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转包合同无效后管理费的收取 【正文】

转包合同无效后管理费的收取

作者:吴学文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管理费   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转包   合同约定  

摘要:【裁判要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履行的合同内容无法直接返还,应折价补偿。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发包人实际参与了管理,亦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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