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农村青年 多付货款“本金”能要回利润不能得 【正文】

多付货款“本金”能要回利润不能得

利润   货款   本金   批发商   股市  

摘要:问:水果商季某与南方某水果批发商常某多年合作,两家货物往来十分频繁。上周一次结算货款时,因为季某的疏忽,竟多点给了常某1万元。常某拿走钱立时投入了股市,恰好赶上股市飘红,几天下来,竟获利1000元。不久前,季某找到常某,要求返还多给的1万元及利润1000元,常某说,多得的1万元可以还给季某,但是在股市获利的1000元不能返还。季某想问,钱生钱所得的利润是否应当归自己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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