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正文】

《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祝二军; 刘涛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若干问题   刑事案件   假药   销售   劣药  

摘要:2009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了《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9号,以下简称《解释》),自2009年5月27日起施行。《解释》明确了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中的一些疑难问题。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又一个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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