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有偿代驾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认定 【正文】

有偿代驾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认定

作者:谈卫峰; 戴姣; 曹书谕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   主体认定   驾驶员   合同关系  

摘要:目前新兴的代驾业务,是被代驾人与代驾公司之间形成委托合同或服务合同关系。被代驾人委托代驾公司指派驾驶员驾驶车辆,其对机动车不再具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排除被代驾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代驾驾驶员与代驾(软件)公司之间形成雇佣关系。代驾驾驶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代驾(软件)公司承担雇主侵权责任。代驾公司在承担连带责任之后可视情况向代驾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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