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省级期刊

Nanj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Bulletin

杂志简介:《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2003年创刊,国内刊号为32-1715/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治期刊。该刊是一份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治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部门文件、市府办文件、市政府文件、统计资料、免费发送地址、政务电话、政府令等

主管单位: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国际刊号:1672-3376
国内刊号:32-1715/D
全年订价:¥ 240.00
创刊时间:2003
所属类别:政治类
发行周期:月刊
发行地区:江苏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01
总发文量:1397
总被引量:49
H指数: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刊期:2004年第04期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农村对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是鼓励广大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

  • 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刊期:2004年第04期

    <正>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适应南京加快发展、争先进位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苏发[2003]11号)等文件精...

  • 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我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刊期:2004年第04期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修订的《关于加强我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刊期:2004年第04期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级储备粮管理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

    刊期:2004年第04期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计委、财政局、粮食局、省农发行营业部拟定的《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级储备粮管理工作补充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刊期:2004年第04期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市文化局等部门拟定的《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刊期:2004年第04期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定的《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听证办法》、《南京市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则》的通知

    刊期:2004年第04期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法制办拟定的《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听证办法》、《南京市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则》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林局《关于贯彻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的意见》的通知

    刊期:2004年第04期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农林局拟定的《关于贯彻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刊期:2004年第04期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保证《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4]93号)的顺利实施,确保社会稳定,现就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新老政策衔接问题通知如下: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征地补偿安置仍按原政策执行(1)征用土地在新政策实施之前已依法获得批准,国土部门与农村集体经济组

  • 南京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刊期:2004年第04期

    <正> 17日省暨南京市召开机关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19日我市评出市级机关"办实事十佳项目"。23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稳定扶持我市家禽业发展的通知》,对全市家禽养殖等7类费用,免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27日由州长吉姆·道勒率领的美国威斯康星州经贸代表团一行68人,来我市考察经贸合作及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