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确地方环保部门的权力与职责一直是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与方向。然而,在如今的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包括S市环保部门在内的地方环保部门的权力与职责不约而同地出现了“趋同”及“弱化”的现象,具体表现出环境管理以及环境执法的权责不合理的问题。为解决问题,我们需要采取积极的举措来推动形成合理的权责体系。这不仅需要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推动,而且需要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从而使整个过程产生整体效应,而不是让它们条块分割、各自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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