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首批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决定 【正文】

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首批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决定

南京市人民政府   中共南京市委   形态美   生产美   空间优化  

摘要:<正>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宁委发[2014]24号2013年,全市各郊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美丽乡村建设总体部署,按照空间优化形态美、绿色发展生产美、创业富民生活美、村社宜居生态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的"五美"要求,精心规划建设了一批具有自身特色和影响力的美丽乡村示范村。经各区委、区政府推荐和市级考评认定,决定命名江宁区横溪街道石塘社区等30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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