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对迟延履行不同阶段分诉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正文】

对迟延履行不同阶段分诉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作者:周兴宥; 郭敬波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一事不再理原则   迟延履行   违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违约责任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就已经履行部分产生争议起诉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后.不影响其就继续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主张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法院受理也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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