控制设备质量,选择资质好、信誉高的供应商采购设备,仔细辨别真伪。设备到货后要认真验收,如有必要则进行拆机检查,对设备的性能进行测试,合格后才可到现场应用。设备的安装则要进行分阶段验收,保证每个环节设备安装的可靠性,如果哪道工序不合格坚决不予进入下道工序。每次停产检修都要制订严格、细致的停产检修计划,由相关主管、领导对检修安全措施及作业规程进行把关、审核,再由分管矿领导、机电副总等重要领导深入现场指挥工作,检修结束后设备试运转必须保证全程有专业人员值守,不合格坚决不予验收。 2.4不断提高设备管理与维护人员的素质 在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中,人是关键性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讲,人为因素会对其他各种安全因素产生决定性作用,因此,要提高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就必须提高设备管理及维护人员的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将人这一因素的积极作用充分体现出来。日常工作中要加强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现场各相关人员树立良好的生产管理理念及安全管理理念,使其从根本上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工作中不要产生懈怠;加强各相关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其操作能力及现场安全分析能力,从而提高其应急处理能力等。从管理人员到设备操作人员,自上而下,人人都重视设备安全管理,为煤矿的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此外,煤矿企业还要面向社会、高校等吸引更多技术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设备管理人才及操作人才,将技术设备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出来。机电管理的决策人员要树立超前的思维观念与创新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敢于突破,勇于创新,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机电管理的安全性,从而提高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机电设备是煤矿企业煤炭生产的关键,随着煤矿企业的不断发展,机电设备在煤矿生产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机电设备的安全成为了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所在,是煤矿产能提升的主要支撑。做好机电设备安全管理与维护工作,减少机电事故的发生率,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可靠、高效的运行,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系数,是每一个机电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尽的职责,是推动煤矿企业发展的源动力。 作者:吕添甜 单位:天地(常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煤矿设备论文:煤矿机电精细化设备管理优化 摘要: 我国在煤矿机电设备上采用积极的管理政策,而且是精细化的管理,将煤矿机电的管理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中,而且致力做到精细,将管理过程优化,本篇文章主要是探讨了煤矿机电设备精细化管理的优点,以及如何将管理措施应用到实际的管理中,还有精细化管理中在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中的作用,并为其他的煤矿机电管理提出几点建议。希望对于其他的研究有一定的意义。 关键词: 精细化管理;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思路 一个企业能够经营成功要看他的管理措施做的如何,以煤炭企业为例,该企业要想一直在煤炭市场有竞争力,而且实现经济增长的目标,就要对于煤炭产销有关的环节实行精细化的管理,例如:煤矿工作面的三机配套选型,煤矿洗选煤系统设备的选型等等。本文主要就煤矿机电设备的精细化管理做一简要阐述。实行精细化的管理主要是为了保证机电设备能够安全使用,从而降低了开采成本,提高经济效率。下面详细的探讨下煤矿机电设备的精细化管理。 1煤矿企业机电精细化管理 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指的是企业为了使用规模化和集约化的生产模式,而采用的一种扎实有效的、科学严谨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的主要特点包括合理分工、量化考核、精确定位和细化责任等。精细化管理的特点及其主要的优势在于以下几点:首先,在精细化管理模式下,采用的是专业化的分工方式,由专人负责管理,岗位分工明确,设置精细。其次,在精细化管理模式下,具有构建系统性的特点,采用的是总分协调和系统设计的方式,通过动态监控,使整体运行管理有机统一。再次,实施的全面性。在精细化管理模式下,其具体策略的实施可以做到全体动员,全员参与。第四,该模式下的运作可实现日常化,全面贯彻目标的要求,使制度渗透在管理的各个方面,提高员工行为的自觉性。最后,目标可量化,通过量化目标,使目标具有可比性以及可控制性。 2煤矿机电设备的精细化管理 2.1机电设备选购的规范管理 不少的煤矿企业在采购机电设备的时候,采购的设备不符合标准。因此就要规范采购标准,这样才能保证机电设备在煤矿中使用的时候能安全,而且还有良好的生产性能。煤矿机电设备有多种类型,在具体选购上应该选择哪种类型,是设计单位综合精勘、初设等资料初步给出设备参数,那么机电设备的实际选型上要考虑以下几点因素:首先要知道即将工作的条件,例如:煤田以及煤层的深度、地质资料以及贮存条件等等。根据准确资料和设计参数再选择合适的设备。如果是在相同的矿井下工作,尽管是在近似的作业工作面中,使用同一种型号的机电设备,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设备操作人员操作简单化。因为不同类型的设备,操作的方法一定不同,由于现代化矿井机械化程度较高人员少,几乎都是一个工作人员操作几台设备,如果不同的设备的操作方式不同,那么工作人员在使用设备的时候,会容易出现混乱,出现操作失误。一旦出现操作失误,对于机电设备来说,容易造成设备的损坏。而对于煤矿工作来说,就会影响开采工作,甚至是造成煤矿供电系统损伤,造成大范围停电、停风事故。可是如果使用的是一种类型的设备,操作的方法都是相同的,在操作中,人员失误的次数会很少,使用设备会越来越熟练,而且可以实现维修配件的共享。其次,采购设备不仅仅是要检查设备的质量,还要检查设备的生产商。一定要选择正规生产厂家,并且经营时间比较久的商家,这样才能保证设备的质量。在设备进场的时候,检查人员要做好验收工作,根据检查设备的类型,做好设备检查工作。确保设备“三证一标志”齐全,才能让设备进入井下作业。 2.2机电设备的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是矿井机电专业的日常工作。因此要建立一个可以进行设备管理的制度,有明确规定标准,这样有利于设备管理的水平提升,从而使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能够走向正规化。因此要做到几个方面:首先,在煤矿的作业现场,要以煤矿“安全规程”管理准则,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不允许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其次,要建立健全设备的管理制度,建立设备管理台账,做到帐、卡、物三统一;在此,要及时收集整理与设备有关的所有资料汇编成册,以便于使用前学习检修时查阅。例如:防爆设备的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安标志证、出厂检验报告、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附件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第四,机电设备使用后的保养,维修都要建立一个规范的制度,而且维保人员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率。 2.3机电设备安全监测 近些年,我国致力于环境保护煤炭市场持续低迷且行业内事故频发,因此煤矿行业的中心工作就是安全第一,文明生产。因此煤矿企业就要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测,绘制出性能曲线图,参考性能曲线图设置合理的运行参数,例如:变频器的频率参数、速断电流、供电设备的整定值等。对于矿井一类设备而言供电是先决条件,除了必须满足双回路供电外,还必须每年对其供电设备进行耐压试验和预防性试验。对于采掘工作面的设备必须配套有瓦斯监测探头,并且做到“三专两闭锁”。 2.4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 在煤矿机电设备的运行过程当中,由于材质、制造、配合等方面问题,可能引发设备出现这样那样的故障,便会影响煤矿的正常生产作业。所以,加强煤矿机电设备使用的现场管理也就势在必行,要做好设备的现场管理就必须抓好检修和维护工作。而做好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首先,煤矿机电专业的技术人员必须深入作业现场,真抓实干,实际操作的设备检修人员必须是技术骨干力量,通过监测设备的运行清况,编制检修计划,构建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其次,加强机电设备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总结设备常见的故障,通过探索其中的规律来预测故障的发生,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控制故障,减少设备维修的次数,降低设备的检修成本等。第三,及时检修故障设备,及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和检修成本比较高的机电设备,从而减低设备发生故障的概率。对于已经到达使用年限申报报废的机电设备,可以做到修旧利废的及时处理,不能废旧利用的及时报废。 3结束语 对于煤矿生产企业来说,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是永久不变的生产方针,所以煤矿各技术专业为此不懈的努力着。为了更加贴近这一共同的安全目标,就要求企业加强对矿井所属技术专业的管理和支持,特别是要关注设备管理工作,从而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文章中主要提到的几点,希望能够提供参考。 作者:王鹏刚 单位: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文家坡矿业有限公司 煤矿设备论文: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创新 [摘要] 点检制是机电设备常规化检验工作管理制度,对机电设备实施点检可保障设备的运作安全,保障设备的有效运作。文章主要对点检制的理论内涵进行分析,针对其在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中的应用及实施过程进行分析,并对其应用创新进行相应研究。 [关键词] 点检制;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应用;创新 设备点检在设备管理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是机电设备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在煤矿企业中煤矿设备的安全性直接影响着矿井及矿内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1],因此对煤矿设备的安全管理与定时维护是煤矿企业的重要管理项目,企业应建立更加合理安全的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从而保障设备的运行安全,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最终实现企业及工人相关利益最大化。 1机电设备点检的内涵 机电设备点检主要是指机电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相关人员对设备正常运行的关键点进行管理与技术的规范化检查。在对设备进行相应检查时,相关人员可对设备的操作运行、结构特性及部件的使用周期等制定相应的设备点检方案,后针对方案对设备进行周期性检查,从而在点检中获取设备工作的相关信息与状态,后制定相应维修政策,以保障设备运行安全。该方法可有效实现对机电设备的高效管理,使设备可处于最佳运作状态[2],适当延长机电设备的使用寿命,提升机电设备工作安全性。 2点检分类及主要环节分析 2.1点检分类 对于机电设备的点检分类可按时间及相应内容的区别分为日常、定期、专项点检三部分内容。日常点检主要是通过某一监测设备实施对其他各机电设备各重点监查部位的检测,并将设备工作时产生的油压等进行记录,后通过监测结果对其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机电设备日常保养。在日常点检中,其检测设备可对各主体设备进行检测,并将其检测结果传送至主机后对结果进行分析,对于机电设备日常产生的故障及问题,进行事故分析后工作人员对该故障进行相应检修。定期点检主要是指相关人员在某一时间段内,对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相应检测[3],对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查找后针对其设备所存在问题,进行相应维护方案的制订。专项点检则是主要针对机电设备的某一类设备进行相关维护方案的制订。 2.2点检主要环节 点检主要环节包含以下多个方面。在点检前对每一台机电设备进行科学分析后,针对设备特征确定最易发生故障的部位,如转滑部位、传动部位、原料接触部位及易腐蚀部位等;针对各设备及设备所需维修点的差异性制定相关点检标准;针对设备的每一个重要点检部位进行点检周期的制定;针对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及生产特点进行不同点检项目的制定;根据制定的点检项目及点检设备部位等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全权负责[4];针对不同设备制定不同的点检措施,后针对相关点检要求对点检仪器进行选择;制定点检步骤,以防止在点检过程中发生相应问题及造成点检障碍的产生;在点检过程中应将点检部位的点检数据按照相应要求准确记录;在点检过程中,相关人员应针对点检的实际状况对其运行状况进行相应记录,后按照记录对人员进行安排;点检结束后,对以往点检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后针对相关数据对其设备进行故障预判并制定合理维修政策;针对点检中所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后对其进行措施改进以更好的实现对几点设备的点检。 3设备点检的具体实施方法 (1)针对点检设备的差异性将点检设备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后针对各区域设备检修重点及检修技术要求等对检修人员进行相应的分配,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区域。 (2)将简单化、高效率及全面化点检作为检验原则制定相应的点检路线,后针对各点检线路特征对其进行路线的制定。 (3)针对PDCA(计划、实施、检查、修正、反馈)循环模式制定相应的点检工作模型。 (4)对区域设备制定针对性点检计划政策,后根据政策及规定相应标准进行点检工作的开展,同时在开展过程中完善记录相关数据及内容后对其资料进行相应整理。 4点检制创新措施研究 4.1加强技术人员岗前培训 点检制的实施与开展,需要相应的高技术人员及丰富实践经验的操作人员,应用合理的点检方式进行操作,因此在工作开展前应对操作相关人员进行设备的知识及技术的相关培训,使其不断掌握设备应用知识及操作手法,了解设备的相关机能,后进行实践训练,若相关人员达到规定要求后,对其颁发操作证。 4.2完善操作制度 在操作时,应将设备的使用及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到相关个人,主要操作为将操作人员个人所使用的设备交由该人员负责,多人操作设备则由组长等该职称负责,而公用设备则可指定人员进行负责。在对设备实施点检制操作过程中,应完善相关点检运行管理制度,将责任层层分解,具体划分,规定明确赏罚制度及相关工作要求,实现对相关人员工作的质量及效率的有效控制。在点检制度建立及完善时,可建立领导与员工相互制约机制,这样不仅可以促进基层领导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与效率的不断提升,同时还可以对发生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将事后处理逐渐变为事前预防,这样可不断促进现场管理规范化。完善设备动态分析制度,对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类机电设备故障进行记录与整理,并根据其记录的相关数据与设备点检表由相关专业部门人员进行事故分析,从而不断促进其管理水平的提升。 4.3健全设备点检资料管理体系 制定设备点检周期,针对机电设备的使用周期及性能对检修类别及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制定;设备检修日历表主要是根据机电设备系统内部的设备运行状况及其操作性能,对其进行月检修量及检修时间的划分与制定,从而保障一定系统内的设备在相应时间内全部完成检修;制定设备日检查表主要是由相应的检查工作人员对设备进行日常常规检查,及时地排除安全隐患,有利于设备的安全运作。 4.4完善设备点检隐患闭环程序 在机电设备点检过程中,应注意对设备故障的排查、落实、整改、反馈并记录,形成完整的闭合程序,实现对设备维修状况及安全隐患记录进行相应整理,从而实现对日常工作程序及检查结果的收集,有利于后期机电点检工作的开展。实施设备的零故障,降低设备的维修概率,节约设备维修费用,从而提升设备运行安全稳定性,保证生产平衡,逐步实现从静态管理到动态管理的发展,逐渐实现企业的现代化管理。 5结论 综上所述,点检制是现代化设备管理有效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可有效保障煤矿机电在运行过程中的高效与安全运转,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点检制的应用与创新一方面使机电设备的内外环境发生很大区别,加强了机电设备的有效管理;另一方面不断完善了机电设备的管理漏洞,提升了设备现场管理水平,保证了矿井生产的安全性与效率性。 作者:郭强 单位:大同市青磁窑煤矿 煤矿设备论文:煤矿机电设备变频节能技术探索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煤炭科技工业的高速发展,变频节能技术因具有可靠的调速性能以及良好的节能作用,被广泛用于煤矿生产,大大提高了煤矿设备自动化水平。基于此,本文简单分析了变频节能技术的基本原理、发展与应用现状,并对变频节能技术在井下煤矿设备中的发展状况以及发展前景进行了详细的论述。通过变频节能技术的应用,可发挥节能减排作用,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关键词】 煤矿;机电设备;变频节能技术 前言 在目前经济与能源矛盾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尤其是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宣传,煤矿企业要想做好节能工作,必须选用变频技术。同时,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应用变频技术,不仅能够提升操控性能,还能取得明显的节能效果。因此,必须不断增大对技术创新工作的投入,逐渐增大变频节能技术在各大煤矿中的应用,使得变频技术趋于成熟。通过应用变频技术,能促进我国煤矿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升采煤效率,真正做好低碳与节能工作,确保工作安全。 1变频节能技术的基本原理和发展 所谓变频技术,一般指通过改变交流电频率来达到设备控制自动化要求,是一种现代化的无附加转差损耗调速形式。通过变频技术,能够以机电设备负载部位变化值为基础,在系统前段部位布设设备的参数值,改变设备运转状态,提升机电设备运转效率。n=50f/p式中:n-电动机转速;f-频率;p-电机级数。当n处于一定状态时,通过改变f,就能够对n进行一定的改变。同时,当f处于0~50Hz范围内变化时,n调节范围会很宽。变频调速就是依据此原理,并通过改变电动机电源频率的方式来达到调速要求。煤矿井下环境一般具有特殊性,且瓦斯、煤尘等作为主要的易燃易爆物品,有一定的危险性,变频技术无法较好的在井下环境中应用。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变频节能技术在机电设备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大大提高了设备运转效率,并且还大幅节省了电能、设备维护费用支出,提升矿产企业经济效益。由此可以看出,通过变频节能技术的应用,能够有效改善煤矿机电设备自身性能。 2变频节能技术原理和应用现状 2.1变频节能技术应用现状 煤矿企业在进行煤矿的开采时,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高度关注的内容,所以没有草率的对变频节能技术进行应用,但随着近年来科技、节能思想的推广,煤矿企业也已经开始在煤矿生产机电设备运行过程中运用变频节能技术,例如采煤机、皮带输送机等,大大提高了设备性能与运行效率,并且还大幅降低了设备运行所消耗的能量,实现了节能目的,同时还降低了设备维修与修理的费用支出力度,最终提高了煤矿企业的经济利润。 2.2变频节能技术原理 通过变频节能技术,能够使得煤矿生产机电设备性能得到有效的改善,相比于以前采用的交流电,存在很大的差别,其能够转换交流电的固定频率,进而使得交流电转变为可变性资源,大大提升了交流电的利用效率。基于GTRIGBT功率器件,有关科研人员现已经研发出了智能功率模块IPM,大大提高了变频功率。同时,变频节能技术打破了传统控制理论的限制,通过采用该技术,能够有效改善后压频比控制方法,此项创新主要是基于矢量控制办法,并进行转矩控制,使得变频节能技术在生产中应用的范围得到了扩大。通过人工神经网络、模糊自动优化控制等新型控制方法,使得变频技术中的集成系统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优化,在更大范围内集中集成系统。而技术也不再受到数字信息处理的限制,形成了具有更高技术的集成电路。此外,变频技术功能应用范围也不断扩大,现已成为综合性能较高的一种技术。通过变频节能技术的应用,不仅对生产机电设备进行合理的调控,还能对编程参数以及传输信息等进行有效的辨识。变频器是指通过通断电力半导体器件,将频率、电压不变的工频交流电转换为频率、电压可变的交流电的控制设备。使电动机电源频率发生改变来调解机电设备的速度即为变频调速。 3在煤矿机电设备中应用变频技术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为了保证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煤炭企业正在不断开采日益减少的煤矿资源,使得我国煤炭资源储量紧缺现象越来越紧张,基于此,煤炭行业的竞争也不断激烈。如果想要确保煤炭企业的持续发展,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来降低煤炭开采企业生产经营中所消耗的电能,用尽量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由此可以看出,必须在煤矿机电设备中应用变频技术,满足节能减排要求,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同时还能少设备排放的废物,降低煤炭开采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对于煤炭企业,煤炭开采过程中所采用的机械设备消耗的电能很多,只有对变频技术进行合理的运用,才能增加具体的应用案例,为研究人员提供研究资料,不断创新变频技术,大幅降低机电设备运行过程中所消耗的能量,提升机电设备的可控性和节能性。由此可以看出,在煤矿机电设备中合理应用变频技术至关重要。 4煤矿机电设备中变频节能技术的应用分析 4.1提升机中变频技术的应用 在煤矿生产中,提升机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其能够确保工作人员安全的运用机电设备。例如在电动机转子电路中运用金属电阻,虽然能具有一定的调速作用,但运行过程中还是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同时,电能的大量消耗问题也是一项重要的问题。现阶段所使用的变频节能技术能够对设备数字信息化进行有效的控制,其主要是将变频防爆提升机有效结合四象限变频调速系统,提升机的远程控制能够用输出和输入接口控制,这样依赖,可确保工作人员与物料输送的安全高效。 4.2在采煤机中的应用 所谓四象限运行的交流变频调速采煤技术,主要是一种水平处于世界前列的能量回馈型技术,我国生产的电牵引采煤机运行功率可达2×110kW,变频电压可达380V,并且还可以在额定转速情况下实行恒定转矩调速,同时还能进行两台变频器之间的转矩平衡和主从控制操作。此外,在四象限变频器调速电牵引采煤机实际运行过程中,当大倾角工作面在对制动力矩进行一定的调节操作时,其可调节的范围较大,但牵引速度几乎不发生变化。无下滑跑车的情况下,控制操作较简便,可靠性较强。 4.3在皮带输送机中的应用 变频技术应用于皮带输送机的原理类似于提升机,通过该技术的应用,可有效利用摩擦力的牵引作用,并通过对摩擦力与张力变形作用来带动物体,使得物体在支撑辊轮上运动,将井下的煤炭顺利的输送至地面。采用传统皮带机进行煤炭运送时,主要是利用液力耦合器来启动皮带输送机,但此种方式会加快皮带老化速度,并且还会提高皮带断裂现象发生的几率。将变频技术应用于皮带输送机,可减少电机启动时电流发生的波动,以此来降低机电内部的机械冲击与发热等情况发生的概率,发挥皮带输送机最大化运送作用,有效解决功率平均和同步问题。 4.4在流体负荷设施中的应用 将变频技术应用于流体负荷设施,可对泵和风机进行变频调速。近年来,随着变频调速技术在风机中应用的越来越广泛,科研人员现已研发出了适用于煤矿开采特殊环境的变频调速设备。在完成了风机的改造之后,其运行转速明显要小于改造之前。同时,风机改造之前的导器半关闭的风压、风量是改造之后实际输出的功率的3倍,此性能更适用于煤矿开采,进而节约电能。此外,将变频节能技术应用于液用泵、矿区之后,能够对该设备进行良好的变频调速,增大了生产工艺系统的控制力度,提高了控制的灵活性与产品质量。通过应用变频节能技术,大大提高了抽水泵控制的灵活度,使抽水泵能够实时加减速、平滑起停,且使井下液位保持固定值,缩短了泵空转时间,减少了因抽水泵频繁启停时消耗的电能,降低了机械设施损耗,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 5变频节能技术的发展要求 随着煤炭企业现代化矿井建设的发展,变频技术等一系列先进技术在煤矿行业中的应用充分发挥了其重要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以变频技术来节约能源是现代化社会的一个必然趋势。但因煤矿生产的特殊环境和对安全的特殊要求,变频技术在井下工作中的应用时间较晚。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企业的节能降耗增产增效以及绿色低碳开发受到了人们的高度关注,设备的改造、更新是必然的趋势。此外,煤矿井下开采环境恶劣,空气中还存在大量的瓦斯、粉尘等易燃易爆成分,所以市场上符合煤矿安全要求的隔爆型变频器并不多,因此需要广大工程科技人员和相关企事业科研院所大力协作研发更多符合井下要求的该类型产品。 6总结 总而言之,要想实现煤炭企业的持续发展,必须积极采取相关对策,对煤矿机电设备事故的发生进行有效的预防,主要包括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并对机电设备进行合理的利用等,真正预防机电事故的发生,推动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现代社会中,技术是确保企业告诉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煤炭企业,必须在煤矿机电设备中广泛的应用变频节能技术,提升煤矿机电设备运行速度,简化煤矿机电设备操作流程,降低煤炭企业能源消耗,延长煤矿机电设备使用寿命,提高煤炭企业的竞争能力。 作者:蓝红日 单位:广西右江矿务局有限公司机电处 煤矿设备论文:变频节能技术煤矿机电设备研究 1煤矿机电设备变频节能技术的基本原理 1.1变频节能技术的概念 通常情况下来说,煤矿机电设备的变频节能技术主要是将煤矿生产中的设备合理利用起来,通过对相关技术的改革,将电流的频率进行有效地改变的一种新型技术。在变频节能技术中,可以将电流频率改变的设备被称作为变频器,变频器的工作原理比较复杂而且组成成分也比较多,其主要包括电源板、电容器、键盘以及控制面板等部件,有效地利用这些部件的基本原理,从而实现变频节能的功能。因为在传统的机电设备中,电流的流动频率是不会改变的,所以,煤矿机电设备的转数是固定的,也是不能控制的,这就使得机电设备长期处于一个恒定的状态,减少设备的使用寿命,同时还损耗了大量能源。随着变频节能技术的出现,使得这一问题被轻松解决,通过运用变频节能技术能够有效的降低设备的运行状态,了解生产过程中的需要,降低的设备运行损耗,从而增加机电设备的使用寿命。 1.2变频节能技术的基本原理 关于煤矿的实际生产作业,对机电设备的要求很高,虽然机电设备不需要全天处于高度运转的状态,但是需要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来调节设备的基本参数,使得机电设备能够有足够的动力来进行正常工作,同时还需要保证机电设备的能量消耗比较低。因此,在科学技术的进步与支持下,变频节能技术应运而生,其基本原理是利用半导体元器将接收得到的信息转换为其他频率的信号,从而交流电改为直流电,以及通过对电流电压的来调节,使煤矿机械设备实现调速运转。 2煤矿机电设备中变频节能技术的应用分析 2.1风机中变频节能技术中的应用分析 煤矿矿井工作进行中,因为煤矿矿井通风机械设备的性能不高,操作难度比较大,常有资源能源浪费的现象出现,例如,在煤矿工作的进行时,重复变更风机是常用的矿井工作设备,通过对这种设备的使用来改善矿井内的通风情况,但是这种操作方式较为复杂,而且很容易造成设备发生故障,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煤矿企业的成本,同时还降低工作效率。为了提高煤矿矿井工作的工作效率,减少工作运行中能源损耗,就要加强对煤矿矿井工作的管理,还应该要对其相应的设备进行技术革新。因此,合理将变频节能技术运用到风机中,可以有提高风机的工作性能,并且操作简单,例如,在挖掘矿井的过程中,将变频节能技术与风机相结合就可以只用一台风机来满足生产阶段对风量的需求,使得在简单操作中达到高质量的效果,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煤矿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要求机电设备维护与维修人员定期开展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降低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2采煤机中变频节能技术的应用分析 采煤机是传统的煤矿工作运行中对资源能源耗费现象比较严重的机器设备之一,传统的采煤机以液压技术来对其工作的开展进行牵引,液压技术具有不稳定性,导致牵引力不足,为了提供充足的牵引力,需要提供大量的能源消耗能量来进行补充,且对设备的损害大,导致能源损耗过大。采煤机往往是在十分恶劣的环境下进行工作的,一旦出现故障将会对煤矿的整个生产环节带来很大的影响,这就说明采煤机在煤矿机电设备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所以对采煤机运用变频节能技术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符合现在“节能社会”的目标,也符合了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标准。现在采煤机运用变频节能技术进行牵引,以及采煤机的不断改进,因为变频节能技术能够将交流电转变为直流电,使得电流更加稳定,所以能够提供平稳的牵引力,有效地降低设备在工作过程中的磨损程度,减少设备维修的次数,有效地实现了节能损耗,提高了煤矿工作的安全可靠性,提高了煤矿工作的工作效率,促进了企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2.3输送机中变频节能技术的应用分析 输送机在煤矿的生产过程中有着重要意义,是整个煤矿生产系统的关键,因为生产出来的煤并不是为了收藏,而是为了给煤矿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然而经济效益的前提就是需要将煤运输出去,所以,输送机的性能在煤矿生产中是严格要求的,高性能的输送设备才能保障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然而,在以往的煤矿生产过程中,轻载或者空载的现象常常出现,这样就容易造成输送机的浪费,减少了设备的使用寿命,以及有形中就造成了电能的消耗,损失了能量。因此,将变频节能技术运用到输送机中,能够有效的解决了上述问题,目前,已经有部分煤矿企业在利用四象限变频调速技术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不仅降低了机电设备失去控制的概率,还保障了输送机的正常运作,提高了输送机的工作效率,降低了运行过程中的电能损耗,起到了很好的节能作用。 3结语 总之,变频节能技术的广泛使用,合理有效运用到煤矿机械中去,促进了煤矿机电设备的发展,提高了煤矿机电设备的工作性能,有效地减少了能源资源损耗,为煤矿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质的飞跃的平台,促进了我国煤矿产业的发展。 作者:任军 单位: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营孜煤矿 煤矿设备论文:煤矿机电设备变频节能技术应用 1变频节能技术的基本原理和发展 由于煤矿井下的环境比较特殊,瓦斯、煤尘等作为主要易燃易爆物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变频节能技术并没有轻易在井下环境中应用。随着科技发展,变频节能技术逐渐被应用于机电设备中。采用了变频节能技术的设备,可以使得设备运转效率大大提高,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了电能,同时还节省了用于设备维护的支出,提高了矿业公司的经济效益。所以,变频节能技术能够显著改善煤矿机电设备的性能。 2变频节能技术在煤矿井下机电设备中的应用状况 节能优势随着变频技术的发展而发展。变频技术已被煤矿井下机电设备所使用。煤矿机电设备作为井下主要的耗能设备,应该重点研究节能变频技术,变频节能技术在煤矿四大件等机电设备中的应用最为广泛。 2.1立井提升变频节能技术的应用 在井工生产矿中,立井提升设备发挥着重要作用,使用变频节能技术实现数控技术应用,可以在地面对提升设备远程操控,保证提升设备完成矿井生产任务。变频技术在立井提升中主要以可控制编程控制系统和高压变频调速控制系统为主。把单元串联多电平能量回馈型四象限高压变频控制系统作为在立井提升中的核心部件,可以有效提升系统的通讯能力,将系统的抗干扰性和安全性大幅度增强,在提升过程中使各种功能可靠性能大幅增强,使得立井提升系统的安全性大大增强。 2.2掘进机中变频技术的应用 掘进机变频调速系统随着变频技术的发展有了广泛的应用,使用大功率电机和变频技术在掘进机的控制部分中,可实现截割部件根据实际工况水平调节输入电流从而实现软驱动,对掘进机的截齿旋转速度根据煤岩软硬程度可调节变速,它适用于各种工况地质条件工作面掘进开采。掘进机交流变频调速系统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与国家节能减排的基本国策相适应,它的科技含量高、运行安全可靠,性能稳定、节能环保,有着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2.3带式输送机中变频技术的应用 带式输送机运煤及运矸石的过程中,由电动机输出动力,摩擦阻力作为主牵引力,使皮带在支撑辊轮上依靠摩擦阻力和皮带表面张力变形传输动力,起到运煤、输送物料的作用。我国煤炭企业使用带式输送机工作时,常利用工频拖动来实现对带式输送机的软启动,容易出现机械电气部分如皮带断裂老化等情况。采用新节能技术后,可以有效降低启动电机时大电流冲击,减少设备过热等情况。可以在保证带式输送机设备基本功能的同时避免事故发生,这样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大幅提高企业的效益。 2.4煤矿井下空气压缩机中变频技术的应用 在我国井下的巷道掘进中,使用以压缩空气为动力的凿岩机、耙斗装岩机、风钻为掘进设备的生产工艺。空压机是井下生产的主要设备之一,空压机可以设置在地面或井下,设置在地面为中小型空压站,使用一般电气设备进行控制。煤矿井下使用的空压机分为往复式和螺旋式,但使用机械式压力调节装置虽然可以起到对压力的调节作用,但其压力调节精度较低,而且压力的波动范围较大;空压机总在额定转速下运转,对机械设备磨损强度较大,耗能非常严重。通过使用变频调节技术,可以实现无极调速,可以对空压设备实现自动控制,无需改变空压机设备的原始结构参数,而且变频设备改进安装量较小,投入资金较小,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了行之有效的保障。 3变频节能技术的发展要求 煤炭企业现代化矿井建设发展要求变频技术等一系列先进技术在煤矿行业中的广泛应用,发挥了无以伦比、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采用变频技术来节约能源利用是当今乃至今后长期内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由于煤矿生产的特殊环境和对安全的特殊要求,变频技术在井工中应用较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煤炭企业的节能降耗增产增效以及绿色低碳开发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因此对设备的改造更新势在必行。煤矿井下开采环境恶劣,空气中富含大量瓦斯、粉尘等易燃易爆成分,所以市场上符合煤矿安全要求的隔爆型变频器并不多,因此需要广大工程科技人员和相关企事业科研院所大力协作研发更多符合井下要求的该类型产品。 4结语 我国是世界上的产煤大国,同时也是吨煤电耗量最高的国家之一,因此需要走低能耗高产出的发展之路。煤矿生产中,四大系统占主要生产系统耗电量的60%以上,是井下的主要用电系统。通过变频节能技术可以有效地实现节能减排效果,使企业得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年来我国煤企生产事故多发,通过对这些老旧设备进行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革新换代,对设备进行变频技术推广与新技术改造,可以提高我国现代化矿井建设的发展进程,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又可以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为目前煤矿市场疲软、煤炭经济下行等客观状况提供有力的推动作用,为煤企转亏为盈做好企业自身的准备工作。 作者:王强 单位:阳煤集团寿阳开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煤矿设备论文: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维修应用 1应用故障诊断技术的作用 在机电设备运行中,故障诊断技术,就是通过检测仪器检测机电设备的各种参数信息,将其与标准参数进行对比,若是发现异常,则表明该设备存有一定故障,在对设备进行调节后,确保检测参数恢复标准状态,则表示设备运行正常。针对机电设备维修中,为及时有效找出故障所在,应用故障诊断技术,采取科学方法,对机电设备进行测试分析,并给与诊断结果,提升找出故障原因的速度,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机电设备的故障诊断技术,分为测试分析与理论诊断,能分辨出机电设备故障类型与程度,也可预测机电设备故障隐患,作为机电设备故障诊断技术的两组方法,诊断故障原因、位置、程度,根据诊断结果制定出相应的维修方案,在实际应用中发挥作用。 2浅析故障诊断技术方法 2.1主观诊断技术 故障诊断技术,主要包括主观诊断、数字模型技术、信息采集技术、信息处理技术、识别技术以及诊断与测算技术,可以有效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发现机电设备的故障问题,保留故障信息,采取积极维修处理措施,从而防止机电设备再次发生故障。主观诊断中,就是针对机电设备故障,可以根据工作人员经验,参考之间的故障记录,对明显容易出现故障的部位,以及依赖性较强的元器件,由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细致的分析排查,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测,调整设备参数,分析故障,并进行维修。该技术中,主要是针对较明显故障部位,通过系统以及依赖性元器件,当相同的故障再次出现之时,就可以依据之前的经验,有效快速定位机电设备的故障类型和故障原因。 2.2数学模型技术 可应用数字模型技术,对设备运行状态,使其构建一定数学模型,对比设备参数改变情况,分析故障位置,从而制定维修措施。还可以针对机电设备具体问题,采取合适的故障诊断方法,融入信息采集技术、识别技术等,有效诊断故障原因及部位,提升机电设备维修速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可以对正常运行状态下的机电设备,分析设备的轴承、温度等参数变化,把这些数据进行对比,就可以正确反映出该机电设备的运行状态,直观、快速的诊断出机电设备故障。 2.3运用小波神经网络技术 在机电设备故障诊断之中,通过学习、描述非线性系统故障,将其应用到离心设备故障诊断之中,发挥重要作用。也可以在故障诊断过程中引入模糊数学的概念,可以针对机电故障中的复杂映射关系,建立其相应的数学模型,并在基于故障隐蔽性以及渐变性基础上,根据其特点建立可以表示出故障原因以及其各征兆间的模糊因果关系矩阵,有效提高极其设备故障的诊断精度,并且,还可以在诊断瓜子的过程中,根据自身积累的经验对矩阵进行相应的修改,为机电设备维修提供决策依据。 3机电设备维修实例 本研究以皮带运输机为例,分析与探讨皮带运输机管理与维修中故障诊断技术的应用。SSJ1200型皮带机因减速机振动异常而影响正常运行,日常巡检发现2#减速机振动异常,遂用多通道数采故障诊断系统的两个通道同时采集数据。分别将两个传感器安装在液力耦合器两侧的电机和减速机的水平方向,发现低频段有不规律的谱峰群,属于松动故障特征;谱峰中有200Hz的故障特征频率,就谱形分析属于明显的轴承故障特征。拆检发现减速机内侧一轴承损坏严重,滚柱表面有严重的疲劳点蚀和剥落,齿轮没有问题;同时还发现机组基础松动。因为现场不具备更好的轴承,所以整体更换了减速机高速轴。不久,该减速机又发生振动异常故障。上次更换的高速轴是从其他设备上拆下来的,并非新品。为了弄清振动原因,又进行了二次监测。一倍频25Hz的振动能量偏高,为38.95m/s2,轴向大于径向,说明电机与减速机角度对中不良。频谱图上还有近半频15Hz处能量较大,为7.78m/s,说明减速机基础有松动处。该减速机基础共有八条地脚螺栓,检查发现,上次紧固过的螺栓有三条已松动。这是由于更换高速轴对中不良的振动异常导致的螺栓松动。经重新对中,并紧固地脚螺栓,振动异常消除。 4分析机电设备维修中应用故障诊断技术的效益 4.1节省维修成本 在机电设备维修中,还应用无损检测诊断技术,在监测诊断过程中,无损坏检测诊断技术并不会对机电设备的运行造成影响,应用超声波、射线照相术、表面缺陷技术,针对机电设备主体、金属材料内部以及零件隐蔽部位进行检测,有效提升实际机电设备维修效益。对于机电设备维修中,采取故障诊断技术,可以立即找出故障原因,并找出故障位置,减少故障维修周期,节省故障维修成本,还可以确保故障设备维修后立即投入使用,发挥极大的经济效益,节省企业成本。 4.2优化设备维修工作 针对机电设备故障,应用故障诊断技术,做好机电设备日常维护工作,这样才能确保机电设备在工作中能及时运行。对机电设备定期监控,采用故障诊断技术,通过听音、观察、检测等方法来判断设备的运行是否正常,确保机电设备在使用中的安全。定期检测机电设备的油质,并进行分析压缩机各段内压力、压缩机转速以及其温度、流量等参数信息,确保机电设备机组位于正确的工作点位置,并可以在维修中及时调整偏离正常工作点的设备机组,对改善其故障和提高工作效率都有着很大的益处。 5总结 煤矿机电设备维修中,应用故障诊断技术,采集现代化方法,有效分析机电设备的现场振动数据,并对各零部件图纸进行有限元分析,确定离心机各部分结构参数对振动特性影响,实现自动化的机电设备故障诊断,确保机电设备稳定运行,有效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作者:朱谊勇 单位: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杨柳煤业公司 煤矿设备论文:煤矿安全机电设备管理论文 1煤矿安全生产中机电设备管理的意义 1.1提高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 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国煤炭企业的固定资产中有50%以上的比例都是开采煤矿所需要的设施与设备。这些设备是煤矿企业正常生产运作并产生经济效益的关键所在,故此,做好设备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可事实上,当前我国大部分煤矿企业中的机电设备都出现了问题,有些是陈旧老化、还有些缺乏必要的维修与保养,这无疑会给企业生产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投入成本,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故此,在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中,机电设备的管理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2确保开采的安全性 据相关数据统计,近年来频繁发生的重大煤矿安全开采事故80%以上都是因机电设备管理的疏忽而造成的煤矿生产工作中,安全是第一要素。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40%以上都是因设备出现了电火花造成的,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煤矿企业中机电设备管理不当,抑或管理制度缺乏一定的科学性。煤矿安全事故不仅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还会危及人民的生命健康。因此,在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中,加强对机电设备的管理能够确保开采的安全性。 2煤矿安全生产中机电设备的管理策略 2.1提高使用设备的人员的素质 煤矿企业的从业环境相较其他行业来讲较为艰苦,加之企业内部缺乏有效的激励制度,因此,难以留住高素质的技术型人才。且企业煤矿开采的一线人员大都缺乏经验、专业技能知识不足,水平较低,没有安全意识,极容易导致安全开采事故的发生。而这些频发的安全事故引发了员工的恐慌与不安感,致使人才流失严重,形成了恶性循环的怪圈。因此,制定相应的激励制度是必要的,但提高设备使用人员的专业素养也刻不容缓。人是煤矿企业设备安全管理的关键影响因素。事实上,所有的一切活动均与人的行为有着最直接的关系。煤矿开采工作也也不例外,因此,提高机电设备使用人员的素质能力对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甚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煤矿企业要重视对一线员工的实操培训,举办思想教育座谈会,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意识,选择恰当的时机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演练,培养员工的实战反应能力以及安全处理故障能力,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整体素质。一线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是确保煤矿安全开采的关键影响因素。只有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意识,提高员工的实操水平,才能保障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 2.2不断完善机电设备管理机制 在煤矿企业生产运营中,大多数企业管理者只重视煤矿的产量以及煤矿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对开采煤矿的主力军———机电设备的关注少之又少。这就是煤矿企业设备管理水平不高、管理制度缺乏合理性、科学性、严谨性的根本原因。一个良好的管理机制与体系是企业得以顺利、稳定发展的前提与基础。对煤矿企业来讲也是如此。作为煤矿企业最重要的安全管理部门,机电设备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维护、管理机电设备。但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煤矿企业的机电设备管理部门相同虚设,并没有发挥其应该发挥的职能,反而将工作重心放在了煤矿生产方面,并未履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管理煤矿机电设备的职责。除此之外,煤矿企业内部也缺少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并没有专门设置一支专业化的队伍定期对企业内部所有参与运行的机电设备进行大范围检修,长此以往,机电设备存在的遗留问题难以得到及时的解决,极其容易引发大范围内的设备故障,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故此,要制定合理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机电设备管理机制,规范员工的设备使用行为,认真执行设备的管理、维护与保养制度。按照企业具体的情况详细规范机电设备的检修、维护、操作行为,将使用机电设备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到制度管理里面,确保有章可循。将机电设备管理部门的工作重心由煤矿开采转移到安全生产方面,并赋予设备管理部门一定的安全管理权力,而设备管理部门也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构建绩效惩处机制,激发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与激情。此外,还需要注意制定检修、保养设备的规章制度。机电设备每天都会完成许多高负荷的工作,工作强度也比较大,故此,必须定期检测设备的故障,进行诊断与处理。在检修设备时,要以延长机电设备的使用寿命为重心,而非仅仅降低设备的故障率。从另一方面来讲,做好对煤矿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能够最大程度上降低煤矿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一举多得。 2.3提高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理念 意识是行动的先驱者,只有提高了安全管理意识,才能确保煤矿企业安全开采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煤矿企业的管理者要意识到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才能实现上传下达,形成全员参与设备管理的浓厚氛围,实现设备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管理层要重视,员工要有意识,这样才能做好设备的管理工作。要及时淘汰或者改造不合理的机电设备,及时维修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切实提高机电设备的安全性能;借助信息化技术了解机电设备运用的各项参数,并做好详细的记录,根据企业设备的详细情况,制定较为完善、合理、科学的维修计划;煤矿企业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要定期监督、管理正在运行中的设备,确保机电设备在出现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解决;在煤矿开采中,安装机电设备时要选择合适的矿井,不能忽视矿井一味追求设备的低成本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记,选择合适的矿井是设备得以正常运转的主要影响因素;重视机电设备的安装质量与安全环节,确保设备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3结语 近几年的煤矿安全事故向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将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是当前所有煤矿企业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在煤矿生产中,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对安全开采煤矿来说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要构建并完善设备管理、维护制度,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一旦发现异常要尽快处理;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知识与素养,加强对设备使用人员安全意识、设备安全操作技能的培养,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可以定期组织举办一些设备使用技能以及安全意识讲座,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开采工作的顺利展开。 作者:张九国 单位:神华宁煤集团麦垛山煤矿 煤矿设备论文:煤矿机电系统优化设备管理论文 1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低 在我国的煤矿产业,生产作业大多是在井下作业,而井下环境比较恶劣,面对恶劣的作业环境,对机电设备的管理难度就会加大。另外,我国当前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信息化水平比较低,没有形成统一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对机电设备的运行没有做好监管工作,许多企业在进行作业生产时都是采用人工绘图,在这样的情况下进行作业生产不仅效益低下,还会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在井下作业极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同时,在煤矿企业中机电设备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比如机电设备存在老化现象,安全保护装置也不规范,甚至很多机电设备都达不到相关的质量标准。 1.2管理方式老旧 在我国的煤矿企业管理当中,管理方式老旧,对机电设备没有统一的管理,杂乱无章,不能在管理当中有效地将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做到系统化。同时,在煤矿企业生产管理中,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容易出现冗杂,一窝蜂的现象,有些自恃经验老道的作业人员对新技术的接纳能力差,甚至是持反抗心理,企业内部不注重高新人才的培养,机电技术得不到创新,致使多数企业员工的职业素养较差,对新事物的创新力度不够。 1.3机电设备管理技术落后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只有坚持与时俱进的人才会走得更远。我国煤矿企业的技术管理在面对技术不断革新的时代不能及时更新自己的管理技术水平,导致在起跑线上已经落后一大截,在以后的发展道路上由于技术落后而逐渐走下坡路。在我国大多数的煤矿企业当中掌握专业知识的人才较少,由于煤矿大多数都是在井下作业,煤矿工人大多数都为寻常百姓,对机电技术知识掌握的不全面,这些都制约着我国煤矿机电技术的发展。在科技不断进步的时代,不能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而是一味守旧的话,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就会很快被淘汰。 1.4管理体系不完善 在我国煤矿企业中,没有统一的管理机制,对机电技术的管理力度不足,企业对机电技术进行检查的时候都是应付了事,对于机电技术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加以重视,加上员工平时不注重工作效应,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及时汇报,任由问题自身发展,久而久之就会使企业的发展道路受阻,不利于企业在市场上竞争。同时,在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由于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在煤矿生产过程机电设备经常会出现各种问题,影响到了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 2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系统的优化措施 2.1健全机电设备管理机制 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针对我国煤矿对机电技术管理的不重视,企业要坚持与时俱进,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建立一套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的机电技术管理机制,针对不同的机电管理制定出详细的管理方法,实行责任制管理,将技术管理任务依次分配下去。在煤矿作业时要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企业要加强企业员工对机电技术知识的学习,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总结在作业时出现的技术问题,同时要有针对性进行技术讨论,全面提高企业机电技术的创新能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不断增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2.2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 煤矿生产环境的恶劣促使其机电设备管理存在很大的难度,为了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机电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企业要引用先进的信息化系统,利用计算机技术对机电设备进行全方位的监控,进而保障机电设备的稳定、安全运行。同时,利用信息化技术还可以为企业建立机电设备管理数据库,便于更好地掌握机电作业的情况,提高机电设备作业效率。 2.3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人才的培养 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环境里,人才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在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只有专业的机电设备管理人才,才能做好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保障机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为此,煤矿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人才的作用。首先,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人员的教育与培养,尤其是机电设备管理方面人才的培养。其次,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培养技术人员,做好人才培养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骨干作用。企业可以将优秀的人才进行提拔,将他们组织起来,作为企业人才发展的榜样,激励更多的员工积极向上。 2.4改善机电设备管理模式 就我国当前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模式来看,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主要集中在事后的维修与管理,也就是当设备出现故障后才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这种管理模式已经很难满足现代煤矿企业发展的需求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的价值体系已经逐步建立,为了更好地发展,煤矿企业不仅要重视机电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同时也要对机电设备维护管理进行不断完善。煤矿产业应该以现代化维修理论、行业特点及设备性能及工作环境等因素为依据,制定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其具体内容为事后维修、事前维修及状态维修等,并以此为依据,使其逐步形成具有煤矿机电设备的特色的新型维修管理模式。 2.5建立健全的机电设备维修管理系统 机电设备作为煤矿企业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机电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会出现设备故障,进而不利于煤矿企业的正常生产,不利于保障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针对机电设备管理,建立健全的机电设备维修管理系统十分必要的。煤矿企业可以利用计算机软件及技术对机电设备维修进行管理,通过计算机技术对机电设备相应的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和处理,并对维修计划进行相应预测和判断,进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保障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3结语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作为煤矿企业经营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工作,煤矿节点设备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机电设备的运行效率,进而影响到了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我国煤矿企业要想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生存下去,就必须重视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完善机电设备管理系统,进而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为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提供保障,为我国现代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提供保障。 作者:邹云浦 单位: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下峪口煤矿运输区 煤矿设备论文:煤矿机电安全生产设备管理论文 1煤矿机电管理的重要性 (1)机电设备是煤炭企业生产的必备设备,不论井上、井下、生产、辅助,都离不开机电设备。 在煤矿生产中,机电设备往往需要长时间不间断工作,如果管理不善,有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影响正常使用,从而影响部分或整个煤炭生产系统,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造成影响; (2)由于井下条件复杂,设备运行不利因素较多,机电设备涵盖范围广泛 机电设备的检查维修困难,一旦井下排水、供电、通风等大型设备出现故障,可能对井下安全造成影响,甚至会造成煤矿安全事故。因此,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是煤矿安全、高效生产的重要环节。 2目前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 (1)安全设施、保护装置不全。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大多数煤矿生产事故都是由于缺乏设备现场保护装置引起的。目前,煤矿企业机电安全防护设备不足,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部分设备缺少电控系统和制动装置。有些企业在追求利润同时,忽略了对机电设备的维护和更新,让设备超负荷、超期、带病运转,将会给设备的维修和维护带来很大困难,增加安全隐患,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2)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意识缺乏。 在生产中对井下设备重视不足,没有意识到机电设备管理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虽然设立了机电管理部门,但通常把机电管理部门当作是辅助部门,管理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由于企业管理观念的滞后,使设备的管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定期维护和检修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只有在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后才进行维护,影响正常生产也降低了设备的运行周期。由于管理者的不重视,对小问题的忽视而造成的大事故屡见不鲜; (3)管理、检修制度不健全。 虽然煤矿企业每年在机电设备上投放大量的资金用于设备改造,但是缺乏内部的管理、检修与维护制度。机电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检修、维护是机电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而煤矿企业为节约部分成本,在人员配置、管理等各个方面都有欠缺,对整个机电设备系统只用不修,忽略日常维护和检查,使设备出现线路老化、故障等原因而导致机电安全事故; (4)监督体系不完善。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除了完善安全检修制度,还需设置监督管理体系。机电设备使用过程中对制度执行情况、设备维修情况、维护人员的专业技能等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目前,煤矿监督体系还不健全,监查手段与技术落后,对新设备,新技术知识缺乏了解,监督人员在进行机电设备使用的监察时,不能做到绝对的公平和公正,工作中主观意识严重,缺乏客观公正的思想意识,使监督工作多走于形式,导致监督工作不够正规和严密。 3提高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措施 (1)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要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必须逐步提高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对设备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保养常识、维修技能进行全面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管理意识,保障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2)建立和完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在煤矿企业生产的过程中,要不断建立和完善机电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机电安全维护制度》、《机电安全巡检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新设备进场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不同的机电设备制定不同的管理维护计划,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降低安全隐患及事故发生率。 (3)加强煤矿机电设备信息化建设。 随着现代化矿井的发展,煤矿机电设备的种类逐渐增多,建立机电设备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能有效地提高安全管理的工作效率。对机电设备进行信息化改造,增加检测保护设置,发现机电故障能及时报警,有效排除隐患。机电管理人员可在工作的过程中把设备的种类、型号、出厂日期等基本信息输入系统内,并在机电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将机电设备从运行、维护、故障检修到报废淘汰的相关信息全部录入系统进行整理,这样通过调阅系统信息可直观了解设备的现状、使用情况等安全管理特点,能提高设备的管理效率。 (4)建立健全监督、激励机制。 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对机电设备的巡检与维护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完善激励机制,奖励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将监督机制与激励机制有效结合起来,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充分调动设备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便于设备管理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有效提高机电设备的安全性能。 作者:朱光耀 王潇 单位:台儿庄区煤炭工业局 煤矿设备论文:煤矿安全生产机电设备管理论文 1煤矿安全生产中机电设备管理的意义 1.1提高经济效益 目前我国大多煤矿企业的机电设备都出现了陈旧老化的情况,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机电设备部分型号的维修和养护都存在技术问题。我国煤炭企业的固定资产比例中有50%左右都是煤矿开采设备与设施,其是煤矿企业经营运作产生经济效益的关•安全技术保障体系•键因素,因此无法妥善的管理机电设备无疑会给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带来影响,无形中加大生产投入成本。因此机电设备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能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2保证开采安全 近几年频繁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给国家和群众带来了不小的经济和人员损失。在煤矿生产中安全是第一要素,当前煤矿发生瓦斯爆炸等安全事故有40%以上都是由于设备出现电火花造成,并且矿井下出现重大火灾的原因80%以上都是由于机电设备缺乏科学管理而造成的。由此可见,煤矿开采过程中规范管理机电设备的重大意义。 1.3提高生产效率 机电设备管理是煤矿生产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机电设备管理的工作范围甚广,涉及多种设备种类和专业技术,因此为了保证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就应该建立专业的机电设备管理小组,派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异样要及时进行排查处理,从而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和效率 2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 2.1设备管理观念薄弱 当前多种煤矿企业的设备管理观念还十分薄弱,仅仅处于凭借经验进行管理阶段,也不具备科学设备管理的制度和体系,而且在设备管理中也存在众多干扰因素。相关设备管理部门的管理层安全意识落后,管理制度欠缺,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工作态度敷衍。为了追求高效益设备长期运行得不到维护修养,十分容易引发设备安全事故。 2.2设备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煤矿企业生产运营中管理层大多数只关注煤炭的产量和产生的经济效益,完全忽视了煤炭开采中机电设备的工作管理状况,这也是导致设备管理体制不完善的根本原因。机电管理部门是企业的重要安全部门,其主要工作责任就是对设备进行使用维护和管理。但是目前大多数机电管理部门往往形同虚设,只是将工作核心放置于生产任务,没有对机电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另外,煤矿企业内部没有设立机电设备专业化管理队伍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检查,长此以往设备的异常情况得不到解决,容易引发大范围的设备故障,导致开采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2.3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 煤矿企业的从业环境艰苦,企业内部缺乏有效的激励制度因此难以留下高素质的技术人才。而当前在煤矿从事一线开采的工作人员大都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设备使用技能和专业知识极其缺乏,而且安全意识低下。缺乏经验的从业人员往往因为操作不当导致煤矿安全事故频发。人才流失严重,设备使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的现状严重阻碍了煤矿生产顺利运行。 3煤矿生产中机电设备管理的措施 3.1提高机电设备管理观念 煤矿企业管理层要意识到煤矿开采过程中机电设备管理的重要性,从设备使用的环节入手进行严格的控制监督。(1)关注机电设备的安全环节,保证设备的安装质量,这是保证机电设备正常投入运行的基本前提;(2)选择适合矿井的机电设备是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的关键,不能一味地追求设备的低成本,无视矿井的实际情况;(3)在设备运行的过程中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定期的跟踪监督,当设备出现异常时保证能够第一时间处理;(4)通过信息化技术掌握设备运行的各项数据,设计好的维修计划,制定完善的检测维修流程,并且详细的记录相应数据;(5)对于原先使用不合理的机电设备要进行淘汰和改造,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要及时维修处理,提高设备使用的按去哪性能。 3.2完善机电设备管理体制 完善机电设备管理部门的体制,建立机电设备的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机电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制度,规范员工使用设备的安全行为。根据实际情况来对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等进行详细的制度规范,让机电设备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转换机电设备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将煤矿开采的工作重心向安全生产转移,赋予其适当的安全管理权力,建立绩效激烈制度,提高设备管理技术人员的工作激情。由于机电设备每天都会完成高负荷的工作运转,工作强度相对较大,因此需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故障诊断。机电设备的检修不单单是未来降低机电设备的故障率,更为重要的是要延长设备的使用期限,降低煤矿开采的投入成本,进而提高经济效益。 3.3提高设备使用人员素质 煤矿开采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保证煤矿开采安全的重要环节,因此煤矿企业应该定期组织一线员工进行机电设备管理和操作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在适当的实际组织安全事故演练,加强员工的实战反映能力和处理能力。另外,加大对员工安全意识的培训,开展思想教育座谈会,让员工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4结束语 煤矿生产中的机电设备管理对于保证煤矿开采的安全进行有着不可或缺的重大意义。完善机电设备管理现状必须从小事做起,定期检测设备的使用状态,出现异常及时处理维护,以便最大程度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出现。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意识,构建完善的设备管理维护制度,提高设备使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定期组织企业安全意识讲座和设备使用技能讲座,全面提高设备操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全方位的对煤矿生产中的机电设备进行管理,保证煤矿开采的安全进行。 作者:王世锋 单位:霍州煤电集团晋南煤业公司
自动控制论文:浅谈自动控制理论实验教学研究 论文关键词: 自动控制理论;实验教学;创新能力 论文摘要: 对当前自动控制理论实验教学方法与实验仪器进行分析,提出教学方法和教学仪器的改革措施。通过开设新的实验内容和研制新的教学仪器,使学生更好地完成自动控制理论实验的学习任务,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 “自动控制理论”课程是研究自动控制系统的共同规律,为自动控制系统的分析和综合提供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一门专业基础课[1]。该课程是一门重要的测控类专业的基础课,具有较强的理论性,与前续课程联系紧密,知识面广,学生不易理解掌握[2-3]。学好这门课程不仅可以为后续专业课的掌握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而且能在今后从事专业工作时,直接运用它去分析和解决实际技术问题。对于工程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在本课程的教学中,实验教学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巩固具有重要的作用。 1 当前实验教学的不足 长期以来,传统的实验教学被一种固定的模式所束缚,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呆板,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难以激发他们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兴趣和激情,没有体验过从失败中自己寻找成功之路的经历,抑制了学生个性的发展,这样不利于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4]。 1.1 实验内容固定 传统的实验主要是按章节进行验证性实验,实验仪器功能固定,实验只能按照实验指导书设计好的步骤进行, 学生被束缚在验证性实验中,对出现的相关问题缺少系统、多角度的分析,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1.2 实验时间限制 一般的实验都要求在实验室2个学时内完成,学生很难全面深入地把握实验主要内容和方法,对实验的目的、实验原理无法理性地理解,更别提实验中出现故障的排解分析,限制了学生的设计和创新,不利于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 1.3 实验仪器制约 实验仪器过于固化,仪器设置上未给学生留下设计性和探究问题的空间。仪器组成以理论验证为主,缺少实际控制系统各环节,特别是反馈部分的传感部分,更不具备跟随学科发展而开拓新实验的延伸性。 1.4 实验方法落后 实验技术水平和内容更多地满足于基础性实践环节,缺乏系统的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实验环节,以及缺少在利用多种现代实验手段、方法和工具对实验过程中的结果和现象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方面对学生的引导。实验过程主要完成连线操作、数据记录等简单的工作。 2 实验教学改进 针对目前实验教学的现状,摒弃以往按部就班完成指定实验步骤操作验证形式,按照学生对科学的自然认知进度设置灵活变换的实验内容。对实验设置按多层次,从简到难,逐步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逐步走向从问题出发的探究、创新。同时,研究新的实验教学仪器,开发配套软件,保证实验硬件满足新环境下的要求。结合灵活的教学仪器改变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动手的积极性,引导其创新。 2.1 实验内容设置 开设不同层次的实验内容,既要满足实验教学的验证、演示等基本功能,又要激发学生的兴趣。 基础实验:根据给定实验任务、方案和步骤,选择并完成一定数量基本实验;同时,通过调整实验参数得到不同结果,增加思考空间。 综合实验:将各个基础实验环节有机结合在一起,各课程之间关联内容综合。 设计实验:以任务的形式,给定实验题目,允许学生按照自己思路选择设计性实验内容,引导学生学会设计和研究的方法。 创新实验:自行命题实验,将学生的构想通过仪器现有功能模块来实现,在探究式学习中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2.2 实验仪器的改进 根据实验内容的要求,开发适合本专业的教学仪器。仪器具有控制系统需要验证的各种典型环节模块、信号发生器模块等基本功能,还结合工程实际将传感器引入反馈环节,增加执行器件,构成完整的闭环系统。避免教学仪器箱只能完成信号源作为激励,控制环节构成系统的不足。同时,仪器上的控制效果通过便于观看的形式展示出来,让控制过程可视化。仪器要预留出扩展接口,便于在实验中添加新的模块。仪器在结合计算机完成实验的同时,又能独立完成实验内容,实验配套软件要能对硬件平台对的实验内容进行仿真和虚拟实验。学生可以根据测试参量的不同选择相应的传感器,完成非电量到电量的转换,对信号进行处理,结合控制理论完成创新性、设计性的实验。 2.3 实验方法的转变 1)以学生为主体,开辟新知识领域,重视实践能力的锻炼;2)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3)科学知识和实验能力培养上,建立系统、科学且开放的实验教学体系,注重课程之间纵向和横向的联系。 结合开发的教学仪器,在实验方法上除了基本的验证性实验,其他实验按任务的形式给出,不对学生做过多的限制,留出学生思考、动手、创新的空间。充分利用计算机的计算、分析功能以及仪器配套软件(采用数学工具matlab编写的程序)在实验前完成必要的仿真分析,让实验有的放矢,理论指导实践。实验既做到软硬精密结合,又能相互独立,两者相辅相成。克服当前实验中仪器平台不能脱离计算机,配套软件不能独立工作,学生只能在实验课中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实验的不足,让实验内容通过软件可以在任意计算机上完成。 3 总结 对当前实验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从实验内容设置、实验仪器、实验方法3个方面提出改进方法。自动控制理论来源于实践,反过来指导实践[5]。结合当前人才培养的趋势,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而培养创新能力。 自动控制论文:细论钢厂行车自动控制系统的改造 摘 要:行车作为物料搬运机械,应用十分广泛,钢厂物料搬运尤其依赖行车。对钢厂中行车的应用及控制系统进行研究分析后,利用 plc 在行车的运行控制系统中对继电接触器的代替,以及变频器对调速系统进行改造,提高工作效率,取得预期效果。 关键词: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 变频器 行车 1 前言 行车作为物料搬运机械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行车制造厂和使用部门在设计、制造工艺、设备使用维修、管理方面,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改造,推动了行车的技术进步,但在实际使用中,结构开裂仍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频繁的超负荷作业及过大的机械振动冲击所引起的机械疲劳。因此,除了机械上改进设计外,改善交流电气传动,减少起制动冲击,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由于传统行车的电控系统采用交流绕线式转子回路串接电阻进行有级调速,致使机械冲击频繁,振动剧烈,因此电气控制上应采用plc及平滑的无级调速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 2 改造前设备现状 一炼钢行车主钩起重15t、副钩3t,现因该设备使故障率较高对其进行电气改造,行车机械配置: 主钩:起重量:15t;电机型号:yzr315m-10,63 kw; 副钩:起重量:3t;电机型号:yzr250m-10,30 kw; 大车:电机型号:yzr180m-8,7.5kw两台; 小车:电机型号:yzr160m2-6,3.7kw。 3 存在的问题 传统桥式起重机的控制系统主要采用交流绕线式电机转子串电阻的方法进行启动和调速,继电-接触器控制,这种控制系统的主要缺点有: (1)由于起重设备工作环境相对差,工作任务繁重,电动机及所串电阻烧损和断裂故障时有发生。 (2)继电-接触器控制系统可靠性差,操作复杂,故障率高。 (3)转子串电阻调速,机械特性软,负载变化时转速也变化,调速不理想。所串电阻长期发热,电能浪费大,效率低。 4 改造需求 采用行车控制上使用成熟且先进、稳定、可靠的变频调速控制系统,能延长电机使用寿命,对电网波动小,启动调速平稳且启动力矩大。 采用plc集中控制,可根据工艺及时调整控制方式,布线精简,维护方便。 采用文本显示器,能实时监控行车运行状态及故障指示,便于迅速检修及排除故障。 该系统备件通用性强, 不需储存特殊备件。 5 改造方案 根据上述现场设备实际情况及改造需求,本方案采用技术先进可靠的西门子plc作为主控制器,abb变频器作为主提升、大小车的无扰节能调试控制单元,同时在操作室配备西门子文本显示单元实时显示行车运行状态和故障信息。图1为行车改造示意图。 图1 行车改造示意图 说明:图中控制柜布置西门子plc控制器和主提升、大小车变频控制器;电阻柜放置应急旁路时主提升、大小车的电阻;操作室操纵台为对主提升、大小车、电磁铁控制;监视屏箱为操作室操作员对行车状态及故障检测的信息指示屏。 图2 行车的plc控制系统 说明:行车的plc控制系统主要负责主提升、大小车的控制,限速保护,行走限位开关等。 主提升电机的采用变频控制及应急旁路控制,正常情况下由变频器控制主提升电机的升降功能,应急情况下由旁路接触器控制主提升电机的升降。 大车行走采用变频控制及应急旁路控制,正常情况下由变频器控制大车电机的行走功能,应急情况下由旁路接触器控制大车电机的行走。 小车行走采用变频控制及应急旁路控制,正常情况下由变频器控制小车电机的行走功能,应急情况下由旁路接触器控制小车电机的行走。 6 改造措施说明 本方案以系统运行安全可靠、器件配置经济、操作简单实用为原则,对原有行车进行改造,具体的安全保障及设备器件改造方案如下: 增加主钩、大车、小车行走进行变频器。带应急旁路,电阻器配套不锈钢电阻,平衡切除。使用操纵杆(操纵杆四个方向都为三档),操纵杆每移动到一个档位,都送出一个开关信号(干接点)到s7-200的plc系统,plc根据不同的输入档位来控制大车或小车的运行速度或方向。操纵杆分左操纵杆和右操纵杆;左操纵杆有前后三档控制主提升的升降,按照操作手柄的前进 或后退控制提升机逐级提速下降或上升,左右档控制电磁铁,手柄的中间位置为停止档。右操纵杆分左右三档和前后三档,左右三档分别为大车左右行走三档速度,前后三档为小车前进后退三档速度,中间位置为大车和小车的停止位。 为了提高该行车系统的人机交互性,在驾驶室内便于驾驶人员观察的地方安装一台西门子的文本显示器,可以更直观的了解行车运行情况及故障情况。当行车运行异常或出现故障时,文本显示器通过文字的方式来提醒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故障判断,减少了维护人员查找故障时间或系统带故障运行。 由于现场环境比较恶劣,为了提高电气设备运行稳定性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控制柜体采用全密封方式设计,电缆进出线采用下进线,进线采用电缆锁头对进出向电缆进行密封,使柜体防护等级达到ip43以上。考虑到行车设备需要维护时,维护人员需频繁对控制系统进行电源分合闸操作,在配电柜门上安装总电源断路器的操作手柄,维护人员不必打开柜门便可对系统送电或断电,可减少由于频繁打开柜门而导致太多灰尘进入配电柜内;在检修柜内器件时,只有在断路器断开的情况下才能打开柜门,防止柜内带电检修或检修完成后,检修人员忘记关上柜门而离开了现场,因为只有关上柜门后才能合上断路器为行车送电运行。为了提高行车操作的合理性,在驾驶室的操纵台上配有类似于机车启动的电源启动钥匙开关,当钥匙拔出取走后,非专业人员将不能启动行车电源,保证了行车操作的专业性。 在行车桥架两端焊接大车左右限位的行程开关,开关采用机械动作开关的常闭点,然后在行车轨道两端极限位置处各焊接一个斜面档板,当行车导轨方向行走到左端或右端的极限位置时,行程开关触碰到限位挡板后动作使大车停止,防止大车左右行走超出限位后造成机械碰撞。 在行车小车桥架两端焊接小车前后限位的行程开关,开关采用机械动作开关的常闭点,然后在行车小车桥架轨道两端极限位置处各焊接一个斜面档板,当行车小车桥架导轨方向行走到前左端或后端的极限位置时,行程开关触碰到限位挡板后动作使小车停止,防止小车前后行走超出限位后造成机械碰撞。 为了保证提升机安全运行,防止由于电气控制上的失控而造成提升物体超速下落,在提升机的电机上安装限速开关,当提升电机失控或受外界重物牵引导致电机转速超过1000转/分时,提升机限速开关动作并发出报警信号,plc停止提升电机的运行状态,同时提升电机制动器抱闸,防止电机超速或物体掉落带来的危险。 在提升机提升重物时,提升高度是不能超出钢绳的提升上限,如果由于操作人员操作失误或上升控制失控,到达上限后未能及时停止提升,提升卷扬机将继续对钢绳收卷,而钢绳下端的抓斗受机械卡住停止上升,在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将钢绳拉断造成抓斗及提升重物下落。为提高生产安全保障,在卷扬机末端安装钢绳收绳限位开关,限位开关是根据钢绳卷筒的变比一般为80:1,当抓斗和重物提升到上限位时,设定好的收绳限位开关动作,提升机停止提升,提升电机制动器抱闸,防止提升机继续提升造成的安全事故。 在行车桥架上两端的检修门上各安装一个限位开关,防止行车有相关人员在行车桥架上对行车检修或维护时,驾驶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行车进行操作。如果行车桥架上有人在工作,桥架两端的门打开,此时大车电机、小车电机和提升机将不能运行,同时制动器处于抱死状态。 在驾驶室的门上安装限位开关作为行车可驾驶操作的前提条件,用于防止由于操作员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粗心大意造成安全事故。例如防止驾驶员进行工作交接时,一个驾驶员准备上下驾驶室而另一个驾驶员在操作大车,容易对正在上下驾驶室的人员造成伤害,或者驾驶室的门没有关好也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如果驾驶室门限位开关动作,行车将停止运行,大车电机的制动器将自动抱闸,为驾驶人员提供安全保障。 为保证系统操作的有序性和可靠性,所有主回路的接触器继电器都通过plc的do点输出控制,这样可完全杜绝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或误操作。主回路中采用正反转接触器实现电机换向,实际操作中操作者为了对吊件准确定位,频繁采用反接制动(俗称打反车),切换电流大,接触器和电机工作状态恶劣,设备检修维护费用非常高。 7 效益分析 变频改造后因变频节约电费计算:每天行车运行于变频实际约15小时 变频器节电为40%即:节约电费=0.5元/kw·h 自动控制论文:燃气锅炉自动控制系统实现与应用 摘 要:武汉钢铁集团鄂钢公司富裕煤气发电项目新建两台150t/h燃气锅炉控制系统采用浙大中控dcs控制软件实现了设备维护及生产操作人员的远距离访问和监视。本文介绍了燃气锅炉燃烧控制系统、汽包水位控制系统、锅炉送风自动控制系统及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等的主要特点和控制流程。实践证明,该系统达到了锅炉燃烧工况良好、节能降耗的工艺要求,且运行稳定可靠。 关键词:锅炉自动控制;燃烧双交叉控制;fsss控制系统 1 概述 锅炉是一种产生蒸汽的热交换设备。它通过煤、油或气等燃料的燃烧过程释放出热能,并通过传热设备把热量传递给水,将水转变为过热蒸汽,过热蒸汽直接供给工业、生活等生产中所需要的热能。武汉钢铁集团鄂钢公司富裕煤气发电项目新建2台150t/h燃气锅炉,锅炉燃烧产生的过热蒸汽部分送至汽轮机用于发电,部分送至外网满足其它用户生产、生活需要。 锅炉控制系统分为燃烧系统、汽水系统、烟风系统及减温减压系统,控制系统主要完成设备操作、设备状态及生产参数的监控功能,汽包水位自动控制调节功能,炉膛负压控制调节功能,锅炉送风风量控制调节功能及热风烧嘴和煤气烧嘴控制调节功能,锅炉上位系统实现了画面显示、设备操作、报警、历史趋势记录及报表打印等功能。 2 系统介绍 2.1 燃烧系统 锅炉燃烧介质由高炉煤气及焦炉煤气组成,分三层,每层四路进入锅炉本体混合一定量的热风参与燃烧过程。每个烧嘴处设计有火焰监视器,共12个,用于监视炉膛火焰的持续性及大小,在上层及下层各烧嘴处设计有点火器共8个,每条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及热风管道上均设计有气动调节阀,通过调节调节阀阀门开度来控制炉膛温度,并在锅炉本体设计有热电偶用于监测炉温。 2.2 汽水系统 锅炉汽水系统流程如下:除氧器高压给水泵省煤器预热锅炉汽包生成不饱和蒸汽i级过热器i级过热器集箱喷水减温器ii级过热器ii级过热器集箱生成饱和的过热蒸汽用户。 2.3 烟风系统 空气由送风机送至空气预热器进行预热成为热风,热风送至烧嘴与煤气混合燃烧,生成高温烟气,烟气由引风机牵引经过过热器、省煤器、预热器至烟囱排放,并将锅炉燃烧产生的不饱和蒸汽加热成高温高压饱和蒸汽。 3 系统配置 锅炉控制系统分为上位和下位两类系统组成,下位控制系统实现了l0级(现场控制设备级)与l1级(基础自动化系统级)间的网络连接,并预留l2级(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级),上位控制系统实现现场显示、储存、报警、打印等功能。 4 控制功能 4.1 燃烧控制系统 锅炉燃烧自动调节的基本任务,是使燃料燃烧产生的热量,适应蒸汽负荷的要求,且要保证燃烧经济和锅炉运行安全,为此合理的风煤比才能维持汽包内或出口蒸汽压力在需要的范围内。 4.1.1 对空气和燃料的控制 锅炉用水经省煤器预热后,注入锅炉内,在进水管道内,进行流量、温度、压力测量,送至调节器。在这一调节器中,通过减法器计算出温度差,将前面所测得的流量乘以温差,即可求得进水管道中所注入的水所需的热量。而出口测的热水温度信号送给温度调节电路,温度调节电路将它在与人工设定值水平sp之间进行控制计算,将输出信号作为结果输出,将前面原料加热所需要的热量加到该输出信号中,作为燃料流量的设定值,与燃料流量这一小闭环所检测出此时燃料的流量值,做一差值计算,从而调节燃料控制阀的大小,进而进行热量控制。 4.1.2 燃烧双交叉控制 双交叉燃烧控制是以维持合适的空气、燃烧比值为手段,达到燃烧时始终维持低过剩空气系数,从而保证了较高的燃烧效率,同时也减少了排烟对环境的污染。 双交叉燃烧控制实际上是以炉温调节为主回路,以燃烧流量和空气流量调节并列为副回路的串级调节系统,加上高、低信号选择器组成的带有逻辑功能的比值调节系统。它的主要作用是当炉子负荷变化,以维持炉温在给定值上,而且使燃烧工况始终处于低过剩空气系数的经济合理状况。 4.2 汽包水位控制 锅炉汽包水位控制常用的有位式调节和连续调节两种方式。位式调节是根据汽包水位高、低两个位置进行控制的,适用于蒸汽量小于4t/h的燃气 锅炉。本锅炉采用三冲量水位自动调节系统。汽包水位三冲量给水调节系统由汽包水位测量变送器、蒸汽流量测量装置及变送器、给水流量测量装置及变送器、调节器、执行器等组成。汽包水位信号是主信号,任何扰动引起的水位变化,都会使调节器输信号发生变化,改变给水流量,使水位恢复到给定值;蒸汽流量信号是前馈信号,其作用是防止由于“虚假水位”而使调节器产生错误的动作,改善蒸汽流量扰动时的调节质量;蒸汽流量和给水流量两个信号配合,可消除系统的静态偏差。当给水流量变化时,测量孔板前后的差压变化很快并及时反应给水流量的变化,所以给水流量信号作为介质反馈信号,使调节器在水位还未变化时就可根据前馈信号消除内扰,使调节过程稳定,起到稳定给水流量的作用。 4.3 炉膛负压调节 炉膛负压自动控制是通过调节引风机入口风门开度,保持炉膛负压在-20~-10pa的微负压状态,保证锅炉安全燃烧。引风机停止后,其风门执行机构需自动关闭。 4.4 锅炉送风自动控制 送风自动控制的目的是:使锅炉所投入的燃料在炉膛中燃烧时,自动投入合适的风量,以保证锅炉的经济燃烧。通过煤气压力调节送风压力,进而达到最高的锅炉热效率,烟气含氧量作为总风量的修正值,通过调节送风机变频器频率来调节送风压力。 4.5 锅炉过热蒸汽温度自动调节 过热蒸汽温度自动调节的任务是维持过热器出口蒸汽温度在允许范围之内,并保护过热器使其管壁温度不超过允许的工作温度。锅炉过热蒸汽温度调节采用自制冷凝水喷水减温装置,通过调节减温水调节阀门开度来控制集汽集箱和减温器出口蒸汽温度,保证集汽集箱中蒸汽温度在430~450℃范围内。 4.6 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 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fsss)是锅炉安全运行必不可少的设备,负责燃烧器管理和燃料安全。它能在锅炉启动、停止和正常工作等运行方式下,对锅炉燃烧器的主要参数进行连续监测和管理,通过联锁程序使燃烧设备按照既定的合理程序完成必要的动作以保护锅炉炉膛及燃烧系统的安全。 4.6.1 炉膛吹扫 在任何燃料点火发生以前(冷启动或锅炉燃料跳闸指令发出之后),锅炉吹扫是必须完成的。要开始炉膛吹扫,必须满足和维持下列许可条件:a.风量 30%额定负荷风量;b.系统电源正常;c.汽包水位正常;d.任一送风机运行;e.任一引风机运行;f.火检无火;g.所有燃气阀关闭;h.无锅炉跳闸指令。 当所有的炉膛吹扫许可条件满足后,吹扫允许指示灯亮,按下炉膛吹扫按钮,将开始5分钟吹扫。如果在吹扫过程中有任一个吹扫条件不满足,吹扫自动停止,吹扫中断指示灯亮。如所有吹扫许可条件一直满足,则5分钟后炉膛吹扫完成。一旦吹扫完成后, mft信号复位。 ①主燃料跳闸(mft)及首次主燃料跳闸原因指示 当下列任何一个主燃料跳闸条件(严重且紧急的情况)出现,发出的锅炉主燃料跳闸指令, 将所有锅炉燃料切断。在crt监控画上将有首次燃料跳闸原因显示。a.引风机全停;b.送风机全停;c.手动紧急停炉;d.炉膛压力高-高(三取二);e.炉膛压力低-低(三取二);f.汽包水位高(三取二);g.汽包水位低(三取二);h.全炉膛火焰丧失;i.燃料丧失。 ②全炉膛灭火 全炉膛灭火是指给燃气停止供应5s后,且下列条件均满足:a.底层:火检没有火焰(4取3);b.中层:火检没有火焰(4取3);c.顶层天然气层:火检没有火焰(3取2)。 ③燃气母管快关阀开关控制 在正常点火前,或当mft跳闸继电器复位后,在程控方式、燃气压力正常、所有燃气角快关阀以及角点火快关阀全关闭的前提下,可以开启燃气母管快关阀。在下列条件下,将取消“开燃气母管快关阀”指令,并且自动关闭燃气母管快关阀:a.mft跳闸;b.按下“关”按钮;c.燃气压力低超过5秒且有燃气角快关阀开。 ④燃气点火允许条件:a.燃气母管快关阀开到位;b.无mft;c.燃气压力正常;d.燃气角快关阀关位;e.点火快关阀关位;f.火检冷却风压正常。 5 监控功能 该工程上位控制系统通过浙大中控dcs控制软件实现,在画面上可显示锅炉生产设备的温度、压力、流量,历史趋势,报警、完成各阀门、设备的操作,完成煤气、助燃空气的调节阀的操作,各系统的手自动切换、操作。 6 应用效果 通过本系统的成功投运,有效的提高了能源的利用率,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出水温度稳定,升温速度快,调节及时,超调小,波动小。 自动控制论文:试析PLC在天然气调压站自动控制系统中的应用 [摘 要]作为城市供气系统的枢纽,天然气调压站控制系统的工作效率将会直接决定调压站的供气水平。为了有效应对经济发展对天然气的巨大需求量,做好天然气调压站的用气量管控工作,采用自动控制系统成为了天然气调压站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简要介绍了天然气调压站的运行原理,而后重点探讨了plc在天然气调压站自动控制系统设计中的应用情况。 [关键词]天然气调压站;自动控系统;plc;系统设计 1.前言 城市规模的扩大和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出于环境保护的考虑,大范围推广天然气已经成为了推动城市发展的最佳选择。但是日益复杂的供气方式和用气方式使得天然气调压站如果继续采用传统的管控系统则很难满足现实情况的需要。在天然气调压站中积极应用自动控制系统,能够实现实现天然气调压站控制和调度的自动化、值守的无人化以及供气的安全化,不仅能够缩短应对突发事件的反映事件,而且能够有效减少能源和资金的浪费,最终实现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益的提升。 2.天然气调压站功能与调压回路自动切换原理分析 2.1 天然气调压站功能简介 天然气调压站是天然气管网监控系统的重要构成部分,除了调压站之外,天然气管网监控系统还包括调度中心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通信网络系统以及区域调压站等。天然气管网监控系统具有高度的集中性和统一性,它能够对处于各个位置的下属功能单元进行分散控制。中高压调压站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监控并管理站内的各种智能仪表、工艺设备,向调度控制中心传递各种信息,执行调度控制中心的各种指令。在具体实践中,中高压调压站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平衡控制管网负载、依照用户用气情况调节供气量、调节管网远程压力、数据上传、指令执行以及限流等。 2.2 天然气调压站调压回路自动切换原理分析 调压回路自动切换原理,简单而言,就是利用了各个调压器的压力设定差异。具体来讲,如果主回路的工作调压器的压力设定为3.33 mpa,那么,监控调压器的压力设定应该比主回路的工作调压器的压力设定稍微高出一些,一般设定为3.46 mpa,相应地,备用调压回路的工作调压器的压力设定应该比主回路的工作调压器的压力设定稍微低出一些,一般设定为3.25 mpa,即,监控调压器压力设定(3.46 mpa) 主回路工作调压器压力设定(3.33 mpa) 备用调压回路的工作调压器压力设定(3.25 mpa)。 天然气调压站在常规工况之下,压力调节的职责由主回路工作调压器完成,其出口压力被设定为3.33 mpa,主回路的监控调压器则保持着全力开放状态;假设因为某种原因导致主回路工作调压器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那么工作调压器会处于全力开放状态,其出口压力被设定将会在短时间内提升至3.46 mpa,压力传感器会感知该压力设定变化并将压力信号传输给监控调压器,此时监控调压器开始对压力调节负责;假设同样因为某种原因导致监控调压器出现故障,也无法正常工作,下游压力将会继续升高,一旦压力提升值超过了主回路切断阀门的压力设定(一般为3.83 mpa),则主回路切断阀门会对供气进行切断处理,而此时的下游用气仍在继续,会逐渐降低主回路的压力设定值,并降至备用调压回路的工作调压器压力设定(3.25 mpa),压力传感器会感知该压力设定变化并将压力信号传输给备用调压回路工作调压器,此时备用调压回路工作调压器开始对压力调节负责。为了确保天然气安全管控的万无一失,备用调压回路工作调压器也配套有监控调压器,如果备用调压回路工作调压器因为故障等原因无法正常工作,则监控调压器也会依照预设程序接手压力调节工作。由此可见,各个调压器的压力设定差异能够使得调压器在故障情况进行自动切换,当然,这需要可靠的控制系统。 3.plc在天然气调压站自动控制系统中的应用 3.1 硬件方面 为了确保天然气调压站能够在经济、可靠、安全的最优条件运行,天然气调压站自动控制系统必须要能够有效担负起实时动态监控、采集、处理调压站各个关键部位参数,并能够及时作出正确决策的使命。我们知道,天然气调压站所涉及的各种控制参数非常之多,例如,电动球阀、切断阀、回讯器、气体泄漏警告、进出口压力差和阀门位置、进出口温度、进 出口压力等等。以上这些数据都需要中心控制系统进行认真地分析和对比,确保数据精准可靠。为此,在plc控制器的选择方面必须要坚持参数修改灵活、使用维护简便、具有较强抗干扰性和执行功能的原则;此外,为了确保系统功能的完善有效,在功能模块的配置方面应该科学合理。总而言之,天然气调压站自动控制系统的硬件构成应该包括如下几个部分:cpu、plc、i/o处理功能模块、电源、执行机构、信号变送设备、液晶触摸屏。 3.2 软件方面 本系统通过对调压站参数进行实时采样,经plc 进行运算处理,来判断系统的状态。当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上传并实时显示调压站参数,通过对现场阀门的自动控制实现对天然气出口压力的动态调节,保证了天然气的稳定供应;当系统出现异常时,经声光报警和显示屏字幕闪烁两种方式发出报警信号,并作用于相应的执行机构,实现天然气调压站的自动运行。系统软件设计主要是模拟量的采集处理和与智能总线仪表的通信两大部分。模拟量的采集处理部分包括压力、温度和压差经过变换器输出的电流信号。虽然模拟量输入模块内部自带有模拟量滤波功能和采样数值设置,但是为了使显示值更加稳定,程序设计时使用了算术平均滤波法,以实现对一般随机干扰信号进行滤除。 智能仪表采用 modbus 协议通过双绞线与 plc通信,modbus 是应用于电子控制器上的一种常用协议。控制器能设置为两种传输模式(ascii 或rtu)中的任何一种在标准的 modbus 网络通信。本系统根据仪表的要求,选择了 rtu 方式。通信接口为半双工接口程序的关键是避免在通信端口上同时发送和接收。按照本系统中通信采用的这种编程模式编写自由口通信程序可以有效避免因同时发送和接收造成的通信冲突,从而保证程序的正常运行。 4.结束语 总体而言,先进的天然气调压站自控系统应能实现调压站的合理调度,无人职守,保证安全供气,节约能源与资金,加快紧急事件反应时间,减少不应有的损失,实现现代科技与科学调压的有机结合。实际应用实践经验证实,本文所设计的天然气调压站自控系统不仅具有较高的安全型、稳定性、可靠性、抗干扰性,还具有较高的性价比,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作者简介 刘垂祥,男,江西萍乡,江西省投资燃气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 从事城市燃气运营与管理 自动控制论文:发电厂自动控制系统(装置)Y2K问题测试探讨 【摘要】 针对发电厂 计算 机自动控制系统(装置)2000年 问题 (y2k问题),阐述相应的测试 方法 、步骤及分类,认为应根据不同的测试对象,采取不同的测试方法和步骤;无论测试对象如何,一些测试方法是基本的,具有一定的共性。 【关键词】 发电厂 自动控制系统 2000年问题测试 发电厂y2k测试所涉及的对象一般有:(1)计算机自动检测装置或检测系统,包括测量仪器仪表和有关的检定系统等;(2)计算机控制装置或系统,包括plc、单回路/多回路调节器和监控系统;(3)其它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设备),如分散控制系统(dcs)。对于不同的测试对象,应根据其具体运行情况及相应功能,采取不同的测试方法和步骤,才能最有效地测试不同对象的y2k问题。但无论对象如何,有些测试方法是基本的和共性的。本文从发电厂y2k问题测试方法、步骤、需选时间点段及发电厂y2k问题分类等几方面进行讨论。 1 测试方法 对于发电厂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装置)y2k问题,一方面要测试系统能否顺利跨越2000年,能否识别非法和无效日期,所有日期显示是否正确;另一方面,更要测试系统在2000年前后能否稳定运行,功能是否正常,会不会引起误报警乃至保护误动作等。对于不同测试对象,应有不同的测试方法。 1.1 自动检测仪表 对自动检测仪表进行y2k问题测试,一般最好用离线测试法,即用备品备件外接信号源来对其进行测试,以免在测试过程中产生干扰信号, 影响 整个系统运行。 1.2 plc和控制器 首先应根据该plc或控制器对系统的影响程度,决定进行离线还是在线测试。但有相当一部分plc和控制器可能没有日期和时间设置功能,无法进行直接测试。在这种情况下,应分2 步进行:第一,若该设备有源代码,应对源代码进行 分析 ,确定 应用 软件何处用了时间功能,如定时器等;判断这些时间功能是由实时时钟或系统时钟产生的,还是由计数器或脉冲产生的。若是由实时时钟产生的定时,可能有y2k问题;若是由计数器产生的定时,软件本身应不会有y2k问题。第二,应对该控制器的硬件电路进行分析,确定硬件电路是否有备用电池和实时时钟rtc芯片等。若没有这些芯片,硬件本身应没有y2k问题。如果以上2 步都有明确结论,就可确定该设备是否有y2k问题。 对于类似单回路/多回路调节器的控制器,可直接测试其控制功能是否正常,也即对控制器硬件和应用软件同时进行y2k问题测试。对于由 工业 控制计算机构成的控制器,应首先对工控机本身进行测试,再对应软件(如控制软件等)进行测试。对于plc,先用编程器对plc本身进行测试,再对应用软件进行测试。需注意的是,用编程器修改的是plc本机的日期及其时钟,而非编程器日期。 1.3 监控系统 监控系统由上位机和下位机构成,或由人机接口mmi加plc构成。首先应根据该监控系统对整个系统的影响程度决定是进行离线测试,还是进行在线测试。监控系统的y2k问题测试分2 大部分,即下位机测试和上位机测试。先对下位机进行测试,方法与1.2节所述类似;再对上位机测试,包括上位机本身和应用软件测试;最后,对上位机和下位机同时进行测试,测试系统运行有无异常、功能是否正常。 1.4 dcs系统 dcs是整个发电机组监控的神经中枢。为保证安全,在进行dcs测试前,应确保机组已停运。对于dcs,应首先进行单项测试,再进行系统测试,确保整个dcs不受y2k问题影响。(1)dcs单项测试。先进行单个控制站、工程师站操作站的硬件和操作系统是否存在y2k问题及其严重性,再对工程师站、soe、控制站的各种应用软件及其功能进行测试,如工程师站组态功能是否正常、soe事件记录功能是否正常、控制站的数据采集和控制功能是否正常。(2)dcs系统测试。单项测试后,为确认dcs控制站、操作员站和工程师站等单元间的接口、dcs数据库(包括实时数据库和 历史 数据库)、dcs监控和保护系统等的y2k问题,应进行dcs系统测试。测试前,先找到dcs主时钟,通过修改主时钟时间对dcs进行系统测试,在各个关键时间段上考察dcs功能是否正常。必须进行测试的功能模块有:保护、控制、操作、显示、事件记录、报警、打印、趋势、组态、报表和上载/下载等。 2 测试步骤 为尽可能减少对整个系统运行的 影响 ,保证设备安全,测试前应认真、仔细地做好安全措施,包括现场安全措施、测试设备软件备份和系统设置备份等。(1)测试前,准备好系统启动盘和软件安装盘等;(2)测试 过程中,记录所有测试数据和过程;(3)测试完成后,恢复系统及其设置,包括恢复系统日期和其它设置到测试前状态,如电气、执行机构等。 2.1 测试前 在实施测试前应做好以下工作:(1)确认被测试系统的相关资料和台帐的正确和完整性;(2)验明所有的日期输入、输出、显示和内部时钟;(3)做好被测系统软件和数据备份;(4)记录被测系统的设定参数;(5)测试前排除或记录异常现象;(6)找出被测系统与外部系统的接口参数;(7)编写测试作业指导书或测试规程;(8)开会审核测试作业指导书或测试规程;(9)做好被测系统的现场安全措施。 2.2 测试中 在实施测试时应做好下面工作:(1)严格按测试作业指导书实施测试;(2)遵守测试程序的顺序;(3)准备应急人员以应付意外事故;(4)输入测试数据进行测试;(5)记录所有测试情况和数据。 2.3 测试后 完成测试后应继续做好如下工作:(1)将系统时钟回调到正确的正常时间;(2)在测试前,如被测系统与外部系统断开,则恢复系统连接;(3)删除所有测试文件,并将系统恢复至测试前状态;(4)重新启动被测系统,观察系统运行是否正常;(5)准备支持任何测试后的生产启动;(6)保证可用于审核和复阅的详细测试结果。 3 需要选择的日期 无论发电厂y2k 问题 的测试对象如何,以下日期是必须测试的:(1)特殊日期测试。以往软件设计时,常把99/9/9作为特殊日期标志。在这种系统中,若输入99/9/9,系统功能可能会发生异常,甚至不能执行系统功能。因此,必须测试1999/9/9。(2)世纪跨越测试。对于世纪跨越1999-12-312000-1-1,这是必须测试的日期。这时,要判断系统能否正确跨越世纪、系统正常运行且现有功能是否不变和系统在21世纪时能否正常处理日期数据。(3)闰年测试。在设计软件时因未考虑到2000年是闰年,因此若需处理与日期相关的功能时,系统可能会出现异常,导致不能正常处理日期数据。所以2000-2-282000-2-29,2000-2-292000-3-1是必须测试的日期。(4)人为设置日期测试。系统应承认有效的日期测试,包括:1999-9-9,1999-12-31,2000-1-1,2000-2-28,2000-2-29,2000-3-1,2000-12-31,2001-1-1,2001-2-28,2001-3-1,2004-2-28,2004-2-29,2004-3-1;系统应拒绝(无效)的日期测试,包括:2000-2-30,2001-2-29,2004-2-30,0000-00-00。(5)其它日期测试。如2000-12-312001-1-1,2010-1-1,2038-1-1等。以上日期,对于任何对象都应测试,且为更全面地测试对象的y2k问题,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其它日期测试。 4 问题分类 根据北仑发电厂(1999/1/25~2/3)和嘉兴发电厂(1999/2/16~2/26)的 计算 机自动控制系统(装置)y2k问题测试情况,y2k问题对发电厂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的影响可归结为以下4个方面。 4.1 没有实时时钟芯片或时钟功能的控制系统(装置) 这部分设备虽然属于计算机或单片机控制器,但因没有实时时钟芯片或时钟功能,设备中没有日期和实时时钟,因此不存在y2k问题。如小汽轮机控制器505、rotork电动头、pmc轴封控制器和dfs火检等。 4.2 “y2k ready”的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y2k ready”是指在通电或断电状态下,系统(装置)的时钟存在y2k问题,但系统功能不受影响,能照常运行。如:(1)不能顺利跨越2000年,需要通过人工设置到2000年,但系统功能不受影响,可正常运行。如在世纪跨越时,年份变为1900,因有些操作系统最早年份为1980年,因此系统显示1980年,需人工设置为2000年,如新华deh使用的工控机、西门子dcs编程器pg750、soe等。(2)无法识别或拒绝非法日期的设备,但不影响其功能,如某电厂的质量流量计,接受了2001年2月29日。(3)闰年问题。某电厂的废水系统plc,2000年2月28~29日测试,实测现象为3月1日,但系统运行正常。(4)日期显示问题。某电厂2号灰控plc,2000年2月28~29日测试,实测现象为2月28日,即时间变化,日期不变,但系统功能正常,运行稳定且无异常。 4.3 “y2k ok”的自动控制系统(设备) “y2k ok”是指在通电或断电状态下,系统(设备)时钟不存在y2k问题,且系统功能正常,运行无异常。这类设备有:某电厂的网控闭锁装置、电除尘中央管理机及炉内加药系统等。 4.4 “y2k not ok”的自动控制系统(设备) “y2k not ok”是指在通电或断电状态下,系统(设备)时钟存在y2k问题,且系统功能不正常,运行异常,如某电厂的硅表。 5 结束语 通过y2k问题的测试,一方面可掌握发电厂自动控制系统(装置)y2k问题的严重程度;另一方面可借此制定y2k问题的解决方案及各种应急措施,具有重要意义。所提出的测试 方法 、步骤、选择的时间段和分类等几方面问题,可供发电厂同行 参考 ,希望共同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探讨,为保障机组安全、 经济 运行,顺利跨入21世纪打下良好基础。 自动控制论文:井下排水PLC自动控制系统的研究 [摘要]井下自动控制排水系统在开采的过程和水资源的利用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plc可编程控制系统技术在自动控制中具有广泛的应用,本文以煤矿井下作业为例,从影响井下排水自动控制系统的稳定的主要因素出发,提出了抗干扰的措施,阐述plc技术在井下排水自动控制的设计原理。 [关键词]自动控制 排水 plc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地下水流入巷道或工作面,形成矿井水。矿井水的形成一般是由于巷道揭露和采空区塌陷波及到水源所致,水源主要是大气降水、地表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和采空区水。采矿活动造成采动区域及其周边区域水文地质系统和单元隔水构造的破坏,改变了水径流方向和途径,最终在采空区或采动场所汇集,并在汇集过程中因物化作用与时间效应遭受污染的,交替性差的水体。 一、井下排水的重要性 在煤矿的原煤开采中,我国平均每年将有20~40亿立方米的地下水被抽排到地面且绝大部分被排放掉。但是,煤矿生产抽排的地下水是在煤炭开采过程中才被污染的,而并非本身就是污染严重的水。所以,在我国水资源不足的环境中,这些水被浪费掉实在是有点可惜,如果在水质较好的地方,对井下水进行适当的处理,就完全可以达到 工业 和生活用水标准。另外,井下水对矿井的危害很大,在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中,以瓦斯爆炸和水灾害最为频繁和严重。如果矿井水排放不畅,水在井下放任自流,将势必造成水灾,更严重的造成设备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矿井坍塌等灾难性的后果。 我国在优化排水方案、改造排水设备及巷道合理布置方面也做了大量的研究,但是,监测技术和手段还处在摸索阶段。随着煤矿安全问题的要求的提高,井下水的检控要求也随之提高。目前井下水的排放主要的人工管理的方式,具有低效率、高劳动量,且容易造成高劳动量的弊端。因此,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plc井下排水自动控制系统 1. plc井下排水自动控制系统的技术 可编程控制器(plc),是一种数字运算操作的 电子 系统,向用户的“ 自然 语言”编程,使不熟悉 计算 机的人也能方便地使用。plc是通过在存储器中的程序实现控制功能,且同一台plc还可用于不同控制对象,通过改变软件则可实现不同控制的控制要求,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通用性。plc的输入、输出电路一般用光电祸合器来传递信号,有效地抑制了外部干扰源对plc的影响,具有可靠性高、抗干扰性强的特点。此外,plc的i/o接口可直接与控制现场的用户设备联接。 2.影响plc控制系统稳定的干扰因素 plc作为一种自动化程度高、配置灵活的工业生产过程控制装置。因为其本身的高可靠性,它的应用场合越来越广,环境越来越复杂,所受到的干扰也越来越多。在plc控制系统中,就plc本身来说,其薄弱环节在i/o端口。来自电源波形的畸变、现场设备所产生的电磁干扰、接地电阻的祸合、输入元件触点的抖动等各种形式的干扰,都可能使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研究影响plc控制系统的干扰因素,对于提高plc控制系统的抗干扰能力和可靠性具有重要作用。 对plc的干扰的产生过程主要有三个因素组成:(1)电源引入的干扰。雷电冲击、开关操作、大型电力设备启停等,都有可能会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plc系统故障。(2)i/o信号线引入的干扰。在使用plc组成控制系统时,要连接大小设备和各种通信线路,这样就有可能会发生各种个样的电磁干扰环境,影响plc系统的运行。(3)接地线引入的干扰。若接地线处理混乱或是电线上的电位分布不等,则会电路的正常运行,有可能在成数据换乱,信号失真。 3.plc控制系统的抗干扰措施 对plc的干扰的产生过程主要有三个因素组成,相应地对抑制所有电磁干扰的方法也从这三个要素着手解决。(1)最大限度地抑制干扰源。电源系统的抗干扰措施是为了抑制电网电压的波动及畸变对系统电源产生的干扰,可采用使用隔离变压器或者使用低通滤波器的措施来解决。另外,也可以使用交流稳压电源来增大抗干扰能力或使用在线式不间断供电源(ups)来作为plc控制系统的理想电源。(2)阻隔祸合通道或衰减干扰信号。输入端有感性负载时,在交流信号输入负载两端并联rc浪涌吸收器或压敏电阻rv;在直流信号负载两端并联续流二极管vd或压敏电阻rv或稳压二极管vx或rc浪涌吸收器等。在使用多芯信号电缆时,要避免i/o线和其它控制线共用同一电缆。(3)降低系统本身对电磁噪声的灵敏度,提高自身抗干扰能力。 三、plc井下排水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原理分析 在plc井下排水自动控制系统的开发中,为了更好地实现自动控制,应该注重以下几点: (1)需要开发电器控制系统,用pl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控制系统代替传统继电器控制系统。 (2)在开发plc控制系统的同时,还要选择可靠的控制器及附属电气元件,以更好地适应井下环境。在符合矿用设备的安全标准的同时,还要在设计和开发时能充分考虑和利用井下的条件,使控制简便可行。 (3)在设计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排水控制的要求,进行plc硬件和软件的设计,以达到自动轮换工作,使水泵房工作更加高效节能的目标。 (4)还可以把感应式数字水位传感器用于煤泥水水位的测量,在开发中使用新型的电量监测模块对水泵电机的电源输入进行监测,并建立plc与该模块之间的通信,可以使plc根据各个水泵电机的电量监测数据判断它们的运行状态,做到有故障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可编程控制器本身就有很完善的可靠性设计,具有很强的抗干扰性能。但是, 工业 控制是一个很特殊的领域,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极大的 经济 损失,甚至人员伤亡。所以还应该从整个系统的角度进行可靠性设计,以更加有效的保障工业控制的安全。 四、结论 井下排水技术在煤矿的开采中的重要性和井下水资源的缺乏利用以及人工控制井下排水系统的种种弊端决定了井下排水自动控制系统研究的重要性。基于可编程控制技术的煤矿井下排水自动控制系统是利用当前优秀的工业控制技术精心研究与开发而成的,它具有许多传统控制系统无法比拟的优点,plc控制系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具有广大的 发展 前景,但是plc系统在井下排水自动控制系统中的应用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这需要我们做进一步的研究和实践,并最终解决问题。 自动控制论文:浅析分散控制系统在热电厂自动控制上的应用 摘要:分散控制系统(dcs) 是计算机技术和自动化技术相结合发展的结果。本文结合新沪热电厂新建三炉两机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 实现自动控制的工程实践, 介绍dcs 系统特点和功能, 并根据dcs 系统的运行情况,结合实际维护进行简单阐述。 关键词:dcs 系统 日常维护 热工控制 一、硬件维护 1.过程通道。i /o 模块故障的一般判断与处理是通过系统诊断, 用更换模块的方法处理。至于其内部元件老化等内部因素造成的模块不正常, 一般热控人员不好判断。原则上i /o模块的检修应由厂家处理,目前我厂的热工检修人员的技术水平还达不到这种水平, 不能象检修常规仪表那样得心应手。并且现在的仪表厂家的技术保密也不容许客户知道他们的核心技术, i /o 模块基本趋于一体化设计, 因此i /o 模块的备件一定要充足。具了解这种i /o模块的故障大多出现在调试和运行初期, 其原因有设备本身质量不过关, 也有维护人员素质差等。一般经过一个大修周期后会稳定下来。 2.就地设备。就地设备故障的诊断与处理同常规的故障没有区别, 只是一次元件或控制设备出现故障时不能被操作员及时发现, 这并不一定是运行人员不认真, 主要是因为画面较多不能全部显示。只有异常或报警后才能发现。这样对检修人员和运行人员的素质要求就相应提高, 因此运行人员要详细介绍故障前后的状态便于热工人员快速、准确地处理缺陷。热工人员应了解热力设备的原理, 结合运行人员提供的情况分析处理故障点。dcs 系统的模块大多都支持热插拔, 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便插拔, 在操作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操作员站死机。无论是哪种dcs 系统, 操作员站死机都是会出现的, 其原因比较多也比较复杂。硬盘或卡件故障, 冷却风扇工作异常等都可能引起操作员站死机。有时也会发生人为操作员站死机现象, 一般在修改控制逻辑、下装软件、重启设备时, 最易发生操作故障, 轻则设备异常, 重则造成设备停运。因此热控人员在工程师站、操作员站操作中要引起高度重视, 防止人为操作故障的发生。 4.鼠标及键盘操作不正常。多数操作都是由鼠标操作完成的, 鼠标的消耗是很大的, 因此备用鼠标必须是专门备用的, 不能随便替换。当发现鼠标操作不正常时应进行一次重新起动计算机, 如仍不正常, 要立刻停止操作该鼠标, 及时通知维护人员检修, 以防止出现误操作。键盘操作不正常大多是数据线出现问题, 可相应处理。 5.电源。现在的dcs 系统电源故障不多, 但在运行初期较多, 比如保险配置不合理等。在运行中也可能出现备用电源不能自动投入, 电源插座接触不良等现象。因此不能保证插座非常可靠的情况下, 最好采用端子排。长期运行后有可能会出现空气开关整定值变化, 因此应定期校验空气开关。 三炉两机的dcs 系统, 其操作员站, 电源配电柜通过专用的电源冗余切换装置供电; 对于服务器, 由于它在系统运行中的重要地位, 所以互为冗余运行的两台服务器分别由ups 和厂用电供电;对i /o控制站, 是将ups 电源和厂用电分别送给互为冗余的两个电源模块, 经过冗余电源输出的24vdc/48vdc供给主控单元或i /o模块使用。实际应用中, 如果现场系统没有配备电源柜或不能提供双路电源, 为了保证dcs 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应至少提供一路ups 电源。另外,dcs系统电源应当单独由供电电源段引来, 不应再为其它高负载设备供电, 尤其不能为大的感性负载供电。 6.干扰问题。对于干扰主要是接地问题, 备用电源的切换和大功率的无线电设备如手机, 对讲机等, 还有来自dcs 系统自身的干扰信号。对于dcs 系统的接地,dcs 系统厂家要求非常严格, 也相应的引起了重视。dcs 系统接地是为了保证当进入dcs 系统的信号、供电电源或dcs系统设备本身出现问题时, 有效的接地系统能承受过载电流并可以迅速将过载电流导入大地。还能够为i /o信号提供屏蔽, 消除电子噪声干扰, 防止设备外壳带电或静电积累, 以免对人的触电伤害和设备的损坏。据了解,dcs 系统的“死机”, 大多是因为系统接地不良存在问题所引起的。因此完善、可靠、正确的接地, 是dcs 系统能够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 7.人为因素。人为因素引起的保护误动大多是由于热工人员走错间隔、看错端子排接线、错强制或漏强制信号、万用表使用不当等误操作等引起。 二、维护管理 dcs 的维护管理包括系统的巡检, 保护的投退, 软、硬件的监督管理。 1.应用软件应及时备份, 极小的改动可做记录; 如修改数据库除应同时保存在工程师站, 还要有其他备份盘。 2.软件检查与功能试验, 要试验全部软件的功能并检查各级权限。规范dcs 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管理, 软件的修改、更新、升级必须履行审批授权及责任人制度。在修改、更新、升级软件前,应对软件进行备份。未经测试确认的各种软件严禁下载到已运行的dcs 系统中使用, 必须建立有针对性的dcs 系统防病毒措施。 3.热工保护的投退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检修某一运行设备时, 要采取正确隔离措施, 以防发生相关设备的联锁反应。这就要求热工人员了解dcs 的控制逻辑。 4.当部分操作员站出现故障时, 由可用操作员站继续承担机组监控任务( 此时应停止重大操作),同时迅速排除故障, 若故障无法排除,则应根据当时运行状况酌情处理。当全部操作员站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炉。 5.调节回路控制器或相应电源故障时, 应将自动切至手动维持运行, 同时迅速处理系统故障,并根据处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dcs 系统的监视检查, 特别是发现cpu、网络、电源等故障时, 应及时通知运行人员并迅速做好相应对策。 6.温度、湿度、灰尘及振动对热控电子设备有很大影响, 所以控制电子间的环境条件, 可以延长热控设备的使用寿命, 提高系统工作的可靠性。就地设备工作环境普遍十分恶劣, 提高和改善就地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 对提高整个系统的可靠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做好设备检修管理, 及时发现设备隐患, 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好日常维护和试验。停机时, 对保护系统检修彻底检修、检查, 并进行严格的保护试验。尽量采用技术成熟、可靠的热控元件。随着热控自动化程度的提高, 对热控元件的可靠性要求也越来越高, 所以,采用技术成熟、可靠的热控元件对提高dcs 系统整体的可靠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热控自动化的要求, 热控设备的投资也在不断地增加, 切不可为了节省投资而“因小失大”。在合理投资的情况下, 一定要选用品质、运行业绩较好的就地热控设备。以提高dcs 系统的整体可靠性和保护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 自动控制论文:一种简单实用的水位自动控制系统设计 摘要:本文介绍一种简单实用的水箱水位自动控制系统的基本组成及工作原理,通过对该系统组装测试,达到预期效果,正式应用于乡镇供水系统中。实践证明,该水位控制系统设计方案合理,运行效果好,具有低成本、高使用价值的优点。 关键词:水位 自动控制系统 0 引言 近年来对城市供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塔水位控制自动化系统被不断地改造,以适应社会的 发展 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满足及时、准确、安全和保证充足供水。目前水位自动控制系统有很多成熟的产品,控制手段主要有单片机监控、比较电路监控、利用plc和传感器构成水塔水位恒定的控制系统等,运行可靠,可实现远程监控和无人值守。在许多偏远地区,特别是居住相对分散的 农村 地区,供水问题也待解决。如果仍然沿用人工方式,劳动强度大,工作效率低,安全性难以保障。本文针对乡镇和偏远农村家庭供水的特点,设计一款简单实用、符合要求的水位自动控制系统。 1 水箱水位自动控制系统的组成 针对偏远农村分散居住,取水不方便(包括从水井取水)的特点,考虑到农民生活消费水平不高,设计的供水系统必须是既方便农民的生活,又 经济 实惠等特点的水箱水位自动控制系统。水箱水位自动控制系统的组成。 由图中可知,水位自动控制系统电路主要由主电路和控制电路两大部分组成。主电路是一台抽水水泵,由220v交流电源电压供电。控制电路由包括整流、滤波、稳压电路、感应电路及限流限压电路组成。 2 水箱水位自动控制系统的设备 水位自动控制系统的设备只需选用价格低廉、安全可靠的设备。 由设备表可知,所有的设备都是简单而常用的小型设备,价格低廉,控制和维护简单易于掌握,对远离城市的偏远地区非常适用。传统的水位控制系统通常使用传感器进行上、下限控制,以保证水位在上、下限之间。此设计中只用三根导线来代替传感器放置在上、下限水位之间,利用水的导电特性完成上、下限水位的自动控制,节省了购买传感器的费用,也不必考虑传感器的故障,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系统的可靠性。 常见的生活用水供应系统工作形式是由外来补充水源(一次水源)向一个高位水塔和一个低位水池补水,再由高位水塔和低位水池(二次水源)向各用户供水。此设计主要考虑针对家庭供水系统(或者某些单独取用水之处),因此只需用(储)水箱而非水塔供水。系统供水是由水箱直接供应,不用考虑由位置高度所形成的压力来进行供水,不用气压供水,不必在屋顶上设置水箱,也不用单独建筑水塔,仅在厨房或需用水的地方放置一足够大的(储)水箱即可满足供水要求。 3 水箱水位自动控制系统的控制原理 该水箱水位自动控制系统结构简单,控制原理如下:系统上电后,交流电源经整流、滤波、稳压后,由电位器调节获得12v直流工作电压。当水箱水位低于下限时,接触器线圈失电,其常闭触头使水泵接通工作,抽水到水箱中;当水位上升到上限时,接触器线圈得电,常闭触头断开,常开触头闭合,水泵停止抽水。 v1、v2用来保护lm317输出端电压为安全电压,使其免受短路电流的影响;v3用来保护三极管,同时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水位的上、下限可通过调整三根导线的位置设定。 4 测试应用 该设计经安装调试,结合实验室给排水系统进行测试,效果良好。正式应用于某乡镇几个家庭的日常用水装置中已将近两年,至今未发生故障。该系统在运行期间稳定性高,完全符合预先规定的标准,只需将控制电路稳压输出调整在10v-12v之间,可投入使用。可用交流变压器供电,也可以用直流供电。 5 结束语 设计的水箱水位控制系统因价格便宜,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不易发生故障,可用于要求不高的给排水系统中,特别适用于城镇及偏远山区取水装置。 自动控制论文:智能型住宅自动控制与管理系统应用研究 随着计算机技术、现代通信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的迅速发展,智能化建筑在世界应运而生。智能小区在智能化大楼基础上扩展和延伸出来的,人们通过对小区建筑群的四个基本要素(结构、系统、服务、管理)进行优化考虑,提供一个投资合理,又拥有高效率、舒适、温馨、便利以及安全的人居环境。为适应我国加快住宅建设发展,增强住宅建设的科技含量的要求,我国 在继“解困”、“安居”工程后,又加大了小康工程的力度。“智能型住宅家庭设施自动控制与管理系统应用研究”作为国家重大科技产业项目??“2000年小康城乡科技产业工程”的专题,就是这一背景下提出的。 “智能型住宅家庭设施自动控制与管理系统应用研究”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原哈尔滨建筑大学)承接的项目,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和北京德达数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该项目采用lonworks技术开发研究并在住宅示范小区工程中试运行。1、对住宅居住环境(湿度、湿度)及设备进行监控;2、住户三表(水表、电表、煤气表)远传;3、住户三防(防火、防灾、防盗);4、厨房设备监控;5、卫生间排风控制。这些功能用lon总线一节点实施,即每一住户为一lon节点,然后再用??服务器管理各个用户的节点构成lon总线系统。该项研究已在北京翌景嘉园示范小区通过试运行,下面对其自评估如下: 一、攻关的任务、考核目标及主要技术指标: 经过论证,我们在专题合同中将各种指标定位在: 本专题的攻关任务:研究智能型住宅家庭设施自动控制与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两项任务,其一是开发家用管理软件,其二是开发家庭智能控制装置,实现对居室温度、湿度进行自动调节;对厨房用具进行时序控制;对卫生间的排风进行控制。而家用电脑管理软件要对家庭设施进行管理并提供若干家政服务程序。 本专题的考核目标:提供具有居室空调、厨房监控、卫生间自动排风功能的微机控管装置一套;提供家用电脑管理软件一套;住宅温、湿度等参数应满足智能住宅规定标准;在示范工程中应用该项成果。 本专题的技术经济指标:温度、湿度等主要被控参数应满足智能小康住宅标准(温度18℃~28℃,湿度30%~70%);系统运行可靠。 在进行该项专题的进一步研究的过程中,结合当前先进技术的发展以及我国智能住宅发展状况,在原有的合同的基础上,我们对家庭智能控制器又增加了三表远传、安防等功能。 二、专题执行情况评价 本专题按两个部分实施,即家庭智能控制器和家用电脑管理软件的研究: 1、家庭智能控制器 (1)功能 本专题所开发的家庭智能控制器即智能节点具有4路模拟输入,12路数字输入,12路数字输出,其所实现的功能如下: 通过对室内温度监测,得到实际温度与设定温度比较:当实际温度低于设定温度一定值时,在夏季关空调,在冬季开暖气;当实际温度高于设定温度一定值时,在夏季开空调,在冬季关暖气。温度控制达到智能小康住宅规定标准:18~28℃。 通过对室内湿度监测,得到实际湿度与设定湿度比较:当实际温度高于设定温度一定值时,关加湿器;当实际湿度低于设定湿度一定值时,开加湿器。湿度控制达到智能小康住宅规定标准:30~70 %。 对三表实行脉冲计数,并发送到上位机。 当门磁或红外报警时,在设防状态下,声光报警和自动拨号器启动,并有报警信号传到上位机。 玻璃破碎报警时,声光报警启动;在设防状态下,自动拨号器启动:有报警信号传到上位机。 紧急按钮报警时,自动拨号器启动,并有报警信号传到上位机。 排风扇按钮控制排风扇,排风扇运行一段时间自动关闭。 烟感探头报警时,煤气闭阀器关闭,声光报警和自动拨号器启动,并有报警信号传到上位,此外,通过判断烟感探头输入信号可识别探头是否有故障。 煤气泄漏报警时,排风扇启动,煤气闭阀器关闭,声光报警和自动拨号器启动,并有报警信号传到上位机。 探头复位输入控制火灾探头掉电复位及开启煤气闭阀器。 通过上位机运作,可以控制厨房设备按一定时序启动。 温度的设置可以通过上位机或者设定按钮实现。 湿度的设置可以通过上位机或者设定按钮实现。 与本专题预期目标相比,我们在设备监控的基础上,增加了安防功能,三表远传功能;我们经过认真研究,考虑研发产品的应用和推广,我们单片机来完成这些功能,而是采用了先进的现场总线??lon总线。 (2)应用的lonworks技术特点 本专题采用了lonworks技术进行开发,该技术有如下特点: 开放性:网络协议开放,对用户平等; 通信媒介的多样性:可采用任何媒介进行通信,如双绞线、电力线、光纤、同轴电缆、无线电波、红外等,并且同一网络可以有多种通信媒介; 互操作性:其通信协议lontalk是符合iso定义的osi 模型,任何制造商的产品都可以实现互操作性; 网络拓扑:有星型、总线型、环型以及自由型; 网络结构:主从式、对等式或客户/服务式结构; 通信的每帧有效字数可从0至228个字节; 通信速率可达1.25mb/s,此时有效距离为130m;78kb/s的双绞线,直线通信距离可达2700m; 其技术核心器件??neuron芯片内部装有三个8位微处理器、34种i/o对象和定时器以及lontalk通信协议等。该芯片具有通信和控制功能。 近年来,该技术在国内外的智能建筑领域都得到了应用和发展,其开发工具平台强大,开发者在短期内就可以完成开发工作;在韩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都已经利用该技术完成多项工程;并且,总体来看,该技术适用于 同时,也应将节能的概念引入智能住宅中。在本专题中,我们对卫生间排风采取实时控制,使其在满足室内排风要求的同时做到节省电能;我们通过对室内温度的设定,在不同季节内对空调或供暖设备进行控制,使其在一定的条件下工作,当达到预期要求时,立刻停止工作,进而达到节能的目的。 模数转换通信匹配问题:在本专题中,我们利用max186芯片对采样的温湿度信号进行模数转换。max186芯片具有12位精度,其与lonworks技术的neurowire方式进行通信需要匹配,本专题解决了这个问题。 本专题所开发出来的家庭智能控制器比较成熟,可作为产品投入市场,并且,该家庭智能控制器已经在北京翌景嘉园使用。与目前国内同类产品相比,其性能价格比是最优的(具体情况见效益分析)。 2、家用电脑管理软件 家用电脑管理软件是在delphi5.2平台上开发而成,其功能、设计特点如下: (1)功能 提供家庭生活服务信息。主要有:医疗保健知识、家庭菜肴、点心制作方法及饮食科学知识、女性美容装饰常识、花鸟鱼种值饲养方法、旅游知识、保险知识及家庭生活中的一些常用信息等。 提供家庭事物管理手段。这部分主要内容有:家庭财务、亲友通讯录、个人档案管理。 该软件通过网卡直接对家庭设施进行管理:三表计费、设备状态显示、厨房设备时序控制、温湿度设定。 (2)软件特点: 是软、硬件技术成功结合的典范:考虑到“小康住宅”的特点,将计算机硬件、软件技术相结合,通过lon 控制模块成功地实现了对住宅内的环境监测及设备监控。 实用性强:在本软件中,我们以科学实用为原则,从医学、美食、旅游、保险、美容装饰、花鸟鱼种植饲养、财务管理、通信录管理等方面为用户提供了及其丰富的生活服务信息,以便为用户的工作、学习提供更多的方便。 易学易用:在软件开发过程中,我们在不影响功能及生动性的前提下,尽量使界面简洁、直观,并具有逻辑性,从而使得用户容易掌握软件的思路及操作方法。 三、成果应用前景及效益分析 建筑业是国家的支柱产业,住宅建设占总房产建设投资的80%左右,国家十分关注住宅建设,继“解困”、“安居”工程后,又努力实施“小康”工程。为了加大“小康”工程力度,国家把“2000年小康城乡科技产业工程”列为国家重大科技产业项目。可见,投身于住宅小区智能化以及相关产品的研发,既有利于推动建筑业的发展,又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国内智能小区市场预测 随着计算机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延伸,智能建筑应运而生。智能小区是智能大厦的基本含义中扩展出来的。以1999年为例,国家在99年对住宅的投资1700~1800亿元人民币,根据建设部对小区初、中、高三个等级的划分,小区智能化为住宅小区总投资的1%~3%。以此比例计算,则仅99年度对小区智能化的需求就达17~54亿元人民币,而随着住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及人们对住宅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该数值还会将大幅度提高。由此可见,小区智能化市场前景广阔。 2、本专题的实用性及前瞻性 “智能型住宅家庭设施自动控制与管理系统应用研究”作为2000年小康城乡科技产业工程“的一个专题,该项研究应用lonworks技术开发并在住宅示范小区工程中试运行。该家庭智能控制器具有很强的灵活必一,根据用户需要,可以进行灵活配置,例如:如果用户不需要该模块中的模拟输入,我们就会在设计硬件电路时预留同端口,而不焊接模数转换模块,这样可为用户省下投资,也为其将来扩展做好准备;12路数字输入点被开关量或脉冲信号来触发,其可以配置成电表水表煤气气输入,可以配置成安防信号输入,也可以是二者结合;12路输出只是一个开关信号,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配置。总之,该家庭智能控制器即适合现在智能住宅的要求,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将来发展的需要。 我们开发的家庭智能控制器再加上各种传感器构成的控制系统,其价格为4000元左右,即每个住户用于智能化投资在4000元左右,与当前国家制定普及型智能住宅价格(5000元)相比,相对价位下降20%;而从长远来看,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家庭智能控制器各类相关器件价格的下调,大多数用户对智能化的投资是可以接受的,并且其所带来的各种效益是无法估量的。 4、本专题的社会效益 本专题是以小康住宅智能化宗旨,旨在为人们提供舒适、安全、健康的环境。这一方面提高了人们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也为人们的高效率快节奏提供了条件。 智能住宅设施的自动控制和管理,既需要相关行业的支持,也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智能住宅建设的兴起,将使许多相关企业投入建筑市场,又为许多人提供了就业机会。 此外,对于生产智能控制器的厂商来说,他们在推广应用这项成果中,将会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四、专题调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后评估 本专题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可从以下几方面反映出来: 1、专题在智能小区的地位 智能小区在智能化大楼的基础上扩展和延伸出来,人们通过对小区建筑群的四个基本要素(结构、系统、服务、管理)进行优化考虑,提供一个投资合理,又拥有高效率、舒适、温馨、便利以及安全的人居环境。从以上的定义可以看出,人们通常提出的智能大厦的3a(建筑设备自动化 、办公自动化、通信自动化)或5a(在“3a”的基础上加上安防自动化和防火自动化)也适合智能小区,所以智能小区的“智能”很大一部分都体现在其自动化的程度。此次国家制定的该课题与以往课相比,其对智能建筑的功能定位更加合理(功能多而必要),并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厨房设备的自动化以及模拟量的引入随着人民生活的提高也将会被人们接受)。总之,本专题对智能小区“智能”的研究,在智能小区的整体研究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2、未来市场走向 笔者认为,建筑业是国家的支柱产业,住宅建设将占房产建设投资的80%左右,其中对智能小区投资占总房产建设投资的8~24%,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将会进一步加大对智能化建筑的投资。由于智能小区的概念是近几年才形成的,单个功能或系统如抄表、报警功能在一些住宅小区中已经有些应用,但是还没有哪个厂家能够推出从总体上设计和规划成熟的智能小区网络化综合管理系统,目前的市场还处于群龙无首阶段。此时,国内市场急需一种性能价格比较高的智能化产品,这时研究智能型住宅家庭设施控制和管理系统将有更重要的意义。 3、用户需求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一方面,人们对住宅的追求不仅仅局限于外表的装饰,人们对住宅的智能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另一方面,在一些发达的城市中已经出现智能小区并为人们所接受。此时研究本专题开发出适合人们要求的智能化产品也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4、科技含量 可以说智能小区是随着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自动控制等的发展而提出和发展起来的。智能小区的“智能”也可理解成为其科技含量,其科技含量的高低反映了智能小区智能化的水平。 本专题所采用的lonworks技术是最近几年内流行的先进的现场总线技术,运用该项技术研究本专题并开发出基于该技术的产品,将更有利于该产品的推广,并且随着lonwork技术本身的改进和提高,智能化产品也利于更新换代。 总之,“智能型住宅家庭设施自动控制与管理系统应用研究”专题的完成,一方面,为家庭设施智能化的可行性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也为制定家庭设施智能化规范提供了参考。并且,本专题开发出来的成果正在转换成产品,这进一步证明了专题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自动控制论文:斜井架空乘人装置的自动控制 【摘 要】现有斜井架空乘人装置大都没有设置紧急停车装置,利用本系统可实现煤矿斜井架空乘人装置正常停车、自动停车、紧急停车功能的全自动控制,从而保证煤矿斜井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 【关键词】斜井架空乘人装置 自动控制 工作原理 一、问题的提出 斜井架空乘人装置主要由机头驱动装置、机尾拉紧装置、牵引钢丝绳、乘人吊座、托轮装置组成,俗称猴车。 为了保证猴车的安全运行,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中第368条规定:架空乘人装置的驱动装置必须有制动器;在其下人地点的前方,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全国各煤矿的猴车大部分都有制动器;对于自动停车装置,到目前为止,仍有相当一部分没有设置;而对于紧急停车装置,由于《煤矿安全规程》没有要求,其在猴车上的应用就很少了。因而研制具备正常停车、自动停车、紧急停车功能的猴车自动控制系统很有必要。 二、硬件选择 1.制动器 制动器是实现正常停车、自动停车和紧急停车的前提,制动器选择是否合理是关系到猴车能否安全运行的主要因素。制动器有手动制动器、电气制动器、电磁铁制动器等。 (1)手动制动器,发生事故时不能及时停车,造成挤伤乘人的事故不止一次发生。因此,不应采用手动制动器。 (2)电气制动器。当猴车断电停车时,取自矿用防爆照明变压器的127v交流电,经半波整流输送到电动机两相绕组中,实现电气制动。这种做法在正常情况下可采用,但全矿井下突然停电情况下,电气制动就不会起到制动作用,这时猴车吊座就会在重力作用下向下加速运行,越来越快,从而造成乘坐人员的混乱。在混乱中乘坐人员就会慌不择路,匆忙下车,因而就难免受到伤害。这正是电气制动的致命缺陷。 (3)电磁铁制动器。电磁铁制动器具有很高的可靠性。当电磁铁有电时,制动闸松开制动轮,从而使电动机运行;当电磁铁断电时,制动闸抱紧制动轮,从而进行制动。由于猴车运行速度很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架空乘人装置的速度不得超过1.2m/s),即使猴车突然停车,也不会造成事故,因此没有必要控制制动速度与制动距离。 电磁铁取自猴车的电源。当猴车开车时,电磁铁迅速打开,电动机运行;当猴车停车时,电动机停止运行,同时电磁铁断电,进行制动。如遇矿井下突然停电,电磁铁由于断电同样可以安全制动。某矿井下采用电磁铁制动器多年,至今运行状态良好。 2.自动停车装置 自动停车装置,有多种控制形式。根据所选用的传感器的不同,所形成的控制电路也不同,相关的机械部件也不同。 (1)由永久磁钢和干簧管组成的传感器。以永久磁钢和干簧管组成传感器,形成控制电路,分别布置于斜井坡头、坡底的上车、下车地点,从而实现了无人乘坐自动停车、在下车地点人未下车自动停车的功能。 (2)红外线传感器。由于红外线传感器没有电接点,因此其具有灵敏、可靠、使用寿命长的特点。红外线传感器布置于斜井坡头、坡底的下人地点的前方。利用红外线传感器,可以设计出符合要求的控制电路,形成独特的自动停车装置。 3.紧急停车装置 猴车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怎么办?这就需要紧急停车装置。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斜井的左侧和右侧各设置一条控制用钢丝绳,也可在上行与下行钢丝绳的中间仅设置一条控制用钢丝绳,高度以乘坐人员伸手能抓住为标准。钢丝绳每100m分成一段,在每段中间可设置几处钢丝绳滑轮。每段与其它部分截开,每段一端用弹簧拉紧,并有一常开电接点。在巷道内设置与控制电路相连的多芯电缆,多芯电缆与这些接点相连。当发生紧急情况时,乘坐人员可及时拉这些钢丝绳,使接点闭合,从而实现紧急停车。 4. 计算 机 计算机是实现自动控制的核心。从性能价格比考虑采用intel公司的mcs-51系列的8031单片机。该机有以下特点:具有功能很强的8位中央处理单元(cpu);片内有时钟发生电路(6mhz或12mhz),每执行一条指令时间为2μs或lμs;片内具有128字节ram;具有21个特殊寄存器;可扩展64k字节的外部数据存储器和64k字节的外部程序存储器;具有4个i/o口,32根i/o线;具有2个16位定时器/计数器;具有5个中断源,配备2个中断优选级;具有一个全双功串行接口;具有位寻址能力,适用逻辑运算。这种芯片集成度高、功能强,只需增加少量外围器件就可以构成一个完整的微机系统。 由8031单片机组成的自动控制系统硬件结构框图如图1所示。 三、软件设计 软件采用汇编语言设计,模块化结构。软件主要由初始化模块、显示模块、数据采集模块、程序监控器复位程序、中断服务程序、数据处理及数字滤波等通用子程序组成。系统软件工作流程如图2所示。 四、工作原理 系统在工作时, 计算 机不断在检测开车信号、自动停车信号、紧急停车信号。 本系统在斜井坡头、坡底的上人地点,设有开车信号按钮。在上车地点前10m处设置一传感器,当乘坐人员通过时,发出电信号。此信号做为开车信号处理。如此设置是为了防止在猴车运行过程中,有人忘记按开车按钮,坐至坡中间而停车现象的发生。人员在乘车地点上车前,按下开车信号按钮。此信号传到计算机进行处理,指令执行机构动作,猴车开动,同时计算机进行延时处理,当延时完成后,计算机发出指令,猴车停车。延时时间的长短以大于乘人单程运行时间10-20s为宜。 在猴车运行时,如果在下人地点有人未下来.设置于下车地点前方的传感器发出信号,经计算机处理,指令猴车停车。当此信号消失后,如果行车延时还未完成,则猴车继续运行。 在猴车运行过程中,如果有紧急停车信号,则计算机指令猴车停车,并发出警报。在此种情况下,开车信号不再起作用,只有等有关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对计算机进行复位后,系统才能重新开始工作。 五、结束语 利用本系统可实现煤矿斜井架空乘人装置全自动控制。较人员操纵系统具有以下特点:安全系数高,减少了设备的无效运行时间,从而减少了设备机械磨损,减少了事故发生的概率,又节约了人员与电能,降低了生产成本。因而,采用自动控制系统是一举多得的事情。 自动控制论文:浅谈对PLC自动控制系统可靠性的认识 摘要:对plc自动控制系统可靠性问题进行7较深入研究,提出了提高系统可靠性运行的方法。实践证明这些方法的采用对提高系统的可靠性是行之有效的。 关键词:可靠性;plc自动控制系统;研究 引言 可编程控制器由于抗干扰能力强,可靠性高,编程简单,性能价格比高,在 工业 控制领域得到越来越广泛应用。 工业年月机作为中央控制单元,配有组态软件,选用大屏幕实时监视界面,实现各控制点的动态显示、数据修改、故障诊断、自动报警,还可显示查询 历史 事件记录,系统各主要部件累计运行时间,各装置工艺流程图,各装置结构图等。中央控制单元和下位机plc之间采用串行通讯方式进行数据交换,通常距离在1000m以内选用485双绞线通讯方式,较常距离可选用光纤通讯,更长距离也可选用无线通讯方式。下位机选用plc控制,根据控制对象的多少,控制对象的范围,可选用一台或多台plc进行控制,ple之间数据交换是利用内部链接寄存器,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由于plc对现场进实时监控具有很高的可靠性,且编程简单、灵活,因此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 一 控制系统可靠性降低的主要原因 虽然工业控制机和可编程控制器本身都具有很高的可靠性,但如果输入给plc的开关量信号出现错误,模拟量信号出现较大偏差,plc输出口控制的执行机构没有按要求动作,这些都可能使控制过程出错,造成无法挽同的 经济 损失。 (一)影响现场输入给plc信号出错的主要原因有: 1 造成传输信号线短路或断路(由于机械拉扯,线路自身老化,特别是鼠害),当传输信号线出故障时,现场信号无法传送给plc,造成控制出错。 2 点抖动,现场触点虽然只闭合一次,plc却认为闭合了多次,虽然硬件加了滤波电路,软件增加微分指令,但由于plc扫描周期太短,仍可能在计数、累加、移位等指令中出错,出现错误控制结果。 3 现场变送器,机械开关自身出故障,如触点接触不良,变送器反映现场非电量偏差较大或不能正常工作等,这些故障同样会使控制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二)影响执行机构出错的主要原因有: 1 控制负载的接触不能可靠动作,虽然plc发出了动作指令,但执行机构并没按要求动作。 2 控制变频器起动,由于变频器自身故障,变频器所带电机并没按要求工作。 3 各种电动阀、电磁阀该开的没能打开,该关的没能关到位,由于执行机构没能按plc的控制要求动作,使系统无法正常工作,降低了系统可靠性。要提高整个控制系统的可靠性,必须提高输入信号的可靠性和执行机构动作的准确性,否则plc应能及时发现问题,用声光等报警办法提示给操作人员,尽快排除故障,让系统安全、可靠、正确地工作。 二 设计完善的故障报警系统 在自动控制系统的设计中应设计3级故障显示报警系统,1级设置在控制现场各控制柜面板,用指示灯指示设备正常运行和故障情况,当设备正常运行时对应指示灯亮,当该设备运行有故障时指示灯以1hz的频率闪烁。为防止指示灯灯泡损坏不能正确反映设备工作情况,专门设置了故障复位/灯测试按钮,系统运行任何时间持续按该按钮3s,所有指示灯应全部点亮,如果这时有指示等不亮说明该指示灯已坏,应立即更换,改按钮复位后指示灯仍按原工作状态显示设备工作状态。2级故障显示设置在中心控制室大屏幕监视器上,当设备出现故障时,有文字显示故障类型,工艺流程图上对应的设备闪烁, 历史 事件表中将记录该故障。3级故障显示设置在中心控制室信号箱内,当设备出现故障时,信号箱将用声、光报警方式提示工作人员,及时处理故障。在处理故障时,又将故障进行分类,有些故障是要求系统停止运行的,但有些故障对系统工作影响不大,系统可带故障运行,故障可在运行中排除,这样就大大减少整个系统停止运行时间,提高系统可靠性运行水平。 三 输入信号可靠性研究 要提高现场输入给plc信号的可靠性,首先要选择可靠性较高的变送器和各种开关,防止各种原因引起传送信号线短路、断路或接触不良。其次在程序设计时增加数字滤波程序,增加输入信号的可信性。 在现场输入触点后加一定时器,定时时间根据触点抖动情况和系统要的响应速度确定,一般在几十ms,这样可保证触点确实稳定闭合后,才有其它响应。模拟信号滤波可对现场模拟信号连续采样3次,采样间隔由a/d转换速度和该模拟信号变化速率决定。3次采样数据分别存放在数据寄存器dtio、dtii、dtl2中,当最后1次采样结束后利用数据比较、数据交换指令、数据段比较指令去掉最大和最小值,保留中间值作为本次采样结果存放在数据寄存器dto中。 提高读入plc现场信号的可靠性还可利用控制系统自身特点,利用信号之间关系来判断信号的可信程度。如进行液位控制,由于储罐的尺寸是已知的,进液或出液的阀门开度和压力是已知的,在一定时间里罐内液体变化高度大约在什么范围是知道的,如果这时液位计送给plc的数据和估算液位高度相差较大,判断可能是液位计故障,通过故障报警系统通知操作人员检查该液位计。又如各储罐有上下液位极限保护,当开关动作时发出信号给plc,这个信号是否真实可靠,在程序设计时应将这信号和该罐液位计信号对比,如果液位计读数也在极限位置,说明该信号是真实的:如果液位计读数不在极限位置,判断可能是液位极限开关故障或传送信号线路故障,同样通过报警系统通知操作人员处理该故障。由于在程序设计时采用了上述方法,大大提高了输入信号的可靠。 四 执行机构可靠性研究 当现场的信号准确地输入给plc后,plc执行程序,将结果通过执行机构对现场装置进行调节、控制。怎样保证执行机构按控制要求工作,当执行机构没有按要求工作,怎样发现故障?可采取以下措施:当负载由接触器控制时,启动或停止这类负载转为对接触器线圈控制,启动时接触器是否可靠吸台,停止时接触器是否可靠释放,这是最让人关心的。 当开启或关闭电动阀门时,根据阀门开启、关闭时间不同,设置延时时间,经过延时检测开到位或关到位信号,如果这些信号不能按时准确返回给plc,说明阀可能有故障,做阀故障报警处理。 结论 在许多油田的自动控制系统设计中采用了以上方法,经过几年的运行,证明这些方法的采用对提高系统可靠性运行是行之有效的。
中国石油论文:中国石油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探讨 摘 要:随着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国石油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获得油气资源机会的同时,也使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环境面临更大的风险。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存在的目的在于对威胁其目标实现的风险进行管理。企业的内部控制能否发挥作用,关系到我国石油企业在国际石油合作领域能否有效规避风险,获得利益最大化的保证。 关键词: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实践;战略;借鉴 1 对风险的认识与分类管理 风险作为不确定性,在任何公司和经济业务中无处不在。但是,正确认识风险,并通过识别分类是实施控制和管理的基础。在对风险的认识方面,shell公司概括了“4ts”,即:承担风险(take)、处理风险(treat)、转移风险(transfer)、退出(terminate)。他们认为:作为一个追求盈利的上市公司,首先要勇于承担风险,因为对于油气行业,高风险往往伴随着高收益;其次,认识到风险后要组织应对措施。如进入某一新兴市场风险较大,尽量选择与当地公司合资合作等;第三,尽量地向外部转嫁风险如对于部分风险较大的业务选择商业保险、项目融资等方式;最后是如果业务风险经过分析后大到一定程度,公司选择退出所在地区或业务。 在风险分类管理上,shell公司通常要求对每一项风险进行评价,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评估分类方法。具体标准是按照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对公司可能造成的损失大小将风险分为“严重不足”、“重大缺陷”等若干类,然后根据不同类别选择应对措施。在shell公司内部,每个员工都有两本手册,所谓的“绿皮书”与“红皮书”。绿皮书是公司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执业标准、工作范围以及相应授权或权限。 “红皮书”(risk policy and guidelines)即公司整体风险控制制度与操作指引。详细说明了包括业务控制事业(business control incident,bci)、自我评估(self-appraisal)、内部和外部独立审计等完整的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2 风险控制的组织落实与制度保障 设计一套严密的组织和管理制度对于控制风险至关重要。总体上看,国际石油公司对十分注重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的协同作用。 日常的内部控制管理、执行工作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shell公司在全球的财务人员多达8000人左右,占总人数的7%。除了财务人员,其在各业务板块和下属公司审计底层分支机构都设立了授权不等的内部控制人员。可以说是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所有的经济活动全部都有财务人员有组织地进行控制。 同时,考虑到内部控制涉及的范围和业务复杂程度,shell公司十分重视审计、法律等部门的保障作用。公司专门设立了一个合规部(compliance department)具体负责设定遵守外部法律法规应具备的职业道德、专业行为标准等。同时十分明确地提出了“保障(assurance)”的概念。集团审计委员会是内部控制体系中起保障作用的最高机构。另外,公司还设有业务保障委员会(business assurance committee,bac),bac在全球每一个业务或地区设一名具体负责执行业务保障的人员(全球约300人)。bac的主要责任包括:①形成完整的内部保障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②基于自我评价体系(self-appraisal)和内外部独立审计工作,确保风险出现时采取适当措施;③负责形成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回顾的报告、内控系统有效性报告,并提出相应建议。这些多层的组织设置及保障体系,以及垂直的业务领导在控制公司风险方面好似设置了多到防线。 3 公司内部控制的一些措施和方法 几个国际性石油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的做法基本都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高度集中的财务管理。在加强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方面,shell公司的基本做法包括①资金的集中管理。采取多种措施,通过与国际性银行的合作,把分散在全球100多个国家的资金全部集中管理。在时点、时间、币种各不相同的情况下,进行如此高效率的资金集中管理是相当成功的。②通过erp系统的实施,保证了业务流程的标准化与会计核算方法的规范性,提高了效率。③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工具。由于预算是自上而下,并且由公司整体战略业务规划驾驭,控制预算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预算外因素的发生。 (2)分级授权。公司的授权主要通过总部对各业务板块经理授权,再到对各地区公司首席代表进行层层授权,明确指示各地区公司首席代表对本地业务的内部控制管理负责。这样做一是传递压力,二是便于责任落实,三是减少了集团本身的风险。 (3)建立内部自我评价体系(self-appraisal)。在内部自我评价体系方面,shell公司规定各个层次的主要岗位责任人,包括各地区首席代表在内,需要定期通过web方式的公司“保障收集工具(assurance collection tool,act)”层层上报“内部控制保障书(assurance letter)”。这些内部控制保障书最终由集团审计委员会审阅,同时成为向外部审计师提供有关证据的支持文件。 (4)业务控制事件(business control incident)管理。业务控制事件(business control incident)与自我评价体系都是shell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组成本分。公司内部要求对发生下列情况的必须上报集团总部:业务控制体系因为其他因素发生重要改变、可以避免其他集团成员发生的教训或案例、有引起更大损失威胁的事件、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事件、由于员工欺诈或受贿等行为导致商业活动被迫终止的事件等等。bci的实质是不断总结、学习、交流,实施补救措施,以进一步提高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水平。 4 shell公司实践对我国石油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借鉴 实施“走出去”战略后,中国石油企业同样开始面临全球范围内的政治、经济风险,面临更加复杂、激烈的竞争环境。因此,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显得迫切需要。目前中国石油企业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方面虽然也建立了相应制度,但与国际性石油公司的成熟经验相比,只能是刚刚起步。尤其是在风险评估、分类管理、组织机构、人员保障等方面,有很多需要借鉴shell公司的方面。 (1)海外资金集中管理方面。要实现海外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要充分利用国际性金融机构(比如渣打银行)成熟的全球电子银行平台,位中国石油企业的海外资金集中管理提供系统支持。 (2)根据中国石油企业目前业务拓展的国家,借鉴shell公司的风险评估与分类方法,充分考虑各资源国的政治、经济、自然环境等因素,建立中国石油企业海外经营的风险评估与分类方法。 (3)尽快建立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组织机构。按照层层授权的原则,建立公司内部自上而下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同时,通过各种手段,确保组织机构内部沟通、信息反馈的畅通。对于每一级责任人,都必须报告基于本岗位对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hse、执行总部规定的财务政策等方面的承诺与执行情况。 (4)制定风险应对措施。既然风险作为不确定性,在任何公司和经济业务中无处不在。因此,在对风险进行评估与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必须制定相应风险的应对措施,并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使每一个员工在海外工作时,提高自身防范风险的意识。培训可以采用shell公司bci类似的方法,进行案例分析。 中国石油论文:中国石油企业技术管理理论初探 作者:邱劲松 祝恩东 吴成刚 王俭萍 【摘要】技术管理是指针对技术产品需求进行的研究与开发、试验与商业化推广的全过程的管理活动。企业技术管理包括战略管理与计划管理、研发项目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组织等三个层面。战略管理始终贯穿于技术管理与研发实践中,实施战略管理应在技术创新与技术应用的各个环节努力实现指导原则、组织结构、监督与控制、人力资源和企业文化这五大战略要素间的均衡、协调发展。研发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需要设置多个重点控制环节,通过研究人员、开发人员、工程人员的全过程参与,适时对技术研发过程给予准确评价,并及时做出项目放弃或是继续的选择。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国外大公司通行的做法是运用个性化的能力测评、辅导训练、工作经验积累、教育、培训等方式来帮助人才提高工作能力和领导能力。我国石油企业在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发展重大关键技术、实现技术自主创新的同时,有必要重视技术管理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以不断提高各个层面的技术管理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 【摘要】企业 技术管理 理论 多年以来,我国石油企业的知识和技术获取方式是以引进为主,石油企业在技术创新,特别是技术管理上缺乏完善、有效的知识体系与实践积累。因此,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全面提升技术管理水平、实施技术创新战略、提高科技竞争力已经成为新形势下中国石油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迎接挑战的必然选择。为了促进石油企业对技术管理相关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与思考,本文重点对国内外学者的有关研究成果和美国石油企业的实践经验进行分析。 1 技术管理概念与内涵 技术及其管理的重要性正日益显著地体现在企业发展和社会生活进步的各个方面。美国r.b.pamplin商学院michael k. badawy教授在《技术周期管理》一书的丛书总序中对技术管理进行了如下描述:“技术管理包括了广义的各个领域的技术活动的安排,其涵盖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设计、建构、制造或经营、监测、维护和技术转让等。就此意义而言,技术管理的概念是相当宽泛的,因为它不仅包含研究和开发(r d),而且也包含生产和过程中的技术。以这种观点来看,技术管理实质上就是一个企业的发展战略中的技术整合战略。如此的整合需要企业的研究、生产和服务等职能部门与营销、财务和人力资源部门之间的有机协调。” 澳大利亚学者诺玛·哈里森等认为,技术管理的研究领域包括技术战略、技术能力的开发、创新管理、技术的预测、采用技术面临的障碍、技术和制造的灵活性等。 我们认为,技术管理是指针对技术产品需求所进行的研究与开发、试验与商业化推广的全过程的管理活动。对企业而言,技术管理包括战略管理与计划管理、研发项目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组织等三个层面。在不同层面,技术管理有着不同的内容体现,以下分层次进行分析。 2 战略管理与计划管理 在战略管理与计划管理层面,技术管理包括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战略管理实施、研发计划的制定、过程监测与绩效评估等。制定技术创新战略并实施有效的战略管理是实现技术管理与研发(r d)目标最重要也是首要的环节。石油公司实施战略管理应在技术创新与技术应用的各个环节努力实现五大战略要素间的均衡、协调发展。 从企业技术研发计划管理环节来看,其中在计划与项目立项阶段一定要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 2.1 技术研发部门与生产经营部门之间的关系 以美国一些大石油公司为例,其生产经营部门在技术研发立项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建议权和决定权,技术研发部门往往在充分听取生产经营部门管理者和技术人员建议的基础上才最终确定项目计划。 2.2 企业核心研发机构与基层研发机构之间的关系 企业核心研发机构主要负责完成战略性、基础性和重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而各业务板块的研发机构负责实用技术、工程技术的研发与新技术推广。 2.3 项目风险与回报之间的关系 每家石油公司的研发项目同时会有许多个。各个项目间的风险与回报也都会有很大不同。通过对不同项目风险与回报的定量分析,建立公司平衡项目册,有助于合理分配投资,实现风险与收益的整体优化。 3 研发项目管理 技术研发项目的成功率随着风险的提高而降低,只有高效率的全过程管理,才能适时地对技术研发过程给予准确评价,并及时做出放弃或是继续的选择。 埃克森美孚等美国石油公司通过十几年的技术研发管理实践,总结出实现技术研发过程管理的“tas系统”(technology advancement system)。该系统全过程来看,每一个门径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管理过程中的重点控制环节,起着评价、控制、管理的作用。 “tas系统”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让不同部门的人员共同参与到技术研发过程的管理中来。在技术研究与开发过程中,研究人员、开发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有机结合。注重团队建设是提高研发项目组织效率的重要形式。 “tas系统”的另一大成功之处还在于注重反复论证,重视生产部门的意见。在具体实施中,每一个门径都会由技术管理人员、有关专家、生产经营部门管理人员以及项目组共同就某项技术取得的进展以及进一步投资的必要性展开详细、系统的论证。研发人员会努力提供支持项目继续进行的有关观点和证据。生产经营部门往往是评估项目商业化的前景及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效益,因此,生产经营部门具有最终的发言权。 4 人力资源管理 对于技术研发方面的人力资源管理,首先需要明确研发人员的作用与职责。我们认为,研发人员的职责应包括参与计划制定、参加研发项目的实施、参加完成有关报告编写以及参与相关的组织管理工作等。 培训是提高技术研发人员素质和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方式。其中,对领导才能和业绩考评方面的培训最受关注。人才开发与培养是指运用个性化的能力测评、辅导训练、工作经验积累、教育、培训等方式来帮助人才提高工作能力和领导能力。 5 结语 目前,技术管理理论的研究、发展工作已经引起我国学术界、教育界和企业界的关注与重视。我国企业在实施技术创新战略过程中,正在积极探索和实践技术管理方面的有关内容。我们相信,所有这些进展与实践活动将有助于技术管理理论在中国的发展与创新。技术管理必将成为一个综合性、针对性、实践性较强的管理科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 面对国外大石油公司强有力的竞争,我国石油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大幅度提高国际竞争力已迫在眉睫。在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发展重大关键技术、实现技术的自主创新的同时,有必要重视技术管理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不断提高各个层面的技术管理水平,合理的构建技术管理体系,提高技术创新体系的运行效率,在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集团过程中完成技术创新的历史性跨越。 中国石油论文:论中国石油行业的反垄断法适用 关键词: 石油行业反垄断法适用/管制行业/行政垄断/放松管制/反垄断 内容提要: 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之后,面临对“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适用的问题。以石油行业为例,通过反“行政垄断”来推动石油行业的反垄断不应是主导的指向,应当廓清“行政垄断”与依法管制之间的界限,在正确认识石油行业管制体制的形成的前提下,确立政府管制与反垄断法规制之间的协调原则,从结构和行为两个方面有效推进石油行业的反垄断适用。 引言 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过程之中,实施监管的行业(银行、电力、电信等)和依法(或依政策)成立的、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具有独占地位的(石油、烟草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的反垄断问题就是学界讨论的焦点之一[1]。《反垄断法》颁布实施之后,金融业的集中申报标准业已出台,而有关电信企业实施涉嫌垄断行为的案件则已受到法院的审查,管制行业的反垄断适用渐次展开。与此同时,随着油价的不断波动和石油需求的持续增长,提高能源效率和能源部门服务质量的需要日益明晰,各界要求对石油行业进行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大,非公企业更是希望通过《反垄断法》的实施来打破石油行业的垄断。《反垄断法》在何种程度上能够承载这些期待,我们应当根据立法原意来考察,更应该解析法条、深入行业,分析文本背后交错的制度安排,通过竞争机制的效用发挥实现石油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石油行业的管制与竞争:一个回顾中国石油行业的发展与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治 理模式的变迁相伴随,但总体上要滞后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在产业发展上,石油行业逐步经历了一个从集权管理到产业化分工,再到集团化重组的过程。在竞争政策的视域下,石油行业的管制与竞争,根据竞争制度的引入情况可将其划分为“前市场经济”时期和“市场化改革”时期。 (一)石油行业的“前市场经济”时期 石油行业的“前市场经济”时期,依产业发展的进程可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1949年-1982年:集权管理阶段。在计划经济时期,不仅石油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没有确立,而且石油的勘探、开发、炼化和运输在不同时期分属不同政府部门管理,而在销售环节则采取“统购统销”的政策。在行业发展的过程中,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行为,而只有国家进行石油勘探开发总动员的准军事行为[2]。在改革开放初期,石油工业部集中统一管理下的独家垄断市场结构未能改变。在石油价格体制上,从计划经济时期一直到改革开放初期,石油生产和价格都由中央计划决定,但价格较改革开放前有所提高,以弥补企业的亏损。1981年之后,国家指令产量之内的产品执行计划内价格,超出计划内产量的产品执行计划外价格,石油价格进入双轨制阶段。第二,1982年-1998年:产业化分工阶段。改革开放初期以后,石油行业开始进入了改革的议程,三大石油公司陆续成立,从此石油行业形成了上游下游分割,海陆分治的管理体制,“三分四统”格局下的寡占型市场结构逐步形成。而石油部、能源部的相继裁撤,也使得国家的石油管制机构继续延续了政企不分的状态。在石油价格体制上,80年代初期开始的双轨制价格一直延续到90年代中期。1994年5月,国务院终止产量承包制,取消双轨制,合并原油的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由国家根据不同油田的具体情况将原油价格分为二类五档价格。此阶段,名义上为市场定价,但政府仍然保留着很大的控制力。 在竞争规则方面,中国先后制定实施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认真解决商品搭售问题的通知》,《价格管理条例》,《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和《关于打破地区间市场封锁进一步搞活商品流通的通知》、《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制止谋取暴利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着力解决当时存在的地区封锁、垄断价格、企业兼并中的限制竞争行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搭售、串通投标行为、以及公用事业和管制行业企业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在该时期,由于计划体制的强大惯性,石油行业本身也正处于从集权管理向产业化分工过渡的阶段,竞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暂行规定虽有了涉及该行业的零星规定,但或者是未能适用于石油行业,或者是在实施层面收效甚微。(注:以“广东省工商系统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总量分类统计表”(1993-2003年)体现的数据为例,在17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类案件占案件总量比例的1.65%。(参见:彭海斌.公平竞争制度选择[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315-317.)) (二)石油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时期 石油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时期对应的是产业发展的集团化重组阶段。进入重组时期之后,石油产业的管制格局更为明晰。1998年国务院重新组建三大石油公司,在地域上分为陆上的北方、南方和海上,实行国家垄断、地域分割。同时,国务院将化学工业部、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化工总公司的政府职能合并,组建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1年撤销),归国家经贸委管理[2](p64)。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经贸委等8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38号文”),2001年国家经贸委等五部门又联合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72号文”),赋予三大石油公司对炼制、批发和零售环节的垄断权。2006年,商务部颁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规范石油市场的开放。2008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经贸〔2008〕602号)[3],进一步明确了民营成品油企业的经营规则、用油价格和国有石油公司的供油规则等。在石油定价机制上,1998年,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开始参考新加坡价格定价,2001年改为参考亚、欧、北美三个主要市场价格定价决定。 在竞争规则方面,中国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后修改为《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关于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通知》,以及《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着力解决当时存在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不正当价格行为、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交易行为、串通招投标、地区封锁等一系列问题,建立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反垄断审查制度。在该阶段,由于计划体制随着集团化重组引入竞争的进程而消解,取而代之的管制体制进入历史舞台。然而,此时的管制体制并没有体系化的竞争体制与之相配套,相关法规中关于价格反垄断和经营者集中的规定都没有在石油行业有效实施。 对资源型行业实施管制还是交由市场调节,是各国政府都面临的选择。在中国,初始的制度形态为计划经济的集权管理,为了实现产业效率提升,石油行业内部进行了一系列的产业结构调整。在“前市场经济时期”,石油行业逐步完成了政企分开,并逐步确立了石油企业的主体地位;在“市场化改革”时期,石油行业则完成了企业的集团化重组,并逐步确立了管制的构架。与此相平行,竞争规则也在逐步出台,中国政府在权衡管制与竞争对安全与效率的影响的基础上,有步骤地在石油行业引入竞争。然而,《反垄断法》出台之前的一系列松散的竞争法规范均未能针对石油行业有效实施,该法的出台则为后续的制度变迁提供了基础。 二、反垄断法在石油行业适用的误区与应然选择 2007年,《反垄断法》出台,法律实施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该法在石油行业可否适用?如果适用,其适用模式为何?在深层结构上,这涉及到两个交错的问题:第一,反垄断法对于在计划经济时期一直兼具行政职能的国有企业的适用是否涉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第二,是否可以厘清竞争体制与管制体制之间的关系为反垄断法的适用划定空间。对此,我们需要从反垄断法一般原理入手,结合中国的特定语境来进行考察。 (一)适用误区:“行政垄断”的反垄断法规制 石油行业具有自然垄断的特征,而且在当前中国具有寡占特征的石油行业中,三大石油公司皆为由国资委主管的国有企业。据此,不少论者提出推动石油行业的反垄断应从反“行政垄断”入手解决。有学者认为,国有企业既是行业的龙头企业,又是行业的管理者,还有政府部门作后盾,是典型的“半官半商”性质的行政垄断企业;国有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定价不是通过市场竞争按价值规律形成的,而是它们或者其主管部门利用手中所掌握的行政权力和所垄断的资源所决定的,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国有企业享有种种民营企业无法问津的特权和优势,民营企业不能与其公平竞争;国有企业可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和所垄断的资源,限制民营企业的发展,甚至把民营企业逐出市场竞争。这些都说明,国有企业具有明显的行政垄断性质[4]。具体到石油行业而言,有学者认为,“38号文”及其后续文件为重组后的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垄断提供了行政保证[5]。 我们认为,问题的焦点在于廓清石油行业的反垄断法适用与“行政垄断”的反垄断规制之间的关系。《反垄断法》中并没有“行政垄断”的概念,规制的相应对象是“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那么,在反垄断法的意义上,石油行业的“垄断问题”是否能够通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反垄断规制解决呢?根据《反垄断法》第8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也就是说,依据《反垄断法》规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符合法定要求的主体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具体到石油行业的现状分析,可以进入“市场化改革”时期起始阶段公布的“38号文”为例进行分析。“38号文”规定,具体负责全国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的工作,由国家经贸委牵头会同其它九部委组成全国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6];与此同时还规定,石油集团、石化集团要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开展工作,并切实搞好对所属小炼油厂和成品油流通企业的清理整顿。从“38号文”的规定展开分析,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由于石油集团和石化集团既不属于行政机关,也不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论其在集团化重组之前的产业发展中扮演了何种集行政管理与企业经营于一体的角色,在进入“市场化改革”时期之后,作为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应将其作为反垄断法意义上的经营者来看待,因此《反垄断法》中关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则不应予以适用。进一步说,主体上适格,从而可以适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法规制的,应当是国家经贸委等发文的八部委。也就是说,如果将石油行业的反垄断法适用立足于“行政垄断”的反垄断法规制,则应以认定“38号文”违法为起点。但是,第一,“38号文”系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经贸委等8个部门通知。1998年,国务院决定将化学工业部、中石油和中石化的政府职能合并,组建国家石油化学工业局,由国家经贸委管理,因此该文的者系有权石油行政管理机构。第二,“38号文”旨在“深化石油石化行业改革,合理利用原油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调整炼油工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建立规范的市场流通秩序”[6],据此,我们认为,“38号文”实际上是有权行政管理机关所的针对石油流通领域的监管规定,在石油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时期,“我国的石油行业体制的市场格局的特殊性表现在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问题、价格管制的问题、甚至地域划分上的特殊性等等都是政府决策的事项,石油行业在我国是国家管制的行业。”[7]当然,如果主管石油行业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了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也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但这不能否定石油行业的管制行业性质。 易言之,石油行业并不豁免适用《反垄断法》项下有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处于转型阶段的石油行业或存在反垄断意义上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依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但通过反“行政垄断”来推动石油行业的反垄断规制不是合意的指向。我们应该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石油行业的演进,廓清“行政垄断”与依法管制之间的界限,在正确认识石油行业管制体制的形成这一前提下,有效推进石油行业的反垄断法适用。 (二)应然选择:管制行业《反垄断法》的适用 反垄断法在石油行业适用的应有选择,应在管制行业反垄断法的适用框架下展开,这主要涉及政府管制和反垄断规制之间的关系问题。就此,h·霍文坎普指出,传统方法是将管制看作是一个封闭的盒子,某个市场要么是在该盒子之内,要么是在该盒子之外。一个市场要么是“受管制的”,要么就是“不受管制的”。如果是“受管制的”,则反托拉斯通常是不受欢迎的,或至少是严重受限制的。在该范式中,反托拉斯法院通常要确定该管制体制是不是“普遍性的”。如果是普遍的,则该体制内的所有活动都被推定豁免于反托拉斯审查。但是,放松管制运动改变了我们关于管制的性质和范围的观念。在新的范式下,问题的关键是,某一行为是由政府管制机构所促成——可能是经过相当全面的事实审查之后批准的,还是由基本上不受监管的私人行为造成的。如果是后者,则应将其视为“市场”行为,应适用反托拉斯法。如果该私人行为既非政府管制机构“强制”的,也不是它“批准的”,要想主张反托拉斯豁免的话,其理由就弱得多了。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拒绝适用豁免,除非适用反托拉斯法将使导致所涉管制法律与联邦反托拉斯政策之间产生“明显的矛盾”[8]。在中国,《反垄断法》第7条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该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在此基础上,合理分析《反垄断法》第7条的内部结构,可以为反垄断法在包括石油行业内的管制行业的实施找到法律依据。 第一,管制体制明确覆盖的领域构成反垄断法管辖的边界。反垄断法生存的基础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只有适用于竞争体制下的行业和领域,反垄断法真正的效用才能发挥出来;对于部分管制的行业,它所发挥的作用肯定会减少;对于政府全面管制的领域,反垄断法介入就缺乏充分的基础。从一般意义上讲,管制并不意味着对反垄断的完全排除。目前,各国逐渐形成的一个共识是,在实现管制的目的前提下应最大限度地适用反垄断法,最大限度地避免产生竞争损害,把对竞争的损害降低到最小程度。(注:比如,如果设置行业准入和事后监督两种方式都能实现监管目标,那么应当采取事后监督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竞争的损害。)不仅如此,即使基于效率安全等原因实施管制,只要相关企业都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经营主体,且没有触犯本法中所列的那些条款,就不是《反垄断法》所需要反对的“垄断”。在中国,《反垄断法》第7条第1款实际上规定了管制体制下反垄断法管辖的边界。就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指出,“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和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如电网、铁路路网、供水、供气、供热管网、长距离输油输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不宜重复建设和多家经营,具有自然垄断性质,一些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如烟草业、盐业等,一般由国家设立或者控制的企业经营。上述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受国家的保护。”[9](p34)第二,反垄断法明确覆盖的领域构成管制管辖的边界。《反垄断法》第7条第2款实际上规定了管制体制下反垄断法管辖的边界。虽然对于在法律或事实上具有独占或寡占地位的企业,反垄断法并不挑战其依据特别法(或政策)而享有的独占或寡占地位,及其派生的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对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等行为,但不能认为这些行业整体被《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相反这些类型的经营者应当在其行为上一体化适用反垄断法的标准:独占或寡占企业不得实施垄断协议,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也不得违反反垄断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就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明确规定,要规范特定经营者的行为,要求此类经营者必须依法经营[9](p34)。 综上,从《反垄断法》第7条的规定及其立法背景来看,反垄断法对于自身与管制行业的关系已经有了较为清晰的定位,反垄断法管辖与管制管辖之间在一定意义上互为边界。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国家目前对石油、电力、铁路、通信等领域实行不同程度的行政管制,实际上是传统体制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一个产物[10]。在这种转型的过程之中,特别是“十六大”以来,随着垄断行业改革的加快推进,管制的边界逐步迁移,在管制褪去的灰色地带,竞争机制应当及时引入。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石油行业反垄断法适用与行业管制之间的互动与协调。 三、石油行业管制、放松管制与反垄断法适用 《反垄断法》在管制行业中存在适用的空间,具体到石油行业而言,我们可以对“市场化改革”时期的管制与竞争状况做出进一步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反垄断法规制对石油行业发展的影响。 (一)石油行业中的管制 1.市场准入管制 在石油产业上游,我国一直处于政府集中管理状态,根据1986年《矿产资源法》(1996年修改),石油属于特定矿种,而特定矿种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可以由国务院授权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开采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等特定矿种,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据此,国家对石油产业实施特许经营,授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从事陆上及海上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其他企业禁止入内。根据现行的石油矿产权制度,首先,由国有企业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勘探开采许可证,并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获得这些许可证,除非该区块留作其他用途;然后,由企业决定是自己勘探,还是通过产品分成合同方式与国际石油公司进行合作。国际石油公司只能通过产品分成合同的方式参与中国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在这种体制下,石油产业上游悉归三大集团覆盖。2006年,全国原油产量1.84亿吨,而按照三大集团各自主体上市公司年报提供的数据,中国石油集团全年原油产量1.07亿吨,中国石化集团原油产量4014万吨,中国海油生产的油气当量为4033万吨[11]。2010年,国务院《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注:“新36条”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参见: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eb/ol].[2010-10-28].http://www.gov.cn/zwgk/2010-05/13/content_1605218.htm.))(“新36条”),做出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姿态。 在石油产业下游,1999年公布的“38号文”规定,要以清理整顿的方式将小炼油厂关闭,或者采取划转、联营、参股、收购等方式进行重组,成品油全部交由中石油、中石化经营[6]。此外,2001年公布的“72号文”规定,新建的加油站统一由石油集团、石化集团全资或控股建设,成品油由两大集团集中批发。全国成品油批发企业布局规划,新设成品油批发企业,一律由石油集团、石化集团报国家经贸委审批[12]。这两个文件以及相应的配套文件,确定并再次强调了两大集团的批发经营权,同时赋予并进一步强化了两大集团的零售专营权,一举改变了中国石油成品油零售批发市场的格局。两轮整顿下来,非两大集团的成品油批发企业及零售企业数量急剧减少。1999年底,国内大约有88000座加油站,其中两大集团之外的占到87.6%,市场份额约占60%,到2003年,全社会加油站的数量降至80000座左右,两大集团之外的降至50%,市场份额则降至40%[13]。不仅如此,及至2006年,两大集团原油加工量占全国的88.6%;汽、煤、柴成品油产量之和占全国的88.6%[11]。可以说,“38号文”和“72号文”直接赋予三大集团在石油市场包括石油的开采、炼制、进口和零售的几乎所有方面的垄断权[13]。 可见,在产业上游,石油作为能源特定矿种的开发准入需办理勘查或开采许可证,而石油生产准入也要通过竞争由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投入生产,呈普遍管制状态;在产业下游,石油行业的“市场化改革”的初始阶段也呈普遍管制状态。 2.价格管制 “市场化改革”以来,与我国石油工业进行重组相适应,石油价格形成机制也进行了重大改革,1998年6月,与新加坡米纳斯原油和成品油价格挂钩,企业可根据国内市场供需在国家指导价的基础上浮动5%。2001年,我国对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行了调整,主要内容是:国内成品油价格由单一与亚洲市场挂钩改为与亚洲、欧洲和北美三大地区市场价格挂钩。当国际市场月平均油价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再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在不突破按接轨原油确定调价总额的前提下,参照国际市场比价关系,相对调整汽、柴油价格。在放开部分产品价格的同时,扩大汽、柴油零售价格的浮动幅度,即企业在国家规定的零售中准价的基础上,浮动幅度由5%扩大到8%[14]。目前,根据《价格法》第3条、第4条和第18条的规定,国家对“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其中包括“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据此,管制行业的价格依法受到政府监管和调控。进一步地,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2009)规定,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据此,石油行业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处于部分管制的格局。 (二)放松管制与石油行业的反垄断法适用 1.放松管制领域的范围 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称“非公36条”),允许民营资本大规模进入石油、铁路、航空等行业。“非公36条”的出台和2007年外资进入成品油批发市场旨在进一步推动我国石油和石化领域的竞争[15]。2006年,商务部颁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其第3条规定:“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并分别规定了申请成品油批发和零售经营资格的要求。同年,又颁布了《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对原油的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原油销售、仓储许可。这两部管理办法的颁布旨在加强成品油和原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经营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规定在实际效果上,也对石油市场的开放和竞争机制的引入起到了规范作用。此后,跨国石油公司也通过合作、合资等形式进一步进入中国的石油市场,民营企业也开始出现在了石油的下游市场。从成品油批发业务看,2007年2月商务部公布,全国成品油批发企业共有2504家。2007年5-11月,商务部根据新颁布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共了6批31家获得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名单,其中包括数家中外合资企业、民营批发企业、地方炼油厂;从成品油零售业务看,两大集团所属加油站尽管数量上不占优势(截至2006年11月底,社会加油站占国内加油站总数的56.3%),但销售量占市场份额的70%以上[11]。由此可见,当前能源供应市场的政策呈管制放松的态势,而放松管制之后出现的竞争性领域,需要通过反垄断法的规制维持市场竞争的秩序。 2.放松管制领域的反垄断法规制 在反垄断法规制与行业管制的关系上,笔者认为,确立反垄断法市场竞争行为统一准则的权威性应是合理之选,也符合立法初衷;在涉及行业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的认定方面,则要注重让行业主管机构发挥专业优势,注重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和监管机构在市场监管与行业监管标准和权责分工上的协调。反垄断法在石油行业适用中主要面临的具体问题,可从结构规制和行为规制两方面来探讨。 在放松管制领域反垄断的结构规制上,《反垄断法》第7条中没有直接提及关于垄断行业结构规制的问题,只是明确地指出了“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如前所述,这明确了反垄断法并不反对垄断地位本身,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通过正当竞争行为获得支配地位或垄断地位本身并不违法,只有在其利用自身的垄断或支配地位行使市场力,妨碍有效竞争秩序的情况下才会受到反垄断法的干预。就石油行业而言,石油企业规模经济的实现如果是通过合理竞争达成的,不仅不会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而且符合该法所追求的目标。石油石化行业不能说是一个完全的自然垄断行业,目前石油石化行业存在的资本集中、规模化经济的垄断状态并不是《反垄断法》要反对的。但是,笔者认为,《反垄断法》颁布实施之后,管制行业内进行经营者集中,应当受到《反垄断法》一体管辖。对此,《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也明确指出,“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对重大的企业兼并重组交易的管理,对达到经营者集中法定申报标准的企业兼并重组,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16]实践中,在包括美欧在内的诸多法域,多机构的经营者集中审查一直是一个倍具挑战的问题。在许多情况下,管制行业(如电力、电信和交通运输)都受到竞争执法机构和行业监管机构的审查。若不进行良好的协调,大量实体和程序问题会使审查过程困难重重,也会降低程序的透明度。在美国,有大量的实例显示,竞争执法机构和管制机构在审查中所施行的法定标准、数据收集方法、经济分析和救济方式各有不同[17]。就此,美国反托拉斯现代化委员会的报告建议指出,在涉及管制和反垄断双重审查的情况下,在竞争分析中应该以反垄断执法机构为首,而管制机构则对于竞争和管制的效果提供咨询建议[18]。在中国,当涉及石油行业内的企业集中时,是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还是像能源主管机构申报?如果同时赋予二者管辖权,申报的顺序为何?这都需要双方确立协调原则,建立协调机制。另一方面,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规定实施集中,法律责任会涉及到股份或者资产的处分(注:《反垄断法》第48条:“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国资委的职能也包括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保障该条在反垄断执法中的落实等,因此,石油行业的反垄断还会牵涉到反垄断执法机构与国资委之间协调问题[19]。在放松管制领域反垄断的行为规制上,《反垄断法》第7条规定,“国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经营者“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具体到在石油行业上,我们认为,第一,在垄断协议的禁止方面,对于处于放松管制领域的非价格行为,当然可以适用《反垄断法》,对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市场、联合抵制交易等行为予以禁止。针对价格行为,根据石油定价机制,我国目前虽然名义上为市场定价,实际上仍主要由政府通过指导价的方式来掌控。然而,即使是在政府指导价下,企业仍可以通过达成协议或者协调一致实施横向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排除、限制竞争。对这类行为,应通过适用《反垄断法》进行合理分析,构成垄断协议的,应实施制裁。其中,在寡占市场中厂商的价格跟随行为(price leadership),基本上就是厂商用于调和彼此行动的一种手段[20]。价格跟随行为的发生,通常是先由一家在市场居于领导地位的厂商宣布调整价目表,而产业内其他厂商随后跟进。价格跟随行为往往处于反垄断法的灰色地带,容易成为厂商希望采取一致行动而又有机会不被起诉的策略[21]。对此,应予以特别的关注。第二,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上,自然垄断企业大量存在着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歧视行为、限制他人进入自己管网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严重地破坏了市场竞争机制,应该受到反垄断法的制裁。其中,价格挤压行为(price squeeze/margin squeeze)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形式。在上游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若同时也在下游市场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则在有些时候可能提高上游市场价格并同时在下游市场降低价格,以此挤压下游竞争者的利润并将其排除出下游市场。当前,在中国的石油政府指导价机制之下,可能存在成品油批发市场占据市场支配地位的石油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针对成品油零售市场的企业实施价格挤压,使得即使是同等效率的竞争者也无法持续在下游市场有利可图地经营[22]。对此,应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做出进一步研究,在对相关行为做出定性的基础上予以规制。第三,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管制行业内具有自然垄断特征的能源输送管网,是最易于出现占据支配地位企业拒绝交易行为的领域。对此,可以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适用必需设施规则予以处理,综合考虑设施的必需性、复制的不可能性、拒绝使用的存在、提供设施的可行性、缺乏任何合理的客观理由、所涉设施具有全国的显著性等因素(注:中国《反垄断法》适用必需设施规则可以着重于下列因素的考量:(1)设施的必需性,主要指该设施本身是当事人从事商业活动所不可或缺的,因为不存在实际的或者潜在的替代物。其中需要明确的是,在市场地位的认定上应当考虑上游和下游两个市场,而且就该设施而言没有其他的合适替代物。(2)复制的不可能性,由于存在技术性的、法律或者经济上的障碍,发展一种替代设施的不可能性是客观的,即必须几乎不可能重新复制,而重新复制成本高昂或者给企业造成沉重负担都不能够作为充分的理由。(3)拒绝使用,包括竞争者对该设施授权使用的直接拒绝,也包括被告没有以公平合理的条件提供其竞争对手使用该设施。(4)提供设施的可行性,主要是指在被告既有的经营范围内来评估是否有能力提供必需设施给竞争对手使用,而不是要求被告必须穷尽其全部可能性仍不能提供之时才能证明不具备提供该设施的可行性。(5)缺乏任何合理的客观理由,包括设施所有人没有多余的产能,由新进入者提供的价格过低,以及设施所有者比当前的用户效率更高。(6)所涉设施具有全国的显著性,包括该设施的大小、对商业的重要性、对国家经济的重要性。对于必需设施的开放,应当有利于产业竞争力,有利于国家竞争力的整体提升。(参见:江山.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中的必需设施规则[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4):109-118.)),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公平开发管网设施。此外,实践中,在适用《反垄断法》开展行为规制的过程中还需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需要建立管制行业反垄断法适用的个案协调机制,充分利用行业管制机构的行业数据信息和行业专业经验,为反垄断法在特定行业的实施提供有效支撑;另一方面,妥善解决处罚机制的对接问题,明确区分属于行业管制机构应实施的处罚(注:《能源法》(草案)第132条“特殊能源企业责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和第133条“特殊能源企业责任违法集中处罚”对能源行业的反垄断行为及其处罚做出了规定。)和属于反垄断法执法机构实施的处罚,并确立监督检查机制保障处罚措施的落实。 结语 《反垄断法》出台之后,新的“管制-竞争”体制已初具雏形,推动制度进一步完善的动力不仅来源于石油行业反垄断法适用的框架在实践中的逐步明晰化,也在于制度框架内各主体的博弈。就前者而言,首先取决于政策面上未来竞争政策与能源政策互动的正常化,取决于相关政策能否有效地权衡能源安全、产业效率和消费者福利,并在共享目标的前提下确立其最优适用范围和规则。就后者而言,目前,在石油行业放松管制领域,“38号文”“72号文”的影响仍然存在,市场进入中还存在“玻璃门”和“水晶鞋”的状况,虽然没有明文规定限制民营经济进入,但都以各种理由抬高行业准入门槛,使得民营企业实际上无法进入市场,或进入后生存困难。(注:据统计,在2008年,全国660余家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仅剩100余家;45000多家民营零售加油站,已关门三分之一;100多万就业人员已有数十万下岗失业。(参见:孙瑞灼.垄断“玻璃门”让民营油企身陷困境[eb/ol].[2008-08-03].http://news.xinhuanet.com/theory/2008-08/03/content_8888670.htm.))以至于“新36条”推出之后,业界对此反应了了。相比较而言,《反垄断法》不仅赋予了执法机构予以调查处理相关垄断行为的职权,而且赋予了非国有石油公司诉讼的权利,若运用得当,可以在维护竞争权的基础上,推动竞争主体的多元化竞争,从而促进石油行业管制-竞争体制的渐进改革。 中国石油论文:对中国石油供应安全的再思考 摘 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一部分人们的心目中, 石油已从战略性资源和“武器”回归到一般商品的属性。应该承认,产油国与消费国之间的关系正在向以互相依赖为共识的合作方向 发展 ,但是发生大规模石油供应中断并带来重大 经济 损失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因此,我们对石油安全 问题 必须坚持“两点论”,丝毫不能麻痹大意。近两年我国的石油消费呈现高达两位数的增长,面对这种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运用经济杠杆和市场机制,抑制油气消费,节约和合理使用油气资源已刻不容缓。为此,文章从大力节油、加强国内油气资源勘探、开展石油资源的国际化经营、保障运输通道安全、燃料替代和石油储备方面评述了我国的石油安全对策。 一、对石油供应安全必须坚持“两点论” 石油供应安全是指任何时候都能以合理的价格获得足够数量的石油。这里面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供应既不能中断, 也不能严重短缺(按照国际能源署iea的标准, 供应短缺量达到上一年进口量的7%, 就标志着进入了不安全期);二是不能出现难以承受的高油价。 1. 传统的石油安全观 传统的石油安全观认为,石油安全是指减少石油消费和进口的依赖性。石油供应安全度用石油进口依赖度来表示,石油进口依赖度越高,石油供应安全度越低。 自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和1974年iea成立以来,国际石油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供应者增加,探明储量和石油储备增加;价格变得灵活和透明,由市场而不是垄断来决定;世界的紧张局势总体有所缓和;贸易更加发达,自由化和全球化进一步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后,石油供应国没有再使用过石油制裁的武器,世界上也没有出现过真正的石油短缺。即使一些石油供应国受到联合国或其他国家的制裁,也未 影响 世界石油贸易或引发石油供应短缺。 2. 新的论点 今天,一部分人心目中的石油安全观在悄悄地改变, 石油安全已成为进口国和出口国共同的问题--大部分石油进口国渴望有可持续供应的资源和稳定的市场以保证供应安全,而石油出口国也渴望有一个稳定的出口市场,以保证需求安全和可持续的收入。高油价是一柄“双刃剑”,不仅伤害石油消费国,也伤害石油供应国。因为高油价既能使石油出口国获得更多的利润,也会促使消费国提高能源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及替代燃料,从而加速改变石油在世界能源结构中的主导地位。 由此,一些专家认为,石油已从战略性资源和“武器”回归到一般商品的属性,石油进口依存度的提高,不值得大惊小怪,它与石油供应安全没有直接的关系。动用很多资金去搞石油储备,是得不偿失。有的专家甚至认为全球经济一体化已使我国可以不用一兵一卒就可以在国际市 场上买到任何所需要的矿产资源。 3. 石油安全的两点论 应该承认,产油国与消费国之间的关系正在向以互相依赖为共识的合作方向发展。但是,正如1999年5月iea部长理事会发表的声明所指出的那样 :虽然故意中止石油供应的危险得到了缓和,但 自然 灾害、技术上的障碍以及 政治 混乱所引起的危险仍然继续存在。 今后如果再发生石油危机,其原因不一定是产油国的企图。例如,2002年12月至2003年3月,委内瑞拉内战一触即发,其石油行业几乎陷入全部瘫痪的状态,造成了1990年8月海湾危机以来最严重的石油供应中断,高峰中断量达到260万桶/日。 过去发生的石油供应中断事例,大部分都与中东地区的局势有关。中东拥有世界石油探明储量的三分之二,其石油产量占世界的30%,其石油生产成本在世界上是最低的,而且中东原油占国际市场原油总贸易量的44%,今后20年世界石油需求对中东的依赖程度将进一步增加。最近的伊拉克战争所引发的高油价更说明,中东产油国局势的不稳定是世界石油供应安全的潜在威胁。 iea在不久前的《2004年世界能源展望》中指出,“能源安全在短期内将有更大的风险。近年来的地缘政治形势以及能源价格飙升也印证了这一判断。多数oecd国家、 中国 、印度等油气进口大国将越来越依赖产自遥远、动荡地区的进口能源。石油供求的灵活性将下降。石油将越来越集中用于 交通 运输,且没有唾手可得的替代能源。对石油与日俱增的需求将由少数几个拥有庞大储量的国家来满足,如欧佩克的中东成员国和俄罗斯。贸易的蓬勃开展将强化进口国和出口国之间的相互依赖。与此相联系,海盗、恐怖袭击或者事故导致油井或者管线封闭、油轮停航的风险也会进一步加大。” 鉴于客观的现实,我们认为石油安全观必须坚持两点论:一方面承认国际石油市场有了很大的发展,石油安全形势有了很大的改进;另一方面,认识到天下并不太平,发生大规模石油供应中断并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因此,我们对石油安全问题必须提高警惕,丝毫不能麻痹大意。 二、我国石油安全对策及评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 研究 所的研究,2020年中国石油的需求量将为4.5亿~6.1亿吨,届时国内石油产量估计为1.8亿吨,进口量将为2.7亿~4.3亿吨。进口依存度将处于60%~70%。iea《2004年世界能源展望》的预测值是能源研究所的中值5.3亿吨。 有专家认为,当一国的石油进口量超过5000万吨时,国际市场的行情变化就会影响该国的国民经济运行;当一国的石油进口量超过1亿吨以后,就要考虑采取外交、经济、军事措施以保证石油供应安全。当石油进口依存度超过60%时,石油供应的不安全性加大。 确保石油安全,需要采取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措施。 1. 大力节油 2000 年我国的原油消费量为2.33亿吨,如果我们希望将2020年的原油消费量控制在4.5亿吨以内,原油消费的年增长率就必须低于3.4%。实际上,2003年我国的原油消费年增长率超过了11%,2004年上半年超过了20%。显然,这种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必须改变不合理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石油应主要用于交通运输业和石油化 工业 。当前的问题,一是小轿车增速过快,如不加引导,202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达1.3亿~1.5亿辆,燃油需求将达3亿吨,将难以实现把石油需求控制在4.5亿吨的目标;二是一部分人追求豪华的高耗油的大排量小轿车,增加了石油消费,而相比之下,许多发达国家的小轿车都在向1.3甚至1.1的排量发展(例如德国);三是 目前 我国机动车的燃料消耗水平普遍比世界发达国家高10%~20%。值得欣慰的是,“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正式颁布,将于2005年7用1日起实施,这必将大大改进机动车燃油利用的效率。 与邻区和发达国家比,我们的油品税相当低,以油品税占售价的比例计,日本为50%,新加坡为40%,韩国为65%,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为56%,而我国大陆地区仅为10%左右。我国的油价大大低于日本和欧洲,为什么我国不能提高税收和油价以抑制石油消费过快的增长?为什么议论已久的燃油税还不能出台?笔者认为,贯彻总理的指示,“运用经济杠杆和市场机制,抑制油气消费,节约和合理使用油气资源”已刻不容缓。政府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将节油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 2. 加强国内油气资源勘探 根据2000年以来我国三大石油公司对部分盆地进行的油气资源重新评价,全国有石油地质资源量1041亿吨,最终可探明地质资源量619亿吨;全国石油最终可采资源量约150亿吨,目前已探明可采储量65亿吨;可采资源探明率为43%,尚有85亿吨可采资源待探明。全国主要含油气盆地属于中等勘探程度,未来储量增长仍有较大潜力。石油资源量还将随着地质 理论 的创新、勘探认识的深化、工程技术的进步和勘探投入的增加而增加。 为鼓励石油公司加强风险勘探,建议国家设立风险勘探基金。一是可以仿照日本政府对石油公团的做法,石油公司可以向国家申请风险勘探基金使用权。一旦获得重大发现,可从利润中收回资金用于新的风险勘探。勘探无发现时,沉淀的资金由石油公司和政府按比例分担。二是免征稠油、高凝油和三次采油的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三是制定“尾矿”政策,促进老油田、低渗透油田的开发利用。 3. 开展石油资源的国际化经营 据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的保守评价,全球拥有石油可采资源总量4582.2亿吨(含天然气液),约3.35万亿桶。截至2003年,全球累计探明石油可采储量2693.7亿吨,其中剩余探明储量1567亿吨。从资源的探明程度上看,全球尚有41.2%的石油资源,即1888.5亿吨,有待进一步发现和探明。截至2003年底,世界已累计采出石油1126.7亿吨,约占全球石油可采资源总量的24.6%。iea《2004年世界能源展望》指出,“根据多数估算结果,探明石油储量足以满足未来30年的全球累计需求。我们的 分析 显示,如果必要的投资能够到位,全球常规石油的生产到2030年之前还不会达到顶峰。天然气和煤炭的探明储量比石油还要充裕。未来发现更多油气煤资源的潜力还是很可观的。” 除常规石油资源外,世界上的非常规石油资源(如重油、沥青、焦油砂和油页岩等)颇为丰富。据估计,全球拥有非常规石油资源4000亿~7000亿吨。非常规石油资源主要分布在加拿大、委内瑞拉和前苏联。目前,加拿大沥青砂生产的合成油和委内瑞拉超稠油生产的奥里诺科乳化油已成为商品,技术进步也将使油页岩的开发和利用具有可行性。因此,随着技术和经济条件的改善,非常规石油在今后的石油产量中将占据重要的份额。 未来全球能供应石油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中东、非洲以及俄罗斯。根据iea预测,到2030年,全球每天的原油供应量约为6600万桶,中东地区仍将是全球最大的原油出口地区,其每天的原油产量将达到4600万桶,占全球每日原油供应量的69.7%,而非洲将超过俄罗斯成为原油的第二大供应地区,其每天的原油产量为800万桶,占全球原油供应量的12.1%。俄罗斯则将以7.6%的占有率排在每日原油供应量的第三位。中国的三大石油公司已经将注意力投向了这些地区,实行石油的国际化经营。 从目前看,中国石油集团在海外有三个战略选区;以苏丹项目为基础的北非战略区:以哈萨克斯坦项目为基础的中亚和俄罗斯战略区;以委内瑞拉项目为基础的南美战略区。已签项目合同26个。中国石化集团的战略区更多在中东。现在它已经进入伊朗油田进行合作开发,并已在卡山区块风险勘探中成功地打出了高产油气井。目前重点跟踪评价的海外油气项目还有20余个,今后两年内,将根据研究和评价情况对其中有利项目进行投标或报价。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已经收购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的三块石油天然气田,并且并购了西班牙雷普索尔公司在印度尼西亚5个海上油田的部分石油资产,这将带来每年约500万吨份额油。 4. 保障运输通道安全 目前 中国 的原油进口主要来自中东、非洲和亚太地区,2003年从这三个地区进口的原油分别占进口总量的50.9%、24.3%和15.2%。进口原油的运输量的约五分之四需通过马六甲海峡,而从中东到东亚的这条海上 经济 命脉,存在着一系列的安全威胁。这就要求中国寻找更多的运输线路和运输手段,提高运输通道的安全性。从这个角度来看,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输油管道意义重大。从俄罗斯远东地区进口能源,距离短、成本低,而且相对稳定,是能源进口多元化的较优选择。经过10年的起起伏伏,俄罗斯终于在2004年的最后一天做出了远东石油管线的决策,决定由俄罗斯国营石油运输公司修建一条从泰舍特至纳霍德卡的石油运输管道,即“泰纳线”。“泰纳线”比“安纳线”北移150千米,减少了污染贝加尔湖的风险,并有利于俄罗斯实现石油出口市场多元化的战略目标。虽然俄政府的决定暂没有确定分阶段修建该管道等其他具体细节 问题 ,也没有说明输油管道建成的确切日期,但修建至中国的原油管道已写入俄2020年前的能源战略中。另外,俄罗斯将用铁路增加向中国的石油供应。 中哈石油管道的“阿塔苏-阿拉山口”段已于2004年9月28日正式破土动工,并将于2005年12月竣工。工程第一阶段完成后每年至少为中国输送1000万吨原油,随后展开的管道二期工程将使输油能力达到2000万吨,这将缓解中国的石油供应紧张局面。 解决马六甲海峡问题的另一大胆设想是开凿横穿泰国南部的克拉运河。这条运河将横贯泰南,全长120千米,宽400米,深25米,预算耗资达200亿美元,耗时10年。运河建成后,从中东来的油轮无须经马六甲海峡就可直接从印度洋到太平洋,对中国石油进口必将产生有利的 影响 。另外,横贯马来半岛的泰国管线项目,也是缓解中国石油运输压力的备选方案。泰国计划在取得相关国家的支持后,在泰国南部克拉地峡地区修建一条长达260千米的石油管线,该工程包括位于克拉地峡两端的两个深水油港、石油储库和连接印度洋安达曼海与太平洋泰国湾的输油管道。但输油管道或运河的建设成本非常之高,泰国的力量能否支撑,尚不敢肯定。另外通往缅甸的石油运输管道也在考虑中。但是考虑到复杂的 政治 关系,这条管道的修建绝非易事。 预计,今后中国石油 企业 还将进一步加快走出去。然而,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对石油资源的竞争将更趋激烈。对中国来说,不论是进口石油或是企业在海外获得份额油,都需要经过安全的运输通道将油运回中国,这仍将是有待解决的课题。 5. 燃料替代 (1) 煤制油 用煤制油的工艺可分为“直接液化”和“间接液化”两种,从世界上来看,无论哪一类液化技术,都有成熟的范例。 “直接液化”是对煤进行高压加氢直接转化成液体产品。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早在1927年纳粹德国就从战略需要出发,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煤炭直接液化厂,年产10万吨飞机和坦克发动机燃料,到1944年产量达到423万吨。“间接液化”是先将煤气化,原料气经净化后再行改质反应,调整氢气与一氧化碳的比例后生成液体。20世纪50年代,南非为了应对进口石油的制裁,成立了南非萨索尔公司,主要用煤生产汽油、柴油、乙烯、醇等120多种产品,年总产量达到700多万吨。目前,这家公司的3个液化厂,年耗煤4590万吨,年产合成油品1000万吨。 自1997年至今,中德、中美、中日通过政府间的 科技 合作,对我国煤炭直接液化示范厂进行了可行性 研究 。结果表明,陕西神府煤田、内蒙古东胜煤田和云南先锋煤田的煤都可以液化。2004年8月25日,中国神华集团“煤制油”直接液化 工业 化装置已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开工,成为世界上第一套煤直接液化的商业化示范装置。2008年一期工程建成后预计可年产合成油产品500万吨。 对于煤制油技术是否符合我国的 发展 方向,国内专家有不同的观点。争论的一个焦点是它的经济性。神华案例研究中采用的煤价是80~100元/吨,这有无代表性?既然经济,国外为什么不发展?我国煤炭供应已经紧张,今后能不能支持用3~5吨煤转换为1吨油以供汽车消费?笔者认为:如果我们讨论的是石油供应安全,我国又是富煤少油的国家,我们就需要煤制油的技术以应不测;至于发展多大的规模,可在工业化示范评估后,视当时的油价和煤制油的技术进步状况再定。重要的是应不失时机,加快工业化示范项目建设的速度。 (2) 生物质制油 燃料乙醇 燃料乙醇在汽油机上的 应用 技术已经完全成熟,美国和巴西已经大量使用。现状表明,应用燃料乙醇,发动机不需改造,动力性能基本不会改变,可使一氧化碳排放减少30%以上,碳氢化合物排放减少10%,油耗略有降低。 我国已批准建设燃料乙醇项目共4个,主要是利用陈化粮做原料。吉林60万吨/年第一条生产线已经运行,河南等地也在加快建设,2004年底可望建成90万吨规模装置。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等省已经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计划2004年底东北三省车用乙醇汽油的市场覆盖率达到80%,2005年底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安徽5省及湖北、山东、河北、江苏部分地区将基本实现车用乙醇汽油替代其他汽油。 推广燃料乙醇有两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生产成本尚高于普通汽油,目前由财政补贴解决;二是目前我国燃料乙醇的原料主要是玉米、甘蔗、甜高梁等,平均每生产一吨燃料乙醇需要3.3吨玉米。转换陈化粮显然是合理的,但是每年的陈化粮数量有限,在规划生产规模时应考虑上述因素。 生物柴油 生物柴油是利用动植物油脂为原料,经反应改性成为可供内燃机使用的一种燃料。全球对此一致看好,生物柴油的生产能力已达200万吨/年。在美国,生物柴油已成为增长最快的车用替代燃料。发展生物柴油不仅可缓解我国车用燃料油中的柴汽比矛盾,还可减少二氧化碳、多环苯类致癌物和“黑烟”等污染物排放,亦可为 农村 经济和 社会 发展服务。 我国生物柴油已开发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建成了年产万吨生产规模的生产厂。建议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制定生物柴油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标准,出台经济激励政策,规模化发展生物柴油。 6. 石油储备 iea主要国家有着成熟的石油储备经验。从美、日、德三国的战略储备制度比较中可以发现:三国都在1973年石油危机之后开始对战略石油储备立法,三国对于储备目标和规模在 法律 中都有明确规定。在政府储备方面,美、日、德的储备量或目标储备量分别是10亿桶、3.15亿桶和5350万桶。加上民间储备,美、日、德的石油储备量分别相当于本国158天、169天和117天的净进口的石油消费量。 三国的储备体制各有不同。美国实行自由市场型,石油储备的主体是政府,对于民间储备,虽然有一些优惠政策和存放服务,但没有任何资金支持,也不进行管理。日本是政府导向,储备主要由政府进行,但也严格规定每一个石油企业都有一定的储备额度,没有完成的要被罚款。德国是“联盟储备”机制,官民联盟储备、政府储备、民间储备量的比率为57∶17∶26。 我国“十五”能源规划指出:为保证石油安全供应,提高政府调控国内石油市场的能力,应加快建立国家石油储备制度,逐步形成我国完备的石油储备体系。“十五”期间要争取建成一定规模的国家战略储备能力,同时也应鼓励企业扩大储备。根据上述精神国家已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建立了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负责处理国家石油储备事务。 石油储备包括国家储备与企业储备两种。国家储备由中央政府直接掌握,主要功能是防止和减少因石油供应中断、油价大幅度异常波动等事件造成的影响,保证稳定供给。企业储备是企业在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正常周转库存的基础上,按有关法规承担社会义务和责任所必须具有的储存量。其主要功能是稳定市场价格、平抑市场波动。 石油储备对一个国家来说是一件大事,一般应首先立法,明确储备目标、政府和企业各自的职责、管理机购、运行规则、储备地点、资金筹措等问题。 石油储备是一件长期的工作,不宜操之过急。油价高时缓进口,油价低时多进口,避免不必要的花费。 石油储备不能单靠一国的力量,要加强国际合作。iea成员国(目前共有26个国家)通过国际能源协议(iep)组成了应付石油紧急事态的国际合作共同体。这是石油进口国对抗石油输出国组织利用石油作为武器的措施,应该说是有效和成功的。据iea估计,2000年全球石油库存量在8亿吨左右,相当于90天的世界石油消费量。其中战略储备1.7亿吨,商业库存6.3亿吨。2000年iea成员国的石油储备规模约为3.7亿吨,相当于110天的净进口量。如有可能,我国应参加iea 的活动,交换信息和观点。 目前亚洲除日本和韩国这两个iea成员国外,持有的石油储备都不多,而今后亚洲国家对石油进口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应当早商对策。近年来,日本、韩国一些人士建议成立东北亚能源共同体,虽然呼声很高,但是未能产生实质性的结果。笔者认为,我国应该积极主动倡导和参与东北亚和东南亚石油安全共同体的建立;亦可仿照iea的做法,在北京或其他城市建立石油安全的研究中心,从事信息收集、政策研究,提出问题,供各国政府协调各国的行动。当前立即可从事的工作是合作研究如何加强马六甲海峡运输通道的安全和开辟第二通道。 中国石油论文:中国石油、天然气战略资源分析(1) 摘要: 中国石油需求增长将占今明两年世界石油需求增长的1/3,预计今年中国将取代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石油消费国,但是目前中国人均石油开采储量只有2.6吨,是世界平均值的1/10,这将意味着中国石油消费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将越来越大。 一、中国油气资源前景堪忧 目前我国石油资源量约为1040亿吨,天然气资源量约54万亿立方米;石油最终可采资源量135亿—160亿吨,天然气最终可采资源量10万亿-12万亿立方米。 按2002年人口统计,我国人均石油剩余可采储量1.87吨,人均天然气剩余可采储量1552立方米,分别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7.8%和6%。 (一) 油气资源日益紧缺 (二) 资源潜力仍然较大 (三) 未来保障任务艰巨 二、我国油气资源面临的问题 在目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油气资源勘探和开发面临五大问题: l、后备可采储量不足 2、风险勘查投入不足 3、缺乏供给保障机制,很难适应市场变化 4、科技总体水平不高,不能满足增储上产需要 5、环境问题严重,尚未得到充分重视 三、中国致力于解决油气供需不平衡矛盾的措施 1、油气的大力勘探、开发 2、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增强我国油气进口的安全性 3、加快建立国家石油储备体系,保障国家石油安全 正文: 一、中国油气资源前景堪忧 国际权威机构近日公布的预测数字显示,中国目前石油需求增长将占同期世界石油需求增长的1/3。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介绍,中国石油市场是世界需求量增长最快的市场(国家)之一,2000年中国的原油净进口量为5983万吨,2002年为6941万吨,成品油进口2034万吨;据海关统计,2003年1-10月,我国进口原油7415万吨,成品油2374万吨。预计2004年中国将取代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石油消费国。近年中国经济保持持续高速增长,由于经济增长速度与石油消费量之间呈高度正向相关关系,预计今后几年中国石油消费量将继续保持较高增长态势。比较保守地估计,2010年中国原油的需求量将达到3亿吨,原油需求缺口达到1亿吨,2020年需求量达到3.8亿吨,缺口达到1.6亿吨。 但是目前中国人均石油开采储量只有2.6吨,是世界平均值的1/10,这意味着中国石油消费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将越来越大。更有人预测,到2010年,中国原油进口依存度将逼近50%。 (一)油气资源日益紧缺 目前我国石油资源量约为1072.7亿吨,其中约71.61%分布在陆上,约22.93%分布在海洋。 表1 第三次全国油气资源评价石油资源状况 单位:亿吨、%总计可采储量=可转化资源量+已探明资源量 我国目前已发现500多个油田,其中大庆油田、胜利油田、辽河油田、克拉玛依油田、四川油田、华北油田、大港油田、中原油田、吉林油田、河南油田、长庆油田、江汉油田、江苏油田、青海油田、塔里木油田、吐哈油田、玉门油田、滇黔桂石油勘探局、冀东油田等油田产量、储量较为可观。 但是,在我国已发现的油田中,除大庆、胜利等主要油田外,其他油气田单位面积储量普遍较小,低品位油田居多,而且埋藏较深、类型复杂、品质较差、工艺技术要求高。在剩余可采储量中,优质资源不足,低渗或特低渗油、稠油和埋深大于3500米的超过50%,而且主要分布在西北和东部地区。随着勘探开发的不断深入,剩余石油资源中质量差、难开采的比重将越来越大。 总的看,勘探难度逐渐增大,隐蔽、复杂油气藏已成为勘探主要对象,地表及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区正成为勘探的重点目标区。老油田已进入高含水、高采出阶段,综合含水率高于80%,平均采出程度大于65%,原油产量呈递减趋势,开发难度越来越大,开采工艺要求越来越高。 截至2002年年底,石油累计探明可采储量63.95亿吨,其中剩余可采储量24.28亿吨,居世界第12位,人均石油剩余可采储量1.87吨,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7.8%,仍属“贫油大国”。 2002年7月31日,中国石油商务网最新天然气资源评价,我国常规天然气资源量为55.16万亿立方米:根据第三次天然气资源评价,我国常规天然气资源地区分布如下: 表2 我国常规天然气资源地区分布 单位:万亿立方米,% 截止2002年底,我国天然气累计探明可采储量2.56万亿立方米,其中剩余可采储量2.02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17位,人均天然气剩余可采储量1552立方米,仅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5%,属于名副其实的“贫气大国”。 (二)资源潜力仍然较大 从总体上看,我国油气资源仍有很大潜力可挖。截至2002年,我国石油待发现可采资源量约为71亿~96亿吨,平均探明率43.4%,其中,东部地区平均探明率超过60%,中西部地区和海域低于30%,均低于73%的世界平均探明率:天然气待发现可采资源量7.4万亿~9.4万亿立方米,平均探明率23.3%,远远低于60.5%的世界平均探明率。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油气资源探明率较低,整体上处于勘探的早中期阶段。 另外,由于中国油气开采和勘探技术条件的限制,我国一些埋藏较深、类型复杂、工艺技术要求较高和自然条件较差,以及一些深海油气田的开采、勘探还相当有限,基本处于开发的早中期阶段。随着相关技术的日益成熟和进步,我国油气资源的开发可望取得较大的进展。 (三)未来保障任务艰巨 根据中国经济的高增长率和能源消费弹性系数预测,到2010年,我国原油消费总量将达到3亿到 .2亿吨,届时中国原油的进口依存度将逼近50%。我国的油气资源保障将面临很大压力。 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决定了我国油气资源的需求将与日俱增。预测到2010年,2020年石油需求量将分别达到3亿吨、3.8亿吨,天然气需求量也将分别达到1200亿立方米、2000亿立方米。如果同期我国油气资源得不到重大的发现,国内石油生产能力只能保持在1.8亿~2亿吨之间,缺口分别为1亿-1.2亿吨、1.8亿-2亿吨:国内天然气生产能力大约为1000亿立方米、1500亿-1600亿立方米,缺口分别为200亿立方米、400亿-500亿立方米。可以预测,2010年国内石油、天然气产量对需求的保障程度分别为57%、83%左右;2020年为50%、78%左右。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供需缺口还将继续加大。为了保障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我国油气资源勘探工作的压力很大,提高油气资源保障能力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我国油气资源面临五大问题 在目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油气资源勘探和开发面临诸多问题。 1.后备可采储量不足 我国油气资源的后备可采储量少,特别是优质石油可采储量不足,缺乏战略接替区,西部和海相碳酸盐岩等区域的勘查一直未能取得战略性突破,后备可采储量不足已成为制约进一步增加油气产量和满足需求的主要矛盾。 2、风险勘查投入不足 基础性、公益性的油气前期地质工作具有探索性强、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国家公共事业,主要应由政府出资,其成果提供全行业、全社会使用。近年来,国家对这项工作投入少,缺乏有效的机制,发现性调查评价工作力度不够,基础地质理论研究长期没有取得重大突破。 3.缺乏供给保障机制,很难适应市场变化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油气资源安全供给保障机制,油气的资源储备和原油及成品油储备,还缺乏统一规划和布局。我国国家级油气资源战略储备体系刚刚开始建设,进口安全机制和特殊情况下的石油供应应急机制还不完善。 4.科技总体水平不高,不能满足增储上产需要 尽管我国在陆相生油、滚动勘探开发及大型非均质砂岩油田开采技术等方面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但我国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总体科技水平还不能适应当前增储上产的需要。随着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难度的加大,对科技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一系列关键理论和技术,如海相碳酸盐岩成藏理论和深水钻探,山地地震、难动用储量开发技术等亟待突破。 5.环境问题严重,尚未得到充分重视 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油气长距离输送以及油气加工过程等都会对环境带来破坏和影响,有的还非常严重,致使土质严重酸碱化、水质和空气污染,影响了局部地区的土壤和生态环境。但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引起的环境问题尚未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在勘探开发中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 1.油气的大力勘探、开发 最近几年,我国加大了对西部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力度,在西部的塔里木、准噶尔、鄂尔多斯、川西北等地区已经取得了很好的发现。由于我国海上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的逐渐进步,近期在东海、南海等地也有较大规模的资源发现。今后5至10年内,我国油气勘探将集中力量重点对三大战略区——鄂尔多斯盆地、准噶尔盆地、松辽盆地南部地区——和两大战略后备区——塔里木盆地、柴达木盆地——进行勘探。 另外,我国对进入后期开采阶段老油气田进行进一步技术更新改造,进一步延长了其开采年限。 我国在西部塔里木地区蕴藏着丰富的天然气资源,为了解决东部特别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对油气资源的迫切需求,国家投资建设了东西跨度长达4200公里的西气东输工程,建成以后向长江三角洲的年输气量为100亿立方米,稳定供气30年,另外考虑沿途用气20亿立方米,总计年供气120亿立方米,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我国东部地区油气资源供应紧张的状况。 2.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增强我国油气进口的安全性 积极实行“走出去”的战略,利用我们的技术、资金到非洲、南美等国家去开发石油。目前中国对海外石油资源的利用,除了由政府指定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进行期货及现货贸易外,也包括在勘探、开采等领域与外方进行合作。中国和国外很多合作项目都采取“份额油”的方式,即中国在当地的石油建设项目中参股或投资,每年从该项目的石油产量中分取一定的份额。这样做有利的一面是,由于中国拿到手的是实物,石油进口量不至于受价格波动太大。中国石油海外石油开采量已达1900万吨,其中份额油约占900万吨。中石油己在海外签订合同项目26个,其中有勘探开发项目22个,管道项目两个,炼油和化工项目各1个,项目分布在四大洲的12个国家,初步形成海外发展的三大战略区,即中东及北非地区、中亚及俄罗斯地区和南美地区。中海油也在2002年斥资12亿美元收购了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的三块石油天然气田,中石化则以5.58亿美元购买西班牙瑞普索公司在印度尼西亚5个海上油田的部分石油资产。中海油这一跨国资产并购将为其带来每年4000万桶,约500万吨原油的份额。这5个油田共有超过1亿吨的总探明储量,中海油在其中拥有的探明储量约为5000万吨,并将操作其中3个油田的生产。经过这次并购,中海油现在已经成为印尼最大的海上石油生产商。 非洲是世界各国竟相开发的地区,西非地区石油钻井成功率高达35%,远高于10%的世界平均水平。专家预测,未来5年内,非洲探明储量将至少增加150亿桶。国际市场上新增加的来自海湾以外的石油中,将至少有四分之一产于非洲国家,我国各大石油公司也在加紧非洲地区石油开发。 虽然非洲石油的储量不足中东地区的1/6,但其石油含硫量低,很适合加工成汽车燃油,目前西非各国企业基本实现了直接投资的对外开放。除非洲最大的产油国尼日利亚,其余产油国都不是石油输出国组织的成员。尽管这些国家政局不稳,但新探明的主要石油储存都位于深海区域,远离冲突地区。且这些国家彼此有摩擦,联合抵制石油供应的情况不太可能发生。中国国家主席2004年初的非洲之行,就中国在非洲地区开发石油资源展开了诸多讨论,在中国开发非洲石油资源方面写下了重要的一笔。 石油不但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消费品,同时也是一个国家重要的战略物资,保障石油的充分供给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当今国际石油市场受到国际政治、军事以及地理位置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石油进口国的石油供应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石油进口的安全性受到很大挑战。我国是世界石油进口大国,进口安全性意义重大。在扩大购油渠道,保证进口安全方面,我国大力开展和平外交,发展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积极争取从俄罗斯和中亚产油国通过陆地管道进口石油,使我国的石油进口渠道多元化,降低和分散风险,从而更安全。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是新兴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大国, 3.加快建立国家石油储备体系,保障国家石油安全 石油储备是稳定供求关系、平抑市场价格、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国家石油安全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石油储备体系,现有原油、成品油储罐多属生产和流通的配套设施,难以发挥储备功能,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处境将十分被动。有关资料表明, “十五”期间,我国将按照国家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以国家储备为主的方针,统一规划、分批建设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十五”期间,国家原油储备目标800万立方米、地下储气量11.4亿立方米。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对石油需求不断增加,而同时我国国内石油产量却徘徊不前。石油作为一种战略资源,长期以来一直是影响世界政治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石油安全也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虽然从总体而言,未来数十年内世界石油供求关系不会发生太大变化,能够保持基本平衡局面,且越来越市场化。但在此格局之下,世界各国尤其是大国对能源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对能源安全的重视有增无减,纷纷进行能源战略调整。 中国石油论文:对中国石油供应安全的再思考(1) 摘 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一部分人们的心目中, 石油已从战略性资源和“武器”回归到一般商品的属性。应该承认,产油国与消费国之间的关系正在向以互相依赖为共识的合作方向发展,但是发生大规模石油供应中断并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因此,我们对石油安全问题必须坚持“两点论”,丝毫不能麻痹大意。近两年我国的石油消费呈现高达两位数的增长,面对这种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运用经济杠杆和市场机制,抑制油气消费,节约和合理使用油气资源已刻不容缓。为此,文章从大力节油、加强国内油气资源勘探、开展石油资源的国际化经营、保障运输通道安全、燃料替代和石油储备方面评述了我国的石油安全对策。 一、对石油供应安全必须坚持“两点论” 石油供应安全是指任何时候都能以合理的价格获得足够数量的石油。这里面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供应既不能中断, 也不能严重短缺(按照国际能源署iea的标准, 供应短缺量达到上一年进口量的7%, 就标志着进入了不安全期);二是不能出现难以承受的高油价。 1. 传统的石油安全观 传统的石油安全观认为,石油安全是指减少石油消费和进口的依赖性。石油供应安全度用石油进口依赖度来表示,石油进口依赖度越高,石油供应安全度越低。 自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和1974年iea成立以来,国际石油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供应者增加,探明储量和石油储备增加;价格变得灵活和透明,由市场而不是垄断来决定;世界的紧张局势总体有所缓和;贸易更加发达,自由化和全球化进一步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后,石油供应国没有再使用过石油制裁的武器,世界上也没有出现过真正的石油短缺。即使一些石油供应国受到联合国或其他国家的制裁,也未影响世界石油贸易或引发石油供应短缺。 2. 新的论点 今天,一部分人心目中的石油安全观在悄悄地改变, 石油安全已成为进口国和出口国共同的问题--大部分石油进口国渴望有可持续供应的资源和稳定的市场以保证供应安全,而石油出口国也渴望有一个稳定的出口市场,以保证需求安全和可持续的收入。高油价是一柄“双刃剑”,不仅伤害石油消费国,也伤害石油供应国。因为高油价既能使石油出口国获得更多的利润,也会促使消费国提高能源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及替代燃料,从而加速改变石油在世界能源结构中的主导地位。 由此,一些专家认为,石油已从战略性资源和“武器”回归到一般商品的属性,石油进口依存度的提高,不值得大惊小怪,它与石油供应安全没有直接的关系。动用很多资金去搞石油储备,是得不偿失。有的专家甚至认为全球经济一体化已使我国可以不用一兵一卒就可以在国际市 场上买到任何所需要的矿产资源。 3. 石油安全的两点论 应该承认,产油国与消费国之间的关系正在向以互相依赖为共识的合作方向发展。但是,正如1999年5月iea部长理事会发表的声明所指出的那样 :虽然故意中止石油供应的危险得到了缓和,但自然灾害、技术上的障碍以及政治混乱所引起的危险仍然继续存在。 今后如果再发生石油危机,其原因不一定是产油国的企图。例如,2002年12月至2003年3月,委内瑞拉内战一触即发,其石油行业几乎陷入全部瘫痪的状态,造成了1990年8月海湾危机以来最严重的石油供应中断,高峰中断量达到260万桶/日。 过去发生的石油供应中断事例,大部分都与中东地区的局势有关。中东拥有世界石油探明储量的三分之二,其石油产量占世界的30%,其石油生产成本在世界上是最低的,而且中东原油占国际市场原油总贸易量的44%,今后20年世界石油需求对中东的依赖程度将进一步增加。最近的伊拉克战争所引发的高油价更说明,中东产油国局势的不稳定是世界石油供应安全的潜在威胁。 iea在不久前的《2004年世界能源展望》中指出,“能源安全在短期内将有更大的风险。近年来的地缘政治形势以及能源价格飙升也印证了这一判断。多数oecd国家、中国、印度等油气进口大国将越来越依赖产自遥远、动荡地区的进口能源。石油供求的灵活性将下降。石油将越来越集中用于交通运输,且没有唾手可得的替代能源。对石油与日俱增的需求将由少数几个拥有庞大储量的国家来满足,如欧佩克的中东成员国和俄罗斯。贸易的蓬勃开展将强化进口国和出口国之间的相互依赖。与此相联系,海盗、恐怖袭击或者事故导致油井或者管线封闭、油轮停航的风险也会进一步加大。” 鉴于客观的现实,我们认为石油安全观必须坚持两点论:一方面承认国际石油市场有了很大的发展,石油安全形势有了很大的改进;另一方面,认识到天下并不太平,发生大规模石油供应中断并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因此,我们对石油安全问题必须提高警惕,丝毫不能麻痹大意。 二、我国石油安全对策及评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的研究,2020年中国石油的需求量将为4.5亿~6.1亿吨,届时国内石油产量估计为1.8亿吨,进口量将为2.7亿~4.3亿吨。进口依存度将处于60%~70%。iea《2004年世界能源展望》的预测值是能源研究所的中值5.3亿吨。 有专家认为,当一国的石油进口量超过5000万吨时,国际市场的行情变化就会影响该国的国民经济运行;当一国的石油进口量超过1亿吨以后,就要考虑采取外交、经济、军事措施以保证石油供应安全。当石油进口依存度超过60%时,石油供应的不安全性加大。 确保石油安全,需要采取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措施。 1. 大力节油 2000 年我国的原油消费量为2.33亿吨,如果我们希望将2020年的原油消费量控制在4.5亿吨以内,原油消费的年增长率就必须低于3.4%。实际上,2003年我国的原油消费年增长率超过了11%,2004年上半年超过了20%。显然,这种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必须改变不合理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石油应主要用于交通运输业和石油化工业。当前的问题,一是小轿车增速过快,如不加引导,202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达1.3亿~1.5亿辆,燃油需求将达3亿吨,将难以实现把石油需求控制在4.5亿吨的目标;二是一部分人追求豪华的高耗油的大排量小轿车,增加了石油消费,而相比之下,许多发达国家的小轿车都在向1.3甚至1.1的排量发展(例如德国);三是目前我国机动车的燃料消耗水平普遍比世界发达国家高10%~20%。值得欣慰的是,“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正式颁布,将于2005年7用1日起实施,这必将大大改进机动车燃油利用的效率。 与邻区和发达国家比,我们的油品税相当低,以油品税占售价的比例计,日本为50%,新加坡为40%,韩国为65%,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为56%,而我国大陆地区仅为10%左右。我国的油价大大低于日本和欧洲,为什么我国不能提高税收和油价以抑制石油消费过快的增长?为什么议论已久的燃油税还不能出台?笔者认为,贯彻总理的指示,“运用经济杠杆和市场机制,抑制油气消费,节约和合理使用油气资源”已刻不容缓。政府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将节油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 2. 加强国内油气资源勘探 根据2000年以来我国三大石油公司对部分盆地进行的油气资源重新评价,全国有石油地质资源量1041亿吨,最终可探明地质资源量619亿吨;全国石油最终可采资源量约150亿吨,目前已探明可采储量65亿吨;可采资源探明率为43%,尚有85亿吨可采资源待探明。全国主要含油气盆地属于中等勘探程度,未来储量增长仍有较大潜力。石油资源量还将随着地质理论的创新、勘探认识的深化、工程技术的进步和勘探投入的增加而增加。 为鼓励石油公司加强风险勘探,建议国家设立风险勘探基金。一是可以仿照日本政府对石油公团的做法,石油公司可以向国家申请风险勘探基金使用权。一旦获得重大发现,可从利润中收回资金用于新的风险勘探。勘探无发现时,沉淀的资金由石油公司和政府按比例分担。二是免征稠油、高凝油和三次采油的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三是制定“尾矿”政策,促进老油田、低渗透油田的开发利用。 3. 开展石油资源的国际化经营 据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的保守评价,全球拥有石油可采资源总量4582.2亿吨(含天然气液),约3.35万亿桶。截至2003年,全球累计探明石油可采储量2693.7亿吨,其中剩余探明储量1567亿吨。从资源的探明程度上看,全球尚有41.2%的石油资源,即1888.5亿吨,有待进一步发现和探明。截至2003年底,世界已累计采出石油1126.7亿吨,约占全球石油可采资源总量的24.6%。iea《2004年世界能源展望》指出,“根据多数估算结果,探明石油储量足以满足未来30年的全球累计需求。我们的分析显示,如果必要的投资能够到位,全球常规石油的生产到2030年之前还不会达到顶峰。天然气和煤炭的探明储量比石油还要充裕。未来发现更多油气煤资源的潜力还是很可观的。” 除常规石油资源外,世界上的非常规石油资源(如重油、沥青、焦油砂和油页岩等)颇为丰富。据估计,全球拥有非常规石油资源4000亿~7000亿吨。非常规石油资源主要分布在加拿大、委内瑞拉和前苏联。目前,加拿大沥青砂生产的合成油和委内瑞拉超稠油生产的奥里诺科乳化油已成为商品,技术进步也将使油页岩的开发和利用具有可行性。因此,随着技术和经济条件的改善,非常规石油在今后的石油产量中将占据重要的份额。 未来全球能供应石油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中东、非洲以及俄罗斯。根据iea预测,到2030年,全球每天的原油供应量约为6600万桶,中东地区仍将是全球最大的原油出口地区,其每天的原油产量将达到4600万桶,占全球每日原油供应量的69.7%,而非洲将超过俄罗斯成为原油的第二大供应地区,其每天的原油产量为800万桶,占全球原油供应量的12.1%。俄罗斯则将以7.6%的占有率排在每日原油供应量的第三位。中国的三大石油公司已经将注意力投向了这些地区,实行石油的国际化经营。 从目前看,中国石油集团在海外有三个战略选区;以苏丹项目为基础的北非战略区:以哈萨克斯坦项目为基础的中亚和俄罗斯战略区;以委内瑞拉项目为基础的南美战略区。已签项目合同26个。中国石化集团的战略区更多在中东。现在它已经进入伊朗油田进行合作开发,并已在卡山区块风险勘探中成功地打出了高产油气井。目前重点跟踪评价的海外油气项目还有20余个,今后两年内,将根据研究和评价情况对其中有利项目进行投标或报价。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已经收购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的三块石油天然气田,并且并购了西班牙雷普索尔公司在印度尼西亚5个海上油田的部分石油资产,这将带来每年约500万吨份额油。 4. 保障运输通道安全 目前中国的原油进口主要来自中东、非洲和亚太地区,2003年从这三个地区进口的原油分别占进口总量的50.9%、24.3%和15.2%。进口原油的运输量的约五分之四需通过马六甲海峡,而从中东到东亚的这条海上经济命脉,存在着一系列的安全威胁。这就要求中国寻找更多的运输线路和运输手段,提高运输通道的安全性。从这个角度来看,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输油管道意义重大。从俄罗斯远东地区进口能源,距离短、成本低,而且相对稳定,是能源进口多元化的较优选择。经过10年的起起伏伏,俄罗斯终于在2004年的最后一天做出了远东石油管线的决策,决定由俄罗斯国营石油运输公司修建一条从泰舍特至纳霍德卡的石油运输管道,即“泰纳线”。“泰纳线”比“安纳线”北移150千米,减少了污染贝加尔湖的风险,并有利于俄罗斯实现石油出口市场多元化的战略目标。虽然俄政府的决定暂没有确定分阶段修建该管道等其他具体细节问题,也没有说明输油管道建成的确切日期,但修建至中国的原油管道已写入俄2020年前的能源战略中。另外,俄罗斯将用铁路增加向中国的石油供应。 中哈石油管道的“阿塔苏-阿拉山口”段已于2004年9月28日正式破土动工,并将于2005年12月竣工。工程第一阶段完成后每年至少为中国输送1000万吨原油,随后展开的管道二期工程将使输油能力达到2000万吨,这将缓解中国的石油供应紧张局面。 解决马六甲海峡问题的另一大胆设想是开凿横穿泰国南部的克拉运河。这条运河将横贯泰南,全长120千米,宽400米,深25米,预算耗资达200亿美元,耗时10年。运河建成后,从中东来的油轮无须经马六甲海峡就可直接从印度洋到太平洋,对中国石油进口必将产生有利的影响。另外,横贯马来半岛的泰国管线项目,也是缓解中国石油运输压力的备选方案。泰国计划在取得相关国家的支持后,在泰国南部克拉地峡地区修建一条长达260千米的石油管线,该工程包括位于克拉地峡两端的两个深水油港、石油储库和连接印度洋安达曼海与太平洋泰国湾的输油管道。但输油管道或运河的建设成本非常之高,泰国的力量能否支撑,尚不敢肯定。另外通往缅甸的石油运输管道也在考虑中。但是考虑到复杂的政治关系,这条管道的修建绝非易事。 预计,今后中国石油企业还将进一步加快走出去。然而,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对石油资源的竞争将更趋激烈。对中国来说,不论是进口石油或是企业在海外获得份额油,都需要经过安全的运输通道将油运回中国,这仍将是有待解决的课题。 5. 燃料替代 (1) 煤制油 用煤制油的工艺可分为“直接液化”和“间接液化”两种,从世界上来看,无论哪一类液化技术,都有成熟的范例。 “直接液化”是对煤进行高压加氢直接转化成液体产品。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早在1927年纳粹德国就从战略需要出发,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煤炭直接液化厂,年产10万吨飞机和坦克发动机燃料,到1944年产量达到423万吨。“间接液化”是先将煤气化,原料气经净化后再行改质反应,调整氢气与一氧化碳的比例后生成液体。20世纪50年代,南非为了应对进口石油的制裁,成立了南非萨索尔公司,主要用煤生产汽油、柴油、乙烯、醇等120多种产品,年总产量达到700多万吨。目前,这家公司的3个液化厂,年耗煤4590万吨,年产合成油品1000万吨。 自1997年至今,中德、中美、中日通过政府间的科技合作,对我国煤炭直接液化示范厂进行了可行性研究。结果表明,陕西神府煤田、内蒙古东胜煤田和云南先锋煤田的煤都可以液化。2004年8月25日,中国神华集团“煤制油”直接液化工业化装置已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开工,成为世界上第一套煤直接液化的商业化示范装置。2008年一期工程建成后预计可年产合成油产品500万吨。 对于煤制油技术是否符合我国的发展方向,国内专家有不同的观点。争论的一个焦点是它的经济性。神华案例研究中采用的煤价是80~100元/吨,这有无代表性?既然经济,国外为什么不发展?我国煤炭供应已经紧张,今后能不能支持用3~5吨煤转换为1吨油以供汽车消费?笔者认为:如果我们讨论的是石油供应安全,我国又是富煤少油的国家,我们就需要煤制油的技术以应不测;至于发展多大的规模,可在工业化示范评估后,视当时的油价和煤制油的技术进步状况再定。重要的是应不失时机,加快工业化示范项目建设的速度。 (2) 生物质制油 燃料乙醇 燃料乙醇在汽油机上的应用技术已经完全成熟,美国和巴西已经大量使用。现状表明,应用燃料乙醇,发动机不需改造,动力性能基本不会改变,可使一氧化碳排放减少30%以上,碳氢化合物排放减少10%,油耗略有降低。 我国已批准建设燃料乙醇项目共4个,主要是利用陈化粮做原料。吉林60万吨/年第一条生产线已经运行,河南等地也在加快建设,2004年底可望建成90万吨规模装置。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等省已经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计划2004年底东北三省车用乙醇汽油的市场覆盖率达到80%,2005年底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安徽5省及湖北、山东、河北、江苏部分地区将基本实现车用乙醇汽油替代其他汽油。 推广燃料乙醇有两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生产成本尚高于普通汽油,目前由财政补贴解决;二是目前我国燃料乙醇的原料主要是玉米、甘蔗、甜高梁等,平均每生产一吨燃料乙醇需要3.3吨玉米。转换陈化粮显然是合理的,但是每年的陈化粮数量有限,在规划生产规模时应考虑上述因素。 生物柴油 生物柴油是利用动植物油脂为原料,经反应改性成为可供内燃机使用的一种燃料。全球对此一致看好,生物柴油的生产能力已达200万吨/年。在美国,生物柴油已成为增长最快的车用替代燃料。发展生物柴油不仅可缓解我国车用燃料油中的柴汽比矛盾,还可减少二氧化碳、多环苯类致癌物和“黑烟”等污染物排放,亦可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我国生物柴油已开发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建成了年产万吨生产规模的生产厂。建议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制定生物柴油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标准,出台经济激励政策,规模化发展生物柴油。 6. 石油储备 iea主要国家有着成熟的石油储备经验。从美、日、德三国的战略储备制度比较中可以发现:三国都在1973年石油危机之后开始对战略石油储备立法,三国对于储备目标和规模在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在政府储备方面,美、日、德的储备量或目标储备量分别是10亿桶、3.15亿桶和5350万桶。加上民间储备,美、日、德的石油储备量分别相当于本国158天、169天和117天的净进口的石油消费量。 三国的储备体制各有不同。美国实行自由市场型,石油储备的主体是政府,对于民间储备,虽然有一些优惠政策和存放服务,但没有任何资金支持,也不进行管理。日本是政府导向,储备主要由政府进行,但也严格规定每一个石油企业都有一定的储备额度,没有完成的要被罚款。德国是“联盟储备”机制,官民联盟储备、政府储备、民间储备量的比率为57∶17∶26。 我国“十五”能源规划指出:为保证石油安全供应,提高政府调控国内石油市场的能力,应加快建立国家石油储备制度,逐步形成我国完备的石油储备体系。“十五”期间要争取建成一定规模的国家战略储备能力,同时也应鼓励企业扩大储备。根据上述精神国家已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建立了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负责处理国家石油储备事务。 石油储备包括国家储备与企业储备两种。国家储备由中央政府直接掌握,主要功能是防止和减少因石油供应中断、油价大幅度异常波动等事件造成的影响,保证稳定供给。企业储备是企业在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正常周转库存的基础上,按有关法规承担社会义务和责任所必须具有的储存量。其主要功能是稳定市场价格、平抑市场波动。 石油储备对一个国家来说是一件大事,一般应首先立法,明确储备目标、政府和企业各自的职责、管理机购、运行规则、储备地点、资金筹措等问题。 石油储备是一件长期的工作,不宜操之过急。油价高时缓进口,油价低时多进口,避免不必要的花费。 石油储备不能单靠一国的力量,要加强国际合作。iea成员国(目前共有26个国家)通过国际能源协议(iep)组成了应付石油紧急事态的国际合作共同体。这是石油进口国对抗石油输出国组织利用石油作为武器的措施,应该说是有效和成功的。据iea估计,2000年全球石油库存量在8亿吨左右,相当于90天的世界石油消费量。其中战略储备1.7亿吨,商业库存6.3亿吨。2000年iea成员国的石油储备规模约为3.7亿吨,相当于110天的净进口量。如有可能,我国应参加iea 的活动,交换信息和观点。 目前亚洲除日本和韩国这两个iea成员国外,持有的石油储备都不多,而今后亚洲国家对石油进口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应当早商对策。近年来,日本、韩国一些人士建议成立东北亚能源共同体,虽然呼声很高,但是未能产生实质性的结果。笔者认为,我国应该积极主动倡导和参与东北亚和东南亚石油安全共同体的建立;亦可仿照iea的做法,在北京或其他城市建立石油安全的研究中心,从事信息收集、政策研究,提出问题,供各国政府协调各国的行动。当前立即可从事的工作是合作研究如何加强马六甲海峡运输通道的安全和开辟第二通道。 中国石油论文:浅论中国石油企业跨国经营配套政策分析 [论文关键词]石油企业;跨国经营;配套政策;分析 [论文摘要]石油企业跨国经营步伐正在加快,但我国石油企业跨国经营政策存在着审批繁琐、政治保险服务缺失、信息不畅等问题。国家必须进一步制定投资导向政策,完善跨国经营法律体系和联合投资机制,建立财税支持政策和海外投资金融保险体制,强化信息服务和外交支持。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能源需求不断增加,走出国门实行跨国经营,参与国际竞争,加快国际化经营步伐,大力实施跨国经营,全面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集团,是我国实施多元化战略,保障国家石油供应安全稳定的需要。石油公司实施跨国经营战略,除了要有正确的战略选择外,还必须要有相应的配套政策支持。 一、外国政府的配套政策与跨国经营战略的实施 不同的国家,由于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条件不同,特别是石油的产量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石油的依赖程度不同,因此,所制定的有关配套政策也不同。我国是石油进口大国,与美国等国家的情况比较相似,这些国家的政府对石油石化企业的支持对我国也是有借鉴作用的。20世纪70年代接踵而至的两次石油危机使美国如坠深渊,为了应对能源安全的挑战,美国经过30多年的调整,建立起了一套应对石油危机、保障石油安全的机制。 1 权威管理,统一领导。美国为了加强石油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布什就任总统后,特指定一个由副总统切尼领导的能源政策小组,专门研究能适应国家发展需要的能源战略与政策问题。小组成员包括了国务卿鲍威尔、能源部长、财政部长、内务部长、农业部长、商务部长、运输部长、总统助理等政府要员(刘助仁,2007)。对能源的领导和管理提高了规格。美国能源部在《2025年前能源战略计划》中,将能源安全目标锁定在国防能源、科学和环境等四大问题上,强调美国将提高“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能源安全”的综合保障能力(刘助仁,2007)。为美国石油企业界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领导保障。 2 财税优惠,金融支持。美国的政府机构各部门分工合作,通过补贴、技术援助和融资手段支持国内能源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能源部、贸易开发署和美国进出口银行是支持能源企业参与全球竞争的三大主要机构。能源部矿物能源办公室下的矿物能源国际计划(feip)和石油天然气进出口办公室承担支持美国油气产业界开发新的商业机会和技术的职责。美国贸易开发署(tda)通过资助可行性研究、专业培训补贴、商业研讨会和其他技术援助,帮助国内油气公司在发展中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参与能源项目的竞争。多年来,tda已提供3300多万美元支持美国企业在全球参与油气开发和扩建项目。美国政府直接采取减税的方法支持石油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美国“新能源法”提出,在未来10年内,美国政府将向全美能源企业提供146亿美元的减税额度,以鼓励石油、天然气、煤气和电力企业等采取节能措施。为提高能效和开发可再生能源,法案还决定将给相关企业总额不超过50亿美元的补助(刘助仁,2007)。 3 海外保险,激励投资。为减少海外投资风险和有效保护资本输出国海外投资的安全和利益,许多国家纷纷建立了海外投资保障制度,以促进和保护本国的海外投资。1948年4月,美国根据《对外援助法》制定了《经济合作法》,并设立“经济合作署”管理援外事务,开始实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1969年,美国再次修订《对外援助法》,同时设立“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直属国务院领导,成为美国海外投资保险与保证的专门机构。这种保险制度以资本输入国与美国订有双边投资保证协定为条件,故称为双边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这样极大地激发了美国石油企业的海外投资热情。 4 信息服务,外交护航。美国为了开辟新的海外油气资源基地,通过提供能源信息服务,为企业经营决策和政府能源政策提供重要依据。联邦政府提供的能源信息服务包括收集和分析油气市场的数据;研究影响油气供应的事件和政策;评价资源状况。能源部所属的能源信息局(eia)负责对能源供应、需求和价格趋势等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eia的信息服务包括历史和当期数据,短期和长期预测,统计数据的范围覆盖石油、天然气、煤、电力和可再生能源等领域。为扩大统计信息的传播面,eia通过书面报告、印刷品、光盘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信息。而且,美国将保障能源安全作为外交政策的核心目标之一,其外交和军事行动往往围绕此核心展开。从1991年的海湾战争到阿富汗、伊拉克战争,美国都不惜一切代价保持在中东的军事和政治存在,从不断强化与格鲁吉亚的关系,到积极插手中亚事务寻求在中亚驻军,美国近年来的这些行动尽管都打着冠冕堂皇的借口,但始终难以摆脱争夺能源的影子(李岩,2007)。美国还成立了专门的“里海能源工作小组”,除政治和军事手段外,还采取了一系列新的经济政策措施,向该地区国家提供大量与石油有关的经济援助,为本国公司提供开发机会,并以技术优势争得其油气资源开发的优先权。 5 有效监管,法律保障。美国在长期的能源监管实践中,建立起了完整的监管法律体系。1977年美国制定了《能源部组织法》,并据此成立了能源监管委员会。早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就制定的《天然气法》、《菲利普斯决议》、《天然气政策法》、《联邦能源委员会436号令》、《放松井口管制法》等,把对石油企业的监管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美国对石油行业的监管设立的是专门的监管机构,为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属能源部,监管委员会主要监管管道输油公司的运营和费率,审批跨州天然气管道输送项目,天然气管输价格、管道服务和开放,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建设和运行等。 二、我国政府有关配套政策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 政府对外投资事前审批繁琐,事后监管不能到位。在石油企业对外投资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商务部等部门均对境外投资负责,但审批内容重叠,职能交叉,不仅加大了项目的成本,而且审批程序繁琐,直接影响海外投资效率。中方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需要经过我国驻外使(领)馆、地方计划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家外管局等多个部门的审批。投资1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也要经过3个部门的审批。不仅审批部门多,而且各部门内部还实行层层报批制度,这进一步降低了审批效率。各部门都利用立法权为自己设定权限,谋取部门利益。然而,对事后监管却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或无能为力的状态。我国现行海外投资的宏观调控措施仅是一个项目审批制度,投资后期的监管、跟踪、统计和分析等功能非常弱,完整的宏观调控和管理链条尚未形成,缺乏应有的监管和服务措施(陈峰燕,2007)。 2 境外政治保险服务缺失,企业投资风险增大。我国石油企业境外投资主要集中在前苏联加盟共和国和中东的一些地区,而这些地区局势并不稳定,外国企业面临着众多风险。而我国并未建立适应石油企业实施跨国经营战略所需要的政治风险担保制度、信用担保制度、外汇管理体制。按国际通行做法,海外直接投资的保险应属于国家授权或委托进出口银行或开发性银行开展的政策性金融业务。除一般的技术、市场和建筑等方面的商业风险外,应限于境外企业自身无法控制的风险,如战争、动乱、财产没收、国有化、外汇管制等造成的政治风险等。我国目前在一些政治风险较高的国家有不少石油投资项目,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海外投资保险的相关政策。在用汇、信贷和融资等方面,我国政府也不能给企业提供有力的、稳定、可靠的支持和帮助,新出台的鼓励石油企业“走出去”的金融财税优惠政策,审批制度过于繁琐,与企业获取技术、拓宽销售渠道、扩大海外优质资产、开发国内稀缺资源从事境外投资的要求及不适应。 3 对外政策信息来源不畅,企业决策基础薄弱。我国石油企业对国外有关法律、政策、投资环境等信息的了解十分有限。有关的专门研究、咨询机构较为分散,难以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服务。石油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难以避免地存在着政治、经济、政策、汇率等各种风险。在投资的区域、市场和合作对象的选择上,企业的取向也可能有悖于国家主权、国家安全,或技术失误、经营亏损等潜在风险。在这些方面,政府占有更多的信息,应本着对国家负责、为企业服务的精神,尽可能及时地向投资企业提供更多的服务。我国政府缺乏对海外企业的辅导和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职能,缺乏明确的产业导向和国别市场导向,没有系统化的海外投资促进目标,不能满足企业对相关基础性信息等公共服务的需求。企业缺乏必要的信息,对外投资处于盲目、冒险的状况(陈峰燕,2007)。企业对海外投资信息的渠道仅限于驻在国宏观经济信息、市场需求信息和一些基本的法律框架的现状。 三、完善我国相关配套政策的建议 完善我国相关的配套政策,要有利于保障我国的石油安全,有利于提高我国石油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我国石油企业跨国经营战略的实现。 1 确定海外能源战略,制定投资导向性政策。石油企业跨国经营实质上是国家的经营战略行为,国家应制定具体的能源跨国经营战略,出台政策性规定,使石油石化企业在对外投资中有明确的战略方向。要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制定“走出去”总体市场发展战略,做好投资项目规划,编制“走出去”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产品具体的指导目录,制定指导性投资政策,帮助企业作好境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陈峰燕,2007)。石油公司实施国际化经营的战略,应当依托国家力量和政府能源外交,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实现国家石油安全为己任,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核心,以油气勘探开发和经营为龙头,以低风险竞争或竞争下的合作为纽带,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尽早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中国特色的现代跨国石油公司(舒先林,2005)。 2 确立依法管理战略,完善对外投资法律。为了适应石油企业跨国经营的需要,建立中外石油联盟,必须完善国内各种法律法规,建立有效促进国际合作的政策体系(徐文荣,2005),使对外投资法律体系系统化、规范化,使对外投资行为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为石油石化企业的对外投资提供有效可靠的支持。制定相关法律方面应适当参考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既要考虑过去的经验教训和现实状况,也要为将来的投资发展留有余地,做到保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此外,应加快《海外直接投资法》和《海外投资保险法》等相关法规的制定速度,统一和规范对不同性质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的标准、审批程序和管理办法,以及投资支持、鼓励措施、争端解决等问题,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李洪江,2003)。在此基础上,还应建立以《海外投资审核法》、《海外投资外汇管理法》、《海外投资企业所得税法》、《海外投资银行法》以及《海外投资保险法》等单行法,建立国内法与国际法相协调,程序法与实体法相衔接,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相互补充的完备详尽的法律体系。 3 确立优势进入战略,完善联合投资机制。鉴于我国境外石油勘探开发尚处于探索阶段,应该组建一家专业石油勘探开发公司统一对外,其他有投资意向的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国家石油公司,采取项目参股的方式参与境外石油勘探开发活动;要明确石油公司海外投资向国家发改委报告的制度,避免产生国内企业的互相竞争。要彻底改变国内石油企业在海外单打独斗的局面,避免在“走出去”寻油的项目中“撞车”,甚至进行“自杀式”的恶性竞争。石油企业必须建立统一协调的机制,可以借鉴日本和韩国综合商社的经验,整合内部资源,加强联合、形成合力、一致对外。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相互合作与促进,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为国家找到更多的油气来源。中国的石油企业应该加强和国外石油企业的联盟,寻求竞争中的合作。政府政策应当适应经济全球‘化和跨国公司超级化的条件,适应国际竞争的“非零和博弈”和“合作博弈”,即竞争伙伴实行协作竞争,通过一定程度的合作,提高国际市场竞争能力,获得最大化的利益(徐文荣,2005)。 4 确立财税支持观念,完善特定财税政策。国家应尽快健全金融支持体制,为企业“走出去”并购提供优惠贷款和担保等更多的服务。并应尽快发展、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和投资银行,鼓励银行参与到企业“走出去”并购活动中。相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以并购企业相互参股或签订合作协议,实现银企合作,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紧密结合(姜义平,2007)。同时可设立海外投资基金,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参股,对石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在信贷政策上,对于在境外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国家金融机构可以根据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原则提供贷款,在必要的情况下给予贷款贴息和实行贷款利率下浮;为境外企业获得境外银团贷款、租赁提供担保,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选择经过挑选的境外投资企业,在国内和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和债券,为境外投资项目筹资。对我国石油企业到境外投资所涉及的国际税收应实施专业化管理。应行使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公民税收管辖权。政府应与更多的国家进行谈判,避免被国际间双重征税,为我国境外投资企业取得东道国的国民待遇。境外投资企业应上缴我国财政的收入应缴入国库。对资源开发型境外投资项目的产品给予进口关税优惠政策,对已经批准的境外投资项目可以享有出口退税优惠。 5 确立保险支持政策,建立境外投保机制。国家应尽快建立石油企业境外投资保险机制。保险机构设立一般是政府或专门成立的国有保险公司或是两者的结合体,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遭受的政治风险提供的一种保险制度,包括货币风险、外汇风险、征用风险、战争风险及其他非商业性风险。境外投资保险制度涉及到保险机构、代位求偿、保险范围、承保条件、保险期限、保险费率损失补偿等问题。境外投资保险制度能避免个别企业同东道国打交道的不利局面,容易使争端得到解决,向有利于本国利益的方面发展。 6 确立信息支持政策,提供专门信息服务。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国家应建立一个高层次的境外投资信息服务中心,面向市场提供开放式的信息服务,提供国外获得的准确、全面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资源、地理、市场等信息,提供竞争对手和合作伙伴的准确信息,从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市场可行性论证,提供从项目考察-谈判-审批-实施的全过程服务。要开放信息资源,使信息能够在政府部门和企业间双向流动。这样的一个信息服务中心,需要有获取全面可靠信息来源的渠道、有分析信息和组织信息的手段,具备政策水平和知识的网络能力,对项目有判断决策水平。要建立起对外直接投资信息咨询服务系统,包括加速建立政府主导的对外投资国别地区项目库,为希望对外投资的企业提供及时有价值的信息;成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专门中介机构,全面提供各国别地区的政治、经济等投资环境,当地外商投资条件,当地投资程序、政策法规、合同形式及其他基础信息,提供介绍合作伙伴、合作项目等直接贸易促进服务。 7 确立外交支持策略,强化石油外交手段。政府应充分利用外交资源,为石化企业的对外投资创造良好环境。要巩固并加大力度寻求可能的能源合作伙伴国家,以多种形式与其建立良好关系,为石化企业的投资铺开道路。我国的外交机构,尤其是驻产油国使馆,应该积极开展石油外交,为我国石油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国际保障。 中国石油论文:浅论“中国石油有限公司”的发展及历史意义 [论文关键词]“中国石油有限公司”;翁文灏;历史意义 [论文摘要]1946年成立的中国石油有限公司的规模、拥有的资本和产生的能量和影响,以及当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都是其它一般公司远远不能相比的。中国石油有限公司的成立,既是近代中国公司形态发展的最高阶段,同时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陆与台湾公司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可供参考的借鉴,为新中国成立后石油工业成为新兴而重要的工业部门打下了基础。 公司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从鸦片战争爆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公司制度在中国经历了一个产生、演进、转变、复兴、深化的过程。从1904~1946年,官方先后颁布了4部有关公司的重要政策法规。1946年4月12日,由国民政府颁布的《公司法》是近代中国篇幅最大、内容最全,同时也是最后一部公司法。受这部公司法的影响,中国石油有限公司应运而生。中国石油有限公司的成立,既是近代中国公司形态发展的最高阶段,同时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陆与台湾公司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可供参考的借鉴,为新中国成立后石油工业成为新兴而重要的工业部门打下了基础。中国石油有限公司的规模、拥有的资本和产生的能量和影响,以及当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都是其它一般公司远远不能相比的。 19世纪晚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公司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正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经济、政治、法律制度日趋成熟,各种社会条件充分具备的基础之上。而公司制度传人中国时,中国的资本主义很不发达,生产力水平低下,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资本主义的经济、政治、法律制度及社会意识形态没有确立,致使公司制度缺乏适宜发展的经济基础和外部环境。而公司内部组织制度及运行机制上的不成熟、不规范,也减弱了其发展壮大的生命力。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国在发现和利用石油、天然气方面曾一度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直到洋务运动时期,中国近代的石油工业才开始出现。19世纪末20世纪初,进人成熟阶段的西方资本主义利用《马关条约》给予的特权,纷纷进入中国。在石油方面,英国的亚细亚火油公司、美国的美孚石油公司、德士古石油公司等先后在中国设立了分支机构。 抗战爆发以前,由于中国石油工业十分落后,一直没有成立全国性的石油主管机构。“1914年3月,北洋军阀政府成立了筹办全国煤油矿事宜处,这是一个国家行政机构,不久被裁撤。”抗战胜利后,主管全国工业建设的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资委会)先后接管了日本在东北、台湾等地建立的石油企业及在上海、天津、青岛、汉口、南京、广州、台湾等地的石油运输储存机构和设备。对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资委会确定为两方面:(1)有关立国基础之事业,规模宏大民资无力兴办者。(2)足以自力更生,盈余有把握,可解还政府者。抗战胜利后,资委会在机构改组的同时,对所属的工矿企业进行了调整。这一时期资委会“最重要的方针,为走上企业化的大道。我们将斟酌情形,组织各种总公司或总管理处等机构”。调整的原则足:“尽量使较小之生产机构,合并为一个单位,以期管理调度,轻型集中”,“以企业化为准绳,尽可能采公司组织”。 时任资委会主任委员的翁文灏提出:“重大事业悉设公司,或为有限公司,或为股份有限公司,因事制宜,依法办理。”资委会隶属于行政院以后,开展的第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于1946年6月1日创办了中国石油有限公司。该公司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石油公司。 最早提出创办中国石油公司的是资委会主任委员翁文灏先生。翁文灏(1889~1971),出生于浙江鄞县一个官宦绅商人家。1908年,他考取公费赴欧洲留学,进入比利时鲁汶大学攻读地质学,4年后以优异成绩获得理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位地质学博士。回国后他先后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农商部等单位任教或工作。1916年,他被任命为北平地质调查所矿产部部长,随后担任该所所长。这一阶段正是中国军阀混战、兵连祸结、政治混乱的时期,地质调查所的经费无法得到保证,职工的薪金被拖欠更是司空见惯的现象。面对政治腐败和经济落后的局面,翁文灏以惨淡经营的毅力,率领全所人员对中国的地质情况进行调查和研究,相继成立了地震、燃料、新生代等研究室,在多方面取得了开拓性的成果。1919年,他出版了中国第一本矿产专著《中国矿产志略》,文章从地质学角度进行研究,明确提出在陆相侏罗纪地层中存在石油;编制了中国第一张着色全国地质图——《中国地质的测图》;他是第一位代表中国出席国际地质会议的学者;第一位科学系统研究中国山脉的中国学者;第一位对煤炭按其化学成分进行分类的学者;在石油方面,翁文灏首先提出“在中国的陆相地层中存在油矿”。在他担任北洋政府农商部地质调查所代所长时,他组织人员对中国的石油地质进行了第一次科学的调查工作。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翁文灏在担任北平地质调查所所长期间,多次组织科研人员对全国的石油地质进行勘察,足迹遍及西北、西南、华南、东北等地。20世纪30年代在国外石油产品几乎完全断绝的情况下,他力主开发甘肃玉门油矿,接办新疆独山子油矿,为中国的石油工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抗战胜利前夕,翁文灏在《经济建设概论》一文中提出:“石油宜充分开发,希望油料自给,战后年产汽油400万桶(约50万吨)。”与此同时,资委会制定了《石油工业建设计划概要》。《概要》对与外国石油公司开展合作,进一步开发西部油田,勘探开发新油田,在沿海地区布置炼油厂等作了规划。 抗战胜利后,随着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格局的急剧变化。南京政府从竭力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出发,开始大力扶持国有经济,近代中国公司制度从此进入国有大公司大发展的阶段。 1946年5月16日,翁文灏获准辞去经济部长的职务。翁文灏随即全力以赴筹建中油公司。对此,行政院指令由资委会负责“开发经营中国石油事业,以期造成国家资本,巩固经济基础”。 中油公司的成立也是时代的要求。抗战胜利后,中国政府接管了日本侵略者在东北、台湾等地区的石油企业,这些企业亟待恢复生产;上海、南京、天津、汉口、广州等大中城市的石油储藏和销售急需统一布局;年产400万桶(约50万吨)汽油的计划需要落实;新油田需要勘探开发;与外国石油企业的经济技术合作需要谈判;大型油轮需要建造。 中油公司的成立也是石油企业发展的必然。抗战之前和抗战期间,中国通过创办石油企业,积累了一些经验,培养了一批人才,为在适当的时间组建全国性的石油公司奠定了基础。 中油公司成立的一个重要背景就是1946年4月颁布了《公司法》,这是近代中国篇幅最大、内容最全,同时也是最后一部公司法。这部公司法的颁布是中国公司制度发展及世界经济体系建立初现端倪的反映,体现了国内、国际公司制度变迁的新动向和新特点。它将此前历届政府有关公司的各种政策法规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修正,与世界范围内公司和公司法的发展趋势保持了同步和一致。抗战胜利后,中国工商业有了相当规模的发展,无论是公司的数量,还是公司组织的健全,都为公司法的完善提供了客观的物质基础。由此可见,新的《公司法》十分有利于目有工矿企业的转制。这部公司法的颁布,特别是其中增设的“有限公司”内容,为中油公司的成立提供了有利的法律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标志着中国公司制度建没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经过短期筹备,中油公司于1946年6月1日在上海成立,公司办公地点设在江西中路131号。根据这年4月国民政府颁布的《公司法》,公司名称定为资源委员会中国石油有限公司。中油公司的成立,标志着石油工业已在中国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工业门类。《中国石油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1、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中国境内石油矿及有关矿产的探勘、开采及经营。提炼石油,利用油页岩或天然煤气及人造油建立炼厂。运销石油及油产品。其它与本公司有关的业务。 2、公司设在上海。矿厂设在各矿区,炼厂设在炼油地点,办事处或运销机构设在运销中心。 3、公司资本额定为国币300亿元。其中资委会出资294.5亿,资委会冀北电力公司出资5亿,资委会保险事务所出资0.5亿。 以上三个出资方的代表分别是:资委会代表翁文灏、冀北电力公司代表孙越崎、资委会保险事务所代表吴兆洪。需要说明的是,资委会出资的部分由三部分组成:一是资委会所属的甘肃油矿局、动力油料厂、四川油矿探勘处及台湾、东北的石油生产、储运企业的固定资产;一是资委会专拨法币100亿元;一足资委会向美国方面借款500万美元,折合国币100亿美元。 中油公司的职责是:负责经营管理全国石油事业,组织油田生产和原油炼制,对进口石油进行限额分配,统一定价(此项工作于1947年划归行政院输出入委员会管理);经营进口油品,在中心城市建立营业所和其它销售机构,贯彻以油养油的方针;改善油田装备,提高钻井、采油、炼油等生产技术;成立石油化工研究所和油轮公司,组织恢复台湾和东北石油企业的生产。 中油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董事会,它的职能主要是编制预算、决算、盈亏分配,决定人事任免等。经推举,公司董事长由翁文灏担任,常务董事为吴兆洪、许本纯,董事:孙越崎、孙拯、王守竞、霍宝树,监察人张峻、季树农。 中油有限公司是一个集开发、勘探、生产、运输、销售、器材供应、行业管理等职能为一体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来的国家石油公司。它当时管辖的单位有:甘青分公司、台湾油矿探勘处、高雄炼油厂、四川油矿探勘处、东北炼油厂、新竹研究所、嘉义溶剂厂、中国油轮公司(与招商局合办)。其中甘青分公司所属的油矿主要在玉门,这一时期,该公司已着手勘察甘肃酒泉附近的文殊山、大红圈、青草庵等处的油苗。台湾油矿探勘处的油田分布在矿坑、锦水、竹东、新营等处。四川油矿探勘处主要在江油探勘。 中油公司成立后制定了《战后石油工业建设初步实施计划》。在制定工作方针时,首先分析了当时中国石油工业的状况。分析认为:甘肃“地处西陲,交通不便,须有日产万吨以上之油田,始能合乎大量生产之经济条件”,因而近期除视西北市场的需要而增加产量外,主要注意于油源的探勘,“油源确定即作大规模之开采”。四川虽已进行了10年的勘探工作,收效不大,但因仅打4口探井,且天然气丰富,不能遽加肯定无油,应一面“将天然气尽量加以利用,一面仍进行探勘工作,以明究竟”。对于东北锦州、锦西的炼油厂,“视当地局势进行情形,逐步复工”。台湾虽然目前已经探明的石油储量不多,但“炼油厂规模甚大,拟购买外国原油,添配器材,分期复工,逐步增产。”由此可见,中油公司此时的工作方针是勘探、炼油、销售同时并举,不断发展的积极的工作方针。 在地质勘探方面,中油公司制订了两年勘探计划,明确甘肃、青海、四川、台湾为重点勘探区域。翁文灏认为:“西北为我国产油最有望区域,除玉门油矿已在开发外,其他值得探勘之地方甚多,正在次第测勘。四川方面虽经数年钻探,以经费支绌,机器不全,仅凿4井,天然气已产有相当数量,可资利用。此区物产丰富,人口众多,事业之发展颇有把握,自当继续进行。本年钻探工作,注重隆昌、江油两地。台湾方面,经口人歼采,已有40余年之历史,唯以方法陈旧,仅找到相当数量之天然气,与一小部分原油。收复后经勘查,先在台湾中部平原区着手开井钻探。” 为了尽快发现新的油叫,中油公司将原有的勘探队伍不断扩大,并从美国购买先进的重力勘探设备。与此同时,中油公司还委托资委会矿产测勘处在四川、广西等省进行石油勘探工作;与中央工业研究所、中央地质调查所联合组成科学考察队,调查新疆地区的石油资源。通过勘探,完成了一批调查报告,为下一步开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例如在台湾,中油公司一一方面从公司探勘室选派工程技术人员前往台湾整理日本人留下的地质资料,一方面安排西支勘探队到台湾,对苏澳、台北、新竹、苗栗、台中、嘉义、台南、高雄、屏东等地进行了重力勘探。这两支勘探队在野外工作426天,勘探面积约10200平方公里,约占台湾全省面积的1/3。通过勘探,取得了一批成果,确定了一些井位,为在台湾发展石油工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生产方面,中油公司一方面对玉门、台湾这些老油气田挖掘潜力。一方而在老油气田地区建设新井。建设新井时尽量使井距加大,以保全地下压力,使油井能够长期生产。 生产出来的原油主要通过甘肃玉门炼油厂、没在锦西的东北炼油厂、台湾高雄炼油厂进行提炼。对油产品的质量指标,已采用国际通行的统一标准。这一时期,中油公司鉴于上海是中国石油产品的最大市场,还从美国进口日加工200吨原油的两套炼油设备,在上海高桥筹建上海炼油厂。 对于牛产出来的油产品,中油公司在沿江沿海9个省20个城市建立了储油所、储油库和加油站。其中最大的上海储油所位于黄浦江东岸的高桥地区,占地393亩,有16座储油池,总容量为84746公秉。其它较大的储油所分别在南京浦,口和下关、天津新河和塘沽、青岛大港、广州白蚬壳、汉江丹水、宜昌白沙脑、海南岛榆林、台湾基隆等地。储油所内设制听厂、制桶厂,以方便油产品的运输和使用。 在销售方面,中油公司专门成立了油料分配委员会。该委员会不仅负责分配、销售本公司所属企业生产的油产品,而且对这一时期进口的油产品实施管制。在此之前,中国的石油市场长期被美国美孚石油公司、英国亚细亚公司(后合并改组为英荷壳牌公司)、美国德士古石油公司三家外国石油公司垄断,即所谓“三油公司”。美孚的产品品牌是老牌、虎牌、鹰牌,亚细亚的产品品牌是壳牌、鱼牌、僧帽牌,德士古的产品品牌是红星牌、幸福牌等。抗战爆发以前,“三油公司”的产品约占中国石油市场的90%。其中美孚占45%,亚细亚占35%,德士古占10%。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英美在华的石油公司被日本侵略军征用掠夺。抗战胜利后,“三油公司”卷土重来,通过采取低价销售等手段,依旧垄断着中国的石油市场。中油公司成立后,很快在国内市场上与“三油公司”并驾齐驱,四分天下有其一。 为了在沿海沿江地区运输油料,加强自运能力,中油公司与招商局合资,与1947年2月1日组建了中国油轮公司,拥有24艘油轮,总吨位65000多吨。其中最大的永灏号油轮的吨位为10383吨。这些油轮大部分是从美国购买的,有几艘是从台湾高雄附近海域打捞出来的在二战期间被盟军炸沉的日本油轮。油轮公司的成立不仅大大降低了中油公司的运输成本,缩短了装卸时间,而且带有恢复中国内河航运主权形象的政治意义。 在对外合作方面,中国石油公司与美孚公司、德上古公司、亚细亚公司组成联合调查团,对甘肃、青海省约9000平方公里面积进行物理勘探,以摸清该地区的石油分布和储量。1947年秋,中油公司还邀请英国地质学家斯屈朗(m.w.strong,中文名字为宋迈田)对四川的石油分布进行调查。 中油公司成立以后,很快在全国各主要城市设立了营业机构,既销售国产油品,同时也销售进口油品。这一时期,中油公司在上海、南京、浦口、汉口、天津、青岛、基隆、广州设立了8处储油所,正在兴建的还有宜昌、重庆、高雄、葫芦岛、兰州、沈阳等几处储油所。到1947年底,“各储油所之总储量可扩充至6100万加仑,约相当于全国两个月之用油量。……约等于外商储油容量四分之一。”中油公司还一度对外国在华石油公司的销售实行限额管理,规定进口数额、交货地点、销售价格等。由此可见,中油公司在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内部组织管理机构已具有大托拉斯公司的特点,形成了规模优势,基本实现了对中国石油工业全行业的完全控制。 截至1948年底,中油公司已有13578名职工。其中职员1433名,技术人员685名,技术工人4499名,普通工人6961名。全国绝大多数石油企业都在中油公司的统一领导和控制之下。在中油公司的示范下,有限公司在中国迅速发展,成为当时中国资本主义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制度。尽管由于当时缺乏安定的社会环境以及良好的社会政治秩序,到1949年时,国民政府所辖的国有工矿企业中大约50%以上采用了公司组织。由于国民党政权的政治腐败以及军事上的迅速失败,中油公司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未能得到应有的发展。全国解放时,中油公司少部分员工迁往台湾,绝大部分员工留在大陆,成为新中国石油工业的骨干力量。尽管中油公司成立后所处的社会环境一直动荡不安,但该公司还是在困境中有所发展,显示出有限公司顽强的生命力和社会适应性。 中油公司作为当时中国第一家全行业的重工业有限公司,它的建立和发展,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企业制度的进步,起到了推动作用。该公司成立后,有效地把全国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石油产品的资金集中起来,扩大了生产规模,改善了经营方式,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中油公司尚未做到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但它毕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成立的全国范围内全行业的有限公司之一。它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和方针。它把国内的石油企业统合起来,统筹调度生产、运输资源,通盘规划销售市场,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使企业纵向一体化的水平发展到一个较高的程度。企业的经营方式由分散经营发展为集团化经营。虽然中油公司存在的时间不长,组织也不够完善,但它在与外国公司开展竞争,促进中国石油工业的发展中的作用是应该肯定的。抗战胜利后,美国的美孚石油公司、德士古公司和英国的亚细亚公司重返中国,在中国的大中城市建立分公司和销售处,形成了销售网络。抗战胜利初期,仅德士古公司天津分公司就向美国汇寄了7000多万美元的利润。中油公司的成立增加了民族企业与洋货和外资在华企业的竞争实力,提高了竞争规格。资金相对雄厚使企业有能力更新设备,购置先进的生产机械和聘用较多较好的科技人员。通过公司这个组织形式,推动中国石油工业的发展,加速石油工业技术进步的步伐,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历史证明,凡是符合客观规律并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事物,就是有生命力的。现代公司制度即是这样一种事物。作为一种先进的企业制度,公司制度的发展需要经济、政治、法律制度的配合,需要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在中国,它代表了企业组织制度变迁的方向,终将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 从历史的观点来看,任何一种社会经济组织形式都是历史发展过程的产物,都有它时代的痕迹和历史局限,中油公司也不例外。一个国家的现代化,不仅仅是物质生产的现代化,还包括生产组织形式,以及保障他们的社会制度、精神和习惯的现代化。公司制度是一种现代企业制度。抗战胜利后,以翁文灏为首的一批社会精英通过组建中国石油公司,使公司制度在中国得到进一步的推广和实施。在近代中国公司制度艰难的演进历程中,中油公司既是中国近代公司制度发展的最高阶段,同时也为当今的中国公司制度建设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前车之鉴。 中国石油论文:论可持续发展下的中国石油消费 摘要:可持续发展主要包含可持续性、公平、协同合作、追求效率四个基本原则,logistic 曲线是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分析工具,韩国和日本的石油消费量符合logistic 曲线的路径。从供给和需求以及替代能源三个角度来分析,中国的石油消费仍将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关键词:石油消费;可持续发展 中国石油的消费量近年来连续突破历史最高水平,这种爆发性的增长已经使中国威胁论又多了一个理论支持——能源威胁说。本文尝试从石油消费可持续发展的技术角度,尝试对中国石油消费未来发展方向,做出自己的分析和预测。 一、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可持续发展”一词是在1980年的《世界自然保护大纲》中首次作为术语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可以归纳为:“建立极少产生废料和污染物的工艺或技术系统,在加强环境系统的生产和更新能力以使环境资源不致减少的前提下,实现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提高生活质量”。具体在操作过程中,可持续发展衍生出了相应的四大分析原则,即可持续性、公平、协同合作和追求效率。可持续性指的是经济发展不应损害地球生命支持系统,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允许超越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公平可分为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代内要求将消除贫困作为可持续发展进程特别优先的问题来考虑,代际间则要求保证不损害后代人实现其发展的利益;协同合作指的是可持续发展在全球层次体现;追求效率则是指追求事务的质量改善。 二、logistic曲线的应用 logistic曲线原本是分析一个种群增长趋势的重要工具,反映在即时环境制约条件下,一个种群的数量变化趋势。由于石油消费量同种群数量受到的环境制约具有相似性,它也可以用来分析石油消费量的变化趋势。logistic增长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系统发展的初期,限制因素的作用较小,充足的环境容量驱动系统以很快的速度发展。第二阶段:随着时间推移和系统规模的增大,发展的空间再缩小,资源供给能力下降,环境条件的限制越来越明显地阻碍系统增长率的提高。第三阶段:当系统规模接近环境容量的时候,系统增长率趋近于零。 受需求供给以及本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一国的石油消费量通常会经过三个阶段,生存阶段、发展阶段、可持续发展阶段。在生存阶段,石油消费量以满足基本需求和少数奢侈品的需求为主,消费量的增长缓慢;发展阶段石油消费量开始满足绝大部分人对提高的生活水平的要求,消费量迅速增长,前期增长迅速,后期增长平顺;到了可持续发展阶段,石油的消费量基本达到饱和,可能在某些年份出现震荡变化的迹象。 三、中国石油消费分析 中国的石油消费主要受三个因素影响,需求、供给和替代能源。 1.需求因素分析 表1世界主要国家2008年人均石油消耗量 资料来源:美国能源局 2008年中国石油年人均消耗量仅为2.1桶/人,相对发达国家具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作为资源大国的美国平均每人每年消耗石油达到了22.6桶,而强调环保的国家比如英国日本相对消耗量较小,但也达到了10桶以上,如果中国接近现在的发达国家或者韩国的石油消费水平,那么至少还有5倍左右的上升空间,即使是达到同是发展中国家的巴西墨西哥的消费水平,现有的石油消耗量也会出现翻番的增长。假设未来技术没有革命性的变化,或者突发的战争,中国的原油日消费总量上至少应该超过美国,达到年人均5-10桶左右的世界平均水平,按照这个标准,中国的石油日化产业将有数倍的增长空间。 从发展阶段看,未来几年中国将进入工业结构升级的关键阶段,类似于日本1961-1972年和韩国1983-1994年代的经济起飞阶段。在这个时期内,工业步入重化工业阶段,城镇化速度加快,经济增长会以高增速、高能耗为主要表现。因此,中国石油消费的高速增长在一段时间内将是不可避免的事实。 2.供给因素分析 中国石油的供给主要分为两部分,国内供给和国际供给。 国内供给部分:2001年中国石油地质储量为217.59 亿吨,可采储量为62.04亿吨,剩余可采储量为 24.08亿吨。中国属于石油资源总量上比较丰富的国家之一,但绝对数的大小并不能掩盖人均指标的贫乏,中国人均石油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相比的12.1%,人均剩余可采储量仅为世界人均值的8.4%。中国的石油消费量从 1993年开始就需要以进口来弥补国内产量的不足,未来中国的石油产量已经不会有太大的提高,基本上属于维持性生产阶段,而且剩余储量的开采条件也开始恶化,开采成本上升,这从根本上限制了中国石油国内供给能力的提高。因此,在国内石油供给已经基本处于饱和状态的前提下,中国石油供给将主要依靠进口来完成。 表2中国石油国内供需平衡表(万吨)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国际供给:2009年世界石油日产量大约为8000万桶,未来的石油供给增量主要来源于俄罗斯和非洲等以往非欧佩克国家,在中国印度石油需求量大大增加的情况下,全球石油产量将会继续推高。但原油价格高涨并不能持续相当长的时间,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因素就是现有的石油储量仍然远大于可能的需求,只是出于成本的考虑,相当多的原油储备并没有得到开采,比如加拿大丰富的矿砂资源和墨西哥湾的深海油田,还有一个最大的变数就是俄罗斯,地域广阔的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有相当大的地区仍未勘探,这个地区的潜力仍未得到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全球石油供给仍有极大的上涨空间。第二个因素是石油组织比如欧佩克因素,鉴于过高的石油价格对世界经济的抑制作用反弹到石油需求,欧佩克也会自动增产以稳定油价,防止石油价格过分变动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3.替代能源因素分析 石油消费预测是一种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这种预测最大的变数来自于替代能源。石油有众多的替代能源,具体有煤、天然气、太阳能等。 (1)煤炭 表3中国原煤产量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中国的原煤产量呈现递增趋势,并可实现大量出口。但是原煤对石油的替代性相对比较小,如果没有突破性的技术来解决煤气的储运和使用难题,原煤与石油的替代性并不大。 (2)天然气 表4中国天然气年产量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中国的天然气储量相对丰富,天然气与原煤存在的难题是相同的,储运和使用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如果石油价格没有太大的变动,相关的技术仍不会得到大力的推动。 (3)太阳能、液氢等 中国是世界太阳能利用第一大国。但是太阳能汽车或者氢汽车的出现只是一种实验,取代石油还需要相当长时间的努力。 4.综合分析 中国石油消费量受到的限制因素主要来自于国际供给量的提高,在有限的时间内,随着价格的提高,将会引起替代能源以及新开发的油田的增加,因此,基本可以认为,中国的石油消费量是有保证的,主要的限制因素来自于中国经济增长和工业结构升级本身。下面以日本和韩国经济腾飞时的石油消费量为例,分析中国未来几年的石油消费。 日本从1961-1972年的12年间,经济迅速起飞,平均经济增长率为9.8%,石油日消费量从0.82万桶/日上升到4.36万桶/日,12年时间增长了四倍。韩国从1983年到1994年的11年经济起飞过程中,年平均经济增长率为8.8%,石油日消费量从0.56万桶/日增加到1.84万桶/日,增长了将近3倍。从日本韩国的经验出发,中国所处的阶段与其大致相仿,都是重工业的中后期,因此,中国的石油消费量大概会用10-15年的时间与国际平均水平接轨。日本韩国的石油消费量变化曲线,基本符合logistic的变化样式,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估计,从2006年开始,中国的石油消费量将一直维持现有的持续快速增长,到2015年左右会达到增速的顶点,然后石油消费的增速将开始平稳。到2020年,中国的石油人均消费将实现与国际水平接轨,达到5-10桶每人每年,也就是现有的原油消费量将会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相当幅度的增长。 不可控因素:技术的突飞猛进可能会改变石油的消费路径,同时,供给方面因素也可能影响到消费路径的变化。而且,中国的需求受宏观调控的影响比较大,因此,在某些年份会出现比较激烈的变动。 中国石油论文:基于可持续发展模式的中国石油企业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研究 低碳经济是一种“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绿色经济,符合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发展低碳经济,促进绿色发展,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的,是解决全球气候问题的一个重要思路和解决办法,它是不同于传统模式的经济发展模式[1]。当前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重,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战略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作为高碳行业的石油企业,应当顺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总趋势,实施绿色低碳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 一、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内涵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内涵是实现人、自然、经济三方面协调、平衡、持续状态的过程,体现了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性、人与经济社会关系科学发展的重要性、人类自身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性[2]。而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绿色环保的经济发展模式,具有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特征,是经济发展、自然界发展、人类社会发展有机统一的过程,很好地秉承了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具有三个特征,首先,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低能耗特征体现人、自然、经济三方面和谐发展的思想;其次,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低排放要求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基础上,不损害资源的恢复再生能力,正确处理了经济发展与自然界环境保护的关系,体现了经济发展与自然界发展的协调统一;第三,污染物排放量的减少,不仅能够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引导人们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绿色生活、绿色消费,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体现经济发展与人类社会发展协调统一的思想。 总之,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所体现的“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特征正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兼顾了“低碳”和“经济”的一种发展模式。“低碳,意味着经济发展必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停止对碳基燃料的依赖,实现能源利用转型和经济转型;经济,意味着要在能源利用转型的基础上,继续保持经济增长的稳定和可持续性”[3],所以石油企业要走绿色低碳经济发展道路,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管理机制创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发清洁能源技术,优化产品结构,重构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模式。 二、中国石油企业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现状及制约因素 建立石油企业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绿色低碳经济发展主要产业结构、政策措施、传统观念、技术水平四个因素制约中国石油企业绿色低碳经济发展。 1.产业结构单一。未来的能源结构是以可再生的新能源为主,虽说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相对比较环保,但也是不可再生能源,只能维持现状。作为石油企业,要对可再生新能源进行研发,不能紧紧停留在常规能源的产业链上,并且这方面石油企业也投入相对较为落后。面对当前国际低碳经济发展趋势以及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步伐加快,石油企业要能够加快结构调整,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走向规模化、一体化、产业集群化的集约化发展之路,转变生产方式,发展高附加值产品、清洁燃料的生产,提高单位石油的产品效益[4]。 2.政策措施不健全。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主要是解决能源利用率、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量、废物处理及回收利用等问题,具有很强的政策性,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保驾护航。作为高碳产业的石油企业来说,低碳经济发展应首当其冲,应当由一些列的政策法规来进行制约,但当前中国这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不健全,缺乏专门的针对低碳经济的专项法律法规,没有较好地执行体系,没有法律化、制度化,监督监管不严,造成了一些企业碳排放量招标、废弃废物乱排乱放的现象,严重污染了周围的生产生活环境。 3.传统观念滞后。同国际公司相比,中国石油企业管理理念还处于粗放型阶段,管理理念和水平还相对落后,特别是在节能排放方面,主要是通过减少资源利用、关闭高耗能装置等比较直接性的生产管理方式获得的,对于利用绿色技术创新发展相对比较落后。 4.总体技术水平落后。中国低碳技术研究起步比较晚,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是刚刚起步。中国低碳技术落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能源消耗的技术系统落后,造成能源利用率低,碳排放量大,经济效益低下;二是新能源或可再生能源开发技术落后,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程度不高,造成化石能源利用量大,能耗资源消费高。所以,石油企业在进行可持续发展研究的同时,要对总体技术进行改进创新,为建立高效节能低排的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打下良好基础。 三、建立中国石油企业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的对策 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针对制约中国石油企业建立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因素,为中国石油企业实施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提出相应的对策,引导中国石油企业向绿色、低碳、高效的经济发展方向发展。 1.积极参与低碳政策法规制定。借鉴国际大石油公司的经验,中国石油企业可以从推动行业健康、低碳发展的角度积极与政策制定者沟通,倡导低碳生产和消费模式。一是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联系,发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二是积极开展相关战略研究,本着对国家、企业、消费者都有利的原则,积极影响国家政策的制定;三是加强落实,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5]。并且作为高碳行业的石油企业,要通过有效地政策法律法规坚定坚定不移地围绕强化生态系统的主体、节能减排和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与战略目标[6],促进绿色低碳经济发展。 2.积极进行碳管理,履行责任。中国石油企业应当顺应低碳发展趋势,重视碳管理,建立负责人的能源公司形象。对于石油企业来说,首先要摸清家底,做好能源审计以及二氧化碳排放计量的政治责任;其次要提出明确的碳管理战略,宣传相关低碳理念的社会责任;第三要确立低碳技术及业务发展重点,做好相关技术储备及应用工作的经济责任。 3.优化产业、产品结构。中国石油企业实施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战略,需要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实施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就要求我们必须从高耗能、高排放的产业转向低耗能、低排放产业,由低附加值产业转向高附加值的产业,大力发展技术含量高的高科技产业和低排放的产品服务。 4.积极合理开发新技术利用新能源。中国石油企业实施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战略,需要积极合理开发新技术利用新能源。合理开发利用新能源是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和能源问题的根本出路。从政策上看,要对新建项目和产品严格审查,严格执行并提高能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鼓励企业开发低碳技术,利用低碳能源。加强与发达国家在碳排放、碳处理、生物固碳等技术交流合作,促进发达国家对中国的技术转让,加强消化吸收和利用创新,共同构筑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技术合作平台,促进绿色低碳技术的开发和新能源的全面利用。 5.加强科技创新,发展低碳产业。作为石油企业要加强科技创新,发展低碳产业,主要从创新新能源研发技术、创新低排放技术、创新二氧化碳处理技术出发,创新新能源研发技术,加快能源有效利用或是可再生能源的步伐;创新低排放技术,降低碳排放标准;创新二氧化碳处理技术,有效对碳排放进行回收利用或净化空气质量。 6.牢固低碳意识。石油企业要将企业发展与技能减排相结合,牢固低碳意识,倡导低碳消费。首先,石油企业要制定低碳发展的宏观战略与长期规划,从总体战略上体现低碳意识;其次,要建立相应的节能减排制度,从管理制度角度上强化企业人员的低碳意识;第三,制定有效地低碳评价体系和激励措施,不仅对碳进行有效地管理,也有效地减少了碳排放量,提高经济效益,让碳管理与经济效益与日常生活挂钩。 四、结论 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体现着可持续发展理念,实施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途径,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也是当前国际经济发展的趋势。构建高效节能低排的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实施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战略,通过积极参与低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有效进行碳管理,树立负责任形象;技术创新,发展低碳产业,合理开发新能源,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以及企业效益;通过树立低碳意识,使企业进行日常低碳管理,建立健全低碳管理机制。总之,实施绿色低碳经济战略是石油企业发展的必然之路。 中国石油论文:中国石油贸易的流向浅议论文 摘要:当前,随着世界经济和国际形式的不断发展,世界能源市场出现了以发展中国家市场地位上升为代表的新变化,世界石油贸易流向面临新一轮的洗牌。在这样的情况下,研究我国石油贸易流向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石油贸易;贸易流向;优化及保障 一、世界石油贸易流向综述 (一)石油贸易流向的概念及模式 1.石油贸易流向的概念 贸易流向是指贸易的地区分布和结构,通常表示为某地区贸易量在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从这个意义上讲,石油贸易流向就是某地区石油贸易量占石油贸易总量的份额,因我国是以石油进口为主的国家,研究石油贸易流向主要是研究某地区石油进口量占我国石油总进口量的比重。另外,贸易流向包括两个不可分的因素:贸易的方向以及贸易的规模,在讨论石油贸易流向问题时,必须兼顾量的差别。 2.石油贸易流向的基本模式 在目前油价较高的情况下,世界各国的贸易流向模式大致可分为三种,并有各自的特点。战略导向型,即国家根据自己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来选择贸易伙伴、地区及贸易量;经济导向型,即出于经济考虑,如考虑能源运输成本或本国产业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选择贸易方式;地缘导向型,即在扩大贸易伙伴时,更多考虑地理位置临近或者有着地理运输优势的国家作为潜在或现实的贸易伙伴。 (二)国际石油贸易整体环境 宏观环境是研究问题的出发点,作为石油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石油贸易流向必须结合当前国际石油贸易的整体背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全球经济的区域结构变化助推国际石油贸易;(2)石油金融市场对现货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3)世界石油地缘政治格局呈现多元化态势;(4)替代能源引发石油贸易格局演变。 (三)世界石油贸易流向未来趋势 当前,世界石油贸易流向在出现新的分化组合,多元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整体看来,欧佩克的统治地位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世界石油贸易逐渐向俄罗斯、非洲等非欧佩克国家偏移,正确分析世界石油贸易流向趋势可以避免无谓竞争,有利于我国石油贸易流向的优化。主要表现在:(1)欧佩克石油贸易份额将有所降低,但总份额及发展潜力仍很大;(2)俄罗斯是未来石油贸易流向的重点地区;(3)里海地区贸易量增长潜力与障碍并存;(4)拉美国家石油贸易前景广阔;(5)非洲是各国实现石油贸易流向多元化的重点地区。 二、我国石油贸易流向现状分析 (一)世界石油储量分布及发展趋势 1.现有储量分布 世界石油资源的分布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除在陆地上有大量分布以外,近年来海底石油的探明储量增长很快,现在海底石油的探明储量已占世界石油总储量的1/4以上。世界石油资源大都分布在发展中国家,其分布规律为西半球多于东半球;在五大洲中,大洋洲最少,亚洲最多。世界原油分布极不均衡,仅中东地区就占55.58%的可采储量,美洲、非洲、东欧及前苏联、亚太地区,分别占24.78%、8.72%、7.45%、2.53%。 2.能源发展趋势及未来油气生产预测 从未来世界经济、能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角度,从能源发展的资源基础和技术发展的可能性出发,预测油气生产和其他能源的发展结构,可以比较科学地反映客观规律。石油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正逐步下降,而天然气则是主要的替代能源,将成为21世纪的主力能源。 (二)我国石油贸易流向状况分析 1.贸易来源。中国近年来虽努力分散原油进口来源,大力实施石油贸易来源多元化战略,但进口来源单一的状况并未得到有效改善。具体到国家来讲,2007年我国主要从沙特、俄罗斯、伊朗、安哥拉和阿曼五国进口原油,自每个国家进口的原油量,均超过了1000,合计为9069万吨,占当年原油进口总量的61%。其中,沙特、安哥拉和伊朗分别以16%、15%、13%位居前三位。 2.贸易方式。当前,参与国际石油贸易的方式主要有四种,即现货、期货、长期合约及获取份额油等,我国的石油贸易方式主要集中在现货,期货很少参与,长约及份额油的获取都非常少:有关资料表明,我国石油贸易中,份额油只占进口石油的不足20%,现货采购达50%,长约油仅为50%(日本高达90%);我国缺乏充足的储运设施,期货市场刚刚开设燃料油期货,原油期货仍未启动。国际油价的定价权在期货,我国虽然是国际石油市场的“战略买家”,但仍无定价权。 3.运输状况。相较而言,海运石油的成本较低,管道运输相对可靠,铁路运输虽然运量有限,但是陆地线路对于国家能源安全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我国目前的石油进口方式,主要以海运为主,采用管道运输的石油主要来自中亚,而来自俄罗斯的石油基本是通过铁路运输。 4.小结。综合以上分析,整体看来,我国非洲、南美地区的石油贸易份额逐渐增大,石油贸易流向进一步多元化,但进口来源仍较为集中,主要是中东和非洲,而与我国有着良好地缘关系的俄罗斯中亚地区的贸易份额则相对不足,甚至呈现缩减趋势。具体来讲,我国目前的石油贸易流向也存在一定风险:(1)运输风险。(2)中东作为贸易主流向有一定风险。(3)与美国可能产生较大冲突。 三、我国石油贸易流向优化及保障措施 (一)我国石油贸易流向优化策略 1.石油贸易来源多元化。从地理位置上看,我国北依俄罗斯,西临中亚,与我国接壤的东南亚地区也有很丰富的油气资源,我国获得充足的油气供应,有很强的地缘保证。同时,随着我国进一步健全运输管线建设,中东海湾地区的石油输送安全性也将大大提高,我国与中东地区的石油合作也将进一步加强。 2.石油贸易方式多元化。国际石油贸易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分成油、长期供货合同和现货期货贸易。为了提高我国石油贸易方式的合理性,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1)为了保证中国对石油资源获得的稳定性,进口原油的贸易方式应以长期合同为主,应占60%以上。(2)国家间贸易多样化。(3)大力发展石油期货贸易,参与石油金融市场,规避石油进口和价格风险,争夺石油的定价权。我国可在借鉴国际石油贸易市场多层次性、交易方式和交易主体多元性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国内实货交易市场,有步骤地推进期货市场的建设,形成现货、远期、期货为重点的多层次、开放性的市场体系和交易方式的多元化。 3.构建“蜘蛛网”式战略运输线路。海运作为我国的主要石油运输方式,其运输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都不足以满足国家能源安全的需要。结合我国的地缘特征和世界石油储量分布,我国要保障石油运输线路安全,应以石油管线为主,大力构建“蛛网式”战略线路,有效解决我国对马六甲海峡的过分依赖和我国周边陆路运输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具体讲可分为以下两个方面:(1)获得印度洋的入海口;(2)构建俄罗斯、中南亚陆地运输体系。 (二)我国石油贸易流向优化保障措施 1.提高国内供给能力,适当控制国内需求和适度进口。提高国内石油供给能力是未来解决石油供需缺口最基本的一步,建议我国优先加强国内勘探,努力增加石油后备储量,保持必要的石油自给率;鼓励中国海上合资原油销往国内。在控制国内需求方面,应适当控制一次能源消费中石油比例增长的速度,大力发展可替代能源;利用税收作用,抑制石油消费。适度进口应是实现油气资源进口尽可能地满足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实际需要。 2.充分利用当前经济危机,提高石油贸易主动性。经济危机下,很多国家需要资金救市,我国庞大的外汇储备找到了有效的投资渠道。一是可以对政治友好国家进行经济援助,为石油贸易创造良好的国际关系;二是可以用外汇与油气资源丰富的国家开展油气资产交换,比如我近期实现的中俄“贷款换石油”交易,为保证本国能够拥有长期稳定的油源供应奠定了基础,并正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国际石油交易的格局,使之朝着有利于中国的方向发展。 3.和谐发展国际关系,保障石油供应稳定性。发达国家与我国的石油竞争,最终要通过石油输出国来实现。我国应该继续发挥能源外交优势,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发挥中国经济崛起的优势,将石油合作纳入全方位的合作中,积极参与地区性、国际性的各种对话和交流,特别是与国际能源机构和石油输出国组织的交流,深化原油资源合作,提高对资源的获取能力。 4.健全石油政策和法规体制,推进石油产业市场化。欧美等石油生产国和消费国在立法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制定政策、监管机构统一监管、企业商业化运作等途径,形成了普遍认同的石油管理体制,实现了规范的能源产业市场化运作,也为我国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在市场化建设方面,引入竞争机制,取消上下游领域和南北海陆地域的限制,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为石油企业开辟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结论 我国的石油贸易流向关系到我国能源安全,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平稳、快速的发展。研究的过程中,主要得出了以下结论:(1)由于石油本身的特殊性,石油贸易流向的研究不应该仅仅局限于石油进口来源地,也应包括石油贸易方式和运输方式,石油贸易流向的优化也必须从这几方面展开。(2)石油贸易流向的研究必须紧跟世界能源安全的新观念。(3)“石油衍生品”市场地位空前提高。(4)我国石油贸易流向多元化应是贸易来源、贸易方式及运输路径的系统多元化,相关策略制定应该充分结合地缘特征,构建以俄罗斯—里海及东南亚地区为主的贸易多元化体系。 中国石油论文:目前中国石油所属酒店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摘要:文章在对中国石油所属酒店发展过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阐述了中国石油所属酒店强化财务管理的必要性,提出了酒店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给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中国石油;酒店财务管理;财务制度;资金风险预警 0前言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它是根据现行财税制度,按照财务管理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实行科学、规范、有序的财务管理,可以最大程度地实现规范性的企业财务目标,进而为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中国石油不断推进结构调整,深化体制改革,对油气田勘探开发、石油炼制、天然气生产及管道运输等主业及石油石化物资装备、酒店经营等辅业实行以产权为纽带的跨地区、跨部门的合并重组,推进集约化经营、专业化管理、一体化整体协调发展的战略,将原本属于中国石油所属各子(分)公司的大部分酒店、宾馆及疗养院移交中国华油集团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目的就是通过对酒店业资产重组来盘活资产,引入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形成规模效应,为中国石油所属酒店业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从而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在这种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大背景下,中国石油所属酒店如何摆脱原有的主要面向石油系统内部进行服务的现状去面对市场机制条件下激烈的同业竞争,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1中国石油所属酒店强化财务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中国石油所属酒店是随着石油工业的不断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其最初的主要职责是方便石油系统内部员工事务办理及中转接待。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国内经济形势好转,石油工业快速发展以及多种经营的开展,中国石油所属企业相继在一些大中城市和旅游城市投资兴建了一批较高标准的酒店、宾馆及用于员工休养的疗养院。与此同时,各石油企业还对原有的办事处、招待所加大投资进行改建和扩建,规模和档次都相应得到了提高。尽管这些年来中国石油系统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传统的石油系统主、辅业都面向市场转换体制和改变观念,但是其所属酒店在管理体制和经营观念上仍然没有太大的变化。 中国石油所属酒店在大部分划归中国华油集团公司进行集约化经营管理后,如何把这笔庞大的资产管理好,不断提升它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际上就是要解决它的生存、稳定和发展的问题。如能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不仅能够盘活资产,形成中国石油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也对稳定员工队伍,实现中国石油整体战略部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通过完善酒店内部的财务管理体制,强化财务管理为突破口来提升酒店整体管理水平成为中国石油所属酒店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通过强化财务管理,不仅能够降低酒店运营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还可有效提高酒店财务信用等级,从而更好的融资和筹资。同时,有效的财务管理,还有利于企业投资,提高投资收益率,通过运用财务杠杆,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使酒店管理和运营水平不断提高,从而在竞争充分的酒店市场中健康、稳步发展。 2目前中国石油所属酒店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中国石油所属酒店重组改制前,由于缺乏市场竞争和忽视经济效益,大部分酒店在实际运营中忽视了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使酒店日产管理局限在事务经营型管理格局之中。同时,很多酒店囿于规模和人员素质的限制,往往存在会计核算不健全、财务管理缺位等现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2.1财务管理机构设置简单 目前中国石油所属酒店财务管理机构设置相对比较简单,一般是采取财务、会计管理机构合并的组织形式,这种形式很容易造成重视会计核算、轻视财务管理的状况,不利于发挥财务管理在风险分析、预测及辅助决策方面的职能。 2.2会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财务管理职能相对缺失 重组改之前,出于规模和成本的考虑,中国石油所属酒店在财务人员配置上业务素质水平相对不高,弱化了财务管理自身在酒店实际运营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和辅助决策功能。 缺少高素质财务管理人员是导致中国石油所属酒店财务管理核心作用难以很好发挥的重要原因,不少酒店在财务报表填报过程中只是机械式的填写数据,而不会根据国家现行的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对财务报表中的数据进行分析来评估酒店当前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甚至外汇平衡能力等财务状况,这就是明显的财务管理职能缺失。 2.3财务管理执行力度不够 尽管中国石油所属酒店的财务制度十分健全,但由于种种原因,忽视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进行违规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何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操作是今后中石油所属酒店财务管理工作中应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 2.4应收账款周转缓慢 由于依然存在关联交易和未完全融入市场竞争等历史原因,中国石油所属酒店存在大量应收账款沉淀,使酒店资金周转不灵并隐含着较大的坏帐风险。及时收回应收账款,统一开展债权债务调查及清理工作,是中国石油所属酒店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的一大难题。 2.5财务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财务风险管理是指相关人员对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度量和分析评价并适时采取有效方法进行防范、控制和协调,以保证企业经济利益免受损失的管理过程。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石油所属酒店管理过程中财务风险防范意识普遍不足,使得酒店管理过程中的财务融资、投资、利润分配等方面面临着较大的不确定性与风险。 3中国石油所属酒店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中国石油所属酒店合并重组后,管理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投资主体也随之发生变化。酒店服务行业作为竞争充分的第三产业,同业竞争非常激烈,如何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逐步成长、发展和壮大,提升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管理水平势在必行,针对目前中国石油所属酒店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相关对策如下: 3.1 全方位转变传统酒店财务管理理念,设计和完善酒店财务组织体系 面对全新的财务管理环境,中国石油所属酒店如不全方位转变财务管理观念,就很难在激烈的同业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在转变传统酒店财务管理理念的过程中应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在财务管理中要理解人,尊重人,规范财务人员的行为,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财务运行机制,强化对人的激励和约束,充分调动每个财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同时,在酒店财务管理机构设计上要合理设置会计机构,完善财会岗位,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辅助决策的职能作用。 3.2 不断提高酒店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突出财务管理的决策参谋职能 这既可以采用直接引入高素质财务管理人员的方式来改善当前财务管理水平相对偏低的现状,也可以通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现有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之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财务管理环境。通过基础财务数据的准备,对财务评价指标进行计算与评价,并分别与相应的评价标准或基准值进行比较,从而对各项财务状况作出评价,同时,也应通过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概率分析等不确定性分析方法,分析当前可能面临的财务风险及在不确定情况下的抗风险能力,为酒店日常经营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3.3加强现金、存货、应收帐款的管理,强化财务控制能力 中国石油所属酒店实行集约化经营后,资金来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资金运用产生最佳效果。其次要加强存货的控制,监控存货资金占用量,评估存货风险,防止造成资金积压。同时还要定期清理应收账款,加速货币资金的回笼,尽量减少呆账、坏账的产生。 3.4加强财务预算管理,通过预算约束和控制酒店的财务行为 财务预算是通过财务手段把资源分配给特定活动的数字性计划,在酒店管理过程中财务预算既是计划的工具,也是控制的有效手段。通过编制财务预算,对财务目标进行综合平衡,将目标层层落实,形成一个目标体系,并把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各部门和个人考核的依据,从而保证各项计划的完成以及酒店整体财务目标的实现。 3.5强化财务风险防范意识,建立财务预警机制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中国石油所属酒店日常运营远离完全市场条件下的财务风险,重组改制后,企业面对的市场与经济大环境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其生产经营与财务管理中的不确定性正逐渐加大。在这种情况下务必要建立健全的内控体系,强化财务风险意识,堵塞财务管理,进一步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同时,要建立财务预警机制,根据财务警报情况来采取相应的对策与措施,实现事前化解财务风险的目的。 3.6大力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规避资金风险 中国石油所属酒店原来分属于不同的子(分)公司,相对比较分散,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也不尽相同,这给进行集中财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应以中国石油财务管理平台为依托,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尽早进行ERP项目建设,以便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便于统一集中管理,规避资金风险。 4结语 中国石油所属酒店重组改制后,企业总资产及规模在同行业中是屈指可数的,但就企业资产质量及经济效益而言,与其他不少同行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强化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的财务管理,进而不断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将会使中国石油所属酒店的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我们有理由相信,涅重生后的中国石油所属酒店业也会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为实现中国石油整体战略布局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中国石油论文:中国石油销售ERP系统设计 摘要:为了更好地完成中国石油销售ERP系统的实施,中国石油销售分公司采取集中统一设计、分批上线的策略进行销售ERP系统的推广工作。按照此策略,销售分公司在两年时间内实现了30余家地区公司的销售ERP系统单轨运行。文章从销售ERP系统的设计原则、业务框架、系统构架和销售ERP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的集成四个方面简要介绍了中国石油销售ERP系统设计。 关键词:销售;ERP系统;设计原则;业务框架;系统构架;接口方案 ERP系统是整合了企业管理理念、业务流程、基础数据、人力物力、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于一体的企业资源管理系统。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ERP系统软件有SAP、Oracle、Baan、JDE、PeopleSoft、QAD等。2002年中国石油提出在中国石油所有专业公司以及地区公司实施ERP系统,后经过可行性研究,决定了采用的ERP系统软件为SAP软件,“十一五”信息化规划也确定了ERP系统实施作为信息化规划的核心内容。2006年中国石油在山东销售公司开始ERP系统的试点实施工作,借鉴试点单位上线的成功经验,2008年销售专业公司组织咨询专家和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了集中设计,为大规模推广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销售ERP系统的系统设计从设计原则、业务框架、系统构架以及系统接口都进行了详细研究。 1 中国石油销售ERP系统的系统设计 1.1 设计原则 销售ERP系统设计原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建设满足销售分公司管控要求的统一、标准和规范的ERP系统,确保ERP系统信息能在各个层面共享和统计口径一致。 2)需要实现业务标准化和数据标准化,统一和规范销售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流程,实现业务操作规范化和业务单据统一化,以保证业务信息统计的一致。统一客户、供应商、油品等数据信息, 实现基础信息的标准化,确保在整个销售分公司内部的数据统计口径的一致。 3)业务执行层和业务控制层通过分级的权限设定,实现销售分公司自上而下的管理控制需求。 4)通过业务单据的关联及灵活的查询报表,实现公司间业务数据的共享。 1.2 业务框架 销售ERP系统功能覆盖销售分公司的采购管理、库存管理、销售管理、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以及设备管理等六个功能模块。采购管理、库存管理和销售管理服务于油品销售业务。因此,销售ERP系统业务范围可以分为油品销售业务管理、油品销售财务管理和油品销售设备管理三个方面。 1)油品销售业务管理的业务框架原则:统一各地区公司采购、库存和销售的处理流程;从计划到执行实现从上到下的销售控制、价格控制、时间控制、客存量控制、销售流向控制等控制;与财务自动实现集成;业务运作的同时产生相关的查询和分析报表。 2)油品销售财务管理的业务框架原则:实现会计科目表、客户、供应商等主数据规范化和标准化;通过ERP系统强大的集成功能,实现了业务处理在财务管理上的及时反映,随时为财务分析与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通过系统的控制功能,实现业务关键点和财务预算在系统中的实时控制;在采购过程中(油品的入库、损耗的处理、采购发票处理)、库存管理过程中(油品调拨、油库盘点、加油站盘点)、销售过程中(油品的出库、销售发票处理),以上的各个业务环节均能够在财务凭证及实时的财务报表中反映出来,记录整个业务过程完整的流程。 3)油品销售设备管理的业务框架:将整个公司进行逻辑划分,包括功能位置、设备、备品配件清单,对这些台帐进行详尽的资料管理;实现对检维修计划的计划、审批、下达、执行、完成、成本结算等进行全流程管理;能够做出定期的维修和保养计划进行预防性维修,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减少设备故障率。 1.3 系统构架 系统采用独立的开发、测试(质量保证)、生产支持环境、生产环境,确保开发、测试对生产系统影响最小,新企业上线以及后续优化不对正在运行的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通过方便、高效的配置、程序同步机制,确保所有更改可以方便地在各系统之间同步。 2 销售ERP系统与其他系统接口 2.1 销售ERP系统与业务系统接口 接口一:ERP系统与成品油调度指挥中心及一次物流优化系统 将销售分公司下达的相关资源配置计划及油品的实际库存信息作为一次物流优化的约束条件,在系统优化所得到的结果基础上形成油品运输计划,并以此执行油品的配送过程。 接口二:ERP系统与油库管理系统 油库管理系统将实际付油信息及盘点数据传入ERP系统,出具相关报表及进行损溢处理。 接口三:ERP系统与二次配送系统 将销售计划、调拨出库计划、客户需求等作为二次物流优化的约束条件,在系统优化所得到的结果基础上形成油品配送计划,并以此执行油品的配送过程。 接口四:ERP系统与加油站管理系统 ERP系统的油品配送数据传入加油站管理系统,加油站每日的进货、销售相关信息及月末盘点情况传入ERP系统。 接口五:ERP系统与金穗开票系统 ERP系统的开票信息传入金穗系统,并打印真实发票。发票打印后,将发票号码返回ERP系统,并与系统内的发票进行关联。 2.2 销售ERP系统与FMIS系统接口 在总部建立对照表管理系统,用于ERP集成凭证及融合凭证录入的编码转换;对照表统一维护,维护后自动保存到ERP和FMIS系统中。 对于财务端发起的业务,在“凭证录入系统”中录入。通过凭证录入系统录入的会计凭证,自动保存在FMIS7.0系统中;凭证审核后在ERP系统中生成ERP会计凭证,同时保存到总部会计一级集中核算系统。与集成业务无关的财务发起凭证涉及到的个性化信息不向ERP传输。 对于业务端发起的在ERP中自动生成的会计凭证,通过“集成凭证接口”传输到FMIS中。地区公司的个性化辅助核算,由FMIS系统负责匹配和转换,并形成完整的会计凭证; 交易平台管理的资金往来业务和“融合凭证录入系统”接口,在融合系统中产生凭证,并采用和其他融合凭证一样的方式在 ERP 和 FMIS 中记账。 网上报销系统和“融合凭证录入系统”接口,在融合系统中产生凭证,并采用和其他融合凭证一样的方式在 ERP 和 FMIS 中记账。 固定资产系统和“融合凭证录入系统”接口,在融合系统中产生凭证,并采用和其他融合凭证一样的方式在 ERP 和 FMIS 中记账。 通过上述方案,数据一次录入,多方共享,保证地区公司ERP系统、FMIS系统、总部会计一级集中核算系统数据的完整性,体现FMIS的易用性特点,满足总部直接编制报表的需要。 3 结论 销售ERP系统设计方案为石油石化行业销售企业实施ERP系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现在这个系统方案的正确性已经在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司以及中国石油江苏销售公司等30余家地区销售公司得到验证,并且在这套方案的正确指导下,在两年的时间内,中国石油销售ERP系统在全国30余家地区公司全部上线单轨运行。 中国石油论文:中国石油档案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开发 摘要:为加快中国石油信息化建设和推广的步伐,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减少长期以来因手写管理和不规范的档案管理软件引起的人力物力浪费,开发了中国石油统一的档案管理平台――中国石油档案管理系统(简称ERMS)。介绍了与传统档案业务的区别,ERMS的总体功能以及各个模块的子功能。 关键词:档案管理系统;ERMS;信息化;中国石油 长期以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下属单位在档案管理上使用各自开发的系统,甚至和手写管理相结合,没有统一的档案管理平台。传统的档案管理业务存在很多弊端。项目组在国家信息部的支持下,与微软合作,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建设集中统一的档案管理平台(简称ERMS),实现业务系统与档案管理系统的有效集成,制订统一的档案管理标准规范,整体提升档案管理能力。通过建设集团公司集中统一的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档案的利用率和使用价值。从技术的角度,实现由档案管理系统向内容管理系统的过渡;从应用的角度,逐步实现由档案管理向知识管理的转变。最终建立起中国石油的电子文件凭证中心和知识中心。 1 ERMS与传统档案管理业务的比较 1.1 传统档案管理业务原理 部门档案归档人员将实体档案提交到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人员负责档案的入库管理以及用户的档案利用业务(图1)。 1.2 ERMS原理 部门档案归档人员在ERMS系统上将档案电子条目录入,经过归档部门领导和档案部门领导审核以及归档办结后,档案电子条目自动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随即可同步提交实体档案和清单。由档案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电子档案和实体档案进行入库维护和对用户的利用(图2)。 1.3 与传统档案业务管理的比较 1.3.1 电子文件管理规范和标准 传统档案业务缺乏统一的电子文件管理规范和标准,档案数据标准和格式未统一,历史数据质量较差。ERMS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档案管理手册》,统一了各个下属单位电子文件管理规范、数据标准和格式。 1.3.2 文档一体化程度 传统档案业务文档一体化程度低,缺乏生命周期的管理,未与产生电子文件的相关系统进行集成,电子与实体管理脱节。ERMS强调针对电子文件的管理,电子文件先归档,实体随后。还提供与OA系统的接口。 1.3.3 档案价值利用 传统档案业务纸质借阅率较低,基本无法进行电子借阅。编研工作量大,素材收集不全面,统计工作繁重。ERMS提供电子借阅功能,一份电子档案能同时借给多个用户,到期后自动收回借阅权限。支持电子档案全文检索。自动生成符合用户需求的统计报表。 1.3.4 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 传统档案业务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滞后,已有档案管理系统差异大,无统一的管理平台,形成了多个信息孤岛。ERMS为中石油集团公司各个下属单位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平台,成为档案信息共享知识中心。 1.3.5 档案管理工作的权责落实 传统档案业务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方较难落实。ERMS根据使用系统的权限划分用户角色,并且支持多种日志,保证每个工作环节都落实到责任人。尤其是归档工作一定由归档部门负责,贯彻“谁产生,谁负责”。 1.3.6 档案管理工作效率 传统档案业务以实体档案为主,大量工作都要在线下手工进行,效率低,人员浪费大;ERMS充分发挥了电子档案的优势,大部分流程都在线进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人员浪费。 2 中国石油档案管理系统 2.1 总体功能结构图 总体功能结构图如图3。 2.2 各个模块功能 2.2.1 收集整理模块 收集整理模块主要包含档案归档和档案上交的功能。 档案归档的目标为协助归档部门和档案部门的用户将电子和实体档案归到中国石油档案管理系统中。包括以下功能: 1)预归档:用于部门归档人员创建档案的电子条目。 2)归档整理:用于部门归档人员对电子条目所对应的实体进行整理。 3)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对部门归档人员提交过来的电子条目和实体档案进行整理。 档案上交的目标是以直交或汇交的方式实现油气勘探开发类档案的分发和汇交。 2.2.2 档案保管模块 档案保管的目标为对已归档档案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并通过鉴定档案的价值确定其保管期限,把已失去价值的档案销毁,以达到优化馆藏、提高档案管理利用的效率。档案保管包括以下功能: 1)档案管理:用于档案管理员查看馆内档案的详细情况。 2)库架信息维护:主要用于模拟实际档案库房。档案管理人员对实体档案上架后的物理库架位置信息进行维护。 3)档案鉴定:对于已经过期的档案,可组成专家组进行档案价值的鉴定,以确定其保管期限,把已失去价值的档案销毁。 4)档案移交:用于当某些单位需要重组或是某些档案需要移交给另一家单位时。 2.2.3 档案利用模块 档案利用模块是系统用户利用档案资源进行工作,也就是各部门、各单位使用档案的过程。包括以下功能: 1)档案搜索:利用档号、名称、归档部门等关键字搜索出符合用户要求的电子档案,方便了用户查询、借阅等需求。 2)档案借阅:支持电子档案和实体档案的借阅。一份电子档案可以同时借给多个用户。到期后自动收回权限。 3)报表生成:可以根据用户自定义的行和列,生成符合用户特定需要的报表。 4)档案编研:是为档案编研人员提供一个根据馆(室)藏档案和社会需求,在研究档案内容的基础上,编写参考资料、汇编档案文件、参与编史修志、撰写论文专著的平台。 3 结论 项目组在信息部的支持下,和微软合作开发了中国石油档案管理系统(简称ERMS),经过一段时期的实施推广,目前生产环境已在中国石油多家下属单位上线。ERMS以其友好的界面、人性化的操作、强大的档案管理功能、方便简易的系统设置、坚实的安全保密性以及卓越的运行速度和性能,得到了广大单位用户的好评。
计算机数据库论文: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管理研究 摘要:在信息管理中,提高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运动技术,有利于提高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在实际信息管理工作中的效率,计算机数据系统的科学性及现代化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作用。本文从计算机数据系统的应用特征出发,分析了目前我国信息管理中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运用现状,希望对未来信息管理中的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进一步开发具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信息管理;计算机数据库;技术 一、信息管理中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概述 计算机数据库是指存储在计算机内,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组织起来的数据的集合。在信息管理中,如何高效的将计算机数据库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处理,并获得内在的信息,成为数据库技术一直以来不断攻克的难题,而数据库技术又是现代计算机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信息管理下的计算机数据系统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是人工管理的初始阶段,主要在当时计算机的软硬件的条件均不成熟,计算机中没有可以支持数据管理的软件,为此,程序员需要在程序中规定数据的逻辑结构及设计一系类的物理结构,当数据的组织或者设备发生改变时,程序员需要重新编制,而不同的应用之间也存在大量的重复和不可共享的数据,对于维护应用程序之间的数据的一致性的可能性不大,为此,当时对数据进行的是批处理方式。第二是文件系统阶段,这一阶段的状态主要指在外存储器上,用户的程序与数据可分别存放,应用程序之间可以共享一组数据,实现了以文件作为单位的共享。而这一状态的实现主要得益于计算机大容量的存储设备的出现推动了软件技术的发展,数据不仅可以以文件为单位进行外存,并且由操作系统统一管理。但是由于文件之间的相互独立,最终也不能反映现实世界中的事物之间的联系。第三,是数据库系统阶段,这一阶段的发展主要是数据库管理领域的普遍应用,数据库技术不断的发展解决了当数据逻辑结构改变时,应用程序不受影响,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数据共享能力。 二、信息管理下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特征 2.1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应用范围不断的扩大。目前,在我国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应用范围已经涉及到工业、农业及第三产业方面,休息管理的效率得到有效的提升,成为带动行业信息增长的推动力,是生产力水平及技术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体现出了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良好的市场发展潜力。 2.2计算机数据库系统技术不断更新,安全性得到保证。在使用过程中,质量的好坏主要取决于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高低,也对进一步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现代化的数据库系统的经历了不同阶段的发展以后,具备了很强的适用性和操作性,这对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保证。 三、信息管理下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现状 数据库系统的发展初期是在美国,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国际的经济与科技发展的重要战略手段,成为整个社会化进程的发展的推动力,某种程度上已经演变成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与科技进行的重要标杆,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发展更是各行各业中的一个必要条件。我国的计算机技术的起步相较于西方社会较晚,但是发展的数据超快,在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市场的竞争也面临着重大的挑战,信息量的不足不断地暴露,企业对于外界的信息获取处于饥渴状态,不断向外界获取大量的信息源,为此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应用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 四、信息管理下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应用建议 信息管理下的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具很高的价值,因而在现代化的企业发展过程中得到大量的应用,然而在实际存在的问题中,需要我们更好地运用相关的技术及知识进一步的解决,为此,提出如下两条建议;其一,信息管理下对数据库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进一步的加强。在信息管理中对其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应用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是指其安全性,在操作过程中,由于不同的情况下造成的原因因素有很多。其二,在信息管理下对数据库系统的理论与实践进行融合。增强计算机数据库理论知识的针对性。实践与理论的综合性发展与提升有助于决定信息管理下数据库系统的良好的发展和适应性。为此,我们还需要不断地进行研究以希望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能够在现代化社会中得到更好更充分的利用。信息管理下的计算机数据库系统也会得到更好的应用。 作者:安波 单位: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数据库论文:信息管理中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应用 [摘要] 本文结合信息管理的实际情况,对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作用及应用现状进行分析,并对加强信息管理中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应用策略进行了探讨,以期能对信息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提升有所帮助。 [关键词]信息管理;计算机;数据库技术 在信息化时代,计算机数据库技术被广泛应用于人们学习、工作、生活中,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方便,如何加强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重点。本文将从计算机数据库技术概述入手,介绍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作用以及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现状,提出加强信息管理中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应用策略,希望能为以后的信息管理工作提供一些帮助。 1计算机数据库技术概述 计算机数据库技术是一种关于数据信息管理的技术,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便于用户管理海量的数据,此外计算机数据库还可以和其它程序连接使用,能对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处理。现阶段,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属于信息管理领域中的高科技技术。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研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分别为数据库、数据库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管理工作也随着科学技术的变化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初始阶段就是利用人工进行管理,这种管理方式的效率比较低,数据管理质量也不高,后来发展成为系统管理,直到今天已经发展成为数据库管理系统。相比于前两种数据管理方式,数据库系统管理具有条理性强、管理效率高的优势。数据库管理系统以计算机数据库技术为依托,现阶段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下文将具体介绍一下计算机数据库的结构和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特点。 1.1计算机数据库的结构 计算机数据库管理系统的结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为物理数据层、概念数据库以及逻辑数据层。首先,介绍物理数据层。物理数据层就是指数据库管理系统中用于储存原始数据信息的物理设备,原始数据信息可能包括字符和位串,是未来利用数据库系统进行加工处理的对象。物理数据层是计算机数据库中的内层结构。其次,介绍概念数据库。概念数据库处于计算机数据库的中间部位,是数据库管理系统的中间结构。概念数据库主要反映地是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最后,介绍逻辑数据层。这一结构体现的是数据内在联系,其中包括用户需要使用到的全部数据。 1.2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特 第一,数据具有组织性。计算机数据库系统中的数据不是分散独立存在的,它们彼此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即使是一个数据库中不同文件目录下的数据之间也是具有一定关系的。根据数据的来源和用途,计算机数据库系统会将这些数据按照一定的组织结构进行存储。从数据整体角度来看,这些不同的组织结构下的数据具有某种特殊的关系或相似性;第二,数据具有共享性。共享数据信息是建立计算机数据库的原因之一,计算机数据库只有具备共享数据信息的特点才能将其作用发挥到最大。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共享性的特点不是指数据信息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共享,如一个单位内部,而是指数据信息可以进行跨单位、跨地区共享,即能打破空间和体制的限制;第三,数据具有独立性。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独立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逻辑独立性,所谓逻辑独立性是指当数据库的逻辑结构变化时,例如修改数据定义、变更数据间的联系等,不用修改原有的程序;另一方面是物理独立性。所谓物理独立性就是说当数据的存储结构发生变化时,例如物理存储位置发生变化、物理结构发生变化等,不会改变原有的应用程序;第四,冗余度的可控性。所谓冗余就是指数据库中的数据出现重复的现象。冗余是计算机数据库技术中出现频率较高的一种现象,用户在进行数据库使用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个问题。冗余度的可控性是指设计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冗余现象完全消除掉。如果不全部消除冗余,设计师也能对冗余进行适当地控制,尽量减少数据重复的概率,使用户查询数据变得更加方便;第五,灵活性。计算机数据库技术不仅能用于存储数据信息,同时还可以对存储的数据进行管理。我们常利用数据库技术进行数据的输入输出、查询和编辑,这些操作过程中都属于数据管理的内容。相比于一般的数据管理系统,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具有操作灵活的特点。用户可以根据数据管理的需要建立合适的数据库,同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数据管理。 2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作用 首先,在信息管理中应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可以实现将不同的应用程序和不同类型的系统连接的目标,即通过使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就可以将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分离,对二者的操作都是独立进行的。计算机中不同的应用程序之间不会相互干扰,可以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以及数据信息使用的效率。其次,可以利用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独立性的特点,减少数据库结构变更对信息管理的影响。我们知道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具有物理独立性和逻辑独立性的特点,当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物理结构发生变化时,不会影响原有应用系统和数据库之间的信息传递。再次,在信息管理中应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可以提高数据信息的安全性。一方面,计算机数据库和应用系统之间的数据信息具有一致性的特点,对数据信息进行实时更新,不会出现信息错误的情况。另一方面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可以对数据访问权限进行设置,只有具有访问权限的人才能对数据信息进行访问。最后,在管理信息中应用计算机数控技术可以减少数据重复的概率,提高数据管理的效果。 3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应用的现状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应用范围变得越来越广泛,涉及到的领域也越来越多,这些变化对于促进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1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范围变得更加广泛 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应用的范围变得越来越广主要体现在下述几个方面:第一,就是计算机技术与数据库技术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密,融合性越来越高,从而使得计算机数据库技术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具有很好地市场发展前景;第二,就是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应用已经不仅仅局限在某一方面,各行各业都开始应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从而使得我国信息管理的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信息管理的效率有了很大提高;第三,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出现为信息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使得很多行业的信息管理效率大幅度增加,同时也提高了行业的生产力水平;第四,就是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相比于其它数据管理技术的优势得到了很多行业的认可,从而为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也拓宽了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应用范围。 3.2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具有很强的发展势头主要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第一,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相比于其它数据管理技术的优势很明显,并能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体现出来,这就为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提供了有利的竞争条件,促使了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第二,信息管理中应用的技术是经过了不断的发展和变化的,由最初的网状数据库发展到今天的计算机数据库技术,这和科学的进步有很大的关系。计算机数据库技术是现阶段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内最为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必然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第三,现阶段,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发展已经逐渐趋于稳定,各方面的性能已经在实践中得到检验,这为以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第四,随时现代科技的发展,需要存储的数据信息将会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复杂的数据信息存储只有依靠计算机数据库技术才能完成,这也为新一代的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3.3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安全性不断提高 第一,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安全不断得到提高使得其在信息管理方面的优势愈加凸显,提高了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效率;第二,企业发展过程中一些机密数据信息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为了确保数据信息的安全性只有不断提高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安全性;第三,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可以对数据信息进行备份,为信息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保障,避免出现数据信息丢失或被纂改的现象;第四,现阶段为了保证信息管理的安全性,不仅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方面下功夫,还引入了专业的抗风险软件,大大提高了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安全性。 4加强信息管理中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应用策略 4.1加强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安全性 加强计算机数据库系统的安全性一方面要提高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安全性能。主要是指不要出现数据库被盗、非法使用、篡改数据信息的问题。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安全性能是数据库系统安全性的一种体现方式。数据共享虽然可以带来很多便利,但也会影响数据库系统的安全性。一些涉及到机密性的数据信息是不能进行共享的,及时在内部传输的过程中也要进行加密处理。此外,还要设置严格的访问权限,避免出现非法访问的问题出现;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对信息管理安全工作的重视。数据库系统的安全性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就会丧失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原有的优势,使其无法在各个领域中使用。因此应针对数据库系统中的薄弱环节做特殊安全性处理。 4.2进一步加强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理论是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但如何将相关的理论应用于实践中是一个重点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难点问题。应加强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使得计算机数据库技术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提高信息管理工作的效率,促进信息管理工作的进步和发展。 4.3提高计算机数据库系统中数据的完整性 要提高数据库中输入数据的完整性,可以利用客户端进行输入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在数据库中出现非法数据,另一方面也可对数据信息进行统一的管理,提高数据库系统的运行效率。 5总结 总之,未来随着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应用的范围会变得越来越广,计算机数据库技术也将成为信息管理中的主要技术支持。鉴于这种情况,应加大对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研究,不断提高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水平,以满足信息管理的需求。 作者:赵亚男 单位:渤海大学 计算机数据库论文:计算机数据库的管护研究 企业管理数据库的数据信息是由工业管理以及商业管理要求来决定的,收集职工详细信息,包括人员情况、职工薪水、职称晋级、产品指标以及销路规划等,及时了解员工的工作状况以及企业的经济数据,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使企业的日常运营方便快捷。当构建企业数据库的时候,比如企业的产品数据库,数据库包含的信息有产品的性能特征、厂家的具体情况等,因此检索字段可以设置为产品名称、厂家名称以及产品分类号等,有利于用户快速检索相关产品,当客户需要查找某种产品的时候,只需要输入主题字或者关键字,就可以获得该产品的产品情况。另外,由于员工的加入以及退出,会导致信息资料的变化,因此,在建立企业数据库的时候,应该严格按照数据库的构建流程,建立完善的数据库体系。对于人员流失比较频繁的部门,应该建立专门的数据库,保证数据库的完善,避免数据库的损坏。在日常工作中,还要不定期对数据库数据信息进行更新。 尽管数据库是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构建的,但是数据库的漏洞也是难以避免的。比如前后工作之间的衔接以及校验,比如计算机文字的错误录入。因此,必须对数据库进行维护和管理。 1加强数据库管理人员的技能 维护计算机数据库,应该加强数据库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使它们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专业知识,熟练运用计算机相关软件。建立专门的数据库校验部门,分派专业管理人员对数据库进行分析和校验,检查数据库构建过程以及检索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并且及时进行核实,并且进行更正,保证数据库信息资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加强数据库的更新与维护 当计算机数据库构建完毕以后,应该全面检查输入信息的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建立定期检查制度[4],保证计算机数据库的质量,提高数据库的利用效率。数据库的时效性影响着数据库的生命。因为科学技术发展十分迅速,数据信息不断更换,比如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随时都可能出现过时的现象,一旦旧的法律以及标准被重新制定或者修改和增补,那么就需要重新录入最新数据信息,代替作废的旧信息。因此,除了选择性能好的操作系统之外,还应该及时对系统进行升级,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还要对数据信息进行实时记录,及时进行更新,并添加到数据库中,有利于利用数据库的信息资源。对于大学图书馆数据库的维护,由于分类名目较多,图书资源繁杂,因此,应该根据学校的性质以及文献的专业设置,细化图书文献资源的分类工作,减少不必要的类别,并且添加新的文献资源。如果不能及时对数据库进行更新维护,那么就无法保证数据库的准确性以及全面性,从而对数据库的有效应用造成影响。对于企业产品数据库的维护,一般在一至两周年内对数据进行更新[5],因为产品可能停产或者改型,也可能研制出了新一代的产品,而且有些厂家可能已经倒闭,或者更换了厂址,或者改了新的厂名,产品信息的变化非常大,所以,必须及时对产品的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更新,保证产品信息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只有及时更新数据库,才能保证数据库的活力与生命,才能满足信息时代人们对于数据信息的需求。 3重视用户的计算机教育 在计算机数据库的使用过程中,还要对数据库的使用者进行相关培训。只有对使用者普及计算机知识以及数据库的知识,才能使用户在使用过程中达到快捷方便的使用目的。另外,还应该编制用户使用手册,并且重点标注重要的注意事项,使使用者能够合理地运用数据库信息资源,避免造成数据库的破坏。 4营造方便快捷的网络环境 当数据库建成以后,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性能好、运行稳定的计算机,还需要定期对计算机的设备硬件以及应用软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计算机数据库的正常使用。营造方便快捷的网络环境,有利于推动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扩展数据库的应用领域,提高数据库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数据库的强大作用。 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数据库成为学校以及企业必需的工具。数据库的构建和管理也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因此,在数据库的操作过程中,必须细致入微,衔接得当,创造出一个稳定、准确的操作环境,提高学习和工作的效率。(本文作者:林燕晓 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计算机数据库论文:计算机数据库安全管控路径分析 数据库安全系统除了要保证数据的安全性,还要对数据的相容性、有效性、正确性进行保护,即保证数据的完整性。相容性是指不同用户对同一数据进行访问得到数据是相同的;有效性是指数据库中的理论数值能够满足现实应用中对该数值段的约束;正确性是指数据表对应域的类型与数据的输入值的类型是一致的。防止发生输入和输出数据不符合语义的现象,同时保证数据的相容性、有效性、正确性,才能保证数据的完整性。 操作人员的失误或是计算机的硬件故障等问题对数据库造成的破坏是目前数据库安全系统的保护措施所不能避免的,目前数据库安全系统的保护措施仅能保证数据库的安全性、完整性,并且保证并发事务的正确执行。但是操作人员的失误或是计算机的硬件故障会影响到数据库中数据的正确性,数据库受到破坏、数据库中的部分数据丢失或者全部数据的丢失的现象都有可能是其造成的。所以保证故障恢复功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保证结束数据库的错误状态,恢复成正确状态。 威胁数据库安全的因素 数据库安全的标志是,数据库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不会受到威胁。从实际情况来看,危害数据库的安全因素主要有:一是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环境的意外情况,比如:系统的崩溃、磁盘的损坏进而破坏数据;对数据库的不正确的使用破坏现象;非法访问、修改数据库造成的破坏;为了某种目的,故意对数据库造成的破坏;二是通过网络对数据进行的一系列有预谋的破坏活动;三是账号的设置过于简单、脆弱,有些企业方便员工查看相关资料不设置账号密码或者是公开;四是数据库治理人员的角色分工模糊,有些人身兼数职,大大降低了治理效率;软件本身的漏洞等等。 计算机数据库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模型 现在的安全模型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就是多边安全模型。多边安全模型能够阻止对数据库安全措施信息的横向泄露,最大程度的保护数据库信息安全。第二种就是多级安全模型。多级安全模型中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由高到低的三个层次,密级或者高于密级权限的人员可以使用该密级信息,军用系统和数据库的安全保密系统首先使用这种多级安全模型,它分层次的对信息进行绝对保护。 2用户标识与鉴别 目前计算机中有非常多的方法可以进行用户标识与鉴别,多种方法也可以在一个系统中同时使用,强化系统的安全性。常用的方法有:输入用户名确定用户身份;回答口令识别用户身份;回答对随机数的运算结构表明用户身份等等。尽管这类方法可以加强系统安全性,到也使成本增加很多,所以,一般都是像百度这类大型企业使用。(本文作者:高峰 单位:河西学院、兰州理工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计算机数据库论文:计算机数据库的建构与管护 企业管理数据库[3]的数据信息是由工业管理以及商业管理要求来决定的,收集职工详细信息,包括人员情况、职工薪水、职称晋级、产品指标以及销路规划等,及时了解员工的工作状况以及企业的经济数据,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使企业的日常运营方便快捷。当构建企业数据库的时候,比如企业的产品数据库,数据库包含的信息有产品的性能特征、厂家的具体情况等,因此检索字段可以设置为产品名称、厂家名称以及产品分类号等,有利于用户快速检索相关产品,当客户需要查找某种产品的时候,只需要输入主题字或者关键字,就可以获得该产品的产品情况。另外,由于员工的加入以及退出,会导致信息资料的变化,因此,在建立企业数据库的时候,应该严格按照数据库的构建流程,建立完善的数据库体系。对于人员流失比较频繁的部门,应该建立专门的数据库,保证数据库的完善,避免数据库的损坏。在日常工作中,还要不定期对数据库数据信息进行更新。 尽管数据库是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构建的,但是数据库的漏洞也是难以避免的。比如前后工作之间的衔接以及校验,比如计算机文字的错误录入。因此,必须对数据库进行维护和管理。 1加强数据库管理人员的技能 维护计算机数据库,应该加强数据库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使它们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专业知识,熟练运用计算机相关软件。建立专门的数据库校验部门,分派专业管理人员对数据库进行分析和校验,检查数据库构建过程以及检索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并且及时进行核实,并且进行更正,保证数据库信息资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加强数据库的更新与维护 当计算机数据库构建完毕以后,应该全面检查输入信息的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建立定期检查制度[4],保证计算机数据库的质量,提高数据库的利用效率。数据库的时效性影响着数据库的生命。因为科学技术发展十分迅速,数据信息不断更换,比如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随时都可能出现过时的现象,一旦旧的法律以及标准被重新制定或者修改和增补,那么就需要重新录入最新数据信息,代替作废的旧信息。因此,除了选择性能好的操作系统之外,还应该及时对系统进行升级,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还要对数据信息进行实时记录,及时进行更新,并添加到数据库中,有利于利用数据库的信息资源。对于大学图书馆数据库的维护,由于分类名目较多,图书资源繁杂,因此,应该根据学校的性质以及文献的专业设置,细化图书文献资源的分类工作,减少不必要的类别,并且添加新的文献资源。如果不能及时对数据库进行更新维护,那么就无法保证数据库的准确性以及全面性,从而对数据库的有效应用造成影响。对于企业产品数据库的维护,一般在一至两周年内对数据进行更新[5],因为产品可能停产或者改型,也可能研制出了新一代的产品,而且有些厂家可能已经倒闭,或者更换了厂址,或者改了新的厂名,产品信息的变化非常大,所以,必须及时对产品的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更新,保证产品信息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只有及时更新数据库,才能保证数据库的活力与生命,才能满足信息时代人们对于数据信息的需求。 3重视用户的计算机教育 在计算机数据库的使用过程中,还要对数据库的使用者进行相关培训。只有对使用者普及计算机知识以及数据库的知识,才能使用户在使用过程中达到快捷方便的使用目的。另外,还应该编制用户使用手册,并且重点标注重要的注意事项,使使用者能够合理地运用数据库信息资源,避免造成数据库的破坏。 4营造方便快捷的网络环境 当数据库建成以后,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性能好、运行稳定的计算机,还需要定期对计算机的设备硬件以及应用软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计算机数据库的正常使用。营造方便快捷的网络环境,有利于推动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扩展数据库的应用领域,提高数据库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数据库的强大作用。 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数据库成为学校以及企业必需的工具。数据库的构建和管理也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因此,在数据库的操作过程中,必须细致入微,衔接得当,创造出一个稳定、准确的操作环境,提高学习和工作的效率。(本文作者:林燕晓 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计算机数据库论文:高职计算机数据库教学改革 1数据库技术在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中的地位 1.1课程性质与任务是“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必修的核心课程,有很强的实用性。教授学生理解关系型数据库原理,掌握关系型数据库的设计、管理和维护,让学生学完之后能够利用数据库知识进行信息处理和管理。 1.2课程培养目标通过数据库技术课程的学习,具有设计、使用和维护一个一般数据库系统的基本能力,能够根据具体的信息管理工作要求,设计出符合要求的数据库系统,并掌握一定的界面开发能力。 1.3课程教学内容主要知识点:关系型数据库的基本概念、数据库的设计、具体创建表、创建数据的方法、常用的数据库对象、SQL语言,重点是数据的查询统计语句、数据库的安全与管理,至少学习一种前台开发平台与数据库的连接及数据基本操纵方法。能力要求:熟练掌握数据库的设计与创建、掌握数据库安全与管理维护操作。通过实际项目的学习,能够根据用户需求设计合理数据库,熟练掌握SQL查询和统计语句,能够编写SQL语句查询分析数据。 2数据库技术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单独开设,注重理论教学,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差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都会单独开数据库技术这门课。很多教师在教学活动过程中强调知识点的完整性,按照教材的章节顺序进行讲解,不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完之后,学生只掌握了一些基本概念,一些简单的SQL语句等,但还不能理解数据库技术作为信息管理系统后台技术支持的重要性,在进行数据库程序开发时,自己不能设计合理的数据库。 2.2授课方式、方法不适宜在传统的数据库技术教学中,教师重视理论知识的讲解,一般是讲解完理论知识,然后操作一遍给学生看,上机课让学生模仿做一遍。这种教学方式,只是停留在对知识点的学习,没有把课程系统化,学生不能理解这门课程在整个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中的具体应用,学生虽然能够模仿做出每次课程的操作,但对知识的理解不够深入,自己思考的少,在遇到实际问题的时候不能自己分析解决,甚至在学习过程中兴趣不高,感觉不到数据库技术的作用。 3数据库技术与其他前台语言的整合 数据库技术作为现代信息化技术的后台技术支持,除了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外,还需要前台语言的连接,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具有一定实用价值的系统。目前信息系统的结构是C/S结构或B/S结构。用于C/S模式开发的主要有VB、DELPHI等,用于B/S模块开发的主要有ASP、JSP、PHP等,目前,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B/S模式的程序更加普及,社会对B/S模式程序设计、维护的人员需求较大。考虑到单独开设数据库技术的教学效果不是很好,笔者所在的学校尝试将数据库技术与ASP整合起来,培养学生网站数据库的开发维护能力。经过充分的社会调研,分析工作岗位要求确定教学内容,以“够用、实用”为原则,让学生学有所得,并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改革后,采用项目课程的形式进行教学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围绕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展开,重点是网站数据库的设计,并讲解一定的前台网页开发技术。将教学内容对应到项目的各个环节,整个教学过程模拟计算机企业数据库项目开发的流程。 3.1教学内容的分解进行数据库项目开发,首先是进行需求分析,明确系统功能,分析当前工作过程中需要存储的数据,可以收集一些纸质的管理文档,确定系统需要的基本数据结构,所有数据库技术课程最先讲述的应该是关于系统数据逻辑设计方面的内容;确定系统的基本数据结构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将它转化为系统的存储结构,这部分涉及到数据库的创建和数据表的设计与创建;建好数据库和表后,就要实现数据库数据的基本操作,如增加、查询、修改、删除,这部分内容一般对应于数据库项目开发中的程序设计环节,SQL语言的学习;学完数据操作语句之后,针对项目开发中可能涉及的复杂查询、数据统计,以及实现复合操作的要求,还涉及到视图的设计与建立、存储过程和触发器的设计和创建;学完以上内容之后,涉及的就是数据库安全和维护方面的内容,属于数据库应用项目初步完成之后的工作;最后,就是综合运用前面所提到的知识,开发一个完整的数据库应用项目,数据库技术课程内容的分解及对应的应用程序开发过程。 3.2课程实施建议学时:总学时72,其中理论36学时,实践36学时。前导课程:Excel、网页制作、ASP。 3.3项目的实施教师首先给学生演示开发好的系统,让学生了解系统的功能,整个项目的开发过程。然后结合教学内容将项目进行分解,明确开发步骤和本课程对应的知识模块,将整个项目分解为多个子项目,针对每个子项目展开知识讲授,并利用项目方式,让学生分组完成子项目,在所有讲授完毕之后,让学生对子项目进行组合并修改,形成一个完整的项目,最后举行作品汇报会,让学生相互评价完成项目的情况,给出评语及建议,教师对学生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和总结课程的教学成果。整个教学过程循序渐进,环环相扣,既将课程内容讲授给学生,又让学生经历了整个数据库项目的开发过程,教学效果明显提高。 3.4项目教学的保证措施教学过程设计的再好,如果保证不了实施顺利进行,那也是没有用的,对于项目课程来说,教学过程也是循序渐进的,因此在开展教学之前,任课教师就必须制定保证措施,以保证教学顺利进行。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制定了数据库技术项目课程的相关措施如下:①教师要摸清学生情况,根据学生特点制定项目内容,并合理分好学生项目组,一个项目组成员,最好要搭配好、中、差的学生,让他们可以互相学生,保证实训项目的顺利完成,教师在设计项目课程时,难度要适中,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②项目的设计要是学生比较了解的实际项目。项目教学中的项目一定要是学生比较清楚,容易理解的实用项目,脱离了这个基本规则,就很难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本课程所给出的项目———学生成绩管理系统,每个学生考试完都有成绩,成绩是怎么保存的?学生在家上网就能查询到自己的成绩,这是怎么实现的?学生用了学校的成绩管理系统,自然就会想到这些问题,并能激发他们学习兴趣。③制定有效、严格的成绩评定办法,促进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高职学生在学习方面缺乏一定的自律性,在进行项目教学时,不把握好教学过程,教学效果反而会更糟,因为项目课程前后的连贯性很强,学生没有完成前面布置的项目,后面的项目就无从下手。所有在设计项目课程的同时,一定要制定严格、有效的成绩评定办法,以考促学。例如,取消理论考试,考核成绩将以项目验收的成绩为准,学生只有通过项目演示、现场答辩的相关考核,才算成绩合格。考核方式要给学生一定压力,督促他们学习,考核方式要注重对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养、要符合高职学生的特点。 4结语 在《数据库技术》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将其与前台开发技术ASP整合,并采用项目的形式进行教学,教学中数据库原理的有关内容和概念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即让原理部分与应用紧密结合。这样既能让学生能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又能避免了纯粹讲原理的枯燥和泛味,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计算机数据库论文:设备管理对计算机数据库软件的应用 摘要:设备管理过程中合理的应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可以使企业在设备管理工作过程中的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避免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因为设备管理混乱,而影响工程建设。下面针对计算机数据库软件在设备管理中的应用进行分析,希望对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有所帮助。 关键词:设备管理;计算机数据库;软件应用 工程建设行业的快速发展导致现代工程的规模不断扩大,工程建设中使用的设备的种类越来越多,数量越多越大。在设备管理管理过程中,采用传统的管理方式很难满足需求,因此需要对计算机数据库软件进行合理应用,提升管理效率。 一、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 1.1合理支配机械,使施工现场的各项机械设备的作用都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从而提升工程的施工进度,使机械化设备的实际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1.2确保每一台机械设备的性能都能够达到要求,快速发现问题,并且要通过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由于设备性能问题,引起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1.3对每一台设备的性能情况进行项检查,做好相应的改造以及技术革新工作,发挥每一台设备的作用[1]。将一些过时、传统的设备投入到要求相对较低的工程中,避免资源浪费,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1.4加强对科学技术成果的重视程度,依据具体情况,适当引进全新技术,淘汰落实技术。 二、设备管理原则 在设备管理过程中,应当依据实际情况,积极的制定相应的预防工作,要及时检查机械设备的具体情况,对机械设备的电气装置、运作系统等各项内容要做好相应的检查工作,针对机械设备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故障,要做好详细的排查工作,检查有可能会对工程施工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环节,通过该方式确保工程整体施工的顺利进行。针对存在故障的机械零件,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换与维修,要确保机械在具体投入使用前性能的良好性。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为辅”原则,尽量将有可能会对工程的施工效率造成威胁的隐患扼杀在摇篮之中[2]。施工部门在工作中,要随时做好维修机械的准备工作,维修人员要随叫随到,不得妨碍系统工程的顺利进行,针对维修过程中需要使用到的工具,例如扳手、螺丝帽、钉锤等都要准备好,并且同统一规划各项工具的摆放地点,避免维修人员在工作中无法快速找到维修工具,影响维修进度。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确保机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时,不会陷于被动。 三、计算机数据库软件应用在设备管理中的作用 3.1提升工作效率与经济效益。传统设备管理过程中,都是利用册子对数据内容进行详细记录,然后在构建卡片,利用这些卡片完成对设备的科学管理。在设备管理过程中,若管理账卡的人员因为个人或公事外出,其它的工作人员则无法及时了解机械设备的具体情况,这将会对降低工作效率。设备管理人员在外出期间,难以对设备的实际情况有一个全面了解,同时由于账卡携带不方便,这都增加了工作的难度。在设备管理过程中,针对这一难题,企业通过对计算机数据库软件系统的合理应用,工作人员利用U盘对、移动硬盘的电子存数设备对日常设备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项数据内容进行详细备份,这样不仅携带方便,并且便于查看。对于该系统的合理应用,一方面使工作效率得到了全面提升,另一方面也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了提高。3.2有利于设备维修与保养工作的开展。传统的设备维修需要通过人工检查完成,在具体工作过程中,难以对设备出现故障的原因进行全面排查,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经常需要指派专业工程师完成相应的检查工作,不仅费时,而且费力。而在将计算机数据库软件应用到设备管理中后,通过对检测和故障系统的合理应用,能够在短时间内找到设备的故障所在,并且可以利用互联网,通过异地信息传输,将设备故障信息直接传递给维修人员,从使维护工作变得更加简单、高效。3.3提升数据统计效率。应用计算机数据库软件,使数据统计的效率可以得到显著提升,利用表格完成对数据的统计,通过该方式可以使管理者对数据的实际情况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从而全面了解企业的具体发展情况,从而企业未来的具体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 四、结束语 设备管理过程中合理的应用计算机数据库软件,可以使设备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变得更加合理。利用计算机数据软件对设备进行管理,一方面提升了企业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使企业的效益得到了提高。 作者:柳慧超 计算机数据库论文:检测技术在计算机数据库的应用 摘要:计算机数据库具有储存能量大、反应速度快、保存时间长等优点,各行各业都利用计算机数据库进行数据的储存,数据库的数据的安全对一个企业甚至一个国家的发展都有重要的影响,需要制定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机制来保障数据库的安全,避免外来病毒入侵数据库,造成数据的损失和遗失。因为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安全管理机制没有顺应时展的要求,进行及时的更新,对数据库的安全造成一定的隐患。本论文主要对入侵检测技术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简要分析,希望能够对入侵检测技术的推广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提高计算机数据库的安全。 【关键词】数据库入侵;检测技术 1数据库入侵检测技术 计算机数据库能够安全有效的使用。入侵技术的检测具有如下功能:(1)能有效的对用户的行为进行监控与分析;(2)对计算机系统运行的变化弱点进行审计分析;(3)在检测到入侵并识别之后进行预警;(4)对计算机系统的异常信息进行分析,并对关键的信息进行评估分析;(5)对检测到操作系统的异常情况进行跟踪处理。一般的计算机入侵系统主要包括如图1所示。 1.1数据库入侵检测技术 计算机入侵检测技术是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为了保证计算机数据库的安全而产生的。可以在计算机运行的过程中,对一些有可能危害计算机运行安全的网站或者病毒进行阻拦,防止出现病毒入侵计算机数据库的情况,保证计算机数据库的安全。利用入侵检测技术,但计算机出现病毒即将入侵的情况时,检测系统就会自动响起报警系统,这些计算机管理人员就会通过报警声得知计算机出现安全问题,可以立即采取促使,阻止并且的入侵行为,保护计算机数据库的安全。入侵检测技术还可以对计算机内部自带的一些系统出现的入侵行为进行防范,入侵检测技术对一些可以收集一些没有授权的信息,可以提前这些信息进行入侵性行为的防范工作,当在计算机运行时出现入侵行为以后能够及时的做出反应。将入侵检测系统应用在计算机数据库的安全管理之中,可以起到对计算机安全的监控作用,通过对计算机运行的实时监控和监测,保证能够第一时间发展其中的问题。利用计算机监测系统,还可以减轻计算机检测人员的工作量,能够使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去制定解决入侵病毒,提高计算机数据安全管理的效率。 1.2入侵检测常用的两种方法 1.2.1误用检测方法误用检测是入侵检测技术中最常用的的一种检测方法,利用误用检测的方法,可以总结过去入侵的经验教训,分析过去对计算机数据库出现入侵的具体情况的解决措施,总结出入侵的主要规律。通过对这些入侵规律的不断了解,并且对计算机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就可以发展计算机是否存在病毒入侵的情况。如果发现计算机数据库存在着病毒入侵的情况,通过误用检测的方法,可以快速的分析出入侵的原因和情况,以至于能够快速准的制定解决方案。但是误用检测对系统内部的入侵情况不能及时的做出反应,因为误用方法不可能独立的应用,职能依靠于一种具体的系统来进行,这就会影响系统的移植性,造成不能对一些从未出现过的病毒进行检测,降低了检测的准确性。1.2.2异常检测方法异常检测方法是在计算机运行的基础上,通过对计算机运行是否存在入侵情况的假设来进行的。在利用异常检测的方法进行系统的监测时,通过将一些正常使用的模式和非正常使用的模式进行对比分析,从对比出的不同结果来发现系统中存在的入侵行为。这种异常检测的方法和误用检测方法不同,不用依赖系统进行操作,降低了对系统入侵行为的局限性,可以检测出新型入侵行为。但是异常检测方法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异常检测方法虽然能够检测出入侵行为,但是不能对入侵行为进行具体的描述,就会导致系统在检测的过程中容易发生失误问题。 2数据挖掘技术在数据库入侵检测中的应用 为了防止数据库数据的额损失,防止出现数据库入侵问题,计算机数据管理专家不断的根据先进的互联网数据库的特点进行研究和分析。将入侵检测技术应用到计算机数据库的数据安全管理中,可以有效的对计算机运行时出现的一些病毒或者是一些非正常的访问进行阻挡,防止出现恶意软件入侵数据库的情况,保护了数据库数据的安全。2.1数据挖掘技术概述在对数据库的入侵情况进行检测时,可以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可以对数据库之中的一些不完整的数据和正常完整的数据进行区分,并且可以将不完整的数据信息进行彻底的清除。 2.2数据库入侵检测中常用的数据挖掘方法 2.2.1关联规则的挖掘使用关联规则的挖掘首先要在数据库中找出记录集合,通过对记录集合分析和检测,发现其中数据之间存在的相似之处,借助频繁项集生成的规则,对数据进行挖掘。2.2.2序列模式的挖掘使用序列模式的挖掘也是为了发展数据库之中的数据存在的相似点。利用序列模式的挖掘的优势,主要就是体现在可以对数据库记录之间时间窗口的挖掘,可以在对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审计时找出其中存在的规律。 3结语 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进去到了互联网时代。网络技术被广泛到生产生活中。为企业的发展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在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也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网络操作存在着病毒入侵的风险,随时可能对数据库中的企业的信息安全造成威胁,病毒入侵可能导致企业的商业机密泄露,影响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为了提高对计算机数据库的安全管理,本论文对数据库入侵检测技术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对入侵检测技术的推广起到借鉴作用,保障网络信息的基本安全。 作者:王超 计算机数据库论文: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对信息管理的应用 摘要:随着网络化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也向着多样化的趋势发展,同时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离不开信息技术。对信息进行管理的数据库技术在计算机中也不断被使用,组成了信息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部分。随着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普遍使用,对信息管理变得更科学、更便捷,而且实现了信息管理的现代化和合理化,更好的促进了信息管理的效率,从而得到了更多人的欢迎和推广[1]。该文将对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相关理论进行合理的分析,对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科学有效改善的措施和方法,促进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更好地发挥其优势。 关键词:计算机数据库技术;信息管理;应用分析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对信息进行数据化的管理变得非常重要,随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信息的数据化管理,人们对信息的管理要求也不断提高。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不断使用中,信息管理的效力和范围也得到了拓展,信息管理包含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在网络、通讯、社交、经济、交通、文化等多个方面成为了不可却的部分。它给人们的学习、生活、工作等带来了更多的方便,而且对于信息管理的效率也有了更大的提高,同时为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带来更加优越的条件。 1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特点和概念 1.1数据库技术的概念 计算机的数据库技术,是属于对数据进行组织和储存的一种技术,它能通过数据对信息进行合理的管理,从而可以获取更加有效的数据价值,实现数据信息管理的目的。随着计算机的普遍使用,以及社会的网络化,数据库技术也逐渐成为了计算机系统中重要的部分。该技术让信息以最大化的趋势展现在人们的生活中,也是各种信息在社会中得到了充分的利用。 1.2数据库技术的特点 1)组织性。在数据库中很多信息都是具有关联性的,并不是杂乱无章,没有联系的存在。数据库技术能够根据信息的某个特性,对各种数据进行分类,从而组成一个具有共同特点的结构,这样就建立一个数据集合;2)独立性。在计算机对信息进行数据化管理是,这些数据是具有独立性的,它包括逻辑和物理两个层面的对立。逻辑的对立主要是指在数据库整个结构处于变化中时,不必对原来的数据进行修改;3)可控性。在对数据进行管理时经常会出现数据的冗余现象,冗余就是数据之间出现重复,有些数据在数据库中成为专用的,那么在一些用户在使用自己的数据时可能会出现数据重复的情况。而在数据库中如果出现数据冗余的情况,它会根据数据的共享性特点或是设计者的需求等进行划分,这样数据库就会消除那些重复的数据。为了方便人们更好的查询数据,一些设计人员在进行数据管理时,会注意对出现重复的数据进行控制,以此来提高人们查询信息的效率。4)共享性。在计算机的数据库技术使用中,共享性是其最突出的特点,这也是设计者建立数据库的最终目的。在同一单位中,每个部门都可以通过建立数据库达到信息的共享目的,另外,通过不同的数据技术手段,在各个国家之间、单位之间、人与人之间都可以实现数据的共享。5)灵活性。数据库不只是对各种数据进行储存,它所具有的功能很多。比如:进行数据查询、编辑和修改数据、输出和输入数据等多种功能,它的灵活性非常的大。所以数据库的建立,会根据不同的人不同的需求,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数据库。 2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的应用现状 1)信息管理的数据化趋势比较强计算机的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使用不断加强,而且数据库技术的适用性、稳定性以及可造作性也不断加强,更加促进了现代化信息管理的易操作性和便捷性。随着网络化的社会不断发展,对于数据库的信息管理技术也会有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出现,新时代对于数据的储存以及编辑都会提出更新的要求。未来的信息管理将会向着更为简单化和具体化的趋势发展,所以不断的提高计算机的数据技术,以及管理对象技术,将两者的技术进行有效的结合已经成为时代需求的必然趋势。将两者的结合点进行分析,实现数据库技术的创新已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了。2)计算机和数据库技术结合趋势强烈将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进行有效的结合变得愈发强烈,而且也表现出了更加强烈的生命力,可以看出两者的结合具有很大的市场发展前景。目前在很多的企业和岗位中,普遍的都在使用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将两种技术进行有效的结合也成了信息管理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给信息管理带来了更大的效率。在信息管理中使用数据库技术,不仅保障了信息管理的高效性,同时也促进了相关行业的实践性和执行力,促进各行业的快速稳定发展。想要两种技术更好的结合,更要提高数据库技术的实践和理论相融合发展趋势。3)数据库的安全性问题日益严重在进行数据库技术的信息管理中,信息安全问题也同时面临这很大地挑战,这也成为数据管理技术体统中更为重要的问题。在信息管理中各种数据都是具有很高的价值,所以,提高数据管理的安全性是非常有必要的。对数据进行安全强化,不仅能够保障国家和企业的机密性信息的安全和经济利益,同时关于个人的隐私和信息安全也能得到更好的保障,避免个人相关信息被泄露以及被篡改的情况。 3提高信息管理的数据库技术应用对策 1)提高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完整性利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进行相关信息的检测时,要保证所捕捉的信息是完整的。首先对信息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科学的识别,将一些不合法或是残缺的信息进行删除,之后将较为完整的信息进行储存,这样以备未来使用。保证各种信息数据的完整性,能够为用户提供更为丰富的数据资源,这样用户能够更为直观、更加充分的利用信息,从而更好地进行反馈。如此也提高了信息反馈内容的真实性,同时也更好的引导用户在信息使用中做出正确的选择和反应。想要保证数据信息的完整性,首先就是要从服务器端进行入手,确保数据库管理体系的完整性,要做到输入的信息是一致的、匹配的,还要利用多层加密保护功能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尽可能地提高各种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在服务器端建立有效的束缚和约束规则,通过减少开发量来提高系统的正常运行,从而降低维护的成本,进而强化数据的安全系数。2)提高计算机数据库的安全性在信息管理中关于信息的安全问题是备受关注的,信息的绝对安全能够更好的保证每个人的隐私和安全,从而减少人们的经济损失和恶意伤害。只有保证数据库中信息的绝对安全性,才能避免每个人的信息不被非法入侵,所以要对一些非法利用信息、盗用和窃用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抵御,保障信息数据的在一定的安全区域,减少信息的安全隐患问题。提高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安全问题,关系到信息使用的可靠性,同时也与整个数据信息管理质量问题挂钩,所以在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性时,也要提高数据使用的安全和质量问题。提高数据管理技术的安全性,才能保证国家的机密、商业的信息资源、个人的资金账户、患者的医疗信息等方面的安全,为人们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信息储存空间,避免出现国家、集体、个人相关信息的泄露,从而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破坏。如果想要访问这些被储存的数据信息,首先要建立安全的保密情况下,而且只要具有一定资格和条件的人才能想要调查某些信息的权利,避免出现恶性使用信息的现象,从而使社会、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得到保障。3)提高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实践性关于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使用,要保证实践的真实性,避免纸上谈兵、只注重理论而忽视实际情况的做法,而造成的负面影响。随着数据库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于数据库技术的研究也不断进步,我们要积极地将新的数据库技术成果充分的利用到信息管理的实践中去,这样才能提高数据库技术的实践性,从而促进信息管理体系的高效快速发展。在对数据库新技术进行投入使用时,要严格按照数据库相关的技术理论进行指导,对实践的过程和方式进行有效的分析,将计算机有关的数据库技术真正的投入实践中去,这样才能收到更好的实践效果,从而促进信息管理技术的高效运行。所以提高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实践管理,对数据库在实际情况中的应用要明确,对计算机数据库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及发展前景进行合理的规划,从而收获更好的动力支持。提高信息管理的高效性、安全性,保证信息管理的稳定发展,以此来促进信息管理的质量。 4信息管理中数据库技术的应用 4.1数据库的信息管理特征 1)在信息管理中数据库技术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同时被重视的程度也不断提高。随着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的融合,在该领域的使用程度不断加强。在工业、农业以及其他的行业中都有使用数据库技术进行相关信息的管理,而且还极大提高了各行业的生产水平。2)随着数据库技术的不断改进,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使用也不断加强。数据库技术从开发到现在的使用过程,经历了三个时段的发展:在网络中的数据使用、关系型数据库体统的建立、发展面向对象为主的数据库体系。目前关于面向对象有关的数据库体系和关系型数据库系统的使用是比较多的,而且在多媒体的使用不断增多的情况,数据库技术也实现了对图形、声音或是其他比较复杂的信息进行管理的功能,而且还能将这些复杂的数据还原成原来的形式。它主要是将以往的技术与面向对象有关的数据库技术相融合,为数据库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 4.2企业管理中的数据库利用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很多跨国性的大型公司也逐渐出现在市场中。这样的大型公司拥有的员工数量很多,而且关于数据信息的交流规模也是非常大的,这样才能保证公司的有效运营。其中对企业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的数据技术管理就比较复杂,而且数据量是非常的庞大的,使用普通的数据库管理无法起到更好的效果,同时也容易发生失误的情况。所以,每个企业都应该建立一个自己的数据库,它要包含企业每个员工的考勤、员工的薪资问题、员工的管理制度等信息,只有建立详细的员工信息管理系统,才能保证企业更为高效的运行,是公司企业事务能够正常进行。而且随着网络技术在不同领域的渗入,在企业的管理中网络通信技术变得非常重要。大型的企业可以通过网络通信技术和数据库信息管理技术,对分散在各地的分公司进行紧密的联系,以此来保证公司的整体性,促进公司相关政策实施的全面性。而且一个公司想要促进自身整体性的高效运行,实现公司各种信息之间的相互交流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一个公司的规模越大,实现信息的交流目标就越明显,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非常限制公司信息之间的流通的。另外在医院的信息管理中,数据库技术的使用是非常有必要的。医院是一个规模较大的事业单位,关于每个员工的考勤信息量就非常巨大,所以在医院建立一个员工考勤信息管理体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且关于病人的病历信息保存问题,只有建立一个数据库才能实现高效的管理,从而促进医院纸质档案信息管理方式的转变。而且建立一个数据库,也能够方便医院的医生查找各种信息,同时也能提高病人转院信息的交流。对于数据库信息管理技术而言,它不仅可以使用到企业中去,同时也能在每个学校投入使用。 4.3数据库在产品中的使用 对于现今很多的产品来说,不仅需求对这些产品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检测,而且还要将这些数据进行合理的保存和处理,这样可以方便以后使用。就像一些产品需要很多的时间进行检测,而且这样的产品检测数据非常多,如果使用数据库技术对这些数据进行管理和规划,这样就可以提高对这些类产品数据的检测效率。还有比如一些网络游戏之类的软件产品,只有建立一个完整的数据库,才能将每个玩家的密码和账号进行保存、管理和保护等。 5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现代信息化社会的加速发展,数据库作为网络时代的产物,它为网络平台中的每个用户服务,同时也是计算机信息管理的重要部分,在这个时代被很多人关注和使用。而我国对计算机的数据库技术利用不够成熟,在使用中出现的很多问题急需解决,所以不断的改善数据库信息管理对策,才能保证该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从而促进信息管理的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 作者:朱峰 单位:昆山硅湖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数据库论文:检测技术对计算机数据库的应用 摘要: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断发展以及在生活中应用越来越广泛,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备受网络用户关注。在计算机网络开放性应用之下,计算机网络安全主要表现在计算机数据库安全方面,据此,计算机数据库入侵检测技术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计算机数据库入侵检测技术应用方面进行相关的探讨。 关键词:机算机;数据库;入侵检测技术;应用 一、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应用 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安全主要包括数据库管理系统层、网络系统层以及宿主数据操作系统层[1,2]这三个层次。在计算机操作系统中,数据库系统的管理都是以文件形式来进行展开,因此,计算机操作系统自身的漏洞为数据库系统入侵提供了契机,以此对文件进行窃取或者凭借OS工具来对数据库中的文件内容进行篡改、伪造。维护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安全是确保数据库系统安全的有效方式。计算机数据库系统三个层次是数据库入侵检测技术应用参考依据,网络系统入侵检测技术适用于计算机外层,主机系统的路径检测技术适用于计算机中层,入侵容忍技术适用于计算机内层。 二、数据挖掘技术应用 数据库技术的不断更新与发展,使得计算机网络中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更为普遍,数据库有着越来越丰富的资源,与此同时,数据资源的利用不充分的问题愈加突出。在当今这个信息爆炸时代,将数据库资源进行充分挖掘,实现数据系统中数据的高效查询、录入以及统计以及探究数据库资源的关联性,是人们获取知识的有效渠道。高层次分析探究数据库资源,最大程度上挖掘数据库中跨学科的知识,使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更为紧密,使网络用户的知识储备更加丰富,这是对数据进行充分挖掘有效的途径。数据挖掘的方法并不能一概而论,而应该以用户的需求为依据,来采取合理的挖掘方式。数据挖掘方法主要有两种方式:关联规则,二是序列模式。关联规则即在数据库中挖掘具有相同性质的项目中不同数据库之间内在关联,序列模式与关联规则的原理相似,只是序列模式对数据库中记录操作记录中时间单元中的联系进行强调。由于关联规则与序列模式频繁相集的形成,从而长期使用于数据库入侵检测技术之中。伴随着数据库挖掘理论的发展,数据挖掘方法也随之不断更新发展,其中最为流行算法便是Apriori算法[3]。数据库入侵检测技术中应用数据挖掘方法,主要是先按照时间对用户一次或者多次登录中的操作行为排序,再对网络用户的行为模式进行分析探究,然后分类以及检测用户的行为模式。 三、入侵容忍技术的应用 数据库入侵检测技术重点不是对入侵行为进行防护,而是在计算机数据系统遭受入侵之后,进行自我恢复,使其能够正常运作。入侵容忍技术有助于数据库进行自我恢复,它的工作原理是:先是由ITDB从数据库管理中心来给予指令,隔离可疑的攻击行为,并且以攻击的情况为依据,使ITDB的其他部件得以自发配置出来,从而将因错误指令而对计算机数据系统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在它的具体应用中,ITDB能对数据库管理系统进行自适,使得数据库系统功能恢复。此外,对计算机数据库而言,ITDB具有良好的防护作用,它是通过控制数据库用户的访问,在读写数据库时对用户某些权限进行限制来实现的。ITDB能够有效检测数据库的受攻击行为,一旦发现那些影响数据库系统安全的可疑指令或者恶意交易,ITDB及时隔离该使用用户。ITDB还能够评估数据库系统的破坏程度,对破坏的情况进行控制,避免其破坏程度的加深,使破坏的范围得以减小。此外,针对数据库系统破坏情况,ITDB进行处理,使数据库功能恢复,得以正常使用,并容忍数据库攻击,使数据库使用中的安全得以保障。在入侵检测技术中应用ITDB,主要体现在它利用入侵隔离技术,能够将不规范得网络用户当成可疑行为,从而对他们进行隔离,并且在数据库日志以及备份的基础上,恢复入侵破坏的数据库资料。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的形势之下,计算机网络安全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因此,要科学合理的运用计算机数据库入侵检测技术,从而有效维护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安全,使得人们更加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带来的成果。 作者:张建刚 计算机数据库论文: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对信息管理的实用性 摘要:在信息化时代环境下,管理信息化已成为企业乃至个人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应用与发展的重要性日渐显现。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具有多样化的优势,被广泛应用到不同行业、领域信息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进一步提高信息管理工作效率与质量,促进信息管理现代化发展。 关键词:计算机数据库技术;信息管理;运用 一、计算机数据库技术 1.1组织性、可共享。在数据库中,大部分信息数据并不是处于孤立状态,各信息数据、文件处于某种关联中,而这种内在、外在联系是一种组织性的结构,也就是说不通集合中的信息数据都具有某相同点。同时,对于计算机数据库技术来说,实现信息数据的可共享化特别重要,是其显著特征。在运行过程中,数据库中收集了企业单位各方面一系列数据信息,能够确保企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1.2独立性、灵活性、可控制的冗余度。独立性是数据库数据信息具有的显著特点。就计算机数据库技术逻辑独立性来说,总体逻辑结构发生的质的变化,比如,重新规定信息数据,合理改变数据项与类型,优化调整各信息数据之间的关联。就物理独立性来说,是指是数据存储结构的不同,但初始程序并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在计算机数据技术作用下,可以有效存储一系列信息数据,灵活处理信息数据,还能实时传输、输入输出、查询等对应的数据信息,计算机用户还可以根据自身客观需求合理处理一系列数据[1]。此外,冗余是指信息数据重复出现,用户在浏览数据库的时候,重复出现浏览过的信息数据。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作用下,可以顺利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有效消除冗余信息数据,缩短用户查询数据信息的时间,提高查询准确率,提高数据库中数据信息利用率。下面是计算机数据库灵活性结构示意图。 二、信息管理中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运用 2.1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应用现状2.1.1应用范围持续扩大。在知识经济时代下,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应用范围日渐扩大,被广泛应用到工业、商业等领域中,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相关行业信息管理手段,提高信息管理效率。在新形势下,大部分企事业单位需要处理的信息数据日渐增多,需要大数据处理系统。而计算机数据库系统正好具有较强的数据信息处理能力,企事业单位对其引起了高度的重视。为此,需要不断更新、完善数据库技术,逐渐扩大应用范围,特别是数据库系统应用范围,更好地满足不同行业、领域发展的客观要求。2.1.2安全性、兼容性日渐增强。在社会市场经济背景下,企业单位纷纷优化利用数据库系统,有效各类数据信息[2]。为了更好地满足发展、竞争方面的客观需求,企业之间的信息必须保密,必须进一步提高信息数据库的安全性,避免数据库系统中重要的信息数据被窃取、篡改。在此基础上,数据库系统的兼容性也进一步提高。2.2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应用策略2.2.1注重技术革新,提高数据库技术实用性。在新形势下,数据安全始终是信息管理过程中的一大关键性问题,必须多角度、多层次革新计算机技术,促使计算机数据库处于更加安全、稳定运行中,加强信息数据管理,确保存储的信息数据更加安全,防止被不法分子窃取、篡改,导致对应的数据信息不准确,确保一系列信息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此外,要多层次促使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理论与实践有机融合,充分显现数据库技术优势,将其灵活应用到信息管理实践中,进一步提高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实用性。2.2.2规范数据库。同时,在信息管理过程中,要多层次规范信息数据存储,提供信息数据的系统性。以“数据录入”为例,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采取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对应的信息数据更加准确,具有其系统性特点,有效防止数据库中出现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数据。还要综合分析各方面影响因素,优化信息数据录入形式,完善信息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处于安全运行中。 三、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科技持续发展,计算机数据库技术被广泛应用到不同行业、领域中,有利于信息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需要综合分析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特点,客观分析其在信息管理方面的应用现状,革新计算机数据库技术,提高其适用性,促使数据库更加规范化,促使设备系统处于安全、稳定运行中,提高信息管理工作整体质量。 作者:张建荣 计算机数据库论文:计算机数据库入侵检测技术探索 摘要:为保证数据库安全,合理应用入侵检测技术是十分必要的。但目前入侵检测技术应用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经常出现误报、检测效率较低、系统自保能力不强和扩展性能较差等方面。为弥补这些缺陷,应该采取改进和完善对策,完善系统设计、改进检测方法、提高自保能力,并合理应用检测技术,确保系统安全。 关键词:计算机数据库;入侵检测技术;检测效率;系统自保能力 引言 计算机数据库日常运营中,保障数据库的完全与可靠,防止非法入侵和攻击是十分必要的。但在日常工作中,由于一些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入侵检测技术应用不足,制约工作效率提升,对计算机数据库的安全运营带来不利影响,也导致数据库日常使用中出现不利影响。因此,为充分发挥数据库的作用,便利人们日常使用工作,应该结合具体工作需要,采取改进和完善对策。并落实入侵检测技术,为计算机数据库的安全可靠运营提供保障。文章将结合计算机数据库运行的实际情况,就入侵检测技术运用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介绍和分析,并提出改进和完善对策,希望能为实际工作开展提供启示。 一、计算机数据库入侵检测技术运用存在的不足 为保障数据库安全,合理应用入侵检测技术是必要的,受到工作人员重视和关注,同时也对保证数据库安全具有积极作用。但一些工作人员的入侵检测技术应用技能不足,制约该技术作用充分发挥,存在的问题体现在以下方面。1.1经常出现误报现象。数据库入侵检测比较复杂,程序较多,技术要求高,对检测人员和检测技术的要求比较高。但一些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忽视加强检测工作,未能把握关键信息和步骤,没有严格执行系统检测流程,相关规范标准落实不够。检测中没有按要求进行系统检测,导致错报现象比较频繁。例如,将某些安全信息错报为外部攻击行为,对隐蔽攻击则难以检测出来。使错报现象比较复杂,不能及时发现存在的故障,影响数据库有效运营,也难以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1.2检测效率比较的低。计算机数据库日常运营中,可能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安全威胁,影响数据库作用充分发挥。为弥补这些缺陷与不足,确保数据库安全,应该合理选用入侵检测技术,及时识别可能存在的安全威胁。提前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数据库受到不必要攻击。但在在检测过程中,入侵检测技术面临检测效率较低的缺陷,入侵检测需对二进制码匹配,有必要搜集大量数据,然后才能准确判定攻击行为。这对入侵检测技术提出较高要求,同时也增加入侵检测费用。但入侵检测技术应用中,存在检测效率低下的问题与缺陷,需采取改进和完善措施。1.3系统自保能力不强。入侵检测技术是保障计算机安全的重要屏障,应该确保技术先进,并不断提升系统功能。但一些检测人员专业知识缺乏,入侵检测系统存在缺陷,未能定期对系统开展检测,导致系统自保能力不强。例如,检测中容易遭黑客攻击,系统自身识别能力较弱,数据容易被盗取或破坏,甚至导致检测系统瘫痪,影响数据库作用的发挥。1.4系统扩展性能较差。为有效防止黑客攻击和病毒入侵,对系统进行扩展,提升系统功能是十分必要的。但目前数据库和系统可扩展性较差,工作人员忽视系统更新和升级,对入侵检测技术应用产生不利影响,这是值得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二、计算机数据库入侵检测技术运用的改进对策 为弥补入侵检测技术存在的不足,保障计算机数据库有效运营和发挥作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改进策略。2.1完善系统设计,提高检测准确性。完善数据库系统设计,提高设计水平,促进其综合性能有效发挥,避免受到攻击和破坏,为系统有效运营创造条件。数据库入侵大多针对漏洞本身窃取文件,或篡改、伪造文件。因此,应该完善设计工作,提高入侵检测的准确性,有效维护数据库安全,让数据库在安全可靠的环境下运营,促进其作用有效发挥。要在数据库中采用入侵容忍技术、路径检测技术、入侵检测技术,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缺陷,2.2改进检测方法,提高检测的效率。应用数据挖掘方法,密切数据之间的联系,增进数据库系统间的联系,实现对系统的全面掌握。同时还要改进检测方法,提高检测频率,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存在的缺陷,实现对系统运营状态的全面把握。要善于总结经验,有效把握系统运营的基本情况,对数据库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采取措施处理,提高数据库运营效率,更好满足人们日常使用的需要。2.3健全系统内容,提高自保的能力。完善数据库设置,提高系统设计水平,有效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应用入侵容忍技术。要提高系统设计内容,完善系统设置,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加强防御工作,确保数据库有效运营和发挥作用。另外在数据库受到攻击和破坏之后,还要能及时恢复数据库综合性能。在入侵容忍技术支持下,能对可疑的攻击隔离,保证数据库运营安全。入侵容忍技术的重要作用是,在数据库受到攻击后,或者遭到恶意入侵,可以对系统进行有效防范,让系统实现自我恢复,促进系统功能恢复和完善,为人们使用系统创造便利。入侵容忍技术能对可能出现的攻击进行隔离,并配置相应部件,采取安全防控措施,防止错误命令对系统造成不利影响,保证数据库系统安全有效运营。此外,入侵容忍技术还能有效保护数据库,对数据库访问进行有效控制和安全防范。检测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发现可疑攻击时提前采取防范措施,提高数据库安全运营水平。2.4应用检测技术,确保系统的安全。有效利用入侵检测技术,保证数据库运营安全。采用IDS技术对SQL监视和保护,评估用户提交的安全证书,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提高数据库安全运营水平。数据库应用中,非法入侵方式越来越多,给安全防范工作带来挑战。同时由于病毒种类也不断增多,加大安全管理难度。因此,为弥补这些缺陷与不足,应该结合具体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应用入侵检测技术,有效防范黑客攻击,实现对相关问题的及时处理和应对。入侵检测系统工作流程如下:攻击者应用Web登录界面发起SQL,注入网络攻击行为。防火墙根据自身功能,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安全攻击采取防范措施,评估用户提交的安全防范证书。同时在入侵检测技术支撑下,可以实现对安全问题的有效预防,提前采取措施防范黑客攻击,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报警措施。进而让工作人员采取相应对策,有效防范黑客攻击和病毒入侵,保障计算机数据库的安全运营。 三、结束语 互联网时代,计算机数据库可能面临来自多方面的安全威胁。为有效应对这些问题,保证数据库的安全,应该合理应用入侵检测技术。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采取处理措施,为数据库安全运营创造条件,有效保障计算机数据库的安全,也为人们使用计算机创造便利。 作者:侯玉香 计算机数据库论文: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的应用 摘要: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当前计算机管理已经被广泛的应用到各个行业当中去。在信息数据上的保存主要是将信息存储在数据库当中,以便于进行重复使用和调整。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不仅能将信息管理的优势充分的发挥出来,同时也能更好的提升数据管理质量。本文主要对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计算机;数据库技术;信息管理;应用 作者简介:高冲1977年生,男,汉族,辽宁沈阳人,辽宁政法职业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计算机网络技术方面的教学与研究 在科学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下,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利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进行信息管理工作。在信息管理中应用先进的数据库技术一方面能避免出现传统管理中的弊端问题,另一方面能有效的强化信息管理的质量。在未来社会发展中将越来越离不开现代化的数据库技术,因此,积极的对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进行分析是十分有必要的。下面将对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进行详细的论述。 一、计算机数据库技术概述 在计算机技术整体当中,数据库技术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主要用来对信息资料进行存储和整理,使之能更好的进行应用。可以说计算机数据库库技术与数据资料等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就像是将数据完全的展开、管理,在将其理论知识延伸到实际的领域当中去[1]。计算机数据库技术有着多种不同的特征,首先是独立性特征。计算机数据库在逻辑性和物理性上都有着明显的独特性特点,无需数据库源就能展开调整为形成的数据含义,同时构建起内在的联系转变,使数据库的形式发展转变。其次,计算机数据库技术有着共享性特征,在共享性特征中数据库能够构建起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形成资源共享,同时也能在跨区域范围内形成资源的共享。此外,其具有组织性特征,数据库当中的各个资源之间有着一定的联系,结合相应的关系模式,能将表面上看起来毫无头绪也没有联系的数据组织起来,形成一定的组织结构。 二、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发展 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发展始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至今已经有了上百余年的历史,并形成了sqlserver和mysque等多种不同的数据库系统[2]。在现代社会中,科学技术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为数据库的进步和创新提供了技术上的保障和动力,随着数据库技术的逐渐成熟,数据信息的管理得到了控制和拓展,数据模型也逐渐的呈现出了多样化的趋势。在国际化的数据库技术发展环境中,我国的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得到了一定的完善,并为数据库技术的稳定前行奠定了发展的基础,提供了持久的动力。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企业的信息管理应用中,提供了比较实用并具有针对性的数据资料,是的企业的信息内容能更加直观的呈现在大家面前,并促使信息的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计算机数据库技术正在逐渐的普及,这为企业的数据资料处理提供了十分有利的保障,信息资料管理的有效性将得到不断的提升。 三、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现状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近年来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已经被广泛的应用于各行各业当中并产生了一定的效果[3]。可以说将计算机数据库与信息管理之间相结合,能产生比较积极的作用,同时在未来的市场发展中也有着较好的前景。当前计算机数据库技术主要被应用于工业、农业等行业生产领域中,使得这些行业的信息管理手段得到了升级,也有效的提升了信息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此外,计算机数据库本身有着较为坚实的安全性和应用选定,在具体的应用过程中发挥出了十分明显的优势,并为计算机数据库的未来应用和发展奠定了稳定的基础。在经过了长时间的发展以后,计算机数据库已经逐渐的趋于完善化,并有着十分良好的操作性,该特征为计算机的后续发展开拓了美好的前景。当前多媒体技术发展十分迅速,在计算机网络数据的采集和应用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数据库技术应向着更加强劲的方向发展。此外,计算机技术的安全性应得到不断的提升,使之能为信息管理提供更多的帮助和保障。当前的计算机数据库技术虽然在安全性上已经逐步加强,但仍然会出现系统漏洞,对此一定要加以重视,提升信息的安全性。 四、强化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有效应用策略 在现代化信息发展中,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应与时俱进,全面的进行改革创新,利用科学技术来不断的完善计算机数据库技术,使其能在信息管理中发挥出最大的效用,提升应用的有效性。下面将对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信息管理中的强化措施进行详细分析。 (一)充分与实践相结合 随着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不断发展,当前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已经被广泛的应用于各行各业当中,起技术原理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一定的发展[4]。我们在对计算机数据技术进行应用的过程中,应先积极的利用先进的科学成果来指导数据库系统的建立。在良好的理论基础上进行计算机数据库的实践研究,实践将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同时也能促使理论知识不断提升。二者之间相互作用,数据库的适应性将得到一定的提升,最终帮助应用单位来有效的进行信息管理,使其在管理上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二)提升安全有效性 对计算机数据库系统来说,安全技术是最为重要的基础保障环节。近年来由于一些用户对安全保障意识不强,在信息网络安全方面不够重视常常会引发不同的安全事件,这些问题都是因为计算机数据库安全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5]。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当前已经被应用于各个行业中,其中关乎着重要的利益问题和商业问题,这些都要求数据的安全性一定要到位。计算机数据库安全当前已经成为了安全技术当中的重要构成部分,怎样能更好的提升数据库安全性才是最为重要的难题。对此,技术人员一定要重视起安全保护措施的加强,如果没能做好安全保护工作,那么很有可能造成企业的利益损失。因此,应在数据内容应用和共享的同时加强技术安全保障,使其安全性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提升。 (三)规范数据存储 在信息管理的实践过程中,主要以数据的录入、输出等为主,应重视起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一旦发现当中出现了安全隐患,必须要及时进行处理,将其拒之门外避免给数据的准确性造成影响。此外,企业在应用过程中可以利用数据录入的方式来进行信息管理,使信息管理更加的具有科学性,全面的提升系统运行的效率,为企业的信息管理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四)逐渐拓展应用范围 计算机技术与数据库理论之间的结合为数据库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应用前景在进行信息管理的过程中数据库技术不仅能为其提供安全防护和账号管理等手段,同时也为其提供了一系列的软件风险控制系统,对数据的保护和信息管理的安全性提供了较高的保障。当数据库的安全提升之后,将其应用于社会的各个行业当中去,有效的推动了计算机数据炉技术的社会应用能力,并拓展了应用的范围。在进行信息管理中一定要强化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应用能力,促使计算机数据库技术能在社会中得到更好的发展[6]。 五、数据库技术的未来发展趋势 计算机系统本身有着极为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并且紧跟时代的发展需要,在未来势必会成为各行各业中应用的重点内容,并展现出高超的生命力。数据库技术在不断的发展中与计算机技术之间联系越来越紧密,使得计算机技术的应用范围也得到了相应的拓展[7]。与此同时,计算机数据库技术为了能更好的适应于不同的需求,在未来将得到更加具有特色化的发展,例如生态系统和人口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等,使之能更好的为社会进行服务。此外,数据库模型也将逐渐的呈现出多样化趋势,面对这样的必然趋势,我国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上一定要紧紧的抓住机会,迎接挑战,并加大相关研究力度,使我国的数据库技术能得到突破。计算机数据库技术的好坏将直接的影响到未来生产的质量,因此,在未来无论是技术的可操作性上还是适用性顶上都将得到更好的发展,为技术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六、结语 在信息资源的管理过程中数据是最为重要的内容,要想推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在未来得到更好的发展,一定要重视起数据库的安全性和创新性,使信息管理能得到完善。对此,相关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一定要对此进行更加仔细的研究和分析,总结经验,使计算机数据库技术能更加适应于社会的发展,促使我国各行各业能得到更加稳定的信息管理,推动国家经济平稳发展。 作者:高冲 单位: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浅谈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应用:浅析机电一体化在煤矿机械中的作用 摘 要:机电一体化已经成为了煤矿机械发展的主要趋势,作为新时代的煤矿业,其正处于一个更新换代的转折点,现在的煤矿机械正处在一个向机电一体化方向发展的时代,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视,煤矿设备投入的不断增加,煤矿机械也处在一个更新换代的时期。煤矿业在投入设备的基础上重视安全生产,文章着重对煤矿生产中机电一体化情况进行了探讨,并阐释了其在煤矿生产中的主要作用。 关键词:机电一体化;煤矿机械;作用;应用 科技的进步为新时代的各行各业都带来了新型的先进技术,煤矿业也不例外,在煤矿生产中对于机械性能的要求也不断的在提高,煤矿机械中微电脑的应用会更加的广泛,且机械结构会更加复杂,其对于维护的要求也向着更加专业的方向发展。以下就通过文章对煤矿机械中电子装置的控制功能、特性和类别以及电气的功能、特性和类别进行初步的介绍。用以帮助工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更加了解煤矿机械。 1 机电一体化的产生与应用 机电一体化又称机械电子工程学,是一门跨学科的综合性高技术,是由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机械技术、液压技术以及其他技术相互融合而成的一门独立的交叉学科。目前各国均开始对机电一体化技术和产品给予很大的关注和支持。 在现代的煤矿生产中,机械性能会直接影响到煤矿的产出,机械的自动化程度以及经济性都会对生产造成一定的影响,也会对煤矿的供电、通风以及排水、提升造成安全性影响。煤矿机械的经济性、可靠性以及动力性会直接受到机械电气以及电子系统中控制部分的性能以及质量好坏的影响,在此影响下会直接对机械的寿命施工质量以及生产效率造成影响。微电子系统在现代煤矿生产中越来越不可或缺,已经成为了现代煤矿机械的核心组成部分,同时,也成为了评判煤矿机械水平的标准之一。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机械技术的发展,煤矿机电在性能上不断提高,微电子开始在煤矿机械中得到广泛的应用、推广,成为了煤矿机械的重要组成部分。换言之,煤矿机械系统的复杂程度会越来越高,功能也会越来越强大,应用范围相对也会随之变广,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便是其维护和维修要求也相对开始变得越来越专业,这就使得煤矿的工作人员所面临的专业机械问题更加复杂。为了更好的适应更加复杂的机械设备以及控制系统,对煤矿员工的技术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样对设备的管理也成为了煤矿管理工作的中心内容。 随着开采技术的提高,以及新时期对于煤矿生产的要求,煤矿机械的使用中仅仅依靠液压技术以及机械技术已经不能满足现代机械性能要求。对于煤矿机械应用,现代化的生产要求煤矿机械具有更好的可控性,更加智能化。因此微电子的技术引入成为了煤矿机械的必然发展趋势,在对煤矿机械的控制上微电子控制成为了必然的选择。机电一体化作为新兴的技术,以其独特的适应性开始受到煤矿业的关注,将机电一体化技术引入煤矿生产的机械设备中,不仅仅是对于煤矿机械的技术革新,同时也使得煤矿机械设备从性能上有了本质的改变。 机电一体化又被称作电子机械工程学,是一门综合性技术,同时也是一门跨学科技术,由多种学科技术(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自动控制技术、信息技术以及液压技术)相互融合形成的交叉学科,却又独立于上述任何一门学科。机电一体化的技术最先得到应用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得以应用于国外机械中。而随着微电子技术在八十年代末期逐步的发展,并成为了核心技术开始,机械制造的发展速度日新月异,并且随着微处理、计算机、检测、传感以及信息处理等技术在煤矿机械中得到引用并逐步发展,对煤矿机电产品性能产生了极大的促进,使得煤矿机械发展进入了一个快速转变阶段。目前以微处理器或者是微电脑为核心的电控系统已成为了我国煤矿机械的发展趋势,虽然同发达的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微控系统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随着技术的引入和研究发展,煤矿机械技术的提升也会十分迅速。 我国煤矿业引入微电子控制系统主要用于对煤矿机械功能进行提升,其主要实现了以下几方面功能。 2 在线监控、自动报警及故障自诊 即对煤矿机械的电动机、传动系统、工作装置、制动系统和液压系统等的在线运行状态监控,出现故障能自动报警并准确地指出故障的部位,从而改善操作员的工作条件,提高机器的工作效率,简化设备 护检查工作,降低使用维修费用,缩短停机维修时间,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如采煤机上变频器就采用plc控制,可实现多种在线监控和故障自诊,还有煤矿用各种电器设备也越来越智能化。 3 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 例如井下使用的胶带输送机、通风机、提升机等,使用变频起动、plc控制系统,节电量就为30%左右,同时生产效率也大大提高了。 4 有效提高生产的自动化、半自动化 自动化煤矿机械设备是今后的发展趋势,而半自动化的机械设备应用也会越来越广泛,不但从劳动强度上减轻了操作人员的负担,同时也是对生产效率的有效提升。另外可以最大程度避免由于操作人员经验不足而对作业精度造成的影响。微电子在煤矿机械设备中的应用也是其自动化智能化发展的重要保障,去推广以及应用,使得机械系统的构造越来越复杂,但是功能以及适用范围也会随之而扩大。 5 其他应用 一些国外生产的输送机、采煤机、综掘机等采用了电子(微电脑)控制的自动变速器,能够根据外负荷的变化情况自动改变传动系的传动比,从而改变功率,这不仅充分利用了电动机功率,大大提高了能耗经济性,而且也简化了操作,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设备的安全性能,提高作业人员操作的安全性。目前我国在综合机械化采煤机上采用电子(微电脑)控制,可实现无人操作,使机械能在危险地带或人无法接近的地点进行作业,也配备了无线遥控装置,可远程遥控也可微电脑编程控制。电子(微电脑)系统的可靠性是煤矿机械非常重要的一项性能指标。由于煤矿机械一般井下作业,其直接受到潮气、煤尘、通风、石块、地质变化等的侵袭,此外还受到采煤振动和冲击以及各种电、磁等的干扰,工作环境非常恶劣,因此电子(微电脑)控制系统必须满足井下性能环境要求,能在井下环境温度下可靠、稳定地工作;抗压强度高、抗老化,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密封性能好,能防止水分和污物的侵入;较好耐冲击和抗振性能;较强的抗干扰能力,系统能在各种干扰下可靠地工作。 6 结束语 科学技术的进步所带来的便是煤矿机械的发展,而机械技术的发展使得煤矿机械在性能上的适应性越来越高。随着机电一体化程度的加深,以及先进技术的引入,我国的煤矿机械技术发展开始向着微电子控制系统转变,在应用上更加的广泛,同时对于相关维修以及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也越来越高。即便如此,机电一体化也越来越得到广大煤矿业生产者以及管理者的推崇,在应用中不断的吸取经验,从而得以发展提高。虽然世界机电一体化的微电子控制技术发展较早,但是我国的技术应用起步较晚,因此在煤矿的生产上还存在很多的差距。但是社会对于煤矿生产的要求不会因此而降低,因此机电一体化变革刻不容缓,需要煤矿生产工作中每一个环节的相互配合,以及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 浅谈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应用:试谈基于机电一体化的煤矿企业科技管理研究 摘 要:本文对机电一体化技术进行了概述, 简要介绍了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发展历程和趋势, 论述了机电一体化技术的研究在煤矿生产中的重要意义, 重点介绍了机电一体化技术在煤矿生产中的应用。 关键词:煤矿企业 机电一体化 科技管理 1.机电一体化技术概述 “机电一体化”(mechatronics)是集机械、电子、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等多种技术有机结合的一门交叉综合技术。机电一体化是在机械的主功能、动力功能和控制功能上引进计算机和电子技术,将机械装置和电子设备以及软件等紧密结合起来,相互渗透,相互融合而形成的一门新兴的综合技术。它的本质不仅是单纯地利用电子技术来简化或替代机械,更重要的是将机械系统、微电子和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组成了最佳系统。 机电一体化技术具有增强生产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具有自动监视、报警、诊断等功能,大大简化了操作步骤并且简单、方便;适用面广、生产、应变能力强、工作质量高;它的自动化检验和自动监视功能可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故障自动采取措施,使工作恢复正常。 2.我国的机电一体化技术 我国制造的机电一体化产品都具有智能化、程序化、信息化的特点,以及设备体积小、操作、维护方便、保护齐全、性能可靠等优点,它的广泛应用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力水平。然而,我国的机电一体化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不多,今后应加强研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装置,同时增加产品的通信功能,以适应综合自动化的需要;开发以微处理器和微机为基础的矿井设备工况和健康监测以及微处理器、计算机和专家系统的应用等;机器人仍然是机电一体化技术今后研究的重点之一。 3.机电一体化技术研究在煤矿生产中的重要意义 3.1 提高劳动效率,机电一体化产品的应用使过去落后的生产方式得到极大的改变,大量新型自动化电子设备的使用彻底转变了煤矿的作业模式,明显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大幅提升了劳动生产率,极大地提高了劳动效率。 3.2 提高了劳动安全保障,传统的煤矿工作环境非常恶劣,高负荷地工作会严重影响到矿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采用机电一体化设备进行煤炭的采掘、运输、提升等,不仅可以使矿工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而且还能降低发生事故和危险的几率,提高安全生产效率。 3.3 增加了经济效益和矿工的劳动收入,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的运用使得煤炭的产量大幅提高,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样使矿工的劳动收入有所提高,改善矿工的生活质量。煤矿企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其它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4.机电一体化技术在煤矿中的应用 4.1 机电一体化技术在采煤机中的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在采煤机的一个典型应用就是电牵引采煤机。它具有许多液压牵引采煤机不具备的优势和特点:良好的牵引特性。在采煤机前进时它可以提供牵引力,在采煤机下滑时它还可以进行发电制动;可用于大倾角煤层。牵引电动机轴端装有停机时防止机器下滑的制动器,可用在40°~50°倾角的煤层,而不需要其它防滑装置;运行可靠,使用寿命长。与液压牵引不同的是电牵引采煤机除电动机的电刷和整流子有磨损外,其它元件没有磨损,因此运行可靠,使用寿命长,维修量小;反应灵敏,动态特性好,结构简单,效率高。电牵引采煤机机械传动结构轻便简单,只做一次转换,电能转换为机械能,转换效率可高达99%,而液压采煤机的电能转换机械能的转换效率只有65%~70%左右。 4.2 机电一体化技术在提升机中的应用。目前煤矿机电一体化、自动化水平最高的设备是矿井提升机,为全数字化交直流提升机。尤其是内装式提升机,在结构上将滚筒和驱动合二为一,大大简化了机械结构,充分体现了机械-电力电子-计算机-自动控制的综合体。而全数字化提升机高度可靠,采用总线方式,使电器安装大大简化,此外,硬件配置简单,互相兼容。我国研制成功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数字化提升机,其核心部分ascs是由双cpu构成的计算机系统,其性能先进、操作简便、准确可靠。 4.3 机电一体化技术在带式输送机中的应用。近几年来带式输送机已成为机电一体化技术的研究重点。目前主要采用机、电、液一体化的cst可控软启动装置。它是一种专门为煤炭或金属矿石的长距离皮带运输机而设计的软驱动装置。一条皮带运输机可以由一台或几台cst驱动。由于尚未解决动态分析和在线监控技术以及启动延迟技术,我国带式输送机一般为3点驱动,对输送机的单机长度和运量存在一定的限制。而且,输送机的监控设备的功能、可靠性、灵敏度和寿命都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显着的差距。 4.4 其他煤矿机电一体化设备液压支架则向电液控制方向发展,将计算机技术与液压控制有机结合,实现定压双向邻架或成组自动移架,避免对顶板和支架产生冲击载荷。煤矿供电要求是供电要可靠,质量要高,能满足大功率设备。因此应该推广节能型产品。高压开关柜采用维护量小,使用寿命长的真空开关。目前高、低开关柜普遍采用了“微机保护”,具备网络功能,可以实现远程遥控、遥测、遥信和遥调。 5.结语 机电一体化技术是企业信息化的重要支撑技术,目前已经成为矿山综合自动化的基础。机电一体化技术在煤矿采、掘、运装备的应用和推广,极大地提升了我国煤矿生产的综合实力,为实现高效、安全、洁净、结构优化的煤炭工业生产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浅谈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应用: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在煤矿机械中的应用 【摘 要】煤矿机械正处在一个向机电一体化方向发展的时代,近来,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视,煤矿设备投入的不断增加,煤矿机械也处在一个更新换代的时期。数控技术是实现机械制造自动化的关键,以数控技术为核心的机械设备广泛采用数控技术应用于制造业。 【关键词】 煤炭机械 机械制造 机电一体化 数控技术 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在这一时期显得尤为重要,它使机械、电子技术和液压控制技术有机的结合,极大地提高了煤矿机械的各种性能,如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操作舒适性以及作业精度、作业效率、使用寿命、方便安装拆除、便于维护等。中国论文联盟 煤矿生产中,煤矿机械的性能自动化程度及其经济性等可以说直接影响到生产;也直接影响到煤矿供电、排水、通风、提升等的安全运行。而煤矿机械电气与电子控制系统部分质量的好坏与性能的优劣又直接影响到机械的动力性、经济性、可靠性,从而影响施工质量、生产效率及使用寿命等。电子(微电脑)控制系统已成为煤矿现代机械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评价煤矿现代机械技术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对煤矿机电产品性能要求不断提高,电子(微电脑)控制系统在煤矿机械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其功能将会越来越强,应用范围也将越来越广,而其复杂程度也随之提高,这样就对使用与维修维护这些设备的煤矿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煤矿职工的培训工作和对煤矿设备的管理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 煤矿生产施工要求煤矿机械具有以下性能:皮实耐用且维修简单、生产效率高且节能降耗,自动化程度高且操作简单,施工质量好,精度高;性能稳定,工作可靠,安全性高,使用寿命长;具有较好的经济性,即高的技术价格比和低的制造与使用成本;工人劳动强度低,操作员的工作条件好;具有在线运行状态监视,故障自诊及自动故障报警功能,能及时准确地指出故障部位,减少停机维修时间。 一、机电一体化是一项新兴的技术,将其引入到煤矿机械中,必将会给煤矿机械带来了新的技术变革,使其各种性能有了质的飞跃。 机电一体化又称机械电子工程学,是一门跨学科的综合性高技术,是由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机械技术、液压技术以及其他技术相互融合而成的一门独立的交叉学科。目前机械的电子(微机)控制系统主要用以实现如下功能: (1)在线监控、自动报警及故障自诊,即对煤矿机械的电动机、传动系统、工作装置、制动系统和液压系统等的在线运行状态监控,出现故障能动报警并准确地指出故障的部位,从而改善操作员的工作条件,提高机器的工作效率,简化设备维护检查工作,降低使用维修费用,缩短停机维修时间,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如采煤机上变频器就采用plc控制,可实现多种在线监控和故障自诊,还有煤矿用各种电器设备也越来越智能化。 (2)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例如井下使用的胶带输送机、通风机、提升机等,使用变频起动、plc控制系统,节电量就为30%左右,同时生产效率也大大提高。 (3)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程度的提高 煤矿机械实现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控制,可以减轻操作者的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并减少因操作者的经验不足,对作业精度的影响。例如,冀中能源黄沙矿2009年投入使用的一整套薄煤综采设备,由我国北京天地玛坷电液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与德国marco公司合作生产的pm31型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就是微电脑控制,只要在支架操作控制器上输入程序,支架使会自动连续动作,也可实现远程控制和工作面无人操作。 二、机械制造中数控技术的应用 1、煤矿机械 现代采煤机开发速度快、品种多,都是小批量的生产,各种机壳的毛坯制造越来越多地采用焊件,传统机械加工难以实现单件的下料问题,而使用数控气割,代替了过去流行的仿型法,使用龙骨板程序对采煤机叶片、滚筒等下料,从而优化套料的选用方案。使其发挥了切割速度快、质量可靠的优势,一些零件的焊接坡口可直接割出,这样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数控气割机装有自动可调的切缝补偿装置。它允许对构件的实际轮廓进行程序控制,好比数控机床上对铣刀的半径补偿一样。这样可以通过调节切缝的补偿值来精确的控制毛坯件的加工余量。中国论文联盟 2、机床设备 机械设备是机械制造中的重中之重,面对现代机械制造业的需求,具备了控制能力的机床设备是现代机电一体化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计算机数控技术为机械制造业提供了良好的机床控制能力,即把计算机控制装置运用到机床上,也就是用数控技术对机床的加工实施控制,这样的机床就是数控机床。它是以代码实现机床控制的机电一体化产品,它把刀具和工件之间的相对位置、主轴变速、刀具的选择、冷却泵的起停等各种操作和顺序动作数字码记录在控制介质上,从而发出控制指令来控制机床的伺服系统或其他执行元件,使机床自动加工出所需零件。 在机械制造业中,数控加工技术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随着计算机技术为主流的现代科技技术发展和市场产品竞争的加剧,传统的机械制造技术很难满足现代产品多样化的发展和日新月异的换代速度。面对多品种小批量生产比重的加大,产品交货质量和成本要求的提高,要求现代的制造技术具有很高的柔性。如何能增强机械制造业对外界因素的适应能力以及产品适应市场的变化能力,就需要我们能利用现代数控技术的灵活性,最大限度的应用于机械制造行业。 浅谈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应用: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探究 摘要:煤炭是我国重要的能源,煤炭 工业 的大力 发展 ,在我国的国民 经济 建设发展中占居重要的地位。因而,近年来各级煤矿 企业 领导都十分重视机电一体化技术在煤炭生产中的应用与推广。本文对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应用进行研究。 关键词:煤矿 机电一体化 应用 1 概述 煤矿机电一体化产品是把各项高新技术融于一体的高科技产品,其主要技术包括:微 电子 、 计算 机、自动控制、人工智能、传感产品可靠性等等,这些都是科技高速发展的热门技术。在煤矿企业中,开始利用机电一体化技术对煤炭系统进行改造旧设备和开发新产品,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让人们清楚地意识到,机电一体化技术和产品的发展是实现高效、安全、机械化采煤和煤矿机电产品更新换代的重要途径。 2 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产品的应用 2.1 矿井运输提升产品的应用 在煤矿生产中,因为 现代 化煤矿发展的需要,对煤矿机械化采煤提出更高的要求,那么随之对井下、井上的运输和提升系统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如今,对于国外一些采煤技术比较先进的国家,煤矿井下大巷的运输系统大多是采用带式运输机,他们基本上是采用直流式交流变频装置驱动方式,主要以电力电子器件为核心。在英国和意大利等国家,高性能、高可靠性的磁阻电机在煤矿提升系统中也得以应用。还有德国自主研发的内装式交——交变频调速提升机,它采用机电一体化技术把电机和滚筒做成一体,这样的融合技术不论在机械结构设计方面还是在电气控制系统方面在世界上都处于领先地位。 在我国,大多数煤矿井下生产已经实现了皮带化,采用大巷强力带式运输机运输的方式也非常普遍。另外,计算机控制系统发展也非常迅速,它们具有很多种及时故障诊断和自我保护等功能,如应用过程中的轴承温度、倒转、跑偏及断带等故障,可能在某些方面没有面面俱到,在使用上还不能满足一些功能,但是从发展的角度看问题,这的确是一个很好的开始。目前,我国直径在两米以上的提升机有1700多台,其中90%为交流提升机,并且均是采用转差功率消耗型的转子串电阻调速,电控系统部分绝大多数仍采用继电器——接触器系统,只有一小部分采用可控制编程器。直流提升机多数为发电机拖动,虽有部分可控硅供电系统,也均为模拟量控制。而plc可编程控制器使用比较简单,程序设计起来也比较容易,不需要一些复杂的输入输出接口装置,抵抗外界的干扰能力也很强,因此,它能在环境比较恶劣的情况下进行长时间工作。 2.2 综合机械化采煤 1970年,我国自主设计制造装配了第一套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并在大同矿务局进行试验使用,一直试验使用到80年代后期,这项技术的使用标志着我国的煤矿综合机械化采煤有了重大的突破性发展,推动了煤矿自动化的发展进程,同样,采煤机也由液压牵引开始转向电牵引;液压支架的控制系统也逐渐向计算机化发展,以计算机为核心,采用电液控制,移架自动化得以实现。另外,对工作面刮板运输机也进行了微机监控装置的配置,实现计算机自动化控制。机电一体化技术在综合机械化采煤中的应用,使设备动作趋于协调,且安全性、可靠性大为提高,操作性能更加完善,为煤炭企业带来了更高的经济效益。 2.3 矿井安全生产监控系统 从多数煤矿使用监控系统的效果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是主要问题是传感器的不足,并且使用过程中,其稳定性相对较差,使用寿命不足,一些研究所和使用单位在这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对一些关键技术也实施多次再设计改进措施,但仍然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因此这些在实际现场应用率不是很高。在国外,由于 计算 机 网络 软硬件技术 发展 很快,运行速度和质量也在不断提高,传输介质由同轴电缆发展到光缆,信息媒体由字符发展到声像,煤矿的安全监控系统有了很大的发展,他们的机电一体化技术在监控系统上的应用已有了非常高的水平。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是煤炭行业内部机电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最快的产品,一些高校、科研所和 企业 正在研究和生产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 3 对我国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的思考 在20世纪,我国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产品)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到了煤矿每个环节,但相对国外先进煤矿还是比较落后的。因此,要让我国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技术水平,必须掌握信息时代机电一体化技术的特点和相关技术发展的动态。 应提高我国煤矿机电一体化产品的规范化、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的程度;以计算机为机电一体化的核心装置,因为计算机运算和存贮能力非常强,且体积和功耗小,更加适合于工作空间狭小的煤矿机电一体化产品,在设计煤矿机电一体化产品时,应尽可能的选用功能强大的嵌入式计算机,从而保证工作性能更可靠;对于新开发的煤矿机电一体化产品应具有通信功能,同时,要选用很好的开放性和高可靠性的通信模块,方便与控制网络进行连接通信控制;煤矿机电一体化产品需要达到智能化发展水平,能判断机电设备和周围环境的状态,使设备能自动适应环境并以最优的状态工作,同时能快速地对所采集的参数进行分析,从而对故障进行诊断,再根据这些诊断结果对以后工作过程中的故障进行预测;要对矿用传感器进行深入研究和开发,提高矿用传感器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同时考虑传感器的数字化、集成化、智能化和多维化,使矿用传感器在比较恶劣的工作环境下进行信号的测量,并保证其测量准确度,并具有自校正、自诊断、状态识别和自我调节等功能;要关注国内外高新技术的发展,将那些适于煤矿井下工作环境的高新技术用于煤矿机电一体化产品,从而提高煤矿 现代 化,达到煤矿自动化生产。 4 结束语 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是煤矿综合自动化的发展基础,更是煤矿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支撑技术,煤矿机电一体化技术在采、掘、运、装备等方面的应用和推广,大力地推动我国煤矿综合生产力,同时,为实现安全、高效、洁净、结构优化的现代化、高科技煤炭 工业 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浅谈中医学理论计算机仿真:中医学理论计算机仿真初探 摘 要:虽然中医学所构建的庞大而复杂的系统难以在简单系统的实验室中得到验证,但现代计算机仿真技术为中医学提供了复杂系统的实验室。而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与中医学相似的思维方式使之成为可能。运用这一技术可以作出诸如中医学意义上的生理、病证、实验模型,不仅可以对中医学概念、理论、方法的客观性、有效性、实用性进行证实,而且有前瞻性和预测性。 关键词:计算机仿真;复杂系统;中医学;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1 计算机仿真技术提供了适合中医学理论的实验室 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推动着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计算机的出现,使人类社会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过渡。我国著名的科学家钱学森说:“我们所设计的信息体系简直可以包括全部人类千百年来创造的、而且还在不断创造的精神财富。而这全部精神财富可以由我们每个人随手调用和享受。这不但是从旧的脑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而且是获得一个伟大的世界,从来未有的高度文化的世界。……人将变得更为聪明,人类的前进步伐更将加快。”这位大科学家以前所未有的高度论述了由计算机引起的这场技术革命。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一种崭新的学科——仿真学诞生了,从新药品的仿真测试到行星和星系的创生模型,以及计算机化培养皿中生长的数字生命形式,这是一种新的方法,不是基于直接的观察和实验,而是基于从真实空间向虚拟空间的映射。虽然这项工作仍处于起?i阶段,但已足以让每一颗好奇的心欣喜若狂。在这样一个伟大的时代,古老的中医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怎样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融入中医学领域,是一个值得深思和大胆尝试的问题。值得庆幸的是,计算机仿真是建立在复杂系统理论基础上的,而中医学理论所描述的正是这样一个复杂系统。 当伽俐略第一次拿起望远镜仰望太空时,他为人类创造了科学方法,即用实验来检验关于世界如何成其为世界的种种假说。于是有了拥有试管、曲颈瓶和本生灯的化学实验室,用来探测物质内核的价值连城的粒子加速器,以及在任何生物实验室都能看到的解剖青蛙和用显微镜观察植物细胞。然而,这些都是仅适用于简单系统中物质结构研究的实验室。现论物理学家薛定谔(erwin schrodinger)在《生命是什么?》一书中写道:“只要我们涉及活物质的结构,我们就必须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它是以不能还原成通常的物理学定律的方式起作用的。原因不在于某种‘新的力’或某种类似的东西支配着活的机体中的一个个原子,而是其结构不同于任何我们已从试验室研究中认识的东西。”[1]也正因如此,尤其是对于与西医学思维方式大相径庭的中医学理论,实验室研究一直是一筹莫展,经络实质的研究无功而返,各种“证”的实验模型设计令人啼笑皆非,中药的研究几乎与中医理论毫不相干……中医学所构建的庞大而复杂的系统难以在简单系统的实验室中得到验证,这是不难理解的。计算机仿真学的出现真值得每一位中医界的同仁为此干上一杯,因为这一方法的出现能使中医学多年的“科学梦”成为现实!虽然计算机仿真学正在起步,而这对中医学来说却是难得的机遇,不仅可以揭开其古老而神秘的面纱,而且有望为中医学打开一扇新的大门,开拓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而将计算机仿真技术运用于中医学,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是一个关键环节,下面将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作一简要介绍。 2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oop)概述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简称oop,是object-oriented programming的缩写。面向对象是与面向过程相对而言的,传统的程序设计语言,如c语言,是面向过程的结构化程序设计语言,这种语言在20世纪80年代非常流行。随着软件业的发展,软件的规模越来越大,导致软件的生产、调试、维护越来越困难,因而发生了软件危机。人们期待着一种效率更高,更加容易理解,更加符合人类思维习惯的程序设计语言,oop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在20世纪90年代,oop异军突起,成为最有希望,最有活力的程序设计方法。 ①面向对象与面向过程的区别 计算机没有思想,人必须明确地告诉它如何运算,每一步做什么。站在这种计算机的角度进行程序设计,就是面向过程的方法。如:用计算机模拟一只猫捉老鼠的过程,程序员必须告诉计算机每一步猫的具体的动作。如果用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方法来做,就可以把猫作为一个独立的对象,猫会奔跑,猫会捉老鼠,这些是它的固有属性,被封装在猫这个对象之中,所以,只需给出老鼠出现的信息,猫就会自动去捉。与面向过程相比,面向对象的方法更符合人的思维习惯。 ②对象与类的概念 对象与类是面向对象方法中的两个基本概念。客观世界中实体的抽象构成对象,任何事物都可以作为一个对象,如一个人、一辆汽车、一个窗口、一个按钮、一座建筑、一项贷款等等。对象的划分和定义是灵活的,视需要而定。具有相同属性和行为的一个或多个对象的集合成为一类。类有层次之别,类下可以有子类,类上可以有父类。如:人可分为男人和女人,男人又可以分为儿童、青年、成年、老年等等。类是对象的抽象,对象是类的实例。类的划分 也是灵活的,依需要而定。子类可以作为父类的对象看待。 ③对象的特性 对象有以下基本特性: 封装性:对象是相对独立的单元,与之相关的数据和操作被封装在内部,对外是不可见的。对象和对象之间通过信息交换进行联系。如一只花猫,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个体,它的机体内包含复杂的结构,而这些结构是不可见的。 继承性:每个对象都从它所属的类中继承共性。如一只花猫,它从猫这一类中继承了猫的共性。 多态性:每个对象都有其特有的属性,使之区别于其它对象。如一只具体的猫,它与其它猫是不同的,有不同色泽、脾气、体重等。 ④面向对象方法可以用下列方程式来概括: oo=objects+classes+inheritance+communication with messages 即:面向对象=对象+类+继承+信息交换 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上面的方程式也可以用作系统的描述,而且容易从中看出简单系统与复杂系统的区别:简单系统通常是少量的个体对象,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较弱,甚至可以忽略不计,故而可以作为独立的个体进行研究;而复杂系统中涉及中等数目的对象,不仅如此,对象通常具有智能性与自适应性,它们可以按照各种规则作出决策,随时准备根据接收到的新信息修改自身的行为规则,故而每一个对象不能独立的看待,这正符合了中医学的整体观。 3 运用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进行中医学的计算机仿真 ①面向对象方法与中医学具有相似的思维方式 假使我们想用传统的面向过程的方法来完成中医学理论的计算机仿真,不仅是一件难以想象的事,而且是不可能的事,对计算机发出人体生理、病理等过程的每一步指令,既使是在分析还原思维方式指导下对人体结构分解得极细,对人体生化过程了解得极为透彻的西医学也无能为力,更何况中医学本身就只重整体,不重结构。而面向对象方法,因其与中医学在思维方式上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使之运用于中医学成为可能,成为对中医学进行计算机仿真的基础。其相似性体现在中医学的整体观与黑箱方法和oop中的对象的特性及其信息交换上。可以将上文中面向对象方法学的方程式用下图表示: 而这正是黑箱方法的图形表达。黑箱方法典型地表现在中医学的藏象学说中。藏象学说是关于人体脏腑功能的学说。古人虽然知道“八尺之士,可以剖而视之。”(《灵枢·胀论》)但又认为“藏府之在胸胁腹里之内,若匣匮之藏禁器也。”(同上)更重要的是,基于不同于西方的思维方式, 型库、方剂模型库、病因模型库、生理模型库、病证模型库,如下图所示,中药模型库和方剂模型库作用于病证模型库,就可以模拟出对于某种病证的最佳治疗方案,选择最佳药物及最佳方剂。病因模型库作用于生理模型库,生理就可以模拟出在某些致病因素下,人体生理的变化,疾病的发生、发展、及转归。这些都可以为中医学研究工作提供有力的参考。 4 小结 运用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进行中医学的计算机仿真,不仅可以提高教学、科研、临床的生产力,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可以屏弃简单系统实验室的不足,为中医学提供实验的空间。十六世纪,伽利略通过引入可重复的受控实验室的思想,开创了近代科学的实践,目前这一思想成为判定延续几千年的中医学是否科学的依据,而这一思想的中心在于能够实施一些实验,以检验关于待研究现象的假说。运用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进行中医学的计算机仿真不仅可以对中医学概念、理论、方法的客观性、有效性、实用性进行证实,而且有前瞻性和预测性。 引入计算机仿真技术是中医学科研的大势所趋,也是目前将当代最前沿的信息技术与最古老的中医学相结合的最佳契机,这里有大量的工作尚待有志者去完成。 浅谈中医学理论计算机仿真:中医学理论计算机仿真 1计算机仿真技术提供了适合中医学理论的实验室 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推动着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计算机的出现,使人类社会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过渡。我国著名的科学家钱学森说:“我们所设计的信息体系简直可以包括全部人类千百年来创造的、而且还在不断创造的精神财富。而这全部精神财富可以由我们每个人随手调用和享受。这不但是从旧的脑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而且是获得一个伟大的世界,从来未有的高度文化的世界。……人将变得更为聪明,人类的前进步伐更将加快。”这位大科学家以前所未有的高度论述了由计算机引起的这场技术革命。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一种崭新的学科——仿真学诞生了,从新药品的仿真测试到行星和星系的创生模型,以及计算机化培养皿中生长的数字生命形式,这是一种新的方法,不是基于直接的观察和实验,而是基于从真实空间向虚拟空间的映射。虽然这项工作仍处于起歩阶段,但已足以让每一颗好奇的心欣喜若狂。在这样一个伟大的时代,古老的中医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怎样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融入中医学领域,是一个值得深思和大胆尝试的问题。值得庆幸的是,计算机仿真是建立在复杂系统理论基础上的,而中医学理论所描述的正是这样一个复杂系统。 当伽俐略第一次拿起望远镜仰望太空时,他为人类创造了科学方法,即用实验来检验关于世界如何成其为世界的种种假说。于是有了拥有试管、曲颈瓶和本生灯的化学实验室,用来探测物质内核的价值连城的粒子加速器,以及在任何生物实验室都能看到的解剖青蛙和用显微镜观察植物细胞。然而,这些都是仅适用于简单系统中物质结构研究的实验室。现论物理学家薛定谔(ErwinSchrodinger)在《生命是什么?》一书中写道:“只要我们涉及活物质的结构,我们就必须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它是以不能还原成通常的物理学定律的方式起作用的。原因不在于某种‘新的力’或某种类似的东西支配着活的机体中的一个个原子,而是其结构不同于任何我们已从试验室研究中认识的东西。”[1]也正因如此,尤其是对于与西医学思维方式大相径庭的中医学理论,实验室研究一直是一筹莫展,经络实质的研究无功而返,各种“证”的实验模型设计令人啼笑皆非,中药的研究几乎与中医理论毫不相干……中医学所构建的庞大而复杂的系统难以在简单系统的实验室中得到验证,这是不难理解的。计算机仿真学的出现真值得每一位中医界的同仁为此干上一杯,因为这一方法的出现能使中医学多年的“科学梦”成为现实!虽然计算机仿真学正在起步,而这对中医学来说却是难得的机遇,不仅可以揭开其古老而神秘的面纱,而且有望为中医学打开一扇新的大门,开拓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而将计算机仿真技术运用于中医学,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是一个关键环节,下面将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作一简要介绍。 2面向对象程序设计(OOP)概述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简称OOP,是Object-OrientedProgramming的缩写。面向对象是与面向过程相对而言的,传统的程序设计语言,如C语言,是面向过程的结构化程序设计语言,这种语言在20世纪80年代非常流行。随着软件业的发展,软件的规模越来越大,导致软件的生产、调试、维护越来越困难,因而发生了软件危机。人们期待着一种效率更高,更加容易理解,更加符合人类思维习惯的程序设计语言,OOP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在20世纪90年代,OOP异军突起,成为最有希望,最有活力的程序设计方法。 ①面向对象与面向过程的区别 计算机没有思想,人必须明确地告诉它如何运算,每一步做什么。站在这种计算机的角度进行程序设计,就是面向过程的方法。如:用计算机模拟一只猫捉老鼠的过程,程序员必须告诉计算机每一步猫的具体的动作。如果用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方法来做,就可以把猫作为一个独立的对象,猫会奔跑,猫会捉老鼠,这些是它的固有属性,被封装在猫这个对象之中,所以,只需给出老鼠出现的信息,猫就会自动去捉。与面向过程相比,面向对象的方法更符合人的思维习惯。 ②对象与类的概念 对象与类是面向对象方法中的两个基本概念。客观世界中实体的抽象构成对象,任何事物都可以作为一个对象,如一个人、一辆汽车、一个窗口、一个按钮、一座建筑、一项贷款等等。对象的划分和定义是灵活的,视需要而定。具有相同属性和行为的一个或多个对象的集合成为一类。类有层次之别,类下可以有子类,类上可以有父类。如:人可分为男人和女人,男人又可以分为儿童、青年、成年、老年等等。类是对象的抽象,对象是类的实例。类的划分也是灵活的,依需要而定。子类可以作为父类的对象看待。 浅谈中医学理论计算机仿真:中医学理论计算机 1计算机仿真技术提供了适合中医学理论的实验室 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推动着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计算机的出现,使人类社会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过渡。我国著名的科学家钱学森说:“我们所设计的信息体系简直可以包括全部人类千百年来创造的、而且还在不断创造的精神财富。而这全部精神财富可以由我们每个人随手调用和享受。这不但是从旧的脑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而且是获得一个伟大的世界,从来未有的高度文化的世界。……人将变得更为聪明,人类的前进步伐更将加快。”这位大科学家以前所未有的高度论述了由计算机引起的这场技术革命。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一种崭新的学科——仿真学诞生了,从新药品的仿真测试到行星和星系的创生模型,以及计算机化培养皿中生长的数字生命形式,这是一种新的方法,不是基于直接的观察和实验,而是基于从真实空间向虚拟空间的映射。虽然这项工作仍处于起歩阶段,但已足以让每一颗好奇的心欣喜若狂。在这样一个伟大的时代,古老的中医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怎样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融入中医学领域,是一个值得深思和大胆尝试的问题。值得庆幸的是,计算机仿真是建立在复杂系统理论基础上的,而中医学理论所描述的正是这样一个复杂系统。 当伽俐略第一次拿起望远镜仰望太空时,他为人类创造了科学方法,即用实验来检验关于世界如何成其为世界的种种假说。于是有了拥有试管、曲颈瓶和本生灯的化学实验室,用来探测物质内核的价值连城的粒子加速器,以及在任何生物实验室都能看到的解剖青蛙和用显微镜观察植物细胞。然而,这些都是仅适用于简单系统中物质结构研究的实验室。现论物理学家薛定谔(ErwinSchrodinger)在《生命是什么?》一书中写道:“只要我们涉及活物质的结构,我们就必须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它是以不能还原成通常的物理学定律的方式起作用的。原因不在于某种‘新的力’或某种类似的东西支配着活的机体中的一个个原子,而是其结构不同于任何我们已从试验室研究中认识的东西。”[1]也正因如此,尤其是对于与西医学思维方式大相径庭的中医学理论,实验室研究一直是一筹莫展,经络实质的研究无功而返,各种“证”的实验模型设计令人啼笑皆非,中药的研究几乎与中医理论毫不相干……中医学所构建的庞大而复杂的系统难以在简单系统的实验室中得到验证,这是不难理解的。计算机仿真学的出现真值得每一位中医界的同仁为此干上一杯,因为这一方法的出现能使中医学多年的“科学梦”成为现实!虽然计算机仿真学正在起步,而这对中医学来说却是难得的机遇,不仅可以揭开其古老而神秘的面纱,而且有望为中医学打开一扇新的大门,开拓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而将计算机仿真技术运用于中医学,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是一个关键环节,下面将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作一简要介绍。 2面向对象程序设计(OOP)概述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简称OOP,是Object-OrientedProgramming的缩写。面向对象是与面向过程相对而言的,传统的程序设计语言,如C语言,是面向过程的结构化程序设计语言,这种语言在20世纪80年代非常流行。随着软件业的发展,软件的规模越来越大,导致软件的生产、调试、维护越来越困难,因而发生了软件危机。人们期待着一种效率更高,更加容易理解,更加符合人类思维习惯的程序设计语言,OOP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在20世纪90年代,OOP异军突起,成为最有希望,最有活力的程序设计方法。 ①面向对象与面向过程的区别 计算机没有思想,人必须明确地告诉它如何运算,每一步做什么。站在这种计算机的角度进行程序设计,就是面向过程的方法。如:用计算机模拟一只猫捉老鼠的过程,程序员必须告诉计算机每一步猫的具体的动作。如果用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方法来做,就可以把猫作为一个独立的对象,猫会奔跑,猫会捉老鼠,这些是它的固有属性,被封装在猫这个对象之中,所以,只需给出老鼠出现的信息,猫就会自动去捉。与面向过程相比,面向对象的方法更符合人的思维习惯。 ②对象与类的概念 对象与类是面向对象方法中的两个基本概念。客观世界中实体的抽象构成对象,任何事物都可以作为一个对象,如一个人、一辆汽车、一个窗口、一个按钮、一座建筑、一项贷款等等。对象的划分和定义是灵活的,视需要而定。具有相同属性和行为的一个或多个对象的集合成为一类。类有层次之别,类下可以有子类,类上可以有父类。如:人可分为男人和女人,男人又可以分为儿童、青年、成年、老年等等。类是对象的抽象,对象是类的实例。类的划分也是灵活的,依需要而定。子类可以作为父类的对象看待。 ③对象的特性 对象有以下基本特性: 封装性:对象是相对独立的单元,与之相关的数据和操作被封装在内部,对外是不可见的。对象和对象之间通过信息交换进行联系。如一只花猫,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个体,它的机体内包含复杂的结构,而这些结构是不可见的。 继承性:每个对象都从它所属的类中继承共性。如一只花猫,它从猫这一类中继承了猫的共性。 多态性:每个对象都有其特有的属性,使之区别于其它对象。如一只具体的猫,它与其它猫是不同的,有不同色泽、脾气、体重等。 ④面向对象方法可以用下列方程式来概括: OO=Objects+Classes+Inheritance+CommunicationWithMessages 即:面向对象=对象+类+继承+信息交换 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上面的方程式也可以用作系统的描述,而且容易从中看出简单系统与复杂系统的区别:简单系统通常是少量的个体对象,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较弱,甚至可以忽略不计,故而可以作为独立的个体进行研究;而复杂系统中涉及中等数目的对象,不仅如此,对象通常具有智能性与自适应性,它们可以按照各种规则作出决策,随时准备根据接收到的新信息修改自身的行为规则,故而每一个对象不能独立的看待,这正符合了中医学的整体观。 3运用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进行中医学的计算机仿真 ①面向对象方法与中医学具有相似的思维方式 假使我们想用传统的面向过程的方法来完成中医学理论的计算机仿真,不仅是一件难以想象的事,而且是不可能的事,对计算机发出人体生理、病理等过程的每一步指令,既使是在分析还原思维方式指导下对人体结构分解得极细,对人体生化过程了解得极为透彻的西医学也无能为力,更何况中医学本身就只重整体,不重结构。而面向对象方法,因其与中医学在思维方式上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使之运用于中医学成为可能,成为对中医学进行计算机仿真的基础。其相似性体现在中医学的整体观与黑箱方法和OOP中的对象的特性及其信息交换上。可以将上文中面向对象方法学的方程式用下图表示:而这正是黑箱方法的图形表达。黑箱方法典型地表现在中医学的藏象学说中。藏象学说是关于人体脏腑功能的学说。古人虽然知道“八尺之士,可以剖而视之。”(《灵枢·胀论》)但又认为“藏府之在胸胁腹里之内,若匣匮之藏禁器也。”(同上)更重要的是,基于不同于西方的思维方式,中国古代对于整体性和运动性的强调,使得中医学未从解剖入手,分析人体的结构、成分,而是以极简单的解剖为基础,构造出了以象为内容的有机的学术体系。由“藏象”之名可知,中医是以现之于外的象来把握藏之于内的脏的,即“执其见功处见其形”,即黑箱方法。对此《灵枢·顺气一是分为四时》中论述道:“内外相袭,若鼓之应桴,响之应声,影之似形。”例如《素问·六节藏象论》对心的描述是这样的:“心者,生之本,神之变也;其华在面,其充在血脉,为阳中之太阳,通于夏气。”其它四脏与此相仿。由此可以看出,这里的心己不是解剖学中的有一定形态结构之心,而是一系列相关的生命活动的表现在人脑中形成的综合的象。它不具有实体性,却正好可以作为面向对象方法学中的一个对象来看待。推而广之,中医学中的其它概念,如气、血、津液、精、神、经络等,都可以作为一个个对象,对象之间通过信息的交换,相互密切联系,从而形成一个复杂系统,中医学的计算机仿真便可由此开始。 ②中医学的计算机仿真应用前景 用计算机仿真学对中医学中的概念、现象、原理、机制等进行模拟,可以建立各种模型,服务于教学、科研、临床。主要可以用于建设生理模型、病证模型、实验模型。 生理模型:在中医学中五脏、六腑、气、血、津、液、经络、筋、脉、骨、髓等,都可以构成相对独立的对象,赋予每个对象适当的属性,对象具有智能性与自适应性,它们可以按照各自的属性作出决策,并随时准备根据接收到的新信息修改自身的行为规则,它们之间通过信息交换互相联系,构成一个复杂系统,这一复杂系统即人体。在此基础上很容易就可以建立人体的病理模型。下图是生理模型的简单图示,实际中的生理模型还要复杂的多。 病证模型:中医学中的证是非常复杂的,也是独具特色的。辨证论治非常灵活,以哮喘为例,说明中医病证模型的组建。哮喘发病,总因本虚标实,其病位虽在肺,但与脾、肾密切相关,先天不足后天失养造成肺、脾、肾不足是哮喘发病的内在原因。正气不足就易感外邪,感邪而产生风、寒、热、痰、湿、瘀、气等诸多病理因素,一些病理因素作用于肺,是发生哮喘的外在原因。如下图所示,运用OOP将各种因素的特性封装起来,作为对象,它们之间相互联系,就可以建造哮喘的病证模型,输入相应的信息,就可以得出诸如肺脾两虚,寒痰蕴肺;肺肾不足,肾不纳气;风寒外束,痰热内阻等证型,有力地指导临床实践。 实验模型:正如在汽车研制中需要的碰撞实验可以用计算机模拟代替,中医学中的实验也可以用计算机模拟来代替。这样就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消耗。比如可以建立中药模型库、方剂模型库、病因模型库、生理模型库、病证模型库,如下图所示,中药模型库和方剂模型库作用于病证模型库,就可以模拟出对于某种病证的最佳治疗方案,选择最佳药物及最佳方剂。病因模型库作用于生理模型库,生理就可以模拟出在某些致病因素下,人体生理的变化,疾病的发生、发展、及转归。这些都可以为中医学研究工作提供有力的参考。 4小结 运用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进行中医学的计算机仿真,不仅可以提高教学、科研、临床的生产力,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可以屏弃简单系统实验室的不足,为中医学提供实验的空间。十六世纪,伽利略通过引入可重复的受控实验室的思想,开创了近代科学的实践,目前这一思想成为判定延续几千年的中医学是否科学的依据,而这一思想的中心在于能够实施一些实验,以检验关于待研究现象的假说。运用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进行中医学的计算机仿真不仅可以对中医学概念、理论、方法的客观性、有效性、实用性进行证实,而且有前瞻性和预测性。 引入计算机仿真技术是中医学科研的大势所趋,也是目前将当代最前沿的信息技术与最古老的中医学相结合的最佳契机,这里有大量的工作尚待有志者去完成。
探究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浅论新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 摘要: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新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第二条,既有利于彰显我国司法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也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更好地遵循和贯彻这一宪法原则。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修改;人权保障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刑事诉讼法有“公民权利小宪法”之称,新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在增加了技术侦察等有利打击犯罪的措施的同时,更加关注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问题。 在人权的各种保障方法中,法律保障是人权保障体系中最基本、最具权威性的。新刑诉法在以下具体规定中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一、尊重与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 原则性规定彰显刑诉法之价值 保护人权是宪法中非常重要的法律理念,新刑诉法为了充分体现了这一重要理念,把惩治犯罪和保护人权的关系处理得当,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第二条,突出保障基本人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性,并在多项具体规定中贯彻这一原则。 能否正确处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评价一个国家人权保护的状况,不光要看对其是否尊重和保障“无罪的人”的人权,更要看其“犯罪分子”的人权是否得到尊重和保护。这次对刑诉法的修改,既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价值之彰显,也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重视和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更是我国人权事业从理念到行动的深刻进步。 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强化对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 在辩护制度中,明确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完善律师会见和阅卷的程序,扩大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在强制措施当中,完善逮捕条件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严格限制采取强制措施后不通知家属的例外规定;在侦查程序中,增加规定口头传唤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完善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完善人身检查的程序,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等等,这都表现出了对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保障。 采取强制措施客观上会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及时通知家属是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是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新刑诉法删除了逮捕后有碍侦查不通知家属的情形,增加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家属的规定,严格限制拘留后不通知家属的范围,并规定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之后应立即通知家属。这是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是刑事诉讼立法上的重大进步,这一变化最大限度平衡了“通知家属”与“侦查需要”之间的矛盾。 三、补充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不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新刑诉法补充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是指,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告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同时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宣示了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法律原则,意义重大。为从制度上进一步遏制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新刑诉法在严禁刑讯逼供的规定后,增加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违反法律规定收集物证、书证,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这次修法对非法证据排除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都进行了明确规定,是很大的进步。从制度上防止和遏制刑讯逼供及其他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提供保障。 四、补充完善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进一步保障被害人合法权利 加强被害人的权利保障是国际上近期刑事诉讼立法的发展趋势。从总体上看,新刑事诉讼法并没有太多加强被害人权利保障的内容,特别是没有赋予被害人以刑罚执行阶段的参与权、被害人获得国家补偿权等重要诉讼参与权。实际上,进一步加强对被害人的权利保障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同样具有必要性、紧迫性,刑诉法修改应兼顾对被告人与被害人两方的权利保障问题。而且,被害人权利保障与被告人权利保障之间并不是此消彼长的零和关系,加强被害人的权利保障并不会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 此外,新刑诉法进一步完善了附带民事诉讼程序。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对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证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具有重要作用。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刑诉法加强对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权利的保障,增加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保全措施,明确赔偿标准等。 五、审理未成年人案有专门程序 ,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为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新刑诉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点,增设了未成年人“特别程序”一章,对办案方针、原则、诉讼环节的特别程序作出规定,对办案审案人员要求、保障辩护权、审前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为有利于未成年犯更好地回归社会,设置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利于社会矫正。这些特别规定,体现了进一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些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进行刑事诉讼的规定,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提供了程序保障。 探究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 【摘 要】 本文对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权保障的内容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有待完善的部分:应规定对强制措施的司法审查机制;应赋予被告人享有相对沉默权;应建立证据展示制度;应规定专门机关调查取证时辩护律师在场权。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人权;保障 一、人权的历史发展及人权保障的理论基础 人权顾名思义就是指人的基本权利,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高度后的必然产物。人权包括人的生存权、政治权、经济和文化发展权等几个基本的方面。最早提出人权这一概念的是意大利思想家但丁。他提出在一个理想的社会中,任何人都不得做出违反人权的行为。美国的《独立宣言》中对人权的重要性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强调人都是生而平等的,每个人都有追求自身自由和幸福的权利。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发展中国家开始崛起,对抗霸权主义和强权的热情和呼声愈发高涨,这一时期集体人权、发展权等新的人权概念得到了发展和推广,并获得了联合国的认可。现代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权的内容就是在这些概念上建立起来的。但是现代刑事诉讼法中对于人权的保障也存在一定的缺陷。现代刑事诉讼中,起诉和审判的职能分别是由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来执行的,辩护的职能则由被告人和辩护人执行。与属于国家部门的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相比,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辩护能力显然处于劣势。要打破这种不平衡的关系最有效的手段是加强辩护人的辩护能力,这也正是刑事诉讼中遵循的一个原则,越弱势的一方得到越多的保护,这样才能确保社会的公平以及公民的人权。 二、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人权保障方面的具体体现 1、现有的刑事诉讼法取消了收容审查制度 我国于1997年对原有的刑事诉讼法进行了部分修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现有的刑事诉讼法取消了收容审查制度,为公民提供了更好的人身安全保障。根据《世界人权宣言》,每个公民都具有人身自由权,没有法律的允许,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得对公民进行随意的逮捕和拘禁。但在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前,我国的公安机关却有权对身份不明或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强制扣押,这就是收容审查权。收容审查不属于刑事诉讼的范畴,因而不受刑事诉讼监督机制的制约,容易出现随意逮捕和拘留的现象,对公民的人身自由造成侵犯,曾经引起了公众强烈的不满,也影响到了司法行政机关在公民心中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为了给公民提供更好的人身权利上的保障,使每一个公民更好的享受法律的保护,我国取缔了收容审查制度。与此同时,为了加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我国将原本属于收容审查范围的对象,即身份不明或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纳入了刑事拘留的范畴,并将对这一部分人员的拘留时间延长到了一个月,这样就能有效的改善原先收容审查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也避免了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随意性,为公民的人身自由提供了更好法律保障。原来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拘留的时间范围为三至七天,侦查部门必须在这个期限内确定犯罪事实,否则一旦超过拘留期限就必须释放犯罪嫌疑人。但是,在实际的侦查过程中,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查清犯罪事实,这就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不利于维护社会治安,也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人身安全。为了避免这一弊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在有效期限内确定犯罪事实改为了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这样更加符合实际办案过程中的进度和情况,因为要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有证据证明其犯罪行为,与此同时,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证据也要有真实性的保障,这也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一种保障。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更加适用于监视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这两类嫌疑人对象,由于对监视的对象、时限、条件等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嫌疑人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2、吸收无罪推定原则基本精神,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无罪推定的思想最早是由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提出的。所谓的无罪推定是指在被定罪之前,任何人都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并且还要为其提供法律上的保护。法国首先将无罪推定的思想吸收进了其《人权宣言》中。该宣言中提到,任何人被判定为罪犯前都是无罪的,而要对一个人定罪必须要经过法院的依法审理和判决。但是在原有的刑事诉讼中包含免予起诉制度,这给予了检察机关自由裁定被告人有罪并免除其刑罚的职权,这从一定程度损害了法院的审判权,也侵犯了嫌疑人上诉的权利,不符合社会公平的原则。为了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人民法院没有依法判决前,任何人都不能被定为有罪。为了更好的落实这一规定,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无罪推定思想中的三个方面内容。首先,检察机关在进行公诉前对被告人的称谓统一改为犯罪嫌疑人。其次,举证的职责由控方承担,而不是由被告人自己承担,也不能因为被告人无法给出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就判定被告人有罪。第三,现有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无罪推定中“疑罪从无”的原则,当案件中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是罪犯时,控诉方可以不予起诉。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要指出由于证据不足或指控罪名不成立的原因做出无罪判决。无罪推定思想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吸收和应用是我国人权理念上的一大进步。 3、改革和完善刑事辩护和制度 犯罪嫌疑人能否有效的行使辩护权是刑事诉讼法是否科学完善的重要衡量标准,而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主要通过律师的法律援助来实现。我国原先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可以在开庭审批前的七天参与到刑事诉讼过程中。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则将这一时间提前到了案件的侦查阶段,也就是案件转移至审查起诉的阶段。这这一阶段,律师可以全面的参与到被告人的辩护和诉讼中。受被害人委托的律师还可以对案件侦查过程中的资料进行复印和摘抄,还可以在嫌疑人被拘留的过程中对嫌疑人进行探视。这些调整都体现了我国对被告人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此外,我国在加强被害人辩护制度的同时,也为被害人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援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被告人由于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对其自身进行辩护时,人民法院可以为被害人指派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当被告人是残障人士或未成年人且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时,若被害人没有辩护律师,人民法院有义务承担法律援助的责任,为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联合国的公约中也包含了相似的内容:被告人有权利出庭为自己辩护或选择相应的法律援助为自己进行辩护;若被害人没有选择法律援助,应当告知被害人享有接受法律援助的权利;在司法案件中,当被害人接受了法律援助而没有偿还法律援助相应的费用时,这部分费用不需要被害人自己承担。我国确立的法律援助制度不仅体现了对被告人的保护,还体现了我国对所有公民人权的尊重,有助于促进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向着更加科学完善的方向发展。 4、改革我国刑事审判方式,保障有罪的人受到公正的审判和惩罚 公正合理的审判是确保社会秩序的根本保障,这也是联合国人权保障制度中所强调的。《世界人权宣言》中明确规定,在任何一个刑事案件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公开的审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也十分重视公正审判的问题,并将刑事诉讼过程中实现人权的保障作为最高的原则和目标。为此,在审判的过程中需要确保合议庭对案件具有独立的审判权,只有当出现难以做出审判的重大案件和复杂案件时才能将案件交由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并做出最终的决定。其次,必须严格遵守审查的程序,将原先的实体性检查转变为程序性的检查。检察院需要向法院提交完整的诉讼状、证据、证人名单、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或照片等,帮助法官做出客观公正的判决。第三,在开庭审判的过程中可以吸取西方发达国家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的制度,通过控方和辩方的对抗来增强审判的公开性和客观性,还能在一定程度提高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参与度。 三、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人权保障方面应采取的措施 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不断修正和完善,我国在刑事诉讼的公平性和公开性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受到传统刑事诉讼法的影响,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存在较多缺陷的,与联合国规定的人权保障方面的要求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未来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 1、应规定对强制措施的司法审查机制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行使对嫌疑人的逮捕、拘留权,但逮捕和拘留的时限为48小时,在这一有效时限后并没有一般西方国家具备的司法审查制度。若在逮捕和拘留的过程中发生了错捕或错拘的现象,只能通过行政复议或申诉的方式进行维权。这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保护是不利的,也不符合联合国关于人权保障的规定。为此,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应当尽快建立相应的司法审查制度,当被逮捕和拘留人员认为逮捕或拘留的理由不充分时可以及时的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根据逮捕拘留的程序和材料来判定逮捕或拘留是否合法。若法院的判定结果为不合法则要在第一时间释放被逮捕或拘留人员。 2、应赋予被告人享有相对沉默权 我国现有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于案件调查人员的提问要如实回答,但这与联合国规定的《少年司法标准规则》有所冲突。在该标准中明确指出,少年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接受侦查审问时有权保持沉默。这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被告人的人权,转变被告人的不利处境。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也应当尊重被告人的相对沉默权,防止在侦讯的过程中出现刑事逼供的现象。 3、应建立证据展示制度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律师要获取案件调查过程中的证据和资料是需要经过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的批准的,甚至还要得到被害人和证人的许可。这不仅会增加律师取证的难度,延误调查诉讼的进度,还会造成控辩双方在证据资源上的不平等,将被告人置于不利的地位。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建立证据展示制度。这样可以帮助律师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出庭时可以使用的证据,并将所掌握的证据展示给诉讼方。但案件的证据不能提前告知法官,以免使法官产生先入为主的观念。建立证据展示制度后不仅能提高证据提出的有序性,还能缩短审判的时间,提高控辩双方证据资源的平等性,更好的保障被害人和被告的人权。 4、应规定专门机关调查取证时辩护律师在场权 在以往的刑事案件审理的过程中经常出现刑讯逼供的现象,这严重的侵犯了被告的人权。为了杜绝刑讯逼供的现象,应当在审讯的过程中确保被告律师的在场。从诉讼的机制上来看,被告辩护律师的在场权也是对取证机关权利的一种制约和监督方式。在取证的过程中既要对嫌疑人的犯罪证据进行收集,也要对这些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判定和检验。由于侦讯部门的特性,他们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会将主要的精力放在收集被告犯罪证据上,而忽视了对犯罪证据真实性的检验。而当被告律师在场时,这种现象就可以得到有效的避免。 探究刑事诉讼法对人权的保障:刑事诉讼法修改对人权的意义 【摘 要】法律体系中,刑事诉讼法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它被称为小宪法。两次人代会审议最终通过,对于过去十六年的法律进行了意义深远的大规模修改。引起国内外的广泛议论。本文在阐述新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结合宪法人权等内容,重点阐述新修订的法条对人权保护的措施及意义。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人权保障;被害人;律师 一、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时候,应当保证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实践中,未被定罪的犯罪嫌疑人在传唤和拘传中,总是受到不公的待遇不让吃饭不让睡觉,不仅是肉体上的折磨也是精神上的折磨。刑诉法吸取了律师法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一改原来公诉案件中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才能委托辩护人,按照律师法的规定能更好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第二百一十条规定简易程序检察院也应派员出庭,更加重视了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的权利,保证了庭审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保障律师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辩护人和诉讼人有权要求回避,申请复议的权利。将行诉法中的权利保障机制引入。第三十六条明确了律师可以以辩护律师的身份在侦查期间介入案情提供服务。省去了身份转变的手续。第三十八到四十条,律师可以主动申请司法机关调取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证据资料。律师的主动性增强,变被动为主动,在实际操作中,律师的尊严也得到了维护。律师的意见侦查机关应当听取,并且律师的书面意见应当附案。移动案件,判决书送达的同时,司法机关都应将其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律师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受重视程度越高,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才能更加得到保障。 三、保障相关案外人的权利 援引民诉的制度,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保护了相关其他案外人的权利,商业秘密得到合理保护。在对待没收财产上,法院重视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其可以参加诉讼,法院应当开庭审理。证人的在守法义务之外还规定了应当出庭的条件,以及其他人报复证人及家属的保护措施,证人的经费是单独从司级政府支出。并且在询问证人的地点上,证人有权提出新的地点。在原来监视居住的情况外,新增了“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这条在中国司法制度上迈进了一大步,说明我国立法者开始重视我国古老诉讼制度中精华的部分。南北朝时期的存留养亲,亦称“留养”,指犯人直系尊亲属年老应侍而家无成丁,死罪非十恶,允许上请,流刑可免发遣,徒刑可缓期,将人犯留下以照料老人,老人去世后再实际执行。 四、保障被害人的权利 按照新的刑事诉讼法要求,法院对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就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不需要原来必备的证人目录等,节省了不少司法资源,同时最大最快程度的保障了被害人利益。在被害人没有或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法律赋予其法定人或近亲属提起附带民诉的权利,保护了被害人应有的利益同时减轻了其家庭的负担。并且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的财产增加了债券、股票基金等,这些变化是随着时代和经济的发展同步更新的。从以上措施不难看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的保护是有所增强的,这体现了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 五、保证司法机关权力的实施 行政机关在执法和办案的过程中收集的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节省了重复查找证据的时间。第二百条规定在案件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下,可以中止审理。同时除再审的时效没有增加外其他各个时效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限内等规定,缓解现在案件积压的困境的同时也保障了司法工作人员的健康权和休息权。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了二审法院不得二次发回重审的规定,大量节约了司法资源,一定程度上结束了司法循环没完没了的困境。 综上所述,笔者在通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过程中,深感我国对基本法修改的重视,风风雨雨这么多的修正案,最终十六年才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外国的经验融合在修正案中。法律是建立在社会基础之上的产物。社会不断在变化,信息革命,数字现代化的更新,法律需跟上脚步才能作为良法。就像杰斐逊说过的,“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新修订的刑诉法在条文上去粗取精,整合了很多其他相关的法律,又增加了处理现实遇到的新情况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是一部集大成者。作为法律人笔者期待将来民事诉讼法在此方面能够有所突破。
计算机系统论文:浅谈高职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课程设置探讨 论文关键词高职院校 非计算机专业 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 论文摘要:高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合格的技能应用型人才,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作为一门实用技术,在现代社会发展中已经显示出其重要性。文章对高职非计算机专业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课程设置进行了探讨。 《计算机组装与维护》和《计算机网络》是计算机相关专业开设的两门专业基础课,但由于计算机的普及,社会需要非计算机专业学生也要掌握一定的计算机维护和网络应用知识。我们根据高职高专教学特点和要求,以“能懂、够用、实用”为教学原则,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把这两门课整合在一起,在高职非计算机专业开设了《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这门课。 一、《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课程设置 1.《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定位 “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定位于“信息技术基础”课的深人和提高。在大学一年级,所有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都系统学习了“信息技术基础”课并参加了河北省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已具备了一定的计算机系统组成理论知识。 2 .《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教材选择 《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课程的知识更新周期非常短,时代特征鲜明,应选择适合高职教育培养目标、教学现状和发展方向,在内容组织上突出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能结合具体操作步骤加以讲述、图文并茂的教材。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由教研室组织任课老师通过上网查询、翻阅其他最新文献等方式自行编写了课程讲义作为简易教材。在编写时,我们每年组织教师深人社会、了解市场,调查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所具备的核心职业技能,经过分析和总结,制定出课程标准和能力测评大纲,最后分解出课程学习单元。课程讲义以学习单元为内容目标,精选相关的教材内容;编写时以计算机硬件和技术的发展为依据,保证教材内容与时代同步;注重教材内容的知识性和新颖性并注重实践能力的开发性。 3.《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课时分布 《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课程总课时为72学时,其中理论课为12学时,实训课为40学时,讨论课为20学时,课时比例约为1:4:2。从教学方式来看,先集中完成计算机系统维护理论课,再集中课时完成计算机系统维护实训课,然后完成计算机网络理论课,再集中课时完成计算机网络和综合实训课。这样做既能完成基础知识的学习,又有足够的实训课时使学生能充分掌握本门课程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 4.《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课程实训安排 动手能力强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实训课程后,可完成一些选学的实训内容。 5.任务驱动式教学方法 在每次课程开始时,首先提出一个任务,课程的教学内容围绕这个任务进行设计,在任务的驱动下,学生对相关知识充满了好奇,会想尽一切方法去完成它。例如理论课上要求学生在理论课程结束后,交一份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完成的适合日常办公、图形图像设计、游戏等不同需求的计算机装机配置作业。学生会去了解市场,回来后都说收获很大。实训课上,例如硬件组装模块,教学组织与实施的一般过程为:课堂设计~示范引导~模仿试做一纠错重做一复述总结。课堂组织以学生小组为中心,内容教学以问题或任务为驱动,形成师生互动、生生合作的探究式学习氛围。讨论课上,例如故障检测模块,教学实施的一般过程为:课堂设计一预设故障一分组讨论一尝试修复一纠错重试一分析总结。上课前教师提前预设若干个可控制故障,上课开始时分组讨论每个故障产生的原因,在讨论的基础上小组尝试排除故障。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始终占据主体地位,学生在获取知识的过程中,必然会引起素质的变化。这个素质指的是学生的思维和行为方法、动手能力和技能、习惯和行为标准及直觉经历、需求调节等方‘面的综合。 6.网络环境下的自主学习 传统的教学模式注重于学习指导,其基本特点是以教师为中心,以教科书为中心,以课堂教学为中心,学生只是教育教学实施过程的被动受体,而不是自己学习的主体,缺乏个性化,因材施教的效果不够理想。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在网络环境下实施多元化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创造条件让学生主动地创造性地进行学习是推进高职教育创新的一个手段。学院现有实验设备组数少,课时紧张,有些学生在课堂上不能很好地理解消化知识,教师利用开放的网络环境,可将各种资料(如授课讲义、背景知识、课程信息等)以文件资料库的形式存放在网上,供学生直接网上阅览,进行自主学习,学生的学习活动将延伸到不受时空限制的网络环境。学院建立了网络实训室,为了充分利用实训设备,也为了学生课下实训方便,实训室开放了网络环境,某些实验可以通过WEB方式登录到实训室服务器进行操作。 7.考核方式改革 本课程考核目标是重点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我们废除了期末笔试考试,用形成性考核成绩作为期末总成绩,该形成性考核成绩包括学习过程评价+综合考试。考核中学习过程占了很大的比例,学习过程包括所有实训课的平均成绩、社会调查报告成绩、平时作业成绩;而综合考试包括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和口试。 通过改革教学方二法和考试方法,促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都得到了全面发展。我们在我院机电系、经济系和文法系多个专业开设了这门课,并对三届毕业生进行了跟踪调查,学生普遍认为符合市场需求,受到用人单位重视。用人单位反馈,学生不仅专业知识扎实,而且对于计算机维护和网络应用有一定的处理能力,解决了单位的一大难题。 相对来说,《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是一门新课。笔者认为不论高职高专院校还是本科院校,对于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开设这门课都是有必要的。但课程内容设置是否恰当,课时分配是否合适,如何更好地安排实训课程,都有待于实践的检验和专家的进一步探讨。 计算机系统论文:浅论计算机系统与企业管理 论文关键词:计算机系统 数据流 企业管理 组织结构 集成管理 论文摘要:软件的设计与开发应当体现出较高的企业管理思想,而随着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发展与深入,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制约了企业的发展。根据计算机数据流的要求,只有整合企业资源,塑造未来管理模式,重建组织结构,实现现代化的集成管理,才能提升企业竞争力。 1 前言 我们知道,未来的世界是高度信息化的世界,谁掌握高科技,谁的信息多,更新快,谁就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企业要想在这种环境中生存、发展、壮大,就必须把握住市场的脉搏,及时调整自身的生产经营战略,从而适应市场的不断变化。当今,信息科技不再只是提高效率的工具,即代替手工作业,而是正在塑造未来的企业运作的模式,它真正的力量在于重建扩展业务与组织的关系,以增强组织能力。为了实现企业竞争力和企业的整体效益,走企业全面信息化的道路势在必行。当然,进行企业信息化建设目前还面临着一些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管理模式的变革。 2 传统管理与计算机数据流的关系 2.1 传统管理模式与数据流的矛盾 进入九十年代 ,国际国内市场发生了急剧变化,用户需求日趋个性化、多样化,使产品生产呈现多品种、小批量的趋势。白热化的竞争迫使企业必须追求卓越,产品价格、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成为市场竞争的热点;变化已成为市场的本质特征之一,变化普遍且连续不断,其速度越来越快。传统的管理模式已很难适应现代市场的要求。 传统管理模式是按职能展开的,其组织结构是机械性结构,纵向分层次,横向分部门,是一个受限由上而下的信息网络,也就是典型的金字塔结构。每个层次是一个权利等级,每个职能部门是一个封闭的独立王国。这种组织结构使企业的内部信息采集、处理和传递成为分散的、重复的有时甚至是矛盾的。而软件的系统设计中强调,数据流要连贯性、一致性和闭环性,尽量避免人为数据和落地点,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数据的可靠性、科学性。 2.2 顺应数据流,改变传统管理模式? 以青岛钢铁集团公司(简称青钢)开发的“销售管理系统”为例。软件的设计实际需要一种较高的管理思想贯穿其中,如果没有,那么只不过是简单的手工替代而已。青钢销售处的业务不是单纯存在的,站在较高角度上看,一件钢材产品的销售实现涉及到众多部门,有财务处、计控处、质检处等。根据青钢的物流特点。 当财务处接到预收帐款后,下发到款通知单,然后销售处据此签合同,下足够量的秤单,客户持此秤单到仓库提货,之后,质检处根据计算机开据的出库单品种打印质保书,财务处同时开据销售发票,冲减预收帐款。由图1看出,该系统比较完整,数据在整个系统中基本上无落地点,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实时性,整个销售系统形成了一个闭环系统。如果客户发生什么问题,可以很容易找到责任出在哪里,同时,还可对系统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这个系统中,财务处、销售处、质检处、计控处等都不是独立作业的,需要相互合作,互相沟通、协调,而且需要进行必要的跨部门的集成,这种信息网络清楚而且自由流通,从而有较高的决策参与度,这样的管理才是一种高效的、合理的模式。也正是因为管理流程的需要,青钢才大胆的进行了变革,成立了由销售、财务、质检、计控、储运等部门组成的“青钢销售联合服务中心”,实现了销售服务一条龙。而在以往的业务流程中,各部门自成体系,自扫门前雪,如:储运对一个秤单执行出库后,秤单上包括产品炉批号等内容,而质检处还要将秤单上的产品炉批号等内容再填写到质保书中,象这种数据管理方法,不利于数据的检索、统计及部门间数据的核对,且数据在传递过程中发生差异不易发现,不能共享,重复计算等;再如:没有把预收帐款管理纳入销售管理系统中,使得销售部门不能及时了解客户的资金状况,从而无法细分客户的等级,细化市场,销售部门与财务部门脱钩,会造成企业资金不必要的损失甚至于流失,同时也会丢失销售市场和份额。由此不难看出传统的管理模式已显得僵化。 3 管理软件成功运行的先决条件? 市场变化呼唤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的到来。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实施不可避免的对企业的社会方面(劳动分工、生产组织方式、人员等)产生冲击。例如,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能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人工进行生产经营数据的处理和分析,但数据的采集工作更加严格、任务更加繁重,因而迫切需要对劳动分工的再调整和利益的再分配。另一方面,企业管理软件成功运行的先决条件是有与之相适应的企业管理运行模式,这一点往往没有被企业管理层充分认识,从而导致相当多的管理信息系统半途而废。 4 “集成管理”的基本特征和实现手段? 由于有现代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支撑,实现现代化“集成管理”已经成为可能。目前企业所需的管理模式要求追求企业整体效益和效率的提高,缩短生产前置时间、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的整体柔性、减少库存。它所具有的基本特征为:(1)企业组织结构扁平化;(2)企业组织应以作业而非职能部门为中心;(3)所需信息完整的一次性获取,企业管理建立在集约信息系统之上;(4)企业各部门活动并行化,而非顺序式运作;(5)扩大与供应商和顾客的接触,以顾客的需求来引导企业的经营方向;(6)使用团队方式进行管理。 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是实现集成管理的必要手段。为了实现现代化集成管理和成功 运行管理信息系统,说明必须对企业经营过程进行重新调整。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拓展自己,才能把握住市场的脉搏,重新焕发出企业强有力的生命力。 计算机系统论文:陕西旅游产业集群财务风险预警的计算机系统设计 摘要:旅游集群财务风险预警计算机设计是将财务管理方法、预警决策和计算机工具相结合,建立各种分析、预测、决策模型,对集群财务分析、流动资金管理和控制、投资决策分析、筹资决策分析、销售和利润的预测和管理、成本计算和控制、财务预算等模型组成计算机财务管理系统,以便对集群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抵抗风险能力进行评价,有助于管理者在计算机环境中及时、准确地采用财务分析所需的数据,生成财务报表,提高集群财务管理效率。 关键词:产业集群;成本分析;财务预警系统;计算机设计模块 一、旅游产业集团财务风险管理预警系统设计 1.旅游产业集群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涵义及功能 旅游产业集群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是预警理论在财务风险管理领域的应用,是从微观的角度以运营商信息为基础,对其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的系统。它贯穿于运营商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以财务报表、经营计划及其他相关的财务资料为依据,采用比例分析、数学模型等方法,发现集群存在的风险,并向经营者示警。有效的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具有以下功能,首先,可以预知财务风险的征兆,即当可能危害集群财务状况的关键因素出现时,能预先发出警告,提醒运营商采取对策以减少财务损失;其次,可以预防财务风险发生和控制其进一步扩大,即能及时寻找运营商财务状况恶化的原因,便于知其所以然以制定有效措施,阻止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进而避免严重的财务风险真正发生;再次可以避免类似的财务风险再次发生,系统可详细记录风险发生的缘由、解决措施、处理结果,弥补集群现有财务管理及经营中的缺陷。 2.旅游产业集群财务风险预警系统要素 旅游产业集群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实质是根据旅游项目运营商经营情况波动的原因和特点,通过对集群财务状况、财务成果、经营绩效的综合分析,以获得集群经营运行可能出现的波动、乃至动荡的信息,并进行超前预测的体系。因此,对经营情况的综合分析是财务风险预警的基础。旅游产业集群财务危机预警系统应包括如下子系统。 (1)财务风险信息子系统。财务风险信息子系统,是保证风险管理者获得高质量信息、充分识别和正确分析财务风险的保证和前提条件。该子系统由信息搜集、存储、加工、处理、传输、显示、利用等环节构成,各种原始数据经过环节链接,最终形成有效的财务风险决策信息。影响财务风险决策信息的因素主要有:原始数掘、信息设备、财会人员、财务信息处理方法。为了获得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信息,正确识别和判断财务风险,运营商应对上述因素进行综合管理和控制。 (2)财务风险指标计算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根据建立起的财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中的评价指标计算公式,利用财务风险信息子系统提供的资料,计算出具体的指标值,供综合评价和预测子系统使用。 (3)财务风险综合评价和预测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是根据已计算出的各种风险指标的值,利用系统提供综合评价模型和预测模型,对集群目前的财务风险进行综合评价和对集群未来的风险进行预测。 (4)财务风险报警子系统。该子系统主要是根据已计算出的反映集群财务风险的风险指标值、综合评价值以及预测值,按照一定的报警模式发出不同程度的警报。 3.旅游产业集群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构架 财务预警模型的构建财务预警模型的结构由获利能力、偿债能力、经济效率和发展潜力四个模块构成。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是集群财务评价的两大基本部分,而经济效率高低又直接体现了集群的经营管理水平,集群的发展潜力需要注重的是,在具体预警指标的选取方面,考虑到各指标间既能相互补充,又不重复,尽可能全面综合地反映集群运营状况,故每个预警模块各取两个最具代表性的指标,共八个评价指标。其评价模型包括: (1)获利能力,包括总资本报酬率、成本费用利润率两个评价指标。 (2)偿债能力,包括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两个评价指标。 (3)经济效率,包括应收账款周转率、产销平衡率两个评价指标。 (4)发展潜力,包括销售增长率、资本保值增值率两个评价指标。 4.旅游产业集群财务风险预警系统目标群 (1)最终目标。依据系统论观点,集群生存的基本特征表现为系统的输入、转换和输出功能都处于正常状态,这种状态能满足集群各利益相关者对其最低限度的要求。集群能否持续发展的的衡量标准,可通过集群在技术、管理、资本、人才等集群资源的配置与运用的科学合理程度来反映。从理财角度看,集群生存和持续发展的目标,受集群价值(资金)运动的效益性目标和持续性目标制约,即终极目标的实现受中间目标的制约。 (2)中间目标。增强集群价值(资金)运动的效益性和持续性。价值(资金)运动的效益性是指集群资金在按照“资金—成本—收入—利润—资金”运动循环中的价值增值特性,可通过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报酬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集群盈利性财务指标来衡量。价值(资金)运动的持续性指资金运动循环过程的不间断及资金净流量和流速的不断增大的特性,可通过固定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等反映集群资产周转能力的财务指标来衡量。集群价值(资金)运动的效益性目标和持续性目标的实现,受集群抑制财务风险产生和扩散目标、及集群财务风险状态转移目标的制约,即中间目标受直接目标的制约。 (3)直接目标。抑制财务风险产生和扩散,实现集群财务风险状态的转移受减轻或消除风险因素影响、改善集群财务风险机制、提高风险防范/控制水平和效果制约水平。 (4)手段目标。识别风险致险因素、要根据其特性采取相应措施减轻或消除其影响,改善集群财务风险机制将其升华成集群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的提升,并产生良好成效。 二、陕西旅游产业集群财务风险预警计算机系统设计 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无疑需要计算机支持,尤其是软件支持,软件系统是人的思想的一种程式化实现(财务风险预警系统的内核还是风险预警分析思想)。设计的思想是: 1.需求分析 需求分析主要是确定待开发软件的功能、性能、数据、界面等要求。明确集群财务风险预警系统的基本思想:根据集群外部环境与实际情况,进行风险因素分析,设立修正预警指标体系并计算指标值,同时设立修正风险阀值,进而比较指标值与风险阀值,进行加工转换,然后将集群财务风险值反馈给决策制定者,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各个环节的评价与反馈。根据该基本思想,本系统需要提供如下功能: (1)数据管理。为用户数据输入模式,使用户可以准确方便的输入集群生产经营过程中各项指标原始数据值,可进行浏览、修改、增加、删除等操作。 (2)数据处理。通过模型运算,获取相关指标数据。 (3)带智能的人机交互。在系统开发和运行过程中,提供用户跟踪检验主客观认识是否一致的接口,可按需改动指标体系和分析模型。 (4)监测预警和警报。通过计算、预测提供给用户管理对象的风险状态,并判断是否报警和报警方式。 (5)图形管理。为用户提供各种原始数据及处理后的一系列单个指标和综合指标数据,图形显示丰富多彩,用户可以浏览、打印。 (6)系统维护。对数据文件备份与恢复、预测模型代码进行维护、操作权限与密码维护。 2.系统的模块与构成 按照高内聚、低耦合、信息隐蔽等软件设计原则,力求系统具有良好的用户界面和可扩展性将系统分解成如下几个模块: (1)数据文件管理模块主要用来对数据进行管理,它处理集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系列生产经营数据、及外部环境数据,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将集群各部门数据汇集存储。本模块又可分为,数据文件建立用于建立新文件,然后录入数据(包括手工输入和文件复制)。数据采集主要完成数据收集、录入工作及转换不同格式的数据文件。数据操作主要有查询、修改、删除等。打印完成各种数据报表输出。 (2)模型数据处理模块。模型数据处理模块用来对采集到的各种数据调用相应模型进行处理,剔除非主要因素与随机因素等的影响,找出集群运行机制。 (3)分析评价模块。确定本系统的指标体系,作分类排序、合成、转换等加工。 (4)监测预警模块。本模块主要是对处理后的数据进行监测并分类表示。 (5)警报模块。该模块可以划分为两个小模块来实现,一是警级确认小模块,通过预测的结果将经济运行的态势定出警级,并且提供给决策者。由决策者决定当前的警级是否合理。若不合理,则通过人机接口修改警级,系统在数据和模型上将作出相应的改动。二是警报小模块,经过决策者确认警级后向有关部门发出声光警报,并根据情况提供对策。 (6)图形显示模块。该模块集中显示所有数据集,通过图形对结果进行形象、直观的分析与展现。 (7)系统维护模块。本模块主要是对数据文件、预警模型进行维护,按照维护目标的不同可以分为数据文件、程序模型、系统安全维护及文件删除。 3.系统支持结构 系统采用c/s架构,服务器配置win2000server, 客户端配置win98(以上)。前台用sas8.1作为软件开发平台,用oracle8.0作为后台数据库。 4.系统运行流程 各功能模块、系统的工作流程图和结构设置。采集原始数据——数据处理模块——预警检测模块——警报模块——客户端,在过程中要贯穿评价指标模块。 三、旅游产业集群财务风险预警的计算机系统设计功效。 1.整合功效 陕西旅游产业集群财务管理业务再造要求跨越旅游产业运营商原有组织结构壁垒和原有文化的界限,同时,财务风险管理业务流程再造后其作用的发挥也受到原有组织和文化的制约,集群原有的职能型的组织阻碍了信息在银行内部的顺畅流转,表现在收集信息的价值标准部门化,信息存储与传递的渠道分割,以及分工过细的组织体制导致的运营商之间的沟通效率低下。财务风险预警的计算机系统设计流程再造的目标就是建立集权与分权并存的中心辐射式组织结构,以减少财务管理宽度,增加了财务管理的深度,提高财务信息上传下达和横向传递速度和准确度,将信息失真的可能性减少到最小。 2.再造功效 业务流程再造离不开组织结构建设及组织结构再造。而财务风险预警管理的建构是实施集群业务流程再造的保障。现代管理理论认为,流程决定组织,业务流程再造必然带来组织结构的更新,从趋势上看,一方面将更多地表现为基于业务链的延长、链合、一体化和集成化,一方面则被赋予集群更多的灵活性、柔性及动态内涵,使之加速走向网络化和升级化。 3.集约化功效 陕西旅游产业集群财务风险预警计算机设计体现了管理流程中集约化经营的本质。即把原来由人干的工作,代以机器辅助实现手工模拟,对整个操作程序没有相应的改变。只是对业务流程信息的录用,使某些环节处理速度加快,提高了业务处理量和准确性。经过数据图表处理,借鉴信息技术处理方式的逻辑特点以改进财务管理业务流程的作业程序。并根据整体流程全局最优的目标,设计和优化流程中的各项活动,消除产业集群传统业务流程中的本位主义、利益分散主义和部门最大化思想,缩短了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整个业务处理时间,提高了顾客满意度和集群竞争力,降低了整个财务管理的流程成本,并优化了集群财务管理的路径。 计算机系统论文:浅谈高职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课程设置探讨 论文关键词高职院校 非计算机专业 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 论文摘要:高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合格的技能应用型人才,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作为一门实用技术,在现代社会发展中已经显示出其重要性。文章对高职非计算机专业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课程设置进行了探讨。 《计算机组装与维护》和《计算机网络》是计算机相关专业开设的两门专业基础课,但由于计算机的普及,社会需要非计算机专业学生也要掌握一定的计算机维护和网络应用知识。我们根据高职高专教学特点和要求,以“能懂、够用、实用”为教学原则,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把这两门课整合在一起,在高职非计算机专业开设了《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这门课。 一、《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课程设置 1.《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定位 “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定位于“信息技术基础”课的深人和提高。在大学一年级,所有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都系统学习了“信息技术基础”课并参加了河北省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已具备了一定的计算机系统组成理论知识。 2 .《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教材选择 《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课程的知识更新周期非常短,时代特征鲜明,应选择适合高职教育培养目标、教学现状和发展方向,在内容组织上突出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能结合具体操作步骤加以讲述、图文并茂的教材。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由教研室组织任课老师通过上网查询、翻阅其他最新文献等方式自行编写了课程讲义作为简易教材。在编写时,我们每年组织教师深人社会、了解市场,调查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所具备的核心职业技能,经过分析和总结,制定出课程标准和能力测评大纲,最后分解出课程学习单元。课程讲义以学习单元为内容目标,精选相关的教材内容;编写时以计算机硬件和技术的发展为依据,保证教材内容与时代同步;注重教材内容的知识性和新颖性并注重实践能力的开发性。 3.《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课时分布 《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课程总课时为72学时,其中理论课为12学时,实训课为40学时,讨论课为20学时,课时比例约为1:4:2。从教学方式来看,先集中完成计算机系统维护理论课,再集中课时完成计算机系统维护实训课,然后完成计算机网络理论课,再集中课时完成计算机网络和综合实训课。这样做既能完成基础知识的学习,又有足够的实训课时使学生能充分掌握本门课程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 4.《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课程实训安排 动手能力强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实训课程后,可完成一些选学的实训内容。 5.任务驱动式教学方法 在每次课程开始时,首先提出一个任务,课程的教学内容围绕这个任务进行设计,在任务的驱动下,学生对相关知识充满了好奇,会想尽一切方法去完成它。例如理论课上要求学生在理论课程结束后,交一份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完成的适合日常办公、图形图像设计、游戏等不同需求的计算机装机配置作业。学生会去了解市场,回来后都说收获很大。实训课上,例如硬件组装模块,教学组织与实施的一般过程为:课堂设计~示范引导~模仿试做一纠错重做一复述总结。课堂组织以学生小组为中心,内容教学以问题或任务为驱动,形成师生互动、生生合作的探究式学习氛围。讨论课上,例如故障检测模块,教学实施的一般过程为:课堂设计一预设故障一分组讨论一尝试修复一纠错重试一分析总结。上课前教师提前预设若干个可控制故障,上课开始时分组讨论每个故障产生的原因,在讨论的基础上小组尝试排除故障。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始终占据主体地位,学生在获取知识的过程中,必然会引起素质的变化。这个素质指的是学生的思维和行为方法、动手能力和技能、习惯和行为标准及直觉经历、需求调节等方‘面的综合。 6.网络环境下的自主学习 传统的教学模式注重于学习指导,其基本特点是以教师为中心,以教科书为中心,以课堂教学为中心,学生只是教育教学实施过程的被动受体,而不是自己学习的主体,缺乏个性化,因材施教的效果不够理想。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在网络环境下实施多元化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创造条件让学生主动地创造性地进行学习是推进高职教育创新的一个手段。学院现有实验设备组数少,课时紧张,有些学生在课堂上不能很好地理解消化知识,教师利用开放的网络环境,可将各种资料(如授课讲义、背景知识、课程信息等)以文件资料库的形式存放在网上,供学生直接网上阅览,进行自主学习,学生的学习活动将延伸到不受时空限制的网络环境。学院建立了网络实训室,为了充分利用实训设备,也为了学生课下实训方便,实训室开放了网络环境,某些实验可以通过web方式登录到实训室服务器进行操作。 7.考核方式改革 本课程考核目标是重点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我们废除了期末笔试考试,用形成性考核成绩作为期末总成绩,该形成性考核成绩包括学习过程评价+综合考试。考核中学习过程占了很大的比例,学习过程包括所有实训课的平均成绩、社会调查报告成绩、平时作业成绩;而综合考试包括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和口试。 通过改革教学方二法和考试方法,促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都得到了全面发展。我们在我院机电系、经济系和文法系多个专业开设了这门课,并对三届毕业生进行了跟踪调查,学生普遍认为符合市场需求,受到用人单位重视。用人单位反馈,学生不仅专业知识扎实,而且对于计算机维护和网络应用有一定的处理能力,解决了单位的一大难题。 相对来说,《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网络应用》是一门新课。笔者认为不论高职高专院校还是本科院校,对于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开设这门课都是有必要的。但课程内容设置是否恰当,课时分配是否合适,如何更好地安排实训课程,都有待于实践的检验和专家的进一步探讨。 计算机系统论文:浅谈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 论文关键词:计算机系统 工程施工 项目管理 论文摘要: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它是建筑、电子科技、计算机以及互联网等等相结合的产物。计算机系统集成的项目管理要有一个科学和合理安排,在时间上、空间上、对各种资源进行科学的合理的综合利用,以保证项目的成功建设。 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的项目管理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与文明管理、成品保护、系统测试与验收等多个方面。本文从施工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以及系统的测试验收方面加以论述。 一、施工管理 工程施工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管理工作,关键在于它的协调和组织的作用,也包含其他专业的管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施工的组织管理 分析项目概况,制定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根据工程情况,结合人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施工方法等制定具体施工方案。这种管理需要与施工进度管理密切结合,分阶段组织强有力的施工队伍,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这个阶段的施工任务。 (二)施工的进度管理 施工进度采用计划的形式,使工期、成本、资源等得到合理利用。使工序有序地进行,避免和其他施工单位的碰撞施工,达到既定目标。 (三)施工界面管理 施工界面管理的中心内容是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施工在其工程施工内容界面上的划分和协调,一般通过各子系统工程负责人开调度会的方式来进行管理,建立文件报告制度,一切以书面方式进行记录、修改、协调措施等。 (四)施工现场安全的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项目经理为中心,安全员负责的结构,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和项目隐患的检查。 二、技术管理 工程技术管理贯穿整个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的要求。在提供设备、线材规格、安装要求、隐蔽验收记录、调试结果、验收标准等一系列方面进行技术监督和统一的管理。 (一)技术标准和规范管理 进行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管理,是进行工程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在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中所涉及的国际、国家和地方标准和规范很多。因此,需要在系统设计、设备提供和安装等环节上认真检查,对照有关的标准和规范,使整个项目按照规范实施。 (二)施工图的深化设计 由于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的复杂性,设计院出的图纸往往达不到直接施工的深度,或者是节点选用不符合施工单位的习惯、工艺,需要施工单位进行二次设计。需要包含以下内容:1.图纸目录;2.设计说明;3.设备材料表;4.系统图;5.平面管线图;6.室外管线图;7.弱电井、控制室布置图;8.安装大样图等。 (三)技术文件管理 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中,技术文件需要进行系统的科学管理,为了能够及时地向工程管理人员提供完整的、正确的技术文件,必须建立技术文件收发、复制、修改、审批归档、保管、借用和保密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实施有效的科学管理。 (四)安装工艺管理 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做好整个工程的技术管理,主要是抓各个施工阶段安装设备的技术条件和安装工艺的技术要求。现场工程技术人员要严格把关,凡是遇到与规范和设计文件不相符的情况或施工过程中做了现场修改的内容,都要做好记录,为最后的系统整体调试和开通,建立技术管理档案和数据。 三、质量管理 计算机系统集成施工质量包括上述各个子系统的布管、线槽、穿线等内容,施工质量除了总承方加强施工管理外,一般还需甲方报监和找一个合适的监理,以保证质量控制流程的严格实施。当然,施工质量的最后确认是通过各个子系统的测试来进行,每个子系统根据各自的功能和技术指标均有一套完整的测试验收方案。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的质量管理主要从设计、采购、施工三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前期的项目的组织与管理、中期的项目施工成本控制、项目的进度控制和后期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 四、结语 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的项目管理关键是:在整个项目管理的各个阶段始终环绕着质量、工期、成本、安全来开展工作,并在各个阶段实施动态的管理,对管理对象,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各施工阶段的节点进行优化控制。 计算机系统论文:论计算机系统漏洞及对策 摘要:从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方面分析了计算机漏洞产生的原因,讨论了漏洞对互联网安全产生了多方面严重危害,提出了计算机用户面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来解决和防范系统漏洞。 关键词;计算机系统;漏洞;程序逻辑结构设计;第三方软件 在科技日益快速发展的今天,计算机作为高科技工具得到广泛的应用。从控制高科技航天器的运行到个人日常办公事务处理,从国家安全机密信息管理到金融电子商务办理,计算机系统都在担任主要角色发挥其重要作用。因此,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稳定是我们必须提前考虑的问题。 目前来看,对计算机系统安全威胁最大的就是本身的漏洞。只要漏洞存在,黑客才有机会入侵我们的计算机系统,据统计证明。99%的黑客攻击事件都是利用计算机未修补的系统漏洞与错误的系统设定而引起的,当黑客探测到系统漏洞后,随之而来的是病毒传播,信息泄露,速度缓慢,乃至整个计算机系统瘫痪崩溃,那么到底什么是漏洞呢? 1 什么是漏洞 漏洞也叫脆弱性(vulnerability),是计算机系统在硬件、软件、协议的具体实现或系统安全策略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漏洞一旦被发现,就可使用这个漏洞获得计算机系统的额外权限,使攻击者能够在未授权的情况下访问或破坏系统,从而导致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 从概念上理解计算机系统漏洞只是文字意义,现在举个现实中的实例让你更能透彻理解到底什么是计算机系统漏洞。 如今用电子商务支付是非常方便快捷的交易方式,很多人都开通了网上银行坐在家里通过计算机网络可以进行各项业务的办理。如果一个人在使用网上银行交易的过程中,如果计算机本身安全系统不健全,这时黑客就可以通过您的计算机系统漏洞把病毒植入计算机中窃取您银行卡的账号和密码,那么存款在瞬间就会被黑客转走,您的存款无形中已被窃走。发生的这一切都是黑客通过网络系统远程在操作。有了系统漏洞无疑计算机系统安全就得不到保障。 2 漏洞对计算机系统的影响 从计算机系统软件编写完成开始运行的那刻起,计算机系统漏洞也就伴随着就产生了。计算机系统软件分为操作系统软件和应用系统软件,因此相对应也就有系统软件漏洞和应用系统软件漏洞。下面分别对这两种漏洞对计算机系统的影响进行。首先分析一下系统软件漏洞对计算机系统的影响。主要是对windows操作系统常见的若干漏洞分析。 (1)upnp服务漏洞。此漏洞允许攻击者执行任意指令。windows操作系统默认启动的upnp服务存在严重漏洞。upnp(universal plug and play)体系面向无线设备、pc机和智能应用,提供普遍的对等网络连接,在家用信息设备、办公用间提供tcp/ip连接和web访问功能,该服务可用于检测和集成upnp硬件。upnp存在漏洞,使攻击者可非法获取任何xp的系统级访问、进行攻击,还可通过控制多台xp机器发起分布式的攻击。 (2)帮助和支持中心漏洞。此漏洞可以删除用户系统的文件。帮助和支持中心提供集成工具,用户通过该工具获取针对各种主题的帮助和支持。在目前版本的windows xp帮助和支持中心存在漏洞,该漏洞使攻击者可跳过特殊的网页(在打开该网页时,调用错误的函数,并将存在的文件或文件夹的名字作为参数传送)来使上传文件或文件夹的操作失败,随后该网页可在网站上公布,以攻击访问该网站的用户或被作为邮件传播来攻击。该漏洞除使攻击者可删除文件外,不会赋予其他权利,攻击者既无法获取系统管理员的权限,也无法读取或修改文件。 (3)rdp信息泄露并拒绝服务漏洞。windows操作系统通过rdp(remote data protocol)为客户端提供远程终端会话。rdp将终端会话的相关硬件信息传送至远程客户端,其漏洞如下所述:①与某些rdp版本的会话加密实现有关的漏洞。所有rdp实现均允许对rdp会话中的数据进行加密,然而在windows 2000和windows xp版本中,纯文本会话数据的校验在发送前并未经过加密,窃听并记录rdp会话的攻击者可对该校验密码分析攻击并覆盖该会话传输。②与windwos xp中的rdp实现对某些不正确的数据包处理方法有关的漏洞。当接收这些数据包时,远程桌面服务将会失效,同时也会导致操作系统失效。攻击者只需向一个已受影响的系统发送这类数据包时,并不需经过系统验证。 (4)vm漏洞。此漏洞可能造成信息泄露,并执行攻击者的代码。攻击者可通过向jdbc类传送无效的参数使宿主应用程序崩溃,攻击者需在网站上拥有恶意的applet并引诱用户访问该站点。恶意用户可在用户机器上安装任意dll,并执行任意的本机代码,潜在地破坏或读取内存数据。 (5)帐号快速切换漏洞。windows操作系统快速帐号切换功能存在问题,可被造成帐号锁定,使所有非管理员帐号均无法登录。windows操作系统设计了帐号快速切换功能,使用户可快速地在不同的帐号间切换,但其设计存在问题,可被用于造成帐号锁定,使所有非管理员帐号均无法登录。配合帐号锁定功能,用户可利用帐号快速切换功能,快速重试登录另一个用户名,系统则会认为判别为暴力破解,从而导致非管理员帐号锁定。 其次分析应用软件漏洞对计算机系统的影响。除了操作系统软件外所有运行在计算机上的软件都是应用软件,如microsoft office word,excel办公软件,windows media player,adobe flash,acrobat,瑞星和金山杀毒软件等等,这些软件上也存在软件漏洞。 ①windows word智能标签无效长度处理内存破坏漏洞。word没有正确地处理文档中的无效智能标签长度值,如果用户打开了带有畸形记录值的特制word文件,就可能触发内存破坏。成功利用此漏洞的攻击者可以完全控制受影响的系统。攻击者可随后安装程序;查看、更改或删除数据i或者创建拥有完全用户权限的新帐户。 ②windows messenger是windows操作系统中默认捆绑的即时聊天工具。在安装windows xp的时候会自动安装旧版本的msn messenger,这个版本打开msn api运行activex控件messenger。uiautomation。1并标记为safe。对这个控件执行脚本操作可能导致以登录用户的环境泄露信息。攻击者可以在登录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改状态、获取联系人信息以及启动音频和视频聊天会话,还可以捕获用户的登录id并以该用户的身份远程登录用户的mes-senger客户端。 ③microsoft excel country记录内存破坏漏洞。 excel是microsoft office办公软件套件中的电子表格工具。excel没有正确地处理biff文件格式,在处理文件中的畸形country(ox8c)记录时可能会触发内存破坏,导致以当前登录用户的权限执行任意指令。 ④windows media player漏洞。此漏洞可能导致用户信息的泄漏;脚本调用;缓存路径泄漏。windows media player漏洞主要产生两个问题:一是信息泄漏漏洞,它给攻击者提供了一种可在用户系统上运行代码的方法,微软对其定义的严重级别为“严重”。二是脚本执行漏洞,当用户选择播放一个特殊的媒体文件,接着又浏览一个特殊建造的网页后。攻击者就可利用该漏洞运行脚本。由于该漏洞有特别的时序要求,因此利用该漏洞进行攻击相对就比较困难,它的严重级别也就比较低。 ⑤安全软件也有漏洞。我们不要认为杀毒软件是最安全的应用软件,它在防护计算机系统免遭病毒侵害的同时,由于软件自身不可避免的缺陷同样也会它自身也有漏洞存在。当杀毒软件被病毒控制后,对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是最大的危害。 3 漏洞如何产生的 计算机系统漏洞的产生大致有三个原因,具体如下所述: (1)程序逻辑结构设计不合理,不严谨。编程人员在设计程序时程序,对程序逻辑结构设计不合理,不严谨,因此产生一处或多处漏洞,这些漏洞为病毒的入侵提供了人口。次漏洞最典型的要数微软的windows 2000用户登录的中文输入法漏洞。非授权人员可以通过登录界面的输入法的帮助文件绕过windows的用户名和密码验证而取的计算机的最高权限。还有winrar的自解压功能,程序设计者的本意是为了方便用户的使用,使得没有安装winrar的用户也可以解压经过这种方式压缩的文件。但是这种功能被黑客用到了不正当的用途上。 (2)除了程序逻辑结构设计漏洞之外,程序设计错误漏洞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受编程人员的能力、经验和当时安全技术所限,在程序中难免会有不足之处,轻则影响程序效率,重则导致非授权用户的权限提升。这种类型的漏洞最典型的是缓冲区溢出漏洞,它也是被黑客利用得最多的一种类型的漏洞。缓冲区是内存中存放数据的地方。在程序试图将数据放到及其内存中的某一个未知的时候,因为没有足够的空间就会发生缓冲区溢出。缓冲区溢出可以分为人为溢出和非人为溢出。人为的溢出是有一定企图的,攻击者写一个超过缓冲区长度的字符串,植入到缓冲区这时可能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过长的字符串覆盖了相邻的存储单元,引起程序运行失败,严重的可导致系统崩溃;另一个结果就是利用这种漏洞可以执行任意指令,甚至可以取得系统root特级权限。 (3)由于目前硬件无法解决特定的问题,使编程人员只得通过软件设计来表现出硬件功能而产生的漏洞。 4 如何解决漏洞问题 一种系统从到用户的使用,系统中的设计缺陷会逐渐浮现出来软件开发者为了让计算机系统运行更稳定、更安全,必须及时的对计算机系统的漏洞做出补救措施。 一旦发现新的系统漏洞,一些系统官方网站会及时新的补丁程序,但是有的补丁程序要求正版认证(例如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这让许多非版权用户很是苦恼,这时可以通过第三方软件(所谓第三方软件,通俗讲既非系统本身自带的软件(含操作系统本身和自带的应用程序),其他包含应用类软件均可称为第三方软件)如:系统优化大师(windows优化大师),360度安全卫士,瑞星杀毒软件,金山杀毒软件,迅雷软件助手等软件扫描系统漏洞并自动安装补丁程序。 5 结论 总之,在互联网信息发达的年代,每一台运行的计算机背后总有计算机系统漏洞时时刻刻在威胁着计算机系统的安全运行。作为一名网络用户,当在你浏览网页,观看视频、图片及传送文件资料的同时一定要把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因素提前考虑:安装杀毒软件,更新病毒库,系统漏洞扫描,及时安装补丁软件等等,查漏补缺,防患未然。 计算机系统论文:计算机系统维护实验教学改革初探 摘要:通过对本校《计算机系统维护实验》课程的教学改革进行探讨,从如何改革传统教学方式,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入手,以达到使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的目的。同时改变过去学生和老师都不太重视专业选修课程学习和教学的不良倾向。 关键词:计算机 系统维护 实验教学 改革 对于《计算机系统维护实验》课程的教学改革问题,学术界有许多改革建议,都有值得借鉴的地方。本文主要从我校教学实际出发,摸索一条改善本门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在较短的学习时间内使学生对本门课程产生兴趣,掌握本门课的学习技巧,强化学生的动手能力。 使本门课程的教与学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我们针对传统模式下本门课程的不足,探索了三种较为有效的培养学生兴趣和增强其动手能力的方法,以就教于各位同行。 一、 计算机系统维护实验课程的传统教育模式及不足 《计算机系统维护》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性课程,学好这门课程的关键在于多做实验。因此《计算机系统维护实验》课程的教学显得尤为重要。但在我校,《计算机系统维护》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程都是专业选修课,且课时十分有限,因此,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计算机系统维护实验》课程的教学存在的不足可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一) 重理论而轻实践 《计算机系统维护》作为专业选修课程,课时比较少,而在这较少的课时中,理论教学的课时比例却占了总课时的三分之二还多,实践教学课时所占比例还不足三分之一。这种严重失调的教学比例,就是重理论轻实践的表现,是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极为不利。 (二)传统教学手段难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传统的教学手段对本课程的教学都是从计算机的内部结构讲起,讲授计算机的主要配件的性能和基本原理。然后对计算机主要部件出现的故障进行分析,进而告诉学生如何排除故障。接着讲授操作系统的一些知识。这样的教学内容安排,一方面使用传统教材和知识更新都比较慢。另一方面也会使学生学习兴趣逐渐削弱,使一门原本非常生动活泼的课程变得枯燥乏味。 (三)忽视了本课程的基础作用对学生学专业技术的重要性 学校教学计划的指针通常是偏向专业重点课程的教学与实验。对于这类基础的选修课程,往往是任学生自由发展,学校不作硬性要求。事实上,学好了这门课程,对学生毕业就业和进一步的学习和工作都有重大影响。故不能忽视本课程的基础作用对学生掌握专业技术的重要性。 二、《计算机系统维护实验》课程教学改革的方法 教学改革的方法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学校指导思想的重视及对教师的教学要求。二是如何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经过多年理论与实践教学工作的总结,归纳了几种行之有效的新方法: (一) 学校教学指导思想上的重视和对教师理论与实践并重的要求 对于学校教学指导思想和理论教学等问题已经有许多教师加以研究过了,在此我们无需赘述[2],只着重谈谈自己在教学过程中的一些感受: 教师的教学能否吸引学生,使学生产生学习兴趣,关键在于教师的引导。因此学校对教师高标准严要求就显得尤其重要。在这方面,我们认为,学校首先应当从指导思想上树立起重视专业选修课程的实践课程观点。在教学计划上,当理论课时与实践课的课时相冲突时,应重实践。而且要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即:上理论课的教师必须上该门理论课程的实践课程,而且必须要精通,否则难以解决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 (二) 提高学生动手能力的实践方法 这是本文要论述的重点,也是本课题研究的重点之所在,具体可归纳为三种方法: 方法之一:加强对硬件知识(特别是计算机的新标准)的讲授 教师要结合当前计算机市场上最新硬件发展情况,以及社会对计算机硬件维护人才的需求,激发学生学好、用好计算机,维护好计算机的学习热情,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去感受新的计算机硬件的特性,感受新知识带来的好处,而不是局限于实验项目中所要求的知识点,让学生在实验中眼、手、脑并用,通过学生自由讨论实验,教师掌控全局,最后由老师集中分析讲解学习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使学生每次实验都能学到新东西,在紧张有序的实验课中完成实验项目所要求的任务,切实让学生在每节课中都有所获,有所得。 方法之二:借鉴项目教学法 受许建豪先生“高职计算机系统维护专业教学改革探索”[1]一文的启发,试用其项目教学法进行教学。 具体的做法是:1、课程教学开始前,拟定项目教学计划时的工作。2、将该课程分为三大项目板块, 采用项目化实训教学模式进行教学: (1)机房计算机系统维护; (a)利用计算机网络调查当前计算机主要配件的品牌、价格、性能等,每组学生在任务完成时需根据自己的调查,为实验室配置一台满足计算机教学需要、价格在4000元左右的电脑。 (b)独立对计算机整机进行拆装; (c)利用fdisk与pq进行硬盘分区; (d)bios的设置; (e)操作系统安装及优化; (f)装机必备工具软件的使用; (g)网线制作与网络连接以及局域网设置。 (2)计算机软硬件常见故障的分析与排除; (a硬盘数据的恢复; (b)恢复恶意代码对注册表的损坏;注册表备份及还原。 (c)操作系统的备份及还原; (d)机房大量电脑操作系统的还原; (e)计算机维护及监测软件使用; (f)主板故障处理(利用检测卡分析、排除主板故障)。 (3)常用办公设备的使用及维护。 (a)打印机的使用、维护、故障排除; (b)刻录机的使用、维护、故障排除; (c)扫描仪的使用、维护、故障排除; (d)数码设备(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等)应用。 方法之三:搭建虚拟计算机实验平台进行计算机软件类实验 虚拟机是一个想象(逻辑)的计算机,是利用软件方法在实体(物理)计算机上模拟出一台或多台与物理计算机功能完全一样的逻辑计算机。由于虚拟机的功能与物理机功能完全一致,在虚拟机上做《计算机系统维护》的软件类实验是完全可行的,并且不会破坏原物理机的系统环境[3]。 1、 虚拟机的安装程序 课题组使用的虚拟机软件版本为vmware 4.5.2,该软件是vmware公司为x86平台计算机开发的。 (1) 虚拟机软件安装进入win2000(xp)界面后,打开虚拟机的文件夹,点击安装图标后,开始安装,安装过程中,通过提示点击相应按钮,完成虚拟机软件的安装。 (2) 虚拟机创建点击桌面vmware(虚拟机)快捷方式后,选择新建虚拟机(new virtual machine),点击“下一步”,进入新建虚拟机向导,在创建向导的提示下,完成虚拟机的创建。 2、 学生实验程序 学生做实验时,根据实验项目首先创建相应的操作系统虚拟机,如做硬盘分区、高级格式化实验,首先创建dos操作系统或者windows 98操作系统虚拟机后再进行实验。 三、在实践教学中运用新教学方法进行教学的收获 本课题组在运用新教学方法进行计算机系统维护实验教学过程中,有如下收获与大家分享: (一)用虚拟机完成《计算机系统维护》软件类实验项目优势明显 首先, 经济实惠,节约教学成本 由于虚拟机实验平台是共享“软件实验室”的硬件资源,这就大大地减少了“维护维修实验室”的经费投入,因为要在“维护维修实验室完成”这些实验,则“维护维修实验室”要配置约30oo一5000元/台的物理计算机2o台及相应的配套设备~hhub等才能达到实验要求,其经费投入大约在8—12万元人民币之间。而采用虚拟机方式,则节约了这部分经费的开支[4]。 其次,实用性强,易维护 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实验过程顺利及效率高。由于虚拟机实验平台是建立在高性能物理计算机上,实验过程中极少出现硬件类故障,确保实验顺利进行。此外,由于物理机的性能佳,使实验进程加快,学生能在一次实验中对相应实验进行多次验证而提高熟练程度。二是减少了硬件的维护维修。由于共享了其他实验室的硬件资源,“维护维修实验室”就仅存在微机组装及硬件维护维修两项实验,这两项实验对硬件要求不高,也不存在过多的维护维修。若出现了故障,上实验课的教师就能带领学生予以排除,而不必设置专职岗位。对于软件实验室,由于虚拟机是软件方式,因此也不会增大该实验室的硬件维修工作量。 再次,是专业知识的社会价值的体现 教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可指导学生,还可以为各类计算机公司提供相关咨询,体现自己专业知识的社会价值。同时还可以为学生建立若干教学实践的基地,收到一举三得的效果。 (二)项目教学法强化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首先带着项目问题进行市场调查,使学生能对当今计算机的发展状况有个全方位的认识和了解,更好地做到课堂理论教学与计算机市场实际相结合。既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也让教师轻松地完成了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效果较好。此外,通过该项目的实训,在训练学生专业技能的同时,还兼顾和结合训练了学生与人合作、与人交流等多种职业能力。 其次,实验室实验项目的科学化分,使学生从一开始就具有极大的好奇心,而迫不急待地进入实验环节的学习。使学生的动手能力在有限的实验课教学过程中得到加强,同时为其掌握计算机硬件维护与维修技能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三)改进《计算机系统维护》课程的理论教学方法,及时将最新的知识和信息传递给学生,使学生在兴趣指导下,主动吸收新知识和新信息,为其进一步的学习奠定良好基础[5]。 综上所述,本课题组成员经过近两年认真负责的研究和实践工作,终于在理论课程《计算机系统维护》的实验教学环节找到了适合本校学生学习和本校教师教学的新方法,那就是教师要及时更新自己所掌握的理论知识,教学方法要新颖化,教学理念要具有前瞻性,教学态度要端正,掌握过硬的实践知识和实践技能,但最终是要与市场接轨,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市场变化来教育学生[6]。而学生则更多是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力争在短暂的学校课程学习过程中,积累丰富的计算机系统维护与维修的实践经验,为自己毕业就业或创业打下坚实基础。 计算机系统论文:计算机系统集成的发展趋势探析 【论文关键词】计算机 系统集成 存在问题 发展趋势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传统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进行分析,得出传统的计算机系统集成已经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必须探寻新的计算机系统集成的趋势,本文对计算机系统集成的发展趋势进行了相关探讨探讨。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也都是现代化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单位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先进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由于不同的单位有自己独特的行业特性。因此,需要的计算机系统的万千变化。从政府系统的医疗单位的管理系统,从工厂的生产管理系统,证券市场证券管理系统。不同系统之间可以说是千姿百态。系统集成应用功能集成,网络集成,软件界面集成等综合技术手段,是指导信息系统的总体规划,逐步实现的一种方法和策略。系统集成是一种思想,概念,哲学,它不仅包括技术集成,更不能缺少艺术构件集成。 1、计算机系统集成的特点 1.1计算机系统集成的相关认识 系统集成通过对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结构化,将独立分离的设备、功能、信息等集成到相互之间有关一定的联性,而且在协调统一的新系统中,能够充分共享资源,以期实现高效、集中、便利的管理策略。 系统集成是一个需要多个供应商,多协议的各种应用系统的结构,因此,实现系统集成的关键是解决不同系统连接的互操作性问题,专门解决各种分离设备,子系统之间的接口,协议,系统平台,应用程序,和系统,组织和管理,建筑环境,建筑人员,所有需要的一体化问题。系统集成的本质就在于系统的优化设计,为一个大型计算机网络集成系统,包括一对计算机软件,硬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通信等多种技术的集成,以及制造商的产品选择和搭配的集成,集成系统可以实现整体优化目标。 1.2计算机系统集成的特点 (1)没有最好,只有最适合:计算机系统集成不像其他的产品那样,用户都希望拥有最好的。 (2)独创性:由于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是根据用户各自的特点和需求而量身定做的,因此每个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都是不同的,具有独创性。 (3)高科技:计算机系统集成不单是提供一个设备,更多的是对设备的设计、开发和调试,需要很多高科技技术法能完成的。 系统集成具有最大程度上提高系统的有机组合、完整性、灵活性和性能,对其复杂性进行简化,有着为用户提供全面、切实可行的系统解决方案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 2、计算机系统集成的分类 依据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的相关特点,可以把计算机系统集成分为计算机硬件系统总体设计与工程管理服务、计算机硬件设备集成与安装、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技术与服务三大类。以下对这三种项目的管理实施进行简要的定义分类解析。 2.1总体设计与工程管理 计算机硬件系统设计和项目管理服务,也可称为整体设计和项目管理,这主要是买方将正确的计算机硬件系统集成项目。一般情况下,购买者的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的结构设计以及性能指标,粒度分布有一定的认识。这类项目的实施要求相关服务提供商设计计算机系统在各种领域,它可以覆盖大部分的电脑系统,同时,相关技术人员专业水平的要求也很高。 2.2设备的集成安装 计算机硬件设备的集成和安装也可以称为一体的设备安装。计算机硬件设备的集成和安装是一种最常见的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但大多数消费者比较常用的计算机硬件系统项目建设模式。在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的硬件设备建设,集成和安装要求买方应进行全方位的计算机系统集成框架和设备性能管理等定性选择论点。简单来说,相关设备的供应商,只要依据合同标准实施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的设备供应商,采购和安装即可。 2.3技术服务 计算机硬件技术和服务也可以称为工程技术服务。鉴于这种类型的项目,其主要是由它的技术和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系统集成计算机硬件系统的建设项目。设备技术服务通常是在一个特定的服务指标和技术要求为主要目的的。这使得买方设备问题的技术和硬件的疑虑,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培训支持。这类项目的实施需要相关的技术解决方案和技术结合有效的论证。 3、计算机系统集成目前存在的问题 3.1微机系统及工具软件的管理问题 因为目前的电脑系统和软件工具比较大,如果一台设备的问题,需要重新安装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通常需要系统工作了一天。作为一个结果,上网计算机数量巨大,导致系统维护人员疲于奔命,也是很难保证服务质量。 3.2用户管理的问题 用户被限定在固定的机器上,同时,用户的数据和文件也只能保留在该机器上。若要使用其它机器,必须在每台机器上创建该用户帐号,并将用户的文件和数据复制到新机器上。当用户固定使用的机器发生故障时,容易造成用户数据的丢失。 3.3landmark等专业应用软件方面 在计算机系统集成前,需在每台解释工作站上安装专业应用软件,并创建用户,用户在指定的机器上加载数据,以便开展工作。如此一来,用户和数据与机器捆绑在一起。有些时候,结果有的机器满负荷工作,有的机器却相对闲置。 3.4外设的共享问题 由于彩色绘图仪、彩色激光打印机、磁带机等大型外设价格贵,数量有限,不可能配置到每台机器上,用户只能登录到固定的几台机器使用。 4、计算机系统集成的发展趋势 广泛集成分布式网络环境与市场竞争的全球性激烈,每个企业集成中心也延伸到了企业的整合,使企业应用在分布式网络环境的大型integrated.web为基础的用户界面统一,使部门和地区不同的人,组织,所有用户实现方便,实时获取信息,因此,该网站的用户界面的统一是必然趋势,计算机系统集成。 专业化与多元化系统集成技术,计算机的普及和应用在中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国民综合素质,有越来越多的挑战和机遇。今天的社会是一个网络与信息技术的整合,系统整合模式不再是简单的结构,功能单一,但基于网络结构的复杂和多功能转型。因此,专业化与多元化系统集成技术是发展的必然趋势,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商务与企业信息系统集成,使企业供应链的有机结合,实现信息和资源充分共享,为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电子商务可以说赢得了广大民众的支持,与企业信息系统集成已经成为一个必然。 结语 采用现今先进的域管理技术、网络技术、存储技术,对开发研究工作的主要计算机软、硬件平台进行了系统集成,建立了域控制器、远程安装服务器、文件服务器、软件分发服务器、nis+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打印服务器、磁带机服务器等十余套应用服务器,实现了操作系统远程安装、应用软件自动分发、用户数据跟随用户网上漫游、用户数据,应用软件集中管理、磁带库系统、远程自动数据备份等。系统集成尽管提高了系统管理工作的技术难度,但却极大地方便了用户的工作,同时最大限度地实现了网络资源的共享。 计算机系统论文:浅谈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的问题总结与分析 论文关键词:系统集成 项目管理 问题 论文摘要:信息技术在飞速发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也变得越来越复杂,规模变得越来越庞大,传统管理的落后,不适应系统集成项目发展的需要,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在系统集成行业变得愈加需要,当务之急是要引入项目管理成为系统集成公司。本文结合实例介绍了系统集成项目中常见问题及总结的重要性。 现代企业中,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成为企业制度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it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进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只有搞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才能够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之管理科学化。 一、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的内容和特点 研究如何以高效益地实现项目目标为目的是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对项目按照其内在逻辑规律进行有效地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以适应内部及外部环境并组织高效益的实施,使各项目要素优化组合、合理配置,保证实施的均衡性,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和手段,以实现项目目标和使企业获得良好的综合效益。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是为使项目实现所要求的质量、所规定的时限、所批准的费用预算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划、组织、控制与协调。项目管理的对象是项目,由于项目是一次性的,故项目管理需要用系统工程的观念、理论和方法进行管理,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和程序性。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管理就是在项目活动中运用专门的知识、技能、工具和方法,使项目能够实现或超过项目干系人的需要和期望。 具体执行要包含以下三要素:首先是必须在一定的时间、费用和资源的限制条件下保证质量完成目标;其次是必须确保计划得以执行,并监督项目进展,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计划;最后是项目管理必须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计划。 这里拿本人参与的项目“浙江玉环人民医院机房改造及防雷接地项目”为例说明一下这三要素:因为医院早已投入使用,不能随便断电和断网络,故造成机房内部施工实施时间非常有限,只能利用晚上医院下班后的时间进行施工,所以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保证质量完成目标,制定一个周全可行的计划是最关键的环节。当时我们制定的项目实施计划是每天两组进行施工,白天a施工队进行外部防雷接地挖坑埋接地装置,夜里b施工队进行内部机房新设备安装接线,避免浪费时间。该项目另外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要合理分工,因为在医院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环境,施工一是不能破坏现有设施,影响医院的日常运行;二是要求安静,不能影响到病人和医生;三是机房接地和防雷接地要做成综合接地,对地电阻要求很高;四是这个医院的房子是老房子了,和新式建筑有区别,没有现成的钢柱做引下线,要重新做接地井,而且机房地板都是水泥,对铺设机房接地网造成了很大的难度。从这个项目我们就不能看出,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必须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不能一味的按书本上的理论制定计划,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指定计划、合理选用和安排人员施工,才能使项目按时保质的完成。 二、项目管理问题略析 (一)问题的出现 在这个项目上当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是从项目招投标开始接收组织项目进展的,当时接到项目任务后,随后立即召集了商务部、售前技术部、销售部、客服部和质量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一次项目内部启动说明会,并把各自的分工和进度计划进行了部署。 然而,在投标前三天进行投标文件评审时,发现技术方案中所配置的设备在以前项目使用中是有问题的,必须更换。我和方案编制人员经过加班加点,终于修改完成。到了正式评标会上,又遇到了一点麻烦,原来授权代表声明和投标方案中写的不一致,影响了评标分数。不过还好,项目最终拿了下来,并和用户确定了合同。根据公司流程,我把项目移交给了售后实施部门,由他们具体负责项目的执行和验收。 实施部门接手项目后,另外一个工程人员被任命为实施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工作。他由于项目前期自己没有尽早介入,许多项目前期的事情都不很清楚,而导致后续跟进速度较慢,影响项目的进度。同时,设计方案时,售前工程师没有很好地了解用户需求,也没有书面的需求分析调研报告。在接手项目后,必须重新开始了解用户需求,编制实施方案,这样无形中增加了实施难度和实施成本。 等到这一切理出了头绪,在商务下单订货过程中,又发现由于商务人员的工作失误,导致少采购了几台设备,并且设备模块配置功能错误而不能符合要求。 而在我们公司中,由于售后和售前是两个独立的部门,在项目执行中,特别是项目执行完毕后,没有一套明确而完善的项目总结和闭环的问题分析和关闭流程,导致许多项目中重复出现相同或类似的错误或失误,进而导致投标失败、项目成本较高、项目执行中困难重重、用户满意度较低等诸多风险。 (二)项目总结 经过这个项目完整结束后,我认识到了做好项目总结工作是其中的关键之处。与项目成员沟通后,我发现要做好项目总结的工作,首先就应该在项目启动时将其加以明确规定,比如项目评价的标准、总结的方式以及参加人员(如项目办公室、商务部、售前部、市场部、储运部等)等。 事实上,项目总结工作应作为现有项目或将来项目持续改进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可以作为对项目合同、设计方案内容与目标的确认和验证。项目总结的目的和意义在于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犯同样的错误、评估项目团队、为绩效考核积累数据以及考察是否达到阶段性目标等。总结项目经验和教训,也会对其他项目和公司的项目管理体系建设和项目文化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完善的项目汇报和总结体系对项目的延续性是很重要的,例如项目完成后项目的售后维护、设备保修等。特别是项目收尾时的项目总结,项目管理机构应在项目结束前对项目进行正式评审,其重点是确保能够为其它项目提供可利用的经验,另外还有可能引申出用户新的需求而进一步拓展市场。 (三)项目总结的内容及分析 总结项目经验所需的信息应来自哪些方面呢?以前项目中的总结信息很零散,每个部门只从本部门出发,总结自己的问题,而没有其他部门或人员的参加。而实际上,它应该来自项目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来自项目组、客户及其它项目干系人的反馈及项目管理信息系统(pmis)。同时,使用这些信息以前,应确保收集这些信息的系统、组织和流程能够正常运行,并且应建立项目信息的收集、、存贮、更新及检索系统,确保有效地利用项目中的各种信息资源。 从管理的观点来说,项目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或者称之为里程碑,都应该进行评估总结,以确定是否实现了此阶段的目标,项目是否可以正式开展下一个阶段工作。总之,项目的不同阶段都应该有完善的项目总结,只不过总结的形式、内容、编写者和阅读对象等侧重点不同而已。 在编写项目总结报告时,应该首先明确编写的目的,同时也应简述项目概况、项目背景和项目进展情况。因为既然叫项目,就有其独有性、时间性。这样,项目总结的内容才能够更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和持续改进的意义。 1.项目进度。 按照项目整体计划或项目滚动计划编写的计划工期与实际工期之间差距和原因分析。其间有哪些变化?对工作量的估计如何?以便为项目经验库提供相应数据,提高下次计划的准确性。 2.项目质量。 项目的最终交付物与客户实际需求的符合度。需要注意的是“客户”,他可以是一般意义上的外部客户,也可以指内部的客户。项目质量管理不但包括对项目本身的质量管理,也包括对项目生产的产品进行的质量管理。具体可以从质量计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入手,以保证项目质量的持续改进。具体可以采用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加上完善的质量管理工具、图表等辅助工具加以统计分析,得出改进建议。 3.项目成本。 就计划成本、实际成本对比成本构成明细的差距和原因分析及建议,也包括项目合同款执行情况的分析总结。it项目经理一般可控制的成本主要是人工费,对于未建立项目级核算的组织,可以用加权人天数表示,对不同级别的人员(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一般工程师)赋予不同的权重。 4.项目风险。 就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包括项目中事先识别的风险和没有预料到而发生的风险等风险的应对措施的分析和总结。也可以包括项目中发生的变更和项目中发生问题的分析统计的总结。 5.项目资源。 项目资源不但包括人力资源情况,而且还包括设备、材料等其它资源的合理使用、开发情况。特别是项目成员的绩效统计分析和评价,以便更加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通常,可以采用直观的图表形式来反映项目的资源情况。 6.项目范围。 项目范围包括产品范围和项目范围。其中,产品范围定义了产品或服务所包含的特性和功能;项目范围定义了为交付具有规定特性和功能的产品或服务所必须完成的工作。合同中所规定的产品范围和项目范围以及用户确认的计划等都属于项目中要控制的范畴,另外还包括实际执行情况的差距和原因分析。 7.项目沟通。 沟通是人员、技术、信息之间的关键纽带,是项目成功所必须的。在国内,不少项目经理对沟通不够重视,或者不知如何做好项目中的沟通工作,这都需要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对其加以重视。在项目总结时,可以就项目过程中的内部、外部沟通交流是否充分,以及因为沟通而对项目产生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总结。 8.项目采购。 国内it项目的项目经理一般对项目采购接触不多或接触不到,多由商务和财务部门负责。如果是项目级的核算,采购管理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否则可能因采购过程中的成本、风险、进度、技术和资源等方面引起很多问题。 9.项目评价。 项目评价是对项目交付物的生产率,产品质量,采用的新技术、新方法、项目特点等的总结。另外还应该包括项目客户满意度收集统计和分析。客户满意度调查内容不但包括项目管理或流程层面,也应包括技术层面。同时,有必要说明本项目与以往项目相比的特别之处。例如:特殊的需求、特殊的环境、资源供应、新技术新工艺等,总之是具有挑战性的、独特的事件以及关键的解决方案和实施过程。 10.遗留亟待解决问题。 说明项目有无遗留亟待解决问题。如果有,必须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明确责任,提出解决方案。 11.经验教训及建议。 不断将实施过的项目中的技术经验、管理经验以及教训等进行总结,积累起来就可以成为公司的财富。 需要强调的是,项目总结非常重要,不能只报业绩,不报失败,对于失败的项目,总结会不能变为批斗会,要坚持对事不对人的原则。这样项目总结才能够顺利开展,并对今后工作有指导意义。 计算机系统论文:计算机系统工程软件设计论文 1计算机系统工程方法的内容 1.1系统工程方法的概述 系统工程方法作为现代科学决策方法,主要将相关问题及情况分门别类,确定边界,侧重各门类之间内在联系,确保处理方法的完整性,采用全面和运动的观点、方法分析主要问题及整个过程。其具有综合性、科学性、实践性等特点。利用系统工程理论指导软件开发和维护,主要使用工程化概念、原理、技术及方法开展软件开发、维护的工作。当前,软件开发方式主要存在三种方式:自顶向下的结构化方法;基本要素为对象、类、继承等的面向对象方法;简单的形式化方法。采用系统工程方法是用系统的原理、方法研究系统的对象,立足整体系统,制作出科学的工作计划及流程,有效地完成任务。 1.2系统工程方法的基本内容 系统工程方法依从系统全局观点,从系统与要素、系统与环境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出发研究相关对象,实现最佳处理问题的目标。其基本内容有:全面调查研究有关资料和数据,提取有效信息,系统了解相关问题信息,进一步确定完成任务所需条件;提出相关方案,展开定性和定量的理论分析,进而进行实验研究,客观评价系统技术性能、经济指标,注重社会效果,为最终方案在理论和实践上做铺垫;经由系统分析与综合,比较和鉴别出最优系统设计方案进行实施;依据系统设计方案,制定有效计划,将开发研究出的系统投入使用,并对系统的性能、工作状态及社会反应作出相关评价和检验。 2系统工程方法在计算机软件设计中的应用 2.1提出任务 计算机软件开发交办单位针对软件开发系统向开发人员提出要求,布置相关开发软件任务。在提出任务阶段,交办单位下达任务书,并与开发人员签订合同,同时,对项目有直接管理权限。开发人员需对任务书认真研究、分析其内容。 2.2论证和批准 开发人员对需开发的软件系统进行可行性研究,从而提出有效方案,后由专家学者做评审工作,并通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再进行系统的开发工作。这是软件系统开发的首要前提,需开发人员经过精心搜索有用信息做储备资源,调查市场行情,综合考虑经济可行性、技术可行性以及法律可行性等问题。 2.3需求分析 可通过网上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用户在软件系统方面的期望,从而对开发软件系统的功能、性能、运作速度、设计限制等进行总体分析,制作出严谨的规格说明书,以支持后续软件的开发进程。 2.4概要设计与详细设计 软件的概要设计与详细设计是软件开发的重中之重。软件概要设计依据上述准备工作,建立起目标系统软件的整体架构及总体结构与模块间的互相联系,设计完整的数据结构,从而定义各接口和控制接口。同时需要对相关部分进行审核。而软件的详细设计则是对概要设试,以便用户使用手册的编写及完善。 2.5成果鉴定与推广应用 最后,开发人员需将开发设计出的系统软件,在用户实际使用环境中试安装,并在责任时间里运行,在通过正式鉴定后交付用户,并提供指导用户使用与在用维护服务。同时,在用户使用阶段,开发人员需关注软件运行进程,并对软件系统进行维护。 3结束语 综上所述,系统工程方法在计算机软件设计方面应用较广,同时起着重要作用。结合系统工程方法的特点,在计算机软件设计阶段可规范其流程,促使计算机软件设计进程加快,同时提高开发人员的工作效率,为软件系统研发速度的提高打下基础。 作者:王应邦 孔春丽 单位: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计算机系统论文:计算机系统网络管理论文 1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有效管理 伴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网络已经应用到每个普通人的生活中。因此,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也就尤为重要。与此同时,技术的发展也导致漏洞的大规模出现,由此计算机网络也越来越受到严重的威胁。网络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网络安全,在网络管理的过程中,要保证在同一个网络终端中,将数据的保密工作做好,同时还要保证数据的完备性。在如今的发展格局下,计算机网络安全主要指物理安全及其逻辑安全等。物理安全就是指网络设备及相关设施要受到物理方面的保护,这样可以避免数据遭到破坏或者丢失的情形出现;逻辑安全就是指信息的完备性和保密性。(1)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在工作时会辐射出其自身产生的信号和谐波,这样就会产生电磁辐射现象,但是,如果可以将这些电磁信号进行接收,并经过进一步的处理,这样就可以方便的将原有的信息进行恢复。但是如果发现有人利用系统的电磁辐射获取信息,一般来说可以更及时、快速的隐蔽起来。 (2)在计算机的存储媒介中通常会储存许多信息,因此,在计算机存储媒介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就非常容易受到盗取、篡改的情形。此外,因为计算机媒介中存在着许多信息,并且这些信息比较容易复制,这样泄漏信息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计算机存储媒介泄漏情况:由于在计算机使用的过程中,非常容易对计算机的运行程序进行改变,保密的信息就容易在介质传输的过程中被篡改,泄露与窃取;其次是在人工交换的过程中被窃取,这样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是由于相关人员在交换的过程中导致的;再次为U盘、系统硬盘等信息容易被复制;一旦计算机运行出现问题,可能导致计算机在修理的过程中信息外泄;介质失窃,一旦保存信息的的硬盘或者磁盘被盗,这样就会造成信息外泄的情况发生,由此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算的。 (3)由于使用计算机网络而引起的信息外泄也会造成非常大的问题。在计算机网络结构的特殊性,其自身的数据属于共享性质的,这样主机同用户之间、用户与用户之间就会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联系,就可能发生秘密泄露的情况发生。如果计算机进行网络连接后,其传输线路大多由载波线路和微波线路共同构成的,这就让计算机在使用网络传输信息的过程中泄密范围增大了许多。由于计算机的网络覆盖率很高,线路分支也就越多,这样输送信息的区域也就越来越广泛。因此,被截取信号的可能性也会增加,截取信息的方法越来越简便。盗窃信息者只要在网络中截取一条分支信道就可以完成信息的截取工作,最终造成网络机密信息的泄露。 (4)管理不善也会造成信息的泄露与丢失。很多信息的泄露,都是由于相关主管人员不懂技术造成的,很多计算机信息管理人员对计算机了解程度不够,有可能由于自身的疏忽,进而导致信息的泄漏。还有可能管理人员对计算机采取的保护措施力度不够,这样泄漏信息的情形会增加。很多人在泄密的过程中,是存在主观故意的,明知道相应的规章制度,但还是泄漏了计算机信息。在所有的数据泄密中,故意泄密的后果是最为严重的,在通常情况下,很多利益团体会因为想要获得对方的机密信息,而去笼络竞争方的工作人员,最终获得对方的秘密数据。因为硬件的损坏而丢失数据对于网络管理人员而言是最为棘手的。在很多地方,很多未经授权的人员能够随意通过网络阅览其他部门的文件与数据,从而获得秘密的数据。除此以外,即便是网络管理,也会遇到硬件介质遭到破坏而丢失信息与数据的事情发生(如火灾、水灾、被盗之类的事件),在很多的信息与数据参数对环境的要求标准是非常高的,因此,要注意环境对信息的影响,做好防火、防水措施等,这样才能使上述问题得到缓解。 2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具体方法 (1)在计算机网络信息的安全管理方面,一定要加以重视。因为计算机在连接网络的过程中,就需要对账号和密码进行设置,并且不要将设置的账户名和密码告诉其他人;在身份验证时,尽量使用普通用户的身份进行身份验证,这样可以减少身份信息泄露的危险程度;在设置密码时,使用的密码最好结合数字和字母,这样可以增加密码的保密性。相关的网络管理人员要做好日常的病毒防护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防止病毒入侵计算机。 (2)要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相关的负责人要对相应的系统进行维护,系统的业务处理过程主要是通过相应的程序进行处理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问题,就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与更改。对于数据的维护工作,需要由专门技术人员来完成的,数据维护人员要对网络的安全性负责,从而让数据生成字典文件与其他数据的管理文件。如果计算机的硬件中没有检查出问题,要让恢复数据库的工作能力,如果用户的环境发生变化时,就应该对代码进行适当的变更工作。 (3)在安全管理的过程中,相关的管理人员要实现文档的维护。在进行系统、数据及其他设备的维护时,要根据实际的维护情况,对数据进行具体分析,并根据相应的文档进行修改,这样可以保证系统的统一性,方便以后维护工作的进行。 (4)还要对硬件设备进行维护工作。硬件的维护工作也需要由专门的技术人员来完成。除此之外,专业的维护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在日常工作中,要设立设备故障的登记表与设备检修的登记表,这样可以更加方便日后的设备维护工作。设备检查人员还要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这样就可以保证设备可以随时处于最佳状态。 3结语 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系统受到攻击的几率也在上升,因此,网络管理人员要制定出相关的对策防范相应的攻击。相关的信息管理人员要确保网络信息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如此才能实现网络管理的目的。在当前的发展状态下,网络管理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保证网络的可靠性与提高网络的运行效率。 作者:吴丽虹 单位:浙江省木业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南浔检测所 计算机系统论文:计算机系统网络技术论文 1网络技术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在享受网络技术带来的诸多便利时,我们也应清楚地看到,目前网络技术的发展也面临了一些问题和挑战。第一、技术问题宽带短缺和IP地址资源缺乏都是网络技术发展中面临的严重问题。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全球就有接近一百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互联网络,网络技术发展至今,主机和网络连人的数量都在稳步上升,用户数量也在翻倍增长。网络就好比一条绳索,重物越来越多,绳索就有随时断裂的危险。宽带就好比绳索上的安全拉环,拉环的数量有限,因此,宽带存在严重的短缺问题。每一个节点的接人都需要有一个独一无二的IP地址作为标识,显然,随着网络用户的不断增多,IP地址资源已经供不应求。因此,网络技术的IP地址资源面临严重的短缺问题。第二、安全问题计算机网络安全是网络技术面临的另一难题。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受到的侵犯和干扰也越来越多,网络人侵、计算机病毒、数据拦截等都是计算机网络所遭遇的严重问题。 2网络技术支撑下的计算机系统的现状 对网络技术支撑下的计算机系统现状进行分析,笔者将从计算机网络系统、网络计算机的工作模式、网络计算机的系统模式以及计算机系统的优点这几个方面着手,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深人分析。2.1NC系统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三层架构系统得到了优化,Java语言的出现,使Intemet、web服务器和浏览器的使用性能得到极大改善。以JAVA为基础的计算结构成为网络计算机的核心应用模式。2.2网络计算机的工作模式相比以往的计算机工作模式,新型的网络计算机系统拥有浏览器/服务器模式、终端模式以及本地模式这三种模式。B/S模式:B/S模式指的是浏览器/服务器模式,一般情况下,计算机上的一切应用程序都依靠浏览器/服务器模式进行,用户可以在浏览器和服务器上搜索自己需要的信息和资源。终端模式:很多时候,网络计算机都在扮演着终端的角色,应用程序在计算机上直接运行,能大大增强用户的感受性,让用户感觉程序在本地运行。本地模式:用户可以在本地进行程序的加载和运行等各种操作,同时,还可进行远程操作,这种模式下的自由软件几乎不受其他软件的限制和干扰,而且成本也较低。2.3系统配置网络计算机的系统配置由服务器配置和客户端配置两部分组成。这两种配置都由网卡、操作系统以及应用软件构成,但两个系统对配置的要求不尽相同,下表(表一)展示了计算机系统配置的各要素。2.4网络技术支撑下的计算机系统的优势条件相比传统的计算机系统,网络技术支撑下的计算机系统具有一些独特的优势条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4.1操作简便、效率高网络技术的革新,使得计算机系统所需设备的性能越来越优、数量也越来越少。操作系统的全面升级,使用户的操作更加简便,工作效率也得到极大提高。2.4.2安全性能高、稳定性强网络技术发展到目前这一阶段,用户可以将所有信息放到服务器上进行加密存储,保证信息安全,这极大地提高了信息的安全性和稳定性。2.4.3成本低在网络技术的支撑下,用户可以直接在网络上使用各种应用软件,不需要对其进行下载和安装操作,也不必对其参数进行设置。因此,就算软件运行出现故障,用户也不必进行技术维护。软件维护费用的减少使得设备的总成本大大降低。 3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计算机网络系统也处在不断的革新和发展之中,总的来说,计算机网络系统呈现出门户化、移动化、平台化以及业务化的发展趋势。3.1门户化计算机网络系统的门户化主要体现在办公门户和内外部门户两个方面,集团—公司—部门三级办公门户是我国主要的职级门户,在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支撑下,各门户间可以进行信息的传递和交流。除此之外,计算机网络系统还实现了内部门户和外部门户的调整与联合。3.2移动化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移动终端设备也越来越多,其功能也越来越强大。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的大规模使用使得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移动化趋势日益显著。3.3平台化计算机网络技术为用户提供了一个开放的资源共享平台,在这个平台上,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由搭建个性化的模块,并在功能模块的搭建中实现数据、信息、权限的整合。3.4业务化当今时代,计算机网络的商业化色彩越来越浓,计算机网络系统不仅仅应用于行政办公,多数情况下,计算机网络系统与业务管理相融合,扮演着任务管理的重要角色。 4结束语 计算机技术的兴起和发展对人类文明的进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计算机网络的出现是人类技术发明与创造史上的一次质的飞跃。十九世纪末至今,计算机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计算机系统在不断更新换代中得到优化和完善。当今时代,网络技术发展迅速,在网络技术支撑下的计算机系统由呈现出一些崭新的特点,功能性和安全性的显著增强,使计算机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我们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计算机系统的功能一定会更加完备,计算机网络一定能为人类生产、生活带来更多益处。 作者:郭耀辉 单位: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经贸分院 计算机系统论文:飞行流量管理中计算机系统应用 1分析航线的疏密度 在笔者的调查和分析中发现,空中交通的拥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航线密集造成的,而空中的航线总是分布不均,在多次的优化后,依旧有很多地方航线十分密集,比如北京和上海地区的航线就尤为密集,而很多地方航线稀疏,甚至像西藏等偏远地带缺乏航线的设置。这就需要计算机做出这种疏密度的分析,为飞行流量管理中航线优化的方面提供参照。计算机系统的分析功能是远远强于人脑的,而在飞行流量的管理中,分析的环节必不可少,所以我们在人工分析的同时,必须利用好强大的计算机系统作为分析的支持,为分析的准确性提供保障,为飞行流量管理的进一步优化提供参考。 2注重计算机系统的监测作用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我们完全可以为飞行流量的优化做出多方面的改善,但这种书面上的改善是否能真正发挥作用,还是需要我们进行监测的,也许一个流量管理优化计划已经在理论上成熟,甚至在评估中获得高分,但实践才是唯一的检测标准,方案能否真正适用,只有在实践中才能证实。但是飞行方面的监测工作是不能通过纯人工进行的,所以在监测方面,我们更依赖于计算机系统,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注重计算机检测中的以下方面: 2.1监测飞机飞行状况空中流量管理归根到底是对飞机的管理,所以飞机的飞行状况是需要监测的首要方面,其中飞行偏差是一个重要监测对象,我们要利用计算机对飞机飞行的偏差做出准确的监测,以为航线的优化提供参考。 2.2监测航线的适用情况笔者调查发现,现在的地球环境很不稳定,而飞机飞行的空间环境也是瞬息万变的,所以对航线适用情况的监测是必要的。比如,大气气压、气温等都会对飞机的飞行造成极大的影响,所以我们要对航线的整体情况进行实时的监测,保证航线的合理性和飞行的安全性。 2.3监测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我们也许已经对飞行管理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也制订了相应的方案,但这些方案的实施情况如何,是需要监测的,我们对方案合理性的了解,也是需要通过监测得到的,所以,注重计算机系统对方案实施情况的监测是十分重要的。这些监测数据是飞行流量管理中所必须的,因而做好这一监测也是检测中的重要一环。任何管理都离不开监测,但对于飞行方面的监测,我们当前还只能依赖于计算机系统,所以我们必须认真并充分发挥计算机的这一功能,让它真正能有效的作用于飞行流量的管理,飞行流量管理中,需要计算机监测的方面必然不止这些,但笔者认为,这些方面是必不可少的,也希望抛砖引玉,得到读者们的更多更好的建议和补充,为计算机系统监测功能的充分发挥做出更大的贡献。 3结语 当代社会,经济和科技都得到了大幅度的发展,航空运输已成为越来越受重视的运输方式,空中交通的拥堵问题也逐渐进入了我们的眼界,因此飞行流量的管理压力越来越大,但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计算机系统能有效的为飞行流量的管理提供支持,所以我们必须注重计算机系统对飞行流量管理的作用。本文中,笔者已经从个多个方面介绍和分析了计算机系统的作用和运用方式,希望能引起飞行流量管理者的注意希,以期为我国飞行流量管理工作的发展提供参考。 作者:谢玥 单位:民航华北空管局
行政论文: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论文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平安 社会和谐平安是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基础。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系统和政府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三项基本职能,在维护社会和谐体系中既是保障力量,又是建设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南昌市正处在全面加速打造“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时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南昌加速打造核心增长极营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重大使命任务。 坚持发挥法律保障在维护社会和谐平安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司法行政机关担负人民调解、劳教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法律保障职能,在构筑社会和谐体系中兼具源头防范、社会防卫等多重功能,是维护社会和谐平安的重要基础。 注重源头治理,发挥好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人民调解被西方法学界誉为“东方一枝花”,在化解矛盾中具有独特优势,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减压阀”。南昌市人民调解工作突出“四个着力”。一是着力加强组织建设,在夯实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调委会的同时,不断拓展新型领域和跨区域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调解组织覆盖面,如建立了南昌市医疗、物业、环保等多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健全调解组织的同时,注重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和文书制作,提高纠纷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履行率。二是着力推进“大调解” 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开展诉调、检调、警调对接工作,将人民调解纳入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大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如成功推进了南昌市医患调处中心和高新区道路交通速裁机制建设。三是着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 按照专业化的要求配强调解队伍,狠抓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四是着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和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市每年成功调处各类矛盾达2万余件,有效避免了各类矛盾纠纷激化升级,保障了社会和谐平安。 注重履行“第一责任”与坚持“首要标准”的有机统一,发挥好劳教戒毒在维护社会和谐平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功能作用。一是确保监所的安全。劳教戒毒场所的安全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南昌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把劳教戒毒场所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安全各项制度规定,健全完善了以“四项机制”和“四防一体化”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了无脱逃、无重大所内发案、无重大疫情、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四无”工作目标。二是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把更多的劳教戒毒人员教育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是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的基础,对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具有治本作用。南昌市司法行政机关以开展 “五好监所”竞赛、“教育质量年”和绩效管理活动等为载体,坚持把教育挽救劳教戒毒人员作为中心任务,探索建立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戒毒人员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和强制戒毒工作效果。三是狠抓场所日常管理。科学严谨的场所日常管理关系监所安全和教育改造质量。南昌市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加大监所日常管理、所情分析研判、矛盾排查化解、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实施应急演练,完善场所安防设施,始终牢牢把握场所安全工作的主动权,切实有效提升监所“四位一体”安防水平。 注重以人为本,发挥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平安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是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目前,南昌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已达2688 人,处于安置帮教期的刑释解教人员近 8000余人,扎实做好这类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关系社会和谐平安。南昌市从建设全市一体化的特殊人群综合信息管理运用平台入手,于去年11月在全省率先建成了市级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中心,全市录入社区矫正人员信息2510人,录入比率达到95%以上,纳入gps定位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1262人,占全部应纳入监管人数的90%以上,基本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网络化、执法规范化、定位动态化,形成了有效监管、科学监管的良好局面,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南昌市安置帮教工作严格落实必接必送等“无缝对接”措施,突出做好技能培训、过渡性安置和就业指导等管理服务工作,全市共建设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26个,今年全市新出监所刑释解教人员539人,接送率100%,安置就业60人,其中“三无”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100%;在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为1.56%,继续保持稳步下降趋势,新接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 坚持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以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为重点促进社会和谐平安。 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各种矛盾的根本;民生改善,是社会和谐平安的物质基础和民意基础;抓住发展和民生,就是抓住了社会和谐平安的关键。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律 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平安方面具有重要保障性作用。 拓展服务领域,努力为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南昌市以律师、公证为代表的法律服务业积极开展“企业大走访”、“法企大联姻”、“法律体检”等活动,主动服务全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投融资体制改革、千百亿产业及地铁等重大项目落地开工、重要工程征地拆迁、重点企业上市融资,切实履行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法律顾问职责,积极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战略制订、贸易争端解决、法律风险预警防范等提供多样化法律服务,有效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在保障市场交易安全和效率、增强市场诚信、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如南昌市西湖区公证处围绕经济发展、旧城改造、房屋征收等工作,积极参与了吉莲高速公路招标现场监督、金融机构抽奖现场监督、楼盘选房现场监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银行保函公证,为地铁轨道1号线、洛阳路隧道工程动迁户提供各项公证,为轨道征收评估机构选定抽签进行现场监督,为桃花镇观洲村、老洲村、大塉村农民公寓分户抽签及朝阳农场拆迁安置房分房抽签提供现场监督等法律服务。 规范行业管理,努力做好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既能反映社会诉求,又能规范社会行为,为此,南昌市强化规范行业管理,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观念,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主动服务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建设领域,为广大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协调利益关系、保障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提供规范化、法制化、机制化的渠道和途径。南昌市在不断完善律师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公证规范化管理的同时,于今年6月成立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推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交通事故伤残司法鉴定委托工作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20__年,在全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评比中,南昌市共有4家公证处进入全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前十名;南昌市还进一步完善规范律师参与调解、信访工作机制和保障政策,每年律师参与接待来访案件都达300于起。全市律师业每年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近万件,公证业每年办理各类公证业务近4万件。 ,! br / 促进社会公平,努力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法律援助使困难群众和特定当事人平等获得法律保护,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从20__年起,南昌市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在构建市、县、乡三级法律援助机构,实现“一乡一站”(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村一员”(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工、青、妇、老、残社团组织和监所、农民工聚焦地等法律援助站点建设,逐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为有效实施法律援助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针对群众生产生活出现的新情况,南昌市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将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现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至2倍,实现了“能援尽援、应援尽援”。近年来,南昌市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3000件,办理其他事项的法律援助2万余起,受援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群众满意窗口”和“南昌市十佳群众满意窗口单位”。 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维护社会和谐平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南昌市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和市委《法治南昌建设纲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努力为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及青少年等五类重点人群的学法用法。继续打造和完善了“春节上班第一天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千名领导干部讲千堂法制课”、“红铃铛法制快车进校园”等特色普法品牌;建立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考法、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考法等制度,每年都组织全市近1.5万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 健全完善了“法制副校长”、“三官二员”(警官、检察官、法官、司法助理员、综治工作 信访员)进社区(乡村)等制度,全市100%的中小学都配备法制副校长,95%以上的社区(乡村)实现了“三官二员”进驻的常态化。 着力创新普法手段及载体,不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创办发行了以“传递高层法治声音、交流法治工作经验、展示法治建设亮点、记录法治南昌进程”为办刊宗旨的《法治南昌》杂志;组织了“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近二年有20多万干部职工及学生参加了网上答题;开通了“南昌市普法手机报”,通过手机彩信对市民进行法制宣传,至今累计发送160余万条手机彩信;8个县区建成了各具特色、主题鲜明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此外,南昌市完成了市县级100米、乡镇(街道)50米,社区(村) 30米的全市法制宣传长廊工程建设,还编印了《南昌市家庭法律顾问手册》共计15万册免费发放到全市每户家庭;各县区创新开展了“巴士在线”、“农民工法制夜校”、“法治文艺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法律六进”活动。 着力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和问题。在每年广泛宣传普及《宪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同时,市普法办还联合综治、公安、妇联、环保、消协等职能部门广泛利用“综治宣传月”、 “3·15”消费者权益日、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法律咨询、案例展示、法制文艺演出、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等多样的广场宣传形式,引导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好习惯。 着力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实践。法律秩序是最稳定的秩序,一个地方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关系一方社会的和谐平安。南昌市把开展法治南昌创建活动作为依法治市工作的创新载体,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为第一组长的市委法治南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机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的法治南昌建设工作机制;把法治南昌创建工作纳入了全市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评,每年依据各自法治建设职责对全市13个县区和87个市直部门(单位)进行考核,并将重大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败诉、发生国家赔偿案等刚性指标列入考评细则;建立完善了《南昌市“法治县(区)”创建考核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南昌市“法治乡镇(街道)”创建考核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南昌市“法治建设先进单位”考核管理办法》等系列法治南昌创建考评体系,积极推进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夯实法治南昌建设基层基础。目前,全市已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37个,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45个,市级376个,县区级610个,创建率达到61%。今年初,南昌市作为全省唯一设区市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 坚持突出重点、创新举措,努力为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司法行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较之先进地区南昌市司法行政工作仍存在着普法实效不强、基层基础薄弱、创新推进不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面对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瞄准问题、突出重点、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努力为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加强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一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深入推进法治南昌建设作为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新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南昌建设的意见》(洪发[2013]15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努力在基层法制宣传 “六有”、“四占领”上下功夫、见成效,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力和实效性。二是要继续突出抓好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及青少年为主的五类重点人群的学法用法,探索建立非选任制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领导干部诉法制度;继续加强法制宣传长廊、电子显示屏、法治主题公园(广场)等阵地建设,推进“一区一品”的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提高干部群众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深入开展地方、行业、基层等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积极推进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单位等系列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法治化基础,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治、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 加强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和谐。一是切实保证劳教戒毒场所的安全。要积极应对劳教制度改革带来的影响,坚决贯彻中央决策和上级部署,保持劳教系统干警队伍的稳定;要坚持监管工作“首要标准”,落实场所安全防控各项措施,认真总结监所多年“四无”目标取得的好做法、好经验,完善监所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及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监所安全稳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以监所的持续安全稳定直接服务于全市社会和谐平安。二是切实推进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创新。要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事前调查评估、定置监管、应急处置等机制,健全全市一体化的特殊人群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监管中心建设和运行水平;探索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全额保障制度,落实必接必送等“无缝对接”措施,综合运用监管、教育、心理矫正、帮扶等手段,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和安置帮教效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三是切实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进社区、进企业、进行业;借鉴全市医患纠纷、 交通事故调解经验,积极推进在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疑难复杂领域健全完善专业调解组织,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扎实构建“三调联动”工作格局。四是切实发挥法律工作者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专业优势。要引导广大律师及基层法律工作者通过依法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公民依法办事提供法律咨询,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健全完善律师参与调解、信访、法律援助及重大敏感案件、群体性事件处置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政策,协助政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促进矛盾纠纷妥善解决。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促进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一是加快市级司法业务用房和市劳教戒毒场所改扩建工程建设,加强对各县、区司法业务用房工作督导,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市、县司法行政技术和业务装备条件,提升保障能力。二是加快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要以落实司法所人员编制、机构级别、经费保障等为重点,通过争取中央政法专编、地方行政事业编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方式,解决司法所人员短缺困难,把解决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作为“一把手”工程,配齐配强司法所力量。要坚持“建管并重”,全面履行司法所各项职能,真正把司法所建成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线指挥部”和综合服务平台。三是加快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管理,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大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案卷规范化建设,视办案质量和公信力为生命线,探索建立行业评价制约机制;要健全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法律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引导法律服务行业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要强化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群众满意度。 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行政干警素质和能力提升。一是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健全完善干部任职竞岗选拔制度、干警绩效量化考核体系及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形成良性健康的用人机制和导向;要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二是切实加强能力素质建设。要坚持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把政治素养、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三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要带头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干部作风持续转变;要扎实推进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要求,以公开促公正,以法治树权威,不断增强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公信力。 行政论文:浅谈如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部分。有资料表明,在数以千计的法律法规中,属行政执法范畴的占了八成以上。毫无疑问,要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就必须花大力气抓好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随着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群众抱怨过多,颇有微词的依然是行政执法问题。事实上,权大于法、情重于法、贪赃枉法的现象在行政执法中的确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形象,而且严重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影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权力缺少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我认为,要遏制行政执法中的腐败现象,确保行政执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轨道,就必须建立一种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 一、抓好法制教育,构筑一道自我约束的思想防线 从历史上看,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史的国家,封建专制意识浓厚,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盛行。这些东西正是法治的大敌。可以说,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以权压法、以情轻法、贪赃枉法等腐败问题,主要是根深蒂固的封建专制思想在作祟。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因此,依法行政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为他们构筑一道法律至上的思想防线。当前,我们应该将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作为一个重点。通过开展深入的法制教育,促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清除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等封建专制意识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只有解决了思想问题,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严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才有可能做到自我约束,摒弃私心杂念,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侵袭,确保秉公执法,文明处事。也只有这样,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会有坚实的基础。 二、防微杜渐,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 要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关键要从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抓起,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正本清源,防微杜渐。首先,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经费由财政部门核拨,行政部门在执法中的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全额上缴财政,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制度。彻查部门设置的小金库、小钱柜,以期从源头上堵塞乱收费、乱处罚。其次,要建立和实施执法责任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要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将行政法律法规分门别类,按其内容确定实施的行政机关,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岗位,明确执法职责,促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同时,要把实施“两制”与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奖惩制度结合起来,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对执法成绩突出者予以奖励,对执法过错者予以坚决追究,对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调离、清除出执法队伍。第三,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要把好进人关。通过公开招考,选拔、录用执法人员,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二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监督,坚决纠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三要实行定期交流和轮换岗位制度。执法机关的负责人要定期交流,重要岗位执法人员要定期轮换。第四,要加强监察、审计监督。监察、审计部门同属政府行政机构序列。在建立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机制中,要充分发挥监察和审计部门的作用。要通过监察、审计部门的有效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 三、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在不少行政纠纷案件中,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就是某些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充分陈述行政收费、行政执罚的依据和标准,认为他们是在搞“暗箱作业”。这种行政执法缺少透明度的做法,说轻些是有关人员素质低下、态度生硬,说重点是执法人员剥夺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不敢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是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违背的,也是与依法治理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的,我们必须高度正视这个问题。行政公开,是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原则。实践也充分证明,政府行政部门只有无条件地全面地推行行政公开,将所有行政执法行为置于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有可能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首先,要加强对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是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因此,行政执法部门要各司其职,采取多种形式将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其次,要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的主要客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人民政府为人民,人民政府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关行政部门要本着对人民负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态度,将执法的依据、程序公之于众,并告知当事人不服执法决定的申诉方式,以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当事人向行政机关了解执法依据和程序时,行政机关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实行行政执法公示,一方面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有利于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监督,这是遏制行政执法“三乱”(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的一种有效措施。 四、务求实效,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我们要做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切实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首先,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政府行政执法行为,除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外,许多时候是以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为尚方宝剑的。而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一些乱收费、乱处罚问题,往往根源就出在规范性文件上。因此,我们要抓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是其中重要的一环。要建立政府及其行政部门及时向人大报送规范性文件的制度。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及时组织力量审查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一旦发现有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要迅速向政府提出监督意见直至撤销该规范性文件,以便从源头上堵塞违法行为。其次,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监督行政执法。一要抓好执法检查。有 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实施。二要抓好个案监督。对在执法检查以及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中发现的违法或严重处置不公的行政执法案件,要及时进行个案监督,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三建立和实施执法责任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是推进依法治理的重要措施之一。要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错案、执法过错的监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依法行政。 五、敢于曝光,发挥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 舆论监督,是一种受之于众的社会性的监督形式。由于这种监督的公开性,往往会产生一种其他监督形式所无法替代的特殊效应。现实情况表明,某些违纪违法的行政执法事件,采取诸如纪律处分、通报批评等内部处理形式,往往会触动不大,甚至对某些有关部门及责任人来说,还会无动于衷,过后依然我行我素;而事件一旦被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披露后,就会产生一连串的震动效应:当事人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组织的处理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所在单位会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整改工作,以尽快消除负面影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会以此为鉴,开展教育活动,抓好防范工作,等等。因此,要搞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就要敢于曝光,发挥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首先,新闻记者要勇于负起责任。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工作者的崇高职责。被誉为“无冕之王”的新闻记者,要不负众望,敢于为民请命,伸张正义,揭露行政执法中种种腐败现象,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其次,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做舆论监督的后盾。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新闻单位行使监督权就是行使人民的民主权利的体现,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全社会的支持。因此,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从惩治腐败,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着眼,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不怕露丑,做舆论监督的坚强后盾,大力支持新闻媒体对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所进行的揭露和鞭挞,以警效尤,推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综上所述,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应该是一个由多方面组合起来的系统工程。如果能够把这个在党委的领导下的以内部监督为基础、以人大监督为主体、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为辅助的全方位的立体监督体系建立起来,多管齐下,形成合力,那么,行政执法活动就一定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行政论文:探讨强化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 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的要求,是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和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向传统向现代化转变的迫切需要。本文结合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就如何推进“四化”建设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推进“四化”建设,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否则,一切无从谈起。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和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策部署,把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放在全局性、根本性和基础性位置抓紧抓好。要大力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水平,充分认识推进“四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推进“四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强化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和业务学习研究,加强市场经济、经济管理、法律法规、信息科技等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四化”建设的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能力,增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创造性;在着力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和业务能力建设的同时,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队伍的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监管执法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四化”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的核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职能定位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都必须依法行政。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是工商机关推进法治化建设的依据,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确定了工商机关履行有关职责的方式、步骤、途径、时限等程序性要求。此外,法律、法规及规章是最高层次的制度,因此,依法行政成为连结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的纽带,是推进“四化”建设的核心。目前,基层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形势不容乐观,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整体偏低,不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履行职责越位、错位和失位等问题时有发生,推进依法治市任务艰巨,需要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和筑牢依法治国理念,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业务素质,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全面提高和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执法监督等执法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动力,树立和筑牢积极行政、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有效行政理念,筑牢监管执法就是服务的意识,全面深入总结分析目前的监管执法现状,找出找准监管执法薄弱环节和领域,全面加大监管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四化”建设整体推进。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的关键 制度建设更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管理的有效手段和方式,要按照以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要求,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有效弥补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不足或者通过制度建设使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具体化。通过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有效推进管理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有效保障和促进法治化进程。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要求,着力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建设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教育、重要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要决策公开、重要决策监督等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和管理水平;要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为核心,加强内部管理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队伍学习教育、干部队伍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培养和交流、经费预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车辆管理等制度;要以推进监管执法职能到位和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为核心,建立健全企业个体登记监管、消费维权、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市场监督检查、商标监管、广告监管及经济违法案件查处等制度。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随着工商系统信息化 建设的不断深入,信息技术成果转化运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推进和规范了企业个体注册登记监管、消费维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及系统内部事务管理。实践证明,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办公自动化、节约监管执法成本、整合监管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执法科技含量、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效能的重要途径,推进“四化”建设需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保障和促进“四化”建设。要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加强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网络平台;要大力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同时,大力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要大力加强业务软件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在着力加强技术与业务有力结合和统一上下功夫,加快信息化成果转化运用力度,提高信息化建设的科学性,增强信息技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拓展信息技术运用领域,强化信息技术在提升职能效能方面的作用发挥。 五、加强保障机制建设——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四化”建设的必备条件 推进“四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与之相匹配的物质基础和环境条件来支撑和保障,否则,会造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工商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管近十年,相应的物质基础建设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目前的经费供给只能确保日常办公正常运转,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差甚远,需要大力加强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只有加大基层硬件建设投入,才能更好地解决好信息网络建设、监管执法装备建设、基本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面临的很多问题,为推进“四化”建设创造必备条件。内和还需要外顺,要建设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机制,加强对外汇报、请示、沟通、协调和配合,着力营造良好的监管执法外部环境,力求得到地方党委的理解、重视和支持,得到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协调配合。此外,在保障机制方面,建议抓紧健全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进一步解决好有法可依的问题,同时,需要国家进一步解决好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等问题,进一步为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提供保障。 行政论文:需求层次理论在中国行政管理中的应用 摘要:激励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问题,它对于充分调动组织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人才以及提高个人和组织绩效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中国政府行政管理中运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结合行政管理的具体特点,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和有效激励体系,是提高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行政效率的科学选择。 关键词:需求层次理论;行政管理;激励;绩效 一、中国行政管理中的激励问题 1.约束不对称、重监督而轻激励 加强监督,对公职人员无疑是一种有效的、必要的约束。但监督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并通常具有滞后性和对公务员激励的被动性,激励成效有限。因此,除了加强监督以外,还应该强化内在激励机制,从积极方面引导广大公职人员敬业务实,拒腐防贪,从源头上减少公务员的失职行为,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2.考核激励的作用难以得到体现 考核激励的作用机制主要通过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的奖惩、职务升降、级别和工资的调整等挂起钩来,促使公务员积极工作,尽职尽责。而公务员考核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稍不注意就易产生考核误差,影响对公务员德才表现的准确评定,影响考核对激励功能的发挥。我国目前对公务员只进行定性考核,如某乡镇机关2007年年终考核,有48名公务员参加考核,除了4名公务员为优秀外,其余44名公务员均为合格,“不合格”一档形同虚设。这种考核无疑有失全面和客观公正,甚至没有体现出考核的意义。 3.干部选拔机制中缺少激励 中国的干部选拔机制中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体现不够,科学的具体的操作规范也不够健全,干部选拔过程中缺少激励,缺乏活力,必然导致利益分配激励功能减弱。由于工资基本固定,收入与努力无关,与组织目标完成情况无关,其结果是玩忽职守、无所作为、消极怠工等“搭便车”现象反复出现。这从根本上说,不是某个人的过失和责任,而是在组织制度中缺乏竞争激励机制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二、需要层次理论及其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1.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 美国行为科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A. H. Maslow)于1943年出版的《动机激发论》中提出了“需要层次理论”。马斯洛认为,人的价值体系中存在着两类不同的需要,一类是沿着生物谱系上升方向逐渐变弱的本能或冲动,称为生理需要,另一类是随生物进化而逐渐显现的潜能或需要,称为高级需要。据此,马斯洛把人类的需要按其重要性和产生次序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1] 。 行为学家们依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说,将需要的层次、激励的因素以管理的策略对应成表,为管理的实践提供指南[1]:(1)生理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工资和奖金、福利、工作环境,管理策略可表现为完善的工资和奖金制度、贷款制度、医疗保健制度、工作时间(休息),创造健康工作环境,住宅和福利设施。(2)安全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职位保障,意外事故防止,管理策略为安全生产生活条件、危险工种的营养福利制度、合理的用工制度、离退休养老金制度、健康和意外保险制度、失业金制度等。(3)隶属与爱的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良好人际关系、组织的认同,其管理策略为和谐工作小组和良好人际关系、协商和对话制度、互助金制度、工会及其他团体活动、娱乐制度、教育训练制度。(4)尊重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名誉、地位、权力与责任、被人尊重与自尊、与他人工资奖金之比较,管理策略为人事考核制度、工作职称晋升制度、选拔择优的进修制度、委员会参与制度与提合理化建设制度。(5)自我实现的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有能发挥自己特长的组织环境、承担有挑战性的工作,管理策略为决策参与制度、建立攻关小组、提倡创造性工作、发动职工研究发展规划、交给职工挑战性工作和破格晋升制度。 2.基于需求层次理论的薪酬制度和灵活的福利机制 薪酬在人力资源管理激励中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薪酬因素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已经超出了物质激励的范围,成为兼具物质和精神双重激励的重要因素。美国管理学家孔茨曾指出:“金钱对那些抚养一个家庭的人来说要比那些已经功成名就、在金钱的需要方面已不再是那么迫切的人,就重要得多。”[2] 在中国公共部门传统的人事管理中,公职人员的薪酬一直实行等级工资制,一般工资水平是社会平均工资;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实行高薪金的公务员制度,一位高级行政官员的年俸可以与首相相比。鉴于中国的国情,目前不可能实行高薪金公务员制,但近年来公务员待遇的提高体现了决策者们对薪酬因素的重视。目前,中国公务员薪酬提高的趋势使得公共部门在与企业及其他行业争夺人才的竞争中增加了优势。但是,要使金钱成为一种真正有效的激励因素,必须保证“在各种职位上的人们,即使级别相当,但给予他们的薪酬也必须能反映出他们个人的工作业绩”。也就是说,薪酬应当与绩效挂钩,才能真正起到激励的作用。目前,在西方一些国家,以往刻板的工资报酬制度正逐渐被以工作成绩来确定工资级别的制度所取代。以工作成绩来确定工资级别的制度是基于这样的论点,即“公务人员的工资收入应该符合经济市场的工资水平,并且不论公务人员之间可能存在何种差异,他们工资报酬的多少应该取决于其工作成绩的好坏,工作成绩越好,所得到的报酬就应该越多。这一论点意味着传统的、强调统一的公务员制度应该被取代。尽管公务员无疑也会 受到经济利益的诱惑,但在以前,公务员作为一个整体有着强烈的服务意识,并将为公众服务作为他们努力的目标。然而,金钱奖赏正逐渐取代这些无形的、但却是真实的价值观和激励因素而成为招聘人员和提高其积极性的主要手段。”[3] 3.权力激励——公务员自我实现的需要 国家公共部门的公职人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管理和尽可能合理地配置,以实现公共资源的效益最大化。在公共部门这个庞大的机器不停地运转,源源不断地生产出公共服务产品的过程中,权力始终都在对支配和使用公共资源的公职人员起着不容忽视的激励作用。 公职人员处于何种行政职位,就拥有相应的行政权限,职位越高,所享有的权力就越大。公职人员在行使权力,满足对物和人的支配欲望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的最高层级——自我实现的需要,使自己越来越成为受人瞩目和举足轻重的人物。因此,建立并完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权力激励体制,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权力对于各级公务员的激励作用集中体现在,为了能够支配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必须在法律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勤奋工作,取得显着的成绩,得以受到提拔,从而能够行使更高职位上更大范围的权限。 在建立权力激励体制过程中,必须在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避免出现“为了掌权而掌权”的不良倾向。要明确公共权力是人们赋予的,是用来更好地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产品。合理的运用权力激励,不仅能够激发公职人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公共部门的行政效率,而且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减少权力腐化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丰富激励手段,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 1.拓宽激励渠道,注重加薪、休假等激励方式 有时将公务员晋升到一个其无法很好发挥才能的岗位,不仅不是奖励,反而使公务员无法很好发挥才能。在晋升中,并不一定是业绩最好的人得到晋升就是公平。业绩优秀者应该得到奖励与表彰,但是否晋升到高一级的职位则更主要地取决于他们的工作能力与个性特点。这一点应在晋升标准与要求中明确说明,并在晋升人选决定之后加以解释。对未能晋升的优秀公务员应有足够的表彰与补偿,以体现他们应有的地位与价值。激励渠道多样化有利于公务员合理地自我定位,从而可以不必将职务晋升作为自己的唯一目标,找一个自己能游刃有余的岗位好好发挥自己的专长。 2.在工作设计方面,尽量丰富工作内容 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内容,采取工作轮换、工作丰富化等工作设计方法,尽量丰富工作内容。对公务员工作内容的改善及对其工作行为的认同和奖励,可以使公务员对自己的工作产生满足感、成就感,从而促使工作不断创新。如因人而异地安排工作,由于每个公务员个性特征、兴趣爱好、职业生涯规划不同,对岗位的要求也不尽一致,因而须建立岗位流动机制,使公务员能感到工作的乐趣。 3.打造和谐有序的行政组织文化 良好的行政文化凝聚了公务员行政智慧和行政实践经验。行政文化诸要素对于激励机制的制定、激励手段的确定、激励机制的实施和激励结果的兑现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4]。健全激励机制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以良好的行政文化为基础,促进行政文化的建设,要鼓励公务员树立社会公共利益至上的意识,成为协调政府与民众关系的主体,促进公务员对政府工作的主动参与,有效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如果能做到公务员都相信:职位只是分工,薪酬体现贡献,那公务员就不会去追求层级的发展,而转向关注工作的内容,这样才会提高效率。随着公务员整体素质的提高,群众之间、干群之间沟通会更容易,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会为和谐公务员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行政论文:论中国民族自治机关在农村环境的行政管理 中国环境行政管理在农村非常薄弱,民族自治机关在农村的环境行政管理更是几近缺失,导致民族地区农村环境处于无人监管的境况。民族自治机关在农村环境行政管理失灵的表现:一是民族自治机关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难以适应农村环境保护监管的需要;二是民族自治机关环保行政决策机制不科学,缺乏环境与发展兼顾的综合决策机制;三是民族自治机关环保行政执法理念落后,手段单一,效率低下;四是民族自治政府权力介入时的各种扭曲现象,影响了行政执法效果;五是中央政府设立的环境管理制度在民族地区农村很难得到完全的落实;六是对民族地区农民环境权益配置不公,导致引导性环境政策在农村失去市场。 一、民族自治机关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难以适应农村环境保护监管的需要环境管理体制是环境保护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环境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制度、方法、形式等的总称。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是国家环境战略方针、政策、制度得以贯彻执行的保障。 中国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是按照辅助性原则为依据的统分结合的多部门、多层次的管理体制。国务院设立了环境保护部,各级地方政府都设立了环境专门机构,工业集中的乡 (镇) 也大都设立了专门机构或者由有关部门监管,甚至较大的工矿企业也设有环保科 (室) 与环保专职人员。 但是,绝大多数乡(镇) 没有设立环境保护机构,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工作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为数不多的乡 (镇) 环保监督部门,也由于没有足够的人员和经费支付众多行政管理成本,环保职能基本没有履行。农村地域广阔,环境问题具有小、多、杂等特点,乡 (镇) 环保部门人力、物力、财力都很缺乏,难以胜任广阔农村面临环境污染防治的重任。如有条件,在村一级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在村民小组设立环保联络员能起到更好的效果,而中国农村离这一目标还相距甚远。 中国的环境管理一直按照行政区划进行,对于跨行政区和流域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缺乏管理机制和控制措施。在局部利益的驱动下,各区域和流域发展相互脱节,使民族地区之间、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协调都相当困难。由于资源的多头管理,在相同地区同时存在多种规划,如土地规划、农业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等等,但没有统一的综合生态环境规划。区域和流域管理体制的缺陷,使得农村环境管理矛盾重重。 二、民族自治机关环保行政决策机制不科学,缺乏环境与发展兼顾的综合决策机制民族地区由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脱贫致富的压力还很大,所以,在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政府总是对发展格外偏好,因为庞大的政府队伍与公共部门需要解决开支与生存问题,要通过发展生产解决当地的下岗就业问题,缓解社会压力,以经济发展水平为主要标准的政绩考评制度更促使各级政府急迫追求经济效益。如此一来,民族自治机关在决策的时候,自然更多考虑发展利益,而较少关注环境保护,尤其在两者相冲突的时候,最后往往是发展优先。 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当地方私益与全社会公益相矛盾的时候,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不惜损害环境公益,这种行为可能发生在各级政府的身上,只要他们不考虑全球范围内的人类整体利益,他们那里的环境私益就永远不等于环境公益。在此前提下,地方政府在决策时可能就会无视自己地域内的污染现象,纵容或支持他们耗用当地资源,向更大的公共场所或其他地区排污,而不顾由此造成的更大范围内的环境与资源损害。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的地方政府已经代表农村成为博弈的一方而存在了。比如,在云南省红豆杉森林遭受灭顶之灾时,一个本该有保护红豆衫责任的政府部门为了地方经济利益居然承担起了收购树皮的业务。 市场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市场失灵”的一个因素。然而,以科层形式组织起来的政府也难以掌握充分的信息,政府掌握的信息不足,使政府很难做出正确决策,更危险的是,政府干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信息扭曲,每一级政府都是进行理性选择的,他们会对信息进行搜集、加工、处理、筛选,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往往采取报喜不报忧,或者是扩大成绩而隐瞒问题,使信息失真,并导致决策失误。 即使政府象一个超人拥有充分的信息,通过政治过程来在不同的方案中作选择仍然会很困难。政府的决策会影响到许多人,但真正参与决策的只是少数人,不管选举人怎样产生,他们在决策时都会不自觉地倾向自己所代表的阶层或集团的偏好与利益,即政治家和政府官员很难真正维护“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利”。即使选举人有代表各阶层人民的利益的愿望,但由于政府不存在可以准确及时反映公众对公共物品偏好的有效机制,使得民选政府的决策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是值得怀疑的。尤其在偏远的民族自治地区的农村,能代表农民心声的决策者少之又少,农民的环境权益自然在决策的时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 行政论文:谈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局限及完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行政案件的相继出现,使得受案范围也在实践中逐渐显现出了它的缺陷与不足,并对行政诉讼的有效实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存在着一系列的局限,在实践也制约着行政诉讼的施行,因此,为了更好的发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作用,应对其进行全面的认识,并找出相应的问题所在,提出解决措施,进而完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关键词:受案范围 行政行为 主要局限 完善 一、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含义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解决行政争议的范围,也就是说法院对于哪些案件予以受理,哪些案件不予以受理。”【1】它既关系着行政相对人行使诉讼权利的范围,也关系着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的范围。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从总体上指明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判断标准,也即法院受理的是行政机关做出的涉及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具体的行政行为。而《行政诉讼法》第11条又明确规定了具体行政行为的审理范围,包括:“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强制措施、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颁发许可证和执照的行为、涉及保护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不作为的行为、发放抚恤金的行为和违法要求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的行为等。” 二、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原有的法律、法规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已经不再适应现实的需要,并且逐渐暴露出了它的不足。 行政诉讼法律明确规定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是涉及相对人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而把抽象行政行为的案件排除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做出的行为,是针对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它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具体行政行为产生的影响是针对个别的、具体的行政相对人而言的,而抽象的行政行为则是针对大众的、广泛的社会群体而言的;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是局部的、有限的,而不合法的抽象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则是大范围的、多层次的。如果法院不对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合理有效的审查与监督,那么就很有可能因为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而造成大范围的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也可以说,不合法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危害性更大。 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法院管辖受理行政机关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除了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外,法院不受理侵犯其他的权利的行政行为。”【2】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是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中的最基本的权利,但是在诉讼中,如果只对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予以规定,而忽视对其他权利的规定保护,则会造成公民的其他权利得不到保护。也即当公民的其他合法权利受到行政机关的侵害时,却不能寻求司法救济,得不到司法救济的保护,不利于更大限度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在审查行为上法院只审查外部行政行为,而不对内部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行政诉讼法在行为审查的规定上,同样的对行政行为的范围作了规定,即只审查外部的行政行为,而不对内部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内部行政行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具有人事性质的,也即行政机关对内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业务、表现等情况下的奖惩、任免等决定;还有一种是涉及工作性质上的行为,比如说上级公务员领导对下级公务员的批示、命令或是对下级的报告的审查、批准等。”【3】两类不同性质的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上也有差别。第一类具有人事性质的行为,虽然不直接涉及相对人的利害关系,但是却牵涉到了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利益问题;第二类具有内部工作性质的行为,几乎完全不涉及行政相对人的利益。我国司法领域完全排除了对内部行政行为的监督审查,不利于保护由于其内部的决定而侵犯到的公民的利益,因为在实践中,在很多情况之下,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内部行政行为和其所做的外部行政行为并没有很大的差别,而且,有些内部行政行为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如果简单的把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内部行政行为排除,将可能会导致一些涉及内部行政行为的外部行政行为或是涉及外部行政行为的内部行政行为被排除,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完善我国的司法救济程序。比如说,2002年重庆邮电学校的两名同学因为偷吃禁果而导致怀孕,随后学校给予了勒令退学的处分,同年底,由于两名同学不服学校勒令退学的处分,便向该市南岸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学校的决定,但是这两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随后,两人便向该市一中院提起上诉,但是该市一中院经过审理之后,以重庆邮电学院对两名同学的处分属于法律、法规、规章所授权的内部行政行为,而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为由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定。这个案件从实践说明了法院对有些内部行政行为不进行审查,就会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权利。因此,在实践中应该适当增加内部行政行为的可诉范围。 没有对公益诉讼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对可以提起诉讼格的原告做了严格的限制,只有认为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具体的行政行为涉及到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时,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当违法的行政行为侵害的利益主体是不特定的时候,则被侵害的不特定的相对人便没 有权利,也无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救济自己的权益;或是当具体的行政行为侵害的相对人是特定的、具体的时候,但由于相对人诉权意识的薄弱或是不具有与行政机关相抗衡的能力时,这时的相对人没有提起诉讼,也没有使自己的权利得到保护,国家或社会处于保护公众的权益或是保护社会弱者的利益,应该代替其提起诉讼,来保障相对人的权利。 三、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一些思考 逐步将抽象行政行为规定在受案范围之内 由于抽象行政行为针对的是不特定的相对人,所以它产生的实际影响远远大于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产生的实际影响,但我国行政诉讼法在受案范围的规定上,基本上排除了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受理的可能性,这样既不利于更大范围内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法院对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监督,因此,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逐步把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理论与现实的需要。 扩大受案范围对权利的保护范围 “虽然法律赋予了我国公民的广泛的合法权利,但在行政诉讼中,法律却只规定审查、受理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忽视了对其他权利的救济,而行政诉讼又是行政法律体系中最主要的救济方式。”【4】如果在救济方面,行政诉讼只局限于保护人身权和财产权,而对其他的合法权利不予保护,就不能充分发挥行政诉讼的司法作用,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有效的监督行政机关权力的行使。 把内部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之内 国外的许多国家在审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时,并没有区分内部与外部行政行为,而我国《行政诉讼法》在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内容上却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法院只审查行政机关的外部行政行为,而把行政机关涉及内部工作人员的内部行政行为加以排除。在对待内部行政行为时应该分情况来确定,对涉及工作性质的行为,如果完全没有涉及到侵犯相对人的权利时,可以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而对涉及到内部工作人员的利益问题上时,应承认侵害内部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事实。 适当增加公益诉讼 《行政诉讼法》对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严格限制忽略了我国的具体情况,使得当行政行为侵害不特定的当事人时,被侵害的不特定的相对人却没有权利提起诉讼,也无法通过司法的角度获得权利的保护,间接的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有一部分人由于自身的能力问题或是经济状况而无法提起行政诉讼,以救济自己的受损的合法权益,其他有能力或有条件的人又没有权利提起诉讼,这样就损害了相对人权利救济的实现。因此,应该逐步扩大公益诉讼的可能性,以使得合法权益能得到更好、更大范围的保护。 行政论文:分析工商管理行政指导效果 在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中,工商行政机关一般采取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强制性手段来实现职能到位,因为此类刚性监管方式好似重拳出击,立马见效,立显权威。但实践中也易于出现摩擦,激化矛盾,引发行政管理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对立和冲突。而与刚性监管方式相对应的是,近年来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资助等柔性监管方式在工商行政管理实务中运用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广,并发挥出特殊的管理功能。 所谓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其行为依据是多元的(如软法),行政指导这一行为方式、管理机制乃至行政职能的出现和广泛运用具有特殊的社会背景。这是因为,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行政执法机关普遍面临着体制不畅、环境复杂、职能交叉、手段不足等问题,有必要通过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来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实效,而行政指导则是一个重要的选项。行政指导作为一种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柔性监管方式,注重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方式灵活多样,能有效弥补立法缺失,降低执法成本,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利益均衡,有利于形成行政执法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协调关系。 具体说,行政指导有着补充和替代、辅导和促进、协调和疏通、预防和抑制等特殊作用。推行行政指导不仅是行政管理改革的趋势,也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实践证明,一些基层工商部门确立新型服务理念,推行行政指导,采用指导、劝告、建议、提醒、说服、疏通等非强制性手段来弥补单一强制手段的不足,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任何事物的出现或某种行为方式的改变都具有一定的两面性,只重视其积极的一面而忽视其可能带来的消极一面,容易顾此失彼,反之,过分放大负面效应,又可能出现因噎废食的现象。因此,有必要认真研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特点,在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实践中注重弘扬积极面,抑制消极面,切实发挥行政指导的应有功能和实际成效。弘扬行政指导的正面效应,首先要把以人为本作为工商部门行政指导的价值追求。以人为本突出了人的核心价值,彰显人是最根本的,也是最重要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行政指导应当把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而言之,就是工作行为和工作目标要体现企业和群众的要求,符合企业和群众的愿望,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行政指导所推崇的柔性管理方式,着实改变行政管理者与相对人之间的不对等地位,让被管理者与管理者“平起平坐”,有效架起沟通协商的桥梁,营造政企平等、政民互动的友好环境,让企业群众享有更多的话语权、选择权和决定权。比如,无锡工商系统率先推行的行政处罚说理式文书,就较好地改变了过去的“判决”式语调,把法、理、情融入其中,使行政处罚的标准从“合法”的基本要求上升到“合法、合情、合理”兼而有之的新高度,这种创新,不但没有削弱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威”,而且使行政处罚相对人感受到了人本尊严,也使过去一些被处罚对象从“口服心不服”逐步变为现在的“口服心亦服”。其次,要把和谐稳定作为工商部门行政指导的工作主线。 和谐稳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没有和谐稳定的环境,经济社会的发展就失去了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有市场监管的重要职责,构建并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相对于刚性监管方式而言,行政指导这一柔性监管形式为工商部门维护和谐稳定大局找到了切入点。因此,工商部门在开展行政指导时,要坚持把维护和谐稳定纳入题中,做好做足“柔”字文章。比如,当前各级工商部门都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提心吊胆”,责任重、压力大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从当前实践来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的确十分复杂,仅靠“严管狠打”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对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辅之以强有力的行政指导,通过前期行政教育、行政告诫、行政劝导、行政奖励等柔性管理措施,促使食品经营者逐渐养成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良好职业道德习惯,从源头上着力营造放心安全、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第三要把民主行政作为工商部门行政指导的基本理念。柔性管理与刚性管理的结合,能够充分表达、实现和维护相对人的愿望和权益,这其中柔性管理应当体现更多的民主特征。 行政民主化的优点在于,一是具有广泛参与性。这些参与主体延及公民而不再是局限于行政管理相对人,作为行政主体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民主行政意识上要具有很强的为民服务意识、适度管理与社会自治意识、法制意识等,达到民主行政真正意义上的目的和要求。二是双边互动性。民主行政改变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不对称态势,行政指导的过程成为彼此发生作用或变化的过程,通过双边互动找到共同点、消除分歧点并形成默契,进而取得积极的结果。三是平等协商性。行政管理机关在实施行政指导 :请记住我站域名/ 行政指导在行政管理实践中的积极作用已经不言而喻,但在目前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情况下,运用不当亦可能产生负面效果。抑制行政指导可能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应当把重点放在以下四个方面:一要防止规避法律责任。行政指导作为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管的重要补充,其法律关系尚未理顺,角色也不够明确。在工商部门具体工作实践中,哪些需要运用执法或监管手段基本能够明确,但哪些需要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并无明确规定。如果过度运用行政指导,弱化执法职能,对一些需要加以惩处的经济违法行为不动“真格”,有可能导致法律形同虚设,也有可能使一些违法行为以要求行政指导为名趁机规避法律责任。因此,行政指导也必须要用一定的行政程序来进行规范,明确行政指导的适用类型、工作对象、指导内容、过程监督、结果评价等,使之与行政执法、行政监管刚柔并济、相得益彰。二要防止懈怠行政职责。所谓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其法律特征是义务性、法定性、强制性。也就是说,行 政机关工作人员如果不按照一定要求履行法定的行政职责,势必要受到“问责”。而行政指导虽然是行政管理创新的重要课题,但在法律层面上仍有许多不确定因素,至少目前还未上升到行政职责的范畴。基于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践中要适度并恰当运用行政指导手段,不仅要防止以行政指导来替代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同时还要防止因行政指导不当而懈怠行政职责。三要防止出现变相干预。由于行政指导涉及的内容比较丰富,方式方法比较灵活,因而决定其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应用范围也相对比较宽泛。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行政指导尚无明确规范的情况下,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因行政指导运用不当,从客观上给相对人带来不利影响,或个别人员借行政指导之名、行变相干预之实,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比如,在行政指导过程中,倘若缺乏民主协商,依旧“我说你听”、“我教你做”;忽视对等地位,依旧以管理者自居,行政指导就难免会变味为权力行为,继而也就失去了行政指导的作用和意义。四要防止滋生腐败行为。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行政监管一样,需要很强的公正性来保障,否则就没有公信力。因此,要注意防止行政指导动机不尽纯正的现象发生,比如对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经济违法行为滥用行政指导,甚至以适用行政指导还是适用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来暗示或要挟相对人,从中牟取私利,发生腐败行为。对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措施,在工作程序、审批手续、监督机制上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培训,正确实施行政指导,避免因方法不当而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行政论文:当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高校行政管理,是指高校党政部门对学校事务的组织管理活动,是高校在设定了工作的目标之后,通过运用一定的行政方法和行政措施,领导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利用既有资源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既定工作目标的组织活动。高校行政管理的主要工作在于处理好教职工、学生与党政部门的关系;教学、科研与管理的关系;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以及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一、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意义 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集中体现高校管理与服务的水平,直接反映高校的对外形象。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认为学校的三要素为:行政管理、教育与研究。教育与研究是高校的基本社会功能,它们的实现需要由行政管理做基础,需要发挥好行政管理的服务功能。随着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高校行政管理水平在取得了长足进步的同时,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这对高校行政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许多高校在迎接新形势和新问题的过程中显得缓慢而被动。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正确认识和分析高校行政管理的特点、提高效率的意义及面临的新问题,据此得出问题的原因并采取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探求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方法和路径,是服务“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实现高校“培养人才、研究科学、服务社会”三大社会功能的必然要求。具体来说,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高校提高竞争力的必然途径 伴随着高等教育的飞速,高校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更是扩大到国际范围。但高校间竞争的层次反而有所降低,从原先高水平的学术竞争,演变成低级别的生源争夺竞争。例如当前香港高校和内地高校之间对优秀生源的争夺越来越激烈,内地高校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生源争夺竞争。高校之间的竞争本质上是科研与教学水平、人文素养以及行政管理水平等综合实力的竞争。高校在竞争中的成败实际上取决于自身实现三大社会功能的优劣程度,高校如果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就应通过提高自身的行政管理效率,来提升自身的科教水平和人文素养,最终以综合实力战胜对手。 (二)是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各项事业高速发展,社会的快速发展对高校的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进行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呼声。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有赖于高效率的行政管理能力。当前我国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在机制转化、减员增效和精简机构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成绩不够大,改革的速度比较缓慢。这就要求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以加快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速度。 (三)是高校社会形象的重要决定因素 高校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不仅限于从事高校日常的行政管理,为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服务,而且还要充当高校与社会各界交流的纽带。因此,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社会各界对高校的看法,直接关乎高校自身的形象。另外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高校的科研工作和教学工作,从而影响高校三大社会功能的实现情况,这就间接地影响了高校自身在社会中的形象。因此,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是高校塑造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由之路。 二、高校行政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制度落后制约管理效率提高 当前高校的行政管理制度比较机械、单一,主要依靠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各类规章制度对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这虽然能够保证政令的畅通与落实,但却极大地压制了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这种管理制度之下,管理人员容易产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滋生思想惰性,办事循规蹈矩而又缺乏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这就严重地制约了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 (二)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管理框架存在不合理性 由于高校管理模式存在路径依赖的现象,长期实行的权力集中的管理模式得以沿袭至今,各级管理机构和人员按照岗位的级别被限制在各自的权责范围内,由上到下层层节制,权力过分向上集中,形成金字塔式的组织管理框架。这种管理框架虽然便于保障管理工作运行的平稳,却容易滋生“官本位”的思想。在这种管理框架之下,领导具有极大的权威,民主氛围欠缺,管理人员唯上不唯下,为了向领导负责甚至牺牲工作效果。权力的过分集中容易导致资源分配的不合理,可能削弱科研和教学在高校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容易形成管理人员的权力崇拜。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缺少科学性 高校行政管理机构在设置上模仿政府机关的机构设置,导致了高校行政管理机构臃肿、权责不清、令出多门、人员冗杂、人浮于事、决策和执行效率低下等问题。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的不科学导致部门和人员职责的重叠,同一件事情往往涉及到几个部门或几个管理人员。一旦出现问题,部门和人员之间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在增加了高校行政管理成本的同时,反而降低了行政管理的效率。在当前国家整合教育资源,高校合并频现和高校扩招的背景下,高校行政管理机构进一步的庞大带来了管理问题的进一步严重。 (四)管理方法和理念跟不上时代要求 当前是知识经济和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新的理论和技术层出不穷,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快速发展。而很多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却并未跟上时代的步伐抓住社会发展带来的机遇,对新知识、新方法、新理念的认识和掌握不足。仍在凭过去的经验和方式从事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甚至固步自封,抵制新知识、新方法和新理念。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有涉及面广、涉及对象复杂多样、工作量大和重复性相似性工作内容多等特点。实践证明传统的工作方法和理念已经跟不上时展的要求,难以满足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成为制约高校行政管理效率提高的巨大障碍。 (五)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培养人才、研究科学、服务社会”是高校的三大社会功能,教学和科研工作理应处于高校工作的核心地位。但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也应得到足够的重视,以服务好高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当前许多高校并未认识到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只重视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和增强师资力量,忽视了对行政管理队伍的建设和投入。导致当前高校行政管理队伍中普遍 存在管理人员来源复杂,专业管理知识欠缺和业务素质不高等情况。这就严重制约了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进而影响到高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许多高校也并未重视对行政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和提高。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处于一种受忽视的氛围之下,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精神受到打击,缺乏职业使命感和归属感,更遑论高校行政管理水平的发展和提高。 三、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措施 (一)完善行政管理工作绩效管理体系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绩效管理体系的完善,是改善当前落后的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提高管理工作效率的现实措施。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首先,明确各岗位的职责。通过科学地分析各个岗位的特点,明确岗位的职责内容、职责权限和职位要求。然后根据岗位特点和人员特点来安排合适的人员,实现人员与岗位的匹配。其次,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目标。通过全面考虑各岗位的特点和性质,制定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激发人员的积极性。再次,制定科学的绩效考评办法。在制定了合理的绩效考核目标之后,绩效的考评办法就成为保障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制定科学、合理、全面、可行的考评办法,对管理人员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考评,以确定奖惩程度。最后,有效地利用考评结果。将考评结果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机会、职位晋升和薪酬调整等联系起来。同过考评结果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引导,激发他们提高工作效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改善行政管理体制并调整管理部门和精简人员 当前高校普遍建立起校、院两级行政管理体制,以应对办学规模的扩大。但这种管理体制下权力还是处于过于集中的状态,这不利于提高院系的运作灵活性,压制了基层组织创新的积极性。权力的过于集中还会使上层管理人员面临道德和法律风险,滋生“官本位”的思想。高校行政管理的权力分配格局应进一步下移,使基层管理组织具有更多的权力和自主性。同时调整行政管理部门和精简管理人员。通过合并和裁撤等方式使部门权责进一步清晰,部门间工作范围的界限进一步明确。依照部门职责精简管理人员,以杜绝部门或人员之间扯皮、推诿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 (三)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并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 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影响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直接因素之一。综合素质包括:工作能力、道德修养、业务知识、政治思想以及工作观念等内容。通过培训和组织学习等方法使管理人员树立民主的管理理念,改变行政权力至上的思想,提高管理工作的能力和自身的道德修养,从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注重现代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的引入和学习,以此来提高在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另外,需要提高对人员聘用环节的重视,通过引入管理合约机制和岗位竞聘机制等先进方法,从源头上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并做到人岗匹配。 行政论文:基于行政监察程序完善路径分析 行政监察应当是一种主动性的监督方式,但是由于某特特殊原因的存在,例如监察体制的问题,往往实践中表现出来是一种事后监督,一种“马后炮”式的行政监察。只有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时间,我们才进行严厉查处。这对国家和监察个人都是一种严重的损失。由于缺乏即时监察,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边腐败边提拔,甚至出现了腐败越多提拔越快的不正常的现象。例如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大肆收受贿赂,保养情人,伪造学历和学位。还有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初步查处的“社保案”也是长期积累的结果[1]。这些违法乱纪的行为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内查处,说明监察的方式还是存在一定的缺陷。 透明就是将各级行政监察机构的运行程序、过程以及结果处于一种公开的状态,监察机构设在政府内部,这种体制的优势在于监察机构更有利于熟悉情况和收集情报。但实际上普通百姓对监察工作到底是如何运行的,运行的结果是什么知之甚少或根本不知,虽然我国一直在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根本不是法律和宪法规定,往往是考虑某些领导的个人意志。该级行政机关人为设置障碍以阻碍监察工作,不愿披露内部的违法乱纪行为,从而影响了监察活动所应有的透明度,导致行政监察机关的监察决定或建议难以执行。许多准备被查处的案件经常会被有关部门以注意社会影响为由搁置,或者内部消化处理,所以社会公众根本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监察运行过程及结果的公开化更是无从谈起。长期以往,必然影响行政监察机构的办事效率和行政权威。 被判处死刑的原山东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有句“名言”:“官儿当到局级,就没人能监督了。”这话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客观现实[2]。例如,陈希同、王宝森在东窗事发之前,种种腐败行为已持续多年,而且愈来愈明目张胆,可是监察机关的基本的监督职能、罢免程序,甚至连质询这种起码的监督程序都没有进行?可见我国的行政监察程序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1.程序应体现便民性 行政监察程序应体现便民性。在信息化的时代影响下,行政监察机关应当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为行政相对人的投诉和举报提供方便,不断地完善行政监察程序。增加公民的投诉渠道,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投诉。政务公开、便民原则是目前国务院反复强调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只有公开便民才能使人民群众了解到行政机关的工作情况,才便于人民群众监督,便于社会监督。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和实施,监察机关的一项法定义务就是依法公开有关信息。比如说那些对于社会的广泛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专项检查,监察机关也有义务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使人民群众了解监察机关有关工作并且接受监督。在这方面,将政务公开的问题写入了行政监察法,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具有重要的作用。 2.救济应秉承司法程序 一项制度是否完备,权利救济机制的建立是重要的标志之一。当公民权利受到政府或政府官员的侵害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我们通常采用的基本方式。可实践中,这些救济手段的弊端已经无法完全满足公民权利救济的需要。一方面,行政诉讼受到诉讼成本和司法体制的制约。另一方面,由于公民对行政复议缺乏足够的认识,以及公民对行政复议这种救济方式信任度的逐渐下降,行政复议程序的广泛适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开辟和增加新的权利救济途径是必要的。行政监察就是一种弥补上述两种手段缺陷的最佳途径。行政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也完全有可能作出侵害监察对象以及其他公民合法人合法权益的行政监察行为,如何对行政监察机关进行监督?我国行政监察监督采用系统内部监督的方式,即:由作出监察决定的行政检察机关进行复审或者由上一级监察机关进行复核。完全交给行政监察系统内部处理,这与“自己不得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的原则相违背,并且可能造成不公正或给人以不公正的印象。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将行政监察机关置于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之下,也就是说,只要相对人认为监察机关作出的不履行法定职责、超越职权、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等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且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之内,均应允许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发展电子政务 把电子政务的发展作为重要的预防行政监察措施看待,主要是因为它具有如下预防腐败的功能:一是可以通过网路实现政务的公开、透明;二是可以借助计算机程序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防止公务员滥用自由裁量权,从而加大制度和规则的执行力度;三是可以对政务实施全程监察和实时监察。韩国利用电子网络系统提高了政府行政过程的透明度,报统计资料,大学生申请优惠贷款等都可以直接在网上操作。韩国首都首尔在20世纪末开发“民愿处理在线公开系统”,将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10个领域54项行政业务处理过程在互联网上公开。市民可以利用网络这一平台查看和确认与自己相关的民愿申请被怎样处理,提出处理有误的问题,实施全天候监察,从而防止公务员拖延业务或处理不当[3]。 4.设立举报制度 根据西方有关机构的数据统计,国家行政监察的案件其中超过50%的案件来自相对人的举报。因此,笔者认为我国也应当设立举报制度。目的是 为了适应行政监察工作的发展需要。监察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因此应当信任群众。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那些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工作人员,随时有可以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对实名或者匿名的举报,监察机关应依法受理并应当及时给予回复。对于举报人担心的自己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监察机构应对受理举报事项、举报情况以及相关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监察法规定:“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论文:试论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现状 论文摘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正处在完善阶段,尽管已经初步形成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监督体系,但仍存在着监督主体不明确、监督程序不完善等问题,监督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论文关键词 依法行政 法治 公安依法行政 监督机制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行政管理体制也经历着变革,21世纪以来,我国经历了加入WTO、举办奥运会等重大事件,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逐步提上重要议程。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机关之一,其依法行政的建设进程直接影响着我国依法行政建设进度。有资料显示,在数以千计的法律法规中,属行政执法范畴占八成以上,公安行政执法占行政执法实际工作量的一半以上,且公安行政执法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每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都直接受到影响。毫无疑问,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一方面着力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另一方面着力执法监督工作。近年来随着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群众依然时有抱怨。事实上,权大于法、权重于法、贪张枉法等等现象在公安行政执法中确实时有发生的,各种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也大多存在于公安机关,这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形象,也严重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影响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权力缺少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要遏制行政执法中的腐败现象,确保公安行政执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轨道,就必须建立健全一种从内到外、从上到下的全方位监督机制,使其符合时代的要求。 一、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内涵 公安执法监督是指宪法规定的各执法监督主体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包括公安行政执法监督和公安刑事执法监督两个方面。公安执法监督工作的首要原则是依法监督,依法监督的前提是有法可依,有一个统一、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督法律体系可依。其基本特征为: 1.监督主体的广泛性。目前,我国形成了公安机关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监督的主体主要有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上级主管部门、人大、纪委、检察、监察、人民群众及社会媒体等,形成了广泛的监督体系。 2.监督对象的特定性。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对象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及其遵守党纪的情况。 3.监督过程的程序性。监督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督,不得随意进行监督,以确保公安行政执法的权威性。 4.监督形式的多样性。各监督主体通过检查、审查、调查等多种形式对公安行政执法进行监督 二、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现状及建议 (一)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现状 目前,我国建立起了一套监督主体广泛性、监督形式多样性、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监督机制的确立与运行,对于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改进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目前公安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设、监督力量的整合、监督队伍自身建设与肩负的使命、承担的责任相比很不适应。仍然存在各监督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工作配合与衔接不够,整体监督合力还未形成,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大,一些地方还不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等等问题。 (二)当前我国公安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的原因及建议 1.执法监督体制不尽合理,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应完善公安行政执法国家机关监督,形成完整的监督体系。国家机关监督作为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国家机关监督存在着监督部门过多,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监督的实效。唯有通过精简机构,明确分工,清晰全责才能有效解决。具体来说,首先从监督主体上,规定监察、纪委、检察机关为法定的监督机关,确保监督到位。其次明确监察、纪委、检察机关的职责,对三监督机关以分工,监察机关主要对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合理的行为予以监督纠正,纪委则对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正,检察机关则对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纠正。再次对三监督机关的监督程序予以明确规定,成立一个联合执法监督小组,对公安行政执法违法违纪行为统一受理,接受群众举报,进行初查,形成报告,然后根据分工移送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处理。最后,规定监督责任,对监督主体不作为,徇私舞弊等违法乱纪行为加以规定,确保有权必有责,违法必究。 2.监督不力,惩处不严,监督主体独立性、权威性不强,影响监督实效。应理顺公安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主体地位,增强监督合力与实效。监督机制应有一个主次之分,不仅靠某一方面的监督有一定的局限性,只有各种监督形成合力,才能发挥执法监督真正的实效。因此,公安机关内部应进一步研究内部监督机构的科学设置和职能分工,最大限度整合公安机关内部的监督力量,调整合并有关监督部门及职能,理顺内部监督体制,确保内部监督有效运转。 3.社会监督、民主监督的力度不够。应当进一步健全警务公开制度,增强公安行政执法权运行的透明度,进一步完善舆论监督机制,正视新闻媒体的特殊舆论监督功能。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公安行政执法全力而言,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健全警务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安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以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警务工作直面群众,社会公众对公安行政执法最有发言权,“让群众来监督批评,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总而言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需要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是有效遏制公安机关腐败的重 要手段,是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理念的重要途径和保障,是践行“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依法治国的必要条件。只有不断完善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才能有效遏制公安行政执法违法乱纪行为;才能有力预防和打击人民警察贪污腐败现象;才能确保公安行政执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轨道;才能早日实现依法行政、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 行政论文:浅谈新时期如何做好司法行政信息工作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在建设法治化国家的目标推动下,司法行政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信息工作,对于司法行政事业抢抓机遇,战胜挑战,实现创新与发展,将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主要作用 司法行政信息产生于司法行政工作,通过采写编写等信息组织工作,反作用于司法行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新形势下,在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等众多因素的推动下,我国的改革开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更加自觉发展的历史时期,给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而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必将更加凸现信息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新时期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宣传作用。在我国,由于法制建设的历史较短和特殊的司法体制,社会对司法行政的职能缺乏普遍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司法行政信息工作通过特定的载体,将司法行政系统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开展的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发挥的职能作用,以及以司法行政的眼光透视社会现象的建议与看法,及时反映给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使其更多地了解司法行政,从而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更多地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更加重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二)协调作用。协调是事物发展的基本条件。司法行政在发挥职能和自身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自觉运用信息做好协调工作,有利于促进司法行政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的解决。信息的协调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便于解释问题。司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往往与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法治等现状有着密切的关系,有主观上也有客观上的。司法行政部门往往不便于更多地进行正面解释,如果利用正面信息进行反映或利用问题类信息对原因进行剖析,能够起到较好的解释作用,使有关领导和部门对司法行政工作给予充分的理解。 二是便于同时向众多领导和部门进行沟通。在工作中常常需要就某一个问题向众多领导和部门进行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运用信息,能较好地起到这种作用。 总之,运用得当,信息工作可以成为领导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一种重要手段,使领导轻装工作。 (三)交流作用。目前,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载体,多数单位设定为简报和重要信息专报两种。一般来说,简报的发送范围比较广,重要信息专报作为上报信息的载体,往往也在系统内部作扩大发行,这就使信息工作的交流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来自司法行政各个业务条线和基层单位的做法、体会以及对问题的研究探讨,通过信息进行交流,能够起到相互启发、相互激励的作用,促进司法行政事业整体发展。 (四)引导作用。简报、重要信息专报等信息载体作为机关准文件,对基层工作有着明显的引导作用。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通过接收司法行政信息,全面了解司法行政全局情况,有利于正确分析和评估本单位、本条线工作形势,正确决策和科学制定工作计划。这类信息比较多,如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言论与指示,司法行政重要会议的精神,对各类先进典型的宣传,以及对苗头性、倾向性事物的剖析和对具体问题的探讨研究,等等。 二、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第一是单一化。目前司法行政信息工作都在办公室,这是对信息进行层级管理和科学管理的要求,因此,不能忽视或减轻各业务条线对信息工作的责任感。办公室在信息工作的组织、管理方面,应注意发挥各业务部门做好信息工作的优势。信息工作的内在规律客观要求其责任必须是多元的,工作必须是全员的。因为信息工作具有整体性、全局性、渗透性和创新性。 第二是写法不清。常见的问题是将信息写法等同于新闻消息的写法。司法行政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和政法系统的组成部分,其工作信息属于政务信息,在写法上虽然具有新闻消息的某些特征,但二者毕竟有着严格的区分。一是服务对象不同。二是传递载体不同。三是使用的价值不同。 三、司法行政信息的主要内容 司法行政信息内容十分丰富,既有司法行政自身改革与发展的工作动态与理论探索,也有推进地方法治化进程的理论思想和实践活动,还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开展的各项工作与建议。正确认识司法行政各类信息,是做好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重要前提。 司法行政信息从用途上大致可分为上报信息、交流信息、提示信息。上报信息是指为上级领导和机关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作出决策服务的信息。交流信息主要是指一定层级下的司法行政各单位进行工作情况沟通,为各单位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服务的信息。提示信息则是指信息制作机关对下属单位的工作要求和希望。 笔者认为,做好司法行政信息工作,必须在充分认识信息工作意义的基础上,努力做好加强工作组织程度、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促进信息成果转化“三项措施”。 (一)落实措施,在加强信息工作组织程度上做文章。做好信息工作的关键在于组织、制度、技术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提高信息反馈的灵敏度。司法行政信息发生在司法行政领导工作、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各个层面,有机地存在于司法行政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只有建立健全信息工作的层级管理机构和信息员队伍,形成严密的信息工作组织网络,才能及时捕捉和采编到大量有价值的信息。 二是强化激励机制,提高信息工作的主动性。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决定了信息工作的全员性。因此,必须强化激励机制,变一般要求为刚性任务。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年度信息工作的目标量化分解到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及信息直报点,纳入目标考核和评先条件,实行信息工作计分考核,落实定期通报和年终表彰等措施,做到单位有指村,个人有任务。同时,认真执行上级关于紧急信息限时报送的有关规定,对漏报、迟报、瞒报重大信息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运用现代技术,提高信息工作的时效性。信息对时效有着特殊的要求,丧失时效往往导致信息价值的减少甚至灭失。做好信 息工作除信息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外,还需要较强的技术支撑。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单位应注意加大对现代办公设施的投入,重视加强网络建设。信息工作人员也要注意学习现代化办公知识和技能,运用现代办公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二)提高素质,在提高信息质量上下功夫。信息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和业务性都比较强的综合性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要求信息工作人员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综合能力和良好的知识素养。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是做好信息工作的重要基础。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素质,除有关部门要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外,信息工作人员自身应加强学习和锻炼。一要有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学习现时代党的政治理论,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同时还要加强法律、金融、科技、文化等知识以及信息作业务的学习,努力扩大知识面,提高业务能力。二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把握好信息工作的服务方向,立足本职,胸怀全局,切实提高信息工作的服务质量。三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对自己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高效的原则,认真采集、筛选和编辑信息,切实把好信息报送关,决不能出现任何差错。四要有团结互助的协作精神。信息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特别处理一些反映司法行政全面工作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信息,要从大局着想,齐心协力,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和上报。 (三)深度开发,在实现信息滚动增值上求实效。信息的作用在于运用,信息的价值在于开发。对静态的信息成果进行动态开发,促进信息成果转化,实现信息滚动增值,是信息工作服从并服务于中心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是注意对策研究,努力将信息成果转化为决策成果。从本质上说,信息是为决策服务的,但由于信息工作属于机关工作,而决策属于领导行为,信息成果并不能自然地成为决策成果。促进信息果转化为决策成果,是信息工作的最高目标。机关工作人员应针对信息成果中的问题和建议,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研究和论证,协助领导制定决策预案。 二是重视信息调研,努力将信息成果转化为理论成果。信息是实践的结晶,在提出问题和反映做法中,蕴含丰富的理论成份。由于时效的要求和篇幅的局限,信息往往只从某个侧面对工作进行浓缩化反映。机关工作人员获取信息成果后,应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深度调研,进行一番“拓广度”和“掘深度”的理性思考,使信息成果中的理论成份更加完整和系统,形成理论成果,融入司法行政重要文稿,实现信息成果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上增值。 三是搞好信息指导,努力将信息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信息源于实践,还必须回过头来指导实践。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单位要重视运用信息成果指导工作,通过信息来落实完善有关工作计划和措施,形成工作与信息的良性互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行政论文:烟草行政执法技巧探析 烟草专卖稽查人员与管理相对人之间存在着矛盾。处理得当,矛盾得以缓和、化解,处理不当,矛盾有可能激化而向相反方面转化。因此,执法中要尽可能运用技巧取得管理相对人的理解和配合,使执法过程平稳有序,取得成效。管理相对人一般可分为积极配合型、中间型、消极抵触型三种,后两种类型的人占大多数。执法中,即使是性质、情况类似的案件,同样的处罚对象,但如果我们不同的执法者,以不同语气态度及措辞,用不同的处理方式,效果往往是不一样的,社会上的群众反响也不一样,因此讲究执法技巧已是稽查队伍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形象展示技巧烟草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来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减少管理相对人的心理对抗,缩短管理过程,从而使执法工作顺利地开展。 1、外观形象展示。经过适当的打造、修饰和包装,并赋予一定内涵,使相对人透过这种“形象展示”,感受到法律的尊严。 2、内在形象展示。这是烟草执法形象的灵魂。在执法过程中充分体现出的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内在素养,包括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科技业务素质。同时又要体现出大局意识,集体主义思想和奉献精神,同事间的互助精神及忠于职守、文明礼貌等执法形象。 二、规范文明的语言技巧 俗语说:一句话说得好惹人笑,说得不好惹人跳,在烟草执法中语言特别有讲究,不同的话在不同的情况与状态下对不同的人讲,有时就象催化剂一样,会促使矛盾向不同的方向转化。 1、规范管理,文明用语 烟草执法是烟草行政管理机关以国家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并通过执法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本质,执法人员一言一行要文明有礼貌,严肃而庄重,说话有分寸,不能说脏话、粗话。作为受处罚者,在一般情况下,其心态是抵触的。当管理相对人内心感受到执法人员对其人格的尊重时,会唤起其理性的思考,促使其抵触情绪的弱化,乃至消除。 2、法律意识,规范用语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用语言体现法律意识,也是宣传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之一,无论在何时何地,面对任何被处罚者,都要始终保持法律意识,用规范的语言,对管理相对人讲清楚其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据,交待清楚其违法事实和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本机关处理、处罚的决定情况等。 3、简明扼要,通俗用语 案件查处的过程,也是我们使管理相对人顺利完成从“接受?邛认同?邛自觉守法”的过程。因此办案中我们用通俗而便于沟通的语言把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大道理简约成老百姓容易接受的通俗用语,传递给我们的管理相对人,使外在的法律规范转化为管理相对人的内心守法需求,使他们迫切地感受到我要学法,我要守法,从而变成自觉的行动,从根本上保证烟草专卖及其相关法规的实施。 三、环环相扣的询问技巧 询问在执法办案中十分重要,询问得当,可使扑朔迷离的案情陡然真相大白,询问得不好,会使并不复杂的案情突然断链,结果造成案件的流失。 1、询问中平等待人、平常心待人 管理相对人既是我们的管理对象也是我们的服务对象,规范他们的经营行为,为他们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保驾护航是我们的职责。就公民权利而言都是平等的,在执法中平等相待是管理相对人很敏感的问题,如果我们自认为高高在上,以审问的口气来询问,结果常会招致管理相对人反感,反使我们自己处于被动的局面。 2、询问中始终把握好案件主题 为确保立案和案件质量,询问中要紧紧把握住案件主题进行,提问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法程序,层次清楚,观点鲜明,要求管理相对人回答明确,如对方回答偏离主题要及时巧妙地加以点拨与引导。 3、询问中增强与管理相对人的相容性与亲和力 诚恳真挚,认真耐心地听取对方的意见,让他们把话讲完,弄清事实真相,理顺案情中的各种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心平气和地指出存在的问题,使对方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所在。 4、询问中灵活机动的形式 一件事百样做,一句话百样说,紧紧抓住主线条,针对不同的案件案情,不同的人,不同的情况,根据对方的个性特点,思想情绪,精神状态等采取不同的询问形式。同时打消当事人不必要的警觉与防备,使其讲出真话实情。 四、刚柔相济的进退技巧 执法办案没有任何现成的模式可以套用,需要执法人员随机应变,灵活机动,因地制宜。有时案情不易一次弄清,不必强行,尽可能做好现有证据的取证工作,进行“冷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以利有针对性地再战;对一些不太复杂的案件,如在对销售假冒卷烟窝点的查处时,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把量大影响大、有利于立案的证据取实;而对一些量小,既耗人力又费时间的无关紧要,可取而又不可取的无举足轻重的证据可以适当地“放”,一来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二来有利于矛盾的缓解,三来避免时间拖延过久,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因为在某些执法活动中时效性尤其重要;但如遇有不明群众围攻,一触即发,有可能引起一定负面社会影响的案情时,要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处理能力,沉着、冷静应对,注意防止矛盾激化,不能意气用事地“以牙还牙”,此时可以考虑暂缓,这种“缓”不意味着退缩,更不是害怕,而是审时度势,顾全大局的明智之举,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依法行政,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执法中要把握住分寸,掌握能伸能曲的技巧,进退自如地依法行政,以维护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威严和执法人员的尊严,同时也为我们自身营造宽松的执法空间。 行政论文:对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的思考 摘要: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是指对行政机构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对行政管理结果的考察评估,促进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笔者在提出如何寻找行政管理评估的有效性问题后,论述了经济学上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探讨了利用该方法进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可行性以及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成本收益;机制 行政管理工作是各类行政机构的一项经常性、主导性工作,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是行政管理的首要目标。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是指对行政机构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监督检查,看其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否认真、正确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是否努力为人民服务,是否降低了行政成本。具体内容包括,(1)是否依法依规办事。即在行政管理中是否执行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事,是否执行了内部行政管理制度。(2)是否完成计划。计划既是行政管理的指南,又是行政管理的目标,也是行政机构之间的一种定约形式。定约的执行情况就成为评价行政管理效能的一个重要标准。(3)是否合理。即在行政管理中是否合理地、有效地使用了人力、物力、财力、时间和条件,充分发挥了现有潜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取得了理想的行政管理效能。 一、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有效性 行政管理效能越来越多地成为考量行政机构行政能力的指标,但是由于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的缺位,行政机构进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存在着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一是效能评估不及时,不能有效发现行政管理中出现的低效问题,不能及时对管理方案进行纠正和完善;二是效能评估不到位,不能评估到行政管理中的每个环节。评估了面上的工作,不能深入到点。或者正相反,评估了个别点上的工作,忽视了整个面的工作。 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选择的不恰当,往往是由于不能选择成本一收益比最低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为了更好地发挥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作用,就要提高行政机构科学决策的水平,就要设计更好的效能评估工作程序。以成本一收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估可以为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提供科学工具,有助于工作程序的科学化,有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评估质量。通过成本一收益分析,一是对不同行政管理领域及相应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能选择具有最高净收益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目标;二是对不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的成本一收益比较,能选择行政管理成本最低、净收益最高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方法。 二、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 成本一收益分析是指以货币单位为基础对投入与产出进行估算和衡量的方法。它是一种计划方案,是预先做出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单位在进行经济活动时,都要考虑具体经济行为在经济价值上的得失,以便对投入与产出关系有一个尽可能科学的估计。成本一收益分析是一种量入为出的经济理念,它要求对未来行动有预期目标,并对预期目标的几率有所把握。经济学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是一个普遍的方法。经济学可以用它来研究各种条件下的行为与效果的关系,探究如何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收益。将成本和收益的概念推而广之,几乎可以无所不包,其他社会科学也可运用它来分析人的行为。 行政管理行为是一种公共物品,是既无排它性又无竞争性的物品,是供整个社会共同享用的物品。事实证明,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消费不能完全由市场上的个人决策来解决,必须由行政机构提供,这就是行政机构行为的指向和价值。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来分析行政机构管理行为的效率是可行的,对于行政管理效能评估工作同样也可以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来考察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行政机构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是一项艰难的工作,行政机构管理行为的对象是庞大的社会成员,每个人的价值取向不同,分析所用的数据收集更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但是,不建立一个有效的评估机制进行有效地评估,就可能因为无效的行政管理行为导致的行政成本提高,资源浪费更是难以计算。相对来说,建立行政管理效能有效评估机制不失为一项正确的选择。 三、建立符合成本一收益原则的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 行政管理效能有效评估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是非常复杂的,其中的制约因素很多,有政治问题,涉及价值冲突、权力冲突;有法律问题,涉及评估机制的法律框架;有技术问题,涉及评估的适用范围、分析方法、以及质量控制和结构设计;还有行政文化传统等等。 借鉴经济领域有效评估的成功经验,在行政管理效能评估中引入有效评估机制要做以下工作。 1.制定法规,确立行政管理效能的有效评估制度。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是行政机构进行行政管理的必要内容,所以,此项工作要依法依规进行,需要相应的法规规范。 2.确定行政效能评估有效评估的适用范围。要充分考虑到分析能力、资源有限性以及效率等,应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确定行政效能评估中有效评估程序的适用范围,可集中在关键部门、关键领域,针对突出问题,从而增强行政管理有效评估的可信度和可用性,由点到面,不断摸索经验,稳步推进。 3.确定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的责任,要具体落实到相应部门,明确职责、明确任务、明确方法。 4.使用统一、灵活的分析方法。对所有行政管理效能评估事件都运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具体的分析方法可根据对可行性和成本分析的实际判断来确定。在选择分析方法时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因为好的分析需要一定的专业判断,不能拘泥于一种方法,也不可能只用一种方式。 5.寻找有效的数据收集机制。数据收集是有效评估最困难的环节之一,有效的评估取决于有效的数据收集,有效的数据收集是做出正确评估的基础。数据收集的方法是:(1)直接征求公众意见,尤其是受行政管理行为影响的公众的意见,具体方法有公开问卷调查、接待来访、热线电话、网络收集等等,这种收集方法得到的数据要进行认真分析,去伪存真,要保证数据的真实;(2)相关学术机构的研究成果,对于政府工作,相关研究机构也在做一定的数据收集,其中的部分数据是有价值的。 6.相关信息的公开。行政管理效能评估的分析、资料及其数据收集过程要公开,要接受群众的监督。 总之,行政管理效能评估机制不仅涉及复杂的制度设计、技术操作,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层面的问题。实践中,可区分不同行政管理效能评估对象,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具有普遍性或者是突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实验,从而找出一种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而且较为稳妥的评估方法。 行政论文:作为行政诉讼“通道”的功能性概念——行政处分(verwaltungsakt)与具体行政 摘要: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是中国行政法上作为进入行政诉讼“通道”的功能性概念;而德国行政法上的行政处分概念曾经也承担这一“角色”。本文从具体行政行为面临的问题着手,在法规范的语境中,对两者之间的法律特征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借助大陆法系的优势理论来完善中国行政诉讼制度中的问题。文章认为,鉴于目前学界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的诸多歧义,有必要对这一作为行政诉讼“通道”的功能性概念重新命名。 关键词:行政处分概念,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法律特征 一、问题和方法 长期以来,行政处分(verwaltungsakt)概念一直是德国行政法上的中心课题,[1]从纯粹学理的角度,行政处分因其“设权性”而被视为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更具重要意义的是,它是一个为适应行政诉讼实践的需要而设置的“功能创设性”概念,即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以行政处分的存在为前提。基于行政法控制行政权、保护人权的基本精神,德国学理界和司法实务界长期致力于对行政处分概念作扩张性的解释,以起到扩大人民诉权、加强司法权对行政权的控制之目的。晚近德国、中国台湾等国(地区)的行政诉讼制度趋向于广泛地打开诉讼之门,在受案范围上确立了“一切非宪法性质之公法争议”的标准。相应地,行政处分在救济法上的功能也将悄然改变,即从提请救济的前提要件功能转换为决定诉讼种类等功能。[2] 中国行政法上的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最终确立于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该法亦将具体行政行为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条件。因此,它与德国行政法上传统的行政处分概念的地位十分相似,也是中国行政法上的“功能性”的概念。2000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解释》)虽未直接涉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3],但通过对不具有强制性的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奖惩、任免行为的排除,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作了扩大解释,从而使其涵盖的范围“不仅包括法律行为,而且包括事实行为;不仅包括单方行为,而且包括双方行为;不仅包括侵益性行为,而且包括赋权性行为;不仅包括刚性行为,而且包括柔性行为”。[4]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努力旨在扩大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虽然尚未达致“广泛地打开诉讼之门”的效果(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均未纳入受案范围),但在客观上反映了中国的行政诉讼制度以德国法为师的一贯立场。 由于理论研究的薄弱和司法审判经验的缺乏,中国的行政法学和司法实务界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的认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学界一般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是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因而属于行政法律行为,所谓法律效果,是指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5].依此推论,则行政法上的事实行为应当是不产生法律效果、不导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但学界同时又把诸如“行政主体或执法人员违法使用武力”[6]等对相对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视为行政事实行为,其间区分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标准显然是模糊不清的,从而导致具体行政行为涵盖范围的不确定;再如,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这一直接决定具体行政行为功能范围的问题至今未能形成共识,仍然困扰着中国大陆的学者和法官;[7]等等。这些问题使得具体行政行为概念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困境,以至于有人主张废弃这一概念,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笔者认为,就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现状而言,保留一个作为进入诉讼程序“管道”的“功能性”概念仍然是必要的,受案范围的扩大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盲目地扩大受案范围将导致制度与社会政治环境相脱节,进而削弱行政诉讼制度的“实效性”(effectiveness)。“比较法有时能使我们超越比利牛斯山”[8],德国学界和实务界为扩大受案范围对行政处分概念所作的一些列扩张性解释对于我们完善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或许是大有裨益的。在法律方法的意义上,对某一法律概念的界定关键在于以法规范为基本语境、把握概念的结构性要素或基本法律特征,对之进行法解释学层面上的操作,[9]而不是着重于其定义,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理解其内涵及外延。深谙法律学方法(Juristic Methode)的德国学者正是在这一路径上对行政处分概念进行了精致的锤炼。这一方法尤其值得中国学者效仿,一些中国学者倾向于将法律学操作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导入哲学等非规范研究的方法,人为地将问题复杂化,[10]从而使其研究结果缺乏可操作性。本文试图在一个法规范的语境中,以比较分析为基本思路,对行政处分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各项法律特征进行法解释学意义上的探讨,以期借助大陆法系的优势理论完善中国行政法上的具体行政行为概念。这一分析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思考过程。 二、行政处分概念与具体行政行为概念法律特征的比较分析 中国行政法上具体行政行为概念创设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德国法中行政处分概念的借鉴。[11]因此,两个概念的法律特征基本相同,大陆法系的通说认为,行政处分概念具有“行政机关所发”、“公法(行政法)案件”、“单方行为”、“外部行为”、“产生直接的法律效果”和“个别案件”等法律特征。[12]除了“单方行为”这点以外,[13]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与行政处分大致雷同。对于这些法律特征的解释,决定着其功能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大小以及在救济程序中的可操作性程度。以下拟就两个概念的各项法律特征作一比较性的探讨。 1、行政机关(或行政主体)的行为 行政处分首先必须是行政机关所为之行为,而具体行政行为则被认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受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也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它本身不能成为行政主体)。中国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这一称谓盖受大陆法系行政主体概念的影响,但两者之间的涵义却有所不同。大陆法系传统行政法学将行政主体等义于公法人[14],是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及一定职权且 得设置机关,并藉此实现其行政上任务之组织体。行政主体的成立须有公法上的依据。但因公法人资格的取得非常不容易,随着行政法学的发展,行政主体的涵义逐渐趋向于广义,即不以具有公法人地位为条件,凡公法上之独立组织体,有特定职权得设立机关以达成其任务者,均属行政主体。广义的行政主体概念包括国家、省、县、乡镇、不同层次的市,不具公法人地位的机关、学校或其它营造物等,私法人及自然人如依法获得公权力之授权,亦可成为行政主体。[15]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所设置的独立组织体,它可在一定的职权范围内代表行政主体对外行使该权力,其效果则归属该行政主体。简言之,行政机关乃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机关,它是行为主体而非权利、义务主体,它的行为效果均由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行政主体承担。由于行政主体范围的广泛,行政机关已不能与宪法分权制度下的行政权组织相等同。[16]大陆法系的通说认为,对行政机关的确认应从实质意义的行政观点出发,如立法机关对其内部职员作出任免时,法院从事律师登录等行政事务及对院内职员作出任免时,公立或私立学校在录取学生、确定学籍、奖惩学生、核发毕业或学业证书时,公法团体在行使法律授予的公权力时,乃至私人或私人团体在行使依法授予的公权力时,均被看作实质意义上的行政机关。[17]实质意义上的行政机关与广义的行政主体概念范围相吻合,这一理论极大地拓展了行政处分概念的范围,从而扩大了人民的诉权。 在中国的行政法学中,行政主体不是法律概念,而是法学概念,系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代表国家以自已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承受行为效果的组织。[18]与大陆法系行政主体概念不同的是,中国行政法学中的行政主体既是行为主体,又是权利义务主体,具体行政行为由行政主体实施并承担行为效果;行政主体只能是组织而不能是个人。行政主体由组织法意义上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来充任。当行政机关对外行使行政职权时,法律、法规授组织对外行使该职权时,即成为行政主体。行政主体理论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行政法在确定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者这一问题上,已采用部分实质行政的标准而非仅限于形式意义上的行政机关。但对实质性标准的适用仍然是不彻底的,学界和实务界在认定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时往往从法律条文的形式上判断,而没有从实质行政标准着手。按照目前的行政主体理论,相当一部分行使着实质意义行政权的组织(如垄断性的公用事业组织、某些执政党组织等)都不能被视为行政主体,其行为均不可能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在中国行政法的初创和发展阶段,行政主体理论的积极意义在于解决行政诉讼中的被告认定标准,但从法学理论的角度而言,中国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仍然是一个不成熟的概念,行政主体仅仅从形式意义上被界定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此可以和行政诉讼的被告认定标准相衔接,但《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将行政诉讼的被告扩大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这是否意味着行政主体理论有必要进行修正?倘若行政诉讼的被告范围在司法实务中不断地扩大,行政主体概念是否要随之进行无休止地修正?这反映了中国的行政主体概念过于依附于司法实务的功能而缺乏理论厚度。从长远来说,行政主体理论应当吸收大陆法系的实质行政标准,塑造自身的理论品格。 2、公法(行政法)上的行为 在大陆法系,公法通常仅指宪法与行政法,行政机关所为宪法或国际法上的行为,大多为统治行为,不属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因此,行政法是国内公法。确定行政处分的范围,首先要对公法与私法进行划分。这个问题向来是在陆法系行政法学中的重要课题,就行政法而言,其重要的功能在于法律救济途径的规范之上,即公法争议须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救济。[19]因此,公法与私法的区分,已不仅仅是纯理论上的问题,而且涉及行政处分概念在行政诉讼中的涵盖范围和可操作性程度。 公法与私法的二元论是大陆法系的传统理论,但公私法的划分标准并无统一的学说,归纳起来,主要有利益理论和服从理论两种[20].前者依法律所要保障规范的利益是公益或是私益来区分公法及私法;后者以法律所规范对象的平等性与否来区别公私法。近来流行的“修正主体说”和“综合说”,其理论基础为修正服从理论,该理论认定实质意义上的权力服从关系为公法(行政法)关系,[21]在这种理论的影响下,行政处分作为公法上的行为,具有如下特点和发展趋势: 第一,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行政处分,必须以行为的性质为基准。凡是行使公权力的行为,而行为对象处于权力服从关系的地位,则不论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或私人,则该行为是行政处分,这也正是行政处分的实施者既可能是组织法意义上的行政机关,也可能是法院、立法机关、营造物、私人等的原因。 第二,以行为性质作为确定行政处分的基准,从而将某些独占经营事业与营造物利用关系纳入公法关系,行政处分概念的涵盖的范围呈现出扩张的趋势。如,德国、台湾和日本将邮政业务、电信业务视为公法关系,理由是,邮政、电信等为国家独占经营之事业,人民除此别无选择余地,其利用关系具有强制性,且利用方法与价格完全由行政主体单方决定,使用人必须遵守;为了业务的推行,法律还赋予邮政、电信部门以公权力,因此,邮政、电信的利用关系应视为公法关系,其利用许可应看作行政处分。[22] 第三,“统治行为”向来为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所排除,如总统任免大法官、紧急命令或处分、授予荣典、行使特赦等,但德国近来倾向于承认总统的特赦乃至授与或撤销荣典的行为是行政处分,理由是这类行为仍受法律的拘束,尤其不能耐抵触平等与比例原则,自然成为为司法审查对象。 总之,在公、私法划分问题上,实质上标准的确立,极大地扩张了公法的调整范围和行政处分概念的范围。 中国正统的法学理论并不主张公、私法的划分,但对行政法律关系与其它部门法法律关系(尤其是民事法律关系)进行区分,仍然是中国的行政法不可回避的问题。中国行政法的通说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以行政职权的存在为前提,强调它的公权力性质,综观各种学术观点及行政立法的规定,中国行政法对行政法律关系的定位采取的是一种“实质意义与形式意义相统一”[23]的标准。一方面在论及行政法与民法的区别时,强调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力性、命令性和关系双方的不平等性”,[24]“不管主体是谁,只要是国家的事务管理或社会的公共管理,均属行政”,[25]这与大陆法系的权力服从理论相似;但另一方面,行政职权的承担者行政主体又仅限于形式意义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从而将大量行使着实质意义 上行政权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党组织的行为排除在行政法的范围之外。 总的来说,目前中国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小于大陆法系行政法,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行政法上的行为其适用范围也十分有限。中国行政法应在目前的宪政体制和制度环境中,尽量采用实质行政的标准。扩大调整范围从而扩张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及司法审查的范围。 3、外部行为 将行政行为分为外部行政行为和内部行政行为,是德国行政法的一贯做法。所谓内部行政行为,是指不发生外部效力的行政内部活动,如机关内部的职责分配、人员配置、公文流程等事项,以及行政内部的意见交换、请示与指示监督等。关于行政机关的内部行为,相对人不得提起行政争讼。所谓外部行政行为,系指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行政命令或作成行政处分,对相对人发生一定效力的活动。行政处分是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属外部行政行为。如何划分外部行政行为与内部行政行为,直接关系到行政处分概念范围的大小。 在德国,内部行政关系与外部行政关系的区别,一直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演变交织在一起。传统理论将行政法律关系分为“一般权力关系”与“特别权力关系”。“一般权力关系”是指行政机关基于公权力的作用,对其所管辖的相对人行使管理的关系,例如警察权与征税权等。而“特别权力关系”是指国家或公共团体等行政主体,基于特别法律原因,在一定范围内对相对人有概括的命令强制权力,而另一方面相对人负有服从义务者。[26]“特别权力关系”的范围包括:(1)公法上的勤务关系,如国家机关与公务员的关系,部队与军人的关系等;(2)公法上的营造物利用关系,如学校与其学生的关系、监狱与其犯人的关系;(3)公法上特别监督关系,国家与公共团体(地方自治团体)、国家与特许企业等之间的关系。[27]“特别权力关系”因与机关内的指示有密切关系,因而是一种内部行政关系。传统理论将“特别权力关系”定位为“力”的关系而非“法”的关系,即特别权力人对行政相对人享有概括的下命权,相对人的义务具有不确定性,排除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有关相对人不得提起争讼,因此,特别权力人对相对人权利义务处置均不适用行政处分。二战以后民主、人权理念的盛行,要求法律大幅度、广泛地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权力关系”理论遭到广泛的批判。70年代,德国行政法彻底扬弃了“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目前的通说认为,只要相关的措施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的基础权利,足以影响个人地位,即视为行政处分允许提起争讼。“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改弦更张,大规模地缩小了内部行政行为范围。行政处分概念的“外部性”特征,逐渐失去了原先的重要意义,判断一个行政活动是否行政处分,以具体个案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有无规制为准。换言之,行政活动是否对相对人发生法律效力,才是问题的关键。 内部具体行政行为和外部具体行政行为,是中国学者研究行政行为时常用的一种分类。内部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对隶属于自身的组织、人员和财物的一种管理;[28]外部行为亦称为公共行政行为,它是行政主体对“社会行政事物的一种法律管理”。[29]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所针对的对象与行政主体是否有行政隶属关系以及行为的效力是对内的还是对外的。发生对内效力的内部具体行政行为即使对内部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构成侵害,亦不构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理由。中国行政法尽管没有提出所谓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但亦将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任免、惩处行为划入内部行政的范围,免受司法审查。而部队与军人、监狱与受刑人之间的关系似乎并未纳入中国行政法的调整研究范围之内。在这一方面,正如一位德国学者所言:在中国,“许多涉及国家与公民关系的重大问题并不在行政诉讼范围内,例如公务员与其所属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问题,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问题,军人与其所属部队的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问题,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问题等等,”“本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行政法中所用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今支配中国行政法的实践”。[30] 如今,这一局面正逐步得以改变,1998年发生的“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案”似乎是一个转折点,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1条、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8条的规定,认定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受法律、法规授权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组织,从而将此案适用《行政诉讼法》予在解决。此案的意义在于,第一次将学校与学生的关系纳入行政诉讼的调整范围之内。[31]此后,发生了一系列学生起诉高等学校的案件,如“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拒绝颁发博士毕业证、学位案”等。 与德国法目前的状况相比,中国的内部行政行为之范围显得过于宽泛。内部行政与外部行政的划分,本来是基于权力分立和保持行政效能的考虑,使内部行政免受司法审查从而让行政权保有一定弹性、不受过份拘束。但过于强调这一点则有牺牲人权保护之嫌。在受案范围的确定上,不应过于强调具体行政行为的“外部性”特征,大陆法系的相关理论与实践显然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4、单方行为(或包括双方行为) 行政处分必须是行政机关的单方行为,这个特征使它与现代行政另一活动方式行政契约相区别。区别行政处分与行政契约的关键在于:前者仅由行政机关单方意思即可产生法律效果,毋须相对人的同意亦可生效;后者由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的合致才能成立。 但某些行政处分的作出,须相对人事先申请或事后同意(受领)或既须事先申请又须事后同意,这类行为被称为相对人参与的行政处分。它们在程序、规范内容及效力上,与行政契约颇有相似之处,容易使人混淆。德国法的理论认为,区分行政契约和相对人参与的行政处分的标准主要在于考虑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是行政契约中的要约或是行政处分的意思,从客观上对这个意思表示加以评断。[32]在实务上,一般以行为最后形成的书面文件是由行政机关单方签署或由双方共同签署而定,即凡是仅有行政机关单方签署的,即推定为须相对人参与的行政处分,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推定为行政契约。在中国的行政法中,“相对人参与”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表现为“依申请的行为”,如 行政许可。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出规定时,并未将双方行政行为排除,这可以视为最高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涵义所作的扩张性解释,从而使得具体行政行为概念与行政处分概念发生了区别: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双方行为,而行政处分仅指单方行为;中国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个囊括了行政契约的广义的概念。 行政处分、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行政主体)所为公法上的就具体事件、针对确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为。事件具体、相对人确定这两项特征使行政处分概念与行政命令[33]概念、具体行政行为概念与抽象行政行为概念相区别,在行政诉讼实务上具有重要意义。 从理论层面上说,事件具体、相对人确定是行政处分与具体行政行为共同的特征,但就该特征而设置的技术性操作规则而言,两者之间的完善程度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行政处分概念形成了一套与行政命令相区别的、极具操作性的技术性规则。 一般来说,行政处分是规制个别事件的行政行为,这个特征构成了行政处分与行政命令的重要区别。行政活动的对象为不确定的多数人,其内容是一般(抽象)性规范的,是行政命令;若行政行为的对象为确定人,其内容是具体的事实关系,则此行政活动是典型的行政处分。从上述两者之间的基本特征的差异延伸,还能得出另一区别标准,即效力是否具有持续性:行政命令可反复适用,而行政处分通常只能一次完成。但这只不过是行政命令、行政处分的原型,行政事务的复杂性使得它们在具体个案中并不常常以这种典型的面目出现。德国的理论及实证法皆已承认行政处分的一项“变体”,即“一般处分”概念。“一般处分”又分为“与人有关的一般处分”和“物的一般处分”。前者是指相对人为确定或可确定之多数人,作为处分内容的事实关系具体而明确的行政处分。[34]如“警察下命某街道在固定时间内禁止通行”,在这个命令中,事件是具体、明确的,所针对的人似乎是不特定的,但在“固定时间内”行经特定街道的人实际上是可确定的;再如警察用于指挥交通的红绿灯装置所作的命令,红灯亮意味着禁止通行(事件具体),受红灯管制的相对人似乎是不特定的,但实际上受某一特定的红灯信号所约束的相对人是可确定的;后者是指内容具体,但所针对的人不确定的处分,如将某一建筑列入古迹保护、开放公共设施供公众使用等。“物的一般处分”被视为行政命令不得提起行政争讼;而“与人有关的一般处分”则相反。确立“一般处分”概念的意义在于,在介于典型的行政处分、行政命令之间难于区分的中间状态中,将事件具体相对人似乎不特定,但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可确定的个案划入行政处分的范围,从而扩大了司法救济的对象。依据事件是否具体、相对人是否确定两项标准对行政处分、行政命令所作之区别可用下列关系说明: 第一,事件具体、相对人确定。这是最典型最常见的行政处分。 第二,事件具体、相对人不确定(不特定多数对象)。这种情况属行政命令(包括物的一般处分),如某市政府下命在市区内禁放烟花爆竹,事件具体明确(禁放烟花爆竹),但针对之相对人无法确定。 第三,事件具体相对人不特定,但在一定期间内可确定(依一般性标识可确定)。此种情况是“与人一般处分”,可提起行政争讼。如市政府下命在元旦期间市区内禁放烟花爆竹,由于受“元旦”这一特定期间的限制,相对人是可确定的。 第四,事件不具体(抽象),相对人确定。此种情况亦属行政处分。如行政机关对一个工厂颁布的处分,命令该厂对一切妨害环境卫生的事项,如废气、废水、噪音都负有排除之义务。 第五,事件不具体(抽象),相对人亦不确定(不特定的多数人),这是典型的行政命令。 随着“一般处分”概念及其相关规则逐渐形成,[35]大陆法系的行政诉讼已不再为行政处分与行政命令的难以辩识所困扰。 在中国的行政法中,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问题一直困扰着理论界和实务界。《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没有对这个问题作出任何具有操作性的规定,学理界对此问题虽有研讨,[36]但并未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目前学界对这一问题最具说服力的观点为:以“能否反复适用”为标准区分两者,或者外加“是否有溯及力”、“行为适用的次数”等标准作综合判断。但仍未解决如何确定相对人这一技术性难题。一些学者则从哲学和逻辑学的角度对“具体”与“抽象”的分类方法进行批评与否定。 笔者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是一个法律学操作方法(Juristic Methode)意义上的问题,从哲学本体论角度的研究已经超出了规范法学所能承载的范围,中国学者与其苦苦地“自寻出路”,倒不如直接引进德国法上较为成熟的规则和标准。 6、直接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处分、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机关(行政主体)直接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也就是对相对人权利与义务产生规制的行为。这一特征使其成为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行政法律行为的理论基础已从最初的源自民法的“效果意思表示说”演变成现今通行之“客观意思说”。判断一个行政行为是否为法律行为,只以该行为是否直接发生法律效果,是否对行政相对的人的权利义务产生拘束(规制)为断,而不管该法律效果是依行政机关(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还是依法律规定而生。“客观意思说”扩张了行政法律行为的涵盖范围。与此相应,行政事实行为应该界定为对相对人不直接产生拘束(法律效果)的行为。 这个标准已使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了根本的区别。问题在于,学者们对这个标准的游离不定,时而用民事法律行为的“法效意思说”来诠释行政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时而又回归到这个标准上来,从而造成理论上的混乱。[37] 三、结语:重置行政诉讼“功能性概念” 行政处分概念、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的涵盖范围及其可操作性完全取决于对其法律特征的诠释,德国行政法上成熟的行政处分理论可以为解决具体行政行为概念面临的诸多问题提供借鉴。需要明确的是,这两个概念完全是为适应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需要而设置的“功能性概念”,在其扩张解释(为了扩大受案范围)的过程中,必然会与学理的要求产生冲突,如,由于受到经典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的影响,学者总是不自觉地用民法上的“法效意思说”来理解具体行政行为,[38]从而导致学理与实践的冲突。 笔者认为,鉴于目前学界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的诸多歧义,有必要对这一作为行政诉讼“通道”的功能性概念重新命名。其实,最高人民法院《若干问题的解释》用“行政行为”这一称谓取代具体行政行为已隐含了这种倾向,但在《行政诉讼法》作出相关的修改以前,我们尚不能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这一称谓已寿终正寝。对具体行政行为概念进行重新命名,并不意味着中国的行政诉讼制度将 “广泛地打开诉讼之门”,象德国那样进入“任何非宪法性质的公法争议均可诉讼”的阶段。因此,本文的分析对于完善中国行政诉讼的“通道”仍然具有现实意义。笔者建议,中国行政法不妨用“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理行为”的称呼取代“具体行政行为”这一名称。“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理行为”隐含有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出处置、规制之意,实属适宜之称谓。 行政论文: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关系及协调 摘要: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是大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首先明确界定了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的概念,对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并归纳了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的现状。在明确了两者的关系之后,针对当前我国大学教育中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协调两者关系的一些具体的改革建议及途径。 关键词:大学管理;学术管理;行政管理;协调途径 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邵鸿发言建议,淡化行政权力对高等院校的约束和干预,明确“取消高等院校的行政级别,改变大学校长的产生方式,民主遴选大学校长”。随着世界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转变以及我国大学的扩招,大学的学术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显得与时代环境越来越不相适应,这一现象值得关注6。 一、大学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辨证关系 学术管理是指对高等教育中学术性事务和活动的管理,大学的学术管理是指对高校内部学术性事务和活动的管理。学术管理是高校管理区别于其他社会管理的重要特征,是高校管理的核心内容。大学行政管理,是指大学内部管理主体依据学校章程和某种民主程序及上级赋予的职权,运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对学校工作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带领和引导师生员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有效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7。 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复杂,两者在功能上相互统一,相互支持,相互扶助,在实际运行中又相互交织,相互矛盾。它们之间既有内在联系,又存在差异。 (一)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统一于大学管理的整体,是大学管理系统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大学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学校的整体目标。从系统的角度来讲,要保持系统的有效性,就必须优化系统内部组织结构设置和外部交换的畅通。在大学内部,通过大学行政管理来协调校、院、系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以维持整个学校的正常运转,同时又要协调好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如教育经费问题、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问题、资源配置等。换言之,大学行政系统是大学系统良性运转的保证体系和支撑平台。与此同时,一所大学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学科的发展和学术水平的提高,表现在学校不断追求新的学术目标,探索新的科学发展途径和技术方法,并且通过努力在学术上保持先进水平,这是高校的发展规律决定的。大学学术管理的作用在于规划发展方向,选择发展战略,激励学校创新,使学校达到一个更高级的状态,正是大学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共同作用,才能保证大学在整体稳定有序的状态下不断发展和提高。 (二)学术是大学理念的精髓,行政管理为学术管理提供支持与服务 学术管理的目的在于求得学科发展,创造学术自由的氛围,提高大学的学术水平。大学学术管理必须符合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必须遵循高等学校学术活动的内在规律。学术事务的管理是由相关学科的专家权威来完成的,他们用所拥有的知识和人格力量来影响他人。大学学术管理的重心在基层,由此形成的管理信息交流关系往往是横向的。这一点,与纵向以信息交流为主的行政管理结构有很大差别。激励学术系统有序和高效的运行是提升学科水平和推动学校发展的关键。以学术管理为主的大学管理结构模式的典型代表是一些欧洲大陆国家,如德、法和意大利等国,以及日本的一些国立大学。 学术的发展事关大学的成败兴衰。立足于学术水平的提高和努力追求学术声誉己明显成为当代大学进行学校规划、运行、管理和评价的重要内容。《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周刊每年一度的最佳大学排行榜的评估指标中,“学术声誉”一项占总分分配的25%,足可见美国对大学学术的重视程度。大学处于整个学校教育体系的最上层,历来被称为传承、批判和探索高深学问的殿堂。大学的逻辑起点首先应该是学术,高水平的大学更不能例外。对此蔡元培先生认为“所谓大学者,非仅为多数学生授课,造就一毕业生之资格而已也,实也为研究学术之机关”。朱九思先生在谈及他的大学观时也指出:“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和培养高级人才的场所。大学的根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两个字:‘学术’”。没有学术,大学就失去了灵魂8。 我国的一些学者在对美、英、法、日、俄等国家着名大学深入研究后,提出了世界一流大学应具备的主要特征:人才培养出类拔萃;学科建设领先;师资队伍学术造诣深厚;科研成果新;办学层次高;面向世界;经费充足。不难发现,这些特征的“焦点”集中在“学术”上。因为大学是一个学术机构,是探求高深学问,培养高级人才的重要场所。大学区别于其他性质学校的标志是学术,而学术的成败得失则在于学术管理9。 大学学术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中心,行政管理为学术管理提供支持与服务,如果行政管理偏离了这个中心,出现行政管理“越位”,进而导致学校泛行政化,那么大学作为一个学术组织也就不存在了,大学也将不是大学。 (三)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相互交叉,学术管理的效能依赖于行政管理是否高效 学术目标与政策的形成是自上而下的,经过逐级论证和协商,最终集中在学校得出整体的学术管理的计划方案。然而,对学术管理的目标决策的认可,表现为将这一学术发展 目标列入学校的总体目标并予以实施,其实施过程即纳入了行政管理系统。于是,学术管理的某些因素和过程就转化为行政管理。人们判断学术管理决策是否正确,还必须看这一决策下的学科发展实际情况如何。显然,这一点又要受决策实施过程的影响。可见,行政系统是否高效,直接关系到学术管理的实效。此外,从行政管理角度制定的政策对学科发展会产生影响来看,大学的行政管理是着眼于完成大学的社会职能和提高办学效益。 (四)行政系统是大学管理与发展不可或缺的组织体系 大学行政管理的目的是使大学充分发挥作为教育和科研机构的作用,提高办学效益。行政管理首先必须对学校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和分配,以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转。行政管理主要执行上级的批示,权力结构由上而下逐级进行。大学行政系统运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是实现学校整体目标的基本要求。面对信息时代的挑战,高校知识创新和自身发展壮大的任务十分艰巨,这涉及到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学科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等各个方面。如何在这个关键时刻把握学校建设发展方向,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使有限的人、财、物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这就要求行政管理工作发挥支柱作用,运用管理的手段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协调、控制和监督。优化的管理能充分发挥各行政部门的职能,会使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协调的运作起来,从而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总之,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在功能上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二者缺一不可。 二、当前我国大学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大学管理体制过分强调行政权力的作用,忽视或削弱了学术管理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阻碍了学校的内涵发展。 (一)大学学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我国大学的事业单位性质、行政职能不断得到强化,而学术机构的性质日趋减弱,非常突出的一个表现就是在大学管理上主要沿袭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在大学的渗透,严格套用行政管理的科层化模式。导致了大学的核心职能——教学科研被涂上了严重的行政色彩,学术管理显现了严重的行政化倾向。 在学术管理上,相应的管理机构总是沿袭“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模式,校部职能部门在学术发展方向、人员编制、课程编制、科研课题等学术问题上有较大的决定权,而最熟悉本院系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机构和广大教师没有发言权,只是处在一种执行命令的被管理地位。 高校学术活动的内在规律决定了教授治校及教授参与学术管理的必要性。教授更大程度上进入行政管理有利于倡导“学术自由”的氛围,提高管理的效率。但是由于目前高校教授介入管理活动有限,权力过于向上集中,形成倒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大学教授和研究人员常常感到被行政权力所左右,影响基层创造性的发挥,也影响了大学学术创新所要求的组织柔性化、灵活性。 (二)大学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大学本是知识、信息、人才荟萃的地方,其中不乏行政管理的理论家和实干家,但实际上,大学行政管理存在诸多问题,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决策缺乏民主等,导致整个管理水平不高。 长期以来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我国大部分高校形成了一种以党政管理为核心的运行模式,使大学与政府机关一样,习惯于以行政管理模式来建立组织架构,大学的学术权力很大程度上被行政权力所取代。例如职称评定基本上是由行政系统确定的,在课题审批、论着评奖等本应是学术管理的事务中也掺杂了大量的行政管理,并且行政权力的作用有时超过了学术权力的力量。正是由于行政权力起主导作用,并用效率化的行政衡量尺度来要求教学与科研工作,从而造成了学术研究人员不是着重学术力量,而是唯行政权力是瞻,导致了学术的急功近利、泡沫化和以赢利为目的的学术欺骗。 同时,在行政管理系统中,存在行政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管理关系不清、政策法规不配套,如长期以来,由于观念的陈旧,对行政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往往出现无法可依的局面,最终导致工作失误;管理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如目前我国培养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院校很少,现有的管理人员大都没有受过专门训练,现代管理的知识贫乏,往往办事主观臆断,只是凭经验办事。 三、协调两种管理关系,提高我国大学管理效能的途径建议 完善大学的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协调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才能使之对高校改革和发展发挥最大的功效。针对我国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协调途径: (一)淡化行政权力,打破大学与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 行政干预权力太大,导致了官员的“寻租”行为,如大量的政府官员通过非正常途径去读学位,而大学的领导和教授也乐于接受他们,因为他们通过行政干预可给学校和教授本人带来实际利益。大学行政化改革,要打破大学与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建立法治框架中的大学和政府的委托关系。需要制定有关立法,确定国立大学体制改革的思路、目标。从取消高等学校的行政级别开始,通过建立大学拨款委员会、实行校长遴选制度等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使部属高校成为首先落实自主权、自主办学的高等学校。 (二)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和机构在学校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 大学行政化,严重地挤压了平等自由的学术论辩空间。在官场,讲究的是服从,下级服从上级,行政系统才可能有效运转;在大学,追求的是自由平等的独立思考。两者方枘圆凿,不可混一。大学泛行政化,使学校处于严密的行政体系之下,那么,教学科研人员本该自由平等的学术论争首先就成了权力大小的较量。这和自由平等的学术精神背道而驰。在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过程中,要处理好领导与负责、集体与个人、分工与合作等方面的关系。党委会作为大学中的最高决策机构,应该吸收相当比例的党员、教授和学术人员参加,使学术人员在党委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要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和机构在学校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当前最紧要的是要在体制上为学术权力参与管理定位,不能让学术组织和学术机构只是提意见和建议,而是应该让他们参与到咨询、决策、审议、监督、保证等主要环节中去,淡化大学的权力意识,还大学充足的自由民主的学术空间。 (三)改变大学校长的产生方式,实行民主遴选 校长应该是一所大学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两大系统共同的灵魂,校长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对一所大学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目前在我国有的高校,校长作为大学的法人,其作用尚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如何在大学内部形成以校长为首的行政管理系统和以教授为主的学术权力系统,如何协调好二者的关系,校长负有重要责任。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大学校长必须拥有现代的教育理念,丰富的管理经验,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这就要求大学的校长必须朝职业化方向转变。为此,有必要建立新型校长遴选机制,在大学理事会的领导下,组织专门的校长遴选委员会,按照校长任用要求选拔、任用校长。 (四)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提高学者专家参与学术事务决策的积极性,保证其权利的行使为了保证学术的改革发展,保证学术委员会站在学校整体大局和长远利益的立场上,对学术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大学校长及主管学术事项的副校长,教务、科研、研究生教育等 业务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或系主任等,应当是当然的委员人选。所有委员都应具备这一条件,他们必须是某一学科领域的专家,有教授的头衔。但同样,为了发挥教授参与学术事务决策和管理的积极性并充分利用他们的专业影响和专业智慧治理学校,同时防止学术组织的行政化倾向,未担任行政职务且在学术上所建树的教授在学术委员会中的比例必须合理增加。 (五)应成立大学理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 目前,高等教育正在发生重大的变化,大学已经从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大学将通过知识的创新更大地参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学术组织变化迅速,高等教育内部也在不断改革,学分制的全面实施,教学方式的现代化、网络化等等,使得大学内部的行政管理关系发生着十分重大的改变,过去比较稳定的行政管理模式已经受到重大的挑战。学术组织变迁的形势,使越来越多的大学开始注重整体战略规划与管理,为此有必要成立大学理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包括战略发展方向、校长遴选、预算审批等决策。大学理事会组成成员可包括:人大代表、政府官员、大学教授、知名校友、学生代表、社会贤达。 (六)优化行政管理机制,营造学术氛围,充分发挥基层教师在大学发展中的作用 营造尊重教师和学术的良好环境。大学是知识密集和人才云集的地方,行政管理系统必须从政策上、制度上制定有利于调动他们创新积极性的机制,使管理系统为知识创新服务。在学术上要保障他们自由探索的权力和学术研究的条件,在决策时应尊重教师们的意愿。要通过整合科研力量、培育科研群体、开辟科研阵地、形成拳头成果等措施,不断提升大学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影响,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通过采取各种激励手段,激发大学教师自愿地将隐性知识如教学技巧、科研手段通过隐喻、象征的方式表达出来,并通过以课题组、交叉学科团队等形式推动知识共享,让外部知识融入组织内部、个人知识上升为组织知识,从而不断增强大学的学术实力。 四、小结 在大学内部,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在功能上应是相互支持、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在运行特点上又有一定差异甚至矛盾。两种管理的互动关系的研究和分析对改革和优化大学管理框架、提高运行机制的效率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这方面的研究有待更进一步深入。
摘要: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中不断引入新的技术,以推动档案管理的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为探究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区块链”思维的应用,深入分析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契合,挖掘区块链技术应用的价值与优势,结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可行性,进而从管理层面、技术层面与具体措施层面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高职院校;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区块链 区块链技术是现代信息化技术快速发展的产物,其相对于传统网络信息技术最大的区别是去中心化与去信任化,区块链技术在网络系统的搭建中提供了全新的数据组合结构,大大提升了数据信息的安全性。区块链技术的这些特征使其在档案信息化建设中能够发挥重要的优势作用,满足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特征需求,比如社会性需求、共享性需求、综合性与系统化需求、独立性与安全性需求等。 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1.提高工作效率。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信息时代发展的需求,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需要进行信息化变革,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对档案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将传统档案转换为电子档案形式,进而实现档案的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管理。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为管理者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管理模式,也为用户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使用模式,这无疑会大大提升档案信息的开发与利用价值。此外,档案信息化建设也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采用实体管理与虚拟空间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能够有效降低传统纸质档案管理手工操作的工作量,大大节省时间与空间。 2.实现全面化保护。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在使用的过程中,通常是以“原件”的形式使用,而且是具有多次使用、重复使用的特点,这必然会对原始纸质档案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可逆的损坏,给档案保存、维护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但在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背景下,原始纸质档案能够通过数字化技术手段转换为数字档案,这能够满足很大部分“查阅”类档案使用需求,避免原始纸质档案的反复翻阅,减少了档案管理人员、档案使用人员对原始纸质档案的频繁接触。档案的信息化通过电子化形式满足查阅需求,实现了对原始纸质档案的全面化保护。 二、区块链技术特征及其在档案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价值 1.区块链技术的“免信任”特征在档案信息化建设中能够为创建档案智能身份认证系统提供技术思路,并基于“免信任”技术特征构建一个免信任环境,使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内所有节点均可安全记录、交换、更新档案数据信息。当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中成功运用区块链技术的免信任技术后,则该技术能够为学生档案身份智能认证提供智能“身份证”,即学生独特的区块链ID等。 2.区块链的时间戳技术特征为档案信息化建设中的文件溯源、信息防伪等环节提供全新的体验。当档案信息以时间为线索进行管理时,区块链的时间戳技术能够生成一定时间段的信息区块与区块间首尾相连的数据链,进而实现追本溯源的功能,而且数据不可修改、不可伪造,有效证明档案原创性与归属,有效解决档案数据信息的防伪与数据追踪难题。 3.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技术特征应用于档案信息化建设中时,通过建立分布式数据库打造较强冗余性与容错功能的档案信息职能交互系统,使信息交互平台上的档案管理工作摆脱“中心化网络”,有效避免整个系统上的某个节点出现问题时对整个档案信息平台的影响,以确保档案基础设施的防护水平。此外,分布式技术特征还能够为高职学校档案管理机构中的每个归档部门节点建立一份同样完整的区块链“总账本”,从而大幅提升档案信息交互平台运作的稳定性。 4.运用区块链的非对称加密技术特征,实现对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中不同类型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提升档案数据传输安全与用户隐私保障两个方面的水平。区块链非对称加密技术是针对数字信息的加密与解密中采用两个密码,即“私钥”对信息签名,“公钥”验证签名。高职院校档案可分为“共享档案信息”、“专有档案信息”、“私密档案信息”三类,三类档案信息在管理与使用中具有不同的属性要求,而区块链非对称加密技术能够维护“共享档案信息”的权威性,保护“专有档案信息”的知识产权,有效增强“私密档案信息”的安全性。不仅如此,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中运用区块链非对称加密技术还能够有效保护和增强用户信息的私密性。 5.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技术特征的应用,能够高效推动档案管理系统的契约关系与契约原则的维护与执行,在区块链技术背景下,借助智能合约技术,使档案利用的办事流程变得数字化与程序化,尤其是能够自动执行合约条款的计算机程序,实现“职能合约”一旦启动即会自动执行的功能。 三、区块链技术应用的问题与可行性分析 1.基于区块链的档案信息化平台问题。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多种信息化技术、互联网技术、数字化技术等被广泛运用,但由于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起步较晚,各种应用程序并不完善,尤其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当前国内外相关领域可借鉴的经验十分有限,这也导致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存在一定问题。比如传统档案的数字化转换可能会导致档案数据安全性不高的问题,数字信息的存储介质的单一性也会增大其被破坏的可能性。此外,从宏观层面上看,高职院校档案数据共建共享的难度较大,而且信息化建设中档案利用情况无法实现大规模监管。应用区块链技术进行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档案信息共享平台是主要功能模块之一。但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计算等技术特征给档案信息共享平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区块链分布式技术要求所有节点共同参与档案共享工作,这给档案管理部门带来两个方面的压力,即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基础设施的投入压力增大,档案信息共享平台管理效率面临更大压力。此外,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技术特征扩大了档案监管范围,对档案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 2.区块链技术应用可行性分析。虽然目前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存在一定的问题和挑战,区块链本身的技术特征使其在档案信息化建设中依然具有明显的价值,再结合当前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实践情况,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具有较高的可行性。一是区块链与档案信息具有共性,二是都是电子数据,而且高职院校档案多是个人信息的电子文档,存储于数据库中,而区块链技术则是由一个个数据块以特殊方式连接构成数据链,与电子档案的存储具有共性。三是区块链技术的对信息的追根溯源,以及其分布共享、去中心化、非对称加密等技术特征,能够对档案信息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保护,进而保护档案安全。四是区块链技术在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应用,能够有效增强档案的真实性,比如通过加密算法、智能合约等方式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与真实性,从而保障档案的安全。 四、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区块链应用策略 1.保障性管理举措。从实践来看,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应用区块链技术存在一定的困难,比如费用昂贵、人才缺乏等,这需要高职学校对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必要的保障性措施。一是学校要做好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规划与方案,尤其是区块链技术在各环节的应用规划,做好论证,以确保区块链技术的高水平应用。二是学校要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加强培训、学习与研究,深入研究区块链技术与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相关理论和实践技术,不断拓展区块链技术在档案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场景。三是高职院校要针对档案信息化建设以及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实践需求,加强这方面人才培养与储备。四是学校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尽可能地在合理范围内满足区块链技术应用的资金需求。五是高职院校要做好顶层设计,合理安排工作节点,规范行为、监管到位、加强开发,完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2.搭建档案区块链智能服务平台。从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实践来看,高职院校的档案管理具有特定需求,而且档案管理机构的业务也具有特殊性质,采用区块链技术对档案进行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不仅需要制定整体的建设方案与规划,而且需深入研究应用区块链技术的设计思路与方法。结合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需求,在原档案系统的基础上,对功能模块进行重新设计与整合,包括以下几个功能模块:学生档案身份认证模块、用户信息隐私模块、档案基础设施防护模块、文件溯源和信息防伪模块、档案信息数据安全传输模块、契约关系维护模块、馆舍能源智能化调控模块等。依托区块链技术与信息化技术实现的这些功能模块,进行优化组合后,形成集内容、用户、服务于一体的高职院校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这个系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特性:一是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入口隐性化,为用户提供多渠道的登录捷径,比如移动客户端App、微信公众号、CP端入口、微博官方号等,为用户提供沉浸式体验。二是实现档案信息系统平台用户“粉丝”化,即用户成为档案系统平台上信息的生产者,通过用户提升内容的丰富性与高质量性,进而提升用户“黏性”,借助社交平台壮大“粉丝”队伍。三是实现档案系统平台内容优质化,加大档案开发力度,注重档案内容的质量,为用户提供有价值、感兴趣的档案信息。四是实现档案系统平台后端服务化,注重增值扩展服务,提升档案系统平台的职能属性。 3.区块链技术在档案信息化管理中的具体运用。一是利用区块链的分布式技术特征对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信息的智能化交互管理,避免传统档案信息化系统“中心式”运行模式的弊端,解决“中心式”模式下一旦遭受攻击则可能整个系统瘫痪的问题,而且还可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信度高、查阅便捷的优势,为档案安全管理提供更多保障。二是借助区块链免信任技术特征,依托区块链“可交易平台”,对所有用户进行智能化身份认证,且所有身份认证是在可信任环境下自动完成的,不需要人工操作。比如对学校学历认证档案的管理,通过对每个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认证,为招聘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接口。三是将区块链“时间戳”技术应用于档案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的档案信息可靠性溯源环节,且赋予档案信息不可伪造、不可篡改等特性,这为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管理提供了一个透明、开放的环境。 4.区块链思维运用注意事项。目前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的相关研究较少,国内外成熟的经验启示又十分有限,这就要求学校进行档案信息化建设时,结合实际需求,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在档案信息化管理中的优势作用,但同时也需要认识到“区块链技术并非是一门万能的颠覆性技术”。区块链技术在高职院校档案信息化建设中所适用的场景尚处于初步摸索阶段,需要学校进一步结合实际进行探索。此外,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特征,会影响高职院校档案管理机构的权威性,短期内如何应对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作者:赵媛 单位: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副研究馆员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从快递倒卖信息的现象谈电子信息泛滥背景下如何提高个人信息安全 【摘要】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现代社会无疑成为一个“快递社会”,网购成为一种便捷的消费方式,也给消费者带来很大的个人信息安全隐患,特别是快递实名制以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时有发生。如何在信息泛滥的背景下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以快递倒卖信息的现象为切入点,从厘清个人信息的概念及保护现状、威胁个人信息安全的原因、提高个人信息安全的对策几个方面分析,旨在为信息泛滥背景下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 快递 电子信息 个人信息安全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网络惠及千家万户,改变了人们传统的生活和购物方式。网上购物方便快捷,节省了人们出门购物的时间和隐性成本,破除了地域限制,居民只要坐在电脑前就可以买到自己心仪的商品。网购的普及带动了快递行业的发展,随之而来的就是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出去,给公民带来人身和财产上的威胁。快递实行实名制以来,个人信息的泄露问题严重挫伤了居民参与电子商务的积极性,更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二、电子信息泛滥下的个人信息安全:以快递倒卖信息为切入点 2.1个人信息的概念界定 个人信息的说法已经耳熟能详,但是究竟何为“个人信息”?国内还没有统一的论断。与个人信息相近的概念有很多,比如个人隐私。个人隐私是指个体对与自己相关的私人信息不愿意公开或者仅限少数人知道的信息,如心理和生理信息,朋友之间的隐秘信息等。个人信息,通常是指与个体有关的各种信息,其范围要远远大于个人隐私。另一个容易与个人信息混淆的概念是“个人数据”,个人数据是个人信息的载体,通过数据可以识别和确认个体,个人数据通常与特定的人对应。 作为个人信息的主体,公民有权利保护其信息不被公众知晓,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都无权泄露、倒卖、利用公民的个人信息。以快递为例,快递单上记载着公民的姓名、住所、电话、购买的商品等信息,一旦被倒卖或者泄露,都会给公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不便和威胁,甚至威胁财产和人身安全。 2.2快递行业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现状 早期的快递服务主要以邮政包裹为主,虽然上面也记载着公民的一些基本信息,但是由于早期电子商务欠缺,包裹多限于亲戚朋友往来走动,因此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并没有像现代社会这样凸显。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网上购物的兴起,快递行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个人信息的泄露更加严重。一些快递服务行业甚至看准商机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还有一些商业群体通过快递单上记载的商品信息分析公民的购买力从而上门推销商品或者进行其他不法活动。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多散见于各法律条文中。由于个人信息的广泛复杂性,目前的保护条文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而且电子商务的灵活多变,给个人信息的保护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尽管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但是在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方面仍有欠缺。因此在现阶段,提高个人信息安全,要依靠国家立法层面,行业协会、快递公司以及公民个人等社会各界的力量。 三、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 由于个人信息带有一定的商业价值,一旦被利用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在电子信息泛滥的现代社会,要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必须了解其泄露的原因,再有的放矢地采取对策。目前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立法缺失。上文已经提及,目前我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散见于各个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中,法律适用凌乱复杂,没有一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条文,这使得公民权益被侵害后往往求助无门,甚至法院在适用法律的时候也无法可依。而当代电子商务飞速发展,个人信息泄露严重,急需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相反地,不法分子倒卖、利用公民的个人信息谋取利益,反而不能及时得到应有惩罚,这导致不法分子更加猖獗,给社会带来不和谐因素。 2、快递企业道德缺失。快递业务的发展催生了许多快递企业,很多小的快递企业没有完善的快递服务流程,达不到快递服务标准甚至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许多快递企业的员工文化水平不高,缺乏保护客户个人信息的意识,法律意识淡薄,经不住商业利益的诱惑,容易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 (三)公民的保密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电子商务活动中,网络上经常会有消费者调查等,通常需要填写相应的个人信息,有些消费者禁不住商家赠送小礼品的诱惑从而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还有一些公民在收到快递后随手乱扔快递包装,没有及时处理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在个人信息收到侵犯后,有的人自认倒霉,不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自己的损害得不到补偿,另一方面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得不到相应的惩治从而更猖獗。 四、电子信息背景下提高个人信息安全的对策 1、国家层面。一是要高度重视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国家的倡导对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国家要积极引导相关企业遵纪守法,保护公民信息,还要鼓励公民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积极维权救济。二是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一方面使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侵害时有法律救济手段,另一方面使不法分子在盗用、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时有所忌惮,同时让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能够有法可依,更加准确、公正地适用法律,树立司法权威。此外,还可以参考国外判例,给国内审理相关案件一定的借鉴。 2、行业层面。目前快递企业众多,电子信息泛滥,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仅需要国家立法的支持,还需要行业的补充和监管,尤其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不甚完善的情况下,行业协会应该建立健全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保障制度。电子信息行业在搜集公民的个人信息时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并给予保密,建立责任制度,信息从哪里泄露出去必须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另外,行业应该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电子信息操作水平,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责任感。 3、个人层面。一是要增强防范意识,对于网络上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要提高警惕,不贪图便宜,落入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二是要了解法律救济的手段,在个人信息遭到泄露时要及时采取合法的手段救济,避免吃“哑巴亏”的情况;三是谨慎处理快递单,对于废弃的快递包装,应该及时销毁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要合理保管快递单便于侵权时举证。 4、媒体方面。广大媒体应该加强宣传,可以通过公益广告、网页、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以及救济手段。应该及时通报个人信息泄露的典型案件,增强公民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意识。 5、技术层面。应该加强技术支持,对电子商务系统加大技术投入,防止黑客攻击、木马病毒等导致的个人信息泄露,及时更新电子信息设备,配备相关技术人员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发生问题后便于追踪。 五、结语 电子信息泛滥背景下如何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是目前我国发展电子商务必须面对的严肃而重大的问题,否则将严重威胁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我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健康发展。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必须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需要国家、社会、行业、媒体、个人等多方面的重视,有效地维护个人信息安全,营造健康有序的电子商务环境。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浅析大数据环境下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摘 要:随着当前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推广和普及,对人们的传统生活方式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和影响。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数据分析以及计算机功能都打破了传统地域上的限制。而大数据时代下大部分用户的机密信息大多储存在网络平台上,这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作者希望通过文章来探究大数据时代下如何能够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 关键词:个人数据;大数据;信息安全 随着目前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城市的智能化水平更加完善,移动设备功能上的健全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更加便利。往往足不出户就能够购买到想要的东西。通过移动智能设备,人们也能够完成基本的水电费的交付、社交等。同时通过互联网,人们将大量的个人信息上传到各种社交软件上与他人进行分享,在分享信息的过程中可能就潜移默化的增加了信息被窃取的概率,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乘机提取有效的信息进而获得用户的核心数据,最终造成用户信息被盗取,影响到用户的正常生活。 1 对大数据的看法 大数据的特点: 当前大数据时代的主要特点就是数据信息量极大,类型较多并且运算效率高,能够产生一定的价值。 就以一个最为常见的案例来说,当前大部分的移动设备,计算机设备的存储上限都由MB发展到了GB,再从GB发展到了TB,统计数据的信息量逐年上升。 其次,大数据时代下,不仅数据信息的总量不断上升,数据的类型和样式也变的多样化。以前可能我们身边接触到的数据信息就以文字、图片为主要形式,但是当前视频、音频、电子邮件等的发展大大拓宽了大数据信息的类别。 同时在大数据时代下运算的效率速度也明显上升,各种现代化的搜索引擎以及数据挖掘技术都为数据的处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大数据时代下人们信息安全面临的挑战 前面我们对当前大数据时代的基本特征简单的分析和探究,大数据时代下人们的信息数据共享化,很容易在网络上泄露一些机密信息,从而影响到个人的生活。 个人隐私的泄露: 首先在跟前大数据时代下出现个人隐私的泄露现象是比较常见的,用户在进行一些软件的使用过程中一般都会与自己的手机号或者电子邮件绑定,一方面通过绑定电子邮件与手机能够非常便捷的进行相关操作,另一方面有的人认为绑定手机或电子邮件能够降低账号被盗的概率。其实不然,一旦黑客通过非法途径入侵到用户的计算机内部,将用户的信息数据盗取,很容易连带效应将用户的大量数据信息泄露。 比如说,常常有人在浏览网页的时候进入一些不安全网页,网页中存在木马,而这些木马会入侵到计算机内部潜伏一段时间,一旦木马爆发,在短时间内计算机不会出现故障,但是用户的个人数据信息会黑客盗取,这种现象对用户来说会产生极大的损失。 因此,目前来看,在大数据环境之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是非常重要而必要的。 3 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途径 目前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人们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和控制程度远远不如过去,很多时候个人隐私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暴露在网络上,这些数据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没有什么作用,但是有的人可能从其中找到一些非法的牟利手段,间接的影响到用户的财产安全。因此我希望能够提出一些有效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对策来提高用户对信息的重视思想。 3.1 匿名保护 首先,目前大数据匿名技术应当得到更新和改善,在我看来,传统匿名技术根本无法有效的对用户的信息数据进行保护,用户在匿名发送相关信息数据的过程中依然会被黑客窃取。换句话说传统匿名技术往往无法有效的保护用户的信息来源,黑客能够通过发送的信息数据直接搜索到用户机上,再通过移植病毒和木马的方式对用户机进行入侵。 因此,首要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就是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匿名保护装置的建立,使得匿名保护设施能够直接将用户发送数据的来源进行修改,使得黑客无法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到用户机的具体IP地址,从而实现对用户的个人信息数据保护。 3.2 人提升一定的安全防护意识 第二点,现在很多人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互联网技术的完善和发展,互联网安全已经逐渐完善了,但是实际上其中的暗流涌动现象还是非常普遍,很多潜在的危险无法辨别就容易使个人信息遭到窃取。因此对于用户个人来说,我们首先应当从自我做起,提升对互联网的警惕心理,提高个人安全防护意识,在建立相关账号的过程中能够仔细辨认出网站的安全性,同时不浏览具有安全隐患的网络。计算机定期的进行木马、病毒的查杀工作,安装杀毒软件,保证计算机的安全,从而实现对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护。 3.3 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第三,政府内部专门的网络监控部门应当实施对网络的有序监管,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信息的容量以及内容逐渐增加,政府部门实施有效的网络监控措施能够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政府专用网络实现对大部分公网、子网的监控和审核,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网址予以严肃的处理,如果存在严重影响到社会安定,人们的财产安全的则应当追究一定的刑事责任,最大化的保证大数据时代下网络系统的安全,保证个人信息安全。 3.4 国家构建全面的法律法规 第四,国家也应当逐渐重视大数据时代下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通过构建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来避免黑客钻法律的空子。很多情况下黑客之所以敢去窃取用户的信息一方面认为警察无法追捕到自己,所产生的影响不至于受到刑事责任,另一方面非法分子认为即使被抓到,也只是简单的惩罚一些金钱,而不是负刑事责任。因此国家应当严肃处理网络非法事件,对于非法入侵他人用户机的黑客予以严肃处理,不仅应当惩罚金钱,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目前在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防护是非常重要的问题,黑客技术的不断上升以及互联网的不断推广和普及都影响到了人们的信息安全。个人应当逐渐提高对网络使用的警惕心理;政府有关部门则应当重视网络的监管,降低黑客入侵现象的发生;最后国家有关部门构建全面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得黑客不敢如此猖獗。从这三面来提高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效果,保证人们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网络环境中发展。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的现状与应对措施 摘要: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当今社会带来了极其快捷的资源共享,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各种侵害人民利益的行为层出不穷,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所以,普及基本的计算机技术,采取有效措施来应对这些问题,是目前刻不容缓的解决方式。 关键词: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信息窃取;“地下经济” 一、信息安全现状 (一)定义 信息安全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信息泄露、信息丢失、信息篡改、信息虚假、信息滞后、信息不完善等,以及由此带来的风险。具体的表现有:窃取商业机密;泄漏商业机密;篡改交易信息,破坏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接收或发送虚假信息,破坏交易、盗取交易成果;伪造交易信息;非法删除交易信息;交易信息丢失;病毒破坏;黑客入侵等。 (二)现状 目前,一个突出问题是网络上个人信息的丢失和被非法窃取。2009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海量信息科技网盗窃个人信息的实录,给国人极大震惊。“海量信息科技网,全国各地的车主信息,各大银行用户数据,甚至股民信息等等,这个网站一应俱全,而且价格也极其低廉。我们仅仅花了100元就买到了1000条各种各样的信息,上面详细记录了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等,应有尽有。如果说上面这些信息你觉得还不够全面,接下来的这个木马程序一定会让你心惊肉跳,种了这种木马后,电脑会在你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网上随意任人摆布。”这个事件典型的反映在信息化时代高速发展的今天,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上日程已是刻不容缓。 随着网上交易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个人信息网上流通日益频繁,加上“产业化的一个明显标志是病毒制造者从单纯的炫耀技术,转变为以获利为目的。前者希望病毒尽量被更多人知道,而后者希望最大限度地隐蔽以更多地获利”,而且,目前国内对于这方面并无专门的法律予以裁制,因此,网络上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已经日益凸显。 二、应对措施 (一)法律措施 据了解,目前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规定,制造和传播病毒是违法的,但是对于木马、黑客程序等并没有清晰的界定,这也是木马程序制造者敢于利用网络公开叫卖的根本原因。此外,目前在打击新形式犯罪中还存在着立案难、取证难、定罪难等难题。黄澄清说,面对黑色病毒产业链,必须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中国互联网健康快速发展的高度来保障网络安全,建立网络安全国家应急体系,加大对网络安全领域犯罪的打击,完善立法。 从个人来说,很多网络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利益的驱动,但是另一个很重大的问题是法律真空的存在使侵犯个人信息安全对的行径得不到有效的制裁,并且被侵权者也不能够借助法律的武器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利益,这就更加助长了侵权行为的发生。从我国经济发展趋势来说,经济发展和信息发展联系愈益紧密,必须加快法治建设水平,使之适应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在实践层面上:“一是要准确界定利用网络技术犯罪案件的管辖范围,这样有利于划清国家安全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的职责,打击违法犯罪!二是针对当前利用网络技术犯罪的独特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一套完整的法律,如制定《国家网络安全法》等,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三是对各类利用电脑犯罪的立案标准,应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以便于基层安全、司法部门操作,保证查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自我保护措施 防患于未然,自我保护是保护自己个人信息安全重要手段。首先。当我们遇到一些必须输入个人信息才能登录的网址或完成操作时,我们输人的个人数据必须限于最小的范围,并且,妥善保管自己的口令、帐号密码,并不时修改。其次,谨慎注意该网站是否有针对个人数据保护的声明和措施,对那些可以匿名登录的网站要坚决匿名登录。最后,对于移动存储设备,因其传染病毒的可能性加大,因此,要选择相对比较保险的移动存储设备。如选用趋势维C片,它“价格更加便宜,更重要的趋势科技将独有的安全存储扫描引擎植入到u盘中,而不只是将杀毒软件向u盘简单复制。也正因为此,趋势维C片具备个人防火墙,防间谍软件防网络欺诈。漏洞检查、垃圾邮件过滤、家长控制、专用网络控制、无线网络安全等其它所谓杀毒u盘产品所不具备的功能。” (三)技术保护措施 1.网络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主要是用来隔离内部网和外部网,对内部网的应用系统加以保护。目前的防火墙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简单的包过滤技术,它是在网络层对数据包实施有选择的通过。依据系统内事先设定的过滤逻辑,检查数据流中每个数据包后,根据数据包的源地址、目的地址、所用的TCP端口和TCP链路状态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允许数据包通过。另一类是应用网管和服务器,可针对特别的网络应用服务协议及数据过滤协议,且能够对数据包分析并形成相关的报告。 2.采用安全通信措施,保障个人数据的传输安全 为保证数据传输线路的安全,可将集中器和调制解调器放在受监视的地方,定期检测是否有搭线窃听、外连或破坏行为。通过路由选择控制来限制某些不安全通路。也可采用鉴别技术来鉴别通信方的实体身份和特权,常用的方法有报文鉴别,数字签名和终端识别。此外,还可以通过加密算法来实现数据的加密,例如美国数据加密标准DES和因特网免费提供的PGP系统。 3.加强对用户的管理 在网上银行管理中,身份验证和访问授权是网上管理用户的基本措施。口令、安全账号和密码是最常用的验证,可以通过采用加长口令,使用较大字符集构造口令、限制用户键人口令次数及用户注册时间等方法来保证用户登录的安全性,或通过采用访问授权来控制或限制用户对资源的利用。 4.加强对病毒的测控 网络个人信息主要是由病毒和木马进行窃取,病毒对计算机系统的危害最大,为防止计算机病毒和木马的危害,可以通过限制软盘的拷贝进入;采用集中式防病毒管理模式,对整个局域网中所有节点实行集中管理和控制,通过各种检测方法(特征码扫描、完整性检查、变形分析、推断分析等)检测病毒,自动进行特征码更新,实时清除病毒。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探讨 [摘要]现阶段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环境的重要构成,为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也对个人信息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为保护人们的合法利益不受到网络侵害,人们尝试通过各种途径,对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保护,在此背景下,本文针对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强化个人信息安全的途径展开研究,为提升我国网络安全提供参考。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 个人信息安全 重要性 前言:随着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互联网应用逐渐普及,在互联网应用的过程中,用户不论是进行导航服务还是进行搜索引擎等其他操作,都会在网络系统中自动生成相应的数据并被存储,而大量的存储数据汇集构成“大数据”,在此环境下,个人信息直接会受到网络安全威胁,所以对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保护极其重要。 一、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 1、保护个人的安全和权利。随着商业运作中对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越来越成熟,部分商家尝试利用互联网技术,对用户在使用网络中留下的痕迹进行搜集和整理,对用户的基本信息、爱好、需求等进行反向定位,在此过程中,虽然网络信息痕迹是用户提供的,但用户在留下此类个人信息的过程中并不知道商家会对此部分信息进行二次加工,甚至部分用户并不了解在互联网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浏览、应用痕迹。所以在大数据时代对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是维护互联网用户知情权的一种体现,商家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搜集和利用,不仅侵犯用户的知情权,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会威胁用户的人身安全,所以在大数据时代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至关重要。 2、保护个人安宁权。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在使用移动终端设备的过程中,接受垃圾短信、邮件、广告的概率大幅提升,此种现象的出现,并不是互联网用户主动扩大对网站、企业的授权范围,而是用户个人在利用互联网的过程中会形成一定的痕迹,而网站等机构为迎合用户的需求,调动用户的购买欲望,从中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会结合用户的“痕迹”,在用户未同意的情况下向其发送一定的广告信息,这直接对用户的“安宁权”构成侵害,所以在大数据背景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实质上也是保护用户安宁权的具体体现。需要注意的是在移动互联网方面保护个人的安宁权,并不会完全的消除用户在网络交易中的痕迹,而是有意识的隐藏个人信息,具体的销售量等信息仍然存在,这是推动网络经营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3、降低网络犯罪案件发生的概率。据资料显示,1998年我国公安机关全年办理的网络案件数量为142件,2008年提升到3.5万件,2012年上升到12.5万件,而2015年高达17.9万件,结合近年来网络安全的数据可以发现,尽管我国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提升,但我国网络犯罪仍呈快速增长势头,此现象的发生与我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效果不理想具有密切的关系,因为要进行网络犯罪,首先要通过各种途径对个人信息进行获取,如现阶段较常见的用木马攻击互联网用户的计算机设备,对其网上银行信息进行窃取,然后通过欺骗等方式获取用户手中的验证码,盗取用户与互联网“挂钩”的银行卡资金的网络犯罪,以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为基本前提。可见在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安全可以有效的降低网络犯罪的概率,维护社会稳定,所以个人信息安全非常重要。 二、大数据时代下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途径 1、政府方面。政府在认识到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安全重要性的前提下,应极大相关的立法制度,对网站、搜索引擎等方面在维护用户信息方面的责任进行明确的说明,保证其必须在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应用,如果网络机构在用户不知情或不允许的情况下,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利用,并对个人的权利、安全等方面构成影响或损害,互联网用户应该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2、技术方面。首先,我国应加大对信息保护软件的研发力度,以此提升个人信息的安全性,使不法分子对个人信息进行窃取和使用的难度加大;其次,我国应有意识的扩大匿名化信息的适用范围,使用户的性名、地址等个人信息在网络中自动隐藏,只留下对用户个人安全威胁性极低或并不存在威胁性的信息,以此保证商家可以对有效的网络数据进行利用的同时不威胁个人的合法权益。 3、加大对网络用户的安全宣传。在法律对不法分子打击力度不断提升的过程中,虽然会对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网络犯罪,所以用户个人应提高安全意识,在面对可能侵害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提高警惕,这要求加大对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宣传力度。 三、结论 通过上述研究可以发现,现阶段人们不仅认识到大数据时代为人们生产生活带来的便利,而且对网络对个人信息安全的威胁也产生了较系统的认识,并有意识的通过一定的措施,提升个人信息安全,这是互联网技术逐步完善的重要过程。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安全性分析 摘 要:物联网、云计算的发展为社交网络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同时,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也成为众商家博弈的焦点。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信息生命周期理论为依据,对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各阶段的安全性进行分析,并剖析其生命周期各阶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影响因素,以期为日后问题解决提供针对性参考。 关键词:社交网络;信息生命周期;个人信息;信息安全 随着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发展以及智能终端、数字城市等信息体的普及,全球数据呈现出爆炸式增长,我们已经迈进了大数据时代。社交网络在大数据的推动下,孕育出新的发展商机和新的发展模式。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5年6月,网民中即时通讯用户规模达6.06亿,较去年底增长了1850万人,占网民总体的90.8%;微博客用户规模为2.04亿,占网民总体的30.6%,社交网络已成为大数据解决和应用的引领者。同时,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也成为大数据时代商家博弈的焦点。在大数据环境下,信息安全事件频发,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已成为我们亟待关注与解决的问题。 一、基本概念界定 (一)社交网络。社交网络即社交网络服务(Social Net working Service,SNS),是以一定社会关系或共同兴趣为纽带,通过各种形式,为在线聚合用户提供沟通、交互服务的互联网应用,这些互联网应用包括狭义的社交网站(如Facebook、QQ空间、人人网、豆瓣网)、微博、博客、即时通讯工具(如微信、易信、QQ)、论坛等。 (二)个人信息。人作为社会活动的主体,在其生产、生活过程中会产生各种信息,其中关于其自身的记录就是个人信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曾指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即每个个体都与其他个体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因此,作为反映个体情况的个人信息不仅包括可以识别特定个体的基本信息,也包括个人与其他事物相联系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家庭的等方面的信息。齐爱民在《拯救信息社会中的人格:个人信息保护法总论》中将个人信息定义为:“与个人有关的,可以直接或间接识别本人的信息”。个人的姓名、性别、出身日期、身份证号、手机号、指纹、特征、婚姻、家庭、教育、职业、爱好、健康、病历、财务情况、社会活动等都属于个人信息。 社交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即反映在互联网上的上述所有信息。此外,还包括个人的电子邮件地址、账号及其对应密码、IP地址、域名、统一资源定位器、cookies等互联网特有信息。因此,社交网络中个人注册信息、个人分享信息、人际关系信息1、数据挖掘信息2都属于个人信息范畴。 (三)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即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认证性(或可靠性)、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认证性(Authenticity),是指用户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可靠的,信息是由可确认的主体的。认证性一定程度上是为了保障其他信息主体的权益,防止恶意用户盗取、假冒他人名义进行欺诈等;保密性(Confidentiality),即确保特定个人信息只能被特定的授权者看到或使用,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公开或泄露他人信息;完整性(Integrity),即保证个人信息及其处理方法的正确性和一致性,保护用户个人信息不被非法删除、修改、伪造等;可用性(Availability),即用户本人及授权者可以按需获取、使用特定个人信息;可控性(Controllability),是指用户个人信息处于安全监控状态,未经用户本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其个人信息。 二、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安全性分析 (一)信息产生阶段。个人信息的产生是一个持续、长久的过程,伴随用户网络行为的始终。信息产生阶段的安全性主要是指信息的认证性和保密性。 (1)认证性分析。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认证性,是指要保证个人信息内容的真实可靠和信息主体的可认证、可信任。内容的真实可靠和主体的可认证、可信任是防止网络假冒、网络欺骗的第一步。主体认证是保证个人信息真实性的关键,是社交网络环境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首要环节。目前,国内大多数社交网络注册时都要求实名认证,即用户要提交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才能完成注册。但是,用户出于隐私安全的考虑,会伪造自己的注册信息,网站对此并不能进行真实准确性的认证。据美国《消费者报告》调查显示,1/4的 Facebook用户在注册时会说谎,包括填写不真实个人资料,如伪造生日、所在地、身份等。2011年11月,新浪也被爆出“认证信息造假门事件”,相关人士称新浪微博“有漏洞”,只要有名片、邮件,就可以托熟人认证(微博加V)。这些都说明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安全认证仍存在问题,并亟待解决。 (2) 保密性分析。保密性即个人信息的私密、非公开性。信息产生阶段,个人信息的保密性主要受用户个人和社交网络的功能影响,用户在注册、信息时产生的信息种类越多、开放性越高,其信息保密性就相对越小。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5年6月,网民中即时通讯用户规模达6.06亿,较去年底增长了1850万人,占网民总体的90.8%;微博客用户规模为2.04亿,占网民总体的30.6%,论坛/BBS用户规模达1.2万人,占网民总体的18%。总之,社交网络用户已成为网络的主要用户。社交网络中用户不仅会填写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地、学校、工作、联系方式、生日等信息,还会上传头像、照片、视频,生成状态、位置、标签等信息。社交网络中用户生成的信息不仅数量巨大而且种类繁多,是大数据时代重要的数据财富。根据2015年7月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被泄露,包括网民的姓名、学历、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63.4%的网民个人网上活动被泄露,包括通话记录、软件使用痕迹、地理位置等。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保密性问题依然是信息安全的短板。 (二)信息收集阶段。信息收集主要针对非信息生产者的第三方个体或组织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搜索、收集行为。信息收集阶段的安全性主要是指信息的可控性,其安全性威胁主要是第三方在用户不知情的状况下过度收集其个人信息。 随着移动网络、云计算、云服务等的产生与发展,用户个人信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网络服务商、第三方团体在利益的驱动下,随意搜集用户个人信息已经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事情。以微博、大众点评为代表的移动社交应用开始借助GPS定位技术广泛收集用户的实时位置信息,以米聊、微信、陌陌等为代表的即时通讯软件随时可能将用户的手机通讯录、邮件地址等存入云端,用户完全无法掌控自己信息的去向及使用范围。2012年3月,美国Facebook、Twitter、Yelp、苹果等十三家社交媒体被相继告上法庭,起诉方指控这些公司侵犯了用户隐私。2013年6月,英国《卫报》和美国《华盛顿邮报》披露的美国“棱镜门事件”――美国国家安全局(NSA)和联邦调查局(FBI)通过进入微软、谷歌、苹果、雅虎等九大网络巨头的服务器,监控美国公民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视频及照片等秘密资料。这些事件都暴露了社交网络用户个人信息被随意收集和过度使用的问题,但是我国依然没有相应的法律及行业规范来制约网络服务商或其他组织的不道德行为。 (三)信息组织阶段。社交网络个人信息组织就是将个人零散的、片段式的信息以某种特定的方式组织起来,实现分类序化管理的过程。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有序呈现就是信息组织的结果,主要包括用户主页信息的分类呈现和好友分类管理。社交网络中大部分的好友信息是公开的。信息组织阶段,个人信息安全性主要是指好友列表和关注/粉丝列表对用户人际关系信息的泄露,以及由此导致的数据挖掘、网络欺骗等行为。 社会化推荐系统、好友推荐算法库、好友亲密度模型、好友智能分组算法等都是基于用户生成的信息和好友关系信息产生的。大量研究已经证明利用用户好友关系以及群关系不仅可以推测出用户的其他基本信息还可以推测用户的隐私信息。因此,信息组织阶段增加对好友列表、关注/粉丝列表等用户关系信息的隐私保护及隐私设置是十分必要的事情。 (四)信息利用阶段。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利用是指用户信息被他人查看、获取并使用的过程,信息利用包含信息获取、信息提供、信息二次开发和交易等。利用阶段,个人信息安全主要是指个人信息的泄露与滥用问题,涉及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信息利用阶段,影响个人信息安全的因素主要有:网站的隐私功能,用户隐私保护意识,个人信息的可检索性。 (1)网站隐私功能。社交网络的隐私设置是控制用户信息传播范围、保证个人隐私的重要手段。网站有无隐私设置、隐私设置完备与否,都是判断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性的重要指标。笔者通过对国内社交网络的调查统计,发现大部分社交网络都设有访问限制、信息可见度设置等功能,但有些社交网络依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如新浪微博没有主页访问权限设置;微博的@功能、关注/粉丝列表公开对所有人可见;微信默认可以让陌生人查看用户的十张照片等等。这些隐私功能的缺陷一定程度上都是导致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 (2 )用户隐私保护意识。用户个人的隐私保护意识和隐私保护行为是影响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另一重要因素。根据《洛杉矶时报》刊登的一份调查显示,超52%的人承认自己从未在下载软件之前读过隐私政策,35%的人则会从不受信任的来源下载软件。国外对Facebook的相关调查显示,大约有1300万用户表示从不设置、或者根本就不知道Facebook有隐私工具。用户对社交网络应用隐私设置的漠视是导致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原因。 (3)个人信息可检索性。目前,国外的OneRiot、Google、 Collecta和Scoopler等搜索引擎可以实现对Twitter、Facebook、 Digg等社交网络的实时检索,国内的有道可以实现对网易微博和新浪微博的实时搜索。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的融合,允许搜索引擎对社交网络信息的检索,实际上是将用户的个人信息推向了公共领域,一定程度上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可控性产生了威胁。 (五)信息清理阶段。个人信息清理就是暂时或者永久地移除社交网络中保存的个人信息。有时用户并不希望网站保存他们的特定数据,希望退出登录后,网站将这部分数据删除(部分删除);或者是用户不想再继续使用网站,想删除所有数据(账户删除)。个人信息清理或销毁是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内在要求,是社交网络应该提供的功能。 笔者通过对国内几家社交网络的调查,发现社交网络基本上都提供了如“停用账号”、“账号锁定”、“关闭微信”等功能。如人人网的“账号停用”,停用期间用户的个人信息不会被删除,账号激活后其信息依然显示在主页上,但是人人网并没有明确用户个人信息的永久删除问题。新浪微博的“账号锁定”功能可以防止账号被盗后的恶意登录和恶意操作等,锁定期限为15天,到期自动解锁,但是新浪微博没有提供任何账号注销功能,也没有明确个人信息的删除问题。因此,个人信息的清理依然是一个尚待解决的问题,对个人信息安全性会产生一定威胁。 三、结论 通过对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安全性分析,可以看出,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主要有:①信息产生阶段,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主要威胁是信息认证和信息保密问题,影响个人信息安全的因素主要是网站的信息认证能力和认证水平以及网络用户个人的信息纰漏状况;②信息收集阶段,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主要是网络服务商及第三方组织对个人信息的过度、不合理收集问题,影响个人信息安全的因素主要是相关法律政策及行业规范的缺失;③信息组织阶段,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主要是恶意用户对好友信息的恶意挖掘行为,影响个人信息安全的因素主要是网络服务商的隐私设置及相关法律规范的缺失;④信息利用阶段,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主要是信息泄露与信息滥用问题,影响个人信息安全的因素包括网站隐私设置、用户隐私保护意识以及个人信息的可检索性等;⑤信息清理阶段,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个人信息永久删除问题,影响其个人信息安全的因素主要是社交网络的功能设置。通过对上述各阶段信息安全问题的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以期针对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
浅谈电子银行外包风险:管理和控制电子银行外包风险 电子银行业务系统的成功运转需要大量硬件设施与软件程序的支持,这些硬件与软件如果要完全依靠银行机构的内部力量进行研究和开发,无疑需要银行投入巨额的开发与维护资金,并引进大量的技术人员。除少数大型银行机构外,大多数银行并不具备如此强大的资金与技术实力。不仅如此,这种占据银行机构内部大量资源的做法还可能造成银行精力的分散,使之无法集中于核心业务的经营与处理之上,从而阻碍其服务品质的提高。有鉴于此,许多银行为了控制成本,获取必要的专业技术支持,扩展客户产品的营销渠道以及改善服务质量,往往会选择将原本由银行内部实现的一部分网上银行业务功能外包给一个或多个技术服务供应商(TSPs),如硬件软件销售商、电信公司、专家公司和其他支持性经营者等,利用这些外包商所提供的服务来支持网上银行业务系统的运转。可见,通过寻求外部支持已成为许多银行机构节约成本、提高其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大战略选择。也正因为如此,伴随着电子银行业务的兴起和蓬勃发展,与之相关的外包活动也日益频繁起来。 尽管外包关系的建立具有一定的经济合理性与必要性,但它给银行机构带来的各种特殊风险依然不可小觑,而在互联网环境下,这些风险更是呈现出加重和扩大的趋势。 总体看来,外包关系所带来的风险大多源于两个方面:一是银行的规划不合理或监督与控制不力;二是第三方外包商的执行或服务不达标。 就银行而言,在做出网上银行业务之提供是否需要借助外部第三方力量的决定之前,若没有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成本收益分析、目标兼容性调查及合法性与可行性研究,若未能采用针对第三方外包活动的适当风险管理机制与监督措施,若尚不具备实施监督所必需的足够的专业技术能力与经验,则极容易产生战略性风险。 而从外包商的角度看,这些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的供应商或销售商在网上银行业务活动中通常是作为第三方出现的,不受管制的他们对网上银行业务活动的介入无疑会对银行机构的整体风险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给银行机构带来额外的不稳定因素。例如,银行可能由于外包商的不当或不法行为,如提供劣质服务、发生服务中断、实施不适当推销、违反信息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客户隐私保护政策、违反消费者保护法等而被迫陷入诉讼,不但法律风险陡增,还可能遭受财产与信誉损失。尤其是当外包安排中需要外包商的职员直接同银行客户打交道时,银行因外包商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银行所制订的政策与标准而遭到信誉损失的可能性更可能大大增加。为此,银行对外包商所提供之产品与服务的品质与适当性进行密切监测实为必要。 电子银行业务中日益突出的外包风险较之传统银行业务环境下更加突出、复杂和严重,更易迅速传递和扩散,对银行机构的安全与稳健也具有更深刻的影响和更大的破坏性。在电子银行业务最为发达的美国,2001年就曾发生这样一起因外包安排而致使银行遭受风险的案例。当时,虽然只是一家美国的主机公司(hostingcompany)受到黑客袭击,但却有超过300家银行因此而受到损害。[1]电子银行业务环境下外包风险的巨大冲击力可见一斑。 如果银行机构所利用的服务供应商位于另一个国家,则可能带来更为复杂的跨境外包风险。这种因利用外国服务供应商而造成的风险既可能是因外国外包商不受银行机构及其监管机关有效监控而产生的操作风险,也可能是因有关外包活动违反他国法律法规而引发的法律风险,甚至还可能是因外包商所在国的经济、社会或政治等因素致使其无法履约而带来的国家风险等。 有鉴于此,关注第三方或外包商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尤其是其中的战略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与信誉风险,重新评价现有银行业管制框架的有效性,并在第三方介入有关服务提供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对外包关系及其风险加以有效管理十分必要。 电子银行业务外包风险管理的国际经验 为应对日益突出的电子银行业务外包风险,有关国家与地区的监管当局以及一些重要的国际金融组织都纷纷着手研究外包活动及其风险的特殊性,探索对其实施有效管理与监控的基本原则与方法。企业家天地2011年第11期中旬刊管理Management有关国家和地区监管当局确立的主要原则与方法。 美国的实践。以美国为例,在美国的电子银行业务发展实践中,大多数银行都不愿自己进行技术设计和网络系统的安装与维护,而是选择将这些工作外包出去。由于大量外包活动所带来的风险很可能危及银行机构的整体安全与稳健,负责银行业机构监管的各个监管机构都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因而在对各种电子银行业务风险进行监管时特别重视外包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这些美国银行监管机构曾在多部监管文件中确立了有关电子银行外包风险管理的指南。例如,货币监理署(简称OCC)于1999年的《网上银行业务———监理手册》(简称《监理手册》)就曾概括性地强调,银行机构应加强对网上银行业务外包之相关风险的控制。它明确要求:银行应定期对其技术支持来源进行重新评估;应将技术提供者的技术服务同银行自身战略计划程序相结合;银行机构在选择合作之供应商时应谨慎行事,事前签定正式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银行还应监督供应商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该供应商所具备之技术是否能与不断更新的技术保持一致以及是否具备良好的内部管理等等。[2] 除《监理手册》外,联邦金融机构审查理事会(FFIEC)于2000年11月的《外包技术服务风险管理指南》,OCC于2001年11月的《第三方关系:风险管理原则》,以及FFIEC于2003年8月的《电子银行业务:信息技术审查手册》等监管文件都就管理外包风险制订了专门规则。根据这些文件,要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包风险,银行机构需要做到如下几点:其一,慎重选择合格的服务供应商,即要求银行在选择新的服务供应商时保持有效的合理谨慎,考虑其财务状况、经验、专业技能、技术兼容性以及客户满意度;其二,重视以书面合同形式明定各方权利、义务与责任,即要求银行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其中载明囊括保护银行数据的隐私与安全,银行对数据的所有权,审查安全与控制的权利,监测服务质量的能力,限制银行对服务供应商的行为可能承担的责任,以及终止合同等方面内容的具体条款;其三,依合理程序对供应商实施持续监测,即要求银行具备一套监测销售商的业绩表现、服务质量、安全控制、财务状况和守约情况的适当程序;其四,对包括事故反应与通知在内的报告和预测进行监测。[3] 新加坡的实践。在新加坡,对发展电子银行业务所带来的各种加重的风险,新加坡货币局(MAS)给予了高度重视。在MAS看来,更适当的做法应该是基于各银行具体情形和战略的不同采用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arisk-basedsupervisoryap-proach)。2003年6月,MAS了最新的《网上银行业务技术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各银行切实遵行。该指引涵盖的内容十分全面,其中尤值一提的是,它为银行的外包活动及其管理确立了具体指南。MAS认为,银行将其有关经营操作外包给第三方并不会消除或减轻银行机构所承担的职责与责任。它强调,银行有责任确保其服务供应商的营业水平以及他们所提供的服务的可靠性与安全性达到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所要求的水平。 针对如何管理外包风险的问题,该指引提出了以下三点具体要求:第一,要求银行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充分认识将其网上银行业务操作外包出去所产生的相关风险。具体说来,在将有关活动委托或承包给某个外部服务供应商之前,银行应当合理审慎地确定此种安排的可行性以及外包商的素质能力、可靠性、历史记录和财务状况等;并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细致和恰当地写明有关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地位、关系、义务与责任的具体合同条件与条款。第二,要求银行遵守有关管制、审计或守法要求,切实实施审查或评估。具体而言,就是应当要求服务供应商向银行指定的所有当事方提供利用银行系统、业务、文件及设施的服务;不仅如此,银行与服务供应商还应在其所订协议中承认管制机关依《银行业法》所拥有的对服务供应商的地位、职责、义务、功能、系统和设施实施检查、监督或审查的权力。第三,要求银行和服务供应商遵守《银行业法》中关于银行业的保密要求。换言之,银行同服务供应商之间的合同与安全应当满足保护客户信息机密性的需要,也应符合所有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针对如何监测外包安排,该指引也做出了相应规定:其一,银行应要求服务供应商执行与其自身操作同样严格的安全政策、程序和控制;银行应定期审查和监测服务供应商的安全做法与程序,如定期取得有关服务供应商操作方面的安全充足性与守法性的专家报告;为监督服务供应商是否持续达到约定的服务水平以及其操作的可行性,还应设立一道监测服务供应商的服务提供、履约可靠性及加工处理能力的程序。其二,随着银行的外包关系日益复杂和重要以及其对外包关系的依赖性日益增强,为确保银行管理层不丢掉其保护银行核心操作与服务的职责,应当采取一种强有力的风险管理方法。 我国香港特区的实践。在香港,较为典型的银行业外包活动主要表现为将原本由认可机构自行提供的数据处理、客户服务(如热线中心)及后勤支援等业务项目外包给香港或海外的服务供应商。电子银行由于需要借助复杂的信息与网络技术,其所涉及的与技术有关的外包活动愈加普遍。面对银行业外包活动的日趋活跃,香港金融管理局(简称金管局)敏锐地洞察到其中潜藏的各种风险与问题,因而了一系列建议性文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对外包活动尤其是外包风险实施监管的原则与指南。 2001年12月金管局制定的一份以《外判》为标题的文件可适用于所有认可机构的银行业外包活动,这份文件虽然并非专门针对电子银行,但其中载明的一般监管方法及有关技术外包的管控措施等均对电子银行的外包活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在《外判》指引中,金管局对认可机构从事的外包活动表达了相当明确的监管态度,即只要认可机构的外包安排具备周详的计划和妥善的管理,且不会导致损害客户利益的情形发生,金管局就不会阻挠。[4]至于怎样才算是具备了“周详的计划”和“妥善的管理”,则须由认可机构在实施其外包计划之前事先同金管局进行商讨。通常,认可机构须使金管局确信其能够做到如下几个方面:第一,认可机构继续保留对外包业务的最终控制权,其董事会与管理层对外包出去的业务负有最终责任;第二,确保在推行外包计划前后对外包安排实施全面持续的风险评估,并对有关风险进行妥善处理;第三,确保选定服务供应商之前已对其进行严格调查,选定之后又具备持续监察服务供应商的适当管控措施;第四,确保签定的外包协议内容明确详尽,并对该协议进行定期审查和评估;第五,确保外包安排中有关客户资料的保密性;第六,确保具有有效的外包安排管控程序及应变计划;第七,确保审查与审计所必需之外包信息的取用不受影响;第八,确保对跨国外包活动中风险的可控性;等等。 除对一般外包活动确定指南外,金管局还通过后来的《科技风险管理的一般原则》和《电子银行的监管》确定了网上银行技术外包监管中需采取的一些特殊管控措施。例如,在选择适当的技术服务供应商时,应注意所选的供应商须具备足够的资源与专业知识,能够遵守认可机构信息技术管控政策的实质内容;而在将关键技术服务(如数据中心操作)外包的情况下,认可机构还应详细评估技术服务供应商的信息技术管理环境,且该评估最好由独立于服务供应商以外的一方做出,独立评估报告应清楚列明评估的目的、范围及结果,并提交金管局以供参考。 在同服务供应商签订外包协议时,金管局强调:首先,应清楚载明技术服务供应商的履行标准、明确有关软硬件的所有权及服务供应商须承担的其他责任。如技术服务供应商应确保其职员或人对取得的认可机构的信息严格保密,以及遵守认可机构有关信息技术的管控政策与程序等。其次,鉴于技术服务供应商可能进一步将有关服务分包给其他方负责,认可机构应考虑在协议中增加一项约定,即技术服务供应商对有关服务的重大部分实施分包时,必须向认可机构发出通知或获得后者的核准,而且此时原技术服务供应商仍须就分包出去的服务负责。 在外包安排存续期间,为了对外包活动实施持续充分的监管和控制,除进行定期监察外,认可机构还应进行年度评估,以确保重要的技术服务供应商受到充分的信息技术管控。不仅如此,为了避免因未能预见的技术服务供应商问题(如服务供应商财务状况恶化而无力偿债,或因其他困难而无法继续提供有关服务和支持等)而导致有关银行业服务无法使用,认可机构还应就已外包的关键技术服务制定必要的应变计划,包括制订退出管理计划及物色额外或候补的技术服务供应商等。[5]此外,为了防止外包风险过于集中,做出技术外包安排的认可机构应尽量避免过度依赖单一的外部服务供应商提供关键的技术服务。 在电子银行外包活动中,除技术外包外,认可机构还可能通过外聘技术服务供应商的方式来提供与技术有关的支持与服务。对于这些外聘活动所引发的风险和问题,金管局指出,“认可机构应制定有关如何管理各类主要外聘科技服务供应商的指引。”而此种指引也应包括拣选服务供应商的程序,核准重大例外情况的程序,以及避免过度依赖单一技术服务供应商提供关键技术服务等主要内容。重要国际组织确立的指导性原则。一些国际金融组织也就外包风险及其管理问题展开了有益探索,并提炼总结出了对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均颇具参考价值的重要经验。例如,为了指导和协助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监管者们有效地解决外包问题以及防范和控制外包风险,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国际保险监管协会组成的联合论坛就于2005年2月共同了可普遍适用于银行、保险以及证券行业的受监管金融机构及外包服务商的题为《金融服务的外包》的最新指导性文件。[6] 该文件提出了9项高级原则:1、实施业务外包的受监管实体应具备一套全面的政策,以便对关于是否及如何适当开展外包活动的评估工作进行指导。董事会或相应机构不仅要对其外包政策负责,而且还要对根据该政策实施的活动承担有关责任;2、受监管实体应制订一套全面的外包风险管理计划,以管理外包活动及处理其同服务供应商的关系;3、受监管实体应确保有关外包安排不会削弱其向客户及监管者履行义务的能力以及不妨碍监管者的有效监管;4、受监管实体在选择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时应保持合理审慎;5、应以书面合同确定外包关系,合同中应清楚载明外包安排的所有实质性问题,包括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预期;6、受监管实体及其服务供应商应制订和保留包括灾难恢复计划和定期检测备份设施在内的应急计划;7、受监管实体应采取适当措施要求服务供应商保护受监管实体及其客户的机密信息,以防有关信息被有意无意地披露给未经授权者;8、监管者应将外包活动作为其持续评估受监管实体时的组成部分。监管者应通过适当方法使自己确信有关外包安排不会导致受监管实体无法满足其法定要求;9、监管者应认识到多个受监管实体将业务活动集中外包给少量服务供应商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概括说来,在这些关于金融服务外包活动的原则之中,前七项涉及的是实施外包的受监管实体的责任问题,后两项则涉及的是监管者的作用与职责问题。 国际经验对我国内地电子银行业务外包风险管理的启示 就我国内地电子银行发展的实践来看,外包活动尤其是技术外包已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2002年,深圳发展银行和高阳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灾难备援外包服务合同,成为内地首个银行IT系统外包合同。[7]前不久,国家开发银行又与惠普公司签订了首份战略性IT外包服务合同。[8]在我国,技术外包对那些不具备专业技术力量的中小银行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因为只要通过适当的外包安排,中小银行在电子银行业务领域占有一席之地的可能性就会大大提高。不仅如此,外包作为一种优化企业资源配置的战略也越来越得到银行业界的认同。可见,外包在内地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外包活动的日趋频繁及其带来的各种风险需要我国内地的银行业监管机构密切关注银行业的外包实践,制订和完善相应监管制度,将外包风险纳入电子银行业务的审慎监管框架。而诸如巴塞尔委员会的《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原则》与《金融服务的外包》指南,美国货币监理署的《监理手册》及其它关于外包风险管理专门文件,以及香港金管局出台的《外判》、《科技风险管理的一般原则》及《电子银行的监管》等,对于我国内地有关监管制度的确立显然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事实上,在我国内地电子银行业务监管法制的建设实践中,也的确充分借鉴和参考了这些重要文件中蕴含的国际经验与原则。 近些年来,我国内地相关部门因应电子银行业务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制订和出台一系列监管规则,目前已然初步确立起了电子银行业务及其风险监管的整体框架。综观现行监管法律制度,大致由两个方面内容构成:一是那些可同样适用于新型电子银行业务的传统监管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主要指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经2006年11月11日修订后于同年12月11日正式施行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二是新制订的电子银行业务专门性监管规章,目前主要指由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10月的《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简称《指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于2006年1月26日颁布并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简称《评估指引》)以及《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机构业务资格认定工作规程》(简称《工作规程》)等。 起初,我国银行监管部门中对于电子银行业务的外包风险并未给予足够重视,因而在中国人民银行2001年制订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之中尚未有所涉及。但随着电子银行业务外包实践的发展,外包风险的日渐突显,以及国际社会相关监管经验的不断丰富,2006年银监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就弥补了过去《暂行办法》在这方面的缺憾和不足,专设一章规定了电子银行业务外包和选择外包方的基本要求以及对外包风险的管理原则,将外包风险真正纳入了电子银行审慎监管框架之中。 具体而言,对于因外包活动而产生的各种风险,《管理办法》所确立的防范与管理原则主要包括:其一,确定合理的外包及外包风险控制战略,即合理确定外包的原则与范围,评估外包风险,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将外包风险纳入总体安全策略中;其二,谨慎选择外包服务供应商,即应尽职调查和充分审查、评估外包供应商的状况与能力;其三,签订书面合同,明晰双方权利义务,规定外包服务供应商的保密义务与责任;其四,建立完整的外包风险评估与监测程序,审慎管理外包风险;其五,建立针对外包风险的应急计划及保证外包服务的应急预案;其六,对涉及机密数据管理与传递环节的重大系统进行外包时应经过金融机构董事会或法人代表批准,并在外包前向中国银监会报告。 与《暂行办法》相比,这可以说是个重大进步,但其内容上的局限性仍然十分明显,原则性有余操作性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此,笔者认为,今后银监会应继续关注国际社会有关外包风险管理原则的最新发展,并结合本国电子银行业务外包实务的特点和需要适时推出更为详尽、全面的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管理指南以及更具操作性的外包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浅谈电子银行外包风险: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的监管问题探讨 摘要: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的出现,改变了银行业传统的经营方式与业务模式,在提高银行效率的同时也加大了银行的风险与监管的难度。针对电子银行业务外包制定相应的监管规范并构筑有效的外包监管体系势在必行。本文在借鉴和比较国内外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监管模式的基础上,对我国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监管体系的健全也作一探讨。 关键词:电子银行;外包;监管 近年来,在全球银行业兴起的电子银行业务(Electronic Banking Bussiness)大大改变了银行业的传统经营方式与业务模式,不仅银行效率得以提高,服务成本得以降低,而且商业银行也被赋予了许多新的特征,例如服务内容的开放性和服务对象的全球性,传统业务和网络技术的紧密结合,以及银行与外包第三方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等。[1]虽然这些新特征并不必然带来新的风险,但其无疑会增加和改变传统银行业务实践中的风险结构。因此,各国银行监管机构纷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加强相应的专门监管,而其中对电子银行业务外包活动的监管则是各国共同关注的重点之一。 一、对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的优势分析 外包(Outsourcing)是一个外来词,其基本含义就是将自己本可以做的一些事情委托给其他人去做。由于电子银行业务对信息技术及网络安全都有着极高要求,而这就意味着巨大的资金投入,因此在以最小成本追求最大收益的商业规则下,银行往往选择将电子银行业务中的软件开发、信息处理、硬件维护等部分或全部外包给更为专业的第三方公司去做。从经济学和管理学的角度来看,银行之所以倾向于选择电子银行业务外包通常是基于如下的考虑: 1.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需要。电子银行外包可以让商业银行转而注重自己的核心业务,专注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据调查,美国有68%的信用卡业务都是通过非商业银行机构来实现,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业务本身而非后台支持,因此银行没必要雇用大批的网络高手来维护网络,交给专门的网络公司去做就行了。 2.更好地控制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根据管理学理论,优秀企业通过将价值链中的不同环节外包给更为专业的公司,从而节省资源获得规模经济。例如,根据美国Forrest调查公司的一项统计,美国企业依靠自身力量建立并维护一个Web网站,头年的费用是22万美元,而将此工作外包给网络公司仅需花费4.2万美元。 3.获得新技术和提高服务效率。IT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而电子银行的技术外包不仅可以使银行内部技术人员获得更多接触新技术的机会,还可以使他们摆脱一些繁杂的日常事务,从而大大提高技术支持的响应速度与效率。四是发展战略和风险规避的考虑。在全球金融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网络技术的运用更给传统的生活方式与商业模式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而通过与专业外包服务商的利益捆绑,银行可以围绕最新科技的发展趋势来发展各项新兴业务以抢占市场先机,并因此减少了很多系统维护管理和技术开发失败的风险。 二、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的风险分析 电子银行业务外包在提升银行的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也会给银行带来新的潜在风险,并且给传统的银行监管体系出了新的难题。撇开就业等社会问题不谈,从经济与法律角度分析,电子银行业务外包本身也蕴涵着许多隐患。 1.信誉风险。银行业最为核心的资产是信誉,而外包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低下将会影响银行的信誉。例如由于IT外包供应商的原因?硬件设备出现故障维修不及时或软件系统存在漏洞等?致使银行客户受损(包括客户在业务操作方面的不便利以及在资金、机会方面的损失等),即使这完全是由于IT外包供应商的过错也同样会大大影响银行的社会形象与信誉。 2.技术风险。在技术选择上,银行必须选择一种技术解决方案来支撑电子银行业务的开展,因而当各种电子银行的解决方案纷纷出台时,商业银行选择与哪一家公司合作,采用哪一种解决方案都将是电子银行存在的一种潜在风险,一旦选择不当,将使银行面临巨大的机会损失与利益损失。同时由于核心技术由外包公司掌握,外包公司或其职员利用工作便利来从中获利的道德风险也不可不防。 3.法律风险。由于电子商务和网上银行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环境,再加上网络的无国界性与各国监管机制的差异性使得电子银行业务外包中存在着相当大的法律风险。例如,外包过程中银行客户的隐私权保护问题、商业秘密和技术专利的归属问题、跨国诉讼的司法管辖权问题等都可能对银行的审慎经营造成巨大冲击。 4.系统风险。银行业是一国金融发展的核心,其对风险管理有着更加严格的要求。由于某些IT核心技术的垄断,在IT外包行业也存在着若干寡头公司,因而可能产生某一国(地区)的多家银行过于集中依赖某些外包服务供应商的情况,一旦出现问题会造成连锁效应。另外从长远来看,过于依赖某些跨国公司的技术外包还可能不利于本土企业的技术创新,甚至可能威胁到国家的金融安全。 三、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监管的域外经验 银行业是个对风险管理有着异常严格要求的行业,而电子银行业务的外包有可能把本属银行机构的风险、管理责任及合规要求转移给不受监管当局监管的第三方。在此情况下,银行机构如何有效控制外包带来的运营风险?监管机构如何确保外包供应商在外包过程中履行了其监管要求?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银行监管当局已经陆续对此作出反应,以监管报告、建议或指引方式将电子银行业务的外包活动纳入到其原有监管体系中。 1.美国。早在1990年1月,美联储就通过一份监管声明提醒金融机构注意订立电子数据处理(Electronic Digital Platforms,EDP)服务合同的潜在风险,美联储最为关注的问题是金融机构所签EDP服务合同中是否含有对其原有风险管理体系存在不利影响的条款,如责任免除条款等。而美联储纽约银行1995年的一封监管信函则明确了外包服务安排报告规则,即无论任何银行服务机构都应该在首次签署外包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后的30天内向合适的联邦银行机构报告这种关系。 另外,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FFIEC)还了一系列旨在阐明银行管理IT外包风险方面职责的指引与公告,例如《FFIEC对外包技术服务的风险管理指引》(2000年)提出了由董事会负责外包引入和风险管理的原则;《FFIEC对技术服务商(TSP)监管手册》(2003年)概述了TSP风险的监管流程与方法;《IT外包技术服务检查手册》(2004年)为监管人员的审计检查提供了相应的程序指引。 2.香港。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2001年12月的《外判》对本地银行业的的外包活动表达了相当明确的监管态度,它虽然并非专门针对电子银行,但其中载明的一般监管方法及有关技术外包的管控措施等均对电子银行外包具有参考价值。在《外判》指引中金融管理局明确只要被监管机构的外包安排具备周详的计划和妥善的管理且不会有导致损害客户利益的情形发生,金融管理局就不会干涉。[2] 而所谓“周详的计划和妥善的管理”则包括了以系列的特殊管控措施。首先,在选择外包服务商时,银行应审查其是否具备足够的资源与专业知识,而在将关键技术?如数据中心操作?外包时,还应由独立第三方作出独立评估报告,报告将提交金融管理局备案。其次,在同外包服务商签订协议时,金融管理局强调应清楚载明外包服务商的履行标准和服务水平。再次,在外包安排存续期间,银行应对外包服务商实施持续充分的监控和制定有效的应急计划。最后,为了防止外包风险的过于集中,银行还应尽量避免过度依赖单一的外部服务商。 3.瑞士。1999年8月,瑞士联邦银行委员会(SFBC)了针对银行与证券公司的《外包指引》,允许金融机构在未经SFBC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实施外包。但该指引规定外包必须得到董事会的同意方可实施,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要求金融机构将外包业务纳入内控体系,外包合同必须明确允许SFBC、金融机构及其内外部审计机构对外包服务商进行必要的监控,同时某些核心管理职能是不允许外包的。 此外,伴随着国际金融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各国监管者也逐渐意识到,外包所带来的风险往往是超越国境的。因此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2003年先后了《电子银行风险管理原则》及《跨境电子银行业务的管理与监管》,为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外包)的监管提供了高级指导。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综合各国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指出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的风险控制首要原则是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该对与电子银行业务的有关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建立全面和持续的尽职调查制度与监管程序来处理银行与外包第三方的相互关系。[3] 四、我国对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监管的实践与法规建设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的外包势头也发展迅猛,各大商业银行都相继开设了电子银行业务,其中四大商业银行都选择了自主开发核心技术与辅助业务外包相结合的道路,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则选择将更多的信用卡业务、网络银行业务外包出去以降低运营成本。但在电子银行业务蓬勃发展的同时我国对其的监管还处于逐渐发展和不断探索中。目前我国电子银行业务监管事宜主要由银监会负责,关电子银行监管的法律框架也已初步确立,主要由《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和《银行业信息资产风险监管暂行办法》等组成,而其中2005年颁布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是我国首次出现“外包管理”字眼的法律文本,其对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的发展和监管可谓意义深远。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及自助银行、ATM等均纳入电子银行业务范畴,扩大了对电子银行业务的监管范围,改变了长期以来部分电子银行业务监管无据的状况。[4]同时《办法》突出强调了电子银行系统的安全评估工作,要求金融机构聘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估机构,至少每2年对电子银行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评估。而为了应对新兴的电子银行业务外包风险,《办法》还明确了许多具体的监管措施:(1)规定金融机构在选择电子银行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时,应充分审查、评估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实际风险控制与责任承担能力。(2)规定金融机构应当与外包服务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外包服务供应商的保密义务和保密责任。(3)规定金融机构应建立针对电子银行业务外包风险的应急计划,并应制定在意外情况下能够实现外包服务供应商顺利变更,保证外包服务不间断的应急预案。(4)规定金融机构对电子银行业务处理系统、授权管理系统、数据备份系统等涉及机密数据管理与传递环节的系统进行外包时,应经过董事会或者法人代表批准,并应在外包实施前向银监会报告。 笔者认为,《办法》的上述规定已经吸收了很多国外监管的经验,并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情况有所考虑,它的出台既是我国监管当局在金融全球化趋势下对监管工作的一项适应性创新,也是一项有利于我国银行业在改制上市及发展过程中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但是《办法》仍存在一些不足,诸如要求金融机构对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可靠性和公信力进行保证并不尽合理。此外对金融机构的责任规定也过于严苛。 五、健全我国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监管体系的思考 虽然我国已经对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的监管制定了比较明确的规章,但是对电子银行业务的监管应该是一个完整的体 系,而且目前在我国的社会背景下,纸面上的法律要变为行动中的法律无疑还有较长的路要走。实践中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很多监管人员对于电子银行外包风险的认识不足,导致我国各地监管机构的监管理念和执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所以笔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有关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的监管体系,以促进电子银行业务的良性发展。 1.在监管的价值取向上,银监会应该综合考虑监管的安全目标与金融机构的效率追求,实现金融安全与交易效率的平衡发展。银行是基于提升效益目的而实施外包的,因此监管当局不能仅仅为了监管的安全价值而不顾银行的效率价值。笔者认为,银监会应在谨慎基础上支持银行业更多的外包活动,这也是应对入世后更为激烈的银行竞争所必需的。当然银监会应始终坚持以下两个原则:第一,确保银行业外包活动处于银监会的有效监管之下;第二,确保银行机构合理制订外包计划和妥善处理外包风险。 2.银监会应进一步细化现有的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监管规则。现有的外包监管规则总体而言仍偏于原则性,因而需要在既存原则框架之下尽快出台更具操作性的监管细则对监管人员的监管范围、权限和监管程序予以规范。此外,电子银行外包的实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因而密切关注电子银行的最新发展动态,适当汲取国际上的先进经验,丰富电子银行业务外包风险管理的内容也极为必要。 3.监管部门还应加强有关客户金融信息隐私保护的力度。在电子银行业务外包活动中,最易遭到侵犯的客户合法权益就是客户的金融信息隐私权,例如2005年美国信用卡第三方服务商(Card systems SolutionsInc.)的系统被黑客侵入,造成包括MasterCard、VISA、American Expres在内高达4000多万信用卡用户的数据资料被窃,给银行和客户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因此,监管当局应该尽快规范电子银行隐私政策,督促银行和外包商共同采取措施安全保障措施来防范此类风险。 总的来说,在构建与完善我国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监管体系的过程中,银监会应当关注市场的新变化和电子银行实践中的新问题,充分征求市场各方主体意见和密切关注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适时出台明确的监管指引与清晰的操作规则,尽量减少监管的滞后或缺位。同时,银监会还应贯彻技术中立原则,为市场创新留下充足空间,在安全与效率之间,在规范性与灵活性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点。 浅谈电子银行外包风险:我国商业银行IT外包适用性分析 内容摘要:本文从美国银行业的发展经验和理论两个角度,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得出:随着我国商业银行改制的深化以及经济的发展,我国银行的IT业务外包将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关键词:IT外包 美国银行业 我国商业银行 随着银行间竞争的加剧,以及新业务的层出不穷,银行需要更多的信息系统满足竞争和业务需要。对信息系统的需求越来越多,建设信息系统的投资越来越大,银行内部技术部门有效管理这些系统也越来越困难,银行不能通过无限制地增加对信息系统建设的投资,扩大内部信息技术部门的规模等方式解决上述问题。 就在人们越来越多地关注这个问题的时候,一种新的思路产生了,那就是IT外包。 自从1989年Kodak和IBM签定第一份外包合同以来,IT(Information Technology)外包开始在世界各地尤其是美国的《财富》500强公司中盛行,90年代开始,世界各国的银行纷纷采用外包这一金融电子化建设的新策略。例如我国银行业目前采用的IT外包方式,国家发展银行的网络服务外包和设备租债外包,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尽管银行业信息化发展运用外包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但是处于体制转轨和迅速发展中的我国商业银行,在选择外包策略时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切不可盲目跟从。 IT外包的定义 IT外包是指外部供应方对使用方组织中与全部或特定IT设施组成部分相关的实物或人力资源予以重要支持。该定义中的IT设施是指“致力于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系统的内部的人员和资源组织……不仅包括有形设备、员工和应用程序,也包括组织维持其提供系统服务所需的无形的组织、方法以及政策。”(Markus,M•L,1984),在这种外包情况下,供应方(vendor)可能为使用方(user)提供计算机资产,或者使用方的某些计算机资产的所有权可能转交给供应方,同样地,供应方可以使用自己公司的员工提供所需的服务也可以雇佣使用方现有的员工为使用方提供服务。IT设施的外包模式通常包括:应用程序开发(applications development)、数据中心(data center)、系统整合(systems intergration)、系统设计或规划(systems design/planning)、通讯或网络(telecommunications/network)以及时间共享(timesharing)。 计世资讯(目前我国IT产业权威市场调研和咨询机构)将IT外包服务定义为:企业战略性选择外部专业技术和服务资源,以替代内部部门和人员来承担企业IT系统或系统之上的业务流程的运营、维护和支持的IT服务。其内容主要包括: 维修维护外包。客户将现有软硬件在一定时期内的维修维护工作以合同形式整体交由外包商进行操作管理,并以精度、时间、效率等大量指标对外包商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进行详细的限定与评估。 IT系统外包。IT系统外包服务涉及长期的合同安排,其中服务提供商拥有管理所有(或部分)的客户IT系统操作,并拥有基于协议的部分所有权和责任。IT系统外包合同一般包括数据中心操作和包括诸如桌面管理、局域和广域网网络操作管理、帮助软件支持、应用软件开发和维护以及有关的咨询、系统集成活动等服务。 应用服务外包。用户将套装(或定制)IT系统的部署、管理和改进以合同的形式转交给外部服务提供商。主要包括与管理系统应用或套装应用软件有关的全部专门活动和技能。合同的服务级别协议设为应用级别,内容包括负责应用程序的部署、管理和改进。 从美国的发展经验看商业银行IT外包 美国的银行业在1984-1993这十年间发生了巨大的动荡,1985-1991年间许多银行倒闭。1984年,美国的银行总数高达15126家,随着许多银行的倒闭和收购合并,美国商业银行总数于1996年底降至9490家,许多资产在1亿美元以下的微型银行倒闭,商业银行的效率和生产力普遍下降。主要原因是单纯技术以及技术规模的变化,尤其是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的迅速提高,无论是大型商业银行还是小型银行都无法进行积极的技术改进。1994年9月,美国通过了《州际银行法》(the Riegle-Neal Interstate Banking and Branching Efficiency Act),允许商业银行自1997年6月1日起跨州经营金融业务设立分支机构,这一法案打破了70年以来单一银行制度的限制。在此之前,美国银行经营支行的能力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几乎所有的银行都被限制经营跨州支行网络,在一些州禁止设立任何支行。在美国历史上,该法案第一次真正地允许美国银行从事跨州经营金融业务,至此,美国的银行系统从小型银行向大型银行迅速过渡。到1995年,颁布《金融服务竞争法》,允许美国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介入证券业务,自此,对于资产在150亿美元以下的银行来说,规模和收益率之间的关系彻底改变了,开始成正相关。1999年,美国通过了《金融现代化法案》,废除了1993年《格拉斯——斯第格尔法》关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限制。允许银行扩展所有的金融服务。过去的银行持股公司也改名为金融持股公司(financial holding Companies)。在《金融现代化法》生效以后,2000年3月13日,美联储批准了116家银行持股公司转换为金融持股公司。银行可以以金融持股公司的名义从事保险、证券发行和风险投资等业务。 1994年之后,美国银行发展的主要特征有: 总分行制代替了单一银行制,形成了遍及全美的银行网络,银行数目不断减少;全能制银行代替分业制银行,银行业走向了综合化的道路;以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向所有的银行客户提供不同的金融产品和全面的金融服务;电子银行、网络银行迅速发展,金融服务的效率不断提高;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结构发生变化,传统的以存贷款为主的业务发展为新金融服务;银行机构的收入从传统的存贷款利差收入为主变为以各项金融服务费用收入为主;资产进一步证券化,金融机构的股票本位形成了对证券市场的过分依赖;银行机构的兼并形成浪潮;在现代科技支持下,金融服务的手段不断现代化,规模经济的形成以及市场需求量的增加迫使银行努力开发集约化和技术含量较高的经营和管理手段。 目前,我国的银行业正处于改制转型时期,随着银行股份制的深化,银行的经营管制也相对放松,各家商业银行逐渐走上了自负盈亏的道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被提上了日程,所以从美国的经验来看,商业银行业必须要提高核心竞争力,寻求开发集约化和技术含量较高的经营和管理手段,IT外包将是大势所趋。 从理论基础层面看商业银行IT外包 Loh Venkatraman的实证研究表明IT外包的程度和经营成本以及IT成本正相关,和IT业绩负相关。Teng,Cheon和Grover的研究证实了这一观点,并指出IT业绩的实际水平和期望水平之间的差距是IT外包的一个主要决定因素。同时实证的证据表明一家银行适应政策的程度取决于政策本身的影响以及银行的相对实力。最近,源自心理学的TAM理论(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表明有用性的认知和易用性的认知对外包决策的经济因素具有影响。,同时Madhu•T•Rao(2004)研究表明关于技术转移、知识产权和版权的制度法规、隐私方面的法律等也会影响外包关系的成功。 随着商业银行竞争的日益白热化,降低成本和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的压力不断增加,同时现代技术的运用在银行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经营范围的扩展对IT开发的质量和速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无论从经营成本和IT成本还是从IT业绩上来说,外包都是最佳的选择。 在北美,率先开始将各种业务进行外包的是中小规模的银行,据调查,美国有68%的信用卡业务都是通过非商业银行机构来实现的,此举可以为银行减少15%-25%的成本。呼叫中心等业务流程外包(BPO)使他们的人力成本降低85%之多。 国内商业银行IT外包情况分析 银行业是我国较早建设并使用电子技术处理业务的行业,国内各家商业银行都拥有自己的业务处理信息系统。与其他行业相比,银行使用的信息系统具有安全性高、精确性强、建设成本高、维护成本重等特点。出于安全性、可靠性的考虑,国内商业银行通常都自行开发核心业务系统,因此各商业银行无一例外都具有独立开发能力的技术力量。 根据银行规模的不同和所使用系统复杂的不同,银行内部技术队伍的规模也不尽相同。大型国内银行的科技部门有上百人,而小型商业银行则通常只有一支几十人的开发队伍,但是几乎所有的开发队伍拥有核心业务系统的开发能力。 一直以来IT外包情况分析,国内商业银行从核心业务到IT采购、人力资源管理、后勤保障等业务几乎全部由自己承担,而外包可以提高银行的管理效率,使其关注核心业务,从这种意义上来说,IT业务外包是我国商业银行战略选择的一种趋势,但就目前来看: 在我国IT企业普遍的工资水平和外面是一个倒挂平台,比外边高,也没有规模效益,不存在成本优势。所以尽管有IT外包的需求但是由于IT市场还不够成熟,所以无法实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 目前我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普遍不高,信息技术产品市场也不规范,相应的业务外包市场尚未建立起来。 目前我国的信用机制尚未形成,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同时银行是高负债、高风险经营的企业,信息安全性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所以在目前情况下,外包的安全性堪忧。 从自身实力来看,中小商业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在IT人员、IT技术实力、IT系统营运管理以及后勤维护上都有很大差别。国有银行由于原先受到国家财政支持,所以拥有较为强大的IT实力,而中小商业银行在这方面发展较不完善,因为资金有限,也无法大量投入资金于IT方面的开发和完善。 由以上四点,结合IT外包的影响因素理论可以得出:四大国有银行应该继续以自主开发为主,同时顺应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外包开发的新途径。比如采用系统维修维护外包和IT技术开发外包这些短期合作的外包形式,这样既可以提高本身的效率,也可以随时更新IT系统。中小商业银行由于其实力有限,应当分析自身情况,区分业务性质,确定外包范围,积极采用普通业务处理系统外包,如ATM业务外包、呼叫中心外包等,不仅能减少信息系统投入,而且缩短开发周期,使系统更快见到效益。
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篇1 1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概述 目前,在煤矿开采中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的应用十分广泛,并且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属于电子技术、液压技术以及机械技术的结合体,在煤矿机械操作中能够实现各项性能的优化,包括经济型、可靠性、稳定性、实用性以及安全性等。并且也使机械的安装、拆除的速度提升,为机械维修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持,使煤矿机械的工作效率得大幅度提升,使煤矿机械的使用寿命得以延长。此外,目前煤矿机械中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现代化控制系统也有着十分广泛的应用,其中电子控制技术在煤矿的实时监控、机械故障诊断以及警报方面显得尤为突出。随着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煤矿企业对煤矿机械设备的性能与功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煤矿机械中电子控制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也使得煤矿机械的结构越来越复杂。煤矿通风、提升、供电、排水等性能在很大程度上与煤矿机械的自动化程度与安全性能有关,而电子控制系统与电气工程质量则是决定煤矿自动化程度与安全性能的关键因素。其中电子控制系统在煤矿生产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煤矿企业的不断发展,其对自动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必然复杂化电子控制系统,同时也使得其在煤矿系统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如此一来,煤矿生产工作人员的相关机械操作就必须具备一定的水平,能够熟练操作这些煤矿机械设备。所以,加强煤矿生产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以及设备管理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现代煤矿生产显然不能只借助简单的机械技术与液压技术来实现的。目前,煤矿机械性能相比于以前都有了更高的要求,主要包括自动化程度、施工效率、施工质量、操作精度、安全性能、稳定性、经济性以及故障报警与自我诊断等。这就要求电力控制技术必须得到充足的发展,并对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的应用进行强化,进而提高煤矿生产效率,增加煤矿企业经济效益,促进煤矿企业的发展。 2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在煤矿机械中的应用 2.1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在综合方面的应用 煤矿综合采矿中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的应用主要是通过电牵引采煤机来实现。有的电牵引采煤机的功率较大,在牵引性能方面要强于液压牵引,对于大倾角的煤层中的开采比较使用,同时其具有简单的结构,操作难度不高,灵敏性高,维护管理也相对简单方便,因此在煤矿机械中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 2.2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在煤矿提升与运输中的应用 作为煤矿生产的重要环节,煤矿提升与运输的工作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煤矿的生产效率,而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的应用在煤矿提升、运输方面就体现在矿井提升机与带式输送机上。其中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使矿井提升机得以全数字提升,使机械设备的结构简化,并连接了滚筒与驱动,使设备运行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得以大幅度提升。带式输送机是现阶段煤矿运输的主要设备,其具有较强的可靠性、较高的自动化程度、较大的输送量,并且在长距离输送方面具有一定的适用性。 2.3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应用 在煤矿安全生产中,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主要体现在监控系统的开发与完善。监控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监控系统的应用是避免煤矿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煤矿矿井对监控系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系统必须持续连通,能够随时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进而为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矿井监控系统中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的应用,能够连接系统主机内的数据库,通过网络将其连接位同步模式,并经过专用通信接口实现监控,同时将软管软件技术结合当一起,利用专业软件,整理与分析获得的数据,使多项功能得以实现,例如上传、检索、图形显示、打印等等。这是促进矿井监控系统发展的重要技术手段,对于煤矿生产的安全性有着非常重的作用。 2.4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在其他方面的应用 煤矿安全生产中井下支架设备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支架设备中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其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与改进。通过计算机技术与液压技术的结合,使成组自动移架和定压双向临架得以实现,使支架与模板和顶板碰撞的情况得以有效避免。此外,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在掘进机中的应用也比较广泛。现阶段有的掘进机的电气部分采用的电气系统主要有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开关箱、矿用本质安全型操作箱、矿用隔爆型压扣控制按钮、矿用隔爆型电铃、掘进机用隔爆型三相异步动机、隔爆照明灯、GJC4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等组成。 3对机电一体化技术在煤矿机械中应用的思考 机电一体化设备在体积、性能、维护管理等多方面都有着显著的优势,并且机电一体化设备有着一套完整的程序,对操作的要求不高,实现了自动化控制。这些优点使得机电一体化设备在煤矿生产中得到了十分广泛的应用,并且应用范围越来越大。目前,我国煤矿企业的发展前景十分良好,在未来必然对煤矿机械设备提出更高的要求,煤矿机械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应用必然得到充足的发展空间,该项技术不仅为工作人员的工作提供了方便,同时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使煤矿整个生产过程的速度加快,提高了煤矿生产的工作效率,为煤矿企业带来了客观的经济效益。但是机电一体化技术的种种优点并不能掩盖其存在的缺陷。首先我国机电一体化技术的起步较晚,发展不过20年,在有些方面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弥补。具体介绍如下:①应基于原有的优越性能开发新的功能,确保机电一体化产品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并以此促进社会的发展;②加强技术投入,大力研发新技术,并学习与引进先进技术并投入煤矿机电机械中的使用;③加强煤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煤矿机械操作人员的整体水平,为其定期开展培训工作,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能够越来越高,经济发展与国家建设也离不开大量的资源,因此针对这一情况,就必须提高煤矿生产效率,加大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应用与开发,确保其在煤矿生产中的应用越来越广。 4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机电一体化技术在我国煤矿生产中得到了十分广泛的应用,其中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也是如此,与其他技术相比,该技术在各个方面都这又十分明显的优势,在煤矿机械中的应用使煤矿机械的各方面性能指标都得以提升,对于煤矿生产效率与质量的提高有着十分的意义。然而该技术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必须对其展开深入的研究,细致分析其存在的缺陷,并提出相应对策,使机电一体化技术得以完善并投入到煤矿生产中使用,进一步提高煤矿生产的工作效率,为煤矿企业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促进煤矿企业的发展。 作者:张磊 单位:同煤集团忻州窑矿综采三队 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篇2 1.对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内涵进行概括 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运用到当前的煤矿机械设计中,可有效地实现机械性能的完善与提升。而在该技术支持下的煤矿机械已经发展至机械操作监控与故障诊断等功能实现,也能更加便捷快速地进行设备安装与拆除,方便机械应用过程中的维修操作。这样不仅会延长煤矿机械的操作寿命,同时还能有效的保证机械运行的效率提升。而就煤矿机械所执行的通风、供电等多种工作而言,自动化程度也能有效的保证设备操作的安全性。而当前保证设备自动化程度提升的关键点为电子控制系统应用,该系统在当前已被广泛应用于煤矿生产过程中。而随着煤矿行业的发展与科学技术的进步,将来的煤矿机械应用势必会实现更高的自动化程度。而在机械设备复杂程度提升的同时,也对机械操作人员的技术应用水平提出了要求,积极实现操作人员技术培训与研究人员的研发支持是十分重要的。 2.该技术在煤矿机械中的应用实践分析 2.1该技术在煤矿机械综合方面的应用 该技术在煤矿机械综合方面的应用,主要是利用电牵引技术来进行煤矿机械设计,即电牵引采煤机。该煤矿机械在实际应用中的功率较大,所具备的牵引能力要比传统的液压牵引方式更优。该煤矿机械被广泛应用于存在着大倾角的煤层的煤矿开采工作中。另外,该类型的机械在实际应用中操作简便,结构更为精简,具有较高的灵敏度。操作人员在后期的机械维护与保养工作中也能降低工作压力。所以,在该技术支持下实现的煤矿机械在当前煤矿开采中被广泛的应用。 2.2该技术在采煤提升与煤炭运输机械中的应用 采煤提升和煤炭运输都是煤矿开采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保证该操作环节的顺利开展,对于提高煤矿开采工作效率有着重要作用。该技术在采煤提升与煤炭运输机械中的应用,主要以现代化的矿井提升机和带式输送机来进行阐述。前者机械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已经实现了全数字提升,机械本身的结构十分精简,同时还直接和滚筒驱动进行串联,这样的做法主要是为使该机械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的安全稳定性能得到保证。而后者已经成为当前采煤运输操作中的首要应用设备,在实际应用中不仅具有安全可靠性,相比传统运输工具还能实现更大数量的煤炭同时运输。并且在该技术的应用深入下,还实现了较长距离的输送发展。 2.3该技术在煤矿设备安全生产中的应用 保证煤矿开采工作的安全性是十分重要的,而该技术在安全生产中的应用主要表现在监控系统的建立与应用,其主要是为了有效地防止煤矿开采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发生。尤其是在煤矿的矿井范围内,监控系统的应用水平要求较高,在实际开采过程中始终需保证系统的连接,方便和采矿人员进行及时联系,从而保证煤矿开采工作的安全稳定。而该技术在监控系统中有着重要的应用作用,可实现系统主机数据库的相互连接,并运用现代网络技术连接通信接口,最终实现生产监控。而该技术还能与软件技术相结合,有效的就监控数据进行收集和处理,进而满足数据上传、数据查询以及打印等多种机械功能需求。 2.4该技术在煤矿机械其他方面的应用 在煤矿开采过程中,井下支架是重要的应用设备,在该设备中引进该技术实现了设备功能的优化。其主要表现在计算机和液压技术在该设备中的应用实现了井下支架的自动移位,这样可有效地避免传统支架在应用过程中和磨板进行抵触碰撞的现象。而该技术在煤矿掘进机中的引进主要是在机械电气部分进行应用,当前已实现其在开关箱、操作箱以及控制按钮等多项电器系统内的零件中,实现了掘进机施工效率和安全性的全面提升。 3.该技术在煤矿机械中的应用水平提升措施探讨 随着煤矿需求量的逐渐增加,未来的煤矿开采行业势必会对煤矿机械提出更加严格的应用和功能要求,实现该技术在机械设备中的应用推广和研究是当前乃至之后的重要发展方向。而相关研究人员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实现该技术在煤矿机械中的应用水平优化。其一,在保证现有性能的基础上,实现全新的技术应用功能研发,使得相关机械在该技术的支持下逐渐满足未来煤矿生产的需求。其二,煤矿企业应当加大技术与资金投入,组建专门的研发小组进行新技术开发,并加大对技术研究的资金成本投入,为研发人员的技术研发工作的实现提供平台保证和支持。同时,还应当积极就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应用进行思考和引进。其三,注重对煤矿机械操作人员的培养,这主要可从开展技术研讨会议和教育工作来进行实现,切实提高操作人员的设备应用水平。并制定严格的技术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就操作人员的技术应用水平和职业道德规范等进行考察与总结,采用相应的奖惩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约束。总体来说,我国经济与社会在不断发展过程中,煤矿资源的应用量也将会不断提升。面对这一现状,加强煤矿生产效率的提升就成为当前重要的技术研究方向。而煤矿机械作为开采支持技术,加强机电一体化技术在其中的应用推广是十分必要的。 4.结语 在当前的煤矿机械设计中,机电一体化技术已经实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并发挥了重要的应用价值,相比传统的煤矿机械具有更多的优势。所以,为实现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各煤矿开采行业应当重视该技术在采矿机械中的应用。首先需要明确该技术的实际内容和优势,并就当前该技术的应用程序与应用实践进行学习与掌握。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积极总结技术应用经验,不断实现技术的研究创新。 作者:余波 单位:重庆川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篇3 我国有着广阔的国土面积,煤炭资源也非常丰富,在各地均有分布,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时代发展与进步过程中,煤炭资源开采难度也越来越大,对传统开采方式来说已经显得落后,不能保证开采的精度。对此要将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应用到煤矿机械中,提升煤矿机械的性能,从而更好应对各种复杂的地质环境,并大大降低工人工作强度,促使煤矿生产朝着专业化与科技化方向发展。 1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概述 机电一体化是电子机械工程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自动控制、机械技术等学科,对机电一体化技术来说,由各学科交叉与融合发展而成。在互联网与计算机等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煤矿机械中也应用了很多现代化技术,提升了机械生产的效率,如通过引入微电子技术,可以实时监督与控制煤矿,并进行故障诊断等。[1]煤矿生产过程比较复杂,要求有良好的通风与供电条件,这就凸显了电子控制系统的重要性,关系着煤矿生产自动化水平的提升。随着煤矿现代化发展速度的加快,在煤矿生产中除了要应用机械与液压技术以外,还要引进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确保煤矿生产效率进一步得到提升,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2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在煤矿机械中的应用 2.1在线监控、自动报警和故障诊断 对在线监控来说,主要在机电一体化技术支持下,能够让煤矿作业得到有效监控与管理,构成部分有电动机、供油设备和传动系统等。监控系统可以从设备状态出发,在发现有异常现象以后可以自动报警,并将设备具体位置发送给管理人员,以达到警示的作用。这样就极大减轻了工作人员工作量,煤矿设备日常维护效率也变得更高,管理人员通过及时采取解决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此外,还可以对煤矿设备进行有效的故障诊断,将故障原因查找出来以后,通过采取一定解决方法,确保不影响正常的煤矿生产。 2.2在煤矿机械综合采矿中的应用 在煤矿综合作业中应用机电一体化,通常为选择电牵引采煤机,这是机械技术与数字控制技术有效结合的典型例子。电牵引采煤机在近年来的发展中已经越来越完善,相比于其他牵引方式,这项技术显得更具科学性与先进性,如具备更加强大的数控能力。利用电力能够大幅度提升牵引功率,可以满足大倾角作业要求,也保证了作业的速度。此外将该技术应用到综合采矿上,其优势也体现在很多方面,如灵敏度更高,演唱了机械设备的使用年限。在煤矿机械中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以后,可以有效实现工作效率的提升,并对煤矿机械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3在提升煤矿运输能力上的应用 提升煤矿运输的稳定性与安全性,能够确保煤矿作业有效进行,在煤矿作业效率得到保障以后,整个采矿工程才能顺利推进。在煤矿运输上应用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以后,通常反映在煤矿提升设备与带式传输设备等方面,对矿井提升设备来说,可以让煤矿作业效率得到提升,满足煤矿作业的提升要求。[2]现在通过实现内装式提升设备的一体化,也是这项技术的优势之一,不仅可以充分简化设备结构,也连接了滚筒和驱动,大大提升了机械设备的安全性。对带式传输设备来说,在现阶段煤矿作业中应用比较多,自动化水平也很高,能够保证煤矿开采的稳定、高效进行,让煤矿作业效率的提升有了可靠的技术支持。 2.4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一直以来煤矿生产都将安全放在首位,通过应用监控系统可以有效监督与控制煤矿生产各个环节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采取有效解决措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安全事故,提升了煤矿生产的安全性。通常情况下煤矿生产对监控系统有着很高的要求,不仅要求系统能够始终维持在正常运行状态,还要确保与人的联络保持通畅,从而才能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对此可以应用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并和数据库进行充分的整合,在应用局域网实施同步模式和专用的通信结构,可以提升监督与控制的效果,将整个煤矿生产中形成的信息有效收集起来。通过应用专业计算机软件整理和分析数据信息,形成分析图表后将设备运行状态直观、全面的反映出来,有利于修复薄弱环节,达到优化煤矿开采工作环境的目的。 2.5提升设备精细化水平 当前市场经常越来越激烈,煤矿企业要想顺利脱颖而出,应该高度重视管理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方法,这是煤矿今后发展的主流趋势。机械设备在煤矿生产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直接关系着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但是现阶段很多煤矿企业生产设备比较老旧,对此需要及时应用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让机械生产设备得到精细化管理,保证企业经济效益获得提升。在实际煤矿开采过程中,对运输设备进行精细化管理,将里程碑、反光警示标识等设置在各巷道内,并加强对运输设备的保养。在应用数控技术以后,能够定期检查与维护煤矿运输设备,只要出现问题可以第一时间解决,让煤矿生产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3结语 总之,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有着高效、稳定和安全等优势,通过将其应用到煤矿机械中,可以保证综采效果实现提升,让煤矿生产更具效率。同时还要将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与运输系统相集合,从而让运输系统得到有效的优化,让煤矿生产每个环节能够实现有效的衔接。煤矿企业只有充分发挥出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的作用,才能实现经济效益的不断增长,满足社会各界对煤炭资源的需求,也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坚祥.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在煤矿机械中的应用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7,(29):156-158. [2]庞岩.研究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在煤矿机械中的应用[J].科技展望,2016,(30):131. [3]蒋尊涛.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在煤矿机械中的应用[J].建材与装饰,2016,(02):221-222. 作者:王斌 张娜 单位:太原矿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省邮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引言 在信息化时代下,我们的生活、生产模式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比如在计算机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下,其为人们的生活就带来了巨大的便利。现如今,计算机技术已经被广泛地应用在各行各业中,并且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而计算机的运用就是根据编程语言编写的程序运行的。因为不同的编程语言在思想和方法上存在不小的差别,因此在选择不同编程语言开发软件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就需要及时调整自己的思路,这样就可以保证计算机软件开发的质量。不仅如此,在编程方法的辅助之下,各种现实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通过科学合理的数学模型可以让相关的工作变得更有效率,从而大大地节省了劳动资源。这其中的关键就是需要选取合适的编程语言展开软件开发。 1计算机中常被使用的几种编程语言 1.1计算机中的C/C++编程语言 在计算机当中,C语言这种变成语言是将过程作为中心的,而另一种C++语言则不同,其是以对象作为核心的一种编程语言。在诸多计算机编程语言当中,C语言算是十分有难度的一种,因为C语言拥有高等语言的特点,还拥有低等语言直接操作硬件的能力,正是因为C语言的这些特点,若是编程人员要这种编程语言熟练的掌握和深入的理解,就必须具备十分扎实的基础和熟练的操作[1]。C语言和C++语言两者之间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其解决问题的思想和方法是存在差异的。具体来说,C++语言能够把面向对象可以接触的内容扩展,不仅如此,C++语言当中具备十分丰富的设计概念,比如数据包封对于C++语言来说都是十分常见的。C语言与C++语言虽然在解决问题的思想和方法上是不同的,但如果能够将这两种编程语言可以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就能够发挥出很大的功能。 1.2计算机中的JAVA编程语言 现阶段的JAVA语言在计算机当中可以说是具备十分广泛的用途,和计算机编译执行语言与解释执行语言两者相比,JAVA语言还是存在一些不同之处的。JAVA语言拥有面向对象以及可跨平台的特点,不仅如此,JAVA语言中还包括简单、分布式性能高等优点,其能够把一个强大语言当中的全部功能都提供给计算机运用[2]。不过JAVA语言对于运行的条件也是相对严苛的,还有就是JAVA语言在桌面程序开发中的运用效率也相对较低。 1.3计算机中的C#编程语言 C#语言作为一种计算机编程语言,其拥有简洁、安全、精确等优点,其面向的对象大多是数据的处理,这也是因为微软将来的发展方向,其将会集中在分布式应用程序。具体来说就是在客户计算机以及服务器上把处理的过程一起,因此C#语言的研发针对的就是使应用程序方面的问题。相比JAVA语言,C#语言存在一定不同之处,其并未把指针以及手动内存管理完全抛开。不仅如此,正是对C#语言的不断研发,相关经验得到了大量积累,最终诞生了.net平台。 2如何对计算机编程语言做出合适的选择 在计算机软件开发当中,编程语言的使用范围其实是不确定的,这些编程语言都可以进行有效的结合,从而形成软件系统,可以说这些编程语言充满了各种可能性。不过,要想达到如此要求,其关键前提就是软件工程师必须对这些编程语言有着十分深入的理解和掌握[3]。不过,这些编程语言却是存在共同之处,这就类似于各种语言之间也有一定的相同之处。因此,软件工程师可以先对一种编程语言进行熟悉和掌握,这样其对于其他编程语言的掌握也会变得更加容易。 2.1选择编程语言时要对整体内外环境进行考虑 在软件开发的过程当中,其前提便是需要具备足够的硬件环境,因此,必须对软件开发的硬件环境加强重视,在编写程序时,选取合适的编程语言也是十分关键的阶段,需要对语言的分布选取进行有效的确定,还需要将编程语言的环境适应力以及整体框架考虑进去。在选择合适编程语言的过程中,应该尽量结合行业以及使用范围的要求[4]。一般而言会发生编程语言现在符合环境,但如果计算机设备进行更新,软件也会发生不适用等情况,如此便会导致计算机无法正常的使用。因此在开发软件程序前,必须选取和软件整体内外环境相匹配的编程语言,如此才可以让最终编写好的程序能够跟上科技发展的步伐。不仅如此,选择好的编程语言还需要具备容易调整等优点。 2.2选择编程语言前要对应用的行业和领域进行考虑 在选取编程语言之前,还需要针对各种影响因素展开深入的分析,在其中第一个要思考的问题就是编程语言应用的行业以及领域,可以从编程语言应用行业与领域的差异,对不同类型的编程语言特点进行相应的结合运用,之后再选取符合软件开发的编程语言编写。比如,若是软件开发其针对的是底层行业,其程序编写就可以选取C语言以及C++语言。由此可见,编程语言应用领域的不同也对软件开发产生很大的影响[5]。 2.3选择属性的编程语言进行使用 计算机是根据相关编程语言编写完成的程序运作的,因此,在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当中,相关工作人员需要运用自身熟练的编程语言来进行编写。若是工作人员不用自己熟练掌握的编程语言编写,就会导致工作人员编程时间的增加,不仅如此,在编写程序的过程中,编程人员也会因为编程语言的不熟练而十分的吃力。人们在使用计算机的过程中,还需要输入相关的编程语言从而对计算机相应指令,之后就可以在相应的平台上利用编程语言的优势来操控计算机。除此之外,在软件的开发当中运用熟练掌握的编程语言,可以对自身熟悉的编程语言进行一定的创新,这样就能够让编程语言变得更为灵活,从而提升软件开发的效率。 3结语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不断深入,计算机在社会各行各业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作为社会中应用极为广泛的电子设备,其已经逐渐成为了人们生活、生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计算机编程语言中的C语言、C++语言、Java语言、C#语言的特点以及应用范围展开分析,除此之外,还掌握了一些编程语言在软件开发当中的使用规则。计算机就是根据编程语言所编写的程序运行的,编程语言的选取对于计算机软件开发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需要结合计算机软件开发的需要,选取合适的编程语言,不仅如此,还可以采用已经熟练掌握的编程语言。 参考文献: [1]张闻其.探究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过程中不同编程语言的影响[J].信息记录材料,2018,19(1):89-90. [2]成孝俊.不同编程语言对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产生的影响研究[J].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7(20):57-58. [3]周公平.不同编程语言对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的影响研究[J].无线互联科技,2017(15):44-45. [4]司马大伟,李超玲.分析不同编程语言对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的影响[J].电脑编程技巧与维护,2017(15):13-15. [5]周俊威.编程语言对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的影响[J].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7(7):57-58. 作者:戈健 单位:机械工业苏州高级技工学校
浅谈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分析建筑工程结构设计的安全性 1 建筑安全与结构安全的关系 建筑结构安全直接影响建筑物的安全,结构不安全会导致墙体开裂、构件破坏、建筑物倾斜等,严重时甚至发生倒塌事故。如墨西哥城在1 98 5年9月地震中,不少三角形建筑均遭到严重的破坏。从结构角度而言,平面形状是三角形的结构迎风面较大,在水平风力作用下,它受力的效果,即抗弯曲变形和抗 侧移的能力比圆形、椭圆形、正方形,正多边形、十字形、工字形、口字形等平面形式的高层建筑要弱很多,而使得建筑物安全性较差。 2 结构设计安全度 2.1结构设计安全度的概念 从事建筑结构设计的基本目的是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赋予结构以适当的安全度,使结构在预定的使用期限内,能满足所预期的各种功能要求,一般来说,建筑结构必须满足的功能要求是:能承受在正常施工和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且在偶发事件中,仍能保持必要的整体稳定性,即建筑结构需具有的安全性:在正常使用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即建筑结构需具有的适用性:在正常维护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因此可知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是评价一个建筑结构可靠(或安全)与否的标志,总称为结构的可靠性,对这些性能的度量,即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称为结构的可靠度(或称安全度)。 2. 2 安全度与工程事故 关于工程事故与设计安全度的关系,有人认为国内发生的工程事故与现行规范的安全度没有关系,规范的安全度是够的。资料显示,上世纪5O年代的结构设计方法与现在近似,当时所用的混凝土强度很低,只有11O#一l40#,比现在的C15还低,其施工手段也很落后,混凝土用体积配合比,人工搅拌,没有振捣器。而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却很少,如北京饭店、王府井百货大楼等一些建筑物,使用至今已逾45年,而且都经过了唐山地震影响的考验,因此可以说,现在的安全事故与结构设计安全度是没有连带关系的。不过也有专家指出,一些工程事故往往由多种因素综合造成,施工质量差、设计有毛病、结构安全储备又偏低,加在一起终于酿成大祸,这类情况不是由于野蛮施工和管理腐败,较高的安全度总是与较低的失效概率相联系,这是客观规律。 3 确保建筑安全的设计措施 3 1建筑设计必须与结构设计相结合 建筑设计与结构设计是整个建筑设计过程中的两个最重要的环节,对整个建筑物的外观效果、结构稳定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也有一种不好的倾向,少数建筑设计师把结构设计摆在从属地位,并要求结构必须服从建筑,应以建筑为主。许多建筑设计师强调创作的美观、新颖、标新立异,强调创作的最大自由度,然而有些创新的建筑方案却在结构上很不合理甚至无法实现,这无疑给建筑结构的安全带来隐患。 3.2合理确定设计安全度 结构设计安全度的高低,是国家经济和资源状况、社会财富积累程度以及设计施工技术水平与材料质量水准的综合反映。确定工程的安全度在一定程度上需以概率和统计为基础,但更多的须依靠经验、工程判断及综合考虑。 与国际上一些通用标准相比,我国混凝土结构规范设定的安全度水平偏低,有的偏低较多。这体现在涉及结构安全度的各个环节中,如我国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取用的荷载值比国外低,材料强度值比国外高,估计结构承载力所用计算公式的安全裕度低于国外甚至在个别情况下偏于不安全,对结构的构造规定又远比国外要求低。 3 3进行防火防爆设计 建筑消防设计市建筑设计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应该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文章从防火分区和安全疏散两方面来讨论: (1)建筑的防火分区问题 《建规》3、2、1条规定了厂房的防火分区,其中有一点需要注意,厂房的防火分区是和该厂房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及占地面积有关。虽然《建规》中规定封闭楼梯间的门为双向弹簧门就可以了,但做为划分防火分区用的封闭楼梯间门至少应设乙级防火门。因为开敝的楼梯间也是开口部位,是火灾纵向蔓延的途径之一,也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计算面积。 (2)安全疏散设计问题 很多大型商业建筑在消防安全疏散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诸如首层中部疏散楼梯无法直通室外、中庭回廊容易滞留人员、首层疏散距离超过规范要求等。商业建筑卖场的疏散距离应执行《建规》中5、3、8第三款(不论采用任何形式的楼梯间,房间内最远~ 点到房门的距离不应超过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从房门到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的规定,即22m,如再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疏散距离再增加25%,为27.5m。但如果在商业建筑的卖场每家店铺均设有到顶的隔断墙,并设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两侧的隔墙耐火极限 ≥lh(非燃材料),房间隔墙耐火极限t O.5h(非燃材料),则房间门通过安全疏散通道到疏散出口的距离适用40m和22m的规定等等。 4考虑建筑结构的耐久性 结构耐久性不足已成为最现实的一个安全问题。现在有这样的倾向:设计中考虑强度多而考虑耐久性少,重视强度极限状态而不重视使用极限状态。重视新建筑的建造而不重视旧建筑的维护。所谓“安全’ 包括保证人员财产不受损失和保证结构功能的正常运行,以及保证结构有修复的可能,即所谓的“强度”、“功能”和“可修复”三原则。 我国土建结构的设计与施工规范,重点放在各种荷载作用下的结构强度要求,而对环境因素作用(如干渴、冻融等大气侵蚀以及工程周围水、土中有害化学介质侵蚀)下的耐久性要求则相对考虑较少。混凝土结构因钢筋锈蚀或混凝土腐蚀导致的结构安全事故,其严重程度已远大于因结构构件承载力安全水准设置偏低所带来的危害。所以这个问题必须引起格外重视。 5 结语 在进行建筑设计时,不能片面地追求建筑技术与建筑艺术“完美”的结合和“最大”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结构设计人员应针对具体工程特点,选用合理的规范规定、考虑结构的耐久性、安全度等,还要从结构的体系、构造、材料选择设计以及旋工和使用中的各个环节保证结构的安全性,同时还应与结构设计、给排水等专业设计相结合,最终达到满足结构安全的目的。 浅谈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探究 摘要:建筑工程结构设计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建筑工程的结构设计除要实现建筑物美观和内部功能需求外,还要尽可能的依据建筑标准对建筑工程的结构设计进行优化,尽量降低工程造价。本文首先通过明确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与工程造价的关系,进而对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进行详细的分析,以期为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从业者优化建筑工程结构设计,最大程度的降低工程造价提供帮助。 关键词:结构设计;工程造价;影响因素 1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与工程造价的关系 1.1建筑工程结构设计直接影响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在建筑工程施工和工程造价上的地位举重若轻。建筑工程结构设计的费用在建筑工程的工程造价中占比不到百分之一却对建筑工程的后期施工有着百分之百的影响。如果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从业者对于建筑结构应用理解不到位或对工程架构考察不明确就会导致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不合理,在根本上造成工程造价的增加。 1.2建筑工程结构设计间接影响工程造价 一个完整的建筑工程的工程造价不仅包括前期的工程施工和建筑建造费用,还包括后期的定期检修和设施维护费用。这属于工程规划建造中的一部分,是经常性费用。这部分经常性费用通常与最开始的建筑施工费用成反比,也就是说,如果前期建筑施工费用较多,工程质量良好,则后期检修等花费自然就会相对较少。反之,如果前期建筑施工费用较少,工程质量没有得到充分保证,就会增加经常性费用。由于经常性费用在建筑工程中时必须的,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从业者不能因为要降低经常性费用而过多的增加建筑工程施工标准,使得工程造价增加,应综合考虑建筑施工费用和经常性费用,寻求两者的平衡点,以达到造价最低的目的。此外,在建筑工程施工时切不可因为贪图节约建筑工程结构设计成本而降低设计质量。如果建筑工程结构设计质量低,除了会在建筑工程施工中产生一系列的技术难题,发生违背建筑施工标准,设计方案与建筑施工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外,还会对人们的安全使用产生威胁。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性的同时,容易产生建筑工程返工、废止、烂尾或使用寿命不长等问题,看似降低了工程造价,实则是大大增加了建筑工程投资成本。 2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分析 建筑工程一旦确定,其建筑规模和装修标准也就随之确定了。因此,工程造价的高低完全取决于建筑工程的结构设计。而建筑工程的结构设计又包含建筑结构的选择,建筑材料的选用,以及构件截面尺寸的选择等。具体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可从以下几方面论述: 2.1建筑物的不同结构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建筑工程结构设计要依据建筑行业建筑标准和建筑施工技术规范,在满足建筑单位的功能和外观需求外,结合当地的地质实际和建筑施工水平,选用合理可行的建筑工程结构形式。建筑工程的结构形式主要包括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大开间剪力墙结构和短肢剪力墙结构。不同的结构形式使用条件和性能不同,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从业者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合理选用。 2.2建筑物的构件截面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2.2.1板厚 在目前的高层建筑中,楼板的混凝土用量在全部所需建材中占重过半。楼板的厚度不同,自然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不同。倘若楼板较厚,就会增加建筑的自身重量和结构稳定性,但是经济效益会明显下降。因此,在高层建筑施工中,一般在施工安全范围内,以最低板厚为建筑标准。 2.2.2梁高 现在的许多建筑都使用钢筋混凝土的结构,该结构突出的问题是“梁肥柱胖”。这样的建筑结构不仅增加了不必要的钢筋混凝土使用量,也增加了梁高,间接地增加了层高,从而造成了工程造价的提高。与此同时,也减少了人们对于建筑的空间利用,使得建筑部分功能缺失。故而,在建筑结构设计中,应尽量不使用宽扁梁,以降低梁高。 2.2.3异形柱 在建筑结构设计中,除尽量降低梁高不使用宽扁梁外,还要尽量不使用异形柱,其原理与降低梁高相同。另外,为了减少柱截面而不影响轴压比,柱截面的钢筋混凝土强度等级应随着柱高的变化而变化。 2.3建筑物的高度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①建筑物的高度对于工程造价有着最为直接的影响。如果建筑物的高度增加,相应的建筑原料需求便会增加,建筑时间加长,工人费用增多。此外,还要安装相关的居民生活设施,铺设供电供暖的线路管道,工程造价自然便会上升。②建筑物的层高也对工程造价有明显影响。据相关资料显示,相同的建筑楼层数,由于不同的层高造成的建筑物高度的不同,对于人们的日常居住和安全使用几乎没有影响。但是,当层高较高时,工程造价却明显增多。③与建筑物的高度相适应的经常性费用也会增加,作为工程造价的一部分而影响经济效益。因此,不可盲目的追求建筑物的高大,一定要结合实际,找到该建筑工程的最优经济高度,降低工程造价。 2.4建筑物的高宽比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建筑物的高宽比对于建筑的工程造价影响不容小视,有时,建筑物高宽比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甚至远超建筑物高度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建筑物的高宽比就是建筑物的总高度与倾覆方向支承体系的总宽度的比值,由于建筑物的框架柱是主要受力构件,如果建筑物的高宽比较大,建筑物的框架柱将随建筑物高宽比的增加而增加承重。但是框架柱的刚性和承重能力是有一定限度和要求的。所以,随着建筑物高宽比的增加不可避免的使得建筑物的侧向倾覆力距减小,侧向倾覆力增加,致使建筑物的结构稳定性降低。此时,施工方为了维持建筑物的结构稳定性就必须要增加抗侧力构件的用量或者提高抗侧力构件的强度和刚度。框架柱的重点施工建造,抗侧力构件轻度和刚度的增加,都必然要使用大量的浇筑混凝土,尤其是大大增加钢筋的用量,从而使得工程造价大大增多。 2.5建筑物的平面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2.5.1平面长宽比 如果建筑物的平面长宽比较大,就会使得长宽两个方向的主轴动力特性相差较大,进而导致结构扭转系数增加,水平结构稳定性降低。建筑物平面长宽比的变化根本上是使建筑物的长宽主轴动力距不同,在相同外力施压下,导致建筑物长宽两个方向的构件受力不同,而使建筑物水平结构稳定性降低。施工方为降级平面长宽比对于建筑物水平结构稳定性的影响,增加受力强度,就会增加构件数量或增加构件的配筋,从而间接的大幅影响工程造价。 2.5.2平面形状 建筑物的建筑标准,如抗震等级,平面形状设计等,要求越低,工程造价就越低。通常来说,建筑物的平面形状越简单,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就越容易,施工技术要求也就越低。同时,建筑物的承压能力越强,结构稳定性越高。在节约建材的同时节约了大量的人力,从而大幅的降低工程造价。 3结语 建筑工程的结构设计是否合理除了对建筑物的安全稳定性和施工技术有明显影响外,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也是不容小视的。因此,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从业者一定要明确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与工程造价产生的关系,以及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从根本上保证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合理,进而降低工程造价。 作者:曾海锋 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好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浅谈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中的剪力墙设计 摘要: 在建筑行业飞速发展的推动下,建筑工程结构的设计水平也得到了显著地提升,同时人们对于建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剪力墙设计在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其设计水平直接关系着整个建筑的安全性、稳定性以及施工单位或企业的经济利益,为此,本文以剪力墙设计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展开了分析,首先介绍了剪力墙结构布置的要求与特点,然后分析了剪力墙设计,最后提出了两点剪力墙结构设计的优化措施,希望能够对广大读者提供帮助。 关键词: 剪力墙设计;建筑工程;结构设计 众所周知,剪力墙结构是当前建筑结构设计中非常常见的类型,尤其是近年来逐渐受到了各施工单位或企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剪力墙结构具有抗侧刚度大、抗震性能好、侧移小的优点,能够满足不容结构风格建筑的要求,特别适用于高层建筑与宾馆[1]。为了确保剪力墙结构在建筑中作用的有效发挥,就需要加强对剪力墙设计进行分析,从而使剪力墙结构设计水平得到提升,为施工的顺利正常开展创造良好条件,最终实现建筑结构设计水平的整体提高。 1剪力墙结构布置的要求与特点 1.1剪力墙布置要求 由于在整体建筑中,剪力墙承担着承受由传导荷载力、抗风以及抗震产生的轴力和剪力的作用,同时,其还是建筑物的隔离墙,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剪力墙结构的布置都是顺着主轴线进行的[2]。剪力墙具有较强的弯曲延性、延性变形和抗脆性,因此,设计人员在对剪力墙结构进行设计时,应注意剪力墙的宽度与高度要相对大一点儿,而其厚度要相对小一些。 1.2剪力墙结构特点 剪力墙结构具有较高的结构规整性与结构承载能力,同时,其本身还具有变形较小与刚度较大的特点,因此,剪力墙结构被广泛地应用于宾馆与高层住宅。当然,剪力墙结构也具有一定的缺点,比如空间有限、自身重力较大等,因此,在实际剪力墙结构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为了扩大使用空间,通常利用其它结构来替代剪力墙,比如框架—剪力墙,它是将剪力墙结构分为承载竖向作用力的框架与承载水平作用力的剪力墙两个结构构件。 2剪力墙设计分析 2.1选择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法 在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中,要想保证剪力墙结构的稳定性,使整个建筑工程质量得到提高,设计人员首先要选用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法,确定恰当有效的施工方案,从而使建筑工程的安全稳定性及整体强度得到最大程度地增加。由于处于受弯工作状体的剪力墙结构具有较高的延展性,因此,设计人员在设计方法选择过程中,应首先将剪力墙形状确定为宽细状[3]。为了保证剪力墙设计满足建筑工程抗震的要求,设计人员需要注意剪力墙的长度,以免出现低宽剪力墙,影响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除此之外,在设计方法选择过程中,设计人员还可以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精确地计算,同时参照以往剪力墙设计过程中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使所设计剪力墙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得到保障,在确保施工成功顺利进行的同时,使得建筑工程设计中剪力墙设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2.2合理布局结构 设计人员在对剪力墙水平结构进行布置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采取对称的方式来完成剪力墙的平面设计。这样的布置不仅能够极大地增强剪力墙的抗震性,而且还能够有效地防止剪力墙扭矩问题的产生,为促成对称,设计人员需要尽可能地将剪力墙的刚度核心与重量核心布置在一起。此外,为了使剪力墙的抗震性得到有效提高,从而确保整个建筑工程的抗震性能得到提升,在布置剪力墙结构的时候,设计人员可以适当地减少对单项形式的采用。值得注意的是,在布置剪力墙结构的时候,设计人员需要对剪力墙侧向刚度能否得到充分有效发挥进行重点关注,这也是保障剪力墙结构的抗震性能的有效措施之一[4]。 2.3合理处理剪力墙的延伸性 剪力墙的延伸性是剪力墙设计过程中的核心内容,在建筑设计阶段一定要有效的处理剪力墙的延伸性。通常情况下,剪力墙本身就具有一定了延伸性能,因此,在对剪力墙的结构进行设计时,首先要确保其具有较好的延伸性,这样才能够很好的保证剪力墙具有很好的整体性与耐久性。对于这一点,建筑设计人员在处理剪力墙延伸性功能时,为了避免剪力墙的结构遭到损坏,需要保证剪力墙的承载水平达到相关标准,此外还可通过均匀对称、前后连贯的方式来提高剪力墙的支撑能力,从而增强剪力墙设计的有效性与合理性。 2.4增强剪力墙的强度及其性能 在设计剪力墙时,需要注重增强其强度与性能。建筑设计《高规》中明确提出,在建筑设计阶段以及施工阶段,一定要确保剪力墙竖向及水平方向分布筋的配筋率达标,具体的说就是在建筑设计阶段,无论是非抗震建筑还四级以上的抗震建筑其配筋率都至少达到0.2%;而对于抗一、二、三级震动工程,在设计工程中需要保证配筋率达到0.25%以上,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提高建筑的抗震能力及其性能。此外,在提高剪力墙强度及其性能的过程中,设计人员必须要严格遵守相关标准,有效控制构造边缘及边缘处的剪力墙,这样不仅可以有效促进矩形截,还能够很好的提高剪力墙的强度,最终达到性能优化40%的目的,此外其抗震水平还提高了大约20%,从而有效提高了剪力墙的设计水平,增强了整个建筑工程质量。 3剪力墙结构设计的优化措施 3.1墙肢平面外弯矩的优化措施 当剪力墙平面内外承载力及刚度存在较大差异时,则由于刚度发生突变可能会导致整个剪力墙方向的梁连接处产生墙肢平面外弯矩。介于此,设计人员在设计剪力墙时,可以通过在剪力墙与梁连接处设置适当的暗柱和扶墙柱或者顺着梁轴线方向设置一定长度的剪力墙与梁相连接等措施,从而实现对这一问题的优化。 3.2剪力墙连梁设计的优化措施 在建筑结构设计中,剪力墙连梁设计不仅能够使结构刚度得到保证,而且还有利于建筑侧移的有效减小,因此,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建筑结构设计中,剪力墙连梁设计需要考虑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在剪力墙连梁设计过程中,对于梁的结构抗侧力刚度与内力,必须对与之相连剪力墙的墙肢刚度进行充分考虑。当连梁跨高比较小时,在反复荷载作用下极易导致连梁产生斜裂缝,引起剪切破坏,因此,设计人员在剪力墙结构设计过程中,为了防止剪力墙连梁剪切破坏现象的发生,可以采用跨高比较大的连梁,从而使连梁的可延性得到有效地保障。除此之外,在剪力墙结构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还要做好内力分析工作,同时,做好连梁刚力折减计算工作,从而防止剪力墙连梁剪切破坏问题的出现。 4结语 总而言之,在整体建筑工程中,剪力墙结构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具有显著的优点,适用于高层住宅和宾馆。针对剪力墙的设计,设计人员需要结合建筑工程设计的具体要求,选择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法,合理布局结构,做好延伸处理,不断提升其性能与强度,从而实现剪力墙结构稳定性及安全性的提升,剪力墙设计水平的提高,建筑结构形式的优化。同时,设计人员还应该针对墙肢平面外弯矩和剪力墙连梁设计采取相应的优化措施,以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张可可 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浅谈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建筑工程结构设计现状及发展趋势 摘要: 近几年,建筑行业迅速发展,建筑质量逐步成为了人们重点关注的问题。安全是建筑工程设计的基本任务,想要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就必须不断规范结构设计,一栋建筑物是否安全,在很多程度上取决于其结构是否可靠。本文就当前建筑结构设计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希望对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 发展趋势;发展现状;结构设计;建筑工程 目前,建筑结构成为了建筑企业重点关注的话题,一个企业要想获得更高的市场竞争力,就必须提高自身的实力。建筑企业则需在结构设计方面下功夫,提高结构设计水平、创新设计理念,为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奠定基础。 1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存在的问题 1.1过于依赖电脑 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电脑的功能越来越大,人们逐渐离不开电脑,甚至产生“没有电脑,任何事情无法进行”的势头。随着人们对电脑的依赖程度逐渐增大,在建筑工程设计方面,更是只增不减,这完全是不可取的。用电脑软件进行设计固然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减少了设计时间,但设计人员需要知道的是,这仅仅是方便,而并不是权威。首先,在软件日益更新的今天,软件间的良莠不齐为工程设计带来的威胁是不可忽视的。其次,尽管设计人员选择了一个信赖程度比较高的软件,但也只是一个程序而已,它是固定不变的,而实际却是不断变化的,这就使得很多不确定因素电脑软件无法准确体现,如果设计人员过于依赖电脑软件,那么将会严重影响工程设计的准确的。再次,如果设计人员过度依赖电脑软件,那么将会不自觉的忽视理论知识,经设计软件计算后得出的结果无论是否合乎情理,设计人员都一概上报,根本不对其进行验证,这极大地威胁了建筑工程的安全性。 1.2设计人员资质低 电脑的不断普及,很多设计工作变得越来越简单,企业为了获取更高的利益,常常将一些非常重要的工作交给资质不高的设计人员,有的甚至是刚毕业的学生,他们感觉只要有电脑的辅助,所有困难都能解决。这种错误的观念常常会酿成大错。企业管理人员要清楚,即使电脑功能再丰富,也需要人来操作,如果设计人员的经验不足、资质很低,甚至基础知识都不够牢固,很容易出现漏洞。加之,电脑软件市场参差不齐,如果设计人员没有一定的经验基础,是很难准确的使用软件的。再优质的设计软件,其得出的结果与实际也是有一定差距的,设计人员需要根据自身的经验尽可能减少差距,否则,只是徒劳无功。另外,设计人员的心态必须保持端正,如果出现随心所欲、无所谓的状态,那么很容易给建筑工程带来重大威胁,甚至危及人们生命。 1.3结构设计脱离规定要求 目前高层建筑到处都是,在追求个性化设计风格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建筑结构的问题。当前常见的建筑异性结构主要有过高的建筑高度以及不规则的形体,这样的建筑结构设计存在诸多的不足,并且抗震设计也没有被考虑在内,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结构设计的合理性,必须将抗震性与合理性综合考虑在内。 1.4缺乏防护措施 外部结构也是影响建筑结构质量的重要因素。比如加强建筑伸缩缝的设计,目的是为了降低建筑温度对建筑结构本身的影响[1]。 2建筑结构设计的发展趋势 2.1设计方向面向总体设计 建筑结构设计行业的发展直接影响着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结构设计的合理性与安全性关系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建筑结构设计的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并且影响着国家未来的发展方向。所以,企业应提高对建筑结构设计方向的重视。设计的方向应面向建筑的总体设计,这是综合建筑结构安全性与层次性提出的,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非安全问题的产生。总体设计是基于安全理论而提出的设计方案,代表着结构设计的发展方向,是一项可行的设计方案,有助于实现建筑设计安全的目标。 2.2使用轻便无污染材料 随着能源节约型社会的建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节约资源,建筑行业作为资源消耗大业,推出节约资源、降低能耗是十分必要的。建筑材料是建筑结构耗源最大的方面,所以在建筑结构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材料的选择,企业的管理人员,需要具有长远的意识和超前出众的眼光,不断升级材料水平,以便在建筑市场获得优势。不同的建筑设计阶段选择的建筑材料不同,其设计风格与要求也不同。现代化的建筑施工要求使用节能环保轻便型的材料,新型材料的引进必定会引起建筑市场的变革[2]。 2.3更新计算理论 在高新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企业的管理人员需要具有超强的目光和长远的打算,不断更新建筑计算理论,追求在最短的时间里获得最为准确合理的计算结果。由于建筑工程的计算量很大,如果使用传统的计算方式,那么企业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并且还会影响工程设计的进程,远离社会发展地步伐,因此采用先进科学的计算理论,不仅能够减少时间浪费,提高计算效率,还会有效推进建筑结构设计的进程。 2.4更新审美理念 审美是建筑结构设计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物质水平进一步改善,人们的精神水平也获得了显著提高,对结构设计审美的要求逐步增大,因此在新时代,审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结构设计的发展方向,审美是每个人的天性,在建筑结构设计中提高审美有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发展。 3新技术发展 3.1民用建筑钢结构的推广 近几年钢铁行业迅速发展,为建筑钢结构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在民用建筑中,使用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及砖混结构比起来有三个优点:第一,钢结构的民用建筑性价比较高,节约资源、适宜产业化发展,且有利于环境持续发展,具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可同时促进新型材料及钢铁产业的发展。第二,使用钢结构的民用建筑带来的综合效益比较高。因为钢结构民用建筑的自重比较轻,大概是砖混结构的四分之三,从而也就降低了石、沙、土的用量。不仅适用于软土地基,在其他类型的地基条件下,也大大降低了经济投入。此外刚结构的民用建筑施工周期比较短,能有效促进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率。第三,介于钢结构强度高的特点,可以进行大开间布置的设计。而钢筋混凝土、砖混结构的建筑,受到材料性质的限制,无法进行大开间设计,空间布置受到了限制,如果建筑结构的跨度过大,那么构建的尺寸就必须加大,这样不仅会影响美观,还会增加自重,加大投资[3]。 3.2应用预应力大板结构 所谓预应力大板结构就是在柱子之间设置明梁,楼板使用预应力大板,然后在预应力大板上直接进行隔墙。这种大板结构如果再与预应力宽扁梁配合使用,那么更能凸显楼层的高度。比如9米的预应力宽扁梁要比一般的混凝土梁和预应力梁高度减少300mm左右,如果是底部需要设置大空间的商住楼可以添加结构转换层。随着预应力技术的不断推广,预应力材料及施工的费用逐步降低,在我国高层的建筑当中有很多使用预应力,预应力的使用避免了楼层室内难看的次梁景观,增加了建筑空间的灵活性,更好的满足了住户的需求。 4结语 增强建筑工程结构设计的安全性,能够有效的提高建筑物的质量,同时也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保障,促使了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增强建筑结构设计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设计水平有助于提高整个建筑结构设计的安全性,从而促进建筑业的发展。 作者:张可可 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浅谈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建筑工程造价结构设计分析 【摘要】 在工程造价管理中,人们普遍地将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施工阶段,忽视了设计阶段项目的投资控制,从而导致了当前国内建筑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十分成熟,而建设资金仍旧浪费十分严重的问题。鉴于此,本文在对造价控制与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建筑工程基础设计、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以期对建筑工程经济效益的提高有所帮助。 【关键词】 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工程造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建筑事业也迅速发展,但是受传统造价管理思想的影响,很多施工单位将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施工阶段,即通过一系列措施如优化施工工艺、强化管理等来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 1.建筑结构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宏观影响 (1)建筑结构设计方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建筑结构设计方案的选择是建筑工程结构设计的第一步,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建筑基础的选择、结构体系的选择、结构材料的选择等实现的。随着建筑事业的不断发展,建筑技术也出现了巨大的变革。具体而言,建筑结构设计方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不合理的方案选择将会加大工程造价。此外,建筑工程结构设计方案对于项目的经常性费用如工程照明、取暖、维修等也有着一定的影响,从而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 (2)建筑结构设计过程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建筑工程结构设计过程与工程造价之间的密切关系集中体现在设计过程中工程材料的选择、钢筋的连接方式和构件截面尺寸的选择等方面。其中工程材料的选择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是直接而易见的。一般来说设计人员在设计的过程中就从建筑整体结构对相应的材料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钢筋的等级等,不同规格、不同质量的材料造价自然不同;钢筋的连接方式对于现代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也十分明显,原因在于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钢筋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地位愈加突出,钢筋的连接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工程造价有着影响。 (3)建筑结构设计质量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建筑结构设计质量的好坏对于工程造价的多少、建设周期的长短、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比例有着决定性影响。质量较高的建筑结构设计能够在保证建筑质量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压缩施工成本,相反建筑结构质量较差轻则加大建设投资,重则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建筑结构设计质量与工程造价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2.建筑结构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微观影响 对于建设单位而言,工程造价控制是其最为关心的内容,原因在于工程造价控制直接关系到其盈利能力。建筑结构设计对工程造价控制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结构体系。当前建筑工程主要采用的是钢筋混凝土结构,而钢筋混凝土结构又可以大致分为剪力墙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和筒体结构集中类型,在设计过程中选择不同的结构体系,建筑工程造价自然有所差别。例如剪力墙结构的住宅在平面布置上要尽可能与设计单位协商减少转角处开窗,保留转角剪力墙,以控制整个建筑物的扭转,否则的话其它构件需要的混凝土量将会增加,从而加大工程造价。 (2)结构材料。结构材料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集中体现在混凝土设计强度和钢筋种类的选择上。首先从混凝土设计强度来看,不同种类的建筑应当使用不同强度的混凝土,高规格的混凝土设计强度往往会增加不必要的工程造价。例如对于住宅建筑而言,由于其开间一般较小,这种情况下使用C30混凝土即可满足施工要求,如果使用强度较高的C40混凝土不仅会加大工程造价,而且很容易造成墙与楼板的裂缝,尤其是地下室外墙板裂缝,增加后期的修补费用;从钢筋种类的选择上,选择等级较高的钢筋往往可以有效地降低工程造价,例如在一些大跨度无梁板设计中使用准8-准12HPB300级的钢筋的话所需钢筋是使用准8-准10HRB400级钢筋的1.3倍等。 (3)构件尺寸。结构设计时要合理确定墙、柱的截面尺寸。墙、柱为压弯构件,其实际配筋量一般按照构造要求,所以在满足规范的前提下,柱的轴压比不宜过小,使得柱子的截面尺寸偏大,不但影响室内空间的使用,还会增加基础尺寸和造价。对于一般的现浇混凝土板也是有着严格的要求的,实践证明,现浇混凝土板跨在3m~4m之间,板厚在90mm~110mm之间所需造价最低,板跨每增加1m,板厚每增加10mm造价将会增加25%。由此可见,构件尺寸的选择科学合理与否,对于工程造价控制有着重要的影响。 3.建筑工程结构设计阶段有效控制造价的措施 (1)推行限额设计。一直以来很多设计人员都抱着“只需要将设计任务完成,工程造价控制与自身无关”的想法进行建筑结构设计,导致工程质量与成本投入比例极度不合理。对此笔者认为应当在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中推行限额设计来达到各种各样有效使用资金的目的。即事先确定工程大致造价,然后以此为基准进行建筑工程结构设计。设计过程具体如下:首先是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进行初步设计,然后根据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最后将其分至各专业的概算,一步一环地进行有效控制,改变之前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不算账的局面,实现资金的最优配置。 (2)实行设计质量优奖劣罚制度。当前我国设计费用的收取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工程造价乘以一定的百分比,得出的结果就是设计费用,另一种则是固定的单位设计费用乘以建筑面积。分析这两种方式我们可以发现其很难促使设计者主动地考虑降价,节约投资。从第一种设计费用的计算方式来看,设计费用的高低完全取决于工程造价的高低,这种情况下设计者不但不会主动考虑降低造价,反而会尽可能地提高造价;而第二种属于固定的设计费用,这种情况下设计者也没有在设计中降低造价的积极性。对此笔者认为可以采用设计费用=概算数额×基本费率+(概算数额-预算数额)×减奖罚费率这一计算公式。如此一来设计质量较高,能够有效地降低工程造价的设计人员将会得到一定的奖励,反之则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以此来促使设计人员在设计中积极主动采用各种技术手段降低工程造价。 (3)推行设计监理制度。单纯的依靠设计单位内部监督或者施工单位对设计进行监督已经无法满足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对工程结构设计越来越高的要求,这种情况下推行设计监理制度,引进第三方对设计进行监理是必要且重要的,能够有效地控制建筑工程结构设计质量,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监理人员需要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对建筑工程结构设计过程进行跟踪监督,避免因设计人员的疏忽导致设计问题的产生;其次是在设计结束之后同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一起对图纸进行审核,确保设计图纸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经济性,确保设计是在一定的造价范围内进行的;最后是对于设计图纸的变更,对于非发生不可的变更应当尽可能地提前实现,避免误导施工单位,产生不必要的投资费用。对于无理的变更应当给予拒绝。 作者:叶玉 单位:西安医学院基建处
道路交通论文: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649例救治分析 【关键词】 道路交通事故 【摘要】 目的 探讨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病人的急救与治疗。 方法 回顾分析了我院1997年10月~2004年10月7年间我院649例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病人的救治经过方法及结果。 结果 649例中647例满意出院,2例死亡。 结论 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急救网络是抢救成功的前提,首诊急救医师对伤者要有一科学判定并集中力量现场抢救致命伤,优先抢救“急、危、重”伤员,密切观察和有效处理多发伤。 【关键词】 道路交通事故 重症多发复合伤 救治 我院自1995~2004年间共收治649例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患者进行分析,认为道路交通事故伤因伤情复杂急重,合并有多部位伤或夹杂有烧伤烫伤等复合伤,要提高抢救成功率,应建立一个具有丰富急救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强、以外科医师为主的急救小组,对就诊的伤员迅速做出诊断,集中力量现场抢救致命伤,密切观察和有效处理多发伤复合伤。抢救过程应急而不乱,临床和辅助科室医、护、工有效分工合作,优先抢救“急、危、重”伤员。现 将急救体会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男490例,女159例;年龄3~71岁,其中16~40岁401例,占61.8%。伤情分布:2个受伤部位481例,3个以上受伤部位168例;颅脑伤为主318例,胸伤为主67例,腹伤为主31例,四肢、骨盆、脊柱伤233例,合并烧伤烫伤9例,见表1。 表1 本组患者一般资料 略 1.2 治疗方法 1.2.1 早期救治 接诊后应首先了解外伤史(时间、部位、伤后表现和初步处理,有无饮酒及使用药物史、关系到有无酒后驾车等违反交通法规等情况),查看呼吸、瞳孔及伤部情况,了解血压、脉搏及胸腹腔情况,确保呼吸道的通畅,清除呼吸道异物,必要时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予中流量吸氧,迅速建立有效的静脉通道,晶体液扩容抗休克并做交叉配血,尽快补充血红细胞悬液、血浆等胶体液,留置尿管观察尿量、颜色监测生命体征及对治疗的反应。同时对四肢的开放性骨折予止血、包扎、简单固定,以利于搬运 [1,2] 。本组649例患者中161例是我院医护人员出救护车现场急救后直接接入住院病房或手术室救治,488例120急救中心送入急诊科。 1.2.2 生命体征平稳后的系统治疗 (1)抗休克治疗:实质上还属于早期救治。严重多发伤性休克,补充血容量是成功的关键,因此可在半小时内输入1000~2000ml液体,包括平衡液、代血浆和右旋糖酐,为防止发生间质水肿,可输入血、血浆和白蛋白,而在有活跃出血情况下,延迟液体复苏优于即时液体复苏,高渗溶液使用时,注意会增高血压加重出血,在抗休克治疗的同时注意避免补液速度过快可能造成心肺负担过重而致肺水肿心功能不全。(2)各器官系统损伤处理原则:318例颅脑伤中,开放伤和内开放伤无脑挫伤97例予非手术治疗,32例合并颅内血肿或脑挫伤予手术治疗,189例分别是硬膜外血肿、硬膜下血肿、脑挫伤均行手术清除血肿,去骨瓣降颅压治疗,清除血肿,去骨瓣降颅压治疗是治疗的关键 [3,4] ;67例胸伤中61例单侧血气胸行胸腔闭式引流术,4例双侧血气胸行双侧胸腔闭式引流术,2例因出血量大行开胸探查止血,保持呼吸道的通畅,改善呼吸功能,确保有效血气交换是原则 [5~7] ;31例腹伤中19例脾破裂18例行脾切除术,1例行非手术治疗,7例肝破裂5例手术修补加引流术,2例非手术治疗;5例分别是肠系膜破裂,小肠破裂,结肠破裂,后腹膜血肿行手术修补及非手术治疗,腹部实质性脏器的损伤手术原则是切除或修补,在儿童的脾破裂中,尽可能采用非手术方法治疗,因为脾脏在儿童体内是一个重要的免疫器官 [8~11] ;233例四肢、骨盆、脊柱伤根据有无合并血管、神经或内脏器官损伤分别急诊或近期手术、非手术治疗 [9,10,12] 。(3)创伤的再审定:在各种严密的监护下,为防止遗漏诊断、伤情的动态观察、还应反复检查伤员的伤情,以便及时诊治,减少并发症,降低死亡率 [8] 。(4)严重多发伤的营养问题:在创伤后机体发生了内分泌和代谢的改变,呈现高代谢,蛋白分解大于合成,机体呈负氮平衡,无足够的能量、氮源和其它营养物质,来修复创伤,此时的营养支持,实际上是治疗的一部分。我们在对营养支持的要求上兼顾热量、蛋白质、脂肪乳、维生素、电解质等多方因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5)严重多发伤的预防感染问题:重症多发伤复合伤特别是开放性或内开放性创伤患者原则上早期大剂量联合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创口有严重污染者要作创面分泌物培养加药敏,开放性创口还要在24h内肌注破伤风抗毒素或破伤风免疫球蛋白。(6)并发MODS问题:在治疗的同时注意兼顾各器官功能的复苏和营养,尤其是心肺复苏后患者特别要注意内环境的平衡,防止重要脏器功能的损害,创伤脏器是首要支持的对象,呼吸循环及肾功能是老龄患者易发生紊乱、衰退和衰竭的器官要特别关注。(7)严重多发伤的手术治疗问题:多发伤的病情严重,发病机制错综复杂,病变相互影响,形成恶性循环,如及时手术可阻断恶性循环,使患者摆脱危重状态;若处理不当,手术能加重病情,因此,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甚为重要,及时掌握手术时机,合理安排手术先后顺序,一般按抢救、急诊和择期手术顺序进行,先颅脑、后胸腹、最后四肢脊柱;先无菌、后有菌;有时也可急诊手术与择期手术同时进行 [5,15] ,其优点为免受再次手术的痛苦,减少术后牵引和卧床的并发症,减轻伤痛,方便术后护理,便于早期功能锻炼,减少医疗费用,缩短住院时间,本组649例患者中136例是当日手术,513例是第2~10天择期手术。 2 结果 本组649例中死亡2例(不含院前死亡),其余满意 出院。 3 讨论 多发性创伤指在同一交通事故致伤因素(加速撞伤、挤压伤、碾挫伤、减速伤)下,使2个或2个以上解剖部位或脏器受到严重损伤,其中有一处是危及生命的或合并休克。 因此,凡具有以下2条或2条以上的均可诊断多发性创伤。 (1)颅脑外伤:颅骨骨折、颅内血肿、脑挫伤或裂伤、颌面部骨折。(2)颈部损伤:大血管损伤或颈椎损伤。(3)胸部损伤:多发肋骨骨折、血气胸、心、肺、气管、纵隔、横隔和大血管损伤。(4)腹部损伤:腹腔内实质、空腔脏器损伤、出血、后腹膜血肿。(5)脊柱骨折伴有神经损伤。(6)骨盆骨折伴有休克。(7)上肢长骨干、肩胛骨骨折。(8)下肢长骨干骨折。(9)四肢广泛撕脱伤。(10)泌尿、生殖系损伤:肾、膀胱、子宫、尿道、阴道破裂。如合并烧伤和烫伤等因素则称为复合伤。其临床特点是:(1)暴力大,伤情严重;处理复杂,常易顾此失彼;(2)多脏器损伤多见;(3)脊柱骨折、脱位、截瘫多见;(4)颅脑损伤、血气胸、肝脾破裂多见;(5)开放骨折多见;(6)并发症多,致残、死亡率高。(7)涉及多部位、多脏器的多发性创伤,部分合并烧伤等复合伤 [14,15] ,专科医生知识面狭窄,在诊治中常由于过多的会诊延误抢救时间,也容易发生推诿。 总结我院道路交通事故致重症多发伤复合伤患者急救治疗的经验有:(1)保证早期到达,早期及时救治,做到警医联动、医护同步;平时即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急救网络,是抢救成功的一项重要保证。急症科在接到交通事故急救报警时立即报医务科并在医务科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组织全院临床科室参加急救,尤其是夜间、节假日人力不足的情况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我院急救医护人员都经过系统的急救训练,既有专科之能,又是通科之才,特别是对如严重休克、严重血气胸等需立即急救且禁止搬动的患者现场实施与院内同等的抢救,对气管插管困难者现场实施气管切开术,保证了高水平救治的实施,实现了将院内急救搬到院前,提高了整体救治水平。(2)将院内急救进一步延伸到院前,特别是对特危重患者实现了医院搬到现场,最大努力维持了病人的基础生命,提高了整体救治率。(3)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高质量的实施院前急救,对出车时的各种数据(如出车时间、患者的体征、急救措施、疗效等)填表汇报、交班、存档,总结有无不足之处。促使急救水平提高,达到与国际接轨并从法律的角度做好自我完善、自我保护。(4)可以促使医务人员做好早期发现潜在危险情况,早期治疗,防止误诊、漏诊的发生。(5)提高了救护车急救设备的使用率,同时提高了设备投资的回收。(6)提高了急救人员的社会地位,稳定了急救队伍。 道路交通论文:强化派出所交通警务室工作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村道路里程迅猛增长,基本上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同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农村道路普遍存在路面狭窄、弯多,基础设施不完善、标志标线不全等问题;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农村道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增多,交通事故呈现上升的态势。 交巡警中队作为最基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于受到警力不足、国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繁重等客观原因的制约,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已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强化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建设,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延伸到农村道路,是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和必由之路。 一、加强执法培训,提高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民警的执法水平,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的前提 “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主要承担着辖区治安、刑事案件侦破和民事调解等方面职能,派出所民警对交通管理工作接触不多,管理技能欠缺。所以,加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交巡警的执法业务培训,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的前提。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来提高警务室民警的交通管理水平。一是集中培训。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的系统培训学习,使每名交巡警具备基本的交通管理法律常识和技能。二是岗位实践。主要采取跟班执勤的方式,选择经验丰富的交巡警带班执勤,让警务室交巡警在“学中干、干中学”,迅速积累执勤、办案经验。三是难点剖析。针对办理使用伪造证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等需要以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由于材料要求高,我们组织专题培训,避免出现“错案”。四是加强考评。对警务室交巡警执法办案情况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从中发现一些共性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评析和整改。 二、掌握辖区道路、驾驶人基本情况,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管理警务室的基础 依照警务室建设要求,我们重点从基础工作入手,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的驾驶人、车辆、安全隐患、道路状况、安全设施、事故情况等基础数据摸底排查,做到全面掌握。在此基础上,分门别类建好台帐,对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规律和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一是摸清“五小”车底数。组织交通警务室民警主动深入辖区乡镇社区、村组进行调查,掌握辖区车辆、驾驶人基本情况,加强源头交通安全监管,做到车车见底、人人见底。二是抓住“三种重点车型”和“三类重点对象”。即专业运输车、校车、摩托车“三种重点车型”,驾驶人、学生、外来务工人员“三类重点对象”,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三是加大道路隐患排查力度。各交通警务室积极联系辖区交巡警中队,会同安监、交通、农林、水利等部门,从“镇村道路、新建道路”入手,认真排查危险桥梁、危险路段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并按“一患一档”要求,健全台帐,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力度。 三、加强指导和引导,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的关键 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能否紧贴全局工作,有效形成对辖区县乡道路的管控,确实起到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交巡警大队的指导和引导是关键。我们大队在市局的领导和支持下,积极带领警务室民警在全市道路开展了“摩托车专项整治”、“创卫专项整治”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整治”等活动。从三个方面加强对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的指导和引导。一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将“进农村”置于“五进”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丰富内容、形式和手段,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在社区警务、村务公开栏上逐步建立起较为稳定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二是强化道路秩序整治。坚持以治黑点、抓乱点、堵盲点为重点,扎实开展镇村道路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三是强化路面治安防控。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段道路交通治安特点,各派出所交通警务室进一步强化勤务考核,完善联勤制度,提高勤务组织的针对性。在抓好交通管理的同时,与辖区交巡警中队联手,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治安整治行动。 四、硬件设施到位,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管理警务室的保障 结合各个派出所的实际,在各派出所办公区域单独开辟1至2间办公用房作为交通警务室,设立接待交通违法群众的专用窗口,为警务室民警配备办公室,安装与各级交通安全管理网络连接的计算机等基本办公设备。警务室内相关工作职责上墙,办事程序、接处警和联系电话、交通警察和协管员名单等在适当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部分派出所交通管理警务室已配备了专用交通执勤警车、锥形桶、照明灯、照相机、标志牌等装备。 五、依靠政府形成合力,是做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的根本 派出所作为各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易与政府沟通的优势。交通警务室只有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建立起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农村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才能有效履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职责。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交通警务室应当积极向政府汇报,在政府的支持下,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机制,构建“齐抓共管”交通安全责任网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乡(镇)、村层层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层层抓交通事故的安全防范,确保任务指标细化到 每个乡镇、每个部门、每位领导,责任细化到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每个人。加快以政府为主导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重视,多方筹措资金,把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到实处。 道路交通论文: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工作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及驾驶人数量急剧增长,人流、物流、车流密集,人、车、路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因此,研究如何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构建和谐的交通环境,为经济社会服务,已是刻不容缓的课题。怎样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为经济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下面,笔者结合隆安县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浅谈构建和谐交通环境的几点看法: 一、构建和谐交通环境面临的五个问题 隆安县目前常住人口将近40万人,散居在10个乡镇,全县道路里程总长1124公里,机动车保有量40921辆,驾驶人44950人,在编交通民警24人。近年来,隆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克服种种困难,转变态度,增强服务意识,做了大量工作,保障了交通安全与畅通,得到社会各方和广大群众的好评。但是,我们还应看到,在道路交通管理和为经济社会服务方面还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主要是: (一)部分民警在交通管理中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还不高,创新能力不强,方法、手段、形式还停留在旧模式中。 (二)道路交通面广,警力不足无法管控到位。 (三)群众的交通法规意识仍然薄弱,县乡道路交通违法现象比较突出。 (四)交通管理设施装备滞后,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五)交通管理的理念、水平和手段亟需提高。 二、构建和谐交通环境应实现五个转变 (一)实现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部门民警习惯于以管理者自居,缺乏服务意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时有发生,这一点必须改变。要教育引导民警尤其是领导淡化权力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目的,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变被动为主动服务,不断拓宽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服务的领域,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二)实现全能型管理向有限型管理的转变。从经济社会发展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权限让渡与缩小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要把该管的、必须管的管好,自觉放弃那些不该管的,管不了的、也管不好的事情,干好份内业务。 (三)实现封闭型管理向公开型管理的转变。交通管理工作直接面向社会群众,是政府和公安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因此,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实行警务公开,自觉接受司法审查和监督,充分体现执法的公开、严肃和公正。 (四)实现审批型向长效机制型转变。在日常的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罚等交通管理工作中,经常有一些人为的审批权力,要把这些审批项目纳入依法办理的范围,把方便群众、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作为改革审批的方向,要依法设定审批项目,减少审批行政权限,加强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使其遵循合法、合理、效能的原则,逐渐实现审批型向长效型机制转变。 (五)实现经验型向科技型转变。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靠经验、凭感觉管理的做法已经跟不上时代的要求,今后,要建立健全符合现代管理的新模式、新机制、新手段,逐步实现由经验型向科技型转变。 三、构建和谐交通环境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要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管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有一个良好的交通秩序。根据国外发达国家和我国一些大城市的管理经验,依法严管是制止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只有严管,才能维护交通法律、法规的尊严,才能创造良好的交通秩序,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近年开展的各种交通管理整治活动实践证明,通过依法严管,形成依法严管的态势,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就会明显减少,人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就会普遍提高,交通秩序就会明显好转。 (二)要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加强源头管理,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发生。近几年来,我们以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为重点,加强了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加大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完善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探索出了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包保责任制、车辆检验倒查制、防止客车超员、超速和驾驶人疲劳驾驶检查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这一点,交警部门要长抓不懈,形成一种机制。 (三)要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手段,提高城乡居民现代交通法制意识。由于本县受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制约,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在近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农村群众占较大比例,特别是农民群众出行没有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的习惯。因此,加强现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是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的治本之策。针对实际情况,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扩大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开展各种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深入人心。 (四)要明确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奖惩分明。交警部门要明确各个岗位、各个民警的职责,真正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每个中队,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对重特大交通事故一律进行倒查,凡是因交警部门对驾驶人考试、办证、车检、路面执勤等环节把关不严,对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视而不管,放任违法行为发生的,一律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要坚持交通管理走社会化之路。道路交通管理是一个社会系统的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单靠交警唱独台戏是做不好的。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必须在 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这才是根本之路。下一步,我们要紧紧依靠已经建立起来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全县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存在问题,落实各职能部门工作,加强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加强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把交通管理的触角向乡镇和农村延伸,把游离于组织之外的社会人组织起来建立交通安全组织,制订具体工作运行制度及措施,全力做好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各项工作,为建党90周年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论文: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注重以人为本之探析 摘要:以人为本是调动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文章深入剖析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及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间的关系,认为以人为本是保护守法者,而不是保护违法者,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的原则及方法。 主题词:以人为本实践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施行一年多,实践中我们体会到,正确处理好“以人为本”、“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间的关系,是深入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道路交通管理中“以人为本”的主体是所有的交通参与者 “以人为本”不能理解为,就是指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为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以人为本”的主体是包括所有的交通参与者。 正因为,某些媒体过多地宣传“以人为本”就是保护弱势群体——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而造成很多负面影响。众所周知,道路交通管中的三大矛盾,就是人、车、路,三大矛盾起决定作用的是人,这个人包括所有的交通参与者。“以人为本”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框架内实现的,绝不能脱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去谈“以人为本”,必须严格遵守“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在办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必须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 “以人为本”是保护守法者,绝对不是保护违法者。只要法律赋予他一定的路权,他就可以在自己所享有权利的路上,依法行(走)驶,并且要求其他交通参与者,承担不得妨碍其安全行(走)驶的义务,同时他也必须承担不妨碍其他交通参与者行(走)驶的义务。只有惩罚侵权(侵犯路权)肇事的违法者,才能保护守法者,只有这样做了,就可以体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没有以守法为出发点和归宿,就谈不上什么“以人为本”。换句话说:违法者没有资格谈什么以人为本。行人横过机动车道不走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人行横道,而去闯信号灯,翻越道路隔离设施发生事故,这种人有什么资格谈“以人为本”呢?非机动车驾驶人,驾驶非机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与机动车抢道,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牵行,闯信号灯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这样的违法者也配谈“以人为本”吗?那么,法律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不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必须在守法的前提下,依法行车(含非机动车)、走路、乘车、道路作业,才能确保出行安全,才能保护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才能把“以人为本”真正落到实处。 二、各行其道是确保交通参与者人身安全的决定因素 1、各行其道 各行其道原则是道路交通通行中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保障交通参与主体有序通行的重要原则。各行其道的原理是通过划道确定不同交通参与主体,不同空间上的法定路权而实现的。 2、变更车道 在道路上,同一方向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上行驶的机动车、必然存在变更车道的问题。主要是进入导向车道前的变更车道,超车、调头、转弯、停车而变更(借道)车道,具体地说:机动车在左侧快速车道上行驶,减速行驶后,转换(变更)到右侧车道或者右侧车道上的机动车为了超车、变更到左侧车道(借道)超车等。 机动车高速行驶过程中变更车道,必然会对将要驶入的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产生影响。根据分道行驶的机动车,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有路权优先的原则(优先通行权),将安全义务赋予变更车道的机动车驾驶员是合理的。 3、借道 通常情况下,借道是指行人在没有划人行横道的道路上通过车行道,车辆转弯、会车、超车、调头、停车时驶入其他道路,包括机动车变更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都属于借道。 比如:驾驶小轿车从家(或单位)出发,首先出大门要借人行道(大门前的横断路面,绝不是车行道,更不是单位出入通道,而是人行道的延续),非机动车道,转弯进入慢速车道,最后进入快速车道的整个过程都是借道过程。那么,返回同样有个借道过程。只要机动车一发动,开始行驶都必然存在借道,借道必须让本道内的交通参与者优先通行,借道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借道。绝不能与在本道内正常通行交通参与者抢道,抢道必然肇事。 4、行人横过车行道必须遵守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该条的核心是:行人横过车行道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确认到什么程度?才算确认安全呢?确认到我此次横过车行道,不会与车辆发生遭遇,换句话说,不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判断为准。 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车行道,首先必须按信号灯指示通过,在通过没有信号灯或黄灯闪烁的路口,首先应选择过街天桥,过街地下通道,其次选择人行横道线内通过,没有标线的道路,应当确认安全后直线通过。同时还应遵守以下三条原则: 第一条原则:当你准备迈第一步前,必须先看左侧有否来车,来车的速度、距离、确认安全后,才可以迈出第一步向前行走,当走到道路中间时,停下脚步看右侧有否来车,来车的速度、距离,确认安全后,才可以继续向前行走,确保安全通过车行道; 第二条原则:横过车行道不得斜穿或猛跑,只有垂直通过最安全;斜穿会延长行人在车行道的步行距离和时间,影响行人在车行道内观察往来车辆的视野。行人猛跑会使机动车驾驶人神情紧张,不能迅速作出判断,采取正确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也会使猛跑的行人,在左右来往车辆的挟持中,由于猛跑时产生的贯性作用下,该停而停不住,造成与机动车相碰撞,而造成伤害; 第三条原则:不要闯信号灯(闯红灯、抢闪烁的绿灯及注意黄灯闪烁的危险路口)、机动车临近时不许横穿机动车道。 与机动车抢道(机动车临近时,绝对不要横过机动车道)。红灯亮时或相反方向的绿灯闪烁时,行人不得横过机动车道;黄灯闪烁的路口是一个危险的警告路口,提示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要注意,都要在确认安全后通过;遵守信号灯,按信号灯指示通过是确保安全的重要保证。在机动车临近横过机动车道是最危险的,因为机动车在不同的速度下,有着不同的制动距离。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有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但是,行人若在机动车的制动距离内突然横穿(机动车在不同的时速、不同的路面上行驶,有不同的制动安全距离。干柏油路面:20公里时速制动安全距离为4.11米;25公里为6.41米;30公里为9.24米;35公里为12.25米;40公里为16.48米;45公里为20.8米;50公里为25.68米。干水泥路面: 20公里为3.54米;25公里为5.52米;30公里为7.84米;35公里为10.83米;45公里为14.15米;50公里为17.91米。),机动车驾驶人必然会猝不及防,即使采取了正确的避让措施,也不能完全避免事故的发生。另外,在道路上同向,不同车道行驶的车辆与行人之间存在视线盲区(比如在紧邻右转弯导向车道的直行导向车道上行驶的机动车,发现行人闯红灯,必然停车避让,但是在紧邻左转弯导向车道的直行导向车道上,行驶的机动车就看不到该行人闯红灯,因此,该车正常通过路口,当他发现行人,采取制动措施已不及,造成与该行人相碰撞,致行人死亡,该行人虽然侥幸躲过第一个直行导向车道上的车辆,但躲不过第二个直行导向车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若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他极易发生事故。“以人为本”绝不能把呵护自己的生命权交给其他人。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必须坚持做到以上三条原则,才能确保安全通过机动车道。 在此,举一个案例,鼓楼辖区的古田路与古田支路口,南北方向绿灯的亮灯时间为23秒,东西方向的绿灯亮灯时间为45秒。一位70多岁的老人由南往北横过古田路,当行至该路口的北侧机动车道(中间车道)与一辆由东往西行驶的公交车相碰撞,致老人死亡。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证实该公交车是距前车50米距离(前车在停车线遇红灯,当绿灯亮时起步往前行驶通过该路口),当该公交车发现行人时,采取制动措施,制动距离16.1米,通过采集到的目击证人,前车驾驶员的证人证言,肇事驾驶员的供述,红绿灯亮时间,对老人的步幅,步速的分析(军人正步的步幅为75CM,步速每分钟为119步),老人的步幅,步速分别按50CM、120步计算,按每秒走二步(每秒走1米)测算,从南侧的人行道与车行道的边缘至肇事点为25米,老人从南侧行走至与公交车肇事点,从理论上测算需行走25秒(25米),而肇事车距离前方车辆50米(且刚遇放行信号灯通过路口)的车距测算,可以确认该公交车方向为绿灯,这就可以确认老人为闯红灯横穿古田路。从公交车驾驶员所驾车辆的制动距离看,说明驾驶员已采取了正确的措施,老人横穿至道路中间,如果有观察右侧有否机动车、车的速度、距离,确认安全后再继续行走,或者听到机动车的制动声音,停住脚步的话,就不会发生该起亡人交通事故。因此,“以人为本”,绝不是把呵护自己的生命权,寄托给机动车驾驶员,而是教育行路人珍爱生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5、非机动车驾驶人应遵守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五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六十九、七十、七十一条都明确规范了非机动车如何行驶、载物及非机动车的定义。 具体地讲:非机动车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必须按顺时针方向,按道依次通过路口,不得逆向通过。比如由东往南左转弯,必须等东西方向的绿灯亮时,由该路的北侧通过路口,通过路口后,有导流岛的路口应当在导流岛或路口等待,当南北方向的绿灯亮时,由该路的西侧通过该路口,才能确保您的安全(非机动车左转弯要经过二次信号灯)。如果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必须下车推行,与行人一样的待遇通过车行道,这点比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的第五十八条第(三)项更加严格。目的是保护非机动车驾驶人通过路口(含横过机动车道)的安全,用法律的形式规范这一部分交通参与者的行为,就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那么,非机动车的驾驶人,是否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呢?请看事实。有一部分人,驾驶残疾车、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争道、抢道,优其是凌晨和夜间随处可见。当发生事故、问其为什么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回答的也很到位:“机动车道宽,没有车”难道这个时段非机动车道就会挤吗?绝对不是的,这一部分人的法制观念等于零。这些人根本不知道法律,认为违反《刑法》才算违法,难道违反《安全法》就不是违法吗?任何法律都是全天候的,绝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只管上、下班前、后的时段,而是全天候的。法律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依法治国,依法治路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的,但是具体做起来就难了,难就难在对行人(比如翻越道路隔离护栏、闯红灯;晨练在机动车车道上纵向跑步等)管理、处罚上,这是每个城市普遍存在的难题。 三、正确理解和处理好“以人为本”、“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者之间的关系 作为交通参与主体必须时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以人为本”应体现抢救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的生命上。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医疗机构的救死扶伤的职责和义务,不论是公立或私立医疗机构,赢利或非羸利医疗机构,均应积极参与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避免因抢救治疗不及时,或者因收治手续繁杂冗长延误最佳抢救治疗时机;或者因当事人不能缴纳抢救治疗费,而拒绝或者放弃抢救治疗等加重伤害后果或者导致其死亡。抢救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垫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一年多,这三家机构如何运作呢?目前全国找不到一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医疗机构、保险机构根本不履行职责,客观地说,只有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笔者曾在该法施行几天后,就针对这一严酷的事实,写了《不要让伤者流血又流泪》的一文并在“人、车、路”刊物上发表。这种让伤者流了血又流泪的事实至今没有丝毫改变。 该法的七十六条明确了民事赔偿的规定,明确了当事人(强者:机动车驾驶人例为强者)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不与机动车驾驶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挂钩,换句话说:《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不影响弱者(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合理赔偿请求。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部分,人体伤害原法规规定11个项目,新法增加到13个项目。特别是扶养费的对象,其中不满16周岁,扶养到16周岁,改为不满18周岁,扶养到18周岁;死亡补偿费改为死亡赔偿金并从标准上有了大幅度提高,从10年改为20年,从上年度的平均生活费改为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即:20__年4月30日前的死亡事故(一人)的标准为:10年×6632元 4500元(丧葬费)=70820元;20__年5月1日之后的死亡事故(一人)的标准为:20年×9189元 6635元(丧葬费)=190615元。从死亡赔偿金额的提高幅度可以看出新法比原法规更合理。当然人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人是无价的,只是从另一个层面说明新法是对“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在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中,很多受害人家属,对受害人有承担道路交通事 故责任的不理解,特别是主要以上责任更不理解,这对执法者严格执法,依法办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办案原则带来了很多麻烦。甚而个别不懂安全法、不懂交通事故处理业务的上司,其瞎指挥也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个系统工程,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法释等达30多部,有些规定是很具体的,如:有责任的当事人100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中机动车一方没责任,而是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乘车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还要依法承担无过错赔偿的民事责任等,处理中应全面衡量,力求做到合法、客观、公正。 严格依法行政,绝不能以照顾弱势群体,照顾死者家属的情绪或某些压力,政治因素,而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全部强加给强者机动车驾驶员,这样做就违背了“在法律面前从人平等”的立法宗旨。“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法,处罚违法者,就是从根本上净化、治理道路交通秩序,增强交通参与主体的法制观念,告别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行成文明、有序、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消灭群死、群伤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尽最大限度地保护公、私产财和人身安全。因此,必须处理好以下两个关系:不能一讲“以人为本”就不依法治路,不处罚违法者,以人性化为由,放任对违法者的教育处罚,必将造成交通混乱,会对交通参与者带来更大的伤害;不能一强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法”,就不讲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的原则,执法的目的是教育交通参与者守法,不能以罚代处,如果以罚代处就违背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特别要处理好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死亡事故的善后理赔工作,必须依法坚持无过错赔偿的法律规定,因为,人死了不能复生,钱是可以挣来的,尽量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多给死者家属一些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来安慰死者家属。只要我们坚持“立警为公,依法行政”,就能正确、圆满地处理好每一起违法行为的处罚和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可以教育当事人或死者家属,加深他们对安全法的理解和自觉遵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形成良好的交通环境,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因此,正确理解、处理好“以人为本”、“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搞好道路交通管理、营造畅通、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的根本保证。 四、思考 1、媒体应全面、客观报道安全法。 由于某些媒体为追求宣传上的社会效应,弄得使人哭笑不得。比如,东北某省提出10多种情况,主张发生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与机动车相碰撞,“撞了白撞”,一时间,被一些媒体大力宣杨;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前夕和施行后的初期,又大篇幅地报道“以人为本”,机动车撞了人,就得“撞了全赔”。并例举了北京法院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判决案例。本人认为“撞了白撞”和“撞了全赔”都是错误的,为什么说这两种提法和实践都是错误的呢?一是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在没有信号控制的路口(闯红灯,或者在没标线的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抢道)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机动车道,在机动车安全制动距离之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就算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责任,这个没有责任,是指没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不等于没有民事赔偿责任.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四十四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123条规定,具体运用到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纠纷处理上,当时是起了积极作用的。因此,怎么能说“撞了白撞”。二是“撞了全赔”也是错误的。如果机动车一方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相碰,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也要“撞了全赔”?那么,就以鼓楼辖区道路交通事故为例: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测算出的经济赔偿都在23万至30万之间,或者更高一些,我们可以设想一位工薪阶层的人,购买一辆经济型轿车,发生了一起死亡一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他没有责任,保险公司因投保车驾驶人没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是不理赔的,这位当事人能赔得起吗?符合中国的国情吗?符合“轿车进入百姓家庭”的国家政策吗?如果象北京20__年的那两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判决的案例,谁敢购买汽车。如果没有人敢购买汽车,汽车生产厂不就倒闭了吗?从这个意义上说“撞了全赔”的审判实践,从政治经济学上讲,是破坏社会主义生产力。因此,北京的这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判决是错误的。所以,后来媒体又报道说:“道路交通事故的官司好打、赔钱难”。本人认为“撞了白撞”到“撞了全赔”都是从一个极端走上另一个极端。任何事情都有一定的法则,有一定的度。那么,怎么掌握比较合理呢?如果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最多只能承担受害人(包括伤者,但不包括机动车驾驶人)总的赔偿金额的10-20的民事赔偿责任。80以上应由受害人自理,所以,自己酿成的这粒苦果,理应由他(她)自己吞下去。 2、生命诚可贵,自己要珍惜。 在残酷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有多少家庭遭到不辛而家破人亡。当然死者死了,一了百了,没有眼泪,没有嘱托,更没有遗言,只有无言的怨恨。而活着的亲人为死者伤心、流泪、心在流血。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践看,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除了个别意外、机械事故外,95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都是违法行为造成的。前段有领导问:“是机动车不让行人和骑自行车人的事故多呢?还是行人、骑自行车人不让机动车的事故多呢?”客观、准确的回答,应当是双方都不让,双方都是抱着侥幸心里,认为对方会让,结果双方都不让才肇事。只要有一方认真观察路面情况,确认安全后通过路口,就不会肇事。实践证明违法行为是肇事的根源,肇事是违法行为的结果。因此,每位交通参与者都要依法行车、走路、乘车、道路作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3、人行横道线是一条死亡线。 人行横道线是一条死亡线绝不是危言耸听,笔者自1996年11月到鼓楼大队工作,统计过1996年全年的死亡人数为26人,死在人行横道线上的25人,占死亡人数的96.15,因而觉得人行横道线是一条死亡线,只要把人行横道线上的死亡人数降下来,就可以大幅度减少亡人事故的发生,真正还这条“斑马线”是条“生命线”。只要交通参与者(行人通过车行道做到以上讲的三条原则;机动车减速或停车避让行人的措施)都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人行横道线”或路口,才能确保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整顿交通秩序,应当从“路口”、“人行横道线”作为重点,只有整顿好闹市区横道线上的道路交通秩序,才能把亡人事故降下来。 4、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也应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 ①交通事故中的死者,永远都开不了口。肇事驾驶员讲:“我是绿灯,对方闯红灯”的供述。经过计算亮灯时间和该肇事车,当时在道路上的位置测算,确实可以确认骑电动自行车人为闯红灯,但是没有证人证言,也没有路口探头记录,换句话说没有证据印证肇事驾驶人说的:“对方闯红灯”,那么,此类事故就不能认定谁的过错,只能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第二款规定:“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人身损害赔偿由当事人(或家属)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 ②跨压双实线、单实线(逆向)行驶,抢道转弯,导向车道变更,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的车,借道不让本车道的非机动车、人行道的行人都应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③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信号灯(含黄灯闪烁)控制路口,或者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与机动车相碰,应当承担主要以上责任。 ④行人未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横过没有信号灯(含黄灯闪烁)的路口,没标线的机动车道与机动车相碰,双方应负同等责任。人行横道不等于人行道,还属于车行道,只不过在路口或一定的路段划出人行横道线,行人或非机动驾驶人必须下车牵行非机动车,在划出的横向空间通过,通过前必须观察、确认安全后,才可以迈步通过。由此说明行人在人行横道线上发生与机动车相碰的事故,行人是有责任的。 5、用生命代价形成的法规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这就比旧的法规更严格,是从无数生命的代价换取的经验教训,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的突然转弯,会使机动车猝不及防,肇事的概率高,所以,规定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必须坚决无条件贯彻执行,才是对生命安全负责。 总之,“以人为本”不是专指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而是所有的交通参与者。不能把机动车驾驶人排除在“人”的范畴之外。执法者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整顿治理好辖区的道路交通环境,使交通参与者在道路上没有违法行为,没有道路交通肇事,努力营造文明、畅通、有序、无事故的辖区道路,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为保护辖区道路所有的交通参与主体的人身安全,做出自己的贡献。 道路交通论文: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初探 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与责任免除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在整个侵权损害赔偿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对于两机动车之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损害,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是否承担责任,已无异议。但对于机动车驾驶人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而言(以下如未作特别说明,机动车辆责任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均特指此种情形下的责任),其责任承担方式的形成与发展有一个过程,就算是依据现在各国的法律规定,也并不一定都把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都规定为无过失责任。但是,即使那些仍然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国家,由于“过失在这里发挥的作用实际上要比其他地区严格得多,以至于在很多情形下继续把它称作过失责任已过于做作了”。[1]尽管把机动车辆责任仍以过错责任来确定是否必须承担责任,但由于附加更多条件进行限制,仍然可以达到严格责任的效果,再加上以相应的责任保险制度作为权利受到侵害后的保障,对受害人同样也能予以充分而迅速的保护,大概也可以称之为“殊途同归”吧!不过现在许多国家把机动车辆责任都规定为无过失责任,如德国、意大利等国[2],对于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人身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中国邻国的日本,也于1955年通过《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的通过与施行确立了无过失责任。[3]其实我国早在198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就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作为“高速运输工具”的机动车辆而产生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其实早已适用无过失责任。但中国历来就有行政机构超越立法权限的“传统”,国务院于1991年9月22日颁布、1992年1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就以过错责任作为归责原则,该办法第19条还明确以“违章行为”作为是否承担责任的依据,并根据违章行为的作用来确定责任承担的大小或多少,把是否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与确定赔偿数额的方法不予区分,颇为混乱。该办法第44条还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所以有人依据该办法来认为我国此前处理交通事故所采用的是过错责任,而且是推定过错,还说“如果加害人一方主张自己没有过错,应当自己举证证明。能够证明的,可以免责,不能证明的,应当承担责任。”[4]尽管对该法规的理解没有错误,但却未能深入研究其应当采用什么样的归责原则,难免出现错误。而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以及对机动车辆责任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对人的身体健康权与生命权的理解与尊重,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必须采用无过失责任来加强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的保护,这些进步法学理论也反映到我国的立法中来。20__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就确立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过错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无过失责任,顺应历史和世界的发展要求与方向。本文就试图对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一些具体规定进行相应的分析与评介。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免除,也就是免责事由,由于交通安全法所采用的是无过失责任的归责方式,也与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是完全一样: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为“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也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意外事件(或称为“交通意外事故”)及不可抗力都不是当然的免责事由。在免责事由方面,我国的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免责条件与日本有些不同:依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而依日本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3条的规定,免责需要三个要件,分别为:被告证明自己及驾驶者已尽相当注意、车辆不存在构造缺陷和机能障碍、受害人或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5]。从免责条件上的不同可以看出我国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是比较严格的。 二、赔偿义务人的确定 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不同,交通安全法并未规定赔偿义务人(理论上也不应由该法来规定赔偿义务人),因此只能按照20__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来予以确定。除履行职务者外,机动车驾驶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已无异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即有明确规定。但对于机动车所有者或保有者的责任,我国法学理论界尚无深入而详细的研究,由于这一部分的内容较多,限于本文的篇幅,我准备另外行文探讨,在此仅粗浅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国务院的这一行政规章尽管已经越权,但却是以前处理交通事故至高无上的规则,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及法院无不遵从,但其规定却并不一定符合法学理论。例如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6月25日所做出的批复中就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尽管明确了此种情形下责任的承担者,但并未指明其法理依据,有等深入研究。又如对于车辆买卖后未办理过户手续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责任承担问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于1999年11月28 日做出的《关于车辆转卖未过户发生的事故经济赔偿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机动车的买卖“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履行以上二项手续的交易,应视为无效。发生事故后,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负责损害赔偿。当事人对此若有异议,可告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尽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也无权来确定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者,但在法学理论研究中具有一定意义。又如在借用车辆、挂靠车辆(包括强制挂靠、自愿挂靠)、擅自使用他人车辆等情况下,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主体,也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与讨论。但需要注意的是,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照该解释第5条的规定,在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时,赔偿权利人必须把这些共同侵权人都列为共同被告,如果未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必须追加共同侵权人参与共同诉讼。这种诉讼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不可遗漏共同被告。而且,共同侵权人之间尽管存在着责任分担比例的问题,但对受害人却应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一规定不仅更加符合侵权法理论,也从实际上加强了对受害人的保护。而此前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事故时,人民法院一般都直接判决由各个共同侵权人各自对受害人承担具有明确比例及数额的赔偿责任,若其中一个赔偿义务人无力赔偿时,实际上使得赔偿权利人根本无法得到足额的赔偿,既不符合法理,也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利。但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并不符合侵权法理论,该条第1款第(一)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我认为这种分担责任的方式在某种情形下是错误的(最低也是引人误解的)。因为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其损害不仅包括双方机动车上的人、财物,也会使事故双方之外的其他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遭受损害,那么按照侵权法的理论,其二者都必须共同对该第三人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对第三人赔偿后才能按照其过错程度来确定分担责任。也许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也有此意思,但交通安全法的这一语句表述给人的理解就是先予以确定分担或者是直接分担责任,实为不妥,倒不如人身损害解释第3条的规定那么明确。对于交通安全法这一规定的适用,应当引起司法机关的高度注意。尽管交通安全法并未规定赔偿义务人的确定问题,但事实上并不是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认为无法确定赔偿义务人。我认为,关于如何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赔偿义务人,的确需要法学理论界做出更加深入的研究与探讨。这不仅是审判实践的需要,更是法学理论研究的责任。 三、受害人过错与过失相抵问题 过失相抵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方法不仅适用于过错责任,同样也可以适用于无过失责任,我国的民法通则第131条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但过失相抵也一直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问题最多的方面之一,截止到目前,仍然有很多人认为过失相抵的后果就是使侵权人减轻或免除责任,实际上混淆了受害人过错与过失相抵的概念和关系。在侵权法的过错责任中,受害人自己具有过错(有人称为混合过错)时可能会影响到侵权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同时也可以影响到承担责任的多少问题;但在无过失责任中,过失相抵作为当事人具有过错的法律后果,只能使侵权人减轻赔偿损失的数额,也就是说解决的是赔偿多少的问题。但由于我国的一些法律用语中并未严格区分,所以极容易引人误解,如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此句中的“责任”一词,立法者的意图很明显是减轻机动车驾驶人一方的赔偿数额或赔偿责任而已,绝不是涉及到归责方面。例如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8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责任划分方法,而且由于该办法所采用的是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所以把责任的划分与认定也作为确定赔偿比例或数额的依据,我认为这是不正确的。我们知道,归责原则所决定的是应否承担责任的问题,而过失相抵所解决是减轻赔偿及其多少的问题,其适用范围与作用是不同的。在采用无过失责任及严格责任的归责方式时,受害人的过错并不一定是侵权人免除责任的依据[6],而只能是在确定赔偿具体损失数额时是否可以减轻侵权人赔偿损失。不论是交通警察机关还是人民法院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很多情况下都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是否有“违章行为”作为是否承担责任的主要(甚至是根本)依据,并由此来确定具体的赔偿范围及数额,这完全混淆了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与确定赔偿数额的方法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同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违章行为”作为承担责任的依据也是错误的,如该办法第17条即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在适用无过失责任时,除了法定免责事由外,不论其行为是否违章,都应承担责任,况且在实践中也有当事人各方都无违章行为但仍然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呢?!而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以“过错”为承担责任的依据,不失为一种进步。至于其第2项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以无过失责任作为归责原则,根本不以机动车驾驶人是否具有过错从而判断其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是从反面规定可以减轻赔偿范围与数额的方法,完全摒弃了“违章行为”作为是否承担责任的依据,无疑更加符合法学理论与客观事实。 由于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这里的“责任”并非归责原则中的责任,而指的是可以适用“过失相抵”,从而减轻机动车驾驶人的赔偿数额或赔偿比例。所以我认为以防止引起误解,似乎应当修改这一表述方式。也许是受此影响,国务院及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也都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在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公安部于20__年4月30日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也明确了责任确定的具体方法。例如该条第(三)项规定:“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这里的“无责任”是什么意思?似乎是“无须承担责任”,指的责任承担方面。但从无过失责任来讲,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时机动车驾驶人即使没有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此乃侵权法的一般常识及交通安全法的明确规定,岂能让这公安部的这一规章来予以否定?!类似的问题也出现在该条第(一)、第(二)项的规定中。以上所举条例及规章因未明确说明这里的“责任”指的是确定责任时的归责原则还是确定赔偿范围时适用过失相抵的依据,容易引人误解。更为担忧的是,如果机动车保险条款中是以交通事 故认定书中确定的责任来确定是否理赔以及计算免赔率,那么机动车驾驶人在按照交通安全法第76条承担赔偿责任后,岂不是无法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所以,我建议公安部应当对此条规定进行修改,使其更加明确与正确。 过失相抵作为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方法,对于决定侵权人是否可以减轻赔偿损失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而此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就是缺少这种过失相抵的详细而具体的标准,法官的随意性很大。在以往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如果是被公安交通机关认定为同等责任时,法庭就会让机动车一方赔偿其50的损失,很简单。而如果是认定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时,则一般都为赔偿70、80甚至90的损失,承担次要责任时一般都为赔偿40或30的损失,很少有其他比例,且一般都会让机动车一方赔偿较多损失。至于法庭为何让机动车一方赔偿所确定的比例或数额的损失,则语焉不详,判决结果很难得到当事人的认同,也难免会出现司法不公平的现象。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似乎可以借鉴日本的作法,对道路交通事故中过失相抵的问题作出具体的司法解释,比如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过失相抵的比例基准或标准,不仅使得基本相同案件得到基本相同的裁判结果,体现司法公正,也能提高审判效率,而且也能使得机动车一方知道为什么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以及让受害人知道为什么要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损失,增强对裁判结果的认同及对交通规章的遵守。 此外,按照最高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明确规定了只有在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才“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何谓“重大过失”?此司法解释未予以指明。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所规定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是否属于“重大过失”?不无疑问。而且是否“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损失的权力在于法官,也就给予了法官更大的自由裁量权。我认为,在确定是否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损失时,应当适用交通安全法的这一明确规定,不适用最高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规定。 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建立与适用 汽车责任保险起源于德国、瑞典、挪威,[7]按照邹海林先生的介绍,汽车责任强制保险分为相对强制保险和绝对强制保险两种类型[8]。交通安全法第17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按照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尽管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请求权,但从这条规定的内容来看应为直接请求权,这也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一个显著特点。对于何为“第三者”,交通安全法并未明确规定,不论汽车驾驶人是受雇于机动车所有人还是借用人等等,由于一般都把他看作被保险人或其一方,因此通常都不视其为第三者,当然也就无法得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护。至于交通事故车辆上的乘座人员是否为第三者,不无争议。例如在目前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现行的《机动车保险条款》第四条第(三)项就明确规定“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综合险条款》、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__版)》条款中也有基本相同的规定。由此看来,他们都把第三者定义为被保险车辆上面的财产及人员以外的财产及人员。但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立法意图上看,我认为把他们也都作为第三者更为妥当。而且我认为就算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上的乘座人员为机动车所有人的家属,也应予以相应的保险赔偿。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在交通事故中伤亡人员较多的机动车驾驶人却并未能得到保护,在现行商业或强制保险中由于保险公司都拒绝给予车上人员责任险较高的赔偿限额,因此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或死亡时,往往无法得到充分的救治,看来对于机动车驾驶人的权利保护也应当引起各部门的重视。 作为强制性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随着交通安全法的出台也受到了一些媒体的关注与批评,批评的焦点主要表现在不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是否具有过错,如果其受到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时,都必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社会公众与舆论普遍担心的是可能会诱发居心不良者的道德危机,甚至也会有鼓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交通规章的可能。尽管我认为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目前似不足虑,因为毕竟更多的人是珍惜自己的健康与生命,不会因为想得到这一保险的保障(并非给予货币实物等形式的赔偿给付)而置生命于不顾。我认为,目前存在的一个很主要的问题是,应当尽快建立起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具体规定,特别是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施行后,不仅增加了赔偿的范围以及明显提高了赔偿的标准及数额,而且有些赔偿项目不论是以前、现在还是将来一定时期内都无法予以保险赔偿,这无疑使得机动车驾驶人需要额外承担较大数额的赔偿负担。我认为,由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主要是为了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同时也应照顾到社会、保险机构、机动车驾驶人及其所有人、受害人各方面的权利,因此必须合理确定赔偿范围与赔偿标准,并且最好能建立起最高赔偿限额制度,以免产生消极作用。所以我认为国务院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的规定,在制订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时予以明确规定,或者由最高人民法院另外制订出一个新的司法解释,来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作出特别规定,以更加符合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的特殊要求。 五、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与作用 尽管有些同志曾经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提出过不同的看法甚至发生过激烈的争论,但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和作用,似乎不屑一顾,鲜有论及,可是存在的问题却并非那么简单。最早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法规仍然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还专列一章共6条来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责任的确定及责任的重新认定等问题。我认为,不论是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还是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一种证据来看待应该没有异议,但从此前学者的争论及司法实践来看,却并非如此。其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被申请重新认定,所以有的学者把其看作是另一种形式的行政复议了。但我认为尽管对证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毕竟在程序上还是存在明显的不同;其二是随着近几年来学者们的论述,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作一种行政行为,有些学者从交通警察应当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这一职责出发,认为其行为当然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根据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发生的行政处罚的紧密关系(甚至称之为因果关系)来论述,也认为其应当受到法院的审查;还有学者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属于一种行政认定行为,所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的规定,也是属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9]而且,近年来有些地方法院也陆续受理了一些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而起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也已受理并作出了相应的裁判,并未否认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我认为这种观点表面上看似正确,但实际上却存在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首先,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来看,其只能是一种证据,且与物证、书证、勘验笔录等不同,他是一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根据一定的专业技能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通过分析与论证来确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一定责任的过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证据类型来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既不同于鉴定结论,也不同于证人证言,倒有点像英美证据法中的“专家证据”。这些学者们之所以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看作是可诉的行政行为很可能是受到以下二个方面的误解:其一是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了交通警察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必须对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由此推断其行为应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其二是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或义务,因为交通警察机关将会依据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行政处罚,而且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也会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当事人各方的责任。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本身尽管只有一份,但却起着三个方面的作用,其一便是作为交通警察机关对违章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也就是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使用,此外,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与民事赔偿案件中,又起着证明被告人是否有罪、赔偿义务人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应当赔偿多少损失的证据作用。也就是说,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为三种不同责任领域的证据,分别起着不同的作用。但其合理性(以及合法性)是值得怀疑的。第一,这三种类型的诉讼中,其证据的形式、证据的收集程序、证明的目的、证据的要求、证明的标准等各方面都存在不同和差异,尽管很多证据可以同时作为这三种程序的证据使用,但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一“不伦不类的东西”(笔者绝无贬义,只是暂且无法将其合适称呼而已),怎么能让其当然成为认定事实与承担责任的依据?如果真是这样,那还要法院干什么呢?事实上此前以及现在的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确实如此,只要有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都直接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判决,这样多容易啊。其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交通警察机关对违章当事人的行政处罚的证据,应当是顺理成章无可非议的,但直接作为民事诉讼的责任承担依据及刑事责任的依据却与证据法基本理论不符,因为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应当赔偿多少损失,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的证据(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证据)经过分析后才能予以确定,这根本不是交通警察机关的职责范围。明确地说,交通警察机关根本就没有权利来作出这两个方面的认定。其三,我国并没有法治的传统,行政机关越权行政行为太多,比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关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本身就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的公然违反,还有如《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对赔偿范围、标准、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也违反了民法通则的规定(限于本文内容,此处不予详述),且也超越了自己的职权范围,所以仅仅依据国务院有这样一个《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来论证其具有可诉性,理由并不充分。那么,对于20__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安全法及国务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又是如何呢?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其中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是名称有了变化,将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变成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删掉了“责任”二字。其二是也要载明当事人的责任,也就是说还是要对其责任进行认定。笔者认为,这也许反应了立法者的无奈:既欲让公安机关淡化甚至退出对事故责任确定方面的涉及,但却又不得不做如此规定,也许是对目前我国法院没有建立一套完整、具体、高效的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所采取的权宜之计吧。值得一提的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而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制订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都不再规定重新认定程序,也反映了公安机关职能的转变与重新定位。所以有人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够被作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是,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或者诉讼中,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调解机关或者法院可以不采用这种证据。”[10]我认为这种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 此外,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还依据事故的种类分别出具两份名称不同的认定书:一种是按照简易程序处理而制作的“事故认定书”,一种是按照普通程序或一般程序处理而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其内容与格式有些不同。我认为,尽管可以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适用不同的程序来处理交通事故,并根据两种程序的不同特点在内容上有所差异,但不能对采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只写明为“事故认定书”,以免引起误解——难道依据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就不是“交通事故”? 六、交通事故的调解与诉讼 鉴于我国目前并未建立专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法庭,因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般都由民事审判庭审理。尽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并非什么疑难复杂案件,但我通过在广东省内各地法院及部分外省法院办理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法官对交通事故的审理并不娴熟,更谈不上精通。面对日益增长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如果都把这些案件全部交由人民法院来审理,必将大幅增加法院的负担,目前似乎并不现实。况且有些人身及财产损失较小的案件,当事人也都有尽快处理的愿望,因此保留公安机关依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的做法,尽管会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毕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由于我国目前并未明确规定一部专门规范调解的法律,有关公民之间争议的调解的相关规定也散见于一些实体法及程序法中,并不系统、完整。目前公安机关进行调解的主要问题是赔偿是否公正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过失相抵的确定、赔偿项目及标准等方面。至于在条件成熟时是否有必要继续保留公安机关的调解职能,似乎更需要理论界与实务界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讨论。 七、预付医疗费、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与暂扣车辆问题 预付医疗费、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与暂扣车辆,是各地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时经常使用的三种方式。但我认为这其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很有必要进行讨论。首先谈谈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的问题。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并未规定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应当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倒是各省地方法院及公安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明确了必须缴纳这项保证金,明显属于越权行为。例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联合的《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第1条就明确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并责令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当事人拒绝缴纳保证金,或者缴纳的保证金不足额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继续扣留交通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保证金的数额应不超过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时的损害赔偿数额。”所以在广东省各地几乎都可以看见不论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或者是只有财产损失,都会出现公安机关要求肇事车辆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否则就扣留车辆。我认为这个超越权限的规定尽管会对受害人提供一定的保障,以免诉讼前或诉讼时被告转移财产,以保护受害人 所受到的损失能够得到充分的赔偿,但这个规定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作为地方各级公安机关与各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本就没有设定任何行政强制措施的权限。最高人民法院尽管具有制订司法解释的权力,但其并未作出这样的规定,而且实施暂扣行为的机关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最高法院也不可能会越权作出这样的规定。广东省的这一规定也超越了暂扣车辆的适用范围,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3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也就是说,暂扣车辆的适用条件是“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而不是其他任何条件或原因。其次,该条具体规定了预付医疗费的前提条件是“造成人身伤害”,而非死亡或其他,因为有些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当场死亡的,并不存在预付医疗费的前提条件,但还是被暂扣车辆。还有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责令机动车所有人缴纳相当大数额的医疗费或事故责任保证金,在其无力缴纳时当然就暂扣机动车,实属不当。在交通安全法实施后,由于采用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更是缺乏必须要求机动车所有人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的理论与事实基础,所以,应当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的制度应当随着交通安全法的实施而终止。否则,我认为可以对公安机关的这一越权行为提出行政诉讼(包括此前的因强制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的行为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控告公安机关越权使用强制措施)。对于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问题,由于交通安全法采用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尽管目前仍然未能建立与实施),所以自然不能再以这个理由“暂扣车辆”。对于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合法暂扣车辆,交通安全法第72条已明确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也就是说,只有在“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时,才可以扣留车辆,否则应为违法,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寻求司法保护。而且,扣留的时间也应有所限制,以免公安机关以这个法定条件为借口长期扣留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公安部于20__年4月30日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第4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如果按照以上的各项规定来计算,一般情况下扣留车辆的时限分别为10日、40日,也就是说最高不能超过40日。否则,我认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予以赔偿相关损失。 从要求机动车所有人预付医疗费、事故责任保证金,直至暂扣车辆,我们不难发现不仅发现屡见不鲜的行政越权现象,也发现了政府职能意识的转变。在以前(甚至是现在以及无法判断多长时间的将来),一些只能依靠司法部门来处理的事情我们总是想让行政机关来包揽,尽管对受害人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不可抹煞的作用,但也表现出了政府机构与司法机关职能不分甚至错位的现象,在实践中也损害了部分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就以暂扣车辆为例,在交通事故造成行人死亡后,由于种种原因(既有公安机关也有法院的原因)导致案件迟迟不能判决,车辆暂扣有时长达一年多近两年,等到结案后申请执行,在拍卖车辆后赔偿受害人时,由于需要缴纳数额较大的车辆保管费用(如在广州就为每天20元),以及车辆的毁损(甚至有人为的毁损)及自然贬值,基本上没有多大数额,甚至有的车辆拍卖得到的款项还不够支付车辆保管费用。出现的这一情况,不知道当初制订这一规定的“立法者”作如何想?!还不如在暂扣车辆的时候就拍卖车辆,将其所得价款提存后以用作赔偿,对责任承担者及受害人都有利。而且,更不用说暂扣车辆后给机动车所有人所造成的停运损失,也影响了机动车所有人清偿债务的能力。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随着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也标志着因考虑到民事赔偿而暂扣车辆时代的终结,也体现了公安机关职能的重新定位。从这个方面来说,此举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八、对交通安全法的民事赔偿规定的评价与建议 对机动车辆责任采用无过失责任无疑是一种进步。由于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害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与财产损害赔偿等)案件在民事侵权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所以应当引起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足够重视,但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规定确实太少,法学理论界也未能予以应有的关注,缺乏可操作性。作为一部主要规定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似乎可以不做规定,而由民事法律及制订相应的特别法来具有针对性的规定似乎更为妥当。例如交通安全法第76条中确定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承担无过失责任以及免责事由,与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是完全相同的,显得重复。立法者的意图大概是想以“法律”的形式来明确(甚至是鲜明)的否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确定的过错责任吧!而且,由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如何确定过失相抵的标准或基准,这并非法律所能解决的,也需要司法机关不断的研究与探索,以正确、公平的处理此类案件,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此外,由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都是过失侵权,特别在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时,应当赔偿的范围、标准及数额等相关制度有其特殊性,而目前不论是其他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还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都全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来处理,其中有些赔偿标准并不太合理(我也专门写了一篇文章来讨论该解释的赔偿范围与标准等问题)。由于我国的民法通则的条款过于简单,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滞后,法学理论研究的不够深入,相关制度未能建立、完善与配合,都会影响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也难免会影响到交通事故各方的利益,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经济及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认为不论是从交通事故处理的立法还是司法实践来看,我国有关交通事故处理的各种机制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应当说还是任重而道远。 道路交通论文: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及困难 [摘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行政确认,当事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与认定书相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中是否承认认定书的行政效力公定力应以认定书是否存在重大且明显瑕疵为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有人据此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的性质为“证据”,并认为由于目前尚无法律或相关的司法解释对这一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属于何种证据作出明确的定位,导致法院在审理对事故责任争议较大的案件时,事故责任认定人出庭身份不好确定,以证人身份还是以鉴定人身份难以把握。并进而提出应当将认定书证据属性定性为鉴定结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认定书性质也持“证据”观点,其权威论述是: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和证据的集中体现,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勘查、调查后的专业性极强的科学结论,它只是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不是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决定,其性质是证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证据的一种,它不是一种能够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将过去一直沿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为了突出其证据的性质和效力。”但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并不如此简单明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与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实质内涵是否同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抑或认定书的性质到底是鉴定结论还是行政确认?认定书是否具有行政可诉性?与认定书有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在实践中如何操作?这些都是司法实践中很值得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认定书的区别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并根据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物品、道路及环境情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生理精神状况、伤亡人员的伤亡原因、当事人的具体过错等基本事实所作的有关当事人事故责任的专业性结论。 交通事故责任的本质就是交通事故中行为人的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因果关系及因果关系大小的一种表达形式,其本身并不是法律责任,而是追究法律责任的事实根据之一,只是侵权行为成立的一个条件。因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对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成因以及事故责任的一个陈述,而不是对当事人双方赔偿责任的最终判定。笔者认为,虽然认定书只是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不是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决定,但认定书内容中必然包含责任划分的内容,它势必会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产生直接或间接的重大影响,从而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认定书的实质内涵是完全一致的。只不过在立法者看来,认定书的提法比责任认定书的提法更规范更科学一些而已。 二、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的二种主要不同论辩观点概说 一是鉴定结论说。认为认定书不是书证、不是证人证言、不是勘验检查笔录,而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后做出的一种结论。这种结论最接近于证据种类中的鉴定结论,因此,应把认定书明确定位为鉴定结论。其直接根据是:第一,199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1992]39号)第4条的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20__年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地方政府法制机构可否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议申请的批复》(公复字[20__]1号)中阐述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所作的鉴定结论。”;第三,“《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同于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将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名称变更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它只是用来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意思是说,虽然原来的责任认定书与现在的认定书性质是一样的,不过现在的提法更科学,不会使人产生行政确认的联想。理何况,〈〈道路交通安全法〉〉取消了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关于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认定(实为申请复议)的规定。 认定书既属于鉴定结论就不具有行政可诉性。 二是行政确认说。认为在行政法学理论上,凡行政主体依法对 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并予以宣告的行为都划归行政确认行为。公安机关对有关交通事故法律事实进行甄别并予以认定、宣告的过程,在性质上完全符合行政确认的属性与特征。 所谓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行政行为。认定书属于行政确认,因为其具有以下主要特征: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作出的,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唯一有权调查、认定交通事故原因,核定交通事故责任损失的政府部门。只要有交通事故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报案必须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对事故进行认定,这是一种积极的行为。此外,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机构还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特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认定事故过程中并可以就某个专门性问题委托其他专门技术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些都是符合行政确认而完全不同于鉴定结论的特征。鉴定结论的作出主体是不特定的,它可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也可能是其它单位,而且越来越多的鉴定机构变成了自收自支的中介组织。鉴定机构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有关部门指定。鉴定机构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预交费用后才开始鉴定。鉴定机构不能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鉴定。 在承认认定书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的前提下,关于其行政可诉性问题又有二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认定书不具有行政可诉性。理由是:可诉行政行为是符合成熟性原则的行政行为,可诉行政行为必须是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发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而认定书虽然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但它不是一个完整的行政行为,即不是一个成熟的行政行为。它只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或调解这一完整行政行为中的一个中间环节。换句话说,这种观点认为,中间行政行为不具有行政可诉性,只有终端行政行为才具有行政可诉性。第二种观点认为认定书具有行政可诉性。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20__年3月10日公布施行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条对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了明确的解释,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属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解释〉〉同时列举了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种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认定书的行为不在上述6种行为之列。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的文件,与〈〈解释〉〉精神违背,应当适用〈〈解释〉〉的规定。 三、对上述观点的粗浅评说 鉴定结论说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无论是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的联合文件,还是公安部的批复都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和〈〈解释〉〉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在适用法律规范时,若下位阶规范与上位阶规范冲突或不一致,应当优先适用上位阶规范。显然应当优先适用行政诉讼法和〈〈解释〉〉的相关规定。 第二,〈〈道路交通安全法〉〉把认定书定位为证据,但这并不能得出认定书应当理解为鉴定结论的理由。因为这里证据的概念不同于证据学中的概念,不能把这里的证据非要往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鉴定结论上面套。笔者认为,这里的证据概念只是一个泛指概念,行政确认结论当然也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使用的,但这种证据并不包涵在证据学中的常规证据种类中。如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使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指的证据概念也仅是表达同样的意思而已(当然这样的立法表述方式也值得商榷)。 第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性质其实与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火灾事故原因认定、审计认定、工伤认定等在性质上是一样的。而有关部门的规章早已认为这种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并具有行政可诉性。如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0条规定:“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或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后,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结论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如审计署在《关于审计行政复议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是可复议、可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工伤认定等行政确认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作为行政诉讼审查的对象并没有什么争议。 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于20__年和20__年刊载了二个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例。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发的案例仍具有导向性和指导性。 第五,把认定书视作鉴定结论不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鉴定结论有不同意见,只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有见地的看法,法院可以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重新作出鉴定结论。但认定书是由特定的机关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具有职权性和地域性特征,即使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但法院也不能再委托其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重新作出认定,而只能根据法官的知识和素养对认定书作出判断,然后决定采纳还是不采纳。这样认定书一方面被当作鉴定结论,另一方面,相关当事人又不享有鉴定结论前提下的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同时又无权提起行政诉讼。这样,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他们就只能寄希望于法官的明断。然事实情况是,在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法官改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的实例极为少见。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官并不具备全面审查这种相关专业性极强的认定书的能力,而当事人在民事诉讼阶段常常失去了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许多证据已无法收集。而且如果当事人一方的亲属本身是交通事故的死者或重伤人员时,就根本谈不上事故发生时收集所谓的证据。让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提出鉴定结论错误的证据不是强人所难又是什么呢? 因此,鉴定结论说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中也是不足取的。 行政确认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是有理也有利的。认定书属于行政确认行为,这是由认定书作出主体的特定性、职权性和地域性特征所决定的。行政确认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具有行政可诉性。那种认为认定书虽是行政确认行为,但是属于中间行为不是终端行为,因而不具有行政可诉性的观点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行政强制措施也是中间行为,其在实践中的行政可诉性没有人怀疑。如按现行规定,劳动教养是作为行政强制措施对待的,其可以接受行政诉讼审查也是公认的。因为它是完全符合行政诉讼法和〈〈解释〉〉规定精神的。确定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确定房屋所有权和他项权利也是行政确认,有时这样的行政确认也表现为中间行为,如土地征用过程中首先要确定土地的权属,这种确定土地权属的行为就属于中间行为,而这种确权行政纠纷引起的行政诉讼在实践中也并不少见。最高人民法院有过明确的司法解释。如果针对作出认定书的行政确认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由作出认定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向法庭提供作出认定书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那将既有利于防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专断,又可以最大限度地维 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与认定书有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在实践中的操作探析 认定书既作为行政确认行为,其在与认定书有关的刑事或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如何是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八十年代曾经审理过这样一件案件,大致案情是这样的:某企业是全部由个人投资创办的私营企业,但在当时情况下为了享受到集体企业的待遇,在工商部门登记企业性质为乡办集体企业。企业除了每年上缴乡政府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外,与乡政府没有其他任何经济关系。后因与乡领导关系处理不好,厂长决定转移资产(100多万元),另谋他路。事情暴露后,一审被以贪污罪(当时集体企业也可定贪污)判处死刑。在二审过程中,此案引发了异常激烈的争论,后二审法院刑事审判庭认为企业性质虽被登记为集体,但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资产划分原则,认定企业性质虽名为集体但实际是某厂长私有,于是宣告他无罪。有关媒体当时作了很多宣传报道,题目就是《从死刑到无罪》,这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案例。问题是,刑事审判中能否对工商登记这一行政确认行为进行实质性的评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规定:“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虽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错误地登记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但实质为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按照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对待。”这样的规定似乎表明,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有关涉及行政确认如工商登记行为的内容是可以作为普通证据作实质审查的,并可以视情作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行政行为具有公定的效力,即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对任何人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有效而予以尊重的法律效力。虽然这是一种公认的效力,不仅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双方应当尊重,其他行政主体、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也应当服从,但这种效力毕竟是法律的一种推定,它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绝对有效,不可否认。当证据确凿时,由同样代表公共利益的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证实行政行为不符合公共利益时,可以予以否定。大陆法系通说认为,“重大且明显的瑕疵”是行政行为无效的原因。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44条第1款规定:行政行为具有重大瑕疵或根据理智的判断绝对明显的瑕疵时,无效。日本学者也认为:当行政行为有重大瑕疵,并且通常人也能够较容易地把握之时,无效。浙江大学金伟峰副教授认为,“重大且明显说”也应当成为我国行政程序法中确认无效行政行为的一般标准。 笔者也主张用“重大且明显说”(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标准有待于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并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作为判断行政确认行为是否具有公定力的基本标准。一般情况下,行政确认具有公定的效力,除非行政确认行为本身存在“重大且明显瑕疵”才可以否定其公定效力。由此看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释及与此类似的案例都是值得总结和深入研究的。 笔者认为,如果在刑事或民事诉讼中发现认定书存在“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情形,如认定书出现制作主体没有制作资格、制作主体无法定职权或程序严重违法等等“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情形,刑事或民事案件承办人可以直接判定认定书没有公定力,直接否定认定书的效力,换句话说,就是不承认认定书作为证据的证据效力。反过来,如果没有发现认定书“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情形,则刑事或民事案件承办人应当尊重认定书的效力公定力,也就是应当承认认定书直接作为证据的效力。但如当事人对认定书确有不同意见,案件承办人则可以运用释明权动员当事人先行对作出认定书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而相关刑事案件可采用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相关民事案件可采用中止诉讼的办法,待行政诉讼结果出来后再行处理相关的刑事或民事案件。 道路交通论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及责任类型新论 ——兼论“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的矫正及补充责任的全面引入 论文提要:由于《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在遇到诸如车辆挂靠、借用、租赁、承包等车辆驾驶人与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一致的情形时,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及其承担责任的方式,各地做法极不统一。根据危险责任和报偿责任原理,国外形成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并依据该学说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在近年已经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逐渐采纳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理论,部分高院出台的在本地区适用的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性意见也进一步承认和确立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理论,但在实践中产生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内涵和外延无法准确界定,各地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笔者在进行了比较法上的考察后认为,“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学说的适用有其特定的制度基础,即机动车保有人危险责任在立法层面的确立,而我国目前并不具备该制度基础。笔者认为,相对于机动车保有人危险责任而言,对机动车保有人适用过错责任并兼采公平责任更加符合我国目前国情,并提出了利用补充责任对“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进行重大矫正的设想。最后,笔者分析了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补充责任的若干具体情形,并对诉讼过程中适用补充责任应注意的问题作了简要探讨。全文共10253字。 关键字:补充责任、危险责任、运行支配、运行利益 以下正文:道路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参与人之间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者因意外情况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行为指道路交通参与人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1]。道路交通参与人包括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而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又称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义务人,是指应对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和道路交通参与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责任主体着眼于民事赔偿的角度,而道路交通参与人着眼于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角度,二者有密切联系但又不完全重合,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不一定是道路交通参与人,道路交通参与人也不一定是最终的民事赔偿责任承担者。 一、我国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该法条确立了我国的危险责任原则。机动车属于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高速运输工具,驾驶机动车属于从事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有适用该法条之余地。但该法条是一个无主句,并没有明确究竟谁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从语言逻辑结构上分析,应当对机动车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是“高度危险作业人”。但“高度危险作业人”的范围如何界定,是仅指机动车驾驶人,还是指包括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人、所有人在内的与机动车运行相关的主体?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 《交通安全法》第76条是目前确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最重要的法律规范,然而该条在责任主体的规定上却使用了“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一方”等内涵和外延都难以准确界定的模糊词语。由于《民法通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在遇到诸如车辆挂靠、借用、租赁、承包等车辆驾驶人与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一致的情形时,各地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及其承担责任的方式上的做法极不统一。仅以挂靠情形为例,就有以下几五种处理方式:一是被挂靠人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2];二是被挂靠人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3];三是被挂靠人从挂靠车辆的经营中取得利益的,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4];四是被挂靠人不承担责任[5];五是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6]。 二、“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国外确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通说 近代工业革命以后,由于产业的迅速发展,导致各种各样的危险在社会上纷纷登场。这些具有危险性的物或活动,一方面因其存在对于社会有着重要的有益性,但另一方面,它又不可避免地致社会于损害。对于这些危险又唯有危险物的支配者和危险活动的经营者可得预防和减少,从而对于这些危险物或危险活动所产生的侵害当然就应当由危险物的支配者和危险活动的经营者负其责任,此即所谓危险责任。所谓报偿责任,乃是从罗马法“获得利益的人负担危险”这一法谚发展而来,各人虽可依自己之意志追求自身利益,但如果因此害及于他人的利益时,则作为利益追求的费用,应负担其损失,让追求利益之人同时负担其损失,这本身也符合经济理性原理[7]。 根据上述危险责任和报偿责任原理,国外形成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学说,并依据该学说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其一是运行支配者,即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其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这在国外的学说和判例中被称为判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二元说”。即某人或某单位是否是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要从其是否对该机动车的运行于事实上处于支配管理的地位和是否从该机动车的运行中获得了利益两方面加以判明。 三、“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在我国的应用及反思 (一)“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近年已经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逐渐采纳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理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13号)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被盗机动车辆肇事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为车辆所有人由于无法实际支配和控制车辆并享有运行利益,故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法释[2000] 38号)规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在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 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车辆的行驶和运营是在购买人的控制之下,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既不能支配车辆的行驶和运营,也不能从车辆运营中获得任何利益,根据“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理论,司法解释认为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31日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民一他字[2001] 32号)中,更是直接贯彻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理论。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从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解释和批复来看,最高院对于“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的运用仍处于“排除性适用”阶段,即以某主体显然不具备运行支配权和不享有运行利益为由排除其责任,而不直接以某主体具有运行支配权和享有运行利益为依据对其课以责任。因此最高院并未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学说作为确定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直接原则,而是将其作为确定责任主体的补充性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部分高院陆续出台了在本地区适用的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性意见。这些具有强制力的司法指导意见不但进一步承认和确立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理论,而且比最高院的上述解释和批复更进了一步,将享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作为确定责任主体的直接原则。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一条规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一般由对该机动车具有运行支配力的主体与享有运行利益的主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鲁高法[2005]201号)第三部分第(七)项规定:“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是一类特殊的侵权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其责任主体一般应根据对机动车运行支配权与运行利益的归属来确定。” (二)“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在司法应用中出现的问题 按理说,“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的引入本应该给困扰我国理论界和司法界多年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确定这一难题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但遗憾的是,各地法院在处理此问题上的混乱做法并没有太多的改观,实践中产生的问题和争议丝毫不比以前少,其中最主要、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内涵和外延无法准确界定,各地认定标准不统一。有人认为应限缩理解此概念,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仅指对机动车运行状态的直接的事实上的支配和直接由此产生的利益[8];另一部分人则认为,运行支配包括具体的、现实的支配,如车辆所有人自主驾驶、借用人驾驶乃至擅自驾驶的情形,也包括潜在的、抽象的支配,如在车主将车辆借给他人、租给他人驾驶的情形下,出借人、出租人仍基于所有权而对车辆享有支配权;运行利益既可以是因机动车运行而取得的直接经济利益,也包括间接经济利益(如出租人、发包人之收益),甚至可以是基于心理感情的因素而发生的利益(出借人借出车辆后获得的精神上的满足、快乐、人际关系的和谐等)[9]。还有人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在界定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时分别走向了两个极端,他们主张在上述两种过严和过宽的标准之间寻求一个能使各方接受的平衡点,但在平衡点的确定上大家又产生了新的分歧。对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界定标准理解不一,必然导致责任主体认定的不统一。以出借人责任人为例,按照第一种观点,出借人不直接支配机动车,也不享有运行利益,故不应成为事故责任人;而按照第二种观点,出借人基于所有权对车辆享有控制权和支配权,并因车辆运行获得人际关系的和谐,应该成为责任主体。 (三)原因分析——我国目前尚不具备“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运行的制度基础 笔者认为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一方面在于“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并非完美得无懈可击,另一方面在于我们还没有真正理解“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的产生背景及其运行的制度基础。前已述及,“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有其产生的社会背景、理论渊源和制度基础,其产生的社会背景和理论渊源是前面已经介绍过的危险责任理论和报偿责任理论,而其运行的制度基础是机动车保有人(注意是保有人而不是所有人)危险责任在立法层面的确立,这正是我国目前所不具备的。机动车保有人是一些西方国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上所独有的概念,专指对机动车享有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的人,其可能是机动车所有人,也可能是管理人或占有人[10]。基于经济学意义上的风险开启理论、风险控制与分散理论、报偿理论,机动车保有人应当对机动车对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危险责任。机动车保有人的危险责任不同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所规定的驾驶员的无过错责任,驾驶员的无过错责任要求驾驶员有加害行为,只不过不考虑其主观过错,而机动车保有人承担危险责任时根本不要求保有人有加害行为,只要其对车辆享有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基于享受利益者承担风险的原则,其就应对车辆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因此,“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在国外只是确定谁是车辆保有人的规则,并不是确定机动车事故责任主体的规则。在保有人确定之后,还要再依据危险责任确定保有人的赔偿责任。而机动车驾驶人的责任完全可以直接依据侵权行为的处理规则加以确定,根本没有必要画蛇添足地适用“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学说,故在不承认机动车保有人承担危险责任的国家和地区(如我国台湾地区),自然没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学说适用之余地。 从比较法上看,就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如何适用危险责任原则存在三种不同的立法模式。第一种立法模式认为,无论是机动车的保有人还是驾驶人都属于严格责任调整的主体,驾驶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保有人承担危险责任,机动车的保有人与驾驶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国、希腊、意大利、西班牙等地中海国家普遍采取此种模式。第二种立法模式认为,危险责任仅适用于机动车保有人,他们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上确定的危险责任调整的主体,至于非保有人的机动车驾驶人只承担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丹麦、荷兰、葡萄牙、奥地利、卢森堡、德国、日本采取此种模式。第三种立法模式认为,只有机动车的驾驶人才是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适用法律特别规定的无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其他人即便是机动车的所有人、占有人除非适用雇主责任,否则仅承担过错责任[11]。 而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在机动车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上采用了“机动车一方”这一模糊的立法概念,我们从中难以看出立法者对“机动车一方”内部诸主体如何适用危险责任原则的立法态度。目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对驾驶员按过错责任原则处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对驾驶员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已不存在太多争议,但对机动车保有人是承担危险责任还是过错责任不但尚未形成定论,甚至还鲜见有这方面的研究。 综上,笔者认为,在立法者对机动车保有人承担危险责任还是过错责任的立法态度尚未明确,“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得以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尚不具备的情况下超前引进和适用该学说,已超越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是一种超越司法职权的造法行为。 四、对机动车保有人适用“过错责任+公平责任”更符合我国国情 笔者认为,相对于机动车保有人危险责任而言,对机动车保有人适用过错责任并兼采公平责任更加符合我国目前国情。具体理由是: 其一,机动车保有人承担过错责任符合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在危险责任模式下,机动车保有人实质上是在承担着一种物件责任, 是在为自已所有或管理的物承担责任。物件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行为责任,其与过失行为产生的一般侵权责任在构成要件、归责原则、责任主体方面有很大差别。在我国,机动车保有人不应当承担物件责任而应承担行为责任,是因为物件责任打破了现代侵权法的基石——过错责任原则和自已责任原则,是一种结果责任的回归,是对人的行为自由的极大限制,故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作依据。而我国民法上明文规定的物件责任只有建筑物、构筑物致人损害、堆放物致人损害、树木致人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产品致人损害等类型,除此之外的没有明确规定的侵权类型均应视为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故机动车保有人承担过错责任符合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 其二,过错责任更能体现实质意义上的公平。比如,在挂靠情形下,若采危险责任模式,由于挂靠人和被挂靠单位均是车辆保有人,二者要承担连带责任,虽有利于最大限度填补受害人损害,但对被挂靠单位明显不公平,因为其对运行车辆的支配只是一种名义上的控制和支配,实际控制和支配权在实际车主手中,且其享有的运行利益只是挂靠人定期交纳的管理费,获利要比挂靠人小得多,却与挂靠人承担相同的责任,明显违反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而在保有人承担过错责任并兼顾公平责任模式下,挂靠人承担全部责任,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责任,受害人的利益也可以得到较充分的保护,而且对被挂靠人更能体现实质公平,也更加容易被当事人和社会大众所接受。 其三,机动车只有在高速运行下才是高度危险物,机动车一旦运行,危险源同时开启,此时最有能力控制危险的人是机动车驾驶人,而非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因此,对机动车车主施以严格责任并不像危险责任提出者预想的那样能够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其四,国外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一般是在民法以外的特别法中加以规定,且大多规定保有人承担危险责任的最高赔偿限额[12]。由于法律明确机动车保有人的最高赔偿限额,机动车保有人可通过商业三责险补足强制责任保险限额与最高赔偿限额不足的部分,从而通过保险制度将全部事故损害加以分散,由社会多数人负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被害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即可在最高限额内获得救济,保有人则可从交通事故中完全脱身。而在我国,由于没有交通事故赔偿最高限额的规定,机动车保有人无法通过保险制度事前将全部风险加以转移和分散。机动车保有人在交强险限额之内承担危险责任无可厚非,但让其对交强险限额外的损失也承担危险责任,对机动车保有人显然不公平。这是因为:其一,他们的机动车在事故中也遭到了严重的毁坏,他们也是事故的受害者;其二,他们已经投了交强险,履行了保有人应该承担的社会义务;其三,他们对事故的发生并没有任何过错,也无法事前预防和阻止事故的发生。 其五,危险责任的基本思想在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乃基于分配正义的理念。危险责任所生的损害,得经由商品服务的价格机能及保险制度予以分散[13]。因此危险责任的推行的基础是保险行业的高度发达,而我国的保险业还刚刚起步,人民的保险意识还比较弱。我国有13亿人口,其中有9亿农民,我国农用机动车的保有量居世界首位,在数量上要远远超过轿车。作为农用机动车的保有人,农民的保险意识极差,农用机动车的参保率很低。因此,笔者担心,在我们这样一个没有高度发达的保险业作为支撑的国度里推行机动车保有人危险责任,会产生大量的社会问题。 五、 “补充责任”的 引入和 “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的矫正 如前所述,笔者认为对机动车保有人适用过错责任并兼采公平责任更符合中国国情。在上述归责原则的指引下,我们可以将机动车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基本思路归纳如下: 1、在一般情况下,对机动车侵权行为承担终局赔偿责任的应该是实际侵权人即机动车的驾驶人; 2、雇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雇主承担替代责任,雇员不承担责任。但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雇主与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分别由国家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替代责任,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4、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如果不是事故发生时的驾驶人,也不是驾驶人的雇主或其所在的国家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选任、监督、指挥上的过失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从车辆的运行中可以获得直接的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则基于公平原则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应承担适当的补充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思路,有必要对“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作重大矫正如下: 其一,舍弃运行支配要件,以享有运行利益作为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补充责任的要件。此处所谓运行利益,指可以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得直接的或间接的经济利益,而不应包括基于心理感情的因素而发生的利益,如精神上的满足、快乐、人际关系的和谐等。 其二,明确享有运行利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的类型为补充责任而非按份责任或连带责任。这是因为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实施任何加害行为,不是加害人,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无法形成共同侵权行为或“多因一果”侵权行为。但鉴于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从车辆运行中获得直接的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基于民法的公平原则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他们应承担适当的补充赔偿责任。 六、补充责任概述及其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具体应用 (一)补充责任概述 所谓补充赔偿责任,又称补充责任,是指因同一债务,在应承担清偿责任的主责任人(亦称直接责任人)财产不足给付时,由补充责任人基于与主责任人的某种特定法律关系或因为存在某种与债务相关的过错而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的民事责任。补充责任制度是由判例学说发展而来的民法理论,为众多国家司法实践所采用,并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了两种类型的补充责任,即安全保障义务人和学校在第三人侵权时的补充责任,并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补充责任在更广范围内的适用奠定了基础[14]。 补充责任的特征有: 1、责任人为多数,且在多个责任人中存在主责任人和补充责任人的区分。补充责任中的债务是由主责任人产生的,在对外责任上是先由主责任人独立承担责任,在主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应付的责任时,补充责任人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性清偿。由于补充责任本质上是一种替代责任而非自已责任,补充责任人清偿后,有权向主责任人追偿。 2、补充责任人与主责任人之间不存在内部责任份额的划分。补充责任人承担的只是一种补充性清偿责任,并非是对债务的一种分担,所以主责任人与补充责任人之间并不存在内部责任份额的划分。 3、权利人对补充责任人不享有完全独立的请求权,在一般情况下,权利人不能直接单独要求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而应该先要求主责任人承担责任,在主责任人的财产不足给付或主责任人下落不明时,才能要求补充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 4、补充责任有一定的承担范围。补充责任不是对全部的主责任都承担补充性清偿义务,而是有一定的补充责任限额。 5、补充责任人与主责任人承担责任的法律关系不同。补充责任人是基于和主责任人存在某种法律上的特殊关系或存在某种过错与过失而承担补充责任。 补充责任制度的法理基础来源于大陆法系的不真正连带债务学说。所谓不真正连带责任 ,是指数个责任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对于债权人负以同一之给付为标的之数个债务,依一债务人的完全履行,他债务因目的已达到而消灭的法律关系。补充责任是由不真正连带责任发展而来,是特殊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从中仍可以看到不真正带连债务的大部分特征,但其与不真正连带责任仍存在一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不真正连带责任中,权利人可以依不同的法律关系任意选择起诉债务人,而补充责任则不能选择,必须先起诉主债务人,除非主债务人不确定。 2、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各债务人均负全部履行义务,而补充责任中只有主债务人需负全部履行义务,补充责任人则只在主债务人不能清偿时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二)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补充责任的若干具体情形 1、挂靠 所谓挂靠,是指个人出资购买的车辆登记到某单位(如有营运资格的运输公司或客运站)名义之下从事运输,车辆所有权为车主个人所有。挂靠人为实际车主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被挂靠单位为名义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应区分两种不同情况: 一是被挂靠单位同意出资购买人将车辆登记挂靠在其名下,但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挂靠人独自对车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由于作为登记名义人的被挂靠单位不是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又没有从车辆运行中获得任何利益,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经营,被挂靠单位定期收取管理费或挂靠费。由于挂靠单位能够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得利益,故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其责任范围应综合考虑挂靠人的收益与被挂靠单位收取挂靠费的数额,原则上应以年度缴费期间内挂靠费占挂靠人收益的比例来确定挂靠单位的补充责任。 2、承包 机动车承包是指,发包人作为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的经营管理权发包给承包人,由其使用经营并定期缴纳相应的承包费用。在机动车的承包经营中,承包人获得直接运行利益,发包人获得间接运行利益。由于承包人是车辆的驾驶人或驶驶人的雇主,承包人承担的是侵权法上的责任,而发包人不是事故的加害人,不应承担侵权法上的责任。不过,由于发包人获取了运行利益,从公平责任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考虑,应让其承担适当的补充赔偿责任,责任范围原则上也应以单位缴费期间内发包人可得的承包金占承包人收益的比例来确定。 3、租赁 机动车租赁可大致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租赁经营人与承租人约定提供租赁汽车以及驾驶劳务给承租人,同时收取租赁费用。例如,婚庆租车公司派遣自己的司机为承租人驾驶婚庆车辆。二是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2条)。被租赁的汽车是指除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以外的各类客车、货车、特种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3条)[15]。 在第一种情形下,虽然名为“租赁”合同,实为承揽合同。由于机动车仍由出租人或其雇员驾驶,当被租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当然应由出租人或租车公司依雇主责任承担责任。 第二种情形的责任处理与承包经营类似,承租人作为机动车驾驶人或其雇主应承担侵权法上的损害赔偿责任,获取间接运行利益的出租人应依公平原则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补充责任的范围应由法官依出租人收取租赁费用的数额多少自由裁量。 4、借用 借用也称“使用借贷”,它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以物无偿贷给他方使用,他方在使用完毕之后返还该物的行为。如果使用是有偿的,而得解释为对价时,即属于租赁而不再为借用[16]。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出借人从出借车辆中获得的仅仅是一种感情上的满足和人际关系的和谐而非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故原则上出借人不应承担责任。 笔者认为,在出借过程中,出借人还应承担类似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6条的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出借人在出借时违反此义务,如明知借用人无驾驶证或者明知借用人饮酒过度而仍然出借车辆,或明知车辆存有某种缺陷而未尽告知义务,则应在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补充责任情形下的诉讼安排 在前述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补充责任的情形下,因补充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与主责任人承担责任系基于不同原因而产生的,前者是基于公平责任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后者是基于侵权行为,故二者不形成必要共同诉讼。诉讼中,赔偿权利人可以先起诉主责任人,而不必追加补充责任人为被告,在主责任人未能清偿的情形下,权利人可以再次起诉补充责任人要求承担补充责任。当然,权利人也可以同时起诉主责任人和补充责任人,但在权利人只起诉补充责任人时,则必须追加主责任人为被告。 需要注意的是,补充责任人是在主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形下才承担补充责任的,因此在司法实务中,必须是在强制执行主责任人的全部财产后仍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才由补充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补充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主责任人追偿。 在起草此类案件的判决书时,法官应加强判决的说理性,在判决理由部分应详细阐明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的理由、补充责任的范围及确定依据、补充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后的追偿权,以加强当事人对判决的认同。对于判决的主文部分,笔者认为可以这样表述: 一、被告一(主责任人)应当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付清。 二、被告二(补充责任人)应当就原告的各项损失在××××元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二在强制执行被告一的全部财产后仍不足以清偿原告债务时方承担此补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论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道路安全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安全通行效益,为人民群众出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所谓和谐道路交通环境是指道路交通与全社会的其他部门或者行业处于一种相对配合得恰当和匀称的搭配关系,是人、车、路处于一种比较理想与合理的状态。和谐社会是和谐道路交通的前提与条件,和谐道路交通又是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人们离不开“衣、食、住、行”这四项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其中的“行”,又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比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出行的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如果特大或恶性交通事故控制不了,频频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人民群众对“出行”这个最基本的行为都没有安全感,那就根本无从谈起构建和谐社会。另外,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元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对一个家庭具有巨大的破坏力。每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不仅仅导致了一个生命的灭失,同时也直接影响一个家庭的全部生活,直接改变了家庭成员的生活状态,由此而产生的矛盾冲突和引发的社会问题,势必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大局稳定。因此,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分支和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发展和稳定大局的要求。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道路交通管理和构建和谐社会关系是非常紧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搞好了,人们的出行环境改善了,交通事故减少了,投资环境就能得到大大改善,从而有效促进地域经济的发展,成为推动和谐社会发展的生产力。进年来,随着XX红色旅游交通管理工作的不断升温,到XX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的人数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车流也多起来,为构建“大旅游”和“大交通”环境,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对接长珠闽、融入闽东南、实现大跨越”目标的实现创造了巨大的历史机遇。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因此,如何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构建人、车、路的和谐相处和发展的良好环境,直接影响着我市建设“一个中心”和推进“四个打造”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顺应和谐社会发展的要求。社会和谐和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而言,将不可避免地经历一个理念调整、理论重建的过程。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道路交通管理必须顺应时代的要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理论研究和具体运用上不断地开拓新的空间、探索新的服务途径和科学的管理办法,构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着力抓好“基层基础建设”,贯彻落实公安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加强科技化交通管理等一系列工作,都是为了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跟上和谐社会建设的步伐。 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责和任务 (一)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是公安机关的天职,也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要任务之一。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转移到国道、交通管理工作景区道路管理上,转移到农村道路管理上,切实加强重点单位、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的管理,整改危险桥梁和路段,完善交通标志标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在道路通行中,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也就无从谈起社会的和谐。 (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市在交通组织上还存在不够科学合理的地方,人乱行、车乱停的现象没有彻底解决,除机动车违法行为外,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仍十分突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整治及停车场点整治力度亟待进一步加强,通过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行为,增加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引导人们文明行车、文明行路,建立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部提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这既是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创建平安大道的延伸,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我们必须下全力抓实抓好。 (三)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社会的和谐首先体现在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性质决定我们时时刻刻要与群众打交道,如办理驾驶证申领、车辆上牌检验、组织驾驶员培训考试、处理交通事故、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等。如何进一步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规范车辆管理、事故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的流程,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妥善处理群众与群众、群众与民警之间的矛盾,是公安交警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四)建立新型的警民公共关系。做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但在现实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群众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仍较为薄弱,对公安道路交通管理的认识和理解仍然不足,一些群众甚至认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是故意刁难,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罚款。因此,如何进一步改善警民公共关系,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真正发挥作用,就要严格按照“交警就是服务、百姓利益至上”,“心中无百姓、不配做交警”的服务理念,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同时,积极参与抢险救灾、社会公益等工作,真正架起警民互通的桥梁,使群众真正了解、理解、支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 (一)防管结合,多措并举,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一是针对源头抓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职责,严格执法、严格审批、严格监督。一方面严格机动车检验,重点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严防病车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另一方面加强驾驶员源头管理,建立健全对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审验等环节,确保驾驶员的素质。二是针对突出问题抓整治。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分析交通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充分发挥路面管理和执法主力军作用,科学调整警力部署,最大限度地强化路面监控,加大对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以及农用车非法载客、报废车上路营运、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管重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三是积极开展对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改。积极建议政府将重大交通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整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由政府出面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深入事故黑点、危险路段,认真排查交通安全隐患,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确保整改质量和进度。 (二)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已经成为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执勤执法,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找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牢固树立发展经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扎实开展和各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倡导便民利民为民,在交通管理实际工作中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勤执法,共同为经济建设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以人为本,转变观念,努力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天天要和人民群众打交道,是与群众接触最频繁、联系最密切的公安工作之一,是公安机关的窗口,从某种意义上讲,也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代表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特别是作为红色故都,交通参与者面广、量大,道路交通保卫任务多,级别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直接影响到游客和上级领导的情绪和对一个城市的印象。所以,作为XXXX的公安交通民警,一定要理解“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深刻含义,在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必须把服务于人民群众作为第一要务,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特别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严格管理和热情服务的关系,工作中注意研究方式和方法,有效化解执法过程中的矛盾点,做到既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运用得灵活自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扎扎实实做好便民、利民工作,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如:车管工作要在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热情服务上下功夫;事故处理要在公正执法,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路面执法要在依法纠违、文明执勤、规范执法上下功夫。要将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从一点一滴中体现服务群众,一举一动都服务经济建设,真正用我们的具体行动为构建“和谐XX”,建设“平安XX”做一些实在的工作。 (四)立足创新,科技强警,实现警务机制现代化建设的新突破。建设“平安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大力提倡和实施科技建警、科技强警战略,将科技强警战略放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把科技作为当前和未来警力的新增长点,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高质量地推进公安交通科技工作,从根本上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才能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实现警务机制现代化建设的新突破。在现有条件下,仅靠我们公安机关本身很难实现长远目标,必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积极不断地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使科技出效益、科技强警力成为党委、政府的共识,逐渐形成公安交通科技建设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道路交通论文:可持续发展概念下的道路交通现代化建设 摘要:本文针对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探讨道路交通领域的观念变化、系统结构变化、科研方向变化等问题,并对交通环境对策框架进行了讨论。 1.前言 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使用频率相当高的一个词汇,其基本定义可以表述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思想,意味着观念的转变;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方向,意味着规划和目标的修正;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宣言,意味着具体行动中的计划和贯彻。 回顾道路交通工程发展的历史,呈现出一种人的认识观念与科学技术相互交织的发展过程,道路设计概念曾经历多个层次的提高:以工程造价为标准层次;结合交通服务水平标准层次;增加环境保护标准层次;可持续发展标准层次。每一层次的提高,都是在前一层次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评价因素,体现了一种观念的更新。每一次层次的提高,也都伴随着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第一次层次的提升,是在交通工程学科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的,交通流分析技术、交通设计技术、交通工程技术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第二次层次的提升,引进了环境科学的观念,形成交通环境的研究领域,考虑道路网环境容量的交通规划、交通公害(噪声、废气、振动)的防治、道路景观设计等。第三次提升,则更加注重巨型系统思想的应用,将把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下,道路交通现代化建设需要进行观念的调整、目标的调整,以及系统结构的调整。 2.观念的调整—支撑可持续发展的交通设施体系 对于交通设施体系的构成,随着人类思想的进步不断发生着变化:早期在有限的建设能力和资金能力基础上,其构成只包含了最基本的部分—道路、铁道的本体;当交通安全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之上以后,交通标志和标记、交通监控系统等成为交通设施体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当交通环境问题提上议事日程,隔音墙、交通环境监控设备等成为交通设施体系中的新成员;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适应,支持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的交通规划决策支持系统和信息采集管理系统、更加充分发挥交通设施能力的交通诱导系统等成为交通设施体系中的重要成员。在这种硬件设施构成内容变化的背后,设计观念的更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目标的变化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以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智能化交通系统计划为例,表面看这是交通系统结构的变化和技术的变化,在传统的交通系统中增加了交通诱导系统、交通信息系统等,以及采用了计算机技术、控制技术、通信技术等进行技术改造。实际上在后台起到支撑作用的是这样一种认识:在有限的土地资源和环境资源制约下,传统的交通系统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交通需求,必须通过采用现代高新技术加以改造,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系列新的系统概念,例如: 综合交通信息系统提供道路网上的交通阻滞、交通事故、运行时间等情报,并提供公共交通的情报,帮助人们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恰当的出行时间、合理的交通路线,促使交通出行分布在综合交通网络上进行合理分布,以减轻整个交通网络的负担。 交通诱导系统向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服务,帮助他们了解整个道路网络的交通拥挤状态,引导他们避开拥挤路段或交叉口,促使整个路网负荷均匀化,达到提高利用效率的目的。 货运管理系统在交通信息的支持下,合理制定车辆调度计划,提供货物集配服务等,其目标是促进货物运输的高效化。 客运管理系统在交通信息的支持下,合理进行营运车辆调度,并提供公共交通服务信息,以提高客运系统的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客流,减轻整个城市交通系统的负担。 自动驾驶控制系统是在自动控制技术的支持下,提高单位道路面积的车辆通行能力,以及增强交通安全性。 由此可见,新的交通系统概念的提出过程中,需要观念和目标的更新作为前导。 当今世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的战略目标,我国亦将其作为重大战略加以实施。1992年李鹏总理率团出席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UNCED),庄严承诺中国将认真履行会议所通过的文件,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的讲话中均强调: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把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同时,我国政府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作为重大举措,制定了《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第一期)》。 与基础设施建设紧密关联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是:改善人类居住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改善居民的居住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这一目标需要通过多种途径的努力才能有效地实现,作为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交通建设对这一目标产生多方面的作用:引导作用,对区域社会经济空间形态发展的引导;支持作用,提供区域空间的基本支撑框架;保障作用,对于地震等灾害的救援来说,交通网络是最基本的生命线。对于交通领域来说,在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指导下的建设目标是建立促进人类居住区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其手段主要有:将土地利用与交通运输规划相结合;确立减少交通需求的发展模式;发展公共交通;改善交通管理;鼓励非机动运输方式等。 与发展目标相互关联,可将面临的复杂问题分解为如下层次关系: 第一层次的问题(目标层):建立支持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交通综合系统,提供对区域空间合理支撑框架、合理使用自然资源、有效支撑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防灾抗灾可靠性的交通服务基础条件。同时需要强调的是,道路交通综合系统的直接目的是对人和物的流动加以支持,而不是简单地对车辆的运行加以支持等。 第二层次的问题(宏观控制层):通过规划手段实现交通系统的总体协调和优化,以避免资源的浪费,并将交通建设作为用地规划、城市体系规划、国土规划实现过程的重要支撑基础和调控手段;通过政策手段引导实现交通模式的合理结构,通过需求管理促进用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系统;采用政策手段促使交通行业的技术更新,优先推广节约资源和能源,提高交通系统运行效率的技术等。 第三层次的问题(技术层):加强信息技术在交通工程中的应用,例如交通诱导系统、交通综合信息系统等;认真研究和实施公共交通系统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减少对环境的交通污染:噪声、废气、振动的防治;废旧材料的利用,以减少对自然界的索取等。 2.结构的变化—道路交通综合系统的构成 在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下建立道路交通综合系统是一个包括“政府调控行为、科学技术能力建设和社会公众参与”的复杂系统工程,采用宏工程的观点看待这一问题,需要分析系统外部环境对道路交通系统所提出的功能要求,根据这种功能要求确定系统的结构,支撑这一结构的科学技术体系。 根据执行可持续战略的要求,道路交通系统将与其它系统之间形成如下接口关系: 与自然系统的直接接口,包括从自然界的索取、向自然界的排放、对自然界的干预等。 与社会系统的接口,与城市化进程的协调,对国土发展均衡程度的调节,对消费模式的影响等。 与经济系统的接口,包括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协调,与能源利用政策的协调,对产业结构与布局的影响等。 这种接口关系要求道路交通系统满足如下功能: 基本交通功能,保证交通运输通畅、安全、快速、舒适、便捷; 环境保护功能,提高单位土地的利用效率,减少对自然界的索取和排放; 促进社会进步功能,通过有效的规划手段促进城市体系、区域布局的健康发展,正确引导社会消费方式,促使社区健康发展; 支持经济发展的功能,保障经济发展战略的实现,促进经济结构和经济布局的调整。 为适应功能要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所建议的道路交通综合系统将由政府管理子系统、基础设施子系统、科学技术子系统、公众服务及参与子系统所构成。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就是政府对可持续发展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政府有责任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建立合理结构和布局的基础,有责任确定正确的交通发展战略,同时交通设施又是政府的一种很有效的宏观调控手段。回想一下泰国曼谷城市交通所陷入的困境,许多城市交通造成的严重废气污染,我国城市交通中公共交通危险的萎缩倾向等,可以清楚地看到政府所担负的责任有多么重大。与这种责任相比,我国政府机构在制定交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管理的过程中所获得的技术支持就显得有所不足,不够健全的信息系统、分割的管理体制、不够畅通的与专家之间的沟通渠道等都是需要进一步克服的重要问题点。 针对这一情况拟建的政府管理子系统,是以政府管理工作人员为使用对象,依托计算机网络系统,支持政府决策过程的人机系统。其理论基础在于钱学森先生1989年提出的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及方法论,即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法,这种方法进一步发展成为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研讨厅。这一理论方法的实质是将专家体系、统计数据和信息资料、计算机技术三者结合,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支持决策活动。政府管理子系统的技术目标主要是提高决策的质量,而非单纯提高决策分析速度。系统的基本工作方式是信息服务、集成研讨、决策分析。 基础设施子系统中除了传统的道路本体设施以外,交通监控系统、交通信息系统、交通环境保护系统、自动收费系统、交通安全及事故处理系统等均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现代化的交通监控系统是道路交通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以平滑交通流为直接目标,并由此产生减少废气排放、减少能源消耗的目的。与国外的系统不同,我国需要认真考虑混合交通所带来的特殊问题。交通信息系统对调节交通需求、支持管理决策、支持运输部门和企业制定车辆调度计划等均有重要的作用,由信息采集、信息加工、信息几部分所组成。交通环境保护系统由废气、噪声、振动防治和监测两个基本部分所组成,其硬件包括隔音墙、低噪声铺装、桥梁减震装置、交通污染专用监测装置等。 科学技术子系统的目的是通过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其构成包括科学情报服务体系、新技术推广体系、学术研讨体系等,硬件方面得到重点实验室、部门开放实验室、网络虚拟实验室、情报信息Web服务节点、观测实验系统等的支持。其中网络虚拟实验室是进行有关道路交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和科学研究、进行道路交通领域高等工程教育、推广新技术新概念的重要基地;其主要服务对象为道路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人员、高等学校的教师、研究生和本科学生等;虚拟实验室建立在计算机广域网络基础上,其核心是由计算机仿真实验系统所构成;系统主要提供远程教学实验和工程实验方面的服务。 公众服务与参与子系统在道路交通综合系统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交通需要公众密切参与,对公众服务包括信息服务、救援服务、管理服务等,例如智能交通系统中交通诱导系统、停车场引导系统、公共交通服务信息系统等均是公众服务概念系统;而公众参与则是指为获得公众理解与支持,所进行的公众教育(有些甚至是采取计算机仿真游戏的方式)、公众训练等活动,道路交通综合系统将通过交通培训基地、依托计算机网络的虚拟训练基地、交通宣传系统等对其进行必要的支持。 3.科学研究结构的变化—值得关注的研究领域 由于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因而支撑道路交通建设的科学研究内容发生着重要的变化,传统技术的比重正在下降,新技术学科的研究内容正在迅速得到关注,并正在得到逐步应用。 具有远见的规划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因而交通规划研究领域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交通规划从以基本依靠经验的定性分析为主阶段,到调查研究基础上的定量分析为主阶段,在向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新阶段,呈现了一种螺旋式上升发展的过程。这首先是由于对于交通系统的要求变化,不仅需要满足交通需求,而且需要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支撑条件。要求的变化造成研究范围的扩大变化,使得我们更加难以对研究对象的长期发展作出准确的预测。因此,交通规划的研究范围进一步扩大,更加注重与社会经济系统之间的协调配合,更加注重解决战略规划层面的问题,同时更加注意在长期交通需求预测不可能准确的前提下交通规划方法的研究。作为理论基础,宏工程理论和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技术正在引起研究者的关注。 宏工程指的是关系全局的超大型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决策和组织实施。这一理论力图采用全新的综合大系统的工程概念,运用定性定量参半的方法,采用协调折衷、互补共济等寻求合适而非最优的思想方法来解决自己的问题。支撑宏工程思想的分析方法有系统动力学(SD)、结构解析(ISM)、试误分析(Try and Error Analysis)等。与传统系统工程相比,宏工程更加重视注重系统包络之外的整个系统环境。应用这一理论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分析交通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之间的协调关系。 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是钱学森先生提出的一种研究复杂巨系统的具有我国特色的方法。其核心是将专家群体、数据和各种信息与计算机仿真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有关学科的科学理论与人知识和经验结合起来,发挥综合系统的整体优势去解决实际问题。这一理论方法为我们在交通规划中定性定量相结合提供了基础,有助于改进面向复杂巨系统的决策理论方法。 从规划研究内容来看,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促进合理交通模式的建立,正在引起人们的重视。有限的自然资源不可能承担迅速发展的私人交通,必须采用政策、税收、建设、管理等多方面手段促使大量的人员利用公共交通系统。我国的城市交通规划多年来一直强调公共交通优先,但真正落实下来的情况并不好,如何以有力的分析论证说服政府及公众,在城市的空间资源利用、政府财政预算、技术进步支持等方面确实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战略,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规划范围来看,都市群交通网络规划随着城市化进程而提到了日益重要的位置,当行政协调问题能够解决之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都市群的交通规划问题将迅速提出,必须为之进行必要的理论准备。 交通需求管理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需要给予关注的问题,人类应该较为自觉地调整自己的消费观念,其中交通消费是极为重要的一部分。交通需求管理通过停车管理、税收管理等多种手段实现对交通方式的调节,鼓励减少交通出行的模式及较少资源消耗的模式。 信息技术正在迅速进入交通工程领域,智能交通系统建立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其核心就是交通信息系统。我国的交通信息系统还十分落后,不够完善的交通信息采集系统、非常不够充分的信息加工利用,有待改进的信息手段等,都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道路交通综合系统是一个多维世界,信息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们的交通选择行为正是在信息的支持下完成的,政府的交通战略、交通规划、交通政策正是在信息的支持下制定的,交通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决策更是离不开信息基础。当前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的结合,特别是广域计算机网络基础上的信息传播和信息采集。 作为信息技术实现载体,交通诱导系统、交通信息系统、交通控制系统在现代道路交通体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们将交通主体—人或物、交通工具、交通基础设施、交通管理部门联系为有机的整体,减少了由于系统内部不相协调造成的效率下降。交通诱导系统的研究工作已在我国展开,当前的工作重点其一是系统的总体框架研究和具体分析模型研究,作为基础理论交通行为值得给予必要的重视。交通信息系统目前的研究主要是试图综合各方面的信息,加工后提供分层次的信息图像以满足不同任务的需要,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数据仓库技术、数据挖掘技术等正在展现出良好的应用前景。同时,支持不同层次管理决策的决策支持系统也是研究者关注的一个方面,其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利用信息网络所提供的大量信息,从中挖掘出自己所关心的内容;如何对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决策过程提供有效的支持;如何适应不同层次的决策特点等。在信息技术应用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分散布局、总体协调的趋势,总体规划强调的是协议标准,而不是拘泥于技术细节,这使得庞大的信息系统可以分步分散开发,逐步到位,以减少系统开发的难度。 道路交通环境保护技术仍然是今后关注的热点。汽车废气的防治手段主要是采用清洁能源、尾气净化,并通过政策调控减少汽车使用。除此之外需要注意的是加强工程技术的研究,分析废气在特定环境下的扩散规律,以减轻局部位置的废气污染。道路交通废气污染专用监测系统的建立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国外建立的这类专用系统常年积累的数据为其环境对策制定创造了很好的条件。噪声防治在传统的研究领域仍然面临许多课题,可用于工程评价和工程设计的噪声传播基本规律研究还有待深化,隔音墙的设计有待改进,低噪声路面技术有待进一步进行工程化实验和推广。此外,在交通规划中考虑环境保护因素正在形成热点,特别是土地利用、城市体系结构与交通骨架相互配合,构成生态城市体系结构,是规划工作中的研究重点。在具体规划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交通环境容量分析技术具有较好的实用前景。为减少对自然界的索取,采用废旧材料进行道路建设仍值得给予高度重视,粉煤灰、废钢渣等用于路基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仍然需要进一步研究工业废料作为筑路材料,以及道路旧路改造过程中废旧沥清的再生利用。 交通网络的可靠性研究是一个值得展开的领域,特别是在城市道路网络规划中更应给予足够的重视。我国目前正在经历一个新的城市化过程,在城市布局规划过程中需要认真考虑对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预防和救援问题,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在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道路交通系统对于城市的救援与恢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已被国内外多次地震灾害血的事实所证明。 研究地震灾害情况下保障道路交通面临两个基本问题: 由于灾害情况下道路交通系统功能对于城市系统总体功能的恢复具有重大影响,因而需要提供具有一定可靠性、能够在抗御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发挥作用的交通网络。 在灾害情况下,特别是在救援工作初期,人们(特别是其交通行为)往往失去有效的组织性,这种分散无组织的行动有可能造成交通网络总体机能的丧失,因而对于城市救灾保障交通系统设计中需要考虑这种特殊情况下的供需关系,以及对应的交通保障方法。 类似的研究需求在抵御火灾、水灾等方面均有重要的意义。 4.交通环境的关注—对策与手段 道路交通的环境污染主要分为交通噪声、大气污染、交通振动三个主要方面。道路交通噪声是由通过道路的汽车群发生、并传播到道路沿线的随机噪声,其特点是大小不规则,且变动幅度大。降低道路交通噪声的主要措施有改善车辆结构、改善行驶状态、控制交通量等,其具体内容参见图1。 汽车是大气污染的移动发生源,由汽车排放的污染物质有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氢化合物、铅化物、颗粒物质等。为减少汽车的排放污染,最重要的控制发生源,首先可以采取较少汽车排出的污染物质数量(例如采用无铅汽油);第二可以以强化排出气体管理规章为中心,促进汽车结构的改善;第三利用交通控制系统保持交通流的畅通,通过交通规则改善行驶状态;第四,促使私人汽车交通转向公共交通系统,以及促进货运方式的合理化等交通总量控制手段;第五是改善道路结构,确保环境设施带、绿化等缓冲区域等。 所谓交通振动,是指道路上行驶车辆的冲击力作用在路基上,通过地基传递致使沿线地基和建筑物产生的振动。路面越不平整、车辆重量越大、车速越高、载货车辆越多,产生的振动越大,此外,地基越软弱路端振动级越高。为减少交通振动,大致可以通过振动源、传播路径及受振动部等方面的措施来防治。作为道路振动改良措施,往往采用路面平整度改善、路面、路基以及地基改良,和指定交通规则、设置环境保护带、防护沟、防护壁等。 道路交通论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与相关问题探讨 论文摘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负有交通管理职能的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的原因后,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在引法交通事故以及产生损害后果中的相互关系,依法作出对当事人责任大小的认定。因它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当事人不服是否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是否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和审查,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笔者通过本文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诉性的理论依据对认定行为的复议问题,审查问题及法院能否判令公安交通部门重新作出责任认定问题等,阐述对交通责任认定属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有权对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可诉性 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呈现上升趋势,而由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所引发的诉讼也在逐年增加。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以后,因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日渐增多。根据1992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可诉,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有着不同的说法。本文有意通过理论的分析,透过法律的规定,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是否属复议前置,以及从哪些方面进行审查等问题进行探究。 一、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问题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同观点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可诉,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但笔者归纳起来具体有以下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已就此专门与公安部联合了《通知》,《通知》规定:当事人仅就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该《通知》具有司法解释的效力,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参照适用,受其约束,不得私自扩大受案范围。另一种观点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旦作出,事实上等于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作了定性处理,明确了当事人在事故中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还是次要责任,将会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分配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应当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种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如对此不服,应准许其提起行政诉讼。 综观上述两种观点,笔者认为第二种观点更为合理和可行。就第一种观点而言,一个时期以来,《通知》的确对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起到了明确的指导作用。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为性质,当时的理论界认识上还较为模糊,把它当作一种鉴定行为,非具体行政行为,而鉴定行为并不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通过民事诉讼进行审查,而不必提起行政诉讼。另外,我们应该结合《通知》出台的时代背景,考查其立法原意。《通知》制定当时,距我国行政诉讼法正式颁布实施才两年多,行政诉讼刚刚起步,行政审判人员素质还较低,部分法院还未设立行政审判庭,行政审判力量相当薄弱,而交通事故却大量发生,且呈逐年上升趋势,还处于较低水平的行政审判尚不足以承担大量的因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联合了《通知》。时移事易,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宪法地位的确立,人民法院审判力量的加强和司法水平的提高,一些以前在理论界有争论的理论问题在逐步得以澄清。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为性质,理论界也由过去认为是鉴定行为而趋向于行政确认行为。首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公安机关将据此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事人将按照责任认定确定各自承担损害赔偿的比例。因此,事实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已对当事人的责任作了定性处理,将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应当属于行政确认行为,而行政确认行为又属于准行政行为,是可诉的。其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能造成对当事人权益的侵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5条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这几个部分是互相联系,互为因果的,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错误,将会导致错误的处罚,甚至错误的赔偿,进而可能侵犯当事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如果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侵犯了其人身权和财产权,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提起行政诉讼。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诉性的理论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职权行为,法律没有赋予公安机关终局裁决权,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就应接受司法审查。 《办法》第4条规定:公安部是国务院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从这一规定看,公安机关依照《办法》对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并对事故当事人各方责任做出认定,是其法定职责,必须依照《办法》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公安机关是法定的处理交通事故行政机关,其他机关无此权力,依法对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职权。 我国在现阶段正推行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行政机关作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构,必须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行政。不得势肆无忌惮,随意缩小和扩大自己的法定职责。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公安机关作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有终极裁决权?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是,通过宪法明确禁止行政机关享有终极裁决权,而承认司法机关的终极裁决权。我国实体法以不承认行政机关的最终裁决权为原则,以承认行政机关的终极裁决权为例外。《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4)项规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这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通过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法规和规章均无权作此类规定。目前我国授予行政机关对行政案件最终裁决权的法律主要有:《商标法》、《专利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行政复议法》。而《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但并没有规定公安机关的责认定为最终责任认定。它应当接受司法审查,如果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诉性的法律依据 1、行政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11条、第12条,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了规定,其中第2条从总体上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该法提起行政诉讼。据此,我们可以看出,具体的行政行为是构成行政诉讼的必要条件,而具体行政行为有以下四个法律特征:第一,特定的主体。既拥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或者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是法律规定的适格的行政主体资格。第二,特定的处罚对象。既行政机关应该根据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实施的具体的行政行为。第三,特定的事项。既具体的行政行为针对的是特定对象的特定对象。比如,针对特定的公民或者法人的罚款、拘留、吊销营业执照、驾驶执照,等等。第四,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涉及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结合上述具体行政行为的四个法律特征,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为,明显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它完全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四个法律特征要件:它属于典型的行政机关,它针对的是特定的公民的特定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它的结果必然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11条以列举的方式罗列了行政诉讼的具体受案范围,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在其中,但是该条第1款第8项“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和第2款“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的规定则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做了扩充解释。而第12条以列举的方式,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情形作了排除性规定:一是国防、外交和国家行为;二是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是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是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为。既然法律作出了排除性规定,那么,我们就可以据此得出结论:除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都具有行政诉讼的可诉性,人民法院就都可以作为行政案件予以受理。 2、2000年3月10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问题解释》)中的有关规定。 《若干问题解释》第1条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了扩大解释。把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恢复到了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上来,取消了一些不适当的限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要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都是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依职权对当事人责任作出的认定,是对当事人责任大小的确认,是一种准行政行为,应当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若干问题解释》第98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以前所作的司法解释以及与有关机关联合的规范性文件,凡与本解释不一致的,按本解释执行。该条规定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联合的《通知》中有关“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规定同时废止。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现实的司法实践与《通知》的矛盾。《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简称《公报》)2002年第5期刊登了“罗伦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该案在法律适用上至少有两方面的实践意义,一是以最权威的形式肯定了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诉讼;二是否定了申请复议前置程序(此问题以下祥论)。我们知道,《公报》刊发的案例对审判实践具有直接的参考价值,因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判例”。该案无疑否定了最高法院与公安部的联合解释。《公报》之所以要以案例的形式对司法解释给予否定性评价,主要是基于司法解释与立法精神之间的矛盾,以及适应WTO的法制原则需要。这无疑会推动各地法院对此案件的受理,这是应该给充分肯定的。 二、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的复议问题 (一)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属复议前置问题,《办法》无明确规定,仅在第22条中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没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规定。现在既然已明确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司法实践中必须解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属复议前置问题。笔者认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不应以复议为前提,当事人可以选择复议或诉讼之一作为救济方式。理由一,由当事人选择复议或诉讼,符合权利保障多元化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发展方向;理由二,让当事人决定诉讼前复议与否,可以减少当事人对法律的抵触情绪,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及时保护;理由三,我国目前的行政审判水平和审判队伍与十几年前相比有巨大进步,已足够满足审理面广量大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件的需求;理由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件,虽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但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审查角度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当事人可以向法庭申请由专业人员出庭进行说明,法庭也可以通知专业人员出庭说明。 (二)就申请复议期限问题,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提出。《办法》规定与行政复议法相抵触,应以行政复议法为准,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重新认定的期限也应为60日。 三、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审查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审查问题,有种观点认为:只从程序上对责任认定进行审查,即不作实质性审查,理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非人民法院所能审查。笔者认为,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主要是对交通事故事实等实体认定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专业性、技术性固然较强,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也是由公安机关作出,为何后者可以对交通事故的原因等事实进行审查,而前者不行呢?为保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客观公正,应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 (一)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公安机关是否违反地域管辖的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作出,但是,如由交通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会妨害责任认定的公正性,可应一方当事人申请,由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作出。《办法》未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地域管辖,笔者建议《办法》修订时应当增加相应的规定。 (二)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 《办法》第8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第17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如果公安机关违反上述法定程序,作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将会面临被撤销的后果。 (三)据以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 引起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清楚与否,直接关系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关系到当事人各自责任的分担和损害赔偿,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产生实质性影响,客观公正的事实还将成为人民法院作出损害赔偿判决的依据。因此,审查责任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至关重要。 行政审判实践中,还可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适用法律的正确性、公安机关是否滥用职权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全面、客观、公正。 四、关于能否判令重新作出责任认定问题 关于此问题,有人认为交通事故具有突发性,现场很容易遭到破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根据当时的现场作出的,事后很难重新作出,判令重作没有实际意义。笔者认为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一般都有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笔录、照片(有条件的还有录像资料)、当事人陈述、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明材料,有必要时还可做现场模拟实验,如果原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违法,可直接判令公安机关重新做出责任认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原来的证明材料,重新作出责任认定。如果原来责任认定事实不清,法院可判令查清事实重新作出责任认定。 结束语 权利必须得到救济,无救济既无权利,这是现代司法的基本理念。如果不赋予当事人对公安机关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行政诉讼可诉性,而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终局裁决、不受司法监督的话,必然会出现严重损害当事人权利、妨害依法治国进程的现象。就无法有效的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对公安机关的一些明显的适用法律方面的错误也就无法纠正。受理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一是于法有据,二是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有利于行政执法,四是适应了WTO法制原则的要求。 道路交通论文:城市道路交通问题探讨 内容摘要 城市交通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在解决其对策上,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硬件对策——道路设施建设、交通工具改进、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土地开发强度控制等;软件对策——交通研究、观念更新、管理机制、交通政策、法规建设等。当前,各城市对硬件建设普遍重视,而软件建设则往往被忽略。对此,作者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 近20年来,我国城市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一些城市所出现的交通拥挤堵塞问题也是空前严重的。目前,全国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中,有27个城市的人均道路面积已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0年代中后期,上海等城市中心区50%的车道上高峰小时饱和度更是达到95%,全天饱和度超过70%,平均车速下降到10km/h。为此,交通问题已经日益引发各城市政府的重视,并成为民众关心的焦点。2000年,国家公安部、建设部联合发文,要求全国部分城市实施道路交通的“畅通工程”,力图通过行政手段促进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协调,推动城市交通拥挤堵塞问题的缓解?1?。尽管如此,实践中不少城市所体现出的重道路建设而轻道路政策理论研究,重交通规划而轻交通管理,重短期“政绩”而轻长远目标的某些倾向,使我们不得不深刻地思考以下问题。 1 道路交通拥挤的缓解在于整个道路交通开放系统的不断改进 目前,许多城市里的交通问题是通过局部路段、局部道路交叉口的拥挤堵塞反映出来的。显然,按照西医“脚痛医脚,头痛医头”的观念,拓宽这些道路,在交叉口修建立交似乎是立竿见影的解决办法,但问题却很少这样简单。以美国的城市道路建设为例,城市里更宽更多的道路、立交在建成之初的确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但是,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草率地选择多修路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最终导致了美国城市里更为严重的交通构成失衡、交通拥挤及城市中心衰退等问题〔2〕。究其原因就是不少研究者、决策者曾经错误地估计了道路建设对解决城市的交通问题的积极作用而忽略了其他方面,如交通需求、公共交通、交通管理等对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作用的全面研究。结果,路修得越多,促进了私人轿车的消费,而道路拥挤情况依旧,公共交通也日益变得更加的萎缩(如图一): 典型的如洛杉矶和底特律两个城市。到60年代,虽然两市分别修建了多达数千公里的汽车专用道路,但交通拥挤问题依旧。同时,因服务水平下降,其公共交通严重萎缩,客运量分别下降到总客运量的1.5%、4.5%〔2〕。两城市仍有大量承担不起私车交通的市区贫穷人口,于是又引出了如何为这部分人提供必须的交通条件及市中心衰退等社会问题。美国政府认识到城市交通设施建设的局限性和公共交通的重要作用,并于60年代通过了世界上第一个比较完善的《公共交通法》。 而北京在这方面似乎也走过一段弯路,前些年已修通投资巨大、立交众多的二环、三环主干道路81km。但由于辐射道路干线和支线建设滞后,没有形成与环线相配套的完整道路及相应的管理系统,加上这些年机动车辆的迅猛激增和相应交通需求管理不力〔3〕,环线进出口上往往堵塞,形成了新的交通问题。大城市解决交通问题的重点应不再局限于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设,而应扩大到建立一个以社会化公共交通网络为主体,以快速交通为骨干的多层次、多元化交通方式协调运行系统。在这一系统中,道路建设、客运系统、货运系统及相应的交通管理与控制系统都将得到很好的研究和解决。 2 城市交通问题的缓解有待于提高道路交通网络建设研究和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近20年来,国内城市修建道路、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的热情异常高涨。但是,由于没有形成一个科学化的研究、决策机制,部分行政领导的个人意志代替了科学、民主的研究、决策过程,以至不少城市把主要精力、资金投入了主要道路建设和相应的地产开发,道路建设项目草率上马。还有高架道路热,高架道路本来是一种迫不得已的事情,但是好多城市还在追求,甚至把它作为市长的政绩,列为“为民工程”,结果非但没有解决原有交通问题,还造成了不少新的交通问题和隐患: 2.1 新建、改建道路集中在市区和开发的新区,道路建设时序、走向、宽度等与城市发展方向及规模不符,浪费大量建设资金和道路资源。如北海、张家港的道路建设。同时,在许多城市的外围,城市道路与公路的衔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造成交通进出城市十分不畅,导致出入境交通影响市内交通。典型的例子如广州外围道路系统及沪宁高速公路和沿线城市市区道路的衔接。 2.2 主要干道或几个重大交通项目的建设占用了几乎全部的资金,相应的交通政策、交通规划研究、反馈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交通设施建设科学性少,随意性多,对缓解城市交通问题作用不明显。目前,从全国范围看,真正对城市交通问题长期投入人力、物力进行研究的城市仅有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深圳、沈阳、武汉等城市。我国,多数城市还是仅仅把城市交通问题作为一个子专题单独进行阶段性研究。还没有引起人们长期的足够的重视。城市交通问题因其复杂性、综合性、长期性已经使得单凭几个规划人员或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如建设部门)的力量无法应付。 2.3 与道路相匹配的交通管理子系统的研究、改善有待重视。我国许多城市中道路建设虽然规模、声势浩大,但相应的管理设施研究、建设却相对滞后。从国外的经验看,交通管理已经从“点控制”(道路交叉口控制)到“线控制”(道路通行控制),进而发展到整个城市区域“面控制”(通过计算机网络和遍布区域的探测器、摄像头、大型可变电子显示屏幕、实时交通广播等,科学控制和引导交通流)。最近十几年,综合考虑道路、车辆、交通参与者、计算机处理技术等因素的智能交通系统(ITS?的开发和研究更是方兴未艾,并在解决城市交通问题里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我国668个城市中,目前系统作过交通调查及编制城市交通规划的城市仅有40余个。 2.4 土地使用——交通流量评估得不到重视,土地使用与交通生成和吸引之间的和谐关系失控。我国现行的有关的法律中,如《城市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等,对于土地使用、建设项目的交通流量评估、停车位设置等没有很严格的规定。因此,在一些城市里,未经土地使用强度评估和交通流量预测,跟着投资商屁股后边的,沿新建、改建道路的高密度房地产开发往往引发比原先更为严重的交通、规划、社会等问题。典型的如前些年沿杭州西湖的道路拓宽及高楼建设。90年代福州市中心的旧城改造工程,交通混杂,秩序混乱,事故频发。 为此,从实践效果看,由于缺乏稳定的城市交通问题研究机构和必要的交通基础研究,忽视交通管理的潜在价值,以及建设项目的交通流量评估法律地位不强,我国许多城市近年的道路建设及其政策制定、落实,在缓解城市交通问题上并未起到显著的作用。 3 城市交通问题的缓解有待于政府机构改革和相应法律法规的必要支撑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规划、城市道路建设和维护、公共客运、道路交通管理和公路建设、轨道交通的管理职能分别属于建设、公交、公安、交通、铁路等部门。各方均有自己的一套思路和做法,缺乏必要沟通和协作,又有在部分问题上争权夺利或相互推诿的弊端。借此政府机构改革的东风,在《城市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的基础上,制定《交通法》、《公共交通法》、《轨道交通法》、《城市停车场法》等系列化法律,减少各方上述职能不清、政出多门、相互推诿等弊端已属当务之急。 4 “软硬”兼施——未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必经之路 总体上说,交通设施容量的增长速度永远赶不上交通需求的增长,单靠交通设施容量的增长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已经被证明行不通。为此,“软”“硬”兼施、想方设法实现道路容量的科学扩张与现有道路运能潜力的挖掘,将是我国未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必经之路。具体说,应立即着手以下几个方面来综合解决我国城市当前所面临的交通问题: 4.1 强化交通基础研究,实现交通容量的科学扩张 我们必然要选择一条用最省的土地资源和较少资金满足尽可能大的城市交通需求的途径。而这样一条途径,很大程度上是建立一个综合的客货运交通系统的问题。因此迫切需要我们建立健全相关研究机构,长期有效地展开相关的基础研究,全面把握这一系统中的道路设施、客运系统、货运系统、交通管理系统、交通法规、机制设置等一系列子要素,及时为科学的交通决策提供有力依据,把城市有限的人力、财力、土地资源投入到最有利于解决其交通问题的方面去,实现交通容量的快速、高效扩张。 4.2 加强宏观交通需求管理,改善交通构成,发挥现有交通设施的最大运能 学习香港、新加坡、日本的有益经验,加强宏观交通需求管理,有效引导和控制私人交通工具出行的增长,同时积极扶持公共交通,维持合理的私人交通与公共交通的比例,保证一个较高的道路交通资源的使用效率已是中国许多城市,特别是摩托车增长过快的南方城市所面临的当务之急。同时,对于城市中普遍存在的自行车问题,通过错开上下班时间、弹性工作制实现高峰时段交通总量的削减、改善既有交通构成是值得各城市考虑的。北京、天津等城市在这些方面获得了一定的成功经验。 4.3 科学管理个体交通,保证人、车、路的和谐关系,缓解城市交通问题 从社会学角度来探讨行人、司机的行为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在我国还是一个很少有人涉及的课题。但是,从交通工程的基本原理出发,我们知道行人、车辆的有序流动对于保证城市道路的畅通有着重要的影响。也就是说,在解决好宏观的交通构成等问题后,微观的个体交通在局部路段的失范行为仍将可能对整条道路乃至整个道路系统的通行能力构成严重影响。例如,部分人员在道路上的乱穿乱行、乱摆乱买一直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拥挤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从行人心理、严格执法、加强过街步道建设等角度深入研讨强化个体交通管理的可能,保证行人、车辆对道路资源特别是交通高峰期间道路交叉口的有序、合理使用,也将有助于缓解不少城市的交通混乱问题。 4.4 规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责权利,提高城市交通研究、规划、建设、管理等机构的协调、协作水平,实现对既有人力、物力、财力的合理搭配、使用,推动城市交通问题的缓解。 从经济学上说,城市政府是市场中掌握最多经济资源的利益团体,同时,它还拥有一般社会团体所没有的许多公共决策的权力。为此,在缓解城市的交通问题上,城市政府所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它的科学决策、权力应用和对经济资源的合理使用将直接影响城市交通问题解决的实际效率、效果。但是,由于我国政府中交通规划、管理、投资、建设等职能相对分散,迫切需要我们利用城市政府机构改革的良机,提高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服务水平及相互间的协调协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内耗”。可以说,城市相关政府部门职能、权力的合理调整和规范,将促进城市对社会资源、经济资源的高效调配和使用,从而对进一步缓解我国城市交通问题带来深远而积极的影响。同时,从制度上确保专家和民众对城市交通问题决策的民主参与和监督,那些盲目追求“政绩”的道路设施建设的个人行为也将因此受到有力约束。如深圳市由29人组成的市规划委员会(其中公务人员不超过14人),对促进该市的民主、科学决策起到了不小的作用〔4〕。 4.5 加强立法,处理好土地开发使用和交通流量生成和吸引、城市停车场设置、扶持公共交通发展等问题。 一是考虑在现有《城市规划法》和《房地产管理法》基础上修订这些内容;二是学习美国、日本等国的经验,进一步形成系列化的《交通法》、《公共交通法》、《轨道交通法》、《停车场法》等完整交通法规体系,以适应我国城市交通迅猛发展的形势。
车辆管理论文:岩土运输车辆管理系统开发 摘要: 分析了企业岩土外运的运行及管理模式,提出了基于硬件、网络、Socket通讯、客户端加服务端程序、WEB技术为一体的岩土外运管理系统设计方案,采用硬件控制车辆进出、网络和Socket通讯传输设备信号、客户端和服务端程序管理车辆进出流程及存储数据、WEB程序查询各类数据报表的模式。 关键词: 岩土外运管理系统;RFID;Socket;道闸 某大型露天矿山年矿石开采量1500万吨,岩土运输量大,每天有数十支运输队伍作业,有400余辆车进行岩土运输工作,运输资金高达10亿元。运输队伍复杂,车辆多,其运行路线长,作业范围大,且作业内容各异,导致对车辆的管理难度很大。另外,岩土外运业务也可能存在采场内乱卸、沿途乱卸、非卸载点卸载、非上站车辆上站等问题和风险。此运输车辆管理系统的建设构架是由包括GPS技术、RFID射频识别技术、GPRS技术、Socket通讯技术、视频抓拍及存储技术、自动计量技术及计算机管理技术组成。该系统的建立,可以有效提高采场的车辆管理水平,杜绝私拉乱卸、不按规定行驶等运输中的管理难点和盲区。 一、需求分析 (一)运输车辆流程控制 运输车辆射频技术管理车辆运行,通过RFID卡的发放对车辆流程进行控制,通过天线和PDA手持终端对RFID卡的信息进行采集,与服务器进行数据交互,判断运输车辆流程的正确性。 (二)运输车辆GPS定位 车辆偏移或离线行驶提醒或预警。各车队车辆行驶路线预先设定在系统中,当车辆偏离预定行驶路线时,系统需要智能识别并给出报警提示信息车辆行走路线回放。对于指定时间段内,系统具有车量行驶路径回放功能,用户可以通过选择时间起点和终点查看车辆的行驶路径和形成状态。车辆定位回传。车辆全天24小时定位,并按照设定的时间间隔,回传定位数据。根据行驶路线绘制新地图,由于采场内部路线不固定的特性,需要在原图基础上,绘制新地图功能。 (三)运输车辆图片及录像采集 运输车辆在驶入采场和驶出采场时需要对车辆进行抓拍图像,保存到服务器当中,需要按照时间对车辆图像进行查询。在驶入驶出采场、站台时则需要进行录像保存,并能按照时间对车辆进行查询。 (四)对运输车辆的管理 客户端管理包括车辆RFID卡的发卡管理、车辆IC卡的发卡管理、道闸的起杆落杆控制、车辆手动抓拍功能、读写器的重启连接功能、查询功能等。服务器端管理除了包含客户端的管理外,还包含用户管理、设备管理、违章车辆管理、车辆运行路线管理等。 (五)对运输车辆的查询 采用B/S结构,查询出车队、标段、RFID、钩机的一些基本信息,并按照车队、标段、单位、时间等条件查询出采场运量,同时能够查询出违规车辆信息及流量统计信息。 二、系统设计 根据系统的功能需求,系统分为客户端、服务器端、监控平台、图片采集、录像存储、WEB页面等6大模块。 (一)客户端 客户端是采场出入口的管理软件。其功能包括五方面。一是发放管理RFID卡,通过RFID读写器读取卡号,将车辆信息和卡号对应保存到系统。此卡号为车辆唯一数据确认标示。二是通过RFID读取信息错误管理,贴有RFID卡的车辆在进出口信息读取错误时,可手动修改信息。三是进行PDA存储错误信息管理,PDA上传错误或未能上传的信息修改。四是进行违章车辆管理,车辆违章后,不能进入或驶出采场,须做处理后由工作人员进行违章处理操作。五是实现车辆监控,实时显示车辆录像、图片信息,车辆的所属车队、违规情况、运量等基本信息,方便工作人员对车辆实时监管。 (二)服务器端 管理各个站点的设备程序,通过服务器端程序控制各个站点的车辆流程,记录车辆的运行数据,为WEB报表提供数据支撑。硬件设备控制,通过各个站点读写器、天线读取的车辆RFID信息,自动控制道闸的起落、LED的信息显示、客户端页面的车连信息。流程处理,通过各个站点读写器、天线读取的车辆RFID信息,判断车辆的流程状态,存储车辆的流程信息。 (三)监控平台 实时监控车辆、各个站点的车辆状态、车辆运量、站点流量,并输入采场车队、标段、钩机的基本信息。 (四)图片采集 各个站点车辆图片采集程序,通过地感线圈,判断车辆进出,抓拍车辆图片,对违规车辆进行图片对比,做出相应处理。 (五)录像存储 采用磁盘阵列对各个站点录像进行存储。 (六)WEB页面 基本信息显示,显示RFID卡信息、车队信息、标段信息、钩机信息。车队运量统计,按照车队、时间段显示车队的整体运量。标段运量统计,按照标段、时间段显示标段的整体运量流程运量统计,按照车辆流程、时间段显示车辆流程的整体运量。钩机运量统计,按照钩机号、时间段显示钩机的装载量。PDA扫描统计,按照PDA编号、时间段显示PDA扫描运量。违规统计,按照时间段显示车队的违规次数及违规车辆详细信息。流量统计,按照时间段显示各个站点的流量数据。 三、结论 岩土外运管理系统对岩土的私拉乱卸起到了监控效果,保障了矿石的安全,管理者通过实时的查看采场生产数据,指导矿山生产,对矿山的生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作者:毛志宇 张正 曹玉志 单位: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机电检修分公司 车辆管理论文:生鲜乳运输车辆管理思考 自2003年蒙牛乳业入驻焦作以来,河南省焦作市奶业呈现飞跃式发展,奶牛养殖规模不断发展壮大,生鲜乳运输车辆也在快速增加,为确保全市生鲜乳质量安全,做好生鲜乳运输车辆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生鲜乳运输车辆现状 近三年来,焦作市生鲜乳运输车辆呈逐步增加态势,2014年年初33辆;2015年年初38辆,同比增加15%;2016年初45辆,同比增加26%。焦作市生鲜乳运输车辆有三大特点:一是数量多。焦作市有45辆生鲜乳运输车辆,在全省排名第一。二是运输范围广。45辆生鲜乳运输车中,运输范围在焦作市内的有11辆,约占24%,省内(不含焦作市)的有21辆,约占47%,全国(不含河南省)的有13辆,约占29%。三是私人或租用社会车辆占比大,初步统计,焦作市生鲜乳运输车中有35辆为私人车辆或租用社会车辆,约占78%,有10辆为乳企、奶畜养殖场或奶农专业合作社所有,约占22%。以上情况加剧了焦作市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监管难度。 二、生鲜乳运输车辆管理情况 生鲜乳运输车辆管理主要体现为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两方面。 1.行政审批。 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生鲜乳运输车辆应当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焦作市生鲜乳运输车辆行政审批工作主要由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完成,市级及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根据从事生鲜乳运输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的申请,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受理。对受理的许可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组织3~5人由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进行现场核查,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完成上报备案工作。2015年焦作市开展了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部分县畜牧局成立了2~3人组成的行政审批股,进驻县行政服务大厅,全权负责行政审批工作,提供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办结的一站式服务,区里主要由各区畜牧中心进行办理。 2.监督检查。 (1)日常监督检查。按照《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对全省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实行分类监管的通知》要求,焦作市把生鲜乳运输车辆分为三类进行监管,明确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监管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做到风险受控,防患于未然。焦作市畜牧局会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开展生鲜乳运输车辆检查,并对车辆的所有者或司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搭建监控平台。当前,河南省畜牧局正组织在全省建设生鲜乳运输车辆监控系统,费用由省财政承担。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省畜牧局监管平台,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县(市、区)监管用户端,乳制品生产企业监控用户端和生鲜乳运输车辆车载设施设备。届时,将实现省、市、县三级和乳制品生产企业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实时定位和视频监控。目前,生鲜乳运输车辆车载设施设备已基本安装完毕,监控系统已开始运行,状态良好。在畜产品安全问题日趋白热化的今天,生鲜乳运输车辆监控平台的建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突破,将有效解决长途运输、信息衔接等方面的监管难题,强化了生鲜乳运输车主和从业者依法经营的责任意识,加大了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管控力度,加快了畜牧业信息化建设步伐。 三、问题及建议 1.问题。 通过对焦作市生鲜乳运输车辆管理情况调研发现:焦作市生鲜乳运输环节监管工作有一定的局限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1)人员配置方面。焦作市作为河南省一个奶业大市,市、县两级均未设置专门的奶业主管科室,奶业工作由畜牧科承担。畜牧科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难免有疏漏。目前奶业管理工作在畜牧科,畜牧科工作繁杂,对口省级四个业务处室,仅有正式编制2人,承担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编制;落实扶持畜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负责奶业管理;负责养殖项目管理、外资项目管理,参与扶持全市畜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提出项目建议;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养殖和产业化发展;指导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畜牧业统计工作,依法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验收及办理,兼任本单位在行政服务大厅的相关事项,力量严重不足。 (2)行政审批方面。《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中对奶罐车的材质及设计进行了明确要求,实际工作中,也会作为运奶车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检查依据,但畜牧部门只能眼观,且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没有资质,可操作性低。 (3)鲜奶吧运奶车方面。近两年来鲜奶吧逐渐盛行,但奶吧用奶量有限,每天只有几十千克到一百多千克,法律法规在供奶吧鲜奶的运输工具方面尚无明确规定,是否实行行政许可也无说法,畜牧兽医部门只能规范引导企业用保温材质,做好交售记录和检测记录,随车携带交接单。 (4)信息衔接方面。生鲜乳运输车辆承运的奶站与交售的乳企均不在辖区范围内时,车主不主动到辖区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很难掌握该运奶车的信息,这就给违法经营提供了可乘之机。 (5)生鲜乳运输车辆监控系统维护方面。生鲜乳运输车辆监控系统安装由省财政承担,保修期1年,保修期过后,系统的运营和维护费用由谁承担尚无定论。若由个人承担,无固定服务乳企的车辆监控系统运行的可持续性堪忧,而且这部分费用最终会转嫁到奶牛养殖户身上,在当前奶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进一步增加了奶农的负担。 2.建议。 (1)成立奶业管理办公室。建议政府加强重视,奶业大市、县成立专门的奶业管理办公室,配置人员1~2人,加强管理工作,及时落实上级精神。 (2)提供资质材料。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奶罐材质及安全性检测合格后出具鉴定材料或由资质的企业安装奶罐车罐体并出具相关证明,然后以附件形式提交,进行生鲜乳运输许可证的办理,更专业,更具有权威性。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对当前生鲜乳运输环节的一些新生事物如何处理,法律法规中尚无明确规定,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约束,制定行业规范,引领行业在健康、合理、合法的道路上走得更好、更远。 (4)加强与乳企的信息对接。乳企配合做好向本企业运送生鲜乳的运输车辆登记备案工作,并及时反馈给相关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全省乃至全国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对反馈车辆信息进行核对,可以有效杜绝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发生。 (5)制定生鲜乳运输车辆监控系统维护方案。明确生鲜乳运输车辆监控系统的运营和维护费用由谁承担,加大对生鲜乳运输车辆责任人关于生鲜乳运输车辆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并以该车监控系统的运行状态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列入生鲜乳准运证明的换证核发事项中。 (6)加强对生鲜乳运输车辆清洗设施的检查。据了解,目前焦作市乃至河南省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检查主要集中在运输车辆和司机的资质及奶罐体的情况上,缺乏对运输车辆清洗站点的检查。鉴于运输车辆交奶后清洗到位情况直接影响下一车次生鲜乳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建议每半年或1年对生鲜乳运输车辆清洗站点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作者:张秋霞 单位:河南省焦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车辆管理论文:公交车辆管理IC卡系统设计研究 【摘要】 随着公交系统的完善,伴随着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经营成本过大、管理与调度困难、服务质量没有明显提高、企业效益没有明显改善等等。因此IC卡应运而生,它集低成本、方便快捷,安全可靠于一身,并且逐渐取代其他方式成为信息管理的主流。IC卡包括写卡器构建启动和计时控制器,以多媒体的形式来控制车辆的进出和行驶情况的统计;通过读卡器信息管理的扫描,掌握来往的车辆信息和对他们的各个指标进行考察。 【关键词】 IC卡;车辆管理;行驶卡片;计时控制器 前言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交通事业也发展迅速,成为国家重点扶持和建设的基础产业之一。但由于社会经济体制的深入改革,公共交通事业慢慢的由国家出资、统筹规划,变为自主发展、民企经营。如今大多数的城市都实行了“无人售票”的制度,但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不找零钱、收到很多残币假币、收来的钞票清点麻烦等等。IC卡成为了条码卡、磁卡问世以来所发行的第三种电子卡,因此有世界上最小的个人计算机之称。作为高科技的产物,IC卡可谓花样繁多,如何选择适合时展的IC卡,从根本上提高公交管理系统的水平,成为了我们的又一课题。 一、IC卡的挑选 CPU卡含有一个微处理器和自己的操作系统,用来处理不同的数据和严密的逻辑运算。我们从卡自身的特性就可以了解它的功能,CPU卡安全的保护功能和良好的防攻击功能而闻名于世,所以CPU卡才作为智能卡使用。IC卡包括非接触式IC卡、接触式IC卡。他们的差别有两个方面: (一)数据传送。 读卡机的触点接触IC卡芯片后,数据传送就开始发生。可靠的数据传递依赖于正确的触点接触。所以长期处于潮湿、烟尘和频率较高应用领域对卡有较大的损坏。非接触式IC卡经由无线电波的耦合作用可以进行数据的传递,由于它不和机械触点互相摩擦,所以它的应用环境和耐磨程度比接触卡高。但也不是没有任何缺点,由于它过度依赖空间无线电磁场,因此时常受到干扰的作用。 (二)芯片功耗和能量耦合。 如今我们采用的非接触IC卡是无源卡的一种,它无电池,通过外界提供的能量以一个卡芯片进行工作。接触式IC卡的能量来源主要是有源读卡器接触触点提供,芯片的耗能问题已经解决,所以接触式IC卡作为一种成熟技术被广泛使用。非接触IC卡的能量来源主要是工作能源是空间电磁波经由射频收发电路的传递支持。因此电磁波提供的能量限制制约了IC卡的发展,芯片在功能上也大打折扣。因此非接触式IC卡有两方面的问题要攻克。首先是芯片材料上的改革和换代,降低芯片的功耗,但这种方法由于技术上的不成熟而困难重重;其次是增大电磁波的射频能力,获得足够的能量来维持IC卡的运行。我们可以利用接触式IC卡的成熟芯片技术来完成这一设想。 二、IC卡智能管理系统的结构 公交IC卡智能管理系统的结构包括公交总公司、营运分公司、营运场站组成的三级管理模式。制卡中心、销售点、卡消费者组成完整的生态链。制卡中心主要把空白IC卡进行系统输入变为公司专用卡;结算中心负责总公司、成卡中心与营运分公司经济的把控管理;营运中心负责总公司、营运分公司与场站业务上的联系和监管。IC智能卡包括乘车卡、司机卡和管理卡,乘车卡包括普通卡、优惠卡、月票卡、学生卡、员工卡;管理卡根据不同的作用在不同场所使用,用来管理各个方面的业务。 三、收费管理 车载收费机内部的数据主要来源有: (一)车载收费机内部参数:数据采集机承担了收费机的参数设定工作,设定之后便可以投入使用了。参数的具体设定包括:自动的日历系统,时钟、机器的编码、车辆的号码、行驶线路、票价的定制。 (二)司机的IC卡号码和运营的始末时刻:每天司机在交换班的时刻,需要开启收费机进行数据的载入。收费机还能自动识别司机卡的卡号信息,并予以记录。所以营运起始时间就是现在所处时刻。 (三)感应式IC卡消费情况的统计:收费机在乘车卡刷卡时,会自动识别卡的类型、编号、数卡金额、余额统计、刷卡时间等等的数据。交换班的时刻司机仍旧需要刷卡,机器也会将结束时刻显示在卡机上,并录入系统中。 四、数据采集 车载收费机通过红外线的采集器来进行数据的下载和数据换的采集工作,速度为115KBPS大小。采集过程如下:启动“通讯”键,开启车载收费机开关;打开数据采集器应用程序,进行数据的采集。并按下“开始”键,使之正常运行;当屏幕显示采集成功,则表明数据已经全部采集完成。数据采集成功以后,系统将自动清空之前的运营信息;通过数据采集器,能重复的完成对各个车辆的收费信息采集工作;数据采集器的信息通讯工作,经由RS232串II与二级数据采集传输站完成。大量的数据最先是储存在二级数据采集传输站,由计算机统一录入。之后通过计算机上的公交网络系统传输到公交主机。 五、结语 IC卡的车辆管理系统具有以下优点:安装和应用的范围广,价格便宜,大大精简的工作的重复性劳动,节约了人力和时间成本。本文重点探讨IC卡智能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IC卡的挑选、IC卡智能管理系统的结构、收费管理、数据采集等几个做了详细的介绍,使大家对IC卡智能管理系统有一个初步的了解。我相信,随着相关技术的成熟和管理的进一步优化,IC卡智能管理系统将会更加的方便易用,逐渐改善人们的生活方式。 作者:宫兆峰 单位:通化市公共汽车公司 车辆管理论文:车辆管理系统设计实现 摘要: 随着经济的日益增长,车辆作为最重要的交通工具,在企事业单位中得以普及,单位的车辆数目已经远远不止简单的几辆,与此同时就产生了车辆资源的合理分配使用问题。该问题涉及到车辆的档案管理;驾驶员档案管理;车辆(维修费用、洗车费用、养路费、燃料费用等)管理;车辆使用管理和交通事故管理等。如何对一个企事业单位的车辆进行合理分配使用,使其发挥最大的使用价值,所以该系统对于一个用车单位来说,不但可以对车辆的使用进行合理的管理,而且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对单位车辆责任到人,费用清晰,避免责任混乱、费用虚假等一系列相应问题的解决。但是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尤其是车辆的逐年增多和车辆的信息增加,车辆的管理不能够由传统的人工管理来进行管理,所以必须运用到计算机来进行管理。本车辆管理系统的完成就是基于计算机应用程序和数据库,对数据库进行操作。既方便实现车辆信息的查询,而且也大大提高了程序的可维护性和重复利用性。 关键词: 车辆管理;系统;设计;实现 在全球信息化、系统化的今天,有关车辆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已受到关注。于日常管理中实现车辆的高效管理,对提升生活效率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尤其对于相关企业而言,对各类车辆进行管理是为一项庞大的工作工程。此时采用可靠可行的管理系统,必然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本文就车辆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两个方面展开论述。 1车辆管理系统的设计研究 1.1框架的建立设计 车辆管理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两点原则,即经管原则与管理原则。对于企业而言,经管是核心,于车辆管理方面亦需灌注此一核心原油。管理原则可想而知,众多不同型号、不能功用的车辆管理,需以精减实际管理工作,使管理有循、有序进行,为广大车辆及车主提供可靠管理服务。车辆管理系统的基本框架主要包含三个部分,一是接入层,主要负责管理车辆与外部进行数据交接;二是业务层,即为车辆管理工作中的业务处理层,通过对数据进行访问来处理业务数据,将各个模块连接起来,按照设定程度来完成业务需求;三是数据层,此一层为为整个车辆管理系统提代数据支持与数据管理的作用。保证内外部的数据对接,及时了解各程序信息,方便有效管理。 1.2B/S方式设计 于车辆管理系统中采用此项方式来处理功能方面的设计,让管理人员能直接通过设定的用户名与密码实现对系统的管理,对系统中的信息交互、轨迹回放、超速报警、车辆定位等实现统一管理。 1.3信息设计 信息时代下,对车辆管理系统的信息管理至关重要。车载终端部署在监控车辆上,车载终端通过GPRS/SMS等无线数据传输方式把车辆的定位信息上传,接收来自于车辆管理平台的指令。车辆管理平台的设计,通过VPN或Internet方式接入联通网络,完成与车载终端的数据通信。物流企业IT系统与车辆管理平台通过内部数据接口通信方式,实现数据同步。 2车辆管理系统设计的实现 2.1实时监控,定位追踪 管理系统对车辆进行监控与调看,并能实现定时发送、超速报警,需要管理系统备以电子地图,与车载终端进行数据链接。车载终端将数据传入管理系统中,使管理人员能通过电子设备直接观察到车辆情况。此一系统还实现了盲区补报功能,完美弥补了管理系统的不足,而且由车载终端设置的定时传送功能,让系统能准确且快速到到相关车辆。实现对移动车辆的追踪,车主在突遇紧急情况时,开启数据终端并可实现超速报警。 2.2回放与条件定位功能 车主在需要调查车辆历史轨迹时,通过管理系统并可查找到车辆何时、何地的行车轨迹,而且还能通过暂停与放大等功能进行细致观察,反复察看。于条件定位方面,车主只需车牌号或终端SIM便可对车辆进行区域性的查询,先通过大致地图来查找出确定区域,再通过区域点查找出车辆,此种查询方式可在车辆无法定位(或不方便定位)时准确找到车辆所在区域。 2.3手机查车与远程监听 手机作为现代生活中人们不可或缺的一项信息工具,实现手机对车辆的监控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管理系统于手机上装载专业软件,并可完美实现这一功能。同时,手机的便携特点让对车辆的远程监听与监控变么更加便捷,还可于远程情况下通过手机对车辆进行控制。当车辆发生紧急事件时,超速报警后可利用手机对车辆进行持续监听,为警方提供可靠情报。 2.4违规警报功能的实现 由于车辆的增多,国内交通愈加复杂,许多车主并不能完全准确的记录下各类、各段的违规开车、停车规定。通过车辆管理系统,车载数据终端能够及时提醒车主可能发生的违规事项。另外,当车主在车内时,外部发生紧急事件,可将车辆设置为防状态,以避免危险的发生。当车门被正常开启后,设防状态将自动解除,保障安全同时亦比较方便。而当车门被非法开启时,系统当会自动报警。 2.5实时调度与信息上传功能的实现 车辆管理系统能够实现对一辆或多辆车进行实时的调度处理,通过下达命令让车辆得到更好的管理,尤其对车队而言,方便许多。现代社会信息更换加快,车载终端可以实现对信息的及时更新与下载功能,为车主提供更大的便利。 2.6主机电源断开报警功能 当主机电源被切断时,由备用电池供电,车载终端继续工作,同时上报中心主机电源被切断警情,并自动作好记录备查。 3结语 车辆管理系统的设计目的是为实现车主对车辆实行高质且方便的管理,一般此类管理系统是由企业设计并提供给车主,其中除安全管理外,还有车辆损坏、维修方面的管理作用。人们对车辆的管理包括了方方面面,安全属于第一位,因此在设计管理系统时,设计重点也应放在安全上。如,安全驾驶、行车安全、发出警报、及时报警、实时监控等。而维修与售后保障是消费者后期比较关心的问题,管理设计需要将其也考虑进其中,力求帮助车主解决车辆问题的同时,减少车主等待时间,注重效率。 作者:杨勇 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车辆管理论文:工作流技术车辆管理系统研究 摘要: 将工作流技术的理念是使用于车辆运行管理系统中,需要对整个车辆运行管理系统的流程等进行了解,然后针对管理过程中可以实现快速和简化过程的环节,通过计算机技术的使用来实现快速和简单的目的,从而最终设计出工作流技术状态的车辆管理系统。 关键词: 工作流技术;车辆管理系统;管理内容;系统设计 一、前言 计算机科学技术的使用和广泛推广使其在当今社会中使用非常广泛,鉴于其在使用过程中体现出的简单、快速和过程简化等特点,将其使用于工作流技术车辆运行管理系统中是非常好的突破。要将计算机技术快速的特点融入进车辆运行管理系统中,还需要进行合理的系统设计。 二、车辆管理的过程和内容 一般在对于工作过程中涉及交通出动以及交通工具使用比较频繁的公司,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都会有公司出资购买一系列的交通工具并且歪了方面车辆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等,都会在公司内部设置专门的车辆运行管理处。或者是某些专门从事车辆管理和出租调动的公司就乎更加注重车辆的协议奥分配和运行管理等工作。因此对于车辆频繁出入使用的单位,该单位一般都会对车辆等进行管理,就是实施车辆运行管理。车辆运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为了协调车辆的出入库的等级,结合下达的车辆使用的命令和需求以及车辆的运行情况等对车辆进行合理的分诶管理和维护,协调每一项使用车辆的需求管理。因此为了是单位的车辆运行管理工作卡站更加顺利,同时为了便于该单位在车辆的使用和维护等等方面的支出和成本使用情况等,都需要对车辆的使用济宁规范化的统一管理。在车辆的使用中,车辆的购置、车辆的司机配置、车辆每次出入库的运行状态的检查,以及车辆每次使用的申请流程和相关油量的耗费,包括车辆损耗知乎的维修及维护工作的开展等,都是车辆管理处需要统一关注和管理的内容。为了更方便的对以上内容进行协调管理。保证每次车辆出行管理的正常和满足每次单位对于车辆使用的需要,更需要在整个单位建立起能够统一管理的车辆运行管理制度,方便车辆的使用和公司成本计量等。 1、申请用车的规范统一管理 车辆运行管理是为了实现车辆出入入库与使用的便捷化管理,协调和满足社会对于车辆的使用的需求,因此当车辆运行管理出的车辆要投入使用,首先观露出需要收到社会对于车辆使用的需求,如需求车辆的数量、车型等等;然后又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根据现有在库车辆的登记使用情况以及该车辆的可运行情况等进行协调综合安排使用,若车辆的情况能够满足使用的需求,则给予该申请同意车辆的使用,若不同意使用申请,需要对申请者做原因报告等。如果最后车辆管运行管理处同意车辆的使用申请,则需要有车辆运行管理处为每辆车配置司机以及结合车辆使用申请中陈述的情况,对于车辆出行需要使用的油量和费用等进行规划,避免车辆过度消耗单位的车辆管理运行成本。 2、车辆维护的规范统一管理 因为车辆在使用的过程中,零件等会随着车辆使用时间的增长而逐渐出现损耗和消耗,为了更大程度上满足社会对于车辆使用的需求,以及保证车辆使用的安全性等,车辆运行管理处需要定时结合车辆的消耗情况等,对车辆进行维护工作。要进行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首先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得到同意后,由相关车辆管理者或者是管理部门出具同意车辆维护的郑敏,然后再将车辆提出库,进行专门的维修和维护工作,而相关车辆的维护记录等都要有车辆运行管理处登记在案。 三、设计车辆管理系统 针对于如今社会对于车辆使用需求的逐渐增加,因此对于车辆管理单位来说,实现便捷化、快速化的车辆管理是目前发展的主要方向。而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为车辆运行管理系统和设计和使用提供了发展的契机。管理系统结构的设计可以通过实现车辆管理和用户用车需求之间的数据连接,简化用车申请中的流程设计,通过数据化信息直接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由车辆运行管理处的的人员直接进行在线处理,及时反馈申请通过情况。 1、引擎运行 基于工作流的引擎运行和设计主要为便于系统管理开展业务流程以及在此过程中可能出现和进行改变和变动的方面。将工作流引擎的核心设置为数据模型,传输的数据中要包含工作流的名称和所需要处理的对象及业务等信息数据。通过传输数据信息的方式,使相关机构及时获取工作流服务对象信息、工作流状态的关联对象以及相关信息等。以此来完成用车申请以及审批过程中每个环节所需要的信息等实现便捷和快速获取,并且能够随着信息读取的情况等,判断当前进行流程等,从而对申请审批答复得时间等尽心估计。 2、用车申请设计 原有的用车申请的流程相较于而言比较复杂,中间部门职员、部门管理者、车辆运行管理处职员、车辆运行管理处主管等人员,在流程上比较复杂,使得用车申请的请示和审批到配置出车等需要大量的时间。为了简化车辆使用申请的过程等,都可以实现在先审批的状态,在单位内部建设其计算机数据系统,用车申请等流程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可以及时对信息进行处理和反馈,而做出申请人也可以根据数据读取传输状态等,知晓用车申请答复的时间,以便进行后续的安排。 3、车辆维修设计 车辆的维修和维护工作申请和审批流程中,主要包括部门申请人、部门管理者、车辆运行管理处职员、车辆运行管理处管理者等。在此过程中,也可以通过在线信息数据传送的方式来实现申请流程的快读和简单化,通过最初在线提出申请,由部门管理者答复,之后工作流状态转向车辆运行管理处,由管理处职员进行处理,最后当工作流状态转为车辆维修情况审批答复时,则由车辆运行管理处的管理者负责。 四、结束语 工作流状态的车辆运行管理办法对于一个车辆运行管理单位来说,是一个改善车辆运行管理当前冗长、复杂的申请和使用流程的重要办法。结合现代化高效、快速的工作原则,工作流状态的车辆运行管理系统的建立无意无疑是非常有效的。对于工作流管理系统的设计、建立和实现,还需要及时吸收和使用现代化新型技术。 作者:张静宇 单位:河北省唐山市陡河水库管理处 车辆管理论文:高校后勤车辆管理改革对策 摘要: 随着社会生产的不断进步,人们对物质文化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在满足了基本的生活需求和安全需求之后,人们更渴望在舒适的服务、完善的制度和透明的平台中去工作和学习,这就对服务类行业的运营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校后勤车辆管理也不例外。本文简要阐述了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的几点实施现状和改革对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的问题,为高校职工及学生出行提供方便,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 关键词: 高校后勤;车辆管理;注意的问题;实施现状;改革对策 高校后勤车辆管理主要是针对高校后勤车辆的出行、运营、维修、服务等做出的管理,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的目的也是要保证后勤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安全、准点运行和良好的服务态度,保证高校公务的正常进行和教师的正常作息。良好的高校后勤车辆管理能够提高高校的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为高校树立良好的形象,节约经济成本的同时提高高校的影响力,对高校的发展无形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需要引起注意。但目前我国各大高校的后勤车辆管理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想要提高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的效果,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一定的改革对策解决这些问题。 1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的实施现状 1.1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缺乏完善的制度 高校后勤车辆管理效果难以提升的另一原因是其管理缺乏完善的制度。因为高校领导对后勤管理的不重视,严重导致了后勤车辆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性。目前,各高校后勤车辆管理采取的方式一般仍是静态式的,由人来操作的管理,对于车辆的使用情况、出入记录、维修情况、使用时间、次数等仍然使用人工来记录,没有一个相对完善的、能够清楚记录车辆出入记录及使用调备的平台,这无疑加大了高校车辆管理人员的任务,也不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车辆的动态。而且这种记录方式车辆使用的透明度较低,导致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的效果难以提升,使用的满意度相对较低[1]。 1.2高校后勤车辆老化、运输任务不足 车辆老化、运输任务不足也是高校后勤车辆管理效果难以提升的主要原因。高校现有的后勤车辆一般都是在学校需要后勤车辆时第一批购买的,由于高校领导对后勤车辆管理的不重视,其后勤车辆很少更换,现有的后勤车辆一般都使用时间较长,维修费用也较重,而且近年来维修材料费进一步上涨,这也无疑加重了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的经费负担。再加上随着教师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的使用越加频繁,直接导致了高校后勤车辆的运输任务下降。而且由于高校后勤车辆车型和载人的限制,很少能够满足高校科研及重要会议的要求,这就进一步造成了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的问题。 1.3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经费不足 高校后勤车辆管理难以提升的主要原因就是其管理经费不足。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高校之间也存在着竞争,为了提升高校的知名度、接受更好的生源,高校一般将资金都用于科研、改善教学环境、提高学校硬件配置及学生住宿环境等方面,很少有将资金用于改善后勤管理、提高后勤管理制度的,这也就导致了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的经费紧缺,其管理人员即使有心改善后勤车辆服务的条件及设施,也因为经费的不足显得有心无力。因此,想要提高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的效果,就要给车辆管理配以合理的经费,不能只专注高校科研、教学质量的提升,只有提升高校的综合影响力,才能真正意义地提高高校的竞争力。 2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的改革对策 2.1提高对后勤车辆的考核制度,加强节能降耗力度 想要提高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的效果,首先就要提高对后勤车辆的考核制度,加强节能降耗力度。高校在加大科研力度、改善教学环境的同时,也要对后勤车辆的管理给予合理、充足的经费,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车辆的使用寿命,降低损耗,达到降低整体使用费用的效果。同时,高校后勤车辆管理处应该针对出行的不同公务车辆的车型、行驶距离、耗油情况来制定严格的、合理的维修、耗油及司机补助定额,保证车辆使用的规范性,也要针对车辆的车型和使用情况定期保养车辆,尽量降低车辆的耗油量及使用损耗,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2]。 2.2建立完善的后勤车辆管理平台,使用GPRS提高透明度 建立完善的高校后勤车辆管理平台,提高车辆使用的透明度是提高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的另一改革对策。科技在不断进步,高校的工作方式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首先要放弃传统的人工记录方式,根据车辆的购买、使用情况,制定适合高校后勤车辆登记、注册、审批、记录出入时间、次数、维修、耗油、使用公里数的高校后勤车辆管理平台,并在平台及后勤车辆上装置加上GPRS卫星定位系统,让高校后勤车辆的使用情况及位置能够一目了然,同时,也提高高校后勤车辆的使用透明度和管理透明度,提高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的效果,改善现有的使用现状。 2.3扩大后勤车辆使用的宣传力度,提高车辆的使用需求 提高高校后勤车辆管理效果的另一措施是扩大后勤车辆使用的宣传力度,提高车辆的使用需求。由于教职工对高校后勤车辆使用需求的下降,导致了后勤车辆的运输任务不足,一部分后勤车辆闲置,但这些后勤车辆仍存在折旧费和维修费,加大了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的费用支出。因此,在后勤车辆满足高校科研和会议正常需求的前提下,高校后勤车辆可以满足教师和学生团体的私人需求,在节假日和开学前后,也可以利用后勤车辆开通高校的专属线路,提高高校后勤车辆的使用需求,节约车辆的成本支出,进而提高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的效果[3]。 3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的实施现状中存在着经费不足、管理制度不完善、车辆老化、运输任务不足等现象,这对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的效果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想要提高高校后勤车辆管理的效果,就要提高对后勤车辆的考核管理制度、提高节能降耗力度,建立完善的高校后勤车辆管理平台、提高后勤车辆管理的透明度,同时,扩大后勤车辆使用的宣传力度,提高车辆的使用需求,全方位地提高高校后勤车辆管理效果。 作者:陈宏志 单位: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车辆管理论文:信息主导车辆管理协同能力研究 摘要: 为不断增强基于信息主导的车辆管理协同能力体系建设,在阐述车辆管理协同能力生成要素的基础上,建立基于信息主导的车辆管理协同能力生成模型,分析信息在协同中的主导作用,提出协同要素建设、协同机制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的车辆管理协同能力生成主要措施。通过对车辆管理协同能力生成研究,可进一步明确协同能力生成要素关系,满足信息化条件下车辆保障能力的需求。 关键词: 信息主导;车辆管理;协同能力 车辆作为未来战争作战的武器装备机动平台和人员物资的载运平台,随着其技战术性能的不断提高,使用范围深入到部队作战、训练和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1]。车辆管理作为车辆保障力形成与实现的重要保证,是由车辆使用、维修、安全、器材、油料、信息等多项业务活动组成的集合体[2],这些业务工作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和制约,如何使各项业务协调有序运行,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因此,研究基于信息主导的车辆管理协同能力生成,对加强车辆管理,提高信息化条件下车辆保障能力十分有益。 1车辆管理协同能力生成要素 协同是系统在外部环境条件约束下,其内部各单元或各要素之间通过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整体效应,协同能力则体现为整体效应的价值和优势,协同作为一种高层次的协作过程,是提高车辆管理能力的必备手段。车辆管理过程中,通过协同活动,使管理各项业务工作或管理要素按照一定的方式相互作用、协调配合,向稳定有序的方向发展,进而使管理功能倍增或放大。根据协同理论,影响车辆管理协同能力生成的要素主要包括协同人员、协同规则、协同信息资源和协同活动支撑平台。协同人员根据协同规则,借助协同支撑平台,利用协同信息资源,形成协同能力,完成协同目标。 (1)协同人员。协同人员是协同活动的主体,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协同能力其他要素作用的发挥。按照管理业务职责分工,协同表现为单一业务内部的纵向结构形式,协同人员体现为“主管部门领导—主管科室领导—业务负责人”的层次结构;在各业务工作间的横向协作中,协同人员彼此间通过业务工作联系在一起,形成了网状结构。协同人员对协同能力影响,主要体现在人员的业务能力、受教育程度、工作效率、沟通能力等方面。 (2)协同规则。主要规范协同识别、协同时机、协同内容、协同保障资源和协同机制等,是实现协同所必须遵守的协议和要求,也是协同正常有序运行的基础。协同规则对协同能力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协同规则制定的合理性、完整性和适用性。 (3)协同信息资源。主要包括协同过程中各协同要素以及协同进程的状态信息等。协同信息资源对协同能力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协同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协同信息资源越准确、越详细,对协同的作用越有效。 (4)协同支撑平台。协同支撑平台由依托计算机网络的硬件设备和包含信息系统的软件组成,完成协同进程中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和反馈,是支持协同存在、运转、发挥作用的基础。协同支撑平台对协同能力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平台的功能完备性、运行可靠性、易操作性和建设投入经济性。 2车辆管理协同能力生成过程 2.1车辆管理协同原理 通过对协同能力生成要素和影响因素分析,可以看出,车辆管理过程中协同能力的本质是以协同人员、协同规则、协同信息资源和协同支撑平台为核心形成的能力体系,针对业务活动中车辆、人员、物资、经费等协同对象,协同人员按照协同规则,确定协同时机、范围和实施方法,利用协同支撑平台,通过信息主导,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完成对车辆人员调整、物资经费分配、运输计划组织、车辆人员运用、车辆状况恢复、人员技能训练等业务工作的协同。 2.2车辆管理协同能力生成过程 根据协同原理,可按时间序列过程将协同能力生成划分为协同能力构造、协同能力形成和协同能力评价3个阶段。 (1)协同能力构造。根据协同的目标,利用协同规则进行需求分析,针对具体车辆管理业务工作,明确协同时机、方式和内容,确定协同部门及人员。 (2)协同能力形成。通过对协同能力生成要素的配置,形成协同能力,完成协同具体工作,达到协同目标。 (3)协同能力评价。协同能力形成后,通过对协同能力评价,查找协同能力生成要素存在的不足,利用信息主导作用进行补充和调整。 2.3车辆管理协同过程中信息的主导作用 (1)保证协同决策优化。在协同过程中,协同决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处理的过程,决策优化作用主要表现为提供可选择的决策信息和影响决策后果的信息,使协同人员获得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资源,通过信息资源达到信息优势,利用信息优势达到决策优势,实现对协同过程中信息的调度和运用,使协同生成要素的配置更加灵活、自由,更适合协同能力的生成。 (2)确保协同过程连续。在协同过程中,信息起到了一个载体和媒介的作用,协同过程中每个环节内,通过信息实现对协同能力生成要素的利用与控制,使协同能力构造、协同能力形成、协同能力评价3个阶段在信息的作用下成为一个有序整体,保证协同过程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实现协同反馈调整。随着协同过程的不断进行,协同目标也可能对协同能力生成要素提出新的需求,做好协同能力生成要素的补充和调整,才能使协同能力与目标需求相适应。通过信息的反馈机制,实现对协同能力生成要素状态变化信息的掌握,运用相应的解决措施,减少协同能力生成因素变化对协同能力的影响。 3车辆管理协同能力生成措施 3.1协同能力生成要素建设 车辆管理协同能力是在各协同能力生成要素共同作用、支撑下形成的,加强协同能力生成要素的建设,合理规划资源分配,调控各部门之间协同能力生成要素的比例,实现协同能力与任务需求相适应,使车辆管理协同能力能够从根本上得以加强。 (1)协同人员。协同人员是协同活动的主体,明确岗位职责和协同权限,加强对协同理论的学习和理解,是协同人员要素建设生成的关键[4]。从协同人员的影响因素出发,提高协同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效率和沟通能力,对于车辆管理协同能力的提高有直接的作用。 (2)协同规则。制订合理、适用的协同规则,对协同活动的开展起到支撑作用,应从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满足自身进行协同活动的实际需求为重点,制订相适应的协同规则,使协同的识别更加准确、协同时机的选择更加优化、协同的方式更加科学。 (3)协同信息资源。协同信息资源主要包括协同相关业务进程信息,加强协同信息资源建设。首先要完善信息收集手段,确保协同信息资源收集贯穿协同全过程,实现信息资源收集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其次要统一信息标准,确保信息资源在进行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准确性。 (4)协同支撑平台。硬件方面,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等硬件设施的维护,确保硬件运行的可靠性;软件方面,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和改进,确保协同过程中信息系统的功能完备性、易操作性。 3.2协同机制建设 车辆管理协同能力不是通过简单的行政命令就可以生成,要实现车辆管理协同能力的生成,就必须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 (1)目标导向机制。从协同的总体目标出发,利用目标导向作用,指引协同人员进行协同方案的制订和选择,引导各部门协同行为的实施,使参与协同的各部门充分认识和了解自身的工作目标,充分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2)互动耦合机制。在协同过程中,应将各协同部门关系定位为“高耦合—高互动”,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人力共享。通过互动耦合机制,使协同过程中协同部门之间的紧密度不断增强,促进整个车辆管理体系不断调整优化,最终达到体系的高级协调和能力协同。 (3)资源协调机制。车辆管理协同的资源包括人员、车辆、油料、器材等显性资源,以及协同能力生成要素信息、协同业务工作进程信息等隐性资源。随着协同过程的不断深入,存在协同资源的短缺或不足,通过资源协调机制,合理调整资源在各阶段的比重,保证协同资源的供应充足,同时发现并解决协同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3.3信息系统建设 信息系统是协同支撑平台的核心,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能够提高协同能力生成过程中信息的主导能力,进而提高协同能力生成的速度与强度[5]。 (1)信息集成能力建设。加强信息系统的综合集成,打破原有各部门“自成体系”的现象,利用信息技术的连通性和渗透性,从有利于信息快速流动和共享的目标出发,以整体设计、无缝连接、通用共享为基本原则,实现信息系统功能的提高。 (2)信息传输能力建设。在传统信息传输体系基础上,引入信息流和数据链的概念,着力构建合理的信息传输通道,适应信息高速传输的要求。通过信息传输能力的建设,将整个协同活动过程链接为一个有机整体;通过信息的输入与反馈,实现对协同环节的有效控制。 (3)信息重组能力建设。随着协同进程的不断推进,传统的信息无法适应协同能力对信息的需求,通过信息重组,使传统的信息资源做到重建与融合,实现信息资源的优化和创新,达到协同对信息资源的需求。 4结语 通过对车辆管理协同能力生成研究,可以进一步明确协同能力生成要素关系,发挥车辆管理协同中信息主导作用,满足信息化条件下车辆保障能力的需求,使基于信息主导的车辆管理协同能力体系建设不断增强。 作者:崔斌 王亚军 史芸 单位:军事交通学院研究生管理大队 军事交通学院汽车指挥系 车辆管理论文:公务车辆管理专业意识强化 【摘要】 公务车辆的存在主要是为了提高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在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中,存在很多敏感性的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需要结合制度性的要求和具体的工作性要求。公务车辆的管理既要从具体执行规范上进行梳理,又要保证使用的过程中,能够实施良好的监督,促进公务车辆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以国有大型化工企业的公务车辆为案例,提出了公务车辆管理强化专业意识和服务意识,实际上就是从公务车辆管理的内部和外部进行整体性的管理与监督。 【关键词】 公务车辆管理方法制度监督服务 引言 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受历史原因的影响,在改革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矛盾集中的部分。在所有的矛盾类型中,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物资管理,是矛盾较为集中的地方。公务用车原本是为了提高办公效率而设定的后勤保障,但是,在公务用车的实际执行上,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个别人的隐形福利。在多项改革实施的环境下,公务用车的管理需要引入专业性和服务性理念,才能够保障公务车辆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证公务用车的纯粹性。 一、我国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 1、公务车辆的标准。 公务车辆主要是指由政府财政出资,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所配备的车辆。例如国有大型化工企业的公务车辆可以分为两个类型,一个是各级单位的领导干部的固定用车,一个是工作人员开展公务活动的活动用车,也就是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一般都是用于办理公共事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的机动车辆。执法执勤的公务用车可以用于办案、监察、稽查和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主要车辆类型就是轿车、越野车和多功能乘用车。在公务用车的标准上,我国工信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国务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车型目标管理细则》,对轿车提出明确的排量和价格限制。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的用车发动机排气量在1.8升以内,价格不能超过18万元,如果是机要通信用车,发动机排量不能超过 1.6升,价格不能超过12万元。公务越野车的要求排量不能超过2.5升,多功能乘用车则不超过2.4升。 2、公务车辆的积极作用。 以国有大型化工企业而言,公务车辆主要工作就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与管理,而生产经营活动的运行和管理需要运用比较的交通工具。公务车辆的存在是工作的必然需要,任何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的公共性管理与服务,都要有车辆作为必要的交通工具和设备保障。公务用车实际上就是执行公务时的工具。例如警用车辆,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如果警用车辆质量很低,那么在执行公务的时候,就无法实施正常的执法活动。再如稽查等公务车辆,必须要配备一定的设备,否则无法执行必要的活动。公务车辆的积极作用就是能够促进公务执行提高效率,能够给予公务活动必要的设施保障。 3、公务车辆使用的弊端。 在公务车辆的矛盾中,公务车辆的隐形矛盾就是个人的使用。公务车辆因为是由公务人员进行操控,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公车私用的现象。在车辆改制以前,这种现象很多,但是,在公用车辆改制以后,公车私用的现象有所好转。公务车辆使用的弊端还有就是折旧率很高,因为公务车辆的用途广泛,执行任务的使用时间长,造成公务车辆的使用更加紧凑。公务车辆的使用弊端就是使用过程中的细微处理,无论是使用人的过多占用,还是车辆的维护问题,都是公务车辆使用中容易出现矛盾的地方。 二、公务车辆强化管理的有效方式。 1、突出公务车辆的实际效用。 在公务车辆的管理中,公务车辆的使用的过程需要进行科学的设计。公务车辆执行任务时,需要选择技术好驾驶员进行操作,有的大型企业设计专业的司机,有的领导干部自行使用。在实际效用方面,公务车辆一定要发挥其必要的作用。例如在执行公务时,公务车辆要提前进行维护,保证执行公务的顺畅。在执行公务后,要进行专业的维修和保养,保证公务车辆能够最大限度发挥使用的优势。再如像国有化工企业使用的公务车辆,在日常的交通使用中,要注意遵章驾驶,保证车辆使用遵循交通规则,保证车辆能够在法律法规内执行公务交通活动。 2、强化公务车辆使用的专业意识。 公务用车在很多单位都是由专人进行管理,并且有办公室等专业的部门进行统一维护。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要提高专业意识。专业管理意识中,管理的方式要采用层级式管理,从公务用车的采购、日常维护和维修检测,到公务用车的费用报销等,都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公务用车上,要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使用办法,任何公务性活动都要有记录,在记录上,精确记载公务用车的整体情况。专业化管理需要对公务用车实施科学化的设计,是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逐渐规范。 3、从服务角度拓展公务车辆的管理。 公务用车管理提高服务意识主要是指在公务车辆的管理上,要突出公务车辆的使用,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要实施管理的服务性。例如在公务车量的使用上,要保证公务车辆能够正常使用,同时,注意公务车辆的管理方式,要采用直接有效的方法进行管理。例如在公务车辆的选择上,要选择适合单位本身业务的,要有针对性的选择车辆。在车辆的日常使用中,服务就要全方位开展。例如在车辆的管理上,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对车辆管理实施集中的维护和个别的特殊维护。服务意识对于公用车辆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公务车辆不是私有产品,能够给予公务管理的全方位服务,对于公务车辆的质量保证具有积极作用。 4、实施公务车辆管理监督机制。 我国公务车辆的管理难度就在于,公务车辆的使用过程是自由的。公务车辆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发展模式,对于车辆改革以后,公务车辆的使用,就要做好监督管理。监督不是为了控制车辆的使用,是为了更好的掌握好车辆使用的过程,让公务车辆能够发挥出有效的作用。监督的方式和方法要以车辆使用和服务的专业性为基础,保证监督的作用是延伸车辆使用的效果,而不是束缚公务车辆使用的程度。 三、结语 公务车辆是正常工作的必要设备,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管理与监督。公务车辆的管理中,需要采用专业化的管理方式和必要的监控手段,让公务车辆能够提供必要的工作帮助。同时,公务车辆也要保证使用与维护的全面性,拓宽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让公务车辆能够更好的发挥最大效用。在体制和机制改革的环境下,公务车辆要与整体环境相适应,促进公务车辆能够提供有效的后勤保障,给予工作最大限度的帮助。 作者:陈永明 单位: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论文:消防部队车辆管理对策与措施 摘要: 消防部队是一支特殊的军事化现役部队,承担着保护城市安全的重要职责,在防火、灭火和社会抢险救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消防部队的存在关乎到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健康稳定。消防车辆是消防部队最重要的固定资产,也是消防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需要我们加强对消防车辆的科学化和合理化管理,提高消防车辆的使用效率和寿命。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以期对相关从业人员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 消防部队;车辆管理;对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商品经济愈发繁荣,城市建设如火如荼,但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火灾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将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的一个警种,承担着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的重任。而消防车辆是消防部队最重要的装备,近年来,随着政府对消防部队投入的不断加大,消防车辆数量不断增加,阵容不断扩大、性能不断提高,但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管理难题。 一、消防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车辆损耗严重 火灾事故随时可能发生,消防车辆始终处于待命状态,一旦接到救灾指令,不管何种天气和路况,消防车辆都要迅速到达现场,由于车辆一直处于高度运转状态,所以车辆磨损严重。而且由于缺乏有效调度,有的消防车辆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使得产生故障的几率大大提高。 (二)消防车辆驾驶人员缺乏培训 近年来,随着消防任务的不断加重,消防部队数量不断增加,很多消防战士驾龄短,经验欠缺,遇到紧密情况,不知道如何处理,导致车辆事故的发生;有的消防部队在培训时,缺乏规范的培训计划和安排,教练车辆老化,训练里程达不到标准;有的消防战士个人素质不高,把消防车辆当作“特权车”和“霸王车”,闯红灯、超速,甚至存在酒后驾驶的行为。 (三)消防车辆缺乏有效保养 一些消防部队存在重购置、轻保养的思想,在消防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上存在很多问题。一些车辆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技术,对车辆的各种机械性能不熟悉,不知道如何排除车辆故障、排吸水等基本步骤,经常发生消防车辆警灯不亮等问题,耽误了宝贵的救援时间。 (四)用车制度不严格 在一些消防部队中,缺乏严格规范的用车制度,有时未经许可就可以随意使用消防车辆。有的消防车辆被随意外借给其他单位使用,有的消防车辆车牌不整洁、磨损甚至丢失,损害了消防部门的形象,且车辆超员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有的消防车辆不按规定程序报废,缺乏统一的报废标准,没有经过技术确认,就随意进行资产处理,滋生了一些腐败现象。 二、加强消防部队车辆管理的对策 (一)提高车辆管理人员的素质与能力 消防车辆管理离不开一支高素质、高能力的人才队伍。首先,消防部队应该组建一支素质过硬的车辆购置队伍,由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相关知识背景的人员组成,对这些人员加强市场营销、商务谈判、物资采购等知识的培训,从源头上对消防车辆的性能进行把控。要严格筛选、货比三家,对购置的车辆进行仔细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其次,加强培训,提高驾驶人员的素质。与普通车辆不同,消防车辆经常在恶劣的天气和路况中行驶,驾驶难度相对较高,这就需要消防部队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一方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做到思想教育经常抓、法纪规章经常学、管理形势经常议、事故案例经常看、安全警钟经常鸣。教育官兵时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提高消防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另一方面,加强驾驶技术培训,特别是在恶劣条件下的应变能力和驾驶技能,培训合格后才可以驾驶消防车辆。 (二)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车辆维护保养是一项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加强消防车辆的维护和保养是提高车辆使用寿命和工作效率的有效措施之一。消防部队应建立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制度,认真落实车辆“日检查评比、周保养维护”制度;对车辆实行“四定”,即定人、定车、定停车位、定期保养,确保所有车辆时刻处于良好状态。一般来说,服役期限达到8年的消防车辆都要进行上线检测,检测合格才可以工作。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车辆故障和隐患,要及时进行处理,坚决杜绝使用报废或者存在隐患的消防车辆,否则不仅无法有效完成消防任务,还会造成不必要的危害。维护处理时,在注重车辆性能和保养之外,还要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干净,车牌要按照规定悬挂,前后车牌统一齐全,不允许对车牌进行拆移、涂改。 (三)严格制定和执行车辆使用规定 一是在对现有车辆进行清查的基础上,将消防车辆的完好情况、价值折旧情况、管理使用等信息录入系统,建立维修保养台账,用以核查车辆的保养和维修情况,详细登记所有车辆每次维修和保养的时间、里程,维修和保养内容以及更换的重要零部件等信息。二是严格执行公安部消防局车辆管理规定,加强消防车辆管理,认真落实各级车辆检查、督察、出(用)车以及入库等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保证车辆的完好率和在位率,坚持做到“谁审批、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核发牌照时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手续,逐车逐牌点验登记。核发后严格管理,加强督促检查,不能放任自流。 三、结语 消防车辆是消防部队完成防火、灭火等工作的必备载体。随着城市消防任务的不断加剧,消防部门要不断加强对消防车辆的管理,制定消防车辆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提高消防人员的素质与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消防工作的健康发展,保城市一方平安。 作者:陶丽丽 单位: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焦作市消防支队 车辆管理论文: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研究 1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的作用意义 信息质量作为信息资源管理的核心,也是信息化建设的关键。随着车辆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入开展,围绕车辆管理各项业务工作决策需求,以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和处理为主体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完善,解决了信息自动获取、海量存储等关键技术问题。但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适用性、及时性和安全性等方面还有很大差距,信息质量与决策需求还不能相适应。信息质量不仅来源于信息系统设计、软硬件建设,还依赖有效的信息质量控制,控制是检查和纠正管理偏差,确保信息质量的重要手段,开展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研究,建立健全信息质量控制机制,对做好车辆管理信息质量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1提高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水平 传统信息载体多以直观可视形式体现,且传输渠道与路径单一,质量问题识别与控制方便。现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网络应用普及,车辆管理信息载体、表达形式和传输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在信息数字化趋势下,信息获取、存储、传输和处理等操作方便,但信息流动涉及环节与影响要素增多,质量传递与合成影响显著,加之信息流动在非可视状态下完成,易对信息进行篡改而不留痕迹,信息质量控制面临更多的困难,传统经验控制已很难对信息质量把关。因此,借鉴质量控制领域理论与方法,探讨信息生命周期过程质量控制方式,建立新的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模式,可有效提升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水平,促进车辆管理决策向科学化方向发展。 1.2发挥车辆管理信息决策效能 车辆管理活动过程中产生了大量信息,是管理活动内在规律的体现。由于受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等限制,这些信息多用于日常业务工作统计,车辆管理辅助决策作用发挥十分有限,特别是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信息资源环境滞后于硬件与软件,信息资源缺乏,无法满足决策需求。由于信息决策支持不显著,信息化设备反而成为一项负担。只有充分发挥信息在管理决策中的作用,使管理者看到信息化建设成效,才能使信息化建设形成良性循环。有效的信息质量保证,可促进信息效能发挥,让管理者更方便的运用信息进行决策,实现车辆有效管理,促进车辆保障能力提升。 1.3消除车辆管理信息化建设瓶颈 伴随部队车辆管理信息化建设广泛开展,汽车部(分)队在车辆管理软、硬件建设方面初具规模,建立了车辆基础信息采集、车辆使用与安全监控、车辆业务信息统计等为主的车辆使用管理动态监控系统,使车辆管理信息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但由于信息资源缺失与失真严重,建设成效并未充分体现,使信息化建设进程受到了一定影响,面临信息质量瓶颈。因此,从信息化建设核心———信息资源入手,有效控制信息质量,建立丰富有效的信息资源,发挥信息决策效能,从而消除车辆管理信息化建设瓶颈,促进车辆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健康发展。 2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伴随部队车辆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信息资源在管理决策中的作用日益显著,信息质量建设也不断发展完善。围绕车辆信息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汽车分队车辆业务信息管理的通知》,规范了汽车分队业务信息登记统计种类、内容和时机,解决了基础信息统一规范问题;在重点部队研制配发了车辆管理信息化设备,实现了对车辆使用、安全控制、车辆监控等关键信息的自动采集,消除了人为因素干扰,避免了信息失真;统一配发了“汽车部(分)队信息网络管理系统”,集成了“军车驾驶员交通违法抄告”、“汽车驾驶专业士兵职业技能鉴定”、“车辆安全环保检测”等各项业务系统;依托军队网络构建了多级业务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车辆管理业务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处理等信息生命周期环节的管理,有效提高了信息管理水平。但从质量控制角度出发,尚未形成一个系统完整的控制体系,信息质量与现代管理决策需求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在人们的质量理念、质量标准、控制手段和人才队伍等方面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2.1信息质量控制理念落后 在开展车辆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中,对信息质量控制重视程度不够,多数单位重点关心有形内容建设,如各种硬件设施设备、软件系统功能等,并未以信息源为核心进行系统规划,虽然软硬件建设越来越好,但信息质量严重滞后,信息资源严重缺失,难以满足决策需求。与此同时,对信息质量控制内涵认识滞后,信息自动采集、网络技术的推广应用,信息存在的方式变得复杂,质量控制方式也应随之改进,但许多管理人员还停留在过去陈旧的思维方式上,对信息质量把握以经验为主,导致信息采集随意、信息记录格式多样、信息交流困难,难以发挥信息使用效能。 2.2信息质量控制标准缺乏 标准规范是有效控制信息质量的基础性工程,为有效开展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工作,必须有相应的质量标准作为约束。目前,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标准、信息质量评价标准等基础性研究,滞后于信息质量控制需求,相关标准缺乏或不够完善。在快速发展而缺乏信息质量标准约束条件下,许多单位或部门虽建立了各种车辆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但“信息孤岛”、“信息量大”与“无信息可用”矛盾突出等问题明显,进行车辆管理信息多级汇总分析时,数据整理和清洗任务繁重,甚至占到整个项目工作量的80%以上。 2.3信息质量控制手段乏力 尽管对车辆管理信息质量重视程度呈现不断增加态势,但在具体实践方面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质量控制组织不健全、控制手段不完善。组织是工作完成的主体,在部队车辆管理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尚未建立专门信息质量控制组织,各类车辆管理人员职责中,没有信息质量职责,造成车辆管理信息工作好无奖励、差无惩罚。从控制手段看,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主要依托行政管理,特别是在目前工作体制下,缺乏信息质量常态化监督机制,车辆管理信息质量得不到有效监控,出现上级临时检查或年终需要上报各种信息时,短时间内“突击”,仅凭记忆或经验完成各项信息采集任务,信息质量得不到保障,信息质量控制出现“力不从心”的局面。 2.4信息质量控制人才匮乏 现代信息质量管理理论和控制技术的广泛应用,需要多方面复合型专业人才,但当前部队真正懂车辆管理专业又掌握计算机技术、数据库管理技术、网络技术的人才奇缺。例如“硬件维护”,在对相关单位调查发现,“用户自己完成”仅有3个单位,占调查单位总数的6.7%;在“人才来源”方面,部队主动培训比例偏低,更多是依靠引进和自学,造成对外界支持依赖性过强,人才“供应”紧张时,信息质量控制即陷于停滞状态。 3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的对策建议 为确保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实现质量控制目标,需要从信息质量控制的法规制度、人员素质、技术支持、经费保障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大建设和投入力度,创建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的良好环境。 3.1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法规保障 法规建设是信息质量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实施质量控制的重要保证,必须建立一套强有力的法规制度才能顺利推进信息质量控制常态化进行。法规制度是对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工作做出的各方面规定,具有管理强制性和操作约束性,在信息质量工作中,能规范和约束车辆信息管理工作人员行为,维护信息质量控制秩序,促进车辆管理信息质量工作良性循环。 3.1.1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规范 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规范,是按照质量控制需求,对质量控制组织建立、运行等制定的相关规范,其对质量控制实施具有指导作用。主要包括信息质量组织工作章程,信息质量评价工作规范,信息质量监控工作规范,信息人才选拔、培训、奖励规定等。 3.1.2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程序 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程序,是对车辆管理信息生命周期过程各项业务流程的标准化,通过对业务深入研究,将工作分解,确定每项工作完成时限、操作流程和标准等。主要包括信息采集传输程序、信息应用程序、信息加工维护程序、信息存储销毁程序等。 3.1.3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标准 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标准,是针对车辆管理信息资源和信息活动的质量控制评判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是实施信息质量控制,评价信息质量,进行相关奖惩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信息质量等级标准、信息质量评价标准等。 3.1.4车辆管理信息质量基础标准 车辆管理信息基础标准,是围绕车辆管理信息要素属性和信息系统建设而进行的一系列标准化工作,其对车辆管理信息技术应用以及信息系统开发、使用和维护等方面工作进行统一化、规范化,以实现信息共享。主要包括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元数据标准、文件信息格式标准、数据采集标准、数据处理技术标准、数据库设计技术要求、信息系统标准、系统与网络安全标准等。 3.2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人员保障 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是一项由信息相关人员全面参与的控制工程,人员信息素质是质量控制的关键。信息素质主要包括信息意识、信息能力、信息道德。信息意识是指人们捕获、判断信息并及时抓住信息的能力,是信息主体对信息的认识过程;信息能力是指各种信息技术的理解和使用能力,即对信息搜集、鉴别、组织、分析、综合能力;信息道德是指信息活动中要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增强信息安全意识,提高对信息的判断和评价能力。 3.3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技术保障 从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技术支持角度看,信息采集、传输、存储是基础层,信息加工、销毁是维护层,信息分析处理是应用层,实施各层次信息质量控制,均需相应的技术方法。其中信息自动采集、信息网络传输、数据库标准化是质量控制技术支持的核心。 3.3.1信息自动采集 使用信息自动采集技术,可消除信息采集过程中人为因素影响,提高信息采集针对性和有效性,解决信息采集中的失真问题,有效控制信息质量。目前,从自动采集设备技术研发和硬件配套建设看,部队车辆管理信息自动采集系统已较为成熟,且在应用中不断完善,适应部队车辆管理需求。 3.3.2信息网络传输 信息网络传输是一种高效传输手段,随着军队网络建设发展,逐渐成为传输主体。信息采集完成后,需要将采集数据从信源传输到信宿,才能完成信息分析与处理。车辆管理信息传输可采取多种方式,以车辆使用信息传输为例,从信息源采集设备到分队计算机间,可采取短距离无线传输或有线方式;分队到车辆管理部门之间采取网络传输实现。采用多种传输方式可有效解决不同信息对传输速度、容量的要求,减少信息传输失真,提高传输效率,保证时效性,提升信息使用价值。 3.3.3数据库标准化 车辆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深入,信息数字化存储模式是必然选择,数字化资源数量及种类增多,需要对其进行系统规划与管理,才能更好使用。数据库是数据存储中心,是以一定方式将相互关联而独立于应用程序之外的数据组织起来的共享集合体,是信息系统建设的核心。数据库标准化有利于提高信息质量水平,促进信息交互与共享,最终提高信息在决策支持中的作用。数据库标准化作为对不同类型数据库的数据、软件和硬件做出的统一规定,主要包括数据格式标准化、数据环境标准化等主要技术。 3.4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经费保障 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是伴随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长期、稳定、足额的经费投入是信息质量控制的有效保证。在不断增长的信息化建设投入中,应划拨一定经费比例用于支持信息质量控制工作,保证信息质量控制活动有效运行,主要经费需求包括:信息设备维护费。维护是保持信息设备良好运行的必要条件,信息设备在日常应用中,受使用磨损和环境侵蚀,面临着元器件损坏,技术性能降低,技术寿命终止等问题,有必要对其进行定期维护并适时更新,需要一定经费支持。信息人才培训费。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能力的重要手段,培训过程中需要一定的师资队伍,设施设备和教材讲义等培训保障条件,均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信息质量奖励费。奖励是对人员工作成绩的一种认可,是一种激励措施。以实物奖励等方式,建立信息质量奖励机制,能正确引导信息质量人员在实现车辆管理信息质量控制目标的同时实现自身价值,进而积极和创造性的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作者:史芸 崔斌 单位:军事交通学院 车辆管理论文:车辆管理计算机信息安全防范 一、引言 计算机的应用为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的人员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具有管理交通,为人民服务的职责。随着计算机的普及,网络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计算机信息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二、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计算机信息安全问题 1.免费软件对信息系统造成的威胁。 信息系统安全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所使用的软件安全。(2)计算机操作系统安全。(3)数据库安全。目前,直接从网上下载的免费软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应用此类软件会对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的计算机系统造成一定的威胁。 2.网络系统方面的问题。 网络系统安全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网络通信设备的安全。(2)网络信道的安全。在网络通信设备中,路由器及交换机易于被黑客控制。对于网络系统通信传输信道来说,目前所使用的几种信号通道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安全问题。 3.安全维护管理不力。 车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计算机不熟悉,造成对一些系统故障检测不到位,面对已知网络安全方面问题缺乏相应的补救措施。 4.安全维护人员思想麻痹。 安全维护人员应当深刻认识到计算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要及时检查系统中的漏洞并及时修补,即使系统运行正常也要定期检查,防范于未然。 三、计算机信息安全防范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 不少网络安全工作人员自身网络安全修养达不到,观念落后,不能充分了解到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有些人员在会议中夸夸其谈,实际工作时却存在畏难情绪,一遇到困难就想逃避,不去积极主动的寻找方法化解困难却时刻想方设法调离网络安全工作岗位,上班时间无所事事,使得网络安全工作机构形同虚设,组织开展的思想教育工作座谈会流于形式。面对计算机安全问题的威胁,部门领导应当以身作则,强调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将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划分各层人员具体负责区域。建立追责制度,对出现安全问题的部分进行原因分析,必要时追查负责人的责任。加大网络安全宣传力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的网络安全培训,具体培训内容主要有:网络技术、信息安全管理、网络安全与病毒防护、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维护等知识。并使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本部门网络安全管理条例行事,不做违反条例的事情。在部门内部引入竞争机制,改进工作人员自由散漫的工作作风。 2.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的技术方法。 对于网络安全方面的管理,我们可以采用以下措施:(1)通过在网络出加装防火墙的方法使内部网络隐藏起来,并对黑客攻击本部门网络的行为进行拦截和记录。隐藏内部网络的具体措施是将内部网络IP地址进行一系列的转换从而将内部网络同外部网络进行分离。这样一来,外部黑客就不能获取网络内部的信息。目前,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主要方法就是通过复杂的管理措施针对用户在网络安全等级方面要求的不同来提供不同的服务。网络防火墙利用对网络中黑客攻击的记录来发现网络入侵行为并报警,从而达到维护网络安全的目的。(2)通过对重要数据的录入及调出行为进行加密,充分利用当前发达的加密程序对重要数据进行保护。并且配备专门工作人员维护和管理这些解加密软件,形成规范的使用条例。再者,车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需要对自己因工作需要从网上下载的软件进行病毒查杀,及时发现和处理软件中隐藏的病毒或木马。 3.网络安全对行政管理的要求。 先进的技术防护是保证网络安全的一个方面,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仅仅依靠先进技术还不行,我们还需要引进先进的行政管理机制,管理制度的确立,可以从根本上规范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可以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来规范信息的管理和网络的运行,这样不仅方便管理,还能提高信息网络的安全性,具体可以采取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和明确管理条例的方法来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4.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 以往,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对计算机信息安全工作认识不足,没有配备相关的技术人员,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工作损失。当前,相关部门一定要积极的引进高层次技术人员,当今社会的竞争十分激烈,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顶尖的技术人才,谁就在这一行业中占据优势地位。对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来说也是如此,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周期长,技术过硬。如果将高级技术人员引进到本部门,将会对部门的信息安全防护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另外,对于专业的技术人才团队来说,凭借着他们敏锐的洞察力可以及时抓住稍纵即逝的技术优势,敏锐的捕捉到网络攻击技术的发展方向,提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引进必要的人才竞争机制。 在企业中,根据个人能力的高低,业绩的好坏进行评选职称、调节薪酬已经是一种常态。任何情况下,只要有竞争的存在,总会有高低胜负的差别。竞争机制对部门网络信息维护技术人员的发展产生一种压力,利用好竞争机制,可以使这种压力转变为技术人员的动力。技术人员之间的竞争是一种有目的,有组织的活动。它主要表现出来的是积极的一面,有助于网络技术人员认识到自己的独特价值,增加他们的自信,让他们在竞争中认识到团体意识的重要,通过对先进人物和事迹的表彰,使他们获得他、认同感和成就感。同时,也有助于使他们摆脱工作的单调乏味,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四、结语 公安车辆信息防范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依靠部门领导对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提升网络信息安全人员的责任感和专业技术,加大高层次技术人员的引进等诸多方面同时进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安全工作也会越来越重要,笔者认为面对日益增加的网络防护压力,我们必须加强自身的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创新人才激励和发展模式,才能做到与时俱进,从根本上推动网络防护能力的上升,才能在激烈的网络攻防战中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王朝晖 单位: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车辆管理论文:车牌识别技术车辆管理系统应用 1国内现状 当前现有车辆管理系统中,在车辆管理的介质上,有传统的接触式介质(如磁卡、条码卡等),也有新型的非接触式管理介质,如RFID技术和车牌图像识别技术等。目前国内在车辆识别技术里面,主要有所列的三种主流识别技术:(1)卡识别技术。接触式IC卡通过触点与读写器联接以获取能量并进行数据交换,它在功能、信息保密性与存储容量方面具有优势,适合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可以有车辆进出、门禁、考勤、消费等多领域的应用。但是用户需要每次进出时,都要停车、刷卡,所以效率比较低。而且IC卡存在使用寿命短,易折损等缺点。(2)射频识别技术。通过发射无线射频信号进行非接触双向数据通信,系统包括射频卡,读卡器和数据处理终端三大部分。用户可以不停车、不摇窗的快速通过实现识别。在各种恶劣环境下也可以正常工作,提高车辆通行效率,降低人工管理费用。但该技术所需射频基站和射频卡费用较高,不能实现核对车、卡是否一致,会出现漏收、误收等现象。(3)车牌识别技术。利用车辆的动态视频或静态图像,能够检测到受监控路面的车辆并自动提取车辆牌照信息(含汉字字符、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及牌照颜色)进行处理的技术。车牌自动识别技术具有自动化程度高,人工干预少,通行效率高,灵活性好,系统稳定性好等优势。此外,用户能够实现自定义车辆进出权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实现车辆的智能管理、集中管理和监控。而且车辆在进出时都会抓拍图像并存档,这样,不仅杜绝“一卡多车”的行为,也记录了车辆的运行轨迹,更加安全可靠。但是,由于受自然条件影响,识别率一般为97%左右,车牌识别不出来的车辆,需要人为干预进出。 2车牌识别技术的基本原理 车牌自动识别以数字图像处理、模式识别、计算机视觉等技术为基础,对摄像机所拍摄的车辆图像或者视频序列进行图像采集分析,从而确定牌照在图像中的位置,并进一步提取和识别出文本字符,在显示屏直观地给出识别结果,可实现车辆进出的智能管理。其硬件基础一般包括触发设备(监测车辆是否进入视野)、摄像设备、照明设备、图像采集设备、识别车牌号码的处理机(如计算机)等,其软件核心包括车牌定位算法、车牌字符分割算法和光学字符识别算法等。车牌识别过程包括车辆检测、图像采集、车牌定位、字符分割、字符识别、结果输出等几部分。车牌识别通过对图像的采集和处理,来完成车牌自动识别功能。当车辆检测部分检测到车辆到达时触发图像采集单元,采集当前的视频图像。车牌识别单元对图像进行处理,定位出牌照位置,再将牌照中的字符分割出来进行识别,然后将车牌识别的结果输出。 3系统设计方案 3.1功能需求 针对大连理工大学校园进出车辆管理的功能需求,决定采用车牌识别技术的车辆智能管理系统。此系统实现校园车道入口及出口管理设备自动控制,通过计算机的图象处理和自动识别,对车辆进出的安全和管理等进行全方位监控,可有效地控制学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更好地维护校园的教学科研环境。设计功能包括:(1)基于车牌识别技术进行车辆进出管理,实现对车辆管理中的各种控制参数的设置、并可以进行分类查询和打印统计报表;(2)具有收费管理功能,具有按时、按次、分时段、分时、不收费等多种计费标准,并具备出口收费模式、中央收费模式、自助缴费管理;(3)所有车辆进出时间、状态等详细信息,均形成系统日志记录,便于进行统计分析、问题查证;(4)支持异常处理,支持脱网运行,断电处于常开状态;(5)支持电子语音和LED显示。 3.2硬件系统 在硬件系统设计方面,主体采用TCP/IP以太网技术组网结构。系统包括数据中心服务器、远距离读卡器、车辆检测器(地感线圈)、自动道闸、出入口控制机、高清摄像机、LED显示屏、B/S终端管理计算机、LED显示屏信息提示等设备。其中数据中心服务器主要安装车辆管理软件,覆盖师生的基本信息及车辆信息,并和公共数据库进行数据同步,自动更新师生变更信息。校园车辆管理的需求示意图如图3所示,师生驾车靠近位于校园大门出入口处的区域时,当车辆经过地感线圈后,高速摄像机启动图像抓拍,对车牌进行自动分析识别,并与数据库中登记的学校教师车辆车牌数据比对,若属于内部有效车牌,LED显示屏提示进场车辆的车牌信息,道闸自动抬起放行车辆,系统记录入场时间、地点、状态;若使用权限过期时,LED显示屏显示过期车辆提示,道闸处于禁行状态,系统记录入场时间、地点、状态,由岗亭管理人员开闸放行;若不是内部有效车牌时,LED显示屏提示外来车辆,道闸处于禁行状态,系统记录入场时间、地点、状态,再由岗亭管理人员开闸放行。如需收费管理,出口处的摄像机会自动提取车牌,按照设定的计费规则自动计费,进行费用收取。 3.3软件系统 系统采用B/S架构,系统的结构设计如图4所示,主要包括车辆进出控制模块、数据同步接口、用户车辆管理模块、后台权限管理模块、决策辅助支持模块。其中,车辆进出控制模块通过车牌识别技术来设置摄像机、车牌识别设备、栏杆控制设备的相关参数,通过摄像机识别结果来控制开关阀进而对车辆进行出入控制。同时,岗亭管理人员还通过终端管理计算机可以手动控制车辆进出和查询车辆信息。LED显示控制可以将摄像机识别到的车牌和通过服务器查询到的车辆信息发送到LED屏幕进行显示。数据同步接口:与公共数据库进行数据同步,公共数据库提供师生的基本信息给车辆管理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将车辆牌照号码、出入时间等进出记录提供给公共数据库。用户车辆管理系统:主要包括用户车辆信息数据维护,由于系统已经和公共数据库进行同步,师生的基本信息已经获得,所以只需要维护师生的车辆信息和单位用车及临时用车信息即可。后台权限管理模块:主要包括定义校门出入口的基本信息,配置车辆管理信息,备份和管理数据库和设置操作员权限,其中操作员权限包括操作员系统管理权限、岗亭操作员终端权限等。系统的权限分配支持分级授权,这样,即可以给不同的管理人员管理不同的进出入口的权限,已经获得权限的管理人员还可以分配给其他人员不高于自己的权限。决策辅助模块:可以查询车辆进入的记录,查询师生的用车信息,统计分析校园师生车辆的进出情况、外来车辆进出情况等。根据车辆进出提供的大量数据分析,可以为车辆的管理部门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4结语 基于车牌自动识别技术的车辆管理系统,通过智能化的识别设备和灵活性的管理软件实现车辆的自动识别和出入管理,简化了车辆进出的管理手续,提高了车辆的通行效率,提高了校园的安全性。管理人员可以随时登陆管理软件进行车辆管理和信息统计,为校园有序提供了依据支持。车牌识别技术未来也会是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的重要发展方向。 作者:田丽 刘春瑞 翟鸣宇 单位:大连理工大学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车辆管理论文:智能化车辆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浅析 1引言 随着我国公车改革制度的持续推进,各企事业单位的车辆管理工作面临着众多挑战,如何在车少人多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做到车辆、驾驶人员有效管理,车辆调度高效及时,即能满足正常工作需求,又能同时实现资源高效利用,节能减排,成为企事业单位车辆管理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结合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优势,提出了开发车辆管理信息综合智能平台,利用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管理和智能算法,完美解决企事业单位车辆使用和管理问题。 2系统结构框架设计及开发平台选择 目前,市场主流的车辆管理平台架构多以单机系统为主,这类系统会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导致车辆信息,人员信息维护困难,信息交流滞后,车辆调度效率低下等不足。鉴于以上原因,提出建立基于B/S架构的分布式架构车辆管理综合信息智能平台的设计思路。 2.1B/S系统架构 B/S(Browser/Server)浏览器端/服务端架构模式,作为主流的分布式系统架构,是通过浏览器端和服务器端进行交互,经消息传递机制,将用户通过浏览器端发出的请求消息发送到服务器,服务器端进行相应处理后,把处理结果经传递机制再送回浏览器端。B/S架构模式是基于分布式的,可以多用户、多客户端方式发起业务访问请求,能够满足车辆管理平台业务设计需求。 开发平台 是微软公司推出的新一代程序开发语言,它基于.NET开发平台,为构建标准的、高效的、快捷的互联互通应用系统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解决思路。它与微软操作系统完美兼容,几乎能够运行在绝大多数主流系统平台上,具有接口规范、类库丰富、成熟的跨平台、跨操作系统的特点,它与IE浏览器的兼容性,使得采用.NET平台开发的系统,容易被各类人群所使用。 2.3MSSQL数据库 数据库是应用软件的心脏,它为管理系统提供存储、维护、检索数据的功能,使系统可以方便、及时、准确地从数据库中获得所需的信息。综合考虑车辆管理平台功能性需求和开发成本等因素,建议采用微软公司MSSQL作为车辆管理平台的后台数据库。它还具备了与.NET开发平台无缝兼容的优势。 3核心模块与功能 车辆管理平台主要是由车辆信息管理、驾驶员信息管理、车辆使用申请管理、车辆调度审批、用户管理、系统信息统计等几个核心功能模块组成。车辆信息管理:主要实现企事业单位车辆信息的综合管理功能,具体分为车辆基础信息、车辆油耗信息、车辆保险信息、车辆日常维护信息、车辆实时信息等子功能模块。其中,车辆基础信息主要统计全部在册车辆,车牌号码、车辆品牌、核载人数、车辆行驶证等信息;车辆油耗信息统计各车辆日常的油耗情况;车辆保险信息用来记录各车辆的购买保险日期和保费信息,并在车辆保险临近或到期时能够自动给出提示,提醒车辆管理人员及时续保;车辆日常维护信息包括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等信息;车辆实时信息模块,要根据不同企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实际状况,预留出平台接口,用于关联车辆进出车库的门禁系统,这样在车辆实时信息模块就能看到当前车库内车辆类型和数量的实时信息,对于不在车库内的车辆,系统能自动记录车辆进出车库的准确日期和时间,实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的实时监控。驾驶员信息管理:负责管理所有驾驶员资料信息,基础信息包括驾驶员的姓名、年龄、电话、驾驶车辆、驾照类型以及驾驶员出车历史记录。为了系统的人性化和智能化管理,该模块可以考虑增加驾驶人员请、销假管理子模块,驾驶人员能够通过该模块进行请、销假事项的办理,也方便了车辆管理部门实时统计当前可用驾驶人员信息。车辆使用申请管理:用来实现企事业单位各级部门对车辆的使用申请功能。由于车辆管理平台采用基于B/S方式的分布式架构,模块流程设计可根据各单位实际网络拓扑结构和车辆使用流程,对能够接入车辆管理平台服务器所在网段的用户,均可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客户端用户权限,开通权限的用户就可以通过车辆管理平台客户端登入系统申请用车。车辆申请单内容主要包括用车时间段、乘车人数、目的地等信息,完善信息后,将用车申请单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初审后,再决定是否将用车申请单提交到车辆调度部门。系统会自动记录用车申请单流转的环节和各环节的审批状态并及时更新状态信息,供各类用户查看。车辆调度模块管理:是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部门)用来管理车辆调度和驾驶人员分配的功能模块。车辆管理人员能够实时查看当前状况下,车辆状态(空闲、占用、停驶)、驾驶人员状态(空闲、在班、请假)和汇总当前所有用车申请单,该模块会根据申请使用车辆类型、用车地点、用车时间段、车辆状况、驾驶员状态进行统筹计算,自动提供出多套可供车辆管理人员调度选择的派车方案,目前比较常用的智能车辆调度算法包括了:线性统筹算法、启发式算法、蜂群算法等等,经过车辆管理人员的人工选择调整,最终确定派车方案并由系统将派车结果反馈回个申请部门。为了更加及时、人性化操作,该模块可以考虑引入短信发射硬件设备,将车辆调度安排通过短信通知到申请部门。 4运行环境 车辆管理平台服务器端采用Windows2003AdvanceServer+IIS6.0以上版本,后台数据库采用MicrosoftSQLServer2003。客户端硬件环境:CPU1.6GHz以上;内存512M以上,软件环境:支持XP/VISTA/WIN7操作系统,浏览器要求IE6.0以上版本。 5结语 车辆管理综合信息智能平台的投入使用,将有效提高企事业单位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经费开支,提升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主要对车辆管理平台的通用核心模块进行了分析设计,对各单位实际工作中的特殊性差异,预留了扩展接口,为进一步完善和升级系统提供条件。 作者:雒晓卓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 车辆管理论文: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研究 一、广西社会科学院大院概况 (一)大院的基本情况 广西社会科学院整个大院(以下简称“社科院”)占地面积13.78亩,广西社会科学院和广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两个厅级单位200多名干部职工合在一栋办公楼办公,宿舍区和办公区域共一个大院。宿舍区住有163户,其中社科院干部职工90户,占55%,调离社科院工作的干部职工住户17户,占11%,买房户16户,占10%,租房户24户(其中有10户非本院职工出租),占14%,其他住户16户,占10%。院场地狭小,人员杂乱,车多位少,整个大院总共才有40个车位。 (二)大院汽车进出概况 据最近严格统计,社科院公车15辆;区社科联公车10辆;社科院职工(含配偶)居住在社科大院的,以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名字购置的私家车(以实际居住、户口簿和汽车行驶证登记为准)15辆;社科院职工子女长期同父母居住社科大院(以户口登记和子女汽车行驶证登记为准)的私家车12辆;社科院职工子女(与父母非长期居住)经常回来探望父母的私家车11辆;社科院干部职工住院外以私家车上班的车辆28辆;住社科大院,在外单位上班的干部职工开外单位的公车回来停放在社科大院的公车5辆;已调离社科院工作的干部职工仍居住在社科大院的私家车5辆;区社科联干部职工私家车上班11辆。 二、车辆停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构成复杂,思想统一难 社科大院的人员由广西社会科学院干部职工、广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职工、调离社科院工作的干部职工、外来买房户、租房户和其他住户组成,人员构成比较复杂,在思想统一上比较困难,尤其是非社科院干部职工,经常出现不配合后勤管理工作的问题。如在车位已满的情况下,不听门卫劝阻,擅自将车辆乱停放在消防通道和120通道上,曾因此出现救护车无法进入病人住户楼下,延误抢救时间,病人住户意见非常大,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 (二)人员流动性大,思想管理难 除去在大院工作的广西社科院职工、广西社科联职工以及在大院常住的住户外,租房户、外来办事人员、探望亲属人员、调离人员等经常需要驾车在大院进出,人员流动性较大。社科大院面积不大,停车位有限,部分外来人员常以车辆短暂停留,办完事就离开为借口,车辆乱停乱放,甚至占用他人车位,思想管理非常困难,导致后勤管理人员工作难开展,相关人员对此颇有微词。 (三)人员个性突出,思想教育难 个别人员由于个性突出,以个人情绪和理解来处理问题,缺乏服从大局和为他人着想的意识,仗着不是社科院职工,缺乏有效的约束手段,不服管教,导致后勤管理人员在车辆停放问题上开展思想教育时碰到很大困难。个别车主蛮横无理,恣意闹事,以致把车辆开至大院堵住门口,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件时有发生。 三、车辆停放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社科大院车辆停放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既和大院客观环境有关,与个别人员的思想有关,又和管理制度有关。要对问题细致查找原因,明晰产生问题的根源,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彻底根治问题。 (一)大院面积狭小,环境复杂 目前,社科大院总面积仅有9186平方米,大院分为办公区和住宅区两部分,办公区占地面积1333平方米,住宅区占地面积7853平方米。整个大院总共才有40个车位,其中宿舍区只有18个公共车位,办公区域和车库仅有22个车位。而因办事、生活来往的车流量较大,现有车位不能满足要求,面临着车多位少的困境。加之大院人员庞杂,思想不一,素质参差不齐,因此难免出现车辆停放管理难的问题。 (二)个别人员思想错位 1.个别人员本位思想严重。 在车辆停放管理中,有个别人员存在严重的本位主义思想,在处理问题时只考虑自己,不顾整体利益,不顾他人感受,给后勤管理工作造成很大不便。如个别居住在大院的社科院职工认为自己既是单位职工,又在大院居住,只要交了费,大院的停车位应该优先保证自己私家车的停放。不管有没有车位,有空地就停,哪怕是消防安全通道和120通道,车主也视若无睹。个别居住在外的社科院干部职工也认为,自己是单位员工,开车来上班理所当然,对不让进大院停放汽车的管理难以理解。广西社科联开私家车上班的个别干部职工因办公楼与广西社科院同在一个大院,但大院后勤管理是由广西社科院负责,所以对广西社科大院单位的后勤管理工作配合度较低。这种错误的本位主义思想的存在,阻碍了单位正常办公、生活的秩序,同时也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是非常不可取的。 2.个别人员挂靠思想严重。 在开车进大院停放的人员中,有个别人员仗着自己和大院里的干部职工或大院住户有亲属关系、私人关系,执意要把车停到大院里。如拥有私家车的个别本院职工的子女,长期同父母居住在社科大院,这些人认为,父母是社科院的老职工,购车款也有父母的钱,只不过没写父母的名字而已,大院也应该保证自己私家车的停放。而个别社科院职工的子女,虽然不常与父母居住,但经常开私家车回来探望。这些车主认为,父母是社科院的老职工、老革命,子女回来探视,大院也应该保证车辆的停放。这种思想实际上是严重的挂靠思想,只认人情关系,不认管理制度,与当今国家倡导的法治社会精神背道而驰。 3.个别人员功利思想严重。 在涉及停车管理问题的人员中,无论是本单位职工,还是其他人员,都普遍存在严重的功利思想,只顾蝇头小利,不顾大局。在社科大院停车比外面停车要实惠很多,很多人就看中这一点,执意要把车停进来,甚至不惜强词夺理,违反管理规则。如部分租房户认为在这里租房住,本身房东有《房屋产权证》,所以他们也应有一份停放车辆的资格。 (三)管理制度尚不完善 目前,广西社会科学院对车辆停放管理主要制定了《广西社科大院汽车管理方案(草案)》,尚未有正式的文件和规章制度来约束停车乱的问题。而草案在一些条款上还不够完善,致使部分车主对草案的内容存在异议,不服从安排管理。如已调离社科院工作的一些干部职工,仍居住在社科大院,认为自己曾在社科院工作过,有过一定的贡献,有些在院里曾担任过中层以上干部,并且购买大院公房,有《房屋产权证》。因此,他们片面地认为《广西社科大院汽车管理方案(草案)》不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房改政策的有关规定。另外一些持有《房屋产权证》的买房户认为,有必要对进入院内的汽车进行管理,按物业管理条例,他们也享有停放车辆的权利,对于社科院汽车管理方案,他们认为并不合情合理,也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四、解决大院面临的停车难题对策 广西社科院住宅大院停车难存在的问题,其实主要就是停车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因此,必须要将思想政治教育贯彻到问题的解决中,在此基础上,再结合法制实际,完善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建设,并充分调动广大住户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 (一)加强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后勤管理中碰到的很多问题,可以归结为人的思想问题,只要这个问题解决了,工作中的阻力就会减少很多。因此,务必要加强后勤管理人员、车主及住户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加强对后勤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如何处理车辆停放的问题,直接检验着后勤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和水平,简单的说教和生硬的处理方式很难得到管理对象的认可,甚至会引起无休止的争执和事端。因此,必须严格加强后勤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办事能力和管理水平。要求管理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并与住户加强联系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后勤管理人员展开不定期的集中培训,帮助他们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此外,管理人员之间还要做好经验交流工作,及时把好的工作经验传授给其他人员,从整体上提高后勤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 2.加强对车主及住户的思想政治教育。 后勤管理工作中,车辆停放的处理问题涉及的是人的问题,后勤管理工作人员在处理停车难的问题过程中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本着为别人考虑的角度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平时注意与住户的感情交流沟通工作,拉近与工作对象的距离,与住户、车主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以方便工作的开展。通过入户谈心、发放宣传册、张贴告示等多种方式让广大住户及车主了解大院有关车辆停放管理的制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及时跟踪了解他们对关于车辆停放问题的意见建议,以及舆论舆情,及时做好提前准备工作,引领舆论导向。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有完善合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就能得心应手。要做好管理工作,需要有耐心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需要有刚性的制度作保障。因为制度才能管长远、治根本。因此,必须引导广大住户共同参与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一套能确保大院车辆安全整洁停放的刚性制度。 1.深入群众中征求意见建议。 针对现阶段《广西社科大院汽车管理方案(草案)》尚不完善的问题,要求组织后勤人员深入到群众中征求意见建议,就大家关心的停车难问题出谋划策,让广大群众知道停车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并参考借鉴其他单位车辆管理的方案办法。对采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纳,采用合理的,摒除不合理的,遵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众人之力应对少数人引发的纠难,势必可以有效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2.综合运用多种规章制度,打造有效的制度体系。 坚持适应复杂的形势变化要求,不断创新观念。在坚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配套措施,结合有关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一起运用。如在落实《广西社科大院汽车管理方案》时,辅以《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多种法律法规手段,打造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强大的规章制度约束合力,这需要后勤管理部门与有关执法部门通力协作,灵活根据形势发展,采用合理有效的办法。 3.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也是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要教育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意识,积极参政、议政,珍视和保护自己的民主权利……要教育党员、群众树立法制观念、遵法、守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并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因此,必须要加强对车主和大院住户的民主和法制教育,将民主和法制教育渗透到规章制度中,渗透到大院的环境氛围中,渗透到与工作对象的交流中。个别本位主义思想严重,法治精神缺失、法治意识淡薄的人,相对比较难劝说,对这种人有必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依法治理相结合,适当采用法律手段对待,从而不断改善小区汽车停放管理情况。 (三)发动群众共建文明庭院 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必须紧密结合群众,发动群众。以人为本,是我们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情感基础。因此,解决大院停车难的问题,除了要耐心做好住户思想政治工作,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摆在首位外,还要充分调动全体住户的积极性,以党员为主体,共建文明庭院,推动后勤工作顺利开展。首先,要大力倡导建设文明庭院,增强群众凝聚力。尽管在停车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问题,但车主和住户共用一个大院,大院的整体秩序关系着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后勤管理要以此为契机,通过下发文件、公贴告示、入户宣讲等方式,大力倡导建设文明庭院,结合“美丽广西”活动,为群众努力营造整洁有序的大院环境,促使大家达成共建文明庭院的共识,增强群众的凝聚力。其次,采用多种手段调动群众,增强群众积极性。如何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此,“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职工骨干的先锋带头作用”,身先士卒,积极推进文明庭院的建设工作,做好榜样示范作用,带动其他人员的积极性。各栋民主选举1名栋长,加强管理。制订广西社科大院住户文明公约,并制成不锈钢牌钉在各栋单元楼道,使广大住户都能自觉守法履约。还可以根据情况设立“文明停车示范标兵”“文明户标兵”“五好家庭”评选活动等。对表现突出的住户给予嘉奖通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给予物质奖励,以此来调动群众参与文明庭院建设的积极性。最后,做好跟踪调查巩固工作,确保效果不打折。文明庭院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防止问题反弹和新的问题出现,必须要做好跟踪调查巩固工作。要及时跟踪群众对停车情况的思想动态、舆论动态,及时调查走访,发现问题,就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巩固取得的成绩,确保活动效果不打折扣。 五、结语 总之,在形势复杂多变的时代,如何把思想政治教育有效结合到后勤管理工作中,是一项系统而艰难的工程。要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还需要更多的努力和工作。只要后勤管理人员坚定决心,不断探索有效方法手段,后勤管理工作必将取得长远的进步。 作者:覃黎宁 单位:广西社会科学院后勤管理处 车辆管理论文:新形势下如何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摘 要:天津市勘察院作为国家行政部门的一个重要分支,它对于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车管工作与人民群众和经济建设关系密切,涉及到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本文就对于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车辆管理工作展开讨论。 关键词:行政机构 ; 车辆管理 ; 制度管理; 人事管理 ; 安全管理 天津市勘察院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也配置了数量不等的各类车辆,以服务单位的各项经营业务活动及涉密安全的各项需要。车辆管理工作,顾名思义,也就是包括了对于车辆使用人员的管理,单位内部的统筹管理,后勤部门的管理,以及车辆安全和保卫等方面来进行深入剖析,方便读者能更好的了解机关单位车管工作的具体实施。 1.机关单位车辆使用的管理现状 在新形势下,随着机关单位行政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政府收紧政策的压力,机关单位车辆使用管理面临着重大的挑战,各项工作任务很重,目前存在的车辆管理问题也有很多。如:驾驶员个人素质参差不齐、人车资源配置不合理、车辆燃油消耗缺少督导管理、汽车修理费用缺少有效控制、车辆安全工作缺乏管理意识等。针对以上情况,这就迫切需要一种行之有效的车辆管理办法和安全保卫管理办法。 2.加强对机关单位驾驶员的管理 (1)驾驶员对于车辆的使用应该受到有效监管,不同级别的工作人员享受不一样的使用权。使用过程中要保证车辆安全依靠、安全行驶、安全保管,如何定义车辆出现损坏的事故责任,汽车驾驶员多大程度来负责等,都需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2)除了在加强在使用规范方面的管理外,也要提升驾驶员的综合素质,组织纪律教育,培养服务意识,加强职业道德规范,让驾驶员能够发扬公务人员的职业素养,恪守职业情操,文明驾驶、礼貌待人等。 (3)在车辆使用方面,要做到统一建档备案,记录每一次车辆的使用情况,如油耗行驶里程,行车记录仪,杜绝公车私用,保证车辆使用的安全,车辆的清洁,给公车使用创造干净舒适的乘坐环境。 3.使用车辆时对燃油的管理 天津市勘察院及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着普遍、共性的问题,那就是公车私用、管理不规范、缺少有效监督。其重要体现就是在燃油消耗方面,为减少财政公用支出,更有效、更方便地保障公务用车,加强对于燃油消耗的有效监督、管理,减少油耗,节约资源使用势在必行。因此我们建议: 做好车辆使用在燃油消耗方面一定要进行大力改革,具体措施有: (1)公车私用处罚制度。通过油耗与里程的记录来反应出差里程等来反应车辆使用问题,对于发现公车私用现象的公职人员,一经发现,就要严格处罚。根据使用情况及严重程度来定级,对驾驶员及车辆使用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2)加油报销管理制度。对于加油采取实报实销,按发票与车号登记,对于伪造证剧,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严厉查处。也可以在机关内推行IC卡加油方式,一车一卡对号入座。 (3)通过奖励“节能标兵”的方式,来减少驾驶员的使用不规范引发的油耗过多问题,加强对驾驶员的技术与节油技巧培训。 4.车辆维修与日常管理 对于机关单位的车辆维修与日常管理,包括日常养护、维修管理、车辆报废三个方面。这也是车队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中的重要内容,而且车辆日常维护工作的有效性高低,直接反应出车队管理水平的高低。以勘察院为例,我们所在车队的管理策略是: (1)车辆维修按照管理制度的“确保运行安全和厉行节约”的原则,驾驶员要坚持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对机动车进行“三检”工作,排查异常情况。采购特约指定维修厂家,签署正式的质量保证合约,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保养制度。且机动车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环保标准,院物业管理中心车辆管理人员每年安排一次尾气检测,对不达标的机动车及时处理。 (2)车辆维修、保养严格按流程报销,统一结算,并经由车队监管人员确认无误后,再予以核销。机动车在厂家承诺保修期内,必须到指定4S店维修。机动车出保修期后,可在与院签订协议的企业,具备维修资质的厂家进行维修。需要器具维修,须报送至主管人员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在保养与维修期间驾驶员应在现场进行监督,对机动车关键部件的维修物业管理中心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故障部位得到正确合理的修复。 (3)建立互相监督举报的管理机制,对于用车使用情况进行公示,驾驶员之间进行互相督导,举报有奖,对于人为因素导致的车辆损坏定责制度,增强驾驶员的使用规范,避免使用不当造成的处罚一、车辆维修按照确保运行安全和厉行节s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 5.车辆安全管理 作为机关单位,在进行车辆管理工作的同时,更加不容忽视车辆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这就要求车管部门应该有意识的加强车辆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与意识形态教育。 (1)做好安全的源头管理。 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二次机动车安全检查,检查出问题的车辆通知车辆所属部门,要求驾驶员及时修理,所检查车辆数量上能做到全额。并且对货车、特种车、七座以上客车进行了重点查验,引起了广大驾驶员的重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安全驾驶,安全停放,安全保管,防火、防汛、安防、防滋事等。 (2)健全安全相关制度。想要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最重要的是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制措施,通过制度的完善来对于驾驶员进行严格约束。以及制定日常车辆使用和保管中的责任制度。此外,在安全管理方面,不容小觑,一定要制定相应的责任到人的实施细则,提高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明确责任。车辆使用过程中如何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将使用车辆和车辆保管中的细节问题做扎实。 车辆管理是其它工作的基础,它为勘察院其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证,因此,做好车辆管理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会给其它工作开展带来更多的获益。作为车管部门的管理人员,我认为必须要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进一步规范用车和车辆安全方面的实施细则,通过科学、高效、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来实现车辆管理的现代化,以适应新形势下出现的新要求和挑战,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让车辆管理更加的高效、节能、安全,提升勘察院整体形象。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摘要当前社会矛盾处于多发期,人民法院担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本文以“彭宇案”为引子,阐述了该案的前世、今生与反响,并在此基础上,从若干个方面,探讨了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人民法院社会管理彭宇案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总结社会主义司法规律而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在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是人民法院自身职责所在;社会管理创新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的有效方式,而公正廉洁执法是三项重点工作的根本保障。社会管理是社会组织中,为了实现预期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协调活动,以科学的手段安排组织社会活动,使其有序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是结合时展的要求,与时俱进,提出更符合现代社会管理需要的创新手段以达到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使社会成员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是国家权力的一个分支,本质上具有社会管理方面的职能。当前社会矛盾处于多发期,人民法院又处于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其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司法过程中处在焦点位置,如何更好地运用审判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本文试从南京“彭宇案”这一社会热点案件出发来展开讨论。 一、关于“彭宇案”的前世、今生与反响 2006年岁末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上升到了全民道德论的高度,甚至将该案视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在公众舆论中成了“好人被冤枉”“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而矛头均指向了当时的判决法院。然而事隔五年之后,南京官方对外公布表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彭宇确实撞了老太,彭宇对此也予以承认。虽然当事双方在二审期间达成和解且需对此进行了保密的约定,但是事实终归是事实。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有委员表示“这个真相公布得太迟了,在公众心目当中,彭宇案被不断演绎和发酵,已经成了好人被冤枉的典型案件,让公众感到司法不公,感到失望,我们应该从这些事情吸取经验教训”。为何一份依据经过质证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且最终事实也证明了该裁判是正确的却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和讨论?当前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排头兵,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是我们应予以关注的。 二、关于人民法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案件证据所反映的法律事实而非客观事实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中的事实应当理解为法律事实,通俗地说是指有证据证明的事实。笔者在执行实务中常遇到被执行人对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表示不服,而其理由正是其所认为的事实与法院所查明的事实不符,而其认为其所述事实才是正确的客观事实,因此认为法院判决不公。笔者常常对当事人进行一番法律解释以消除其心中的顾虑。虽然从理论上说法官裁判案件要最大限度地追求客观事实,但是“一切皆流,无物常住”,客观事实很难原原本本地再现。试想一下,若当时彭宇与老太旁边有一台跟随的摄相机随时可以记录他们的相关形踪,则该案甚至不需要到法庭即可解决。然而现代社会的经济理性告诉我们,不需要也不可能有类似摄像机的东西时刻尾随于我们。而作为法官其更不可能知道当时所发生的一切事情,即便其在场也涉及到回避审理的问题。因此其对事实的判断所依据的正是经过质证的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在彭宇案中,法官正是基于双方所提供的证据进行了事实推断而得出“原告系与被告相撞后受伤”的结论,且根据此结论而对双方的责任进行了分担。 在当前国人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司法浪漫主义情形下,将客观事实原原本本地再现,即使刑事侦查也无法做到,何况是普通的主张高度概然性的民事案件。司法经济理性告诉我们,在司法活动中过分对“实事求是”的迷恋是导致司法成本渐长的重要原因;而社会公众对“实事求是”的过分迷恋是其司法浪漫主义的根源。在司法领域内,合法性才是首选;将司法之外诸如道德、同情弱者之类的原则一并加于司法内,司法有承受不能之痛。人民法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更应坚持理性断案,理性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人民法院的功能并不仅仅在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更在于通过个案的裁判维护法律的秩序,提供纠纷解决的思路和解决的方法,从而为相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纠纷提供思路和参考。通过司法审判对某种行为在法律上做出肯定或否定性评价,有助于强化社会的法制观念和规则意识,引导人们对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认同,促进社会秩序的和谐与稳定。“彭宇案”发生后,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其中最主要的讨论是担心由于该案的判决而使人们“不敢做好事”。得出这样的结论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也是社会所不认可的。导致这样的讨论有多种多样的原因。南京官方评论认为至所以引发这样的大讨论,是因为该判决中“对原、被告相撞事实认定的一些推理分析,偏离了主流价值观”。前文已述,裁判的作用具有引导人们对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认同,当前的社会主流价值观仍然是本质的从善如流,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笔者认为,至所以引发这样的大讨论,乃是由于当前社会仍然存在着利用公人“做好事”的心态而讹诈做好事人的不良社会风气的存在(如钓鱼执法),而公众担心这种社会风气影响到自身。公众希望通过个案来消除这样的现象,使社会处于一个良性的循环发展。“彭宇案”若按照此种逻辑进行裁判,则必会引起社会的认同,也会对全社会的这种不良风气有所警示。然而,这样的“公正”却经不住时间的考验,就本案事实最后也证明,彭宇确实撞了老太,因而人们选错了“典型案例”。就从该案来看,笔者认为应让全社会形成证据意识而非一味地从情感、道德、有利于自我的角度出发看问题。 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人民法院的裁判不仅仅是结论,更为重要的是裁判的过程即裁判的理由。裁判的理由要最能够说服社会上正义的、与法律合作的善良人的理由。“彭宇案”判决理由中有多处提到了“常理分析”“根据日常生活经验”,这些字眼的出现其实也正是反映了民事案件审判追求高度的概然性,法官可从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出发,依照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推定案件中各方的责任。然而也正是这些字眼的出现,使社会公众对该案的判决产生了质疑,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在当前矛盾突出、纠纷纷繁的情形下,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裁判的要求越来越高,“在 判决书中恰当的表述裁判的标准,让公众了解到法官自由裁量的标准和规则,通过这种明确的责任承担和证明标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众对裁判的怀疑”。 (三)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注重与社会舆论的良性互动 能动司法的理念告诉我们,人民法院在解决案件纠纷、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时应注重与社会舆论的良性互动。“彭宇案”引起社会的广泛大讨论,南京官方从中吸取教训认为“对一些敏感性强、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应重视舆论引导,积极与媒体沟通,确保报道客观公正,防止出现背离事实真相的不当炒作,误导公众”“就是要注重保障热点案件的公众知情权,妥善处置当事人保密和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关系,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笔者认为,社会舆论所基于的观念和所依据的信息与人民法院所基于的法律意识和证据有所不同。社会舆论大多从道德层面或者从有利于自己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而其所依据的信息往往也是根据自己所需而有所删选,而其获得信息的来源主要是媒介的报道,如果人民法院适时向社会公布一些事实,则有利于引导社会的舆论。公众只有对案件信息有了较为充分的掌握,才能准确地认定事实。舆论对司法审判会造成一定的道德压力,这是国人仍然存在的司法浪漫主义所造成的,将外界的道德标准施加于司法审判是不符合司法规律的。因此,人民法院在面对舆论压力时应注重回应与独立审判相结合,一味地回避与一味的迎合舆论都不可取。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应适时地与社会舆论进行良性的互动,适时告知公众相关信息。尤其是针对社会热点案件,更应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同时也要适时引导公众从理性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 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培养公众的法律与规则意识上起着巨大作用,而通过与社会公众舆论的良性互动,更能积极促使社会公众回归理性,也确保了司法的公正、公开以及能动理念的发展。 三、结语 在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多发期,社会赋予人民法院更多的职责,然而人民法院并不能“包打天下”,社会管理创新还应从各个社会组织、群体乃至社会个人出发,理性地对待社会所出现的各类问题。人民法院由“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逐渐演变成“矛盾化解第一防线”,这一转变无疑对人民法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更应坚持理性断案,能动司法,积极与社会舆论进行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基层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 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分化与组合, 同时, 对统一战线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充分认识社会管理创新问题, 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形势下基层统战工作, 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统战工作积极服从、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责无旁贷。在具体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各项任务中,基层统战工作应当适应新期待,肩负新责任,做出新贡献。 一、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是基层统战发展的必然要求 1、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是根本因素 进入新世纪以来, 我国经济结构的变化带来了社会的生产方式、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 生产领域社会分工更加专业化, 社会消费分层及收入分层现象不断加剧, 不同群体的利益和矛盾分化也更加明显, 使当前社会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结构, 从而推动了基层统战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延伸。以往主要着眼于单一领域的统战工作开始逐步扩大到经济、社会等领域, 经济结构的变化决定了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趋势。 2、统战成员范围的扩大是直接因素 随着社会的转型, 社会成员间的分化与组合不断加剧, 阶层、职业、身份、地域等方面的流动变化逐渐加大, 统战成员更加社会化和复杂化, 尤其是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阶层的出现对基层统战工作提出新要求。总书记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对新的社会阶层的20字工作方针, 即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 新的社会阶层成为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统战成员的高度社会化必然要求统战工作的布局社会化, 由此推动统战工作由上层延伸到基层, 由大城市延伸到乡镇、社区、村(居), 由机关单位延伸到各类社会团体、非公企业等多个领域。 3、统战组织基础的变化是推动因素 随着经济和社会结构的转变, 统战工作更趋向于基层,而“上热、中温、下凉”的组织基础现象依然存在,新形势下的统一战线方式方法面临着新的挑战。当前, 随着社会的转型和分化, 大量社会成员已由单位人成为社会人, 单位体系的社会动员力量明显下降, 相对地弱化统战工作原来赖以开展的组织基础。而各类社会组织数量的不断增多, 规模不断扩大, 层次不断提高, 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各类社会组织日益成为公民尤其是新阶层人士参与社会发展、实行民主监督、维护权益的重要组织形式,这为统一战线探索新的途径和方法、服务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出了新的课题和任务。 二、基层统战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思路 一是搭建履职平台,发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稳压器”作用。 抓住各级高度重视群众工作、推进社会建设的新机遇,面对当前社会结构和统战内部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以畅通参与和服务通道为着眼点,积极推进统战工作不断向基层农村和社区延伸、向新的社会阶层和各类社会组织延伸、向特殊的社会群体延伸、向网络信息平台延伸、向思想道德领域延伸,不断扩大统战工作的社会开放度,提高统战工作的社会参与面,拓宽统战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领域和范围。通过打造以上这些工作平台,延伸工作触角,积极地组织引导广大统一战线成员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积极地参政议政,充分尊重并保护好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全体社会成员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提供更好更多的发展机会,从而推动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打造独特优势,发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粘合剂”作用。 统战工作本身就是党的群众工作,在反映社情民意方面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统一战线的广大成员就是各个界别中的代表人士,直接来自于人民群众,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同时,统一战线渠道畅通、上通下达,统战工作对象分布范围宽广,社会联系面十分广泛,能够接触到社会各个方面的群众。所以要利用好、发挥好自身的优势,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参观视察、座谈交流、联谊交友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各界群众的联系,与他们进行零距离地接触,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积极引导广大统一战线成员中的非公经济人士在创造财富的同时,积极回报社会,大力开展扶贫开发、救急助弱、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尽可能地帮助困难群体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帮助困难群体渡难关,切身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是创造良好环境,发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助推器”作用。 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是争取人心、汇聚力量。所以从本质上讲,统一战线工作就是联系人、团结人的工作。高度重视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及时掌握社会各方面群众、各阶层人士的思想动态,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全面客观地看待形势,正确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眼前和长远的关系,更好地理解改革、支持改革、促进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联系,真心实意地打交道、交朋友,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利益表达、满足他们的合理诉求。要与广大统战成员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在体谅包容中求同存异,在交流沟通中加深理解,不断地扩大团结面,把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士都紧紧地团结在统一战线这个和谐的大家庭里,为完成“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推进基层统战社会管理创新的对策建议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基层统战工作服从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已经是其发展的必然,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创新基层统战工作机制, 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创新工作思路,强化“三大作用” 首先是选准角度,发挥优势,强化服务经济作用。要充分发挥统战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等优势,积极支持和帮助代表人士通过多种方式参政议政,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其次是协调关系,加强联络,强化凝聚人心作用。要积极主动协调统一战线五大关系,注意发现、培养、选拔党外代表性人士,为派、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创造更多的平台和机会。再次是严格管理,加强引导,强化维护稳定作用。针对辖区信教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较多的情况,要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支持各宗教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培养爱国爱教的新一代代表人士,促进宗教活动正常健康开展,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创新工作内容,实现“三大延伸” 首先是统战工作领域从政治领域向经济领域延伸。动员和组织统战成员按照 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推进现代化、建设新如东”的要求,重点在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和加强社会管理方面参政议政、出谋献策,不断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二是统战工作范围从本区域向海外延伸。加强与港澳台、海外社团和代表人士的联络联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凝心聚力促发展。三是统战工作中心从镇级层面向社区层面延伸。要深入社区调查了解社区统战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手把做好社区统战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三)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三大转变” 首先是从坐等领导支持向主动争取领导重视转变。加大统战工作的宣传力度,勤思考,常汇报,积极争取对统战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不断改善统战部门的工作条件。其次是从统战部门独自开展工作向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转变。要积极探索,努力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关心参与的区(县)统战工作新机制。再次是从以统战部门为中心开展工作向形成镇、村(居)两级网络转变。加强村(居)统战干部的培训,调动村居统战干部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健全基层统战工作网络,确保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深入细致的贯彻落实。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社会管理创新的伦理路径的创新分析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伦理;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也出现了很多新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导致了不平衡、不和谐的社会现象。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已成为当代中国重要而紧迫的实践课题。而发挥伦理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 一、发挥伦理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是我国社会发展与社会管理实践的必然选择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三十余年的发展,一直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经济社会发展。但经过三十余年连续经济高速发展之后,社会矛盾和改革中的一些问题开始凸显,变得复杂。这需要我们转变社会发展理念,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专项社会发展转向社会整体的或综合性的科学发展。这是我国社会发展方式的一次重大转变。在这样一个社会发展转变的关键时刻,发挥道德、法制、文化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探究并构建社会伦理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体系,便具有了十分关键而重大的现实意义。 从理论上说,社会管理的主题和根本目的之一是构建和谐社会秩序,而和谐的社会伦理关系乃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从这个角度说,伦理在社会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伦理是社会管理中的重要约束力量,它是人的一种内在的软约束。和谐的社会秩序,必须依靠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的种类很多,如法律、章程、守则、命令、公约、民俗等,其中最主要的是法律规范、行政组织规范和伦理规范。法律规范和行政组织规范都是以某种强制力为后盾的,都体现为制度。与它们相比,伦理依靠的是非强制性的力量,如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的力量,因而,在社会管理中有着自己的特殊作用。 社会管理,归根到底是人及其各种关系的自我规范和调理(管理),因为人的理想信念、责任感、荣辱观、价值观都会直接影响到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管理不能只靠法律和行政组织规范的硬约束,还要有伦理道德的软约束,这种软约束往往更普遍、更持久、更具亲和力,因而更贴近“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政治宗旨;不仅要有制度的外在约束,更需要人的内在自觉。伦理规范和法律规范及行政组织规范相互依托、有机结合、相辅相成、合力攀援,才能实现有效的社会管理,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从当代中国社会管理的现实来看,一些伦理的理念、伦理的方式已经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作用,需要我们加以总结、提炼、推广和强化。比如,石家庄建南社区的志愿者服务队,主动承担着夜间巡逻、上门服务等社会职能;石家庄藁城市上岗村“公德录”,村民做了好事都刻在“公德墙”上,从而使上岗村不仅村风良好,村办企业效益也好,村民生活富裕。这些都是社会“善治”的典型。 二、伦理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伦理具有教育的功能、调节的功能、沟通的功能、导向的功能和激励的功能。发挥好伦理的这些功能,有助于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协调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从而实现社会管理的主要任务。 从社会管理的领域来看,社会管理主要划分为职业生活领域、公共生活领域和家庭生活领域。在职业生活领域,发挥伦理的管理作用,能够促进决策更加以人为本、更科学、更民主,能使决策者在多重利益关系及其矛盾中正确理解和把握自身的伦理责任,能使决策的实施者忠实地贯彻执行。在公共生活领域,伦理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加强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和塑造,确立正确的公共生活准则,改善社会风气,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平。在家庭生活领域,伦理可以协调家庭成员关系及其社会关系,促进和谐家庭建设,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伦理在社会管理中作用的实现途径,要构建社会伦理管理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第一,在管理层面,即执政党、国家机构和全体公职人员层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凝聚社会精神力量,巩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确定职业伦理准则,促进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过程中,既以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又恪守社会对每个人的道德准则要求;推进伦理的制度化建设;设立伦理委员会,以伦理的方式调解和处理社会管理中的矛盾与纠纷。第二,在社会层面,发挥好基层组织和民间组织的作用,即依靠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组织的志愿服务组织,发挥社会管理作用。第三,在个人层面,加强社会道德教育,提升个体道德素质;发挥好道德模范、先进典型的作用,如林秀贞义务抚养孤寡老人,高淑珍建立爱心小院,主动承担起对残疾青少年的教育工作。 三、在社会管理中伦理要与制度相互支持、相互作用 现代社会管理中,只有伦理和制度不断完善,相互作用,才能促进协调好人民内部各种关系,促进社会团结友爱和相互尊重的公共性社会伦理的达成。对伦理与制度相互支持、相互作用的理解,应该从伦理和制度的不同视域来把握和诠释。 第一,从伦理视角来看,任何制度都是以一般伦理规范预设为其前提的,伦理之于制度的先在性和基础性不言而喻。制度的制订与实施,脱离不了相应时代的道德背景和道德动机,任何制度的内涵表达,都是受一定道德支配的,因为规范系统的建构总是以价值的确认为前提,应当之事必须是善的才具有价值意义和实践根据。伦理是衡量与评价制度是否具备正义性要求,评价社会结构和制度运行的价值尺度。伦理之于制度的作用,对于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减少社会风险和动荡至关重要,是现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任何法律制度欲发挥规范效力,必须具备伦理上的正当性,即必须符合正义性的要求。因此,制度是以一定的伦理道德为基础的。 第二,制度本身应蕴涵着伦理精神,为伦理在社会中进一步发挥其效力提供保障和制度性支持。只有从制度视角来关照伦理,才能切实保障“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理念的落实,才能使社会管理促进人民群众利益,发挥好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同 时我们在社会道德建设中,近年来发生的诸多道德公共事件说明了伦理的发展、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持续和建设,必须要有制度的保驾护航,从制度层面来真正保障诚信、责任感、信任、助人为乐等美德的发扬和传承,为伦理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重要内在约束性作用提供制度力量支持。 第三,伦理与制度在社会管理中的相互支持、相互作用,表现在二者在功能上相互补充,在实施过程中相互凭借,在内容上相互吸收。同时,可借鉴国外管理方面的先进做法,比如,志愿者制度、义工制度等,形成一种制度约束。这样既为政府节省了大量财政开支,又培养了人们的爱心和公益心,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双赢。 四、社会管理创新中伦理与制度的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 伦理和制度是不可分割的有机体。在社会管理中对任何一方的忽视与偏废,都将无法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因此,必须将伦理和制度的功能加以整合,形成有效运行机制和路径,实现社会管理的创新。 我们知道,当代社会管理主要是通过社会规章制度运行并保障实施的,而制度实质上就是社会管理活动中的技术性层面,它是管理活动得以开展的物质载体。而从制度的发轫和设计以及实施的有效性问题上,伦理是重要的精神基础。从现代社会管理理念来看,制度就是规范与管理人的行为及人与人关系的规则系统,由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规则实施机制所组成,其中伦理观念和规范就包含在非正式规则之中,甚至是其核心构成。伦理作为一种管理方式,只有和制度功能结合,才能促进社会秩序走向良性循环。 具体来讲,从社会管理创新的格局和任务来分,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伦理和制度的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的探索:(1)社会管理主体创新方面,在由一元化主体向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协同管理方向努力中,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2)社会管理方式创新方面,从单向度的管治行为,转向政府提供以公共服务为主,各个主体之间的协商决策、合作管理、透明化管理、法治化管理,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3)社会管理手段创新方面,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综合运用行政手段、伦理手段、法律手段,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互动等多种手段,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4)社会管理运行机制的创新方面,要建立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平等、民主的社会合作机制,倡导参与型管理理念和公共协商的伦理精神,明确各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全体人民的发展利益,在制度建设中始终贯彻公正的伦理观念,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5)社会管理秩序创新方面,从纯强制性秩序转为强制性秩序与伦理的自治自律性秩序并重,让制度充分发挥其保障职能,形成自律、自强和自尊的公共性精神,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6)社会政策制定的创新方面,加强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探索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积极调动和发挥伦理力量,通过公民伦理教育,使公民树立公共道德精神以及公共意识和政治参与精神,通过制度和伦理的相互支持,探索公民责任意识,监督共管,探索社会管理新途径以及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 总之,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庞大复杂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伦理和制度的相互支持、相互作用。现代社会管理日益趋向政府管理、社会多方参与的共同治理模式,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也充分调动公民自治、自律的积极性,促使各种社会力量协同、协调,形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合力。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角色要求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随之出现的刑事犯罪也居高不下,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着自己独特的职能。本文通过对当前社会背景和检察机关定位的分析,总结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 关键词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有了飞速发展,与经济发展共同出现的还有日益增多的社会问题。一个社会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社会发展与社会治理不同步而导致的一种客观存在。针对我国存在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从2004年6月我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到2009年底将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所强调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创新不仅是在技术层面的要求,更是在管理层面的要求,而一个社会管理的创新则要求把人当作社会中最重要、最活跃的第一资源,注重人际关系的和谐与协调,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在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侧重发挥个体的独立性和潜能,以激发其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正是为了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掌握主动权,更好的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央从战略的高度提出了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又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社会管理创新提出的社会背景 1.社会人员流动性增加,社会分层较多,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结构同时也发生着深刻变化,人员流动性质增强,个人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依存关系大大减弱。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到城市,为我国工业化的进程提供了劳动力资源的保障,促进了城市的繁荣和发展,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大量的流动人口也增加了城市的不稳定性。大量的人口聚集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许多的摩擦和冲动。所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成为了社会管理中的难点,一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更是成为了社会治安乱点,一些特殊人群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 2.互联网的发展,信息的传播不再依赖于传统的纸质媒体,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的网民数量达到了四亿多人,上网已经成为了人们一种重要的生活方式,许多的新闻和信息通过网络的方式传播,缩小了世界的距离,使地球真正成为了一个地球村。可是网络的弊端也渐渐体现出来,离开了政府的监管,容易出现假新闻,一传十,十传百,就会产生为谣言。网络为了有害信息的传播和不良舆论导向提供平台。 3.各地群体性事件频发,将简单的人民内部矛盾上升到激烈对抗的地步。我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实际上是利益的冲突,绝大多数都是群众为了维护他们自身的合法利益,自发组织起来,通过集体行动,以唤起政府的关注,使得自身利益能得到政府的确认和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和公民意识,而政府的社会管理明显滞后于社会的发展现状,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根深蒂固,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定位 1.检察机关是社会管理创新中重要的主体。“检察机关虽然不直接承担着管理社会的责任,但是检察机关却是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是各种利益冲突和利益要求的平衡者,是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代表者,有责任在加强社会管理方面进行研究创新,以主动应对社会管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主要矛盾,最终的利益诉求都是要达到社会结构合理、利益分配公平、管理科学规范的效果,所以说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向应在于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的水平,只有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思想指导,以法治程序和规范为行动的支撑,才能真正推进社会管理的创新,实现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2.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是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的直接参与者。《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这就是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时候,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充分提供证据的条件;任何公民都可以控告、检举犯罪,控告人、检举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在侦查期间,应当为他保守秘密等等。基层检察院深入到人民群众中,了解群众的诉求,明确当地社会的主要矛盾,有利于正确的化解矛盾,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避免地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维护良好生活秩序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社会关系不断调整、各种利益冲突逐步显现的特殊而关键时期,如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违法征地、拆迁行为,食品安全问题等现象,背后都有一定的腐败问题。官员的奢侈腐化不仅败坏我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更深层次的会是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不满,影响干群关系,加大社会管理的难度。“我国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渎职犯罪监督。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侦查,具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性质,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也是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保障。” 4.从检察机关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检察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格局中的一条救济权利、保障安全、稳定秩序的制度通道,人们的各种权益和要求可以进入这条通道获得救济,各种冲突也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得到有效的解决。检察权随着社会秩序的生成和变迁已经不仅仅是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使公民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还原的内在机制,而是成为我国社会政治发展的重要主导性变量和动力资源,影响和决定着社会政治的实际进程和方式。 三、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和方式 1.检察机关应立足于自身基本职能,维护 好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权威,坚持依法办案。我国检察机关自产生起即参照苏联的模式被赋予了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制度的产生和发挥作用,一方面,在刑事诉讼中监督警察的活动,以保障基本人权;另一方面,通过控审分离、不告不理等原则制约法官的审判,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正如林珏雄所说:“检察官之职责不单单在于刑事被告之追诉,并且也在于国家权力之双重控制。检察官作为法律守护人,既要保护被告于法官之擅断,也要保护其免于警察之肆意。”检察机关应当定位于用执法办案、依法监督来调整与社会管理不协调的行为,通过执法办案活动创制社会规则,规制社会活动,引领社会风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也就是通过依法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的犯罪行为,促进社会对政风、行风的管理;通过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侵害社会管理主体、妨碍社会管理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通过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2.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随着大量的农村人口到城市务工,导致了城市流动人口增加,一些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成为刑事案件多发地点,治安混乱。在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中,检察机关应当利用自身优势,与当地的街道办等部门合作,加强对城中村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黑恶势力的犯罪案件,应当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准确、及时和有力的打击犯罪。同时,还应当密切的关注当地的社会治安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 3.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近年来,检察院公诉的案件中,呈现了罪犯年轻化的趋势,很多罪犯都是九零后,人生并未真正的开始绽放光彩,就已经踏入了铁门。究其背后的原因,固然有他们自身的因素,可是更深层次的原因却是这个社会和家庭的因素,大部分的未成年罪犯都是由于家庭贫穷、父母外出打工等原因走上了犯罪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在参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应当多参加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年、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帮教,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4.检察机关应积极发挥法律救济途径的作用,防止地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现阶段大部分的群体性事件都是基于群众的权益被侵害,却又无法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得到解决,从而只能通过游行示威、堵塞高速路、上访等形式得到关注。检察机关的民行部门应当积极主动的了解群众的需要,做好调解工作,引导群众将诉求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解决,防止激化矛盾或者引发新的矛盾。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辖区警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探讨 维护城市的社会治安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可以断言,每一个警察都会尽其所能做好辖区的警务工作,但做好辖区警务工作的前提是什么? 它就是一种意识、一种效能、一种精神、一种模式。首先,要有一种危机意识。要具有客观的、系统的治安危机感受,从而在警务工作中形成正确的治安防范思维,警务工作就能克服被动式的状况。第二,要有一种职业能力。警务工作的核心是实施社会治安的服务与管理,如果没有一种必备的职业能力,就不能对治安辖区内的人口与犯罪属性关系具备完整的认识,因此,就不能胜任警务工作。第三,要有一种学习精神。只有具备从工作中学习、从实践中认识的精神才能克服警务工作的盲目性。第四,要有一种可拓模式。警务工作具备社会性服务与管理的特点,这种社会性体现为管理目标的多属性,管理对象的多层次性,管理过程的复杂性和动态性。对于这样的服务与管理必须要具备可拓的模式。本文从危机意识、信息效能和可拓警务管理角度,对如何优化城市治安防范体系、创新警务管理模式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树立危机意识、构建警务综合效能 (一)基于人民群众的危机感受,树立治安防范的危机意识 城市治安问题是一个具有不确定性、复杂性和动态性的系统问题。因此,不论是公安机关还是人民群众在治安问题的认识上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危机感受。从社会管理的最直接角度看,不同的治安管理区域这种感受程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城市治安系统具有不同的治安结构问题。比如,如果从社会犯罪所衍生的危机感受程度来看,犯罪案件会从财产性犯罪演变为暴力性犯罪,再趋于一致;如果从犯罪聚集的角度来看,居住在不同区域的市民对犯罪类型所造成的冲击感受,可以反映出不同的治安结构。犯罪类型属性与治安危机等级结构间,不是单纯的因人口密度、土地面积和城市化程度而有所差异,而是每一个行政区域有属于自己的犯罪类型属性和治安结构。因此,公安机关在治安策略的制定上应以行政区域的治安结构特点为基础。我们对此问题的研究方法是,采用多准则分析法对大连市各个行政区域治安危机感受、犯罪类型属性和治安结构进行合理的定位,从而提出面向不同区域的治安防范策略。 研究的基本思路是,对大连市按照经济、人口密度、城市化度划分为中心区、次中心区、普通区、结合区和偏远区五种类型。同时,将大连市治安结构分成高危机区域、较高危机区域、一般危机区域、较低危机区域和低危机区域。危机认识方面,不同的地区具有不同的危机意识,例如,对于偏远区来说大都属农业区县,民风纯朴,且犯罪率低,但容易直接或间接地受近期内重大治安事件的发生或媒体大肆报导的影响,故当犯罪案件发生时,对一般市民将造成强大震撼,故而具有较高的危机意识、威胁程度。而越靠近中心区,市民与警察的危机意识、构成威胁程度反而相对较低。 对于中心区而言,警察对于犯罪案件的处理优先级是基于治安威胁度和现有警力状况来确定的,群众则是以案件发生时所引起的危机感受来确定的,并不考虑案件的威胁性。次中心区的群众对于犯罪类型在三个因变项上的认知,是高于警察的。显见公安机关在治安策略和犯罪预防的拟订方面,以及现阶段警务目标与群众的感受上具有较大差异,应该作为警务改革方面的内容,消除这种差异。城乡结合区警察对于犯罪类型的处理优先级,并不因群众的危机感受及构成威胁度而有所改变。 整体观察,发现大连市各个行政区域在犯罪类型对于危机意识、构成威胁度及案件处理优先级上,并未因城市化程度的高低而变化,每一个行政区域虽有各自的犯罪特性及危机感受程度,但是并没有属于自己的犯罪预防模式。因此,在警务工作改革中,要针对行政区域特点,通过对治安结构的比较分析,研拟出一套符合当地群众感受,符合本地区犯罪类型的有效预防策略。 本研究针对不同犯罪类型对群众、警察的危机感受及冲击程度两方面,经实证分析发现,大连市在犯罪类型对于危机意识、构成威胁和案件处理优先级三个要素上,并未因城市化程度的高低而变化。而每一个地区有自己的犯罪特性和危机感受程度,因而每个地区应有属于自己的犯罪预防模式,由于地区间存在差异,因而不应采用统一的警务模式,必须经过比较分析,方能研拟出一套符合当地人民群众感受,并且针对特定犯罪类型执行暨有效预防的策略。在城市化的过程当中,犯罪案件所衍生的危机感受程度,会从财产性犯罪演变为暴力性犯罪,再趋于一致。本研究所使用的跨层次分析的概念,可以避免犯罪防治研究议题上有关区域跨层级的问题,犯罪防治知识的累积不会受到层次谬误的干扰,确保理论思维与实证策略的一致。并以多准则分析定位出各地区治安结构及犯罪类型的属性,有助于公安机关在治安策略拟订时的参考。研究结果显示,从犯罪聚集的角度来看,不同的区域群众对犯罪类型所造成的危机感受知觉,显示出各区域间的治安结构是截然不同的。犯罪类型属性与治安结构间,不因人口密度、土地面积及都市化程度而有所差异,每一地区有属于自己的犯罪类型属性,且犯罪类型属性对治安结构所造成的影响,应以区域为单位分别探讨及拟订治安防范策略。 (二)警务综合效能与治安防控体系的建立 什么是警务效能?它是一种获取信息的能力,是一种发现问题的能力,是一种善于协作的能力,是一种基于目标行动的能力。四者有机的结合就是公安机关的警务综合效能。警务工作的目标是辖区治安防范与控制,防范与控制的基本内容是:对辖区人口行为特征的获取与分析,对辖区治安结构的认知,对辖区群众危机感受的掌握,对辖区犯罪案件的空间感知、时间感知和状态感知。 在对治安辖区影响犯罪发生的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警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不是完全取决于警力数量,也不是完全依靠监控设施。我们认同向科技要警力这一战略思想,但是,单一的科技水平以及信息化手段是一种固定化的、被动式的防控模式。目前,在行为分析和不确定空间研究上,警用信息化的推广与应用还必须依靠人的理解和协同。因此,提升警察职业的人、域、态感知能力是警务管理创新的前提。我们基于传统的犯罪空间理论[3],提出了“人-域-境”感知协同空间理论,作为治安管理创新的理论依据。 1.所谓“人”的感知空间是指有关人的行为 活动感知空间,称为第一感知空间。这种感知空间是由两方面构成:一是人与事的行为感知,包括常态与异态两种特征,由于人的行为正常与异常没有确定的概念界定,所以行为感知是模糊感知,因此所表达的空间是一个模糊空间。在辖区警务管理中提高人的行为感知模糊识别能力,是警察职业能力训练的重要内容。二是人与事的活动感知,包括两方面的特征,即在某类事物中的熟练活动与生疏活动,临时性活动和重复性活动。如图1所示: 图1 人的治安感知空间人的治安感知理论若结合在犯罪分析上,可以清楚地发现防范策略。例如,人的模糊感知空间强调日常生活的惯性特征,与犯罪被害理论强调人们日常生活的特性相联系,会使得某些重复同样生活模式的人,具备较高的被害性。同时还能 够发现哪些人以及行为是异常的,以及是否具有犯罪的可能性。2.所谓“域”的感知空间是指犯罪案件的可 能性空间。这里所说的“域”反映了地理区位和时间范围,即可称为“时空域”。我们知道,时间地理学强调犯罪事件发生顺序的连续性和相关性,而由于事件的发生具备一定的时空条件,事件的结果因而受到其地域化的影响。这一观点可在一定程度上连结到有关犯罪者理性选择的分析,若应用在犯罪学理论分析上,可以清楚地发现防范策略。时空径路是人类为了特定目的所作的计划结果,与犯罪区位学理论强调认同某些行为模式并归纳出一套系统性防制措施的概念相符合。另外,“时空域”是观察人类的实际行为所绘制而成,与犯罪社会学强调由人类群体活动的实际经验去观察犯罪的特定模式这一观点,可以相呼应。简单地说,“时空域”的概念,尤其是我们所提出的“时空态图”的应用,可帮助人们在进行犯罪调查时,从对犯罪人或被害人活动时程的观察,推导出有助犯罪预防的策略。 3.环境空间(或境空间)是指所有犯罪发生 的环境空间。所谓犯罪发生的环境理论研究是近年来犯罪学的热点问题,许多结论在实际应用当中还有不同的理解,但是,不论是警方还是犯罪人都应该注意到,把握环境机会就是问题解决的一半。实际上,犯罪防控系统的最前沿问题的研究是警方与犯罪者在“人-域-境”空间上的博弈过程。 二、创新警务运行机制、优化警务模式 (一)基于人口与犯罪特征的警务管理机制 警务工作的综合效能决定了一个城市治安管理的水平。调查表明,大连市警务管理的运行机制还依附于传统管理的模式,并且,许多警察虽然具有现代信息与管理的意识,但由于缺少一种自发的职业精神,没有运用现代的思维方式去有效地继承传统警务工作的经验,合理地认识当前信息化社会人口与犯罪的关系,合理地认识城市化发展对警务工作的需求。因此,必须建立一个适应大连市社会治安需要的警务管理机制,这种机制必须来源于对人口与犯罪特征的系统分析。 社会治安的状态决定于人口与犯罪的相互动态关系,警务管理模式来源于人口与犯罪的动态演化关系,同时,治安防范水平决定了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接受程度(治安危机感受度),通过这一系列的因果关系就能明确警务管理运行机制。 (二)社会治安系统是一个非平衡开放系统 文献[3]分析表明,大连市人口与犯罪的特征和规模属于正常态势并且是平稳增长的(较大的政策与经济波动期除外),本地区自然人口增长周期犯罪率的变化验证了这一点。近十年来,随着大连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迁入数量连续多年在大连市人口增长规模中占据较大的比重,从而使得城市治安系统打破了完全地区性的平衡态,演变成具有人口与犯罪动态特征的非平衡开放系统。 根据大连市20年来人口与犯罪特征的统计分析结果,大连市的社会治安系统是一个非平衡的开放系统,这种非平衡开放和演化特征,向传统的、行政干预的、经验与习惯式的警务管理模式提出了严厉的挑战。如何认识非平衡开放系统的特征呢?根据系统科学、人口学和犯罪学的相关理论,一个稳定的、封闭的人口社会系统,其犯罪人的规模、犯罪行为类型是可观察的、可预测的和可控的,具有这种特征的社会治安系统是一个平衡系统,面对这种特征的警务管理机制是一个平衡的管理机制。相反,一个不稳定的、开放的人口社会系统,其犯罪人的规模、犯罪行为类型是不可观察的、不可预测的和不可控的,具有图2 社会治安系统耗散结构这种特征的社会治安系统是一个非平衡开放系统。可以看出,面对这种特征的警务管理机制是一个非平衡开放管理机制。因此,根据非平衡开放系统的优化原则,要实现非平衡治安系统的优化,就必须促使警务管理机制具有自适应、自组织和自学习功能,从而使社会治安系统形成一种耗散结构,才能达到对社会犯罪防范与控制的目的。如图2所示。 (三)警务管理与治安系统之间的不相容问题 由于人口与犯罪特征的复杂性演化,体现出治安系统的非平衡状态,从而使警务管理体系和运行模式与治安系统之间不断产生不相容问题(矛盾问题),可以总结如下几方面: 1.人口与犯罪的增长与警察数量之间的不相 容问题对实际人口与犯罪特征进行分析发现,本地自然人口犯罪数量变化平稳,并且增长率与自然人口增长率相适应,迁入人口犯罪数量波动较大,这种不确定性体现在不同时期迁入人口质量的反差,因此造成了警务管理模式与现实中人口与犯罪特征的不相容现象。当犯罪案件不断增长,治安形势恶化时,总是有人抱怨警力不足。 实际上,传统的警力配置是基于人口的相对比例,同时依据地区治安等级进行数量方面的调整。但是在非平衡的治安环境下就不是这种管理原则了,所以,这个问题一直是警务管理中的不相容问题。 2.人口的流动性与人口管理模式之间的不相 容问题城市规模与格局的改变会出现两种人口的流动性。例如,城市的经济规模产生了流动人口的数量增加,其居住的地点、时间以及活动规律具有不规则性,由于各种条件的形成会发生突变的犯罪案件;再如,城市居住格局和区域模式的变化造成了本市人口流动的不规则性,使得人口管理信息不完备、不可靠,特别是对重点人口的管理存在着信息滞后和被动性,出现了犯罪防控方面的漏洞,从而使犯罪态势与警务管理预期出现不相容性。 3.信息化犯罪特征与警务工作模式间的不相 容问题信息化社会最主要的冲击不仅仅是提升了人类信息获取与交流的质量和效率,更为突出的是改变了人们的意识、改变了人们的认识,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与工作的方式,形成了多元的人口社会行为特征。这种现象体现了新的生活方式、新型的人际关系和多层次的经济活动的出现,从而出现了各种引发犯罪动机的行为,会产生多种不确定的犯罪案件,因此,造成了警务管理模式在信息化环境下,与人口与犯罪特征的不相容现象。另外,在警务管理与治安系统之间存在着许多不相容问题,例如,警力资源配置与人口犯罪动态特征之间的不相容问题,警务工作考核指标与实际群众需要之间的不相容问题,等等,在此就不详细论述了。 三、建立可拓犯罪防控模式,促进警 务管理优化大连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历史的必然,同时也向城市的社会治安管理模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指出大连市警务管理与治安系统之间存在着不相容性,只有将这些不相容问题转化为相容,才能提高城市的社会管理水平,给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满意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不相容问题与可拓思维 所谓不相容性乃事物的矛盾性,它存在于人们生活与工作的每时每刻。公安机关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其行业特征是通过警务工作的过程实现社会管理的目标。由于警务工作面向社会的各个方面,所以具有多属性、多目标的系统特征,如果警务系统没有根据社会发展变化提高本身的自适应、自组织能力,就会产生各个方面的不相容问题,就不能有效发挥警务工作的效能。在一个存在不相容属性的系统中,如果系统具有将不相容转换为相容的功能,则称系统具有可拓性。由于大连市的警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许多不相容属性,并且治安防范系统也是一个不相容的系统,要实现系统有序和优化的目的, 就必须引入可拓性的警务管理机制。 如何构建一个具有可拓性的警务管理机制呢?我们可以通过一个实际例子得到启发:“香港的汽车靠左行驶,内地的汽车靠右行驶”,如果简单地把这两个不同运行规则的交通系统连接成一个大系统,则必然会撞车。因此,在深圳的皇岗建了这样一座桥,靠左行驶的香港来车经过它,自动变成为靠右行驶进入内地;靠右行驶的内地来车经过它,自动变成为靠左行驶进入香港。我们把这种处理不相容问题的方法称为转换桥方法。 对古今中外和各个领域的实例分析和研究表明:解决不相容为相容问题必须设置转换桥[4]。(二)建立警务转换桥运行机制 警务转换桥是一种解决治安防范系统中不相容问题的系统管理原则,其核心思想是在警务管理中导入有效的思想、方法和过程,使得系统的不相容转变为相容。在实际警务管理中,要达到社会治安防范系统的有序性,就必须做到人口日常社会活动与行为的可观察性、可测性、可预防性和可控性。但是,在当前城市人口特征多元性、人口生活与社会活动的不确定性和动态性的状况下,形式化、机械式的警务模式与实际治安状况存在着不相容性。要提高警务效率就必须实现警务效用,而实现警务效用的前提是警务工作模式与实际治安状况的相容。为此在警务工作中,导入符合本辖区实际人口特征并且能够解决不相容问题的警务思想、警务方法和警务过程,即称为可拓警务思想、可拓警务方法和可拓警务过程。通过这些思想、方法和过程来实现真正的警务效用,综合三方面所构成的模式称为警务转换桥模式。警务转换桥就是要构建警务模式与治安状态相容的一座桥梁。以下从警务工作的角度来分析警务转换桥。 1.可拓警务信息思想 在对城市治安危机感受的调查中,群众与民警对本辖区的治安危机感受有所差异,存在着治安状态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就是说,群众是从自身和对环境安全的角度来认识治安危机程度的,而警察是从自身岗位工作的角度认识治安危机程度。这种信息的不对称会产生警务工作的被动性、盲目性和无效性,并且无法实现既定的警务目标,因此,要解决警务管理中的不相容性,缩小群众与警察对治安危机感受与认识上的偏差,必须消除信息不对称。可以建立一种信息沟通的桥梁,通过治安状态信息的互补,达到治安危机感受上的相容,这种警务模式称为可拓警务信息。实践方法:在实际警务工作中,社区居民的走访是一种信息沟通的方式,是实现可拓信息的转换桥。必须强调,这项警务工作不是单纯的人口信息了解,最重要的是了解群众对治安现状的认识。因此,要设计走访信息交流的内容,能够正确判断在信息认识上的差别,以及产生差别的原因,这就是有效的可拓警务管理模式之一。如图3所示: 图3 城市治安系统的警务转换桥 2.可拓警务方法 在平衡警务管理的环境下,辖区人口的动态特征是可观察的,但是在非平衡辖区治安系统的情形下,人口流动的不规则性,产生犯罪条件的不确定性,造成警务工作的被动性。因此,警务工作不能是机械的,每个警察必须明确他每天做什么,他应该如何去做,这样就会出现警务工作的内容与结果的不相容。为了解决这种被动警务模式问题,建议在社区警务工作中建立动态犯罪图,可以用犯罪图标记犯罪,协助警察分析潜在的犯罪行为。动态犯罪图并不是终点,它是帮助人们了解犯罪者的真正动机和适当机会,以及预防犯罪于发生之前的最初方法。例如,辨明特定地区内的犯罪根源,提出问题导向的警务策略,以有效降低犯罪。根据上述原理,本研究建议发展简式社区联防。所谓“简式”社区联防,重点在于运用最少人力达到最实际的犯罪防制效果。 实际上,这种方法解决了警力资源不足的不相容问题,称为可拓警务方法。在实践中,主动式警务体现在警务工作的可实现性,例如就大连市而言,从“管理易犯罪区域”、“强化标的物防盗功能”、“加强累犯监控与销赃管道的防堵”三方面着手,就是主动式警务管理。在管理易犯罪区域部分,依据情境犯罪预防观点,加强大量停放汽、机车的犯罪产生地、标的物的保护,减少犯罪吸引地的吸引力以阻止潜在犯罪者入侵;在强化标的物的防盗功能部分,对于监控力弱的犯罪促进地强化防卫、监督或地区管理;在加强累犯监控方面,针对汽、机车盗窃累犯进行电子监控或加强查察以降低其犯罪动因,并且累犯多具熟悉的销赃渠道,因此藉由对累犯的控管与查察控制销赃渠道,防堵销赃。 3.可拓警务过程 所谓可拓警务过程是指在警务执行过程中,不断地调整警务目标、警务工作方式,以利于解决出现的矛盾。例如,强调高质量服务的协同式治安管理模式,将事前的防范和优质的服务作为警务工作的基本原则。以人、事、时、地、物为基准,分析存在着何种状态或因素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警务工作,研究警察在执行前、执行中与执行后的情境与心境变化,所产生的治安效果与其间的关联性,将这些作为警务工作评价的内容。下面以警务巡逻模式为例来分析可拓警务过程的实现。目前大连市警务巡逻模式基本上实行的是传统的“随意预防巡逻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今预防与控制犯罪的要求,因此应该采用“指导制止的巡逻方式”,即通过正确的指导,增加“巡逻警察的辨识能力”。巡逻不仅仅是形式化的震慑,最重要的是观察辖区治安状态,获取空间与时间信息。为了解决警务巡逻中的不相容问题,建立巡逻过程转换桥以达到应有的警务巡逻效果。 警务巡逻转换桥的基本模式不是单纯地增加警务工作的内容,关键的环节是建立犯罪分析工作机制,即在集中警力抑制犯罪的同时,要广泛地收集辖区犯罪数据,将以往的犯罪数据与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犯罪模式、时间与区域的评估进行统计分析,拟定书面计划,详细说明需要巡逻的问题区域与采取的巡逻方式。之后随时更正最新犯罪数据,逐一比对犯罪资料,修正目前的巡逻模式,确定有针对性的巡逻警务模式。由此,我们提出可拓警务过程的基本原则,即警务工作要运用迅速、机动的原则,具体意义是:所谓迅速原则亦可称为时间原理,即反应时间越短则现场防控的机会相对越大。考核指标:可分为三个不同的时程;1.获知时间,亦即从犯罪发生时至为人所得知该犯罪的时间;2.报案时间,即从犯罪为人所获知、向警方报案到警方受理该案的时间;3.警察反应时间,即从警方受理报案到派人前往处理到达现场的时间。所谓机动原则是指在警察的动态警务执行过程中,应以主动发掘问题为主,逐渐运用动态警务工作模式替代以往的静态警务工作方式。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人民团体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为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人民团体要认清形势,明确思路,大胆探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一、认清形势,发挥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优势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不仅社会管理的难度加大,也给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群众工作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人们对单位的归属感和对公共领域的信任感下降,如在拆迁、拆围工作中,一些群众出现过激行为,一些公众与政府有关部门形成对峙;另一方面,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增强,传统群众工作方式也遇到挑战,如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村干部想面对面做工作非常困难。二是群众工作也L现了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当前,社会矛盾高度集中在与基本民生密切相关的地方,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难点问题相互交织,合理诉求和无理取闹相互叠加,直接利益与间接利益相互纠集。三是新形势对人民团体提出了新要求。群众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化已是不争的事实,总体上追求发展、追求幸福的愿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烈。人民团体必须发挥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共创伟业、共谋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努力使群众得实惠、普受惠。 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工作具有天然优势。政治上,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各界别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助手,党对人民团体高度重视和充分信任,为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创造了良好条件。实践证明,在党委的领导下,群众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仅大有可为,而且能够大有作为。组织上,各人民团体已经形成了覆盖机关学校、厂矿企业、社区农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与各界群众保持着广泛接触和密切联系,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和号召力。 工作上,人民团体扎根于群众之中,熟悉基层情况,清楚群众意愿,了解群众的疾苦和心声,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具有较强的开创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明确思路,确立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 人民团体要确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科学发展,增强人民幸福感”的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与部门积极协同,广泛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维护群众权益、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基层基础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实践。要在党政所急、群众所需、团体所能的结合点上把握定位,真正把人民团体建设成为党开展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群众信赖与热爱的温暖之家。 转变工作思路。一是实现工作重点由服务经济增长为主向服务科学发展转变,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团结民心、凝聚民力、反映民愿、服务民事,引导群众在推进科学发展过程中解决矛盾和问题。二是实现工作内容由组织群众参与建没为主向推进群众共建共享和谐社会转变,代表和维护好群众利益,积极参与社会利益调整,保障群众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三是实现工作方式南开展活动为主向开展活动与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并举转变,既要通过开展活动来号召和动员群众,又要推动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构建群众工作社会化格局,充分挖掘自身资源、依托党政资源、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而的力量为群众服务,以情感人,与群众推心置腹、坦诚相见,以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方式做好群众工作。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把政策讲清,把道理讲明,运用先进典型的力量影响和带动群众,增强说服力、感染力,让群众听得进、信得过。 注重服务基层。把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和成效体现在“五个基层”上:一是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把情况掌握在基层。二是反映群众诉求,疏导群众情绪,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是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推动群众民生问题解决在基层。四是引导群众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把发展的任务落实在基层。五是组织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把工作活跃在基层。 参与社会监督。发动和组织群众积极广泛参与社会监督,影响社会政策的制定,督促社会制度的执行。要聚集群众的资源和能量,将群众零散的呼声和要求通过整合转化为团体的利益诉求,在政府决策、立法听证等工作中代表群众的集体意愿提出主张。要真正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对政府、社会特别是公共部门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维护好群众利益。 三、大胆探索,建立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 源头参与机制。形成人民团体参与制定社会公共政策的制度性保障,使人民团体能够参与社会政策制定,把群众利益体现在政策制定的全过程,努力解决群体性、普遍性的问题。进一步扩大工人、青年、妇女等各界群众在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中的比例,体现群众意愿、反映群众呼声。探索建立政府与人民团体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相互通报情况,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发挥好各人民团体信访室、维权站等机构的作用,完善人民团体代表、委员联系制度,使群众投诉有门、信访有路,保证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和合法方式表达意愿。探索建立了解群众需求的工作机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并使之形成制度,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向党和政府反映群众合理诉求。充分用好人民团体的话语权、建议权、监督权,围绕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力争在政策层面解决问题。 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几乎所有社会矛盾的焦点和本质都是利益问题。人民团体要在代表各自所代表的群众利益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动态平衡,既要维护所代表的群体利益,也要注重维护个体利益,通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群体的利益诉求,从而参与社会利益调整,保障群众的各项权益。 矛盾化解机制。一是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大力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协助党和政府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尽量减少不和谐因素。二是加强社会力量的整合与引导,发挥社会组织在政府应对与处置危机事件中的缓冲、中介和协同作用,减少直接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建立调处矛盾纠纷的综合平台。 维权服务保障机制一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首要宗旨,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基本准绳,当好群众权益的代言人和维护者一二是建好自身组织,努力扩大对群众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群众组织;哪里的群众权益受到侵害,哪里就有群众组织出面维权。三是加强工作队伍,不断提高维护群众权益、服务群众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考察 摘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主题。在对我国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所衍生的“刚性稳定”思维、嵌入监管效果弱、非正式制度运用匮乏、社工队伍建设系统提升以及社会组织的限制性困境与适应性创新等问题剖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创新应寻求从刚性管理向柔性管理的转化,探索从分类控制向嵌入监管的转化,发挥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协同效能,强化制度系统功能耦合及后续发展能力,以社会政策来夯实社会管理创新基础以及培育公共精神来缝合政治话语与生活话语。 关键词:刚性稳定;内卷化;非正式制度;公共精神。 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主题。如何更新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以及拓宽社会服务领域对实现社会关系和谐和维护社会稳定运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我国取得举世瞩目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过程中,虽然国家也非常注重社会控制,但并未针对社会领域的变化做出重大管理布局,这使得社会经济领域的一些新问题仍沿用旧有的思维框架进行处理。新时期党和政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就在于:联合社会力量,通过社会政策、社会服务、社会工作以及社会公益事业来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社会能够进行自我管理与自我治理,培育理性、宽容、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最终实现社会系统良序运行与协调发展。 一、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偏差的剖析。 我国社会管理创新就是实现社会管理制度、体制、结构、运行、过程与方略的多元性、公共性、动态性、科学性、艺术性、创造性以及经济性等特性。关于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模式总结,学界已有一定数量的归纳与分析。本文主要聚焦于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偏差剖析,并提出相宜的“纠偏”之道。 (一)社会管理中“刚性稳定”思维导致组织“内卷化” 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是人类从古至今的共同愿望。一方面,社会管理创新的最终效果就是达到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社会矛盾也是社会变革与发展的原动力,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在解决社会矛盾之中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虽然我国社会总体上是稳定的,但此种稳定却是一种静态的“刚性稳定”。“刚性稳定”是指单纯地以僵硬的方式压制矛盾,缺乏韧性、延展性和缓冲地带,使得管理者时刻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企图运用一切资源来维系其所谓的“理想稳定”,最终可能因不能承担不断递增的巨大社会政治成本而导致政治统治的断裂与社会管治秩序的失范。“刚性稳定”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具体表征为:组织的“内卷化”,它是指一个组织既没有突变式的发展,也没有渐进式的增长,而是处于一种不断内卷、自我复制与精细化的状态。“内卷化”其实是简单复制旧有机制,营造出社会管理表面稳定的假象,致使社会管理创新停滞不前,且更进一步积聚社会风险。虽然“内卷化”是现代化进程中政府社会管理不可回避的一个发展阶段,但是政府可以在既有的社会管理体制基础上,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降低通过管、控、压、罚等行政化手段进行社会管理的程度,更加善于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民主的方式以及服务的方式,尽可能通过对话、沟通、协商与协调等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的转变,这样才能使社会的“刚性稳定”转变为开放的、动态的、和平有序的以及具有强大自我修复功能的“韧性稳定”。 (二)社会管理中嵌入监管缺位影响管理效能。 社会网络理论认为组织是由多个社会行动者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组成的集合。社会网络理论将组织的结构理解为由其中的行动者通过某一特殊类型的纽带联系起来的一张网,并主张行动者之间联系的类型、范围、强度以及网络位势能对组织效能的发挥产生重要影响。社会网络理论从经验层面论证了所有行为都是嵌入到社会关系网络中的,组织也是嵌入到具体的关系网络中的。嵌入之所以能对组织效能产生影响,是因为它能提供信任、传递有效的信息以及促进问题的解决三个方面的独特功能。因此,嵌入监管能使社会管理主体培育良好的认同权威,这种权威不同于刚性化的权力运作,它来自于社会管理主体在一定的社会规范下与社会管理客体互动的产物。一方面嵌入监管有助于社会整合的实现,另一方面社会整合实现过程也是社会管理主体在社会层面汲取资源和权威不断拓展的双向互动与彼此支持的过程。我国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创新更多地呈现出一种外在于社会的“类别化”管理特性。随着改革的深化与社会的变迁,传统的单位认同式微,新的集体认同缺位,民众的社会预期处于不稳定与质疑的状态,民众的社会互信度呈现出较低的水平已经成为常见现象,这些因素势必会影响这种“类别化”社会管理效能的有效发挥。别外,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过于注重“硬”体制机制整合,在挖掘新集体认同的“软”文化层面却动力不足。 (三)社会管理中非正式制度供给匮乏削弱管理效度。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作用的制度其实包括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地对社会行为确定的规范,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一旦确立就会形成制度刚性对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交往中自发形成并被人们无意识接受的价值道德规范、风俗文化习惯以及意识形态等内在行为规范。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非正式制度不可缺失,即使在正式制度非常完备的现代国家,也不可能把人们行为的一切都置于正式制度控制之下,仍然存在由非正式制度进行调整的空间或领域。一些转型国家的制度化过程经验也表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不均衡和不相容,整体制度变迁则不可能成功。如果说正式制度供给是社会演进“函数关系式”的一个常量,那么非正式制度影响则是此函数式的一个重要变量。两种制度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发挥的效能和作用的力度可能存在差异,但有效的整合可使社会管理效能更为显着。我国地方政府往往重视正式制度对行为的规约而忽略了非正式制度对行为的影响。现实也表明,在社会管理过程中两者都可以影响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及效能。社会管理创新应更加注意区域治理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持续互动过程。社会管理依赖于区域精神、参与精神以及治理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支撑,社会管理正式制度的创设要以非正式制度为基础,这样才能将正式制度内化为非正式制度,以达到社会治理的理想状态。 (四)社会管理中社会组织的限制性困境与适应性创新问题。 学界对社会组织的理论渊源、定义、功能、其与国家的关系、自身能力的建设以及成长的动力困境等作了较为详细的研究,也论证了其具有紧密联系民众、维护民众利益、整合民间资源、积累社会资本、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及提升管理效能等积极特性,因此社会组织被赋予在我国社会管理中发挥“准”主体性作用。我们在肯定社会组织的积极特性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由于文化氛围的缺失、资源汲取的困境以及制度认同的处境,社会组织的积极特性在我国当前的政治生态下很大程度上是处于一种“应然”状态。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中所培育的社会组织的功能能否得到有效发挥是有疑问的。这种社会组织所履行的职能其实是属于传统的社区服务,其对社会管理客体的服务属于政府规定的程序性任务。由于受到权力资源依赖、自身能力建设以及公众的信任度等因素的制约,社会组织在动员社会资源、开展社会协同和培育自我发展的社区组织等方面的功能必定是较弱的。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摆脱社会组织这种限制性困境以达到适应性创新,笔者认为目前切实可行的办法是:①社会组织的他律,涉及 到法律环境、政府监管以及社会监督等,为社会组织的创设、发展与运作提供良好的环境;②社会组织的自律,由部门、联盟或组织内部的成员共同制定规则,以此约束自己的行为,实现内部的自我监管,保护自身的利益;③提升社会组织的责信度,包括强化自主性、增强公信力、弱化行政性、提升运作能力以及内化组织集体认同等。 (五)社会管理中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应系统提升。 随着对我国当前社会问题的性质、结构与原因认识的加深以及对人本理念的认同内化,政府在社会管理领域越来越强调平等协同式管理。平等协同式管理认为要想使民众真正地认同,就要尊重民众,讲道理释规范。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社会工作可以从制度与功能两个维度对社会管理发挥协同作用。与其他工作方法相比,社会工作具有独特的优势;与其他专业人才和专业机构相比,社会工作人才和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具有独特的优势;与传统社工相比,专业社工是专业人员的行为活动,其任务都具有特定的诸如社会公平、社会团结、社会整合、社会分配、社会福利、社会发展、社会稳定以及社会秩序等社会性目标,它的基本社会功能是通过帮助弱势人群、劣势人群与灾民等“有需要”的人群来“解决问题和需求满足”以发挥社会公平、社会团结及社会福利等作用。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中社工队伍建设问题在于:社工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低;社工人才的教育、使用、评价、激励等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社区社工社会认可支持程度弱;社工运作独立自主性低等。各地社会管理创新中需要大力发展的不是以往行政性、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而是以专业为基础、以助人为宗旨的社会工作,是以民间组织与职业社会工作者为主体的社会工作。这种专业化的社工模式既要适应本区域社会文化环境,又要对开展社会工作所在社区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体制进行嵌入,更要主动与所在地行政机关协调与沟通,最终实现其社会服务、社会支持以及助人自助的目标和功能。 二、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理念与政策的思考。 通过对各地社会管理创新的文献搜集、实地调研、经验总结以及模式对比,笔者认为地方政府在今后深化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切入。 (一)寻求社会管理从刚性管理向柔性管理的转化。 “刚性化”稳定思维必定会产生“刚性社会管理”。刚性社会管理奉行以规章制度为本,以一种机械的非人性化的凭借体制约束、奖惩规则等手段进行的社会管理,它无法发挥社会管理实施主体的能动性。在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不管是“大综管模式”、“网格化管理模式”、“大调解机制”还是“精细化管理模式”等,其实都呈现出一种刚性化特征。而柔性化社会管理则是“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它采用的是以理解和把握社会管理客体的心性与行为规律而施以的非强制性管理方式。这种社会管理方式如果适用恰当,既可以激发社会管理实施主体的效能感并引发其对管理目标的内化,也可以增强社会管理客体对社会管理主体行为的信任度并提升其权威。因此,地方政府在寻求社会管理创新从刚性管理向柔性管理转变的过程中,除了继续创新社会管理理念与整合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以外,还应该更加注重社会发展、社会融合以及加强文化建设等,真正地形成“安全、稳定、有序、活力”的社会氛围。 (二)探索社会管理从分类控制向嵌入监管的转化。 社会管理系统并不是一个封闭固化的结构体系,而是一个不断发展与演化的开放性系统,它会依据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作出调整。学界在理解我国当代国家-社会关系上所运用的公民社会、法团主义、公民社会制衡国家以及总体制度等理论范式,由于其浓厚的欧美色彩而不能有效地解释我国社会管理的现状。康晓光等通过考察国家对多种社会组织的实际控制而提出了“分类控制体系”理论范式,并通过与其他范式的比照,认为它是理解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想类型”。“分类控制体系”是指政府为了自身利益,根据社会组织的挑战能力和提供的公共物品,对不同的社会组织采取不同的控制策略[1]。在“分类控制体系”理论范式的基础上,康晓光等又提出了“行政吸纳社会”的理论范式,其核心机制是控制与功能替代[2]。在上述理论范式的基础上,唐文玉提出了“行政吸纳服务”的理论范式,其核心互动机制是“支持”与“配合”,主要价值目标是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3]。事实上,我国社会发展各个阶段的社会管理模式已呈现出“体制吸纳”的鲜明特征:第一阶段表现为组织吸纳(单位制);第二阶段表现为政策吸纳(社会精英介入公共权力领域);第三阶段表现为体制吸纳的扩展与转向[4]。我国地方政府可在“行政吸纳服务”基础上引入“嵌入监管”的社会管理模式。与公民社会等强调国家与社会相分离的理论范式相比,“行政吸纳+嵌入监管”的社会管理模式更适宜于我国的现实状况。因为政府的职能改革、执政成本与社会风险控制、社会结构与社会需求的多元化以及社会组织的自利逻辑等因素为社会管理客体适应与接受这种模式奠定了良好的现实基础。 (三)发挥社会管理中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协同效能。 虽说“非正式制度”在概念上是个“泊来品”,但在我国社会管理实践史中却早已成为一种实效的管理理念。民众所特有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风俗习惯以及意识形态等都会影响社会管理的体制构成、效能以及创新。我国体制改革以及“单位制”解体后,从政府分化出的大量社会服务、社会管理以及社会保障实际上部分是由具有非正式制度特性的社区来承担的。大量的社区治理经验研究也表明,社区治理的实现不仅需要正式制度的介入,更需要非正式制度的支撑。以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为例,地方政府在推行实有人口信息系统建设、类别化监管以及组团式走访机制等正式制度建设的同时,更应在区域内厘清流动人口与城市安全的复杂关系,包括流动人口群体内部异质性、社会排斥与社区区隔、社区参与与社区治安以及社区支持与社区融合等问题,大力提倡公民融合政策。在制度供给方面,逐渐打破各种身份区隔,树立个体及群体间的理性沟通行为;在文化氛围方面大力倡导民众的宽容度,增强流动人口的城市认同感;在社会协同方面,结合社会组织的力量,政府制定协助流动人口更顺利地适应城市生活的各种免费项目,等等。只有通过正式制度的嵌入与非正式制度的支撑才能达成政府社会管理创新中制度协同的“累积效应”。 (四)强化社会管理中制度系统功能耦合及后续发展能力。 系统论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一个系统。系统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以及相互作用的元素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与功能的整体。社会管理制度也是一个由不同要素构成的系统,它绝不仅仅是一些规则的集成与组合。制度的经验研究表明,基础制度越高的制度稳定性越强,因为它能使社会管理处于合理有效的信息调节之下。社会管理的有效性是由该项制度系统的耦合性质与程度、耦合方式与层次、外部环境以及信息沟通等相关的自变量及其相互间关系决定的。从功能上看,社会管理制度系统应包含强制机制、汲取机制、共识机制、监管机制、协调机制、表达机制、整合机制以及再分配机制等八大机制。我国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中制度系统各功能机制的耦合度,才能更好地发挥社会管理的效能。因为社会管理制度系统这八大机制具有较强的关联性:表达机制能保证获取社会信息的真实性而有利于社会管理决策;共识机制能保证信息的有效性而降低社会管理成本;协调机制能保证社会管理决策的执行力度;监管机制能影响从行动到反馈再到协调的社会管理执行过程;再分配机制能为社会管理奠定合法性基础;汲取机制能为社会管理增添多元力量;整合机制可以实现社会管理从条块分割到整体协调管理;强制机制能保证社会管理的有效执行。因此,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可以这八大机制为切入点,统筹兼顾,逐渐从局部到整体强化社会管理中制度系统的功能耦合以提高其后续发展能力。 (五)以社会政策来夯实社会管理创新基础。 现代社会中对公民福祉和社会正义的关注使社会政策不仅成为政府实施社会治理的一项核心制度,也成为构建社会关系与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机制。社会政策清晰地表明了政府透过制度化行动机制来解决社会问题的智慧以及管理社会风险的策略。作为现代社会权利结构与功能实施的部分要素,社会政策就是要针对社会变迁过程中有显着影响的社会问题,通过策略性的行动实现既定的价值观,从而建立社会团结的基础。社会政策通过一系列行动者(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及民众等)、资源(物质、经费及人力等)、技术与信息等构成的有机体系,在微观(个人与家庭)与宏观(社区、组织与社会)两个层面上实施社会控制、社会变革以及社会发展的策略和目标[5]。 地方政府应加强探索如何融合传统福利理念、政党意识形态与社会主义政策推行原则三者形成可操作的政策原则与实践伦理。在社会政策制定与推行中应遵循秩序与稳定、民生与权利、民主与参与以及正义与团结等价值观。针对社会问题与目标群体,地方政府应着力倡导“发展型社会政策”。 因为传统社会政策的受益者或对象可能会产生被动性与依赖性,但发展型社会政策却认为,福利接受者或参与者都有自身的能动性与积极性,应该通过各种方式来调动政策受益对象或政策参与者的就业积极性。由于发展型社会政策强调社会福利服务的全面性与持久性,它促使传统的社会工作专业由注重剩余性的和治疗性的服务取向转向制度性的和发展性的服务取向。作为一种专业的社会管理方式,社会工作与社会服务不再是简单地回应和解决受助对象的物质匮乏等基本问题,而是要通过专业方法帮助受助者改善社会适应和生存发展的知识与技巧,并满足与受助者物质需求相关的情感及社会需求。总之,社会政策作为调节社会关系、消除社会不平等的制度设置,是保证社会稳定与实现有效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六)以培育公共精神来缝合政治话语与生活话语。 和谐社会是一切积极因素得到最广泛最充分调动的社会,是一个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和谐的社会。建设和谐社会不是哪一群人、哪一部分人的事,它涉及全体社会成员,是全体社会成员的责任,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因此,倡导“公共精神”将有助于营造社会管理创新的公共话语氛围。现代公共精神源于社会公共领域的道德和理想。公共精神不仅包括社会公德意识、自制自律的行为与善待生命社会的胸怀,而且体现于规则制定与执行的公正性以及自觉性,更是以一定形式的行为为媒介来传达公共社会领域活动中的各种意向、价值观念以及行为规范等。 和谐社会所强调的公共精神的基本向度是民众在公共生活中对彰显和谐社会基本理念的行为准则与规范的主观认可,并体现于客观行动上的遵守与执行,是力求在具有社会理性与道德理想的民众之间、部门之间以及民众与部门之间,彰显民众与组织所应持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对公平的承诺,对宽容的尊重,对正义的信仰。我国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应从两个层面着力培育公共精神:一是进一步弘扬政府公共精神。政府的公共精神表现为对公共利益的理解与对公众利益的关注,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以及服务认同角色意识,超越个人视野对公共行政过程的深刻理解,在公共事务活动中的积极参与以及对公共规范的维护。它要求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过程中以公共精神为主导,密切关注并回应民众需求,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扩大民主参与的渠道,形成民主参与机制。二是增强民众的公共精神。公共精神也是存在于公民社会之中的一种关心公共事物,并愿意致力于公共生活的改善、公共秩序的建构,以营造适于生存与发展条件的伦理规范、政治价值与社会制度。公共精神更是指在公共善治的共识基础上所产生的自尊、互惠、信任等基本伦理规范,体现为社会交往中在自尊的基础上赢得他尊,以互惠作为根本的交往准则,在不断的博弈中积累彼此的信任资本,并遵循于最基本的公共道德基础。 引导和鼓励民众参与公共生活,通过这样一种平台的催生与搭建为民众交流倾诉提供一种解决的话语机制,使民众都能意识到自我角色的存在、自我价值的实现以及自我权利的赋予,也使民众认识到自己与社会各群体的彼此共融与平等,让他们既感觉不到特权等级又意识到走法律程序的正当性,既意识到个体利益的尊贵又感受到公共利益的重要性,既意识到社会秩序感又使得其主客观需求得以回应。构筑主流公共文化价值观,以利益为基本动力,以权利为基本支撑,以新伦理精神为软驱,以创新精神为基本景观来确立对于民众公共行为和思想的疏导以及公共精神的生成。 公共精神不是抽象的修辞,它是一种微观的、鲜活的、流动的、可识别的生活内容和底层修辞。在城市底层话语视野里,培育公共精神其实很大程度上就是要完成精英话语与底层话语的积极对接,完成政治话语与生活话语的有效“缝合”,也就是要将抽象宏大的话语信息转化为普通民众能够理解的表述方式,使其进入民众的日常生活领域,成为民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进而在日常生活领域完成对公共精神内涵的识别与认同[6]。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既有的社会情境与制度环境中,以决策精英和普通民众这两种基本角色来重构政治社会公共领域,塑造公民共同体。变维稳思维为创稳思维,从制度的配套和程序的可行两个层面推进公民资格权利结构的完善,使公民权利内容与保护落到实处;推进民众有序政治参与的制度精细化;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开放制度和精英心态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信息充分交流的社会公共领域并以显着的互惠和利益妥协增进社会合作,存量社会资本,涵养丰厚的公共精神;探索国家-民众之间协商合作的模式,使利益相关的民众或关心公共事务的民众参与到真实的协商程序中;通过社会组织、社区以及网络来设置公共议题,使民众在对相关公共事务的探讨中辨清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边界及其关系的处理。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治安承包制度研究 论文摘要 治安承包制度在我国发展已有十余年,具体表现为多种不同的发展模式。在当代城镇化发展的新背景下,如何将这项制度更好地适应城镇化发展的新特点,更好地规范化引导治安承包制度的发展已经成为一项亟需解决的社会治安问题。本文通过一系列实证调研与研究,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具体分析了治安承包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应该发挥的治安保障作用以及最优的发展方式,从而使其更好地适应我国治安形势的发展需要。 论文关键词 治安承包 城镇化 社会管理创新 一、治安承包的概念及特征 (一)治安承包的概念 治安承包,是指将某一特定区域的治安防范任务和一部分治安管理任务有偿承包给某个人或某一组织,承包人组织人员开展巡防工作等,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区域内的刑事案发数量和承包人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数等指标对承包者进行的社会化安全管理新模式。豍 (二)治安承包的特征 1.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绩效评估,提高治安管理效力 治安承包最早出现时,是由个人对村镇的治安进行承包。由于人力资源和相关配置的限制,面对日益增长的破坏治安案件,传统的治安承包体制逐渐显现出弊病。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保安公司为例的创新型治安管理方法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成为了公共权力私营化的典型。市场竞争之下,小范围内的治安管理具有灵活性和可调节性,而更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名誉也在驱使各承包单位和组织着扩大承包范围和承包项目内容,有效地推动了行业发展和治安管理效力。 2.引入社会力量,减轻政府压力 现有的治安管理单位多是在政府号召下主动参与承包竞争,在工作过程中以治安承包保险金制度为起点,启动县乡村三级或其他形式的多级联动制度,保障充足的资金来源后积极引入相关的高科技监控仪器和必要的安全配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将部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治安承包制度在弥补警力不足的同时,也成功地为政府的财政支出减压。 3.多元化管理,提高公众参与度 治安承包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过程成功吸收了广大群众力量,在“政府倡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有关行业的职业岗位化、绩效化工资又在不断地增加该行业吸引力,促使多元化管理模式不断发展。此外,在队伍建设上,农村的治安承包人员多以本地居民为主,对地区的治安形势较为了解,助于治安防控在村民间的有效落实。 二、城镇化过程中发展治安承包的必要性与适用性 (一)缓解城镇化进程中社会治安形势的迫切需要 改革开放促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外流,青壮年常年在外使得农村内部的年龄层分布和性别结构失衡,村民生活安全系数下降。而老人、妇女以及儿童法制意识薄弱,可防性案件数量陡增。由于警力资源有限,农村基层组织所承担的责任增大,但由于近年来机构内部屡现腐败,其治安管理作用弱化甚至机构本身形同虚设。 (二)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的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在此形势下,各地纷纷推广警力队伍的素质教育和体制改革以缓解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但是,公权力内部改革往往存在着“新壶装旧酒”、上下级包庇等不良风气,改革效果不如人意。相比较而言,部分地区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兼备灵活性和区域性保安公司进行治安管理承包不仅节省了大量财政支出,还获得了良好的治安效果和社会评价。 (三)公共服务市场化发展的需要 公共服务的根本目的在于利用市场的灵活性和先进性提高工作绩效,节约使用在某些领域不必要或者低效能的公权力。推广治安管理承包不仅可以解决公权力机关无法遍及的农村治安防控问题,还可以帮助节约警力资源,初现雏形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绩效机制以及发展较为长久的保安公司形式为治安承包管理展现了一个正确的发展趋向。 (四)治安承包针对城镇化发展的适用性 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着一个显着问题,即社会保障福利的明显倾斜,农民的卫生、社保、安全等福利难以得到保障造成了不健康的社会心理和舆论导向,不利于城镇化的顺利发展。建立完整的治安承包制度,充实社会治安保险制度,既可以拓宽资金来源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又可以使得老百姓“买个安心”。 三、城镇化过程中规范化治安承包的具体措施 (一)完善城镇化发展发包机制 1.以村委会为发包主体 “治安承包”发包方可能是公安机关、村 !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中公安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治安管理权;村民委员会行使自治权;物业管理公司行使业主授予的权利。正如上文所言,公安机关、乡 综治办作为发包方的实践则引起广泛的争议,而争议的焦点在于其法律依据上,在此就不再赘述。基于此种现状,我们认为在相关法律不完善,认识不统一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不适宜作发包方。而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享有自治权,村级社会治安理应是自治权的一部分,村委会作为发包方不存在权利来源及对外委托的合法性问题。 2.明确承包事项 对于承包事项,目前的混乱在于治安管理事务的发包问题。如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道西关村承包事项为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安全防范、人口管理、协助调查案件、调处本村内部纠纷等,承包范围明显包括了不属于自己职责的治安管理事务,这种做法明显与现行法律规定不符。因此,在发包过程中,还要明确承包人的承包事项。以基层自治组织为发包主体,则承包事项应仅限于治安防范事务,而对于具有强制性的治安管理事务如搜查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处罚等,则应专属于公安机关,无论发包主体为谁,均不得发包。 (二)完善城镇化发展承包机制 1.以保安公司作为承包方 就个人作为承包方而言,存在诸多不足:首先,个人专业素养较差。众所周知,巡逻、调解等工作有较强的专业性,若想胜任,基本的法律知识及业务能力必不可少。个人很难获得这样的培训机会,若由政府或公安机关组织培训,又会增加额外的成本。其次,个人经济实力较弱,抗风险能力差。当履行违约责任时,可能会出现赔偿能力不足的问题。总之,对发包方而言,个人承包方并不是最经济、理想的选择。就机构承包方来讲,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治安承包方的情况比较少。因为安保服务只是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内容之一,并非主业,且安保服务一般与其他服务同时提供。只有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乡村社区享有物业服务时,这一承包方式才能实现。显然我国绝大部分农村地区是不具备此条件的。总之,其他承包方具有先天的不足与劣势,而这些正是保安服务公司优势所在。 2.保安公司作为承包方的实践借鉴 通过对公开资料的收集与梳理,可以发现,保安服务公司参与“治安承包”大体有这么几种模式:(1)温州瓯海模式:由娄桥街道三个村委会出资并与保安公司签订“治安承包协议”,根据协议,若保安公司表现较好,可以拿到全额承包费并有额外奖金;若没有完成协议规定,则从承包费中扣去相应款项。治安承包的绩效考核由派出所负责。巡防队员每抓到一名违法犯罪分子会受到派出所相应奖励。(2)湖南邵东模式:邵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将城区夜间治安巡逻任务承包给邵东保安公司,每月支付承包费用75000元。协议规定,双方签订协议期间,城区夜间可防性刑事案件(“两抢一盗”)发案数与上月相比,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奖励100元,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除承包费100元。(3)河南内黄模式:河南内黄县保安公司与郑州某公司联合运营一套联网报警监控平台。商户交纳部分资金后,保安公司便在其门店内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一旦有警情,联网报警监控平台就会提示,保安巡逻队员便立即出动,从而能够保证在较短时间内控制住犯罪分子。并且保安公司会免费送商户一份治安保单。 3.明确承包责任 事实上,治安承包制度只能从威慑和防范的角度来尽可能的降低犯罪发案数量和发生率,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治安承包制度的实施并非意味着绝对安全,更非有人能为此承担绝对责任。因此笔者建议,承包方应当对发包方直接负责。而保安公司作为承包方,虽有经济实力对人身财产安全进行保障并对损失进行赔偿,但从法理和治安承包发展的长远角度考虑,承包方不应负有赔偿责任。 4.细划承包区域 为了避免因政府与承包方管理区域划分不清晰而导致的“一地多管”和“管理盲区”现象,需要当地政府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防止政府与承包人所协商的管辖区域出现承包地区与相邻地区的管辖范围或者部分地区无人管辖的尴尬现象出现。 (三)推广治安承包的创新措施 1.公安机关主导统筹协调 保安公司通过“治安承包”的方式参与农村治安治理并非解决农村治安问题的灵丹妙药,不能代替其他社会力量,更不可能替代公安机关的地位。在农村治安防控主体结构中,公安机关依然应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而不是缺位做所谓“甩手掌柜”。具体而言,农村公安机关在推广保安服务时,应发挥以下作用:其一,积极指导村委会的发包行为。驻村民警应根据每村的治安情况,指导村委会分析其治安需求并转换成对保安公司的要求。其二,帮助村委会对保安服务公司进行绩效考核。其三,建立与保安公司合作机制。积极引导驻村民警、治安员、驻村保安员、巡逻队等在巡逻、调解、信息收集等具体事项上开展合作,以形成治安防控合力。需要强调的是,公安机关既不能缺位,比如利用保安巡逻替代公安巡逻;更不能越位,如利用公安机关权威对村委会选择、考核保安服务公司施加不正当影响等。丰 2.发挥当地党员干部作用 不能否认的是,尽管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其熟人社会的特征未有根本性改变。比如在农村中,许多纠纷可以通过有威望的族长或一些农村老党员、退休干部调解解决。这或许是“治安承包”的承包人多为村民私人的重要原因之一。保安服务公司在农村地区推广保安服务时,在符合《条例》有关保安员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将老党员、退休干部发展成驻村的治安顾问。 3.积极引入农村治安保险 农村治安保险,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办组织协调,由保险公司具体组织实施,贯彻合法自愿的原则,以村为单位,以村委会为主体,以契约化管理为手段,约定治安联防和保险责任,形成以治安承包为基础,以出险理赔为补充的群防群治工作新机制。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浅析公证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作用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央政法委提出“三项重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引导和规范民事法律行为、证明和确认权利义务关系、保全和增强证据法律效力的重要功能。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对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一、公证工作的主要职能作用 公证制度在促进改革开放,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维护正常的民事、经济流转秩序,引导公民、法人依法进行经济、民事活动。公证机构是参与社会民事、经济活动,为公民、法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服务机构。公证机构通过公证活动,帮助、指导公民、法人依法设立、变更法律行为,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剔除纠纷隐患和不真实、不合法的因素,制止违法行为,促进法律行为的履行。 (二)预防功能。公证是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具有防微杜渐、完善法律行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促进经济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的作用,是社会主义法制的第一道防线。 (三)保障功能。公证机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公证活动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制止不法行为,帮助公民、法人解决经济、民事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教育公民遵守国家法律,以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四)公证是经济交往和国际交往的重要媒介。公证书具有真实、合法的特点,不受人员、语言、地域、行政隶属关系等左右,是国际通行的可靠的法律文书,是增进民事主体之间相互了解,消除障碍、隔阂,建立相互信任关系的重要工具。 二、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积极作用 (一)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是“三项重点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组织引导公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是充分发挥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职能作用的前提。近年来,大关县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五大基本类型。一是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作为农村的主要矛盾纠纷,主要产生在家庭生活、邻里生产生活中,存在一定的突发性,难以及时处置,极易导致不良后果。二是土地承包纠纷。这类纠纷是当前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因近年来小城镇建设、“村村通”道路工程、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特别是拆迁、征地补偿、工程承建等问题产生。三是交通事故纠纷。随着各类车辆社会拥有量急剧增多,交通事故频发,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及纠纷日益增加。四是经济债务纠纷、劳资纠纷。这类纠纷近年来总量在不断上升,主要因年终劳务工资发放、民间债务偿还等问题引发。五是退伍军人安置纠纷。因部分退伍军人安置问题不落实,生活无来源,往往形成上访及群体性矛盾纠纷。这些社会矛盾纠纷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和群体化。公证处通过依法介入民商事法律行为,办理财产赠与、分割协议、亲属关系、婚姻状况、保全证据公证以及遗嘱等业务,服务民生。常年对全县应征入伍青年、退役士兵与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签订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协议》、《退役士兵自愿自谋职业协议》进行公证,为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在办证工作中,针对特殊情况,公证处开通“绿色通道”,及时预防化解突发社会矛盾纠纷。自20__年以来,公证处每年约预防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00余件,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 (二)组织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公证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是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公证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作用,为县中小学校舍安全项目标的达1.06亿元的75个工程、廉租房标的达1.2亿元的9个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和合同公证,规范了建设市场秩序,为当地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三)创新法律服务活动载体,推进平安大关建设。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是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公证处以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为载体,推进公证法律服务“三进” (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在全县范围内选定1至2个社区、乡村或校园建立公证服务联系点,签订公证服务协议,定期举办法制宣传讲座,编写法律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公证处适时组织人员在各乡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宣传活动,普及公证法律知识,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运用公证手段,预防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大关建设。 三、加强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公证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和提升公证队伍形象的有效途径。必须充分认识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中央、省、市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公证工作职能,不断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二)建立完善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公证机构应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公证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不断建立完善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范围、程序、方式,确保 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需求,协调相关机构,为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良好环境。 (三)扩大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覆盖面。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改善民生的工作要求,结合公证业务涉及的社会管理领域,积极开展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程建设项目引资、土地承包、农村山林权属争议等方面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积极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促进社会管理依法有序进行。 公证工作要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规划,牢牢把握公证工作正确导向,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依法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按照“发挥传统、坚定信念、执政为民”的要求,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加强公证自身建设,强化公证全面发展,进一步激发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活力,确保公证职能优势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得到彰显和发挥。(编辑:琛哥)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从实名制看社会管理创新 摘要实名制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缩影,对推行实名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分析,对完善实名制的经验进行科学的总结,提出完善实名制应当遵循的法治化原则、科学化原则、人本化原则、集约化原则,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样本和参考。 关键词实名制社会管理创新基本原则 一、实名制及推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实名制是要求人们在从事某些民事活动之前出示相应的身份资料证明真实身份并可能加以一定的限制的活动。近年来,实名制的广泛推行取得了比较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储蓄实名制、网吧上网实名制、以及最为人所知的火车票实名制。其关键在于准入限制和数量限制两个方面,有效遏制个人自由的滥用,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了社会秩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但是实名制作为新生事物也存在不尽完善的地方,在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障碍和挫折,受到了种种质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依据问题 推行实名制实质在于对个人行为进行准入或数量以及其他方面的限制以维护公共利益,有实质上的正当性,这点是毫无疑问。但是仅以此为理由而实行实名制恐怕还不能取得广泛的认同和信服,还得有法律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二)兵役登记;(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知,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要实行实名制须有法律或行政法规作出规定,现实生活中一些活动实行实名制并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依据,因此,其合法性受到质疑,也影响居民身份证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 (二)成本效益问题 一些领域的要求实行实名制往往实行的效果并不好,实行不彻底,或实行过程中就遇到很多障碍,到最后不得已不了了之。往往是因为实行的成本太高,消耗太多的人力和物力、财力,而所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却十分有限,如火车票实名制实施过程中曾因为设备、设施、人力等原因使得检票时间太长,造成旅客滞留,从而仅实施数天便夭折,手机实名制也曾因为办卡耗时太久导致效率低下而受到电信部门、运营商、消费者的抵制,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三)适用范围问题 实践中,实名制存在适用不当的问题。主要是适用的泛化,例如在菜刀、医疗、购买避孕套等方面都要求实行实名制,或许其都有实行的良好初衷,但是这些方面实行实名制能达到什么目的,取得什么样的效果就值得怀疑和商榷。其实质是实名制的依赖和对实名制功能认识不足。 (四)个人信息安全问题 实名制推行过程中的一大障碍就是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忧。身份证号码与其他信息组合在一起,便构成了一个人的隐私,公民有权对其保密,,也有权要求接触这些信息的人进行保密。每一位公民除非自愿,否则他人就不应当将其相关信息泄露,使其受到不当的干扰。实名制的推行,很可能会对公民的隐私权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实名制的推行,遭遇到的另一个问题便是如何保证不侵扰公民的隐私权,确保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① 二、完善实名制应当遵循的原则 对于实名制推行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障碍,使实名制制度实施不彻底或者半途而废,并不能说明实名制本身是不可行的。任何一种事物不可能出生时就尽善尽美,实名制也一样。它同样有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逐渐与社会生活、人民期待相适应,与主导体制相融洽。对于实名制推行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障碍,实践中也在不断解决和克服。对于推行实名制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予以完善: (一)法治化原则 实名制具有其正当性和合理性,这点毫无疑问。但是,目前很多方面的实名制并没有形式上的合法性,与法律规范相冲突。实名制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举措,创新往往就意味着改革。改革的关键就是给予实践中合理的做法以法律地位,使其与当今的主导体制相融洽。②一是要做到有法律依据,及时制定完善法律法规,使实名制有法可依。二是要对实行范围和时间、程序有详细的规定,合理分配各方权利义务,详细规定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三是要完善监管制度,严防个人信息泄密,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二)科学化原则 一是决策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广泛吸纳民意,决策科学化,做好论证,二是把握好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实名制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目的,切忌为了实名制而实名制。三是对功能有正确的认识实名制只是一种管理手段,其功能有限,很多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如诚信问题,道德失范问题,信仰缺失问题,供求关系问题。不迷信实名制,不因此而怠于管理。 (三)人本化原则 实行实名制要以人为本,要体现为关心人,解决现实问题。一是要体现为对社会活力的促进而不是限制,在实施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对人们正常活动的限制,二是用实名制尽可能为人们提供便利,以实名制保护人们合法权益。比如实名制火车票让车票遗失补票成为可能。 (四)集约化原则 在 实名制推广过程中曾经效果一般,其一方面的原因在于耗费的成本高,如火车票实名制和手机实名制。因此在推行实名制过程中要结合科技手段的运用,如今二代证的普及以及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最大限度减少成本增加效益。要考虑的不仅仅是管理部门的便利,而是整体的社会效益,同时要考虑有没有更好的替代性措施。 三、推行实名制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 实名制是社会管理的具体运行机制和手段,推行实名制是社会管理手段创新的具体表现。社会管理始终存在于社会当中,只要有人类社会存在就需要有社会管理。社会形态、社会结构、成员素质与诉求的不同,相应的管理手段和措施、模式也不尽相同。社会管理创新自2007年出现在十七大报告当中,2009年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又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三项重点工作。最近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一直存在于社会发展过程当中。实名制就是这么一种具体的社会管理手段创新,在社会管理创新作为重点工作被官方确认之前就已经存在,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实践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缩影。科学的基础就是经验主义,要从经验出发,③人们在进行活动的时候总期望寻求经验做参考和借鉴。对实名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的分析,对推行实名制的经验进行科学的经验总结,可以为政府和其他社会管理主体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推出新的管理手段提供样本。完善实名制应当坚持的科学化、法治化、人本化、集约化原则值得其他社会管理创新手段推出前参考。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试析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论文摘要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本文从分析社会管理创新的现状入手,明确检察机关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角色定位,指出了基层检察院应当遵循的原则,进而提出基层检察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四项措施,以期对基层检察院有效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有所裨益。 (三)坚持以人为本 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人民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应当牢牢把握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核心理念,努力使各项创新举措满足群众需求、符合群众愿望,维护群众权益,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成为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关注和服务群众、提高群众满意度的新途径。 (四)坚持有限参与 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决杜绝为了求新、求快、求亮点而擅自突破法定界限,更不能代替其他部门行使职能,越俎代庖。采取的方法手段既要考虑可行性、创新性,也要考虑合法性,决不能突破现有的法律框架乱作为。 (五)坚持长效原则 检察机关在进行社会管理创新中,应当拥有大局意识和长远规划,注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与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结合,与推进检察改革和自身建设等长远发展思路有机结合,创新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社会管理新模式,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 四、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一)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服务大局 一是立足中心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推动当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二是立足社会稳定大局。将解决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通过依法履行检察机关打击职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格局等体系,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试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相关问题探讨 论文摘要 检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自身职责所在,亦是党领导下能动司法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的此项工作不是新的职能创设,而是一种发现,在原有的职能中发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内容,或是根据原有的职能进行合乎正义的延伸,以实现检察机关服务社会管理的功能目的。 论文关键词 检察机关 社会管理 工作机制 内部管理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社会管理开始被纳入党和政府进行社会治理的体系性框架当中。2009年底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成为司法机关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2010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指明了内容和方向。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夜人”,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自身职责所在亦是党领导下能动司法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需要观念上明确社会管理创新的功能目的,挖掘检察职能中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范围和实现途径,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创新,全面推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功能目的 当前,就检察机关是否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基层检察人员存在观念上的偏见: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司法被动性、独立性属性,检察工作的要求只需依据诉讼法律规定,在诉讼进程如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刑事抗诉、民行检察监督、刑事执行等程序中,履行法定职责便可,检察工作内容并未要求检察人员参与社会管理,或就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意见。即便检察人员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出检察建议或检察函,这也是一种自主选择行为并非义务职责。这种程序被动主义观念的存在,笔者认为除了刑事司法固有属性原因之外,主要是缘于检察人员对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功能目的的认识不够明确,对自身职能定位发生曲解导致。 若要明确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功能目的,需要明确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的相关概念。社会管理主要是政治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参与社会管理的主体不局限于政府组织,他是社会、经济、政治运行中的所有团体性组织包括司法机关和权力机关。 社会管理创新是在现有社会管理的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对现行社会管理理念、方法和机制进行改造、改进、改革,构建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健全社会管理体系,实现社会管理目标及一系列活动的过程。 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管理中为了更好的实现社会、经济、法律效益,对原本落后的管理方法进行改进的过程,对检察机关而言,是其在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发现刑事犯罪背后存在的社会管理漏洞以及刑法实现过程中的就刑罚处置方式进行合乎法律法规、社情民意的创新改革。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检察机关在检察权实行过程中,为了满足社会成员的各种正当合法利益诉求,运用法定手段,主动参与或建议有权机关对各项社会制度进行合理有序安排,来实现建立在公平正义价值基础上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如果需要给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目的功能再设置普遍适用的标准,即是检察机关在履行追诉犯罪或法律监督检察职能要求,处理具体个案中,要注重个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范围内容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范围内容,具体体现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之中,在未提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内容之前,检察机关早已在自身职能履行中触及了相关的内容范围,因此,对于检察机关的此项工作不是新的职能创设,而是一种发现,在原有的职能中发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内容,或是根据原有的职能进行合乎正义的延伸,以实现检察机关服务社会管理的功能目的。 最高检《实施意见》关于社会管理创新内容如下:(1)参加社区矫正工作。(2)监督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3)协助做好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4)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5)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6)加强检察网络建设和检察宣传工作。 最高检对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范围内容采取的是列举式的方法,这种列举式的不足之处在于无法随着经济社会环境变迁,或社会管理重心的转移,检察机关参与的方向不能灵活改变,创新工作变成了保守制度。例如时下的食品安全问题,新刑法修正案将食品安全犯罪进行修订后,检察机关参与该领域深度和广度得到了极大拓展,而实施意见内容却并未就该内容给司法人员提供指引。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给予能动性的概括性,使该内容实现稳定性、变动性的统一。这其中变动性是司法能动的体现,即司法应当具备服务公民、社会、国家各种利益的功能,主动参与到社会活动当中,概言之即为:其他检察机关在职能履行中,为维护公民、社会、国家利益而对原有社会管理方式进行合法、合理、高效的改进或建议。 三、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实现途径 当我们已了然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范围内容,那又该通过怎样的方式途径完成从内容到现实的转变,笔者认为需要从检察工作机制和检察机关内部管理两方面来完成。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就其本质而言是检察工作与社会管理衔接的一种机制创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检察工作机制具有如下特征:首先,检察工作机制是一种能动性的工作机制。检察工作因为工作对象、社会形势,不同时空条件的变化,为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检察机关对自身工作做出符合时代特征的调整。例如经济建设发展时期,检察工作围绕的中心是经济建设全局,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民生保障可能代替成为检察工作服务的重心。其次,参与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检察机关工作机制受制于刑事立法或诉讼立法的制约。换言之,受制于法定检察职能的约束。再次,检察工作创新机制在一定期限内是一种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制度安排。例如被害人救助制度、刑事和解制度、暂缓起诉制度等,这些检察工作机制都可能是一项长期的检察工作运行制度。结合检察工作机制如上特征,笔者对现有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例举如下(该机制系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范围内容的制度化落实):(1)服务大局机制。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阶段性的特征,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检察机关工作机制的重心也要随之发生变化;(2)突出检察职能机制。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改革,促进执法办案效果的最优化;外来人员同城待遇和未成年人犯罪特殊保护机制,深化刑法适用的公正性;建立“检调对接”机制,依托社会“大调解”机制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等;(3)完善社区矫正型对象监外执行社会管理机制。例如检察量刑建议改革扩大社区矫正型适用范围;推动完善交付执行机制;完善矫正环节检察内容和操作程序机制;(4)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 检察工作机制有效运行离不开检察机关内部管理方式的改革和创新,内部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保障。检察机关应通过整合内部资源,优化职权和资源配置,统筹形成合力,增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具体要求如下:一要加强检察官职业化建设。强化检察官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提升检察官的独立地位,增强检察官保障机制,增强检察官的责任伦理,这些均有利于提高检察官参与社会管理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优化科室职能配置,因为社会管理创新的综合性特点,需要多个科室配合和协作,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例如预防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一般由检察院预防部门牵头,检察院各相关部门参与,这就需要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查办工作相结合,统筹部署以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建议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和完善。三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信息化建立快速、高效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模式,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效能。四要延伸检察职能,使检察工作向社区、企业、农村和校园及社会各界延伸,扩展检察服务的范围。
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研究: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的应用及探讨 摘要:路灯作为城市夜间交通道路的主要照明系统,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随着城市的现代化发展,人们对于路灯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传统路灯存在的耗能大、寿命短、难以管理等问题都亟待解决,为此,实现路灯系统的智能化、自动化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对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的应用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应用 引言 随着我国大力开展节能环保理念的应用越来越广,人们开始关注城市道路两旁数量较多的路灯的耗能情况。就目前我国城市路灯照明系统管理现状来看,很多城市的路灯照明系统都存在诸多的问题,如:资源浪费较为严重,路灯的使用寿命不长,日常维护管理不全面、故障发生率较大且维修所需人工量很大,这些问题都严重制约着路灯控制系统的功能应用,也为城市居民的生活舒适度和交通道路的安全性带来很大影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有必要对智能路灯控制系统进行大力研究与应用,尽快使城市路灯照明系统实现智能化管理,切实提高城市的整体建设水平。 一、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的优越性 1、具有较强的节能性 由于城市在后半夜对于照明强度的要求不是很高,若使路灯整夜都工作,就会浪费大量的电能,若采用“后夜灯”的工作方式,也会影响到一些居民的照明需求,但若采用智能控制的路灯照明系统,就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实现即节能又能满足照明需求的路灯系统,同时也降低了路灯的损耗,使路灯的使用寿命更长。 2、更好的实现监控,方便管理 智能控制的路灯系统可以很好的实现远程监控,也方便了市政人员对路灯的维护与管理,通过智能系统和监控系统,可以很快掌握路灯的故障发生状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修,这种集中的监控管理,极大的减少了人工巡查所需的资源投入和人工作业量,提高了管理工作效率。 3、智能化、信息化、数据化程度高 由于主站和分站大量采用电脑和网络技术,路灯的整体控制智能化、信息化程度相当高,且从分站收集、反馈给主站的数据量也较大,这为智能系统开发决策和优化、维修和维护提供了基础。 二、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的应用 1、系统组成及应用 1.1主控系统的物理结构 主控系统是指对所有路灯的控制和监查系统,根据系统参与的范围大小及硬件投入资金的金额,一般可由一台或是多台计算机和打印机或大屏幕的投影仪等组成。但通常情况对主控系统的配置是两台主控机,当其中一台正常工作时,另一台则处于旁听等待状态。两台主控机中的信息的收发可以通过电隔离的途径传输到处于热备状态的另一主机。如果当前主控机退出控制或关机,处于待命状态的主控机将自动进入操控状态。这样的双机互为备热的工作模式能够确保主控系统不间断地实现实时监控。 1.2数据传输装置 数据传输可分为无线传输和有线传输两种方式。一般而言无线传输是通过手持步话机和无线电台来实现。如果要采用有线传输的方式,则可以通过RS-485总线网、电话线、公用电话网进行传输。主控制系统和本地控制系统的数据传输主要是通过无线电台传输。 1.3本地控制系统 本地控制系统是由配电柜、子站、电台等组成的。每个本地控制系统都是一个独立的控制系统,当主控机无法参与工作时,本地控制系统可以长期独立实现路灯的开关控制。通常,如果主控机与本地控制系统是通过无线传播的方式进行信息通信,那么会受到通信距离和电台功率的限制,且主控机对本地控制系统的调控会出现延迟现象,主控范围越大,延迟现象越严重。解决此类问题可以通过添加主控机站来完成。首先将控制范围划分为多个区域,然后在各个区域建立主控机站,再通过如因特网这样的广域网,将各个主控机站的数据进行收集和传输,实现整个城市路灯照明的系统化。而信息传输使用的广域网服务器就是一个巨型的存储器,可以用做数据管理、资料存储,由此可以建立一个信息管理系统。由于整个网络服务器是开发式的,我们还可以借助系统的数据库和其他并行的数据库外接许多需要的管理工作站,用来实现如管理、维护、故障查找等功能项目。 2、功能模块分析及应用 2.1本地控制系统中子站分析 本地控制系统在设计时务必要考虑不同路段路灯和三相电功率的分配,以及不同型号路灯和节能方式等的组合照明方式。要实现各种组合模式必须通过加入触发器的方法完成,一个触发器实现一种组合方式,如此推算,触发器使用的越多,可实现的照明组合方式越多,用于改善的道路照明问题的方案也就越多,但与此同时成本也在相对增加。本地控制系统中的子站主要完成的是路灯的开关控制,其控制流程是:当通信系统完整建立之后,主控机将根据各个区域对照明程度的不同需求,四季变化导致的昼夜长短变化等因素,制定出最适用于该区域的路灯开关灯时刻表,并通过通信系统发送到各个本地控制系统的子站当中。子站将会把接收到的开关灯时刻表存放在一个可改写的只读存储器当中。由于是可改写的存储器,所以开关灯时刻表可根据具体情况加以更改。这样的控制方式,最大程度的加少了电能的浪费。子站除了完成路灯的开关控制,还负责采集由电流或者电压互感器测量后经ADC转换的支路电流、电压数据。最后,子站作为本地控制系统和主控机之间的信息传输纽带,它会把收集到的电流电压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到主控系统当中。如此的信息反馈可以极大提高系统的应急性,大大降低了故障排出的时间。 2.2通信模块分析 计算机和计算机外链设备之间是通过通信模块的转换进行数据通信。通信模块由电源插座、调制解调器接口、控制批示灯、发送批示灯、串行接口五部分构成。该通信模块选择RS-485为串行接口方式,便于RS-485组网通讯的利用;而模块采用的调制方式是:调制解调。它总要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可以成为外接电话线,通过收发共线的设置方式,但其最主要的功能是用来完成外接无线电台设备,ITU-TV213是该调制解调方式必须符合的标准,调制方式是FSK半双工的模式,1700Hz为它的中心频率,频偏为400Hz,通信速率是0-1200bps。调制解调与RS-485口之间采用的耦合方式都为光电隔离方式。这样的设计提高了系统的抗干扰能力与系统稳定性。而整个数据流向是:数据先由PC机平台控制软件利用串行接口传输到通信模块之中,然后再由通讯模块将接收的信息数据转化为所需的信息方式进行发送。 三、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的发展前景 城市照明系统有保障行车和行人安全、方便市民的生活、优化城市的环境等作用。城市路灯照明系统经历了三种评价标准,首先是照度标准,之后是亮度标准,目前是可见度标准。而其他照明系统仍沿用照度标准评价,由此可见,城市道路照明系统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正在不断向高精端方向发展。伴随着照明系统的发展,道路灯具配管的设计也经历了照度标准和亮度标准的改革。进入二十世纪以来,我们跨入了一个智能化的时代,单片机、PLC、互联网等高新科技正逐步渗透于各个行业之中。而为了使城市路灯照明系统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可以尝试将上述高新技术手段应用于该系统之中,使其早日完成智能化的系统模式。 结束语 应用智能控制系统对城市路灯进行控制可以为城市提供合理适当的照明环境,还可以及时发现故障路灯,便于及时定位与修复。应用该系统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人力成本投入,提升能源的利用率,消除或降低人为控制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提升整个城市照明体系的现代化、智能化程度。对于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夜经济具有积极意义。 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研究: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的应用及研究 摘要:传统的城市路灯系统为了适应行人,行车及节约能源的需要正在向高精度方向发展也就是向智能化方向发展。本文将主要针对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的构成、功能模块及应用以及节能道路照明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的技术要点进行简要分析,仅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路灯;照明系统;智能控制系统;应用 引言 一、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的优越性 1、具有较强的节能性 由于城市在后半夜对于照明强度的要求不是很高,若使路灯整夜都工作,就会浪费大量的电能,若采用“后夜灯”的工作方式,也会影响到一些居民的照明需求,但若采用智能控制的路灯照明系统,就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实现即节能又能满足照明需求的路灯系统,同时也降低了路灯的损耗,使路灯的使用寿命更长。 2、更好的实现监控,方便管理 智能控制的路灯系统可以很好的实现远程监控,也方便了市政人员对路灯的维护与管理,通过智能系统和监控系统,可以很快掌握路灯的故障发生状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修,这种集中的监控管理,极大的减少了人工巡查所需的资源投入和人工作业量,提高了管理工作效率。 3、智能化、信息化、数据化程度高 由于主站和分站大量采用电脑和网络技术,路灯的整体控制智能化、信息化程度相当高,且从分站收集、反馈给主站的数据量也较大,这为智能系统开发决策和优化、维修和维护提供了基础。 二、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的应用及研究 1、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组成及应用 1.1主控系统。 主控系统由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等组成,其组成形式主要由系统覆盖范围大小和硬件资金配额决定,其作用就是对城市道路的所有路灯进行科学的监查和控制。一般情况主控系统会配置两台主控机,一台正常运行,另一台则进入待机状态。主控机收发信息主要是通过电隔离的途径进行传输,当正常运行的主控机关机或处于退出控制状态,则另一台待机的主控机就会自动变更为操控状态。采用双机交换互补模式能为主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1.2数据传输装置。 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的数据传输装置主要能分为两种方式:一是有线传输方式;二是无线传输方式。有线传输方式主要通过电话线网进行传输;无线传输方式主要通过对讲机和无线电台进行传输。此外,主控系统数据传输方式主要为无线电台传输。实例:某机场高速路是某市区通往机场的主要道路。以前由于监控中心不对其进行监控, 经常发生电缆被盗情况, 尤其在特殊情况下也不能对路灯的开启时间进行修改,路灯管理处的开关灯时间变化都必须由人工到每个控制柜进行控制时间的修改, 很不方便。鉴于此种情况, 我们集合用户的需求, 采用西门子 S7-226 PLC 对路灯进行控制, 采用电力采集模块对路灯回路电流、 电压、 用电量进行监视,采用电缆防盗系统设备对每个供电电缆进行全天候监视。 监控中心用组态软件电力版进行数据采集及控制等。 项目完成后, 能够对路灯开闭时间进行灵活的设置, 电缆被盗能够及时报警, 通过检测每天的用电量, 可以调节路灯节点等级, 大大地节约了能源, 该项目得到业内的好评。 1.3本地控制系统。 本地控制系统的组成方式包括:电台、配电柜、子站等。本地控制系统并不是独立的,但是其运行方式却是独立的,在主控机没有参与工作时,本地控制系统具有对路灯的开关控制权。若是本地控制系统是通过无线传播方式与主控机进行联系,则会具有一定的限制,导致主控机无法及时调控本地控制系统,主控系统覆盖范围越广,受到的限制就越大。关于这类情况,能通过增加主控机数量得到有效解决。具体表现为:将主控系统覆盖范围进行区域划分,在划分区域设置主控机站,而后建立一个广泛的局域网,用于各区域主控机的数据收集和信息传输,从而实现城市路灯照明系统的智能化。鉴于各区域数据信息具有的庞大性,还应在建立的广泛局域网中新建一个信息管理系统。由于广泛局域网所具有的开放性,还能借助系统数据,进一步实现对城市路灯的管理、维护等。 2、功能模块分析及应用 2.1本地控制系统功能。 城市路灯照明系统的设计人员在进行本地控制系统设计时,应进行多方面的考虑,例如在不同路段对路灯和三相电功率的分配;不同型号路灯其节能方式和优点等;也就是对本地控制系统的组合照明方式进行综合考虑。通过采取添加触发器的方法能有效实效各种组合照明方式,且触发器的使用量,直接决定着实现的照明组合方式数量,这对于改善城市路灯照明问题能起到非常好的效果,但是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触发器的使用会导致成本增加。在本地控制系统中主要实现路灯开关控制的就是子站,具体控制流程如下:建立通信系统后,主控机应结合各区域对照明程度的不同需求,昼夜长短在四季的变化情况等因素,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路灯开关灯时刻表,并通过建立的通信系统传输给各本地控制系统的子站。子站接收到开关灯时刻表后将其存入一个能改写的存储器中,这样以便子站根据实际情况对开关灯时刻表进行更改。采用这种控制方式,能有效减少电能浪费。子站的功能不仅是对路灯开关进行控制,还负责对照明系统的电流、支路电流、电压数据等进行收集。最后,子站将收集到的信息通过建立的通信系统传输给主控系统。这样不仅能提高照明系统的应急性能,减少故障解决时间,从而进一步实现城市路灯照明系统的智能化。 2.2通信模块功能。 通信模块主要能分为5部分组成,包括电源插座、控制批示灯、发送批示灯、调制解调器接口、串行接口。通信模块的主要功能就是对数据通信进行转换。鉴于作者自身实际情况,本文主要就选择RS-485的通信模块进行介绍。选择RS-485的通信模块作为串行接口方式,有助于RS-485组网通讯的利用;该模块主要采用调制解调的调制方式,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能当作外接电话线,其设置防水为收发共线,主要功能就是对无线电台设备进行外接;第二,调制解调与RS-485串行接口间的耦合方式主要采用光电隔离的方式。采用该设计能进一步提升系统的稳定性与抗干扰能力。 三、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的发展趋势 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的实现,不仅能很好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发展及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还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的综合实力。城市路灯照明智能系统具有三种评价标准,即照度标准、亮度标准、可见度标准;而传统的照明系统仅采用单一的照度标准进行评价,由此可得出,城市路灯照明系统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就是逐渐实现系统控制智能化。此外,随着照明系统的不断发展,道路灯具配管设计也在不断革新,21世纪是一个智能化时代,各种高新科技的不断出现并广泛应用,为社会的发展及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为了让城市路灯照明系统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加强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的应用研究非常有必要。 结束语 传统的城市路灯系统为了适应行人,行车及节约能源的需要正在向高精度方向发展也就是向智能化方向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逐渐进入了一个智能化的时代,智能化的路灯控制系统也逐渐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关注,目前单片机的应用使得路灯控制系统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智能化控制,想要完全实现路灯的智能化控制系统还需要新的技术新的材料,需要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士的共同努力。 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研究: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的应用及探讨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城市道路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路灯照明控制系统正逐步实现智能化管理。本文阐述了如何利用广域网实现城市路灯照明系统智能化管理的改革,通过理性的分析,科学的验算,力求完善城市道路建设中的路灯照明系统。 【关键词】路灯远程智能控制;互联网;节能 1.前言 就目前我国各行各业的发展而言,环保节能与智能化生产管理是每个行业必经的革新阶段。我国经济建设起步较晚,但成长迅速,致使许多城市的道路设施跟不上社会的发展步伐,其中许多城市道路照明系统仍然沿用旧的方式,其系统模式存在很大弊端,如线路检修不便,控制系统可变更性不强,亮灯误差较大等问题。如何改进城市路灯照明系统成为大家广泛探讨研究的课题。而网络的应用是近些年来许多行业实现智能化改革常用的方法。如果能够将网络技术科学合理的运用于城市路灯照明系统,势必可以很大程度的节约电能并实现其智能化的管理。 2.系统组成及应用 2.1主控系统的物理结构 主控系统是指对所有路灯的控制和监查系统,根据系统参与的范围大小及硬件投入资金的金额,一般可由一台或是多台计算机和打印机或大屏幕的投影仪等组成。但通常情况对主控系统的配置是两台主控机,当其中一台正常工作时,另一台则处于旁听等待状态。两台主控机中的信息的收发可以通过电隔离的途径传输到处于热备状态的另一主机。如果当前主控机退出控制或关机,处于待命状态的主控机将自动进入操控状态。这样的双机互为备热的工作模式能够确保主控系统不间断地实现实时监控。 2.2数据传输装置 数据传输可分为无线传输和有线传输两种方式。一般而言无线传输是通过手持步话机和无线电台来实现。如果要采用有线传输的方式,则可以通过RS-485总线网、电话线、公用电话网进行传输。主控制系统和本地控制系统的数据传输主要是通过无线电台传输。 2.3本地控制系统 本地控制系统是由配电柜、子站、电台等组成的。每个本地控制系统都是一个独立的控制系统,当主控机无法参与工作时,本地控制系统可以长期独立实现路灯的开关控制。通常,如果主控机与本地控制系统是通过无线传播的方式进行信息通信,那么会受到通信距离和电台功率的限制,且主控机对本地控制系统的调控会出现延迟现象,主控范围越大,延迟现象越严重。解决此类问题可以通过添加主控机站来完成。首先将控制范围划分为多个区域,然后在各个区域建立主控机站,再通过如因特网这样的广域网,将各个主控机站的数据进行收集和传输,实现整个城市路灯照明的系统化。而信息传输使用的广域网服务器就是一个巨型的存储器,可以用做数据管理、资料存储,由此可以建立一个信息管理系统。由于整个网络服务器是开发式的,我们还可以借助系统的数据库和其他并行的数据库外接许多需要的管理工作站,用来实现如管理、维护、故障查找等功能项目。 3.功能模块分析及应用 3.1本地控制系统中子站分析 本地控制系统在设计时务必要考虑不同路段路灯和三相电功率的分配,以及不同型号路灯和节能方式等的组合照明方式。要实现各种组合模式必须通过加入触发器的方法完成,一个触发器实现一种组合方式,如此推算,触发器使用的越多,可实现的照明组合方式越多,用于改善的道路照明问题的方案也就越多,但与此同时成本也在相对增加。本地控制系统中的子站主要完成的是路灯的开关控制,其控制流程是:当通信系统完整建立之后,主控机将根据各个区域对照明程度的不同需求,四季变化导致的昼夜长短变化等因素,制定出最适用于该区域的路灯开关灯时刻表,并通过通信系统发送到各个本地控制系统的子站当中。子站将会把接收到的开关灯时刻表存放在一个可改写的只读存储器当中。由于是可改写的存储器,所以开关灯时刻表可根据具体情况加以更改[1]。这样的控制方式,最大程度的加少了电能的浪费。子站除了完成路灯的开关控制,还负责采集由电流或者电压互感器测量后经ADC转换的支路电流、电压数据。最后,子站作为本地控制系统和主控机之间的信息传输纽带,它会把收集到的电流电压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到主控系统当中。如此的信息反馈可以极大提高系统的应急性,大大降低了故障排出的时间。 3.2通信模块分析 计算机和计算机外链设备之间是通过通信模块的转换进行数据通信。通信模块由电源插座、调制解调器接口、控制批示灯、发送批示灯、串行接口五部分构成。该通信模块选择RS-485为串行接口方式,便于RS-485组网通讯的利用;而模块采用的调制方式是:调制解调。它总要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可以成为外接电话线,通过收发共线的设置方式,但其最主要的功能是用来完成外接无线电台设备,ITU-TV213是该调制解调方式必须符合的标准,调制方式是FSK半双工的模式,1700Hz为它的中心频率,频偏为400Hz,通信速率是0~1200bps[2]。调制解调与RS-485口之间采用的耦合方式都为光电隔离方式。这样的设计提高了系统的抗干扰能力与系统稳定性。而整个数据流向是:数据先由PC机平台控制软件利用串行接口传输到通信模块之中,然后再由通讯模块将接收的信息数据转化为所需的信息方式进行发送[3]。 4.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的发展前景 城市照明系统有保障行车和行人安全、方便市民的生活、优化城市的环境等作用。城市路灯照明系统经历了三种评价标准,首先是照度标准,之后是亮度标准,目前是可见度标准。而其他照明系统仍沿用照度标准评价,由此可见,城市道路照明系统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正在不断向高精端方向发展。伴随着照明系统的发展,道路灯具配管的设计也经历了照度标准和亮度标准的改革。进入二十世纪以来,我们跨入了一个智能化的时代,单片机、PLC、互联网等高新科技正逐步渗透于各个行业之中。而为了使城市路灯照明系统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可以尝试将上述高新技术手段应用于该系统之中,使其早日完成智能化的系统模式。 5.结语 综上所述,实现城市路灯照明系统的智能化有利于社会的发展,符合时代进步的需求。要实现这场技术革新需要进行许多创新实验与研究,而互联网应用于城市路灯照明智能系统必将是以后研究发展的主要方向,并在很大程度上推动整个系统建设的革命创新。 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研究: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的应用 摘要:城市照明控制技术的进步是城市发展的需要,也是市民对优美、和谐的城市光环境的需要,本文主要对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城市路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 一、城市路灯智能控制系统组成 1、控制系统的物理结构组成 控制系统的主控系统包含所有路灯的监督和控制优化系统,可依据系统的投入硬件金额及系统范围的大小来确定由一台或是几台计算机和投影仪组成主控系统。一般主控系统是由两台主控机组成,它们处于不同的状态,一台主控机在等待旁听状态时,另一台主控机在正常工作状态。通过一种专业的方法可以把两台主控机中的传输信息传到另一台在热备状态的计算机。旁听等待的主控机在当前主机关机时将自动进入工作状态,这样的工作模式能保证主控系统不停地进行监控和检查。 2、控制系统的传输装置 控制系统的传输装置一般有有线传输和无线传输两种形式。有线传输形式由公用电话线网、电话线和总线网等进行传输。而无线传输可通过无线电台或是手持步话机来进行传输。我们所讲的路灯智能控制系统的传输装置及本地控制系统都是通过无线进行传输。 3、本地控制系统 路灯智能控制系统的本地控制系统通常由电台、子站、配电柜等三部分组成。本地控制系统有一个优点就是在主控机不能工作时,它可以长时间的实施路灯的状态控制,因此每个本地控制系统都是一个单一的控制系统,可以单独进行路灯控制。通常在主控机和本地控制系统协作时会出现信息或是时间传输延迟的问题,要想解决此类问题,我们需要把主控机的控制范围人为的划分为几个不同的小区域,把每个主控机的信息收集起来并进行传输通过广域网的方式,这样就能实现城市路灯的智能化控制。路灯控制系统也可建立一个信息管理系统,由于它所用的服务器可以存储数据资料,这样可以用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查找故障、修护等项目。 二、路灯控制系统的通信模块 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必须通过通信模块才能对数据进行转换,所以通信模块在路灯控制系统中有着重要的作用。电源的插座、串行接口、调制解调器、控制灯、发送批示灯这五部分构成了通信模块。通过PC机控制的平台软件把数据传输到通信模块中,然后把通信模块接收的信息进行传输。通信模块中PC机的应用及控制就会涉及到单片机的知识。现代社会对智能化的程度要求越来越高,相应的单片机的作用就显得十分重要。单片机是根据面向对象的特点集成了外设接口及大量外围电路,不同于传统的计算机,现在国外把它称之为微控制器MCU。下面就单片机的类型做以简单介绍。 1、总线型和非总线型单片机 总线型单片机由数据总线、控制总线及并行地址总线组成,可以用这些引脚扩展外围结构。非总线型单片机可依据使用方法的不同进行分类,一类是在单片机内部将需要的外设接口及外部器件进行科学的集成,会达到减少芯片体积和引脚数的效果,因为此类单片机没有用控制端线、数据总线及并行的地址总线。第二类是需要并行总线但不需要扩展,用于I/O口的是原来的并行地址总线及数据总线引脚。 2、通用型或专用型单片机 通用型单片机和专用型单片机是根据其应用范围的不同而进行的分类。如通用型单片机80C51,它的使用对产品或是环境没有特殊的要求。专用型单片机是专门针对某一种产品或是某一种特别的用途所设计的,此类单片机有DVD、VCD、PC机声卡和显卡中的CPU芯片等。专用型单片机有大量的优点: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效率及能使路灯智能控制系统结构最大程度的简化。现在,单片机快速发展的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开发专用型单片机。 3、单片机的优点 单片机是把微型计算机的不同部件都集中在一块小芯片上的一个微型计算机,它有许多优点:单片机的可靠性强、体积微小、并且把拥有不同功能的部件集成在一个芯片上,容易携带;单片机的性价比高,在市场上一台功能多样的智能化单片机控制装置只需几块人民币就可以买到,这也说明单片机市场已经相当的成熟;单片机使用的总线结构,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连线,提高了单片机的抗干扰性能,为单片机在恶劣的条件下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城市路灯照明控制技术的应用 1、PLC技术 电力线载波(PowerLineCarrier,简称PLC技术),是运用电力线载波实现信息传递的通信方式的统称。该技术通过已有电力线将路灯照明系统连成智能照明系统,在电力线上加载不同信号,使用电力线载波的特点进行各种信号传输,通过电力线调制解调器把不同信号分离出来,并将各种不同信号传送到不同设备中。PLC技术的最大特点是不需要重新架设网络,只要有电线,就能进行数据传递,同时节省电能,延长灯具寿命并降低运行维护成本。完整的电力载波LED路灯控制系统,包括主站控制中心(服务器)、基站(集中)控制器、路灯(单灯)控制器,以及实现基站控制器与路灯网络之间通讯过程的协议软件。 2、ZigBee技术 ZigBee和PLC等智能系统一样,需要GPRS/CDMA的网络支持,其结构本身与图1PLC技术结构类似,但是ZigBee网络最大的特点是自组织网,只要ZigBee子网络彼此间在网络模块的通信范围内,通过彼此自动寻找,很快就可以形成一个互联互通的ZigBee网络。其控制系统通过ZigBee网络和GPRS网络的连通实现远程监控。由于ZigBee是一种短距离、低功耗的无线通信技术,远距离无线通信采用GPRS技术,两种通信技术互为补充,在扩宽监测范围的同时也提高了监控系统的智能水平。另外,ZigBee网络是一个由可多达65000个无线数传模块组成的无线数传网络平台,在整个网络范围内,每一个ZigBee网络数传模块之间可以相互通信,每个网络节点间的距离可根据需要从标准的75m无限扩展。通过ZigBee无线自组织网络将区域内的路灯都组成一个ZigBee子网,若干个ZigBee子网通过GPRS网关组成大型路灯网络,在监控中心可以实现对各个ZigBee子网中的每个路灯进行无线智能控制。 3、其它协议技术 DALI协议虽然是专用于照明控制的协议,但DALI智能照明系统也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系统来运作,DALI系统的开放性,使其可以方便地和目前得到广泛应用的建筑物管理系统(如EIB、Lonworks、LUXMATE和BATIBUS等)无缝连接。由于DALI具有开放性好、采用数字控制技术、采用DALI构成的可寻址数字控制系统、造价低、易于安装、系统构成灵活、可以级联(组成主/从控制系统)的特点,适用于办公室、学校、住宅等楼宇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由于其自身的优势体现在楼宇照明,而在道路照明的缺陷明显,目前采用DALI技术的道路照明控 制的运用较少。目前,智能照明控制协议除了上述协议外,还有ACN协议、ArtNet协议、CEBUS协议、Lonworks协议、Dynet协议、EIB协议和HBS协议。这些协议在各自的领域均有自己的优势,占据各自优势市场,所以在短时期内无法将照明智能控制网络统一协议。 四、结语 传统的城市路灯系统为了适应行人,行车及节约能源的需要正在向高精度方向发展也就是向智能化方向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逐渐进入了一个智能化的时代,智能化的路灯控制系统也逐渐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关注,目前单片机的应用使得路灯控制系统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智能化控制,想要完全实现路灯的智能化控制系统还需要新的技术新的材料,需要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士的共同努力。
石化技术论文:石油石化行业无线电通信技术特点分析 【摘要】 石油石化行业可谓是近年来发展最为迅速的企业,它不仅工程作业面积广,并且其工作人员较多、工艺流程较为复杂,加之时有泄露等突发情况造成重大事故的发生,所以该行业也是名副其实的危险行业,为了能够保障其生产安全的同时促使自身对突发事件安全处理能力的提升,需要通过运用无线电通信技术来对其作业流程进行监控。 【关键字】 石油 石化 无线电 通信 安全 生产 石油化工企业作为当今世界上发展及进步速度最快的企业,其发展方向除了要大型化、清洁化之外,还需要格外注意通信行业的发展,这主要是由于壳牌、埃克森美孚等石油巨头企业随着下跌的油价而相继出现了盈利下降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他石油石化企业而言是一个预警,警示大家需要为了企业的持续长远发展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 质量和效益是直接影响企业能否得以牢固生存的主要因素,为了能够更好的对企业生产进行监督,并且能够更好的完成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将具有结构化、模块化、集成化的无线通信技术应用到石油石化行业中是非常必要的。 一、石油石化行业无线电通信应用概况 石油石化企业为了能够更好的对现场情况进行掌握和了解,需要通过能够有效弥补有线通信的弊端,比如说对过程数据中不能或者不方便采集的都可以通过无线电通信来获取,另外无线电通信在采集参数的过程方面相较于有线通信更为经济实惠,而无线电通信在对化工装置安全保障方面却是同样高效的,由此可以看出,无线电通信对石油石化行业的发展而言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虽然说对讲机以及办公室的无线网络都是长期应用于石油石化行业当中的无线技术,但是对于控制过程中的无线技术应用却是在近年所突破的一大技术进步。 目前,在石油石化行业当中应用无线电技术,主要是从所需要应用的场合、过程因素、成本因素以及技术因素来对明确无线技术的应用,另外还需要结合无线仪表的安全性、供电能力、实时性和综合性等来对无线技术应用方案进行制定。 二、石油石化行I无线电通信技术特点 2.1 低频声波无线传输技术及其特点 井况、地层状况等是在深入石油开发的工作过程中所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而其工作难度也随之逐渐增大,一般应用于现场开发过程的测井方法当中也不乏存在有局限性较强的部分,这就造成动态的生产资料不能体现在测井结果当中。针对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低频声波无线传输技术来进行完善,这主要是因为低频声波无线传输技术的工作环境相对于常规测试仪器而言更为广阔,对于一些不适用于常规测试仪器的工作环境,它也能够正常的完成工作并获取所需的动态资料。相较于常规的测井过程而言,低频声波无线传输技术对信息的传播不需要通过传播介质进行,无线传输系统、测试仪器和泵一同在油井检泵期间放入井中而对信息数据进行获取,并针对获取的信息数据通过单片机进行编码的同时由驱动电声转化器将波脉冲信号发送到井口,而安装在井口的探头会收集、整理与处理这些信号,进而对实现对油井数据进行精准、实时监控。传输道路数据是运作低频声波无线传输技术所需要涉及的主要因素,所以说精准、简洁的数据编码是确保其运作高效灵敏的保障。 2.2 无线专网技术及其特点 各国政府在日益动荡和灾害频发的国际安全局势下越来越注重本国的安全问题以及灾难求援工作,但是这些需求是无法通过公共网络来进行满足的,为了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各国政府都在大力落实全国统一的公共网络建设以及能够及时对全国突发状况进行应急指挥的网络系统工作,越来越倾向于构建专用网络,加之未来的网络发展方向也逐渐指向LTE集群,以致于LTE公共网络已被部分发达国家部署成为补充本国公共安全网络的重要部分。然而对于石油石化行业而言,企业对集群和宽带数据业务需求在规模应用LTE宽带集群专网而得以满足,它不仅促进了企业的运行效率提高,还对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可以说,它在为企业创造巨大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为企业获取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在石油石化行业中应用无线专网技术还存在一些显著的问题特点,比如说风险性较高、投入较高并且对技术要求也更高等,除此之外,它在长距离的传递信息数据以及大范围的生产指挥调度还存在不足之处,这些特点在处于海洋或者偏远地区的油田作业中尤为明显。 三、结束语 石油石化行业不仅是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同时它也是我国较早开发建设的行业之一,所以说,在社会信息化不断发展进步的历程中,信息技术在石油石化行业中的建设也在不断的推行,尤其是现今社会所普遍应用的无线电通信技术更是对石油石化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石油石化企业的发展创建了有利条件,同时也为其创造了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石化技术论文:石化装置有毒气体监测技术的研究 摘 要:在石化厂内,伴随着生产过程而产生的各种各样的有毒有害气体对人类的危害问题越来越严重。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气体,对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因此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在石油化工领域有着广泛的需求。因此,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设置安全报警系统是十分必要的。文章通过分析某石化公司的监控技术及应用,以为石化厂以及石化装置提供更安全的保障。 关键词:石化装置;有毒气体;跟踪监控技术 在石化工厂内,存在着很多有毒气体以及可燃性气体。这些有毒有害气体充斥在整个工厂内,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近几年来,石化行业频频发生安全事故,例如,爆炸、火灾等。这些事故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也给石化工厂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给企业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提供更可靠的保障,石化工厂要随时监测气体的浓度,将有害气体的浓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1 系统介绍 该控制系统的核心是采用了PLC三冗余系统,与现场气体探测器共同组成完整的监控模式。该控制系统由多种配置组成,其包括(2×3)冗余通信控制器、双冗余CPU和DO、AI模块(三冗余)、以及附件配置。其配置数量都达到了SIL3等级配置的标准,其等级达到SIL3/TUV6。PLC可实现数据交换以及通信(上位DCS和双冗余RS-485接口间的通信)功能。通过以太网技术,操作员和工作站彼此间可进行数据交换。在现场,用气体浓度探测器采集气体浓度,所采集的数据信息经PLC控制系统整合之后,通过以太网输出到监控计算机。通过监控计算机,可以看到现场的情况以及报警提示。 2 硬件系统构成 2.1 内设故障检测模块 其内部配置采取安全的PLC冗余系统。其系统可实现智能识别故障功能以及自动还原功能。在系统不中断运行的状况下,所有智能模块均可实现维修和更换零件等工作。 2.2 现场采集气体浓度 采集气体浓度的探测器的电流信号为4-20毫安。其电流信号采用“三取二”表决机制,其经隔离栅传入到三冗余AI卡件。这里的隔离栅是特别定制的,其作用是防止电流短路、防止雷击、以及保护滤波器件等。为了避免因硬件问题导致系统出现故障,其硬件采取的是分离式结构保护以及无耦合设计。通道之间各自独立,其中一个通道若出现问题,其他通道都不会受到影响,能正常\行。 2.3 双CPU处理逻辑任务 系统采用安全的CPU双冗余,两个CPU可以同时运行,其逻辑运算的速度有所提高。系统采用了CPU同步表决机制,若其中一个CPU不能正常运行时,另一个CPU不受影响,可以正常处理逻辑任务。 2.4 输出 系统的输出模块采用的是双冗余DO模块(保生产型)。模块将负载跟OVDC并联在一起,这种设计的优点是若线路有一条出现故障,其另一端的二极管特性就发挥作用。其模块的控制输出就是有效输出。 2.5 数据处理 通信网络是由以太网、工业交换机和工控机组成,CPU通过通信网络实现了彼此间的数据交换。数据的处理、显示等工作最终由工控机来进行。 3 软件程序的设计 3.1 PLC程序 软件程序的设计包含两部分,分别是PLC程序设计和上位机程序设计。在PLC程序设计中,关于逻辑程序及组态的开发所选用的是Prophecy Machine Edition软件。该软件对操作系统有要求,其运行环境必须是基于微软公司开发的Windows操作系统。Prophecy Machine Edition软件提供的系统是完整的,可自动化解决系统方案。PLC程序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系统的冗余、硬件组态、主程序块。 (1)系统的冗余。在GMR Configuration中,采用Prophecy Machine Edition软件设置系统的冗余参数,可对CPU的数量和类型以及同步数据区间等进行设置,在机架中,也可对总线控制器的位置进行设置,还可以对AI模块和DO模块的表决方式等信息进行设置。 (2)硬件组态。在硬件组态过程中要完成硬件的组态功能。在以太网模块中,该站需设置一个网络地址。在总线控制器中,控制器间的交换数据空间要根据GMR组态生成的文件进行配置。 (3)主程序块。主程序块包含三大功能块,其主要是对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和输出的工作。为了对探测器的当前状态进行判断,以及实现报警提示,采用梯形图的方式在主程序块中编写逻辑。在采集数据时,先是读取数字,然后经一系列的处理,将探测器的电流转换成电压值。在处理数据时,为了判断探测器的当前状态,需将转换成的电压值设定高/低报警值。在输出数据时,依据探测器的动态状态,输出对应的控制状态。 3.2 上位机程序 为实现多数据的读入工作,上位机软件读取PLC数据采用的是数组方式,通过脚本程序将性质相同的多个数据以点的方式赋值给对应的程序点。上位机由总貌图、分布图(探测器)、查询功能、系统设置以及用户权限管理构成。总貌图可显示探测器的信息,包含浓度、单位、量程等。探测器分布图,直观的再现了现场的探测器的位置,根据分布图能快速的查找到探测器。查询功能是操作人员可以动态的查询到每个探测器的实时历史报警记录。 4 结语 综上可述,该监测系统,安全性较高,且系统运行情况正常,能有效的监测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并实时进行报警,既不影响生产工作,也保证了人们的安全。 作者简介: 崔少飞,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本科,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 石化技术论文:加强石化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思考与探索 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襄阳输油处 摘 要 强化对于专业技术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加速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的更新,能够帮助企业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这一直以来也是(石化企业)一个努力的目标。针对这一现状,本研究主要分析加强石化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思考和探索,积极地研究出适应新形势的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的新方法,以便于为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的教育培训提供可行的经验。 关键词 石化企业 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教育工作 2010年6月的《2010-2020年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对全面提高人才开发水平和加快人才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纲要”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建设明确提出:“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模,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技能,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等级分类能力教育培训制度,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这是教育培训培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指导方向。近年来,随着石化企业规模化生产规模的扩大,大型工程建设投入使用,产品升级,技术创新,企业专业人才和技术要求日益提高,加强专业技术人才教育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也变得十分重要。 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现状分析 现如今很多公司当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相对来说较多,但是专业人员技术的达标率却不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当中具有专科学历的人、有本科学历的人以及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数明显存在有差异。有很多数据表明,在很多的石化企业当中,专业技术人员硕士以上学历的人仅仅只能占专业技术人员的3%左右,这就使得高层次的技术人员显得明显不足,无法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1]。除此之外,中年的技术骨干的知识存在有结构老化的情况,从当前的在岗人数来看许多中年的技术骨干基本上都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毕业学生,那么公司在不断地引进一些新的技术和设备以及工艺的时候,他们的专业知识存在有结构老化的情况,这样就急需需要一些知识的更新。还有一些新入职的大学生,还需要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工作,以便于使其适应石油化工企业的快速稳定发展,很多公司在最近这些年都陆续地引进了一些新毕业的大学生,年轻的群体能够为企业注入一些新鲜的活力,但是他们在技术等方面还尚不成熟,对于一些专业技术岗位能力较强的工作无法胜任,那么就需要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工作,培养他们快速的成才。 二、石化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思考和探索 (一)建立并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的管理体制 要进一步的制定石化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并且对于全公司的教育培训管理体系进行明确的规定,对于各个单位的培训,职能和职责进行清楚明确的划分,以便于能够初步形成以人力资源部门作为主要主管,以教育培训中心进行实施,并且落实各个单位分工协作的教育培训管理格局[2]。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进行石化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的分管办法的制定,以便于规定公司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必须要进行教育培训工作,并且要参加各种教育培活动,并且按照规定进行相关的学分制度的划分。对于具有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各类专职人员,每年进行教育培训,所获得的学分累计不能够少于6、9、12分,并且经专业技术人员寄语教育学完成的情况纳入到年终考核的评价标准当中。对于这些政策的实施可有效保证石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培训体系 要坚持校企合作的原则,不断地培养高层次的工程技术人才。这能有效的对于公司技术人才结构不合理的情况进行改善,而且能够使高层次技术人员不断地进行充实。为了有效立足企业实用性人才的需求,在进行论文撰写和答辩阶段,必须选择双导师制度,每一个硕士班的学员都必须有两位导师,他能够保证硕士班的学员论文的质量,同时也能够保证他们在答辩的时候能够将相关所学的理论知识,同时也能够保证在答辩的过程当中,将相关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公司的实践过程中。还需要坚持外送培训的策略,使得“走出去”交流进一步被扩大。公司需要积极地和高等院校进行合作,以便于培养相关的人才,还需要充分的对于中石化集团的培训资源进行应用,保证专业技术人员能够获得教育培训的资格。 需要不断的拓宽视野,举办高水平的学术报告会,更能够有效满足专业技术人员对于行业前瞻性的要求,并且能够更好地获取一些知识复合型人才。通过对高水平的报告会议的举办,能够使得各个专业的人员了解到当前最前沿的科学水平和学术水平,对于企业内部员工的知识面的覆盖进行拓宽,开阔了他们的视野,也能够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的更新。还需要有效地促进技术的交流,举办一些专题技术讲座。在公司不断的进行改造的过程当中,进行新的装置建设的时候,需要进行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技术的引进,要迫切的使专业技术人员在短时间内被迅速的掌握,除了岗位自学以外,可以请一些同行专家到公司进行技术交流,这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还需要坚持发挥专业处室技术的优势,不断地举办各类短期培训班,采用以师带徒的形式促进新入职大学生快速的成长。 (三)落实严格考核制度,保证教育培训的培训效果 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无论采取什么方式去考核,都是一个十分关键的步骤,这样才能够保证教育培训的培训结果得到落实。所以对于所有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进行时学分制的管理,需要保证每人都有一本统一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证书,平时通过各个单位的培训人员进行负责保管,并且做好登记工作。每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进行外出培训,或者是公司内部举办的学术报告会上、技术讲座以及各种培训班的时候,应该按照相关情况为其折算出一定的学分,并且对其记录在册。教育培训中心应该定期进行各个车间和各个处室的检查工作,要督促各单位的培训人员及时的进行学分登记。每年年终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进行教育培训证书的统一处理,将其送到教育培训中心,然后通过专门的人员进行核查和验收,对于没有规定修满学分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在年终绩效考核当中对其进行扣除奖金等各种处罚。 三、结语 综上所述,本研究主要分析加强石化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思考和探索。笔者认为,对于石化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教育培训工作能够有效地在实践的基础之上进行相关形式的开展,使其内容更加的丰富,可有效的为企业的未来提供更多的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石化技术论文:公路新旧路面碎石化处理的技术建议 摘 要:相关人员在旧水泥混凝土上添加沥青,在有关因素的不断作用下,往往会发生裂缝的情况,从而致使路面出现开裂的现象。依据此类问题,本文将某一工程作为案例,从该工程发展的角度出发,对路面采取碎石化的处理手段进行分析,旨在避免裂缝现象的发生,而且也能够增加使用时间。 关键词:水泥混凝土;路面碎石化;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公路事业也在日益改变,同时也对其施工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旧路面而言,倘若在里面添加适量的沥青,会因为在某种程度作用下而发生开裂的现象,对公路的整体品质带来不利影响。对此,本文主要对碎石化处理手段进行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希望能够提供给相关人士,从而推动我国公路行业的不断进步。 1 水泥混凝土路面碎石化处理的工程背景 就某水泥混凝土公路而言,是属于西南方向的,已经有长达20年的使用时间,是重要的交通道路。随着时间的不断流逝,路面出现了沉陷的情况,并且逐渐处于恶化状态。本次所修复的标段总体长度在20km左右,路面的基本结构形式是由以下三部分构成的:第一部分是石灰土;第二部分是三灰碎石;第三部分是水泥混凝板一起构成的,总体厚度可以达到80cm。相关单位在对该路面进行处理的前期阶段,应当先对路面所出现的情况采取钻孔取芯的方式进行检查,从而为后续施工带来具体方向提供益处。总而言之,相关人员依据钻孔取芯所得到的结果进行观察,来对路面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研究,具体内容如下: (1)相关人员将混凝土做好适当的取样,由于破碎状存在较多的数量,占据芯片总比列的百分之五十左右,并且平均的厚度在11厘米左右,从而很好的反映出路面的具体情况处于较差的状态;(2)相关人员再将二灰碎石做好取样工作,通常都是处于散碎状的状态,进而呈现出基层没有达到良好的成型效果。(3)除此之外,就石灰涂层而言,比较松散,不能达到想要的形状。相关人员在采取钻芯取样的形式来对路面的具体情况进行勘察,然后依据调查所得出的结果,对路面产生的病害进行预防,从而有效的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 2 水泥混凝土路面碎石化处理技术的应用建议 针对案例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的病害情况,笔者认为,要尽量保持为损坏老路面的原状,所采取的修复损坏技术,要尽量不影响公路沿线的生态和自然环境,同时保证有利于远期公路的升级改造。围绕这些要求,笔者提议采用碎石化技术,在充分粉碎水泥板块的基础上,借助重型压路机碾压碎块,使其压实稳固,增大水泥板块与基层的接触面积,然后利用水稳碎石,调平和补强处理路面,再依次摊铺透层和沥青混凝土。在技术层面上,笔者提炼出了以下多点技术内容: 2.1 破碎和碾压机械的选用 水泥混凝土路面碎石化技术,要求使用专用的机械,这些机械要兼具破碎和碾压的功能,保证将设计深度范围内的路面水泥混凝土板块,进行彻底破碎,并在碾压之,为水稳层提供平整的表面。对于机械设备的选用,笔者推荐自牵引的多锤头破碎机,共同有16个锤头,能以298kW的功率和150m/h的工作速度作业。 2.2 试坑 正式施工前,为了掌握结构层厚度范围的粒径分析情况,需要进行试坑试验,具体的做法时,划分出待破碎区域的68nl过渡段作为试验范围,掌握各个桩号具体时间长度内,破碎的总长度、每小时破碎长度和落锤的高度,最终确定检测桩点好的情况,桩点号K21+94的落锤高度1.4m,锤距12m,可破碎长度79.8m/h;桩点号K21+95的落锤高度1_3m,锤距12m,可破碎长度68.4m/h;桩点号K21+98的落锤高度1.2m,锤距12m,可破碎长度129m/h。检测结果可见,桩点号K21+98的落锤高度和锤距标准,能够满足水泥混凝土路面碎石化的要求。 2.3 排水系统布置 相关单位使用优异的排水手段对开展破碎化施工带来重要的影响。依据笨工程的基本情况来看,倘若在粒料基层中间存在很多的积水,那么该情况对路面质量破坏而产生的主要原因。因此,相关人员在采取破碎化施工手段对新旧路面进行施工时,一定要将基层中所存有的积水清除干净,还应当在路肩的地方做好适当的间隔,并且将碎石盲沟进行合理设置,与此同时将路肩去除掉,从而能够和路面基层处于相同的位置,这样才可以将积水彻底的清除干净。 2.4 沥青罩面移除 本工程破碎化的路段,沥青罩面与水泥混凝土面板的材料力学性能不同,在破碎作用力下,如果未能移除沥青罩面,破碎作用力可能无法有效传递至面层深部,破碎效果将大打折扣。因此,在破碎化之前要移除沥青罩面。 2.5 破碎 按照1.2m的落捶高度、12m的锤距,开始进行整个路段的破碎施工。施工期间,要考虑对交通的影响状态,笔者提议“半幅封闭、半幅施工”的交通限制方式。随后,根据水泥混凝土板块的实际情况,以150~180m/h的行走速度进行锤打,如果板块的强度比较大,可将锤头适当提高0.2m左右。考虑到表面排水的因素,笔者建议,在先将破碎位置定点在车道的两边,理由时车道两边不具备侧向约束力,破碎难度不大。在车道两侧完成破碎后,将破碎点转移到路肩位置,适时需要重点控制的是破碎力度的拿捏,以免过度碎石化。对此,笔者的提议是适当缩小落锤的间距,同时借助横杆保持破碎的位置,保持范围大约一个车道左右。 2.6 压实 相关人员将破碎作业完成以后,就需要利用压路机来进行碾压工作,将颗粒比较大的先进行碾压,提供路面的整体强度。由于碾压工序的施工流程比较简便,只需要使用压路机将其压实两遍即可,就能够实现压实的目的,从而为摊铺新的沥青提供方面,使路面能够具有一定的平整性。相关人员在施工阶段,倘若在潮湿的情况下,例如下雨等情况发生,在对路面进行压实过程中,可能会造成破碎化层压入到相应的基层里面,这样就会对基层的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因此,相关人员在对路面进行压实过程中应当最大程度确保环境是干燥通风的情况,并且在压实不到24小时的范围内来做好摊铺工作。 结束Z 通过以上内容的论述,可以看出,相关单位采取碎石化技术手段可以恰当的将反射裂缝等相应问题进行处理,并且使用老水泥板能够得到很高的强度,与此同时能够起到施工方便、节约成本的作用,在相关领域得到了广泛的使用。依据相关调查发现,本文就基于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施工背景下所使用的碎石化处理技术进行分析,所得到的结果是依据有关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做出讨论,倘若其他工程想要使用这些技术,那么就应当结合具体情况而灵活的使用这些技术,从而将其很好的融入到施工中,为我国的公路建设事业做出贡献。 石化技术论文:中国石化煤化工技术最新进展 摘 要: 煤炭资源在开发和使用过程中,常常因为开采不当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现象、环境污染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我国煤炭资源利用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实际的煤炭资源开发过程中,需要借助煤化工技术提高煤炭资源的开发率和环保程度。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和进步,在煤炭化工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各种先进的的煤炭化工技术得到推广和应用。本文主要结合实际情况,就中国石化煤化工技术最新研究进展进行了分析,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对同行有所助益。 关键词:中国石化 煤炭化工技术 研究进展 国际油价的持续走低和徘徊不前并未阻碍中国企业在煤炭化工领域,尤其是在煤制油、煤制烯烃等新兴煤化工领域的探索。我国煤炭资源储量较大,但是面临着开发不合理,资源浪费严重和煤炭产能过剩的局面,利用全新的科学技术探索煤炭资源的全新用途是当前我们需要重点解决的难题。煤化工分为传统煤化工和新型煤化工,传统的煤炭化工技术是将煤炭资源制成化肥、煤炭焦化后做成电石和乙炔,而新型的煤炭化工技术是利用煤炭作为生产材料生产出多种清洁能源和基础化工原料。目前我国在煤炭化工技术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并取得很大的突破,在新型煤化工技术和装置方面已经获得国际领先地位。 一、中国石化煤炭化工技术最新研究进展 1.S-MTO技术实现工业转化应用 S-MTO技术是以煤炭、天然气等作为石油代替资源生产化工产品的一条新型的工艺路线,目前,该项技术已经成为新能源资源技术研究开发热点和难点之一。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石化的很多企业不断开展S-MTO技术试验,相继完成了甲醇进料规模为每年1.67万吨的DMTO工业试验。同时在连续多年的实践过程中,在SAPO-34分子筛选催化材料合成技术,流化床催化剂制备技术和反应再生工艺研究方面获得了全新的创新成果。通过对这项技术的研究,在抑制SAPO-34分子筛硅岛的形成、分子筛形貌控制等关键技术方面取重大突破。此外,通过对分子筛模板剂和合成工艺进行创新,能够更好的对分子的形貌进行控制,能够极大的促进反应物的扩散速率。随着分子筛晶粒的减小,反应物分子的扩散速度逐渐加快。降低催化剂晶体颗粒直径,能够显著推升乙烯和丙烯的选择性。2007年中国石化在实验室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开展当时世界规模最大的每年3.6万吨的S-MTO技术中试研究,研究结果显示S-MTO催化剂具有催化效率高、活性强、选择性好、高热稳定性等特点,甲醇转化率、乙烯和丙烯选择性分别高达100%和80%以上,为今后的深入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 2.S-MTP催化剂以及工艺技术的研究开发 S-MTP技术是甲醇生产低碳烯烃产品的另外一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路线。最近几年,中石化高度重视S-MPT技术的研究,强化技术研究和装置建设。在S-MTP技术开发研究过程中,核心问题就是加快高选择性、高水热稳定性的ZSM-5分子筛选催化剂材料的研究。中石化在这方面研究过程中解决了两个关键性的技术。一个是对酸性的调节。在S-MTP催化剂中如果酸量过多,所生成的产物如果控制不好很可能会产生第二次化学反应,从而影响到整个反应体系的反应速率,生成过多的多碳高分子化合物,如汽油、烷烃等副产品,并且目的产物丙烯的选择性不高。如果催化剂中酸量不足,就不能保证甲醇全部转化,催化剂再生周期就会变短。我们通过对分子筛硅铝比进行适当的调整,就可以很好的控制分子筛催化剂的酸量。另一个就是提高了催化剂中的扩散性能。在反应体系中,丙烯能否在较短的时间内扩散的相应的孔道就成为影响丙烯吸收率和催化剂稳定性的一个重要原因。分子筛的孔道越短,直径越大,催化剂扩散也就越容易,因此,研究合成小分子筛技术是S-MTP催化剂应用的关键。此外,采用温和手段的碱处理方法对高硅ZSM-5沸石进行介孔化处理,保证沸石表面能够形成规则性的孔穴Y构,从而进一步缩短扩散通道的长度,提高反应物和产物的扩散性能。通过试验表明在整个反应体系内添加了软模板剂合成的样品,已经存在明显的介孔,而经过碱处理之后,在样品的将介孔结构更加明显。因此通过温和的碱处理所得到的样品在MTP反应体系具有优异的丙烯选择性,丙烯和乙烯质量比能够到达10:1。 二、新型煤化工技术创新能力提高 煤炭行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首先要提高煤化工技术的创新能力,为煤炭行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最近几年,通过不断努力,我国在煤化工技术创新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改变了过去轻视理论、重视试验操作的研究模式,在兼顾理论研究的同时,将理论付诸实践。上述两种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是煤化工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主要体现。我国的煤化工技术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套自主研发的科学体系,并做着眼于煤炭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发展要求,追求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同发展。但是我们应该清除的认识到,煤化工技术是一项长远发展过程,我国煤化工技术研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研究过程中需要我们继续借鉴国外先进的理论经验和技术手段,不断更新研究理念和方法,采用先进煤气化技术,利用劣质煤造气,通过电、气、化工产品优化组合,即多联产方案是煤炭高效、洁净利用的最佳途径。 总之,当前我国煤化工发展已呈现出过热状态。低水平重复建设,不考虑环境承载力、生态平衡、二氧化碳排放、资源消耗,盲目扩大各类煤化工产品的产能,不是煤化工产业的发展方向。需要我们进一步大力发展煤制油、煤制甲醇对缓解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过高的现状,促进煤炭领域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石化技术论文:电渗析脱盐技术在石油石化行业污水处理中的发展现状 摘要:指出了针对高含盐污水的脱盐处理研究,国内外研究人员已经开展了大量工作,形成了以膜脱盐、蒸发脱盐和电法脱盐等技术为代表的脱盐减量化技术体系。其中,电渗析(ED)技术近几年已成为石油石化企业含盐水处理的关注技术,目前,该技术在其他行业已经有工程应用案例,研究人员将该技术引入石油石化行业,与自身水质情况相结合,拓展技术处理对象,强化企业推广力度,目标是实现石油石化企业含盐水的低成本高效处理。 关键词:电渗析;油气田污水;炼化污水;脱盐处理 1 引言 电渗析(ED)是在直流电场驱动下,溶液中阴、阳离子通过选择透过性的离子交换膜定向迁移,实现离子从溶液中分离的物理化学过程,可以实现溶液的淡化、浓缩、精制、提纯等。在电渗析技术的发展过程中,因不同的处理目的和需求开发了多种电渗析器,如双极膜电渗析(BMED)、倒极电渗析(EDR)、液膜电渗析(EDLM)、填充床电渗析(EDI)、无极水电渗析、选择性电渗析(Selectrodialysis)、置换电渗析(EMT)、反电渗析(RED)、离子析分与重排电渗析(Fracsis)等。 电渗析技术具有操作简便、设备简单、出水效果好等优点,但也具有膜易污染、检修维护工作量大、处理水量小、只能除去带电离子、易受到胶体物质的污染等缺点。该技术主要用于苦碱水、海水淡化、高硬度水的部分除盐或以作为深度除盐的预处理等,一般与反渗透、离子交换系统联合使用。 电渗析法从废液中回收酸碱或硝酸铵等可资源化产品的工艺已在工业上有所应用。川化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兴化化学股份公司、山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贵州开磷集团剑江化肥厂等硝酸铵装置成功应用了电渗析技术处理硝酸铵冷凝废水,用于硝酸铵的回收。以脱盐为目的的电渗析技术处理石油石化企业高含盐污水的工程案例较少,中原油田的某废水处理站采用电渗析工艺,水的利用率为70%[1]。 2 电渗析脱盐技术处理油气田污水 电渗析脱盐技术研究在针对油气田污水处理的研究中,主要针对以下几项研究目的,开展相关的小试及中试放大试验。 2.1 电渗析预处理及产水水质 镇祥华等[2]采用截留相对分子质量为10×104的聚偏氟乙烯超滤膜组件,对大庆油田采出水电渗析脱盐进行预处理。试验结果表明,超滤适宜的膜面流速是3.0~3.5 m/s,跨膜压差0.30~0.35 MPa,工作温度35~40℃。超滤能降低浊度95%,对油及悬浮物的去除率超过90%。在处理大庆油田采出水的研究工作中,超滤能满足电渗析预处理的要求。 针对胜利油田孤岛采油厂油田回注水高矿化度的问题,杨洋等[3]试验采用二级串联电渗析技术处理胜利油田孤岛采油厂的含油废水,其TDS为9350 mg/L,电导率为16510 μS/cm,硬度为 627 mg/L(CaCO3)。通过“HCF高梯度聚结气浮+精密过滤器+锰砂过滤器+精密过滤器”去除水中的油、固体悬浮物以及大量铁离子。试验结果表明,操作电压、淡水回收率对回收的淡水水质有很大影响。 2.2 资源再利用 牛井冈等[4]处理矿化度为 4861.4 mg/L 的大庆油田采油厂污水,得到最适流为 17 A、流量约为700 L/h、脱盐率大于80%,最终耗电量为 1.7 kW・h/m3,最终水的电导率低于 500 μs/cm。电渗析器处理后的淡水可以用于聚合物驱油;浓水可以用于低碱三元复合体系的驱油。 针对樊家油田压裂返排液中化学药剂成分多,具有高黏度、高稳定性等特点,董健等[5]采用“机械格栅+隔油池+聚结气浮+絮凝气浮”的预处理工艺+陶瓷膜过滤+电渗析脱盐的工艺开展了压裂返排液处理的室内试验。结果表明:在最优的操作条件下处理后的返排液,COD 含量由10873 mg/L降至3078 mg/L,石油类由103 mg/L降至 4.3 mg/L,浊度则由高于2000 NTU降低至 1.73 NTU,电导率由21.9 mS/cm 降至1.0 mS/cm时 Ca2+、Mg2+、Cl-的含量分别为 2.635 mg/L、1.09 mg/L、219.04 mg/L,初步满足压裂液的复配要求。 镇祥华等[6]在大c油田搭建了300 t/d的超滤+电渗析脱盐处理中试试验装置,处理对象为经过常规处理后的油田采出水。装置连续运行3000 h,产水水质、水量基本保持稳定,产水率大于80%,脱盐效率大于80%,出水浊度在1.0 NTU以下,TDS始终在1000 mg /L以下,悬浮物以及含油量均在1.00 mg /L以下,达到了配制聚合物的用水标准,处理后的油田采出水可以代替清水配置聚合物。 徐俊[7]以大庆油田聚合物驱油工艺采油过程中产生的含聚采油废水为处理对象,开展中试试验,提出超滤+电渗析组合工艺脱盐对采油废水进行处理,降低其矿化度,将处理后的出水作为聚合物配制用水。进水的悬浮物含量为8.2~15.5 mg/L,含油量为2.6~8.7 mg/L,聚合物含量为210~390 mg/L。经过3个多月的连续运转试验结果表明,出水的浊度控制在1.0NTU以下,电导率基本稳定在600 μS/cm左右,石油类的去除率达98%以上,聚合物的去除率为85%~95%,电渗析对超滤膜渗透液中盐类的去除效果较好,对Ca2+和Mg2+的去除率高达95%以上,Na+和K+的去除率亦可以达到79%以上,对阴离子HCO-3、SO2-4、Cl-的去除率分别可以达到67%、70%和85%,达到复配聚的用水指标。 王北福等[8]也是采用超滤+电渗析工艺处理大庆采油二厂聚南八污水站的污水,经“自然沉降+混凝+两次压力过滤”进行预处理后,超滤组合电渗析工艺可以将含聚合物污水处理至符合配液用水的要求。出水的 Ca2+、Mg2+含量显著低于清水,其配液黏度及抗剪切性优于清水,可取代清水配制驱油聚合物,装置的脱盐效率为80%,出水电导率稳定在950μS/cm左右,此时的能耗为0.8 kW・h/m3,产水成本为1.93元/m3,低于清水采购的费用。 王北福等[9]又将处理目标对准了大庆油田聚驱污水,其矿化度约为4000 mg/L,含有大量的K+、Na+、Ca2+、Mg2+等一价、二价阳离子,能引起聚合物较大的黏度损失,所以聚合物只能用低矿化度清水配制。选用电渗析来降低聚驱污水的矿化度,现场试验表明,电渗析能有效地去除聚驱污水中的各种离子,阴离子的去除率为90.6%,阳离子的去除率为95.7%,聚驱污水在矿化度为847.56 mg /L时与清水的配聚效果基本一样,可以改善聚驱污水的配聚性能,从而取代清水复配驱油聚合物。此时,脱盐能耗只为0.95 kW・h /m3,低于购买清水的价格,表明电渗析是一种经济有效的降矿化度技术,适用于处理聚驱污水。 荆国林等[10]使用三室电渗析处理油田含聚污水,用降低矿化度后的淡水配制1 g/h的聚合物溶液,其黏度比清水所配制溶液高。实验结果表明,用电渗析降低油田含聚合物采出水的矿化度,取代清水配置聚合物,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华北油田设计院针对任一联及任二联采出水的高含盐问题,以电渗析为核心技术开展了现场试验,原有污水处理系统的出水经过“加药混凝+砂滤+微滤”然后将纳入电渗析器,采用浓水循环模式,使淡水回收率达到80%,回收的淡水水质达到了农灌标准。运行成本约为2~2.8元/m3[3]。 2.3 上游污水对电渗析膜性能的影响 邓梦洁[12]针对超滤处理后的含聚采油废水中的HPAM和油对电渗析除盐效果的影响以及两者在离子交换膜上的静态吸附污染性能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研究利用超滤-电渗析组合工艺回用大庆油田聚驱采出水为配聚用水,但是由于超出水中仍含有少量的油和 HPAM 等污染物,会使所配制的聚合物驱溶液质量下降,影响聚合物驱油效果。膜对油的吸附量随着溶液初始油浓度、温度和离子浓度的增大而增加,pH值对吸附亦有较大影响,在pH=7.0时吸附量达到最大;HPAM与油的共存使膜的吸附污染更加严重。 3 电渗析脱盐技术处理炼化污水 榆林炼油厂为满足电渗析中试装置的进水要求,在预处理部分为“多介质过滤器+袋式过滤器+紫外杀菌器+保安过滤器”,杀灭污水中微生物,且过滤精度逐级提高。重点去除污水中的乳化油、生物黏泥等,以避免电渗析器离子交换膜的污染[13]。朱安民[14]等将电渗析装置连续稳定运行3个月,连续运行期间平均脱盐率为76.18%、碱度的去除率为87.33%、钙离子去除率为83.25%、总硬度的去除率为85.75%、氯离子的去除率为89.12%,产水水质满足循环水补水水质要求,脱盐系统吨水耗电1.09 k W・h。通过调整电渗析的运行电压,并使用频繁倒极的运行方式,确实减缓了膜的结垢和污堵,确保装置连续、稳定的运行,且产水水质较为稳定,可回用于循环水补水系统。 4 结论 (1)随着科技的发展,新型的电渗析装置被不断的研发出来,倒极电渗析(EDR)、双极膜电渗析(EDMB)等,目前停留在中试试验阶段,无极水电渗析、液膜电渗析(EDLM)、填充床电渗析(EDI)、选择性电渗析(Selectrodialysis)、置换电渗析(EMT)、反电渗析(RED)、离子析分与重排电渗析(Fracsis)等新型电渗析大多在国外也仅仅处于实验室研发阶段。但因为电渗析技术本身具有操作简便、能耗较低、出水水质较好、浓缩效果好,可以使出水浓水含盐量达到15%~20%等优点,具有非常大的放大前景。 (2)膜的污染依然是膜技术、电渗析技术研究的重点,膜的抗污染性能的提升、膜污染的恢复、耐用极板的开发等关键问题如果有所突破,将会推动膜分离技术未来巨大的发展。 (3)目前,已有研究人员以石油石化行业的含盐水为处理对象开展了一些试验,大量的试验结果表明,电渗析的进水水质十分的关键,其前端的预处理工艺的设计尤为关键,涉及到后续电渗析装置是否会产生通道堵塞、膜污染、电流效率降低等问题,工艺放大的过程中,预处理单元设计的重要性不亚于电渗析器的设计。 (4)很多学者针对电渗析出水进行了以回用为目的的研究,确定了电渗析技术在石油石化行业的含盐水处理的可行性,且经济性较好,试验表明,电渗析技术处理上下游高含盐污水可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及环境效益。 石化技术论文:防晃电技术在石化企业典型应用探究 摘 要 石化企业生产装置中大量采用交流电动机拖动,主流程关键电动机拖动设备占比也很大,电网晃电会造成关键交流电动机停运,装置生产流程中断,给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本文旨在从实际应用出发,详细阐述交流电动机防晃电技术的典型应用实例及具体实现方法,为石化企业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晃电技术解决方案,避免因晃电造成的经济损失。 【关键词】石化 防晃电 延时 控制器 1 前言 晃电的表现形式主要分两种,第一种为电压骤变,持续时间500ms以内;第二种为短时失压,持续时间在0.5s至3s的供电中断。在低压电动机控制系统中,采用交流接触器作控制,一旦出现晃电,交流接触器会脱扣断开,使电动机失电停止工作。在石化企业生产中常会因晃电引起关键电机停机,导致整个生产装置连锁停车,从而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而,防止因晃电造成的装置停车,对提高石化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深远的意义。 2 交流接触器防晃电技术及演变 2.1 应用防晃电型接触器 FS电容储能型接触器,利用电容储能的原理,实现接触器延时释放;机械锁扣型接触器采用机械保持,分励脱扣方式,晃电不脱扣。 2.2 直流或UPS控制电源 控制电源取自直流或UPS控制电源,晃电时控制电源不受影响,接触器保持工作状态不变。 2.3 增加时间继电器 在交流控制回路增加时间继电器,采用失压延时断开方式躲开晃电时间,电压恢复正常后接触器保持运行。 2.4 防晃电智能控制器 采用继电电子一体化电路结构,内置电容作为后备电源,晃电时内置电容提供电源保持继电器接点闭合,接触器合闸回路保持导通。电压恢复正常后接触器保持运行。 2.5 电机保护控制器 防晃电功能集成在电机保护控制器中,通过对电压阀值及时间参数的设定,可实F多种形式的防晃电功能。 一般情况下,在设计时并没有对MCC配电系统防晃电功能进行设计,都是石化企业在晃电造成经济损失后增加防晃电措施。这就要求在原MCC基础上进行改造,因MCC间隔空间受限,以及改造复杂性程度,可靠性,投资金额等影响,防晃电型接触器和直流或UPS控制电源防晃电措施不常用;随之防晃电技术的不断发展,防晃电智能控制器和电机保护控制器的防晃电措施被广泛应用,成为主流的防晃电技术。 3 典型应用实例分析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基地化肥一期装置含一套合成氨装置,1996年建成投产。因地处海南省沿海地区,常年多暴雨和台风天气,年均可记录的晃电达12次,投产初期,因无防晃电措施,晃电造成的装置停车事故时有发生。2001年至今相续采取了三种形式的防晃电技术,经过多年的设置完善及优化,现如今3s以内的断电不会造成装置停车。 3.1 增加时间继电器 在交流控制回路中增加三只时间继电器,其中T1和T3为断电延时继电器,T2为通电延时继电器,如图1,此控制回路可实现防晃电及自动分批重起功能,主要在2008年以前采用。优点:此方式实施简单,安装方便,投资少;缺点:控制较复杂,接线较多,T2长期带电易损坏,时间继电器损坏会造成误动。 3.2 DZQ-A智能型控制器 如图2,DZQ-A智能型防晃电控制器具有辅助保持和来电重合双时段控制器特性。辅助保持时段接触器“晃电”跳停后瞬间闭锁器运行指令,来电后接触器立即闭合。若辅助保持时段内电源没有恢复则其运行闭锁指令自动解除,进入来电重合控制时段,当来电达到控制器设置的重合允许电压阀值时,通过延时元件发出重合指令。优点:接线简单,体积小,安装方便,故障也不好造成误动;缺点:时间内置,不可调节。 3.3 M102电机保护控制器 如图3,控制器检测电压,当电压低于脱扣设定值,根据设定的电压跌落时间长短,自动重起动,分为以下三种情形:情形1:电压跌落时间 4 结束语 防晃电技术措施多种,但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智能控制器及电机保护控制器成为防晃电技术的主流应用。石化企业需结合所在电力系统特点及自身条件,在实际的应用中优化配置,提供可靠性,不断完善及优化防晃电技术措施,为石化企业避免晃电造成的经济损失。 石化技术论文:谈百得燃烧器油嘴技术在石化系统的应用 【摘 要】百得燃烧器油嘴(以下简称油嘴)从开始使用时,它能把燃油均匀地雾化后喷出并经火焰扩散盘风压的二次雾化送到加热炉燃烧室内燃烧,到逐渐出现燃油燃烧不完和加热炉辐射管结焦的这个过程,在最初形成时是很难被发现和引起重视的。通过对油嘴的结构、有关技术要求和特性参数的分析,以便找出这一过程产生的原因及解决的办法,并引起使用单位的重视,同时提出正确维护和使用油嘴的方法。 【关键词】加热炉;燃烧器;油嘴;油嘴特性参;保养周期;汽蚀;结焦;磨损 在石化管道系统中所有热输泵站的加热炉上使用的都是由意大利BALTURS.P.A(百得公司)生产的重油燃烧器,共有两个系列:一种是BT75-250DSPN-D系列,另一种是TB0-4N-D系列。这种燃烧器具有自动化程度高、安全性好、节能效果明显等特点,这些都在使用过程中得到验证,实样见(图1图2)。在2007年至2009年这两年期间,石化管道仪长线所有热输泵站的加热炉由原油改换烧煤焦油以后,百得燃烧器的油嘴、增压泵、枪体组件磨损严重,使用寿命寿命缩短,由于百得燃烧器所有易损件完全依赖进口,购置费用高,因此引起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的重视,开始着手研究百得燃烧器有关使用和技术问题。 油嘴是安装在燃烧器上的一个重要部件,在石化管道系统每年都有数以万吨的原油通过这个油嘴完成燃烧,以满足加热炉供热需要,因此进一步研究油嘴技术对安全、低耗输油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油嘴结构及有关技术要求 1.1 油嘴结构与使用前的检查 油嘴是由连接体、喷嘴、旋转室、回油管和密封圈五个零部件组成的(见图3)。从油嘴分解实样图看结构并不复杂,但每个零部件加工精度和配合公差要求较高,因此有必要对油嘴的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这样能帮助我们在今后正确地拆装油嘴。油嘴组件在出厂时就已经装配好了,用户只需直接安装使用即可,但最好还是要把油嘴拆开检查,主要是检查喷嘴锥面与旋转室锥面是否完全接触。油嘴在出厂时涂了一层防锈油,当连接体螺母与回油管螺栓(见图3)拧紧后,喷嘴与旋转室两锥面之间的防锈油被挤出,在一定的时间内两个锥面就形成压痕,通过压痕就能大致判断是否完全接触。如果两个锥不能完全接触就会出现油嘴雾化不良,燃烧不完全,加热炉辐射管结焦等现象。 1.2 嘴油有关技术要求 油嘴连接体、旋转室和回油管选用的材料均为中碳合金钢,调质硬度为HB240~280;喷嘴选用的马氏体钢,淬火硬度为HRC57~62。旋转室进油槽(见图3图5)三个面的粗糙度与喷嘴120°锥面的粗糙度应相同,以保证燃油通过进油槽四个表面的流速度相同。 2 喷嘴特性参数 在石化管道系统中所有热输泵站的加热炉上使用的都是回油油嘴,它用于比例调节式燃烧器上。这种燃烧器可是根据加热炉的供热需要不断地调节它的耗油量。它在流量最小时启动,然后通过锅炉的自动控温仪器或压力探头自动升到最大流量;然后,按照同样的原理又回落到最小流量。 这种油嘴不是把到达油嘴的油全部喷射出去,而是将其中一部分通过回油管返回。 这种类型的燃烧器的油泵压力是一定的,所以喷嘴的送油压力也是一定的。如果改变了回油压力,送油量也相应发生变化。 这种油嘴特性参数有三个,在出厂时厂家把它用激光打标机分别打在油嘴连接体六角螺母的平面上(图4) 2.1 输油量 输油量是指油嘴最大额定的喷油量。在实际使用中油嘴的喷油量只有额定输油量的二分之一左右,这是因为使用的是回油喷嘴,它在满足加热炉供热需要的同时将部分原油通过回油管返回。在石化管道系统中热输泵站使用的加热炉主要有三种型号GW2500KW、GW5000KW、GW8000KW,分别使用输油量为200-275K/h、500-600K/h、800-900K/h这三个系列的油嘴。使用单位应根根所使用的加热炉功率和供热要求在对应的系列中合理地选用油嘴。使用输油量过小的油嘴满足不了加热炉供热需要,还会导致回油压力调节过高,增压泵负荷增加;使用输油量过大的油嘴,则导致加热炉排烟温度高、炉效降低、能耗增加。 2.2 喷射角 喷射角是燃油从喷嘴(见图3)喷出的角度。油嘴喷射角度为30°~45°~80°,一般使用喷射角为45°的油嘴。使用喷射角度小的油嘴,被雾化喷射出的燃油不但细而且长,使用喷射角大的油嘴情况正好相反,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2.3 输油比 输油比就是油嘴的喷油孔数与进油口数之比。因为一支油嘴只有一个喷油孔,所以这个数只能是一个为1的常数,而进油口数是喷嘴锥面与旋转室锥面重合形成的进油口数,这个数是由旋转室进油槽的个数所决定的,如图5所示的是一个有5个进油槽口的旋转室,即输油比为1/5=B5。输油比范围为1/3=B3~1/5=B5。油嘴输油比值越大输油量越高,火焰也就越长,输油比大的油嘴用于输出功率大的加热炉。 输油比是油嘴的一个重要特性参数,它还决定了雾化燃油从喷嘴喷出油流的螺旋线的条数。通过观察炉膛燃烧就会发现火焰是呈螺旋状的,如果输油比是B5就有5条螺旋燃烧的火焰线,这就是雾化燃油从喷嘴喷出进入燃烧室火焰稳定、方向性好的原因。 3 油嘴出现雾化燃油不良和燃烧不完全的检查和保养 当油嘴在连续使用时,喷嘴120°锥面和旋转室进油槽的三个面(见图5)中任意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面就会发生结焦或磨损,这时油嘴开始出现雾化燃油不良和燃烧不完全的情况,发现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油嘴使用到一定时间后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 3.1 油嘴维护保养周期 油嘴维护保养周期主要取决于所用燃油的物性,其关系见表1。 表1 原油物性与油嘴保养周期 从表1原油物性与油嘴保养周期分析,油嘴保养周期与粘度的关系不大,主要取决于原油中的胶质+沥青含量,当胶质+沥青含量 10时,油嘴的保养周期会更短,使用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油嘴的保养周期。油嘴结焦分为内外两个部份,在这里讨论的是油嘴内部结焦对燃油雾化的影响。油嘴是安装在火焰扩散盘中心处的,它尽管有火焰扩散盘均匀分配的风量和喷出的燃油及回油冷却,但它的表面温度仍然可达到400℃以上,油嘴内具备了结焦的温度条件。由于使用的是回油油嘴,所以油嘴内会产生汽蚀,爱到汽蚀的金属表面呈蜂窝状损坏。 使用煤焦油的油嘴比原油结焦与磨损要严重得多,由于从2009年10月以后在石化管系统不再使用煤焦油,所以在这里不详细介绍。 3.2 油嘴的维护保养 当油嘴使用到保养周期后,将其从燃烧器上拆下,按图3所示顺序分解,用汽油将这些零部件清洗干净擦干。 3.2.1 喷嘴的维护保养 首先加工三个上锥体直经为¢14L、下锥体直经为¢1.2L、锥度为120°、表面粗糙度为Ra0.4锥头,然后用前两个锥头加研磨砂研磨喷嘴120°的锥面,直到锥面内结焦和受损面被磨平为止,再用第三个锥头加抛光粉抛光。 3.2.2 旋转室的维护保养 检查旋转室进油槽(图5)的三个面结焦和蜂窝状损坏程度,先用刀片清除进油槽面上的结焦,再用1800号砂纸打磨槽面,直到槽面的粗糙度与喷嘴锥面的粗糙度大致相同为止。 3.2.3 回油管维护保养 回油管(见图5)一般不会出现结焦,磨损程度也较轻,但要检查回油管内孔的三条螺旋线并清洗干净,以避免原油中胶质附着在螺旋线上,使通过回油管进入枪体的回油产生气阻而导致回油不畅的现象发生。 对以上三个零部件保养完以后,按图4顺序组装后即可以使用。经过保养后的油嘴与新油嘴的性能一样,但这样的保养最好不要超过四次,这是由于喷嘴和旋转室其它燃油和回油通过的工作面不易修复,所以当油嘴使用到这种程度r应及时报废。 4 结 语 百得燃烧器技术含量较高,油嘴仅仅是它的一个重要部件,还应对它各个系统的结构、性能和原理有一个了解,这样才能应用所掌握的油嘴技术安全、经济、节能地使用油嘴。虽然一支油嘴在连续使用5000小时以上时不会出现明显的结焦和燃烧不完全的现象,但在石化管道系统所使用的大功率加热炉上能及早发现这一现象,及时并采取措施,节能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在发展低碳经济的今天具有重要的意义。 石化技术论文:石化生产中三相异步电机故障诊断技术 伴随着石油化工生产水平逐渐提升,石化生产对于电机设备的应用安全越来越关注。三相异步电机是石化生产中的重点设备之一,由于其结构简单,易于维护,在具体生产中的应用比较广泛。当三相异步电机出现故障将会导致石化生产停工,因此需要及时采取异步电机维护。为了提升三相异步电机的维护效率,在本文中针对石化生产中的三相异步电机维护技术进行研究。 【关键词】石化生产 三相异步电机 维护技术 研究 在实际生产中,三相异步电机充当着动力转换设备,能够将电能转换为生产中所需要的机械能力。同时三相异步电机与其他类型电机相比,其运行效率较高,装置性能较强、电量消耗比较小,比较容易携带。基于三相异步电机这些优势其在石化生产中应用备受关注,因此对于其维修技术进行研究,在促进石化生产方面具有较为积极的意义。 1 石化生产中三相异步电机运行故障产生原因 三相异步电机在石化生产中的应用,伴随着电机的运行有可能会产生电机故障,为了迅速的对三相异步电机故障进行维修,需要对故障产生原因进行分析。三相异步电机运行故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开关接触器不稳定; (2)保险丝被烧断; (3)电机使用不当所出现的电路故障。 1.1 开关接触器不稳定 在石化生产中,三相异步电机缺相运行的情况比较常见。如果三相异步电机长期处于缺相运行的状态,将会导致系统出现的故障,严重的情况会出现电机烧毁。那么缺相是如何产生的?在进行三相异步电机接触器的配置环节中,如果接触器配置不合理,使得触头的灭弧能力降低,开关接触器的触头直接连接在一起。基于这样的情况,在具体的石化生产中将会出现故障。 1.2 保险丝烧断 保险丝烧断的问题在三相异步电机运行中也比较常见。如电机处于短路状态时、电机主回路单相接地时都会出现保险丝的熔断。再或者是保险丝的容量比较小,也会直接导致保险丝在线路连接中烧断。 1.3 电机使用不当 三相异步电机使用不当也会出现故障,如比较典型的就是金属片烧毁、导线断开等。当点击使用环境不当,同样会导致石化生产设备电机缺相。 2 石化生产中三相异步电机维修技术应用 对石化生产中的三相异步电机进行维护,分为三个步骤进行维修: (1)在三相异步电机未运行前对于电机进行安全检查; (2)针对三相异步电机的绕组进行电气检查; (3)从电机运行的电路上进行综合性的安全分析。 2.1 电机运行前的检查 在异步电机在运行之前,工作人员需要对于异步电机的状态进行检查,包含内部电路、外观以及通过物理检查等确定异步电机处于正常的待工作状态。这是保障异步电机能够在石化生产中运行的前提。在实际检查环节中,需要对异步电机的参数数据进行记录,以备电机出现运行故障时按照参数数据进行维修,迅速找到故障点。具体设备检差,可以通过噪声检测技术、电流测量、振动状态等进行分析。这些参数都能够使得工作人员判断出三相异步电机的运行状态。一旦发现三相异步电机存在故障,需要对其进行拆卸检修维修。先对主要部件进行故障检查,如对绕组进行故障检测,分析绕组是否出现接地故障。通过目测的方式,观察绕组端部以及线槽内部绝缘物是否有损伤,以及焦黑的痕迹。还可以用万用表进行检查,当万用表低阻档读书很小,t说明是绕组接地。 2.2 绕组电气维修 针对三相异步电机绕组的故障,需要对电机绕组及时进行解决。首先将绕组受潮的部分进行烘干处理,并且冷却到60-70℃,浇上绝缘漆之后在进行烘干。在处理绕组端部的损坏时,需要在绕组接地处重新进行绕组的绝缘处理,涂漆并且烘干处理。而绕组接地点在槽内时,需要及时更换部分绕组元件,最后应用不同的兆欧姆表进行绕组的测量,直到满足技术要求为止。三相绕组除了接地故障外,还可能会出现绕组断路的情况,而对于绕组断路的维修,主要通过三种方式来实现: (1)断路在绕组端部时,需要将断路连接上,并且包裹上绝缘材料,在最为外端套上绝缘管,再烘干; (2)当出现相间绕组短路时,需要重新更换新的绕组; (3)对笼形转子断笼情况采用焊接法、冷接法等。 2.3 电气电路分析 对三相异步电机的电气电路进行综合性的分析,一般情况下,三相异步电动机的电流不平衡度保持在2%左右,被认为是一种正常的状态,电机绕组的绝缘电阻需要保持在100Ω以上,在对于电机绕组电路未检测的基础上不能够进行电机的开机。对于电机电气电路中的电流、振动、转速、噪声等进行观察。当这些参数都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电机的重启。 3 结论 综上所述,在本文的研究,主要面向三相异步电机故障维修,为了迅速的对三相异步电机故障进行检查,需要对故障产生原因进行分析。三相异步电机运行故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开关接触器不稳定; (2)保险丝被烧断; (3)电机使用不当所出现的电路故障。 对石化生产中的三相异步电机进行维护,分为三个步骤进行维修: (1)在三相异步电机未运行前对于电机进行安全检查; (2)针对三相异步电机的绕组进行电气检查; (3)从电机运行的电路上进行综合性的安全分析。 石化技术论文:舟山石化绿色环保技术需求分析 摘要:石化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石化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会对环境造成较严重的污染。近年来,治理和预防石化污染引起了政府和整个石化行业的高度重视。本文分析了舟山市石化行业面临的环保形势,并χ凵绞惺化行业在绿色环保技术方面的需求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舟山 石化行业 绿色 环保技术 需求分析 近年来,石油化工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屡有发生,尤其是去年发生的8・12天津滨海新区危化仓库爆炸事故,更是让人触目惊心,爆炸造成16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68.66亿元。舟山市属海岛型地区,地域狭小,环境容量有限,石油化工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就可能会对居民生命安全和附近海域环境带来严重的威胁。同时近几年公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以及安全环保意识都在不断提高,影响行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安全环保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石化行业的安全环保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和考验。 一、舟山市石化行业面临的环保形势 (一)舟山海岛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舟山是由群岛组成的地级市,国务院于2011年6月批准设立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使舟山驶上发展的快车道。近年来,随着舟山经济的快速发展,海岛陆地和近海海域环境质量却有不断恶化的趋势。受陆源污染的直接影响,舟山海域成为我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形势最为严峻的海域之一[1]。根据2003年至2015年舟山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舟山严重污染海域(劣四类)面积占比从2003年23%上升到2015年48.4%,海域水质环境质量呈显著下降趋势,其中超标最多的是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舟山海域污染来源于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海水中石油、氮、磷等有机物,农业的化肥、海水的养殖等。数据显示,随着舟山本岛及附近岛屿新建扩建油库、油码头数量的增加,油品进出、储运量增加,从而加重了舟山海域油类污染[2]。这些污染也是造成赤潮频繁暴发的主要原因。 (二)环保法律法规日臻完善,达标排放要求更加严格 自2000年以来,国家相继制定和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清洁生产促进法》《大气污染行动计划》《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这些法律、法规定和标准的出台给石化行业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其中,《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都对各类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作了严格规定,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了含油固体废物属于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处置的危险废物,含油废物违法处置被纳入刑法处罚。2012年,环保部还专门针对化工园区出台了《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从园区规划、环评制度、项目准入、环境管理和防控体系等方面提出要求。2015年4月16日,环保部和国家质监总局联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两项石油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石油化工各类污染物规定了较以前更为严格的约束性指标。2014年,环保部《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VOCs作为PM2.5的重要前体污染物,首次纳入“十三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近年来,浙江省和舟山市配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为了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的环保要求,无论是石化新建项目还是现有工程,必然要求石油化工企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研究和开发环境友好生产工艺和节能环保技术,进一步规范环保管理,研究并解决污染治理技术的难题,从而大幅度提高石化“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治理技术水平和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可靠性。 (三)公众参与意识逐渐增强,舆论监督压力不断增大 随着生活水平和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的意识在逐渐增强,政府也鼓励公众和非政府组织机构参与环保监督,石油化工企业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及其可能引起的环境问题都在公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前几年舟山市某石化企业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引起民众的担忧和上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对其主要污染物的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都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并规定了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就要求石化企业必须努力提高绿色节能环保技术和环境管理水平,切实把环境保护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中优先考虑,全面履行好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舟山市石化行业绿色环保技术需求分析 通过对舟山市石化行业现状分析,考虑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要求,结合国内外绿色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的新进展,舟山市石化行业在绿色环保技术的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绿色生态石化基地建设 石化基地生态绿色化发展模式与机制,石化基地产业链规划与招商,多目标绿色评价体系及化工生态园区设计规范与标准,石化基地环保技术开发创新体系,节能减排与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产业运行机制,石化基地建设对海岛海洋生态和周边海域潮流的影响。 (二)清洁生产技术 制备新颖绿色原材,以替换石油化工生产中惯用的氢氰酸、光气等剧毒原材[3];采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和化工过程集成技术,降低水耗、能耗;化工装置的大型化、微型化、集成化和智能化,有利于节能减排,提高效率;开发环保高效的优良催化技术,防止设备腐蚀,减少废物和环境污染;开发特殊状态的反应体系和超常规状态的反应技术,提高反应效率,节约石化资源;生物质能、页岩气、煤层气等新能源在化工领域中的应用 [4]。 (三)污染防控与节能减排技术 海洋环境下石化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扩散分析,基于小波神经网络的“三废”污染监控技术体系研究,石化基地污染物总量控制技术,集成化石化废气净化及资源化利用技术,石化基地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技术,石化基地恶臭污染防治技术,石化基地VOCs排放控制技术,节水型污泥处理技术、特种石化废水处理技术集成及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技术应用与示范;石化基地净化水回用技术,石化基地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储运油泥资源化利用,石化基地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及修复技术。 (四)石化环境监测与安全应急体系 环境事件危险源识别技术,石化基地污染物排放监测体系,海岛环境下绿色石化集聚区运行安全关键技术,石化基地近岸海域污染监测体系,污染排放浓度超标和生态环境安全预警机制,海岛环境下石化基地安全环保应急体系,石化基地HSE管理体系。 (五)其他技术需求 环境标准与信息化技术,智慧石化基地软硬件技术体系,石化基地舆情引导与社会责任关怀建设等。 三、 结束语 像舟山这样的海岛地区,如何做好发展和环境“双赢”的文章,是极其重要而且迫在眉睫的课题。开发和使用环境友好石化生产工艺和节能环保技术,是解决石化行业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的根本出路。另一方面,随着经济与技术的全球化,我国石化工业在国际上也面临着产品和工艺技术的激烈竞争,为了迎接这种技术和产品竞争的严峻挑战,跟上国际上重视环境保护的趋势,也需要发展自己的环境友好的绿色石化技术和优质产品。因此需要认真研究产业政策和环境排放标准,加强环境友好石化生产工艺与节能环保技术攻关,大力推进石化产业升级,全面发展绿色环保技术,实现清洁化生产和循环经济。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石化产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使石化行业真正成为舟山经济发展的引擎和龙头,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 石化技术论文:论我国的石化页岩气工程技术发展与前景 【摘 要】近些年来,我国产生了许多有效的石化页岩气工程技术,而且经过实践证实,在页岩气的实际勘探中发挥了较大的价值。为我国石化岩油气勘探奠定了基础。本文主要探究的是我国石化页岩气工程技术的发展和前景展望。 【关键词】石化页岩气; 工程; 技术; 前景 一、页岩工程地质环境描述技术 页岩工程地质描述技术在我国页岩气勘探开发当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它为我国重点地区页岩油气井钻井优化方案设计,以及可压性评价、完井方式选择,以及压裂方案设计等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1、岩石力学特征评价技术 针对页岩地层具有非均质性较强、各向异性突出的主要特点,以测井资料处理以及岩心测试为重点。最终通过数据分析、技术测试等,形成了岩石力学特征宏细观分析评价技术,以及页岩地层井壁稳定性分析预测技术等,这些技术大多属于岩石力学特征评价技术。这些技术的投入使用,为页岩气水平井钻完井,以及压裂设计提供了更为实际的指导。 2、建立了页岩可压性评价办法 综合考虑岩石的特质,再分析岩石力学的相关参数,岩石中的有机碳含量,以及总含气量等。将地质甜点,以及造成压裂裂缝起裂以及延伸难度较大的岩石脆性特征相结合。最终形成页岩可压性评价办法。这种办法的针对性较强,而且在实施中可操作性较大。可压性指数评价模型如下: 在这个式子中,FI可压性指数,;S为页岩储层参数的标准化值; 为储层参数的权重系数。 这种页岩可压性评价方法,在实际应用当中发挥了重要的价值。运用页岩可压性评价方法,对我国不同区块的页岩进行了一定的计算评价,分析到许多区块页岩底层的可压性指数。根据指数进行深入分析之后,才能进行针对性更强的运用。 3、进行了页岩裂缝扩展规律物模实验研究 这种实验研究是以露头页岩岩心为主要对象的。通过对不同井下工况进行了针对性模拟实验,得出更多的理性认识。主要成就在于更新了对岩石脆性与剪切破坏形式等的关系认识。这是进行石化页岩气勘探开发工作的重要基础。 4、初步建立页岩储层综合评价标准 我国在与国外许多大学进行合作的基础之上,分析了中国石化页岩储层的主要特征,以及压裂效果等。初步得出了页岩储层综合评价标准。 二、“井工厂”钻井优化设计技术 通过对国内外“井工厂”技术进行实践调查分析,并有效结合中国石化页岩气区块的主要特点,有效进行了“井工厂”技术攻关研究。最终形成了“井工厂”钻井优化设计技术。 1、首先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其开展精细的描述。然后在此基础之上,创造出页岩气井井身结构序列。这种序列在实际运用当中,对于封隔复杂地层十分有效。而且,还有效降低了钻柱扭矩和摩阻。使得我们在开展水平作业时增加了安全防护。为满足压裂增产措施的需求提供了可能。 2、初步形成了合理确定造斜点、造斜率优化O计技术。 3、根据不同的页岩气区块的实际状况,创造出了优快钻井设计技术。 三、页岩气的开发技术分析 在页岩气的用途之中,最被人们熟知的是对页岩裂缝的填充,由于它本身是一种天然气,渗透率相对较低,而且其气流的阻力比纯天然气大,因此,给页岩气的开采带来较大困难。在长期实践当中,人们发现传统的采取方式所能产生的产量十分小,因而需要运用特殊的方式实现增产,同时需要对钻井进行适当地创新。 1、基础的压裂技术 页岩气的储层是十分致密的,因而渗透率也相对较低,如果想对其进行直接生产,难度较大。当前最常采用的方式就是储层改造、页岩气储存改造主要有两种方式:压裂和酸化。在这两种方式当中,压裂是最常运用的。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水力压裂是页岩气开发过程中使用时间最长的,也是目前常常使用的压裂技术。水力压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不仅能够在储层当中形成十分密集的网络,而且能够合理地改善渗透率,使得天然气更加顺利地进入井筒。为了保障保井能够经受住压裂的压力,从而注入泵率。就必须要在压裂开始之前,对井中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测。分析出具体的受压能力。从目前的研究进展来看,人造裂缝的半长,在对岩井水力压裂的适应中,可以达到76.3~458.0m。 在对页岩气进行实际开采的过程当中,我们可以采取多样化的压裂办法,如氮气泡沫压裂技术、多级压裂、水力喷射压裂等。在这些办法当中,各个办法使用的范围不同。如氮气压裂办法适用于深度较浅的,或者底层压力较小的页岩。多层压裂办法一般适用于垂直堆叠的致密底层。除此之外,还有凝胶压裂办法等。但是凝胶压裂基础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在长期发展之后,逐步被清水压裂办法所替代。 因为页岩气藏超低率和低孔隙度,页岩气水平井必须要经过多级大规模水力压裂处理。然后才能实现页岩气藏经济生产。在国外,经常会使用的水力压裂技术包含了以下几种:泡沫压裂、清水压裂、多级压裂、水力喷射压裂、同步压裂等。 泡沫压裂:这种技术主要适用于低压、低渗透水敏储层压裂作业。总结该技术的主要特征,可以有效减轻压裂液对地层造成的伤害力度。而且能够呈现出更好的返排的效果。 多级压裂:它主要指的是在合理运用封堵球的基础上,将储层进行多个层次上的分隔,进而进行科学的分段分裂。这种分段压裂方式是当前页岩气水力压裂所采用的主要技术。 清水压裂技术:它主要是指将减阻剂、表面活性剂以及黏土稳定剂等,加入一定的清水,进而在压裂过程中充当压裂液。这种技术主要是通过在清水中加入减阻剂、黏土稳定剂量,以及表面活性剂等,来充当压裂液。这种特殊的压裂液能够有效改善页岩气的渗透率,提升导流性,有效降低地层伤害。这种技术主要运用在致密储层,它是美国页岩气井最主要的增产方式。 水力喷射压裂:它指的主要是运用高速、高压的带砂体,进行适当的孔射,接着再打开地层连接井筒的通道,使得流体排量得到大量提升,进而实现较高的低层压裂技术,这种技术主要适用于发育较多的天然裂缝的页岩储层。 石化技术论文:石化企业污水回用技术研究 [摘 要]目前我国水资源严重紧缺,石化行业开展节水减排的形势非常紧迫。本文主要介绍了石化企业在“节水减排、污水回用”方面的工作和探索。重点阐述了如何通过清洁生产,优化污水处理工艺,合理进行清污分流、污污分治,确保外排废水指标长期稳定达标,为后续的污水回用打下良好基础。 [关键词]石化行业;节水减排;源头控制;污水回用 1 石化污水的特点及处理流程 1.1 污水排放量大 石化企业是工业耗水量较大的行业之一,约占全国工业取水量的5%左右,而废水排放量约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的4.2%。伴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日益扩大,污水排放量大成为石化企业污水的特点之一。 1.2 污水水质复杂 石化企业由于生产的产品流程较长,生产装置又多,在生产过程中因切水、设备泄漏等排出的污水中含有的有机污染物众多,且含有一定毒性。根据成分不同,污水可分为含油污水、含硫污水、含碱废水、含盐污水、含酚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的多样性给后续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石化企业废水是工业污水中比较难处理的水质之一。 1.3 污水水质变化大,冲击性强 由于石化企业污水具有量大、变化快、水质复杂且具有毒性的特点,因此任何水量、水质的波动都有可能给后续处理设施造成冲击,导致污水处理系统瘫痪(尤其是生化系统污泥大量死亡),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恢复。 1.4 主要的污水处理流程 随着石化企业生产规模日益扩大,为降低生产成本而导致的原油劣质化趋势越来越大,造成石化废水水质不断恶化,传统的“老三套”处理流程(即隔油-浮选-生化)已难以满足处理需要,而国家污水排放标准的不断从严和环保执法力度的逐步加大,造成企业外排污水达标困难,因此石化污水处理流程通常采取大马拉小车―通过加大设计能力来提高污水处理系统的耐冲击能力,加长处理流程―有些企业甚至采用三级生化来提高处理深度,确保外排废水达标。石化企业污水处理系统一般分为预处理和生物处理。为了确保生化处理的平稳性和效果,预处理非常重要。 2 污水资源化探讨 2.1 持续推行清洁生产,加强源头控制 采用源头控制是实现污水资源化的重要措施,不仅可以节约新鲜水,而且可以减少污水的产生量,减轻污水处理系统的压力,提高处理合格率,为污水回用创造良好的条件。目前,国内一些石化企业在清洁生产以及源头控制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例如:用加氢精制工艺取代传统的碱洗电精制工艺,以柴油产品精制为例,传统的柴油碱洗电精制装置的污水产生量为0.1t(水)/t(油),而采用加氢精制工艺后,污水产生量仅为0.025t(水)/t(油),削减率达到75%,减排效果明显;采用间接冷却和空冷技术代替直接冷却和水冷技术,可以减少水冷设备的蒸发损失与飞溅损失;实现装置间的热联合,回收低温余热,可以减少冷却设备,进而减少循环水的使用量。 2.2 做好污水的污污分流和分治工作,减轻污水 集中处理系统的压力石化企业基本上已做到清污分流,而污污分流和分治工作还需不断加强,后者不仅是污水达标排放的保证,更是污水资源化的需要。将含硫污水、碱渣污水、含盐污水和低浓度的含油污水进行彻底分流,并实现专线专输、专罐贮存、分质限量处理。特别是在装置停工期间,对于清洗容器排出的高浓度溶剂冲洗水,用槽车运至污水处理场专罐贮存设施,避免对污水处理系统的冲击。通过上游环保装置、设施的预处理(如污水汽提装置、湿式氧化装置以及电脱盐污水的预处理设施等)来降低污水处理系统的负荷,确保外排废水的净化深度,为污水资源化创造良好的条件。 2.3 合理应用水夹点技术,加深污水资源化程度 2.3.1 含硫污水的串级使用 石油炼制企业含硫污水的串级使用就是一个很好的水夹点技术应用的实例。以镇海炼化为例,该公司结合生产工艺注水水质的需求,将催化裂化装置分馏塔顶的含硫污水串级使用于富气洗涤水的注水,将常减压或其他非加氢型装置的含硫污水,串级使用于延迟焦化装置富气洗涤水的注水。通过含硫污水的串级使用,该公司不仅减少软化水的使用量将近30t/h,而且减少相对应的含硫污水的产生量。 2.3.2 汽提净化水的回用 含硫污水汽提装置是石化企业处理酸性水的唯一装置,通过加强酸性水的预处理如增设罐中罐+旋流除油器的组合工艺,降低酸性水中的油含量,为污水汽提塔的稳定高效运行打下好的基础,确保汽提净化水的各项指标稳定达标。目前石化企业已普遍将污水汽提净化水回用于电脱盐注水、加氢精制装置的空冷注水等,某些先进企业的回用率甚至可达85%左右,某些大型的石化企业一年的回用量可达到上百万吨。回用净化水不仅达到了节水的目的,而且直接减少了废水的排放量。 2.3.3 达标外排废水的回用 要最终实现外排污水的回用,必须提高外排污水水质。水质越好,回用的后续处理流程就越简单,回用成本越低。因此,石化企业要在抓好污染源头控制,减少上游装置污水产生量,做好污污分流、分质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污水处理场的净化能力和深度,降低外排废水的污染物浓度,为污水回用提供合格的水源,真正实现外排废水的资源化。根据目前石化企业的现状,达标外排废水回用可分为直接回用于机泵冷却水和焦化冷焦水,按外排水质情况选择经适度或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补水,以及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锅炉用水三类。适度处理主要用于处理丰水地区企业的达标污水,特别是水质较软的南方地区。一般经过强化生物处理,如膜生物反应器(MBR)、曝气生物滤池(BAF)等,再经过过滤、杀菌等后续处理,主要是进一步降低污水中的COD、氨氮、油类以及悬浮物,使水质达到《循环水水质控制标准》中规定的COD≤60mg/L,NH3-N≤10mg/L,石油类≤2mg/L以及SS≤10mg/L的指标,满足循环水补水的水质要求。 深度处理主要用于处理缺水或水质较硬地区企业的达标污水,主要目的是去除水中的盐分,降低电导率。根据目前的现状,通常采用预处理―超滤―反渗透脱盐的处理流程,因为流程比较复杂,处理费用较高。处理后的水质好于自来水,一般回用至锅炉用水。水质较硬的企业也可考虑将深度处理的污水部分回用到循环水补水,以降低补水中的盐浓度,提高循环水的浓缩倍数,减少排水量,达到节水减排的目的。目前一般深度处理的成本费用为5元/t,而水质较硬企业制取除盐水的费用达到6~10元/t,因此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在北方还是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对于缺水地区而言,其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更大。 3 结论 实现石化企业节水减排,必须加强节水减排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员的节水减排和水的忧患意识;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水减排措施和管理制度,提高用水管理水平,将用水与排污作为一项重要的生产指标进行考核;企业在实行节水的同时要减排减污,否则随着污染物浓度的提高会使外排污水无法达标,污水回用亦无从说起。总之,要将优化污水处理系统与水资源化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达到节水减排的目的。 石化技术论文:碎石化技术在老路面改造中的应用 摘要: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碎石化是一种原位利用原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手段,在原水泥混凝土路面用末期,其他方法不能起到好的效果时可以采用。 关键词: 碎石化;老路面;改造 0引言 水泥混凝土路面在其使用年限末期,不能再承担服务功能时,需要对其进行处理以建构新的路面结构。国内在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处理方面方法不够完善,这与我国机械设备制造工艺相对落后有关。国外(主要指美国)在处理旧水泥混凝土板块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形成了在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破损状况相对严重时的原位利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的碎石化工艺。这一工艺能将水泥混凝土路面破碎成小粒径嵌挤颗粒,从而为新的沥青混凝土加铺层提供理想的基层。国内在进行老路面改造时,一般采用直接加铺方案、全部破除老路面方案,近年还引进旧路面碎石化技术;本文将通过道县至永安关公路(K0-K12)段路面处治工程对三种方式进行较直观的对比: 1工程概况 S323线道县至永安关公路(K0+000-K8+511)段老路基路基宽度约18m,并且部分道路已于2000年8月建成通车,还有一部分路基已全部成形,但路面仅铺筑了1604m,目前尚未通车。本项目路线连接道县县城与寿雁镇,作为通往广西桂林的交通要道,交通量大,且路线两侧有不少砖厂,超重超限车辆较多,路面破坏严重。根据中南大学检测报告,旧路路面结构为23.5cm水泥砼路面+18~22cm天然砂砾,路面劈裂强度为2.77MPa。路面板的坏板率为17.48%,断板率为11.86%,裂缝度为13.8(m/1000m2),裂隙率为11.41(m2/1000m2),坏缝率为73.68(m/1000m),并有大量的错台、翻浆和角隅破坏,符合碎石化技术的适用条件;综合考虑经济、适用、环保、施工难度等因素,结合国内外多条路面加铺公路的经验,将在老路面上加铺方案(方案一)、全部破除老路面方案(方案二)及旧路面碎石化作底基层(方案三)进行同深度比较。本次设计路面结构为:26cm水泥砼路面+18cm5%水稳碎石+20cm级配碎石。 2路面方案比选 2.1 方案一(加铺方案)旧水泥砼路面的改建技术,关键是修复旧砼板块、稳固松动板块、防止接缝反射、解决板表面水下渗、滞留等问题。在重交通的情况下,半直接式水泥砼加铺层改建技术,施工工艺相对而言较简单,施工进度快,造价相对较低,改建后路面损坏率不大,故采用半直接砼加铺层改建。半直接式砼加铺层改建施工方案主要工序为:处理、修复损坏的旧路面板(旧路面面层、基层)、旧路肩;旧路面板下灌浆处理松动板块;采用土工布、油毛毡、防水卷材、沥青等材料进行老路面防水、防反射裂缝处理;在原路肩部位设置泄水槽以利排水;铺筑新砼面层;新砼面层灌缝。 2.1.1 路面结构加铺路段:26cm水泥砼路面+下封层+油毛毡+粘层;新建路段:26cm水泥砼路面+下封层+18cm5%水稳碎石+16cm4%水稳碎石 2.1.2老路面处理①长距离破除段。对于路面长距离破坏段(连续破坏长度大于50米),采用机械破除路面板。基中K0+081~K0+140段由于以0.3%的纵坡从老路面高程过渡到加铺路面高程,老路面需全部破除,按新路面结构重建底基层、基层; K7+530~K8+500段路面破损严重,而且路基宽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故老路面需全部破除,按新路面结构重建底基层、基层。②局部破坏处理。根据《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按路面破坏轻重程度,分别采取以下处理措施,如表1所示。③路面防水处理。老路面修补完后铺设三油两毡。④灌缝。应清除旧纵横向施工缝、缩缝中的旧填缝料和杂物,重新灌注填缝料。⑤板底灌浆。基层采用天然砂砾,有的为碎石级配,颗粒大小不均匀,也不平整,基本处于泥结结构状态。对于路面板完好但基底空洞板块应进行板底灌浆处理。⑥板块扩宽。在万家村中桥至寿雁中学段路面宽度只有7.0米,为了防止新老路面板交接处基层回弹模量差异大形成纵向裂缝,右侧路缘带50cm用C15砼做基层。 2.2 方案二(破除方案)将所有老路面板块破除后重新修筑路面。路线平面以路基中心线控制,路线纵坡以左侧路基高程控制。老路面破除时保留老路基层(天然砂砾),再设置10cm厚的砂砾调平层作为底基层,未修筑路面部分采用16cm4%水稳碎石底基层。 2.3 方案三(碎石化方案)水泥混凝土路面的碎石化是一种原位利用原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手段,在原水泥混凝土路面使用末期,其他方法不能起到好的效果时可以采用。碎石化方法、震裂压稳和破裂压稳技术都能很好地消除反射裂缝。与碎石化工艺相比,震裂压稳和碎裂压稳技术对水泥混凝土路面的结构性破碎得不够彻底。水泥混凝土路面的碎石化是将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面板,通过专用设备MHB一次性破碎为碎块柔性结构。通过破碎将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强度降低到一定强度,防止反射裂缝的发生,同时能够实现两者较好的平衡。MHB型破碎机械破碎后的颗粒尺寸是可控制的,一般来说,颗粒越小其防止面板开裂的效果越好,但强度越低,根据国外的研究,规定其颗粒范围在7.5~30cm之间能取得良好的使用效果。控制破碎后颗粒尺寸可通过控制重锤下落高度来实现。破碎后其颗粒粒径小,力学模式更趋向于级配碎石。MHB碎石化再生技术的主要优势是:通过破碎将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强度降低到一定程度,防止反射裂缝的发生,同时能够实现两者较好的平衡。旧路面进行碎石化后应具有以下特点:①碎石化能使原水泥混凝土板块在平面上强度分布均匀;②碎石化后仍能保留原水泥混凝土路面的一定强度;③碎石化可以消除原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④碎石化后的粒径合理,不会产生应力集中现象。根据本项目特点,碎石化路面用于底基层,在其上铺筑18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cm沥青表处+26cm水泥混凝土面层。新建路段底基层可采用20cm级配碎石,基层、面层与碎石化段相同。 2.3.1 碎石化施工工艺流程水泥混凝土碎石化施工工艺流程:施工准备清除路面杂物多锤头破碎机安装就位旧路面破碎施工重型压路机碾压密实检测压实度及碎石化程度表层灌浆封浆处理碎石化施工验收进入下一道工序。 路面碎石化之前应进行以下处理:①路面碎石化施工前应先移除所有将破碎的混凝土板块上存在的沥青罩面层和部分沥青表面修补材料,否则会影响碎石化质量。②调查清楚沿线构造物及管线,两侧路肩外5-10米范围内存在建筑物的路段,施工时应降低锤头高度对路面进行轻度打裂,对于路肩外5米范围以内存在建筑物的路段,应禁止破碎;埋深小于1米的管涵顶部路面采用机械挖除换填碎石,埋深大于1米的管涵顶部应适当降低落锤高度。③修复排水设施。在旧路面临土路肩侧设置排水盲沟,靠中央分隔带处可与中央分隔带的盲沟合并设置。④特殊路段的处理。对出现严重病害路段面板进行破除,换填碎石。当土路基存在病害时,也应对路基进行换填处理。⑤交通管制。在路面碎石化之前应制订交通管制及分流方案,满足通车及施工要求。 2.3.1.1 碎石化施工①采用RMHB破碎机进行破碎。施工前先选择长50米的一段路作为试验段确定所需参数,并选取试坑确认破碎效果。破碎前要确定锤的破碎点,一般锤距为50cm左右。路面破碎的形状必须成“锯齿”拼图状,所有的碎粒处于互相啮合,未被打乱的状态,这样可使交通负荷向更大的范围分散;碎粒共同“工作或弯曲”,将负荷分散到更大的范围。经过碎石化后,水泥混凝土颗粒的粒径不大于40cm,且75%以上的颗粒在深度方向的分布满足:表面最大尺寸不超过7.5cm,底部不超过37.5cm。②破碎的混凝土的固定。破碎的混凝土的固定方法是用重型静碾压路机碾压,以重型轮胎压路机为首选,因为钢轮压路机或振动压路机在碾压时接触面不均匀,尤其是振动压路机会使一些小型碎块下沉,造成破碎块体更加松动而不能起到固定作用。根据以往的经验,采用50T的重型轮胎式压路机碾压几遍的固定方法对破碎的混凝土碾压有很好的作用。对于一些破碎后产生的混凝土过分剥落、形成缝隙较大的部分,采用砂浆灌浆及封浆处理,以保证加铺结构层以下没有空洞。破碎与固定同步进行:同步进行主要是利用重型轮胎式压路机对水泥板进行碾压,使旧水泥板完全破碎并与下步结构层充分接触,同时保证水泥混凝土板体保留大部分强度。利用压路机本身的重力及工作时的冲击力来完成的,其工作时压路机碾压力可以达到250T,利用大的冲压力将水泥混凝土面板压裂并将板体压实以起固定作用。指标控制一般采用高差控制,高差的控制方法是在施工前,每车道50米确定一点测定其高程,施工时每碾压5遍测一次,当前后两次高差小于 5mm时,即认为破碎并碾压密实。③碎石化与非碎石化混凝土路面接缝处设置土工格栅。 2.3.1.2 施工质量检测碎石化大面积施工前,需选择具有代表性路段作为试验段,其长度最小100米,在该试验段中安排不同锤迹间距(2cm左右级差)的子区段,每段长度不少于50米,其分界要标记清楚。施工后,需检测回弹弯沉(或回弹模量),验证其是否满足变异性要求。推荐采用回弹模量指标,测试的点位随机选定,并应不少于9个,其指标应在250mp-450mp之间,如果不满足,要增加试验段长度并根据增加落锤高度或减少锤迹间距的方式调节,已使其破碎程度增加,变异性减小,直至达到前述质量控制指标要求。进行大面积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单幅路面长度破碎超过1KM时,在破碎粒径发生突变处挖试坑抽检,验证粒径是否满足要求,如果不满足要作小幅调整,在此过程中无需继续检测回弹模量指标,而以试坑粒径状况与试验段有无显著差别作为判断是否合格的依据。 2.3.2 施工注意事项根据路面碎石化工艺施工特点,施工质量方面需要注意的环节有:①排水设施的设置及施工过程中的防水、排水。在路面碎石化前应设置好排水设施。建议在路肩部位设置碎石盲沟,使破碎后的旧路面层、基层和路基处于较好的排水状态,为加铺层提供足够的支撑强度。旧水泥混凝土板块在破碎后很容易受到雨水侵入,所以破碎完成后,加铺新路面结构前要做好防水工作。要求后续的摊铺工序在碎石化完成后尽快开始,如果不能及时摊铺,则应采取临时防水措施(如加盖塑料薄膜等)减少雨水侵入。②试验段施工及正式施工过程中对破碎情况的监控。因为粒径于破碎层的强度特性直接相关,所以控制破碎粒径是施工工艺中的重要环节。在正式进行大面积施工前,应安排试验路段进行破碎,详细了解破碎后的粒径分布情况、强度及均匀性,找出能够满足破碎要求的MHB设备控制参数,指导全路段施工。进行大面积施工时,应密切关注混凝土板表面破碎状况。当某一施工路段表面粒径发生显著变化时,应通过开挖试坑的方法核查板体内部粒径分布情况,如不满足要求,应及时调整MHB设备控制参数,直至满足要求。③施工前后对基层、路基软弱部位的处治。根据国外的经验,对于施工路段存在的基层、路基不稳定的情况,应在采取换填等处治措施后再进行碎石化施工。这样可以提高路面基层稳定性,消除新加铺结构的安全隐患,为改造后路面长期使用性能提供保证。从工艺总体上看,虽然换填工序要占用较多的时间,但是这种时间耗费是必需的。以上三个问题在碎石化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把握好这些关键环节是保证碎石化质量的重要手段。 3经济比较 通过综合比较,采用碎石化技术(方案三)经济性较好,根据国内外的工程实践,对消除反射裂缝是比较成功的,且对环境影响较小,故作为推荐方案。 4 结语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碎石化技术是一种重要的水泥混凝土原位破碎利用技术,它一般适用于水泥混凝土路面出现较大范围的破损的情况,能成功地消除反射裂纹,国外在这项技术的应用方面有了多年的实践,国内自山东省交通厅倡导引进这项技术后,通过多个项目的的实践,也有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湖南自2007年开始引进这项技术,最开始在浏阳市一个旧路改造项目中实施,本项目是本省第二个实施这项技术的项目。 当然,这项技术也有一些问题,碎石化技术使原结构的整体强度降低,再加铺后可能会也可能出现一些问题,特别是加铺沥青面层后,会出现车辙和纵向裂缝等病害,这需要国内外广大同行通过不断的实践总结经验去解决,使这项技术能广泛推广起来。 石化技术论文:浅析大型石化企业污水深度处理与回用的技术措施 摘要:本文以大型石化企业为例,介绍了石化企业污水的特点,污水处理回用现状以及相关的污水处理技术,并针对大型石化企业的特点重点介绍了膜分离技术和生化技术结合膜生物反映器技术以及利用该技术的进行相关污水深度处理与回用的流程。 关键词:石化企业;污水;深度处理与回用 1 大型石化企业污水特点以及污水处理现状 1.1 石化企业污水的特点 石化企业炼油污水是电脱盐、常减压、催化裂化等工段产生的污水汇集而成,是一种集悬浮油、乳化油、溶解有机物及盐于一体的多相体系,悬浮物及盐出自电脱盐工艺,油及溶解于污水中的硫化物、酚、氰化物等与原油加工工艺有关。 1.2 石化企业污水治理现状 石化企业污水处理技术按治理程度分为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三级处理。一级处理所用的方法包括格栅、沉砂、调整酸碱度、破乳、隔油、气浮、粗粒化等;二级处理方法主要是生物治理,如活性污泥、生化曝气池、生物膜法、生物滤池、接触氧化、氧化塘法等;三级处理方法有吸附法、化学耗氧法、膜法等。炼厂污水一般经二级处理可达标排放。国内采用三级处理即深度处理的企业极少,而国外很多石化企业污水一般都有三级或深度处理工艺。据国家环保局统计,真正达到规定排放标准的不足50%。水资源的严重短缺和环境因素制约着我石化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为解决这些问题,研究适宜的污水深度处理工艺使炼油污水循环回用是十分必要的。 2 石化企业污水处理与回用技术 2.1 污水处理概述以及污水回用途经 污水的回用一般要经过深度处理(即三级处理)来除去二级处理(生化处理)所不能除去的污染物(有机物及胶状固体,可溶的无机矿物质氮磷等等)和COD、BOD、颜色、味道、气味等。 石化企业废水回用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作循环水补充水源,二是作为工业用水水源,三是作锅炉用水产生蒸气。 2.2 石化企业污水处理与回用技术 污水处理与回用技术按照原理不同,可分为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和生物处理法。单一的深度处理技术一般只能去除某一类污染物,几种技术有机耦合才能满足回用水质的要求。 ①物理处理法。物理处理法主要包括沉淀、过滤、吸附、空气吹脱、膜分离等。沉淀主要用于固液分离,澄清水质,去除大颗粒的絮体或悬浮物。过滤主要是澄清水质,可以去除大于3μm的悬浮物、病原菌等。常用的过滤介质有石英砂、褐煤、核桃皮、活性炭等。利用活性炭或某些粘土类材料的巨大比表面积吸附大分子有机物,去除色度,降低COD和去除某些无机离子。膜分离技术用于污水深度处理的历史很短,但用途却十分广泛。根据膜材料孔径的不同,可将其分为微滤、超滤、纳滤和反渗透等几种。②化学处理法。化学处理法主要有絮凝、化学氧化、消毒、离子交换、石灰处理、电化学和光化学处理等。絮凝是指投加无机或有机化学药剂使胶体脱稳,凝结悬浮物、絮体等,去除悬浮物和胶体,常与沉淀、过滤等结合使用。化学氧化能去除COD、BOD、色度等还原性有机物或无机物,如O3氧化、H2O2+FeSO4氧化等,常与其它方法结合使用。消毒是指利用CI2、ClO2、O3等杀生剂、45和电化学方法杀灭细菌、藻类、病毒或虫卵。离子交换能去除水中的阴、阳离子,用于咸水或半咸水脱盐。石灰处理用于沉淀钙、镁离子,降低水的硬度,防止结垢。电化学、光化学处理能去除水中的难降解物质,如45催化氧化或辐照处理,电水锤技术、脉冲电晕技术等,常与化学氧化结合应用。③生物处理方法。生物法在污水回用深度处理中应用非常广泛,能够降解多种污染物,处理成本低、运行稳定可靠,抗冲击能力很强。常用的生物处理法有生物过滤法、生物接触法、氧化法、氧化塘和地层生物修复。 3 大型石化企业的污水处理与回用技术的选择 3.1 大型石化污水处理回用技术选择-膜生物反映器技术 传统的生化处理工艺普遍存在COD、氨氮去除效果差,抗冲击负荷能力弱等缺点,而膜生物反应器技术,把生化技术与膜分离技术组合处理工艺虽然流程较长、成本较高,但处理后的水质情况较为理想,比较适合于大型石化企业。 膜生物反应器(Membrane Bioreactor)简称MBR,把膜分离技术和生化技术结合在一起。膜分离技术是40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种技术,在能源、电子、石化、环保等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是一种利用特殊的薄膜对液体中的某些成分进行选择性透过的方法。20世纪70年代,许多膜分离技术实现了工业化生产,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20世纪80年代膜分离技术的发展,主要集中在不断提高工业化的应用水平,拓展应用范围,加大开发力度,开拓新型的膜分离技术等方面。膜生物反应器一般采用一定孔径的中空纤维膜,通过膜分离,使污水中大分子难降解成分在生物反应器内有足够的停留时间,有利于特效菌的培养,大大提高了难降解有机物的降解效率,它可以取代传统活性污泥法中的二沉池进行固液分离。 3.2 利用膜生物反映器技术进行污水处理的流程 MBR系统由缺氧池、好氧池、中沉池、好氧池、膜池、清洗和反洗系统组成。在生化前有均质调节罐、CPI除油、涡凹气浮、容器气浮、匀质罐等预处理设置,主要作用是去除油类和悬浮物等。经过预处理后的污水自流进入MBR系统的水解酸化池、好氧池、中沉池、好氧池、膜池,在水解酸化池中大分子转化为小分子,提高了水的可生化性,在好氧池中进行有机物降解和暗淡的消化作用,在中沉池中进行部分泥水分离和反硝化作用,经过好氧和缺氧反应后的混合液自流到膜分离池,在此进行泥、水分离,污水中绝大部分活性污泥(尤其是硝化菌)被截留残留在生化池内,混合液回流泵提升进入前端生化池,清水透过中空纤维膜在泵的抽吸下进入清水池。反洗系统用来去除附在膜丝上的污染物,保证膜丝有良好的水通量。 反洗过程在一定周期后进行一次。MBR系统的出水中仍含有一些有机物,通过臭氧-生物炭降解作用,进一步去除水中残留的COD、氨氮等污染物。 石化技术论文:共振碎石化技术在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中的应用 摘要:共振碎石化技术是目前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新技术之一,该技术是通过专用设备将旧路面板一次性破碎为承载能力高、反射裂缝控制效果好的咬合嵌挤柔性结构层,再在上面加罩沥青混凝土面层,直接完成路面“白改黑”改造。 关键词: 共振碎石化水泥混凝土路面白改黑 前言:水泥混凝土路面具有刚度大、抗压能力强、耐久性好等优点,因此在我国过去的几十年间被广泛使用。随着道路使用年限增长及交通流量的增加,许多水泥混凝土板块出现碎裂、断板和纵、横向裂缝、沉陷等问题,道路平整度和行车舒适性受到严重影响,考虑到很多损坏道路已经基层严重损坏,板块反射裂缝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局部表面维修不能够治理其根本问题,造成维修效果不太理想。传统维修改造方式为:将原有道路面层及基层翻挖,然后再重新做道路基层并摊铺黑色面层,该施工工艺造价高,施工周期长,交通影响大,同时在开挖时产生很大的噪音污染,产生大量的建筑废料还造成资源浪费。目前正兴起并推广使用的共振碎石化技术是目前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维修改造新技术之一,该技术是通过专用设备将旧路面板一次性破碎为承载能力高、反射裂缝控制效果好的咬合嵌挤柔性结构层,再在上面加罩沥青混凝土面层,直接完成路面“白改黑”改造。该施工方法施工周期短,对交通影响小,节约工程造价,且保护环境。以下就以一工程实例来说明该技术的工艺及广泛的应用前景。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金都路(春西路~春中路)道路整治工程,道路全长797.24m,车行道宽度16米,道路较多板块存在碎裂、断板等现象,本工程主要对道路车行道进行维修改造,即对混凝土路面采用共振破碎化施工,然后加铺三层式沥青面层,厚度为16cm,同时对沿线附属设施予以改造。本次主要介绍共振碎石化然后摊铺沥青面层工艺流程。 2.施工准备 对旧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充分的路况调查,掌握路面损坏及路面沿线建筑物状况,认真复核地下管线图纸资料,并在工程实施前召开各管线单位参加的施工配合会议,进一步搜集管线资料,对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开挖必要的样洞,核对弄清地下构筑物管线的确切情况,做好记录,并在管线管理单位的共同确认下,做好管线保护措施,确定共振碎石化方案的可行性。 3.板块补强 根据旧道路弯沉值测量报告、施工图纸并结合现场情况,协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确认损坏严重需要补强的水泥混凝土板块。补强措施如下:将老路结构全部翻挖后,浇注23cmC35水泥混凝土+20cmC20水泥混凝土。 4.共振碎石化施工 4.1工作原理及特点 本工程使用的是美国安迈公司生产的PB500型共振式破碎机,其利用振动梁把发动机的强大功率转化为工作锤头的振动,锤头与路面接触,通过调节锤头的振动频率,使其接近水泥板块的固有频率,激发水泥板块在锤头下局部范围内产生共振,使混凝土内部颗粒间的内摩擦阻力迅速减小而崩溃。破碎后的碎石尺寸理想、均匀,破碎粒径范围为2.5M~15.2M,大部分集中在2.5M~7.6M。实践表明,碎石尺寸在8~20cm之间时,可取得较为理想的效果。碎石尺寸过大,容易造成应力集中,引起反射裂缝的概率急剧增大;碎石尺寸过小,则会使路面的承载力过渡减小。破碎后的粒径上部较小,下部较大。小粒度可较好地消除反射裂缝, 同时下部的较大的粒度结构也有利于路面渗水的横向排除和阻止下渗。破碎后的纹路规则排列,并与路面成35°~40°夹角。有夹角的纹理结构可使碎石块之间相互嵌合,经压实后相互咬合得更紧,从而使碎石层起到更好的砾石稳定层的作用。破碎深度可控制,不冲击路基,保证路基下的管线设施完好无损。该机械振动影响小,破碎深度可达660L,完全满足一般道路的破碎改造任务,效率极高,由于其工作点很窄,在道路施工时,可单车道施工,不用封闭全部交通,每天可完成2公里左右的碎石化工作。 4.3试验段施工及检测 试验段施工长度100-200m,破碎从道路一侧边缘开始,或者从前面破碎过的边缘开始,并向对面路肩或者向纵向的中线推进。在一次必须摊铺一个车道时,前面的破碎应至少超出将要摊铺的宽度250毫米。在破碎操作初始,操作人员会详细记录下不同的破碎情况相对应水泥路面破碎机械的数据调整,如锤头高度、共振频率和地面行驶速度等。为确保路面被破碎成达到要求的粒径,根据现场工程师要求,在行车道中间挖掘约1.2平方米的试坑,用来判定破碎块是否达到特定的尺寸要求,根据现场情况可以增加测试块。挖开的试坑需要回填,压实需要达到工程师的要求。符合要求的破碎数据应记录备查,施工参数一旦经过试振区确定下来,就可在整个碎石化工程路段内使用。 4.4全路段水泥路面碎石化施工 ⑴交通管制及路面清理 对于共振碎石化范围内的出入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记,对社会车辆进行导行,禁止无关车辆与人员出入。破碎施工须占用两条车道,施工作业区域的两个车道禁止交通通行。隔离措施到位,在隔离处设置明显的交通导向标志,或派人负责协助交警部门指挥交通。施工作业路面需提前清理,水泥混凝土路面上罩有1cm以上的沥青层及沙土层需挖走(2cm振幅下中间介质会将应力吸收无法达到共振效果);为破碎无残留道路两侧30cm范围内堆放物需清走(共振箱体伸出轮胎外沿20cm左右);破损板块无法破碎区域须提前标记或通知现场管理人员。 ⑶共振破碎 碎石化施工顺序一般由外侧车道边缘开始,如果相邻车道沿纵缝进行了切割,也可由中间向两边的顺序破碎。每一遍碎石化宽度约200mm,一条车道(3.5~3.75m)碎石化完需要18~20遍(一个来回定义为2遍)。相邻两遍碎石化区域会有50mm内的间隔或重叠区。碎石化一个车道的过程中,实际破碎宽度应超出一个车道宽度至少150mm。在施工过程中应不断检查破碎作业情况,并根据需要对设备进行细微调整,以确保达到施工质量要求。施工中,驾驶操作员应随时注意观察机械工作情况、锤头破碎效果,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破碎参数,以尽可能达到较好的破碎效果。因此,对操作人员的要求很高,必须是经验丰富的驾驶员,据本试验路段的现场施工破碎状况,驾驶员往往根据破碎时的声音来判断锤头工作效果,从而做出必要的调整。 ⑷局部补强 如果共振破碎后出现混凝土块径大于200mm且面积大于2O或混凝土面板共振破碎后压路机碾压过程中有明显的反弹现象,弯沉值过大区域应采取基础补强措施,具体措施根据设计单位意见及监理单位意见实施。 ⑸施工配合---洒水碾压 破碎完毕后,必须采用高频、低幅震动钢轮压路机(最小15吨)碾压速度不得大于1.83m/s,碾压之前最好洒水车先行洒一遍水,使其渗透深度3公分左右,碾压遍数初步按最三个来回来控制,碾压完毕后,进行摊铺施工。碾压遍数根据现场情况控制在最少3~5遍。碎石化层碾压后,不允许有钢筋外露,不允许有沥青接缝料、补块等存在;摊铺前不允许碎石化表面出现凹陷深度超过2cm。 4.4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标准 碎石化层破碎后粒径宜符合以下要求:表面层1/2厚度部分0~7.5cm,1/2厚度以下部分7.5~23cm;含有钢筋的旧水泥混凝土碎石化层,钢筋以上部分碎块粒径7.5cm以内,钢筋以下部分碎块粒径在23cm以内;碎石化层小于0.075mm含量不大于7%。碎石化层0~10cm以内级配宜在级配碎(砾)石范围以内;0~18cm以内的碎石化层级配宜接近级配碎(砾)石。碎石化层回弹模量、碎石化层碾压应满足相关规定,其它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按《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 5.沥青混凝土路面加铺施工 在碎石化后,应控制碎石化层上的交通,禁止通行与施工无关的车辆,禁止车辆随意在碎石化层上刹车与启动;同时也要减少施工车辆不必要的来回通行。应及时进行沥青摊铺等工作,尽早开放交通,减少对交通管制的时间。 在道路改造完成约半年后,查看其道路面层,未出现裂缝,通过对其弯沉等测试,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证明了改造效果良好。 6.结语 共振碎石化技术作为水泥路面改建为沥青路面行之有效新技术,由于不需要对老路面进行大规模的翻挖并重新做基层,水泥路面经过共振后形成良好的道路基层,也不需要传统的较长的养护时间,具有工期短、实施方便、节省投资、低碳环保等优点,特别是针对交通流量大的道路,其对交通影响之小,持续时间之短,是传统工艺无法比拟的。同时,随着其技术的不断完善、效率的不断提高,该技术将在以后的道路改造中大力推广并广泛应用。
1引言 绿色施工已经成为现代建筑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有利于缓解高能耗、高污染产生的资源紧张和环境污染问题,加快企业改革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 2绿色建筑与节能建筑内涵解析 绿色建筑是在全寿命周期内除了保证质量、安全、工期、成本等建设目标,还要实现四节一环保,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高效的生活空间,最大程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绿色建筑可以分为三个等级,通过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分数越高,级别越高,建筑的绿色环保性越好。根据建筑节能水平,节能建筑又分为一般节能建筑、被动式节能建筑、零能耗建筑、产能型建筑,被动式节能建筑可以不依赖主动热源供给,通过被动收集来的热量就可以提供一个舒适的温度,零能耗建筑可以不消耗常规能源,通过可再生能源就可以维护建筑正常运转,产能型建筑产生的能量超过自身运行所需要的能量,在建筑低碳节能标准不断提高的背景下,节能建筑发展迅速,成为建筑节能的重要方向[1]。 3智慧节能建筑外墙保温层现场施工工艺 围护结构的传热损失是建筑耗能的重要原因,根据相关调查研究发现,围护结构传热损失约占总耗热量的75%,而在围护结构的传热损失中,外墙约占1/4,所以,外墙保温对于建筑节能而言至关重要,根据保温层位置不同,外墙保温构造可以分为单一保温外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外墙、夹芯保温外墙,其中以外墙外保温和外墙内保温为主,顾名思义,外墙外保温就是在墙面外侧做的保温层,根据保温材料不同,采取的施工工艺也各不相同,而外墙内保温是在外墙内侧做的保温层。相对而言,外墙外保温体系的保温效果更好,更有利于建筑主体结构保护和使用寿命的延长,但是对保温材料要求较高,需要应对复杂的外界条件,尤其是在建筑防火方面需要格外注意,外墙内保温施工更安全,不会对建筑原有外立面造成威胁,但外墙内保温体系不易大面积展开,存在许多保温薄弱部位,容易产生热桥,特别是在老旧小区保温改造时,影响室内装修,占用室内面积,存在诸多不便,所以现有节能建筑外墙保温层主要以外墙外保温体系为主,下面将针对几种典型外墙保温现场施工工艺展开探讨。 3.1挤塑板外墙保温层施工工艺 挤塑板即挤塑型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是经特殊工艺连续挤出发泡成型的材料,表面形成均匀平整的硬膜,具有轻质、不透气、不吸水、高抗压、不降解等特点,与EPS板相比,在同样厚度情况下,挤塑板的保温效果更好,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施工前,要对保温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保证保温性能、燃烧性能等级能够符合规范要求,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然后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件,经确认合格后才能大面积施工[2]。 3.1.1基层处理 做好基层处理工作,挤塑板铺贴对墙面平整度有一定的要求,墙表面凸起超过10mm的部分需要剔除掉,凹陷超过10mm的地方需要使用水泥砂浆抹平,严格检查阴阳角处的平整度、垂直度,经处理、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在贴保温层前两天,反复用水将外墙表面润湿。 3.1.2挂线挂线、打点、做口、贴边 外墙外保温系统是由保温层、保护层、固定材料等构成的且适用于安装在外墙外表面的非承重保温墙体。节能建筑常用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有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胶粉聚苯颗粒保温复合型外墙外保温系统,聚苯板钢丝网架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聚苯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等。 3.1.3刷界面剂刷界面剂,贴挤塑板 配置专用聚合物砂浆,控制聚合物砂浆干料和水的比例,使用手提式电动搅拌器进行搅拌,搅拌时间大约控制在5min,保证稠度合适、搅拌均匀,为了保持聚合物砂浆的黏度,在拌合时不能添加其他材料和外加剂。使用专用聚合物砂浆贴挤塑板,通常采用梅花型点粘法,根据挤塑板尺寸规格,合理设置粘结点间距,粘结点抹好后,立刻将挤塑板贴到墙面上,并使用木抹子反复拍打挤压,使其粘贴牢固,表面平整,与垂直方向铁丝缝隙在1mm~2mm,查看线缝是否均匀。板与板之间的缝不要抹灰,应该挤紧,缝宽不能超过1.5mm,而且挤塑板对缝处高低差不能超过1.5mm,如果有超过的地方,可以使用砂纸打平,沿水平方向粘贴挤塑板,上下两排竖缝应错开1/2板长,最小不能低于30cm[3]。 3.1.4安装固定安装固定,清理整平 贴完挤塑板约20h后,可以安装锚固件,锚固件的数量要根据相关规范确定,且每块板不能少于一个锚固件。在屋檐口、阳角、门窗洞口四周等位置,应该适当加密,距离基层边缘不小于6cm,间距不超过30cm,锚固件在墙体基层的锚固深度不能低于25mm。在安装时,首先使用冲击钻钻孔,并将孔内的粉尘清理干净,然后砸入塑料膨胀塞,再用螺丝刀拧入自攻钢钉拧紧,严禁使用锤击的方法固定,最终自攻钉帽表面应该比挤塑板表面低0.5mm~1mm左右,固定完成后,对挤塑板表面进行清理整平,用砂纸打磨对缝不平处,并将浮灰、碎屑清理干净。3.1.5贴网格布贴网格布,抹面在窗口处,应该在窗台两个角的下边沿窗口对角线方向两边各增添一块约30cm的方形加强型布,防止沿窗口两个对角线方向产生八字形斜裂纹,压入网格布后再抹一层聚合物砂浆,厚度约为2mm~3mm,不能将网格布露出。 3.2矿物纤维喷涂保温层施工工艺 随着节能建筑外墙保温工程的不断发展,许多节能环保新材料被开发应用。矿物纤维喷涂保温材料具有保温、防火、吸声降噪三大功能,燃烧等级为A级,能够有效减少因保温材料失火导致的火灾事故。典型案有首都机场新航站楼、国家体育馆等。矿物纤维喷涂保温层以特殊处理的矿物棉为主要原料,配合水基胶粘剂,采用专门的喷涂设备施工,当喷覆在建筑基层表面时,能够形成一定厚度的连续无接缝喷涂层。相对于传统的板块保温体系,矿物纤维喷涂保温系统具有独特的优势,可以同时解决多种功能性需求,从而减少重复施工,而且质量轻,附着力强,在任何建筑表面都体现出良好的适用性,尤其是在异型结构和复杂结构中,能够保持建筑原有造型,施工完成后,不会产生接缝,具有良好的密封性,有利于提升建筑综合节能效果[4]。 3.2.1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矿物纤维喷涂保温层施工需要严格控制施工条件,做好相应准备。将外墙面需要预先安装的管道、预埋件等设施安装处理到位,施工现场环境温度不能低于5°,在雨雪天气或5级以上大风天气也不得施工,同时要针对施工后可能出现的烈日暴晒和雨水冲沙做好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外架搭设牢固,符合安全验收标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把控技术交底质量,让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施工工艺要求和有关技术要点,做好施工机具准备,合理组织流水施工,提高人与机具配合施工效率,做好材料准备,保证入场材料质量合格、资料齐全,能够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3.2.2基层处理 清理外墙墙面浮灰,剔除主体表面挂浆胀模混凝土,堵塞施工洞线槽,如果是加气块墙体,要隔夜浇水湿润,对于不同材料交接部位,需要钉挂加强热镀锌钢丝网,在主体结构混凝土墙体表面喷刷界面剂,基层处理完成后,进行找平层施工,检查墙体抹灰面平整度、垂直度,弹出各种控制线,在门窗洞口、阴阳角处用水泥砂浆做护角,厚度与找平层相同,在找平层抹灰前隔夜浇水湿润,水泥砂浆总厚度控制在两公分,然后压实抹光,浇水养护,做好成品保护措施[5]。 3.2.3抹聚合物防水砂浆 按设计配比要求配置聚合物防水砂浆,并通过机械搅拌将其搅拌均匀,通常情况下,搅拌时间约为两分钟,分别进行聚合物砂浆抹灰基层和面层施工,每次基层抹灰厚度控制在2mm~3mm,面层砂浆厚度控制在4mm~5mm,压入网格布面层砂浆,保证各层抹灰紧密配合、连续进行,避免出现空鼓情况,严格控制网格布搭接宽度,通常不能低于10cm,基层砂浆和面层砂浆的总厚度不宜超过8mm。 3.2.4矿物纤维喷涂保温层施工 矿物纤维喷涂保温层施工主要流程包括基层处理、底涂层喷涂、保温层表面整形、面涂层等,同时还包括一些辅助工序。在喷涂时,需要调整给料装置和工作风压,保证纤维棉输出率合适,并保持均匀稳定,喷涂角度应该控制在60°~90°之间,这样可以获得较大的压实力,而且回弹最小,喷嘴应该在循环形范围内做迂回直线连续移动,保证喷涂连续均匀,严格按照正确的喷涂顺序进行,防止出现疏松或空洞现象,及时清除被喷面上的空洞和疏松矿物棉,便于后续的修补,每次喷涂工作停止后,都要仔细清洗喷嘴。在纤维固化前,使用压板进行压平整形处理,喷涂后的保温层应该保持干燥通风,在固化72h后,才能进行其他工序,及时清理喷涂施工现场,将回弹料装袋清除。DKGL硬质矿物纤维喷涂层施工与普通矿物纤维喷涂层施工基本相同,但需要在涂层厚度、原料配合比等方面加强控制。 3.2.5找平层和防护层施工 在矿物纤维喷涂层基本干燥后,开始找平层施工,采用分层作业的方法,每层抹灰厚度控制在1cm左右,时间间隔控制在24h,总抹灰厚度约为15mm,严格遵循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找平层中层抹灰厚度要与标准贴饼一致,中层抹灰4h-6h后开始面层抹灰。找平层施工完成5h~7h后,开始抗裂砂浆防护层施工,提前做好洒水湿润,抗裂砂浆必须均匀的涂抹在保温层表面,随即抹平压实,保证平整度满足要求,严格控制防护层厚度,第1层抹灰厚度不能超过4mm,总厚度不超过8mm,尽可能减少裂缝的产生,在抗裂砂浆防护层面层施工完成达到养护效果后,进行涂料饰面施工[6]。 4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充分介绍了节能建筑特点和要求,希望通过科学的组织管理和规范的技术应用,提高节能建筑外墙保温层施工效果,为人们提供一个舒适、稳定的居住环境。 参考文献 [1]尤华.分析房屋建筑外墙保温节能在施工中的质量控制[J].智能城市,2018,4(1):144-145. [2]谈福本.浅谈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施工技术要点[J].房地产世界,2021(21):74-75+82. [3]刘志彬.浅谈建筑外墙保温技术及施工工艺的运用[J].河北企业,2017(8):203-204. [4]王继超.建筑外墙保温节能技术在建筑施工中应用[J].绿色环保建材,2020(9):58-59. [5]康体,陈江,郭林博,向长于.建筑外墙保温施工技术与施工措施[J].建筑技术开发,2020,47(19):44-45. [6]王国栋,王术亮.住宅建筑外墙保温的施工技术研究[J].工程技术研究,2019,4(13):55-56. 作者:刘雪梅 单位: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