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企业科技与发展 碳税纳入我国《环境保护税法》问题研究 【正文】

碳税纳入我国《环境保护税法》问题研究

作者:梅天予 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碳税   绿色税制  

摘要: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对此,我国制定了《环境保护税法》并在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国的《环境保护税法》通过立法使用税收手段规制人们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行为。《环境保护税法》的实施,将过去的排污费更改为税法的形式,落实了税收法定原则,并且对经济发展模式的演变做出了贡献。但是《环境保护税法》中的第3条规定仅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污染物和噪声”列为征收对象,限定了征收范围。但是若以发展的角度看气候变暖问题,那么二氧化碳污染应当被规定在法律条文之中。在我国大量消耗化石燃料能源的前提下,是否应当将碳税纳入我国环境保护税征收的范围之中,成为解决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平衡的节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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