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节能监察办法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节能监察办法

节能监察   能源利用效率   用能单位   用能产品   主要耗能设备  

摘要:<正>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节能监察办法》已经2011年12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主席王正伟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节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规范节能监察行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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