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对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成立并生效的理解 【正文】

对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成立并生效的理解

作者:胡渡渝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同条款   生效   盖章   诚实信用原则   不利解释原则  

摘要:【裁判要旨】对格式合同条款中经各方签字或盖章成立并生效的理解出现争议时,不宜直接认定字面含义,应结合合同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等客观主义,阐明合同条款的真实含义;如果穷尽通常解释、合理解释仍无法明确条款含义或解决争议时,法院才能运用解释位阶较低的不利解释原则,作出不利于格式合同提供方的解释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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