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内蒙古电大学刊 论采光权侵害 【正文】

论采光权侵害

作者:李强; 宋博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上海; 200336
采光权   侵害行为   物权保护   公法   私法  

摘要:侵害者只要其行为客观上侵害了他方的采光权限即满足侵害行为要件,而不要求一定为非法行为;日本司法界判定采光权侵害的'忍受限度'理论可供我国司法实践参考;采光权侵害必须以一方侵害结果为必要.我国相关司法救济包括:公法上从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要求上加以规划,私法上在相邻权上赋予公民采光权;采用物权保护法和债权保护法,遵循兼顾公平、便于生产生活、鼓励债权充分救济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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