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政坛 减增权利义务先论证咨询是法治之义 【正文】

减增权利义务先论证咨询是法治之义

作者:张智全 不详
权利义务   咨询制度   论证   法治   国务院令  

摘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修改〈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确立了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制度,规定部门规章涉及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时,应当进行论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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