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简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97年创刊,国内刊号为64-1062/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治期刊。该刊是一份半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治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
刊期:2019年第17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7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刊期:2019年第17期
宁政发[2019]2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区第五批12处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予以公布。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
刊期:2019年第17期
宁政发[2019]2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大力推进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宁夏落地落实,进一步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创新发展环境。
刊期:2019年第17期
宁党办[2019]110号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关于在全区农村开展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的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刊期:2019年第17期
宁政办发[2019]4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宁各单位,区属各大型企业:《自治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刊期:2019年第17期
宁政办发[2019]4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刊期:2019年第17期
宁政办发[2019]4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试行)》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刊期:2019年第17期
宁政办函[2019]35号自治区应急厅:你厅报来《自治区应急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宁应急[2019]104号)收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同意调整完善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再另行发文,请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刊期:2019年第17期
宁政办规发[2019]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刊期:2019年第17期
宁政办规发[2019]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刊期:2019年第17期
宁政办规发[2019]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应急厅研究制定的《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刊期:2019年第17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简称《自治区政府公报》),是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管、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室编辑出版,面向区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本行政区域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