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浅议案件请示的改革路径 【正文】

浅议案件请示的改革路径

作者:庞景玉; 何志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部案件   改革路径   全国人大代表   上级法院   司法独立  

摘要:近年来,取消案件请示的呼声没有间断,尤其是去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衢州市人大副主任汪惠芳提出“取消法院内部案件请示”的议案,认为案件请示有四大害处:违宪、妨碍司法独立、影响办案质量、引发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怀疑。“其实,案件请示是下级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在某些方面拿不准时,经向上级法院请示,以上级法院答复为依据,对案件进行判决的习惯做法。虽案件请示法无明文规定,但在实践中由来已久,它并不是预先设计的结果,而是一种经验事实,但已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必须加以彻底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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