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内江科技 《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颁布实施 【正文】

《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颁布实施

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四川省   人民代表大会   研究开发机构   地方人民政府  

摘要:2018年9月3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分为总则、组织实施、转化实施、保障措施、技术权益、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八十条。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的特点和规律,对上位法进行细化,对关键环节进行规范,把近年来我省好的科技政策和地方成功的实践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体现了四川特色。一是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机制。特别强调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服务机构和科技人员共同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促进成果、资本、人才、服务等科技成果转化创新要素在本省区域内充分融合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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