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农村经济与科技 浅析农村环境污染的刑法规制 【正文】

浅析农村环境污染的刑法规制

作者:陈禹衡 山东大学法学院; 山东威海264209
污染环境罪   农村环境污染   水体污染   大气污染   固体废弃物污染  

摘要:农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但是现有的污染环境罪在追责方面涵盖的不够全面,执法中存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不利于农村的环境保护。通过分析农村的环境污染来源,考虑到农村环境污染的分散性特点,讨论其损害的法益,研究其刑法追责标准。借鉴美日等国对于污染环境的刑法规制,将土壤污染、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纳入到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使得污染环境罪的法律规制范围更加全面,促进农村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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