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纳税 简析文化企业含有回购条款的对赌安排中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正文】

简析文化企业含有回购条款的对赌安排中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文化企业   个人所得税   招商引资政策   风险投资  

摘要:近年来,文化产业的众多政策利好引领越来越多的VC(venturecapital,即“风险投资”)、PE(PrivateEquity,即“私募股权投资”)投资文化企业.根据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统计数据,仅2013年7月29日至2013年8月11日期间,我国国内文化企业获得VC、PE投资的便有8起.面对空前繁荣的投资市场,文化企业如何在交易早期作出对自身最为有利的安排,争取最大的税收利益将对企业的经济利益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在投资交易中作出合理的税收筹划具有重要意义.投资方式、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不同都将导致不同的税后收益.如设备投资相较于其他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将产生不同的税收负担.被投资企业所处不同地区的不同招商引资政策将给企业带来不同的税收或财政利益.不同的交易结构安排也将影响相关交易方的纳税义务.华税以实际案件为例,力争为文化企业融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提供一些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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