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农村经济与科技 江苏城镇化对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影响与法治变革--以苏北淮安为例 【正文】

江苏城镇化对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影响与法治变革--以苏北淮安为例

作者:陈明; 王子杨; 居柠; 王家珩 淮阴工学院人文学院; 江苏淮安223003
城镇化   农民权利   土地财产权   影响因素   法治变革  

摘要: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江苏淮安农民土地权利状况表明,农民土地使用权受限、收益权受损和处分权受控问题突出,原因是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经营权定限和流转制度残缺等制度缺陷。认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权利,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排除村委会处分集体土地的权力、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和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行为扩大农民收益权能,是构建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机制是依法治国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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