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农村青年 因拆迁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时效限制 【正文】

因拆迁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时效限制

人民法院   拆迁协议   时效限制   行政复议   提起诉讼  

摘要:问:因城中村改造,我的宅基地被拆迁。由于我与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我对裁决结果不满意,于是提起行政复议。后又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决定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请问我这样做会耽误向法院起诉的时限吗?答:我国法律对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有明确规定。《行政诉讼法》第38条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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