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人民司法 没收的适用问题 【正文】

没收的适用问题

作者:冯嘉林 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
没收   适用问题   社会秩序稳定   公民财产权   社会危害性  

摘要:没收作为一种刑罚,长期适用于刑事审判领域,却也长期处于刑事法律所未规范的真空地带。从没收的本质看,应属于从刑一类,一经宣告,没收物的所有权即强制收归国家。可以说,没收直接导致对公民财产权的剥夺与限制。从传统报应理论及预防理论看,没收在刑法领域常常被赋予刑事政策上的重要任务,即有效合理地对抗犯罪。因此,以往国家为维持社会秩序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对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罪犯,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