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两张合影的回忆 【正文】

两张合影的回忆

作者:宋健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   回忆   天津解放   1949年   工作人员  

摘要:我原名叫宋献芹。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1953年3月,撤销天津县建制,成立津东、津南、滓西、津北四个郊区。天津县人民法院原有的干部分配到四个郊区人员根本不够,经市法院决定,将我们这部分协助办案的工作人员,统一由县法院分配到四个郊区。我被分配到津北郊区人民法院。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