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之友 13岁男孩杀人案:“坏孩子”不良行为该如何矫正? 【正文】

13岁男孩杀人案:“坏孩子”不良行为该如何矫正?

作者:彭毓妍; 蒋海松 不详; 湖南大学法学院
刑事责任年龄   如实供述   收容教养   加害人   不良行为  

摘要:据@大连公安消息,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大连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岁)被害身亡。接警后,市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依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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