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省级期刊

Nanj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Bulletin

杂志简介:《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2003年创刊,国内刊号为32-1715/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治期刊。该刊是一份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治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部门文件、市府办文件、市政府文件、统计资料、免费发送地址、政务电话、政府令等

主管单位: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国际刊号:1672-3376
国内刊号:32-1715/D
全年订价:¥ 240.00
创刊时间:2003
所属类别:政治类
发行周期:月刊
发行地区:江苏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01
总发文量:1397
总被引量:49
H指数:2
  • 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

    刊期:2006年第11期

    <正>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已由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7月21日制定,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9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六年十月九...

  • 市政府关于动员社会加快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

    刊期:2006年第11期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切实加快我市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以下简称福利机构)的发展,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福利机构的建设与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通知》(苏政发[1999]92号)和《省政...

  •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沿江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刊期:2006年第11期

    <正>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沿江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市政府关于促进南京服务外包发展的若干意见

    刊期:2006年第11期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服务外包是近年来随着跨国公司运营虚拟化而出现的新的需求形式,它是国际分工的高端表现,已成为全球新一轮产业转移的主要形式,也是我国拓展吸收利用外资的新增长点。为促进我市服务外包工作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中心建设,提升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贸局《南京市加快社区商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刊期:2006年第11期

    <正>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商贸局拟定的《南京市加快社区商业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全市集中治理外挂汽车船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刊期:2006年第11期

    <正>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纠风办联合拟定的《全市集中治理外挂汽车船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刊期:2006年第11期

    <正>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重点工作任务已作分解和细化,现予以印发。请各责任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市政府办公厅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刊期:2006年第11期

    <正>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南京市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刊期:2006年第11期

    <正>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刊期:2006年第11期

    <正>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拟定的《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政务电话

    刊期:2006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