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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合营中的条件所有权机制

作者:王苏生 香港科技大学经济学系
bot合伙制   所有权   激励   风险分担   监管  

摘要: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举足轻重。这些项目通常是政企(公私)合营的。虽然这一领域有着重大的意义,但是对于这些项目的研究却很少见。本文考察了政企合营中最普遍的一种形式,称为建造—经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我们采用了不完全契约方法,可能的产权安排是这一方法中的关键机制。换句话说,我们建立了一个全新、独特的,称之为所有权机制的方法,来考察BOT契约中的风险分担、激励和监管问题。我们证明了在特许期内具有价格控制以及可延期所有权制度的BOT契约可以是有效率的。如果没有所有权机制,无论是否有价格控制,BOT都不会有效率,而且比私有化更糟糕。相应的,如果没有价格控制,无论有没有所有权机制,BOT都不会有效率。有趣的是,所有权机制和价格控制几乎被现实世界中的每一个BOT项目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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