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因帮工受损害的责任承担 【正文】

因帮工受损害的责任承担

作者:王昊; 曹从杰; 景素贞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赔偿责任   裁判要旨   事实行为   人身损害赔偿   符合法律  

摘要:<正>【裁判要旨】义务帮工,是一种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不要求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或其他对待给付,为他人的事务提供帮助,被帮工人不予拒绝的事实行为。如何认定帮工关系和如何界定被帮工人是审判实践中解决此类纠纷的关键。界定被帮工人应当以实际受益为标准,谁是帮工人提供劳务的实际受益者,谁就应当为被帮工人。判决被帮工人对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既符合法律,也与情理吻合,还有利于弘扬助人为乐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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