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诉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被告人:李培中。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4年,被告人李培中先后担任重庆市开县交通局局长、开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共开县县委常委等职务。在担任前述职务期间,李培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共计337万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影响因子:0.81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