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正文】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作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农民培训工作   培训质量   培训资金   受训人员   人力资源  

摘要:<正>宁政办发[2013]2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农牧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分别制定的《自治区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自治区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农民培训和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培训资金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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