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江苏淮安农民土地权利状况表明,农民土地使用权受限、收益权受损和处分权受控问题突出,原因是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经营权定限和流转制度残缺等制度缺陷。认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权利,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排除村委会处分集体土地的权力、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和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行为扩大农民收益权能,是构建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机制是依法治国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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