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同一车辆购买两份交强险的理赔 【正文】

同一车辆购买两份交强险的理赔

作者:程旋; 肖晓娜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险期限   保险价值   责任认定   超过保险   赔偿限额  

摘要:投保人就同一车辆分别在两个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是否属于重复保险?该车辆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交通事故,因现行法律对同时购买两份交强险并予以受偿没有禁止性规定,司法实践中是否承认重复保险?在理赔时,法院该如何进行责任认定和划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