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农村青年 当事人应各自承担损失 【正文】

当事人应各自承担损失

当事人   损失   转租合同   2010年   合同约定  

摘要:问:2003年,南邵镇村民唐某承租了本村一块空地准备搞经营,租期20年。2004年,唐某将该空地转租给齐某建厂,合同约定租期10年,月租金1000元。齐某预付了10万元,剩余的2万元因其建厂资金紧缺,以欠条方式待补。2010年年初,唐某见拆迁丈量工作在邻村开始,为多得拆迁款,便想在空地里加盖新房。他提出与齐某提前解除转租合同,遭齐某拒绝。请问,唐某能提前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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