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妨害公务案件被害人身份与罪数的关系 【正文】

妨害公务案件被害人身份与罪数的关系

作者:陈艳飞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妨害公务   罪数   被害人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案件  

摘要:【裁判要旨】行为人为抗拒执法,驾车造成具有执法身份的人和不具有执法身份的人受伤的,其罪数关系的认定应根据其犯罪行为的个数、案发时的主观故意、造成的损伤程度等因素进行判断。同时,还要利用全面评价规则、包容评价规则、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来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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