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年—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 【正文】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年—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非金属矿山   矿山企业   安全监管总局   采矿许可证   国土资源  

摘要:<正>宁政办发[2013]2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4号)精神,自治区安监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工商局、宁夏电力公司拟定的《2013年一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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