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裁判要旨】传授制毒方法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制造的共同犯意,也不明知被传授人学习制造是为了贩卖,不构成制造的共犯或贩卖的帮助犯,应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所传授的制毒方法最终能否成功制造出,不影响对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影响因子:0.81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