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是政策能够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资料收集以及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对辽宁省11个市19个项目区土地增值收益及其分配情况进行分析,其结果显示大部分项目区还是存在土地增值收益的,但是对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较混乱,基于'谁所有,谁获得'、'谁投资,谁享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可总结出大体的分配比例,拟为建新区居民获得土地增值收益的20%~30%,拆旧区居民获得土地增值收益的20%~30%,政府获得土地增值收益的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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