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南通职业大学学报 浅议单位犯罪的自首立功制度 【正文】

浅议单位犯罪的自首立功制度

作者:黄凯东; 陆仲耀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 侦查监督处; 南通职业大学; 江苏; 南通; 226007
单位犯罪   自首制度   立功制度   处罚原则  

摘要:单位犯罪,是基于单位意志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同样,单位犯罪自首立功也是在犯罪后基于单位意志而实施的忏悔行为.刑法既然规定了单位可以作为犯罪主体,同样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其自首立功行为应构成单位自首立功,在处罚上也应从宽,这也是我国刑法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要求.因此,在立法上完善单位犯罪的自首立功制度已成为迫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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