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西部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巩固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成果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正文】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西部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巩固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成果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林业   退耕还林   意见   通知  

摘要:<正>宁政办发[2007]81号2007年5月23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西部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牧厅、林业局《关于巩固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成果若干问题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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