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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读者问

作者:李小平
工程承包人   河道疏浚   编辑老师   时带   赔偿医疗费  

摘要:<正> 编辑老师:2006年暑假,我为了筹集上高中的学费和生活费,在同村朋友马某的介绍下到了外地的一个河道疏浚队打工。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暑假。开学时离开疏浚队。经过结算,我应得工资1450元。当时疏浚工程承包人李某说工程结束才能拿到工程款,才能发工资,并出具了欠条给我。离开时,马某承诺他可以代我拿工资,寒假时带给我。我于是把欠条交给他。然而年底我回村见到马某时,他并未带来我的工资,只是以自己的名义又出具一张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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