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农村青年 砸环警车 损失不大也“够罪” 【正文】

砸环警车 损失不大也“够罪”

警车   损失   施工人员   执行公务   行为构成  

摘要:问:今年5月,在大兴区某村村委会院内,张某因村里改造厕所和施工人员发生争执,村干部在制止不住的情况下报了警。张某听到后即回家拿了把农用工具又回到村委会,一看警车停在院里。就想肯定是来抓自己的。借着酒劲儿.张某将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上的警灯砸坏,造成1200元人民币的损失。请问,张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