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未清算的公司债务承担主体——兼析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8——20条 【正文】

未清算的公司债务承担主体——兼析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8——20条

作者:杜军 最高人民法院
公司清算   公司债务   公司法   司法解释   承担主体  

摘要: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即予解散,解散后的公司不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而是逐步走向终止。之所以说是逐步,就是因为此时公司还要完成其重要的使命——清结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即进行清算。公司清算是公司在终止前处理公司财产,清理债权债务的法律程序。通过清算,公司实现应收的债权,偿还对外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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