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金融危机以后,巴塞尔委员会推进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应对国际监管改革,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银监会明确提出中国银行业同步实施巴塞尔Ⅱ和巴塞尔Ⅲ,并迅速出台包含四大监管工具的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在吸收了巴塞尔Ⅲ资本框架中逆周期监管等新的监管思路基础上,又与之存在明显差异。本文在对巴塞尔Ⅲ资本监管框架改进进行简要分析后,将之与我国实施新监管标准最新方案进行对比研究,并用定量的方法探讨这一系列的指标修订将对我国银行业资本管理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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