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2017年7月20日起,全国县乡的国税和地税机构正式合并,所有县级和乡镇的税务机构都是统一挂牌,社保的征缴有了新的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对社保征收问题提出了改革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商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部门进行统一征收。国家调整缴费机构,保证征缴的强制性,有效避免企业欠缴逃缴。但对于利润空间薄、长期漏保逃保的个别小微企业来说,此次社保征收制度的改革无疑是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那么如何从管理模式上进行创新,从而达到给企业减负的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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