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在有一些来应聘的员工与前公司曾签有竞业限制协议,但是在面试时却刻意隐瞒这一点,导致我们很容易录用还未解除竞业限制的人员,这就会给公司带来潜在风险。请问,通过什么办法能避免招聘到这样的员工,如何规避这类风险呢?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入职审查(背景调查),是用人单位充分利用法定知情权,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的最好机会。查明员工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签有竞业限制协议便是入职审查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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