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夫妻共有房屋单方处分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正文】

夫妻共有房屋单方处分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作者:辛正郁 最高人民法院
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适用问题   共有房屋   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  

摘要:一、问题的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第17条第2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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