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医保资金构成合同诈骗罪 【正文】

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医保资金构成合同诈骗罪

作者:刘继雁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定点医疗机构   合同诈骗罪   资金构成   医保   治疗费用  

摘要:【裁判要旨】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签订的服务协议在性质上应属民事合同;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小病大医、空挂床位等手段,多开、虚开治疗项目和治疗费用,骗取医保资金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