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论督促程序的争讼性 【正文】

论督促程序的争讼性

作者:许尚豪; 欧元捷 中国人民大学
督促程序   争讼   支付令   非讼程序   分界点  

摘要:督促程序以作出支付令的时间为分界点,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一支付令的获取即成立程序和支付令的生效程序。综观我国的各种理论论述,其之所以将督促程序归入非讼程序的范畴,均是因为将视角局限于支付令的申请到成立这一阶段,而对位于后半部分的支付令的生效视而不见。如果单纯考察支付令的成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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