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对工伤直接导致的精神抑郁自杀应认定工伤 【正文】

对工伤直接导致的精神抑郁自杀应认定工伤

作者:林民华; 吴月; 胡华峰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精神抑郁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   北京铁路局   自杀  

摘要:原告:孟祥敏。 被告: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人:北京铁路局。 孟祥敏之夫杨涛系北京铁路局职工。2006年11月27日,杨涛在参加单位组织的丰西八场更换混凝土轨枕施工过程中,被一根10多公斤重的铁撬棍击中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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