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妇幼卫生“七免一救助”意见的通知 【正文】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妇幼卫生“七免一救助”意见的通知

作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妇幼卫生   直属机构   妇女乳腺癌   宫颈癌治疗   人力资源  

摘要:<正>宁政办发[2014]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妇联、残联《关于实施妇幼卫生"七免一救助"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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