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意图入户抢劫途中被抓获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正文】

意图入户抢劫途中被抓获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作者:叶飞; 沈莉波; 赵璧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
入户抢劫   加重情节   犯罪行为   情节加重犯   意图  

摘要:【裁判要旨】在情节加重犯中,基本犯与加重情节是平等、并列关系,二者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与基本犯罪行为有关,加重情节是量刑情节。只有具备与否的问题,与犯罪形态无直接联系。情节加重犯的理论构造是:加重犯罪=基本犯的犯罪形态+加重情节。在这一结构下,加重情节仅仅是加重法定刑的条件,只有条件具备与否的问题;犯罪的停止形态取决于基本犯的停止形态,随着基本犯的停止形态变化而变化。加重情节决定着最终适用的法定刑幅度.但与犯罪的预备、未遂、既遂等停止形态毫无关系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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